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20 05:58:1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农业局履职报告,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考核对象
(一)各区(县)政府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包括分管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工作的副职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如工作变动,接任人为当然责任人。)
(二)市有关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人
二、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
(一)各区(县)政府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
根据《安全生产责任书》的有关内容和全市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对汕头市各区(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评内容分为:1、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2、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建立,3、安全生产资金保障,4、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5、安全生产巡查、隐患月报、重大危险源监控、企业档案制度工作,6、安全生产政策部署、专项治理工作,7、安全生产一票否决事项。对汕头市各区(县)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评内容分为:1、责任目标,2、责任体系,3、预防体系,4、保障体系,5、事故查处,6、亮点工作。(具体考评评分标准见附表)
对各区(县)政府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我局拟与汕头市“创建好班子”安全生产专项考评工作结合起来,考核结果既作为20*年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结果,同时又作为“创建好班子”安全生产专项考评工作的结果。
(二)市有关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人:
考核内容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汕府办〔20*〕52号)和20*年《安全生产责任书》的有关要求进行。被考核单位分为:I类和Ⅱ类。I类为下达了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单位,包括:市安全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质监局、市海洋渔业局、市农业局、市国资委、汕头海事局、市高新区管委会、汕特保税区管委会。重点考核:事故控制、责任制落实、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安委会工作落实情况、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救援、打击“三非”和事故报告及处理等。Ⅱ类为未下达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单位,包括:市发展改革局、市经贸局、市教育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文广新局、市工商局、市旅游局、市港口管理局。重点考核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履职情况、安委会工作落实情况及对各单位设置的单独考核项目(具体考核评分标准见附表)。
三、考核方式
(一)对各区(县)20*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工作采取自评加考核的方式进行,按市“创建好班子”考评工作的统一安排,自评工作从20*年2月18日开始,由各区(县)政府组织对各区(县)班子以及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安全生产履职情况进行自评:撰写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自评报告;填写第一责任人及直接责任人专项考评表自评分栏和撰写各考评表的自评分说明,于20*年2月22日之前一并报送市安监局。
市安监局在各区(县)自评的基础上,会同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等单位组成考评组,于3月3-6日对各区(县)安全生产责任人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形成考核结果意见。其中,区(县)班子的考核结果意见报市委创建办。
(二)汕头市各有关单位20*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采用自评加审核的方式进行。从20*年2月18日开始,由各有关单位组织对安全生产责任人安全生产履职情况进行自评:撰写单位安全生产自评报告;填写考评表自评分栏和撰写考评表的自评分说明,于20*年2月24日之前报送市安监局。市安监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组织审核,形成考核意见及考核等次。
(三)考核意见及考核等次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通报被考核单位。
四、考核等次
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考核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的为良好;60—79分的为合格;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对安全生产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履职情况进行考核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各区(县)、市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自评组织工作,切实保证责任制自评工作的顺利进行。
关键词: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机制;队伍建设;执法装备
中图分类号: S-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1)-02-0024-1
推进农业综合执法是农业行政执法体制的有力创新,是保障农业产业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手段,对加快依法治农进程、促进政府职能转变、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具有重要意义。但随着综合执法的推进,暴露出的问题直接制约了执法效果的进一步彰显,影响了依法兴农、依法护农目标的实现。
1 农业综合执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综合执法认识不深刻,职能没有综合到位
由于部分单位缺乏冲破内部阻力开展农业综合执法的勇气,“等、靠、看、要”思想不同程度地存在,一是导致个别县级农业局还没有成立综合执法机构,全省还有2个县未成立大队;二是存在综合执法机构未经编制部门批准的现象,全省92个大队中尚有5个未获批准;三是职责综合不规范,一些单位仍在执行分散执法。
1.2 人员素质有待提高,执法行为不够规范
全省现有农业综合执法人员大多是从专业技术人员转岗而来,以农学类专业为主。由于绝大多数执法人员不能参照公务员管理,又没有技术成果用于职称评定,导致部分执法人员缺乏归属感和职业认同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积极性,存在临时思想。以上原因直接影响了队伍的稳定,造成执法程序不规范、处罚裁量不规范,出现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不执法、乱执法等现象。
1.3 执法经费保障差,执法装备较落后
全省近100个综合执法机构中,只有15个列入了当地财政预算,经费缺口虽然采取罚没收入按比例返还的方式予以弥补,但各地还是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检测、办公以及用车等经费不足的情况,严重影响了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1.4 执法制度不健全,执法效率有待加强
当前,大要案、跨区域案件与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及上下级、县际间联动和协作不够,检验检测与案件查处的衔接不通畅,综合执法与专业管理的关系没有完全理顺,以及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不力,定期报告制度不健全,案件评查未制度化,导致个别领域还存在不同程度的推诿、扯皮现象,有的地方还没有真正形成执法合力。
2 推进农业综合执法的对策
2.1 规范机构设置,明确执法职能
农业综合执法人员应列入政法或行政执法编制,实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执法机构应设置群众来访投诉接待室、案件调解和听证室、取证样品存放室和档案室,保证必要的办公场所。综合执法应在本级农业部门的职责范围内进行,不跨部门综合。综合执法机构主要行使执法环节中的行政处罚权,行政许可、行业管理、检验检测等仍由原专业管理机构承担。综合执法机构可与动物卫生监督、渔政监督和植物检疫等法律法规授权机构统一调度管理,联合开展执法行动,分别实施行政处罚。
2.2 保障执法经费,提升装备水平
应保证农业综合执法机构有必要的抽样检测费、取证试验费、农业侵权损害评估费及办案差旅费、通讯费和津贴等经费。同时,应加大投入力度,给执法机构配齐执法车辆、照相机、摄像机、录音笔、电脑、打印机等设备,以提高快速行动能力、固定证据能力及办公效率。
2.3 健全工作机制,规范执法行为
一是健全与工商、质监及公、检、法等部门的协作机制,定期会商,及时沟通;二是严格联合办案和移送制度。联合公安等部门共同侦办,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杜绝以罚代刑;三是健全内部协作机制。在坚持属地管辖原则的前提下,对大要案、跨区域案件加强部门间、县际间协作和联动;加强与检验检测的衔接,抽检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告知检测结果;四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全面地公开行政许可、检验检测信息,方便查询;五是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实行综合执法与行业管理相结合、日常执法与集中执法相结合;六是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对农业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七是建立定期报告工作制度。听取行政执法机构工作述职,抽查履职情况;八是落实案件评查制度,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办案能力和办案质量;九是健全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机制。把依法履职及取得的成效作为衡量本部门工作实绩的重要指标,并纳入年度考核指标体系。
2.4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能力素质
一是严把考试录用关。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选调等办法从现有农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符合条件的人员中录用执法人员;二是建立严格的培训制度,每年对执法人员进行一次以上的法律和执法技能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三是强化政治思想教育、作风纪律锻炼,树立责任和公仆意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
