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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清欠工作总结

时间:2022-11-06 07:01:39

公司清欠工作总结

第1篇

为做好本公司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18〕201号)、《成都市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实施方案》、《金牛区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区关于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既定目标,增添措施,明确任务、细化方案、强化落实,目前各项工作稳中推进,现将工作开展情况自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完善组织。

按照区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要求,总公司公司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各部门、各分公司召开专题会议,对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进行了专题的研究和安排,并及时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和工作要求。

(二)突出重点,明确清理目标任务。

按照我公司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一是遵照“边界清晰、突出重点、源头治理、循序渐进”的原则,采取疏堵并举、支持与惩戒结合措施,充分运用市场化、法制化手段,将各部门、各分公司因业务往来与民营企业形成的逾期欠款问题作为此次清理重点。二是明确目标任务。在2019年2月底前优先完成对存在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民生安全方面的工程项目欠款,中央、省级、市级或区级财政已下达专项资金预算或通过调剂解决了资金渠道的欠款,有条件清偿的“两款一金”等欠款。对暂时难以落实偿还资金的欠款等,主动对接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收回应收款项,各部门、各分公司要制定详细清偿计划,在2019年底完成清偿。在此阶段要落实好严防新增欠款,同时尝试将公司应付账款控制纳入内部绩效考核。对清理欠款工作台账进行动态管理,并对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整改。

二、自查情况

通过自查,公司均未出现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考虑

第2篇

回顾六个月的试用期,我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五块:

一是审核总部除课题外的资金支付,各下属单位资金的上存、下拨工作以及投标保证金的支付工作。

二是完善资金收支计划管控工作 ,具体就是由财务资金部牵头按月度汇总各所属单位资金计划,并将资金计划与资金下拨款项一一核对,确保每一项资金支出都能按照事先计划审批,通过严格的资金计划管理,使公司资金收支管理有序运作。

三是统计报表工作,主要包括统计月报、季报、年报,深圳市统计季报、年报等以及税务局不定期数据搜集工作。

四是民企清欠工作,具体就是按月度上报民企清欠月报表,并按照时间节点定期上报民企清欠阶段性工作总结等,目前,财务口径民营企业欠款已全部清理完毕。

五是内部清欠工作,具体就是按月度上报内部清欠月报表,并按照时间节点定期上报本企业内部清欠方案、内部清欠阶段性工作总结等。内部清欠主要是为解决企业对专业公司的欠款问题,目前公司高度重视,争取2019年底全部清欠完毕。

二、工作中的优势

总体来说,我觉得自己比较细心,有责任心;试用期期间,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了各项工作,没有出现大的错误。

三、不足

回顾这半年的工作,我也发现了自身的许多不足。一是工作经验还有所欠缺,例如遇到一些问题可能还不知道如何尽快的拿出解决方案,需要以后慢慢积累。二是自身学习的积极性也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例如在工作之余对自己的要求放松了,当然这里面工作较忙也是一个客观因素,但主要原因还是自己的执行率不高,对自己的要求不严。以后需要不定期的制定计划,并要求自己按照计划严格执行。

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总公司2006年总体工作思路为指导,以加大稽查清欠力度和成本控制为手段,以加强基础管理为保障,深入开展增收节支挖潜活动,千方百计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确保总公司下达的各项经济目标的顺利完成。

二、工作目标

1、确保完成120万元清欠任务,力争全年完成清欠200万元。版权所有

2、减低成本,实现全年节约管理费用较2004年降低15%。

三、主要措施

(一)利用二个月时间修订完善稽查大队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车辆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为贯彻落实“增效工程”提供制度保障;

(二)采取有力措施,全力降低成本。2006年大队将利用二个月时间,依据单位的实际情况,重新对经济成本、管理成本进行核定,并采取“定额成本控制”的方法,将控制指标直接分解到各科队办,进行全额包干,超支自负,结余提留,鼓励全员当家理财,办公室和财务对成本控制的过程与结果分别进行跟踪、监督与考核,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力争在短期内使成本管理深入人心,管理制度更加科学、更适度、更完备。

(二)全力清理欠费,维护经营成果。我大队将在过去几年清理欠费取得丰富经验的基础上,继续采取追缴、法律诉讼等手段清理欠费,对清欠指标提出具体要求,把指标完成情况与奖金及评优挂钩,用激励机制调动职工积极性、主观能动性,做到“责任到人、量化管理、职责清晰、目标具体、赏罚有据。”

(三)开展清理占压工作,维护管线安全。2006年我大队将针对违章占压燃气管线建筑物形成情况具体情况,坚持现场查实、区别对待的原则,采取拆除和整改相结合的方法开展清理占压工作,以避免燃气管道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查处违章开挖行为,确保安全供气。2006年大队将以提高应急能力为工作重点,做到处理紧急情况措施及时到位,通过已建立的立体层级式应急联络体系,加强对紧急事故现场的处理,为维护总公司安全稳定供气贡献力量。

(五)严惩偷盗气行为,减少燃气流失,降低供销差率。大队将利用为加防盗封之机对用户室内的燃气设施进行检查,发现偷盗气行为及时处理,维护总公司的利益。

四、方法步骤

为确保增效工程的有效实施,将增效工程划分为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准备阶段(1月至2月)

1、提出专项工作方案。由党群部门根据总公司六项工程各项要求,制定大队2006年增效工程实施方案,分解工作任务,提出保证措施,报总公司增效工程领导小组审定。

2、制定专项政策。由办公室和财务制定出台《定额成本控制实施办法》,为降低管理成本提供制度保障。

3、做好宣传动员。对全体职工做做好宣传动员工作,使职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凝聚力量、形成合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实施阶段(3月至12月)

