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6-28 01:47:26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乡镇统计工作计划,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为切实做好我乡2009年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确保统计工作目标达到县计划生育委员会要求的上报准确率达98%,及时完成计划生育统计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本计划。
一、加强业务培训工作
今年我乡计划组织18个村、(居)委会计生专干学习“一法四法规”及各项业务,重点学习了生育政策、统计口径、统计管理等方面的知识,熟练掌握生育政策,全面精通计划生育各项业务工作,能及时准确地解答各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还利用每个月统计员例会的机会,分析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畅谈相应的对策和办法。例会注重业务知识灌输与加强政治教育并举,提高村专干的业务水平,增强他们的工作责任心、使命感。力争她们树立“三个观念”,即:服务于人口计生工作全局,用新的事实和数据反映真实情况,为领导决策及时提供相关信息的全局观念;以满足日益增长的信息需求为最高目标,不断改进和完善统计数据收集整理的手段和方式,为领导决策和基层以及相关部门提供信息的服务观念;严把统计数据质量关,解决好统计数据的社会公信度问题的质量观念。
二、加强生育指标审批管理工作
切实加强一、二、多孩生育指标的审批,要继续坚持“个人申请,群众评议,张榜公布,集体审批”的审批程序。村计生专干要及时掌握每一个应生对象的个案信息和生育意愿,及时督促和帮助每一个应生对象办理一、二、多孩生育的审批手续,尽量减少先孕后批现象的发生,杜绝先生后批现象,确保上报的计划一、二、多胎出生均有生育指标申请审批表予以证明。要加大对一、二、多胎生育指标申请审批表的管理力度,对已满两年以上未孕未育的,要及时进行清理。因户籍变化或其它情况,不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夫妇,其已经领取的生育指标,该废止的要向本人宣布作废,并张榜公布。符合再生育条件,本人又有生育要求的,要对原审批的生育指标确认有效。生育证发放准确率100%。
三、加强统计资料管理工作
各村计生专干要加强对生育指标申请审批表、生育登记手续、统计报表等各种统计资料的管理工作,要按年度、按类别、按使用情况进行分类,当年的统计资料暂用档案盒保管,历年的统计资料要按类别装订成册。必须送交档案室,平时工作又常需要查阅的,要备份一套。要保证做到村(居委会)不漏户,户不漏人;在育龄妇女管理上,要做到每个育龄妇女一张卡片,信息全面;在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综合台账的使用上,要做到能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人口和计划生育各种信息,实现“月月清”,达到“五清两相符”。即:人口变动情况清,初婚情况清,生育指标落实与《生育登记单》发放情况清,孕情和生育情况清,育龄夫妇落实节育措施与补救措施情况清;帐卡册与台账相符,台账与实际相符,确保wis数据准确无误。四、加强日常工作管理我乡要求每个村的计生专干每月3号前将统计报表报送到办公室,做到科学统计无水分。做好优质服务工作,确保服务到位。定期深入各村指导计划生育卡、表、册等要案资料的建立。
方法落后
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种经济成分不断变化,统计对象日趋复杂而调查手段、统计方式则明显滞后,对于取得的数据由于乡镇、村没有建立一套科学、完整的测评体系,所以村级组织上报取得各行、各业收入及费用存在一定随意性,极大影响到农村经济各项收入及支出费用测算的精确度及完整性。
数据难统计
农村经济统计具有指标多、范围广的特点。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负债表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表可以直接从村级帐薄中获取,其他农村经济收益分配表、农民负担情况表、农村经济综合报表都没有现成的数据,需要到有关农户、企业去调查收集。目前农户收入来源多,农业人口流动大,农业产品销售门路广,要做到准确统计比较困难。
提高农村经济统计工作质量的对策
(1)提高思想认识。现在要摆脱农经统计工作的窘境,必须提高思想认识。首先各级领导应对县乡农经统计工作给予高度关注,把该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和工作计划,采取有效措施,在政治、经济等方面大力支持统计事业。主要负责人是农经统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定期研究和解决统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为做好农经统计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促进统计工作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另外统计部门也要积极争取政府对农经统计工作的重视和支持。
(2)完善统计指标体系。每个经济发展阶段都有其经济发展的模式,为适应现阶段经济发展需要,应该对“农村经济收益分配情况统计表”指标体系进行修改,在经营方式上进行改革,经营方式可划分为四个经营层次:企业、农民家庭经营、集体统一经营、其他经营方式。企业中的乡村企业包括乡镇办企业和村办企业;村办企业、私营企业归集到集体企业和私营企业中单独填报;其他经营方式保持原来的指标口径。乡村企业和私营企业的数据从乡镇企业报表中选入,村组集体经营、其他经营方式保持原来的统计方法,农民家庭经营通过抽样调查和典型调查统计。
(3)加强统计队伍素质。农经统计是专业性较强的一项工作,统计工作人员在统计实践中要勤于学习,成为统计专业的行家里手;在统计实践中,努力做到甘于奉献。同时要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对统计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一是集中培训。每年组织一次以上的集中培训,进行业务知识培训、报表口径衔接、工作关系协调等。二是以会代训。利用开农经工作会、统计布置会等机会培训县乡农经统计人员。三是自主学习。编发统计信息、知识资料,让统计人员随时自学。四是交流取经。组织相关人员外地取经,学习交流经验。五是现场指导,县局派专人到乡镇、村指导工作做好引导示范。
(4)改善基层统计网络建设。各级政府要认识到基层统计网络对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作用,把农村经济统计网络建设当作一项重要工作,认识统计网络建设的复杂性,确保统计网络建设中所需的人、财和物。业务主管部门根据现阶段经济发展情况和统计指标体系要求拟定方案,运用科学方法对原来村级调查户进行调整,确定典型调查户和抽样调查户,调查户实行分级管理,确保数有源头、据有所依。由于农村经济统计数据来源于多部门,因此在网络建设中还要特别注意部门与部门之间的相互配合,保证统计数据来源畅通。
作者:冯杰单位:密山市柳毛乡农村经济管理中心
一、稽查对象
20*年以来未被检查过或者群众反映有涉嫌统计违法问题的地方、部门和统计单位。
稽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乡镇一级报送给经贸部门的工业总产值、投资额数据,金融、石油、烟草系统统计单位报送的单位从业人员和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数据,限额以上餐饮业统计单位上报的营业收入数据以及群众举报或平时掌握统计数据质量有问题的部门、单位等。
