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股权代码  102064
0
首页 精品范文 评审工作方案

评审工作方案

时间:2022-10-15 14:58:46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评审工作方案,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评审工作方案

第1篇

区已通过实验性示范性高中规划评审与中期评审的高级中学(含完中)。

二、评审目的

通过对创建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的学校开展发展规划实施情况的终结评审,使学校认真总结创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的成绩与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与困难,寻找并确立学校发展新的生长点,明确学校可持续发展的新目标;评选出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把创建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三、评审内容

依据《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终结评审方案》,围绕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发展规划、实验项目等,重点评审以下内容:

1、依法办学情况

学校严格遵守国家、市的有关教育方针、政策与法规,在依法办学方面发挥表率作用。

2、规划目标达成情况

学校发展规划所确定的目标达到的情况,以及为实现目标所采取的措施和基本经验。

3、实验成果

学校实验项目总体研究情况与实践行为效果,在创建过程中充分发挥推动作用和在区域范围内的影响力情况。

4、示范辐射情况

学校主动完成区域内的示范任务,积极带动和支持办学困难学校发展,在学校管理、师资队伍建设、课程改革等方面对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产生积极影响。

5、办学水平提高程度

学校在实施发展规划中所体现出来的自主发展能力,在原有基础上的提高程度,以及所享有的社会声誉。

6、学校后继发展的思考

在总结经验、分析问题的基础上,对学校后继发展新的生长点、主攻方向的认识程度,学校在后继发展中所确立的目标以及采取相应措施的整体性思考。

四.评审程序

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终结评审以学校自评为基础,主要是对学校近三年创建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情况进行自我评审。由学校向区教育局提交终结评审申请,经批准后进入评审程序。具体评审程序是:

1、采取学校自评与专家复评相结合的方法。在学校自评基础上,专家进入学校进行复评,验证学校自评结论的准确性。

2、在专家复评基础上,经区教育局审核、公示等程序,最终评选出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

五、学校自评

经区教育局批准后进入终结评审的学校,应围绕评审内容做好学校自评工作。

1、自评要求

⑴学校自评工作要发动教师、学生、家长、社区代表参与,激发他们的主体性和主动性,明确评审的目的与意义,把自评过程作为深化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建设的过程。

⑵依据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应达到的基本要求,围绕终结评审内容,突出依法办学、实验项目的先导作用和示范、辐射作用,进行三年工作的总结、回顾,

⑶在总结、回顾的过程中不断地分析、提炼成功的做法、经验,思考存在问题与不足的原因,提出进一步改进工作的对策思路。

⑷寻找与确立后继发展新的生长点和发展目标,思考并初步形成学校后继发展的整体性方案。

2、自评材料

⑴自评报告。一般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自评过程、主要成绩与经验、问题分析与发展思考。学校自评报告须经教代会审议通过,为全体教职工所了解,并形成共识。

⑵基础表格。学校办学规模、领导班子、师资队伍、学生、设施设备、近年学校在德育、教学、体卫艺科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等概况,可以通过表格形式简要地反映出来。

⑶专项报告。采取座谈会、个别访谈、问卷调查、查阅资料等方法,在对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归纳、综合基础上,根据学校发展领域、实验项目、示范任务撰写的自评报告。

⑷后继发展规划文本。学校依据校情,在对学校发展全面考察、分析思考基础上所撰写的新一轮发展规划初稿。

3、资料准备

专家评审期间,学校需提供符合实验性示范性高中自评结论的佐证资料(档案资料),按照发展规划领域和专项进行陈列。资料要完整(能反映整个创建过程)、确切(与自评结论相符)、规范(符合档案管理要求)。并为专家查阅提供方便(提供资料目录,有专人接待查阅,能清楚地回答问题)。

六、专家复评

1、评审时间

现场评审时间为两到三天,由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评审工作小组与专家、学校协商后确定。

2、评审专家

由区教育局聘请市、区有关教育专家组成,一般为7至10人。

3、评审方法

一般采用阅读书面资料、听取汇报、实地考察、课堂听课、问卷调查、座谈会、个别访谈、查阅资料等方法。

4、评审结论

终结评审报告由专家组撰写,并给出明确的评审结论。评审结论分为“通过”、“暂缓通过”两类。

七、组织审核

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家组提供的终结评审报告与评审结论进行审核,将审核意见提交区教育局审定。

第2篇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为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供组织保障

1.统筹谋划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市财政局多次召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基本思路和工作重点,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为全面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奠定了坚实基础。2.加强领导,充实人员。一是成立了由市财政局局长为组长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二是组建了预算编审中心,定为副县级单位建制,编制10人,与预算科合署办公,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预算编审与绩效管理工作,为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了机构、人员保障。三是成立了财政预算编审委员会,将财政预算编制和预算绩效管理一并纳入编审委员会议事范围。3.明确分工,强化责任。一是通过制度明确财政部门与主管部门的职责分工,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二是财政部门内部建立了业务工作规程,预算科(编审中心)主要负责牵头组织、专家库建设与管理和财政再评价,其他业务科室负责组织绩效目标申报、开展绩效目标评审与批复、实施绩效监控、组织财政重点评价、落实评价结果应用等具体事项的落实,形成了既协调统一又相互监督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三是强化责任,财政部门内部实施绩效目标评审和财政重点评价科长负责制,即由业务科室科长任评审、评价组组长,负责组织本科室项目评审、评价工作,结果作为研究和审定预算的参考依据,推进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夯实基础,规范运作,为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1.规范和加强预算绩效制度建设,着力构建管理制度体系。一是搞好顶层设计,市政府研究出台了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了市级预算绩效管理的目标、任务和要求。二是市财政局结合实际,制订了包括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专家库管理办法和绩效目标管理工作规程在内的10余项配套制度,为做好预算绩效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2.采取多种方式构建技术支撑。一是建立了涵盖绩效管理类和行业技术类的市级预算绩效管理专家库,专家人数达到了220余人,为业务开展提供了专业技术保障。二是推进与院校合作,建立了与预算绩效管理有关的高校合作机制,财政部门在预算绩效管理课题研究等方面为校方提供经费支持,校方在绩效目标与指标设计、绩效目标评审等方面全力提供智力支持。3.加强业务培训,提升管理水平。市财政局先后举办了3次针对市直部门、市级预算绩效管理专家和财政部门相关人员的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培训班,邀请了省财政厅、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领导和专家授课,并将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作为重点内容进行讲解,提升了整体管理水平。

(三)创新方式,严格程序,稳步推进绩效目标管理

1.明确管理程序。一是与部门预算同步,即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步申报、同步审核、同步批复。按部门预算编制“二上二下”程序,对年度预算50万元以上的支出项目,必须申报绩效目标,对预算执行过程中追加的50万元以上支出项目,要求单位在申请财政资金时申报绩效目标。二是明确阶段工作重点。绩效目标审核主要在“一上”阶段进行,“二上”阶段只对项目资金有调整的绩效目标进行审核。三是两个环节审核。绩效目标审核分初审和评审两个环节。初审由业务科室组织实施,重点对合规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评审工作由预算科(编审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在操作中以专家评审为主,业务科室科长对评审结果负责。四是两个路径批复。由业务科室在“二下”阶段通过两个路径对绩效目标同时批复,一个路径是项目目录及绩效目标主要信息随部门预算批复文件下达到单位,另一个路径是通过预算编审系统批复完整的绩效目标。2.不断扩面增点。襄阳市自2012年启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以来,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财政资金范围不断扩大,资金数额不断增加。通过稳步推进预算绩效目标管理,预算单位逐渐感受到了使用财政资金的压力,加强了内部管理,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绩效。3.创新评审方式。襄阳市采取专家评审和财政集中评审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预算绩效目标评审工作。专家评审的具体做法是:(1)制定评审工作方案。方案明确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专家评审的范围、方式、工作原则、主要内容等。(2)遴选专家评审项目。项目遴选的重点是部门预算项目金额在50万元(含)以上的新增项目和申请增加资金的项目,以及财政专项资金项目。(3)遴选评审专家。按照评审工作方案确定的评审专家应具备的条件,本着自愿参与的原则组织遴选。(4)专家预审。提前制定项目评审工作方案、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等相关资料的电子文档,按专家和项目分组情况在专家评审会召开前3个工作日发至各专家预审。(5)评审预备会。在专家评审会召开之前组织各评审组召开预备会,听取各专家组成员预审情况汇报,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6)分组评审。评审会期间,项目单位向评审组介绍项目绩效目标、绩效指标、指标值设计的依据等情况说明,并接受评审组的质询。评审组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的各项内容进行审核、测算,形成初步评审意见。(7)集中会商。各评审组拟定初步评审意见后,会务组再召开碰头会,对评审期间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研究和解答。(8)提交评审意见。各评审组根据评审小组意见和集中会商意见,在评审会结束前按要求整理,供研究和审定项目支出预算时参考。4.提升绩效目标管理工作质量。在绩效目标评审工作中坚持把握好两点:一是强化论证工作,努力做到项目资金与绩效目标相匹配。要求项目实施单位提供预算支出明细与测算依据,便于精细化核算。二是以监控促管理,落实绩效目标。绩效目标管理与绩效监控紧密联系,在具体工作中,我市以监控结果促目标管理科学规范,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搞好重点评价,探索评价经验,检验管理成效

