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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工作汇报

时间:2022-12-07 18:56:41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政法工作汇报,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政法工作汇报

第1篇

一年来,我乡政法综治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及县政法委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突出“四个创新",筑牢“四大防线”,致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为全面提升我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平,努力构建和谐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创新目标管理责任机制,筑牢“大责任”防线

在实施目标管理责任机制上,我乡突出四个“进一步强化”,筑牢了“大责任’’防线。一是进一步强化党政领导责任。主要体现在“三保”上:一是保队伍稳定。把综治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选派经验丰富、工作能力强、业务素质高的干部充实到综治工作队伍,并保持政法综治队伍的相对稳定。二是保经费投入。坚持将综治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为借鉴安乡经验,我乡投入财政经费10万元,改造建设高标准综治维稳中心,维稳中心共设置办公室7间,标牌全部更新,制度全部上墙,并投入4万元安装了全套监控设备,配齐了必要办公用品。同时,对各村警务室、调解室办公环境进行了维修改善。全年新建高标准警务室2个。三是保工作调度。全乡综治成员单位按时召开了综治工作月例会、季度治安形势分析。保证了综治工作月月有调度,季季有安排。二是进一步强化部门和单位的责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部门和单位统一接受了乡综治机构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进一步完善了部门和单位责任制和考核制度,促进部门和单位加强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三是进一步强化村的责任。各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写入村规民约。充分发挥好村治保会、调委会的作用,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保证了小矛盾不出组,大矛盾不出村。四是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考评工作,定期进行考核评估。对因领导不得力、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问题的村、部门和单位做到了及时严肃查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二、创新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筑牢“大调解”防线

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出发,我乡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一方面坚持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推进各项改革和工作决策时充分考虑群众的利益和承受能力,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和谐了社会干群关系,从源头上减少了社会矛盾。另一方面是认真开展“两个维护”大讨论活动,切实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我们印制两个维护宣传标语200多份,悬挂宣传横幅20条,印制两个维护宣传手册5000份,使人们对正当上访和违法上访有了更明确的认识。同时,我们继续深入开展民情调查走访活动,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完善基层人民调解、司法调纠、行政调纠工作机制,将各类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调处化解在基层、在萌芽状态。全年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0余起。一是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联动机制。我乡健全了党政统一领导、综治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联动机制,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乡、村、组三级调解网络,做到有案必受、有受必处、有处必果、有果必公。严格实行群众案件的接待、回访和复查工作的首问责任制,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有效控制群众上访和的发生。二是提高乡村组干部的调处纠纷矛盾的能力。大力加强乡、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设和村调解室的硬件建设,乡、村调解室配齐了办公设备,制度统一上墙,资料统一归档,使人民调解工作形成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对人民调解员、村组干部的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转变观念,改进作风,变被动接访为主动下访,变闭门办案为公开恳谈,满腔热情做好工作,切实解决好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做到了“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难事不出乡”,基本形成了矛盾纠纷调解以村为主的格局。

三、创新社会治安防范机制,筑牢“大防控”防线

为实现“大防控”网络,我乡建立和完善了“三项机制”,切实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一是建立和完善以情报信息为主导的预警机制。加强情报信息员队伍建设,动员其了解村情、敌情、政情,捕捉治安信息,做到有情况能及时反馈、有问题能及时解决。二是建立和完善了严打经常性工作机制。坚定不移地贯彻“严打”方针,以“打黑除恶”为重点,始终保持对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把经常性打击与集中行动、专项斗争有机结合起来,根据治安形势的发展变化,采取不同的斗争方式、保持“严打”斗争的强度和力度。全年查处治安案件18起,拘留21人,移诉1人。同时,不间断地搞好治安混乱地区、单位和部位的排查整治,建立动态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保持治安大局的持续平稳。三是建立和完善治安防范机制。健全乡、村、组综治网络建设,在乡、村设立了综治领导小组、治保委员会、调解委员会和治安巡逻队等组织网络。在村民小组设立了治安联防组长、民事调解组长和法制宣传员、情报信息员。切实开展好群防群治工作,因地制宜地推行联户联防、党员群众义务巡逻等活动,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的治安防范网络。

四、创新人人参与齐抓共管机制,筑牢“大平安”防线

以全乡“两个维护”大讨论活动为契机,构筑了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一是不断深化“平安创建”、“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治安安全村”、‘‘治安安全单位’’等创建活动,建立和完善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保护、自我救助的“四自”特征的群众性治安自治制度。坚持“村组并治,抓组稳村”的方针,在群众中广泛开展争当“遵纪守法户”、“文明户”活动,倡导文明进步的道德风尚,广泛发动群众支持和参与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形成公共安全公共管、社会治安社会治的新局面。加强对重点人员的教育管理,坚持管理与服务、管理与维权并重,推进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社会化、市场化、信息化和人性化;加强对归正人员的“新生导航”教育,做到不漏管、不失控,对全乡4个刑释人员严格落实帮教管理措施;继续开展关爱青少年和闲散青年的“三立”教育,积极探索学校、村、家庭“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教育管理模式。二是不断深化平安创建的工作力度。我乡把建设“平安”作为全乡人民的共同任务,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抓系统,系统抓’’、“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等一系列原则和工作制度,进一步抓基层、打基础,抓热点、攻难点,练内功、强素质,做到“四个提高”,即不断提高打击预防犯罪、驾驭治安局势的能力;不断提高化解矛盾纠纷、处置的能力;不断提格公正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不断提高服务经济建设、促进改革发展的能力。

总之,在这一年里,我乡党政一班人齐心协力,共谋发展,有力的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确保了社会公共秩序,为乡域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乡将以更加求真务实的作风,扎扎实实地推进“平安”的创建工作,为创建“平安华容”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第2篇

本刊讯 10月31日至11月1日,省直机关工委副书记、省“双联”和困难职工帮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李爱武率省“双联”帮扶工作调研组到娄底调研督查“双联”和困难职工帮扶工作。

31日,李爱武一行深入双峰县, 先后到被联双峰农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了解情况,召开被联企业代表与职工代表座谈会,现场查看双峰县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并听取了双峰县 “双联”和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的情况汇报,祥细了解该县的“双联”帮扶工作。

11月1日,调研组又到被联企业涟钢福利公司检查指导,尔后听取了娄底市“双联”和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汇报。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王雄主持汇报会,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市“双联”和困难职工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安敏作了全市“双联”和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的情况汇报,市总工会副主席、市“双联”和困难职工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彭宏志,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市“双联”和困难职工帮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王光华陪同调研。在双峰县“双联”和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汇报会上,双峰县委书记华,县委副书记李铁雄,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县总工会主席刘邦文到会作了工作汇报,介绍了有关情况。

