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期刊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首页 精品范文 小学普法工作经验总结

小学普法工作经验总结

时间:2023-01-12 05:36:16

小学普法工作经验总结

第1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正确评估五年来的工作成效,总结经验、巩固成果,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动“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全面贯彻落实,为促进××教育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推进依法治县进程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工作原则:“五五”法制宣传教育总结验收工作要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统一领导。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各学校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检查验收工作。

2、注重突出重点。在全面总结验收的基础上,突出重点考核项目,对重点对象的宣传教育工作要进行全面系统地总结,提出加强改进工作的对策和措施。

3、坚持求真务实。要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推动普法依法治教工作深入开展。

二、验收内容(详见附表)

(一)“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宪法等国家基本法律、与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及民生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情况(组织机构、队伍建设、工作制度、普法经费、档案资料、调查研究等);

(二)重点普法对象的学法用法情况(领导干部、教师、学生、学生家长等);

(三)“法律六进”活动开展情况,专兼职普法队伍及法制宣传形式和载体(档案资料、基地建设、宣传形式等);

(四)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工作情况;

(五)普法工作社会成效(普法文件、资料整理归档、信息反馈及开展理论调研情况);

三、验收办法

(一)教育局对各学校的验收考核工作采取学校自查测评与县检查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各学校自查测评的基础上听取汇报。

(二)教育局按照“××县行业系统“五五”普法验收内容和标准进行自查。由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校自查情况,与教育局协调确定抽查学校,进行重点检查。

四、验收步骤

总结验收工作从3月份开始,共分四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3-4月中旬)。各学校要结合本校工作实际,制定总结验收的具体方案,采用听取工作汇报、试卷测评、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开展自查工作,总结经验和成绩,树立典型,查找问题和不足。自查报告于4月18日前以书面和电子文件形式报教育局办公室。

(二)检查交流阶段(4月下旬)。教育局根据各校自查情况,对各校进行重点抽查。要求校长亲自汇报,各类档案资料要规范齐全。

(三)接受县检查阶段(5月上旬)。在自查验收的基础上,全面总结“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迎接市、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检查验收。

(四)总结表彰阶段(6月—20xx年底)。在全县总结验收考核的基础上,根据考评结果及推荐意见,评选出“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为启动“六五”普法打好坚实的基础。

五、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检查验收工作是“五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是保障“五五”普法工作善始善终、保质保量的重要环节,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及时成立验收工作领导小组,校长负总责,分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具体抓,切实把“五五”普法验收工作摆上议事日程,专题研究,落实责任。

(二)实事求是,保证质量。各学校要坚持从实际出发,认真总结工作成绩和经验,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典型。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扎实工作,务求实效,坚决防止形式主义。要按照“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确定的目标要求,严格按照检查验收标准,深入细致地开展检查验收,保质保量地完成检查验收任务。

第2篇

以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共县委十三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要求,根据“六五”普法规划和人大决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对各地、各部门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查漏补缺,进一步推动我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为建设“两美”,实现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总结验收内容

总结验收主要内容是我县“六五”普法规划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重点检查以下方面:

(一)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等普法重点内容的学习宣传情况;

(二)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农民以及外来务工人员等重点普法对象,特别是领导干部和青少年的学法用法情况;

(三)面向社会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活动,特别是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情况;

(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情况;

(五)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情况;

(六)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七)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组织领导和基础保障情况;

(八)加强制度建设,构建社会化普法教育机制,特别是贯彻“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和媒体开展公益性法治宣传教育情况;

(九)司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公正司法、依法行政情况;

(十)普法工作的实际效果。

三、总结验收对象

总结验收对象分必查单位和抽查单位两部分。18个乡镇(街道)为必查单位,县直及省、市属各单位为抽查单位。其中,18个乡镇(街道)各抽查2-3个基层单位(村、社区、企业、学校、法治文化阵地等)。

四、步骤和方法

“六五”总结验收从2015年5月开始,至2015年9月底结束。

(一)步骤

1.5月下旬,各乡镇(街道),县直及省、市属各单位根据县里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做好总结验收准备工作。

2.6月5日前,各乡镇(街道),县直及省、市属各单位须全面完成自查工作,并将自查报告及自评表在6月5日前报送县普法办。

3.6月上旬,县总结验收组对各乡镇(街道),县直及省、市属各单位进行实地检查验收,完成全县总结验收工作,向市普法办提交全县“六五”普法总结报告。

4.6月份,迎接市总结验收组对我县的检查验收。

5.7月-8月底前,迎接全国和省对我县的总结验收。

(二)方法

1.书面审核。对各乡镇(街道),县直及省、市属各单位自查报告进行全面审核。

2.实地检查。全县成立4个总结验收组赴各乡镇(街道),县直及省、市属各单位开展实地总结验收。实地检查主要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查阅台账资料、实地走访查看、开展社会调查等方式进行。检查结束,对被检查乡镇(街道)或单位进行适当意见反馈,但不当场打分,不作结论性评价。

3.数据分析。对当地班子成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行政执法情况、依法推进“三改一拆”、“五水共治”、“无违建乡镇(街道)”创建情况,以及环境保护、依法、安全生产等方面情况进行数据收集和评判。

4.社会调查。组织开展当地公民法律素养抽样调查。

5.综合评判。根据实地检查、数据分析和社会调查等情况,对各乡镇(街道),县直及省、市属各单位“六五”普法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判,并作为“六五”普法先进评选的主要参考依据。

五、组织领导

“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在省、市普法办的指导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进行,由县普法教育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县普法办承担日常工作。总结验收组由县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副组长担任各小组组长。

六、表彰奖励

根据“六五”普法规划关于“健全激励机制,对做出显著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的精神和省、市普法办关于“做好‘六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报送等工作”的要求,总结验收结束后,将对贯彻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成绩突出的乡镇(街道),县直及省、市属各单位进行表彰(有关评选表彰活动通知另行下发)。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开展“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是贯彻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是保障“六五”普法工作高质量完成的重要环节。各乡镇(街道),县直及省、市属各单位要把检查验收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各地各部门普法教育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部署组织,结合本地实际,做好各项迎接检查工作。

第3篇

一、检查验收的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三提高,两增强”的目标,全面客观检查各单位各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绩,总结经验,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我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发展,圆满完成全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

二、检查验收的内容

这次检查验收主要内容是:县“五五”普法规划落实情况;县人大常委会决议执行情况;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和工作机构的运作情况;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重点普法对象的学法用法情况;“法律八进”活动落实情况;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情况。

三、检查验收的方法和步骤

这次考核验收实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问卷座谈与抽查相结合,查看档案资料与抽查基层单位相结合。

(一)检查验收的方法,主要采取:一听、二看、三查、四评。

一是听取汇报。听取单位普法领导小组组长关于“五五”普法工作情况汇报。

二是看档案。查看有关普法文件,简报、每年计划、总结、制度、考勤、课程安排、会议记录、考卷、普法照片等资料。

三是抽查。每个单位抽查1—2个二级单位或组织本单位15—20人开展座谈。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

