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7 07:15:10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卫生政协委员履职报告,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领导高度重视,把政协工作贯穿全办工作始终
(一)专题部署。党工委将政协工作列入全办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政协工作汇报。全年,我委向党工委汇报工作6次,党工委专题研究政协工作3次,重大事项经政协委员商议决策。如年初拟办的10件实事,先经委员充分讨论,再经党政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并邀请委员参加了全办经济工作会议。
(二)确保经费。经费是政协顺利开展工作的保障。党工委、行政全年预算政协专项经费2万元,实际投入近3万元,一是用于政协活动室。更新了活动室的桌凳,配置了笔记本电脑,为政协开展活动提供了舒适的场所。二是用于政协开展活动。全年组织政协委员开展活动6次,每次活动都安排了充足的经费,且书记、主任亲自参加了每项活动,从而确保了活动的顺畅开展并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三)责权分明。政协工委主任列席了党委会,参与了重大事项的决策;正副主任参与了同级领导的工作分工,在分工上党工委对政协班子人员高看一等,将政协联工委三位分别安排在三个“一票否决”的工作岗位上。主任伍岳英主管计划生育工作,副主任梁艳华协管安全生产、招商引资工作,副主任潘永胜协管综治维稳工作。可以说,政协领导真正做到了有职、有责、有权。
认真履职,组织委员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一)重大事项,充分协商。我委组织委员积极参政议政,对办事处的重大事项进行协商,并向党工委、行政积极建言献策。年初,党工委、行政召集委员和特邀员就全办年拟办的10件实事召开协商座谈会,委员们一致认为10件实事便民惠民、切实可行,并就建好办事服务大厅、机关食堂、编制青山公园详细规划等实事向党工委、行政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党工委积极采纳委员建议,今年已建好了高标准的办事服务大厅和机关食堂,深受干部群众称赞。5月份,应广大居民加大对治安维稳工作力度的呼声,组织政协委员、特邀员召开维稳工作座谈会,就的综治维稳形势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委员们指出治安复杂,主要是流动人口多,住户底子不清。会后,党工委、行政立即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组织计育办和公安分局,对全办辖区内的流动人口进行了一次地毯式的清查,并建立了台帐,全面摸清了住户底子,为搞好的综治维稳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抓住热点,深入调研。根据市委、市政府开展创卫工作的精神和居民对居住环境及加强刑满释放人员管理的强烈要求,我委组织委员深入基层和辖区各单位,就我办创卫工作和刑满释放人员管理这两项工作,倾听居民呼声,听取单位意见,认真分析总结,写出了调研文章《对我市创卫工作的思考与建议》和《街道办事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现状及对策》。其中《对我市创卫工作的思考与建议》这篇报告被党工委、行政采纳,为将打造成一个卫生环境优良、生态环境优美、独具魅力的山水园林城区,成为全市创卫工作的一个窗口和城市生态化建设的一张名片,我办决定在创卫工作中全面启动“一十百千万”工程,即成立一套专门的工作班子,负责创卫工作的组织实施与日常管理;采取集中清理卫生死角、整治马路市场等10项措施,美化市容市容,切实改善人居环境;招募100名卫生劝导员,对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行为进行制止、劝导和教育;聘请1000名楼栋长负责对本栋楼房的卫生检查监督;编印10000份有关创卫资料,发给每家每户,提高市民的卫生意识。此举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得到了娄底市、市委政府的高度评价。在深入开展调研的同时,积极反映社情民意,全年共向市政协反映社情民意9条,其中《应继续加强对违规经营网吧的管理》、《布办排水设施应尽快完善》两篇被市政协采纳刊登在市政协编发的《社情民意信息》上。
(三)突出重点,开展活动。根据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一转三化”和办事处党工委、行政年初工作目标,结合人多地广、农业发展乏力这一实际,我委组织政协委员、特邀员去四川成都视察,学习那边整合土地资源实行综合开发,并进行有效流转的先进经验。回来后,我委立即组织委员到施茶社区的农业综合开发基地进行视察,委员们把在四川成都学习到的经验结合施茶的农业开发基地提出了很好的建议,一致认为要将这一基地建成集休闲、观光、生产绿色蔬菜为一体的综合基地,这一建议被该基地采纳,现正在逐步实施。为搞好民主评议工作,我委组织委员、特邀员在辖区内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调查走访,收集群众对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的意见和建议,写出评议报告,召集委员、特邀员、部分居民代表、辖区单位代表对计育办进行了民主评议。通过这次评议,促进了计育办工作的开展,计生队伍建设得以加强,工作作风有了明显改观。此外,今年2月份,我委组织委员、特邀员进行春节走访慰问,为全办的特困户、特困党员、五保户等困难居民送去慰问金2万余元。5月份,刘玉元、郭先华、曾明清三位委员又走访了3名特困户,送去慰问金1800元。中秋时节,工委又组织政协委员看望了全办3个社区所有70岁以上的老人,每人赠送2斤月饼。这些扶贫帮困活动树立了政协委员的良好形象。同时,我委还组织了元旦登青山公园比赛、植树节上青山公园植树活动,加大了对青山公园的宣传力度,激起人人参与公园建设和管理的热情。委员们还积极参与办事处中心工作,上街清扫牛皮癣,担当卫生义务劝导员。可以说,通过开展一系列活动,布办处处能看到委员们讲爱心、讲奉献的身影,得到了党工委、行政的高度评价,在群众中有口皆碑。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分管工作成绩突出
我委一班人在党工委的坚强领导下,尽职尽责、恪尽职守,出色地完成了党工委、行政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政协工委主任伍岳英主管计划生育工作,针对布办计生工作的难点和薄弱环节,就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摸底出生底子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并收到了很好的效果,荣获娄底市年度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称号。、青园社区被评为市计划生育居民自治模范社区,施茶社区被评为市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先进社区。与此同时,为搞好社区服务在全市的试点工作,伍主任深入现场亲自指导,亲自组织,使该社区软硬设施齐心,服务功能齐备,成为全市各社区居委会学习的样板。
副主任梁艳华协管安全生产、招商引资工作,全年完成招商引资1000万元,超额完成任务;全年辖区没有发生一起安全事故,被评为省级安全生产示范街道。
副主任潘永胜协管综治维稳工作,全年没有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没有发生一起非正常上访事件,没有发生一起,被评为全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关心委员,服务委员,主动为委员排忧解难
办事处党工委、行政、政协十分关心和关注政协委员们的工作生活。我们主要领导定期和不定期走访政协委员,了解他们的事业发展情况,倾听他们工作中的难处,尽最大努力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引导他们拓展自己的事业。如:在走访中,为委员郭先华同志的平头王健康服务中心管理中存在的不足提出了建议,郭先华及时采纳,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认可。同时,引导郭先华进一步拓宽创业渠道,现在他正着手在潘桥乡新建休闲农庄。又如:刘玉元委员承建的青园社区工程项目,牵涉到与居民、规划局、地税局、消防大队等诸多矛盾,书记、主任多次出面帮助协调关系,解决矛盾,政协工委主任伍岳英出面协调,为其解决了消防收费问题。这些矛盾的及时解决,使其工程得以顺利开工。
建务实之言,献发展之策,推进青山公园开发进程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引,按照围绕大局、服务群众、改革创新的要求,坚持以率先基本实现粮食流通现代化为抓手,在全市粮食部门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发展意识,通过实施“粮风行动计划”,营造注重学习、注重调研、注重创新的良好氛围,实现目标提档升级、服务提速增效、业绩提高优化,不断开创粮食工作新局面。
二、内容
以“1223”为主要内容,即:
1、向千名城乡居民发放调查问卷。
向市区600名居民,各市、区700名居民(各市、区粮食局负责100名,吴中、相城各负责50名),以及街头随机调查200名群众发放问卷调查,进行书面调查。主要调查城乡居民对粮食工作的职能、粮食流通现代化、粮食市场产品质量、粮油安全卫生知识、粮食部门的行风、作风等情况的了解程度以及对粮食部门的建议和意见。
2、向百家机关、部门,百家企业发放征询意见表。
面向市级机关、部门60家,各市、区级机关40家(各市、区分别负责5家左右),全市涉粮企业100家,主要征询对粮食服务意识、服务效率、依法行政、廉政履职等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3、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企业家、种粮大户各20名。采用上门的方式,主要听取他们对粮食部门服务意识、服务效率、依法行政、廉政履职等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4、创建一个机关服务品牌(拟向社会公开征集)、实行一项内部考评办法(即机关处室和工作人员作风效能考评办法),完善一套服务制度(主要包括: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公开承诺制、联系挂钩制、考评督查制、过错问责制等)。
三、步骤
“粮风行动计划”从2013年2月20日至11月20日,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自2月20日至3月10日,主要是发动部署,制定方案,做好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走访宣传。自3月11日至5月20日,按照工作分工和要求,集中精力组织开展上门走访、宣传。
第三阶段:整改提高。自5月21日至10月20日,根据调查情况,找出存在问题,认真进行剖析,明确改进方向,落实整改措施。
第四阶段:全面总结。自10月21日至11月20日,对“粮风行动计划”进行全面总结,并建立长效服务机制。
四、分工
1、调查问卷和征询意见表由监察室负责设计,宣传材料由办公室负责设计。上述材料由办公室负责印制。
2、市区居民的问卷调查由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负责,街头随机调查由机关团支部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征询调查由法规处负责,行风监督员的征询调查由监察室负责,企业和企业家代表的征询调查由产指处负责,种粮大户的征询调查由调控处负责。
3、数据汇总由团支部负责。分析报告由办公室负责。
4、服务品牌的征集由办公室负责。
5、机关内部考评办法由监察室会组人处负责。
6、相关整改措施以及完善一套服务制度由各职能处室负责,监察室汇总,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五、要求
1、加强领导。市局成立“粮风行动计划”领导小组,由局领导和各处室负责人组成,负责整个行动计划的组织协调工作。市区各直属单位和各市、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参与,认真配合。
承载着代表委员们的期望、质询与掌声,承载着人民大会堂内外沉甸甸的民情民意,又一年全国两会落下了帷幕――这不是一次寻常的结束,而是一次需要回首和展望、盘点和梳理、评价和交接的里程碑式结束。共建和谐社会,共享改革成果,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种结束又意味着历史新阶段的开始。
如果把国家的改革事业比作一次长跑接力,这一届代表委员不辱使命,风雨兼程地跑下来了,在改革的节点和历史的拐点处,他们将向下一届后来者交出怎样的改革接力棒呢?
