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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企业工作经验总结

时间:2022-02-07 04:21:30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供电企业工作经验总结,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供电企业工作经验总结

第1篇

关键词:供电企业;防窃电;研究

中图分类号:TM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8937(2013)20-0125-02

近十年来,随着国家开发西部的投入不断加大,开县经济迅猛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电力需求也越来越强劲。尽管供电企业不断加强电网建设,电源线路布局逐步趋向合理,但理论线损之外的不明电量损失却一直居高不下,2010年开县公司售电线损在全重庆市36家供电企业中倒数,窃电成为了降损的主要“绊脚石”。2010年5月起,开县供电公司开始持续开展“以‘三全一化’服务主导的防窃电工作”,线损率开始逐步下降,窃电行为急剧减少,该工作的开展有效遏制了窃电行为。

1 窃电行为定义及其发展趋势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各个行业对电能的需求量不断扩大,用电客户在“降低成本、提高利润”的驱使下,产生了窃电的念头。虽然供电企业加强了防窃电的工作,但目前窃电方法、窃电手段越来越多,窃电技术大量使用高科技,窃电行为也更加隐蔽,这些都给防窃电工作带来极大难度,造成企业经济损失、国有资产流失,助长了不正之风,严重影响了供电企业的正常运行。

1.1 窃电行为的定义及其危害

《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零一条对窃电进行了明确定义:“窃电,是以不交或少交电费为目的,采用不计量或者少计量的手段非法占用电能的行为”。和窃电“节约”的电费相比,窃电产生的危害极大,不仅造成供电企业的经济损失,还导致国有资产大量流失。另外,由于窃电时大部分操作都是不规范的,极有可能危害到窃电者自身的人身安全和电网的运行安全。就社会风气而言,窃电行为也破坏了社会的正常秩序,扰乱了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原则,助长了人们不劳而获的侥幸心理,影响和谐社会的发展。

1.2 目前窃电的发展趋势

目前,窃电主体多元化、窃电范围扩大化、窃电形式复杂化、窃电手段高科技化,而且发现窃电者窃电行为以后往往也很难处理。

目前电能供需不平衡,供电企业售电量不断增长,窃电行为也呈现上升趋势,窃电方法在行业中快速传播。对于一些有政治背景的私企老板,查出窃电行为后也很难处理,甚至有个别案例表明存在内外勾结的迹象;窃电的主体由个人发展到单位;范围由农村发展到城镇,由窃取居民生活用电发展到窃取生产经营用电;窃电的形式由个体单独窃电发展到单位、有组织有预谋的窃电;窃电方式由原始的窃电手段发展到科技智能型窃电。

2 防窃电工作的研究

开县供电公司是全国2 800多个区县供电企业之一,做好防窃电工作不仅保护了企业自身的经营利益,而且对保护国有资产和紧缺的电力资源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针对当前窃电的发展趋势,供电企业可以采用相应的技术手段来开展防窃电供电,诸如加装专用全封闭计量箱、采用新式防伪铅封和采用全电子式电能表进行计量等新型防窃电设备可以帮助供电企业进行有效的防窃电预防,此外,新型计量设备、就地电能量监视器在线监测、移动运营商平台远程抄表系统监测取证等技术手段都可以用来预防和减少窃电行为或者在用户窃电时使供电部门及时获知用户的窃电行为。

事实上,在利益的驱动下,部分企业的窃电手段是层出不穷的,依靠技术手段只能部分解决窃电问题,而且供电企业还必须随着新的窃电手段的出现及时更新自己的防窃电手段,这样做显然增加了企业的运营成本,而且也不能起到很好的作用。想从根本上杜绝窃电行为,必须依靠先进的管理工作。

开县供电公司结合发展阶段、管理现状、员工素质、外部经营环境等实际状况,从2010年5月开始持续开展“以‘三全一化’服务主导的防窃电工作”,即在“全过程、全方位、全员”为客户提供电力服务的过程中,依靠社会化力量(城镇、乡村基层行政组织等社会化力量)开展防窃电工作。实际结果表明这一工作在防窃电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成果。通过“三全一化”的防窃电工作,有力打击了窃电行为,售电量逐年提升,线路损耗也呈逐年下降并趋向正常水平,本年度前5个月的线损率已降低至8.24%。自开展“三全一化”的防窃电工作以来,2010年、2011年两年查处了大量以往的窃电行为,由于受到严厉打击,从2012年窃电行为开始明显减少,本年度前5个月仅查处了15例窃电行为,防窃电工作成果显著。

