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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医院医生

时间:2023-01-26 13:30:53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精神病医院医生,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精神病医院医生

第1篇

[关键词]医护人员;工作意向;调查分析

为了深入了解我市精神科医护人员工作意向性,为政府部门改善精神科医护人员工作条件、提高待遇,进而稳定精神医护队伍,促进精神卫生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依据,我们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对我市六所精神病医疗机构的420名精神科医护人员进行工作意向性和精神病医院工作现状调查。通过调查我们了解到,现有的精神科医护人员因精神病专科医院工作条件差、医疗设备陈旧、经常遭受病人的暴力对待以及在精神病专科医院工作强度大、社会地位低、收入低等很多原因,不愿意从事精神科工作。因此我们建议政府在加大精神病专科医院硬件建设的同时,应进一步改善精神科医护人员的工作、生活条件,切实提高他们的工资收入、福利待遇水平,将精神病院真正纳入公共卫生事业,工资由财政全额拨付;提高他们的职业荣誉感,稳定和扩大精神科医护人员队伍;加快精神卫生法律法规建设,加大对患者的规范治疗管理,给病人更多的关爱。

一、现状概述

我市共有六家精神卫生机构,其中以齐齐哈尔市精神卫生中心为龙头,齐齐哈尔市第二精神病院、拜泉县精神医院、富裕县二道湾精神病院、昂昂溪精神病院、齐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其中有三家差额事业单位、三家全额事业单位,有职工760人,有在编医护人员461人。主要收治各类型精神疾病、失眠、焦虑、抑郁、戒酒脱瘾、心理疾病患者。我们利用三个月时间采用调查问卷的方式,对全市的420名精神科医护人员进行工作意向性和精神病医院工作现状调查,期望为政府部门改善精神科医护人员工作条件、提高待遇,稳定精神科医护人员队伍,促进精神卫生事业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依据。

二、调查

1.对象与方法

(1)对象。对六所精神病119名在岗医师301名护士(其中包括正式和聘用合同制人员)进行调查。

(2)方法。采用精神科医护人员工作意向性调查量表,该表由33个条目组成,分为医护人员的基本情况、工作意向性调查、精神病医院工作现状调查等三个方面子条目,采用选择打“√”的方法,然后计算所选占所在项目总数的百分率来说明精神科医护人员的基本情况、工作意向性、精神病医院工作现状等情况。

六所精神病医院的调查量表由我们组织课题组成员,深入全市六家精神卫生机构,请当地医院的人事科或办公室负责同志配合,说明调查的目的和意义,统一发放给医护人员,调查对象以无记名方式,集中填写,现场回收。共发放问卷430份,回收有效问卷420份,有效回收率为97.7%,统计有效票数,计算百分比,据此进行统计分析。

2.调查结果

(1)调查对象基本情况

调查对象男性医护人员173(其中医师62,护士111)人,占41.2%,女性医师(护士)247(其中医师57,护士190)人,占58.8%。调查对象年龄在25-45岁医护人员274(其中医师84,护士190)人,占65.2%,已婚348人,占82.9%,工作年限在5-20年医护人员184人(医师46,护士138)人占43.8%,无职务386人占91.9%,院长(副院长)5人,中层干部33人。

(2)精神科医护人员的工作意向性

精神科医护人员的工作意向性详见表2。

(3)精神病医院工作现状调查

精神病医院工作现状调查详见表3。

3.调查分析

(1)对全市6家精神科医护人员工作意向性调查表中,若有重新选择的机会,35.2%的精神科医护人员将选择综合性医院,60.7%精神科医护人员将选择精神病医院,4.1%精神科医护人员将选择其他专科医院。另外,有50%的医护人员想离开精神病医院,在有效问卷里有的备注写明:工作环境太封闭,没意思。42.4%的医护人员是被动地到精神病医院工作。说明在现有的六家精神病医院中,半数医护人员不想离开精神病医院,有的表中注明:不想离开这里,只是想早些退休。57.6%医师(护士)主动地从事精神卫生工作。

(2)对全市6家精神病医院工作现状的分析

由表2结果显示,86.2%医护人员认为精神病医院的工作条件差,因病人病情的特殊性,特别是躁狂病人经常大喊大叫,为不影响别人,一般精神病医院设置在相对偏僻的地方。同时,由于精神病人缺乏认知,病房建筑上都需要隔离,如在窗户上安装铁栅栏、病房随时上锁等,造成病区封锁,医护人员与病人生活在一个空间里,工作环境给人带来压抑感。89.3%医护人员认为医疗设备简陋,一方面政府对精神病医院投入有限,虽然已经纳入公共卫生范畴,但只是雷声大雨点小,另一方面,精神病人的诊断一般取决于医师的临床经验,病人需要理化、生化检验以及特殊检查的机会不多,因此,医院的医疗设备没法与综合性医院相比,88.8%的医护人员认为工作强度大,93.6%认为医护人员受编制和待遇限制招聘难,在岗人员明显感觉数量少,满足不了患者需求。据全国精神卫人力资源配置调研报告显示,截至2005年年底,我国精神科共有医师19310名,每10万人只有1.26名精神科医师,与3.96名的国际平均水平相差甚远。另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精神卫生中心的估计,我国当前各类精神疾病的发病率为15%,重性精神疾病的发病率为1%。在大约1600万的重症患者中,有80%得不到有效治疗。一方面精神科医师总数不足,且流失严重,另一方面精神病医院招聘医学专业的大学生难、专业技术人员引进难,使得精神卫生事业的发展后继乏人。在所调查的人员中,硕士学历的人员仅有2名,73名医师为本科学历,占医师的61%,而且所学专业为精神医学的45人,占医师总数的37.8%,73名61.3%的精神科医师所学专业为临床医学,说明现有的精神科医师不仅学历层次有待提升,而且大多数未经过正规的精神科专业培训,这一现状已经成为发展精神卫生事业、提高医疗质量的瓶颈。同时,医学生刚进入医院,都必须经历长时间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写病历、开检查单、跟主任查房、记录、整理记录、与病人交谈沟通,占用了相当多的精神和时间,因此工作量大、强度大。

研究结果显示,96%的医师认为精神科医师工作是一项高风险的特殊的公共卫生事业,每天面对精神病患者,经常遭受病人的暴力袭击占86.9%,社会存在种种偏见的占91.7%,社会认可度低,不被社会所理解、没有职业荣誉感占90%,对医师的社会地位感到不满意的占88.1%,感到医师职业风险很大的比例达95.7%,医护人员每天面对的是丧失正常责任能力的患者,临床一线的医护人员经常受到患者人身攻击,严重的甚至被打伤、致残,遭受心理与身体暴力的双重折磨,因此精神科医护人员基本的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88.8%的医护认为精神病患者的复发率高、治愈率低的情况下,他们普遍感到没有职业荣誉感,自己付出的劳动没有被社会所理解。同时不少患者把看病难、看病贵的原因归咎于医护人员,医院经常成为媒体、群众指责的焦点,所以医护人员的社会认可度和自我认可度现在都比较低。

在所有选项中,97.6%的精神科医护人员认为与同级别的综合性医院同行相比,收入低很多,这也是精神科医护人员不愿意从事精神卫生事业的主要原因之一。据卫生部2008年的调研报告显示,我国精神病专科医院住院床日收费仅为综合性医院收费水平的1/5-1/4,整体经济收入仅为综合性医院的1/15-1/10,自我补偿能力有限。政府近两年对精神病医院的投入在加大,但主要是建设基础设施、购置医疗设备等硬件上,在医护人员的待遇方面变化不大,另一方面,精神病人检查的机会不多,用药的种类与数量也远不如其他医院。医护人员待遇普遍低于医疗卫生行业平均水平。在所调查的420名医护人员中,月收入在1001-2000元206人,占49%,2001-3000元135人,占32.1%。

73.6%的医护人员对目前医患关系感到紧张,频频发生的“医闹”、“打医师”“伤医生”“杀医生”事件以及医疗纠纷问题,导致医护人员职业社会认可度下降。给社会造成了一种印象,精神科医护人员是个费力不讨好的职业,从业没有安全感,甚至人身安全经常受到威胁,风险太大。

(3)精神科医护人员工作意向性对精神病医院工作的影响

一方面全国普遍存在精神科医护力量不足现象,另一方面现有的精神科医护人员因精神病专科医院工作条件差,医疗设备陈旧,经常遭受病人的暴力对待以及在精神病专科医院工作强度大、社会地位低,与同级别的综合性医院同行比,收入低等原因纷纷跳槽或改行,半数医护人员不再愿意从事精神科工作。半数的医护人员想离开精神病医院,接近半数的医护人员被动地从事精神卫生工作,这不利于精神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

三、结论及建议

1.政府部门在加大投入加快精神病专科医院硬件建设的同时,要进一步改善精神科医护人员的工作、生活条件,特别是工资收入水平,精神病专科医院尽快纳入全额事业拨款的公共卫生事业管理。