毫无疑问,接力棒深深打上了关注民生的烙印,把改革的着力点凝聚于百姓生活:从医疗卫生到社会保障,从教育住房到新农村建设,从环境治理到就业促进,从公平分配到公共财政,民生持续成为两会上热得发烫的话题,成为公众关注和参与两会的核心期待。
回望本届人大政协5年,如果说2003年两会还带有前一届“做大财富蛋糕”、“激励市场效率”的色彩;2004年关注民生已成为人大和政协问政的主流声音,代表委员们的议案提案不约而同集中到降低药品价格、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取消农业税、实行免费义务教育等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方面;以2004年8月一场产权改革反思为起点,中国社会开始了一场深刻反思医改、教改、房改等事业的改革大讨论,在改革大讨论的舆情促进下,2005和2006年两会进一步呈现出全面的民生关注色彩,让百姓读得起书、看得起病、住得起房,让农民分享改革成果、让农民工自由流动、给弱者社会保障成为最核心的话题;而今年的两会民生指向更加成熟。
这5年两会的民生关注,可以从温总理在记者招待会上的话语看出来:2005年温总理提出了“懂得了农业,也就懂得了穷人”的穷人经济学。2006年温总理提出“平民素质关系到一个国家整体国民的素质”的平民教育,感言最痛心的问题是三年的工作没能够把人民最关心的医疗、上学、住房、安全等各方面问题解决得更好。可以从两会整体思想、观念、风气看出来,可以从两会前总理越来越多地直接听取基层的社情民意看出来,一般代表委员形成为民生代言的身份自觉不用说,甚至连一些一直呼吁尊重财富为富人权益呐喊的专家学者,这几年也开始谈论穷人的公平了,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的种种建议,比如建议城市解禁路边摊点解决穷人就业,建议政府搞好廉租房建设,等等。更可以从一系列成果看出来,在两会促进下,从全面取消农业税到实现免费义务教育,从医改的民生转向到物权立法,解决好民生问题成为政府的核心任务,百姓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一个个惠民政策的温暖。
承载着殷切的民生期待,代表委员们两会上的履职也越来越有力。代表委员开始当场毫不留情向官员“高调”问政。例如去年两会时政协委员钟南山对“一药多名”问题的当面质询就让药监官员下不了台,如此敢言的代表委员越来越多。代表委员争取核心权力的意识越来越强烈,例如近几年都有代表抱怨“每年大会安排审议预算报告都形同虚设”、“每次政府预算都是糊里糊涂就通过”,竭力争取审查预算的实质权力,而两会的预算报告也越来越透明。
但这又是一根很烫手的改革接力棒。一个不可回避的现实是,几年来的两会虽然聚焦于民生,但不少代表委员大都呼吁的是一些老问题,数年来不少代表委员都重复提交着相同的议案提案,重复批判着相同的现象――比如说,高房价年年是焦点,似乎依然看不到降的迹象;公务员职务消费过高、公款吃喝现象过于严重的问题质询了几年,可问题似乎依然停留在原处;还有教育乱收费、环境污染、看病难看病贵、权贵勾结、垄断霸道等问题,代表委员年年炮轰,问题依然存在。总理在今年两会报告中也坦承要清醒地看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仍然存在不少矛盾和问题,政府工作还有一些缺点和不足。当然,接过改革接力棒的后来者将更加奋力向前,因为所有这些问题都是发展道路上的问题,正如总理政府工作报告中最后那句话:万众一心,开拓进取,奋力把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推向前进!
关注民生的改革价值取向,如果没有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改革实践支撑,改革就很容易被少数权贵操纵而陷入停滞怪圈,社会很容易陷入拉美化陷阱。要接好这根民生的改革接力棒,使这届改革者的那许多民生理性变为实实在在的黄油面包,下一届人必须继续坚定不移地坚持改革开放。
前一段时间舆情调查显示“八成公众期待中央垂直管理”――期待中央垂直管理,这是百姓真实的意图吗?公众选择“中央垂直管理”,可能只是表达一种对政令不通和地方滥权的不满。如果有更大的选择空间、更多的选项,他们可能不会选择依赖何种更高的权力,而会选择依赖自己的权利,期待在民主决策机制中自己保护自己。而政府过于替民做主,往往伤害了百姓的福祉。民主是个好东西,中央编译局局长俞可平发在《学习时报》上的这篇文章引起了舆论热切的期待;民主是个不坏的东西,中央党校副校长李君如的如是评价透出许多信息。
这一届改革者交出了民生的改革接力棒,要想接稳、接好这根接力棒,下届两会当继续沿着改革开放之路,在推进民主进程上有所作为:一个个民生改革理想的实现,需要民主这个好东西的推进。中国改革的历史性突破,需要执政党进一步全面提升自己的执政能力,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和党内的民主监督。
(3月16日《中国青年报》,作者为该报评论员)
强化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工作。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工作,始终坚持以代表建议意见办成率、代表满意率来衡量代表工作成效,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m监督权落到实处。按照《*市*区人大常委会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暂行办法》,对年初人代会期间代表提出的42件建议意见,经过主任会议认真研究,常委会召开了专题交办会,对“一府两院”及其职能部门具体承办单位提出了具体的办理要求和办理时限,明确了承办单位的承办责任和常委会内设机构的督办责任。在承办部门认真办理和常委会有针对性的督办落实下,代表建议意见都得到了较好落实,常委会会议还专题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并邀请了相关代表列席会议,增强办理结果透明度,代表们对代表建议意见的办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确保了代表建议意见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对常委会8月份开展集中联系代表工作中征集到的51件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经过两次主任会议研究,常委会在向“一府两院”转交《关于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中联系代表情况的报告》基础上,决定对常委会认为目前应重点考虑并予以解决的5件代表建议意见、今后应引起职能部门高度关注的9件代表建议意见进行重点督办,目前已经召开了专题交办会,正式交承办部门限期办理。常委会将持续关注代表建议意见落实情况,切实加大督办力度,确保落实。
全力组织好代表视察工作。2009年常委会共组织了4次代表视察,主要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现代农业发展、社区建设和政府十件惠民实事落实情况等四个方面。组织视察时,扩大了代表参与面,重视发挥各个界别代表的作用,重点吸收基层代表、熟悉相关工作的代表参加视察,并认真征集、转办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有关部门及时反馈了办理结果。按照常委会“将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社会高度关注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工作作为人大工作监督重点”的总体要求,常委会组织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视察,在肯定工作的同时,提出了要进一步加大“消法”的宣传力度,增强群众依法维权意识,提升经营者自律守法意识;加强基层维权网络建设,使消费维权工作向基层、向农村延伸;加强对食品、农资及日用品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不法行为;加强部门协调,整合维权资源,形成齐抓共管、密切配合的维权工作态势等意见建议转交区人民政府办理,推动我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
积极开展代表专题调研活动。为增强代表履职积极性,充分发挥代表参政、督政作用,常委会确立了2个调研课题,先后组织15名相关界别的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开展了代表专题调研活动,并撰写了专题调研报告,为区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一是开展了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情况的专题调研。调研过程中,代表们认为,我区城乡规划工作近年来取得了很大进展,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的稳步发展。针对制约我区城市可持续发展和统筹城乡发展的一些问题,代表们提出要进一步理顺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按照属地管理、提高效率的原则,积极争取市政府理顺城市管理体制,给予*区一定的参与城市规划的职能;切实加强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扩大公众参与程度,在规划决策中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建议,提高规划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合理规划生产建设、生活居住、公共设施区域,统筹生产区、商业区、生活区、城市绿地等空间布局,建设一批彰显*历史文化特色、提升城市品位的特色街区和标志性建筑,打造我区的精品工程和城市品牌等方面的建议意见。二是开展了职业教育发展情况的专题调研。针对我区职业教育发展现状,常委会提出了要进一步加强对职业教育资源配置、办学保障等方面的统筹管理;加大职业教育投入,强化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正确把握职业教育方向,推进职业教育深入发展等建议意见。
注重提高代表素质。常委会把提高代表素质作为发挥代表作用的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在经常性组织代表参加常委会检查、视察、调研活动和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的基础上,还注重提高代表的政治理论修养和人大工作能力。一是坚持代表学习经常化。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组建代表小组、建立代表小组学习、活动制度,借助村“两委”换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契机,认真组织代表小组学习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经济理论以及人大业务知识。常委会通过联系走访代表等活动,及时通报全区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和人大常委会重要工作安排,保障代表更广泛的知情权。二是邀请市人大领导结合代表法和地方组织法,就人大代表如何履职、如何发挥代表作用开展了2期代表集中培训。特别是近期即将召开的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前,我们将对所有人大代表开展一次集中培训,这对于我区更好地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更好地开展全区人大工作,将起到重要的指导和促进作用。
二、扎实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和谐发展氛围,支持促进发展显现新成效
积极促进经济健康运行。按照区委提出的坚持率先发展、更好发展、更快发展的目标,常委会就全区经济运行情况,积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围绕全区突出抓好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的工作中心,专题审议了关于招商引资工作情况的报告,高度关注重点工业项目进展,为推进“工业立区、项目兴区、和谐稳区、富民强区”战略的实施,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持续关注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强化了对预算的审查监督,加大对预算执行审计情况的跟踪监督,常委会会议专题审议了预决算执行情况、国民经济运行情况、预算执行审计等有关经济发展方面的专题报告,对预算部分变更的报告进行了审议并做出了相应决定。
高度关注农村改革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使人大代表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精神实质,把代表和群众高度关注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强化农民职业技能教育等工作纳入了监督议题。认真开展了对我区现代农业发展情况的专题视察,提出了要围绕优势产业,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培养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提高农民的科技种田水平和劳动致富能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注重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建立健全项目区后期管理机制,发挥好项目区的典型示范带动作用等意见建议。常委会始终保持对民生问题的高度关注,重点督办了代表们提出的诸如:关于我区应高度关注农村教育问题、应加大对化肥等农资产品销售的监管力度、应加大对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投入和建设力度、大力抓好旱作农业项目试点等建议意见,努力推进我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稳定。
