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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敬老月活动总结

时间:2023-01-07 01:04:04

乡镇敬老月活动总结

第1篇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营造敬老爱老的社会环境,根据XX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20XX年“敬老月”活动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决定由县总工会、县老龄办、县文明办、县老干局在全县范围内广泛深入开展“敬老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敬老月”活动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增强全社会人口老龄化意识为目标,结合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组织动员各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其他社会力量,聚焦主题,集中时间,贴近实际,创新形式,广泛开展敬老爱老助老活动,为老年人送温暖、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积极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社会氛围,引导全社会传承敬老爱老传统美德,引导老年人在新时代发挥正能量、作出新贡献,增强老年人的参与感、获得感和幸福感,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营造敬老爱老社会氛围、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

活动时间:10月1日至10月31日(10月17日为法定老年节)。

三、活动内容

今年是全国“敬老月”活动开展九周年,各乡镇(管委会)、各单位及各村(社区)要以此为契机,因地制宜,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各种敬老助老活动,广泛营造敬老助老氛围,促进社会文明和谐。今年“敬老月”全县共组织开展十项系列活动:

(一)县政府召开会议,分管副县长作全县“敬老月”活动动员讲话。

(二)县委书记、县长及四套班子领导带队慰问百岁老人及慰问救助特困老人;

各乡镇(管委会)开展慰问救助困难老人活动。

(三)县总工会、县老龄办、县文明办、县老干局等单位联合举办XX县“敬老月”活动启动仪式暨庆祝“九·九”老年节文体展示活动。

(四)举办全县老年人书法、绘画、摄影展。

(五)在全县城乡开展《老年法》、《XX省实施〈老年法〉办法》、助老御险、老年防诈骗知识宣传活动。

(六)组织XX大药店等企业和XX志愿者协会等各类为老志愿者服务队,深入到各敬老院和贫困山村开展志愿服务和慰问活动。

(七)开展“银龄行动”,组织医疗、农业等方面的老年专家下乡到村,开展义诊活动、为群众种植、养殖等进行指导服务。

(八)全县城乡开展各种老年文体活动。

(九)各单位、各乡镇(管委会)对老年人优待政策落实情况及老年人长寿优待金发放情况进行自查和检查。

(十)在全县中小学校普遍开展一次“孝敬父母,敬助老人”教育活动。

各学校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安排、组织、开展活动,倡导中小学生孝敬父母,尊重师长,敬老爱老,帮助长辈做力所能及的事,为社会老人多做好事,培养学生敬老助老的优良品行。

开展“敬老月”系列活动,由县老龄办组织,老龄委各成员单位、各乡镇(管委会)老龄委及各涉老单位通力合作,密切配合。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敬老月”活动顺利实施,特成立XX县“敬老月”活动领导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长:XX(政府副县长、县委办主任)

副组长:XX(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XX(县老龄办主任)

XX(县文明办主任)

XX(县委老干部局局长)

员:XX(县委办副主任)

XX(县政府应急办专职副主任)

XX(老年大学校长)

XX(县曲艺家协会会长)

XX(县老龄办副主任)

XX(县老龄办科员)

各乡镇(管委会)分管领导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老龄办,主任:XX(兼),副主任:XX(兼)。领导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有关单位,要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通力配合,确保今年“敬老月”期间的各项活动顺利进行。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今年“敬老月”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的重要举措,各乡镇(管委会)、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敬老月”活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围绕今年“敬老月”主题,精心策划系列主题活动,制定出《“敬老月”活动实施方案》,把开展“敬老月”活动作为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围绕主题,精心组织,有序开展。老龄委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涉老工作职能作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各乡镇(管委会)、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情况,围绕今年主题,突出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和新时代敬老爱老特色,重点引导全社会增强接纳、尊重、帮助老年人的关爱意识和老年人自尊、自立、自强的自爱意识,要深入实际、深入群众,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把“敬老月”活动的内容集中在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上,进一步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解决老年人实际困难,共同营造关爱老年人、关心老龄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让老年人感受到全社会的重视、关怀和温暖。

(三)掌握情况,及时沟通。

第2篇

县委督查室:

××镇敬老院、××敬老院建设项目及民房保险工作已列入2009年度××县人民政府承诺的十件实事督办建设项目,重要工作主要是:加强城乡低保工作和医疗救助工作,稳妥做好农村、城镇特困群众,弱势群体和“五保户”大病救助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镇、××敬老院项目建设情况 ②、××镇敬老院建设情况:××镇敬老院位于××新城区农业银行住宿区背后,占地面积9845.35平方米,建筑面积5836.29平方米,项目总投资350万元,建设规模有:住宿、餐厅、娱乐活动场所、绿化等附属工程。目前完成了土地的征用、测绘、地勘、用地土方的回填,档墙等,现已进入主体工程招投标程序,预计主体工程明年1月份可以开工,该项工程已完成投资120余万元,占总投资的34。

③两个敬老院的资金使用情况:两个敬老院前期工程投资2814373.74元,资金主要用于前期工作,征地补偿费、工程勘察费、附属工程、土方回填、工程设计图纸费、办证费、通电通水工程。 三、民房保险工作情况,完成了全县民房的统一保险工作,签订了《××县农村居民住房保险协议》。目前农村居民住房保险共理赔农户533户,其中风雹灾413户,火灾6户,保险公司共向受灾农户支付理赔金180.7万元,受灾群众得到及时理赔。

四、统一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标准,扩大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覆盖面 五、建立健全城乡“分类施保”和临时救助制度

按照州民政局西民保〔2009〕3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从我县的实际情况出发,针对存在的问题,县政府7月10日召开了全县10个乡镇、四个农场、四个社区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低保工作人员参加的城乡低保专题会议,进一步加强了城乡低保政策的宣传教育,会议要求各乡镇、各农场严格按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有关要求,切实做到不漏保、不错保、不乱保。加大城乡低保政策的宣传力度和监督工作,并组织人员深入各乡(镇)进行调研检查工作,纠正了在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强化监督,坚决杜绝低保工作中的不正之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申请、审核、审批、张榜公示的程序,科学操作,规范管理。实行集体审批,做到了公开、公正、公平,实现了动态管理,有升降,有进出,基本上做到了应保的一户不漏,不该保的一律不保的原则,使城乡低保工作稳步推进,让困难群众真正享受低保政策。 七、农村低保救助情况,农村低保救助覆盖面达到9665户2万人,发放农村低保金1440.72万元。发放农村低保一次性补贴2.02万人,发放金额128.95万元。城乡低保全面落实了应保尽保。 九、五保户供养生活得到保障全县共有五保户435人,其中:集中供养18人,分散供养417人。供养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800元,全部纳入财政预算,按时发放到五保户手中。加强了勐仑、易武敬老院的内部管理,规范了卫生、饮食、医疗等服务,使集中供养的老年人得到较好的服务。

十、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两个敬老院未按期完成的主要原因:××镇敬老院征用××农场部份橡胶地,××敬老院征用勐哈村委会橡胶地,土地征用手续办理较为困难,补偿费较高,附属工程投资较大,建设资金严重不足。

2、城乡低保居民收入核定难,督促检查抓落实有待加强。

3、城乡低保医疗救助工作经费不足,给工作带来一定的影响。

4、部分农户对农村民房保险工作认识不足,需要加大宣传力度。

十一、下一步工作安排

1、严格加强两个敬老院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用好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严格做到专款专用。

2、抓紧工程建设,把好质量关,2012年5月底完成××敬老院的全部工程,并在7月份投入使用。9月底完成××镇敬老院建设,并投入使用。

3、继续抓紧抓好民房保险工作,加大农村民房保险的力度,扩大覆盖面。

4、加大城乡困难群众低保、医疗救助的覆盖面,使他们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5、履行民政职责,认真完成县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3篇

一、强力实施民政民生工程

(一)贯彻落实新的省农村低保实施办法。一是规范低保申报程序。新的省农村低保实施办法规定,困难群众在申请农村低保时改过去向所在村(居)委会书面申请为向所在地的乡(镇)政府申请,并实行村、乡干部亲属申请低保备案制。为认真贯彻落实该办法,民政局商财政局共同研究制定下发了《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金民低保[2013]48号文),指导全县各乡镇认真开展农村低保申请、审核、审批等工作,进一步规范了低保申报程序。二是按照县委、县政府“十二五”居民收入倍增规划的要求,我们及时调整了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即从2013年元月1日起,我县城镇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290元提高到335元,农村低保标准从每人每年1320元提高到1452元,均增长10%以上。农村低保一类对象月补差标准从110元提高到120元,二类对象月补差标准从75元提高到80元,三类对象月补差标准从55元提高到60元。截止6月底,全县享受农村低保对象34270人,覆盖面达到6%,1-6月份发放农村低保金2219.4万元;享受城镇低保对象7519人,覆盖面达到8.8%,1-6月份发放低保金1146.1万元。并开展了动态管理工作,通过动态管理,全县共取消城镇低保对象205户、495人;取消农村低保对象5520户、12220人,新增6715户、13777人,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三是建立了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今年,我们针对物价上涨因素,在提高低保标准的同时,又为每一位享受城乡低保对象发放了物价补贴,1-6月份,我们给每位农村低保对象发放物价补贴300元,共发放655万元,给每位城镇低保对象发放物价补贴600元,共发放448万元,切实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四是开展了城乡低保政策落实情况督查工作。为确保城乡低保政策的认真贯彻落实,查找和解决当前低保工作不规范现象,促进城乡低保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城乡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5月22日,县民政局、监察局、财政局联合发文,决定在全县开展城乡低保政策落实情况督查工作,目前,这项工作正紧张进行。

