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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水考察报告

时间:2022-04-09 04:31:27

防水考察报告

第1篇

1 拟建变电站存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地质勘察深度不

足问题

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对于新建变电站可行性研究报告深度的要求,110 kV新建变电站要求选择站址时,要做相应的地质勘察,并编制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工程地质勘察报告的内容和深度要求必须涵盖站址地质构造的承载要求。站址工程地质情况说明要列清楚站址区域位置的的地址和构造情况,并且要列具区域内的地震活动情况,确定地震影响和地震基本烈度。新建变电站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地质勘察要对所选站址的方案进行稳定性的评价和评估,推荐站址和备选站址一般都需要进行钻探,以了解当地的地质情况。而地质勘察报告中,要总结说明站址位置的地形地貌特征,地层的岩性、岩土结构、成因类型及分布,确定拟建变电站的地基类型。充分了解拟建站址以及附近地区的不良地质情况,并对不良地质情况的危害程度作出预估,并对不良地质情况的发展趋势作出预判,并提出相应的防治和防护措施。在进行站址选择时,必须避开不能防护的不良地质情况,比如滑坡、危岩、断裂带、溶洞等情况,不能进行相应的变电站建设以及线路架设。

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对于地质勘察的费用定额计算迟迟未能进行调整,导致大部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地质勘察形同虚设。部分地质勘察单位闭门造车、伪造数据,根本未进行现场钻孔勘察则出具可行性研究的地质勘察报告,最终导致站址选择失当以及工程施工修复费用增加。比如220 kV傍浦变电站工程,地质勘测报告与实际不符,进站道路、站区发现4~6 m深淤泥,而报告说明0.3 m,该项修复工程导致进站道路淤泥处理发生费用为9.8万元,站区淤泥处理估计发生费用约为150万元。部分地质勘察报告中的土壤电阻率测试伪造数据,导致接地电网设计无法满足设计要求。比如220 kV官塘送变电工程,接地网电阻设计数值与实际相差过大,该站经过三次地网改造,新增12口30 m深井,增加水平接地线近1 400 m。220 kV瑶乡变工程主接地网设计错误,主接地电阻1.15 ?赘,不满足设计要求(小于1 ?赘),费用增加9.8万元。

2 缺失水文气象报告,导致建筑材料选择脱离当地

实际

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对于新建变电站可行性研究报告深度要求,要求对当地的水文气象资料进行收集和整理,并形成相应的水文气象报告,作为站址选择以及相应的建筑设计的参考依据。在110 kV变电站典型设计方案要求中,新增了对于站址水文气象资料收集以及报告形成的要求。除提供百年一遇以及五十年一遇洪水位之外,还要对洪水淹没情况以及区域内的洪涝情况进行预计分析和论述。而气象资料则要求列出气温、湿度、气压、风速及风向、降水量、冰雪、冻结深度等气象条件。因为这些气候条件对于变电站的站址选择以及混凝土材料的选择有着较为重要的影响。特别是对于广西北部地区的覆冰灾害等,由于考虑变电站出线以及融冰需要,已作为特殊要求列入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

在实际工作中,大部分的设计单位未按照可行性研究深度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水文气象报告,甚至于连百年一遇的洪水位都是参照当地的公路建设情况,未进行相应的计算。特别是站址附近有相应的河流、水渠及水库时,未来进行洪水及气象报告的资料收集,将大大影响变电站站址标高的设定,不仅对将来的土方量计算形成影响,形成了不必要的投资耗费。而部分新建变电站的建筑材料选择脱离当地环境,未考虑海洋气候以及相应的防风及抗腐蚀要求。特别是在广西、广东以及海南等不同的海洋气候环境中,部分变电站设计未考虑相应的防腐要求,没有结合当地的地理特性来选择建筑材料,110 kV变电站建设的土建部分材料选择及设置对于干湿、冻融等大气侵蚀下的耐久性要求,相对考虑较少。因此,导致了许多110 kV变电站的混凝土结构常常出现钢筋锈蚀、混凝土腐蚀、塔基损毁等情况,导致设备电路损坏,出现漏电、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对变电站安全生产构成威胁。

3 新建变电站地质勘察深度要求及对应处置措施

3.1 变电站站址选择应考虑充分

变电站站址选择应充分考虑站用水源、站用电源、交通运输、土地用途等多种因素,重点解决站址的可行性问题,避免出现颠覆性因素。110 kV变电站选址应当进行现场踏勘。依据系统部、变电一次、变电二次、地质勘察等不同的专业所提供的资料,汇总当地的土地、住房建设、建管单位、林业、农业、规划等政府部门的意见,土建设计人员会同相关政府部门人员初步确定几个变电站选址方案。在进行现场踏勘之后,就要对几个站址方案进行比选。在进行方案比选时,必须要考虑以下因素:①在进行地质勘察时,必须要明确有无不良地质情况,比如地下溶洞、滑坡、坍塌等情况,特别是部分古滑坡,由于其隐蔽性较强,所以较难发现,一旦站址确认,需要花费较大精力进行变电站站址地质处理,增加了变电站造价。②原则上应提出两个或两个以上可行的站址方案,如确实因各种难以克服的困难只能提供一个站址应提供充分的依据并作详细说明。在进行变电站站址比较选择以及站址备选方案上报时,为了避免出现单一站址的情况,需要进行多重考虑。但是在实际应用中,大部分设计单位为了节省前期工作成本以及勘察费用,只选择一个方案进行上报。最终出现站址征地等疑难问题时,则必须进行站址挪移,造成费用增加的情况。

3.2 总平面布置附图要详尽

总平面布置附图要详细说明站址具体位置及地貌、站址用地性质及有关批文办理情况、总平面布置方案、参与何种典设方案、围墙内用地面积及总用地面积、总平面布置情况、进站道路方案、大件运输方案、站址场地自然高程、场地设计标高,100/50年一遇洪水位,是否受内涝影响。站区设计要包含土方平衡情况、边坡处理、排水设施。建筑布置要点要列明主要建筑及相应建筑面积。建筑结构竖向布置要说明基本风压、地面粗糙度、抗震设防烈度、建筑物结构形式、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钢结构、户外设备构支架结构。此外还要包含地基处理方案、供水水源方案、排水方案、消防设施布置方案、通风方式等。

3.3 增加地质勘察中对水质分析的要求

在进行变电站选址以及地质勘察时,需要进行地下水抽取以及水质分析。并检测水质及土壤的腐蚀性,出具相应的土质及水质分析报告,以备变电站土建设计人员进行参考。根据技术需要,地质勘察单位需要委托专门的水质监测站对水源水、饮用水的水质指标进行检测并出具水质检测报告。检测项目包括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规定的水质检验项目。一般惯例,水源水要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表2共36项检测,饮用水按《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表1、表2共38项检测。而防洪涝及排水情况则应说明备选站址内的防洪涝以及排水情况等,这有助于在进行设备基础标高定位。而当地的水文地质条件、地下水位情况等则直接影响变电站的基础防腐等级,而水源的水质、水量情况则影响变电站用水条件,涉及到变电站将来的生活以及生产用水是否可以使用井水或者当地用水,或者必须另外接入自来水源等。

3.4 对应滑坡以及不良地质情况的处理

对应滑坡以及不良地质情况,要进行相应的地基基础处理加固以及设置相应的边坡防护设计措施。兴平~丹阳220 kV线路工程,设计阶段存在以下设计问题:①地质地形勘探资料不准确,挖下去多数是岩石基础;②设计桩号在规划的高速路内;③增加了很多设计未有砍伐要求的树木及几处要拆迁的房子、石场,造成费用增加较多工期影响较大;④导地线按设计图纸紧线完成后,导线对地距离不满足验收规范要求,存在引流线对铁件的安全距离不符合验收规范要求。在进行后期设计变更处置时,采用基础改造的方式进行处理,有些基础改为锚筋基础,有些基础得填补溶洞、有些基础改为高低腿形式。

第2篇

【关键词】地下室;抗浮设防水位;取值

1.对场地抗浮设防水位的理解

地下室抗浮设防水位法律上应由地质勘察单位提供,结构设计单位依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提供的抗浮设防水位进行计算。结构设计单位无权自行选取抗浮设防水位。按《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第2.1节术语中对“抗浮设防水位”的解释:“地下室抗浮评价计算所需的,保证设防安全和经济合理的场地地下水位”。这就要求岩土勘察单位提供的抗浮设防水位能确保建筑在使用期间安全,且要以区域水文地质条件为基础,根据地下水类型,各层地下水位及其变化幅度和地下水补给、排泄条件等因素对抗浮设防水位进行评价。地下室抗浮评价在《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第8.6节作了具体的阐述,其中第8.6.2条对场地地下水抗浮设防水位的综合确定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但岩土勘察单位实际上很难按规范的要求提供抗浮设防水位,一是由于甲方对时间进度要求太紧;二是缺乏系统长期的水文资料;三是因为其它各种因素。这使得勘察单位提供的抗浮设防水位绝大部分为“室外地面标高”和“场地整平标高”。

针对抗浮水位等一系列的问题,有学者对场地抗浮水位的确定给出了3个条件:①场地抗浮设防水位的确定要以区域水文地质条件为基础。②场地抗浮设防水位应是各含水层最高水位之最高者。③上层滞水的水位不应作为“场地抗浮设防水位”。

