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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

时间:2022-02-16 05:30:53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会计师,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会计师

第1篇

时值注册会计师考试改革方案尘埃落定,200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也已结束。“6+1”的新方案出台后,出现了一些质疑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声音。注册会计师考试作为国内含金量最高的会计考试,被称为中国会计第一考,“注册会计师”更被誉为我国会计人头上的一颗明珠。在注册会计师考试改革后,由于考试被划分为两个阶段,难度有所增加。但其吸引力是否因此降低了?是否有必要花费大量时间、精力和财力去获取这一资格?

作为曾经在15年前一次性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并从业12年的笔者来说,对以上问题还是有一定发言权的。笔者认为,我国注册会计师考试非但没有过时,由于改革以后更为规范化并与国际接轨,其地位不但不会被洋证书取代,反而会有更高的含金量和身价。注册会计师的地位会更高,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吸引力会更强。

根据对注册会计师目前数量和需求量之间缺口的长远分析,以及我国经济发展情况的综合评估,笔者认为,从现在开始的15年内是我国注册会计师发展的黄金时期,15年以后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会进入成熟期,会相对饱和,就如同发达国家和我国香港地区那样。所以,对于目前想进入这个行业的人来说,摆在面前的是难得的“历史机遇”,意味着即使在5年内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也可以享受至少10年的职业发展黄金时期。在这个时间内虎争较小、机会较多,注册会计师的行业地位较高,社会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关注呈逐步上升态势。

在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人,对什么是“注册会计师”有着更为切实的感受,因为对于他们来说,它还不仅仅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还会涉及到许多现实利益。很多工作能力突出的同志因为多年不能获取这一资格,最后不得不黯然离开这个行业。其实,只要在会计行业及其金融投资等相关行业从事财务相关工作,注册会计师都是一个很好的敲门砖,因为在国内从事财务、审计和咨询等工作,拥有注册会计师资格代表着很高的专业水准。客观来说,注册会计师虽与国内中级职称和高级职称分属不同的系列,缺乏一定可比性但在市场化求职中,它显然比以上二者要好得多。

金融风暴袭来,由于lPO项睛黄不接,国际“四大”相继“感冒”,裁员接踵而来,但据笔者了解,“四大”虽按等级划分员工级别,但对裁撤拥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员工很慎重:虽然金融风暴对国内事务所的影响较小,笔者所在的单位也不存在裁员问题,但从熟悉的一个单位的裁员了解到,该企业裁员会对被裁撤对象进行划分,通过对员工软硬件各项打分评估后,将被裁撤对象划分为重要人才、一般人才、次要人才三个档次。拥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员工由于在硬件中打分较高,一般都会被划入重要人才之列,成为裁员潮中的“特别保护”对象。

其实注册会计师对一个人的发展将有怎样的意义,笔者个人就是一个鲜活的实例。笔者的故乡远在祖国边陲的小城黑河。初中毕业后,曾经在400多米的矿井下度过了好几年的时光。正是会计改变了笔者的一生。在一个偶然的机会进入这个行业后,凭借坚韧不拔、持之以恒的性格,笔者不但一次性考取了注册会计师,并且成就了今天北京普洋会计事务所的事业,正是注册会计师这个金字招牌让笔者敢于来到首都北京开创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

2009年06月

第2篇

近十几年来,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屡见不鲜,很多财务报告舞弊案例都涉及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合谋问题,审计不仅没有发挥其最后的把关作用,反而因提供虚假鉴证而成为财务报告造假的“帮凶”。审计合谋不仅严重损害到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危及资本市场的正常运转与资源的优化配置,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更严重影响了公众投资者对会计信息、审计公信力乃至整个社会信用系统的信心,侵蚀着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生存与发展。本文就注册会计师审计合谋的形成机理和具体成因、防治对策等问题谈些看法。

1审计合谋及其形成的一般机理

“合谋”就是通常所说的被“俘获”、被拖下水。它是由美国经济学家斯蒂格勒和布坎南等人在研究政府管制经济学和公共选择理论时所提出的概念。审计合谋指会计师事务所或注册会计师在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为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丧失基本的执业独立性要求,迎合被审计单位财务造假、歪曲提供会计信息的需要而做出的虚假鉴证或虚伪陈述,最终导致有预谋的“审计信息失真”行为。

审计合谋形成的一般机理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1合谋行为的自发性动机自发性动机是指源自注册会计师自身因素,由其内在需要而产生的行为动机。这类动机不受外部因素干扰,是审计合谋行为的原始驱动力。根据“经济人”假设,逐利也是注册会计师的本性,其在执业过程中会根据成本效益分析的结果来决定对法律、准则、道德规范的执行态度;其次,在企业治理结构中,审计作为与委托双方均保持独立的第三方,注册会计师不是企业剩余索取权的持有者,这客观上又导致了其偷懒、监督不力乃至合谋动机的产生。

1.2合谋行为的引致性动机引致性动机是指审计师源于外部因素刺激而产生的行为动机,影响较大的主要有以下三类因素:①信息不对称。反映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会计信息由于其生成过程由人一手把持,委托人处于信息劣势地位,委托人只得雇佣审计师来挖掘人的“私人信息”,但这又形成了审计师的“私人信息”。而当自利的审计师与人达成一致,凭借其“私人信息”共同向委托人寻租时,审计合谋行为便产生了。②治理机制失调。一项审计行为中涉及的委托人、审计师和被审计人构成了一种特殊的治理机制,彼此之间并存在利益关系。但实务中大量存在的“委托人缺位”现象导致了审计委托人与被审计人的合一,使拥有私人信息并极力回避监督的被审计人聘请审计师来挖掘自己拥有的私人信息,其结果必然使审计流于形式,甚至形成合谋。③激励机制残缺。审计委托人要得到审计师的积极合作,必须依靠强有力的激励机制,使审计师的所得没有与审计报告的质量和经济后果联系起来,不管审计师尽力与否都能获得固定的审计费。在相关条件具备时,审计师通过与被审计人合谋,谋求合同外收益也就具有了相当的可能性。

2我国审计合谋的特殊环境因素

2.1行政介入审计事务在审计合谋问题上,中央政府有关部门自然要求加强对企业和中介机构的监管力度,以维护市场秩序,保障资源的优化配置,但由于地方政府的利益往往受所辖地区公司的财务数据的影响,特别是上市公司能增加地方政府的业绩,所以在争取上市“壳资源”、避免摘牌时,有些地方政府非但不进行监管,反而纵容公司的造假行为,这使得地方政府往往成为审计合谋的“帮凶”。在地方政府的强大压力下,注册会计师明知有假往往也只能委曲求全。

2.2不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

2.2.1产权主体虚置或缺位导致关系不明诱发审计合谋

我国上市公司中,国有公司占据相当大的比重。这一部分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中有一个共同的特点——企业的产权主体虚置或缺位。这使得国有上市公司的管理当局在审计关系中同时具备了审计委托人和被审计人的双重身份。从理论上讲,这种双重身份是产生审计合谋的温床。因为拥有私人信息而极力回避股东(全体公民)监督的管理层,不会真心实意地积极的请审计人员来挖掘不利于自己的信息揭示给股东。这一信息经济学上的悖论现象,使得审计人员帮助被审计单位出谋划策,钻准则空子甚至做假账之类的合谋现象时常发生。民营上市公司也存在上述问题,在审计过程中,无论是由董事会出面,还是由经理层出面委托事务所进行审计,都成了管理当局委托事务所对自己编制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且审计费用也由管理当局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经总经理授权后方可支付。注册会计师与公司管理当局相比,事实上处于劣势地位,要保持审计过程中的独立性相当困难,否则就会丧失客户。

