时间:2022-02-28 16:52:0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开发区环境整治方案,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为进一步改善园区和企业环境面貌,营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管委会集中整治全区核心区大环境的统一部署,特制定本专项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大力实施转型升级,深入整治开
发区厂区环境,提升开发区整体形象,以实际行动推动国家级经济开发区的创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和谐发展。
二、整治目标
全面整治区内企业,尤其是核心区内的企业内部环境,经过整治达到以下四个目标:
1、对存在的各类环境、安全、卫生等方面问题及隐患限期整改,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企业;
2、全面清除厂区内的各种废旧设备及备件和废物、废液,做到各类物品堆放整齐,分类摆放有序,厂内道路通畅;
3、对厂内部分未能及时开发使用的闲置空地,严禁杂草丛生、堆放建筑垃圾或其他杂物,一律种植树木(不宜种植高大乔木)或种草、绿化;
4、厂内面向主要干道(通江路、南三环路、沿江大道闸南路、闸北路)的墙立面,必须整洁大方,严禁杂乱无章、墙面斑驳,存在乱搭乱建现象,保持企业对外的良好的形象。
三、实施步骤
1、准备调研阶段(2013年6月20日前)。开展调研,制定整改方案,确定工作目标和任务。
2、整改治理阶段(2013年6月20日至8月31日)。落实整改治理方案,加强督办检查,推进各企业整改措施到位。
3、验收审核阶段(2013年9月1日至9月30日)。环境整治工作组对各企业整治工作开展验收审核。
四、整治措施
1、企业要根据本行业特点,因企制宜,根据本企业的经营理念和文化内涵对办公楼、厂房、食堂和围墙(栅栏)进行粉饰。大门建设要充分体现企业形象、特点和理念。室内外要有体现本企业经营理念、安全环保和奋斗目标等方面的宣传标语。
2、企业对车间内钢架结构、机器、设备、管道等建筑和设施要进行维护、清理和粉刷,办公楼内要明亮、干净、整齐。
3、厂区内道路两侧要绿化植树,做到树型整齐、无病虫害;对厂区内道路进行硬化,主干道路面清洁畅通,路面要常洒水保持湿度。对厂区内地面,一律种植花卉、草坪或种植树木并定期维护。彻底清除厂区内的垃圾、杂草、堆积物,对有碍观瞻、影响环境和安全的各种临时设施进行清理。
4、要有专人负责环境的整治和督查,及时清除厂内的各种废旧设备及备件和废物、废液,严禁借清除废物之名倾倒有毒有害废物,转移危险废液和危险固废。
5、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厂区围墙外和出厂至主干道的道路两旁要植树绿化。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开发区厂区环境整治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经济开发区厂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一、进展情况和成效
今年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以水环境整治为重点,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水环境整治工作继续贯彻“引”、“截”、“治”、“疏”、“保”、“管”六字方针,坚持截污先行、引疏结合、治保并重、多管齐下的原则,以截污治理和水质改善为重点,大力推进以截污工程建设、工业企业废水排放达标整治、河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河道管护为主要内容的水环境综合整治,确保完成工业企业废水排放达标整治196家,疏浚清淤河道554公里,治理规模化畜禽场388个,完成市区6个区块再分流、再截污,全市完成污水管线47公里。
(一)工作进展
1、全面动员,确保任务落实
根据市人大决议的目标和时间要求,结合前三年的整治情况,今年各地都加大了治理力度。为确保任务落实,市政府在4月29日组织召开了全市水环境整治动员工作汇报会,对今年的水环境整治任务进行全面部署,把水环境整治工作列入为民办实事十件工作之一,明确工作要求,并与各县(市、区)政府,市建设、环保、水利以及农业部门签订了责任状,确保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4月20日,市委发起“清洁家园,和谐乡村(村居)活动,全面开展城乡环境整治。市环境污染整治办印发实施流域总磷控制方案。
2、加强督查,确保任务完成
动员大会后,各地区、各部门立即对各项任务进一步分解、细化,并且定项目、定经费、定时间、定人员,倒排工程进度,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督查水环境整治工作,市人大组织开展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检查。市环保局不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31872人次,检查企业6285家次,立案查处718件,罚款2916.08万元。组织开展了建筑垃圾专项执法活动,严厉打击建筑泥浆乱排放行为。
2012年全市水环境整治任务完成情况具体如下:
截污工程建设方面:通过开展一、二、三级污水管网铺设、精细化截污、泵站建设、污水处理厂建设等工作全面提高污水收集率和污水处理能力。2012年全市其投入23910万元,完成污水管线铺设72.5公里,精细化截污完成17个小区和118家单位,建设泵站1座。污水处理二期工程投入试运行,污水厂二期、污水厂二期已动工建设。、等污水处理厂已投入试运行,、、漩门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基本完工,路桥滨海、仙居横溪、白塔污水处理工程动工建设,、沿海等污水处理工程前期工作基本完成。污水处理厂除磷改造全面完成。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已投入试运行,管线已完成20多公里。垃圾发电工程投入运行,垃圾焚烧发电工程主体工程基本建成,市区垃圾焚烧发电工程动工建设。
工业企业废水排放达标整治:根据工业污水排放量的实际情况,对沿河工业企业分别采取上污水处理设施、接入管网、搬迁或关停处理等治理措施。全市196家工业企业废水排放达标整治基本完成,共投入4395元。三山化工区污水已完成入网工作。开展省级工业园区和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整治,完成了路桥两地土壤修复试点工作,完成了经济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经济开发区和仙居工业园区整治,完成了电镀业、制鞋业、家具业、大麦屿工业区、仙居工艺品行业和橡胶业等重点行业重点区域整治,共涉及企业139家。工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力度加大。天南化工厂和同兴印染有限公司已停产。县关停了县城周边7家医化企业。金属再生基地建设加快,已有45家企业入园,23家企企业土地招拍挂,并有2家企业动工建设。三个电镀园区已全部动工建设。
河道治理方面:通过河道疏浚提升河道净化能力。2012年全市共投入12840万元,疏浚清淤565公里。同时在葭芷泾、海门河、康平河开展水生态修复。
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方面:开展沿河畜禽养殖场分别采取建沼气池、集中养殖、搬迁或关停治理和农药减量控害面源污染防治。2012年全市共投入2472万元,治理、搬迁或关停畜禽养殖场288家;另外12个农药减量控害增效工程基本完成,落实测土配方9个千亩方,推广测土配方面积347.66万亩。
河道管护方面:市区所有平原河道和各县(市)城区段河道已建立了日常保洁机制;沿河村庄(社区)按照“三有”机制(有钱办事,有人干事,有章理事)要求建立了日常垃圾集中收集机制,全市清理存量垃圾32万吨。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428个村庄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
3、创新机制,推进整治工作
一是启动实施河长制试点工作。目前,市区确定的葭芷泾、海门河、西江、南官河4条试点河流整治方案已确定,计划用三年时间解决这些河流流域内的水污染问题,部分项目已在实施。二是认真按照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管理考核要求,提高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根据初步评估,我市交接断面考核为优秀。三是推进业企业废水治理设施第三方委托运营。在2011年试点基础上,推广第三方委托运营经验,目前已落实委托运营企业280家。
(二)取得的成效
2012年,全市五大水系和湖库监测的89个县控以上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53个,占59.5%(Ⅰ类2.2%,Ⅱ类40.5%,Ⅲ类16.8%);Ⅳ类13个,占14.6%;Ⅴ类7个,占7.9%;劣Ⅴ类16个,占18%。与2011年同期相比,我市Ⅰ~Ⅲ类水断面数增加3.3个百分点,Ⅴ~劣Ⅴ类断面数减少4.4个百分点;满足水域功能的断面数增加5.6个百分点,总体水质略有好转。其中,河网水质改善明显,水系、金清河网和湖库水质略有改善,河流水质保持稳定,河流水质有所变差。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当前水污染防治工作还存在以下的困难和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够到位,环保意识有待加强
近年来,随着水环境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各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此项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断加深,但仍有少数领导干部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工作以被动应付为主,部分地方仍存在盲目引资问题,不利于水环境整治工作的有效推进。群众的环保意识还不够强,沿河居民随意往河道倾倒废水、垃圾的现象还比较多,同时外来人口的急剧增加也给垃圾收集带来管理难题。部分企业主社会责任心不强,偷排、漏排污水现象仍有发生,未批先建项目屡禁不止。
(二)截污基础薄弱,环境质量后续改善支撑不足
污水处理工程建设进展不快,污水处理二期、污水处理二期及中心镇污水处理工程进展没有达到预期进度。部分地区特别是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区域污水管网覆盖率不高,管网铺设进度不快,生活污水直排现象仍然比较严重。
(三)政策处理有阻碍,资金投入压力大
部分工程由于遇到政策处理难题,延误了工程进度,例如污水泵站建设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涉及到拆迁、征地等土地政策处理,河道疏浚要涉及到淤泥堆放场政策处理等。水环境整治是一项公益性很强的社会工程,由于工程涉及面广、量大,筹资渠道不宽等原因,给各地的财政造成不小的压力。
(四)长效管理难度大,整治成果难以巩固
工业企业废水治理和畜禽养殖治理方面:通过近几年努力,全市建成了一大批废水处理设施,虽然部分实行在线监控和第三方委托运行,但由于人力物力因素,仍有大部分没有纳入,难以保证正常运行。
河道管护方面:水面保洁城乡差别较大,市区水面保洁成效较突出,但是支河、农村小河道等水面保洁效果不理想。
城镇污水处理方面:存在体制、机制上的问题,导致处理设施不能稳定达标排放。
农业面源治理方面:畜禽养殖治理深度不够,氨氮超标没有解决。
三、明年工作打算
1、科学谋划“十二五”水环境整治工作
我市将继续加大投入力度,开展水环境整治工作,认真总结“十一五”期间水环境整治工作经验和教训,组织编制“十二五”流域和平原河网水污染防治规划,谋划好“十二五”水环境整治工作。
2、加大投入扎实推进水环境整治
理清投入机制和工作机制,加大投入,落实“河长制”试点工作,推进各项工程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截污工程建设方面:加快推进和污水处理二期工程建设,争取在明年建成。加快污水处理厂整改,尽快发挥减排效应。加快省级中心镇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站)建设,中心镇要全面建成污水处理厂,沿海工业城污水处理厂基本建成,大麦屿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动工建设。加快推进污水泵站和管网建设,提高污水处理厂负荷。中水回用工程全面投入使用。
