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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时间:2022-09-10 03:41:57

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第1篇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创建财政改革与管理综合示范县活动的实施意见》和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制订2010年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强化财政监督,规范财政行为,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力求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为我市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二、检查范围

1、各乡镇政府财政财务收支执行情况。

2、根据*省财政厅布署和*市政府安排的市直相关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执行情况。

3、上级财政部门授权检查的驻我市外埠机关、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

三、检查时限

以20*年财政收支业务为重点,个别检查事项可追溯到以前年度或延伸至相关单位和个人。

四、检查依据

实施监督检查将依据《会计法》、《预算法》和《财政违法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度性规定进行,对监督检查结果予以客观、真实的反映,出具监督检查报告,做出基本评价,针对查出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工作建议。

五、检查内容

(一)执行财政、财务、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情况;

(二)预、决算的编审及预算调整情况;

(三)预(决)算的审核、批复及预算追加、追减情况;

(四)国库资金和财政专户资金收缴、退付、拨付等情况;

(五)财政集中支付执行情况;

(六)专项资金和国家债务资金的分配、使用、监督情况;

(七)非税收入资金管理情况;

(八)对国有资本和财务管理情况;

(九)银行账户的管理及资金收付情况;

(十)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

(十一)对审计部门和财政内部监督检查所提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十二)其它需要监督检查的事项。

六、检查方式、方法

根据业务繁简或检查效果需要,可采用就地检查与调账检查两种方式,对单一被查单位(或事项)也可两种方式一并采用。必要时可与监察局、反贪局等相关执法部门联合进行。被检查单位要积极配合检查工作,不得瞒情不报,不得提供虚假情况,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挠检查。要按检查组要求及时、全面、客观地提供年初预算、预算调整、有关文件、拨款、签报、报表、账簿、凭证及其他资料。被检查单位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承诺,由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对其负责。承诺书包括内容:

(一)提供监督检查资料种类、所属时限、数量;

(二)对提供资料真实性、完整性承诺要求;

(三)被检查单位领导及经办人签字。

第2篇

一、检查依据

《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二、检点及内容

(一)重点单位

1.经营具有工艺复杂、使用重要原辅料、易非法添加等特点保健食品的;

2.国家级、省级或市级抽检监测发现不合格或问题产品批次较多的特殊食品经营者;

3.投诉举报较多或经舆情信息、媒体曝光可能造成较严重负面影响的特殊食品生产经营者;

4.保健食品批发商;

5.其他需要重点检查的。

(二)重点内容

1.经营许可资质及特殊食品经营专门要求落实情况;

2.产品进货查验情况;

3.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4.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及实施情况;

5.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核情况;

6.其他需要重点检查内容。

三、检查数量和方式

(一)检查数量

根据市局要求,我县采取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的形式,并在此基础上采取随机抽查、飞行检查等方式,组织对县至少60家特殊食品经营企业开展监督检查。

(二)检查方式

一是监督检查。依据《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的要求,按照《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实施日常监督检查。对风险分级管理确定为C、D较高和高风险等级经营单位要加大日常监督检查频次

二是随机检查。落实《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要求,继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机制,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在日常监督检查的基础上,针对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风险问题,结合市局有关指示精神,制定双随机抽查计划,并认真落实。

三是飞行检查。对抽检不合格(问题产品)的特殊食品经营户及上级检查中发现的高风险食品实施有针对性的检查,督促指导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提高检查效能;根据问题线索,不定期开展问题企业有因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分工。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县局特殊食品监管科负责组织县特殊食品的监督检查工作。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检查工作的具体实施,根据检查结果督促企业整改落实,形成年度工作报告。

(二)严格检查程序。检查前要认真研究确定检查对象和检查内容,强化检查结果运用,不断提高检查质量。检查时,应当突出问题导向、遵守法定程序,记录检查过程并留存相关证据,如实记录现场检查情况,检查结果告知、移交等要有记录。县局特殊食品监管科应配合上级有关部门随机检查,逐项落实移交的问题事项。检查计划、结果和整改落实情况由各责任单位录入省食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平台。

第3篇

落实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目标责任,强化特殊药品日常监管,提高特殊药品监督检查能力、违法违规查处能力和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推动特殊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长效机制建设,确保特殊药品管得住、用得上,不发生特殊药品流弊和安全事件。

二、任务安排

1、日常监督检查

特殊药品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按照市局统筹,属地监管的原则进行。市局要对辖区内品、第一类批发企业每月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对二类、医疗用毒性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定点批发企业每季度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对使用特殊药品生产普通药品的生产企业每季度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县局要对辖区内二类、医疗用毒性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定点批发企业每季度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对使用特殊药品生产普通药品的生产企业每季度进行一次监督检查。

2、专项监督检查

按照省局皖食药监药化生秘〔2014〕99号文件的要求,2014年4月至9月底,省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特殊药品专项检查工作。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严格按照上述文件的要求,结合特殊药品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结合本地实际,在辖区内认真开展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并按照时间进度要求实施并报送相关材料。

三、检查内容及重点

(一)品和检查

按照《品和管理条例》及《品和生产管理办法》、《品和经营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对辖区内从事品、原料及制剂生产经营企业(含使用第二类原料药生产非药品的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检查。

1、品和生产企业重点检查:品和原料的贮存、保管、领用及原料年计划执行情况;安全管理情况,生产过程管理情况;成品的销售管理情况(非药品生产企业除外);电子监管工作:特药网络运行情况、预警处理情况、监管人员定期登录查看处理。

2、品和经营企业重点检查:品和的仓储条件、监控设施、与110联网等安全管理情况;购进、贮存运输和销售情况;有无现金交易现象;送货等服务及时性、有无要货单位自提药品现象;电子监管工作:特药网络运行情况、预警处理情况、监管人员定期登录查看处理。

(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检查

按照《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及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的相关管理办法,对辖区内从事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原料及单方制剂生产经营企业、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生产企业进行检查。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企业重点检查: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原料及单方制剂的贮存场所安装电视监控设施并于110联网情况,相关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三)麻黄草检查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麻黄草药品生产经营管理的通知》和省禁毒委办公室《关于加强麻黄草购销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皖禁毒办〔2014〕6号)对辖区内经营使用麻黄草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检查。

1、生产企业重点检查:麻黄草收购许可证持有及麻黄草管理情况,台账及产品销售相关记录保存情况。

2、经营企业重点检查:麻黄草收购许可证持有情况,销售记录保存情况,销售对象资质审查及相关资料保存情况。

(四)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检查

对辖区内从事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原料及制剂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对《反兴奋剂条例》和省局《关于对药品批发企业定点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通知》的执行情况。

1、生产企业重点检查:从事原料药品生产企业,是否实行相关生产计划备案,产品生产、销售和库存记录是否符合规定;制剂生产企业产品销售对象资质审核是否符合要求。

2、经营企业重点检查:是否具有专库或专区存放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制剂;相关管理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制度是否健全、记录是否按规定保存;除胰岛素外,是否销售给药品零售企业。

(五)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监管情况

对辖区内医疗用毒性药品经营企业和放射性药品使用单位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相关单位对《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和《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

1、经营企业重点检查:经营医疗用毒性药品是否取得定点经营批件,相关记录是否符合规定。

2、使用单位重点检查:放射性药品使用单位检查相关记录是否完整,防护设备是否齐全,工作及药品存放等区域布局是否合理,有无制定应急处置办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确保取得实效。各地要高度重视特殊药品专项检查工作,克服当前机构改革的困难,组织具有一定专业知识、有特药监管经验的监管人员,深入一线进行现场检查,摸清家底,为今后日常监管方案制定提供第一手材料。各地特殊药品专项检查工作,可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同时进行,任务较重的市,可组织县级药品监管部门实施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市局;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特殊药品造福于人民,满足临床需求,消除各种隐患。