努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常委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推动依法治区和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开展了涉及道路交通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职业教育法等三部法律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视察,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法院关于民商事案件审判情况的报告,实行了涉法涉诉案件定期反馈和督查制度,并结合相关工作,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切实推进法律法规的有力实施,实现依法行政,维护司法公正。常委会检查了“五五”普法决议落实情况,执法检查组针对我区普法工作情况,提出了要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等重点对象的普法力度,抓好对青少年学生等特定对象的法制教育;积极探索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使法制教育延伸到社会的各个领域、各个层面;加大法制宣传教育经费投入力度等意见建议。
进一步深化干部监督工作。常委会依法履行对拟任人选的审查、任免程序,切实加强任前监督。对拟任人选的基本情况,坚持提前印发给组成人员充分酝酿,努力把群众的满意度、公认度作为任免干部的重要标准,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常委会采取听工作汇报、组织检查调查、开展代表评议,年终报告履职情况等多种措施,切实强化了对依法任命干部的任后监督。一年来,共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4人次,接受7名同志辞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
三、密切联系与沟通,依法指导基层工作,整体推动全区人大工作取得新进展
主动配合上级人大开展工作。常委会进一步密切与上级人大常委会的联系,积极配合上级人大工作。一年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及市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先后来我区开展视察、专题调研,内容涉及我区贯彻实施科学技术普及法、科普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蒙古语文工作条例情况,社区卫生工作开展情况,检察院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以及走访联系代表、慰问贫困群众等多个方面,常委会都积极配合,认真做好服务工作。常委会还认真组织有关组成人员参加上级人大组织的专题业务培训和考察,推动上级人大工作顺利开展的同时,常委会自身工作水平也得到不断提升。
加强与先进地区人大的工作交流。出席了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全市旗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进行了经验交流和工作探讨。接待了锡林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巴林右旗人大常委会对我区新城区建设和人大工作的学习考察。认真组织赴先进地区学习考察活动,汲取外地人大做好预算审查监督、代表建议办理以及新农村建设、第三产业发展等工作的做法与经验,推进了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依法指导基层人大工作。常委会积极探索和改进与乡镇人大的联系方式,进一步增强与乡镇人大的密切联系,加强区乡联动开展工作。一是制定乡镇人大工作指导意见,为乡镇人大开展好工作指出工作努力方向,并就指导意见落实情况,开展了督查调研工作。二是在组织执法检查、视察、调查活动时,采取上下联动的方式相互配合进行。三是开展乡镇之间的横向交流,组织了人大主席经验交流会和业务培训班。四是坚持邀请人大主席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力求扩大参与面,进一步深化了对乡镇人大主席的业务培训。常委会结合代表建议意见,目前正在研究探索街道人大工作机制,以进一步完善全区人大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人大工作协调发展。
四、不断强化自身建设,进一步增强服务发展水平,常委会履职能力得到新提高
坚持区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区委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大局意识,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在区委领导下开展人大工作,充分发挥人大党组领导保障和机关党员模范带头作用,把区委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人大各项工作之中。坚持重大事项向区委报告制度,及时向区委报告人大工作开展情况,主动争取区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和支持以及对人大干部的培养使用。认真贯彻区委的工作部署,在全区经济工作、社会事业、招商引资、扶贫开发等方面发挥了职能作用。较好地完成了区委部署的重点项目专项推进、乡镇联系点、贫困村包扶点工作任务。
着力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坚持法律法规、政治理论学习的经常化,以学习促进思想解放、素质提高,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议政督政水平。在常委会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视察和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前,组织相关专家讲解了法律知识,增强了工作针对性,极大的提升了工作效能。
积极倡导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的务实作风。注重结合常委会议题,安排更多的时间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民情民意,广泛集中民智,以务实的精神和态度,扎实开展工作,增强了常委会审议针对性。加强机关建设,注重对人大干部的教育和培养,增强了机关干部的工作活力,全力为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服好务。
一、主要做法
(一)认真研究,精心筹划。部门履行职责考核是一项新工作,没有相关的文件规定可供参考。东营市编办本着试点探索、注重导向、积极稳妥、务求实效的方针,选择市政府部门为试点,拟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市政府部门履行职责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明确了检查的主要任务、工作步骤和具体时间安排。专项检查坚持依法依规、科学公正的原则,以发挥机构编制资源最大效用为目标,通过对政府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推进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落实,切实把机构编制管住、理顺、用好。
(二)围绕重点,明确内容。按照工作部署要求,专项检查以部门“三定”规定为依据,重点检查部门主要职责履行情况和涉及部门职责调整相关文件的落实情况,主要内容包括四大部分:一是检查职能精细化管理情况,查看部门职能细化分解的具体业务工作,是否准确全面地反映本部门所有工作职能职责;业务工作是否拟订工作程序,工作流程是否科学合理;工作制度是否健全有效,是否有助于解决问题、强化监管、提高效能。二是检查履行职责情况,查看履行部门职责涉及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取得成效;部门取消、转移或下放职责衔接落实情况;部门加强或新增职责履行情况;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三是了解履职满意度情况,调查了解部门履行职能职责涉及相关服务对象和群众满意度情况。四是调研对转变职能、优化职能配置,更好地服务黄蓝经济区和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三)认真组织,扎实推进。专项检查采取部门自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部门自查自评阶段,专门印发了有关自查工作的通知,制定了《部门履行职责情况检查表》,对自查的重点内容和检查表的填写提出详细明确的要求,对下一步实地检查阶段需要查看的相关资料列出了参考目录,进一步规范了自查自评工作,得到了部门的认可和支持。实地检查阶段,拟订了专门的工作方案,会同纪委(监察)、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选取市城市管理局、市林业局、市民政局、市粮食局等与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和社会民生密切相关的部门进行了实地检查。通过听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等方式,认真了解了部门自查情况;围绕部门职责精细化管理情况、履行职责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部门职责配置的意见和建议等方面,召集领导班子成员、业务科室及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进行了座谈交流;并查看了体现部门职能精细化管理、履行职责情况及取得成效方面涉及的相关图片、文件、表格、制度等档案资料。
(四)总结归纳,规范管理。专项检查结束后,市编办认真总结归纳部门自查和实地检查发现的问题,撰写了专项检查工作报告,向市编委领导进行了汇报。同时,将检查结果及发现的问题与研究调整机构编制事项相结合,对职能强化、工作量大、人员编制较少,特别是处于改革发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部门,在机构编制事项调整方面予以优先研究、重点加强;对在履职过程中出现越位、缺位、错位等问题,以及不严格履行职责并出现违规违纪现象的部门,按照相关规定通报批评、责令限期纠正;对职能转变落实不到位,存有职责交叉、权责脱节等问题的部门,通过理顺管理体制、科学配置职能、合理调整机构设置予以解决;对职能消失或弱化的部门,及时调整机构或缩减编制。
从部门自查和实地检查情况来看,市政府各部门能够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加强职能精细化管理,结合职责制定全年工作计划和重点工作任务;注重完善业务工作程序和相关规章制度,规范部门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机关工作效能;不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强化工作督导,狠抓工作落实,各项工作计划和重点工作任务进展顺利,相关业务工作档案材料齐全。但通过检查,也发现存在部分问题,如受客观因素影响,部分部门涉及指导和监督某方面工作的职责业务未及时开展;部分行业监管缺乏规范的制度和相应的机制保障,履行监管职责缺乏保障;部分部门间协调机制不完善,影响工作高效开展;随着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社会管理职责划分也遇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等等。这些问题还需要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加以解决和完善。部门履行职责专项检查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加强了各部门职责和机构编制管理,推进了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有助于机构编制部门调查了解部门履行职责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为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解决影响和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提供了基础性资料。
二、困难和问题
(一)部门对履行职责考核认识不到位。多年来,人们思想认识上机构编制部门就是“定职责、设机构、核编制”,没有机构编制部门开展履行职责考核的观念。目前,市委、市政府于每年底对各部门统一开展年度目标管理综合考核,其中包括部门的绩效考核、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督查考核和机构编制管理考核等多项内容,虽然几项考核同时开展,但各项考核的内容、侧重点完全不同。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考核一般也应在年底结合各部门全年业务工作完成情况来开展,因此,部分部门和领导认为履行职责考核与市委、市政府统一组织的年度目标管理综合考核类似,属重复考核,没必要,在思想认识上还不够到位。