今年以来,娄底市按照“深化认识、整合资源、突出重点、提高实效”的工作思路,以服务“四化两型”建设为主题,以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为主线,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立足点和落脚点,以推进项目化帮扶为抓手,以强化帮扶中心平台作用为重点,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全市127个市直机关事业单位、243个县(市区)直机关,54名市级领导、270余名县市区领导,8600余名机关干部结对帮扶各类企业238家,联系困难职工6500余户。据统计,全市各“双联”和困难职工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和参联单位为企业解决问题356件次,帮扶23000余人(次)困难职工和农民工,3500余名下岗失业人员重新实现再就业,为农民工维权讨回工资220余万元,为农民工跨区域维权1100余人次。

调研督查组对该市“双联”帮扶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该市“双联”帮扶工作领导重视、机制健全、帮扶平台规范、项目推进扎实、工作重点突出。调研督查组指出:要把“双联”和困难职工帮扶工作作为落实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转变干部作风、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载体来抓,在服务企业发展、帮扶困难职工、推进“四化两型”和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积极作用。

(蒋智华 邓 吕金辉/文·图)

第3篇

一、县级人大对基层检察院监督的现状

目前,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基层检察院的监督基本停留在“老三样”上。一是检察官人事任免。主要是县人大全会对检察长的选举和罢免,县人大常委会根据基层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对基层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任免;二是县人大全会,听取和审议基层检察院年度工作报告;三是县人大常委会最多每年一次,听取和审议基层检察院专项工作汇报。除此以外县级人大与基层检察院的联系,就只剩下基层检察院检察长应邀列席县人大常委会每年数次的例会了。

二、县级人大对基层检察院监督现状的不足

目前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基层检察院的监督仅仅停留在例行公事式的“老三样”的浅层,导致县级人大对基层检察院工作监督职能发挥不充分,与基层检察院联系不多,对基层检察院的困难和需求了解不深,对基层检察院工作宣传支持力度不够。这样既不利于县人大充分发挥宪法赋予的对基层检察院进行监督、促进基层检察院公正廉洁执法的作用,又不能发挥人大权力机关权威性的作用,支持和帮助基层检察院克服困难,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三、加强县人大对基层检察院监督支持的建议

笔者认为县级人大对基层检察院的监督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监督机制,在对检察官的任后监督、检察院的个案监督、检察院的民行支持、检察院的职能宣传等方面大有可为。

(一)、加强对检察官的任后监督。县级人大常委会对检察长提请任命的检察官应该进行任后的跟踪监督。建议县级人大常委会例会每年组织对1位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或者检察员进行述职评议。对县级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其他检察官也应当要求其每年向县级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述职报告。对那些社会反映比较大的检察官,县级人大常委会应当组织由人大常委、人大代表、政法系统、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群众代表组成的评议组进行评议。通过述职评议,促进检察官发扬成绩、认清差距、忠实履职、秉公执法,对评议结果较差的,应当进行批评教育。对连续两次评议较差的,应当建议检察长提请免职。

(二)加强对检察院的个案监督。对基层检察院办理的发案单位或者案件当事人意见较大、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欠佳,或者法院判决无罪以及进行了国家赔偿的错捕错诉案件,县级人大常委会应该进行个案监督。由县人大常委会内司委邀请部分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常委会法律顾问、部分人大代表、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基层检察院特约检察员、政法系统代表、案件当事人等组成评议组,听取检察院的个案汇报,进行认真评议,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帮助办案人员提升办案水平。

(三)加强对检察院的民行支持。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肩负着诉讼监督的职责,目前检察院对审判工作的监督还缺乏刚性,失之于软,审判机关爱理不理。特别是与群众利益紧密相关的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开展还举步维艰。在法律重大修改或者体制机制大变革前,尤其需要人大的大力支持。建议县级人大对基层检察院的民行检察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通过县级人大开会协调,以会议纪要或者文件的形式保证基层检察院对审判法律文书的知情权、调卷权和审判委员会参与权,从而为基层检察院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创造基本条件。

第4篇

20*年,我区依法治区工作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先后召开专题书记办公会和常委会,及时调整依法治理机构管理体制,听取依法治区工作汇报,分析法治建设总体形势,研究部署开展创建法治江苏合格区活动。现将上半年总结如下:

1、完成依法治区办公室相关工作交接。根据市政法委员会、市编办、市司法局《关于调整依法治县(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体制的通知》要求,区编委下文(浦编字20*3号)将原由区司法局承担的“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交由区委政法委承担,“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法委,增设“依法治区工作科”,编制3人,已全部到位,依法治区相关工作已完成交接。

2、完善组织网络和制度建设。为健全完善依法治区组织网络及制度建设,区依治办下文要求各镇(街)、区政府各部门及区有关单位进一步明确依法治理工作分管领导,明确区依法治区联络员,草拟了依法治区联络员职责,修订依法治区的信息传递、情况报告、工作会议、检查考核、协调联络、评比考核等制度。

3、依法治区工作有序推进。为贯彻落实《法治江苏建设纲要》,推进区政府《依法行政三年工作意见》的实施,区依治办认真调研“法治*”建设现状及“十一五”工作目标和举措,并结合实际拟定了《*区20*年依法治区工作要点》。4月14日,区政法委召开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观摩会,各镇(街)分管副书记、副镇长、综治办主任和部分依治联络员参加会议,进一步深化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5月18日,区委、区政府召开了动员布署会,命名表彰了第二批*区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单位;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工作会议精神;布置了创建“法治*合格区”工作任务,明确了20*年依法治区工作要点。

4、启动创建“法治江苏合格区”宣传月活动。我区将6月份定为宣传活动月。区政府各部门积极行动起来,指定专人负责,制定计划,出台相关措施;各镇(街)、依治成员单位在门前、街道悬挂了创建法治江苏合格镇(街)、创建法治江苏合格单位横幅,广泛宣传了创建“法治合格区”的重要意义、创建内容和目标任务。同时,区依治办牵头,组织政法系统和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在江浦街道市民广场开展了大型法律法规咨询活动,提高了群众知晓率,激发了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的热情。

5、扎实开展“法治江苏合格区”的创建活动。区依治办制定了《关于开展创建“法治江苏合格区”活动实施意见》,确定今年在区级机关部门中抓好2个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试点,在区政法机关中抓好2个争创“规范执法示范单位”试点,在区镇街中抓好2个创建“法治*合格镇街”试点,不断宣传推广经验,促进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积极争创首批法治江苏合格区。

6、全面深化政府法治建设。为认真落实区政府《关于全区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区政府法制办、区依治办、区监察局、区人事局成立督查小组,深入各镇(街)、区政府各部门督查指导各自梳理行政执法依据、执法主体、执法实施程序情况,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行政机关执法行为,不断强化对依法行政的评议考核,努力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

第5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促进现代高效农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依法治农为核心,以提升农业部门干部职工、农业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农业生产者、农资生产经营者依法自我维权能力、诚信经营意识为出发点,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中期“五五”普法大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坚持“活动引领”的工作方针,积极开展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二、目标任务