各地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扩大统计稽点范围。
二、稽查数量
20*年省局下达我市统计稽查单位为520个,经研究,确定各区、县(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风景名胜区统计局20*年度统计稽查单位为:*区30个、*区30个、*区30个、*区30个、*区30个、*(*)区30个、*区50个、*区50个、*市50个、*市50个、*市50个、*县35个、*县35个、经济技术开发区10个、*风景名胜区10个。*市局本级统计稽查单位不少于70个。
*、*、*、*、*、*(*)六个实行“在地统计”的城区,统计稽查区属及以下单位数量不少于本区稽查总数的三分之二。
三、稽查内容
(一)组织管理统计工作情况;
(二)统计资料报送和提供、公布情况;
(三)原始统计记录或统计台帐设置等统计基础建设情况;
(四)主要统计数据质量情况。
四、稽查时间
稽查工作按季开展,原则上为20*年3月至11月。具体时间安排各地可根据本地统计工作实际自行确定。
五、稽查要求
(一)精心组织,加强对统计稽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统计稽查工作是政府统计部门推进依法统计和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意见》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区、县(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风景名胜区统计局要高度重视统计稽查工作,将其列为今年本地区统计工作重点之一,制定本地区统计稽查工作计划,精心组织,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充分调动全局专业统计人员共同参与统计稽查工作的积极性,并将统计稽查工作列入本局工作责任制目标考核内容,确保本地区统计稽查工作任务的完成。各地要将稽查工作计划报我局法规处备案,我局将按季公布各地区完成统计稽查的情况。
(二)认真实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统计稽查工作。各地要严格按照《浙江省统计稽查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注重稽查质量,严格稽查程序,严明稽查纪律。在实施稽查前,应向被稽查单位发出统计稽查通知书,告知稽查时间、内容、法律依据及稽查人员;在实施稽查中,坚持依法检查,认真做好现场稽查笔录,做到统计稽查程序合法;在实施稽查后,要分别情况作出稽查结论。切实做到查前先通知,查时应亮证,查中有笔录,查后有结论。
【摘要】农村经济统计是党和政府制定农村各项政策的重要依据。本文介绍了加强农村经济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分析了目前农村经济统计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提高农村经济统计工作质量的对策。
【关键词】农村;经济统计;对策
一、加强农村经济统计工作的意义
农经统计工作是了解农民收入构成,掌握农村经济发展状态的重要渠道,是各级党委、政府制定有关农业和农村政策,落实农民增收措施的重要依据。2009年中央1号文件以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为主题,并围绕“稳粮、增收、强基础、重民生”对农业农村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随着农业和农村经济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农村经济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三农”工作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广,农经部门参与研究解决的问题越来越多,各级党委、政府对农村经济、农民增收等信息的需求发生了较大变化,要求信息面更宽、信息质量更高、时效性更强,迫切需要加强农经统计工作,增强创新意识,提高工作水平,以适应农村改革与发展的新形势。
二、农村经济统计存在的问题
(1)行政干预。农村经济统计体系中的农民人均纯收入统计指标作为衡量本区域某一时期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指标,同时也是各级政府干部升迁、考核的主要指标之一,上级政府每年以责任状的形式层层分解要求下一级政府确保在上年基础上比增百分之几,各级领导为完成责任指标经常采取行政命令干预农村经济统计数据,人为调高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经济指标本应遵循经济规律的波动有升有降,但官员为体现政绩,只升不降,严重干扰宏观经济决策的科学性。(2)经费不足。由于乡镇政府未将农村经济统计业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也未下拨业务经费,该项业务经费乡镇、村两级几乎为零,农村经济统计抽样调查基本处于停顿状态,农村经济统计专项培训业务无法开展,基层农经统计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不能有效提升,这也直接影响了农村经济统计数据的准确率与完整性。(3)方法落后。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种经济成分不断变化,统计对象日趋复杂而调查手段、统计方式则明显滞后,对于取得的数据由于乡镇、村没有建立一套科学、完整的测评体系,所以村级组织上报取得各行、各业收入及费用存在一定随意性,极大影响到农村经济各项收入及支出费用测算的精确度及完整性。(4)数据难统计。农村经济统计具有指标多、范围广的特点。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负债表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表可以直接从村级帐薄中获取,其他农村经济收益分配表、农民负担情况表、农村经济综合报表都没有现成的数据,需要到有关农户、企业去调查收集。目前农户收入来源多,农业人口流动大,农业产品销售门路广,要做到准确统计比较困难。
三、提高农村经济统计工作质量的对策
(1)提高思想认识。现在要摆脱农经统计工作的窘境,必须提高思想认识。首先各级领导应对县乡农经统计工作给予高度关注,把该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和工作计划,采取有效措施,在政治、经济等方面大力支持统计事业。主要负责人是农经统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定期研究和解决统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为做好农经统计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促进统计工作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另外统计部门也要积极争取政府对农经统计工作的重视和支持。(2)完善统计指标体系。每个经济发展阶段都有其经济发展的模式,为适应现阶段经济发展需要,应该对“农村经济收益分配情况统计表”指标体系进行修改,在经营方式上进行改革,经营方式可划分为四个经营层次:企业、农民家庭经营、集体统一经营、其他经营方式。企业中的乡村企业包括乡镇办企业和村办企业;村办企业、私营企业归集到集体企业和私营企业中单独填报;其他经营方式保持原来的指标口径。乡村企业和私营企业的数据从乡镇企业报表中选入,村组集体经营、其他经营方式保持原来的统计方法,农民家庭经营通过抽样调查和典型调查统计。(3)加强统计队伍素质。农经统计是专业性较强的一项工作,统计工作人员在统计实践中要勤于学习,成为统计专业的行家里手;在统计实践中,努力做到甘于奉献。同时要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对统计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一是集中培训。每年组织一次以上的集中培训,进行业务知识培训、报表口径衔接、工作关系协调等。二是以会代训。利用开农经工作会、统计布置会等机会培训县乡农经统计人员。三是自主学习。编发统计信息、知识资料,让统计人员随时自学。四是交流取经。组织相关人员外地取经,学习交流经验。五是现场指导,县局派专人到乡镇、村指导工作做好引导示范。(4)改善基层统计网络建设。各级政府要认识到基层统计网络对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作用,把农村经济统计网络建设当作一项重要工作,认识统计网络建设的复杂性,确保统计网络建设中所需的人、财和物。业务主管部门根据现阶段经济发展情况和统计指标体系要求拟定方案,运用科学方法对原来村级调查户进行调整,确定典型调查户和抽样调查户,调查户实行分级管理,确保数有源头、据有所依。由于农村经济统计数据来源于多部门,因此在网络建设中还要特别注意部门与部门之间的相互配合,保证统计数据来源畅通。