四是评议。严格按照依法治县办制定的验收标准进行综合评定。检查验收组对被查单位的检查情况作适当的意见反馈,下发整改通知,但不当场打分,不作结论性评价,检查结果由县依法治县办在全县进行通报。

(二)步骤及要求。对“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验收,实行县、镇乡(区)两级分级验收,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负责验收县级普法单位、镇乡(区)和抽查部分村居。各乡镇(区)负责搞好本级普法单位的验收,并将验收情况于6月底前向县依法治县办公室写出专题报告。

四、检查验收组人员组成

本次检查验收工作从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等四大班子抽领导任组长,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人组成六个检查验收组统一开展,具体人员名单、检查验收程序范围和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

1、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验收标准 (乡镇)

2、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验收标准 (学校)

3、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验收标准 (县直部门)

4、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验收标准 (企业)

5、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验收标准(村居、社区)

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验收标准(乡镇)

一、组织领导(10分)

1、党委、政府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听取汇报,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3分)

2、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工作职责明确,工作制度健全。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会议不少于一次,听取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和总结工作。(7分)

二、保障机制:(25分)

1、制定“五五”普法规划。(2)

2、每年制定年度计划;年初有部署,年内有检查,年度有总结。(6分)

3、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者、农民的学法用法制度。(5分)

4、普法办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和必要的办公设备。(2分)

5、普法经费能保障日常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列入财政预算,按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2分)

6、普法教材发行,完成规定任务。(2分)

7、成立“五五”普法讲师团。(2分)

8、举办“五五”普法骨干培训。(2分)

9、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资料齐全,档案管理规范。(2分)

三、法制宣传教育:(40分)

1、“五五”普法期间举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8次以上,中心组学法4次以上,中心组成员有学法笔记。(8分)

2、公务员每年不少于40学时,撰写学法用法心得体会2篇以上。(2分)

3、领导干部、公务员集中进行了统一考试,参考率、合格率达98%以上。(2分)

4、中小学法制教育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切实发挥课堂教学之渠道作用。(4分)

5、法制副校长配备率达100%。(2分)

6、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有计划地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且适合青少年自身特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2分)

7、对企业经营管理者进行了集中法制学习培训。(2分)

8、企业依法建立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2分)

9、认真开展“法律八进”活动,活动有方案,有检查,有典型情况反映;法制宣传普及率达到90%以上;开展 “法律进乡村”六个一建设。村“两委”干部普法教育年度不少于1次,开展外出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年度不少于1次;开展“法律进社区”四个一建设。抓好社区内青少年、农民工、下岗职工法制宣传教育,每年集中培训骨干不少于1次。(10分)

10、充分利用多种形式,紧密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2分)

11、认真组织“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2分)

12、积极搞好扫黄、除黑、禁毒、反等专项整治斗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2分)

四、基层依法治理:(25分)

1、出台了本地法治建设实施办法。(3分)

2、党委、政府建立了法律顾问团或法律咨询制度,实行依法决策、民主决策。(4分)

3、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切实解决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2分)

4、积极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有方案、有典型、有总结。(6分)

5、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建立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健全学法用法制度,开辟法制宣传阵地。(4分)

6、依法治理效果显著,为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广大公民的法律素质不断提高。(4分)

7、治保网络和调解组织网络健全,治安防范工作落实,纠纷调处工作效果明显。(2分)

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验收标准(学校)

一、组织领导:(20分)

1、学校领导班子重视“五五”普法工作,并将其纳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相关工作。(10分)

2、成立学校“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工作职责明确,制度完善。(10分)

二、保障机制:(20分)

1、制定“五五”普法规划(或实施意见)。(5分)

2、有年度普法和依法治校工作计划、总结。(10分)

3、普法依法治校工作资料齐全,档案管理规范。(3分)

4、普法经费落实。(2分)

三、“五五”普法宣传教育:(30分)

1、建立健全学校领导(中心组)学法用法制度,领导干部掌握国家基本法律、教育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5分)

2、开展教职员工学法、用法活动,每年学法不少于40学时;教师掌握国家基本法律和教育法律法规。(5分)

3、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按规定开设法制课程,做到有计划、课时、师资、教材“四落实”。(10分)

4、开展经常性的法制教育活动,每学期组织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少于2次。(5分)

5、聘请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并发挥作用。(5分)

四、依法治校工作:(30分)

1、依法制定学校章程,并按章程管理学校。(5分)

2、实行校务公开制度,增强学校各项工作的透明度。(5分)

3、依法进行学校财务管理,严格执行收费政策,无违规收费和乱收费现象。(5分)

4、定期对校舍、教学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消除隐患,确保师生安全。(5分)

5、依法治校成效显著,治安秩序良好,学校形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良好风尚。(5分)

6、教师依法施教,尊重学生人格,无侮辱、岐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5分)

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验收标准(县直部门)

一、组织领导:(10分)

1、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听取汇报,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3分)

2、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2分)

3、有具体部门和人员负责日常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职责明确,工作制度健全。(5分)

二、保障机制:(20分)

1、制定了“五五”普法总体规划。(2分)

2、有普法依法治理年度规划和年度总结。(10分)

3、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资料齐全、档案管理规范。(2分)

4、落实了“五五”普法经费。(2分)

5、落实了普法教材,对依法治县办统一布置学习并要求购买的普法教材,持有率达90%以上。(2分)

6、积极参加依法治县办举办的各类培训、工作会议及宣传活动。(2分)

三、“五五”普法宣传教育:(40分)

1、建立健全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制讲座制度,法律培训制度,考试考核制度,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经常性、规范化。(10分)

2、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专业法学习,每年有学法用法计划,有具体落实措施。(5分)

3、积极开展专业法大型法律咨询、竞赛及其它宣传周、宣传月等重大活动,五年内有二次以上重大活动。(10分)

4、扎实开展“法律八进”活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法制宣传橱窗、法制讲座、法制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难点、热点,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10分)

5、认真组织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5分)

四、依法治理:(30分)

1、本单位建立法律顾问或法律咨询制度,进行依法决策、民主决策。(5分)

2、司法和行政执法实行执法“四制”(服务承诺、首问负责、责任追究、岗位责任),行政机关依法行政。(5分)

3、①企业主管部门积极开展企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制定依法治企规划,建立健全依法治企规章制度。实行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纳税。(6分)

3、②教育主管部门积极开展普法依法治校工作,制定依法治校规划,建立健全依法治校规章制度,实行依法施教,依法育人,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专项整治。

3、③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积极开展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行业依法治理有规划,有具体落实措施。

4、行政主管部门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治理活动,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3分)

5、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3分)

6、本单位未发生重大违法犯罪案件。(2分)

7、创造性地开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和推广成功的经验和做法。(3分)

8、能按时完成年度工作。有书面总结,及时反馈普法办信息等。(3分)

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验收标准(企业)

