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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学专业学什么

时间:2022-08-04 12:49:34

中医学专业学什么

第1篇

提问:请问执业药师考试报名需要什么条件么?

解答:报名条件有以下几点。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医学、药学、生物化学、中西医结合、药品营销、临床、化学制药)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医学、药学、生物化学、中西医结合、药品营销、临床、化学制药)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医学、药学、生物化学、中西医结合、药品营销、临床、化学制药)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医学、药学、生物化学、中西医结合、药品营销、临床、化学制药)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医学、药学、生物化学、中西医结合、药品营销、临床、化学制药)博士学位。

报考执业药师是否要先考药士

提问:我是药学专业的大专生,想考执业药师,执业药师必须从药士考起吗?

解答:首先您应该区分好执业药师考试和卫生资格考试中的初级药师考试。

执业药师考试是行业准入式考试,考过后在药店驻店工作中用处比较大。而初级药师考试属于卫生资格考试的药学职称考试,分为药士、药师、主管药师等,是用于职称评定的凭证,在医院工作中用处比较大。您要先弄清楚是在什么工作中需要的证件。

其次,大专生报考执业药师条件是: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化学专业、医学专业、生物学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大专生报考初级药师条件是:取得药学专业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指定与自修项目是什么意思

提问:听说执业药师考试还有继续教育,还有什么制指定项目和自修项目,都是什么意思?

解答:执业药师考试都是要进行继续教育的,指定项目为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职业道德等,是执业药师的必修项目。执业药师参加指定项目学习每年不得少于7学分。

自修项目为执业药师自行选定的项目,如参加学术会议、专题考察、撰写论文、专著等。

第2篇

问:老师您好,请问执业药师报考具体流程是什么?

回复:您好,首先是网上报名,然后根据当地卫生局的安排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的时候需要考生持所打印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按照所在考点的具体要求,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提交书面报名材料(如身份证、毕业证书等),交费,拍照(或导入数码照片),并确认个人报名信息。

2.医学中专毕业如何报考执业药师?

问:老师您好,我是一名乡村医生,在卫生室工作有15年了。中途在卫校学习3年(2010年7月医学中专毕业),现在在卫生室工作。请问医学中专毕业如何报考执业药师?

回复:您好,您只要是医学专业毕业,且中专学历是国家认可的正规学历即可以报考执业药师。但是还要满足工作7年的年限要求才可以。

政策规定如下: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化学专业、医学专业、生物学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可以报考执业药师。您只要满足学历和工作年限的要求。

3.初级药师和执业药师有什么区别?

问:您好,请问初级药师和执业药师有什么区别?

回复:您好,执业药师是准入考试证书,初级药师是职称类的考试。两个都是全国统一考试,药师考试是卫生部门组织的药学职称考试,主要在医院药房等医疗单位从业,包括药士、药师、主管药师、副主任药师、主任药师。

执业药师属于药监系统,执业药师考试是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执业药师也是国家承认证书,主要是在药店等药品经营单位从业。

药店等药品经营单位须要执业药师,所以执业药师侧重药店等药品经营单位工作,一般不能作为应聘医院的依据。

初级药师一般是医院工作需要的,主要在医院工作。

4.执业药师几年一注册?

问:老师您好,我是今年通过的执业药师考试,请问执业药师几年一注册?

回复:你好,执业药师注册有效期为三年。持证者须在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到原执业药师注册机构申请办理再次注册手续。超过期限,不办理再次注册手续的人员,其《执业药师注册证》自动失效,并不能再以执业药师身份执业。

5.报考执业药师,医药公司的盖章可以么?

问:老师您好,报考执业药师要医药类单位盖章,请问医药公司的盖章是否可以,还是必须要药房或者医院盖章?

回复:您好,医药公司的章是可以的,但也要看医药公司的相关资质,例如是否有研发等资质,药房或医院的章当然是最好,相对来说药房的章比较好盖。

6.怎样拿到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

问:请问,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怎么得到?

第3篇

临床中药学是中医药各专业学生的骨干课,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由于历来重理论,轻实践,以讲授为主,学生常感到抽象、乏味,学习积极性不高,教师也感到教学机械、枯燥,以致教学效果常不理想,学生对知识的掌握和运用能力没有得到有效提高[1-2]。实验教学具有直观性、客观性、实践性的特点,可以培养学生的探索能力、实践能力,有课堂教学不可替代的作用。临床中药学实验教学就是要通过直观的、生动的、启发性的实践训练,加强学生对本课程知识的运用能力。当然,对中医专业学生和中药专业学生的实训要有所侧重[3]。对中医专业学生要紧紧围绕中药临床应用,加强辨证用药能力的训练;对中药专业学生的训练可以适当往临床用药安全、有效、合理性的判断、中药新药研发思路等方向指引。在近年的临床中药学实训教学中,我们借助“模拟药房”载体,引入PBL(ProblemBasedLearning,问题式教学)的教学方式[4],精心设计问题,启发学生思考,使得学生学习积极性明显提高,同时理论知识的运用能力明显提高。特别是中医临床专业的学生在进入临床实习之前,通过临床中药学实践训练课程,进一步巩固中医药基本理论,临床常用中药的性能特点、应用要点、配伍方法,以及常见病证的用药规律。通过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学生进行有目的的引导和训练,从根本上提高学生实践用药的能力。

1联系中医药学基本理论

中医药学理论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中药基本理论是中医理论中富有特色的一部分,在理法方药辨证论治体系中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与中医医理密不可分。因此,在中药学实践训练中,必须注意中医理论对中药用药的指导,在具体药味讲述中适时复习中医理论,强化学生对理法方药体系的理解,增强其对理论的灵活运用能力。例如,川芎为治头痛要药,请学生讨论头痛有哪些常见证型,病因病机分别是什么?川芎治各型头痛的机理是什么?结合川芎的性能特点,思考川芎最适宜治何种头痛,不适宜治何种头痛?可否及怎样通过合理配伍扩大川芎对头痛的治疗范围?通过从各个角度提出问题,引导学生进行思考。

2以识药带动基础知识学习

传统的临床中药学教学是按照大纲及教材的要求,讲解药物的来源、药性、功效、临床应用、用法用量、使用注意等,其结果是学生容易产生大脑疲惫,厌倦本课,以致课堂教学收效不佳。我们在学生进入临床实习前,开设中药实训课,设计“模拟药房”带动中药性能的复习巩固,提高了学生识药的兴趣,进而增强了其辨证用药的能力,为学生在走出校门后很快适应工作打下坚实基础。“模拟药房”按中药功效分类建立常见饮片辨认区、真伪中药识别区、毒性药物警示区、中成药样品区。“模拟药房”作为实验教学的一种载体,相当于学校的一个“实验室”,模仿药房的格局,设立柜台、货架、药品,供学生学习实践;配套计算机软件系统,对学生学习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学生看到一种常用饮片,要能够识别,并回答其药性特点、功效、适应范围;给出一种常用中药的性能描述,能够回答是哪味中药,并到药柜中找出对应饮片。“模拟药房”以生动直观的中药饮片引出问题———是什么药,有什么性能,如何应用,注意什么?即以饮片辨识带药性功效[5-6],巩固中药基础知识,强化用药能力训练。百闻不如一见,通过视觉记忆、感性认识引导理性思考,是“模拟药房”的价值所在。我们根据“模拟药房”中药饮片编号制作“中药饮片辨识及双向考核系统”,建立中药实训与考核评价体系,为学生识药用药提供保障。

