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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调查报告

时间:2022-10-07 01:52:5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药物调查报告,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药物调查报告

第1篇

【关键词】美沙酮;维持治疗;问卷调查

【文章编号】1004-7484(2014)07-4228-01

为掌握吸毒人员长期服用美沙酮后治疗效果。参照《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评估手册》内容要求[1-3]。对 2008年 10月至2011年 10月门诊开诊三年来的治疗工作进行了回顾调查。现将调查结果分析如下:

1 调查内容与方法

1.1调查对象:服用美沙酮药物的吸毒人员。

1.2方法与内容:由评估调查工作人员使用统一设计的问卷,对 2008年10月至 2011年10月期间入组符合评估条件的受治者进行一对一的面对面调查,遵循保密、尊重、知情同意、自愿、无伤害和受益原则。评估调查人员查阅有关门诊工作记录,填写相应调查表。通过对以上调查对象的问卷调查和受治者的实验室检查(包括定期的HIV、HCV检测和不定期的吗啡定性尿检),结合现场观察、查阅有关工作记录等方法,了解受治者、维持治疗门诊的有关情况[4-6]。调查评估工作的质量控制严格按照《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评估手册》的调查方法、调查内容及调查问卷开展现场调查工作,保证调查工作的科学性和严谨性[7,8]。现场调查结束后,由数据分析人员对调查所收集的问卷资料作统一检查、清理和录入,目的是评价数据质量。

4 总结

门诊自2008年10月开诊以来,截止2011年10月累计收治1133人,正在治疗327人,特殊原因退出692人,脱失168人,治疗保持率为74%,在治病人中无共用针具注射吸毒现象发生。本次调查一般指标:①吗啡尿检阳性率:评估期间最近一次患者尿吗啡检测151人次,阳性15人次,阳性率为9.93%。②偷吸率: 在治患者中自述在过去一个月中偷吸过的有15人,偷吸率为15%。③HIV新感染率: 评估期间血清学检测202人,无HIV新发阳性。④HCV新感染率:评估期间血清学检测202人,与基线阳性各案比较无HCV新发阳性。通过宣传和实践,社会和群众对社区门诊的认可度不断提高,认识到美沙酮维持治疗是经济及有效的治疗方法。通过治疗,家庭和社会功能恢复效果显著,个人生活质量和家庭关系得到明显改善。目前日均服药人数150余人,累计服药近800万毫升,相当于1.6万克海洛因,折算减少交易额近1200万元,萎缩了当地市场,减少了因贩吸而引起的社会治安问题。加强了病人(传染源)的管理,减少了共用针具的机率,减少因共用针具而引起的传染病的传播,促进了吸毒人群社会功能的恢复[9]。

参考文献

[1] 罗莉,姚中兆,刘普林等.美沙酮社区药物维持治疗门诊病人生活质量评价及影响因素分析[J].现代预防医学,2010,37(16):3061-3062,3064.

[2] 庞琳,米国栋,王常合等.我国首批美沙酮维持治疗试点工作效果分析[J].中华实验和临床病毒学杂志,2007,21(1):2-4.

[3] 罗莉,姚中兆,刘普林等.美沙酮社区药物维持治疗门诊病人心理干预现状分析[J].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2009,20(5):54-56.

[4] 丁少宏,徐淑红,于文等.部门协助是搞好社区美沙酮维持治疗的关键[C].//2009年全国药物滥用防治研讨会论文集.2009:7.

[5] 徐协平.社区开展美沙酮药物维持治疗情况分析[J].浙江预防医学,2011,23(2):71-72.

[6] 徐金水,陈国红,李雷等.吸毒者美沙酮维持治疗保持时间及影响因素[J].中国公共卫生,2009,25(7):779-780.

第2篇

内容提要: 量刑调查报告在西方国家有160多年的历史,我国开始于1989年,现在,已经有10多个地方法院实施这一制度。其理论基础是刑罚个别化理论、教育刑理论和罪犯人权理论。在我国实施这一制度的前提是量刑程序与定罪程序分离,调查对象应当适用于可能判处所有刑罚的、所有未成年和成年被告人。调查的主体来看,应当由社区矫正机构进行量刑调查。调查的内容来看,应当包括个人情况、犯罪情节、犯罪前后表现、行为人的性格特征、家庭背景、教育环境、社区环境、帮教条件等8个方面。为了法官无须解读冗长的文字就可以直接获得所需的信息,调查报告应当简短化和表格化,形成“量刑调查表”。

 

 

     媒体曾报道,2007年4月19日,丰台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与以往不同的是,被告人住地的司法所所长来到法庭,坐到公诉人边上宣读了一份“社会调查报告”,证明了被告人的一贯表现。“据了解,在刑事案件当中以“社会调查报告”的形式证实被告人的平时情况,并作为法官量刑参考依据,在本市尚属首次。”①事实上,这并不“首次”,近年来,我国一些地方司法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借鉴域外经验,进行了审前调查制度(有的地方称“人格调查”或“品行调查”)的探索和尝试。

所谓“社会调查报告”、“量刑引入社会评价”、“人格调查制度”,其标准的名称是“量刑前调查报告”制度(pre-sentence investigations report,英文缩写为“psi”),为简便起见,我们通常也可以称其为“量刑调查”。如今天美国的量刑前调查报告由两大部分组成,一部分为“犯罪人情况报告”,一部分为“犯罪行为情况报告”,其信息来自于被告人本人、被告人的家庭成员、被害人、其他与被告人经历有关的重要的个人。两个报告的具体内容包括:以前的犯罪和少年违法情况、犯罪行为的描述、被告人职业和工作历史,被告人的从军经历、经济状况、社区居住期限、教育背景、和其他相关资料,吸毒史、滥用药物史、心理和精神病史,被害人是否对其有伤害、被害人陈述一、被告人本人陈述、可能适用的量刑指南条款、被告人是否能够适应社区生活,量刑建议。②以上两部分情况,都将作为量刑时的参考。

量刑调查制度的存在有其深刻的理论基础和现实基础。

一、量刑调查制度的理论基础

正如评论者指出,“法律讲究的是以事实为依据,丁就是丁,卯就是卯,犯多大事就该承担多大的责任。”③那为什么在西方国家会产生一种包括了很多与犯罪事实无关的因素的“量刑前调查报告”作为量刑的依据之一呢?这有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刑罚个别化理论

在资产阶级思想启蒙时期,作为刑事古典学派最具生命力和代表性的原则:罪刑相适应,在报应刑理念的支持下,要求刑罚应当与犯罪所侵犯的法益大小相适应,要求有罪必罚,无罪不罚,重罪重罚,轻罪轻罚,而此处的罪,是指犯罪行为。报应刑建立在每个人的犯罪都是因为自己的自由选择的前提下,认为犯罪是道德恶劣的表现;犯罪人个人应当承担责任;应当承担与自己行为相当的责任。这就是所谓刑事古典学派在犯罪行为哲学哲学观念上的自由意志论、犯罪原因观念上的道德原因论、犯罪概念观上的行为论、刑罚责任上的个人责任论、刑罚根据和目的上的报应论。

但是,这一观念的问题是,只认识到了问题的一个方面,因为每个人的犯罪都有社会的原因;个人不是完全有选择自由的;犯罪也不一定是道德恶劣的表现,社会也应当承担责任;犯罪概念只考虑行为而不考虑行为人的情况是不妥当的;刑罚的根据除了报应,还应当考虑预防。于是,19世纪中后期,刑事古典学派日渐衰落,刑事社会学派在批判古典学派之基础上逐渐壮大起来。“应受处罚的是罪犯,而不是犯罪。”“矫正可以矫正的罪犯,不能矫正的罪犯不使为害。”④随着李斯特这一著名的口号的提出,出现了刑事社会学派关于犯罪和刑罚的新观念:犯罪行为哲学哲学观念上的社会决定论(意志不自由)、犯罪原因观念上社会原因论(而不是道德原因)、犯罪概念观上的行为人论(而不是行为论)、刑罚责任上的社会原因论(而不是个人责任)、刑罚根据和目的上的预防论(而不是报应论)。

进入20世纪,无论是古典学派还是实证学派都意识到各自的理论不能很好的遏制犯罪、预防犯罪,所以都取对方之长。因此,现代各国在刑事政策上表现为一般预防与个别预防并重,报应主义与功利(预防)主义兼有,客观行为与主观恶性统一,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与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结合。在此基础上体现刑罚的一般预防与个别预防。其中,刑罚的个别预防要求刑罚的个别化,要求刑罚应当与罪犯的个人情况相一致。

行为的社会原因决定论认为:“犯罪并非意志力的驱使,而是个人长期或暂时处于自然环境、道德条件下,内部、外部的因果链条使他们倾向于犯罪”,“任何足以使人类社会不诚实、不完全满意的社会条件,都是引起犯罪的社会因素”,因此,社会和其他非个人意志因素对犯罪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根据各种人格的罪犯,则需要实施不同的处遇方案”。⑤

1898年法国学者雷蒙?萨雷伊在他的《刑罚个别化》一书中正式提出刑罚个别化理论。萨雷伊对刑罚个别化作了如下表述:刑罚个别化包括法律上的个别化、裁判上的个别化和行政上的个别化。所谓法律上的个别化是指法律预先着重以行为作为标准,细分其构成要件,规定其构成要件,规定加重或减轻情节等。所谓裁判上的个别化是指法官根据犯罪分子的主观情况适用不同的制裁方式。所谓行政上的个别化指刑罚执行机关根据罪犯具体情况执行刑罚。刑罚个别化思想为近代实证学派所倡导,经过他们的努力得到了很大的发展,明确了以下两个观点:第一,适用刑罚应当以犯罪的个别预防为出发点;第二,刑罚个别化是根据犯罪分子的人身危险性决定刑罚的适用。⑥

在我国,虽然在立法上没有明确规定刑罚个别化原则,但立法体现了刑罚个别化的精神。例如,我国刑法第5条规定:“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这里所说的“刑事责任”,就包括了行为人的个人情况的内容。我国刑法第61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在这里,“情节”与“犯罪事实”是并列的,且“情节”前并没有犯罪二字的限定,“情节”包含着反映行为人人身危险性大小的有关内容,如作案动机、一贯表现、悔罪态度等。因此,立法精神体现了刑罚个别化的意蕴。

刑罚个别化要求对于不同的犯罪人,因其个人情况不同适用不同的刑罚,要实现立法上的制刑个别化、量刑个别化和行刑个别化,所以要对可能判处刑罚人进行量刑调查,以确定适当的刑罚。

(二)教育刑理论

刑事近代学派的犯罪与刑罚理念同样包括了教育刑理论。

意大利宪法第27条第3款规定:刑罚不能有与人道相悖的处遇,必须以对被判刑人的再教育为目的。“教育为主”的处遇理念,自然引申出审前调查制度的必要性。因为教育的有效性要求“因人施教”,在每一个具体的犯罪案件中,行为人的人格特征、所处环境、平时表现、致罪原因等各有不同,只有通过细致而周密的调查,查明上述各种因素,才能帮助法官选择最具有针对性的处遇措施,进而使矫正机构实施有效的教育和矫正活动。

自19世纪末的刑事近代学派提出教育刑理论后,便形成了20世纪50年代在欧美轰轰烈烈展开的重返社会或再社会化思潮。罪犯再社会化的思想,以使犯罪人顺利地重返社会为刑事政策的基本理念。对于犯罪未成年人而言,强调再社会化理念尤为重要。未成年人之所以涉足犯罪,就是因为基本社会化过程中出现了问题,通过审前调查活动,弄清问题的症结,对症下药,实施有效的教育、感化和挽救,才能帮助其顺利完成社会化进程,成长为健全而负责任的社会成员,从而促进社会和谐及人类的可持续性发展。