工业企业废水达标整治方面:完成流域涉磷企业和全市涉重企业废水达标整治。推进工业集聚区废水集中治理,继续推行第三方委托运营模式。启动实施医化行业环境污染整治,力争完成水洋化工区关停,启动外沙区块发酵和合成项目关停、江口化工区提升、川南化工区整治、坡塘化工区搬迁和仙居城南化工区整治。
河道治理方面:积极推进河道疏浚,实施好栅岭汪调蓄工程等重点调蓄工程,确保完成规划任务。加大支河、农村小河道等的水面保洁力度。
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方面:继续推进畜禽养殖场治理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测土配方工程。
3、加大督查考核,强化工程监管
一是全面实施交接断面考核和河长制,积极创新水环境整治工作机制。把水环境整治工作列入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列入“两个社会”考核和生态市考核。
各镇人民政府,县开发区、高新区、城南新区、九龙口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为加快改善农村环境面貌和生产生活生态条件,积极开展美好城乡建设,全面推进我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根据省、市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十三届四次全会,以创建国家级生态县为总揽,以镇域建成区、交通干道沿线和村庄环境整治为重点,大力开展“城乡建设提升年”活动,带动全县环境状况的整体改观,逐步营造整洁优美的人居和发展环境。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块为主、属地负责的原则。各镇(区)、村居为本辖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第一责任主体,负责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推进落实。
2.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原则。集中开展整治行动,迅速解决重点区域的突出问题,不断拓展延伸,培育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3.坚持健全机制、长效管理的原则。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治标与治本同时推进,完善保障措施,健全管理体系,促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持久、深入开展。
三、整治任务
(一)镇区环境整治
1.市政设施整治。镇区主要道路能分道要进行分道改造,修残补缺、填平补齐;对破损、低洼不平路面进行维修改造;对破损的人行道、路沿石、井盖、下水道箅子等市政设施及时维修和更换,确保道路设施完好率90%以上;加强对主干道路灯管理,维修维护好两侧路灯,确保亮灯率和完好率均在95%以上。结合社区建设,按照“硬化、绿化、亮化、净化、美化”标准,加大镇区背街小巷综合整治力度,清理有碍通行的各种堆放物料,完善排水设施,增加绿化。按照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要求,在镇区合理增设垃圾箱、垃圾池等环卫设施,对原有个别破损垃圾箱、垃圾池进行修理粉刷。
2.环境卫生整治。对镇区内所有主次干道、大街小巷、集贸市场及镇村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环境卫生进行集中整治,及时清理乱堆乱放的垃圾堆、沙石堆、货堆,不留盲点,不留死角;宣传并做好垃圾入池工作,所有垃圾及时入池,及时清运,严禁垃圾池(箱)垃圾外溢,周边垃圾成堆,做到箱(池)体整洁,周边干净。
3.园林绿化整治。加大镇区内公园绿地、道路绿化、单位绿化、居住区绿化苗木补植力度,杜绝残株、枯株、死株及缺苗现象;加强树木、花草管护,定期修剪,及时清理绿地内的垃圾、杂草,保持整洁美观;完善庭院绿化和居住区绿化,单位庭院和居住区内现有空地、原来已经规划的绿地和应绿化而没有绿化的土地,要按照规划要求恢复成绿地,确保绿化数量和质量;加大对违规侵占绿地和非法破坏绿地设施的整治力度,依法查处损坏树木花草行为。
4.占道经营整治。集中力量开展出店经营、马路市场、室外烧烤、洗车店、瓜果、饮食、修补摊点等各类违章占道经营行为的整治活动;在清理和取缔的同时,积极引导他们进店进市场经营,恢复秩序,还路于民。
5.乱搭乱建整治。要突出抓好镇区主要街道及交通干道两侧、镇村结合部等重点部位和区域的巡查工作,对违法建设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处理”,科学制定预案,精心策划、周密组织集中拆除行动。
6.河道环境整治。各镇区要重点整治黑臭河道,清理河道与河岸垃圾杂物,加强日常保洁,做到垃圾不入河、河岸无暴露垃圾。推进河道清淤疏浚,加快水系沟通和调水引流。完善雨污分流规划,加快建设污水收集管网,纳入整治的河道沿岸污水全收集,消除河道黑臭异味,提高水环境质量。改善河岸环境,重视驳岸生态化建设,建设滨水步道,塑造亲水空间,努力实现河道清洁、河水清澈、河岸美丽。
(二)村庄环境整治
1.年度整治任务。2014年全县要完成602个自然村庄的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约占全县村庄总数的30%),按照“六整治、六提升”和“三整治、一保障”的要求,创建三星级康居乡村1个、一星级康居乡村161个,环境整洁村440个。根据各镇区自然村庄的实有总数,2014年村庄整治任务分别为:近湖镇12个、上冈镇161个、建阳镇32个、颜单镇21个、恒济镇23个、庆丰镇30个、九龙口镇18个、高作镇33个、芦沟镇51个、沿河镇30个、冈西镇70个、宝塔镇30个、开发区75个、高新区16个。(具体村庄名单以管理系统确认为准)
2.典型示范村庄打造。在2014年整治任务中,各镇区确定2-3个典型示范村庄,严格对照相应的整治标准,集中力量高起点、高标准,重点打造。典型示范村庄要具有一定规模,交通方便,沿线村容整洁,整治后达到可供观摩学习的要求。
3.“三星级康居乡村”创建。冈西镇双墩村朝阳新村2014年要积极争创“三星级康居乡村”,对照“六整治、六提升”的标准要求,组织编制村庄环境整治专业规划,加快实施各类整治项目建设,重点突出对村庄生活污水处理、村庄绿化、休闲健身设施、公共厕所、村级综合服务功能等项目建设,确保年内通过省级验收。同时抓好已建成的“三星级康居乡村”巩固提升工作,其他有条件的镇区应积极培植典型参加创建。
4.完善管理制度。各镇区要大力推行镇容村貌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明确划分责任区,制定责任区标准和奖惩措施,形成“政府组织、专业保洁、村民自治”的管理格局。广泛开展创建“文明乡村”、“文明户”、“卫生户”等评比活动,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与村规民约结合起来,调动群众积极性,倡导讲究卫生、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培养村民文明意识和习惯养成,推动农村环境标本兼治。
(三)道路沿线环境整治
1.沿线环境整治。对高速、国道、省道等交通干道沿线,以治脏、治乱、治差为重点,彻底清除道路两侧堆放的垃圾、杂草、杂物及污染物,做好日常保洁;对沿线1公里范围内的散葬坟墓实施 搬迁或遮挡;对破损、低洼不平路面进行维修改造;搞好道路的绿化美化工作,确保两侧绿化带、绿地无缺损、无死株、无垃圾;对交通标示牌进行维护、更新、粉刷和油饰,保证发挥正常功能;对沿线两侧1公里范围内所涉及村庄,按照“三整治、一保障”的要求,重点整治生活垃圾、乱堆乱放、河道沟塘等环境卫生。
2.城乡结合部和出入口整治。坚持规划引导,科学推进建设与整治。对已纳入近期改造计划的,加快推进;对规划为绿地的,加快绿化建设;对未纳入近期建设计划的,重点开展城乡出入口整治,全面清理垃圾渣土、露天粪坑、黑臭沟塘、残墙断壁和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拉乱挂、乱涂乱画,整治乱设废品收购、加工维修等经营站点,规范广告设置,增添必要的公厕等基础设施,实施绿化美化,做到干净整洁、规范有序。鼓励有条件的镇区塑造富有地域特色的出入口景观。
3.统筹城乡发展示范带整治。结合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和新型社区建设,以234省道、231省道、盐淮线,以及九龙大道为四条城乡统筹发展示范带,对沿线1公里范围内实施整治建设。对沿线村庄房屋质量较好,集中居住有一定规模,改造提升为特色社区(村庄),不能改造的,通过“三进一调”带动彻底整治。4月中旬完成整治方案,经县审定后组织实施。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党委、政府对本地区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负总责,要将这项工作摆上突出位置,主要领导要切实承担起农村环境整治领导职责,分管领导要亲自抓。要制定实施方案,细化职责分工,配套专项资金,落实政策措施,切实加大统筹推进力度。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主动承担任务,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服务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2.深入宣传发动。广泛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宣传教育,强化环境卫生意识,引导农民群众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动员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环境整治、维护和长效管理中来,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农村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一、工作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建设、规范管理、有序运行、达标排放”为总体要求,以确保完成“三率”(运行负荷率达到60%,管网建成率达到80%、达标排放率达到100%)为主要任务,以“六个狠抓”(狠抓管网建设、狠抓升级改造、狠抓企业纳管、狠抓费用征收、狠抓运行管理、狠抓达标排放)为重点内容,以宣传发动、技术支持、部门联动、完善机制为保障措施,利用半年时间,强势推进实施集中整治,确保在今年年底前实现全区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排放,圆满完成全年减排目标任务。
二、整治工作目标
积极做好管网建设、设施完善、运行管理、企业纳管、费用征收等各项工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完成“三率”(运行负荷率达到60%,管网建成率达到80%、达标排放率达到100%),做到稳定达标排放。
三、整治工作重点
针对省环科院排查出的共性问题,即配套管网覆盖率低、处理工艺有缺陷、硬件设施配备不到位、进管水量不足、水质偏低不稳定、技术人员缺乏、处理费收取不足,此次整治工作以“六个狠抓”作为重点内容。
(一)狠抓管网建设。根据市、区下达的污水管网建设任务,加大管网建设推进力度,切实提高管网建成率和管网覆盖率。多方筹措建设资金,积极向上争取政策,缓解建设资金压力,助推管网建设,确保今年全区新建管网长度不低于65.8公里,全区管网建成比例达到80%以上。在完善雨污分流的前提下,加大支管网接入,提高收集率。
(二)狠抓升级改造。按照流域水环境整治目标要求,3个污水厂在抓好工艺完善的同时,加快升级改造工程建设,使污水处理设施达到良好运行状态,今年底力争完成升级改造任务并投入试运行。
(三)狠抓企业纳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按照污水配比,加大纳管力度,加快纳管进度,增加纳管污水总量,切实提升污水处理厂的运行负荷率。
(四)狠抓费用征收。执行最新收费标准,强化污水处理费和自备水污水处理费的收缴工作,做到全额按时征收,及时划转处理费,有效缓解资金压力。切实加强污水处理费的管理,做到收支两条线、专款专用,确保污水处理费使用规范、安全。
(五)狠抓运行管理。相关责任单位密切配合,强化指导,优化服务,加强日常监管、执法检查,实现监管工作常态化。督促各污水厂不断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按照设计标准完善设施、优化工艺,确保出水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同时健全完善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六)狠抓达标排放。环保部门加强对已纳管重点排污企业出水水质监管,禁止超标污水进入收集管网,加强对在线监测设施日常运行维护管理,使在线监测系统保持良好运行状态,确保达标排放。
