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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低保整治排查工作

时间:2022-06-08 19:24:08

社区低保整治排查工作

第1篇

一、总体思路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巩固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成果,集中整治低保金管理发放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加强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和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经办能力和服务水平,推动社会救助高质量发展,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重要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持续巩固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成果

1.全面梳理三年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坚决避免整改不到位和反弹回潮问题。

2.组织开展新一轮村(社区)干部及近亲属备案工作,健全完善民政干部、村(社区)干部及近亲属享受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主动报备机制,将民政干部、村(社区)干部及近亲属备案表于6月11日前报区民政局社会救助股备案。开展重点对象排查,对城乡低保对象中实施备案的人员逐一排查,及时清理纠正优亲厚友等违规问题。

3.加强低保信息与殡葬信息、公安户籍信息等比对,对已死亡低保对象按规定及时注销,停发低保金。村(社区)居委会发现低保对象死亡的,要及时报告镇政府。

(二)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回头看”

4.开展2020年社会救助兜底脱贫问题整改清零行动成果“回头看”,确保兜住底。

5.加强与区乡村振兴局、区卫健局、区残联等部门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对未纳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范围的无劳动能力或弱劳动能力、持续增收能力弱、返贫风险较高的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因病因灾因疫情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重点人群开展摸排核查,及时将符合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人员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坚决防止“脱保”、“漏保”问题,确保兜牢底。

(三)全面排查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

6.全面排查对符合条件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实施“单人保”,对符合条件的因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的未参保失业人员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等政策落实情况,确保将因病因灾因疫情等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群众及时纳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范围。同时,从7月1日起,按照新修订《特困人员认定办法》落实相关政策。

(四)集中整治低保金管理发放不规范问题

7.对2018年以来低保金发放台账进行梳理排查,发现发放账户与低保对象姓名不一致、向同一账户频繁支付或大额支付等存疑信息,及时开展复核纠正。严格按照社会救助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低保金,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

8.完善生活不能自理低保对象卡折委托代管相关政策措施,强化对代管人的备案和监督管理。

(五)集中化解社会救助领域事项

9.全面梳理2018年以来社会救助领域件,对其中的重复事项建立专门工作台账,依法依规进行分类处置,对账销号。

10.治理重复,化解积案,把工作重点任务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紧密结合,分析研判原因、制定化解方案,办实事、解难题,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

11.组织对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矛盾较为突出的村(社区)开展专题调研、重点督办、直查直办、重点约谈,集中解决一批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六)持续整治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作风问题

12.严肃查处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中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严肃查处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形式主义、等问题,对反馈问题整改不及时、虚假整改、表面整改、纸面整改的,予以通报。

13.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骗取、套取或挪用、贪占社会救助资金的违法行为,对恶意失信的社会救助申请对象进行联合惩戒。

三、工作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6月上旬)。各镇按照《市区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方案》要求,部署开展巩固提升行动相关具体工作。

(二)全面排查整改阶段(6月—11月)。各镇结合“解忧暖心传党恩”行动、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行动,抓紧整改相关救助政策落实不到位、低保金管理发放不规范、群众诉求解决不到位、工作作风不实等问题,确保发现问题动态清零。

(三)全面总结阶段(11月—12月)。各镇对巩固提升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对工作成效开展评估,并推动建立低保领域监督检查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举措,作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重要内容,加强统筹协调和配合协作,强化责任担当,精心安排部署。

第2篇

年,我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的精心指导和街道党委办事处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以深化平安建设为载体,以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建立健全平安建设长效机制,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为我们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坚实的社会环境基础。现将综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以平台建设为基础,构筑综治体系。一是建立了三级综治工作网络,街道按照区政法委的要求建立了综治维稳中心,完善了各项制度和硬件设施,各社区(坐落单位)建立了综治维稳工作站,居民小组推选了综治信息员,形成了街道、社区、居民小组三级工作网络;二是完善“一长三员”的治安防控体系。把每个社区根据实际情况对“一长三员”进行了重新洗牌,重新调整和推选出新的居民小组长59人,楼栋长66人,信息员56人,安帮员34人,调解员56人。完善了创建的工作网络,同时我们对辖区的重点单位,特种行业等进行了全面摸底排查,共排查出重点单位22个,特种行业11个,公共娱乐场所7个,经营门店160个,通过调查摸底,全面掌握了辖区的基本情况,为深入开展平安创建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三是加强街道社区专兼职巡逻队伍建设,完善群防群治网络。近两年来,街道将辖区的伤残、参战、士官等33人作为治安巡逻员纳入各社区公益性岗位,与公安派出所的专业巡逻队伍、社区低保户专职巡逻队、社区志愿者兼职巡逻队伍形成一支强有力巡逻队伍,加强了社区治安防范。四是加强平安社区、平安小区、平安单位创建。按照平安社区创建的标准,我街5个社区均实行了一区一警,社区民警全天候在社区上班,处理社区警务,给居民群众提供了更大的方便,新推选的一长三员队伍也真正发挥了发现问题、报告情况、正面宣传的作用;街道所辖的东江丽景、景蒂名苑、湘江风光大厦、东兴花苑、向荣花苑等小区都100%实行了物业与监控管理,并完善了各项安全保卫制度。在年初的全市政法工作会议上,我街道“粤汉社区”被授予全市“十佳平安社区”的荣誉称号,在总结“东江丽景、景蒂名苑”等平安小区以及“农村信用社”等平安单位建设经验的基础上,我们于今年4月份对华泽钱江苑、盛世家园、湘江风光大厦等小区进行了走访、宣传和调研,督促各小区尽快完善相关的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对于防范措施不到位的小区提出改进意见,努力使新建小区都能建立和形成全新的、有效的治安管理体系和机制,全力打造全市“平安社区”“平安小区”创建的新的优秀品牌。二、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服务经济发展。一是强化排查工作,立足抓小抓早抓苗头。我们按照社区每半月、街道每个月一排查的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和排查零报告的制度,结合全街开展的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深入各坐落单位和居民区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对于辖区可能出现矛盾纠纷的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地段我们进行重点排查。我街道现有东方巴黎、达德公司等房地产开发项目正在进行开发建设,为了防止因拆迁、施工等工作引起矛盾纠纷,除了每个月的定期排查外,街道分管领导还带领综治办、司法所及社区同志不定期地到各开发楼盘了解情况,宣传城市房屋拆迁相关政策及劳动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开发商及农民工的法律意识,防止矛盾纠纷的发生。年初,向荣里社区部分居民反映向荣里家属区路面因达德公司建房被损坏而准备集体上访,接到情况后,街道曾书记立即组织综治办、司法所及向荣里社区的同志分两组进行工作,一组到达德公司了解情况,另一组到现场查看向居民了解情况,经了解,路面是并非达德公司损坏,而是原肉联厂部分职工集资建房工地用车经过家属区造成的路面损坏,我们与牵头人蒋老板联系,他答应房子建好后就将路面恢复,我们再将这一情况第一时间向居民作解释,居民群众很理解并表示不再上访。二是“三调联动”全力化解矛盾纠纷。我们在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中实施“三调联动”的工作机制,促使各部门既各司其职又相互配合,大大提高了化解疑难纠纷的能力和效率。6月3日,一董姓女子在东方妇产医院手术后死亡,因与医院协商赔偿问题达不成协议,家属20多人到医院闹事,并称要把灵堂搭到医院门口,接到情况后,粤汉派出所、街道综治办、司法所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向街道主要领导和区政法委领导汇报,在区政法委的主持下,经过我们三天一夜耐心的思想工作,最后家属同意由东方妇产医院一次性赔付死者家属22万元了结此事,纠纷终于得到平息,避免了一起潜在的群体性上访事件。一年来我街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28起,调解成功27起,调解成功率96%。三是强化责任,努力做好工作。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我们都进行详细的登记,并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做到“有访必复”。对于重大案件由党政一把手亲自督办,今年4月14日,街道接到区局NO.0401号转办函之后立即与上访者凌均凤取得联系,了解到因沿江风光带建设拆除了凌均凤住房,但未注销其产权。4月18日街道党委副书记曾林华亲自到市房地局产权处咨询,产权处回复此事由珠晖区房屋产权所办理。曾书记亲自找到珠晖区房屋产权所唐一松所长,唐所长答复由其本人带房证到其所申请,该所再派人到现场调查,调查属实后可以办理注销手续。我街将此办理程序告诉凌凤均本人,上访得以平息。年我们共接待来信来访案件5件,处理回复5件,有效地维护了辖区的稳定。

三、以专项整治为重点,打击违法犯罪。在专项整治方面,我们和派出所密切配合,紧紧抓住“哪里治安问题严重,就重点整治哪里”的原则,把排查、整治和打击有机地结合起来,经常分析市场、公共复杂场所、城郊结合部等重点地区的治安情况和治安问题,及时开展综合整治。今年来,我街着重对学校周边、企业周边、重点工程、重点地段进行了整治。一是校园周边整治。为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粤汉街道积极排查、加强防范、重点管控多措并举维护学校安全。从5月5日起街道组织派出所、综治办、司法所等部门联合对各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及周边环境全面进行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对校内及周边治安问题进行了摸排。5月7日街道召开了党委班子成员、派出所所长、各社区居委会任及社区民警参与的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治理专题研究会,会议决定每个学校都有一个联点的班子成员和部门,每个学校都明确一个包案民警,要求各联点的班子成员必须迅速和学校联系,督促学校严格实行的门卫管理和专人巡逻制度,进出校门登记制度,并要求社区民警在上下学高锋期要到学校周边进行巡逻。对于市七中旁摊贩外摆、马路口小学门口限速问题也将采取整治措施,确保辖区校园及周边的安全。二是治安突出问题整治。根据排查结果和辖区居民的反映情况,针对飞机坪地段抢劫案时有发生的现象,我们加强巡逻布控,白天主要以社区义务巡逻和治安巡逻为主,晚上派出所派专人对于机场社区飞机坪路段进行巡逻直到凌晨3点。通过巡逻抓获现行盗窃10起,有效地遏制了“两抢”案件的发生。三是整治。为确保禁毒工作取得成效,我街今年召开了四次禁毒工作专题会议,认真查找工作的不足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工作落实力度,狠抓关键环节,加大了向荣里、安居里、粤汉社区一些重点部位的整治力度,禁吸戒毒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我街共有吸毒人员69人,死亡10人,已戒三年未复吸22人,服刑及强制戒毒的7人,参与社区戒毒的24人,下半年,我们根据区禁毒办的要求对社区戒毒人员实行一人一档管理,并进行经常性的走访和帮教谈话,对于生活特别困难又能主动参与社区戒毒的,我们与民政部联系解决低保,参与社区戒毒人员中有7人已经解决低保。通过这些措施,让他们体会党委政府的关心,使之彻底戒除毒瘾。四是安置帮教工作。为了切实加强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管理,今年3月份我们对全街近两年回归的释解教人员进行了措底排查,经过排查,我街道共有释解教人员6人,对于这6人我们进行了逐一走访和法制宣传,与他们签订了帮教责任书,并做到定期与帮教对象谈心,发放法制宣传资料,帮助推荐就业;同时我们按照区司法局的要求建立了刑释解教人员的信息平台,不仅可以对已接管人员的帮教动态进行查看,而且可通过平台直接以解到辖区内近期将刑释解教的人员,以便做好前期工作。

四、以人民满意为目标,提升民调水平。为进一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措施,不断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今年4月份开始,街道全体机关干部扎实开展平安建设“大走访”活动,民调期间,全街共悬挂横幅35条,张贴标语400多张,张贴大公开信400张,发放小公开信1000余份,上报工作信息10篇,走访群众3000多户,在走访宣传全街以及全区综治工作所取得成绩,指导如何接听民调电话的同时,通过着重解决居民群众反映的一些热点、难点和急需解决的问题来提升居民群众的满意度。如:街道党委江书记陪同政法委邓书记一行走访了向荣里社区贫困居民唐蓉莉、刘少玲、肖信和及谢苏幼等12人,给他们发放了慰问金,并对生活特别困难的刘少玲按照政策给予申报了低保,同时将联合报社采取爱心捐助的方式解决唐蓉莉女儿大学学费的问题,让他们感受到了党和政府无微不至的关怀;办事处刘主任带领劳保站的同志先后在5个社区召开了社区军退人员座谈会,除了向他们作民调宣传外,还解读了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了解了他们现在的生活状况和实际困难,劳保站当场答复并为2名军退人员安排了公益性岗位,解决他们的就业问题;街道曾书记分管领导曾书记在带领综治办、司法所的同志下社区走访时,强调对于排查的矛盾纠纷及隐患要在第一时间调处,对于唐家巷136号谢奶奶反映的儿子不赡养问题,在最快的时间内按其要求给予办理了法律援助。通过大走访活动使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呼声得到充分反应和解决,更加融洽了干群关系,提升了人民群众的满意率。

