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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论文

时间:2023-02-03 09:11:1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生产销售论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生产销售论文

第1篇

论文关键词:“农超对接”,标准化,信息化

“农超对接”即鲜活农产品“超市+基地”的流通模式——超市直接与鲜活农产品产地的农民业合作社对接,建设农产品直接采购基地,发展农产品从基地到超市的直接流通方式,逐步实现农产品质量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控制,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农超对接”可减少农产品中间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信息化,有效控制产品质量,让农户、消费者和超市三方实现共赢。

“农超对接”是国外普遍采用的一种农产品生产销售模式,目前,亚太地区农产品经超市销售的比重达70%以上,美国达80%,而我国只有15%左右。

一、我国农产品流通中存在的问题

1、农产品生产存在较大盲目性。大部分农产品都是由农户自主生产,缺少市场引导。这样生产出来的蔬菜质量良莠不齐,且数量难以控制cssci期刊目录。

2、农产品标准化低,生产缺乏技术扶持。我国农产品的标准化、商品化程度很低,多数农产品缺乏精细加工,附加值低。缺少标准化便无法进行公正公平的交易信息化,溯源性制度无从建立,无法保证农产品的品质和安全性。农户缺乏技术扶持,也是影响“农超对接”效果的障碍之一。

3、农户履约意识不强,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低。多数农民是以个人身份进入批发市场,生产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缺乏市场谈判力量;农产品合作社规模偏小、分布不均、规范化程度不够高等问题。另一方面,个别农民文化程度低、法规意识淡薄,个人信用欠缺,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履行合同的不强。这种情况会严重损害超市的利益,也降低了超市与农民个人合作的意愿。

4、农户缺乏物流仓储能力。由于物流设施长期落后,我国农产品交易时间长、成本高、损耗大信息化,流通效率不高。农产品因冷链体系尚未健全,在采摘、物流、储存等环节上的损失率高达25%至30%。

二、开展“农超对接”的意义

“农超对接”的本质是将现代流通方式引向广阔农村,将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对接起来,构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产销一体化链条,实现商家、农民、消费者共赢cssci期刊目录。

1、为农产品提供了良好的销售平台。

优质农产品借助超市强大的网点布局和配送体系以及灵敏的市场触角,以最快速度进入千家万户。农产品生产销售商、本土超市、外地超市、境外超市,可通过“农超对接”被“牵”到同一平台会面、洽谈。在此基础上,通过开展与国外超市的“超超”对接,又将本地农产品打入国际市场。实践证明,“农超对接”在农产品走向世界中起到了很好的引导作用和媒介作用。

2、实现了农户、超市和消费者“三得利”。

一方面对农户而言,可以让农民从农产品销售的市场风险中解脱出来信息化,专心致力于农产品生产,有利于促进农产品生产的专业化和规模化,“农超对接”最直接的好处是农民可以提高收购价格,稳定收成。

另一方面对超市而言,生鲜农产品是超市增加客流和效益的核心竞争力。在“农超对接”模式下,超市获得了数量稳定、质量可靠、卫生安全的农产品货源,经过生产、分拣、加工、配送将物美价廉的商品通过自身网络销售出去,促进农产品销售。同时可以建立农产品的溯源制度,有利于构筑“从田地到餐桌”的可监控的农产品产业链。超市经营者直接进大棚,看产品、谈价格、签合同,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传统批发诸多的中间环节,最大限度地保持了产品的新鲜度。同时信息化,经过严格筛选、包装和加工后的农产品,能够更好地满足市民需求cssci期刊目录。“农超对接”既可解决城镇居民吃菜难、不新鲜、时间受限制的难题,又解决了菜农难以预测销售市场的后顾之忧,也节约了商家成本,多方受益。

三、对我国开展“农超对接”的几点建议

既要保护农民利益,又要对各环节加强监督管理,同时把对接各方组织好、服务好、监督好,“农超对接”对各级政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各级政府需加大龙头企业扶持力度。

“农超对接”不可能村村点火,家家冒烟,有实力且完全按市场化运作的龙头企业,是超市选择合作对象的首选。政府应加快孵化农产品流通领域的龙头企业信息化,依托龙头企业打造农产品品牌。

2、积极开展农产品科学养殖培训与跟踪。

可以通过农户合作社开展种植技术和农产品初级加工能力的培养,这有利于合同的顺利履行以及“农超对接”的进一步开展。此外通过培训与跟踪可以让农民了解超市的经营理念、生产符合超市销售标准的农产品,也可以建立完善的产品追溯体系,有助于超市从源头监控农产品的质量,为双方实现良好对接打下基础。

3、积极培育农产品物流主体——农户合作社。

“农超对接”的基本前提条件是高度组织化运作,国外经验和国内实践也证明,农业专业合作社能够有效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水平,推进农业生产实现规模化、标准化和专业化发展,在组织生产、销售,提供农业生产服务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超市通过与合作社进行合作,协调好双方关系信息化,形成利益共同体。专业合作社作为连接农户和市场的桥梁具有明显的优势: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组织化程度高,管理规范;发票、合同等一应俱全。同时,专业合作社是农民自发的经济组织,是市场经济活动的主体,在与超市和农户对接时更加便利cssci期刊目录。

4、加大农产品基础设施建设。

加大投资力度,将农产品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给予支持,拓宽投资渠道,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资农村流通领域。加强交通运输条件的建设,切实改善乡村道路状况,确保农产品通道畅通无阻。加大农产品物流仓储、运输工具、装卸搬运等设施、设备的建设,特别是要重点加强鲜活农产品冷藏冷冻设施投入信息化,对部分鲜活农产品实行强制性冷链流通,降低鲜活农产品损耗,保障鲜活农产品质量,来提高物流效率。

5、建立农产品供需信息服务平台,疏通“农超对接”渠道。

通过定期举办对接洽谈会、产品展示推介会,及时收集和各种农产品和农产品深加工等市场信息,引导农民根据市场需求进行生产,避免出现同质化和市场风险。此外连锁超市要给予农民专业合作社市场信息、加工包装技术、运储以及价格等方面的支持服务和优惠。

参考文献

【1】刘宏奇张晨;”农超对接”再多些动力和推力[J];专业合作社; P37

【2】朱海京;”农超对接”超市行业的一大“亮点”[J];国际市场;2009.04;22~25

第2篇

论文摘要:经济管理信息系统所代表的是自动化数据处理技术,在企业管理方面,经济管理信息系统在生产销售环节都能提供更为科学数据处理和作业流程,提高企业的运营决策效率。本文着重介绍经济管理系统的发展现状及其应用。

在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今天,信息知识对于生产力、竞争力和经济成就来说起着关键作用。在这一发展趋势下,经济管理的重要工作就落在了信息技术的利用上。而经济管理信息系统的完善则是信息技术应用得有力保障。

一、经济管理信息系统

管理信息系统在国外专指以电子计算机网络为基础的自动化数据处理系统。而一般来说,管理信息系统的作用是为管理生产提供有用的信息以方便发挥管理职能。因此可以看出,经济管理信息系统是以电子计算机网络为基础的,为经济管理提供信息的系统。

管理信息系统在具体的工作形式上表现为通过相关管理信息的输入,来得到管理人员需要的有用信息,这样一个系统得应用能帮助管理人员进行管理和决策。因此在信息管理系统的应用过程中,相关的管理工作人员并不需要和涉及相关工作的具体事物有任何接触,而只要掌握信息数据。

经济管理信息系统的组成元素一般包括信息源、接收输入系统、信息处理系统——信息加工存贮和输出系统、信息控制系统等方面。

二、经济管理信息系统的作用表现

1.信息准备和信息提供的统一:一般情况下,信息的准备和提供之间会存在一定的误差,而通过经济管理信息系统来分析准确数据则能排除矛盾数据。

2.数据分析起到的预测效果:不断变化的市场供求关系往往对企业产能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而这一预测分析通过数据化的体现更为科学,也更为准确,对于企业单位对自身生产和发展做出正确的决策十分关键。

3.管理决策的数据化提供:除了对未来的预测之外,在企业进行当中的决策和管理来说,更为详实的数据化分析和不断调整的战略部署也十分重要,而经济管理信息系统最喜爱这方面准确快速的分析能力能够为企业发展的各个管理环节提供保证。完整的、及时地供给用在管理和决策过程中的数据。

4.成本和效益的合理测算:生产和供给是最简单的市场行为,而这其中包括的产品供给方向、外在因素的影响等都会给企业成本以及收益带来很多不确定性,因此“关键因素”影响在数据化的分析下更能表现出合理性,为企业生产降低风险,合理化的进行资源生产配比。以最低的费用提供最佳的速度、可靠性高的经济效益。

管理信息系统根据不同的需要和用途,有不同的模型,不过一般的都要具备数据库、对原始数据处理、统计判断、各种经济数学模型、传输信息、数学通信等功能。

三、经济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现状分析

在经济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当中,需要企业对相关系统的工作原理有充分的认识,从而达到理念上的信任,而就目前国内企业来说,经济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还并不十分完善,而影响其普及和完善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点:

1.传统决策影响因素:在传统企业的市场分析和决策当中,认为因素仍占据主导地位,由此导致经济管理信息系统在应用中的重要性表现不强,而且数据分析本身的客观性也和认为分析的主观性形成一定的偏差,在数据体现上并不完全一致,国内企业还不能完全理解和接受这样的形式。

