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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观念

时间:2022-12-21 02:59:53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税收观念,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税收观念

第1篇

一、树立“经济兴税”观,统筹地方税收与地方经济协调发展

税收既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又是调控经济的重要手段。经济决定税收,税收反作用版权所有于经济的辩证关系决定了我们必须牢固树立从经济到税收的观念。在区域经济竞争不断加剧的形势下,地税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地方经济发展的大局展开,全面贯彻执行各项税收政策,依法组织税收收入,把税收的增长建立在经济发展、企业增效的基础之上,努力实现税收与经济的良性互动。

(一)围绕巩固加强农业和发展农业产业化,开辟农村税源。地税部门要积极参与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对涉农税收政策进行认真清理,保证涉农税收政策落实到位。要促进高效农业、新型农业发展,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强对农村土地、山场、水面等经营权转让,乡镇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中以及农副产品的贩运等多种经营形式的调查研究,切实掌握农村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形势、新规律,进一步拓宽农村地方税收入视野,开辟农村税源。

(二)围绕壮大提高重点企业,巩固骨干税源。要充分运用政策扶持、信息促销、管理增收、资金促产等行之有效的“双增”手段,根据我市实际,支持发展卷烟、实际化工、印刷、医药、防水等支柱产业,在培植大企业、大集团的同时,巩固骨干税源,力争使支柱产业提供的骨干税源占地税总收入的70%左右。

(三)围绕大力发展新兴产业,培植新型税源。针对我市一批旅游点的开发,要积极参与旅游事业的发展,加强对旅游事业的配套管理,壮大旅游经济规模。对信息和中介服务业,要积极引导,加强管理,规范动作,不断培植新税源增长点,拓宽地方税税基。

二、树立“管理兴税”观,统筹税收活动与社会活动和谐发展

统筹税收活动与社会活动和谐发展,就是要求税收活动要根据社会发展的情况、特点和趋势来调整和完善税收管理,就是要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特别是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等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发挥好税收调节分配的职能作用,把税收活动融入社会活动之中,积极参与社会活动管理,走“严格管理、科学管理、民主管理”之路,促进税收活动与社会活动和谐发展。

(一)把握经济生活的复杂性,对税收活动实行规范管理经济生活的复杂性要求税收活动必须根据社会的发展不断调整和完善税收管理,必须加强制度建设,对各个岗位、各个环节的各项制度进行清理,总结、推广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并根据社会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和完善切合实际、可操作性强的好制度、新制度、硬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用制度对税收活动实行规范管理。

(二)把握经济生活的多层次性,对税源实行分类管理。经济生活生活涉及各个方面、各个领域、各个层次,使地税税源也呈现出多层次、宽领域的特征。地税部门必须时刻把握社会活动变化趋势,探索税源变化规律,根据税源的对象、状态、形态、发展趋势、规模、级次进行分类管理。

(三)把握经济生活的动态性,对征管实行全程管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活动中的不确定因素越来越多,既影响了社会稳定,也给地税征管增加了难度。地税征管必须根据社会活动的特征,以提高税收征管质量为目标,按照“向管理要税收、向质量要效益”的工作思路,对征管全过程实行全程监控。

三、树立“法治兴税”观,统筹依法治税与优质服务共同发展

统筹依法治税与优质服务共同发展,就是既要严格依法治税,强化执法力度,又要把执法为民作为税务机关一切工作根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自觉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不断优化税收服务,营造依法纳税、诚信纳税的税收环境。

(一)加强税法宣传,提高全社会依法纳税的自觉性。版权所有税法宣传要围绕依法治税的要求,改变宣传方法,提高宣传质量,讲求宣传效益。在宣传对象上,坚持纳税人、协税人、用税人和党政领导干部并重,增强普及性;在宣传形式上,坚持正面宣传与反面曝光并重,增强震慑性;在宣传内容上,坚持宣传税法与宣传纳税人权利并重,增强渗透性;在宣传手段上,坚持媒体宣传与优质服务宣传并重,增强实效性,促使全社会树立新型的税收法制观。

第2篇

一、对当前国税文化建设的认识

国税文化是国税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在实践工作中长期积累的共同理念、价值取向和行为规范,具有税收工作特色的理念体系。以物质、制度、精神三个层面为基本特征的税收文化建设,一方面强调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以及保障税收征管工作的物质环境,这是开展国税文化建设的前提;另一方面强调对人的约束性,有一套保障税收工作正常运行的规程体系,是国税机关编织的一张有形的网;第三是强调对人的潜移默化作用,通过文化的熏陶,凝聚人们的向心力,达到提高素质的效果。

对于“国税文化”概念,众说纷纭,没有定论,而且这一术语本身在经济学文献中出现得较少。笔者认为所谓“国税文化”,就是指国税机关在长期税收实践中所创造的独具税收特色的优秀物质成果和先进精神成果的总和。作为税收文化现象,包括价值观念、行业精神、治税思想、职业道德、工作技能、行为规范等一切观念意识的成果。国税文化,是实现制度与目标的思想保障,是制度创新与工作创新的观念基础,是税务机关行为规范的内在约束,是税务机关活力的内在源泉。税收文化建设,不仅仅是国税机关的文化,更是每一位国税干部的文化,需要全员发动、全体参与、共同努力,采取由下到上、由上到下、由内到外、由外到内的方式,建立全体税务干部共同的价值理念、奋斗目标、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促使全体国税干部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全局一盘棋。

二、国税文化建设与其他文化的辩证关系

(一)物质文化是国税文化建设的基础。

物质文化建设是国税文化建设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是国税文化建设的基础。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能营造和谐向上的工作氛围,能使干部职工在工作中保持愉悦的心情,能提高工作效率。物质文化建设是税收文化建设由表及里的第一个层面,也是做好税收工作的物质基础。一方面,税务干部要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去组织税收收入,为国家财政不断增加新的血液,以满足社会的需要。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多种征管措施,不断强化税源管理,加大科技管理的力度,扶植新的经济增长点,使组织收入工作进入良性循环轨道;另一方面,税务干部职工在工作生活中,不仅具有组织税收收入的义务,也应有物质、安全、情感、自尊和价值体现等方面的权利,税务机关的决策者要在尽可能的前提下,注重工作、生活环境的改善,最大程度地满足干部职工的各项需要,从而使税务干部有一种强烈的归属感和职业自豪感,进而为实现个人和税收群体的共同目标而竭尽全力。

(二)制度文化是税收文化建设的核心。

制度文化建设是国税文化建设的关键和保证。西方有一句谚语:如果世界上真有所谓天堂和地狱,那么,天堂的规则一定比地狱更详细。就是说唯有制度和标准,能守护一个良好的集体。制度文化是税务系统在工作实践中所建立的各种规章制度的总和。它是税收经济活动中的必然产物,对于规范、约束税务干部职工行为、保证税收征收管理活动正常进行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由于规章制度是税务机关决策层意志的集中体现,因而具有权威性、强制性,规章制度一经制定,要求每位干部职工都必须坚决遵守,不得违犯。任何一个规章制度都是在一个阶段和条件下对干部职工行为的明确规范。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有着非常明确的针对性,便于操作。对税务干部行为的强性约束作用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我们推行税收文化建设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只有不断加强税收制度文化建设,才能使税收工作高效、有序地运转。

(三)精神文化建设是税收文化建设的灵魂。

精神文化是制度文化、物质文化的思想基础,是国税文化建设的核心和灵魂。培育和谐进步的国税文化精神和理念,可以对内感召群体,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形成团队的战斗力;对外形成传播,树立国税良好形象精神文化建设是通过广大干部职工群体感悟税收的价值观念、职业道德、组织情感,以此产生巨大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作为精神文化建设的税收核心理念是税收精神文化的高度概括,这是税务大家庭的精神支柱,是与每一位成员关系联接和维系的纽带,促使他们自觉为税收的发展而努力。要特别强化以人为本观念,以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为出发点,来创造良好的人才培育环境及和谐高效的“团队精神”;把税收精神文化的丰富内涵与其相适应的文体活动结合起来,使广大税务干部既有精神文化的情感陶冶,又有精神文化外在表现的美感享受。

第3篇

一、观念为先——着眼于牢固树立依法治税观念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推进依法治税必须首先解决思想认识问题,着眼于树立依法治税观念。目前,在依法治税工作中,还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思想认识问题:从领导层来讲,有些领导干部对依法治税缺乏应有的认识和足够的重视,法治观念淡薄,人治思想严重,仍习惯于传统管理和依“长官意志”办事,以致在实践中出现了少数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和权力滥用等问题;有些领导干部对依法治税虽然有一定的认识,但面对财政管理体制的制约和税收计划任务的左右,面对来自方方面面的阻力和干扰,显得望而却步、裹足不前、不敢作为。从执法者来说,有些人头脑里“官本位”、“税老大”意识作祟,习惯于居高临下、随意执法,对法律上的约束感到不舒服,对依法治税很不情愿;有些人受传统的法律是治民工具观的深刻影响,一味强调纳税人要依法纳税,却很少讲执法者也应依法征税,甚至有的把执法权变为自己随心所欲的工具。就纳税人而言,有些是依法纳税观念不强,受自身利益驱使,千方百计欠、偷、骗、抗税,致使国家税款严重流失;有些人虽然依法纳税观念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意识在不断增强,但由于“后顾之忧”,即使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多数也不敢诉诸法律予以维护。

