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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项整改报告

时间:2022-03-09 10:18:0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不符合项整改报告,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不符合项整改报告

第1篇

自公司领导确定今年工作目标之一就是通过三项体系认证以来,我部从年初就开始文件编制文件,并从6月起就发给各部门试运行,在运行过程中不断完善,又根据咨询公司意见进行了多次修改,形成目前的文件,从执行效果看,体系文件是适宜的,对公司的管理和正常运行发挥了重要作用。

2.组织完成内审员培训

今年共组织了两次内审员培训,取得证书87份,为推动公司各部门做好三项体系认证打下了良好基础。

3.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检查实施

公司成立了以董事长为首的安全委员会,公司领导和部分管理人员参加了建委组织的生产安全培训,参加了安全管理上岗考核,取得了部分安全岗位证书。我部年初就完成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安全生产规定》,同时结合体系文件编制了《项目安全管理规定》、《重要危险源应急预按》等文件,并陆续发给各部门及各项目部,同时要求各部门组织学习,对参加学习的人员做了记录,使大部分员工了解了自己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各自的职责,在平时工作中能认真履行安全职责。

4.监督各现场职业健康和安全及环境控制情况。

根据,我部准备每季度对国内各现场进行一次巡检,目前除三季度因为认证外审没有对所有项目全检查外,一、二季度国内所有项目全部检查到位,从检查的情况看总体情况较好,公司各部门及员工没有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各总承包现场配备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与分包商分别签署了安全协议书,对分包商进行了交底,在工地质量巡检的同时进行安全检查,有安全隐患及时发整改通知。在项目检查的同时,对项目人员贯彻体系文件也进行了督察辅导,协助他们完善各种项目文件的编制。

5.完成公司内审工作和外审组织工作

10月份组织了公司内审和管理评审,为了避免内审时问题较多要用过多时间整改,在这之前8月份就先进行了一次预审,对查出的问题先行进行了一次整改,正式内审前又编制了比较详细的计划,通过细致调查整理编制了管理评审输入材料。我部组织对各部门和一个项目部进行了审查,检查出19项一般不符合项和42项观察项,根据开具的不符合报告督促各部门进行了封闭,检查结束后完成了完整的内审报告和管理评审报告。11月份组织了三项体系认证的一阶段外审,根据外审组意见再次完善体系文件的编写并督促相关部门完成不符合项的整改

第2篇

为进一步推动天空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市安全监管局印发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在天空范围内承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的评审单位需做如下承若:

1、评审单位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依据相关行业标准及规定,自行与企业洽谈协商评审费用,并签订评审技术服务合同,严禁恶意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

2、评审单位在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欺瞒、蒙骗过关,或违反规定进行咨询与评审捆绑等牟取不正当利益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在我区的评审资格,并视情上报市局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3、评审单位评审人员在评审过程中及评审后,注重实效,严防走过场,严禁出现评审质量差,服务不到位等现象;对企业市场、经济、技术等数据及其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私自利用和外泄,不经企业同意不得搬抄、复印等企业的相关资料;

4、评审单位的评审人员,应遵守《天津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及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标准、进行评审,(含标准以外安全隐患)对其作出的文件资料审查和现场评审结论负责;

5、评审单位的评审人员不准接受企业任何馈赠,不准吃请或在企业用餐,因时间紧、往返距离较远及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在企业用餐的,必须报评审组织单位批准,按规定标准就餐(工作餐)并交纳费用,不得使用企业车辆接送专家;

6、评审单位收到评审通知后,主动与申请企业协商确定现场评审时间,制定评审计划,将评审计划上报评审组织单位,按照评审程序开展评审;(将首次、末次评审会议内容告知企业)评审专家不得借评审之际向企业恐吓、推荐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以牟取其他利益;

7、评审专家应在评审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行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对评审中发现的不符合项,归纳成不符合项表,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末次会上要将企业存在的不符合项进行通报,并提出明确的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

8、评审单位对企业存在的不符合项有协助指导的义务,及督促企业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如企业不符合项较多,评审单位应需对企业不符合项进行复评,依据企业的整改情况,填写符合要求的评审报告,评审单位要逐一建立评审档案,如实记录评审的全过程,并留存必要的影像资料,以备后查;

9、评审单位评审后2个月内向评审组织单位提交评审报告、评审工作总结、评审结论原件、评审得分表、评审人员信息等相关材料,按照档案标准整理归档移交评审组织单位,并对其作出的文件审查和现场评审结论负责;

10、评审单位及评审人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法依规开展评审工作,严格按照评审标准程序进行,确保评审质量。要自觉接受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确保评审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评审单位如违反上述承诺,天空区安监局有权取消其在本辖区内的评审资格,并上报市局。

承诺单位(盖章)

第3篇

[关键词]管理体系内审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C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目前各企业都实行了管理体系认证,且有些企业进行了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三体系认证(QES)。根据标准要求,企业必须按照内审策划要求进行内部审核,但有些企业内审往往流于形式,达不到通过内审达到改进提高的目的,笔者现对内审过程中经常出现的十大问题及改进对策谈几点看法:

一、内部审核经常出现的问题

1、内部审核无实际效果,只是为了应付认证机构的监审。按照要求,内部审核一般每年不少于一次,一般企业年度内安排一次审核,其目的是通过内部审核验证组织自身的管理体系是否持续满足规定的要求,是一种自我改进机制,即通过审核发现问题,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但往往由于组织的最高管理者对内审不重视,QES认证与组织管理存在“两张皮”,内审只是例行程序,查不到具体问题,发现不了体系运行的绩效及问题,没有起到通过内审达到改进的目的。

2、内部审核所覆盖的要素、部门、产品、场所不全。根据标准要求,内部审核是通过对QES管理体系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评价管理体系文件的有效性,包括是否符合体系标准、体系文件、法律法规和方针及目标要求,体系运行是否有效,是否达到了改善体系运行绩效的目的。但有的内部审核往往不能覆盖所有的要素和部门或产品、场所等。

3、内审检查表编制不科学,无法指导审核人员检查。内部审核时,由于各审核员大都是兼职人员,时间紧,任务重,内审组不能系统地编制检查表,只列出条款编号,因此,审核员在审核时对条款内审核内容无从下手,缺少审核思路。

4、内部审核记录不具体,无可追溯性。有的审核组检查记录填写过于简单,不能反映具体的审核情况,追溯性差。如有的单位检查记录只填写是或否、有或没有,根本反映不出具体内容。

5、内审发现的不符合条款判定不准确,导致改进方向出现偏差,整改效果不理想。一般情况下,对不符合项应按照就近或针对问题原因的原则判定条款。如果条款判定错误,则改进方向就变了。

6、内部审核整改措施不适宜

按照标准要求,内部审核发现的问题有的需要针对不符合项进行纠正,有的需要针对不符合的原因采取纠正措施,有的需要根据不符合发生的趋势和可能性采取预防措施。但有些部门对内审开出的不合格的整改措施往往与不符合类型或性质不适应,这不但不符合标准要求,同时也往往在采取该种纠正时出现新的不合格。

7、内部审核人员不足、样品偏少。根据标准要求,审核抽样应当是从所有清单中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样品进行审核,以确保审核具有代表性,但由于审核时涉及部门多、时间短,审核人员少,又要在短时间内完成审核任务,因此,只能抽取比较少的样品进行审核,由于样品数量不足,可能导致审核结果无法具有代表性,增加了审核结论的风险。