一、组织领导:(10分)

1、企业领导班子重视“五五”普法工作,并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相关工作。(5分)

2、成立企业“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工作职责明确,制度完善。(5分)

二、保障机制:(25分)

1、制定“五五”普法规划(或实施意见)。(5分)

2、每年度制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年终有总结。(10分)

3、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资料齐全,档案管理规范。(3分)

4、举办“五五”普法骨干培训。(3分)

5、普法经费落实。(2分)

6、按企业职工人数配备了相应的法制宣传员。(2分)

三、“五五”普法宣传教育:(30分)

1、建立健全企业领导班子学法用法制度,领导干部掌握国家基本法律、企业生产经营法律法规。(5分)

2、制定企事业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采取多种形式,结合企业管理工作需要,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培训面达50%;参考率、合格率达98%。(10分)

3、采取多种形式对职工进行经常性法制宣传教育。(5分)

4、组织普法骨干培训,每年不少于一次。(10分)

四、依法治企工作:(35分)

1、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和依法管理企业。(5分)

2、依法建章立制。有完善的内部管理规章,重大决策和重要活动有严格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工作、生产、经营有章可行。(6分)

3、围绕维护企业生产、生活秩序,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社会治安、文明创建等专项活动。解决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保障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权利和劳动权益。(5分)

4、加强企业管理,充分发挥企业法律顾问在经营决策和重大经营活动中的作用,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5分)

5、领导干部做到依法经营,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诚信意识增强,无重大合同纠纷。(4分)

6、职工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依法维护自身权利,依法履行自身义务,无重大涉法上访事件。(4分)

7、将普法依法治理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企业自身文明创建工作结合起来,成效显著,无重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质量安全事故,生产生活治安秩序良好。(6分)

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验收标准(村居、社区)

一、组织领导:(10分)

1、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听取汇报,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3分)

2、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2分)

3、有具体人员负责日常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职责明确,工作制度健全。(5分)

二、基础工作:(20分)

1、制定“五五”普法规划。(4分)

2、有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总结。(10分)

3、有普法网络图。(2分)

4、制定了创建民主法治村(社区)活动实施方案。(2分)

5、制定了普法领导小组职责、普法宣讲员职责。(2分)

三、制度建设:(14分)

1、民主选举制度。民主选举的档案资料齐全。(2分)

2、建立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记录齐全(4分)。

3、建立村(居)民代表联系户制度。(2分)

4、建立财务管理制度。有民主理财活动记载。(2分)

5、建立村(居)务公开制度。村务公开档案资料齐全。(2分)

6、建立集体财务审计监督制度。(2分)

四、硬件建设:(6分)

1、建立村(居)务公开栏。(2分)

2、建立财务公开栏。(2分)

3、有法制宣传栏。(2分)

五、“五五”普法宣传教育:(25分)

1、建立健全村(居)委会领导班子学法用法制度,掌握国家基本法律、与生产经营、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5分)

2、采取多种形式对村(居)民进行经常性法制宣传教育。农村开展“五个一”活动,社区开展“四个一”活动。(10分)

3、组织普法骨干培训,每年不少于一次。(10分)

六、基层依法治理工作(25分)

1、开展“民主法制示范村”活动,有活动、有效果、有记载。(10分)

2、依法治理效果显著,治安秩序良好,公民的法律素质不断提高。(5分)

第4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全县“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全面检查验收各乡镇、各部门“五五”普法以来的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动我县“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全面贯彻落实,为继续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各项工作,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和创建“法治隆德”,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良好的法治基础。

二、主要原则

在考核验收中要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标准的原则。要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对五个重点对象五年来学习宪法、国家基本法律知识、自治区地方性法规知识等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考察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和“三项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要严格按照考核验收标准,实事求是,严肃认真,不图形式,不走过场,不弄虚作假,把过程考核与效果评估相结合。

2、坚持学用结合、保证质量的原则。学法的目的是为了知法、守法、用法、护法,不断增强全体公民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因此,在总结验收中,要本着学用结合的原则,考察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是否按照“五五”普法规划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重点考核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是否提高,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是否转变;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及熟练掌握和运用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的素质是否提高,是否真正做到知法懂法、严格执法;广大青少年的法律素质是否养成,各类学校是否开设法制教育课,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及家庭、学校、社会三方联动的法制教育运行机制是否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学法用法及掌握与本行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依法经营、依法生产、依法管理的水平和依法治企的能力是否提高;村(居)干部、城乡居民、弱势群体的普法教育措施及服务措施是否落实,依法办事的意识是否增强。

3、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下管一级、分级考核、层层负责的原则。各乡镇、街道负责对本区域内村、组、社区干部学法用法,村(居)民法制宣传教育及民主法制建设工作组织验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县中小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及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工作组织验收;县商务局负责对全县所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及依法治企工作组织验收;县直各部门负责对所属单位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组织验收;县法治办负责对全县各乡镇(街道),县(区)直各部门“五五”普法工作组织验收。

三、主要内容

区、市、县“五五”普法规划及相关配套实施意见;县普法依法治理年度工作安排(要点)落实情况;区、市、县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安排部署的其它专题或专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完成情况。着重检查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组织领导

各级党政机关、各部门的领导作用发挥情况和机制建设、带头作用发挥情况。主要检查:

1、党委(党组、支部)、政府将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听取情况汇报,组织检查视察,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2、制定了本乡镇(街道)、本部门“五五”普法规划,每年制定工作计划和要点,年初有部署,年内有检查,年度有总结。

3、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和 必要的办公设备,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工作职责明确、工作制度健全、每年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总结和研究部署年度工作。

(二)普法教育

普法教育的措施、形式、阵地、效果、队伍等情况。主要检查:

1、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通知》,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针对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的不同特点,制定实施意见,召开启动会议,广泛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大力推进“法律六进”活动。

2、贯彻落实《中组部、、司法部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法律知识培训制度;领导干部有专门学法笔记,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每年至少撰写1-2篇学法体会或调研文章。

3、贯彻落实《中组部、、司法部关于在全国公务员中开展学法用法和进行依法行政培训的意见》,制定相应的意见或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核制度。年度组织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并将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成绩作为公务员任职、定级、晋升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组织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每年组织专业法知识考试。、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考核的)要有学法笔记,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每年至少撰写3篇学法体会或调研文章。

4、贯彻落实《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制定相应的意见或实施方案;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得到加强,中小学校法制教育工作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青少年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明显增强;中小学校建立法制辅导员,聘请法制副校长,工作职责明确,每年学校组织开展法制教育活动。

5、贯彻落实司法部、国家经贸委《关于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的意见》,制定相应的意见或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企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职工法制教育、法律顾问等制度。每年组织企业经营管理者参加法律知识考试。企业经营管理者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30学时。