一、统计基础工作存在的问题
所谓基层统计工作是指县级及其以下乡镇、村从事统计业务的单位或个人利用科学的方法搜集、整理、分析和提供关于社会经济现象数量资料的工作的总称。基层基础工作是统计调查立足之本,是统计系统根基所在,是统计事业兴旺之源。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不仅是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环节,更是打造“科学统计、依法统计、阳光统计”的关键所在。
(一)统计指标体系滞后,难以满足当地需要
目前,统计指标主要是为了满足开展全面调查的需要而设置的,下级实施业务以上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领导为主,执行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相关指标。由于整体统计制度中全面指标相对滞后,而普查和抽样调查方案设计初衷就是为高层服务,因此,在制定基本统计调查时主要考虑自身开发统计数据结果的需要,忽视了基层党委政府部门的需要,使得基层地方政府对部分统计数据难以进行开发利用,而地方政府需要掌握的指标,基础统计部门又难以准确去统计和反映。调查方法与现实工作需求不相适应。日常统计中的指标大多用全面调查的方式,如畜牧业、蔬菜面积和产量等,而在人力不足且调查对象分散的情况下,访问式的全面调查很难确保数据的可靠性。如“从业人员数”指标,要求按行业统计从业人员数量填报,由于居住地区的外来从业人员与日俱增,而且流动性强,要细化到各具体职业的人数,用全面调查的方法的确很难做到。
(二)领导重视程度不够
部分领导普遍认为:统计不是直接的经济管理部门,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也就是没有物质产出,所以统计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可以不要。特别在基层部门,统计人员往往抽调到其它各部门,在完成各项中心工作之后,才来完成统计工作,这样就严重影响了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统计信息失真严重
近年来,由于统计数字是考核各级领导干部政绩,促进工作的同时,不得不看到它的负面效应。许多基层干部出于无奈,不得不故意虚报统计数据,来为自己的“政绩”增光添彩。数字跟着计划走,年初计划有多大,年底完成就有多好。甚至个别地方出现领导直接干预,多报或瞒报,篡改统计数据,造成统计信息失真。
(四)对违反《统计法》的处罚力度不够
目前新《统计法》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还不够具体,对迟报、瞒报、拒报等统计违法行为的处罚没有明确的限额,缺乏具体的操作性。又由于诸多因素的干扰,案件查办难落实,影响了统计法律法规的严肃性。这样,难以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五)统计力量薄弱
虽然理论和实践工作者目前试图通过乡镇统计行为的纵向延伸来提高统计信息的搜集能力,但是由于在乡镇统计部门与村民小组统计人员之间未建立起有效的激励和硬约束机制,使乡镇统计行为纵向延伸的统计行为效能大大减弱。受乡镇机构人员精简以及“撤扩”乡镇的双重效应的影响,乡镇统计资源的供求矛盾,尤其是经费供求矛盾进一步突出。县与乡镇统计机构之间的管理体制不顺,县统计局对乡镇统计站“管事不管人”,导致乡镇统计任务与配套的活动经费极不协调。
二、对策及建议
(一)跳出统计看统计,争取多方支持
地方政府对统计工作的重视与支持是搞好规范化工作的重要支撑,是统计工作地位提升的有利保障。要争取在政府的支持下不断调整充实统计力量,保障当地统计机构的编制、经费、工作场所。明确相关机构承担统计工作,设置统计工作岗位,根据人口总量、经济规模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统计人员。要进一步完善统计管理体制,确保乡镇统计队伍稳定。各村(居)委会要指定专人负责统计工作。设立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企业统计负责人对企业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统计、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商务等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实施企业统计星级管理制度,推进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
(二)完善统计规章制度建设,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
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标准是否符合工作实际、顺应改革发展要求,是衡量“双基”建设成功与否的关键。基层统计既担负着统计调查的使命,也担负着统计服务的使命,更担负着统计监督的使命。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各项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是基层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重要内容,各级统计部门和基层统计机构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有关业务管理、纪律管理、学习管理、财务管理等一系列便于操作落实的规章制度及统计工作规范化流程,强化依法行使统计的监督权,并做到严格执行,落实到位,坚持用规章制度约束和规范行为,使统计业务工作高效、流畅地向前推进,彻底改变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计划,就统计而统计,就数字而数字的工作格局,使统计工作更好地围绕经济社会发展运行情况,科学开展统计调查,积极开展优质服务,依法行使监督职权。
(三)夯实统计法制建设基础,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树立坚强的后盾
实践证明,要抓好基层统计工作,法制是最有力、最有效的手段。当前一方面,要加大统计普法宣传的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开展多种形式的统计法律法规宣传,不断增强基层领导干部、统计人员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统计法律意识。要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让各级领导干部和社会公众进一步提高对弄虚作假行为的严重危害性的认识,让基层统计人员明确自己的合法权利和法定职责。另一方面,要严厉打击各类统计违法行为。对虚报、瞒报、迟报、拒报及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等统计违法行为,一定要严肃查处。
