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7-28 01:06:4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商场整改措施,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治理范围和重点
治理范围:容纳顾客50人以上的室内、室外、地上、地下商场、市场(含集贸市场)。
治理重点:
(一)因违章搭建,将几个独立的商场、市场连在一起的;商场、市场周边搭建棚、房等,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道、疏散通道从事经营的;擅自扩大和改变防火分区的。
(二)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不符合要求的;商住楼中商业营业部分与住宅部分的安全出口未分开设置的;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部位设置栅栏或采取其他形式锁闭、封堵的。
(三)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缺少、损坏和标识错误的;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被遮挡、覆盖的;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四)在商场市场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在商场市场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和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电气线路未按规定敷设的。
二、工作步骤和措施
治理时间为6月至9月上旬,分自查整改、执法查处两个阶段。
(一)自查整改(6月1日-6月30日)
1.各地、各有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发动商场、市场立即开展消防安全自查整改工作。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治理的内容和要求。有关部门设置举报电话、信箱,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2.商场市场要认真按照本次治理的内容和要求,迅速开展自查,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必须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必须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资金,按计划组织实施,并在整改期间采取保障安全措施;对不能确保消防安全的,要自行停业整改危险部位(区域)。
3.商场市场的管理部门要在行业内部进行部署,加强检查督促;*、工商、安监、人防等监督部门要主动介入,加强技术指导,共同对消防安全进行把关。
4.各主管部门应组织商场、市场认真填报《商场、市场消防安全登记表》(附后),并收集、汇总、上报。对建筑内应设而未设实用型疏散设施的部位,应分别上报主管部门和消防部门。消防部门应组织开展不同场所实用型安全疏散设施的应用试点工作,组织召开现场会并加以推广。
(二)执法查处(7月1日-9月10日)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联合开展执法,认真查处商场市场存在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并加强协调配合,增强工作合力和治理效果。
1.建设、规划、市政等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商场、市场周边的消火栓进行检查,对不符合消防设施规划和国家规定的,要增建消火栓或改造给水管网,确保消防用水;对现阶段确有困难无法保证消防用水的,要就近设置取水设施;对占用防火间距和消防车通道的违章建筑,要责令拆除;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商场市场,要规范审核,严格把关,杜绝先天性“三合一”建筑的产生。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市场的监督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市场的治理工作;对经其他部门检查发现不具备安全条件、并通报给工商机关的,要依法加强监管;对不具备消防安全基本条件而已办理营业执照的商场市场,责令限期整改,对未整改的,不予年审。
3.*机关要严格依法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对存在火灾隐患,经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或在商场、市场内违章使用明火作业的,要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实施行政拘留。*消防部门对缺乏消防水源的单位,要责令其增建消防水池,配备手抬泵等设备;对城市市区外的开发区、工业园区、乡镇人民政府管辖区的商场、市场在营业期间堵塞通道、锁闭出口的,要依据《*省农村消防安全管理办法》予以处罚;对应当依法实施责令停产停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要立即书面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决定;对逾期不履行消防行政处罚决定的,要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要加强对商场、市场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防火能力。
4.对政府督办的火灾隐患单位,要督促其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对在治理中新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并严格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安排专人跟踪落实,确保*年底前整改完毕。对存在“三合一”现象的,要责令场所内住宿人员搬迁或依法取缔。
三、工作要求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百日治理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有力措施,保障治理措施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局、建设局、经贸委、工商局、安监局、人防办等部门分管负责人参加的商场市场消防安全百日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保证本次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理念,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增强责任感,深入剖析商贸流通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查找薄弱环节,强化整改措施,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对安全隐患进行全面、集中排查和治理,坚决遏制事故发生,确保商贸流通行业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整治重点
1、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安保机构设置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制度规定执行情况;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情况;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
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演练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商场、超市是否进行消防验收;疏散通道、楼梯和安全出口及防火卷帘门周边(特别是地下商场、超市和市场安全出口)保持畅通情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
5、集生产、加工、销售、储存等为一体的“多合一”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6、变配电室、电气设备及电源线路的使用管理维护情况;
7、安全指示标志的设置和连续性情况;
