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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工作汇报材料

时间:2022-07-10 00:52:18

督查工作汇报材料

第1篇

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督查汇报材料: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7月20日至24日,市政府组织3个督查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等方式方法,对各乡(镇、街道)和市供电公司、市工商局、市农机局、市交通局、市经贸委、市质监局、市水利局、市东山工业管理区、市龙岭工业管理区、市规划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公安交管大队、市公安消防大队、市教育局等14个部门和单位今年以来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思想认识方面。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普遍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高度重视,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和今年“安全生产年”活动特别是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三项行动”的要求,结合实际组织实施。隆木、横市、麻双、十八塘、凤岗、横寨、赤土、龙回、蓉江、东山等乡(镇、街道)及市经贸委、市公安交管大队、市规划建设局较好地坚持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到有部署。

(二)工作责任制方面。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普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围绕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以下达文件、签订责任状等方式,层层明确工作责任制。市经贸委、市东山工业园管理区实行领导包片、一般干部蹲点具体企业的方法落实全员工作责任制;市龙岭工业管理区与园区每个企业签订安全责任状;市教育局在全系统实行了学校安全“一票否决”制。

(三)工作计划安排方面。大多数乡(镇、街道)、部门和单位能根据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做到了既有年度、季度的全面安排,也有针对某一项工作、某一问题、某一薄弱环节、某一特定领域进行专项整顿治理的具体布置。市公安交管大队、市规划建设局能紧跟动态变化情况,及时制定针对性的监管措施。

(四)工作基础建设方面。在机构、网络建设上,隆木、横市、大坪、麻双、唐江、三江、镜坝、朱坊、太窝、横寨、赤土、浮石、龙岭、蓉江、东山等乡(镇、街道)基本保障了经费,强化了安监站的建设;市教育局在赣州市教育系统率先设立了安全监察科,专门负责学校安全监管;市公安交管大队加强了3个农村中队的建设,以应对乡村道路交通安全趋于严峻的态势。在业务培训上,隆木、横市、大坪、麻双、龙华、浮石、龙岭等乡(镇)今年组织了2次以上对村(居)安全信息员的专门培训,市公安局组织了2次基层派出所民警的消防安全监管业务技能培训。在信息管理上,横市、麻双、蓉江等乡(镇、街道)和市公安交管大队、市规划建设局建立了对监管对象的较规范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内容,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研判,较好地发挥了信息支撑保障作用;市教育局通过开发、使用“学校安全台账网络管理系统”,提升了对学校安全的动态管理水平。在日常宣传教育上,市公安交管大队在5个职能科室(中队)专门设置了教育室,用于在办牌、办证和违法违规处理等环节中,加强对驾驶员等相关人员的宣传教育,同时,投入1.8万元专项资金,在市电视台常年播放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广告;市交通局通过加强日常的检查,督促运输企业、客运站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员安全学习活动;市龙岭工业管理区通过在园区、企业设置宣传栏强化了日常宣传教育。

(五)“三项行动”方面。多数乡(镇、街道)、部门和单位能按照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部署和要求,将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三项行动”摆在重要位置,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加以组织实施。对下一阶段工作,一些单位和部门在总结前期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制定了针对性、操作性更强的措施。市公安局制定了涉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并计划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治理;市公安消防大队为配合推广东山街办坪塘村家具产业消防安全整治示范点的做法,计划在8月底前制作5000张《危险就在您身边》宣传光牒发放至家具生产企业;市公安交管大队制定了《大力整治交通秩序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市工商局通过进一步把好注册登记关口,强化无证无照的执法治理;市规划建设局根据当前气候特点,制定了高温季节保障建筑施工安全的专项整治措施。在“7·3”特大洪灾后,大多数乡(镇、街道)、部门和单位进一步强化了防范自然灾害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工作措施。

二、主要问题

从本次督查情况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仍存在不少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多数乡(镇、街道)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没有做到日常化、常态化。检查发现,乡(镇、街道)安监员日常工作不是以安全生产监管为主,而是以其他工作为主;一些乡(镇)安监员因工作变动频繁业务不熟,多数村(居)安全信息员往往形同虚 设。这些问题使乡(镇、街道)难于掌握辖区安全生产动态情况,不利于依法依规加强日常管理。

(二)相当部分的乡(镇、街道)、部门和单位开展工作不认真、不扎实、不深入。个别乡(镇、街道)、部门和单位的工作还停留在发文、开会层面,在检查档案、资料,特别是检查相关台账中发现,大坪、十八塘、镜坝、朱坊、太窝、横寨、赤土、浮石、龙岭、龙回、东山等乡(镇、街道)各项台账内容不健全、不规范,隆木、坪市、大坪、龙华、唐江、凤岗、三江、镜坝、朱坊、太窝、横寨、赤土、龙岭、龙回、东山等乡(镇、街道)和市经贸委、交通、水利等部门台账内容更新不及时。乡(镇、街道)、部门和单位普遍存在安全生产隐患台账只有查出隐患的记录而没有整改结果记录的现象,对安全生产隐患的治理或督促治理不及时、不彻底。

(三)监管方式方法上仍有诸多的不适应。在组织领导方面,多数单位主要领导日常满足于行政命令和听汇报,深入实地调查研究不够;一些监管部门和单位内部缺乏沟通交流,主动协调配合不够,严重地影响了工作的正常开展。在宣传教育方面,除依法依规组织任职资格培训教育方面执行较好外,其他宣传教育工作未当作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引起足够重视,工作主动性不强,多数是被动应付,普遍缺乏计划性、持续性。在执法监管方面,对已下达整改指令的但拒不执行的监管对象的处置办法不多、力度不够;各行业领域在查处带有普遍性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中,未树立执法权威性,处置效果不明显。