1、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农村普法。一是以“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为载体,组织开展大规模的法制宣传和现场咨询,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开展农业法律法规和农资购买、使用及识假辩假知识宣传普及,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各地要集中组织两次以上的宣传教育或现场咨询活动。二是以法律法规颁布或实施纪念日为契机,认真组织3·15消费者权益日、18法制广场、12·4法制宣传日等活动,采取印发宣传资料、送法下乡流动宣传车、在重要集市驻点宣传等形式宣传农业法律法规,做到电视有画面、电台有声音、报纸有专栏、网站有页面。三是以农资违法案件查处和农业生产事故调解为抓手,进行以案释法,增强法制宣传效果。各地要将近年来查处的农业行政违法案件进行一次梳理总结,选择部分有代表性的案件,制作成宣传小册子,发放到农资生产经营户和农民手中,增强法制宣传的针对性。

2、突出“三个重点”,扎实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把学法作为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党委中心组学法、机关公务员学法积分等制度,突出领导干部、机关公务员、农业行政执法人员三个重点,结合相关职能,选定学习的规定篇目和自选篇目,切实推进法制部门建设。

领导干部要以促进科学发展和增强依法行政能力的法律法规学习为主要内容,进一步增强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观念。学习的篇目主要有:《宪法》、行政法律(包括行政诉讼法、行政监察法、行政复议法、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等)、经济法律(包括农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民事法律(包括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条例等)。

机关公务员要以和本职工作关系密切的法律法规学习为主要内容,进一步增强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学习的主要篇目有: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农技推广法、种子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等法律法规及其实施条例、细则等。

农业行政执法人员要以农业专业法律法规学习为主要内容,进一步增强综合运用法律法规开展农资市场监管和农业行政执法的能力。学习的主要篇目有:行政诉讼法、行政监察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农技推广法、种子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等法律和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种畜禽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以及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部门规章制度。

其他人员要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理解,以“五五”普法读本为教材,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维护法制权威,进一步提高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

3、开展“爱岗敬业、执法为民”主题教育活动,强化普法宣传的队伍建设。按照省农林厅的统一部署,2009年在全市农业法制系统全面开展“爱岗敬业、执法为民”主题教育活动,强化法治理念,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改进执法作风,弘扬公正文明、执法为民的精神。以提高农业部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为目标,年内开展1-2期集中培训;组织一次农业行政执法人员专业考试;继续开展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参加全省农业系统“十佳先进执法单位、十佳优秀执法人员”评比和法律知识、执法技能竞赛;组织开展农业法制宣传、农业行政执法小课题研究,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一批实施办法和规章制度。

4、推进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强化阵地载体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农业部《关于全面加强农业执法,扎实推进综合执法的意见》(农政[2008]2号)精神,严格按照省农林厅提出的规范化建设“三有三好”的目标要求,严密组织规范化建设提高年活动,全面完成到2009年底全市60%以上的农业综合执法机构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的目标。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机制体制。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普法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要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的指导、协调、监督作用,及时听取工作汇报,研究会办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健全完善法制宣传各项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工作汇报制度、考核评议制度、检查督促制度、工作激励制度和经费保障制度,保证普法工作正常开展。

第6篇

半年来,行政政法(科教文)工作始终以“三个代表”为指导,认真贯彻省市县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促发展”和“科教兴县”的战略目标,确保了公教人员工资的发放和机关的运转,促进了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维护了社会稳定的局面。

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结合公务员法的实施,做好工资结构调整工作。

1、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是贯彻落实公务员法的具体措施。公务员收入分配是整个社会收入分配的重要组成部分,解决公务员工资分配问题,建立科学完善的公务员薪酬制度,不仅有利于解决公务员工资分配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理顺收入分配关系,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而且有利于引导和推动社会收入分配关系的调整,逐步理顺社会各方面的收入分配关系,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由于年初公务员工资套改方案一直未定,我们寻向其它县区,向县领导汇报结果后,结合自己县内的实际情况对我县公教人员在春节之际按每人1000元进行预发工资。时间紧迫,工作量大,连夜加班,保证了预发工资的发放。为此得到了人民群众的好评,让全县人民过了一个详和的春节。由于这次公务员工资套改与原有的名称项目完全不同,我们先对工资表结构进修了修改,同时又制定一套多退少补的工资表格。在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的同时我们对行政事业单位人员新标准工资进行录入调整,同时接收各单位多退少补两套工作表,在较短的时间内,对我县上百家单位工资录入到微机内,人员情况复杂、工资数据变化大,工作量其大,有时忘记了下班时间,为了不让单位会计等待,只好放弃自己的休息时间,得到了许多单位会计的赞赏。5月底各单位工资录入已基本完毕,教师工资平均增资310元,公务员平均增资260元。我们向县领导汇报了发放多退少补工资的建议,在资金量充足认可的情况下,县领导同意此建议,于5月28日将5月份工资及多退少补工资总计6300多万元,纷纷打卡发放到个人账号上。付出总会有回报我们得到全县人民的一致好评。

二、结合实际,清理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债务。

1、加强领导,成立机构。3月9日,省政府如开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债务清理核实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之后,我县政府非常重视,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了县教育局、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的工作汇报,成立了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县长,分管教育的副县长任副县长,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教育局、审计局、监察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债务清理核实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县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丰县义务教育债务核实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丰政办发[XX]26号),切实加强对全县债务清理核实工作的领导。为加强对全县债务清理核实左作的监督和全方位的业务指导,又设立了清理督查组、数据汇总组,资实审验组、纪委监察组,按照省债务清理核实工作的各项要求,做好各个环节的审核。

2、完善制度,规范操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苏政办发[XX]20号)文件和3月14日—15日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债务清理核实培训会议的要求,我们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债务清理核实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对全县债务清理核实的范围、内容和要求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基层清理阶段,先后多次召开了调度会、协调会和业务分析会,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时间,积极推进债务清理核实左作的实施。为了规范操作,县教育局还结合我县实际,设计制作了一套“丰县中小学基建、设备购置债务清理取证材料”等补充表,使基层学校的债务清理核实情况更加清晰明了,工作更加规范,质量得到保障。

3、严格审核,确保质量。在县级复查验收阶段,利用近一个月时间,对基层学校报送的债务清查资料逐校、逐项、逐笔进行了审核、核实,着重审查了债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审查面达到了100%。

经过一个月的清理核实结果如下:至XX年12月31日全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累计欠债11560.30万元.从债务成因分析:因基本建设形成的债务9790.94万元,因教学仪设备购置形成的债务513.09万元,其他债务1256.27万元;从债权人类别分析:欠银行货款700.22万元,欠施工单位款4821.84万元,欠教职工借款1788.41万元,欠其他单位借款2827.17万元,欠其他个人借款1422.66万元。

三、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积极做好部门综合预算的编制工作

部门预算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框架的构建而逐步发展起来的,能较好的强化预算约束,规范财政资金分配,增强政府调控能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调动部门增收节支积极性,促进社会各项事业的均衡发展。时间紧、任务重、质量要求高,给我们提出了工作的紧迫性、严肃性;人员少,又给我们工作带来了压力。为了能协调有序高质量的做好各项工作,我们放弃“五一”节假日连续加续加班5天,对部门预算中的人数,工资情况,预算外收入情况逐一排查,重新制定新表格,计算新公式数据。通过大家的不懈努力通过了人大的批复。

四、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我县事业的发展。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加大了对苏北政策和资金倾斜的力度,特别是今年,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步伐加快,我们充分发挥股室职能作用,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和政策。

1、争取农村义务教育免收杂费补助约4307万元。

2、争取经济薄弱地区享受免费提供课本278.3万元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贫困生人数650000人。

3、到目前显止争取了农村有线电视进村入户以奖代补资金67万元。

4、争取省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扶助扶助1882人,其中享受市补助133人计108万元。

5、争取政法补助项目310万元,比上年多争取101万元.