8、应急照明配备数量及完好情况;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消防设施是否完整好用;
9.商场、市场出租餐饮场所的气、火、电“三源”使用管理及排油烟管道清理情况;用火、用电、用气是否安全,值班人员是否在岗在位;
10.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等。
三、整治分工及时间
(一)整治分工。采取企业自查与检查督导相结合。
1、各商贸流通企业要根据整治的重点,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逐项落实,对能及时整改的马上整改,对一时达不到要求的要明确整改的责任人、明确整改标准和时限,限期整改。
2、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各镇、街道办事处要组织对辖区内每个商贸流通企业深入细致地开展安全生产整治大检查,对检查中存有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该关的要关,该停的要停,直到达标符合经营要求。
3、城区内规模以上商场、超市,市商务局会同有关街道办事处、消防、安监等部门进行检查督导整治。
4、财贸系统所属商贸流通企业,由主管部门(商、粮、物、供)负责整治督导。
5、市商务局安全生产网格化内的所属网格单位,由市商务局会同有关街道办事处监管整治。
(二)整治时间:8月3日至8月9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单位、各企业,要深刻认识开展此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强烈的政治责任感,扎实做好商贸流通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握商贸流通企业安全生产的规律和特点,结合实际,统筹安排,认真研究制订方案,严密组织开展活动,认真扎实全面地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隐患和问题,确保取得实效。各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要亲自过问、亲自参与、亲自指挥;各企业要配备好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要有专门的科室抓安全生产,有专门的队伍做好安全生产,形成人人重视安全生产的氛围。
(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要认真贯彻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南政发〔2011〕10号),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个生产环节、每个工作岗位,真正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对关系安全生产的重点部位、关键岗位,要配强干部和管理人员,确保有人负责、有得力的人负责、能负得了责。凡单体面积在1000平方米(含1000平方米)以上的商场(超市),必须制订和落实网格化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体系,将经营范围内的每平方米面积、每台设备、每条通道、每部电梯、每个标志的安全生产要求逐一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班组(科室),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
(三)突出重点,切实加大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各企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深入细致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全员动员、全员参与、全面对本企业进行一次隐患排查整治,要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排查出的各项隐患,要认真分析,详细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目标、完成时间,确保隐患及时整治。凡这次排查不认真,经检查发现仍有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或虽然排查出问题但整改不认真、不到位、不及时的,给与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通报批评;如在规定时限内,整改仍不达标的,协调有关部门给与企业停业整改。
一、指导思想
坚持为民、惠民、靠民的理念,认真履行商贸流通管理职责,强化中心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实干开拓,认真查找、解决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难点问题,着力提高行业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力争年度目标责任管理考核取得好成绩,为我市创建新一轮文明城市作出新贡献。
二、创建内容及责任分解
根据上级要求,我市商贸系统主要承担“文明餐桌”行动、菜市场和集贸市场内部管理、百货店和大型超市管理等三项重点工作,由市商务局贸易市场科负责牵头本系统的创建工作,督促大型商场、超市的创建实施工作,蔬菜副食品科配合抓好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和菜篮子商品安全工作,市场管理开发中心负责城区菜市场的创建工作,市餐饮业协会负责“文明餐桌”实施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工贸办也要配合督促检查,确保区域内商贸系统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顺利进行。
三、主要工作及进度要求
市文明城市创建重点工作目标责任管理考核时间跨度为一年,采取市测评办测评(年度测评5次,占比60%)、第三方测评(占比20%)、民意调查(占比20%)3种方式,对目标责任项目进行检查考核。考核成绩分为三档:85分(含85分)以上为优秀,75分(含75分)以上为合格,低于75分为不合格。为了更好地完成目标任务,市商务局将会同各工贸办,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抓好动员教育。时间安排:5月上旬。坚持把加强教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贯穿于整个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始终,切实把机关党员干部和商贸行业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自觉参与文明城市创建,主动改进工作。
(二)认真自查自评。时间安排:5月中旬完成。各重点商贸企业要对照《2013年市城市文明程度指数重点工作测评操作手册》,进行认真和系统的梳理,对存在的问题,要采取切实措施,认真加以解决。重点要做好四项梳理,一是摸清我市餐饮企业参与“文明餐桌”行动的真实情况,提出加快提升活动参与面的意见建议,5月上旬制定活动推进方案;二是梳理菜市场内部管理方面存在的环境脏、乱、差等问题;三是梳理商场、超市服务规范方面存在的问题;四是梳理我市“菜篮子”商品质量、供应、价格、安全以及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运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抓好督查检查。时间安排:5月中旬开始,至活动结束。各重点商贸企业要2013年市贸易系统文明城市创建重点工作督查内容,加强督促检查。菜市场督查检查要以《市菜市场举办者职责》、《市菜市场经营者守则》、《市菜市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市菜市场食品卫生管理制度》为依据,认真抓好“四项制度”上墙,从基础设施、经营服务设施、物业管理、经营行为等四方面创建标准入手,开展经常性检查督促。商场、超市督查检查要以总服务台、投诉处理登记、消防通道、无障碍设施、禁烟标识、摄影标识、内部标识、规范化服务为重点。餐饮企业督查检查以完成“文明餐桌行动”规定动作为主要内容。5月下旬开始,市商务局将每月不定期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行检查,局机关有关责任科室要加强对文明城市创建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全省、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组到前及测评期间要加大督查检查频次。
