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21 23:38:40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干部考察工作方案,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根据我局现有干部配备情况,为了进一步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更好地拓展选拔任用干部的渠道,经党组研究决定,对党委办公室主任、监察室副主任、食品安全监管科副科长、行政审批办公室副主任、稽查科副科长岗位进行公开竞争上岗。目的是通过这一方式,给干部提供展示才能和水平的平台,有利于组织和群众更全面的了解干部。依照《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本次竞争上岗的干部选拔工作,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坚持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为贤的干部路线和德才兼备的干部标准,树立正确用人导(来源:文秘站 )向,充分发扬民主,着眼于锻炼和培养干部,增强干部队伍活力,更好地公平、公正执法,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布方案。向机关全体干部公布《干部竞争上岗工作方案》及竞争职位的资格条件。
2.报名与资格审查。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岗位资格条件对报名的干部进行资格审查。
3.召开竞争上岗演讲大会。通过资格审查的干部进行公开演讲(演讲时间在10分钟以内),演讲顺序以姓氏笔划为序,演讲稿交人事科备案。
4.民主测评。公开演讲后,进行民主测评。
5.确定考察人选。由局纪检组监督,根据民主测评结果,报市局党组确定考察人选,考察预告。
6.组织考察。由人事和纪检监察人员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工作实绩。
7.进行公示。根据民主测评和考察情况,经党组研究决定,确定任用人选,提职干部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
8.总结汇报。对干部竞争上岗情况进行总结,并上报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三、竞争上岗职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竞争上岗的职位是党委办公室主任、监察室副主任、食品安全监管科副科长、行政审批办公室副主任、稽查科副科长。
参加竞争的基本条件是:
1.思想政治素质好,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作风正派,事业心强,廉洁守法,群众威信较高。
2.组织领导能力和管理能力强,实际工作经验较丰富,工作实绩突出。
3.现有局机关在编在岗公务员,具有履行行政工作的身体条件。
岗位条件要求是:
竞争党委办公室主任职务,应具有任副科级实职两年以上职务经历,或副科级非领导职务三年以上;
竞争监察室副主任、食品安全监管科副科长、行政审批办公室副主任、稽查科副科长职务,应具科员以上职务,其中任科员三年以上;
一、成立组织
为进一步创新招商模式,加大招商力度,整合招商资源,形成人人招商的浓厚氛围,委党组决定成立区经信委招商引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二、目标任务
根据《区2013~2014年度分组招商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区经信委为区人大招商组成员单位。区人大招商组安排我委2013~2014年度招商引资任务为:引资项目2个,协议投资1亿元,2013年底完成到位资金2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达1400万元;2014年7月底全面完成招商引资目标任务。
三、工作职责
1.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委招商引资工作的开展及日常调度等工作;
2.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委招商引资相关数据收集、报送等日常事务,每月22日前将本月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重要信息做到及时上报;
3.负责安排好区委、区政府及区人大招商组组织的涉及本委的项目观摩活动;
4.督促检查本委各外出招商小分队外出招商工作开展情况。
5、招商信息员要做好招商信息上报工作,每月至少报送一条招商信息至区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区人大招商组。
四、经费保障
招商经费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由区人大招商组统一安排,不足部分由本单位解决,实行实报实销原则。
五、奖惩措施
(一)实行招商引资风险金制度。根据贵办发〔2013〕38号文件规定,实行招商引资风险金制度。单位主要负责人按4000元/年的标准缴纳招商引资风险金至区财政指定的招商引资专户,其他干部职工参照实行,按3000元/年的标准缴纳招商引资风险金至本单位账户。委机关完成年度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其风险金全额退回,并予等额奖励;未完成年度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缴纳的风险金不予退回,直接转入下一年度。
(二)实行招商信息奖励制度。对提供招商信息,经接洽并来我区考察的,给予信息提供者200元/条奖励;对提供招商信息,通过接触了解,来我区参观考察,并签订意向性投资协议的,给予信息提供者1000元/条奖励;对提供招商信息,通过接触了解,来我区参观考察,签订投资协议的,并最终成功落户的(注册成立企业),给予信息提供者2000元/条奖励。
六、工作要求
(一)委全体干部职工要充分发挥各自人脉资源,积极提供招商信息,邀请在外有一定影响力的籍成功人士来我区参观考察,大力宣传我区招商引资的优势及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鼓励他们回到家乡投资创业。
(二)领导小组成员要主动了解、掌握重点招商产业发展和分布情况,积极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招商信息。