1、组织落实。大队各职能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工作落实。

2、数据统计汇总。大队各职能部门每月对工作成果进行统计上报督察科,由督察科汇总后形成统计报告上交总公司增效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3、经验交流。大队在增效工程开展过程中,每季度总结工作完成较好部门的方法并及时推广,对工作效果不佳的部门及时提出批评,责令其查找原因,制定措施,加强工作力度,迎头赶上。

(三)验收阶段(2006年1月)

于2006年1月初做好自检自查工作,对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并形成工作总结交总公司增效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组织领导

为使增效工程切实抓出成效,大队成立增效工程领导小组。版权所有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办公室设在党群办公室。

领导小组成员主要负责制定方案、召集会议、收集信息、梳理查摆出的问题,督办整改措施等工作。

六、几点要求

(一)各科、队、办要认真组织职工学习和贯彻总公司及大队关于开展增效工程的有关要求,确保思想认识到位、落实工作到位。

第4篇

我公司对本单位民营企业账款清理情况进行监管把控,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 进展成效

(一) 为跟踪清欠工作进展,做好阶段性情况汇总

积极配合国资委下发清欠工作,定期对民营企业欠款情况检查,做到底子清、数据真实,截止至2019年底,逾期账款总额353.47万元,已全部清偿。

(二) 加大对隐患企业监控,严禁新增欠款

根据国务院减负办、市减负办及市国资委要求,仔细梳理、核实本公司对民营企业的应付账款情况,对于新发现的逾期款积极推进,做到能清早清,能清尽清,解决有分歧账款的清偿。

二、 存在问题

(一)由于排查工作量大、排查范围广,短时间内全面准确掌握拖欠情况还存在一定难度。

(二)建筑行业的行业特性,如何缩短收付款周期,及时收付工程款是工作重点和难点。

三、 意见建议

公司应成立清欠小组,健全长效机制,完善相关制度,对拖欠行为、支付责任、处罚措施做出明确规定,加强项目审批、资金落实、结算条款等前置条件约束,大幅提升债务违约成本。对出现严重拖欠问题,依据相关规定实施惩戒措施。

第5篇

根据组织分工,我主要分管财务、资产工作,以及审计工作。*年,在达源分公司党总支的正确领导下,以及领导班子成员的大力配合下,我组织财务、资产等部门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保证了分管和协管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年是达源分公司非常关键的一年,公司房地产开发、物业服务、加工制造等各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在这一年里,公司财务工作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在继续深化财务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财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通过对现有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使用,提高了各项资金的使用效益,保证了达源分公司各项事业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公司*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4亿元,比去年增长4.2亿元,增长率为51%。主营业务成本11.12亿元,营业税金及附加7,383万元,销售费用1,102万元,管理费用2,079万元,财务费用-195万元。营业外收入295万元,营业外支出99万元。实现利润总额3,374万元,圆满的完成了*度各项经营指标。

二、*年所做的主要工作

我具体分管财务、资产工作,具体包括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等方面的工作。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较好地贯彻了公司经营管理方面的规定和精神,在税务工作中较好地维护了企业利益,较好地遵守了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历次税务检查、财务检查中得到了税务部门和主管业务部门的好评和肯定。

(一)加强资金集中管理,加大调控力度,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年,资金管理坚持“企业经营,现金为王”的理念。进一步加强资金集中管理,深化资金预算控制,加大资金监控检查力度,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一是重新修订了资金管理办法,调整了对外付款的审批权限及网银拨付款的复核额度,完善了资金安全使用的内控制度;二是加强资金拨款计划管理,结合基层单位在公司的资金存量,根据资金需求的紧急程度进行拨款,进一步强化了资金预算管理;三是加大应收款项的清收力度,将清欠指标和现金流指标定为各成员企业年终考核的否决指标;四是严格控制对外付款的审批环节,坚持“双重把关、联审联批”原则。通过加强资金集中管理,有效缓解了资金紧张的压力,基本保证了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转。

(二)规范债权管理,加大清欠力度,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为了规范债权债务管理,加快应收款项的回款速度,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应收款项指标,达源分公司上下统一认识,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全力开展清欠工作。

一是完善制度,明确政策,规范管理。修订了《达源分公司清欠管理办法》。明确了清欠原则、组织机构和职责、清理措施、清欠费用的提取和相关奖惩制度以及应收款项日常管理规范。

二是统一组织,分工负责,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强了对清欠工作的组织领导,集团清欠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财务、销售、监察、审计等部门分别牵头,其他部门配合进行清欠。层层分解清欠指标,结合款项构成实际,建立健全应收款项档案,逐笔落实应收款项的形成时间、原因、责任人、债务人、历年清理情况及清理难度,划分应收款清理人员责任区,细化责任落实。定期召开清欠工作会议,分析解决存在的问题,不断推进清欠工作。

(三)强化预算管理,加强过程控制,充分发挥预算职能作用

继续推进全面预算管理工作。一是完成了全面预算管理调研工作。通过调研,进一步摸清了成员企业及基层厂点的有关情况,发现并提出了企业核算、管理、内部控制中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为达源分公司推进实施全面预算管理打下了坚实基础。二是组织各单位完善了全面预算管理实施方案,重点对预算中企业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分工负责进行了细化,明确了各部门在预算管理中的责任和权利,使成员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的推进有章可循。三是组织修订了各单位产品成本定额。以原材料、能源消耗量、人工成本为基础,结合预计价格、工资水平等因素测算成本定额,进一步夯实预算控制基础。四是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预算考核指标。对于存货指标,年初对各成员企业下达了存货总额控制指标,并结合“三清理”工作,将存货分为正常存货、发出未结算存货、不良存货三个部分细化分解指标。对正常存货下达控制额度;对发出未结算存货要求列月度计划进行结算;对不良存货列分月计划督促盘活。对于五项费用及其他非生产性支出指标,按月分解额度并严格进行控制。对于应收款项指标,将其分成四大类,由四个部门分别牵头清理。对上述指标以主体单位、多种经营纳入汇总单位、多种经营未纳入汇总单位分别下达,并按预算进行严格的季度考核,考核结果纳入经营考核体系中,与各成员企业领导班子业绩考核挂钩。