6、对村(居)干部、城乡居民学法内容年度有计划、有安排。城镇开展经常性的法律进社区活动,“四个一”落实到位;乡村开展经常性的法律宣传活动,建立村(居)民法制教育阵地,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对流动人员的法制教育有计划、有安排、有要(来源:文秘站 )求。每年在流动人员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7、围绕中心工作开展大型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参与“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积极参加和搞好“严打”整治斗争、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建立健全法制宣传通讯员队伍,积极向县广播《法制园地》栏目、《固原日报》、《法治新报》、《宁夏普法网》等媒体投送稿件,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参加全县开展的法制宣传活动。

8、加强法制宣传的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法制宣传通讯员队伍、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各支队伍的作用得到充分的发挥,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三)依法治理

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的规划、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示范单位创建、突出问题的综合治理效果等。主要检查:

1、党委、政府建立法律顾问或法律咨询制度,实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2、司法和行政执法机关实行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通过建章立制,规范行业行为,强化行业监督,把各行各业的行为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

3、贯彻落实司法部、民政部《关于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意见》,制定相应的意见或实施方案;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建立健全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健全村民自治组织。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四民主、两公开”等制度落实,加强对村“两委”成员培训;村三级治保网络和三级调解组织网络健全,治安防范工作落实,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农村社会稳定,三个文明协调发展。

4、积极探索城镇社区依法治理,不断提高社区法治化管理水平,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咨询。

5、积极开展企业依法治理。企业依法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实行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

6、积极开展依法治校活动。建立健全依法治校规章制度。实行依法施教、依法育人。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专项整治。

(四)保障措施落实

“一把手”负责制、目标管理责任制、人员、经费、教材、制度、法治监督等是否落实。主要检查:

1、全县普法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按时足额到位,主管部门做到专款专用;制定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或其他形式的规范性文件,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行建章立制,以制度规范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2、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围绕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及时组织检查,抓好工作落实,对“五五”普法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县人大对“五五”普法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听取汇报,进行审议,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视察检查。

(五)基础工作

主要检查普法对象普及率、依法治理开展面、公共法、专业法普及面。全县重大活动的组织、调研信息报送、图片、文件等普法资料的归档情况,普法对象、普法机构的底数是否清楚等。

(六)工作成效

主要检查创造性的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公民的法律素质和全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有没有提高;能否及时发现和培养各类先进典型、总结和推广成功的经验做法;普法依法治理整体或单项工作成绩是否明显,有没有得到上级充分肯定,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和对执法、用法、守法环境的满意程度。

四、方法步骤

(一)方法

1、总结验收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听汇报、审查阅看相关 档案材料、重点抽查、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抽样调查、问卷检查、考试、组织评估和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

2、验收实行100分制。70分至80分为合格,81分至90分为良好,91分至100分为优秀,70分以下(不含70分)为不合格。凡不合格者,要认真组织补课,直到复验合格为止。各乡镇、各部门的验收考核分值将作为评选“五五”普法先进的主要参考依据。

(二)步骤

1、安排部署阶段(20__年3月6日至3月10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根据方案,结合本乡镇(街道)、本部门实际制定考核验收方案、细化标准、层层进行动员,建立验收组织.

2、乡镇(街道)、县(区)直部门自查阶段(20__年3月10日至3月25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乡镇(街道)、本部门实际,认真进行自查,查漏补缺,及时整改,写出自查报告,务必于3月25日提交县法治办

3、考核验收阶段(20__年3月25日至4月1日)。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全面组织开展考核验收工作,县法治办于4月5日前向区、市法治办提出自查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总结验收工作是“五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是保障“五五”普法工作善始善终、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的重要环节。因此,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的领导,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县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本县“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要按照本总结验收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各自工作实际,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切实把总结验收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卫生局、教育体育局的医疗服务机构、学校的考核验收分别由卫生局、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县法治办参与督导。

(三)要加强对“五五”普法总结验收的舆论宣传工作。县新闻媒体要配合“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报道方案,深入报道我县普法和依法治理的典型做法和经验,大力宣传报道公正司法和依法行政的典型事例。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乡镇、各部门要采取措施,利用各种宣传资源,广泛宣传依法治县的各项工作。

(四)设置“隆德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果展厅”,展厅内容实行分工责任承办。

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大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宣传部、纪检委分别负责承办关于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及县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依法行政情况的展板;县委政法委(综治办)负责承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打”整治斗争,整顿市场经济秩序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展板;县司法局、法治办负责承办全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基本情况的展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承办公务员学法用法、依法行政情况的展板;县招商局、商务局负责承办县属企业经营管理者学法用法,依法治企情况的展板;县教体局负责承办学校法制教育及依法治校、依法治教方面的展板;县工商局、国税局、公安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药监局、烟草专卖局、建设环保与国土资源局、发改局等行政执法部门各自负责承办关于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情况的展板;县农牧局、水务局、林业局、卫生局、文广局等部门负责承办关于农业、林业、卫生、文化市场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贯彻实施及本系统职工学法用法情况的展板;财政局、交通局、民政局、统计局、审计局、 计生局分别负责承办关于《交通道路安全法》、《统计法》、《审计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及贯彻执行情况和本单位职工学法用法情况的展板;县法院、检察院负责承办司法人员学法用法及公正司法方面的展板;县妇联、团委联合承办关于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青少年维权”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的展板;县工会负责承办企业职工权利保障、农民工法律知识培训、依法维权等方面的展板,街道办事处负责承办社区、居委会干部、社区居民学法用法及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四个一”建设情况的展板。各乡镇分别负责承办本辖区内乡、村、组干部学法用法,农民学法用法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展板。县宗教局负责承办“法律进宗教场所”、宗教界人士学法用法、“民族团结季”开展情况的展板。上述部门、单位应至少制作一块(不锈钢框架,高1.2米、宽2米)展板。展板要图文并茂、新颖,形式多样,体现出普法宣传、学法用法、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公正司法等内容。

(五)编排录制“隆德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专题片”。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司法局、文广局参加,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密切配合录制。

(六)由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司法局牵头举办“五五”普法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法律知识竞赛。

(七)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文广局、司法局、法治办联合组织举办以“展现‘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成果及‘法治隆德’建设”为主题的文艺晚会。拟定以下单位参加节目的编排和演出:农牧局、林业局、水务局、卫生局、建设环保与国土资源局、发改局、工商局、国税局、计生局、教体局、文广局、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交通局等部门和单位。

(八)由县司法局拟定法治宣传标语,印发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制作横幅、标语及有线电视滚动宣传标语。

(九)在《固原日报》刊登“隆德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专版”,由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各部门配合提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和法治建设方面的素材。

(十)在县文化城举办法制书画、摄影展。由县委宣传部、县文联、县司法局、法治办组织实施,要求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必须向县法治办上报法制书画、摄影作品各一份

(十一)举办县委理论中心组法律知识讲座。由县委政法委、司法局组织实施。

(十二)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区、市、县法治办的要求,及时补订普法教材。

(十三)组织全县干部、职工参加法律知识考试,司法局、法治办要做好试题的印制、考试的具体安排、阅卷工作。

(十四)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总结验收,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一次认真的回顾,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要把总结验收作为一个推动工作、不断促进的过程,一个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的过程,一个宣传我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就和法治建设成就的过程