8、把内审与个人或部门考核挂钩,导致审核与被审核互相对立。有的单位将内审中发现的不合格数目与部门及人员年终考核挂钩,致使受审核部门与审核组产生人为对立,导致受审核单位想方设法拒绝将真实情况展现给审核组,审核组看不到真实情况。

9、受审核部门不能正确看待不符合项。内审的本质是全面检查体系运行情况,不断改进运行绩效,以利于部门改进工作,在考虑了审核目的后提出不符合项。有些部门无论不符合项的性质如何,只要审核组开出不合格项,就不能正视,就产生情绪,其实质是未能真正理解内审的本质。

10、内审时缺乏沟通。内部审核时,审核组应当认真审核体系运行情况,对好的方面进行保持,对做的不足的方面帮助部门进行改进。根据这个要求,审核组应当对检查出的情况认真与受审核方进行沟通,以利于其改进体系运行绩效。有些审核员在审核时,只注重查找问题,甚至有非找出问题不可的想法,是不可取的。

二、搞好内部审核的对策

1、搞好内审员培训,从专业和时间上进行合理安排。

QES三体系综合审核,涉及到企业内部各个专业、各部门,内容多,范围广,工作量大,专业及部门之间接口多,因此,要搞好内审,就必须加强内审员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标准培训与审前培训,其主要作用是使审核员掌握标准,在审核深度和审核结论上形成一致,同时,由于内审员是各部门的QES工作人员,培训内审员对各部门的QES管理也具有较大的指导意义。

2、开好内审首次会议,明确审核要求,提高受审核单位的认识。

首次会议内容主要是宣布审核计划和时间安排、审核内容,向受审核部门说明审核的目的、依据、时间、内容和人员安排等,通过首次会议,使受审核部门了解审核的内容及审核的真正意义,使受审核部门正确认识内部审核的作用,以便整个企业内部统一认识,认真对待,积极配合,以通过内审达到改进提高的根本目的。

3、认真搞好内审策划,编制好内审计划和内审检查表。

对实行QES三体系管理的单位而言,审核涉及的要素多,专业复杂,要想在短时间内完成审核,必须进行科学策划,统筹安排,按照专业和部门的多少合理确定内审人数以及时间安排,尤其是涉及去外地现场的部门,应合理安排时间,以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核任务。其次检查表用于指导审核员按照计划的时间节点和内容进行审核,规定了检查的内容,因此,实施内部审核,编制好内审计划和检查表十分重要。

4、坚持审核原则,保持审核的严肃性。

审核必须坚持以客观证据为依据的原则。审核时,一定要以标准、法规、规范、体系文件为审核准则,认真将审核发现与审核准则相比较,以便得出是否符合标准及体系文件要求的结论。同时,审核要坚持独立公正的原则,审核员应坚持以审核准则为标准,避免受到来自其他方面的干扰。

第4篇

文件编号

X-WI-QM03-2016

受控状态

受控

版本号

B/0

文件名称

质量体系运行监督管理

制度

生效日期

5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加强对公司各部门质量管理工作的有效监管,保证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相关要求,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2条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质量管理工作的审核监管。

第3条

权责

1.质量管理部负责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的监督审核。

2.各部门负责配合质量管理部进行质量管理体系监督审核。

3.各部门依据本部门职责和管理制度及时完成相关工作,保证审核活动顺利进行。

第二章

工作程序

第4条

质量管理自查与评价

各部门应对本部门质量工作开展自查活动。质量管理自查的依据是《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公司质量管理制度及支持性文件。

第5条

质量管理自查内容

1.

质量管理自查内容包括质量管理制度的符合性,质量管理制执行的有效性。

2.

公司各部门需严格按依据《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条款的要求进行作业,并建立相关记录,定期对本部门工作进行检查;

第6条

质量评审类别

1.

质量部定期对公司部门质量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核,对审核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项各部门需及时整改。

2.

一般审核:各部门按时间节点完成本部门内部质量记录的汇总,并将质记录提交质量部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由质量部对各部门质量工作完成情况作出评价,将评价结果反馈给部门主管领导,并提交人力资源部存档。一般审核每月进行一次。

3.

定期内审:为使质量管理体系运行适宜、充分和有效,质量部定期组织开展质量内审活动。开展内部审核可以促进质量管理体系发挥预期的作用,并将内部审核过程中识别的薄弱环节和潜在风险进行整改,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保证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定期内审每季度开展一次。

第5条

审核范围

1.

人力资源部:

a)

员工档案,包括劳动合同、简历、学历、岗位职责;

b)

人员培训:包括年度培训计划、培训记录;

c)

人员健康档案;

d)

员工绩效考核;

2.

行政部

a)

经营场所、库房,产权证明、租赁协议;

b)

经营场所环境卫生管理文件;

c)

基础设施设备管理文件及管理记录;

d)

档案管理、外来文件管理;

医疗设备事业部:

3.

销售部

a)

年度工作计划;

b)

销售人员资质证明;

c)

销售合同;

4.

商务部

a)

收集、审核二类医疗器械供方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资质文件和销售人员授权书。

b)

收集审核二类医疗器械购货方加盖企业公章的资质证明文件;

c)

合格供方名录、供方评价;

d)

建立销售记录,记录内容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资粮管理规范》要求;

e)

客户满意度调查的实施情况,客户投诉的解决情况;

f)

数据分析:包括顾客满意度调查分析、顾客投诉问题汇总分析等相关记录;

g)

合同评审;

5.

市场部

a)

年度营销计划;

b)

市场活动策划、实施、输出文件;

c)

市场分析、发展、规划文件;

医疗服务事业部:

6.

采购部

a)

供方资质收集审核,收集加盖供方企业公章的企业资质文件和销售人员授权书。

b)

提供首营企业现场审核报告或书面质量调查报告;

c)

采购合同或采购协议内容与应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d)

采购记录内容应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e)

采购合同评审;

f)

建立合格供方名录,开展供方评审;

g)

退换货、不合格品管理文件及记录;

7.

仓库

1)

现场

a)

仓库布局、区域划分明确;

b)

办公区与储存区由隔离设施;

c)

保持环境要求:整洁无污染源、内墙光洁、地面平整;

d)

设施设备:保持货架、隔离设施完好,做到物尽其用;

e)

产品包装标识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号)要求。

2)

计算机系统和文件

a)

计算机系统应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北京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计算机管理系统功能要求》的内容;

b)

提供库房管理制度文件及环境监测记录;

c)

提供盘点记录做到帐物相符;

d)

提品维护记录;

8.

销售

a)

三类耗材购货方资质收集审核;

b)

销售合同、合同评审记录;

9.

质量管理部

a)

组织制订质量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制度的执行,并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纠正和持续改进。

b)

负责收集与医疗器械经营相关的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实施动态管理;

c)

督促相关部门和岗位人员执行医疗器械的法规、规章及规范;

d)

组织验证、校准相关设施设备;

e)

组织开展内审管理评审工作;

f)

产品入库验收和出库复核记录;

第6条

审核方式与奖惩办法

1.

一般审核:

a)

每个月10号开展月度质量记录审核工作审核期为一周,各部门应在10号前提交各自质量记录。

b)

审核过程中对不符合《记录控制程序》要求和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记录填写方式进行标注,并发回提交部门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再次提交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准予归档。

c)

对不能按时提交记录或不能按时完成整改的部门,将情况上报人力资源部,对部门或个人当月绩效进行相应减分。

2.

