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7-13 06:16:49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环保局应急处理,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关键词:柴油泄漏,污染事故,应急处理粉末活性炭
1 事故简述
2009年3月11日下午14时10分左右,位于绵阳市涪城区龙门镇青霞村处的兰成渝输油管道被四川煤田地质局137钻井队在地质勘探成绵乐客运专线时因违章作业,将距地面1.8米深处DN300的输油管道钻穿,发生输油管道大量柴油泄漏事故,泄漏量近200吨,泄漏点油喷扬程达50米。部分泄漏柴油通过沟渠进入涪江,流向绵阳市水务集团第三水厂、第二水厂涪江取水口。泄漏点距第三水厂取水口11公里,距二水厂取水口18公里。涪江系绵阳市城市供水的主要水源,此次柴油泄漏事件造成绵阳城区中断(或降压)供水14小时。
图1 A点为事故发生地
2 应急处理方案及措施
2.1事故现场处理
事件发生后,绵阳市公安局迅速反映,以最快速度调度消防、特警、交警和涪城公安分局的民警火速赶到事发现场,配合石油部门开展抢险工作。为控制柴油泄漏量,消防抢险人员用沙袋对漏油点进行封闭处理,但仍有大量柴油在不断泄漏。
下午3点得到漏油消息后,石油部门立即关闭了总阀门,漏油情况得到有效遏制。由于被钻破的输油管道在地下1.8米处,为了控制污染范围,迅速就地挖出一个储油池,把泄露的柴油储存起来,随后再抢修输油管。泄漏的大量柴油存在安全隐患,为了预防其他意外事件发生,消防官兵使用泡沫高压水枪,对现场进行了保护性处置。
由于泄露的柴油流入了涪江,距离绵阳市第三水厂取水口仅10km,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第一时间启动了应急预案,与环保、卫生等相关部门一同赶赴现场对进入涪江的柴油进行取样检测,同时准备启动备用地下水源进行供水。
2.2供水企业应急处理方案及具体措施
事故发生后,绵阳市水务集团于11日16时15分接到绵阳市水务局紧急电话,为确保城市供水安全,立即启动《突发性原水水质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并召集各相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开展应急抢险工作。
(1)二、三水厂于16时20分全部停止取用涪江地表水源,安排紧急启动地下备用水源井,保证城市基本供水。
(2)安排水质检测中心和各生产水厂化验室检测人员立即展开对原水和制水工艺流程以及清水池水质指标进行取样检测,经检测,制水工艺流程和清水池水质尚未受到污染,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还能够进行降压供水。
(3) 公司领导带领相关职能部门人员、水质检测人员以及采样车,会同市水务局、环保局等部门立即赶赴污染源现场查勘污染情况,并对三水厂取水口至上游河段水源污染状况进行观察和多点位断面取样送市环保局检测。
(4)多层面采取处理措施,处理事故污染。
1)紧急调运200余床棉絮进行油污拦截和吸附。为减轻和防止污染扩散,通过采用铁丝穿挂固定的方式将棉絮放置在堰渠出水口等处,通过棉絮的吸附作用对油污进行拦截。
2)对取用以涪江为原水的各地面水厂(二、三水厂)立即做好启用粉末活性炭深度处理投加装置的准备,强化水质应急处理。,柴油泄漏。在恢复取用涪江水后,在取水口立即启动粉末活性炭应急投加装置,确保水质安全。
3)11日晚21时40分前将稻草布置于取水口周边用于清除和吸附油污,市环保局也及时调运了部分吸油毡用于污染事故处理。,柴油泄漏。
4)水质中心会同市环保局对涪江影响区段多断面、多点位进行水质监测,及时互通消息,密切关注水质变化情况,并及时通知涪江下游城市及供水企业做好柴油污染处理的应急准备。
3 监测结果
3.1应急监测结果
事故发生后,相关单位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绵阳市水务集团会同绵阳市水务局、环保局等部门对事故发生地至下游取水口河段进行多点位断面取样。经现场查看,输油管道泄漏的柴油已流入龙须堰并对其造成污染,然后经堰渠出水口流入涪江主河道,流向下游二、三水厂取水口。通过沿途多点观察,在涪江主河道两侧缓流处明显可见漂浮的油污群,并伴有较浓的柴油气味。
11日17:30开始对涪江主河道断面进行监测,布设2个监测点位,见图2。
图2 二水厂、三水厂取水口监测点示意图
监测点1设在三水厂取水口,距事故发生地11公里,从监测结果可以看出,在11日17:30,在三水厂取水口监测点,石油类指标为0.06mg/l,已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规定的0.05mg/l限值,19:30已达到0.25 mg/l。二水厂取水口监测点从11日19:30开始采样进行监测,前几小时内,浓度不断上升,最高达到0.25mg/l,从12日1:00开始呈现出下降趋势。根据监测数据的变化情况看出,政府职能部门和供水企业及时应对,使得进入涪江的柴油量并不算大。
表1 11日-12日取水口断面石油类指标监测结果 单位mg/l
本预案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人为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废气、废水、固废(包括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有毒化学品、电磁辐射,以及核、生物化学等环境污染、破坏事件;在生产、经营、贮存、运输、使用和处置过程中发生的爆炸、燃烧、大面积泄漏等事故;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危及人体健康的环境污染事故;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的其它严重污染事故等。
二、组织机构
市环境保护局成立市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市环保局局长XX同志任组长,下辖市环境监察应急小组和市环境监测应急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受理辖区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报告,调查事故原因、污染源性质及发展过程,立即作出应急处置措施反应;及时向市政府报告辖区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及其处理情况;组织辖区内重大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事件的现场监察、监测及处理;领导市环境监察应急小组和市环境监测应急小组的应急处理工作。
市环境监察应急小组由市环保局污染控制科和市环境监察大队组成。负责应急事故的现场调查、取证;提供应急处置措施建议;协助有关单位做好人员撤离、隔离和警戒工作;立案调查事故责任;做好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市环境监测应急小组由市环保局自然保护科和市环境监测站组成。负责污染物的现场快速定性分析、为应急处理提供依据;对环境污染物的性质、危害程度做出准确的认定;对环境恢复、生态修复提出建议措施等;办好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交给的其它任务。
三、工作程序
(一)任务受领及要求
市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在接到污染事故发生的警报后,应立即通知市环境监察应急小组和市环境监测应急小组赶赴现场,当出现重、特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时,领导小组应有一名以上成员到现场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市环境监察应急小组受领导任务后,应尽可能了解以下内容并及时向市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汇报: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原因以及已造成的污染范围;
(2)污染源种类、数量、性质;
(3)事故危害程度、发展趋势、可控性及预采取的措施;
(4)本小组基本任务、到达时限等要求;
(5)友邻小组的任务,可能得到的支援及协同规定;
(6)上级指挥机构(指挥员)位置、指挥关系、联络方法;
(7)受领任务后48小时内发出速报,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污染源、经济损失、人员受害情况等;
(8)其它需要清楚的情况。
市环境监测应急小组受领任务后、应尽可能做好以下工作并及时向市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汇报:
(1)一般情况下,水污染在4小时内,气污染在2小时内定性检测出污染物的种类及其可能的危害;
(2)一般情况下,24小时内定量检测出污染物的浓度、污染的程度和范围,并发出监测报告;
(二)赶赴现场
市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按指定路线组织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应急人员和车辆赶赴现场,明确途中联络方法,灵活果断地处置开进途中情况,确保按时到达应急地区。
(三)应急处置
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应急小组到达现场附近后,应根据危害程度及范围、地形气象等情况,组织个人防护,进入现场实施应急。要尽快弄清污染事故种类、性质,污染物数量及已造成的污染范围等第一手资料,经综合情况后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科学的污染处置方案,经批准后迅速根据任务分工,按照应急与处置程序和规范组织实施,并及时将处理过程、情况和数据报指挥部。
1、现场污染控制
(1)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与相关部门配合,切断污染源,隔离污染区,防止污染扩散;
(2)及时通报或疏散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
(3)参与对受危害人员的救治。
2、现场调查与报告
(1)污染事故现场勘察;
(2)技术调查取证;
(3)按照所造成的环境污染与破坏的程度认定事故等级,共分四级。根据《报告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暂行办法》进行报告。
(4)环境监测应急小组应采取污染跟踪监测,直至污染事故处理完毕、污染警报解除。
四、后勤保障
(一)通信保障
1、应急启动时的通信保障。应急通知下达与接收以有线通信为主,利用办公电话,实现应急信息快速传输。在外应急员的联络以移动电话等无线通信为主,确保应急通知快速下达。
2、开进中的通信保障。以无线通信为主。应急指令的下达与接收,事故现场应急信息的通
报与反馈,主要利用移动通讯。3、处置中的通信保障。采取无线通信、有线通信与运动通信相结合的方式,以无线通信为主。指挥部(或应急办)可利用现场临时架设开通有线电话指挥网、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实现上情下达;应急小组在应急过程中,主要是利用移动电话,辅以运动通信,实现信息双向交流。
(二)运输保障
运转的确认和调度由局应急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平时各应急车辆须保证100公里以上的行车用油。开进中根据实际情况由局应急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交通等勤务保障。
(三)其他保障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国家和省市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为载体(以下简称“创模”),以城市环境质量上水平和促进经济“转型升级、跨越赶超”为出发点,融入“上水平、出品位、生财富、惠民生”战略当中,进一步优化县城功能和产业布局,着力解决全县突出的环境问题,优化生态环境,加快建设生态文化,着力完善体制机制,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建设生态宜居县城,实现可持续发展生态文明与经济社会双赢。
二、总体目标
按照创建国家和省市环境保护模范县规划的有关要求,力争年建成省环境保护模范县城;力争到年把我县建设成为经济快速发展、资源合理利用、环境质量好转、生态良性循环、城市优美洁净的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县。
三、指标分解及责任分工
认真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实施细则(第六阶段)》及《省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环保工作实施方案》中明确的相关指标要求。
(一)3项基本条件
1.按期完成国家和省、市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任务。(县环保局负责,县发改局、住建局、工信局、工商局、供电局、统计局,各乡镇政府配合,指标范围:全县域)
2.县域内未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破坏事故,未有重大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案件,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县环保局负责,县公安局、人社局、财政局、安监局,各乡镇政府配合,指标范围:全县域)
3.县城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近三年连续名列全市前列(前5名)。(县环保局负责,县统计局、水务局、发改局、交通局、住建局、农牧局、财政局,各乡镇政府配合,指标范围:全县域)
(二)4项社会经济指标
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年为基数,年均增长10%,到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0元;到年环境保护投资指数≥3%。(县发改局、环保局负责,县财政局、统计局、人社局,各乡镇政府配合,指标范围:全县域)