2.2.2强管理层格局和利益驱动我国很多上市公司是国有性质,国有控股公司的老总一般都是“钦差大臣”或者元老级人物,“铁腕治理”是其比较典型的一个特征。那些不参与经营管理的所有者——中小股东们的话语权很小。

当前的付费制度造成了事务所与公司之间的“雇佣”关系。上市公司的审计业务更是事务所争抢的目标,谁都不愿意主动轻易退出。“强管理层,盲所有者,弱中介”的格局由此形成,成为审计合谋的主要条件之一。

公司管理层的利益与公司经营状况息息相关。具体地说,就是管理者的利益与企业业绩紧密挂钩。作为管理层,当然希望自己经营管理的公司的业绩越来越好,好上加好。可是,总有一些公司的业绩不理想,甚至亏损。于是,便产生“有了业绩,夸大业绩;没有业绩,制造业绩,甚至也要制造大业绩”的现象,这样的利益驱动催生了合谋。

2.2.3内部审计失灵国有企业的内部审计部门,绝大多数由总经理领导,实际上是企业的一个附属机构,是为管理层服务的,而不是为股东服务的。他们的职责更多的是防止内部小人物违反公司规定行为的发生。对于企业的高层,他们根本管不到,也不敢管。缺乏内部审计的有效控制,在外部审计监督失效的情况下,高层管理人员几乎可以为所欲为。

2.3法律处罚力度不够,效率低下我国目前市场监管机制与制度的缺陷以及不严格的惩罚力度是导致审计合谋的重要原因,不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加大了监管和惩罚的难度,而监管机制的不健全和较轻的惩罚力度则纵容和加剧了不完善治理结构下的企业管理当局进行财务报告舞弊与审计意见的寻租。其一,我国《会计法》、《公司法》和《证券法》虽然都对上市公司及管理层的责任作出规定,但是对他们违规的处罚力度较轻,与他们利用虚假信息牟取的暴利相比微不足道。其二,处罚时间严重滞后,这使法律的威慑力大打折扣。有学者研究我国证监会处罚时间延后在3年以上的达到80.91%。其三,民事责任条款欠缺,诉讼成本高。目前,民事责任仅在《证券法》和《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等部分条文中有些原则性规定:而2002年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的《通知》又规定了4项前置条件,几乎使会计师的民事责任成了“不胜之诉”。其四,对中介机构追究不力,执法不严。

2.4审计市场的过度竞争我国审计市场存在着会计师事务所数量众多、规模偏小的特点。近几年来会计师事务所的数量更是剧增。另一方面,四大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抢走了很大一部分市场。目前审计行业基本上是一个买方市场,恶性、无序竞争的泛滥,使一些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不以丧失其独立性为代价来求得自身的生存和发展,从而不得不屈从于客户公司的压力,迎合审计合谋的要求。另外,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大都是有限责任公司,注册会计师承担的风险较小,因此对注册会计师机会主义行为约束较小。再者,我国审计收费不按审计时间计算,而是根据被审单位的资产规模来计算的。在客户规模一定的条件下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必然增加成本,而企业所需要的是价格最低、带来麻烦最小的会计事务所。

2.5缺乏激励制度委托人需要提供给注册会计师报酬以激励其鉴证被审计单位的财务信息真实性,而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同样为了自身利益也将积极地贿赂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在获得的贿赂高于委托人提供的报酬且对审计合谋的检查力度不足、法律约束淡化情况下,注册会计师有极大的可能性会选择审计合谋,这是作为一个“经济人”的理性考虑结果。而且,在由三方构成的审计委托关系中,不能参与合谋的注册会计师和事务所就要面临被解聘的命运,依靠提供审计服务而获取审计费用生存的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显然无法保证。

3审计合谋的防治对策

3.1完善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只有改变国有上市公司国有股、法人股“一股独大”的畸形公司治理结构,为企业找到能够真正负责任、承担风险的产权代表者,以强化所有者对经营者的约束,才能使得上市公司治理正常化和行为理性化,才有可能从根本上堵住虚假财务信息的源头。企业可以通过建立审计、薪酬和提名委员会来加强内部管理,也可以发展机构投资者,使得分散的股权得以相对集中,同时对管理层实行期股、期权激励制度,使得经理层的利益和公司的长远利益紧密联系起来,达到降低委托成本的目的。当公司依法合理地设置了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等内部法人治理结构,并真正做到各负其责、各司其职时,才算真正建立了公司内部的权力制衡机制。这时,由代表广大股东利益的董事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就可以有效地防止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被动与公司管理当局合谋的情形。

3.2加强政府监管的力度为了有效防止审计合谋的发生,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保证投资者的信心,政府一要加大对违规审计师和事务所的查处力度,决不姑息手软;二要尽快制定、修改和完善相关法律和准则,加强对严格按规范执业的注册会计师和事务所的保护,增强他们对财务报告舞弊者说“不”的力量;三要积极采用市场导向的监管体制,加强监管机构和人员的组织化和专业化建设,应在各级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自律和政府财政部门法定监督之外,设立特定权威部门,对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还应引入“同业互查”,以提高整个审计行业的执业质量。此外,为预防审计合谋发生,还应发挥多重外部监督的作用,媒体、社会公众也应被包括在监督主体的范围之内,从而显著增大审计合谋被发现的概率。

3.3大力发展有限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是事务所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各合伙人对个人执业承担无限责任,合伙人之间不相互承担连带责任的民间审计组织形式。它是20世纪90年代中期后国际上逐渐通行的一种会计事务所组织形式,并已成为当今会计师行业组织形式发展的一大趋势。我国也要大力发展,以加大注册会计师审计风险的压力,制约其合谋行为的滋生。

3.4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诚信是市场经济的基础,作为市场经济秩序的忠实维护者,注册会计师更要讲诚信。要建立全社会的信用体系,加强对注册会计师和公司管理层及财会人员的道德约束,为审计人和被审计单位双方的诚信和行为规范构筑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3.5引入声誉处罚机制对事务所承担的责任应加以延伸,不仅要包括整个事务所的经济资产,还应包括所内注册会计师的个人声誉资产,将注册会计师的个人财富与声誉挂钩,使其在面对审计合谋贿赂时认识到:一次审计合谋不但会给自己及其合伙人带来经济上的损失,还会使其本人及整个事务所的声誉急剧下降,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蒙受丧失业务的严重损失,并有可能恶性循环下去,最终导致合伙所倒闭,由此促使审计师因珍视声誉而拒绝合谋。防止审计合谋还要注重声誉处罚与法律处罚相结合,法律处罚是声誉处罚的有效保证,通过加大民事赔偿力度和强化刑事处罚责任追究机制,使合谋成本远远大于合谋收益,使铤而走险的舞弊者人财两空,直至出局,才能从根本上有效遏制审计合谋的发生。

审计合谋的治理工作是一个系统的工程。对审计合谋的防治需要被审单位、事务所、监管当局以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才能得以实现。因此,这是一个需要整个全社会共同关注并努力的长期过程。相信随着我国法治体制的不断健全以及社会诚信的逐步建立,审计合谋问题一定会得到妥善的处理,审计市场也将走上规范化发展的道路,这将为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雷光勇.审计合谋的经济学分析.审计与经济研究,1999,(2):23-25.

[2]王刚,孟丽丽.上市公司审计合谋成因分析与治理对策.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4):P74-76.

[3]王艳丽,张强.允许或制止审计合谋的最优性分析.北京理工大学学报,2006(2):P53-56.