“三全一化”的防窃电工作是开县供电公司对营销线损管理的一次有益尝试,有效提升了企业的经济效益,避免了大量国有资产的流失,提升了线损管理水平,降低了生产维护成本,为企业实现战略发展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3 “三全一化”的防窃电工作经验总结

开县供电公司在防窃电方面取得的成果和企业全面系统地开展以“三全一化”服务主导的反窃电工作是分不开的,本部分将对其工作经验具体分析。

3.1 在企业内外开展防窃电理念的宣传教育

2010年5月,开县供电公司在内部提出了全过程、全方位、全员以服务主导的防窃电理念。即每一个供电生产经营环节都要考虑防窃电因素,每一个业务实施机构和职能部门都有防窃电的职责,每一个供电员工都是防窃电人员。

防窃电工作的开展必须建立在企业工作人员和社会对窃电行为危害和防窃电理念的深刻理解。这就要求供电企业在树立起正确的防窃电理念后还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专题宣讲会、主题演讲、树立学习的先进典型等多种多样的宣传方式,确保公司从高、中层管理层到骨干技术管理人员和一线骨干员工乃至全公司所有员工对防窃电理念的深刻理解和把握。

在实际操作中,开县供电公司从上到下都积极推动“三全一化”防窃电理念的实行,在管理层,公司董事长亲自组织高、中层管理人员反复讨论学管理思想的深刻含义,将防窃电理念纳入原有的管理体系中。在技术人员层面,公司按分管工作范围分片包干,各部门、车间负责人负责本部门(车间)的宣讲学习,宣贯“三全一化”防窃电工作的本质和重要性,确保所有技术人员将防窃电理念落实到自己的工作中。此外,公司还积极对外宣传、交流“三全一化”防窃电理念,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的方式向全县用电客户宣传窃电可能造成的危害和严重后果。

3.2 扎实开展工作,将防窃电工作落到实处

在建立了相应的防窃电理念后,必须将其纳入到日常工作中去,将防窃电工作落到实处。在电力生产经营的全部过程加入防窃电管理,让供电企业每个职能部门、业务实施机构全部参与到防窃电工作中来,明确每个供电员工的防窃电的义务,将他们都培养成专业的防窃电人员。

3.2.1 提高各岗位间协同能力

用户窃电行为的发现和处理需要电力采集班、用电检查班之间的相互协调工作。用电检查班发现异常后不能将情况及时反馈给用电检查班或者用电检查班不能及时实施现场检查,都有可能在引起窃电分子的警惕后及时整改不规范的窃电行为而导致电力企业的经济损失。因此,各岗位间必须相互配合,确保对窃电行为的快速应对。

3.2.2 加强技术支撑

技术支撑是防窃电的重要措施,从2010年开始,开县供电公司投入大量资金对普通机械式电表进行更新换代改造,启动防窃电多功能表换装工程。同时,负荷控制监测系统也开始建设,实现了客户用电情况的遥测。2011年5月,开县供电公司组建了集抄集控系统,首先从城镇小区开始安装,通过对比供电企业售电量和实际收费电量,可以第一时间发现计量异常,从而避免电量损失。

3.2.3 借助社会化力量

由于供电企业的角色转变,在发现用户的窃电行为后往往不能进行相关的行政处罚等。防窃电工作仅靠供电企业自身的力量是不够的,特别是对一些特殊窃电客户的处理显得乏力。供电企业可以选择向政府相关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协助政府部门防窃电工作。此外,还可以发动广大群众的力量,制定窃电举报奖励办法,将社会力量都转化为自己的防窃电力量。

3.3 提高员工防窃电的积极性

防窃电工作开展的好坏关键还在于领导者对于规则的制定和员工对防窃电工作的参与度。供电企业可以将防窃电理念的执行纳入员工的考核评价体系中,对各车间负责人和关键岗位人员执行“三全一化”的防窃电工作的管理实效性进行检查考核,对考核合格的员工进行相应的奖励,在提升干部时优先考虑,从而推动员工参与防窃电工作的积极性。此外,还须对防窃电理念进行归纳总结,持续改进,对原有管理措施不合理的部分进行整改,不断提高管理的实效。

4 结 语

电能是经济运行的命脉,对经济的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降低线损率可以有效提高电能利用率。用户的窃电造成的电能损失往往也计算在线损中,目前,窃电现象依然存在并且有发展严重的趋势,它进一步加剧了电网线损居高不下。因此,供电企业应不断提高自身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做好和窃电行为做长期斗争的准备,合理维护企业利益,捍卫国有资产不被非法占用。

参考文献:

[1] 李景村.防治窃电实用技术[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9.