(二)加强监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各县局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秉公执法,严格按照检查标准开展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追查到底,该整改的坚决责令整改,并监督整改到位;该取消定点经营资格的,坚决上报省市局取消定点资格;对涉嫌犯罪的,坚决移交司法机关。

(三)强化措施,切实增强监管合力。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以此次监督检查为契机,加强与公安、卫生等部门的协调配合,落实特殊药品监管联席会议和信息通报制度,形成特殊药品联合监管机制,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和监管效率,进一步规范辖区内特殊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

第4篇

(一)监督办组织的专项检查

2015年,监督办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重点安排7项专项监督检查。

1、结余结转资金及暂存暂付款专项检查。根据省财政监督工作要点,2月下旬至5月底,组织开展结转结余资金及暂存暂付款专项检查,认真做好省厅驻淄博办事处迎查工作,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财政管理效能。

2、开展专项转移支付专项治理工作。根据省财政监督工作要点和县监察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关于开展项目审批和专项转移支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3月至5月,组织开展专项转移支付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治理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在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中、把关不严,不按规定制定和公开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导致资金被骗取、套取、挪用等问题。

3、开展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审计工作。根据国资办提报,为加强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管理,3月份开始,组织开展对32家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情况进行全面审计。

4、继续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根据省财政监督工作要点,6-9月份,选择公共交通及医药流通等重点行业,组织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5、开展环卫运转经费专项检查。根据企业科提报,8月份,组织开展环卫运转经费专项检查,为下年度预算安排提供决策依据。

6、开展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专项检查。根据农业科提报,为确保申报资料和补贴发放真实、合规、完整,9月份,组织开展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专项检查。

7、开展就业专项资金专项检查。根据社保科提报,为充分发挥就业专项资金作用,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10-11月份,组织开展就业专项资金专项检查。

(二)各有关业务科室自行组织开展的监督检查

1、保障性住房工程专项检查。3-5月份,投资评审中心综合科计划对诚信建筑公司、淄博华宝工程公司等4家企业开展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政策执行和工程投资情况。

2、交通专项资金专项检查。10月份前,企业科计划开展交通专项资金及下属单位资金往来情况专项监督检查。

3、学前教育助学金专项检查。10月份,行政政法科计划开展学前教育助学金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错报漏报及虚报冒领现象。

4、农村五保专项检查。9月份,社保科计划开展农村五保供养资金专项监督检查。

5、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专项检查。5月份,农业科计划开展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项目设计的科学性、资金管理合规性和工程决算真实性情况。

6、建设项目一体化征收执行情况专项检查。10月份,综合计划征收科计划开展建设项目一体化征收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规范建设项目收费收缴管理,确保应收尽收。

7、支付申请跟踪问效监督检查。7-9月份,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支付科计划对城建、水利等5单位开展国库集中支付申请跟踪问效监督检查。

8、中标企业合同履行情况监督检查。6月份,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计划对中标企业合同履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9、开展镇(街道)政府部门资金专项检查。3月份,基层财政管理局办公室计划开展镇(街道)政府及部门资金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部门财务收支管理,提升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水平。

10、税收收入专项检查。7-9月份,财税督察办公室计划对各财政财务管理所税收收入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税收收入归属、入库级次情况,确保县直税收不受损失。

11、开展一事一议奖补资金专项检查。4月份,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计划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专项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规范使用。

二、有关要求

(一)严格执行重点检查计划。为确保2014年度重点检查计划落到实处,各检查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合理安排,精心组织,增强对财政监督工作的责任感,确保检查计划全面完成。不得擅自扩大检查范围,追加检查事项,增加被检查单位负担。

(二)依法依规依程序实施检查(见附件2)。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检查工作规则的通知》要求,财政监督检查由监督局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各业务科室开展检查前,到监督局办公室开具《财政检查通知书》,并于实施检查的3个工作日前向被检查单位送达《财政检查通知书》,同时要认真做好检查工作底稿,及时整理检查资料,按时完成检查报告。各镇(街道)财政所要在规定职权范围内,参照《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第39号令)的要求,依法实施监督工作,自行组织按时完成检查任务,并把检查资料上报监督局办公室。

(三)规范行政处理处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根据“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依据充分、程序合法、处理恰当”的原则,认真进行审理,并提出处理或处罚的意见和建议。凡涉及行政处罚的事项,按照关于监督检查实行归口管理的要求,负责检查的业务科室要将有关材料报监督局办公室,由监督局办公室统一做好有关审理和处罚工作。

(四)认真总结,强化整改。各有关业务科室在项目检查结束后,要认真分析、细致梳理、全面总结,撰写出详实的检查报告,向主要领导汇报后,及时报送监督局办公室备案。对检查出的问题要按照要求督促进行整改,建立长效制度,完善资金管理制度。

(五)以监促管,重视运用监督结果。要将监督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套取、骗取、挤占、挪用、浪费财政资金等违规行为,除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处罚外,在安排单位预算时,减少相关预算。

第5篇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以安全生产保障工作为重点,以专项执法检查主线,以专项督查检查工作为补充,紧紧围绕全县应急管理重点工作,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坚持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与综合执法、联合执法、专项整治等工作相结合,通过强化监督检查力度,提高行政执法效能,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力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压减一般事故,确保全县安全发展。

二、工作目标

根据全县安全发展需求,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确保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有效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在不折不扣执行监督检查计划同时,充分运用综合执法、联合执法、部门联合“双随机”等方式,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为全县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开展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由市局或我局颁发许可证的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执法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县级重点检查单位执法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二)开展重点领域检查:纵深推进十大专项整治,继续开展涉及矿山、危险化学品、医药化工、工业企业等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积极开展高空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专项执法检查;深入配合各行业部门开展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城市运行等领域专项整治,切实改善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状况。

(三)双随机抽查工作:落实上级部门要求,在完成全局2020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任务时,抽查企业数量不低于执法任务总量的30%,2018年和2019年曾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重点单位、高危行业重点监管单位及本行政区域内其它需重点监管的单位为重点抽查对象。

(四)专项督查检查工作:依据安全生产职能配置规定,组织对矿山、危险化学品、重点工贸企业等进行专项督查检查,针对督查检查中突出问题、关键环节、重点人员、重要措施等事项,提出具体的监管内容、工作标准和防控手段,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五)综合监管事项及其他执法任务:一是依法调查核实安全生产举报投诉案件;二是继续对工业企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是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情况进行一定比例的抽查;四是完成市应急管理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临时性任务;五是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联合执法检查、重点督查等工作任务。

四、行政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总法定工作日:14307个工作日

2020年全年共366天,有52周,双休日104天,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法定节假日共计11天。国家法定工作日=366-104-11=251天。目前,县应急管理局承担监督检查计划任务的执法人员为29人。

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执法人员数量=251×29=7279×80%=5823。

(二)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日:不低于3480个工作日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和非执法工作日:不低于3799个工作日。

其他执法工作日:包括实施行政许可、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安全生产举报查处、参与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等、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开展机动执法、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工作任务等。

非执法工作日:包括机关值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病假、事假、检查指导乡镇(园区)下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工作、公务员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参加党群活动,以及局交办的帮扶等其他工作。