1.明确评价方式。市财政局制定了《2014年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明确采取重点评价和自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方式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市财政局是重点评价的主体,对政府和社会关注、与经济发展及民生密切相关的2013年度财政支出项目开展重点评价,市直各部门是自评价的主体,对未纳入本次重点评价范围的财政项目支出开展自评价。2.分类组织实施。按照探索经验、节约成本、提高评价结果公信力的原则,采取了三种形式实施重点评价。一是对于政府和社会关注度高、因子项目多而评价技术难度较大的项目,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如住房保障项目、农业专项等。二是对于社会关注度较高、与经济发展和民生密切相关的项目,聘请预算绩效管理专家组成专家组具体实施,如产业发展专项、旅游专项、计生专项等。三是对于政府定向扶持项目和部门预算重点支出项目,由市财政局科室人员与聘请的预算绩效专家联合组成评价小组具体实施。3.提高财政重点评价质量。每个财政重点评价项目都制定具体的绩效评价实施工作方案,建立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明确评价方法和评分细则。工作结束后,召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评审会,重点审核报告文本格式规范性、内容完整性、结论客观性、发现问题的准确性、建议的针对性与可行性等,并将专家评审意见作为改进工作和对评价报告进一步修改完善的重要依据。

(五)注重评审、评价结果应用,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引向深入

1.推进绩效目标评审结果应用。一是将评审结果反馈给预算单位,作为修改预算和绩效目标的依据。二是将评审结果报财政预算编审委员会,作为研究拟定年度财政预算方案的重要依据。三是将评审结果报市政府,作为审定财政预算草案的参考依据。四是将评审结果报市人大预工委,作为审定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的参考依据。2.探索财政重点评价结果应用。一是为了促进评价结果在2015年度预算编制中得到应用,市财政局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听取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组织实施情况汇报,通报财政重点评价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并就评价结果应用进行研究部署,包括加强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规范部门预算编制、调整专项资金分配结构与使用方向等。二是将财政重点评价报告反馈至相关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用于整改。

二、预算绩效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毋庸置疑,襄阳市在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方面取得了看得见摸得着的成效,但预算绩效管理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既有共性问题,也有个性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七个方面:(一)监督考核机制尚不完善。尚未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纳入市直部门目标考核范围,主体责任不够明确,不利于财政支出绩效管理长效机制的建立。(二)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基础工作薄弱。一是立项调研不够深入。主要是项目实施单位在申报预算项目时,未能深入开展立项调研或组织立项论证,以致出现部分项目不能实施、边实施边调整或实施后效果不理想的情况,不利于优化资源配置。二是绩效目标不够明确。主要是项目绩效目标细化、量化程度不够,绩效指标不够科学合理,绩效目标与实施结果难以比对。(三)资金分配与使用不够合理。一是部分专项资金使用过于分散,存在“撒胡椒面”现象,资金的使用绩效不明显。二是部分专项资金用于与项目绩效关联度不高的项目中,未做到专款专用。三是部分资金分配与国民经济、财政收入、人口等方面指标挂钩,未体现财政资金按需分配的原则。(四)项目监管力度不够。一是财务监管力度不够,存在项目资金串项使用问题。具体情况有:有些项目实施单位未设立专账或单独会计科目核算项目资金,存在不同用途资金相互挤占的情况。二是业务监管力度不够。主要指项目主管部门、实施单位业务管理制度不健全、相关制度执行不到位。(五)项目优选机制不够完善。主要是财政预算支出项目库尚未建立,项目优选机制没有形成,项目决策的主观因素偏多。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主管部门未能按要求对申报的专项资金项目和50万元以上的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组织专家评审并签署意见,项目优选机制在内部尚未建立。二是部分财政专项资金中面向市场主体的资金分配虽然符合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但未实行竞争性分配,没有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项目优选中的作用。(六)项目绩效未完全达到预定目标。一是少数项目未能按计划进度实施,绩效目标也未作相应调整,预定目标未完全实现。二是少数项目实施后未完全达到预期效果。(七)预算绩效管理专家能力有待提高。一是部分专家在预算绩效管理方面理论水平不高,表现在项目绩效目标评审和绩效评价工作中,有时抓不准要点和关键环节;二是部分专家的实践经验不足,表现在对项目绩效指标设计、评价方法选择、评价标准确立、评价依据证据选定等方面不够科学合理。

三、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对策、措施

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改善办学条件为基础,以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为核心,以强化学校管理为关键,全面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总体目标

通过深化教育改革,统筹教育发展,逐步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实现区域内学校的经费投入、办学条件、师资水平、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基本均衡,促进城乡教育公平,确保顺利通过教育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

三、建立迎评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小组:

1.接待组:

组长:

成员:

2.现场准备组:

组长:

成员:

3.申报材料组:

组长:

成员:

4.座谈问卷组:

组长:

成员:

四、实施步骤

迎接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国家督导认定评估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计划、明确责任(3月1日—3月6日)

依据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实地督导规程》和我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际,制定并实施《**迎接教育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组织动员、制订迎评工作方案。成立迎评工作专班,落实工作职责,统筹规划,认真制订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日程,有序开展“迎评”准备工作。召开专题会议。通过召开班子会、教师会,使全体教职员工深刻认识这次评估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工作紧迫感,形成开展迎评工作良好氛围和合力。

(二)准备材料、查找问题(3月7日-14日)

根据《督导规程》和2017年现状收集、整理、完善相关材料。

(三)归类问题、分工协作、解决问题(3月15日-21日)

1.材料组依据评审标准,审核各校报送材料,查找并归类存在问题。

2.教育局各科室明确责任,分工协作,会同相关学校共同解决存在问题。

(四)模拟检查排除问题(3月22日-3月25日)

1.依据《督导规程》,分学区模拟检查督导学校迎检准备工作。

2.根据模拟检查情况,再次梳理,解决问题。

3.材料组根据《督导规程》做好材料汇编工作。

4.学校做好材料汇编和实地迎检准备工作

(五)配合督导组做好督导认定工作(3月27日-3月底)

1.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完成各项自查工作,完善迎评工作档案资料整理,查漏补缺,扎实做好迎检各项准备工作。

2.接受省督导评估团对我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评估验收。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全面动员。迎接教育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强化措施,增强工作时效性,大力宣传,努力营造人人皆知,人人参与,人人宣传的氛围。

第4篇

【关键词】创新型 企业 专项资金

一、引言

2006年1月9日,总书记在新世纪第一次全国科技大会首次提出: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国家战略,贯穿到现代化建设各个方面,力争到2020年把我国建设成为创新型国家。此后历次五年规划(计划)均强调自主创新的重要性。2016年8月8日,国务院在《“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更是提出了坚持自主创新,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实施“中国制造2025”战略。而创新型企业则是实现这一战略的重要载体之一,加快建设创新型企业是实现创新型国家的前提和保障。不过,与低成本制造业企业相比,创新型企业的成功之路要艰难得多。如何促进创新型企业成长、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解决创新型企业的发展问题除了需要具有国际视野的创新型人才和海外高端人才之外,还需要政府政策的引导和资金的支持。

二、案例背景资料

建设创新型城市,实现创新强市,关键是培育一批具有创新能力和技术优势的大企业。A市企业的产品自主创新能力一直居全国前列,为了加快推进创新型企业建设,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通过政府引导、企业示范、进一步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和创新水平,A市成立了市科技兴市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创新型企业建设工作,具体由A市科技兴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A市科技兴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科技局局长兼任。创新型企业建设计划一般以三年为一个任务执行周期,创新型企业建设的管理工作主要包括立项组织、中期检查、终期验收和绩效考核工作。市科技局在市创新型企业建设工作中主要负责拟定全市创新体系建设规划,编制市级创新型企业专项资金的年度预算,按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市创新型企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认定创新型企业,与企业签订建设创新型企业任务书,组织企业的申报和评审,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联合下达专项资金、会同财政部门监督检查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r。