2.信息源的匮乏,经济管理信息系统简化下来,包括信息输入、信息处理和信息输出三方面,而输入信息的准确和详实对于系统运作的结果起着十分关键的作用。但国内企业在数据信息的搜集方面并不十分注重,这和企业的传统发展路线有关。信息收集整理工作的不完备让整个经济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转缺乏客观条件的支撑。

3.计算机技术的合理运用缺乏:这方面的落后并不体现在计算机应用方面,而是和企业以及相关市场相配套的系统软件的缺乏,由于整个经济管理系统需要有强大而复杂的数据分析作为基础,因此简单的分析软件并不能切实的帮助企业面对更新变化迅速的市场竞争和内部管理。因此,在经济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上,国内企业并不能感受到其突出的效果。

以上列举的三点只是比较突出的现状问题,除此以外,各个企业及行业的自身特点与传统经济管理信息系统的不兼容等问题也是国内企业在这方面滞后的关键性原因,而究其根本,主观上的不重视导致了客观上的不完善,在企业经济体规模没有达到一定程度的情况下,经济管理信息系统的优势并没有得到有效展现也是该系统在企业普及方面滞后的原因之一。

四、经济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

经济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主要表现在企业的正常运营当中,涉及市场分析、产能决策和营销推广等方面,这些方面在传统的企业经济信息管理当中属于人工配合计算机完成,由于多部门独立负责,在效率和影响因素的考虑方面都有不小的局限性,因此系统化仍然是应用得关键。

1.管理子系统的建立:该系统的建立应该包括输入、输出和处理三部分。输入部分是整个系统的基础所在,主要负责为系统系统原始资料数据,输入部分所提供的数据量和详实直接影响着处理结果的准确性。计算机处理部分所表现出的是整个系统的功能性,在这方面,软件的数据处理能力十分关键,在相关软件的选择上,企业需要根据所处行业和企业自身的特点进行合理化的选择,保证处理结果的有效性。而输出部分是负责结果输出,其输出结果具有可参考性。整个系统除了具有原始数据处理、统计判断、经济数学模型以及信息传送功能之外,也应该具备数据库功能。

2.生产销售环节的决策应用:在某一阶段的公司销售运作当中,材料、人工以及公司运营成本,盈利模式风险、利润等因素之间的关系通常都不会表现为表面关联那么简单,其中的风险因素和纯利润计算方式一般都受更为隐形的条件影响,因此经济管理信息系统的处理有助于企业在相关环节的分析处理时纳入更多的影响因素,同时在相关处理过程中,企业数据库的完备十分重要,这直接影响着整个系统处理结果的精确率。

3.共享资源的成本利润分析:在企业的生产销售当中,很多资源是共享的,而企业在这些共享资源当中所承担的成本和所能获取的利润往往是浮动的。在某一阶段的生产销售环节一旦触及这些共享资源,关于成本和利润的核算就更为复杂,在这些时候,经济管理信息系统所能发挥的作用就更为明显了。当然,在数据详实的情况下,使用人工数据分析的方法也能够完成相关数据处理,但这明显是复杂了不少,况且在多变的市场环境下,相关数据不但存在隐性的变化,也存在着时间流动中的实时浮动,因此在第一时间完成数据处理是十分关键的。经济管理信息系统在企业的计划决策中应用意义可见一斑。

五结语

经济管理信息系统能够简化企业在运作决策过程中的环节,同时在简化的同时更为科学有效的保证其分析效果。在越发突出的市场竞争中,准确科学的数据化管理对于企业更快、更准的进行商业决策来说是十分必要的,而经济管理信息系统的优势也能在这样的市场环境下表现得越来越突出,其应用意义十分重大。

参考文献

[1]左涛,王道平.企业信息化效益的多阶段评价[J].科技和产业.2005(11)

[2]梁淑明.现代制造企业质量成本管理系统研究[D].重庆大学.2006.

第3篇

史新洪(2007)在研究中定义,手机定制是指移动运营商对手机提出商标、操作界面、特有功能、应用软件或是硬件等方面的需求作为手机终端厂商产品研发与生产的依据,终端厂商根据运营商的要求,或是只在终端上打上运营商的商标,或是将一些与运营商业务相关的应用内置到通用型手机上,或是以OEM、ODM的形式专门为一个运营商生产特有型号的手机产品。生产出来的终端产品根据协议价格销售给移动运营商或者直接进入流通渠道销售的业务模式。【2】

从手机定制的模式角度来看,手机制造商,移动运营商,最终用户三者之间的关系不同,参与的程度不同,定制手机商业合作的模式也不同,根据运营商参与终端开发工作的程度,姚群峰(2004)指出运营商与终端厂商有6种合作模式,这也是终端定制的6种模式。运营商推荐,初级定制,一般定制, 合作研发与推广,完全定制,消费者定制。移动通信产业价值链是由网络设备提供商、网络运营商、内容提供商、服务提供商、终端设备提供商、最终用户等上中下游多个部分共同组成的。移动通信产业价值链中的各个组成要素之间具有紧密联系。手机制造商,移动运营商,最终用户三者之间的关系是实际产业关注的关键领域,也是后面谈到的手机定制的模式的划分依据。

手机制造商定制个性化手机的服务在我国已经出现了,提供者有宇龙通信、TCL移动公司等。以宇龙通信的定制手机CoolPAD 828为例,用户可以针对硬件、软件和售后服务进行全面周到的定制。宇龙通信在全国各大中城市建立了若干个"消费者定制中心",消费者购机后到"定制中心"进行按需定制。【4】消费者还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和实际需求,按定制菜单对是否增加一些项目进行挑选,包括调制解调器、游戏数量、MNI.SD卡的容量、机盖等手机定制后还可享受由手机厂商推出的各项个性、尊贵的服务及长期跟踪的服务。除了传统的各种下载外,用户还能参加不同档次的俱乐部,获得各种量身定做的服务,比如在网络上随时备份自己的各种数据。凭借手机定制,手机制造商的经销商将从单纯一次性手机销售的模式转向"产品销售+长期客户服务"的双重模式。【5】

从国内现状来看,不管是中国移动还是中国联通,中国电信,手机定制业务涉及层次较浅,与品牌形象和业务组合相关的定制占绝大部分,还没有开展完全定制模式。随着时代的发展,由于用户需求不同,对于个性化的要求日益提高,今后中国手机市场终端定制的程度将会越来越深,手机市场细分的程度也将会加深,某种特定类型的手机生产数目将会减少。但是终端功能强大,要求高,就会造成高成本,就需要大量生产销售来降低成本。这就造成了手机定制规模化与个性化的矛盾问题日益突显,成为各大运营商面对的最突出问题。

对于手机制造商来说,一方面,手机定制给他们带来了新的商机。无论是为运营商定制手机还是为企业客户和个人消费者定制手机,终端厂商的手机产品都能更好地满足用户的个性化需求,从而提高客户满意度,使该品牌的手机产品获得更多人的青睐,促进新技术与产品的普及。只要手机制造商的产品机型入选运营商定制手机的目标机型,终端厂商就可以借助运营商的强大宣传力量和广大的用户基础,利用其业务推广来扩大产品销量,在终端市场上占据有利地位。而另一方面,手机定制化发展路线将使手机制造商的自和自由度受到影响,手机制造商面临的竞争格局将复杂化。同时随着运营商向终端厂商定制手机,并以自己的品牌销售,将会造成稀释制造商品牌,使其影响力下降的负面效果

参考文献:

[1]徐文,李春燕,3G时代终端定制的现有模式及趋势分析,移动通信,2010,34(21),45-50

[2]姚群峰,3G移动运营商终端定制模式研究,电信科学,2004,20(5),7-12

[3]史新洪,手机定制模式及对渠道影响研究,【硕士学位论文】,北京邮电大学,北京邮电大学,2007

[4]凌卫华tech.省略/t/2005-09-27/1051730094.shtml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

第4篇

精细化学品涉及的领域广,传统教学法“粉笔+黑板”费时费力,事倍功半,还吸引不了学生的眼球和兴趣。与传统的教学手段相比,多媒体教学优势在于能够实现“动态的问题形象化”、“微观的问题宏观化”、“抽象的问题具体化”、“表达的方式多元化”。依据教学内容,充分利用网上资源,引入最新动态和相关图片,部分工艺流程利用Flash进行效果渲染。

2实行开放授课

由于精细化学品这门课程内容较多,涉猎领域广,单独一位老师难于样样精通,因此,在教学中,我们除了主讲教师外,还邀请别的教师来客串讲课。这样可发挥各位老师的研究专长,结合介绍最新的科技成果及动向,提高课程质量,使学生能接触到最新最前沿的专业知识;同时,又提前接触各位老师的课题,为毕业设计(论文)及今后的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3分小组分课题进行调研,并作报告

精细化学品种类繁多,发展迅速,更新频繁,为使学生真正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掌握精细化工的前沿领域和发展方向,培养学生独立寻找问题、确定问题、解决问题、评价问题的综合能力,采取让学生分组讨论并作调研报告的方法。每个单元都留有2个学时,让学生自己讲。讲解内容由教师指定或学生自己选择相关的感兴趣的知识。要求学生自己利用课下时间,分小组搜集材料,并形成书面材料。在课堂上报告后,其它同学和老师可以自由提问,并进行讨论。这样可提高学生获取知识的能力,也锻炼了即将就业的学生如何准备专业知识及如何展现自我。

