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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

时间:2022-12-11 05:58:1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

第1篇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研究所副所长李佐军分析,近年来,我国劳动年龄人口比重持续下降,这意味着人口红利在持续减少,老龄化程度在加重。同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不少年轻的农村劳动力在农村就能找到合适的岗位,不再需要像过去一样大规模地向沿海地区流动。这些因素都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40岁以下农民工占比的下降。

未来40岁以下农民工比重可能会继续下降,对于制造业中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应该加快技术改造升级,尽量避免对廉价劳动力形成依赖。李佐军说。

从农民工的流向分布情况看,西部地区吸纳能力继续增强。西部地区吸纳农民工就业能力的提升,对于推动城镇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李佐军分析说,随着中西部地区发展步伐的不断加快,一大批产业企业将加快向中西部地区转移,这将使中西部地区增加就业岗位,也会吸引一部分农民工流向西部,这有利于扩大中西部地区的消费,对城镇化的发展形成支撑。

报告显示,农民工在第二产业中从业的比重为56.6%,比上年下降0.2个百分点。农民工在第三产业从业的比重为42.9%,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

第三产业吸纳农民工的能力增强,也是我国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表现。李佐军表示,当前,三产在GDP中的比重不断上升,产业结构持续优化。而第三产业吸纳就业的能力明显强于二产,这也导致了更多农民工流向第三产。

第2篇

Abstract: Were right “the peasant laborer” along with the party and the government the employment further attention, the peasant laborer equality employment rights and interests safeguard had certain improvement. But, in the real life the peasant laborer gets employed presents many “is not equal” the phenomenon still to exist. This article to created emphatically many “is not equal” the phenomenon root to carry on the selective analysis, proposed reform perfect countermeasures and so on laws and regulations system, innovation employment pattern, got employed by the time to the peasant laborer have the promoter action.

关键词:农民工 就业难

key word: The peasant laborer gets employed difficult

作者简介:丁洁,河南省邓州市人,河南大学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08级社会保障专业硕士研究生。

长期以来,作为“都市边缘人”的农民工为我国经济建设快速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他们的权益保障日益受到党和政府的重视。但是,现实生活中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低、传统观念的歧视、就业保障的对象选择性等致使“不平等”现象依然存在。农民工就业难的根源何在?如何采取更加切实可行的措施做好保障,这些都值得我们深入分析研究。

一、农民工平等就业权益保障中存在的“不平等”的原因分析

1.现行部分制度的缺善导致农民工在寻求“平等”上出现漏洞

虽说我国多次对户籍制度进行调整,但户籍制度给了农民工一个姓“农”的户口,直接造成了农民工与城市居民之间根源上的不平等,这种不平等反应在就业上就是农民进城务工遭受种种限制,他们似乎成了城里的异类。另外《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都对农民工就业权益作出了相关的规定,但大部分规定原则性太强,而且规定比较宽泛,政策性大于法制性,使得规定生活适用不大,对农民工权益的保护便显得不是很到位。

2.社会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现状和农民工自身素质的不高迫使农民工处于“平等”之外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和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下岗城市工人数量庞大,农村富余劳动力逐年增多,新生劳动力增长速度加快,我国劳动力市场一直呈现严重的供大于求的状态,劳动力供给方始终处于劣势地位,形成了一种“我为鱼肉,人为刀俎”的局面,再加之农民工学历水平低、大都没有一技之长等自身素质原因,其正当的权益势必受到损害。

3.传统的社会“等级”观念致使农民工始终游离在“平等”的边缘层

观念上形成的对农民工的歧视,自觉不自觉已经使农民工各项平等权利得以剥夺。农民工和城市工人同工不同酬、同工不同权,经济上得不到应有的福利,政治上也缺少地位,沦为二等公民。并且在部分舆论的诱导下,农民工不断被妖魔化,因此经常遭受人身攻击,基本人格都无法得到尊重,他们过着既不是单纯农民又不是单纯工人的两栖生活。在整个大的环境下,农民工寻求权利平等几率为零。

二、解决农民工平等就业权益保障获取平等的可行性对策

1.改革健全法规制度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所在

首先要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加快进行社会结构调整,加大户籍制度的改革力度,加速城市化进程,使更多的农民变为居民,尽快使社会结构的多元状态向一元转化;在《宪法》中恢复居民的迁徙自由权,使公民真正享有和实现平等的权利,同时制定相关的户籍法律,对户籍的管理等制定出科学有效的政策措施,推动户籍管理的法制化。其次要进一步出台和完善关于农民工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要进一步强化政府保护农民工平等就业权的法律职责和法律义务,要使政府真正成为依法保障农民工平等就业权,这是法治政府的根本要求。

2.加强培训,帮助提高农民工自身能力素质是解决问题的关节点

农民工要积极地参加各种培训,拥有高素质和技能,才能从根本上改善目前的就业困境。各级政府、机构应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按照“强职业、抓技能”的思路,加大培训投入,充分利用技工学校、培训机构等资源,主动加强农民工特别是青年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的就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提升就业率。

3.创新就业方式,缓冲就业压力是解决问题的现实办法

当前就业形势依旧严峻,农民工在向城镇转移劳动力的同时,各地要注重创新就业方法,实现农民工就地转型,缓冲就业压力。首先就是要统筹城乡发展,建立健全劳动力就业服务体系。以人为本展开各项就业服务,形成全方位立体式服务网络。比如各地市推出的“暖流行动”、“春暖行动”等等,使农民工平等的竞争就业,既提高了就业对口率也提升了整体就业率。其次要持续不断的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农业产业化、乡村工业化,加速推进农村城镇化进程,抓好农村各项基础性工程建设,着力发展第二、三产业,引进产业模式,扩大开放农村市场,切实发展农村经济。

参考文献:

[1]《都市中的边缘人》,李培林,载于《东方》1995年第2期

[2]《2009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国家统计局农村司,2010-03-19

[3]《贵阳市外来劳动力就业管理规定(修正)》,2007-12-18

第3篇

【关键词】新生代农民工;社会医疗保险;参保率

一、新生代农民工参保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现状

农民工是指户籍仍在农村,在本地从事非农产业或外出从业6个月及以上的劳动者。新生代农民工是出生于20世纪80年代以后,年龄在16岁以上,在异地以非农就业为主的农业户籍人口,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80后”、“90后”(35岁以下)农民工。本地农民工是指在户籍所在乡镇地域以内从业的农民工。外出农民工是指在户籍所在乡镇地域外从业的农民工。根据国家统计局2015年4月29日的《2014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2014年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7395亿人,比上年增加501万人,增长1.9%。农民工以青壮年为主,16~20岁占3.5%,21~30岁占30.2%,31~40岁占22.8%,41~50岁占26.4%,50岁以上的农民工占17.1%。按照本文给出的新生代农民工概念,2014年新生代农民工在农民工总数中大概达到了45%,总量达到了1.2378亿人。而这些人群主要从事的行业包括制造业、建筑业、批发零售业、居民服务等,其中从事制造业的比例达到31.3%,从事建筑业的比例达到22.3%,从事批发零售行业的比例达到11.4%,从事居民服务业的比例达到10.2%。[1]这些工作具有的共同特点是工作时间长、强度大、工作环境差,容易患各种职业病,因而农民工的医疗保险问题引发了社会的关注。目前农民工可以选择参加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模式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2014年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的比例仅为17.6%,比2013年提高0.5个百分点,在各个行业中,即使参保率最高的制造业,其参保率也只有22.1%,而建筑业的参保率仅有5.4%。以上数据说明,农民工对医疗保险的参与程度仍然不高。

二、农民工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低下的原因

(一)农民工参保意识薄弱

《2014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初中及以下农民工占72.2%,高中及以上农民工占23.8%。其中,外出农民工中高中及以上的占26%,本地农民工高中及以上的占21.4%。因农民工文化程度相对较低,他们对医疗保险的制度设计、赔付条件等认识不清,不了解医疗保险在其生活中可以发挥的作用,很多时候只考虑到当前利益,缺乏风险意识,故而没有动力购买医疗保险。

(二)农民工收入较低,负担医疗保险压力大

新生代农民工与老一代农民工相比,他们已经习惯了在城市工作、学习,对农村或土地的依赖程度降低,目前正在追求一种全新的生活方式,更加丰富化和多样化。相对于老一代农民工而言,新生代农民工的消费观念发生了重大变化,他们不再把赚得的钱全部存起来或者交给家人,而是提高生活质量,比如购买较为昂贵的消费品,较为频繁地更换手机,购买手提电脑;经常会参与K歌、泡温泉、打牌等,进行各种娱乐活动,丰富业余文化生活;闲暇时间也会与朋友同事聚会,提高人际交往能力;也会去逛书店、看电影、参观博物馆、展览会等,追求精神层面的满足;随着互联网的普及,新生代农民工也会在网上获取信息资料、购物、刷微博、玩微信,丰富业余生活。而农民工人均月收入只有2864元,扣除平均生活消费支出944元,平均居住支出445元,再除去各项其他支出就所剩无几,所以新生代农民工基本上都是“月光族”,让他们再支出费用购买医疗保险,即使每个月需要交纳的医疗保险费用不高,但也可能会心有余而力不足。

(三)企业配合度低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保费应该由企业和农民工共同交纳,农民工所应缴纳的部分由企业代缴,这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民工参保意愿低的问题,但这种方式又导致了企业负担加重,从而造成企业“阳奉阴违”,不给农民工缴纳医疗保险,这在民营企业中最为常见。新生代农民工是弱势群体,如果他们强迫企业为其缴纳医疗保险,就很容易丢掉工作,结果还无法改变企业不交医疗保险的事实。即使有些企业愿意为新生代农民工缴纳医疗保险,出于节省开支、降低企业成本的考虑,也只是选择保费少、保额低的险种,从形式上践行企业的责任和义务,但事实上对农民工的保障意义不大。