解决这些问题,必须进一步统一和提高思想认识。从理论上讲,税收的本质特征,决定了一切税收活动都必须依法进行,同时也决定了依法治税在税收工作中的核心地位。从实践来看,依法治税是正确处理征纳矛盾的根本方法和唯一途径。这一主要矛盾所具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充分表明,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永恒的主题。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核心和灵魂,是指导税收工作的基本原则,是统揽税收工作全局的根本指针,也是衡量税收工作的主要标准。值得指出的是,长期以来,各级税务机关强调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并主要以税收计划任务的完成情况来考核工作绩效。在组织收入思想指导下,税务机关任务观念很强,相对法制意识却较淡薄,大都将主要精力放在调剂税收余缺,确保税收的平稳增长上,出现了收入形势好的时期和好的地方有税不收、放宽减免、执法偏松、对偷税逃税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现象;收入形势不好的时期和地方挖地三尺、严罚、甚至出现收“过头税”、寅吃卯粮、乱征乱罚的情况。这不仅造成税收执法上的时期性和地域性差异,而且给依法治税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甚至影响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要根本改变这种状况,必须确立依法治税中心论,主要用是否做到了依法治税来考核税收工作的绩效。实际上,税务机关只要抓好了依法治税,使纳税人自觉依法纳税、税务人员做到依法征税,税收收入自然会达到及时足额、应收尽收。并且其他各项工作也因找准了努力方向而迎刃而解。税务机关应始终坚持依法治税为本,如果仍一味强调以组织收入为中心,无疑将本末倒置、舍本逐末。

二、机制为本——致力于建立依法治税的监督制约机制

推进依法治税,根本在于建立科学有效的依法治税运行机制。过去在税收工作中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及偷逃税现象严重等问题,之所以没有从根本上得到很好的解决,主要原因就是缺乏真正相互制衡的、完善的依法治税监督制约机制。

现代法治是以法律对权力的限制和约束为基点的。任何一项权力的行使,都必须受到其他权力的监督,失去监督的权力就会产生,甚至导致腐败。这些年来,执法随意、执法违法、执法腐败等问题之所以屡禁不止,其重要原因就是对其缺乏有效的监督,缺少一个全方面、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制约机制。目前,在税务系统内部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是一个非常薄弱的环节,并且多是事后监督,这种游离于税收执法过程之外的监督,从机制上讲很不健全,从实践中看也不十分有效。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应当深入到税收执法权行使过程中与其同步运行。为此,必须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建立税收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进行事前监督

党的十五大提出,政府机关要实行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税务机关作为国家的重要行政执法机关,理应坚决贯彻落实好这一要求。对于税务机关来讲,税收执法责任制应当包括执法责任、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3个方面的内容,其中执法责任是落实的基础,评议考核是落实的关键,责任追究是落实的保障,3个方面相辅相成,配套实施,缺一不可。首先,必须明确执法责任,就是对执法岗位、权限、程序、要求及责任等依法进行严格界定和明确分解,做到分工到岗,责任到人。其次,建立科学、完善的评议考核体系。在制定考核目标上,要做到必要性与可行性相结合,选取那些能够突出重点、体现纲目、看得见、摸得着、抓得住、量得准的指标,且具有直接性、具体性、可量化与可操作性;在考核内容上,要做到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定性指标力求体现全局性、宏观性和普遍性,定量指标力求体现合理性、严格性和绩效性;在考核方法上,要做到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内部考核与纳税人评议相结合,主管部门与相关部门评价相结合。第三,对应追究责任的执法行为必须要有可测度的具体要求,即使那些难于测度的“软要求”,也要用清晰明确的语言加以界定,不能使用模糊笼统的语言。

(二)建立税务案件听证、审理和复议制度,进行事中监督

税务案件听证、审理和复议制度,是防止和纠正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障和监督税务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保护纳税人及其他税务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内部监督机制。目前,这3项制度在实际工作中贯彻落实得不够好,有的听证工作不是由法制部门承担,而是由稽查分局自行组织;有的审理工作不是由法制部门牵头负责,重大案件不交审理委员会审理,而是全部由稽查分局自行审理;有的虽然由法制部门承办,但听证、审理和复议质量不高。产生这些问题的最主要原因,就是各级税务机关法制工作机构不健全,法制工作人员不适应工作需要。为此,各级税务机关必须进一步加强法制工作机构建设,县及县以上都要成立专门的法制工作机构,将既精通法律又熟悉税收的人才充实到法制部门,以保证税收法制工作的正常进行,充分发挥法制部门规范和监督执法的作用。

(三)建立税收执法检查和“两错”追究制度,进行事后监督

近年来,每年一次的税收执法检查,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由于时间紧、内容多、范围广、任务重,往往走马观花、蜻蜒点水,存在检查不深入、不彻底、不到位的问题,甚至有的只是听听看看、走走转转,流于形式,走了过场。这种一阵风式的检查,很容易形成“风过景依然”、“雨过地皮干”的现象,不仅没有引起基层的重视,也没有达到应有的实效。应当改变税收执法检查每年集中搞一次的做法,通过建立健全包括全面执法检查、专项执法检查、专案执法检查和日常执法检查相配合的一整套执法检查制度,实现执法检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两错”(执法过错或错案)追究制实施中最突出的问题是工作力度不够,究责不到位,甚至形同虚设、落而不实。这种监督措施的软弱无力和断档缺位,助长了执法的随意性,弱化了法纪严明的执法环境。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责罚相当、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采取不隐瞒、不护短、不包庇的态度,切实做到真抓实干、真追实究、究责到位。只有这样,才能确保严格公正执法。

三、环境为重——着力营造良好的治税环境

治税环境是税收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它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依法治税的运行状态和运行结果。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必须注重营造良好的治税环境。目前,在治税环境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是涉税违法案件时有发生,行政干预税收执法现象依然存在,有关部门配合不得力。对此必须引起足够重视,认真加以研究解决。

(一)规范政府管税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市场经济,要求各级政府必须转变职能,坚持依法行政,用法律和法规来规范政府行为;要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和全局意识,正确处理国家利益与地方利益、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执行政策与完成计划任务的关系,充分尊重、维护和支持税务机关依法治税;要切实加强对税收工作的领导,经常听取税收工作汇报,帮助协调解决税收执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税务机关依法治税撑腰壮胆;要严格执行国家税法和税收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不得超越权限擅自更改、调整、变通国家税收政策,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干扰和影响税务机关公正执法。对地方行政领导自立章法、变通税收政策、截留国家税款、混淆入库级次的,应依法追究;对于干扰税收执法、为纳税人说情包庇的,既要承担行政责任,也要承担法律责任。

(二)加强部门配合

加强部门协作配合,最根本的在于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法律规范,用法的形式明确各部门的权力、义务及法律责任。我国当前的治税环境之所以不尽如人意,最根本的一条就是缺少法律规范,诸多税收问题由于税收法律责任不明确,长期得不到解决。营造良好的治税环境,必须加快税收法制建设,使各个部门在处理税收问题时都能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第4篇

1.管理观念落后

长期以来,我国国家企业在自身发展过程中缺乏对国家税务的深入了解,对国企税务管理工作不重视,错误的认为国家企业不存在企业效益这一问题,导致管理工作者在进行税务管理时倾向于形式化和过场化。并且,由于受我国计划经济的影响,国企财务人员对税务管理认识不深,接触时间较短,税务管理手段比较薄弱,使税务管理工作并没有真正发挥出作用。

2.法律意识淡薄

目前,我国许多企业对企业税务管理工作存在错误的认识,往往通过偷税漏税的方式来降低企业税收成本,没有在我国税收法律法规的允许范围内,对企业税务管理工作进行正确的统筹规划,并没有真正有效的利用我国税收政策的作用,反而损害了企业利益、国家利益。在这种不良风气的影响之下,国企的税务管理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淡薄,对税务管理工作也不重视,造成我国国企税务管理工作混乱。

3.税收业务不强

目前,我国国家企业很大部分仍受计划经济的影响,运营方式上带有很大的政治色彩,高层管理人员对企业税收管理并不重视,导致税务管理工作者无法有效的对偷税、漏税进行有效的划分。税收管理工作是一门实时性和操作性很强的工作,而我国国家企业的税务管理人员抱着国企工作是铁饭碗的错误思想没有及时的对时下的税收知识进行有效的补充,其业务操作能力也在日积月累的安逸情绪中落后于时代,导致了国企税务业务能力虚弱的现象。

二、提高我国国企税务管理工作水平重要措施

税务管理的核心是税收筹划,企业其他的税务管理活动最终都是为了实现税收筹划,也就是指在遵守国家税法、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前提下通过提升税务管理意识,提高税务管理法律观念,增强税收业务能力,完善税收管理制度来实现税负最低。