今天,稽查大队召开2004年―2005年安全越冬工作动员大会。主要任务是贯彻《总公司2004至2005年度安全越冬工作方案》文件精神,认真落实总公司安全越冬工作的要求和部署,在以往稽查大队安全工作取得较好成绩的基础上,认真分析当前的安全工作形式,结合大队实际,部署今冬明春安全工作任务,动员大队全体干部职工积极行动起来,集中精力、认真执法、热情服务,为稽查工作的有序开展和企业改革改制的顺利进行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2004安全工作回顾
2004年,稽查大队的安全工作在上一任领导班子及全体队员的共同努力下,以深入开展“安全工程”、强化安全管理为目标,针对稽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大队积极调整内部管理,与各科队签订《关栓、摘表安全责任状》,加大监管力度,通过巡检投牌、清理占压、值班待警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为总公司安全稳定供气提供了保障,并超额完成了全年工作指标,为大队进一步开展安全越冬工作打下了稳固的基础。
二、2004年―2005年安全越冬工作安排
根据总公司安全越冬工作目标,为了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针对大队的工作实际,制定了《稽查大队安全越冬工作方案》,明确了今冬明春安全工作任务,并结合安全越冬期间对科级干部的考察工作,经大队领导班子认真研究,我们必须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责任制落实,严格工作程序
刚才,大队领导班子与各科队签订了安全越冬责任状。今年总公司安全越冬方案和实施办法都突出强调了责任制的落实,今年的安全工作大队也将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人,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稽查工作的安全管理,严格履行关栓、摘表工作程序。并且大队将不断加强对稽查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各级领导干部不仅要按规定落实好安全责任,更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要求中层干部做到的我们领导班子首先做到;要求职工做到的中层干部首先要做到,大队将把中层干部在安全越冬期间的工作表现列入干部考察范围,作为今后干部聘用的重要依据。
(二)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管理机制
首先,进一步完善“阳光稽查”制度,为稽查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制度保障。科学、合理的燃气稽查制度是做好稽查工作的规范和准则。为此,本着实用性、可操作性强的原则,健全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稽查工作制度,为规范执法行为,确保稽查工作安全有序进行,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制度保证。
其次,针对食堂、锅炉等重点防范部位,制定安全管理制度,采取专人专管的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制,做到一级抓一级,使加强重点部位的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杜绝重点部位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三,加强调度室的管理与值班值宿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报警电话24小时畅通,制定值班值宿制度,从提高稽查人员的安全管理素质和应急处理能力入手,通过安全培训和演练,努力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技能及职业道德水平,做到处理紧急措施及时到位。
第四,制定事故处理预案,并有计划的进行事故处理演练,做到防患于未然,为安全越冬工作的有序开展打下坚实的预防基础。
(三)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稽查管理
今冬明春的安全越冬工作,首先,大队将继续加强进户栓、调压箱背部、阀门井、“三沟”等燃气设施的投牌抽查工作,增强巡检人员的监管意识;第二,加大清理占压工作力度,确保燃气管线安全输气;第三,加强同各供气管理部门沟通与协作配合,做好对加装防盗封用户的抽查工作,主动经常的深入各供气管理部门调查了解用户窃气的案情,主动帮助各单位解决刁蛮用户造成的工程、收费等各种疑难问题,用真诚的服务增强联合打击窃气和违章用气的力度。
(四)加强职工安全教育,提高职工防范意识
在开展安全越冬期间,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开展安全培训,强化安全意识,利用参观安全展览和安全教育等工作方法和措施,结合企业改革改制,从提高职工工作热情,强化职工安全意识入手,积极开展安全培训工作,为确保安全越冬工作的顺利完成打下坚实的教育基础。
(五)安全越冬工作与中层干部考核相结合,为干部聘用提供依据
为了优化中层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对中层干部的管理与监督、激励与约束,不断提高中层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从而适应企业改革发展的需要,大队领导班子将采取述职、民主测评、综合评议等形式,按德才兼备标准、群众公认程度、工作实绩选人用人,通过考核评出政治可靠、求真务实、有本事、肯干事、能干事的中层干部,为下一步的干部聘用提供科学合理的依据。
(六)加强领导、分兵把口,确保安全越冬工作有序进行
为了使安全越冬工作扎实有序的开展起来,领导班子采取分兵把口的工作方式,定期对各部门进行岗位轮换,通过岗位轮换,使稽查员不断地超越自我,增强沟通,提高业务及执法水平,为竞争上岗的推进做好铺垫。
(七)加强纪律建设,塑造大队形象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想打赢安全越冬这一仗,就必须有铁的纪律做保障,特别是中层干部,要起到表率作用,严格遵守大队的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遵章守纪、克己奉公、以身作则,带动大队职工,全面完成今冬明春的安全越冬工作。
要注意树立大队的良好形象,鉴于现有工作环境的制约,大队职工要注意扰民矛盾的发生,注重保持办公环境及周边环境的卫生,为大队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做好铺垫。
一、考核范围
