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3-24 10:59:50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民政所低保工作,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基本情况
1、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我县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自98年下半年开始实施,当时有低保户28户,70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月100元,具体审批程序是:由本人提出申请,下岗职工单位负责审查盖章后报民政局,民政局入户进行调查核实后审批。20*年5月《河北省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程》下发后,我局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办理,不断完善操作规程,自20*年开始凡持有非农业户口、月人均收入达不到160元的城镇居民,可向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由居委会派两人进行入户调查,对符合条件的由调查员签名,并由居委会主任签字盖章后报社区管理委员会进行审核,由管委会主任签字盖章后,连同相关材料及相关证件原件报民政局低保股审核,符合条件的报请局务会研究审批;对农村居住的非农业、人均月收入低于160元的困难居民,可向所在乡(镇)民政所提出书面申请,民政所派两人同村干部进行家庭状况调查,合格的由村主任签字加盖公章后将相关材料报民政所,由民政所调查员签字加盖公章后报乡(镇)政府审核,符合条件的由乡(镇)长签字加盖公章后将所有相关材料及有关证件原件报低保股,由低保股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的报请局务会研究审批。目前,我县享受城镇低保户待遇的城镇下岗职工、生活困难群众共有1572户,4233人,占非农业人口5%。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我县对城镇低保户做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20*年对全县低保对象逐一进行了年度审核,通过调查核实,对9户,19人超出保障线标准的及时予以停保,对85户,210名符合城镇低保对象条件的及时纳入了保障范围。对有特殊困难的87户低保对象实施了重点救助,不同程度的提高了救助标准。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提高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批复》(字[20*]2号)文件精神,从20*年7月份开始,保障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3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60元,人均补助由原来的57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5元。20*年共为低保对象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390万元。今年年初,为让广大困难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根据省民政厅、财政厅、省委组织部《关于召开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视频会议的通知》(冀民传[2009]2号)精神,我们积极落实资金,为城镇低保对象每人一次性发放生活补贴150元,共发放补贴金64万元,确保了他们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我县农村低保工作自*年开始实施,当时有低保对象258户,全年共发放保障金400320元,每户平均补差15元。自20*年开始凡持有农村户口的农村居民,人均年收入低于720元的,由本人向所在村的村委会提出申请,经村委会研究,认为符合条件的填写审批表,由村主任签字加盖公章后报民政所,民政所核查后把符合条件的由所长签字加盖公章报乡(镇)政府,由乡(镇)长签字加盖公章后将相关材料报民政局审批。目前,我县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农村生活困难群众共有7824户,12596人,根据《沧州市民政局关于提高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水平的通知》(沧民发[20*]30号)文件精神,20*年下半年平均补差由上半年的每人每月2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5元,全年共发放保障金360万元。根据冀民传[2009]2号文件精神,1月份为农村低保对象每人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100元,共发放补贴资金94.6万元,春节前已全部发放到位。
3、五保敬老工作。我县自*年开始对五保对象开始发放五保供养金,具体审批程序是:凡持有农业户口的农村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由本人向所在村委会提出申请,填写审批表,村委会初审,对符合条件的由村主任签字加盖公章后报乡镇民政所审查,乡民政所长签字盖公章后报乡(镇)政府审核,乡(镇)长签字加盖公章后报民政局审批。截止20*年年底,我县共有五保供养对象2*2户,2172人,全年共发放五保金21.6万元。根据20*年11月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低保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市民政工作会议要求,2009年1月份共为21*户,2199名五保供养对象每人发放一次性补贴100元,共发放补贴资金219900元。
4、*年县财政匹配城镇低保资金5万元;农村低保资金5万元;五保户资金54.3万元。
二、2009年工作安排
1、积极落实资金,提高低保标准,按照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低保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市民政工作会议要求,从2009年1月起,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月160元提高到225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年720元提高到870元,月人均补差41元。
2、确保敬老院按期投入使用。完成3座敬老院的扫尾工程,争取院民早日入住,逐步扩大集中供养率,同时抓好院长的选聘和聘用服务人员的岗前培训。
3、继续深入实施“六个一”联系制度、“手拉手”扶贫济困等社会化救助活动,不断探索和完善长效救助机制,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
4、县委、县政府成立了“爱心工程基金会”,每年筹集资金100万元,用于解决特殊人群的生活问题。最近,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县正科级以上(包括正科级)领导干部对全县220名孤儿进行结对帮扶,每人每年帮扶钱物不少于500元。
三、存在问题
1、扎实有序推进民生工程。
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城乡低保年审和动态管理。对农村低保进行重新洗牌,全县共调出城乡低保4025人,调进4132人。实现城乡低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城乡低保政策落实更加有效。目前,全县城市低保6639户、13228人;农村低保17516户、38107人。适时提高了一、二类低保人员的补助标准,提高幅度达30%和20%。上半年共发放城乡低保金3800万元。积极开展应急求助工作试点,建立急难对象主动发现机制。
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规范“一站式”网上服务,实行医前、医中、医后救助,全额资助五保户和“三无”对象等困难群体参加新农合和城镇医保。
继续落实五保供养制度,提高五保供养标准。今年分散供养标准年人均2200元,集中供养年人均3000元。上半年发放五保供养资金1150万元。通过进一步完善五保老人护理措施,使他们得到更多关怀。
全面完成了农村住房保险工作。全县共登记投保农村住房229495户,投入经费367.192万元,全部由财政承担。到6月底,已有投保农户30户申请赔保。
农村五保供养机构建设稳步推进。今年全县敬老院建设任务是新增床位500张,在推进乡镇敬老院建设上,坚持早部署,早动员,分解任务,明确责任。今年乡镇敬老院建设涉及6个乡镇,其中新建3所,扩建有3所。通过积极争取,敬老院建设补助资金达到1.66万元/床位。目前,已有3所敬老院动工建设,其余3乡镇敬老院正在招投标。
2、扎实开展双拥合格单位创建活动,全面落实各项优抚安置政策。围绕创建合格单位标准,已初步检查验收2013年度双拥合格单位65个。积极开展节日走访慰问活动,及时全额兑现各项优待抚恤资金,完成退役士兵的接收工作。
3、妥善安置受灾困难群众的冬季生活,上半年全县共发放救灾资金227万元,救助受灾困难群众11350人次,做好汛期应急值守。
4、认真做好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前期各项准备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出台了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领导组和督导组,加强对选举工作的指导。
5、有序推进民政项目建设,按照规划,民政福利中心二期工程、烈士陵园按计划进行施工中,县社会救助站已竣工。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1、对发放类的民政民生工程,重点是抓好及时足额发放和督查工作,补缺补差,确保资金发放及时、准确,完善规范资料台帐。对建设类的民政民生工程,当前是加快招投标进度,力争尽早开工建设,适时调度。初步建立起低保信息核对机制。
2、认真抓好第九届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按照《选举方案》的要求,全部于9月中旬完成394个村和19个街道的换届选举工作。做好建章立制和新任村干部的培训工作。
3、全面完成民政项目建设,力争尽早投入使用。
第一条为了加强最低生活保障档案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省档案管理条例》、《**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规定》及相关规定,结合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档案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最低生活保障档案(以下简称低保档案)是指本行政区域内各区(县)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以及居(村)民委员会(社区)等在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电子数据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低保档案是我市城乡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真实记录,是做好低保工作的基础,是国家档案信息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凡是在低保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和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应归档。低保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可参考附件《**市低保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进行编制。