(四)认真测评整改。贯穿测评工作全过程。要以正确心态接受上级组织对我们的测评,正确对待第三方社会调查、民意调查和群众评议,高度重视各方面反馈的意见、建议,列出整改时间表,制定落实整改措施。要坚持立说立行,对测评中发现的问题,能够整改的立即整改,难以整改的创造条件整改,不能够整改的要向群众作出解释。做到突出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长效机制不建立不放过。同时,要做好难题破解工作。菜市场改造提升工程和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程是我市商贸系统今年面向社会公开承诺的重点实事工程,社会关注度高,要强化攻坚克难,全力冲刺,以实际行动兑现承诺,取信于民。认真开展市第三批零售企业分等定级工作,着力提升百货店和大型超市的市场竞争力和服务水平。积极推动餐饮企业参与“文明餐桌”行动,采取有效措施推进餐饮业转变发展方式,促进餐饮业实现科学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是要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市商务局专门成立由刘国钧局长任组长,郑平、邹均孟副局长任副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贸易市场科和蔬菜副食品科负责人参与,负责牵头城区菜市场、城区商贸企业、沿街店铺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贸易市场科,具体负责本系统内创建工作的牵头协调和指导督促工作。各商贸企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指定专人负责,明确内部工作职责,切实掌握本系统市场文明指数创建工作的目标要求和具体操作办法,把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各单位创建工作联系人名单请于5月6日前报送市商务局贸易市场科。
一、开展工作情况
(一)领导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安排
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关系到全镇经济发展的工作,全镇各企业高度重视,坚持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根据区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能积极、认真、及时地贯彻落实好安全生产有关政策,确保了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我们坚持早部署、早检查。及时召开了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对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以更大的力度、更多的精力、更实的措施,确保节日期间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二)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严格“一岗双责”制,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加大事故隐患治理力度,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各企业结合本单位实际,及早的细化分解目标责任,与各村、企业事业单位签订了各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实现了责任全覆盖,推动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促使辖区安全生产形势趋于好转和稳定。
(三)检查各具特色,扎实开展节前安全生产检查
在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各村、各企业根据各自特色、管理职能,围绕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开展了扎实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做到“查深、查细、查透、查实”,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在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各村、各企业采取了积极的措施:一是领导亲自带队查;二是依据职责分线查;三是带着问题重点查。
(四)多项行动交叉开展,切实做到重点突出不留死角
针对今年元旦期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各村、各企业认真抓好和明确了“五个突出”,即:突出责任落实,层层包保各负其责;突出宣传教育,确保思想认识到位;突出重点部位,确保安全排查到位;突出规范要求,确保各项措施到位;突出隐患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到位。一是突出重点行业和领域的检查。各村、各企业都能按照部署要求,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各检查组重点加强了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检查,加强对安全生产重点行业和领域以及容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企业和场所的安全监管。二是切实开展消防安全专项行动。为了切实抓好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单位、“三合一”场所为重点,对全镇的商场市场、学校、医院、公共娱乐场所、饭店、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消防单位进行了严密的检查。
二、存在问题
虽然各企业都以不同的形式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了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但仍存在不少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个别单位对安全检视程度不够,安全生产履职不到位,对安全生产具体工作部署落实迟缓,执行力不强。二是安全生产大检查力度、深度达不到要求,虽然形式上组织了检查,对明显的事故隐患视而不见,个别检查组检查中竟然出现零隐患。三是少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台帐资料不完整,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相关会议精神和文件的传达贯彻情况没有具体记录。四是少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没有严格落实,没有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规章制度,个别事故隐患整改不力、长期存在。
三、下一步的打算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责任感,鼓足信心,加强领导,切实完成全年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为全年的安全生产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以安全隐患治理为抓手,继续全面、深入、细致的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整改排查出的隐患,对隐患整改后仍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坚决停产停业整顿,对整改前或整改中不能保证作业人员安全的,必需撤出作业人员,对一时不能完成整改的安全隐患应
确保整改措施、责任人、时限、资金和应急预案“五到位”。切实加强领导现场轮值和带班制度,明确班组长现场安全管理职责,及时处理非常情况。
通过集中开展特种设备事故隐患再排查再整改行动,进一步强化特种设备安全责任意识;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质监部门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深入排查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并认真加以整改,着力解决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中不负责任、不作为、不落实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有效预防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
二、工作安排
排查整改时间:1月13日至3月15日。