第3篇

广东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前身为羊城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羊城所”),成立于一九八四年初,是广州市属成立最早的会计师事务所,原隶属于广州市财政局,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脱钩转制为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一九九三年度,羊城所经中国证监委、财政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批准获证券业务审计和

证券业务资产评估双重资格,是广州市近80家会计师事务所中,唯一获双重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二000年十一月,经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中国)批准,取得从事金融相关审计业务的资格。

羊城所的业务范围有审计、会计、税务、资产评估、管理咨询和会计电算化软件评审等。羊城所拥有一批既有专业知识,又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审计、税务、金融、管理、评估、法律、电脑工程等各类专业人才,具有高级职称、硕士学位的有十多人。中青年职员占总人数的90%以上,且大部分除专业学历外,还具计算机或外(英)语双学历。在境外国际会计师公司接受过半年以上专业培训的中青年占总人数的11%。

实习期间按照要求和公司安排主要完成以下实习工作任务:

1、了解(中国)会计师事物所机构组成,人员职责,基本业务。

2、分别熟悉事物所各种会计业务的操作流程,行业规范,协助会计师完成各类业务。

3、配合工作人员完成各种办公室日常工作。

我被分配在公司审计4部进行实习,现按照时间进度将实习内容报告如下:

第一天早上8:30正式到公司报道,之后,由部门秘书阿兰具体负责我们在公司实习期间的事项安排,我被安排给部门里的一位注册会计师李瑞玲,在未来的两个月内,我将听从她的安排,在事务所的实习也便正式开始。

第4篇

一、政府部门干预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形式

目前,政府部门对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干预突出地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干预审计业务的委托。一些政府职能部门拥有对资本市场和产权市场的管理权,企业在改制或资产评估过程中能否取得成功,一个重要因素是这些部门能否为其开绿灯。这些有权的部门自然可以为本系统有审计需求的客户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以使“肥水不流外人田”。有的政府部门或单位对自己管辖领域内的行政干预,则可能是某些会计师事务所“努力”的结果。如深圳某银行要求有贷款需求的客户必须将报表送深圳市XX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致使32家会计师事务所联名状告该银行,这便是行政权力干预客户业务委托的一个典型例证。脱钩改制以后,会计师事务所尽管已完成与原挂靠单位形式上的脱钩,但其千丝万缕的关系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切断的。就目前多数的中小会计师事务所而言,如果离开原挂靠单位的暗中支持,几乎是难以生存的,所以他们不愿切断与原挂靠单位的关系,原有的行政干预仍然存在,只不过形式变得更加隐蔽、不易察觉罢了。

2、干预审计收费。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审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模式,价格标准采取“固定价土浮动%”、固定价格、固定下限或上限等方式确定,各地具体的收费办法由当地财政部门会同物价部门确定。在执行过程中,由于会计市场的恶性竞争等原因,实际收费普遍较低。即使这样,有的政府部门在某些由其牵头组织或有权检直的审计业务(如国有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国有资产评估、国有企业改制、股份公司上市、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质量抽查等)中,还再压低收费标准,如要求事务所按统一收费标准的一定比例或按固定数额收费。事务所迫于生存压力,不敢得罪这些部门,只能违心接受。

3、干预审计范围、审计重点和审计报告的内容。我国独立审计准则中明确规定:“独立审计的目的是对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及会计处理方法的一贯性发表审计意见”。其中,“合法性”是指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的编制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财务会计法规的规定。这就从总体上明确了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范围和工作重点是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的编制是否符合财务会计法规,是否具有公允和一贯性,审计报告的内容也只是对这几个方面做出声明。但有些职能部门出于自身工作的需要,利用行政权力强制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其他方面的内容进行审计,如主管财政机关要求对其特别关注的事项(如存货、固定资产、投资、收入等)是否存在错弊进行审查,税务部门要求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所得税纳税调整表》的编制是否符合《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进行审查,外汇管理部门要求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外汇内容表》的编制是否符合《外汇管理条例》进行审查等,并且要求上述审查内容在审计报告中予以反映和揭示,否则就不接受该审计报告,企业就不能在各种年检中过关。这种做法在国有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审计中普遍存在。在年度会计报表审计中出现一些与独立审计准则不一致的规定,影响了注册会计师的正常工作,干预了正常的审计范围和重点,改变了标准审计报告的格式,使注册会计师感到无所适从。

4、干预审计意见的类型。为了本地区的利益和任期内政绩,各地方政府自然倾力支持当地企业争取上市资格、配股资格等。有时在他们眼里,将会计师事务所在这个过程中肯不肯与企业合作,为企业开绿灯,与事务所肯不肯支持当地经济发展直接划等号。哪个事务所敢硬冒天下之大不违,不支持当地经济发展?于是,在关键时刻,大多数事务所都抵制不了这种压力,不管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的不实情况如何,几乎别无选择只能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这些年发现并处理的上市公司造假、骗取上市资格和配股资格的案件无不与注册会计师有关,注册会计师成了造假的“帮凶”,失去了应有的作用。这类现象,不少是行政干预的恶果。

5、干预审计质量的监督检查。随着国有企业年度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的实行,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政府审计机关面临的审计覆盖面过大与审计力量严重不足的矛盾,但又出现了另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即对审计报告质量的多头监督、重复监督。目前,国家财政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府审计部门、国家税务部门、注册会计师协会都在对国有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报告质量实施监督,使会计师事务所陷入了循环监督的怪圈。这种循环监督的效果很难说是理想的,既容易出现监督空白,又人为加大了监督成本。

二、原因分析

导致政府部门对注册会计师审计任意干预的原因有很多,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利益驱动。(1)金钱利益:干预业务委托,强行指定审计事务所,以便搞收入分成。(2)政治利益:对审计过程和审计意见进行干预,以便满足政府部门追求任期政绩的需要。(3)股票发行和上市利益:在许多地方政府和企业看来,发行股票实质上是圈钱,因此欲望十分强烈。因此一些地方政府乐于出面协调,通过各种手段进行会计和审计“处理”,从而达到发行股票和获得上市资格的目的。

2、惯性驱动。在我国会计市场发育初期,借助政府权力推动会计市场、强制企业接受和认可民间审计是具有一定现实意义的。但在会计市场发育逐渐成熟时,政府权力推动方式应当逐渐淡化,而主要应利用市场的力量进行调节。然而,目前由于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干预意识仍有一定的惯性,政府对市场自身的力量信任不够,当了“催产婆”之后,还一直想当“保姆”,将注册会计师职业服务市场一直置留于自己的“襁褓”之中。而一些会计师事务所由于吃惯了计划经济的强制饭,也不愿花费精力去参与市场竞争,仍想靠政府干预来获得业务收入,这就极大地阻碍了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正常发展。

3、管理体制不顺。当前,注册会计师职业服务市场多头管理的现象十分严重,有关法规之间互相矛盾,政府部门各管一摊,缺乏全局观,缺乏协调配合。如中央有关部门对社会审计的管辖权限看来似乎划分得很清晰,但却又“剪不断,理还乱”,各发各的文,各搞各的法律依据,让人无所适从。

4、注册会计师审计自身固有的局限性。受审计成本和审计技术的制约,注册会计师不可能对被审计单位是否遵守所有法规的情况进行全面审计,不能绝对保证会计报表的真实可靠;并且由于标准简式审计报告的容量有限,只能以高度凝练的语言对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的编制是否符合财务会计法规及是否公允、一贯表达意见。这样,相当一部分审计报告使用者的需求就得不到满足,包括财政部门、税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外汇管理部门等等。在这种情况下,运用行政权力干预注册会计师审计过程和审计报告的内容就带有了一定的无奈性。

三、改进建议

笔者认为,根据以上分析,消除行政干预必须在经济环境综合治理的前提下进行。近期可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廉政建设,严厉打击腐败行为。一旦查出政府部门通过行政干预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而产生行败和权力寻租行为,就应当查明原因,从严惩处,以形成注册会计师良好的执业环境。

2、进一步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真正切断政府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的利益联系。清理整顿和脱钩改制工作必须严格把关,确保人事、财务、业务与名称等方面真正脱钩,防止出现“名脱暗挂”、“权力加盟”现象。