2.对抗浮设计的一点建议

目前讨论的地下室抗浮水位的确定均是在原始自然状态下场地的地下水位的确定,实际上由于地下室基坑的开挖,且开挖范围比地下室的范围会大一些,地下室施工完成后,地下室侧壁和基坑之间的施工空间回填部分不可能回到原始的自然状态。从目前中国的施工现场情况和管理水平看,地下室四周很难按设计图纸要求的土体回填,密实度不可能达到设计图纸的要求。基坑内填充大量的建筑垃圾及模板碎片等杂物。地下室基坑一般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为有混凝土支护的基坑(含桩加止水帷幕的支护结构,地下连续墙,钢板网混凝土护坡等),这种结构为防止地表水渗入基坑导致土体垮塌,地下室施工完成基坑封闭后,这种结构依然保留于土中,形成事实上的一个“聚水盆”。第二种情况为地下室四周场地开阔,采取纯自然放坡。在以上两种支护条件下,地下室的抗浮水位的标高取值均应参考以下几点:①历史最高水位或丰水期最高水位;抗浮设防水位若有长期水文观测资料或历史水位记录时,地下水作用力的计算可采用历史最高水位;若无长期水文观测资料或历史水位记录时,地下水浮力的计算可采用丰水期最高稳定水位。场地有承压水且承压水与潜水有水力联系时,应按承压水和潜水的混合最高水位计算地下水对地下室的浮力作用。历史最高水位或丰水期最高水位极有可能高于场地室外地面很多,此时整个场地及地下室均淹没在水中,这种情况下取历史最高水位或丰水期最高水位是不对的。②依据地质勘察报告提供的抗浮设防水位。这就要求勘察单位切实按《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第8.6节的有关要求进行勘察工作。③室外水体自流进入地下室的最低处标高。对于地下室来说,应该是与地下室连成一体的人和车等出入口处的最低标高。一般情况下车道等出入口处的标高比室外地面标高或场地整平标高低很多;若地下水位高于此标高,则水会从车道等出入口溢进地下室,许多地下室均属于这种情况。④室外地面最低处标高。若车道等出入口处的标高较高,则地下室的抗浮水位应取地下室四周室外地面标高的最低点处。以上4种情况是我们确定地下室抗浮水位的重要因素,我们应作出比较后取符合工程实际的最小值设计。这样取值既符合实际情况又遵守了勘察报告,设计人员也很好操作实施,这就使得地下室抗浮设防水位避免取值过高造成浪费。

3.工程实例

苏州某小区单层地下室平时用作车库,柱网间距6mx8m,设计使用年限50年。地下室面积约20000m2,呈长方形布置,长约250m,宽约83m。地下室顶板面覆土厚度1.0m,地下室结构顶板面标高-1.500m(相对标高),底板面标高-5.600m(相对标高)。场地地势呈北边高,南边低,地下室底板以下为硬塑状态的黏土层,分布于整个场区,强度高(fak=200kPa),中~低压缩性,工程性质良好,作为地下室的天然基础。若按地质勘察报告提供的抗浮设防水位为“场地整平标高”,设计人员一般会按建筑总图的室外场地标高取值,取抗浮设防水位为4.20m标高,则整个地下室要采取抗浮措施,整个地下室的抗浮成本估算约300万人民币。若采用基坑四周最低点3.200m标高的抗浮设防水位,则地下室不用采取抗浮措施。苏州市历史最高潜水位为2.63米,最低水位为-0.21米,均为56黄海高程(前两者地勘报告均未给出),抗浮设防水位若取2.63m标高地下室也不需要采取抗浮措施。从此例可以清楚地看到抗浮设防水位的选取是至关重要的,这就要求勘察单位提供科学的有依据的抗浮水位,着实承担起技术责任,让设计人员能清晰的使用抗浮水位。通过对地下室的场地条件进行分类后,结构设计人员能很清晰地对抗浮设防水位标高进行取值并进行相应的折减,这样设计做到有的放矢,既满足工程安全要求,又节省造价,节约社会资源。

4.结语

目前地下室抗浮设计设防水位取值不合理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原始地貌下的场地地下水位和基坑开挖、支护、回填后的抗浮设防水位可能具有不一致性。勘察单位应提供科学合理的抗浮设防水位。设计应要求勘察单位提供基底下土层的各项物理力学指标及渗透系数。地下室抗浮设防要选取符合工程实际的设防水位和静水压力折减系数。

【参考文献】

第3篇

地理是一门实践性非常强的学科,地理考察是地理学基本的研究方法之一,是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的有效手段和方法;通过组织学生开展地理考察活动,使学生认识各种自然地理现象和人文景观,掌握各种地理技能,让学生亲近自然,树立学生热爱自然、保护环境的观念,从而培养学生热爱家乡、热爱祖国的情感。

地理考察就是以地理环境为对象的调查和观测。地理考察方式多种多样,例如气象观测、天文观测、地震观测、地形地貌观察、游园、探险、露营、休闲游、登山观光、定向越野、垂钓、漂流、野炊等等;中小学教师组织学生开展的地理考察,组织性、目的性都很强,是未成年人参与的团体活动,具有一定特殊性。

探索总结出地理考察活动的规律、原则,让地理教师掌握地理考察的基本方法,不仅对教师组织开展地理考察活动具有现实指导意义,而且有助于增强地理教师组织开展地理考察活动的信心。

一、组织中小学生地理考察活动原则

第一,组织性原则。严格执行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有关组织学生外出活动的相关规定,办理各种报批备案手续,争取相关部门如教育行政部门、交通、公安消防等部门和学校领导的支持,将活动方案告知家长,以得到家长的理解和支持。一般来说,规模较大(1个班以上)、外出时间较长(6小时以上)的应由学校牵头组织,规模较小(1个班以下)、外出时间较短(6个小时以内)的可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织。成立活动组织机构,机构一般由领队(校领导、班主任)、后勤保障人员、安全卫生人员(校警、校医)、考察管理指导教师等组成。为便于管理,将各班学生分成若干小组,每个小组配备指导管理教师。明确细化每个成员的任务、职责;每个成员都要明白自己担负着确保学生安全的重任,尽心尽力履行职责。制定考察活动纪律要求,印发给师生,人手一份,并组织他们开展学习,逐条弄清要求。严格的组织纪律是地理考察活动的根本保证。

第二,安全性原则。组织者要充分考虑到影响考察活动安全的各种因素:(1)目的地应选择无地质灾害,无危险动植物,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2)选用证照齐全合法、状况良好的交通工具。(3)注意收集目的地天气的预报,避开台风、雷阵雨、大风雪、高温酷暑、低温冰冻等灾害性天气。(4)准备一些应急物品、用具,如干粮、饮用水,防暑、防冻、防虫药品,镰刀绳索等,条件许可的每人配备一个安全应急包。(5)制订应急预案,万一出现险情或事故时,师生能够得到及时、妥善、有效处置。严密细致的安全措施是地理考察活动顺利进行的根本保障。

第三,循序渐进原则。(1)目标要求要与学生的心智相适应,学生只要作出努力便有所收获,让每个参与者都享受到活动成功的喜悦,为下一次活动的开展奠定良好基础。不宜对大多数学生要求进行深度的研究。(2)考察内容由浅入深,由表及里,要与教学内容紧密相连;先实践课本中的地理方法,掌握基本的地理技能,印证课本知识,加深对课本知识的理解,再进一步过渡到掌握课外知识与能力的要求。(3)考察地点选取,由校内再到校外,由近到远。例如有关地形方面的考察活动,先要求学生收集本校地形地貌资料,观察、了解本校地形地貌,再到校外考察,了解本村镇或本市的地形地貌。

二、一般地理考察活动的三个阶段

第一,筹备阶段。(1)组织者制定《考察活动工作方案》和《考察活动应急预案》。《考察活动工作方案》一般包括活动名称,活动组织领导机构及其组成人员的职责与分工,考察时间、地点、形式,考察目标、项目、内容,实施步骤,预期成果等。(2)规模较大的考察活动,开动员会,让学生及其家长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3)搜集考察地点地图、自然人文地理数据资料,了解活动期间的天气预报和交通状况等。(4)组织者还应事先对考察点进行踏勘,做到心中有数,胸有成竹。(5)培训学生,让学生掌握一些基本的地理技能,如摄影技术、标本制作技术、绘画素描基本功、地理观测方法与技巧等。(6)准备地理观测专用设备,生活用品,摄影设备、笔记本设备,对讲机、手机通讯设备,指南针、砍刀、绳索、应急包等。

第4篇

开展职务犯罪预防是多年来检察机关着力加强的一项重要业务性工作。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上级检察院应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不断提高组织领导能力和决策水平,切实担负起领导基层工作的神圣使命。坚持深入基层、了解真实情况,关注一线呼声,增强工作部署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对下级检察院领导和指导的质量与效率,防止政出多门、推诿扯皮、拖拉延误工作。尤其是在制定规范性文件、作出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其他重大决策出台前,应主动征求下级检察院相关工作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增强工作部署的可执行性。近些年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高度重视预防工作,在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推进源头防腐,遏制职务犯罪行为发生;根据预防工作特性和实际发展需要,先后研究制定《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规则(试行)》、《关于加强和推进党委领导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建设的通知》、《关于充分发挥预防职务犯罪职能参与社会管理的十条措施》等规范性文件;建立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贿赂犯罪案件信息录入和查询制度、重大工程建设专项预防和预防项目挂牌督办等多项新举措,并在每年以召开预防会议、印发工作要点、组织专项活动、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系统预防等多种工作形式进行总体部署,这不仅为全国检察机关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健康、有序、深度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撑和制度保障,也为我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开展职务犯罪预防明确了目标和方向。

在预防工作实践中,总体上做得是好的,但也有些单位存在领会上级意图不够准确,贯彻执行不力,工作成效不明显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预防工作的全面开展。究其原因,虽有所在单位对预防工作重视程度不足,开展工作不够主动积极的问题,但也有上级检察院预防部门在工作领导上出现偏差的责任,或抓而不紧、抓而不细、抓而不实,使得基层预防工作质量大打折扣,长期处在低层次、低水平、被动应付的尴尬境地。因此,上级检察院预防部门应切实担负起服务和指导下级检察院开展工作的职责,把指导基层工作质量优劣作为评价工作执行力、工作政绩的重要依据。着眼于抓基层打基础,抓重点带一般,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把握问题导向,加强分类指导,促进工作落实。