四、整治工作步骤
整治工作从2012年7月15日至12月底完成,分为三个阶段。
(一)制定方案阶段(7月15日至8月5日)。成立区、镇(开发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各相关镇(开发区、城司)在认真学习贯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管理工作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整治工作认识,对省环科院调查报告深入研究,围绕水质分析、存在问题和整治建议等方面,按照“一厂一策”的原则,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整治工作推进时序表,于8月5日前将方案和时序表上报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16日至12月10日)。各相关镇(开发区、城司)要咬定目标、落实责任,完善机制、突出重点,争取支持、强化配合,集中精力、狠抓落实,全力加快推进整治工作。同时,要优化完善整治方案,根据省环科院整治建议、排定的整治方案和推进时序表,按照各项工作要求,各关键整治节点抢抓时间,交叉进行,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按时完成。区级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加强对各个整治环节的全过程跟踪指导服务和监管,对存在和发现的问题及时协调,予以纠正。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限期整治要求,对因整治不力导致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将追究各相关单位的责任,对督促不力的责任人进行问责,对长期违法超标排放的排污企业或屡教不改、明知故犯的排污企业,将追究业主的法律责任。集中整治工作结束后,各相关镇(开发区、城司)将整治情况上报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验收总结阶段(12月21日至12月31日)。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区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督查验收并通报结果。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总结整治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研究和制定长效管理机制和措施,同时根据有关单位部门及个人在整治工作中的表现,对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五、责任部门分工
(一)区政府办:整治工作的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
(二)区监察局:负责督促各相关职能单位认真履行整治工作职责,监督、查处整治工作中有关工作人员的和整治不力等行为。
(三)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相关媒体对整治工作进行跟踪报道,及时、全面地反映整治进展情况。
(四)区发改经贸局:负责限制高污染项目的审批工作。
(五)区财政局:负责牵头会同区城乡建设局、区环保分局等部门,制定经费保障方案,保障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六)区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运行管理、厂区土建、管网建设、工艺改进、设备安装、安全生产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
(七)区水利局:负责自备水污水处理费的收缴工作。
(八)区环保分局:负责对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质和纳管水质实施监管,并做好企业纳管工作。
(九)区国土分局:负责污水处理设施用地手续办理协调工作。
(十)各相关镇(开发区、城司):负责督促污水厂实施整治工作,实施本辖区污水管网建设,做好企业纳管、费用收取、应急处理等工作。
六、整治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区政府成立以常务副区长为组长,区级相关部门、相关镇(开发区、城司)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全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管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相关镇(开发区、城司)作为第一责任主体,须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整治工作。区级有关部门、相关镇(开发区、城司)要切实把此次整治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件大事、改善生态环境的一件要事、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一件实事来狠抓落实,确保按时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广泛宣传,公众参与。区级相关部门、相关镇(开发区、城司)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有关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管理工作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全民的环境意识和法制观念,营造人人重视关心支持此次整治工作的社会氛围。
这些城市以自己的矿产资源,为中国的经济发展贡献了巨大力量。现在资源面临枯竭,经济社会发展进入瓶颈。如何走出困境,取得新的发展,成为下一步这些城市工作的重点,也是当地群众解决群体性贫困、集体性失业和人居环境恶劣等问题的希望。通过转型升级推动这些城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迫在眉睫。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湖南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工作目标:2013年前,资源型城市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建立接续替代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体系,基本建立资源开发补偿机制和衰退援助机制,非资源型产业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50%左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2015年前,建立健全资源开发补偿机制和衰退产业援助机制,使资源型城市经济社会步入可持续发展轨道。
工作重点:明确资源开发补偿机制,加大矿山生态环境整治力度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是此次《实施意见》明确的工作重点。
伴随着资源开采而来的常常是生态环境的破坏。资源枯竭型城市在矿产资源的开采中,植被、土壤、水源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而开采遗留的地质灾害隐患更是像一枚定时炸弹,威胁着矿区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实施意见》对环境整治和生态保护提出了相应要求,要求建立资源开发补偿机制,明确资源开发企业是资源补偿、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的责任主体。进一步健全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制度。完善资源型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加快完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建立补偿机制实现平衡发展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是实现经济与生态的平衡发展的有力手段。明确一个原则,按照环境法的基本原则“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付费”,要求在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对生态环境产生破坏或不良影响的生产者、开发者和经营者应对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进行补偿。
在具体做法上,将加强对矿山资源开发规划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资源开采前必须进行生态破坏和经济损失专项评估,对可能造成严重生态破坏和重大经济损失的,应禁止开发;经评估可以开发的,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制定水土保持方案、土地复垦实施方案、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进行矿山资源开发规划时,应编制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开发矿山资源,在项目立项审批、核准前,应进行矿山开采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对未进行水资源论证工作的矿山开采规划和项目,各级相关部门不得批准和核准(备案)。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继续推进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加快林权制度改革,调减木材产量,完善配套政策,加快公益林和商品林建设,保护生态环境。继续做好采矿沉陷区治理,抓紧组织治理废存的矸井、矿石山等形成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有效预防矸石山自燃和坍塌事件发生,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矿山环境治理。大力推进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加大共伴生资源的尾矿、废弃物综合利用力度,加强尾矿资源综合评价,逐步实现尾矿回收再利用。
扶持政策:优先保障城市转型项目和城市建设用地
为实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实施意见》明确了一系列扶持政策措施。
首先,这些资源型城市优先列为国家、省级循环经济试点市,将其省级经济开发区优先列为国、省循环经济或低碳产业试点园区,优先支持其循环经济、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等项目申报,鼓励资源型城市纳入两型社会建设。加强环境整治和生态保护。加大资源型城市生态环保建设投入力度,着力抓好资源型城市土地开发整理、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防护林及小流域治理、水土保持、石漠化治理、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等重点工程。加大矿山生态环境整治力度,继续推进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加快公益林和商品林建设,抓紧组织治理废弃的矸井、矿石山等形成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大力推进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加大共伴生资源的尾矿、废弃物综合利用力度。