[2] 李淼.浅谈供电企业的反窃电工作[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08,(11).

[3] 闫明.电力行业窃电与反窃电的思考[J].黑龙江科技信息,2007,(6).

[4] 栗勇刚.防窃电新措施[J].农村电工,2013,(5).

第2篇

一、基本情况

宁夏电力公司下辖6个地市级供电局、24个县级供电企业,现有供电所(站)312个,其中供电所207个,营业站105个。

二、供电所管理工作情况

自*年以来,我公司开展了以农电规范化建设为标志的供电所管理工作,大体上经历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即*-*年供电所初步规范化建设阶段。根据国家和国网农电体改的政策规定和标准制度,制订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初步规范了农电管理行为。第二阶段,即*年的巩固调整阶段。针对前两年供电所规范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基层单位自行建设造成的不统一性,在总结工作经验后,*年提出了进一步规范供电所管理,重点从规范管理体制,规范机构设置,规范人员管理进行加强管理。在统一工作内容,统一管理制度,统一品牌标识,统一工作标准;加强基础管理,精简基础资料,提高工作效率等方面进行了整顿建设。第三阶段,即*年的样板供电所建设及*年的全面推广阶段。*年开展了高标准的规范化供电所建设试点,率先启动了供电所专业化作业工作。*年,开展了农电“四项规范化”建设工作。第四阶段,即2007年的总结提高阶段,重点强化农电内质建设,以实现“管好农村电网资产,把农网管理水平提高到全国先进行列,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农电队伍”为目标,为全面建立农电长效机制奠定基础。

三、开展工作的一些做法

1.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我公司领导高度重视农电工作,充分肯定农电在社会发展中的政治地位,在宁夏电力公司整个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公司总经理马力克曾多次亲临供电所现场指导、检查工作;曾多次现场办公,为供电所规范化管理工作高屋建瓴做出了“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农电队伍,从农电资产入手,全面加强农网设备运行管理,争取进入全国先进行列”的重要指示。2007年,对供电所管理以前的工作进行了“回头看”检查,认为农电规范化建设还存在着工作不平衡问题,突出表现在农电内质建设和外形建设不能同步进行。为推进供电所内质外形建设,2007年上半年,根据公司领导指示和调研情况,提出了工作要求。2007年下半年,以“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和提高人员素质”为核心,在全区范围内扎扎实实地开展了强化农电内质建设工作。主要在农网运行、缺陷消除、资料完整、制度建设、经验总结等方面作了大量细致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同时,在公司所属各供电所中,开展了供电所“一流班组”和“一流班组长”评选定级,有效地促进了供电所管理工作,为建立长效机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理顺体制,健全机构。按照“岗位健全、分工明确、职能清晰、职责到位、运转高效”的标准,制定了《宁夏电力公司乡(镇)供电所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规范了供电所人员管理、岗位设置,有效整合了供电所人力资源。并在供电所内部,全部实行专业分工和定岗定责,按营销与生产分离的原则,设置营销组和运检组,设置所长、副所长、营业站站长等13个专职岗位,规范人员配置。按照公司对农网界定划分,供电所承担辖区内10千伏及以下配网的设备运行和营销管理工作,印发了《确认宁夏电力公司县城与乡镇设备分界点》和《宁夏电力公司农电营销业务划分规定》文件,进一步明确了供电所与县供电企业、供电所与供电所、供电所与营业站之间的业务界面,使供电所设备运行和营销管理工作更加清晰。为便于用户办理营销业务和处理报修任务,在营业区域较大的供电所下设了供电营业站,主要负责营业区内营销业务和事故报修任务,从而方便了用户办理业务和缩短了报修时限。通过对供电所机构统一设置,初步建立高效、顺畅的管理机制。