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二、计分方法和考评内容
(一)计分方法
考核采用百分制,按照各单位自评得分、局廉能风险防控办公室(以下简称防控办)考核得分、局领导评价得分,分别占20%、60%、20%的原则综合计算考核结果,排出名次。考核结果分为三个等次,其中90分以上为优秀,90—89分为达标,80分以下为不达标(具体记分方法见考核标准)。
(二)考评内容
⒈组织机构发挥作用。按照工作方案要求,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组织实施此项工作。(5分)
⒉工作机制完善健全。按照工作方案要求,按期查找单位、个人廉能风险点,制定相应防控措施,并按月检查、考核落实情况。(15分)
⒊公开内容及时全面。按照局《局务公开实施办法》和《廉能风险防控标准化作业规程》规定内容及时限,公开相关工作结果。(10分)
⒋防控措施落实规范。坚持使用办照明白卡、便民联系卡和各类服务指南,规范使用各种防范登记表和登记台帐。按《廉能风险防控标准化作业规程》规定,履行相关上报审批手续。(40分)
⒌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无因落实防范工作不到位而引发的群众上访投拆,无被上级明察暗访或局查处的工作人员违纪行为。(20分)
⒍群众评议成绩优良。企业、群众调查满意率90%以上,在地方政府组织的民主评议行风考评中,成绩优良,位于优胜档次。(10分)
三、考核方法
为体现考核的客观和真实性,对单位考核实行以季度考核为主,与年度目标考核同步进行,与单位自评、领导评价结合,以考察档案、资料记载和现场抽查的方式进行,对个人考核每月进行一次。
四、考核结果使用
年度形成考核报告,纳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考评结果作为单位、个人当年评优评先、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为优胜档次的予以表彰,并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加分因素计入总成绩,考核结果为不达标档次的单位和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五、组织领导及要求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开选拔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方式之一。
本规定所称的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是指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面向社会采取公开报名,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选拔党政领导干部。
第三条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必须遵循《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
第四条公开选拔适用于选拔地方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纪委工作部门或者工作机构的领导成员以及其他适于公开选拔的领导成员或者其人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机密等特殊职位,不宜进行公开选拔。
第五条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应当根据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有计划地进行,逐步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进行公开选拔:
(一)为了改善领导班子结构,需要集中选拔领导干部;
(二)领导职位空缺较多,需要集中选拔领导干部;
(三)领导职位出现空缺,本单位无合适人选;
(四)选拔专业性较强职位和紧缺专业职位的领导干部;
(五)其他需要进行公正选拔的情形。
第六条公开选拔工作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一)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三)统一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四)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人选方案;
(五)党委(党组)讨论决定;
(六)办理任职手续。
第七条公开选拔工作在党委(党组)领导下,由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
公开选拔工作应当坚持从实际出发,制定合理的工作方案,提高科学化水平,降低成本。
第二章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
第八条公开选拔应当在适当范围内公告。公告内容包括选拔职位以及职位说明、选拔范围、报名条件与资格、选拔程序和遴选方式、时间安排等。
第九条公开选拔应当在调查研究和分析预测的基础上,根据选拔职位的层次、人才分布情况和国家有关政策,合理确定报名人员的范围。
第十条报名人员应当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与所报职位要求相当的资格。
对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可以附加其他条件。
第十一条根据选拔职位对人才的需求和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需要,可以对报名人员的职务层次、任职年限等任职资格适当放宽。但报上一级职位的,需在本级职位任满一年;越一级报名的,应当在本级职位任满四年;不得越两级报名。
第十二条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的人员等,其报名条件和资格由组织实施公开选拔的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根据有关政策确定。
第十三条报名人员通过组织推荐或者个人自荐等方式报名,并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一般应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
第十四条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公布的报名条件和资格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
