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25 08:57:3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今日说法案例,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关键词】:经济法 由浅入深 学习兴趣 实用型人才 教学方法
如何激发中职生的学习兴趣,学好经济法这门课是摆在中职教师面前亟待解决的问题。本人从长期教学实践中总结出以下以下几种教学方法:
(一)学习过程要循序渐近,由浅入深
中职生的学习基础比较薄弱,自控能力不强,经济法本身理论性较强,如果一开始就给学生讲解很深的理论,学生就会产生惧怕的心理,所以老师在选材的时候,要充分考虑学生的理解能力和接受能力,在开始的时候尽量选择一些简单的理论知识和习题,让学生学习,等待学生入门之后,再适当地延伸。
(二)重视案例教学方法的应用,培养实用型人才
1、用案例教学法提出问题,创设情境。案例教学法的出发点是激发学生个体探究动机,教师精心选择案例,创设情境,便于学生理解教材内容,掌握知识,比如在讲“经济法律关系构成要素”中,用张三把钱借给李四,这一现实生活中简单案例,提出谁是法律关系主体,谁是客体,谁是内容,创设情境,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使学生产生一种新鲜感和强烈的求知欲,让他们积极去探索,积极思考,通过研究、分析获得一些见解后,组织学生讨论,从而理解什么是经济法律关系的三要素,即主体、客体、内容。案例的运用激起了学生学习的热情,思考的欲望,主动地寻找答案,变“要我学”为“我要学”。
2、用案例分析解决经济法中的问题。经济法案例应来源于鲜活的现实生活,要求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来分析讨论案例,直接参与对案例的分析、讨论和评价,这就为锻炼提高他们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创造能力创造条件,把握案例的关键,创造性地评价案例,敢于发表自己不同的看法和见解,从而解决经济法中的实际问题。
比如在讲破产法时,我设计了一个企业频临倒闭的案例,然后问:假如你是这个企业的老总,你该如何走出困境,组织学生进行分组讨论,在小组讨论基础上进行全班讨论,遇到焦点问题,还可进行辩论,让学生充分发表自己的见解,同学们踊跃发言,使学生真正成为课堂的主人。老师在每个学生发言后要针对性地提出客观的评价,对学生案例分析中出现的亮点和存在的问题进行点评,最后我做总结性发言,把学生的思维引入到教学主题上来。
3、用案例理论联系实际,增强案例的实用性。经济法案例来源于现实生活中的鲜活案件,具有较强的时代感和现实性,可以引导学生关注现实生活,增强观察生活、联系实际的能力,通过紧密结合学生生活实际地案例,避免了枯燥地陈述,同时对鼓励学生积极探究,形成主动学习态度有很大的好处,达到开放式教学效果。
4、案例教学的优势非常明显,但在具体操作中还要注意以下问题:选材时要注意难度适中,贴近生活。因为太难的案例让学生不知从何下手,产生畏难情绪或依赖思想,造成冷场,不利于调动学生积极性,达不到预期的教学效果。案情太简单,答案一望而知,学生会感到索然乏味,同样会降低学习兴趣和主动性。真实性强、贴近生活的案例,能够拉近案例与学生在时间上和空间上的心理距离,吸引学生的注意,教学效果会更好。案例教学中还可以充分运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律师视点》等视频资料,变平面的声音信息为音、画、图、文等多层次立体化互动传播。要注意的是,老师必须精心选择案例素材,在播放过程中,可以根据教学需要在合适的时机停止播放,巧妙设问启发学生思考甚至展开讨论,待视频播放完毕之后,老师针对节目中介绍不够透彻或者有争议、有疑问的地方进一步阐述。这样不但可以吸引学生注意,活跃课堂气氛,使师生非常愉悦的完成教学过程,而且能够激发学生强烈的求知欲。
(三)注重测试反复多样,不拘于考试一种方法
理论联系实际中职生的生理与心理正处在成长发育阶段,这个年龄段的学生好奇心强,但自控力差、辨别是非的能力弱,很容易受到不良因素的影响。再加上中职生独生子女多,基础水平低下,综合素质不高。因此,中职教学的重要任务是提高学生的个人修养,健全学生人格。“法律基础知识”是中职德育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中职学校师生必须转变教学观念,结合实际丰富教学内容,用法律知识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法律教学要紧密联系生活中职法律可涉及的内容大都是宏观的国家法律,注重理论性,涵盖的范围广、内容多,如果只是单纯地讲授不利于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与运用。所以,法律课堂教学中教师要紧密联系现实,用生动形象的例子解释抽象的概念,这样不仅能让学生牢固掌握所学知识,还能让学生认识到法律知识的实际应用价值,接受相应的教育。法律教学要紧密联系学生实际学生有需求才会产生学习的动力,因此法律课堂教学中教师可以了解学生最想知道的法律知识、最缺乏的法律知识、最需要哪些法律知识,根据了解到的情况针对性地开展教学,从而调动学生的积极主动性。如对即将毕业的中职生,可以重点讲《公司法》、《劳动法》,以及与学生就业密切相关的工资制度、求职择业需要注意的法律法规知识等。对财会专业的学生要着重讲《经济合同法》和金融税收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增强学生守法、护法的主动性。