5.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以年为基数逐年下降。(县工信局负责,县发改局、统计局、环保局,各乡镇政府配合,指标范围:全县域)
6.单位GDP用水量以年为基数逐年下降。(县水务局负责,县发改局、工信局、统计局、农牧局、住建局,各乡镇政府配合,指标范围:全县域)
7.万元工业增加值主要工业污染物排放强度以年为基数逐年下降。(县环保局负责,县发改局、工信局、住建局,各乡镇政府,指标范围:全县域)
(三)5项环境质量指标
8.城区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平均浓度值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且主要污染物日平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占全年总天数的85%以上。(县环保局负责,住建局、交通局,槐阳镇政府和工业区管委会配合,指标范围:建成区)
9.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各乡镇政府负责,县财政局、防疫站、水务局、环保局配合,指标范围:县辖区)
10.辖区内水质达到相应水体环境功能要求,全县域跨界断面出境水质达到国家或省考核目标要求。(县环保局负责,各乡镇政府和工业区管委会配合)
11.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分贝。(县环保局负责,县公安局、住建局、文广新局配合,指标范围:建成区)
12.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70分贝。(县交通局负责,县公安局、住建局、环保局配合,指标范围:建成区)
(四)8项环境建设指标
13.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5%。(县住建局负责,槐阳镇配合)
14.城区污水处理率≥95%,城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0%,城区污水再生利用率≥20%。(县环保局、住建局负责,县财政局、水务局、槐阳污水处理厂配合,指标范围:建成区)
15.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县环保局负责,县发改局、工信局,各乡镇政府和工业区管委会配合,指标范围:全县域)
16.城区清洁能源使用率≥50%。(县发改局负责,县工信局、住建局、环保局、财政局、统计局,各乡镇政府和工业区管委会配合,指标范围:全县域)
17.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80%(县环保局负责,县交通局、公安局,各乡镇政府配合,指标范围:全县域)
18.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5%。(县住建局负责,指标范围:城区)
19.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90%。(县发改局负责,县环保局、工信局、统计局,各乡镇政府和工业区管委会配合,指标范围:全县域)
20.危险废物依法安全处置。(县环保局负责,县住建局、发改局、卫生局,各乡镇政府和工业区管委会配合,指标范围:全县域)
(五)6项环境管理指标
21.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环境指标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制定创模规划并分解实施,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国家重点环保项目落实率80%以上。(县环保局负责,县考核办、财政局、住建局、农牧局、水务局,各乡镇政府和工业区管委会配合,指标范围:全县域)
22.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100%,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率100%,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100%。(县环保局负责,县发改局、工商局、住建局、统计局,各乡镇政府和工业区管委会配合,指标范围:全县域)
23.环境保护机构独立建制,环境保护能力建设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县人社局、编办、财政局负责,县环保局配合,指标范围:全县域)
24.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80%。(县环保局负责,县委宣传部配合,指标范围:全县域)
25.中小学有统一的环境教育专题教材,每年环境教育在12课时以上,环境教育普及率≥85%(县教育局负责,县环保局,各乡镇政府配合,指标范围:全县域)
26.获得省、市级卫生城市称号,并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城区环境卫生工作落实到位,城乡结合部及周边地区环境管理符合要求。(县卫生局负责,县住建局、环保局,各乡镇政府配合,指标范围:城区)
四、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
在全面推进创模各项工作的基础上,加大县城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环境问题的解决力度,重点实施环境宣传工程、节能减排工程、蓝天工程、碧水工程、安静工程、洁净工程、绿色生态工程、环境能力建设工程工程,确保创模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一)实施以促进全民保护环境为重点的环境宣传教育工程。落实环保教育教材和教育课时,建设3个环保教育基地。建立街道社区环境宣传教育机制,抓住基层社区的特点,开展绿色社区、安静社区、人文社区、洁净社区和环境友好型社区建设。建立环保志愿者发展机制,组织和引导环保志愿者开展多种形式的环保宣传和公益行动。在电视台开辟创模专栏,制定环保宣传教育和创模新闻评奖方案,通过诸多形式形成全县良好的创模氛围。(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环保局、教育局、文广新局、街道办)
(二)实施以减少能源消耗和降低污染物排放为重点的节能减排工程。大力调整产业结构,推进服务业快速发展。积极调整工业结构,严格控制新开工高能耗、高排放项目,对企业搬迁、改造严格能耗、排放准入管理,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技术和设备,大力提高高效清洁能源使用效率。突出抓好钢铁、有色金属、电力、煤炭、化工、建材等重点耗能、排污企业的节能减排和清洁生产工作。推进建筑节能,建成1个以上绿色建筑示范小区。积极引导商业和民用节能,做好农村节能工作。全面完成“十二五”期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严格控制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排放。重点做好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以及污水处理厂的达标排放工作,增强污水处理厂脱氮除磷功能,提高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两种主要污染物处理效率,到年底前全部完成升级改造任务并通过验收(升级改造达到一级B标准,中水回用达到一级A标准)。建立污泥台账,规范污泥运输和处置。到年,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60%;化学需氧量在年水平上削减9.0%、氨氮在年水平上削减12.5%、二氧化硫在年水平上削减21.2%、氮氧化物在年水平上削减0%。(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环保局、住建局、工信局,各乡镇政府和工业区管委会)
(三)实施以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为重点的蓝天工程。调整能源结构,推动现有燃煤企业搬迁或改用清洁能源,拆除集中供热范围内的所有分散燃煤锅炉,逐年削减县中心区燃煤总量。对在用燃煤设备实施脱硫、脱硝治理和燃用低硫优质煤双重治理。加强对城区施工扬尘、道路二次扬尘、堆场和货场的管理,落实扬尘污染措施。(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发改局、住建局、交通局、工信局)
(四)实施以保护饮用水源和河流为重点的碧水工程。完成地下水源水质监测井建设,在重点乡镇建设污水处理厂,全面提升水源地保护能力。依法加强水源地保护,在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内及上游地区运载、装卸和储存油类和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其设施必须完善防溢流、防渗漏、防污染措施。进一步完善水源地污染来源预警、水质安全应急处理和水厂应急处理安全保障体系,杜绝重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事故的发生。加强企业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偷排偷放行为。跨界水体断面出境水质达到国家或省考核要求。加快实施中水利用项目,提高污水资源化水平。(责任单位:县环保局、水务局、住建局、工业区管委会、各有关乡镇政府)
(五)实施以控制区域环境噪声污染为重点的安静工程。加强对饮食、服务行业的环境管理,清理居民区扰民噪声源,控制生活噪声,区域环境噪声保持在60分贝以下。严格执行机动车禁鸣规定,限制大吨位车辆进入城区,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控制在70分贝以下。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管理,严格控制施工噪声污染。做好环境噪声达标区建设和复查工作,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到80%以上。开展宁静居住小区创建活动,每年至少创建2个“宁静社区”。(责任单位:交通局、环保局、公安局、住建局、街道办)
(六)实施以城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为重点的洁净工程。以县城环境无卫生死角,无卫生盲区为目标,继续开展全民爱国卫生运动,彻底解决城区环境卫生脏、乱、差的问题。加强工业企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所有危险废物必须依法安全集中处置。加大生活垃圾回用和处理力度,在辖区内建成生活垃圾处理场,到年,建立起“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的城乡一体垃圾处理体系;到年,力争创建成国家卫生城市。(责任单位:爱卫会、发改局、环保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
(七)实施以生态园林建设为重点的绿色生态工程。以城区公园为主体,以构建城区园林精品为主线,以庭院、社区绿化为细胞,开展绿化美化和生态景观建设。到年,县城主干道绿地率达到22%,20%的单位和小区达到省级“园林式单位”和“园林式小区”标准,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到年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5%以上。(责任单位:县住建局、镇、街道办)
(八)实施以提高环境执法能力为重点的环保能力建设工程。加快环保系统电子政务及重点污染源在线检测控制平台建设,提高环境信息化建设水平。积极开展循环经济示范点建设,对污染企业强制实行清洁生产审核,推动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建设。加强环保机构建设和人员力量,装备配置齐全,设备购置先进,全县环境监察、监测、信息、应急和宣传教育网络健全。到年,全县环境监察、监测、宣教、信息、应急能力力争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到年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责任单位:县环保局、人社局、编办、财政局、工业区管委会、各乡镇政府)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年10月份召开创模动员大会,在全县范围内进行深入广泛的宣传,形成良好的创模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年10月至年6月为创建省环境保护模范县实施阶段;年10月至年底为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县实施阶段。各责任单位要本着重过程、重特点、重难点,求务实、求扎实、求真实的工作态度,依据创模规划和年度方案组织实施创模工作,针对创模指标找差距,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自查验收阶段。年6月至9月为创建省环境保护模范县自查验收阶段;年1月至5月为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县自查验收阶段。各责任单位对“创模”活动达标工作进行自查,对自查验收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和完善。自查合格后及时申请验收。