创新型企业专项资金(含科技小巨人企业资助资金)是根据A市《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工程的实施意见》、《创新型企业建设工作方案》等有关规定,由市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用于A市创新型企业的资助资金。从2008年开始,对每个经评估认定的市创新型企业由市财政给予一次性的无偿资助,在认定的下一年度分两年拨付共200万元。自2008至2016年,A市认定创新型企业共140家。截至2016年12月31日,拨付140家企业创新型企业专项资金共6.39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创新型企业创新人才引进和培养,组织实施创新战略、技术合作、品牌培育、知识产权管理、技术标准和质量保证体系等建设。

三、现阶段创新型企业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存在的问题

(一)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监管不力

长期以来我国在科技项目的管理中都存在着“重事前预算审批,轻事中事后监督检查”的问题。A市创新型企业专项资金在实际操作中也同样存在下列问题:

1.伪造虚假经济业务合同和使用假发票骗取专项资金。如某有限公司和个别业务人员以职工培训费名义,伪造虚假的经济业务合同,并使用假发票骗取创新型企业专项资金。

2.未实行专款设立专帐管理、规范核算。抽查的20家企业中,除3家企业按规定对创新型企业专项资金设有专账核算外,其余17家企业以台账或统计表等形式核算创新型企业专项资金,均未设立专账核算,占被抽查企业的85%。

(二)创新型企业项目管理不规范

1.降低标准认定创新型企业。目前,存在不少科技项目的申报、审批把关不严,经常有一些主体不明确,经营规模、自身创新、技术指标等方面并没有达到标准的项目获得批准、立项,由此而导致项目的后续管理出现问题。A市抽查的20家企业提交的创新型企业申报材料,发现其中有4家企业的企业规模、技术指标在申报时点未达到创新型企业试点的基本条件,但市科技局仍将这4家企业列入A市创新型企业拟认定名单中报A市科技兴市领导小组审批,并获得审批认定。降低标准认定的创新型企业占被抽查企业的20%。

2.没有按规定抽取专家参与评审活动。目前,由于各级科技主管部门人员数量和水平有限,而科技项目管理十分繁杂,很多地方科技部门都是将科技项目的前期征集、申报、评估、审批等环节委托给第三方机构负责,但并没有对第三方机构加强日常监管,导致产生流程不规范、寻租、滋生腐败等问题。A市科技局组织的6批创新型企业的评估认定、终期验收等评审活动,根据《市科技评审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要求“开展科技咨询或科技项目评估、评审、验收、鉴定、科技招投标等项活动(简称评审活动)聘请专家原则上从本专家库中选取”。但前4批均由其委托属下C公司从该局另行提供的专家名单中人工抽取专家参与评审活动,这部分专家名单未按《市科技评审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关于专家库的管理和使用的有关规定纳入市科技专家库统一管理和使用。

3.中期检查流于形式。中期检查是项目过程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凡是采用签订合同(任务书)方式进行管理的项目,均应当严格执行项目实施情况的中期检查。项目中期检查应当在项目承担单位自查的基础上,采用集中汇报、实地调查或委托专家实地调查、书面检查等方式进行。A市科技局创新型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全部委托C公司对第6批认定的20家创新型企业开展项目中期检查。但C公司仅对企业报送的中期检查汇报材料进行资料审核,没有到企业现场进行检查,就作出全部企业中期检查合格的建议结论,并得到市科技局审核批准,中期检查流于形式。

4.未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主要经济指标。创新型专项资金资助项目验收是以合同(任务书)约定的内容和考核目标为基本依据,参考其他验收材料对项目的各项任务指标完成情况、配套(自筹)经费是否到位以及使用是否合理规范情况、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情况、组织管理情况等,在未设定权重分值的情况之下,任何一方面不达标即视为未通过,科技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对资助项目进行严格验收,确保项目按时保质完成各项任务。A市科技局在对某化学有限公司创新型企业建设验收意见为“该项目已完成计划任务书中规定的各项任务,同意通过验收。”但检查发现,该公司去年主营业务收入只比前年增加了3.96亿元,未完成创新型企业专项资金任务书中“项目完成后新增销售收入5亿元以上”的主要验收考核经济指标,验收意见不符合实际情况。

以上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资金效益的发挥,也是创新型企业建设工作顺利开展的隐患。分析其原因,一是资金拨付单位在项目考察、资格认定、资金拨付、项目验收、项目效益等环节监督不到位,重拨款轻监管;二是专项资金用款单位专款专用意识不强,自觉执行国家财经法纪的观念淡薄,专业素质不高,项目配套资金、自筹资金无来源,申请资金的动机不纯等因素造成了资金使用和管理上的问题,导致资金达不到效益最大化。。

四、改进创新型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建议

(一)构建科技项目信用系统,完善考核问责制度

A市科技局应将创新型企业建设项目相关管理人员、承担单位、评审专家纳入科技项目信用系统管理,完善考核问责制度,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人员采用黑名单记录,禁止其进入科技项目评审、认定、实施等相关环节,禁止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进行财政补助,并禁止市科技局系统内单位向存在`法违规行为的单位采购货物或服务。

(二)修改完善《创新型企业建设工作方案》

对降低标准认定创新型企业的问题,市科技局应修改完善《市创新型企业建设工作方案》,一是向市科技兴市领导小组如实反映执行市《创新型企业建设工作方案》中存在的问题,争取领导小组能结合市社会经济形势发展和市创新型企业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及重点领域企业的实际发展水平,重新修定认定创新型企业试点基本条件。二是增加对未按规定执行的项目组织单位、项目承担单位相关违规违法行为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加强项目监管。

(三)将创企评审专家名单纳入市科技局科技专家库统一管理和使用

对项目评审中专家遴选存在的问题,建议市科技局根据《市科技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市科技评审专家库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将创新型企业项目专家名单纳入市科技专家库管理,并从该专家库中抽取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和创新型企业的评审活动,以规范创新型企业项目专家库的建设、使用、管理,发挥各类专家在市科技局创新型企业项目决策过程中的“智囊团”和“思想库”作用,避免发生因人为因素造成不公。

(四)加强创新型企业建设项目和资金的监督管理

市科技局应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规定,严格审核相关企业申报资料,把好审核关,保证认定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同时,应在项目中期要求企业对项目阶段完成情况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并到现场对照企业自查情况进行实质性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规现象。会同财政部门监督检查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并制定对专项资金专账核算管理的统一操作办法,使资金使用单位明确在设账管理等问题上的具体做法和要求,达到有效管理和使用财政资金的效果。项目完成时,市科技局应严格执行中央和市有关管理规定中对项目终期验收和绩效考核的有关规定,根据企业项目完成的实际情况,如实反映项目成果。

参考文献

[1]任爱莲.创新型企业的创新审计模式研究[J].经济问题,2010(04):68-70.

[2]杨友才,梁岳.创新型企业成长的影响因素分析及对策建议[J].青岛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01):42-49.

