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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培训总结

时间:2022-09-28 03:29:19

法律培训总结

第1篇

为提高大学生村官的法制意识、法律水平,更好地配合基层干部依法治村,并将法律服务、法律援助进一步深入到农村基层,2010年12月9日,昌平区为全区大学生“村官”在区广电中心开展法律培训。

当前,农村法律服务需求越来越高。农村经济发展、公共事务处理、拆迁安置、土地承包、邻里关系等民事权益涉及的法律问题越来越多。为此,区司法局请来邢建平、陶秀霞、兰士林三位领导对全区大学生“村官”进行法律知识与法律服务技能培训。

邢建平主要介绍了昌平区的普法情况。在“一五”、“二五”、“三五”、“四五”普法工作中,昌平区均荣获全国先进,位列全国200多个区、县第一名。在工作中,昌平采取“抓重点、促全面”的方法,针对重点对象、重点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效果。“五五”普法规划已经有了思路,要突出重点普法对象,明确重点普法内容,狠抓重点工作的落实。只有这样,“五五”普法工作才能够取得突出成效。

我认为农村普法和流动人口普法是我区普法工作的薄弱点。“五五”普法应当将农村流动人口普法作为重点和突破口来抓。加强农村和农民群众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的普法教育十分必要,必须采取灵活有效有针对性的措施,充分重视并依靠广播、电视、报纸等途径来做好普法工作。

随后,陶秀霞对法律法规、人民调解进行了讲解。人民调解是我国法制建设中一项独特的制度,是现行调解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我国的调解制度主要由三个部分组成:一是法院调解,亦称诉讼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通过说服教育,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活动;二是行政调解,是指在具有调解纠纷职能的国家行政机关主持下对纠纷进行调解的活动;三是人民调解,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依法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说服劝解、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根据宪法、民事诉讼法、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的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在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人民法院指导下进行工作。实践证明,人民调解是人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好形式,它对增进人民团结,维护社会安定,减少纠纷,预防犯罪,促进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作为一名当代大学生村官,应该掌握好法律知识,在面对村民的纠纷时,能够很好的进行法律分析,要有法可依,有理可说,尽力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

最后,兰士林对法律援助进行了详细的阐述。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法律援助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依法治国得以实现的有力保证,从而有助于加强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他还结合一位农村老太太隐私权的合法保护的案例进行讲解,使我们感受到法制意识日益深入人心,法律是保护人们合法权益的有力保障。

作为村官,我们应该做好普法宣传,为需要法律援助的村民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监督法律政策的落实情况,为农村基层的普法工作做出自己的贡献。

这次法律培训使我深受启发:村官可以协助修订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进一步做好村民自治监督管理工作,把我国的法律深入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这是落实“五五”普法规划的一项措施,将利于推进农村民主法治建设。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全员参训、立足岗位、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基本要求,以切实履行司法行政工作首要政治任务和基本职责为目的,广泛开展执法(执业)大培训、岗位大练兵活动,为推动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和组织保证。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执法(执业)大培训、岗位大练兵,使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切实做到“四个在心中”;履职能力进一步增强,胜任本职工作,切实履行职责,努力成为本职岗位的行家里手;执法执业行为进一步规范,严格执行各项法规政策,依法行政、依法执业、公正廉洁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职业道德进一步强化,恪守职业道德规范,树立司法行政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三、重点内容:

这次培训练兵活动,应重点抓好八个方面的内容:

(一)政治理论培训。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学习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市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六个为什么”理论知识,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职业道德、纪律作风和廉洁自律的重要文件精神,认真贯彻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加强党性党风党纪和反腐倡廉教育,打牢依法行政、依法执业和公正廉洁执法的思想基础。

(二)法律法规培训。认真学习《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公务员法》、《行政诉讼法》、《律师法》、《公证法》、《法律援助条例》等与司法行政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执行法律法规的能力。

(三)司法行政工作规章制度培训。组织机关公务员学习各项行政管理规定、办文办会办事程序等,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水平和效率。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学习本行业的管理规定和制度,确保法律服务更加优质高效。

(四)舆论宣传培训。认真学习新闻宣传工作的有关规定。学习现代媒体、网络的运作流程、舆论宣传、社会热点问题形成、司法行政工作中易引起社会关注问题防范等基本知识以及相关纪律要求,切实提高正确的舆论宣传能力。

(五)信息化实战应用训练。普遍开展计算机应用、通讯、监控系统的管理使用、办公软件和网络的操作技能等培训,重点加强信息采集、分析研判和网上传输的实战应用训练,最大限度地发挥现代化监管技术手段在实战中的效用。

(六)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置训练。组织学习《突发事件应对法》,开展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置训练,着力提高突发事件的能力。

(七)岗位技能训练。根据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不同岗位特点,分类开展业务技能训练,切实提高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和水平。机关公务员重点进行本岗位行政管理和服务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培训。法律服务工作者重点进行新颁法律法规、法律服务实务和操作等培训。

(八)纪律作风训练。普遍加强纪律作风教育,开展着装、仪容、举止等训练,规范行为习惯。切实提高组织纪律性、体能素质和实战能力。

四、组织实施:

(一)准备阶段:今年4月之前,认真学习贯彻司法部执法大培训、岗位大练兵活动电视电话动员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全系统实施方案,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今年4月—11月,各科、室、处、中心、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区属人民调解组织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本部门实施方案或计划安排,做好组织落实。

在活动中,坚持领导带头和全员参加相结合,坚持知识培训和技能训练相结合,坚持在岗培训与集中培训相结合,认真组织抓好本单位本部门人员的学习培训。适时对参训的干警和法律工作者进行考核。

(三)总结验收阶段:今年12月—明年1月,司法部和市司法局将适时组织检查组赴各地检查活动开展情况,区司法局将对各单位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总结验收。各单位要做好自查,并于今年12年30日前将活动总结报区司法局政治处。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务求培训练兵活动取得实效:

(一)健全机构,落实责任。区司法局成立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执法(执业)大培训、岗位大练兵活动领导小组,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于冠波任组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寇德禄、李建国,副调研员周俊亭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推动。各单位、各部门也要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级领导具体抓的专项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保证各项工作职责落实到人。

(二)领导带头,检查督促。各单位、各部门领导同志要带头学习,带头训练,发挥表率作用。同时,要加强对活动的指导,建立联系点,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具体指导督促,解决实际问题,对组织不力的单位和部门,予以通报并督促整改。要把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单位、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对不合格的单位、个人不得评先评优。凡在活动期间发生影响安全稳定重大案件的,一律不得参加评先评优。

第3篇

【关键词】预备法官 定位 目标 复合培训模式

当前,法官的职业化、精英化已经成为我国司法改革的重大议题之一。为推进法官的职业化、精英化,我国相继建立了相应的“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法官遴选制度”和“预备法官培训制度”,试图通过制度上的设计和把关,确保高素质法律人才进入法官队伍。其中,预备法官培训制度尽管推行较晚,但也已经成为我国初任法官任职的必经阶段。

定位与比较:预备法官培训何为

目前,尽管预备法官培训已经成为初任法官任职的一个必经阶段,但是,作为一项制度而言,它究竟在何种层面、多大程度上发挥什么样的作用,对此仍然没有清晰定位和明确界定。这直接导致了预备法官培训在现实中流于形式,发挥不了其应有的作用。

定位问题:形式标准还是实质标准?毫无疑问,在我国,通过预备法官培训是成为一名法官的重要一步。按照我国《法官法》、《法官培训条例》的要求,只有通过预备法官培训并且合格,才能达到初任法官的任职标准。然而,细致考察相关法条及其现实运作,不难发现,预备法官培训作为初任法官入职的必经程序,有沦为形式之嫌。按照目前的定位,预备法官培训制度承担的是对通过国家公务员考试被法院录用并已取得国家统一司法考试资格证书的人进行培训的职责,作为培训的对象,这些人在培训之前事实上已被录用,预备法官培训不过是履行程序而已。这种“先录用,后培训”的机制①,事实上使预备法官培训变成一种单纯的任职前培训。由此,在现实中,预备法官培训在法官入职过程中不过是一个形式标准。

预备法官培训仅仅作为法官入职的形式标准,这既不符合制度设计的初衷,也不能承担培养合格初任法官的任务。实际上,预备法官培训是要使培训对象完成从非法官到法官的角色转换。因此,在制度定位上,预备法官培训不仅仅是一个形式上的必经程序,而应成为一个更具实质性的制度设置和硬性标准。这就需要对预备法官培训制度作出更为清晰准确的定位。首先,在关系定位上,应对当前法官入职的三大制度之间的关系进行重新定位,提升预备法官培训制度相对于其他两种制度的重要性。以改变目前“先录用,后培训”的法官入职模式。其次,在自身定位上,不仅应明确预备法官培训制度作为必经程序的形式意义,更应明确它对于法官角色转换的无可替代的实质性意义。最后,应该明确规定未通过预备法官培训的后果,甚至要求一定的淘汰率。只有通过这种重新定位,才有可能使之从一个必要的“摆设”,变成一个可以发挥实质性把关作用的至关重要的制度。