3区别同类药物功用异同

功效相似药物的鉴别是临床中药学的重要内容,亦是临床合理用药的关键问题。然而学生在这方面学习中往往掌握不好,对同类药物的性能特点差异、临床应用区别难以建立深刻的认识。因此,有必要在实践训练中强化学生对药物功用异同的把握[7]。本部分训练可以与上部分训练同时进行,在“模拟药房”中给出两味及两味以上功效相近药物的饮片,要求学生回答是什么药,分别有什么性能,功效应用有哪些区别,临床上如何合理应用。可以结合临床案例,引导学生思考。例如给出石膏和知母的饮片,首先让学生辨认,思考温热病气分实热,壮热、烦渴、大汗出、脉洪大如何用药?肺经实热,发热,喘咳,如何选药?肺热燥咳,干咳无痰如何选药?阴虚火旺,骨蒸潮热,如何选药?并以药性功效特点解释不同情况下区别用药的理由。通过强化训练,使学生深刻理解和重视临床用药的合理性。

4熟知常用药味配伍内涵

临床上中药更多以复方形式应用,配伍则是用药的基本方法,因此有必要强化训练学生掌握常用药味配伍的法度和内涵。可以在“模拟药房”中,给出常用配伍药味,让学生回答是什么药,分别有什么性能,配伍的目的及原理,配伍后适应病证的变化。例如给出苍术、厚朴、枳实3种饮片,要求学生辨认并回答各药性能功效,三者之间常用的药对配伍,不同配伍的目的和适应病证分别是什么。进而结合病例,湿阻中焦,脘痞呕恶,舌苔厚腻,选用哪两味药配伍?食滞胃肠,腹满胀痛,大便不通,选用哪两味药配伍?给出选择依据。通过这样的强化训练,使学生真正理解中医临床用药的法度,形成法随证立,方从法出,因证选药,灵活加减的思维。

5加深病证用药规律认识

临床中药学课程学习的根本目的是使学生具备使用中药的能力。临床合理、灵活用药与病证情况密不可分,特定病证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和用药规律,这也是临床中药学要解决的重要问题。对于中医专业的学生,强化病证用药训练是通向临床的必不可少的环节;对中药专业的学生而言,强化病证用药训练则可为将来用药监测、评价打下坚实基础,亦可为药物研发或相关实践打下理论基础。病证用药规律训练亦可在“模拟药房”中进行。教师提出某种疾病,请学生分组讨论,根据疾病常见证型的不同,分别选择常用药物,从药柜中找到相应饮片组成复方,并回答选药的依据和药物间的配伍关系。通过训练,使学生加深对病证用药规律的认识和把握;教师还可以再加入气候、体质、病程、兼证等因素,进一步训练学生对病证用药规律的灵活掌握能力。临床中药学课是中医药院校各专业的骨干课程。对中医专业的学生而言,临床中药学是联系中医基础理论和临床各科的重要桥梁课,是学习中医理、法、方、药辨证论治理论和技能的重要环节;对中药专业的同学则是中药学各分支学科知识转化为临床应用的关键指南课。在临床中药学实践训练课程中,借助“模拟药房”载体,引入PBL教学,以问题为主线,充分激发学生的兴趣,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使理论知识不再枯燥乏味,使教师从授人以鱼转为授人以渔,使学生从死记硬背转为活学活用。在实训过程中,我们还注意打破学科界限,将中医药学各科融会贯通,将理法方药紧密结合,最大效率的提高学生的临床辨证用药水平,增强其对临床用药安全性、有效性及合理性的把握能力。

第4篇

1建立以标准化分级考核为基础的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培养新模式

1.1目标及依据

根据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试行办法》中所规定的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的相关标准,硕士专业学位授予需达到卫生部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中规定第一阶段培训结束时达到的临床工作水平。同时,根据教学计划的设置,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经过半年的基础理论课学习后,进入临床培养阶段,此阶段分为一年的轮转学习和一年半的专科培训。因此,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临床能力培养分成2个层次展开,第一层次是对非本专业的科室进行的轮转学习,其学习时间及学习要求都低于第二层次即本专业的临床学习。这就明确了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临床能力培养必须也应该是分层次进行的。以此为依据,针对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临床能力考核分级实施势在必行。同时,分级考核实现了“因才施教”“因才施考”,明确了教学目的,使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能力培养更具科学性。近年来,随着医学教育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医学教育工作者及临床医务人员认识到一个合格的医师除具备规范的临床操作能力,还应具备缜密的临床思维、良好的人文关爱及娴熟的沟通能力。临床能力培养越来越关注综合素质的提高[7]。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本科医学教育基础上的研究生教育,是以培养临床需要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为培养目标,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就是要改变长期以来医学临床教育中常出现的“高学历低能力”现象。因此,全面、整体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能力就成为临床能力教学改革的中心目标。标准化的临床能力分级考试就是要通过设置标准化、科学、全面的考核方式,考核内容,引导老师、学生注重临床综合能力的培养。只有这样,培养出来的学生才能称得上是符合时代要求的合格医学毕业生。

1.2标准化临床能力水平分级考试

1.2.1科学设置多站式考核口腔临床能力水平考试是对临床综合能力的全面考察,其考核内容由三部分组成,分别是最低临床实践要求、经治病例报告、临床技能操作考试。考试形式充分考虑口腔临床医学特色,将多站式考核,标准化病人引入口腔临床能力考核中。其中最低临床实践通过对应试者临床训练的病种、病例数提出了明确要求,学生必须按要求完成这些训练指标并记录在册。经治病例报告由应试者提供规定数量、规定病种的经治病例资料,这些资料必须包括门诊初复诊病历复印件,辅助检查资料,治疗前后X线片对比以及术前、术中、术后的照片等。经治病例报告由书面报告和现场答辩两部分组成,通过提交经治病例书面材料可以很好反馈应试者采集和书写病史的能力及诊断性检查的运用和做出诊断的能力。通过对经治病例的现场答辩反馈应试者言语表达的能力和自学的能力。最后应试者必须参加临床技能考试,通过完成规定内容的临床操作项目,以考核其临床操作的能力,这些临床操作项目都是明确的,应试者必须按要求自己准备好合适的病例参加考试。最低临床实践要求、经治病例报告、临床技能考试是构成的核心内容,这三者是有机的整体,涵盖了针对应试者临床能力的日常训练、理论水平、实际操作能力检验的3个层次,每项考试权重均为100分,3项考试每项考试不得低于60分,3门总分不得低于200分方可认定其通过临床水平考试。改变了以往临床考试的弊端,多站式的考试充分检验、准确反馈应试者的临床综合水平,尤其对于以往临床水平考试中所忽视的医患沟通技巧、语言表达能力、学习能力等综合素质提出了明确的考核要求。标准化病人的使用是医学临床技能考试的重大突破,但是,由于口腔医学的特点,标准化病人在口腔医学临床技能考试中的使用受到了很大限制,将标准化病人的精髓运用于口腔临床技能考试中,通过设置标准化的考核内容,明确的操作项目使口腔临床技能考试的结果更加准确,更具可比性。

1.2.2标准化考核及评价一个显著特点就是标准化考试。所有考核项目均经过论证,明确考核项目及考核内容,评分标准细化,评价结果量化。每项考试我们根据考核内容、形式、特点等设置了10个评分点。通过细化评分标准,以达到标准化、量化考核结果,改变了以往临床实践教学考核中“无章可依”的情况。考核结果更具说服力,考试成绩具有可比性,改变了以往临床能力考试无法横向比较、纵向对比的情况。

1.2.3分级分科目实施考试分级分层次进行测评。在制定时,我们充分考虑我国高等医学教育现状及医学毕业后教育状况,分四级设置考核层次,由低到高难度依此增加。不同的考试对象按照要求参加相应等级的临床水平考试。在分级时,我们借鉴国家执业医师考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标准,Ⅰ级考试考核对象的是口腔医学专业本科阶段实习同学,其临床实践能力标准设置略低于国家执业医师临床技能考试。Ⅱ级考试面对的是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轮转期学习,其难易程度等同于国家执业医师临床水平考试。Ⅲ级考试面对的是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培训结束时临床考核,其难易程度等同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临床水平考核的标准。Ⅳ级考试面对的是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其难易程度等同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二阶段临床水平考核的标准。四级考试的分级设置,充分依托当前医学教育的现状,保证临床能力水平考试的延续性和实用性,使其具有较强的生命力。同时,将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机结合起来,为此项考试的推广提供了有力保证。