法律教学要紧密结合改革开放目前,我国正经历由政策性调整到法律性调整阶段,用法律做基础保障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强法制建设,努力构建法制型国家,原有的法律法规不断得到修订。因此,中职法律课堂教学要紧跟改革开放步伐,充实教学内容,丰富法律知识。创新教学模式课堂教学效果与教学模式有着紧密的联系,多样化的教学方法能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提高教学效果。中职法律课教学要从根本上改革教学中教者无趣、听者无味的现状,不仅要拓展思路,丰富教学内容,更要创新教学模式,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主动性。案例教学法案例教学法是结合教学目的,针对具体问题设计出的实际案例,重在以例说法,用法释例。案例教学能激活课堂,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提高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要采用这种方法首先要求教师根据教学内容到一些政法机构或者借助法制方面的报刊、网络等搜集典型案例。其次教师在案例教学中要遵循以下原则:教师启发学生引出案例;学生独立思考、分析案例;小组交流、讨论案例;师生互动,加深对案例的理解。这样的教学过程能引发学生深入思考法律问题,不仅能提高学生分析问题的能力,还能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模拟教学法模拟教学法是在学生具备一定法律基础后筹备模拟的,通过再现真实的法庭场景,模拟法庭审理过程。法律教学中采用模拟教学法是将所学的法律知识运用于实际的实践教学手段,操作性强,程序要求严格。教师首先要与法院、律师取得联系,请他们给予帮助和指导。用典型的案例做范本,分析当事人争议的事实、法律责任、证据等。其次梳清案例里面的关系后,进行角色分配,使学生参与到活动中去。这样的法庭全部由学生组成,有公诉人、法定人、被告人、辩护人等,直观形象的模拟场景,使法律课堂变得生动形象,不仅能满足学生的好奇心,还能规范学生的行为,从而充分体现出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
讨论教学法讨论教学法要求教师给学生提供简明的事实,引导学生参与讨论,找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方法,最后推出合理的一致性的结论,然后教师再引导学生上升到理性的高度进行评价。如教学“法的概念”时,会提到法是如何体现出公平和正义的问题,教学中教师可以用姐妹俩分苹果的例子来说明。一个苹果,姐妹两个人要分吃,问怎样分得公平合理?让学生结合自己的知识、阅历想出最合适的解决方案,学生经过思考后说出了多种方案:方案一,等分苹果,用天平称量;方案二,变苹果为果汁,一人一半;方案三,姐妹俩一口一替吃;方案四,一个人先切,另一个先拿等。然后师生对这些方案进行评估。方案一有点大动干戈;方案二破坏了苹果的价值;方案三有点勉强;方案四机会均等,较为公正合理。因此最后讨论出第四种方案是最佳方案。这样的讨论教学能激发学生的灵感,实现教与学的互动,从而提高学生写作、辩论的能力。多媒体教学法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信息技术被广泛应用到教学中。多媒体教学实现了文字与图片、图像与声音的结合,能使抽象的知识具体化,枯燥的理论教学形象化。多媒体辅助教学能调动人的各种感官,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和兴趣。中职生的学习习惯差,学习能力不高,多媒体教学能动态地展示教学内容,促进学生学习能力的提升,提高学生的思维能力。制作课件时教师要多渠道搜集资料,尤其是要关注有影响力的法制栏目如《今日说法》、《法律讲堂》等,比较适合中职法律教学。观摩教学法这是让师生在现场共同感受教育的法律教学模式,教师结合教学内容,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参观图片展览、观看法制影片、听法制讲座等,延伸法律教学。这种教学法需要叙述学习法律条款和法理,掌握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后,由教师组织学生进行观摩。如旁听典型案件的审理过程,让学生切身感受到现场的庭审气氛,明晰审理程序,全面认识案件的事实、证据等。这种现身、现场的说“法”,能激发学生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使法律教学真正落到实处。
作者:魏德海 单位:沛县中等专业学校
一、定位热点案,定位身边案,以节目的本土化吸引受众
跟央视等大台比起来,地方电视台的选题源要少得多,节目的丰富度也远远不够,但却具有不可替代的本土化优势。地方电视台要想牢牢把握住当地受众,并做大做强,唯有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以“贴近”立足于市场,靠“贴近”吸引大众。地方电视台的法制节目要想抓住受众的眼球,就必须在节目的本土化、节目的言说方式上不断寻求突破。要立足于本地案件作为节目选题的来源,地方台节目的优势也正是取材于大家的身边事,言说的是发生在大家身边的活生生的案例;同时在节目语言中,恰当地运用些地方性的语言作为节目的起承转合(由于是法制节目,所以在这点要注意度的把握),观众才容易找到认同点。在这点上,我们紧抓身边的大案要案,以及老百姓所关心的,在日常生活中法律的一些盲区做文章,紧抓百姓视点。同时,对重大新闻或突发新闻法律意义的挖掘,也能提高法制栏目的社会影响力。如节目《如果可以的话》、《假币迷踪》、《我的门面我做主》、《破碎的老板梦》等深度报道,就受到观众广泛好评。
二、以诚作文章,以心换心,加强人文关怀
法制采编节目,最触动人的情感就是互动交流。一档电视节目离不开同期声的采访,节目当事人采访的成功与否直接决定着本档节目的质量,甚至决定着节目的生杀大关。由于节目案件全部取材于本地,因此,节目往往有着是否愿意配合,能否进行拍摄等一系列问题。由于是涉法案件,很多当事人都心存顾虑,不愿把事情公之与众,更不愿意在家门口让大家来评头论足,这也是人之常情。这些年来,很多看似不能做的节目选题,最后都通过努力登上荧屏,这里面实际上就是一个字,诚。要真心对待你的当事人,要尊重你的采访对象,始终与之保持平等交流的状态,并要能够体会当事人在他们命运中心路历程上的变化和挣扎,让他愿意倾诉,并适时打消他的顾虑,这样,通过心与心交流的采访才更有说服力,也更能打动人,起到教育的目的。这种人文关怀对记者和节目创作人员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如节目《拒绝家庭暴力》、《案起婚外情》、《当亲情遭遇巨额赔偿》、《被遗忘的角落》等,采访者与被采访者相互打开心扉、自如交流,是节目成功的根本。
三、采用“主题故事化、故事人物化、人物细节化”的报道方式