3.建章立制,统一管理。为完善供电所的规章制度,开展了全方位的制度建设,打造以“五个一流”为核心的农电品牌,重点开展了9项统一工作(即:统一管理制度、统一管理模式、统一机构设置、统一定岗定编、统一工作职能、统一专业分工、统一内部环境、统一外在形象、统一基础资料),制订了农电各项规章制度,整合形成了以《宁夏电力公司农电管理规定》为核心的,包括农电基础管理、供电所管理、劳动人事管理、农网维管费管理、安全管理、生产管理、营销管理、优质服务管理、科技进步管理、经济活动分析管理及一流县企业管理等一整套13种30余万字的农电管理基础体系,并全面规范和统一了全公司农电管理方面的110种基础资料,形成了一个完整、系统、科学、标准的供电所管理基础体系,有效地指导了样板规范化供电所的建设。已建成的供电所面貌焕然一新,工作秩序井然,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大幅度提升。经过了一年多的推广实践,2007年初,我公司进一步修订了农电安全管理、生产管理、营销管理等规定,使新制定的管理标准更趋于合理、实用、方便。同时补充下发了有关文件规定,重新修订了《宁夏电力公司农电合同工工资管理办法》,对供电所农电工工资管理的职能、工资构成及标准、工资考核及发放管理又作出了具体规定,目前全区农电工月平均工资水平达到了1200元,更好地为供电所管理提供了保障。通过制度的完善,有效规范了我公司供电所各项管理工作。

4.加强培训,提升素质。根据国家电网公司要求,大力推行全员上岗培训,持证上岗管理,积极提倡在岗培训,鼓励员工参与学历教育,进行计算机等辅助工具方面的培训。结合供电所实际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道德、技术业务,优质服务等各类专项培训。2007年,通过开展强化内质建设活动,利用新建成的教育培训实训基地,首次按专业对农电工分管理类、营销类、生产类,并对骨干人员有计划地进行强化培训,将以前理论授课为主,改为实战技能传授为主,注重培训实效。同时,制定出台《关于做好农电合同工考核奖金考核管理的意见》,对农电员工的学习、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以制度的方式鼓励学习、考核学习,从而调动了农电员工学习的积极性。为了激励农电工加强自身业务学习,制订了《农电合同工岗位技术标兵选拔管理暂行办法》,于2007年首次开展了农电工岗位技术标兵选拔活动,对选拔出的省级技术标兵、地市级技术能手分别给予每月600元和300元津贴的奖励;技术标兵和能手的有效期规定为一年,以便被命名的标兵有压力,主动加强学习,也使其他农电工能够通过公平竞争获得标兵资格。此举在广大农电工中引起了很大反响,个人自学的主动性大大增强。

5.建立机制,严格考核。为建立农电规范化常态运行机制,我公司加强了对供电所及农电工工作考核,出台了《宁夏电力公司农电合同工考核奖金考核管理的意见》。通过制订和完善规章制度,在供电所内部开展专业化分工,成立专门运行维护农网设备的运检组,以及将供电所、农电工对农网设备的巡视维护等纳入考核范围,使供电所管理的核心内容有了制度保障,通过工作计划控制和业绩考核的奖惩兑现,保证了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从而有效地规范了供电所的工作行为,促使农电工以高度的责任心对供电所各项管理工作按周期、有计划的进行,初步建立了供电所管理的常态运行机制。

6.开展组织专业化建设。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下发的《农村供电所标准化作业流程》,结合实际,按照“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在所有供电所开展了标准化作业工作,进一步规范和统一了供电所各项专业管理。同时,制订下发了关于加强农电业务扩充工作的通知》、《关于在供电所开展现场标准化作业的通知》等文件,促进了供电所专业化管理。通过在供电所开展专业化、标准化作业,供电所各项专业工作流程得到了全面统一,各项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7.开展基础设施建设。按照运行维护的10kV及以下线路长度、配电变压器台数、营业户数、年度售电量等供电营业区相关参数,对供电所实行了定位分类,将供电所分为Ⅰ、Ⅱ、Ⅲ类进行管理。根据供电所类别划分,制定了《农村供电所典型设计造价指标》和《农村供电所房屋典型设计图集》,统一规范了各类供电所房屋建设标准和结构,同时按照《宁夏电力公司农村供电所基础管理标准》,对新建的供电所营业场所按照“规范统一、经济实用、满足需要”的原则组织建设,对供电所和营业站按照功能需求进行了统一设置,使全区供电所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实现统一。