第5篇

全面做好“四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

中共××市委政法委员会

(200*年*月*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我汇报的题目是《以“公正司法、为民执法”为目标,全面做好“四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目前,“四五”普法已经进入到重要的考核验收阶段,按照《**市“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实施方案》和《总结验收评估标准》以及省、州关于部门行业组织检查验收的要求,从4月中旬开始,我们本着“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组织力量对政法委机关和市属政法各部门干警学法用法情况进行考核验收。考核验收达到了预期目的,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主要做法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重点

政法机关是国家法律法规的执行者,更是学法用法的重点对象。提高政法干警的学法用法素质,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我们认为考核验收既是一次全面检验政法干警学法用法情况的具体措施,又是一项提高公正司法、为民执法能力的重要形式。为全面做好政法系统“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首先,我们组织召开了两个会议,一是政法系统各单位主要领导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了政法系统“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会上认真学习传达了总结验收的有关文件精神,统一了大家思想认识。一致认为,总结验收一定要站在“打造平安延吉,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以积极务实态度开展工作。要通过总结验收全面检查政法干警学法用法素质,以此推进公正司法,执法为民。二是召开了政法系统全体干警教育动员大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集会同志亲自作动员讲话,号召全体政法干警积极行动起来,人人参与考核验收,人人都是考核对象,人人都需要提高学法用法水平。在统一思想认识的基础上,我们确立了以党员领导干部和政法服务窗口单位为考核验收工作重点对象。明确要求工作要求实,方法要创新,成果要显著,要认认真真地回顾和检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五年来走过的历程,务必要把成绩和经验总结好,关键找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五五”普法打牢基础。

二、精心准备,做好检查指导工作

充分的准备是做好工作的前提,有效的机制是做好工作的保证,因此,我们按照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制定了《**市政法系统“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实施方案》,明确了总结验收工作的指导思想、组织领导、考核验收内容、方法步骤。其次,成立了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同志任组长的考核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负责政法系统的考核验收工作。第三,为确保考核验收的质量,我们先派人参加了市“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指导小组举办的业务培训班,学习考核验收的方法。回来后,我们又以会代训,进一步提高了工作人员的考核验收业务水平,力争实现总结验收工作的规范化。第四,在充分调研和摸底的基础上,我们指定了一个派出所、一个科室、一个基层法庭、一个基层司法所为政法系统试点单位。在基层单位自查的基础上,考核验收领导小组成员经常组织人员到试点单位进行检查指导,帮助他们认真梳理五年来的工作,一项一项的做好查漏补缺工作。

三、严格检查验收,把工作落到实处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

在工作中,我们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所确定的方法步骤,采取了听取汇报、查阅档案、开座谈会、法律知识考试等形式对所属单位组织了考核验收,主要采取了五种措施:

1、听汇报与看实绩相结合。在考核验收中,我们不仅靠听汇报、看台帐,而且坚持与平时工作结合起来,这样可以避免在汇报材料上有水份和台帐上搞突击的问题。改变过去那种汇报是靠写出来的,台帐是靠补起来的不良做法。工作汇报是靠平时干出来的,台帐是靠平时积累起来的,做到了既要听汇报,看台帐,更要看平时,看实效。

2、既全面具体又要突出重点。在对五年普法依法治理全面考核的基础上,重点考核放在创新上,主要看有哪些是创新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工作、被上级推广的工作和有影响力的工作。只有把全面考和重点考相结合,才能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创造性地开展,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更富有时代特色,更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

3、既搞评先评优,又倡导做无名英雄。我们坚持正面引导,教育所属单位要端正考核的态度,明确考核的目的。以正确的心态对待考核,不把考核的目的放在一味地争先评优上,要发扬风格,做到见荣誉让,见名利让。在考核中考出风格,在评先中评出姿态。真正使普法依法治理的考核验收达到预期目的。

4、既组织专门人员验收,又发动群众参与考核验收。由于工作岗位的不同,考核验收受一定的局限性。比如说,考核小组对所考核的单位平常工作情况了解和掌握不够,熟悉程度不高,考核往往是听汇报、看台帐、搞座谈,工作不够全面。这次考核我们采取了上级考和群众考相合,考核小组在组织面上考核的同时,发动被考单位的群众参与,广泛听取他们的意见,从中了解他们对本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满意度。事实证明,只有在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才能把握考核准确性。只有发动群众参与考核,才能摸实情,听实话,才能避免考核中的片面性和主观性。只有两者相结合,才能避免出现考核小组“一锤定音”的做法,让被考核的单位心服口服,从而,对考核小组也会增强信任感和满意度,避免不必要的工作失误。

第6篇

、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和《决议》,努力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部署,今年是检查验收年,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决定在2012年对各地区、各系统、各单位贯彻执行“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为保证此项工作有组织、有步骤、深入扎实地进行,现制定《**区“五五”法制宣传教育总结验收方案》,请各街乡(地区)、各系统、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客观地检查、总结“五五”普法以来的工作情况,正确评估五年来的工作成效,总结经验、巩固成果,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动“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全面贯彻落实,为在更高的层次上促进**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推进依法治区进程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工作原则:

“五五”法制宣传教育总结验收工作要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统一领导。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政府组织实施,人大、政协加强检查监督。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检查验收工作。

2、注重突出重点。在全面总结验收的基础上,突出重点考核项目,对重点对象的宣传教育工作要进行全面系统地总结,提出加强改进工作的对策和措施。

3、坚持求真务实。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掌握了解真实情况,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4、加强协调配合。法制宣传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主动与各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互相配合,形成合力。要充分发挥街乡(地区)、系统、单位的积极性,将街乡(地区)、系统、单位的自查与全区检查有机结合起来。

二、验收依据

1、中共**市**区委、**市**区人民政府转发的《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2010)》(京朝发14号)

2、**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朝常发5号)

三、组织领导

1、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区“五五”法制宣传教育总结验收工作,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同时成立区检查验收考核工作小组,对街乡(地区)进行全面检查,对区属行业系统进行重点检查。

2、各街乡(地区)、各系统、各单位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负责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总结验收方案和组织协调工作。

3、根据《方案》确定的责任制,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的办公室和区委宣传部负责收集汇总区级领导干部法制学习情况;区委组织部和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全区处级领导干部法律培训情况;区委政法委负责检查总结政法系统的法制培训工作情况;区政府法制办负责检查总结行政执法机关法制培训工作;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负责检查总结全区公务员的法制教育工作;区国资委负责检查总结国有企业的法律培训工作;区教委负责检查总结中、小学在校生的法制教育工作;团区委、区未委会等部门负责检查总结社会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工作;区流管办负责检查总结流动人口的法制教育工作;区委社工委、农工委配合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对各街乡(地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区委区政府各部、委、办、局(处)、公司,各街乡(地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负责检查总结本部门机关干部及下属单位干部群众和本地区社会单位的法制教育工作。