第四条低保档案的管理工作由市民政局主管,各区(县)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分级负责,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主。同时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有关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明确专(兼)职人员负责低保文件材料的归档和低保档案的管理工作,居(村)民委员会(社区)应协助做好职责内的低保档案工作。
第五条低保档案工作人员职责:
(一)执行低保工作与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业务技术规定,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低保工作和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
(二)对本地区、本部门低保个人档案资料及低保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对下属单位低保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三)建立健全并执行本单位低保档案收集、整理、归档、保管、统计、利用、鉴定、移交、销毁等规章制度,确保低保档案的完整、安全。
(四)开发档案信息,提供档案利用。
第六条低保档案的整理与移交
(一)低保户审批类文件材料,可以采用以下两种方式中任意一种进行整理:
(1)以户为单位进行排列、组卷整理,并编制归档文件目录。每年根据低保户实际变更情况和低保金的增减情况,实行动态管理。
(2)以户为单位按年度整理装订成册进行归档,并编制归档文件目录。
(二)低保工作日常管理类的文件材料按照国家档案局《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省<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实施规定》等规定进行整理归档。
(三)低保资金管理文件材料按照《会计档案管理规定》等规定进行整理归档。
(四)照片、录音、录像等特殊载体的文件材料可参照《磁性载体档案与保护规定》(DA/T15-95)、《电子文件归档与档案管理规定》(GB/T18894-20**)、《照片档案管理规定》(GB/T11821-20**)及《**市数码照片档案管理规定(暂行)》等规定进行整理归档。
(五)低保工作信息系统、统计系统所形成的电子数据,按照《**省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定》、《**市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暂行规定》及其它有关规定进行整理归档,建立低保档案数据库,确保其可读可用。
(六)归档的文件材料种类、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载体和书写材料要符合耐久性要求和有关技术标准。
(七)低保工作文件材料原则上应在次年3月底前将上一年度的低保文件材料整理完毕后,移交本单位综合档案室。移交时应编制档案移交清册,并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八)低保档案保管期满应及时鉴定。鉴定应在本单位分管负责人的领导下,组成鉴定小组,按照保管期限表准确判定档案的存毁,提出初步存毁意见,并编制销毁清册,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到指定地点销毁。新晨
(九)各区(县)档案馆加强对低保档案鉴定工作的指导,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低保档案进馆范围和要求。
第七条低保档案的查阅
(一)各单位要将低保档案的查阅、借阅纳入本单位档案借阅利用制度,建立借阅审批手续和台帐。
(二)低保档案内容凡涉及个人基本信息及隐私部分不得对外公布。上级单位、监察机关、审计机关、法院和检察院因工作或办案需要查阅的,凭单位工作证明,经低保档案管理部门有关领导批准方可查阅。
(三)低保对象查阅本人低保档案需提供有效证件,经低保档案管理部门有关领导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复制。
(四)低保档案管理人员和利用者应严格遵守档案管理有关规章制度,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丢失、擅自销毁、涂改档案。
第八条低保档案的开放与利用
(一)低保档案管理部门应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提供低保管理类档案电子目录和纸质目录。
(二)国家综合档案馆和低保档案管理部门应当编制、公布低保管理类档案利用指南和公开目录,方便群众利用。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在县民政局和镇民政所的领导、支持和关心下,在社区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下,××社区的民政工作做得有声有色,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认真做好低保工作,确保低保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我们社区现有低保户254户,享受人口531人;三无对象3户,一般对象528户,每月保障额为51060元,本着低保动态管理的原则,上半年我社区共新增低保37户,因家庭收入超过低保线,而取消低保的有7户,无论是新增低保和取消低保,我们都严格按照低保程序,首先上门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根据调查结果,再召开社区低保评议会,然后三处张三榜,以接受社区居民的监督,将符合条件的纳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体现应保尽保的原则,并让受益者经常参加社区公益性活动。比如:在今年创文明城区及创卫长效管理中,组织了社区的低保户参加社区的楼道杂物的清理和清除广告垃圾等,为美化社区的环境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
二、尽职尽责做好社区的残疾工作
社区的残联工作始终紧密围绕着:“关心关爱残疾人,以人为本”这一主题,而开展了一系列关爱残疾人的活动。残疾人是社会的弱势群体,他们需要社会的关爱,社区的温暧。社区成立残疾人协会,总支书记任协会主席。今年上半年,在上级部门的关心下,对社区57户残疾困难家庭进行了走访摸底,社区通过多种渠道解决他们的生活及就业问题,把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关怀及时送到他们的心坎上。积极组织社区的残疾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上半年共推荐7名残疾人到县党校进行残疾人技能培训。例如社区的肢体残疾人夏新德等同志,就参加了县党校组织的技能培训学习;及时掌握残疾人的困难,建立了各种困难残疾人登记台帐:如子女入学情况登记表、住房情况登记表、就业情况登记表等。社区残疾人雷运涛年卧床不起,我们及时把他的情况上报到县残联,为他争取了一辆轮椅,并亲自送到他的手里。
5月份,为迎接省市民政部门的相关检查,社区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部署,安排专人,对相关的台帐资料进行整理归档,更换了新的社会救助工作橱窗,将社区所有低保户的照片、姓名、住址、享受的救助金额公布在橱窗内,体现了社区民政救助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总之,在过去的半年中,我们社区的民政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上级领导和广大居民对我们的要求还有一段距离,今后,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与时俱进、真抓实干;发扬优点,振奋精神、团结协作、扎实工作,把社区的民政工作做得更好。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城乡低保工作,加强对城乡低保对象的认定,真正做到应保尽保、动态管理的原则,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区城乡低保清理核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清理核查对象及目的:
截止2014年3月底享受城乡低保的所有人员,发现问题立即纠正,从而达到法治低保、诚信低保、阳光低保和公正低保。
二、清理核查要求及重点:
各乡镇要深入细致地开展城乡低保对象清理核查和复审认定工作,认真查找问题,纠正错保漏保。特别要重点清理核查人情保;已领取养老保险金、有工资收入的低保对象;直系家庭成员中有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低保对象;已死亡仍在享受低保的情况。
三、清理核查时间及方法步骤:
从2014年3月15日开始,到6月5日结束,共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4年3月15日-3月18日)。要充分利用广播、公示栏、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低保政策、清理核查意义及程序,提高群众对低保政策的知晓度,增强群众参与监督低保工作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第二阶段:乡镇自查阶段(2014年3月19日-3月31日)。各乡镇民政办对本乡镇范围内的所有低保对象进行一次全面梳理,由各村(居)对低保对象进行民主评议,逐一审核,并以组为单位将评议、审核结果进行张榜公示。居民无异议、符合低保条件的,提出继续纳入意见;不符合条件的,提出办理退保手续意见。
第三阶段:乡镇复核阶段(2014年4月1日-4月15日)。各乡镇民政办对村(居)上报的经自查过的低保对象名册进行逐一复核,并将复核结果进行张榜公示,居民无异议的,继续纳入;不符合条件的,迅速办理退保手续。复核结束后,按规定表式填写本乡镇《核查花名册》,并签署意见,同时上报Excel电子档报送区民政局低保所。
按照县人大常委会2009年工作要点和#人办发[2009]22号通知要求,县人大常委会采取县乡人大联动的方式,通过抽样入户核实、走访座谈、查阅资料等方法,对我县城乡低保和五保户供养工作及县民政局长##同志履职情况进行了视察调研。从六月中旬至7月中旬,各乡镇人大组织部分代表组成了25个调研组,抽查了50个村2个居委会中的低保4227户8052人、五保648户663人,涉及资金5822405元;县人大常委会抽调部分常委会成员、县民政局分管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组成两个调研组,抽查了8个村3个居委会中的低保969户1758人、五保112户112人,涉及资金1220947元。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城乡低保和五保户供养工作
(一)城乡低保和五保户供养工作开展情况
2005年,我县全面开展了农村低保工作,到2008年底全县累计保障农村困难居民47302户78574人次,发放保障金3007.5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224万元。低保规模从当年的5189户7124人、低保金102.6万元、人均144元上升至2008年的17552户32000人、低保金2026万元、人均633元。1999年,我县在原来城镇定期定量生活补助对象的基础上,将15个建制镇的困难居民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对象;2002年扩面将更多困难城市居民纳入城市低保对象,共保障998户2626人,全年发放低保金123.9万元;2008年提标,保障人数增加到3700人,共发放低保金、取暖费、双节补助676.2万元。2006年,我县农村五保户供养工作全面启动,采取包帮并户、集中供养、分散供养等措施,保障了五保对象的正常生活。从当年供养2714人、发放供养金325.7万元、人均发放1200元发展至2008年供养人数2811人、发放供养金702.8万元,人均发放2500元。三年来,累计供养五保人数8239人次,发放供养金1360.9万元。城乡低保及五保户供养工作的开展,为促进全县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发挥了巨大作用。从视察调研的情况看,县政府及主管局在此项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