五、监督检查安排及职责分工

按照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要求,结合我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特点,确定全局重点检查领域、重点检查单位及检查频次。全年共计划监督检查254家,其中将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医药和化工企业、金属冶炼企业、清单编制单位、涉危企业、近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重点企业等单位列为2020年度重点检查单位,共计164家,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占64.6%,符合《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重点检查比例不低于60%的要求;检查一般单位50家,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占19.6%;专项督查检查40家单位,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占15.8%。

(一)重点检查安排

1.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3家,化工企业5家,制药企业6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2家、非煤矿山、尾矿库,地下矿山等企业26家,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检查采用随机抽查方式,全年检查网点不少于30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每季度至少检查1次,对重点监管对象适量增加检查频次,全年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要做到检查全覆盖。露天矿山每季度检查不少于10家(次)地下矿山要求每季度至少检查1家(次),特殊季节(如:汛期)应适量增加地下矿山和尾矿库的检查频次,确保矿山检查全年做到全覆盖。由局矿山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

3.检查金属冶炼企业3家,日用化工及塑料制品企业12家,粮油食品加工类企业12家,针织服饰类加工企业6家,竹木制品加工企业10家,碳酸钙粉体企业15家,电子加工类企业12家,全年对小薇企业抽查不少于20家。金属冶炼企业每月检查一次。由局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负责完成。

3.检查近2019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2家重点企业,检查2020年事故企业整改落实情况,由局安全生产监察大队会同局相关股室、行业主管部门完成。

(二)一般检查安排

1.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管理工作情况,由局政研法规与综合协调股结合年度执法任务负责完成(除重点检查企业不少于10家);检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情况,由局减灾救灾股(宣传教育股)结合年度执法任务负责完成(除重点检查企业不少于10家)。

2.检点地区、重要时期、重大活动安全保障等范围的生产经营单位,共计30家,由局矿山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完成10家,局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负责完成10家,局政研法规与综合协调股负责完成10家。

(三)专项督查检查安排

督查检查建筑工地(20家)、学校(5家)、人员密集场所(10家)、水电站(水库)(5家)、等共计40家,局灾害防治管理股负责完成5家、局政研法规与综合协调股协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完成35家。

六、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方式和后续工作要求

(一)监督检查主要内容

应当严格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依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点事项清单》以及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权力清单确定具体的检查事项。

(二)监督检查方式

通过查阅生产经营单位台账资料、实地检查、询问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三)监督检查及后续工作有关要求

1.监督检查前的准备工作

各执法单位应根据已批准的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统筹考虑执法检查工作日数量、专业技术力量、监督检查装备力量、执法车辆使用等实际情况,编制本单位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每月监督检查的单位名称或数量、检点事项、时间安排、责任人员等。

2.现场检查、现场处理和处罚

(1)执法人员应当按照现场检查方案开展监督检查活动。检查结束后,执法人员应当制作《现场检查记录》,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如实记录,并由执法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时,发现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者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应当依法采取现场处理措施。

(2)对生产经营单位被责令限期改正或者限期进行隐患排除治理的,执法单位应当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3)对检查中发现生产经营单位或者有关人员有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依法立案调查、实施行政处罚。

3.归档、公示、审核

(1)为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承办人要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落实《省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承办人按照要求将归档材料报至局政研法规和综合协调股。经政研法规和综合协调股审核后方可对行政执法公示的信息进行、撤销和更新,信息要采取政府网站公示、办公场所现场公示、政务新媒体公示等多种方式,将与行政执法相关的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提高行政执法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为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省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由局政研法规和综合协调股具体负责本单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要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4.备案、督办

各执法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既定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及时将监督检查情况录入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系统。局政研法规和综合协调股应当按照经县政府批准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督促各单位落实,并做好局年度执法信息公开等事项的实施情况总结。

5.调整、报批程序

经县政府批准的局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原则上不予调整。确实因工作需要进行部分调整或者变更的,由执法单位书面提出具体调整或者变更意见,经分管局领导同意,报请局务会审议通过后施行,并形成正式文件。

年度监督检查计划需要进行重大调整,即对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事项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以及执法单位数量增减幅度超过原年度监督检查计划20%以上的,应当重新核定相应工作量,并经局务会审议决定后30日内,由局局政研法规和综合协调股履行重新向县政府报批和批准后向市应急管理局备案手续。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落实监督检查计划

各相关业务股室应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结合各自监管职能认真抓好落实,确保监督检查任务真正落实到实处。各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应亲自组织、督促执法人员按计划要求开展监督检查,对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落实。对于重点检查单位,必须按照检查名单、检查频次、检查时间实现全覆盖。

完善基础数据,推行一般检查“双随机”工作方式

执法单位应按照年度工作安排及时完善重点企业库和随机抽查企业库,一般检查原则上应采取“双随机”方式开展,确保必要的随机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切实将“双随机”工作落到实处。

采取切实举措,不断提升行政处罚职权履行率

各相关业务股室要深入分析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抓住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短板问题,高度重视考核指标,采取有效措施触发处罚职权,进一步提升系统职权履行率。

(四)落实法宣职责,做到普法工作与执法检查同频共振

各相关业务股室要将普法工作融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实施全过程,在执法中不断加强普法工作,在监督检查活动中向社会公众特别是广大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普法释法,切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

第6篇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全面提升系统监管执法能力和水平的总体要求,转理念、转方式、转作风、找差距、补短板,通过强化监督检查力度,提高行政执法效能,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减少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建设山清水秀、富足祥和之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通过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县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继续下降,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主要任务。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持续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企业双控机制建设,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强化治本攻坚;着力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不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监管能力。

三、检查范围

(一)重点检查单位范围。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和《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意见>的通知》要求,重点检查单位范围为:

1.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

(1)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采场或者排土场边坡高度200米以上的露天矿山,建设在大型工矿生产经营单位、大型水源地、重要铁路和公路、水产基地和大型居民区等重要生产生活设施上游的尾矿库和生产运行的尾矿库;

(2)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

(3)烟花爆竹生产、批发单位;

(4)金属冶炼生产经营单位;

(5)涉爆粉尘生产经营单位;

(6)安全生产标准化未达标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不到位的生产经营单位。

2.近三年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过群发性职业病危害事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3.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的生产经营单位;

4.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

5.试生产或者复工复产的生产经营单位;

6.其他应当纳入重点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一般检查单位范围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要求,一般检查单位范围为:

1.本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的重点检查单位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

2.对下级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所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

3.其他应当纳入一般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四、基本情况及检查安排

(一)执法人员基本情况

我局目前共有执法股室4个,(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矿山监察中队、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工商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股)执法人员13名。

(二)直接监管执法对象情况

全县共有非煤矿山42家(生产建设系统70个,尾矿库43座),经营性危险化学品企业53家、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2家和4家烟花爆竹长期零售点、工商贸行业19家。(三)重点检查单位数量及频次

全年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8家,其中金属非金属矿山13家、烟花爆竹经营企业2家、冶金等工贸企业3家。

企业名单见附件1。

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年内至少进行四次监督检查。

(四)一般检查单位数量及频次。

全年一般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02家,其中金属非金属矿山29家、危险化学品企业53家、烟花爆竹长期零售点4家、冶金等工贸企业16家。

对以上一般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检查一次。

(三)重点检查内容

详见附件2。

(四)时间安排。

详见附件3。

五、监督检查有关要求

(一)监督检查前的准备工作。

1.各承担监督检查任务的股室应根据县政府批准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统筹考虑监督检查工作日数量、专业技术力量、执法检查装备力量等实际情况,以及分管行业(领域)阶段性安全生产特点规律,编制本股室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2.各承担监督检查任务的股室应当明确每次具体监督检查任务,编制现场检查方案,明确被监督检查单位基本信息、检查内容及检查方式等内容。