2教学实践

2.1制订标准化水平考试大纲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培养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是“教什么?”[8]。以往的教学大纲教学目的模糊,的实施解决了这一难题。的考核内容就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或者其他应试者要学习的内容,就是临床指导教师在日常实践教学中所教的内容,根据教学对象的不同,教学内容不同,教学目的不同,解决了“教什么”的问题。因此考试大纲的制订是关键。我们组织专家集体讨论,按照“实事求是,立足临床,服务教学,难易适当”的十六字原则,精心编制了考试大纲。“实事求是”就是要立足当前医学教育和社会现状,超脱于实际的考试只能是水中望月。“立足临床”就是要充分突出临床实践教学这个重点,明确考试的方向是临床水平的考核,临床需要什么我们就考什么。“服务教学”要求我们在制订考试大纲时要考虑到面对的是广大的一线教师和学生,要明确考试范围、考试科目、考试内容、考试形式,细化考评指标,最低临床实践训练、经治病例报告、临床技能考试三大方面根据各自实际制定不同的考试要求和考评细则,要让临床带教教师、应试者一目了然,明白教什么、考什么、学什么。是一种达标考试,不是拔优考试,制定各科各级的考试时难度“适当”为佳,一味拔高考试难度就失去了这项考试原有的目的。

2.2培训临床教师临床教学不同于理论教学。“如何教”是所有临床指导教师面临的一个难题。标准化临床水平考试是对传统临床教育的改革。与以往的临床教学模式最大的区别是有了明确的考试标准,准确的考试内容,确定的考试方式,设计好的评分标准。学校通过标准化的考试这唯一的“出口”,用其做“尺子”来衡量应试者的临床水平,另一方面是通过应试者的考试结果反映带教老师的教学水平,从而激发临床带教老师的教学积极性。

2.3应试者的准备参加的专业学位研究生都能看到有明确的考试内容和考试形式的考试大纲。我们需要应试者明白,公布考试形式和考试内容并不是降低临床考试要求,而是通过明确的临床考试要求,公平、公正、公开地对应试者的临床能力进行评价,从而达到促进临床学习的目的。没有日常的严格训练和规范培训是无法通过的各级考试。应试者必须按照考试大纲的要求完成日常训练的记录,经治病例的收集、整理,临床操作的规范训练和学习医患沟通的技巧等,才有可能在考试中取得好成绩。同时,明确的考核目标使学习更有针对性,每个学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的不同安排学习重点,充分调动学习的积极性。

2.4考官的要求临床能力考试需要考官来打分。考核成绩的有效性、准确性取决于考官的评判。尽管采用一致的评分标准,能有效地避免考官主观的差异,但仍不可避免地存在打分的主观因素。这就要求一方面考官要公平、公正,另一方面要求就是要对充分了解。再者,考试的过程中保持良好的依从性,从始至终保持一个状态,这样应试者的成绩才真实、客观。临床带教老师不再参与考试,避免了人情分、关系分的出现,一方面对应试者的评价更加公平,另一方面公平、准确地反映临床教学的情况。考试结束后考官及时反馈考试结果,针对考试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修正考试大纲。

3效果评价

第5篇

一、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指导原则

魏院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培训的指导原则是,全员培训,突出重点,统筹安排,扬长避短,童力而行,形式多样,讲求实效。对新分配的医学本科及专科毕业生,先到各科轮转工作,每到一科,必须由经脸丰富的上级医师指导他(她)们进行“三基”训练,使他们养成严肃认真的工作作风,

1、基本理论训练.结合本科的日常医疗工作,在巩固基础理论的同时,使他们掌握本科的各种常规治疗及危重病人的抢救等方面的基本理论。

2、基本知识训练.熟悉本科各种操作常规,掌握体格检查的基本步骤和方法,了解本科有关阳性体征的意义,熟悉本科有关的各种物理诊断、检验和功能检查项目的临床意义,了解药物的成份,药理作用,使用方法及配伍禁忌,使他们能提高诊断及鉴别诊断能力和处理本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水平。

3、基本技能训练.正确掌握急救技术,能完整,清晰地书写病历,正确书写医嘱、处方及各种申请单.能正确熟练掌握常用的诊断技术和手术及诊疗的基本技术。

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方法

1、重视初级卫技人员的在职培训。将在职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作为我院的首要任务,做出了长远规划,制定出培训计划及有关规章制度.培训原则是做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形式多种多徉。时间长短不一,培训班一期为三个月,专科进修为6个月至1年,大专院校进修为三年.1992年-1994年参加3一6个月的急救学习班41人次,一年以上的进修班8人次,三年以上的大专院校16人.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培训66人.

2、大力提倡鼓励在职卫技人员不脱产学习。这样做一不影响医疗工作,二可减少经费开支,三能提高他们的医疗基础理论知识,同时也提高了专业技术水平。到目前为止,已有12人参加自学考试.此外,为尽快提高医院各类卫技人员的素质,我院先后请有关专家教授来我院办学习提高班。先后办了心血管疾病学习班两期,参加人数达26人.医院管理学习班两期(本院自己举办一期),参加学习的达32人.还办了护士长及护士管理提高学习班以及病案统计管理学习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踊跃参加,从而提高了管理水平及业务能力。

3、重视大中专院校新分配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首先进行上岗教育,主要是医德医风,服务态度,医院规章制度,各类人员职责等教育,真正树立为病人服务的思想.这些新生力量,虽是医疗专科学校毕业生,但实践知识不足,特别是临床医学存着很强的实践性,所以必须经过系统的医院临床实践教育,只有经过一年的各科轮转,并有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传、帮、带,才能使他们初步掌握专业基本操作,熟悉有关工作的各项常规以及与其专业密切相关的基础知识。同时采用定期考核,促使他们在工作中不断学习提高.通过这些培训,医院初步解决了技术队伍的素质问题,提高了医疗水平,使各项医疗工作逐渐步入正常化、规范化进程,同时给医院的发展注入了生机和活力.

第6篇

如何选择医院

很多人一看到这里,都会想:“这还有什么疑问吗?看病当然要选最好、最大、最权威的医院了!”对于一些常见病,无论三甲医院还是社区医院,医生的处理方式其实都大同小异。对医生欠缺信任,一点小病就反复求诊,只能给病人带来更大的负担,也会造成医院资源的浪费。小毛病应该在社区医院解决,不必非去三甲医院,有时候去“大医院”看“小病”反而会延误治疗。大家在去医院就医前,首先要对自己的病症有一个基本判断,就目前国内的情况看,“过度医疗”是一个普遍且严重的现象。看病的最终目的是看好病,因此不管医院大小、级别高低,只要能看好病,安全有效,就可以选择。

如果是普通的感冒发烧、咳嗽、头痛、咽痛、腹泻、便秘、胃病、确诊的高血压和糖尿病、脑血管意外的后遗症、关节扭伤、皮肤裂伤、一般五官科病和口腔科的病症,其实去一级医院(社区医院)就诊就可以了。大多数常见病和多发病,只要病情不复杂,诊断能明确,不是特急、特重,就可以选择二级医院。特急、特危重的病最好联系急救中心或者直接去三级医院;一、二级医院不能确诊、或疗效不好的慢性病及疑难杂症病人,也应该到三级医院。如果是需要专家指导用药的慢性病、精神病、肿瘤以及在各综合医院确诊为专科病的患者,应该去专科医院。

其实对于一些常见病和多发病,如果是一个理智的患者,就应该找一家离家较近、服务较满意、医疗费用较合理、能给您的就医过程提供放心、便捷服务的医院,这才是较为明智的选择。