(四)提升统计队伍素质,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搭建人才的平台
要从战略的高度重视统计人才的培养,下大力气造就一批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结构优的复合型统计人才。一是“筑巢引凤”,引进优秀基层统计人员;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三是建立合理的人才交流机制。通过有步骤地轮岗交流,力争培养出一批熟悉几个专业以上的统计业务骨干。四是处理好与乡村统计人员的关系。对乡村统计人员在工作上要多支持、多帮助、多指导;在生活上要多关心,在感情上多投入;在待遇上多争取。
【关键词】科学发展观;统计管理体制;统计基础规范建设
所谓基层统计工作是指县级及其以下乡镇、村从事统计业务的单位或个人利用科学的方法搜集、整理、分析和提供关于社会经济现象数量资料的工作的总称。基层基础工作是统计调查立足之本,是统计系统根基所在,是统计事业兴旺之源。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不仅是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环节,更是打造“科学统计、依法统计、阳光统计”的关键所在。
一、基层统计工作的现状
1、统计指标体系滞后,缺少应变对策,难以适应当地政府部门的需要
目前,统计指标主要是为了满足开展全面调查的需要而设置的,下级实施业务以上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领导为主,执行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相关指标。由于整体统计制度中全面指标相对滞后,而普查和抽样调查方案设计初衷就是为高层服务,因此,国家统计局在制定基本统计调查时主要考虑自身开发统计数据结果的需要,忽视了基层党委政府部门的需要,使得基层地方政府对部分统计数据难以进行开发利用,而地方政府需要掌握的指标,基础统计部门又难以准确去统计和反映。与之相对,基层统计部门为加强服务职能要制定本地区统计调查计划却又受到基层统计人员整体素质,办公设备条件,特别是经费不足的制约。
2、领导不重视,统计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比较严重
部分领导普遍认为:统计不是直接的经济管理部门,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也就是没有物质产出,所以统计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可以不要。特别在基层部门,统计人员往往抽调到其它各部门,在完成各项中心工作之后,才来完成统计工作,这样就严重影响了统计工作不能正常开展。
3、向主管部门报送统计资料与向政府统计部门报送统计资料重视不够程度之间的矛盾
近年来,由于统计数字是考核各级领导干部政绩,促进工作的同时,不得不看到对数字的负面效应。“数字出宫”,“宫出数字”的现象屡见不鲜,数字跟着计划走,年初计划有多大,年底完成就有多好。甚至个别地方出现领导直接干预,多报或瞒报,篡改统计数据,造成统计信息失真。
4、《统计法》的违法处罚不明确,依法治统力度不够
由于历史的原因,经济和文化比较落后的地方,劳动者素质也相对较差。目前新《统计法》,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还不够具体,对迟报、瞒报、拒报等统计违法行为的处罚没有明确的限额,缺乏具体的操作性。又由于诸多因素的干扰,案件查办难落实,影响了统计法律法规的严肃性。这样,难以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二、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存在问题的成因
(一)统计管理体制影响了基层统计工作的独立性
在现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下,统计业务领导与行政管理分离,地方统计机构直接受同级政府的领导,人事、财务等事项也由其管辖,这就给县、乡两级政府以“人、财、物”权影响统计人员“事权”留下了操作空间。因而这种体制对抵抗行政干预的能力较差,在逐级综合汇总统计数据过程中,统计信息的真实性容易受到地方利益的某些不利影响。如一些地方领导一方面为得先进、争荣誉、个人升迁等,需要政绩作铺垫的时候,就虚报主要经济指标,如GDP、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额、外贸出口额、招商引资、财政收入以及城乡居民收入等;另一方面为了争取政策的扶持而假报有关经济指标。如虚报贫困户、贫困人口、粮食生产面积及良种面积等,瞒报地方财政收入、城乡居民收入;一些地方领导为了完成名目繁多的责任状,更是把上级部门下达的指导性计划当成指令性计划指标来完成,造成这些指标的统计结果是计划部门将任务层层分解,乡、村统计又按计划数层层上报。统计工作的实践也已经证明,现行的统计管理体制是影响统计数据质量的根源所在。
(二)部门协调不力加重了基层统计工作的负担
长期以来,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之间关系一直没有理顺,联系不密切,缺少强有力的协调:一是政府综合统计系统缺乏与政府部门统计系统的横向联系。当上级综合统计部门需要统计资料时,首先想到的就是向下级综合统计部门布置,而不管同级政府部门统计是否已取得此项统计资料;二是不同政府部门统计机构之间在职能上交叉、重叠,如主要农产品产量、进出口贸易、利用外资、人口等指标均有多个政府部门统计机构在同时统计;三是部门统计自成体系的内向运行,阻隔了与综合统计部门的有效配合,部门统计的统计指标、计算口径、指标代码等都由部门自主决定,缺乏与综合部门和其他部门的协调,多头向下、重复调查、报表多乱、数出多门的现象较为严重,不仅加重了基层统计负担,而且影响了基层统计数据质量。
(三)系统内部关系不顺降低了统计工作整体效益
从2004年开始,国家统计局对所属城市、农村、企业三支调查队的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将三支调查队的机构和人员整合在一起,成立国家统计局各级调查队。由于对改革方案缺乏通盘考虑,宣传力度不够而且操之过急,目前已暴露出一些明显问题:一是局队相互完全独立,协调机制不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可操作性差,已造成了新的各自为政的局面,对统计部门的地位有一定影响;二是调查队内设机构设置不合理,与地方统计局机构重叠,职责不清,进一步割裂了统计数据的完整性和权威性;三是部分县(市、区)局队分设,进一步加大了基层统计工作成本,降低了统计工作整体效益。
三、以科学发展观统筹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要想走出当前面临的困境,从根本上扭转统计工作“弱在县级、冷在乡镇、空在村居”的局面,必须把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转化为谋划统计事业发展的正确思路,转化为促进统计事业发展的有力措施,转化为领导统计事业发展的实际能力,理顺关系,扎实推进,使统计基层基础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轨道。
(一)加快统计管理体制改革,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