第3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核心理念,以操作制度化、管理规范化、结果公平化为目标,在去年底开展的低保对象大排查和今年初城乡低保提标提补工作的基础上,紧紧围绕省厅“五查”重点工作内容,通过扎实有效的专项治理工作,做到低保标准制定科学、对象认定准确、操作程序规范、动态管理有效、资金发放及时、人民群众满意,实现“阳光低保”、“公平低保”、“和谐低保”的目标,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治理的范围和内容

重点检查年城市低保资金发放情况,具体检查低保对象确定是否准确,程序是否公开,是否存在“人情保”、“关系保”现象,低保资金发放是否及时足额到位,有无滞留、挪用、挤占、套取低保金行为。

一查保障标准制定是否科学合理。查看保障标准是否达到市、区政府规定的要求,能够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查看保障标准是否及时调整。

二查保障对象确定是否准确。查看各社区是否组织社区低保评议小组对保障家庭收入进行调查,准确核定家庭收入情况,并按照家庭收入的核定与家庭实际生活水平的评估情况确定低保对象;查看是否做到按标施保,补差是否合理,补差水平是否达到市、区政府“民生工程”要求;查看有无“人情保”、“关系保”现象,是否做到该保的一个不漏,不该保的一个不保。

三查操作程序是否规范。查看是否坚持个人申请、社区居委会评议、街道评审、区级审批的工作程序;对评议、评审、审批情况是否进行“三榜公布”;是否做到保障对象、保障标准、保障资金“三公开”;是否存在“隐瞒不报”现象。对一些有争议的问题,是否邀请部分居民代表、人大代表、社会各界人士代表进行评议。

四查规范管理是否到位。查看低保制度是否健全,配套政策法规体系是否完善;分类管理、动态管理、资金管理、档案管理、监督管理是否到位,符合上级要求并体现自主创新性;查看社区社会救助信息网络是否畅通,数据录入是否完成。

五查资金发放是否足额及时。查看低保资金是否按照城市低保金每月发放一次要求,按时实行社会化发放;查看有无滞留、挪用、挤占、套取、虚报冒领低保金行为。

三、工作安排与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从年3月份开始至8月底结束。共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底)。按照上级要求于3月底前完成动员部署工作,并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要组织低保专干和社区低保评议小组成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明确专项治理工作的任务和要求,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加大教育宣传力度,营造专项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底)。以社区为单位,紧紧围绕“五查”重点工作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要在社区居委会(居民居住集中的楼栋)等地,将所有低保对象名单、退保名单和举报电话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保留一年,并每半年公示一次。对享受低保的街道、社区干部亲属进行备案登记,接受群众的监督。对自查出来或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进行分类,制定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对“人情保”、“关系保”要坚决清退,不讲情面。对操作不规范问题,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形成长效机制。各社区自查自纠情况,于5月15日前报社会事务办。

(三)督促整改阶段(7月底)。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组织交叉检查。6月份组织所辖社区居委会进行交叉检查,检查面要覆盖100%。街道牵头组织进行重点督查,督查面至少要覆盖50%的社区居委会。同时,做好迎接省、市检查相关工作。在重点督查和交叉检查中,要对自查自纠情况逐项核实,并社区自查自纠和交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提出处理意见,逐项督促整改落实。对在自查自纠中发现并及时整改的问题,不再追究相关社区和个人的责任。对自查自纠不认真、查出问题不纠正,甚至弄虚作假的,一律严肃处理。

(四)检查评估阶段(8月底)。各社区要在治理活动中注意及时收集数据,做好《城市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统计表》统计工作,将活动的开展情况认真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一并于7月30日前上报社会事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统一思想认识。开展城市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工作,是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关注民生、改善民生、落实民生,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关系而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民政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现实需要,是进一步规范城市低保工作、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有效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各社区要扎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引导广大民政干部尤其是低保干部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开展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上来,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明显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城市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要求高,党工委、街道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建立党工委、办事处统一领导,街道纪检部门综合协调,社会事务办具体负责、相关科室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街道成立“街道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协调组”,由邱文林任组长,曾琴、姚宜春、陈文为副组长,胡军、贾海、雷红、卓廉清、谢阳明、刘晓明为成员,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办。

第4篇

一、2017年工作情况

(一)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

今年,我们以强化管理、提升服务、改善环境为切入点,推进社区服务体系建设。

1、认真排查整治,着力改善社区环境面貌。全面落实全区城乡环境卫生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开展我区社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督导检查。我们制定下发《关于开展春季社区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街办开展以“十乱”(乱贴、乱画、乱泼、乱倒、乱拉、乱挂、乱搭、乱建、乱停、乱放)整治为重点的社区环境卫生集中治理活动,全面提升城市社区管理水平。同时,实行领导负责、干部包片、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下派干部深入社区实地,加强日常不间断督查,发现问题,立即责令整改。并适时组织集中检查评比,将结果计入对街办社区建设工作的年终考评。自3月中旬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全区各社区发动物业服务企业卫生保洁人员、公益岗位人员、志愿者等共计15700余人次,清理居民区垃圾6400余车,整治“十乱”现象26000余处,我区社区环境卫生面貌得到很大改善。

2、切实做好社区全覆盖工作,着力消除社区服务盲点。年初,XX电视台《每日聚焦》栏目对我区个别小区没有社区管理、居民办事渠道不畅通等社区管理覆盖不到位问题进行了报道。为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我局印发《关于切实做好社区组织全覆盖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街办认真排查摸底,全面掌握底数;科学规划社区,实现动态清零;建立长效机制,防止问题积累。同时,将社区组织全覆盖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明确各街办一年内因社区管理服务覆盖不到位,居民办事渠道不畅,引发居民投诉3次以上(包括3次)的,取消当年社区建设工作评先评优资格,实行一票否决。截止目前,我区新组建社区2个,并将25个新建小区全部划并就近社区代管,全面实现社区组织全覆盖目标。

3、打造社区服务信息网络平台,提升社区工作整体水平。按照省、市民政部门设立社区服务信息网络平台相关要求,积极实施区级社区服务信息网络平台建设。目前正在制定招标文件,预计年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届时将改善社区信息技术装备条件,提高社区管理运行效率,实现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事项依托平台统一办理,社区公共服务事项的全人群覆盖、全口径集成和全区域通办,进一步提升辖区居民群众满意度。

(二)社会救助

今年,我区进一步健全管理机制,完善城乡救助体系,强化专项救助,不断提升社会救助水平。

1、进一步完善城乡一体救助体系。继续坚持社会救助城乡一体、动态管理,凡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590元的城乡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低保。截至目前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1385.15万元,其中城市低保1218户,2067人,累计发放低保金1307.80万元,农村低保67户,131人,累计发放低保金77.36万元;一站式医疗救助94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30.87万元,医后救助328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95.07万元;临时救助597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46.92万元。可以说,扎实做好了城乡低保和各类救助工作,保障了低收入家庭和困难群体基本生活。

2、建章立制,搭建宽领域帮扶平台。严格落实《XX区城乡生活困难群众帮扶工作三年行动计划》,结合民政业务实际,实行“一户一策”精准帮扶,最低生活保障全面准确,实施动态管理,做到了对困难群众“受助及时、应保尽保”,保证困难群众低保准确率达到96%,实现了“三不愁、四保障”。

3、摸清扶准,挖掘“四清”式排查渠道(“四清”,即底数清、问题请、对策清、责任清)。3月以来,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社会救助专项大排查和低保复审年度排查工作。专项大排查3月11日前全面完成,排查范围涉及130个村(社区),1751户,3118人,对排查出202户住址信息不实、不准确情况,立即着手整改。低保复审的年度排查也已全面完成,复审对象涉及1712户,3044人,如实了解、掌握了辖区困难群众的基本情况,严格杜绝了“漏保”、“错保”、“关系保、人情保”现象。

4、严规立矩,启动督办结合工作程序。进一步格规范社会救助工作流程,严格做到七个方面。一是街办直接受理申请人的困难救助申请。二是严格执行街办入户率达100%,区级入户率达30%,入户时问询记录全面真实细致,并双方签字确认。三是落实街办组织召开民主评议会,对申请人声明的家庭收入、财产状况以及入户调查结果的真实性进行评议,表决结果真实明了,并签字确认。四是严格街办审核会议,对申请家庭做出最低生活保障的审核意见,并提出补差建议。五是严格按照公示要求,做到新审核审批的救助公示7天、纳入低保后所有享受低保待遇家庭信息长期公示、各项社会救助政策长期公示、举报电话长期公示,公示内容全面真实准确。六是认真审核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资料,按要求建档并妥善保管。七是报批区民政局的所有资料,严格按照谁审核审批谁签字背书的规定办理。

5、控煤补困,切实做好居民生活煤炭削减工作。按照市、区煤炭削减专项工作安排,我们对辖区内居民用煤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排查,并积极开展居民煤改清洁能源合约登记工作。经摸排,全区需煤改气电居民6285户,目前已经完成改造2679户,与892户签订合约。

(三)老龄工作

今年,我区老龄工作以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为核心,开展多项为老服务活动,深入推进养老社会化。

1、加快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今年我们将新建19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实现全区社区小型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超过92%。年初我们将任务分配下达至各街办,同时严格落实《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建设和运营补助管理办法》和《关于推进我区农村幸福院建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明确了我区加强推进养老服务工作的目标、思路、方法和措施,从政策上给予支持。目前19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任务已全部完成。

2、开展社区及老年人家庭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工作。根据市局文件要求,我们迅速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并以老龄办名义下发了《关于做好社区和老年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工作的通知》,确定投入10万元对3个街办50户家庭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目前,各街办改造工作全面完成,受到群众和老年人的高度肯定。

3、做好高领补贴发放、敬老文明号创建、走访慰问送温暖等工作。截止到9月底为全区56590名70岁以上高龄老人发放高龄补贴3372.08万元;开展空巢老人志愿服务活动,引入社会力量参与,针对各类有需要的老年人进行专业、周到、细致的免费上门服务;利用社区日间照料室对老人开展康复治疗活动,丰富我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为老服务内容;加快我区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认真做好创建、登记、备案、统计、管理工作,积极扶持基层老年协会发挥作用。

(四)双拥优抚安置

1、全面做好优抚工作。截止10月底,全区各类优抚对象2261人,其中伤残人员711人、“两参”退役人员427人、农村籍原8023部队退役111人、在乡老复员军人54人、“三属”53人、抗日女兵3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10人、复员干部22人、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862人、烈士老子女8人。截至10月累计发放各类日常抚恤金1799.69万元,为252名优抚对象报销医药费62.99万元,为31名死亡军人遗属发放一次性抚恤金817.37万元。

2、全面落实安置政策。接收2017年秋冬季退役义务兵133名,均办理了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的领款手续。

3、深入开展双拥慰问活动。慰问困难优抚对象,“双节”期间发放慰问金48.12万元,“八一”期间走访慰问驻区部队,送去防暑降温慰问品,慰问全区289名生活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发放慰问金28.9万元。

4、扎实做好涉军维稳工作。做好“清明节”涉军接访活动,对重点对象全部落实五包责任,通过医疗补助、临时救助等形式妥善解决诉求,维护全区社会和谐稳定大局。

(五)社会福利及事务

一是福彩销售势头良好。截至10月30日,福利彩票累计销售5.13亿元,完成年度销售任务的84.6%,销售量和完成比例继续位列全市第一。二是4A婚登机关创建成果巩固。推进婚姻规范化建设,保证婚姻登记的合法、规范、便民,不断巩固我区4A级婚姻登记机关创建成果。截止目前,已办理婚姻登记7290对,办理离婚登记2746对,补发结婚登记证1963件。三是城市精细化管理成绩显著。我们扎实开展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救助工作,确保各街办每日至少三次巡查,杜绝流浪乞讨人员夜晚露宿街头现象。目前,基本实现了城市主干道、重点区域无流浪乞讨人员的目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水平得到有效提高。四是做好道路地名命名申报工作。截止10月底新编门牌28个;根据各街办上报情况,对全区未命名的15条新修道路进行了实地考察、测量和拟命名,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正式命名。五是认真开展殡葬救助工作。根据市、区《关于开展困难群众殡葬救助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截止到9月底为全区41名困难群众发放殡葬补助金6.6万元。六是积极做好收养登记与儿童福利。依法办理6例收养证,回答群众收养政策咨询共162例。加大对孤儿、失能老人的救助保护力度,截止到9月底为我区孤儿24人发1.66万元,退养5人发5.004万元,45名失能老人发3.33万元。七是积极开展“全国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御和救助相结合的方针,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为重心,争取创建“全国减灾示范社区”工作取得实效。八是提升社会组织管理服务,开展社会组织2017年度检查工作。我区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447家,其中截止10月底新办9家。从4月开始,我们对各类社会组织开展年检工作,目前通过年检的民非单位204家,社会团体8家。九是残疾人两补的发放工作按时按量完成。根据市、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截止到9月底为全区695名困难残疾人和2463名重度残疾人发放补贴164万元。