一是加强了领导,强化了政策宣传。成立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了基层工作人员,县民政局设立了低保股,各乡镇成立了民政办,配备了工作人员2-3人,保证了城乡低保及五保工作的正常运转;制定了《##县城乡低保实施细则》,使低保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为组织实施城乡低保提供了制度保障;围绕城乡低保保障范围、申报审批程序、保障标准等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采取业务培训、印发资料、召开会议、广播电视、公布咨询电话等有效形式,加强了低保政策的学习宣传。
二是规范了程序,比较合理地确定了对象。各乡镇结合实际,按照农村低保属地管理原则,以户为单位,统一家庭收入核算口径,核定家庭收入。在对象确定、申报和审批上,大多数乡镇坚持了“一评三审三榜”的运行机制,基本完成了“户报、村评、乡(镇)审、县定”的规定程序。由于我县贫困面大,需保障的困难人口多,财政拮据配套资金少,贫困居民一次性全部纳入不现实。通过摸底调查,认真测算,本着低标准起步,小范围启动,再逐步扩大的原则,根据低、中、高山不同的自然条件和城乡居民收入状况,对温饱线以下的城乡贫困居民进行分类施保、分档补差。对痴、呆、傻、残民政救济对象予以重点保障,对生存环境恶劣或因其他原因致使生活暂时难以维系的一般贫困户也纳入保障范围。在低保实施中县乡都健全了低保档案管理制度,对城乡贫困家庭基本情况进行分类排队,登记造册,实行一户一档,并按照县有档案室、乡有档案柜、村有低保台账的标准完善设施、规范管理,及时掌握收入状况及其他相关情况,努力探索了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标准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模式。
三是加强了监管,力保资金安全。为规范资金运作程序,县财政局、民政局联合制定了《##县城乡低保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县乡两级建立了低保专账,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全县城镇低保和部分乡镇农村低保、五保实现了财政一折通发放,对因年老体弱、智障、残疾的对象,乡镇委托村组党员干部及监护人、包帮人监督使用。
四是规范管理,保障“五保”供养。按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但扶养人无扶养能力的;无劳动能力的;无生活来源的“三无”条件,严格审批程序并颁发《五保供养证书》,。分类确定包帮责任人和监护人,加强供养金管理,确保供养金及时足额到位。新、改、扩建敬老院(安置点)28处,集中供养五保户370人,集中供养率达到了14%。每年投资7万元将五保对象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解决了五保对象看病难等问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低保政策学习宣传不到位
低保实施以来,虽然县乡都采取了各种方法,加强了对低保政策学习宣传,但仍有不到位的地方。一是宣传面窄,干部会开的多,群众会不好组织开的少,所以干部知道的多,群众知晓的少;二是学习不够细,乡村干部的学习仅满足于能应付工作,学习不系统、深入,不求甚解,工作中遇到疑难问题向群众宣传解释不清。三是宣传内容单一,大多局限在政策层面,对于补助对象、标准、项目等宣传的少。由于宣传不到位,造成了村组干部和群众对农村低保工作的片面认识,从而影响了低保工作的正常开展。一些基层干部和群众误认为农村低保制度是一项福利待遇,低保金是政府白给的,人人有份,只要纳入低保就能永久享受,因此,在有的地方出现了竞争参保的现象;更有少数群众不知道享受低保的条件,戏称“吃低保是国家发工资”;部分村干部在对待低保户退保问题上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消极思想,该核销的不核销,使“应退尽退”的动态管理工作落不实。
2、低保对象确定待规范
部分乡镇村组、居委会没有严格按规定确定低保对象,“一评三审三榜”的运行机制成摆设,调查中发现大多数村都是由村两委会的干部说了算,相当一部分村张榜公布没落实,致使“户报、村评、乡(镇)审、县定”的程序走过场,存在“人情保”、“关系保”的问题,使不该保的保了,该保的未保,降低了低保资金使用效率。一是有将不符合条件的亲戚纳入低保对象的。如:洞河居委会张先余、吴时怀两户均是现任居委会主任的亲戚,家里常年做生意,收入固定,家庭情况比较好,不符合低保条件却在享受低保;二是有将不符合低保条件的纳入低保的。如:洞河居委会张开初属供销社下岗职工,于08年12月办理养老统筹手续,月享受养老金1200元,同时享受低保金250元;蒿坪居委会王家凤与儿子、儿媳共同生活,其子在蒿坪中街开了一个理发店,月享受低保金400元;三是有干部职工遗属在享受遗属生活补助的同时享受低保补助的。如:洞河居委会田先春丈夫过世前为粮食部门职工,现享受遗属生活补助230元,同时享受低保金100元;四是家里有吃财政饭而享受低保的。如:洞河居委会原支书常青海,家里开商店,大儿子在县社保局工作,月享受低保金100元;蒿坪居委会有一教师的家属也在享受低保补助;五是有个别农户存在同时享受低保和五保的补助的。如关庙村二组的余发典在与其兄享受低保补助的同时也在享受五保供养补助,但五保供养金发放花名表中的名字却是余发检,村干部说余发典与余发检为同一个人,但经过调研组查看余发典的身份证件发现与余发典五保供养证的名字、年龄均不相符;香炉村一组的田宗会在与其兄田宗奎享受低保补助的同时也在享受五保供养补助;六是有不分残疾程度、家庭收入状况,一律把残疾人和老年人纳入低保的。而这些残疾人和老年人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有一定的生活来源,不符合享受低保的条件却在享受低保补助。七是有子女不尽赡养义务,将老人推向社会吃低保的。调研中发现相当一部分享受低保的老年人的子女家庭条件并不差,有开商店、开舞厅、开麻将馆、外出务工等,按照家庭收入是完全可以赡养老人的,但子女并不履行赡养义务,并说“国家政策不拿白不拿”。
3、资金兑现环节有漏洞
按照规定,低保金发放由财政部门将低保资金直接拨到县信用联社低保专户,实行社会化发放,确保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户。当前我县保障金发放有由信用社“财政一折通”发放、定期到乡镇领取和由有关人员现金等几种形式。城镇低保全部实现了“一折通”,而农村低保和五保目前仅有城关、蒿坪、毛坝实行了“一折通”。调查发现没有实行“一折通”的,资金兑现存在不安全的因素较大。如洞河镇低保金由民政办集中在镇政府兑现,由于兑现时没有公布名单、金额,工作人员给多少,低保户就领多少,在该镇红岩村随机抽查十多户所领资金没有一户和民政办发放表对得准的;该镇民政办在兑现2008年五保户每户900元震灾款时,将其分列为2009年1-9月每月100元补助金发放至全镇的五保户,有挪用、套取的嫌疑。说明这种兑现形式存在明显漏洞。
4、动态管理工作进展慢
调查中发现有的低保户连续几年都在享受国家补助,但家庭经济水平有所提高,按照规定不能再享受国家补助仍然享受;多数乡镇民政办与村组、社区干部反映低保存在着“好进难退”,低保动态管理进展缓慢。因低保家庭收入不固定,民政办与村组、社区干部要定期跟踪随访低保家庭,以随时了解最新情况。实际工作中,一方面许多低保户采用种种手段逃避甚至抵制检查工作,以冒领多领低保。更有部分低保户,在收入达标被取消低保资格后心生不满,认为损害了自己应得的利益,有谩骂、攻击民政、村组、社区干部的现象,阻碍了低保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下岗、失业、疾病等造成的贫困是暂时的,当被保者摆脱困境后,就目前低保工作的运行机制而言,退出机制反应慢是一个普遍现象。另一方面对被保者的经济收人动态情况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被保者的收入包括劳动所得、投资所得、继承所得、救助所得、意外所得等,但作为主管的民政部门,对被保者经济收入上的动态监控缺乏有效措施,村组、社区干部也很难做到有效监控,使一部分收入高于低保线家庭不能及时推出,因而被保者的救济标准审定和“脱保”工作还存在很多困难。
5、“五保”工作需加强
一是有少数村组的五保户监管责任未落实,有的虽然落实了监管责任但村组干部对监管责任落实情况疏于检查。二是五保对象多为痴、聋、傻、哑、残,理财能力差,供养金实行银行后,大多不能到信用社亲自领取,由他人代领,在资金使用监管上容易出现漏洞。三是对集中供养的对象,敬老院(安置点)没有专设管理人员,多为临时聘请,存在责任落不实,管理不规范,服务水平低等问题,人员、编制、经费等有待解决。四是现有敬老院(安置点)太少,不能满足目前五保人员的安置需要,要继续加大敬老院(安置点)的建设力度。
(三)建议及意见
1、加大低保政策的学习和宣传力度
实施农村低保制度,是党和政府实践科学发展观、高度重视解决“三农”问题的具体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一项民心工程。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低保工作长期性、重要性的认识,继续加强对城乡低保政策的学习宣传,把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要进一步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方式,有效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城镇低保政策,让广大群众知晓城乡低保政策。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宣传导向,改变人们的一些落后的传统观念。如低保是国家的救济,不拿白不拿,享受低保是自身无能为力的表现等。要使“主动申请低保,积极走出低保”的观念深入人心,就需要困难户对低保的性质有正确的认识,即低保不是施舍与恩赐,进低保的目的是为了能够最终走出低保,而不是永远躺在政府的怀抱里。
2、严格低保评审程序
在低保对象确定、申报和审批上,坚持“一评三审三榜”的运行机制,严格执行“户报、村评、乡(镇)审、县定”的程序,实行层层评议,层层把关,“三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务求公正、公平、公开,力求做到“不漏保一户一人,不错保一户一人”。民政部门要查“村评”记录,看有无群众代表参加;要重点监督公布环节,要公布举报电话,要查公布内容全不全、范围广不广、次数够不够。防止村组搞形式,走过场,把好进口关。要坚决纠正部分村在低保评议中以“村两委会”代替应由“村委会成员、村民代表、其他人员”组成的村级评议小组评议低保对象的问题。
3、积极推进动态管理
严格落实低保工作职责,加强入户访视,做到低保类别清、致贫原因清、补差金额清、家庭收入清、家庭住址清。根据低保家庭收入变化及时调整低保金,对超过保障标准的家庭及时、坚决停保。工作人员要克服畏难情绪,该退保的退保,该降低标准的降低标准,该追究责任的追究责任,真正把低保动态管理工作落到实处。针对部分申请低保人员不如实申报家庭收入情况,有的采取虚报、伪造、隐瞒、骗取低保金以及提供虚假证明的单位和责任人,要制定相关规定进行严厉处罚,打击骗保的不良行为,以维护低保政策的严肃性,使政府有限的资金切实用在需要帮助的人群身上。建议在入保时同时签订《脱保协议》,细化低保户的责任义务及相关法律责任,从制度上促使低保对象消除依赖思想,坚持自力更生,早日改善处境,走出低保范围。
4、完善制度加强监督