定期审核

a)

质量部制定审核计划,并将计划下发相关职能部门,各部门按计划实施内审工作。具体内容依据《内部审核控制程序》执行。

b)

个部门应积极相应、大力配合完成内审工作。内审首次会议与末次会议部门主管领导应到场。对内审中出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按要求及时完成整改。

c)

内审结束后由质量部形成内审报告,对体系运行情况作出评价,并对内审中发现的不合格项进行汇总,将不合格项上报总经理审批,并针对不合格项目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各部门根据纠正预防措施开展整改活动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

d)

整改完成后由质量部编制,上报总经理批准后关闭纠正预防措施。

e)

对不能提交审核资料以及未按时间期限完成整改的部门,质量部将具体情况上报总经理并提交人力资源部,对相关部门或个人年度绩效考核进行相应减分。

相关文件

《记录控制程序》

Ryzur-QP4.2.4-2016

《内部审核控制程序》

Ryzur-QP8.2.4-2016

条相关记录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第5篇

关键词:电梯改造 检验监督 重要性 建议

1、电梯改造检验的分类

1)更换主要安全部件。常见的情况包括更新控制系统(更换控制柜)、更换驱动主机、加装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更换限速器、安全钳以及缓冲器等。

2)改变电梯主参数。常见情况是改变电梯的额定速度、改变额定载重量、以及对轿厢内部重新装修时改变了轿厢质量(变相改变了额定载重量)。

对第一种情况,单纯的更换电梯的某一或某几个重要部件属于简单的改造行为,检验中我们主要关注所更换的新部件是否合格适用,能不能满足安全规范及实际需要,以及能否通过与其他旧部件的联动配合以达到安全使用的目标。第二种情况要改变电梯的主参数,是属于比较复杂的改造行为。因为改变主参数意味着对电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原有的某些零部件很可能已经不能满足安全规范与实际使用要求,同样需要更换某些重要部件。

例如,如果改造需求中明确要求要提高电梯速度,那很可能其原有的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甚至曳引机等都要更换。所以对改变电梯基本参数和控制、拖动系统的改造工程,除对改变和更换的设备部件进行检验外,还应对电梯的功能性能进行全面的检验,以保证电梯的整体使用安全。第二种情况包含了第一种情况,考虑问题更要细致全面。

2、电梯改造的检验监督过程与重点

我们对改造电梯的监督检验有一个比较严格的流程,其要点主要是两方面,分别是改造资料审查以及电梯现场检验。对电梯改造资料的审查工作主要是为了确保改造施工前施工单位、施工条件、改造方案及所更换的零部件等要符合相关要求。电梯现场检验的最主要目的为了保证电梯的正常使用安全,改造后的电梯只有经过相关安全部门的严格检验后才能投入使用。

2.1改造资料审查过程分析

图2-1改造资料审查流程

由上图2-1可以看出,对改造电梯相关资料进行审查的主体主要有两个,分别是前台业务员和检验员。

前者的主要任务是检查改造资料是否齐全,有没有遗漏。后者则是进行专业性的审查,包括审查改造单位是否具有相关资质、审查告知表、合格证等资料信息是否正确相符、审查型式试验报告是否匹配并符合规范、最后还有审查改造合同、施工方案以及改造清单并根据其具体内容确定是否需要改造单位追加相关资料,以保证电梯的整体使用安全。

2.2改造电梯现场检验过程分析

图2-2电梯现场检验流程

上图2-2所示检验流程可以进一步细化为三个过程,即检验前准备过程、现场检验过程及检验后的报告处理过程。这里我们主要讨论一下现场检验过程,同样是由三个步骤组成。

首先,检验员去到现场,第一要做的就是确认检验现场是否满足检验条件,保障检验过程的安全有序进行。如果满足条件,就凭之前审查过的改造资料与现场情况进行比对,验明证身,仔细核对现场电梯型号编号、技术参数及其相关安全部件型号编号是否与告知资料相符,若发现不符,立即中止本次检验,责令其整改完毕后重新检验。

第二步,按照检规要求及作业指导书对该梯进行逐项检验。具体检验原则是对电梯改造部分按照监督检验要求进行严格检验,对不涉及改造的部分同定期检验要求。对其他可能影响电梯乘客安全的隐患同样可以出具检验意见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只有待其整改完毕现场查验后才能出具合格报告。

第三步,整理现场检验记录,告知并出具检验结果,使用单位和改造单位在原始记录及检验意见通知书上进行签字确认,现场检验过程结束。

3、案例分析

3.1案例陈述

案例一:

某小区花园由于其所属12台电梯设备的控制系统经常发生故障,且原生产厂家已停止生产该型号的电梯,当电梯发生电气故障需要更换电梯的电气零部件时相当困难,严重影响业主的正常使用。为此,小区物业委托某电梯公司对其实施改造维修,更换原控制系统,并进一步完善电梯的安全装置,以保证电梯的安全使用。

所有十二台电梯原型号均为广州广日电梯工业有限公司于21世纪初生产的GVK1000-CO1.75,额定载重量1000Kg,额定速度1.75m/s,控制方式为并联。改造后型号为FSVIP1000/1.75-J X,没有改变其原有的电梯主参数,主要更换了控制系统,限速器绳和主钢丝绳、限速器、并加装了夹绳器。

该改造项目的相关资料审查齐备无误,但检验员现场检验时,依据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T7001-2009(以下简称检规),发现存在以下问题不符合要求:

1)根据检规第2.5项规定,检验中发现该梯电源插座不符合要求;

2)根据检规第3.7项规定,检验中发现电梯开门方式为中分式,且轿厢没有装机械锁紧装置,但轿厢与面对轿厢入口的井道壁间距有超过0.50m的高度大于0.15m,不符合要求;

3)根据检规第3.10项规定,检验中发现没有设置在进入底坑时能方便操作并符合相关要求的急停开关,不符合要求;

4)根据检规第4.8项规定,检验中发现紧急照明电源失效,不符合要求;

5)根据检规第8.6项规定,检验中发现当对重压在缓冲器上而曳引机仍往上运行时,空轿厢依然可以缓慢上升,不符合要求;

6)根据检规第8.8项规定,检验中发现消防功能失效,不符合要求。

案例二:

第6篇

施工地点:

井队:

井号:

验收人员:

验收日期:

中石化华北油气分公司

井下作业开工验收书

井队:井号:

存在问题:

验收结论 :

施工单位:

验收 人:

验收时间:年 月 日

开工验收隐患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

复查结论:

施工单位:

复查人员:

复查时间:年 月 日

井下作业开工验收表

类别验收项目结果不符合描述

资质与管理1、许可证、员工三证、特种作业证。

2、特设、计量器具、井架检测证。

3、管理制度、预案、三书一表、三项设计。

4、设计交底会:现场抽查交底会落实情况。

井场布置

1、值班房、发电房、分离器、作业机等设施的安全距离及现场用电安全。

2、流程(测试、压井、防喷)安装。

3、危险区域图、逃生路线图、紧急集合点、风向标等。

4、安全标识、标志齐全、环保措施落实。

消防35kg干粉灭火器2具,8kg干粉灭火器4具。

气防便携式H2S、易燃气体检测仪各3支,正压式呼吸器5台。

工具用具1、各种吊具及其检验报告。

2、测试、测压工具齐全。

3、合同规定的常用井下工具。

井控设施1、井控流程(压井、节流)安装规范。

2、防喷器、旋塞阀检测记录齐全。

3、远控房。

化验化验仪器和药品齐全、有效。

作业机1、井架检测、天车、防碰装置、指重等。

2、底座、支腿及绷绳固定等。

3、操作台、大绳等。

4、井口对正。

防雷防静电1、井架上装避雷针。

2、配电箱、电机、电取暖器等用电设备的金属壳体都应做保护接零。

3、营房保护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Ω,电器设备接地不大于4Ω。

人员配备每支试气队配备人员12名以上。

生活设施生活设施满足施工要求。

注意:1、不符合项超过三项者不得开工,需进行二次开工验收。

2、出现较大隐患以上者不得开工,需待隐患排除、确认后进行二次开工验收。

3、发现严重或致命违章的单位必须停产整顿。

4、开工验收发现的一般隐患、一般违章必须当场排除、或整改,否则不允许开工。

第7篇

我部人员较少,担负的业务工作比较重要,在公司领导的大力支持和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完成了公司交办的任务,到目前公司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件,公司的三项认证预计年底前取得证书。年工作总结和年工作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年工作总结

1.完成三项体系文件编制,并发放到公司各部门运行

自公司领导确定今年工作目标之一就是通过三项体系认证以来,我部从年初就开始文件编制文件,并从月起就发给各部门试运行,在运行过程中不断完善,又根据咨询公司意见进行了多次修改,形成目前的文件,从执行效果看,体系文件是适宜的,对公司的管理和正常运行发挥了重要作用。

2.组织完成内审员培训

今年共组织了两次内审员培训,取得证书87份,为推动公司各部门做好三项体系认证打下了良好基础。

3.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检查实施

公司成立了以董事长为首的安全委员会,公司领导和部分管理人员参加了建委组织的生产安全培训,参加了安全管理上岗考核,取得了部分安全岗位证书。我部年初就完成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安全生产规定》,同时结合体系文件编制了《项目安全管理规定》、《重要危险源应急预按》等文件,并陆续发给各部门及各项目部,同时要求各部门组织学习,对参加学习的人员做了记录,使大部分员工了解了自己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各自的职责,在平时工作中能认真履行安全职责。

4.监督各现场职业健康和安全及环境控制情况。

根据工作计划,我部准备每季度对国内各现场进行一次巡检,目前除三季度因为认证外审没有对所有项目全检查外,一、二季度国内所有项目全部检查到位,从检查的情况看总体情况较好,公司各部门及员工没有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各总承包现场配备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与分包商分别签署了安全协议书,对分包商进行了交底,在工地质量巡检的同时进行安全检查,有安全隐患及时发整改通知。在项目检查的同时,对项目人员贯彻体系文件也进行了督察辅导,协助他们完善各种项目文件的编制。

5.完成公司内审工作和外审组织工作

月份组织了公司内审和管理评审,为了避免内审时问题较多要用过多时间整改,在这之前月份就先进行了一次预审,对查出的问题先行进行了一次整改,正式内审前又编制了比较详细的计划,通过细致调查整理编制了管理评审输入材料。我部组织对各部门和一个项目部进行了审查,检查出19项一般不符合项和42项观察项,根据开具的不符合报告督促各部门进行了封闭,检查结束后完成了完整的内审报告和管理评审报告。月份组织了三项体系认证的一阶段外审,根据外审组意见再次完善体系文件的编写并督促相关部门完成不符合项的整改。

6.完成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

今年我部购置了安全帽、安全鞋和工作服,同时也编制了其它劳保用品计划并购买,满足了各现场的需要。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拟采取的措施

1.体系文件方面

运行中部分管理程序的作业接口不完善,需要立即制定文件试行,有的部门目前需要增加一些作业文件以规范操作是必要的。各部门可依据需要制定部门的作业文件,完成后应报安监部备案后实施。

2.组织机构方面

根据今年来开展业务的情况,目前公司机构的设置已经难以满足公司发展的总要,公司应该增加部分职能机构。

3.少数部门领导从思想上对管理体系的建设不够重视,总认为是走过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拖再拖,长时间不解决,部门内部管理没有章法,走到哪算哪,部门间推诿扯皮,管理水平没有实质性提高。有些管理工作我们认为从公司领导层面上还需要强化管理意识,比如目前所有项目经理都没有和公司签署责任书,公司领导也没和各部门和各项目部签署安全责任书,这都是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较大漏洞。

4.安全培训方面

目前各现场经过培训上岗的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方面的人员不能满足要求,不仅部分项目经理没证,大部分安全工程师也没经过培训,所以还要加大培训力度。

5.现场检查方面

项目检查和项目总结机制基本是摆设,公司层面没有按管理体系文件要求定期对各项目进行检查,基本上是有问题了再事后解决,已完成的项目也没有一个比较完整的总结报告,从而(不能)起到对其它项目的指导作用。

三.明年重点事项安排

1.完善和充实管理体系文件

补充部分工作中需要的文件,对原文件中不适宜的地方进行修改,部分部门文件经修改后升级为公司体系文件,在相应时间重新体系文件09版,收回08版。

2.组织安全培训工作和体系文件培训工作

及时了解外部安全培训信息,制定安全培训计划,对有关部门提出要求,尽量使各项目人员做到持证上岗。对本公司人员要加强体系文件培训,尤其是新员工上岗前的培训。

3.完成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

在做好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早日制定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计划,年初完成购置,以便及时发放。

4.做好各项目巡检

国内现场每季度一次,国外现场每半年检查一次,检查内容为:与分包商的安全协议;对分包商的安全交底记录;现场安全工作实施的各种记录;分包商现场安全设施和各种机械的保护设施;分包商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现场管理人员个人防护情况;现场和办公场所环境情况等等,每次检查应形成报告。

5.体系运行控制

第8篇

关键词:内部审核;有效性

一、做好审核的策划和实施

(一)做好审核方案的策划,是确保审核项目有效实施的前提

要想有效地实施审核,必须做好审核方案的策划和实施。这包括从策划到实施、检查和改进的全部审核活动。具体应包括审核的目的、审核范围、审核依据、审核内容、审核时间、审核组成员等。特别是审核组成员的配置是否符合需求、审核时间与受审核项目是否恰当,都会影响到实施的有效性。

(二)选择切合实际的内审方式

实施审核主要有两种形式,即集中审核和滚动审核。采取哪一种审核形式更适宜,更有利于提高内部审核的有效性,应依据企业的产品、过程、体系特点和企业的审核能力而定。

(三)正确理解审核准则,并注重审核准则的全面性、完整性

审核准则不全面、不完整,势必影响审核的有效性。审核准则不仅要全面,还要防止由于理解不准确形成错误的评价,如果脱离标准的要求,以自己或行业习惯和经验作为评价体系的依据;脱离企业实际、机械教条的应用标准等。

(四)提高内审员的审核能力

审核人员的素质,直接影响审核的有效性。因此,审核组在每次审核前应当有针对性地组织内审员学习与受审核产品相关的法律法规,为正确应用审核准则创造条件。另外,要严格按照ISO19011:2002《质量和(或)环境管理体系审核指南》实施审核活动。

(五)事先编制好内审检查表

检查表作为审核员的工作文件,其作用主要保持审核目标的清晰和明确,使审核程序规范化,减少审核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同时可以帮助保持审核进度,防止时间过松或过紧。