下半年思路

一、对公务员津贴补贴在清理归并现有津贴补贴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津贴补贴项目和标准,遏制津贴补贴发放混乱的现象。

二、对各类专款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使财政资金真正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促进各项事业的发展。

三、根据省政府确定的教育债务化解方案,制定我县教育债务化解细则。

四、做好XX年决算和二八年预算编制工作。

第7篇

“真的没想到,检察院的一份关于校园欺凌的检察建议如此及时到位,这次8部门联合开展的一系列欺凌专项整治行动很有针对性,很及时,这下校园的孩子们可以平安快乐成长了……”近日,在听完江苏省阜宁县检察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反馈后,该县人大代表、社区人员缪晓云十分高兴,称赞检察院和职能部门这次联合开展的校园欺凌专项整治“组合拳”打得准、打得好。

今年暑期开始不久,该院未检科严锦梅检察官关注到扬州当地一条新闻,扬州旅游商贸学院一女生遭多人谩骂侮辱、被逼下跪,并遭多打脚踢,严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遂萌生利用今年暑期两个月时间,联合职能部门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整治的检察建议。该院检察长李响听了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整治工作汇报后,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发出一份检察建议联合县政法委、妇联、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关工委等7部门在暑期开展一次校园欺凌专项整治行动。

“小朋友们,在学校以大欺小、以强欺弱、强拿硬要的行为对不对?”这是严锦梅检察官正在该县合利镇中心小学作预防校园欺凌的专题法制讲课的现场。预防大于救济,严检察官运用简单易懂的事例、案件,并结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用形象生动的语言告诉孩子们,在遇到校园欺凌的过程中要如何保护好自己,并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如何有效地预防欺凌事件的发生,并且还通过有奖互动答题将活动推向。

此外在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中,8个职能部门联合通过预防、教育、惩治多种手段净化校园环境,共同开展了“预防校园欺凌,共建阳光校园”为主题的系列活动,借助社会各方力量开展校园综合治理,结合所办案件开设“女生课堂”,开展预防、猥亵及杜绝涉黄系列讲座;开展暑期法治夏令营活动,通过广播、黑板报、宣传橱窗、国旗下演讲、观看微电影等多种形式对全县20多所中小学有针对性地开展交通、消防、用电、食品卫生等专题安全教育,收到良好的社会和法律效果。(文/王建斌 蔡雨贤)

第8篇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党风廉政建设有效开展

1、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周密安排全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保证全乡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乡党委及时召开了2011年度全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周密安排,全面部署,研究制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书》、《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等指导性文件,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为组长,政府乡长和乡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各党支部书记为成员的杨舒乡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明确了年度目标任务,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制度措施,与各支部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向,夯实了工作责任,量化了目标任务,制订了考核办法,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逐条细化、分解到人,形成了人人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增强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目标性和可操作性,有力的推动了全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2、修订和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围绕效能建设八项制度,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各类规章制度43个,编印了《制度汇编》,形成了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有效机制。

二、狠抓制度落实,保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坚持把推行“五项制度”和新的“七项制度”作为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创新年”活动的突破口,以此推动全乡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

1、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报告、检查、责任追究、考核、一票否决”等五项制度。乡党委班子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定期向县纪委汇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乡上副科级领导、站所负责人和村“三委”会负责人也分别向乡纪委汇报了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情况,并分析了问题,找出了差距,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对各项工作实行一月一检查,半年一考核的办法,有效地推动了各项工作的落实和开展,对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并对相关责任人,按照相关责任追究办法,进行责任追究。对计划生育、护林防火等重大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此项工作制度的建立,从源头上制止了党政领导干部的各种腐败行为,提高了廉政建设的工作成效,使得反腐倡廉制度更完善,在今后的工作当中,我们应该认真总结经验,建立起此项工作制度的长效机制。

2、积极推行述职述廉述效制度。乡政府主要领导于2011年7月份向县纪委全委会进行了述职述廉述效,我乡基层干部共分七批开展“三述活动”,第二批“三述”对象包括基层站所负责人、村主要干部共15人,组织召开了“三述”汇报会,提交“三述”报告15份,反馈意见36条,提出建议21条,解决问题10项,通过开展乡村两级的述职述廉述效活动,使得各级领导干部更加明确自己的职责,做到廉洁自律,提高工作效率,更好的服务于本职工作,增强了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另一方面我们在“三述”汇报会上,可以听到各种意见和建议,为我们当前和以后的工作提供了宝贵的参考资料,随后我们还将分批在基层干部中开展此项活动。

3、认真开展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活动。乡上建立了接访领导无假日制度和24小时接访制。制作了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栏,向群众公布了接访领导、联系电话等,以此来方便人民群众的来访,保证时时有人接,事事有管。今年此项活动开展以来,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5件,办结5件。通过开展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活动,使广大群众的各种来信来访,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把各种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4、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建立了领导干部廉政谈话、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领导班子民主议事、民主决策等制度,及时组织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了全县廉政法规考试共计13人次,并将考试成绩存入本人廉政档案,从而增强了领导干部学习的自觉性。提高了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和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和长期性。在今后,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廉政法规学习,努力提高廉洁自律水平。

5、继续加强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根据市、县总体安排,依照规定程序,我们及时对全乡的27名监督委员会主任和54名委员进行了集中培训,并制定下发了各项规章制度,督促他们积极参加村组会议、参与村级事务监督。各村监委会累计监督村务43件,开展村务公开6期,提出合理化建议28条。自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实施以来,对村级各项事务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各项村级事务能够及时公开,很大程度上提升了透明度,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够很好参于集体的各项事务,提出各种意见和建议,大大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知晓率,从而化解了各项矛盾,为建设平安杨舒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6、认真贯彻落实新的“七项制度”,提高党风廉政建设水平。听证终结制有效地解决了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使缠访、重访、越访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创建“评价医院”,从源头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有效解决了药价虚高、开单提成、收受“红包”等问题,受到群众普遍好评;监督制通过实施监督谈话、举报监督书和领导干部监督档案等制度,能够有效地督查腐败案件,对广大党员干部筑防线、敲警钟,使一批犯错误的同志积极改正错误;县乡两级后备干部廉政法规考试制是党员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的进一步延伸和拓展,更加便于操作,提高了廉政法规考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县乡两级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我乡公务接待实行统一标准,建立了公务接待“廉政灶”登记制度,确保“廉政灶”制度得到有效贯彻落实。按照“人员落实、制度健全、措施有力、经费保证”的要求,确定专人负责,切实加强对机关食堂的管理工作,为“廉政灶”制度的贯彻落实提供保证。同时,制止了大吃大喝、铺张浪费行为,减少了公费开支;电子化政府采购制全面规范电子化政府采购程序、采购范围、采购对象等,切实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办案协作区制度我乡专门指定了一名办案骨干人员,由党委副书记专门负责,通过办案协作区制度,加大乡镇基层纪委办案力度。