区分与比较:预备法官培训何为?尽管在定位上已经明确了预备法官培训是要完成从非法官到法官的角色转换和质变,但对于这种转换本身,人们仍然存在很多疑问。有必要对法学院教育和预备法官培训进行区分和比较,从而明确预备法官培训是要干什么、能干什么,更具体地把握和定位它在从非法官到法官的角色转换和质变中的作用和意义。

可以把法学院教育和预备法官培训看成是两个相互衔接但定位各异的制度。作为“制度”的法学院②,其功能和定位在于要把一个法律的门外汉变成一个新生的法律人,为各种法律职业培养合格的法律人才。我国的法学院教育尽管存在是素质教育还是职业教育的争论,但一般来说其目前的教育模式是素质教育和职业教育的结合。其素质教育着眼于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和能力;其职业教育主要还是一种法学知识体系的教育,体现在对十三门法学主干课和若干选修课的教学和讲授,着眼于对相关理论知识的讲解和法律规则、条文的诠释。

与法学院教育不同,预备法官培训在定位上,既与之相衔接,又相互区别。与法学院教育的衔接在于,它所面对的对象是一个“半成品”,这一半成品在经历法学院教育后已掌握了一定的法律知识、法律技能、法律思维和法律伦理。预备法官培训是要在这一半成品的基础上加工成为己所需的成品,而非重起炉灶。而与法学院教育的区别在于,它与之相比,应该是一个不同的阶段,承担着特殊的使命,即把一个具备一定法律素养的人进一步转变成一个合格的法官。因此,如果法学院教育是一个蓄能池的话,预备法官培训就是要把它转化为现实的能量加以输出。预备法官培训在此过程中要实现何种转换?可能大致涉及到三个方面:从知识到能力的转换,从理论到实践的转换,从潜在法律素质到专业法律身份的转换。通过这种转换,从理想状态来说,一般法律人被塑造成特定的法律身份,并具备了与身份相对应的知识、经验、能力、道德。

目标分析: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法官

既然预备法官培训的制度定位在于完成从非法官到法官的实质性转变,从而为国家培养合格的法官,那么,需要进一步探讨的是,作为目标,何谓合格的法官?

对法官的规范性要求和经验性要求。何谓合格的法官,涉及对法官的看法和要求。在这一点上,学者苏力的观点特别具有启发意义。③苏力认为,讨论合格的法官应该区分理想中的法官和现实中的法官。理想中的法官,大致是从各种有关法官的理念、概念和定义中推演出,或是从世界历史上的众多杰出法官或准法官(裁判者)或者有关这些“法官”的故事中归纳抽象出一个理想的法官形象,抽取理想法官的一系列必备要件,然后按照这一理念来衡量和要求现实生活中的法官,为今日中国的法官树立一个应当追求的楷模。而现实中的法官,在苏力看来,现实中担任法官的都是普通人,总是生活在具体社会中,会受具体社会、政治法律和知识制度条件的制约,都要解决特定社会中的具体问题。

苏力的观点对于我们的讨论很有启发性。在我看来,预备法官培训要培养的法官既要符合对法官的规范性要求,也就是说,符合对法官的普遍性要求,在这一点上,无论是英国、美国、日本还是中国的法官都是一样的;另一方面,也要符合对法官的经验性要求,在特定时空中,在不同的社会中,关于合格法官的标准也就存在差异。正是在这一意义上,一个日本或美国语境中的好法官,在中国不一定能成为好法官。

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法官?就当下中国而言,一个合格法官可能意味着以下一些要求:

第一,理论与实践的融通。参加预备法官培训的学员,一般来说都具备了一定的法学素养和理论知识,包括使用法言法语,掌握法律知识、法律技术、法律思维。但光有法学知识乃至法律信仰,还远远称不上是合格的法官。苏力就提醒我们注意两种区别,即法学知识与司法知识的区别,以及精密理性与实践理性的差别。④相对于通过法学教育习得的法学知识,司法知识是指法官在司法实践中逐步积累起来的对司法有参考指导意义的某些经验和技术。这种知识处于法学教育的视野之外,却实实在在地在现实司法审判中发挥着更为重要的作用。同样,在法学院我们学到的更多是从前提到结论、从规则到事实的纯粹逻辑推演,但在司法实践中这可能更像“纸上谈兵”,实践理性的前提就是要在实践中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要求对现实经验有高度的默会和掌握。要培养合格的法官,其着眼点就不在于理论,而在于实践经验,在于对在中国特定社会中所获取的审判经验的传承和实践素质的提高。

第二,知识与能力的结合。我们所需要的法官,不仅要具备法律知识,熟练运用法律处理具体案件,更重要的是,要具备化解纠纷、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当下中国,强调法官的能力绝非一种夸夸其谈,这完全是由中国所处的转型社会所决定的。众所周知,历史上,法律的稳定性和变化性一直是一对矛盾。但是在一个高度成熟和相对稳定的社会中,法律的确定性一般会比较高,法官相对来说就更加按部就班;与之相对,在一个剧烈转型的社会,法律的确定性会受到严重冲击,法官就不得不更多地利用自身的决断来弥补和克服法律和现实社会之间经常会出现的差距,尽可能作出他认为公正合理的判决。当下中国作为转型社会就是一个高度复杂的社会,利益分化日益加大,城乡二元结构、东西差异、陌生人社会和乡土社会交织,这都是法官所面对的现实中国,这就要求法官具有高度的社会理解力、洞察力,解决问题时必须综合运用法律智慧、社会智慧甚至政治智慧。

第三,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的结合。法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行使着国家的权力,势必经常面临各种各样的诱惑,能否经受住考验,关系到法官的形象,关系到法院的形象,也关系到国家公权力的形象。因此,对法官而言,仅仅具备职业技能、职业能力是远远不够的。尤其对中国法官而言,一方面目前其自身地位和金钱状况使其更难以防御外界的各种诱惑,另一方面中国特有关系社会的存在、人情和面子观念,都充当了外部压力和助推力;更有甚者,中国法官缺乏制度上的防火墙来实现有效隔离,因此形势更为严峻,职业道德对中国法官来说具有更重要的含义。

宏观重构:几点制度构想

基于其制度定位以及对中国语境下培养何种合格法官的目标分析,预备法官培训制度在宏观上需要若干改进乃至重构,才能满足其制度定位和目标需求。

复合培训模式的建构。目前我国预备法官培训尚未形成统一模式。现有的预备法官培训机制很难满足上述目标定位,因此,完全有必要在制度上明确建立分阶段的复合培训模式。这种复合培训模式可分为三个阶段:一是集中培训阶段,二是在职培训阶段,三是总结评估阶段。

集中培训为目前所通行,在此不详述。但需强调几点:在师资上应以有经验的法官包括基层法官为主,还要加上社会学、政策学等其他领域的专家学者;在授课内容上,除了司法技能、司法伦理等方面外,还应涉及宏观层面对中国转型社会的分析,微观层面如心理学知识的传授;在授课方式上,也应综合多样。总而言之,注重实际能力培养而非专业知识传授。

在职培训时长可设为一年。首先,在职培训应在各基层法院进行。因为学员在基层法院能接触到最丰富、多样的案件形态和基层社会的风土人情;同时也有助于形成一项辅的制度,即各级法院录用的人员都应有一年的基层法院经历。其次,作为预备法官培训制度的重要构成环节,必须被严格纳入到统一的管理体系中。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在职培训采取专门导师制,由基层法院有经验的法官担任导师,进行手把手的经验传承。

复合培训模式的最后阶段就是总结评估阶段,这类似于“毕业答辩”。其目的主要是考察前两个阶段的培训效果,总结培训所取得的成绩,最终在制度上评估学员是否达到了初任法官的标准。

规范而有效的统一测评和考核制度的确立。除了复合培训模式的建构,要确保预备法官培训制度发挥更具实质性的作用,就必须建立规范而有效的统一测评和考核制度。

与复合培训模式相适应,预备法官培训的统一测评和考核制度也应该是分层次、分阶段的。第一是日常层次的测评和考核。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集中授课阶段,主要包括平时成绩和笔试考试;二是在职培训阶段的考核,包括经常穿插性的考察、摸底,以及导师的打分和评语。第二是最终层次的考核,它发生在总结评估阶段。首先,应该由省级培训机构组成专门的预备法官考核委员会;其次,考核的形式是,结合学员日常考核所得的平时成绩,对学员进行最终的答辩和评估;最后,考核结果是,通过预备法官考核委员会的总结评估的,颁发预备法官培训“合格证”,获得法官的正式入职资格。