(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不完善影响了部门履行职责考核。一方面,受多年来体制机制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各地政事不分、政企不分、政资不分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影响到政府部门履行职责考核的顺利开展。另一方面,随着经济快速发展以及社会管理高度复杂化,不少行政事务需要多个部门齐抓共管,发挥合力,即使部门职责分工明确、边界清晰,也需要相互间有效的衔接才能保障整个政府系统的协调运转。目前,仍有部分事项部门间协调机制不完善、配合不顺畅,既影响了各部门工作的高效开展,也给科学合理地履行职责考核带来困难。
(三)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建立较难。各级各类党政群机关涉及党务管理、社会管理、政法工作、经济管理、城乡建设、文化体育、教育、卫生等多方面工作,每个行业部门的工作性质不同、服务对象不同、管理内容不同,众多的差异导致难以建立既统一标准又体现行业部门特色的考核指标体系。同时,部分部门的工作职责履行成效存在“显绩”与“潜绩”的问题,时间跨度短、能立即见到明显成效的工作容易考核,一些长期性的工作,其成效需要经过较长时间才能显现,考核难度较大。这些因素直接影响到考核指标体系的建立。
三、几点建议
(一)大力加强宣传工作。一是要向各级领导加强对履行职责考核重要性和必要性的宣传,积极争取各级领导的支持;二是面向各部门及其负责机构编制工作的人员,有针对性地做好履行职责考核内容和方式方法的宣传,推进考核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面向社会加强履行职责考核作用效果宣传,为履行职责考核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健全联动机制。部门职责履行涉及到职责界定、管理运行、人员编制配备、财政资金支出等多方面因素,因此对其进行履行职责考核不仅仅是机构编制部门的事情,还应包括纪检(监察)、组织、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要建立多个部门配套联动机制,形成合力,共同做好考核工作。同时,可视部门情况,选择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机构编制监督员等参与实施。
(三)实行机构编制事项评估制度。要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监管机制,强化对机构编制事项的事前论证、事中听证和事后验证,探索实行机构编制事项评估制度,对新审批的机构编制事项,运行一段时间后,专项进行评估验证,以此作为履行职责考核的必要补充;对不适应工作需要的,要调整其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逐步收回,突破机构编制能放不能收这个“瓶颈”。
一、监管对象基本情况
(一)餐饮消费环节监管对象:截止目前,我区登记在册的餐饮单位共355个(大型餐馆1个,中型餐馆41个,小型餐馆259个,快餐店10家,小吃店17家,各类食堂27家),上半年新增25个,承办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的厨师155人。
(二)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监管对象:截至目前,我区登记在册的食品生产企业9家,食品流通经营户647家(个体642家,企业5家),经营预包装食品617家,经营散装食品26家,经营预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11家,经营乳制品26家(含奶粉),现场制售34家,超市10家。
(三)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监管对象:截至目前,我区登记在册的药品零售企业20家,医疗器械零售企业14家,医疗机构69家,化妆品经营企业14家。
二、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以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为契机,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分工
根据中央、省、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相关要求,我区于2月份相继下发了《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和《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对相关部门的职责进行了进一步明确。2014年3月,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与区卫生局合署办公调整为单设,核定行政编制3人。同时,报经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了区食品药品综合执法大队,加挂区食品药品网格化管理和投诉举报受理中心牌子。为确保我局工作正常运转,切实履行对全区生产、流通、消费环节食品药品安全性、有效性的统一监督管理职能,经区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分别从区计生系统和卫生系统划转2名工作人员到区食品药品综合执法大队工作,截止目标,机构实际到位人员8人(含临时人员1名),市局及区直相关部门(区经信局、区商务局、区工商局、区农林水局)也已相继按照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工作要求,将相关职能移交到我局。
(二)以创建全国最佳食品安全放心城市为抓手,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保障水平
上半年,为全力将我区打造成为“食得最安全、吃的最放心”的新城区,全面提升区域竞争能力和美誉度,我区相继召开了区政府常务会议和区委常委会议,对我区创建全国最佳食品安全放心城市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同时,出台了《区建设全国最佳食品安全放心城市实施方案》和《区加快建设全国最佳食品安全放心城市的决定》,成立了区创建全国最佳食品
安全放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5月,我局牵头组织召开了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参加的建设全国最佳食品安全放心城市动员会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做重要讲话,对我区创建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和工作措施。为确保我区创建工作稳步推进,我局及时组织召开了乡镇领导、部门负责人和企业责任人联席会议,并与10多个责任单位签订了责任书,明确了政府分管领导、社区乡村网格员和乡村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三级人员的监管责任,实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为创建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
(三)以强化市场监管为重点,扎实开展各项专项整治活动
1、针对我区食品生产企业普遍存在生产规模小、生产工艺相对落后、生产设施和设备简陋、广泛分布在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从业人员知识水平不高等特点,我局从落实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入手,帮助企业完善规范的食品安全档案,建立规范的食品生产操作规程和有效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把好食品安全第一关。
2、我局在机构不健全、人员严重不足、缺少执法装备等困难的情况下,以“节日”食品消费环节市场整治为契机,充分利用现有执法力量,出动执法人员196人次对180余家经营户开展了以儿童食品、魔爽烟类食品、不合格奶粉、保健品、违法经营鱼肝油和肉制品等专项整治行动,对发现问题的企业现场下达整改意见书,受理回复政协及食品消费投诉4起。同时,我局结合自身实际,把检点和范围扩展到了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蔬菜、饮料、酒类、保健食品、儿童食品、调味品、生鲜食品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
3、上半年,我局组织工作专班,采取有力措施,开展“春雷”行动。一是与教育局联手,出动执法人员31人次,车辆9台次,对全区中小学、托幼机构共计22所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持有情况、环境整体布局的合理性、各种硬件设施的使用及养护、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情况、原料购进索证索票与进货查验制度的执行情况、食品加工流程、食品留样的执行情况等进行专项检查,下达监督意见书22份,并于7个工作日后进行了再复查。二是会同旅游局共出动检查人员15人次,出动监督车辆6台次,对我区50家旅游景区饭店及接待旅游团餐的饭店进行餐饮许可证、健康证明、环境卫生、设施设备、采购与贮存加工等方面进行检查,下发监督意见书50份。三是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餐饮点经营行为。对学校食堂及学校校门两侧及街道对面两侧200米以内的餐饮店进行专项检查对2家无餐饮许可证的进行了现场取缔。
4、今年以来,我局以全面贯彻落实GSP标准为契机、组织专班相继对全区20家药店、8家个体诊所、1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开展了“个体诊所药品安全”、“医疗器械五整治”、中药生产经营秩序、“互联网重点领域广告”、“全省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专项整治”等专项整治行动,对1家个体诊所经营不规范、7家零售药店不同程度存在药品经营不规范、无票据售药零售、药店经营面积不达标等现象下达整改意见书,目前已经落实整改的有6家,有2家正在整改中。
5、积极推行药品安全信用评价体系,对于开展的专项检查结果实行建档管理,对失信或警示等级的企业、故意逃避监管的企业,建立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黑名单”制度。同时,加强药品不良发应监测,对辖区内的乡(镇)卫生医疗机构建立ADR/MDR报告和监测管理兼职人员,落实4名监测联络员,负责本单位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6、建立健全农村聚餐备案管理机制。今年以来,结合我区实际,严格落实集体聚餐申报备案管理制度,将备案工作纳入食品安全年终目标考核内容。4月,我局组织相关部门到宜都市就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工作进行了参观学习,拟定了《区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该文件目前已报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即将出台。该文件下发后,各乡镇(街办)将严格落实以农村土厨师和村干部为执行主体的农村聚餐备案管理做法,规范聚餐备案管理,严格报批手续。
(四)以食品安全源头治理为切入点,认真履行行政许可职能。
1、严把市场准入关。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后,全区餐饮服务行政许可和食品流通环节行政许可已下放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此我局严把三关:一是严把培训关,组织审批人员集中培训和现场培训,熟练掌握理论知识和规章制度,做到依法依规,熟练高效的开展许可审批工作;二是严把过程关,现场核查时,严格做到核查人员不少于2人,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办证要求,对申办单位认真搞好现场核查,对于不达标的单位,耐心细致的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可操作性的整改建议,帮助申办单位达到许可条件。三是严把廉洁关,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局着力加强干部职工的思想和作风建设,在现场审核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廉洁自律规定,切实把牢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截止目前,我局共接收申请资料40份,目前已办结25份,尚有15家企业仍在整改中。
2、严把食品入市质量关。一是引导和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和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购销台帐制度、质量承诺制度、不合格食品主动退市制度,确保入市食品质量合格;二是加强对食品经营者自律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督促经营者把质量管理贯穿到内部经营的各个环节,提高自律意识和能力;三是各超市、批发部建立了自查制度,超市、批发部自行对经营的食品进行第一道检查,对要过期或过期的食品进行下柜,为食品安全作双保险,确保广大人民的食品消费安全。目前我区的10家超市和4家集贸市场已经建立了行业自律制度并在经营场所悬挂自律制度;与专营食品经营户和市场业主分别签订了流通领域食品安全责任书和食用农产品质量责任书。