生态环保政策方面,全面推进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支持资兴市东江湖等资源枯竭片区的重要生态功能区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支持将资源型城市列为国家、省级循环经济试点市,将其省级经济开发区优先列为国、省循环经济或低矿产业试点园区。优先支持循环经济、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等项目申报,加大项目和资金扶持力度。优先安排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多途径保障生态环保费用,从矿产资源补偿费、探(采)矿权使用费、耕地开垦费、排污费、植被恢复费和育林基金中以项目形式重点支持资源型城市。研究建立可持续发展准备金制度。
在土地利用政策方面,湖南省将优先保障资源型城市转型项目和城市建设用地,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产业政策的前提下,省国土资源部门将优先予以保障,其占用的耕地由资源性城市人民政府负责按照“先补后占、占一补一”的原则予以补充。
同时,支持园区扩大规模,国土资源部门在用地安排上,按照与产业发展需要相适应的规模,支持资源性城市建设产业园区,支持有条件的省级开发区升格为国家级开发区。
转型路径:产业经济结构调整与集聚产业发展
冷水江是一座典型的资源型工业城市,长期依赖锑和煤两大主要资源发展。由于长时间大规模开采,主体资源逐步枯竭,出现了经济结构失衡、接续产业乏力、生态环境破坏、下岗人口增多、维稳压力加大等诸多问题。
在转型路上,冷水江首先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引导现有产业与接续产业滚动发展,促进经济转型。冷水江是湖南的工业重镇,有工业企业1200家,拥有闪星锑业、冷钢、金电、湖南宜化、金竹山矿业等大中型企业,形成了钢铁、有色、煤电、煤化、建材五大产业体系。为顺应转变发展方式的要求,该市每年投入工业技改资金30多亿元,推进现有产业提质发展。从2011年开始在开发区建设电子科技产业园和循环经济产业园,目前已签约引进平板电脑、智能手机、LED照明和百加壹再生资源等一批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转型发展日益加速。
冷水江以保护生态环境为核心,实行污染防控与生态恢复双管齐下,促进生态转型。2007年以来,该市坚持以人为本,深入开展涉锑企业整治行动,取缔非法冶炼企业61家,关闭合法冶炼厂17家,整合保留9家锑冶炼企业;启动实施历史遗留砷碱渣无害化处理工程;大力开展植树造林,积极实施生态修复,环境发生了有效变化。同时,冷水江因先有工厂后有城市,大量污染企业聚集在城区。该市从2007年开始启动“退城进郊”战略,将一些技术落后的企业通过“退城进郊”和技术改造搬入工业园区。
通过几来的转型发展,该市经济社会发生了可喜变化。2011年,全市完成GDP182亿元,增长13.5%。完成财政总收入 17.92亿元,增长14.7%,其中一般预算收入8.61亿元,增长20.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2万元大关,达到20352元,增长12.8%;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515元,增长17%。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6.6亿元,增长20.3%。
资兴坚持把工业园区作为加速新型工业化的主战场,大力实施“园区兴工、特色兴园”战略,积极推进政策向园区倾斜、投入向园区集中、产业向园区集聚,以园区跨越发展带动工业转型升级。一是高标准建设园区平台,增强转型发展的承载力。对工业园区进行高起点规划修编,建立了“一区五园”的发展格局,园区面积由6.15平方公里扩大到15.32平方公里。投入500余万元完成了食品工业园和江北工业园标志建设及园区美化、亮化工程,进一步完善了园区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新建标准厂房18.89万平方米,新增工业用地2000多亩,园区的承载力持续增强。二是多举措优化园区环境,增强转型发展的吸引力。改革园区管理体制,出台《关于授予资兴经济开发区行使部分市级行政管理权限的意见》,率先将园区管辖范围内由市直单位和中央、湖南省省、郴州市驻资单位行使的60项行政审批权依法下放到园区,设立“政务超市”,实现“并联审批”。创新融资方式,成功引进浦发村镇银行、盈通担保投资、鸿通仓储物流等新型金融企业,积极推进金融机构与生产经营项目的对接,帮助中小企业贷款融资12.62亿元。三是大力度培育园区产业,增强转型发展的硬实力。围绕打造“千亿园区”目标,推进以华信有色、展泰有色和丰越环保为代表的有色金属精深加工,以杉杉新材料、鑫阁铝业和华康新材料为代表的新能源新材料向百亿元收入级产业迈进。2011年,园区成功落户项目26个,园内规模工业完成总产值235亿元,园区规模工业增加值占全市规模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55.8%,进一步突显了工业核心增长极地位。
煤炭是耒阳的主要资源,改革开放以来,依靠煤炭资源的支撑,耒阳的经济曾盛极一时,经济实力得到飞速发展。然而,资源型城市固能因资源而兴,但亦因资源而困。多年来,“一煤独大”的资源格局造成了煤炭型城市发展的严重依赖,耒阳亦即如此。近年来,受煤炭资源锐减和煤炭价格波动的影响,耒阳单一资源型经济所带来的问题逐渐显露,经济发展后续乏力,各种矛盾和问题层出不穷。调整产业结构,向纵深发展已到刻不容缓的边缘。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和“两会”精神,认真落实市社会经济“十二五”规划,持续推进大规模城市建设、大范围城市更新、大力度城市环境整治,以加快城市发展,全面完成城市建设战役年度计划投资。重点抓好城市规划编制和实施、城市绿化、城乡景观风貌整治、城市综合交通、污水处理及水环境整治、供水供气设施建设、垃圾处理、架空缆线下地、数字城管系统、城市综合体等十项任务,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突出城市特色,全面提高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市本级城市建设战役清单项目182个,项目总投资803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58.2亿元。其中城市规划编制和实施项目38个,年度计划投资1.51亿元;城市绿化建设项目14个,年度计划投资3.57亿元;城市景观风貌整治项目4个,年度计划投资672万元;城市综合交通设施项目58个,年度计划投资65.92亿元;污水处理及水环境整治项目17个,年度计划投资4.31亿元;供水供气设施建设项目5个,年度计划投资4.9亿元;城市垃圾处理设施项目4个,年度计划投资0.73亿元;电缆下地及供电工程项目25个,年度计划投资2.47亿元;数字城管系统建设项目1个,加快建设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平台,不断提高数字城管的管理效能;宜居城市综合体项目16个,年度计划投资74.7亿元。
市计划项目33个,年度计划投资31.24亿元;晋江市计划项目35个,年度计划投资73.67亿元;南安市计划项目64个,年度计划投资52.68亿元;惠安县计划项目21个,年度计划投资27.58亿元;安溪县计划项目39个,年度计划投资20.30亿元;永春县计划项目18个,年度计划投资5.15亿元;德化县计划项目23个,年度计划投资4.88亿元。
三、任务分解
(1)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市建设战役的总协调和督促工作。具体负责制定战役实施方案,牵头汇总我市城建战役实施情况,并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政府及市“战役办”;负责部分城建战役项目组织实施工作;负责考核各地战役实施进展情况,查找和分析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及时协调解决。
(2)市城乡规划局:负责协调和督促城市规划编制项目,并负责项目的月报上报和月考核工作。
(3)市市政公用事业局: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城市绿化、污水处理及水环境整治、供水供气设施建设、垃圾处理等项目,并负责项目的月报上报和月考核工作。
(4)市行政执法局: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数字城管系统、城乡景观风貌整治等项目,并负责项目的月报上报和月考核工作。
(5)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台商投资区管委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建战役项目安排、实施工作,并负责项目的月报上报和月考核工作。
(6)其他相关单位:负责协调和督促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城市建设战役项目,并负责项目的月报上报和月考核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继续打好“五大战役”、深化“城市建设管理年”活动的重要意义,增强打好城市建设战役的使命感和紧迫感,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市城建战役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和指挥调度作用,适时召开项目建设调度会,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狠抓质量安全。要把质量安全管理作为战役攻坚的重要内容,坚持安全第一、质量优先,大力推行模块化施工、标准化管理,以标准管安全、控质量。各级安全、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和分级管理单位要加强对城建战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管,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安全隐患排查,督促整治工程质量通病,杜绝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发生。
(三)推广先进经验。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去年城市建设战役实施中的先进经验,及时予以推广;要继续加强舆论宣传,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要设立专栏专题,做好日常跟踪报道,着重宣传城建战役的重要项目、重大举措及工作进度,并适度曝光城建战役中的存在问题,督促各级各相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城建战役工作水平。
(四)做好廉政建设。要进一步规范对项目审批、项目安排、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等环节管理,实现公开、公正、公平;要把好廉政建设关,搞好日常督促和检查,在每个建设项目和每个管理环节构筑起廉政建设防火墙,确保项目建设的公开、透明;要强化干部的廉洁自律教育,时刻做到自重、自警、自省、自励。
五、督促考核
(一)考核依据。根据既定的城市建设战役项目清单,实行“年初拉清单、年底对账单”,按照时序要求,以项目倒逼进度、以督查倒逼落实,逐月推进,确保各项目立项、审批、投资、开工、竣工等各项工作按时序节点进度要求顺利推进。
(二)考核内容。以城市建设战役实施方案中确定的项目为主体,对照项目的工作内容、计划进度、工作措施,每月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逐月考核项目进展情况及施工质量、安全文明管理等情况。信息报送情况也将作为通报和考核的内容之一。围绕投资、开工、竣工、前期突破、项目储备、安全、质量、落实标准化管理以及战役信息报送质量等主要指标,对战役实施情况进行考核和通报,并将考评情况列入绩效评估的考核体系。
(三)考核组织形式。由市城建战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核,采取巡查与抽查相结合,月报与现场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每月初由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及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现场考核上月项目实施进展情况。通过考核通报、召开现场会总结交流方式等,形成争先创优、比学赶超的氛围。
1.建立月报制度。各项目责任单位要确定1名熟悉情况的工作人员作为信息联络员,将本单位负责项目的工作进展、形象进度等情况按月如实报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后,及时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市“战役办”。