作为电视节目,故事性和悬念性两者关系密切,往往缺一不可,要尽量避免单一式叙事办法,而要遵循电视特性,力求开篇“不显山露水”,以悬念为结构点,层层递进,环环相扣,牢牢地抓住观众。
就法制类节目的专业性而言,有些晦涩难懂、抽象而理性的法律条文往往难以引起观众的兴趣,有些专业性过强的法律案件也不容易理解,因此,法制节目在报道方式上要尽量走 “主题故事化,故事人物化,人物细节化”的路径,让复杂的案件故事化,抽象生涩的法律专业知识形象化、口语化。在故事中融入法的道理、法的精神,通过观众对故事的接受定势达到普法的目的,让观众更易于接受。如节目《“变脸”的钞票》、《“警察”来了》、《窃电疑云》、《潜伏行动》等,悬念的巧妙铺设,人物细节的突出让节目的可视性大大增强。
四、灵活节目形式,创新拍摄制作手法
推陈出新是每个节目的追求,也是其难点所在,怎样变形式,怎样有看头,往往让编导们煞费苦心。这些年来,我们体会到,制作手法的创新往往会起到让节目耳目一新、事半功倍的效果。除了灵活运用各种音效如悬疑、紧张等手法为法制节目推波助澜、画龙点睛外,还可在节目中灵活运用三维特技、动态字幕、案件评点等手法,让整个节目有声有色,同时也开掘了节目的深度。在节目《背着国徽进农家》中,编导撷取了一件非常普通的农村案例为表现对象,不经虚构和艺术夸张,采取纪录片的风格,忠实地再现了基层法官工作的全貌。全片在拍摄中真实地摄取素材,尽可能保持农村田头现场开庭对话的完整性和流畅性,通过真实纪录的事件、人物和场景使观众得到多方面的认同。由于是现场纪实,所以本片具有极强的的现场“传真”效果。另外,在节目的编辑上,同期声的剪辑与巧妙运用也是本片的一大特色。声画合一,声画分立,声画对位的多种表现形式,在片中得到比较恰当的运用。多层次的声画关系既丰富了记录片的内涵,也较好地烘托了主题。创新的形式为栏目增添了不少的张力与活力。
五、增加节目互动,加强与观众之间的交流
以往的法制节目只注重单向传播,节目说教的意味尤为明显,与观众有一定的距离。如今,随着电视传播观念从传者本位到受众本位的转变,电视观众的诉求越来越得到重视和呈现,法制节目不仅要普及法律,宣传法律,更要唤起民众对于法律事件的种种思考,从而让法制节目切实对观众产生影响。这其中一个重要的方式就是在节目中体现与观众的互动,互动更能引发观众的参与和思考,留给栏目的影响力是长时间的。节目互动的方式有多种,或针对相关法律知识对老百姓随机进行采访,或请来观众与专家学者进行座谈答疑,或请法律专家团回复观众来信来电,或在举办大型公益活动中为观众现场提供法律帮助。这种真诚的互动方式可以让地方台法制栏目拥有一大批稳定的观众群,也可以为下一步的节目方向提供一些参考和思路。
六、节目要以服务百姓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关键词】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实践教学;改革思路;体验式;诊所式
经济法是经济类和管理类专业的基础课程,是其他专业的选修课。如果老师照本宣科,不能理论联系实际,那就不能很好的引入学生知法懂法守法,不能取得良好的课堂效果,教学质量更难以保证。基于此,我们研究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实践教学改革就非常有必要。
一、目前我国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教学存在的问题
1、经济法教材编写缺乏实践性,选用不具适用性
当前出版的经济法教材版本较多,但内容不一,良莠不齐,这些教材在编写内容上,理论内容较多,实践性不强。有些教材虽加了案例、课后练习题甚至案例分析,但很多案例挑选比较随意,缺乏综合性。同时在教材的选用上,有的版本过旧,或者难度过大,不考虑授课对象。这些都要求经济法课程教学要有一个合适的教材。
2、国内大多数高职《经济法》课程编排不能围绕着一个学习任务作为目标,循序渐进地引导学生进行学习
教学环节多理论,少实践,不利学生认知能力发展,学生学习兴趣不大。教学实践环节缺失,不利于学生职业能力培养,学生适应社会工作岗位能力差。基于以上原因,我们必须对《经济法》教学进行改革,创新实践教学方法。
3、形式主义严重
对经济法课程即便有实践教学,但对策分析停留在形式层面上,空洞的口号较多,但建设性的意见还不多见,特别是针对不同年级、不同层次的学生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建设思路更是十分少见,再加上高职学生基础相对较弱,这些因素严重影响了高职学生对经济法课程实践技能的掌握,《经济法》教学改革势在必行。
4、考核方式单一
多数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考核方式单一,集中在纯理论方面。本课题组成员走访了陕西六所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的考核都采用的是闭卷考试,题型基本上还是传统的题型:名词解释、填空、简答、论述,有的甚至让学生默写法律条文,好点的还出几道案例分析。这样的考核方式没有创新,不能适应现代职业教育的需要,对高职生来说缺乏针对性,确实需要改革。
二、探索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实践教学改革的意义
1、理论意义
《经济法》是经济类和管理类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程,该课程的教学效果不仅影响学生后续专业课程的学习,而且对学生的就业实践产生极大的影响。《经济法》是一门实用性很强的理论课程,具有很强的应用性,为其它学科提供从法律方面着手研究客观事物的方法和理论依据。它的使用范围几乎覆盖了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各个领域,是各学科领域研究者和实际工作者的必备知识。通过经济法实践教学,培养学生运用经济法律法规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技能,使法律法规得到更好的普及和应用,进而提高全民族的法律意识,让大学生知法、懂法、守法,为依法治国和依法治校打下坚实的理论依据。
2、实践意义
