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10 03:41:5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检查范围
县域内的2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即酒厂和蜂业有限公司。
二、工作分工及安排
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负责对2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的督导检查。2个稽查队负责对分管辖区内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每年至少应当现场监督检查两次。有下列情形的,应当列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相应增加现场监督检查频次:(1)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处罚的;(2)一年内在质量监督抽验中有不合格产品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3)委托或受托加工保健食品的;(4)无正当理由故意逃避监督检查的;(5)生产、质量管理关键岗位人员变动频繁的;(6)间歇生产的;(7)国家、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为需要重点监督检查的。
三、监督检查内容
检查前,应当查阅相关企业监管档案,对企业的有关情况做全面深入的了解。检查时要把企业落实前次监督检查整改意见的情况和近期企业质量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体系及硬件设施变化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检查中,一查行政许可情况。检查相关证照、批件等是否在有效期限内,生产项目是否超出行政许可范围。二查原辅料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原辅料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供应商档案是否健全,资质证明材料是否完整有效;是否建立原辅料进货查验制度,并遵照执行;各种原辅料是否按规定存放;库房中原辅料品种与企业生产配方是否一致;库存原辅料标识内容是否完整,是否建立原辅料进出库帐、卡。三查生产过程管理。查看是否按批准的工艺规程组织生产;生产过程是否建立各项原始记录并妥善保存,各项记录是否完整并有可追溯性;生产管理、品质管理、卫生管理、人员管理等制度是否健全、落实;是否建立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和不合格品召回制度。四查成品管理。成品是否按待检、合格、不合格分区存放并有明显标志;不合格品及退货产品是否及时处理并有完整记录;成品出入库记录是否完整,是否做到先进先出;是否设有专门的留样室,是否做到批批留样,留样记录是否完整。五查质量控制和检验。生产过程中是否对原料、半成品和成品进行质量监控;是否按企业标准规定的项目进行出厂检验,型式检验报告是否齐全。六查标签标识情况。检查产品的标签、标识、说明书是否符合《保健食品标识规定》要求,是否存在宣传疗效和夸大虚假宣传行为。
检查后,检查结束后应填写《现场检查笔录》,发现不符合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的一般缺陷项目,能当场整改的,检查人员应当当场监督企业整改到位。不能当场整改的,应当下达《现场监督检查意见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监督企业整改到位。对不符合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的严重缺陷项目,应当下达《现场监督检查意见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监督企业整改到位。有证据证明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应对涉及的库存产品依法进行暂控,并抽样检验,依检验结果做出处理决定。对涉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及时依法立案查处。
四、工作要求
(一)实行三化监管
网格化细化岗位职责,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的监管网格体系。
痕迹化现场检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监督检查记录录入省保化电子监管信息系统和市局电子监管系统,并完善“一企一档”的监管档案。
标准化,明确监管事项和重点,确定监督检查内容和标准,统一监管尺度和执法标准,使企业无异语。
(二)遵守廉政规定
检查组应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不得接受被检查单位及个人的宴请及馈赠,确保令行禁止。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加大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力度,杜绝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有效减少一般安全事故,努力保持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稳定的态势。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对辖区内监管重点企业抽查率达到100%。
(二)确保对本行业权限内群众举报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三)确保县、县级挂牌督办事故隐患整改跟踪率达到100%。
(四)确保本行业权限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按期结案率达100%。
(五)切实规范执法行为,避免因违法行政执法产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确保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零败诉”。
(六)通过联合执法、明查暗访和邀请第三方专家联合等方式开展安全生产暗访督查活动。
三、工作原则
(一)属地监管原则。强化属地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责任,充分发挥基层站(所)的作用,落实分级分类监管的职责。
(二)依法行政原则。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职责分工,编制并实施监督检查计划,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三)教育为先原则。健全“企业主动查隐患,部门抓督查”的工作机制,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四)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原则。注重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执法检查,兼顾其他行业领域,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五)实事求是原则。根据本部门实际,科学确定执法检查的对象与频次,努力做到监管执法计划与监管执法能力相适应,使执法检查计划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六)严格考核原则。严格执法考核,促进执法责任落实。每次检查都做到明确检查内容和范围,规范检查程序,及时公布检查结果。
四、监督检查依据、范围、内容
(一)监督检查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法律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省安全生产条例》、《省道路运输条例》、《省公路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和行政执法的地方法规、政府规章和交通运输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制度等。
(二)监督检查范围
对全县道路运输(客运、公交、出租,货运、维修、驾校)等企业;公路水运交通基础设施以及在建交通工程建设企业、施工现场;水上运输、港口码头、船闸等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依规实施监督管理。
(三)县局监督检查内容
1、市、县、县局文件落实情况;
2、安全会议部署落实情况;
3、单位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执行情况;
4、重大节假日安全检查和值班值守情况;
5、重大活动安全部署落实情况;
6、市、县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开展情况;
7、市、县挂牌重大危险源落实整改情况;
8、市、县、县局部署其他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四)行业监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内容
县公路管理站
1、未按技术标准规定在公路上设置规范、醒目的警示标志、路面标线、护栏、防撞护墩、错车道(包括在急弯、陡坡、视距不良、连续下坡、路侧险要、水毁塌方、易塌方落石、平面交叉路口、穿越学校、集镇、村庄等路段)等相关安保设施的。
2、未制定恶劣天气应急预案的,未储备应急物资的。
3、桥梁未按照规定建立一桥一档的,四、五类危桥未按规定采取限行、禁行等相关安保措施的。
4、未按规定要求制定相关制度和设立安全管理机构的。
5、严格执行巡路制度,坚持上路巡查,检查巡查记录、台账是否完善。
6、在公路上的工作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识的桔红色工作衣并戴工作帽,管理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识的桔红色背心。
7、坚持严格执行公路超限超载治理和违章建筑治理并举。
8、路域环境治理不到位,影响交通安全的。
9、对陡坡、急弯、危险路段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养护设施进行重点排查,发现影响道路安全的障碍物及时通知养护人员清理。对道路积冰不能及时清除的必须设置警示标志。
10、其他影响道路安全的行为。
县运输管理所
(1)客运场站
1、没有任何证照,非法从事客运站场经营的。
2、客车发车前没有按照要求对营运车辆进行安全例检,没有详细记录的。
3、没有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的。
4、没有严格“三品”检查,安检仪没有专人负责、没有正常使用的。
5、车站调度室对手续不全车辆进行报班的。
6、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桶等站内消防设施不齐全或不在有效期内的。
7、站内违反消防安全行为的。
8、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各阶段应急预案不健全或不完善的。
9、其他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2)客运企业、营运(公交、出租)车辆:
1、没有任何证照,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的。
2、线路许可与道路运输证、实际运营线路不一致的。
3、客运(旅游)车辆技术等级评定、二级维护不齐全、不在有效期内的。
4、没有齐全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从业资格证、营运证、线路牌(标志牌)。
5、GPS车辆终端平台没有正常使用,没有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以及没有记录的。
6、车辆座位、实际座位与道路运输证不一致的。
7、安全设施设备不齐全的。
8、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各阶段应急预案不健全或不完善的。
9、企业没有按时每月召开安全例会,没有定期组织司乘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没有记录、没有试卷的。
10、企业包车合同、派车单没有随车携带的。
11、承运人责任险不在有效期内的。
12、其他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3)普货(危货)企业、营运车辆:
1、道路运输证与经营许可范围不一致的。
2、普货(危货)车辆技术等级评定、二级维护不齐全、不在有效期内的。
3、没有齐全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押运员证、从业资格证、营运证。