组织架构的完善。目前我国法官培训的组织架构,根据《法官培训条例》第九条规定,主要为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国家法官学院及其分院,高级人民法院设立省级法官学院、法官进修学院、法官培训学院等法官培训机构。从组织架构上来说,这一规定过于笼统,至少有三个方面有待细化:

第一,就各级法官学院的关系和分工来说,我们认为,就预备法官培训这一领域而言,国家法官学院应当将权力下放并逐渐退出。理由如下:首先,国家法官学院作为最高的法官培训机构,应专注于全国性的、高级别的法官培训事务,以及担负起指导之责(包括对预备法官培训的一般性指导),而预备法官培训则由各省级法官学院来承担。在二者之间基于性质和地位应有更明确的权限和分工。其次,我国各省情况不一,差别很大,对法官的要求和标准由此也不一样。在此前提下,由各省法官学院各自负责预备法官培训,把握好合格法官的判断标准,极为必要。最后,如果预备法官培训的在职培训应在基层法院进行,那么,从管理的角度,由省级法官学院负责更为可行,国家法官学院事实上是鞭长莫及。

第二,在各省法院系统内部,有必要提升省法官学院的地位和权限。在现行体制内,简单地来说,需要提升地位、增强权限、促进合作。提升地位,在现有权力配置序列下,可能较管用的是,由省高院主管人事方面的副院长兼任省级法官学院的行政职务,这样不仅可以在现实体制上实质性提升其在法院系统中的地位,而且也能从更为整体的角度来看待和落实预备法官培训事务的重要性。增强权限,就是各省法官学院能有更大的权力来调动为预备法官培训所需的一切资源。促进合作,指的是即使法官学院的权限有所加强,但在更大程度上,它需要法院其他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只有通过合作,预备法官培训才能最大限度地有效开展。

最后,统一管理体系的有效搭建。目前的培训管理体系相对“扁平”,也就是说,各省法官学院内部已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培训机制,但是,预备法官培训的复合培训模式却要求具备一套“垂直”的管理体系,以便在在职培训阶段也能实现对学员培训的统一管理和有效监控。由此,有必要在各基层法院设立在职培训管理的相关部门,接受省级培训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统一管理。

【作者单位:吉林省法官培训学院(国家法官学院吉林分院);本文系吉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十专项”“法治的中国道路”部分研究成果,项目编号:2013QY001】

【注释】

①怀效锋,陆锦标:“关于完善预备法官培训制度的思考”,《审判研究》,2008年第3期。

第4篇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公务员法治理念,提高全局公务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根据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司法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区公务员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局开展“学法律、提素质、正作风”法治理念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党的十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共省委关于深化法治建设的意见》及省、市、区相关文件精神,重点以局“六五”普法规划为抓手,大力加强全局公务员法治教育培训,提高公务员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们满意的审计队伍。

二、活动对象

全局人员。

三、活动时间

2013年10月至2014年4月。

四、实施步骤和主要活动安排

主题教育培训活动从2013年10月份开始,到2014年4月份结束,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10月)。一是召开局机关全体审计人员大会,传达《关于在全区公务员中开展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活动的通知》要求,宣传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引导全局工作人员把握活动的目标、任务和相关要求,切实增强参加主题教育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制定《区审计局公务员法制理念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活动的指导思想、活动对象、活动时间、组织领导、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三是发挥领导带头示范作用,局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党的十精神,进一步掌握和领会党的十对社会主义法治的表述和要求,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策理论水平。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11月至2014年3月)。按照全区主题教育培训活动的要求,结合局机关各项工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务实管用的主题活动。一是开展全员培训,结合《关于在全区公务员中开展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活动的通知》要求,重点培训学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公共行政管理以及审计法律法规。结合“六五”普法活动,鼓励全局工作人员通过菜单式选学、网络学习、法律法规培训的方式参加专题学习。二是组织读书活动,向全局工作人员推荐优秀书籍,进一步提高每一位工作人员的法治理念,并组织读书兴趣小组活动,交流学习心得,撰写读书笔记。三是开展法律知识“每日一题”活动,结合主题教育培训活动内容和大纲的要求,在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的同时,以党小组为单位,主动完成主题教育培训活动“每日一题”,检验学习培训效果,营造学习氛围。四是积极组织和参加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开展一次“公务员法治理念主题教育”的征文比赛活动。在加强日常学习和培训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局机关人员参加省、市组织的各种形式的法律法规组织的法律法规知识竞赛。五是加强局机关法治文化建设。坚持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活动与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通过局机关网站、在线等载体,加强局机关文化建设、营造机关法治文化氛围。

(三)总结巩固阶段(2014年4月)。组织科室进行活动总结,检查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切实增强主题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活动有力有序有效的向前发展。总结局机关开展主题教育培训活动的情况,以书面的形式报区人社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公务员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活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各科室活动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精心组织好、实施好本次活动。注意发现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加强宣传引导,为主题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5篇

各县(市)总工会,州直机关工会工委,州总工会各科室、职工服务中心、六库工人文化宫:

根据省总工会继续深化“一活动一工程”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州2017年工会重点工作安排,为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动员广大职工开展以“践行新理念、建功‘十三五’”为主题的劳动竞赛、技能竞赛、宣传教育、文体活动,广泛开展比学赶超、创先争优等实践活动,激发职工群众干事创业的热情,凝聚推动改革发展稳定的强大正能量,在推动实现怒江脱贫摘帽、全面小康、跨越发展中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州总工会决定在“五一”前后,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庆祝“五一” 国际劳动节系列职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你们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活动实施方案认真贯彻落实。

一、活动主题

今年庆祝“五一”活动的主题是: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凝聚发展共识“撸起袖子加油干”。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对怒江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省第十次党代会、省委十届二次全会和州第八次党代会、州委八届二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州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部署,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全面脱贫摘帽、全面同步小康两大目标任务,以“一活动一工程”为重要载体,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更好组织职工、引导职工、服务职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团结动员广大职工进一步凝聚发展的共识,增强怒江跨越发展的动力和活力,为推动怒江如期实现全面脱贫摘帽、全面同步小康目标任务建功立业。

二、活动安排

(一)深入开展“劳动者风采”宣传活动

组织时间:4月10日—5月30日

主办单位:州委宣传部,州总工会

承办单位:州级各新闻媒体,各县委宣传部,各县(市)总工会

责任部门:州委宣传部宣教科,州总工会组织宣教科

协办单位:州总工会各科室,六库工人文化宫

主要内容:根据省委宣传部、省总工会关于开展2017年“劳动者风采”宣传活动的有关通知精神,深入开展2017年“劳动者风采”宣传活动,进一步弘扬中国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和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团结动员全州广大职工为推动怒江跨越式发展、如期实现全面脱贫摘帽、全面同步小康目标任务建功立业。(具体工作活动方案另行发文)

(二)深入开展困难劳模、困难职工农民工、困难单亲女职工“关爱行动”

组织时间:5月30日前

主办单位:州总工会

责任部门:州总工会生产法保科、女工委,各县(市)总工会

协办单位:州总工会各科室,六库工人文化宫,州职工服务中心,州直机关工会工委

主要内容:根据省总工会的安排部署,深入开展劳动模范、困难职工农民工、困难单亲女职工“关爱行动”。组织开展困难女职工、困难女农民工“两癌”筛查工作。

(三)认真做好劳动模范评选推荐工作

根据州委、州政府和省总工会关于评选推荐劳动模范的安排部署和要求,做好劳动模范评选推荐相关工作。

主办单位:州总工会

责任部门:州总工会生产法保科

协办单位:各县(市)总工会,州总工会各科室、职工服务中心

(四)开展女职工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和女职工健康关爱活动

组织时间:3月20日前

主办单位:州直机关工委,州总工会,各县(市)总工会

责任部门:各县(市)总工会,州直机关工会工委,州总工会女工委

协办单位:州总工会各科室

主要内容:一是组织开展“走基层·送健康·送法律·服务职工群众”知识讲座。邀请女性生殖健康服务专家到我州开展女性生殖健康、卫生保健及艾滋病防治等方面知识,讲授女职工普遍关心的生理、心理健康知识。二是开展“三·八”维权法律法规宣传月活动。进机关厂矿、企业开展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宪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妇女权益保障法》、《反法》、《反家庭暴力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云南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防艾知识等涉及女职工合法权益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女职工维权法律法规、反和防治艾滋病知识,发放宣传材料、为职工农民工提供咨询服务。