(四)转移接续困难

2014年与雇主或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农民工比重仅为38%,这意味着农民工即使在外工作,但由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所以随时有可能失去工作,因此新生代农民工的流动性大、工作不稳定。另外,新生代农民工身具“农民”和“工人”、“农村”和“城市居住者”的双重身份,那么他们在进行身份转换时,已经交纳的医疗保险如果不能实现在各个医疗保险模式之间的有效转接,就会损失农民工的利益,“我走的时候医疗保险不能带走,那我现在交这保费干吗?”这就是农民工的真实想法。基于这种考虑,农民工选择不投保医疗保险。这是我国医疗保险制度设置问题。

(五)社会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不够健全

2014年7月,国务院公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意见》明确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这标志着户籍制度改革已经开始进入全面实施阶段,也将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平等享有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的待遇。2016年1月,国务院的《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将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这是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现城乡居民公平但是具体如何加强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前后的衔接,目前还没有具体的政策规定。同时,新生代农民工不能充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我国也缺乏全国性的农民工社会保障立法,只是不系统的地方性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没有形成有机体系,影响新生代农民工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推进。

三、提高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的对策建议

新生代农民工的医疗保障问题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关系到从社会到个人的方方面面,需要国家、社会、政府、企业的共同努力。

(一)加强参保意识

新生代农民工要加强忧患意识,积极主动争取参与社会医疗保险,对于企业不缴纳医疗保险或者不按规定缴纳医疗保险等违规情况,农民工要学会正确使用行政、法律手段,通过正常渠道和平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农民工要通过各种媒介,如报纸、网络、电视等的宣传,了解国家保险的相关政策方针,普及保险知识。国家、地方政府可以在电视、网络上开设“医疗保险讲台”或“医疗保险专题”,通过案例有针对性地向农民工普及医疗保险制度并对常见问题进行解答,让农民工了解医疗保险,从而引发他们的需求,增加农民工的参保意识。

(二)强化职业技能

2014年,接受过技能培训的农民工占34.8%,比上年提高2.1个百分点。其中,接受非农业职业技能培训的占32%,比上年提高1.1个百分点;接受过农业技能培训的占9.5%,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农业和非农业职业技能培训都参加过的占6.8%,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虽然总体上农民工获得了技能培训的比例有所提高,但还是不够,只有继续加强对农民工的职业技能进行培训,使其能够很好地胜任各项工作,才能提高农民工的就业竞争力,充分赢得企业的认可,不会失去工作,甚至可能加薪升职,从根本上改变城乡收入水平拉大的现象,并有足够的能力购买商业医疗保险。

(三)规范企业行为

在社会医疗保险的落实方面,企业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政府要设法督促企业积极为农民工缴纳保险,一方面对企业领导进行宣传教育,向其传输企业与职工的双赢策略:只有农民工员工的利益得到了保障,他们在工作时才会更有积极性和创造力,从而为企业带来更多的财富;而企业发展态势良好,必然可以向农民工员工提供更多的福利。另一方面由劳动监察、社会保障、民政等相关部门加大查处力度,对拖欠、不缴、漏缴社会医疗保险的企业给予处罚,而对按时、足额缴纳社会医疗保险的企业予以税收优惠等奖励,从而保障社会医疗保险的有效实施。通过严格执法,确保企业为农民工办理社会医疗保险,从而更好地规范企业行为,最终维护农民工的合法利益。

(四)健全社会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如果能够做到任何行动都有相应的法律制度或政策相匹配,那么就会少一些漏洞,多一些秩序。在《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出台有关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政策措施,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前后的衔接。同时明确农民工在“农民”和“工人”的身份转换时如何实现城镇职业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对接。另外,与时俱进制定与新生代农民工相关的法律条文,及时颁布相关法律实施细则,增强法律可操作性;加强法律监督,使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逐步纳入法制化轨道;加强法制教育,畅通维权渠道,提高法律援助力度,建立新生代农民工维权机制等诸多方面,更好地推进社会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小结

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问题,既是一个社会难题,又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离不开社会、企业、个人的共同努力。中央政府和各地方政府都为建立全民医保体系作出了巨大的努力。虽然现阶段还存在着很多问题,但笔者相信,在政府的支持引导下,随着各地改革和实践的不断推进,一定能研究和探索出适合中国新生代农民工的医保政策。

参考文献

[1]国家统计局.2014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R]..

[2]国务院.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

[4]曾宁,苑晓杰.新生代农民工社会保障困境及对策[J].理论界,2015(1).

第4篇

【关键词】新生代农民工,住房问题,社会,经济

目前,已成为农民工主体的新生代农民工,他们的户口在农村但又生活在城市,既不是传统的农村人也不是真正的城市人,处在一个比较尴尬的境地。一方面,他们对非常渴望融入城市,是在落户、医疗、保险、子女上学等方面却享受不到城市人的待遇,大量新生代农民工只能游离在城市的边缘;另一方面,新生代农民工结束学业之后,便进入城市务工,很少或者从来没务农的经验,即使因为暂时无法就业回乡,也不会选择长久呆在农村务农。可见,他们在城市和农村都找不到自己的社会位置,处于双重边缘化的境地。

一、新生代农民工的基本生活状况

(一)收入水平较低

虽然新生代农民工外出务工收入已占到其家庭总收入的65%左右,超过耕种收入比,成为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但是总体看来,新生代农民工收入总体偏低。据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办公室2008年12月对全国22000多个农村固定观察点农户劳动力外出就业情况调查显示,2008年农民工工资平均每月1156元,新生代农民工工资平均每月1016元,新生代农民工的可支配收入依然较低,除去在城市生活的各种开销后基本所剩无几。以新生代农民工流向较多的珠三角地区为例,2008年7月中山大学刘林平教授对广东9个市的2500名新生代农民工的调查结果显示,新生代农民工工资收入水平较低。被调查的新生代农民工月均收入在1000元以下的比例为50.2%,在1000元到1600元区间内的比例为40%,1600元以上的比例为8.8%,就国家2008年3月前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1600元来看,仅有8.8%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在同年3月1日,国家上调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至2000元后,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新生代农民工就更少了,这也说明了新生代农民工收入水平较低。

(二)社会保障缺失

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农民工应当参加法定的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但是由于多方面原因,农民工缺乏应有的社会保障。目前,我国1.4亿农民工中,参加养老保险的只有15%。由于参保意识不高和工作流动性较大,农民工参保积极性并不高,参加社会保险的还一再出现退保浪潮,尤其是在临近春节的时候,回家过年的农民工辞工退保成“潮”。以东莞为例,2007年全年有超过60万人次办理了退保手续,一天最多时退保现金流达30多万元。金南城区社保分局,就有1.23万人退保,退保总金额高达2628万元。

二、新生代农民工的居住状况

(一)主要以租房为主。新生代农民工外出务工的目的,归根究底是为了获得更多的收入。对于进入城市的新生代农民工,要购买住房是较为困难的,加上新生代农民工流动性较大,通常情况下,他们会选择租住住房。国家统计局《2009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中对农民工在城市居住条件的调查显示,根据农民工所从事的职业特点和经济支付能力,农民工在城市居住主要是通过工棚和集体宿舍以及租房来解决住房问题的。

(二)居住环境较差。虽然农民工的住房类型呈现多样化的态势,但是,由于新生代农民工收入水平较低,这就直接限制了他们对住房的选择。大部分进城务工的新生代农民工在雇主或单位不提供住宿、不提供住房补贴,不能享受城镇保障性住房的情况下,只能自己租房,然而,多数城市租房水平大大超过了新生代农民工的经济承受能力,因此,多数农民工只能寻求非正规租赁渠道,租住在城乡结合部的“城中村”或者城市地下室、临建房和简易房等条件较差的住房。据住房与城乡部2006年的调查,农民工人均住房面积很低,居住集体宿舍的平均面积只有5平方米,其中,居住在建筑业单位提供的工棚或宿舍平均不足3平方米,三人以上合住一间住房的占半数以上,居住环境恶劣,没有私人空间,多数房屋缺少阳光、通风、独立卫生间等条件,阴暗、潮湿、卫生条件差。

城市的发展离不开千千万万的新生代农民工,他们对社会进步所作的贡献应该得到相应的回报,俗话说:安居乐业,我相信,只要认真分析现状,从实际出发,不断寻找科学合理的解决办法,就一定能有效的改善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生活的环境,让新生代农民工真正享受到城市的文明。

参考文献:

[1]杨春华,《关于新生代农民工问题的思考》,《农业经济问题》,2010年第4期,第82页。

第5篇

【关键词】农民工;经济增长分享率;五险一金;年龄构成

一、我国农民工现阶段组成情况

(一)现阶段农民工年龄构成情况

2015年4月29日国家统计局的2014年全国农民工检测调查报告中显示现阶段农民工年龄构成3140岁占22.9%,4150岁占26.4%,50岁以上占17.1%,且1620岁与2130岁阶段农民工比例在逐渐减少,同时4150岁与50岁以上的农民工比例在不断的增加,人口年龄组成已经老年化。

(二)现阶段农民工子女教育情况

据调查显示农民工子女就学的主要形式有在公立中小学借读;在名办私立小学就读;部分农民工子女就读于流动人口子弟学校;少数流动儿童失学在家。且据调查资料以在家乡接受教育为主,据调查显示有将近75%的适龄儿童(以留守儿童为主)在家乡接受教育,他们的一方或者双方都不再身边,处于教育的边缘阶段。