一、目标任务
着重通过“一个完善、两个落实、三个提高、四个加强”,即完善物业管理工作机制,落实职能部门职责、落实业主委员会职责,提高物业企业竞争能力、提高物业小区服务水平、提高物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加强物业承接查验、加强物业小区环境巡查整治、加强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加强前期物业招投标管理,提升城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水平,推动我市物业服务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内容
(一)“一个完善”:即完善物业管理工作机制
一是加强物业管理工作机构建设。市级、各县(市、区)、开发区、台商投资区,以及各街道和有物业管理小区的乡镇均要明确具体的机构承担物业管理工作,并根据工作实际,配备一定数量的专兼职工作人员。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有干部专职或兼职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已经配备人员的要确保在岗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确保物业管理工作有机构、有人员负责。
二是安排物业管理专项资金。各地要建立物业管理经费保障的长效机制,把规范提升物业管理工作列入财政年度资金安排。2012年,鲤城区、丰泽区财政各安排不少于100万元,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财政各安排不少于80万元,其他县(区)、开发区、台商投资区财政各安排不少于50万元,作为整治、提升物业管理和奖励工作到位、成绩突出的物业管理单位及个人的专项经费,以后应逐年提高财政预算金额。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开发区、台商投资区管委会要加强物业管理制度建设和政策支持,出台规范物业管理和扶持行业发展的规定;要将物业管理工作作为民生工作和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会议,听取属地内物业管理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属地内物业管理重大问题。各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属地内物业管理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研究,摸清底数,分析存在问题,出台规范性文件,强化行业规范管理。各相关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在物业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认真调查研究,制订规范性文件,加强监管。各街道办事处和有物业管理小区的乡镇政府负责建立并落实街道(乡镇)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至少牵头组织召开1次联席会议,及时有效解决物业管理活动中出现的矛盾、纠纷。要建立物业管理纠纷调处机制,物业管理普通纠纷由社区、街道一线及时调处化解,并上报区级主管部门;严重的矛盾由区相关部门牵头协调解决,并上报市级主管部门,市级各职能部门及时靠前处置。
四是推进老旧小区整治工作。各县(市、区)和开发区、台商投资区要在年老旧小区整治试点的基础上,安排一定的整治资金,选择若干个具有一定规模、居民整治意愿较强的老旧小区,继续推进老旧小区整治工作。要通过设置围墙、安防门岗,平整道路,整治绿化,完善改造雨、污管道等,使老旧小区面貌初步改善、基本具备物业管理条件,并根据小区实际和居民意愿,采取引进专业物业管理、社区准物业管理、业主自行管理等方式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二)“两个落实”:即落实职能部门职责,落实业主委员会职责
1、落实职能部门职责。住建、行政执法、公安、交警、消防、工商、环保、物价、质量技术监督等职能部门应明确本部门在物业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进行责任分解,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负责人、经办人。加强对物业小区的监督检查,加强部门协作配合,不推诿,不扯皮,及时处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纠纷投诉调处机制,对执法工作中发现的或物业企业报告、业主投诉、媒体曝光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及时,处理到位。建立职能部门联动处理机制,对未履行职责而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效能管理进行查处。
2、落实业主委员会职责。各县(市、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要加大组建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力度,符合成立业委会条件的物业管理小区成立业委会应达到60%以上。加强业委会制度建设,引导业主委员会规范管理,推进业主大会成立和规范运作。促进物业管理和社区管理有机结合,逐步形成社区内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委员会和睦相处、相互依托、和谐共建的新局面。
(三)“三个提高”:即提高物业企业竞争能力,提高物业小区服务水平,提高物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
1、提高物业企业竞争能力。一是要转变提升行业的发展方式。物业管理今后不应该简单追求量的扩张,而应当转向重视质的提高。要通过现代科技的运用和商业模式的创新,不断拓宽物业服务领域,切实增强行业整体竞争能力。二是要树立品牌意识,提高企业竞争力。鼓励、扶持规范化的专业物业服务企业通过企业整合、品牌重组等方式,做强做大;鼓励、扶持符合二级以上资质条件的物业企业晋升资质,逐年提高二级以上物业企业管理的覆盖面,县(市、区)房地产主管部门、市物业管理协会要给予指导、帮助;引导物业企业通过有序的市场竞争不断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管理成本,为业主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2、提高物业小区服务水平。一是要认真落实《省城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规范》,切实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实现秩序维护、卫生清洁、绿化养护、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维护等基础服务达标,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努力提高业主的满意率。二是要创建“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以点带面,促进行业规范发展。鲤城区、丰泽区、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各创建2个市级以上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其他县(区)、开发区各创建1个市级以上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重点创建“十大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西湖豪庭、西湖1号、濠江国际、明光花园、辉映江山、见龙亭小区祺龙苑、大江盛世A区、兰峰城市花园一期、锦洲瑞苑A区、佳豪城市花园二期),物业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要大力指导、帮助物业企业做好创建工作。市物业管理协会要提出计划,用几年时间,每年确定一批物业企业,组织物业管理专家,从内业资料、外业环境、设施设备等方面,帮助企业规范管理物业项目;要组织物业管理专家,对物业企业拟申报示范住宅小区的项目进行指导,确保拟申报项目顺利通过评审。
3、提高物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一是要加强企业间的交流、学习。可借助物业协会平台积极开展物业服务管理经验学习交流活动,组织物业管理工作者、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学习借鉴省内外兄弟城市和我市优秀物业服务企业的先进物业管理模式,推广运用。二是加强岗位技能培训。定期组织物业经理岗位继续教育培训,不断提高管理水平,要加强保安、保洁、绿化、给排水、机电设施维护等岗位人员培训。三是要组织物业从业人员参加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逐步推行项目经理持有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上岗制度。四是物业企业要建立健全员工培训制度,加强企业内部培训。
(四)“四个加强”:即加强物业承接查验,加强物业小区环境巡查整治,加强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加强前期物业招投标管理
1、加强物业承接查验。根据住建部《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物业承接查验相关规定,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各自义务,规范物业承接查验。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交付使用15日前,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完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查验工作,并在物业承接查验协议签订后10日内办理物业交接手续,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物业服务用房以及其他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物业交接后30日内,持相关材料向物业所在地的县(市、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属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组织相关人员对承接查验进行检查,确保项目按规划审批内容建设完整。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在开发建设单位申请办理新建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时,应审核物业承接查验备案情况。
2、加强物业小区环境巡查整治。市住建局加强检查,督促各县(市、区)住建局开展物业管理小区环境整治活动。各县(市、区)住建局、街道办事处组织物业企业开展物业管理小区环境整治活动,抓好日常巡查,每两个月至少对辖区所有物业小区巡查一次,并做好记录。巡查以保洁绿化、服务收费、停车秩序、消防安全、电梯安全、装饰装修等方面为主要检查内容,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切实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根据服务等级和服务标准,提供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做到秩序维护、卫生清洁、绿化养护、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维护等服务达标。加大对违法违纪企业的处罚力度,坚决将侵犯业主合法权益的企业清除出物业管理市场。通过整治,物业管理小区要达到《省城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规范》要求,做到房屋无乱贴、乱涂、乱画和乱悬挂;小区夜景灯整齐、美观,小区内路灯亮灯率达到100%;道路通畅、路面平整,路面井盖无缺损,排水排污管道通畅;车辆停放有序;保持物业管理区域内环境干净整洁;绿化植物长势良好。