(四)开展财产清查工作,合理预计资产损失,全面夯实资产质量

*年9-10月,达源分公司按照油田公司关于开展未上市企业财产清查工作要求,以*年7月31日为基准时点,开展了财产清查工作,清查范围为达源分公司所属企业,覆盖了所有法人单位。通过本次财产清查工作,彻底摸清了各企业资产的真实状况,为进一步夯实了资产质量奠定了基础。

(五)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分析工作,提高资产运营效率

积极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年,达源分公司组织开展了两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一次是年初组织的针对闲置及出租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第二次是于6月份组织开展的固定资产清查分析工作。通过清查,全面掌握固定资产的存量、状态、分布等信息,并形成了详实的固定资产清查分析报告,高质量的完成了上级安排的工作。清查报告从企业基本情况、资产装备保障能力、产业能力、产业投入情况、产业盈利水平预测等方面进行了资产运营分析;从盘亏、毁损、借出及其它四个方面进行了不良固定资产分析;从定期盘点、维护数据库、资产增减、资产租赁四个方面进行了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分析。为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高资产运营效率提供有力的决策支持。

(六)加强纳税筹划与税收管理,开展税收清查,提高税收管理水平

为提高财务人员涉税业务操作水平,达源分公司每月以邮件形式下发最新税收法律知识、税收管理及筹划案例等资料供财务人员学习,并组织部分人员参加了油田公司举办的两次企业所得税培训班;深入研究个人所得税政策,为个人所得税年收入超过12万元自行申报的个人提供了咨询及申报服务;对四川灾区个人捐款及缴纳的特殊党费应用了个人所得税扣除政策,合理降低了个人所得税税负;通过多方协调,与油田公司财务资产二部、土地管理部门共同清查核对了集团占用的油田土地宗地及面积。进一步解决了达源分公司及所属单位土地使用税缴纳的税收争议问题,降低了企业税收风险。

(七)规范会计核算、完善制度建设,不断夯实会计基础工作

一是进一步规范了会计核算。*年,达源分公司财务资产部组织对中油7.0财务软件、一级会计集中核算业务流程、中油会计手册等内容进行了系统学习,并结合全局一级集中核算需要,组织修订了达源分公司会计核算流程和会计核算办法,使会计核算工作更加统一规范。

二是进一步完善各项财务制度。今年,达源分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修订完善了《清欠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机关经费核定及使用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

三是加强日常业务检查指导。达源分公司财务资产部继续分组分片负责成员企业财务核算业务的检查指导工作,通过报表审核的账表核对,发现了一些对于内部交易、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等业务核算的问题,并进行了规范。通过与电力收费部门协商,解决了代收、转供电费的会计核算及发票开具问题,以通知形式下发给各单位。通过日常的检查指导工作,进一步规范了各单位的会计核算,夯实了会计基础工作。

第6篇

一、加强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的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县纪检监察、、城乡规划建设、房产、交通运输、水利、城管、财政、供电、国资、城投、发改、人社、公安、法院、工会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民工工资清欠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局。落实解决企业拖欠民工工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统一协调调度全县解决企业拖欠民工工资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依据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职责,积极配合做好解决企业拖欠民工工资工作。各乡镇区根据本辖区实际,成立本地解决企业拖欠民工工资组织领导机构,形成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好,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将民工工资清欠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进一步明确解决企业拖欠民工工资工作的责任

解决企业拖欠民工工资工作继续坚持“属地管理、部门负责、业主负全责”的原则。

各乡镇区负责本辖区的民工工资清欠工作。

县局负责来访民工的接访工作。

县城建局负责处理建筑行业发生拖欠民工工资的问题。

县房管局负责处理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发生拖欠民工工资的问题。

县交运局负责处理公路建设领域发生拖欠民工工资的问题。

县水利局负责处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发生拖欠民工工资的问题。

县城管局负责处理市政工程项目(含园林景观工程)发生拖欠民工工资的问题。

县供电公司负责处理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发生拖欠民工工资的问题。

县国资公司负责处理本公司所建项目发生拖欠民工工资的问题。

县城司负责处理本公司所建项目发生拖欠民工工资的问题。

县财政局要优先保障政府性投资工程民工工资的拨付。

其它工程项目发生拖欠民工工资的由业主和发包单位负责处理。

县人社局要加大巡查力度,对恶意拖欠民工工资且数额巨大的企业,要依法从严惩处。

县公安局负责对恶意欠薪、携款逃匿以及煸动民工闹访影响社会治安事件的企业和个人进行调查处理。

县人民法院对拖欠民工工资且拒不支付的企业,经相关主管部门报请后,可采取财产保全,冻结其银行帐户和资金;对于进入诉讼程序不具备还款能力的项目,可采取资产变现等措施筹集还款资金,用于清欠民工工资。

县总工会要对用人单位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对用人单位拒绝纠正违法行为的,及时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各乡镇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督查力度,对本地、本行业所有用工企业尤其是在建工程项目支付民工工资情况逐一排查,发现拖欠工资问题或有欠薪苗头的要及时督促企业妥善解决。

三、加大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和劳务分包合同的监管

县招投标中心要在建筑施工项目招投标前,审核投标单位的诚信状况,审查建筑施工企业或投标单位近3年来有无拖欠民工工资记录,对恶意拖欠民工工资的投标企业取消其投标资格。

总承包企业分包工程必须使用有资质企业,严禁转包、违法分包。工程施工发包、承包双方要依法签订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合同。各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要按照“谁总承包、谁负总责”的原则,对工程分包单位拖欠民工工资问题负总责。因工程总承包企业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造成拖欠民工工资的,由工程总承包企业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