(四)行业主管和专项监管、部门执法监管和乡(镇、街道)属地监管的联动联管机制难于有效实施。今年只有唐江、浮石、蓉江等少数乡(镇、街道)对自行组织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移送1至2次至相关执法部门处理。道路交通、消防、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实施后,一些相关部门未及时调整和履行好监管职责,出现了监管的空档和缺位。执法部门间职权争执和工作推诿、扯皮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因协作配合不力、监管缺位,造成行业领域安全问题(隐患)突出、源头治理乏力。道路交通领域,农村地区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和摩托车超员现象突出,工程车辆无牌运输、厂内叉车上公路行驶现象突出,机动车超速、客车超员及疲劳驾驶、酒后驾车现象时有发生,公路交通安全“三同步”未按规定实施,增加了隐患治理难度;电力设施保障领域,架空电力线路等设施保护区内兴建建筑物、构建物现象突出,电力、通讯、广播电视线三线交越、搭挂现象突出;家具生产、服装行业等行业家庭作坊式企业点多面广、安全保障条件差、员工流动性大且安全素质参差不齐,特别是服装行业“三合一”现象较严重,消防安全监管难度大;建筑、特种设备、电力安全等行业劳动组织中,无资质承包、无资格派遣现象十分普遍,造成死亡事故多发。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和单位要以本次督查为契机,全面总结分析今年以来本乡(镇、街道)、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情况,增补措施,提升监管水平。要坚持每月的安全生产例会制度,认真开展查责任落实、查协调配合、查治理成效、查信息管理、查宣传教育的“五查”行动,推进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二)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各乡(镇、街道)、各工业管理区及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消防、学校、电力、民爆器材、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水利、冶金和防自然灾害的防雷、防洪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部门和单位,从本月始到年底,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三)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对督查组下达督办函的意见,各有关乡(镇、街道)、各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认真整改并及时申报验收销号。8月底前,各乡(镇、街道)要以移交安监员所承担的其他工作、规范“十项”台账日常管理为突破口,切实履行好属地日常监管职责。8月中旬前,市安监局要就工矿商贸领域安全监管、市工商局要就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市公安局要就民爆物品安全监管、市公安交管大队要就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市公安消防大队要重点就家具生产企业、服装厂及其他“三合一”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市经贸委要就电力设施保护监管、市质监局要就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市教育局要就学校安全监管、市工业园区管委会要就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分别牵头召集相关单位(必要时要求重点乡〈镇、街道〉参加),召开专门会议,通报形势,查摆突出问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研究制定当前至年底强化监管保障相关领域安全的具体措施,并积极协调组织实施。同时,有关单位要将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移交(报送)至相关责任单位,进行集中交办处理。9月中、下旬,市政府还将对各乡(镇、街道)、相关职能部门的整改落实情况再次督查。

第2篇

依据《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督查的通知》(铁安办明电[2016]19号)文件要求,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情况

2014年底成立了以开发区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业务局负责人为成员的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并且制定和完善了组长、副组长、成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设置安全生产监管独立机构。14年12月份经市编委办审批成立了开发区安监局,并且按要求配齐了安监局5名工作人员,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1人,成员3人,同时明确了工作职责。开发区在2016年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开展专项整治大检查。开发区安监局采取分组检查、联合检查方式,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大检查。对开发区内企业开展了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春季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粉尘作业和使用场所防范粉尘爆炸大检查、防暑降温工作大检查、劳动密集型和涉氨制冷型企业大检查、2016年“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共检查企业219户次,查出隐患76条,下达整改指令书21份,复查意见书11份,责令停产整顿通知书1份,联合市安监局对3户重点企业进行了安全大检查,发现隐患42条,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3份。

二、乡镇安全生产监管人员配备情况

三、安全生产信息化工作开展情况

2013年11月,我市被确定为全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试点县级之一。为全面做好试点工作,我市以**安全生产信息化监管为载体,将全市99户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矿商贸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企业纳入该平台,逐步建立企业日常事故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工作机制,切实推动了生产经营单位由被动接受安全监管向主动开展安全管理转变。近两年来,我市利用物联网信息平台成功完成了对重点企业的自查自收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台账和重大隐患整改台账,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隐患,深入现场进行复核,对每月整改完毕的,加强跟踪督办,对于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做到“五落实”。同时我局还聘请安全技术专家等专业知识人员对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及指导。对尚未纳入信息化平台的生产经营单位,各乡镇街、各有关部门负责督促企业每月按时上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全面推进本地区、本行业领导中排查自查自报体系情况和统计试点工作。

目前我市的执法终端配备正在进行当中。

四、安全生产网格化建设情况

我市依据《**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铁政发[2015]6号)文件,制定《**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开政发[2015]24),分别以市政府为主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制作横向网格,并且以市政府有直接监管对象的部门,网格化为行业主管部门的负责人,监管负责人是管管部门分管负责人,联系人是分管行业的股长或具体工作人员的纵向网格。网格化管理工是推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职责及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一种手段。目前为止,我市已经完成以经济开发区、滨水新城管委会和各乡镇街党委、政府为主体的横向网格,完成九成以上的市政府有直接监管对象的部门的纵向网格,我市预计在2016年上半年,完成全市网格化管理的建立工作。

第3篇

第一条 为规范信访督查督办工作,建立职责明确、协调统一、运转有序的工作机制,提高督查督办工作效率和质量,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XX省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合肥市委、合肥市人民政府信访局(以下简称市信访局)的工作职责,结合督查督办工作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依法按政策办事,确保国务院《信访条例》和《XX省信访条例》的贯彻实施,确保督查督办的信访事项得到妥善处理。

第三条 督查督办工作的任务是畅通信访渠道,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强化信访工作责任,维护社会稳定。市信访局对全市信访工作、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重要问题行使督查督办权。

第四条 市信访局实行信访事项重点督查督办和一般督查督办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市信访局督查处负责重点信访事项的督查督办,市信访局办信处、来访接待室负责本处(室)交办信访事项的督查督办。

第二章 工作原则

第五条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查明事实、分清责任,就地化解矛盾,将问题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第六条 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把握政策界限,严格履行工作程序,严格遵守各项制度。

第七条 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准确、全面、客观地督查信访事项。

第八条 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督促解决群众信访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信访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第九条 坚持注重实效的原则。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做到处理到位,不留隐患。

第十条 坚持依靠县、区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的原则。既要独立开展工作,又要尊重有权处理部门、单位的意见,确保督查督办事项的落实。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十一条 市信访局督查督办工作责任主体的职责

(一)局长对全局的督查督办工作负总责,抓好市委、市政府及国家和省信访局对信访工作各项决策和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抓好重大信访事项的督办,及时研究部署督查督办工作。副局长协助局长抓好督查督办工作。

(二)处长(主任)是本处(室)督查督办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完成本处(室)承担的督查督办工作任务。

第十二条 市信访局督查处的工作职责

(一)督查督办国家信访局和省信访局以及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的需查报结果的信访事项。

(二)督查督办市信访局领导交本资料权属文秘资源网查看更多文秘资源网资料办需查报结果的信访事项。

(三)督查督办来市去省进京上访量大、重复信访多、信访工作相对薄弱的县、区和市直部门、单位的工作。

(四)检查、协调县、区和市直部门、单位需查报结果的重要信访事项的办理工作,加强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探索规律。

(五)督查督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贯彻落实情况。

(六)指导全市信访工作机构的督查督办工作。

(七)督查督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信访事项。

第十三条 市信访局办信处、来访接待室负责本处(室)交办信访事项的督办,每月将督办的信访事项以列表的形式送督查处备案。对经市信访局领导批准移交督查处办理的督办事项,及时办理移交手续,通报有关情况。

第四章 工作程序

第十四条 督查督办事项的立项

(一)凡列入督查督办范围的信访事项,由相关处(室)进行立项。

(二)督查督办事项原则上按照“一事一项”的要求立项。

(三)对立项督查督办的信访事项,督查前相关处(室)要提出拟办意见,报分管副局长批准后实施,督查工作结束后,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督查报告。

(四)市委、市政府领导和市信访局领导交办需查报结果的信访事项,由督查处立项;国家信访局和省信访局交办需查报结果的信访事项,由督查处立项;经市信访局领导批准的由市信访局办信处、来访接待室向督查处移交的信访事项,由督查处立项。