一是坚持把上级对本级工作的部署与要求和本地工作实际相结合。在认真贯彻上级对预防工作总体部署要求的同时,着眼于当地党委的重大部署和阶段性中心任务,把工作重点聚焦在党委、政府重视和关注的大事要事上,聚焦在对检察机关全局工作具有指导意义的新情况、新问题上。正确分析预防工作发展趋势,加强预防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建设,既要立足现实,打好基础,又要着眼长远,不急功近利;既要加大“硬件”投入,不断改善现有条件,又不放松“软件”建设,提升发展软实力;既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着力提高科学化水平,又要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认真遵守规定程序,严格预防工作纪律。

二是坚持把落实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相结合。在推动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同时,注重聚焦在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倾听群众呼声,解决群众诉求,保护合法利益,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

三是坚持把落实党委、政府工作重大决策部署与本单位、本部门实际情况相结合。围绕党委、政府决策部署,选择与检察机关执法办案、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关系密切,能充分体现法律监督职能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进行周密部署,坚持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抓住主要矛盾,分清轻重缓急,量力量时而行,增强工作实效,实现良性循环,推动全面发展。

二、工作重心要“突出”

新形势下,上级检察院预防部门应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工作进行系统谋划和部局,科学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推进预防工作在抓落实、见成效、谋发展上用实招。坚持精心指导下级检察院开展预防工作,确保方向正确、目标一致。着力帮助基层领导和预防干警强化大局意识,提高把握大局、服务大局的能力,善于从政治上思考和处理问题;强化决策意识,提高运筹帷幄、超前思维的能力,善于科学决策,积极应对各种挑战;强化创新意识,提高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的能力,善于在破解难题中推进预防工作跨越发展。在预防工作中,应坚持“三个注重”。

一是注重以案设防。惩治是一种特殊的预防职务犯罪手段,是预防职务犯罪行之有效的方法。预防部门应加强与自侦部门的工作联系,主动搞好协调配合,及时、全面、准确把握上级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总体部署、工作重点和相关要求。适时了解本级检察院和下级检察院查办案件情况,并根据办案部门的办案工作进程和预防工作实际需要,在决定立案、固定证据后,主动组织自身或下级检察院预防干警适时介入到自侦部门办案之中,掌握基本案情、发案特点、作案手段、社会危害等犯罪情况,为下一步做好案后预防奠定工作基础,创造有利条件;在此基础上,预防部门应会同办案人员起草检察建议,主动征求他们对开展职务犯罪预防的意见,并提早制定预防方案,明确预防任务,区分工作重点,划定责任人员,提出预防措施,限定完成时限;适时在检察长的带领下,与办案人员一道,赴发案单位通报查办案件情况,提出整改工作意见和建议,帮助和督促发案单位正视问题,剖析案情,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吸取教训,落实整改,维护稳定,做好“亡羊补牢”工作;对发生的职务犯罪大案要案、窝案串案、案中之案,应及时商请发案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召开查办案件情况通报会,对职务犯罪发生特点、发案规律、犯罪原因及发展变化趋势进行深入剖析,深入研究职务犯罪多发易发的体制性原因和机制上漏洞,寻求解决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的办法,提出防治对策。

二是注重超前防范。犯罪预防工作是减少犯罪的治本之道。上级检察院预防部门应积极引导下级检察院坚持预防为主、突出重点、源头治理、落实治本。在工作中,应突出“三个重点”,即突出重点项目。加强对工程建设、土地管理、矿产资源开发、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的重点项目的预防工作,可有计划、有针对性地选取一些重点作为预防项目挂牌督办,认真落实预防措施,严防“工程上马,干部下马”。突出重点环节。紧盯项目落实、规划编制、立项审批、工程招投标、产权交易、政府采购、资金拨付、质量验收等关键环节的预防工作,提高防控廉政风险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突出重点岗位。加强对掌握重要行政审批权、项目资金分配权、市场监督权等重点岗位的预防工作,积极协助相关部门不断改革与完善公共权力制衡体制与运行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防止权力失控、权力滥用。

三是注重专项活动。近年来,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预防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趋势,决定集中在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地方党政和农村两委换届选举、食品安全监管环节、涉农惠农等领域开展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和全国检察机关“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专题预防职务犯罪活动。作为上级检察院预防部门,应紧紧抓住这些有利契机,着力引导下级检察院准确领会上级意图,明确工作重点和要求,科学制定专项活动预防方案,找准预防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和结合点,把握活动方向不偏、实施进程不乱、工作方法不软,增强活动的及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把握关键,遵循规律,强化监督,细化措施,深入落实,确保每一个专项活动不图形式、不走过场,真正有侧重、有特色、有影响、有成效,达到预期的目的和效果。

三、工作作风要“务实”

近日,国务院总理在广西调研时强调:“纸上谈兵不如下马服务”,这一朴实的语言深刻诠释了转变工作作风的重要性,是对领导机关工作“务实”的具体要求。上级检察院应努力转变领导作风和机关工作作风,完善相关部门业务指导的工作机制,切实担负起对下级检察院全面指导、督促检查、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责任。目前,有的检察院预防部门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工作作风存在诸多问题,如有的在部署工作时不够严肃认真,惯于用会议落实会议、用文件落实文件、用电话落实事务,缺乏具体措施和扎实有效的行动;有的对待上级预防工作重要部署囫囵吞枣、断章取义,执行上级决定照本宣科,不注重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情况准确领会和贯彻落实;有的同志包括领导同志从事预防工作不大清楚上级下发的有关文件及相关工作内容和具体要求,使工作随意性很大,甚至不知道怎么开展好工作;有的长期坐守机关,生搬硬套,不注重加强预防工作调查研究,对基层预防工作情况若明若暗,或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有的对预防重点工作、重大事项,喜欢拍脑袋决策,拍胸脯表态,不及时深入实际,全面了解掌握,寻求最佳工作路径和方法;有的对基层检察院反映的问题,不想去动脑筋、花力气了解情况、分析问题、查找原因、寻求对策、解决困难;有的把下基层调研当成例行公事,走马观花,应付交差了事,或坐在车上转,隔着玻璃看,只看“门面”和“窗口”,不看“后院”和“角落”,回避问题,浅尝辄止等等。因此,预防部门在工作实践中,应坚持做到“三要三不要”。

一是要坚持深入基层经常化,不要走形式化。预防部门下基层检查指导工作要形成制度化、常态化,每年要根据工作任务和基层工作实际,适时组织力量到基层去,了解预防工作开展情况,掌握大量、翔实的第一手材料,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要选准有典型性、代表性的地方,扑下身子,深入实际,实实在在开展调查研究,深入解剖麻雀,切实弄清情况,找出特色,发现亮点,总结经验,推广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听真言、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多送“及时雨”,不放“马后炮”;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了解基层疾苦,倾听基层呼声,尊重基层意见,反映基层愿望,切忌“主观臆断,盲目决策”。

二是要广泛调查了解情况,不要以偏概全。要力求客观、全面、细致、深入地听取意见,不断在基层领导和同志那里吸收到更多、更有价值的精神食粮;要坚持求深、求细、求准,对任何情况、任何问题都要从多层面、多角度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各类信息,抓住主要矛盾,把握工作规律,找准潜在优势,认清存在缺陷,力求趋利避害;坚持以预防工作面临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为突破口,利用召开会议、驻点调研、座谈讨论、交流工作等形式,集思广益,凝聚力量,探讨问题,达成共识,着力帮助基层理思路、用实招、寻良方、解难题,切忌“脱离实际,空发议论”。

三要放下架子躬身聆听,不要居高临下。针对目前一些地方领导对预防工作存在某些误区,在下基层了解真实情况难度加大的实际情况,应把握“四点”:一要态度诚恳。要做到轻车简从,不打招呼,不定调子,听到不中听的话也能高兴地去听,让基层同志掏真心、讲真话、道真情。二要虚心求教。要摆正位置,谦和低调,多与基层领导和同志接触,与基层干部谈心、交心,仔细听取他们对开展工作的看法、分析、建议,以及遇到的实际问题等,切实关爱、帮助基层工作、生活,建立与基层检察干警的深厚感情。三要善于引导。在与基层座谈中使用家常式、谈心式、启发式的沟通语言,打消对方的思想顾虑;要养成倾听的习惯,给基层领导和同志有充分发表意见的机会;要认真做好笔记,尤其对重要内容、鲜活观点、精辟语言打上记号,便于事后消化吸收。四要讲究艺术。对一些比较熟悉和爽直的同志,可开门见山,直奔主题;对一些顾虑较多的同志,则应根据其性格、年龄、职务等,先谈一些个人基本情况、彼此熟悉的业务知识、相互了解的信息和周围的人脉关系等,待气氛融洽后再进入主题,这样更容易增进感情,了解真实而又需要的东西。

四、工作帮促要“有力”

开展帮促活动是上级机关抓工作的一项基本功,也是推进工作落实的“加速器”。基层工作是一面镜子,通过它可以折射出上级机关抓工作指导的力度,也能够真实反映机关干部做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作为检察机关预防部门的同志,要常照镜子、正衣冠,多为基层“雪中送炭”,少为基层“添乱增负”。