2.加快精神法律法规建设,提高社会对精神科医护人员特殊社会功能的认可度,切实提高精神科医护人员的职业荣誉感。

第2篇

现代精神病学发展对护士提出更高要求

据从事多年精神科临床与研究工作的王向群副院长介绍,发达国家一直就很重视精神科护理。他们认为,因为精神疾病可以发生在任何人身上,所以精神医学的内容是每一名医生、护士必须了解的,与内、外、妇、儿科的重要性是一样的。20年前我国的护士通过劳务输出渠道去美国工作,出国前必须经过精神科护理培训。美国的护士注册考试包含的科目有: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妇产科护理学、儿科护理学和精神科护理学。而我国情况则不同,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还不均衡,经济落后地区精神卫生投入比较缺乏,社会关注的重点还在躯体疾病上,对精神疾病患者还存在较严重的歧视现象,许多患者不敢正常就医。中国虽有17.5%的精神疾病患者,但九成都未看过病。随着经济文化的发展,人们精神卫生意识的觉醒,精神健康问题已引起了重视。同时,由于社会的巨大的变革,人们的心理压力增大,精神疾病特别是焦虑、抑郁发病率大幅上升,引起了政府部门的高度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草案)》在2011年9月1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讨论并获原则通过。

作为医改的重要组成部分,护理改革也不断深化,发展精神科护理成为护理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卫生部2012年护理管理工作重点提出:探索建立专科护士培训制度,制定2012年培训计划,加强重症监护、急诊急救、血液净化、肿瘤和精神护理专业的培训基地建设,进一步细化培训内容和要求。自2011年起,精神科护理被列入到护士执业考试内容中,试题所占比例将逐年增高。这一切都说明,精神科护理发展的时代到来了。

据王院长介绍,现代精神卫生学的发展要求精神病患者的管理已经越来越突出人性化的理念。比如现在国际上通行的开放及半开放式管理、医院-社区一体化的管理、对病人尽量不使用“保护性约束”等等,都对护士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对传统的精神科护理理念提出了挑战。在发达国家的专科医院医疗质量评价中,有一条就是“保护性约束率”。在北京大学第六医院,“保护性约束”治疗是由医生开医嘱,护士执行,医护人员尽量把约束率降到最低。大多数精神病患者不认为自己有病,出现拒绝治疗与护理情况,护士要24小时面对患者提供服务,首先必须与患者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进行耐心的劝说和心理疏导,在取得患者配合的基础上作好风险评估,这就要求护士必须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和丰富的专业知识。所以,精神科护士临床经验的积累非常重要。王院长深有感触地说,一位经验丰富的老护士一与患者接触,马上知道他是否有自杀风险、冲动风险,知道如何在交流中引导患者配合治疗并有效控制各种风险,保证患者安全,这是一些年轻的医生所不能替代的。精神科护士是一种“医心”的职业,所以护士要了解患者的背景、生活环境、生活状态,取得患者的信任,才能顺利开展工作。据王院长介绍,目前医院全部是优质护理服务病房,这种责任制护理分工方式正切合了精神科护理工作的需要。患者住院后有自己的主管护士,一名护士负责8名患者,使护士可以对每一名患者的情况全面掌握,患者也知道有事该与谁沟通。王院长强调,优质护理服务绝不止是制度上的改变,还需从更深层面去实施。护理工作的专业性渗透在看似平常的日常工作中,有时护士的一句不恰当语言就会给患者心理上带来新的负担。优质护理服务不仅仅是制度上改变的问题,而是要全面提高护士的知识水平和技术能力。

精神科护理人才稀缺

一方面,实际工作中对精神科护士的要求很高,另一方面,我国精神科护理队伍从业积极性却不容乐观。王院长坦言,北京大学第六医院每年计划招聘15名护士,因受各种因素的影响,最终很难完成指标,远远不能满足临床需求。为了达到卫生部对床护比1:0.4的要求,保证患者安全,全院床位已从270张减到了213张。

据王院长分析,护理专业毕业生在择业的时候往往先考虑综合医院,影响护生选择精神病专科医院就业的原因主要有两大方面。一方面,社会对精神病患者存在较严重的歧视,这种歧视有时也会波及到医疗护理从业人员。从学生自身来讲,学生在学习期间接触精神科护理工作少,所以对精神科护理没有清楚的认识,受社会上不正确认识的影响,认为精神病医院的工作科技含量低,风险高,不受重视。另一方面,精神病专科医院没有大型检查设备,诊疗费收费标准低,比如一次心理治疗要占用一个医生至少30分钟时间,但只能收费30元,而国家在精神病医院的投入又非常有限,导致精神病医院医务人员工作难度大、风险高,待遇却比综合医院低很多,最终导致人才流失,这也是困扰精神病医院发展的重要原因。北京地区相对好些,有些地方的精神病专科医院甚至生存都很困难。这种情况加剧了精神科护理专业人才的稀缺。

在王院长看来,吸引优秀护理人才加入临床精神科护理工作并留住这些人才是当务之急。现在国家开始重视并将大力发展精神科护理专业,精神科护理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要在教学中加强职业引导,让学生了解精神科护理这一专业;在教学中增加一些切合综合医院患者需求的精神科护理知识,特别是一些沟通技能的训练,在学生时代就让护生掌握一定的精神科护理知识和技能,这对于护生更好地适应临床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无论其今后成为综合医院还是精神病专科医院护士;还应该加强实习期间的教育,让学生对精神科护理有更深入、直接的了解。当护生了解了精神科护理所蕴含的丰富内涵,看到自己职业发展的前景时,才会有更多的优秀人才投身于精神科护理这一行业。

精神科护士应在社区发挥更大作用

据王院长介绍,几十年以前,国外大型专科医院床位很多,会把患者集中起来治疗管理。随着科学的发展以及理念的转变,目前专家们认为让患者生活在原来的环境中最利于其康复,所以在先后经历了“扩床”“减床”的过程后,现在国外大型精神病专科医院已经很少,而各综合医院都有精神科,也就是说有很多的精神科护士是工作在综合医院的。精神科护士的岗位也不仅仅是在医院,更多的是在社区。意大利在30多年前颁布了一部法律,要求关掉精神病院,让患者回到社区进行治疗和康复。

30多年过去了,这种模式获得了成功,国际上许多国家都主张只有重性急性期的患者需要封闭管理,一般住院不超过15天,后续的治疗和康复应在社区进行。我国精神疾病总患病率达17.5%,其中重性精神障碍有1%,16.5%都是焦虑、抑郁以及酒精等物质滥用患者,而这些患者更适合在原生活、工作环境中恢复。北京大学第六医院与意大利、澳大利亚、美国等进行了多次学术交流,正在探讨将国外先进的管理模式引入中国,创建本土化模式,即目前六院正在海淀区实施的医院-社区一体化康复模式。据

护理部主任马莉介绍,在这种管理模式下,精神病患者不仅仅在住院期间有人照顾,出院以后,仍然会得到个案管理的服务,直到帮助其回归社会。由于我国社区卫生刚刚起步,还不太成熟,所以社区的管理问题还是目前推广的难点。王院长说,在海淀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这一工作正在迅速推进,并取得了一定的经验。现在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有专门的医生、护士管理精神病康复期的人员,帮助他们恢复正常的生活,并最终实现回归社会。海淀区的防治机构和北京大学第六医院共同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生和护士进行业务指导。

第3篇

“该收治不收治,不该收治被收治。”这确实是目前我国精神卫生领域存在的两大问题。但相比之下,“不该收治被收治”比“该收治不收治”的问题更严重、更迫切,因为后者只是部分精神病患者的权利没得到保障,而前者则让每个公民的基本人身权利都受到了威胁。

2011年6月10日,国务院法制办《精神卫生法(草案)》,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草案首度对非自愿住院治疗内容做出全面规定。故意将非精神障碍患者送入精神病院治疗者,将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评估结果表示患者不需继续住院治疗的,患者或监护人可依法办理出院手续。

禁止强迫他人检查精神病

【草案】针对社会普遍关注“被精神病”和强制收治问题,草案明确,精神障碍的诊断不得以精神健康状况以外的原因为依据,精神障碍的诊断应当由精神科执业医师作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强迫任何人进行确定其是否患有精神障碍的体格检查;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由患者自主决定。 草案同时明确规定非自愿住院医疗措施的适用条件:只有精神障碍患者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且有伤害自身、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扰乱公共秩序危险的,才能对患者实施非自愿住院医疗。

【解读】对精神障碍患者的收治,可能涉及到强制医疗、人身自由、名誉降低等各类问题,这些都和人的基本权利――自由和尊严密切相关。北京观道律师事务所律师程斌说:“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别有用心的人可能把亲属或他人强行送精神病院,而精神病院可能为了追逐经济利益而随意诊断收治,这就加大了正常人被强制收治的风险。如果不经严格的程序就可以将人送进精神病院,这将成为公民人身自由丧失的一个医学理由。”

北京回龙观医院院长杨甫德表示,非自愿住院被纳入此次草案,且成为其重点内容之一,确实与目前存在的精神病医院非法收治非急性期病人等事件有关,将之上升为法律层面,将有效减少或杜绝此类情况的发生。

【案例】2005年12月20日,广州千万富翁何锦荣因家庭矛盾与妻子发生冲突,其后被妻子强行送进精神病医院治疗。出院后,何锦荣以医院胡乱收治侵害名誉权为由将广州脑科医院告上了法院,索赔100万元。中国法医学会司法鉴定中心对何锦荣作出精神状态正常的鉴定。

当事人有异议可要求鉴定

【草案】严格规范非自愿住院医疗制度的适用程序,包括诊断时间、诊断医生人数等特殊要求,并强调精神障碍的诊断应当由精神科执业医师作出。

同时,为当事人及其监护人提供充分的异议程序。当事人或者其监护人对非自愿住院医疗结论有异议的,可以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复诊;对复诊结论有异议、要求鉴定的,可自主委托依法取得资质的精神障碍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对非自愿住院患者,医疗机构应当组织精神科执业医师定期进行检查评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定期检查。