近年来,我国高考生源数逐年下降,高职院校受到的冲击尤为明显。再加上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严峻复杂,2014年全国高校毕业生规模达到727万人,比2013年多出28万人,2016年全国高校毕业生规模达到765万人,超越2015年的749万,再次创下历史新高。这对高职院校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高职院校要想在市场立于不败之地,就需要遵循高职院校的办学宗旨,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人才培养要从课程教学入手,突出实践操作能力,培养实践技能,拓展就业范围,增强综合就业能力,经济法这门学科也只有在实践中才能显示出极大的生命力。在实践教学过程中,教师运用“诊所式”教育模式,通过对案例进行分析、讨论,让学生参与其中,参加法律实务锻炼,对现实生活中出现的法律事例能够深入剖析、准确判断、恰当适用法律。本课题的研究也为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工学结合人才培养目标的实施,深化内涵建设,整合优化资源配置,具有现实的实践指导意义。
三、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实践教学改革的思路
1、完善经济法课程实践教学的评价内容和方法
实践教学评价的内容应该多元化,除了考核学生对经济法律条文理解、运用,还要看他们法律内化的程度,经济法课程成绩评价的方法应该多样化,可以采用正方反方辩论、模拟表演、社会调查、单位参观实习、处理实例等方式。笔试取消名词解释、填空、简答、论述传统题型,一律考案例分析题。
2、加强信息化手段在经济法实践教学中的应用
2014年我们课题组成员完成了经济法课程院级优质课程的工作,并放在学院网站上,经济法代课老师就可以充分的运用这个平台,首先通过网络向所带课程班级群任务,要求学生进入平台了解本次课的学习目标和任务安排,并在课余时间搜集大量的案例,然后老师在上课时利用电视法制财经频道栏目如《公司与行业》、《环球第一财经》《今日说法》、《法制与社会》。可以使教学的材料和内容能更清晰、直观、生动,还可以节约理论的讲授时间。总之,利用信息化的手段能使学生真正地动起来,能充分调动他们学习的兴趣,同时也激发了老师的创造力。
3、采用合理的经济法课程实践教学方法
本课题组经过长时间的摸索和反复的使用,结合高职院校学生的实际,在经济法教学中可以采取下列方法。
(1)案例互动体验式实践教学。经济法课程实施案例互动体验式实践教学,应注意以下几个环节。选好案例是案例教学法的首要条件和前提基础,而且要有代表性。案例数量要精而少,质量较高而实用性强,既有代表性又有针对性。我们课题组在教学中选择了特别有说服力的真实案例,能让学生很快理解法律原理。比如劳动合同法,杨某某系外来务工人员,在宝鸡某物流公司工作已达12年,已缴纳社会保险。2016年7月8日开始,杨某因病就医、休息而未上班,并办理了请假手续。9月20日,杨某病假到期,但未再到公司续假,也未上班。人事部电话联系杨某,得知其已回老家,杨某表示会尽快补办手续或回单位上班。此后,人事部又曾两次致电杨某,但没有联系成功。10月下旬,物流公司中断了杨某的社会保险。11月,杨某以物流公司未缴纳社会保险为由要求物流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支付中断医疗保险后无法报销的医疗费、病假期间工资和经济补偿等共计8万余元。
(2)项目实践教学法。本课题组通过对宝鸡职业技术学院经济管理系600名学生未来职业工作任务和经济法课程知识和能力目标的考察,我们在以下范围内选定经济法课程实践教学教学项目。经济法基本理论中,设定三个子项目,第一,可以让学生以法律助理身份完成一次经济法案件的法律咨询工作。从而让学生明白被咨询案件是属于经济法或行政法律关系,抑或是民事或刑事法律关系范畴。第二,让学生对学院周围的企事业单位进行调查,明确他们经常发生的经济法律关系。第三,对全院学生进行经济法律宣传讲解。市场主体法中,模拟设立公司、企业,并准备好需要的资料;到开源证券、民生银行等参观,熟练股票、债券发行过程;到当地基层法院了解简单破产案件的办理过程。市场管理法中,可以联系当地工商部门了解对不正当竞争案件的认定及处罚的法律规定;整理收集当地产品质量问题的典型案件并及时贯穿于讲解和学生的分析;到消费者协会了解消费者权益维护的法律和处理,并争取在每年的3.15那天组织学生上街宣传。宏观调控法中,先让学生熟练掌握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等主要和常用税种计算;并到当地税务大厅参观了解报税流程,并能为小规模企业完成算税和报税工作。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了解当地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的确立,并到企业实际调查,了解五险一金的缴纳情况。选定以上项目作为经济法课程实践教学项目,就可以把大量的教学知识目标承载在其中,实现知识的真正融会贯通。
(3)诊所式实践教学法。诊所式法律教学目标是要教会学生如何去学习和运用法律。随着经济法律法规的数量在不断增长,我们老师如果要把所有这些知识都灌输给学生,这不仅是不现实的,而且是不可能和不必要的。诊所式法律实践教学致力于培养学生如何在解决办理案件时出现的问题的过程中学习寻找法律、分析法律、解释法律和使用法律的能力,能让学生得到真正的实践机会。在诊所式实践教学中,学生要为当事人充当诉讼人或辩护人,完成接待当事人、分析案情、调查取证、查阅资料、参与庭审一系列活动,在诉讼过程中会遇到各种难题,在课本上是找不到答案的,这就需要学生开动脑筋,仔细分析,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正如同学们所言,与当事人的交谈,与法官庭上、庭下的交流,也使自己有意识地扮演多重角色,这样学生学习的课堂就拓展到家庭、工厂、商店,甚至法庭、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等,在这种教育方式下,学生就被置于真实的环境中,学到的知识能不扎实吗!
【参考文献】
[1]张荣.体验式教学的创新性实施条件.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2007.1.
[2]钱红亚.寓情于教建构高效情感课堂.四川教育学院学报,2007.23.
[3]苏永利,郭长军.素质教育背景下经济法学教学方法探究[J].现代教育科学,2010.2.