8.开展农电信息化建设。按照国家电网公司提出的“统筹规划、强化整合、整体推进、持续提升”的工作方针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组织实施”的工作原则,组织开发了一套自上而下的农电管理信息系统,该系统覆盖省、地、县、供电所四级。

9.统一建设国网品牌。在供电所推广“国家电网”品牌标识时,按照《国家电网品牌推广应用手册》要求,统一编制了《国家电网品牌宁夏电力公司农电推广应用手册》,该手册涉及范围全面、唯一,为基层单位在国家电网品牌推广应用上提供依据。为了杜绝各基层单位在具体工作中制作随意、应用不规范等问题,对供电所铭牌、营业厅门楣、双面小型灯箱、主要场所背景墙等16项和供电所基础资料封面、上墙图标、员工服装等22项外形建设,均进行了统一制作,避免了制作工艺、色标不统一的问题。目前,100%的供电所推广应用了“国家电网”品牌标识。

四、主要成效

通过这些年对供电所管理工作的不断加强,供电所管理水平有了显著提高,各项工作有了明显进步,正迈入专业化、集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轨道。

1.供电所管理体制已全面理顺。通过体制改革,我公司各级农电管理机构全面理顺,工作职能得到加强,特别是县供电企业农电管理部门对供电所各项工作内容的管理得到全面规范,使供电所各项工作更趋高效。

2.供电所具体工作真正做到了“有法可依”。通过制订和完善规章制度,以《宁夏电力公司农电管理规定》等一整套农电管理标准和一系列办法规定在供电所管理中得到全面实施,供电所内部专业化分工、标准化作业得到全面开展,所有基础资料得到全面统一,从而有效地规范了供电所的工作行为。

第3篇

关键词 火灾事故调查 现状 分析 对策

中图分类号: X928.7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火灾事故调查工作旨在确定火灾的发生原因及其发生规律,为预防火灾的发生和更有效的扑救提供重要依据,通过火灾原因分析,确定火灾责任、评定灾后损失等。调查工作直接的反应了公安消防机构的业务素质和相关执法水平。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新型的材料、技术工艺推陈出新,社会环境也在发生着巨大的变化,火灾的事故调查工作也面临着重大的挑战,调查难度日趋加大。由于近年来火灾事故的发生所引起的纠纷案件逐渐增多,为调查火灾事故的发生原因,责任评估以及损失赔偿等提出科学有效的依据,因此对于火灾事故调查的要求越来越高。

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现状

1、基本调查设备缺少且陈旧落后

火灾事故调查工作需要基本的设备进行信息采集、现场分析、监测、交通防护、通讯仪器等等相关工具。在发达国家中,火灾事故调查不仅应用了先进的物证采集分析技术和装备,还能通过电脑三维成像模拟事故发生现场,从而可以更加准确的判断火灾成因。然而在我国的很多基层消防单位,火灾现场勘查工作缺乏基本的装备仪器,先进的设备不会使用,仍然停留在传统的锄头抛、铲子趴的状态。调查人员主观经验主义严重,依靠直觉经验办事,造成很多痕迹物证无法在现场进行勘探分析,延误了最佳的调查时间,造成火灾事故调查分析缺乏科学依据,准确性不足。

2、缺乏专业人员、配备不足

火灾调查工作对于人员专业性、技术要求都很高。然而目前我国火灾事故调查科研机构设置较少,鉴于对火灾事故调查的特殊性,需要进行现场的勘查和询问取证,勘查分析与询问证据相互印证,需要现场调查人员具备很像的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且能够完全熟练的驾驭,丰富的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经验也是必不可少的,这样才能够胜任此项工作。然而,我国的绝大多数火灾事故调查人员并没有经过系统、专业的培训,知识通过实际工作经验总结摸索,因此要培养一名合格的火灾事故调查人员需要较长的时间。然而地方公安消防机构的警力不足,导致没有专门的火灾事故调查员,且其身兼数职需要进行消防案件工作又要进行建筑工程验收审查,有些人还要兼职内勤,由于我国现役体制问题,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很多骨干成员流失,火灾事故调查人员的整体状况是人少质忧,因此很难进行准确、科学的火灾事故现场调查工作。