3、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摆正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应主要按市场经济的竞争法则来管理注册会计师行业,政府只起以间接手段对整个行业进行宏观调控的作用。比如审计收费问题,我们可以逐步借鉴国际五大注册会计师公司的做法,采取商定收费制度。即由委托人与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审计业务的性质、复杂程度等确定工作时间,再以工作时间为依据,按照不同级别专业人员的收费标准,直接商定基本收费金额。

第5篇

第二条申请注册成为注册会计师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本地区注册会计师的注册及相关管理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对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注册管理工作进行指导。

注册会计师依法执行业务,应当取得财政部统一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证书(以下简称“注册会计师证书”)。

第四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并在中国境内从事审计业务工作2年以上者,可以向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请注册:

(一)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

(二)经依法认定或者考核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第五条注册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三)因在财务、会计、审计、企业管理或者其他经济管理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受行政处罚、撤职以上处分,自处罚、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四)受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处罚,自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五)因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而被撤销注册,自撤销注册决定生效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六)不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的;

(七)年龄超过70周岁的。

第六条注册申请人申请注册,应当通过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向会计师事务所所在地的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会计师注册申请表(附表1);

(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书复印件;

(三)2名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注册申请人从事审计业务2年以上证明表(附表2);

(四)与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签定的聘用合同复印件;

(五)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复印件(外国人应当提交护照和签证复印件,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居民应当提交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中国出入境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通行证复印件替代此项材料);

(六)有效人事档案证明或者退休证明复印件(外国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居民应当提交由中国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就业证复印件替代此项材料)。

经依法认定或者考核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应当提交相关文件和符合认定或者考核条件的相关证明,替代前款第(二)项材料。

第七条注册申请人和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对申请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证明人应当对证明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八条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当在受理注册申请的办公场所将申请注册应当提交的材料目录及要求、准予注册的程序及期限,以及不予注册的情形予以公示。

第九条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收到注册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对注册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核对有关复印件与原件是否相符。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注册申请人,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其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及内容。

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注册申请人,应当受理其注册申请。

第十条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受理或者不予受理注册申请,应当向注册申请人出具加盖本单位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第十一条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当对申请材料的内容进行审查,并自受理注册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予注册的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注册申请人。

第十二条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作出准予注册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注册申请人颁发注册会计师证书。

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当自作出准予注册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准予注册的决定和注册会计师注册备案表(附表3)报送财政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抄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财政部门”)并将准予注册人员的名单在全国性报刊或者相关网站上予以公告。

第十三条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作出不予注册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注册申请人。书面通知中应当说明不予注册的理由,并告知注册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十四条财政部依法对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注册工作进行检查,发现注册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应当通知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撤销注册。

第十五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当对注册会计师的任职资格和执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进行实地检查。

第十六条注册会计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地的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撤销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

(一)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自行停止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满1年的;

(四)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的。

第十七条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工作人员、准予注册的,或者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注册的,由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撤销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

第十八条被撤销注册的人员可以重新申请注册,但必须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条件,并且没有本办法第五条规定所列情形。

第十九条注册会计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地的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注销注册:

(一)依法被撤销注册,或者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的;

(二)不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的。

第二十条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当将注销注册的决定抄报财政部和所在地的省级财政部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注销注册人员的名单在全国性报刊或者相关网站上予以公告。

第二十一条注册会计师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由财政部或者所在地的省级财政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可以由财政部或者所在地的省级财政部门暂停其执行业务或者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

财政部和省级财政部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有关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并将行政处罚决定抄送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注册会计师所在地的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

第6篇

1.外部执业环境较差

(1)在审计聘任机制方面存在一定制度缺陷。如今随着众多大型股份制公司的出现与发展,大大提高了股权分散的程度,大量经营者都直接掌握了董事会中的主要或部分权利,而在这种环境下,注册会计师制度若仍延续公司成立初期的审计聘任机制,必然无法适公司的发展。(2)注册会计师执业规则制定有缺陷。注册会计师执业规则制定方式主要包括了规则基础导向与原则基础导向两种,而这两种制定方式在实际的运用中均存在着各自的利弊。前者,虽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易于贯彻实施,但却容易陷入“重形式轻实质”的不良局面,而后者虽不易被经营者的策划所规避,但却存在着一定可选择性,对注册会计师的专业判断能力要求较高。

2.部分注册会计师的职业素质较差

对于注册会计师,其职业素质主要包括职业技能素质与职业道德素质两种:其中,就职业技能素质来说,由于审计业务本身就属于一项技术性较高的工作,要求注册会计师具有必要的知识文化水平与执业能力,但是,就我国目前形势来看,在注册会计师报考资格、考核的方式与执业许可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成立条件、后期管理与治理等方面的规定还不是很规范,存在一定问题;而就职业道德素质来说,由于被审计单位对自身审计结果往往都比较重视,故在实际审计过程中,有部分被审计单位就时常会采取利诱的方式对会计师的实际审计工作施加一定影响,且有些注册会计师也会借此来寻租,而社会公众乃至投资者本身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无法全面掌握所有的审计信息,从而带来一些不必要的损失。

二、影响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的因素分析

通过对当前我国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质量方面存在的相关问题的分析,可发现影响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质量的关键性因素主要有以下三个:

1.相关政府部门对审计市场的过多干预

当前,在中国股市上,投资的风险并没有过多受到上市公司经营管理的状况和财务指标等一些正常因素的制约,反而是受到政府干预正常等一些非正常因素的制约更多,从而致使投资者在投资过程中更多的关注于政府政策的信息,而对于财务信息与审计的质量却没有给予必要的关注。

2.当前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成无法市场的发展要求

当前,我国大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属于有限责任公司性质,仅仅有一小部分事务所属于合伙制,虽然我国也针对这种状况进行改革,但是与国际差距还比较大。这两种组织形式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在合伙制事务所中其合伙人个人需负无限的责任,故在收益与成本的对比中,注册会计师往往比较重视审计的风险,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由于大部分风险由企业承担,注册会计师本人所负的责任有限,故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了注册会计师的责任与风险意识,从而极易出现虚假审计报告的现象。

3.信息的不对称

在公司内部,其工作人员对自身财务状况和经济的成果了解比较深刻,可能会因利益的驱使而做出粉饰重要会计信息的行为,甚至可能出现设置“两本账”、“账外账”等情况,而注册会计师在实际的审计过程中可能无法及时的发现这一问题,从而直接导致其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无法对该企业财政状况和经济成果给予公正的评价,最终影响到其审计的质量。

三、有效提升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的相关对策

1.完善行业监管机制加大处罚力度

当前,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虽已形成了多方位的监管体系,但其整体监管效率并不是很理想,故提高审计质量不仅需对审计行业进行有效治理,还需对其相应的制度环境与监管体制实施相应的改革,而改革的重点就在于逐步完善会计行业的监管体制,并加大对那些违规行为的惩罚力度。

2.完善注册会计师执业外部环境

(1)逐步完善并优化公司的智力结构以改变其审计委托的关系。注册会计师主要的工作任务就是向投资者公开的披露其审计报告,从而让其知道目标公司当前管理现状,同时,审计也是用来有效约束公司经营者行为的一种监督机制。因此,公司必须建立一个完善的治理结构来为审计工作提供一个良好的执业环境。如对于国有或者是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首先就需切实解决其国有股东缺位情况,然后在逐步加强对其董事与独立董事的有效监督与约束,以从整体上强化企业的资产所有者和经营管理者的共担风险意识,最后还需逐步加强审计事前的控制,以增加其公司内部相关审计部门的监督和约束作用。(2)强化审计准则的建设,并逐步完善审计理论与技术方法。当前形势下,为适应审计环境、对象与目标的变化,国家立法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在审计准则制定的工程中,需积极学习并引进国外先进的设计理论与技术方法,同时要重视我国的实际情况与国际审计准则间的有机融合,充分借鉴国际审计准则中的基本原则与必要的程序,并加大对国际审计准则现有成果的积极研究,以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加快我国独立审计准则制定的步伐,最终从根本上保证我国注册会计师的实际执业水平的提升。