(五)选树2017年怒江州工会“一活动一工程”优秀示范点

组织时间:3月20日前

主办单位:州总工会

责任部门:州总工会组织宣教科

协办单位:各县(市)总工会,州直机关工会工委

主要内容:根据省、州总工会有关“一活动一工程”示范点建设的要求,选树2014年至2016年来开展“一活动一工程”示范点创建工作成效突出、影响力强的示范点15个,在州总工会八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上,以州总工会名义对怒江州工会“一活动一工程”优秀示范点进行通报表扬,授予“怒江州工会‘一活动一工程’优秀示范点”匾牌。通过选树优秀示范点,深入推进“一活动一工程”,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建设,激发基层工会活力,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推进我州脱贫摘帽、全面小康、跨越发展贡献力量。(具体工作方案另行发文)

(六)组织开展2017年州直职工“普法律·学法规·提素质”法律法规知识竞答活动

组织时间:5月10日前

主办单位:州总工会

责任部门:州总工会组织宣教科

协办单位:州总工会各科室,六库工人文化宫

主要内容:为深入开展云岭职工跨越发展先锋活动,大力实施云岭职工素质建设工程,普及法律知识、提高职工素质、强化维权意识、促进和谐发展,以密切联系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反家庭暴力法》、《保密法》、《工会法》、《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云南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意见》为主要内容,突出创新理念,融入创新意识,组织引导广大职工努力学习法律法规,立足岗位建功立业,“普法律·学法规·提素质”法律法规知识竞答活动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广大职工认真学习本次活动指定的法律法规(2017年3月—4月);第二阶段是集中开展法律法规现场知识竞答活动,并开展现场法律法规展板宣传和优秀图书展活动。(具体工作方案另行发文)

(七)举办2017年庆“五一”州直机关职工气排球比赛

组织时间:6月10日前。

主办单位:州委直属机关工委

责任部门:州委直属机关工委工会工委

主要内容:为加强职工文化建设,不断丰富和活跃州直机关职工业余文化生活,积极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参加健康向上的文化体育活动,倡导健康生活新理念,树立道德文明新风尚,汇聚正能量,激发职工活力,增强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向心力,展示州直机关干部职工新形象,组织开展2017年庆“五一”州直机关职工气排球比赛,州直机关各单位组队参赛。(具体工作方案另行发文)

(八)深入开展“践行新理念、建功‘十三五’”主题劳动技能竞赛和职工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

总体要求:紧盯“一活动一工程”、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目标任务,着力开展“践行新理念,建功‘十三五’”劳动竞赛、职工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农民工引导性培训。要重点围绕我州“增投资、打基础、调结构、壮产业、促增长、惠民生、稳和谐、强党建”、“脱贫攻坚、项目建设、产业培育、民生保障、生态建设、社会稳定”、“十大行动”等重点任务、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围绕推进工业园区、“怒江花谷”生态文化建设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深入开展劳动技能竞赛,为实现全面脱贫摘帽、全面同步小康目标任务作贡献;要重点围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扶贫工作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要重点围绕怒江“特色产业发展行动、人民素质提升行动”战略,主动对接产业发展人才需求,开展职工农民工技能取证培训,着力培养应用型专业人才、产业紧缺技能人才,打造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职工队伍;要加大农民工引导性培训力度,帮助农民工转变思想观念、掌握劳动技能、提高综合素质,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入城市、进入第二、三产业领域。各县(市)总工会要主动与相关部门协调,精心策划,在“五·一”系列活动期间至少举办1场(次)高质量的“践行新理念、建功‘十三五’”主题劳动技能竞赛和职工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期间,州总工会将主办以下职工农民工技能培训和技能大赛。

1、怒江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暨农民工电焊技能培训班

组织时间:5月20日前

主办单位:州总工会

承办单位:泸水市总工会,泸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泸水市职业技术学校

责任部门:泸水市总工会,州总工会组织宣教联络科

协办单位:福贡县总工会,州总工会各科室

主要内容:为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的扶贫攻坚决策部署,提高广大农村群众、农民工和职工职业技能水平,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根据《怒江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扶贫工作实施方案2016-2020》(怒办通〔2016〕45号)和“云岭职工素质建设工程”目标任务要求,在泸水市职业技术学校(鲁掌镇)举办怒江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暨农民工电焊技能培训班,集中培训泸水市、福贡县的100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形式,开设最新的焊工焊接实用技术培训课程,培训内容为电焊工理论知识与操作技能培训,培养焊工技术人才,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农民工技术技能提升。(具体工作活动方案另行发文)

2、咱利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农民工建筑工匠培训及砌墙工程操作技能大赛

组织时间:5月20日前

主办单位:州总工会

承办单位:石月亮乡联合工会,咱利村党总支、村委会

责 任 人:州总工会驻村工作队员

协办单位:福贡县总工会,州总工会各科室

主要内容:按照州委、州政府“挂包帮”、“转走访”工作部署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咱利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农民工外出务工,提高咱利村农村建筑工匠的从业水平,促进劳动经济发展和“美丽乡村”农房建设,举办咱利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农民工建筑工匠培训及砌体工程操作技能大赛,在聘请专业技术人员授课,对全村农村建筑工匠进行培训的基础上,开展砌砖作业准备、砖浇水、砂浆搅拌、砌砖墙为主要的砌体工程操作大赛。(请承办单位制定具体工作活动方案和大赛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三、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好庆祝“五·一”系列活动,是我州各级工会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工会要注重把活动内容与年度工作安排相结合,真正做到党政有号召、工会有行动。要积极向党委(党组)汇报活动有关情况,争取党委(党组)的重视、支持。要转变作风,不断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使“五·一”系列活动更加符合基层工会、职工实际,真正得到基层、职工的拥护和支持。各级工会要按照州总工会各项活动要求,积极配合做好全州的庆祝活动的同时,要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开展好相关活动。

第6篇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七届十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围绕可持续发展邮政的目标任务,大力推进依法治企,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邮政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十一五”期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邮政事业发展的关键时期。进一步提高邮政员工法律素质和忧患意识,营造自觉遵守邮政法规、合法经营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提高邮政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中层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增强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各级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经营和依法管理的自觉性,提高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要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国家的基本法律制度以及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努力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宪法意识,培育民主法制观念、爱国主义观念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进一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政策、方针和重大理论,促进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培育民主法制观念、爱国主义观念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

(二)深入学习宣传邮政法规。要进一步加强对《邮政法》、《消费者权益保户护法》、《劳动法》等规的学习、宣传,提高干部职工邮政法律素质,增强全社会的用邮意识,促进用邮观念的转变,推进可持续发展邮政的顺利发展。

(三)深入学习宣传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加强《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增强各单位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树立执政为民理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促进严格执法和文明执法。

(四)深入学习宣传规范企业经营管理的法律法规。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教育和法制培训,加强《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合同法》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诚信守法、依法经营和依法办事的意识。

(五)深入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坚持邮政法制宣传教育和认真学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以及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七不准”相结合。大力倡导和树立“八荣八耻”,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和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积极促进政(企)务公开、民主评议和民主理财等民主制度建设,构建较为完善的民主执政体系。

(六)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专题活动。结合全国法制宣传日、全国专利法宣传日、全国科技活动周竺=等活动,“兴邮人”开设专栏大力宣传各项科技的法律、法规,积极推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掀起宣传学习邮政法规的热潮。

(七)充分发挥网络传媒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作用。要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各种媒体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扩大宣传覆盖面。各单位要积极向中国邮政报、江西邮政报、赣邮网等传媒传送信息资料,支持、运用这些宣传平台,不断提高法制宣传的质量和水平。

三、对象及其要求

(一)对象

全局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中层管理人员以及各乡镇分支机构负责人是“五五”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

(二)要求

1.继续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普法相结合,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全局法制宣传周期间,充分利用标语口号和宣传画等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反映现实生活的短剧、快板等形式,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邮政法宣传教育活动,扩大宣传面,提高宣传效果,增强全局员工的法制意识。规划实施期间,全局将出动宣传车辆不少于20辆次,设立邮政法宣传咨询站25个,悬挂宣传横幅100幅,发表专题文章5篇,张贴各类标语500条,发放传单、宣传材料5万份,出墙报和展板5块,力争受教育人数400人次以上。

2.加强各级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管理能力建立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组织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每两个月组织1次,每年不少于6次,参加学习人员应达100%。可采取单位领导轮流主讲、各成员作典型发言或专题讨论的方式,认真学习《宪法》、《邮政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加深对相关法律条文的理解,邀请社会法学专家,每年组织领导干部举办法制讲座不少于1次。

3.强化邮政职我的法律培训和学习,进一步提高依法办企能力我局领导参加县每年组织举办法律知识培训班不少于2期,每两年轮训一遍。重点学习《邮政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同时,采取模拟办案、模拟听证、典型案例交流、“以会代训”等多种接近工作实际的培训方式,加大培训学习力度,加深对法规条文的理解。增强邮政法规的运用和操作能力,促进依法办企水平不断提提高。按照县委普法办的相关要求,加强人员的培训和考试力度,促进持证上岗和依法治企制度的完善和实施,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逐步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和保障有力的邮政行政执法体制,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