二、按照过程方法进行审核,并突出对主要过程的审核

管理体系建立在过程的基础上,实施管理体系审核,即是对构成体系的各个过程进行审核。这包括对过程策划、实施、检查和处置的审核。过程不是目的,结果才是关键。审核一个完整过程,体现了关注审核过程的有效性,也为管理体系评价的有效性创造了条件。

三、应用“PDCA”方法实施审核

企业每开展一项活动,都应有规定(P),并按规定实施(D),然后对结果进行检查(C),最后对检查的结果进行分析,依据分析结果实施改进(A)。将“PDCA”思想运用于企业管理体系的内部审核,可大大提高审核的有效性。采用“PDCA”审核方式,体现了ISO9000:2000标准持续改进的管理原则。

四、全面、客观地查找审核证据,召开内部会议,做出适当的审核结论

(一)查找审核证据

内审员首先要从大量信息源中获得审核证据,再将审核证据对照审核准则得出审核发现,综合所有的审核发现并考虑审核目的后进行评审,得出对管理体系的审核结论,因此说,客观、全面、准确地获得审核证据,是确保管理体系审核有效性的关键环节之一。

(二)开好审核组内部会议,做出适当的审核结论

鉴于一体化审核的复杂性和特殊性,审核组内部的联络与沟通尤为重要。审核前,开一次审核准备会,明确每个内审员所负责的部分以及相互之间的协调,尤其是注意那些涉及多个管理体系的过程。为确保内审员对审核结果认定的公正、准确性,在对受审核方的现场审核基本完成后,内审组在每天现场审核完成后要召开审核组内部会议。经过交流和全体内审员的讨论,综合评价,最后由内审组长确定不合格项,以及可以识别的改进机会和发展趋势。

五、关注审核后续活动的实施

(一)纠正措施的制定

审核部门给受审核部门提出一些不符合项,受审核部门针对这些不符合项进行原因分析,由部门负责人制定纠正措施并提交管理者代表批准。纠正措施必须依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纠正,对不符合项的产生原因开展调查,举一反三。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审核中的不符合项,企业内审员必须把握住受审核部门存在的关键问题,对受审核部门的标准和要求理解透彻。那么对受审核部门进行复审或者对其部门负责人进行再教育时就可以采用对应措施。

(二)纠正措施的跟踪验证

检查的目的就是为了改进。只有进行持续的内部审核,企业才能针对不符合项整改,才能不断提高企业的生存能力和发展能力。如果内审部门不能按期对不符合项进行整改,必须向管理者代表提出延期整改计划。否则,受审核部门就应该对不符合项制定纠正措施计划并予以实施和记录,并报告审核组。另外我们还应注重不合格纠正措施的长期效应,对涉及人员习惯的操作性不合格,应在验证合格之后继续给予关注,防止此类不合格的重复发生。

总之,内部审核是一项系统、细致的工作,既不同于认证审核,也区别于供方审核。只有密切结合公司各项管理业务的实际,搞好管理体系内部审核,才是企业不断提升整体管理水平、持续稳定发展的有力保障。

参考文献:

1、 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S]. ISO9000:2000.

2、质量管理体系要求[S].ISO9001:2000.

3、质量和(或)环境管理体系审核指南[S].ISO19011:2002.

第9篇

关键词:岭澳二期工程;制造质量监督;趋势分析;偏差分析

1 前言

岭澳核电站二期工程(以下简称:岭澳二期工程)是中广核集团继大亚湾核电站和岭澳一期核电站成功建设和运营后,按照国务院“以核养核、滚动发展”的方针,在广东地区建设的第三座大型商用核电站。也是我国“十五”期间唯一开工的核电项目,是国家核电自主化的依托项目。项目采用中广核集团具有自主品牌的中国改进型压水堆核电技术路线CPR1000,建设两台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机组,总装机容量216万千瓦,主体工程于2005年12月15日开工,一号机组于2010年9月20日正式商业运行,二号机组预计2011年5月建成投入商业运行。按照国家提出的“自主设计、自主制造、自主建设、自主运行”目标,岭澳二期工程管理由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总承包,工程设计、设备采购、质量监督、工程施工、系统调试与技术服务等均由国内企业为主承担。

在岭澳二期工程设备制造过程中,质量监督工作对确保设备制造质量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对岭澳二期工程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各种质量问题进行分类、统计形成质量趋势分析报告,该报告按项目每季度一次,为设备制造过程中各层次的质量管理工作提供经验反馈和决策依据。岭澳二期工程设备制造质量趋势分析工作从2005年第二季度开始,每季度编制一次,至2010年第一季度结束,前后共编制20期。在这20期质量趋势分析报告的基础上,结合整个岭澳二期工程设备制造质量监督工作相关各类报告的汇总、统计和分析,探讨设备制造质量趋势分析工作对岭澳二期工程及后续核电工程设备制造质量监督工作的指导意义。

2 设备制造质量趋势分析体系

在岭澳二期工程设备制造质量监督过程中,针对发现的各种质量问题,监督员编写不满意的监督行动报告向总部汇报,同时向供应商观察意见单要求其对较为重要的质量问题采取整改措施,制造厂不符合项报告来正式处理违反了合同及其技术附件要求的质量问题。

核电站设备种类繁多,数量庞大,可按核级、非核级来划分设备类型,也可按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来划分。为体现核电站设备特点,在设备制造质量趋势分析过程中,结合核安全性和可用性来划分,将核电站的各类设备划分为核岛主设备、常规岛主设备和BOP设备(核电站其他设备):

核岛主设备,主要包括反应堆压力容器、蒸汽发生器、稳压器、安注箱、硼注箱、堆内构件、控制棒驱动机构、主泵、主管道等重要的核级设备;

常规岛主设备,主要包括汽轮机、发电机、励磁机、汽水分离再热器、除氧器、高加、低加、常规岛主给水泵等重要的非核级设备;

BOP设备,包括环吊、板式热交换器、管道、阀门、泵、小型起吊设备、电气仪控类设备等核电站其他核级、非核级设备。

首先,从宏观上分析核岛主设备、常规岛主设备和BOP设备每季度监督行动报告不满意率、观察意见单发生数及不符合项报告的发生数。然后,针对核岛主设备、常规岛主设备和BOP设备产生的不符合项报告,按“人”、“机”、“料”、“法”、“环”和“测”六大要素划分的偏差来进行统计和分析。

对设备制造过程中反馈的质量问题以偏差的形式进行划分,根据导致质量问题的具体原因,结合“人”、“机”、“料”、“法”、“环”相关要素,划分为六大类偏差,每大类可再细化为若干小类:

“人”类偏差,包括项目管理问题、供应商内部QC不力、人员资质和操作失误;

“法”类偏差,包括工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文件包括设计文件、 图纸、程序及报告缺陷;

“机”类偏差,包括机具问题等;

“料”类偏差,材料化学成分、组织、性能、尺寸、外观等不满足技术要求;

“环”类偏差,主要是环境条件影响,由于外界条件不适宜造成设备质量不确定,如焊接时穿堂风、雨水、焊材贮存条件不当、探伤条件不具备等;

