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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道申请书

时间:2022-09-03 20:12:33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占道申请书,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占道申请书

第1篇

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摊点的布设

按照“统一规划、保障安全、总量控制、合理布局”的原则,在2018年春节期间经开区限制区域内(根据《xx市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管理规定》规定:经开区高速环道以北,白沙大道、南站大道以南的那洪及金凯街道为限制经营烟花爆竹区)符合安全条件的地点设置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摊点,具体布设地点详见附件3;限制区域外(包含吴圩镇、明阳农场等)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摊点布设数量不超过去年总数。限制区域内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摊点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局和经开区消防大队等部门统一布设;限制区域外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摊点采取由申请人报名,吴圩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根据报名顺序进行审核确定。

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摊点须具备的条件

(一)符合经开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布点规划。

(二)设置专柜销售,专柜相对独立,并与其他柜台保持一定距离,保持安全通道畅通。

(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摊点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四)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五)零售场所不得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六)周边10米范围内无使用明火设施。

(七)零售场所内严禁烟火,不得同时销售和存放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摊点经营资格的确定

为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018年春节期间经开区限制区域内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摊点经营资格采取申请人先报名再抽签的方式确定;限制区域外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摊点经营资格采取申请人报名,吴圩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根据报名顺序审核确定。

(一)报名要求

1.本方案公示时间:2018年1月23日-1月25日在经开区管委会官方网站公示3天。

2.报名时间:限制区域内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摊点报名时间为2018年1月26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如有变更另行通知。限制区域外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摊点报名时间为2018年1月25日(星期四)。

3.报名条件:

(1)经营人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负责人具有一定的安全管理能力,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持有《安全资格证》证书。

(3)近1年内未被列入xx市城市管理领域单位(个人)失信行为黑名单。

(4)近3年内在烟花爆竹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或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等情形。

4. 报名材料:

(1)烟花爆竹经营摊点申请表1份。

(2)报名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审核原件,留复印件)。

(3)拟报经营点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证书须在有效期内;收原件,抽签结束后未取得经营权的退还原件)。

为规范市场秩序,避免垄断经营,每个申请人只能报名一个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摊点。

5.报名受理:限制区内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摊点报名在经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地址:xx市洪胜路5号丽汇办公区710办公室)统一受理;限制区域外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摊点报名在吴圩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地址:吴圩镇政府旧计生楼二楼203室)统一受理。

(二)抽签办法

为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018年春节期间经开区限制区域内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摊点经营权按照“公开规划经营点、公开接受报名申请、公开抽签确定经营者”原则,通过两轮抽签确定,具体抽签办法详见附件2。

(三)抽签时间和地点

1.抽签时间:2018年1月27日上午9时。

2.抽签地点:xx市洪胜路5号丽汇办公区710办公室。

抽签时间和地点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四)相关要求

有效申请者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摊点经营权后,需在2018年2月9日(星期五、农历十二月二十四)前完成办理占道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否则视为放弃该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摊点经营资格。如已确定经营权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摊点因市政施工占用,有效申请者需无条件服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城市管理局协调变更经营地点。

四、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的审批

(一)有效申请者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摊点经营权后,应先办理占道经营许可证(限制区域内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摊点占道经营许可证在城市管理局办理,限制区域外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摊点占道经营许可证由吴圩镇人民政府组织办理),再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最后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办理申请材料如下:

1.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1份。

2.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3.负责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4.零售场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责任制、操作规程、事故应急预案各1份。

5.占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1份。

6.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7.烟花爆竹批发单位配送协议复印件1份。

8.意外伤害保险凭证复印件1份。

(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从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做出核发或不予核发许可证的决定,2018年春节期间经开区限制区域内只发放临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经营时间为:2018年2月11日—2018年3月2日;限制区域外符合安全条件的摊点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短期《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三)规范城市管理,维护市容市貌。临时经营点需统一使用红色帐篷,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需定期对烟花爆竹零售摊点周边10米范围内进行清扫,确保经营摊点符合xx市市容管理相关要求。