4.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教育和培训,提高依法经营能力采取自学和集中培训的方式,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有关民商法律、法规的学习,企业单位每年举办企业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班不少于3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每年培训应在15天以上,年度培训率要达40%,五年轮训两遍。有条件的企业可建立法律事务专职机构或外聘专业法律人员担任法律顾问,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核制度和重大合同法律咨询制度。要认真学习贯彻《全民所有制企业法》,充分保障企业职代会对企业重大事项的民主决策作用。企业管理人员要加强国家新法规的学习培训,适应社会新形势的变化。采取对典型经济合同的案例分析研讨,或对招投标、签订经济合同实务等重要经济环节的专题培训,或外聘法学或经济学家进行法律知识讲座,增强企业的诚信守法和依法经营的意识。

5.强化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规范企业行为干部职工每年法律知识培训和学习要在12天以上,参加学习人员每年不少于30%。每年采取举办法律知识讲座、答卷等多种方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邮政法》、《行政许可法》、《劳动法》、《审计法》、《安全生产条例》、《邮政法实施细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我局干部职工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部门根据职责,对所执行的部门法组织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和宣传。必要时将组织干部职工统一举行法律知识考试。

6.开展普法联络员法制教育培训,加强普法队伍建设搞好“五五”普法,普法骨干培训是关键。我局挑选1至2人作为本单位的普法联络员,加强法律专业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和业务知识,推进本单位各项普法工作的开展。参加市邮政局的培训与学习,在年至年期间,每年组织1期的普法骨干培训班;参加上级在2007年至年每年举办1期的普法骨干培训班。

四、组织领导

我局“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指导和实施全局“五五”普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领导全局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贯彻落实省市局、县委县政府普法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2.负责组织制定全局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

3.组织召开全局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会议;

4.负责对局属各部门、局直各机构执行本规划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验收及表彰。

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组长由副局长、局长助理担任,成员由机关各部门部门负责人组成。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齐抓共管,协同配合,认真贯彻落实。

本规划确定的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分别由下述部门负责落实: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和员工普法培训由局办公室负责;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制度由企业单位自身负责;邮政检查人员培训考核制度由经管部负责。

普法和依法治企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局综合办,办公室主任由刘小斌担任,普法办成员由曾伟、王学雄、彭庆、邓炜、廖丁生、黄喜元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局法制宣传教育的日常工作;

(2)拟订全局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年度计划、阶段性总结报告和有关文件;

(3)组织落实有关规划、年度计划等各项任务;

(4)组织征订或编制相关普法学习宣传资料;

(5)对局属各部门“五五”普法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促进“五五”普法各项工作的开展。

五、工作步骤和安排

本规划从年开始实施,到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年月前,制定五年普法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我局制定的五年规划,报赣州市邮政局普法办备案;同时,要建立普法工作领导机构及其办事机构。

组织实施阶段:年月至年。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突出年度普法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规划全面贯彻落实。

检查验收阶段:年,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对“五五”普法工作进行总结。根据赣州市邮政局和县普法办制定的“五五”普法工作验收标准,进行“五五”普法自查并提交自查总结报告,迎接各级的考核验收,对在“五五”普法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部门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六、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建立和健全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领导职责,建立普法联络员制度,将“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年度目标考核,做到有部署、有检查,保障规划的落实,推动全局“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2.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将“五五”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单位的经费预算,专款专用,确保“五五”普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7篇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质量技术监督“五五”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十一五”期间国家工作大局,突出质监工作特点,继续开展质量技术监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履行职能相结合,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行政相结合,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执法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服务经济相结合,全面推进质监系统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程,为营造和谐社会,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做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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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五五”普法工作目标是: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增强领导干部依法管理、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增强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增强技术机构人员依法施检能力。同时,面向社会开展质监法律、法规宣传、培训,进一步提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树立依法经营、诚实信用观念,增强企业产品质量及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提升消费者的法律素质,增强质量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二、宣传教育的对象和内容

(一)宣传教育对象。

一是全系统干部职工。重点是对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技术机构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领导干部依法管理与决策的能力;着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着力提高技术机构人员的依法施检,确保数据公正的能力。

二是企业及其他(文秘站:)社会组织。重点是对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其依法经营、依法维权、承担义务的意识和能力。

三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是对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其法律素质,增强其维权能力。

(二)宣传教育内容。

一一宪法及民事、刑事等基本法,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法治观念,社会主义荣辱观。

一一公务员法、立法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行政法律制度。

一一国务院、市政府及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推进依法行政、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方面的工作文件。

一一产品质量法、计量法、标准化法、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认证认可条例、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质监领域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一一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三、主要任务

质量技术监督“五五”普法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建立健全普法工作机制。

1、成立领导小组。市局成立以吴初局长任组长、主管局领导任副组长,各业务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也要依此成立本单位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并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报市局法规处。

2、健全普法工作机构。市局普法工作

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负责“五五”普法的具体工作。各单位要确定负责普法工作的机构或专职人员,保证法制工作人员充足到位。

3、制定工作规划与计划。各单位应当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与年度计划,明确主要目标,确定工作重点,分步实施。每年度要有普法工作总结,并上报市局。

4、保障经费。各单位应当根据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需要,安排普法专项经费。要保证普法经费及时到位、充足供给,专款专用,保障普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

1、各单位应当按照宣传教育的内容,深入学习宪法、国家基本法律和法学理论;学习质监系统法律法规;学习与质监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

2、学习以自学为主,结合讲座、案例分析、培训、观看录像等多种方式进行。

3、全系统应当建立党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领导成员学法一般一季度l次,全年不能少于4次;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和技术机构人员每年学法时间不能少于150小时。

4、法律知识的学习和考核要作为年度考核、职务任用和晋升的重要标准。法律知识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任用与晋升。

(三)继续加强普法培训活动。

1、法制培训内容应当以宪法、行政法律法规、质监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以新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为重点。质监系统的法律法规应当全员培训,不留死角。

2、坚持法律培训与业务工作相结合,自愿培训与强制培训相结合,全员培训与骨干培训相结合,“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

3、对领导干部、公务员、执法人员、技术机构人员的培训覆盖面五年期间力争达到100。

(四)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1、宣传内容上,根据不同的群体和对象,选择其最密切的法律知识作为重点。

2、宣传方式上,针对不同的对象,开展最便捷、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要与新闻媒体开展合作,充分利用电台、电视、报刊、杂志等多种载体,同时利用宣传漫画、宣传手册、宣传单等多种方式进行法制宣传。

3、在宣传效果上,要以被宣传对象对法律知识、法律意识的接受和运用程度作为评价的尺度。

(五)深入开展多种内容的主题活动。

1、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单位、进学校活动,把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相结合。

2、继续组织开展好每年“315”消费者权益日、“124”法制宣传日、质量万里行、质量月、世界标准化日、世界计量日等宣传活动。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质量技术监督“五五”普法规划从20__年开始实施,到20__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__年全年)。

1、市局组织制定我市质量技术监督“五五”普法规划,上报国家质检总局备案。

2、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机构制定本单位“五五”普法工作规划,上报市局政策法规处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__年至20__年)

1、各单位依据市局和本单位规划所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制定每年度工作计划。结合“十一五”规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

2、各单位要在全面开展普法的基础上,对不同的领域和行业,及时发现典型,总结经验,积极推广,要有重点性的突破和创新。

3、市局将适时组织抽查、总结、推广等项活动,推动全市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落实。

(三)检查、验收阶段(20__年)。

1.市局将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和市政府的要求,制定验收标准,对“五五”普法工作进行检查、考核、验收并将有关情况上报。

第8篇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国家人事部、省人事厅统一部署,我市人事系统顺利地完成了人事法制宣传教育第三个五年规划的各项任务,取得了明显成效。根据国家人事部《全国人事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人发[2001]99号)、省人事厅《广东省人事系统法制宣传第四个五年规划》(粤人发[2001]243号)和市委、市政府批转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的《广州市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穗字[2001]5号),结合我市人事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实施[本文转载自人才战略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继续深入开展人事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人事工作者的法律素质,全面推进人事法制建设,实现人事工作的依法管理,开创人事人才工作的新局面。

二、目标、对象和内容

(一)目标

通过“四五”普法规划的实施,进一步提高人事工作者尤其是人事部门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全面提高人事工作的法治化管理水平,努力实现由提高法律意识向提高法律素质的转变,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大力推进人事法制建设,为人才战略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对象