(五)以全力保障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为落脚点,大力提高美誉度
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和安排,为保障省十三届中学生运动会乒乓球场馆比赛和全市高、中考、端午节等重大活动食品安全,
我局制定了具体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定人定岗全天候现场监督指导,对活动驻地和赛场周边餐饮单位进行逐一排查,对供餐食谱制定、食品原材料的选用、食品加工操作流程、餐饮具消毒、食品留样等环节实施全程监管,全面实现了活动期间食品安全“零”投诉。
(六)以加大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力度为着力点,大力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认知水平
一是6月份,我局以食品安全宣传周为契机,组织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开展了以“尚德守法,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为主题的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单、悬挂横幅标语、宣传展板、宣传栏、设立咨询台等方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常识、《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活动现场,发放《食品安全法》小册子300余册,食品宣传资料400余份,现场解答200多人次。同时,分别对我区的各乡镇街办的食品安全的分管领导、食品生产企业和大型的食品经营单位的负责人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进行了食品安全法专门培训,使广大人民群众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能力;二是加强食品药品科普宣传站建设,在全区市场、车站、码头、学校建立食品药品科普宣传站,目前街办红光社区和五龙集贸市场两个标准化食品药品科普宣传站建设任务已全面完成;三是以平时的检查,重大节日为宣传契机,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形成了众人参与的打假维权网,人人有责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氛围。四是加强对食品经营者和集贸市场开办者的培训教育工作,不断强化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和职业道德。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严格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紧紧围绕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这一中心任务,不断强化队伍素质,不断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服务效率,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不断创新监管措施,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食品药品安全需要。
一是积极争取,全面落实区、乡(街办)、村三级监管网络。乡镇(街办)政府要切实履行对本地区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的要求,建立监管执法机构,强化保障措施,落实保障经费,实现社会共治工作格局。同时,理顺对接电子信息产业园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二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在严厉查处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上下功夫。建立最严格的监管处罚制度,对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构成犯罪的,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加大情况通报、挂牌督办、约谈问责等制度的执行力度,探索稽查工作新模式,进一步健全和创新联席会议、联合执法、重大案件查处奖励等制度。
三是加大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培训力度。把食品安全宣传工作贯穿于监管工作的全过程。采取多种方式,提高食品安全知识、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的力度与覆盖面,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和参与意识。引导餐饮单位探索视频式、隔断式、透明式、网络式等多种形式,建设“阳光厨房”,解决餐饮食品安全“最后一堵墙”问题,完善社会公众监督的有效形式。
8月中旬,县政协组织部分县政协委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调研组,深入县城南关棚户片区、南河安置小区、后街片区、二天门巷等棚改片区,采取实地查看、听取介绍、座谈讨论等形式,对全县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开展监督式调研。并赴天水市甘谷县、定西市渭源县和临洮县考察学习了棚户区改造方面的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主要做法
2014年以来,我县共实施棚户区改造24个片区7258户,涉及旧住宅楼改造9个片区4301户,涉及征收拆迁15个片区2957户,总占地1550亩,其中历年12个片区2407户,2018年3个片区550户。在征收方面:2014-2018年实施拆迁12个片区2407户,已完成土地房屋征收签约2315户,征收签约率96%,房屋拆迁1725户,拆迁率77%。在补偿安置方面:已通过直接货币补偿、货币化结算及存量商品房安置完毕1038户,需回迁安置1369户。共测算需应安置面积35.4万平方米,其中选择存量商品房安置809套(户)9.2万平方米,占总应安置面积的26%,调换的安置房货币化结算7.2万平方米,占总应安置面积的20%,需配建19万平方米,占总应安置面积的54%。在安置房建设方面:采取“限安置房价、竞地价,在商品房中配建安置房”的模式,已出让土地8宗189亩,为高城寨等9个片区配套建设回购安置房14万平方米。
近年来,县上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的决策部署,紧跟政策,优化思路,创新机制,强化措施,多渠道筹措资金,县城棚户区改造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靠实责任落实。县上成立了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四大机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住建、国土等37个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棚改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县城棚户区改造管理中心,下设“两办六组”,负责县城棚户区改造项目的组织实施。建立了县级领导包项目、科级领导包片区、副科级干部包组、一般干部包户的四级包联责任制,进一步靠实工作责任,为棚户区改造顺利推进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公平公正。县上制定下发了《县城棚户区改造指导意见》《县城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补充规定》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为棚户区改造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政策依据。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县城棚户区改造管理中心抽调工作人员管理考核办法》《棚户区改造工作监督监察制度》等制度文件,制定了棚户区改造规范运行流程,按照分片区负责征收,一个窗口审核协议的模式,确保了各片区征收工作的规范性、合法性。细化议事决策机制,对影响工作推进的难点问题,棚改中心不定期组织召集会议集体讨论决定,进一步规范了决策程序,确保了征收补偿公开、公平、公正。
(三)科学制定方案,妥善征收安置。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县上实际,针对“城中村”特点,采取货币补偿、房屋产权调换和宅基地打捆调换安置房三种补偿安置模式,切实照顾了各个层面被征收人的利益。积极推进购买存量商品房安置和在拆迁片区“限房价、竞地价”模式在商品房中配建安置房。同时,加大货币化补偿安置,对被征收户选择产权调换后的安置房也采取货币结算措施,满足了被征收人多样化的补偿安置需求,减轻了回迁安置压力。出台签约搬迁奖、超面积自建房补助、事实性经营用房补助、户型选择浮动面积差价结算优惠等优惠政策,促进征收签约,确保困难群众搬得出、住得进。
(四)统筹协调推进,改善人居环境。县上将棚户区改造作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重点,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坚持统筹推进,把棚户区改造与“城中村”、旧住宅楼改造紧密结合,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同时,结合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新建道路6条3公里,改造道路3条1.6公里。其中东环中路、新街西路、阿阳南路、教育园2号桥与静庄路贯通工程、成纪路、西兰路原东综市场段已建成,南环西路、圣德路、二天门巷已开工建设。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县棚户区改造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对照攻坚清零的目标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棚户区改造进展缓慢,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困难。改造区内的少数被征收户历史遗留问题多,权属不清、家庭纠纷、违法建筑、违法用地、买卖宅基地、有证无档宅基地、公房及单位房屋承租等问题复杂,出现漫天要价,期望值超出政策范围,又不配合征收,加之工作人员怕担责,致使核查认定工作不能有效开展,征收项目收尾难度加大,目前历年片区仍有90户未完成征收,当年任务还有2个片区350户因征地报批未完成,造成不能启动征收拆迁,影响了棚户区改造工程的顺利推进。
(二)棚户区拆迁欠账大,安置房建设严重滞后。城中村因棚户区改造逐步拆迁,可租房源锐减,商品房存量少、价格高,不能回购安置,临时过渡安置困难,造成签约后不能及时搬迁、影响拆迁。据统计,历年片区还有589户未完成拆迁。根据群众意愿,安置房基本都在原拆迁片区建设,南关等片区因拆迁问题造成安置房不能及时开工建设,目前安置房还差5万平方米未落实建设用地,造成项目资金沉淀不能及时支付,安置房建设滞后问题影响群众拆迁的积极性,成为制约我县棚改征收拆迁的瓶颈问题。
(三)部门协调配合不紧密,未按时限节点有序推进。棚改领导小组作用发挥不充分,牵头抓总不力,统筹协调不及时。职能部门对棚改工作配合不积极、不主动、不紧密,履行职责不到位,没有及时解决棚改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责任担当意识不强,思想上畏首畏尾,对违法建筑、违法用地查处不力,对漫天要价的户依法征收不到位,征收中没有按时间节点推进,该强制执行的没有及时依法强制执行,致使一些被征收户无视政策规定,对抗征收,形成了没有强制力的负面效应,制约了棚改进程。
(四)资金筹措难度大,后续资金存在重大风险。我县纳入棚户区改造量大面广,多数为城中村,征收成本高、资金需求量大,除项目资金、政策性贷款外,还需配套20%的资本金。由于我县财政资金困难,棚改资金主要来源为银行贷款。随着国家棚改政策的收尾,棚改政策性贷款、专项债券逐步收紧,甚至停止,加之征收拆迁进展缓慢,如不及时开工建设,后续安置房建设所需资金存在重大风险,后续利息支出很高,存在较大隐形债务风险。
三、意见建议