改革现行统计管理体制,是统计工作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发展、更好地为党政领导和社会公众服务、加快与国际接轨步伐的客观需要。目前实行的“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体制,事实上就是“统而不管,分而无责”。基层统计不能从源头上确保统计数据的质量,在客观上造成了对“上”不负责。没有时间和精力针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问题,进行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在客观上也存在对“下”不负责。要改变这种局面,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统计工作实际,实行“业务上全国统一领导,机构、人员、经费省以下垂直管理”的体制,同时调整政府统计系统的内设机构和专业统计分工,理顺与部门统计的关系,是一种比较现实的选择。垂直管理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增强统计的抗干扰能力,从过去和现在来看,对统计数据的干扰主要来自地市、县区和乡镇,由省统计局对下垂直管理,操作上更可行,易被各级政府接受。同时也可使基层统计人员切实履行好统计管理和监督职能,形成对政府负责、对公众负责的强势统计。
(二)加强统计制度方法改革,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卸下沉重的包袱
目前基层统计报表数量越来越多,指标不断增加,报告期也越来越短,基本上是只做加法,不做减法,基层负担越来越重。实际上有些报表和指标基本没用或已经过时。因此,必须把改革统计指标体系、减少基层报表工作量提到重要日程。一是精简报表。重点是剔除那些已经过时或不经常用的报表和指标,对有些变动不大,或不常用的报表、指标,扩大报告期,不要每月或每季都统计。二是实施基层统计“一套表”制度。对现行的各项统计调查项目进行清理整合,消除重复矛盾的内容,实行基层统计“一套表”制度,不管是统计部门还是行业主管部门,统一向下布置,做到“下去一把抓,上来再分家”。三是扩大抽样调查领域,可以使用抽样调查方法取得数据的项目,尽可能进行抽样调查。要强化抽样调查的培训、设计和操作能力,使抽样调查在社会更大范围派上用场、树立信誉、发挥作用。
(三)完善统计规章制度建设,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
基层统计既担负着统计调查的使命,也担负着统计服务的使命,更担负着统计监督的使命。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各项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是基层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重要内容,各级统计部门和基层统计机构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有关业务管理、纪律管理、学习管理、财务管理等一系列便于操作落实的规章制度及统计工作规范化流程,强化依法行使统计的监督权,并做到严格执行,落实到位,坚持用规章制度约束和规范行为,使统计业务工作高效、流畅地向前推进,彻底改变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计划,就统计而统计,就数字而数字的工作格局,使统计工作更好地围绕经济社会发展运行情况,科学开展统计调查,积极开展优质服务,依法行使监督职权。
(四)夯实统计法制建设基础,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树立坚强的后盾
实践证明,要抓好基层统计工作,法制是最有力、最有效的手段。各级统计部门要坚持一手抓统计基础工作,一手抓统计法制建设,充分依靠法制手段规范统计行为,维护统计秩序,改善统计工作环境。一方面,要加大统计普法宣传的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开展多种形式的统计法律法规宣传,不断增强基层领导干部、统计人员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统计法律意识。要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让各级领导干部和社会公众进一步提高对弄虚作假行为的严重危害性的认识,让县级统计人员明确自己的合法权利和法定职责。另一方面,要严厉打击各类统计违法行为。对虚报、瞒报、迟报、拒报及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等统计违法行为,一定要严肃查处。对于基层代填代报统计报表的问题要进行重点执法检查。并且要把机构人员是否到位,统计台帐是否建立,登记是否及时,资料是否可靠,工作程序是否规范等基础性工作,列为统计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新晨
(五)深化统计基础规范建设,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构筑坚实的根基。
规范化建设是从微观上、从技术层面做好基层统计工作的必要手段。在改革完毕、体制顺畅的情况下,规范化建设不能松懈。在尚不能对统计管理体制进行彻底变革的情况下,规范化建设更是举足轻重。一要加强统计手段的现代化建设。各级政府要积极采取措施,提高基层统计工作的现代化和信息自动化水平。当前,要重点解决县乡之间的联网问题,做到县、乡两级统计机构网上互联,实现统计资料的网上传输,逐步实现统计信息采集、处理、传输、应用和管理的现代化。二要加强统计资料的档案化建设。基层统计机构应当统一管理统计资料,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报送、保密和档案管理等制度。统计工作中形成的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帐、基层统计表、统计调查分析以及其他有保存价值的统计资料,都要及时整理归档,妥善保管。三要加强统计机构的网络化建设。要切实采取各种措施,督促各乡镇建立健全统计站,配备专职统计人员,切实把乡镇一级的统计工作开展起来。在此基础上,要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大胆创新,最大限度地保证统计队伍的稳定性、统计工作的连续性、统计资料的完整性、统计信息的时效性和统计标准的一致性。
(六)强化统计队伍素质提升,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搭建人才的平台
加强统计队伍建设,事关统计事业的长远发展,建设一支“思想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精湛、清正廉洁”的统计队伍是做好基层统计工作的前提。要从战略的高度重视统计人才的培养,下大力气造就一批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结构优的复合型统计人才。一是“筑巢引凤”,引进优秀基层统计人员。以感情凝聚人,以待遇留住人,以事业召唤人,确保优秀统计人才进得来、留得住、用得活,最大限度地发挥现有统计干部队伍的潜力;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县乡统计人员身处统计工作最基层,既是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者,又是统计业务的具体操作者,要求具备全面的素质。各级统计部门要把统计、经济、法律、计算机等知识的培训列入统计工作的重要体系,通过开会、办班、讲座、函授等多种形式,组织统计人员学习,不断提高统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三是建立合理的人才交流机制。一方面把有培养前途的人员输送出去锤炼锻造,使得统计人才能走出去拥有更多更广阔的空间,拓展视野、丰富经历、积累沉淀,通过挂职锻炼和基层体验,提升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另一方面实行系统内部的轮岗交流,让干部到多个岗位接受锻炼和挑战,多方培养,全面成长。通过有步骤地轮岗交流,力争培养出一批熟悉几个专业以上的统计业务骨干。
【参考文献】
[1]刘春才,翁祥桂,王桑根.基层统计的特征及存在问题[J].中国统计,1999,(1).