一要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推进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有效实施。民政部门要严格坚持审批制度,不因任务重、工作多而减少审批环节。要制定和完善科学的量化标准,使低保对象的界定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要始终坚持申报对象公开、家庭经济收入公开、审批金额公开的原则,把农村低保工作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要强化低保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把审批关,坚决杜绝人情低保、关系低保、混吃低保、骗吃低保等现象的发生,确保全县农村低保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二要加强城乡低保资金管理,建立城乡低保资金管理运行机制,保证城乡低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进一步规范资金发放形式,加快农村低保“财政一折通”工作进程,在尽快实现社会化发放的同时,结合各地实际情况,总结研究行之有效的发放形式,确保资金安全。三要严格按政策标准适时调整保障对象及补助金额,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动态管理长效机制,杜绝“一保定终生”、“养懒汉”和保障标准长期不变等现象,提高农村低保的整体效益。四要逐步完善和实施监督的多元化管理,通过民政、审计、纪检等部门行政监督、社会舆论等手段进行全方位监督,防止、暗箱操作、截留挪用、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有必要对乡镇民政办管理的低保和五保资金分批进行审计,以堵塞漏洞,查处违规违法行为。五要积极探索把城乡低保工作与扶贫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的脱贫新途径。各乡镇政府及扶贫办、民政、农业等部门,要探索城乡低保与相关配套政策的有机衔接,进一步建立健全城乡困难群众的长效帮扶机制,特别是低保对象在医疗、教育、法律援助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或帮扶措施,为其提供及时必要的救助,切实增强低保户的“造血功能”。积极扶持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寻求就业渠道或脱贫项目,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实现救助工作从“输血型”向“造血型”转变,让低保家庭早日脱贫。
二、关于##同志个人履职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同志自2004年8月担任民政局局长以来,能带领局党组一班人,围绕县委构建富裕、文明、和谐新##的总体部署,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履行“解决民生,维护民利,保障民权”的职责,按照“统筹兼顾,单项突破,点上创新,面上拓展,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全力打造“阳光、安全、法制、和谐”四大民政,着力加强“民生工程”建设,不断提升民政工作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是注重了队伍建设,转变干部作风。##同志上任后狠抓了班子队伍建设和机关制度建设,围绕学习型机关的创建,在系统内形成了浓厚的学习氛围,从而增强了民政干部的学习意识、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和廉政意识,干部作风发生了明显转变。工作中能够接受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严格执行人大决议、决定,认真听取并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二是坚持了项目带动,提升服务水平。经过筛选论证,编制上报项目17个,申报中、省投资1.16亿元,已争取到救助站、减灾安居工程、社区建设、乡镇敬老院、灾后恢复重建等项目。止2008年底投资2530万元的县救助站、殡仪馆、部分敬老院已竣工,投资1920万元的安居工程,建成553户,安置2208人,民政项目建设进度加快。2008年底纳入城市低保3700人,累计发放低保金676.2万元;纳入农村低保17552户32000人,累计发放低保金2026万元,城乡低保范围进一步扩大。全县城乡低保、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全部纳入农村合作医疗,累计投入287万元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对大病对象实施了有效救助,医疗救助基本实现城乡覆盖。将全部五保户2714人纳入供养范围,新、改、扩建敬老院(安置点)28所,集中供养370人,农村五保供养水平逐步提高。去年“5•12”震灾后,及时争取国家赈灾资金,下拨乡镇灾民建房资金2296.42万元、生活补助资金517.52万元;发放救灾粮58万斤、棉被3000床、棉衣1600件、单衣5000件;完成灾民建房1088户2827间,解决了3438人灾后住房问题,灾民的基本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同时,婚姻登记、优抚抚恤、城乡社区建设等社会事务工作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三是坚持了依法行政,努力打造阳光民政。民政一班人能够认真学习、广泛宣传和贯彻执行《婚姻法》、《收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积极选派人员参加各类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和行政执法上岗考试,严格执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的工作程序,公开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和办事程序。对群众关注的最低生活保障、抚恤金补助、社会救灾救济、社会捐赠款物等“热点”问题,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实行“阳光操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民政项目建设争取力度不大,进度缓慢。虽然编制上报了17个项目,申报中、省投资额达1.16亿元,但到位资金仅2000多万元,只占申报计划的20%。已争取到的在建项目进展也缓慢,如:县城居民十分关注、迫切需要的殡仪馆修了几年还未正式投入使用;安置点建设也不能满足当前五保集中供养的需要。二是城乡低保工作和五保供养工作急待加强。城乡低保扩面后,民政局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仍然存在政策宣传不到位、低保对象确定不合理、资金兑现有漏洞、动态管理难开展等问题;五保户供养也存在着监管责任未全面落实和集中安置点少等问题。三是民政款物的发放、管理待规范。民政工作量大面广,工作人员经手的款物较多,工作性质既严肃又敏感。过去由于交通不便,通讯不畅,金融服务差,款物的发放都是打表格,盖章子领取。现在交通、通讯、金融服务条件大为改善,民政款物的社会化发放时机已成熟,但财政一折通仅在城镇低保发放中实行,而低保、救灾等其他民政资金的发放只在少数乡镇实行,造成了如洞河镇低保金发放难核实、五保震灾补助挪用套取等问题。
一、主要成效
(一)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分类施保规范运行
1、城镇低保。为5722户、13249名城镇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1979.67万元,月均补差126元,比市考核目标月均补差101元超25元,增加比例为25%。
2、农村低保。为17079户、38152名农村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1647.55万元,月均补差40.5元,比市考核目标月均补差30元超出10.5元,增加比例为26%。
3、主要措施:一是坚持应保尽保;二是做到动态管理;三是严格审批程序;四是实行银行直发。从4月19日开始,按照县委办、县政府办〔20__〕25号文件要求和低保申请、审批、排查清理的程序原则,坚持“两制”(即低保进入和取消听证制,过错责任追究制),采取“两暂停,三取消,一终止”举措,对全县13249名城镇低保对象进行了入户调查和排查清理,对不符合条件的1020户、1130人按照程序取消了低保资格。
(二)城乡医疗救助医前医中医后救助有机结合
1 、城镇医疗救助。为692名城镇低保对象发放医疗救助金108.64万元,人均救助82.00元,比市考核目标人均补助80元超出2元,超目标2.5%。
2、农村医疗救助。为1665名农村低保对象发放医疗救助金301.15万元,人均救助81元,比市考核目标人均补助80元超出1元,超目标1.25%。县财政资助参合农民42789人。
3、主要措施:一是实行医前、医中、医后救助相结合;二是对大病实行重点救助;三是资助五保对象和特困群众参加新型合作医疗;四是严格规范审批程序。
(三)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建设实现了质和量的提升
1、目标任务:新建、改建、扩建敬老院3所,新增床位300张,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27%。
2、完成情况:新建2所县级中心敬老院,扩建1所县级中心敬老院,11月底全部竣工投入使用,入住人员。改建、扩建、新建乡镇敬老院5所12月底竣工投入使用,入住人员。
3、编制管理:新建的晚晴、天年2所县级中心敬老院,由县政府批准为财政供给民政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县编办核定财政供给事业编制8名,管理服务人员在现有财政供给人员中调配,8名炊事、护理等特殊岗位人员从社会招聘。2所中心敬老院建设资金总投入1563.94万元,按照花园式、宾馆式总体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既有标准化的宿舍、清洁卫生的食堂,又有多功能的舞台、多样化的健身器材,还有冬暖夏凉的浴室和休闲散步的花园。2所中心敬老院各租赁土地10亩,进行复合式使用,菜地、果园、休闲、绿化,样样具备。
4、主要措施:一是供养标准全部落实。全县有五保对象5619人,县、乡敬老院现已集中供养1573人,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月200元,其中零花钱20元,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月110元。五保人员医疗费用先在新合补偿后,剩余部分在农村医疗救助金中予以全额救助。二是新建县级中心敬老院。利用原讲治乡、骑龙乡初级中学撤并后的国有闲置资产,新建晚晴、天年2所县级中心敬老院,11月底竣工投入使用,新增集中供养五保人员283人。三是乡镇敬老院建设全部启动。改建、扩建、新建5所乡镇敬老院,新增集中供养五保对象97人。到今年底,全县新建、改建、扩建县级中心敬老院和乡镇敬老院8所,超目标5所,新增集中供养人员380人,集中供养率达到28%,超目标1%。
(四)农村安居和灾后重建打造成为阳光工程
1、工程建设。全县财政投入资金426万元,实施灾民安居工程150户,573间,14256平方米,其中分散修建和购买现房97户,集中修建房屋53户。同时,对今年以来遭受“5.12”地震灾害的灾后重建户786户、2726间,维修加固户962户、3367间房屋分别实施了重建、改建、迁建和维缮。灾后重建补助资金和维修加固资金已由财政划拨到金融部门实行打卡直接发放到灾民户。目前,灾民安居和灾后重建工程已于11月底前全部完工,灾民全部搬进新居。
2、资金发放。一律按照受灾农户的经济状况和家庭人数实行分类分挡补助,对困难户、低保户给予适当照顾,补助标准分为2类3挡。维修加固户补助资金按照“农房‘轻微损坏’、‘中等损坏’、‘严重损坏’3个档次兑现落实。
3、主要措施:一是优先选址,二是优先规划,三是先修建后办手续,四是豁免有关费用,五是多方筹集资金,六是实行集中与分散建房相结合。
(五)救灾救济救助解决困难群众后顾之忧
1、救灾工作。先后遭受冰雪灾害和“5.12”地震灾害的重创,对工农业生产及群众生活造成了巨大损失,农房毁损特别严重。为确保及时、快速传递灾情,给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依据,我局修定了救灾预案,坚持了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每遇重大灾情,及时奔赴灾区,调查核实灾情,慰问受灾群众,指导救灾工作,组织生产自救。5.12”汶川地震灾害发生后,按照省、市有关精神,按每人每天10元补助金和1斤粮食,及时为2520名受灾困难群众实施了临时救助,共发放补助金214.56万元,发放救济粮92吨。生活救助金由财政部门直发到被救助对象的“一卡通”帐户。