(五)督查处对立项的督查信访事项要建立台账,逐项登记。

第十五条 督查督办事项的交办

(一)督查督办事项的范围、对象、时限、要求,由督查处提出拟办意见,报分管副局长或局长批准后交办。

(二)交办事项原则上应送交有权处理的相关县、区和市直部门、单位的信访工作机构;送主要负责同志的,一般应由相关县、区和市直部门、单位信访工作机构转呈。

(三)承办单位应在收到交办事项之日起60日内办结;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有时限要求的,按要求办理;情况复杂的,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的理由。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办理。

(四)督查督办事项立项后,相关信访人再次就同一信访事项提供新的事实和理由,分别由办信处、来访接待室办理、接待;属于督查处立项的,办信处、来访接待室可在收到相关材料(包括信件、来访材料、接谈记录、电话记录等)之日起3日内移交督查处。

第十六条 督查督办的实施

(一)在规定时限内承办单位未办结交办事项的,应及时跟踪督办,要求其说明理由,并书面报告进展情况。

(二)督办主要采取电话督办、文书督办、约谈督办、实地督办和联合督办等方式。实地督办可采取听取汇报、调阅案卷、回访信访人、明察暗访等方法。实地督办和联合督办,须报请分管局长批准。

(三)督办信访事项,应对信访人反映的意见和问题向有关县、区党委、政府和市直部门、单位核实情况,查阅有关材料,听取信访人、相关组织和人员陈述事实和意见。核实后,视情向有关县、区党委、政府和市直部门、单位反馈情况。

第十七条 汇报材料的审核

(一)承办单位应在规定时限内,以公文的形式报送有关督查督办事项的汇报材料(附电子介质),一式三份;相关县、区党委、政府和市直部门、单位报送的汇报材料,应由其领导审核签报意见;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国家信访局和省信访局交办的督查督办事项,应由其承办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报意见;汇报材料应有督查审理表(参见附件1)、信访事项处理意见见面书(参见附件2)。

(二)对督查督办事项的汇报材料(包括经有权处理的县、区党委、政府和市直部门、单位调查处理并经复查、复核的),要按照“事实清楚、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法规和政策正确、处理意见恰当、程序规范、手续完备”的要求,严格审核。

(三)交办处(室)收到督查督办事项的汇报材料,应及时审理,提出审理意见,经处(室)负责人审核后,报送分管副局长或局长审定。

(四)报市委、市政府领导和上级机关的,由经办人提出初审意见,经处(室)负责人审核,报请分管副局长或局长审定后,应及时上报和存档。凡不符合要求的,退回原承办单位,限时补查补报或重查重报。

第十八条 处理情况的上报与反馈

(一)报送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事项的督查报告,由经办人起草,经处(室)负责人审核,报分管副局长或局长签批后呈送。信访事项的督查督办情况,由督查处编写《信访督查专报》或《信访督查通报》,报分管副局长或局长签发。

(二)由办信处、来访接待室移交的督查督办信访事项,督查处办结后要将有关情况及时反馈;需要书面答复信访人的,由办信处、来访接待室负责答复。

第十九条 立卷归档

督查督办事项的立卷归档,按照市信访局业务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章 建议权的使用

第二十条 改进工作建议权的使用

在督查督办工作中,发现有关党政机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督办,并报请局领导批准后,提出改进建议:

(一)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期限办结信访事项的;

(二)未按规定反馈信访事项办理结果的;

(三)未按规定程序办理信访事项的;

(四)办理信访事项推诿、敷衍、拖延的;

(五)不执行信访处理意见的;

(六)其他需要督办的。

收到改进建议的党政机关应当在30日内书面反馈情况;未采纳改进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二十一条 完善政策建议权的使用

对于信访人反映的有关政策性问题,需要提请县、区党委、政府或市直相关部门、单位研究完善的,经有关领导批准后,送请相关县、区党委、政府或相关部门、单位研究处理。重要的政策性问题,经相关处(室)负责人审核,报局领导批准后,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并提出完善政策、解决问题的建议。

第二十二条 行政处分建议权的使用

在督查督办过程中,发现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经相关处(室)负责人审核,报局领导批准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有关党政机关提出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建议。

第二十三条 建议采纳情况的了解和报告

有关建议发出后,相关县、区和市直部门、单位在30日内汇报建议的采纳和落实情况。必要时,报局领导批准后派员了解处理情况。

对于县、区和市直部门、单位采纳建议的情况,有关处(室)及时汇总并形成书面材料,需要报告市委、市政府的,须经局领导批准。

第六章 工作要求和工作纪律

第二十四条 督查督办工作要求

(一)督查督办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与督查事项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督查事项材料,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工作质量和效果。

(二)有关处(室)每季度对督查督办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分析,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研究改进措施,并形成书面材料,由督查处汇总后报局领导。

(三)将督查督办工作纳入全市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实行绩效管理。

第二十五条 督查督办工作纪律

督查督办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务院《信访条例》、《XX省信访条例》的规定和市信访局各项工作纪律,严格依法规、政策和程序办案,不得假公济私、欺上瞒下、弄虚作假,不得接受信访人和被督办责任单位的馈赠和吃请,不得擅自向信访人和被督办责任单位透露不该透露的情况,不得积压和漏报有关督办材料。与信访事项或者信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督查督办工作人员,应当主动申请回避,不得干预或擅自办理。

第4篇

20__年6月份,本人被__*区建设局聘为区质监站技术室副主任。在该工作岗位上,本人较好的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思想方面

在思想上,本人一直要求进步,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在向党组织提交《入党申请书》后,本人时刻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20__年10月15日,我光荣地成为了一名预备党员。从这一刻起,我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加强思想道德方面的学习,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紧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一名合格的党员。

二、工作方面

在质监站工作期间,本人主要负责技术室各项质量监督信息的管理工作。技术室作为质监站监督管理工作各种信息、数据的交汇科室,做好相应信息管理工作是一项重要的任务,既关系到监督员日常监督信息的查询、更新工作,在监在建各项动态信息的统计汇总,更关系到监督员对在建工程质量异常情况能否及时跟踪处理。所以,本人结合自己的专业特长,针对质量监督工作的实际需要,对质监站的监督管理系统进行了大量的适应性调整,增加了桩基检测、原材料检测、实体检测等不合格信息的登记录入、定期自动汇总和报表输出功能;增加了桩基检测、实体检测和室内环境检测的审核登记台帐;增加了分部资料、竣工验收资料复查登记台帐;增加了在监工程预拌商品混凝土供货情况台帐;增加了受监项目监督报告管理查询台帐;增加了在监在建工程形象进度更新、统计模块;增强了报监信息的查询、统计、汇总的功能模块。监督管理系统的进一步完善,规范了站内各项质量信息的管理工作,为各监督员的质量监督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同时也提高了质监站监督管理信息化的水平。