3、加强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成立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公室,依托在市住建局,负责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并负责市区(鲤城区、丰泽区、开发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和代管工作;各县(市)、区、港区、台商投资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也要明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完善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专项维修资金实行四级分帐(总帐、物业小区、幢、户),对已归集的专项维修资金要陆续分帐到户。
4、加强前期物业招投标管理。市住建局制定完善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相关规定,规范物业招投标程序;制定物业管理专家库管理有关规定,充实物业管理专家库,加强物业管理专家培训、管理。各县(市、区)、开发区、台商投资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做好物业招投标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当年预售的项目应100%实行前期物业招投标,并做到公平、公开、公正。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月日至月20日)
各县(市、区)、开发区、台商投资区要结合实际,组织召开有关部门、物业公司负责人、业主委员会和业主代表参加的会议,分析属地内物业服务行业发展存在的问题,研讨行业发展方向,规范物业服务管理措施。对属地内物业管理情况,要组织开展全面调查摸底工作,落实项目,制订实施方案,做好部署安排。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在自查的基础上制订整改提升方案,方案要落实到每一个物业服务项目,明确具体目标、内容和措施。各县(市、区)工作方案于3月20日前报送市住建局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月21日至11月30日)
各县(市、区)、开发区、台商投资区及各相关部门对照“一个完善,两个落实,三个提高,四个加强”工作内容组织实施,抓好落实。
(三)考核验收阶段(2012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各县(市、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市物业服务企业考核暂行规定》对属地物业企业进行考核;市住建局按照《市物业管理工作考核规定》对各县(市、区)物业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物业管理是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内容,各县(市、区)、开发区、台商投资区要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加强对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或及时调整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制定方案,切实做好属地内规范提升物业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督促。
(二)强化监督检查。各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应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强化物业服务企业动态监管,对物业小区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要提请相关职能部门按法规进行查处。
(三)扶持行业发展。要加大力度指导、帮助物业服务企业晋升资质等级,扩大业务规模,拓展服务内容,重点培育一批信誉好、市场竟争力强、业主满意度高、诚信服务的品牌物业企业,引领我市物业管理水平和服务品质的提升。
2013年,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75.15亿元,可比价增速9.7%;工业总产值588.7亿元,增长9.2%;累计引进项目1216个,总投资达到483亿元。
整合提升 激发转型发展新动力
以体制创新为介入点,构建“一区七园”的发展格局,有效整合空间、产业、资源和体制四要素,加快产业链延伸,形成资源整合、功能叠加、优势互补、联动发展的新格局;制定招商引资与招才引智相结合的政策措施;提升海洋经济实力,促进海陆产业互动发展引导和支持特色主导产业发展。2014年2月,省政府发文批准该区深化整合提升工作方案。
振兴实体 启动经济发展新引擎
推出企业发展“22151”计划,引进一批前景看好的回归项目,明泰标准件、力天汽车梦工场项目列入省重点产业项目,汽车制造、先进装备、现代物流、传统优势产业等主导产业发展势头见好。其中,2014年1-8月,通用设备制造业产值28.1亿元,同比增长7.1%;电商与物流业发展迅速,顺丰速递、德邦物流、邮政EMS、圆通物流、贝宁物流等一批物流企业相继入驻,1-5月,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8.4%;天河民用电器获“中国建筑电器产业基地”国家级名片。
优化环境 促动有序发展新活力
以治水为突破口,统筹推进“四边三化”、“三改一拆”等环境整治工作,“两河”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第三污水处理厂完成建设,污泥热电项目开展试运行。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推进金海湖公园、金海大厦、海洋科技创新园等项目建设,环金海湖核心区初现雏形;目前,全区绿地率达40%,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7平方米,启动平原水库建设,完善河网体系;建成人力资源市场,深入开展校企对接。
着力民生 夯实社会发展新基础
坚持民生优先,统筹城乡建设,加大社会事业建设投入,全市民办教育十大引资项目之一滨海高级中学一期工程结顶,滨海第一幼儿园竣工,依托职业技术学院推进与哈工大战略合作;打造“20分钟医疗圈”,规范和提升6个社区医疗机构,附一医分院实质性启动;建成60个公共自行车服务站点。推进“数字档案馆”建设;积极探索综合执法模式,深化平安开发区建设。
一、目标任务
根据省和市的工作部署,以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931”行动为抓手,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加快完善城市基础配套设施,着力改善市容市貌,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到2013年底,城市公共基础设施配套、安全、完好;城区主次干道整洁、有序、优美,大道、人民路、南北大街达到省级市容管理示范路标准;社区环境卫生、整洁、安全,物业管理健全、规范、常态,60%以上的社区基本达到省级市容管理示范社区标准;城中村、城郊结合部、农贸市场周边干净整洁、道路通畅、环境优美,打造宜居、宜商、宜游城市,建设和谐、文明、美丽。
二、整治重点
此次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从8月下旬开始,为期三个月。重点整治市容环境、社区环境、交通秩序、物业管理、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建筑场地、公共设施、城中村城郊结合部、户外广告、违法建设摊点棚亭等十项工作。
(一)市容环境整治
1.整治内容
(1)取缔主干道两侧马路市场、占道经营和出室经营;规范道路两侧车辆停放秩序;清除乱堆乱放的杂物,严禁沿街乱挂晒、棚亭乱占道和乱搭乱建;
(2)对照市容管理示范路标准,重点整治大道、人民路、南北大街、招商街、古田西路等5条道路;
(3)与主干道两侧沿街商(店)家签订市容环境卫生目标责任书,并督促、指导、检查商家履约;
(4)提高城区污染河道的水环境质量,清除水面漂浮物、岸边垃圾,实施重点河道的生态整治;
(5)对“12345”政风行风热线上反复投诉举报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市容环境问题进行整治。
2.整治标准
(1)城市主干道容貌整洁,道路平整;临街建筑物及围墙(栏)整洁美观,无乱贴乱画;道路两侧无吊挂、晾晒物品,无破旧、脱落、空白广告,无占道经营、乱堆乱放、乱搭乱建;车辆停放有序;
(2)示范路的建筑物立面整洁,门窗防护设置不超出墙面,各类管线设置整齐并作美化处理,无破损、无油污、无乱张贴、无乱拉挂;沿街市政公共设施维护良好,路面秩序井然;
(3)主干道两侧市容环卫责任制签约率和履约率≥95%;
(4)河道水质清澈,岸坡和水面无垃圾,河道绿化补植、修剪到位,建成区河道有效治理率达到90%;完成一支河、四支河等重点河道清理疏浚和生态修复工作;
(5)市容环境卫生热点难点问题的投诉件办复率达100%,办结率≥95%。
3.牵头部门:城管局
责任部门:住建局、水利局、食药监局、环保局、工商局、镇、市容包保路段责任部门
4.完成时间:10月31日前
(二)社区环境整治
1.整治内容
(1)取缔扒翻种植,拆除乱搭乱建,取缔乱堆乱放,纠正乱停乱靠;
(2)清理卫生死角、积存垃圾,保持正常保洁、垃圾收运;
(3)清理散养家禽,规范宠物管理;
(4)保持高压态势,及时制止和拆除违法建设;
(5)整治油烟油污,取缔违章广告;
(6)对小区内道路进行维修或翻新;新增(扩)建公用车库和停车场;调整和维修全部路灯;实施楼道亮化改造;落水管全面更换;改造疏通下水;增补亮化、监控设施。
2.整治标准
(1)绿化完好,环境整洁,广告设置规范,车辆停放有序;
(2)22个社区环境达到省级市容管理示范社区的标准;
(3)违建防控人员安排到位,巡防机制健全;
(4)小区内道路平整,无破损,无明显坑洼积水,排水设施完善,无露天排水沟渠;路灯和楼道灯安装到位。改造提升1~2个小区。
3.牵头部门:镇
责任部门:公安局、住建局、城管局、规划分局、电信公司、供电公司、移动公司、挂钩联系社区责任部门
4.完成时间:10月31日前
(三)交通秩序整治
1.整治内容
规范交通秩序,重点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查处违规占道、逆向停车、占用盲道等现象;整治非机动车乱停乱放;整治电动三轮车和人力客三轮车营运秩序;新增停车设施,规范停车管理。
2.整治标准
(1)合理划定路内停车泊位,新增地下停车场,强化停车管理,保障道路通行顺畅;
(2)出租车上下客在设有临时停靠标志的停靠点即停即走,不得乱停乱靠;公交车辆按规定时间、线路运营;
(3)严禁电动三轮车上路行驶、非法载客;规范人力客三轮车营运秩序,严禁无证营运、车容不整,严禁非法拼装动力装置。
3.牵头部门:公安局
责任部门:住建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镇
4.完成时间:11月30日前
(四)物业管理整治
1.整治内容
(1)加强物业管理规范化建设,抓好9个试点小区业主委员会建设,制定业主委员会考核办法,指导和监督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并全面推广;
(2)做好道路、排水、排污、路灯、监控、电梯、绿化、游园、泵房及消防设施的维护;维修更新小区内体育健身器材;
(3)整治老旧小区,推行物业化管理;
(4)整治小区内车辆停放乱停乱放;
(5)加大物业费收缴力度。
2.整治标准
(1)对物业管理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实行公示,物业管理人员统一标识、挂牌上岗;
(2)符合条件的小区全部组建业主委员会,对已有的业主委员会进行改选;
(3)基础设施及健身器材符合安全条件,满足使用功能;
(4)小区封闭、外墙出新、管线入地、雨污分流、照明亮化、绿化提升;
(5)小区内车辆按指定位置停放,大型车辆进停车场;
(6)物业费收缴率90%以上。
3.牵头部门:住建局
责任部门:公安局、城管局、体育局、镇
4.完成时间:11月30日前
(五)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整治
1.整治内容
整治农贸市场内及其出租房屋的卫生死角、暴露垃圾、污水横溢等环境卫生问题,以及农贸市场周边200米范围内的占道经营、乱搭建、乱停放、乱拉挂、乱堆放、乱贴画等环境秩序问题。
2.整治标准
(1)规划定点的农贸市场达到“一落实、三提升”,即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提升设施配套养护水平、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市容秩序管理水平;