2、生活救济。为妥善安排好灾民群众的基本生活,使救助工作做到有的放矢,采取“县级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组、干部党员包户到人”的办法,深入基层调查摸底,按照困难程度和自救能力实施分类救助。为确保救灾款物真正用在刀刃上,提出了“四不准”的要求和“三不准”的目标。即“不准优亲厚友、不准平均分配、不准层层克扣、不准挪作他用”;“不准有一人受冻,不准有一人挨饿,不准有一人外出讨口要饭”。同时,在救助对象的确定上,严格按照本人申请、入户
调查、村民评议、张榜公示、乡镇审核、民政审批、电视公告的程序进行,形成了“一查三公、一告三审”(即入户调查,村民小组、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三级公示;电视公告,村委会初审,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民政局审批)的救助模式。全县解决8.4万人、400吨口粮救济,救济金235万元,救济衣物2.1万套(件),棉被5500床,走访慰问困难群众8596人次,灾区生产生活秩序井然有序。 3、主要措施:一是制定和落实救灾预案,二是实施“一查三公、一告三审”的救助模式,三是确保灾民和困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有水喝,有医疗。
(六)双拥优抚安置工作为优抚对象排忧解难
1、优抚工作:残疾、复员、参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三属”定补、定抚金,按国家标准,分季度由银行直发。农村义务兵优待金每人每年1000元,城镇义务兵优待金每人每年700元,春节期间由民政局直接发放。
2、安置工作:全县共接受退役士兵204人,其中,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伍士兵和转业士官,全部实行了货币安置,一次性安置补偿费由财政直发。
3、医疗救助:从今年开始,对重点优抚对象住院期间的医疗费、门诊费实行医疗救助。全年实施医疗救助218人次,救助医疗费56.89万元。
3、慰问活动。在元旦、春节和“八一”期间,对县人武部、县武警中队和消防大队的官兵进行节日慰问,送去了18000 元的慰问金和电脑等慰问品,同时,对部分在乡伤残军人、烈军属进行走访,为他们送去了慰问金和慰问品。
4、主要措施:一是坚持对城镇退伍军人和转业士官实施自谋职业安置,二是提高了城镇和农村义务兵优待金标准,三是广泛开展了“双拥”活动。
(七)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跃上新的台阶
1、建设和谐社区。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社区干部的补助费和福利待遇,解决了社区办公场地,县政府决定,重新调整一处面积较大的国有闲置资产无偿划拨给新宁镇清河社区。
2、创全国自治模范。在争创全国村民自治模范县活动中,通过推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狠抓了队伍、阵地、组织和档案规范化建设。重点抓了村居委会干部的培训,提高了能力和水平。
3、主要措施:一是坚持推行了村务公开制度,二是提高了村居委会干部待遇,三是加强了村居委会阵地建设。
(八)狠抓机关行政效能建设转变工作作风
1、效能建设。在开展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中,继续推行了政务导办服务法,热情接待群众来访,认真办理群众来信,主动解决群众困难,转变了工作作风,提高了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今年,我们还开展了为困难群众送温暖献爱心活动,捐款6750元,衣物528件,先后两次深入到重灾区慰问了灾民和生活困难群众。
2、主要措施。一是坚持了以人为本的服务宗旨,二是树立了民政工作无小事的理念,三是开展了“送温暖献爱心活动”活动。
(九)民政部门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
一是婚姻登记进一步规范。全县以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婚姻登记窗口为依托,坚持在永兴、回龙、长岭、讲治、任市五个登记点办理婚姻登记,共办理婚姻登记3908对,其中结婚登记3350对,离婚登记291对,补领结婚登记267对,无一例违法、违规登记,婚姻登记合格率达到100%。
二是救助管理进一步加强。共接待求助人员513人次,对符合条件的438人次受助人员给予了救助,其中,省外受助人员162人,省内救助人员276人,被救助的对象中,有186名老弱病残人员、31名危重病人、痴呆傻和精神病人员22人。
三是慈善救助进一步落实。通过“慈善一日捐”活动和“5.12”地震赈灾募捐活动,共募集资金8011896.65元,其中“慈善一日捐”活动募集资金679523.59元,“5.12”地震赈灾募捐活动募集资金7332373.06元,还募集棉被3000床,毛毯1179床,棉毛衣裤13425件,食物、食品折款4.8万元。募集的地震赈灾捐款用于支援广元、绵阳、雅安等重灾区355万元,本县定向捐赠用于学校重建110万元,用于本县灾后重建100万元。剩余1682373.06元。募集的“慈善一日捐”活动资金用于采购晚晴、天年两所中心敬老院五保对象生活用品30万元,临时救助24万元,剩余139523.59元。其中资助大学新生204名,资助困难家庭治病22人,资助其他困难群众45户、107人。
四是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民政执法工作特别是殡葬执法工作,有了突破性的发展,重点抓了违法违规事件的处理,全年火化遗体达到486具。
五是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上,我们认真贯彻“八个坚持,八个反对”,从领导班子抓起,从小事抓起,从节俭办事抓起,坚持常抓不懈,坚决杜绝铺张浪费,全局上下形成了节俭办事、廉洁奉公的良好风气。我们还将优待、抚恤、补助标准和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条件和程序等在政务公开栏上全面进行了公开。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灾民生活资金缺口较大。因今年我县遭受“5.12”地震和冰雪灾害十分严重,给灾民和群众生活造成了极大的损失,今冬明春灾民和困难群众生活安排人员较多,资金缺口较大。
(二)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偏低。农村困难群众生活存在较大的困难和问题,强烈要求提高农村低保补助标准。
(三)村务公开工作亟待加强。村务公开和村级档案管理工作有待加强。有的村务公开没有实质内容,存在着公开不规范、不经常等问题。一些村对村级档案管理工作不够重视。
(四)基层民政建设需要活
力。乡镇民政办公室工作任务重与人员少的矛盾十分突出,乡镇民政办公室办公场地狭窄,没有办公自动化设施,基层民政建设需要活力。 三、20__年工作打算
20__年,完成好县委、县政府和市民政局交办的中心工作,除切实抓好双拥工作、优抚安置、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救灾救济、基层政权、社会事务、慈善捐赠、党风廉政、机关效能建设等日常性工作之外,重点抓好以下十项工作:
第一,争创全国村民自治模范县。继续抓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和村居委会干部培训工作,积极创造条件,扎实推进工作,争创全国村民自治模范县。
第二,抓好中心敬老院建设管理。20__年,新建一所社会所利救助中心,或再新建一所县级中心敬老院。对新建的5所中心敬老院和社会福利中心,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管理,办好院办经济实体,逐步提高休养人员的生活水平。
第三,抓好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建设。20__年上半年,投资500万元,按照高标准、多功能、反应快的要求,建设好救灾物资储备中心。
第四,抓好__殡仪馆建设工程。积极筹措资金,抓好工程建设,20__年8月底前完成一期工程,20__年12月底前完成第二期工程。。
第五,全面抓好村社区阵地建设。从20__年开始,积极创造条件,争取资金,抓好村、社区阵地建设,逐步解决一部分村、社区办公无场地的问题。
第六,抓好县乡救灾信息网络建设。积极做好抢险救灾工作,抓好毁损农房重建和困难群众生活救助,下大力气抓好救灾救济信息网络建设,配备必要的办公自动化设施,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第七,扎实开展惠民效能建设。继续开展以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五保供给、安居工程、五保供给和社会救助工作为主要内容的民政惠民行动,进一步提升机关行政效能。
第八,广泛开展慈善捐赠活动。深入贯彻中华慈善大会精神,广泛开展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送温暖、献爱心,促和谐”社会捐助和“慈善一日捐”活动,为困难群众筹措资金和物资。
第九,抓好宣传维稳工作。大力加强民政对外宣传和政务信息工作,广泛宣传民政工作先进典型。做好民政对象稳定工作和民政工作。
第十,加强民政部门自身建设。坚持开展和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民政干部通过脱产、在职、外出参观学习,全面掌握民政方针政策、法规、业务技能和工作技巧。广泛开展岗位练兵、知识竞赛和业务技能评比活动,提高实际工作能力,增强责任感,弘扬无私奉献的孺子牛精神。
自我局开展“四群”教育以来,按照上级部门的安排和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工作责任,严格要求机关干部深入乡村,作民情调研。
一、乡情概况
乡辖5个村民委员会,61个村民小组。末,全乡总人口9924人,其中农业人口9713人。全乡总耕地面积有12496.4亩,其中旱地11601.73亩,水田894.67亩,全乡粮食总产量432.05吨,人均有粮441.2公斤,经济总收入1392万元,人均经济纯收入1414元。全乡农业生产值完成2145万元。
二、村基本情况
乡村地处乡政府东北边,距乡政府所在地5.2公里、县城23公里,从村委会到国道为土路,交通方便。总人口2869人,其中农业人口2783人,下辖21个村民小组。全村国土面积16.90平方公里,海拔1830米,年平均气温16.90摄氏度,年降水量1480.50毫米,适合种植玉米、桐油、漆树、核桃等农作物及经济林木。全村有耕地面积2640.20亩,人均耕地面积0.88亩,截止目前,该村已实现水、电、路、电视、电话“五通”。该村主要产业为种植业。该村设立党支部1个,现有党员40名,均为少数民族党员,其中男性-1-34名,女性6人。团支部1个,团员76人。目前在上海、广东、深圳等地区外出务工人员23人。近年来在国家“三农”政策的帮扶下,该村粮食增产、经济收入逐年增多,生活条件明显改善,社会更加和谐稳定。据调查,,单个农户家庭年总经济收入最高达10000元,最低仅有840元,两极分化严重。村民主要以种植玉米、核桃、漆树等为主要经济来源,由于受气候、自然条件和历史因素的影响,村85%的农户居住在山顶和半山腰一带,不适应种植水稻,养殖业方面也没有得到很好的发展。绝大多数村民仅仅依种植几分田地、几棵核桃树、漆树,养几头(只)猪鸡来维持生活。
三、农村低保工作开展情况
农村低保工作是一项关注民生、为民解困的重要工作,工作千头万绪,涉及千家万户,与人民群众联系最直接、最密切的工作。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国家各项涉农惠农政策的制定和出台,全国各地贫民百姓得到了实惠,基本生活有所改善,全县贫困人口享受农村低保人数发展迅速。据调查了解,目前,乡村已享受农村低保人数达1563人,其中老年人219人,学生104人,残疾人296人,贫困老党员21人,其他人员944人。享受农村低保人数占该村总农业人口的56%。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促进的社会稳定。