四、验收内容

1、“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宪法等国家基本法律、与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及民生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情况(组织机构、队伍建设、工作制度、普法经费、档案资料、调查研究等);

2、重点普法对象的学法用法情况(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居(村)民、流动人口);

3、“法律六进”活动开展情况,专兼职普法队伍及法制宣传形式和载体(档案资料、基地建设、宣传形式等);

(来源:文秘114 )4、推进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情况(“民主法治村”的创建、社区民主法治建设、行业系统的依法管理);

5、普法工作社会成效(普法文件、资料整理归档、信息反馈及开展理论调研情况);

(详见附表:《**区街乡(地区)“五五”普法验收内容和标准》、《**区行业系统“五五”普法验收内容和标准》)

五、验收办法

l、对街乡(地区)检查。街乡(地区)的验收考核

工作采取街乡(地区)自查测评与区检查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街乡(地区)自查测评的基础上,把43个街乡(地区)分成若干小组,集中听取汇报。

2、对区属行业系统检查。区属行业系统按照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考核标准进行自查。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单位自查情况,与各行业主管部门协调确定抽查单位,进行重点检查。

六、验收步骤

总结验收工作从3月份开始,共分四阶段进行。

1、基层自查阶段(3-4月中旬)。各街乡(地区)、各系统要结合本地区、本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总结验收的具体方案,采用听取工作汇报、试卷测评、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开展自查工作,总结经验和成绩,树立典型,查找问题和不足,改进工作。自查报告于4月底前以书面和电子文件形式报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2、区级检查交流阶段(4月下旬-5月上旬)。由区领导带队,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对全区43个街乡(地区)进行全面检查,对行业系统进行重点抽查。要求党政主要领

导亲自汇报,要有多媒体展示,档案资料要规范齐全。

 

3、接受市里检查阶段(5月中旬-6月)。在基层自查和区级验收的基础上,全面总结“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并由区政府向区人大作工作报告。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迎接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检查验收。

4、总结表彰阶段(9月—2012年底)。在全区总结验收考核的基础上,根据考评结果及推荐意见,评选出区级“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市级先进集体和个人,并适时召开全区“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为启动“六五”普法打好坚实的基础。

七、工作要求

l、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检查验收工作是“五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是保障“五五”普法工作善始善终、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环节,各级党委、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党委“一把手”负总责,主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具体抓,切实把“五五”普法验收工作摆上议事日程,专题研究,落实责任。各级法制宣传教育办事机构要根据本工作意见,联系实际,抓紧研究制定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总结验收工作方案,及时向党委汇报,并在总结验收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积极开展组织实施工作。

2、实事求是,保证质量。要坚持从实际出发,认真总结工作成绩和经验,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典型。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扎实工作,务求实效,坚决防止形式主义。要按照“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确定的目标要求,严格按照检查验收标准,深入细致地开展检查验收,保质保量地完成检查验收任务。

3、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各街乡(地区)、各系统、各单位要结合总结验收的要求,按照区“五五”总结验收的工作部署,同步进行。

第7篇

结合当前热点形势,小编为你整理了《积极开展 “七五”普法总结验收自查工作简报》范文,以便大家在工作学习时参照借鉴。当然,你还可以在搜索到更多与《积极开展 “七五”普法总结验收自查工作简报》的相关范本。

2020年是“七五”普法检查验收年,近日,为确保“七五”普法工作深入有效开展,沾化区水务局结合工作实际,积极部署、认真总结、及时整改,扎实开展了“七五”普法总结验收自查自验工作。

高度重视,及时部署。该局严格要求认真做好自查总结,准备迎检资料,系统各股室、单位按照《沾化区“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实施方案》要求,扎实开展好自查与检查考核,并做好迎接全市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细致梳理,认真总结。以《沾化区“七五”普法总结验收指标体系》为主要依据,从普法工作推进情况、普法工作成效情况、普法工作创新情况等多方面着手,对2016年至2020年度的普法工作进行细致梳理,认真总结经验。    

查遗补漏,及时整改。以“七五”普法总结验收自查工作为契机,从实际出发,总结工作成绩和经验,认真查漏补缺。对于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整改规范,实现以自查促整改、以整改促进步,为全区“八五”普法启动奠定了良好基础。

第8篇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第六次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提高监管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管理水平和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目标任务,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新形势下推进监管企业的改革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主要目标: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实践,进一步提高企业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法律素质和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监管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特别是企业负责人依法经营管理的能力,推动企业建立健法律风险防范体系。

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全省“十一五”规划总体目标,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服务监管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注重结合监管企业广大干部职工需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着力解决干部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

----坚持求实创新,与时俱进。牢牢把握建立健全监管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这条主线,抓住企业改革改制、技术创新、投资担保等重大行为的法律问题,探索国有企业普法工作的内在规律,创新普法工作形式。

----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监管企业要根据不同行业、不同规模和不同组织管理模式的实际情况,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研究切实可行的办法,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是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性和根本性工作。要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进一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提高监管企业广大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培育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经济安全意识,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坚定搞好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的信心。

(二)深入宣传学习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要加强《合同法》、《民法通则》等与契约自由、公平竞争、诚实信用、合法经营相关的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宣传教育,增强国有企业的诚信经营和市场规则意识;要加强新《公司法》、《证券法》等与公司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有关的法律法规的普及,增强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特别是企业负责人的依法治理和规范运作意识;要加强《专利法》、《商标法》等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普及,培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观念,促进形成有利于推进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企业的良好氛围。对于需要进行国际并购、海外投资、海外上市等直接参与国际竞争的监管企业,要加强对中高级经营管理人员进行国际经济法、WTO贸易规则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三)深入宣传学习与国企改革改制密切相关和维护企业、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企业员工合法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监管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企业员工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自觉用法律规范行为。要深入宣传学习以《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为代表的国有资产监管法律法规,抓好新《破产法》等与国企改革改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要加强《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和《职业病防治法》等与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国有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意识。对处于改制重组、兼并破产过程中的国有企业,要重点做好债权债务处理、职工权益保护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及早化解风险,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要引导企业员工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

(四)深入开展以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五五”普法期间,监管企业要着力加强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积极采取措施,在省属国有重点企业普遍建立法律事务机构,省属国有重点骨干企业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做到岗位到位、人员到位、职责到位,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完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制度。

三、普法对象和

要求

(一)普法对象。

监管企业“五五”普法的对象是:监管企业中一切有接收能力的干部职工。其中,重点提高对象是企业法律顾问和中层(含)以上经营管理人员。

(二)工作要求。

1、保证质量,注重实效。监管企业要根据国企改革与发展的工作需要,加强对本企业工作人员的法律培训。要适时举办企业领导人法制讲座,定期举行监管企业中层及以下管理人员法制培训,重点讲解与国有企业改革和企业经营管理密切相关的政策法规。要采取开卷或闭卷考试相结合、普法竞赛等多种形式,适时对本企业工作人员学习法律法规的效果进行考评。要注重实效,把学法用法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结合起来,与加强企业管理结合起来,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结合起来,与建立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维护企业自身合法权益结合起来,切实将企业经营管理、改制重组、兼并破产、纠纷处理等工作纳入法治化的轨道。