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民族的希望,广大还在求学阶段的中学生是我国构建法社会的后备军,中学生的法律意识健全与否一方面对中学生的自身健康成长有很大影响,另一方面,从长远考虑,中学是否具备健全的法律意识将在未来影响着我国构建法治社会的进程。
为什么一部分中学的法律意识非常淡薄?教师们应该怎样培养出执法、守法、用法的好公民?中学生可以怎样获得健全的法律意识?是本文要探讨的主要内容。
关键词:法治;青少年;法律意识
一、由一起欠下巨额赌债三名中学生故意杀人案件引发的思考
2003年9月24日上午,贺兰县新平村附近的一个排水沟里发现了一具男尸,贺兰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很快确认这具尸体系该县9月20日失踪的某企业职工马某,用了14个小时将涉嫌及此案的中学生铁某、方某和杨某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铁、方、杨3人均为贺兰县某中学高中学生。3人于今年6月至8月份,多次到马某家“诈金花”赌博,马某以记账形式给3人“放板”,致使3人共欠其赌债13.2万元,其中杨某一人就欠赌债11万元。因为3人都是中学生,没有能力偿还巨额赌债,他们便开始躲避马某。据铁某说,马某让熟人给他们捎话或打电话,催他们尽快还钱。今年秋季开学后,马某在校门口堵过他们两三次,威胁如果不还钱,就将他们赌博欠债的事告诉家长或学校。于是3人便密谋杀掉马某,以彻底抹去赌债。
9月15日,铁某让方某在市场上购买了一把斧头,自己又准备了一把军刺。9月19日晚,铁、方二人上完晚自习课后,将马某骗至一僻静处,将其杀害,并将尸体抛掷3公里外的新平村附近的一排水沟。此案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反响。[1]
虽然本案已事隔多年但本案所反映出的社会现象却令人深思。本案中的青少年们由于不懂法,不懂得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导致发生这起血案的主要原因。想想如果本案中的青少年们稍稍有一定的法律常识,他们就能明白赌债是属于非法所得不受法律的保护,他们完全可以通过司法程序的合法途径维护自身的权益,不必付出血的代价。
实际上,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并不仅仅局限于本文提到的这则案例,当今,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呈现出“数量多、危害大、蔓延快”[2]的特征。从数量上看,全国约2.5 亿学生,其中违法犯罪青少年约占青少年总数的万分之六。大城市更高,达到万分之二十点六。其中青少年犯罪占刑事犯罪的比例达70%左右;从危害性看,由于青少年生理尚未成熟,思想单纯,易于冲动,不计后果,其犯罪危害极大;从蔓延性看,青少年犯罪模仿性强,其犯罪行为、手段相互传播,结帮成伙,同一类案例在某一地区迅速蔓延开来,重复发生。团伙犯罪愈演愈烈。[3]
当前,青少年犯罪的主要特点有:①犯罪呈低龄化趋势。据有关部门统计,80年代初,青少年初犯的平均年龄为16岁,到90年代,初犯的平均年龄已降低到14-15岁。③在校学生作案逐年递增,其中以初中生居多,约占青少年作案人数的18-22%。④犯罪的类型复杂,他们或敲诈勒索,或盗窃抢劫,或聚众斗殴,或残害亲人,或吸毒,有的甚至是计算机犯罪。[4]
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是多方面原因引起的,中学生法律意识淡薄是造成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最重要原因之一。在本文的第二部分笔者是从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这两个方面分别论证中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
二、部分中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
法律意识是人们对于法(特别是现行法)和有关法律现象的观点、知识和心理态度的总称。法律意识是一种观念的法律文化,对法的制定实施是非常重要的。它表现为探索法律现象的各种法律学说,对现行法律的评价和解释,人们的法律动机(法律要求),对自己权利、义务的认识(法律感),对法、法律制度了解、掌握、运用的程度(法律知识),以及对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等。[5]造成中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既有主观方面的原因也有客观方面的原因。
造成中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既有主观方面的原因是因为部分中学生认为法律离自己的生活很遥远,他们认为法律是司法执法人员以及律师维权的武器,与自己无关。许多中学经常发生这样的事情:学生被社会青年敲诈、殴打,他们本应理直气壮地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伸张正义,可是,他们都不懂得法律知识,或忍气吞声,或采取极端措施报复,有时糊里糊涂走上犯罪道路。某项调查表明,中学生中认为法律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的不到一成;认为遇到不法伤害、被敲诈几块钱是小事不必计较的近一半。这不能不给我们深刻警示。[6]
实际上,法律与人们的切身利益是密切相关的。如果把法律比喻成一座大厦的话,那么,权利与义务就是这座大厦的基石。人们生活在社会中最基本的两件事情就是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举个例子来说吧,比如某个人去商店买件日用品,他(她)必须要付钱。用钱买东西就是中很简单的民事法律行为的合同行为。很多人对合同的理解局限于书面合同因此日常生活中的许多法律行为被忽视了。由于部分中学生忽视了法律的学习使得他们认为法律很神秘,法律离自己的生活很遥远以至于当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却不懂得如何通过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的人甚至是“以暴制暴”,以身试法,造成了很多让人悔恨的悲剧。要是这些违反犯罪的青少年能懂得法律,知道怎样通过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很多悲剧将会得到避免。
此外,当今部分中学生对我国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认识较为肤浅,他(她)们对法律的认识更多的来自于港剧中英美法系制度的律师的法庭辩论。社会主义法系法律制度与英美法系法律制度有着很大的差异,由于许多中学生主要是从自己的兴趣出发学习法律,他(她)们遇到一些法律基础理论通常有一定的畏难情绪,加上港剧中对律师法庭辩论的生动刻画,使得许多中学的法律意识今停留于港剧中律师们的法庭辩论阶段这就阻塞了中学生们对中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认知。
部分中学生在思想上不能正确地认识我国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体系是有一定客观原因的。造成中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的客观原因有,第一:在应试教育仍呈如火如荼之势的今天,德育本身就受到极大冷落,作为德育一部分的法制教育更是接近忽略不计。虽然初中阶段开设了法律常识课,可中考应试内容中比例很小,高中又不再开设,高考时只有文科考生才少许涉及一些法律方面的内容,很明显,中学生法制教育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7]第二:虽然现有的教材体系,在初二就已经开设了“法律常识”课,法律常识课的首要功能是要对中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法治教育,然而部分中学的许多老师却简单地将法律常识课与其它“文化”课划等号,教学中讲授灌输、强记硬背,在最后的考试中用一个分数来界定学生的好差。没有教会学生在理解必要法律常识的基础上,用法律知识去规范自己的言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学会用法律去分析身边的事。因为部分教师自己在思想上对法律常识课的教学产生误解,造成许多学生没有形成健全的法律意识,导致许多中学生面对侵害的时候并不懂得运用法律捍卫自己。第三:部分学校缺乏开展法治教育的组织和人力保障。法治教育没能做到常抓不懈,没能根据法治教育的需要,配有兼职或专职的“法治辅导员”。对中学生进行新法规的教育,进行义务法制宣传的力度还不够,造成了部分中学生体现不到法律的威慑、引导教育等作用。