4、GPS车辆终端平台没有正常使用,没有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以及没有记录的。
5、车辆吨位、实际吨位与道路运输证不一致的。
6、安全设施设备不齐全的。
7、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各阶段应急预案不健全或不完善的。是否签订安全责任书。
8、企业没有按时每月召开安全例会,没有定期组织司乘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没有记录。
9、承运人责任险不在有效期内的。
10、其他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县维修管理所
(1)维修企业:
1、企业证照及现场消防设备是否齐全有效。
2、企业安全机构、人员配备、安全措施是否健全。
3、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健全。
4、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培训记录、安全例会记录是否完善。
5、是否有私自改装车辆违法行为,遵守安全法律法规情况。
6、安全生产资金是否足额提取,是否配备通讯、交通工具等安全管理必要的设备。
7、维修服务质量情况,是否有社会投诉和损害、欺诈车主利益的行为。
(2)驾培企业:
1、企业证照是否齐全有效。
2、企业安全机构、人员设备、安全措施是否健全。
3、教练车安全技术性能、教练车安全管理制度及年审情况。
4、教练人员持证上岗、随车教练等制度落实情况、安全培训记录、安全例会记录是否完善。
5、企业的消防设施及设备配备情况。
6、安全生产资金是否足额提取,是否配备通讯、交通工具等安全管理必要的设备。
7、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健全。
县地方海事处
1、重点水域、重点船舶、重点渡口的监管部门和责任人未落实到位的。
2、船舶不具备运营条件,私自停靠,超范围运营的。
3、船舶在夜间、雨、雪、冰、雾、大风、冰凌期等恶劣气象条件下运营的。
4、船舶超速、超员、超载等不安全行为的。
5、船舶“带病”运营,未配备足额的救生、消防等安全设施的。
6、客船乘客上船未按要求穿救生衣的,渡口未按要求设置相应标志。
7、船员未持有效的适任证书、从事客货运输或违章操作的。
8、“三无”船舶、农用船、渔船非法从事运输的。
9、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各阶段应急预案不健全或不完善的。
10、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经费、装备落实不到位的。
11、渡口标识不明显,没有乘客须知、渡口守则、安全注意事项等要求的。
12、营运船舶的所有权证、检验证书、水路运输许可证等有效证件不齐全的。
13、对船员未进行定期安全教育
14、其他影响水上通行安全的行为。
县航道管理站
1、危及航道安全的违法行为。重点治理在航道内进行围网养殖、围网捕鱼、种植水生植物的行为;占用航道边坡进行堆放、装卸货物行为;经营船舶占用航道进行过驳作业行为。
2、航道基础设施。重点对航标、航道护岸、临跨河设施、标志标牌、防撞设施等维护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3、船闸设施。检查船闸机电设备、基础设施维护保养情况;机电设备运行是否可靠、操作人员是否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船闸过闸秩序。船舶过闸是否有序,船舶在待闸区、服务区是否按规定停靠;危险品船舶是否在指定区域待闸、是否单闸放行;引航道船舶是否运行安全有控。
5、做好办公楼及水上服务区防盗、防火、防电等工作。
6、航道重点建设及养护工程。检查施工、监理单位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施工现场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是否设立安全标志,特种设备是否定期检验、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是否按照施工要求配备和使用安全防护器材、现场管理人员是否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等。
7、船艇等专用设备。检查车、艇是否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是否处于适航状态。
8、航政行政许可事项。按照许可程序和通航标准进行许可控制,检查未经许可擅自新建临跨过河设施行为。
9、其他影响通航航道安全的行为。
县港务处
1、机构设置、人员资质情况;是否取得港口生产经营资质;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通过培训;码头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有上岗资格资质;
2、规章制度管理体系情况;各种规章制度是否下发执行,操作规程是否符合要求;
3、安全生产作业条件;安全生产条件是否符合劳动环保相关工作要求,职业防护工作是否得到落实
4、作业设备设施管理情况:码头系船柱、护轮坎、防撞护舷是否完好;作业设备是否在正常工作状态
5、应急预案建立情况;各项应急预案是否制定下发,应急演练是否开展;
6、消防、环保设备以及防护用品管理情况,消防用品是否合格有效;环保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7、近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各项安全文件是否落实,安全生产检查是否开展,隐患整改是否完成;
8、季节性安全生产开展情况,各项安全措施是否到位;
9、作业现场及港口水域有无违章、违禁现象;
10、其他影响港口作业安全的行为。
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1、做好企业安全“三类”人员初培、继续教育工作,对在建工程安全管理人员开展教育培训。
2、做好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工作,督促相关单位积极创建省级“示范工地”、“示范工程”。
3、加强对重点工程的安全监管,开展好季度大检查。根据项目特点和施工进度,不定期进行突击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设立安全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管理人员,保障安全专项费用,确保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有效运行。
4、督促工程科对施工企业的相关证照及施工方案等进行重点检查,严厉打击以下行为:施工单位和建设法人未按规定要求签有安全施工合同的;无可操作性和针对性的安全施工方案的;工程施工未按照施工规范和相关操作规程进行的;公路改建施工未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安全措施的。
5、对监督范围内工程施工的项目负责人和相关安全管理人员、特种操作人员的安全证照和从业资格证进行重点排查,对特种设备进行阶段性检查管理,尤其是起重设备检验检测,督促各施工企业规范使用特种设备,规范管理特种设备操作人员。
6、督促参建各方做好应急准备,针对各季节、各时间段的施工特点组织相应的培训或演练,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7、其他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县交通稽查大队
1、未加大道路危险品货物运输的监管力度,不具备相应资质和安全条件的危险品运输车辆从事非法经营行为的。
2、未对辖区内客运、货运车辆按运输法规进行日常检查的。
3、辖区内客车站外带客、客车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各类违法违章经营行为的。
3、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未经许可从事道路客货运道路运输经营等违法行为;
4、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及时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
5、其他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县交通质检中心
做好公路工程各项检测工作。
2、是否对各类试验的仪器和设备定期保养和检查,避免因仪器故障造成不必要的事故。
2、是否对易燃、易爆品实行登记使用,妥善保管。
3、对水、电设施要经常检查,确保无安全事故的发生。
4、要排查列举与检测工作有关的危险源,做出危险等级评价,以便对今后的工作起到指导和预防的作用。
5、对易挥发,高腐蚀的化学试剂物品重新归类,制定严格的危险品领用制度。
6、其他违反行业安全管理的行为。
县路畅公司
1、是否做好对国省干线、县乡道路的路面、路基和高堤路段的检查,对列为三、四级桥梁进行观测,发现各类病害及时向管理部门汇报。
2、负责对路面的养护保洁工作。
3、公路涉路施工,未对施工路段现场管理方案进行审查并备案或按照方案要求采取安全措施的。
4、工程施工的项目负责人和相关安全管理人员、特种操作人员,未按规定要求持有安全证照和从业资格证的。
5、是否严格检查公路小修工程中的标志标牌设置、特种机械持证操作,防范交通事故、机械伤害和人身安全事故发生。
6、在公路上进行养护生产作业的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识的桔红色工作衣并戴工作帽,管理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识的桔红色背心。
7、夜间施工是否设置符合生产操作要求的照明设备,养护现场设置必要的安全标志,不得擅自拆除。
8、未按规定要求制定相关制度和设立安全管理机构的。
9、是否定期对各类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10、是否制定恶劣气候应急预案,确保道路桥梁在各种极端天气下畅通。
11、其他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县交通工程处:
1、检查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制度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是否设置安全标志标牌。
2、特种设备是否定期检验、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是否按照施工要求配备和使用安全防护器材、现场管理人员是否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等。
3、项目经理、安全员是否持证上岗。
4、是否做好办公区防火、防盗、防触电等工作。
5、其他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航运公司
1、是否对本单位船只进出港、装卸货,进行全方位的安全检查。
2、船体质量、机械是否正常,安全设备是否配齐。
3、船员配备是否到位,持证是否有效等。
4、船舶装货有无超载现象等。
5、公司配合海事部门,对长期在外运输船舶的加期、年检,是否实行实船检查。
6、到海事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的船舶,是否符合要求,杜绝不合格船舶投入生产。
7、是否要求船只建立完善水上应急预案,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
8、其他违反水上安全管理的行为。
洪汽公司
1、要加强隐患排查力度,对所有车辆、加油站及各个安全设施进行检查。
2、是否定期更新增配车站、农班车及城县公交车上的消防、逃生器材。
3、严格监管北站加气站与加油站,要求所有人员下班时关闭电源,确保安全后方可离开。
4、严格落实凌晨2点至5点所有客车不得在路面行驶规定。
5、利用安全例会和安全专题会议,加大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6、聘用专职保安人员,配备必要的保卫器材,对候车室、售票厅、停车场及站前广场实行24小时巡逻保卫工作。
7、客运站是否建立健全危险品查堵岗位责任制,加强源头管理,对旅客携带的行包做到逢包必检一件不漏,加强了对小件托运物品的安全检查,所有进入候车室的人员必须经过安检门,并有专职安检人员进行随身检查。
8、GPS值守人员是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发现有超速超员及不规范驾驶的立即通知相关单位进行处罚纠正。
9、强化车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的制度执行落实工作。
10、是否调整责任心较强的人员对出站的车辆进行检查、登记。
11、制定应急预案,是否定期联合相关部门进行演练。
12、其他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城东建材