(三)现阶段农民工收入情况

据调查显示农民工人均月收入2866元,比上年增加250元,增长9.7%。分行业看,各行业农民工人均月收入均保持增长,但是其月收入的增长均在9%左右,部分远低于9%,自1990年到2014年我国经济增长率(GDP增长率)均处在9%左右,部分年份甚至达到14%以上,并且我国物价水平也在不断的上涨,往年物价增长水平在9.5%左右,预计2015年物价上涨水平可能会超过10%,可见农民工工资虽然在提高,但是工资的提高的不如经济与物价的增长。

二、每年我国新生农民工情况与分析

(一)每年新增农民工人数与就业情况

据相关资料显示我国大概以每年600万的增长速度增长,其中制造业40%、建筑业15%、批发和零售业10%、交通运输业10%、居民服务业20%。与往年对比制造业与服务业增长了15%然而建筑业下降了9.5%。在调查过程中发现新增的农民工存在较为显露的就业倾向,开始偏向于劳动环境和就业条件更好的或者可以得到更多的收入行业。

(二)新生农民工就业选择是考虑的因素

在受访的很多新生的年农民工中,60%之所以选择制造业是因为目前我国制造业对于其“五险一金”的购买比较有保障,而且工作的环境也较好,人相对比较舒适。也有部分选择比较累人但收入却相对较高的职业比如水电工,他们认为虽然没有保障的保险但是自己有着较高的收入可以自行购买保险。但在受访的人中均表示从事建筑业类似水泥工这样的行业虽然收入不低但是工作环境较差而且很是辛苦,不愿意从事。而且现在建筑业水泥工这样的行业农民工工资拖欠的问题还是很严重,处于这一方面的考虑部分一开始有意向的人也没有选择建筑业方面。

(三)新生农民工受教育情况

在受访的农民工中大多数以初中毕业生为主,存在部分高中毕业生。由于九年义务教育所以初中毕业生在新生的农民工中所占的比例较高。在从事某个行业前60%的选择了需要跟师傅一段时间的职业,因为这些行业有着一定的技术含量,可以帮助其在日后的工作中获得较多的工资。同时由于其刚刚毕业对于社会不熟悉,有人照应父母也较为放心。

三、农民工就业状况未来分析

农民工是经济发展中不可或缺的,他们对于经济增长的贡献也是不可磨灭的。未来经济的发展也离不开的农民工的努力与贡献。综合上诉可以发现我国农民工虽然在以每年人数在增长,然而在一些行业仍然出现无新生人员流入。影响新生农民工择业的主要有权益的保护、工资的高低以及工作环境和就业条件,此外还有对于日后子女的上学与自己养老保险的长远的考虑。这些因素的影响下,新生的农民工人数在不断的减少,由上农民工年龄构成表可得知农民工年龄在不断的老年化,30以上所占的比例很快就会突破70%,40岁以上也很快会突破60%,并且比例还会不断增加。制造业农民工权益保障的较好,但是其他的行业其权益保障就很少,特别是建筑业农民工权益的保障还是没有到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在制造业目前还很多很平常。在子女的教育方面,大多数将小孩留在家中或者就读与城区的流动人口子弟学校,此使得农民工子女教育处在教育的边缘位置,受教育的程度与质量远不如城镇小孩。这使得部分的新生劳动力不愿意加入农民工这一行列,农民工新生劳动力不断减少。在整体结果进入老年化并且高龄比例在不断增加的情况下,如果政府不进行相印的调节,我国农民工将出现短缺不足的情况,这将会阻碍我国社会的发展。同时农民工结构的供求不平衡也将导致部分缺乏新生劳动力资源行业工资上涨,增加了这些行业的成本,阻碍这些行业的发展。

四、建议

(一)国家应该调整新生农民工的结构,为农民工在一些行业(比如建筑业的水泥工行业)提供相印优惠政策并且提过一定的岗前培训,以调节我国农民工供求不平衡的问题。

(二)国家应该致力于解决农民工后顾之忧,做出相印的措施以保障农民工无论从事什么行业均可以办理“五险一金”,以次使得农民工可以获得与企事业单位的人相同的社会保险待遇,为农民工解决日后养老问题。

(三)国家应该重视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农民工子女虽然流动性较大,进入学校会给学校在管理上带来一定的问题。但是即便这样国家可以给予学校一定的补助,鼓励学校招收农民工子女,让其子女可以得到一样的教育资源,一样的教育环境。农民工为我们国家经济的增长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他们的子女应该获得平等的教育。

(四)对于缺乏新生资源的行业应该提高行业的工资待遇,改善行业的工作环境,同时积极主动的为农民工办理“五险一金”社会保险。从而使得行业有新鲜的血液流入。

参考文献:

[1]国家统计局.2014年全国农民工监测报告.2015年4月29号报告

第6篇

关键词:城镇化新格局;农业转移人口;就业空间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5)28-0115-02

城市化的推进必然带来农业转移人口向城市流动。2013年底全国农民工总量达26 894万人[1],为城市发展做出巨大贡献的同时也带来严重城市病及农民工市民化难题。农民工作为农民身份和工人职业双重属性的群体,其就业空间选择对于农民工市民化及实现城镇化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十报告强调要努力提高城镇化质量,走出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城镇化道路,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2012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城镇化的发展思路和历史定位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并提出要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格局;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2013年12月12日中央首次召开城镇化工作会议,提出了新型城镇化的发展方向,建立“两横三纵”城市化发展战略格局;2014年3月新华社《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将在2020年前优化城镇化格局,城市结构规模更加完善,有序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问题。

一、何谓城镇化新格局

(一)“城镇化”而非“城市化”

1.概念的同一性

以2012年十报告提出走新型城镇化道路为拐点,“城市化”与“城镇化”在学术界使用频率发生显著改变,“城镇化”成为炙手可热的话题。二者在概念上具有同一性,表现在“量和质”两个方面:“一方面为量的积累方面,即人口和其他生产要素由农村向城镇或城市的转移,城镇(市)数量增加、城镇(市)人口规模扩大等;另一方面为质的变迁方面,即人们的生活、生产、组织方式等全方位变革”[2]。

2.运用的差异性

实际运用中“城市化”侧重大城市或都市的发展,而“城镇化”则重在“镇”字,发展方向向农村倾斜,这也是本文研究的重点。改革开放初期,尽管城市化向发展水平较低,但由于受计划经济体制影响,城市间发展比较均衡,当时的城市化着重大城市发展;21世纪以来,随着我国城市经济的腾飞,城市间产生层级划分,出现特大城市、大城市、中小城市及小城镇等类别,大城市发展空间严重不足,出现一系列城市病,而中小城市、小城镇发展潜力巨大,因而城市发展的方向和重心应向小城市和中心城镇倾斜,这时的城市发展应称作“城镇化”。

(二)城镇化新格局

城镇化新格局是从新型城镇化的战略高度,对城镇化空间布局及规模的设定做出的新规划。第一,以“两横三纵”交通网络为支撑,两条横轴“陆桥通道+沿长江通道”,三条纵轴“沿海+京哈京广+包昆通道”,以轴线上的中心城市为圆心,形成新的城市群。第二,积极发挥城市群中心城市和节点城市的辐射作用,促进周边中小城市、小城镇承接大城市产业转移,配合以户籍、教育、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以及基础设施工程的完善等,就近吸纳农业转移人口就业。第三,结合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资源、环境、劳动力等方面的优势,逐步形成有特色、高水平的产业发展基地,注重周边城市的专业分工与协作,实现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相互配合,协调发展的战略格局。

二、城镇化新格局的战略意义

(一)描绘城镇化建设蓝图,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

城镇化新格局从总体规划角度对未来城镇化发展提供方向指导,描绘出我国城镇化发展蓝图。东部城市群注重产业优化升级,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城市群在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及绿色发展方向提升综合实力,发展成为世界级城市群,积极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科学定位各城市功能,引导特大城市人口及产业向周边城市及城镇疏散;东部新兴城市群积极“壮大先进装备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推进海洋经济发展”[3]。

中西部城市群在保护中西部地区生态和人文环境的前提下,积极引导“有市场、有效益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优先向中西部转移”[3],吸引农业转移人口返乡就业,解决就近转移的农业人口,形成产业和人口集聚效应,促进中西部经济发展。

(二)降低城镇化成本,承接大城市人口和产业

特大城市城镇化量的积累已接近极限,人口和产业高度集聚,城市压力极大,亟须向周边疏导。该类城市未来发展重心在技术、资金、高端人才等密集的产业,城镇化成本极高;相比较而言,新兴城市群尤其是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具有明显的人力资本及区位优势,这些城市发展空间大,基础设施投入成本较低,人力资源丰富,人力成本较低,是未来城镇化的发展方向,也是解决农业转移人口就业的基地。

(三)有利于市民化问题的解决

《2013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2013年共有农民工26 894万,其中外出农民工16 610万,占总数的61.76%,超过80%流向东部发达地区,不仅带来了严重的城市病,而且绝大部分农业转移人口无法融入城市生活,造成一系列市民化问题。解决城市病及农民工市民化的重要方向是引导农民工向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转移,缓解大城市压力,发展新城市潜力,降低市民化难度,使农业转移人口真正融入城市生活。

(四)推动城乡一体化,缩小城乡差距

城镇化新格局的发展目标是在优化城市布局形态的基础上,达到城乡协调发展,最终实现城乡一体化。中小城市和小城镇承接产业转移:(1)增强城市周边农村发展活力,践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统筹城乡发展,缩小城乡差距;(2)有利于周边农村人居环境的改善,乡村与城市生活环境越来越接近;(3)带来大量就业机会,吸引外出农业转移人口返乡就业,为农民增收提供机会,缓解留守儿童、妇女、老人等社会问题,促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