1.提升管理意识,精化税收管理工作

意识决定行为,只有从根本上提升管理意识,才会提高企业税务管理工作。首先,要转变国家企业的管理意识。虽然国家企业属于国家性质的企事业单位,但仍具有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性质。其次,在企业内部设立专门的税务管理工作机构,由专业高素质的工作人员掌管税务工作,提高税务管理工作的专业化水平,必要的话可以对企业内部的税务管理工作进行二次细化,最终将国家企业税务管理工作专业化,精细化。

2.提高法律观念,加强税收法律培训

由于我国目前的税法制度体系并未完善,税法约束范围仍有缺口,这就必须要依靠企业自身的法律约束力,在保障广大人民共同利益的情况下认真遵守国家法律制度。加强对企业税务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培训,熟练掌握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从法律政策的角度上进行税收规划和统筹,从而降低企业税收成本。另一方面严格禁止偷税、漏税的情况出现,一定要在合理合法的情况下进行避税。企业高层领导更应该要重视企业税务管理人员的法律培训工作,借助外部培训机构或者专业税务机构的力量,不断提高企业税务管理人员自身的法律观念和业务能力。

3.增强业务管理能力,完善税收管理制度

关于目前国企税收管理水平不高的现象,究其原因还是因为税收管理制度的建设不完善。只有建立了完善的税收管理制度,创造良好的税收管理内部运行机制,才能对企业税收规划进行正确的决策,对企业纳税风险进行有效的控制,对企业税务管理进行有效的监督。微观上,国企的税务管理人员大部分都是会计人员出身,其本身缺乏相应的统筹管理能力。然而,企业税务管理的高低直接取决于税务管理人员素质的好差,因此,不断提升税务管理人员的业务管理能力才能真正提高企业的税收管理水平。

三、结语

第5篇

一、落实科学发展观,就要坚持依法治税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和重要经济杠杆。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灵魂和基础,也是依法治国的一个重要方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依法治税。依法治税是发展经济的必然要求。发展经济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按照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税收工作必须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大局。市场经济需要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税务机关只有公开、公平、公正地执行好税法,依法保护好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各类税收违法行为,才能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为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依法治税的根本目的是充分发挥税收筹集财政收入的基本职能,促进税收与经济的同步增长

基层税务机关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硬指标在于组织收入。要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制止和防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不动摇,切实加强税收管理,不折不扣地执行税法和税收政策,发挥税收筹集财政收入的基本职能,保持税收收入的稳定增长,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强大的财力保障。一是加强收入的预测与监控,做好同行业、重点税源税负分析,优化现有监控程序,及时掌握收入情况,做好区域结构分析,尤其是加大县域收入结构分析的精确度,增强收入预测的前瞻性,确保科学、合理组织税收入库。2007年,我局共组织税收收入25100万元,2008年,市局核定税收任务27800万元,针对县域经济的发展趋势,我局实施税源控管互动机制,及时分析预测税源增减因数,确保顺利完成全年任务,截止4月底,我局共组织入库各类税款13835万元,占全年市核任务的49.76%,超时间进度16个百分点。二是更加注重税源、税户基础管理。积极开展税收分析工作,注重掌握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税源变动情况;全面推进各税种纳税评估工作,加强对非正常户、亏损企业的纳税评估,防止偷逃税案件的发生。积极转变传统的税收管理理念,在2007年“四位一体”互动机制的探索运行基础上,2008年推出实施方案,全面实施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税务稽查互动机制,明确各相关单位职责,提高执法效率。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税基管理,深化纳税评估系统网站、货物发票税控系统、基层“一户式”信息查询软件、河北地税决策支持应用系统及双定户定额管理等多种征收管理系统,运用绩效考核办法提高管理质量,切实解决“梳于管理、淡化责任”问题。加强重点税源管理的同时,逐步扭转钢铁企业占税源比重大的局势,向小税种、小企业、小行业要收入。三是深化纳税评估,强化服务,挖潜增收,重点抓好钢铁、水泥、制锹、纺纱等行业的纳税评估,实施约谈制,突出对税收政策执行的监督与提醒,防止和减少违法犯罪。四是加强稽查,规范整顿税收秩序,坚决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堵塞税收流失的漏洞,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

三、依法治税的基本要求是落实各项税收政策,重视发挥税收调节经济调节分配功能,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基层税务机关要从服务经济建设的大局出发,在维护税收法规、政策统一的前提下,重点宣传落实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促进全县经济发展。2008年,滦南县委、县政府牢固树立“工业立县”理念,坚持把工业项目作为经济工作的核心来抓,地税工作紧跟全县工作要点,树立工业兴税的观念,注重发挥税收对经济的调控作用,帮助企业用好、用足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税收政策,使企业焕发生机,增加税收收入。同时以培植骨干税源为重点,加强重点税源与地方经济发展的调研,提供积极有效的政策服务把大税源做强。鼓励支持和壮大民营经济发展,改进对民营经济的服务与管理,不断提高其整体素质和创税能力,截止4月底,我县民营企业入库税款7722万元,占全部税收收入的55.81%。

四、依法治税的关键举措在于维护纳税人的权益,以人为本,改革创新,努力实现纳税服务的个性化

基层税务机关要加强纳税服务,转变传统的治税思想、观念、方式,今年,我局以地税文化建设为契机,在干部队伍中牢固树立“今天我要为纳税人做些什么”的新型服务理念,做到以职能为根本、权益为重点、程序为基础,规范执法,公正执法,切实尊重和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要站在纳税人的角度考虑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提升为纳税人服务的水平和质量。首先要加强法制教育,认真学习各类税收法律知识,重点转变干部执法观念,确立只要违法,都要受到追究的观念;加强内部法制建设,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坚决落实领导、岗位、执法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干部渎职侵权,确保纳税人在同样的税收环境下开展公平竞争。其次,必须依法保护好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好纳税人的知情权、保密权、申请减免退税权、陈述权、申辩权、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权、请求赔偿权、控告检举权。即税务部门既要把所有的政策落实到位,同时又要学会善于倾听纳税人的呼声,充分体现保障纳税人合法权利的诚信服务原则。本着“既符合法律,又提高效率”的原则,对主要办税流程进行合并和简化,重点实行“一窗式服务”,逐步实现个性化服务,使所有涉税事项在一个大厅办理,同一事项在一个窗口接单,内部循环承办,承诺限期办结。

新的历史时期,给我们带来新的挑战,基层地税部门只有坚持依法治税,把科学发展观落到实处,才能实现健康、科学、可持续发展。

第6篇

税收服务是新时期税收工作的一个重要课题。税务机关要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必须在更新服务观念、优化服务手段、提高服务水平上下功夫,着力建设服务型税务机关。全系统围绕优化首都发展环境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建立服务型税务机关,有利于进一步树立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的思想;有利于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有利于树立地税的新形象;有利于优化的发展环境。与此同时,我们要在准确把握税收征纳特性的基础上,发展税收理论,转变治税观念,调整思维模式,正确处理税收执法与纳税服务的关系,真正建立起公正公开、廉洁高效、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地税新形象。

一、建设服务型税务机关,要正确处理税收执法与纳税服务的对立与统一的关系

(一)执法与服务的对立性。税收执法与税收服务是对立的,有着本质区别的。税收的本质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对社会剩余产品进行分配所体现的一种特殊的分配关系。从税收法律关系的角度来看,税务机关所拥有的权力就是纳税人应履行的义务;税务机关所拥有的权力越大,纳税人履行的义务就相应地越多。税收执法是代表国家利益行使职权,而税收服务则是以为纳税人提供各项涉税服务为根本,两者所要达到的目的一致,但出发点不同。

(二)执法与服务的统一性。从严管理、依法治税、创造公平的税收执法环境,其本身就是对纳税人最好的服务。税务部门尽可能地提高办税效率,减少征税成本,这是税收管理与税法的基本要求,是税务部门的重要职责。从根本上讲,两者又是完全统一的。因此,税务机关必须实现由单纯执法管理向执法与服务并重的转变,强化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通过完善服务机制、更新服务方式、转变工作作风,尊重纳税人、方便纳税人、服务纳税人,将执法和服务有机地统一起来。

因此,要正确处理好两者的关系,既不得超越税收职权范围行事,又要在强调为纳税人服务的同时,强化征管力度。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税收管理手段越来越先进,特别是税收信息化建设的推进,将极大地改变原有的征管模式和管理方式,税收执法与纳税服务这对矛盾在这种条件下,将相互转化、相互融合。

二、建设服务型税务机关应注意的几点问题

(一)要肯定税收特征的有偿性。

在税收理论和宣传上由过去的税收“无偿性”向“有偿性”转变。传统税收理论认为“国家是只享有征税权力而无承担任何代价或回报义务的权力主体”。因此,我们以往过分强调税收的强制性和无偿性,事实上,除了税收强制的绝对性之外,税收的无偿性是相对的。无偿性是对单个纳税人而言的,就国家与全体纳税人来讲,税收其实是有偿的。这种有偿性,体现在国家征税的目的是为纳税人提供公共服务的,这也可以理解为纳税人向国家交税是为了“购买”国家的公共服务产品。充分认识税收的“有偿”特征,一方面可以使纳税人更加正确地认识税收,增强纳税的自觉性、主动性;另一方面对于税务机关来说,则可以增强为纳税人提供满意周到的服务意识,让纳税人体会到我们的工作成效。