“五五”规划普法实施两年多来,各项目标和任务在不断地得到落实,取得了初步的效果。现在“五五”普法已近中期,如何实现规划提出的建立考核评估机制,对各地普法工作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笔者认为建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统计制度势在必行。
一、建立统计制度的必要性。一是普法依法治理统计工作是考核评估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考核评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就是对一个单位一个段阶的工作进行检查,得出客观、公正的结果。过去的工作一部分是可以直接看到效果的,一部分则体现在档案资料包括统计资料之中,因此,统计资料就成为考核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是普法依法治理统计工作是反映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效的有力证据。任何一项工作成果最终要靠实实在在的数据和事实说话,普法依法治理统计工作既是考核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反映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效的有力证据。三是普法依法治理统计工作是普法主管部门指导工作的重要参考。普法主管部门通过对统计资料的分析,可以全面了解掌握每个地区、每个单位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进展情况、主要成绩、存在问题,为制定工作计划、指导基层工作、普法信息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二、建立统计制度的可行性。一是“五五”普法规划为建立统计制度提供了理论依据。中央、国务院批转的“五五”普法规划,是今后五年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规划中明确提出,要逐步建立评估考核机制,完善评估考核体系,为建立普法依法治理统计制度提供了理论依据。二是健全的工作网络为开展统计工作提供了现实条件。自“一五”普法至今20多年,各地建立了纵向到村、社区,横向到各行各业的普法工作网络,各单位均有专兼职的工作人员,为开展统计工作提供了现实条件。三是部分地方建立的统计工作制度为开展统计工作提供了初步经验。据了解,全国已有一些地方建立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统计制度。我市从年起试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统计制度,到年逐步完善,现在形成了比较规范的统计工作制度。只要把各地开展的统计制度进行总结完善,就能形成更加科学、更加规范、更有价值的统计制度。
三、建立统计制度要解决的几个问题。我们在开展统计工作中也碰到过不少问题,如缺乏上级有权威的统计工作制度,有的基层工作人员对统计工作不重视,不会搜集情况,填报的内容不详实,填报的数据不准确,统计表失真,有的工作人员变动后,工作没有认真交接,导致没有按时上报等。要解决好这些问题,可从以下方面着手。一是制定全国普法依法治理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办法重点对统计人员职责、调查和统计报表制度、统计分析、统计资料的管理及、统计队伍建设、奖惩制度等内容作出统一、具体、明确的规定,从而保证全国普法统计工作一盘棋。二是制作网络版统计数据库。全国普法办应制作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电子网络版统计数据库,配发给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统一按月填报,有条件的地方通过网络快捷方式向上报送,没有开通网络的可用邮寄等方式向上报送。三是要规范填报项目。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内容很多,涵盖面很广,在项目设计上既要科学又要切合实际,不能贪大求全。如在普法工作上,可设置普法人数、普法形式、普法主要内容等项目,在人数统计上,既要突出重点对象,又要避免交叉重复;在依法治理工作上,可设置“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法治乡镇”创建项目等。填报项目应根据每年工作要点,可作适当调整。另外,还可设置一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取得的主要成效,对下步工作建议等项目。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今年以来,广汉市统计局把基本单位名录库工作做为统计基础工作的重点,不断充实和完善组织机构,夯实基本单位统计基础工作,健全完善各项制度,高质量完成2011年基本单位统计工作。
(一)领导重视,明确责任
以广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名义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单位名录库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广府办[2011]61号)。建立了广汉市基本单位名录库系统建设领导机构和主要由市统计局牵头负责,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部门协作机制;强调了基本单位名录库系统建设维护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和重要要性,明确了部门职责和任务。
(二)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召开乡镇和部门协调会,统一认识,使各乡镇和相关部门从高度上重视基本单位名系库系统建设工作,加深部门间的合作关系,促进乡镇、部门积极参与名录建设工作热情,为准确摸清基本单位增减变动情况打下了良好基础。多次召开业务培训会,使基层统计员全面、深入的掌握名录库维护管理流程和操作系统,不断提升名录库维护管理质量。
二、夯实基础,做好名录库维护管理工作
基本单位名录库是统计工作的基础,切实做好名录库单位的维护更新管理,是完善各项统计工作的重要保障。
(一)适时更新,确保“两库”一致
按季做好基本单位名录库日常维护更新工作;严格“三上”企业审批流程,做好“三上”企业的新增、退出管理,密切与专业的联系,定期和不定期的进行核对,确保名录库和专业库指标一致。
今年3月,集中开展对全市“三上”企业的清理、核实工作,同时把新增规上企业做为核点,对新进的规模企业进行全部走访调查,确保了“两库”企业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为企业网上直报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信息共建,做好名录库维护管理延伸拓展
今年以来,广汉市统计局严格按照省、德阳市局相关要求,积极推进“一库在线、基层维护、适时更新、共建共享”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维护更新模式,切实把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管理工作延伸拓展到基层。
下放权限。给开发区、全市18个乡镇,以及雒城镇辖区内18个社区建立用户名。每季度由乡镇、社区对变动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进行实地审查,并在系统中进行维护更新处理,市统计局不定期进行抽查核实,这种管理模式有效减轻了市级的工作负担,极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基本单位名录库系统延伸到基层乡镇、村(社区)后,各乡镇党委政府能够及时通过系统平台,方便、快捷地获取所辖单位信息,为地方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的依据,同时也为五年一次的经济普查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由于乡镇和社区能够及时掌握本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的动态信息资料,因而能够更加及时、快捷、方便、准确的对名录库单位进行维护,使统计基础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三)深入基层,搞好名录库调研、指导工作
名录库单位资料的清理、核查工作主要由乡镇及村(社区)进行,强化基层统计人员业务水平,优化名录库网络运行环境是使名录库系统得到有效维护,名录库单位质量得到有效保证的基础。今年,广汉市统计局多次深入到乡镇、社区,对基层名录库维护管理工作进行走访、调查,尤其是对涉及单位多、面积宽的新丰镇、雒城镇及雒城镇社区等多次走访,对他们在核查和操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给予认真的指导和解决。目前广汉市基层统计人员均能全面、正确的掌握名录库单位清理核查工作和系统维护管理操作流程。
为认真组织实施我县统计“五五”普法教育工作,根据市统计局《20*年全市统计普法教育工作计划》以及《桐庐县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20*年桐庐县统计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要求,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继续开展“每月学法”活动。将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列入每月学习计划之中,组织干部职工以科室、中心为单位开展“每月学法”活动,并做好学法记录,全年干部职工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切实做到“时间、内容、人员、效果”回落实。