要加强办公区域防盗防火安全措施,建立完善和兄弟单位联动安保应急预案。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履行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监管执法责任,严格程序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做到监管与服务并重,不枉不纵。
(二)坚持实事求是,完善执法检查内容。根据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充分发挥监管执法人员的积极性、有所作为,又要量力而行、避免脱离实际
(三)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各单位要加强执法队伍自身建设,坚持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培训和安全业务知识培训,全面提高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做到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一、制订年度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
根据有关粮食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以及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会议精神,经过对全市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情况进行认真的分析和研究,拟定了年度工作计划,以《20*年*市粮食流通监督执法检查及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印发给各县(市)区参照实施。为加强对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推动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的开展,根据省局工作考评暂行办法和我市的工作特点也制定了《*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考评暂行办法》下发给各县(市)区。市局还召开了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会议,贯彻落实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会议精神,对过去一年的工作进行回顾和总结。对做好今年的工作作了具体的部署和安排,制订了措施。各县(市)区按市局的要求,先后作出了工作计划,明确了今年的主要目标和任务。
二、继续抓紧完善体系工作建设
今年经过努力,常宁市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机构已经得到了(市)编委批准。设立常宁市粮食监督检查执法大队,与监督股合署办公。原内设的耒阳市粮食监督检查办公室正在抓紧申报,使行政执法主体资质符合法律程序。目前,全市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已经形成了有机构管理、领导重视、专人负责的局面。今年以来,在落实工作经费、配置装备设施方面也有新的进展。耒阳、南岳、衡东、祁东等县(市)区的工作经费部分得到解决。常宁市的粮食执法工作经费已列入财政预算。为开展面向全社会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奠定了基础。
三、开展交叉检查,相互学习,相互促进
为了提高我市粮食监督执法工作水平,市局在7月2日至5日组织各县(市)区粮食局的粮食监督执法的主管副局长到株州市茶陵县、娄底市双峰县参观。学习他们粮食监督检查执法体系建设;有关规章制度建设;如何开展执法工作情况;有关办案、档案建立情况。并在7月7日到12日组织各县(市)区对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一次交叉检查。主要检查内容:监督检查体系建设;工作制度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对已执行的行政处罚依据、程序是否合法,案卷是否完整;对发证单位是否建立基本情况档案;统计报表和相关数据上报情况;最低收购价粮食拍卖情况等。通过这次交叉检查,各县(市)区粮食局对自身的监督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了新的认识,能积极吸取兄弟地(市)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取长补短,为更好的做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打下基础。
四、大力宣传法律、法规政策,提高守法、执法水平
今年是《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四周年,根据国家和省局要求,结合我市的具体情况,从五月下旬到六月上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粮食法制宣传活动。制定了宣传活动方案。重点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粮食行业“五五”普法规划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办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度。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先后进行了举办学习班,请当地党政领导发表电视讲话,张贴宣传版画、标语、悬挂横幅、彩球,散发宣传册、传单,设立粮食法律、政策咨询台,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等。宣传活动中全市共张贴“维护市场秩序,服务宏观调控”的宣传画报500余张。散发宣传小册、宣传单千余份。出宣传栏刊10多期。全市共出动宣传车辆30余次,组织宣传人员70多名。各县(市)区宣传到乡镇,受到了广大农户的欢迎。衡山、祁东、耒阳等县(市)粮食局组织举办了粮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或收粮经营者的培训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五、着力依法治粮制度建设,做到有章可循
根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责权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体系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市执法工作程序。市局将规范执法监督程序,建立统一制度。
六、加强日常监管,规范粮食流通秩序
第二条财政局机关各业务处室、局属各有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职责权限组织对外开展涉及财政收支、财务会计管理事项监督检查活动时,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财政实施对外监督检查,必须客观、完整、真实地反映检查结果,出具检查报告,依法做出检查和处理决定。
第四条财政对外监督检查工作由市财政监督稽查局统一组织、管理、协调,财政局各业务处室按照职责划分予以积极参与配合。
第五条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应根据财政管理需要确定年度财政检查计划。每年年末财政局各业务处室及相关部门根据下一年度工作重点拟定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计划。财政监督稽查局根据财政局各业务处室及相关部门确定的检点,统一安排,并将汇总的检查计划报经财政局党组批准后,予以下达执行。
第六条对外监督检查事项,包括预算执行、税收征管与解缴、财务会计、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等方面。具体内容为:
(一)预算、决算编制的准确性、合法性和真实性、预算调整方案和预算执行情况;
(二)预算收入征收部门的征收、解缴、退付预算收入情况;
(三)国库办理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留解、退付和预算支出的拨付情况;
(四)预算外资金的征收、解缴、使用情况;
(五)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及国有资产的产权登记、评估、处置、收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经济责任执行情况;
(六)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会计核算、财务会计报告和财务制度执行情况;
(七)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及国家基本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八)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活动公正性、合法性及所出具审计报告内容的真实完整;
(九)地方金融机构财务活动;
(十)法律、法规规定和市政府授权的其他财政监督事项。
第七条财政监督检查具体组织实施方式:涉及年度监督工作计划特定专项检查以及市政府和财政局党组交办的监督检查项目,由财政监督稽查局牵头、会同并协调有关业务处室组织实施;财政厅直接部署的监督检查项目由财政监督稽查局组织实施。
财政局各业务处室及相关单位根据本部门管理工作需要纳入计划的其他检查项目,由各业务处室及相关单位自行组织实施,检查结论抄市财政监督稽查局备案。
第八条实施对外监督检查,可根据实际情况组成检查组并指定检查组组长,检查组实行组长责任制,组长对检查工作质量及其提交的财政检查报告负责。
第九条对外监督检查工作原则上由财政系统人员实施,对可能影响公正检查的人员,应予以回避。对检查项目工作量大,时间要求紧等特殊情况可依照有关规定聘用社会审计机构及其专业人员参加,并由财政监督稽查局统一组织竞标竞聘,费用由财政监督稽查局依据有关标准统一结算。
第十条实施对外监督检查,被查单位的检查时限一般以上年度和本年度为主,必要时可追溯到以前年度。检查方法可采用全面检查或重点抽查的方式进行。
第十一条对外监督检查应予进点前3个工作日向被查单位送达检查通知书。通知书内容包括:
(一)被查单位的名称;
(二)检查的依据、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
(三)对被查单位配合检查的具体要求;
(四)检查组组长及其他成员名单、联系电话;
(五)检查机构公章及签发日期;
在特殊情况下事前下达检查通知书对检查效果有明显影响的,经批准,可在实施检查时送达。
第十二条检查组在实施检查时,发现被检查单位有伪造、隐匿、篡改、销毁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会计凭证、帐簿、报表、财会电脑内容以及其他相关文件和资料,或者转移、隐匿其违反国家规定取得资产行为的,经财政监督稽查局负责人批准,可以对有关资料和资产先行登记保存。
检查组在检查过程中,遇到重大问题应当及时向财政监督稽查局负责人报告,财政监督稽查局根据问题的种类、性质向财政局党组及时请示汇报。
第十三条检查组检查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可延长到30个工作日以内),形成检查报告。检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被检查单位基本情况
(二)检查的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
(三)被检查单位财政财务管理、预算执行和制度建设的基本情况以及检查组对该单位工作的基本评价;
(四)认定被检查单位违反国家财政法规行为的基本事实、造成的后果以及认定依据、证据和处理建议;
(五)提出加强财政财务管理的建议;
(六)检查组认为应当报告的其他事项;
(七)检查组组长的签名。
第十四条检查组向财政监督稽查局提交财政检查报告前,应当征求被检查单位对财政检查报告的意见。被检查单位自收到财政检查报告之日起5日内,提出书面意见或说明;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提出书面意见或说明的,视为无异议。
被检查单位对财政检查报告有异议的,检查组应当进一步核查、取证。如有必要,应当修改财政检查报告。检查组在上报财政检查报告时,应将被检查单位对财政检查报告的书面意见或说明,以及工作底稿一并上报。
第十五条财政监督检查涉及的检查通知书、财政检查工作底稿、检查报告、检查报告征求意见书、检查报告送达回执、检查询问记录单等文书格式由市财政监督稽查局统一设定并印制。财政监督检查通知书由财政监督稽查局统一开具并统一管理。
第十六条对外监督检查实行检查与审理相分离制度。审理工作依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的原则进行。
第十七条财政局设立“财政监督检查审理小组”(以下简称“审理小组”)负责对检查结果进行审理定性。审理小组成员由财政监督稽查局负责人、财政局税政条法处负责人以及每次被检查对象所涉及财务管理分管处室负责人组成,审理小组组长由财政监督稽查局负责人担任,日常工作由财政监督稽查局审理处负责办理。