4精心选择课内实验,实施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针对课程内容以及实验室设施情况,为了更好地让学生理解课上理论,实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由于课时有限,我们设计了薄层层析板的制备、液体香波的配制、市售胶水的制备、抗氧剂双酚A的合成、环保固体酒精生产工艺五个实验。这五个实验的设计一方面可以帮助学生加深对所学内容的理解,加强感性认识;另一方面这些实验是与日常生活相关的精细化学品的制备实验,学生在制备完成后可以得到实用的产品,更有成就感。

5带领学生进入工厂观摩学习,积累生产实践经验

为使学生获得更加直接的生产实践经验,本课程还设计安排了工厂实习的机会。联系当地精细化学品的公司,带领学生参观生产线,了解实际生产过程的设计、流程及经营、服务等一条龙的生产销售过程。这种实习过程既能培养学生进行调查、研究、分析和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为后继专业课的学习、课程设计和毕业设计打下坚实的基础;并且,通过生产实习,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增加感性认识,把所学知识条理化系统化,学到从书本学不到的专业知识,并获得本专业国内、外科技发展现状的最新信息,激发学生向实践学习和探索的积极性,为今后的学习和将从事的技术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5篇

【关键词】专利侵权查新 专利侵权判定原则 应用范围 查新实务

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竞争的加剧,社会公众的专利保护意识明显增强,专利战略在参与市场竞争中的作用日益凸显,专利侵权纠纷也时有发生。面对专利侵权纠纷日趋频繁之势,无论是事前的预防,还是事后的弥补,专利侵权查新作为风险预警和风险规避的有效手段,越来越受到企业用户的关注,已成为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中非常必要而且重要的环节。

1 专利侵权查新的含义及目的

我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的研究人员认为,专利侵权查新是指在生产和销售之前对现有发明专利保护范围予以清查,并确定拟实施的产品技术内容是否落入现有有效专利的保护范围之内,从而规避侵权风险;而针对已经获得授权的专利,旨在发现破坏其新颖性或创造性的文献检索。

专利侵权查新包括主动防止专利侵权查新和被动专利侵权查新两种完全不同目的的查新业务。主动防止专利侵权查新是指为避免发生专利纠纷而主动对某一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进行专利检索,其目的是要找出可能受到其侵害的专利,或确定造成侵权风险的专利,并采取相应的规避措施,从而避免发生侵权纠纷,为企业今后的生产销售提供安全保证;而被动专利侵权查新则是指被别人指控侵权时进行的专利检索,其目的是要找出对受到侵害的专利提出无效诉讼的抗辩依据,寻找障碍专利的可能性,以寻求被动侵权的自我保护。

2 专利侵权查新的应用领域

作为国际上一项重要的科技查新模式,专利查新在技术研发、引进转让、专利申请、侵权诉讼、国际贸易等方面应用广泛。与此同时,随着国内外专利侵权纠纷愈演愈烈,专利侵权查新也日益成为预防侵权和侵权抗辩中保护专利权人合法权益、避免侵权纠纷及不必要经济损失的有效手段。企业应根据产品拟上市区域,在生产经营的产品研发(规避设计)、技术贸易、产品制造销售、产品进出口和应对侵权诉讼等环节中事先向有资质的查新机构申请防止专利侵权查新。

3 专利侵权查新判定原则

由于主动防止侵权查新的目的是要寻找与本发明或产品技术相关联的侵害专利,侵权查新报告应着重把握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侵权判定的原则,包括等同原则、全面覆盖原则、多余指定原则、禁止反悔原则、自由公知技术抗辩原则等;对产品的外观设计进行主动防止侵权查新时,则可运用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的标准、方法、相同或相近似的认定原则。而对被动侵权查新而言,由于其查新的目的是寻找专利无效的依据,查新报告应重点把握好专利权的期限、专利权宣告无效的理由等内容。

4 专利侵权查新实践中的若干问题

4.1查新范围

主动防止侵权查新的文献类型应当包括世界各国和知识产权组织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检索的时间范围应为实施相关产品或技术前20年内,对于可续展的专利则时间还应向前推。检索的国家范围依生产、销售产品的国家或地区而定。被动侵权查新的文献类型应包括申请日以前的专利文献和非专利文献等各种出版物。其中非专利文献包括PCT所规定的最低文献量,如相关的期刊论文、会议论文、学位论文、科技成果、政府报告、产品样本、标准、书籍等。

查新的时间界限应参照专利新颖性判断中“现有技术”的时间界限,即专利申请日,享有优先权的则指优先权日。查新的地域界限应当参照专利新颖性判断中“现有技术”的地域界限,视具体的公开方式而确定。属于出版物公开的,该地域指全世界范围;属于使用公开的和以其他方式公开的,则仅限于国内。

4.2查新策略及过程

对于主动防止侵权查新,每个可能有专利保护的技术特征应分别单独检索;而对于被动侵权查新,首先应关注新颖性,同时也要注意和创造性有关的现有技术,把那些相互结合后可能使委托项目不具备创造性的对比文献检索出来。

无论是主动防止侵权查新还是被动侵权查新均应根据委托项目的查新点,从关键词、分类法、专利号、专利权人等途径入手,进行多方位或组合检索。同时需注意同义词、近义词、缩写词、术语、音译、俗称的选择与应用,及上位概念和下位概念的表达。还可以随时根据相关文献进行针对引用文献、作者、机构、专利发明人等信息的跟踪检索和扩检,以便找到进一步相关文献或线索,提高查全率和查准率。

4.3查新结果列示

主动防止侵权查新应根据侵权纠纷争议技术或存在侵权风险部分,在检出文献中遴选出密切相关文献,列出标题、专利号、申请时间、公开日、专利权人、专利保护的有效期限、摘要或附图等专利文献基本信息,并提供相关文献全文,以便对比分析。被动侵权查新应对专利侵权诉讼、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被动专利侵权检索报告,列出对比文献,包括专利文献或非专利文献。所引用的内容既可以是每篇对比文献的全部内容,也可以是其中的部分内容。另外,对比文献中包括附图的,也可以引用附图。

4.4分析与结论

在专利侵权查新的结论部分,由于委托查新的目的不同,查新的结论形式也有所不同。对于主动防止侵权查新,应将委托查新项目的技术要点及查新点与遴选出的密切相关文献进行侵权对比分析,给出分析过程,并根据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侵权判定的原则、外观设计的侵权判定原则,对可能存在的专利侵权风险进行警示。针对那些确实对产品实施构成侵权障碍的专利文献,应进一步检索其法律状态,寻找障碍的可能性;对于被动侵权查新,需要判断专利权的期限、专利权是否终止、专利权是否在有效的保护地域范围。对于法律状态有效的专利,应当进一步判断是否存在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

5 结语

专利侵权查新做为一种新兴的科技查新业务形式,实践中还有许多诸如数据清理分类、分析方法与工具选择等问题有待进一步探讨,以便为企业进行专利侵权风险预警与监控提供更好参考,为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供有效支持。

参考文献:

[1] 云洁.浅论科技项目查新与专利查新的异同[J].情报科学,2003,21(10).

[2] 宣圣义等.科技查新报告与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比较[J].安徽科技,2009,9.

[3] 路炜,肖沪卫.专利侵权检索与分析报告的规范研究[J].图书情报工作,2008,2.

第6篇

论文摘要:价格作为市场经济中一只“看不见得手”,直接或者间接地调节着厂商的经济利益和消费者的福利效用,因此双方必然在共同关心的价格问题上展开博弈,以达到己方收益或效用的最大化。企业利润的获得必定是基于对定价的策略性研究。本文旨在分析网络技术运用给厂商定价策略带来的新影响。

调查结果表明,消费者忠诚的三个主要原因是:价格(58%)、优质服务(36%)和沟通(30%)。这一结果表明价格依然是吸引消费者的最主要原因。

传统的市场销售模式条件下,厂商基于信息优势尽量抬高价格以获得最大的生产者剩余,网络与电子商务的深入发展使得进入消费者视野的同类商品或者替代品大幅增加,消费者获取信息的成本大为降低,减轻或消除了供求双方的价格信息不对称,产品的海量性使得消费者在做消费决策时更加注重价格因素,货比三家的心理预期增强,消费者的需求价格弹性大为提高,企业想要利用信息优势获取高价和诱导性的定价技巧将不在凑效。厂商攫取利润的难度加大,要想获得更多的利润必须转换与消费者进行价格博弈的策略。

一、市场的扩大,交易成本的降低为企业在价格问题上做文章奠定了基础,价格腾挪的空间变大

网络的普及为企业带来了大量的潜在客户,网络成为企业与个人交易的新平台,企业的潜在市场得以扩大,这为企业运用各种价格策略奠定了市场基础。

与传统的制造-批发-实体店零售模式相比,企业更容易建立自己的客户网络。从消费者一方来看,搜寻成本的降低、便利的服务、深入的购买支持、昼夜的服务等影响消费变量的因素使得消费者越来越倾向于网络购买决策的形成。从企业一方来看,网络销售减少了中间渠道的分成、中介和储存费用以及文件处理费用等经营费用。厂商因此能够比线下销售商制定更具竞争力的价格以吸引消费者从而创造出更多的全新的需求和商机。

产品的低价格是扩大市场占有率的有效手段。网络营销有很低的菜单成本,企业与企业及顾客之间的点对点交易使交易成本降低,这些特点使得企业在网络营销中实施价格歧视比传统营销更具优势。网络营销作为一种新的营销手段降低了市场的交易费用,提高了生产力,加速了企业的流转。生产经营效率的提高使得以扩大市场占有率为目的的企业更有动力降低产品的价格以获得大量消费者。