【解读】《中国精神病收治制度法律分析报告》执笔人黄雪涛表示,对诊断结论提出异议并要求鉴定,这个自由选择是非常进步的。但实际是把非自愿治疗的人身自由权交给医生,医生并不具备法律判断、社会伦理的判断,而强行收治应是司法判断,把司法判断交给医学专家是他们承担不了的。一定要经过司法程序,法官应享有裁决住院与否、治疗与否的决定权,精神病医生的诊断可作为法官裁决的重要参考。

【案例】2006年,武钢集团职工徐武被送到武钢二医院精神科接受治疗,2011年4月19日,徐武逃出医院,前往广州为自己“讨清白”。民警与厂方人员将徐武从广州带回武钢二医院继续住院。后徐武出院。《人民日报》就此发表评论指出,人们对“徐武事件”的诸多质疑,一方面说明有关部门的工作需要改进,同时也再次反映出我国精神卫生立法存在的空白。

“被精神病”责任人要追刑责

【草案】明确侵权责任。草案规定,违背他人意志进行确定其是否患有精神障碍的体格检查以及故意将非精神障碍患者作为精神障碍患者送入医疗机构的,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医疗机构以精神健康状况以外的原因为依据将就诊者诊断为精神障碍患者,以及因故意或者疏忽将非精神障碍患者诊断为精神障碍患者的,相关责任人将受到暂停执业活动、开除、吊销执业证书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鉴定机构及鉴定人出具虚假鉴定报告的,将受到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到刑事处罚以及被司法行政部门撤销登记的司法鉴定人,将终身不得从事司法鉴定工作。

【解读】有专家表示,近年来,利用精神病诊断无明确量化标准、医生的主观能动性较大、精神病院的特殊性等原因,非法收治非急性期的精神病人入院、因家庭矛盾、经济纠纷、与当地政府有冲突等被送入精神病院等的案例和报道已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这严重侵犯了当事人的权利,造成社会矛盾的激化。“被精神病”往往是剥夺人身自由,对责任人追究刑责与刑法衔接,强化对违法者的威慑力,避免造成严重恶果。

【案例】2003年10月,河南漯河人徐林东在多次向上级部门反映问题后被漯河市郾城县大刘乡党委、政府有关工作人员送进驻马店市精神病医院。2010年4月25日,徐林东被亲戚从漯河市精神病医院接回家。随后,4名“徐林东事件”相关责任人被免职。据查,其中3人涉嫌、弄虚作假,伪造徐林东入住精神病院所需的有关证明。

国家立法规范“精神卫生”

《精神卫生法》起草多年,社会各界一直高度关注。精神病人是一个比较大的社会群体,大家希望,一方面要让那些真正需要治疗的精神病患者得到治疗,但另外一方面,特别要防止某些人基于其他的目的,而强行地去诊断和收治所谓的精神病人,也就是我们说的“被精神病”。因此,大家一直在呼吁国家层面的法律出台。

一些地方有法规,但这种法治化的努力有时会碰到一个尴尬现实,凡是精神病的诊断治疗里面,都会涉及强制收治问题,就是你不愿意,我可能要强行治疗你,这种强行收治就是一种强制措施。强制措施的这种立法设定权,从立法的规定来看,只能由法律来规定,也就是说地方性规定严格意义上来讲都可能存在违法,所以这也就是我们在这里遭遇的尴尬。

精神卫生法迟迟不能出台,第一个问题就是诊断问题。什么叫精神病,用哪些标准来诊断,从医学上来说,现在主要是一些描述性的主观标准。另一个问题是对精神病人强行收治的问题,到底哪些主体有权送人去强行治疗,现行的法律很多都不明确,有的是公安机关,也有监护人,但是这涉及到《民法》问题,就是说一个人如果被诊断是精神病人,他就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就是说他不能做出决定,那么这时谁帮他做决定,就是他的监护人。可有的监护人不是为了保护被监护人的利益,有的可能是打击报复,这个程序该如何设定也是精神卫生法要解决的问题。从目前的草案来看,对这些问题都有了相应的回应,具体的制度设计也需要在征求意见期间再讨论和研究。

第4篇

我有一段心酸的往事一直压在心中,我想这件事对我成人后的性格影响很大,虽然事隔多年,我还是想在此对你一吐为快。

十多年前,我由一个农村男孩考入了一座小城的师范学院。快开学时,我父亲不幸去世了。我怀着沉痛的心情和无限的怀念开始了大学生活,加上当时因为我从未有过独立生活的经历,并且不善于交际,心理压力很大。不久,我发现一位老师的外貌很像我心中难以忘怀的父亲,这使我寂寞而彷徨的内心激起了一种由衷的亲近欲望。在一种莫名冲动的支配下,我把自己的感受和心中的期盼写成信交给了这位老师。我满心希望获得老师的同情,能够感受来自老师的父亲般温暖。然而,这位老师却将信交给了校领导,校领导又将信送请当地精神病医院的医生会诊,医生诊断我为“同性恋”。于是,我被送进了精神病医院,当作“同性恋”进行治疗。住院期间,我为了不影响功课,一直采取自学方式进行学习,为解决学习中的困难,我曾回学校向同学请教,被辅导员遇见后又将我押回了医院,并且不允许我再回校。

艰难的住院生活结束后,当我再回到学校时,我已不是原来的男孩,我被定格为“同性恋”者。虽然同学仍对我不错,但我却没有了原来的朝气和活力,与同学之间隐含着隔膜。

后来的事实证明,我并不是“同性恋”者,可我的大学生活成为我不堪回首的往事,每当想起这些,我的委屈、辛酸和无奈逸于言表。当时到底是怎么回事,我想请你评说一下。

南通 顾海涛

顾海涛先生:你好!

读完你的信后,为你有这样一段不应该发生的经历而痛心,更为当时的教育工作者不懂得心理学而叹惜。就当时来说,出现这样错误的处理方法在所难免,但如此对待一个刚刚独立生活、尚未接触社会的青年,实在是一个严重的失误。这无疑给你造成了严重的心理伤害,也造成你日后交友的障碍以及对社会的误解。

青年时期本身就面临着许多发展课题,包括学习与同年龄男女交往,学习“性”的社会作用,认识自己身体的构造,有效地使用身体,从情绪上独立于双亲和其他成人,学习作为行动指南的价值观和伦理体系,选择和准备所从事的职业,做结婚和家庭生活的准备等。然而。青年人在心理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各种冒险和奇特行为,这是长大成人的自然过程。但是。每个人又因个人经历和生活环境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表现方式。

对青年来说,身体的成熟促进了各种机能的发展,他们努力在各方面表现自己,他们的思索是主观的,浪漫的,具有理想和激进的色彩。他们憧憬大自然。同时也憧憬自己在孤独之中所追寻的尊敬的人。就像你当时的表现,反映出你在社交方面的不成熟,从而进行的带有感彩的探索。这种探索是你“恋父情结”持续影响的结果。如果学校及时抓住这个机会对你进行心理疏导,便可以促进你心理上的尽快成熟,并改善你的人际交往能力。避免发生心理障碍。

第5篇

然而黄悦勤,却是一个处处和精神病有着密切联系的人。

医院里,她是精神病患者最大的期盼;学校里,她是学生们最信赖的精神卫生课老师;生活中,她是家人朋友最好的精神寄托,倾诉的对象。而如今,这个“疯人院”的美女掌门人居然拍起了属于自己领域的“大电影”。

美女执掌“疯人院”

荣获奥斯卡五项大奖的影片《飞跃疯人院》是无数观众心中的经典之作。当男主角麦克墨菲被酋长捂死的那一刻,有观众评论说“真像一个被压抑的”。对这些“热泪盈眶,彻骨冰凉”的观众说,这个社会就是一座大疯人院。到底谁是疯子?

“其实每个人都有精神‘感冒’的时候,关键就是看你自身的调节能力。有的人可以自我愈合,但是一旦情绪不稳影响到你的正常生活的时候,你就要来医院看了,不管是普通人,还是明星。只不过作为公众人物,他们来精神病医院看病是很慎重的。所以当央视的某知名主持人出现抑郁的时候,我们的医生是会上门治病的。包括那个跳楼自杀的香港明星,自杀前都一直在港大医院接受治疗。可能最后还是个人原因,他选择了最极端的方式。”黄悦勤停顿了一下,非常认真地说:“一定要就医!”

40多岁的黄院长优雅动人,让人不难推测她年轻时的美丽。只是,很难想象当初年轻漂亮的女大学生是如何走进精神病医院的?