三、突出工作重点,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扎实开展

1、建立了党风廉政文化示范点。为使党风廉政建设真正上水平、出成效。乡党委突出工作重点,注重示范带动,加强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实行乡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每人联系1个村和1个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经常深系点检查、指导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目前全乡共创建了太月、韩门、北街、南杨以及中学和卫生院等6个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通过张贴廉政文化字画、组织廉政文化宣传活动、演出内容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节目等形式,全乡逐步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

2、继续开展村文书乡干部代办工作。我乡自2008年5月起在全乡开展此项活动,于2011年重新选派村文书23名,在日常工作中,正确处理好村文书与村干部、村文书与包村干部之间的关系,督促文书认真履行宣传政策、收集民意、监督村务、服务群众等方面的职责,加强文书考核管理,及时对不合格的文书予以调整。此项工作开展近两年以来,通过我们走访群众、征询意见,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对此项工作已由不理解到认可、由认可到支持,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首先是宣传和传达了党的惠农政策,文书及时深入村组开展实用技术培训,组织集中学习,使农村基层学习正常化、规范化。其次是方便了群众,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服务,使群众办事更为直接、快捷。再次是规范了村级档案资料、财务管理、户口申报、土地承包、重大经济合同签订、“五笔会签”等程序,加强了村务公开,增加了群众对村级工作的认可,由此引发的群体上访事件也较以前年度明显减少。部分村文书还为村上制定了五年发展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此外,村文书每月补贴金额50元(1000口人以上村70元),较以前村文书补贴标准降低,也在一定程度上为村上节省了开支。

3、积极开展纠风监督工作。为了很好的对基层党员干部进行进行监督,我乡成立了以党委副书记为组长的纠风工作组,各村设立了纠风监督员。制定下发了相关文件,明确了纠风监督员职责和权限。建立了杨舒乡电话举报巡查网络,畅通了群众监督举报渠道。

4、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强化监督制约。坚持责任追究和重点工作通报制度,对违反工作纪律或贻误工作的,根据情节进行诫勉谈话、提醒谈话、监督改正,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初步建立了惩防体系建设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去年乡党委、纪委对两个村实施了计划生育“一票否决”,今年对5名党员干部进行了问责问廉问效,对3名干部进行了警示训诫,查办案件4件,达到了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的目的。

5、坚持不懈地抓好廉政教育工作。制定下发了《廉政文化“六进”工作安排意见》和《杨舒乡农村“两委会”工作规程(试行)》,继续开展“筑防线、保廉洁、树形象”作风建设主题教育活动,通过集中学习、辅导讲课、个人自学、刷写标语、悬挂横幅等方式加强廉政文化宣传教育,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聘请县纪委领导对乡村两级干部进行了党风廉政知识培训,提高了广大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增强了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6、深入开展创建人民群众满意的基层站所活动。各涉农站所均结合实际制定了创建计划,公开提出了为民服务承诺,召开了由服务对象、基础干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的“面对面三公开”会议,2011年创建了乡果站和计生站2个群众满意站所。

四、高度关注民生,努力构建和谐杨舒

乡党委、政府以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有人民共享为宗旨,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着力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努力作到知民情、解民忧、办实事,认真落实党对农村的各项惠农政策。由乡纪委牵头,对全乡中小学校、幼儿园收费和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粮食综合直补、幼园直补、农机具购置补贴农村养老保险金、民政救助等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各相关站所、单位都能认真落实党和国家的政策,及时发放了支农惠农款项,做到了惠农政策“六落实”。同时,认真执行农村财务管理五项制度,严格“五笔会签”程序,坚持每季度开展1次会计活动,做到管理规范,专款专用。

与此同时,乡党委还在党委、政府机关及各部门和各村深入扎实推行“四议两公开”制度,使各类资金的管理使用在阳光下运行,进一步规范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最大限度满足了广大群众的参与权与知情权,从源头上减少了各种矛盾的发生,为构建和谐杨舒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五、工作中的几点体会和存在的问题

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在反腐倡廉工作的实践中,我们深深地体会到,要搞好新形势下的反腐倡廉工作,必须把握好以下几点:

1、必须坚持做到以科学发展观引领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把发展作为根本取向,无论是工作任务的确定、工作重点的把握、工作方法的选择还是工作精力的投入都要围绕这个中心,服务于这个大局,积极协调党委、政府解决阻碍发展的突出问题。

2、必须坚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在工作内容上,积极探索执行“五项制度”和新的“七项制度”以及村文书乡干部代办工作,在工作方法上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机制,才能始终保持反腐倡廉建设的生机和活力。

第9篇

我镇平安创建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创建工作的总体目标,将平安创建工作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措施和民心工程,广泛开展一系列平安创建活动,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平安乡镇”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和秩序,确保平安创建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现将平安创建工作汇报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责任落实

我镇成立了平安创建工作领导组,组长由党委书记同志亲自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副书记和分管政法的副镇长同志担任,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任成员,负责领导和指导全镇的平安创建活动,并建立了党政班子成员联系单位或村的创建活动,明确了领导责任制和分工负责制,层层落实责任,制定考核奖惩办法,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警示制度、一票否决制度。

二、认真落实维护稳定的各项措施

我镇成立了维稳领导小组和矛盾纠纷排查领导小组,全镇村村都建成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并建立完善了工作网络、工作程序、工作制度,强化了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排查的工作机制,基本上形成了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的工作局面。我镇矛盾调处中心,共化解矛盾纠纷88件,无一人越级上访和集访。全年实现了无命案、无民转刑案件、无贩毒、种毒、制毒案件,群众安全感增强,满意率明显提高。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平安建设的浓厚氛围。创建平安张铺,需要全镇广大干部群众的参与和支持,因此,首先,我们从宣传开道,利用各种会议和广播宣传车、宣传窗、黑板报、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创建平安张铺的目标任务和意义,宣传各社区、各企事业单位在创建工作中的具体举措,进展情况的成功做法,深入开展“五五”普法和公民道德素质方面的宣传,大力宣传禁赌禁毒、扫黄打非、安全生产、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止非法宗教渗透等宣传教育及开展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青少年法制教育等宣传活动。今年以来,我镇除了通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重点宣传外,还开辟广播专题节目,出动宣传车,出宣传窗和墙报,各类横幅,制作路牌和灯箱宣传广告,收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在全镇形成了人人想平安,个个保平安,级级创平安的浓厚氛围。同时加强群防群治工作,全镇9个村、2个居委会,在充实治调组织的基础上,落实458个治安中心户,并按十户联防落实联系户4496户,形成了镇、村、组三级信息网和工作网络,同时,在预防上下功夫,加强治安巡逻。镇村巡逻队员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办法,不间断开展巡逻设卡、清查、守候等活动,形成了一整套的巡逻机制和防范网络,真正实现了“村村有人巡逻、夜夜有人盘查”,确保了一方的稳定。