2.5 加大扶持力度,探索新思路
一、基本评价
调查组认为:自新修订的《产品质量法》2000年9月1日颁布实施以来,县人民政府对贯彻执行《产品质量法》高度重视,县质监局等相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强力推进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全县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多措并举,学习宣传《产品质量法》成效明显。县质监局、工商局、经济商务局、农业局、药监局等部门在认真组织干部职工特别是执法人员率先学习《产品质量法》的基础上,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质量月、法制宣传日等有利时机,广泛采用印发资料手册、张贴宣传标语、咨询服务、宣传车、新闻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产品质量法》及相关知识,并举办培训班对企业生产、产品经营管理人员、质量检验检测人员开展法律知识集中培训,“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的理念在全县各生产企业得到广泛认同,人民群众产品质量意识不断增强,为贯彻实施《产品质量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二)认真组织,推进质量兴县活动成效明显。一是围绕提高全县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水平,县政府组织开展了质量兴县活动,成立了质量兴县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制定了精品名牌创建奖励办法,与乡镇签订了产品质量工作目标责任制,并加强了检查、考核和兑现,强化了各级各部门产品质量管理工作责任。二是坚持以争创精品名牌活动为载体,积极引导企业申报、创建精品名牌产品,继东圣牌磷酸一铵被评为国家免检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和全省名牌产品后,全县又有四类产品被授予省名牌产品,三类农产品被授予绿色产品,四类农产品被授予无公害食品,提升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知名度,促进了企业提质增效,有效地推动了工业立县战略实施。三是制定了全县产品质量发展规划,并引导和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了产品质量管理制度,投入人力、财力和精力强化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和管理,东圣、花林水泥、楚园春、森源等企业严格加强质量控制和管理,加大技改投入力度,不惜重金引进高素质质量检验检测人员,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工作人员培训,并加大产品检测设施设备建设力度,实行原材料送检、产品自检、委托检验、接受抽检等多重检验把关,质量管理的基础工作得到不断的加强和夯实,实现了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成本下降、生产效益提升的“多赢”。四是质监、工商、农业、药监等部门在乡镇、村分别设立了质量维权站、协管员、信息员等机构和队伍,建立健全了产品质量监督网络,对产品质量实行了全方位的监控和管理,形成了主管部门负责、专业部门主导、社会参与的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格局,为强化产品质量监管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突出重点,依法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效果明显。一是县质监局等部门突出依法履职重点,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企业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工作的服务和指导,寓服务于监督之中,工作到位、方法得当,结合各自行业实际和职能定期、不定期地开展产品质量监管活动,真正做到了监督与服务相结合、履职与促进发展相结合、保护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与维护企业合法利益相结合,推动了经济社会发展和和谐社会建设。二是突出合法生产经营重点,各部门加强了全县各生产加工企业的调查,分门别类建立了基础台账,执法管理人员实行分片区域监管,加强产品质量源头管理和服务,为提高产品质量、维护群众利益发挥了积极作用。三是突出人民群众关注热点,各部门相互联动、联合执法,开展白酒、农资、食品、药品、饮品等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查处假冒伪劣产品和产品质量违法行为,仅质量技术监督局就立案查处各类案件200余起,查获假冒伪劣产品货值300多万元,规范了产品经营市场秩序,维护了消费者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四是突出企业产品质量重点,积极引导企业开展质量认证,加强企业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先后有五家企业产品通过ISO9000质量认证,25家企业建立了完备的质量档案,2家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同时,质监部门依法开展产品质量抽检,及时指导企业改进工作,提高产品质量,2007年以来,国家、省、市抽查我县重点产品504批次,合格率达94%,比十五时期上升了20个百分点,县级质监部门对一般产品定期监督检查348批次,合格率由2007年的79.6%上升到2009年的88.7%,产品质量得到了明显的提高。
我县产品质量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与走在前列的战略目标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愿望要求相比,仍然还存在问题,需要以贯彻执行《产品质量法》为抓手,予以研究和解决。主要是全社会关心、参与质量管理工作的氛围还未形成;小型加工企业和部分市场的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还存在死角和漏洞;精品名牌申报、创建和保护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部分企业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设施、检测手段有待进一步改进完善,企业内部质检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加工企业产品质量还存在不稳定性等。
二、几点建议
认真贯彻实施《产品质量法》,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大局,既是一项经济工作,也是一项政治任务。因此,全县产品质量监管工作要紧紧围绕走在全省山区县市前列的战略目标,不断加大《产品质量法》贯彻落实力度,深化质量兴县活动,促进企业健康快速发展,巩固良好的市场经营秩序,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特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产品质量法》宣传教育。要突出企业管理人员、质量检验检测人员、产品经营人员等重点,采取行之有效的办法和措施,大力宣传《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和要求,大力宣传加强质量安全管理的先进典型,认真剖析相关反面典型案例,进一步增强生产企业、经营业主、消费群体的法制观念,使全社会真正树立产品质量和依法生产经营意识。
(二)切实加强产品质量监管队伍建设。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产品质量管理执法人员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法律、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增强服务和监督并重的意识,并大力加强全县产品质量协管员、信息员培训和考核,强化工作责任,调动工作积极性,有效发挥产品质量监督的主力军作用。要引导企业牢固树立“产品质量是企业生命”的理念,积极引进高素质的质量检验检测专业人员,并加强全员业务技能培训、制度管理和考核奖惩,增强工作责任,切实强化产品源头管理。
(三)进一步夯实质量管理工作基础。要根据“十一·五”产品质量发展规划要求,以改进监管手段、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和任务为重点,细化工作规划,指导全县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要积极创造条件,增加投入,逐步解决相关部门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设施不足的问题,为提高质量检测水平打下基础。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认真研究保障依法开展抽检、购买抽检样品、加强质量监管的工作经费问题。各相关部门要建立产品特别是农产品抽检成果运用办法,在按照一定程序审批后进行公开,督促生产、加工企业依法生产经营,指导群众安全消费。要指导企业改进改善质量检验检测设备和设施,提高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科技含量,严格相关管理制度和程序,改进生产工艺,稳定产品质量。
2010年,我们首次开展了乡镇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合并审计,在云岩镇(省级小城镇建设示范镇)、秋林镇(市级小城镇建设重点镇)和交里乡开展了书记、乡镇长任期经济责任合并审计试点。试点工作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提出明确要求,具体检查指导,试点工作进展顺利。我们主要做法有以下几点:
1?郾做好审前调查,开好审计进点会。我们选配了由主管副局长任组长的三名审计经验较为丰富同志组成试点审计组。在审前调查中,注重了与组织部门的沟通,弄清了书记、乡镇长职责任务的重叠点与侧重点,与县考评办沟通,弄清了乡镇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与纪检部门沟通,初步掌握乡镇书记、乡镇长在廉洁自律方面有无举报反映和组织调查处理情况,同时深入乡镇调查了解书记、乡镇长开展经济工作的基本情况,在此基础上,草拟审计实施方案,经局审计业务会集体讨论后完善实施。审计进点会作为搞好审计工作的重要环节,我们采取组织、纪检、审计三部门联合召开,乡镇党政班子成员、站所负责人、人大代表、村支书、主任代表参加的审计进点会。会上,审计组宣读审计实施方案,被审计书记、乡镇长报告个人经济责任履职情况,同时对被审计书记、镇长完成工作目标任务情况、经济决策情况、落实惠民政策情况、决策效果、廉洁自律和履职报告真实性等进行民主测评,为审计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2?郾突出经济责任,深化化审计内容。我局确立了对乡镇党委书记任期经济责任以“经济事项决策、执行监督、结果与绩效”为侧重点进行审计的思路。在对乡镇内部控制制度测评,财政财务收支、债权债务、资产保值增值审计的基础上,突出了以下五个方面审计内容。一是经济政策执行审计。我们把落实党在农村的经济政策作为审计的重要内容,查阅了任期内乡镇党委出台、转发的经济政策文件和相关会议记录,结合所涉及相关资金审计,重点对土地承包、农民减负、退耕还林、种粮直补、扶贫开发、救灾救济、农村低保等事关千家万户农民切身利益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看农民应该享受的各项惠农政策是否落实到位。二是重大经济决策审计。我们在三个乡镇审计中,通过查看制度建设、会议记录和有关文件,检查乡镇是否建立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是否建立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咨询制度;是否建立决策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度等。抽查部分建设项目,查阅前期可行性调研论证、投资成本与效益分析、以及项目立项报批和招投标等相关资料,查证领导干部在决策中是否做到程序合法、过程民主、结果科学。从审计情况看,不同程度地存在决策制度不够健全,程序不够规范,资料不够完整的问题。三是决策效益审计。主要审大经济事项决策实施的效率性、经济性、效益性和群众的满意度。选取部分项目,通过调查走访、实地查勘、计算分析,对项目取得的实际效益与预期效益的进行比较分析,结合群众满意度,查证领导干部在重点项目决策、工程管理、经济社会效益情况。审计后我们认为基本达到预期效益,修路、引水、移民搬迁、产业开发等项目群众满意度较高。四是行政执行力审计。查阅了乡镇党委出台的制度办法,查证乡镇党委对政府工作是否建立了科学合理的监管、考评机制,是否建立针对政府目标完成情况的评价制度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制度,通过走访干部职工、班子成员、人大代表、支书、主任,查证乡镇政府在落实经济决策中的措施和办法的效率性和经济性。普遍认为书记、乡镇长执行力较强,效果也很好。五是廉政建设审计。对照乡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准则》,审查乡镇党委、政府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廉政规定情况以及个人廉洁自律情况。