但是,再社会化原则即指刑罚权的界限与行使,应以犯人再社会化的需要为依据,刑罚的宣告与执行应能作为犯人再社会化的手段。因此,唯有符合再社会化原则的刑罚,才是有意义而必要的刑罚,一切足以阻挠犯人再社会化之目的的构想的刑罚,应尽量避免。在一些国家或地区的刑法典或监狱法典中,明文规定了罪犯再社会化的原则。

罪犯再社会化是人的社会化的一种特殊形式。人的社会化是指个体在与社会相互作用中,将社会所期望的价值观、行为规范内化,获得社会生活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以适应社会、认识社会,从而达到改造社会,不断完善自己人格之目的的过程。罪犯再社会化这一命题是在教育刑理论的基础上引发出来的。行刑社会化要求针对不同人格和自身情况的犯罪人适用不同的刑罚和行刑方式,需要进行社会调查,以确定其需要获得何种需要的知识和技能,需要从哪些方面进行人格完善。

(三)罪犯人权理论

联合国《囚犯待遇基本原则》第5条规定:“除了监禁显然所需的那些限制以外,所有囚犯应保有《世界人权宣言》和——如果有关国家为缔约国——《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及其《任择议定书》所规定的人权和基本自由,以及联合国其他公约所规定的其他权利。”人权事务委员会要求成员国在他们的报告中提供他们执行联合国罪犯待遇标准的情况,参照联合国制定和通过的一系列有关监狱管理和罪犯待遇方面的标准和规则,例如1955年在第一届联合国预防犯罪和罪犯待遇大会上通过的《联合国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标准规则》就是其中之一,另外,还有《囚犯待遇基本原则》、《执法人员行为守则》、《保护所有遭受任何形式拘留或监禁的人的原则》、《关于医务人员特别是医生在保护被监禁和拘留的人不受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惩罚方面的任务的医疗道德原则》等。

刑罚人道化思想体现在刑罚执行过程中,是指要把罪犯当做人看待,充分尊重其人格尊严,不体罚虐待罪犯,实行文明管理,保证其享有各项法定权利,切实关心日常生活并给予相应的物质保障。当代西方监狱学理论强调犯人的法律地位,认为应将犯人视为具有权利义务和责任的人,应保障犯人生活、学习条件和探视权、申诉权以及信仰自由的权利等。

实现这些权利要根据罪犯的不同情况对罪犯作不同的权利保障,而这也需要以量刑调查为基础。所以,在美国,量刑调查是被告人应当知道的重要权利。关于量刑前调查报告的介绍,出现在有些社会组织网站“知道你的权利”(know your rights)的栏目中。可见,量刑调查制度,对于选择适当的刑罚以使罪犯在行刑过程中的基本人权得到保障,同样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量刑调查制度的起源和发展

量刑调查报告并非中国法官的创造,而是在西方国家早已有之。

早期“量刑前调查报告”的雏形起源于美国的1820年代,最初目的是为法院提供被告人个人的历史和犯罪行为的信息以便于提高量刑的个别化。现代量刑报告制度开始于1840年代,它首先由波斯顿鞋匠约翰?奥古斯图(john augustus,1841-1859)提出。奥古斯图生于1785年,1859年7月21日于波斯顿去世,是一个著名的慈善家。他将他一生的智慧和劳动奉献给了穷人和犯罪人。1840年代,他的是风行美国的戒酒运动的参加者。作为华盛顿戒酒总会的成员,他曾经致力于使男人戒酒,在他的家乡波斯顿,他的主要的工作则是到法院要求暂停或者延迟给予刑罚,他说服法庭和警察局允许他支付罚金和提供友善的监管。在1841-1858年的20多年中,他不断地来往于警察局和法院,保释了近2000名犯罪人。⑦

他相信:“法律的目的是为了改造和阻止犯罪,而不是恶意复仇和报应”,他常出现在法庭的量刑听证程序中。他花了大量的精力去确定哪些人是可以假释的,为法官提供祥细的被告人“个人行为报告”。⑧今天,奥古斯图被称为“现代缓刑之父”,也被认为是现代刑罚个别化措施中假释制度、量刑前调查报告制度、量刑建议制度、社区矫正制度的创始人。

奥古斯图的努力导致了麻省于1878年颁布了美国第一部缓刑法,该法授权波斯顿市长指定警察作为缓刑监督官,当然这在1894年的纽约州法院和1916年的最高法院都曾经受到挑战,两个法院都认为法律并没有授权法院延缓量刑。但改革的潮流不可阻挡,到1925年美国联邦缓刑法出台之日,美国大多数州已经颁布了缓刑法,而与之相配套的量刑建议、量刑调查、社区矫正制度,也已经在美国形成了完整的制度体系。

这些制度中的前提性制度是量刑前调查报告制度,因为对被告人的信息是运行其他量刑措施的前提。到1930年代,当年的缓刑监督警察的任务发生了变化,他们的调查任务不再仅仅为了调查是否应当处缓刑,而且要为整个量刑提供“量刑前调查报告”(pre-sentence investigations,英文缩写为“psi”)。经过多次改革,到1980年代,量刑报告在美国已经成了量刑的标准形式,有固定的表格。⑨

在美国纽约南区的一份量刑调查报告表格中,对量刑调查的具体内容作了祥细的要求⑩。根据这一表格,一个量刑调查表必须具备以下内容:a.犯罪行为:描述行为与法律规定中典型案件的差异。b.对被害人的影响:如果被害人是确定的,缓刑监督官舍以给机会让被害人说明犯罪对其影响。c.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如果是共同犯罪,必须描述每一个其他共同犯罪人在案件中的作用从而确立本案被告人在犯罪中的位。d.被告人对司法判决的妨碍:如果被告人曾经企图影响政府的调查,或者有其他妨害司法公正行为,缓刑监督官将建议对该被告人课以更重的刑罚。e.认罪后的刑罚调整:因为认罪给国家的调查和审判节约了时间,作为一种奖励,国家可以对其减轻处罚。 f.犯罪档次计算:根据犯罪的严重程度,以《美国量刑指南》为依据,确定犯罪应当适用的量刑档次。g.犯罪历史:即在过去是否犯罪,过去犯罪对量刑的影响,根据美国联邦量刑指南第四章解释。h.犯罪人性格:这部分要求描述犯罪人的家庭情况和在社区的社会关系。i.药物滥用:即在犯罪前有无药物滥用的历史及其具体情况,这个内容对量刑影响很大,美国国会曾经制授权联邦监狱局,对于在联邦监狱局接受过500小时戒毒治疗的罪犯,可以减刑一年。j.身体状况:包括罪犯是否有病、身体是否健康、医疗条件如何等。k.教育与技能训练:缓刑监督官将与罪犯过去的教师谈话,调查其是获得某种文凭,缓刑监督官还将对其实际文化水平进行检验,不能证明受过高教育的人将接受一马当先40个小时的培训而且在监狱劳动中的报酬也相应减低。l.从业记录:了解其职业和工作习惯,这对刑期的决定影响较小,但是其经历中显示其是否是一个敬业的公民,将会对量刑法官的印象产生影响。m.经济状况:即罪犯的债权债务情况,大多数犯罪将会导致罚金处罚,所有有罪的人都涉及到犯罪评估费和关押费,量刑法官了解这些情况以确定是处以一定的罚金还是一定期限的监禁。n.量刑选择:根据情况,能否适用小时拘禁、社区矫正或者监狱关押。

英国缓刑制度与美国缓刑制度的形成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一般认为,英国的缓刑始于1876年,一名叫德赫福德的印刷工人向英格兰禁酒协会教堂的主席埃利森建议,将该协会的活动扩大到警察法庭,向因酒精致罪的犯罪人提供帮助。这个建议很快被采纳,警察法庭开始任命牧师监护因酒精致罪的缓刑犯,向他们提供帮助,并以慈善之心拯救他们的灵魂,从而使缓刑具有了社区矫正的意义。英国《2003年刑事司法法》规定:“法庭在判处监禁刑、社区刑时必须获得判刑前报告,法庭有责任获得并考虑判刑前报告,如果法庭认为没有必要,也可以在没有报告的情况下量刑。”在英美国家创设这一制度后,德、法、日等大陆法系国家也设立了这一制度。11

日本1948年《少年法》第9条规定:家庭法院调查少年事件时,“务须就少年、保护人或关系人之现状、经历、素质、环境等,运用医学、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及其他专门知识,努力为之。”

2005年1月18日,作为韩国总统咨询机构的“司法制度改革推进委员会”(以下简称为“司推委”)成立。司推委是一个为期两年的临时性机构。其2005年工作重点主要集中在法学院制度的引进与否和刑事司法改革的领域。一年来,司推委经8次委员会会议形成了诸多决议,其中与刑事诉讼相关的内容最终形成了“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目前正在国会审议中。法务部检察方面主张使用现有的保护观察官。而法院方面则认为,量刑是法院的固有业务,量刑调查官为法官的辅助者,因此量刑调查官应隶属法院。司推委最终选择了折中的方案,即量刑调查官原则上属于法院,但在侦查程序中,保护观察官可以进行量刑调查。12

在我国香港地区,为了对未成年犯罪人适用最适合他本人的矫正措施,法律要求法官在判决时要充分考虑青少年犯罪人的个性、体能、精神状态等情况。在开庭之前,一般由社会福利署的工作人员先对违法青少年的有关个人情况进行调查,调查内容包括犯罪成因、身心发育状况、情感类型、兴趣爱好、成长环境、学业情况等,并起草调查报告向法庭提供。另外,香港还建立了青少年罪犯评估专案小组,该小组由惩教署及社会福利署的专业人员所组成,专责就年龄介乎14至不足25岁的男性罪犯及14至不足21岁的女性罪犯的个案,向裁判官或法官提供关于判刑的综合专业意见。专案小组成员通过研究法庭转介的个案,在其后递交法庭的报告中,推荐最适合的自新计划供法庭参考,以协助对定罪的青少年罪犯作出判刑。13

在我国台湾地区,依《少年事件处理法》的规定,在少年法院专设少年调查官,其主要职责是调查、搜集关于少年保护事件之资料。少年法院在接受移送、请求或报告少年事件后,应先由少年调查官调查该少年与事件有关之行为、其人之品格、经历、身心状况、家庭情形、社会环境、教育程度以及其它必要之事项,提出报告,并附具建议。少年法院依少年调查官调查之结果,参酌事件之性质与少年之身心、环境状态,作出最合适的处分措施。14

1955年8月在日内瓦召开的联合国第一届防止犯罪及罪犯处遇会议上,各国代表及专家均认为:“实行个别处遇,应从人格之调查分类着手,必先根据精密的调查,由是进而决定个别处遇之方法,始便于分类收容。”这是规定量刑调查的第一个国际文件。

三、我国量刑调查制度的立法化设想

尽管量刑调查制度在我国尚未实现立法化,但有关的司法解释涉及一些这方面的内容。如2001年4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21条规定:“开庭审理前,控辩双方可以分别就未成年被告人的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以及实施被指控的犯罪前后的表现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制作书面材料提交合议庭,必要时,人民法院也可以委托有关社会团体组织就上述情况进行调查或者自行进行调查。”这被认为是我国第一次用司法解释这样的规范法律文件的形式确立量刑调查制度。

我国在1989年苏州市平江区的“少年刑事案社会调查制度”15以后,后来实行这一制度的有:青岛市法院系统的“人格调查制度”16、合肥市中院的“量刑前人格调查制度”17、北京门头沟法院的“社会评价报告”制度18、连云港市连云区法院“刑事案件审前调查制度”19、北京市丰台区法院的社会调查报告”20

根据以上各地的实践,我们可以列下表加以比较:

从以上表格可以看出,我国的量刑调查制度具有以下特点:第一,从名称来看,很不规范,表述不一。第二,从调查的适用对象来看,除了丰台区法院以外,其他地方都只适用于未成年人。第三,从可能判处的刑罚来看,大多数法院没有要求只针对轻刑,只有苏州市平江区法院要求只对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具有管制、缓刑的被告人适用量刑调查。其目的很明显,是为了“由社区矫正机构根据对未成年被告人的综合调查情况及再犯可能性大小,提出是否对其判处非监禁刑罚进入社区矫正的建议。”21第四,调查的主体来看,有社区矫正机构指定工作人员、社区矫正工作机构、被告人住地的司法所,各地没有统一的机构和人员进行量刑调查。第五,调查的内容来看。家庭背景、个性特点、案件情况、自我认识这四个方面都是调查对象。但只有一个地区要求考虑“社区评价”(北京门头沟法院),只有一个地我法院要求考虑“帮教条件”(苏州市平江区法院),都没有考虑酒精史、药物史(吸毒史)和心理诊断。而以上所有内容,恰恰都是量刑中要考虑的因素。

在我国实行的、有着各种名称的“量刑前调查报告”是既符合现代刑法理念,具有科学的理论基础。判决前调查报告,对于法官决定是否适用缓刑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对这一制度,急需上升到立法高度进行规范化。

(一)量刑调查制度的前提

在我国,量刑与定罪程序是没有分开的。从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第二章“第一审程序”的第一节“公诉案件”中,我们找不到一个“量刑”的字眼。在权威的教科书对法庭审判的阐释中,也极少单独提及量刑。实际情况正是这样,我国的刑事诉讼在程序上对定罪和量刑根本就没有作什么划分。其主要表现是:

首先,对证据的审查在形式上并不明确的区分哪些是定罪的证据哪些是量刑的证据。其次,在合议庭评议和随后的宣判中,定罪和量刑也是被捆绑在一起的;而且合议庭评议是处在外人不知的秘密状态下的,即使先前法庭质证和辩论中即使存在过受关注的量刑问题,也很难知晓它们对量刑的影响力。关于英美法国家为什么要将量刑与定罪程序分开,我没有看到有相关的国内文献进行论证,英文文献对此也未见论述:因为定罪与量刑完成不同的任务,牵涉到不同的人的参与,所以被认为自然而然的。

在这样一个程序中,牵涉到大量的被告人品格的信息。而这些品格事实是在定罪即判断被告人犯罪事实是否成立时所禁止的。例如有关被告人平时自私、爱占便宜的品格证据,不应作为被告人犯盗窃罪的根据。22

在英美法中,可采性是指是否被允许在开庭或者审判中作为证据进入的性质或者状态,指证据能否在事实的审理者面前暴露或者出现。也就是说可采性是指一项证据是否具有在法庭上提出并让认定事实的法官知道的资格。如果一项证据根据证据法规定不具有可采性,则不能在法庭上提出,不能被事实的审理者看见和听见,如果被事实审理者看见或者听见,则相当于该证据具有了可采性。事实的审理者不仅仅指陪审团,也指庭审中的法官。因此,证据可采性规则产生的原因和陪审团有关,但是并不仅仅适用于陪审团审判,美国联邦证据规则、各州证据法典适用于一切在法院进行的诉讼。

由于量刑调查报告中涉及的内容有很多是与犯罪无关的,但是又影响量刑的,而这些量刑情节如被告人的品格和习惯,容易在事实问题的判断上造成事实认定者的偏见,所以,将量刑程序从定罪程序中分离出来,是保障法官既不会因为与犯罪无关的事实影响自由心证,又能适当量刑的前提。为此,我们应当将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定罪程序与量刑程序分开。在定罪程序中,确立品格证据制度,不允许品格证据进入定罪程序影响法官心证;在确定之后,进入量刑程序,量刑听证时,应当提交包括了与犯罪无关的信息的量刑调查报告。

(二)名称可以确定为“量刑调查”。

我国现有的多种名称,有的只强调“社会评价”、“社会调查”,但实际上,这是不确切的,因为量刑调查报告虽然包括社会评价,但还要考虑的是家庭情况、性格特征、教育情况等内容,而这些情况不仅包括社会评价,还有一些与社会评价相反的,只有专业调查人士才能理解的情节。如家庭环境和吸毒史,这些是自身道德品质以外的因素,就吸毒而言,如果对此规定为犯罪,很多吸毒者最初是因为被欺骗、引诱甚至于被强廹吸毒,后来无法戒掉毒瘾的人的行为作为犯罪处理。在生活中真正自己主动希望吸毒的是少数。所以对于吸毒者,各国法律往往把他作为治疗对象而不是犯罪主体。而一旦吸毒后引起犯罪,不仅不是重点打击的对象,恰恰应当通过治疗其毒瘾,才能真正防止各种可能由吸毒者从严的犯罪。但是,在这个问题上,社会评价却可能是相反的,认为吸毒者品质很差,应当加重打击。也有的叫做“人格调查制度”,但是除了考虑本人人格以外,家庭情况、文化水平、职业技能等是否有利于于选择社区矫正,也是量刑要考虑的因素,“人格调查”只是这个调查的一项重要内容。

所以, “量刑调查报告”这个名称比较合适,因为这一名称能够概括所有需要调查的内容,抽象的叫做“量刑前调查报告”或者“量刑调查报告”,不会出现以偏概全或者遗漏的情况。这也符合国际上的做法,英国、美国、加拿大等国家,都是叫做,pre-sentence investigations report,即“量刑前调查报告”,英文缩写为“psi”,但考虑到这个调查报告目的是为量刑,当然是发生在量刑之前,不必加上时间定语,就可以直接叫做“量刑调查报告”。

(三)调查对象应适用于可能判处所有刑罚的被告人

我国各地的量刑调查,除了丰台区法院以外,其他地方都只适用于未成年人。量刑调查到底适用于什么人,要看调查的目的是什么。调查的目的是为了让犯罪人得到适当改造,重新回归社会。针对未成年人的量刑调查特别重要,但是,从理论基础来看,成年人,同样需要回归社会,其存在的依据并无不同。因此,要在对未成年人实施量刑调查制度的基础上,推广到所以成年被告人。

如前所述,我国有的法院规定,量刑调查只适用于轻刑。其目的很明显,是为了“由社区矫正机构根据对未成年被告人的综合调查情况及再犯可能性大小,提出是否对其判处非监禁刑罚进入社区矫正的建议。”23但问题是,量刑调查的目的不仅是为了考虑是否适用社区矫正。刑罚个别化在外延上包含:制刑个别化、量刑个别化和行刑个别化三个方面,而行刑个别化则是其中之一。在行刑方式上,矫正刑的执行,以受刑人的不同特点为根据,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执行,以适应矫正犯罪人的需要,即实现行刑个别化。如:将成年犯与未成年犯、累犯、惯犯与初犯、偶犯分别行刑,以免其互相感染,对少年犯予以高于成年犯的待遇,并予以特殊的教育、感化等等”24。“矫正刑又对人身危险性不同的受刑人以不同的方式予以教育、感化与矫正,从而实现行刑方式的个别化”25“科学界定分级处遇等级、规范分级处遇设置,完善分级处遇制度,增强分级处遇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26。

以上个别化措施说明,量刑调查报告不光是为是否进行社区改造提供依据,其任务要广泛得多。另外,量刑调查的除了“提出是否对其判处非监禁刑罚进入社区矫正的建议”外,还要从量刑公正的角度,考虑对被告人刑罚的轻与重,这些因素可能根本就与“如何改造的”问题无关。

因此,量刑调查针对的对象应当是已经被定罪、可能判处任何刑罚人,而不能仅限于可能处轻刑的被告人。

(四)应当由社区矫正机构进行量刑调查

委托社会上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退休老干部、团市委、街道司法所等民间机构担任社会调查员进行调查,虽然有利于发动社会力量参与,体现司法民主化理念,但这种由一般公民进行的调查显然专业性不够,难以保障调查结论的科学性,也很难保证其公正性。比较而言,社区矫正工作机构进行调查更为合理。

从大多数国家或地区的做法看,审前调查大都是由一个专门的机构负责,而这一机构一般就是社区刑罚执行机构,因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植根于社区,在调查的开展上有着其他机构不具备的诸多便利。如英美的缓刑官的职责之一就是为法官提供判决前的报告,就对犯罪人适用监禁还是社区方案提出意见。英美国家的缓刑官虽然也是警察的一种,但是并不进行刑事侦查,而我公安机关的警察则是打击违法犯罪为已任,不能与他们相提并论。

其实,从其具体职能来看,由公安机关进行调查也是不可取的。审前调查主要是一种人格调查、社会调查,同公安机关进行的刑事侦查在性质和内容上有很大的不同。从实践看,公安机关着力于对案件的侦破和对犯罪事实的认定,因而对行为人人格状况的考察普遍重视不够,即便是考察人格状况,也往往只重视考察那些法定情节,尤其是从重处罚情节,如是否累犯等,而对被告人的成长背景、一贯表现、犯罪原因等很少涉及。尽管有时为了侦破的需要,公安机关也会考察行为人的作案动机,但这种考察仍是浅层次的,并不会系统、深入地考察、分析犯罪的深层次原因。另外,公安机关作为侦查机关,是刑事诉讼中的的控方,由它进行调查,容易出现偏见和不公正。因此,公安机关难以代行审前调查的职责。

在我国目前正在开展的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中,基层司法行政机构是实际上的工作主体,当然,由于立法不健全等原因,当前的社区矫正工作存在执法主体与工作主体相脱节的不正常现象。我们可以以现有的司法行政机构为基础,构建专门的社区行刑机构。将来可通过立法形式,赋予基层司法行政机构审前调查的职能,由该机构的专业人员进行调查。

(五)量刑调查报告包括的具体内容

在我国已经有的、不同地区的量刑调查报告中涉及到了家庭背景、个人特点(包括个人经历、生理、心理特征)、案件情况、自我认识、社区评价、帮教条件6个方面的的某些内容,其实,这些内容都应当是量刑中要考虑的因素,因为以上情况都会影响刑罚的轻重、刑罚个别化的具体措施,也会影响教育的方式,还会影响人道对待罪犯的具体方式,至于帮教条件,则影响社区中能否使某一种刑罚方式变成现实可行问题。所以,以上内容,都应当是量刑调查报告的内容。在美国纽约南区的一份量刑调查报告表格中,其内容实际上也涉及到了上述6个方面27。

参考以上内容,量刑调查的目的有两个方面,一是查清楚犯罪原因,看是否有从宽或者从严处罚的理由。这些原因在犯罪学上整体概括为家庭、学校与社会环境的原因及在个案中被害人的原因。二是查清楚适合何种处罚进行教育改造的条件,才能达到教育改造和保障人权的双重目的,而与此相关的条件包括:自身生理、心理特征、工作技能,悔罪表现、家庭环境、社区环境、社会评价和容忍度。以上内容有些既是从宽或者从重处罚时框考虑的理由,也是是否适合某种刑罚的理由,有交叉的地方,是两者同时要考虑的因素。综合起来看,应包括以下方面:

1、个人情况。包括具体年龄、受教育程度、健康状况、生活经历,以及案发前的身份和社会经济地位,如是在校学习还是务工、务农,是否有辍学、流浪等情况。

2、犯罪情节。包括犯罪的起因、同被害人的关系、被害人是否有过错,以及犯罪的目的、动机、手段,等等。

3、犯罪前后表现。包括平时的一贯表现、有无违法犯罪的前科或其他不良行为、犯罪后的认罪、悔罪态度等。

4、性格特征。尤其要注意是否有生理和心理疾病(包括精神病)、吸毒、酗酒、赌博、早恋、网瘾、夜不归宿等不良表现,是否接触不良的阅读物、光碟、网站等,是否同具有不良表现的人进行交往,等等。

5、家庭背景。包括家庭成员的构成,监护人的职业、收入、健康情况,父母的个性与和睦情况,父母对孩子的管教情况,等等。尤其要注意,涉案未成年人的家庭是否完整,是否存在父亲或母亲去世、父亲或母亲被判刑入狱以及父母离异等情况;父母是否存在对孩子虐待、体罚或管教不当等情况;父母是否具有赌博、酗酒等不良行为;父母之间是否因感情不和而经常发生吵骂、厮打现象;等等。

6、教育环境。包括学习成绩如何,对学习、对老师的态度,是否有退学、逃学等情况,学校管理秩序如何,学校是否重视品行教育、法制教育及心理健康教育,是否存在歧视差生、体罚学生等现象,学校周边环境如何等等。

7、社区环境。包括家庭迁移的情况、所在社区的治安秩序好坏、邻里是否和睦、社区评价等等。

8、帮教条件。这是一种现实的考虑,由于缓刑的适用还要在具体的地区具有可行性,所以不得不考虑这个问题。

判决前调查报告的内容要求简明扼要,它能够在较短的时间里让法官捕捉到重要的信息,所以,调查报告的简短化和表格化是它的一个趋向,目前,在一些国家和地区通行格式化的调查报告,调查报告不再是叙述性的文字,而是经过精心设计的标准化的表格,法官无须解读冗长的文字就可以直接获得所需的信息。

 

 

参考文献:

  ①北京法院首将道德表现纳入量刑参考,北京晨报,2007-04-20,。

  ②the pre-sentence investigation and report(psi),h. michael.,/thepresentencereport.htm,2007.