从20__年5月份开始,根据__*市质监站加强混凝土搅拌站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本人参与了区内混凝土搅拌站的每月监督检查和原材料监督抽检工作。在检查中,发现区内部分搅拌站存在租用生产线对外供货、未备案对外供货、试验室管理和生产过程控制不规范等问题,对存在问题的搅拌站,检查组都立刻要求其整改。搅拌站的监督检查工作,一定程度上规范了搅拌站的生产经营行为,有效保证了混凝土原材料质量,加强了区内混凝土搅拌站的监督管理工作。此外,本人还负责存档资料和监督报告的审核工作。对存档资料和监督报告存在的问题,会同监督员及时协调处理,保证监督报告准确、真实地反映工程实体情况和存档资料的完整性。

20__年12月份,本人因工作需要调到建设局建管科工作。在建管科工作期间,为加强区内在建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局领导的要求编制了《__*区建设局工程质量安全巡查工作方案》,并根据方案组织区质监站和区安监站定期对区内在建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巡查。巡查工作加强了在建工地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力度,对规范在建工地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此外,本人针对近期区内在建项目如:郭兰英艺术学校、沙头中学体育馆、朗琪厂房宿舍、洛浦沙滘中学教研楼、金怡花园等的违规行为、质量投诉和质量事故进行了跟踪调查,并分别形成了较详细的书面汇报材料。对情节较严重的朗琪项目勘察报告造假事件和沙头中学体育馆z7柱质量事故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立案调查。经过严谨的调查取证程序,掌握了案件的详细情况,并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提出行政处罚建议。其中,朗琪项目勘察报告造假案件的行政处罚已执行完毕,并将有关情况挂网通报。

本人根据建管科的工作安排,继续做好国家、省、市重点工程项目的巡查工作,定期将重点工程的巡查情况以书面报告形式向区政府和区各职能部门汇报。此外,本人根据我科加强区内建筑企业动态信息管理的需要,在质监站监督管理系统的基础上,逐渐建立起“建筑行业动态信息管理平台”,初步实现了建筑企业信息及其不良行为信息的记录查询功能。

无论在哪个工作岗位上,本人都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做好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并且基本能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交待”。在工作之余,本人不忘继续进行学习。随着建筑行业的不断向前发展,各种新技术、新工艺,国家、省、市的各项政策法规都在不断规范和完善。本人在几年的工作过程中,感觉自己掌握的专业知识不够扎实,

规章制度和规范规程的学习不够深入,工作的方式、方法还不够成熟,有待改进。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继续学习雷锋的“螺丝钉精神”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认认真真、踏踏实实地做好每一件事。

第5篇

一、督导时间

9月25日—10月25日

二、督导范围

督导范围原平市所辖十八个乡镇二个城区办事处。

三、督导内容

1、奶站(点)清理整顿工作情况。包括奶站(点)基本条件审查、登记造册情况,奶站(点)(包括机械化挤奶站、流动站、收奶点)行政和技术人员包干责任制落实情况;奶站各项制度的建立情况,奶站日常经营的监管情况。

2、生鲜奶质量安全监管情况。包括奶牛养殖情况、生鲜奶生产、销售情况以及生鲜奶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情况,质量监督员派驻情况,生产销售不合格生鲜奶的查处情况。

3、蛋白饲料原料整治情况。包括对饲料生产企业蛋白原料的检查情况,对违规生产、经营“蛋白精”企业及个体经销门市的查处情况。

4、饲料生产企业整治情况。包括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检查情况,对“三无”企业的查处情况。

5、奶牛养殖户自配饲料整治情况。包括对养殖场自配饲料原料质量安全的检查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法行为的处理情况,对规模化养殖场自配饲料的抽检情况。

6、奶农、奶站临时补贴落实情况。包括乡镇组织领导、产奶牛及奶站(点)核实情况、张榜公示情况、补贴落实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讲求方法。督导组成员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下沉工作重心,轻车简从,深入基层,直接到奶牛养殖场(户)、饲料生产经营单位、奶站等场所,采取实地查看,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认真检查,深入研究,倾心听取基层的意见和建议。对在督导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解决。

(二)及时反馈。督导期间,各督导组要每日反馈工作进展及奶站(点)清理整顿行动进展情况。

(三)按时完成。各督导组要对奶站和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情况进行及时总结,分析取得的成功经验和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对奶站(点)整治工作的监管。

在每一个阶段结束时,各督导组要写出书面汇报材料报市政府并领导组办公室,并在10月25日前写出全面工作总结汇报材料。

五、其他事项

(一)督导工作贯穿于专项整治行动全过程。

第6篇

一、统一思想,明确目标,提高了对异地监督工作的认识

由于异地项目部地点比较分散,离矿本部较远,给监督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2011年以前,对异地创业干部的监督主要是,电话调度安排工作多,深入实地检查监察少;泛泛要求的多,形成制度落实的少;事后处理的多,事前做工作少。异地项目部一度出现过反映干部问题的来信多、职工打架闹事的多、干部流失的多、干部被诫勉谈话的多、职工找领导解决问题的多等现象。针对存在的问题,通过组织学习集团公司和矿党委工作会议精神、召开座谈会,纪委全体人员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对异地项目监督要做到与矿本部一样高度重视、一样研究布置、一样抓好检查落实、一样追究履职责任。

二、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强化了对异地项目部的监督

建立监督办法,规范监督程序。2011年3月份,矿纪委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实施了《某矿异地项目部党风党纪监督员监督办法》。该《监督办法》共分监督职责、监督内容、时间和方式、落实整改和情况反馈、责任追究等6个方面23条内容。规定被监督对象为异地项目部各级管理服务人员,监督的重点是领导干部。监督的内容涵盖党支部建设和作用发挥、干部安全生产履职、经营管理、干部作风、反腐倡廉建设和干部廉洁自律、解决职工困难等九个方面,监督的方式包括听取情况说明、查阅资料、参加会议、参与管理、实地察看等。明确规定,属于工资奖金分配等固定事项,实行定期监督,每月不少于一次,属于临时发生的事项,随时发生随时监督。为及时解决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还规定在项目部党支部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一般性问题,要在20日内解决完毕,项目部解决不了的,要向矿纪委汇报处理,采取的措施包括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等。为及时掌握监督信息,规定各异地项目部监督员以汇报表的形式,每两月书面向矿纪委反馈一次工作开展情况。

成立监督队伍,落实监督职责。经各异地项目部党支部推荐,矿纪委、监察室审定,2011年3月份,在xx铜川、xx长城等四个项目部聘请了10名党员为党风党纪监督员,在各党支部的支持下,依据《监督办法》,对干部作风形象、工资奖金分配、材料采购、干部廉洁自律、党务公开、区务公开、解决职工反映的生产生活问题等,认真开展监督检查。从实施一年来的情况看,每名监督员都能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查阅资料、参加会议、参与管理、实地察看等方式,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监督内容、监督时间、情况反馈制度得到较好执行。到目前为止,按照每两月向矿反馈一次监督信息的要求,各异地项目部监督员填写反馈监督情况汇报表24份,反馈监督信息86条,其中需要项目部自主解决的问题67条,矿解决的问题19条,全部得到落实。监督过程中,先后有2名干部被通报批评,5名干部被诫勉谈话,7名干部受到了经济处罚。