3?郾创新审计方法,提升监督效果。一是审前调查与自查相结合。审计组在做好审前调查同时,要求被审计领导干部提供述职报告,被审计单位进行自查并提供自查报告,作为审计组编制审计实施方案的参考。三个乡镇的6名被审计领导干部都按时向审计组提交了述职报告,3个乡镇也提交了自查报告,为审计组制定完善可行的审计实施方案提供了参考。二是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我们在做好三个乡镇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基础上,到县考核办、农业局、统计局、扶贫办、果业局等单位查阅三个乡镇的考核结果文件,核实乡镇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查阅被审计乡镇党委、政府的会议记录、计划总结、经济工作文件,对领导干部经济事项决策过程和程序进行审查。深入建设工作、资金受益农户等方式,对乡镇完成经济工作任务情况、隐蔽在账外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调查。我们对12个行政村,240多个农户进行了走访调查,对建设项目效益、惠农政策落实等情况进行了解。查出乡镇个别项目自筹资金未实行会计集中统一核算和部分工程未预留质保金等问题。三是个别谈话和民主测评相结合。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设立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开展民主测评等形式,拓展调查对象,深化调查内容,接受群众举报。共发出测评票152张,收回152张,测评反映群众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比较满意。共谈话36人次,了解到被审计领导干部工作任务完成、经济决策、廉政建设等情况。四是查找问题与宏观服务相结合。针对查出的问题,我们采用定量和定性分析的方法,从体制、机制、制度上探寻原因,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五是决策审计与绩效审计相结合。在做好经济事项决策过程、程序、合规、合法、民主、科学审计的同时,重点对资金量较大的项目进行绩效审计,对党政领导干部的决策能力和经济活动的管理能力进行评判。对9个项目进行了效益分析。发现个别项目与预期效益有一定差距及改变项目建设内容等问题。
4?郾坚持客观公正,评价任期责任。在对审计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以定性为主的方法评价干部。对乡镇书记、乡镇长共性重叠评价主要是经济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经济政策执行情况、重要经济事项的效益情况、完成经济工作的执行力情况、债权债务、廉洁自律情况等。对乡镇书记的评价我们侧重执行政策、经济决策,宏观管理,对乡镇长的评价测重经济管理,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重点建设项目建设管理等。
5?郾强化结果运用,推进管理改革。县上制定的《宜川县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组织部门、纪检监察机关、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对审计结果的运用办法,组织部门把审计结果归入领导干部个人档案。县纪检监察机关与我局共同开展了对审计整改情况检查,对不执行审计决定的进行“三问”。我局向县政府提交了关于独生子女保健费实行“一折通”发放,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管理,关于改进专项资金记账办法、关于加强村级转移资金管理和使用等方面的专题报告,得到领导的重视和批示。我们对一个国有企业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后,发现原会计杨某采用撕毁原始凭证的方法侵吞公款7万多元的问题,及时移交有关部门,杨某最终被判刑。
在对乡镇书记、乡镇长任期经济责任同步审计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诸如先离后审比例过大,评价指标不具体,书记、乡镇长责任重叠难界定等方面问题,这些问题有待于我们以后在工作中不断地进行探索,更进一步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以完善食品添加剂长效监管机制为核心,以惩治违法犯罪为手段,继续巩固前一阶段整顿工作成效,及时查处新的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行业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顺利实施,成立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剂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落实国家和省有关专项打击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工作部署,统筹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
领导小组在市卫生局设办公室,负责专项工作日常事务处理,办公室主任由市卫生局副局长周同志兼任。
三、责任分工
(一)市卫生局负责制定全市专项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综合监督、组织协调、督查督办有关部门在专项工作在的进展情况,组织对专项工作中重大食品安全问题的查处。
(二)市农业局负责制定农产品种植和流通环节的专项整治方案,并抓好组织落实。
(三)市公安局负责配合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犯罪行为;依法查处暴力抗法案件。
(四)市监察局负责组织查处监管部门中的失职渎职、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等违纪行为。
(五)市商务局负责制定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专项整治方案,并抓好组织落实。
(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制定餐饮消费环节的专项整治方案,并抓好组织落实。
(七)市工商局负责制定食品流通环节的专项整治方案,并抓好组织落实;负责食品流通领域中现场制作销售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
(八)市畜牧局负责制定畜(禽)养殖和流通环节的专项整治方案,并抓好组织落实。负责兽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的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的专项整治工作。
(九)东方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制定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专项整治方案,并抓好组织落实。负责食品添加剂生产单位的专项整治。
(十)八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制定进出口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整顿秩序整治方案,并抓好组织落实;负责市场销售的进口食品和我市食品出口基地的监督检查。
四、工作内容
(一)农产品种植和流通环节。严厉打击在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收购、运输中使用违禁化学物质或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大力加强对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和水产品药物残留的监测,严厉查处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未审定公布的农药、鱼药和饲料添加剂的违法行为。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依法落实查验、记录制度。并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重点。
(二)畜禽养殖和流通环节。严厉打击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过程中制售假冒伪劣、添加违禁化学物质等违法行为。加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管理,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没有检疫(验)证明的猪肉不准销售;严厉打击和私屠滥宰以及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猪肉,注水猪肉等违法行为。
(三)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全面推行和实施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监督管理制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用物质、回收使用过期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检验制度,加密自检频次。对不按规定落实记录和查验制度,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或未索证索票、票证保留不完备的,责令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的企业要立即责令停产整顿,不具备生产条件的要依法吊销证照;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生产加工食品行为。
(四)食品流通环节。严格实施食品进货查验收、购销台帐及索证索票制度,加强进货渠道管理,加大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食杂店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加强市场巡查,特别是加强现场加工销售熟食制品以及流通环节的快餐店添加亚硝酸盐、非食用色素等物质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
(五)餐饮消费环节。加强餐饮消费经营单位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管理,督促餐饮经营单位严格落实采购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的索证索票制度。严禁采购、经营假冒伪劣及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及原料,加强学校食堂、建筑食堂、农家乐餐饮点和小餐馆的卫生监管,严禁使用过期或腐败变质的食品及原料,全面推行原料进货溯源制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禽肉、劣质食用油、滥用添加剂、不合格调味品等违法行为。坚决杜绝采购不合格添加剂行为,有效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发生。