第5篇

本方案所称民生微实事是指社区群众关注度高、受益面广,贴近居民、贴近生活,群众热切希望解决的惠民项目,主要包括:

(一)完善社区安全防护、增强居民安全保障的消除安全隐患项目;(二)提升社区绿化品质、改善社区居住环境的社区环境整治项目;(三)健全社区文体设施、丰富居民娱乐生活的文化体育娱乐项目;(四)增强居民自助互助、提升居民综合素养的居民生活关爱项目;(五)增进社区邻里关系、推动公共服务发展的普惠型公益项目。

民生微实事原则上不含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等其他社会主体应承担职责范围内的项目,不与市区政府在建、拟建的政府投资项目重复。其中,服务项目单项资金原则上不超过20万元,实物项目单项资金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 不纳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如属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按政府集中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为加强对民生微事实工作的领导,街道成立民生微事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__(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__(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街道副处以上领导

各科室负责人

各社区工作站站长

各居委会主任

民生事务部为街道民生微实事工作组织协调责任主体,负责民生微实事工作落实和指导,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指引,组织召开问政会和专家评审会,动态跟进项目按规定落实,建立民生微实事动态项目库,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党群工作部负责做好民生微实事项目资金使用、监督工作。指导社区完成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项目的申报。做好民生微实事宣传工作。

综合部负责指导民生微实事服务类项目有关采购工作。

发展更新部负责民生微实事工程类项目的设计、预算、招投标、施工监管和民生微实事资金的拨付、审计工作。

公共安全办公室负责指导社区完成有关安全隐患整治工程类项目的申报,协调发展更新部完成工程的验收和交接工作。

城区治理办公室负责民生微实事工程类项目的树木修剪工作的实施。

社区党委、居委会、工作站是民生微实事的责任主体,负责收集群众意见,组织“两委会”充分讨论。按程序完成民生微实事工程类前期准备工作,按时间进度完成服务类项目前期准备和具体实施工作。每月30日前将本社区民生微实事工作开展情况及报表报至街道民生事务部。

相关部门涉及到项目实施责任主体,必须配合做好各类项目的实施工作。

民生微实事分为工程类项目和服务类项目。

(一)工程类项目。

1、工程类必选项目。是指针对老百姓最关注最迫切的问题,前期已进行充分调研和论证,操作程序规范,可在部分特定社区或跨社区实施的工程类项目。

2、工程类自选项目。是指在必选项目之外,各社区可根据社区居民、驻社区单位、社会组织的服务需求,引入的工程类项目,自主选择是否开展的工程类项目。

(二)服务类项目。

1、服务类必选项目。是指在前期调研、问需基础上形成,操作程序成熟,居民受益面广,各个社区均可全面推广实施的项目。

2、服务类自选项目。是指在必选项目之外,各社区可根据社区居民、驻社区单位、社会组织的服务需求,引入的工程类项目,自主选择是否开展的工程类项目。

(一)从市级、区级“民生微实事项目库”甄选。

1.市级“民生微实事项目库”。市民政局向全市公开征集民生微实事项目,制定相关实施标准,并在“__社区家园网”上的入选项目。各社区可直接从中甄选,予以复制实施。

2.区级“民生微实事项目库”。区民政局、区社工委不定期服务类、工程类民生微实事项目,制定相关申报指引、实施标淮,在__社区家园网、__电子政务网上公布。各申报主体可直接从中甄选,制定项目申报书,向社区申报实施。

(二)项目征集。

1、

党政社群社区共治前期收集整理的建议案。2、社区动态问需过程中收集到的社区居民、社区服务中心、社区社会组织提出的建议案。

3、社区“两委”、“两代表一委员”工作室收集到建议案。

以上项目在推进过程中,逐渐成型后可复制推广到全区各个社区,纳入区级民生微实事动态项目库,供各社区参考。

(三)项目评审。

金额在20万元至 50万元的工程类项目及金额在 10万元至20 万元的服务类项目,在社区"两委"联席会议对项目申报书进行预审后,由街道办事处组织专家评审会议进行评审,再提交社区居民议事会评议。其中,工程类项目的金额原则上由专家评审会议评定,社区居民议事会只评议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一)工程类项目。

1、申报主体。

工程类必选项目的申报主体为区各职能部门、社区工作站、社区居委会、社区居民、社会组织。

工程类自选项目的申报主体为社区居委会。社区居委会整理汇总社区各方意见建议,形成项目申报书并进行申报。

2、申报流程。

(1)工程类必选项目按以下申报流程进行:

①各申报主体向社区“两委”提出项目申报,社区“两委”联席会议对项目申报书进行预审;通过预审且金额在20万元至50万元的项目提交街道办事处,由街道统一组织专家评审会评审;

②社区居民议事会评议;

③社区第一书记代表街道审定项目;

④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实施;

⑤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分工职责参与实施。

(2)工程类自选项目按以下流程进行:

工程类自选项目的申报流程按照《__区党政社群社区共治操作流程》操作。若项目有自筹资金,申报主体应向审计部门提交自筹经费证明。

各社区应优先推动实施待合民生微实事要求的消除安全隐患类项目。

(二)服务类项目。

1、申报主体。

服务类必选项目申报主体为社区居委会、社会组织、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工作站。

服务类自选项目申报主体为社区居委会、社会组织、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工作站。

申报主体为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的,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上年度年检合格,或成立半年以上未到年检期限的且无违法违规行为,实行年报的,须按规定参加年报;

(2)管理制度完善;

(3)具备实施项目的能力,能充分动员社区群众参与。

申报主体为备案类社区社会组织的,须向社区居委会申请,经同意后以社区居委会名义申报项目。

2.申报流程。

(1)各相应申报主体向社区“两委”提出项目申报,社区“两委”联席会议对项目申报书进行预审;通过预审且金额在10万元至20万元的项目提交街道办事处,由街道统一组织专家评审会评审;

(2)社区居民议事会评议;

(3)社区第一书记代表街道审定项目;

(4)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实施。

开展民生微实事服务类项目实施过中所产生的工作人员补贴等必要的行政统筹费用,最多不超过项目经费总数的三分之一。

(一)项目实施。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依法依规确定项目实施主体。工程类项目由发展更新部负责协调落实;采购类项目由综合部负责协调落实;慰问类项目由民生事务部负责协调落实;树木修剪项目由城区治理办公室负责落实;文体活动类项目由党群工作部负责协调落实。项目具体实施原则由相关部室责任落实,如项目是交由各社区工作站落实,相关责任部室也必须全程跟进把关、协调指导。

项目实施主体确定后,原则上服务项目应在1个月内正式开展,实物项目应在6个月内完工。项目实施完成后应明确后续管理养护单位及责任。项目实施全程接受“两代表一委员”和居民群众的监督,听取意见建议,进行改进完善。

(二)项目的管理。项目实施全程接受“两代表一委员”和居民群众的监督,听取意见建议,进行改进完善,并及时向街道办事处反馈。项目完工后,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和实施效果在社区进行公示。

(三)项目审计。5 万元至 30 万元的工程类项目,完工后由区审计局进行限额审计;30 万元以上的工程类项目,确定后先报区审计局审定预算,完工后再进行工程结算审计和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审计结果在__电子政务网进行公告。其他未列事项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四)项目评议。由街道办事处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组织辖区“两代表一委员”、社区党员、居民代表、社区居民议事员以及有关项目专家等,开展项目实施情况公众满意度测评,并将测评结果向社会公开。由民生微实事工作专项小组牵头,各社区采取居民评议、社区居民议事会评议、专家评议等多种方式组织开展年度优秀项目评选工作。

(一)加强领导。

1.成立社区民生服务微实事工作小组,明确负责人及联络员,组织执行各阶段具体工作。工作小组要广泛动员、引导居民参与社区议事、决策,并最终议定社区民生服务微实事项目。社区应及时将项目申请表(附:实施方案及预算)、居民议事会议纪要(签到表)、社区综合党委会议纪要、项目情况公示及实施情况、审计及评估报告公示等文件存档,备有关主管部门查阅。

2.各社区书记要亲自抓好民生微实事全面推广实施工作,认真加以落实,及时完善实施步骤与细节,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各社区每月20日前将当月工作开展情况报街道民生事务部,上报社区负责人及联络员。

(二)保障民意。项目征集应充分体现民意,运用好__社区家园网、微信公众号、社区党务居务公开栏等平台,做到项目决议结果公开、实施过程公开、实施结果和评价公开。

(三)遵守规则。民生微实事项目的评议要充分运用《__十条议事规则》,《__市__区社区居民议事会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

第6篇

研究员,上海市农业委员会蔬菜办公室主任,全国农业高新技术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市园艺学会副理事长,上海蔬菜经济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标准化协会常务理事、蔬菜标准化委员会主任,上海市农业系列中级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高级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上海市科委、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科技项目评审专家库成员,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主持国家、农业部和上海市多项科技攻关和推广项目,多次获得农业部和上海市科技进步奖和科技兴农奖。有多篇论文获中国园艺学会、中国植保学会、上海市植保学会、上海市园艺学会优秀论文奖。主编《蔬菜栽培技术手册》、《蔬菜标准化生产技术规范》、《食用菌生产技术手册》、《食用菌安全生产技术问答》、《蔬菜病虫害预测预报调查规范》、《上海蔬菜消费现状与结构研究》、《花式蔬菜栽培和食用方法》、《食用菌生产技术》等。

为了进一步提高蔬菜质量安全水平,根据农业部全国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总体安排以及上海市现代农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要求,积极落实蔬菜标准园创建工作,市、区、镇各级农业部门积极投入,紧紧围绕创建目标,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措施,有序推进蔬菜标准园创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1 上海市蔬菜标准园创建基本情况