一是加强分类指导。上级检察院预防部门要充分考虑不同区域检察机关的编制数量、人员素质、业务开展、检务保障等方面的差异,坚持因地制宜、科学组织、分类指导,帮助下级解决在工作部署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要主动加强与下级检察院联系,认真总结工作,搞好工作对接,交流经验做法,传递有关信息,保持关系融洽、工作畅通、相互支持、运转有序;要定期分析本地所辖检察院查办案件工作形势,全面了解近年来预防工作发展状况、基础条件、队伍配备、人员素质等方面情况,正确看待地区优势,善于发现积极因素,找准工作存在缺陷,鼓励支持工作创新,破解影响发展难题,不断增强发展后劲;要加强分类指导,对工作基础好、预防成效明显的检察院,要引导他们树立争先创优意识,始终把工作目标定在拿第一、扛红旗上,充分挖掘内在潜力,利用现有优势条件,积极主动做好工作,狠抓落实不放松,着力夯实发展基础,力争以良好的工作业绩跻身先进行列。对工作处于中游、发展前景较好的检察院,要引导启发他们加大工作力度,明确发展方向,找准自身优势,努力打好基础,创造有利条件,务求工作落实,使工作上质量、上水平,实现提档进位、赶超先进、快速发展;对地处偏僻、条件艰苦地区,工作开展不够全面、不够活跃的检察院,要引导他们自觉克服困难,树立必胜信心,打破环境束缚,消除不利因素,坚持自我加压,化被动为主动,多做打基础、管长远的工作,争取在原有的基础上有进步、有突破、有发展;对一些“院小人少”的微型检察院,要引导他们重视预防工作,明确职能权责,科学调配力量,搞好工作衔接,理顺上下关系,既适应检察机关内部整合改革的发展需要,又推进预防工作全面落实,实现程序化、规范化、常态化。

二是坚持定期报告工作制度。为推进预防工作扎实开展,各级应建立定期报告工作制度,可安排在两个层面、运用不同种类进行,即向上报告工作,上级检察院预防部门应坚持每半年组织下级检察院报告一次预防工作情况,报告种类可分为有关预防专项工作、专项整改的专项报告以及预防工作重要情况、紧急情况等落实情况的书面报告,不仅可以从报告中了解到每一个检察院开展预防工作具体情况,也可以掌握上级检察院抓工作指导的能力和水平;本级报告工作,每个检察院可结合年中(年终)工作总结,安排预防部门负责人在全院述职大会上报告预防工作,以接受全院干警的综合评判,也可将预防工作放在全院范围内进行考量、比较。这样既能够在纵向、横向上看到工作发展趋势、工作取得成绩、主要经验做法,又可以看到问题、认清差距、分析成因,以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提升工作竞争力、向心力。在此基础上,上级检察院每半年可组织对所辖基层检察院工作情况进行全面、客观、准确分析,实事求是进行评价排位,重点看工作有哪些进步,还存在哪些不足,有何原因和教训,并对如何加强和改进工作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第5篇

2011年,公司纪检监察工作紧紧围绕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狠抓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化反腐倡廉教育,为公司成功应对金融危机带来的不利影响,与时俱进,攻坚克难,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一)狠抓惩防体系建设,落实《工作规划》

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积极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是公司党组2011年反腐倡廉工作的主线.在惩防体系建设中,一是制订了《黄河水电公司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公司惩防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和工作内容.二是抓任务分解和落实,根据实施方案,对惩防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进行了认真分解,将惩防体系建设的任务分解为5大项,20小项,61条,涵盖了公司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工作,认真落实了各项工作的牵头部门,协助单位和落实时间,做到了任务,时间,部门三落实.三是按照公司党组纪检组的要求,各基层单位根据各自的实际,制定了《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的实施方案》,将惩防体系建设的各项任务进行了分解,全面落实惩防体系建设各项任务.四是健全完善"三重一大"制度,重大事项公司领导班子集体研究,集体决策,保证了决策的正确性和科学性.在大额资金使用,管理上,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度办事,实行总经理与财务总监联签制度.在干部的选拔任用中,发扬民主,集体讨论,规范操作,坚持群众推荐,组织考察,任前公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确保了任免程序的严密性和干部选拔任用的严肃性.2011年公司在干部任用方面公示11人次,公示率达100%.五是结合公司综合业绩考核,对各单位惩防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找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意见120多条,促进了惩防体系建设工作的落实.

(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责任考核

公司认真落实《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见》,进一步加强了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考核.一是召开了2011年党建暨纪检监察工作会,对公司系统惩防体系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公司党组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司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及时下发了纪检监察工作要点.二是签订党风廉政和稳定工作责任书,公司与17个基层单位签订了《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稳定工作责任书》,各单位也与所属部门签订了责任书,确保本单位经营,安全生产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同步实现,共签订责任书127份.三是强化责任制考核,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党建,廉政,稳定工作责任制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年中进行了抽查,年底组成检查考核组,对公司17个单位党建,廉政和稳定工作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考核结果与综合业绩挂钩,进一步完善了考核机制.四是加强基层纪检组织建设,为保证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及时调整并充实了7个单位的纪检组织,确保了组织健全,人员到位,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三)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增强廉洁从业意识

公司各单位结合各自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活动,成效显著.一是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月活动.采取讲党课,举办专题讲座,专题辅导报告会,撰写交流体会文章,开办专栏等多种形式,增强了学习教育的效果.共印发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资料汇编60册,举办党课讲座及专题讲座27场,撰写交流体会文章196篇.二是以党员干部为重点,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各级领导班子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在公司编发的《中心组学习资料》中,开辟了反腐倡廉建设专栏,将反腐倡廉教育案例作为学习的必备篇目.三是进行正反典型教育,公司纪检组向公司属各单位发放了《党员干部廉洁自律须过好四关》,《净化领导干部生活圈》录像片和《人生的败笔》等警示教育片,组织播放先进典型教育片46场次,共998人观看,组织播放警示教育片48场次,共1527人观看;组织公司本部全体人员,部分单位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人员参观了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参观人数达240人,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抵制各种消极腐败思想的侵蚀,做到了警钟长鸣.四是组织领导干部学习《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四项制度,在领导干部中开展了"弘扬新风正气,促进廉洁从业"知识答题活动,进一步促使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廉政规定,增强廉洁从业意识.五是对公司系统137名领导干部建立了廉政档案.六是以廉洁文化"四进"为载体,扩大了反腐倡廉教育的覆盖面,各单位在重点岗位员工中开展了廉洁从业承诺活动,共签订承诺书468份,强化了重点岗位人员廉洁从业的意识.通过开展家庭助廉活动,推动了廉洁文化进家庭活动的深入开展,共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148份.各单位还充分利用局域网等多种载体,开辟专栏13个,发表文章98篇,在各类报刊上刊登宣传报道62篇,图片52幅,制作宣传栏41块,制作展板36块,丰富了教育内容,营造了浓厚廉洁文化氛围.

(四)强化制度建设和执行,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现象

大力加强制度建设.结合"标准化建设推进年"活动,公司以规范权力的正确行使和源头治理为着眼点,围绕工程项目,投资决策,资本运作,物资采购,大修,技改工程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对296部管理制度从有效性,适应性和完备性的角度进行了评估,其中新增74部,废止19部,有效181部,修订79部.进一步完善了职责具体化,流程规范化,过程可控化,责任可追溯的内控体系,通过全过程控制和监督,达到超前预防的目的,为实现管理标准化奠定了基础.

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制订了《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制度》,《黄河水电公司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考核评价监督管理办法》,《黄河水电公司领导人员选拔任用管理规定》,对《黄河水电公司后备领导人员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为领导干部廉洁从业提供了制度保证.

强化廉政制度执行.领导干部任用开展廉政"五关"活动,有力地促进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一是进行廉政情况考察;二是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主动征求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三是进行廉政知识测评;四是进行廉政要求谈话;五是签订廉洁从业承诺书,作出廉洁承诺.2011年进行廉政谈话9人次,干部交流谈话15人次,任职谈话19人次,诫勉谈话5人,对3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离任审计,与新任干部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4份,进行党纪党规知识测试4人次,保证了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

(五)强化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权力运行

公司始终把强化监督制约机制,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工作加以推进,在服务大局,促进企业发展方面发挥了监督保障作用.一是开展了"小金库"及账外账自查自纠工作,成立了公司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按要求开展了自查自纠,签订杜绝"小金库"及"账外账"承诺书18份,"小金库"自查自纠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果.二是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按照集团公司的统一安排用2年的时间,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公司及时成立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制定下发了实施方案.根据公司实际,将工程建设分公司,鑫业分公司,新能源分公司,西安太阳能公司,中型水电公司作为专项治理的重点.截止目前,已完成了14个项目的自查工作.三是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督.公司招标监督组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招投标工作全过程监督.纪检监察人员参与招投标项目的监督,保证了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正,公平.2011年共完成建设工程,设备,材料采购招标168项,未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四是坚持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接受组织的监督,按照《公司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公司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向党组进行了报告,没有发现违反廉政规定的现象.

(六)积极开展效能监察工作,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公司将安全生产保证与监督体系建设确定为2011年效能监察项目,成立了"两个体系"建设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及时下发了《关于在公司系统开展安全生产保证与监督体系建设效能监察的通知》,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的,主要内容,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各单位根据要求认真开展了自查.7月份起,公司组织人员对15个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针对各单位存在的问题,出具效能监察工作底稿19份,提出意见建议133条,下发效能监察建议书15份,提出监察建议70条.通过开展此项工作,公司系统完善规章制度137部,制定完善应急预案50项,修订生产技术规程132个,修订,增补图纸135张,为促进公司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建设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从源头上保证了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

2011年,各单位根据自己的实际,进行了认真的选题立项,全年公司系统共立项15个,主要包括物资管理,制度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大修管理,成本费用管理等内容,通过开展此项工作,节约资金987.18万元,下发监察建议121条,被采纳建议103条,协助建章立制131部.年底,公司组织对系统内开展的15个项目的效能监察成果进行了评选,拉西瓦发电分公司的制度建设效能监察项目被评为一等奖,龙羊峡发电分公司的内控制度效能监察项目,测试科技公司的固定资产管理效能监察项目被评为二等奖,李家峡发电分公司的制度建设效能监察项目,鑫业分公司的工程物资采购管理效能监察项目,电力检修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效能监察项目被评为三等奖.公司实施的安全生产保证与监督体系建设效能监察项目获得集团公司管理效益突出奖.

(七)加大督办力度,发挥工作综合效力

2011年,公司共收到来信来访件20件,全部进行认真办理,对所反映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办结,尤其对招投标举报线索认真核查,及时纠正了违规行为,并责成有关单位提出了整改措施.对上级纪检组织要求协助办理的信件,公司纪检组积极协助,及时上报了办理结果,办结率为100%.