(二)要注重纳税人地位的主体性。

在治税理念上由“执法管理”型税收向管理服务型转变。长期以来,税收管理多考虑如何监控纳税人,对纳税人不够信任、不够尊重,弱化了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也影响了纳税人对税务机关工作的配合。纳税人是市场经济的主体,是社会财富的直接创造者,也是国家税收收入的源泉。税务机关必须牢固树立纳税人主体观念,把工作的主导方向由满足自身的征税需求为主转向以服务纳税人的纳税需求为主,在税收制度的制定、管理流程的设置和纳税方式的提供等方面,相信纳税人、尊重纳税人、服务纳税人,充分体现纳税人的主体地位,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三)要强调征纳双方的平等性。

建设服务型税务机关,需要在理论上确定税收的公平原则,在法律上确立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平等关系。税务机关在执法角色上,要实现从“执法+管理”的角色向“平等+服务”的角色转变。

三、建设服务型税务机关的几点建议

(一)转变观念,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纳税服务体系,提高纳税服务水平。

切实做好纳税服务的具体工作。不断拓展服务渠道,以纳税人为核心,以纳税人满意度为标准,通过大力推行税务、多元化申报方式、多媒体税法宣传等方式,进一步提高纳税服务水平。

(二)完善征管模式,强化服务机制的有效运行。

1、现行征管模式以征管查为核心,但目前在服务职能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因此,在建设服务型税务机关的过程中,要完善以纳税人为中心,以优质办税服务为重点,多元申报、集中征收、集约管理、重点稽查的征管模式。通过功能齐全、协调高效、信息共享、监控严密的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全面提升税收管理质量和服务水平。

2、要建立一套由可行性分析、决策、实施到效果评估、信息反馈、服务监督、业绩考评和责任追究的服务工作机制,落实公开办税制度、首问责任制制度、限时服务制度、服务考评制度,通过制度保障服务工作的有效运行。

(三)不断更新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措施。

税务机关在履行组织税收收入职责的前提下进行服务型税务机关的建设,还要注意在服务上进行不断地摸索与探讨。

1、调控服务。要不断深化征管改革,加强税源监控力度,促进收入规模的不断扩大,要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服务于地方经济建设。

2、办税服务。要进一步完善办税服务功能,以信息化覆盖、统领、服务、支撑税收工作,简化办税手续、减少办税环节、提高办税质量和效率,最大限度地方便纳税人。

第7篇

200*年上半年,我局围绕××地税“纳税服务年”、××区政府深化环境建设年的要求,以开展“向纳税人致敬,为纳税人服务”和“我与奥运同行,人人都是环境”主题教育活动为载体,不断强化纳税服务,优化税收环境,相继在六个税务所服务厅和局服务大厅实行一窗式全程办税服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了进一步强化纳税服务意识,我们对优化纳税服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如何更进一步完善此项工作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总结和思考。

一、优化纳税服务的做法

(一)武装头脑工程

为使全局干部树立新的纳税服务理念,转变旧的思想观念,不断增强纳税服务意识和优化环境意识,我们以科所为单位,组织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常务副区长马庚良在全区环境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和市地税局局长关于“优化投资环境、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树立××地税新形象”的讲话,并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开展了“假如我是纳税人”和“优化发展环境为什么,我为优化环境做什么”的大讨论等活动。广大干部通过学习讨论,摒弃了过去存在的三种观念,即“征税人是管纳税人”的不平等观念、“以我为主”的管理观念和“只考虑税务征管规范,不考虑纳税人的办税负担”的观念,树立了四种新观念:即税收经济观、税收服务观、税收标准观和税收信息观。

(二)强筋壮骨工程

优化税收环境,关键在于优化服务环境,而优化服务环境,关键又在于优化我们的税收队伍。世界秘书网版权所有,税收队伍的整体素质决定着税收征管和服务的水平,直接关系到政府形象、投资环境、经济发展等社会政治经济诸多方面。为此,我局以开展“创建学习型××地税”活动为契机,以强化全员综合素质、提高服务水平为出发点,努力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充分保障各级领导者的领导能力、水平和干部职工的素质、技能与时俱进。我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抓好全员五大教育培训,即;提高综合业务素质培训、提高约谈工作水平培训、征管法实施细则培训、英语口语等级培训、政策法规岗位培训。例如,在综合素质培训中,我们对一线窗口纳税服务人员着重进行礼仪、业务培训、考核,坚持未培训的无资格参加考核,不通过考核的不能走上纳税服务岗位。

2、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学习兄弟单位纳税服务工作经验。我们先后到崇文、平谷等局观摩见学,同时请市、区领导来我局做指导,从多角度研究、改善纳税服务。

3、分层次开展分类培训。3月份已经对前两年毕业的36名大中专毕业生进行了综合性业务理论的考试。对科级副职领导干部我们采取不同方式征集了意见和建议,以召开座谈会的形式进行双项互动式培训。

4、广泛开展各种演讲比赛活动。先后组织了××儿女心向党、英汉双语演讲比赛3次,有41人次参与了活动。

5、以开展“向纳税人致敬,为纳税人服务”和“学习实践三个代表,保持党的先进性”主题教育活动为载体,以纳税服务和廉政建设为主要内容,开展了交流和评比活动,有9个单位和6名个人分别做了交流汇报,表彰了3个先进党支部和20名优秀党员。

(三)效率质量工程

在征询纳税人意见时,曾经有一位纳税人这样说:“我们到税务机关办事儿,一张笑脸、一把椅子、一杯茶不是我们最需要的。我们最希望的是办税手续少一些,工作效率世界秘书网版权所有,高一些,办税时间短一些。”我们工作质量的高低对纳税人、投资人来说,就是政府部门工作质量的高低,因此,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是纳税服务工作的关键所在,是树立税务机关形象的关键所在。上半年全局上下多措并举实施了纳税服务效率质量工程。

1、倾听纳税人呼声,了解纳税人需求,增强纳税服务的针对性纳税服务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的理念,尊重和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在观念上“敬商”,形象上“亲商”,行动上“重商”。我局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1700户纳税人及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以“税企心贴心”恳谈会方式,邀请60余位企业主管部门领导和财务人员到税务机关征求意见和建议,以“走近纳税人”方式,深入企业、企业主管部门、政府职能部门直接征求意见和建议,已经走访了78户,电话咨询54户。通过各种方式请纳税人为我们挑毛病、找问题,征求意见、建议13条。我们对纳税人的意见、建议进行了梳理,制订了整改措施。

2、纳税服务方式因时因事灵活多样,把满足纳税人的特殊需求和一般需求结合起来。“非典”疫情期间,我局采取在纳税服务场所为纳税人发放手套、口罩,门口安装紫外线消毒灯、门前设置消毒地毯等多种措施,确保“非典”期间纳税人安全办税;通过“五个一”活动(即“一个电话”、“一个邮件”、“一个传真”、“一条短信”、“一条通告”),与纳税人多沟通、勤联系,及时宣传、落实市局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拉近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的空间距离,用真诚、贴心、实在的服务,缓解纳税人在“非典”时期办税的恐慌情绪。“非典”无情人有情,非常时期,我们提供了非常服务,同时也赢得了纳税人对税收的支持,截止6月底,我局上半年共组织各项收入58013万元,同比增收10653万元,增长22%。

3、落实四项制度,实施人性化服务。我们不断建立依法纳税、诚信纳税的新机制,以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和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为落脚点,按照市局的部署要求,大力推行纳税评估、检查约谈、检查准入和企业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四项制度。上半年共与100户纳税人进行了约谈,补缴税款347万元。特别是3月底,组织的对42户建筑业纳税人的集体约谈,向纳税人重点提示了营业税、印花税在政策理解和执行过程中容易产生的错误之处。纳税人反映,这样的约谈收获大、形式新、人情味浓。

4、整合服务资源,改进服务流程,简化服务程序,实行“一窗式”全程办税服务。目前,我局所有的纳税服务厅都实行了“一窗式”全程办税服务,为使每位窗口工作人员都能同时受理申报、办理登记、发售发票等业务,我们将最优秀的税务干部选调到窗口服务岗位。为方便纳税人交纳税款,我们得到了金融机构的大力支持,将银行引入服务大厅,解决了纳税人办税楼上楼下来回跑,各个窗口来回跑,税务机关与银行之间来回跑的问题。使纳税人确实感受到办税更方便、更快捷、更高效。