(二)加强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一是按照县委、县政府倍增规划妹,提高了五保对象的供养标准,使集中供养标准年人均达到2650元,分散供养标准年人均达到2000元。现有五保对象7712人,其中集中供养的2288人,分散供养的5424人,截止目前,已打卡发放五保供养资金999.8万元(其中含春节慰问金154.24万元)。二是继续规范五保户就医秩序。要求各乡镇敬老院负责人要认真负责,严以律己,将五保户送到规范的医院看病就医,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局共同下文,进一步完善农村五保户医疗保障暂行办法(金民福[2013]30号),真正提高五保户的医疗保障水平。三是扎实推进农村敬老院建设。2013年,市下达我县新增400张供养床位建设任务,为尽快按质按量完成建设任务,3月份,我局商财政局共同制定了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金民福[2013]33号文),将400张床位分别分解到汤家汇镇、南溪镇、双河镇、桃岭乡、铁冲乡、古碑镇6个乡镇,由他们承担建设任务,目前,这6个乡镇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正有序施工,古碑镇、铁冲乡敬老院一层封顶,南溪镇、桃岭乡、汤家汇镇进行基础建设,双河镇正在施工。同时,我们还加强敬老院管理,细化量化了敬老院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努力使全县各乡镇敬老院达到文明、卫生、安全的老人居住休闲场所。四是努力完成社会和社区办养老服务机构300张床位建设任务。今年,市局下达我县社会办和社区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床位分别为200张和100张,根据实际情况,我们将任务分解到滨友老年综合服务中心200张床位、梅山镇青山社区60张床位和红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40张床位,目前,该项目建设正在有序进行。五是社会福利中心(老年公寓)正式启用。县社会福利中心位于梅山镇老城区史河岸边,由县老年公寓和儿童福利院共同构成,占地面积611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151平方米,总投资700万元。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局成立了项目建设工作领导组,抽调专人,进驻工地,制定方案,倒排工期,全力以赴抓该工程质量和建设进度,于6月16日全面完成了主体工程、附属工程和绿化工程建设任务,并采取“公建民营”的模式,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了市爱心老年公寓为县社会福利中心租赁经营主体,目前,该主体已配备了内部设施和生活用品,聘请了管理、护理和服务人员,6月26日正式启用了县社会福利中心(老年公寓)。

(三)加强生活无着人员的生活救助工作。一是对全县范围内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实施常态化救助,1-6月份,全县已救助生活无着人员95人次,其中:医疗救助5人,生活救助32人,返乡救助53人,安葬无名尸体5具,共计支出救助资金17.6万元。二是实施县级救助管理站建设项目,经多次调查论证,在我县白塔畈镇桥店村规划3.2亩,新建30张床位、建筑面积902平方米的一栋三层框架结构的县救助站,现已完成了土地平整和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6月29日施工方进驻现场,并动工兴建。三是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对符合条件的散居孤儿及时予以申报、审核,纳入保障范围,按季度发放基本生活费,第一季度救助孤儿77人,发放生活费13.86万元,第二季度救助孤儿79人,发放生活费14.22万元。

(四)继续做好城乡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工作。为了让更多的城乡困难群众大病患者尽可能得到最大的救助,今年3月,我们商人社局、财政局、卫生局共同修改完善医疗救助实施办法(金民医救[2013]47号文),将救助比例提高到50%左右,同时将困难群众的救助起付线从1.5万元降到1万元,使参合参保的困难群众患病得到了更及时、更有效的救助。1-6月份,全县共救助城乡患病困难群众15879人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656.4万元(其中:资助参合参保10728人,资助金66.3万元)。

二、积极做好双拥创建和优抚安置工作

一是认真落实优抚政策,认真审批和及时发放抚恤定补金。年初,局优抚股严格把关,共审批了7781人享受抚恤定补,年款3414.1万元,确保按时按标准打卡发放到户。今年,各乡镇共评定上报1779人优待对象享受优待,共需优待金681万元,目前,已为437名城乡义务兵家属发放优待金279万元。二是积极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2012年底,我们共接收退役军人338人,其中农村退役士兵217人,城镇退役士兵113人,伤残军人6人,转业军人2人。为了做好这些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我们继续拓宽就业渠道,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省军区皖政[2012]114号文件精神,并采取举办招聘会为退役士兵搭建就业平台等多种形式,较好地完成安置任务。三是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抓好全县零散烈士墓集中迁移工作,按照规划,拟将吴家店镇、果子园乡、沙河乡、关庙乡、南溪镇、汤家汇镇、古碑镇、花石乡、槐树湾乡等乡镇的零散烈士墓集中迁移到斑竹园镇的立夏节起义革命烈士纪念园;将燕子河镇、天堂寨镇、青山镇、张冲乡、油坊店乡、麻埠镇等乡镇的零散烈士墓迁移到长岭乡乌凤沟战斗红军烈士纪念园;将桃岭乡、铁冲乡、全军乡、梅山镇、白塔畈镇的零散烈士墓迁移到双河革命烈士纪念园。目前,这三个纪念园工地正加紧施工,双河镇已完成440座、长岭乡已完成510座、斑竹园镇已完成550座零散烈士墓的迁建,县乡两有关领导经常督查工程进度,加强调度,实行道道工序验收,确保项目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四是积极开展争创全省双拥模范县活动。新一轮省级双拥模范县申报验收工作6月中旬开始,为了确保申报成功,县双拥工委召开了全县动员大会,在全县再次掀起创建高潮,各乡镇、各单位履行职责,对照标准,补缺补差,以扎实的工作将双拥工作推向新的高度。

三、扎实做好救灾救济工作

一是妥善安排去冬今春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2012年12月至2013年5月,我们共下拨中央和省级冬春生活救助资金381.85万元,发放救济粮1万斤、棉被2024床,较好地解决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困难。二是精心组织了全国第五个“防灾减灾日活动”,按照省市部署,我局牵头组织了科技局、科协、农委、水利局、教育局、卫生局、交通局、国土局、住建局、气象局、人防办、地震局、地震台、消防中队、县医院、县一中、县二中、梅山镇等19个单位联合举办了识别“灾害风险,掌握减灾技能”的宣传活动,摆放科普展板25幅,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举办了防震抗灾现场演练。三是认真做好信息管理工作。四是做好汛前应急准备工作。

四、发展城乡基层民主,完成省界边界联检任务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继续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积极参与了“网格化”管理活动,提高社会管理与服务能力。二是指导城乡社区开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增强社区服务功能。三是继续完善部分乡镇区划调整后补缺补差工作。四是和河南省固始县、商城县正在进行省界边界联检。

五、着力加强各项社会事务管理与服务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行政审批项目集中办理工作。上半年,我们共新批各类社会组织24个,其中社会团体10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4个,并按时对全县各类社会组织开展了年度检查工作。二是依法加强婚姻登记管理与服务工作。上半年,我们依法办理结婚登记3146对,办理协议离婚登记250对,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852件,补办结婚证681对,补办离婚证7对。三是加强殡葬管理工作。县政府制定出台了《县殡葬改革实施意见》,教育广大群众文明办丧事、节俭办丧事,加大工作力度,继续认真做好新城区殡仪馆选址兴建工作。1-6月,梅山公墓安葬遗体82具,帮助运往外地火化遗体15具。四是继续开展“慈善情暖万家”活动,上半年,我们共慰问困难户76人,发放慰问金4万元;为除夕仍在住院的100位病人发放慰问金5000元;开展慈善救助44人,发放救助金12.75万元。五是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充分发挥老年大学敬老院分校的作用,丰实敬老院院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做好高龄老人高龄补贴发放的准备工作。1-6月,免费为全县251名60周岁以上老人(其中70周岁以上老人141名)办理了省老年优待证。

六、扎实开展“抢抓机遇,跨越发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

一是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动员会,会上认真学习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县委“抢抓机遇,跨越发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实施方案,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结合民政,狠抓落实。二是制定民政局实施方案,成立组织,加强领导,将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与推进各项民政工作有机结合,努力在工作理念上实现新提升,在民政工作上有新突破。三是一步一个脚印,扎实完成规定动作,确保大讨论活动取得实效。

七、狠抓招商引资工作

第4篇

*县是一个贫困农业人口大县,现辖3镇16乡,306个行政村,46.1万人,其中:农业人口43.1万人。行政区划调整前全县共有敬老院18所,五保老人1600多名,其中:集中供养五保老人126名,占五保老人总数的7.8%。我县的农村敬老院全部建于90年代初,由于建设时间较早,在建设规模、设施配套、安居环境上,都已不适应当前农村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需要。为改变我县农村敬老院管理混乱,服务水平低等问题,我县结合实施“星光计划”,加强对敬老院建设,按照“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多方筹资,建管并举”的原则,充分利用撤乡并镇后的闲置资源,对部分乡(镇)农村敬老院进行撤并调整,合并为现在的6所。扎实地推进“敬老院改造工程”的建设进程,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我们的主要做法是:版权所有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敬老院建设

农村敬老院基础设施落后现状直接影响到五保供养对象的生活质量,保障和改善他们的居住环境,提高生活质量,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近年来,我县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民政工作宗旨,把实施“敬老院改造工程”,作为全县“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作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列入县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县委、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敬老院改造领导小组,民政局成立了业务办公室,实行局长全面抓,分管局长具体抓,业务人员盯着抓,各乡(镇)成立由乡(镇)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五保服务网络,为开展五保供养和“敬老院改造工程”的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统筹规划,全面提升敬老院档次和规模

根据自治区民政厅的统一要求,我县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各乡(镇)全面调查敬老院的现状,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分类实施、统筹规划,制定了总体建设方案,分三年时间,完成全县6所敬老院的新建、扩建和改建任务。今年已完成2所(新建1所、改扩建1所),新增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床位100张,投入资金约100万元,五保户集中供养率首次突破14%;计划利用2-3年时间完成剩余4所敬老院改扩建工程,新增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床位200张,投入资金约200万元,争取五保户集中供养率达到25%以上。

在规划建设中,按照“高起点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水平管理”的工作思路,严格“三个标准”和“一个目标”:即在建设档次上,立足上区一、二级院的等级;在建设规模上,要求可容纳本乡(镇)25%以上的五保户集中供养;在功能配套上,着眼形成多功能、综合型的农村社会福利中心;确保敬老院建设水平10年不落后的目标要求。为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建设,要求新建敬老院的规划及设计方案,都要经过政府审定后,方可进行建设,从而保证了发展规划不变、建设标准不降。版权所有

三、典型引路,整体推进敬老院规范化管理版权所有

为推动工程项目的实施,县上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兴隆镇和偏城乡中心敬老院,作为全县“敬老院改造工程”项目建设的试点。通过典型引路、点面结合的做法,加快全县“敬老院改造工程”的建设步伐。兴隆镇敬老院严格按区一级敬老院的标准进行规划建设,在兴隆镇单家集工业园区征地10亩,新建房屋40间800平方米,配备了活动室、医疗室、餐厅和卫生间等辅助设施,院内实行花园式修建,达到了绿化美化环境的效果,现已投入使用。同时,还制订了一套敬老院管理制度,规范了敬老院的管理。偏城乡敬老院是利用撤乡并镇后,利用原乡政府驻地的闲置资源进行改扩建而成,交通方便,环境优美,占地面积12亩,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现有成套居住房50间,活动室、餐厅一并齐全,我县已于2004年底将五保老人搬迁新居。兴隆镇、偏城乡“敬老院改造工程”项目的建设,为全面促进全县敬老院建设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和带动作用。目前,我县“敬老院改造工程”建设正朝着既定的计划和目标迈进,可望能按期保质保量完成。