施工总承包企业必须建立民工花名册、工资发放台帐、用工考勤管理制度。工程项目部要依法按照足额支付民工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要将民工工资与“包工头”管理费分离计算,并将工资直接发给民工本人,严禁发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如因工程总承包企业管理不到位或监管不力导致“包工头”挪用工资或携款逃匿的,由工程总承包企业承担清偿被拖欠的民工工资责任。

四、坚持并完善建筑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

所有建筑工程必须根据有关规定按比例及时缴纳民工工资保障金,专门用于应急解决建筑施工企业拖欠民工工资问题。建设单位及所属工程项目发生拖欠民工工资,县人社局可从该工程项目缴存的工资保障金中划支款项,用于垫付拖欠的民工工资。已经动用民工工资保障金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必须在15天内填平补齐,否则由县人社局通知项目主管部门对其实施停工整顿或暂缓办理竣工验收备案、产权登记等手续。

五、各相关职能部门积极支持配合,发挥联动作用

第7篇

一、指导思想

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进一步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合理确定投资规模,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以切实解决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为重点,加强领导,扎实工作,狠抓落实,加强监督检查和舆论监督,确保清欠目标按期完成。

二、**年清欠工作目标和标准

(一)**年清欠工作目标

1.重点解决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确保实现“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投资项目清欠要在**年年底前基本完成”的工作目标。其中,县级财政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要在**年8月底前基本做到财务结清,政府拨款投资项目要在**年年底前基本做到财务结清。以上清欠目标按各建筑施工企业在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填报汇总的拖欠工程款总额为基数进行考核。

2.积极推进房地产和其他社会项目的清欠工作,突出抓好结算工作,落实拖欠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为2006年全面完成清欠工作打好基础。

3.完善农民工工资日常支付制度,同时以规范建筑业企业的劳务用工行为为重点,加强建筑企业用工制度建设。

4.健全防止拖欠工程款的长效机制。根据上级有关政策抓紧出台《大足县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防止在建项目和新开工项目发生新的拖欠。

(二)明确已竣工项目拖欠工程款的标准

1.财务结清,即建设单位或项目法人已经偿还拖欠工程款。

2.合同结清,即双方经过协商签订还款合同并经过公证(进入司法程序的除外)。

3.已进入仲裁或司法程序,经过判决并执行。

4.有明确政策规定可对拖欠工程款予以核销或经审计部门对工程造价进行审计核减,以及社会中介机构(承发包双方认可)认定应予核减的工程拖欠款。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县政府有关部门牵头组织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的清欠工作,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还款情况的监督检查;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及县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和项目的资金渠道,积极按期偿还拖欠的工程款。

(二)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的原则

以解决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为重点,带动清欠工作全面开展。县级政府投资项目的拖欠,由县计经委和县财政局牵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县国资办负责于今年8月底前完成支付;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投资项目产生的拖欠,由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于**年底前基本解决。

(三)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

积极探索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的治本之策,运用行政管理、市场制约、企业自律等综合治理的手段,加强工程建设、工程担保、信用体系、风险保障、工资支付等方面的管理,明确有关部门、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和施工企业的责任,完善和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四、**年清欠工作措施

(一)认真解决好政府投资工程拖欠问题

1.对政府投资项目,属于政府全额投资项目的拖欠,县财政部门应按资金来源渠道加快资金拨付,必要时可采取资金调度的方式;属于政府参与投资的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商财政部门、项目审批部门提出解决方案,报政府批准后实施;属于超概算的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研究提出处理方案,报项目审批部门批准解决;属于部门自筹资金不到位的项目,由该项目的主管部门负责落实资金偿还;属于地方用财政性资金配套不落实的项目,责成地方政府从本级财政用于建设的资金或土地出让金收入中划拨专项用于偿还,难以偿还的应与施工企业协商,以政策补偿的方式偿还;对不具备还款能力的项目,可以通过资产变现等渠道筹措还款资金。

2.根据全县经济发展水平的实际情况,要充分利用财政部关于“加大对西部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提高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用于西部地区的比例,继续支持西部大开发”的政策,以及县财政局“整合资金,加快‘普九’债务清偿”和“加大对街镇乡的转移支付力度,确定适当比例用于街镇乡债务的消化”的工作思路,各相关主管部门、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要制定相应的清欠措施,确保我县清欠工作如期完成。

3.对因项目竣工未结算产生的拖欠工程款,承发包双方应按《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尽快完成结算,如逾期仍未完成结算且承发包双方在规定期限内未进入仲裁或司法程序的政府投资项目,由审计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审计,提出处理意见,仍未解决的要抓紧进入仲裁或司法程序。

4.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要抓紧对因各种原因造成的“烂尾楼”、“死账”等项目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意见和措施。对“四久工程”要按有关规定,尽快进入处置程序。

(二)充分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清理房地产开发等社会项目拖欠的工程款

县国土房管局和县开发办要积极配合,充分运用房地产企业信用档案,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阻”的机制。对有拖欠工程款记录且又不积极主动采取措施偿还拖欠工程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对恶意或严重拖欠工程款的企业要记入“不良业主名单”,向社会曝光并向有关部门特别是银行进行通报,不准再新开工项目,联合工商部门加强监管,防止采用异地注册企业的方式逃避还款责任。鼓励施工企业通过司法程序解决工程款拖欠问题。

(三)积极支持、配合法院清理拖欠工程款,加快判决案件的执行

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人民法院落实对已判决案件的执行。请县人大督促人民法院加快对已受理拖欠工程款或工资等案件的审结速度,加大对已审结案件的执行力度。

(四)继续做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

我县目前已基本解决2003年底前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今后解决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主要由县劳动保障部门负责。要加强对建筑业企业工资支付行为的日常监督管理;督促建筑企业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加强对建筑业企业劳务用工行为的监督检查;要建立解决建筑业企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以贯彻落实《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为契机,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推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完善应急处理机制,从源头上防止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行为产生。