“我是1987年研究生毕业分配来医院的,因为我的父母都是教授,思想比较开明,所以也没有反对。我记得那时候 ‘精神病医院’根本就没有人来看病,因为谁也不愿意承认自己有精神病啊!所以我院成立时先挂的大牌子就是‘精神卫生研究所’,挂这个名字还就真的有人来了。我觉得特别好玩,所以就留在这儿工作了。”

这份让黄悦勤觉得好玩的工作,却在她第一次接触病人后彻底改变了看法。

那是一名患有精神分裂症的大学生。当黄悦勤在病房里给这位病人诊断时,病人要抢走她手中的病房钥匙,把她按在地上,用手死死地卡住了她的脖子。“当时,我就想,这下完了,今天要牺牲了。还好后来有护士把病人给拉走了。事后,那个病人还笑着和我说,他根本就没有想过要杀我。”这些往事对黄悦勤来说依然历历在目。

这次突发事件,没让黄悦勤退缩,反而加深了她在这一行干下去的信念。她要去“帮助这些精神危难中的患者”。

这一做就是20多年,她也由当初“什么都觉得有意思”的小姑娘变成了北京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第六医院党委书记兼副所长/副院长;社会精神病学与行为医学研究室主任;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精神卫生中心主任这些头衔的精神卫生领域的专家。

随着医学模式的转变,进入新世纪后,世界卫生组织在诠释“人人享有健康”的概念的同时,更强调躯体和心理两方面的健康。积极的健康观中,精神健康的重要意义是“健康是整个身体、精神和社会生活的完好状态,而不仅仅是没有疾病或不虚弱”。根据世界卫生组织推算,中国神经精神疾病负担到2020年将上升至疾病总负担的四分之一。

“现在追求身心健康,我们精神科就把心给拿下了,剩下的就归身了。其实精神心理疾病已经渗透到各个科室里。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以及生活水平的提高使人类对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世界各国的医学专家、科研人员和政府机构对精神障碍的防治予以了高度重视,投入了越来越多的力量来加强精神障碍的病因和发病机理的研究,提高防治和康复的水平。”黄悦勤说。

第一位拍电影的精神病专家

2008年12月,一部长达90分钟的老年痴呆症宣传纪录片《晚年的伊甸园》顺利杀青,黄悦勤由此成为第一位拍电影的精神病专家。

“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确实控制了我国的生育率,而经济发展、科技进步使得人口寿命大大延长,使得中国的人口老龄化现象不断加重。伴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一些老年人常见的疾病开始越来越引起人们的注意。其中老年痴呆症由于其患病人数不断上升逐渐为大众所重视。”说到这个话题的时候,黄悦勤显得很沉重。

其实人口老龄化及老年人的精神疾病问题不仅仅局限于中国,这也是整个世界的难题。为了更好地普及和对待这道难题,一个名为“1066”的国际计划在世界范围内展开。这个项目的主要对象是发展中国家,因为有66%的痴呆患者在发展中国家,但是却只有10%的研究是针对这一领域的,所以得名“1066”计划。

“国际阿尔茨海默氏病协会(Alzheimer’ s International, ADI)给了每个项目参与国家7000英镑去开展这个计划,在亚洲得到参与机会的只有中国和印度。在基金会的所有目标中,其中一项很重要的目标就是把治疗精神疾病的最新科研成果向社会传播,给大家灌输‘爱’的概念。”

当黄悦勤拿到这笔基金后的日子里,她好多天都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一直在思考在什么地方发挥这笔有限基金的最大作用,怎样尽可能大地达到宣传效果呢?

“睡不着,我也想不到好的办法,夜里我就起来漫无目的地看电影。”说到看电影,黄悦勤笑了。“我就在想电影既形象又直观,能最大限度地将知识内容传播给受众,为什么不去拍一部和精神疾病有关的电影呢?”

因为不知道这个想法的可行性,黄悦勤征求了一直搞话剧和电影的独立制片人的儿子意见。一直我行我素的艺术青年没有想到平时古板的妈妈居然要拍电影。当黄悦勤把自己设想“将老年痴呆的症状与治疗知识写进剧本,再通过对家庭亲情故事的演绎,从而达到向大众传播解精神疾病知识的目的”告诉儿子后,儿子为她率先鼓掌,并在未来拍电影的日子里,给了她最大的支持和帮助。

“我们的电影里有爷爷、儿子、儿媳和孙女。看着爷爷的病情加重,家里人会怎么做?这也是我想告诉那些有老年痴呆患者的家庭,希望他们不要放弃希望,不要放弃血浓与水的亲情。”黄悦勤温馨地说着电影里的故事。

为了给剧本把好关,黄悦勤还专门组织了院里的专家们集体研究剧本,看看“有什么不真实的地方”。她认为电影一定要符合老年痴呆的临床症状,包括“老年痴呆会做什么,不会做什么”,院里的专家们也都做了全面的分析。黄悦勤说:“不能为了追求画面的好看去编造矛盾的冲突,这样的电影不能引起精神病家属的共鸣,我们的电影要真实地记录!”

为了拍一部高质量的电影,黄悦勤还请了一批专业的电影人员进行拍摄制作。不管是租场地,还是找演员,她都全程陪同。“因为只有7000英镑,加之金融危机,英镑缩水,我只能带着大家赶进度。”其中一个演妈妈的演员临时出了问题,她索性亲自披挂上阵。

第6篇

在电影《没完没了》里,葛优为了报复欠钱不还的傅彪,恶意举报傅彪有精神病,结果傅彪被医生当成精神病人电晕。这只是影视作品里的情景,但现实生活中,“被精神病”的事件时有发生。

最近,湖北十堰的郭元荣备受媒体关注,“被精神病”14年后“出院”。这又是一次典型的“被精神病”案例。精神病院再一次受到关注,《精神卫生法》的呼声再次响起。

近年来,全国各地“被精神病”的事情屡见不鲜。

2010年3月,山东济南一女子打电话给精神病院,说其丈夫有精神病,结果,其丈夫被医护人员捆绑送入精神病院。

2005年4月,张月颖因用药问题与医生发生争吵,该医生叫来救护车,将其强行拉到精神病医院,进行了一个多月的精神病治疗。

2006年,重庆江津姑娘小玫和继母吵架后,被舅舅送进了精神病院,进行了5天的强制治疗。

2006年10月,广东女子邹宜均因家庭纠纷,被家人捆绑、注射镇静剂后强行送入精神病院,在被以精神病为名强制治疗3个月出院后,她出家为尼,并将医院和自己的家人告上法庭。

我国的法律对精神病患者的监护人规定得很宽,凡是被送治的人,都被医院当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处理,而且送治人自动成为“监护人”,当事人的命运被交给“监护人”全权处理。而医生往往只根据“监护人”的描述,将送治者留在精神病院进行“治疗”。

北大法学院教授孙东东曾指出:“严格地说,我国目前没有法律规定谁有权送治精神病人,也就是说,所有公民都有权送治。”也就是说,妻子可以把丈夫送进精神病院、儿子可以把父亲送进精神病院、政府可以把公民送进精神病院……就算是互不相识的陌生人,都可以将对方送进精神病院。

在这样的现状下,每个人都可以送治“精神病患者”,每个人也都可能作为“精神病患者”被他人送治。

回顾之前此起彼伏的“被精神病”事件,法律的缺失,收治制度和程序不够完善导致了受害者在“被精神病”后,往往只能自咽苦水。有关责任人,无论是政府部门、执法机关、精神病院及一般单位或公民,鲜有因此受到法律追究的。同样的,这种责任追究的缺失,也正是“被精神病”难以杜绝的重要原因之一。

目前,涉及精神病强行收治的法律仅有两部,一部是《民法通则》,一部是《刑法》。这两部法律规定了对精神病人强行收治的基本条件,就是病人已经造成了社会危害,并且必须是由法院宣告收治。缺了任何一点,都将构成非法拘禁罪。但是,这两部法律对于精神病人收治的规定都不够明确。卫生部还有一个《关于加强对精神病院管理的通知》,列出了几条强制收治的医学标准,这对精神病人的收治更加模糊。法律的规定越模糊,不法人员上下其手的空间就越大。

规范精神病患者的收治程序也是立法中非常重要的一个问题,谁有权申请强行收治,谁有鉴定资质,谁来执行,不服收治的人怎样主张救济,事后的责任如何追究,这些问题都需要明确。在实际操作中,对于精神病人的收治,其实是很低的标准,甚至是没有标准的。杜绝“被精神病”现象,不仅需要相关法律的进一步完善,还要注重事后的究责,即通过规范精神病人收治程序,来防止“被精神病”发生。这些都是《精神卫生法》出台亟待解决的。司法作为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对于“被精神病”事件,显然不能回避。

第7篇

关键词:精神病专科医院;手卫生;院内感染;调查分析

手卫生是有效预防和控制疾病传播的最基本且简便易行的措施。防止医院内感染最重要的措施便是严格执行手卫生。较多的研究表明,医务工作者双手的细菌数量及种类均较其他人群多,而且在平时的诊疗工作中,直接或者间接传播疾病的危险性比空气更加严重[1]。由于精神病专科医院的特质和服务对象的特殊性,使得病房多为封闭式管理,同时空气流通可能不畅,患者多是长期住院,机体对于外界微生物的抵抗力较差,患者之间发生交叉感染的几率较大[2]。但是有学者研究发现,精神病专科医院医护人员手卫生意识较为淡薄,洗手依从性较低,可能为医院交叉感染及院内感染发生的潜在因素[3],本研究旨在调查精神病专科医院医护人员手卫生的知晓率及执行情况,制定相应的措施,提高手卫生的依从性,现报告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对在我院工作的医护人员共138例进行调查,其中53例医生,85例护士。

1.2研究方法

1.2.1手卫生知识知晓率调查 自制有关手卫生知识的问卷进行调查,问卷内容包含手卫生的概念、六步洗手法、正确使用消毒剂及卫生设施等。共发放调查表138分,有效回收138份。

1.2.2手卫生执行情况调查 对于医护人员进行随机抽查、隐蔽式现场观察等方法进行调查,评价标准按照国家卫生部颁发的《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进行。观察和记录医务人员操作时手卫生的执行情况。