(二)现场检查、现场处理和处罚。

(1)监督检查人员应当按照现场检查方案,开展监督检查活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隐患,应当依法做出现场处理决定。

(2)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3)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需要进行处罚的,应当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三)归档。

监督检查结束后,承办人应当将现场检查方案、现场检查记录、现场处理文书等一并归档;对于立案调查,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的,还应当将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回执、处罚落实情况等一并归档。

(四)调整、报批程序。

经县政府批准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因工作需要进行部分调整或者变更的,由相关股室书面提出具体调整或者变更意见,经主管局领导同意,提交政策法规股报请局主要领导批准后施行,并形成正式文件。

年度监督检查计划重点检查单位的数量减少幅度超过计划10%,或者监督检查单位的数量减少幅度超过计划20%,以及重点检查单位的范围作出变更的,应当重新核定相应工作量,并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后,由政策法规股重新报县政府批准后向市应急局备案。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开展监督检查活动,是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工作条例》,明晰安全监管部门监督检查责任的有效举措。各承担监督检查任务的股室应加强组织领导,提前做好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妥善处理好日常工作事项,不能以人员、装备、时间不足为由影响监督检查计划的实施,维护监督检查计划的严肃性。

第7篇

Abstract: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is infrastructure project, "important project, quality first" is the eternal subject of project construction. In this paper, the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quality management in the effectiveness of the factors to influence the work, construction quality supervision of project management, engineering project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concrete operation was studied, and promoting the quality of management procedure, standardized, scientific.

中图分类号:TV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引言

水利工程是基础设施工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是工程项目建设的永恒主题。无论是防洪除涝,还是蓄水发电,都关系到国计民生,关系到城乡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水利工程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如1975年河南省的板桥水库失事、1993年青海省的沟后水库失事、1998年江西省的九江大堤溃口和广东省的荷村水闸失事,都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给当地的国民经济造成了不利的影响。因此,要本着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来认识和重视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把质量和安全作为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工程建设的核心来抓,并紧紧围绕这个核心建立健全水利工程量管理。

2.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

2.1质量监督的项目管理

工程质量是指工程实体满足明确和隐含需要的能力的特性总和。所谓满足明确需要是指符合国家有关规程规范、技术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所谓满足隐含需要一般是指和满足业主的需要。上述需要即是对工程产品的性能、可信性、安全性、适应性、经济性和时间性等特性的要求。项目管理就是为了限期实现一次性特定目标,对有限资源进行计划、组织、指导、控制的系统的管理方法。

2.1.1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的主要内容

工程项目建设过程,就是质量的形成过程。因此,工程项目质量的形成过程是一有序的系统过程,大致可分成项目决策、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和保修几个阶段,各阶段对工程项目的质量有着不同程度的影响。

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的主要内容是:

(1)对监理、设计、施工和有关产品制作单位的资质及其派驻现场的项目负责人的资质进行复核;

(2)对项目法人、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体系和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以及设计单位现场服务等实施监督检查,检查有关质量文件、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和符合规定;

(3)对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或实验室)的资质及其检验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4)对工程项目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的划分是否符合规定进行监督检查;

(5)对工程施工用的原材料、构件、设备加工制作质量进行抽查:

(6)监督检查有关水利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含技术规程、规范和质量标准)的执行情况;

(7)监督检查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检查或质量评定情况和工程实物质量;

(8)会同有关部门对质量事故进行分析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对工程质量争端进行仲裁;

2.1.2中小型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的主要程序

中小型水利工程在工程规模、复杂程度、技术难度、资金人力的投入等方面均不同于大中型工程项目,其质量监督的程序既要参照大中型工程的质量监督程序,也要根据自己的特点、采用既符合实际情况、便于操作,又能达到质量监督目的工作程序。一般来说可采用以下的工作程序:

(1)项目法人在工程开工前,按照工程的类别,到相应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受监手续,签订《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书》,并连同开工报告一并呈报主管部门审批。未办理受监手续者,一律不准开工。

(2)项目法人办理受监手续时,按规定交纳质量监督费,同时提交以下材料:工程项目建设审批文件;项目法人与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副本;建设、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的基本情况和工程质量管理组织等资料。

(3)质量监督站在办理监督手续时,应对监理、设计、施工及有关产品制作单位资质进行复核,并根据受监工程的规模、重要性等,指派该项工程的质量监督项目负责人和有关质监员。

(4)质量监督站在接受质量监督项目后,依据该工程的实际情况及质监工作的任务、权限、责任等,制定该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计划;对该项工程的项目划分进行复核

(5)在工程项目施工的过程中,采用以抽查为主的监督方式或进行巡回监督;根据质量监督计划,对重要的隐蔽工程和工程的关键部位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按规定及计划对原材料、中间产品、工程成品进行抽样检查;对单元工程、分部工程的质量评定情况和工程实物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6)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对工程竣工验收所需质保资料进行检查,对工程质量进行等级核定,编制工程质量评定报告,向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或小组)提出工程质量等级的建议。

(7)参加工程竣工验收。

2.2施工质量控制

控制作为一项管理职能,是指按照计划标准,衡量计划完成情况并纠正计划执行中偏差,以确保计划目标的实现。工程质量监督站对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就是按照有关的规范规程、技术标准和设计要求,衡量各参建单位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各种活动的完成情况,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工程质量偏差提出纠正措施,处理各种质量问题,对工程质量评定情况进行检查核实。施工是形成工程实体的动态过程,施工质量控制是一个由对核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资质,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和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体系开始,包括投入材料的质量控制、施工现场的抽查或巡回监督、质量评定情况的核查、中间产品的抽检、现场质量监测及质量问题的处理等控制措施,直到完成工程竣工验收,保修期结束为止的全过程的控制。施工质量控制大致可分为事前、事中、事后质量控制三种类型。

2.3质量检测

检测为了监督、监督必须检测,工程质量检测是工程质量监督和质量检查的主要手段,是确保工程质量的关键措施,其结果是工程建设质量的量化指标,是评定工程施工质量的重要依据。

第8篇

【关键词】移动终端;安卓系统;安全督查

1.引言

按照“管理制度化、制度流程化、流程表单化、表单信息化”的思路,供电局结合管理制度和员工日常实际工作需要,研究制定了业务作业指导书,编制了作业表单,以“流程+表单”的方式,打造“规范、高效、减负”的工作模式。生产班组实现了现场作业表单电子化,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班组的工作量。安全督查人员的现场督查工作仍基于纸质检查表单开展,在生产班组作业表单电子化的基础上,有必要研究实现现场安全督查工作表单的电子化。

2.背景

随着现场作业的不断增多,作业类型也越来越多。督查人员的安全督查工作和安全检查工作任务量也越来越多。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安全督查管理模块包含了督查年、月、周计划和安全督查工作单,督查人员的现场督查工作仍基于纸质检查表单开展,工作完成后在系统中填写督查工作记录和督查日志,增加了督查人员的填写工作量。

在生产班组作业表单电子化的基础上,扩展现场安全督查工作表单的电子化已具备成熟的条件。安全督查现场工作有必要参考生产班组作业表单方式,实现安全督查工作从计划到执行的电子化管理。

