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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交易中心

时间:2022-06-28 12:52:59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产权交易中心,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产权交易中心

第1篇

一、工作开展情况

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是经省、市金融办批准后依法设立并履行相关职责的公司制企业法人,依法为农村各类产权流转交易提供场所设施、信息、组织交易、交易鉴证等服务。近期我办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1、赴省参加培训。10月底,按照省市统一安排,我办组织人员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业务培训,重点是学习产权交易中心组建的流程、机构设置、交易内容、业务范围和运行模式等,拷贝了全省统一的信息平台软件。

2、赴泗洪县学习。10月底11月初,我办先后两次组织业务人员赴泗洪学习产权交易中心建设情况,重点考察了**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目前工作开展、机构人员、信息情况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条件、流程、利率和时限等情况,相关资料均已形成汇报材料。

3、制定计划,形成初步方案。按照省培训要求和赴**学习情况,结合我县实际,我办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梳理、逐一研究,形成了**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初稿,并报县分管领导审阅,近期将召集相关部门会办推进。

4、近期工作重点。成立**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县编办牵头,县人社局配合,组建**县农村经营管理站(股级事业单位、编制5人),做好人员的调配工作。依托**县农村经营管理站,设立**县农村建立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县金融办负责与省、市金融办协调对接,申请成立**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提供办公场所、装修、办公设施的采购及综合数据处理中心、交易大厅建设等。相关具体任务待县主要领导审阅同意后实施。

二、明年计划

(一)目标任务

明年,完成县级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和乡镇农村产权交易站挂牌并实体运行,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抵押试点,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民宅基地、集体林权、养殖水面、小型水利设施的确权登记,并完成交易规则制订等工作。

(二)进度安排

1、一季度完成完成县级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挂牌,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抵押试点;完成**镇和两个**农村产权交易站挂牌运行,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抵押试点。

2、二、三季度完成完成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国土局、农委、水利局等相关部门抓紧完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民宅基地、集体林权、养殖水面、小型水利设施的确权登记工作方案,制订交易规则。

3、四季度在完成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基础上,完成除**镇和两个**以外的**个乡镇、街道的农村产权交易站挂牌,并实体运作。

(三)具体措施

1、建立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县分管领导每两月召集一次由县金融办、人民银行、农工办、发改局、编办、财政局、农委、人事局、县国土局、工商局、***银行、***银行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会办推进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建设各项工作。

2、加快基本权属确认。县农工办要加快推进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其他相关部门抓紧完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民宅基地、集体林权、养殖水面、小型水利设施的确权登记工作方案,制订交易规则,为实现各类产权入市交易做好准备。

第2篇

关键词:海峡西岸经济区;产权市场

一、海峡西岸经济区产权市场发展的现状

1.产权市场交易规模偏小,竞争实力不强

福建是介入产权交易市场建设较早的几个省份之一。1995年厦门产权交易中心成立,1996年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挂牌,此后,泉州、龙岩、三明、南平等九地市先后成立了产权交易机构,并出台了一些政策规定。与发达地区相比,海峡西岸经济区产权市场的规模仍显得偏小,竞争实力不强,交易量在全国的排名靠后。2007年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共完成交易项目109项,成交金额3.5亿元(含协议转让),比上年增长46.37%;其中组织竞价转让的项目为80项,成交金额1.71亿元,比评估值增值27.2%。厦门产权交易中心2007年完成各类产权交易项目118宗,成交金额7.9亿元。据统计数据表明,2000年以来,产权市场资源配置明确向上海、天津、北京三大市场集中,并迅速与全国其他200多家交易市场拉开距离。2008年1-8月,北交所交易总额达600多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0%。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上半年完成各类产权交易994宗,成交金额419.19亿元,同比增长34.89%。由于京、津、沪三大市场具有很强的竞价能力,能为客户的产权卖出更高价格,强者愈强的“马太效应”凸显,交易项目蜂拥而至,三大市场交易额占全国市场总额的81%。

2.产权市场发展规范,促进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下,福建省产权市场的培育与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多年来坚持规范执业,走品牌发展之路,为各类交易主体提供了一个制度完善、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竞争充分的市场平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成立当年就实现交易17项,交易金额7000万元,1997年交易额突破亿元,十多年来共为福建省盘活国有资产500多亿元,交易总额200多亿,成交项目2000余宗,近5年平均增值率25%。厦门产权交易中心2007年完成各类产权交易项目(含公共资源)118宗,评估值为6.9亿元,成交金额7.9亿元,比评估值高出1亿元,促进了国有资产的有效盘活,实现了产权引资与产权交易的有机结合,使产权市场在国有资产流动环节发挥的保值增值功能日益凸现。

3.产权交易方式大胆创新,效果显著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在具体产权交易操作中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以《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为依据,进行交易方式的创新,将以往先确定交易方式、再进行公开交易的模式,改为先征集潜在受让人,再根据征集的结果确定交易方式的模式,这样极大地提高了产权交易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也提高了交易项目的竞价率,使产权交易程序变得更加科学化、市场化。2005年福建雪津啤酒有限公司39.48%国有股权转让,采用了“两轮竞价”方式,并承诺在国有股权转让后一定期限内,分阶段将其余非国有股权以同样价格和条件转让给本次国有股权的受让者,即实行要约捆绑竞价转让方式,实现了参股权向控股权转让的过渡,激发了国内外啤酒巨头的参与热情,净资产6.18亿元人民币的福建雪津啤酒有限公司,最终以58.86亿元价格成功转让给国际啤酒行业巨头――比利时英博啤酒集团,使国有资产得到极大增值,也实现了非国有股东、地方政府、企业管理层和员工各方的利益最大化。

4.加强区域产权交易市场的合作与交流,促进资源跨地区优化配置

战略协同、区域合作、互利共赢,符合市场发展的一般规律,正在成为产权市场及各交易机构合作互利发展的必由之路。作为长江流域共同市场副理事长单位,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加强了周边区域产权市场的合作与交流。2005年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和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签署了《闽沪产权交易横向合作协议》,双方共同促进跨区域资本的合理流动,产权交易业务的对接和市场联动,进一步拓展了产权市场。2008年3月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和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签署了《海西联合产权交易市场合作协议》,并增补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为副理事长单位。通过战略协同,各交易机构实现资源共享、提升产权市场运行能级;通过区域合作,有利于各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也有利于增强产权市场的整体服务功能。同时通过在合作中求互利,在互利中谋共赢,有利于各地区以最低的成本实现市场资源优化配置,促进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海峡西岸经济区产权市场存在的问题

1.各地产权交易市场结构割裂

目前,全省各地市有各类交易机构8个,处于不同地域,各自为政。从信息传导来看,各地产权市场间沟通渠道不畅,反馈不灵,且在信息披露的内容、形式、范围等方面标准不一,不利于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从交易方式来看,各地产权市场的政策不尽相同,交易方式相异,甚至连统计口径也不一致,信息无法共享,产权市场的价格发现和资源配置功能无法充分发挥。同时产权交易的业务也分布不均,主要集中在省产权交易中心和福州、厦门两个交易中心,其他机构大都“有行无市”。为了克服当前产权交易市场行政分割过于分散的缺陷,整合资源,增强福建产权交易市场的竞争力,在省委省政府的支持下,2007年12月28日,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厦门产权交易中心、福州市产权交易服务中心等8家产权交易机构在保留产权交易机构名称、隶属关系、利益格局“三不变”的前提下,通过签订合作协议的方式进行联合,成立海峡西岸联合产权交易市场。

2.产权交易主体与交易品种单一

目前,进入省市各地的产权交易市场的主体以国资为主,民营企业和外资、台资企业的产权进场交易的数量偏少,不能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对社会资源优化配置职能。2005年福建省非国有产权进场交易占全省当年成交额的89.76%,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的非国有企业股权交易占股权交易总额的56.45%,大大超过了国有产权转让的比重,主要是由于雪津案例转让的效应,吸引了民营企业和外资进场交易。

3.产权交易市场功能定位不明确

从省市各地实际情况来看,各地产权交易机构绝大多数是隶属各级地方政府,是有行政级别的事业单位。产权交易市场的准政府属性造成了产权交易市场的身份错位,产权交易市场包揽了本应由政府部门、产权出让企业及其他中介机构所承担的职责。首先,产权交易市场是一个交易场所,一个交易平台。这个交易场所有其自身的运行机制、交易规则和监管制度,各类企业产权通过这个交易场所进行交易。其次,产权交易市场是一个监管机构,担负着制定信息披露的标准、进行转让项目的信息披露、审核进场交易企业资格等重任。再次,产权交易市场要作为一个谈判机构,代表产权出让企业的董事会参与到国有企业挂牌转让的整个过程中,防止企业国有产权的流失。最后,在企业产权挂牌转让的过程中,它还是律师事务所。产权交易市场还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审核出让产权的相关材料,起草产权转让的相关文件,与交易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出具产权交易鉴证书。正是这种产权交易市场的身份错位,使产权交易市场组织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无法建立完全市场化的交易规则,难以真正打破产权交易的区域边界,降低产权交易成本。

4.产权交易市场法制建设滞后,监管体系不健全

目前,我国有关产权交易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还没有一部针对产权交易的完整法规,2004年实施的《企业国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虽对国有产权转让进行了规范,但产权交易市场不仅国有产权,也有民营产权;既有监管机构,也有中介机构,无法涵盖整个产权交易市场。虽然福建省也相继出台了一些有关产权交易的法规、政策,明确了产权市场交易的范围、原则,以及市场的法律地位、设立条件等,但全面、规范的文件尚未出台,全省各地的产权交易市场发育也不平衡,致使各地的产权交易活动缺乏统一的规范和约束,造成产权交易更多需要依赖政府主管机关的行政审批制度,无疑是不符合市场经济的发展需求,变相增加了产权交易双方不预知的交易成本。

三、完善海峡西岸经济区产权市场的对策建议

1.加快整合海峡西岸经济区产权市场资源,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目前,全国产权市场跨区域扩张势头迅猛。福建省由于民间资本和联接外资的优势,已成为全国各个产权共同市场竞相吸纳的对象。加快整合海峡西岸经济区产权市场资源,已经成为应对国内产权市场扩张的竞争压力,推进区域资本市场建设的重要环节。现阶段,全省各地的产权交易中心,在保留产权交易机构名称、隶属关系、利益格局“三不变”的前提下成立了海峡西岸联合产权交易市场,这种联合还处于初级阶段,其整合的形式大于实际内容。要进一步整合区域产权市场的资源,真正建立起统一的产权交易市场,首先,要探索合作互助、利益共享机制。应建立一个兼顾相关各方的利益共享机制和利益协调程序。通过利益与责任间的匹配,在区域产权市场成员之间逐步建立成果共享和行为约束相结合的协调机制。这种机制的建立,有利于各地产权交易中心发挥主动性和创造力,开展并购推介和交易活动。其次,整合机构细分功能。交易所总部经营对象为股权、物权、债券和知识产权,主要业务是通过省、市、县的联网技术负责全省产权交易的电子报价交易、股份登记托管(包括股权登记、过户变更登记、注销登记、质押登记、分红派息)、资金结算等,而各地市产权交易机构则可改造成产权经纪机构或分中心,主要负责客户产权交易终端服务和业务推介工作。第三,实行统一的交易规则,构建统一的交易平台,实施区域信息系统,运行统一的网上产权交易系统,积极推动信息共享、资源共享,有利于充分的信息披露,有利于突破行政地域的分割,有利于在更大范围内发现投资人发现价值。