(四)申报考核阶段。年9月,县政府向省、市环保厅(局)提出验收申请;年8月,县政府向国家环保部提出验收申请,迎接国家环保部对我县创模工作的考核、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生态文明建设暨环保模范县创建指导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和专家咨询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郑巍兼任,副主任由县委办副主任张立飞、县政府方志办副主任李飞、县环保局局长王占军兼任。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负责承办环保模范县创建规划的实施,督导环保模范县创建日常工作,落实“周督周报”、“月分析月调度”、“季总结年考评”工作机制。办公室下设技术资料组、宣传教育组、协调督导组、社会经济组、环境建设组、污染控制组,分别按照相应职责开展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由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环保模范县创建指导委员会聘任,负责对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环保模范县创建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各乡、镇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对创模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问题,推进工作开展。
(二)分解落实责任。将创模工作作为对各单位政绩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把创模各项指标分解落实到各牵头部门,将年度工作计划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各责任单位。各牵头部门要围绕各自指标任务,制定年度指标完成实施方案,将工作任务详细分解到科室,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局面。要加强各项工作的协调调度,研究解决工作进展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按计划稳步推进。
高举生态文明旗帜,生态建设稳步推进
集中力量推进生态规划建设。集中力量打造环境优美乡镇,扎实推进生态细胞工程,促进生态建设呈现新面貌。按照四川省生态市建设座谈会精神,督促县(区)生态建设规划并在规定时限内必须报经县人大常委会批准实施。同时,将生态细胞工程创建指标分解到各县(区),督促按期完成生态细胞目标任务。截至2010年11月,雅安市七县一区的生态县建设规划全部经过当地人大审批,进入实施阶段。
加强生态细胞工程建设。成功创建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1个(上里古镇),省级环境优美乡镇3个(天全县紫石乡、名山县茅河乡、汉源县九襄镇),省级生态村21个,省级自然生态小区和人居活动小区7个,省级农业生态园区8个,省级生态小区6个,省级绿色学校9个,省级绿色社区7个,市级生态村47个,市级绿色学校52个,市级生态家园157户。
切实抓好农村饮用水源保护。督促指导所在地政府、环保部门坚决依法取缔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严防养殖业污染水源。督促各县(区)环保部门制订和完善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应急预案,强化水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服务民生,重点行业整治取得长足进展
雅安环保局把“三项整治”作为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创先争优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抽调120名精兵强将,组成“三项整治”现场执法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为期半年的环保执法检查,共检查企业110家,限期整改84家、限期治理20家、行政处罚2家,稽查排污费154.30万元。
整治饮用水源上游石材行业。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为载体,全面开展青衣江、荥经河、宝兴河等沿河流域石材行业专项整治,完善污染防治设施。目前已有43家竣工验收,企业废水全部实现达标排放或“零排放”。在荥经、宝兴等县建成17处石材余料处置场,为解决石粉、碎石处置提供了有力支撑。引进3个石粉综合利用项目,石材污染势头得到初步扼制,石材行业污染状况得到改善。
整治规模化畜禽养殖行业。完成汉源县钱记养鸡厂等3家省级挂牌整治畜禽养殖企业,在名山县推广生物发酵“零排放”养猪技术,3家养殖场被列入“零排放”养猪技术试点单位,有效解决畜禽养殖污染。
整治造纸行业。根据国家新颁布的造纸行业污染排放标准,在完成金安浆业环保设施改造通过“三同时”验收的基础上,完成11家造纸企业废水深化治理,10家造纸企业污水处理设施通过验收,关闭1家造纸企业。
强化医疗废物监管。全市12个医疗机构全部配套建设医疗废水处理设施,同时雅安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正在建设之中。
污染物减排工作取得新实效
首先,加大结构减排力度。雅安市开展了以造纸、化工、纺织、印染等行业为重点的废水深度治理,实施限期治理、提标改造,积极推进有机废水生化处理,从根本上消除区域高浓度废水环境污染隐患。其次,加大管理减排力度。寓环境监管于减排工作全过程,对列入省(市、县)挂牌限期污染治理企业实行倒排工期、驻厂指导;加大从源头控制污染力度,推行驻厂监督员制度,提高环保准入门槛,在造纸、印染、化工等重点行业推广废水循环利用,制定高耗水行业废水排放限额标准,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第三,协同相关部门开展督促督查工作。开展了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垃圾场建设督查,会同建设、水务等部门健全完善了周检查、半月督查、月底通报制度。
环境质量全面达标。省环保厅监测结果表明,雅安市地表水监测断面满足水环境功能要求,青衣江水冲坝和龟都府两个断面水质综合达标率100%,其中大部分月份水质达到Ⅱ类标准;大气环境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其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两项指标长期稳定在一级标准;城市声环境质量满足城市功能区标准。
建立和完善“三大体系”。建立和完善了科学的减排统计指标体系。改进统计方法,完善统计制度,做到了环境统计、排污申报、排污收费“三表合一”,确保了数据的准确性。建立和完善了准确的减排监测体系。完成了4家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同期通过数据有效性审核,自动监测数据有效。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控中心建设已初验收,完成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监测完成率100%。
强化监管职能,环保执法工作力度不断加大
认真履行环境监管职能。全市环境监察系统现场检查企业24355次,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70件。联合公安、广电、建设、工商、教育六部门了高、中考禁噪公告,开展联合检查230次;同时畅通12369环保投诉电话,及时、妥善协调处理好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市油烟污染、文化娱乐噪声污染和建筑施工噪声污染投诉问题,有效地保证了高、中考环境安静。
切实加强环境污染事故应急调查处理工作。开展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及时妥善处理好各类环境污染事故,维护社会稳定。全市共出动22150人次,检查企业6955家次,清理出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擅自拆除或闲置污染治理设施、偷漏排污染物、超标排放污染物等环境违法企业168家(次),责令停产整改144家(次),给予行政处罚23家。
关键词:环保监测 应急系统 发展探析
一、国内外环保监测应急系统的发展
1.国外环境监测应急系统发展
为了能更好地面对突发的环境污染,全球各个国家都相继制定出一系列应对措施。如果最早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在1989年就提出(地区级紧急事故的意识和准备);随后一些西方发达国家都相继对环保监测应急体系出台法律条文。如:美国环保局在1993年了《化学品事故排放风险管理计划》,英国与1996年制定了特殊垃圾处理规定,2005年有害垃圾处理规定,和两个关于的包装的规定,明确规定了工业部门必须回收商品包装,和在商品包装设计中必须使用最少的资源。2007年还颁布了电子垃圾处理法案,明确了电子产品制造商回收产品的义务。在这些环境污染防护方案制定的基础上,各种应用计算机信息管理的应急决策系统也应运而生了。其中包括法国2002年开发的seans.软件包可向突发水污染进行应急决策,Desimone等通过海上溢油事故模拟引入人工智能识别技术。很好的对环境污染做出应急处理。
2.国内环境监测应急系统的发展状况
我国环境保护部门早期对环境污染只是进行监测、发现情况立即向上报告,不向国外那么先进,但是近几年来,随着我国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我国对环境监测应急系统取得了一定的严究成果。在我国的污染事故一般是比较复杂,牵扯面较广。如果发生紧急事故,环境系统的内外因素均处于动态化中,并且恶化比较快,一般是来不及做出反应,已经彻底恶化了。很难对污染事件进行控制。我国现阶段建立起来的环境应急系统也只是单一的对其应急监测。未来我国的应急系统应该具备辅助决策的功能,结合污染事故的相关案例,无需专业人事就可以根具分析来判定污染情况,在最短时间内做出最佳的应急策略。
二、环保应急系统的指导原则
1.预防与应急相结合
建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是当前首要任务,是为了防患于未然,一旦发生污染事故时,能迅速调取污染事故的预案材料,指导应急工作人员迅速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应急预案包括:建立企业档案,主要指危险品仓储(各地的大型化学试剂、油库、储气罐);重点工业污染事故排放隐患;污染事故高发的饮用水源地事故隐患;建立本地区环境优先污染物名单及应急监测技术方案;建立本地区的重点污染源地理信息系统;建立突发性污染事故的场内、场外应急预案。提高风险意识,强化预防措施,积极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对已发生的污染事故,力争减轻或消除其危害。做到事前预防、事中应急、事后监测并作出安全评价。
2.有备无患、应急迅速
应急办公室:是应急组织中的常设机构。为便于日常工作,可由环保部门各科室和监测站的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是制定和落实应急计划,建立技术储备,接收突发性污染事故的报警;处置一般污染事故,重大污染事故在报告应急委员会的同时作先遣处理。成立机构,落实人员,配置装备,储备技术,明确程序。一旦发生污染事故,能迅速进入应急状态,启动应急系统,快速判断污染物种类、浓度、污染范围及可能造成的危害,妥善处理污染事故。
3.政府牵头、协同作战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一旦发生,一般靠某一部门或单位是无法快速有效地妥善处理的,因此,遇到重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时,应及时上报当地或上级政府部门,由政府牵头,各部门协同作战,做到责任到人,尽心尽职。
4.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根据各省各地的产业结构,污染事故类型的特点,突出重点,有区别、有针对性地配置相应的仪器设备,开发相应的应急监测方法,逐步形成完整的应急监测能力。
三、环保监测应急系统的建立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处理与处置的特点,要求一旦事故发生就进行监控预警,必须尽快进行有效现场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小或消除事故造成的损失。为了能够让整个事故的应急指挥做到有条不紊、井然有序,就应该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程序,为此,我们在实践过程中总结了五个子系统。
1.监控预警系统
监控预测系统主要对突然发生的环境污染事件进行信息采集与预警。该系统的建设目标主要去实现对重点污染与环境质量进行的实时监控.从而才能有效避免潜在发生的突发事件。为突发环境事件争取足够的处理时间。
2.现场应急处置系统
现场应急处置系统最主要负责提供突发事件所应用的工具,通过根据监测仪器与设备实现应急监测的实施,及对现场到底是什么污染物,到底属于哪一类的进行确定,把污染的程度进行预测等。
3.应急指挥系统
应急指挥系统是一个全天24小时随时待命的应急系统,他主要对突发事件进行信息处理,去分析突发事件的性质做出急时反应。该功能主要有:应急接警、指挥命令调度、车辆监测调度等应急指挥。
4.决策支持系统
决策支持系统主要是对突发事件的信息分析,协助指挥领导及帮助工作人员对事情的严重性进行评估。同时及时对以往不同事件处理的方式结合现存事件提出参考意见。
5.灾后评估系统
灾后评估是环境突发事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灾后评估系统主要对事件处置完毕后的评估工作,通过对突发事件产生的环境影响为环境恢复计划的制定提供了依据,并进行评估,找出发生突发事件的原因,让人们进行改善。以免以后发生类似的突发事件。
四、结束语
总之,环境保护监测应急系统是一个日常环境的实时监测分析,对突发事件可以进行预报,让人们能尽早应对所要发生的环境问题,让损失最小化。随着工农业生产的高速发展,环境污染加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也不断增多,它对社会的危害已成为当今世界极为关注的问题之一。因此,国家环保总局指示:建设既能对突发性污染事故实施统一指挥协调、现场快速监测和应急处理,又能对污染隐患进行监控和警告的应急响应系统。
参考文献
[1]张国盛.李利国.移动式自动气象站设计及其在应急气象环境监测服务中的应用[J].湖南社会科学,2010(2):70-76.