3.需求分析

3.1.业务描述

现场安全督查主要分为督查计划制定、督查实施、现场督查问题反馈、跟踪整改情况、数据统计分析等几个步骤。督查计划包括年度督查计划、月度督查计划以及周督查计划。

3.2.业务流程

4.设计实施

4.1.系统架构

4.1.1.技术架构

4.1.2.业务架构

督查计划和施工计划分解后,生成相应的督查工作单,安全督查人员使用移动终端下载督查工作单进行现场督查工作,并在现场填写督查工作情况,对于存在违章情况的工作人员,可现场开出违章处罚通知单;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其它问题也可以开出问题整改通知单,由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4.2.功能范围

安全督查移动作业管理项目主要包含安全督查管理内容,为安监部、各专业班组安全检查人员进行现场督查工作提供辅助,功能构成示意图如下:

4.2.1.安全督查计划管理

系统提供督查年计划、督查月计划、督查周计划的编制、审批及相关的查询功能。

每年制定年度安全督查工作计划。

每月编制月度督查工作计划。

4.2.2.施工计划管理

工程项目管理部门(业主项目部)、生产运行单位(部门)每月底应制定基建、大修技改、检修、试验、定检等下月施工作业计划;并向各业务部门及安监部汇报。每周应制定相应的周施工计划,并向各业务部门及安监部汇报。

4.2.3.督查工作表单管理

周督查计划审批通过后,安全督查人员将周督查计划生成相应的督查工作表单,用于现场督查使用。

4.2.4.督查日志管理

现场督查工作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相应的督查工作日志,记录现场督查工作情况,及相关的违章处罚信息、问题整改信息等,并提供相应的关联链接,方便跟踪查找。

4.2.5.检查项基础库管理

固化上级公司颁布的安全检查项内容,供安全督查工作开展时根据作业类型和工作内容进行选择,通过标准化的检查项基础库固化,保证相同类型的现场督查工作检查内容相同。

4.2.6.督查工作表单库

安监部制定各类工作任务对应的固定检查项目,在系统中形成工作任务对应特定检查项目的表单库,编制督查工作表单时,可选择制定好的表单模板直接生成督查工作表单。

4.2.7.违章处罚通知单

现场安全督查完成后,督查人员根据现场督查违章情况填写违章处罚通知单,违章处罚通知单编制人员可以根据督查日志的存在问题生成对应的违章处罚通知单,督查日志的公共信息带入到违章处罚通知单中,同时提供打印、上报功能。

4.2.8.问题整改通知单

现场安全督查完成后,填写督查日志的存在问题后对应生成一条检查发现问题,需要填写整改完成情况。当从整改问题发出到问题整改完成时间小于整改问题发出到整改完成期限的30%时为绿灯;当从整改问题发出到问题整改完成时间大于整改问题发出到整改完成期限的30%时为黄灯;当整改完成时间超过整改完成期限时为红灯。

4.2.9.违章分类及编码库

系统中固化网、省公司颁布的违章分类及编码,现场督查过程中发现的违章行为可以从违章分类及编码库中直接选取,避免出现不同人员对违章的理解偏差。

4.2.10.现场督查工作

系统下载周督查计划同时关联现场督查工作表单后,在客户端进行列表展示。点击周督查计划可查看对应督查工作表单并填写现场督查情况,包括检查内容和存在问题。安全督查完成后将填写的督查工作表单内容上传到生产系统。

5.建设成效

5.1.规范作业表单管理

移动现场作业覆盖范围:涵盖了安全督查管理在市局、区局、供电所、生产单位的所有作业表单,并实现了作业表单三级库(省、地、班)管理。

5.2.规范作业过程,提高工作质量和安全

通过生产计划和作业表单的信息化管理,有效控制安全督查人员的工作节奏和作业行为,作业负责人按电子化作业表单规定步骤作业,更加规范、严格的执行作业表单保证作业过程的效率和质量,提升现场作业的管理水平。

5.3.实现数据共享,减少督查工作

数据共享:实现现场记录的作业数据共享,通过作业表单可自动生成报告及相关工作日志,无需重复录入,实现数据共享;

现场方便:利用平板电脑的便携性,在现场作业过程中,可以随时查看作业标准;

量化工作:通过督查计划和作业表单的信息化管理,均衡工作量,减少重复性工作。

5.4.实现对督查工作的有效监督

作业表单电子化实现了督查过程的全面监控,以达到管理层对于基层班组督查工作及时性、正确性、合理性的监督。

5.5.实现生产信息资源一体化

以‘计划+表单’的作业管理模块打通了和班组计划管理、试验管理、设备台帐管理、巡视管理、缺陷管理、检修管理等模块的联系,实现数据共享。

6.系统应用情况

系统上线运行后,每月执行的督查工作计划有1000多个,督查工作表单有2000多个,现场安全督查工作基本上从纸质转到系统上运作;统计报表也从系统中直接生成,不需要用户多级统计报送;在运用安全督查现场管理系统后,用户提出的新需求也有20多个,说明用户对系统有更多的期望。

参考文献:

[1](美国)项目管理协会著,王勇,张斌译《项目管理知识体系指南(第4版)(PMBOK?指南)》电子工业出版社 2009.

[2] 李涛,张莉《项目管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5.

第9篇

一、年度监督检查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驻科技局纪检组、监察室按照《市开展加快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纪字[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科技行政管理职能实际,会同市财政局分成七个小组共对75项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项目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通过检查,了解了项目承担单位在科技项目管理方面的情况与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推进情况,察看了项目资助经费账务,宣传了政策,熟悉了科研人员,听取了意见建议,发现了问题,取得了监督检查的初步效果。

1、重点检查内容。主要就项目实施情况以及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1)在项目实施情况方面,主要评价项目执行、管理情况。一是重点监督检查项目文件管理情况,包括任务书(合同书)是否齐全;二是项目年度报告执行情况,包括项目是否按年度或阶段撰写总结报告报送;三是项目目标管理情况,包括项目目标有无变更、是否履行变更手续;四是项目验收情况,包括项目是否到期验收、验收的形式及验收的及时性等;五是项目完成的状况、产业化程度和取得经济、社会效益及科研成果、专利情况;六是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包括项目单位是否建立项目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等。

(2)在经费管理使用情况方面,主要评价经费管理状况。一是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包括资金到位率、资金到位及时性、自筹资金落实情况等;二是资金支出情况,重点监督检查财政拨经费有无超预算、超范围、超标准支出,挤占、挪用、转移、擅自转拨等问题;三是财务信息质量,包括项目经费是否单独列账、外拨经费使用是否合理(拨款依据、支出明细)以及财务会计信息、财务会计票据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全面性等。

2、检查方式。年度以来的科技计划项目作为检查项目,其中两个年度的科技重大项目为必检项目,包括抽查的其他科技项目共75个项目以实地检查的方式进行。实地检查通过听取项目单位自查情况与受检项目实施情况汇报,查阅资料,查验原始资料以及察看生产场地等方式进行专项检查。其他的项目以承担单位自评为主,由业务管理处室对提交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与绩效评价统计表书面材料进行审查。

3、项目检查基本情况。实地检查的75个项目中,27个项目为年度的科技重大项目,为此次监督检查的必检项目,也是监督检查工作的重点。

从检查的总体情况来看,科技计划项目的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制度较完善,组织管理比较规范,资金使用总体合规。政府性科技计划项目资助经费有效带动了企业对科技项目的投入,企业在科技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取得了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锻炼了科技研发队伍,促进了经济增长,提高了税收,带动了就业,实现了科技创新的支撑引用作用。但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需要认真解决的问题,比如部分项目的组织实施、经费管理使用中存在一些不规范或需要改进的地方;尚需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研究,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部分项目承担单位的知识产权开发保护利用意识不够强。