全市各级政府人事部门的工作人员(含乡镇组织人事干部)、各级政府工作部门人事机构的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从事人事管理的人员以及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从业人员。重点是各级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事管理的领导干部。

(三)内容

深入学习宣传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同志关于加强法制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党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学习宣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和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国家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廉政建设和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方面的政策法规,注重培养人事工作者的现代法制观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全面提高全市人事工作者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

密切联系人事制度改革和发展,认真学习宣传人事法制基础知识和人事管理各个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在此基础上,结合不同岗位的特点,联系实际,突出重点。各级政府人事部门的工作人员和各级政府工作部门人事机构的工作人员,重点学习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人事政策法律法规,特别是《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及配套的法规规章,待《公务员法》出台后,集中学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从事人事管理的人员重点学习《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将要出台的《事业单位聘用制条例》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法规;企业单位从事人事管理的人员重点学习《全民所有制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中关于人事管理的内容。还要学习人才资源市场化配置方面的政策法规。

三、工作措施

各地、各单位人事部门要根据本规划要求,结合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保证人事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扎扎实实的效果。

(一)建立健全普法培训制度。普法学习根据实际需要,采取自学、集中学习讨论、举办法制讲座等多种形式进行,重点要建立健全普法培训制度,全面推进普法培训工作。在“四五”普法实施阶段,市人事局组织各区、县级市人事局和市直各单位人事部门人事干部培训班,各区、县级市人事局组织各街、乡镇和区、县级市直属单位人事干部培训班。普法培训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方案,分期分批进行,力争五年内对全市人事干部轮训一遍。

(二)建立普法考试制度。在“四五”普法期间,市人事局在全市范围内分专题组织实施2-3次人事专业法制知识考试,考试由市人事系统“四五”普法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命题,采取开卷考试的形式,个人独立完成答卷,各级人事部门按照要求组织本地区、本单位所有人事干部参加,并认真做好考试成绩的登记和统计工作。各级人事部门要将人事干部普法考试成绩和平时学法用法情况记入个人档案,作为干部任职、考核、定级、晋升的重要依据。

(三)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建立人事系统领导干部学法日制度、法制讲座制度、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制度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逐步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责任制,加强对人事系统领导干部尤其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学法监督检查,努力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水平。版权所有

(四)建立人事系统法制宣传教育联系制度。各区、县级市人事局和市直各单位的人事机构要确定一名普法联络员,定期将本地区、本单位开展人事法制宣传教育的情况报告市人事系统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以加强沟通,总结交流经验。

(五)采取多种形式,增强普法效果。积极组织多种形式的人事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人事法律法规咨询、人事法律知识竞赛,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传媒的作用。在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12月4日),各级人事部门要集中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人事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全面宣传人事政策法规和人事系统依法行政的做法、经验,推动全市人事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

四、步骤

人事系统“四五”普法规划从2001年开始实施,到2005年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启动阶段(2001年)

1、建立健全人事系统“四五”普法组织机构。市人事局成立全市人事系统“四五”普法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组织实施全市人事系统法制宣传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事局政策法规处,负责普法日常工作。各区、县级市政府人事部门也要健全和完善人事法制宣传教育领导组织,确定办事机构,负责本地区的人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政府各部门以及企事业单位的人事机构,也应有一位领导主管普法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

2、制定实施计划。各区、县级市及市直各单位根据本规划,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分别制定实施计划或实施方案,并于2002年2月10日前将实施计划或方案报广州市人事系统“四五”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组织编写普法补充资料。我市人事系统普法培训统一使用人事部编写的《“四五”人事法制宣传教育手册》和《人事专业“四五”普法教材》及《广东省人事系统“四五”普法补充读本》。此外,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人事局组织编写《广州市人事系统“四五”普法补充资料》,作为普法补充学习材料。

(二)实施阶段(2002年至2004年)

实施阶段的重点是组织学习《“四五”人事法制宣传教育手册》、《人事专业“四五”普法教材》、《广东省人事系统“四五”普法补充读本》及《广州市人事系统“四五”普法补充资料》,同时也要采取有效措施,利用各种媒介形式,加大人事政策法规面向社会的宣传力度。各地、各单位人事部门要根据本规划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有步骤、有重点地认真组织实施普法学习和普法宣传,务求取得实效。

2002年,重点普及学习人事法制基础知识。2003年到2004年,完成各个方面人事专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在抓好普法教材学习培训的基础上,跟进立法步伐,对新出台的人事法律法规及时组织学习宣传。

(三)总结验收阶段(2005年)

全市人事系统“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分自检自查和抽查两个步骤实施。2005年4-5月,各地、各单位要按照本规划确定的目标和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地区、本单位普法任务完成情况的自检自查和总结工作,并撰写人事专业“四五”普法总结报告,于2005年5月底前报市人事系统“四五”普法领导小组。2005年6-7月,根据各地、各单位自检自查的情况,市人事系统“四五”普法领导小组将组织抽查验收。在总结验收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全市人事系统“四五”普法评选表彰活动,对普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同时对达不到要求的予以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人事部门要从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高度,充分认识人事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人事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切实抓好人事系统“四五”普法工作。要将这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由一把手负总责,保证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四五”普法任务。人事系统的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人事政策法规,带头讲授法制课和进行辅导,带头实践人事法制,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带动人事系统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综合协调,统筹安排。普法培训、业务培训和公务员学法培训都是人事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要统筹兼顾,结合进行,注重培训效果。各级政府人事部门要按照、人事部、司法部《关于在全国公务员中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和进行依法行政培训的意见》及广东省、广州市实施方案的要求,将开展公务员学法用法活动和依法行政培训工作与人事系统“四五”普法结合起来,认真组织好人事系统公务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及考试考核工作。还要注意将人事业务培训工作与人事普法培训有机结合起来,组织业务培训时要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列为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

(三)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加强人事法制制度建设,把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的情况作为检查验收的重要指标,以学法促进用法,以用法带动学法,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人事法制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

(四)抓好典型,分类指导。要加强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推动普法工作的开展。要根据不同职务层次和不同工作岗位,提出不同的目标和要求,加强针对性,务求实效。

第9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推进“四个转变”,加强“四化”建设,达到“四高”要求,实现“四个统一”的目标,坚持“分级负责、分类培训、分层施教、归口管理”的原则,以基本素质、基本能力和基础知识的“三基”培训为基础,突出培训重点,优化培训内容,增强培训实效,着力提高干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强化服务发展、监管执法、消费维权等能力素质的培训,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适岗能力,全面提升干部队伍履行岗位职责的本领,培养一支素质优良、业务精通、梯次合理、爱岗敬业的业务骨干队伍,造就一批业务能手、岗位标兵,大力推动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再上新水平。

二、重点内容

在全系统各单位、各部门、各岗位深入开展学习业务知识、学习基本技能、提高履职本领活动,重点突出以下培训内容:

(一)基础知识教育培训。基础知识学习培训包括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行为规范三个方面的培训内容。

1、政治理论:结合“五级书记大走访”活动、班子队伍建设和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时事政治和国家总局、省市局关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等,全面提高政策理论水平。

2、业务知识:学习了解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及本岗位职责有关的各种法律法规知识,重点学习《宪法》、《民法通则》、《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公司法》、《合同法》、《广告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个体工商户条例》等工商相关法律法规。

3、行为规范:重点学习《》、《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工商行政管理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国家工商总局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六项禁令》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等,树立工商干部的良好形象。

(二)基本技能教育培训。主要包括公共技能和岗位技能两方面的培训内容。

1、公共技能:了解掌握本岗位的职能职责、基本情况及管辖区域服务管理主体的情况等;会公文写作,熟悉掌握计算机的操作应用、网上办公等现代化办公知识和技能等。

2、岗位技能:根据自身岗位工作特点,学习、掌握和运用本岗位工作所需的各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程序、权限、业务软件的运用等,具有独立开展工作及解决实际问题的素质和能力,能够优质高效地完成岗位工作任务及目标,岗位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有明显提升。

三、培训方式

按照统筹兼顾、分级负责的原则,主要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专题讲座、划片培训、模拟培训、以考代训、岗位练兵、以赛代训等多种形式,分级分期开展培训,坚持集中学习和在岗自学相结合、理论学习和实地考察相结合,使学习、研讨和交流有效衔接,避免盲目性、随意性。进一步提高综合素质,增强适岗能力。

四、培训安排

(一)突出特色,重点抓好全系统的春训工作。利用春节过后工作相对轻松的时间段,通过全员集中培训,不断提高工商干部的综合素质。具体分为以下二个阶段:

第一阶段:春节上班后至2月10日前。由县局、直属单位、各分局自行组织培训。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培训的内容由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参照本计划第二条所列的培训重点内容,自行组织安排。