三、培养中学生健全法律意识的方法与途径
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法律意识不同于一般的思想观念,它不会凭空产生,也不会自发养成,高度的法律意识内容需要经过长期的培养才能形成。[8]结合中学生自身的主观因素与客观因素,笔者认为可以通过以下三个途径对中学生进行法治教育:
培养中学生法律意识的方法与途径之一是重视青少年的家庭教育。“家庭是孩子与社会接触的第一站,是各种综合能力培养的基地”。中学生的思想、行为虽然已有一定的独立性,但家长的管教和言行对他们仍然起着重要作用。这不仅是由于他们从小生活在家庭、养育在家庭,与家庭之间有着天然的亲缘关系,而且还在于他们仍处于未成年、未完全自立阶段,生活仍依赖于家庭,学习也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家长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其思想观念和行为习惯必然有着浓厚的家庭烙印。通常情况下,中学生在校由老师管,在家由家长管,家长算得上是子女最重要的启蒙老师。家长的行为习惯、思想作用、法制观念以及监护力度、管教方法等都在潜移默化地塑造着子女的内在素质和外在形象,有时甚至能够决定子女的前途命运。因此,法制教育也应是家庭教育的一个组成部分。家长的言传身教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有很大的影响,良好的家庭法制教育可以抵御社会不良风气对未成年人的影响。这方面,目前大部分家长是能够注意做好的,但许多家庭同时又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如有的父母思想意识不健康,自身就缺乏法制意识,甚至家人中就有违法乱纪现象;有的家庭感情不和,父母离异,孩子缺少家庭温暖等等。而要改变这种状况必须要由家长、学生、学校几方面共同努力搞好配合。目前一些地方行之有效的方法是:(1)开办家长学校,开展家庭教育的教研活动;(2)学校与家庭建立联系制度,定期家访或开家长会,互相通报和交流学生表现及教育情况;(3)开展学生与家长之间的互相帮助和监督活动,相互检点日常行为;(4)开展对特殊家庭学生的特别帮教活动。[9](5)希望家长能有意识地引导青少年们观看《今日说法》、《社会与法》等栏目在观看这些节目过程中家长应向青少年们讲解社会的稳定需要正义,法律是捍卫社会正义的重要武器。实践证明,这些活动如能很好开展起来,对增强中学生的法制观念是能起到积极作用。
增强中学生法律意识的方法与途径之二是思想品德课老师要力争上好法律常识课,努力提升中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笔者曾经听过一位资历很深的思想品德老师讲授的财产属于谁这节法律常识课。这位老师在导入新课的时候问同学们说:“你们认为身边有价值的东西有哪些?”同学们显然对这么个提问很感兴趣于是便有很多同学发表了自己的想法。法律对一部分中学生而言是专业性较强,难度较大的知识,然而这位老师的导入提问使得同学们摒除对法律的畏难情绪,很好地让同学们感受到法律就在我们的身边。在上课过程中这位老师举出许多就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的事情如她通过展示“某位农民伯伯拥有的一辆拖拉机”这段视频让同学们在愉快的氛围中掌握了所有权的四项内容:“占有、使用、受益、分配”。课后有许多同学围住这位老师问问题,从这么个热烈的场景我们可以看出同学们对法律是非常的感兴趣,这位老师和颜悦色地为同学们解答疑问,由于法律常识具有一定难度这就需要老师在课后要帮助同学们解答疑问以消除同学们学习法律的畏难情绪。有位女同学问了这么个让人感到很可喜的问题: “如果有位好朋友送我一件礼物,后来这位好朋友又想把礼物要回去,我该怎么办呢?”一个初二年的学生能较为深入地思考民事法律行为中的赠与行为是很难能可贵的。由这则事例我们可以看出教师能否以饱满的热情讲授法律知识,教师能否调动学生学习法律的兴趣、调动学生学习法律的积极性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中学生法律意识的形成。前文提到初中思想品德有部分内容已经涉及到法律常识,这些法律常识对于中学生而言是喜闻乐见的,教师要上好法律常识课。就必须自己懂得法律,由于法律本身的专业性很强,这就要求教师们要广泛阅读法律书籍。要阅读的法律书籍有法条与司法案例。弄懂法条为的是能准确地为学生们讲解司法案例,通过司法案例的讲解能让学生感受到法律就在我们的身边,有助于学生澄清对法律认识的误区。另外,通过讲解司法案例有助于学生提升自我学法、知法、守法和用法的能力。要是思想品德老师都讲授好法律常识课相信会有更多的中学生获得健全的法律意识。
提升中学生法律意识的方法与途径之三是在各个学科教学当中教师们要有意识地渗透法律思想与法律知识。法治教育不能仅仅满足于法律常识课,还要将其有机渗透到学生平时的学习生活之中,形成教育网络。法治教育不单单是法律教师的职责,更是全体教育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教学中应结合学科的自身特点,不忘法制教育。例如,在化学教学中教师可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宣传;在地理教学中,教师可加入对水土资源保护、环境保护等有关法律知识的介绍;上生物课时可贯穿珍稀动物保护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在语文教学中,也可结合课文人物性格分析,进行法律知识教育。[10] 以语文课中的《祝福》为例,教师可以提出这样的设问:“假如祥林嫂生活在法治健全的社会中她会有怎样的命运?”通过这样的提问引导学生思考法治社会的优越性,让学生体会法律的价值。当然,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切忌生搬硬套,应该做到水融,恰到好处。
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有机结合是提升中学生法律意识的重要途径,希望家长们与老师们能把对中学生进行法治教育落实到实处,积极将法治教育的方法付诸于实践。
四、小结
培养中学生的法律意识对广大教育工作者们而言是件任重而道远的事情,但我们有信心也有决心相信通过有意识地对中学生进行法治教育,通过多种方法与途径的综合运用,会有更多的青少年拥有健全的法律意识,会有更多的中学生成为知法、守法和用法的好公民。(作者单位:广西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
注释:
[1]百度.有关中学生违法犯罪的案例、视频、图片、问答.案例二十.
[2]黄冈中学广州学校网页.法制教育.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3]黄冈中学广州学校网页.法制教育.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4]黄冈中学广州学校网页.法制教育.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5]百度.法律意识.
[6]黄冈中学广州学校.法制教育.强化中学生法制教育.
[7]黄冈中学广州学校.法制教育.强化中学生法制教育.
[8]谷春德.法学概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43.