1月13日至1月31日,部署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并督促企业积极开展隐患整改。
2月1日至2月28日,对使用单位尤其是重要监控单位、重点行业和重点场所等的特种设备事故隐患再排查再整改工作情况,以及质监部门落实集中开展再排查再整改行动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
3月1日至3月15日,对特种设备事故隐患再排查再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和再检查,重点检查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和隐患排查整改长效机制的建立等。
三、工作内容
(一)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质检总局、省局关于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的部署情况;健全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制情况;贯彻落实1月11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冬季、“两节”、“两会”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工作情况;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及挂牌督办情况。
(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情况;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情况;落实“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情况;制定特种设备专项预案及预案演练情况;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
(三)重点监控设备、重点场所、重点行业的特种设备隐患再排查再整改工作情况。重点设备主要是三类压力容器、电站锅炉、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以及重要压力管道等。重点场所主要是学校、商场、车站、码头、集贸市场、游乐园、风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行业主要是化工、冶金、电力、建筑施工、气体充装等行业。尤其要做好罐区贮存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球罐、卧罐)以及各种施工用起重机械等隐患再排查再整改工作。
(四)极端天气和重要时段特种设备应急管理情况。
(五)特种设备安全“三项行动”和“质量安全年”活动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局成立特种设备隐患再排查再整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特种设备事故隐患再排查再整改工作,制定特种设备隐患再排查再整改行动方案,协调、指导全县范围内特种设备隐患再排查再整改行动,同时将方案印发到相关企业,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
(二)加大隐患督查整改力度。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落实“三定”,限期整改,并严格监控;对不能保证安全运行的,要采取果断措施,该封的封,该停的停。坚持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制度,发现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县局,并实施挂牌督办。坚持“四位一体”联动执法机制,加大打击特种设备非法、违法行为的力度。
一、消防监督抽查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消防监督抽查时间
年1月1日至年6月30日。
三、消防监督抽查范围
(一)全区范围内设有固定消防设施的单位。
(二)全区范围内大型商场、集贸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高层建筑、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管理场所以及重要的政治、经济、文化、新闻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三)全区范围内存在“三合一”现象的建筑(企业),重点是在乡镇(街道)和行政村范围内的企业、城郊结合部出租房、家庭作坊等。
(四)全区范围内正在建设的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大型公众聚集场所。
四、消防监督抽点内容
(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执行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履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是否依法申报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单位的备案工作,是否按照61号令的要求落实各项职责,是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二)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根据《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十八条,对“存在严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结合三个原则:一是火灾隐患增加了发生火灾的危险性;二是火灾隐患使火灾发生时增加对人身、财产的危害;三是火灾隐患使火灾发生时严重影响灭火救援行动。
(三)设有固定消防设施的建筑。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落实情况;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情况;消防设施检测设备(计量器具)的日常管理情况;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配置情况及培训上岗情况;消防产品质量及系统运行情况等。
(四)辖区内危险品储量大、危险程度高、处置困难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辖区内的重大毒害源以及专业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单位。此类场所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的情况,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情况,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情况。
(五)存在“三合一”现象的建筑(企业),重点是在乡镇(街道)和行政村范围内的企业、城郊结合部出租房、家庭作坊等。
(六)正在建设的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大型公众聚集场所和“十一五”期间国家、省(市)级立项的工程项目等所选用的消防产品(含建筑工程中尚未安装的消防产品)和消防部队所选用的消防装备。重点抽查消防应急灯具、有衬里消防水带、防火门、防火电缆。
(七)公众聚集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尤其是大型商场、集贸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地下人员密集场所,家庭式旅馆等。重点检查办理消防监督部门审核、验收或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手续的情况、消防设施维护情况、疏散通道畅通的畅通情况、电气线路是否按要求敷设的情况、从业人员的消防业务知识培训情况。
(八)社会单位“检查和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为主要内容的“四个能力”建设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完善消防管理制度,张贴上墙;是否落实岗位消防管理的责任、消防安全自查整改的能力;是否完善和统一消防设施标志标识;是否规范消火栓、灭火器及自动消防设施的管理;是否设置疏散引导员岗位;是否建立员工培训制度,使员工是否普遍达到“三懂三会”(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五、消防监督抽查要求