二、2018年工作安排

作为承担民生和社会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部门,2018年区民政局将一如既往、不断探索、创新思路、扎实工作,想方设法提升民政公共服务能力和民生保障水平,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区委、区政府确定的民政工作任务。基本思路: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以深入推进改革、创新社会管理服务体制为主线,以保障基本民生为重点,着力完善体制机制、夯实基层基础、提升社会管理服务水平,加快社区便民服务、城乡一体社会救助、养老服务三大体系建设,奋力推进全区民政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建设国际化大都市主城区提供有力保障。工作重点如下:

(一)深入推进社区建设,提升社区工作整体水平。

一是不断完善社区网络信息平台,提升社区建设整体水平。二是不断完善文明城市创建社区考评机制。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市民知晓率满意度;以教育引导、实践养成为手段,提升市民文明素质;突出社区“治脏”,以营造优美环境等方面为切入点,切实推进我区社区文明城市创建。

(二)完善社会救助管理机制,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一是加快完善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为最低生活保障全面准确实施动态管理提供有力措施,做到对困难群众“受助及时、应保尽保”,保证困难群众低保准确率达到96%。二是加强党员干部“一对一”帮扶困难群众工作力度。以做好特殊困难群体保障工作、多途径多层次开展帮扶活动为主要任务,实现这部分群体生活“三不愁、四保障”。

(三)夯实居家养老平台,深入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

一是继续对困难老人家庭实施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二是积极引进社会力量进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和运营,实现全区社区小型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超过95%。三是继续做好高龄补贴发放、“敬老月”慰问、“孝亲敬老之星”评选等各项为老服务工作。四是深入开展“美丽XX夕阳工程”。采取政府出资、机构服务、社区监管、老人享受的模式,通过日间照料、家政服务等多种方式,切实解决特殊群体老人所面临的生活无人照料、精神缺乏慰藉、安全难以保障问题,让我区特殊群体老人老有颐养,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四)深化基层政权建设,促进全区域城市化。依法组织第十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动员,扎实教育培训,强化工作指导,有效化解矛盾,坚持公平公正、严格规范原则,周密组织村委会换届工作,力争年底前全面完成第十次村委会换届工作。同时,以作风建设为重点,扎实做好新当选村委会成员教育培训工作。

第5篇

一、2013年工作目标

节能减排目标:整治关闭化工企业2家,改造(淘汰)燃煤工业炉窑5座,实现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3.5%、低于0.40吨标准煤/万元,用煤量不高于2010年同期水平,规模工业单位产值能耗下降8%,全区万元GDP用水量控制在17.9吨以内。

清洁能源使用目标:天然气消费量增长15%,达到0.50亿立方米以上,比重超过5%;有40%以上的企事业单位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光伏太阳能发电系统建设面积达到5000平方米以上,清洁能源区范围同比扩大5平方公里。

节能建筑目标:全区范围内新建居住和公共建筑设计节能率必须达到50%,太湖新城范围内必须达到60%;太阳能热水器集热总建筑面积达到2.5万平方米。

环境治理目标: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等排放量在2010年基础上分别累计削减9.6%、9.6%、6.6%和9.6%以上,全区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列达到94%以上,III类以上地表水比例达到60%以上。城镇绿地覆盖率达38%;新增造林绿化面积2200亩。

示范建设目标:到2013年底,每个镇、街道建成1至2个低碳示范社区,全区推出10家以上低碳示范企业,新增1—2个低碳示范园区,全区30%的学校达到低碳示范标准,年内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

二、主要任务

(一)减少能源消耗,提高节能减排效率

1.严控企业节能降耗水平。坚持总量控制、单耗限额的原则,规模工业单位产值能耗下降8%,对全区9家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建立健全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综合信息数据库;完成合同能源管理项目5个;严格能效对标考核,对年综合能耗3000吨标准煤企业的单位产品能耗实施限额管理;申报市级以上节能与循环经济项目8个;开展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审计,完成年综合能耗3000—5000吨标准煤企业的能源审计工作,严格实行节能评估审核制度,确保项目节能审查率达100%;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不断完善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机制,有效推动区域开展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责任部门:区经信局、发改局和各镇、开发区、街道)

2.加强节能技术改造。以工业锅炉、电机节能、余热余压利用行业工艺技术装备更新改造等为重点,实施节能改造示范工程,实施8个以上节能项目;对产业节能、资源综合利用给予支持,并根据企业节能量大小进行扶持奖励;整治关闭化工企业2家;开展“三高两低”行业整治和落后用能设备淘汰工作,完成改造(淘汰)燃煤工业炉窑5座。(责任部门:区经信局和各镇、开发区、街道)

(二)推广清洁能源,推进能源结构调整

1.推进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城镇区域内新建12层及以下住宅(含农民拆迁安置房)和新建、改建、扩建的宾馆、酒店、商住楼等有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应当统一设计和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鼓励既有居住建筑和新建、改建、扩建的宾馆、酒店、商住楼等有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在进行节能改造时,设计、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鼓励新建高层居住建筑采用太阳能供热系统。(责任部门:区建设局,各镇、开发区、街道和各区属资产公司)

2.加强新能源的推广利用。学校、医院、机关等公共建筑,以及工业厂房、研发大楼、生态园、公共设施、居住楼房等建筑要利用光伏发电、风力发电、地热使用等技术,加快新能源的推广利用;屋顶或外墙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适合建设光伏电站的建筑,在不影响城市景观和环境保护的基础上,应用太阳能屋顶发电,并支持兆瓦级太阳能屋顶光伏电站建设;在公路、道路、广场、公园、绿地、旅游景点等公共空间,运用光电互补技术和风力发电技术,建设太阳能或风力发电路灯、广告牌、显示屏等工程。(责任部门:区发改局、经信局、财政局、建设局、教育局、卫生局、城管局和各镇、开发区、街道)

(三)建设绿色建筑,加快节能技术应用

1.加强民用建筑节能管理。一是要严把方案审核关。对未取得各建设主管部门建筑节能审查同意意见的民用建筑项目,规划部门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二是要严把设计审查关。未经建筑节能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三是要严把施工监督关。质监站及各镇、街道建管部门要加强对各方责任主体的建筑节能质量行为进行监督,积极开展建筑节能日常监督检查和节能专项检查,确保建筑节能执行率达到100%;对施工达不到建筑节能要求,责成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并按相关规定对施工和监理单位进行严肃处罚。四是要严把工程验收关。对不按照经节能审查合格的施工图文件施工或擅自降低执行节能标准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不得出具监督报告,不得予以竣工验收备案。五是已建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率先逐步试点进行节能改造,使建筑节能率达到50%及以上设计标准。(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各镇、开发区、街道和各区属资产公司)

2.大力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全区范围内新建框架结构的民用建筑(含框剪、剪力墙、筒体等)禁止设计及使用粘土实心砖和粘土空心砖。为修缮古建筑或涉及近代、现代重要古迹和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以及建设、修缮经依法批准的仿古建筑,确需生产粘土实心砖的单位,应当经市墙体材料管理机构的批准方可生产使用。(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各镇、开发区、街道和各区属资产公司)

3.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要严格按照《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规定,规范房屋建筑和建(构)筑物拆除工程程序管理及实施过程中文明施工行为,确保做到“六不开工”,实现“六个100%”,实现所有建设工地现场标准化管理。(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各镇、开发区、街道和各区属资产公司)

(四)节约资源利用,推广能源循环使用

1.推广节水技术改造。重点对化工、治金、纺织、建材、机械等高耗水行业推广循环用水和节水技术改造。一是编制节水评估报告。强化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对新建、改建、扩建取用水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编制用水、节水评估报告,并报节水管理部门审核。二是建立节水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大水资源费征收力度,严禁擅自免征、减征水资源费,切实做到应收尽收。实行企业用水总量控制,制定用水计划,实行超计划累计加价,提高用水效率,促进企业采用循环用水技术的积极性。(责任单位:区水利局、经信局、建设局、财政局)

2.规范垃圾分类后续管理。加强已建成的9个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小区的规范化管理,深入实施分类宣传、现场指引、奖优惩劣等工作,通过科学管理、规范制度和行为引导,最大限度地节约和保护环境。在全面摸清辖区内各类垃圾日产生量的基础上,指导有条件的镇、街道建设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前期介入商品房环卫预验收,与开发商物业协调建筑垃圾堆放收运事宜,减少偷倒行为。(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和各镇、开发区、街道)

3.推广畜禽粪便和蓝藻生物化处理。养鸡场和马山牛奶公司产生的畜禽粪便要做到统一收集、处理和利用;胡埭唯琼农庄要做好太湖蓝藻的处理,对产生的沼气和有机肥进行合理使用。(责任部门:区农林局和相关镇、开发区、街道)

(五)加强环境治理,打造宜居生态体系

1.继续强化污染物减排。积极推动控源截污和污水处理厂尾水生态净化利用工程,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量和处理深度;积极推进结构减排,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继续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大力开展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加大污染治理力度,从而削减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强力推进农业源减排。(责任部门:区环保局、经信局、建设局、农林局和各镇、开发区、街道)

2.建设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对照市政府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全区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禁止新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炉窑、炉灶等燃烧设施。到2013年底,禁燃区内在用的所有锅炉、炉窑、炉灶等燃烧设施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其他清洁能源。禁燃区内严禁销售高污染燃料。(责任部门:区环保局、经信局、城管局、质监局和相关镇、开发区、街道)

3.加强水环境综合整治。加强水环境保护和综合整治,深入实施饮用水源地保护、控源截污、排水达标区管理、主要入湖河流整治等工作,重点巩固小溪港、梁溪河和长广溪水质,确保庙港的水质达标,加快直湖港、横塘、马山河和曹王泾的水质改善,到2013年全区III类以上地表水比例达到60%。对全区16条河道进行清淤,清淤长度15.1公里、清淤土方18.3万立方米。(责任部门:区环保局、水利局、建设局、农林局和相关镇、开发区、街道)

4.提升碳汇能力和质量。加强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和附属绿地建设,强化各类绿地和立体绿化的建设,新增城镇绿地150万平方米,实现城镇绿地覆盖率达38%的目标;新增造林绿化面积2200亩。(责任部门:区农林局、城管局和相关镇、开发区、街道)

5.推广交通节能减排。对新进入道路运输市场的、以汽油或柴油为单一燃料且总质量超过3500KG的客货运输车辆,实施燃料消耗量核查,严格禁止高耗油车辆进入道路运输市场。开展教练车辆“油改气”的推广,将驾驶节能理念贯穿于驾驶员培训全过程。新增“油改气”教练车2辆,其中板桥驾校1辆,通达驾校1辆。继续推广“绿色汽修”创建工作,推广绿色环保维修技术,引导机动车维修行业进行绿色环保改造,着力提高机动车维修从业者的节能减排意识,进一步规范维修企业内部管理,减少汽车的污染排放。(责任部门:区交通局)

(六)倡导低碳生活,开展示范建设活动

1.开展低碳示范社区建设。各镇、开发区、街道结合本单位实际,突出各社区工作特色,建设1-2个低碳示范社区,鼓励社区居民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推广户用天然气,鼓励居民使用以电代燃料、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推广垃圾分类和废弃物回收使用,被列入区垃圾分类收集试点范畴;通过补贴方式为居民更换节水龙头、节水马桶、节能灯,保证节水型器具普及率达到95%以上,人均月用水量在4.8吨以下;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及绿化、美化、亮化力度;积极开展低碳宣传活动,提倡使用环保型交通工具,减少购买、使用对环境有害的商品。(责任部门:区民政局、财政局、建设局、城管局、水利局和各镇、开发区、街道)