关键词:成人高等教育 法律课程 教学方法
法律课程作为人文社会类课程,是一门与社会紧密联系、实践性极强的学科。成人高等教育中的法律课程既有法律专业的法律课程;也有作为公共课的法律课程,本文探讨一般意义上作为整体的法律课程与其他课程相对而言的特殊教学方式和方法。
法律课程作为成人高等教育中众多专业普遍设置的基础课程,它的教学目标、教学方法受到成人高等教育的定位影响和决定,其具体教学方法还受到法律专业特点的影响。因而,在研究思考法律课程的教学问题时,应在明确成人教育定位的前提下,分析法律课程教学的特点以及现存问题,寻找适合成人法学课程教学的一些方法,以促进法律课程教学实效。
一、导论
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是多层次的,成人教育受市场导向和制约明显,所开专业往往是快速反映市场需求,培养市场急需人才,更侧重培养学员的应用能力。成人学员是利用业余时间完成学业的,以业余教育为主,“成人学习者普遍有来自年龄、时间、精力、信心等多重因素影响,来自工作、家庭、个人生活等多方面的负担。”[1]随着社会生存压力越来越大,成人的学习往往带有很强的功利性,要“利于当下”,“成人多重的社会角色和各个发展时期所具有的不同发展任务,从而形成了成人学习领域宽泛性和成人学习途径的多样性。”[2]所以成人高等教育要围绕学员的差异性需求,充分体现和发挥多层次、多形式教育手段,使学员能找到适合自己的教育内容和方式。
二、法律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一)未能体现成人教育的特色
成人教育的定位和特色应是以人为本、以学习者为中心,而目前情况是,许多成人高校照搬普高教育模式和方法,“在课程教学上,成人教育大量套用普通高等教育的教材,所设专业与普通高校雷同,课程内容也与普通高校近乎一样。这样一来,造成了课程的实践性太弱,不适合成人工作上的要求”[3]。成人教育的课程尚未摆脱普通高等教育以学科为中心的课程模式,课程编制暴露出实践教学薄弱等问题[4]。其中的法律课程同样如此。目前法律教材版本教多,强调课程体系的完整性,为追求学科知识的深度和广度,偏重理论知识系统性,理论教学越来越“专”,学习内容越来越庞杂,课程内容与实际联系不紧密。就成人学生来说就显得距离生活遥远,导致学生摸不着门路,觉得太深太复杂而产生畏难情绪。
(二)师资的教学问题
以学员为学习主体的教学对教师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实践中存在授课教师如果不了解学员层次、水平和需求,不根据学员基础、需求差异性设计课程,自然也无法激发学员学习主动性、积极性。
我们一方面强调要加强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和训练,另一方面我们的法学教师总体上又缺乏实践活动的经验。法律课程师资往往是从法律院校毕业后直接走上大学讲台,从学校到学校,对法律的认知大都来自于书本,知识结构一般为纯理论性知识,缺乏法律实践工作经验,也缺乏对司法实务的感知和了解,因而教学就主要是以传授理论知识为主。虽然在成教中曾大力提倡“双师”型教师,有部分教师在兼职从事律师或仲裁员工作,但总体数量并不大。成人高校的师资目前状况处于一方面在法律基础理论研究上因缺乏一些客观条件,与普通高校法学院相比研究不足,同时,又缺乏法律实践经验,造成理论和实践水平均不高状况。有能力的双师型教师,从事律师或仲裁员工作,本身“含金量”高,办理案件的收入高于教学授课收入,忽视了教学的精力投入,把兼职的副业变成了主业。
(三)尝试教学新方法的困难和问题
传统的法律课教学多以课堂讲授为主,教师在台上讲,学生在台下记,教师与学生之间是一种单纯的灌输与接受的“交流”方式。这种教学方法的长处是能帮助学生系统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在较短时间内领会法律思想和内容要领;不足之处是学生缺乏主动性,易形成思维上的惰性,习惯于被动获取知识,无法形成独立思考和思辨的能力。
目前,对实践性教学方法
讨论和尝试比较多的是案例教学法、诊所式法律教育、审判观摩、模拟法庭、法律实习等。其中,案例教学法和诊所式法律教育因根植于英美法律体系土壤,目前在十几所普通高校法学院还处于试点中,且是在法学院高年级中采用。对成人高校定位来说,这两种方法不太适用。
审判观摩、模拟法庭、法律实习方法在成人高校的法律专业中一般都在采用,但也存在一定的困难,需要用到较多的教学资源,如场所、设备、实习基地等,而且学习活动的组织难度很大,因为成人工作时间不一致,社会角色较多,他们学习时间难以保证和统一。实践教学中安排、操作、实施上的麻烦和不便,使得实践课普遍不受重视。有的学校做了一些新的尝试,为学员开设实践性课程,聘请的教师是具有丰富的法官、检察官、律师和仲裁员实务经验,但很难坚持,一方面这些法律工作者有本职工作,另一方面缺乏教学的经验,对如何设计课程进行教学活动还是存在问题。
在法律课程采用比较多的是在教师讲授过程中穿插案例分析,课堂讨论。案例分析不同前面所说的案例法律教学,总体上说它比案例法律教学简单,教师以一个或多个案例引出说要讲解的课程内容,根据自己的教学经验和心得,在教学过程中也时常安排一些诱导性提问,希望通过“启发式”教学,激发学生独立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潜能,但限于成人学员法律功底,启发式教学也往往收效甚微。采用课堂讨论时,因设计不周全,难以激发学员积极性,导致出现要么冷场,要么走题,要么问题仍转回教师,没有达到讨论效果。
综上,实践性教学的“吃力不讨好”,使得很多教师不愿意投入精力去尝试和完善。
三、解决建议
(一)了解学员
学员是学习过程的主体,了解学习者的需求是开始各项教学安排的前提。任课教师在教学前应该花时间去了解拟授课班级学员情况,制定适合任教班级专业、能力特点的教案,而不是同一门课一份教案在所有任课班级使用。
(二)选好教材
教材是学生学习知识首先获得资料,教材质量是学生学习法律知识、开启法律之门的钥匙,成人学生基础差,学习习惯不好或尚未养成,他们对法律课程的第一印象是难、枯燥、深奥等消极印象。所以,成人高校适用的法学教材不宜太深,选择的教材应以现行法律规定为中心,以基本理论问题作为框架,理论讲解浅显易懂,贴近学生工作生活的教材,这样也便于任课教师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对教材进行补充处理,适应不同专业及层次的学生。
(三)细化课程设计