二、网络使企业更容易掌握客户的偏好和消费特征,网络顾客的细分更容易确定

在基于网络的虚拟环境中,消费者信息灵通并综合各种信息在头脑中大致形成对产品价值的意识和判断,据此决定是否接受企业报价并达成交易。所以,企业在产品定价时,必须考虑消费者的心理特点和价格预期,以消费者为中心,根据生产成本和消费者心理意识到的产品价值综合定价,以赢得消费者的接受和认可。因此,产品定价前,对潜在消费者广泛调查,进行价格测试,是价格策略的关键。

厂商与消费者价格博弈的过程,是销售商为了获得最大利润和消费者为了获得最大的商品效用所进行的讨价还价的过程。厂商研究消费者行为的动机在于攻破消费者的心理防线(消费原则),通过影响其消费变量(本文只针对价格这个消费变量)促成交易。兵法上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网络技术的运用使企业更容易与消费者建立学习型关系,厂商更容易监测并获得有关消费者偏好的信息,例如生产者可以利用cookie技术来跟踪消费者的上网途径,通过了解消费者的点击率、搜索习惯等来分析消费者需要购买什么样的产品,并且愿意为这种产品支付多少价格。网络大大消除了厂商生产销售的盲目性,能够节省大量的试验成本,从容把握消费者心理,以确定既能影响其购买决策又能使企业获得最大利润的价格。

企业在因特网上可以比较容易地实现消费者的价格,并根据消费者提出的价格提供柔性的产品设计和生产方案供用户选择,直到用户认同、确认后,再组织生产和销售。所有这些都是消费者在公司的服务器程序的引导下完成的,并不需要专门的服务人员,成本也极其低廉,完全可满足消费者对成本的需求。

当前消费的个性化使得消费者需要有差异化的产品,在互联网上生产者可以采用一对一的营销方式来生产个性化的产品从而对不同消费者实现不同的定价。由于人们的基本需求得到满足,竞争型商品和服务充斥市场,市场趋于饱和,市场细分的过程变得更加复杂,需要营销人员确定更多的特殊细分市场。市场进一步细分,分为更小的、需求更强烈的消费者细分群体。随着因特网的发展,大规模定制将成为未来几十年的巨大动力,因为越来越多的公司试图与他们的消费者建立学习型关系。通过在每一个互动行为中对消费者的了解,公司能够准确地根据消费者的特殊需求,为其提供个性化的产品和服务,使得企业在与消费者讨价还价的过程中更具优势,增强了企业一方定价的权利。

三、网络使得企业更容易获得信息从而进行动态定价

两个知名国外学者将动态定价定义为:在市场中购买、销售产品或服务时,价格根据供给和需求的状况自由地波动。

因特网使得单个消费者可以同时得到某种产品的多个甚至全部厂家的价格以做出购买决策,这就决定了网上销售的价格弹性很大。因此企业在制定网上销售价格时,应充分检查所有环节的价格构成,以期做出最合理的定价策略。网络营销的互动性使消费者拥有更多的信息,讨价还价的能力增强,可以和企业就产品价格进行协商。企业必须以比较理性的方式拟订和改变价格策略,根据企业竞争环境的变化不断对产品的价格进行及时恰当的调整。另外,由于网络上的消费者有较强的理性,企业在制定价格策略时更要考虑消费者的价值观念,企业可以根据每个消费者对产品和服务提供的不同要求,来制定相应的价格。

网络动态定价的方法吸引企业的优势在于这种方法能够及时利用消费者的购买意愿、历史成交量、历史成交价格等信息个人化的设定价格,在满足消费者需求的同时,将全部或部分消费者剩余转化成厂商剩余。

精细的定价方案和模型使得企业在与消费者博弈的过程中更容易掌握主动,不放过任何微小的获取利润机会,大大提高了企业一方的优势。例如小幅度的涨价策略不会影响消费者的效用,却能够增加企业的利润。在计算收益的基础上,在网上设立自动调价系统,自动进行价格调整,以期获得最大的收益。

四、结语

网络营销企业应该采取何种定价策略要根据产品和市场本身的特征来定。同时网络销售不能完全复制购物中心的社会功能,也不便于浏览,也不容易激发冲动性购买。另外,电子商务也不能为消费者带来所期望的瞬间购买满足,而传统零售商在这方面具有强劲的竞争力。

网络竞争日益激烈,企业要想生存和发展必须采取合适的定价策略,提高定价的灵活性与有效性,价格现在依然是影响众多消费者购买决策的最重要变量,只要价格超过消费者的心理界限,激起购买欲望,消费者一定怦然心动改变既定的购买原则。

参考文献:

第7篇

【关键词】蔬菜物流 成本 问题分析

一、蔬菜物流的特点

1、鲜活性。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蔬菜新鲜度的要求也越高,蔬菜在采摘后仍是鲜活的有机体,因此需要采用冷链运输降低蔬菜的呼吸和蒸腾作用,保持蔬菜新鲜度。

2、易损性。蔬菜质地鲜嫩,含水量高,在采收、装卸、运输过程中容易受到伤害。受损的蔬菜容易遭遇病菌的侵袭,造成蔬菜腐败。在蔬菜采摘之后除了对包装、运输和装卸过程加强管理之外,还应尽量减少搬运、装卸的次数和缩短运输距离。

3、及时性。消费者对蔬菜的第一要求就是蔬菜的新鲜,新鲜的蔬菜不仅可以赢得消费者的喜爱,而且可以使消费者付出较高的价格。蔬菜从原产地采摘后应该及时地运送到消费者手中,这对蔬菜物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4、物流成本所占比重较大。据调查,我国蔬菜物流成本在总成本中所占的比重达到60%以上,随着燃油价格及各种道路收费不断增长,物流成本的比重仍在不断增加。

二、我国蔬菜物流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分析---以寿光市为例

寿光市是全国最大的蔬菜生产基地,被誉为“中国第一号菜园子”,蔬菜销往全国30多个省、市、自治区,并出口十几个国家和地区,形成了产业化生产。寿光蔬菜产业的成功得益于其便利的交通和政府的大力支持,其物流形式是适应当时的生产力发展的。然而,面对竞争的日益激烈,国内国际市场不断扩大,寿光蔬菜物流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原来的简单的蔬菜物流模式已不能满足现代化发展的需要。当前寿光的蔬菜物流模式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流通渠道单一。寿光蔬菜主要通过:农户-蔬菜批发市场、农户-产地批发商-销地批发商-零售终端、农户-贩销户-销地批发商-零售终端,或经过更多中间环节的的渠道进行流通。这样的流通渠道基本上是简单的商品运输,而没有牵涉到商品的检验、包装、仓储、配送等环节。

2、冷藏技术应用较少。蔬菜在采摘后,呼吸作用成为蔬菜的主导生理过程,此外,蒸腾、发汗现象也将存在。为降低水果蔬菜采后的营养物质消耗,维持其品质,在采摘之后需要采取低温、气调等冷链运输和贮藏措施以抑制水果蔬菜的呼吸作用和蒸腾、发汗现象,降低蒸腾量。美国已建立了蔬菜生产销售冷链系统,而我国目前冷藏技术应用很少。

3、物流成本偏高。我国鲜活产品的物流成本一般占总成本的60%以上。据调查,寿光蔬菜在运到北京市场时价格翻了2-3倍,而国外发达国家的物流成本一般控制在10%左右。蔬菜物流成本偏高的主要原因,一是行政壁垒;虽然早在1995年,寿光市先后开通了寿光至北京、上海、南京、新疆、哈尔滨、海南等地的多条“绿色通道”。但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蔬菜运输车辆经常会遭到各有关部门的扣压和罚款,特别是2003年国家治理、整顿车辆超限以来,对超限的蔬菜运输车辆查处更为严重,造成蔬菜运输价格攀升,直接影响到市场蔬菜的价格。二是技术瓶颈;首先就是保鲜技术落后,蔬菜物流采用常温物流和自然物流为主。有数据表明,我国水果蔬菜等农副产品在采摘、运输、储存等物流环节的损失率在25%-30%左右,而发达国家的果蔬损失率控制在5%以下,特别是美国,采用全程冷链管理,损失率只有1%-2%。三是管理落后;寿光蔬菜的销售商与各种蔬菜供应商发生业务联系,存在的典型的多对多关系,蔬菜的物流以自营为主,存在车辆迂回往复现象,企业和蔬菜销售者对蔬菜的采购、运输、仓储、包装、加工、配送等环节没有形成规范的管理和控制。此外,蔬菜从采摘、包装、装卸到运输、流通加工等环节中也存在着大量的技术问题,既增加了蔬菜的物流成本,又降低了蔬菜的品质。

4、投资结构不合理。在美国,生产环节的投入只有30%,而其余的70%的投入用于产后的检验、采摘、包装、仓储、运输、分配、加工等。而在我国,投入到生产环节的费用就达到50%以上,而对蔬菜产后环节的管理很少。目前,寿光市还没有较大规模的蔬菜配送中心,蔬菜的仓储、包装、运输、分配还处于自发状态。

5、物流管理还处于原始阶段。由于物流行业是近年才新发展起来的行业,普遍存在着对物流业的认识不足。即使有些企业已经意识到蔬菜物流的作用,也是把蔬菜物流停留在蔬菜“运输+仓储”的阶段,物流管理也只限于优化运输途径、减少运输成本。而缺少对蔬菜的在库成本、分配和信息等方面的管理,很难做到同时在生产、采购、运输、仓储上同时达到规模经济,也造成了一定的资源浪费。目前,寿光市还没有标准的蔬菜物流企业,大部分都是一些小型的物流公司,且以蔬菜自发运输为主,公司的基础设施相对落后,物流管理的内容也只限于运输工具及运输方式的选择、储存定额及出入库管理制度的制定方面。