(一)建立农村低保公示制度。在申请审批享受农村低保户过程中,村委会主要做到了几方面工作:一是严格农村低保申请审批制度。村委会及时成立由村支书、主任、副主任、村民小组组长组成的工作组,通过调查了解家庭人口基本情况及家庭经济收入情况,做好调查摸底、政策宣传、对象产生、低保金发放等各个环节工作。二是及时传达省、州、县农村低保有关政策,通报全村农村低保人数及相关工作情况,共同分析研究当前村内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三是严格按照《云南省农村低保实施办法》《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方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细则》等相关办法和、细则,村委会加强对低保制度的落实,本着“本人申请、村务公开、民主评议、村组审定上报、张榜公示、政府审核、民政审批”的农村低保工作方式,认真做好该村农村低保工作,形成了农村低保工作责任制度。
(二)加强低保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的氛围。自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村加强农村低保政策宣传,坚持舆论先行,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村干部通过办宣传栏、贴标语、召开村民大会等方式,把实施农村低保工作的目的、内容、方法步骤、工作程序、资金发放和管理等讲明讲透,做到农村低保政策家喻户晓。据了解,村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专项宣传农村低保相关政策,召开了2次会议,重点动员青年群众积极投身到经济建设中,参加会议人数达1593人次,印发宣传涉农惠农政策资料500余份。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三)坚持原则,规范低保工作程序。按照县民政局及低保实施办法和工作细则,村坚持动态管理、区别对待、分类施保的原则,合理确定农村低保对象范围,以户为单位,深入调查了解家庭收入,认真核定家庭收入,严格审核审批程序。对符合享受的对象,在本村范围内进行为期7天的张榜公示,公示后无重大异议的,由村委会造册登记并报送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
乡政府提出审核意见并张榜公示后报县民政局审批,县民政局审批同意后,经所在村委会再次向社会张榜公示。确认无重大异议的,发给由省民政厅统一印制的《云南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后方可领取农村低保金。在低保金发放过程中,乡人民政府派出工作组到村委会进行集中发放,这样,确保低保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保障对象手中,同时,方便了低保户。(四)按时足额发放低保资金。县级民政部门下拨那粗低保资金后,由乡民政办负责造册登记、逐户发放应享受保障资金,发放情况按月向县民政局汇报,并核销相关发生业务账务。
四、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由于该村村民居住在山腰半山腰,贫困人口多,贫困面广,贫困程度深,还有相当一部分尚未享受到农村低保待遇。二是全村生产资料少,林果地少,耕地面积少,现有人均旱地面积仅为0.88亩,没有可耕种的水田。加强发展种植业存在一定的困难,由于缺乏管理能力,全村的养殖业发展态势不明显。三是进村路面为土路,汛期开车进不了村,需要道路硬化,村容村貌有待加强整治;四是保障标准偏低,农民群众生活改善不明显。在实际工作中,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一般是通过贫困线来确定的。我县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为每人每年840元,即每人每月70元。从目前的物价上涨情况看,这点资金只能够买点粮食,买肉类和植物油等生活必需品就显得比较困难。农村群众在没有相对稳定的经济来源的情况下,这样低的保障标准是很难维持一个农村居民的基本生存需求。
五、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政策宣传,按时足额发放低保资金;同时,县级民政部门正确引导农村低保工作,并督促指导好相关工作;
(二)、建议林业、农业部门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加大核桃、漆树、草果、黄连等树苗的供应和扶持力度。
(一)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强化基本民生保障
1、继续完善低保制度,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2014年7月份对我镇辖区内6各村的低保进行全面核查,2014年上半年城镇低保100户170人,退出8户10人;农村低保对象744户1131人,退出142户187人,全年累计发放低保金额280万元。2015年,民政所将继续加强动态管理,完善信息联络员制度,及时了解和跟踪已保家庭的收入情况,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予以调整,对新出现的困难家庭要及时纳入保障范围,确实做到“应保尽保”。同时严把审核、审批关,落实好联合会审制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特别是在解决低保边缘户家庭生活困难问题时,及时调查困难家庭情况,准确掌握困难户的情况,要根据其实际状况,按照政策及时给予救助。还要与各村加强协调沟通,督促各各村民政文书协调配合,提高办事效率,确保及时、准确救助到位。
2、推进医疗救助服务,进一步提高救助效果。2014年,镇医疗救助对象共计108人次,发放一件了救助金35万元。2015年,民政所将继续实施城乡困难家庭医疗救助制度,完善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衔接,提高救助效果,减轻困难家庭的经济负担,努力使镇的困难群众无钱看病和看不起病的问题逐步得到缓解。
3、积极开展春荒、冬令救助和救灾救济应急工作。积极争取资金,提前购买必须的救灾粮,保障不让一家一户过不去。完善各种灾害的应急救灾预案,进一步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救援机制,增强救灾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和时效性,一旦有大的灾害发生,及时启动救灾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赶到灾区一线,核查灾情整理救灾台账,及时向乡镇政府报告,为上级有关部门的救灾工作提供第一手材料。
4、全面提升镇的养老服务水平。完善五保供养制度,全镇共有五保对象147户151人,全部实现应保尽保。分步实施,逐步推进,管理敬老院各项工作,镇入住、两处的敬老院的五保老人共计141人,入住率达93%。
(二)深入开展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社会稳定
探索创新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一是创新村务公开形式,利用现代科技成果,探索采取通过网络的方式进行公开,并增加村民与村委会之间的互动与沟通。三是继续开展村务公开检查,进一步督促各村依法全面及时地公开村财村务。
(三)扎实落实优抚政策,突出做好部分优抚对象的稳定工作
2014年,民政所在春节春节、八一建军节等重大节庆活动中,开展重点优抚对象慰问活动,并送去慰问金和慰问品。在过去的一年中,各类优抚对象应该享受的相关政策均得到稳步落实。民政所对全镇的12名复员军人、17名残疾军人、2名三叔对象、8名参战参试军人的优抚优恤金按时造册发放并按照国家规定标准落实其他各类的122名优抚对象的优抚待遇。我镇原8023不对退役人员共计10人,这是需要照顾的群体,民政所按照镇政府的工作要求,千方百计地做好稳定工作。
2015年,民政所将充分发挥优抚工作稳定机制的作用,建立健全与军队发展要求相适应、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市场体制相衔接的优抚安置服务保障体系,努力提高优抚安置工作水平。一是全面落实好各项优抚政策和待遇。切实按照抚恤补助标准,及时足额发放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经费;继续实施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使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与经济发展成果相适应;二要认真做好退役士兵来信来访工作,健全防控网络和信息通报制度,加大稳控工作力度,努力从源头上化解不稳定因素。组织好重大节日期间双拥活动,开展国防教育,推动双拥工作深入开展;做好拥军优属和节日走访慰问工作,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关系。
(四)规范社会专项事务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大家好!今天我站在这里,参加竞选处长的演讲,回顾自己的经历,审视自己的能力,心中久久不能平静。如烟的往事一件件浮现在我的眼前。我走进xxx政局机关已有xx个年头,回首过去,使我对民政工作产生深深眷恋之情。经历了三次住队,让我目睹山村的贫困、农民的朴实;经受98特大洪水的洗礼,让我与大家结下了,同舟共济的患难真情;从事了八年优抚双拥,让我领略江夏双拥全国“三连冠”的辉煌;走进局办公室一年,让我真正理解民政工作的全部内涵;走上低保领导岗位以来,让我体会到谁是最需要帮助的人。回首这十几年来民政经历,我对自已的一贯要求就是:踏实做事,诚实做人,在做事中去体现做人。
目前,作为区xxxx主任,主要负责xx工作,我的工作目标就是:建立一套规范化的xx运行机制,实现xx的“阳光操作”,实现xx的动态管理,实现xx的应保尽保。为了达到上述目标,我的工作思路就是:坚持一个观点,创新两个措施,加强三个力度,突出四个重点,树立5个做人理念,简称1、2、3、4、5。
坚持一个观点,就是“依法施保”的观点。不论是取消麻木的,还是没有退休费的,能否享受低保都要依据《低保条例》和现行低保政策来决定,必须将“符合低保条件才能纳入”作为前提条件。
创新两个措施。一是实行限期低保,即对有脱贫能力的低保户,按照实际情况的不同,确定不同保障期限,期限一到,低保就自动取消,解决低保好进不好出的问题;二是实行低保户标识制度,即对享受低保待遇的家庭,必须按规定、在其门前悬挂“低保户”标识牌,便于群众识别,从而达到有效监督。
加强三个力度。一是加强低保政策的宣传力度,让群众全面、正确地掌握政策;二是加强对低保专干的培训力度,努力提高他们思想素质、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建立一支稳定、专业、高效低保工作队伍;三是加强对全区低保工作检查、督办考核力度。
突出四个重点。一是以入户调查为重点,掌握家庭情况,核准家庭收入,坚持“谁入户、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责任追究制度;二是以评议、评审为重点,做到民主、公正,不搞一人说了算;三是以张榜公示为重点,发扬群众监督,吃不吃低保,群众说了算;四是以规范化管理为重点,坚持和完善低保的评审、评议制度,公示制度,分类管理制度,续保登记制度,参加公益劳动制度;尽快建立江夏区低保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低保信息网络化传输、数字化处理,提高工作效率。公务员家园原创作品
树立5个做人的理念。一是树立诚信的理念、与人交往,以诚为本,诚信就是最好的通行证;二是树立辩证的理念,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用联系、发展、矛盾的观点去看问题;三是树立淡泊的理念,学会宽容、海纳百川,其容乃大;四是树立学习的理念,现在是知识的社会、信息的社会、不学习就会被这个社会所抛弃、所淘汰;五是树立助人为乐的理念,即为人民服务的理念、把帮助有困难的朋友、同志作为自己的快乐之本,作为一名合格民政干部起码要求。各位领导、各位同事,今天参加演讲的,都是民政局最有实力的年轻精英,作为有资格参加这次竞选,我感到一种自豪。我相信局党委的公正、公平,相信大家的眼睛,如果我竞选失败,证明自己在各方面还有差距,今后更要努力迎头赶上;如果我竞选成功,这是大家的厚爱和支持,这份感情和信任我将铭记在心中,化作动力,不断鞭策自己,以踏实的工作作风,进取的工作精神,诚信的做人原则,去争取更大的工作成绩,去实现自己的诺言。最后、希望各位领导,将您手中神圣的一票、投给诚实有能力的胡传会,最后的胜利一定属于自信的我。
一、二00九年工作总结