二、抓好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工作。要重视抓好领导干部学法工作,把法制学习列入本单位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之一,年度党组理论中心学法不少于4次,并做好学法记录。
三、加强统计执法检查业务培训。计划在四、五月份,局领导带领科室负责人要统计执法先进单位如温岭,诸暨等市统计局学习取经,计划在七、八月份请温岭市统计局执法人员杨洪川老师为我局执法人员讲课培训,并进行现场观摩。通过实地办案,现场观摩,案例剖析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统计执法能力的培训,不断提高我局统计执法人员素质,提高我县统计执法水平。
四、认真开展领导干部统计普法工作,根据省统计“五五”普法规划的安排,今年统计普法重点对象是领导干部,我局将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和县依普办的支持,举办一次县级部门领导干部统计普法讲座。邀请省、市局领导讲课。
五、配合市局做好乡镇(街道)领导干部统计普法工作。按照市统计局普法工作的要求,今年将继续举办两期全市乡镇(街道)领导干部统计工作培训班,届时,我们将积极做好有关配合工作并确保人员的落实。
六、抓好基层企业统计人员普法教育工作。我局将有关抓好今年的统计从业资格前培训,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抓好对基层企业统计人员的统计普法培训、考试、发证工作。
七、组织开展《统计法》颁布二十五周年宣传活动。今年12月8日,是《统计法》颁布二十五周年纪念日,我局一方面要组织造派人员参加市局举办的《统计法》及统计知识电视大赛。另一方面:将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媒体进行宣传,以贴标语、挂横幅、出板报等多种形式,积极抓好纪念活动,营造浓厚的依法氛围。
(一)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统计局和省、州统计局及县委、县政府规定和下达的统计调查任务,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二)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负责组织协调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调查、社会经济调查、社会监测;审查和审批各乡镇、各部门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组织全县统计报表的管理工作。
(三)搜集、整理、提供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建议;搜集、整理、提供州内各市县基本统计资料,并进行对比、分析研究。
(四)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公报;积极培育和发展统计信息咨询市场。
(五)逐步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全县统计数据数据库体系;组织协调和统一管理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数据库网络。
(六)组织指导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全县统计专业职务资格的统一考试和统计人员上岗培训及资格考试的有关工作;切实抓好对统计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和管理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七)依照《统计法》和《统计法实施细则》及《__省统计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在我县的贯彻实施,组织统计执法检查,查处统计违法案件。
(八)指导县内中央、省、州属单位的统计工作。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统计局设4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管理局机关行政工作,负责全县性会议的组织,文、电、资料、函件的打印、收发、传阅和清退、归档保管;草拟统计工作计划、报告和总结;负责各项经费的管理使用,管理本局固定资产;组织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统计人员上岗培训工作;负责人事、保密、治安保卫和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政务信息的搜集、传递与反馈工作;协助局领导对公务员进行考核上报工作;组织制定全县经济、社会、科技统计调查制度及改革方案;审查和审批地方、部门的统计调查方案;组织贯彻统计法律法规,负责执法监督、检查和宣传工作;会同有关股检查处理统计违法(来源:文秘站 )案件;负责统计检查员的学习培训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职位设置3个:办公室主任1名、秘书1名、工勤人员(驾驶员)1名。
(二)综合股
负责对全县经济、社会、科技运行状态进行监测,分析和预测,提出综合性的宏观经济分析报告;定期统计信息;对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目标和宏观战略进行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并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管理宏观统计数据,定期整理、编辑、提供经济、社会和科技等综合性统计资料;归口管理中央、省、州属驻建单位及县级各部门的统计报表;组织实施全县新国民经济核算工作,负责全县国内生产总值、资金流量和资产负债核算;编制经济循环账户,进行总供给和总需求的核算;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及有关国民经济核算分析研究报告;负责全县统计数据质量的审核评估工作;负责固定资产、建筑业、运输、邮电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劳动统计调查工作;准确、及时、全面地搜集整理 和提供人口增长、素质、迁移、婚姻、家庭、住房、劳动力及就业状况、各行业从业人员和劳动报酬的统计数据;组织指导人口与就业统计基础工作、年度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劳动就业统计调查工作;负责全县妇女儿童监测、社会综合评价、科技发展状况调查;组织实施科技和服务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统计调查工作;准确、及时、全面搜集、整理和提供科技发展、技术进步及服务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调查数据;组织指导社会、科技统计基础工作;进行全县社会事业发展水平的综合评估;进行社会科技发展的统计分析,并对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职位设置2个:股长1名、固定资产管理员(劳动统计)1名。
(三)工商统计股
组织实施工业、能源、批发零售贸易(含国内商业、外贸企业、物资供销业)、餐饮业、三资企业、国际旅游业、个私经济等统计调查工作,准确、及时、全面地搜集、整理和提供上述各行业生产经营活动及各行业统计数据;对上述各行业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及统计分析;组织指导各行业统计基础工作;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设置2名:股长1名、工业统计员1名。
(四)农经统计股
负责组织实施农村经济统计调查工作,准确、及时、全面地搜集、整理和提供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数据;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并进行预测、分析;指导全县农村统计工作、农村统计人员培训工作和农村统计网络建设工作;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职位设置2个:股长1名、农经统计员1名。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一、检查的目的:
为查验各地“企业一套表”改革情况和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的通知》(亳政办〔2011〕8号)、推进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情况以及贯彻执行《统计法》、加强统计数据管理情况,达到以统计行政检查促进统计数据质量不断提高的目的。
二、统计巡查和执法检查对象
检查对象为乡镇政府统计机构,全县依法负有提供统计资料义务的报表单位。其中“三上”企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为重点检查对象。