三、建立配置中心解决当前蔬菜物流问题

伴随市场经济的竞争和社会的进步,人们生活节奏加快,时间观念越来越强,简化事务、方便消费的需求增加,使蔬菜物流业的发展成为蔬菜消费的社会化需要。同时,由于生活消费质量的提高,蔬菜消费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蔬菜消费的个性化、多样化也成为一种时尚。这种蔬菜消费的社会化大趋势也为蔬菜物流业的发展提供了机遇。蔬菜物流产业是贯穿于蔬菜的生产、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的产业,做好相关环节的衔接和控制工作,可以降低蔬菜的物流成本,促进蔬菜物流业的发展。

建立蔬菜配送中心,解决我国当前蔬菜物流问题。目前,蔬菜产业解决了我国农村很大一部分的劳动就业问题,寿光市很多农户因为种植蔬菜走向了致富的道路,按照美国蔬菜产业化的生产方式在我国实现蔬菜生产的专业化、机械化和科学化暂时不符合我国的国情。而实现采后处理规划化在短时间内还难以解决,物流运输冷链化的实现也要受到制冷技术及制冷成本的制约。那么产销一体化是我国蔬菜产业发展的未来趋势,当务之急,是建立蔬菜配送中心,降低蔬菜物流成本,促进蔬菜产业的发展。蔬菜配送制是目前发达国家普遍采用的一种先进科学的社会化流通体制,也是一种最为合理高效的现代化物流方式。建立蔬菜配送中心可以实现:集中统一采购(包括进出口);集中商品储存;统一组织配送;统一信息反馈;这是我国规模发展蔬菜物流业的有效途径。

四、展望

随着我国全面加入WTO,作为劳动密集型的蔬菜产业,在农业经济国际化和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国际环境下,也将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只有加快改革和发展,才能应对全新的国际环境,在我国农业经济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我国的自然条件优势,劳动力资源丰富、生产成本低,在国际大市场中,按照“比较利益原则”,争取适销对路的蔬菜种类和品种出口是完全可能的。优化我国蔬菜物流业的发展模式,减少蔬菜的物流成本,必将为我国蔬菜产业赢得更大的比较优势,提高蔬菜业的核心竞争力。

【参考文献】

[1] 郭幼君:北京城市蔬菜运输指数的研究(J),气象 第27卷 第1期。

[2] 王成亮、顾宝炎:大型超市中蔬菜业务的物流和营销策略探讨(J) , 上海理工大学学报。

[3] 崔彬:对优化水果蔬菜物流模式的思考(J),《经济问题》2006年第2期。

第8篇

论文关键词:吉林森工集团,工业原料林,投入-产出法,经济效益

 

中国吉林森工集团位于吉林省东南部长白山区,降水量丰富,土壤肥沃,有丰富的森林资源,总经营面积134.8万hm2,有林地面积120.4万hm2,活立木总蓄积1.69亿m3,年生产木材89.3万m3,作为国家重要商品材生产基地,以培育、经营森林资源、木材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和林特资源综合开发为主。随着天保工程和森林分类经营的深入实施,在木材和林产品需求与生态需求之间矛盾日益僵化的形势下,在商品林区大力营造工业原料林、提高林地生产力,林业产业化经营成为缓解森林采伐压力,保护生态公益林的必要手段,同时也促进了森林可持续经营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新林区。

一、绪言

吉林森工集团是中国国有林区开展森林集约经营试点最早的企业农业论文,相对于中国南方集体林区森工集团工业原料林建设起步较晚。1995年-2000年实施了用材林集约经营试点建设阶段,工业原料林建设是其中的一部分,分为皆伐迹地营造工业原料林和杨树中幼龄人工林改培为工业原料林两种方式;2003年-2006年集团实施了工业原料林试点建设阶段,该阶段阶段全部为皆伐迹地营造工业原料林1(柏广新,2009)。集团现有杨树工业原料林面积9114.5hm2(商品林区),蓄积53.5万m3,平均hm2蓄积58.7m3。其中:幼龄林面积428.5hm2,蓄积3.5万m3;中龄林面积796.8hm2,蓄积5.7万m3;近熟林面积1707.3hm2,蓄积17.0万m3;成熟林面积1979.2hm2,蓄积22.6万m3;过熟林面积266.1hm2,蓄积4.7万m3。应该特别指出,吉林森工集团工业原料林建设位于各林业局商品林区内植被是以红松为主的针阔混交林,各种环境因子适合树木生长和营建短周期杨树工业原料林,工业原料林建设在高产出木材的同时也改善了生态环境2(杨树速生丰产林考察组,2001)。

随着天然林的锐减与人工林建设的发展,对人工林经济效益的研究不断发。国外多用一般均衡模型与不同种类人工林生产经营活动效率来计量其经济效益;国内主要集中于南方集体林区人工林经济效益分析,国有林区由于思想观念、配套机制滞后,工业原料林建设地区规模有限,进而导致工业原料林建设经济效益计量处于初级阶段。王炳南3等(2008)对南方集体林区案树不同无性系树种进行了经济效益评价,此文以案树不同性系树种分类通过计算成本、年利润等指标分析讨论人工林经济效益。柏广新4(2009)年运用林木市场成熟理论结合其基层工作经验和当前市场经济发展形势,在经济学的基础上,通过区分不同森林成熟龄提出森林市场成熟理论,实证部分通过工业原料林生长仿真数据求轮伐期用四种方案对工业原料林分析经济效益;本文拟结合集团工业原料林建设现状,在细化单位公顷工业原料林单位轮伐期内经营活动与深入林区调研获得试点数据的基础上设计符合吉林森工集团国有林商品林区工业原料林建设的效益模型,从多角度考虑其经济效益。

二、经济效益模型

本文拟运用投入-产出经济效益模型构建适合吉林森工集团工业原料林经济效益核算的经济模型。投入产出法是用来研究国民经济各个组成部分之间相互关系的一种数量经济方法,由美国经济学家瓦西里·列昂惕夫创立,他先后发表了《美国经济制度中投入产出的数量关系》、《美国经济结构研究》阐述“投入产出分析”的基本原理和发展,1973年Leontief由于从事“投入产出分析”获得第5届诺贝尔经济学奖论文下载。下文将结合投入-产出法总利润等于总产出扣除总投入的基本思想和吉林森工集团工业原料林试点及发展现状对经济效益模型进行设定。

(一)模型假设及符号说明

本文假设工业原料林过程中最求利润最大化原则,遵循高投入高产出的经济目标。为研究方便,假设吉林森工集团工业原料林轮伐期为15年,且在第7年进行抚育伐农业论文,第15年主伐;工业原料林建设不考虑林地地租,即地租为零。

(1)设吉林森工集团工业原料林建设投入为Iij,表示第j年第i项科目木材建设投入,其中A表示期初投入,A1为整地费用,A2为苗木费用,A3为植苗费用;C表示期中投入,期中C1为补植费用,C2抚育费用,C3掰芽修枝费用,工业原料林在造林后第2年掰牙;C4包括预防病虫害、火灾、偷伐、盗伐在内发生的年例行管理费用且每年只进行一次病虫鼠防治,主伐前1年结束,C5施肥费用(包含肥料与施肥工费),Iij=Aij+Cij;

(2)设吉林森工集团工业原料林木材产出为Gij(G为目标林地蓄积X与相应出材率z乘积),表示第j年第i项科目木材产量,且包括期初现有林采伐、抚育间伐、主伐、采伐剩余物四部分,其中G1表示现有林采伐木材产量,G2表示抚育间伐木材产量,G3表示主伐木材产量,G4表示采伐剩余物木材产量,G= X·z ;

(3)设Kij为采伐生产成本,表示第j年第i项科目木材采伐成本,S1为现有林采伐单位成本,S2为抚育间伐单位成本,S3为主伐单位成本,S4为剩余物采伐单位成本,此处主要是指木材从活立木到伐倒木过程中发生的采伐人工费用与从伐倒木到可销售的原木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如伐后运输费、加工费、销售运输费、营销费用等项目Kij= Sij·Gij(i=1,2,3,4;j=1,2,3,…15);

(4)设木材销售收入为Rij,表示第j年第i项科目木材销售收入,P1表示现有林采伐木材价格,P2表示抚育间伐木材价格,P3表示主伐木材价格农业论文,P4表示采伐剩余物木材价格,为简化模型,我们假设所有木材价格均为含税价,在计算过程中不再考虑木材税收问题,Rij=Pij·Gij(i=1,2,3,4;j=1,2,3,…15);

(5)根据吉林森工集团森林经营方案与1995-2005年集团工业原料林试点,国家林业局2009年出台新的育林基金征收标准为从原15%降为10%,若假设育林基金为Tj,Tj=0.1R

(6)设吉林森工集团总利润为V,总利润为总收入扣除生产销售成本、建设投入、育林基金;Vj为集团在第j年利润收益;

(7)设r为银行同期利率,资本增长以利率为r的速度增长,则n年后的资本价值为Vn与现值V0的关系为复利关系,Vn =V0(1+r)n ;

(8)设NPV为资本净现值,NPV为资本毛收入现值扣除支出现值5(KlempererW D,2003),表示投资者在一定收入、支出及贴现率r时对现阶段投资的一种衡量方式。