(一)坚持规划引领,高标准设计建设棚户区改造项目。一要强化棚改规划管理,严格按照城乡统筹规划和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坚决杜绝违规审批,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二要充分调研论证,综合考虑基础设施、安置房、公共服务和开发项目,分片区高标准科学编制规划,尤其要规划配建学校、医疗卫生、便民市场、停车场、公厕等公共服务设施,不断完善城市功能布局,提升城市建设的品味和档次。三要抓好棚改腾出土地的出让、规划和开发建设,从源头上解决城区商品房供需矛盾,平抑房价过快上涨,确保全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强化工作措施,加快推进征收拆迁进度。一要坚持尊重事实、分类施策的原则,深入研究对接政策,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通过高频次入户,细致耐心工作,尽快研究解决权属不清、买卖房屋、违法建房等历史遗留问题。二要加快拆迁进度,学习借鉴渭源县依法按时限节点推进拆迁的先进经验,做到当年项目当年完成征收拆迁并开工建设。对完成征收补偿和发放过渡安置费的,要积极动员,并采取有力措施,督促搬迁,加快拆迁,尽快腾出可出让土地。对涉及安置房建设区域内未完成征收拆迁的,采取强有力措施,加快征收拆迁,确保腾出建设用地。针对一些阻碍征收的“钉子户”,司法部门要充分发挥司法保障在征收中的关键作用,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依法进行征收,倡导社会公平正义,积极为棚改工作保驾护航。三要突出对弱势群体的关注。在征收过程中要充分关注低收入群体,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落实好城镇低保、租赁补贴、住房保障、城市危房改造等扶持政策,使弱势群体更多地享受到棚户区改造带来的好处,使棚改政策得到全面落实,惠及更多的困难群众。四要加大对棚改工作舆论宣传力度。要通过广播电视、手机短信、微信等方式,大力宣传棚户区改造的重大意义和惠民措施,提高广大群众的参与意识。同时加强棚户区改造信息公开,主动和准确解读政策措施,及时反映工作进展情况,为推动棚户区改造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以城市食品安全为突破口,以创建食品安全城市为抓手,切实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督促各社区居委会、辖区各单位,联系协调各职能部门形成合力,共同开展工作,监管部门依法履职,企业依法诚信经营,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产业健康发展。加快形成“上下统一、权责明确、运行高效、保障有力、无缝衔接、全程监管、符合实情、科学合理”的监管格局。推动趵突泉街道办事处食品安全整体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基本目标
(一)食品安全状况良好。趵突泉辖区内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持续稳定在较高水平,尤其是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蔬菜、水果、肉及肉制品、蛋、水产品、乳制品、保健食品等主要食品和专供婴幼儿及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安全状况稳定在较高水平。创建期间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二)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位。建立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保障监管所需人、财、物的投入,监管执法实现全覆盖,有效整治食品安全问题,食品行业依法诚信经营,产业健康发展。食品安全社会公治格局基本形成。
(三)公众满意度显著提高。群众及社会各界对办事处的食品安全工作措施认可度高。同时,力求食安考核成绩在区里排名前列。
三、创建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组织管理体系完善
1.办事处将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组织召开食品安全工作调度会、办公会,定期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汇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明确监管责任主体和要求,权责明确,协调联动,全面堵塞监管漏洞和盲区,消除监管空白。
2.办事处各部门、各单位全力支持食药所的工作和建设,各居委会配齐专职食品安全工作人员,每人每年参加食品安全相关内容的培训时间不少于40小时。保证食品监管队伍的办公业务用房、执法车辆、快速检测、执法取证、应急处置,通信交通等执法装备。设施按上级标准化要求配备。根据辖区实际情况,为提高工作效率,配备执法巡查电动车两辆,为辖区小餐饮业户购置统一工作服。
3.按照上级的配备要求,将食品安全监管经费纳入办事处工作支出资金预算之内,保证开展食安工作经费充足。
4.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技术支撑,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按照上级食药部门的指导,加强与市、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的衔接,建立畅通高效机制。同时,支持辖区便民农贸市场内的食品安全检测室(站)建设,补助检验检测费用。
5.加大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力度,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将食品安全纳入办事处绩效考核、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食品安全工作所占权重不低于5%。
6.加强食品安全制度建设。按程序适时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健全制度措施,促进食品安全依法监管、科学监管和有效监管。
(二)监督执法坚决有力
1.食药所坚持重典治乱,保持高压态势,使严惩重处成为食品安全治理常态。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立案查办,依法从严从重给予行政处罚。加强与派出所的工作联系,对涉刑案件积极取得公安部门的配合指导。城管科、执法中队全力配合食药监管所的办案行动。
2.加强过程监管,严格食品安全检查、巡查和抽查,做到对趵突泉辖区内所有的食品餐饮场所依法监管全覆盖、科学监管有痕迹。加强辖区内大型餐饮及内部餐厅的规范与监管。各居委会配合监管所作好住宅小区内监管对象的摸底工作,城管科配合监管所作好街道两侧监管对象的摸底工作。尽快建立各类经营主体监管档案。按照风险分类等级进行现场检查,作到巡查全覆盖。
3.有序开展辖区食品安全风险检测和隐患排查,建立高效的风险监测信息通报、食品安全问题隐患报告和处置机制。以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农兽药残留超标、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食品广告虚假宣传、伪造生产日期等为重点问题,以辖区农贸市场、银广超市、银座商城玉函店、各连锁超市、校园周边等为重点区域,以乳制品、食用油、肉及肉制品、保健食品、蔬菜、水果等为重点品种,各居委会、城管科、市场管理办公室配合食药监管所深入持久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并对监管业户进行食品安全制度的落实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严格执行问题食品处理机制,确保发现的问题食品得到及时依法处置,行政处罚、责任追究到位。
4.城管科、执法中队配合食药监管所加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力度,扩大抽检范围,增加抽检频次,严把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关口。通过日常监督抽检,及时发现问题食品。
5.市场管理办公室配合食药监管所建立食品及食品原料规模化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有效衔接机制,严格食用农产品入市监管。农贸市场和超市建立并实施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市场管理处作好制度落实工作。
6.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加强动态管理,及时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黑名单”,对失信行为予以惩戒,督促生产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
7.城管科、执法中队配合食药监管所进行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饮、小摊贩的综合治理工作,坚持“疏堵结合,规范发展”,鼓励支持其不断改善生产经营条件,逐步实现标准化生产、集约化经营、规范化管理。开展集中治理,小摊贩监管覆盖率达85%以上,小作坊监管覆盖率达到100%,小餐饮监管覆盖率95%以上。
8.积极协助环卫所建立餐厨废弃物集中收集、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体系,餐饮服务单位餐厨废弃物得到规范处置。严厉打击非法收运处理餐厨废弃物、非法制售“地沟油”等行为,严防“地沟油”回流餐桌。
9.食药所、城管科、执法中队,全面推行依法行政,促进规范执法、科学执法、文明执法、严格执法。无违规违纪和不文明执法行为。
(三)督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1.辖区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持有有效许可证或纳入管理,符合发证或备案相关条件。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健全以法定代表人负首要责任、食品安全主管人员负直接责任、从业人员负岗位责任为主要内容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度,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所有经营主体责任的落实并签定责任承诺书。
2.食品生产经营者要保证食品安全投入,强化过程控制,确保场地环境、设施设备、卫生条件、流程布局、从业人员等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责任管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生产经营记录、出厂检验、产品追溯召回、员工健康、培训教育等制度,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和保障水平。严格落实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因未履行相应义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连带责任。
3.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应急管理机制,及时发现并按要求召回问题食品,问题食品召回率达到l00%。
4.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等主要从业人员每人每年接受食品安全集中培训不少于40小时。规模以上生产经营单位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分管负责人。
5.参加量化分级管理的餐饮服务单位不低于持证单位数的90%,参加量化分级评定单位的公示率达l00%。
(四)应急管理有序高效
1.加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制定《重大节日应急工作预案》。
2.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开展应急预案培训演练,每年至少培训1次,每2年至少开展1次食品安全应急演练。完善应急装备物资,严格事故信息报送,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3.有效处置食品安全事故事件,食品安全事故及事件应急处置率达100%,无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故行为,无重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件。
4.规范信息管理,建立信息平台,促进部门间、区域间食品安全信息互通共享。宣传联络员制度和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处置机制,强化舆情监测监控,树立正确舆论导向,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处置食品安全社会舆论事件。
(五)促进产业健康发展
推进辖区农贸市场的提升改造,引导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逐步进入集中交易市场、店铺等经营。提高流通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的可控性,促进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流通和餐饮服务经营业态多元化、规范化和现代化,推动各类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流通和餐饮服务业健康协调发展。
(六)实现社会共建共治
1.开展多种形式的食品安全科普宣教及“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宣传活动,营造良好食品安全工作舆论氛围。加强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增强社会公众认知能力,科学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2.将食品安全纳入公民法制普及、科普常识、职业技能和学生课堂教育,提高社会公众食品安全素养和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公众对食品安全支付意愿强,食品安全消费行为健康理性。
3.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制度,通过各种新闻宣传媒介,使公众获知时效性强、内容丰富全面的食品安全信息,充分了解政府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心和监管的成效,食品安全消费行为得到有效指导和引导。