(五)建立拖欠名单公示制度

将目前尚拖欠工程款的项目清单在“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或《大足周刊》上进行公示。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对这些业主新开工项目,在项目立项、规划、征地、建设、竣工验收等环节进行限制,贷款银行要依法减少授信额度或者不提供授信。

(六)加强监督检查,建立清欠工作目标考核制度

今年解决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问题对于完成三年清欠工作总目标关系重大。清欠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对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的目标考核内容,年终将按项目完成情况对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进行目标考核。县级财政资金已拨付到位的,有关部门应按要求立即支付,对不及时支付的,县计经委、县财政局要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制裁;对逾期未能基本解决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问题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和行业,一律对其新建县级财政投资、地方配套的项目,暂停或减少县级财政补助资金,并对其当年政府投资新开工项目数量等进行限制;对违规审批项目的责任单位和人员要追究行政责任;对拖欠数额较多和还款滞后的重点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重点行业进行专项督查和监管,定期通报。县国资办要对县属国有企业建立清欠工作目标考核制度,做好防止发生新欠工程款的工作。

(七)做好网上填报工作,及时准确上报清欠情况

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和相关责任部门要按照足清欠办发〔**〕1号、〔**〕3号文件要求,加强检查督办,做好网上填报工作。从本月起,每月月底前,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及相关责任部门要将每月解决拖欠项目的完成情况报县清欠办。

(八)加快建立和完善清欠工作的长效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意见》(〔**〕78号)和市建委等11个部门《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渝建发〔**〕69号),抓好各项政策规定的落实。国务院有关部委出台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实行建设工程合同保证担保的若干规定(试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从建筑市场活动的不同侧面,不同角度,全方位探索建立了预防新欠工程款工作的长效机制。我县有关部门要立即转发,并组织专项检查,督促抓好贯彻落实。

五、**年清欠工作总体安排

(一)县政府有关部门对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报送的属于县级财政拨款的拖欠项目清单要进行逐一核对,并将核对情况反馈县政府,县政府据此落实各项目责任部门。

(二)根据上述责任划分,将目标考核落实到项目上。县政府有关部门及属县政府授权的融资主体负责还款的项目,7月底还款比例应达到70%以上,8月底应基本完成;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解决的政府投资项目,8月底还款比例应达到60%以上,10月底应达到80%以上,12月底要基本完成。

(三)从7月份起,县清欠协调小组应对县政府分解落实由各街镇乡及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完成的拖欠工程款项目中,影响面较大的典型项目进行认真剖析、重点跟踪、专项督办,以点带面,积极推进清欠工作。

(四)县清欠办分别于8月份及10月份公布一批“不良业主和不良企业”名单,加大对不良名单的通报力度,促进清欠工作的开展和长效机制的运行。

第8篇

关键词:供电企业;零欠费;原因;启示

作者简介:丛茜(1975-),女,辽宁大连人,国网大连供电公司金州供电分公司客户服务中心营业班班长,工程师。(辽宁 大连

116100)

中图分类号:F2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079(2013)29-0177-02

电是商品,供电企业的主要经营活动就是卖电,把电费回收当成第一经营指标,这是顺理成章的事情。欠费不仅严重影响了供电企业的经济效益,也给发电企业带来难以估量的后果。所以,供电企业三令五申,决不允许发生新的欠费,并将此列为总经理负责制的首要内容,电费回收工作成绩与政绩考核、绩效工资挂钩,对于不能完成电费回收指标的供电企业实行一票否决制,要求各供电企业制定措施,落实责任,层层考核,做到压力传递,提高全体营销人员在电费回收工作中的责任感。

长期以来,欠费和窃电、盗窃损坏电力设施是供电企业面临的三大社会顽症,“零欠费”的目标似乎是难以逾越的火焰山,可望而不可即也,每每谈起这个话题很多人都为之色变。然而,前些年,辽宁省内的一家售电量过百亿千瓦时的市级供电公司(称为A公司),仅仅两年时间就从2.4亿元的欠费发展到结零,真真切切地实现了“零欠费”的目标。自此,“一花引来百花香”,由于A公司的示范效应,省内大多数供电企业也向“零欠费”目标大步迈进。本文以此为话题,就供电企业如何实现“零欠费”目标而予以阐述。

一、造成欠费的原因

1.没有跳出计划经济体制弊端的阴影

供电企业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是一个带有公益性事业性质的自然垄断性行业,长期起来,只看到供电企业具有公益性的一面,而对更重要的一面,即供电企业与其他企业一样步入了商业化运营认识不足。其表现为,本来电是商品,不交纳电费就应该按照《电力法》和《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的规定,对其实施停电措施,但是供电企业在这方面却是缩手缩脚,致使不能有效地遏制某些用户拖欠电费的习性。

2.没有摆脱地方保护主义行为的干扰

一些企业的特殊性成为拖欠电费的借口,有些企业是当地的特殊用户和重要用户(比如说是当地纳税大户),或者是与政府部门有着特殊关系的用户,他们欠费,供电企业一提出停电催费,政府部门就出来为其讲情。

3.没有冲破现行的收费制度的障碍

电力一经生产出来的同时就需要使用,不能储存。电力这一特殊性决定了电能不能实行一手交费、一手交钱的直接商品交易形式。电能交易要么先买电后用电,要么先用电后交费。现在普遍实行的是先用电后交费的办法。正是由于先用电后交费制度,不可避免地形成了一个交费时间差,而给欠费者造成了可乘之机。