3.逐步提升注册会计师的综合素质

第7篇

1、注册会计师,是指通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考试并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人员,英文全称Certified Practising Accountant、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简称为CPA,注册会计师专业考试科目为《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战略与风险管理》,综合阶段为:职业能力综合测试。

2、在国际上说会计师一般是说注册会计师,指的是从事社会审计、中介审计、独立审计的专业人士,在其他一些国家的会计师公会,如加拿大的CGA ,美国的AICPA,澳大利亚的澳洲会计师公会, 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ACCA,而不是中国的中级职称概念的会计师。

(来源:文章屋网 )

第8篇

一、事务所规模与审计质量

境外学者分别运用审计意见类型(FrancisandKrishnan,1999;ReynoldsandFran-cis,2001)、法律诉讼和行业检查(S.tPierreandAnder-son,1984;ColbertandMurray,1998)、会计违规行为(DeFondandJiambalvo,1991;ColbertandO’Keefe,1995)、盈余管理(Beckeretal.,1998;Choietal.,2010)、盈余质量(TeohandWong,1993)和IPO折价(Balversetal.,1988;FirthandSmith,1992)作为审计质量的替代变量,均证实了大规模事务所相对小规模事务所提供了更高质量的审计服务;FrancisandMichae(l2009)甚至发现“四大”事务所中规模较大的业务分所相对其他业务所也提供了更高质量的审计服务。然而,也有学者在控制事务所自选择问题后,发现大规模事务所相对小规模事务所并没有收取额外的溢价,进而推测大规模事务所可能并未提供较高质量的审计。Chaney等(2004),Lawrence等(2011)通过配对样本控制事务所自选择问题后,发现大规模事务所并未提供更高质量的审计。国内的相关研究更未能得出一致的结论。蔡春等(2005)以2002年沪市制造业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发现非前“十大”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的可操纵应计利润显著高于前“十大”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的可操纵应计利润;吴水澎和李奇凤(2006)以我国2003年的上市公司为样本发现,在抑制操纵性应计上,国际“四大”的审计质量高于国内“十大”,而后者的审计质量要高于国内非“十大”;李仙和聂丽洁(2006)以我国2000—2003年进行IPO的公司为样本发现,我国市场上经“十大”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其盈余管理程度低于非“十大”审计的公司。而原红旗和李海建(2003)以2001年沪市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发现会计师事务所的规模没有对审计意见产生影响;刘峰和周福源(2007)以2002—2003年我国A股公司为样本,发现从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出具的概率、可控应计的数量和会计盈余的持续性三个角度来看,国际“四大”与非国际“四大”的审计质量并不存在显著的差异,甚至从会计盈余的稳健性角度来看,强烈的证据表明国际“四大”甚至比非国际“四大”更不稳健;王良成和韩洪灵(2009)发现大所具有“相机决策”的理性经济人行为,对不同盈余管理的公司采取不同的审计质量,大所的审计质量并不是一贯的高;郭照蕊(2011)发现国际“四大”与非国际“四大”在审计质量上并不存在显著的差异,某些年度国际“四大”甚至比非国际“四大”更差。从上述经验研究的结论来看,无论是声誉假说还是保险假说,均不能保证大规模事务所必然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这可能与我国目前的法律环境有关(陈元艺、邵景奎,2014)。从目前针对会计师事务所诉讼案件的数量和结果来看,尽管针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诉讼案件不断增多,但事务所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判决仍然非常罕见。在这种法律环境下,会计师事务所没有动机去维护自身的声誉,更无须担心承担民事赔偿的法律后果。因此,单纯扩大事务所规模并不能满足资本市场对高质量审计服务的需求。

二、事务所规模与市场竞争能力

事务所规模是否能够提升事务所的市场竞争能力?根据波特的竞争战略,差异化和低成本是企业提升自身竞争优势的两种战略手段。随着国内会计师事务所与国际“四大”事务所在国内市场的直接竞争、人员流动和经验传播,国内事务所和国际“四大”所在产品差异化方面的区别越来越小,国际“四大”事务所已经没有太多的竞争优势。然而,在低成本方面,尽管瑞华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规模上超越了安永华明和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但在成本优势方面仍然存在较大的差距,具体如表1所示。从表1可以看出,尽管在业务总收入方面,瑞华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成功超越了安永华明和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但是从人均和师均收入指标来看,瑞华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不仅与排名第一、二位的普华永道中天和德勤华永有较大差距,与排名在其后的安永华明和毕马威华振也存在明显差距,这充分表明瑞华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低成本竞争战略方面还存在较大的提升空间。上述简单的人均和师均收入比得出的结论可能说服力不强,因此,有学者基于经营效率视角,运用数据包络分析(DEA)对事务所的投入产出进行更加严谨的研究。从现有文献来看,目前国内事务所与国际“四大”事务所之间的确存在较大的差距。许汉友等(2008)发现大部分国内所的运营效率与国际“四大”所仍然存在一定差距;刘明辉、王扬(2012)发现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运营效率明显高于国内事务所;张梅(2014)运用DEA方法测算会计师事务所的运营效率后也发现国际“四大”的运营效率是最高的。因此,在我国国内事务所的规模已经超过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的背景下,国内会计师事务所的经营效率仍然有待提升,单纯扩大事务所规模并不能保证事务所市场竞争能力的同步提升。从经营效率的基本概念来看,经营效率是由投入和产出之间的关系决定的,而单纯扩大事务所规模只是提高了事务所投入要素的数量,未能改变事务所投入要素的质量,特别是通过简单的合并方式实现的规模扩张,如果不能进行有效的整合,对于经营效率的提升作用不大,因此,单纯扩大事务所规模无法保证事务所经营效率的提升。要想提升经营效率,只能是在增强事务所投入数量和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提升事务所产出的数量和质量。要想实现该目标,只能从做强战略入手。