三、基层基础工作扎实有效,成效明显

在平安创建活动中,各单位依本单位的治安状况来开展工作,对照本单位的平安标准,查找问题和不足,制定工作方案和措施,增强平安创建的针对性,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在平安创建工作中,我镇舍得投入,只要是创建所需的资金,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用、宣传经费无不确保到位,千方百计保障平安创建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了我镇的社会的和谐稳定和经济的健康发展。总之,一年来我镇的创建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还存在许多不足,我镇将不断加强平安创建工作力度,为构造和谐稳定的张铺镇作出应有的贡献。

第10篇

今天召开的现场会,是市委、市政府决定召开的一个重要会议,*市政法委的史书记亲自参加了今天的会议,首先向史书记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刚才,我们参观了*镇、*的技防工作,家显同志作了经验介绍,自席同志就全市下一步开展技防工作讲了很好的意见,我完全同意,希望同志们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强调三点意见:

一、分析形势,增强做好技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近年来,特别是省委《五年平安建设纲要》颁布以后,市委、市政府和政法综治部门紧紧围绕平安建设大局,以实施大防控、大调解、大稳定为重点,积极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得到很好的落实,全市刑事、治安案件发案率明显下降,安全生产和形势总体平稳,没有出现大的和治安事故,全市持续保持了政治稳定、社会安定的良好态势,为促进全市改革和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我市的治安形势还不容乐观,“两抢一盗”等犯罪现象时有发生。今年3月26日,我市原城郊乡邝庄行政村发生了一起杀死5人的恶性杀人案件,由于这个案件的发生,我市被省里列为“平安建设重点管理单位”,造成了极坏的影响。3.26故意杀人案虽然具有突发性、不可预防性,但也暴露出我们平安建设工作的薄弱环节。我们要从“3.26”故意杀人案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知耻后勇,彻底扭转我市平安建设的被动局面,圆满完成创建“平安和谐*”的目标任务,不辜负上级领导和全市人民的殷切期望。

二、高标准建设,构筑符合*实际的技防网络

市委、市政府已研究决定,今后一个时期,要把技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把技防建设摆在治安防控体系的突出位置。市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已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社会治安科技防范工作的意见》,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抓好落实。下一步,本着“经济、适用、简便、易行、安全、有效”的原则,大力推进“技防单位”建设,在机关企事业单位推广安装内部电视监控系统和联网报警系统。要把机关企事业单位财务部门、仓库、易燃易爆等重点要害部位,作为技术防范的重点,全面推广安装固定报警装置,做到应装尽装。要大力推进“技防小区”建设,争取实现联网运作,居民家庭推广安装联网报警及简易智能报警系统。在农村,本着“先易后难,由点带面,示范带动,分步实施”的原则,引导安装质优价廉、经济适用的报警器、警示灯。要充分发挥“小报警、大震慑;小技防、大作为;小投入、大效果”的作用,在全市形成“城乡结合,有线无线结合,高中低档结合”的技防网络。

三、强化责任,确保科技防范措施的落实

搞好技防和平安建设,关键在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承担起维护稳定的政治责任。

一要加强领导。各乡镇、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平安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加强对技防工作和平安建设的领导,经常听取技防和平安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为平安建设当好坚强后盾。要健全“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综治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参与,保障措施落实到位”的工作机制,做到技防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规划、同部署、同考核、同奖惩。

二要齐抓共管。努力探索全民防范的新途径,完善群防群治的组织形式,健全技防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增强社会各界的参与意识。各级综治成员单位,既是平安建设的组织者,也是平安建设的实施者,在平安建设中要强化综治意识,搞好协调配合,认真落实部门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形成层层发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第11篇

县政务公开办公室:

民政局自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以来,严格按照上级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在各方面全方位实行政务公开,进一步改进了政府部门的领导和施政方式工作作风,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推进了单位的廉政建设,密切了群众的关系,促进了全乡经济社会的发展,取得了实效,现就上半年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如下:

上半年来,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几点:

一、加强领导,认真学习,广泛宣传

年初鉴于人动,及时调整和充实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组织,抽调了有经验的干部负责日常工作,保证了政务公开扎实、有效的进行。

今年四月五日国务院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及时组织了干部认真学习贯彻《条例》精神,进一步提高对《条例》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

二、务实有效,认真实施

1、实现了“一栏、两有、三挂、四上墙”。按照要求,为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将革命伤残人员抚恤补助标准、“三属”和失散人员补助标准、在老复员军人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补助标准、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婚姻登记事项等在公开栏长期为民政对象公开;在一楼楼梯口设置了群众意见箱;公开民政局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职责、民政工作职能、办事程序,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保障金计算办法和申请程序、全县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民政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民政局工作人员办事纪律、监督台和监督电话以及《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等;公开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职责,接受群众监督。为方便群众,在法定假日和部分双休日安排婚姻登记工作人员办事,受到群众好评。

2、民政业务公开实现了多样化。一是救灾款分配拨付以民政局正规文件形式公开,拨款文件在发给各乡镇政府的同时,还报送市民政局、县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领导,接受上级领导和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二是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情况、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等先在局务会议上公开,后在全体职工会议上公开。今年上半年召开政务公开方面的局务会议3次,干部职工会议10次,通报阶段性民政工作进展情况,赢得了大家的一致好评,取得了很好效果;三是各种优抚、救济、低保等民政对象家庭基本情况及资金补助标准、发放到位情况全部以电子台帐的形式公开。

3、组织开展了乡镇民政政务公开。乡镇民政办是民政工作的窗口单位,直接面对着农村群众和各种民政对象,搞好政务公开尤为重要,为此我们要求乡镇民政办必须实行政务公开,对救灾款发放对象和数量、各种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农村低保对象及保障金数量在乡镇政府政务公开栏定期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村委会组织法》等民政法律法规和婚姻登记程序及办理登记所需证件等事项在乡镇民政办上墙张贴,为群众办事和学习了解相关法律、应用法律维护自已的民主政治权利提供方便。

4、积极推行村务公开。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政务公开电话会议精神和,推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要求各村主要公开土地管理使用、宅基地申报、计划生育、“一事一议”征缴管理使用、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救灾救济等方面的内容。建立永久性公开栏,对重点贫困村、示范村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了1000元的补助。

三、政务公开存在的不足

由于政务公开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在公开的时间上很难达到一致,同时由于各股室工作性质要求不同,在公开的格式上不能完全统一,公开的形式单一,上述问题有待于今后的工作中进行协调,并加以改进。

四、下半年工作措施

第12篇

首先,感谢院党组给大家创造这样一个别开生面的交流平台,同时自己有幸利用今天这个机会,向大家汇报一下思想和工作。希望通过这次汇报,大家能够进一步地了解我,也更加了解我院的控申检察工作。