4.没有得到健全电力法律体系的支撑

当前,电力法律体系并非尽善尽美,电力立法、电力司法、电力执法、电力监管还不能有效地维护供电企业正当权益,不能有效地预防和解决在电费回收方面的经济纠纷。对于欠费的厂矿企业而言,即使是欠费,供电企业只能停止供电,加收电费违约金。实际上受害的是企业,是国家,而那些企业法人代表几乎毛发无损,而以财产质押、财产抵押或法律诉讼的形式追缴电费则困难重重,供电企业往往无法进行下去,即使进行下去效果也不能尽如人意。

当然,造成欠费的原因还有很多,如供电企业的营销模式缺乏竞争机制,工作责任难以落实到位,少数营销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又缺乏严格的考核,个别抄收人员接收用户“红包”,使本该收回的电费也未收回。

二、A公司终结欠费时代的探索

为实现”零欠费”这一目标,A公司历经了一个艰辛而漫长的过程。A公司欠费总额历史上曾高达2.4亿元。面对这一严峻的形势,A公司全体职工不从客观上找原因,而从主观上做努力。

1.以制度为依托,层层落实责任

A公司决策层下定决心,坚决依照供电营业相关法规,确立了实现电费及时足额回缴目标,并经过充分调查分析,组成陈欠电费回收清欠组,设专人管理,组织定期检查核对。同时制定了三项措施,一是落实责任,二是改进收费方式,三是快速提高对用户欠费的监控制约能力。三方并进,组合出击。

2.以大户为突破口,全面清理陈欠电费

某钢铁企业是当地龙头企业,其电费份额占A公司比例近40%,欠费数额巨大。因此,妥善回收这家钢铁企业是A公司实现“零欠费”的关键,于是A公司把清欠的重点放在这家钢铁企业。几年来,通过多方协调签定了协议,一直困扰A公司多年悬而未决的电费结算问题终于尘埃落定,这家钢铁企业每月25日上缴全月预算电费,次月1日多退少补。对于其他的用电和欠费大户,A公司采取“原则”和“智取”双管齐下,多次催费,逐级上访等办法进行清欠,并取得了实质性的效果。

3.以科技为手段,杜绝新欠费的发生

A公司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建立了负荷管理系统,在用户侧安装终端之后实施了预购电方式,由此加大了电费收缴力度,有效防止了用户欠费的发生。到目前为止,A公司安装负控装置已突破3000户,安装电卡表49561户,安装率均达到100%。负控系统和电卡表收缴电费合计27.61亿元,大大提高了电费收缴水平,有效防止了新增欠费的发生。

三、A公司实现“零欠费”的启示

为实现“零欠费”,广大供电职工发扬“千言万语”、“千方百计”和“千辛万苦”的“三千精神”,不厌其烦地找政府协调,并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采用停止供电的方式催收电费,尽管这些措施取得一定效果,但欠费并未销声匿迹。严峻的形势要求供电企业要重新审视清欠工作,积极地探索清欠工作的新路子。A公司在这方面作出了很好的表率,他们实现“零欠费”的启示是:

1.把电费回收作为供电企业头等重要的工作来抓

首先领导要充分重视,特别是一把手应提高对电费回收的认识程度,在人力、物力、财力上保障电费回收工作,像A公司那样建立电费回收工作小组,落实组织和保障措施,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奖赏分明。

其次要更新观念,一方面要转变供电职工自身的观念,增强职工的压力感和危机感,充分调动他们对电费回收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另一方面,要花大气力宣传电力法律法规,使用户树立起“电是商品”,用电交费是天经地义的观念,使用电交费逐渐成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种自觉而规范的行为。

另外要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实行电费回收经济责任制,业绩直接与奖金挂钩,把责、权、利相结合落到实处。就电费回收工作而言,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电费回收经济责任制考核或电费回收承包责任制。同时对于个别吃里扒外的人员,要实行严厉制裁。

2.要与用户签订供用电合同

要像A公司与某钢铁企业签订有关电费结算问题的协议那样,明确供用电双方的权利、义务,在合同中写明用电按期交费的条款,以此来约束和规定用电方的交费行为。若用户欠费,根据合同供电方可以停止供电,自然就合理合法,省去了用电户许多无理纠缠以及地方政府诸多干预。签订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企业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损害行之有效的武器,对用电户,特别是大中型困难企业,一定要运用供用电合同依法催收电费。

3.采取形式多样的电费回收手段

供电企业应善于用法律法规为电费回收服务。具体可以使用下列法律手段;依法拉闸限电、征收电费违约金、办理质押或抵押、要求欠费企业提供用电担保、对欠费企业进行法律诉讼。

采取法律手段催收电费时应注意:一是要按照法律程序办事;二是要慎重确定抵押物的价值量和合法性,一般抵押物品的价值应大于等于欠费的金额;三是对那些没有价值或不宜拍卖的物品不能作为抵押物,实施抵押物或质押物必须是欠费企业有法定的所有权和处置权;四是另外企业对欠费企业提供担保时,供电企业一定要审核提供担保企业的资信情况,确定其有无还款能力。

供电企业应加强与用户和其他企业的多向联系,对因三角债影响确实没有现金的用户应多方调查了解债权债务关系,存在连环交易关系的可以实行抹账处理。这种做法虽不多见,但目前情况下确实行之有效。

电费催收手段要多样化、具有实用性。在具体的电费催收中,供电企业不能依靠单一的手段,而应以最终把电费收回为目的,采用多方面的催收手段。

首先,收费方法要灵活,适应用户的交费需要。其次,对困难企业,特别是产品可以零售的企业,供电企业应该上门坐收,只要用户有销货款回笼,就应该及时收费。其三,对欠费大户采取挤牙膏政策,要求其写出还款计划,督促执行。其四,对销路不好的企业,供电企业想方设法为用户联系销路,提供销售信息,促进销售,货款及时回笼。其五,对趸售用户,可以采取现场抄表、现场审核、现场开票的做法,便于趸售用户及时汇出电费,加速电费回收。其六,建立、完善、保持与银行的横向联系,加强银企合作。