第三章考试
第十五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
第十六条笔试、面试依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命题。命题前应当进行职位分析,增强命题的针对性。试题一般从全国领导干部考试通用题库以及经认定合格的省级组织部门题库中提取。
第十七条笔试分为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第十八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为5:1。
第十九条面试应当根据需要选择适当的测评方法,注重科学性。
第二十条面试由面试小组负责考试和评分。面试小组由有关领导、专家、组织人事干部等人员组成,一般不少于7人。同一职位的面试一般由同一面试小组负责考试和评分。
第二十一条面试小组成员应当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公道正派,并熟悉人才测评工作。面试小组中必须有熟悉选拔职位业务的人员。面试小组成员要实行回避制度。面试前应当对面试小组成员进行培训。
第二十二条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确定应试者的考试综合成绩。
第二十三条笔试、面试成绩和考试综合成绩应当及时通知应试者本人,并在适当范围内公开。
第二十四条市(地)、县(市)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条件允许时可以由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组织考试。
第四章组织考察
第二十五条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为3:1。
第二十六条组织(人事)部门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选拔职位的职责要求,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对是否适合和胜任选拔职位作出评价。要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第二十七条实行考察预告制。将考察对象的简要情况、考察时间、考察组联系方式等,向考察对象所在工作单位或者向社会进行预告。
第二十八条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
第二十九条同一职位的考察对象,应当由同一考察组考察。
第三十条跨地区、跨部门的考察,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并出具鉴定材料。
第五章决定任用
第三十一条组织(人事)部门根据考察情况和考试成绩,研究提出任用建议。
第三十二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党组)集体讨论作出任用决定,或者决定提出推荐、提名的意见。
党委(党组)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选拔可以空缺。
第三十三条对党委(党组)决定任用的干部和决定推荐、提名的人选进行公示。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或者按照有关规定推荐、提名,并向社会公布选拔结果。
第三十四条对公开选拔任用的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
不适用试用期制的干部,任职一年后经考核不胜任的,提出免职意见。
第三十五条对经过考察符合任用条件但未能任用的人员,符合后备干部条件的,可以纳入后备干部队伍进行培养。
第六章纪律和监督
第三十六条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一)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不准事先内定人选;
(二)严格按照公开选拔工作方案规定的内容和程序操作,不准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
(三)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公开选拔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搞非组织活动;
(四)有关单位要客观、全面地反映和提供考察对象的真实情况,不得夸大、隐瞒或者歪曲事实;
(五)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特别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不准泄露考试试题分情况、考察情况、党委(党组)讨论情况等。
第三十七条对公开选拔工作要加强监督。必要时,成立由纪检机关(监察部门)等有关方面组成的监督小组,对公开选拔工作进行监督。
一、控制内容
从严控制行政成本,着力控制以下事项:
(一)机构编制和人员;
(二)公务用车购置和管理;
(三)会议、庆典、论坛;
(四)出国、出境、出省考察;
(五)楼堂馆所建设。
二、工作目标
按照编制管理机构批准的“三定”方案,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管理相互配套的协调约束机制,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实行行政编制数、实有人员数、财政供养数相对应,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规模。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管理权限,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坚持经费保障与行政成本控制相结合、行政责任与加强监督相结合,确保行政成本控制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年,实现因公出国(境)经费零增长,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零增长,楼堂馆所一律不新建,会议、庆典、论坛和出省考察经费压缩20%。
三、控制方式
(一)实行严格的机构编制管理