第二阶段:2月中下旬。由市局统一安排,组织系统全体人员开展一次集中培训班。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时事政治、《工商行政管理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概述、行政强制法、企业登记相关法规(包括股权出质登记办法、股权出资登记管理办法、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商标侵权认定与处理及驰名商标保护、户外广告及各类专业广告的法律适用、对“傍名牌”商品的认定及处理等工商法律法规业务知识。业务知识内容由市局各业务科室负责人或各专业骨干授课,党风廉政建设等培训由市局主要领导进行授讲。

(二)突出分类培训,重点抓好综合业务培训。根据各行政执法岗位职责,结合个人的岗位特点,分级分类对履行岗位职能所需的法律法规、执法技能、业务知识进行重点培训,以解决工作实践中存在的工作难点为重点,认真组织开展登记注册、市场监管、经检办案、食品监管、行政执法、商标、广告、合同监管等各岗位的专业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干部的岗位履职能力,培养一大批善监管、会执法、能办案的岗位业务骨干。

(三)适时组织开展专题培训。组织开展好县(区)局(分局)领导干部培训班、工商所长培训班、基层执法人员培训班,同时,选派各类人员参加总局、省局举办的专题培训。

(四)根据省局安排,组织好2011年度新录用公务员参加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

(五)组织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2012年继续落实好岗位练兵培训和定期考试制度,将培训与考试考核相结合,将考试成绩纳入单位、个人年终考核,作为评选先进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内容之一,做到考训结合,以考保效。

五、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系统要充分认识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性,按照省、市局年度培训计划,统筹安排、整体部署,建立干部教育培训领导责任制和目标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全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深入有序开展。

(二)贴近实际,优化内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与工商职能转型、新“三定”方案的实施紧密结合,必须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县局、直属单位、各分局和各主办科室要立足于工作实际,进一步优化教育培训内容,切实加强干部的综合工作能力。

第10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和《关于做好2020年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全体党员思想政治教育,落实党员、专兼职党支部书记、后备党支部书记、党员发展对象、挂职支部副书记培训工作要求,结合段实际制定以下推进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党员教育培训全覆盖的要求,在抓好党员日常教育培训的同时,着眼于提高党员的党性意识、政治素养、端正入党动机等,对广大党员、党员发展对象普遍开展一次集中培训,确保每名党员、党员发展对象年内至少参加一次集中培训,通过教育培训使广大党员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进一步增强党性观念,进一步提升工作能力,进一步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全段党员努力争当“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强化专兼职党支部书记、挂职支部副书记培训,举办党支部书记专题培训班,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确保提升党务工作者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二、培训对象

在岗党员、党员发展对象,专兼职党支部书记及挂职党支部副书记。

三、培训内容

(一)通用培训内容

1.结合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员教育必修课,学习时长不低于培训时间的1/3。(必读书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等,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文章、习近平总书记对铁路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2.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

3.加强红色基因革命传统教育、形势任务教育、社会主义法治教育。

4.学习宪法、有关铁路法律法规等。

5.开展党建知识应知应会测试。

(二)针对性培训内容

专兼职党支部书记、挂职党支部副书记主要加强对党支部基本职责和工作方法,党支部生活的基本内容和基本方式的培训。主要包括:《国铁企业党支部建设工作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集团公司党建工作制度汇编》《“三会一课”记录参考范例》《基层党建工作案例选编》及其他党建业务知识等内容。

四、培训方式及推进措施

1.开展集中培训。一是举办党员培训班。分批开展两期为期4天的党员培训班(培训计划见附件1),组织在岗党员、党员发展对象参加,邀请集团公司党校老师授课,采取专题讲座、案例分析、交流研讨、模拟演练、主题党日等方式,增强党员教育培训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二是举办党支部书记培训班。结合政工例会,季度举办党支部书记、挂职党支部副书记培训班(培训计划见附件2),以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标尺,以强化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和提升专兼职党支部书记、后备队伍及挂职支部副书记履职能力为目标,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学习内容,通过模拟演练、经验介绍、联检互学等手段,进一步提升培训效果,切实抓实党支部书记、挂职党支部副书记培训。

2.用活“三个课堂”。一是活化党课课堂。结合“党课开讲啦”“学习身边榜样”活动,开展季度“最佳党课”案例评比工作,领导干部和党支部书记带头讲、鼓励党员上台讲,以“一人讲、大家议”的方式活化党课互动氛围,融合主题党日、情景体验等创新党课方式,增强教育效果,切实让广大党员受到教育、提升素质、增强本领。二是广化电教课堂。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微信教学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党员观看红色电影、制作“365微课”。用好“学习强国”学xxx台,将“学习强国”积分纳入党支部党员考核项点,组织党员网上学习、在线培训、答题竞赛、交流互动等,提高党员教育培训现代化水平。三是强化学习课堂。结合《月度政治工作要点》学习内容,各党支部(总支)至少每月安排一次集中学习,通过组织党员积极讨论、谈心得体会等措施,进一步提升学习质量。各车间党支部结合警示教育、班组学习等时机,科室党总支有效发挥“陇工小讲堂”作用,在党员及全体干部职工中开展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专题学习,全面抓实政治理论学习培训。

3.创新主题党日。充分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为党员干部提供党建、廉政、红色文化等培训,采取“课堂+基地”模式,坚持就近就便原则,组织党员到局史馆和哈达铺、两当等红色教育基地学习,通过重温入党誓词、过“政治生日”、红色故事大家谈、志愿服务等形式,加强对党的历史、革命传统和党的纪律等方面的教育。

4.抓实党员自学。党员要以《月度政治工作要点》为基础,扎实开展自学,党支部通过撰写心得体会、讲党课、检查学习笔记等方式,加强督导检查,段党委结合月度“绩效”考核和季度政治工作验收对党员学习笔记进行抽查,对党员学习情况进行抽考,检验学习效果。

五、有关要求

1.强化责任落实。各党支部(总支)要高度重视,把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作为推动段改革创新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一项制度安排。要在集团公司党委、段党委集中轮训的基础上,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本支部工作实际抓实党员教育培训工作,集中学习要落实好考勤制度,做好培训记录,及时归档培训资料。党支部书记切实担负起党员培训教育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落实各项培训教育任务,督促党员准时参加学习并记好学习笔记,教育党员干部在学习中要紧密联系本职工作实际,学习掌握必要的新知识,提高工作水平,更好地服务一线。

第11篇

一、课程设计

我国现有的各种法律教育机构,特别是专门培养法律人才的法学院在数量上已经相当可观,但法律教育模式还很不成熟。不少法律院系没有系统地研究过法律教育的理念和培养目标,大多数院校在教育模式上还是主要采用课堂讲授法,以学习相关的法律概念、原则和制度、全面地掌握法律理论为学习法律的必要手段,以至于学生在工作后提出在实践中应用法律与书本上学到的知识并不一样。经过四年的大学学习后,学生还需要在“社会大学”中重新学习,这无疑造成了教育资源的巨大浪费。虽然法学界对于传统教育模式的种种不足已有较为深刻的体察。在法学院的课程设置中,开设了实习、案例教学、社会实践、模拟法庭以及以案例为主题的辩论等课程以弥补这些不足。但是这些课程只是对书本理论知识的具体化和深化,不可能涉及过多的实践性技巧。即使是实习,学生因只能作为法官、检察官律师的助手没有机会独立办案加之实习时间的限制而在实践技巧的学习上大打折扣。

与普通高等法律教育相比,高职法律教育在培养目标上更注重培养具有一定动手能力、能够从事辅助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实用型人才,在教学内容上更侧重于对实用技能的学习和训练,即使是理论知识也要考虑它的实践性,在教学方法上更注重示范性、实践性、可操作性。 但目前中国的高职法律教育在教学上沿袭学历教育的教学方法,培养出来的学生因难以适应用人单位的要求而无法就业,就业困难,反过来又直接影响招生。要解决这些问题,高职法律教育必须要走出“纯粹学历教育”的误区,以为真实的社会生活服务为理念,寻找一种以培养实用技能型人才为指导思想的适合高职法律教育的教学模式,回归高职教育的本旨。

本课程实践教学正是基于“法律教育为真实的社会生活服务”这一理念,以先进的诊所法律教育模式为基础,注重应用性、示范性、实践性,以技术的掌握和能力的形成为最终评价标准,试图总结、探索一条适合于法律实训的教学模式。所要达到的课程目标是:1、让学生能够准确地寻找到自己职业生涯的起点;2、明确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的责任;3、培养学生的应用能力;4、明析自己对法律工作的认识。

刑事法律实训课程目标改变了以往刑事法各学科在教学中相互割裂,刑事法理论教学与实践相脱离的状况,吸收和引入了国内、外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方法,一切从实际需要出发,注重多角度,全方位培养学生的能力和素质,使学生通过学习成为学习的主人,并充分与课堂相融合,与老师相融合,通过角色模拟深入到刑事法理论与实训当中,最终能够初步具备:法律知识拓展与应用能力、决策能力、创新能力、适应社会能力、实际操作能力、表达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心理调解能力等。