三、事务所做强战略的思考

目前我国事务所做大做强战略似乎只是突出了做大规模,忽略了做强战略的实施。根据前述分析,单纯做大事务所规模,无法保证事务所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也无法保证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市场竞争能力的全面提升,因此,在做大事务所规模的同时,如何真正做强我国会计师事务所是下一步做大做强战略需要思考的问题。根据“强”的定义,“强”是一个相比较而产生的概念,因此,要想实施事务所做强战略,必须找出我国会计师事务所与国际“四大”事务所的差距,细化“强事务所”的标准。从事务所作为肩负社会公众利益和企业利益双重责任目标的主体来看,事务所强的标准可以细化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审计服务的质量要强,这是由会计师事务所肩负的社会公共利益目标所决定的。审计的作用在于缓解现代企业中委托方和受托方的信息不对称程度,对受托方出具的财务报告进行鉴证,增强委托方对财务报告的信任程度,进而提高委托方决策的准确度。如果审计质量存在问题,委托方根据已审计财务报告作出的财务决策有可能是错误的,最终会导致社会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信任程度降低,行业赖以存在的基础将不复存在。因此,以审计质量为导向,是保证事务所正确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第二,事务所内部治理水平要强,这是提升事务所审计质量和经营效率的双重目标所决定的。早在2006年,中注协就成立了事务所内部治理委员会,希望能够提升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治理水平。欧盟也要求自2008年起,对公共利益主体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必须披露透明度报告,主要包括法律和所有权结构、治理结构、内部质量控制、质量复核、培训和独立性以及合伙人报酬等方面的内容。相关的研究(Deumes等,2012)也发现,披露的内部治理水平越高的会计师事务所,其审计质量也越高,充分表明事务所内部治理对提供高质量审计的保证作用。同时,内部治理水平的提升能够理顺商业利益和审计质量之间的关系(黄友,2007),弱化事务所内部的利益冲突,增强项目组内部员工的团队意识,进而提升事务所的经营效率。因此,内部治理水平的不断提升是做强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重要制度保证。第三,事务所经营效率要强,这是事务所作为企业本身的利润最大化目标所决定的。经营效率是投入和产出之间的比率关系,反映了事务所对资源的运用能力。目前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经营效率与国际“四大”事务所之间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为了尽快缩小差距,可以考虑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首先,提高我国注册会计师的执业水平(陈祖华、唐鑫,2014)。注册会计师作为审计过程的执行者,其执业水平是经营效率的决定因素,通过行业准入门槛的提升、资格考试的改革、后续教育培训、行业经验交流等各种方式不断提升我国注册会计师的执业水平,可以大幅度提升会计师事务所的经营效率。其次,不断优化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业务流程。从现有数据比较来看,“四大”事务所审计同样项目所需的人员和时间只是国内事务所的一半左右,由此可见二者效率的差异。巨大差异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国际“四大”事务所内部高效率的审计业务流程。国际“四大”事务所通过不断优化审计业务流程,使得项目组内部人员分工合理、信息传递流畅、问题反馈高效,进而提升了会计师事务所的经营效率。第四,会计师事务所品牌声誉要强,这是保证事务所提升审计质量和市场竞争能力决定的。品牌声誉是事务所长期市场竞争中积累下来的无形资产,为了持续提升事务所的品牌声誉,事务所有动力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同时,品牌声誉有助于事务所在市场竞争中获取客户的青睐,保持客户关系。

四、针对事务所做大做强战略的建议

目前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战略在做大事务所规模方面已经取得很大成效,两家国内事务所成功超越国际“四大”事务所,跃居排行榜的第三、第四位,然而如果按照事务所“强”的标准来考量的话,国内事务所与国际“四大”事务所之间仍然存在较大的差距,因此,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战略应当适当作出调整,由以做大为主转向做强为主,做大为辅。针对该战略调整,提出以下政策建议:在推动会计师事务所通过合并等方式做大规模的同时,注重合并后的事务所文化、内部治理、业务流程等方面的整合,使得事务所在做大规模的同时提升协同效应,从而实现做强;进一步强化中注协内部治理委员会在提升事务所内部治理水平中的作用,通过标准制定、教育培训、行业监管等方式不断提升事务所的治理水平;提升注册会计师行业准入门槛,通过提高准入门槛,比如考试资格、考试内容、后续教育等,不断提升我国注册会计师的执业水平。

作者:高平段福兴单位:山东理工大学商学院

第9篇

会计师需要应对税局各类检查事项、相关涉税帐务处理;财产损失专审、研发加计专审相关事宜处理;部份固定资产帐务及主管临时交办事项等。会计师岗位职责还有哪些呢?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喜欢可以分享给身边的朋友喔!

会计师岗位职责11、负责办理公司现金和银行收支结算;

2、日常销单对账工作;申请票据,协助会计完成相关事情

3、办理税务、社保、公积金、工商、银行等有关证照、年审、申报等工作

4.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登记和管理;

5、库存抽检

4、完成经理交办的任务;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会计师岗位职责21、负责核算费用额度并按规定审单报销或付款申请流转;

2、负责资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

3、负责与财务咨询公司对接,按时做好税务工作

4、负责协同生产各组、仓库盘点,收集成本核算相关的数据表单,做好成本数据核对统计工作

5、上级交代的其他事务

会计师岗位职责31、认真核对并确认客户每一笔回款,做好客户回款的审核,编制收款凭证、应收账款明细帐;

2、应付账款日常核对工作,编制付款凭证,应付账款明细帐;

3、每月提供上月客户回款计划、执行情况及本月回款计划统计表,定期向部门主管报送账龄分析明细表‘

4、对应收应付余额较大、账龄较长的客户,重点跟踪,每月与销售对账,查明原因并向部门主管领导汇报;

5、负责应付、预付、款项的核算、结算工作。

会计师岗位职责41.日常帐务处理工作,包括记账、平帐、扎帐、对帐及检查工作;

2.编制各类会计传票及日结、月结及年终决算报表,编制向监管机构及总行各部门报送的财务报表;

3.按时编制各类应交税务报表,及时缴纳各项税款;

4.收集数据,做好定期的数据过滤及分析工作;

5.进行成本分析,协助前线单位计算金融产品的各类资金成本以及操作成本;

6.对分行的内部开支情况进行分析;

7.按总行财务部的规章制度,检查各类业务优惠及通融须按规定授权及核签;

8.负责每天流动比率的上报以及试算,并随时准备头寸的调拨;

9.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会计师岗位职责51:熟练操作软件进行整套账务处理。

2:应收账款、应付账款核算及合理控制。

3:原材料、库存商品、生产成本、总账的核算。

4:日常费用核算、审核;费用占比核算、财务分析、纳税申报、税收筹划。

会计师岗位职责61.负责开具销项发票;

2.负责认证抵扣进项发票,合理控制税负率;

3.负责审核采购类进项发票的规范性;

4.负责增值税、企业所得税、附加税及印花税等纳税申报;

5.负责年度汇算清缴的填报;

6.负责申领发票;

7.负责发票装订及保管;

8、根据相关数据报表对公司销售、回款、利润、应收账款、库存等数据进行分析。

9、负责对外机构各类报送数据的填报、分析。

10、负责费用报销单据整理及审核。

11、提供逾期客户的历史交易记录和应收账款信息,并向业务部门提供电话催收、邮件催收、正式催款函等逾期催收服务。

会计师岗位职责71.包括整理凭证并装订存档;

第10篇

注册会计师需要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具有较强数据、信息整合,文字表述、整理、归档项目档案等能力,以下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的注册会计师职责,下面小编就和大家分享注册会计师岗位职责,来欣赏一下吧。

注册会计师职责1

1、在公司的支持下负责财税咨询,涉税鉴证等相关业务的拓展工作;

2、参与咨询财务项目的商务洽谈,促成合作;

3、分析客户财务项目需求,撰写项目建议方案;负责协调推动财务咨询计划实施推进;

4、负责团队管理与分工,指导团队保质保量完成相关业务;

5、解答客户财务方面的日常咨询,对财务项目进行培训;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注册会计师职责2

1、带领项目组及时有效完成中小型的审计工作;

2、负责编制项目审计计划、初步风险评估、审计小结,能较准确把握审计项目风险;

3、对项目组人员进行指导,并对其工作底稿进行复核;

4、负责项目质量,差错率低,能及时发现问题,并能较准确地判断业务问题的实质,提出解决方案;

5、负责所审项目及时上报部门总监审核,及时回复审核意见;

6、负责所审项目的后续工作,包括不限于咨询、培训等;

注册会计师职责3

1、能独立完成较大型的项目;

2、能够完成审计方案的撰写,能准确地测试审计项目的重要性水平和审计风险;

3、能够对下一级人员进行合理分工、指导、并对其工作底稿进行复核,对其业务能力进行考核;

4、负责项目的审计质量,及时反映审计中出现的业务问题;

5、能够编写审计报告,及时上报部门经理审核;

6、能够与被审计单位协调处理有关业务问题;

7、能够完成部门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注册会计师职责4

1、 组织实施财务审计、管理审计和效益审计等;

2、 拟定审计方案,起草审计报告和管理建议书等审计文书;

3、 及时发现公司潜在问题和风险,提出改进意见;

4、 督促审计结论和建议的落实;

5、 按照审计质量管理制度的规定,专门从事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报告复核等工作。