(一)建立高效的生态经济体系。
1.优化产业布局。提高生态市建设重点保护区的环境准入和排放标准,禁止建设除国家规定许可以外的项目;控制限制开发区的土地开发规模和强度,限制不符合生态功能定位的产业发展;加快优化开发区的产业结构与布局调整,提升生态经济效益。
2.转变发展方式。推进ISO14000环境认证;培育优势产业及优势环保企业;发展循环经济,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健全落后工艺、产能退出机制。
3.完善政策导向。健全特许经营制度,落实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垃圾与脱硫发电等优惠政策;制定排污权交易政策;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完善水源和其他敏感生态区域保护的财政补贴和转移支付机制,建设“自然—社会—经济”复合生态系统。
(二)建设宜居的生态环境体系。
1.加强环境整治。深入推进流域整治和雨污分流工作,完善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强化饮用水源保护,加快备用水源建设;综合治理扬尘、燃煤和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噪声及油烟污染;强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与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完善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与综合利用体系。
2.突出生态保护。加强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多渠道拓展城市绿化空间,协调农村聚居点与自然生态环境关系,均衡城市绿地与乡村耕地、基本农田布局;加快推进198区域生态建设整治和各类保护区、公园的规划建设;加大水土保持力度;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防止外来有害物种侵入;建立生态环境资源台账。
3.加快生态恢复。实施组团式、复合型城市群发展战略;疏缓径流污染、湿地退化、“热(浊)岛效应”、酸雨影响、持久性有机物污染等生态制约瓶颈;加快地震灾区生态恢复,推进建设人工生态系统,加快恢复城市区域生态承载能力。
(三)构建安全的生态支撑体系。
1.构建诚信体系。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行为等级定期审核和评估制度,定期通报优秀环保信用企业和环保诚信污点企业名单,实施评优创先环保一票否决制度。
2.完善预警体系。健全重大生态环境灾害预警系统,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的环境应急处理机制;加强环境监测、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环境灾害应急监测和环境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建立以生态遥感监测为主、地面监测为辅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加强应急物资、装备和专业队伍等应急保障能力的建设,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3.健全监管体系。明晰环境监管职责,形成全覆盖、网格化的监管体系;逐步开展土壤、核与辐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生态质量等领域的监测监管,形成统一高效的环境监测、管理体系,并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环保会商、信息共享和社会监督制度。
(四)培育生态的社会文化体系。
1.倡导绿色文化。加大宣传力度,倡导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伦理观、生态文明观;将环境保护意识融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形成符合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的绿色环境文化。
2.创建绿色单位。积极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村镇、绿色企业、绿色工地、绿色家庭、绿色机关等创建活动,有计划、分步骤加快推进生态区(市)县、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的建设。
3.鼓励绿色消费。增强绿色出行和节水、节电、节能环保意识,推广清洁能源改造和使用;支持生产使用绿色、有机、无公害生态产品,抑制过度包装,避免或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制定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目录。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结构调整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着力疏缓资源环境约束瓶颈,构建高效的生态经济体系、宜居的生态环境体系、安全的生态支撑体系和生态的社会文化体系。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权益和日益增长的环境需求;坚持发展第一、环境优先,遵循生态经济规律,遏制牺牲环境和以生态换经济的粗放型发展;坚持重点突破、分类指导,有计划、分步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持改革创新、一岗双责,建立统一、高效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和长效机制。
(三)工作目标。到2010年,全市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有所提高,城乡生态系统功能得以增强,生态安全保障有力,生态环境综合质量稳定良好,完成5个国家级生态县建设,基本形成城乡环保一体化均衡发展基础。
到2015年,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可再生能源利用比重显著上升,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基本形成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产业结构、发展方式以及消费模式,经济社会发展步入良性循环;14个郊区(市)县80%以上达到国家级生态县标准,全市达到国家级生态市建设指标要求,基本形成城乡环保一体化均衡发展优势,基本建成经济持续稳定发展、资源能源高效利用、生态环境良性循环、社会文明高度发达的国家级生态市。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建立推进机制。为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成立*市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由市环保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牵头协调、目标制定、任务分解和督促落实等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区(市)县政府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具体负责落实本行政区域生态市建设各项工作。
上半年,我局紧紧围绕“绿色*”理念,以控制大气污染保障*会空气质量为重点,以污染减排为核心,以*决战的姿态,全力做好环境准入、监察、监测各项任务。通过全局上下共同努力,由我局承担的6项*倒排期工程、1项市政府折子工程、1项市政府实事以及牵头负责的我区十四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折子工程稳步推进。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狠抓大气污染治理,全力做好我区*环境保障和实现全年目标
20*年是*之年,为实现“绿色*”理念,确保*会期间空气质量达标,狠抓第十四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和*会、残奥会期间大气污染控制措施的落实,是我区大气污染治理的主要任务,为此我局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1、全力做好*空气质量保障和环境安全工作。为落实《29届*会北京空气质量保障措施》,根据市、区两级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十四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实施方案、第29届*会空气质量保障措施实施方案及主要任务分解;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和街乡镇,按照市空气质量保障措施的要求,明确了任务目标和责任分工;积极督促各类污染源完成治理减排工作;加强环境监管,在做好日常监管的同时,从5月10日起,每周六出动17个检查组对21个街乡(镇)特别是*场馆周边重点地区的餐饮、服装干洗等生活源进行巡查,尽最大努力保证*会期间空气质量达标。
2、全力做好第十四阶段控制大气污染阶段性工作任务
(1)为确保*期间空气质量达标,继续狠抓扬尘污染控制工作。建立完善区扬尘办、街乡(镇)、社区(居委会)、村镇四级管理网络体系,加强横向联合,实施分级管理;建立由区城管大队、区建委、区市政管委、区环保局、区环卫中心、区园林局组成的联动体系,共同加强空气质量监管工作;与区城管大队和区建委继续坚持每周2次联合执法检查,对挂帐工地实施动态跟踪和反复检查;协调区环卫中心对子站、*场馆9平方公里范围内的道路进行洒水降尘;落实街乡(镇)属地管理,建立并启动扬尘污染控制保障体系;开展绿色工地创建活动,发放环保承诺书,要求施工企业严格落实“五个100%”要求。
(2)为确保*会期间燃煤锅炉达标排放,我局督促全区19家23台常年运行燃煤锅炉制定达标治理方案和*期间减排方案。目前5家7台14兆瓦以上常年运行燃煤锅炉已全部制定达标治理方案,北京二七车辆厂、二七轨道交通装备有限责任公司、科丰热力中心、首都航天机械公司正在进行脱硫除尘施工,北京西客站正在实施煤改气工程。同时,进一步加大对违法使用小煤炉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采取有力措施,防止反弹。
(3)为确保*会期间餐饮业油烟达标排放,对1500家餐饮经营单位下达了《限期治理通知书》、《关于餐饮业污染源达标排放管理的通知》。要求餐饮企业要配齐油烟净化装置,不符合排放要求的油烟净化装置更换或治理;符合排放要求的,每半年清洗一次,保持稳定达标。
(4)为确保*会期间我区有机化工、印刷、家具制造、汽车喷漆等排放有机气态污染物的企业达标排放,我局分行业组织召开动员部署工作会,制定大气污染源督促治理和加强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摸清了底数、建立了台账,并发放1832份达标排放管理通知书。截至5月底,已现场检查汽车喷漆210家、家具制造18家、印刷23家、服装干洗80家。
(5)为确保*会期间机动车尾气达标排放,继续加大了对机动车尾气的检查力度,上半年共入户检查机动车1966辆,夜查1502辆,追查冒黑烟机动车56辆。
(6)为确保*会期间空气质量达标,我局还完成了77家加油站油气回收改造任务,其中内部加油站改造6家,自营加油站改造25家,中石化加油站改造34家,中石油加油站改造12家。
截止到6月15日,*花园子站完成二级和好于二级天数103天,占全年有效天数的61.7%;云岗子站完成106天,占全年有效天数的63.5%,从完成情况看总体呈上升趋势。
(二)明确目标,深入调研,全力做好总量减排工作
1、严格环境准入,有效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严格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共办理行政许可700项,其中建设项目审批496项,建设验收项目204项,评价达标项目232项,“三同时”执行率100%,从源头控制了污染增量。
2、加强计划、调研和协调工作,努力完成年度减排任务指标。年初,对全区COD增量、消减量进行分析测算,制订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计划;对全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调查,为做好减排工作奠定基础;初步确定河西地区减排项目清单,并针对河西地区COD减排任务面临的形势和存在问题向区政府专题汇报,引起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积极与水务等部门沟通协调,督促河西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进度,同时搜集新增减排项目,为完成年度减排任务指标而努力。
(三)统筹兼顾,夯实基础,全力做好全区污染源普查工作
上半年,我区污染源普查共完成了5557个普查对象的普查表填报、审核和录入工作,其中生活源3996个,工业源1374个,农业源182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5个。我区普查工作在市污普办的核查验收中取得优异的成绩,漏查率和填报漏项率均为0,差错率远低于国家规定的1.5%,成为受到表扬的六个区县之一。近期,我区污染源普查工作将代表北京市迎接国家环保部的验收检查。
(四)狠抓环境监管和应急工作,全力确保*期间环境安全。为了确保*期间我区环境安全,我局建立了国控、市控重点工业企业管理台帐,并加大日常监督管理力度。坚持全方位、全视线、全覆盖的原则,力争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上半年共出动检查2194人次,检查单位2785个,对28家单位进行了立案处罚,处罚金额44.3万元,确保了我区环境安全。我局环境监察队荣获全国环境专项整治优秀集体称号。
1、积极开展“百日”环境安全整治工作,切实消除环境污染隐患。为确保*会期间环境安全,按照市环保局的要求,对全区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企业开展了“百日环境安全隐患整治活动”,明确行业环境管理规范。采取企业自查和日常执法检查的方式,督促企业制定、修改、完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组织街乡(镇)对非法生产、使用、收购、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场所进行了拉网式排查。整治工作已于5月30日完成,取得了实效,消除了环境安全隐患,构筑了环境安全防线,降低了环境风险。
2、加大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防止发生污染责任事故。上半年,在严格源头控制的基础上,加大水污染执法检查力度,每月对重点工业污染源水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测,确保达标排放、超标治理。深化了水源防护区内汽修、医院、加油站等行业的专项检查和整治,消除污染隐患。
3、严格执行噪声污染防治法,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难点问题。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噪声污染问题,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查处夜间施工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及设备噪声扰民问题。特别是中高考期间,对各考点周边的噪声污染场所进行监管,严格限制强噪声设备的使用。通过加大执法检查和整治力度,有效地改善了区域声环境质量。
4、加强固体废物和辐射安全管理,不断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一是继续加强对工业固体废物监管,保证依法处置;二是对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单位转让审批手续、安全措施等方面进行检查;三是组织召开全区辐射工作培训会,明确辐射监管要求,统一发放《辐射工作培训证》;四是会同区公安分局、卫生监督所对涉源单位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单位提出了整改要求。
5、加强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应对环境突发事件的能力。进一步完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接受了市环保局应急办组织的应急演练,受到了市环保局的肯定。同时,参加了北京华德液压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应急预案的演练,对演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
6、加强环境监测工作,为环境监管提供科学依据。进一步完善*环境监测方案,加强监测人员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监测水平;严格按照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和管理标准,确保监测质量;高度重视应急监测工作,做到人员、仪器、通讯、车辆随时到位;上半年完成交通环境二氧化硫和一氧化碳的检测,6个月12个降尘点位的监测和6次13个段面地表水的监测、以及33家重点排污企业每月监测等各项监督性监测任务。
7、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营造和谐社会氛围。为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环境问题,我局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上半年共计受理环境1097件,其中“12369”环保投诉举报咨询中心1037件,区人大、政协、电话投诉等60件,已全部办理完毕,处理率100%。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由于*花园子站位于四环路、丰北路等多条道路的包围之中,加之处于首钢的降尘区,污染物浓度本底值相对较高,并且从*花园子站建站以来二级和好于二级天数完成指标情况来看,20*年要增长三个百分点达到65%,完成指标任务难度较大。