五、烟花爆竹销售安全管理

(一)烟花爆竹销售具有一定的安全风险,经营者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服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辖区各派出所、经开区消防大队等部门的监督和指导。每个网点必须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签订安全责任书,办理人身伤害意外保险。

(二)烟花爆竹经营者不得转让、买卖、出租、出借、冒用或者伪造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不能一证多摊或搭摊,不能经营超许可范围的品种。经营者必须从合法的批发企业进货,如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经营物品及违法所得,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其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六、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

(一)烟花爆竹燃放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经开区实际,设置金凯工业园、银凯工业园、明阳工业区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驻区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吴圩镇人民政府、那洪街道办事处、金凯街道办事处要督促各村(居)委会、各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加强对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的宣传和疏导;综治办、辖区各派出所要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人员密集场所的巡查和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重点查处在以下场所燃放烟花爆竹的违规行为:

1.加油(气)站、液化气供应站(点)、油库、存有机动车的停车场、重要物资仓库等禁火区或其他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及其周边100米范围内。

2.车站、飞机场等交通枢纽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3.商场、超市、影(剧)院、步行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4.房屋室内及其公共走廊、楼梯、屋顶、阳台、窗口。

5.城市主次干道、桥梁(含立交桥、过街天桥)。

(二)经开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高速环道以内快速环道以外),在下列时间准许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不得燃放:

1.农历除夕、正月初一。

2.农历正月初二至初七以及正月十五每日上午7时至晚上12时。

3.“壮族三月三”、清明节假日期间。

对违反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区域和时间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七、烟花爆竹打非治违

吴圩镇人民政府、那洪及金凯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局、工商分局、质监分局、辖区各派出所等相关单位要协同做好打击违法经营烟花爆竹工作,特别是严厉查处经营A、B级烟花爆竹以及礼花弹、摔炮、拉炮、砸炮、擦炮等禁止销售的产品;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或主体药物含有氯酸盐(钾)的非法产品;采购和销售无批发企业识别标识或防伪封签的烟花爆竹;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或非法渠道购进的烟花爆竹;转让、冒用、出租、出借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在限制经营区域内销售不符合《xx市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管理规定》的烟花爆竹产品。对阻碍工作人员执法的,要依法从严查处,确保执法工作顺利进行。

第2篇

第一条为规范我县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的使用和维护管理,保障人民防空工程防护效能的完好存续,充分发挥人民防空工程的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人民防空工程是指我县已建成的所有人民防空工程及配套设施。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人民防空工程隶属单位(以下简称工程隶属单位)是指:所有权明确的人防工程,所有权单位即为隶属单位;所有权不明确的人防工程,现实中拥有最终管理权和收益权的单位即为隶属单位。

第四条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应当最大限度地开发利用;战时由县人民政府统一安排和使用。

第五条人民防空工程的平时使用实行有偿使用、用管结合的原则,在使用中加强维护管理,确保战时防护功能完好。

第六条县人防办负责本行政区域人民防空工程的平时使用和维护管理工作。

第二章平时使用管理

第七条工程隶属单位对所属人民防空工程的平时使用、维护负有管理责任,承担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消防、防汛、治安等工作和使用中的经济、法律责任。

第八条租赁或受委托使用人民防空工程实行合同管理制度。使用单位或个人应当与工程隶属单位依法订立合同,合同格式参照国家颁发的《人民防空工程租赁使用合同》示范文本。自用的人民防空工程应订立内部委托协议,约定维护管理等相关责权关系。

第九条承租或受委托管理人民防空工程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按照承租或委托管理合同履行使用和维护管理责任,接受隶属单位的管理和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条平时使用人民防空工程实行登记备案制度,使用单位在与工程隶属单位签订《人民防空工程租赁使用合同》后5日内到工程所在地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备案登记,并提交下列资料:

(一)使用申请书;

(二)《人民防空工程基本情况登记表》;

(三)使用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合法证件;

(四)与工程隶属单位签订的《人民防空工程租赁使用合同》;

(五)与工程隶属单位签订的《人民防空工程消防安全责任书》。

第十一条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对工程隶属单位提交的登记资料进行审查,并在10个工作日内颁发《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证》或告知不予发证的理由。