(八)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提高综合水平

公司党组纪检组重视纪检监察人员的培训,把提高纪检监察人员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摆在重要位置.一是在公司系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开展了"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学习王瑛同志的先进事迹,公司系统基层单位的纪委书记聆听了青海省委组织的王瑛事迹专题报告会,参加了青海省纪委组织的廉政报告会,组织100多名纪检监察干部及相关人员观看了先进典型教育片,使纪检监察干部的使命感进一步增强.二是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水平.向基层单位纪检监察干部发放了《纪检监察业务培训资料》光盘,结合各自的实际进行学习,选派5人参加了集团公司举办的纪检监察工作培训班的学习.结合开展效能监察工作,公司举办了2期效能监察培训班,邀请集团公司专业人士授课,共有32人参加了培训,进一步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水平.

一年来,在各级党组织的高度重视和有力领导下,公司系统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检查考核机制还需要不断完善.二是各监督部门之间配合协调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个别单位招标工作不规范的问题仍然存在,需要不断探索加强监督工作的有效形式和途径,以提高监督工作的实效.四是由于个别单位领导不重视,效能监察工作在推动企业经营管理还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五是纪检监察组织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业务能力与工作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以上这些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必须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0年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工作

2010年,是公司实现"三步走"第一阶段战略目标的最后一年,也是加强和改进公司党的建设的重要一年,认真做好今年的反腐倡廉工作意义尤为重要.2010年公司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集团公司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公司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惩防体系建设为主线,以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为重点,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着力提高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促进廉洁从业,着力完善"大监督"工作机制,强化关键环节监督,为建设一流区域能源企业保驾护航.

(一)全面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结合公司2010年中心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公司各单位纪检组织要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全面履行监督职责,切实加强对落实公司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确保政令畅通.一是坚持教育,制度,监督整体推进,增强惩防体系建设的整体性,协调性,系统性和实效性,形成反腐倡廉建设的综合效果.二是抓好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针对重点领域,部位和环节,进一步完善制度,积极推进制度创新,提高制度的科学性,系统性,真正发挥制度的约束作用,把治标与治本,惩治与预防,查处与保护贯穿于反腐倡廉全过程.三是把教育,制度,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把惩防体系建设与健全内控机制,完善风险管理体系有机融合起来,把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贯穿于企业决策和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

(二)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增强廉洁从业意识

要进一步加大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力度,切实把各级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作为廉洁从业教育的重点,切实抓好遵纪守法,廉洁勤政,诚实守信和自觉接受监督方面的教育,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廉洁从业意识.一是公司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组织协调,全面履行职责.以领导干部,尤其是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为重点,监督检查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和领导人员廉洁自律情况.二是深入开展廉洁从业教育,通过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月,组织观看警示片,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廉政谈话,家庭助廉,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教育活动,筑牢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思想道德基础.三是进一步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同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结合起来,以廉洁文化"进班子,进厂区,进岗位,进家庭"为内容,以内部报刊,网络,电视,简报,宣传橱窗为载体,全方位开展廉洁文化活动,结合公司企业精神,核心价值观和经营管理理念的宣传,培育干部员工良好的自律意识和行为习惯,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廉洁文化氛围.

(三)切实抓好专项治理,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按照集团公司的统一部署和公司的具体要求,深入,扎实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各单位要继续对2008年以来立项,在建和竣工的投资建设项目,特别是规模以上投资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列出重点,统筹安排.以工程项目为主线,围绕项目决策管理,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物资采购及投资控制,工程施工管理,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等方面,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分析原因,提出治理措施,积极进行整改.并针对项目建设程序管理,工程市场,资金使用管理,长效机制的建立以及进一步强化制度的执行等方面,进行整改完善.同时要进一步加大治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力度,完善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巩固和深化"小金库"自查自纠工作成果.

(四)加强防范预警机制建设,为企业发展提供保障

积极探索和完善适应公司健康发展的防范机制建设,创造良好的企业发展环境.一是建立完善各项监督制度.完善和规范决策程序.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相关制度,积极推进制度创新,提高制度的科学性,系统性,真正发挥制度的约束作用,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管事,靠制度管人.二是加强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制度执行力,确保制度得到有力执行.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廉政谈话,任前谈话,诫免谈话等项制度,做到关口前移,防微杜渐.三是继续深入开展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编制《黄河水电公司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手册》,规范公司风险管理的内容,程序,步骤,建立健全风险汇报机制,全面启动公司试点单位的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提升公司风险管理能力.

(五)发挥好纪检监察职能,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查办案件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坚决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一是严肃查处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的案件;严肃查处违反《若干规定》特别是利用职权为本人,亲属及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处私设"小金库","账外账"等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处领导人员失职渎职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案件.以权钱交易,规避招标,虚假招标等的案件为突破口,加大对领导人员违反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查处力度.依纪依法处理并追究违纪人员的责任.二是充分运用效能监察,内部审计等形式,对企业重点环节和部位的权力行使实施程序监督,结果监督和责任追究,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六)推进效能监察工作,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

效能监察是纪检监察工作服务企业中心工作的有效途经,是反腐倡廉建设与企业生产经营最有效的结合点和切入点.一是各单位要结合企业实际,围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开展效能监察,搞好专项治理工作.二是围绕影响企业成本费用的关键领域和环节开展效能监察工作,结合公司实际围绕工程管理,物资采购,招标管理,资金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确定效能监察项目,推进效能监察工作深入开展.三是要围绕企业管理中的难点,热点问题,标准化管理开展效能监察,切实加强监督,防范风险,促进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四是加强招标管理内部控制,进一步规范招标管理工作,有效防范招标风险,进一步推进公司招标管理制度化,程序化,建立招投标管理"黑名单"制和邀请招标个人推荐投标单位承诺制,避免招标领域中发生举报,投诉事件,保证招标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切实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

(七)畅通举报渠道,做好预警和超前防范

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加强举报基础管理工作,规范来信来访办理程序,提高举报的查核率,加强对举报线索的核查力度.一是加强,案件的信息管理工作,严格执行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坚决杜绝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有责不究,违纪不处,加强对举报的分析工作,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对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加强对发案特点和规律的研究,分析,查找经营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完善规章制度,加强企业管理,防范经营风险,做好预警和超前防范.二是要提高办案工作质量和水平,加大案件排查,交办和督办工作力度,及时有效地反映职工的热点问题.定期做好分析工作,提高件办结率.

(八)改进纪检监察工作,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第6篇

颈椎前路手术采用椎体次切术,椎间盘切除植骨融合,钢板内固定术,是治疗颈椎病最为常用的和有效的手术方式之一,但术后植骨块脱落,切口出血,呼吸道阻塞等等并发症可导致手术失败,病人窒息,甚至死亡。笔者在临床的护理中体会到:及时巡视,严密观察病情,加强呼吸道管理,保证呼吸通畅,重视并听取患者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处理,并且加强功能锻炼,是预防术后并发症促进康复的有效方法。为有效的预防手术及护理并发症,提高手术治愈率,本文总结2002年1月至2009年6月我院33例颈椎前路手术病人的术后病情观察及护理体会。

1 术后早期护理

1.1 密切观察生命体征变化 如出现面色苍白,出冷汗,血压下降等情况,及时报告医生,及时处理,严格出入量,预防肾衰,患者没有完全清醒时,要专人看护,防止患者苏醒前发生躁动,导致颈部扭曲,发生意外。

1.2 观察切口引流情况变化 患者术后伤口有负压引流管管道,要保持引流管通畅,防止引流管脱落,密切观察引流液的量,性质颜色的变化,如发现血性引流液过多,提示伤口有内出血倾向,立即通知医生,及时处理。如引流液不多,21~48小时应拔出引流管。

1.3 保持呼吸道通畅 由于手术中麻醉插管,长时间的牵扯拉造成气管食道水肿呼吸道分泌物增多。同样对脊髓术中刺激也可使脊髓和脊神经水肿,呼吸股麻痹,咳嗽无力,以及术后切口疼痛,不敢咳嗽或出血压迫等原因皆可使喉头水肿,痰液堆积,气管受压,随时可导致呼吸道阻塞,引起病人呼吸困难、窒息甚至死亡。因此护理中特别要加强呼吸道管理,保持呼吸道通畅,防止呼吸并发症的发生。病人痰液粘稠不易咳出时,可行电动吸痰,吸痰要严格无菌操作,动作轻柔,防止损伤气管内膜造成或加重呼吸道感染。

2 并发症的护理

2.1 颈部血肿 由于手术后血管结扎不牢,止血不彻底,术后引流不畅,或患者凝血功能不良,所致切口出血而引起的血肿,若处理不及时可造成患者窒息死亡。因此术后须严密观察切口渗血情况,当切口渗血较多,应查看切口,并询问病人呼吸情况,发出现颈部肿胀,病人自述胸闷、气短、呼吸不畅或困难时,应考虑有血肿可能,须立即报告医生予以即时处理。本组1例因护士发现及时立即报告医生,即时送手术室行切口血肿清除,清创缝合术而未造成严重后果。

2.2 植骨块部分滑脱 此并发症除与手术技术有关外,主要是由于体位不当所致。如搬运不当颈部控制不严有关。因此术后保持颈椎的稳定性非常重要:(1)病人术后应立即用合适的颈托或颈部外固定支架固定颈部,限制颈部活动,保持中立,避免过度屈伸。(2)搬运或翻身时要保持脊椎一条直线,平卧时颈两侧用砂袋制动,侧卧时应颈部垫枕,避免颈部屈伸、扭曲、保持颈椎的相对稳定。本组1例病人诉吞咽有异物感颈部及咽部疼痛,进食时出现返流,经X线发现植块部分滑脱,经上述护理3天后症状好转,术后5天进食恢复正常 。