3、调查人员缺乏专业素质和素养

火灾事故原因的调查准确性与调查人员的素质和工作状态有直接的关系。在市级、县级的公安消防机构中,调查人员大多都是半路出家,接受过系统的火灾事故调查专业培训的人员很少。一些刚刚接触岗位的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由于缺乏实际现场火灾勘探的经验积累,很长一段时期是无法进行独立的工作的。然而很多经验主义的老同志,由于调查方式落后,导致火灾事故调查没有准确、充分的科学依据。在面对重大、特大、复杂的火灾时,一些火灾事故调查人员由于主观的情绪抵触畏惧,造成错过最佳的火灾事故调查时机,为火灾事故原因评定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4、缺乏技术鉴定、火灾定性依据不足

火灾事故调查中对于火灾起火点、起火物、燃烧过程、火势如何蔓延等问题进行准确的鉴定,通过现场的勘查和询问相互印证才能够对火灾事故下结论。但是由于在一些事故调查报告中,过多的进行现场描述,缺少专业的数据说明和分析。在我国火灾事故中,电气火灾发生较多,这类火灾判定主要通过六种方式,金相分析法、外观形貌鉴别法、成分分析法、剩磁法、导线熔断宏观鉴别法、模拟实验法等。一般普通的电气火灾应用上述方法皆可进行判定,但是在火灾原因调查中缺乏技术鉴定。如判定是由于导线短路引起的火灾,但是没有对短路容痕进行收集、鉴定,因此无法判断短路是发生在火灾前或者之后。

5、忽视现场勘查和证据搜集

火灾事故现场调查主要是通过现场勘查和现场询问两种方式,通过二者互相印证鉴定火灾事故成因。然而在一些火灾事故现场调查时,工作人员主要偏重于现场询问,而对现场的勘查工作不足,或者偏重于勘查而轻询问。例如在一些火灾事故现场调查工作时,对于人员的安排侧重于现场调查询问,勘查人员不足,有些人员缺乏实践经验,敷衍行事。在事故综合评定中,以询问资料为主要依据,现场勘查资料甚少,询问调查的内容没有现场勘查证据验证,缺乏依据,影响了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准确性、科学性。

6、事故责任追究不严

在火灾事故调查判定责任之后,需要依法对相关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这是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重要环节。根据我国消防法规定,凡违反消防法造成火灾事故的责任人都有明确的规定。火灾事故调查人员往往重视造成火灾发生的直接责任人指认,忽视了间接责任人。这样就导致事故处理指针对直接责任人,而放任了其他间接相关人员,致使一些上级领导部门和人员不被追究,造成隐患。另一方面,火灾事故的调查工作存在人情判断,对责任人的处罚没有依法追究,除一些重大、特大火灾之外,很大一部分的火灾责任人处理工作没有按照法律执行,罚款成为了主要的处理方式。

7、档案建立不规范

根据《消防监督程序》相关规定,公安消防部门要对重、特大火灾事故建档,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归档。对于火灾事故的记录叫做火灾档案,是由火灾事故调查工作人员记载的,通过现实、客观的、反应火灾的发生原因、相关损失和伤亡情况,并总结经验。火灾档案的主要内容包括:火灾事故报告、火灾损失清单、现场勘查记录、询问笔录、火灾鉴定书、火灾事故责任书、火灾现场照片等等。建立火灾档案是消防机构的一项基础而重要的工作,但目前我国消防机构普遍存在对于火灾档案建档不及时、内容不规范完整等等情况。

火灾事故调查工作问题存在原因

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在一些地方公安消防机构中,领导对于火灾事故调查工作重视程度不足,由于业务经验不足,只抓火灾扑救工作,没有将火灾事故调查工作作为工作重点。在一些重、特大火灾事故中,调查人员的主观畏惧情绪较重,希望由上级主管部门指派火灾事故调查人员,依赖思想过重。长此以往,火灾事故的原因调查和责任判定、损失核定等等内容都是通过消防机构的内部工作运作进行最终裁决。基层消防机构没有将火灾事故调查工作作为重点,仅视为火灾的善后处理,不能够从经验中吸取教训,提升改进火灾防范治理工作。