三、如何实现对农业转移人口就业空间的引导

(一)积极建设新城市群

城镇化新格局将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覆盖城市和小城镇按总体要求进行职能和专业化分工,协调合作。根据媒体数据,我国当前中西部城市群有“长江中游、中原、成渝、关中”[4]、哈长等,今后将成为着重培育对象。建设城市群,推动国土空间均衡发展,逐步成为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以陆桥通道为依托的城市群及节点城市,借助构建“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契机,提高城市群人口密度,推动中西部地区城镇化发展。

(二)配套制度的改革和确立

1.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为做好承接大城市产业和人口转移的准备,首先必须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和人口“落户生存”所需的水、煤、气、电、公共交通、商业服务、环境保护、医疗卫生等工程的建立和完善,是城市发展最基本的条件。

2.积极落实户籍制度改革

2014年7月30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正式公布,我国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管理制度开始瓦解,取消“农户、非农户”之分,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随着新型城镇化的推进及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将实现在城市落户,享有与市民同等的各项权利。人口流动将不再受制度羁绊,有助于营造公平有序的劳动力市场环境,促进社会均衡发展。

但同样应明确,户籍制度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坚持统筹规划的原则,考虑到教育、住房、就业、社保等制度安排,尤其是考虑到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分情况差别化落户;结合城镇化总体规划进行合理布局,积极提升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产业集聚能力,为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就业甚至落户创造有利条件。

3.完善教育、社会保障制度

户籍制度改革实施之后,有条件落户城市的农民工子女将与城市居民享有同等受教育权利;短期内无法落户的农民工子女,政府应积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一方面减免农民工子女在城市上学的费用,减轻教育负担,另一方面重视对农民工子弟学校的监管和人力财力扶持,提高教学水平,保证教学质量,帮助农民工子女在父母关爱下健康成长。

积极推进社会保障各保险项目统筹层次,争取实现全国统筹,尤其是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整合城乡居民保障项目,建立通畅的转移接续渠道,逐步提高保障水平,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的基本生活,免去后顾之忧。

4.规范征地制度

规范我国征地制度,合理征用农村土地,保障农民权益。农民作为社会弱势群体,政府应注重其在征地中的应有权益。建立完善多元保障机制,建立合理、规范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制度,兼顾国家、集体、个人利益,合理提高农民收益,健全争议协调裁决制度,保障被征地农民未来生活,为农业转移人口自由流动提供物质保障。

(三)健全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

农业转移人口由于自身职业技能和教育背景的局限性,加之不公平的劳动力市场环境,只能在次属劳动力市场从事重体力、职业技能要求低、工作环境恶劣、保障条件差的工作。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有助于实现城乡劳动力同工同酬、平等就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查处损害农民工权益的用人单位;为农民工提供专门的劳动力争议法律援助机构,及时帮助农民工解决劳动力市场上遇到的问题,保障其在城镇化进程中稳定就业。

在城镇化新格局的指引下,政府应积极引导农业转移人口拓展就业定位思路,避免盲目流向发展空间狭小的特大城市;并结合一系列配套政策制度,吸引农业转移人口向发展潜力巨大的未来新城市群,尤其是中小城市和小城镇流动;中西部地区农业转移人口应尽量就近选择就业区域,为将来在生活方式、价值观念上真正融入城市,实现市民化提供有利条件。

参考文献:

[1]国家统计局.2013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R].2014-

05-12.

[2]聂伟,风笑天.城镇化:概念、目标、挑战与路径[J].学术界,2014(9).

第7篇

关键词:农民工;生存状况;发展状况;融入状况;研究综述

作为改革开放后涌现的一个庞大社会群体,农民工为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缩小城乡差距、加快城市化进程等方面做出了巨大贡献。但因“亦农亦工,非农非工”的特征,导致其游离于城市生活的边缘,在生存质量、发展状况、融入程度上还无法真正和城市接轨。为进一步推动农民工理论研究的发展,本文就近年来国内学术界关于农民工问题的研究状况作简要的回顾与梳理。

一、农民工的概念及特征

城市农民工是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一种独特社会现象,也是其他国家所未曾出现和存在过的新概念。何谓农民工?虽然学术界对农民工的概念尚无统一的界定,但多数学者对此有三点基本相近的认可:首先,他们来自农村,属于农业户口;其次,他们虽是农民,但主要时间是在从事非农生产活动;再次,他们的非农活动不限于工业领域,更多的是商业、服务业等第三产业活动。

但在阶层属性方面,学者们看法却有分歧:大多数学者认为,进城农民工的户籍虽在农村,但他们已从农民中分离出来,已较大程度地融入了城市生活,是中国工人阶层的一部分。但也有学者认为,目前农民在经济待遇、社会认同、政治参与等各方面还与市民不具有相同的地位与特质,在户籍制度的负面影响还未完全消除之前,提出“农民工是新的产业工人群体”的说法还为时过早。

二、农民工的生存状况

进城农民工是城市的边缘群体,保护其基本的生存是在城市立足的基本前提,主要体现在工资水平、住房条件、就业情况等方面。

(一)工资水平

随着最低工资制度的推行和城市用工环境的改善,农民工的收入水平在近年来有较大幅度的提高,但行业差距和地域差异短时间内仍无法消除。2010年全国农民工2.4233亿,月工资收入到1690元,比2009年增长19.3%,与2005年相比,增长41.6%。随着经济发展、物价上升等因素的影响,农民工工资水平仍将持续增长。

尽管农民工总体工资水平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但在不同的务工城市,农民工的收入水平仍存在较大的区域差异。据调查结果显示,东南部城市农民工工资水平明显高于西部城市。除了地区差异外,农民工工资在行业之间也存在一定差异,就北京地区来说,制造业和建筑业的月工资约2980元,而餐饮、零售业的农民工月工资仅在1506元。

(二)住房状况

从住房面积来看,只有10.6%的农民工住所不到5m2,1/3的农民工住所面积超过12m2。但进一步考察人均情况并不乐观,首先是单独居住的比重相当低,超过90%的农民工没有私人房间,30.4%的人为2人-4人共同居住,31.9%的人为5人-8人居住,大约20%的农民工居住在9人以上的宿舍。

从租房形式来看,农民工更倾向于租平房,值得注意的是,在北京有15.3%的农民工租住的是地下室,41.7%的农民工租住房屋内没有浴室,并与他人合用厨房;在南京,租住简易平房的比例也高达23%。另外,3/4的农民工选择与自己的同行们比邻而居。

(三)就业情况

农民工的就业情况是其工资水平、生活状况改善与否的先决条件。近年来,在国家政策的推动下,农民工的就业状况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如提供就业指导与就业培训,但农民工的求职渠道依然狭窄,工作时间与环境仍然有较大的改善空间。

许多农民工在外出务工前并没有联系好工作,进城后,一般经城里的亲戚、朋友或者老乡介绍找工作,而且农民工的技能大多是在工作中学习与积累的,很少参与政府组织的培训。另外,根据我国现行《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天工作时间不能超过8小时,但每天工作8小时以下的仅占12%。另外,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的不足12%,有些单位即使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内容也不规范,甚至不合法。

三、农民工的发展状况

要想避免农民工群体的“阶层固化”现象,使其拥有更多“向上流动”的机会,在保护其生存权的基础上,更重要的是支持其不断发展,解决其发展困境。

(一)社会保障情况

社会保障权利是劳动者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发生其他生活困难时,从国家、社会或有关部门获得物质帮助或者基本生活权利。农民工群体由于是“农民”身份,在国家现行制度安排下被纳入了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但是他们常年生活在城镇,城镇的社会保障体系又将其排斥在外,造成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处于无人问津的真空状态。

以医疗保险为例,在城镇医疗保险计划和农村合作医疗体制(CMS)的覆盖下,11.2%的农民工同时享有以上两类保险,12.5%的人仅享有城镇医疗保险,25.6%的人只享有农村合作医疗,而近一半(47.7%)的农民工根本没有任何保险。

(二)精神文化生活

近年来,相当一部分农民工已开始融入城市生活中去,溜冰、摄影等业余娱乐不断增多,但农民工的精神文化生活方式仍呈现整体贫乏的特点。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既有现代性的特点,又有落后的一面,积极乐观的心态与心理矛盾的冲突并存,精神压力较大。

1、文化生活方式

城市文明对农民工群体的影响日益深远,促使其生活方式不断变化,但农民工很难真正参与到市民文化活动中去,他们工作之余的消遣方式基本为打牌、聊天、看电视、睡觉、听收音机、上网等。

2、精神情感

尽管有相当一部分农民工(主要指80后农民工)已经立家或正涉足爱情,精神生活的自我满足感较强,情感方面相对充实。但面对农民工工作的不稳定性和低收入的现实,他们容易产生焦虑感,心理上缺乏安全感,情感交流甚少,许多农民工感到空虚、单调、没意思。

四、农民工的融入状况

个体对于身份境遇的感知、市民化生活的认定以及政治参与的主观认可度对于理解农民工的城市融入有特殊意义。

(一)身份认同

农民工城市融入的前提是身份认同的转换,其中职业身份与户籍身份的转换是最关键的两种转换。首先,农民工进入到城市工业生产的体系后,他们在身份上的扮演的不再是农民,而是所谓的产业工人,他们是重要的人力资源;其次,农民工进入城市后成为产业工人,应然享受与城市市民同等的待遇,户籍身份的转换是农民工融入城市的核心环节,也是学术界在农民工问题上争论最多的一点。