2.3 喉上神经损伤和喉返神经损伤 颈椎前路手术中需要牵拉颈部其它组织显露椎体,喉上神经和喉返神经损伤均因为在手术暴露过程中误夹、误切、牵拉过久所致。喉上神经损伤表现为术后出现一过性呛咳不能进水等流质。喉返神经损伤致声带麻痹,发音障碍。表现为声音嘶哑、憋气。本组有2例患者出现此症状,经分析确定为喉返神经损伤,护士即向病人及家属做解释和安慰工作,指导患者进行发音训练,促进发音恢复,2例患者均在3~4周恢复正常。

2.4 脑脊液漏 为后纵韧带与硬膜束粘连严重,手术分离或切除后韧带时损伤硬膜束所致。护理中严密观察引流液量、色。术后24小时内流液为红色液体引流量多,第二天引流液颜色更淡,引流量无明显减少时,应考虑脑脊液发生。给予去枕平卧,切口局部用1kg砂袋回压,有头晕呕吐者抬高床尾30~45°,予头低脚高位,立即报告医生。

2.5 硬膜外血肿 与硬膜前方引流不畅及其它原因有关。患者术后若肢体感觉活动等症状未改善,且出现快速性,进行性疼痛加重,随之出现上下肢感觉麻木、肌力减退,进面运动障碍,呼吸困难等症状时,有可能为硬膜外血肿。因此术后严密观察患者四肢感觉活动,重视患者的主诉出现上述情况即刻报告医生。同时即时吸氧做再次手术准备。

第7篇

一、总体要求

2009年,我区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审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按照上级纪委的部署和教育局党委的要求,紧紧围绕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工作目标,全面履行教育纪检监察职能,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为争创“双一流”机关和“双高目标”学校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教育,筑牢反腐倡廉思想基础

1.拟于4月上旬召开本年度全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2009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任务,维护教育系统稳定,着力破解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办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2.分解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进一步落实“三书二报告”(三书:责任分工报告书、牵头工作责任函告书、落实责任建设书;二报告:牵头单位专项工作落实情况报告、负责领导专项任务落实情况报告)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要把执行责任制的情况作为领导班子业绩和领导干部奖惩、任用的重要依据,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稳步推进领导干部述职评廉、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加强对各学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3.深入开展“抵制人情风,把好权力关”专项教育活动。加强《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等各项廉洁自律规定的教育活动,认真开展学习讨论,对照检查,整改提高,确保专项活动取得实效。加强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警示教育,组织一次校级领导干部警示教育活动,增强领导干部筑牢防线,不踩红线,守任底线,努力促进领导干部作风的进一步转变。

4.继续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示范点建设活动,协同有关部门以橱窗陈列、网站宣传等形式,着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校园廉政文化氛围。

(二)健全机制,充分发挥制度的保障作用

1.要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针对关键岗位和环节,加强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推进教育系统惩防体系构建。认真落实《教育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2010年工作要点》,对干部人事、毕业生分配、职称评定、基本建设、物资(设备)采购、财政资金使用、招生考试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建立监管工作机制。

2.加强保廉措施,建立健全教育系统重大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招投标制度,完善标前标后监管。进一步完善企业资源库和专家库的管理。加强对教育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和审计,进一步完善对校级领导干部实行任职谈话、廉洁自律谈话、诫勉谈话和谈话等各项廉政制度。

3.加强考核,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制度,做到“年初有部署,平时有检查,年终有考评,责任要追究,奖惩要分明”,推进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相结合,保障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落实。

4.根据市、区纪委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公车使用、公务接待、集体外出考察等管理,降低公务开支,做到公务接待经费压缩5%的要求。

(三)强化监督,完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

1.强化对分管人、财、物等重点部门和容易滋生腐败行为的薄弱环节的监督检查。加强行风建设,着力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切实加大监督力度,发挥职能作用,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

2.继续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全面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教育制度,坚持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泽校生“三限”政策,坚持教育收费公示制和违纪违规收费责任追究制度,坚持规范教育收费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纠风、物价等部门联系,坚持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制度,坚决制止不合理的收费和明令禁止的收费项目,开展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积极开展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区)和收费示范校创建活动。

3.继续强化以纪检监察机关牵头的党政监督,以行风监督员牵头的民主监督,以政策宣传牵头的舆论监督以及以案件牵头的群众监督的四位一体的监督网络体系。

4.积极探索效能监察的有效途径,按照工作安排对执行和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责,确保政令畅通。

(四)依法依纪,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1.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意见》,健全办案程序,严格案件管理,严明办案纪律,确保办案质量。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注意保护举报人。完善内部案件通报制度,建立和完善“一案两报告”(向上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和当地纪委监察局报告)制度,加强警示教育。

2.继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依纪依法严肃查处违纪政纪的行为以及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谋取私利、贪污贿赂等方面的案件。

3.积极整合资源,畅通诉求渠道,提高工作质量,妥善解决教职工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发现苗头性和倾向性的问题,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维护教育稳定,促进校园和谐。

4.加强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有偿带生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纪违规行为。加强对在职教师为社会教育机构上课的监督检查,严肃违反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规定的行为。

5.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加强与检察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的协调配合,逐步建立预防职务犯罪预警机制。

(五)注重学习,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1.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干部要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中共中央印发《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处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及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努力提高自身政策和理论水平。组织纪检监察审计干部进行业务培训学习。

第8篇

第一条为了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水利工程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水利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加固和拆除等活动及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前款所称水利工程,是指防洪、除涝、灌溉、水力发电、供水、围垦等(包括配套与附属工程)各类水利工程。

第三条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做好事故处理工作,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条项目法人(或者建设单位,下同)、勘察(测)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建设监理单位及其他与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保证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依法承担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

第二章项目法人的安全责任

第六条项目法人在对施工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时,应当对投标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以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进行审查。有关人员未经考核合格的,不得认定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格。

第七条项目法人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施工可能影响的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拟建工程可能影响的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有关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满足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对可能影响施工报价的资料,应当在招标时提供。

第八条项目法人不得调减或挪用批准概算中所确定的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等所需费用。工程承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第九条项目法人应当组织编制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并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或者其委托的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以下简称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备案。建设过程中安全生产的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对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进行调整,并报原备案机关。

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并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概况;

(二)编制依据;

(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相关负责人;

(四)安全生产的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情况;

(五)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

(六)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

(七)工程度汛方案、措施;

(八)其他有关事项。

第十条项目法人在水利工程开工前,应当就落实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进行全面系统的布置,明确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十一条项目法人应当将水利工程中的拆除工程和爆破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

项目法人应当在拆除工程或者爆破工程施工15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或者其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备案:

(一)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

(二)拟拆除或拟爆破的工程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物的说明;

(三)施工组织方案;

(四)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五)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

第三章勘察(测)、设计、建设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十二条勘察(测)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测),提供的勘察(测)文件必须真实、准确,满足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需要。

勘察(测)单位在勘察(测)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

勘察(测)单位和有关勘察(测)人员应当对其勘察(测)成果负责。

第十三条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并考虑项目周边环境对施工安全的影响,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以及特殊结构的水利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设计单位和有关设计人员应当对其设计成果负责。

设计单位应当参与与设计有关的生产安全事故分析,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四条建设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建设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建设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或者其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以及项目法人报告。

第十五条为水利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提供有关安全操作的说明,保证其提供的机械设备和配件等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能达到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第四章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从事水利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加固和拆除等活动,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从事水利工程施工活动。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水利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在工程报价中应当包含工程施工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上述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现场必须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在建设有度汛要求的水利工程时,应当根据项目法人编制的工程度汛方案、措施制定相应的度汛方案,报项目法人批准;涉及防汛调度或者影响其它工程、设施度汛安全的,由项目法人报有管辖权的防汛指挥机构批准。

第二十二条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以及总监理工程师核签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二)土方和石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七)围堰工程;

(八)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对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高边坡、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第二十四条施工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

第二十五条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施工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按照分级管理权限,负责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负责水利工程施工现场的具体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十七条水利部负责全国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有关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

(二)监督、指导全国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对全国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组织、指导全国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的建设、考核和安全生产监督人员的考核工作以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工作。

第二十八条流域管理机构负责所管辖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第二十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所管辖的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技术标准,制定地方有关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规范性文件;

(二)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所管辖的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对本行政区域内所管辖的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的建设工作以及有关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第三十条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对水利工程施工现场实施监督检查。

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应当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监督人员。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监督人员应当经水利部考核合格。

第三十一条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应当自收到本规定第九条和第十一条规定的有关备案资料后20日内,将有关备案资料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抄送项目所在地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并报水利部备案。

第三十二条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或者其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和资料;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三)纠正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

(四)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

第三十三条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及时受理对水利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及安全事故隐患的检举、控告和投诉;对超出管理权限的,应当及时转送有管理权限的部门。举报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布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受理对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举报;

(二)对举报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并形成书面材料;

(三)督促落实整顿措施,依法作出处理。

第六章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第三十四条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要求,制定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建设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流域管理机构应当编制所管辖的水利工程建设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水利部备案。

第三十五条项目法人应当组织制定本建设项目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包括紧急救援的组织机构、人员配备、物资准备、人员财产救援措施、事故分析与报告等方面的方案。

第三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水利工程施工的特点和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水利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三十七条施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以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上报。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项目法人及其他有关单位应当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以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报告。

第9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以区为主、上下联动、部门联合、城乡统筹的工作思路,坚持以控为主、以拆为辅的工作原则,着力强化巡查发现、快速处置的长效机制,严厉打击水事违法行为,通过“定段、定人、定岗、定责、定奖惩”的严格管理模式,全面促进湖泊和堤防管理范围内的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拆违控违的组织领导工作,成立区水务局拆违控违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职责分工