严格执行编制部门批准的“三定”方案。坚持机构编制的集中统一管理,凡涉及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的事项,报经县编委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审批。不擅自设立机构和提高机构规格,不超编进人,不超职数、超机构规格配备领导干部,不以虚报人员的方式冒领财政资金。能够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办理的事项,不聘用临时人员。
(二)严格公务用车购置和管理
公务用车的配备和使用,严格遵循公务用车配备和使用管理规定,严格遵循公务用车编制管理。严格执行《县统计局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制度》,明确专人管理本单位公务用车,执行公务用车统一保险、使用审批登记、公务用车加油里程核算和定点维修制度。
(三)严格控制会议的数量、规模、规格和经费
1、严格执行会议审批制度。召开全县综合性会议应提出书面预算报告,局办公会议讨论决定;专业统计工作会议由各业务股室提出申请,交分管领导审定,办公室根据申请计划及相关经费规定安排会议场所及食宿,会后根据会议名册,按照批准的标准、人数、天数报销。会议标准按县财政局规定的标准执行。
2、大力精简会议数量、规模、时间和经费支出。积极推行电子政务,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改变会议召开方式。除必要的学习培训、数据联审评估、经济运行分析和布置年度统计工作外,一律不得集中召开会议,原则上每个股室每年会议不得超过两次,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和时间,不发放资料袋、笔记本、笔等。各股室应积极推行信息化办公,充分利用现有网络资源优势,采用网络形式布置一般性工作。
3、严格执行会议定点接待制度。严格执行《县统计局接待制度》及会议费开支标准,在政府采购服务范围内,实行会议定点接待,不到县外和旅游风景区开会,同城参会人员不住会。规模在60人以下的系统内部会议在局会议室召开。
(四)严格控制出国、出境、出省考察
1、强化因公出境的内部审批管理。从严控制出访团组的出访任务、人员结构、行程安排等事项,因公出访必须有明确的公务目的和实质内容,不得借机公费旅游,出访计划不得超过上一年度的执行出访团组数、人数和经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支出标准和要求办理因公出境经费审批、核销手续,对每个因公出境团组的所有经费应建立专账进行核算。
2、建立出省学习考察报备制度,规范经费审批报销手续。制定年度出省学习考察计划,出省学习考察的人数和时间不得超过上年度水平,经费一律压缩20%。严格执行差旅费管理办法,规范出省学习考察的审批报销手续,按照审批的人数、天数、路线、公务活动情况以及经费计划进行核销,不得核报与公务无关的开支和计划外发生的费用。
(五)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
严格控制行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继续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优良传统,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
四、实施步骤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充分运用“树、创、促”主题实践活动成果,以深入开展“百家破百题”活动为主要抓手,结合本局整改方案和职能特点,集中力量开展“科技创新型乡镇”建设试点工作,深入推进市政府与中科院合作,真正让党员群众看到学习实践活动的扎实成效。
二、时间安排
从7月中旬开始,到8月中旬结束。
三、主要内容及措施
(一)开展“科技创新型乡镇”建设试点工作
主要措施:
1、开展前期调研。采取电话咨询、网上搜集、实地调研摸底等形式,对北京“创新型乡镇”建设工作进行前期调研,对我市部分乡镇进行考察。
2、研究制定《科技创新型乡镇实施办法》。在调研、考察、学习的基础上,制定我市“科技创新型乡镇实施办法”,明确建设标准和建设目标,指导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3、确定试点乡镇、部署试点工作。选择有一定科技创新工作基础的2-3个乡镇进行部署,在乡镇科技发展规划、科技项目包装、科技信息直通、领导干部培训等方面开展实质性工作。
牵头领导:*
责任部门:农业(社会发展)科
完成时限:八月中旬
(二)深入推进市政府与中国科学院合作
主要措施:
1、邀请中科院专家来秦与企业面对面交流,为企业现场解决技术难题。
2、与市委统战部联合举办产学研合作项目签约仪式。
3、与中科院研究调研工作方案,深入企业开展调研工作,对全市产业发展特别是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进行诊断。
4、筹备召开中科院技术项目洽谈会,为全市企业提供先进适用技术和项目。
牵头领导:赵丽萍
责任部门:综合计划科
完成时限:八月中旬
四、具体要求
1、领导重视,加强领导。
党组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领导干部抓落实、见成效的表率作用。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集中攻坚月”活动,亲自督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分管领导要亲自抓主要问题,对关键环节、重要工作进行严格把关,亲自督促指导;责任科室要积极谋划、精心组织。局活动领导办公室要注意跟踪活动进展情况,督促工作进度,把上级的指示要求及时传达到位、抓好落实。
2、积极稳妥,全力推进。
完善绩效评价工作。建立和完善区委、区政府对部门、街道,部门、街道对科室和个人的“双考核”评价机制。指导部门、街道进一步建立完善科室和干部个人的绩效管理工作,推进对科室和个人的科学绩效评价。
严格公务员招录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凡进必考”的要求,认真实施2009年公务员招录计划。目前,经市人事局组织的笔试、面试和体检,我区按计划招录的15名公务员已进入政审考察阶段。
四、完成安置任务和涉军维稳工作。按照“考试考核、双向选择、积分选岗、保底安置”原则,顺利完成2008年度66名干部安置任务,并组织进行上岗前有针对性的集中培训。同时完成2名随军随迁家属安置任务。做好部分企业干部思想教育和解困政策的落实工作,把问题解决在基层,促进社会稳定。