第十八条审理小组根据不同情况对提交的检查报告及其他材料分别做出以下处理:
(一)检查材料不完整或不规范的,退回检查组在规定期限内予以补充、完善;
(二)检查的有关事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终止审理,并通知检查组予以证明、核实、补正或经批准后另行调查取证;
(三)认定依据不准确,处理建议不适当的,予以指出并提出修正意见;
(四)检查未完全履行法定程序的,经审理小组组长批准后,可以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五)审理认定财政监督检查报告及提出的处理建议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的,予以通过。
第十九条审理小组应当自收到财政检查报告等材料起30日内,作出财政检查决定,并将财政检查决定书送达被检查单位和有关单位,特殊情况下时间可延长60日内。财政检查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审理小组对检查事项审理完毕后向分管局领导提交初步处理意见,经批准后形成的检查结论统一以“财监审字”的名义下达。检查结论的执行由财政监督稽查局会同财政局有关业务处室共同督促落实。
第二十一条拟做出的检查结论涉及行政处罚且符合《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听证条件的,财政监督稽查局应依据《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向被检查单位发出“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被检查单位要求听证的,经财政局税政条法处依法举行听证后,再由审理小组提出检查结论或初步处理意见。
第二十二条涉及检查结论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事项,由财政局税政条法处负责办理,各有关处室(单位)应予以配合。
第二十三条财政监督检查所需经费由财政监督稽查局根据当年全系统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和实际需要,本着节约的原则编制,列入部门预算。当年财政监督检查经费的不足部分按规定程序予以追加。财政监督检查经费专项用于与监督检查业务有关的资料购置与印刷、业务培训、设备配置、专业人员聘用等开支,实行报帐管理,原则上用于当年财政监督检查计划内的检查项目,由财政监督稽查局统一向财政局办公室核报。
财政监督执法各项罚没收入按照“收支两条线”规定,实行收缴、罚缴分离,统一上缴市级财政金库。
商(市)场、展馆名称
Xx商场
计划人
计划周期
计划项目、内容及完成结果
第一季度
1、将2017年的各类记录整理和归档;
2、对项目各岗位工作进行严格的检查巡视,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3、做好节前安全检查工作;
4、提前做好春节前的商场环艺布置;
5、认真做好分公司的月检及周检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组织每月四次例会,学习公司下发的各类相关制度及文件;
7、做好每月的基层人员的绩效考核;
8、认真做好商场各区域的环境消杀工作;
9、做好春节期间的工作安排;
10、积极做好公司缴费送好礼的宣传及2018年各项费用收缴工作;
11、根据办公需要上报办公用品的采购计划;
12、认真做好与商户的亲情走访及沟通工作;
13、加强雨雪天气的应急防范及清扫工作;
14、做好春节期间值班人员的慰问及工作的督查;
15、做好2017年度优秀员工评选工作;
16、做好空区合同的续签及服务费的收取;
17、每月做好代收电费的核算统计装订工作;
18、随时关注业主群的报修情况及舆论动向;
19、认真按时完善各类内业资料;
20、认真填写2018年项目财务预算报表;
21、做好物业办公室的装修计划的申报工作;
22、做好商户建议更换商场门头意见的上报工作;
23、认真做好公司季度检查和月度检查问题的整改回复;
24、积极参与安防人员的考核培训及消防演练工作;
25、积极协调商户与顾客的投诉纠纷与回访工作;
第二季度
1、继续收取2018年1-6月物业服务费,完成目标应收的50%。
2、做好装修督察验收及保证金的收取与退还工作。
3、及时录入乐天软件,与财务核对票据及收费情况。
4、检查商户占道经营,清理门口货架。
5、每月核对商户的用电情况,检查电表是否正常。
6、处理业主商户与顾客间的各种投诉并及时进行回访。
7、督促做好室内、外围的清洁及垃圾房的冲洗消杀工作。
8、监督检查各岗位的日常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9、巡查商场设施设备的运行、保养及卫生状况。
10、组织每天的晨会工作,学习公司文件及相关制度,总结上周问题,安排本周工作。
11、做好每月工作计划及落实工作。
12、根据物料消耗上报办公用品的采购计划;
13、做好每月亲情走访工作。
14、夏季来临,加强大风暴雨天气的应急预案及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15、做好遮阳布面料的选购及悬挂工作。
16、督促月检、季检问题的整改与回复。
17、提前做好五一期间商场的环艺布置。
第三季度
1、春季加大对外围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
2、做好保洁人员的招聘工作;
3、加强对主管人员和保洁人员的培训,每月至少培训两次;
4、加强对原有保洁员和新聘保洁员的礼仪和业务技能培训;
5、加强室内地面、外围地面和门头的清洗;
6、督促区域主管做好日检的工作;
7、配合院方做好各类检查和每月的卫生考核;
8、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特别要求进行环境清洁工作;
9、组织每月一次的月综合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0、组织每月四次例会,学习公司下发的各类相关制度;
11、做好每月一次管理人员和保洁人员的绩效考核;
12、按院方要求做好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的分类及各项消杀工作;
13、每月与院方确认结算物业服务费;
14、根据物料消耗上报保洁物品和办公用品的采购计划;
15、每月及时与院方巡检人员做好沟通;
16、对新型保洁工具进行专项培训学习;
17、做好新入职员工的各项培训工作;
18、做好护士节慰问工作。
第四季度
1、做好2017年7月-12月物业综合管理费的收缴工作,收缴率达100%。
2、收取下半年空区、广告位租金,收缴率达100%。
3、做好收取装修保证金和退装修保证金的登记工作。
4、及时录入乐天,与财务核对票据及收费情况。
5、督促检查商户占道经营,清理门口货架。
6、督促每月电费的收缴,做好核算和装订工作。
7、督促每月核对商户的用电情况,检查电表是否正常。
8、处理业主、商户、顾客的各种投诉并及时进行回访。
9、督促做好每月的消杀工作。
10、监督检查保洁清洁的工作。
12、巡查商场设施设备的运行、保养及卫生状况。
13、巡查客服、工程、安防、保洁上岗情况。
14、组织每月一次的月综合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5、组织每周晨会,学习公司下发的各类文件及相关制度;总结上周问题,安排本周工作。
16、督促做好客服人员每月工作计划安排。
17、随时参与安防人员的培训及考核。
18、督促协助配合消防演练、培训及考核。
19、督促检查自检记录、培训记录、投诉记录、检修记录等各种记录。
20、根据物料消耗上报办公用品的采购计划。
21、督促做好夏季门帘的清洗及收藏工作。
22、督促做好冬季门帘的安装工作。
23、做好中秋、国庆节的环艺布置工作。
24、做好平安圣诞节的环艺布置工作。
25、做好每月亲情走访工作。
26、做好冬季雨雪天气应急预放及清扫工作。;
27、考核评选2017年优秀员工。
28、做好年终总结工作和2018年度的工作计划。
29、配合公司做好客户满意度调查。
30、督促月检、季检问题的整改与回复。
一、总体要求
以履行法律法规和职责规定为主线,以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医政监督、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为重点,以能力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为基础,加大部门协调与合作,努力推进卫生监督各项工作。
二、工作重点
一是在职能交接前,认真做好餐饮服务单位卫生监督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饮用水、公共场所和消毒、涉水产品卫生监督管理。不断提高传染病防治和学校卫生监督管理水平。继续深入开展打击无证行医专项整治工作。三是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和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
三、工作计划
(一)餐饮服务监管工作
1、餐饮服务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根据《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关于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部分领域监管职责的意见》(七政发[]9号)文件精神,卫生部门负责对咖啡店、茶楼(馆)、冷热饮店、酒吧等为顾客提供餐饮服务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管,在职能交接之前,我所将一如既往加强餐饮食品卫生监督工作,继续完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加强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同时加强与工商、质检、药监、公安等部门的配合,加强沟通,凝聚合力,形成上下互通、横向联动、步调一致的工作机制。
(二)卫生监督重点工作
1、生活饮用水监督工作计划
(1)监督对象
二次供水单位。
(2)监督内容
①填写被监督单位信息卡,建立二次供水单位信息档案。
②开展经常性卫生监督,每年1-2次,覆盖率达100%,并做好卫生许可证换发证前的审核工作。重点检查市政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持证情况,制管水人员持健康证明情况,卫生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制订落实情况,制水工艺情况,涉水产品情况等。对违反《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条例》的行为,提出整改意见及处罚。
③开展水质检测.对市政供水单位—自来水公司的出厂水、末梢水在丰水期和枯水期分别检测2次,检测指标包括余氯、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浊度、pH。对辖区内二次供水单位进行余氯(如为稳定性二氧化氯消毒则不测)、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浊度、pH检测。
2、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1)检查对象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规定的七类28种,以住宿场所、沐浴场所及美容美发场所为重点。
(2)监督内容
①填写公共场所监管被监督单位信息卡,建立公共场所监管被监督单位档案。
②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对辖区内住宿场所、沐浴场所、美容美发场所开展经常性卫生监督1次以上,查处无卫生许可证营业、从业人员无健康证上岗等违法行为。
③对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住宿场所、沐浴场所和美容美发场所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重点监督监测室内空气质量和顾客用品用具消毒措施落实情况。
3、学校、幼儿园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1)监督对象
辖区内学校、幼儿园。
(2)监督内容
①建立学校、幼儿园信息卡和档案。
②开展学校、幼儿园卫生监督检查:以饮用水卫生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供水设施卫生状况及饮用水水质情况为重点,加强辖区内学校、幼儿园饮用水卫生的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学校、幼儿园按照卫生部、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建立和完善传染病防控制度,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校舍、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卫生保健室配备等基本卫生条件的建设管理,对影响学生健康的学校、幼儿园教室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以及黑板、课桌椅等教学卫生环境开展监督检查。