4.利用科技进步,实现电费回收现代化

供电企业应推广普及用电管理信息系统,对用户的用电信息和交费信息实行微机统计管理,通过与银行的微机联网,采取居民用户储蓄代收电费,对公用户自动划拨电费的新的收费方式。这种做法不仅安全、可靠,电费回收速度快,而且大大节省了供电企业的劳动力。

发展推广使用预付费计量装置。预付费计量装置主要装在老欠费户、经常欠费户、承包经营户、私人企业、服务业及困难企业等。预付费计量装置的广泛使用能够有效地遏制欠费的发展,为今后的电费回收工作闯出一条新路子。

5.加强与地方政府的交流合作

第9篇

会议时间:年月日

会议地点:办公室

参会人员:总经理、市场部、财务部、纪检部主任及相关负责人

主持人:主任

会上,总经理指出,要加大对超过诉讼时效项目的清欠力度,确定了下一阶段的清欠重点,要求对超过诉讼时效的工程项目进行重点梳理,进行合同履约检查,防止前清后欠。法律顾问钟琼从法律角度分析了应收账款催收工作应把握的重难点,对三年有效诉讼时效做出了详细解释。指出可通过电话、微信、邮件、催收函、律师函等多种形式积极维护我司作为债权人的法律权利,延长诉讼时效。市场部和财务部主任就应收清欠工作的相关要点和难点进行了现场梳理和答疑,并对两部门之间如何进行有效联动做出了相关规划,最大化地保障应收账款清欠工作高效开展。最后,平总对今后的应收账款清欠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做出了如下部署:

一、财务部对目前收到的询证函进行梳理,对回函情况进行统计,发给市场部。并制定应收账款办理办法,从制度上不断规范财务部及市场部的应收款项清欠工作,减少坏账、死账。

二、市场部根据项目进度、合同履约情况筛选出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期的企业清单和未超过诉讼期的企业名单,结合财务部已收到的询证函统计数据确定清欠工作的具体范围、针对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期的项目通过催收函或律师函等方式进行积极维护我方债权;针对未超过诉讼时效期的项目,定期催收,并通过微信、电话等多种方式获取询证证据,使我方债权人权益得以有效保障。

三、纪检部门要把应收款项清欠工作的执行情况作为日常工作的一部分,定期对市场部的催收函证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向上汇报。硬化清欠措施及时到位。

四、法律专责通过下发类似“公司往来款清查通知”到市场部,使市场部项目经理催收函证工作更加正规化,同时也使债务方更好配合我司的清欠工作的开展。

第10篇

一、落实欠薪治理体系

(一)落实企业责任

落实企业责任制。落实各类企业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主体责任。在工程建设领域,总承包企业要落实项目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考勤计量管理,重点落实受委托直接发放农民工工资、协同业主(建设单位或开发商,下同)建设做室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按月足额实名实发放农民工工资三项核心责任,确保工资发放有可靠单位、有可靠资金、有可靠方式,实现农民工工资月清月结。

(二)落实部门责任

一是资金保障责任。推动工程立项审批从严把关、建筑市场监管整治和实施过程结算,落实建设资金监管措施,规范工程款支付,严防缺资施工、垫资施工、拖延工程款支付及结算。

二是督促建账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行业特点,加强对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用占幅比幅度的指导,以便工程建设项目确定落实适当比列或数额的人工费用。工程建设项目属地主管部门要督促总承包企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督促业主将工程价款中的人工费用单独拨付到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中。

三是督促工资直发责任。工程建设项目属地主管部门要改革完善劳务分包制度,严格督促总承包企业落实委托直接发放农民工工资、协同业主建立做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按月足额实名实人发放农民工工资三项核心责任,确保农民工工资月清月结。

四是落实工资保证金制度。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工资保证金按照工程建设项目缴存;规范工资保证金收缴、使用、退还办法,实现及时收缴,按时退回,探索银行保函等第三方担保制度。行业主管部门督促用人单位严格按规定及时足额缴存工资保证金,未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或缴存金额不足的,依法依规对参与本县工程招投标或承担工程予以限制。落实境内国家、省级重大建设项目工资保证金属地缴纳管理工作。

二、加大监管整治力度

(一)全面建立工资台账。按月动态更新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工作台账,加强日常巡视检查,督促用人单位严格落实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法律规定,在工地普遍设立工资发放公示牌和维权告示牌、举报投诉部门联系方式,进一步畅通农民工欠薪举报投诉渠道。加强执法协作,深入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对欠薪违法行为实施集中整治。

(二)坚持季度排查。每季度集中半个月,对辖区工程项目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欠薪隐患。对难以调节的重大欠薪隐患,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提请主管部门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三)加强联合惩戒。完善行政执法与司法的衔接,严肃查处欠薪违法行为特别是恶意欠薪涉嫌犯罪行为,高度重视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部门间的信息沟通和共享,落实《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加大对欠薪问题的协同监管和联合惩处,推进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企业自律机制。

三、加大重点问题解决力度

一是清理政府工程欠薪。组织协调建设施工项目行政主管部门,对已建和在建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实施清理排查,动态掌握各个项目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底数,落实清欠工作方案、落实责任主体,分类做好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对政府工程项目因拖欠工程款导致欠薪的,应在2020年底全部清偿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二是加强重点企业工作指导。根据越级和重大案件涉及的企业,采取交换意见、案件转办、挂牌督办、实地督查和通报约谈等方式,加强针对性的工作指导、督促协调县政府有关部门,限期落实源头管控措施和有效解决办法,推动有关问题或案件化解在源头,解决在当地。

四、做好两个“移交”工作

第11篇

一、工人劳动合同、人员备案、工资表备案方面

1、公司在对分包单位与其劳动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方面加强监督和管理,确保督促分包单位与工人签订正规有效的劳动合同,原件交公司存档,在合同中明确工资支付项目、支付标准、支付形式、及其他工资事项。