注册会计师职责5

1、制定合理的项目工作计划;

2、与客户进行良好的沟通,维护客户关系;

3、监督、指导、检查助理人员工作情况,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4、负责协调项目执行中的相关工作;

5、出具审计业务报告和其他鉴证业务报告;

6、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注册会计师职责6

1、独立带领团队完成审计项目的规划、实施、督导以及审计报告撰写、复核等各阶段审计工作。

2、对项目组成员工作进行有效的指导、培训及监督,确保项目进度及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

3、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注册会计师职责7

1、能独立完成本部门较大型的业务项目;

2、负责对承担项目审计(评估)计划的撰写,能较准确地测试审计项目的重要性水平和审计风险;

3、对下一级人员进行合理分工、指导、并对其工作底稿进行复核,对其业务能力进行考核;

4、负责审计项目的审计质量,及时反映审计中出现的业务问题;

5、负责所主审项目审计报告及时上报部门经理审核,关注部门经理、总审计师审核,及时回复部门经理、总审计师的审核意见;

第11篇

[关键词]注册会计师;审计;风险;法律责任审计

随着会计师事务所体制改革的深入,注册会计师(CPA)将成为审计风险的承受对象。审计风险的控制是任何一家会计师事务所管理的核心问题,也是审计理论界研究和讨论的热点问题之一。笔者从审计风险的涵义出发,分析其形成的原因及其特点,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控制审计风险的措施。

一、对审计风险的理解

关于审计风险的涵义,国外学者有不同的理解[1]。在《Auditing—AnIntegratedApproach》一书中认为,审计风险是在财务报表事实上有重大错误时,审计人员认为财务报表公允表达,并因此提出无保留意见的风险;《国际会计准则》认为,审计风险是指审计人员对事实上错误的财务资料可能提供不适当意见的那种风险;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认为,审计风险是指审计人员对于存在重大错误的财务报表未能适当发表他的意见的风险;加拿大特许会计师协会(CICA)认为,审计风险是审计程序未能察觉出重大错误的风险。

上述观点都认为,审计风险是指财务报表没有公允表达而审计人员却认为公允表达的风险。而我国有些学者认为审计风险分为三个层次:一是最狭义的审计风险——未能察觉出重大错误的风险;二是狭义的审计风险——发表了不适当意见的审计风险;三是广义的审计风险——审计职业风险,即审计主体损失的可能性[2]。

笔者对审计风险的广义和狭义之分有更深入的理解。狭义的审计风险是指在审计活动中由于各方面因素的影响,而使审计工作中存在错误从而造成损失的可能性,或审计人员作出错误审计结论而造成损失的概率。包括误拒风险和误受风险。误拒风险是指将正确或无重大错误的被审事项指为错误而形成的风险。一般情况下这类风险很少发生,在实务中一般不予考虑。误受风险是指将有重大错误的事项指为正确而形成的风险。相对于误拒风险,该类风险发生的可能性要大得多。因此,在审计实务中,审计人员特别注重对误受风险的控制。广义的审计风险不仅包括狭义的审计风险,而且还包括经营风险。它是由于第三者的控告而承担的风险。近20年来,经营风险有日益增长的趋势。由于审计只限于抽样,在审计未能发现重大错报并提出错误的审计意见时,因审计人员过失而受损失的人,可望从会计师事务所处得到补偿。当某一公司破产或无力偿还债务时,报表使用者通常会指责审计失误。遭受损失的人们由于对其经济利益的关注而对审计人员提出过高要求,一旦受损就希望得到补偿,而不管错在何方。这就是通常所说的“深口袋”概念。

二、审计风险的成因分析

无论是广义的还是狭义的审计风险,都反映了引发审计风险的三个相关方面:或者与审计客体有关,或者与审计主体有关,或者与第三者有关。这说明审计风险有不同的成因。

1.注册会计师审计环境的影响

审计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三个方面:法律环境、社会环境和审计职业界自身。

按照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法律在赋于审计职业专门鉴证权利的同时也让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以社会公众为服务对象,合理保证企业的财务报表公平对待有关各方,不牺牲任何一方的利益。如果其在执行业务中由于疏忽大意或故意行为而导致对委托人或第三者的损害,那么其中任何一方都可以依照法律追究CPA的法律责任。在国外,审计人员由于表示了错误的审计意见而引讼的案件日益增多,而且随着法庭的判决,审计的服务对象以及审计责任有扩大的趋势,审计人员的风险意识也不断加强。从习惯法到成文法,从“克雷格对安荣事件”,到“巴罗·韦德和格斯理的赔偿案”和“厄特马斯公司对杜罗斯公司案”,再到近年来的“巴·克里斯事件”和“韦斯特克事件”,无一不昭示了这一趋势[3]。在我国,《刑法》、《注册会计师法》、《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都规定了CPA所应承担的行政及刑事的法律责任。近年来的“原野”、“中水”、“忠诚”、“石油大明”、“琼民源”和“东锅”等事件都是这些法律产生效果的产物。

社会环境对审计风险的影响在我国主要表现为审计客户的不成熟。由于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时期,尽管颁布了一些相关法律法规,但是仍不完善,企业的经营活动缺乏规范,投机心理和短期行为较为普遍,许多企业存在粉饰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意图与行为,一些企业的经营管理者缺乏起码的诚实与信誉,甚至贿赂审计人员,使其失去独立性,以达到欺骗投资者、债权人以及相关的利害关系人的目的,最终使CPA及其事务所承担法律责任。我国曾经发生的多起相关案件即证明了这一点。

审计职业界自身对审计风险的影响,主要表现为会计师事务所的管理体制和不正当竞争对我国审计职业界的负面作用。目前,CPA职业界普遍存在低价竞争、高额回扣的现象,加之一些行政管理部门的越权介入,使CPA与会计师事务所处于不平等竞争的不良环境之中,在此种恶劣的审计环境中,审计风险的管理与控制难以实现,或者是要付出高昂代价方能实现。

2.审计技术的局限性

现代审计的突出特点是在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评审的基础上进行的抽样审计。审计人员在实施抽样时,不论是对被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检查,还是对其帐户金额真实性的检查,都会遇到抽样风险问题,即样本特征不能代表总体特征而出现的失误。再者,在审计中审计人员对审计成本与效益的选择贯穿于整个审计过程。在风险未暴露之前,往往会注重成本的低廉,注重随之而来的效益,这也迫使审计人员采取更节省人力与时间的方法,因此产生审计风险的可能性大大增强。

3.审计内容的复杂性

现代审计主要是以会计信息为媒介的间接审计,由于其不是通过对经济活动的直接参与对其进行评价,而是事后通过检查会计信息对经济活动作一评价。因此,其审计质量建立在会计反映的资料上。经济业务的种类和性质是多样化和复杂化的,会计核算如所得税会计、期货会计、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合并会计、外币会计以及网络会计等远远超出了传统财务会计的内容。对这些业务的处理,显然要比传统的财务会计更具挑战性,更容易发生争议。需要审计人员根据实践经验进行职业判断,一旦判断失误,则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

4.会计师事务所及其CPA本身的原因

一般情况下,每一个会计师事务所都必须根据职业协会颁布的质量控制准则,建立和执行本所的“质量控制制度”。但是有些事务所根本没有建立或执行自身的质量控制制度,以致审计人员在执行审计时没能遵守职业准则的要求,从而带来审计风险。从CPA个人的素质来看,应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素质,但目前我国CPA队伍的质量状况尚不尽如人意。一方面,相当一部分CPA知识结构、业务能力和经验未能达到应有的水平,加上后继教育的力度不够,使审计风险的管理与控制缺乏内在的保障;另一方面,一些CPA缺乏起码的职业道德,在审计过程中任意简化程序,放宽尺度,甚至为客户偷逃国家税收出谋划策,使审计风险在客观上被人为地放大。