“测”类偏差,包括检验器具问题等。

3 监督行动报告及其不满意率

在岭澳二期设备制造质量监督过程中,累计编制监督行动报告26061份,其中不满意的监督行动报告为551,总体不满意率为2.1%。每季度通过统计核岛主设备、常规岛主设备和BOP设备产生的监督行动报告的季度不满意率和总体不满意率来反应设备制造质量监督的总体状况,其中季度统计曲线以每季度三个月的数据为计算基准,体现当季度的监督不满意程度;趋势统计曲线以截止本期报告的所有数据为计算基准,体现对整个设备制造质量监督的不满意程度。

在岭澳二期核岛主设备制造质量监督过程中产生了监督行动报告14704份,其中不满意的监督行动报告数为217份,总体不满意率为1.5%,其监督行动报告不满意率趋势图见图1。

在岭澳二期常规岛主设备制造质量监督过程中产生了监督行动报告3543份,不满意的监督行动报告76份,总体不满意率为2.1%,其监督行动报告不满意率趋势图见图2。

在岭澳二期BOP设备制造质量监督过程中产生了监督行动报告7814份,不满意的监督行动报告258份,总体不满意率为3.3%,其监督行动报告不满意率趋势图见图3。

通过对比和分析岭澳二期工程核岛主设备、常规岛主设备和BOP设备监督行动报告的季度不满意率和总体不满意率,在设备制造初期的一年内(四个季度),监督行动报告的季度不满意率和总体不满意率都在高位运行,并由高向底逐步回落,从第五个季度开始,季度不满意率和总体不满意率区域平稳,并保持在一定水平,核岛主设备总体不满意率维持在1.4%~1.6%、常规岛主设备总体不满意率维持在2.1%~2.2%,BOP设备总体不满意率维持在3.3%~3.5%,其主要原因有以下两点:

在设备制造初期,供应商存在的各种问题逐步暴露,监督员的不满意的监督行动报告相对较多;在工程公司的管理和要求下,问题一一解决,到设备制造中后期,供应商设备制造质量管理体系逐步提高和完善,出现的质量问题相对固定,主要是工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在核电站设备中,核岛主设备决定了核电站的核安全性和可用性,工程公司和制造厂投入的资源最大,出现的问题相关最少,总体不满意率最低;常规岛主设备决定了核电站的可用性,工程公司和制造厂投入的资源相对较大,其总体不满意率居中;BOP设备与核电站的核安全性和可用性相关,但不起决定性作用,工程公司和制造厂投入资源相对较少,其总体不满意率最高。

4 设备制造观察意见单

在岭澳二期设备制造质量监督过程中,累计产生观察意见单322份。

通过对比和分析岭澳二期工程核岛主设备、常规岛主设备和BOP设备观察意见单数量的按季度分布图,主体工程开工后第一年为核岛主设备观察意见单为第一次集中发生期,第三年为核岛主设备观察意见单为第二次集中发生期、常规岛主设备和BOP设备观察意见单为的集中发生期。主要与设备制造高峰期相关:

核岛主设备锻件等原材料的制造活动从2004年开始,先于主体工程开工日期,从2005年第二季度就开始产生观察意见单;到2009年第二季度,核岛主设备基本都已发货,不再发生观察意见单;从2006年至2008年,即主体工程开工后三年内为其制造高峰期,也是核岛主设备观察意见单集中发生时期;

常规岛主设备制造期间产生的观察意见单数量相对较少,从2007年至2009年,及主体工程开工后第二至第四年为其制造高峰期,也是常规岛主设备观察意见单集中发生时期;

BOP设备观察意见单主要发生在2008年,即主体工程开工后第三年为其制造高峰期。

5 设备制造不符合项

5.1 设备制造类外部不符合项数趋势分布

在岭澳二期设备制造质量监督过程中,共产生制造类外部不符合项866个。

核岛主设备制造类外部不符合项293个,其趋势分布详见图7。

通过对比和分析岭澳二期工程核岛主设备、常规岛主设备和BOP设备制造外部不符合项数量的按季度分布图,2008年至2009年,即主体工程开工后第三年为外部不符合项集中发生期,与观察意见单集中发生期基本吻合,这至少体现了以下两点:

主体工程开工后第三年至第四年为岭澳二期工程设备制造的高峰期,外部不符合项的数量与设备制造活动的数量成正比,这就要求质量监督部门在设备制造高峰期投入更多人力,每个质量监督人员也应投入更多精力,及时发现设备制造质量问题;

质量监督人员在实施设备制造质量监督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以观察意见单等形式要求供应商开出外部不符合项来处理质量问题,体现了质量监督人员的价值和设备制造质量监督活动的重要性。

5.2 设备制造类外部不符合项偏差分析

设备制造外部不符合项用于处理违反合同及其技术附件要求的质量问题,每一个外部不符合项的产生都可以归结为与“人”、“机”、“料”、“法”、“环”六元要素相关的偏差;而且引起每个不符合项的原因可能是一元要素,也可能是多元要素;这里主要抓住其中最关键的一元要素来统计和分析,具体偏差情况的统计表详见表1。

在导致设备制造外部不符合项产生的各大要素中,“法”类偏差占据近四分之三,“人”类偏差占据近四分之一,“机”类偏差、“料”类偏差和“测”类偏差合计不到百分之三,而“环”类偏差没有发生。

“法”类偏差和“人”类偏差是导致设备制造外部不符合项产生的主要要素,这是设备制造质量监督工作关注和分析的重点,结合对这两类偏差的定义,进一步细分这两项偏差,详细统计见表2。

在“法”类偏差中主要是“工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在“人”类偏差中主要是“操作失误”,这两类偏差占据了总偏差的百分之九十一。“工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主要是工艺过程控制不严或工艺方法不合理造成的,需加强对工艺实施过程的控制和改进工艺方法。“操作失误”主要是操作人员责任心不强造成的,需要通过培训和教育等方式提高其责任心。

6总结

通过岭澳二期工程核岛主设备、常规岛主设备和BOP设备监督行动报告的不满意率、观察意见单数和外部不符合项数按季度分布的宏观分析,以及外部不符合项相关偏差的统计与分析结果,体现了质量监督人员的价值和设备制造质量监督活动的重要性:

在设备制造初期,监督员的不满意的监督行动报告相对较多,供应商存在的各种问题逐步暴露;在工程公司的管理和要求下,问题一一得到解决,到设备制造中后期,供应商设备制造质量管理体系逐步提高和完善;

主体工程开工后第三年至第四年为岭澳二期工程设备制造的高峰期,也是设备制造观察意见单和外部不符合项发生的高峰期,这就要求质量监督部门在设备制造高峰期投入更多人力,每个质量监督人员也应投入更多精力,及时发现设备制造质量问题,供应商/制造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这些质量问题;

设备制造外部不符合项产生的原因主要是“法”类偏差和“人”类偏差,集中体现在“工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操作失误”,需加强对工艺实施过程的控制和改进工艺方法,并通过培训和教育等方式提高操作人员的责任心和质量意识。

随着核电事业大发展,核电站核岛主设备和常规岛主设备的供应商/制造厂逐步增加并趋于稳定,通过开展对这些供应商的定期质量趋势分析和总结工作,帮助供应商找出产生质量问题的根源所在,并结合供应商各自的特点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从而促进核电站设备供应链的长足发展和设备国产化能力的逐步提升。

参考文献:

[1] 朱成虎,段旭珍.国产化设备制造QC监督管理与实施[A].岭澳核电工程实践与创新-设计自主化与设备监造卷 [C].北京:原子能出版社,2003.