  ③娄献忠:“一贯表现”不宜作量刑参考,扬子晚报,2007年04月22日。

  ④转引自陈兴良:《刑法的启蒙》,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第263页。

  ⑤[意]菲利:《实证派犯罪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24页。

  ⑥转引自陈兴良著:《刑法的人性基础》,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第424页。

  ⑦ john augustus,famousamericans.net/johnaugustus/,2008-6-1.

  ⑧ origins of probation and parole,law.jrank.org,2007-8-8.

  ⑨the history of the presentence investigation report,/pubs/psi/psireport.html,2002.

  ⑩understanding the federal pre sentence investigation report by: michael g santos, /forums/showthread.php?t=271,2001-10-28。

  11 李恩慈,论缓刑的矫正制度,载《中国刑法学年会文集》(2005年度)第一卷:刑法制度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10月第1版,第724页。

  12李太薰:韩国刑事司法改革的动向和展望,法制日报,2006.5.25.

  13 李恩慈,论缓刑的矫正制度,载《中国刑法学年会文集》(2005年度)第一卷:刑法制度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10月第1版,第724页。

  14 李恩慈,论缓刑的矫正制度,载《中国刑法学年会文集》(2005年度)第一卷:刑法制度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10月第1版,第724页。

  15袁定波:少年刑事案社会调查制度需完善,2007年04月24日,法制日报。

  16青岛法院对少年审判施行“人格调查制度” /news/2003-05/22/content_523655.htm2003-05-22,新华网山东频道。

  17黄勇:合肥 人格调查辟出维权新路,中国青年报,2003-11-27。

  18北京门头沟法院对未成年人量刑引入社会评价,news.xinhuanet.com/legal/2005-07/07/content_3185213.htm,2005年07月07日

  19连云区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全面启动刑事案件审前调查制度,jgjy.gov.cn,?2007-4-11。

  20王 琪:丰台法院量刑参考案前表现,民主与法制时,2007-4-30。

  21袁定波:少年刑事案社会调查制度需完善,2007年04月24日,法制日报。

  22黄士元 吴丹红:品格证据规则研究,《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1年第4期。

  23 袁定波:少年刑事案社会调查制度需完善,2007年04月24日,法制日报。

  24 邱兴隆:《刑罚的哲理与法理》,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88页。

  25 邱兴隆:《刑罚的哲理与法理》,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99页。

第3篇

【关键词】家庭备药 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R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5-0515(2011)3-359-02

家庭备药的主要目的有两方面,一是方便治疗常见的小病,比如偶尔的头疼脑热、皮肤瘙痒、普通感冒、口腔溃疡等;另一个关键作用是,在发生烧伤、烫伤、低血糖、心肌梗死等危急事件时,用于急救的药品。家庭备药的来源一是有目的的购买,二是家庭成员生病后的剩余药品。

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自我药疗教育专业委员会、中国医药质量管理协会用药安全专业委员会、中国药学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等于2010年10月27日在北京《2010年中国家庭药箱调查报告》。根据该项调查报告,在中国居民家庭常备药品中,医疗器械、心血管用药及代谢药的储备比例相对较低,分别为27.14%、26.91%;感冒药的储备比例最高,为78.25%。常备医疗器械和药品的储备比例与家庭成员受教育程度正相关。现在大多数家庭越来越注重成员自身的健康,一旦感觉身体有什么异样,便会在第一时间用一些自己所熟知的措施来进行自我防治。所以,多数家庭都有一些备用药品,以备不时之需。然而家庭备药存在的问题也越来越明显。

1 家庭备药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药品种类不合理

药品是每个家庭必备品,特别是有老人、小孩的家庭,家里准备一些常用的药品是非常有必要的,但是有些家庭储存的药品种类过多。主要表现在治疗同类疾病的药品储存四五种,如抗感冒药同时备有扑感敏、新康泰克、速效伤风胶囊、强力银翘片、白加黑感冒片、小儿感冒灵等。其实这些复方制剂许多成分是相同的,有一两种就足够了。其次表现在储存不安全的药物,如某些供注射的药品、安全范围窄的药品等。再就是缺乏急救药品,如碘酒、烫伤膏、硝酸甘油等。另外处方药在用法上、安全性上都不如非处方药,尽量不要储存。

1.2 存放方式不合理

多数不分类存放。大人与小儿的药、内服药和外用药、急救药与常规用药都放在一起。急用时既不容易找到,又容易拿错,并造成危险;不了解药品的存放条件。药品一般应放在干燥、避光和温度较低的地方,某些药品如胰岛素、人血白蛋白、干扰素类、疫苗等必须2~8℃冷藏。为了久存药品,避免药品的氧化或潮解,应密闭存放;药品应放在小孩所能触及的地方,尤其是糖衣片,极容易造成小孩误服;随意放在床头、抽屉里,不但混乱,还不容易查找识别。

1.3 淘汰制度不合理

看不清药名的、包装破损的、过期的、变质的、不清楚用法的药品都要及时淘汰。一般3~6个月应清理一次。可是多数家庭没有养成及时清理备用药品的习惯,急用时容易服错药物或过期的药物,贻误病情,甚至对机体造成危害。

1.4 存放的药量不合理

家庭备药主要为应急之需,没有必要存放大量药物,一般以够吃2到3次的量为宜。

2 对策

2.1 家庭备药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健康,家庭备药应该作为常识性知识走进家庭。因此应该得到媒体的广泛重视。电视、广播、杂志、社区等都应该充分重视、广泛宣传,真正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

2.2 药店、医院在患者购买药品时不但要交代清楚药品的使用剂量、给药方法、服用时间,还要告诉患者药品的储存方法、有效期及失效期的识别等。并指导购买者看明白药品说明书,如果备药同时嘱咐购药者保存好药品说明书。

第4篇

[关键词]疏肝健脾法;肠易激综合征;症候积分;不良反应

[中图分类号]R259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2095-0616(2016)11-62-04

肠易激综合征是临床的一种多发性病症,降低生活质量。调查报告显示,临床将肠易激综合征病症分为四种类型,包括:便秘型、混合型、未定型、腹泻型,其中,腹泻型最为常见,且具有反复性发作的特点,如不及时治疗,将影响日常工作、生活。目前,临床针对该病症均实施西医疗法,但效果并不满足医患需求,逐渐被限制性使用。近年来,通过我院对疾病症状、病理学特点的不断探究发现,疏肝健脾法可获得显著性成效。为进一步的判定该疗法的应用价值,现报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调查对象从2012年1月~2015年5月我院接收肠易激综合征患者作为本次调查对象,将80例患者随机分成不同疗法组:研究组40例,男21例,女19例,年龄20~67岁,平均(42.6±1.6)岁;病史5个月~2年,平均(12.5±1.5)个月;对照组40例,男22例,女18例,年龄21~68岁,平均(42.7±1.7)岁;病史6个月~2年,平均(12.4±1.4)个月。两组患者的临床资料(年龄、男女例数等)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疾病诊断

(1)纳入标准:80例患者均符合肠易激综合征病症诊断,伴有程度不同的腹泻、腹痛等症状;且伴有腹胀、便下黏液、易怒等症状;知情同意,患者均愿意接受该试验,均经伦理委员会通过,知情同意过程均符合GCP规定;(2)排除标准:药物过敏、中毒、感染性腹泻、脏器功能异常、精神异常等患者于治疗前期排出本次调查。

1.3方法

临床对照组患者实施匹维溴铵(北京万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H20133036)疗法,药物方式为吞服,每天给药3次,每次50.0mg,持续性服用1个月;研究组患者则实施疏肝健脾疗法,药方:党参、土白芍各15.0g,白术、煨葛根各12.0g,佛手10.0g,防风、陈皮、郁金、柴胡、枳壳各9.0g,甘草、煨木香各6.0g。同时,还需根据患者的临床症状加减治疗,如肝郁甚者,烦躁、抑郁为主,添加郁金、合欢花药物;湿盛者,大便性状变化或不成样,添加苍术、炮姜药物;湿热者,添加茵陈、黄芩药物;积食者,腹泻、腰膝酸软为主,添加沟脊、补骨脂药物;腹痛者,添加延胡索药物;血气瘀滞者,舌苔厚、暗紫,添加丹参、三七粉药物。药物方式为煎服,每天1剂,分为两次服用,每次100mL,持续服用1个月。

1.4评定项目

1.4.1临床疗效标准 病症消退:症候积分减少90.0%以上,说明疾病得以治愈;症状减少:症候积分减少50.0%以上,说明疾病得以缓解;症状未变化:症候减分减少不足50.0%,说明疾病治疗无效。缓解率=(治愈+缓解)/例数×100%。

1.4.2单项症候积分 包括:腹泻、腹痛、易怒、腹胀等。

1.4.3症候积分 预后随访6个月后判定患者腹泻、腹痛、腹胀、乏力等症候,分数越高,越严重。

1.4.4肠胃激素 包括:5-HT、VIP、CCK。

1.4.5不良反应 查看患者是否存在不良反应。

1.5统计学方法

使用版本为SPSS16.0的软件对相关数据行统计、分析处理,计量资料以(x±s)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百分比表示,采用X2检验,P

2结果

2.1两组临床疗效比较

调查结果表明,两组肠易激综合征患者疾病治疗后的缓解率有统计学意义:对照组低于研究组(P

2.2两组单项症候积分比较

调查结果表明,两组肠易激综合征患者疾病治疗后的单项症候积分有统计学意义(P

2.3两组症候积分比较

调查结果表明,两组肠易激综合征患者随访1个月后的症候积分有统计学意义:对照组大于研究组(P

2.4两组肠胃激素水平比较

调查结果表明,两组肠易激综合征患者治疗后5-HT、VIP、CCK等肠胃激素水平有统计学意义(P

2.5不良反应比较

调查结果表明,两组肠易激综合征患者治疗过程中、随访6个月内均未出现不良反应。

3讨论

肠易激综合征属于临床一种常见病症,腹痛、大便性变、腹泻等为主要症状,降低患者生活质量。调查报告显示,临床研究学者尚未统一该疾病病因,但均认为和这样几点因素相关:(1)精神、神经性因素。相对于正常人来说,肠易激综合征患者的心理异常率相对较高。若精神处于高度紧张状态,将引发肠胃功能紊乱,提高肠胃张力敏感度,增加肠胃激素释放总量;(2)肠道刺激因素。一般来说,肠道内的某种特定性因素可改变肠胃功能,该因素以药物、微生物等为主。相关临床实践得知:腔内所产生的抗原可致使肠道过度收缩,引发腹泻。并且,当某种因素多次、反复的作用于肠胃时,可改变肠道功能,提高敏感度,最终诱发肠易激综合征,降低患者生活质量。彭瑶等报告表明,肠易激综合征可分为便秘型、混合型、未定型、腹泻型等四种类型,以腹泻型肠易激综合征患者最为常见。由于该病症病发机制相对复杂,间接加大疾病治疗难度。以往,临床均根据患者病情行西医疗法,以匹维溴铵为主。匹维溴铵是一种钙拮抗剂,可通过对钙离子的阻断,预防肌肉收缩,实现解除痉挛的目的;并且该药物还可促使肠胃蠕动,降低血管平滑肌亲和力,不影响血压指标。但单独性的使用该药物效果并不明显,逐渐被限制性使用。因此,临床探究安全、有效的疗法非常重要。