符合本次监督抽查范围的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要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对照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查,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状况和消防措施,逐一落实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特殊工种及用火、用电、用油、用气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单位内部防火巡查检查、火灾隐患整改、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等制度。对自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确保安全。
六、消防监督抽查程序
(一)年1月1日至年2月15日为单位自查阶段。
为切实做好“五一”等节会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责任
商业城发生一起较大火灾事故;3月16日,莆运分公司在高速路惠安段发生一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两起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极大损失,教训极其深刻。当前我区正处于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特别是“五一”、唱响中国.两岸一家文艺演出、第六届海峡工艺博览会、第七届全省民族运动会等重要节会接踵而至,人员出行大量增加,交通流量大,各种文化、娱乐、商贸活动频繁,交通运输、消防、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领域安全生产面监压力大,安全生产任务更加繁重。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五一”等节会及汛期的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安排部署,强化监管措施,确保生产安全。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领导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分管负责同志要亲自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把责任传递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员工;要安排好节会及汛期的生产经营活动,完善各项安全生产措施,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节会及汛期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开展安全检查,全面消除事故隐患
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对“五一”等节会及汛期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周密部署,要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实际,在深入分析安全生产现状的基础上,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立即开展以道路交通、建筑、旅游景点、车站、商场、市场、宾馆、网吧、娱乐场所、“三合一”厂户、沿街店铺、人员密集场所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大检查,排查各类不安全因素,消除事故隐患。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要求,加大安全检查、整改、查处力度。检查的重点要放在查处并整改各类事故隐患和依法打击、取缔非法生产经营业户上,要认真梳理出历次检查中存在较严重事故隐患的单位,对目前还未落实整改措施的坚决要求其在节日期间停止生产或建设,并督促整改到位。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承担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对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开展自我检查、自我整改,并跟踪了解情况,促使整改措施的落实。
三、周密安排部署,做好汛期安全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针对汛期对安全生产工作可能带来的威胁、危害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制定防范措施,强化防范手段,搞好汛前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加大安全投入,提高保障能力,牢牢把握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权,确保安全渡汛。要进一步落实汛期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水利、电力、交通、通信、建设等重点行业和水库、桥涵、危险品储运、危房和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环节、部位的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管监控,发现问题,及时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水情预测预报,确保汛情信息和调度指令的畅通。要完善汛期安全生产值班制度,强化值班工作,加强汛期的应急管理,努力做到指挥靠前,发现重要情况及时有效处理。
四、强化宣传力度,营造浓厚安全氛围
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板报、标语等,开展多形式宣传,营造声势。要加强企业及个体户员工的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及安全技能。同时,要抓紧6月份“安全生产月”各项筹备工作,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常识,增强群众安全意识,自觉遵章守法,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一)清理整顿“三合一”场所。到年4月底,第一类整治合格率达到100%;到6月底,第二类整治合格率达到100%;到8月底,其他“三合一”场所的整治合格率90%以上。
(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活动。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和公共娱乐场所中的一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达标率达100%(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除外),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达标率90%以上,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达标率70%以上。
(三)限期完成各级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
(四)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隐患到期未整改的查处率达100%。
二、工作步骤
标准化管理和“三合一”整治工作从年3月开始,至年9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
各村要结合实际,研究制订具体可操作的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广泛动员,统一认识,周密部署。要继续开展宣传培训,宣传消防安全管理和“三合一”整治标准;要将行动时间、范围、标准和要求等情况在辖区内,营造良好的整治工作氛围。发动群众进行监督和举报,提高人员密集场所自觉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的意识,提高有关单位整改“三合一”场所的自觉性。
(二)整改规范阶段