2结果

2.1医生、护士对手卫生相关知识知晓情况比较 由表1可见,医务人员对手卫生知识认知不足,知晓率最高的为六步洗手法,最低的为手卫生设施相关知识,护理人员对于手卫生的知晓情况远远高于医生,两组人群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2.2医生、护士在重要时刻手卫生执行情况比较 由表2可见,医护人员手卫生执行最差的时刻为接触患者前,医生和护士手卫生总执行情况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护士在接触清洁物品或无菌操作前、接触患者后及接触患者环境后等手卫生执行率显著高于医生群体,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3讨论

医院感染指的是患者入院前没有而入院后获得的感染,也包括出院后48 h之内发生的感染[4]。有报道显示,精神病专科医院是医院感染的高危场所,其医院感染发生率可高达10%。远远超过同一时期其他医疗机构的平均水平。手卫生作为控制医院感染最可靠和最重要的措施,其简便、可行,能够有效预防和控制病原体的传播。有学者研究发现,精神病专科的医护人员对于手卫生知识的知晓率较低,且在日常t疗诊疗活动中,手卫生的执行情况不乐观,缺乏对手卫生准则的了解。在调查中发现超过70%的医护人员认为平时接触的都是精神病患者,没有什么传染病,因此也就淡漠了平日里手卫生的重要性[5]。而实际上由于精神病患者的特殊性,使得其行为活动异常、生活自理能力及自我保护能力均有所下降,加之长期应用抗精神药物,住院周期长,使得机体对外界抵抗力降低,处于半封闭环境中,活动范围小,其医院感染的几率大大增加[6]。

本研究结果显示:①医务人员对手卫生知识认知度还有待提高,六步洗手法知晓率最高,手卫生设施相关知识知晓率最低,护理人员对于手卫生的总体知晓情况远远高于医生,两组人群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护士在接触清洁物品或无菌操作前、接触患者后及接触患者环境后手卫生执行率显著高于医生群体,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综上,精神病专科医院医护人员手卫生知晓及执行情况均有待提高,医院应该加强手卫生相关管理及考核,提高医护人员手卫生的依从性,降低医院感染发生率。

参考文献:

[1]杜菊梅.精神病专科医院手卫生执行率调查分析[J].包头医学院学报,2015,31(02):133-134.

[2]魏爱荣,武苏.精神病专科医院医护人员手卫生认知及影响因素的调查[J].贵阳中医学院学报,2012,34(04):209-211.

[3]段佳琴,张丽娟,郝金金.精神病医院护理人员手卫生影响因素及对策[J].医药前沿,2011,01(24):31-32.

[4]田素芳.医务人员手卫生的行为干预与医院感染的相关研究[J].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2012,22(13):2888-2889.

[5]林飞飞,金玉莲,杨晓丽.精神病患者手卫生现况调查及应对模式的建立[J].医学信息,2015(01):317-318.

第8篇

伤害袭警案袭警者杨佳的母亲王静梅在失踪四个月零三天后,终于神秘现身北京市公安局下属的精神病院。杨母此时突然出现,使得杨佳案一系列审理判决的程序正义显得极其尴尬,最高人民法院对杨佳的死刑复核也将遭遇考验。

11月12日,长期关注杨佳案的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刘晓原律师接受《新世纪周刊》采访时表示:

如果王静梅确有“精神病”,自然无“无民事责任能力”,那谢有明律师取自王静荣的律师授权委托就显然无效,杨佳袭警案依程序势必发回重审。并且,由于精神病有一定遗传性,她的精神病史是申请对杨佳进行重新精神病鉴定的理由与依据,法律不允许判处精神病人死刑。维持原判2008年10月20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杨佳袭警案维持死刑原判。杨佳在庭审现场。

如果王静梅没有“精神病”,那送她进精神病医院。并在长达四个月内没有通知其家属的北京市朝阳区大屯派出所就涉嫌非法拘禁,安康医院对一个没有精神病的人不进行确诊就接受其入院治疗同样严重侵权。由于王静梅是杨佳案的关键证人之一。警方在取证阶段就将缺失对杨佳有利的证据,案件按理也该发回重审。

杨母现身精神病院

王静梅姐姐王静荣在一段公开的网上视频中讲述了王静梅出现在精神病院的相关情况。

11月5日下午,王静荣接到其居住的北京市朝阳区东风乡居委会王主任的电话:“武装部的江部长打电话,说要找你一下,你是我们社区的居民,又是党员,又是属于我们这儿管辖的,你妹妹受了刺激在医院治疗呢。你想不想看?”

11月9日早9‘点,王静荣夫妇坐上了一辆捷达。“也不告诉我E哪,不告诉我去哪个医院,一直往东走。下了机场高速以后,叉来了一辆黑色车在前面打着蹦灯带路。后来我才知道是在顺义。”

让王静梅从亲属及公众的视线中“失踪”了四个多月的地方,是北京市公安局强制治疗管理处(北京市安康医院)。她当时住在306病区。

北京市公安局官方网站显示,它始建于1965年,为北京市公安局直属事业单位,2006年改为现名,正处级建制。安康医院的任务是收治北京市强制戒毒、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现有精神科床位500张、戒毒床位1000张。

王静荣终于在主治医生办公室内见到了妹妹王静梅。没有想象中的神智不清。王静荣觉得她和以前没啥太大变化,“就那急脾气”。

院方介绍,王静梅的“病情”不算特别严重,就是情绪上有点不稳定,一会儿闹啊什么的,有点人格障碍。

王静梅见到姐姐后抱怨:“把我关在这儿好几个月,这个叫什么事啊?这叫什么事啊?我儿子这么大的事情,我是最了解事情的人,为什么不让我出去?还给我关到一个小黑屋里面,好几个月吃饭都得站着。还给我改了名字,他们说我叫刘亚玲,这叫什么事啊?”

安康医院的潘主任说:“7月2号晚上,应该是大屯派出所送来的。”她还说,之所以没有通知家属,是因为王静梅入院之后,一直不说家庭情况。

姐妹俩随后聊到了杨佳的事情。王静荣在视频上作了转述。

王静梅说:“杨佳在上海派出所给我打电话,说警察把他直接拉到一个小黑屋子里面打了。上海警方当天晚上给我打电话说‘你还别这么横!我现在找个证人就可以把杨佳拘了!’我说‘你敢!你敢拘的话我就跟你没完!’后来上海警方就把杨佳给放了。”

“他们想私了,还来了两次北京,第一次我没见着,杨佳要求要处理这些事的回执,没有达成协议,上海警察就回去了。后来第二次又来,说没有回执,赔偿你1500块钱。杨佳说不行,我们要处理回执文件。然后,上海警察问私了10000块钱行吗?杨佳说,你别跟我说这个,我们不是为了钱,我们就要回执,他们又走了。”

王静梅回忆7月中旬谢有明找到她时的情况“来了之后就逼着我签字。谢律师还说给杨佳买了两身衣服,那意思还很可怜他呢。后来,我一看这么多人都等着,护士大夫都等着,到时候也不给人家面子,也是为了我儿子,我在这也出不去,也找不到律师,得了!我就给签了,签完就走了。”

家属律师复印病历遭拒

11月11日,周二,王静荣带着北京律师刘晓原等人_同前往安康医院申请会见王静梅。

潘主任这次却拒绝了探视申请:“你星期天来会见后。王静梅情绪一直不稳定。还是不要见了。”安康医院官网上介绍,该院探视时间为每周三、五。

王静荣及律师刘晓原提出复印病历

潘主任回绝,称王静梅还在治疗中,现在不方便复印病历,等治疗完再给。

刘晓原律师现场质疑,一个人被送到精神病医院了,医院是要先经过诊断确诊的,总不可能不经过确诊,就把她当作“精神病人”收治吧?如果因为还没有治疗完结,不方便给病历的话,也应先给诊断证明。

这份证明将作为证据递交给最高人民法院。

潘主任表示可以由王静荣的居委会开出一份证明,必须写明用途和作用,再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医院就可以出具诊断证明。

王静荣当日中午找到居委会王主任。王主任声称自己做不了主,要与乡里的江部长商量。下午5点左右,王主任电话告知,乡里不同意开证明。

1]月14日下午5时,王主任对《新世纪周刊》表示:“我只能开具王静荣在本居委会的居住证明,对不是本居委会管辖范围的王静梅没有开证明的权力,其他的证明更没有权力开。乡政府谁管这个事情我也不清楚。”

目前,王静荣仍未拿到杨佳母亲的病历和诊断证明。

王静荣申请最高法院复查

王主任说,王静荣这几天也没因为这个事再找过她。王静荣正忙着在河北省博野县操办杨佳的叔外公王锡义的葬礼。这位76岁的老人于11月10日晚去世,据称他在上世纪60年代也患过精神疾病。

为此,11月11日,王静荣向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五庭寄去了一份特快专递,申请对杨佳母亲王静梅进行精神病情况调查。

在申请函中,王静荣简要介绍了与妹妹的会面情况,附上了王锡义的病史,并对上海律师谢有明的行为提出强烈质疑。

“安康医院位于顺义区的郊区,地理位置十分偏僻。上海的两个谢律师,如果不是司法机关叫他们来找王静梅,怎么可能找到她的下落?何况她被送到医院接受治疗时。一开始还是使用的‘刘亚玲’化名呢?”