人员管理机制不够完善

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对于人员的要求是很高的,不仅需要高素质、高专业技能还需要有丰富的火灾现场调查工作经验。然而我国的公安消防机构由于存在干部吸纳、任用机制不完善等问题,造成了火灾事故调查专业人员的短缺,后备力量严重不足。这样就造成了具备并掌握相关消防专业知识和先进科学技术的人才无法进入消防部门工作,或者进入消防部门没有得到善用,人员闲置情况严重。在一些单位中将火灾事故调查的专业人员岗位安排错误,造成人才浪费。对于现有的火灾事故调查人员只重使用,缺乏培养,重视火灾扑救,不重视事故调查。

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审核、责任追究等监督机制不完善

目前对于我国的火灾事故调查工作是否合乎法定程序、询问取证、技术鉴定等是否合作、最终火灾判定结果是否科学准确都没有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没有完善的复核标准、监督机制、责任制约,上级监管部门对于下级火灾事故调查工作所存在的问题,无法有理有据的纠正指导,调查工作难以改善。

完善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相应措施和建议

切实认识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重要性,增强法律意识、责任意识

根据我国消防法规定,在火灾扑灭之后,公安消防机构要根据火灾现场进行勘察、情况调查,并进行相关的事故检验、鉴定、提出意见,并及时的制定火灾事故认定书,提供火灾事故处理的有力依据。公安消防机构的法律职责就是要查明火灾的发生原因,根据事故调查进行责任划分,并有理有法的对责任者进行处罚判定,这样才能够维护我们的社会主义法治,更有利于防火救火经验总结,改善消防工作。因此公安消防机构要明确认识到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重要性,将火灾事故调查工作作为重点。相关领导要充分的给予财力、人力的支持、重视并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

完善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责任制、监督机制、复核机制

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必须要实行总责任人制度,针对各个环节:如现场勘查、现场拍照录音取证、现场绘图、询问、技术鉴定、模拟实验、综合分析等等工作明确相关责任人,并建立并完善各项工作的具体工作内容、要求、考核标准等等,实行奖惩制度。对于火灾事故的调查工作上级机构必须进行严密的监督和复核机制,防范可能造成的民事纠纷、消防隐患等问题,要建立并形成相关的管理机制。

加强人员培养,建设高素质水平队伍

火灾事故调查工作是具有严格的政策性、纪律性的,这项工作紧密结合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必须要做到客观、公正、准确、科学判定,因此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对人员的政治觉悟、责任感都有很高的要求。因此要加强火灾事故调查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政治素养。定期组织专业技术的培训,通过模拟实验培养其观察、分析能力,组织人员进行案例的分析和经验交流,提高专业技能。在队伍中培养并选拔优秀人员进行深造,培养高素质、高技术能力的后备力量。

建立并完善火灾档案制定、管理制度

火灾档案是对于火灾事故现场最原始、直接的资料,直接客观的记载了火灾事故的发生原因、火灾判定依据、人员财产损失、扑救和调查经验等内容。为消防机构的火灾事故调查工作提供珍贵的资料,有利于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依法、科学、准确处理。火灾事故调查人员应当对所调查案件都建立档案,并规范内容标准,形成系统的火灾档案库,以便于对这些事故进行系统的分析,研究火灾发生的规律和特点,找出火灾防范的弱点,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改善措施,提高火灾防范和治理的能力。

火灾档案的保存年限问题,对于一般的火灾要保存至少两年,重、特大火灾档案要长期保存,并及时上报上级消防机构。消防机构对于火灾档案的管理要明确责任,并完善奖罚制度,做好火灾档案的管理和建立工作,为更加的推动火灾事故调查工作提供基础。

建立联合火灾事故调查组织

地方机构要根据地区和专业人员分布情况,将区域划分,组建联合火灾事故调查组织。当辖区内发生火灾,尤其是重、特大火灾的情况下,辖区内的支队和大队要联合组织火灾调查人员与上级消防机构的监督复核人员进行现场火灾事故调查工作,通过人才设备的资源共享,联合调查更有助于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及时、准确、有效完成,也是一次很好的现场交流,经验培训机会,可全面提高区域内的消防机构整体工作水平,建立良好的合作机制。

四、结论

公安消防机构要重视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重要性,根据实践总结分析经验,认识目前工作的不足,从客观条件上,如设备、人员、经费及管理机制等方面改善。加强火灾事故调查人员的专业技能、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应用相关措施加以改进,努力实现并推进火灾事故调查工作走向科学化、正规化、法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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