三、统计巡查和执法检查内容
(一)统计巡查内容
1、企业一套表改革情况
(1)工作开展情况及具体措施;
(2)企业联网直报及数据质量情况。重点做好“六查”,即三上”企业是否具备入库标准;“三上”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是否具备联网直报条件;所在地区是否存在一址多企现象;企业是否独立真实地上报数据、存在被授意报送数据的行为;统计部门是否存在代填代报的违规现象;主要统计指标之间逻辑关系匹配情况。
(3)基本单位名录库真实准确情况。企业一套表范围内的统计调查单位名录库是否完整,是否存在符合条件遗漏和不符合条件在库的单位,单位名录库内的基本信息是否及时更新、准确无误。
2、贯彻落实亳政办〔2011〕8号)文件,推进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情况
(1)统计工作管理情况;
(2)统计机构和队伍建设情况(主要检查全面推行首席统计员制度情况);
(3)统计资料“档案盒”管理制度推行情况;
(4)统计信息化建设情况;
(5)乡镇统计机构工作经费、农村辅助调查员和记账户补贴落实情况。
(二)统计执法检查内容
1、统计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2、企业是否设置完整规范的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查看企业留存的纸介质(或电子介质)报表填写是否完整,有无涂改,填报人、负责人是否签字,时间是否正确等;
3、是否屡次迟报或拒报统计资料;
4、是否伪造、篡改统计资料;
5、统计部门是否干预统计数据;
6、统计数据是否真实准确。重点查看单位报出的2011年年报或2012年季(月)度工业总产值、主营业务收入、主要工业产品产量、建筑业总产值、固定资产投资额、商品房销售面积、商品零售额、农民人均纯收入、主要粮食播种面积、主要粮食产量等主要统计指标数据,与相关财务账表、凭证数据以及向税务部门报送的财务表相关指标是否相符,是否存在虚报、瞒报行为。
四、统计巡查和执法检点
统计巡查和执法检点为环比或同比增长过快(幅度由专业确定)的单位、新增企业或项目以及开发区以外的企业。为有重点的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结合日常数据审核、评估情况,决定建立统计执法“黑名单”和“零容忍”制度。对增速过快、数据畸大畸小违背常理、有严重虚报和瞒报行为的单位,各专业要将其列入统计执法“黑名单”,没有特殊情况检查单位直接从“黑名单”中抽取;对统计机构干预数据、统计数据严重失实以及严重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坚决不能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五、统计巡查和执法检查方式
统计巡查和执法检查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以分散为主的方式进行,能集中则集中,不能集中的则由分管领导带队、各专业分别组织实施。其中,工业、投资、商贸专业每年检查不少于2次,农业、服务业专业每年检查不少于1次。统计巡查和执法检查各专业每次检查单位数不少于12个,具体检查时间、单位、内容、方式由各专业自行确定。每次检查前各专业应制定详细方案报分管局长并报法规股,由分管局长统一协调安排。
六、检查结果运用
每次检查结束后,各专业要按照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对检查中发现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及时予以立案,并视违法违纪行为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理。每次检查结果将作为评价各经济信息站、企业单位统计数据质量的依据。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有关股室和各乡镇经济信息站要高度重视统计巡查和统计执法工作,要充分认识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是统计行政机关的重要职责,是监督和促进基层统计基础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手段。要通过对统计违法行为的查处捍卫政府统计和统计法的权威。
(一)切实转变观念和方法。要按照“三贴近”的总体要求,切实转变观念,改进工作作风,紧密结合各专业和基层统计工作实际,寓统计执法于统计服务之中,统筹谋划年度统计法制工作规划。4月15日前,各县区年度统计法制工作要点上报市局。
(二)完善执法监督机制。要进一步健全行政处罚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完善领导体制、运行机制与考评监督机制;要结合新法新规,全面梳理行政执法依据,调整和完善统计行政执法权力库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要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管理的规定,切实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
二、服务大局,强力推进统计行政指导制度。
(一)明确责任,加强统计法制工作组织领导。以贯彻实施《省统计检查制度》为重点,全面落实以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负责人的统计检查实施意见,制订年度统计检查工作计划;要抓紧组建普查执法机构,健全第三次经济普查执法工作机制,设立普查举报电话、邮箱,确定普查执法工作的内容和方式。4月15日前,各县区统计检查年度计划上报市局。
(二)突出重点,准确定位检查对象。今年统计检查的重点对象是参加联网直报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重点专业是服务业、工业;重点内容是乡镇(街道)、企业(单位)统计工作规范和源头数据质量、联网直报“四条红线”规定的执行情况;重点地区是乡镇(街道、园区)。
(三)强化指导,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统计检查要与行政指导紧密结合,要综合运用政策辅导、走访约见、规劝提示、奖励引导、示范推荐、信用公示、信息披露、警示告诫、案件回访、行政建议等行政指导方式,着力提高行政相对人依法统计、保障数据质量的能力。市局将建立包括工作规范、程序要求、激励和责任追究、评估规定等内容的行政指导制度。
(四)提高成效,强化检查评估。要继续开展执法效能评估活动,坚持五项标准,完善评估方法,提高评估实效;要注重统计检查与数据质量评估相结合,作为评价一个地区统计法制工作是否取得实效的依据;要依法对违反“四条红线”、故意弄虚作假、拒绝履行法定义务、领导失职和失察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通报和曝光,扩大社会影响;要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强化日常管理,提高办案质量。
(五)创新方式,适应形势变化需要。要积极探索网络直报环境下统计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立案查处等新的方式方法,以适应统计产品加工方式的不断转变和进步,切实为统计改革与发展清障护航。
三、创优创新,着力营造依法统计氛围。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保障。要按照统计“六五”普法规划,认真查找不足,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实施方案;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制作统计普法教材,明确重点学习内容;要建立和完善各项统计普法工作制度,实施普法信息报告制度。
(二)抓好重大活动、重要时点的普法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纪念《统计法》颁布30周年、《省统计条例》颁布实施的契机,结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中国统计开放日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提高统计法的社会知晓度。
(三)加强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继续加大对地方各级领导干部的宣传,各县区至少要举办一期领导干部统计知识及统计法规培训;坚持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抓好各级统计机构统计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围绕统计“四大工程”建设等中心任务,抓好统计调查对象学法用法,对重点企业统计人员至少进行一次法制宣传教育;要结合经济普查,通过多样化的宣传方式,认真抓好社会公众学法用法。
(四)做好普法规划贯彻执行情况的中期检查督导。要根据全省的统一部署,开展对统计“六五”普法规划贯彻执行情况的中期督导检查,改进提高,扎实推进统计“六五”普法规划实施。
(五)探索统计法制宣传工作的新形式。要适应新时期普法工作的新特点和统计工作的新形势,更新理念,加大利用统计公共信息网络和业务平台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的力度,全面提升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水平。
四、强化指导,着力提升依法统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