如图 1所示,根据吉林森工集团规划工业原料林轮伐期为15年时,以单位公顷新植工业原料林第一次工业原料林经营的第一个轮伐期为例,其期间每年发生所有经营活动可表示如下,表中0-1之间时间段表示第一年,以此类推。

第9篇

论文摘要:黄冈市是湖北省乃至全国的主要茶叶生产区之一,目前存在茶叶总规模大,企业规模小,经营分散,发展不平衡,整体水平偏低等问题。本文主要就黄冈市茶叶生产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可持续发展对策等方面进行了介绍和经验总结。

茶叶是黄冈市的主要经济作物之一,已成为黄冈市当前效益农业的主要发展支柱产业。具有显著特色和地域优势的黄冈茶产业已成为黄冈市部分山区、半山区农民增收的主要途径,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三农”问题,最终实现农民增收,发展黄冈市茶叶经济已迫在眉睫。

一、黄冈市茶叶生产现状

1、黄冈市茶叶总规模大,企业规模小,经营分散

黄冈市位于湖北省东部,大别山南麓,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光、热、水资源丰富,雨量充沛,日照时间长,湿度大,无霜期长,适合茶树生长。黄冈市产茶历史悠久,在唐代黄冈就有宫廷贡品茶,宋代朝廷在蕲州就设有专营茶叶的机构。改革开放以后,黄冈市委、市政府提出大力发展茶叶经济,现在黄冈市七县二市一区均产茶叶,茶园面积共计30万亩,从事茶叶生产、加工、销售的人员达50余万人,茶叶总产量6500吨,总产值5亿元。今天,黄冈市正发展成为湖北乃至全国的主要茶叶生产区之一。

在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导的农业生产体制下,黄冈市的茶叶产业资源被分配到从事茶叶生产、加工、销售的几千余家企业,企业规模普遍较小,80%从事生产的茶叶企业,茶园面积在500亩以下,产值在10万元以下,有近一半面积的茶园在农户手中,从事加工的茶叶企业平均年生产能力在1000公斤以下,销售以个体户零售为主,经营分散,缺乏具有影响力大,知名度高的茶叶企业。

2、黄冈市茶叶发展不平衡,整体水平偏低

茶叶产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入世对茶叶产业的发展带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使黄冈市茶叶产业得到较快发展。目前部分地方实行“公司+基地+农户”和“公司+农户”的管理运作模式,发展壮大了一批茶叶企业,使他们生产的茶叶占据了黄冈30%以上的市场份额,主导着黄冈市高档茶叶的生产消费市场。尽管如此,黄冈茶叶企业的发展仍不平衡,整体水平偏低,80%以上的茶叶企业的生产销售人员是以农村务农的农民为主,文化素质普遍低下,缺乏技术骨干,难以接触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理念,管理粗放,产品技术含量低,故导致黄冈茶叶在低附加值产业链上徘徊。

3、实施名牌带动战略,提高产品知名度

自改革开放以来,黄冈市委,市政府提出实施名牌产品带动战略,黄冈市名优茶开发取得了显著成效。在1995年第二届中国农业博览会农产品评比中,黄冈市茶叶获得2个金奖,3个银奖,在第五届“中荣杯”和第三届“中荣杯”全国名优茶评比中,有2只茶获特等奖,5只茶获一等奖。在实施名牌产品战略的带动下,名优茶生产始终呈现出产销两旺的良好态势。名优茶已成为黄冈茶农增收的主要来源,从而也终结了黄冈茶叶“有茶无名”的历史。

4、扶持龙头企业,增强辐射带动,提高茶叶经济效益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日显突出。近年来,黄冈市重点培育了一批茶叶加工龙头企业,通过独资、合资、引资等多元化方式建立茶叶生产基地和茶叶加工厂,引进国内先进的清洁化、标准化茶叶生产加工线,从而实现了茶叶生产的规模化和加工标准化,初步形成茶叶产业化格局,提高了茶叶经济效益,从根本上解决了在黄冈茶农中普遍存在的“户户冒烟,家家炒茶,分散经营”的小作坊现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产业化水平低,龙头企业带动能力弱

近几年黄冈茶叶生产虽然发展较快,但由于茶园分散在农户手中经营管理,导致规模化程度低,茶叶生产、加工技术不规范,产品质量不稳定,龙头企业、基地、农户之间已初步建立了松散的利益共同体,但联合的紧密度不够,辐射带动能力仍较弱,各企业在价格上的无序竞争普遍存在。

2、茶叶市场竞争秩序不规范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许多小茶叶加工企业为了一已私利,相互杀价,质价不符,以次充好,冒牌茶叶等现象时有发生。比如黄冈茶叶中尤以英山云雾茶最为著名,而市场上假冒的英山云雾茶更是比比皆是,使消费者很难辨别真伪,严重扰乱了黄冈茶叶市场竞争秩序,影响了黄冈茶叶的声誉。

3、茶叶产品品牌化意识差,良种茶园比例小

黄冈茶叶尽管在几届中国国际农业博览会和近几届“中茶杯”名优茶评比中均获得过好的奖项,但产品的产业化程度低,品牌知名度低,茶叶加工中标准化意识差,无标生产现象普遍存在。由于分散的茶园管理和小作坊茶叶加工方式,导致技术推广普及率低,获得“中茶杯”特等奖的茶叶藏在深闺,没有形成更好的经济效益,真可谓“好酒也怕巷子深”。同时黄冈市现有的投产茶园和近几年新植的茶园仍以群体品种为主,没有引进良种和当家品种,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茶叶生产向优质高效方向发展。

三、可持续发展对策

针对黄冈茶叶生产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特制订出可持续发展对策,主要有如下几点:

1、扶强龙头企业,提高产业化水平

黄冈茶叶生产主要是农户分散经营,家家炒茶,户户卖茶,生产规模小,成本高,产品质量标准不统一,社会服务化程度低,新技术、新成果推广普及进度缓慢。同时以茶农个体为主参与市场流通,由于信息不灵而导致产销脱节,茶农承担风险大。所以全市茶农应在自愿的基础上搞好联合,鼓励企业承包,租赁茶园,扩大规模,走“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的产业化路子,广大茶农就会在这种联合中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

2、搞好“双培”工作,提高科技素质

面对千家万户分散经营管理的局面,要根据茶叶分散经营实际和生产季节性强、周期性长的特点,对基层技术人员进行新技术培训,对茶农采取课堂讲授与田间指导相结合的方式普及科技知识,全面提高业务干部和茶农的科技素质。通过技术培训,使黄冈辖区内的英山县、麻城市、浠水县、武穴市等重点产茶县市基本达到村有技术员,户有明白人,从而促进茶园管理和茶叶加工水平不断提高。

3、依托科技优势,走院企合作之路,发挥品牌效益

第10篇

关键词:信息化;资源共享;移动办公;REST;MIA

中图分类号:TD82

为提高生产效率,安全高效大型煤矿已经建立了以生产系统为代表的皮带运输系统、井下主排水系统、自动通风系统等工业控制自动化子系统,建立了以业务管理为主的企业门户网站、协同办公系统、三维可视化系统、综合ERP系统等十几个信息化系统。但这些系统都是基于PC机的WINDOWS系统开发的,如何高效的将这些异构系统的功能移植到移动终端手机和PDA上,如何在不影响系统性能的前提下结合终端的特点丰富信息化办公应用,这些问题都是移动化必须面临和解决的问题,本文从关键技术、无缝对接、系统架构等方面提出移动办公的可行方法,最后结合张家峁移动办公平台的成功实施显示该方法具有很强的灵活性和复用性。

1 关键技术

1.1 3G网络,是指使用支持高速数据传输的蜂窝移动通信技术的第三代移动通信技术的设备和线路铺设成功的通信网络。其特征是提高高速数据业务。

1.2 XML技术,是可扩展标记语言的简称,是Internet环境中跨平台的,依赖于内容的技术,是当前处理结构化信息文档的有效工具。

1.3 SOA技术,是面向服务架构的简称,是一种以业务为中心的架构方法,可以将已有的业务彼此连接的、可重复的业务服务和任务来进行整合,主要包括XML、WSDL、SOAP、UDDI等技术。

1.4 RESTful Web 服务,是一种基于HTTP协议的面向服务的技术规范,并遵循REST原则的Web服务。典型的应用包括GET、PUT、POST和DELETE四种对资源的操作。

2 如何实现无缝连接

一方面使用智能手机,通过电信运营商的3G网络,与煤炭企业服联网的服务端的WEB服务进行数据交互和业务办理,另一方面基于RESTful Web Service架构,采用移动信息助理(MIA)中间件来实现和现有系统的集成和无缝连接。由于RESTful Web Service只提供GET、PUT、POST和DELETE四种对资源的操作,这样就简化了系统接口复杂度。

3 移动办公平台的系统架构

要实现企业的移动化办公,就要和企业内现有的信息化系统做到无缝的集成,依托于RESTful Web Service架构可以轻松的实现移动办公平台的搭建,步骤如下:

3.1 根据企业的情况确定需要在移动端展示的功能;

3.2 对相应的功能进行整合,对每一个资源通过唯一的URI进行内部标识;

3.3 对移动端外网能够访问的服务器和内网(内部标识)进行对接;

3.4 为每一个资源设计表现形式,要求表现形式能够传达资源当前状态,并能链接到可能的下个应用状态或资源状态;

3.5 通过无线网络将资源进行有效连接。

4 网络部署设计

5 实例展示

陕煤集团神木张家峁矿业公司目前信息化建设已初具规模,整个信息化系统包括集成门户Portal平台、矿井安全生产管理平台、OA办公系统平台、综合自动化平台,MES系统平台、三维可视化系统平台、矿井其他协同办公平台等19个子系统。考虑到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将子系统中的部分功能(如:OA上的公文、流程、通讯录、日程、文件管理、通知公告,生产销售报表查询,安全监测系统中瓦斯测点及煤矿瓦斯、通风、抽排监测点的实时值列表等)扩展到手机移动终端来实现,提高企业信息利用率与数据共享率。提高业务响应速度,为企业领导及相关业务人员提供快速可靠的信息依据,丰富企业信息化手段。移动端界面如下图所示:

6 总结与展望

移动办公平台在陕煤集团神木张家峁矿业公司投入使用,该系统与电信运营商提供的3G网络合作,依托于REST架构和面向资源架构的思想,构建了一个能和多个异构系统通信的移动办公平台;同时通过MIA中间件构建了张家峁移动办公系统,实例表明该平台和方法具有良好的适应性和实用性。对加快煤炭企业信息化进程有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万民.利用XML与SOAP技术实现电子系统在线研制开发[J].信息电脑,2009.