四、多方筹资,确保敬老院改建工程顺利实施

实施“敬老院改造工程”,资金是重点,工程质量是关键。为确保建设资金及时到位,我县在积极争取当地财政增加投入的同时,采取多渠道筹措的方式,落实敬老院建设资金。主要采取“四个一点”的做法:一是在县级财政和福利资金统筹安排一点;二是争取区级财政和福利资金配套一点;三是乡镇自筹并发动社会捐助一点;四是争取上级民政部门支持一点。经过上下的共同努力,2004年全县筹积资金50多万元,从而保障了“敬老院改造工程”建设方案按计划实施。

为确保工程的进度和质量,加强督查力度,要求各乡(镇)落实责任,加强监管。一是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既要按时交付使用,更要保证建设质量;二是建立工程质量责任制,乡(镇)的主要负责人为工程的第一责任人,民政局主要负责人为工程的直接责任人,同时与建设部门共同承担工程的指导和监管责任;三是严格资金使用管理,做到专款专用。财政和审计部门加大对敬老院的建设资金的监督和审查力度,确保敬老院建设资金落实到位。

五、建管齐抓,全面提高敬老院服务质量

第5篇

一、活动宗旨

“敬老月”活动的宗旨是:“关爱老人、构建和谐”。通过开展“敬老月”活动,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宣传我国人口老龄化的严峻形势和应对挑战的对策措施,弘扬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优良传统,增强全社会的老龄意识和敬老意识,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广泛组织和动员有关部门、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家庭和个人从自身做起,从身边事情做起,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献爱心,让广大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安享晚年幸福生活。

二、活动时间

2014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

三、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的主题是:“敬老助老,从我做起”。

四、活动内容

(一)广泛开展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在活动月期间,各乡镇、各部门要组织开展走访慰问老年人活动,动员社会各界开展多种形式的为老年人送温暖活动,切实关心老年人生活,倾听老年人心声,帮助解决老年人实际困难。要重点解决好困难、失能、残疾、“空巢”、高龄老人的生活困难问题,努力营造帮贫助老、关爱老人、共建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大力开展为老志愿服务活动。各乡镇和县老龄委各成员单位要把为老志愿服务活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与“创建文明城市”、“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活动结合起来,与培养志愿服务精神、弘扬尊老助老传统美德结合起来,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各类志愿者参与多种形式的关爱老人行动,着力为困难、失能、残疾、“空巢”、高龄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保健、文化教育、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

(三)扎实开展老年优待维权活动。以维护老年人权益为重点,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切实将各项惠老优待政策落到实处。要认真组织开展老年人法律援助和涉老政策、法律咨询活动,及时解决涉老案件纠纷。

(四)积极开展老年文化体育活动。要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老年文化体育活动。结合重阳节、国庆节等节日,组织开展有影响、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大型老年文化体育活动,积极推动老年文化体育活动的创新。要依托老年文化活动场所和老年群众组织,在农村、社区深入开展面对基层的老年文化体育活动,不断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五)深入开展老年社会动员活动。要紧紧围绕“敬老月”活动主题,大力宣传人口老龄化的严峻形势,宣传尊老敬老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激发全社会参与敬老助老活动的热情。要扩大参与范围,加强参与力度,在各级涉老职能部门、为老服务组织、服务窗口行业中,深入开展“敬老助老,从我做起”为主题的宣传实践活动,广泛组织孝文化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系列宣传活动,倡导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鼓励社会组织特别是涉老社会组织切实发挥作用,带动更多组织和个人投身于敬老助老活动。具体落实“七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县乡主要领导和老龄委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参加的慰问送温暖活动;举办一场文艺晚会,各乡镇要选送两个以上以老龄生活为题材的节目;号召党员干部和社会各界人士每人为老年人做一件好事;举办一场以书画、象棋、扑克牌为主要内容的文体比赛;举办一次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法律咨询服务活动;举办一次全县“十佳孝星”评比表彰活动;落实一件老年优惠政策,对高龄老人发放“尊老金”。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开展“敬老月”活动作为促进代际和谐、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有序推进,确保实效。县老龄委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到“敬老月”活动中去,确保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

第6篇

一、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开展情况和成绩

1、政府重视,五保政策落实到位。自从20xx年3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新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后,我县、乡镇党政领导及主管部门对农村五保供养工作高度重视,均严格按照《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规定,按本人申请、村委会评议、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民政局批准的程序对全县五保供养对象进行了登记核实,对登记在册的五保对象,张榜公示,发放《供养证书》,全面落实供养政策。20xx年,市政府将敬老院建设和农村五保应保尽保纳入市级“民生工程”后,县民政局逐步提高五保供养标准,从20xx年10月起,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对象金标准由每人年均1620元提高到20xx元。

2、经费落实,居住环境有所改善。我县有农村敬老院12所,从20xx年起,县里加大对敬老院建设力度。20xx年,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拔款100万元资助两个敬老院改扩建。通过改扩建农村敬老院,床位数达50以上的有6所。在敬老院里还设有伙食团、活动室,添置了电视机、冰箱、热水器、桌椅、衣柜、新床、新棉絮等生活和娱乐用品。敬老院对入住对象进行合理组合,编为生产经营组、文艺活动组,院务服务组,形成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人性化管理模式,改善集中供养环境。

我县民政部门在加大对农村敬老院建设的同时,极积改善分散供养五保对象住房条件,在抓住灾后倒房重建的有利时机,投入大量资金,对分散供养五保户住房进行了维修、改造和重建。共投入210余万元,对165户散居五保对象的房屋进行维修,维修房屋313间。

3、部门配合,医疗救助有一定保证。为方便五保对象就医,乡镇政府、民政、财政、卫生等相关部门积极配合,从20xx年始,民政部门筹集资金帮助五保供养对象缴纳新农合参合金,使之能享受到新农合补助政策。同时还为五保供养对象积极落实农村医疗救助,不足部分,各乡镇从财政自有经费中给予安排。

4、生产自助,创收提高供养水平。多数敬老院利用现有土地、池塘,种蔬菜,发展养殖业,增加经济收入,即减轻了政府的负担,又提高了敬老院的供养水平。

二、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五保对象供养标准偏低。从目前农村五保老人的生存状况看,生活水平普遍偏低,达不到五保条例规定的“五保供养的实际标准不应低于当地村民一般生活水平”的要求。按《条例》规定,对五保对象应给予粮油、服装等实物和现金供养。据统计,20xx年,县农村人均年纯收入分别为4086元,而农村五保老人仅靠每月100元的生活保障金来维持生活。近年来,物价不断上涨,现已难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有的五保老人因支付不起电费,夜间只好点蜡烛、油灯照明。我们在走访中看到,一些部分或基本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五保对象,住得是破屋,穿盖的是民政局早年发的救济衣被。“晚上孤灯照孤影,患病无人知,屋漏无人管,穿衣做饭无人帮”,是他们生活的真实写照。

2、医疗保障停留在“补”的水平,距离“保”的要求尚远。农村五保绝大多数是年老多病和残疾人,每年医疗支出较常人多得多。虽然农村五保已全部纳入农村合作医疗,但只能报销住院费的70%。郎溪县五保看病门诊费报销比例在20%,日报销最高不超过10元。县里对五保看病门诊费用没有解决。民政部门通过医疗救助和财政部门在预算中安排部分医疗资金,但面对大病患者的个人高额费用和整个群体集中支出,绝大多数乡镇财力难以承受。部分五保供养对象,特别是散居对象,有病不敢去治,只能干熬,致使小病拖成大病;住院治疗的,乡镇政府需要花钱请人护理和照料生活,增加乡镇支出,部分乡镇只能把欠医院的治疗费挂帐。

3、散居五保老人居住条件较差且多数人不愿意入住居住条件较好的敬老院。调查发现,分散居住的五保老人都住在古旧房屋子,普遍年久失修,有的墙壁裂缝,屋顶漏雨。据该乡镇、村干部反映,五保老人住危房,村镇无能力解决。现在农村计生二女户和残疾人都享受安居工程政策,但五保政策落实中缺失安居工程安排。走访中还发现散居五保老人不愿入住敬老院的倾向和顾虑:(1)担心个人财产充公为集体财产不愿入住;(2)担心路途过远,往返老家辛苦;(3)从已入住老人获悉老人们入住后因性格、语言、习惯、风俗、信仰差异较大难以相处;(4)因院内娱乐设施缺乏,而劳动欲望又难以如愿而担心生活寂寞。实际上,乡(镇)政府也不看好敬老院集中供养方式,主要是经费上的困难和民政专干不专的体制性原因。

4、精神 生活普遍贫乏。据了解,农村五保老人普遍有自卑感。由于经济困难,农村五保老人大部分没购买电视机、收音机,偶尔到邻居家看电视。从总体上看,农村散居五保老人的精神生活较单调和贫乏。

5、关爱意识和互助意识淡化。以前,农村分散供养五保对象的粮油、服装等实物多数由村民小组集体凑集,平时生病有亲朋或邻居照看,房屋损坏由集体维修。但近年来,农村尊老爱幼、邻里互助的传统有所弱化,群众集体意识和互助意识淡化,对五保供养工作不关心不支持,有的甚至推诿扯皮,推卸责任,不管不问。

三、对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几点建议

五保供养对象是农村最困难的群体,解决这部分人的生活问题,是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做好五保供养工作,体现了中华民族尊老的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弱势群体的关心和照顾。对于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项工作涉及面宽、政策性强,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参与,需要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

1、适当提高供养标准,保障五保对象基本生活。随着物价上涨,生活水平提高,现有的供养标准已不能满足供养对象的基本生活。《供养条例》规定: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应按照当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适时调整。因此,各级政府加大五保供养资金投入,结合各地实际,适时适当提高供养标准。以目前我市实际,集中供养标准人年均在3000元,分散供养标准人年均在20xx元左右,较为适宜。

2、科学规划,合理搭配供养资源。坚持集中与分散供养相结合的方式,摸清家底,搞好供养规划,根据供养对象的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合理搭配供养资源。一是利用原有居住条件,就地供养,落实好监护人及职责;二是集中供养的对象既要重点照顾失去自理能力的五保对象,又要兼顾五保对象间的相互照顾和生产自助的能力,科学安排合理搭配。

3、加强敬老院建设,提高集中供养率。根据省委要求,到20xx年,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达到50%,各地要统筹规划,切实抓好敬老院建设。要把农村敬老院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快农村敬老院建设和改造步伐,充分利用乡镇合并后闲置学校、乡镇政府办公场地,改造完善为农村敬老院,提高集中供养率,同时千方百计改善散居五保供养对象居住条件。要积极扶持农村敬老院根据自身条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民政部门和各乡镇民政所要加强农村敬老院内部管理,选好敬老院管理人员,规范管理,搞好培训工作,提高管理人员素质,提高服务水平。要根据省厅通知要求,加紧落实提高管理人员待遇和敬老院工作经费,调动管理人员服务五保工作的积极性。敬老院也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积极探索适合自身实际的以副养院办法,不断提高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水平。