第9篇

“孩子现在读初三,就因为这得很忧郁,现在已经休学了。”昨日,小明的父亲无奈地说。

三次都查出得了淋病

2月6日,小明感觉自己的生殖器有点红肿、发痒,在小便时尿道有点疼痛。于是在父亲的陪同下,来到了盖州市红十字会医院皮肤泌尿科就诊。

一位名叫梁世修的大夫看后给开了化验单,检验结果为衣原体阳性,“是淋病,是性病的一种。”大夫同时告诉小明有可能发展到前列腺炎和性功能减退。

当时梁医生说得打点滴治疗,但必须在医院内购买和打,不许拿家去,不然不给开药方。但由于医药费过高,父亲只好拿着梁大夫开的自己配用的药和一些西药回家了。

2月14日,父子二人又来到该院复诊,这次是一名姓谢的女大夫诊断的,“病还没好,还得用药。”

3月25日,小明来到中国医科大学附属一院泌尿科就诊,化验的结果是小明的衣原体阴性,并没有得性病。

为证实盖州市红十字会医院对小明的诊断正确与否,4月2日,小明又来到该院就诊,结果依然是衣原体阳性。

孩子出现精神问题

昨日,记者见到了小明,他抑郁寡欢,精神委靡。“我认为我没病,医院老说我有病,我不知道我到底有没有病,得这样病太丢人了。”在谈到自己被诊断为“淋病”时,小明情绪很激动。

“孩子原来很听话,也很懂事,但自从被医院诊断为淋病后,脾气变得很大,还整天把自己关在屋子里,不愿见到陌生人。”小明的父亲说。

随后,小明的父亲向记者出示了一张在盖州市荣复退伍军人专科医院(即精神病医院)的门诊医疗手册,上边写着:“该患者经过一周治疗,情绪已略有稳定,但仍整日不愿出门,有时焦虑不安,易激动,现继续用药物持续治疗……”时间为2004年4月28日。

超出治病“经营”范围

5月21日,盖州市卫生局对盖州市红十字会医院进行了2000元的行政罚款,理由是该医院的泌尿科、皮肤科已经超出医疗机构登记范围。

据盖州市卫生局工作人员讲,该医院的泌尿科、皮肤科的登记经营范围是内外妇科、骨科和肛肠科。而据他们了解,该科医生梁世修是沈阳人,但没有见到其执业证。

泌尿科、皮肤科已关闭

昨日,记者在盖州市红十字会医院看到一楼的楼梯口墙壁上贴着“皮肤病专科、泌尿性病专科”,并有箭头指示。在三楼记者见到该专科内的各个室内已是“空空如也”。

该院王院长说,原来该医院属于市直单位,但后来经济效益不好,于是向社会招聘。后来该科承包给营口市的曲秀坤,又由她聘用了四五名医生。

王院长向记者提供了承包人曲秀坤在医院的备案,但没有医生梁世修的个人资料。王院长说,梁世修具体的情况只有一位副院长知道,但该副院长现不在医院。

第10篇

关键词:城镇 医疗保险 结算方式

一种不合理的结算方式则可能引发参保人就医质量下降,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统筹基金严重超支等现象。各统筹地区应立足我国的基本国情和各统筹地区的实际情况, 在综合分析各种结算方式利弊的基础上, 选择最适合本地的结算方式, 并随着实际情况的变化不断对结算方式进行完善, 积极探索更科学合理的结算模式。

1 城镇医疗保险常见的集中结算方式

医疗保险的具体结算方式主要有按服务项目支付,按人头支付,按平均费用支付,按病种支付和总额预付制五种。

1.1 根据服务的项目进行支付

根据服务的项目支付是指医疗保险机构根据定点医院所提供的医疗服务的项目和服务量,对它们做出费用补偿的办法。具体地说,它是由医疗保险机构根据医院报送的记录病人接受服务的项目(如诊断、治疗、化验、药品、手术、麻醉、护理等)和收费标准的账单,向定点医院直接付费,或先由病人垫付,病人再从保险机构得到部分或全部补偿。按服务项目支付是医疗保险中最传统,也是应用最广泛的一种费用支付方式。其优点是实际操作简便,适用范围较广,医院提供医疗服务的积极性高, 病人的要求容易得到满足。缺点在于由于医院收入同提供医疗服务的多少有关,因而具有诱导医疗服务机构提供过度医疗服务的倾向,结果将会造成卫生资源的浪费和医疗费用的过度增长。

1.2 根据人口进行付费

根据人口进行付费是指医疗保险机构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一年)根据定点医院服务对象的人数和规定的收费标准,预先支付供方(医疗服务机构)一笔固定的服务费用。在此期间(一年),医院和医生负责提供合同规定范围内的一切医疗费用,不再另外收费。这种结算方式的优点是行政管理简便, 管理费用较低, 并能使医院产生内在的成本制约机制, 自觉地采取控制费用的措施。但是可能出现医疗服务提供者为节约费用而减少服务或降低服务质量的现象。

1.3 根据平均的费用进行支付

根据平均的费用进行支付也叫按服务单元支付或定额支付,即医保部门根据以往历史数据分别与定点医院签订定额支付标准协议,然后根据固定时间段内医院实际的均次费用与定额标准进行结算。当实际平均费用低于定额标准时,按实际发生额结算;而当实际平均费用高于定额标准时,则先按定额结算,对于超出部分, 由医、保双方按一定比例分担。这种结算方式简单易行, 管理要求不高,能够实现供方主动节约,费用控制比较有力。在定额标准合理的情况下也不影响医疗质量。缺点是医院可能通过不合理增加住院人次,降低服务质量等手段以获得更多的费用补偿。尤其是在定额标准欠合理的情况下,医院可能会采取降低入院标准, 分解住院,降低出院标准, 推诿危重病人和降低医疗质量等损害参保人利益的行为。

1.4 根据病种的分类进行支付

它把医疗服务的过程看成是一个计量单位和确定服务价格的标识。就是根据国际疾病分类法, 将住院病人的疾病按诊断、年龄、行为等分成若干组, 每组又根据疾病轻重程度及有无合并症、并发症分成不同的级别, 对每一组不同级别都制定相应的价格标准, 按这种费用标准对该组某级疾病的治疗全过程, 保险机构一次性向医院支付费用。实际上就是按医生所诊断的住院病人的病种进行定额付费。

这种结算方式客观上将促进医院节约成本,缩短住院时间,减少诱导性消费,注意病人检查治疗的有效性,避免不必要的支出,在一定程度上能减缓控制医疗费用上升的趋势。难点在于如何为一个病人进行恰当的分组。医院有可能在自身利益的驱动下,为了多获取收入,在诊断界限不明时,使诊断升级,将病人重新分类到高补偿价格的类别中。

1.5 总的额度预算方法

由政府单方面或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同医院协商,事先确定年度预算总额,在该年度内,医院的医疗费用全部在总额中支付,“结余留用, 超支不补”。这种结算方式的优点是消除了医疗服务供方提供过度医疗服务的经济动因,促进医疗行为的规范化,有效地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手续简便,可以降低管理成本。缺点是医疗供方在预付总额既定的“硬约束”下,可能出现医疗服务提供不足和医疗服务质量下降的现象,而且确定年度预算总额是一件困难的事,因为变动因素很多,难以事先估计准确。

2 国内目前占主导地位的结算方式

目前从全国范围内各统筹地区的情况看,住院费用结算方式占主导地位的是总额控制下的按人均次住院费用定额结算。即在充分考虑统筹基金承受能力的前提下,根据各定点医院一段时间内的费用情况确定人均次住院费用定额标准,对定点医院发生的低于定额标准的住院费用给予据实或部分奖励结算,对于超出定额标准的住院费用按一定比例进行扣除。

这种结算方式具有操作简便,控制住院费用的过快增长,引导医疗机构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成本,确保基金安全的优点。某统筹地区自2004年和2005年两年采用这种结算方式以来,在2006年首次出现了人均住院费用负增长的现象,2006 年人均住院费用比2005 年的人均住院费用降低了七个百分点, 这是在结算方式的引导下, 医院主动控制费用的具体体现。但是这种结算方式在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许多弊端:

(1)虽然根据人均次住院费用定额结算对整体住院费用的控制效果较好,但是就单个医院来说,由于基础数据不准确和各种复杂因素的影响,经常导致定额标准的确定不尽科学合理,从而致使医院扣减情况畸轻畸重,无法达到预期的目的。某统筹地区部分医院全年扣减情况见表1。从表中可见第一人民医院和第二人民医院的扣减额度占总费用比分别为21.35%和27.62%,如此高额的费用扣减必然影响定点医院的费用补偿,严重挫伤医院收治参保病人的积极性。而钢铁职工医院的定额比值还不到50%,显然定额标准对钢铁职工医院的住院费用没有起到应有的控制作用。

(2)由于对于急危重症病人的超定额费用缺乏必要的补偿措施,导致许多医院采取不合理手段减少平均住院费用。比如分解住院,不严格掌握入院标准收轻病号,推诿重病号,为不符合转院条件的病人办理转诊转院。有的医院甚至直接告诉参保人因为你已经花超了医保部门给医院的定额所以必须出院,从而降低了参保人的医疗质量, 激化了医患保的矛盾。某统筹地区一个医疗年度之内,15日内重复住院的参保人竟达1000 多人次。

(3)对所有医院采取同一种结算方式,形式单一,不能适合所有定点医院的具体情况。例如精神病医院收治的大多是长期的精神病人,有些病人甚至是一住10年、20年都不出院,对精神病医院和其他医院一样采用人均次费用定额结算的方法, 一方面其定额标准很难确定;另一方面结算周期太长,不利于定点医院的资金周转。