2、普法工作要与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相结合。监管企业在推进普法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要按照《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的规定,进一步发挥企业法律顾问和法律事务机构的作用,加强重大经营决策、合同管理、担保审核、资金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建设,实现企业管理的规范化、程序化和合法化,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

3、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监管企业在普法工作中要抓骨干,抓试点,以点带面,整体推进。要切实加强对法制工作人员、普法工作联络员和企业法律顾问等普法骨干的培训,充分发挥普法骨干在普法工作中的带头作用,推进普法工作向纵深开展。

四、组织领导与工作分工

(一)省国资委成立“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研究与法规处。省国资委“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是省属监管企业普法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对各监管企业的普法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和考核验收;组织编写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普法教材和辅导资料;宣传推广监管企业的普法经验,培训监管企业中层(含)以上管理人员、企业法律顾问和普法工作人员。

(二)各监管企业应当指定一名主要领导负责“五五”普法工作,成立相应的“五五”普法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各监管企业的法律事务机构是本企业普法工作机构的主要成员,与其他成员机构共同负责组织、规划、协调本企业及所属子企业的普法工作。

五、保障措施

监管企业要坚持并完善普法工作七项制度:一是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包括党委(组)法制讲座制度、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企业要把领导干部法律知识教育培训列为领导干部培训的必修课,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推行按年度进行法制知识培训辅导的做法。各企业党委(组)学习中心组每年专题学法不少于3次。二是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培训考核制度。监管企业的主要经营管理人员要接收省国资委组织的重点法律培训。省国资委将企业管理人学法作为“十一五”企业领导人培训纲要的重要内容之一,将依法经营管理作为考核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依据之一,与经营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结合起来。三是企业法律顾问轮训制度。监管企业(总)法律顾问每年要接收一次省国资委组织的轮训,努力提高(总)法律顾问的岗位任职能力,充分发挥企业(总)法律顾问在企业普法和依法经营中的骨干作用。四是学法时间保证制度。监管企业中层(含)以上经营管理人员和企业法律顾问每年集中学法时间不能少于30小时。五是普法工作督促检查与激励制度。监管企业普法机构要建立评估考核机制,完善评估考核指标体系,每年对本企业及所属子企业普法工作进行考核检查和经验总结,表扬先进,督促落后。省国资委普法办对监管企业普法工作也会进行检查评比,发现并解决问题。六是国资委信息交流制度。各监管企业要确定普法工作联络员,明确职责和任务,将普法规划、年度普法计划、普法机构、普法工作进展情况及普法工作联络员名单,报省国资委普法办。省国资委普法办将适时组织召开普法经验交流会,加强普法信息交流、沟通和协调工作。七是普法经费保障制度。监管企业要安排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列入财务预算,做到专款专用,保证普法工作顺利开展。

六、工作步骤和安排

“五五”普法规划从20__年开始实施,到20__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20__年。监管企业要抓好各项基础性工作,保证普法工作顺利开展。一是做好“五五”普法宣传发动工作,统一认识,营造浓厚的普法氛围,为“五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二是结合本企业特点,制定好本企业“五五”普法规划。三是建立健全“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做到普法工作有领导抓,有机构管,有人员做事。

第9篇

2005年“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入了检查验收阶段。为确保实现“四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市、区“四五”普法检查验收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我院“四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按照“四五”普法规划确定的“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目标要求,围绕创建和谐南票这个主题,全面客观地检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绩,查找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推动我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发展,推进我区依法治区进程。

二、基本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原则。对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成绩要认真总结,及时推广,对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寻找解决的办法,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坚持严格要求,保证质量的原则。要按照“四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和要求,深入细致地检查,不缩小范围,不减少内容,不留死角,高质量完成总结验收工作任务。

三、主要内容

此次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为:“四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执行情况;院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制的运行情况;领导干部及一般干警的学法用法情况;“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目标的实现亲光,以及全员普法的落实情况;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推进我院依法治理工作情况。

四、步骤和方法

1、基本步骤

我区“四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从今年5月开始,到10月底结束。

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按照区“四五”普法检查验收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检查验收方案、办法和标准,成立检查验收两到小组领导小组,组织自检自查。

第二阶段为实施阶段。先开展自查。自查工作从5月至8月开始进行。院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从实际出发,对全院开展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并认真进行整改。7月上旬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将对区直各部门进行检查验收。

第三阶段为总结阶段。根据检查验收情况,要对我院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推荐先进典型,为“四五”普法表彰工作做好准备。总结验收工作原则上8月末完成,总结验收情况于9月上旬报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年底将进行表彰。

2、主要方法

“四五”普法检查验收的方法。区检查验收领导小组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地考察、听取汇报、检查审阅档案材料、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抽样调查、测评等多种方式进行。检查验收以百分制形式进行,另有10分的奖励分,总分未达到85分(不含85分)为检查验收不合格单位,不合格单位要认真进行查漏补缺,自行整改后申请复检。同时要按照事实意见的要求,准备好有关资料,形成汇报材料和评出自查分,上报检查验收小组。

五、组织领导

针对“四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院成立领导小组,由院领导及部门负责人组成,组长由检察长担任。“四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检查、监督、指导我院“四五”普法依法治理总结验收工作。

六、基本要求

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总结验收工作是“四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是保障“四五”普法工作善始善终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环节。要搞好宣传发动,统一思想认识,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人大决议要求,组织好这次总结验收。

2、加强领导,认真实施。要将“四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纳入院党组工作日程,高度重视,组织好这项工作。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的作用,接受他们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监督。根据区“四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切实抓好落实。

第10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国家、省、市水利“六五”普法规划部署的各项任务和要求,全面检查验收全市水利系统 “六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推动水利普法依法治理向纵深发展,为水利“七五”普法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二、验收内容

(一)全市水利“六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情况。重点总结“六五”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安排部署、制度建设情况;

(二)《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相关法律、《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XX省水资源管理条例》、《XX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水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情况;

(三)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以及水行政管理相对人等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情况;

(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六进”活动开展情况;

(五)“国家宪法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法治XX宣传月”等纪念宣传活动情况;

(六)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普法联系点建设、法制宣传方式方法创新情况及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等。

三、验收方式

总结验收将采取实地考察、听取汇报、查阅档案材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

四、工作安排

总结验收工作从2015年7月下旬开始,9月底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一)开展自查。7-8月,各单位根据当地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以及本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总结验收方案,开展自查、整改和验收工作,并于8月20日前将总结验收报告报送局政策法规处。