(一)堤防管理科:是堤防管理范围拆违控工作的责任科室,负责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工作安排;确定年度工作目标;把握拆违控违法规的适用和提出违法行为的处置意见;负责拆违控违案件中出现陈述申辩、听证、复议和诉讼等程序的相关工作;负责监督审查许可工作后的落实和具体拆违控违工作的指导;督促堤管所、水政大队依法落实拆违控违工作。

(二)区堤管所:负责堤防管理范围拆违控工作的日常监管,严格落实“五定”工作思路做到“定段、定人、定岗、定责、定奖惩”,将25.25公里的堤防分为5段,分别由5个管理段落实日常巡查监管责任,每段指定一名巡查责任人,对一般性小规模违法行为要及时劝解、制止和拆除,情况严重的立即上报堤防管理科,联合水政大队共同拆除违章建筑,同时配合水政大队完成违法行为的取证。

(三)区水政监察大队:是受水务局委托,拥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专职执法队伍,负责湖泊和堤防管理范围内拆违控违的执法工作。根据《水政监察条例》规定,水政监察大队要切实负起管理范围内的巡查、定点控查的任务,加大对违法建设等水事案件的行政处罚力度。一是在湖泊管理上,加强湖泊管理范围内的巡查力度,坚持每天巡湖,做好《巡湖日志》的登记,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制止不了的及时上报。二是在接到违法行为的通知单、督办件后,按照法定程序查处违法行为。负责违法行为证据的收集,采取摄像、照片和现场勘验等方式取证,并负责拆违案卷的收集、整理、评查和归档。三是在违法建设时,应及时向区拆违控违办公室报告,并同区城管执法大队沟通联系,强化联合执法力量。

四、有关要求

(一)由于巡查、处置违法建设不力而导致违法建设发生,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政过错责任追究。

(二)堤管所巡查人员应加大对巡堤查违力度,水政监察大队应加大湖泊巡查力度。杜绝堤防和湖泊管理范围内的违法建设案件发生,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

(三)局拆违控违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应积极履行各自职责,切实担负起拆违控违领导责任,加大指导、监督、督查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力度,全力做好拆违控违工作,确保违章建筑处置率100%。

(四)时限要求。一是巡查人员一旦发现违建现象,应在30分钟内向分片责任领导和段长汇报,并进行现场制止;情况严重,一小时内向分管所长、所长和管理组报告,所领导接报告后1小时内到达现场,查看情况并依法处理,及时以书面形式上报堤防管理科。二是堤防管理科接通知后,立即赶到现场勘验核查,在2小时内依法提出处置意见并上报局领导,以书面形式通知堤管所和水政大队。三是水政大队在接到违法通知后1小时内立即赶到现场,对违法建设进行取证,采取摄像、拍照和现场勘验等方式取证,并负责拆违案卷的收集、整理、评查和归档。需联合城管局执法拆违的,由水政大队负责沟通协调,并按照法定程序依法拆除违法建设。

五、奖惩办法

对执法巡查工作不到位,没有及时处理水事违法行为而造成违法建筑施工完成,并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拆除的,堤防科科长、堤管所所长、分管副所长、水政大队队长、分管副队长、堤防管理人员和执法责任人按照以下标准实施经济处罚:第一次扣发100元,第二次扣发月度目标奖,三次以上(含三次)扣发半年的月度目标奖。

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规定,对科、队、所负责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取消当年评先资格、扣发奖金、诫勉谈话等组织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降级及以下行政处分:

1、违法审批、越权审批、违法办理相关行政许可的;

2、不按规定巡查的;

3、对于举报或者巡查发现的违法建设,不按规定报告、制止、移送或立案处理的;

4、对违法建设未依法及时查处的;

5、谎报、瞒报、拒报违法建设信息的;

第10篇

近年来,市人民检察院为进一步深化预防职能,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公共权力运作、公共利益实现中存在的问题等,抓住典型案件、类案进行调查研究,二年来,共写出调查报告7篇,得到市委有关领导的批示和肯定,得到上级院的认可,也得到被调查单位的理解和支持,发挥了检察机关在预防职务犯罪中的职能作用。

一、统一思想认识,理清调查思路

高检院下发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规则(试行)》第七条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部门应当围绕可能引发职务犯罪的隐患、非规范职务行为,以及职务犯罪衍化的宏观和微观因素开展预防调查。”省、市院近年来制定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意见》、《实施细则》等也都进一步提出了开展预防调查工作要达到的标准,预防调查已作为一种新型的工作内容和检察工作方法予以确定。对此,我们根据上级院的要求,认真学习相关规定、深刻领会预防调查的重要意义。认识到预防调查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的具体体现形式之一,也是理论与实践、职责与任务、打击与预防相结合的最有效的预防工作方法之一,同时,又是开展犯罪分析、预防宣教、预防咨询、提出包括检察建议在内的预防对策的重要基础,是加强检察机关预防工作专业化、职能化和规范化建设的客观要求。在此基础上,我院确立了要通过开展预防调查来研究腐败犯罪的现象和规律,确保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依法规范进行,不断提高预防工作专业化水平,增强预防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促进预防工作全面、协调和持续发展的思路,将预防调查作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一项基础工作来抓。二年来,按照上级院规定预防调查事项的程序、调查范围等,积极开展这项预防业务。

二、选准选好课题,着力预防调查

选准选好课题是做好预防调查的前置条件。二年来,我院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选准选好课题,开展针对性预防调查。

1、结合自侦部门查处的具有系统性、行业性特点大要案件,针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进行预防调查。,我院查处发生在税务系统的职务犯罪案件6件8人,这一致使国家税收损失340余万元的系列职务犯罪案件,因其涉案人员均为一线聘用人员、均以发票为作案对象、内外勾结等特点引起了预防部门的高度关注。在院领导及国、地税等相关部门支持下,预防人员于初及时开展调查,通过深入案发单位走访、查阅案卷、询问当事人等,发现案发单位存在对发票的监管机制不到位、对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不到位等问题,遂及时下发了检察建议,提出加强发票管理、科学安排岗位人员等六项预防建议,得到采用和落实。同时,撰写了《关于我市税务人员职务犯罪的调查报告》向地方党委、上级院汇报,得到了市委有关领导批示和上级院的肯定。1月16日,市预指委向全市转发了这一调查报告,这一调查事项还获得了市院评比三等奖。

2、瞄准职务犯罪典型、新型案例的突出特点,及时发现新的作案手段、犯罪重点领域和环节部位,掌握新的职务犯罪动向趋势,来确定预防调查对象。,我院查办了王某因超低价购房被以论处的案件。此案属于7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中的新型职务犯罪,是规定下发后苏州地区第一起。我院根据查办该案时掌握的资料,认为应以该案切入点进行预防调查,以便我们对新类型职务犯罪问题有进一步的了解和掌握。通过询问相关单位的负责人、调取有关制度以及召开座谈会等方法,发现案发单位在制度上、体制上、管理上的漏洞和薄弱环节。针对这些问题,我们以检察建议的方式向有关单位提出了预防建议,写出《苏州首例新型受贿案的调查报告》向地方党委报告,《苏州职务犯罪预防》第1期刊登了该文。

3、围绕党委政府关注的反腐败工作重点,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开展预防调查。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始终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全局性和根本性问题,我院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一主题,结合本地区农村经济发展的特点,通过对已发案件的综合调查,分析研究预防对策。以来,我市发生8件涉农职务犯罪案件,涉及工程建设、税费征管、水电管理等多个领域,反映出的农村干部法律意识淡薄、侥幸心理严重、心态不平衡等问题,对此,我们在深入各乡镇调查时,通过召开座谈会的方式,了解农村干部的思想动态及对职务犯罪危害的认识,了解农村干部在涉及农民切身利益及镇、村重大事项的决策方式,了解农村干部在工作中的困难及采取的措施等。在此基础上撰写了《让村务在阳光下运行》的调查报告,得到了上级院的肯定。

三、发挥职能优势,推动机制创新

第11篇

    选好实习地点和路线,是完成野外地质实习任务的重要前提,实习地点应是地质现象丰富典型、且附近有已建或拟建水库,以便结合工程进行有关内容的实习。本届试点专业水电专科94-1班野外地质实习,具体在长春、四平地区(当天都能返校)安排一周实习,选择了五条路线,该五条路线上有已建水库三座(大型二座、中型一座),地质现象较齐全,另外在施工工地(满台城水电站)安排两天地质实习,主要参加灌浆实践,这样能够全面完成实习大纲中所规定的任务和内容并为提高实习技师提供了极其有利的条件。

2注重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是提高实习质里的关键

2. 1努力提高学生的观察识别能力

    人们认识一种事物,首先从观察事物的外部开始逐步深入到事物的内部,如认识花岗岩,首先观察岩石的颜色(肉红色)着手,然后进一步观察其矿物成分·结拍与构造特征,得出酸性深成侵入岩中花岗岩的结论。

    为了提高学生的观察识别能力,在每一条路线和地质观察点上首先观察岩性并反复进行观察,从而提高了学生的观察识别能力,后来的岩性考试证明了这一点(80%铸以上同学得了优)。

2. 2加强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的培养

    根据培养应用性人才的总体目标,我们在实习中加强了学生动手操作能力的培养,如用罗盘测定岩层的产状要素是一项最基本的操作技能.为了使学生较熟练的掌握这一项操作技能,在第一天实习中,我们用2-3小时的时间分组进行了罗盘的使用方法训练,然后在后来的实习中对岩层、断层和裂隙的产状,要求必须进行测定记录,后期还进行了测定岩层产状要素的现场考试,这样反复训练.使绝大多数学生较熟练的掌握了罗盘的使用这一项操作技能.再如,通过绘制地层实测剖面图,画各种地质现象紊描图等工作,也增强了学生的动手能力.特别是参加施工工地灌浆实习.不仅了解了灌浆操作工艺,而且掌握了有关灌浆基本知识,如灌浆类型、灌浆压力的确定.灌浆孔布里等,这些内容只有在施工工地才能解决。这就说明在施工工地安排2天地质实习是非常必要的。