第10篇

一、治理整顿的程序

1.年2月底前由各电站业主填写《县“四无”水电站基本情况表》,交到县治理整顿“四无”水电站办公室(以下简称治理办),地点设在县水利局电力站,并按收费标准交纳治理整顿材料工本费。

2.年3月始根据各电站业主填写的电站基本情况表,由治理办组织到各电站实地核实、检查,填写《县“四无”水电站情况清查表》(简称《清查表》),并附检查组意见。

3.治理办根据《清查表》的意见对各电站下达《整改通知书》。

4.各电站业主根据《整改通知书》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内容。

5.各电站完成整改后,已建电站必须交清年元月前的水资源费。上县网的电站与电国际分公司签订代扣水资源费的协议书。填写《申请验收报告》并上交有关资料(一式四份),具体见附件。

6.治理办收到电站业主的《申请验收报告》后,对电站的整改内容和资料进行审查,符合验收要求的,按管理权限组织人员到电站现场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审查表及出具验收结论。

7.整改验收或复查验收合格后,准予销号,发给“四无”电站整改合格证。对验收不通过的,第二次提出整改意见,在限期整改后再进行复查验收。在第二次整改要求期限内未完成整改,且原取得的有关许可证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撤销该行政许可,实施行政处罚,封闭其取水设施。

8.“四无”水电站整改验收合格,取得整改合格证,已运行的电站交清所欠水资源费后更换新取水许可证,新建电站核发取水许可证。依照水利部《关于印发〈农村水电站安全等级分类及年检办法〉的通知》(水电号)文件的规定,分A、B、C、D四类,纳入正常安全管理,并与长沙电监办共同核发发电许可证。

二、治理整顿的要求

(一)行政许可法实施以前开工建设的水电工程项目,按照开工建设当时的有关规定限期完备必要的相关行政审批手续;行政许可证实施后开工建设的,按照行政许可的有关规定,办理许可手续。水电站必须取得相应管理权限的水利部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和计划部门的立项批复。无任何审批手续的,在建电站马上停工并补办手续,已建电站限期补办手续。

(二)水电站必须有初步设计资料和取得相应管理权限的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的初步设计批复。在建项目,必须完善初步设计资料、补办初步设计审批手续,并取得相应的行政许可。已建项目,由电站业主请县水利局设计室或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复核、大坝安全鉴定、技术论证评价。

1.有县水利局设计室或有资质单位出具的初步设计资料,但无水利部门初设批复的,根据权限由相应水利部门进行审查,出具审查意见。

2.无县水利局设计室或有资质单位出具的初步设计资料,单机500千瓦以下且总装机1500千瓦以下的已建或在建电站,且防洪和公共安全隐患小的,可请县水利局设计室或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复核(审查原有资料图纸、补充设计资料和技术论证评价)。单机500千瓦以下且总装机1500千瓦以下的,但防洪和公共安全隐患大的或单机500千瓦以上且总装机1500千瓦以上的电站,必须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复核和技术论证评价。

3.有水利部门的可研批复和初设批复但未按照审批文件要求进行建设的项目,已建工程必须重新进行设计复核,并做质量安全鉴定,鉴定合格的,补办设计变更手续,鉴定不合格的,按管理权限报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4.大坝库容在10万立方米以上的已建成(新建、扩建、改建)的水电站水库大坝,大坝主管单位(业主)应在竣工验收后5年内,按《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鉴定。

(三)对于已建和在建电站,不符合流域规划,但暂时对防洪不造成重大影响,经安全鉴定为合格或经安全加固抢险后合格的,申请规划变更或补做规划,其取水许可证逐年换发;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失事后将产生严重后果,并经技术论证不合格且无法采取补救措施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

(四)单机500千瓦以上的水电站立项前手续不完备的,应按照行政许可的规定分别编制各专题报告,报有管理权限的审批部门审批,并补办相应的评价手续。

1.未进行防洪影响评价和防洪补救措施设计,涉河建设项目工程方案审查同意书及在开工建设之前未办理工程占用河道位置界限许可证的水电项目,由业主请有资质的单位编制防洪影响评价报告,请有管理权限的部门审查批准,并申请办理相应的许可证。

2.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水土保持设施的,应由业主请有资质的单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请有管理权限的部门审查批准,并申请办理相应的行政许可,落实水土保持设施。

3.未进行水资源论证,未取得水资源取水许可的,由业主请有资质单位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请有关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申请办理相应的取水许可。

(五)已建电站必须由县水利局水政人员到现场核实取水方案,并交清所欠水资源费,方可办理取水许可证或换发新的取水许可证。

(六)电站未进行竣工验收的,由业主请县水利局设计室或有关技术人员收集、编制资料,依据有关水利工程验收标准限期组织验收。

第11篇

第一条为了加强民用爆炸物品销售管理,规范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行为,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民用爆炸物品销售是指销售企业销售民用爆炸物品和生产企业销售本企业生产的民用爆炸物品的活动。

第三条从事《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所列产品销售活动的企业,必须依照本办法申请取得《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凭《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可以销售本企业生产的民用爆炸物品。

第四条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国防科工委)负责制定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的政策、规章、审查标准和技术规范,对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实施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申请的受理、审查和《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的颁发及日常监督管理。

地(市)、县级人民政府民用爆炸物品主管部门,协助省级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内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的监督管理工作,其职责由省级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规定。

第五条省级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实施销售许可管理,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规模经营、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六条鼓励发展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配送、爆破服务一体化的经营模式。

第二章申请与审批

第七条申请从事民用爆炸物品销售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二)符合本地区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规划的要求;

(三)符合规模经营和确保安全的要求;

(四)安全评价达到安全级标准;

(五)销售场所和专用仓库的设计、结构和材料、安全距离以及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备、设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

(六)有相应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仓库管理人员、押运员、驾驶员,以及符合规定的爆炸品专用运输车辆;

(七)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申请从事民用爆炸物品销售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级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一)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申请文件;

(二)《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申请审批表》(一式2份,见附件1);

(三)地(市)、县级人民政府民用爆炸物品主管部门意见;

(四)可行性研究报告;

(五)注册资金的验资证明文件;

(六)民用爆炸物品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七)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仓库管理人员、销售人员、押运员、驾驶员)任职安全资格证书或专业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八)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档案文件;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九条申请《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的企业自主选择具有民用爆炸物品安全评价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本企业的销售条件进行安全评价。

第十条安全评价机构应当按照《民用爆破器材安全评价导则》及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对申请销售许可的企业进行安全评价,出具安全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机构对其安全评价结论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对安全评价报告中提出的问题,申请企业应当及时加以整改。安全评价机构应当对申请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确认,并将有关资料作为安全评价报告书的附件。

第十二条省级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事项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二)申请材料存在错误,可以当场更正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三)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四)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予以受理。

第十三条省级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条件的,核发《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核发《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四条省级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认为需要组织专家对申请单位进行现场核查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现场核查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许可期限内。

第十五条省级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颁发之日起15日内,将发证情况向国防科工委报告。

第十六条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持《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后,方可销售民用爆炸物品。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应当在办理工商登记后3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第十七条《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的内容包括:企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登记类型、有效期、许可销售的品种和储存能力。《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式样由国防科工委统一规定。