实施党纪巡查,规范创业行为。2011年以来,纪委会同组织、审计、工资、企管、安监等部门,先后5次深入各异地项目部,通过召开班组长以上人员干部会、职工座谈会,检查各种记录和公开栏,到职工宿舍个别了解,到井下现场督察,对干部作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职工队伍稳定等进行实地巡查,对经营业绩、工资奖金分配、材料采购、资金使用开展专项审计,形成调查报告3份、专题汇报材料2份,专项审计报告1份。6月份,纪委、审计、企管联合对xx申南凹项目部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对该项目部累计材料费欠款18.4万元的问题,纪委同志对每张材料领用单逐一进行核对,每天工作时间达14个小时以上。通过核实料单、与当地供货商对账,发现了多填少用、白条领用等不规范行为,并据实逐一纠正,为矿减少损失11万元。8月份,根据监督员反馈的信息,矿党委委派纪委同志对xx后温家梁项目部领导班子作用发挥等情况进行了专门调查,形成了调查报告,为矿党政调整干部提供了可靠依据。

回矿述职述廉,自觉接受监督。从2011年年初开始,由矿纪委、组织科负责,组织异地项目分管副总、党政负责人,利用回矿参加党委工作会议的时间,集中进行了述职述廉。矿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及纪委、组织、宣传、工会、工资、财务、安监等部门负责人必须参加会议。在听取汇报的同时,相关部门组织学习上级文件、布置工作,提出规范履职、廉洁自律要求。通过这一形式,对异地创业主要干部起到了较好的教育提醒作用。

三、求真务实,监督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增强了创业干部的民主意识,接受监督成为大家的自觉行动。现在,各项目部做到了材料采购、招待费使用、工人工资奖金分配等敏感性问题及时在公开栏公示。少数民主管理意识不强的区队行政干部,也认识到党风党纪监督的重要意义,在材料采购、工资分配时,主动与监督员联系,自觉接受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有的还主动向监督员征求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7篇

你们好!

现在向大家汇报本人任职期间的有关情况。本人于XX年10月任现职(质监站技术室主任)以来,工作一直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努力将组织所交工作做好,现对过去工作汇报如下:

一、注重质量监督的重点环节控制

(一)做好桩基、混凝土结构实体等检测方案把关工作。

本人负责对站内监督项目的桩基、混凝土结构实体、室内环境等检测方案实施的审核把关工作。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国家规范有关条文的要求认真对检测方法和检测数量进行审核把关,平时经常与站内各监督员进行规范条文讨论研究,对新规范的实施做好学习、灌输工作。

(二)商品混凝土监督抽检工作有实效。

从XX年5月份开始,对区内已办理***市备案登记的混凝土搅拌站进行每月监督检查,随机抽查搅拌站质量管理体系、实验室管理、原材料管理、生产过程控制、产品质量跟踪和服务的有关情况,并对搅拌站五大原材料进行每月监督抽检,其中着重检查在监工程的混凝土按配合比设计生产控制情况。通过一年多的监督检查,有效地加强了全区混凝土质量的监督管理力度,规范了搅拌站企业的混凝土生产管理。

XX年我站对区内20个在建项目、共38个单体工程进行了结构实体进行钻芯法检测,检测的数量与XX年度专项检查大致相当。混凝土抗压强度合格率达94.8%,相对XX年度专项检查工程检测的合格率有显著提高,较好地反映了区内目前工程质量的实际情况。

(三)加强对检测不合格情况的跟踪处理。

通过加强对桩基检测、建筑原材料检测、实体结构检测不合格情况的跟踪处理,有效加强了同***区检测中心、***省检测总站的协调沟通,及时掌握我区在建工程的不合格检测情况,将不合格信息反馈给监督员进行处理解决,并做好不合格信息的录入、跟踪、汇总,实行每周不合格情况汇总制度。使不合格情况得到及时、有效的跟踪处理。

二、注重各种先进技术交流

XX年分别邀请区内主要房地产、施工和监理企业进行了混凝土结构质量管理工作座谈会,探讨如何加强我区混凝土质量的管理工作。组织了站内人员进行“3h通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电子政务系统”的演示,学习该系统的功能特点、操作使用; XX年6月组织各监督室主要骨干一起到省检测中心进行节能检测技术交流活动;XX年6月份邀请***市建科委专家进行座谈,对如何加强高大模板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以及组织站内主要骨干到西塔项目进行现场技术交流。

三、注重与各部门通力协作解决重大技术问题

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中,对区内的重点项目、特殊工艺的工程都特别注重与各监督室之间的技术协作,有效支持各监督室的日常工作。

今年在“质量月”活动中,在站领导的指点下,完成(建设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的影像资料(vcd),并发放到全区各个工地,供工地管理人员和一线工人学习,使质量从细部抓起,落到实处,有效地开展预防质量通病宣传进工地活动。

第8篇

一、督导内容

1有专门的办公室(包括:标牌、桌椅、资料橱、档案盒、党员交党费情况公示榜、学习专栏、每人一个学习笔记本等)

2单位创先争优有关材料:

①研究实施创先争优、争做齐鲁先锋活动计划的会议记录;

会议材料(领导讲话、主持词)②召开会议的动员部署情况。

主题鲜明,③单位关于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方案的制定要符合本单位实际及本身职能特点。载体设计合理)

办公室人员到位情况;④成立的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文件。

3上报机关工委材料情况:

①单位创先争优汇报材料;②单位先进基层典型材料;③单位优秀党务工作者或模范共产党员典型材料;④上报上述材料的质量(突出单位特色、方案的可操作性等)

承诺事项至少三条,4单位的公开承诺(包括:单位名称、承诺事项、责任人、完成时限、完成标准。具体工作完成时限要与年初工作计划中承诺的完成时限相吻合)

5基层组织建设情况:

按期做好换届选举工作;①机关党组织设置规范。

配备好党务干部;②要切实抓好党员队伍建设。

坚持“”制度,③加强制度建设。严格组织生活,坚持学习制度;

④按期缴纳党费情况。

二、督导时间

具体时间由工委各督查组自主安排。8月16日至17日。

三、督导方式

并形成自查书面报告。此次督导主要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座谈了解等方式进行。各单位要对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自查。

四、督导要求

第9篇

根据《*省名牌产品(工业类)管理办法》,按照*年省名牌产品推进工作总体安排,在广泛调查研究和充分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经省名牌产品推进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审议,确定了*年省名牌产品(工业类,下同)评价目录。为组织企业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统一要求,组织企业申报

(一)按照《*省名牌产品(工业类)管理办法》的规定和本通知要求,组织符合*年省名牌产品申报条件(见附件1)要求的企业申报。今年到期的*年省名牌产品按照附件1所列产品名称和申报条件要求重新申报,符合《*省名牌产品(工业类)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年省名牌产品申报条件的新申报企业可以申报*年评价过的产品。