2009年10月19日农业部农办农[2009]121号文件通知印发《全国蔬菜标准园创建工作方案》,在全国组织开展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活动,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五化”即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品牌化销售、商品化处理和产业化经营为主要内容,进一步提高蔬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蔬菜产业竞争力。

根据蔬菜标准园创建等相关文件的精神,2010年全市拉开创建工作帷幕,有关部门相继制定了蔬菜标准园创建规范、考核验收办法和实施意见等,有序推进了全市蔬菜标准园创建工作。据统计,2010-2012年共创建农业部设施蔬菜标准园9家,面积263.9 hm2,其中,2010年创建2家,2011年创建3家,2012年创建4家;共创建市级蔬菜标准园53家,面积1 500 hm2,其中2011年创建13家,2012年创建40家;此外,部分区县还组织区级标准园创建,总计25家,其中2011年创建7家,2012年创建18家。2013年参与蔬菜标准园创建单位总计56家,其中部级4家,市级40家,区级12家。

2 上海市蔬菜标准园创建主要工作措施

2.1 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创建氛围

针对蔬菜标准园创建工作,结合蔬菜生产及技术指导工作的组织推进,市区各级相关部门通过业务工作媒体平台、工作会议以及标牌等开展多种形式宣传工作。市农技中心组织编写蔬菜标准园创建单位宣传文本,并利用上海农业网、蔬菜信息报、上海农技推广期刊等宣传媒介进行宣传;区级部门专门召开工作会议,传达创建精神、解析创建任务、组织创建推进,并举办针对性技术培训;镇级部门配合组织创建单位召开工作启动会议,全面解读蔬菜标准园创建工作内容、具体要求、奖补措施及绩效影响等,引导创建单位积极组织创建;创建单位按照相关要求有序开展创建工作,树立相关宣传展示标牌,并统一举牌,展示标准园创建的各项内容和目标,接受社会监督,示范带动蔬菜标准化生产。此外,为了调动创建单位的工作积极性,市区各级政府制定奖补措施,目前市级政府奖补50万元,区级政府通过不同方式进行配套奖补,如嘉定区通过对企业评奖等方式给予10万元的奖励,松江区对每个标准园奖补30万元用于开展废弃物处理场地建设等。全面多样的宣传引导,引起了各级政府、农技人员、蔬菜专业合作社、菜农等社会各方面的关注,营造了上海市蔬菜标准园创建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2.2 明确目标方案,层层落实推进

在农业部的总体部署下,市农委成立了标准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组,及时制定编发《蔬菜标准园创建规范》、《蔬菜标准园创建管理办法》、《蔬菜标准园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蔬菜标准园创建考核验收办法》等相关文件,就蔬菜标准园创建工作组织程序、部门职责、内容要求、验收标准等提出明确要求。按照有关管理办法要求,区、县农委分别成立蔬菜标准园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分别制定工作方案,通过不定期指导、会议交流和检查等形式督促创建工作推进和各项技术措施的落实。乡镇农技部门委派专人参与创建单位的各项工作推进,创建单位制定创建规划和目标任务,由企业负责人牵头成立创建小组,明确职责,合理分工,并整合有关项目、资金和技术力量,全力落实各项措施,确保了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2.3 全面指导服务,提高创建水平

市区各级技术部门全面组织开展指导服务,通过多层次、全方位指导提升创建水平。市级部门成立标准园创建专家指导组、建立了技术指导员联系人制度,选派主要技术人员分别与9个区县对接,并制定地方标准《蔬菜标准园建设技术规范》(DB 31/T646-2012)、编制《上海市蔬菜标准园创建关键技术指南》等标准园创建技术依据。区级部门成立蔬菜标准园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分别制定工作方案,安排专人总体负责工作推进,技术人员分别开展创建指导,不定期现场指导阶段性工作落实,定期交流工作经验措施。乡镇相关人员多采取蹲点入场的形式,全程协助各项创建工作的组织开展,指导督促创建方案各项内容的如期开展落实。在指导工作中,有计划广泛开展技术培训工作,解析标准园创建主要内容、工作要求及奖补措施等,讲解标准园创建关键技术和要求,指导各项生态栽培技术的应用和管理制度的建立、完善,确保落实每一项标准园创建关键技术、完善每一项标准体系和质量管理制度。在市区镇多级部门的全面指导服务下,积极创建展开硬件配套、技术应用、制度完善等各方面工作,有效推进了标准园各项措施的落实。

2.4 制定发展规划,推进持续创建

根据本市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市农委联合市财政组织制定了《关于2011-2015年蔬菜标准园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十二五”期间本市蔬菜标准园创建目标和计划,2011-2015年将创建市级蔬菜标准园150家,创建面积2 000 hm2以上,辐射带动面积4 666.7 hm2以上。各区县根据该实施意见要求,制定了“十二五”期间区县蔬菜标准园创建规划和具体工作计划,为蔬菜标准园的持续推进奠定了良好基础。有些区县为了顺利推进市级标准园创建,还制定政策引导创建区县级蔬菜标准园,为后期创建打好基础。

3 上海市蔬菜标准园创建实效

3.1 生产配套设施配套完善

针对标准园创建的“五化”要求,创建单位全面整改硬件配套设施,包括投入品管理、生产应用设施以及质量保障措施等从生产到销售全过程的多方面的配套设施都得到完善。道路、沟渠及水电供应设施得以修缮,农资仓库加以划分管理,农残检测条件得以进一步改善,产品保鲜等冷链设备得以提升,微滴灌等高效生产技术措施得以扩大应用,生产废弃物处理条件得以建设健全。

3.2 标准化生产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创建单位通过完善产品质量标准,制定生产技术规程和分等分级标准,全面建立农业投入品管理、田间生产档案、产品检测、基地准出、质量可追溯5项全程质量管理制度,使生产标准体系更加健全,并逐步形成了质量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提升了标准化生产管理水平。

3.3 质量安全意识显著增强

管理人员和生产一线工人的质量安全意识普遍增强,生产中全面推广应用防虫网、粘虫板、性诱剂、杀虫灯、生物农药、高温闷棚等十项生态栽培技术,化学农药使用量减少30%以上,严格控制安全间隔期上市,在农业部、上海市组织的例行抽检中农残合格率均达到了100%,在全面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同时实现了经济、生态效益双丰收。

3.4 生产综合效益明显增加

通过标准园创建,创建单位品牌化意识不断增强,经济、社会效益显著增加。所有标准园创建单位全部注册了自己的商标,提升了产品的市场知名度,其中SYL、星辉蔬菜、城市超市、HAYP、新健绿等创建单位获得了上海市著名商标、上海市名牌产品等荣誉称号,进一步提升了产品的市场放心度和经济效益。此外,各创建单位通过创建工作,辐射带动周边菜农开展蔬菜标准化生产,提升整个蔬菜生产面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发挥蔬菜标准园的示范作用,扩大了社会影响力。

4 上海市蔬菜标准园创建思考

在蔬菜标准园创建工作中,各级相关部门各尽其责,发挥指导督促作用,创建单位根据要求全面提升生产管理水平等,在生产设施、标准化管理水平、质量安全意识以及综合效益等多方面取得了显著提升,但仍有值得思考的一些问题。

4.1 创建主体单位需完善管理团队

在上海蔬菜标准园创建中,市区镇各级部门发挥了全面的指导督促作用,而真正的创建主体是蔬菜合作社和生产企业,从方案、标准的制订,到材料申报、技术指导等需依赖和借助多方力量,从长远考虑要全面提升质量管理等,必须培养组建技术和管理团队,以确保创建中水到渠成、创建后顺利运营,从生产管理、产品质量等各方面体现标准园创建的价值所在。

4.2 创建奖补机制需完善

上海市“十二五”期间计划创建300家蔬菜标准园,资金由部、市、区三级财政提供,对每一个创建验收通过单位给予50万元奖励,根据财政资金拨付的相关规定,标准园创建是当年申报当年评审,50万元的创建资金需先用后补,并通过审计合格。这种奖补机制在创建初期较为实用,以扶持创建为主要目标,但缺乏后续管理支撑,易造成为创建而创建,因此在创建模式、考核管理、资金奖补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完善和探索。我们想能否在蔬菜标准园创建中引进流动创建机制,由企业自主申报,政府积极推动,发挥专业评审优势,创建评审总量有所控制,奖补资金适当调整,财政可控又有利于持续发展,建议每2~3年评审一次,不达标即摘牌,确保上海市蔬菜标准园成为行业模范。