(二)按照《“十一五”总量减排核算细则》核算,我区能够实现化学需氧量(COD)削减122.35吨,距离年度削减193.06吨(净削减12吨)的任务目标还差70.71吨,完成年度削减任务形势严峻。
(三)按照十四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通告要求,我区夏季运行的燃煤锅炉要完成烟气脱硫和除尘治理工作,由于各燃煤锅炉使用单位筹措资金困难,治理改造工作落实难度大。
(四)我区涉及建材、有机化工、汽车维修、家具制造、印刷、餐饮、服装干洗、燃煤锅炉等各类污染源数量多,日常监管难度大,并且按照现有监测能力,完成达标监测工作难度较大。
三、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全力以赴做好*会空气质量保障和十四阶段控制大气污染工作。一是向区政府专题汇报我区*会空气质量保障工作落实和推进情况;二是继续与区政府督查室、区监察局密切配合,加强督查考核,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三是深入现场,狠抓重点行业特别是常年运行锅炉和重点企业治理、减排工作的落实。
(二)认真负责落实总量减排任务指标。
一、主要问题
1.机构建设方面
国家、省级行政主管部门近年成立了监测司、监测处,分管监测工作,负责与其他各部门协调工作。市环保局目前还未正式成立与之对应机构―监测科,目前监测管理工作仍由监测站负责,环境监测转型没有从机构方面得以解决。
2.人才队伍方面
本市环境监测站现有在编职工76人,技术工人25人,管理人员2人,专业技术人员49人。专业人员占总数的64.5%,远低于80%的比例。全日制本专业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所占比例偏低,影响监测工作、监测科研的深入开展。
3.网络建设方面
(1)环境监测工作网络建设
市环境监测基本形成了以市环境监测站为业务带头单位的监测网络体系。市环境监测站按照《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通过了二级站标准化建设验收,形成了较强的监测能力,但在大型仪器设备的开发利用、高素质人才培养方面存在不足。我市辖区内有21个区县环保局,有10个通过了计量认证,有3个区县没有监测站和实验室。区县环境监测工作存在机构设置、技术人员配备、经费投入不足方面的问题。
(2)监测网络信息化建设
市监测站与各分局及区县的网络链路没有全部覆盖,并且区县监测站网络建设进展缓慢,区县信息化建设严重滞后,基础的网络环境不足。技术人员水平落后于硬件设备水平,区县网络技术人员普遍缺乏。
缺乏网络存储设备及应用服务器,信息资源的利用水平较低,信息资源的应用还停留在比较低的水平。大量的监测数据主要用在对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的达标和超标的评价,无法对数据进行挖掘开发。
4.任务设计方面
我站目前主要常规监测任务是省站年下达的年度监测工作计划结合市局监测工作要求,制定我市监测工作计划并以文件形式下发,其次是配合环境管理工作开展的各项监测工作。环境质量监测按照技术规范进行了岗位认证,按要求进行常规技术监测。监测任务的完成按照规定循序进行。污染源的监测,国家、省、市重点源监测任务安排由上级及市级管理部门下发,按规范要求实施监测。按监测任务数量、频次呈逐年递增状态,应急监测事件近年也愈发频繁,上级部门临时增加的专项监测任务增多,加之我站人员数量与标准站的设置还有差距,造成现有人员、设备一直在高负荷运转,关键岗位人员加班呈现经常状态。
5.技术体系建设方面
环境监测是环境管理的基础和技术支持,随着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发展,我市环境监测技术也取得了较大的进步,在环境监测事业发展的进程中,开展了一系列的环境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工作,制定并实施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计划,认真开展计量认证工作,结合实际工作情况,编写《质量手册》、《程序文件》、《质量记录》、《作业指导书》,形成了比较规范的质量管理体系,制定了《监测数据跟踪制度》、《环境监测质量保证工作细则》,认真做好环境监测质量控制工作,开展持证上岗、质量控制考核、标样考核、人员培训等工作,初步形成了环境监测技术体系。
6.能力建设与经费运行方面
能力建设主要问题:由于专项经费短缺,常规和部分应急监测仪器设备还没有配齐。专项经费来源明显不足。特征污染因子监测特别是有机污染因子监测能力不足。监测经费的不足是长期困扰监测站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事业经费是保证履行环境监测的基本条件,环境监测从质量监测到污染源监测,从常规项目到有毒有害项目,无论是监测的范围、项目、频率还是技术的难度成倍增加。环境监测越来越不适应环境管理的需要。
7.体制机制建设方面
我市环境监测站是隶属于市环保局的社会公益性、财政全额拔款事业单位,为全国环境监测网络的二级站,业务上接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的指导、监督和检查。目前, 监督性监测和服务性监测未能区别对待,社会服务性的监测资源未能充分运用发挥作用;环境监测缺乏有效的竞争机制,导致监测人员的积极性不高。
二、对策建议
1.机构建设方面应成立与省监测处对口的监测科,专门承接上级布置的任务,使得管理与监测工作顺利衔接。
2.人才队伍方面建议改变事业单位进人,用人机制,进一步搞活管理模式充分调动每位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3.网络建设方面立足监测管理信息化,构建全市监测信息网络。以市环境监测信息中心为骨架,建设市、县二级监测信息网,建设监测传输、环境管理、政务交换平台,实现全市各级监测站实验室工作流程网络化、程序化,将应急处理、预测预报、综合分析、信息等工作建立在信息技术基础上。建设全市监测数据中心,实现监测数据资源整合共享。
4.任务设计方面在保证环境质量、污染源数量监测质量的同时,适当降低监测频次,变增加数量监测为提高质量监测。
5.技术体系建设方面对环境监测技术体系建设形成完整的构想和统一的规划;通过国家、省和地方的财政支持,逐步配齐各项监测设备,提升环境监测硬件水平,从而改善环境监测技术水平较低的局面;对环境监测新理论、新技术,结合实际工作深入研究,解决环境监测工作中难点。
6.能力建设与经费运行方面:建议省和国家环保部门每年增加用于监测能力建设方面的专项资金,对欠发展地区应减少配套资金比例。监测的经费投入一方面要靠有关政策的倾斜,要靠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投入,另一方面,在目前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中,要靠监测站自身社会服务能力的强化,要有竞争意识和被淘汰的紧迫感。
联网之后的又一次技术革命而备受关注,开展物联网研究和进行物联网建设已经成为政府和社会的共识。从美国总统奥巴马的“智慧地球”到国家总理的“感知中国”,作为新兴高技术产业重要组成部分的物联网已成为全球瞩目的热门话题。环保部作为最早开展物联网探索和实践并大力推进的部门之一,在物联网的探索与应用方面已完成了两个梯次的推进。“十二五”期间,我国将进行环保物联网第三梯次的推进,通过投资、考核和创新,按照物联网的体系结构,把物联网最新技术用到环境在线监控中,建立运维体系,实现三级数据贯通。据统计,目前我国已建成343个省市两级污染源监控中心,对1.5万多家重点污染源实施了自动监控。
重庆辖区主要分布在长江沿线,是环保的敏感地带,亟需构建和完善物联网在环保领域的应用。重庆环保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建设旨在综合考虑重庆市环保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及物联网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以构筑完善的三峡流域水环境物联网监控预警和综合管理体系为突破,实施重庆环保物联网“123工程”。
1个平台,2个体系
重庆的三峡库区面临着较为严重的环保问题。由于三峡库区上游流域水环境安全状况日益严峻,突发性水污染事件风险概率不断增加,库区流域水污染控制亟待加强,水文水动力条件变化使库区水环境问题更趋复杂,适合库区流域水污染防治需求的高效适用关键技术尚待突破,水库调度中的水质改善和水华控制理论与实践尚待探索等,迫切需要在重庆大力开展环保物联网建设。因此,重庆环保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建设被提上议程,将以构建三峡流域水环境物联网监控预警和综合管理体系为突破,基于感知互动层、网络传输层、服务支撑层和智慧应用四个逻辑层次,实施重庆环保物联网“123工程”。其中,“1”是指构建1个环保物联网数据资源云计算平台,“2”是指开展2项物联网创新体系研究。
环保物联网数据资源云计算平台,包括水与生态环境质量评价、预测预警监测、总量减排与排污权交易、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信用和环保公共服务、GIS支撑平台服务等内容。在重庆市环保局多年来环境信息化工作的基础上,针对物联网时代环保业务的海量数据,充分利用云计算和数据挖掘等先进技术,建立综合的环保业务数据支撑平台和智能应用服务平台,实现环保数据的充分应用。
同时,要积极开展2个创新体系研究,建立两给体系,即运维创新体系和技术创新体系。通过建立一种环保数据运维模式,确保环保物联网工程建设、运行、维护、管理等的顺利连续实施;通过建立标准规范体系,突破环保物联网关键技术,特别是关键设备上的自主创新,带动环保物联网产业发展,从而为贯彻“环保为民”、促进重庆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科技支撑。
3大物联网工程
重庆环保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中的“3”是指建设3大环保物联网应用工程,即环境质量物联网监测工程、库区环境安全物联网监管工程和污染源在线物联网监控工程。
环境质量物联网监测工程主要是建立动态的三峡库区“面源污染动态监控系统”,以便在线持续地监控面源污染状况,并把不断改变的现状因素传输到系统,使系统处于跟踪变化的状态。该系统由六个相联系的工作模块组成,包括流域划定和细分模块、流域调查和植被土地利用类型区划模块、流域地理信息模块、检测工作模块、模型计算模块、决策和管理模块六大板块。
由于库区环境安全情况复杂,既要做好对传统空气、水、噪声等安全保障,还需要能够对移动危险污染源、重金属、辐射源等平时能预防,出现突发事件能够进行应急处理。为此,亟需建立库区环境安全物联网监管工程,利用环境应急监测车实时定位、环境应急处置实时视频监控、环境应急管理实时监测建立全方位的环境应急管理处置体系,同时建立基于GIS的应急管理系统,实现移动指挥车的定位、查询功能,实现环境事故的视频监控功能、应急监测数据的实时显示功能和应急指挥调度功能。
污染源监控和防治是重庆环保物联网建设的关键,需要建立一个完善的污染源在线物联网监控工程,通过在全市范围内布置大气、水体、固体废弃物、特征污染物、辐射等监管物联网,多方位、全时段地对各种可能的污染源进行在线监控,实现事故早发现、早预警,为环境事故及时、有效的管理提供有力保障。这个污染源在线物联网监控工程至少要包含以下几个系统:
一是流域内城镇排水系统及水污染治理设施物联网监控系统:通过在生产环节和污染治理环节电气控制设备上安装监控传感器,对各环节生产设备或污染治理设备是否开启、生产或污染治理规模等进行监控,判断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不仅监管了城镇排水系统向流域河道内排放的水质是否达标,还对污水治理设施的运行状况进行了监控。
二是河道运输污染物排放物联网监管系统:对在长江水域范围内注册的危险品运输船舶和途经该水域的危险品船舶实施全过程的监控跟踪,同时,规范港航管理部门、海事部门对危险品运输船舶的监控, 实现监控资源的共享, 使危险品船舶水上运输过程和在港口区域时监控的无缝对接。
三是大气环境质量物联网监测系统:在重庆市已有的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基础上,增设常规大气污染物和特征大气污染物传感器,采用地面、近地、高空感知等方式对大气温度、湿度、硫氧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臭氧、PM10、PM2.5等参数进行测量,形成高低空立体空气质量环境自动监测体系,从而更加全面地了解固定污染源的污染物排放情况。
四是机动车尾气排放物联网监控系统:为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检测机构和机动车污染防治管理部门提供的一整套系统,对尾气污染状况、空气质量、超排车辆捕获以及特定车辆排放检测场、检测设备、检测数据进行管理、存储和加工,且系统提供双向的数据传输,不仅能采集车辆检测过程、结果数据,更能实现对检测场、检测设备、检测人员、运动中的车辆及低空空气质量的监控与管理。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和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江西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江西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工作原则
一、全程预防、全程控制:对食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消费等环节中可能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社会公众一定数量死亡或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危害,并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突发的食品安全情况实施全程预防、全程控制。
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
三、明确职责、落实响应: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以人为本、减少危害、预防为主、依法规范、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原则,明确职责及响应。
四、科学决策、依法应急: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合法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五、加强监测、群防群控:坚持群防群控,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突发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六、及时反应、快速行动: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要作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展,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事故分级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
一、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
1、故危害特别严重,对2个以上省份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
2、出事发地省级处置能力水平的;
4、务院认为需要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负责处置的。
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
1、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省内2个以上市级行政区域的;
2、成伤害人数超过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3、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4、级认定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三、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
1、故影响范围涉及市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给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
3、级认定的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四、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
1、故影响范围涉及县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乡镇,给公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成伤害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级认定的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救助体系
一、浮梁县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部”)
(一)指挥部领导成员:县应急指挥部由分管副县长当任总指挥,县政府办公室对口负责人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局、县农业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局长任副总指挥。
(二)成员单位:根据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确定,应急指挥部主要由县发改委、县经贸委、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卫生局、县农业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环保局、县广播电视局、县电信局等部门组成。