③会同教育部门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硬件建设,落实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责任制,探索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开展学校食堂卫生、饮水卫生、传染病防治工作监督检查,配合教育、工商等部门抓好学校周边卫生环境整治。
4、打击非法行医工作计划
(1)监督对象
游医、个体诊所、营利性医疗机构。
(2)监督内容
①全面开展执业医师的执业资格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营利性医疗机构、个体诊所的聘用人员,严肃查处无证执业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的违法行为。
②深入开展农村医疗市场整顿治理,重点加强对农村个体诊所执业范围和个体医生执业资格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无证行医、非法坐堂行医的违法行为。
③采取联合多部门大行动与日常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对医疗服务市场进行全面整治,及时查处非法行医行为。
④充分利用乡镇卫生监督员,畅通打击非法行医群众投诉举报网络,及时发现非法行医线索。
5、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计划
(1)开展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对全区医疗机构开展1次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疫情报告、消毒管理、医院感染控制、医疗废物管理等工作开展情况,严肃查处隐瞒、缓报疫情,造成传染病传播的违法行为。
(2)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监管。监督检查内容包括:疫情报告、医疗废弃物管理、菌(毒)种管理等。是否对传染病疫情信息和疫情报告进行分析、调查与核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是否对医疗机构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检查和业务指导等。
(3)继续抓好《传染病防治法》的宣传贯彻。利用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政府和有关部门在传染病防治中的法律职责,公民应当履行的义务,增强全社会依法防治传染病的观念。
(4)继续加强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监督检查工作,特别是冬春交替期间,可能出现的“非典、甲流、手足口病”的流行,强化各医疗机构、学校及公共场所有相关的管理制度和应急方案,加强对相关人员的知识培训,增强意识。
6、医疗机构监督工作计划
①建立医疗机构档案。
②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经常性卫生监督频次每年不少于1次,覆盖率100%。重点检查医疗机构执业资格、执业范围及其医务人员执业资格、执业注册情况。依法查处擅自变更执业地址、扩大诊疗范围、私自转让或变相出借、出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聘用非法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等违法行为。
(三)加强卫生案件稽查工作
1、做好全区卫生案件的执法监督与稽查工作。包括案件立案、调查与处理;突发事件报告、调查、处置。
2、做好对卫生监督执法的投诉、举报、受理和查处工作。包括对上级布置、交办的事项处置及完成情况、监督员行为规范的监督稽查。
3、组织卫生监督执法检查。
(四)加强卫生法制建设
1、进一步健全完善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行政执法职能,确定各执法岗位的职责、权限、工作标准,进一步完善卫生行政许可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建立并完善卫生违法案件协查制度、大案要案督查督办制度,依法严格规范并实施卫生行政处罚程序,加强卫生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工作。
2、认真开展对卫生执法人员着装风纪、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制作、投诉举报案件处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稽查工作,努力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提高执法水平。
(五)加强卫生监督宣传工作
1、充分利用“3•15”、宣传周活动,开展《食品卫生法》、《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宣教活动,大力宣传卫生法律法规,普及卫生知识,提高全区群众的卫生法律意识和卫生安全自我保护意识,营造良好卫生执法环境。
2、举办全区各医疗机构、公共场所、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卫生法律法规培训班。
3、在区政府网站和工作简报中公示卫生监督检查结果。
4、对大案要案查处要加大曝光力度,扩大社会影响,震慑违法行为。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明确工作责任。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工作,事关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任务非常艰巨,责任十分重大。各科室负责人、各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均要从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高度来强化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切实承担起监管职责,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
2、明确重点,加强日常监管。各科室负责人、各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要根据本工作计划,认真谋划,合理安排,突出重点,切实加强监督,做到务实、高效,确保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一、全区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和实施情况
*3年2月29日,国家测绘局以国测国字[*3]1号文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国测绘质量监督检查活动的通知》,《通知》要求在全国统一开展测绘质量监督检查活动,区测绘局将此活动作为履行测绘质量监督职能、规范测绘市场秩序和实施测绘行业管理的一项具体行动列入了年度依法行政的工作内容。
(一)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工作开展情况
1、成立区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监督检查
区测绘局领导班子非常重视*3年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根据国家测绘局《关于开展全国测绘质量监督检查活动的通知》精神,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如何开展*3年全区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成立了由黄俊华局长为组长,陈仲怀副局长、周宁邦助理巡视员为副组长,国土测绘处、行业管理处、广西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以及广西测绘档案资料馆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自治区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3年全区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2、召开全区测绘质量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3年4月11日,我局在南宁市召开*3年全区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工作会议,全区14个地级市国土资源局的分管测绘工作的领导以及41个甲、乙级测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黄俊华局长在会上传达了总书记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对测绘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测绘局长会议精神,并对全区测绘质量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一是要从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测绘质量工作的重要性;二是贯彻实施新《测绘法》,依法推进测绘质量管理工作;三是要求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和各测绘资质持证单位,要高度重视今年我区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做好宣传发动,明确工作任务,保障工作条件,落实组织机构,明确目标责任,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整个监督检查工作的完成。
陈仲怀副局长传达了全国测绘质量工作会议精神,实事求是地通报了近年来全区测绘质量管理工作和测绘产品质量情况,提出了今后加强我区测绘质量管理和做好今年全区测绘质量监督检查的具体要求,同时全面部署*3年广西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3、区测绘局测绘质量管理部门加强组织和指导,开展监督检查
为了做好*3年全区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区测绘局国土测绘处根据领导小组的部署,研究制定了《*3年广西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实施计划》(以下简称《实施计划》),制定了具有可操作性的《测绘质量管理体系评分标准》,为我区开展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提供了评价依据。还先后下发了7份通知,了解各地级市工作开展情况,指导监督检查工作。
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是一项技术性比较强的行政管理工作,为了使地级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有效地履行测绘行政管理职能,区测绘局组织了三个工作小组开展工作,第一小组负责指导地级市国土资源局对丙、丁级测绘资质持证单位的检查和抽查;第二小组负责对甲、乙级测绘资质持证单位的检查和抽查;第三小组负责对丙、丁级测绘资质持证单位产品质量的抽检。
全区测绘质量工作会议结束后,第一组工作人员即下到柳州、百色和玉林等市开展指导工作。一是在各市测绘质量工作会议上,就市、县如何履行测绘行政管理职能提出指导性意见;二是强调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性;三是对市、县如何开展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如何评价测绘单位质量体系进行培训;四是对各级测绘单位如何自查进行辅导。
“非典”时期,在无法深入地市开展监督检查指导工作的情况下,我局国土测绘处的同志仍然坚持通过电话联系,了解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工作开展进度情况,催促各测绘单位抓紧做好自查工作。“非典”疫情得到控制后,工作小组马上分头下到贵港市、梧州市、贺州市、河池市、柳州市、桂林市、钦州市、防城港市等国土资源局了解情况,指导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在各地市国土资源局分别召开了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座谈会,并专门为各地级市测绘单位开办测绘质量管理体系自查和产品质量自查的培训班,现场解答各单位提出的各种问题。