2、分包单位必须将工人花名册报公司进行备案(遇有人员变动时及时上报名单,标注已走的和新来的)且所有人员名单上必须有工人的姓名、户籍、身份证号并摁手印。

3、要求施工队在支付民工工资时编制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支付人员名单、支付时间、支付数额等情况,并由民工自己签字或按手印确认,并将支付明细交项目部留存一份备查。

二、工资保证金制度

1、可根据分包单位所承建工程,人员配置计划中月度工人用工最多的工资总额,将现金上缴公司,以备分包单位不能及时支付工人工资时,公司拿出工资保证金及时进行支付。

2、施工单位在施工前,按照工程合同价款的一定比例向公司交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工资保障金在工程合同价款中列支存入指定银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三、公司垫付工资方面

公司可建立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其主要由公司财政出一部分资金,组成欠薪保障应急基金,或进行银行贷款或融资,如分包单位不能将工资及时支付到工人手中,如发现工人有上访苗头时,拿出一部分资金直接支付。所支付的工资收取比银行利息高一定比例的利息,在工程进度款回来后及时扣除并工程决算中扣除相应时间的利息。

四、监督控制方面

1、公司应设立农民工工资督查小组,专门负责督查各项目工程的工资发放问题。不定时的对工地农民工进行调查,如发现某个工人的工资没有按时领到,将立即搞清楚原因,对恶意拖欠的,将分包单位拉入黑名单,取消其准入资格,并采取罚款。

2、项目部设立了绿色通道,民工有意见或事情直接到项目部找项目经理,并且为其大力解决难题。

五、劳动保障宣传教育方面

在工人进场施工前可以在提高工人自身劳动保障方面开展一些教育活动,让工人对自己的工作及薪酬计取有一定的了解,并熟悉如何通过正常手续和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劳动权益。

六、队伍准入方面

1、确立施工队伍,首先对该施工队伍进行摸底调查,调查内容主要有:是否有不良贷款、是否有多地多点已开工程、是否有已干未结工程,资金链存在危机、是否有被追债现象等等。要优先选择有互信、有可靠合作、有承担风险能力的施工队伍。

2、建立施工单位信用档案制度。对存在拖欠农民工资问题的建筑业企业,公司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对清欠不力,没有及时完成清欠任务的建筑业企业,公司可以考虑不再与其合作。

七、由工人到项目会计处直接领取工资的建议

1、公司制定劳务队对劳务工人结算单据统一格式,具体个体用工由劳务队老板根据实际用工数及总价进行签字及加盖公章认可,工人到公司项目会计处直接领取。并将其单据留存至项目会计处(以备将来对劳务老板结算时用)

2、最终本工程全部结算完毕后,由劳务队老板到项目会计处领取剩余金额。

八、将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纳入绩效考核

第12篇

(一)落实企业责任

落实企业责任制。落实各类企业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主体责任。在工程建设领域,总承包企业要落实项目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考勤计量管理,重点落实受委托直接发放农民工工资、协同业主(建设单位或开发商,下同)建设做室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按月足额实名实发放农民工工资三项核心责任,确保工资发放有可靠单位、有可靠资金、有可靠方式,实现农民工工资月清月结。

(二)落实部门责任

一是资金保障责任。推动工程立项审批从严把关、建筑市场监管整治和实施过程结算,落实建设资金监管措施,规范工程款支付,严防缺资施工、垫资施工、拖延工程款支付及结算。

二是督促建账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行业特点,加强对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用占幅比幅度的指导,以便工程建设项目确定落实适当比列或数额的人工费用。工程建设项目属地主管部门要督促总承包企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督促业主将工程价款中的人工费用单独拨付到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中。

三是督促工资直发责任。工程建设项目属地主管部门要改革完善劳务分包制度,严格督促总承包企业落实委托直接发放农民工工资、协同业主建立做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按月足额实名实人发放农民工工资三项核心责任,确保农民工工资月清月结。

四是落实工资保证金制度。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工资保证金按照工程建设项目缴存;规范工资保证金收缴、使用、退还办法,实现及时收缴,按时退回,探索银行保函等第三方担保制度。行业主管部门督促用人单位严格按规定及时足额缴存工资保证金,未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或缴存金额不足的,依法依规对参与本县工程招投标或承担工程予以限制。落实境内国家、省级重大建设项目工资保证金属地缴纳管理工作。

二、加大监管整治力度

(一)全面建立工资台账。按月动态更新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工作台账,加强日常巡视检查,督促用人单位严格落实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法律规定,在工地普遍设立工资发放公示牌和维权告示牌、举报投诉部门联系方式,进一步畅通农民工欠薪举报投诉渠道。加强执法协作,深入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对欠薪违法行为实施集中整治。

(二)坚持季度排查。每季度集中半个月,对辖区工程项目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欠薪隐患。对难以调节的重大欠薪隐患,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提请主管部门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三)加强联合惩戒。完善行政执法与司法的衔接,严肃查处欠薪违法行为特别是恶意欠薪涉嫌犯罪行为,高度重视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部门间的信息沟通和共享,落实《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加大对欠薪问题的协同监管和联合惩处,推进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企业自律机制。

三、加大重点问题解决力度

一是清理政府工程欠薪。组织协调建设施工项目行政主管部门,对已建和在建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实施清理排查,动态掌握各个项目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底数,落实清欠工作方案、落实责任主体,分类做好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对政府工程项目因拖欠工程款导致欠薪的,应在2020年底全部清偿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二是加强重点企业工作指导。根据越级和重大案件涉及的企业,采取交换意见、案件转办、挂牌督办、实地督查和通报约谈等方式,加强针对性的工作指导、督促协调县政府有关部门,限期落实源头管控措施和有效解决办法,推动有关问题或案件化解在源头,解决在当地。

四、做好两个“移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