2.开展低碳示范学校建设。学校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备一律采用节能环保型设施设备,使用符合节水型要求的水龙头、卫生洁具、浴室等用水设施,及时更换淘汰型用水器具和老、旧供水管网,更换使用高效照明灯具,力争全区30%的学校达到低碳示范学校标准;以德育为抓手,狠抓学生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教育和引导学校师生低碳生活方式,节约用水、用电、用纸;积极开展植树造林、绿化环境、环保宣传、环保实践等社会公益活动,加强教育宣传,以学生带动家庭,以家庭带动社会,全力推进能源结构低碳化、产业结构低碳化、社会生活低碳化。(责任部门:区教育局、水利局、财政局和各镇、开发区、街道)

3.开展低碳示范园区建设。建设低碳示范工业园区1至2个,园区必须具有循环经济发展理念,没有“三高两低”、“五小”企业,规模企业产值能耗低于全区平均能耗10%以上,工业集中区和经济开发区亩均土地产出比2011年提高10%以上;使用直流水改循环水技术,采取空冷、中水、凝结水回用等节水措施,园区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50%以上;园区企业使用高效照明光源;在新建建筑上使用太阳能光伏发电、地源热泵、风力发电、水源热泵系统、屋顶绿化、外墙保温系统等节能技术,使建筑节能率达到60%以上。(责任部门:区经信局、发改局、财政局、国土局、水利局、建设局和各镇、开发区、街道)

4.开展低碳示范企业建设。全年评选出低碳示范企业2家,要求企业达到的低碳示范标准有:一是优化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大资源综合利用,不断降低工业能源消耗;二是开展节水技改,使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器具,通过循环利用间接冷却水、工艺水等技术使用水重复率达到行业先进水平;三是利用清洁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煤炭使用量;四是加大企业厂区的绿化、美化及环境整治工作,做到清洁、低碳生产。(责任部门:区经信局、发改局、财政局、水利局、建设局和各镇、开发区、街道)

5.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年内省级以上园区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其他园区同步推进。加快园区循环化改造方案的制订与实施,积极调整园区企业、产业和基础设施空间布局;综合考虑资源环境承载力和未来发展方向,对现有产业产品结构进行调整优化;探索项目间、企业间、产业间的循环链接,提高资源产出效率和效益;推动能量梯级利用、余热余压综合利用、企业间废物交换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等。(责任部门:区发改局和相关镇、开发区、街道)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关于成立市区“低碳经济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要求,各成员单位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自职责,部署推进措施,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低碳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沟通衔接,形成例会、通报制度,定期通报相关部门和区域工作进展情况。

2.形成控制机制。探索形成区域内能耗动态平衡控制机制,将压降能耗与企业生产相挂钩,引导企业参与节能改造、运用新能源、淘汰落后产能、减少碳排放,以镇、街道为单位明确压降指标,督促企业压降能耗或者以碳交易形式,使各个区域的总能耗、单位产值能耗达到逐年均衡下降。

3.加强目标考核。建立目标考核机制,将低碳示范区建设工作任务列入各镇、开发区、街道和各部门的绩效考核,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将低碳经济示范区建设纳入重要工作日程,明确责任,落实任务,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应职现积极研究出台具体的支持政策,推动示范区建设工作顺利实施。

4.加快清单编制。全区范围内各镇、开发区、街道以及规模以上重点企业要开展碳排放清单编制工作,建立低碳理念,理清区域内温室气体主要排放源,了解各行业排放现状,对全区域碳排放情况有综合的掌握,为未来减少碳排放、开展碳交易打好坚实的基础。

第6篇

一、切实履行牵头单位作用,推进“进社区”活动的开展

按照省、和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七进”活动的安排部署,我局作为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七进”活动的牵头单位,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和谐繁荣的经济强市的总体目标,按照“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的评价体系标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认真负责“进社区”活动的组织、宣传、动员、实施、督查等工作。相继制定并下发了《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工作方案》(广民发〔2009〕83号),《关于报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社区”活动有关材料的通知》(广民发〔2009〕85号),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活动考核细则的通知》(广民发〔2009〕105),《关于在全市社区开展“除陋习、树新风”,整洁迎“五一”攻关月的通知》(广民发〔2010〕14号)等文件,对全市“进社区”活动进行了详细安排部署。使该项工作层层有组织、有领导、有机构、有措施、有考核、有落实。通过完善制度、狠抓落实,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搞好调查、突出重点,加强督查、确保实效等措施落实,实现了全民参与、强力推进,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活动蓬勃开展,社区环境卫生质量明显改变,社区形象明显提升。

二、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活动常抓不懈,建设优美整洁机关

按照市环境整治办的安排部署,我局成立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机关”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的开展,通过悬挂宣传标语,设立宣传橱窗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坚持门前包“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容秩序”的三包到位,做到门前无垃圾、无乱堆、乱贴、乱画、随地吐痰、乱摆摊点、车辆乱停乱放、植物死缺等现象;办公室内做到和保持了地板、天花板、墙壁、门窗内无破损、无污迹、蜘蛛网,桌面、窗台无灰尘、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无乱吐、乱贴、乱画现象。全局干部职工坚持每周清扫责任区,积极参加全市安排的集中治理活动,对此项活动的常抓不懈,提高了全局干部职工的认识和参与自觉性,机关环境卫生状况明显改善。

三、存在的问题

经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各社区已经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以下问题:

(一)群众参与性不强。虽然群众对环境治理工作有一定的认知,但对“自家”环境搞得好,参与大环境治理的主动性差。

(二)老小区的问题。老小区环卫设施缺乏、地下管网老化、路面破损,需投入资金多。但老小区居民物管费用缴纳低,与小区环境改造资金需用量矛盾突出,是影响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因素。如桂花小区、顺德小区。

(三)人力、物力、财力有限。如辖区内存在的建筑垃圾,社区无法清运;“牛皮癣”等反复出现,保洁工作难。

五、下一步打算

﹙一﹚继续广泛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的重要意义及作用,深入开展卫生和文明常识普及活动;

﹙二﹚随时监督检查。对各社区内环境卫生状况和环境综合治理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做到卫生不留死角;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民政局把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活动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相结合,以创先争优为契机,认真落实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的具体要求,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突出重点,狠抓薄弱环节,着力推进城乡社区环境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建设。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现将2010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切实履行牵头单位作用,推进“进社区”活动的开展

按照省、和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七进”活动的安排部署,我局作为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七进”活动的牵头单位,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和谐繁荣的经济强市的总体目标,按照“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的评价体系标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认真负责“进社区”活动的组织、宣传、动员、实施、督查等工作。相继制定并下发了《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工作方案》(广民发〔2009〕83号),《关于报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社区”活动有关材料的通知》(广民发〔2009〕85号),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活动考核细则的通知》(广民发〔2009〕105),《关于在全市社区开展“除陋习、树新风”,整洁迎“五一”攻关月的通知》(广民发〔2010〕14号)等文件,对全市“进社区”活动进行了详细安排部署。使该项工作层层有组织、有领导、有机构、有措施、有考核、有落实。通过完善制度、狠抓落实,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搞好调查、突出重点,加强督查、确保实效等措施落实,实现了全民参与、强力推进,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活动蓬勃开展,社区环境卫生质量明显改变,社区形象明显提升。

二、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活动常抓不懈,建设优美整洁机关

按照市环境整治办的安排部署,我局成立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机关”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的开展,通过悬挂宣传标语,设立宣传橱窗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坚持门前包“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容秩序”的三包到位,做到门前无垃圾、无乱堆、乱贴、乱画、随地吐痰、乱摆摊点、车辆乱停乱放、植物死缺等现象;办公室内做到和保持了地板、天花板、墙壁、门窗内无破损、无污迹、蜘蛛网,桌面、窗台无灰尘、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无乱吐、乱贴、乱画现象。全局干部职工坚持每周清扫责任区,积极参加全市安排的集中治理活动,对此项活动的常抓不懈,提高了全局干部职工的认识和参与自觉性,机关环境卫生状况明显改善。

三、存在的问题

经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各社区已经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以下问题:

(一)群众参与性不强。虽然群众对环境治理工作有一定的认知,但对“自家”环境搞得好,参与大环境治理的主动性差。

(二)老小区的问题。老小区环卫设施缺乏、地下管网老化、路面破损,需投入资金多。但老小区居民物管费用缴纳低,与小区环境改造资金需用量矛盾突出,是影响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因素。如桂花小区、顺德小区。

(三)人力、物力、财力有限。如辖区内存在的建筑垃圾,社区无法清运;“牛皮癣”等反复出现,保洁工作难。

五、下一步打算

﹙一﹚继续广泛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的重要意义及作用,深入开展卫生和文明常识普及活动;

﹙二﹚随时监督检查。对各社区内环境卫生状况和环境综合治理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做到卫生不留死角;

第7篇

在开展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检查的过程中,重点要检查小区车辆堵塞、占用消防通道和建筑消防设施管理、使用、维护监管不到位、管理措施不得力的问题。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2021社区消防安全工作计划,供大家参考。

社区消防安全工作计划1在20--年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社区消防工作,推动社区消防工作的开展,切实提高社区群众预防火灾能力,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以及结合我区实际消防工作,现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始终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街道社区具体负责、居民共同参与”的社区消防工作格局,有效预防和减少社区火灾事故的发生,为我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任务

我区到20--年底基本实现社区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健全完善各级消防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建立起适合社区特点的灭火救援体系,形成覆盖街道、社区的火灾防控网络,社区居民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火灾事故多发、火灾亡人势头得到有效控制。

三、工作措施

(一)成立消防安全监管组织机构。

成员名单:组长副组长:

组员:

(二)确实加强社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各街道经济、文教、商业相对集中的区域和人员聚居区每平方公里消火栓数量,在20--年要达到国家标准要求。消防设施不得少于x个,各街道、各社区要结合市政规划改造,落实消防水源、消防道路的管理,配置消防器材。在自来水管网无法到达的地方,要因地制宜修建消防水池,尤其是城乡结合部,要因地制宜,充分利用池塘等天然水源,保证水池水量和水源长期不间断,并设置消防取水口。要对旧城区进行楼道清理,增设疏散出口,增设简易喷淋,配置灭火器,整改旧电气线路。鼓励居民住家之间采用防火隔墙,居民住户装修材料选用阻燃、不燃材料,并留出适当的防火间距,逐步提高防火抗灾能力。

(三)积极发展社区多种形式消防伍建设20--年,各街道要建立消—防—队伍,各社区也要根据实际建立兼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到20--年底,社区建队率要达到100%。要逐步规范队伍的“建、管、训、用”,同时成立居民—联户联防组织,建立执勤制度。各街道和社区都建立一支能够扑救初起火灾和一般火灾的消防队伍,并适时开展经常性训练、演练,提高居民自防自救能力。

四、实施步骤

(一)加强各项消防工作制度建设各级消防组织机构要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工作制度,制定切合实际的年度消防工作计划,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分析辖区火灾情况,研究解决突出的消防问题。要以“三合一”场所、私房出租户、简易搭盖的生产和储存场所为重点,每季度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规范多种形式队伍的管理,明确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主管单位的管理责任,定期组织开展执勤训练、业务知识学习、增强队伍的实战灭火能力。

(二)深入开展社区消防宣传教育各街道、各社区要把消防宣传教育纳入普法和文化、卫生的宣传以及中小学素质教育、创建文明和平安社区、评选文明户等活动,加强社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各社区要结合辖区实际研究制定防火公约,积极动员居民参加,从而达到“走群众路线,群防群治”的目标。要强化对老、弱、并残人群的教育和监护,主动上门服务,定期对其居住环境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协助消除火灾隐患。要利用每年的安全活动月、“11.9”消防宣传日等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火宣传教育。要在人员主要流动地段设置固定消防宣传栏、宣传警示牌,在企业和旧木屋区等火灾荷载大的地域设置防火警示标志,对居民开展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

(三)加强社区消防工作经费保障区、街要建立健全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保障机制,将公共消防设施、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及其装备设施经费按有关规定纳入财政统筹,明确消防经费投入比例,确保每一支消—防—队的人数不少于10人,个人防护装备齐全,其他多种形式消—防—队配备一台手抬机动泵和400米水带、2支水枪和10支4公斤的移动式灭火器。

社区消防安全工作计划2一、工作目标

通过进一步落实各村、社区、辖区各企业消防工作责任,发动全社会力量,全面深入地排查整治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易燃易爆、“三合一”、高层等重点场所火灾隐患,确保全镇一般火灾事故明显减少,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使全镇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取得成效,镇政府成立专项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成员由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治办,由镇综治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为保证大排查大整治落到实处,镇政府成立督导组进行督查,具体人员安排与分工如下:

三、排查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整治范围

大排查大整治范围: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的场所);高层;“九小”场所(小商场、小学校和小幼儿园、小医院、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

除上述内容外,各村、社区、各企业要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和行业火灾特点,将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纳入排查整治范围。

(二)排查整治内容

1、是否建立和完善了消防安全制度;

是否确定了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是否规范了灭火应急预案、消防档案、消防安全标识;是否落实了防火巡逻检查、消防设施定期检测检修和保养、消防演练以及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是否落实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等要求。

3、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防火间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电气线路敷设以及室内外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是否达到相关标准。

4、易燃易爆场所生产工艺、装置设备或储罐、设施等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5、“三合一”场所中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防火分隔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电气线路敷设是否达到相关标准。

6、“九小”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用油、用电、用气、用火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等。

7、生产、销售和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四、职责分工

各村主任、社区居委会主任作为本辖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镇各督查组适时进行督查,确保该项工作不走过场,镇综治办负责大排查大整治的后勤协调工作。

五、实施步骤

大排查大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

镇政府已下发方案,各村、社区要根据本方案于11月1日前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部署开展大排查大整治。

(二)排查整治阶段

11月1日至25日,各村、社区、各企业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对于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限期整改;对排查出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镇综治办;对于随时都可能发生火灾的重大隐患,在隐患整改之前,要落实人员,落实责任,死看死守;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坚决实施“三停”(停止施工、停产、停业)。

(三)总结阶段

11月25日以前,各村、社区要全面完成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并于11月26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镇综治办,以便镇上统一总结上报。

六、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大排查大整治是一场全省范围内的集中排查整治活动,各村、社区、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密组织,与当前正在开展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结合起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强化消防安全责任,明确分工,狠抓落实。

(二)突出重点,群防群治

要突出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易燃易爆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监察;要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大排查大整治,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尤其要发动社区、村组开展火灾隐患自我排查整治;要大力推进消防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推进消防安全管理、设施维护保养和自我评估“三项”报告备案工作,强化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要大力推进火灾隐患举报工作,依托“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平台,动员全社会力量举报火灾隐患,借助群众力量整治火灾隐患。

(三)强化措施,整改隐患

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尽快整改,对严重的消防违法行为,如无法处理的,要及时报镇综治办,以便准确应对。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村、社区要广泛宣传大排查大整治,深入开展消防知识普及和消防宣传活动;要大力宣传大排查大整治中的先进经验、典型单位和个人,表扬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工作;对于排查整治中发现的典型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通过各种渠道予以曝光,借助舆论的力量整治火灾隐患。

(五)检查督导,跟踪问效

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开展期间,县政府将组成督导组,对全县各镇、各部门、各行业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镇政府也将组成督导组,由各包片领导带队深入各村、社区,督促工作落到实处。大排查大整治期间,凡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在全镇进行通报,相关村、社区、企业负责人都要向镇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凡发生特大火灾事故,将依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社区消防安全工作计划3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充分认识安全发展的重大意义和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以强化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加大安全生产的执法和隐患整治力度,继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规范非煤矿山企业生产建设行为,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把规范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行为和强化安全基础建设作为专项整治重点,继续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超层越界开采和代采代探等违法行为,认真落实取缔关闭、停产整顿等监管措施,杜绝关闭和废弃矿井死灰复燃。严格安全准入制度、规范非煤矿山行政许可和安全设施“三同时”等工作。进一步规范矿产开采秩序,有效的保护和合理开采矿产资源,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晋级和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三、工作重点

(一)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继续集中整治开采秩序混乱、破坏资源、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矿山和小采石场,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国土、公安、环保、电力等部门将加强协作,联合执法,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二)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晋级工作。今年底,全县60%的非煤矿山和三等以上尾矿库达到安全标准化水平。要根据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非煤矿山企业,有针对性地采取不同工作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对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在有效期内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暂扣其标准化等级证书,责令停产整改;发生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一年内发生2起生产安全事故或事故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吊销安全标准化等级证书。

(三)加大开展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在重点企业实施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建设实施范围,提升地下矿山安全保障能力。将地下矿山企业“六大系统”的建设,作为今年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并纳入年度执法工作计划,定期对建设质量和建设进度进行检查,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

(四)不断强化露天采石场安全监管。禁止一切无证非法采石取石的行为,对证件合法但未按照规定年采剥总量超过50万吨、最大开采高度超过50米组织生产的小型露天采石场和未实施台阶式开采或分层开采、坡度角大于安全规程要求的,采用不符合爆破规程爆破方式的,一律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其停产整改,经限期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将予以关闭。

(五)继续规范非煤矿山行政许可工作。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的建设项目,依法予以处罚。对低于最小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的非煤矿山企业,不予延期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对新建项目不予审批发证;对取证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要责令停产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六)切实加强采掘施工单位安全监管。适时开展外包施工队伍安全管理情况督查检查,继续实行外包采掘施工队备案制,原则上一个生产系统只允许一支采掘施工单位(或项目经理部)承担作业。严禁采掘施工单位以任何形式将所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分包,分解弱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采掘施工队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责令停产整顿3个月;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令停产整顿6个月。一年内连续发生2起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令矿山企业解除施工合同、取消施工资格。

(七)不断强化尾矿库安全隐患的整改治理工作。将危库、险库及调洪库容小、下游有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的尾矿库作为整治重点。对仍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超量储存的尾矿库,提请当地政府依法关闭。对达到设计库容的尾矿库要严格落实闭库安全管理规定。认真落实三等及以上尾矿库建立在线监测系统要求,对新建尾矿库无在线监测内容不予进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已建成尾矿库要督促企业尽快补做在线监测系统。

社区消防安全工作计划4金沙街道自20--年开展安全社区建设以来,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原则,多措并举,整体协调,注重实效,稳步推进,着眼长远,规范发展,创建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居民群众生活得到有效改善。按照区委区政府有关要求,20--年将正式验收全国安全社区,因此,这一年必是创建工作非常关键的一年,为全面做好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倡导“资源整合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理念,求真务实,用于创新,结合辖区的实际,不断探索、不断深化、不断发展,深入开展和推动安全社区建设,促进全街各项工作安全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创建全国安全社区为总目标,不断完善安全促进、伤害预防和项目干预的创建机制,努力营造一个宜居宜业、安全--x的生活环境,打造现代化人文社区。

三、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提高辖区居民的安全意识、应急技能,变居民接受教育为自觉参与创建,形成人人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居民的安全知识。通过发放安全教育宣传品,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识和对创建安全社区的知晓率。通过安全生产活动月、爱国卫生月等为契机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增强居民对安全知识、应急技能的储备,让安全知识、应急技能入脑入心,全面提升居民群众的安全素质。

二是加强培训、演练,提高居民的应急技能。联合消防中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跨界组织深入社区,针对老年人、儿童、建筑工人、残疾人、外来人员等,开展多层次多主题的安全知识讲座、培训、应急演练,覆盖不同性别、不同年龄的人员和各种环境状况,运用案例及实际操作演练,提醒居民注重生活中的安全细节,注重平时安全知识的`积累,增强突发事件应急技能,确保自身安全、家庭安全、社区安全。

三是营造安全氛围,提高居民的共建意识。利用街道和社区宣传栏的宣传标语,在居民集中的地方悬挂宣传横幅和张贴宣传版面等方法进行户外宣传,在全街区域范围内积极营造安全社区创建的氛围,随时提醒着人们注意安全,提高居民安全共建的意识。

(二)进一步推进安全楼院试点建设,加强安全社区建设新思想、新理念的交流,开拓工作思路。

一是增加安全社区建设示范点的推广面。安全社区建设是一项持续推进的工作,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都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因此在安全干预项目开展中我们选择了“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的工作方式探索建设安全社区的有效方法。在残疾人安全方面,选取凤岭社区作为试点进行推进;在儿童安全方面,将选取金沙小学和金沙幼儿园作试点后再全面推广;在建筑工地安全方面,拟定元邦地产建筑工地作为试点单位,抓好该工地的岗位职责培训和岗前培训,落实安全作业的规章制度,通过建筑工地联席会议等方式加强安全监管。通过示范点建设的增加,努力实现广覆盖,乃至全覆盖。

二是广泛参加国内安全社区网络的交流活动。加强信息交流是安全社区建设标准一条重要要求,且安全社区建设的专业技术性、规范性较强,为了使安全社区建设工作不偏离标准,我们通过“走出去,请进来”两种方式不断增长知识面,开拓安全社区建设的工作思路。通过积极参加国内外组织的培训、考察、交流活动、专家指导,增强对安全社区理念和安全社区标准内涵的理解,明确创建步骤和建设方法,学习好的做法和经验。

(三)进一步挖掘辖区资源,引领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把各个安全促进项目做深做细。

20--年各个安全促进项目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年我们将在建立落实20--年干预措施长效机制的基础上不断深化各个安全干预项目,由“抓重点”向“抓细节”转化。

1、建筑工地安全项目:

一是健全组织,明确目标。项目成员增加新入建筑工地企业,负责对社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组织和运行工作。并通过制定相关工作制度,明确相关人员职责,使创建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道路。

二是广泛宣传,浓厚氛围。利用街道网站、工地宣传栏、橱窗等宣传教育阵地,进行文明施工宣传。

三是突出重点,保障安全。规范工地安全档案登记,加强对建筑工人的管理。

2、出租屋消防安全项目,对辖区出租屋和外来人员等加强危险源辩识与分类建挡管理;

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力度,不断强化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持续开展消防安全“进家庭、进楼院、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的“五进”宣传教育活动;组织企业负责人的消防安全培训,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组织企业、学校及出租屋开展针对不同对象和情况的消防应急逃生演练。

3、残疾人和精神康复病人安全项目,在星光老人之家安全设施的改造和安全培训的基础上向残疾人居家、出行、残疾人在公共场所的安全领域进行拓展和衍生。

4、儿童安全项目: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健全青少年安全教育工作机制。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立体网络模式,着力发挥学校在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家庭的教育引导作用,和社会的参与协同作用,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青少年教育工作的风气。

二是加强阵地建设,构筑青少年安全教育平台。

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涉及到人们生活,工作乃至环境各个方面,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是社区各相关单位自我检查、自我纠正、自我完善、自我改进、周而复始的一项长期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工作。希望各部门、各科室、各有关单位能够持续改进,持之以恒,在建设中摸索,在摸索中进步,为有效降低伤害发生的目标而不懈努力,实现20--年成为全国安全社区这一目标。

社区消防安全工作计划5一、工作目标

通过进一步落实各村、社区、辖区各企业消防工作责任,发动全社会力量,全面深入地排查整治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易燃易爆、“三合一”、高层等重点场所火灾隐患,确保全镇一般火灾事故明显减少,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使全镇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取得成效,镇政府成立专项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成员由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治办,由镇综治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为保证大排查大整治落到实处,镇政府成立督导组进行督查,具体人员安排与分工如下:

三、排查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整治范围

大排查大整治范围: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的场所);高层;“九小”场所(小商场、小学校和小幼儿园、小医院、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

除上述内容外,各村、社区、各企业要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和行业火灾特点,将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纳入排查整治范围。

(二)排查整治内容

1、是否建立和完善了消防安全制度;

是否确定了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是否规范了灭火应急预案、消防档案、消防安全标识;是否落实了防火巡逻检查、消防设施定期检测检修和保养、消防演练以及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是否落实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等要求。

3、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防火间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电气线路敷设以及室内外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是否达到相关标准。

4、易燃易爆场所生产工艺、装置设备或储罐、设施等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5、“三合一”场所中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防火分隔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电气线路敷设是否达到相关标准。

6、“九小”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用油、用电、用气、用火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等。

7、生产、销售和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四、职责分工

各村主任、社区居委会主任作为本辖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镇各督查组适时进行督查,确保该项工作不走过场,镇综治办负责大排查大整治的后勤协调工作。

五、实施步骤

大排查大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

镇政府已下发方案,各村、社区要根据本方案于11月1日前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部署开展大排查大整治。

(二)排查整治阶段

11月1日至25日,各村、社区、各企业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对于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限期整改;对排查出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镇综治办;对于随时都可能发生火灾的重大隐患,在隐患整改之前,要落实人员,落实责任,死看死守;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坚决实施“三停”(停止施工、停产、停业)。

(三)总结阶段

11月25日以前,各村、社区要全面完成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并于11月26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镇综治办,以便镇上统一总结上报。

六、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大排查大整治是一场全省范围内的集中排查整治活动,各村、社区、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密组织,与当前正在开展党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结合起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强化消防安全责任,明确分工,狠抓落实。