二、教学内容与时间分配(课时)

1、司法机关参与刑事诉讼规范 1 2、律师参与刑事诉讼

1

3、刑事诉讼技巧

2 4、证据的收集、审查与判断技巧 2

5、分析能力的培养教育

2 6、制作法律文书

2

7、实践教学的管理工作

1 8、培养团队精神

1

9、会见

12 10、证据调查

12

11、法律研究

12 12、咨询1

12

13、调解技巧

12 14、谈判

12

15、司法礼仪

12 16、模拟法庭

120

三、组织形式与教师指导方法

本课程实训环节课程组织形式改变原来一位教师讲授、组织的形式,运用“诊所式”教学法,每次实训课为整体三课时,参与教师3—5人,分为主持人、主讲人、组织人、和记录人;课堂形式一般为圆桌式同时结合其他形式;学生组织形式为分组、分角色和现场模拟式;技术支持要求全程录像以便随时反馈;教师指导方法分为:角色模拟教学法、单独指导教学法、评价式教学法、讨论式教学法。

四、必要的条件

本课程是一门新兴的实训课程,为了保证是实训教学的正常进行,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需要充足的办公设备和耗材

2.需要符合教学要求的多媒体实训教室;

3.需要符合教学要求的多媒体模拟法庭;

附:2006年教学计划安排表

06刑法组实训课程安排

第一周

星期一星期二星期三星期四星期五

1-2实训课内容、概述

杨兆峰高习智相关知识讲授刑法

高习智杨峰律师事务所约见当事人

张丽佳、杨兆峰、李英霞约见当事人现场演练

牛丽、任丽斌、金宝良人民检察院工作制度

杨峰高习智

3-4实训课内容、概述

杨兆峰高习智相关知识讲授刑法

高习智杨峰律师事务所约见当事人

张丽佳、杨兆峰、李英霞约见当事人现场演练

牛丽、任丽斌、金宝良人民检察院工作制度

杨峰 高习智

5-6分组讨论

金宝良、李英霞 刑诉相关知识讲授

杨兆峰高习智分组演练

牛丽、任丽斌、金宝良

7-8分组讨论、作业

金宝良、李英霞刑诉相关知识讲授

杨兆峰高习智总结

牛丽、任丽斌、金宝良

第二周

星期一星期二星期三星期四星期五

1-2人民法院工作制度

高习智、杨兆峰书记员录入练习

任丽斌、李英霞高习智公安刑侦工作程序

杨兆峰、高习智证据收集、判断与运用

杨兆峰、张丽佳牛丽现场演示

杨兆峰、张丽佳高习智

3-4人民法院工作制度

高习智、杨兆峰书记员录入练习

任丽斌、李英霞高习智公安刑侦工作程序

杨兆峰、高习智证据收集、判断与运用

杨兆峰、张丽佳牛丽分组讨论、总结

杨兆峰、张丽佳高习智

5-6书记员录入技巧

高习智李英霞书记员录入练习

任丽斌高习智现场演示

杨兆峰、张丽佳牛丽

7-8书记员录入技巧

高习智李英霞书记员录入练习

任丽斌高习智现场演示

杨兆峰、张丽佳牛丽

第三周-第十周10月23日-12月15日

主持教师星期一

金宝良、任丽斌、张丽佳星期二

金宝良、杨兆峰、牛丽星期三

高习智、金宝良、张丽佳星期四

任丽斌、李英霞、牛丽星期五

李英霞、张丽佳、高习智

1-2案例

分组分析案例分组准备案例开庭案例开庭讨论案件开庭宣判

3-4案例

分组分析案例分组准备案例开庭案例开庭讨论案件评议总结

5-6案例

分组分析案例分组准备案件性质分析

7-8案例

分组分析案例分组准备案件性质分析

第十一周12月18日-12月22日

星期一星期二星期三星期四星期五

1-2撰写实训总结报告学生实训总结老师实训总结实训答辩评定成绩

3-4撰写实训总结报告学生实训总结老师实训总结实训答辩

5-6撰写实训总结报告学生实训总结实训答辩

7-8撰写实训总结报告学生实训总结实训答辩

备注:在整个指导过程中,对学生具体问题随时进行讲解,锻炼学生自己动手完成工作的能力,根据各组办理案件的进程,具体指导学生法律文书的书写和制作履行必要的手续,对在启发下仍不能独立完成的工作进行必要的协助.在指导过程中针对不同的指导重点组织学生有针对性的观摩庭审.

各组开庭准备时由不同的教师分别对原告代理人、被告代理人和合议庭成员做具体指导.

各组合议时由教师到课组织学生对个案进行讨论并予以点评.

合计:

金宝良:172学时 任丽斌:144学时 张丽佳:144学时 牛丽:144学时 高习智:104学时

第12篇

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

为了充分做好全市法院书记员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书记员队伍工作水平和整体素质,更好服务审判执行工作,院党组决定举办这次法院书记员业务培训班。在此,我谨代表中院党组,对这次参加培训的同志表示亲切的问候。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本次培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书记员工作是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书记员履职尽责情况,对能否如实反映整个庭审活动和对案件能否准确、合法、及时的审理,起着重要作用。五年来,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999999件,结案999999件;其中审结刑事案件9999件,审结民商事案件88888件,审结行政案件666件,执结案件14000件。每一件案件的成功审结,都是书记员认真记录和审判员精心审理的共同结果。书记员的忘我工作和辛勤付出,为推动审判执行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提供了有力支持。书记员的工作质效,对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有着直接影响。书记员工作繁杂而琐碎,必须格外注意细节问题,在工作中,要谨慎处理好程序法上的各项事务。记录中的每一个疏漏或疏忽,都会影响案件的审理效果。优秀是一种习惯,实践是一个无止境的过程。当好一名书记员,首先要具备优秀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文字功底,要记录清晰,善于归纳总结,避免错别字;注重与主审法官交流,确保庭审活动记录完整;要做好合议和审委会讨论笔录,认真核对,确保记录准确。随着各类案件数量的急剧上升,书记员工作任务不断加重。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当清醒的认识到,目前,随着案件数量大幅增加,当事人矛盾纠纷错综复杂,法院书记员工作面临许多困难和挑战,一定程度上还存在记录速度有待提高、语言不够精简、概括不够全面、与审判人员沟通衔接不充分、审委会记录不够规范客观、送达回证填写欠规范和全面、个别书记员责任心不强等影响书记员工作质效的瓶颈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院决定举办这次书记员培训班。希望参加培训的同志认真把握机会,强化学习意识,拓展学习思路,做到勤思苦干,学以致用,将培训所学到的知识积极转化为工作实效。

二、不断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升综合素质

这次培训的时间虽然不长,但安排的教学内容不少,学习任务也比较重,希望大家要集中精力,刻苦学习,虚心听取授课,做到学有所获。社会不断向前,新法不断出台,法院书记员作为典型的法律工作者,要加大对专业知识的学习和对其他综合知识的涉猎,随时更新知识结构,向自己的知识库输送新鲜血液。法学既是一门理论丰厚的学科,也是一门重于实践的学科。我们要强化对法学理论知识的学习和对实践经验的积累,以孜孜不倦的学习态度、刻苦钻研的进取精神和开拓奋进的饱满热情,既刻苦钻研专业知识,又不断丰富司法实践经验。在工作实践中增长见识、强化本领,不断充实自己、丰富自己、提高自己。要以这次培训学习为平台,相互交流学习,注意总结工作经验,紧紧围绕服务审判工作需要,切实做到:审判工作提出什么样的目标要求,书记员就要去落实、去实践;审判工作需要什么样的思想认识,书记员就要去吸收、去接受;审判工作需要什么样的素质能力,书记员就要去培养、去塑造。始终围绕执法办案具体工作,不断提升自身的法学理论素养和司法实践能力,努力把自己培养成有力推动审判事业的优秀法律人才。

三、自觉遵守规章制度,严于律己争作表率

在培训过程中,一要自觉遵守作息时间,严格遵守管理制度,遵照法官的职业道德和礼仪要求规范自己的言行,树立法院干警良好形象,争作遵章守纪、刻苦学习的表率;二要廉洁自律,按照中央、省、市及中院关于廉政纪律的规定,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能力。不辜负组织的殷切希望,认清形势,牢记责任,不辱使命,清正廉洁,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业务上的内行人,廉洁自律和遵纪守法的践行者;三要学思结合,创新思路。学而思则有用,在学习中不断思考,学有所获,学有所用,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学习方法,掌握科学的工作技能,增加工作技术含量,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