2.充分发挥海西政策优势,创新产权交易品种

随着产权市场的发展,单一的产权交易品种已经无法适应产权顺畅流动的要求,这就要求产权市场不断创新交易品种,如长江产交所已发展了国有土地出让、采矿权、商标使用权转让、机动车吉祥号牌转让、出租车经营权转让等多项交易品种,包括帮助中小企业设计融资方案、制作融资计划书、辅导其上市等。天津联合产权交易所有4家非上市公司在电子竞价交易系统挂牌,河南产权交易中心和河南技术产权交易所各有20家和5家。

福建省要想在培育地方资本市场方面有所突破,在区域产权市场竞争中获得一席之地,就要充分发挥中央所赋予的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发展政策,利用对台优势,可以台资非上市股份公司的柜台交易为突破口,发展海峡西岸经济区产权市场。设立台资企业柜台交易市场,有利于培育和完善台资企业的投融资环境,营造台资企业进入、发育、成长的“人工小气候”。同时鼓励台资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促进台资企业增资扩股和存量资本重组整合以及股权委托交易,并吸引台湾风险投资来闽投资创业,促进高新科技企业发展。

3.健全产权交易市场的监管体系

借鉴发达国家成熟的资本市场发展经验,产权交易机构监管体系应包括4个方面:政府监管、行业协会监管、交易机构自律监管和社会舆论监督。促进产权市场的发展,必须切实解决部门化、分散化的管理体制,强化监管部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笔者建议省政府成立独立的产权交易管理部门,主要负责起草并执行相应的政策、法规,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稽查和处罚,保护投资者,维持一个公平、有序、有效的市场。一方面加快立法进度,完善交易细则。重点放在规范交易,确保规范操作每一个环节。要解决好国有资产转让进场率问题,实现“阳光操作”。另一方面要严格把好产权交易中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交易管理、定价管理、转让价款管理等各个关口。行业协会主要负责行业内的协调与管理,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监督、检查会员行为。交易机构自律性监管主要体现在交易所章程对交易市场、交易行为、交易程序、交易方式等一系列规定上,还可以通过对交易所会员的管理制度实现监管。同时,产权交易市场还要接受社会舆论监督,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产权交易的信息披露行为,提高市场透明度和市场信息质量,以保护产权转让方和所有意向受让方的利益。

4.建立产权交易投资基金

创建产权交易投资基金,实际上是提升产权市场的投融资功能,这对推动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和企业改制具有积极的作用。产权交易投资基金在为被投资企业提供增量资金的同时,还会发挥其“专家理财”和“资源整合”的功能,为被投资企业提供发展战略、激励约束、人力资源管理、市场渠道嫁接、战略合作伙伴引进乃至上市资本运作等一系列增值服务,实现结构调整的发展目标。2007年有105家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在中国内地参与投资了170个项目,整体投资124.86亿美元,约占全球私募股权投资总额的1.5%。随着产权市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壮大,会有越来越多的企业走进产权市场,进行融资、并购和重组,同样对投资基金来说,将面临着更多的机会和更好的发展空间。

5.加强资本市场的人才培养

第3篇

6月11日,高峦出现在北京。上午,他的日程安排是一场对中央企业的讲座,内容关于中央国资的产权转让。中午时他要赶回天津,忙于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内的繁杂事务。

作为天津产权交易中心的主任,高峦3天前刚经历一个产权转让小:涉及金额6.45亿的国资交易在天津成功签单。

自3月10日以来,作为国资委指定的中央国资的转让平台之一,天津产权交易中心的中央国资转让已经成功签单3张。这段时间内,高峦在全国做了十几场宣讲:听众全都来自中央国企,话题都是关于产权交易。

3单的数量虽然不多,但关键是“国资转让已经动起来了”。高峦说。在这背后,是谈论许久的中央国资转让终于进入实质性操作。

国资转让“起跑”

签单3张,此外还有十几个涉及中央国资的项目正在天津紧张运作,包括了天津、北京、成都等各地的中央国资。按照高峦的估计,其中会有数单近期成交。一些更远地区的中央国资项目,比如黑龙江、陕西、云南等地,都正与天津联系。

6月10日,北交所(北京产权交易所)的国资第一单也正式亮相:一个来自成都的中央国资项目挂牌,涉及金额6650万元。北交所的全国央企服务体系进入实质性运行阶段。熊焰透露,有关央企的项目正在实际操作,其中更有净资产达到数十亿元的,只是不便透露详细名单,因为企业在挂牌前的改制过程中有商业保密需求。

上海还没有传来央企转让签单的更多消息,在4月中时,曾有一批涉及生物医药、冶金等领域的央企在当地挂牌。上海联交所则为此做足准备:已在网站上辟出专区:189家央企的具体情况全部收录其中。

“这应该只是预热”。北交所总裁熊焰判断,“经济行为不是闸门一放,一下都来了,买卖股权是个非常复杂、长期的准备”。高峦则将现在比喻为最初的起跑阶段,“有的跑的快一点,更多的人还在蹲着呢。”

按照去年底宣布、今年2月1日正式实施的国资委3号令要求,必须入场交易的国资被圈定范围――国资委直属的189家中央企业的一级公司以及重要的子公司,有业内人士透露,目前国资委正对这两类企业选定名单。

为了国资保值增值和规范交易的目的,央企交易必须入场,即北京、天津、上海等3地的产权交易中心。在入场挂牌前,则需要相当时间的前期操作,这些行为对外界保持低调。

前期操作除了需要在国资委作项目的评估备案和产权转让行为的审查外,还包括了清产核资、审计、资产评估,如果属于改制企业,还要有企业债权债务的意见书、职工安置方案等一系列工作。

这些工作需要时间,像天津的国资转让第一单:中央企业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将所属7家企业的部分股权转让给具有民营成份的两家公司,正式签约在5月8日下午,这距3月10日有近两个月的时间,其中在交易所挂牌满20日是国资委的硬性规定。不过高峦并不认为第一单速度很慢:研究院属于二级企业,原来的整体方案已经向国家有关部门报批,这省去了国资委审批的时间。

之后天津的国资转让速度明显加快,第一单后的1个月,第2单、第3单相继签订。5月20日,第2单定下,涉及资产额7692.85万,实际成交金额1791.5万;6月1日,3个自然人联合收购2832.19万资产,完成了第3单交易。

有意思的是,头3单交易似乎在有意无意的显示,国资转让已经抛弃了所有制的成见,第1单中央国资的受让方具备民营成分,第2单的竞买者是来自日本的外资企业,第3单则是3个自然人的联合收购。

一直跃跃欲试的外资、民企,终于迎来央企“国退”的实质性操作。

交易模式初现轮廓与国资转让的速度相比,高峦显然更关心国资转让的质量,他希望“做一单成一单,做一单保一单”。为此,3月10日之后,为了即将入场的中央国资,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专门成立了中央企业工作部,高峦直接负责此事。

尽管央企入场交易的平台已经选定,但国资委并没有给出“组织这项活动”的更详细描述。现实的情况是:189家央企中,144家总部位于北京,而央企的重要子公司和再向下延伸的各级企业,相当部分分散在全国各地。

按照国资委195号文件的一项规定,各地央企要“通过其和其所在的区域市场组织这项活动”。其是指天津、北京、上海3地的产权交易市场,其所在的区域市场是天交所的北方共同产权交易市场和上海的长江流域市场。

具体的操作方式未被界定,比如天津和上海,各自拥有区域性市场,那么区域市场和主市场是什么关系?区域市场外的地区又如何进行央企交易?上海的联交所还曾在各地开设分所,这又涉及到分所和主市场之间的关系。而北交所,因为不具备区域市场,更重要的是如何确定和其他产权机构的合作方式?因为没有一个具体的操作细则和统一的章程,所以各地的交易方式一直被国资委密切关注。

天交所制定了一套高峦称为“三进三出”的详细流程,即把产权交易的6个具体环节分解:哪些由共同成员单位在当地完成,哪些必须进入天津主市场操作,都做出了详细的界定。

目前,天津已经和北方共同市场内的成员单位就这一模式签订了协议合同,在北方共同市场没有覆盖到的南方,也有省市开始与天津就这种合作方式签约,如广东的深圳和广州、福建、重庆、浙江、云南、成都等地。

上海和北京还没有央企交易签单,还谈不上具体的操作模式。但北交所正在整合内部架构,以期待更高的效率和更繁荣的市场。

按照熊焰的评价,北交所目前的架构严格按照3号令设计,“这可能是全国最彻底的”。熊焰如此确信这点,源于现在的北交所是在原北交所和中关村技术产权交易中心的基础上合并而成,而合并的日期就在3号令执行当月。

即将实行的经纪商制度将使北交所的交易架构更加纯粹,这一制度下,交易所从产权转让交易中彻底退出,专心为经纪商唱戏搭台。按照这种架构,经纪商将成为北交所的主角,带来项目、促成交易、吸引买家,经纪商直接与买卖双方交易,北交所要做的则是创造环境:小到北交所内部的配套,大到为国资转让造势,与买卖双方已经没有直接联系,就是说,不管是想买的、还是想卖的,都要由经纪商一手把持。

熊焰透露,经纪商会有国有的、民资的,当中肯定有一批券商、也肯定有国外的大牌投行,据了解,北交所已经与高盛、美林、摩根这样的国际大投行密切接触,希望今年内经纪商数量达到30家,1/3要具有国际背景。

但想成为北交所的经纪商,要跨过北交所制定的门槛费,包括入会费、保证金、年金,总额大约为30万元,再加上至少4个取得经纪资格的经纪人。熊焰想把门槛垒得高一点,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它们是国资转让的第一道把关,何况跨过去获得的是一个在产权市场上演绎财富故事的机会。

而高峦考虑的也是如何把天津的市场做得更大。目前,天津实行的是会员制,尽管与北交所的制度名称不同,但经纪商都是主角,高峦解释,买卖双方都必须有一个有资格经营产权交易的经纪商去做这件事,即使外资想买卖,也必须如此。

天津的产权交易中心现有90多家经纪商,按照天津产权交易中心的规定,每个经纪商不能少于5个经纪人。据高峦透露,全国有工商总局颁发执照资格的经纪人共有1300多人,实际上有1200人聚集在天津。

这将成为天津产权市场新设想的基础,因为天津正在酝酿建成全国最大的产权交易集散地:一个12000平米的新办公地会成为实现这个理想的开始,不仅是交易的集散地,也是信息的集散地。

如果一切计划能够如愿,到时将会有30个省市进驻天津,60家中介机构和200个席位,其中包括国内外的基金、银行、券商,而且有庞大的买方。至于更多的细节,高峦说,“还处于商业保密状态,一切悬念今年10月就会揭晓。”

竞争?合作!