选什么时间去看病

选对时间看病可以少排队,在我国医疗卫生资源比较紧张的情况下,看病不排队在短时间内恐怕很难实现,但也有一些规律可循:周一、周二、周五人多,周三、周四人少。因为绝大多数人比较习惯在周一和周二去医院看病,各大医院在每周的前两天都是人满为患,周三和周四相对人流量要小一些。而上午和下午相比,下午就医的人数相对较少,如果患者不是突发急症,那么合理地选择看病时间,就能在就诊时减少排队时间。

举例来说,如果您周一的早上赶到医院时是8点45分,挂号排队、候诊排队,轮到您就诊时已经10点多了。如果病情不怎么严重,门诊医生做检查和诊断的时间不会超过5分钟,然后您又去排队、缴费、回来接受治疗。等到治疗结束,再去药房把医生开的药拿到手,基本上已经是中午了。这还只是普通门诊,要是挂上专家号,或者需要验血等辅助检查,那恐怕就要耗上一整天了。

选择挂什么号

病人到了医院首先遇到的问题是挂号,而如果挂错了号,就会浪费很多时间,还可能看不好病。

大多数人不清楚自己该挂什么科,一般小医院分科比较简单,只有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耳鼻喉科等五六个门诊科室,现在的情况是分科越来越细,尤其是在大医院,仅内科就可能分为近十种不同的内科,例如消化内科、心血管内科、神经内科、肾脏病内科、呼吸内科、血液内科、内分泌科、变态反应科等。每一个专科又可以按照疾病的名称分出专病门诊,例如冠心病门诊、高血压门诊、糖尿病门诊、胃病门诊、疼痛门诊等。而且在每一个科室又会按照医生水平的高低分为普通门诊、专家门诊和特需门诊。因此,病人在看病之前应当对自己的病情有一些初步的认识。在对自己可能患有什么疾病进行判断以后,再到医院相应的科室挂号诊疗。

如果病情比较复杂或多次治疗效果不佳,应当挂专家门诊号,以得到更好的服务。如果您仍未能确定自己的疾病属于哪一科,您可以先挂普通门诊号,经检查后再看专病门诊或专家门诊。也可以先到医院的咨询台去咨询。当病情比较复杂时,咨询台也会出现分诊错误,而且有些疾病确实需要一段时间观察或特殊的检查才能搞清楚是什么病或者归属哪一科,甚至需要各科医师的会诊。而在病情没有明确之前,您还是应当找第一次挂号的该科医生,会诊也要通过他去进行,这在医院内叫做“首诊责任制”,“首诊”就是您为了治疗此病第一次挂号的那个科室。

选择医生的学问

很多人常问,谁是治疗某种疾病的“最好医生”。所谓的好医师应该对您的病情和疗法有深入的了解,而且要有高明的诊断根据和治疗手段。然而,每个病人的需求不同,最好的医生除了要考虑既有的证据,还得评估、判断疗法是否适用于该病人。小伤小病不必找专家,普通医生就完全可以处理。即使是一些较疑难的病症,确实要找专家就诊时,也还得留意一些问题。

专家也各有所长,如果患的是慢性病,最好还是与专家建立联系,以利于了解病性和掌握治疗规律。找专家看病时,应当带齐病历和相关的检查报告单。第一次看病时,可以先挂个普通号,等相关的检查结果出来后再请专家看,这样可以比较迅速地得出诊断结果及治疗方案。

复诊时就不必每次都请专家了。慢性病诊断明确后,平时的开药、化验、摄片复查等,找普通医生就可以。除非病情有了变化,或就医间隔时间长了,可请专家再看一看。一般来说,从医时间与医疗水平并不能简单地划等号,除非您选择的是中医。目前的情况是大医院里的中青年大夫才是主力军,他们的能力、水平都没问题,尤其外科医生。北京301医院老年心内科副主任医师吴海云就曾经说过:“现代医学对大多数疾病都有一个诊疗的规范,大家应该都是按这个诊疗规范来操作的,所以名医和非名医之间,基本上没有太大的区别。”

一个医学院学生自大学毕业以后,再从事自己的专业五六年后,在他的专业领域的水平不会比从事二三十年专业的医生低到哪里去。所以并不见得您挂了专家号,找了老医生,就等于您选对了好医生,往往很多年轻医生反而更敬业。当然有的时候,比如说您患上了疑难之病、危重之病,或是复杂的疾病,可能找一个相对来讲该领域的知名医生,他可能为您正确诊断、正确治疗的可能性更大一些,但绝大多数的常见病,并不需要一定要寻找名医。

如何选择跟医生说什么

大部分病人在跟医生描述自己的病情时,都会拖泥带水、罗罗嗦嗦,甚至还有的病人一问三不知。清晰、准确地向医生描述自己的病情,对病人来说非常重要。医生要了解的,主要是患者从发病到就诊时的全部过程,包括主要症状、发病时间、部位、程度、伴随症状等。对于主要症状,患者应尽量说得准确、简要。比如昨天晚上半夜痛醒了,哪里痛,比给医生看。痛醒的情况在过去一个月里发生了几次,是每次晚上吃了辣椒就痛醒,还是吃太饱就痛醒,家里人以前有没有人得过这种病。跟新闻报道一样,把时间、地点、发生了什么、为什么发生……把这些基本情况都讲清楚,医生就可以比较好的帮助你。

在病人很多、门诊时间有限的情况下,患者或者家属叙述病情既要详尽,又要简练。但把自己的病痛讲的严重、复杂也不明智。您讲的病越多,最后医生反而搞不清您到底得的什么病。病人不要想太多,想一次解决全部的问题。您先把他的注意力集中在您最想解决的问题上,而要想做到这一点,恐怕您就需要对自己的病情有所了解。现在有很多人都喜欢到网上查一下,这个时候其实要小心一点,因为网络上的信息并不完全准确,应该从较权威的渠道了解您的疾病情况,以免误导医生。

另外,如果患者是慢性病或者去复诊,关于病情、检查结果和用药情况也要向医生简要说明。一定要随身带上病历,以避免重复检查。

怎样做好心理选择

患了病,千万不要轻易听信医疗广告,更不要随便听信别人的“经验”,否则您很容易会在看病之前在心理上就有了错误的判断。

比如亲友接受某种疗法之后调适得很好,您就会对该疗法比较有信心。反之,如果您的父亲、姐妹或好友因为接受某种药物或手术治疗产生了严重的副作用,您就不会选择这种疗法。哪怕是其他您根本不认识的病人的二手描述,也会让您产生认知上的偏差。当然,新闻媒体的报导或网络上流传的故事,也会对您构成类似的影响,甚至成为您是否接受某种疗法的主要依据。

其实,偏听偏信他人的经验之谈,很可能会让您做出错误的判断。医学是专业性很强的行业,所有的医疗手段都有科学依据。一个外行人向您传达的信息往往是欠科学的和偏差较大的,很容易使您选择不恰当的治疗方法而贻误病情。这样的情况在临床医疗中屡见不鲜,教训惨痛。最好的办法,是充分吸纳这种疾病的正确信息,无论是从医生那里,还是和您同病相怜的病人那里,如果还有疑问,可以多咨询几位医学专家。然后充分了解这种治疗方案的好处,以及存在的风险,特别是有多少病人因治疗而得到好处或遭受副作用之害。只有在求医之前充分了解相关的医学知识,才能对自己的病痛更加清楚的认识,才能在心理上,心态上做好治疗的准备。

如何选择治疗方式

手术还是保守治疗?为了保持健康或重获健康,每一个人的治疗方式都不同,也没有一种疗法适用于所有的人。拿腰间盘突出来说,保守疗法包括推拿、针灸、理疗、中药内服、中药外洗、贴敷、刮痧、拔罐等。通常见效很慢,对于一些患者来说,很可能会耽误最佳的治疗时机。但选择手术治疗,即使是微创治疗,也存在一定的风险。那到底什么样的情况需要手术治疗?什么样的情况只要保守治疗就可以了?病人很难做出好的选择。