(一)扎实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
按照县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局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扎扎实实地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做到了工作学习两不误、两促进。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在学习实践活动中,我局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主管机关的副职担任,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按照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的要求,认真组织每个阶段的学习实践活动,本着边学习、边整改、边提高的原则,认真查找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千方百计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题,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做到群众满意,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同时结合“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很抓了干部作风整顿,建立健全了机关各项工作制度,通过加强制度建设,规范了服务行为,增强了制度的时效性和约束力。同时认真组织开展了“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走在群众中、干在群众前、乐在群众后”两项主题活动,建立健全了服务承诺制,公开便民服务电话,随时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并提供预约服务。通过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民政干部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工作纪律、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为民服务意识明显增强,提高了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有力地促进了各项民政工作的开展。
(二)救灾救济工作
今年以来,我县普遍遭受旱灾,部分乡镇遭受大风等自然灾害的侵袭,给农业生产和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了一定困难,面对灾情,我局及时组织人员深入受灾乡村,会同乡民政所人员认真调查核实灾情,准确掌握受灾情况。据调查,全县农作物受灾面积3.3万公顷,受灾人口24.7万人,直接经济损失9020万元,在准确掌握灾情底数和群众生活的前提下,及时向上级报告灾情,争取上级领导的支持,今年以来共争取救灾款75万元,全部下发到各乡镇,对6258户15560人进行了救助。同时组织开展了“进百村,帮万户”手拉手扶贫济困活动,落实了3369名县直单位干部职工对困难户的“一对一”帮扶,落实帮扶资金27万元,衣物360件,确保了灾民和困难户的基本生活,没有发生一件因救助不到位越级上访和非正常问题。通过调查核实,对215人次看病难的城乡特困户给予了医疗救助,发放医疗救助金35万元。近期我局对患大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特困户进行了摸排,掌握需要救助情况,做好医疗救助计划,年底前医疗救助资金可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进一步完善了县、乡、村三级《突发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组建了县、乡、村三级自然灾害信息员队伍,签订了救灾物资贮备协议,确保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救灾物资和人员及时到位,能够快速有序地开展工作。
按照上级要求成立了爱心工程基金会,今年工作的重点是对全县的孤儿进行救助,通过调查摸底,全县共有孤弃儿童220名,全部落实了县级领导干部和正科级领导干部结对帮扶,每年帮扶不少于两次,帮扶资金或物资不少于500元,上半年共落实帮扶资金46600元,另外还有一定数量的食用油、大米、文具等物品。同时对孤弃儿童全部落实了五保供养待遇,每人每月可领取五保供养金100元,确保了孤弃儿童能够正常学习、生活。
(三)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工作中,我们把落实上级有关民生政策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完善城乡低保制度,严格管理,堵塞漏洞,确保城乡低保政策落到实处。针对部分群众反映少数基层单位低保工作不规范问题,我局先后组织人员两次对城乡低保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整顿。2月26日至3月31日,我局抽调27名机关工作人员由7名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分别深入到全县18个乡镇2个社区和农场,会同乡镇、社区工作人员走村入户,共同开展对城乡低保对象的核查工作,并将核查结果分类登记造册,将每个村的贫困户按照贫困程度进行倒排,为下一步实施救助和低保扩面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4月初《燕赵都市报》登载了枣强县后河村党支部书记杜西森利用职权混保、骗保情况,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局班子会议,研究部署低保清理核查工作。
4月10日上午,再次召开城乡低保清理整顿工作会议,各乡镇主管民政工作的副乡镇长、民政所长、农场和社区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传达了《××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城乡低保清理整顿工作的紧急通知》,下发了《××民政局关于开展城乡低保清理整顿工作的紧急通知》,同时对城乡低保清理整顿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部署,要求各乡镇社区、农场对低保户和特困户再次进行拉网式排查,农村低保户由乡镇进行自查自纠,并将清理整顿情况报民政局,民政局派专门人员赴乡镇进行抽查。对居住在县城的低保户,由民政局抽调8名工作人员会同社区工作人员逐户进行核查,清理整顿结束后,将享受低保人员名单张榜公布,同时公开举报电话,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逐一进行登记核实,对违规获取低保金的,取消低保待遇。通过清理整顿,对超出保障线标准的城镇低保户231户、564人,农村低保户486户、814人,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予以停保,新增农村低保5369户、6374人,城镇低保户56户,185人。同时逐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自2009年1月份开始,农村低保标准由原来年人均720元调整到870元,月人均补差由原来的35元增加到41元,城镇低保标准由原来的月人均收入160元调整到225元,月人均补差由原来的85元增加到132元。截止到目前,全县共有农村低保户11352户、14667人,发放保障金606万元,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94.61万元;农村五保户2146户、2235人,发放五保供养金235.54万元,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21.995万元;城镇低保户1405户、3814人,发放保障金362.8万元,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64万元。
一、加强领导,确保农村综合改革落到实处
20__年,县民政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使五保对象实现“应保尽保”和“按标准施保”的目标、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工作,确保我县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顺利进行,县民政局及时成立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
组 长:姜光容(局 长)
副组长:刘传树(副局长)
胡友文(副局长)
刘昌顺(副局长)
李贵明(老龄办专职副主任)
成员为局属各股室负责人。
通过成立领导组,民政局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其他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职能股室积极参与、协调配合的格局,为切实维护广大困难群众根本利益,保障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做了充分准备。
二、措施具体,各项改革工作稳步推
(一)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进展顺利
农村“五保户”是社会主义条件下,弱势群体中的特殊困难群众,对“五保户”实行“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孤儿保教)”的五保供养政策,是我国农村最基本的社会保障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新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今年以来,民政局始终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落实“四项制度”和“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为契机,以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为工作宗旨,明确目标,认真履职,狠抓政策、措施落实,对农村五保对象实现“应保尽保”和“按标施保”。
根据国家民政部和省、市民政部门《关于开展农村五保对象一次性调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县民政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对五保对象再次进行了复核确认、登记造册,并填写了《农村社会救助对象台卡》,建立健全了五保对象数据库。通过开展对农村五保户的调查核实工作,真正做到了家底清、情况明、数据准,为做好农村五保救助工作提供了准确详实的依据,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我县共有农村五保户2501户2624人。为认真贯彻《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进一步做好全县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根据《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通知》(昭政发〔20__〕45号)文件精神,严格按照省、市政府对供养资金的承担要求,县人民政府决定,将纳入省级转移支付的1137户1168位五保老人的生活费用由每人每年720元提高到1200元(省财政每人每年补助720元、市财政每人每年补助120元,县财政每年每人补助360元);对20__年新增暂未享受生活补助的1364户1456名农村五保对象,全部按农村最低生活补助每人每月60元的标准纳入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外,市财政每人每年补助120元、县财政每人每年补助360元的五保供养金,使供养水平达到每人每年1200元的标准。