或许外界大都习惯用地域作为全国产权市场的划分标准,而一直以来,关于先建立一南一北两个区域产权市场、最后整合成为全国产权大市场的呼声屡见报端。

天津和上海,一南一北,各自拥有区域性产权市场,在这个思路下,一直成为外界猜测的南北产权市场中心。

在首批定点的国资转让市场名单中,曾经一度只有天津和上海,这似乎更印证了外界的猜测。但结果超越了猜测,2月14日,西方的情人节,原中关村技术产权交易中心和北京产权交易所整合,选择当天挂牌。新的北交所在国资委副主任李毅中一次实地视察之后,在3月10日的最终正式名单中上榜。

这造就了天津和北京之间的微妙关系。一方面,两个城市相距只有1个多小时车程,另一方面,原北交所曾经是北方产权共同市场的成员之一,合并后,新北交所仍然延续了这一身份。很多媒体喜欢用竞争和威胁来看待北京和天津之间的关系。

熊焰对这种态度一直不予认可。他认为北京、天津,甚至包括上海之间,“合作远远大于竞争”,而不是外界猜测的“北方共同市场对北交所构成了威胁”。即使谈到最近天津的国资第一单,熊焰仍然心闲气定,因为“这个蛋糕太大了,一家根本吃不了,大家心平气和慢慢做”。

在熊焰看来,产权市场不可能完全分割,各自为战,交易所之间横向联合的合作是必然的趋势,也是中国产权市场做大做强的基础要求。

如果不合作,而是在各地开设分支机构或派人异地远征,“那样成本太高”,熊焰说。即使某地的企业跨过当地产权交易机构直接找到北京,最后的交易过程,北交所仍会选择回去和当地产权机构联系,“地方是怎样都不能省略掉的”。

与北交所能独揽多少央企单子相比,熊焰更想把合作的氛围先造起来,他曾开玩笑说,“哪怕都是我做的,我也该给你分就给你分,就是想把这个市场做大”。如果换位思考,熊焰觉着3家机构之间没有质的区别。

高峦也不认可天津和北京、包括上海之间针锋相对。比如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免除了中央企业进场的挂牌费、交易鉴证费和交易所的手续费。高峦解释,“这并不具体针对谁,因为天津产权市场已经3年不对国资收取这些费用了,再对央企收费没有任何道理”。

目前,一些南方地区的产权交易机构和天津签订了“三进三出”的合作协议,其中不乏长江流域共同市场的成员单位。高峦认为这很正常,即使是北方共同市场的成员,也并没有规定,强制成员不得与上海的联交所签订合作协议。平行合作不排他,或许能更好的描绘这3大主市场的心态。

第4篇

[关键词]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 场外交易市场 证券市场

[中图分类号]F83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4)07-0102-02

我国现行的场外交易市场以新三板为主,券商自建场外并行,各地股权交易所为辅的多层次的结构。随着国家对场外交易市场建设的规划及相关政策的出台,中国证监会《指导意见》的正式下发,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建设步伐加快。

一、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概念

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是为特定区域内的企业提供股权、债券的转让和融资服务的私募市场,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亦是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对于促进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股权交易和融资,鼓励科技创新和激活民间资本,加强对实体经济薄弱环节的支持,具有积极作用。与新三板相对,也有将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俗称为四板市场。

二、吉林省股权交易市场发展现状

(一)地方各级产权交易中心

目前我国地方性OTC市场,如天津股权交易所、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重庆股权交易中心和深圳前海股权交易中心等。我国现行的场外交易市场以新三板为主,券商自建场外并行,各地股权交易所为辅的多层次的结构。

在我国尚未出现全国统一的产权交易市场的背景下,区域产权交易市场是指地方性或地区性的产权交易市场。其地方性或地区性并非指市场范围仅仅局限于地方或地区,而是主要由地方政府推动建设,首先服务于地方产权交易和经济发展并能兼顾全国投资者的产权交易市场。

2000年对于我国产权交易市场是转折性的一年,可以说是一个契机。很多地方以省为建制恢复、重建了产权交易所,地方政府对于“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登记托管业务”相当重视,有些地区直接成立了领导小组,具有创新能力的产权交易市场在各地逐渐发展起来。

随着国家对场外交易市场建设的规划及相关政策的出台,中国证监会《指导意见》的正式下发,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建设步伐加快。

目前地方股权交易中心挂牌情况,以新疆为例,新疆股权交易中心自2013年10月正式开市以来,截至2014年5月末,新疆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已达441家、市场市值84.31亿元人民币;在交易中心登记托管的股份公司83家,总股本108.36亿股;引入合格机构投资人126家,合格自然人投资者508户,各类金融机构及专业服务机构35家。无论是数量还是资产规模都无法与主板、创业板相比。也正反映出我国的资本市场结构为顶部大,底部小,并不稳固的“倒金字塔型”,而国外成熟的资本市场结构为“正金字塔型”,我国的场外市场发展还不完善。

(二)吉林省股权交易中心

吉林股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吉交所”)是经吉林省人民政府《省政府专题会议纪要》批准设立的吉林省唯一从事非上市公司股权交易的场所。于2011年5月注册设立,由吉林省金融工作办公室监管。吉交所下设市场业务部、风险监管部、财务部和综合部四个部门。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是吉林股权交易所的全资控股单位,以吉林股权交易所股东身份全面参与市场管理并开展业务。根据《关于规范证券公司参与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指导意见》,具备条件的证券公司可以参与区域性市场,可仅作为区域性市场会员开展相关业务,也可作为区域性市场的股东参与市场管理并开展业务。明确了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地位,为吉交所指明了发展方向。

吉林省建立区域性市场的基本思路是:在中国证监会主导下,由吉林省政府批准建立,吉林省金融办主管,吉林省证券业协会监管,由地方券商作为主办单位,全面负责区域性市场的搭建工作。目前。吉交所按照《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 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的要求,建立了统一的交易规则、交易程序、结算办法和监管制度,已通过部级联席会议备案。

三、引入券商参与建设吉林省股权交易市场的必要性

(一)有利于建立统一的市场监管体系

根据《指导意见》,吉林省政府对区域性市场进行批准、监督管理,证券业协会进行自律管理,证监会及吉林证监局提供业务指导和服务。目前,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为吉林股权交易所的控股股东,与产权交易中心相比,券商作为资本市场的重要参与主体,接受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直接监管,证券业协会对其进行自律管理,已经形成较完备的风险防范及控制体系,运作较为规范。券商参与吉林省区域性市场,可有效降低监管难度,提高监管效率,有利于建立统一的市场监管体系,有效防范并降低区域性市场的系统性及经营管理风险。

(二)有利于加快区域性市场的建设和发展速度

吉林省现有股权交易所依托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建立,与之相比,引入上市券商能在人才资源、资本运作、信息技术等方面为区域性市场提供更为专业的支持,弥补现有股权交易所在专业运作、风险控制等方面的不足。此外,证券公司作为资本市场的重要参与主体,有着持续创新能力,能为区域性市场的发展提供发展和创新的原动力,有利于加快区域性市场的发展速度,不断推动区域性市场做大做强。

(三)提高区域性市场与多层次资本市场其他板块衔接的紧密度

证券公司有着较丰富的市场运作经验,能够通过自身的专业能力和资源优势,促使中小企业提前熟悉并运用资本市场的相关规则,逐步完善法人治理,加快企业成长,提升企业价值。其承销与保荐业务资格为企业从区域性市场走向主板市场提供便利条件,大大提高了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与多层次资本市场其他板块衔接的紧密度。

(四)有利于拓展业务发展空间

吉林股权交易所作为吉林省区域性市场的唯一平台,面向全省开展业务,如证券公司控股交易所,将为交易所开展业务提供广泛的网点支撑。利用证券公司众多的网点布局为吉林省区域性市场业务拓展提供了便利的条件,有利于促进交易所业务做大做强,繁荣吉林省区域性市场建设。

(五)有利于活跃区域性市场交易

利用知名券商较强的市场影响力,品牌效应明显,其参与区域性市场,对省内众多的中小微企业具有较强的吸引力,促使其进场挂牌、融资;另一方面,凭借证券公司的客户基础,能够吸引较多的机构及专业个人投资者入场,从而活跃区域性市场交易,促进区域性市场扩容,提升经济效益。

(六)有利于践行吉林省“十二五”规划

吉林省“十二五”规划之一是支持证券公司加快发展,证券公司控股区域性市场,可以发展并延伸投行业务,掌握住本土潜在的上市资源,从而有利于拓展利润发展空间,进一步提高其自身的综合实力和市场影响力,进而加快实现吉林省 “十二五”规划目标。

【参考文献】

[1]百度百科.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词条.

[2]中国证券业协会.中证协发[2012]244号.证券公司场外交易业务规范,2012年12月21日.

第5篇

对于公共资源交易,公众有着先天的质疑。比如交易量数额巨大、寻租事件时有发生。大家印象深刻的案例就是河南交通厅连续三任厅长出了腐败问题。公共资源交易有着足够的空间和时间让我们去思考,公共资源交易究竟该走向何方?目前各地纷纷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一次比较好的尝试,但是还有诸多问题需要厘清。

我们一直在呼吁政府理财模式和行为的不断优化,公共资源作为最大的政府资源,在交易过程中,可以说包括了政府理财行为的诸多特性,公共资源交易形式的重构无疑是对政府理财模式的一次冲击和重构。

导向问题

在此次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各地的实施情况并非一致,发展中面临的问题也很多。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徐焕东对于公共资源交易有着长期的关注和深入研究。他认为,在当前公共资源交易至少需要厘清几个方面的问题。

首先是概念。究竟什么是公共资源?什么是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资源究竟是一般意义上的非货币价值形态的资源,如矿山、土地、国有资产,还是包括货币价值形态的、广义上所有非物质形态的资源?我们一般说的资源交易,是否主要指非货币价值形态的资源?纵观世界各国,使用政府资金采购的,或叫政府采购,或叫公共采购,却没有叫公共资源交易的。

其次是目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的目的是什么?是为反腐而设立,建立之后能够真正避免腐败?我们看到现在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建立都是由各地纪委在牵头,党委政府在大力推进。还是使得公共资源获得价值最大化,提高政府对公共资源的理财水平?目的不同,导向就不同,政策就会不一样。

第三是模式。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取集中交易、总体监督管理等模式,法律依据是什么?监督管理主体如何确立?监督管理权限如何划分?是否需要进行全国统一考虑?