4、发动社会力量,支持五保供养工作。要加快推进农村社会福利事业社会化发展步伐。在发挥县政府及财政、民政部门主渠道作用同时,充分发扬中华民族尊老爱幼、邻里互助的传统美德,广泛发动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农村敬老院或资助农村敬老院建设,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良好局面,营造农村尊老敬老的良好社会氛围。在保证农村五保供养经费财政投入基础上,要继续发挥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作用。民政部门在开展社会捐助活动中募集的物资,应当优先用于解决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生活需要。

第7篇

尊敬的各位老前辈、各位来宾:

大家早上好! 尊老敬老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先辈们传承下来的宝贵精神财富。重视人伦道德,敬老尊老是我们文化传 统中的精华,也是中华民族强大凝聚力和亲和力的具体体 现。在这金风送爽,丹桂飘香的季节,为隆重庆祝 2011 年 老年节, 表达对你们的崇敬, 经过一个月的精心策划和筹备, 镇党委政府特别在此举办九九重阳节,浓浓敬老情座谈 会。考虑到九九重阳节当天各村都有庆祝老人节的活动,而整个九月都是你们的节日,因此,镇党委政府决定在九月十 六,也就是今天邀请全镇各条战线上的老前辈们欢聚一堂, 共度这美好的时光。首先,让我们用掌声对大家的到来表示最热烈的欢迎,并向大家致以崇高的敬意和真诚地节日祝 福! 人生易老天难老,岁岁重阳,今又重阳,东庄黄花分外 香。老年人是社会成员的重要组成部分,老同志的经验和智慧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忆昔日,你们呕心沥血,任劳任 怨,用辛勤的汗水谱写了一首首人生的赞歌。看今朝,东庄 今天的辉煌,有你们不可磨灭的贡献。今天我们召开这个座谈会,就是向各位老前辈汇报一下前段时期的工作情况,听 取大家对镇党委政府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共同推动我镇 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1 今天的座谈会共有五项议程:

首先,请镇党委副书记黄炳霖同志将我镇的平安东庄建 设情况向各位老前辈们进行通报! 第二项议程,请镇党委副书记郭清粦同志就计生和殡改 工作情况作个简要通报! 第三项议程,请镇人大主席王佳金同志通报我镇项目工 作! 刚才镇党委政府的三位领导向各位老前辈通报了我镇近期的主要工作,明确了我镇工作今后努力的方向。

下面进行第四项议程, 让我们用热烈的掌声欢迎镇党委 书记卢国平做重要讲话! 今天座谈会镇党委政府准备了一份小礼品按摩器, 捎去镇党委政府对各位最诚挚的节日问候与深深的祝福,下 面,请妈祖阁董事詹金炉为各位老同志讲解一下按摩器的用法。

各位老前辈,今天座谈会的议程全部进行完了。会上镇党委政府三位领导回顾了我镇前段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同时 2 卢书记代表镇党委政府对各位老前辈致以最诚挚的节日问 候与深深祝福。对各位老前辈为东庄镇发展作出的贡献给予了高度评价,对各位老前辈提出了希望和要求。

常怀饮水思源之心、常怀尊老敬老之情,是我们中华民 族的传统美德。今天镇党委政府献上的九九重阳节,浓浓敬 老情座谈会, 就是为了表达镇党委政府对老年人的尊敬和爱戴之情。希望你们在今后的日子里一如既往地支持镇党委政 府的工作,充分发挥余热,一如既往,热情关心、支持东庄 的发展,为全镇三个文明建设献计出力,不辜负镇党委政府的期望。和我们一道,再创东庄新的辉煌! 最后,祝大家节日愉快,健康长寿,家庭幸福,万事如意! 东庄镇九九重阳节,浓浓敬老情座谈会到此结束。请大家共进午餐。

九九重阳节座谈会主持词二

尊敬的各位老同志、老前辈、与会的各位领导:

大家好! 在我们刚刚普天同庆建国XX华诞之后,又迎来了我国传统的九九重阳节。也就是温馨的老人节 。俗话说:人生易老天难老,岁岁重阳,今又重阳,沧源黄花分外香。

的确,在这云淡山清,风景宜人的石固乡,我们欢聚一堂共 庆重阳节,大家心情格外舒畅、精神百倍。

各位老同志们,今天是您们的节日,没有昔日您们艰苦 的创业,哪来我们石固乡今天的累累硕果?为了表达对您们 的崇敬,乡党委政府特别在此举办老年节座谈会,表达我们 对各位老同志的尊敬和爱戴之情。

最美不过夕阳红,温馨又从容。我想各位前辈们最大的 安慰就是你们已经把全部的青春都奉献给了家乡的建设。

现在进行会议第一项, 现在进行会议第一项,让我们用热烈的掌声欢迎石固乡 人民政府乡长周国才同志给大家介绍石固乡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刚才周乡长给大家介绍了石固近年的发展情况,明确了 我乡工作今后努力的方向。尊重老人就是尊重历史,没有你们辛勤的付出,就没有石固乡经济的繁荣作文和社会稳定。下面 下面 进行会议第二项, 进行会议第二项,请与会老同志、老前辈发言。

常怀饮水思源之心、常怀敬老之情,是我们中华民族的 美德。现在进行会议第三项,让我们用热烈的掌声欢迎石固现在进行会议第三项, 现在进行会议第三项 乡党委书记董强同志作总结发言。

今天的老年节座谈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九九重阳节座谈会主持词三

尊敬的各位离退休的老教师们、与会的各位领导:

大家上午好!

在我们刚刚普天同庆建国60华诞之后,又迎来了我国传统的九九重阳节。也就是温馨的老人节。俗话说:人生易老天难老,岁岁重阳, 今又重阳,沧源黄花分外香。的确,在这云淡山清,风景宜人的沧源县,我们欢聚一堂共庆重阳节,大家心情格外舒畅、精神百倍。

各位离退休的老教师们,今天是您们的节日,没有昔日您们艰苦的创业,哪来我们上允镇今天的教育辉煌?为了表达对您们的崇敬,上允镇小学特别在此举办九九重阳节,浓浓敬老情座谈会,表达我们对各位离退休老教师们的尊敬和爱戴之情。

下面请允许我向大家介绍今天来参加我们活动的领导:

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欢迎他们的到来!

下面有请教育局人事股X股长为九九重阳节座谈会致贺辞。

刚才 股长的一番热情洋溢的讲话,捎去了XX县教育局对各位最诚挚的节日问候与深深的祝福,

最美不过夕阳红,温馨又从容。我想各位前辈们最大的安慰就是你们已经把全部的青春都奉献给了永不衰老的事业。下面我们用热烈的掌声欢迎XX镇小学XXX同志作学校情况汇报!

刚才李校长向各位领导、离退休老教师汇报我校近期的工作,明确了我校工作今后努力的方向。

尊重老人就是尊重历史,是啊,把自己最美的年华奉献给了我们学校,你们用青春、用热血铸就了学校今天的辉煌,会议第三项请XX镇小学副校长、工会副主席XX同志作本次活动介绍及几点温馨提示

国兴家圆吃水不忘挖井人。在这温馨的老人节。我们有请XX镇小学教导主任、工会委员XX同志宣传《上允镇小学职工福利制度》

有一首重阳节赋 写得特别好: 九九重阳金光照,万紫千红大地明。人老不失戎马志, 余热生辉耀九重。振兴九州心不老,下面我们请退休教师代表钟志勇同志发言。

第8篇

第一条为规范我县乡镇敬老院(以下简称敬老院)建设与管理,维护五保对象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省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乡镇敬老院是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原则上每个乡镇建设一所敬老院。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和资助敬老院,其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敬老院工作的领导,把敬老院事业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四条县民政部门是敬老院事业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对敬老院事业的业务指导。财政部门负责落实敬老院供养经费及工作经费。民政、财政、物价、监察、审计部门负责对敬老院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

第二章建设与管理

第五条乡镇人民政府是敬老院建设的主体,建设资金由乡镇人民政府筹措。

第六条敬老院的建设应遵循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和节约原则,充分利用国有、集体闲置资产,采取改建、扩建和新建等建设方式。

第七条创办敬老院需向县民政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一)《敬老院建设项目审批书》;

(二)场地使用权证明;

(三)项目建设规划图;

(四)其他必要的文件资料。

第八条敬老院建设应达到下列条件:

(一)新建、改扩建敬老院设置床位分别达到50张以上,集中供养人员分别达到50人以上,人均居住面积9平方米以上;

(二)通水通电、环境优雅、交通方便、占地面积(含生产基地)10亩以上;

(三)生活区、文化娱乐区、生产经营区布局科学合理,有食堂、卫生间、浴室专用场所和文化娱乐、健身等基本配套设施;有必要的生产经营基地,能进行种、养、加工生产;能开辟以副补院项目。

第九条敬老院一般以所在乡镇行政区域名称命名,社会组织、个人捐赠资助建设的敬老院,要求以其他形式命名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机构名称管理的规定。

第十条乡镇人民政府创办的敬老院经审批后,应到县事业机构登记管理部门办理事业单位登记手续。社会力量兴办的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以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向相关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并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乡镇人民政府创办的敬老院,属公益性非营利组织,纳入事业单位管理,管理人员与五保供养对象按1:10比例核定事业编制,采取定编不定人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实行合同聘任制管理。

第十二条敬老院院长由乡镇人民政府聘用,也可由乡镇人民政府从在编人员中选拔任命产生,并报县民政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乡镇人民政府应将敬老院纳入目标管理考核范围。敬老院应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档案管理、值班、考勤、卫生、安全保卫等管理制度。

对敬老院院长实行年度考核制和信任度测评制,由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民政部门组织实施。对年度考核不称职或者信任度测评达不到50%以上的,应当进行调整或解聘。

对敬老院工作人员的考核实行信任度测评制,由供养对象测评,对连续两次测评达不到50%信任度的应当解聘。

第十四条敬老院应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要设立专账,实行独立核算和“一支笔”审批,做到资金专款专用。具体账务核算由乡镇人民政府财政集中核算中心管理。供养资金、工作经费、生产经营收入与日常支出等情况要按季公布,接受供养人员和社会的监督。

第三章供养

第十五条敬老院以供养五保对象为主,但患有精神病和严重传染病的五保供养对象应当分散供养。有条件的敬老院可以面向社会开放,吸收社会老人自费寄养。

第十六条五保对象入住敬老院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由本人或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

(二)乡镇人民政府对申请对象考察公示;

(三)乡镇人民政府对申请对象组织健康检查;