(二)突出重点,群防群治

要突出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易燃易爆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监察;要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大排查大整治,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尤其要发动社区、村组开展火灾隐患自我排查整治;要大力推进消防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推进消防安全管理、设施维护保养和自我评估“三项”报告备案工作,强化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要大力推进火灾隐患举报工作,依托“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平台,动员全社会力量举报火灾隐患,借助群众力量整治火灾隐患。

(三)强化措施,整改隐患

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尽快整改,对严重的消防违法行为,如无法处理的,要及时报镇综治办,以便准确应对。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村、社区要广泛宣传大排查大整治,深入开展消防知识普及和消防宣传活动;要大力宣传大排查大整治中的先进经验、典型单位和个人,表扬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工作;对于排查整治中发现的典型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通过各种渠道予以曝光,借助舆论的力量整治火灾隐患。

(五)检查督导,跟踪问效

第8篇

一、2018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认真学习十九大精神,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领导率先垂范,带头学习,采取多种形式强化学习教育,要求全局党员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从严治党工作中, 突出“严”字抓实主体,从“关键少数”严起,班子成员带头加强作风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带头强化党内监督,切实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深入开展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以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为基本要求,以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党员为根本任务,从而推动了全体党员思想境界的提高,道德素质的提升、业务水平的增强,确保民政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取得扎实成效。年度内召开了4次专题党组会,分别制定了《朝阳县民政局2018年党建工作要点》、《朝阳县民政局机关工作制度》、《朝阳县民政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实施细则》、《朝阳县民政局党支部学习制度》、《朝阳县民政局财务制度》;定期开展了三会一课和民主生活会活动。2018年,我局1名党员被县直工委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民政局机关党支部局被评为四星级党支部。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了进一步彰显;机关建设发生了深刻变化;敢担当、求实效、正风气的良好政治氛围正在形成。

 (二)精准扶贫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要求,加大工作力度。一是提高低保保障标准,实行动态管理,确保扶贫户应保尽保。二是资助特殊困难户、低保户全部纳入新农合,参保率100%。行业扶贫方面,我局重点审批全县各乡镇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对符合低保标准的贫困户做到“应进必进,应保必保”。低保兜底比例达到70%以上,协调资金为羊山镇大四家子村建设文化广场一处,东大道乡郭杖子村集体经济项目一个。达到了精准脱贫目标,保证脱贫质量精准要求。

(三)涉军维稳工作。为做好涉军群体的稳定工作,采取了查清根源,包保稳控,安排就业,政策救助等方法,通过生产上支持,工作上照顾,生活上救助,情感上沟通,责任上落实;以尊严、以温暖、以希望,基本保持了我县涉军群体稳控平稳态势,没有发现有较大影响群体事件。

(四)减存控增工作。朝阳县民政局紧紧围绕《辽宁省信访矛盾减存控增三年攻坚台账》《辽宁省信访矛盾减存控增三年攻坚共性信访问题台账》,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明确责任,细化举措、攻坚克难,全力消化信访矛盾存量。落实行业责任,逐案研究,一案一策,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共化解省里交办的信访积案1件,市里1件,民政系统案件3件,接待上访人次246人次。

(五)巡视整改工作。根据县委关于《关于中央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安排》的通知,朝阳县民政局对此次整改工作详细安排部署,深入查找问题,严格落实整改。成立了整改领导小组,深入查找问题根源,认真研究具体的落实措施,着力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保证整改意见全部落地落实。在整改中,对照中央巡视组提出的72条问题,逐一梳理,逐一研究,对照检查,共梳理岀46条问题。针对梳理出的46条问题,县民政局党组制定了整改实施方案,建立了台账和问题清单,形成了整改报告,做到反馈问题全部见底见效。

(六)民政系统改革有序进行。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提出的“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深化民政系统改革。2018年,朝阳县推进了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模式,对敬老院进行整合重组。将全县28家乡镇敬老院一次整合为10所医养结合的区域性敬老院。尤其是医养结合模式计划2019年在全县10所区域性敬老院实现全覆盖。朝阳县中心敬老院与县医院签约成功,诊疗服务已经全面展开;全县养老机构达到了功能完备、服务优良、安全和谐的工作目标。

(七)救助救济工作

1、认真抓好低保政策的落实。一是做好低保申请审核审批工作。2018年,朝阳县民政局重新核定全县低保对象7698户15569人,目前低保资料归档工作已全部入库。二是完成低保提标工作,确保城乡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从2018年7月1日起,农村村民低保标准由3720元提高到4176元。有效地保障了城乡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三是努力实现低保与精准扶贫工作的有效衔接。为了实现精准扶贫对象的底脱贫,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县把全县精准扶贫对象符合低保救助的10826人全面纳入了低保救助。

2、全力推进特困供养人员的提标工作。从2018年7月26日起,我县对全县4151名特困供养人员待遇进行了提标。其中分散的由4836元,提高5436元;集中供养的由6170提高到了6602元。通过努力,朝阳县的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提标扩面使全县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得到了进一步保障,有力支持了精准扶贫工作。

(八)优抚安置工作。2018年,广泛深入地开展军民共建活动,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军政军民关系。优抚安置政策得到全面落实。依时足额发放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全县享受国家抚恤定补的优抚对象共有4307人。足额发放了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全县2018年社会化发放抚恤、补助金1343.8万元。年度内筹集10万元对县域内驻军进行了走访慰问。全面落实了退役军人一次性经济补偿和定期定量补贴发放工作,全面完成了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转业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圆满结束。投资18万元对尚志烈士陵园进行了维修改造,尚志烈士陵园移交尚志烈士纪念馆全面完成。全社会支持国防建设,弘扬军人荣誉的良好风尚正在形成。

(九)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及扫黑除恶工作

1、村(居)民主换届选举准备工作有绪进行。集中精力,周密部署,按时完成了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准备工作。经动员宣传、调查摸底,编写实施预案,组织业务培训,为2019年选举做好充分扎实的准备工作。

2、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朝阳县民政局坚持“有黑除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原则,围绕民政领域涉黑涉恶问题,以扎实的作风、有力的措施、全力以赴开展工作,一是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民政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标、任务、要求及阶段性工作安排。二是县民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坚持定期研究民政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截至目前,完成了对全县299个行政村的排查,共摸排各类线索498条,其中有2件已移交司法部门。9月12日,我局代表朝阳市接受了省民政厅检查组的检查指导,检查组对朝阳县民政局的扫黑除恶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3、社区管理工作。争取235万元资金新建设农村社区7个办公用房,协调城市建设用房6处,分别为巴黎庄园小区(二期)、新柳城小区、富园小区、巴黎庄园小区(三期)、福园小区三期、华新城小区,总面积为4537.28平方米。

(十)社会福利和老龄工作

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共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304万元。与司法部门合作,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和《朝阳县老年人的优待办法》,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完成了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任务;实现高龄补贴按续时进度发放;举办了丰富多彩的老年文化活动;重阳节开展尊老敬老活动。

(十一)社会事务专项管理

1、推进婚姻登记管理规范化建设。2018年,依法办理婚登记2240对,离婚登记771对。

2、健全救助管理工作制度。按照“自愿受助,无偿救助”的原则,认真做好流浪乞讨人员和临时困难求助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2018年年来总救助287人次。

3、基本完成我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补查)工作。

4、殡葬管理工作。2018年7月,作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牵头部门。通过统筹协调、宣传发动、线索摸排、处罚处理等措施,共排查殡葬领域突出问题40件,殡葬领域的突出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人民群众的满意度逐渐提高;殡改惠民政策深入人心,殡葬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良好的殡改工作氛围已逐渐形成。另外,2018年4月开展了骨灰海葬活动。惠民殡葬政策取得新的突破。

5、圆满完成孤儿资料审核、审批及基本生活费提标发放工作。按时发放了孤儿补贴,有13名孤儿送往省孤儿学校就读。孤儿政策有得到有效落实。

6、社会组织清理工作。2018年,按照市政府文件要求,我局以县政府名义出台了《朝阳县开展社会组织清理规范专项工作方案》(朝委办发﹝2018﹞30号),并成立了朝阳县社会组织清理规范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方案要求,朝阳县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取得了阶段性工作成果。到目前为止,在91家民非组织中,已注销3家,撤销18家,限期整改规范48家,正准备撤销4家,基本达到了规范社会组织行为、提高社会组织质量的目标。

(十二)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发展决不能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管安全”的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和省安委会《关于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总体要求,朝阳县民政局对所有公办和民办养老机构开展了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安全生产监督责任网络,明确了县民政局分管领导到养老机构具体工作人员四级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责任构架。实现了一级对一级监管,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导向。统一制定了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公示版、隐患告知牌和服务质量、安全管理相关制度17项,行业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实现了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安全生产上头热、下头冷现象得到了彻底改观,养老机构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得到了有效保障,朝阳市养老机构现场会在朝阳县如期召开;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得到省民政厅的充分肯定。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全力做好行业精准扶贫工作,充分发挥兜底保障作用,解决精准扶贫工作最后一公里问题。

二是充实完善全县养老机构建设,养老机构医养结合全覆盖。

三是继续深入开展行业扫黑除恶工作,在深挖彻查上有所突破。

第9篇

一、20*年工作回顾

(一)突出重点任务和热点问题,克难攻坚,合力推进,取得生态环保工作新成就。

一是落实污染减排任务,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实现双下降。污染减排作为“*”时期必须完成的一项约束性指标,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我们作为全市环境保护统一监管的职能部门,坚持把污染减排作为环保工作的一项重中之重来狠抓落实,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拟稿《实施方案》、《应急预案》、《“*”污染减排规划》,提出工作意见,主动加强同各有关部门联系和沟通,全力以赴投身到这场攻坚战中,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分别削减6.2%和0.26%,首次实现了双下降。在工程减排方面,列出污染减排重点企业,把二氧化硫减排重点放在华瑞发电有限公司,通过停产停业措施,共减排495.47吨,使全市的排放总量削减6.2%,超过年初的下降3.6%的目标;把化学需氧量减排重点放在污水处理厂,促使其在6月底投入了试运行,10月份计算减排量,共计减排COD395.82吨。在技术减排方面,积极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审核,促使优化能源结构,切实减少污染物排放。在监管减排方面,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排污行为,着力提高达标排放率,并强化环境污染整治,特别是开展废塑料整治后,可计入的COD减排量27.2吨,加上污水处理厂减排量,全年合计减排COD423吨,另向温州市减排办预支227.74吨,20*年COD排放总量削减0.26%。

二是开展废塑料业专项整治,区域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整治过程中,采取了多项灵活的举措。第一,把开展调研和拟定方案作为重点任务,多次深入有关乡镇、街道开展专题调研,多次与重点乡镇、街道负责人进行面对面交流沟通,在此基础上拟稿《实施方案》、《专项整治通告》,此后,市政府及时召开动员大会部署整治工作。第二,突出了“以人为本”的思路,在制订《专项整治通告》时,给整治对象1个多月时间处理完原料,最大限度减少他们的损失,降低抵触情绪。第三,加大宣传力度,印制1500多份市政府通告,发放到全市各乡镇、街道,还制作播放了5集专题片,聘请大学教授分析废塑料洗涤加工业的危害性,请村民讲述危害性,在全市形成了强大的舆论氛围,促使100多家场点自行关停,也为整治工作的全面推进打下良好基础。第四,全力以赴参与整治工作,特别是在全面整治阶段,我们举全局之力参与有关乡镇、街道组织的联合执法行动,有力促进了整体工作的扎实推进。通过努力,专项整治工作按部就班,扎实有效推进,各地取缔关闭的非法废塑料洗涤加工场点合计达到1284个,拆除违章建筑3万多平方米,非法点集中的村,如桐浦乡的桐浦村、弯前村和塘下镇的山官村、沙渎村,整治前后的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不再有臭气熏天、垃圾成山的现象,生态修复工作提前实施的村,可以说是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三是完成全国污染源普查试点任务,为全面普查奠定基础。我市作为我省和华东地区唯一的全国试点单位,在短短的2个多月时间内圆满完成了普查试点工作。试点期间,局班子统一思想、全面部署,抽调精干力量组成普查队伍,自始至终按照全国污染源普查办的要求,模拟污染源普查全过程,做好每项工作,走好每步棋,以饱满的热情、少有的高效率,圆满完成各个阶段工作任务,取得了普查试点的圆满成功,提出的一系列建议被国家污染源普查办采纳,得到国家、省、温州市普查办的充分肯定。11月下旬,试点结束后,立即开展全面普查,37个乡镇、街道及园区成立污染源普查组织领导机构,相继开展污染源普查各项工作,按时完成了清查工作任务。