(二)检查验收。8-9月,市水利局以抽查形式对部分县(区)水利部门进行总结验收。

(三)典型推荐。9月,各单位要在总结验收基础上,及时发现“六五”普法先进典型,做好“六五”普法工作先进典型的推荐准备工作。

(四)普法成就宣传。各单位要结合总结验收,大力宣传“六五”普法经验、成效和“六五”普法涌现出的先进集体、个人的典型事迹,全面展示5年来的工作成就。各单位要做好“六五”普法以来体现本部门工作成效的文字、图片、影像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于8月31日前报送局政策法规处。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抓好落实。总结验收工作是“六五”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保障“六五”普法工作善始善终、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环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题研究部署总结验收工作,精心组织安排,认真抓实抓好,保证“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有序进行。

第11篇

今年是“五五”普法验收年,根据中共委宣传部、中共委依法治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司法局《关于组织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怒治州办〔〕4号)和省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云统发〔〕35号)的要求,州统计局将组织开展统计“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对统计“五五”普法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和成绩,查找问题和不足,推动《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统计“五五”普法规划》)的全面贯彻落实,加快推进统计法学习宣传,弘扬依法统计精神,普及统计法律知识,增强统计法治观念,为提升统计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提供有力法制保障。

二、检查内容

统计“五五”普法检查验收以《统计“五五”普法规划》为主要依据,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组织保障。包括成立普法领导小组、普法工作机构及配备日常普法人员情况;制定普法规划、年度计划,并进行工作总结情况;建立普法工作制度和落实普法工作经费情况等。

(二)学法用法。包括编印和发放统计普法宣传资料情况;组织党政领导干部和本系统、本单位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学法用法情况;统计法制宣传教育骨干培训情况;对统计调查对象的普法情况等。

(三)宣传活动。包括新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宣传情况;统计法颁布25周年纪念活动情况;结合普查和大型统计调查开展法制宣传情况;“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全国统计法制宣传旬活动开展情况等。

(四)普法创新。包括普法方式创新、组织模式创新、普法载体创新等。

三、检查步骤和时间安排

根据省局的要求,统计“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从年3月份开始,至9月份结束。具体步骤和安排如下:

(一)部署准备(3月—4月初)。各县统计局要根据《统计“五五”普法规划》和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的检查验收方案和措施,并做好动员部署和各项准备工作。

(二)开展自查(5月—6月)。各县统计局要认真进行自查,全面总结统计“五五”普法取得的成效和经验,查找问题和不足,明确今后努力方向。自查情况要及时向州统计局和同级普法办报告。对自查中发现的统计普法宣传教育走过场或不合格的应当进行补课。

(三)组织检查(7月—8月)。省统计局将在7月初组成检查组赴部分州市进行检查验收。州统计局将在6月中下旬组成检查组到各县进行检查验收。各县统计局也要于六月上旬左右组织开展对本辖区的检查验收工作。检查验收主要采取实地考察、听取工作汇报、检查审阅档案材料、召开座谈会、组织评估和测评等方式进行。各县要在自查和检查的基础上,写出统计“五五”普法总结报告,填写统计“五五”普法情况综合汇总表(见附件),于年7月30日前报州统计局法规科。

(四)评比表彰(9月)。按照《省统计法制宣传第五个五年规划》和省普法办的要求,省统计局将组织开展全省统计系统“五五”普法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表彰,并向国家和省普法办推荐先进典型。评比表彰办法另行通知。各县统计局要根据检查验收情况,逐级做好本县的统计“五五”普法先进评比表彰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检查验收是对统计“五五”普法实际效果的检验,是进一步推动统计普法宣传,全面推进依法统计的重要手段。

(二)实事求是,保证质量。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深入细致地开展工作,认真总结成绩和经验,注重发掘和推广先进典型,保质保量地完成检查验收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坚决防止形式主义,保证检查验收工作取得确实成效。

第12篇

一、紧紧围绕党的十确定的目标任务,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精神,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党的十关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目标、新要求,以新的思维、新的方式、新的精神状态,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断创新发展。

2、深入学习贯彻《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强化宪法宣传教育,加大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力度,提高全市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让宪法家喻户晓,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3、大力学习宣传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增强公民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为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二、组织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突出抓好重点对象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

4、结合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的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内容,拓展途径,创新方式,健全考核机制,加强监督检查,推进“法律六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5、根据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等重点对象的不同特点,分类指导,全力推进,以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带动和促进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

6、加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力度。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学习培训、领导班子集中学法、学法情况考试考核等制度,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

7、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推进中小学法制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坚持校内法制教育课与社会第二课堂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中小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结合大中专院校学生的特点,组织开展大学生大型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三、加大法治创建活动力度,扎实推进法治建设进程

8、深化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认真总结创建活动成功经验,进一步健全完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切实加强工作指导,推进创建活动规范运行。注重总结宣传我市法治城市和法治县(市、区)建设工作经验,服务全面推进法治建设。

9、深化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深化“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和“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10、深化基层法治创建活动。总结推广“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等基层创建工作经验,扩大基层法治创建活动范围,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不断提高基层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四、认真组织中期督查,推进“六五”普法和2011―2015年依法治市规划及决议全面落实

11、按照“六五”普法规划和2011―2015年依法治市规划及决议要求,做好“六五”普法依法治理中期督查工作,明确检查内容,确定督查步骤,制定督查标准及办法,并做好动员发动工作。

12、扎实开展自查和抽查。各市区、各部门从上半年开始,对本地本部门“六五”普法中期督查进行自查,并组织开展互查和抽查。下半年,市普法办组织抽查小组,开展抽查工作。8月份,省普法办将组织抽查小组,对各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抽查。

13、认真做好中期督查工作总结。各市区、各部门于7月底以前对本地本部门“六五”普法中期督查情况进行总结,并报市普法办。市普法办在各市区、各部门总结和抽查的基础上,对“六五”普法中期督查工作进行总结,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五、创新载体和形式,全面深化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14、切实加大媒体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和移动通讯等大众媒体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加强法治栏目建设,使法制宣传教育更贴近现实,更符合实际,更好地服务群众。

15、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加强法制公园、法制广场、法制长廊等普法窗口场所建设,充分发挥城市、乡村公共文化场所如图书馆、文化场馆的作用,加大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公交移动电视等动态法制宣传阵地建设,积极引导社会各单位加强法制宣传栏、宣传园地建设,拓展法制宣传教育平台。

16、加强重要法制宣传节点的组织筹划。切实组织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运用各专项法律的宣传日、宣传周和宣传月等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效果。

17、建立一批“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在各市区、开发区推荐基础上,在全市建立一批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并推荐为全省、全国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充分发挥示范基地的辐射引领作用。

18、认真总结各市区、各部门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经验,结合实际制定指导意见,明确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和基本要求,加大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力度。

六、加强组织领导,努力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创新发展

19、充分发挥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的作用。健全制度,明确职责,充分发挥各方面的优势,形成工作合力。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构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监督作用,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推动各项工作深入开展。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原则,不定期对各执法部门、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六五”普法中期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