第7篇

xxxx年金秋,我满怀着憧憬的心情来到了流溪河畔的璀璨明珠—xx工伤康复医院实习。刚踏入这片热土,医院工作人员的热情、实习小结师专业技术的年少却老成和高素质及病人的评价和感受就让我很快融入了这个温暖的大家庭,更让我对她充满无限敬意,我深深地知道自己为何而来,来了以后应该做什么?做完之后应该实习小结什么?想完之后应该再做什么?经过近8个月的学习和老师的教诲,我已具备了步入社会的基本条件,以下就是我的几点体会。

1、注重实习“方法”的学习。工伤康复医院以成人康复为主,分为骨科康复、神经康复和烧伤康复三大版块。由于我的实践经验护理实习小结,在这里可以充分展示和狠抓基本技能训练,找出相同病种不同病历的共同点(如脊髓损伤和偏瘫病人就是好的例子),并且可以普外科医生 专题学习法,针对一种病,从康复评定、治疗再到评定,系统的结合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和康复骨科护理实习小结,勤学好问、举一反三,还可以写好实习日记和科室小结。山东省立医院血管外科 治疗师的一对一训练给了我在学习中工作,在工作中求进步的护理实习小结。医院的图书馆的专业书籍和资料给我提供了良好的北京天坛医院脑外科 场所和求知的平台,而我则应该充分利用资源,学会善于把握。

2、具备康复治疗师应有的素质。经常会有病人问我:“你们康复医生跟临床医生真不一样,你们天天帮我们动手动脚难道不累吗?”我对着他们笑笑,心里想:我们和临床医生的目标是一样的,爱因斯坦说过:“热爱是最好的老师”,这点在医院康复治疗师的身上得到了很好的体现。所以首要的是要热爱自己的专业,每一次康复部的业务学习基本上都是满满的,治疗师的提问和授课都说明他的那种虚心求学的态度,严谨的工作作风和求是的科学态度。都是值得我学习和去做的。在8个月里我没看到有一个治疗师上班迟到早退的,在治疗病人时一个接一个,认真对待,还要给我们讲知识,充分体现了他们勇于吃苦的精神和良好的思想品质。

3、学会能够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实习中我们拥有实习生和医生的双重身份。对于医院病人的现状和预后,大部分都是比较差的,尤其是sci、hi、cva、烧伤的病人,都存在着心理问题,而医院的病人以青壮年居多,还会把我们当成好朋友,说些心里话。面对这些患者,我们要清楚自己处于一个怎样的位置,你将如何回答他,回答他以后特会有什么想法,将给他带来什么样的问题,是好是坏?却值得我们去思考,说话就要负责任。这是做医生的原则。因此,在老师的教导下和自己的切身体会,我们一定要学会善于察颜观色,与病人的交流能力和处于突发事故或情况的应急能力,以及逻辑思维能力。更应该懂得这方面的知识、法律法规等。如工伤病人咨询工伤认知和赔偿等问题。说明要学会正确处理好医患关系,使患者得到最大的康复。

4、勇于尝试和创新,工伤康复医院是全国第一家专科康复医院,是一个大胆的尝试而且获得成功,这就是好比我们在工作中创新,去尝试用新的方法去治疗病人,当然这是经验积累和通过理论的结果,这种方法对患者没有副作用和负面影响。年青人正值创业和学习能力的高峰阶段。我应该抓好专业基本功,理论联系实践,结合现状,提高科研能力和技术水平。〖1〗〖2〗

第8篇

资格证书是驾照,监督考核“司机”的是被业内称为“史上最严厉的管理制度”的《药品推广行为准则》。

在北京东三环的亮马河大厦五层,记者见到了在一堆资料中忙碌的RDPAC医药市场发展事务与MRC项目总监温晓春。

记者:《药品推广行为准则》是你们自己制定的吗?

温晓春:是的。《药品推广行为准则》到目前为止,已经进行了三次修订和更新。会员公司绝大多数的医药代表都能依据准则规范自己的药品推广行为。

准则的背后是“医药代表专业培训”。2003年,RDPAC对英国、日本等国家和地区的医药代表认证制度以及相关认证项目进行考察了解,做了较为详细的研究和借鉴;次年,在5家会员公司中进行了小规模试点;一年后,正式推广。

从调查的资料里记者看到,医药代表专业培训,简称MRC培训项目,从医学基础、药学基础、行为准则、行业概述四个部分进行考查,进而推断考生是否具备医药代表的基本条件和素质。通过考试持证上岗的医药代表,有着严厉的管理制度和监督考核制度,如果违反相关规定,还有对应的惩罚措施,包括取消医药代表资格,不允许执业、上岗等。目前已经有超过30家在国内有销售业务的原研制药企业参加了MRC项目,其中29179人通过考试获得证书。

温晓春介绍说,准则对医药代表的规范化操作进行了严格界定和控制,什么不该做,什么不能做,做什么要把握什么度,都有详细的规定。如,明确了医药代表在与专家接触的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差旅等费用的最高标准界限,对与医生交往的方式、吃一顿饭的金额和付款方式的限制等都做出明确规定。

这样,包括葛兰史素克在内的不少公司就专门设立了过程记录系统,对每位医药代表的工作流程实施监督,记录医药代表对医生的拜访频率,跟进医药代表每次的拜访计划,以判断拜访目的是否正当、传递信息是否准确,还要求医药代表对每次拜访做出总结,根据目前的拜访结果设立下次的拜访计划。

对医药代表的财务管理也异常苛刻。要求医药代表每个月报账的刷卡次数要占有一定比重,以尽量避免现金接触,减少违规操作的可能性;同时要求医药代表提供各项支出的小票、收据、发票等供财务人员审核、确认。

对医药代表的考核,也详实划分为:药品临床使用信息的收集情况(尤其是针对治疗方法、疗效、不良反应等影响药物质量方面的信息)、是否实施带教、能否独立组织会议等。评价医药代表的重要标准是多项的,而销售额只是其中一个方面。

此证书和行为准则,得到了来自学员和医院的“不错的回应”,同时也被业内诸多人士称为“史上最严厉、最有效的医药黄埔军校历练场”。而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也希望把RDPAC内部的认证制度和《药品推广行为准则》,推广到全国4000多家内资制药企业中。目前合作正在商谈中。

“要规范医药代表整个群体的关键点是把它确立为一个合法的职业。医药代表和医生、医院、制药企业一样,所有活动都是为了达到改善患者健康状况这个最基本的目标。MRC项目的开展,也是为了推进医改的顺利进行,为了维护人类健康、消除病人痛苦、减少药物危害和提高疗效。”温晓春这样告诉记者。

随后,记者来到了RDPAC正在进行医药代表岗位培训的北京某课堂。

这是一间能够容纳一二百人的报告厅,放眼望去,已经坐满了上课的学员。学员大都来自国内的各大外资药企,有的正在俯首抄写,有的低声交流。讲台上,一位老专家手持一个迷你的人体模型正在授课。有学员举手提问,药物使用过程中副作用产生的原因。教授从药物的使用人群和副作用的发作机理以及处理方法三个方面做了详细的解说,学员满脸笑容表示感谢。

据了解,RDPAC的每次培训,都会有来自著名医院的老医师、业内著名的资深医药代表,包括药学领域的权威学者、大学教授来到课堂,与大家互动乃至尖端对话,就大家在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惑和盲点进行多种假设、推断,直到学员最后找到最佳的解决办法。