4.大力推行网格化监管,将食品安全监管服务融入社会网格化管理,建立集中受理、分配办理、高效处置、全程监督的快速联动监管机制。
5.向辖区居民公布食药所办公电话,专人受理接听,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6.支持媒体监督,鼓励群众参与,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新闻媒体、行业协会代表等各方力量,加强对政府、监管部门、企业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营造社会共治良好氛围。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根据区政府创建方案及考核标准制定我办事处创建方案及工作标准。召开趵突泉办事处动员部署大会,全面启动创建工作。
(二)组织创建第一阶段对辖区食品经营业户全面摸底,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结合摸底工作,对重点区域、重点问题及重点品种进行初步风险检测和隐患排查;
组织创建第二阶段有序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1、对社区菜市场进行农产品的重点品种抽检,建立并实施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2、综合治理四小,推动其生产经营条件的改善。3、对餐饮企业及学校食堂专项检查,规范经营管理。4、对校园周边开展专项整治。5、对小饭桌进行专项检查;
组织创建第三阶段对商场和超市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对重点问题和重点品种进行抽检,并进行食品安全理性消费知识宣传活动;
组织创建第四阶段加大日常巡查及抽查力度,重点为四小和餐饮企业、社区菜市场;
组织创建第五阶段对学校周边及学校食堂加强检查,并对照考核标准自查。
(三)考核评价迎接市、区食安办对我办创城工作的考核评价。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趵突泉街道办事处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领导小组,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将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创建工作推进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强化人、财、物保障,充分发挥部门合力,切实将各项创建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落实责任。根据辖区实际,制定并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层层分解任务、严格落实责任。建立工作台帐、信息通报制度,定期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并以此促进工作整改,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县委、县政府决定召开的这次全县落实惠民政策工作会,主要任务是:回顾总结以往我县各项惠民政策的实施情况,分析查找惠民政策落实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动员全县各级各部门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克服困难,抓差补缺,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和措施,全面落实各项惠民政策,扎扎实实地做好民生工作,为构建和谐镇安奠定坚实基础。前面,建华、忠毅和本智同志分别就惠民政策落实情况做了通报发言,并就做好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具有操作性的安排意见。高琦同志宣读了纪委、县监察局《关于违反惠民政策规定责任追究办法》。这些,我都同意,请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客观分析我县惠民政策工作的成绩和差距,充分认识落实好各项惠民政策的极端重要性
近年来,随着国家各项惠民政策的相继出台,中、省对贫困地区扶持力度逐年加大,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三农”问题的解决创造了不可多得的历史机遇。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以来,我县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镇安,集中人力、财力、物力,努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使群众看病难、上学难、行路难、就业难等现实问题得到了初步解决。在保证政策的落实过程中,各级各部门都能切实加强政策宣传与指导,严格惠民资金扶助发放与管理,并在财政压力异常繁重的情况下,优先保证惠民资金支出,有力地推动了各项惠民政策的落实。这些基本覆盖了农业、教育、卫生、劳动和社会保障等各个领域的惠民政策落实,使广大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效,受到了全县人民的拥护和欢迎。
(一)惠农资金逐年加大,农民生产积极性稳步提高。农村税费改革以后,长期以来的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被取消,农民实现“零负担”。从2004年起,我县按照省市要求,对地膜玉米每亩扶助10元;*年起,省上将小麦良种补贴扩大到非粮食主产区,每公斤补贴0.3元。以上两项补贴,仅*年全县就投入资金达84.2万元。特别是今年以来,农村富余劳动力阳光工程培训项目已经启动,目前受训已近800余人;争取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0万元,农户购置积极性不断提高;在猪蓝耳病疫情的影响下,争取能繁母猪补贴77万元,每头补贴50元,9月10日前已通过“一折通”全部兑现到养殖户手中;争取养猪专项贴息贷款1000万元,扶持农户发展畜牧业。国家对农业投入的逐年加大,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提高了农业效益,农民收入逐年增加。
(二)退耕还林成效显著,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自1999年实施退耕还林政策以来,全县累计完成退耕还林45.18万亩,其中退耕地造林25.24万亩,配套荒山造林19.94万亩。涉及全县25个乡镇,204个村6.5万户25.2万人,累计向退耕户兑现粮食7455万公斤,粮食改为现金发放14245.3万元,管护费2986万元,种苗费2259万元,户均增收4257元,人均1098元。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使全县林业生态建设步入快车道,国土绿化明显加快,森林覆盖率大幅度提高,产业结构逐步优化,农民收入快速增加,水土流失明显减少,生态环境得到改善,群众生态意识普遍增强,传统耕作方式彻底改变,逐步实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三)高度关注弱视群体,社保机制逐步建立。坚持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入手,以城乡困难群众为主要救助对象,初步建立了城乡一体化、组织网络化、保障法规化的新型社会保障体系。1999年4月,我县首次实施了城市低保制度,并根据物价变化和实际需要,先后6次提高标准,使低保标准由原来的70元提高到现在的140元,保障人数增长到现在的3060人,月发放低保金18万元,目前已累计发放城市低保金600万元。2005年7月,实施了农村低保制度,目前已累计保障农村困难人口2.8万人,发放低保金320万元。严格按照要求,扎实做好全县3652名“五保”人员供养,每人每年发放生活扶助920元,年共发放五保户供养金336万元。同时,按规定提高了事业单位退休费标准,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事业健康发展,社会保障初步建立。
(四)积极建立长效帮困机制,就业目标如期实现。长期以来,我们始终把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作为保障民生的重要措施来落实,千方百计开发岗位、拓宽渠道、扩大就业。在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下,今年我县净增就业人数500人,完成再就业334人,安置社区下岗失业人员165人,安置“4050”人员136人,分别占年任务的71%、95%、66%和272%,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有组织劳务输出3.7万人,创收1.2亿元。积极建立就业长效帮困机制,已有36名县级领导和156名科级领导与228名就业困难人员结成对子一对一帮扶,仅*年全县就帮扶了861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了再就业。切实加强再就业培训,今年已免费培训下岗失业人员894人,职业机构培训1686人,免费职业介绍390人。同时,积极协调再就业税费减免和小额担保贷款,切实加强创业宣传引导,扎实开展职业技能和专项技能鉴定工作,就业目标如期实现。
(五)努力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上学难、看病难等问题初步解决。“两免一补”政策全面落实。2002年以来,累计投入“两免一补”资金2976.29万元,义务教育阶段受助学生达到36.9万人(次)。其中今年,落实“两免一补”资金1135万元,资助学生达到11.9万人(次)。扎实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启动以来,累计投入资金2868.4万元,25万人次享受到了住院、门诊、体检及慢性病报销。今年以来,为6334名住院群众报销住院费用592.5万元,人均报销935.5元,门诊慢性病报销2616人次,报销费用47.4万元。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初步缓解。在此基础上,把看病贵作为解决民生问题的根本措施。从今年7月1日起,将乡镇卫生院在编人员的工资,全部纳入财政全额预算,奠定了治理医药费用过高问题的基础。从今年8月1日起,要求所有乡镇卫生院和医疗服务部门,把药品销售加价幅度控制在进价的15%以内,大幅度地降低了药价和农民看病的费用。认真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全县奖励对象累计达到1363人,兑现奖励扶助资金81.87万元,居全市首位;扎实做好计划生育节育手术费用减免工作,减免手术费、三查费及健康体检费29万元;落实优育人才奖励、金融和绿色保险,及时兑现独生子女费和双女户养老保险,群众得到了实惠,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不断提高。
支农、惠民政策的落实,让广大贫困群众得到了实惠,增强了各级党政的号召力和凝聚力,民生状况显著改善。良好的开端,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资金总量偏小,与普惠需求还有很大差距,特别是缺乏管理费用,挤占惠民资金的现象时有发生;二是操作程序还需要进一步规范,管理环节多,手续繁杂,运行成本过高;三是少数项目在执行过程中,把关还不够严格,对象界定还不能准确;四是部门协调、配合还不够密切,资金运行在中转环节滞留时间过长,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五是少数部门和干部对惠民政策认识不足,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当作自己的施舍,履职不到位、管理不严格、服务欠周到。这些问题,既有客观的原因,也有主观因素,务必引起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并采取得力措施,认真加以克服和解决。
随着国家对解决“三农”问题、民生扶助投入力度的不断加大,惠民政策将覆盖到民计民生的方方面面,范围越来越广、项目越来越多、投入额度越来越大。各乡镇、各部门必须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出发,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牢固树立和谐富民的执政理念,充分认识落实好惠民政策的极端重要性,扎扎实实地把国家的各项惠民政策实施好、落实好。
二、明确工作目标,开展“八项行动”,不折不扣地实施好各项惠民政策
我县惠民政策落实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建立上下协调、管理规范、对象准确、发放及时、保障有力的惠民政策落实工作机制,实现扶助对象准确、真实,惠民政策全面落实,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得到最大限度保障。
工作重点是:以农村五保对象、农村及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失地居民养老保险、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和再就业、城乡医疗救助、农村义务教育、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等为重点,集中抓好“八项民生行动”的落实。
一是就业促进行动:完成劳动技能、创业培训10期,培训下岗职工、1000人;新增城镇就业200人;以失地无业农民为主的社区就业100人;为现有及新出现的“零就业”家庭,实行兜底安置,至少为每户提供1个就业岗位。