成人教学中要适应学生的差异性,可以细分层次,设计提供一些用于扩展课程的学习资料,满足学员不同层次的需求。加强课程内容灵活性,侧重基础知识和实用知识或技术,发挥学生自主性学习。虽然成人学员学习自主性差,学习习惯也不好,但在目前竞争激烈的社会中,他们的学习需求是迫切的,如果取得文凭同时,能让他们得到学习乐趣好处,体味到收获的话,自然他们会主动根据其自身条件和兴趣选择拓展学习空间,以实现更多价值。
在制定授课计划时,合理设计课程、综合运用多种新教学方式,特别是案例分析教学对教师课程能力即专业综合知识和驾驭课堂的能力要求很高,为达到教学效果,要求教师提前进行充分备课,教师对如何引导学生分析和讨论判例等问题深入思考,对可能遇到的教学疑难,学生提问寻求最佳解决方案。
(四)理论教学建议
课堂理论讲授在法学教学中占有重要地位,离开知识传授,所谓实践教学就失去了根基。虽然成人教学强调自学,但是学生是利用业余时间完成学业的,自学时间有限,这样,课堂教学就显得十分重要。
首先,法律理论讲授内容要针对成人学生的基础和学习时间,不适合深层次全面铺开,也不可能将法律全部体系详细学习,只能框架性的,有选择有重点的教学。教师的讲授尽量以现行法律规定为中心展开,选择出常用的、重要的法条,用典型案例阐释其涵义,讲解其应用,结合生活和工作中现象、问题,通俗易懂讲解,再用同类案例加以强化,让学生能举一反三,注重法律思维和精神的引导。
其次,面授中注意互动,教师与学员平等交流,授课方式最好使用多媒体,科技发展到今天,教师除依靠学识,声音表情完成教学,还需要增加电脑技术带来的丰富声音、图画、动画形成视觉和听觉激发学员学习兴趣,使得课堂更具有直观性、生动性和新颖性,学生更易于感兴趣,集中注意力。
教师讲授时,穿插答疑、讨论、情景模拟等一种或多种新颖方式。避免教师单向灌输。在运用这些方式时,必须注意几点:一是安排的授课方式是根据教学内容的需要,从“解决问题”的需要出发,利于问题的解决就选
用什么方式,方法为内容服务。二是设计内容要符合学生状况和学习需求,教师事先要在深入研究教学内容的要求特点和教学对象的知识状况、学习需求的基础上,设计好开展这一方式的基本程序,包括对可能出现的问题的对策。三是在进行过程中,要加强指导和应变,启发学员独立思考、平等交流、各抒己见。引导学员之间的协作和交流,理性沟通和争辩,结束时再引导学员对所分析的问题进行梳理,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同时也允许不同意见的保留。四是及时总结方法使用的教学得失,找出问题和不足,并思考改进措施,促进教学效果的提高。
(五)实践教学建议
法律理论、法律概念、法律原则和法律条文转化为法律具体适用之间还存在一个中间环节,这一转化环节应在教师的指引下进行要相应的法律实践活动。法律实践教学需要有实践经验的法学教师,需要学校引进和培养“双师型”教师,以及安排实训基地、实习单位等硬件条件,并采取管理措施鼓励教师的实践教学。学校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实践教学方式,选择何种方式取决于可行性和实际效果,不能以脱离实际情况追求创新而安排华而不实的实践教学内容。
目前,无论在法学专业还是公共法律课中都比较普遍采用案例分析教学方法。在我国的法制建设日趋完善的今天,电视、报纸、网络等越来越多的媒体将触角伸向法治领域。《今日说法》、《法律讲堂》、《法制与道德》、《拍案说法》等节目都以通俗易懂且具代表性的案例为对象,通过专家学者对其中法理的分析点评和诠释,将法律生动地展示给了观众,社会效益很好。同样,在我们的法学教学中,案例分析教学无疑也是一种很好的教学方法。新型案例教学以案例的学习为中心,以案例为讨论内容,加深学生对成文法的理解和运用,可以使学生知道,所学的“知识点”应用于何处和怎样具体应用,激励学生的学习兴趣。如果仅限于熟记法的条文,而不懂具体运用;或只是泛泛地讨论一些规则,但不了解规则的实际效用,就不可能掌握法的精髓。
笔者长期任教经济法和行政法课程,都是实用性很强的课程,教学中充分运用案例教学法,经常以最新媒体报道的热点进行案例分析,如在2009年授课时,经济法课中,以上海“楼脆脆”莲花河畔倒楼案讲解合同法中的违约责任及救济;以“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果汁案”讲解我国的反垄断法。行政法课中,以上海浦东和闵行区发生的“钓鱼”执法案讲解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程序。这种教学方式不但在讨论中学习了相关法律规定,甚至更深层次关于体制、价值观等的讨论,而且能引起学员讨论的热情,调动学员学习的积极性,使学员成为课堂的主体,锻炼了他们的表达能力和合作精神,取得比较好的效果。案例教学要成功一部分取决于案例选择的典型性,另一部分取决于教师的分析技巧,设置巧妙提问,引导学生展开讨论。
无论哪种实践性教学都应避免随意性。做好课前准备,教学计划中对实践性教学的目的、内容、方式、要求、考核等应做出具体规定。
(六)用好辅助教学手段
随着信息化网络化快速发展,目前在许多地区的远程教育电视大学、业余大学和社区大学等都充分利用互联网,建设网上课堂,克服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完成教学,教师为学生提供信息和资源支持,这大大方便了学员学习。所以,教师应把不断完善网上课堂内容作为常规工作,对网上教学课程录像、案例分析、网上答疑、bbs、网上作业、参考学习资料等内容不断充实。
教师还要重视对学习小组的辅导,《礼记·学记》中说:“独学而无友,则孤陋而寡闻。”教师为学员提供学习目标、范围、进度和方法的建议,对他们提出的疑难点进行针对性辅导。教师还要督促检查学员学习进度,通过必要的教学检查如作业、测验等,提供一种客观度量,及时了解学员掌握情况,确定需要查缺补漏的内容,调整教学方案。
四、结语
对法律课程教学的研究要立足于成人教育特点和定位,以此为起点,同时又以此为目标,我们不仅要传递法律知识而且使学员形成法律的学习能力和应用能力,在实践中充分发掘和尝试新理念,对法律教学中出现的问题能从成人教育的定位出发来思考解决问题的对策,探索出适合成人教育法律类课程教学的模式和方法,取得教学实效,以服务于成人教育事业,为国家和社会培养更多不同层次的人才。
参考文献:
[1]张瑞麟.试论现代远程开发教育的教学模式与课程体系[j].教育研究,2009(08):74-77.
[2]黄健.成人课程开发的理论与技术[j].上海教育出版社,2002:64.
[3]杨会喜.成人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发展途径新探[j].中国
成人教育,20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