课间休息的时候,记者发现了一位特别认真的医药代表,恳求老教授提前把课堂ppt拷贝给自己,这位学员边与教授交流边把教授的话记录在笔记本上。记者询问得知,这位小伙子叫刘鸿,本科就读于北京中医药大学的中药专业,研究生阶段学的是药剂。刘鸿告诉记者,他在校期间一直比较活跃,喜欢参加各种活动,擅长与人沟通和交流,加上自己医学和药学背景所带来的得天独厚的优势,怀着满腔的热情,加入了目前所在的药企,目前已经工作了一年多。半年前,自己参加医药代表职业培训,通过了资格考试,这次算是重新回炉,督促自己温习功课,希望得到老师更多的现场指导。“考上资格证也并不是高枕无忧,两年一审呐,所以我再来‘回炉’一下,也不吃亏的。”刘鸿憨厚地笑着,又挠了挠头发。虽然业务方面已经比较熟练,可是面对记者,刘鸿还是略带羞涩。

刘鸿还向记者说起了他刚开始工作时屡屡受挫的经历。有一次,去拜访血液科的一位女主任医师,因为拜访的时间不合适,所以话还没有说完就被直接撵了出来。当时他感觉特别受伤,但很快想起了培训课堂上经常模拟的应对技巧,于是迅速调整好了心态。经过几天的琢磨,他选择了其他的拜访时间,那位女医师终于对他笑脸相迎了。

现在,刘鸿不仅能将最新、最准确的医药动态及时传递给医生,向其宣讲新药品的功能、疗效、适应症、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知识,甚至可以与医生就很多专业问题进行科学而真诚的探讨,扮演医生“小顾问”的角色。医生也非常愿意接受他提供的合理用药的建议。培训次数多了,他除了知识上得到更新,还渐渐地学会了如何迅速判断所接触医生的性格色彩―“色眼识人”,并及时调整自己的状态以达到与双方风格的匹配。碰到蓝色性格的人,他就有条有理地摆事实、讲数据;在与红色性格的医生交流时,他的思维也要跟着发散起来;而遇到很有气场的黄色性格的人,他便简明扼要,不做逗留。

第9篇

为了扎实推进“以促进人的健康为中心,以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德医风建设年活动,全面提升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临床实践技能操作水平,促进全县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上新台阶,县卫生局定于12月份举办全县医疗卫生系统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活动。此次活动主要以理论考试和技能操作结合的形式进行。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本职岗位,提高综合素质,增强服务技能,营造学知识、练本领、强技术、夯基础的浓厚氛围,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医疗卫生队伍。

二、目标要求

依据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任务和各类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职责,坚持“什么岗练什么,什么缺补什么,什么弱强什么”的原则,保证应参加的人员人人参加,全员达标。通过练兵比武活动使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工作作风明显改善;依法执业能力明显增强;服务能力和专业素质明显提高;服务质量持续改进,医患关系更加和谐。

三、活动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县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卫生监督所、县病预防控制中心、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琅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级职称(含中级)以下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四、活动内容

(一)学习培训内容

根据医疗卫生单位的工作性质和不同岗位的职能特点,学习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以及相关的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技术规范、操作技能和核心制度、相关的服务流程,检测技术和结果评估,了解医学科技新知识、新技术。

(二)培训参考教材

1.临床医疗人员:《全国高等医学院校教材》第七版、《医学临床(三基)训练医师分册》。

2.护理人员:卫生部编《全国卫生系统护士岗位技能训练和竞赛活动护理技术操作项目考核要点》、《医学临床(三基)训练护理分册》。

3.中医医疗人员:《全国高等医学院校教材》中医专业第七版、《医学临床(三基)训练医师分册》中医学基础。

4.卫生监督人员:卫生部编《卫生监督员培训系列教材》(法律出版社版)、《卫生监督员手册》(赵同刚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版)。

5.疾病预防控制人员:《试验室设备操作和使用》、《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培训教材》、《医疗机构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要点》、《突发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标准》、《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文件资料汇编》。

6.妇幼保健人员:《医学临床(三基)训练医师分册》相关内容、《福建省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规范》、《福建省儿童系统保健指导手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版。

7.医技人员:《医学临床(三基)训练医技分册》相关内容、《全国高等医学院校教材》各医技科相关内容。

8.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医学临床(三基)训练手册》相关内容、《社区卫生服务政策读本》、《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版。

五、活动安排

全县卫生系统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活动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0年8月)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并组织“三基”及相关知识的培训和考试。要做好广泛宣传发动工作,使广大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立足本职岗位学练技术、争创一流。要充分认清医疗卫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要认识到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活动的内容和方法。

第二阶段:岗位练兵阶段(2010年9月—10月上旬)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培训计划,精心组织员工开展岗位练兵。采取自学为主、定期辅导、岗上带教、专题讲座、观摩指导等多种形式的学习和培训,并定期组织考试,检查学习培训的效果,确保学习培训的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

第三阶段:技能比武阶段(2010年10月上旬—11月)

在学习培训基础上,采取闭卷考试、知识竞赛、病历书写和执法文书展示、现场技能操作演练等多种形式,分层次、分专业进行技能比武。各医疗卫生单位按要求自行选择一定比例的优秀选手参加全县的技能比武,笔试与技能成绩按40∶60比例,两项成绩总和在前10名,做为评选全县卫生系统学习标兵的依据。同时,将各单位选手参赛情况列入本年度绩效考核内容之一(具体事宜由县卫生局医政股另行通知)。

第四阶段:总结评比和表彰阶段(2010年12月)

技能比武结束后,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将参加本次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写出书面总结报告报县卫生局。县卫生局将及时对本次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活动进行总结、评比、表彰。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以“三基三严”为重点的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活动,对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提升整体医疗服务质量,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医疗卫生单位全体员工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领导班子要加强对活动工作的领导。县卫生局成立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对本次活动的指导、协调、检查。

(二)立足岗位,注重实效。在本次活动的安排上,要保证日常医疗卫生活动的正常开展,要充分考虑到各科室的工作特点,科学统筹安排,将学习培训活动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要立足岗位需要,突出岗位特点。切实使这次活动达到让医疗卫生人员熟知和掌握本岗位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在实际工作中娴熟应用的效果。

第10篇

为了扎实推进“以促进人的健康为中心,以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德医风建设年活动,全面提升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临床实践技能操作水平,促进全县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上新台阶,县卫生局定于12月份举办全县医疗卫生系统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活动。此次活动主要以理论考试和技能操作结合的形式进行。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本职岗位,提高综合素质,增强服务技能,营造学知识、练本领、强技术、夯基础的浓厚氛围,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医疗卫生队伍。

二、目标要求

依据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任务和各类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职责,坚持“什么岗练什么,什么缺补什么,什么弱强什么”的原则,保证应参加的人员人人参加,全员达标。通过练兵比武活动使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工作作风明显改善;依法执业能力明显增强;服务能力和专业素质明显提高;服务质量持续改进,医患关系更加和谐。

三、活动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县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卫生监督所、县病预防控制中心、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琅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级职称(含中级)以下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四、活动内容

(一)学习培训内容

根据医疗卫生单位的工作性质和不同岗位的职能特点,学习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以及相关的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技术规范、操作技能和核心制度、相关的服务流程,检测技术和结果评估,了解医学科技新知识、新技术。

(二)培训参考教材

1.临床医疗人员:《全国高等医学院校教材》第七版、《医学临床(三基)训练医师分册》。

2.护理人员:卫生部编《全国卫生系统护士岗位技能训练和竞赛活动护理技术操作项目考核要点》、《医学临床(三基)训练护理分册》。

3.中医医疗人员:《全国高等医学院校教材》中医专业第七版、《医学临床(三基)训练医师分册》中医学基础。

4.卫生监督人员:卫生部编《卫生监督员培训系列教材》(法律出版社年版)、《卫生监督员手册》(赵同刚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年版)。

5.疾病预防控制人员:《试验室设备操作和使用》、《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培训教材》、《医疗机构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要点》、《突发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标准》、《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文件资料汇编》。