5、纳税服务前移。我们将服务对象从注册在本局的纳税人扩大到准备办照的投资者,将服务环节从注册后前移到投资意向者投资前的考察阶段。在投资意向者对投资地区进行考察的过程中,只要有关部门或投资意向者需要,我们都安排专人到场,向投资意向者介绍投资地区的税收环境,了解投资意向者对税务机关的需求,解释有关税收政策疑问,使投资意向者能够对投资地区的环境有更深刻的认识和了解,增强他们投资××的信心。例如:2003年2月,东方信捷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和管理人员先期到空港物流园区进行实地考察。得知这个消息后,我局开发区税务所及时派2名干部现场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对该公司所涉及的地方各税进行宣传解答,他们良好的服务受到入区企业和空港物流园区领导的一致好评。该公司以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入住了空港物流园区,当年预计实现地方税收60万元。

二、优化纳税服务的收获

(一)树立了“四个服务新理念”和在纳税服务工作中要坚持“四个第一”的思想。树立的四个新理念是:一是树立服务是让纳税人满意,服务是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的法定职责,服务是对纳税人合法权益的尊重和保护的理念;二是树立服务是执政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体现的理念;三是树立服务是税务干部思想品质和道德情操外在表现的理念;四是树立纳税人的夸奖和老百姓的口碑是对国家公务机关和税务干部最高奖赏的理念。在纳税服务工作中要坚持做到的四个第一是:要把纳税人的合理合法需求作为改进和创新纳税服务的第一信号,要把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作为优化纳税服务的第一目标,要把纳税人的满意度作为衡量纳税服务水平高低的第一标准,要把营造一流的税收环境作为优化发展环境的第一要务。全局广大干部思想认识的提高、服务观念的转变、全新理念的树立,为做好纳税服务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意识明显加强了。通过开展各项活动激励了全局干部爱岗敬业、廉洁奉公、无私奉献的精神,也使一大批优秀党员走在了纳税服务工作的最前沿,充分体现了模范带头作用,营造出了一种让纳税人满意的税收环境。通过一系列学习教育活动,增强了全局干部依法行政、秉公执法、执政为公、勤政为民意识,提高了全局干部为纳税人服务的本领。

(三)为纳税人办税效率提高了,使纳税人更加满意了。一窗式全程办税服务的运行,在我们设置的20个对外窗口,每名干部都能当场立即办理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购领发票及兑奖、纳税核定、纳税申报、行政处罚、私车及零散税源的征收、ic卡办理、税务咨询及税法宣传等内容。纳税人无论到哪个窗口都能解决所需办理的各种涉税事宜。将银行引入服务大厅,解决了纳税人办税时楼上楼下来回跑,各个窗口来回跑,税务机关与银行之间来回跑的问题。纳税人普遍反映,进了办税厅有舒适感,进行税务咨询有信赖感,办理涉税事宜有高效感,与税务干部交流有亲切感,依法诚信纳税有自豪感。

三、优化纳税服务还存在的薄弱环节

(一)主动服务意识需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方式还需要进一步创新,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重管理、轻服务的观念和“我是管纳税人的思想”还不同程度的存在,还存在“纳税人围着税务干部转的现象”。

(二)强化征管措施力度尚需进一步加大,依法治税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还存在漏征漏管、偷税漏税的现象。有的税收执法不够规范,以补代罚,处罚不到位,随意性和弹性较大。

(三)有的税收干部对税收法规政策吃的不透、掌握的不准,有的廉洁自律意识不强,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税收宣传力度尚需加大,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所有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四、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需改进的措施

(一)不断完善一窗式纳税服务。在现已实行的一窗式服务的基础上,要不断简化办税程序,提高服务效率,要按照“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限”的原则,对办税程序、审批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和简并,该取消的取消、该简化的简化,健全并完善内容全面、统一规范的纳税服务制度,努力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二)切实作好网上服务。我们要进一步发挥互联网的作用,更新“××tax861”和“××网城”中××地税局的网页版面,丰富内容,拓展功能,逐步推广网上办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等涉税事宜,使纳税人办税更快捷、更方便。

(三)创新服务方式。服务的方式要变被动为主动,变滞后为超前,要积极探索和推行上门服务、亲情服务、提醒服务、跟踪服务的有效方式,把纳税服务向小、细、实延伸和拓展,为纳税人营造一流的服务环境,搭建一流的发展平台。通过深化纳税服务,净化税收环境;通过优良的税收环境,吸引投资人、稳定纳税人;通过投资人、纳税人聚拢资源、创造财富,增加地方税收收入,推动区域经济加快发展。

第8篇

以科学发展观推动税收执法工作发展

税收是国家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杠杆,税收执法行为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只有树立科学执法理念,使税收执法工作适应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才能解决各种复杂问题和矛盾,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贡献。笔者就如何加强税收执法谈一些粗浅认识,抛砖引玉。

(一)树立三种理念,规范执法行为

一是树立法律至上的理念,正确处理税收管理与执法的关系。要牢固树立“严格执法就是最好税收服务”的观念,依率计征,应收尽收,为纳税人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二是树立程序优先的理念,正确处理过程和结果的关系。要切实转变观念,将管理工作的重心转移到税源管理、程序控制上来。要按照执法程序的要求,强化按执法程序和权限办事,实现税收执法行为的法定化、程序化和规范化,防止执法角色的缺位、越位和错位。三是树立证据合法的理念,正确处理法律和客观真实的关系。树立证据合法理念,要注重日管中执法证据的搜集、整理和储存,通过有效的税负分析,对税源征管中的异常和疑点有针对性地核实,并按照法律的要求固定证据,将定量的数据分析转化为定性的实体证据,从而使每一项执法决定的作出都有充分的证据作支撑。

(二)增强四种意识,服务经济发展。一是增强法制意识。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灵魂和基础。因此,要以牢固的法治意识来依法征收、管理、稽查,坚持组织收入的原则,做到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范和制止越权减免税,促进经济与税收良性循环。二是增强服务意识。税收工作既是执法,也是服务。在执法中注意创新服务的内容与形式,帮助纳税人解决实际困难,提高对纳税人的服务水平,营造相互理解的和谐征纳氛围。三是增强责任意识。强化责任意识,确保政令畅通;恪守职业道德,工作认真负责、细致严谨,以高度的责任心、事业心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四是增强学习意识。经济发展日新月异,税收政策频繁调整,税务人员必须与时俱进,及时更新知识结构,提高业务技能和执法水平,增强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

(三)健全两个机制,避免执法风险。一是健全执法监督机制,防患于未然。要强化税收执法行为的事前监督,凡是税收规范性文件在出台之前,必须经法制机构统一审核把关;要强化执法行为的事中监督,认真执行重大税务案件集体审理制度、税务行政处罚听证工作等;强化执法行为的事后监督,强化税收执法监督检查、严格考核兑现,严格执行税务行政复议制度,探索建立高效、便捷和成本低廉的防范、化解税收征纳矛盾的机制。二是健全执法责任机制,惩戒于已然。分解岗位职责,要按照法定权限,以岗定责,以责定人;明确工作规程,按照法定程序的要求,细化每个执法岗位的工作规程;开展评议考核,定期组织并将考核评议的结果作为评价税收执法人员工作业绩的主要依据,与执法能级管理制度挂钩,奖优罚劣;全面推行过错责任追究,建立以执法质量考核和外部评议相结合的考核管理机制,对税收执法过错行为按责任归属严格追究。

第9篇

关键词:税务信息化;委托-关系;信息不对称理论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3-0-02

在当前经济全球化、知识经济、网络经济、电子商务迅猛发展的形势下,以信息化为突破口推进税务改革是当前税务工作的重点。《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条规定:“国家有计划地用现代信息技术装备各级税务机关,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信息系统的现代化建设,建立、健全税务机关与政府其他管理机关的信息共享制度”,明确地将税务信息化建设提高到法律的高度并加以明确。要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必须实现征收方式向现代化、信息化的全面转变。通过税务信息化建设,提高税收信息的集中度,实行集中征收,走“科技加管理”之路,真正建立起现代化的征收运行机制。

概而论之,按照实践层次而言,浅层次的税务信息化表现为载体的革新,即利用计算机提高信息存取和交流的便利性,实现“人部分被机器替代”的目的,具体表现为效率层面的革新;而较深层次的税务信息化表现为管理方式革新,即对征管形式、征管内容等进行创新,即实现更深层次的税务征管形式和内容创新,具体表现为组织架构和业务运行的革新。我国当前已经初步建设成了载体革新,而在实现管理模式革新上却仍然存在层层障碍。当前,在税务信息化的实践过程中主要存在有基于委托关系和信息不对称关系下的问题,本文尝试对其进行解读,并在文末提出相应的解决思路。

一、人才的缺失和观念的偏移——委托-关系角度的解读

作为制度经济学契约理论的核心内容之一,委托理论的基本内容乃是作为行为主体的个体或者群体,在某种外显或者隐含之契约的制约下,作用于其他的行为主体,这种作用的方式包括指定甚至是雇佣等,在这个过程中后者也从前者手中获取一定的决策权,最终后者凭借其在质和量上的付出而被前者给予相应的回报,也即前者所付出的成本。前者即为委托人,后者则是相对于委托人的所谓人。