(六)进出口食品生产流通。加强进出口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各项监督检验管理制度,严格索证索票监管,确保进出口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安全和产品的可追溯性。全面清查出食品原料基地,监督检查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农兽药、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从非备案种养殖场收购原料等问题,严厉打击出口食品逃漏检,夹带出口等非法行为。
五、时间安排
(一)严厉打击专项整治阶段。年月日至月日
(二)审查、评价阶段。年月日至月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长效机制建设。
(1)强化监测预警。加强食品污染物监测和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建设,强化非法添加剂和食品添加剂监测,及时开展安全评估,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切实防范系统性风险。各有关部门在监管中发现新的可疑非法添加剂或易滥用的添加剂,要立即通报卫生部门。卫生部门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组织研究更新非法添加剂和易滥用食品添加剂“黑名单”。
(2)强化协调联动。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强化联合执法,规范信息。发现违法制售使用非法添加剂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要及时将信息通报给相关部门。相关部门接到通报后,应当立即依法采取控制措施,查处违法行为。卫生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细化完善规范信息通报和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的具体措施。
(3)强化诚信自律。商务等有关部门要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行业管理,推动诚信体系建设,在食品行业开展“讲诚信、保质量、树新风”活动,引导企业树立安全发展、诚信经营的理念。年年底前,各监管部门按系统对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等行业组织要切实负起行业自律责任,积极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和内部监督,加强行业监督和培训,及时发现行业中存在的问题并报告监管部门,未能及时发现并报告的要通报批评。
(4)强化科普宣教。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知识、各类违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及其危害以及严厉惩处的措施,要宣传至农户、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经营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以及从业人员,做到家喻户晓、应知尽知。各地要特别针对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进行集中宣教培训,开展案例警示教育,使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自觉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二)严格落实各方责任。
(1)企业要切实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食品生产经营者要依法履行食品安全责任,严格执行查证验货、购销台账、过程控制、产品召回等各项质量安全控制制度,杜绝使用非法添加物,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及时排查、整改食品安全隐患。要建立食品安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为防止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原材料采购和生产配料的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并分别签订责任书;对第一责任人所在单位发生违法添加行为、直接责任人发现单位购入或使用非法添加物未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大型食品企业要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确保各项食品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所属公司产品出现问题的,要暂停本企业所有同类产品的销售并向社会公告,经批批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销售。
一、工作成效及主要措施
(一)落实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
市效能办、市行政服务中心要求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必须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并于5月1日正式对外开展行政审批工作。经局务会议研究,确定我局干部陈文彬、刘加建作为我局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其中陈文彬为A岗,刘加建为B岗,日常工作以陈文彬为主。蔡金凤为我局行政审批的业务科长,占飞豹为我局行政审批的分管领导。市行政服务中心安排我局与市林业局、市农机总站合用一个窗口,因市林业局工作人员常驻窗口,经协调,我局进驻人员每周星期三固定到窗口上班,市农机总站进驻人员每周星期四固定到窗口上班。除星期三外,平时有人到我局窗口申请办理有关事项时,则市林业局工作人员或市农机总站工作人员负责通知我局工作人员到窗口处理。为使我局进驻人员按照市行政服务中心规定的时间内开展工作,局及时给进驻人员添置了电脑等办公设备,带领进驻人员与市行政服务中心的有关科室充分沟通、交流,使进驻人员尽快熟悉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工作要求。目前,我局进驻人员已全面掌握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工作规程,正在有条不紊的开展我局的行政审批工作。
4月27日,局召开了本局审批工作改革会议。参加会议的对象主要是本局承担审批职责的科站,即种子站、畜牧站、动物防疫监督所、植保植检站、经管站、动物疫病控制中心、饲料办、职改办、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站。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局效能办、局分管领导也参加了会议。局法规科在会上传达了全市行政审批改革会议精神、我局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准备工作以及对我局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后的审批要求。会上分发了市政府法制办编印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小册子,重点对《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作了详细讲解,并对如何办好行政许可事项作了具体要求。为了做好行政许可案卷归档工作,局法规科特地从市环保局借来10卷《行政许可卷宗》在会上分发,学习、借鉴市环保局好的做法,使与会人员加深了对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许可案卷归档的印象,增强了实际操作的能力。
(二)修改完善并重新上报我局审批类、服务类项目
经2010年底梳理,我局有审批类项目10项、服务类项目13项,按要求全部上报了市效能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审改办,并提出在局内部设置行政审批窗口,也确定了办公室和办公人员。因动物防疫法修改后颁布,并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新修改的动物防疫法对所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作了新规定,加上我局2009年正式决定派工作人员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与2010年底上报市效能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审改办审批类、服务类项目中的填报内容不相同。因此,局法规科按照《莆田市网上审批系统调研表-项目信息(表1)》、《莆田市网上审批系统调研表-项目信息(表2)》、《莆田市网上审批系统调研表-收费信息(表3)》、23项审批类、服务类项目的《审批流程表》和《莆田市2010年度行政审批项目清理情况明细表》等表格的填报要求,对23项审批类、服务类项目重新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整理清楚后及时上报市效能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审改办。
(三)做好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的经验介绍
省农业厅法规处为了开好全省农业法制会议,要求各地认真做好2010年的农业法制工作总结,同时要求我局法规科把本局2010年的特色工作——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经验单独总结,并安排在全省会议上交流。局法规科为了及时完成这两份材料,提前上报厅法规处,立即投入精力,收集有关方面的资料,分别撰写了这两份材料。特别是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的经验介绍,撰写难度很大,除我局外,全省农业系统(包括省农业厅在内)都还没有开展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因此,厅法规处把我局已完成的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作为特色工作而安排在全省会议上交流。经过认真调研,局法规科终于定稿,提前完成了厅法规处下达的任务。题目是《认真研究努力探索推进行政自由裁量权规范运行》,内容由三部分组成:一是顺利完成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二是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意见的做法;三是关于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实施意见的做法。局法规科把两份材料及时上报了厅法规处。
(四)制定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强制自由裁量权工作方案
市政府法制办今年将要开展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强制自由裁量权工作,组织了部分工作人员进行研究制定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强制自由裁量权工作方案。局法规科为主承担了此项工作,初步起草了《莆田市开展规范行政征收、行政确认和行政强制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该方案的主要内容:
1、制定行政征收、行政确认和行政强制自由裁量权标准
(1)制定行政征收自由裁量权标准,重点对行政征收标准以及征、停、减、缓、免程序和权限进行细化、量化、具体化。
(2)制定行政确认自由裁量权标准,重点对行政确认的条件、程序、时限和权限进行细化、量化、具体化。
(3)制定行政强制自由裁量权标准,规范行政强制自由裁量权,重点对行政强制的种类、程序和时限进行细化、量化、具体化。
2、规范行政征收、行政确认和行政强制自由裁量权配套制度