广泛发动安监、建管、质检、交警等部门和各村(居)集中组织对二、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和三合一场所业主等重点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明确标准化管理和“三合一”整治的标准和要求;在去年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三合一”场所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采取“边排查、边整治、边消除”的方式,及时派员进行个案指导,明确具体整改方案,落实火灾隐患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加强巡逻督查,保证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和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组织开展标准化管理达标进行核查指导和考评,规范单位消防行为。
(三)总结验收阶段
统一组织安监、建管、质检、交警等等行业主管部门和各村(居)对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和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和“三合一”整治情况进行自查验收,镇整治班子将对各地整治工作进行抽查,及时通报各地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年10月底前对整治工作组织督查验收,并上报镇政府。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暨“三合一”火灾隐患整治行动,行动由各部门统一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派出所成立以副所长为组长,消防队全体人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居)以村主任为组长,各关部门人员为成员的标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标准管理和“三合一”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跟踪问效。对整改面广、整改难度大的“三合一”场所,要及时协调,组织有关部门联合会办,切实解决问题,确保取得实效。在派出所设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暨“三合一”火灾隐患整治专治办公室。
(二)明确分工职责。标准化管理和“三合一”整治工作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派出所负责对各类消防设施和场所的消防检查和查处,并加强对关部门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村(居)、各部门、各单位开展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和“三合一”整治工作;指导开展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等重点岗位人员培训;组织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标准化管理达标考评和“三合一”场所的验收工作。文教管理部门负责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医院;市镇管理部门负责宾馆饭店、商场、超市;工商部门负责市场;文化管理部门负责公共娱乐场所;各村(居)负责辖区“三合一”场所。各行业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镇政府和有关组织认真排查镇(村)结合部的小作坊、小企业的火灾隐患。
为进一步做好今年冬季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省局、市局关于开展60日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及统一部署,**质监局及时按规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了60日安全大检查活动。现将基本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按照统一部署,**局召开了专题会议,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贯彻市局《关于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活动的紧急通知》(青质监特字[2005]186号)文件精神,充分认识本次检查活动的重要意义,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锅炉科、锅检所、安检站全体工作人员以及各重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组成的“60日安全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将工作人员分成三组,分别对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及压力管道)、机电类特种设备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并以平质技监字[2005]58号文件下发到各镇(处)、企业主管部门及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明确了本次集中整治活动的目的、检查内容及要求,强化了责任主体,落实了监管范围及各项防范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求制定可行的整改方法,落实责任,加大措施,切实把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措施、突出重点
为保证本次安全检查工作效果,确保万无一失,**局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措施以保证工作的开展。局长、分管局长深入到工作一线进行督察指导,并承担了具体的监督检查工作。局长董洪全同志负责对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天柱化肥分公司、青岛啤酒(第三)有限公司等主要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督察,分管局长傅晓虹同志主要负责对各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及大型超市、游乐场、学校等人群密集区的检查整改情况进行督察。另外又新增高配置微机1台,以保证检查整改情况及时上报和信息沟通。
工作重点:
(一)督促企业搞好自查自纠。在活动的第一阶段要求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自查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和完善。
(二)组织执法人员、检验技术人员搞好安全检查。全面检查企业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对石油、化工生产企业和学校、幼儿园、商场等公共聚集场所及冷库、气体充装单位的148台特种设备实施重点检查,同时检查各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情况及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情况。共出动检查人员400人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96家,检查特种设备176台,发现各类安全隐患31个,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及时下达了23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限期整改,同时,将检查情况及时上报市政府及安委会。
(三)认真落实隐患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对本次活动中查出的隐患,我们采取建立档案、限期整改完成和指定部门、专人督办的办法,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同时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特种设备违法行为,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集中开展定期检验工作,自05年12月以来共检验设备52台,定检率提高5%。目前已整治完毕各类隐患19个,剩余12台超期未检设备已落实了定检计划。
三、搞好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检查活动取得实效