四是加大典型案件查处力度,查封了一批影响恶劣的企业。20*年,我们立案查处的案件数量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数量比上年都有所增加,其中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达310件,突出查处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面大的环境违法行为。比如,仙降镇4家再生胶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严重污染了周边甚至全镇的空气环境质量,20*年被我局立案查处以来,多次被法院强制执行,但是业主总是想方设法恢复生产,群众意见非常大。去年,我们把这些企业列为重点执行对象,加强与镇党委、政府沟通,统一了思想认识,并通过他们的宣传教育,形成强有力的舆论氛围,市法院通过两次强制执法和我局多次回头看,最终予以彻底查封,切实改善了当地环境质量,取得非常好的效果。塘下镇八水村附近的小熔炼环境污染问题、市区虹桥北路一家慢摇吧环境污染问题、林溪乡几家石材厂噪声污染问题、桐浦乡非法电镀点污染问题等都得到了妥善处理,维护了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

五是加强在线监控能力建设,环境监管效率水平有所提高。建立重点排污企业在线监测监控系统,不仅是污染减排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市提高环境监管效率和水平的迫切需求。去年,我们把这项工作列为重要任务,在全市工业企业环保工作会议上进行了专题部署,在全市环境监察工作会议上进行了强调,明确了安装对象、建设要求、时间安排等事项,全市共计11家省控、温州市控重点污染源企业成为第一批安装对象。目前,除*市华瑞发电有限公司因停产没有安装外,其余10家企业都已经完成设备安装;市环境监控中心投入运行后,末端与企业在线监测监控系统链接、上端与温州、省监控中心联网,形成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和完备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

六是强化建设项目管理,“三同时”执行情况有所改善。建设项目监管工作一直以来是我们的软肋,为了改善后进的工作局面,我们把强化建设项目监管工作摆上了突出位置,进一步完善了项目监察工作制度,规范了验收工作管理程序,明确了工作职责,不断健全完善“三同时”监管台帐,还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全面检查20*年至20*年审批的1860个建设项目,对查出的334个违规项目进行了重点调查,通过限期整改、督促申请验收等措施,促使建设单位落实“三同时”制度,并对其中19个未按要求落实整改措施的对象进行了立案查处,改善了“三同时”执行情况。共验收建设项目129个,环评执行率100%,“三同时”执行率100%。同时,日常工作中严把环境准入关,严格控制新污染源,积极落实项目“以新带老”制度,对超过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企业,不批准其上新项目,确保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削减;还坚持做到“四个一律不批”,即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法律法规的项目不批,选址、布局不合理的项目不批,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地区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项目不批,对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的新增污染项目不批。

七是扎实推进生态市建设,达到省级基本达标生态县标准。按照生态市建设规划要求,20*年末我市要达到省级基本达标生态县(市)的建设标准。对照这一目标,突出四项重点工作,扎实稳步推进。首先,积极推进任务落实。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建议,并主动做好相关协调工作,促成全市生态市建设工作会议按时召开,年度建设任务及时下达,市政府还与18个重点乡镇签订责任书,协助市委办开展专题督查,督促和检点乡镇生态建设情况,有效地推动了生态市任务的落实。其次,努力促进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在建设资金方面,通过不断沟通,使生态市建设专项资金从1000万元增加到1500万元;在规划编制方面,积极参与市里各种相关规划的编制工作,督促乡镇加快编制生态建设规划或方案,使全市31个乡镇中30个完成了规划编制任务,同时以自身力量为主力,加快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在全省较早完成编制工作,上报省环保局审批,并受到省局的表彰;在工作机制方面,通过深入调研,拟稿《*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若干意见(初稿)》,并进一步深化细化;在管理规范方面,印发《*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管理细则(试行)》,规范项目管理。第三,促进生态村镇建设。加强指导和督促力度,加快建设步伐,全年新增7个省级生态乡镇、7个温州市级生态乡镇、41个温州市级生态村,省级以上生态乡镇覆盖率达52%,温州市级以上生态乡镇覆盖率达71%。同时,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作为生态村创建的主要条件,加快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新增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63个,总容量9680立方米,连接的排污管网总长53公里,日处理污水能力3200吨。第四,落实生态建设环保指标。分解落实任务,加大工作力度,使化学需氧量排放强度、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等指标均达到考核要求。通过努力,我市的各项指标已经达到省级基本达标生态县建设考核要求,并据此向省生态办提出了考核申请。

(二)落实行政执法和日常监管,加大力度,狠抓落实,环境业务水平有了新体现。

一是污染整治成果不断巩固。以巩固电镀业和小熔炼专项整治成果为主,继续保持“打非”高压态势,制订《*市打击取缔非法电镀、非法熔炼,巩固污染整治成果的行动方案》,督促并积极协助有关乡镇,通过采取拆除设备、抽取镀液、断水断电等措施,取缔非法小电镀场点91个;通过拆除违章等措施,取缔非法小熔炼场点37处;通过断水断电、拆除转鼓等措施,取缔非法制革生产加工点20处;采取发现一处打击一处的工作方法,取缔小褪色加工场点8处。在强化“打非”力度的同时,一方面着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日常巡查监督工作,对取缔后继续恢复生产的对象,及时函告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督促及时查处,严防再次回潮;另一方面,把落实监管举措放在突出位置,强化电镀企业总量控制工作,严厉查处擅自扩容生产行为;加强熔炼企业限期治理工作,通过改进生产工艺、建立完善污染治理设施,累计85家企业完成治理,废气达标排放,改善了区域空气环境质量。

二是环境执法力度继续加大。以加强重点污染源企业环境监察力度为主,增加监察频次,促进稳定达标排放;加大辐射监管执法力度,联合执法检查全市70家涉源单位,督促整改辐射防护设备;完成废弃物焚烧、制浆造纸等17类、1*家单位的二恶英类重点排放源现状调查;加强对列入环保信用等级管理企业的监管,对2006年度信用等级较低的60家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继续强化非工作时间环境监察工作,组织“瑞剑”执法行动6次,查处违法排污企业24家次;充分利用投诉案件的信息收集渠道,强化突击性环境执法,坚决查处影响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环境违法行为;强化日常巡查工作力度,坚决严厉查处偷排、漏排和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配合省环保局、温州市环保局开展了7次“飞行监测”和5次“督查行动”,检查监测企业87家,达标排放率符合省市要求。一年来,我们共计出动执法人员16854人次,检查企业9182厂次,立案查处526起环境违法行为。对7家偷排废水企业进行了现场查封,实行停产整治,处以9.9万元的个案高限处罚,有力地打击了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三是排污申报和收费工作扎实。深化排污申报工作,规范申报登记程序,积极推广使用新的排污申报软件,共计680家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进行了申报登记,新增项目列为申报对象,纳入排污收费征收范围;开展针对广播电视、通信设施等发射系统及工业、科学、医疗等电磁辐射设备(设施)的申报登记工作,申报登记单位12家,设备总数32台。在排污申报基础上,加强排污许可证发放和管理工作,强化年检,加强许可证管理,全年共换发排污许可证235份,首次将辐射源使用单位列入发放范围,放射源重点监管单位持证率达到100%,射线装置使用单位持证率达到70%以上,走在温州前列。在排污费征收方面,积极创新收费方式,实行按季收费,依法足额征收排污费,征收情况在市府网站上公布,使排污收费工作更加公正、透明。全年征收排污费1726.3万元,完成预算内排污费征收工作任务,征收对象1201家,收费总额和对象数量均创历史新高。

四是环境综合防治持续深入。继续深化实施治污设施“再提高”工程,在印染行业推广了一批以生化法为主的治污工艺,更新改造污染治理设施,提高达标排放稳定率;完成酸洗业污染整治试点工作,关停一批非法场点,8家酸洗企业经过整改后实现达标排放;强化限期治理工作举措,全年对9家企业实施限期治理;以处置电镀污泥等危险废物为重点,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电镀污泥转移量达2923吨,转移处置率达100%,各类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96.87%;深化和推广环保信用等级管理工作,新增管理对象8家,使全市174家重点污染源企业均列入管理范围;促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全年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污染治理分别完成投资9179万元和2931万元;积极推行并协助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鼓励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全年通过清洁生产审核企业18家,通过环境管理认证企业5家。

五是投诉处理成效明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环境投诉案件受理、查处、沟通、反馈等一系列制度,充分发挥“12369”环境投诉热线作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受理群众投诉,对重复投诉的突出问题进行汇总,通过重点监管、强化执法,重点解决。全年共受理环境污染投诉、来信来访共计2028起,调查处理率达100%,成功调解了2起环境污染纠纷。同时以开展“阳光投诉”活动为载体,通过召开座谈会、设置意见箱、组织广场接待日活动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受理并及时查处环境投诉20件,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环境污染问题。继续在中、高考期间开展噪声严管活动,为考生们营造了一个安静的学习和休息环境。此外,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件13件,其中主办件8件,满意和基本满意率100%。

六是环境监测工作扎实有效。完成飞云江、温瑞塘河、瑞平塘河、环城河、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空气等常规环境监测工作,获得有效数据5.2万个,为更好落实环境保护工作打下基础。狠抓省、温州市及*市重点污染源的年检、应急污染纠纷监测、执法检查监测、治理设施验收等监测工作,开展监测1004次。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全市污染源普查的环境监测工作。飞云江水系文成县与*市交界断面和温瑞塘河温州市与*市交界断面两个自动监测站投入使用并实现联网。完成1项研究课题。及时编制环境质量月报、季报和年报,并通过适当途径进行了公布。

七是宣传教育工作广泛深入。创新宣传形式,举办生态市建设摄影比赛,配合开展“我取浙江八杯水”飞云江取水活动和第二届杭甬温环保生态行活动,展示和宣传了我市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工作成绩;紧紧抓住主流媒体,宣传我市环保工作进展,在《温州都市报》、《*日报》等媒体刊登55篇相关报道,及时向社会通报了全市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充分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开展以“污染减排与环境友好型社会”为主题的“阳光行动”,使环境保护意识走进寻常百姓家。继续开展绿色系列创建工作,开辟环保第二课堂,对中小学生进行环境渗透教育,组织绿色学校环保骨干教师、街道文明办主任、社区书记(主任)进行培训,开展绿色家庭、绿色小卫士、绿色公益使者评选活动,1人入选温州十大环保形象使者,新创建国家级绿色学校1所、省级绿色学校4所、省级绿色社区2个。

(三)强化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转变观念,优化服务,队伍自身素质有了新提升。

一是行风作风建设扎实推进。按照上级部署,在环保系统相继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科学发展创新业、为民办事树风范”主题实践活动和以推进温州“第三次跨越”为主题的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深入学习“*市机关作风建设八条禁令”,结合环保工作,开展“走访千家企业、调研百个村居”活动,为10个企业、6个村居解决了实际问题,做到了方便群众、服务基层、服务企业,使干部在活动中素质得到提升,使群众在我们开展的活动得到实惠。

二是服务能力水平有所提高。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积极开展“阳光政务”活动,继续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排污费征收情况、行政处罚情况和行政审批情况等,及时通过媒体公布重点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增加了我局各项办事、执法工作的透明度,为群众参与环保事业提供了信息。继续深化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强化审批窗口的“形象作用”,始终做到热情、耐心,在严把环保准入关的同时,遵照“审批提速、服务改进”的要求,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减少中间环节,推行便民服务措施,进一步提高了办事效率,共审批建设项目221件,均在承诺时间内给予办理。

三是队伍自身素质有所提升。领导班子带头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抓好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干部职工的集中学习,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和大会精神。深化和拓展廉政文化建设,全面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不断完善分权制衡有关制度,构筑起防腐长城。强化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深入开展文明行业创建工作,积极推进环境监察大队标准化建设工作。加强对团、工、妇的领导,组织团委换届选举。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污染减排面临巨大压力。20*年我市的化学需氧量年度减排任务没有完成,主要原因就是作为主要减排途径的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不足、不稳定,进出水浓度差变化大、数值过低;根本原因是城市排污管网非常不完善,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内的绝大部分污水不能进入,平均日处理能力只有2万吨,负荷率远远低于设计要求。由于排污管网建设周期比较长,今年以及“*”最后几年的COD减排压力非常大。