(二)市民化

根据涂尔干的经典理论,人的社会融合可以从人们对于正式社会组织的参与表现出来。基于文化的同质以及类似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特别是对具有相同的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有向心力,他们只愿意在原有地缘、血缘、亲缘关系的基础上,重建自己的文化与社会空间,“浙江村”、“河南村”、“四川村”等农民社区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农民工的市民融入程度还比较低,社会支持网络体系不健全。

(三)政治参与

学术界普遍认为,农民工在城市社会对当地社区的政治参与度较低,从某种意义上说,农民工在城市社会遭遇了政治排斥,其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在城市成为“纸上谈兵”。45.1%的农民工反映所在单位没有工会组织,70%的农民工没有参加过党团组织的政治生活。

虽然学术界普遍认为农民工融入城市非常难,但仍有研究者持乐观态度,他们认为农民工尽管通过正式渠道融入很难,但通过“积极镶嵌”的非正式途径获得了自主性,特别是一些成功的农民工精英能够透过对关系的投资将私人资本转化为具有现代意义的社会资本,将自身行动与城市社区政治镶嵌在一起,实现了政治融入。

五、既有研究的不足和尚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透视学术界众学者关于农民工问题的研究成果,我们清晰地感受到农民工问题的多样性、复杂性、综合性。基于此,笔者对农民工问题现有研究中的不足和有待深入研究的方面作如下评述。

(一)既有研究的不足

1、研究视角相对缺乏

农民工问题既是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也是一个突出的政治问题,农民工群体境遇的改善与政府政策息息相关,但却缺乏相应的政治学研究关怀。从学科参与角度而言,国内社会学研究者从人口学、社会学等视角对农民工问题进行探讨,但政治学并未成为农民工议题的重要参与者,在既有的政治学研究中,仅局限于政治参与的视角分析,且理论研究深度不够、理论创新不足,这是农民工研究中普遍存在的薄弱点。

2、研究方法不规范

国内有关农民工研究的文献,有相当一部分属于调查报告,正规的学术论文相对较少,在调查报告中,样本容量不足、调查不深入等问题频现;又由于农民工文化程度较低,问卷调查对于发觉农民工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效果并不明显。另外,农民工问题中可以量化的指标较多,但对于各种量化分析的方法、理论模型、指标体系的建立甚为缺乏,导致对问题的分析缺乏说服力,各种政策建议流于表象,缺乏实际可操作性。

3、研究体系不足

结合实际对农民工生存、发展、融入状况的梳理与归纳,我们可以看出,目前国内学术界对农民工的研究多集中在生存状态的描述上,即仅重视如何保护其生存上,而在其如何更好地发展的问题上则研究相对较少,有关其如何更好地融入城市的研究则更是甚少。若想真正解决农民工问题,不仅仅是保护其生存上,而是更多地支持其发展、增强其融入上,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问题,目前,现有的研究往往忽视了这一点。

(二)有待进一步研究的几个问题

1、农民工生存、发展、融入状况的评估问题

如何准确地定位农民工的生活水平、发展水平、融入程度,应该合理地考量各项指标体系及其权重,综合考虑影响建立科学完整的农民工各项指标评估体系的因素。运用定量分析方法,对各地区、各行业的农民工进行评估,才得以对相关政策及实施效果进行反馈监测。

2、农民工社会保护与支持政策体系的建立

农民工问题是一个复杂而系统的社会问题,采取步步为营、逐步推进的策略才能建立健全农民工社会保护与支持体系。所以,要在解决农民工生存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支持其发展的各项立法政策,最后,从根本上统一户籍制度,使其更好地融入城市社会,成为真正的市民。

参考文献

1、国家统计局课题组.中国农民工问题研究总报告[J].改革,2006(5).

2、罗兆锋.我国农民工群体特征研究[J].牡丹江大学学报,2008(1).

3、郑功成.对农民工问题的基础判断[J].中国劳动,2006(8).

4、刘启营.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的特点及改善对策[M].湖南农业大学学报,2009(5).

5、陈丰.当前农民工市民化制度缺失与归位[J].南京师范大学学报,2007(1).

6、梁波,王海英.城市融入——外来农民工的市民化[J].人口与发展,2010(4).

7、李强.社会学剥夺理论与我国农民工问题[J].学术界,2004(4).

8、周利敏.镶嵌与自主性:农民工融入城市的非正式途径[J].安徽农业科学,2007(3).

第8篇

伴随我国人口红利的消失,作为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建筑业,其经济增长方式要从依靠劳动力数量逐步向依靠劳动力质量转变,人力资本对建筑业的健康发展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人力资本是相对于物质资本而言的,是指凝结在人身上的知识、技能和体力的存量的总合[1]。建筑业人力资本是指建筑业蕴涵于行为主体上的各种知识、技能、健康、道德信誉和社会关系的总和,它体现为建筑产业人力数量、质量和结构的改变[2]。人力资本水平能较好地反应人力资本的质量特征。本文主要从人力资本水平来分析建筑业的人力资本质量。人力资本水平一般从人力资本的产出角度和人力资本的投人角度度量。投入角度度量人力资本的方法包括:教育经费法、学历指数法、技术等级法;产出角度度量人力资本常用的方法是劳动者报酬法。

2我国建筑业人力资本现状

2.1年龄结构分布

建筑业以一线施工作业为主,对工人的身体素质要求较高,年龄结构能较好地反映建筑业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和身体素质。本文通过《中国统计年鉴》获得2006~2013年建筑业从业人员的年龄结构分布数据。数据显示,我国建筑业从业人员的年龄主要集中在30~49岁之间,这个年龄段从业人员在建筑业从业人员中所占平均比例为64.4%,构成建筑业从业人员的主体,其中40~49岁年龄段的建筑业从业人员所占比例呈逐年上升趋势2013年其比例已高达34.6%。而20~29岁从业人员所占平均比例仅为19.1%。建筑业由于劳动环境艰苦且多为手工操作,对从业人员的身体素质和操作灵活度要求较高,所以建筑业理想的年龄结构应该是“梯形”结构,即随着从业人员年龄的增长,该年龄段人员所占比例逐渐变小,这样的结构有利于人力资本水平的持续提升和建筑业的健康发展。统计数据显示,20~29岁,30~39岁,40~49岁年龄段从业人员所占比例依次递增,呈现“倒梯形”结构,这对以体力劳动为主的建筑业的人力资本水平形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要改善这种结构,重点在于提高年轻从业人员的比例。

2.2受教育程度

建筑业一线的劳动者大多来自于农民工,所以建筑业从业人员整体受教育程度偏低。根据本文通过《中国统计年鉴》获得的数据,2006~2013年,我国建筑业从业人员受教育程度主要集中在初中程度,所占平均比例为56.7%,2013年高中、大专、大本、研究生学历的从业人员平均比例分别为15.0%、4.5%、2.6%、0.1%,呈现出学历越高,所占的比例越低的趋势。衡量一个行业人力资本的重要指标就是从业人员中高学历人数所占的比例,这对以一线手工操作为主的建筑业同样适用,一线操作人员所受教育程度低,其专业技能的获取能力较差,会影响建筑业人力资本质量,从而进一步影响人力资本对建筑业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根据受教育年限法的计算公式:人力资本水平=(未上过学×0+小学×5+初中×8+高中×11+大专及以上×15)/100,我国建筑业人力资本水平由2006年的7.9%提高到2012年的9.1%,呈逐年上升之势,2013年伴随大专以上学历从业人员比例的降低到8.5%。

2.3工资水平

劳动报酬法是从产出角度度量人力资本。劳动报酬包括货币资金、实物报酬和社会保险,由于实物报酬和社会保险数据获取与计量难度大,本文使用建筑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来体现建筑业的劳动报酬水平。由于建筑业从业人员中农民工所占比重较大,本文选取农民工主要流入的行业做比较。从表1的数据可知,建筑业的平均工资低于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并且低于全国平均工资。农民工作为建筑业从业人员的主体,其工资水平刚刚达到或超过各地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正式合同职工工资相比,建筑业农民工工资绝大多数还没有达到大学应届毕业生的工资水平,这就造成了建筑业平均报酬偏低[3]。如果从劳动报酬角度衡量人力资本水平,建筑业较低的工资水平,说明建筑业人力资本水平较低。

3提升建筑业人力资本水平的建议

提升人力资本水平对于促进建筑业经济增长具有重要意义。基于前文分析,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升建筑业人力资本水平:第一,优化从业人员年龄结构,吸引年轻劳动者进入建筑行业;第二,加大从业人员特别是一线操作人员的在职培训力度;第三,提高建筑业劳动报酬,一方面可以吸引高技能人才和新生代农民工的加入;另一方面,可以降低从业人员的流失率,提高建筑业业企业用工的稳定性。