[2]李一帆.数字矿山信息系统的研究及应用[D].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武汉岩土力学研究所),2007.

[3]柴晓路,梁宇奇.WebServices技术、架构和应用[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03.

[4]薛惠忠.WEB信息的抽取与集成[D].东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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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Battle R,Benson E.Bridging the semantic Web and Web 2.0 with representational state transfer(REST)[J].Web Semantics:Science,Services and Agents on the World Wide Web,2008,6(1):61-69.

第11篇

论文摘要:中国产品质量反映出来的问题已经非常严峻,原因是多方面的。通过分析产品监督过程中责任缺失对产品质量的影响,有针对性地研究了产品质量管理中监督者的责任问题。

0引言

我国《产品质量法》中关于产品质量监督和法律制裁部分颇具中国特色,政府对产品质量的监督,体现了国家对市场的干预;政府在尊重生产者、销售者自主经营的前提下,从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和提高一国产品质量水平及维护社会整体利益的角度出发,对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行为进行监督。但是我国产品质量监督还不尽人意,产品质量问题比较突出,究其原因还是监管不到位。监管不到位的原因与产品监管机构承担的责任和职能不相匹配有关,要解决产品监管问题就必须要研究监管机构承担的一定的产品监管责任,这样才能解决我国产品监督的问题,保证市场上流通产品的质量。

1由产品质量问题反映出的产品监管问题

全国产品质量问题比较突出,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现象屡禁不绝,在局部地区,特别是农村,假劣有毒有害食品蔓延的势头还没有得到根本遏制,很多人的手机上流传着一则短信,充满了让人心酸的自嘲:中国人在食品中完成了化学扫盲;从大米里,我们认识了石蜡;从火腿里,我们认识了敌敌畏;从咸鸭蛋、辣椒酱里,我们认识了苏丹红;从火锅里我们认识了福尔马林;从银耳、蜜枣里,我们认识了硫磺;从木耳中,认识了硫酸铜;从奶粉中,知道了三聚氰胺。没有人把这段子当成笑话来听。打开中国质检总局的网站,这是2007年的进入食物的化工原料的名单,这个名单长得让人震惊,这些化工原料在人们的常识当中,原本是用来制造炸药的。这些质量问题让人触目惊心,主要因为产品监管机构没有做好监管工作,我国的产品监管存在以下问题:

1)产品监管机构多头,监管法律参差不齐;

2)监管人员,监管环节形同虚设;

3)监管部门的行政执法力度不大;

4)对伪劣产品的生产单位惩处不力。

我国现阶段的产品质量监管存在一定问题,在实际执法的过程中,有相当多的监管机构都将收取行政罚款作为单位“创收”的一种手段,预定罚款指标,收取罚款后便对违法违规行为听之任之等做法普遍。产品质量问题的这种严重形式,与生产者不负责任的生产有关,也与产品监管的机制有关,但更重要的是产品监管者的职责与其所承担的责任不相当,这样导致市场上无监管或者弱监管。这种监管模式其实就是伪劣产品泛滥的源头,只有从源头上下功夫才可以对伪劣产品标本兼治。

2产品监管问题源于监管责任的落空

用博弈论的概念讲,法律制度本身必须构成一个纳什均衡:给定别人遵守法律的情况下,每个人都要遵守法律[1]。然而,我们通过对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博弈分析可以看出,我国1993年制定的《产品质量法》虽然经过2000年的修订,加强了国家对产品质量的干预力度,但是该法对于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所提供的激励仍然是不够的,“过罚相当”的原则容易混淆监管机构对行政处罚首要目的的认识,在实际执法的过程中,有相当多的监管机构都将收取行政罚款作为单位“创收”的一种手段,预定罚款指标,收取罚款后便对违法违规行为听之任之等做法普遍。许多不法厂商将这种罚款视为“固定成本”,进而更多地生产销售劣质产品。监管机构在执法过程中的偏差客观上加剧了假冒伪劣产品的泛滥,违背了产品质量监管的初衷。

正如青木昌彦所述,制度是关于博弈重复进行的主要方式的共有信念的自我维系系统。他认为制度既可能是与法律、法规一致的,也可能是与法律和法规相悖的,只要是一种影响人们行动的可自我维系的“共有信念”,那么它就是一种制度。这意味着监管人员从事监管时选择遵守何种形态的规则,是在博弈过程中基于自身成本——收益考量的结果。监管人员的选择对现存规则有肯定或否定的实质性意义,这是制度存在的现实性基础。监管人员以标准对待监管,经济人的天性是机会主义的:只要有可能,总想扩大自己的利益,即使这样做会损害其他经济人的利益。如果抢东西、偷东西不受惩罚,抢和偷就有吸引力;如果违反承诺不受惩罚,守信就没有吸引力。为了实现‘看不见的手’的功能,必须解决的一大问题是对监管人的这一经济人进行约束。这种约束至少包括三项内容:职责的界定和保护;义务实施;适当的监管。没有这些,监管行为不受到约束,市场就是无秩序的,监管人为自己利益的努力,最终伤害消费者的利益,产品质量问题不仅关系到产品的使用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更重要的是它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因此需要国家干预,而国家对产品质量的干预又必须制定相关的经济法律予以规范。我国《产品质量法》虽然规定了监管人员违反产品质量法的行政和刑事法律责任,但从总体上来看,该法着重规定的是产销者的法律责任。对产销者的民事、行政以及刑事法律责任规定得详细而严厉;对监管人员不作为的法律责任规定的较为粗略且欠严厉,对监管人员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首先,对监管人员的刑事处罚的前提是产销者的行为已经达到犯罪的标准,还要求监管人有不作为的情节才可以够刑事处罚;其次,行政处分仅仅是一种国家机关内部行为,透明度不够,执行力较差。这样实际上就意味着对大多数伪劣产品,即使监管人员在产品监督检查中不作为,其所受到的处罚也仅仅是轻微的行政处分,而且这种行政处分也可能由于种种原因得不到执行,所以监管人员并没有受到足够的激励去进行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社会制度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激励问题,即如何使得个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如果每个人都对自己的行为承担完全责任,社会就可以实现帕累托最优状态。而法律正是一种激励机制,它通过责任的配置和赔偿(惩罚)规则的实施,内部化个人行为的外部成本,诱导个人选择社会最优行为。

产品质量法作为一种激励机制,应该尽量给产销者与监管人员提供最优激励,使产销者与监管人员内部化他们行为的外部成本。要使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中监管人员的不作为所产生的外部性完全内部化,就必须对监管人员的不作为加以严厉处罚。法律经济分析表明:当违法者可能遭受的惩罚大于他可能得到的收益时就可以阻止违法行为发生,但在法律机制能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可能遭受的惩罚与违法行为能被发现的概率和惩罚的严厉程度正相关。因此,在概率不变的情况下,惩罚的严厉程度对阻止违法行为的发生就相当重要。因此,我国《产品质量法》对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中监管人员不作为的法律责任规定是欠严历的。笔者认为,《产品质量法》应规定由监管人员按比例补偿由于其不作为的失职行为给产品的用户、消费者和社会带来的损失,比例越大就越容易使监管人员的这种外部行为内部化。

3产品监管相应的责任形式

恰当的责任形式,不仅能够为行政相对人提供相对充分的法律救济,促使产品监管机构谨慎行政,依法行政,而且能够促进法治秩序的建立与维持。从各国法治实践看,产品监管机构的责任形式主要有以下儿类:

3.1政治责任

政治责任,是指经选举或政治任命而产生的并有一定任期的官员制定符合民意的公共政策并推动其实施的职责以及没有履行好职责时所应受到的制裁和谴责。行政权力的行使必须直接或间接地对人民负责。当经选举或政治任命而产生的并有一定任期的政府首长没有履行好职责时,就应该承担相应的政治责任,这是责任政治原则的内在要求。政治责任的基本承担是政治上受信任度降低,具体方式随失去信任的程度的不同而不一样,最严厉的形式是失去行使政治权力的资格,如引咎辞职或被弹幼、被罢免[3]。政治责任不同于法律责任:法律责任必须有法律的明文规定,而承担政治责任的行为有可能并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在民主政治下,设有一个常设的专职机构来追究有关人员的政治责任,通过问责的形式追究监管者本身的责任。