徐焕东认为,完善政府采购的战略性目标,应该是建立包括工程、货物、服务在内的政府大采购监督管理体系,而不是与政府公共资源的出让合并。

利益调整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建立,说到底是一次利益的调整和重构。最大的难题,就是如何破除部门利益壁垒。

公共资源交易涉及发改、财政、住建等等多个部门,改革就是要减少或者剥离他们的行政审批和管理权限,由原来多个部门负责监管,交给单一监管机构,由此可见“改革之难”。

在记者的采访过程中了解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过程中对多个原有格局产生了比较大的影响,也引起了一些争议。比如各地的政府采购中心和产权交易中心。

某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处长就明确表示,政府采购不宜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

该人士认为,一是与相关法律法规不符,不利于依法行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工程交易活动适用于《招标投标法》,在法律性质、管理模式、操作程序等方面具有相通性,具备整合统一的法律和现实基础。而政府采购活动的法律依据是《政府采购法》,全国已建立并形成了一整套完备的法规体系,在制度目的、基本原则、监管模式、实施程序和政策功能等方面均具有独立性和特殊性。

二是增加了交易环节和监管机构,影响了政府采购的效率。有形的所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凭空增加的,看上去“有形”,实际上只是一个“平台”,操作时要求各类机构进驻“中心”,而各类机构在设立时都有自己的营业场所;用新设的事业单位“一局(办)”来统一“监管”各类交易,实际上只能起到“二传手”的作用,因为有关法律赋予的相应行政机关仍推脱不掉其法定监管职责。

三是违反了财政资金管理的客观规律。政府采购是财政支出管理体系的一部分,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是财政支出管理改革的“三驾马车”,是财政支出改革的组成部分,其上连部门预算,下接国库集中支付,是财政支出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三者环环相扣,前后一体不可分割。将政府采购监管权从财政部门中分离出来,代替财政行使政府采购监管权,不但没有法律依据,而且与《政府采购法》的定义内涵有所违背。这种割裂财政资金管理的客观规律的做法,直接导致了财政资金的不安全和监管工作的严重缺位。

除了政府采购领域,在产权市场领域,一些专业人士也表示了担忧。某产权交易所负责人告诉记者,在一些省市新设立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代了产权交易机构,成为新的国有产权的交易场所,而且还变相产生了不少没有资质的地市级和县级产权交易机构,甚至产生众多的乡级产权交易机构。如果按照这些省市的做法,中国产权市场的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将不是当前的200多家,可能是上千家、上万家。如此一来,必然大大延缓、阻滞我国产权市场制度构建的速度,而且加剧产权市场乱象丛生的局面。

法制方向

在我国,公共资源交易一直也是摸索前行,争议再大,困难再大,一个必须坚定的方向就是法制化。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中国公共采购研究所所长曹国富认为,中国公共采购领域走过了“三个阶段”。第一个十年是鼓励引入招标投标机制的阶段,这一阶段改革的典型特征是解放思想,鼓励大胆进行招标投标改革探索;第二个十年是招标投标事业大力发展和初步规范的阶段,这一阶段招标投标机制在工程建设等许多领域得以实践;第三个十年则是中国公共采购法律体系初步确立、并在实践中不断发展的阶段。招标投标法废除了以标底为基础的授予合同机制,确立了以评标价最低或者综合最优为基础的授予合同机制,从而使中国的招标投标制度真正建立在市场机制之上。

尽管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中国公共采购法和制度也需要进行一场“”。

首先需要解决中国公共采购法的立法模型问题。从中国公共采购法律现状来看,中国采取了分别立法的形式。中国未来可以继续采取分别立法模型,但在处理不同法典之间的关系时需要在法律理念上将它们都视为实质意义上的公共采购法,并且摆脱围绕行政权进行立法的纠葛,围绕采购对象或者特别采购问题进行分别立法。

第6篇

【关键词】区域资本市场 产权交易所 地方债券

一、问题的提出

国家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以来,东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加快,经济实力不断提高,已进入最好最快的发展时期,过去的四年间GDP年平均增速为12.8%,比实施振兴战略前增速提高了2.8个百分点。与此同时,国企改革特别是产权改革也取得重大突破。截至2007底,辽宁省90%以上的国有大型工业企业实现了股份制改造,2008年全年将完成剩余企业改制,国有中小工业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基本完成;吉林省列入攻坚计划的816国有工业企业改制全面完成,目前正着手解决改制后企业的后续有关问题,以及推进商业、建筑等行业国有企业改制工作;黑龙江省完成改制企业3302户,占应改制企业的96%,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基本完成。全国10万亿元国有总资产中,辽宁就有8400亿元,整个东北地区的国有资产约为辽宁的两倍;东北经济的快速发展,必然带来国有资本的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需要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提供有效的进入和退出平台。

二、东北区域资本市场体系构建

1.扩展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业务范围,整合东北区域产权市场

整合现有的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四家省级产权交易市场,成立一个面向东北的区域性产权市场成了当务之急。

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是东北区域内成立最早的产权交易市场,其前身是沈阳产权交易中心,主要负责辽宁省属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及交易活动。作为辽宁省会,沈阳地处辽宁中部城市群、环渤海经济圈和东北亚经济圈的中心位置,是联系东北经济腹地与沿海经济带的黄金通道,是东北的经济、文化、交通、商贸、物流和信息中心。事实上,沈交所近几年也正在不断云集力量,并在省内产交资源整合方面得到省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推动。2006年以来,沈交所开始不断创新产权交易竞价转让体系,运用网络竞价、电子竞价、拍卖、招标等多种方式,使竞价转让更加科学化和标准化。2006年沈交所竞价交易为25宗,2007年上半年竞价交易达到39宗,比去年全年竞价宗数提高56%,国有资产的增值率达到138%。省属企业、金融资产、保险企业等新的交易领域竞价转让均实现了零的突破。在去年和今年的全国企业国有产权管理暨产权交易机构工作会议上,沈交所竞价组织工作连续获得国务院国资委的表扬,同时,沈交所针对央企市场的开拓,成立了专门机构――央企部,并正在对东北的央企交易资源进行调研,有望成为继京、沪、津、渝之后第五家央企交易平台。

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与黑龙江产权交易中心成立时间较晚,业务结构单一,缺乏竞争力。如果可以将这三家主要的产权交易中心整合成立“东北产权交易所”,在各省、市设办事处,那么不仅可以提高省间的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而且可以实现信息共享,资源合理配置。

2.建设地方性企业债券市场

在国内,东北地区发行的企业债券较少,大连港、东北高速和东北电网等大型国企在06-08年内获准发行中等数额的企业债券,之所以获批企业如此之少是因为企业发债的最大难点在于审查较为严格,其发行是否具备可行性必须考虑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方案被批复的可能性。大型上市公司都申报困难,更不用说中小型企业,更是难上加难了。面对这种情况,东北三省应联合力量,借助振兴东北的有利政策时机,向有关部门提出发行请求,先让国有大型企业走在前面,然后培育和促成优质中型企业紧跟其后,打破东北地区在深沪交易所,交易企业债券稀缺的局面。

3.在沈阳或大连建立区域资本市场交易所

与全国性资本市场相比,东北区域资本市场的上市标准应依据辖内中小企业的现状,进行合理设置:

(1)盈利要求。对东北区域资本市场来说,从国家开始实施东北振兴战略至今已过去6年时间,而对东北区域资本市场来说,其服务对象主要是地区内发展前景好、处在优势行业的业绩较好的企业,其经营年限有可能较短,对其盈利要求可设置为连续两年盈利。

(2)股本规模。我国大部分中小企业生产规模较小,所以,区域资本市场应放松对公司股本总额和发起人拥有股本总额的限制,将股票发行后股本总额定在不低于2000万元即可。

(3)股本结构。借鉴美国区域性资本市场股东人数不少于300人,英国区域性资本市场股东人数不少于400人的做法,我们可将东北区域资本市场上市公司股东人数定位不少于400人。发起人在股票上市前必须认购发行股份的35%。同时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应不低于公司股份的25%。

(4)企业的主营业务。申请在东北区域资本市场发行股票的公司应该通过各省市的客观合理论证,如提出具体、合适的经营战略和经营策略,并且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企业未来1-2年财务盈利预测报表净资产收益率在10%以上,让投资者相信公司的高成长前景,使投资者对企业抱有足够大的信心。

(5)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东北区域资本市场主要为区域内发展前景好、处在优势行业的业绩较好企业提供筹资渠道,对于投资者来说,只有发展前景良好、增长潜力巨大的企业,才能接受。

(6)保荐人制度。东北区域资本市场上市公司在做上市申请前必须以合约委任保荐人,并约定一段固定期间,该期间至少必须包括证券上市时该财政年度的剩余时间及其后两个财政年度。

参考文献:

[1]Levine,R. And Sara Zervos(1998).“Stock Market Development and Long-Run Growth”.The World Bank Economic Review,vol.10,n.2,223-239.

[2]陆文喜,李国平.中国区域金融发展的收敛性分析[J].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04,( 2 ).

第7篇

在“前海金改”和“温州金改”的背景下,深圳市和浙江省近期启动了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计划。据《财经》记者了解,深圳前海股权交易中心和浙江省股权交易中心,均将引入证券公司出资入股,并允许其参与运营。

9月4日,中信证券(600030.SH/06030HK)公告称,将出资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参股前海股权交易中心(深圳)有限公司(下称前海股权交易中心),参股比例不超过30%。除中信证券外,国信证券和安信证券也将参股前海股权交易中心。

据悉,财通证券和浙商证券亦会出现在浙江省股权交易中心的股东名单中。

证监会8月下旬发文,首次明确允许证券公司参与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运营。中信建投场外市场业务的负责人李旭东表示,专业中介机构的参与,既可使市场活跃,又可以提高规范程度。

与此同时,券商柜台交易市场亦可能被允许设立,私募债产品有望率先试点券商柜台交易。通常,柜台交易市场被视为自发形成的场外市场。

与监管部门统筹的“新三板”市场相比,区域性股权市场和券商柜台交易市场遵循了更加市场化的途径,这种自发形成、必将通过优胜劣汰才能生存壮大的市场,可看做是监管层的一种新思路在场外市场的尝试。

券商介入

接近监管层的人士透露,此次允许券商参与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是对各地股权交易市场清理整顿之后,监管层试图让专业机构参与市场建立,以规范市场的发展。

7月12日,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2012〕37号),该意见是对此前国务院清理整顿各类交易所决定的解释和细化。

此前,在证监会牵头清理整顿各地各类交易所期间,监管层曾以“窗口指导”的方式明确了证券公司不能参与地方股权交易中心的推荐挂牌等交易。

一位接近监管机构的人士说,对于已有的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券商能否参与要看该股权交易中心是否规范运作,而新设立的则必须符合37号文。

近年来,全国各地为推进权益(如股权、产权等)和商品市场发展,陆续批准设立了一些从事股权交易、产权交易、文化艺术品交易和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等各种类型的交易场所。由于缺乏规范管理,在交易场所的设立和交易活动中违法违规问题日益突出,风险不断暴露。

目前全国各地有200多家产权交易中心,而且很多都已经存在股权交易的业务。

2011年11月,国务院要求清理整顿各地各类交易场所。中国证监会希望能够借此机会规范发展地方的股权交易,使之成为区域性的场外市场,成为中国多层次场外市场的一部分。

不过,证监会与地方政府的监管责任划分不明,以及围绕区域性场外市场建设主导权的争夺,使得参与各方均不能清晰地看到地方股权交易中心的前景。

此次深圳前海和浙江省的股权交易中心的设立,被视为区域性股权市场建设的一种尝试。

据《财经》记者了解,按照原先的计划,深圳前海股权交易中心分别由中信证券出资30%、国信证券出资25%、安信证券出资20%、深圳市政府通过地方企业出资25%设立。

由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下称中证登)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亦希望成为该公司股东,前海股权交易中心增资扩股10%,中证登和深交所分别持有5%的股份。其他股东的股份被相应地摊薄。