二是区域环境质量相对较差,公众环境满意度比较低。区域性、行业性环境污染还在一些地方继续存在,非法行业和场点集中的区域,往往存在环境脏、乱、差现象。水环境质量不理想,除了飞云江水系基本符合功能区要求外,温瑞塘河、瑞平塘河、环城河水质均劣于Ⅴ类,超标因子多,富营养化严重,整治难度非常大,短期内无法达到功能区标准。市区酸雨污染较重,近几年一直在较重酸雨区、重酸雨区之间徘徊,空气环境质量超过功能区标准的天数还较多。公众对环境满意度比较低。

三是环境准入门槛逐年提高,总量控制的压力加大。我市的工业布局不合理,平原地区普遍存在环境容量低、水环境污染重的现象,但这些区域往往经济发展较快,要求新建的项目比较多,总量控制面临巨大压力,而且区域限批的制度将成为长期性的政策,大量新建项目因过不了环境准入关而被否决,社会各界对环保部门的意见会逐年加大,促使我们进一步被推上风口浪尖,总量控制的压力逐年增加。

第10篇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的责任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深入、彻底排查整治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组织机构

街道成立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各单位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安监办,办公室主任由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指挥调度、信息上传下达,收集活动资料。

三、工作任务

(一)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

强化“生命至上”的安全红线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松懈情绪,针对“3.25”火灾,要举一反三做好重点区域防范工作,各单位要按照此次通知要求,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梳理和查找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严格落实大风天不允许使用明火等防火要求,进一步提高应对和处置灾害能力。

(二)强化重点区域、单位监督检查力度,增强火灾隐患整治合力

各单位、社区、管委会要深刻查摆分析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影响本辖区、本行业火灾形势稳定的薄弱环节,切实抓好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城中村”、“六小场所”、“三合一”、“多合一”等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各单位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各项防范措施,制定和完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开展一次演练,社区居委会、管委会要加强对辖区耐火等级较低且人员密集的住宅区的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建立群防群治组织。对于发现的火灾隐患,要责令生产经营单位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整治方案、责任、措施、时间和资金,制定应急预案;发现重大火灾隐患,要立即停产停业;生产经营单位难以自行完成整改的,要交由政府挂牌督办,确保按期消除隐患。

1.安监办负责检查10人以上具有生产设备设施的私营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建立和落实情况;生产经营仓储等场所安全管理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用电、用气、用火情况。

2.各社区、管委会负责检查辖区10人以下私企、所有经营场所、居民楼道、出租房屋、车库及“六小场所”的安全用电、用气、用火情况;车间、仓库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情况;作坊式和经营性“三合一”场所严禁住宿,且需设置两个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情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窗口设置影响人员疏散逃生的铁栅栏和广告牌的情况;辖区内棚户区、出租房、地下室的冬季“三防”宣传教育和检查情况。

3.废旧物品交易市场、三公寓、苑泉社区的供销社大院、通讯社区的桑达公司大院及银河公司出租房等重点区域,要重点检查区域恶劣天气强制断电和禁止明火落实情况;居民安全使用明火情况;室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情况;设置简易消防设施情况;居民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掌握“四懂四会”的防、灭火基本常识和疏散逃生的基本技能情况;树立火灾的预防、扑救和疏散情况;消防安全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室外疏散集结点设置情况;大风天气应急值守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各社区、管委会、各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检查方案,对近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检查、在落实,全面掌握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和管理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存在的问题等要建立详细的工作台账,逐一整改。

(二)各社区、管委会、辖区各单位对排查发现的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街道办事处安监办,由安监办上报区政府,由区政府挂牌督办,并督促落实整改计划、措施和责任,在视线范围内全部整改完毕。

(三)各单位、社区、管委会在检查中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督查工作,必须做到不打折扣、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确保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到位,治理到位。

第11篇

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和*市环境保护局的正确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市环保中心工作,突出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以改善辖区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服务科学发展、建设宜居*为中心,狠抓污染减排及城区扬尘污染防控两个重点,做好环境监管与绿色信贷、环境宣教与绿色创建、专项行动与环境后督察工作三个结合;努力实现环境管理队伍水平、依法行政能力、区域环境质量、群众满意度四个提高。进一步深化环境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切实保障环境安全,充分发挥环保优化经济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作用,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狠抓落实,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环境支撑。

二、年度主要工作目标

(一)完成市政府下达我区的双减排任务;

(二)完成省级环保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基数档案整理和现场核查工作;

(三)辖区环境质量总体水平在上年基础上有新的提高和改善;

(四)辖区内大气环境监测子站全年优良天数不低于303天,月均降尘量、道路扬尘污染监测值好于去年;

(五)辖区内无较大等级以上的环境污染事件。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落实环境质量责任,扎实推进各项环保工作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总书记提出的“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的工作要求,把加强环境保护作为践行科学发展观的自觉行动。

2、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分析辖区环境保护工作形势和面临问题,按照全市“双减排”及环保目标责任考评办法,分解目标任务,落实环境保护工作措施,解决辖区突出环境问题,确保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3、把环保工作列入街道和政府有关部门绩效考核内容,督促其自觉宣传贯彻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环评制度,落实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在区财政新增财力中安排一定比例资金,用于环境保护工作。

(二)突出“双减排”工作重点,扎实推进污染减排工作

1、加强对辖区“双减排”工作的组织协调,按照全市今年主要污染物指标年度削减任务,制定《*区今年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实施方案》,把减排指标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单位。

2、引导或强制企事业单位使用清洁能源和低硫灰粉环保煤,推广单位联合集中供热,以清洁生产审核工程缩减SO2,促进污染减排工程全面落实。年内完成辖区内6台燃煤锅炉拆改任务。以对电镀企业执法检查为重点,加大对企事业单位COD排放治理力度,对污处设施不能正常运转、污染物排放不能实现达标或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实施限期治理,使辖区内重点企业废水排放实现稳定达标,工业用水重复使用率达到60%以上。抓好医疗废水处理监管工作,实现达标排放。

(三)强化大气污染整治工作,切实改善辖区空气质量

1、对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子站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整治,确保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子站监测值二级及以上良好天数达到303天以上。

2、继续深化扬尘污染防治“三级挂牌”管理办法,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对各类施工工地扬尘污染进行专项整治,监督检查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控制二次扬尘污染。

3、继续对餐饮、洗浴业烟尘和油烟进行整治,建立餐饮、洗浴业环境监管机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居民楼下的新建、改建、扩建餐饮服务项目不予审批,切实解决危害群众健康的油烟污染问题。

4、在冬季采暖用煤高峰期,开展燃煤烟尘污染专项治理,对各燃煤锅炉用户煤质进行不定期抽查,并鼓励使用清洁能源,确保辖区内无“冒黑烟”现象。

(四)坚持环保为民,加大环境执法监督力度

1、组织开展重点污染企业排污总量核定和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加大对重点污染企业的综合整治。凡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进行限期治理或挂牌督办;对治理后仍不能达到排放标准的企业,按照惯例权限,由政府依法关闭。

2、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加大查处力度。对不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违反“三同时”制度、不能正常运转污处设施、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依法从重进行处罚。

3、加强环境查处,提高环境处理能力,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加强中、高考期间噪声管理,严格夜间建筑施工审批,及时查处噪声扰民现象。全年环境办结率达到95%以上。

4、严格辐射和危险废物监管。做好辐射安全监管工作,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全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达到100%。

5、继续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确保提前超额完成*市环境保护局下达的排污费征收任务。

(五)严格建设项目环境监管,控制新增污染源

1、严把新建项目“准入关”。对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加快环评审批速度;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审批,坚决限制“两高一资”项目,消除环境隐患。强化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检查。

2、按照《*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加强“三同时”现场执法检查,提高建设项目“三同时”竣工验收率。

(六)进一步加强环境宣传、统计和污染源普查,扎实推进创模工作

1、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扩大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形式,精心组织六·五世界环境日、地球日纪念宣传及“环保进社区”宣传工作。进一步强化公众的环保意识,强化媒体的社会监督作用,积极开展群众性环保科普活动,普及生态环保知识,养成节约资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2、认真做好环境统计工作,确保统计的真实性、实效性,为环境管理和各项决策服务。

第12篇

20__年,本人能够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理论,自觉与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保持高度一致,端正工作作风,严守工作纪律,树立公仆意识,强化服务意识,坚守工作岗位,深入基层群众,自身的政治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所分管和具办的各专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免费文秘网站的领头羊...文秘站网:]

一、综合治理工作与平安建设工作

1、起草、制订、下发了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和年度平安建设工作计划,在日常工作中逐项对照落实。

2、组织签订了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两万余份,使城区各单位、镇直各单位、各级基层组织做到了任务明确、责任落实。

3、组织召开了城区年度综治工作会议,对去年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对本年度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和部署。

4、认真落实综治奖惩措施,对20__年度综治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推荐上级表彰,对落后单位分别予以一票否决和重点管理。

5、广泛开展综治宣传活动,认真组织了综治宣传月,集中宣传日等宣传活动,营造了城区综治创安工作的浓厚氛围。

6、定期开展了对城区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排查整治,及时制订整治方案,落实整治措施。

7、定期组织各阶段专项工作督查活动,每月进行一次专项督查,对督查结果认真评分,及时通报。

8、加强了综治办自身建设,办公室软硬件建设暨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高。

9、深入开展社区警务室、综治工作站、矛排工作站、综治特派员、治安管理员、矛排信息员、治安巡逻队等村级“一室两站三员”建设,并初步取得阶段性成果。

10、全面落实维稳工作任务,对辖区内原__功习练人员进行了重新摸排并调整了帮教组织,适时开展了反专题宣传活动。

11、认真组织上半年综治自查工作,于6月份制订下发专门文件和自查表,对上半年城区和本镇综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在全市组织的平安乡镇专项检查验收中,被直接过渡为全市平安乡镇。

二、司法行政工作

1、认真落实示范化司法所建设工作,对照省级示范司法所建设标准,逐项予以落实。

2、全面完善司法所档案资料,分门别类、整理归档,基本达到规范化、经常化的要求。

3、加强政法网站建设,认真学习微机管理知识,及时充实栏目文章,网站建设在全县位居前矛。

4、定期开展“五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坚持党政干部定期学法,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五五”普法的法律法规。

5、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开展了三期对辖区内刑释解教脱管人员摸底排查,全面落实排查、登记、衔接、立卷、帮教、安置等工作任务。

6、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主题教育活动,全所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得到进一步增强。

三、安全生产工作

1、适时组织了对辖区烟花爆竹非法生产销售的专项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生产储存户予以相应的治安处罚。

2、认真开展了午收防火、公路清障工作,保障了午收期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适时组织了对砖瓦窑厂非法用工问题的专项排查整治,对各砖瓦窑厂生产经营提出了严格要求。

4、对辖区内安全生产重大

隐患进行了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上报,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共同解决。

5、适时开展了对水上运输、建筑企业、中小学校、加油站点、入园企业等各方面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活动。

四、民政、工作

1、定期开展对全镇基层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全面落实矛排工作制度,对排查出的问题,安排专人,限定期限,领导包案,依法调处,完善相关卷宗,镇矛排中心与村级矛盾工作站组建工作全面完成。

2、适时开展了对基层调解、治保人员的业务培训,使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

3、民政工作的各专项工作得以认真落实,如城市低保、农村低保、救灾、敬老院建设等工作均取得可喜成绩。

4、殡葬改革力度得到进一步加强,镇政府专门制订出台了相关工作意见,明确了奖惩措施,基层群众的殡改意识明显提高,殡改工作形势逐步好转。

五、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1、夏季城区治安形势严峻,各类刑事案件高发,基层群防群治措施难以全面落实。现有的一事一议收取标准不足以支持全年防范工作。

2、各单位技防手段尚待进一步加强,生活区管理难以实施封闭,给社会治安造成一定隐患。

3、城区液化气经营及个别加油站点存在无照经营现象,需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落实整治措施。

4、部分案件存在久拖不决的现象,造成重复上访,成为不稳定的因素。

5、城区__功宣传单案件时有发生,需加大侦查打击力度。

6、殡改工作形势不容乐观,起尸火化工作未能得以落实,土葬现象仍时有发生,长效机制有待健全。

7、因事务工作过多,给本人包点工作造成一定影响,未能经常性深入包点社区。

六、下步工作打算

1、加大调研力度。经常性深入基层调查了解基层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为创新工作、改进工作、落实工作提供依据。

2、加大督查力度。定期对各专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及时解决基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加大指导力度。适时开展业务培训,起草制订各类指导性文件材料,提高基层工作人员业务素质。

4、加大奖惩力度。认真落实各项奖惩措施,推进各项工作全面平衡开展。

5、加大创新力度。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模式,树立工作典型,推进新形势下各项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广泛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