(2)非规划定点的农贸市场达到“三有、四无、五统一”,即有环卫设施、有保洁人员、有管理人员;无卫生死角、无流动摊点、无占道坐吃、无违章搭建;统一经营时间、统一经营区域、统一经营设施、统一经营标识、统一经营管理;
(3)未经批准的马路市场达到一疏一堵,即疏堵结合、合理疏导、依法取缔。
3.牵头部门:发改委
责任部门:城管局、食药监局、供销总社、工商局、镇
4.完成时间:11月30日前
(六)建筑场地整治
1.整治内容
(1)完善建筑工地周边围档和出入口硬化设施;
(2)完善出入口车辆冲洗、施工现场排水设施;
(3)规范施工现场物料堆放和扬尘控制;
(4)规范建筑垃圾处置;
(5)规范建筑施工围栏广告设置。
2.整治标准
(1)施工现场设置封闭围挡,城区主要路段、沿街建筑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m,其他路段的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m,使用的材料应保证围挡稳固、整洁;
(2)施工现场出入口应当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冲洗平台,禁止车辆带泥上路。施工现场应当设置通畅的排水设施,出水口应设置沉淀池。泥浆、污水必须经沉淀处理后方可排出,未经处理不得排入城市管网和河流;
(3)对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和易扬尘材料应采取网膜覆盖、固化、定期洒水或临时绿化等防尘降尘措施;
(4)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应集中分类堆放并及时清运,确保日产日清。不得在施工现场焚烧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
3.牵头部门:建工局
责任部门:公安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
4.完成时间:10月31日前
(七)公共设施整治
1.整治内容
对广场、公园、游园、河滨走廊、体育设施、文化设施、亮化设施、下水管网、道路绿化以及公交站台等基础设施进行整治。
2.整治标准
路面、护栏、窨井盖无破损;行道树、绿化无缺损,无杂草,无明显病虫害,修剪整齐美观;滨河绿化、广场、游园和亮化设施完好、便民,文化设施设置规范,卫生整洁,各类公益宣传、安全标识醒目,实施定人定岗定责管理,设施维护、安全管理到位。
3.牵头部门:住建局
责任部门: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文广新局、体育局、镇
4.完成时间:9月30日前
(八)城中村、城郊结合部整治
1.整治内容
清理生活垃圾、乱堆乱放、农业废弃物;疏浚河道沟塘;拆除乱搭乱建,修补破损路面,维修健身器材;提升公共设施配套水平、绿化美化水平、道路通达水平和村庄环境管理水平。
2.整治标准
一般村居达到一星级康居乡村标准;选择1-2个试点进行城中村改造,打造特色村居;基础设施与城区一体化。
3.牵头部门:镇
责任部门:住建局、国土分局、规划分局
4.完成时间:10月31日前
(九)户外广告整治
1.整治内容
(1)拆除主干道两侧(含绿岛、人行道)、重要街区违规设置的店招、灯箱广告、指示牌;
(2)限期要求沿街、沿路业主更新改造破旧、脱落、空白店招广告牌;
(3)全面清除主干道两侧建筑物、构筑物上违章设置的各类小广告(牛皮癣)、图文广告;
(4)对建筑围栏广告牌、重要节点显示屏、大型三面翻广告等户外广告进行亮化美化,分解落实公益宣传任务,确保公益宣传内容占版面20%以上;
(5)对各类广告的内容、用字进行规范管理。
2.整治标准
户外广告设置规范;无乱张贴、乱涂写;主干道两侧(绿岛内)及沿街商家门前无违章设置广告灯箱;广告内容符合要求,无不规范的广告用字。
3.牵头部门:城管局
责任部门:文明办、规划分局、工商局
4.完成时间:10月15日前
(十)违法建设、摊点棚亭整治
1.整治内容
(1)未经规划部门批准,或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求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2)未按规定限期拆除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3)清理道路两侧、摊点疏导区周边乱堆放的杂物,规范疏导区摊点经营;
(4)清除空置、占用盲道的邮亭及其他各类棚亭;
(5)对各类烧烤、卤菜摊点棚亭按照统一时间、统一外型式样、统一大小尺寸、统一卫生保洁的要求进行整治。
2.整治标准
(1)2012年10月1日以前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市容的违法建设全部拆除到位;
(2)2012年10月1日以后的违法建设查处率100%,罚款到位率100%,拆除率95%以上;
(3)主次干道无流动摊点、占道经营和出摊经营;摊点疏导区管理有序,环境卫生整洁;
(4)邮亭及其他棚亭设置规范,外形美观,经营有序。
3.牵头部门:城管局
责任部门:住建局、食药监局、工商局、邮政局、镇
4.完成时间:11月30日前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30日前)
1.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宣传发动,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牵头部门对照省优秀管理城市创建标准及省市相关要求,认真排查存在问题和不足,制定专项工作计划,细化分解目标任务。
(二)组织实施阶段(11月30日前)
1.全面整治市容突出问题,尤其是老百姓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2.各主次干道、重点部位(学校、公园、广场)及各社区环境整治基本达到省优秀管理城市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相关要求。
3.认真研究落实长效管理措施,确保整一项、成一项。
4.全面巩固提升,打造特色亮点。
(三)考核验收阶段(12月31日前)
1.按照考核验收各项标准,市、区考核小组分别进行初验。在此基础上,对照市级考核验收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和完善,高标准完成“三创一整治”任务。
2.迎接省和市考核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成立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任总指挥,相关区领导任副总指挥,区各相关部门、镇区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宣传组、保障组和督查组。各整治牵头部门要进一步细化整治方案,主要负责人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专职其事,其他相关责任单位和配合部门要紧密协助牵头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长效管理到位。有挂钩联系社区和市容包保路段任务的部门,要主动融入十大整治,做好挂钩社区、包保路段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开发区范围内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二)强化宣传发动,营造舆论氛围。要把宣传发动贯穿于整个整治活动的始终,做到报纸有文字、广播有声音、电视有画面,营造浓烈的舆论氛围,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及广大市民支持整治、参与整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加强市民素质教育和道德建设,不断提高市民的文明卫生素质。各整治组要及时报送整治信息,整治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编印简报,对正反两方面的典型进行宣传和曝光。
(三)坚持依法行政,实施严管重罚。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各项整治在法律、法规的框架下严格按程序进行。对在整治活动中不服从、不配合,甚至暴力阻碍行政执法的,坚决予以打击,为整治活动的有序开展提供强有力的执法保障。
一、领导到位,形成了强大工作合力。
一是在全县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动员大会后,我局立即组织召集相关单位召开了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漂漂亮亮方面)动员调度会,按照县委、县政府的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市容环境综综合整治(漂漂亮亮方面)实施方案,理清了工作思路,找准了工作目标;二是明确了工作职责,城管局负责牵头整治违章占道经营行为,广告及各类管线,相关单位配合参与;控违拆违办负责牵头整治违章搭建行为,相关职能部门配合;交警大队负责牵头车载货物占用停车泊位和有效路面,相关单位配合参与。各职能单位也都按照各自职责,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积极开展整治活动。
二、宣传到位,营造了浓厚的环境整治氛围。
一是利用宣传栏、横幅等形式,发动群众,形成全员共建的强大合力,同时利用城管局的宣传车,围绕整治重点在街道上反复广播宣传。二是向沿街店面经营户下发《关于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通知》,要求经营户保持环境卫生整洁,不得占道经营,乱堆乱放、乱摆乱吊杂物;车辆停放在停车泊位,不得乱停乱放;拆除违章搭建物,拆除店外棚、占用公共场地搭建的铁皮棚;人行道上不得放置临时灯箱,修复或拆除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牌,从源头上解决影响市容环境的脏乱堵问题。通过一系列的宣传活动,使市容环境整治行动向社会各个层次深入普及和渗透,使环境整治活动成为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大众行动,全面推动市容环境整治的不断深入。
三、措施到位,取得了明显的整治成效。
在此次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我局组织各责任单位,多措并举,狠抓工作落实,有力地推动了三大整治行动的不断深入。截至目前,我局总牵头的市容环境三大专项整治行动已初显成效:
(一)、全面整治违章占道经营行为。
一是重点整治将军园、五福广场、中心花园等周边区域内,车载货物占用停车泊位和有效路面等禁停路段的占道经营行为。
1、对占道经营的水果车指引其统一至平阳街路段有序停放,并制作了相关的指引标牌,同时兼顾对城区各主要路段的车辆停放秩序整治。
2、对二手车市场、出租车市场占道经营、出租车乱停乱放等行为进行了整治。
3、对大型货车占用道路停车位停放的进行整治,对长期占用道路停车的废旧车辆进行拖离。
此次市容环境整治,共出动1800人次,纠正车辆乱停乱放违法行为600余起,整治摊点80余处,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
二是重点整治规范滨XX大道、将军园周边等区域内夜宵、烧烤摊点,确保摆设摊点的物品不滞留摆设场地内,各摊点在20:30后出摊,防治烟尘油污染、噪音扰民;早餐摊点要在8:30前收摊,并搞好经营区域内环境卫生。目前已对滨XX绿化带内、将军公园周边等主要路段的夜宵、烧烤摊点进行了全面规范,做到了城区夜宵摊点、烧烤摊点在晚间8时30分后出摊,摊点配备垃圾容器收集垃圾,收摊时对经营场地清扫干净,并且摆设摊点的物品不得滞留在摆设场地内。同时取缔了将军园、五福广场、中心花园等周边区域的车载货物,引导至指定区域经营。对城区早餐摊点也已进行了全面规范,基本做到了上午8点30分前收摊,并搞好经营区域内的环境卫生。
三是重点整治凤凰大道、滨XX大道、平川大道、XX大道等主干道店外占道经营行为,实行店内经营。
7月20日前已对凤凰大道、平川大道、XX大道、滨XX大道等主要街道进行了地毯式集中整治,对店外占道经营行为进行现场教育劝说,对屡教不改的商户,强制取缔扣押违章物品,共取缔违章占道经营300余处,收缴违章占道物品200余件。
(二)、全力整治违章搭建行为。
主要是清理拆除城区主干道临街面两侧的违章搭建物、拆除店外棚、占用公共场地搭建的铁皮棚。
一是控违拆违办联合相关责任单位工作人员分成6组对沿街面两侧的违章搭建物、店外棚、铁皮棚进行调查摸底,拍相片留底同时通知业主主动拆除。二是控违拆违办联合城建局、国土局、工商局、城管局、XX镇、开发区等相关单位分别对凤凰大道、平川大道、XX大道、洪门工业园区等主干道监街两侧私搭乱建现象进行清查、整治。共出动人员近600人次,整治、拆除违章搭建物、店外棚、占用公共场地搭建的铁皮棚共17外。
(三)、全力整治广告及各类管线。