4.3 创建主体主动性需提高

目前还处于蔬菜标准园创建初期阶段,主要还是来自政府推动、政策引导、技术指导,需将被动创建变为主动创建,使创建实体真正发挥主动性和能动性,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提升蔬菜标准园标准化生产管理水平。

第7篇

编制单位:嘉兴钱塘江海塘维护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2019年4月

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改善公司安全生产条件,控制安全生产风险,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12月1日]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及《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文件精神的要求,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各部门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增强公司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实现安全管理标准化、岗位操作标准化、日常管理标准化,把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融入到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持续改进,不断加强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严格开展自评工作,确保公司在2019年年底前,顺利通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评审;并以此为契机推动公司的安全生产和现场管理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了更好地推进公司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公司成立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

1、安全生产标准化领导小组

组长: 徐霄果

成员:任侁  谢松晁 

职责:

1、确定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及安全标准化活动目标。

2、审批标准化活动实施方案;

3、提供和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提供资金等资源;

4、指导协调解决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中的重要问题;

5、督促检查安全生产标准活动实施方案落实情况;

6、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进行内部自评和考核;

2、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小组

组长:任侁

成员:严文煜  汤培强  郭明珠  戴红艳  杨耿  李龙虎

职责: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过程中的文件制修订、教育培训、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等具体工作。

3、专业小组

3.1物业化巡查及海塘防潮公共设施管理

成员:戴红艳、郭明珠

3.2海塘零星维修管理

成员:严文煜  汤培强  李龙虎

3.3海塘日常养护保洁管理

成员:严文煜  汤培强  李龙虎

3.4作业安全与职业健康

成员:严文煜  汤培强  金全观  李龙虎

职责:对所对应的专业管理负责,认真落实各项工作。

4、自评小组

组长:徐霄果

成员:任侁  谢松晁

职责: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计划、自评检查表的编制,并实施自评工作,提出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计划和措施。

5、办公室职责

1、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的开展;

2、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的宣传培训;

3、负责组织编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4、负责组织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复查;

5、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编写评审报告和提出评审申请;

6、及时收集并向领导小组及市安全生产主管部门上报有关材料。

三、活动的步骤、内容和时间安排

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从2019年3月20日开始,至2019年12月31日结束。共分四个阶段

(一)、部署、宣传、动员阶段。

时间:2019年3月20日至2019年4月30日;

1、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方案;

2、成立安全生产标准化领导小组、推进小组、专业小组;

3、安全生产标准化文件(评审标准、创建指南等)收集、发放;

4、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宣传,营造工作氛围,落实责任人。

(二)、推进实施阶段:

时间:2019年5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

1、组织学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全面掌握评审方法和评分标准;

2、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时间:2019年5月5日至2019年6月30日;

组织有关人员编写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建立并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各级领导、各部门、各岗位及人员的安全职责。

3、隐患排查阶段:时间: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7月30日

按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内容,对照公司的安全管理、现场作业、设施设备等方面进行隐患排查,并对公司的安全现状做出基本判断。

4、隐患整改阶段:时间:2019年8月1日至2019年8月20日

针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适时聘请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现场指导,落实整改责任人、资金和完成时间,并予以完成。

(三)、自查自评阶段

时间:2019年9月1日至2019年10月10日

由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对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进行自评,做出是否具备申请评审的结论,如达标,则由活动办公室形成自评报告,书面提出评审申请,如不达标,则进一步整改,并递交整改报告。

四、工作要求

1、全体员工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性,并积极参与到标准化建设中,认真落实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各项工作。

2、严格执行各项工作程序,把握工作重点,加强生产过程监控、监督,规范队伍管理,大力搞好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宣传、学习工作,从制度到精神、落实到每位员工行动中,从思想上真正有所提高。

3、各部(室)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计划顺利落实。

4、完善制度,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进一步完善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

5、明确责任,对职责履行不到位,影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部门或个人实行责任追究。

附表: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职责分配表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评审标准条款

A级要素

B级要素

1法律、法规和标准

1.1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识别和获取

1.2法律、法规和标准符合性评价

2机构和职责

2.1方针目标

2.2 负责人

2.3职责

2.4 组织机构

2.5 安全生产投入

3风险管理

3.1 范围与评价方法

3.2风险评价

3.3风险控制

3.4隐患排查与治理

3.5 重大危险源

3.6变更

3.7风险信息更新

3.8供应商

4管理制度

 

4.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2操作规程

4.3修订

5培训教育

 

5.1培训教育管理

5.2从业人员岗位标准

5.3管理人员培训

5.4从业人员培训教育

5.5其他人员培训教育

5.6日常安全教育

 

6生产设施及工艺安全

 

6.1生产设施建设

6.2安全设施

6.3特种设备

6.4工艺安全

6.5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

6.6检维修

6.7拆除和报废

7 作业安全

 

7.1作业许可

7.2警示标志

7.3作业环节

7.4承包商

8职业健康

 

8.1职业危害项目申报

8.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管理

8.3劳动防护用品

9 危险化学品管理

 

9.1危险化学品档案

9.2化学品分类

9.3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9.4化学事故应急咨询服务电话

9.5危险化学品登记

9.6危害告知

9.7储存和运输

10事故与应急

 

10.1应急指挥与救援系统

10.2应急救援设施

10.3应急救援预案与演练

10.4抢险与救护

10.5事故报告

10.6事故调查

11检查与自评

 

11.1安全检查

11.2安全检查形式与内容

11.3整改

第8篇

一、工作进展情况

1、召开了全县性的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工作布置会,明确了各部门职责以及各阶段工作任务,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普查领导小组以及普查办公室,聘请一名数据录入员和一名环保专业技术人员。

2、新增企业依据环评审批以及“三同时”验收确定,同时根据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部门提供的企业名单核对,没有遗漏排污单位。

3、农业源由环保局负责调查与填报,农业局提供农业源名单、地址,并参与表格审核。2008年和2009年新增农业源名单已确定。

4、分三个调查组全面开始调查,目前已完成工业源表格发放,工业源调查表发放的范围和数量与环保部门确定的调查名单一致。

5、工业源拟发表调查企业数38个,农业源拟发表调查企业数10个。目前,工业源已发表38份,收回10份;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发表1份,收回1份;农业源未发表调查。

6、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调查表格已收回,普查对象填报了基本信息,未填写产排污系数表。生活源表格还未填写。

7、成立了调查表格数据审核以及修改小组,对已收回的10个工业源表格和1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表格进行审核,从审核反馈情况看,填报项目齐全,数据准确,来源可靠。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部分企业负责人不在厂内,调查表格盖章以及企业负责人签字受到影响,影响调查进度。普查时间紧,任务重,专业技术人员少,影响表格填报和审核进度。

第9篇

一、实施原则

(一)试点按项目管理,通过下达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指标进行规模控制和考核。

(二)复垦区选址在经确认的工矿废弃地范围内。废弃建设用地必须先复垦、后调整利用。

(三)废弃地复垦项目严格执行土地复垦管理规定。

(四)废弃地项目区内的复垦与建新实行整体审批,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得调整。复垦面积必须大于建新面积,复垦耕地数量和质量必须高于建新占用耕地数量和质量。

(五)从项目批准到完成验收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六)先易后难。谁使用,谁出资。

二、实施方案

(一)计划分配。市政府确定建新区位置和规模计划指标,下达县区政府年度工矿废弃地复垦计划任务,对调整利用工矿废弃地指标(即建新指标)实行统一管理。

年国土资源部同意我市使用废弃地调整利用指标1万亩。省国土资源厅要求我市先行复垦高标准耕地2千亩。市政府决定先行下达复垦计划6千亩,其中杜集区3千亩,烈山区3千亩开展废弃地试点工作,确保先行复垦耕地2千亩通过省国土资源厅验收。

(二)明确主体。县区政府为工矿废弃地复垦责任主体,乡镇政府为工矿废弃地复垦实施主体,市国土资源和财政部门为工矿废弃地利用项目监管和资金管理主体。

(三)实施程序。

1.县区政府根据市政府下达的工矿废弃地复垦计划,分配到各乡镇组织实施。复垦区选址确定后,报经市国土资源和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乡镇政府负责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项目区土地复垦规划方案,组织专家评审,通过论证后,会同建新区方案一同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2.工矿废弃地利用复垦规划通过评审后,市国土资源部门按照市级投资土地复垦项目管理办法负责监督管理。县区、乡镇政府依照招、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土地复垦项目施工单位。