二、主要做法

年的监督检查工作任务能够有效开展工作,主要得益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健全机构,强化了领导。在市里印发了《市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纪字号)文件后,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定由局纪检组长曾茂明牵头负责此项工作,明确局监察室负责具体工作。在与市财政局协调后,结合承担的任务内容,立即决定成立了市科技项目实施及其经费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分别由市科技局纪检组长曾茂明和市财政局副局长刘鹏担任,科技局相关处室人员及市财政局企财处相关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市科技局监察室。领导小组的成立,为市科技项目监督检查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是制定方案,细化了目标。在认真领会市里实施方案精神要求的基础上,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结合工作任务实际,组织专门队伍拟定了《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并印发到各有关单位。明确了指导思想、督查内容、督查计划、督查要求及保障措施。细化了各个阶段的目标任务及时间要求,有序推进了科技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

三是整合人员,凝聚了合力。科技项目监督检查涉及到70余家科技项目承担单位,内容涉及科技计划管理和经费使用情况,需要一定的科技业务管理人员及财务管理人员的力量。为了保障监督检查工作实效,我们分设了七个检查小组,抽调了科技局的业务处室人员还有财政局相关处室的人员参加,确保每个小组既有懂科技业务管理工作的,又有懂科技经费使用方面的力量参加,还有从事纪检监察的人员参加。在安排检查项目的时候,业务管理处室的人员不参加自己管理的科技项目监督检查。通过整合纪检监察、科技业务与财政管理人员力量,确保了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实效。

三、几点建议

1、市纪委对于全面、系统地安排和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特别是确定科技计划检查范围、调配检查力量、监督检查结果如何应用等方面加大指导力度。

2、要着力改变“重立项、轻管理”的科技行政管理模式,不断强化服务理念,努力提高服务企业的水平和能力。

第10篇

(一) 工程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原则:

1、 精干高效的原则

2、 灵活弹性的原则

(二) 工程部组织机构设置

1、 工程部的编制

根据公司的总体要求和工程部目前的工作任务量,在目前仅有一个工程项目的情况下,工程部的编制为4人。随着工程任务量的增加和其他工程项目的开展,工程部的编制会进行调整。根据开展项目的情况每个项目增加4人。

2、 工程部的岗位设置

目前运做一个项目情况下工程部设置为工程部经理兼项目经理岗位1个;土建装修工程、绿化工程管理兼土建装修工程、绿化工程预算员、资料管理员岗位1个;电气工程、电气相关市政工程管理兼电气工程、相关市政工程预算员资料管理员岗位1个;员岗位1个。

以后每增加一个项目相应增加四个岗位:项目经理一个,各专业管理人员各一个(同上)。

项目竣工移交后工程部项目管理岗位随之撤消,根据工程部实际情况和项目人员的表现情况进行工程部岗位重新调整安排。

(三) 工程部组织机构图

二、 工程部部门及岗位职责

(一)工程部部门职责:

1、 配合研发中心、开发部、销售部等部门进行项目前期运作。

2、 工程部全面负责工程开工前的准备及审查工作。

3、 负责工程项目和监理单位招投标工作。

4、 协调承包商、监理、设计及相关单位之间的关系。

5、 负责对承包商、监理、设计单位的管理工作。

6、 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质量、进度、现场及投资的控制管理。

7、 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工作。

8、 对工程管理过程中的文件、资料进行管理。

(二)工程部经理岗位职责:

1、 负责工程部的日常管理工作。

2、 配合研发中心、开发部、销售部等部门进行项目前期运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3、 负责组织工程的招投标工作。

(1) 对承包商、监理单位进行考察、评价。

(2) 组织编制招投标文件,选择投标单位或进行邀标。

(3) 组织投标单位进行现场踏勘和答疑。

(4) 组织评标和开标工作,确定中标单位。

(5) 参与合同谈判与合同的签定。

4、 负责项目管理。

(1) 负责项目的人员管理。包括人员的调配、考核、奖惩等方面的管理。

(2) 项目的目标管理:对项目的整体目标进行明确下达,并将目标进行分解,做到责任到位,并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调整。

(3) 对项目施工准备、施工进度、质量、现场管理、投资控制进行审核、监督检查。

(4) 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和处理。

(5) 负责审核施工材料的选用和对材料供应商的评价。

(6) 负责组织工程中新材料、新工艺、新结构、新技术的技术论证、审核。

(7) 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重大技术措施和经济方案的初步审查意见审核。

(8) 对工程中出现的不合格处理方案进行审批,并对结果进行确认。

(9) 组织竣工验收及移交。

(10) 监督检查工程和项目文件资料的管理。

(11) 负责各项目之间的资源调配,与工程管理相关各部门、单位进行沟通平衡。

5、 负责工程监理的管理。

(1) 对监理单位提交的《项目监理规划》进行审核。

(2) 根据监理聘用合同对监理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3) 对监理单位提出的工程实施与工程管理过程中的重要问题给予及时解决。协调其与相关单位之间的关系。

(4) 负责监理费用控制与结算。

6、 负责与设计单位协调

(1) 参与设计单位的选择。

(2) 参与设计方案的选择工作。

(3) 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图纸预审。

(4) 委托监理单位组织图纸会审,对会审中提出的共性问题和技术难题协调拟订解决办法。

(5) 协调设计单位与相关单位之间的关系。

(6) 对施工中各方提出的变更要求进行审查控制。

(7) 对设计费用进行控制。

7、 负责整个施工过程中各相关单位的协调。

(三)项目经理岗位职责

1、 配合工程部经理做好工程前期运作及招投标工作。

2、 负责项目的整体运作和管理

(1) 项目开工准备阶段,负责编制《项目开工监督管理计划》,并报工程部经理批准。

(2) 负责向各承包单位正式发出《工程施工管理配合要求》。

(3) 开工准备阶段应对开工必须具备的文件和资料进行核实。

(4) 组织设计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工作,对设计交底工作的过程及结果进行检查。

(5) 组织专业工程师对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施工监理规划》、《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审查。

(6) 组织专业工程师及相关部门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重大技术措施和经济方案进行初步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7) 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以及可能导致工期、造价等变动的因素,结合监理单位的审查意见进行着重审核。

(8) 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纠正。

(9) 对施工组织设计的调整及修改进行审核。

(10) 对开工准备情况进行核实检查。

(11) 组织临时设施的搭建。

(12) 组织监理、施工单位进行场地移交。

(13) 向工程部经理报送《开工申请表》。

(14) 组织对《监理规划》进行评审。

(15) 对《监理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纠正。

(16) 负责准备图纸会审、设计交底会。

(17) 组织开工庆典。

(18) 组织工程资料的报送。

(19) 组织召开工程协调会。

(20) 对工程中重大的不合格事项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

(21) 对施工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

(22) 对施工中的各种标识组织监督检查。

(23) 负责协调承包商、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有关单位之间的关系。

(24) 按照《项目规划》和工程施工计划对项目资源进行合理调配、管理。

(25) 组织制定质量监督计划。

(26) 依据质量监督计划和相关文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管理。

(27) 对工程量及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进行审核。

(28) 对监理单位审核、汇总后的进度计划进行确认。

(29) 负责组织工程施工计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调整。

(30) 负责对各方提出的设计变更进行审核。

(31) 负责工程停工、复工的管理。

(32) 负责控制工程项目施工过程投资,填制价款单。按合同进行工程款拨付。

(33) 负责组织工程分部和单项工程的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

(34) 监督检察项目文件资料的管理。

(四)土建工程管理岗位职责

1、 协助工程部经理、项目经理做好工程项目的前期运作。

2、 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工程开工的准备工作。

3、 参与土建工程招投标工作,负责配合预算部进行标底和投标邀请书的编制。

4、 参与土建工程投标资料、文件的审查和评标工作,提出合理建议。

5、 负责对投标单位进行土建方面的现场答疑。

6、 参与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工作,负责交底记录整理、签认和发放。跟踪处理图纸会审中提出的问题。