(一)按市局的统一部署,对危险化学品盛装容器及气瓶开展集中整治。按照市局的有关要求,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气瓶定期检验情况和使用年限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超过标准规定年限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50只气瓶,按规定做了破坏性处理。
(二)对“六小”企业违法使用“土锅炉”的再整治。安排组织集中统一行为,重点打击查处城乡结合部豆腐作坊、馒头作坊和人口密集区浴室内的“土锅炉”以及承压使用的常压热水锅炉。对发现的6台“土锅炉”进行了破坏性处理或拆除其主要部件,避免“土锅炉”重新投入使用。
(三)对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的集中整治。对未经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电梯,责令其停用整改,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起重机械和厂内机动车辆不得使用。对在用未经检验检测的26台特种设备立即进行检验。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个别企业尤其是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在用特种设备超期未检。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未达100%。
(3)少数企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不够完善,且未经定期演练。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和谐社会为出发点,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着力整治电气火灾隐患,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电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县政府建立由县政府副县长洪一舟为组长,县府办副主任范玉宏、县纪委监察局执法室主任郑玉香、县安监局副局长胡小平、县公安局副局长郑小平、县供电局副局长方凌冰、县消防大队大队长蓝郑建为副组长,县监察、安监、公安、供电、工商、文广新、教育、卫生、建设、规划、民政、民宗、*工业园区以及各乡镇(街道)为成员单位的县电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以下简称县专项整治工作组),全面负责指导、协调以及督促整治工作的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联络、协调、技术指导、信息收集、整理、报送等日常事务。
三、整治范围
全县范围内存在电气火灾隐患的企事业单位、社区(农村)旧居、“三合一”建筑、出租房、“六小”场所(小旅馆、小企业、小作坊、小商铺、小娱乐休闲场所、小饭店)及各类市场(商场、店铺)、娱乐场所、学校、医院、宗教活动场地等公众聚集场所。
四、整治重点
(一)电气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
(二)电气产品安装、使用和电气线路设计、敷设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定的。
(三)电气安全保护装置不匹配或失效的。
(四)电气线路存在老化或不适应用电设备负荷容量,不能满足安全载流要求的。
(五)电气线路、用电设备及其高温发热部位直接靠近可燃易燃物品的。
(六)安全用电和消防管理制度不严格执行的。
(七)按照规定属于重点整治的其它内容。
五、工作步骤
全县范围内的电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从即日起至今年8月底结束。总体划分为三个阶段:
(一)组织准备阶段(3月1日至3月10日)。各乡镇(街道)以及部门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领导小组,明确联系领导、专管和技术人员,制订排查整治方案,并迅速召开动员部署会,布置落实相关职责和要求。同时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整治的良好氛围。
(二)排查整改阶段(3月11日至8月20日)。各乡镇(街道)以及部门要重点对本辖区或本系统内电气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排查、疏理、登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依法履行消防监督执法程序,属于当场改正的,要责令业主当场改正;属于限期改正的,要下达法律文书,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并在整改期间采取保障安全的措施;整改期满要及时复查,对逾期未改的,整改后仍不能达到消防安全条件的或因客观原因无法整改的,公安消防机构要采取断然措施,依法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坚决消防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要认真细致地建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台账”,确保工作到位、程序规范、有据可查。
(三)总结巩固阶段(8月21日至8月31日)。各乡镇(街道)以及部门要对本辖区或本系统电气火灾隐患整治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抓好长效管理。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电气火灾隐患整治事关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乡镇(街道)以及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消防安全的严峻形势,切实吸取“12.12”温州温富大厦和“2.15”义乌成帅酒店火灾事故经验教训,进一步认清电气火灾隐患整治工作重要性、紧迫性,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从源头抓起,从重点抓起,扎扎实实地推进电气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落实责任,齐抓共管。各乡镇(街道)、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政府主导,部门主管,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分工合作,齐抓共管,共同抓好此次排查整治工作,形成对电气消防火灾隐患整治的强大合力。其中:县监察局要负责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的督察;县公安消防部门要负责专项整治的牵头工作,并重点加强对各行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设有自动消防设施单位的专项整治;县公安派出所要负责对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辖区内各行业所属单位电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督促和核实工作,尤其是“六小场所”的电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县安监局要负责督促落实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的排查整治;县供电部门要负责专项整治的技术指导和专业检查工作;县工商局要负责督促落实各类市场、商场(超市)的排查整治;县文广新局要负责督促落实歌舞娱乐、影剧院、图书馆、网吧、酒店、宾馆、景点、文保等场所的排查整治;县教育局要负责督促落实各幼儿园、中小学校的排查整治;县卫生局要负责督促落实医院及直属单位的排查整治;县建设局要负责对出租公房、城市燃气经营场所的排查整治;县规划(人防办)要负责督促落实人防工程、地下商场市场及其他地下场所的排查整治;县民政局要负责督促落实福利院、福利企业的排查整治;县民宗局要负责督促落实宗教活动场所的排查整治;*工业园区要负责督促落实园区内的企业的排查整治;县宣传部门、新闻媒体要负责对此次排查整治的范围、重点、内容、措施、要求进行广泛宣传,普及和推广消防基本常识、防火灭火基本原理和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跟踪报道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发挥舆论监督和激励作用,推动电气消防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各乡镇(街道)负责督促落实辖区内社区(农村)旧居及企业的排查整治;其它部门负责督促落实本系统内各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消防工作要求,防范各类火灾事故,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精神,经开发区管委会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目前已进入冬季,天气干燥,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增加,元旦、春节即将来临,各种庆祝集会和传统民俗文化活动频繁,火灾事故隐患增多,防控难度加大,消防安全形势较为严峻。