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精心制定由组织、人事、纪检部门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全面参与招聘的工作方案。经过前期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笔试、面试和体检等规定程序,我区5家事业单位共招聘8名工作人员。目前,8名被招聘人员将在政审考察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突出高层次人才服务。进一步将各项人才政策落实到位,多途径、多渠道强化高层次人才服务。积极开展面向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推荐、驻区江苏省海外回国人才登记、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申报、2009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甄选申报等服务高端人才工作。
下半年工作要点
(一)严格落实绩效评价体系
1、落实机关绩效评价方案。推进区委、区政府对部门、街道,部门、街道对科室和个人的“双考核”评价体系。指导监查部门、街道建立的科室和干部个人的绩效管理机制落实,推进对科室和个人绩效评价。
(二)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
2、做好年度公务员招录和计划申报工作。完成机关2009年度15名公务员录用审批和培训工作。做好2010年公务员招录计划申报工作。
3、加强公务员能力建设。研究公务员分类分层培训新方法,创新培训模式,满足公务员多样化、个性化的学习需求,建立公务员网上学习平台。继续实施“5+x”公务员能力建设培训工程,完成公务员必修课集中辅导、考试,确保参学率、考试合格率达95%以上。
4、完善上岗和任用制度。开展部门与街道之间公务员内部交流,不断优化公务员队伍。规范科级干部竞争上岗的程序,完善竞争上岗制度,进一步确立“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导向。
(三)提升人才资源开发服务水平
5、拓展人事人才公共服务项目。以人才中心为依托,在人事公共政策与规划、人才评价与考试、人才流动与档案管理、人才培训、智力引进、人事信息、促进就业等方面,探索对现有人事公共服务项目进行优化整合,树立人事人才公共服务品牌,提高服务水平。
6、统筹抓好各类人才队伍建设。注重“三个突出”,即突出公务员队伍建设、突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突出高层次人才建设。提升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素质和能力。特别是加大重点行业和优秀民营企业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的选拔推荐力度,进一步扩大评审、认定比重,力争推荐的中青年专家等实现新突破。
(四)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和事业单位改革
7、严格控制编制和领导职数,精简和规范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及办事机构。推进全区机关部门、街道和事业单位实名制管理,实现机构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
8、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配合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工作。落实《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办法》,全面推进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指导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及时办理事业单位年检和合同书鉴证,确保年检率100%,合同签定和鉴证率达95%以上。
(五)做好安置和企业干部解困稳定工作
9、认真做好涉军维稳工作。做好2008年军队转业干部公务员登记工作。完成2009年度干部政策安置任务。及时准确更新全区公务员数据库信息。做好自主干部管理服务和部分企业干部解困稳定工作。
为切实加强钦州学院教学管理队伍的建设,提高教学管理领导、干部的教学管理水平和履职能力,推进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学校评建办的工作要求,特举办本期教学管理领导、干部教学规范化管理培训班。
一、培训目的
高校的教学管理人员活跃在教学管理工作的一线,工作性质平凡而具体,工作内容繁杂而琐碎,但工作岗位至关重要且必不可少。教学管理人员是常规教学管理的重要岗位,教学管理的水平和质量直接关乎教学工作的好坏。所以高校要重视对教学管理人员的管理和培养,要让他们在实践中不断学习,提高自己的素质,这样才能提高整体的教学管理水平。通过教学规范化管理培训,全面提高钦州学院教学管理人员的教学管理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学习实践能力及开拓创新精神。
二、培训对象
各二级学院(教学部)院长(主任)、分管理教学副院长(副主任),各教学单位的教学秘书、教务员,学校评建办全体人员,教务处部分领导干部共66人。
三、培训时间:2011年7月22日至2011年7月25日共四天
四、培训的地点:钦州学院、北海市区
五、培训的主要内容及其他事项
1.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管理要点
2.系统学习钦州学院教学管理文件
3.学校领导做专题报告
4.评选钦州学院优秀教学秘书、优秀教学管理工作者,优秀教学管理团队
六、培训的方式
1集中学习和分组讨论。
2.坚持专题辅导和研讨交流相结合的学习方式。努力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提高学习效果
七、培训安排(详见附件)
八、成立工作小组
为做好本次培训班的组织工作,决定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秘书组、宣传技术组、后勤组。各组人员及工作内容如下:
(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银建军 李尚平
副组长:徐书业 黄家庆 黄宇鸿
工作内容:负责本次培训的全面工作。
(二)秘书组
组 长:张小强
副组长:傅远佳 钟其鹏
成 员:刘伟芝 黄孙庆 刘 魁 梁伟杰
工作内容:1.起草培训工作方案;2.印发相关材料;3.协调各工作小组。
(三)宣传、后勤组
组 长:黎树式 梁家海
成 员:黄柑童 卜陆平 刘临玲 梁芷铭
工作内容:1.对培训班各方面的情况全程宣传报道;2.负责横幅的制作; 3.培训场地的布置(台签、茶水、横幅、电脑及音响调试等);4.车辆及住宿安排; 5.做好培训考察活动的联系及后勤保障工作。
附件:
1.钦州学院教学规范化管理培训班日程安排表
2.钦州学院教学规范化管理培训班学员名单
钦州学院评建办
二〇一一年七月五日
一、加强学习,强化意识