6.妇幼保健人员:《医学临床(三基)训练医师分册》相关内容、《福建省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规范》、《福建省儿童系统保健指导手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版。

7.医技人员:《医学临床(三基)训练医技分册》相关内容、《全国高等医学院校教材》各医技科相关内容。

8.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医学临床(三基)训练手册》相关内容、《社区卫生服务政策读本》、《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版。

五、活动安排

全县卫生系统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活动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年8月)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并组织“三基”及相关知识的培训和考试。要做好广泛宣传发动工作,使广大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立足本职岗位学练技术、争创一流。要充分认清医疗卫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要认识到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活动的内容和方法。

第二阶段:岗位练兵阶段(年9月—10月上旬)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培训计划,精心组织员工开展岗位练兵。采取自学为主、定期辅导、岗上带教、专题讲座、观摩指导等多种形式的学习和培训,并定期组织考试,检查学习培训的效果,确保学习培训的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

第三阶段:技能比武阶段(年10月上旬—11月)

在学习培训基础上,采取闭卷考试、知识竞赛、病历书写和执法文书展示、现场技能操作演练等多种形式,分层次、分专业进行技能比武。各医疗卫生单位按要求自行选择一定比例的优秀选手参加全县的技能比武,笔试与技能成绩按40∶60比例,两项成绩总和在前10名,做为评选全县卫生系统学习标兵的依据。同时,将各单位选手参赛情况列入本年度绩效考核内容之一(具体事宜由县卫生局医政股另行通知)。

第四阶段:总结评比和表彰阶段(年12月)

技能比武结束后,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将参加本次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写出书面总结报告报县卫生局。县卫生局将及时对本次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活动进行总结、评比、表彰。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以“三基三严”为重点的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活动,对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提升整体医疗服务质量,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医疗卫生单位全体员工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领导班子要加强对活动工作的领导。县卫生局成立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对本次活动的指导、协调、检查。

(二)立足岗位,注重实效。在本次活动的安排上,要保证日常医疗卫生活动的正常开展,要充分考虑到各科室的工作特点,科学统筹安排,将学习培训活动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要立足岗位需要,突出岗位特点。切实使这次活动达到让医疗卫生人员熟知和掌握本岗位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在实际工作中娴熟应用的效果。

第11篇

20xx年第一季度医务科工作在医院20xx年工作安排的指导下,把规范医疗行为,加强医疗质量,为广大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作为工作重点,注重抓好以下几点。

一、强化专业技术人员业务培训,继续抓好医务教育。根据我院院情,本着缺什么,补什么,学什么的原则,学以致用,按需培训的原则在医院经济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选派10余名医护人员到省级医院或内地学习,吸收先进技术,提高技术水平。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要紧密结合自己的专业,通过自学、脱产学习,自觉严格的补充,增长本专业技术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掌握交叉学科和相关学科的知识。初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要结合本职岗位,进行专业技术知识和技能的职务培养,熟练掌握专业技术,参与科研,能解决较复杂的疑难病症。争取请进来,派出去,自己学的原则,想方设法提高专业队伍的业务素质。通过邀请省级专家对我院进行专业技术指导查房、做手术、讲课等形式,提高我院业务人员的水平,支持各科请专家开展新技术、新业务。科室内不定期安排讲课,由科主任负责。积极鼓励专业人员自学,科主任督促查阅业务笔记,医院将业务学习纳入定期效评的范围内。

二、加强医疗管理,提高医疗质量。首先,我院必须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重点科室为优势,以服务质量赢市场,为求医疗质量发展,做到“四禁”、“五多”,即禁态度冷漠,禁作风推诿,禁接诊草率,禁诊疗粗心;多解释,多安慰,多理解,多温暖,多帮助,使医院服务质量处在全县的领先地位。

其次,各级质控组织认真按各自的职位负责管理工作。建立各级切实可行的质量控制方案和定期效果改评制度,使我院三级查房、会诊、讨论等各项制度得到落实,使各项医疗质量得以充分保证。

第三,要经常教育医护人员明确岗位责任制的重要意义,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定期不定期检查各项医疗情况和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对新上岗人员必须进行岗前教育。明确医院的各项制度和职业道德准则,并不断总结经验,扬长补短,改进管理制度。建立医疗缺陷防范措施,医疗事故防范即处理预案,实行医疗缺陷责任追究制,教育全院医务人员将医疗安全放在首位。

第四,加强医疗文书的管理,使各科医疗文书标准化、规范化。定期检查,对不足之处及时反馈,提高改进,使医疗文书的书写达到卫生部指定的要求和目标。开展知情选择活动,个体化服务,认真填写好各项知情同意书。使医院的甲级病历书写合格率达到90%,无丙级病历;处方合格率要求达到98%以上;各项辅助检查报告单达到卫生部门的要求。

三、防止医疗事故,确保医疗安全。要认真做好医疗质量考核工作,严格按医院制定的管理规范、工作制度和改评细则,开展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医疗防范措施和医疗事故处理预案及防范预案,实行医疗缺陷责任追究制,严格按医疗操作规程标准开展医疗活动。组织院内职工学习有关医疗法律法规各项条例。要倡导卫生技术人员刻苦钻研医术,旗帜鲜明,坚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科室的质量管理,执行医疗项目的职称等级制。把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的重点,从医疗终未质量评价转换到医疗全过程中每个环节质量的检查督促上来。

四、医院各科室全体职工要以高昂的斗志,饱满的热情,高度的责任心,全面按《青海省二级医院评审细则》要求做好各项工作,为医院二次评审达标做好准备。

xx医院医务科

20xx年一月四日

第12篇

一、非法行医罪,属《刑法》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五节危害公共卫生罪之一。

刑法336条第一款规定: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其中,明确地指出了“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从事医疗活动即为非法行医罪的主体,非法行医的行为只要达到情节严重这一标准即可构成犯罪,不以造成危害后果为构成犯罪要件。危害后果是加重量刑的依据。本罪是行为犯、后果加重犯。

二、本罪特征

客体方面 侵害了国家对医疗事业的管理秩序和广大人民的生命健康;

客观方面 表现为没有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

主体方面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即一般主体。

主观方面 间接故意

非法行医罪条文中使用了两个关键性的概念即“非法行医” 和“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必须理解这两个概念,才能真正理解什么是非法行医罪。

三、什么是非法行医?非法行医中的法指的是什么呢?

根据本罪侵害的客体方面,本罪侵害的是医疗卫生的管理秩序,那么,非法行医中的“法”自然是指涉及管理界定医疗机构及医生执业资格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等相关的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

1999年卫生部在关于切实做好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工作的通知 中明确指出 要把实施《执业医师法》与贯彻落实《医疗机构管理条件》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紧密结合。清理整顿医疗机构和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

由此可知,合法的行医行为必须是完全符合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非法行医则是相对合法行医而产生的概念, 只要行为人违反了这些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了其没有法定执业资格或许可的医疗行为即属于非法行医。

简言之,非法行医就是违反医疗法律法规之许可而从事的一种医疗违法行为。

在医疗卫生法律法规意义下,除江湖游医外,医疗机构及个人均可成为非法行医的组织者和实施者,只是医疗机构不能作为非法行医罪的主体定罪,定罪的主体是实施了该行为的“人”。有些人至所以认为只有江湖游医才是非法行医,就是不完全了解卫生法律法规而作出的主观臆断。

理解了非法行医这一概念后,我们便可对非法行医罪这一概念进行剖析。

四、刑法与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的作用

从《刑法》336条的属性及条文内容来看,本罪名是受刑法和医疗卫生法律法规来共同调整的一个罪名。不了解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就无法理解刑法336条中的概念。

《刑法》解决的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这一主体在非法行医达到什么程度的情况下构成犯罪的问题,它并不决定一个人是否有“医生执业资格”。而决定 “医生执业资格”的只能是医疗卫生管理法律和法规。

五、什么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

对于这一概念,有的人把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和“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的人”混为一谈,也就是把“不是医生的人”和“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这根本不同的概念等同了起来。是曲解了并小化了刑法条文中“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概念的含义。刑法中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这一概念是一个非常科学的定义,它宽泛但不失严谨地涵盖了所有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的许可条件而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人。

因此,要理解“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这一概念,必须知道,什么是“医生执业资格”。

“医生”是一个职业称谓,就如同律师、教师等人员的称谓:“执业”是指实施某种专业或业务活动:“资格”则是从事某种活动所具备的条件。

因此,“医生执业资格”也就是医生从事医疗活动所必须具备的法定条件。

六、医生从事医疗活动必须具备哪些法定条件?