(四)资金使用。

1.预算管理。工矿废弃地复垦整理资金严格实行项目预决算管理。市财政部门主要负责项目预算的审查、下达、资金的拨付、使用和监督管理等工作;市国土资源部门主要负责项目的立项、组织实施和验收等工作。县区、乡镇政府具体实施项目资金、核算和管理施工单位。

2.预算编制。乡镇政府依据批准的项目规划,编制设计施工方案和项目预算。项目施工方案和预算由市国土资源部门牵头组织专家论证、评审。专家论证、评审通过后按照淮北市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实施监督管理。

3.资金标准。复垦区和建新区在同一县级行政区内,由县区政府在本区自行调剂使用的,县区政府自筹资金复垦。市政府投资调剂使用指标的,市财政部门按批准的施工预算,分期拨付项目复垦资金。经复垦验收耕地总面积的15%-20%指标由县区政府自行安排建新项目使用。

为加快先期复垦2千亩耕地实施进度,落实配套资金,市政府审批投资的项目,市财政部门先期按新增建设用地报批规费标准每亩6.5万元拨付给具体承担复垦任务的县区包干使用,先实施复垦、后完善报批手续。在选定复垦地块后,经市财政、国土资源部门确认,市财政部门按市政府批准的项目拨付每亩2万元启动资金,余款待复垦实施后分期拨付。此项资金仅限先期复垦认证的2千亩耕地,复垦资金计算标准以实际认证复垦耕地面积为准。

在县级行政区域之间调剂使用建新项目指标的,使用建新指标的县区、单位与复垦耕地指标的县区政府签订指标使用协议,按照新增建设用地报批规费标准每亩10万元有偿使用。

4.资金支出。市财政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和前期工作实际情况拨付项目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勘测等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按项目实施进度,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财政主管部门共同审核后,向县区拨付工程资金,县区政府根据项目工程进度拨付资金。

5.资金决算。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竣工后,施工单位编制工程决算,乡镇政府编制财务决算,经县区政府审核后,县、区审计部门决算审计,验收合格后结算。

第10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政发号)和《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政发号)等文件精神,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为依据,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以创新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为着力点,全面夯实冶金有色建材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提高企业防范事故的能力,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冶金有色建材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促进企业提升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夯实安全基础,实现安全管理标准化、作业现场标准化和操作过程标准化。到2013年底,全区规模以上(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冶金有色建材行业企业实现安全标准化达标;到年底,所有建材行业企业达到三级安全标准。

三、工作原则

(一)统筹规划,分步实施。要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做好分工。同时,切实摸清本辖区内、本领域建材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名称、职工数量、法人代表、经济类型、生产规模、年销售收入、主要产品、生产工艺、安全管理等基本信息,合理确定阶段目标,分步推进。年年底以前,重点抓好法规政策的宣传、评定标准、考评办法、考评体系建立、试点推广等基础工作。年开始,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二)突出重点,分类指导。要抓住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引导和带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要区别不同行业、不同企业,创新工作方法,采取有效措施,实现共同达标。

(三)企业为主,政府推动。立足企业创建为主,加强政府推动和引导,不断完善考核制度,落实工作责任,调动各方的积极性,共同推动安全达标。

(四)法律约束,政策引导。加强相关立法、执法工作,以法律手段督促达标;建立和完善考核制度,落实工作责任,以行政手段推进达标;强化激励机制,激发企业参与的自觉性,以经济手段引导达标。

四、推进步骤

(一)年,《省年冶金、机械、道路交通运输等行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工作方案》(安监管号)继续实施。同时,各街道、相关部门要积极开展试点,积累工作经验,完善考评标准,建立考评体系,到年底前,规模以上企业总数的15%要完成达标。

(二)年至年,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坚持成熟一批、评审一批、公告一批,确保在年年底前,所有冶金有色建材企业实现安全达标:

五、工作方法

(一)制订工作方案。各街道、相关部门和企业要根据本辖区、本行业、本企业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订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方案,并于年7月10日前报区安监局。

(二)明确评定标准。目前,国家安监总局已经了轧钢、铁合金、冶金焦化、烧结球团、氧化铝、电解铝(含熔铸、碳素)、水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年年底前,将陆续完成炼铁、炼钢、冶金煤气、有色重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延压加工、平板玻璃、建筑卫生陶瓷、家具等评定标准的制订和修订工作。对于尚未公布和安排制定评定标准的行业,要在组织实施中原则上要按照国家安监总局颁布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进行初评。没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单位要结合实际创新方式方法,简化程序和内容,提高工作效率,研究制定考评标准和考评办法。

(四)积极开展试点。各街道、相关部门和企业要根据本辖区、本行业实际情况和企业特点,明确安全生产标准化试点工作目标、工作重点、主要措施,建立、完善考评体系和奖惩制度,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配套措施,把安全生产标准化与行政许可、监管监察执法、评优评先等相结合,引导企业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为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六、评定程序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采取企业自评和安全监管部门评定相结合的方式予以考评,具体程序如下:

(一)企业自评。对照相关考评标准,由企业组织自评小组进行自评,形成安全标准化自评报告。

(二)外部考评。企业完成自评工作后,选择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考评机构开展外部考评。申请安全标准化一级的,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认定的考评机构进行外部考评;申请安全标准化二级的,由省安监局认定的考评机构进行外部考评;申请安全标准化三级的,由市安监局认定的考评机构进行外部考评。考评完毕,考评机构要形成书面考评意见向企业反馈。

(三)等级认定。企业根据外部考评结果,报区安监局初审,通过后,再向市安监局提出安全标准化三级认定申请,并报送《安全标准化自评报告》。对于达到三级以上、符合申请二级标准的,指导企业向省安监局提出二级考评申请。

(四)公告。达到安全标准化等级的企业将在安监部门网站上统一公告,公告期满向企业颁发安全标准化等级证书和牌匾,证书和牌匾采用全国统一式样。

七、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各街道、有关部门要继续深化《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等规章、规范的宣传,通过培训班、专题座谈会、现场经验交流等形式,加强对安全监管人员、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及评审机构人员的培训,以培训促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通过公告考评达标的试点企业,鼓动、督促所有企业踊跃争取安全达标,营造以安全达标为荣的社会氛围。

(二)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精心部署,周密安排,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确保辖区冶金有色建材行业企业按时按量完成达标任务。

(三)严格考评管理。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考评工作的监督指导,坚持科学、公平、公正的态度,按照“谁考评、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四)注重双基建设。要从企业基础、基层抓起,充分发挥班组在安全生产中的基础作用,大力加强班组安全建设,强化现场安全管理责任和措施落实,提高职工安全操作技能,杜绝“三违”行为,以岗位达标推动企业达标。

第11篇

近年来,X县金融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433”发展战略和县委“543”工程,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充分发挥协调指导作用,全力推进“3+1”立体化金融支撑体系建设,不断改善金融生态环境,着力破解融资难题,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截止2015年9月底,全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亿元,比年初下降亿元,比年初下降0.93%;各项贷款余额亿元,比年初增加亿元,比年初增长%,各项涉农贷款余额亿元,比年初减少万元,比年初下降4.5%。

一、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深化金融改革创新,农村经济发展成效明显。我县把金融改革创新作为破解农村经济发展难题的有效手段,先后制定了《X县林权抵押贷款工作方案》、《X县农村物权抵押贷款交易中心试点工作方案》和《X县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X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X县农村房屋所有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率先在全市发放林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林权抵押由反担保延伸到银行融资,有效解决了贫困农户抵押难的问题。2014年全县累计发放林权抵押贷款户、万元,并顺利通过了省级林下经济示范县项目验收。累计发放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农村住房抵押贷款笔、万元。加强与国开行的衔接,争取落实国家开发银行支持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政策,计划总投资亿元,贷款申请亿元,我县被列为第二批,正在等待审批授信。针对中小微企业因抵质押物不足而导致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强与市金融办和市股权交易中心的沟通协调,县财政筹措资金万元参与陇南资金池建设,“企业融资资金池”试点工作全面启动。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X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及时启动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加快开展,农村物权抵押贷款交易中心即将成立。