(1)规范行政征收自由裁量权配套制度: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实行收费“两证一票”制度;行政收费必须按照价格审批机关公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收取,严禁超标准、超范围收费,或者巧立名目收费,否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拒绝交纳,并有权投诉或举报;严格执行收费管理制度,健全收费制约机制,行政征收部门内部实行申报、审核、收费、稽查岗位分离制度。不得弹性收费,议价收费,所有收费项目一律按规定就低收取;行政征收部门不得随意将应当由行政机关收取的行政性收费授权或委托下属单位或中介机构收取,不得以任何形式搞摊派、拉赞助,不得借调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车辆和物质;严格执行收缴分离制度;行政征收部门严禁将无偿服务变为有偿服务,严禁借办证、办照、年检之机,强行服务或搭车收费。
(2)规范行政确认自由裁量权配套制度:实行行政确认公示制度;制定行政确认工作规范;建立健全相应的行政确认工作制度,明确各岗位职责和审查(审核、审批)权限,完善各环节登记和签字手续,落实岗位责任。对违反法定条件、法定程序进行确认和随意授权或委托确认权限的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规范行政强制自由裁量权配套制度:建立健全行政强制内部审批制度,完善行政机关内部程序制约机制;制定行政强制工作规程,明确实施行政强制过程中内部和外部的各个环节和流程;实行行政强制不得实施的条件要求和救济制度。由于行政强制对当事人最具威胁性,因此行政强制不得实施的条件要求在行政强制实施中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实施行政强制救济制度的根本目的在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实施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3、设计了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强制自由裁量权的表格内容
(1)《莆田市××局规范行政征收自由裁量权实施细则》。表中内容包含行政征收项目;行政征收依据;行政征收标准;自由裁量情形;档次;行政征收具体标准;行政征收程序;对征收对象说明理由和告知依法享有的权利;受理窗口和地址、受理时间、咨询电话;监督机构、投诉电话;公示网站。
(2)《莆田市××局规范行政确认自由裁量权实施意见》。表中内容包含行政确认事项;设定行政确认的法律依据;行政确认条件;申请材料;行政确认;办理程序;行政确认;审批时限;行政确认证件或其它凭证;收费依据及标准;申请人办理行政确认过程中的救济权利;受理窗口和地址、受理时间、咨询电话;监督机构、投诉电话;公示网站。
(3)《莆田市××局规范行政强制自由裁量权裁量意见》。表中内容包含强制种类;强制事项;强制依据;具体规定;强制条件;强制程序;办理时限;实施机构、地址、电话;监督机构和投诉电话;公示网站。
(五)参加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评估工作
市政府法制办、市效能办5月上旬组织开展了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评估工作,对市直各部门、各县区政府2009年1—4月份开展的规范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工作进行全面评估,我局法规科参与了评估组的工作。根据《莆田市规范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工作评估标准(总分100分)》,评估内容共11种:1、根据《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莆政综[2010]67号)文件精神,有制定相关实施方案和成立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领导小组(5分);2、有制定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运行的相关规章制度(5分);3、《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意见》中设置的内容符合莆政综[2010]67号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5分);4、《规范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实施意见》中设置的内容符合莆政综[2010]67号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5分);5、有印制完整的《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手册》,做到执法人员人手一册(5分);6、有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手册》的文件(5分);7、有在相关网站上公布《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手册》(5分);8、有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学习《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手册》的记录(5分);9、有按照《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意见》和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运行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办理行政处罚案件,案卷归档符合《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20分);10、有按照《规范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实施意见》和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运行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案卷归档符合《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20分);11、有按规定每月把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的案卷报送市政府法制办评估(20分)。评估组根据评估结果写出评估报告,对参与评估的单位全部作出评价,同时评出了最好的和最差的几家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效能办将在全市通报评估结果,并实名列出最好的和最差的几家单位,对最好的单位予以表扬,对最差的单位予以批评。
(六)参与修改《莆田市开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方案》
市效能办今年即将在全市范围内布置开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并起草了《莆田市开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方案》,我局法规科接受任务,对《莆田市开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方案》提出了修改意见。
(七)抓好政务公开,确保阳光运作。
今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按照“重在责任、重在落实、重在规范、重在实效”的原则,切实把政务公开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一是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责任,局主要领导、各科站长负责人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防止政务公开中搞形式、走过场。对工作不力、搞假公开、半公开、不公开的,将严厉批评教育,公开曝光,并责令限期整改,对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严肃追究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的相关责任。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全面规范政务公开程序,严格按照“公开制度、审议制度、评议制度、反馈制度、备案制度”政务公开五项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按照“提出—审议—公开—评议—反馈”程序严格执行。三是积极强化政务公开各项措施,全力提高政务公开透明度,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政务公开取得了明显成效,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有效保障。四是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内容,严格按照“贴近实际,贴近发展,贴近群众”的原则,把政务公开与围绕农业发展、服务项目紧密结合,与维护群众利益紧密结合,与反腐倡廉紧密结合,与内部管理紧密结合,重点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和权力运行中容易产生腐败的关键环节,今年我局重点以人事、财务、农业、执法、餐桌污染检查等重大事项及干群关心的热点问题为公开重点,及时全面进行公开。五是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考核制度。今年政务公开将纳入本年度各县(区)农业局、本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的绩效考评范畴,每半年组织局属干部职工和行评监督员对本单位政务公开内容真实性、有效性和全面性进行评议,并将评议结果作为绩效考评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依据。据统计,今年来我局政务公开6期,其中在市政府政务公开栏中公开(对外公开)2期,在本局政务公开栏公开(对内公开)4期,在莆田农业信息网公开22项。内容涵盖本局应公开的财务、人事、政策法规、机构设置、办事指南等12项重大及群众、干部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由于我局领导重视,科室密切配合,基础工作扎实有效,政务公开工作从质量和数量上都取得了显著提高。
(八)拓宽服务渠道,促进社会和谐
重点抓好新969155农业服务热线工作,进一步转变了农业部门服务农民的手段和方式,为推动我市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今年来,全市“969155”服务热线接受农民群众来电来访3106人次,下乡调查处理问题736次,科技下乡服务2818人次,技术培训3760人次,查处无证销售假劣兽药1起,查处无证经营伪劣种子0起,查处农资经营管理案件2起,处理农民负担来电、来访、来信30起,挽回经济损失480.2万元,为农民增创经济效益518.5万元。969155还与莆田移动合作,由我局定期提供农业快讯、农业宣传内容等短信息内容,然后由移动公司免费代为下发手机短信息给农民,把农村建设、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通过可靠的移动网络资源,传递给偏居一隅的千家万户农民,农民能够充分得到农业技术信息,最大限度地提高农业生产效率,通过提高服务科技含量,创新服务手段,使热线更加有效地为农民群众服务。
(九)加大制度建设,构筑长效机制