各有关单位要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平安园区”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消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清醒判断当前面临的消防安全形势,增强责任感、紧迫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思想,针对消防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防止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和要求
1、加强火灾隐患检查与整改。
按照全省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暨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会议的部署,针对当前消防工作的实际情况,以劳动密集型企业、易燃易爆品的生产使用销售企业、小门面房、小加工厂及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地下工程、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深入推进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力争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整治村任务,认真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消防设备和设施是否完好有效、火灾防范措施落实是否到位,督促责任单位整改火灾隐患。
2、切实加强重点领域消防安全监管。
深刻吸取上海“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经验教训,加强对生产施工经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建筑工地特别是外立面改造、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工程工地要认真执行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的有关规定,设置消防实施,配备消防器材,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严禁电焊、气焊等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和违章操作,并对影响防火、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广告牌进行整改,消除火灾隐患。
3、完善消防基础设施与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根据实际情况加快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坚决“还清旧帐、不欠新帐”,科学规划高层建筑的选址、防火间距、消防登高场地、消防车通道和消防水源,加强消防人员的装备配备和消防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加强训练和演练,不断提高灭火应急处置能力。
4、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以“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灭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提示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如何逃生自救、提示消防器材放置部位和使用方法”为重点,创新载体,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并对消防安全典型案例、消防安全“老大难”问题,予以公开曝光,警示教育群众,接受社会舆论监督。
5、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加大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力度,实行责任倒查和逐级追查,严格做到“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不放过、事故经验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三、时间安排
发文之日起至2011年1月30日,工作结束将安全检查表集中交到社会发展局政法办。
一、县大西门路市政公司门前绿地内散有白色垃圾的整治。
针对此问题,县园林管理所进行了及时整改,对城区各绿化带进行了全面卫生检查。此前,县园林管理所对县城各绿化带的卫生保洁安排有专人负责,发现此情况后,园林所加大了对保洁人员的管理力度,出台相关奖惩措施,严格要求各责任人在保证主路段绿化带卫生保洁的基础上,必须加强街头绿地卫生死角的保洁监管,努力创造更干净舒适的市容环境。
二、占道经营摊点的整治。
县执法大队针对这一情况展开专项突击行动,首先重点整治义峰路批发部、开发区的占道经营。整治期间,执法人员从早晨六点一直到晚上十点蹲守在占道严重的地方,防止摆摊设点回潮,同时制定人性化管理方案,积极引导流动商贩进店(市场)经营。除采取劝导教育、暂扣工具等常规方法外,同时适量开辟经营市场将全县街道划分为严管和控制区域,在严管区禁止设摊,在控制区灵活设置。
三、户外广告破损“门头、招牌”的整治。
县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安排专门人员拆除大西门中转站旁及农行对面不符合要求或未经审批的老旧破损的广告牌匾,并定人定路段定责任,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清”,即小广告清除人员每天巡查,当天发现,当天清除。二“管”,即动员社会力量和大队齐抓共管,公布热线电话,“24”小时接受市民投诉。
四、乱停乱放车辆的整治。
由于我县城区内人行道比较窄,摩托车自行车停放在人行道上显得拥挤不堪。针对这一管理难的现象,县执法大队已联合交警部门积极进行专项整治,对城区主要干道增划停车带,规范非机动车停放秩序,同时指派队员对乱占乱放的重点路段进行蹲守,对屡教不改者进行处罚。
五、建筑工地建材乱堆乱放、占道施工情况的整治。
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已对城区包括乱堆乱放建材占道施工的开发商及建筑户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开发商在规定时间内清理各自的建筑材料。对拒不清理的施工单位施行了强制清除,经过近段时间的整治,以上路段的工地建筑材料已经清理,全部还路于民。
六、东佳路东佳中学马路对面人行道花坛边垃圾杂草问题的整治。
9月19日上午,县城市管理执法局组织人员对该地段的垃圾杂草进行了彻底的清理,为使此地段不再形成垃圾死角,清理后设置了垃圾桶,每天由打扫此路段的清洁工收集并拉走,确保环境卫生整洁。
七、煤炭公司附近街道保洁问题的整洁。
此路段是批发一条街,店面多,人员多、车流量大,垃圾乱丢乱倒现象严重,为解决这一难题,我们一是沿街摆放垃圾桶;二是执法大队上门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督促各门店进行整改;三是要求清扫此路段的环卫加强往返保洁,确保街道清洁。
八、关于几处垃圾死角问题的整治。
针对市政公司门前草坪垃圾、亿客隆商场旁垃圾以及大西门涵洞垃圾死角问题整治。9月19日上午,县城市管理执法局组织人员对该地段的垃圾死角进行了彻底清理,清理后把该地点安排给清扫这条路的环卫工人进行日常管理,杜绝再形成垃圾死角。
九、个别环卫工人未穿制服的问题。
经调查,该工人因天气太热,把工作服脱下放在了板车的网兜里,事后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对该工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按照规定进行了相应的处罚。
十、朝阳饭店水果市场保洁问题的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