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关于推行行政成本控制制度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要求,引导干部职工进一步树立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意识。二是把制止奢侈浪费行为,努力实现审计成本最小化、审计成果最大化的理念和要求贯穿到工作的各个环节当中,大力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三是倡导“节约为荣,浪费为耻”,引导干部职工从点滴做起,节约每一度电、一滴水、一张纸,积极参与行政成本控制制度推行工作。
二、成立机构,明确职责
为确保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顺利推行,我局及时成立了由局长夏武任组长、副局长黄家禄、江韬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了行政成本控制工作由黄家禄副局长分管、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做到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制定了《县审计局推行行政成本控制制度工作方案》,提出了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控制措施。同时,建立了成本控制监督检查机制,将行政成本控制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范围。
三、强化管理、降低成本
(一)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把好入口关。
我局严格按照编制机关核定的人员编制内配备工作人员,在核定的规格和职数内配备干部。我局共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5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截止今年5月底,实有在职职工12人。
(二)严格公务用车配备和使用管理,把好公务用车采购关。一是严格按照《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公务用车处置、购置、维修和保险在统一招标采购指定的单位进行。单位公务用车编制2辆,实有2辆,无超编购买现象。二是切实加强车辆使用管理,严格执行统一保险、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制度,完善车辆派遣手续,严把长途车辆的使用关,严禁公车私用,严格控制车辆油耗,有效降低了车辆使用开支。1-5月,车辆使用费用为1.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0.4万元,费用降低19%。
(三)严格控制会议、培训的数量、规模和经费,把好节约关。一是按照“务实、节俭、高效”原则,本局组织召开的所有会议、培训均在本单位举行,有效降低会议、培训成本。二是充分利用已oa办公管理系统开展专题业务培训、经验交流,减少不必要的会议支出。三是严格做到会议期间不发放纪念品及礼品,不组织与会议无关的参观、游览和高消费娱乐活动。
迅速进入角色的“本地干部”
虽然有着当过兵的身体素质,但第一次上高原的老段还是被折腾得够呛。进藏后的头几天,老段出现了较为严重的高原反应,头疼恶心,浑身无力,吃不下饭,睡不好觉。但也正是凭着当过兵的那股子韧劲,老段迅速地克服了高原缺氧等困难,迅速投入到了工作当中。
初到拉萨,老段正赶上筹备藏族一年一度最大的节日——雪顿节,拉萨市旅游局负责承办市政府交给的全国旅游城市“市长论坛”和“第六届拉萨纳木错国际徒步大会”两项重大任务。老段和拉萨市旅游局的同志们一同起草工作方案,衔接活动时间,安排活动线路等。老段加班加点,中午不回公寓,就在单位吃盒饭,晚上有时还要经常通宵研究修改活动方案。以至于一个多月后,许多同住在公寓的北京干部还不认识老段,以为他是本地干部。
创新开展工作的“旅游局长”
“作为干部,就是要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作为北京干部,就是要把北京或内地先进的、科学的管理经验带到拉萨,运用到工作当中去,甚至把爱国、创新、厚德,包容的北京精神带到实际管理工作中去,努力践行干部的职责。”两年来,老段始终念念不忘的不仅仅是自己干部的头衔,更多的是干部的责任。
针对拉萨旅游市场不规范等现象,老段还建议市政府建立了拉萨市旅游联合执法机制,组织公安、公商、税务、质量技术监督、消防等部门成立联合旅游执法工作组,由旅游局负责牵头对拉萨市旅游市场进行“安全生产”、“质量诚信”、“一日游”等专项检查活动。截至目前,由老段带队的联合工商、税务、公安、财政、药监、卫生和物价等10个单位组成的拉萨旅游联合执法检查组共开展联合执法检查90次,组织开展“打击倒票”、“旅游安全防范”、“旅游购物店专项整治”等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10次,共出动执法人员1500人次、执法车辆460台次……如此大力度的检查执法活动,大大改善了拉萨市的旅游环境,促进了拉萨旅游企业的规范化管理。今年初,老段又提出要把拉萨打造成为全国诚信旅游城市,起草了《拉萨市关于开展“诚信旅游、幸福拉萨”活动方案》
为民办实事的“驻村队长”
拉萨市城关区夺底路一路向北,有个维巴村居委会,那是老段驻村的地方。今年7月9日,是老段到驻村工作队工作的第一天。因为组建驻村工作队帮扶贫困农村是自治区“强基础、惠民生”的一项重要举措,工作队要与村民同吃同住同劳动,所以老段有幸第一次在的村庄过夜。虽然老段从小生活在农村,但在的农村过夜还是第一次,所以睡在村委会暂时搭起的简易木板床上,还是有点儿陌生和好奇。而这一天,对老段来说也是很有纪念意义,因为2012年7月9日,是北京第六批援助干部进藏工作的两周年纪念日。
“驻村工作不光是要维稳,关键是要为老百姓办事实。”从驻村第一天起,老段就开始深入实际,以前的维巴村靠山吃山,采石挖矿是村民们最大的依靠和经济来源。后来因为环保原因,采石挖矿被叫停,居民的收入来源也变得有限。不过老段也了解到,维巴村历史上有很多“优势”:比如拥有拉萨市第一所电站、造币厂,海拔4500米的地方有个美丽的易措湖……开发旅游资源再好不过。利用夺底乡建设成为国家A级景区的契机,老段抓紧时间请北京的专家来维巴村考察,又组织维巴村的村民致富带头人前往北京考察民俗村、农家乐,取经交流。
愧对父母妻儿的“中年男子”
老段这两年的心思都放在了拉萨旅游的管理和建设方面,而对家人他却有着太多太多的亏欠。还记得刚来藏4个月的时候,拉萨市委组织部和北京市委组织部特意为拉萨市举办了一期有22人参加的旅游干部管理培训班,老段有幸作为领队,全程回京跟踪培训。但是妻子却打电话问他:“你在北京还是在拉萨?”老段说,由于当时参加培训的大多是藏族干部,正值北京冬季,生活习惯和气候都很不适应,有的甚至患上了重感冒,何况他还要和同志们一道学习旅游专业理论课和考察北京旅游企业的先进管理经验,住的酒店离家又远,交通也不方便,他根本没有时间回家看望妻子和孩子,所以才导致妻子出现这样的疑问。