7、 审查《土建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施工监理规划》。

8、 负责《土建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重大技术措施和经济方案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9、 对《土建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以及可能导致工期、造价等变动的因素,进行审查。

10、 监督检查《土建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施工监理规划》实施情况。

11、 负责审查土建工程相关各单位提出的土建工程变更要求。

12、 根据工程质量监督计划和相关规范标准对土建施工质量进行控制,对承包单位与监理单位的质量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提出调整意见。

13、 根据《项目规划》和工程施工计划对土建工程的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并根据情况提出调整意见。

14、 参加工程协调会与监理例会,提出和了解工程项目土建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研究讨论,提出解决办法。

15、 负责与设计、监理、承包商等单位的信息与资料传递和各单位的协调工作。

16、 负责对土建施工材料、工程机械及施工队伍的质量进行检查。

17、 对土建工程中出现的不合格事项进行检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18、 负责项目标识要求的执行检查及记录。

19、 负责土建工程的竣工验收。

(五)水暖管理岗位职责

1、 协助工程部经理、项目经理做好工程项目的前期运作。

2、 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工程开工的准备工作。

3、 参与水暖工程招投标工作,负责配合预算部进行标底和投标邀请书的编制。

4、 参与土建工程投标资料、文件的审查和评标工作,提出合理建议。

5、 负责对投标单位进行水暖方面的现场答疑。

6、 参与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工作,负责交底记录整理、签认和发放。跟踪处理图纸会审中提出的问题。

7、 审查《水暖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施工监理规划》。

8、 负责《水暖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重大技术措施和经济方案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9、 对《水暖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以及可能导致工期、造价等变动的因素,进行审查。

10、 监督检查《水暖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施工监理规划》实施情况。

11、 负责审查水暖工程相关各单位提出的水暖工程变更要求。

12、 根据工程质量监督计划和相关规范标准对水暖施工质量进行控制,对承包单位与监理单位的质量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提出调整意见。

13、 据《项目规划》和工程施工计划对水暖工程的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并根据情况提出调整意见。

14、 参加工程协调会与监理例会,提出和了解工程项目水暖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研究讨论,提出解决办法。

15、 负责与设计、监理、承包商等单位的信息与资料传递和各单位的协调工作。

16、 负责对水暖施工材料、工程机械及施工队伍的质量进行检查。

17、 对水暖工程中出现的不合格事项进行检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18、 负责项目标识要求的执行检查及记录。

19、 负责水暖工程的竣工验收。

(六)电气管理岗位职责

1、 协助工程部经理、项目经理做好工程项目的前期运作。

2、 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工程开工的准备工作。

3、 参与电气工程招投标工作,负责配合预算部进行标底和投标邀请书的编制。

4、 参与电气工程投标资料、文件的审查和评标工作,提出合理建议。

5、 负责对投标单位进行电气方面的现场答疑。

6、 参与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工作,负责交底记录整理、签认和发放。跟踪处理图纸会审中提出的问题。

7、 审查《电气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施工监理规划》。

8、 负责《电气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重大技术措施和经济方案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9、 对《电气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以及可能导致工期、造价等变动的因素,进行审查。

10、 监督检查《电气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施工监理规划》实施情况。

11、 负责审查工程相关各单位提出的电气工程变更要求。

12、 根据工程质量监督计划和相关规范标准对电气施工质量进行控制,对承包单位与监理单位的质量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提出调整意见。

13、 根据《项目规划》和工程施工计划对电气工程的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并根据情况提出调整意见。

14、 参加工程协调会与监理例会,提出和了解电气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研究讨论,提出解决办法。

15、 负责与设计、监理、承包商等单位的信息与资料传递和各单位的协调工作。

16、 负责对电气工程施工材料、工程机械及施工队伍的质量进行检查。

17、 对电气工程中出现的不合格事项进行检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18、 负责项目标识要求的执行检查及记录。

19、 负责电气工程的竣工验收。

(七)现场管理岗位职责

1、 协助工程部经理、项目经理做好工程项目的前期运作。

2、 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工程开工的准备工作。

3、 参与电气工程招投标工作,负责配合预算部进行标底和投标邀请书的编制。

4、 参与电气工程投标资料、文件的审查和评标工作,提出合理建议。

5、 负责对投标单位进行电气方面的现场答疑。

6、 参与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工作,负责交底记录整理、签认和发放。跟踪处理图纸会审中提出的问题。

7、负责《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重大技术措施和经济方案进行审查。

8、监督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施工监理规划》的实施情况。

9、负责审查各单位提出的相关变更要求。

10、参加工程协调会与监理例会,提出和了解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研究讨论,提出解决办法。

11、负责与外协单位的信息与资料的传递和各单位的协调工作。

12、负责工程项目各分部分项工程之间和施工队伍之间的协调工作。

13、负责对施工材料、工程机械及施工队伍的现场管理及工程的各种标识管理。

14、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的组织、落实、检查、评比。

15、负责项目标识要求的执行检查及记录。

16、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和移交。

(八)成本管理岗位职责(含内勤资料)

1、 协助工程部经理、项目经理作好工程项目的前期运作。

2、 协助项目经理作好工程开工的准备工作。

3、 参与工程招投标工作,负责配合预算部进行标的和投标邀请书的编制。

4、 参与投标资料、文件的审查和评标工作。

5、 参与编制工程质量监督计划。

6、 根据成本目标编制项目成本成本控制计划。

7、 对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进行检查确认。

8、 根据工程量及投资完成情况对成本进行分析,并对成本控制计划进行调整。

9、 对工程款的发放进行检查控制。

10、 参与竣工结算。

11、 负责工程资料、质量记录的收集整理。

第11篇

明确监督抽查的目的性和重要性,结合基层服装监督抽查工作经验,从制订监督抽查计划、样品抽取、检验项目检验依据选择、结果后处理四个方面,详尽阐述了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给予简单剖析及相应解决方案。

关键词:监督抽查;计划;样品抽取;后处理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是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的一项主要的监督检查制度。产品监督抽查制度,从1985年起实施至今已30多年,起源于计划经济,改革开放以后在市场经济体制下,重要性越来越明显,在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应对处理突发事件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服装产品作为与人们密切相关的日常必备品,其质量合格安全与否同样重要。为了保证消费者能购买到质量合格、安全的服装商品,保障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避免受到劣质服装商品的毒害,监管部门一直以来都致力于组织开展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但就日前的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的实施现状而言,监督抽查计划编制的科学性、针对性,计划实施的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监督抽查后处理的规范性、影响力以及监督抽查工作在质量监管工作中的贡献率,尚需进一步提升。因此,文章结合基层实际工作经验,就服装监督抽查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浅析,就此谈一些看法,具体如下。

制订服装产品监督抽查计划

产品质量监督的目的是提高产品的质量水平,如果不把质量监督的目的转化成具体指标,一切质量监督计划都是无的放矢,质量监督的效果肯定不尽如人意。只有质量监督的目的与计划方案相匹配,才能真正发挥质量监督的作用,否则质量监督工作不是遏制该产业的健康发展,就是纵容低下产品水平泛滥,所以制订合理的监督抽查计划对于监督抽查意义重大,是整项工作的开始,至关重要。