(四)村(居)民委员会、五保对象(或监护人)与敬老院签订供养协议;

(五)乡镇人民政府审查批准。

第十七条五保对象出院办理程序:

本人自愿要求退出敬老院的,由本人提出出院申请,由敬老院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因故被院方动员出院,由敬老院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经批准出院的五保对象,由原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派人办理出院手续,带回原居住地并妥善安排日常生活,有监护人的及时告知监护人。

第十八条五保对象入住敬老院后,村(居)、组应配合敬老院继续做好有关服务工作;五保对象丧事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办理,敬老院具体负责五保对象丧葬事务,村(居)、组应协助敬老院从简料理后事。也可由五保对象的财产继承人办理。

第十九条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个人财产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处理。未成年的五保对象年满16周岁后,按规定停止五保供养的,其个人财产应及时归还本人。

第二十条敬老院供养对象的生活水平,应不低于当地村(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对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16周岁仍在接受义务教育的供养对象,教育部门应依法保障其完成义务教育。

第二十一条敬老院应合理安排供养对象住房,每室不宜超过两人。对入院后患传染病的供养对象要进行隔离治疗。

第二十二条敬老院应注重供养对象的饮食营养,严格按照食品卫生要求操作,做到每周有食谱,并尽量满足特殊供养对象的饮食要求。

第二十三条敬老院应为供养对象提供热情周到的日常护理,为生活不能自理的供养对象提供必要的特殊护理。积极组织供养对象开展学习、文化娱乐和健身活动。落实供养对象的民主政治权利。

第二十四条敬老院应设立医务室,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医护人员,备有常用药品和基本的诊疗设备。

敬老院医务室应为供养对象建立健康档案。依托当地医疗机构,定期为供养对象进行健康检查。对患病供养对象要及时治疗。

财政、民政、卫生等部门要落实供养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供养对象因病住院产生的费用,按现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报销,不足部分,按政策予以适当救助。

第二十五条供养对象应团结互助,讲卫生,爱护公物,服从管理,尽量做到自主服务;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院内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和其他集体活动。

第四章生产经营

第二十六条敬老院应具备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有能满足五保供养对象基本生活需要的生产基地。组织有劳动能力的供养对象参加生产劳动。

第二十七条敬老院应对生产经营进行成本核算,定期公布生产经营情况,接受供养对象和社会有关方面的监督。

第五章资金保障

第二十八条敬老院资金来源包括:县级财政预算、社会捐赠收入、院办经济收入和其他收入。

第二十九条县财政部门应按县民政部门核定的实际供养人数按月及时拨付供养经费,作为集中供养对象的生活费用。

第三十条县财政部门应将敬老院工作经费、人员工资纳入财政预算。具体标准:敬老院工作经费,按每所每年不少于5万元,院长及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院长每人每月不少于700元,工作人员每人每月不少于600元。乡镇人民政府应妥善解决好敬老院后续建设资金及维修经费,县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集中供养五保对象去世,由县财政部门按每人不低于1000元标准,拨付给乡镇敬老院作为该五保对象丧葬补助。

第三十一条敬老院集中供养五保对象在用电、用水、用气和电信、电视收视等方面比照城镇低保对象予以优惠,省、市人民政府物价部门已有政策明确的,按规定执行。敬老院的建设与生产经营,按规定减免相关税费。

第三十二条县政府对管理良好、有示范作用的敬老院采取以奖代补形式给予适当奖励。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有关部门按照职责权限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侵害供养对象合法权益的;

(二)虐待五保供养对象的;

(三)五保供养对象出现异动(增减)隐瞒不报,虚报供养人数,套取五保供养经费、医疗救助等资金的;

(四)贪污、挪用、截留、私分敬老院资金及侵占、违规处置敬老院资产的。

第七章附则

第9篇

一、扎实开展“敬老月”的五项活动。

一是以《老年法》和“敬老月”活动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要把宣传《老年法》、“敬老月”活动与今年全国第一个法定的“老年节”结合起来,达到“六个进”的要求,即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镇内所有村(居)单位都应以“敬老月”活动为契机,组织学习《老年法》或开展专题讲座,在街道、单位醒目处张贴标语,布置画廊,有条件的可进行文娱宣传和新闻宣传,镇文广中心必须认真谋划好、组织好,凸显出宣传教育的效果。

二是开展好对老年人的维权优待活动。组织各村(居)、司法所、卫生院、敬老院的有关服务单位全面总结2012年以来如何发挥好老年维权示范岗,老年优待服务窗口、敬老文明号活动的情况,妇联和学校要组织评比出一批孝敬老人、服务老人的先进典型,即孝顺好儿媳、敬老助老好少年。

三是切实开展好走访慰问服务活动。组织各村(居)、单位对本村、单位的退离休老干部、老党员、老伤残军人、老劳模、老职工、养老机构、高龄、空巢、失独、失能和困难老人家庭普遍进行一次走访慰问;妇女、共青团、学校组织志愿者进社区、进养老院服务。同时,各村(居)、单位还要建立好对失能、高龄、困难老人的结对帮扶和邻里互助的档案。

四是开展好为老年人服务的健康促进。镇卫生院负责好本镇3位百岁老人和两所敬老院老人的健康体检工作。各村(居)卫生室负责对本村(居)80岁以上老人的健康咨询和健康初检。

五是开展好老年人的文化体育活动。各村(居)老龄协会要普遍开展一次,扑克、掼蛋比赛和广场舞培训。镇老年体协重点准备组织老年参加掼蛋比赛,10月份组织20人参加市太极剑才艺展示。

二、认真落实好“四个一”的工作要求。

今年是全国第一个法定的“老年节”。根据上级要求,我镇具体做到“四个一”,即召开一次本单位老人座谈会、陪本单位老人吃一顿饭,对本单位高龄、住院和困难老人登门走访慰问一次,为本单位老人每人订一份《老年周年》。让老年人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工作。

第10篇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建立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深化改革、促进发展、保持稳定的主题,以改善困难群众的生活和发展环境为重点,构建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健全对困难群众的长效帮扶机制。为此,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重心下移原则。按照社会保障和社会帮扶工作属地管理的要求,将县政府直属部门的有关社会服务和保障的事务性工作逐步下放到乡镇,使工作重心下移,调动基层的工作积极性。

------资源共享原则。整合分散在机关和基层、部门之间的资源,逐步建立健全综合完善的社会救助体系。通过调整、挑拨、调剂、置换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使之合理配置,充分发挥综合效能。

------稳步推进原则。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内容多、覆盖面广,要坚持面向全社会,统筹城乡,整体推进。同时,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分步实施,分步到位。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是:通过若干年的努力,建立一个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养老、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其他救助、救济和社会帮扶为补充,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城乡一体化、组织网络化、管理社会化、保障法制化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具体为:

------完善一个体系。通过归并相关职能,理顺关系,建立起纵向由县----乡镇----村居----享受对象“两级管理、三级网络”,横向由政府劳动保障职能和社会慈善救助职能相结合,职责明确、范围清晰、保障有力、救助到位的新型社会综合救助体系。

------健全两级机构。将现有的有关弱势群体社会保障、社会帮扶、社会救济、临时救助等工作职责进行重新整合,建立乡镇劳动保障和社会救助服务机构,相应赋予事权,对下一个口子,对上分别负责,实现经办机构、服务网络和工作程序的便民化、规范化、集约化,从而构建办事高效、结构合理、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县、乡两级新型社会救助组织框架。

------实现三个转变。实现劳动保障、医疗救助、社会救济等以“条”管理为主向“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管理体制的转变,把社会保障和救助职能重心下移到乡镇;实现社会救助职能由“多头操作”向“归口管理”的转变,由县社会救助服务中心行使对弱势群体的社会救助职能,理顺其他相关部门的社会救助行为;实现资源配置由“重复分散”向“统一集中”转变,利用现有设施,努力盘活存量,合理配置增量,把存量资产统一调配,增量资产统一配置。

三、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内容和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认真执行《苍南县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规定,把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坚决克服以资金定人数的现象,并要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建立健全低保档案,做到县、乡镇建立数据库,村(居)委会建立低保册,实行一户一档案,全面反映低保、其他专项救助情况和低保户生产生活变化情况,为最低生活保障实行动态管理提供依据,最终实现微机联网。制定切实可行的鼓励低保对象就业的政策,帮助低保对象劳动自救。规范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评议、审批程序,实行个人申请,村(居)委会集体评议推荐,乡镇社会事业服务站调查核定,乡镇政府初审,村(居)委会公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报县民政局审批,对经批准的低保对象由乡镇政府委托村(居)委会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以孤寡老人集中供养为突破口,探索社会养老救助新途径。认真组织实施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试点工作,加快中心敬老院建设步伐,年底前完成17所中心敬老院和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80%的目标任务。在此基础上,做好乡镇敬老院扩并工作,向周边乡镇辐射扩展,将就近乡镇的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纳入中心敬老院;同时,规范敬老院管理,按照“星光”网点考核要求,改变敬老院作为单纯的五保对象住养场所,把敬老院建设成具有住养、日间照料、文体活动等综合性、多功能的福利服务设施,面向社会老年人开放,为农村老年人提供一批综合性、多功能的福利服务设施和场所。

(三)建立临时救助制度。认真贯彻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县救助管理站机构和制度,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实施临时救助,并做好本地外流乞讨人员的接回救助等工作。要加强赈灾救灾工作,对因遭受灾害造成生活困难的群众,实施及时有效的临时救助。

(四)加快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及医疗救助制度。积极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和筹资办法,加快农村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对参保资金的监管,探索建立符合我县实际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方案,在试点基础上逐步向全县推开,争取到20*年全县基本建立由政府组织、引导,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村五保户合作医疗个人出资部分由县政府解决;低保家庭和特困残疾人等困难群体的合作医疗个人出资部分由县、乡(镇)两级政府各解决50%。制定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办法,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等问题。

(五)认真组织实施助学、助法、助房等专项救助。着力解决弱势群体家庭子女就学困难,保障每个适龄少年、儿童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进一步发挥结对帮扶助学、发放教育券等作用,杜绝因贫失学、辍学;加强县法律援助中心建设,健全组织网络,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加大对居住在危房或无房户的弱势群体的补助力度,逐步解决困难群体的住房困难;建立健全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使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与城镇社保体系相衔接,对被征地农民,只要符合城镇低保条件的,都要纳入城镇低保范围。

(六)完善社会互助制度。县慈善总会要加大慈善募捐力度,广泛开展慈善募捐和救助活动,汇集社会资金和物资,开展灵活的单项和个体救助,弥补政府政策未能涵盖的领域。有条件的乡镇也要尽快成立慈善分会,调动群众乐善好施,开展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使之成为政府对社会困难群众救助的必要补充。