第5篇

多数烟民:禁烟对自己没影响

对于公共场所即将推行的“禁烟令”,多数烟民认为对自己的生活不会有太大影响。“在公共场所禁烟是件好事!能给不吸烟的人营造一个舒适健康的环境。”烟民付先生说,“我个人一直都不在公共场所吸烟。”

刘先生是40多年的老烟民,三天两包烟,目前退休在家。他告诉记者:“我没听说过这个‘禁烟令’,如果只是在公共场所禁烟,对我应该没什么影响。我平时不怎么出门,就在小区里溜达溜达。”“我确实没留意过这个事情。”另一位在国企工作的陈先生告诉记者,“不过我平时就比较节制,抽得不多,在家也都是到阳台上去抽。”

个别吸烟者:希望借机戒烟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个别吸烟者将禁烟新规定当作一次鞭策自己戒烟的机会。朝阳区百子湾社区的梁大爷老两口儿都吸烟,他们从报纸上看到北京部分公共场所禁烟的消息后,举双手赞成。“别看我吸烟,但我也知道对身体不好,从来都不让孩子碰。有时真是自己想戒戒不掉,这回公共场所都禁烟了,说不定我也能借着这个机会把烟戒了。”

此外,还有一些烟民是从家属那儿先得到的消息。一位28岁的年轻烟民表示:“我自己倒没听说有‘禁烟令’,是我老婆这两天看到报纸后告诉我的。她对吸烟深恶痛绝,正在动员我去医院戒烟门诊看看。”

戒烟门诊:开始增加人手

在中日友好医院的戒烟门诊,记者碰上了已经有20多年烟龄的市民刘自启,他听说公共场所禁烟的消息后特意过来咨询医生,准备戒烟。“禁烟范围扩大,有戒烟需求的人也会越来越多。此次政府大力推行禁烟,有望使本市戒烟人数增加。”中日友好医院呼吸内科主任林江涛预测。尽管几家医院戒烟门诊的医生都认为目前门诊量并不理想,但为了进一步扩大市民对戒烟的认识程度和应对可能出现的戒烟患者增多情况,一些医院开始延长门诊时间,增加人手。

目前全市戒烟门诊仅有6家,包括安贞医院、中日友好医院、朝阳医院、北京第六医院、复兴医院和中关村医院,主要采取药物替代和心理引导的方法。中日友好医院率先宣布,将原来每周一次的戒烟门诊增加到每周五次,成为全国首家工作日每天都有戒烟门诊的医院。朝阳医院戒烟门诊近期也有增加人手、延长门诊时间的计划。

部分市民:对禁烟缺乏信心

第6篇

果子狸“背了黑锅”?

曾起草我国第一份“非典”现场调查报告的传染病防治专家何剑锋,在2003年广东省非典期间,曾经拿着这份调查报告,冲到省卫生厅主管领导的面前。现在他的身份是广东省疾控中心首席专家、传染病预防控制所所长。以后的连续数年,何剑锋一直在和他的科研团队对SARS病毒进行后续研究,但是让他难以释怀的是,直到10年以后的今天,人类依旧无法对SARS病毒的源头做出明确的判断。

通过流行性病学调查和病毒样本的分离、分析,世界上很多专家都将SARS病毒的来源归结到果子狸等一些野生动物身上。何剑锋和他的研究团队也曾沿着这一线索追查,可惜的是,非典时期涉及到的野生动物市场已经被清理。

“我们追查时无法找到合适的传染源样本,最后只得放弃这样的追查。”何剑锋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表示。

非典之后,国内外专家在随后几年的研究中发现,被高度怀疑的果子狸或许并不是SARS病毒的源头,它们只是一个中间“宿主”。但是谁将SARS病毒传递给果子狸,现在也还没有得出清晰的结论。

流行病学博士刘富强在 2001年硕士研究生毕业时就被分配到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毒理检验科,2003年非典以来,他一直在从事流行病的防治工作。在非典以后的几年中,他们也对湖南省的果子狸进行了病原追踪,但他告诉记者,他们在流行病学调查中并没有找到携带SARS病毒的果子狸样本。

有一些专家认为,SARS病毒或许在自然界中已经长期存在,只是以前没有传染到人身上而被发觉而已。钟南山院士就保持着这样的观点,在非典过后,他的研究团队曾对广东的部分人群的血清进行检测,发现有少数人对SARS病毒的抗体呈现弱阳性,但是这些人不是原来登记在册的非典患者,弱阳性说明他们可能原来不知不觉感染了SARS病毒,又不知不觉自愈了,这表明非典病毒在2003年前就可能存在于人群中。

人工形成SARS病毒在国内外也是一种比较流行的观点。一些专家认为,该病毒在实验室被科研人员创造了出来,而后又不经意或者不小心流传了出来,但目前这样的观点在科学上也还未能找到。

SARS病毒研究的没落

何剑锋告诉记者,尽管2003年SARS病毒给我国造成了重大损失和影响,但是在紧急应对之后,很多关于SARS病毒的研究并没有持续下来。

军事医学科学院微生物流行病研究所研究员陈薇在2003年非典发生时曾经带领她的课题组日以继夜地进行抗SARS病毒药物研究。非典爆发之初,她敏锐地意识到他们研制了三年的ω干扰素可能对“非典”病毒有抑制作用。为证实这一设想,陈薇带领课题组冒着生命危险,与非典病毒近距离、大面积接触,进行非典病毒的体外细胞试验,构建新的动物实验模型。在实验最关键的时候,干扰素和非典病毒在试管中“大战”48小时,陈薇和组员们在实验室没有合眼地守了48小时,他们终于收获了成功的喜悦:由于干扰素的保护,细胞在非典病毒的攻击下安然无恙。

2003年4月28日,他们的ω干扰素通过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批准,获准进入临床研究。为满足急需,她组织全室人员加班加点生产,在营区外连续奋战20多个昼夜,日产量由最初的几百支迅速增加到2万支,并将2000多支喷鼻剂及时送到小汤山医院。SARS期间,在国内6个省市、10多家医院、1万多名使用干扰素的医护人员无一人受到感染,无一人出现不良反应。

但陈薇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进行的抗SARS病毒药物研究只是他们的一个阶段性的项目,在此以后,他们也没有再进行过任何有关SARS病毒的研究。同样国内外众多研究机构的相关研究之后都不了了之。

中国疾控中心流行病学首席专家曾光表示,一些围绕SARS病毒相关疫苗和治疗药物的研发需要以市场为导向,在非典病毒远离以后,进行相关疫苗和治疗药物的研究不再有大的市场价值,因此也就不再有继续研究下去的动力。

2003年的SARS疫情来得迅速,在最后的严防死守中退得也迅速,它也没有给众多研究机构留下太多揭开它们面纱的机会,最后,它在半遮半掩中,又消失在人们的视线中。

警惕SARS病毒的再度袭击

这些年,SARS病毒还会不会卷土重来,一直是很多人心中的一个结。一些人想得到一些比较清晰的答案。

中科院院士、原南开大学校长饶子和自2003年非典以后就一直带领科研团队研究抗非典的相关药物。2010年,他在一次学术报告中表示,SARS病毒是世界上发现的26种冠状病毒中的一种,也是唯一能对人体造成巨大危害的冠状病毒,其他冠状病毒还普遍存在,现在看SARS虽然走了,难说一定不会再回来。

何剑锋也表示,虽然SARS已经过去10年,如今人类在自然界中已经很难找到它们的踪迹,但是在未来,人类依旧无法排除SARS的卷土重来。

最近,一种在阿拉伯半岛和英国传播的病毒,引起了世界很多国家的高度警惕。

英国《自然》杂志网络版3月13日刊登报告说,病毒疫情自去年发生以来,截至3月上旬全球已报告15个感染病例,其中9人死亡。

由于这种病毒与曾引起巨大恐慌的SARS病毒同属冠状病毒,因此广受关注。近日,国家质检总局也发出公告,要求防止病毒传入我国。

不过《自然》杂志称,基因分析显示,与病毒最接近的是2008年在荷兰发现的一种蝙蝠冠状病毒,而不是SARS病毒。

何剑锋表示,病毒的源头在哪里?目前还不清晰,虽然很多专家将目标指向蝙蝠,但是也拿不出充分的证据。

在未来,如果SARS病毒再度爆发,我们又能否从容以对?

“未来它如果真的到来,其发生的时间、空间和强度都会和2003年具有很大的不同,另外病毒肯定要出现一些新的变异,它不可能就是10年前的样子。”曾光说。

第7篇

小杨是一名跨国公司的白领,平时工作很忙,身体有一些不适也顾不上去医院。最近气温变化,他受凉后出现了头痛、鼻塞症状,咳嗽不止。听同事说,联邦止咳露效果很好,他就自己到药店买了白加黑感冒片和止咳露。按照说明书,止咳露口服每日3次、每次15毫升。第二天,症状并未缓解,咳嗽依旧。他想多喝些药会好得快,于是一口气喝掉1瓶,几个小时后又喝掉1瓶,终于感觉咳嗽减轻了。

接下来的几天里,他同样每天超量服用,先前昏沉的头脑逐渐变清醒,同时,有一种特别舒服的欣觉。一段时间后,鼻塞和咳嗽症状全都消失,他却忍不住还想喝药,甚至到了无法摆脱的地步,总是不由自主地去药店买止咳药水。不喝药的日子里,他变得无精打采、浑身无力,伴有失眠和头痛,严重影响工作,不得不求医治疗。

分析:长时间服用不利健康

止咳药水是百姓生活中较常用的药品,但近几年来,我国部分地区即使在非感冒流行季节,某些品牌的止咳药水也会成为抢手货而身价陡增,甚至出现“一瓶难求”的情况。原来,这些止咳药水所含有的磷酸可待因,是“”的主要成分之一,不仅有很强的镇咳、镇痛和镇静作用,也具有欣快作用和成瘾性。虽然止咳药水的这些作用远远小于吗啡、海洛因之类的强力麻醉剂,但无节制服用还是会引起不良反应发生。

小杨服用的联邦止咳露就是一种含磷酸可待因的复方口服溶液,药液中还有麻黄碱成分,能松弛支气管平滑肌、起到平喘作用。一般情况下,按说明书用药是安全有效的。如果长期大剂量服用,两种成分叠加,会让人产生幻觉,极易造成滥用,损害健康,甚至危及生命。

调查:滥用药物后果严重

近几年,国外青少年滥用止咳药问题已引起社会关注。根据美国医学会的调查报告,美国各州已发生过多起因青少年一次口服数瓶(50毫升装)止咳药水引起中毒,甚至死亡的案例。

国内青少年服用止咳药导致成瘾事件也屡有发生。可待因成分特殊,长期过量服用不仅会造成胃肠不适、腹痛便秘、恶心呕吐、口干、嗜睡及头晕等副作用,还会引起药物依赖,导致浑身无力、无精打采、皮肤瘙痒。而一些青少年为满足一时“欣”主动寻求服用药物,最终会严重危害健康。