1,其必须在依法取得执业许可的医疗机构中,按该机构法定的科目范围行医。《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第二十七条规定: 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2、医师必须经国家通一考试,取得《医师资格证书》,也就是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执业医师法》第十二条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但此时医生仍不具备执业资格)其必须在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后依法注册取得某一专业《医师执业证书》,并且是在法定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内执业。

《执业医师法》第十三条 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第十四条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资格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第二十一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 医疗机构使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以外的诊疗活动的,按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处理。

3、若从事的特定专业医疗活动,则还必须持有特定的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像计划生育手术必须取得“《计划生育手服务上岗证》;放射治疗,则必须取得《放射治疗专业医师证书》、《放射物理师执业证书》,在此基础上还必须取得《放射工作人员上岗证》后才能从事放射治疗工作。再有,从事临床试验工作,还必须取得国家卫生与药品部门的特别认证、批准。

由此可知,行医者,若要取得合法的行使医疗活动的执业资格,必须具备以上各项条件;只有附合了以上法定的条件,才能说这个人或者医生具备了“医生执业资格”。(特别紧急情况下除外,乡村医生另有规定)

七、《医师执业证书》不等同于医生执业资格

有的人认为医师超科目、超执业范围行医不好认定是不是非法行医罪的主体,其理由是刑法没有明文规定。其实,这是个错误的观点。事实上,刑法已做出了明文规定。它明确规定了“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是非法行医罪的主体,只是有些人对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不了解从而不了解什么是“医生执业资格”这一概念罢了。

从上述规定中我们可以明确地知道,没有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或者没有医师执业证书的人,是一种“没有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而取得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或者有医师执业证书的人,如果超出了医疗机构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或者超出了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从事医疗活动,也是一种“没有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

“不是医生的人”只不过是非法行医罪主体中的一种而已。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医疗机构使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范围之外的诊疗活动的,按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处理。第八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卫生技术人员:是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取得卫生技术人员资格或者职称的人员。这已明确说明了,医务人员在本专业之外从事医疗活动,就已经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医务人员,就没有从事医疗活动的法定执业资格。

因此,看一个医生有没有取得执业资格,不仅要看他有没有《医师执业证书》,而且要看他所实施的医疗行为与其注册的执业类别、范围等是否相符。只有在持有的《证书》与其实施的行为相吻合条件下,才能说他取得了合法的执业资格。

转贴于 医学科学本身是一门非常复杂而又严谨的科学,医疗事业又是风险极大的关系到患者生命健康的事业,不同的专业都需要有“不同的理论知识”和“熟练的专业技能 ”以及“特定的医疗条件”。这就是,不同的病种需要不同专业的医生来看,比如,妇科与牙科;不同的治疗方式得有不同的专业人员来操作,比如,同为癌症病人,外科医生用手术治疗,而放射治疗医生则用放射源来治疗,他们的治疗理论和操作技术是完全不同的。不同的级别医院,其服务设施条件也各有差异。

因此,国家通过立法对医生的执业资格进行了严格的规定,以提高医疗质量,保护就医者的生命健康安全。这也是《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为什么要对“诊疗科目”进行核准登记、《执业医师法》为什么要对医师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进行注册,并要求医师按上述规定从事执业活动的根本道理。

有的人之所以会对非法行医罪主体概念产生歧义,其根本原因就是把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和“取得医生执业资格”划了等号。

八、有《医师执业证书》的人可以构成非法行医罪的主体

对于不是医生的人能成为非法行医罪的主体大家无什么分歧。但对于是医生的人是否能构成非法行医的主体,有些人就糊涂了。

我们不仿举个例子说明一下:

无论驾驶何种车辆的人,我们均可称其为驾驶员,但并非只要是驾驶员,就能任意开各种车辆。

比如一个人取得了摩托车驾驶执照“,对于摩托车的驾驶,他自然是取得了驾驶资格的人。但是,在他未取得大客车驾驶执照前而驾驶了大客车,针对于驾驶大客车而言,我们足能认定他是没有取得驾驶资格的人。

同样,医生也是如此,无论注册为那个专业的医师,我们都可称其为医生。其在注册后,只能在相应注册的范围内从事医疗活动,在法定的执业范围内,其当然是取得执业资格的人。但超出其法定的许可范围,其就不具备法定的执业资格。对于其超范围而实施的医疗活动而言,其就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 ”。

综上所述,一个人只有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等医疗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及诊疗科目范围内、依法注册取得本专业的《医师执业证书》并且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活动,才能说他取得了医生执业资格。除了没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生执业证书》的人,属于“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外;医疗机构中有《医生执业证书》的人,如果没有按照上述法律、法规的执业要求从事诊疗活动,同样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同样可以构成非法行医罪的主体。

九、无证行医与超范围行医

大家都知道无证行医是非法行医,但忘记了超范围行医也是无证行医。根据《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二十一条的规定,每一个医师从事其专业的执业活动都是必须经过注册之后才能获得《医师执业证书》,这个《证书》仅对他注册的执业范围有效,在其注册的执业范围之外,其无资格执业。医疗活动中,还有一些特殊专业则是必须持有特别许可证的机构和人员才能实施的。因此,超出了注册的专业范围也就是处于无证行医的状态。

根据国务院《无证经营查处办法》第四条 下列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予以查处

(一)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二)无须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即可取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三)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四)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及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照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五)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

以此规定,我们也可以明确“未经批准或超范围经营的,均属无证经营的非法行为”。

十、从三百三十六条第二款可以印证非法行医罪主体概念的含义

对于“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这一概念,我们还可以通过刑法336条第二款非法行医罪的娣妹罪“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来得到明确的答案。因为“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中也使用了“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这一主体概念。

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规定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情节严重的行为。

从这里我们看到,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和非法行医罪使用了一个相同的主体概念即:“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

那么,在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中即然使用了“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这一概念,是不是只要取得了不论那个专业的《医师执业证书》的人都可以从事节育手术活动呢?显然不是。

我们看看从事节育手术医务人员的资格条件:《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条例》规定,实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人员必须取得医生资格,同时还应取得开展计划生育手术的资格证书,方可实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手术。

由此可见,有医生资格而没有开展计划生育手术的资格证书从事节育手术的人就可认定其为“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这就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这一概念的最好说明。

由此可见,有没有“取得医生执业资格”除了看有没有《医师执业证书》,而且必须根据行为人所实施的具体行为是否得到专业执业许可来判断。就像开车一样,我们不能光看他有没有《驾驶员资格证》而且要看其注册登记的是哪一类型。

如果按照某些人的“只要是取得《医师执业证》”就是取得了医生执业资格的人,而不考虑其超出业范围这一事实,那么《计划生育管理条例》等法规中的特别规定、《执业医师法》中的严格要求就没有了任何存在的价值。如果刑法仅是对“不是医生的人”而言的,刑法336条使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 ”这一概念,岂不是舍近求远,画蛇添足?

因此我们可以明确地知道,从事某一专业的医疗活动,必须拥有与其开展的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执业证书。否则就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就可构成非法行医罪的主体。

十一、非法行医的实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