(一)各股站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有关文件精神及重要讲话和批示情况;
(二)各股站深入宣传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十项规定”,形成良好舆论氛围的情况;
(三)各股站对照检查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不足和差距,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的情况;
(四)各股站全面清理修订与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十项规定”不一致的制度规范,建立健全配套制度,形成长效机制的情况;
(五)各股站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十项规定”的情况;
(六)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十项规定”的情况;
(七)各股站加强监督检查,对群众反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十项规定”行为从严从快进行调查处理的情况;
(八)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情况。
二、监督检查的实施步骤
监督检查工作分自查自纠、监督检查和集中考评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1月上旬—3月上旬)
各股站要按照本方案所列检查内容和要求,通过召开专题会、专项工作总结会等形式,逐一对照检查,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自查面达到100%。自查中要组织力量全面清理与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十项规定”不一致的制度规范,并结合自身实际,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尽快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形成配套措施,着力建立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对自查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要及时纠正处理,对存在比较严重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局党委和纪检监察室处理。局纪检监察室要强化对本局各股站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十项规定”情况的督促指导。各股站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要及时报送局党政办公室(3月30日前完成)。
(二)监督检查阶段(3月底—12月)
局纪检监察室将加强对各股站重要时段贯彻落实中省市县改进作风有关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局纪检监察室将组织不定期对各股站、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抽查。监督检查主要采取重点检查、巡视监督、不定期抽查、受理等方式进行。主要程序为:
1、向被检查的股站下发通知(不定期抽查除外),告知检查的目的、要求、内容和程序;
2、查阅领导批示、会议记录、文件资料、工作方案、处理等工作资料;
3、开展现场检查(不定期抽查);检查在岗情况及工作状态;
4、随机走访干部群众,听取意见建议;
5、形成监督检查意见并反馈;
6、形成监督检查专题报告。
(三)集中考评阶段(12月)
年底,局纪检监察室将把各股站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十项规定”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开展一次集中检查考核。同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内容,采取问卷调查、满意度测评、个别座谈等形式,对贯彻落实效果进行社会评价。
三、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过现场指明、反馈意见、下发整改通知、跟踪督办等方式,督促限期整改,整改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以适当形式对整改结果进行回访。对整改不倒位的,责令重新整改,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干部管理权限移送有关部门,提出处理建议,督促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手段严肃处理。对问题突出、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干扰阻碍监督检查工作的,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四、监督检查的结果运用
(一)专题报告。局纪检监察室要定期向局党委(党组)和县纪律监察局专题报告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情况。
(二)通报情况。局纪检监察室不定期将监督检查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三)作为干部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十项规定”情况监督检查结果,作为各股站干部考察考核、选拔任用、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局监督检查工作由局纪检监察室牵头组织实施。各股站要认真谋划,精心部署,明确责任分工,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局纪检监察室要切实履行组织协调职责,会同党政办、计财股等相关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形成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