(二)推进“1236”扶贫攻坚行动,金融扶贫开发步伐加快。我县认真落实省委“1236”扶贫攻坚行动,持续开展“双联”行动,出台了《X县人民政府关于金融支持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意见》,《X县金融支持“1236”扶贫攻坚行动实施方案》、《X县农村物权抵押贷款交易中心试点工作方案》、《金融支持非公经济“十大工程”实施方案》等政策措施,持续完善加快金融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着力扶助民间投资发展壮大。扶持华彩彩印包装、恒丰核桃乳等一批地方非公经济项目先后建成投产,全年新增非公企业111个,累计达到455个,新增个体工商户个,累计达到5911个,非公经济增加值达到亿元,占全县GDP总量的56.1%,财税贡献率达%以上。及时启动“中药材产业贴息贷款”和“易地扶贫搬迁贴息贷款”发放工作,全面落实双联惠农贷款、草食畜牧业和设施蔬菜产业贷款等贴息信贷政策。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全县各项存款亿元,比年初增加亿元,增长%;各项贷款余额亿元(含小贷公司),比年初增加7.41亿元,增长%;各项涉农贷款余额亿元,同比增加亿元,同比增长44.7%。累计向全县21个乡镇户发放了重建贷款万元,累计回收重建贷款金额万元,贷款回收率73.2%;累计发放双联惠农贷款1716户,15133.2万元,位居全市第二名;当年新增户,万元,增幅位居全市第一,双联惠农贷款农民人均达到880元。累计发放妇女小额担保贷款万元,累计收回妇小贷户、金额万元,贷款回收率达%;;发放草食畜牧业和设施蔬菜产业贷款209万元。进一步加大对规模养殖、特色养殖和电子商务的支持力度,发放创业小额担保贷款万元。金融助推扶贫攻坚能力明显增强。

(三)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新型金融主体培育加快。我县高度重视金融体系建设,抢抓国家放宽对西部地区金融机构准入优惠政策和市优惠措施,加强与省、市各金融单位、民营企业和民间资本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股份制商业银行及地方性商业银行在我县设分支机构和村镇银行,规范组建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担保公司,不断加大对偏远乡镇、行政村“三农”服务终端布设力度,逐步实现乡镇金融服务全覆盖。目前,全县共建立金融机构6家,担保机构1家,贷款公司2家,投融资公司1家,保险公司5家;共有营业网点个,信用联社设立便民服务点58个,农行和邮政银行设立银行卡取款便民服务点个,初步形成了功能互补、层次分明的金融布局,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多方位、多形式的金融支撑。

(四)加强银政银企合作,聚焦小微企业发展壮大。我县加强对全县中小微企业、专业合作社信贷需求的调研摸底,先后组织举办了全县政银企签约对接会,积极向银行推荐优质企业,为企业发展推介各项信贷产品,有效破解企业融资难题,在助推企业不断发展壮大的同时,辐射带动群众脱贫致富。2014年共发放小微企业贷款亿元,比上年增加亿元,增长%。

(五)加强金融知识宣传,金融生态环境逐步优化。积极开展征信和金融知识宣传,推进“诚信X县”建设,加强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建设,制定了《X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X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和《X县农村信用等级评定管理暂行办法》。强化金融监管,转发了《陇南市小额贷款公司初审实施细则》,建立了小额贷款公司审查机制,规范小额贷款公司评审核准程序,确保评审核准工作科学规范、公正透明。认真落实《关于做好2014年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组织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部署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配合完成了对家小额贷款公司的审计工作,切实维护各金融主体的合法权益。加强政府投融资服务平台建设,成立了X县兴城投融资有限责任公司,具体负责与国开行衔接贷款工作,为新型城镇化、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棚户区改造和重大项目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年,我县认真贯彻落实这次全市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趋势、新常态,继续深入落实市委“”战略和县委“”工程,加强协调、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加快推进金融改革发展,进一步营造金融发展的良好环境,推动金融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一是着力加强金融工作组织领导。进一步建立健全金融工作机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金融办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对金融知识学习培训力度,发挥协调作用,努力破解难题,提高领导干部抓金融工作的能力。

二是全面加快农村金融改革和试点工作。加快推进农村物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指导相关乡镇和部门,尽快完善确权颁证、抵押登记、评估、产权交易等配套政策,完善“三权”抵押贷款程序,优化农村物权抵押贷款交易中心的服务流程,力争上半年完成农村物权抵押贷款“一站式服务中心”的组建和挂牌工作。

三是继续抓好金融服务组织体系建设。继续加快金融机构网点和基层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不断优化金融机构在农村基层的网点布局,为农户提供更多便捷的金融服务。推动股份制商业银行在我县设立村镇银行。加强与省市银行机构的沟通,争取X县分行。积极引进证券、保险业金融机构落户我县。

四是进一步加大信贷投放力度。继续发挥正规金融市场的主渠道作用,注重充分调动各金融机构信贷投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用足用好政策,创新金融服务,扩大信贷总量,优化信贷结构,全力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第12篇

定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定边县政府融资平台市场化整合

升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省市驻定单位: 《定边县政府融资平台市场化整合升级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定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12日

 

定边县政府融资平台市场化整合升级

工 作 方 案

 

为加快推进融资平台公司整合升级工作,提高平台公司市场化投融资能力,有效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优化平台公司融资结构,增强国有经济活力、影响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提高转型后平台公司综合竞争力,更好服务于定边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加快市县融资平台公司整合升级推动市场化投融资的意见》(陕发改投资〔2020〕1441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融资平台整合升级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及目标

(一)工作原则

按照“分类施策、资源整合、统筹兼顾、一体推进、市场引领、开拓创新”的基本原则。以资产重组整合为核心,以管理体制革新为动力,通过依法注销、清理整合,将现有融资平台公司转型为权属清晰、多元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化综合性国有资本运营集团公司。使转型后的融资平台公司成为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二)工作目标

融资平台整合升级后,将其打造成为定边县政府谋划实施建设项目的重要依托、支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预计转型后的平台公司主体评级达AA及以上,总资产达到80-100亿元,净资产达到50亿元以上,年底市场化投融资工作特别是债券融资规模扩大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工作程序

(一)资产清查阶段

对全县范围内全部资产、负债进行摸底调研,做到资产明晰、权属清晰、全面彻底、没有遗漏。形成最终的资产、资源、债务清单。

1. 由县政府办牵头,清查我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管理或使用的房产、土地和土地开发项目、公租房、廉租房、在建项目等资产。

2. 由县发改科技局牵头,收集县属国有企业及各行政事业单位受托管理企业的基本情况、经营情况、实物资产、对外投资、土地使用权明细、无形资产等。

(二)制定整合方案阶段

为提高目标融资平台公司资产规模质量、核心竞争力、信用等级和抗风险能力,在前期资产清查的基础上,筛选一批估值高、权属清、具有稳定现金流的资产,主要包括不动产、动产、权益性投资及经营性资产,提出融资平台整合实施方案。

1. 按照省融资平台整合指导委员会提出的指导意见,聘请相关专家团队对方案进行评审论证,修改完善后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2. 将修改完善后的融资平台公司整合方案报政府审定后,并以文件印发执行。

(三)整合实施阶段

按照整合实施方案,完成相关经营性资产确权、转性、注入等工作;对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自建、购置、划拨房屋土地资产,办理权证或补缴土地出让金等方式转性为商住用途注入;对矿产、林地等自然资源资产办理相关确权。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完成战略性整合的融资平台公司进行财务审计评估,出具相关报告,推进融资平台公司主体的公开评级。

(四)市场运营阶段

整合完成后,平台公司要坚持市场化运营模式,不断完善内部管理机制,明确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积极主动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益性、准公益性项目建设,稳步成为地区支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政府办、发改科技、财政、资源规划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融资平台整合升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发改科技局,负责整合升级的日常工作。

(二)健全管理机制

领导小组建立工作台账,紧盯任务节点。健全评估考核制度,对融资平台整合升级工作相关主体设置奖惩办法,确保整合工作如期完成。对转型完成后融资平台的投资行为和融资举债加强管理,实施绩效考核。健全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坚决遏制政府隐性债务增量。

(三)发挥专业力量

成立由长安银行、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等组成的金融专家组,开展专业培训,帮助摸底调研,出具整合方案。为平台公司整合升级暨市场化运行提供专业的意见与建议。

(四)严肃工作纪律

融资平台整合重组工作涉及部门数量多、工作周期长、涉及领域广、工作内容敏感,在转型过程中,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确保政令畅通,认真做好过渡期的稳定工作,确保企业平稳转型。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人武部政工科,法院,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