(七)建立完善的社会救助工作运行网络。按照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和工作“六到位”的要求,加快建立县、乡两级社会救助管理服务机构。县级成立社会救助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全县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调查、审批、统计,指导基层低保工作,掌握全县社会困难群众状况,组织实施困难群体生活救助等工作。各乡镇要相应成立社会事业服务站,负责最低生活保障、合作医疗、专项救助以及其他救助救济和社会帮扶的调查、核定工作,协助失业下岗人员调查、就业再就业服务管理和社会保险的扩覆工作,提供多形式的劳动技能培训服务,增强弱势群体的就业能力,人员编制由县编委确认,所需人员由各乡镇调剂解决;村(居)委会也要设立专门的工作服务站,指定专人负责;做到对下一个口子,对上分别负责。

四、工作步骤

县社会困难群众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从有利于安定团结、有利于社会稳定、有利于事业发展、有利于资源共享的角度,精心设计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研究阶段(20*年8月31日前):民政部门组织人员对各乡镇救助体系建设进行调研,拟订实施方案;县政府组织人事、民政、劳动保障等有关部门赴省内救助体系建设先进县(市、区)学习取经。

(二)工作试点阶段(20*年9月1日---10月31日):确定灵溪镇为新型救助体系建设的试点单位,先行试点,为在全县范围内推开提供工作经验。

(三)全面实施阶段(20*年11月初):在灵溪镇试点的基础上,抓紧总结经验,在全县各乡镇全面推行。

五、工作要求

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是党和国家“以民为本”、维护广大群众利益的集中体现。各乡镇、各部门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对社会救助工作的领导,齐心协力做好这项工作。

一要切实加强领导。各乡镇要把社会保障和救助工作作为当前最紧迫的工作任务,抓紧抓好。县政府已经成立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民政、劳动保障、卫生、教育、房管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社会困难群众救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乡镇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对社会救助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主持研究和决定社会救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分管领导要深入调研,掌握实情,探求有效办法,解决各种实际问题。

二要加强监督。要把社会救助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作为乡镇和部门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严格考核。同时,把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列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接受纪检、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察。对执行政策打折扣、工作不力的单位与责任人员,要及时给予惩戒,造成严惩影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三要保障经费投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以保证各项救助政策的落实。同时,不断改进救助方式,防止救助资金分散投入和多头使用,切实保证各类救助资金真正用于困难群众的救助。

第11篇

**镇党委、政府

**镇是**老城工业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总面积约40平方公里,总人口近4万人。现有39个基层党组织,17个村,19个居委会,1家中央驻地企业,87家规模以上民营企业,学校、医院、金融、工商、通信等驻地企事业单位36个。

近年来,**镇党委、政府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富民强镇的目标,以“保增长、优环境、惠民生”为工作主线,团结务实、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着力营造明礼诚信、淳朴向善、文明和谐的镇风村风民风,经济及各项社会事业保持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先后赢得“省级文明镇”、“省级生态镇”、“山东省文化基层工作先进乡镇”、“市级经济强镇”、“市级五好镇党委”、“市级党建工作示范点”、“市级新农村建设示范镇”、“市级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等诸多殊荣。2012年度,在全区群众满意度测评中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

加快推进“四德”工程建设不仅是培育文明风尚的需要,也是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需要,还是提高文化软实力的需要,更是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需要。我们将按照全区“四德”工程建设工作要求,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创优活动载体,大力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群众道德素质,优化人文环境,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在村居、企业、机关、驻地单位各个层面和广大基层干部群众中选树典型,靠典型带动、靠典型引导、靠典型凝聚各方面力量,为建设活力**、魅力山城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和道德支撑。

一、以爱心为核,在传递仁爱的力量中推进社会公德建设

抓住“爱”这一中国传统道德文化的核心,不断丰富爱他人、爱环境、爱家乡、爱祖国等时代内涵,教育引导干部群众互相友爱、和谐相处、遵纪守法、保护环境、奉献社会、爱护家庭。以“心系群众、创先争优、服务发展、提升形象”为重点,继续按照镇党委、政府提出的“公道、快捷、扎实、细致、创新”十字方针,在镇机关开展“内求自身提高、外树服务形象”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完善学习制度、拓展业务范围、创新培训形式等措施,把握“四德”工程内涵,以“公道”的作风、“快捷、扎实、细致”的效能、“创新”的理念,提升机关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业务素质水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促进相互关心关爱,自觉维护镇机关良好形象;改进工作作风,热心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优化发展环境;热心公益事业,带头奉献社会。以“关爱职工、效力企业、保护环境、回报社会”为重点,引导企业干部职工树大志、创大业,积极纳税,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强化环境意识,承担社会责任,热心公益事业,爱心回报社会。在淄博泰勒换热设备公司设立“淄博一中助学基金”,福泰公司、富源履带、宏达玻璃、龙宇玻璃等15位企业负责人爱心助困的基础上,扩大企业家“一对一”、“一对多”结对帮扶、爱心助学活动的覆盖范围,使更多的贫困学生得到及时资助,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以“热爱家乡、助人为乐、奋发上进、遵纪守法”为重点,倡导学校师生重公德、讲秩序、懂感恩、知礼仪,关心同学、尊敬师长、立志成才、建设家乡。积极开展以“树师表形象、展教师风采”为核心内容的各类师德教育活动,大力推进学校师风师德建设。发挥镇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以重大节日为契机,开展“学雷锋志愿者在行动”“红五月爱心助残”等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扶老助残志愿活动,增强青少年敬老爱老意识,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水平。以“邻里和睦、互帮互助、爱护环境、热爱家园”为重点,镇党委、政府通过定期开会、集中学习、重点约谈等形式在村、居干部中强化道德修养和自律意识,鼓励他们树立正气、公道正派、廉洁奉公,大力弘扬和倡导好人好事好风气,做到不偏不倚、客观公正、清白做人、干净干事。积极引导广大群众投身生态文明乡村建设,自觉遵守基本行为规范,维护邻里团结,关爱困难群众,积极履行义务,开展“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等志愿服务活动。广泛推广东顶居委会爱心敲门小组、维修小组学雷锋义务服务乡邻的好经验、好做法,在全镇上下倡树新风、弘扬正气。

二、以诚心为本,在撒播诚信的火种中推进职业道德建设

通过开展诚信道德宣教、诚信创建活动,形成一套比较完备的诚信制度和诚信机制,教育引导干部群众牢固树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信用意识和道德观念,进一步优化政务、商务和社会诚信环境,打造诚信家园。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注重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将国家民政部孺子牛奖获得者、全省道德模范吕绪兰的事迹融入“积极践行‘孺子牛’精神,打造活力、魅力**”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充实完善吕绪兰事迹展厅,更好地发挥其教育身边人、影响身边事的主渠道作用。继续发现、培养、宣传全镇各行各业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定期举办道德模范事迹报告会,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栏、电子屏、宣传标语等形式,多角度、立体式、全方位的宣传身边的好人好事、道德模范,使干部群众耳濡目染,深受教育,引导全镇广大党员干部勤政务实、爱岗敬业、无私奉献,营造学模范、做模范、促文明的浓厚氛围。引导镇、村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坚持民主集中制,廉洁从政,言行一致,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努力回报组织和群众;引导机关干部牢固树立服务理念,对党和人民怀有一颗赤诚之心,在工作面前真抓实干,在成绩面前实事求是,在失误面前勇于担责,以实绩检验工作成效;引导企业干部职工树立“诚信立业”意识,守法经营,信守合同,多做贡献,回报社会;引导工商业者树立“诚信是最好的品牌、最宝贵的资本”意识,遵纪守法,货真价实,热情服务,公平公正;引导广大群众树立劳动光荣的意识,热爱家园、诚实劳动、团结互助、崇尚科学、勤劳致富。

三、以孝心为先,在践行孝道的行动中推进家庭美德建设

大力弘扬孝德文化,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从自身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让敬老爱老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根据家庭成员及老人的特点和需要,开展让父母享有较好的衣食、满意的住所、基本的医疗、愉悦的心情等为内容的敬老养老实践活动,引导家庭成员自觉为老人办实事、尽孝心。我镇是孝妇颜文姜、孝子王让的故乡,孝文化源远流长。要以全区孝文化旅游节为契机,利用民间民俗活动的广泛影响效应,积极搭建平台,以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为有效载体,进一步挖掘整理孝文化资源,积极做好孝文化的传承发扬。突出**地域孝文化特色,进一步加大孝文化作品创作力度,先后出版了《孝乡**风情录》、《颜山风云》、《黑山》、《孝贞演义》、《孝乡**诗词选》、《泥土芬芳》**专刊等作品,《颜文姜原籍探秘》、《帝师王让》等专题片也在**电视台播出,厚东牧业投资拍摄电影《山喜鹊》受到群众好评。2012年5月,为挖掘孝乡文化,传播**人文历史,活跃群众文化生活,镇财政拿出专款出版发行了《黑山艺林》会刊。发挥文体活动导向作用,2011年4月成立了“**镇农民书画美术研究会”,设立了研究会办公场所和200余平方米书画展厅,坚持每月一次学习活动,先后举办弘扬主旋律的作品展览10次,展出作品500余幅。在镇农民书画美术研究会成立的基础上,相继成立了**镇第一个农民管弦乐队、歌舞队、锣鼓队、武术队、京戏活动队伍等业余团体,通过不同艺术活动展示孝文化在家庭美德建设中的强大活力,呈现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景象,形成了政府搭台、村居组织、群众参与,一年四季好戏连台,文化活动的常态化机制不断为辖区群众提供高品质的文化盛宴。2012年至今,全镇共举办各类文体活动30余场次,极大地倡扬了以“孝”为先的家庭美德,有力地推动了和谐**建设。扎实开展“孝德活动月”系列活动,镇党委、政府全力落实“夕阳红工程”、“银龄安康工程”,优先发放各类涉老经费,倡导单位为长寿老年人祝寿、发放长寿补助费等,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让老人晚年生活更有质量,让老人晚年生活更有尊严。将每年九月定为“孝德活动月”,通过召集辖区爱心人士召开“老年节座谈会”,结对帮扶“贫困孤寡”老人等活动,推广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重点开展“孝德胡同”、“孝贤”、“孝星”、“好媳妇”、“好婆婆”、“五好家庭”等以家庭为单位的评选活动,构建“孝德”工程建设的长效机制。倡导家庭以改善父母饮食水平和起居环境为重点,提高父母生活质量。成年人做好表率,自觉提高供养父母的标准,关心照顾父母的生活。要求学校把敬老、爱老、养老、助老作为德育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教学计划,从小培养中小学生“孝”就是“知恩感恩,就是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社会的培育之恩”意识,教育青少年学生常说感恩话、多做孝敬事、养成孝敬美德。