2.3努力培养学生分析问题的能力

    在野外实习中为了培养学生分析问题的能力,我们在净月—新立城路线上选择了两座已建水库.对两座已建水库坝址选择进行了工程地质条件分析。从地形地貌条件:净月潭水库坝址区地形较狭窄,坝长400多米,而且附近有较低洼的地形做溢洪道,而新立城水库坝长2千多米岩性条件:净月潭水库坝区岩性为砂岩,较坚硬,而新立城水库坝区岩性为吵砾岩夹泥岩,泥岩强度很低;地质构造:虽然两个水库坝荃岩层倾向上游.倾角大对坝基防渗稳定有利,而新立城水库坝基岩层倾向下游,倾角较缓( 300左右),对坝基防渗稳定不利,实际上,新立城水库建库较长一段时期坝基渗漏量非常严重(每年渗漏量可达一千万m3.后经处理才减少了其渗漏量。另外从物理地质现象、天然建筑材料等工程地质条件也进行了分析,总之对两座水库坝址工程地质条件进行分析和对比,同学们自己能够得出净月坝址优越于新二城坝址的结论。

2. 4 注意培养学生的综合分析归纳问.题的能力

    学生如何野外观察记录的各种地质现象按要求写成层次分明、具有科学性、系统性的文章,这就需要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归纳问题的能力。为了培养上述能力.代们尽量抓住学生写实习报告的这一环节。开始不少学生认为写报告不就是把野外记录抄录而成的吗?其实不然,他们通过实际写报告过程中深深休会到写报告过程,就是综合分析归纳间题的过程,也就是精雕细刻的过程。比如第一章地层岩生在野外观察记录了许多地层岩性(同一个地质年代形成的不同岩性或不同地质年代形成的同一种岩性),按照写报告提纲要求从老地层到新地层顺序排列描述,而且同一个地质年代形成的地层(不管是哪一条路线上观察的)都归纳到同一个地层中,按不同的岩性分别进行描述,同时分析评价岩石的物理力学性质不同,对工程产生不同的影响.

    应当指出上述各种能力的培养.不能通过一次实习所能完成,而是通过各种教学环节反复训练才能完成的。

3改革评定实习成绩的方法,是提高实习质量的重要手段

    从1992年上半年开始我们对野外地质实习成绩的评定方法进行了改革。首先我们采用了考试制度,考试分两次进行,第一次动手能力的考核即用罗盘测定岩层状要素(实习第3-4天进行),第二次岩性考试(转入写实习报告前进行),对照岩标本回答岩石的名称、矿物成分、结构构造等.其次继续采用写实习报告的方法。通过写实习报告较全面的反映实习地区地层岩性、地质构造、物理地质作用及选坝址工程地质评价等。几年来的实践证明,改革后的新方法有助于提高实习质全,具有如下优点:

3. 1较好地调动了学生在实习中学习积机性和主动性

    在野外地质实习中.采用改革后的新方法和改革前比较,情况大不一样。实习一开始学生认真记笔记,主动向老师请教弄不懂的间题,而且在每一个地质观察点(基岩观察点)上都采集矿岩标本,在走路或车上,甚至回校后继续观察研究,这种学习积极性和钻研精神,在改革前实习中是很难见到的。另外,新方法也促进了学生的上进心,如学生参加现场考试,考试结束后就知道合己的成绩,成绩不理想的同学当场要求重新考试,有的同学表示下一次考试一定要考好等。

3. 2能够区分出学生成绩的差异

如前所述,以往学生野外地质实习成绩的评定,主要是根据实习报告且实习成绩分为及格不及格两级。因此,凡是参加实习并写出实习报告的(除缺实习2天以卫者外)均给予及格,这样,不仅难以区分出学生实习成绩的高低,而且严重地挫伤了学生实习中学习积极性。但采用了改革后的新方法,即两次现场考试和实习报告综合评定实习成绩并把实习成绩分为优、良、及格和不及格四级的方法,就能够区分出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第12篇

关键词:岩土工程 勘察 监督管理 原因 对策

工程建设中岩土工程勘察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其目的主要是:弄清建设场区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条件,给建筑结构设计人员提供准确的岩土工程特性指标和地基基础设计参数。但目前我国岩土工程勘察行业在岩土工程勘察的过程中出现了很多问题。

1、存在的通病

(1)勘察方法单一。岩土工程勘察中常常运用综合的勘察手段解决工程建设中的岩土问题。可目前许多勘察单位仍旧按工程地质勘察方法,因而显得方法比较单一。勘察报告内容多停留在定性评价,而定量评价数据较少。

(2)勘察质量不高。目前许多勘察单位已实行企业化,由原来的行政拨款改为自负盈亏,勘察任务也由原来的上级下达改为单位自寻。因此,有的勘察单位为了眼前利益,放松了对勘察质量的管理,造成勘察的质量下降。主要表现有:第一,由于勘察工作量不足,为了能争取任务,只好压低预算价,但又要利润,就减少工作量,该做的项目不做或者少做;其次,是钻探、测试及取样不符合规范要求,现场勘察时,为了抢速度,钻探取样不执行规范,往往是2~3m才提一次钻,结果往往造成分层位置不准确,或漏掉一些特殊的地质现象,如薄的软弱透镜体,小裂隙等。此外取样时,有的不用取样器,而直接从岩芯管中取原状土样, 更有甚者个别单位原位测试时,现场只做少量几个,其余的照此编造了事。

(3)勘察报告中只注重定性分析,定量数据较少,建议措施针对性较差。至今,一些勘察单位还没有摆脱工程地质勘察报告的框架,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仍以描述为主,其结果往往是所下的结论和建议比较笼统,缺乏针对性,设计及施工人员很难采纳,甚至无法采用。

(4)忽视面上的研究。勘察成果就某种程度而言,是经验的积累,如果没有地区性的研究成果,就难以了解该地区各地基土层的特点及其性质的变化规律,对该地区的地基土就难以给予准确评价。目前岩土工程勘察中,往往只是对工程点的研究,而忽视工程所在地区的研究。勘察报告中常常因缺乏地区性的经验成果,其结论及建议过于保守,造成很大的经济浪费。如在高层建筑地基勘察中,本来用箱基已满足要求,可有的勘察单位由于缺乏当地经验,建议采用箱基加桩基复合基础,结果不仅延长了工期,还造成巨大的经济浪费。

2、对策

(1)察市场的监督和管理,尽早推行岩土工程监理体制。第一,加强对勘察合同、勘察纲要的审查和管理。防止越级或盲目勘察;其次,加强勘察现场工作的监督,防止打假孔及不规范的编录、取样及试验等现象发生;最后,加强对勘察报告的审查,对勘察报告中的工作量、勘探质量、资料数据分析及结论建议逐一进行审查,特别是对基础选型论证,场地稳定性评价及施工建议等内容进行重点把关,防止勘察报告中只重视描述,缺乏深入分析的现象发生。可见,勘察单位自身必须健全和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同时还必须加强政府部门和社会监督机构对勘察市场的监督和管理,即尽早推行岩土工程监理体制,以确保勘察市场健康发展。

(2)土工程技术人员培训。我国推行岩土工程体制进展缓慢,主要原因之一是缺乏岩土工程技术人才,而工程地质专业人员对岩土工程的理论、内容及方法等缺乏了解,习惯于工程勘察的原理及方法。因此,要全面推行岩土工程体制,当务之急是加强岩土工程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的培训,特别是岩土工程设计及施工技术人员的培训,以适应岩土工程市场发展的急需。

(3)区性研究,尽早制订地方性勘察规程。岩土工程勘察规范,是全国统一的勘察准则,是根据我国各地区的特点,总结几十年来勘察经验成果制订而成的法规。具有普遍性指导意义。但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地质环境条件十分复杂,同一名称的地基土,由于成因环境不同,其物理力学性质,特别是力学性质都有差异。就地基土的承载力而言,有的地区高一些,有的地区稍低一些,而规范是从工程建筑的安全角度来考虑,所建议的指标,对大多数地区是可行的。但对有的地区,可能偏于保守。因此必须加强地区性研究,尽早制定出地方性规程。

(4)程与环境的共同作用。工程兴建对环境的影响,特别是工程施工及运营时对环境可能产生的不良岩土问题,必须作充分论证和预测,并提出相应的治理措施。

3、初步结论

多年的经验证明,推行岩土工程体制是我国工程勘察体制改革的唯一出路。但总的说来,岩土工程在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岩土工程勘察中存在一些问题亦所难免,为此,今后岩土工程的发展应注意如下方面:

(1)采用新技术、新设备及新方法,以保证岩土工程的质量和进度,使之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胜。

(2)算机技术在岩土工程中的应用研究。 当前,岩土工程正朝规范化、标准化方向发展。岩土工程问题日趋复杂,传统的岩土工程方法,已难以适应发展的需要,因此,利用计算机技术对岩土工程的各项工作进行科学、系统的管理,以提高工作的效率;对岩土工程资料进行分析处理,如制作岩土工程图件,进行指标统计分析等;更重要的是利用现代计算机技术分析、模拟复杂的岩土问题的发生、演化过程,以便制定出正确的处理方案;还可用计算机进行岩土工程设计、岩土工程施工模拟以及岩土工程治理效果模拟。这样不但可以对岩土问题作预测预报以及防治,而且还可以节省大量人力和物力。

(3)建筑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的合作,力求做到勘察、设计及施工一体化。

(4)术上和体制上的立法工作,使岩土工程逐步规范化、系统化。

(5)行岩土工程监理体制。长期以来,我国对岩土工程的监督管理,一直由政府部门承担,几十年的经验证明,这种管理体制存在许多弊端,很难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4、结语

在岩土工程勘察中,工作人员应根据与岩土工程勘察相关的各类规范、规程,在勘察中认真、仔细的全面考虑,不断的总结经验以期提高岩土工程勘察的质量水平。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