20__年,全年共支出五保供养金480.05万元,其中:纳入财政转移支付的供养对象月支出11.68万元,全年累计支出供养金140.16万元;纳入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供养对象月支出5.824万元,全年累计支出供养金69.89万元,确保五保供养工作做到按标施保、按时足额发放,切实有效地解决了我县农村五保对象的生活困难问题。
(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逐步完善
实施农村医疗救助,是缓解农村贫困群众就医困难的一项重要措施,是新时期农村社会保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对于提高农村困难群众的身体素质,促进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__年,民政局在开展农村医疗救助工作过程中,始终本着“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方针,按照及时有效、简便易行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突出资金使用重点,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对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众积极开展医疗救助工作,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全年累计农村医疗救助46879人次,其中资助新农合46693人次,资助新农合资金93.39万元;资助参加新农合后二次救助186人次,资助资金16.34万元,切实解决了五保户、特困户、残疾人和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众看病难的问题。在开展农村医疗救助工作过程中,对医疗救助资金的安排使用作了严格规定,并将医疗救助资金纳入财政社会保障基金专户管理、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确保量入为出、收支平衡,杜绝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积极推动我县农村医疗救助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稳步推进
20__年,为进一步完善我县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提高农村社会救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切实保障农村低收入家庭的基本生活,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农村低保工作会议精神,积极采取措施,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工作规范、有序、顺利开展。今年,为进一步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民政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县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切实维护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加快和谐社会建设,确保全县社会稳定,为此,县民政局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对今年的农村低保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要求各乡镇切实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审定农村低保对象名单,全面抓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扩面工作。同时,对各乡镇民政所的同志进行了农村低保业务工作的培训,为今年农村低保扩面工作的顺利开展做了充分准备。
2、认真开展农村低保调研工作
今年,县民政局多次组织工作组深入各乡镇,采取听汇报、查资料、走村入户,揭锅看仓等方法,对残疾人、特困户、重灾户等困难群众的缺粮情况、原因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调研,同时,要求各乡镇对农村低保对象的年龄、性别、家庭贫困程度等有关信息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使登记工作切实做到了家底清、情况明,为下一步农村低保生活对象扩面工作打下了坚守的基础。
3、措施具体,狠抓落实
一是为化解物价上涨和成品油价格调整对农村低保对象基本生活的影响,切实做好“提标”工作。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和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先后两次下的发通知要求,从20__年1月和7月,按每人每月10元的标准,两次提高农村低保补助水平(即:1-6月,1档、2档、3档保障对象月人均补助标准分别为50元、40元、30元;从7月起分别为60元、50元、40元)。为使提高补助水平的政策落实到位,民政局采取各种措施认真复核上半年的发放情况,确保农村低保资金足额发放。此外,20__年新增农村低保对象仍按3个档次实施保障,月人均补助水平50元,从20__年7月起执行,切实保障了农村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权益。
二是根据《昭通市民政局、昭通市财政局关于认真做好农村低保扩面工作的通知》(昭民发〔20__〕59号)文件精神,做好全县农村低保扩面工作。根据市级下达我县20__年农村低保人数45525人(其中:20__年农村低保人数39658人,20__年新增5867人)的指标,经县民政局研究,报县人民政府同意,以20__年县政府下达各乡(镇)的农村低保控制数为主要依据,并综合考虑各乡(镇)农业人口、地区居住环境、贫困状况等因素来确定分配方案。并严格审批程序、明确发放时间,落实补助标准,按时完成农村低保扩面工作。
三是为确保农村低保工作的顺利开展,民政局按照“总量控制、动态管理”的原则和“分档分类施保”要求进行管理。对去年享受农村低保补助的15403户39665人进行了全面审核,对其中不符合《__县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规定的2107户5344人进行了停发,对没有按户纳入的828户家庭进行了调整(调增人数816人),并严格按照“一评二审三榜”原则进行了严格的审查、审核和审批。
全县共有20181户45525人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月发放低保金227.63万元,全年累计发放低保金2317.59万元,保障面占全县农村人口的11.2%,占农村绝对贫困人口的52.74%,切实解决了农村特困群众的实际困难。
4、严格程序,加强管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按照县、乡、村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协同,基层落实”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要求各乡镇要坚持原则,严格工作程序,准确核定保障对象,把好入口关,每年审核一次,避免“一保定终身、养懒汉”等现象。
(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和村民自治改革步伐逐步加快
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和村民自治,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民利,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目标。今年,我县在坚持依法建章立制、规范村民自治活动的同时,注重克服就自治抓自治、就民主抓民主的倾向,把村民自治活动与农村中心工作、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有机地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民主管理的制约和激励作用。
今年,我县继续加快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和村民自治的改革步伐,认真抓好村(居)民自治工作,推进村民选举、管理、决策、监督“四权”的落实,全面实行村(居)务公开,使村(居)务公开率达100%。同时,抓好4个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示范工作,切实搞好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和社区居委会班子建设,把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成为功能完备、环境美化、和谐文明的新型社区。认真开展村务公开,一事一议的要求开展工作,促进了干部的作风转变,干群关系密切了,村级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增强了。过去,多数村民只知埋头生产,不愿抬头问路,开展村民自治活动以来,村民的法律意识和参政议政意识普遍增强,村民特别是村民代表参与重大村务决策的热情一年比一年高,村民代表素质不断增强,村民代表会议质量不断提高。
二、对基层组织保障长效机制的建议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逐步发展,农村基层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有了一定的保障,乡村组织运转困难问题逐步缓解,农村基层政权运转保障能力工作逐步加强,但就我县总体情况来看,仍然存在一定困难和问题:
一是基层组织运转经费保障缺少长效机制,难免出现朝不保夕的现象;二是村、组干部报酬低,不利于调动他们的工作热情,出现工作拖拉、不积极、不主动的现象;三是村干部公用经费补助的范围窄,标准低,导致有人愿意出门打工也不愿意当村干部的现象。
建议:首先,通过大力发展经济,加大招商引资等步伐,从而增加财政收入,保障乡村组织运转经费保障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解决乡村组织运转困难问题,切实提高农村基层政权组织运转保障能力;其次,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加大对基层组织运转经费的投入,保障基层组织基本经费;再次,鼓励基层干部带领群众开展科技致富,即帮助村民增加收入,同时也能提高自己的经济收入,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最后,适当提高基层干部待遇,并制定严格奖惩制度,从而提高他们对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民政局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存在的困难和建议
1、存在的困难
(一)乡(镇)民政工作人员少且素质参差不齐,工作任务繁重,很难适应新形势下的民政工作。目前,我县15个乡镇民政助理员仅有40人,其中仅12人专职,其余28人兼任其它部门工作及包村蹲点、综合治理、挂钩扶贫、计划生育等其他任务。此外,相当一部分民政助理员是新手,要想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政工作,其困难程度可想而知。
(二)贫困面大,绝对贫困人口多,我县是国家级贫困县,且灾害连年,所以,需要救助的人多、面广,无疑给民政工作带来极大压力。
(三)县、乡民政办公条件差,部分乡镇民政所办公场所还是六七十年代的土坯房,相当一部分乡镇连装各种档案和资料的文件柜都配不齐备,办公地点狭小,办公设施也极为简陋,老房子、旧桌子、旧凳子、旧柜子在基层民政办公室非常普遍,不利于基层民政干部安心开展工作。
2、建议及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