3.1鼓励新生代农民工进入建筑行业

从前文分析可知,建筑业从业人员的年龄结构呈“倒梯型”结构,16~29岁的年龄段的从业人员所占平均比例仅为34.9%。另据数据显示,一线劳务人员占建筑业从业人员的比例接近90%,一线劳务人员主要由农民工构成,所以鼓励新生代农民工进入建筑行业是改善建筑业人力资本年龄结构的关键。2013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指出,从事建筑业的新生代农民工所占比重大幅下降,不及老一代农民工的一半,新生代农民工以从事制造业为主[4]。新生代农民工进入建筑业意愿减退的原因,一方面是因为建筑业劳动环境艰苦,生活设施简陋;另一方面,调查报告数据显示,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新生代农民工占到三分之一,比老一代农民工高19.2个百分点[4]。伴随受教育程度的提升,新一代农民工择业时,在考虑工资待遇的同时,社会地位、政治权利等也越来越多地渗透到很大部分农民工的意识中[5]。新生代农民工对自身权益的保护意识逐步提高。建筑业近几年拖欠工资的现象虽有所改善,但与其它行业相比,仍然是拖欠工资的高发地。在社会保障方面,建筑业也明显低于制造业等行业[6]。所以,相关政府部门应当加强监督和管理建筑企业对农民工工资的发放,并逐步规范劳动合同的签订,为工人缴纳基本社会保险,从而为新生代农民工进入建筑行业提供动力。新生代农民工的加入对建筑业人力资本水平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新生代农民工处于从业人员年龄结构的底部,是改善建筑业从业人员年龄结构和优化、提升建筑业人力资本的关键;另一方面,新生代农民工受教育程度较高,专业技能学习和掌握会更快,有利于提高建筑业专业培训效率和核心竞争力。

3.2建筑施工企业加大在职培训力度

建筑业从业人员整体受教育水平较低,一线操作人员大部分没有接受过正规的专业技能教育。为了提高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加强作业人员的在职培训。在职培训要与施工现场实际操作与工程的特殊性相结合,保证培训的实践性与经济性[7]。培训结束后,应当对培训人员进行相关的专业技能考核,考核合格的相应提高其工资水平,对其他从业人员形成积极的示范作用,这有利于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在职培训的有效性,从而进一步提升建筑业人力资本水平。

3.3提高建筑业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

提高劳动报酬对建筑业人力资本的提升具有很好的促进作用。随着人口红利的消失,建筑业企业的单位用工成本逐渐上升,即从业人员的工资不断上涨。有效应对用工成本上升的途径包括:一是提高建筑业机械化水平,即机械操作代替手工操作;二是提高工人的单位劳动产出。这两种方式的实现都需要建筑业从业人员具备更高的专业素质和劳动技能,一方面,建筑业企业需加大工人的在职培训力度;另一方面,建筑业需要通过有效的激励方式吸引高素质高学历人才的加入,劳动报酬是最有效直接的激励手段。从业人员中高技能工作者获得高报酬,对其它人员具有一定的示范作用,激励其它从业人员加大对自身的教育投入,例如考取专业技能证书等,从而有助于形成高报酬高人力资本的良性循环。

4结语

第9篇

最初确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目的在于改善我国住房建设资金短缺和供给严重不足的现状,使人们的住房能得到最基本的保障。

2002年国务院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以及《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等业务指导性文件,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等部门先后印发《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督办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制度,依法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推动住房公积金事业持续健康发展。2015年9月住建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明确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办理流程,指出缴存实现异地互认。2015年11月再次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机制,标志着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进入个人住房租赁提取与个人住房购置贷款(包括异地个贷)并重的阶段。

通过公积金制度的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覆盖率不断提高,成为居民购房的主要融资渠道,为我国房地产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除了个贷之外,公积金贷款还大力支持安居工程项目,公积金中心积极推进住房抵押贷款资产证券化(ResidentialMortgage Backed Securitization,简称“RMBS”),盘活公积金资产,进一步带动房地产的商业化建设。根据《关于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全国共批准项目贷款试点城市87个。截至2015年末,共有试点项目392个,累计发放试点项目贷款841.29亿元,175个试点项目结清贷款本息(《全国住房公积金2015年年度报告》)。发行住房公积金资产证券化的目的主要是为了盘活资产,置换流动性以补充后续资金,解决资金存量紧张问题。进入2016年,公积金中心的RMBS产品发行明显加速,且规模也在增大。比如,上海公积金中心于5月5日发行的RMBS产品规模达到148.4亿元。

存在的问题

虽然公积金制度建设取得了不少成就,但仍然面临严峻的挑战,滞后于社会发展。主要问题表现为以下几点:

首先,公积金制度建设尚未完善,保障范围小,保障偏离度大。与新加坡的公积金制度做比较,我国的公积金覆盖率非常低,公积金缴存对象范围窄,公积金运用效率低。201年实缴公积金的职工人数为12393.31万人,比上年增长4.34%。职工提交的公积金根据缴存比例、应付工资、公积金最高上限额来确定,且不计入所得税收入范围。因此,工资越高公积金越高,避税额度越大,所享受的住宅货币保障程度越高。而在低收入群体中,没有纳入到公积金缴存范围的家庭也不少。即使中低收入家庭享受了公积金制度,他们的住宅货币保障很有限、远低于高收入者。目前的公积金制度,倾向于高收入者,实际上拉大了贫富之差。

其次,公积金制度的金融功能薄弱,增值收益低、分配不透明,部分城市面临资金池见底。公积金的投资渠道比较单一,不仅职工的公积金存款利息低,而且增值收益也较低。根据2016年的《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现行的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绝大部分公积金缴存余额,只能存放在银行获得普通存款利息。与此同时,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大部分仍以保障性住房建设补充资金的形式无偿上缴给政府财政,直接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从实际运作过程来看,这笔资金上缴后,其使用情况并不透明。2015年末,天津、南京、南昌、武汉等全国25个城市个贷率超过100%。部分城市公积金中心发行RMBS,盘活资金流动性。但是,公积金的低利率贷款能否长期支持较高资金成本的资产证券化产品仍是未知数。

再次,公积金管理模式滞后,公积金制度功能单一。目前,我国主要以市区为单位设立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受到地方政府的管辖,主要负责公积金归集、购房贷款审批业务。在实际的工作中,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时会收到一些公积金贷款的任务,资金用途难以得到管委会、中心和缴存人的监管,具有一定的财务风险。公积金被侵占和挪用的情况,在一些地方也时有发生。

最后,非正规就业者被排斥于公积金制度在内的住房保障体制之外,尤其农民工。这有悖于“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的发展要求。目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对象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根据《2014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缴存住房公积金农民工的比例只为5.5%。为降低企业用人成本负担,我国从2016年5月1日起阶段性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缴存比例不得高于12%,政策暂按两年执行。尽管如此,非正规就业者的维权意识较薄弱,企业为他们缴存公积金的积极性低。在“十二五”期间建设3900多万套保障性住房中,产权式保障房比例过高且主要面向户籍人口,只有公租房向非户籍人口开放。绝大多数农民工收入低,无法融入城市商品房市场,也无法承担公租房租金,他们面临市场失灵和政策失灵。

公积金制度改革建议

我国经济发展已进入新常态,企业优胜劣汰的竞争日益激烈,随着社会进步不断涌现新业态,非正规就业者人数不断增加。加之,住房供给总量过剩,以购房贷款为主、促进住宅建设步伐的公积金制度不能与时共进。因此,我们必须进行改革,创新公积金制度功能,促进社会的稳定发展。主要举措如下:

建立“公积金银行”,创建公积金制度新功能的载体。目前公积金属地分散管理,不能跨市融通,贷款需求旺盛城市资金短缺,贷款需求不足城市资金闲置,住房公积金资金的闲置不仅与居民购房贷款难形成矛盾。目前设立“公积金银行”条件已基本成熟。2015年末,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89490.36亿元,缴存余额40674.72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长19.56%和9.79%。庞大的公积金余额需要全国协调管理,投资理财,需要银监会等专业机构的监管。部分城市公积金中心已发行RMBS,但零散化的发行很难形成规模,不利于二级市场发展。为打破此瓶颈,必须建立类似于美国房利美、房地美的金融机构,支撑相关业务的发展并防范风险。“公积金银行”的建立,不仅增加公积金制度的金融功能,还能打破地域壁垒,促进资金融通,还能在全国推进公积金账户异地互认。

借鉴新加坡的公积金制度,赋予公积金制度社保和医保功能。截至2015年,我国农民工总量2.74亿人,其中外出农民工1.68亿人。根据《2014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到2014年,我国农民工“五险一金”的总体参保率分别为工伤保险26.2%、医疗保险17.6%、养老保险16.7%、失业保险10.5%、生育保险7.8%、住房公积金5.5%。在未富先老的我国,庞大的非正规就业者的养老问题和医疗健康问题将直接威胁社会的稳定。

建立全国互认的个人公积金账户。根据农民工流动性较大的特点,建立与身份证挂钩的唯一公积金账户,并在全国范围内互认且享受相应的服务。现行社会保障制度下,“五险一金”转移接续非常困难。以养老保险费为例,当员工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的时候,其所缴纳的养老金很难随身转移到新的单位,最多只能以退保的形式来收回个人缴纳的小部分(工资的8%),而单位为其缴纳的大部分(工资的20%)却随着退保而进入了原来打工地社保基金的金库。这种属地化的社保制度的壁垒落后于社会发展,非正规就业者无法享受现行社保制度提供的准公共服务。因此,他们需要另一种自救保障制度,公积金制度改革能成为突破口。

优化公积金的增值和其收益分配,实现“高存低贷”,鼓励非正规就业者自行缴存公积金。通过“公积金银行”的投资理财,优化公积金增值及其收益分配,实现“高存低贷”,鼓励公积金存储,促进资金归集。新的居住证制度却又构成了一道新的“鸿沟”,成为城乡居民新的福利分水岭。如有的城市推行的“积分入户,积分入学”制度导致了一种新的对农民工的差别对待,这对流动性较大的新生代农民工是极不公平的。经济下行压力较大、财政吃紧的情况下,地方政府不可能主动为非正规就业者的社保、医保买单。但是,如果长期忽视此问题,将影响社会的稳定发展。因此,必须鼓励非正规就业者自行缴存公积金,政府(公积金银行)为缴存公积金的个人配套社保和医保。