委托-理论所示的委托-关系在经济学研究中中是一种非常常见的现象,其常常表现为个体的或者群体的行为主体以授权者的身份和地位委派其他的非授权者的个体或者群体的行为主体在授权者的授意下为授权者的利益进行工作,同时授权者给受委派者一定限度和范围内的权利,因被委派者的工作效果的不同而由授权者付出相应的成本,这样一种委托-的关系的运行都是在各种外显或者隐含的契约制约下进行,其中所谓的授权者即为委托人,被委派者即为人。

税收对范围及于一定区域一乃至个国家地域内的宏观经济起着重要的基础性的调控作用,是其所调控的这一范围地域内的宏观经济整体运行在物质上的坚定依靠。税收作为一个过程性的概念,有着一套完整的自下而上的运转系统,在底层,由基层的税务机关进行信息的收集、记录、汇编然后报送给上级机关,而上级机关则在此一基础上对得到的数据进行综合分析,从而制定相应的宏观经济政策。整个税收工作中,直接处理纳税人纳税事务的是最基层的税务机关,这些基层税务机关即可视为受到上级税务机关的委托,作为上级机关的“人”,相对的,上级机关即为“委托人”。

委托-关系中,如何最大化的控制委托人的成本付出乃最为核心的内容。这种成本的付出不仅包括可见的资金投入,也在于相对难以量化的工作质效之上。就目前而言,在税务信息化的建设工作中面临着最为棘手的两个问题,一是人才的匮乏,二是偏移化的税务信息化观念。

1.人才的缺失

随着税务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深入,对税务人员中具有专业信息化水平的要求在不断提高,但就目前我国税务系统的人员状况来看,仍有部分税务人员,尤其是基层税务人员,对信息技术的认知和掌握程度有待提高。而负面效应更明显的体现在税务部门中具有信息化专业技术的人员在数量和质量方面都远远没有满足税务信息化建设的需要。

据有关部门测算,专业计算机人员应占税务干部总数的10%以上,才能满足税务信息化建设的需要。然而,我国税务人员,尤其是基层税务工作人员不仅计算机专业人员欠缺,税收专业人才亦相对缺乏。以河北省石家庄市国税局为例,全部税务人员共4100余人,可是在信息部门工作的人员只有100人左右,尚不到总数的2。5%①。因此,在税务信息化建设的过程中,税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专业知识欠缺,是阻碍其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

2.观念上的偏移

本文所称的税务信息化观念上的偏移,伴随至今为止的信息化建设的全过程,所谓的“唯信息论”和与之相对的“信息无用论”就是在信息化建设开始之初观念上的偏移最具体的外在表现。时至今日,上述两种传统观点趋于没落,观念偏移的主要落脚点开始体现为对硬件配备的重视程度远高于对管理软件的学习和运用。在这种观念偏移的作用之下,机关单位纷纷大力购置用于信息化建设的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但是因基层税务工作人员缺乏必要的技术培训,对计算机的操作能力不强,使得对硬件设备和系统软件的高投入无法有效转化为高产出,导致优势资源的明显的闲置。尤其是在基层的税务机关单位中,这一弊端相当普遍,因为缺乏有组织对软件应用的技术性培训,使得代价甚高的计算机硬件和系统软件成为纳税情况的存储器,无法发挥对涉税信息的深入分析的功能,由此带来的恶果是,相关政策的制定者难以有效的获得第一手数据,对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的决策者来说是一种重大的打击。

3.委托-关系下的负面效应

但是由于基层税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缺乏专业工作人员,加之基层税务人员观念存在偏移,在学习并对管理软件进行应用的层面上参与度不高。则首先软件开发的投资不足,没有获得数据、资料来源的有效工具的基础之上,再加之使用、操作软件的技术人员的匮乏,导致基层税务机构对企业整体纳税情况的评估和对税源变化的因素分析缺乏依据,从而导致无法对纳税人的税务活动做出准确的评估,继而最终影响税务信息化建设的顺利开展。使得形成委托-关系的链条断裂,存在有微观不经济的现象。

这种负面效应首先出现的是信息化发展所带来的信息的重复搜集以及信息的沟通不畅,进而导致征税能力的差异日趋明显,以至于信息可能促成了信息优势者设租行为的产生。而在当前生产要素充分流动、信息交流日趋频繁的前提下,在纳税人的生产行为日趋多样化的前提下,税务系统缺乏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调,不仅不利于税务信息化建设的进一步拓展,对于税务工作长远稳定的发展都会产生一定的负面效应。

二、税务系统内外的信息割裂——信息不对称角度的解读

信息不对称理论是对微观不经济现象的一个有效地论证,主要论证了从事经济、社会活动的双方或多方对于与活动相关的信息的获得成本、持有数量和质量上存在区别,导致交易结果在博弈的前提下没有实现最优。而具体到税务信息化建设这一命题,其重点在于税务系统内部和税务系统外部两种信息不对称。

1.税务系统内部的信息不对称

税务管理是一个完整的系统,各管理环节之间相互联系密不可分,但目前在信息化建设中人为割裂了税务管理各环节之间的关系。近些年来,软件开发管理混乱,部分省市税务局自主开发了一些税收征收管理软件,这些软件数据结构、业务流程、软件运行平台均不一致,给信息系统的数据交换和集成带来困难。这种情况既造成设备和资源浪费,增加系统维护的难度和加大基层税务机关的工作量,同时也很难适应税收业务的发展需要,无法对涉税数据进行统一的挖掘分析和充分利用。

2.税务系统外部的信息不对称

长期以来,由于统一的信息交换平台的欠缺,使得税务机关内部仅了解其所管辖的纳税人信息,而不能实现跨区域的信息共享,即使在同一地区,国、地税机关也缺少有效的信息协调、沟通机制。此外,在政府机关普遍推行信息化建设的步伐中,税务、财政、国库、审计、工商、劳动、公安等政府部门作为国家重要的经济管理和监督机构,各部门之间的数据交换需求日渐高涨。但由于部门间在信息化建设中各自为政,部门间“信息孤岛”现象一直客观存在,并日益成为制约政府提升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的难以调和的矛盾。增加了税务机关甄别纳税人涉税信息的难度,形成了信息割据格局,使得行业之间的信息互不融通。继而出现了系统内部和系统外部的信息不对称现象。

三、我国税务信息化发展的对策分析

1.税务信息化观念之革新

对原有的旧式的税务信息化观念予以革新,产生新的税务观念之内容,是税务信息化发展的必由之路。观念的革新表现在对税务信息化认识的层面之上,其核心乃是通过对计算机的有效应用使税务业务流程能够有所更新。其中,为方便上层的管理者能够直观明确的获取基层的信息数据,有必要对管理层级进行扁平化的组织,同时尽量尝试新的征管模式,以真正实现税务信息化对税收工作的质的推动作用。上述对策足以为整个税务信息化持久、良性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2.提高税务人员的业务水平

目前税务信息化人才的缺失是极为普遍的现象,这种不利的局面势必影响委托-关系而对税务信息化的建设带来负面的效果,因此,怎样既合理又有效的提升税务人员的信息化业务水平将成为解决当前困境的最直接的方法。信息化是方法,人的合理使用才是重中之重。

提高税务人员的业务水平需要从两方面着手,一方面需要在税务人员的考录上着手,这就需要大力大范围的招录专业化程度较高的人才,同时紧抓技术培训,从而使得税务人员能够实现理论联系实际,更有效的为税收信息化建设服务;另一方面,强化对现有税务工作人员的信息化知识技术的培训,更新现有的知识储备和结构,辅以相应的考核,保证现有税务工作人员与信息化相适应,推动税务信息化系统的优化和高效运转。这一对策将有利于解决委托-关系之下面临的人才缺失的问题。

3.在一体化的要求之下进行有效整合

在早期的信息化建设中,因为具有偏差性的认知以及缺少合理的统筹和有效的规划,多平台多种类的现象在我国税务信息系统中普遍存在,其直接后果就是增加了工作的成本同时降低了工作的效率,甚至在更为广义的层面上给税务资源的整合带来了巨大的障碍。是故怎样整合信息化建设的方方面面为一个统一的整体,即税务信息一体化的建设,是当下面临的主要困难。面对这一局面,第一,需要在应用系统各平台内有效的实现内部资源的高效互通,在更为宏观的上一级层面上对现有税务系统予以有效整合,其中最为核心的是对作为三大主体的税务部门、税务信息设备、税务信息系统的整合,对税务信息资源进行充分的共享;第二,加强与其他相关政府机关部门的业务合作,包括与税务机关存在信息共享关系的海关、国库、工商等机关部门,税务机关与相关机关部门之间信息渠道的通畅对于税务信息化的建设而言意义重大。这种部门之间的信心共享和交流对于多部门相互协同合作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同时对现有数据在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进行纳税评估、税源监控、税务稽查等都有着非常重要的积极作用;最终,这一对策对于税务系统内外信息不均衡的难题来说是一有效的解决途径,并将促成协同运转的信息化系统的真正建立。

注释:

①栾斌.我国税务信息化建设研究[D].东北财经大学,2010.