对于服装纺织品来说,产品种类多而杂,每一个季度抽查何种产品,既能监管产品质量又能服务企业都要慎重考虑。国家质检总局以及省局每年都有监督抽查的计划任务,但都集中于一些主要产品及少数种类,还有数量等方面的限制,不能覆盖大部分产品种类。因此各地区都是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开展一些监督抽查及专项监督抽查工作。那么首先就要结合自己辖区企业实际情况、产品类别等各种因素来制订监督抽查计划。以宝鸡市服装企业为例,除了七八家大的企业有自己的品牌、产品外,多数企业属于规模中小、品种繁多的综合性的服装加工厂,所以不同的时间段有不同的产品生产。6月开始集中生产高校的床上用品以及校服,9月份生产棉衣、保暖内衣等,再加上传统文化的影响,年前年后一个月放假,收假了也是要半个月的调整,所以监督抽查计划也要有时间性及合理性,要根据企业的生产实际情况来制订监督抽查计划,使这项工作更有意义。

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样品抽取

去年5月,宝鸡市工商业联合会和市服装商会联合召开服装质量安全座谈会,来自市流通领域的相关服装品牌商、服装生产厂家代表参会,邀请质检机构专家就服装质量检测流程与标准、监督抽查等相关专业知识进行讲解。服装商会很感谢质检机构的帮助,同时愿意积极配合质检机构的工作,为全市服装产品质量提升尽力,但也提出了一些建议,其中一条就是监督抽查中样品的抽取问题。监督抽查中规定企业是无偿提供检验样品,而产品监督抽查管理办法规定监督抽查不得向被抽查企业收取检验费用。服装的检验都属于破坏性的检测,有一些高端的产品可能价值较高,企业认为不收取检验费用是对他们的支持,但是样品破坏的损失有时候远远大于委托检验交付的检验费。销售领域的服装企业更是认为他们只是销售产品,我们更多的应致力于监督源头,从工厂杜绝一切假冒伪劣产品。更有一些企业对于我们监督抽查意义以及管理办法、实施规范不清楚,所以有待于制定更完善更合理的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制度,同时前期的宣贯以及普及也是必不可少。

抽查检验项目和检验依据

确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商品范围,这就明确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重点,既不是对所有的产品质量都要实施监督抽查,也不是对所抽查的产品所有的项目都进行检验,主要是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对于服b来说,监督抽查的范围以及检测的项目就很明确,检测项目主要为安全类的指标,比如甲醛、pH值、禁用偶氮染料、色牢度等,还有一些有可能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项目,比如纤维含量。纤维含量的判定要依照产品上标注的纤维成分来判定,比如标注的是100%羊毛,但实际检测的结果是30%的羊毛,按照标准的误差此产品属于不合格产品,所以纤维含量的检测判定必须以有纤维含量的标注为前提。对于检验依据,要严格按照国家监督抽查实施规范中规定的标准、产品标准及检验方法,做到有据可依。

在实际服装监督抽查检验遇到这样的情况,同时要抽取两家企业的同类型服装,一个是有纤维含量标注的产品,而另外一个是无纤维含量标注的产品。按照服装监督抽查实施规范的要求来检测它们的纤维含量,标注纤维含量的产品纤维含量可能不符合标注的成分,判定为该产品不合格,然而无标注纤维含量的产品却会因为没有判定的依据而无法判定它不合格。或许有人认为,服装监督抽查实施规范不是规定了要在企业成品仓库内或市场上随机抽取经企业检验合格或以任何方式表明合格的产品吗?没有标注纤维含量,按照GB/T 5296.4标准要求就已经是标签不合格,就不属于监督抽查的范围。但对于一些小企业、小作坊来说,无标签的产品比比皆是,有标签标注不齐全也很多,他们的产品质量更是令人担忧,尤其是内在质量,监督抽查显得尤为重要,怎样去解决这样的问题更令人深思。

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后处理

服装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不外乎以下几点:一是责令相关经销以及生产企业立即停止销售、生产不合格产品,并限期整改;二是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商品,由相关部门依法立案查处;三是指导、帮助这些企业健全进货检验验收等各项规章制度,督促其切实履行经销企业商品质量保证义务,把好进货关;四是对我们开展的抽查工作在新闻媒体上进行通报,提醒广大消费者进行社会监督,同时给经销企业以警示。

但在我们的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漏洞和不完善,比如给企业限期整改,在规定的时间内企业上交整改报告,而我们工作中往往忽略实际的查看以及跟踪,大多数时候流于形式。再者就是指导和帮助,监督抽查的目的是为了提高产品的质量,而作为国家职能部门,我们更多的时候是监管与服务,监管企业的产品质量,服务于企业,所以在企业出现不合格产品时,应该更多的是帮助企业查找原因,给予更多的技术方面的帮助和支持。比如我市的服装企业大多规模较小,企业人员文化素质较低,专业技术人员寥寥无几,对于进货、出厂检验更是无从谈起。所以对于一些专业方面的知识就很欠缺;同时企业也没有精力能力去建设自己的检测部门,大多数依靠一些老员工的经验来判断,我们的服务就显得尤为重要和必要。

第12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若干问题的决定》、《**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列》和我省质量监督工作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力度,结合我市实际的情况,决定对矿用、厂用防爆电器产品进行专项监督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产品和范围

本次专项监督抽查的产品为矿用、厂用防爆电器产品,主要包括防爆起动器、防爆按钮、防爆风机、矿灯、防爆灯、防爆插销、防爆接线盒等。本次监督抽查的对象主要为我市生产矿用、厂用防爆电器的持证企业。。

二、工作要求

1、本次专项监督抽查工作委托**省高低压电器产品质量检验中心组织实施。鉴于市财政已经落实监督抽查经费,承担、承检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的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企业收取监督抽查检验费用。

2、本次抽样由承担单位组织实施。抽样时,承担单位应有两人以上参加,并向受检企业出示本文件、单位介绍信或证明本人身份的证件。上述材料不齐全的,受检企业有权拒绝抽样。执行监督检查抽样的人员在对企业进行产品抽样的同时,要对产品生产企业的质量信息进行调查,认真填写《**省质量监督产品企业信息调查表》,并将调查信息与检验数据一起上报。

3、为避免重复抽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原则上一个企业只能抽查一至两种(类)产品,且每种(类)产品只能抽检一个批次。当计划中安排的企业已被抽到两个批次产品时,其他产品不再抽样。

4、国家免检产品、中国名牌产品和**名牌产品,凡列入计划的,只进行企业情况调查,免于本次专项监督抽查产品的质量实物检验。

5、出口产品不得抽检。承担单位如发现受检企业生产的产品全部用于出口的,应在抽样单中说明情况,停止抽样。受检企业也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如外销合同、加工协议或证明书等材料。

6、时间安排。本次监督抽查的抽样工作从发文之日起至6月10日结束,承担单位应于三天内将抽样结果上报我局监督稽查科。检验工作于**年8月底完成。

7、对无正当理由拒绝本次专项监督检查的企业,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第五十六条的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监督检查结果的上报和后处理

1、承担、承检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调整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浙质监发〔**〕372号)文件规定的检验报告寄送要求,将检查不合格产品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以邮政特快专递等便于核实查询的方式送达受检企业,并确认企业收到。

2、承担、承检单位应于检验工作完成后,将不合格报告清单、监督检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汇总表、不合格报告(包括抽样单和企业调查表)、监督抽查工作小结、产品质量分析报告报送我局监督稽查科。质量分析报告应做到有数据、有分析,既面向企业又面向社会,能够用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