忠告:家长牢记安全用药原则

第8篇

新生儿慎用抗生素药物

51.07%不知新生儿须慎用氯霉素等抗生素药物

【提醒】 新生儿特别是早产儿肝功能发育不全,大剂量服用氯霉素类药物,易在体内蓄积,引发致命的毒性反应。2005年春晚《千手观音》的21位演员中,18人是因在2岁前使用抗生素过敏,致药物中毒性耳聋。

孕妇用抗生素或致畸胎

50.32% 不知孕妇是否可以使用抗生素类药物

【提醒】 孕期随意用药或坚决不用都可能危及母婴,正确做法是研读说明书或寻求医生指导。如四环素易致胎儿畸形,切勿使用;青霉素类和头孢类抗生素药物毒性低,对胎儿相对安全,可遵医嘱使用,但仍须关注过敏反应。

酒后服药严重可致死亡

58.88% 不了解酒精会对服用药物产生极大影响

【提醒】 不少抗生素药物与酒精同时进入身体后,有可能导致一些不良反应,轻者头晕、恶心,重者可致休克、甚至死亡。安眠药(安定)与酒精类饮料同服,极易加重嗜睡、昏睡,严重的会造成呼吸抑制、甚至死亡。

减肥药物过量可致昏迷

51.31% 认为服用二甲双胍减肥安全有效

【提醒】 二甲双胍属于降血糖药物,降低血糖的同时确实有减轻体重的效果,但正常人过量服用有可能导致乳酸酸中毒,轻者出现乏力、恶心、头昏等症状,重者可致意识障碍、深度昏迷,损害身体。

服药后卧床易发食道溃疡

50.43% 不知睡前服药的正确方法

【提醒】 服药后立即卧床,药物可能滞留食道,引起食道溃疡。此外,50.27%的人误以为“顿服”即为每顿饭时服药。其实,“顿服”是指将一天用药量一次服下;空腹服药是指清晨或饭前1小时服,或饭后2小时服。

药物开封后保质期变化

50.39% 认为药物开封后保质期不会变

【提醒】 中老年人常备的“救命药”硝酸甘油易潮解,一旦开封有效期就不再是1年或2年了,而是3~6个月,否则药效会打折扣。同样,眼药水无菌要求高,30天内用不完最好弃用,同时还要注意在2~8℃的冷藏条件下保存。

牛奶服药阻碍人体吸收

50.94% 认为可用牛奶冲服药物

【提醒】 某些药物(如土霉素、四环素)不可与牛奶或乳制品同服,否则将与牛奶或乳制品中的钙离子结合,严重影响药物吸收。

乙类非处方药安全性更高

第9篇

2004年3月7日, 1000多万人收看了美国全国广播公司(ABC)的一档电视节目:“超级整形美容秀”(由美国顶级整形外科医生、眼外科医生、美容师、美发师和造型师等组成的专家小组为选定的某个人施行全面的整型手术,ABC制作制成电视节目后定期播放――译者注)。现在,这档节目凭借着其内容真实性正在电视台热播,同时迎合了美国民众对整形外科手术和非外科手术的美容术日益提高的兴趣。美国美容整形外科协会(ASAPS)的最新调查报告显示,1997年以来,整容外科手术和有侵害作用的整容术总和增长了293%。其中,外科手术增长了87%,非外科手术提高了471%。根据这份调查报告,肉毒素注射、激光除毛、微晶真皮刮除术、化学换肤和胶原蛋白注射等在非外科整容术中排位靠前。

药物化妆品的功效经常与上述整容术的功效相近,一般药物化妆品适用于严重程度介于医院正规治疗和轻微皮肤病之间的情况。正规治疗会造成身体痛苦,并耗费钱财,但痊愈快;使用药物化妆品却需要花费一定时间才能产生疗效,你也只好择善从之了。越来越多的人将侵入性护肤品配合正规医疗手段使用从而使整容外科手术产生的效果延长5年左右的时间。

药物化妆品中的活性成分一般具有类似药物功效,每种成分都有科研数据做强大的技术支持。为了获得预期疗效,药物化妆品的制造商一般是按照供应商提供的活性浓度去配制,有时他们通过亲手实验获取第一手资料。

抗皱活性成分

药物化妆品制造商使用的许多活性成分均能产生皮肤组织。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U.S.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最近批准了Rastylane,即一种合成透明质酸注射剂以及诸如胶原蛋白等除皱剂,这无疑鼓励人们研发更多的具有除皱功效的产品。药物化妆品中除皱成分的鼻祖当推Sederma公司的Matrixyl,其专利技术现由宝洁公司拥有。2004年初,Sederm公司推出了另一种除皱成分Dermaxyl,它的除皱功效比Matrixyl更强大。从根本上说,上述活性成分产生了皮肤组织(胶原蛋白、弹性蛋白和透明质酸等)或者保护皮肤免受基质金属蛋白酶(Metrix Metalloproteinases,MMPs)的破坏,MMPs是可促使组织分解和变形的一族酶。

Barnet Products Corporation公司最近推出了几种具有抗皱功能的成分:Aroleat Samphira(圣彼得草,一种生长于海岸岩缝间的伞型科多肉植物;INCI命名为Crithmum maritimum――译者注)和海茴香蜡,这两种物质均富含植物甾醇,可用作视黄醇的代用品。Phycojuvenine是褐藻的浓缩物,它可保护线粒体DNA并延缓生物性衰老。明日叶(又称明日草、长寿草,学名为Angelica Keiskei Koidz,日文名称Ashitaba,是生长于日本长寿岛的一种唇形科植物――译者注)提取物中含有活性成分藤黄菌素7-0-葡糖苷,它可激活生成透明质酸。

舒缓肌肉的活性成分

Bxtox (肉霉素)通过部分阻塞被注射肌肉的神经发挥去邹功效。还有许多成分也具有相近的消除邹纹作用。从秋葵中提取的一种肽就是这样一种成分,而且其实验数据表明去邹功效良好。Laboratoires Serobiologiques公司生产的Myoxinol是一种天然产物,用作肉毒素替代品。它能抑制肌肉收缩,从而有舒缓面部肌肉紧张的作用。今年早些时候Silab公司也推出了称为Bioxilift类似肉毒素样作用的美容液,其主要成分是含矿物盐的茴芹提取物,具有减轻皮下肌肉紧张的功效。Arch Personal Care Products 公司提供的NBA西伯利亚人参提取物(NBA Siberian Ginseng Extract)是一种“Eleutherococcus senticosus根部的水提取物,活性成分浓度为25%,主要含有多糖和相关糖蛋白的复合物”。据供应商说,将该成分配制成的化妆品涂抹到皮肤上,这些活性成分立即在被涂抹的皮肤区域形成一种精美的薄膜,并使皮肤更紧致和光滑。这种可以感觉到的现象是由于多糖类聚合物发干后,在皮肤上发生物理性变化的结果。据称,这种光滑紧绷的肤感会持续数小时不剥落。

Barnet公司推出的Dermox SRC能刺激胶原蛋白合成,从而使皮肤细胞重组到其最佳状态。Dermox SRC含有竹子、二氧化硅、豌豆提取物和葡糖胺。葡糖胺与竹子和豌豆提取物发挥最佳协同作用,提高胶原蛋白和透明质酸的生成量,引发细胞增值和分化,从而使皮肤更加紧致;同时,作用于深层皱纹并使之变浅。

与上述提到的去皱产品不同的是,Lipotec S.A.公司推出的Argireline即乙酰基六肽-3作为一种抗皱肽销售。研究显示,Argireline可减少由于肌肉收缩所致面部、特别是前额和眼部周围形成皱纹的深度,其作用比肉毒素更温和。

消除眼袋活性成分

要求消除眼袋、眼下囊状浮肿和黑眼圈等使眼部周围恢复青春的美容手术常年不断。人们申请做眼部周围整容外科手术的最普通的理由是使自己恢复活力并享受舒适。

Pentapharm公司推出了REGU?AGE,一种大豆肽和水解米糠提取物,通过改善眼部周围的微循环减轻黑眼圈和眼周浮肿。它还巩固增强胶原蛋白和弹性蛋白基质,同时减少自由基的生成。REGU-AGE是一种植物肽和生物技术生产出的各种肽的复合物。其它具有相似活性的成分包括Arch Personal Care Droducts公司的NAB山金车干花序提取物(NAB Arnica Extract),这是一种山金车(Amica mantana)花的水提取物,已经证明具有减少皮肤“浮肿”和炎症的功效。Sederm公司的Eyelissㄊ抢孟冉碾墓ひ罩圃斐隼吹囊恢植罚哂屑跚嵫巯履易锤≈椎淖饔谩trium Biotechnologies Inc.公司出品的MDI Complex通过抑制那些破坏皮肤胶原蛋白网状结构酶的活性消除黑眼圈。

具有美白皮肤作用的活性成分

大量的皮肤美白剂正源源不断地涌入市场,但其中的大多数产品均没有可靠的科学依据。然而,Seppic公司推出的SepiwhiteTM却是众多令人感兴趣新产品之一,它已经通过了相当严格的科学研究。SepiwhiteTM同Agouti蛋白质竞争引发黑色素生成的黑色素细胞受体的位置,从根本上说,它干扰的是刺激黑色素的生物信号。所以,SepiwhiteTM不是去干扰黑色素生成的过程,而是它不允许这个过程发生。

Roche公司的STAY-C 50是一种稳定的维生素C,它可使老年斑颜色变浅,其原理是利用抗坏血酸减少黑色素的形成。Arch Personal Care Broducts公司的产品Lotus Symbiosome Lysate通过抑制自由基的生成美白皮肤。该公司的另外一种产品NAB Asafetida通过降低导致黑色素生成酪氨酸酶的活性发挥皮肤美白的功效。

第10篇

2007年4月17日,中国保健协会市场工作委员会正式了《中国居民头皮健康状况调查报告》。调查结果表明,“在我国20~55年龄段中,仍有83%的消费者受到不同程度的头屑困扰,与1988年的统计数据相比,这一比例上升了13%”。报告引起了国人震惊。

研究资料表明,全球大约有50%的人有头屑烦恼。然而,中国人的头屑问题比欧美等国家更为普遍。报告引起国人震惊,同时也引起了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

1. 头屑影响人体健康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定义的身体健康标准,按照“头发有弹性、有自然光泽、没有头屑”是其中一项重要指标,从本次调查的情况来看,近八成的中国人显然都被拦在“身体健康”线外,更准确地说,八成国人因头屑问题,被判定为头皮处于亚健康状态。调查还发现,有56%国人因头屑困扰问题已影响到他们的工作和生活,中国保健协会的专家说:头屑问题已超过脱发、白发,成为国人最关注的头皮健康问题。中国人的头屑比欧美国家更为普遍。

近年来一系列的国外研究报告表明,全球大约有50%的人有头屑的烦恼。英国毛发学专家菲利普・金斯利(Philip Kingsley)说:在欧洲各国头屑是一种无与伦比的最为常见的头皮疾病,头屑问题几乎象口臭和体臭一样普遍,它危害遍及社会不同阶层的人们。

2. 头屑形成的原因

头屑是一种亚急性头皮炎症的反应,在不正常脱屑同时还常伴有瘙痒,头屑是一种常见的亚临床性头皮疾病。它与临床疾病比较,更不易被人们所认识和重视,研究表明,头屑的发生常与某些真菌寄生、精神压力、饮食营养失调、激素、药物、化妆品引起的炎症等因素有关。头屑的成因复杂,且还未被人们完全了解,尚存在一些争论。