对列入各种许可证管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范围的产品而未获证的,近三年被省级以上(含省级)质量监督检查、环保安全检查判为不合格的,发生过质量、安全、环保等重大事故的,污染排放达不到国家和地方标准的企业,取消其申报*年省名牌产品资格。

(二)指导申报企业认真阅读《申报*省名牌产品告知书》(附件2),由企业法人代表签字承诺遵守告知书条款,并附在申报材料正文的第一页。

(三)指导申报企业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填写《*省名牌产品(工业类)申请表》(附件3,以下简称申请表),申报数据必须真实、可查,并附申请表要求的证明材料。申请表“表2”中用户满意水平不必填写,省局统一安排调查。申请表“续表2”中“申报产品的实物质量指标”不必填写,须按规定的项目提供检测报告(数据),各类产品实物质量指标见附件4。检测报告(数据)可用*年至*年地级以上市质量监督检查的结果,也可用*年或*年省级以上(含省级)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委托检测报告,提供的报告均应覆盖本通知附件4所列相关产品的所有实物质量指标。销售量(额)、出口量(额)以及税收数据由地级以上市统计、海关、税务等政府权威部门提供证明(一式两份),其中统计及税务数据应按规定格式提供证明(附件5至7)。其他机构提供的证明、排名不作为评价依据。申报企业近三年排放必须达标,没有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并由地级以上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材料。

以总公司名义申报的,企业相关经济数据可以包含子公司或分公司以及委托加工贴牌产品的相应数据,但申报企业必须在表3中予以具体列明。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的,需提供能说明子公司或分公司与母公司关系的证明文件;委托加工的,需提供委托加工合同、销售证明和税收证明,属于生产许可证管理范围的产品还需提供委托加工方在质监部门的备案证明。

(四)指导企业制作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一律使用省质监局制定的申请表。申请表可从省局网站直接下载,按格式要求填写。除申请表要求的内容外,不接收其他格式、内容的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封面统一用白色A4打印纸(70g以下),沿长边双面编印装订,不另制作封面及封底,不采用硬皮材质,整册厚度不超过1cm。

(五)要求企业按附件10的规定提供电子文本申报材料。

二、严把申报材料受理审核关

各地市质监局受理企业申报材料时,应严格审核把关,对不符合申报条件要求的坚决不予受理;对符合申报条件要求的进行汇总,填写*年*省名牌产品(工业类)申报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8)。审核重点是:

(一)申报企业是否符合《*省名牌产品(工业类)管理办法》及*年*省名牌产品申报条件的有关要求;

(二)审查申报企业是否获得了生产、经营许可证,强制性认证等证书;

(三)审查申报企业连续三年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环保、安全是否合格;

(四)审查申报数据及证明材料是否真实;

(五)审查申请材料的填报和制作是否符合要求等。

上述证明材料要求核对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地级以上市局质量科(处)公章。

各地级以上市质监局要组织本地区有关部门及社会团体对申报企业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严格进行联合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提出书面推荐意见,并填写申请表的表4(由分管局领导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凡是未加具地级以上市质监局推荐意见、明显不符合申报要求,或企业申报数据、材料虚假,在评价过程和公示阶段发现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将取消该企业的申报资格。

三、公示申报数据,接受社会监督

(一)为保证申报数据的真实性,接受社会监督,省局将对初审合格的申报企业及其申报产品于7月4日至7月10日在省质监局网站进行公示。

(二)公示内容:按照附件9格式公示申报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品牌、申报产品近三年的销售量、销售额、申报品牌及贴牌产品的出口量、出口额以及纳税额等数据,同时公示出具证明单位。

请各地级以上市局于7月1日前将本地所有申报企业有关情况,按照附件9格式要求填写完整,并汇总发送至省局质量管理处电子邮箱。

(三)公示意见处理。省名推委申诉处理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方面对公示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反映问题属实的,取消不符合条件企业的申报资格。

(四)联合审查把关。省局汇总申报企业公示数据后,组织省有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查,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该企业的申报资格。

四、按照规定时间,组织报送申请材料

请各地级以上市局将填写好的附件8电子文本、纸质文本连同所有企业书面申报材料各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应附政府权威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于7月8日前(以邮戳为准)寄送至省局质量管理处,同时发送附件8的电子邮件至省局质量管理处电子邮箱。逾期不予受理,不接受申报材料更换。

五、严格遵守有关纪律,维护省名牌产品申报及评价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省名牌产品申报和评价,严格遵守《*省名牌产品(工业类)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不增加企业负担,不举办关于评价工作的论坛和培训班,不与其他任何评价结果对接。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反对不正之风。各地质监部门要引导申报企业严格自律,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干扰省名牌产品评价工作,自觉拒绝和抵制假借名牌产品评价名义的任何活动和收费,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当地或省质监部门反映。各级质监部门要严格自律,遵守名牌评价工作纪律,不得参与、庇护企业弄虚作假,不得接受申报企业的宴请和财物,不得带企业到省局、省名牌产品推进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及其他机构介绍与申报评价相关的情况。申报评价期间,省局拒绝申报企业来访。申报企业不得委托咨询机构编写申报材料,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自本通知发出以后,如有上述类似情况发生,省局将作出严肃处理。同时,省质监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六、邮寄地址及电子邮箱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管理处

电子邮箱:

第10篇

根据《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20*年名牌战略推进工作的总体安排,在广泛调查研究和充分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经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审议,确定了20*年中国名牌产品评价目录。为了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统一要求,组织企业申报

(一)按照《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的规定和“20*年中国名牌产品申报条件”(附件1)的要求,组织符合申报条件要求的企业申报。对列入各种许可证管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范围的产品而未获证的,近三年被省级以上(含省级)质量监督抽查判为不合格的以及发生过质量、安全、环保等重大事故的企业取消申报中国名牌产品资格。

(二)指导申报企业仔细阅读《申报中国名牌产品告知书》(附件2),在理解的基础上,由企业法人代表签字承诺遵守告知书条款,并附在申报材料正文的第一页。

(三)指导申报企业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填写《中国名牌产品申请表》(附件3,以下简称申请表),并附上申请表要求的证明材料。申报数据必须真实、可查,相关数据按规定由省级统计局、海关、税务局等权威部门提供证明材料。其他组织提供的证明、排名不作为评价依据。申请表“续表2”中“申报产品的实物质量指标”不必填写,按照附件4规定的项目提供检测报告(数据)。数据来源于2005年至20*年省级以上质量监督检查或委托省级以上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后出具的检测报告。

(四)指导有关申报企业填写“部分消费类申报产品2005年销售区域分布表”(附件5)。20*年顾客满意指数调查范围为:编号为021、022、042、045、050、051、052、055、056、057、*4、*5、*7、073、074、092的消费类产品。这些产品的申报企业需将申报产品销售额最高的前十个地市级以上城市名单及销售比重依次填入分布表,并于5月9日前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报国家质检总局质量管理司。同时,申报企业还需登陆中国质量监督网()进行填报。