我是2002年的夏天来到控申科工作的。转眼四年过去了,在这四年中,伴随我院控申工作的进一步开展,自己也逐渐成熟起来。我到控申科工作之前,在印象中,控申工作无非就是日常接访、收收转转。只要是能坐得住板凳、耐得住性子,靠基本的法律知识就可以把工作做好。可是到控申科工作一段时间之后,自己原来的看法彻底改变了。因为控申工作涉及到了全部检察业务,还有以国家赔偿法为核心的许多规定和相关的细则,而且无论是刑事申诉案件,还是刑事赔偿案件,原案多是经过了公安、检察、审判各个环节办结的案件,对这类案件重新审查,不但需要我们掌握丰富的法律知识,而且还要付出艰苦的努力。四年来,自己在这控申工作中耳闻目染,亲历亲为,感受颇多,收获颇多。概括起来,有以下四点体会。

我汇报的第一个体会是:做好控申工作,需要求真务实的精神。

近年来,由于历史和其它多种因素导致我院刑事赔偿案件不断增多,而赔偿案件往往与涉法上访案件息息相关。因为有些案件依法赔偿完毕,当事人还常常无理取闹、得理不挠人。如果我们赔偿不及时或不能正确处理赔偿案件,那又会埋下涉法上访的隐患,会给我们的工作造成被动。所以说依法正确地办理刑事赔偿案件,直接关系到上访人的息诉问题。因此,我们控申全体干警在主管检察长的直接领导下,常常结合案件认真研究有关的法律、法规,反复切磋,不断探讨,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依法办案,不办错案,把住案件质量。记得在2003年我办理了一起刘某申请赔偿一案。申请人提出,在她原来所从事的出纳员工作中,虽重复列支41,000.00元,但因为工作中曾下了两笔错帐3,163.73元,在办理交接时,她将公款拿回家不是41,000.00元,而是37,836.27元。法院的判决也认定其贪污37,836.27元。而我院在侦查阶段将其41,000.00元全部收缴,故要求我院退其3,163.73元。按照《人民检察院刑事赔偿工作规定》第六条和第十条的规定,进入赔偿程序之前应由原办案部门做出是否侵权的确认意见。我将刘某的赔偿申请交给原办案部门后,原办案部门出据了不予确认意见,认为没有侵权。理由是:刘某利用出纳员的工作之便,重复列支41,000.00元,具有占有41,000.00元的主观故意,刘某工作中的错帐3,163.73元与所收缴的41,000.00元无关,错帐应由刘某原单位通过调帐处理。由于《人民检察院刑事赔偿工作规定》第九条第四款规定:“有证据证明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的财产属于违法所得的,不予确认。”那么根据这一规定,本案是否确认的焦点就在于:是否为违法所得。我调取了卷宗,对原案进行全面审查。在审查中我发现,刘某借工作之便,重复列支41,000.00元,原侦查部门将41,000.00元全部收缴后,阶段也以刘某涉嫌贪污41,000.00元向法院提起了公诉,而法院认定刘某贪污是37,836.27元。那么,从财务原理上看,刘某错帐在先,重复列支在后,卷中反映案发前错帐没有被发现及纠正,通过刘某原单位出据的证明和帐目复印件上看,刘某在办理交接时,帐目是平帐,那么刘某在办理交接前拿回家的公款不可能是41,000.00元,而是37,836.27元,否则帐目不能平;从法律规定上看,刘某主观上虽有占有41,000.00元的犯罪故意,但客观上只占有了37,836.27元,且贪污罪是一种结果犯,应以实际占有数额为定案依据。据此我认为,原办案部门收缴的41,000.00元中的3,163.73元并不是刘某的违法所得,不是违法所得,对41,000.00元全部收缴就存在着侵犯财产权的情形,应当依法确认。得出这个结论后,我并没有马上提交讨论并报请审批,而是进行了多方求证。因为办理赔偿案件必须慎之又慎,如果不应赔偿而进行了赔偿,将损害国家的利益;相反应赔偿而不赔,若请求人复议到哈市院并被纠正,按规定这就成了质量不高的案件,当时我的压力很大。为了慎重起见,我多次征求科长的意见,我们一起反复探讨,并虚心向院里有经验的同志请教。由于我们不是财会专业人员,在刘某一案中,对财务问题的认识是否正确,当时心里不是很有把握。于是我和科长来到五常市审计事务所进行专门请教。审计事务所的同志告诉我们,这个财务问题我们的看法是正确的,是经得起推敲的。并说,如有必要,他们都可以出一份报告。经过多方的探讨,进一步证明我们的意见是正确的。最后,这份应予以确认的审查报告在我院检委会上顺利通过。同时也得到原办案部门的支持和认可。通过办理这起案件,使我体会到:要做好控申工作,把住案件质量,没有求真务实的精神是不行的。几年来,自己办理了胡某的刑事申诉案,王某、蒋某的刑事赔偿案,李某的共同赔偿案等,都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我汇报的第二个体会是:做好控申工作,需要勤奋、敬业的精神。

控申工作,它除了日常接访、签批分流、开展法律咨询、办理刑事申诉、刑事赔偿和举报初查案件外,还要完成哈市院、市政法委许多报表和汇报材料。尤其是从去年以来,进京接访也成了控申的重要工作内容。要做好这些工作,没有一种勤奋、敬业的精神是不行的。去年深秋,我院接到一起告急访,举报人反映冲河某部门领导有经济问题。由于举报的问题较多,调查工作开展得十分艰苦。结束当天的工作已是晚上10点多钟,驱车返回五常后,已是零晨左右。想找个地方吃晚饭,街上都已经闭店了。但想到我们经过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初查任务,饥饿和疲劳就都不重要了。今年三月份以来,控申科连续六次接到进京接访任务,每次接访都是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取舍,敬业与责任的共鸣。进京接访,也许象有些人说的这是一次不错的观光旅游机会。但说实话,我们真的没有这份心情,因为休闲旅游同带着任务看风景,这种感觉是不一样。而且有时上访人的态度变换不定。一会说走,一会说不走,一会又说等他电话。若是同意返回,就得马上买票做好准备,以防止上访人又改变计划。同时,与高检院接待室领导办理相关事宜,也得耐心等待,有时一来电话,马上就得到。所以只能在驻地附近等候。我们当时满脑子里想的都是如何找到上访人,如何做上访人的劝返工作,怎样把事情办好,又能最大限度地降低接访成本,上访人若拒绝回来以及既便回来后又该怎么办的问题。三月的北京,黄沙阵阵,我和苏尧科长坐在东郊民巷和天安门广场交叉口的台阶上,一边等待上访人的消息,一边看着天安门广场前川流不息的车流,心里确实不是滋味。我们曾报怨过这种接访机制,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这就是我们的工作,也是我们的责任。有一次在接访出发的前一天,我院受理了一起举报,检察长要求控申科进行初查,初查工作刚刚开始,因为接访又被迫中断了。我们在京期间,一边处理接访事宜,一边分析研究初查方案。记得在返回的那天,由于火车晚点,到哈站已是上午8点多钟,苏尧科长和我马上登上了五常的班车,11点多钟到五常后,家都没回,下午1点钟又驱车奔赴光辉继续开展初查工作。我们半开玩笑地说:“这才是控申科的效率”。在今年进京接访的四个月中,正值我女儿中考的关键时刻,每次接访都是说走就走,一去4-5天,而且每次都是周末走,占用了许多休息时间。为了完成接访任务,我放弃了共同照顾孩子的义务。现在回想起来,我的心里只能留下了一些遗憾。苏尧科长更是这样,从京返程时,为了省下半天的房费,又是打电话,又是楼上楼下找宾馆经理商量。有一次“五·一”临近,几天之内根本买不到返程车票,他就到处托朋友去买票,他这种敬业精神我都清楚地看在了眼里。在处置我院孙某、赵某涉法上访的问题上,哈市院、市政法委多次要求我院进行工作汇报,我院也要主动向上级报告一些突况,于是我多次承担了这些文件,报告的起草工作。每次组织材料,事都是一个事,但报告的侧重点不同,对材料形式的要求也不一样。因此,我对每一份报告、文件都是重新起草,句句斟酌,生怕因为语言表达不准确而影响了对上访问题的处理。因为,我也深切体会到:为了全院的利益,去勤奋、去敬业是十分值得的。