审计风险产生的原因以及审计历史上的许多事件告诉我们,审计风险具有普遍性、不可避免性和潜在性,但也具有可控性。尽管审计风险在客观上是普遍存在的,但审计组织和审计人员可以通过主观努力对其进行适当的管理,将其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所以,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机制,进行风险防范和控制是至关重要的。

三、审计风险的防范措施

1.强化审计的质量控制

1)提高人员素质社会的竞争,关键是人才的竞争,只有造就一批同CPA审计工作相适应,具有一定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文化素质的审计人员,才能有效地防范风险。具体措施是:1提高政策水平和职业道德修养。事务所应定期举行政策法规特别是新税制、新财会制度以及新近出台的经济法规的学习讨论,制定事务所人员遵循的道德标准和考核、奖惩的办法,以规范和约束CPA的行为。2提高现有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理论水平。定期进行专业技能和专业理论的再教育,并定期进行考核和研讨。对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报告等规范进行岗位培训。

2)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风险责任制度1实行质量否决权,即CPA项目查证签名负责制和主任审计师把关否决制。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意识,从影响质量和风险的各因素入手,采取多种方法,对审计工作质量层层控制定期进行考核和奖惩。2实行专业分组化。审计风险的出现,很多原因是由于审计人员不了解委托单位和行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而产生的,因此有必要实行专业分组化。同时有一些大项目如资产评估等综合项目实行审计队伍专业综合化,即兼顾经济、技术、法律等专业人员综合使用,这样有利遏制风险的产生。3建立报告和审计工作底稿的复核制度。

3)审计作业的质量控制重点抓好以下环节的控制点:1事前正确处理好审计风险与重要性概念及证据收集的关系,根据其三者存在的特定关系和重要性原则,正确运用审计风险模型[4],分析影响因素,准确有效地估计审计风险、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从而估计检查风险,考虑成本效益原则,确定审计方法以及证据收集成本的高低,编制实施计划。2事中阶段控制主要是审查计划安排是否与委托单位要求相符,包括审计的内容、范围、完成的时间以及人员分工,并且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计划,以增强审计工作的时效性和效果性。检查审计方法是否得当,审计依据是否正确,审计证据是否充分,审计判断是否恰当;检查资料整理的完整性与逻辑性。同时编制高质量的审计工作底稿,且审计报告必须与被审单位交换意见,充分听取委托单位及当事人的意见;报告应有专人负责审定。

2.保持对审计环境的敏感性

了解客户及与审计事项有关的各方面情况是发现风险避免法律诉讼的重要工作。在实施实际审计前,应了解下列环境事项并保持敏感性:1对整个特别是本地区的财政经济状况及其变化发展的趋势深入了解;2现有的政策、法规对客户的经营管理所产生的影响及其程度;3客户的法定代表人及其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内部变动及外部流动;4客户内控制度健全情况,采取何种核算体系;5已制定的审计专业标准及其适用状况如何;6已掌握的审计知识及相关技术的发展趋势。

3.防范违约风险违约

第12篇

目前注册会计师考试规定五年之内必须全部通过考试,因此考试科目的搭配对考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报考的时候一定要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认真做出选择。全职考试的、学习时间比较充裕的或者基础比较好的考生可以考虑全科报名,做好最充分的准备。六门专业课中,一般来说会计和审计的难度最大,财务管理次之,最后是经济法和税法。其中,审计和会计的联系比较大,因为审计中理论和实务结合的部分,涉及了很多的会计知识。另外,会计和税法的结合也是比较紧密的,会计中的所得税章节、递延所得税会计处理一直是个重点,所以学习会计的时候学习税法是个不错的选择,对于整体把握会计教材有很大帮助。经济法和税法两者基本上可以说没有什么联系。第一次报名考试,一定要选择自己最有把握的课程,这样,对于树立自己战胜注会考试的信心是很有帮助的。如果是会计专业的学生,可首选会计、审计、税法等科目;如果是非会计专业的考生,可首选财务管理、经济法、税法等科目,因为会计和审计科目难度较大,需要较长时间的准备。报考注册会计师,应该报两到三门好一些。如果没有非常强的实力以及时间和精力,考生不要一次报考6科。

二、如何看书与做题

考注册会计师要有很强的自我调节能力,调节好家庭工作等方面的问题,合理安排好时间进行学习,最重要的就是要调整好心态。

1.开始复习的时间

考注会要理解记忆的东西太多,所以应提早着手计划准备,最好从12月份就开始。因为我白天要上班,又有家庭和孩子,所以注定我不可能拿出专门时间来应付考试,只有充分利用夜晚及周末时间,早下手早准备。在这一点上我主张溪水长流,不主张最后2-3个月才突击看书。

2.教材及辅导书

注会考试对考生基础知识的理解、综合分析能力要求很高。所以每年在新书没下来之前,应提前关注来年教材是否会有重大变化,先看教材变化不大的那本;因为新教材一般在考前5个月左右的时间才下来,时间太仓促。等新书下来时,一定要购买新教材,随即进行新旧对比,凡不一样的地方就用红笔做个标记,这样看书的时候自然就有了重点。对每年教材变化的地方一定要特别留意。对教材新增内容,几乎每次都是作为重点来考的,甚至有时会占到40%。说到辅导书,一定要精不要多。可以说我的注会能通过一半多取决于轻松过关系列,所以北大东奥出的轻松过关系列是一定要买的。至于是否报培训班需要因人而异。报培训班只是一个辅助的手段,个人的自觉和勤奋才是关键。

3.看书与做题的方法

要想熟练地掌握教材内容,书至少要看三遍以上,如果时间不够的话也要保证重点部分看三遍以上。同时可两本书交叉结合着看效果会比较好一些。第一遍通读。先了解一下有关概念和内容,使心中有一个整体的印象和理解即可。第二遍精读。要深刻理解教材细节,梳理各章节间的联系,总结相关知识点。每看完一章后可以马上做这一章的客观习题(如轻松过关里面的),这样能加深理解,巩固记忆,而且能把看书过程中很多似懂非懂、模棱两可的东西具体化、条理化。第三遍是巩固重点知识,查漏补缺。这个时候应该把教材再通读一下,着重关注书中划红线的部分。同时将以前做过的题中出错的地方浏览一遍,因为出错的地方自己往往自己掌握不牢的地方,强化一下对考试会有帮助的。在考前的1-2个月里,可以亲手多做一些模拟题或以前的考题,把握出题者的思路和整体的难易程度。在临近考试的前半个月,新的计算题和综合题就不要做了,有针对性地对一些知识点进行强化记忆便可。

三、注册会计师考试时技巧

1.保持正确的应考心态。

考试时心态要平静,既不能太过紧张,也不能没有一点压力,要正确把握一个“度”的问题。

2.卷子发下来后不要忙着答题,先填涂自己的应考信息,然后逐一仔细核对,再看看题量及题型,合理安排时间,稳定一下情绪。

3.考试时,要先易后难,不会的做出标记。

最后如果有时间的话,再解答。如时间不够,在最后几分钟注意一定要把选择题中未做的给蒙上,千万别空着,说不定你很幸运。

4.客观题应争取在35分钟左右答完。

而且客观题做完之后立刻填涂答题卡,然后再仔细核对一遍填涂信息。

5.做计算综合题时,注意一定要把握好时间,调整解题速度。

做题前可先大致浏览一下,切记要先做最简单的。并且做题时要先看答题要求,带着要求到题目中去找答案。注意不会做的或很复杂的,先跳过去,千万不要硬抠,浪费时间。在考试时间所剩不多时,不要慌张,应沉着、冷静,尽量将会做的题做完。

6.考完一门丢开一门,不要把情绪带到下一场考试,影响到后面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