(五)指导企业制作申报材料。本次申报材料一律使用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申请表。申请表从国家质检总局网直接下载,按相关格式要求填写。除申请表要求的细目外,不接收其他格式、其他内容的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封面统一用白色A4打印纸,沿长边装订,不另制作封面及封底,不采用硬皮材质。

(六)指导企业按照“企业提供年鉴电子文本要求”(附件6)提供有关材料的电子版,为编辑出版20*年卷《中国名牌产品年鉴》以及在中国名牌网上介绍企业及产品情况提供必要素材(不收费)。

二、严格把关,受理申报材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受理企业申报材料后,应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重点审查申报企业是否符合《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及“20*年中国名牌产品申报条件”的有关规定要求,审查申报企业是否获得了生产、经营许可证,强制认证等证书,审查申报企业连续三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环境保护是否合格,审查申报数据及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审查申请材料的填报和制作是否符合要求等。

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还要组织本地区有关部门及社会团体对申报企业进行联合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坚决不予受理。

三、公开透明,公示申报企业数据

(一)为保证数据的真实性,接受社会的监督,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对初审合格的企业统一于6月5日9时至6月11日17时在省局网站或各地主要媒体的显要位置进行公示。公示载体及公示数据应于6月2日前以文件和电子邮件的方式报总局质量司,书面文件必须加盖省局公章,总局将在有关网站上公布各省公示载体。

(二)公示内容:按照附件7的格式公示申报企业名称、品牌、申报产品连续三年的销售量、销售额、申报品牌及贴牌产品的出口量、出口额以及上缴税额等数据,同时公示出具证明的单位。

(三)公示意见处理。各省应对公示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对反映情况属实,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取消申报资格。国家质检总局对申报企业的公示数据汇总后,提交国家有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查,如发现存在问题,虚报数据的,将取消申报资格,并通报批评。

四、按照规定时间,组织申请材料上报

(一)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对公示合格的企业提出推荐意见,填写申请表的“表4”。各省需将推荐企业的汇总名单以及所有推荐企业的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于6月26日前(以邮戳为准)邮寄至国家质检总局质量管理司(一份)及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两份),同时,发送汇总名单的电子邮件。过期不予受理,不接受申报材料更换。

(二)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组织初审合格的企业于6月5日至11日期间登陆中国质量监督网进行网上申报,国家质检总局将根据网上申报的企业名单安排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企业网上填报的数据必须与书面材料一致(公示后,个别企业数据有误差的,所在省局需向总局质量司说明情况)。各省可以登陆网站对本省申报企业的填报情况进行监督把关。没有进行网上申报的,不参加评价。

五、严格遵守有关纪律,维护中国名牌产品申报及评价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第11篇

一、加强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监督

必须设立几个工程相关的岗位管理人员,对整个基本建设项目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尽量做到“事前控制、事中介入、事后把关”的全过程审计监督。

(一)加强现场监理工程师的监督

监理工程师是一个专业性的行业,其职责是对整个工程从开工到完工,利用其专业技术进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进行每一道施工工序,达到质量合格后进行竣工验收。由于监理的独立性、公正性和专业性,为建设部门更好地完成建设工程项目提供了保障。工程监理应该从工程开工开始,包括图纸的汇审、材料的选定、合同的修改或调整、施工过程的监督、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核等工作。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监理工程师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管理,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一旦出现争议,监理工程师应及时调查,科学的作出判断,通过协商,以合同为准则,公正的作出决定。

(二)加强建设单位现场代表的监督

为协调好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关系,建设单位需委派一名熟悉施工专业知识和预(结)算技术的人员(甲方代表)进行现场监督和管理。甲方代表监督施工合同的执行,及时协助监理处理日常事务、向建设单位领导汇报工作,对监理的签证进行现场监督,并且现场拍照取证、搜集等相关隐蔽签证资料,为日后的结算打下基础。甲方代表对工程施工过程中“质量、进度、投资”的控制,主要有:工程放样定位;隐蔽工程验收;图纸变更及签证;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各项工作;工程款拨付额的审核;参与项目的各种分项验收,主要包括基础验收、主体验收、各专项验收;参加分管工程的工程例会、工程协调会、工程竣工验收会、工程总体验收等。负责施工现场安全及文明施工的监督和管理工作,甲方代表单位对基建主管部门领导负责,定期向主管部门领导汇报工作,所作出的签证经主管部门领导签字盖章认可。

(三)加强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

在工程项目立项前,审计人员应会同有关部门对工程项目进行可行性测试,对拟邀请(公开招标)的投标的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资质、诚信度进行测试、评估。施工过程中,按照施工合同的要求,经常到施工现场进行突击检查,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质按量进行施工,材料购进是否符合合同要求,监理和甲方代表的签证是否属实,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有关领导,并及时进行纠正。特别是隐蔽工程,在签证前内部审计部门必须进行现场勘察、拍照取证、丈量相关数据资料。工程付款必须严格按合同进行支付,并且经内部审计部门签字认可,否则容易出现工程款多付的现象,并且可以有效地杜绝单位主管人员虚立工程项目骗取单位的资金。内部审计部门内部也应建立监督机制,内部审计人员必须向内部审计部门领导负责并汇报工作,所作出的审计结论,必须经内部审计部门或预算管理部门领导签字认可。

基本建设工程的预(结)算在送审之前,各个部门必须事先进行审核,并有审核记录。例:某高校在刚开展基建审计时,由于经验不足,主管基本建设的部门没有进行审核,内部审计部门在审计时,必须对每个分项工程都必须进行审核、测量,调查核实所用材料,工作量非常大,审计效果也不好,往往一个工程经审计后,结算造价在施工单位报价的基础上减少50%~20%。后来经过审计程序上的改革,要求监理和基建主管部门利用其对工程较熟悉的有利条件先进行审核,内审部门在此基础上再进行审计把关,既减轻了审计人员的工作量,又降低了审计风险。该高校还规定,基建主管部门审核后,如果审计部门再审减20%,基建主管部门就会受到处罚。经过改革,现在审计部门的审减率一般在2%~6%之间。

二、对零星工程进行工程招标是降低内部审计风险的好方法

通过公开招标(外部招标和内部招标),施工单位为了中标,必然会根据自己的实力和经济承受能力,比价格、比技术、比质量。工程造价自然会降到一个比较真实、合理的位置。

招标的工程,审计人员只需在施工前把好合同关,施工中抽查合同的履行情况,完工后只对增减和更改的工程进行审计,既减少了工作量,又可以降低审计风险。例:某高校的单身楼装修工程,在统一的图纸和招标说明书的情况下,限定了材料、工期、工程质量等级,4个工程队进行投标,最高报价38.76万元、最低为28.47万元,经过综合考虑,最终选定了报价28.47万元的施工队且签订合同为固定包干总价。结算时,由于更改、签证的项目不多,本来要用一个月时间审计的工程,几天时间就完成了。