前海股权交易中心的主导权实际上归属于证券公司,它的日常运营也由三家证券公司负责。

接近该中心的人士说,前海股权交易中心将有别于现有的各类会员制的产权交易中心、交易所,将采用公司制的思路运营。产品和服务都将是市场化运作,淡化地方政府的色彩。

他介绍,未来前海股权交易中心将会成为一个社会性的市场,而不是由政府主导培育。目前它还只是一个区域性的市场,挂牌企业不能够跨省。但未来通过市场竞争,各家交易所可以整合,区域易场所还可能通过联网方式,将产品辐射全国。

交易规则设计方面,前海股权交易中心将更多地考虑提供多样化的产品,减少政府审查环节,强化市场的约束力。在信息披露公开透明的情况下,要求投资者做到买者自负。此外,政府部门不会参与公司的具体运作,更多的是监管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

与前海股权交易中心不同,浙江省股权交易中心则由政府背景的企业作为大股东。据参与市场筹备的人士透露,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注册资金为1亿元,浙江省金融市场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0%,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与温州市国资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各持股20%,财通证券、浙商证券各持股10%。

财通证券场外市场部负责人任善国说,浙江省股权交易中心仍将是一家会员制的交易所,日常运作将由两家证券公司承担,包括规则的制定、吸收会员、管理交易等。交易中心的监管则由省政府和省金融办主导。

北京一家大型券商场外市场业务负责人表示,让证券公司参与区域性股权市场建设是一个折中的选择。一方面,证监会牵头的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工作遇到地方政府强大的阻力;另一方面,多层次场外市场的建立需要区域易市场作为补充。

37号文要求各地交易所尽早规范,以避免关闭;同时允许券商参与规范的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发挥其专业职能,并起到活跃市场的作用。这一方案可谓“恩威并济”。

有别“新三板”

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对于企业和投资者的门槛更低,被业界称为“四板”市场,与中关村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下称“新三板”市场)相对应。

9月7日,中关村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迎来八家新的挂牌企业。上海张江、天津滨海、武汉东湖三家高新技术园区成为该系统的扩大范围,即 “新三板”扩容。

第8篇

法院借助淘宝网进行司法拍卖的优势

浙江法院借助淘宝网进行司法拍卖的优势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法院作为主导者直接面对竞买者的优势,另一方面是网络拍卖方式较于传统方式的优势。法院支持拍卖,可以突出其在保护民事权利上的坚定立场,强化生效法律文书必须执行的效果,树立法院不偏私的形象。法院的中立立场能够合理平衡各方当事人的利益。而拍卖行属于纯粹的商业企业,经营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营利。拍卖行为了获取高额利益难免会使尽浑身解数,易引发了一系列的问题。我国法律规定,委托人、买受人与拍卖人对佣金比例未作约定,拍卖成交的,拍卖人可以向委托人、买受人各收取不超过拍卖成交价5%的佣金。但是,过高佣金的司法拍卖受到了不少人的质疑。他们认为申请执行的费用已包含了拍卖费用,其无需再缴纳拍卖佣金,这笔费用应该由法院来支付。淘宝网作为我国最大的电子商务平台之一,已积聚了丰富的人脉资源,受众颇广,广告效应充足,有利于实现拍卖标的价值的最大化;不需要租赁场地,不需要支付佣金,能够及时交易变现,提高了执行效率;拍卖过程公开透明,大大减少了串通压价的可能性;同时,诸多网民可以对违法拍卖、暗箱操作等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淘宝网司法拍卖有助于推动司法拍卖阳光化,实现清晰明了的竞拍流程、流畅运行的拍卖系统、良好的竞拍环境以及司法拍卖的透明、公正、廉洁。此次淘宝网司法拍卖的成功,不仅在于拍卖物品的高价成交,避免了过去可能发生的流拍、价格偏低等不利后果,更在于得到了绝大部分网民以及社会公众的认可与支持。网络司法拍卖相对于传统司法拍卖而言,存在四点好处:零佣金;标的物变现快;监督力度大;竞拍者众多。

我国目前存在的网络拍卖模式

(一)浙江的淘宝模式淘宝作为一家网络公司,在网络上为买方和卖方提供交易平台服务和交易程序,由买方和卖方自由地进行网络拍卖,而其自身不介入双方交易。[4](二)重庆、南京的产权交易中心模式在重庆、南京等地,司法拍卖改变过去由拍卖机构单独进行的模式,将全部进入产权交易平台。产权交易中心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公众面前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及社会公信力。涉讼资产进入产权交易平台后,交易中心替代法院和拍卖机构从事一部分工作,如由交易中心统一拍卖信息、提供拍卖场地和电子竞价系统、对拍卖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出具涉讼资产处置证明等。司法拍卖仍由拍卖机构接受法院委托,拍卖机构与联交所建立合作关系。这样,在法院与拍卖机构之间引入产权交易中心这样一个第三方平台,在制度上割裂法官与拍卖机构之间的利益关系,从而从源头上防止司法拍卖领域的腐败滋生。[5]重庆、南京模式中最大的亮点就是采用了电子竞价,不同竞价区之间予以隔断,防止了串标、围标和黑恶势力参与等情况的出现,保障了竞买人的人身安全。每个竞买人的竞价都会出现在电子屏幕上,接受公众的监督,促使交易更加公正。(三)最高人民法院组建的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模式最高人民法院组建的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于2012年2月8日开通。其要求全国各级法院将执行案件中委托评估、拍卖的相关信息公告除在原有公开媒体上刊登外,均同步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刊登,目的是为了搭建全国统一的司法评估、拍卖信息平台。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平台在性质上和重庆、南京的产权交易中心平台很相似。网站拥有拍卖信息、电子竞价报名、随机抽选拍卖机构、网上电子竞价、网上结算等功能,竞买人可“足不出户”参加竞买。(四)评析从上述几种模式可以看出,重庆、南京模式已经开始实行电子竞价,但都是由产权交易中心委托拍卖机构来完成的,中心只是分担了法院和拍卖机构的一小部分工作。并且重庆、南京的竞拍网络只针对特定人群,即对获得竞拍资格的人开放,整个竞拍过程还未完全实现互联网化。在重庆,拍卖机构与产权交易中心合作,由拍卖机构实施拍卖,产权交易中心向买受人收取拍卖佣金,再按照65%和35%的比例分配佣金。在南京,司法拍卖的佣金根据参与机构的作用大小按比例分配。由此可见,重庆、南京在引入产权交易中心的同时,被执行人也要承受巨额的拍卖佣金。最高人民法院组建的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模式实行电子竞价,虽然突破了局域网的限制,扩大了竞买的范围,但也是将司法拍卖委托给拍卖机构完成,被执行的企业要承担高额的佣金。而在浙江的淘宝模式中,法院不需要委托任何拍卖机构,直接在淘宝网上便可完成整个拍卖过程,真正降低了执行成本,实现了零佣金,减少了被执行人的负担。

利用网络平台进行司法拍卖的问题和完善建议

首先,网络竞拍中相关信息过于集中,相关工作人员成为竞拍信息的直接接触者。如何加强内部的保密管理,杜绝另一个腐败温床的产生,需要在体制和机制上进一步加以完善。应明确拍卖网站的权利和义务,对拍卖网站的设立和营运行为予以规制。法院应该选择那些正规的、运营规范的网络平台实施拍卖。网络公司不可避免地会参与相关交易程序和规则的制定。人民法院应该通过平台对拍卖公司进行适当监督和管理,在拍卖系统自动运行的同时实施远程实时监控,全面掌握竞拍人和具体操作规程信息,并及时保存交易信息的历史记录,以便有据可查。其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一方主体是法院,基本上不存在拍卖方在网络拍卖过程中出现虚假信息、提供违法拍卖标的等情况。整个拍卖流程被分解为以下五步:公告、缴纳保证金报名、竞拍、支付尾款、结算交付。竞买人第一步要进行电子身份认证,按网络系统指示报名,支付保证金,该笔款项就会被自动冻结。成功的竞拍者的保证金将被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余款在指定期限内被汇入法院账户,其他人的保证金即时解冻。由于竞买人的原因不能成交的,法院可以重新拍卖,原买受人不得再次竞拍,并应承担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损失和相关拍卖费用。但是网络平台毕竟是虚拟的交易平台,竞买人的身份不像传统拍卖那样一目了然。网络平台必须要对竞拍人实行实名认证,对其信息进行审查,同时也应当注意采取保密措施,保护其人身和信息安全。竞买人在拍卖中,或许会遇到黑客攻击、网络拥堵、服务器瘫痪等情况,而我国法律对此并没有十分明确的规定。希望我国尽快完善规范、引导、监督网络司法拍卖的法律制度。最后,网络司法拍卖只能通过照片和文字描述来介绍标的,不像传统的拍卖,竞买人可以到现场了解和感受标的。因此,网络司法拍卖的标的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只能是一些产权明晰、标准化、通用型的动产乃至不动产。而对于珠宝、文物、房屋、工业生产线等操作和程序都比较复杂且价值巨大的拍卖标的物,仍会延续传统的司法拍卖方式。我国应制定科学系统的网络司法拍卖操作规则,实现法院网络司法拍卖的规范有序;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可以扩大网络司法拍卖执行标的的范围。

电子商务时代的到来,使网络司法拍卖成为现实,在惠泽当事人的同时,对其自身的一些不完善之处也需要人们更多的理解和包容。浙江法院在淘宝网上进行司法拍卖,是法院在新形势下的工作智慧的一种体现,顺应了国际社会的潮流,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只有在不断完善相关法律规定并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我国的司法拍卖活动才能够朝着透明、公开、公正的方向不断发展。

本文作者:刘萍工作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第9篇

[关键词] 沈阳 东北金融中心

一、东北金融中心的内涵

金融中心是一个特定城市或地区各类金融机构聚集的市场。它本质上承担的是金融中介功能,但这种中介功能又不同于金融机构的中介功能,它是为金融机构提供集中交易和清算的场所,是资金往来的交汇点和集散地。金融中心往往诞生于金融业高度集中、集散资金的融通功能极强、金融业务辐射范围远超金融中心所在地区的经济中心城市。

区域金融中心应拥有相当数量的金融机构,以及与其配套的支持服务设施,能提供多方位的金融产品服务,极大地便利了资金的运用、调度和债务的结算,为扩大投资和贸易创造条件,能对某一区域的经济发生影响。区域金融中心的构建使一定区域内的资金有了集散地, 为中心区和其他区域各产业的发展提供丰裕的资金支持, 并在这些资金融通过程中促进地区乃至全国金融业的快速发展。

构建东北区域金融中心,是振兴繁荣东北区域经济的重要内容。东北金融中心将发挥资本集聚和辐射功能,通过资金融通,资本运营来实现资源在东北地区甚至全国范围的优化配置。振兴东北的目标,离不开现代金融手段、金融工具和金融市场体系的支持,因打造一个具有较强资金集聚效应并能辐射整个东北的区域性金融中心已刻不容缓。