3 个人的几点建议

3.1 加强数据统计分析,科学制定定额标准

加强基础数据的调研工作, 对不同等级,不同类型的医院充分考虑其共性和个性的特点,剔除非参保因素和各种特殊情况的影响,以本医院前三年住院费用发生情况为基础,综合考虑同级同等医院的费用情况及物价变动、疾病谱变化、新技术的使用等因素, 确定比较科学、合理的定额标准。建立专家队伍,对超定额的急危重症病例由专家审核后对定点医院费用进行适当补偿由于医疗行为具有复杂性、信息不对称和专业技术性强的特点,在自身力量不足的情况下,医保经办部门应组织一支专家队伍,对各定点医院发生的超定额的危重病例进行审核, 对于不合理的病例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对于合理的病例应及时给予适当的费用补偿, 以提高定点医院为参保人服务的积极性。

3.2 多种结算方式相结合,建立复合式结算办法

针对各种类型医院的特点,对不同医院采用不同的结算办法。根据精神病人具有住院周期长、治疗项目比较固定,床日费用相对稳定等特点,对精神病医院可以采取床日定额结算的方式,医保经办部门确定床日费用定额和总床日数定额,用两个指标对精神病人的住院费用进行两方面的控制。研究制定基本医疗保险病种费用支付参考标准, 按照常见、单纯、易于界定、可操作性强的原则, 对于部分诊断明确,治疗方法相对稳定的病种采用单病种结算的方式。实行总额控制下的人均次费用定额、床日定额和单病种定额相结合的结算方式, 弥补单一结算方式的不足。

3.3 积极探索建立管理型医疗保健组织

管理型医疗保健组织是一种集医疗服务提供和经费管理为一体的医疗保险模式。它具备以下几个要素:根据明确的选择标准来挑选医疗服务提供者( 医院、诊所、医生) ; 将挑选出的医疗服务提供者组织起来,为被保险人提供医疗服务;有正式的规定以保证服务质量,并经常复查医疗服务的使用状况;被保险人按规定程序找指定的医疗服务提供者治病时, 可享受经济上的优惠。由于医疗保险机构直接管理医疗服务提供者,这样就使医疗保险机构和医院成为一个整体,其控制医疗费用的目的也是一致的,就从根本上消除了医疗机构过度使用医疗服务资源的倾向。

参考文献

[1] 仇雨临,孙树菡.医疗保险[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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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

(北海市合浦精神病医院 广西北海536100)【中国分类号】R95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5511(2012)04-0667-01 药师在门诊药房直接面向患者,是医院的重要窗口。药师的发药交待是指导患者正确用药的主要途径, 也是药师价值的重要体现。我们精神病医院的药师在药房的日常工作中,怎样向患者提供优质的药学服务,指导患者安全用药,本文针对精神病患者用药的特殊性, 结合门诊药房工作的具体实践及工作中的一些体会,从窗口药学服务的常见问题及应对措施等方面探讨如何做好药房窗口的用药指导,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1 做好发药交待,保证用药安全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医疗卫生改革的不断深入,人们对医疗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越来越多的患者或家属都会主动要求药师提供用药指导,药师职能和工作模式的转变,门诊药房工作的重心已经由单纯的配方发药逐步转向"以患者为中心"的药学服务上来。开展药学服务,对患者进行有效的用药指导 发药交待是门诊药学服务的重要保证[1]。做好发药交待工作,保证用药安全合理是一项重要的工作。门诊患者的用药情况医师很难直接掌握,直接面向患者的门诊药学服务质量,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患者用药安全性和合理性。做好发药交待工作,对患者或者家属进行用药指导,是用药安全合理的重要保证。2 开展优质服务,提高患者的信任度和依从性开展优质服务,树立"患者至上"的医院服务理念。药师仪表端庄大方,用语文明,药房环境洁净,秩序良好,药品质量优良、摆放整齐,力求给患者提供一个良好的就医环境。要使用文明语言,耐心仔细回答患者的提问,禁止使用服务忌语,要运用一定的语言技巧,使用安慰、鼓励性语言,抓住重点,充分利用自己的药学知识提供翔实的答案,提高患者的信任度。药师在发药交待时,要注意处方中的临床诊断,有针对性地与患者沟通和解释用药知识,消除患者用药时的盲目感;详细说明药品的使用方法、用量,解释清楚药物可能出现的各种不良反应,使患者从心理上接受药物治疗,提高患者的依从性。3 发药交待,用通俗易懂语言许多情况下,医师选药是合理的,由于患者用药方法不正确,可能导致不能达到预期的治疗效果,门诊药学服务质量决定了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和合理性[2]。药师通过用药交待、重点提醒对保障正确用药非常重要。我们面对的一些精神病患者, 他们精神上、智力上有缺陷, 家属知识水平的层次也不同, 对医学知识的了解有一定局限性, 所以发药时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避免使用专业术语, 如计量单位克、毫克、毫升等应直接标明, 并仔细交待服用几颗、几片、几支、几袋或量杯上单位的几格,以及两次用药间隔的具体时间,是饭前、饭后、空腹、睡前何时服用;是口服还是外用,对于"必要时"服,最好是在药袋上标明是在失眠时或在头痛, 或是在便秘时服, 使精神病患者或家属易于理解而不易发生错误。4 发药交待,嘱咐家属监护服药临床上常有一些精神分裂症患者, 否认自己没有病或认为药品是"毒害"他的药,拒绝服药、吐药。一些重症有自杀倾向的抑郁患者者会伪装痊愈,蓄积藏药, 然后一次性大量吞服。因此, 药师在发药时要交待家属,对精神病患者监护服药是十分必要的。对无自主能力用药的患者、老人、儿童及文盲等嘱咐家属应每次分派服药, 并监督服下, 对维持用药患者也要督促患者按时按量服药。同时提醒家属注意观察患者药物疗效和不良反应, 以达到用药安全有效, 提高临床疗效的目的。5 交待最佳服药时间, 争取最佳疗效根据药物作用机制的特点, 精神科药品服用时应选择适宜的时间, 如饭前服:对胃刺激小的药物,在胃内吸收快、完全, 如抗精神病药阿立哌唑在早晨饭前服。饭后服: 大部分精神药物会影响消化道蠕动, 且可引起恶心、呕吐、口干等不良反应, 所以应在饭后30分钟至1小时服。睡前服:具有镇静并可改善睡眠的药物如抗抑郁药丙咪嗪、氯米帕明、阿米替林、帕罗西汀、舍曲林、米氮平、曲唑酮, 镇静催眠药类等, 宜在睡前服。早上服: 无镇静作用而具有抗焦虑和兴奋性药物如抗抑郁药中氟西汀、西酞普兰、文拉法辛、治疗小儿多动症药物利他林等, 一般在早上或午睡后服。6 交待不良反应, 消除患者顾虑抗精神病药物在用药期常有一些不良反应。发药交待时应该清楚告诉患者和家属, 让他们有心理准备, 正确对待不良反应。如抗精神分裂症药在治疗过程中可出现震颤麻痹综合征、静坐不能、肌张力障碍等[3]。长期服用阿普唑伦等苯二氮 类药会产生依赖性,出现戒断症状等不良反应[4]。服用抗抑郁药, 在起效前会出现心动过速、眩晕等不良反应,治疗效果多在1周后才能出现。对于不良反应,告诉患者和家属,医生会有较理想抗不良反应的药物和方法, 消除他们的顾虑和恐慌, 让患者和家属明确维持服药的重要性, 过早减药或停药会导致症状的加重甚至恶化, 争取患者的主动配合。对服用某些药需采取防护措施的,也要提醒患者和家属。如服用吩噻嗪类药物引起的性低血压等,患者每次起床或蹲下起来时要慢慢起来, 防止眩晕。7 提醒与食物或药物的相互作用 保证用药安全提醒患者精神药物与食物、烟草、酒类的相互作用。已经证实, 烟草中烟碱对氯丙嗪、丙咪嗪、氟哌啶醇、氯氮平、地西泮等精神药物都有酶促作用, 常见吸烟者服药后血药浓度低于治疗浓度而无效。茶、咖啡中的茶碱、咖啡因对大脑皮层和中枢有兴奋作用, 影响睡眠。饮酒后服镇静催眠药, 会引起过度中枢抑制。同时任何作用于精神的药物都可能影响人的判断能力及技能, 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5]。提醒患者饮食一般以易消化的豆类、蔬菜和易通便水果为主, 低脂、低盐饮食, 多饮水, 少吃酸、辣、煎炸等刺激性食物。不要饮浓茶、咖啡和含乙醇饮料。如果精神病患者因躯体疾病服用非精神药物,应提醒患者一些常见的药物相互作用而不能同服或慎用。如癫痫患者服用抗癫痫药不能同时服用喹诺酮类、糖皮质激素类、三环抗抑郁类(丙咪嗪、阿米替林)、抗胆碱酯酸类(溴化新斯的明、氢溴酸加兰他敏)以及阿苯达唑、异烟肼等 [6]药物, 以免由于其中枢作用而诱发癫痫的发作。8 结束语 精神病患者是社会的特殊人群,患者的治疗大部分需要长期使用抗精神病药物维持治疗,如何能使患者坚持服药?除了社会和家长的共同配合也给我们药学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本文从六个方面阐述了做好发药交代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对如何做好发药交代作了初步探讨;只要我们坚持"以患者为中心"扎实开展药学服务,充分发挥药师的专业特长,对患者或家属进行用药指导,确实保证精神病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参考文献[1]徐德宇. 发药交待是门诊药学服务的重要保证[J]. 药学与临床研究,2007,15(2):147-148[2]汪涛. 门诊药房开展药学服务探讨. 中国当代医药,2010,17(18):144-145.[3]赵志刚, 张医虎, 张石草. 当代神经精神科用药选择[M ] . 北京: 人民卫生出版社2003;179.