对不符合广告设置规则,陈旧破抽等影响城市容貌,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牌,及时修复或拆除;清理设置在人行道上的临时灯箱,建筑物、构筑物上的“牛皮癣”,乱吊乱挂的横幅、喷绘布等,严禁乱开挖道路,对确需开挖的管线单位或个人,应按程序到城管、城建部门审批。
从7月份开始,在县城管局牵头,城建局、工商局等单位的积极配合下,对现有户外广告牌进行了全面整治清理,凡不符合广告设置规划、陈旧破损等影响建筑立面美观,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牌,大部分业主已及时修复,无法修复的也已拆除更换。共清理清除违章、破损广告牌(灯箱)182个,大型广告牌50余处。同时对城区街道、工地乱吊乱挂的横幅、喷绘布等破旧广告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清理乱吊乱挂横幅、喷绘布180余块。
四、督查到位,推动了整治任务的有效落实。
工商局作为此次环境综合整治漂漂亮亮方面的总牵头单位,为了确保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时间、质量、力度三到位,定时或不定时地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对日常巡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告知相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做到看得见、管得住、见效快。通过发动、整治、检查,使辖区市容环境卫生水平,特别是乱堆、乱放、乱扔垃圾、乱设摊点等现象得到了有效控制,辖区环境卫生得到了明显改观。
五、几点建议
1、逐步优化城区公共资源配置。鉴于老城区城市功能布局不合理给交通拥堵带来的不利影响,建议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在公共资源的规划和建设中优先发展新城区,合理控制老城区。
2、逐步清理和开发大型公共停车场所。因中心城区停车难,建议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对中心城区原有大型停车场进行一次清理整顿,通过清理和开发大型公共停车场,逐步缓解中心城区停车难的压力。临街面超市有地下停车功能的一律恢复,临街单位院内有停车场的允许外来车辆临时停放。
3、逐步发展公共交通。建议政府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在道路使用管理上落实百姓优先、公交优先的原则。同时,保证公交线网布局合理,路段停靠衔接、换乘方便,吸引广大市民出行选择公共交通,合理控制中心城区摩托车和电动车保有量。
4、建设综合大型的农贸专业市场。制定科学合理的总体规划,遵循市场规律,有助于管理,方便群众,利于提升城市品位,改善市容市貌的原则,建设综合大型的农贸专业市场,满足人口快速增加,对生活必需品的消费增加和城镇化建设快速发展的需要。
一、目标要求及原则
(一)基本要求。实施综合整治工程,将段建设成为连接新老城区的重要节点和通道经济产业带,打造多景点、多层次的城市“大门庭”、“迎客厅”,提高西出口环境水平。
(二)基本原则
统一规划,分片实施。按照小城镇和新型工业现代物流园区总体规划,服从大规划,体现新特色,明确产业定位和产业发展方向,达到开发一片,建成一片,获效一片。
市场运作,完善基础。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建设”的办法,筹措土地征用、农户搬迁、企业搬迁和排洪道建设资金,为项目建设提供基础性保障。
产业主导,交叉推进。积极谋划项目、对接项目和推进项目,形成“治理—拆除—建设”为一体的整治模式。
标本兼治,远近结合。对周边村庄乱堆乱放和乱搭乱建等现象,实施多管齐下综合治理。对污染严重企业分类采取立即取缔关停与整体搬迁措施相结合,既要快见成效,又要积极解决历史遗留的环境污染。
二、主要任务
按照小城镇和园区总体规划,利用5年时间,用项目来支撑提升整治效果,重点完成以下工作:
1、西部商贸一条街建设。投资2.3亿元,建设西出口以南沿兰海高速公路东西两侧,长1.2公里的农产品展示一条街及商铺约3万平方米。(其中路西建设16008.5平方米,路东建设14764.4平方米)
2、园区建设。投资35亿元,整理土地1.8万亩,7家大型物流园投产运营。实现税收1亿元以上,就业岗位达到3万个以上。
3、镇区中心建设。占地面积350亩(不含道路);建成安置楼、园区商住及生活服务区、广场、停车场、文化娱乐、小游园、医疗、教育、居住、通信邮政和养老院等设施。通过不断建设,到2018年力争使镇区居住人口达到2—3万人。同时在镇区周边储备土地600亩,为镇区发展预留空间。
4、排洪道建设。投资9400万元,完成6.4千米排洪道主体工程建设。同时完成并行于排洪道长7千米宽24米的园区主干道。
5、大桥及公路建设。投资2500万元,争取建成长50米宽16米的大桥;完成至区10.8千米的公路。
6、污水处理厂。投资5000万元,新建污水深层处理再生利用厂一座。规模为近期每天处理污水1万立方,远期增加每天处理污水1万立方。工程建设内容:污水处理厂一座(污水处理工段、污泥处理工段、附属及辅助生产生活设施等);敷设镇区污水配套管网近期31.5千米,远期33千米。
7、其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5000万元,完成西出口收费站南移改扩建;投资6000万元,在物流园附近建设加气站;投资3600万元,在汽配城附近建设西出口公交汽车站,将125、155、317路等公交车延伸至村;投资520万元,完成自来水供水扩容工程,完成园区5公里管网敷设;投资1800万元,建成园区110千伏变电所;投资810万元,完成园区天然气管道敷设;敷设沿园区主干道7千米的雨、污分离排水管网。
三、2014年重点工作
(一)环境整治
1、治理垃圾。全面清理周边的积存垃圾和死角垃圾;实行垃圾密闭化管理,对垃圾及时掩埋,有效降低暴露垃圾污染。禁止在道路两侧倾倒堆放垃圾。
2、乱堆乱放。加强对村内私搭乱建的执法管理,清理和修整有碍观瞻的坍塌破房和残墙断壁。
3、防治扬尘。对S201线和施工工地进行不间断洒水,防止二次扬尘。
(二)项目建设
1、规划设计。围绕四版规划、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增容扩区和西出口综合整治要求,修编小城镇总体规划;完成园区控制性规划、镇区建设详细规划和整治详细规划。做好沙沟排洪道与园区控制性规划的衔接工作。
2、征地拆迁。完成西出口收费站南移扩建的征地拆迁工作(其中拆迁:农户14户,企业2家;征地50亩);启动西出口收费站以南兰海高速公路以东的征地拆迁工作(其中拆迁:农户32户,企业2家;征地96亩)。
3、西部商贸一条街建设。启动建设位于兰海高速公路以西长约500米,建筑面积7382.2平方米的西部农产品展示一条街部分工程。
4、镇区建设。建成1幢18层建筑面积18137.8平方米的安置楼,完成部分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争取启动安置楼二期工程。
5、沙沟排洪道建设。完成6.4公里排洪道主体工程。
6、土地整理。结合电子、仓储中心、冷冻海鲜市场等项目实施,整理西部农产品展示一条街建设区域内土地约200亩。
7、重大项目。2014年园区投资达到12亿元以上,整理土地4000亩以上;完成汽配城二期工程,建设商铺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新吸收200户商户入驻,就业岗位达到3000个以上。
8、西货运站。建设1幢11层建筑面积3668平方米的西货运站信息楼,年内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9、两路一桥。投资300万元,完成大桥建设;投资600万元,完成李九公路路基建设;完成园区长7千米宽24米园区主干路基建设。
10、基础设施配套。完成园区自来水供水扩容工程,敷设直径200毫米自来水管网5千米,协调完成8公里S201线维修。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靠实责任。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常务副组长、镇重大项目办主任、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站所和村负责人为成员的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综合整治的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同时相关村成立相应机构和工作班子加强对相关工作的领导与落实。
一、工业污染防治面临的问题
武川县金属、非金属矿产资源丰富,由于私采乱挖、无序开采现象较多,由此产生的植被生态破坏比较严重。近几年来环境违法行为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行业:铁矿开采加工、黄金采选、石灰石开采烧结、高耗能铁合金加工及钢铁冶炼、地条钢加工企业。存在的问题:一是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不力,有些项目严重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盲目上马建设投产,增加新的污染源;二是少部分矿山采选企业未规范建设尾矿库,无组织违法排放废水,矿山采掘现场固废处置不规范,废弃工作面和矿井不采取回填措施,也不采取植被和生态恢复措施;三是经济开发区铁合金加工企业除尘器不能正常运行或故意不正常运行,无组织偷排和超标排放现象时有发生。
二、深入开展现场检查
全县企业布局分散,点多面广,环保局将利用1—2个月时间,对全县辖区内的金属、非金属矿采选企业进行一次深入排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尾矿库规范建设情况;矿山开采现场生态保护情况及采取的措施;固体废弃物规范处置情况,废弃工作面及矿井回填措施和固废堆场生态植被恢复措施;尾矿坝内尾矿粉的综合利用和处置情况;经济开发区高耗能企业除尘设备维护及正常运行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专兼职环保人员配备情况;环保管理制度和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情况;环境安全隐患,特别是涉及危险有毒有害化学品生产使用情况;环境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规程和运行维护方案;影像资料记载备案情况。
检查要做到认真、全面、细致、规范,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以文字形式记录在案,以备开展后督查工作。情节严重的,要向执法监察部门建议实施行政处罚。检查工作要形成制度化、经常化。
三、加强监管,制定措施,确保防治效果
环境监管是一项系统规范、任务繁重的工作,应长抓不懈。对环境违法企业要加大惩治力度,严管重罚,该停产取缔的坚决执行;限期治理的,重在落实整改措施上。要不走过场,不讲人情,注重效果。
(一)以后凡新、改、扩建项目严格执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验收监测制度。老污染源企业要逐步补做完成环境影响现状评价。
(二)境内排放水污染物的金属、非金属矿采选企业一律规范建设尾矿库,实现污水零排放或澄清后达标排放。
(三)由于设备或其他原因存在无组织或偷排污染物的企业,由环保局提请县政府下达限期治理决定,在规定时限内完不成治理任务的,由县政府责令停产整改或停业关闭,治理无望的,坚决取缔关闭。
(四)会同国土、林业、草原、水土保持等部门加强对矿山采掘现场的环境监管,固废要规范合理处置,条件具备的采取生态植被恢复措施,建议逐步实行生态恢复保证金制度,资源开采企业每年或一次性缴纳一笔资金,待资源开发活动结束后,由政府有关部门监督实施采场环境整治和生态恢复。
(五)存在违法排污行为的企业,由环保局实施“最高限额罚款”,屡教不改的,吊销排污许可证,停产整改。
(六)一般工业污染源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污染物排放达标监测,重点污染源每年至少进行两次例行监测,督促企业加强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七)有多次不良违法排污记录的企业,不再审批该企业其他排放污染物的生产建设项目。
(八)涉及危险有毒有害化学品使用的黄金采选企业是环保重点监管对象,企业要制定切实的环保管理制度和事故排放应急预案,尾矿库每年定期加固,采取防渗漏措施,根据尾矿库选址及山体汇水面积大小建设预留泄洪道,防止因雨水山洪冲刷引起的事故排放,地理条件具备的建设二道坝,三道坝增加库容,保证环境安全。
(九)尾矿库建在河道边缘的,要构筑石坝护库,防止山洪冲刷引起的水环境污染。
(十)加强对经济开发区排放大气污染物企业的环境监管,监督企业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擅自停运污染防治设施,偷排污染物的违法企业,由政府向供电部门下达停电通知,实施停产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