3.2法律责任

1)惩罚性责任和补救性责任。

法律责任是指因违反了法定义务或契约义务,或不当行使法律权利、权力所产生的,由行为人承担的不利后果。就其性质而言,法律关系可以分为法律上的功利关系和法律上的道义关系;与此相适应,法律责任方式也可以分为补偿性方式和制裁性方式。法律责任是由特定法律事实所引起的对损害予以补偿、强制履行或接受惩罚的特殊义务,亦由于违反第一性义务而引起的第二性义务]。现代法律责任是将道义责任、社会责任融为一体的责任。在价值论的意义上,责任的本质在于道义性价值与社会功利性价值的水融式的体现。这种融合并没有完全抹煞其各自的独立性,无论是刑事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还是行政法律责任,在责任的根据方面,道义责任论和社会责任论均为其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支撑,使法律责任制度的设置与变迁与不同时代的社会需求相契合;但在责任的评价标准方面,归责技术倾向于寻求客观的、社会性的标准将抽象的价值判断转化为具体的、客观的行为标准,以实现法律评价的确定性和可预期性,从而赋予法律责任鲜明的社会责任论的色彩。这个认识不仅对明晰法律责任的规范构造是有所裨益的,而且与现代法律方法的基本立场——寻求法律价值的客观化是相吻合的。

惩罚性责任是指对违法者施以一定惩戒的各种责任形式的总称。包括使责任主体对其违法行为承担名誉上、人格上的谴责的精神方面的惩罚性责任;使责任主体的资产等物质利益受到损失的物质方面的惩罚性责任以及限制或剥夺责任主体短期内的人身自由的人身方面的惩罚性责任等。补救性责任是指补偿受害人精神上和经济上损失的各种责任形式的总体。包括以一定的作为或不作为结束违法状态,使受害人摆脱侵害的行为上的补救责任;采取一定的行为补救对受害人所造成的精神上的伤害的精神上的补救责任,以及通过一定的行为恢复被违法行为打破的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弥补受害人的物质利益损失的物质上的补救责任等。

从各国立法实际看,行政主体及公务人员承担惩罚性责任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批评教育;对公务人员进行行政处分;对违法的行政主体的领导机构进行改组;撤销违法的行政主体;对行政主体或公务人员进行经济制裁或处罚等。行政主体及公务人员承担补救性责任的形式主要有:向受害人赔礼道歉,承认错误,对受害人进行精神抚慰;为受害人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返还则产,恢复原状;停止违法行为;撤销违法决定;进行行政赔偿或行政补偿等。

2)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

所谓侵权责任,是指行政主体及公务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违法侵犯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时,所应承担的不利后果。行政侵权责任有如下特点:

其一,侵权主体是行政主体及公务人员;

其二,实质责任主体是国家,形式责任主体是行政主体;

第12篇

论文关键词 假冒注册商标 商品 鉴定结论

一、假冒注册商标的概念

对什么是假冒注册商标,司法机关已有明确界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9号)第一条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六十九条规定“[假冒注册商标案(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根据以上规定,假冒注册商标的概念即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为了有助于理解假冒注册商标的概念,这里我们还要注意分清假冒注册商标行为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间的区别:

一是从外延上看,假冒注册商标行为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的一种;二是从使用商标上看,前者使用的商标与注册商标相同,后者使用的商标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三是从商品上看,前者使用的商品与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相同,后者使用的商品与注册商标核定的商品相同或类似;四是从责任上看,前者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后者不一定承担刑事责任;五是前者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调整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在法律适用上转至《商标法》,后者不是。

二、商标权利人鉴定的法律和规范性文件依据

目前为止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第十五条“涉嫌假冒他人商标或者厂名厂址的,可由被侵权企业进行鉴别,被侵权企业应当自收到送检样品之日起七日内如实出具鉴别报告,行政执法部门应当自收到鉴别报告之日起七日内作出鉴定结论。”《查处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规定》第十四条“对假冒商标、包装、装潢或者假冒商品厂名、厂址的商品,由该商标注册厂家或者商品生产厂家鉴别,由其出具书面鉴定意见,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认为是伪劣商品的,交由法定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进行鉴定,并出具证明。对假冒国外驰名商标的商品,由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或者该驰名商标生产厂家或者在中国的机构鉴定并出具证明。”《武汉市禁止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条例》第二十六条“涉嫌假冒伪劣商品的检测,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或者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委托的质量检验机构进行检测;需被侵权单位鉴别的,由监督管理部门委托其进行鉴别。”《江苏省惩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条例》第十三条“涉嫌假冒伪劣的商品需要检验的,行政执法部门应当抽样取证,由法定的检验机构在规定的期限内出具书面检验报告;涉嫌冒用他人商品标识的,也可以由被侵权人进行鉴别,被侵权人应当自收到送检样品之日起七日内如实出具鉴别报告。行政执法部门应当自收到检验报告或者鉴别报告之日起七日内作出处理;不属于假冒伪劣的商品的,应当在三日内将样品返还经营者。”

商标局酌行政解释:关于鉴定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真伪问题的批复(商标案[1997]458号)“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真伪,应由该注册商标的合法使用人或者法定检验机构鉴定。在双方鉴定结论不一致的情况下,如果注册商标合法使用人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结论是真实合法的,则应以注册商标合法使用人的鉴定结论为准。”《关于假冒注册商标商品及标识鉴定有关问题的批复》(商标案字[2005]第172号)“在查处商标违法行为过程中,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委托商标注册人对涉嫌假冒注册商标商品及商标标识进行鉴定,出具书面鉴定意见,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被鉴定者无相反证据推翻该鉴定结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该鉴定结论作为证据予以采纳。”

三、假冒注册商标行为的分类

第一类:完全假冒。对同时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厂名厂址等的商品,称为完全假冒。此情况下普通消费者难以区分,生产商对相关产品生产工艺、外观及材质特征掌握最直接、全面和准确,因此其对产品真伪的鉴别具有权威性和可信度,工商机关需要生产厂家(商标注册人)出具鉴定结论,证明所查处的商品是不是属于正品。值得一说的是,如果厂家对串货商品出具假冒鉴定的结论时,是应该要求商标的注册人提供区别真假依据的。茌具体案件中,许多公司的鉴定证明过于简单往往只有一句话,即“查获的商品非我公司产品,为假冒产品”。证明中没有从产品外包装物等方面作出比较分析。当然,工商机关应对商标注册人区别真假涉及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另外为降低败诉风险我们要履行要求其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提供包括进货的票证、书面证明在内的证据这一程序,以证据来推翻商标注册人的鉴定结论。当事人在期限内不能提供充分有效的相反证据,则采信商标注册人的鉴定结论,认定涉案商品为假冒商品。

第二类:不完全假冒。如果商品有自己的厂名和厂址甚至有自己的包装、仅仅只是在同种商品上使用相同商标,这样构成侵权的称为不完全假冒。在这种情况下,被查处的商品有自己的厂名和厂址,是否构成商标侵权的关键,在于其商标使用行为是否经过商标注册人许可或授权。因此,商标注册人出具的意见在这里主要就是为了证明当事人的商标使用是否经过其许可或授权。

四、商标权人鉴定结论的证据性质

证据的性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其证明力的强弱。商标权人鉴定结论属于何种性质的证据,在理论上存在三种可能:一是属于鉴定结论性质;二是属于书证性质;三是属于证人证言性质。司法部门对此问题之间亦有分歧:广东省高院在上海华谊(集团)公司诉李建新商栎侵权纠纷案将其认定为“证人证言”;福建省高院关于省工商行政执法与行政诉讼若于问题研讨会纪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向人民法院提供其在行政程序中所采用的鉴定结论,应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的要求。不具有鉴定资格的人员以及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人民法院将不予采纳。对于这项规定我们需要注意的是:第一,在某些案件中,虽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未提供鉴定结论,但其提供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和现场笔录等证据足以证明相对人制造和销售假冒商品事实的,人民法院应予认定。第二,在没有专门鉴定部门或专门鉴定部门无法鉴定的情况下,在行政诉讼中产品生产企业出具的证明属于利害关系人提供的书证,而不属于鉴定结论、而应该认定为书证。

笔者认为是一种单位证明材料,按现有证据分类无法归类,但可以补强后转化为证人证言:既加盖单位公章又附有自然人签名,单位公章可视为对证人身份的认可和证实。同时建议用证明或鉴别的形式说明,避免鉴定报告材料的形式,如当事人对侵权物品的辨认意见等。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的是鉴定(鉴别)而不是认定,工商局的是认定而不是鉴定,工商机关对涉案标志是否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涉案行为是否构成商标侵权,有权作出自己的判断和认定,无须报请商标主管机关来认定,更不应完全依赖商标注册人的意见。商标注册人的意见,只是证据的一种。鉴定(鉴别)是对物的来源的证明;认定是是否侵权的证明。

五、商标权利人能否授权他人鉴定商品

根据商标局《关于商标权利人授权他人鉴定注册商标真伪问题的批复》(商标综字(2008]第46号)“商标注册人依法委托他人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商标侵权案件,并且明确授权被授权人可对注册商标是商品真伪进行鉴定的,商标注册人和被授权人须对被授权人的书面鉴定意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被鉴定者对该鉴定意见没有异议或虽有异议但无正当理由不提供其商品系真品的证据或者取得该证据的线索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将该鉴定结论作为证据予以采信”,商标权利人授权他人鉴定假冒注册商标商品具有法律效力。

六、假冒伪劣烟草制品的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