第10篇

城镇化发展方向确定后,所需要的钱从哪儿来?这个问题已成为城镇化过程中绕不过去的坎儿。据报道,国家开发银行预计未来3年我国城镇化投融资资金需求量将达25万亿元。

事实上,这并不是第一次测算城镇化成本。自2006年以来,不算国家开发银行此次预计,一共有包括中科院、原建设部、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和中国社科院等六家机构测算过城镇化成本,农民工市民化的人均成本从2万元到13万元不等。

那么,城镇化的成本从何而来?除了大量的基础设施投资之外,目前绝大多数的研究都是关注“农民工市民化”的成本,意即目前不享受或者较少享受城市公共服务的农民工,享受和城市居民一样的公共服务所需要支付的成本。据金三林和许召元在《农民工市民化的成本测算》中的测算,这些成本大致由以下几个方面构成:

1.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成本;2.医疗保障成本;3.养老保险成本;4.民政部门的其他社会保障支出;5.社会管理费用;6.保障性住房支出。

如果以每个农民工市民化的成本再乘上目前的农民工数量,这当然是一笔巨额支出。国家统计局于2013年5月27日的《2012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我国农民工总数达到两亿六千万。不过需要指出的是,这么大的支出并不是立即需要支付,而是未来几十年内的成本。

就像金三林和许召元所指出的:农民工市民化成本的支出,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并不需要一次性投入,而是伴随着农民工市民化的过程。短期来看,义务教育和保障性住房是主要支出;长期来看,养老保险补贴是主要支出。其中,义务教育和保障性住房的支出,占总成本的1/3左右,养老保险补贴约占总成本的40%—50%,但养老保险补贴受养老金支出政策的影响很大。如果把这几十万亿的巨额成本分摊到未来七十年,那么这个数字就不会显得特别大。

更为重要的是,城镇化并不只是成本巨大的农民工市民化,还会产生巨额收益:

首先,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口涌入,会带来巨额现金流,改善当下城市的财政支出结构。在中国绝大多数城市,老龄化是一个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而现收现付的养老金体系,急切需要更多的年轻人为目前的城市老人支付养老金。

以上海为例,2011年户籍人口中,60岁以上老年人口总量达到331万,占户籍人口的23.4%。25到44岁年的轻劳动人口比例为26.9%。老龄化和少子化给这个城市的养老体系带来了巨大的压力。虽然上海的人均GDP在全国名列第二,但上海的退休金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上海的养老金都存在着近百亿的资金缺口。这个情况在2012年得到了改变,原因是上海加大了对非户籍人口的社保征缴力度。近百万年轻劳动力缴纳社保为这个城市提供了巨额的现金流。事实上,这现象并非仅在上海一地,各大城市或多或少都存在。

其次,农民工市民化会给整个经济带来活力。城镇化之所以重要并不在于修路造桥会带来GDP,而是因为人的集聚而产生的专业化和社会分工会让生活更美好。因为人口的集聚,城市公用设施的使用成本就会大规模降低,同时,还会产生新的就业机会。在农业社会中,人更多的是依赖自给自足。但是,在城市中,这都需要通过社会分工和合作才能实现分工和合作,这就提高了生产效率,从而能够给社会创造更多的价值。也正是如此,在政府眼中,是把城市化看成挑战,但是在很多商家眼中,这却是巨大的商机。

麦肯锡的一个报告指出,自2010年到2030年间,中国城镇人口将从6.3亿人增加到9.9亿人,占全球新增城镇人口的1/4。人口规模超过500万的城市,从14个增加到32个,占全球500万人口以上城市的40%。从2005年至2025年,人口迁徙将占到城镇人口增长的70%。到2025年,现有移民(1.03亿)及未来新移民(2.43亿)占全部城镇人口的比重将达到40%。推动这些迁移人口市民化,将会激发巨大的内需消费需求和人力资本提升。也正是从这个意义而言,城镇化是中国经济的发动机。

既然城镇化能够带来这么多的收益,为何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总是把城镇化或者说是农民工市民化看成是一个巨大的包袱?在我看来,这可能是由两个因素导致:

第一,政府包揽了城市化所需要的基础设施的巨额投资,但是由于没有合理的税收机制将这部分收益返还给公众,而是让个体的私人部门获得了全部收益,因此会觉得这是负担。事实上,政府只要设计一个合理的财税体系,那么这种局面就可以得到缓解。

第二,由于公共服务的惯性思维,政府包揽了公共服务的提供,巨额成本让其不堪重负。有些人全然想不到可以采用市场化的方式提供多样化的服务,公共服务并不见得只是负担,同时还能吸纳大量的就业人口并为社会创造价值。在这种情况下,政府所要做的就是改善公共服务的提供机制,让市场发挥作用。在物质贫乏的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谁能想到在历经三十年后,会有今天的巨大成就?

第11篇

【关键词】产业结构升级;市民化

一、引言

新型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我国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点工作,而产业结构升级是推动新型城镇化的动力和保障。产业结构升级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形成了良性的互动关系。近几年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和产业机构升级问题。2012年党的十报告表示“要加快改革户籍制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以及“必须以改善需求结构、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进城镇化为重点,着力解决制约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大结构性问题。”所以,研究产业结构升级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互动发展是极有意义的。

学者们关于产业结构升级与市民化二者关系的研究较少。关利平、孟宪生(2013)通过相关性分析,得出结论:用进城务工的农业转移人口占城市经济人口比例代表市民化程度,市民化和第一产业波动没有表现出相关性,与第二产业波动呈负相关,与第三产业波动呈正相关。相征、赵鑫(2014)认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动了产业结构升级,产业机构升级反过来又促进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陈茉莉、吴敏(2015)从农民工市民化的角度,分析了我国新型城镇化与流通产业发展之间的关系,发现两者存在良性互动关系。学者们已取得丰硕成果,但已有文献只讨论了产业结构升级与市民化二者的相互影响,实证分析也仅限于相关性分析。本文拟分析产业结构升级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互动现状,并建立二者互动的机制。

二、产业结构升级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互动机制分析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指由农业转移人口变为城镇居民的过程。具体指从农村转移到城镇的人口,在经历城乡迁移和职业转变的同时,获得城镇永久居住身份、平等享受城镇居民各项社会福利和政治权利成为城镇居民的过程。市民化不仅意味着户籍上的身份转变,还意味着农业转移人口在政治权利、劳动保障等社会公共服务上享受城镇居民待遇,并在思想观念、生活方式等融入城市生活的过程。

(一)产业结构升级对市民化的拉动作用

产业结构升级对市民化的拉动作用体现在两个方面:

1、产业结构升级为农业转移人口提供了就业机会。关于产业结构升级与就业的关系,库兹涅茨提出了部门结构变动理论: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增长,第一产业产值比重和劳动力就业比重渐渐下降;第二产业产值比重总体上升,但劳动力就业比重趋势是总体不变或略有上升;第三产业产值比重和劳动力就业比重总体趋势是上升的,但是具体变化比例二者并不相同。产业结构升级表现为随着经济发展和增长,产业内部结构的合理化,国民经济重心从第一产业向第二产业转变,最终向第三产业转变。根据该理论,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的演进方向是相同的。而我国农民工就业主要集中在第二和第三产业。第二、第三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产业机构内部合理化发展,为农业转移人口增加了就业渠道和机会,加快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使市民化速率提升。

2、产业结构升级促进农业转移人口的收入提高。阻碍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因素之一是成本问题,根据《中国城市发展报告》测算,农民工市民化的公共成本达到13.1万元/人,个人生活成本即在城镇定居所支付的生活和发展费用达到1.8万元/年(按2011年的价格)。随着产业结构升级调整,将提高劳动力边际生产率,农业转移人口向第二、第三产业转移,边际生产力提高有助于他们获得更高的收入。收入提高可以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从而缓解政府在市民化支出的公共成本。在拉动市民化作用方面:收入提高可以缓解农业转移人口的生活压力,加速他们的身份转换过程,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城市。

(二)市民化对产业结构升级的推动作用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对产业结构升级的推动作用体现在两个方面:1、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为产业结构内部合理化提供了大量人力资本。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在国民经济重心由第一产业向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转变的同时,为第二、第三产业提供人力资本支撑。根据国家统计局的《2014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2014年全国农民工人数总和达到2.74亿,就业分布集中在第二、第三产业。而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4年我国第二和第三产业就业人数总数为5.45亿人。可见,农业转移人口为我国产业发展提供了大量人力资本。2、市民化满足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对劳动力提出的更高需求。劳动力素质的高低制约了产业升级的发展。高素质人力资本更易引起其他要素的聚集,是产业结构升级的物质基础。大型城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主导产业由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产业转变,对劳动力提出更高的要求。农业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完成标志不仅是农业转移人口获得身份转换,享受同等权利和公共服务,还是综合素质的提升。农业转移人口的综合素质提升,有助于他们提高就业质量,完成劳动力素质的提升,这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发展的需求是一致的。

三、实证分析

(一)变量选取

市民化指标:根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内涵,大体可以用本地区非农户口人数占总人口比率来度量市民化率。(PC)

产业结构升级指标:产业结构升表现为三次产业结构内部合理化,国民经济重心由第一产业向第二产业,进而向第三产业转变。根据产业结构升级的定义,本文采用第三产业增加值占比来衡量产业结构升级水平。(TE)

本文使用软件Eviews,考察期为1995年到2014年。数据来国家统计局的1996-2015年的《人口和就业统计年鉴》和《中国统计年鉴》。

本文采用ADF单位根检验法,由于原序列PC、TE二阶差分后仍不平稳,所以对原变量取对数后再进行检验。由表1的结果可知,序列lnpc和lnTE在10%的置信水平上是不平稳的。因此,对原变量进行差分,再进行单位根检验。可以看到,经过二阶差分后,lnpc和lnTE的二阶差分在1%的置信水平上是平稳的。并且lnpc和lnTE都是二阶单整的变量。