我的第三个体会是:做好控申工作,需要有正确的方式和方法。

正确的方法,好比一把金钥匙,它能打开坚锁之门;正确的方法,又好比一缕春风,它能够融化严冬之冰雪。实际工作中,掌握和运用正确的方式、方法对做好控申工作是至关重要的。控申这个“窗口”部门,常常要与上访人打交道,在这一群体里,年龄不同、文化程度不同,对问题的看法和理解也不一样,这就要求我们接待人员不但要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而且还要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并要掌握上访人的性格、脾气,运用正确的方式和方法,有针对性地依法处理上访问题,保证一次性地正确告知。去年上半年,我在接待室接待了一位来自牛家镇的上访人,这个人60岁左右,交谈了几句,我就感到他是一个倔强,认死理的人。他进屋就问:“你们院长在哪个屋?我要找他”。我问他:“你有什么事,是上访还是举报”?他说:啥你也管不了,我去了那么多地方都不管,今天我就找检察院,见你们院长,你要不告诉我,我自己去找”。我忙起身走到他跟前,招呼他坐下慢慢说,耐心地劝他不要激动。并安慰道:“你既然到检察院反映问题,就是对检察机关的信任,你先说说,属于检察院管辖的,检察院一定帮助解决”。几句安慰的话语,老汉终于谈出了他的问题。原来老汉有一垧多水田,以每亩200多元的价格租给了本村村民,合同没到期,国家推出免征农业税政策,还对农民进行了直补。老汉于是反悔,要求收回合同,租金退回,而承租人不让。双方开始抢种土地,并发生撕打,老汉的老伴被打伤,当地公安机关对打人者已进行了处理,但土地问题没有解决。老汉先后到多个部门上访、告状,没有得到满意答复,差旅费花了近千元。听完他反映的问题,我没有简单地告诉他这事不属检察机关管辖,如果对土地使用权有异议可到法院办理的话。而是耐心地解释有关的法律、政策规定,并让老汉换位思考。最终老汉认识到这事要管也得法院管,但这件事就是到法院也不保打赢官司。最后他对我说:“我哪也不告了,我去了那么多地方,都说我没理,可我就不知道我为什么就没理,今天我才听明白了”。老汉临走时还多次向我致谢。在日常接访中,由于我们善于运用党的政策感化人,用法律知识教育人,用我们的真情去打动人,才化解了一个又一个矛盾,减少了一个又一个社会中的不稳定因素。在今年进京接访中,有一次上访人闹得很凶,上级院要求我们必须接回,我们到京后,同上访人电话联系了几次,感觉他内心有回去的想法。可到了见面时,上访人却向我们提出了条件,要求我们当场给他报销二千元,说他欠旅店住宿钱,不还钱,存在旅店的东西不让带走。我们感觉到他又开始了无理取闹,于是我们把上访人带到高检院接待室,经高检院几位领导轮流劝说还是无济于事。我们将情况及时向庄检和季检作了汇报。同时,我们请示若上访人实在不回来,我们能否在当天返回。庄检十分关心我们,并安慰说,再忍耐一下,不要急着回来,多想办法,争取劝他返回。按照检察长的指示,我们继续同上访人周旋。我们对上访人说:“你不回去我们也没办法,在这里站了一上午,走,一起到我们的住处歇歇脚再走,我们的住处比较近。上访人和我们来到住处,我们就利用这个机会,从人性化角度,谈他的父母,谈他的儿子,谈他上访以来艰辛的生活,又谈到他的问题高检院、省院都较为重视,应当回去等待。经过一个多小时的“闲谈”,这块坚冰终于融化了,上访人同意无条件回去。做控申工作,尤其是做涉法上访工作,有些问题是法律明文规定的,是具体的,而有些问题是无形的,没有根据可循的。但无论如何,你都要去做,而且还要做得稳妥,做得圆满,这也是我从事控申工作最大的体会。

我汇报的最后一个体会是:做好控申工作需要有团结协作的精神。

俗话说:团结就是力量。一个集体如果缺乏团结,那将一事无成,而有了团结,则战无不胜。我们控申科虽然人手少,但工作从不拖拉,在做好日常性工作的同时,每遇到紧急、临时性任务的时候大家一齐上阵。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有事勤商量,工作抢着干。在控申科三名干警中,苏尧同志从不以科长自居,总是谦虚地说标榜自己只是个打头的。他想事周到,办事认真。但每次研究工作,都会发动大家集思广益,调动大家的主观能动性。就算交待工作,布置任务都会让你感到这是你应该干的。将我们被动地接受工作变成了自觉、主动地去完成每一项任务。在他的带动下,我和瑞平副科长都能自觉地摆正自己的位置,积极出谋划策,努力当好参谋和助手,高质量地完成每一项工作。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们全科干警在工作上激发了高度的热情,并形成团结协作的良好氛围。比如:瑞平同志每次复印新的法律规定,或是领取办公用品都不忘给我们带出一份,每当新的案件一下来,我这边旧案子还没办结,她都会主动接过去。尤其我和苏尧科长进京接访期间,控申科的其他全部工作都落在她的身上,但她从没怨言,而且工作做得很好。同样,在瑞平同志的两个儿子高考期间,苏尧科长和我都抢着到接待室值班,确保接待室不空岗。因为我们知道,大家的后顾之忧解除了,才能更好地开展工作。我们三人就是这样,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一切为了科室工作。年终评优时,大家都互相谦让,并从内心去推举他人。这为的是啥?为的就是能实实在在地把工作做好。几年来控申科一个个棘手的任务被拿了下来,靠的是啥?靠的就是我们这种团结协作的精神。当然,我们之间的团结是原则的团结,每当讨论案件时我们都会各杼己见,也有为了研究一个法律问题而争得较真起来,但正是这种较真,才使得我们的控申工作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