二、沈阳建设东北金融中心的基础条件分析

1.经济发展状况

沈阳市是国务院确定的东北中心城市,是辽宁的政治和经济中心。在经济实力上,2009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实现4359.2亿元,同比增长14.1%;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676亿元,增长22.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1778.6亿元,增长18.1%;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54.1亿美元,增长2.3%;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320.2亿元,增长10%;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实现2017.5亿元,增长19.1%。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560元,农民人均收入9129元,分别增长9.1%和14%。人均GDP约9300美元,已接近发达国家人均水平。近几年来,特别是中央实施东北振兴战略之后,沈阳市GDP年平均增长幅度及地方财政收入的增幅,均位居国内副省级城市前列。2010年4月,经国务院同意,国家正式批准设立沈阳经济区为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据《沈阳经济区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框架方案》,沈阳经济区经过5-10年的努力,实现目标之一即为建设国家新型产业基地重要增长区,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高加工度原材料工业基地,全国重要的技术研发、转化、创新基地,东北地区现代商贸、物流、金融中心。

2.现有金融机构

据统计,截至2009年11月初,沈阳市已有分行级以上银行业金融机构34家,其中包括外资银行沈阳分行5家,外资银行代表处5家。2008年,全市分公司(分行)以上金融机构总量已达85家,业务辐射范围延伸到沈阳经济区、东北三省和环渤海地区,金融网点1100余个,从业人员5万余人。全市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达到5400亿元,贷款余额3300亿元,各银行机构票据交易量占东北三省的2/3,货币回笼量居国内各大城市之首,银行存贷款余额占辽宁省近1/3,贷款余额占东北三省近1/5。2004年12月1日中国银监会宣布,沈阳提前一年向外资银行开放人民币业务,这是沈阳银行业对外开放新的里程碑。沈阳的金融资源在全国也处于领先地位,在全国14个副省级城市中,沈阳市银行业的存款、贷款数额都排名第六。目前,沈阳已成为东北地区的票据中心,股票市场活跃,也是国家在东北经济区进行金融宏观调控的中心。

3.一区一街的建设

“一区一街”,“一区”是金融商贸开发区。统计数字显示,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已经成为东北地区单位面积投资强度、利用外资、财政收入和资金吞吐量最高的地区之一。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已经形成了门类齐全、功能完善的金融市场体系,业务规模不断扩大,成为东北三省最大的货币信贷中心和票据处理中心,也是东北地区货币集散地和货币储存调拨中心,拥有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等东北地区最活跃的资本市场。 “一街”是金融街,金融街发展的重点是精心打造“两大平台”,即“沈阳国际投融资交易服务中心”和“金融服务外包基地”。沈阳金融街由于与金融商贸开发区错位发展,已迅速成为沈阳新兴金融服务业聚集区:各类银行营业网点167家,占全市总数的15%;国内商业银行和政策银行区域性总部6家,占全市总数的38%;证券公司及营业部24家,占全市总数的36%;保险机构及网点55家,占全市总数的39%。

4.金融市场的建设

沈阳搭建起了国有产权、金融资产、权益性资产、投融资服务、私募股权等五个交易服务平台和覆盖全省的市场网络。目前沈阳产权交易所市场规模和经营业绩在全国产权交易市场体系中位居前列,成为沈阳市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及建设东北区域金融中心的重要支撑和载体。2009年11月7日,“东北亚大宗商品交易所”组委会在沈阳成立。它将在中国形成南有南宁“东盟大宗商品交易所”、北有沈阳“东北亚大宗商品交易所”的产业金融大格局。2010年9月16日,东北首家黄金交易中心-北京黄金交易中心沈阳营业部落户沈阳金融街。目前,设立全国性钢材期货交割仓库和沈阳钢材期货交割中心建设项目准备工作基本就绪;渤海商品交易所东北交易中心、上海石油交易所东北交易中心进展顺利。同时,沈阳正与黑龙江、吉林、内蒙古等省级产权交易机构沟通,商讨成立股份制的东北产权交易机构,共同构建覆盖东北地区的一体化产权市场。多项金融要素市场建设的启动是沈阳市东北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坚实内核。

三、沈阳建设东北金融中心策略建议

1.健全、完善现代金融体系

在建设东北区域金融中心的过程中,应以金融商贸开发区为依托,以沈阳金融资源为平台,把建立“国家优化金融生态综合试验区”作为切入点,进行综合改革和创新探索,进一步完善现代金融体系,强化东北区域金融中心的功能。积极引进总部金融机构,鼓励和引导各种金融机构在沈阳设立地区性总部,使其成为金融机构总部聚集的高地。支持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发展,推动金融机构间的业务合作。发展中介服务机构,完善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基础类中介机构,发展证券投资期货咨询、证券资信评级、保险经纪、代客理财服务等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建设与金融业务密切相关的企业贷款担保机构、资信评估机构、风险投资服务中介体系。整合地方现有金融资源,提升地方金融整体实力,增强金融辐射能力。鼓励地方金融机构通过相互参股、并购等方式,培育区域性金融控股公司,开发跨市场的金融业务,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制度、机制、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提高金融市场配置资源的整体效率。

2.建设有区域产业特色的金融中心

加强产业引导,积极推进有特色的区域金融中心建设。东北地区以装备制造业和原材料工业为主形成了产业优势,而装备制造业和原材料工业的特点是企业规模大、资金和技术密集、投资回收期长,东北区域金融中心建设应与产业发展紧密结合。积极培育和发展区域性货币市场,丰富货币市场交易工具。允许定期批量发行短期商业本票,加快票据市场的发展。加快发展多层次的区域资本市场,实行向东北老工业基地倾斜的上市与融资政策,争取国家优先给予更多的上市指标,培养和开发上市公司后备军。整合区域地方性产权交易所和技术交易所,形成统一的交易平台,进一步规范产权交易,加快建设东北产权交易市场,产权交易市场,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作用,推动国企改革深化,实现国有企业的资产重组,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为中小企业开辟融资渠道。把产权交易中心建成区域地方性柜台交易市场,通过产权市场吸引大量的社会资金、民间资金和海外资金参与股份制改造。

根据产业对资金需求的特点,扶持金融租赁业发展,发挥融资补充功能,为企业增加了投融资的领域。金融租赁以租赁物为载体深入到产业的研发、制造、销售的全过程当中,更有利于金融为企业客户提供商业机会,降低交易成本。加快信托业发展,稳步发展委托、租赁、典当等业务,开拓国际信托、基金管理等新型业务。加快引进重大产业金融市场项目,以重点产业项目带动金融业发展。

3.引进国际金融资源

积极承接国际金融业转移,吸引国际金融机构在沈阳设立总部或分支机构。塑造东北区域性金融中心的良好形象,制定优惠政策,创造良好的环境,鼓励外资银行从事离岸金融业务,引进外资金融机构来沈发展,尤其引进外资银行、外资保险公司,同时吸引外资从事国际金融活动。加大国际金融合作,提高金融中心的影响力,通过与国际金融中心的交流与合作,建立与国际著名金融中心和国际著名金融机构交流和合作关系,建立紧密沟通关系与世界500强企业中的金融机构建立直接联系。吸引更多的国外金融机构,设立金融创新的研发平台,积极开展创新研究,开展金融业务的金融试点。通过国际金融合作,吸引更多的金融人才,促进东北区域金融中心的建设。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到国际性的股票市场上去融资,促进区域内企业走向国际化。同时,在MOU框架下,建立与台湾金融合作。开展银行业合作,吸引台湾银行来沈设立分支机构,在信用卡业务、委托贷款业务、离岸金融业务等方面的合作取得突破。加强保险业合作,吸引台湾保险公司来沈设立保险机构,加强与台湾保险业人才、信息交流和引进。加强与台湾金融业更广泛、更深入的合作需求,可设立相应金融联络协调机构,负责安排合作的对象和方式,加强金融业从业人员之间的相互学习与交流,增进监管机构之间的合作。

参考文献:

[ 1]赵海鹰:区域金融中心与区域经济发展的关系研究[J]. 时代金融, 2008, (03)

[ 2]陆 磊:结构调整、新经济增长点与区域金融中心建设[J]. 南方金融, 2009, (04)

[ 3]艾洪德: 《区域金融研究:以辽宁省为例》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M],2006,(09)

[ 4]郑长德:《中国区域金融问题研究》中国财经出版社[M],2007(06)

第10篇

关键词:房地产;档案管理;报关;交易

1 房地产档案的特点

1、专业性。房地产档案产生于房地产专业部门,是专业性材料,房地产管理工作,特别是登记工作,面广量大,政策性强,形成的档案资料专业性强,在内容形式上与一般公文有明显的区别,内容上反映了房地产权属状况、房地位置和面积大小,文件名称上用房地产术语多。形式上,结构规范,多为表格式、填写式。

2、动态性。房屋档案的动态性是最显著的特点。房屋档案形成后,其所涉及情况并不是固定不变的,随着产权人的变化,房屋的损坏倒塌,城市建设的发展,房地产市场的活跃,房屋的买卖、变换、继承、赠与、分析等房屋权属不断发生转移,房屋的拆除、扩建趋于频繁,土地分割、合并等房地变更不可避免。因而房地产权属处于不断转移和变更之中,具有强烈的动态性。目前,房地产档案因产权变更引起异动的每年约有20%。随着产权人的变化,房屋现状的变更,档案体系中的图、档、卡册多项内容也作相应变更,档案资料要作动态登记,档案多项及时补充新资料,以确保档案的真实性、系统性、和完整性。产权的动态性,使档案成为“活”档案。

3、真实性。房屋档案是产权严格的历史记录,这种记录多与实际相符,记载的产权人产权范围必须清晰,能在产权审核和排解产权纠纷中起凭证和参考作用。真实性是房地产档案的生命,也是发挥档案的现实效用的基础和前提。

4、完整性。权属档案的完整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房地结合。二是图、档结合。

5、价值性。房地产属于不动产,价值高,在单位和个人的财产构成中占有重要地位。因此房屋档案属于财产档案。

6、法律性。由记载房屋所有权属的凭证材料组成的房地产档案,具有法律效力,是房地产管理部门和人民法院确认房屋产权、处理房地产纠纷的重要依据。

2 房地产档案的管理与保存要求

1、职贵规范化。房地产档案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因此,在档案的收集与整理中,必须具有规范化的职责分工。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首先,根据职责要求,各部门在受理房屋交易时,要求买卖双方出示所需资料,在办理完毕之后,统一送交资料科。其次,资料科把所收集上来的资料进行进一步的划分,收集整理后立卷归档。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房地产档案的现代化管理已经提上议事日程。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应用打破了多年房地产档案手工记录的传统模式。房地产档案信息和数据处理速度,以前所未有的快捷方式为内部行政管理和外部监督所接受。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特别是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化和房地产交易市场的日益活跃,房地产档案的利用频率日渐加快,对房地产档案管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先进的技术手段如何与现代化管理理念相结合,将政策与信息技术相结合,提高房地产档案的利用价值,成为目前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