(1)真菌是形成头屑的主要原因

现在已普遍认为马拉色霉菌属(Malassezia genus)真菌是产生头屑的主要原因。头皮中除了马拉色霉菌属真菌外,还存在葡萄球菌和丙酸杆菌等其它微生物。一般情况下,马拉色霉菌属真菌非常快乐地寄生于人类的头皮上。但是,一旦头皮上出现多余的油脂时,这些真菌就会以油脂为食物,产生代谢物将会刺激头皮导致头皮细胞生成鳞片物进而脱落,当该脱落现象明显时就表现为头屑。由于马拉色霉菌属真菌是亲油性的,因此油性头皮会促进头屑的产生及加重。现有的理论表明,当头皮中的马拉色霉菌属真菌占全部微生物群落含量约75%时,就会产生头皮屑。因此,马拉色霉菌属真菌在头皮上的浓度越高,头皮屑越严重,如果不加以控制,该真菌浓度继续升高最终就会导致脂溢性皮炎。当然,居住环境以及气候条件的改变对于头屑的严重程度也起到一定的作用。研究表明,头屑并不是孤立地发生和存在的,它往往与头皮皮炎、脂溢性皮炎或脂溢性脱发等相伴而生。

(2)精神压力过大形成头屑

大量事实表明,异常的精神压力是产生头屑的原因之一。如参加高考的青年学生和参加重大体育比赛的运动员,由于激烈竞争的精神压力而罹患头屑症者甚多;一些企业家、商业总经理,当企业或公司濒临破产时,常常由于强大的精神压力致使其头屑症突发;一些作家、科研工作者当他们的写作或研究工作步入山穷水尽疑无路之际,由于精神压力其头屑也频频出现;当夫妻之间彼此争吵、心情不悦或关系异常紧张时也会产生头屑。总之头屑是精神压力的直接反映。当你在事业上受到重大挫折,在学习、工作、家庭、婚姻等方面发生问题而产生异常的精神压力时,头屑也往往随之出现。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头屑是一种对外界压力反抗性的亚临床皮肤疾患,它在为你精神生活的极不正常提出了警告。总之,中国独特的饮食习惯,当前白领群体过大的工作压力等,也是催生头屑问题的重要原因。

综上所述,头皮屑普遍地困扰着国人,严重地影响着国人和身体健康。为引起全社会对头皮健康更广泛关注,并推动我国有关头皮健康、去头屑及洗护发方面的科学研究和健康教育,中国健康教育协会于2003年6月18日正式宣布成立了头皮健康研究中心。

二、去屑剂的发展与应用

去头屑剂早在上世纪70年代就开始应用于洗发,护发产品中,到目前经历了30多年的发展,其品种不断增多。业内专家认为,可将其分为早期去屑剂、第一代去屑剂和第二代去屑剂三个发展节段。早期去屑剂有硫磺、水杨酸、十一烯酸等。早期去屑剂,都是较典型外用抗真菌药物,适量地将其添加于香波中具有一定的止痒去屑功效。但其杀菌效果差,作用时间短,刺激性较大,长期使用对皮肤和头发有一定的伤害。

第一代去屑剂有二硫化硒、二硫化锌、间苯二酸和粉状吡啶硫酮锌(ZPT)等。第一代去屑剂都是典型外用化学抗菌药物,均具有较好的止痒去屑功效,但是也有其致命的弱点:与香波原料配伍性差,溶解性差,稳定性差,加在香波产品中容易发生沉造或分层现象,因此用其只能生产粉状或悬乳状香波产品,在应用上有很大的局限性。

第二代去屑剂有超微乳液状吡啶硫酮锌(ZPT-50)、二吡啶硫酸铜硫酸镁盐(MDS)、十一烯酸单乙醇酰胺磺化琥珀酸酯二纳、活性甘宝素(CLM)和奥吡罗司(OCT)等。第二代去屑剂特点:配伍性、溶解性、稳定性、安全性、有效性等方面性能均较好,在实际去屑香波生产过程中能与各种表面活性剂原料复配,不发生沉淀和分层现象,性质温和,刺激性低。

当今人们崇尚天然,出于安全,国内外的洗护发产品生产企业及业内专家潜心研究天然植物去头屑剂。从化妆品论著、文献资料报道的有关茶树油、胡桃油、芍药、丹皮、茶叶、荆芥等数十种之多。现将其主要活性成分明确杀菌去头屑功能较优者汇集成表,仅供参考。

三、中国去头皮屑香波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中国有香波生产企业1600多家,生产3000多个不同牌号的香波产品。去头屑香波是近年来消费者追逐的产品,发展很快。目前去头屑香波占中国香波市场的55%份额。中国保健协会的调查报告揭示,中国香波市场尚缺乏有针对性的去屑香波产品,去屑香波市场前景广阔。应大力开发优质高效去屑香波新产品,以满足巨大的市场需求。

1. ZPT-50典型二合一去头屑香波

ZPT是吡啶硫酮锌英文名称Zinc Pyrithione的缩写。化学名称:双(2-硫代-1-氧化吡啶)锌。它是由美国奥麒化工公司研制生产的,被美国FDA批准使用的去头屑剂。其商品有粉状和超细微乳液状(ZPT-50)两种形态。前者适用于粉状香波,后者广泛应用于乳液状香波。在去头屑香波中的推荐使用量ZPT为1~1.5%;ZPT-50为2~3%。

ZPT对真菌、细菌、病毒菌有很强的杀灭和抑制作用,是一种安全高效的广谱去头屑剂。能抗皮脂溢出,可减缓头发衰老。常规用量对人体无毒、无副作用。在贮存、运输、生产香波时要特别注意,ZPT与铁生成兰紫色螯合物,与铜生成灰绿色螯合物,与EDTA相克不能共用。

2. SL-900典型珠光去头屑香波

SL-900是十一烯酸单乙醇酰胺磺化琥珀酸酯钠盐的商品名称。它是由中国上海轻工业研究所研制生产的,是一种性能温和的表面活性剂型去头屑剂新产品。其外观是黄色粘稠物,易溶于水,溶解性好,配伍性特优,无分层和沉淀现象,应用方便,稳定性好。无毒不致敏,无刺激性、性能温和,安全性高。在去头屑香波中推荐使用量为4%左右。

SL-900的止痒去头屑机理:它是十一烯酸的衍生物,因此具有较强的杀菌、抑菌去头屑功能作用,此外SL-900同头发角朊具有很好的亲和性,能较长时间驻留在发间,因此用后具有优良持久的去屑效果。

3. CLM典型柔顺去头屑香波

CLM是活性甘宝素英文名称Climbazole的缩写,化学名称:二唑酮。它是由德国拜耳(Bayer)公司于1997年研制生产的,是目前广泛使用的优良去头屑剂。其外观是白色、灰白色结晶粉未,几乎不溶于水,可溶于醇、表面活性剂。能耐光照和高热,热稳定性好,对皮肤安全无刺激。在头屑香波的推荐使用量为0.5~1.5%。

CLM具有独特的抗真菌功能,尤其对引起头皮屑的马拉色霉菌属真菌有杀灭和抑制作用。其去头屑机理是通过杀菌抑菌来消除产生头皮屑的外部因素,以达到去头屑效果。

4. OCT典型调理去头屑香波

OCT奥吡罗司是英文名称Octopirox的缩写。化学名称:1-羟基-4-甲基-6(2,4,4-三甲基戊基)-2-氨基乙醇盐。它是由德国赫司特公司(Hoechst AG)研制生产的优秀去头屑剂新产品。其外观是白色或浅黄色晶体粉未,易溶于水和表面活性剂,刺激性低,无毒无脱脂作用,性质温和,不损伤头皮和头发。具有优良好的溶解性、配伍性、稳定性和安全性,是一种安全高效广谱去头屑剂。在去头屑香波中的推荐使用量为0.5~1%。

OCT具有广谱杀菌抑菌功能,其去头屑机理是通过杀菌、抑菌、抗氧化和分解氧化物等方法,从根本上阻断头屑产生的外部因素,从而有效地根治头屑。OCT遇到铁、铜等金属会发变色(浅黄色),因此在贮运、生产过程中应予以特别注意。

5. 天然植物典型温和去头屑香波

目前在众多的天然植物去头屑剂中,经顿・普利斯特(Don Priest)试验证明,茶树油是其中之佼佼者。将其添加于洗护发产品中能有效地控制头皮屑。

茶树油是一种生物活性精华油,是一种有效的天然植物抗真菌消炎去头皮屑剂。它是通过蒸气蒸馏澳大利亚当地生长的白千层属植物(Melaleuca alternifolia)树叶制备的。具有广谱的杀菌活性,能有效杀灭各种革兰氏阳性菌和革兰氏阴性菌、酵母菌、霉菌和真菌。茶树油中至少有8种成分单独抗菌或协同抗菌。主要的抗菌素菌成分是松油烯-4-醇,研究表明,当此主要抗菌成分浓度约为40%时可达到最大抗菌活性。应用于去头屑香波产品中茶树油推荐使用量约为5%。

四、科学地设计和使用去头屑香波

针对调查报告结果,专家得出结论:1988-2007年近20年来,消费者花了近千亿元购买去头屑香波使用,但国人头屑问题始终未得到有效改善,因此专家们呼吁:去头屑产品升级势在必行。

笔者认为,香波生产企业工程师在设计去头屑香波配方时在考虑安全性、稳定性、配伍性的同时,应重点考虑其科学性和有效性两个方面,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要认真筛选国内外杀菌抑菌效果好的优质去头屑剂,要做好最低杀菌抑菌浓度的科学研究工作,用科学试验得出其最低抑菌浓度(MIC),以便于应用于香波产品中。

2.工协作研究使用时稀释问题。由于使用去头屑香波时头发是先被润湿的,再将5ml左右的去头屑香波加到湿润的头发上轻轻搓揉,这样其浓度会大大稀释,从而导致去头屑剂活性成分有效浓度降低至最初设计浓度的1/4或更少。因此在设计去头屑香波配方时,其去头屑剂添加量最少应是(MIC)的4~5倍。

第11篇

然而,目前高职“药事管理与法规”课程教学普遍存在一个问题,即不同专业讲授内容相差无几,专业针对性和各专业学生能力培养目的性不强。针对课程现状,结合长春职业技术学院药品生物技术专业、药品服务与管理专业、药品生产技术3个专业的专业需求,对“药事管理与法规”课程进行重新开发和建设,依据行业通用、专业适用、工作够用的原则对课程教学内容进行重新设计,依据课程特点探索适合的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探索以学生能力培养为主的考核评价方法。

1课程设计思路

1.1依据专业培养目标、岗位职业能力需求和执业药师执业要求确定课程教学目标

通过对药品(中药、化学药品、生物制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等药学岗位职业能力分析发现,药学人员应掌握医药行业的有关药物研究开发、注册、药品生产、药品经营和处方调配等方面的国家药事管理要点,应具有规范从事岗位工作的能力,并具有一定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根据岗位能力需求,结合执业药师执业要求,确定课程的教学目标,使学生具备从事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等工作所必需的药事管理基本知识与技能;熟悉药学实践中常用的药事法规,了解药事活动的基本规律,具备自觉执行药事法规的能力,并能综合运用药事管理的知识与药事法规的规定,指导药学实践,分析解决药学相关实际问题。

1.2以“精必修、宽覆盖”为原则,设计教学内容

依据“精必修、宽覆盖”的原则对教学内容进行模块化设计,构建药事法规基础理论模块(各专业必选)、专业应用模块(各专业选择学习)和职业实践模块(各专业选择学习)。

1.3根据课程特点,设计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

根据学生能力培养目标和课程特点,设计了“案例引入、问题驱动、思学合一”和“问题引导、任务驱动、学讲合一”的教学模式,设计了案例法、模拟法庭法、调研性学习和关键词卡片法等多种教学方法。但随着课程改革的进行,还需深入探索其他的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