二是社会保障行动:全面兑现社保补贴、岗位补贴,落实下岗再就业人员税费减免;扩大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参保范围;城镇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达到90%以上;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达到100%。
三是教育助学行动: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继续为困难家庭学生免费提供课本;建立贫困家庭助学专项资金,适当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农村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费,资助普高、中等职业教育;建立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解决好城市困难家庭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
四是卫生保障行动:全面完成25个乡镇卫生院建设并配备医疗设备;年底前,再新建改建50个标准化村卫生室,*年底,全面完成村级卫生室建设;扎实抓好新一轮新型合作医疗试点和下年度的合作医疗基金收缴,力争参合率达到98%以上。
五是生态绿化行动:把国家延长退耕还林补贴时间,与培育后续产业结合起来,以市场为导向,以林业产业化为纽带,大力推进结构调整,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后续产业,扶持农林产品加工。年前完成后续项目规划,为明春启动建设做好充分准备。全面兑现新调整后的资金补贴。
六是支农助农行动:尽快兑现*年度小麦良种统繁统供种子补贴,年底前完成*年4.8万亩的地膜玉米补贴。在全面落实能繁母猪补贴的同时,研究出台养猪贷款贴息标准和操作办法,加大对养猪产业的扶持。
七是居民安居行动:采取市场运作和政策补贴相结合的办法,以货币补贴和租金核减为主,积极落实廉租房制度,完成货币补贴和租金核减348户,实物配租100户。到2010年前,全部解决1134户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八是平安创建行动:全面完成新建、改建公安派出所和司法所建设,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治安案件和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的“八类”刑事案件明显下降,案件侦破率显著提高,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度达到90%以上;免费为城乡低保对象及其他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和司法救济。
按照以上总体要求,围绕开展“八项民生行动”,集中抓好六方面工作的落实。
(一)加强宣传,提高群众对惠民政策的知晓率。切实加强各项惠民政策的宣传教育,让群众了解、掌握与其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各项支农、惠民政策,是确保国家各项惠民政策落实的基础工作。各级各部门特别是掌握惠民政策的部门,都要充分利用标语、板报、会议和惠民政策宣传手册等多种多样的形式和途径,广泛宣传各项惠民政策,使广大群众全面了解惠民政策的落实范围、条件和标准,保证每一项惠民政策都能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确保各项惠民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少走弯路,为推动惠民政策落实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严格政策,合理确定扶助对象。在保证资金发放及时、安全的同时,确保扶助对象准确、合理是更好地落实惠民政策的前提。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建立上下协调、管理规范、对象准确、发放及时、保障有力的惠民政策落实机制。要严格界定扶助对象,各乡镇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了解群众生产生活状况,认真做好扶助对象摸底,合理确定扶助对象。在此基础上,组织村民代表进行评议,根据扶助对象的贫困程度,按照由重到轻的顺序确定扶助名单,最大限度地提高扶助对象的合理性和准确性。对村民代表集体评议的扶助对象,村(社区)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在村务公开栏和村(居)民小组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才能逐级上报审批。各乡镇政府和县级相关部门在审核审批后,要及时在政务公开栏或电视上公示。有条件的单位和部门,要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公示,接受全县群众的随时随地查询,接受社会各界的有效监督。
(三)各司其职,高度负责地抓好政策的落实。各乡镇、各部门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提出明确的工作进度时间表,做到组织落实、责任落实、项目落实、资金落实。在日常工作中,县直各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扶助对象管理工作的预警机制,加强主管部门与财政部门、实施单位与监督部门之间的沟通,搞好政策衔接,切实消除制度执行中的“盲点”,最大限度地发挥惠民政策的积极效应。民政、社会保障、卫生、教育、城建、林业、农业、畜牧等主管部门要积极履行职能,结合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实际困难,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办法,切实解决群众的“生活难、就医难、上学难”问题。特别是对低于国家规定贫困线或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乡居民,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由民政部门真正做到应保尽保。同时,要按照“保证五保户,兼顾特困户”的原则,对困难群众实施医疗救助,保证*年的参合率要达到98%以上。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困难的学生,要全面兑现“两免一补”,让惠民政策阳光照耀到每一个家庭。
(四)加强管理,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国家对贫困地区的群众生活高度关注,各项惠民政策的资金和渠道越来越多,各乡镇、各部门必须切实提高惠民政策落实工作中的服务水平,尽快适应不断变化的形势需要。首先,要善于管理。要熟练掌握惠民政策实施的标准和范围,即要全面贯彻,又要结合镇安实际,尽可能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并在第一时间将惠民资金兑现到群众手中,将更多的实惠留给扶助对象。其次,要做到科学管理,县民政、劳动保障、教育、财政等部门要以科学化管理、精细化管理为目标,在指导乡镇建立健全扶助对象管理档案、完善各项档案管理制度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现有的信息网络资源,抓紧抓好软件开发,尽快在全县建立起惠民资金扶助对象管理基础数据库,实现县乡资源共享和扶助对象的信息化管理。第三,要加强惠民资金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各主管部门,要通过建立数据库,搭建实名制网络平台,随时掌握和公开扶助对象的扶助情况、动态变化情况,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第四,要整合资源,降低管理成本。对于涉及到群众的所有政策扶助,要通过“一卡通”渠道集中落实,最大限度地减少中间环节,降低管理成本,提高扶助效果。
(五)加强监督,建立规范运作的长效机制。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权责统一的原则,建立健全惠民政策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采取部门实施、综合管理、群众监督的方式,实行“一年一抽查、两年一普查、动态管理”的制度,相关部门要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确保惠民政策落实工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在部门监管上,要全面推行主管部门和财政、审计、监察部门联合检查制度,避免交叉检查、重复检查,切实为乡镇“减压松绑”。实施监督检查要事先制定一套科学规范的工作方案,明确监督检查的目标任务和方法步骤,以提高工作效率。监督检查工作必须由联合检查组派出2人以上人员组成,并按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被检查单位要如实提供各种检查资料,不得推诿和拒绝。在群众监督上,县、乡镇、村(社区)要分别建立惠民资金扶助对象义务监督员制度和群众举报制度,形成三级监督网络。义务监督员可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乡村退休干部、教师中聘请,也可在村民中推荐产生。同时,要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向社会公开,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高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透明度,自觉接受人大、审计部门的监督。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符合招投标或政府采购要求的,必须按照招投标制度或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执行,实行“阳光运作”,从源头防止腐败发生。
(六)严明奖惩,健全考核奖惩体系。从下一年度起,县政府要与各乡镇、各惠民政策主管部门签订工作责任状,明确乡镇和县直主管部门的工作职责。在此基础上,建立县“民生行动”领导小组成员联系乡(镇)制度,对乡镇惠民政策落实工作负连带责任,实行同奖同罚。为切实加强对民生政策落实的管理,县纪委、监察局制定了《关于违反惠民政策规定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各级各部门都要严格按照《办法》规范项目管理,约束自己的行为。县人劳、财政、监察、审计等综合部门要加强对《办法》落实情况的考核检查,明确考核的对象、内容和标准。考核结果纳入单位和个人年度综合考评,并与单位工作经费和个人年度奖金挂钩。对惠民政策落实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彰,并对单位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奖励一定数额的工作经费;对管理成效差的单位和个人,停发年终奖金,并给予通报批评。对考核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要严格按照《办法》规定予以追究,情节严重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加强领导,严明纪律,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八项惠民行动”旨在努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认真落实好各项惠民政策是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政治任务,各级各部门要真抓实干,加强领导,强化督查,确保落实。
首先,要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主动适应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把惠民政策落实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增强事业心、责任感,心系群众,满怀忧患,始终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抓好工作落实;要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把工作当成事业来干、当作人生追求来做,始终做到为民、开拓、务实、清廉。乡镇政府和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具体问,真正负起全面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迅速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安排得力人员,专管这项工作,确保各项惠民政策的顺利实施。
第二,要落实工作责任。县级主管部门是惠民政策监督管理的主体,负责全县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工作。县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承担的单项惠民政策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抓好由本单位承担的单项惠民政策目标的制定,并负责抓好组织规划、指导协调、监管督导等工作。涉及多个单位共同承担的项目,各部门都要积极参与支持配合,做到各方互动、整合资源、形成合力、狠抓落实。要加强指导协调和日常监控,及时研究、解决惠民行动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惠民资金落实情况,确保各项惠民政策得以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