2、内容具体化。根据档案形成的不同规律和特点,要求我们把档案按照不同的内容加以分类整理,进行加工处理,为不同门类的档案制定出不同的归档范围,提出归档时限,并作为每个部门的工作标准及考核的依据。这种双向互动,有效地解决了部门和整体间的个性和共性冲突给档案管理带来的难题,使形成的全部档案基本处于全局的监管之下。

3、工作程序化。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我们确定了阶段性和随时性相结合的档案接收原则。我们把每天办理完毕的档案分门别类地整理好,由专门的档案管理人员统一归档,这是一项非常繁杂的工作,仅私房交易科每月就形成近2000卷的档案。为了保证资料的完整齐全,使其结构合理,有利于编研,以便能够提供及时、全面、准确的服务,我们必须做到工作程序化,来适应房地产档案的不断变化的需要。

3 房地产档案的管理与保存措施

从管理角度讲,档案不仅是历史的记录,更为重要的是,作为动态管理的一种手段,可以通过档案管理情况,来洞悉房地产交易的各种指数,从而达到对房产交易的统筹管理及宏观上的控制。房地产交易档案是房产交易的载体和依据,为房地产交易者提供借鉴和参考。所以,它是直接记述和反映房产交易过程、保存备查的各种文件材料,是房地产经营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因此,档案部门必须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加强房地产档案墓础建设,使房地产档案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积极探索房地产档案管理的新模式。经过一个时期的努力与探索,房地产交易中心根据中心的实际情况,确立了统一领导、统一制度、集中管理的中心档案管理模式。即组建了全面履行监督指导和保管利用双重职能的房地产档案管理如何为房产交易服务的交易中心资料科,并建立了以交易中心资料科为中心的现代化管理网络,较好地理顺了各方面的工作关系,协调好档案工作的各项活动。

把档案作为一种企业财富。房地产档案要发挥档案管理网络作用,做好档案的收集归档工作,不断丰富档案内容,优化室藏结构,就要收集、保管更多、更好、更有价值的房地产档案,增强市场竞争力,保证档案不流失与损毁。

档案要在服务中体现其价值。房地产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对档案利用需要更加广泛、多样化,为企业提供了一个充分发挥档案作用、证明档案工作存在和发展价值的大好机会。大力开发房产档案信息资源,使档案工作在市场经济中显出勃勃生机,是房产档案工作的生命力所在。档案部门要熟悉和了解房产交易的需要,为房产交易中心改革和经营决策服好务。就是要提供先进的档案服务手段,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业务标准、规范,积极采用档案管理现代技术、方法和手段,不断提高档案的科学管理水平。

4 结束语

总的来说,为获取更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应该在房地产交易中加强档案管理工作,力争提供系统性、成套性、集约性的档案信息服务。

参考文献

[1]李莘园. 细致入微的产权交易档案管理工作[J]. 产权导刊,2013,04:60-61.

[2]《信息系统下的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档案管理》课题组. 企业产权交易档案管理研究[J]. 上海档案,2010,07:7-11.

第11篇

关键词:场外交易市场;产权交易;证券市场

作者简介:简胜前,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金融信息系统。

中图分类号:X171.1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3309(x).2013.02.27 文章编号:1672-3309(2013)02-65-03

一、我国场外交易市场的现状

我国目前的场外交易市场从广义来看包括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中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其中全国中小企业股份报价转让系统俗称“新三板”,原代办转让系统俗称“老三板”,主要是“两网”和“退市”企业的报价系统。从发展趋势来看,境内股票市场将由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股份报价转让系统、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五个层次组成。其中,前三个层次安排在交易所市场,后两个层次安排在场外交易市场;第二层次是在地方各级产权交易中心。

(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中国目前的“三板市场”,它起源于2001年,当时,为解决STAQ和NET“两网”系统历史遗留问题公司的股份流通问题而设,从2002年开始,退市公司的股份转让也通过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目前代办系统依托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的技术系统运行,由证券公司买卖挂牌公司股份,目前是264家。

除了承接历史遗留问题公司和退市公司,三板市场一直也在谋求获得新的发展机会。2006年1月16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台,也称之为“新三板”,“新三板”试点企业初具规模,总体运行平稳,秩序良好,吸引了一批优质的高科技、高成长企业参与试点。目前,全国性场外市场(下称“新三板”)2013年将着力于进一步扩大试点。目前,可以在新三板挂牌的公司仅限于北京、天津、上海和武汉四地的国家级科技园区,业界希望一方面更多城市能够加入试点,另一方面挂牌企业不再局限于园区,此外,为进一步扩大试点规模准备了充足的后备企业资源。

试点以来,试点企业规范管理和健康发展,股份报价转让系统的价值发现功能和高效低成本按需融资的优势初步显现,共有9家挂牌企业完成或启动了10次定向增发股份,共发行1.2亿股,融资4.66亿元,市盈率平均为16.38倍。其中,北京时代挂牌至今已经完成了两次增发,在为企业直接融资搭建平台的同时,为创业投资机构的退出建立一条渠道。不仅如此,已挂牌企业就其软件实现转板,已获准到深圳中小板上市,18家达创业板要求。

新三板的配套制度规则已经基本出齐,尚缺做市商制度。由于需要按照新的规则为拟挂牌企业重新制作备案材料,因此新三板挂牌企业的数量仍停留在两百家出头,还没有明显的增加。但业内人士预计,2013年新三板的核心任务是扩容,全年的挂牌数量将轻松超过过去几年挂牌数量的总和。因为从市场需求来看,有信息显示,目前国内共有6000多家IPO的未来储备,其中已经上报证监会的400多家,上报各地证监局的700多家,另外还有其它完成股改的1000多家。深交所相关负责人对此表示,按照此前IPO的发行节奏,规模如此庞大的储备数量,再用10年都发不完。因此,拟主板上市公司有可能先在三板上挂牌进行预披露,未来新三板在公司数量上可能会超过主板。

(二)地方各级产权交易中心

全国的非上市公众公司大概有六到十万家,场内交易所的体制无法容纳。2002年起,全国各地的产权交易兴起;2004年2月,国务院国资委与财政部联合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其中规定,国有产权转让必须进入产权交易所挂牌公开转让,此举进一步刺激了各地产权交易所的发展。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已有200多家各类产权交易机构,目前规模较大的有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北京产权交易所和天津产权交易所,这三大产权交易所是国务院国资委指定的产权平台,还有一些和省市建立了一些产权交易所。这些产权交易机构都是由各地政府批准设立的,根据法律规定以及经营范围来说,产权交易所不属于证券交易场所,但是部分产权交易所,开展了非上市股份公司的股权转让业务,因而成为事实上的证券场外交易市场。

各地的产权交易所应具备三个功能:一是关于国有股权今后的转让;二是目前交易所里面存在的一种以整体转让方式为主的股权交易制度,如我们一次性的拍卖,包括国有产权,或者企业产权的处理,属于资产形式的转让;三是我们资本市场体系初级形态的股权交易以那些未上市、非公众的股份公司股权的登记、过户、转让、分红以及在目前的产权交易中心给他们进行定向私募。

二、对我国场外交易市场存在问题的分析

严格来说,我国OTC市场的发展极不完善,也存在着股权交易的“双轨制”,即股权代办转让系统和地方的产权交易中心并存,距离成熟场外交易市场还有一段距离目前还存在许多问题,阻碍了场外交易市场功能的正常发挥。

(一)融资对象尚不明确,代办系统与地方产权交易中心的边界不清

目前,2012年9月份成立的以公司形式运作的全国性的场外交易系统提供两个方面的报价转让服务:“两网”系统的法人股公司和主办退市公司提供股份转让交易服务;为中关村科技园区和全国试点的其他科技园区非上市公司提供股份转让报价服务。这两个报价系统是完全分开,交易规则和功能完全不一样,真正接近OTC市场特征的是后一个,前者属历史遗留问题。

而各地的产权交易所从行政归属来看是隶属于各级国资委,从根据法律规定以及经营范围来说,产权交易所不属于证券交易场所;但是部分产权交易所,开展了非上市股份公司的股权转让业务,因而成为事实上的证券场外交易市场。但是它缺乏合法的身份和明确的监管机构,交易品种也五花八门,既有国有股权,也有民营企业的股权转让,交易的合法性不能得到保证,股份转让实行的方式是一次性不拆细、不连续的整体转让,由于转让的特征不完全符合买卖双方的要求,故存在大量地下的、私下的买卖行为,买卖双方的权益实际上并不能得到充分保障。

同时,由于代办转让系统挂牌企业区域的限制,各地产权交易中心和代办转让系统处于完全分割的状态,无法实现不同规模的企业在不同市场上的有序流动。

(二)价值发现功能和融资功能尚不完善

首先,融资功能还受很大限制。目前,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转让的股份公司大部分不能发行新股。公司挂牌后,也不能通过增发、配股等形式进行再融资,所以融资功能的缺失是代办转让系统最大的缺陷,是导致其流动性低、市场效率低下的根源。鉴于这一点,管理层近些年来对于代办系统的融资功能进行了试点。虽然融资功能已经显现,其规模仍然有限。

其次,由于转板制度尚未建立,三板市场规模小,流动性差致使其价值发现功能受到很大局限。 截止2012年12月底,老三板上264家挂牌企业市价总值181.46亿元,流通市值121.23亿元(来自于深交所网站),而“新三板”作为三板市场的一部分,虽然吸引众多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关注,试点虽推广至全国四大科技园区,截止2012年12月底,在新三板上挂牌企业205家,总股本57.08亿股,成立以来成交总笔数3889笔。与当前每日成交金额2千多亿元的主板市场相比,三板市场的规模狭小,流动性差,市场资源配置效率低下。

(三)市场制度不健全

我国的OTC市场功能缺失的深层原因是证券市场制度不健全,缺乏灵活的交易制度提高交易效率,清晰的转板规则提高挂牌企业的流动性,严格的监管制度解决投资者信息不对称问题。

1、缺乏有效率的交易制度。

目前在“老三板”的交易品种主要是退市公司和“两网”系统的法人股公司股票,股份转让以集合竞价的方式配对撮合,现股份转让价格不设指数,股份转让价格实行5%的涨跌幅限制。股份实行分类转让,股东权益为正值或净利润为正值的,股份每周转让五次;二者均为负值的,股份每周转让三次;未与主办券商签订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或不履行基本信息披露义务的,股份每周转让一次。价格形成采用的是可能成交价格预揭示制度,在股份转让日下午3:00以集合竞价的方式配对撮合成交。集合竞价这种传统的交易方式,在市场本身交易非常活跃的情况下,因其有足够的透明度其交易效率是非常高的,所以成熟的证券市场大多选择这种交易制度。但在市场交易不活跃时,将使其交易成本扩大,因为参与者等待与其相匹配的交易对手的时间加长,交易成功几率低。我国“老三板”交投清淡的局面印证了这一点。