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根据《应急预案》,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协调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和救援工作;2、制定与组织实施应急救援方案,负责事故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3、审议批准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理工作报告等;4、及时向县应急委员会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提出升、降应急响应级别和结束应急状态的建议。
相关部门的职责:
1、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落实该办公室各项职责;拟订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收集信息,分析动态;组织开展救援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3、县发改委:负责将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食品安全事故对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影响及有关药品和相关商品价格的监测分析和预警,必要时采取响应措施进行调控,保证供应,稳定物价,维护市场秩序。
4、县经贸委: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物资的组织、供应。
5、县农业局:负责组织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依法开展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负责生猪屠宰加工以及流通领域内畜禽产品引发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6、县工商局:依法开展食品流通环节造成食品安全事故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7、县质监局:依法开展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造成食品安全事故原因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8、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协助卫生等部门对学校食堂、学生在校营养餐及食堂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原因进行调查以及组织应急处理工作。
9、县环保局:负责因污染环境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调查及环境监测工作,协调指导乡镇对污染物的处置工作,依法对环境污染违法行为的处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10、县公安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食品安全事故涉嫌犯罪案件的侦察工作,维护事发地治安秩序。
11、县监察局:负责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遵守和执行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中违纪等问题的检查监督和查处。
12、县财政局:负责事故应急救援资金保障及管理。
13、县广播电视局:负责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对外宣传工作,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14、县电信局:负责对互联网新闻信息的管理以及有害信息的封堵和删除工作。
(三)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其职责: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指挥部办公室应当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
1、职责
(1)贯彻落实县应急指挥部的各项应急处置决定和指示,具体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2)检查督促各乡镇、各单位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扩大;
(3)研究协调解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必要时决定采取有关控制措施;
(4)向县应急委员会、县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6)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物资、通信、经费和技术保障等工作;
(7)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法律法规、救护知识宣传、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
(8)对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履行《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进行检查和评估;
(9)完成县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主任与副主任
(1)主任: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担任;
(2)副主任:由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县农业局、县卫生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负责人担任。
3、联络通讯情况
(1)各成员单位联络员、联系人名单
(2)主要成员单位举报电话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地址:浮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浮梁县朝阳大道68号)
电话: 2620836
传真: 2620829
(四)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县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各工作小组及其成员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县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立即按要求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措施,并随时将处置情况报告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当将有关事故和处理情况及时报告县应急指挥部。
1、事故调查组
(1)组成:根据事故发生原因和环节,可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农业、卫生、工商、质监等部门负责或明确其中一部门牵头负责组织。
(2)职责:深入调查事故发生原因,作出调查结论,组织协调乡镇政府实施救援工作,监督救援措施的落实,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
2、事故处理与案件查办组
(1)组成:事故发生环节的相关监督职能部门负责组织。
(2)职责:依法实施行政监督、行政处罚,监督召回有毒有害食品,严格控制流通渠道,迅速查办案件,追踪源头,惩办违法当事人;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3、医疗救治组
(1)组成: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
(2)职责:迅速组织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尽快查明致病原因,提出救治措施。
4、综合组
(1)组成: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
(2)职责:汇总信息,报告、通报情况,分析事故进展以及对外宣传。
5、专家咨询组
(1)组成: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
6、现场检测与评估组
(1)组成: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需要成立事故现场检测与评估小组。
(2)职责: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和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现场制定抢救方案提供参考。检测与评估报告要及时上报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县政府有关部门。
7、信息组
(1)组成:由县政府办公室会同新闻宣传主管部门、牵头处置的县政府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或者根据事故的类别等情况确定具体成员。
(2)职责:迅速制定信息方案,及时采用适当方式组织信息。负责事故发生地现场的记者采访申请和管理工作。负责互联网有关信息的监控、管理工作;对的造谣和歪曲性报道,组织驳斥澄清。在可能产生国际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涉外事件时,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报告。
二、日常管理机构: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县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日常管理工作。
具体职责为:
1、组织协调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相关问题,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进行核查;
2、负责全县突发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处理工作;
3、组织编制和修订县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4、组织建立和管理县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专家库;
5、指导各地实施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三、专家咨询委员会:建立县突发食品安全事故专家库,在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从专家库中确定相关专业专家,组建食品安全事故专家咨询委员会。
1、职责:
(1)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提出咨询和建议;
(2)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3)参与制定、修订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
(4)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反应的终止、后期评估提出意见。
2、专家库
运行体系
一、监测、预警、报告、举报、通报
(一)监测与预警
1、监测:建立全县统一的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监测、网络体系,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构建各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
(1)县农业局:有关农产品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质量安全检测信息。
(2)县卫生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市场食品质量监督检查信息。
2、预警
县农业局、县卫生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环保局、县教体局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尤其是高风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储藏、经营、消费等环节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数据库和信息报告系统,按照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及时分析对公众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作出预警,初步确定预警级别,拟定处理措施,向县应急委员会提出预警信息和建议,并保障系统的有效运行。
(二)报告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包括:食品安全事故的专项信息系统,信息报告和通报系统,以及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信息采集和报送系统等。
明确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报告、通报时限及责任主体。
1、报告单位及人员
(1)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企业、餐饮单位及人员;
(2)食品检验机构、科研院所以及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单位及人员;
(3)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单位及人员;
(4)各级食品安全监督部门和有关部门及人员;
(5)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人员。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2、报告范围
(1)对公众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食品安全事故;
(2)造成伤害人数超过30(含30)人以上的群体性食物中毒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3、报告时限
(1)责任报告单位、个人和有关单位发现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当在2小时内报告所在地乡镇或有关部门;
(2)事故发生地乡镇或有关部门应在知悉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后1小时内作出初次报告,根据处理的进程或者上级要求随时作出阶段报告;在事故处理结束后10日内作出总结报告。
4、报告程序
(1)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向县政府、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
(2)县级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ⅳ级以上(含ⅳ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报告至市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初次报告
应尽可能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如有可能应当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
(2)阶段报告
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进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
(3)总结报告
包括食品安全事故鉴定结论,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三)举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县政府有关部门举报食品安全事故和隐患,以及相关责任部门、单位、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事故管理职责的行为。
县政府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组织或者通报有关部门,对举报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四)通报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之间应当及时通报。
1、通报范围
(1)对公众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食品安全事故;
(2)造成伤害人数超过30(含30)人以上的群体性食物中毒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食品安全事故。