参考文献:

[1]中国税务学会.税收信息化研究[M].北京:中国税务出版社,2006.

[2]葛元力.流程再造理论在税收管理领域的应用[J].税务研究,2003(2).

[3]高莉.税务信息化的“集中”和“整合”[J].税务研究,2006(1).

[4]童丽珍.关于我国税收征管信息化管理的思考[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06(5).

[5]卢凤云.税收信息化建设中要注意的问题[J].财政税收,2006(11).

第10篇

【关键词】国土资源;财政税收;预算管理

一、国土资源财政税收预算管理的概念

国土资源预算管理是指国土资源部门根据部门实际,对所有资源进行科学预算,并做好资源的合理分配及管理,从而提高国土资源部门的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对国土资源部门的财政税收工作的监督促进作用。国土资源税收预算工作是国土资源部门在税收政策的指导下,依据具体的地质调查研究以及土地资源研究的具体实际情况对国土资源财政税收进行预算,确保财政税收的收入与支出科学、有效。

二、当前国土资源财政税收预算管理工作中的不足

(一)预算管理机制不健全

预算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离不开财务等相关部门的配合。预算之前需要会计人员进行财务核算,并由财务部门根据核算结果制定合理的预算章程,最终得出预算结果。但是,当前在国土资源财政税收预算管理的实际工作中,由于部门缺乏相应的预算管理机制,一些与财务相关的部门(如税收、公会、财务等)对国土资源财政税收预算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因此参与性不高,不利于预算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预算管理资金不到位

国土资源财政税收预算管理的根本目的在于保障资源的合理分配及管理,实现对国土资源部门的财政税收工作的监督促进作用。但在国土资源部门管理中,预算管理工作不被重视,因此这方面工作划拨的资金有限。管理负责人害怕费时费力,为了节约资金,预算工作只能蜻蜓点水。开展不深入就难以实现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时,对于我国国土资源的健康发展也带来不利的影响。

(三)预算管理人员观念落后

国土资源财政税收预算管理工作涉及财务、审计等专业,对财务、审计人员在专业素养和职业能力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当前,部分财务和审计人员的专业知识储备不足,专业知识陈旧,对国土资源财政税收方面的相关信息掌握甚少,导致了部分人员在预算管理过程中出现无法胜任工作要求、不能解决实际问题的情况,不利于预算管理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进而影响国土资源财政税收预算的准确性与科学性。

三、增强国土资源财政税收预算管理科学性举措

(一)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机制

国土资源财政税收预算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离不开一套健全、完备的预算管理制度机制。在制度的制约下,应建立起相互配合、协作的预算决策层、预算职能层以及预算责任层,各层真正做到各尽其责、各展其能,切实做好本职工作,保证预算管理更加科学、有效。预算决策层主要是由国土资源部门相关领导及部门负责人组成,其职责是制定国土资源财政税收计划、对预算管理目标进行审议。具体而言,为了确保整个预算过程的科学性与合理性,预算决策层需要为预算过程制定出一个明确的程序、步骤,并根据各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出明确、详细的目标责任书,审核预算草案的可行性和操作性。预算职能层主要是由由财务部门的相关负责人组成,是整个预算管理工作的主要实施层,其职责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预算岗位,保证预算管理工作落实有效。预算责任层设置的初衷在于责任人除了做好预算编制外,还要担负起整个预算管理过程的监督工作。因此,预算责任层应切实履行好岗位职责,严格按照相应的预算标准开展工作,必要时应该聘请专业预算员对预算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二)转变预算管理人员观念,提高人员职业素养

国土资源财政税收工作对工作人员的专业性要求极高,工作人员必须加强业务培训,转变落后观念,不断提升自身的职业素养,提高预算管理工作的科学性与高效性。预算工作人员要做到与时俱进,不断更新自身的知识储备,拓宽知识的广度和深度。具体而言,预算管理人员要熟知预算管理相关法律政策,明确财政税收预算管理流程,具备会计、审计、核算、管理等相关知识与能力,善于运用管理学知识对预算工作进行统筹、落实。在大数据时代,预算管理人员要与时俱进,善于运用新技术,打破过去单纯以统计数字为核算依据的传统财务技术局限,整合各类数据资源,对国土资源财政税收预算统计工作进行全面而系统的分析,从而制定出更加科学的核算草案,得出准确的预算结果。预算管理人员在具备过硬知识与技能的同时,还应及时更新管理理念,实现以财政税收收支平衡为目标的传统理念向以市场和利润为工作方向的现代化理念过渡。

(三)从资金管理入手,增强预算管理科学化水平

国土资源部门对预算管理工作的重视不足,导致预算管理工作的资金管理不完善、资金投入不到位。在国土资源财政税收预算管理过程中,成本预算与资金预算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只有这样才能发挥预算管理的最大优势。因此,国土资源部门要想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化水平,必须从资金管理的角度入手,提高对国土资源财政税收预算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预算管理的整个过程进行监督,要精准编制预算,确保资本预算得到严格的编制和审核,全过程把控好预算执行的进度。严格强化监督,主动接受预算审查监督,有效实施预算审计监督,扎实推进预算公开监督。

四、结语

我国国土资源财政税收预算管理工作的科学有效开展有助于国土资源部门财政收支公开、透明,有助于我国国土资源的战略性发展。增强我国国土资源财政税收预算管理的科学性必须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机制,转变预算管理人员观念,提高人员职业素养,从资金管理入手,增强预算管理科学化水平。

参考文献

[1]徐化波.加强我国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思考[J].中外企业家,2013,(24).

[2]孟秀萍.国土资源财政税收预算管理[J].现代国企研究2015,(11).

第11篇

关键词:营改增 基层征管 调研

一、“营改增”后基层征管现状

2012年,国家在上海开始启动交通运输和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2013年又在全国范围内将试点全面铺开,2016年5月1日,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及生活服务业四大行业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历时4年的营改增改革全面收官。目前的现状是:对地税贡献突出、影响深远的营业税将结束辉煌成为历史,地税系统将面临着严峻的困难,迎来全新的挑战。因此,应对"营改增"后对地税部门的影响成为了地税系统干部无法回避的责任,对如何跟进后续管理服务工作也成了我们认真思考和探索的问题。

地税收入减少明显减少。多年来,地方税源的支柱就是营业税,其在地税的作用举足轻重。营业税是地税的稳定收入来源,地税对营业税有较强的控制性,并带动相关税种发展,营业税在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方面有着重要作用。因此,在“营改增”后,地税收入急剧下滑给地税部门影响很大。

主体税源带动作用缺失。“营改增”后,地税部门行之有效的以票控税的手段将随之失去功效,纳税人尤其是零散户纳税人在国税取得增值税发票后将有可能无视地税管理,有意无意地避开申报地方税费这一环节,相关的所得税、城建税等地税收入难以得到保证,主体税源的带动作用缺失,漏征漏管的风险增大。

地税干部思想出现波动。营改增”之后,干部在思想上难免有波动:首先是营业税是地税的主要税种,一直受到地税部门的重点关注,对营业税的征管上下了很大的功夫,从而把营业税做的更强;其次是地税的主要税源缺失,地税收入在相当一段时期内会出现急剧下滑,地税对地方经济政治的作用在减小;最后,地税的规模减小、地位削弱,地税的整体发展不明。

二、“营改增”后基层征管中存在的问题

(一)因畏难思维造成税源疏于管理的现象

“营改增”后基层征管中,出现了因为畏难思维造成的税源疏于管理的现象,“营改增”后,地税部门失去了行之有效的以票控税手段, 相关的所得税、城建税等地税收入难以得到保证;营业税交由国税征收增值税,而原营业税欠税则由地税追缴,增加了清税的难度,部分基层征管中出现畏难思维,不利于税源的管理。

(二)基层征管的措施缺失

在“营改增”后,原营业税行业进入到国税部门,而行业的特点、模式、成本收入构成、税务征管的痛点、怎样运用国税政策进行地方税收管理等都还不够成熟,基层征管措施缺失。对于国税而言,针对“营改增”后从地税部门移交的新增行业,征管措施暂时缺失;对地税而言,针对“营改增”后附加税种的具体征管措施缺失。

(三)队伍素质与现代税收体制不相适应

“营改增”后基层地税征管队伍的素质不能与现代税收制度相适应。部分干部在日常工作中,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存在“庸、懒、散”的情况,工作激情逐渐减退。一些干部的法制观念、大局观念、协作观念、责任观念、效率观念正在淡化,其学习精神、进取精神、务实精神、创新能力正在衰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达不到相关要求,素质管理不高,已不能适应现代税收体制的改革。

三、“营改增”后基层征管现状改善的对策

(一)理念与思维方面改善

“营改增”后要从理念和思维方面进行全面改善基层征管的现状,加强现代税制理念的灌输,加与强国税的协作的理念和思维,从理念上去除畏难情绪,迎难而上,增强地税部门职业道德建设,加强部门的职业感和道德感。