4、各地级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认真履行职能,积极开展工作
按照全区测绘质量工作会议的部署和《实施计划》的安排,各地级市认真制定本辖区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实施方案,贵港市和南宁市国土资源局率先召开了辖区测绘工作会议。到4月30日止,全区14个地级市国土资源局都召开了本辖区测绘质量工作会议,并具体部署辖区内丙、丁级测绘单位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玉林市、贵港市是全区尚未落实测绘行政管理职能的两个国土资源局,在各辖区测绘质量工作会议上,两个国土资源局的领导都明确地表示:我们不能因测绘行政管理职能没有落实而使测绘行政管理职能空缺,我们要自己努力,填补这个空缺,使测绘行政管理职能有人抓,而且要抓到位。
为了能够更充分地了解本辖区测绘单位的测绘质量管理情况,便于今后更好地开展测绘行政管理工作,部分地级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主动向自治区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要求,在拟抽查的30个单位以外,允许他们根据各自辖区的情况增加抽查一部分测绘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如玉林市增加抽查7个丙级单位和4个丁级单位;百色市增加抽查了1个丙级单位和6个丁级单位;北海市增加抽查了12个丙、丁级单位;柳州市增加抽查了7个丙、丁级单位。还有南宁市、梧州市、来宾市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也都增加抽查了丙、丁级测绘单位。在本次质量管理体系的抽查工作中,实际抽查单位数量近80个,约占全区测绘单位的30%,比原计划超出了1倍多,这充分体现了这几个地级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认真履行测绘行政管理职能,对测绘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视。
但在监督检查工作过程中,也存在着个别部门和少数单位对监督检查工作组织不力的问题。贺州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至今仍然没有上交本辖区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崇左市是个最新成立的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在机构确定后没有及时安排具体人员负责本项工作,与上级部门主动联系不够,对辖区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有一定的影响;桂林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所在辖区的35个测绘单位中,共有11个测绘单位没有上交自查材料(详见《*3年全区测绘质量监督检查情况通报》)。
5、加强信息交流,做好宣传导向
在测绘质量监督检查整个实施阶段过程中,区测绘局和地级市国土资源局加强了联系,及时了解各地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通过各地级市的阶段性工作情况汇报,区测绘局国土处编写了6期《广西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简报》,下发到全区各地级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和各个测绘单位,并以电子邮件方式上报给国家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以便其随时了解我区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的进展情况,争取国家测绘局的指导。
为了宣传和交流各地级市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的情况,我局还通过“数字广西”网站,通报各地级市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工作中好的做法、好的经验,以此带动全区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平衡发展。
(二)测绘单位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在全区和各地级市测绘质量工作会议后,绝大多数测绘资质持证单位都能够按照要求开展测绘质量自查工作,成立测绘质量自查组织机构,安排专人负责对本单位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制度)及其运行情况、*0—*2年完成的测绘项目及其产品质量进行自查。例如,广西地图制图院的领导参加全区测绘质量工作会议后,回到单位迅速召开院工作会议,成立院测绘质量自查领导小组,组长由法人代表担任,并制定详细的自查方案,由自查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实施。
到4月底止,就有部分单位上交了《测绘资质持证单位*0—*2年完成的测绘项目登记表》。从4月下旬至6月中旬,我区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受到“非典”疫情的影响,整个工作耽误了近2个月。到7月中旬,绝大部分测绘单位上交了自查材料和《测绘资质持证单位*0—*2年完成的测绘项目登记表》。
但是,也有极少数测绘单位没有按照要求开展自查工作,经过统计核实,全区尚未上交自查材料的单位共17个,这17个单位已在《*3年全区测绘质量监督检查情况通报》中给予署名通报。
通过对上交来的自查材料进行检查和抽查,我们认为绝大部分测绘单位的自查工作是认真的,自查报告材料真实、可靠,能够如实反映本单位测绘质量管理的实际情况。广西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和广西航空遥感测绘院的自查工作都做得很好。但是,也有个别单位没有认真开展自查工作,上交的材料过于简单,根据评分标准,被测绘行政主管部评为“不合格”,并在《*3年全区测绘质量监督检查情况通报》中给予署名通报。
二、全区测绘质量综合评价
(一)测绘质量管理体系抽查情况
根据制定的测绘质量管理体系评分标准,对受检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的基本情况进行10个要素的抽查。从抽查过程中看,被抽查单位都能按照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如实填写“测绘资质持证单位质量体系自查表”。
甲、乙级测绘单位中绝大多数能够按照所持测绘资质等级的要求,建立专门的质量检验机构和专职质量检验人员,所建立的测绘质量管理体系(制度)总体来讲,运行状况良好,能够有效地保证本单位所生产的测绘产品达到产品设计质量指标,满足客户的要求。被抽查的5个甲级测绘单位中有4个单位通过了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另外1个测绘单位也正在进行ISO-9000贯标认证工作;被抽查的乙级测绘单位中也有通过了ISO9000贯标认证的单位,有些乙级单位也在计划开展ISO-9000贯标认证工作。
在对丙、丁级测绘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制度)的抽查中发现,丙、丁级测绘单位建立的质量管理制度总体来说不够规范。如建立的测绘生产、技术质量管理制度不够完善,部分测绘项目实施前没有编写专业技术设计书或事前指导书,测绘产品生产过程中没有质量检查措施,有的质检人员不到位,有的技术人员素质相对低些。也有个别测绘单位的自查报告材料欠真实。如个别丁级单位在自查材料中填写有兼职质检人员,但兼职的质检人员居然是由普通工人担任;抽查中还发现有个别丁级测绘单位有冒用其它单位技术人员的现象。
(二)测绘产品质量抽检情况
从7月22日开始,至10月30日止,广西测绘质量监督检验站抽调5位检验人员对30个受检单位的30个测绘项目进行了抽检,其中甲级单位5个、乙级单位5个、丙、丁级单位20个。
在检验报告中,被抽检的30个测绘项目产品,全部评定为“合格品”。多数产品能按照有关规范、规程及各工程项目的技术设计书进行测绘,精度达到要求;少数产品虽然未能完全按照部颁标准,但产品质量也能满足用户要求,且产品已经使用或正在使用中。
从产品整体质量来看,5个甲级单位和3个乙级单位生产的产品质量较好,其主要表现在测量方法先进、成果数学精度良好、图式符号运用正确、资料完整齐全。丙、丁级持证单位生产的产品测量方法正确,测绘精度良好,但与要求提交的成果资料清单的项数相比,资料的完整性有所欠缺,且技术总结,验收报告编写也不完整,多数缺少必要的技术数据。
全区测绘质量监督检查抽查、抽检结果详见《*3年全区测绘质量监督检查情况通报》。
三、全区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测绘质量管理体系方面
从抽查结果看,我区各测绘单位质量体系绝大多数是比较完善的,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部分非独立建制的测绘单位,由于测绘专业在这些单位中属于辅助专业,忽视了测绘工作的必备条件,给其测绘队伍所配置的测绘质量管理机构和人员与其所持测绘资质等级不相适应。如没有专门的质量检验机构和专职质量检验人员,产品检查只采取小组互查的方式,A组生产的产品由B组的人员进行检查,仅靠小组互查是不符合国家测绘产品检查验收的基本规定的,也难以保证测绘成果的质量。
二是大部分丙、丁级测绘单位在实施测绘项目时,没能做到先设计后生产,测绘项目没有编写专业技术设计书。
三是有部分甲、乙级测绘单位在设计、生产、检查、验收、成果上交等质量管理环节中,缺少书面记录;有大部分丙、丁级测绘单位的测绘生产、检查、验收均无记录,也没有项目技术设计书或事前作业细则,规范性差。
四是少数测绘单位的质量管理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质量管理制度不严,或者没有建立相应的制度,有的有章不循,有的无章可循。
五是部分测绘单位因体制原因,测绘成果自测自用,或部门内部使用,缺乏外部监督,测绘产品质量难以保障。
(二)测绘产品质量方面
通过对30个抽检项目的质量分析,发现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技术设计。部分丙、丁级持证单位生产的产品,由于测量面积较小,普遍存在不重视技术设计的问题。对测绘生产中有关的技术问题未能在技术设计书中予以明确规定,随意性较大;还有些项目没有编写技术设计书,又不能完全按照部颁标准的规范、规程进行测绘,测绘生产不够规范。
二是计算说明不全。部分项目的控制成果的计算无说明,对起始成果的来源、观测数据来源,计算中使用的软件(程序)、数据模型、所需采用的改正系数等未做说明或交代不清,可靠程度难确定。
三是测绘过程不规范。部分项目首级控制点不埋石,有的埋石质量较差;部分地籍测绘项目实地不标界址点,致使地图与实地脱节,无法回放也无从检查;部分地籍测绘项目的面积量算缺少必要的检核和精度评定;丙、丁级单位生产的部分产品,缺少验收环节。
四是资料整理不完整。多数测绘项目的图面质量、整饰质量都比较好,但对相关资料整理却比较马虎,未能按照规范、规程的要求整理各种技术性、说明性文件资料;有些项目上交资料不齐全,缺计算手薄、技术总结、检查记录、验收报告等。
四、对存在问题的整改要求
*3年测绘质量监督检查的结果,将作为*4年测绘持证单位资质年审的依据之一。因此,对这次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关部门和单位应进行整改。
1、个别未上交*3年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总结的地级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在4月1日前将总结交到自治区测绘局国土测绘处。同时要督促检查辖区内未上交自查材料的测绘单位尽快上交。
2、未上交自查材料的测绘单位,在*4年3月25日前,将自查材料交到所在的地级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管理体系评分不合格的测绘单位,要提出整改措施,并于*4年3月25日前上交到地级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由地级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将有关材料于4月1日前上交自治区测绘局国土测绘处。
3、通过这次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发现,各测绘单位不论是测绘质量管理体系还是测绘成果质量,都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问题,希望各测绘单位都能本着对用户负责和对社会负责的态度,“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完善测绘质量管理体系,不断提高测绘产品质量。
五、*4年全区测绘质量管理工作计划
1、加强测绘质量的统一监督管理,在*3年测绘质量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加大测绘质量监督力度,开展专项检查,特别要加强对人民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测绘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力度。