2、通报方式
(1)县政府有关部门接到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在1小时内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
(2)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向县应急委员会和事故发生地通报,对可能有蔓延趋势的还应向相关地区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通报,加强预警预防工作;
(3)县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将可能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风险信息报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危险源监控信息,对可能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的风险,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及时报告县应急委员会并通报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
3、特殊通报
涉及港、澳、台地区人员或者外国公民,或者事故可能影响到境外,需要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有关机构或者有关国家通报时,经县应急委员会批准决定,及时上报市政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4、新闻通报
对于食品安全事故,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及时上报县应急委员会,由县政府办会同新闻宣传主管部门、牵头处置的县政府主管部门负责对外,做好组织舆论引导工作。
(一)分级响应
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分四级,ⅰ级响应由国家应急指挥部或办公室组织实施,ⅱ级响应行动的组织实施由省决定,ⅲ级响应行动的组织实施由市决定,iv级响应行动的组织实施由县决定。
1、特别重大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ⅰ级、ⅱ级)
特别重大和食品安全事故事故(ⅰ 级ii级)涉及我县的,县应急指挥部在国家、省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特别重大或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县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工作,按照上级应急指挥部的要求,迅速下达应急处置指令。
(2)县应急指挥部立即组织、指挥相关乡镇、县各有关部门、单位、专业队伍及现场指挥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根据需要启动相应专业组开展应急处置,及时向上级应急指挥部报告应急工作进展情况。
(3)县有关部门、乡镇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和县应急指挥部要求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2、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ⅲ级)
(1)乡镇或县有关部门接到较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及时报告县应急指挥部。县应急指挥部应及时向市和市应急指挥部报告。事发地乡镇和有关单位进行先期处理。
(2)被确认为ⅲ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由市决定立即启动《景德镇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县和县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实施救援和紧急处理行动。
3、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ⅳ)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ⅳ)行动的组织实施由县决定,并立即报告市、市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1)县政府应急响应:县政府负责全县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根据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报告和建议,决定启动县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和本预案,开展应急救援和其它紧急处理工作。
(2)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急响应: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对事故的情况进行调查确认,对事故作出初步评估,按规定向县应急委员会报告事故情况,提出启动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与应急处理工作建议,及时向县政府有关部门通报事故有关情况,启动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响应的升级与降级
对事故危害已迅速消除,并不会进一步扩散的,应当上报指挥部审定,相应降低响应级别或者撤销预警。
(二)指挥协调
1、县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的主要内容
组织实施县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协调指挥应急力量实施救援行动。
2、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指挥协调的主要内容
向县应急指挥部提出应急援救重大事项决策建议;派出有关专家和人员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指挥工作;协调、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报告应急救援行动的进展情况;指导对受威胁的周边危险源的监控工作,确定重点保护区域。
(三)紧急处置
现场处置主要依靠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力量。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地和有关单位要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进行现场处置,有效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向县报告。
事态出现急剧恶化的情况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及时制定紧急处置方案,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四)响应的终结
食品安全事故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终结,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经现场检测评价确无危害和风险后,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应急指挥部批准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汇总之后的应急处理工作情况报告,可向有关部门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和建议。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的整改工作进行监督,及时跟踪处理情况,随时通报处理结果。
三、后期处理
(一)善后处置
县应急指挥部责成相关成员单位和事发地乡镇组织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按照法律的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
(二)责任追究
对在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结束后,县应急指挥办公室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上报县应急指挥部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提交的应急救援总结,组织研究改进应急救援工作措施,并抄送县政府有关部门。
四、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局建立食品安全事故的专项信息报告系统,负责承担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和传递等工作。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应急指挥部应当及时向社会食品安全事故信息。严格按照信息归口、统一对外的原则,对媒体的信息应当经县应急指挥部审定同意后,向社会。
(二)通信保障
县应急指挥部及参与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的县直部门、单位、专业队伍应建立通畅的通讯方式,确定固定联系电话并保持24小时有人值守,明确带班领导,配备相应的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参与现场处置的专业队伍应配备无线通讯工具,以适应应急处置的工作需要。
(三)医疗保障
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的,卫生系统应急救援工作应当立即启动,救治人员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开展救援工作。
(四)人员保障
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人员、组织专家参加事故处理。
(五)技术保障
食品安全事故的技术鉴定工作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当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受县应急指挥部或者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委托,立即采集样本,按有关标准要求实施检测,为食品安全事故定性提供科学依据。
(六)物资保障
各级应当保障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保障应急物资储备,提供应急救援资金,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七)经费保障
县政府应保障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基础设施建设经费。
县财政部门按规定落实对食品安全应急处理专业机构的财政补助政策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经费。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保障经费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应急预案》提出,经县财政局审核同意后,列入年度政府财政预算。
县财政、审计部门加强对《应急预案》保障经费的使用与效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确保专款专用。
(八)演习演练
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习演练。
县政府和相关部门对演练进行全面的总结和评价,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九)宣教培训
关键词:无人机;遥感技术;环境监测;研究进展
中图分类号:X87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944(2017)8016602
1引言
长期以来,我国环保监测方面一直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证据难找”的情况。即使环保部门勒令环境污染较为严重的企业进行整改,但很多企业忽视环保,仍然违规生产、顶风作案。部分企业甚至不配合环保局人员调查,拒绝甚至对环保检查人员进行攻击。选择新型的环境监测技术以应对当前的严峻形势,显得非常迫切。
无人机具有快速机动、预警响应能力快的特点,可以通过车载或者地面方式从多种地域直接发射,快速到达工业生产监测区域.对污染发生位置进行实时监侧,通过滑行和伞降的方式进行回收取证。无人机遥感技术在短时间内快速而且准确地获取遥感数据的优势,带动了其在环境监测领域的快速发展。
2无人机遥感技术
2.1无人机简介
无人机(UnmannedAerialVehicle,缩写UAV)是利用无线电遥控设备和自备的程序控制装置操纵的不载人飞机。根据其系统组成和飞行特点,无人机可分为滑跑滑翔型、弹射起飞滑橇降落型、手抛伞降型、旋翼直升机四大类型,其特点和应用领域见表1。
2.2无人机遥感系统
无人机遥感系统(Unmanned Aerial Vehicle Remote Sensing )
以先进的无人驾驶飞行器为平台,负载数字遥感设备(数码相机、数码摄录机等)进行拍摄和记录,通过遥感数据处理技术进行影像的同步传输,以实现对采集对象信息的实时调查与监测,且可以完成遥感数据处理、建模和应用分析的应用技术。无人驾驶飞行器技术和通讯技术、遥感传感器技术、GPS差分定位技术、遥测遥控技术和遥感应用技术相互结合组成的无人机遥感系统,具有自动化、智能化、专题化,可以快速获取国土、资源、环境等的空间遥感信息(图1)。
2.3无人机遥感技术的优势
2.3.1作业安全、效果直接。
无人机监督执法不受空间与地形条件等各方面的干扰,可以比常规的监管执法手段更为独立,直接取得第一手的真实情况。无人机遥感系统具备面积覆盖、垂直或倾斜均能成像的技术能力,尤其是搭载的高精度数码成像设备,可以实现实时回传的视频信号,在视频终端清晰成像,现场情况辨识度可以精确到0.1m,能对现场环境监测指挥工作提供实时的帮助。同以往的环保现场监督检查相比,无死角,更直接安全。
2.3.2目的明确、操作简单
无人机遥感系统智能化和自动化水平均比较高。可以通过在系统中事先设置飞行路线来达到无人驾驶,并且在飞行中通过不断的微细校对和调整来达到对目标的精确测量。现在的无人机遥感系统可以通过视频系统后手柄来完成操作。
2.3.3使用成本低
目前无人机最多能加载5kg油,一次飞行任务可以到达100多个监测点,能够在空中持续飞行16h以上。无人机体形小,耗费低,系统的保养和维修简便,具有监测时间长、区城广、使用成本低的优点。
3环境监测
3.1无人机遥感技术在水环境监测中的应用
由于内陆水体具有污染类型多样、环境复杂且水域面积相对小的特点,要求数据精度非常高,目前无人机还达不到要求,因此在内陆水环境监测中的应用研究相对较少。目前水环境监测主要是借助系统搭载的多光谱成像仪生成多光谱图像,从宏观上观测水质状况,提供诸如水质富营养化、水华、水体透明度、悬浮物排污口污染状况等信息的专题图,直观全面地监测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从而达到对水质特征污染物监视性监测的目的。国内无人机第一次应用于环保领域是在辽宁省,采用无人机遥感系统对辽河流域进行的辽河治理现状航拍和遥感监测进展顺利,可以得到分辨率为0.1 m的实景图像数据,对这些图像进行技术评估,可以及时掌握辽河治理重点区域的动态变化情况。
3.2无人机遥感技术在大气环境环境监测中的应用
现在,国内无人机遥感系统在大气环境监测方面可监测的指标主要包括臭氧、粒子浓度、温度、湿度、NO2和压力等。可迅速查明环境现状具有视域广、及时连续的特点。无人机不仅可以实现实时对大气环境数据进行监测,还可搭载采样器,在空中采集大气样品后送回实验室进行检测分析。
3.3无人机在生态环境监测中的应用
目前,无人机遥感技术生态环境监测方面应用主要实现方式表现为利用数码相机或光谱类设备(如红外摄影机、红外扫描仪、微波辐射计等)获取遥感影像,通过地面控制系统及数据后处理系统,实现数据拼接与处理,提取宏观环境监测或大范围监测指标。应用领域体现在森林资源调查、灾害监测、生态环境等方面。
3.4在环境应急监测中的应用
一旦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后,在情况危险、交通不利等不利因素下,相关应急处理人员无法到达现场,而无人机遥感系统可快速赶到污染事故所在空域,系统搭载的影像平台可实时传递影像信息,立体的查看事故现场、污染物排放情况和周围环境敏感点分布情况,监控事故进展,为环境保护决策提供准确信息。无人机遥感系统的使用,不仅保障了现场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同时也大幅度的降低了现场环境应急工作人员的工作难度。如发生在2010年的大连新港30万t级油轮输油管线爆炸事件,当时原油入海造成约50 km2海域受到污染,传统的环境监测技术无法控制。环保部在第一时间调配无人机携带遥感系统赶赴现场进行了“天―空―地”同步监测。无人机遥感系统在恶劣条件下多次成功完成低空飞行监测作业,提供的海面油污发展监测数据可以动态反映溢油发生发展情况,为当时的环境应急管理提供了重要技术支持。
5结语
无人机遥感技术作为一项极具潜力的环境监测技术,具有实时传输影像、续航时间长、系统保养维修简便、实用成本低、覆盖区域广、使用用途多、机动灵活等优点,正在快速发展。目前我国正在建设“天-空-地”一体化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并且已经在自然地质灾害、大气、内陆水体、海洋、生态预警等多个环境监测领域取得了一些研究成果。相信随着相关技术的不断发展成熟,无人机遥感技术将在环境监测领域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⑾椋林维昌.多功能环境监测无人机系统设计[J].科技视界,2016(12):55~56.