(二)工作思路方面的改善

“营改增”后基层征管要改善工作思路:首先,地税的主要税种移交,业务减少,要从机构的职能转变上来开拓工作思路,实行地税业务的风险管理,矫正地税部门的机构设置,调整地税现有的征税模式,提升税收管理技能与效率。

其次,认真研究“营改增”政策变化后的收入结构变化,找准工作的突破口和立足点;特别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及时传递相关税收信息数据,动态掌握国税、财政、工商、发改委、工信委等政府职能部门的涉税数据,深入挖掘税源信息并加以有效利用。

最后,对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其他“小”税种进行精细化、专业化管理,进行“精耕细作”,使之形成规模,使“小”税种也可以成为地税增收的重要因素,弥补“营改增”后税源的减少给税收造成的影响。

(三)基层征管的措施改善

继续完善和加强地税部门已开展多年的以政府为主导的社会综合治税力度;把征管工作重心转移到对自然人纳税人的管理上,加强巡查巡管,了解管户情况,摸清税源,实现基层征管的措施完善。

(四)基层征管的队伍改善

基层征管队伍的改善,首先从干部抓起,保证队伍的稳定性,强化学习,认识到“营改增”对现代税制的重要作用,对整个经济结构和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对消极情绪进行化解,引导干部认识到,阵痛之后带来的机遇,正视地方经济和全国经济发展的现实,以“营改增”为契机,找到地税发展的机遇,整装待发迎接挑战。其次要加强全体基层征管人员的素质教育,对现代税制的体制教育,使之能及时的应对“营改增”后的业务转变,针对税务部门的征收痛点,加强基层征管队伍人员的整体素质教育,提升基层征管人员的业务能力。

(五)基层征管的体系改善

要加强整个基层征管的体系改善。要积极与国税部门建立和完善税款委托代征机制,确保地方税收及时足额入库,实现税款不流失。以科学的管理提升征管质量,化解管理风险,抓好专业化、信息化管税工作,建设和完善新的税源管理机制,增强“营改增”后的地税部门在纳税人和政府的影响。

参考文献:

[1]贾康.当前营业税改增值税的具体问题探讨(节选)[J].中国总会计师.2012(10)

第12篇

关键词:税收筹划;纳税意识;风险

税务筹划本身不单纯是一种财务行为,而是和企业的经营行为息息相关,是一种高层次的理财活动,它贯穿于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的各个环节。同时,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的各个环节都直接或间接地受到税收的影响。在实务中,税务筹划作为企业的一种理财活动,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贯穿于企业财务管理的全过程。

一、企业税收筹划的涵义

企业税收筹划就是企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事项的事先筹划,最终使企业获取最大的税收利益。从某种程度上可以理解为在税法及相关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企业对经营中各环节,如组织结构、内部核算、投资、交易、筹资、产权重组等事项进行筹划,在众多的纳税方案中,选择税收负担最低的方式。税收筹划及其后果与税法的内在要求一致,它既不影响和削弱税收的法律地位,也不影响和削弱税收的各种职能和功能;它的原则是在不违反税收政策、法规的前提下进行的,是在对政府制定的税法进行精细比较后的优化选择。真正意义上的税收筹划是一个企业不断走向成熟和理性的标志,是一个企业纳税意识不断增强的表现。

二、税收筹划对企业的意义

1有助于增强企业的竞争实力。税收筹划如果做的科学、合理,将会有助于提高企业的收益。企业如果能全面地了解税收的优惠政策,并且能够合理地运用,将会对企业的税负在很大程序上起到减轻的作用,放大企业利润。在企业的决策方面,税收也起到一定的作用,如有这样的情况:两个企业有着相似的成本结构和经营管理条件时,哪个企业的税收筹划进行的科学、合理,将会极大地提高企业竞争力。

2、有助于节约企业成本费用。税收作为企业享受政府公共服务的代价,缴纳税款是每个企业无法逃避的义务。同时,企业的利润等于收入减去成本、费用,而税款作为收入的减项,对于企业实现利润最大化目标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企业通过对经济活动事前的安排,在合法的范围内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不但承担了缴纳税款的义务,而且减少了企业经营成本,为企业继续扩大再生产提供了资金保障。

3、有助于规范企业的经济行为。使整个企业投资行为合理、合法,企业内部的财务活动健康有序发展,从而更进一步规范和提升企业管理水平。税收法律、法规是规范经营者合法经营管理,依法纳税的法律性条款,也是保证市场经济秩序持续有效发展的有力保障。经营者只有依法投资经营,企业才能收到良好的回报。任何违法的经营行为必将受到处罚,企业也就不可能健康长远发展。

三、企业在税收筹划方面存有的不足

1、对企业税收筹划的认识不准确

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以来,因为我国对建立税收制度相关概念的认识较为迟缓,而且对企业税收的相关管理体系并不齐全,执行税收的相关部门在执行政策时较为随便,让许多纳税人觉得税收筹划并不重要,只要他们与相关的执法部门有较好的沟通就可以实现减税的目的。大部分人对税收的观念,即为税收筹划,偷税漏税的实质意义是一样的,但事实上这样的观念是错误的。税收筹划、偷税漏税虽然最后都是削减要缴纳的税费,可是税收筹划是有相关的法律作支撑的,而偷税漏税则是犯法的。

2、没有正确对待存在于企业税收筹划中的风险

税收筹划是得到相关法律支持的,运作是合法的,它主要是可以帮助企业减少要缴纳的税费。虽然当今社会许多企业都了解到有关税收的优惠政策并且可以将其应用到企业的税收当中,可是企业却没有了解存在于企业税收筹划中的风险。所谓税收筹划中的风险,即为企业对经济收益做税收筹划之际,没有考虑到各方面所存在的不可预测性,从而让企业实际效益不符合计划中收益范围的可能性。若该类企业内部的相关人员没有对税收筹划、偷漏税等有较好的理解与区分,进而让该流程遇到阻碍,甚至被迫走向失败。

3、企业没有较高的税收筹划水平

近几年,我国不断加强对税收的监管力度,纳税人对合法缴税的观念逐渐形成进而使目前国内的税收情况良好,大部分的企业已经纳入相关的专业精英着手研究企业税收筹划项目。可从国内税收的实际情况来看,尽管在税收方面所进行的筹划工作做了许多,但在企业实施的成效则不尽人意。

四、改进企业税收筹划方面不足的方法

企业税收筹划是利用现有税收政策获取经济利益的一种企业财务管理活动,对提高企业利润水平和核心竞争力都有积极作用。目前我国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相关的税收政策,这些政策的出台为企业税收筹划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企业科学地进行税收筹划对提高企业自身的竞争力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以下提出几点改进企业税收筹划不足之处的几点措施。

树立正确的纳税意识,避免因违反税法而受到处罚。

一般情况下,纳税人的想法能够很好的体现企业内部实际的情形,纳税人对税收的有关观念和税收筹划的技能是直接关系到了企业税收筹划的进程。纳税人承担着企业内部税收筹划人员的责任,为企业以后的持续发展,应该掌握国家税收的有关政策,了解相关税收政策的变动,坚持合法纳税的原则,并且积极地参与到企业税收筹划的过程中,维持企业税收筹划项目的有序进行。

企业应必根据企业内部的实际情况,引入了解国家有关税收的专业性、高素质的精英,进而通过运用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以便减少税费。而且,企业应该对有关从事财务方面的工作人员开展税法培训,增强他们的税法功底,进而可以为企业开展高效率的筹划项目。企业还应当依法设立完整、正确、规范的账册,及时、准确地申报纳税,以确保企业不因纳税方面的任何疏漏而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进行成本控制管理,

企业在对内部税收筹划进行开展之际,从表面上看企业是获得了较高的经济效益,但是企业却为此也给予了代价,比如企业开展税收筹划时所发生的成本等。对企业的税收进行筹划时,应该着重关注进行筹划过程中所产生的各项成本,唯有该项筹划流程最终获得的经济效益大于筹划流程所产生的各项成本与费用之和,则该筹划方案才值得开展。

3、组建优质高效的协税网络。首先包括的是,网络的人员结构方面,在协税网络的人员结构方面不仅包括企业的财务人员,还要求企业应该有律师等其他专业的人员,企业的财务人员与税务部门直接的应对,积极的配合税务部门做好税收有关的工作,这样可以对企业与税务部门之间出现的问题及时的解决,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其次,提高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素养。会计人员自身也要不断提高职业道德,实现人与人之间的互相影响、互相进步;如果整个会计行业的职业道德水平很高,每位会计人员作为其组成部分也会在大的发展环境下不断提高自身的职业道德水平,为会计人员创造一个良好的职业环境。

税收筹划是一个企业走向成熟、理性的标志,它是企业一种长期行为和事前筹划活动,需要具有长远的战略眼光,要着眼于总体的管理决策之上,有时还要与企业发展战略结合起来,选择能使企业总体收益最大、最优的方案。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节税增收”。(作者单位:定襄县教师进修学校)

参考文献:

[1]龙碧云:浅谈企业税收筹划,现代经济信息,2013年第1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