一是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及时组织修改、补充、印发《莆田市农业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汇编》材料,据统计,目前局效能建设相关制度共20多项,制度设置注重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范围更广阔,内容更丰富、操作更科学、程序更合理的设置方向,严格实施落实。同时,为了确保制度的有效落实,我局还在服务窗口、公开栏、网络上长期公布局机关效能建设投诉的受理电话号码,并设置相应效能意见箱,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二是抓好效能建设督查工作。机关效能建设另一个重要工作是检查督查。我局始终把检查督查放在机关效能建设中一个重要位置上来。除了结合党风廉政、依法行政、评议行风、年度考核等检查外,还重点抓好上班制度、工作进度、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督查力度。主要领导或效能办有关人员不定时地检查督查工作人员在岗的情况,每季节一般2—3次,同时,每月固定组织一次科站长以上干部“碰头会”,既检查、督促和布置各项工作,又协调解决许多面上的问题。三是抓好效能建设三个结合。为了切实落实效能建设各项制度,我局还注重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积极构筑效能建设长效机制。围绕党风党纪、廉洁自律、法纪政策、警示和职业道德教育等工作,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尤其是党员干部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树立人民“公仆”的思想,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把效能建设贯穿每个工作人员的实际思想行动中;二是与民主评议行风和创文明行业活动相结合,坚持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行业及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是否到位为标准,加强了群众监督,以监督促进机关效能建设;三是与公务员职位说明书及事业单位聘约管理工作相结合,把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及完成的任务纳入绩效考评、年度考核之中。
二、存在问题
我局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绩效考评中关于岗位工作职责的细则问题难于定位,尤其是技术岗位上的工作职责定位更加困难,从而存在着岗位职责的临时性;二是绩效考评中的评分标准难于量化确定,存在着评分标准和考评工作的随意性;三是缺乏了专职工作人员。机关效能建设整体性、系统性强,内容多,责任重,工作量大,覆盖面广,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没有组织力量进行更科学和客观的研究,效能建设做细、做深难度较大。:
三、下半年工作安排
1、继续推进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按照市效能办的统一部署,在推进市级部门并联审批的同时,实现市、县区网上联审,构建“双并联”审批模式,制定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配套制度,统一对外服务窗口设置,规范服务运作。
2、深入规范行政权力运作。根据市政府法制办的工作部署,组织我局开展规范行政征收、行政确认和行政强制自由裁量权工作。根据市效能办的工作部署,按照清权、确权、亮权、督权的目标要求,积极组织我局开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编制职权目录和流程图,深化行政权力运行公开。
3、持续深化绩效管理。围绕促进科学发展和“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将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各项政策措施、为民办实事等内容纳入指标体系;强化科室站的职能作用,加大对科室站绩效指标落实情况跟踪督促力度;加大结果应用力度,对绩效先进的单位,给予一定的表扬和奖励。
多措并举抓好防汛抗旱暨水利工作
——在全县防汛抗旱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2014年4月14日)
同志们:
根据县委、政府主要领导的安排,今天,决定在此召开全县防汛抗旱暨水利工作视频会议,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防汛抗旱会议和文件精神,深入分析当前我县防汛抗旱形势,多措并举抓好今年防汛抗旱暨水利工作,尽最大努力保障城乡居民生产生活用水,千方百计降低灾害损失,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克服麻痹思想,切实增强防汛抗旱工作紧迫感
入冬至今,因受冷暖空气交替影响,全县各乡镇普遍遭受气温急剧下降和急剧回升的天气过程,总体来讲今年的防汛抗旱工作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在:
一是前期干旱气象明显。据气象部门统计,2014年1月至4月10日,平均气温17.4摄氏度,与多年同期持平。总日照时数799.1小时,比历年同期偏多71.9小时。全县降水量61.9毫米,比常年同期多20.6毫米,是继20__年之后最多的年份,但主要分布在二半山以上,金沙江河谷及老旱区降水量仍然较少,特别是南部的蒙姑镇降水量仅有39.9毫米。目前,由于气温回升较快,已导致我县不同程度出现气象干旱,尤其江边河谷地区和老旱区气象干旱明显。据统计,截至4月10日,全县农作物轻旱1.6万亩、重旱0.44万亩、干枯0.06万亩,直接经济损失300余万元。
二是后期旱情将呈蔓延扩大趋势。根据气象部门预测分析,预计全县3月到5月降雨量正常偏少。雨季将于5月底6月初开始,为正常偏晚年份,雨季开始前我县仍以晴热少雨天气为主,有效降水较少,江边河谷及老旱区有初夏干旱发生。6至8月降水趋势为正常略多,气温正常略高,单点性强降雨天气较往年突出。7月下旬至8月气温为正常偏高,江边河谷及老旱区仍会有干旱发生,同时随着气温进一步回升,作物需水量增加,旱情将呈现继续扩展趋势。
三是水资源供需矛盾依然十分突出。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县库塘蓄水量为1777万立方米,虽比去年同期多蓄111万立方米,但减去死库容和预留水量,库塘可供水量不足1300万立方米。长流水可供水量8600万立方米,地下水取水可供水量1330万立方米,合计可供水量为11730万立方米。预测2014年总需水量为49050万立方米,其中:城乡生活需水1650万立方米,工业需水250万立方米,农业需水42150万立方米(小春需水8300万立方米,大春需水33850万立方米,扣除大春后期用水,预计2014年6月前大春需水8900万立方米),水资源供需矛盾依然十分突出。
四是防汛抗洪短板仍然存在。虽然我县现有“小二型”以上水库除险加固基本完成,但总体上看,由于受深切割地形地貌和山高谷深、境内海拔悬殊大、河道比降大等因素影响,一旦出现强降雨天气过程,大量降水往往在短时间内汇聚,局部地区山洪、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往往伴发或同时发生,加之多数河道属天然河道,防洪标准低,一旦发生较大洪水,防汛形势复杂、工作艰巨、任务繁重,区域性安全将受到严重威胁。
五是滑坡泥石流隐患较多。由于近年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特别是修建县乡公路、乡村公路、村组公路、矿山开采等,弃土弃渣有很大部分未按生态安全规定堆放,就地倾倒或推下河道,形成松土堆,若遇暴雨或连续降雨,极易形成滑坡泥石流,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近年来,虽然我县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改善,群防群控的防汛抗旱新机制不断完善,防汛抗洪工程体系初步形成。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县防汛抗旱工作处在转入常态化工作的关键期、关键节点,部分干部群众对抗大旱、防大汛、救大灾的认识依然不足,加之年年防汛抗旱救灾,极易产生麻痹懈怠思想,忽视防汛抗旱救灾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各级干部必须克服这种侥幸心理,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真正把防汛抗旱工作当作当前头等大事,认认真真抓好、抓实。
二、立足当前,多措并举,全力抓好防汛抗旱工作
当前,正值春耕生产关键时期,也是全县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要阶段,各级各部门一定要认清形势,立足当前,转变作风,多措并举,扎实抓好2014年防汛抗旱工作,对巩固和发展农业农村工作,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加强领导,切实落实责任。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抗旱工作责任制,把行政首长负责制贯穿到防汛抗旱工作的全过程,落实到每一个环节,真正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主动抓。要进一步细化措施,真正把防汛抗旱责任制落实到单位、落实到村、组和个人,做到职责明确、措施到位、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指挥到位,确保防汛抗旱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对履职不力、工作疏忽或处置失当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突出重点,抓好抗旱减灾工作。
一要确保人畜饮水。务必把人畜饮用水问题摆在抗旱工作极端重要的位置。首先,要解决好农村人畜饮用水问题。解决好人畜饮水问题,是抗旱救灾的首要问题。各乡镇要再次组织人员,对辖区内农民饮用水问题进行彻底排查,一旦出现农民饮用水困难,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必要时,组织机关、站所和村干部采取拉水、背水、挑水等方式解决农民的饮用水问题。其次,要解决好各个乡集镇的供水问题。各乡镇要加强集镇供水设施检修,确保供水畅通。同时,要准备备用水源,一旦现有水源出现问题,能够立即启用备用水源。第三,要确保县城供水,县水务局要加强管理调节,必须保障县城居民基本生活用水,在确保城乡居民饮水安全的前提下,要努力满足农业生产、工业生产和重点行业等各方面的用水需求。
二要抓好农业生产抗旱。目前正是春耕播种节令,各乡镇和县农业局要根据旱情发展情况,组建工作组深入田间地块,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采取针对性措施,抓好农业生产抗旱。一要抓好粮食生产抗旱。各乡镇、县农业局要按照“突出按节令播种和抗旱保苗”两个重点的要求,根据各地实际,动员农民,采取引水、提水、拉水、背水等形式进行抗旱,做到按时种得下,作物能成活。同时,要 大力推广“保湿剂”、“旱地龙”等抗旱技术,增强农作物抗旱能力,提高科学抗旱水平。二要抓好烤烟生产抗旱。一方面要全力以赴做好抗旱保苗工作,进一步加强烟苗管理,防止高温烧苗,积极做好剪叶促根炼苗,提高烟苗抗旱能力,确保计划面积有足够壮苗移栽。另一方面要千方百计抓好抗旱移栽工作,充分利用现有水源,尽快灌足水窖、水池、水塘,最大限度地发挥烟水工程的作用。同时,还没有开始烟地预整理的乡镇,要加大预整地力度,保证按节令完成。三要抓好蚕桑生产抗旱。各乡镇、县热开办、丝绸有限公司要重心下沉、人员下沉、服务下沉,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和生产技术人员深入桑园地块,详细调查了解受灾情况,精心指导农民抗灾自救。
(三)科学计划,合理调度供水。
县水务局、炉房水库管理局要切实加强炉房水库、长海水库、大海水库、孔家营水库、引荞灌区、建设堰灌区水资源统一调度管理,既要做好抗大旱、抗久旱的准备,留足应急备用水源,又要结合现有蓄水和产水情况,科学制定供水计划,确保有限的水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尽最大努力保障灌区群众生产生活用水。县水厂要加强县城供水管网的检修力度,确保不漏水,拟定供水计划,实施定额供水和科学调度,制定管理办法,调研制定实施阶梯水费方案。坚决遏制浪费水、多用水的现象,确保节约、安全、有效供水。各乡镇要严格执行抗旱救灾水资源调度管理行政首长责任制,按照“先生活、后生产、先节水、后用水、先地表、后地下”的原则,妥善处理好农业生产用水和群众生活用水的矛盾,切实做好水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稳控工作,及时、妥善化解各类水事矛盾隐患。
(四)统筹安排,加快水利损毁工程建设。
去年以来,我县部分乡镇先后遭遇了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给水利基础设施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损坏,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急用先行”的原则,抓紧病险工程除险加固、河道险工险段加固,尽快恢复和提高现有防洪工程的设防标准。搞好河道、沟堰的清淤除障,抓好县城、乡集镇防洪工程建设,抓紧清淤除障,确保排水顺畅。同时,在雨季来临时,各乡镇要加大力度对修建破坏的生态植被进行绿化。