1.4以突出能力本位,设计考核方法

课程的教学目标是规范学生的从业行为、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培养学生运用法规处理药事的能力,可以说能力和素质培养是该课程的重点。因此,采用过程考核和终结性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将平时表现、调查报告、辩论赛、作业等纳入评价指标,注重能力评价,但目前的考核方法在能力评价方面还有欠缺,还需进一步探索和建设。

1.5以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为出发点,构建立体化网络教学资源

为方便学生自主学习,提高自主学习能力,在具备网络平台的条件下,拟建设丰富的网络教学资源,包括教学设计(课件、教案、练习题)、案例库、热点事件回放、药事在线、资料库、学生论坛和在线测试等资源,为学生自主学习提供良好的平台。

2教学内容选取

药事管理领域共有《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40部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涵盖了药品研发、生产、经营、使用等领域,涉及到生物制药、药品经营、中药制药30余个岗位。因此,将这40部药事管理法律法规作为该课程的教学内容。

根据教学内容的基础性、专业性和实践性将法律法规分为3个大模块,分别是基础理论模块、专业应用模块和职业实践模块。基础理论模块中的法律法规具有基础性,是药学方向(包括药学、药物制剂技术、生物制药、中药制剂、药物检验、药品经营与管理等专业)共需的法律法规和常识;专业应用模块是不同领域的不同岗位所需的法律法规;职业实践模块是具有代表性的药学实践活动。

课程的3个教学模块确定之后,第1个模块中的法规和常识按照认知规律排序;第2个模块的法律法规和第3个模块的实践活动按照工作任务进行排序。

3个模块教学内容及选取依据见表1。

专业特点和背景决定了不同专业“药事管理与法规”课程的教学内容具有差异性,各有侧重。所以,不同专业可根据专业岗位需求不同,自由组合教学项目构建成该专业的“药事管理与法规”课程。

药学生物技术专业根据其专业特点可选择:基础理论模块(16学时),专业应用模块中的2.1.1新药注册过程监督管理(2学时)、2.4药品包装标识管理(2学时)、2.5药品价格管理(2学时)、2.6药品广告管理(2学时)、2.7.1医药专利保护管理(2学时)、2.8.2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2学时),组成“药事管理与法规A”(共32学时)。

药品服务与管理专业根据其专业特点可选择:基础理论模块(16学时),专业应用模块中的2.1.1新药注册过程监督管理(2学时)、2.2.1药物制剂生产过程监督管理(2学时)、2.3药品流通管理(10学时)、2.4药品包装标识管理(2学时)、2.5药品价格管理(2学时)、2.6药品广告管理(2学时)、2.7.1医药专利保护管理(2学时)、2.7.2中药品种保护管理(2学时)、2.8.1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2学时)、2.8.2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2学时)、2.9医疗器械监督管理(2学时),组成“药事管理与法规B”(共48学时)。

药品生产技术专业根据其专业特点可选择:基础理论模块(16学时),专业应用模块中的2.1药品注册管理(8学时)、2.2药品生产管理(6学时)、2.3.2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过程监督管理(2学时)、2.4药品包装标识管理(2学时)、2.5药品价格管理(2学时)、2.6药品广告管理(2学时)、2.7药品保护(6学时)、2.8.1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2学时)、2.8.3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2学时)、3.1药品注册申报(4学时课外)、3.3GSP认证(4学时课外),组成“药事管理与法规C”(共48学时)。

如果产生新的专业,仍然可根据专业的需要自由组合。

自由组合教学项目见图1。

3教学模式设计

过去该课程教学主要采用教师讲、学生听这种“填鸭式”教学模式,但根据教学内容的特点和学生的特点,在最近几轮的教学中教师已经进行了教学模式的改革。

根据学生能力培养目标和课程特点设计了“案例引入、问题驱动、思学合一”的教学模式,即在授课之初,教师会给出热点问题或与生活贴近的案例,同时提出几个问题。例如,案例中的行为是否合法、药监部门的处罚是否过重、处罚的依据是什么等问题,让学生带着问题在现有法律法规中找出相应的法律规范,分析案例,给出处罚决定并说出处罚依据,如果学生中出现不同意见,可以就此展开讨论或辩论。这种教学模式可转变枯燥的法规条文学习,学生在兴趣的推动下进行自主学习,既锻炼了阅读能力、分析能力,又锻炼了学生的表达能力和应变力。

针对法规特点,还设计了“问题引导、任务驱动、学讲合一”的教学模式,即授课时教师会将教学内容转换成学生感兴趣的几个问题。例如,在药店经常看到处方药区、非处方药区,什么是處方药和非处方药,为什么国家要分为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的依据是什么,药店对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是如何管理的,普通商业企业可否卖处方药和非处方药,依据是什么。同样,学生带着问题和教师布置的任务,以小组讨论的形式分别完成各个题目,而后以汇报的形式师生共同完成教学内容。

“药事管理与法规”课程与生产类、实践类的课程不同,其特点是法律法规繁多,且无逻辑关系,即知识点较分散。针对课程特点,不可能有一个适合于各个教学内容具有普适性的教学模式,所以教师在授课过程中根据不同教学内容的特点设计了不同的教学模式,目的是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锻炼学生阅读、总结、归纳、分析能力,提高学习效果。多样的教学模式会让学生感到新奇和有趣,所以还需要在改革中不断探索适合的教学模式。

4教学方法设计

该课程是法规类课程,过去很长时间都是采用讲授法教授,课堂枯燥,教学效果一直不大理想。在不断的探索和改革中,教师发现本来枯燥的教学内容可以采用灵活的案例法、模拟法庭法、辩论赛和调研性学习等方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同时可培养学生归纳总结、发现问题、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提升表达能力和应变力。这些教学方法的运用辅助实现了课程的多重教学目标,既要学习基本知识,又要训练实务能力;既要提高理论素养,又要培养应用能力。但具体如何运用,在哪个教学环节和教学内容运用哪种教学方法,还有待于进一步改革和探索,实施效果和可操作性有待于随着课程的开发与改革进行验证。现将已经实施的教学方法介绍如下。

4.1案例教学法(事件回放法)

将药学领域中实际案例纪实、有关媒体节目的录像、新闻图片、新闻报道等列出,作为教学的导入;同时针对案例提出问题,引导学生带着问题和兴趣、疑惑查找相关法规、分析案例。案例教学法在课程中应用可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2关键词卡片法

在归纳法律条文的框架时,学生需用最简洁的短语,即关键词来产生法律条文的意思,这种教学方法可培养学生归纳总结,提高概括能力和分析能力。

4.3调研性学习

将市场调研方法引入到课程教学中,对课程的某个内容进行专题调查分析。例如,根据GSP,调查药品经营企业具体实施情况,写一份调查报告。这个工作需要学生分工协作、自己设计方案、实施和成果汇报,教师进行指导。这种教学方法不仅锻炼了学生的合作能力、调研能力,巩固了学习内容,而且还能在激烈的辩论中撞击出宝贵的思想火花,在分工合作中体会到团队协作的乐趣。

4.4模拟法庭

将学生分成不同组,分别扮演法庭上的不同角色,针对某个问题进行模拟辩论和宣判。此方法可锻炼学生的组织能力、法学知识的运用能力、逻辑能力、表达能力等,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由于模拟法庭形式生动,学生参与积极性很高。

4.5辩论赛

选取一些药品管理中较具争议性的问题或重要问题进行辩论,使学生在准备材料过程中对课程进行更加深入的了解,通过辩论使学生思想交流碰撞,很好地培养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协作学习的能力。

5考核方法设计

课程采用过程考核和终结性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将平时表现、调查报告、辩论赛、作业等纳入评价指标。过程考核比例占总分的40%,其中平时表现、作业、调查报告和辩论赛各占10%,终结性考核占60%。

考核方法是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重点和难点,什么样的考核评价方法既能激励学生的学习动力,体现能力培养本位,又能客观反映学生的学习成绩,这是目前课程改革的困惑,所以希望通过此项目建设进一步探索考核评价方法。

第12篇

性传播疾病门诊中开展男男性接触者人群检测调查报告吴纪民,王亮,孟滨,刘延成,王开利

3717例活产儿出生体重监测陈开明,王姽,黄为,CHENKai-ming,WANGWei,HUANGWei

30例慢性肺源性心脏病患者急性发作期血气分析及酸碱失衡分析李伟,彭余波,LIWei,PENGYu-bo

直肠癌保肛术后吻合口漏的治疗刘志毅,宋燕,李亚刚,谢忠士,武洪斌,王玉刚

三例C群脑膜炎球菌引起的流脑病例报告原灵,郭维植,陈爱平,林震宇,陈前进,曹春远,黄建炜

产后42~56天妇女的宫颈病变分析贾海兰,孟树芝,高俊平,王雅琼

哈尔滨市2006-2007年度儿童流行性感冒监测结果分析梁爽,怀清杰,谷鸿喜,李晓鹏,房勇

一株新型沙门菌(SalmonellaKunming68:r:z6)朱超,刘忠民,李成志,范凯

彩色多谱勒在弥漫型肝癌与结节性肝硬化鉴别诊断中的应用中国自然医学杂志 栾伟,于新艳,孙晶

脑疝伴失血性休克抢救成功1例梅红,李咏,万晓超,张双平

妊娠期急性脂肪肝1例护理体会陈曦,伊翠霞,刘育贤,徐绍秋,袁俊,郭婕

以健康的生活方式远离高血压罗守颖

高职院校学生艾滋病知识和态度的调查及启示章真真,陆建林

云南省某农校六个民族学生乙肝情况调查分析赵桂萍,赵山平,马兰辉,管仕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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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合并肺栓塞的护理进展与展望纪范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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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慢病防治问题的探讨胡祥炬,李俊荣

婴幼儿游泳探讨杜世华

3例地方性斑疹伤寒报告徐洪丽,毕树云

慢性病的社区干预效果评价陈健尔,张莉娜,张涛,崔军

三峡库区农村外迁移民心理健康状况及相关因素分析庄立辉,郭继志,,马安宁,卢官庐,严瑞雪,宋棠

163例霉菌性阴道炎的病因分析师德知

托瑞米芬联合吉西他滨对肺癌细胞株A549生长和凋亡的影响张兴华,柳济成,安昌善,ZHANGXing-hua,LIUJi-cheng,ANChang-shan

心脑血管疾病的预防田凤华

病毒性心肌炎小儿血清白细胞介素10、18的表达与病情相关研究王天成,张宏艳,WANGTian-cheng,ZHANGHong-yan

临床执业药师职责探讨与思考郭风雪

湖南省2007年肾综合征出血热监测结果分析刘富强,高立冬,戴德芳,张红,曾舸,郭绶衡

用浓缩地鼠肾细胞狂犬病毒抗原免疫马匹获得高效价血浆彭恭嘉,邹勇,王建军,谢小荣,律光启

2000-2006年山东省围产儿非综合征性总唇裂的动态变化周凤荣,张蓬,陈志欣,范媛媛

贵南县农牧区居民结核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调查分析尖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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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1998-2007年新发98例麻风病流行病学分析马有成,马成明,李志诚,MAYou-cheng,MACheng-ming,LIZhi-c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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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超诊断巨输尿管一例尹顺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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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腹腔镜胆囊切除术后放置粘停宁膜片预防粘连性肠梗阻探讨任贵兵,钱崇宽,赵端仪,罗先文,岳奇俊,王军

陆曦教授治疗慢性酒精中毒性Wernicke脑病的经验中国自然医学杂志 陈金雄,李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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胆囊颈管结石嵌顿并急性胆囊炎急诊胆囊切除术体会王鹏,刘建国

超声对原发性胆囊癌早期诊断的价值分析司凤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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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藜芦醇对不同饲料喂养小鼠血脂水平的影响郑国华,陈锦秀,葛莉,于红虹,张文霞,郑良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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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产科腹部手术术后腹壁切口脂肪液化临床分析禹秀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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