四、以善心为源,在传颂善行的赞歌中推进个人品德建设

第12篇

今年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民政局的具体指导下,全县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积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中央提出的“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为指导,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心系群众,服务大局,攻坚克难,勤奋工作,市、县政府为民承诺十件实事得到有效落实,各项业务工作扎实推进,成效明显,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均实现了时间任务双过半,为年终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为总结经验,发扬成绩,更好的完成下半年各项工作任务,我讲几点意见:

一、上半年民政工作回顾

(一)城乡低保补助水平进一步提高

1.农村低保工作。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我国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农村困难群众的最后一道防线,是年终市对县实行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此项工作为民心工程。省市要求: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全面实行分类施保,适度扩大农村低保的覆盖面。今年我县农村低保工作的目标是:农村低保覆盖面要达到我县农业人口的4.5%。围绕这一目标,上半年主要抓了三项工作:一是扩面提标。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财政收入和群众生活水平等因素,适度扩大我县农村低保的保障范围,全县农村低保对象扩面2200人,达到20157户、22544人,占全县农业人口的4.5%,基本实现应保尽保。保障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40元提高到50元(省负担35元,市负担7.5元,县负担7.5元),达到省市标准。二是对农村低保对象实行全部分类施保。根据申请农村低保家庭成员的劳动能力、致贫原因、困难程度、自救能力及其收入、支出的综合因素,原则上将所有保障的农村低保对象分为A、B、C三类管理:A类为重点救助对象,指家庭中主要劳动力伤亡、重残(一至六级)、患有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等特殊困难的家庭。

月人均标准按70元保障,保障人数4079人,占比例20%;B类为长期救助对象,指家庭中主要劳动力伤残(七至十级)、重病,其他成员劳动能力较差,生活状况短期内不会有较大改善的困难家庭,月人均标准50元,保障人数14386人,占比例60%;C类为一般救助对象,指家庭主要成员有劳动能力,因故突发困难,需要赡养或抚养的人口多、支出大、临时帮助其渡过难关的困难家庭。月人均标准30元,保障人数4079人,占比例20%。三是复核认定。集中三个月时间,对全县农村低保对象进行重新复核认定。抽调6个检查组,到16个乡镇逐一进村入户巡回检查,严格按照程序,严把评审、公示、建档、管理等各个环节,做到:评审程序化。低保对象的确定必须经过村级初审评议、乡镇复审、民政局审批三审程序,从制度上杜绝人情保、关系保;公示规范化。确定统一公示格式文本,规范公示内容和时间,公示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7天,公示内容必须包括保障人员名单和保障金额;资金发放社会化。低保金由县农村信用社统一,堵塞了监管漏洞;管理动态化。从今年开始,按照A类一年审核一次,B类半年调整一次,C类一季度调整一次进行管理。通过以上几个环节把关,共清退出3837人,新进6018人。从7月1日起按新认定对象发放农村低保金,年需发放农村低保金1350万元。

2.城市低保工作。我县城市低保对象涉及16个乡镇(1046户1379人)、县直28个单位(2859户5769人)、5个社区(119户182人),共有城市低保对象4021户7330人。保障线为每人每月160元,人均补差标准每人每月125元,按照分类施保,特困户人均达到160元,困难户达到120—140元,一般困难户80—110元。

上半年,我县城市低保的工作重点是对全部享受对象进行重新复核认定,对瞒报家庭收入、自然减员(包括死亡和企业退休人员)、伪造证明材料骗取低保金的全部予以清退。重新审核公示评议低保对象,目前已清查退保123人,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从7月1日起按新认定对象发放城市低保金,年需发放低保金1000余万元。

3.敬老院建设、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进展顺利

全县共有农村五保对象2835人,占农村人口的0.59%,其中集中供养1134人,散养1701人,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年1800元,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年1100元,年支出五保供养资金400万元。今年目标是集中供养率要达到45%。主要通过新建和扩建农村敬老院增加集中供养人数,到年底全县五保集中供养率达到1276人,实现省市确定集中供养率45%目标。

2006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做出了“用三年时间把农村敬老院全部改造一遍”的部署,经过县、乡两级的共同努力,全县农村敬老院面貌发生了较大变化,新建、改扩建敬老院15所,总面积22129平方米,总投资1962万元,床位1134张,年底前达到1346张。建设了一批院区建设上规模、设施功能上档次、服务管理上水平的标准化农村敬老院。今年,按照要求新建库区中心敬老院一所,改扩建闫庄镇、纸房乡敬老院两所。三所敬老院总占地面积29.1亩,建筑面积3673平方米,总投资450万元。三所敬老院项目工程已纳入市定改扩建范围。目前,库区中心敬老院主体工程已完工,正在进行室内粉刷和配套设施建设,闫庄镇敬老院扩建工程已动工,纸房乡敬老院改扩建工程已于三月份完成。通过改扩建敬老院,全县集中供养率达到60%以上。

4.农村困难群众危土坯房、危草房、危窑洞改造工作稳步推进

按照市、县政府的总体安排部署,我县的农村困难群众危土坯房、危草房、危窑洞改建任务为160户、351间,共需投入资金210万元,其中市财政投入104万元,县财政投入106万元。目前,各乡镇危房改建工作正在加紧开展中,已下拨危房改造资金92万元,大部分乡镇已完成任务的85%以上,全县已竣工96户、232间,其余改建任务将于8月底全部完成。

5.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效果显著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建国前老党员每人每年交纳120元医疗保险金,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优抚对象每人每年交纳60元医疗保险金,城乡低保、优抚对象、建国前老党员住院费用按新农合在医院报销后,可以二次到县人寿保险公司进行理赔。每年县财政还拿出30万元进行大病医前救助,2008年7月-2009年6月底共大病医前救助284件30万元,城镇住院30件51796.89元,农村住院1984件166.27万元,总计2298件171.46万元。

(二)救灾救济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

一是积极向上争取救灾款物,妥善安排群众生活。上半年共向上争取救灾资金100.5万元,争取救灾资金在全市处于领先位置。按照专款专用、突出重点、合理使用的原则和个人申请、民主评议、村委审查、报乡批准等民主程序对全县17642户27321人分别给予临时救济。

二是及时下拨救灾款物。上半年共下拨救灾款105万元,其中春荒救助款48.5万元,救灾面粉10万斤,对全县4310户21620人基本生活进行了妥善安置。下发棉被3000条,棉衣3500件,食用油300升,大米600斤,对农村部分困难群众进行了春节慰问和款物救助。

三是县、乡、村救灾信息网络初步建立,为应对自然灾害的发生、处置、适时救灾提供了保证。全县16个乡镇318个行政村都有灾情信息员,一旦灾情发生,能够在第一时间及时上报灾情,为领导决策、指导救灾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

四是及时查灾报灾。在今年的旱灾和暴雨、冰雹等多种自然灾害中,严格按照《河南省灾害应急救助规程》的要求,做到快速反应,迅速出击,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灾区第一线,调查了解灾情,收集灾情资料和数据,并通过文字、报表和网络及时向市局和县委、县政府报告,为上级及时了解我县灾情,正确决策救灾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决策依据。

五是加强专项救灾资金管理。对各乡镇下拨的救灾专款实行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并定期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使救灾资金发放到灾情最重、困难最大、不救不活的特重灾民手里。规范了专项救灾资金的管理,完善了各类手续,实现了专项救灾资金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三)优抚和退伍安置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优抚工作的重点是做好各类优抚对象的定补抚恤金足额按时发放,全县共有各类优抚对象2811人,按照政策规定,前两个季度足额发放了抚恤定补金。出台了**《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切实解决优抚对象的医疗难,确保医疗待遇的落实。同时进一步做好涉军稳定工作,对重点对象、重点人员层层落实监控责任制,密切关注其动向,并做好他们的思想教育工作,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全县涉军情况基本稳定。

退伍安置工作。今年退伍安置的重点是2008年城镇退伍的士兵,全县共计87人。安置政策按照一是政府指令性安排;二是供需见面,双向选择。

(四)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水平有效提升

1.婚姻登记工作。全县上半年共办理结婚登记2773对,离婚187余对,婚姻登记始终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服务,使婚姻登记合格率达到100%,社会满意率达到100%,并建成了全市首个一流婚姻档案室。2007年至2008年分别被市妇联会命名为巾帼文明岗,被省民政厅命名为“全省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窗口单位”,被国家民政部命名为“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单位”。

2.区划地名和勘界工作。一是完成县城原有道路和

二、三期开发地段的调查摸底和地名标志设置规划,原有道路中有路8条、街8条、巷4条,已于1997年5月21日经县九届人大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下文批准了命名方案,而且已被全县各届所认可,因此,不再更名或重新命名。路牌损坏的需更换。县城

二、三期开发地段新规划道路中,有路4条、街6条、里4条、巷5条、公园2个、游园1个、桥梁2座。需进行命名和完成路标设置任务;二是完成大章乡撤乡建镇工作任务,各类资料已上报省政府;三是按照市里要求,2009年11月30日前完成**行政区划图的编印工作,目前正在向县政府争取编印资金;四是对我县涉及的洛阳-南阳、洛阳-平顶山两条市级界线和与栾川、汝阳、伊川、宜阳、洛宁5条县级边界线,全长535公里,并对19个界桩进行维护和联合检查。

3.流浪乞讨人员和社会弃婴救助工作。认真履行民政部门的社会救助职能,上半年与公安局联合对县城流浪乞讨人员进行了4次集中清理,清理流浪乞讨人员17人。共救助流浪乞讨、求助、弃婴等人员38人次,其中,流浪乞讨和其它求助人员32人,采取购买车票、食物、亲自护送回家等形式,全部给予妥善救助,对6名弃婴全部送往市儿童福利院,进行了妥善安置。

4.基层政权、社团管理工作。基层政权建设工作。继2007年我县被国家民政部命名为“全国农村社区实验县”后,按照省、市要求,2009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精心组织下,民政局与纪检委配合完成了全县318个行政村的党务村务公开大台历制作工作。并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了三公开(党务、村务、财务公开)、三民主(理财、决策、监督民主),做到两个统一(时间、版面统一)、三个规范(内容、程序、档案规范)、四个高标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高标准),为全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有序开展、规范运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上半年配合组织部门对全县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新当选的572名村委会干部进行岗前培训。同时,完成了全县13个社会团体单位年检工作。

5.殡葬改革工作。殡改工作,按照市下殡改工作目标任务,继续开展平坟扩耕工作,实现全县区域内公路沿线、耕地、林地无坟头,火化率达到100%。火化率按全县总人口6‰,全县每年应火化3276人。截止6月底,共火化1382具,其中强制火化24具,火化率90%。加大宣传力度,按照市下达的目标任务,县民政局组织16个乡镇,出动17辆殡改宣传车到全县各乡镇、村进行宣传,印发殡改宣传单3000余份,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五)其它综合性工作有序开展