[4]沈渔. 主编. 精神病学[M] 3版. 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 1994. 971-9772003:179.

[5]叶咏年.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组织编写. 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M ] . 北京: 中国中医药出版社,2003, 3.[6]张继志, 吉中孚. 精神药物的合理应用[M ] . 北京: 人民卫生出版社, 2002: 205.

第12篇

作为一名精神、心理科医生,我在国内工作多年,同时又在美国多所大学医学院精神医学系工作多年,我深深感觉到中美在心理学和精神学上存在差异。美国作为世界上经济、科技、健康教育的头号强国,心理学和精神医学的情况如何?美国人是如何看待心理疾病和精神疾病的?下面从几个方面做一简单比较。

很气恼VS很高兴

一位著名的美国心理治疗专家到中国来访问,与中国的心理医生们交谈,他说了一个很有趣的例子;一对青年男女初次约会,女青年准时到达约会地点,而男青年迟迟没有露面。正在女孩焦虑等待中,男孩姗姗来到。女孩很气恼,问男孩;“你看,都几点了?你干什么去了?”男孩不好意思地回答。“十分抱歉,我迟到了,因为我刚去看心理医生。原订看半小时的,未曾想被一个心理问题所困绕,直到心理医生给予了详细指导才解决问题,所以迟到了。”

这位美国心理治疗专家问中国的同行们,“如果这种情况发生在中国,那位女孩会怎么想这位男孩?她会做什么?”大家议论纷纷,认为女孩会毫不犹豫地说“神经病!”然后扭头而去。

中国的心理医生们好奇地反问美国同行同样的问题,“如果这种情况发生在美国会怎样?”美国心理治疗专家说:“女孩会很高兴。”“为什么呀?”望着中国同行们惊讶的目光,这位美国专家慢悠悠地说:“女孩会很高兴,主要有两点,一是女孩会认为这个男孩的个人素质不错,重视心理健康,二是这个男孩收入不错,因为在美国看心理医生收费很高”。

近几年,众多的心理诊所和心理门诊如雨后春笋般在我国出现。看心理医生和精神病医生的现象逐步增多,然而看心理医生和精神科医生仍被视为“见不得人”的“丑”事,人们总是竭力掩盖,害怕被别人知道而带上“精神病”的标签而受到歧视。尤其是很多人虽然被心理和精神疾患所困绕,内心痛苦不堪,但又不愿被别人知道,甚至不愿对自己的家人述说,只能默默忍受痛苦。对工作、学习和生活产生很大的影响,很多人不得不中断学业或停止工作。

在美国,看心理医生是很平常的事,就像去综合医院看其他科医生一样,甚至成为一种时尚。就像上面的例子,美国人认为能去看心理医生的人都是高素质、受到良好教育的人,没有人认为看心理医生是“丑”事、甚至是耻辱的事。

1VS15

笔者所在的耶鲁大学医学院精神医学系拥有250名左右的faculty (指的是具有博士学位的精神病学家、教授和研究员),几乎与我们国家整个精神医学领域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相当。而在美国精神医学界。耶鲁大学医学院精神医学系排名第四。排名第一的哈佛大学医学院精神医学系所拥有高学位的高端人才更多。据统计。美国精神医学界有4万多名具有医学博士学位(M.D.)的精神科医生,还有数目相当的拥有博士学位(Ph.D.)的科研人员,而我国整个精神科领域大约有1万五千名精神科医生,其中很多人还是中专和大专学历。另外专职从事精神医学研究的人员寥寥无几。据统计,美国有3亿人口,而中国有13亿人口,所以美国精神科医生的比例大约是我国的15倍左右,因此我国精神医学界还需要很多的精神科医生,笔者相信在未来的10至20年,随着我们国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人们的生活程度进一步提高。对精神和心理健康的进一步关注,将有越来越多的优秀人才从事精神医学。

还有,在美国,精神医学是医学院中的重要科目,以笔者所在的精神医学系为例,耶鲁大学医学院在美国大学医学院中排名一直在前104,而精神医学系在医学院中是仅次子内科的第二大系,可想而知它在医学院中的重要地位。相反,在我国知名大学医学院和医科大学中,大部分几乎没有专门的精神医学系,只是在一些省级的医学院校中有精神医学系,这可能是我国缺少受过专门训练的精神科医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可喜的是,这种状况正在改变,如首都医科大学刚刚成立了精神医学系,相信以后的若干年内,将有更多的大学成立精神医学系。

另外,在美国精神科医生的社会地位和收入都排在医生中的前列,据说精神科医生的收入仅次于脑外科、心血管内科和肿瘤外科医生,排在第四位。

长期住院VS社区医院

精神疾病是一种需要长期服药治疗的慢性疾病,很多病人病情反复发作。需要终生服药治疗。实际上,在药物治疗精神疾病方面中美双方差异不大。因为随着我们经济的高速发展,国际上著名的制药公司基本上都在我国开拓市场或拥有分公司,很多在我们国家设有制药基地,因此国际上有的抗精神病药,在我国都能得到,虽然价格上有些过高。但最重要的差异在于对待精神病的观念上,在我国长期以来,精神病人一直受到歧视,得不到社会的关注和重视,精神病人被称为“疯子”就是典型的表现,尤其是在人们的观念中,认为“疯子”就应该被关进“疯人院”,接收长期住院治疗。事实上情况确实如此,以笔者所在的北京回龙观医院为例,医院里有许多长期住院治疗的病人,很多患者住院十年、二十年,甚至三十年以上,有的甚至从医院成立起就住在医院里了。长久以来,形成了这样一个局面,就是精神病医院住院病人越来越多,床位逐步增加。目前仅在北京回龙观医院,就有住院病人近1400人。

而在美国,在几十年前,美国也拥有大型的精神病院,病人长期住院治疗。但近年来精神病院的住院病人数和床位数逐步减少,很多精神病院仅仅有几十张床位,甚至仅有十几或二十几个住院病人,而大量的精神病人回归社会,在社区医院中接收治疗,以利于他们的精神康复。在美国,精神病人患病后。首先是到社区医院中接收通科医生的治疗。通科医生接受过精神科的专门培训,能够处理和治疗常见的精神疾病,只有治疗效果不好或者是那些病情严重、具有强烈的冲动和暴力倾向的病人,才被送到精神病院。而且病人住院的时间很短,只有几个月或几周,在急性期病情缓解后,病人就被送回家,继续在社区接受治疗。最重要的一点是,在美国医学界,精神病人不再被看作是“疯子”,而是需要接受治疗的“人”,可以参与正常的生活和社会活动。

顺便提一下,美国对于吸毒和药物成瘾者的观念也与我们有很大的不同。目前,在美国吸毒和药物成瘾是很大的社会问题,人数众多,美国政府投入了很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来对付这个重大的社会问题。而精神科是担负药物成瘾治疗和研究的主要机构。在美国。吸毒和药物成瘾不再被认为是个人品德和道德问题,而是一种病、一种与脑功能异常有关而需要治疗的疾病,而且在治疗观念上也发生了很大改变,吸毒和药物成瘾被认为是同其他精神疾病类似的一种长期、慢性疾病,病人需要长期治疗,而且治疗也不再以让病人戒除药瘾为治疗目的和目标,因此没有强制的治疗手段。美国医学界认为,很多药物依赖病人即使通过戒毒治疗。在短期内戒除毒瘾,但从长远来看,复吸率几乎达到100%,而且戒毒治疗对药物依赖病人是个非常痛苦甚至残忍的过程。一个新的观念是,吸毒和药物成

瘾是无法戒除的终生疾病,病人需要长期接受治疗,所以治疗观念是,可以用一些成瘾性较小、副反应较轻的药品来替代那些常用的,如目前逐步流行的美沙酮替代海洛因就是在这种观念下产生的治疗方法。一个逐步达成的共识是,如果病人每天服用一次那些毒瘾小、副作用低、药性持续时间长的药品来替代那些常用的。在此基础上病人能坚持工作、学习和生活,那么就是很好的治疗方法了。

几百万元VS上千万美元

正如笔者在前面所述,在美国拥有人数众多的精神科医生,同时还拥有同样人数的、从事精神科研究的专门科研人员。在美国医学界,精神疾病的研究是医学领域中最重要的科目之一,政府每年投入巨大的科研基金用于各种精神疾病的研究。比如美国国立健康研究院(NIH)是美国的主要科研机构。类似我们国家的中国医学科学院。美国国立研究院下共有三十余个研究所,其中与精神疾病有关的研究所就占了5所,比如国立精神卫生研究所(NIMH),国立药物依赖研究所(NIDA),国立酒成瘾和依赖研究所(NIAAA)等,而在我们国家,尚无国家级的精神疾病的专门研究机构,而且我们国家对精神疾病研究的科研投入尚不足。不过,最近2~3年来,我国政府开始注意对精神疾病和心理疾病的科研投入,在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如973和863项目中,开始资助专门研究精神疾病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