[2]谢涛,刘锐,胡秋红,等.基于无人机遥感技术的环境监测研究进展[J].环境科技,2013(4):55~60,64.
一、的主要工作情况
(一)齐抓共管,努力构筑环保工作的强大合力
按照《环保法》关于“各级人民政府要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的原则,我镇始终坚持把贯彻落实《环保法》作为关系全镇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纳入了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强力推进,从而形成了环保执法的强大合力,逐步建立健全了由地方政府对环境质量负总责、环保部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有关部门齐抓共管、污染单位承担治理责任、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新闻舆论有效监督的环保监督管理体系。近年来,镇政府对环保工作高度重视,每年年初都召开环保会议进行部,并针对全镇重点镇域水、大气、生态环境状况,召开了全镇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会议研究部署了我镇水污染防治、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维护全镇生态环境等内容。确定了我镇的环保工作任务,明确了工作目标,将各项环保工作任务全面分解落实到各责任单位,在全镇形成了环保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深入宣传,逐步增强全民环境保护意识
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对环保工作起着先导、基础、推动和监督的作用。我镇把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在生态镇的基础上,积极创建市级生态村,并结合“6.5”世界环境日、“五五”普法、创建“绿色学校”等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各村委会、企事业单位宣传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开通了环境违法举报电话,利用新闻媒体对环保工作进行舆论监督,加大对违法排污行为的曝光力度。通过全面广泛深入的宣传,公众环境意识和环保法制观念明显增强。
(三)坚持总量控制与依法治理并重,扎实做好环境监管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保障机制。镇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确立了以整治非煤矿山违法排污为重点,以加快治污项目建设为保障,以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强化环境监管为基础,以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为目标的工作思路,建立目标考核奖惩机制。逐步形成了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法规和标准为规范、监督服务为依托、环境统计为基础的污染物减排推进机制。对全镇9家采石场进行经常性的环境监查,一经发现问题立即督促其及时整改,确保环境安全。
2、严格环境准入,推进结构减排。近年来,我镇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深入开展了辖区内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主动介入项目的前期工作,把好项目审批关。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重要生态功能区要求、不符合清洁生产要求,达不到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目标以及没有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批准,坚决杜绝“先上车后买票”现象。严禁“十五小”、“新五小”及国家明令禁止的项目入驻我镇辖区内,不引进污染大的工业企业,确实保护全镇的生产生活环境不受污染。今年,24按照《马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防污染严重项目落户及建设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及时取缔一家无任何证照而正准备建设的轮胎炼油厂。该厂主人正在准备建设,还未购买任何机器设备,也未投入生产,还处在准备阶段,就被镇环保所及时劝止,并未造成污染。同时又对泽培忠、朱琼慧无任何证照的“慧明宇龙再生塑料加工厂”发出了停产通知书。并于9月5日联合派出所、安检站、工商所和镇环保所对该厂正式下发了限期关停决定即《镇人民政府关于对慧明宇龙再生塑料加工厂进行限期关停的决定》(马政发[]24号)。
(四)坚持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并重,攻坚破难,举全力做好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
1 、保护生态环境,完善苍鹭保护区的各项功能。在生态镇创建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完善苍鹭保护区的各项功能,安排专人看护苍鹭,并与镇环保所签定责任书,具体细化看护人的各项职责。以更好的保护苍鹭,维护生态平衡。
、饮用水源保护坚强有力。把保障农民饮用水安全作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首要任务,依法科学划定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区—五里箐水库水源地保护区,保护区范围为整个水库区及周边2.5公里范围内。加强对饮用水源地的监测和监管,坚决依法取缔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禁止有害物质进入饮用水源保护区,制定饮用水源保护区应急预案,强化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保护区内严禁放牧、开垦荒地和乱砍乱伐。对疏林地进行补植补种,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3、做好非煤矿山的污染治理工作。按照各级部署要求,召开非煤矿山负责人会议,签定污染防治责任书,对于任何可能出现的污染问题将追究到人。要求企业主在发展生产的同时兼顾生态环境保护,做到环保优先,对采石场采石后的弃土进行植被恢复,提高森林覆盖率。
4、“环评”执行率大幅提高。建立健全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台帐,严把建设项目审批、验收关,督促企业认真履行“环评”制度。对全镇非煤矿山的环评及“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强化环境监督管理。
5、镇区污染综合整治取得进展。抓好建成区烟尘(油烟)控制。督促商住楼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时明确商业用房功能定位,把好项目入驻关。并且严格管理,要求新建的饮食服务项目选址一律符合环保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大力推广清洁能源,严肃查处各类超标排放烟尘和油烟案件,淘汰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锅炉,确实抓好节能减排。
6、依法行政,解决环境纠纷。9月5日中和村农户舒培生反映自己水井因房后秦万群养獭兔受到污染,经县环保局和镇环保所于9月7日实地勘察后,建议在中和村舒培生家附近就近选取两口井和舒培生家水井共3口井,由县疾控中心取3口井水水样去化验,进行对比。化验结果显示3个水样的总大肠杆菌和耐热大肠菌均超标,因舒培生家的水井地点处于低洼地段,距离养殖户较近,污染相对严重,就此镇环保所对两家给出了以下处理意见:一是要求獭兔养殖户秦万群家于10月30日前必须加大污水粪便收集池,并禁止渗漏到舒培生家房后。粪便必须及时清理出村,避免造成二次污染。二是污水粪便如果不及时清理,出现渗漏,造成二次污染,就按照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进行严厉处罚。三是望双方今后能互谅互让,和睦相处,共同发展。两家对此意见非常满意,达成了共识,使纠纷得到有效调解。同时又处理了鲁石村委会下鲁石村由于炼制桉油引起的纠纷一起,有效保护了当地的环境安全。
(五)结合实际,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取得实效
我镇在生态环境逐渐好转的基础上,结合新农村建设,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作为环保工作的新重点,积极向上级部门申报争取项目,使曲靖市首个农村落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落户我镇鲁石村委会下鲁石村。共投资98.5万元,其中中央农村环保资金60万元,地方自筹38.5万元,地方自筹包含农民投工投劳折价,该项目于2月18日开工,4月30按质按量顺利竣工,并于8月15日通过了省环保厅的验收。项目所建设的垃圾池、沤肥池、公厕等都非常符合农村实际,对改善农村脏乱差得环境面貌具有重要意义,受到农民的喜爱和好评。在此基础上,按市级有关文件精神积极申报鲁石村委会为市级生态村,申报材料已通过评审。
(六)抓好水污染防治,切实改善水环境质量
断面是牛栏江支流马龙河的重要出境断面。近年来,随着牛栏江—滇池补水工程前期工作的深入,我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切实加强环境监管和环保宣传,采取积极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加强水环境监管。12月23日省人民政府召开牛栏江—滇池补水工程协调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会议要求:工程沿线各县市区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对工程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紧密配合,协调推进,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要加强治污环保工作,要把治污环保工作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责任,完善措施,加大力度,确保牛栏江—滇池补水工程水源水质优于ⅲ类,确保满足滇池补水工程要求,确保满足工程近远期环境效益及供水目标的全面实现。为确保以上目标的实现,省环保厅决定在建立曲靖市首个水质自动监测站,以全面掌控各方面水质变化,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快速处置,确保出境断面水质。为此我镇积极配合做好了选址、购地、购房和建设等一系列工作,现自动监测站建设即将完工,今年年就可投入使用。
(七)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和执法队伍建设
一是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从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执法水平入手,畅通各种渠道,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环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查摆自身在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提高执法水平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严格督促落实,认真加以整改。二是通过建章立制,加大对环保队伍的廉政和制度建设,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污染减排任务艰巨。由于环保投入严重不足,污染治理资金缺口较大,影响了污染治理的水平;二是对低碳经济的概念认识不清,节能减排,低碳城市建设推进缓慢。三是农村环境保护缺乏有力抓手,环保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农村“脏、乱、差”情况突出;四是饮用水源地保护措施有限,饮用水安全隐患一定上程度仍然存在;五是环保能力建设严重滞后,环保体制机制不顺,人员、编制未落实,已严重影响环保工作的深入推进。
三、20__年工作计划
(一)全力抓好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
(二)扎实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三)全力抓好水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出境断面水质达到控制标准
(四)加强农村生态保护,全面推进生态村建设
(五)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以经济手段促进污染治理步伐。
(六)扩大公众参与、加强环保知识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