1.老龄工作。一是对全县60岁以上老人进行调查措底,全县共有60岁以上老人59676人,占总人口的11.1%,并登记造册,建立专门档案;二是按照补贴政策,对18名百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补助金100元,对领取不便的,坚持登门发放;三是上半年为930名老年人免费办理老年优待证,为他们外出旅游提供方便;四是计划利用老人节与老干部局等部门联合,组织县直退休干部开展象棋、门球、彩游、文艺晚会等各种形式的活动,丰富老年人的文化生活。

2.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常抓不懈。一是局党组织从思想教育入手,利用党报党刊、政治理论学习、反面典型案例等进行党风党纪教育,使广大干部职工筑牢思想防线,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二是从源头治腐入手,依靠制度从源头惩治和预防腐败。在注重思想道德教育的同时,完善和加强监督机制。年初,我们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了**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下发了《**民政局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意见》(嵩民[2009]11号),印发了《关于落实**民政局2009年责任制工作分解的通知》(嵩民[2009]12号),制定完善了财务管理、车辆管理、来人接待等14项制度和监督措施,形成了以制度管理人,以制度约束人的有效管理机制;三是从召开民主生活会入手,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互相提醒,互相勉励,做到警钟长鸣、提神醒脑、思想不松。通过民主生活会,强化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提高党员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增强了抵御受腐朽思想侵蚀的能力;四是从监督检查入手,主动把我们的工作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为了方便群众监督,我们设立了廉政建设举报箱,向社会公开了举报电话,把党内监督同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结合起来,形成了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监督机制,促进了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

3.慈善工作、社会福利彩票发行、社会福利企业等工作,按照市、县2009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正在逐项得到落实。

二、存在问题及面临的形势

1.民政事业费投入不足,影响了民政工作的正常开展。

2.民政力量不足,管理手段滞后,不能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

3.部分乡镇民政政策落实不到位,管理不规范,造成棚架现象。

当前我国正处于必须紧紧抓住并且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民政工作改革发展面临的机遇前所未有,挑战也前所未有,但机遇大于挑战。我们面临的重大机遇至少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党和政府高度关注民生,为做好民政领域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提供了有利时机。二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为提升民政事业发展水平提出了新要求。三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为民政部门在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发挥职能作用提供了有利条件。四是综合国力的显著提升,为加快民政事业发展奠定了更为坚实的物质基础。五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社会领域立法,为加强民政法制建设创造了有利环境。六是当前在落实中央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决策部署中民政工作仍面临许多发展机遇

为此,我们在下半年工作中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认清形势,抢抓机遇,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全县民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三、下半年重点工作安排

在下半年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救助体系建设,不断完善规范救助制度,确保市、县政府为民承诺十件实事和其它重点工作圆满完成。

(一)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救助制度,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

1.城乡低保工作。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及五个社区要尽快将新确定的城乡低保对象资料进行汇总,7月15日前务必完成报批和城乡低保金领取证发放工作。7月1日起按新确定的城乡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城乡低保下半年工作重点是:要加大督查力度,对确定的低保对象再进行一次核查,对不符合政策规定,群众反映强烈的,坚决予以清退。加强城乡低保档案管理,规范增减报批程序,严格按照农村低保A类一年调整一次,B类半年调整一次,C类三个月调整一次的要求进行增减。低保金发放必须社会化发放,低保档案管理标准化。通过以上制度,真正使城乡低保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2.五保供养工作。按照省、市要求,今年五保供养的目标是集中供养率达到45%,主要是通过新建和改扩建敬老院以及散养人员变更增加集中供养人数,各乡镇要及早动手,确定入院人员,完善有关手续,确保任务完成,到年底全县集中供养要达到1276人,实现省、市确定目标。

3.加强敬老院建设,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加大敬老院建设力度,近期,县局将对今年新建、改扩建乡镇敬老院给予一定资金补助,希望有关乡镇积极主动的向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解决敬老院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

4.全面完成今年的危房改造任务。今年,全县危土房改造任务是160户、351间,目前,已下拨危房改造资金92万元,大部分乡镇进度较快,但也有少数乡镇进度比较缓慢,截止6月底,全县已竣工96户、232间,还有64户、119间正在建设之中,各乡镇务必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得力措施,确保8月底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5.做好城乡医疗救助工作。下半年工作重点是:扩大救助范围,让更多群众患者得到及时的治疗救助,使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在实践中不断得到完善。进一步扩大医疗救助面,提高救助水平,积极与县保险公司协调,使全县低保对象、优抚对象、建国前老党员住院费按新农合在医院报销后,县人寿保险公司及时给予二次理赔。大病医前救助的申报、审批,今后不准个人单独申报,否则,不再受理,统一由乡镇民政所统一收集,并填写城乡困难群众大病医前救助人员登记表,于每月25日前报送民政局城乡低保中心,原则上每月审批一次,时间为每月的25日。

(二)加强救灾救济工作力度,提高救灾救济水平

一是做好灾民和困难群众的救灾救济工作,及时下拨救灾款物,解决他们的实际生活困难,保证他们的基本生活。二是及时查灾报灾。现在已进入主汛期,各种自然灾害随时都可能发生,各乡镇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对发生的灾情,两小时内必须上报,并于第一时间深入灾害现场,及时了解情况,指导救灾工作。加强汛期值班制度,从现在起到9月底,各乡镇民政所长,全天24小时不得关闭手机,保证通讯工具畅通。三是要加强对敬老院、贫困户、憨傻户等特殊群体的关注力度,对他们的住房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度汛。四是要加强救灾物资储备,备足救灾衣被、面粉等救灾物资,以应对突发灾情,妥善安置灾民生活。

(三)落实拥军优抚安置政策,保障优抚安置对象合法权益

一是做好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政策落实,要搞好与县医院、中医院、第三人民医院三个定点医院的协调与沟通,按照民政局、财政局、社保局、卫生局下发的文件规定,使优抚对象尽快享受到“四免三减”医疗优惠。7-10级残疾军人、复员军人、三属住院医疗费按新农合报销后,民政局再按40%比例给予医疗救助,带病退伍军人和参战、参试人员按30%比例给予医疗救助,力争实现一站式结算。二是继续做好涉军稳定工作,对重点对象、重点人员要严密监控、责任到人,加强信息沟通,并做好他们的思想教育工作,在政策范围内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坚决杜绝越级上访事件发生。三是做好优抚对象抚恤定补金发放工作。第三季度定补款及各乡镇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八.一”前必须发放到户,发放表册要妥善保存,以备检查。四是要做好“八.一”前的慰问和座谈会的组织安排工作。五是退伍安置工作要尽快澄清安置底子,积极与劳动保障局协商,做好2008年度退伍军人的技能培训,制定安置方案,力争10月底前完成安置任务。

(四)扎实做好其它各项民政工作

1.加强地名区划工作。一是完成县城地名规划和路标设置任务,商户、住户门牌设置不少于50%;二是年底前完成**行政区划图编印工作;三是各乡镇要完成乡镇政府驻地路、街牌、门牌、乡镇标志设置任务,同时要完成所有行政村的地名标志设置工作,按照市局安排,此项工作必须于今年10月20日前完成,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各位民政所长要认真向乡镇主要领导汇报,拿出具体实施意见,尽快予以实施,保证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2.进一步加大殡改工作力度。殡改工作关系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坚持推进殡改不动摇,加快殡葬事业发展不停步,提高殡仪服务水平不松劲,切实做好殡葬改革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各乡镇要对前半年偷埋乱葬问题逐村进行排查摸底,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绝不手软。殡改执法队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偷埋乱葬行为,努力提高全县火化率。要坚决纠正乱罚款、乱收费行为,以及以罚代火化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从严进行查处,规范殡改秩序,推动殡改工作健康发展。

3.搞好婚姻登记工作。要巩固创建全国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单位成果,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服务,完善各项制度,加强婚姻登记员业务培训,提高整体素质和服务质量,为婚姻当事人提供更加满意周到的服务,年底全县婚姻登记合格率达到100%,在行风评议中群众满意率达到100%。

4.推进基层政权工作有序开展。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继续深化全县党务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做到三公开(党务、村务、财务公开)、三民主(理财、决策、监督民主)、四个高标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高标准),对全县318个行政村制作的大台历要进一步完善规范公开内容,以20个农村社区为重点,以点带面,高起点,高标准完成此项工作任务,促进全县基层民主管理工作健康发展。要做好第六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后的有关后续工作,规范各项管理制度,配合组织部门加强对全县村两委会主要负责人的培训,提高其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为我县新农村建设和和谐**建设提供组织保证。

5.扎实做好老龄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全面提高全社会依法开展老龄工作,依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一是坚持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在城乡低保工作中,对城乡低保生活保障线以下的老年人,要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二是依法为老年人免费办理优待证和百岁老人寿星证,为他们提供优质服务。三是与有关部门配合,组织好老人节的各项活动,丰富老年人的文化生活。四是进一步做好全县60岁以上老年人的调查摸底工作,并登记造册,规范进行立卷归档,为开展好老龄工作提供重要依据。

6.进一步做好社会福利和福利彩票发行工作。局属两个福利企业要拓宽经营渠道,理清发展思路,考察建设切实可行的经营项目,以保障企业职工基本生活为主要目的,力争企业发展上有新突破。要加强福利彩票投注站的规范化管理,为全县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7.强化民政专项资金管理。各乡镇要对前半年各项民政专项资金进行一次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迅速予以纠正,台账建立不完善的迅速完善,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严格完善各类手续,建立一套完善、规范、有序的民政专项资金管理帐目和档案。

8.切实改进机关作风,加强民政作风建设。按照《**民政系统2009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嵩民[2009]45号)精神,进一步完善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改变机关作风,彻底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行为的发生,加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各乡镇民政所、局各股室为评议对象,城乡低保中心、婚姻登记处、殡仪馆、行政服务中心民政窗口为评议重点,采取召开座谈会、上门征求意见、问卷调查、发征求意见表、增设征求意见专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有关单位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并认真进行梳理和归类,拿出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整改方案,限期进行认真整改,以此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良好民政形象,力争通过评议工作,给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以看得见、感受得到的实际效果。

9.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常抓不懈。按照年初局下发的《**民政局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意见》(嵩民[2009]11号)和《关于落实**民政局2009年责任制工作分解的通知》(嵩民[2009]12号)要求,继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和加强监督机制,杜绝一切不廉行为,确保全年不发生一起违规违纪现象,树立勤政、廉政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