2、根据国家测绘局的部署,开展对房产测绘产品质量的检查。国家测绘局正在制定全国房产测绘产品监督检查的计划。待国家计划下达后,区测绘局将结合广西的具体情况,制定我区房产测绘产品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作为今年房产测绘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据。
注重做好协调工作,聚集工作合力,建立起以“财务监督机构”为主体,各职能科室为补充的监督体系。采取财务部门的检查以财务监督机构为牵头部门来统一组织,各相关科室配合的方法。一是明确财务监督是一种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通过财政内部各环节的相互联系和作用,将监督与管理紧密融为一体,实现了管理中有监督,监督中有管理。二是加强会计监督机构与科室协作。自觉强化日常监督管理,突出财务监督检查机构的牵头作用。检查出的问题及时通报,共同协商,提出处理意见。共同开展财务监督检查工作,不仅避免了财务部门的重复检查,而且监督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
二、健全财务会计监督体系,完善职能
随着会计监督职能的不断强化和完善,会计监督在财政改革和管理方面所发挥的作用日益明显。会计监督工作本着“收支并举、内外并重、强化检查、服务管理”的原则,大胆工作,不断完善会计监督工作体系。无论是财务内部的监督还是对各预算单位的监督都在不断完善,每一项监督检查都有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严格按照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程序进行,单位必须配备合格会计人员并保持稳定,及时做账、及时报送财务报表,通过这些措施,会计基础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会计监督作用明显加强。
三、成立会计监督检查小组
团主要领导及财务领导负责人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召开会计监督检查会议,就这次会议检查内容做了安排,并组建了检查小组。检查小组共有9人组成,其中团财务科6人,团纪检委3人,对机关、一中、二中、医院、农业技术推广站、加工厂6个单位进行了会计监督检查,真正做到了工作有计划、有布署、有落实。
四、检查时间及内容
团检查组于今年7月10日至15日对6个单位进行了检查,检查内容:(1)重点检查各单位是否严格执行财务预算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2)三公经费的预算执行情况。(3)公车管理情况。(4)机关、学校等单位的绩效评价。(5)小金库的自查与检查。
五、检查结果
各预算单位都严格按年初预算执行,没有超预算单位。大宗物资采购都是通过团国资办、财务、纪检委及基层单位几个部门进行政府性采购。机关的公车规格及车辆数量严格按照师控办下达的指标及标准,没有超规格及超编现象。检查组对学校收费进行了检查,通过看凭证查验收费票据,问询学生及老师,没有发现有乱收费现象。医院的检查从药品采购、药品收费入手,查出结果是药品采购全部是通过石市政府采购办采购,药品收费没有加价现象。对于团农业技术推广站,主要检查种籽的订购,加工,及出售,看订购有无同,加工及出售,收入是否合理。检查加工厂产品的盘存账物是否相符。经检查加工厂产品的盘存账物相符。
六、检查中存在的问题
机关的三公经费执行力度不够,机关三公经费截止7月末较去年同期只降了2%,没有完成师下达的20%。学校在购办公用品时,没有出入库验收单,直接进支出了。农业技术推广站产品订购合同没有做为凭证附件进行装订。加工厂材料账登记不规范。
七、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
检查组及时给单位领导及团领导进行了反馈,并要求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了整改。对于三公经费下降幅度不够,团领导对此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团党委办公会议,就下降三公经费做出具体指示,团下半年招待费,来人招待以工作餐招待。交通费油料供应按年初预算下降20%,同时对差旅费也采取了相应的控制措施,力争在年末要完成师下达三公经费下降20%的指标。对于学校购买办公用品,对学校领导及会计做出要求,只要是购物就要进库存,就要有出入库手续。农业技术推广站产品订单合同已做为凭证附件进行了装订。加工厂的材料账进行了规范登记。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全面提升系统监管执法能力和水平的总体要求,转理念、转方式、转作风、找差距、补短板,通过强化监督检查力度,提高行政执法效能,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减少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建设山清水秀、富足祥和之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通过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县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继续下降,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主要任务。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持续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企业双控机制建设,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强化治本攻坚;着力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不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监管能力。
三、检查范围
(一)重点检查单位范围。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和《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意见>的通知》要求,重点检查单位范围为:
1.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
(1)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采场或者排土场边坡高度200米以上的露天矿山,建设在大型工矿生产经营单位、大型水源地、重要铁路和公路、水产基地和大型居民区等重要生产生活设施上游的尾矿库和生产运行的尾矿库;
(2)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
(3)烟花爆竹生产、批发单位;
(4)金属冶炼生产经营单位;
(5)涉爆粉尘生产经营单位;
(6)安全生产标准化未达标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不到位的生产经营单位。
2.近三年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过群发性职业病危害事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3.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的生产经营单位;
4.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
5.试生产或者复工复产的生产经营单位;
6.其他应当纳入重点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一般检查单位范围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要求,一般检查单位范围为:
1.本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的重点检查单位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
2.对下级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所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
3.其他应当纳入一般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四、基本情况及检查安排
(一)执法人员基本情况
我局目前共有执法股室4个,(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矿山监察中队、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工商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股)执法人员13名。
(二)直接监管执法对象情况
全县共有非煤矿山42家(生产建设系统70个,尾矿库43座),经营性危险化学品企业53家、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2家和4家烟花爆竹长期零售点、工商贸行业19家。(三)重点检查单位数量及频次
全年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8家,其中金属非金属矿山13家、烟花爆竹经营企业2家、冶金等工贸企业3家。
企业名单见附件1。
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年内至少进行四次监督检查。
(四)一般检查单位数量及频次。
全年一般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02家,其中金属非金属矿山29家、危险化学品企业53家、烟花爆竹长期零售点4家、冶金等工贸企业16家。
对以上一般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检查一次。
(三)重点检查内容
详见附件2。
(四)时间安排。
详见附件3。
五、监督检查有关要求
(一)监督检查前的准备工作。
1.各承担监督检查任务的股室应根据县政府批准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统筹考虑监督检查工作日数量、专业技术力量、执法检查装备力量等实际情况,以及分管行业(领域)阶段性安全生产特点规律,编制本股室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2.各承担监督检查任务的股室应当明确每次具体监督检查任务,编制现场检查方案,明确被监督检查单位基本信息、检查内容及检查方式等内容。
(二)现场检查、现场处理和处罚。
(1)监督检查人员应当按照现场检查方案,开展监督检查活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隐患,应当依法做出现场处理决定。
(2)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3)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需要进行处罚的,应当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三)归档。
监督检查结束后,承办人应当将现场检查方案、现场检查记录、现场处理文书等一并归档;对于立案调查,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的,还应当将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回执、处罚落实情况等一并归档。
(四)调整、报批程序。
经县政府批准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因工作需要进行部分调整或者变更的,由相关股室书面提出具体调整或者变更意见,经主管局领导同意,提交政策法规股报请局主要领导批准后施行,并形成正式文件。
年度监督检查计划重点检查单位的数量减少幅度超过计划10%,或者监督检查单位的数量减少幅度超过计划20%,以及重点检查单位的范围作出变更的,应当重新核定相应工作量,并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后,由政策法规股重新报县政府批准后向市应急局备案。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开展监督检查活动,是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工作条例》,明晰安全监管部门监督检查责任的有效举措。各承担监督检查任务的股室应加强组织领导,提前做好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妥善处理好日常工作事项,不能以人员、装备、时间不足为由影响监督检查计划的实施,维护监督检查计划的严肃性。
大家好!