第十八条《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届满,企业继续从事民用爆炸物品销售活动的,应当在届满前3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提出换证申请。原发证机关应当在销售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按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条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换发新证;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换发新证,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九条《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有效期内,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登记类型等内容发生变更的,企业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原发证机关审核后换发新证。

销售品种、储存能力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前30日内向省级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提出变更申请。经审查,符合第七条规定条件的,办理变更手续;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换发新证,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三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应当严格按照《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核定的销售品种、核定储存能力从事销售活动,不得超范围销售或者超能力储存民用爆炸物品。

第二十一条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销售本企业生产的民用爆炸物品,不得超出《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核定的品种、产量。

第二十二条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企业,应当自民用爆炸物品买卖成交之日起3日内,将销售的品种、数量和购买单位向企业所在地省级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和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第二十三条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企业应当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第二十四条省级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许可申请受理、审查、颁证等各项管理制度,并于每季度第一个月20日之前将上季度销售许可证变更情况向国防科工委报告。

第二十五条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企业应当建立销售台账制度及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收存和发放民用爆炸物品必须及时登记,做到账目清楚,账物相符。

第二十六条省级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负责对已取得《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的企业进行年检。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应当于每年3月底前向发证机关提交《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年检表》(一式3份,见附件2)。

第二十七条省级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年检表之日起20日内完成年检工作。符合条件的,在年检表上盖章;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企业并限期整改。

第二十八条取得《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的企业不得降低安全经营条件。省级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发现企业不再具备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条件的,应当暂扣其销售许可证,责令其停业整顿。企业经过整改并由省级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重新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其销售活动。

第二十九条《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及其编号仅限本企业使用,不得转让、买卖、出租、出借。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级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可以撤销已经作出的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决定:

(一)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申请受理、审查的工作人员、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或者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

(三)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申请人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

(四)依法可以撤销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决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条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的,省级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撤销其销售许可证,3年内不再受理其该项许可申请。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企业未经许可从事民用爆炸物品销售活动的,由省级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非法销售活动,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非法销售的民用爆炸物品及其违法所得。

第三十三条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级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

(一)超出销售许可的品种进行销售的;

(二)向没有《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的单位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

(三)因管理不善致使民用爆炸物品丢失或被盗的;

(四)未按规定程序和手续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

(五)超量储存民用爆炸物品或者将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同处储存的;

(六)销售民用爆炸物品未按规定向省级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备案的;

(七)因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整改期限内,仍不能达到要求的;

(八)发生重特大事故不宜恢复销售活动的;

(九)销售企业转让、买卖、出租、出借销售许可证的。

第三十四条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防科工委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

(一)销售非本企业生产产品的;

第12篇

【关键词】天津港石化码头;THD安全管理;危险源;动态;过程

1.立题依据和思路

围绕船舶生产作业,依据以往船舶作业安全信息,综合考虑作业环境、相关方和季节等影响因素,确定该轮作业的重点控制危险源,将危险源的管理体现在每日安全措施计划中,实施计划、实施、评估、改进的全过程动态管理,最终实现安全预控。

2.主要创新点

T代表全方位、全过程、全员,H即危险源,D代表动态管理,THD安全管理模式,即全方位、全过程、全员参与的动态危险源管理模式,这一管理模式包括三个基本要素:

(1)以危险源管理为基础,确保实现安全的全方位控制。危险源管理的优势在于建立在对生产作业环节系统地分析和评价的基础之上的危险源辨识结果,为安全管理提供了全面和系统的依据,从而有效避免了以往安全管理的随意性和可能的人为疏漏。围绕危险源开展安全管理,实现了对影响生产作业安全的危险因素的全方位控制,保证了控制措施的全面有效。

(2)以动态管理为核心,实现安全管理与生产过程的无缝配合。伴随着船舶作业过程的展开,围绕船舶作业过程的危险源,结合船舶作业历史记录,确定作业过程的控制重点,相应制定安全控制的计划并实施,执行情况随着生产计划的变化进行动态调整,实现动态控制。

(3)以PDCA过程管理为方法,全员参与的安全观察报告为补充,实现安全管理水平的持续改进和不断提升。危险源控制贯穿生产计划实施的全过程,并通过每周的安全质量评估和员工安全观察报告,及时发现改进空间,实现持续改进。

3.实施步骤和方法

(1)完善船舶作业档案内容,建立船舶与各类事故、事件、不符合项历史信息的关联。石化码头公司每年作业船舶1200余艘次,其中大多数船舶都是经常到港,在港作业过的每条船舶都会留有作业记录,但这些记录大都只是船舶作业信息,涉及安全的内容不多。今年以来,我们开始积累船舶安全数据,这些内容包括船舶设备安全状态,如船梯、缆绳、管线等情况,船长、船员信息,船舶作业历史中的故障信息、事故记录等内容,这些信息的积累为我们做好安全预控奠定了基础。例如,由于公司货类结构的调整,到港船舶内贸小船的比例有所提高,而内贸小型油轮的管理和设备设施存在问题较外贸船舶明显增多,因此,从今年七月开始,我们针对人员落水这一危险源,对船舶船梯的信息进行了重点的收集,对船梯不符合要求的船舶,通过发函、直接与船公司沟通等形式,督促船公司尽快为该轮更换新的船梯,并在下一航次到港前与船方提前确认,对未能及时整改的船舶进行重点提示,提前准备好码头的备用船梯,起到了很好的管理效果。

(2)依据船舶作业计划,通过五日计划的有效互动,确认每艘船舶作业前的安全信息和影响因素,从而确定该轮作业的重点危险源。对于曾经来港的船舶,我们首先会调出他的档案记录查看,如果上一航次该轮的缆绳不符合要求,那么系泊的确认和控制就是本航次的一个重点;然后会与船代确认船长及主要船员的信息,因为同一条船,如果船长或船员发生了较大的调整,对船舶作业,尤其是靠离泊作业会发生较大影响,这也是安全控制的重要因素;另外,以往作业中出现的故障、事故都会是本航次的控制重点。例如上一航次靠离泊过程中发生过碰撞码头的船舶,在下一航次就会考虑为其安排拖轮和引水。

(3)确定并实施单船作业计划和昼夜安全措施。因为每条船的情况不同,作业中的存在的危险源也会有所差异,虽然我们有一般的控制措施,但针对每条船舶的细化措施,无疑是做好预控、提高控制能力的有效手段。船舶到港前,我们会为每条船舶制定单船作业计划,明确该轮作业的重点危险源,为现场作业提供指导。随后我们会根据昼夜的船舶作业计划,制定安全员的昼夜安全措施计划,明确一个昼夜工班安全检查的重点项目和工作,由安全员现场执行监督检查,将单船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反馈。

(4)跟踪船舶作业情况,了解单船作业计划和昼夜安全措施重点的执行效果,定期进行评估,实现滚动更新和持续改进。公司每周会召开专项的安全质量评估会,作业中出现的问题都会在评估会上讨论,确定整改措施,做到及时改进。同时,公司的每一名员工都会根据自己观察到的影响安全生产的因素,提出安全观察报告,2012年初至今共办理员工安全观察报告78篇,其中采纳60篇,不采纳15篇,暂不采纳3篇。每个安全观察报告都会在评估会上讨论,凡是不采纳的报告都要提交总经理审阅,确保员工的意见得到充分重视。

4.实现效果

(1)确保公司年度安全目标实现:人身伤害事故0案次;火灾责任事故0案次;无重大交通、污染等责任事故;实现了连续安全生产710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