由于变量本身是非平稳的,虽然二阶差分后序列是平稳的,但并不能说明变量间存在长期均衡关系,需要通过协整检验来验证。由ADF单位根检验得到,lnPC和lnTE都是同阶单整的变量,且二阶差分序列是平稳的,这个结果是进行协整检验的前提条件。由表2的检验结果可知,lnpc和lnTE存在协整关系,存在长期均衡关系。

3、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

对lnPC和lnTE序列做格兰因果关系检验,最优滞后期是2。由表3的结果可知,在5%的置信水平上拒绝原假设产业结构升级不是市民化的格兰杰原因,在1%的置信水平上拒^原假设市民化不是产业结构升级的格兰杰原因。所以结果表明,滞后2期,在1 96和5%的置信水平上,产业结构升级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存在双向因果关系。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我国第一产业增加值比重呈下降趋势,从1995年的19.6%下降到2014年的9.1%: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也呈下降趋势,从1995年的46.8%下降到2014年的43.1%: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呈上升趋势,从1995年的33.7%上升到2014年的41.2%。随着产业结构的不断优化升级,我国农民工就业结构也在调整优化,农村劳动力不断向城镇转移。根据国家统计局的《2015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2015年农民工就业行业分布:第一产业占比0.4%,第二产业占比55.1%,第三产业占比44.5%。农村劳动力第一产业就业比例呈下降趋势,总体向第二和第三产业转移。

由上述数据可见,产业结构在不断优化升级的同时,农村劳动力不断向城镇转移,实现就业结构调整,市民化速率在加速增长,二者的发展是同向的。

四、结论

产业结构升级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存在良性互动关系。

产业结构升级对市民化的拉动作用体现在:

1、产业结构升级为农业转移人口提供了就业机会。

2、产业结构升级促进农业转移人口的收入提高,从而加速市民化进程。

市民化对产业结构升级的推动作用体现在:

1、市民化为产业结构升级提供大量人力资本。

第12篇

关键词:新生代农民工 组织社会化 人力资源管理

“新生代农民工”是指于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外出务工,户籍身份仍是农民的劳动者。新生代农民工与以往的农民工在价值取向、行为特征方面存在很大的差异,而大部分用工单位仍延续着使用对待上一代农民工的管理方式对待新生代农民工。因此,有必要对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发展特征展开分析,并由此提出更富有针对性的管理策略。

组织社会化指的是个体通过熟悉组织文化和氛围,调整自己的工作态度、工作行为和价值观来适应新组织的价值体系,内化组织的目标和行为规范并有效融入组织的过程。组织社会化可以帮助新员工成功融入一个企业,使其组织附属感和承诺、工作满意度、角色清晰度、任务熟练度以及与企业价值观的匹配程度得到大幅度提升。由此,组织社会化理论对新生代农民工的管理具有极强的指导价值。

一、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发展特征

(一)外出发展动机

如果说上一代农民工进入城市的动机主要是获得比在农村务农更多的经济收益,那么,新生代农民工在较为优越的环境中长大,没有经历过缺衣少食的生活困扰,外出打工更多的则是为了改变生活方式和寻求更好的发展机会。据调查显示,56.9%的新生代农民工认为打工是为了多挣钱,但也有高达62.6%的人未来有做老板的打算,“有自己的事业”是他们中不少人的最高理想。他们不再是为了“生存”而奋斗,而是为了更好的“生活”。他们希望在城市中学到更多的技能,希望得到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二)个人素质

与上一代农民工相比,新生代农民工的素质相对较高。据国家统计局统计,在2009年,30岁以下的新生代农民工接受过高中及以上教育的占农民工的比例在26%以上,其中,21―25岁接受过高中及以上教育的比例达到31.1%,且这部分中有16―30%的人接受过就业培训。在信息获取能力方面,由于新生代农民工所受教育程度较高,他们善于通过各种途径,如书籍、报刊、网络等来获得更多的知识,而且对新鲜事物的接受能力也有了很大提高,思想也比较开放和先进,对他们所处的现实环境有了更清楚地认识。

(三)择业观

上一代农民工由于教育程度的限制,所从事的一般是建筑业、制造业、运输业等一些以体力劳动为主的行业,工作要求简单淳朴,甚至只要有工作就做,拿到工资就行,对工作的附带要求也很低。而新生代农民工则不然,由于教育水平提高,获取信息能力增强,使得他们的择业表现出了较强的流动性和选择性特征。更重要的是新生代农民工在选择职业时,还希望能学到技术、增长见识、有利于未来的发展,同时也诉求基本的尊严,希望被他人尊重和被社会认可。

(四)维权意识

上一代农民工的工作耐受力比较强,任劳任怨,能够忍受不计报酬地加班加点,即使在恶劣环境下也不惜透支身体健康来换取微薄的工资。但是对于新生代农民工来说,当他们所期待的工作待遇或条件远没有得到尊重和满足的情况下,他们不会委曲求全、无所作为,他们会以自己的方式(如辞职、消极等行为)予以表达。

二、新生代农民工面临的发展困境

(一)缺乏归属感

虽然新生代农民工普遍有着融入城市生活、被城市尊重的强烈愿望,但是他们仍然无法摆脱非城市人口的身份,享受不到所谓的市民待遇。与城市人口相比,新生代农民工无论是职业技能、工作经验, 还是在社会信息获取能力层面都处于劣势。他们中的大部分无法达到预期的心理满足状态,从而将自己定位为农村人,缺乏城市和企业的归属感,对他们而言,城市、企业和工作只不过是挣钱的载体。新生代农民工的这种过客心理使他们缺少主人翁意识,无法真正关心所在企业的发展。因此,一旦有更好的机会,他们就会选择辞职离开。

(二)职业发展支持少

与上一代农民工相比,新生代农民工的受教育程度较高。调查显示,他们中有31.2%的人在工作之余选择学习,56.2%的人希望有关机构能组织开展各种技能培训。但目前对于农民工的就业支持和再培训是非常匮乏的。即使流出地(农村)有职业培训活动,但大多针对的也是低层次的岗位,如清洁工、家政服务、水泥工等,这些培训对新生代农民工来说既无益处,也无兴趣。

(三)生活和工作受到歧视

受传统观念作祟的影响,农民工群体仍然没有得到公平的对待。生活上,城市居民往往对农民工有很多偏见,甚至在公开的场合常表露不屑。工作上,新生代农民工的利益并未做到有效的保护,生存状况不容乐观。上一代农民工遇到的诸如工资拖欠,劳动条件恶化,维权艰难,社会保障缺失等问题依然存在。同时面对生活和工作的双重压力,容易导致新生代农民工心理失落,从而选择离开。

三、组织社会化视角下新生代农民工的人力资源管理策略

(一)重视人本关怀

由于人为原因造成的身份差别,农民工只能处于“二等公民”的尴尬境地,在就业、生活、教育等各个方面都受到歧视。而对于新生代农民工来说,他们有着更强烈的被尊重的要求,同时也有着更脆弱的心理承受能力,因此,企业单纯地强调管理的科学和公平已经不能满足新生代农民工的需要,他们更重视的是能从企业中获得人本关怀。因此,企业应营造能满足新生代农民工心理需要的企业文化和企业心理氛围,例如:选取优秀的新生代农民工参与高层的一些重要决策;推行一次新措施前向他们争取宝贵意见和建议;多开展一些娱乐活动,丰富他们的休闲时光;对他们的住宿条件和饮食多加改善;安排合理的作息时间等。

(二)改善薪酬管理制度

薪酬是新生代农民工择业最重要的影响因素。目前,虽然农民工的薪酬有所提高,但其生存状况仍然不太乐观。据国家统计局的2009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2009年外出农民工月平均收入为1417元,比上年增加77元,增长5.7%,但远低于同期通货膨胀率,与经济持续高速发展形成明显的反差。与有工就打的第一代农民工不同,新生代农民工选择性更强,追求也更高,对外出务工成本与收益精打细算,并用自己的方式(辞职、罢工等)与资方进行博弈。因此,面对这些新生代农民工,企业必须要改善原有的薪酬管理制度。

(三)重视职业能力培训

影响当前新生代农民工工作期望的最重要因素是自我发展因素,因此,企业不仅要在新生代农民工上岗之前对其进行入职培训,还要将培训贯穿到他们职业生涯的整个过程中。只有这样,才能较好地满足他们的个人发展需求,保证较高的工作满意度。此外,大力鼓励和支持新生代农民工内部的非正式的导师关系。建立了非正式的导师关系的新员工,通常会从他们导师那里获得更多的与职业发展相关的支持以及更高的薪酬,并且他们在绩效方面的表现也更加突出。

(四)制定职业生涯规划

职业生涯规划是员工组织社会化的长期激励,是对职业生涯进行持续的系统的计划的过程。据调查,很多新生代农民工有留在城市的梦想,因此,为他们制定合理的职业生涯规划是对他们工作的最大鼓舞。对此,组织应该加强对新生代农民工进行职业生涯指导,使其明确努力方向,为其提供详尽的工作前景资讯。与此同时,当新生代农民工对未来发展方向明确后,便能加强自身努力,实现组织社会化进程最大化,从而为企业创造更多的价值。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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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余作国, 林丹梅. 基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新生代农民工分析[J].经济与社会发展, 2010(8):137―140

③白云. 城市农民工心理状况研究综述[J].农村经济与科技,2007/06:5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