今天我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和满腔的热情,参与公司稽核班长的竞聘。首先我为我能够工作在移动公司这个快节奏、高效率的大家庭里感到十分荣幸,同时要感谢公司领导给我们这次锻炼和提高自己的机会。此次竞聘,我主要是为了响应公司人事制度改革的召唤,积极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为公司的发展奉献自己的能力和热情。近两年的锤炼与磨合,领导的关心同事的帮助,使我感到了公司家庭般的温暖。是你们使我最快速度地熟悉了我的业务,把握了业务技能,使我能学以致用,为我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空间,我想再没有什么能比这给我带来更多快乐。于是我对公司,对我现在的岗位更加热爱。
我认为,我竞聘市场部稽核班长有如下几个优势:
一、我正值青年,身体健康,精力充沛,敬业好学,接受能力强,进取精神强,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到自己所热爱的工作岗位中去。
二、我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自进入移动公司以来,在前期做营业员时我掌握了基础的业务知识,后期我一直在做业务稽核工作,市场稽核锻炼了我应对变化的敏锐洞察力也积累了不少稽核方面的经验。长期以来积累的工作经验也将为今后做好业务稽核检查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矗
三、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作为公司的一名员工首先要对自己负责,对企业负责。要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这是指导我们工作的动力和指南。我作为一名业务稽核,对待工作尽心尽力、尽职尽责,积极主动的与各班组沟通,将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确保业务流程的正常化。
业务稽核是公司管理中内控的一个重要岗位,监督把关是业务稽核的主要职责。做好这个工作,我认为要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加强各营业机构的管理,监督检查代办代销网点及各营业厅的业务操作情况,严格执行分公司市场部制定的营销渠道管理考评办法,对代办代销行为实施监控,促进营销渠道的规范化建设。要加强对内控制度的检查。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再稽核监督工作,及时纠正稽核工作中的偏差和问题,防止稽核工作走过尝流于形式。
二、要认真执行各项法规制度,做好业务单式、现金票据和业务流程的指导、检查监督工作,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三、业务稽核工作还需要有勤奋务实精神,要定期编制业务稽核检查工作计划按期实施,及时编写稽核检查工作报告及改进意见。也就是要有目标、有内容的制定每天、每周、每月工作计划;并根据实际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对计划进行调整、修改和补充。在实际工作中还要加强各班组之间的紧密配合,注重团队协作,否则我们的工作中会存在一定的盲目性。
当今社会充满竞争、机遇和挑战,我们每一个人都会有危机感和紧迫感。我作为公司一名员工,也深深地体会到这一点,但是机遇总是垂青于那些早有准备的人,所以,我在工作中兢兢业业,认真负责,在业余时间不断学习,充电,变压力为动力,正所谓:竞争使我更加优秀,挑战使我更加完美。我相信,公司给每位员工的机会都是平等的,如果能在一个深爱的岗位上工作,相信我会做的更好。
今天我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和满腔的热情,参与公司稽核班长的竞聘。首先我为我能够工作在移动公司这个快节奏、高效率的大家庭里感到十分荣幸,同时要感谢公司领导给我们这次锻炼和提高自己的机会。此次竞聘,我主要是为了响应公司人事制度改革的召唤,积极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为公司的发展奉献自己的能力和热情。近两年的锤炼与磨合,领导的关心同事的帮助,使我感到了公司家庭般的温暖。是你们使我最快速度地熟悉了我的业务,把握了业务技能,使我能学以致用,为我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空间,我想再没有什么能比这给我带来更多快乐。于是我对公司,对我现在的岗位更加热爱。
我认为,我竞聘市场部稽核班长有如下几个优势:
一.我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自进入移动公司以来,在前期做营业员时我掌握了基础的业务知识,后期我一直在做业务稽核工作,市场稽核锻炼了我应对变化的敏锐洞察力也积累了不少稽核方面的经验。长期以来积累的工作经验也将为今后做好业务稽核检查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作为公司的一名员工首先要对自己负责,对企业负责。要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这是指导我们工作的动力和指南。我作为一名业务稽核,对待工作尽心尽力、尽职尽责,积极主动的与各班组沟通,将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确保业务流程的正常化。
三.我正值青年,身体健康,精力充沛,敬业好学,接受能力强,进取精神强,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到自己所热爱的工作岗位中去。
业务稽核是公司管理中内控的一个重要岗位,监督把关是业务稽核的主要职责。做好这个工作,我认为要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要认真执行各项法规制度,做好业务单式、现金票据和业务流程的指导、检查监督工作,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二、加强各营业机构的管理,监督检查代办代销网点及各营业厅的业务操作情况,严格执行分公司市场部制定的营销渠道管理考评办法,对代办代销行为实施监控,促进营销渠道的规范化建设。要加强对内控制度的检查。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再稽核监督工作,及时纠正稽核工作中的偏差和问题,防止稽核工作走过场、流于形式。
三.业务稽核工作还需要有勤奋务实精神,要定期编制业务稽核检查工作计划按期实施,及时编写稽核检查工作报告及改进意见。也就是要有目标、有内容的制定每天、每周、每月工作计划;并根据实际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对计划进行调整、修改和补充。在实际工作中还要加强各班组之间的紧密配合,注重团队协作,否则我们的工作中会存在一定的盲目性。
当今社会充满竞争、机遇和挑战,我们每一个人都会有危机感和紧迫感。我作为公司一名员工,也深深地体会到这一点,但是机遇总是垂青于那些早有准备的人,所以,我在工作中兢兢业业,认真负责,在业余时间不断学习,充电,变压力为动力,正所谓:竞争使我更加优秀,挑战使我更加完美。我相信,公司给每位员工的机会都是平等的,如果能在一个深爱的岗位上工作,相信我会做的更好。
我于今年年2月中旬起担任服务质量监督检查办公室主任。
一、本年度近10个月的工作情况
今年,服务工作在市公司领导的严格要求下,服务有了一定的提升。
1、积极配合齐市1860的工作,认真处理1860的咨询、投诉问题。截止11月末,我市1860后台人员共受理咨询、投诉派单520件,均及时处理。截止第三季度末,越级投诉一共只有2件,在全省各地市越级投诉量中是最少的。
2、按照省公司“服务和业务双领先”的要求,认真作好服务提升工作。
1)组织业务和礼仪培训
业务水平的提高是服务提升的基础,今年我组织了多次业务学习培训,并在培训后进行了考试,真正起到了培训的目的——提高。
在业务培训的同时,按照省公司的要求,对全市营业员、大客户经理、营销员分别进行了礼仪培训。对营业员还进行了礼仪服务的操作演示考试,取得了非常理想的效果,人员素质有了明显的提高。
2)坚持业务知识考试
一直在全市范围内坚持“每周一试”的考试,考试内容为业务知识试题。经过“每周一试”的考试,营业员的整体业务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在今年省公司组织的全省星级营业人员的考试中,我市有2名营业员考取了二星级营业员,6名营业员考取了一星级营业员,2名客户经理考取了一星级客户经理,2名12580信息话务员考取了星级话务员。
3、加强服务质量的检查和要求
本年度对全市各单位进行了多次暗查和正式检查,随时发现服务工作中的不足,立即要求整改,并通报全市引以为戒。经过检查和要求,服务有了明显的提升。
在第二季度省公司聘请的“神秘客户”对全省各地市的检查中,我市自有营业厅+合作营业厅的成绩位居全省第二名。
在今年9月份集团公司对全中国各省市服务的专项检查中,我市中心区营业中心被抽检,成绩位居全省第一位、全中国第三位。
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在省公司“服务领先、业务领先”的精神指引下,在公司领导的正确指导下,今年我们在服务方面取得了一些进步,但上级检查机关的检查反馈表明,我们距离标准的服务还有一定差距。针对各种检查和回访客户满意度情况,我对我市的服务提升工作计划如下:
1、继续加强对营业员礼仪服务的培训及要求
服务质量监督办在检查中对营业员实地再进行培训,营销部主任也要经常组织营业员观看礼仪服务规范光碟,带领员工对照标准找差距。对再次发现不按规范做的营业员,服务质量监督办要对其予以通报批评、罚款、待岗培训等的处理。
2、加强对营业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和考试
业务知识培训每季度一次,组织全市营业员参加,培训后考试,考试不合格者待岗培训,服务质量监督办负责组织,培训内容和讲课老师由相关人员提供。
3、加强对全市的服务检查力度
1)每月保证对全市各单位检查频次至少一次,检查分正式检查和暗查暗访,暗访时找营业员不认识的人员扮演客户来检验营业员的服务情况
2)开展“每日一题”活动,每天由市场部相关部门(数据中心、大客户中心、计算机中心)提供最新的业务知识和应该掌握的内容,放到1p地址中指定的文件夹中,由各部主任安排员工学习,并要求切实掌握。
3)继续坚持“每周一试”活动,考试内容为营业员应知应会手册内容。每月初公布全月每周考试范围,每周一将试题放到ip地址中,由主任提取并组织员工考试,批阅试卷后存档。
4) 实行“每月一考”制度。以后每次检查带试卷下去,对营业员进行现场考试,考试内容为“每日一题“和“每周一试 ”内容,达到卷面分70%为合格,不合格累计达3次者待岗培训。
5)实行“每月一报”制度。每月向全市通报各单位的服务质量,并根据检查和对客户的回访情况进行全市排名。
6)开展“每季一评”活动。开展创优服务活动,每季度评比一次全市“创优服务先进单位”,并对排名前三位的单位授予“创优服务先进单位”锦旗。
7)开展“每年一赛”活动,为了提高营业员的整体服务水平,在每年的8-9月份,组织一次全市营业员的知识竞赛,竞赛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对于优秀的营业员给予物质奖励。
实行“每年一奖”制度,每半年开一次表彰奖励大会,对排名前三位的单位给予物质奖励;年末开年终表彰奖励大会,对全年无任何服务投诉的单位、全年无省级和齐市1860服务投诉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