对于用量较大、单价较高、没有当地信息价作为参考的主要材料、设备,以及进行高级装修而没有定额指导价的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进行市场询价、调查,确定双方都能认可的价格,这样,才能避免日后由于价格问题而争执不断、结算不了。

三、重视审计调查和取证是降低内部审计风险的关键

进行基建审计的依据是工程图纸、工作联系单、设计变更、甲乙双方认可的签证、现行预(结)算定额、现行费用定额、合同约定的造价信息及有关政策。一般情况下,可通过以上资料收集审计证据。但施工单位往往利用小型土建、水电安装、维修及装饰工程没有准确的施工图纸的特点,高估冒算、虚报工程量,内部审计人员必须要求施工方提交甲方认可的竣工图纸或是现场测量数据,全面地、充分地收集审计证据。内部审计人员进行实地测量取证时,必须采取严谨、合法、公正的手段。测量时审计人员、建设单位委派的现场管理代表、施工单位委派的代表必须同时在场。测量的结果必须经三方代表签字认可。例:某高校教师食堂维修,施工单位结算时报价45.5万多元,后经过图纸核算,实际造价31.5万多元,乙方通过虚报工程量,虚报价格14万多元。

第12篇

一、公文处理工作

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处理细则》,确保公文处理规范高效。

(一)精简公文处理环节

1.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报送市政府的请示报告类公文,秘书科统一签收分办,由承办科室送分管副秘书长审核,按程序呈市政府领导审签(审批)。紧急公文可直呈分管副市长或市长审签(审批)。

2.市政府的命令和规范性文件,向市人大常委会提请人事任免的议案,以市政府名义发文,由市长签署(签发)。属于市政府工作范畴,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分工内的一般事项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签发;需要市政府其他领导协商的,协商会签后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签发;事关全局的,涉及机构、编制、财税、经费等方面的文件,以及主送国家部委或省政府办公厅和省政府部门的重要文件,由常务副市长、市长签发。

(二)明确公文处理时限

3.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的发文,公文呈签3工作日,公文校核半个工作日,公文印制半个工作日。急件急办。

4.市政府办公室对各部门单位报送市政府审批的公文,不需征求意见的一般事项应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并答复,因故不能在规定时限答复的,应说明原因;需征求意见的一般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并答复,有关部门应在7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急件急办。

5.上级来文,承办科室应在1个工作日内呈分管副秘书长、分管副市长审阅。紧急公文可直呈分管副市长或市长审阅。

(三)提高公文处理质量

6.以市政府名义制发的普发性公文,一般不超过4000字;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普发性公文,一般不超过3000字。

7.能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不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属于政府部门职责的,一律由部门发文;能以白头文件印发的,不印发红头文件;能以便函形式印发的,不以文件形式印发。

8.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报送市政府审批的公文或需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的,凡涉及其他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主办部门要事先与有关部门协商,协办部门积极配合,经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会签后报市政府;部门间如有分歧意见,主办部门应将有关部门的意见及理据列明,提出倾向性意见,并将有关部门的正式意见或协调会议纪要作为附件,经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会签后,一并上报市政府,由市政府协调或裁定。

二、会议承办工作

(一)精简会议

9.每半年召开1次市政府全体会议,每月召开1-2次市政府常务会议、1-2次市长办公会议。

10.以市政府名义召开、市政府各部门单位承办的全市专业性会议,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次,会议时间不超过3小时;市政府各口召开的工作性调度会或协调会,会议时间不超过2个小时。属于部门职责范围内、需要县(市、区)参加的会议,由部门自行召开;工作涉及几个部门,由牵头部门召集相关部门联合召开的会议,会议时间不超过2个小时。

11.能合并召开的会议合并召开,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不开;倡导开短会、讲短话,提高会议效率,解决实际问题。

(二)提高会议质量

12.各种会议,承办部门在通知时应告知与会者会议需多少时间。

13.召开会议一般以电子公文方式通知,并辅之以手机短信方式告知。

14.拟提交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讨论的议题,市政府分管领导会前集有关部门认真讨论研究,形成成熟意见。出台规范性文件和涉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议题,必须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核。议题材料应附背景资料,包括政策法规依据、市政府法制办审核意见、协调情况、部门的书面意见等。

(三)搞好会务协调

15.市政府各部门单位需以市政府名义召开会议的,要执行会议报批程序,行文(含开会理由、会议内容、会期、地点、规模、规格等)报送市政府办公室,经分管副市长或市长同意后召开。会务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统筹协调,部门负责具体落实。

16.需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出席的会议,承办部门向市委秘书长、市政府秘书长报告,由市委秘书长、市政府秘书长协调,统筹安排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出席事宜。

三、督查督办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会议议决事项督查督办

17.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以及全市综合性工作会议议决事项,由市政府办公室政府督查室在会后5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情况汇总,送秘书长、常务副市长、市长审阅。

18.市政府各口召开的全市性会议及调度会、协调会会议议决事项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牵头,对口科室负责督查,在会后5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情况汇总,送分管副秘书长、副市长审阅。事关全局事项,报常务副市长、市长审阅。

19.由市政府办公室政府督查室、对口科室分别负责对全市综合性工作会议、市政府各口召开的全市性会议的参会情况进行督查,做好参会情况原始登记,市政府办公室政府督查室每季度汇总通报1次。

(二)进一步强化重大事项督查督办

20.省政府工作报告涉及需落实的事项,以及市政府工作报告落实情况,由市政府办公室政府督查室按照规定时限进行督查汇总,按程序送有关领导审阅。

21.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由市政府办公室政府督查室按照规定时限进行督查汇总,按程序送有关领导审阅后答复。

22.上级或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决定、决议和重要部署,明确要求报告贯彻落实情况的事项,由分管副秘书长牵头,对口科室负责,按照规定时限进行督查汇总,按程序报有关领导审阅。

(三)进一步强化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件督查督办

23.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件由市政府办公室政府督查室于每周一上午将上周办理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分管副主任及市委办公室。市委、市政府其他领导同志批示件由市政府办公室相关科室按照领导同志批示内容抓紧跟踪督办。急办事项,根据领导要求限时办理。

(四)进一步明确督查督办工作部门(单位)职责

24.部门(单位)自收到督办事项来函之日起,应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急办事项,根据领导要求限时办理。一些涉及面广的复杂事项,不能在规定时限办复的,应说明理由,可适当延长时间,但最多不超过10个工作日。

四、市政府副秘书长工作职责

25.市政府副秘书长要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协助市政府分管领导抓好各项工作。省直部门单位领导来调研、检查,接待工作以职能部门为主,市政府副秘书长原则上不陪同。

26.在发文处理过程中,要把好政策和文字关;在收文处理过程中,要认真调查研究,提出具体明确的处理意见。

27.要切实把好材料关,市政府领导出席会议需讲话的,讲话材料由会议承办部门负责起草,分管副秘书长负责审核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