(五)强化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的要求,切实抓好汛期检查。检查时要突出重点,加强对重点堤坝、水库、河道、涵闸、水电站和重点滑坡泥石流、山体破碎区域的检查,做到不走过场,不漏一坝、一堤、一库、一站,确保安全不留隐患,工作不留死角。县水务局要组织专人对重点河道、县管水库进行专项检查;县发改局要对在建水电站进行专项检查;县经科局要对已建水电站进行专项检查;县国土局要对滑坡、泥石流易发地带进行专项检查;县教育局要对地处滑坡体或低洼地带的学校,有洪水灾害隐患或威胁的山区学校进行专项检查;县交通局要对公路建设工程防汛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县住建局要对城市防洪安全隐患进行专项排查;各乡镇要对因修建公路乱倒弃土堵塞河道或形成松土堆存在安全隐患的进行排查。各单位要督促各业主和建设单位,逐一落实安全度汛方案、防洪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消除隐患。
(六)完善预案,加强监测预报。
各乡镇、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防汛预案的建立健全和汛情灾情的监测预报,把其作为防汛工作的重要措施抓紧抓实。进一步完善全县各类水库、在建水电站、已建水电站、河道、滑坡泥石流等重点地带防汛预案,真正建立起完备的防洪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具有科学合理性、可操作性,提高快速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要密切监测雨情、水情、汛情,落实监测责任人,特别是各乡镇、国土部门要高度重视山地灾害的监测,对辖区内滑坡、泥石流等山地灾害易发区域逐一进行排查,设立标志和警示牌。落实监测人员,实行24小时监测预警,作好应急处置准备。县气象、水务、经科、发改、交通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和管理权限,加强天气预报和防汛重点部位的监测,遇到险情及时处理和上报。
(七)强化保障,作好防汛抢险准备。
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防汛队伍建设,强化队伍保障。要建立以民兵、武警官兵、各级干部为主的防汛队伍;县水务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防汛队伍培训;各乡镇要根据实际,加强乡、村防汛队伍建设,并落实好具体措施,确保防汛抗旱工作顺利开展。各乡镇和县水务局、民政局以及各在建工程、各水库管理单位要抓紧补充储备防汛抢险物资,按要求备足到位。特别要针对重点河堤、重点水库、重点塘坝的防汛需要,切实做好麻袋、沙石、木材等物资准备,一旦发生险情,能及时、快速处置,确保安全度汛。
(八)加强协调,增强抗灾合力。
各乡镇、各部门要牢固树立防汛抗旱工作“一盘棋”的思想,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建立起整体协调、责任清晰、任务明确、分工合理的防汛抗旱组织体系。各乡镇要对本辖区内的防汛抗旱工作负总责,做好旱情汛情监测,抗旱防汛抢险物资调运、储备等工作。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大局意识,严格责任分工,形成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形成合力的工作格局。
(九)严肃纪律,严格落实值班制度。
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以及雨情、水情和灾情报告制度,务必保证值班、带班通讯畅通、信息快速传递。对发生的各种灾情,要按照有关核灾报灾制度,严格按程序及时上报,严禁瞒报、迟报和漏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对各乡镇值班情况进行适时抽查,对擅自离岗、脱岗,不报、漏报、缺报、迟报灾情,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增强意识,转变作风,全力抓好各类水利工程建设
近年来,县委、政府不断强化兴水治水责任意识,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亲自带领水务、发改、 财政等有关部门赴市、上省、进京,跑项目,争投资,全县水利事业开创了发展不断加快和提速,投资规模连续4年保持20%以上高幅度增长的大好局面。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们一些乡镇、一些项目村组负责人,治水兴水责任意识淡薄,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一些干部对辖区内水利发展思路不清,得过且过,措施不力,慵懒散拖,对工程建设中遇到的矛盾和困难,袖手旁观,矛盾上交;一些乡镇领导突出,拿架子、耍官威、谈条件,而不是千方百计为群众考虑、为群众谋发展;一些村组干部心理不是装着地方水利事业发展,而是人为设置门槛,想方设法吃、拿、卡、要,导致县委、政府多方争取的水利项目难以顺利落地,工程推进阻力困难重重。
同志们,为官一任,兴水一方。抓好在建项目建设,是向上争取水利项目的前提和基础,我县抗御旱灾、洪灾的水平不高,究其根本原因,主要还是我县水利基础薄弱、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不高。当前县委、政府开创的水利发展的大好局面来之不易,我们应当倍加珍惜,多从群众用水困难需求着想,多从地方水利事业长远发展着想,坚持有所作为、有所不为。切实做好今年水利工作,要着重抓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各司其职,全力加快在建项目建设进度。
各有关乡镇和县发改、财政、国土、农业、水务、烟草、小海子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等项目业主单位,要切实抓好各自在建项目建设,按照上级下达的投资任务及工期,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千方百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各项工程按预定施工节点顺利推进。当前要着重抓好小海子水库、中央财政小农水、荞麦地河治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爱心水窖、农业综合开发、国土整治等项目建设进度,倒排工期,确保2013年实施的各项工程,该完工的完工、该验收的验收、该移交的移交。同时,项目业主部门要加大项目建设督促检查力度,对不按设计施工、质量不达标、监理不到位等问题,要及时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整改。如因措施不力,工程进度迟缓,导致工程未顺利通过上级稽查、检查和验收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项目实施单位、主管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二)转变作风,抓好项目协调服务工作。
各有关单位,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密切配合,抓好对口衔接汇报和项目审批、申报工作。各乡镇要切实转变作风,积极抓好辖区内各类水利工程项目组织、发动,工程占地、占林、砂石料选址,移民搬迁,投工投劳筹资及水源水事矛盾纠纷等工作。若因乡镇主体责任不明确落实,宣传组织发动群众不力,导致项目重大设计变更或难以按施工进度推进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国家干部职工、村组干部若有违规插手工程承包,人为设置门槛,吃拿卡要,或煽动群众以各种理由阻碍施工的,绝不姑息,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责任,坚决扭转水利建设项目争取难、落地难、推进难的不良风气。
(三)加强基础工作,抓好项目储备。
由于前期经费投入不够、技术力量薄弱等诸多原因,我县水利规划、勘测、设计等前期工作基础薄弱,前期工作深度不够、质量不高、项目储备少,在项目申报时准备时间仓促、工作较为被动。县发改、财政、国土、农业、水务、烟草等部门,要紧紧围绕全县水利“十二五”规划,切实加大项目勘测、论证、设计、申报立项及资金争取工作,为全县水利持续发展奠定坚实项目基础。当前,要着重抓好农村饮水安全、干支渠防渗、田间配套工程、河道治理、坡耕地治理等项目储备和资金争取工作,力争将更多水利项目挤入上级项目盘子。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十小”整治试点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为指针,以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实行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扶优与治劣相结合,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镇(街、开发区)为主负责、业主自律诚信、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以块为主、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快推进执法监管向农村延伸,着力改善消费环境,保障消费安全,扩大消费需求,推动农村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目标要求。以切实解决当前农村市场产品质量、食品安全和服务质量方面的突出问题为抓手,巩固和扩大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逐步建立和完善“十小”行业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促进各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1、20*年8月10日——20*年8月31日:摸清全镇“十小”行业的基本状况并建立质量安全监管档案;建立健全目标考核责任制和各项监管制度;制定“十小”行业的生产经营规范和服务标准;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区域性、行业性质量安全问题。在此基础上,注重典型示范,总结“十小”整治工作规律,开展“十小行业百点示范”活动。
2、20*年9月1日——20*年10月30日:在全镇农村全面开展“十小”整治行动,充分发挥百个示范点的典型引路作用,推动“十小”行业按照经营规范和服务标准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即:扶植引导基础条件较好的“十小”生产经营单位上规模、上水平;改造提高基础条件较差的“十小”生产经营单位达到规范要求;关停转化达不到经营规范和服务标准的“十小”生产经营单位。同时,对故意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以及生产经营条件恶劣、产(商)品质量安全隐患严重又不主动整改或屡次整改仍不到位的,要坚决予以打击或关停,净化农村消费环境,规范市场秩序。
3、20*年11月1日——20*年11月20日:各牵头部门组织自查自纠,迎接市“十小”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验收。巩固和深化“十小”整治成果,制假售劣、商业欺诈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十小”生产经营行为基本符合规范要求;农村市场监管网络基本形成;“十小”行业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基本健全;农村消费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4、20*年11月21日——20*年11月30日:市“十小”行业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核验收。根据考核验收结果,各牵头部门及时组织查漏补缺,作出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位,迎接金华市“十小”整治办公室验收。
二、整治重点
重点对象:生产经营食品、药品、农资、液化气、音像制品、美容美发、农村客运等涉及群众身心健康安全的产品或服务的站、点、店、户。
重点区域:“十小”行业比较集中的古山镇镇政府所在地,以及无证照生产经营问题突出的区域。