“新三板”的交易方式与“老三板”不同,其核心是主办券商制度下的协议转让,具体做法:通过报价系统寻找买卖对手,技术上成交确认必须满足条件成交约定号、股份代码、买卖价格、股份数量四者完全一致,买卖方向相反,价格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协议确定:以协议转让为主每笔委托股份数量应为3 万股以上。这样的交易制度起源于原始的柜台交易,虽然推行了主办券商制度,但由于对主办券商的诸多限制,如:公司股份转让只能委托一家证券公司、主办券商不得自营所代办公司的股份等,使主办券商缺乏做市的动机,同样导致交易萎缩、流动性差的冷清局面。

2、缺乏有针对性的监管制度。

依据《股份转让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第四条“主办券商应当对股份转让公司信息披露行为进行监督,指导、督促股份转让公司依法及时、准确地披露信息。主办券商对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不承担任何责任,但主办券商有过错的除外。”,第五条“ 中国证券业协会根据法律、法规、《试点办法》及本细则的规定监督股份转让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从目前公布法规的信息来看,证券行业协会是法规的指定者,主办券商则对股份转让公司的信息披露和日常行为进行监管,证券公司作为一个经营实体承担这样的监管职能显然是不符合其逐利动机,因此也无法有效的实现对制度执行职能。

而另一方面,根据《实施细则》第八条 “公司应当公开披露的信息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为定期报告,其他报告为临时报告。”对所有的挂牌企业采用统一的信息披露制度,要求较高,也加重了企业的运行成本。

3、转板制度尚未形成。

严格说来,在三板市场与交易所市场之间尚未形成互通机制。新三板市场上企业达到了主板上市标准,必须遵循主板市场的准入规则重新申请IPO,没有形成“绿色通道”,大大限制了企业在不同市场之间的有序流动,这是导致三板市场流动性低的又一根源。目前主板市场的IPO暂停,更是降低了OTC市场的流动性。

三、完善我国场外交易市场的对策

(一)明确OTC市场的服务对象

场外交易市场定位为中小企业、创业企业股份的流通场所,准确说来是为公开发行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和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提供服务。新修订的《证券法》明确了公开发行的概念、公开发行的条件和上市条件。公开发行条件和上市条件的分离使公开发行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存在成为可能,也因此使得公开发行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和非公开发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问题浮出水面。

归纳起来,场外交易市场主要的服务对象为:一是培育的市场,200人以上非上市公众公司的股份交易,为中小企业和新兴产业服务。这是主流,目前只有中关村的10家。当孵化至达到主板或创业板上市条件再转板,所以说是孕育二板市场的重要基础。中关村的试点已有先例。二是重整和购并的市场,是从主板和二板退市的企业的壳资源的再利用。当达到主板和创业板市场标准再重返市场。三是破产的市场,进入三板后若经营不善,无力维持只有进入破产程序。

(二)完善场外交易市场的服务体系

一是鼓励引导各地区建立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这些交易市场可定向融资,发行各类融资工具等。二是支持证券中介机构开展柜台业务,通过证券公司提供的直接投资、定向融资等金融服务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三是进一步研究完善发展多种债务工具,包括完善中小企业私募债市场,条件成熟时私募债发行范围会扩大。四是进一步通过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对中小微企业加以规范,引进直投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并购基金等服务中小微企业。

(三)完善场外交易市场的制度设计

场外交易市场的制度体系主要包括交易制度、信息披露制度、转板制度和监管制度。

场外交易制度的发展方向是,在保留协议转让方式的基础上,将降低最低申报股份数量要求,并实施竞争性传统做市商制度,同时提供集合竞价转让服务,以完善市场交易功能,为中小企业合理“定价”。为改善市场流通股不足的现状,业务规则将放宽股票限售规定,同时允许公司在申请挂牌时即可定向发行融资。考虑到挂牌公司是经证监会核准的非上市公众公司,业务规则明确挂牌公司股东人数可以超过200人。业务规则还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品种预留了空间,以拓宽融资渠道。

而转板制度的建立则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形成场外交易市场与交易所市场的转板通道。在交易所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间形成一种良性竞争的局面,并在两者之间建立相互联通的机制,使交易所的退市公司可以到场外市场挂牌,场外市场的挂牌公司如果达到交易所的上市条件,也可以申请到交易所上市,使场外市场起到上市公司孵化器的作用。二是地方产权交易所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互补衔接,形成产权交易市场与代办转让系统之间的“绿色通道”。

在监管制度设计上,要针对中小微企业的特点在信息披露真实性和透明度的前提下降低披露成本,实行适度信息披露原则,明确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对已披露的信息进行事后审查。

参考文献:

[1] 孔翔、阙紫康. 委托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发展战略研究[R]. 深交所研究报告,2004.

[2] 王晓津、佘坚. 海外创业板发展状况和趋势研究[R]. 深交所研究报告,2004.

[3] 廖明. 产权市场与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EB/OL].新浪网,2007-1-27.

[4] 胡俞越、徐昕. 中国资本市场需要场外交易[N].中国工商时报,2006-12-13.

第12篇

关键词:景德镇;艺术品陶瓷;文化产业;艺术品金融化

1.景德镇艺术品陶瓷文化产业中已经开展的艺术品金融化实践

(1)农行推出的艺术品陶瓷质押业务。2011年11月11日上午,全国首例陶瓷艺术品质押贷款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分行发放,受贷人方小丽接过这笔300万元的以自己收藏的陶瓷艺术品为质押的贷款,景东陶瓷有限公司为陶瓷艺术品质押贷款担保。这标志着在中国金融业诞生了一个新型业务品种。

农行景德镇分行主动把支持陶瓷文化产业作为全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一个战略基点,采取“专家评估+艺术品质押+专业公司回购”模式,探索性推出了陶瓷艺术品质押贷款品种,极大方便了陶瓷投资创业担保难这一瓶颈问题,截止到目前,人间瓷画、夏圣陶瓷等几十家陶瓷生产、经销、流通等企业受益于该产品,有利“贷”动了当地陶瓷文化产业壮大。

(2)交通银行推出的“瓷金融”品牌系列金融产品与服务。

交通银行创新推出的“瓷金融”品牌系列金融产品与服务,让陶瓷大师们了解了金融,一方面使大师们能更加专注于陶瓷艺术品的创作;另一方面,活跃了整个陶瓷艺术品交易市场,促进了中国陶瓷文化的推广交流。

依托交通银行全国性的渠道平台,通过“走出去、引进来”的策略,邀请陶瓷大师到其他省分行去进行巡展,邀请的其他省分行的高端客户到景德镇来,“观古窑、逛瑶里、购陶瓷、听讲座、见大师”,不断传播景德镇的陶瓷文化,促进陶瓷作品的销售,也带动了景德镇当地旅游经济发展。

“瓷金融”品牌推出以来,通过不断创新丰富品牌内涵,使交通银行逐渐成为陶瓷大师们的财富管理银行、陶瓷企业和陶瓷商户的财务规划银行、陶瓷文化交流的金融品牌银行,与当地经济形成良好的互动发展,为交行景德镇分行带来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影响。

(3)上海文交所(景德镇)陶瓷艺术品交易中心成立。由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景德镇)陶瓷艺术品交易中心等机构主办的“陶瓷艺术品金融化的路径――上海文交所(景德镇)陶瓷艺术品交易中心运营开启暨首期产品仪式”,2015年12月23日在中国金融信息中心隆重举行。

2.景德镇艺术品陶瓷金融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市场的无序性。长期以来,中国的陶瓷艺术品投资领域发展潜力巨大,然而市场却一直处于无序状态。一方面,市场规范和价格参照体系的缺位,致使收藏界对于陶瓷艺术品的价值没有科学、系统的评估标准,陶瓷艺术品的定价存在较多的非客观因素,价格波动较大。近年来,一件景德镇陶瓷艺术品价格动则几十万、上百万元人民币,如果贷款放出去了,出现还款问题,而质押物被认为是赝品,银行将承担很大一笔损失。即使银行有条件维权,也会造成很多不必要的麻烦。而这是影响景德镇陶瓷艺术品抵押贷款业务开展的不利因素之一。

(2)缺乏规范的交易平台。市场缺少规范的交易流程和权威的交易平台,致使陶瓷艺术品的流通性大打折扣,陶瓷艺术品价值更加难以体现。解决了陶瓷艺术品的真伪问题,接下来,银行又要考虑到陶瓷艺术品评估和变现等多方面问题。银行贷款是标准化产物,所以抵押物有两个属性是必须要具备的,第一是准确权威的标准化体系;第二是公开流通和公开处置的变现渠道。有数据显示:“陶瓷艺术品都不具备这两个属性。所以银行现在的抵押物60%是房产。”

(3)缺乏配套的服务体系。陶瓷艺术品收藏与投资的配套服务缺位,包括鉴定、评估、质押、仓储等相关服务环节良莠不齐,陶瓷艺术品产业链亟待完善。北京歌华文化发展集团总经理李丹阳认为,“人们表面上看到的只是拍卖会上的举槌落槌,其实这背后还包括艺术品的包装、运输、保险、融资等十几道服务体系,是一套全产业链的服务体系”

3.发展艺术品金融,提升景德镇艺术品陶瓷文化产业的对策

作为一座陶瓷艺术型城市,陶瓷影响着景德镇社会经济各个层面,发展好景德镇陶瓷艺术品金融化业务,对盘活景德镇陶瓷融资市场,开拓新的金融产品都有很大的益处,进而对提升景德镇艺术品陶瓷文化产业都是至关重要的。

(1)借力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景德镇)陶瓷艺术品交易中心与中国陶瓷艺术品数据库,为艺术品陶瓷金融化搭建更好的产业平台。

(景德镇)陶瓷艺术品交易中心借助银行、信托、评估等金融服务机构,同时依托专业运营团队的服务优势,建立陶瓷艺术品产业对接机制、打通陶瓷艺术品与市场的合作渠道,力求实现信息、资源的有效集聚,致力于建设成为创新规范、功能完善的陶瓷艺术品交易平台。而中国陶瓷艺术品数据库上线将为规范和促进陶瓷艺术品交易、交流产生深刻影响,是加强陶瓷艺术品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举措。

景德镇应当很好地依托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景德镇)陶瓷艺术品交易中心与中国陶瓷艺术品数据库,为艺术品陶瓷金融化搭建更好的产业平台。

(2)发展景德镇的画廊业。

艺术品一级市场是指从艺术家直接取得艺术品,通过或合理机制发现艺术家,以展览等多种形式直接介绍或者销售给藏家,艺术经纪人、画廊与艺术博览会都属于一级市场的范畴(也有学者把艺术博览会作为介乎于一级市场与二级市场中间的业态)。一级市场的主要作用在于其发现功能

景德镇也有一批类似于画廊的艺术品经销公司,我们应当更好地规范其运作,切实加强其在景德镇艺术品陶瓷一级市场中的发现功能。

(3)加强与拍卖行的沟通。

收藏家从一级市场买入作品之后,如果想再出手,这件作品就会再度进入市场,进行二次流通,即进入了二级市场,拍卖行就是标准的二级市场。

时至今日,我国的艺术品拍卖业已经发展得较为成熟,且其在艺术品交易的二级市场中处于绝对主导的地位。对景德镇陶瓷艺术品业的发展而言,理应加强与各拍卖行的联系与沟通,更好地将艺术品陶瓷推向更加广阔的市场。

(4)打通艺术品物流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