重点问题:生产经营中“脏、乱、差”和“无、散、低”等问题,具体包括:无证照或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生产经营的行为;生产经营不符合保障人身健康安全标准产品的行为;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违反相关管理规定从事音像制品、客运经营的行为等。
三、主要任务和责任部门
(一)食品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整治。督促纳入监管的小作坊业主履行质量安全承诺,严格按照《浙江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基本要求》组织生产;以桶装饮用水、“两豆”(豆制品及豆芽)、茶叶、米面制品等食品为重点,会同工商、卫生部门加大对无证照或证照不齐、达不到取证条件的食品加工小作坊的整治和取缔力度;严厉打击使用非食用原料、有毒有害物质、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鼓励小作坊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按照龙头带动、区域集中等“五种模式”整合提升,积极探索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通过整治,促使食品加工小作坊做到:证照齐全;生产场所符合保障食品质量安全的基本要求;“三框一盒”齐备,并执行相关规定;食品生产加工操作人员均持有健康证等。此项任务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牵头,镇政府、卫生、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环保、城市管理(执法)等部门配合。
(二)小食杂店质量安全整治。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规范经营行为,严格执行食品进货台帐制度,积极鼓励小食杂店改善提升为放心示范商店,逐步引导纳入经营食品统一配送体系。通过整治,促使小食杂店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店面整治卫生;严格实行台帐登记制度;严禁无证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此项任务由市工商局负责牵头,镇政府、经贸、卫生、质监、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管理(执法)、供销等部门配合。
(三)小餐饮店质量安全整治。逐步推广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进一步规范卫生许可和监督工作,严格执行餐饮原料进货登记制度,严厉查处无证照经营行为。促使小餐饮店、小农家乐、小食堂做到:证照齐全(需证照的)并上墙;环境整治卫生;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明示并有效执行;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原料进货台账并实行进货验收;有专用的垃圾桶;餐饮工作人员持有健康证并穿戴整治。此项任务由市卫生局负责牵头,镇政府、工商、建设、食品药品监管、环保、城市管理(执法)等部门配合。
(四)小药店质量安全整治。进一步完善药品质量认证和日常监管制度,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许可、索证索票、进货台账制度,禁止超范围经营。促使小药店、小诊所药品、药品专柜(零售点)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场所整治卫生;严格执行药品购进查验、索证索票和台账登记制度;完善药品储存条件,做好库存药品养护;按规定销售和使用药品;从业人员具备相应资质。严禁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药品;严禁销售和使用假劣药品;严禁违法虚假药品广告。此项任务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牵头,镇政府、卫生、工商等部门配合。
(五)小农资店质量安全整治。推进农资店连锁经营和放心农资店建设,杜绝禁用农药的销售,严厉打击销售劣质农资坑农行为,维护农资市场秩序。促使小农资店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经营范围和经营内容相符;建立化肥、农药、兽药、种子、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重要农资的进货索证和销售台账制度;执业人员具备农资销售相关专业技能和一定的农资使用指导能力。此项任务由市农业局负责牵头,镇政府、工商、质监、供销、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配合。
(六)小菜场整治。延伸农资市场监管触角,加强对农村小菜场整治力度。促使小菜场做到:建立商品准入制度,实行规范管理。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固定和临时小菜场,确属群众生活需要并已纳入乡镇或新农村建设规划的,应加强引导和管理。对不符合基本条件和严重违法经营的,依法取缔。此项任务由市工商局牵头,镇政府、农业、经贸、建设、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管理(执法)等部门配合。
(七)小美容美发店整治。督促业主严格执行有关卫生操作规程,加大对消毒杀菌设施投入,预防感染和疾病传播,严厉打击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提供服务的行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促使小美容美发店,包括足浴店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从业人员定期体检并持有健康证;具备必须的消毒杀菌设备和工作间,经营场所、使用的设备和工具以及毛巾等用品定期消毒;查验化妆品、消毒用品等质量,建立并实施索证索票制度。此项任务由市经贸局负责牵头,镇政府、公安、卫生、工商、质监、环保、城市管理(执法)等部门配合。
(八)小音像店整治。保护知识产权,严禁租售盗版音像制品;保护未成人身心健康,严厉打击销售、暴力、迷信等违法音像制品;加大对音像游商地摊的打击力度,依法取缔“黑网吧”。促使小音像店(包括网吧)做到: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并取得行业经营许可;音像店经营的音像制品有合法进货凭证,正版率达到90%以上;“黑网吧”得到有效遏制;有良好的经营秩序。此项任务由市文化局负责牵头,镇政府、工商、公安等部门配合。
(九)农村小客运质量安全整治。严厉打击客运车辆超员超速和无证营运等违法违章行为,严禁使用货运车辆、两轮摩托车、拖拉机或悬挂拖拉机号牌的车辆、报废车或以报废车零件拼装的车辆从事客运。整治农村客运经营秩序,严格执行客运营运许可、客运车辆定期检测、司乘人员资质审查、客运安全管理等制度。促使农村小客运业主做到:证照齐全,手续完备,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按规定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和乘运人责任险,遵章守法,不发生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严重违反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确保行车安全。此项任务由市公安局负责牵头,镇政府、交通、工商、安全监管、农业(农机)等部门配合。
(十)小液化气供应点质量安全整治。严格执行液化气经营的布点审批规定,加强液化气经营场所的安全管理,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服务水平,建立行业服务规范,公开服务承诺,收费明码标价。促使小液化气供应点做到:证照齐全;从业人员具有相关资质;经营场所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液化气使用钢瓶100%经过检验合格并建立定点充装供应合同;不短斤缺两;从业人员熟悉业务知识并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建立进货登记台账并索取相关证明和检验报告。此项任务由市建设(燃气管理)部门负责牵头,镇政府、工商、公安、质监、物价等部门配合。
四、工作要求和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镇政府成立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十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政府。各行业整治与规范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会同配合部门编制具体的整治与规范行动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与规范标准,落实各项整治与规范任务。要将“十小”整治纳入目标考核体系,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各项整治与规范任务和工作目标顺利完成。
(二)堵疏结合,分类治理。要认真落实省委“两创”总战略,把整治工作与创建文明(卫生)城市的“五小”整治、“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平安*”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围绕群众的衣、食、住、行等最基本的民生问题,坚持科学发展、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的基本原则,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整治与创业就业的关系。既要整治问题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个体工商户);更要注重规范、服务、提升,做到宽严相济,让更多的群众成为创业者。二是整治与便民利民的关系。既要关停取缔一批无证照及制假售劣的“十小”单位;又要整改帮扶一批“十小”单位达到规范要求,方便群众生活。三是整治与发展传统产业的关系。在大力整治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十小”单位的同时,注意保护小而精、小而优的传统产业。要科学界定,合理把握,全面排查摸清“十小”行业底数,掌握存在的突出问题,分类制定整治标准,打扶结合、疏堵并举,积极出台政策鼓励和帮助“十小”单位通过连锁配送、合作经营、区域集中、联合加工等多种方式联小做大、规范发展。
(三)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有关部门要围绕整治与规范的重点和目标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无论是牵头部门还是配合部门,都要在市政府的统一指挥下,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群策群力,积极主动,认真履职。要积极推动诚信建设,建立健全失信惩戒机制。同时,要通过加快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作用等途径,不断完善治理网络,推动“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水平的不断提高。
(四)强化宣传,正确引导。宣传部门要积极配合“十小”整治工作,切实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新闻媒体的重要作用。要深入农村、社区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宣传开展“十小”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公众消费安全意识。要建立健全信息制度,通过新闻会等形式,及时“十小”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及先进经验,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同时,要对公民的监督权实施有效保护,进一步完善举报投诉制度,方便群众举报,兑现举报奖励,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消费安全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