人民防空工程隶属单位、使用单位或个人必须持有《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证》(含副本),方可使用人民防空工程。禁止无证使用人民防空工程或者转让《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证》。

第十二条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员由工程隶属单位指派(住宅小区人民防空工程由物业管理部门指派),平时接受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做好所在单位人民防空工程的日常维护管理,战时服从人民防空指挥部的指挥,履行人民防空引导职责。

第十三条《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证》实行年度审验制度。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每年年终对《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证》进行审验。工程隶属关系或工程管理员发生变更时,当事人双方应到当地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同步办理《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证》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四条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登记使用的人民防空工程实行现场轮检抽检制度,年度轮检抽检率不得低于管辖区内人防工程总量的30%。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登记不实、违规使用和疏于维护的行为应当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改正直至予以行政处罚,对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使用单位或个人在合同期内不得擅自转租、转让人民防空工程使用权。因故确需转租或者转让的,必须报经县人民防空办公室批准,换发《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证》后方可继续使用。

第十六条人民防空工程隶属单位、使用单位或个人不得改变人民防空工程的主体结构,不得擅自拆除人民防空工程设备设施或者危害人民防空工程的安全和使用效能。

使用单位或个人需要对人民防空工程进行装修时,应向工程隶属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装修方案和施工图纸须经工程隶属单位和消防部门审核同意,并报县人防办备案。工程隶属单位应当保证人民防空工程的防护功能不受损害,并注意控制临战平战功能转换的工作量。县人防办有权对人民防空工程的装修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人民防空指挥工程的平时使用仅限于城市防灾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之用。

第三章平时维护管理

第十八条本办法所称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是指对人民防空工程进行维修、保养、保护的计划、实施、指导和监督工作。

第十九条人民防空工程的平时维护管理,应当遵循统一要求、分工负责、定期维护、保障使用、损坏赔偿、折除补建的原则。

第二十条人民防空工程实行维护管理责任承诺制度。工程隶属单位按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要求签订维护管理责任承诺书,对维护管理负总责;使用单位或个人应当按照合同或委托协议的约定,对维护管理负相应责任。对人民防空工程不承担维护管理责任的单位和个人,不能取得使用资格。

第二十一条工程隶属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和不同运行机制落实维护管理经费。有平时收益的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经费从收益中提取;无平时收益的,由工程隶属单位负责筹措。

第二十二条工程隶属单位应当对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实行下列工作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制度;维修保养档案制度;维护工作自查报告制度;隶属关系发生变更时维护责任移交和备案制度。

第二十三条维修保养人民防空工程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进行,必须达到下列标准:

(一)工程结构完好;

(二)工程内部整洁、无渗漏水,空气和饮用水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三)防护密闭设备、设施性能良好;

(四)风、水、电、暖、通信、消防系统工作正常;

(五)金属、木质部件无锈蚀损坏;

(六)进出口道路畅通,孔口伪装及地面附属设施完好;

(七)防汛设施安全可靠。

第二十四条保护人民防空工程是一切组织和个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公民和社会组织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禁止向人民防空工程内部和孔口附近排泄废水、废气,倾倒废弃物,堆放杂物,堵塞孔口或者修建与人民防空无关的其他建筑;

(二)禁止以任何形式阻塞通往人民防空工程出入口的道路;

(三)禁止在人民防空工程内生产或者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和腐蚀性物品;

(四)禁止擅自占用、改造和损坏人民防空工程设施;

(五)禁止在危及人民防空工程安全范围内采石、伐木、取土、爆破、打桩、埋设管道和修建地面工程设施。

第二十五条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影响人民防空工程安全时,必须采取保障人民防空工程安全的技术措施,并报经县人防办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造人民防空工程。经县人防办批准改造的人民防空工程,不得降低防护等级和影响其防护效能,按规范完成设计后,报经县人防办批准实施。

第二十七条严禁擅自拆除人民防空工程或其防护设备设施。因城市建设或其它原因确需拆除时,必须向县人防办申报,由县人防办按照审批权限逐级报批。

经批准拆除的人民防空工程,必须由拆除单位按原面积限期予以补建,补建工程的位置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按照人民防空建设规划予以确定。补建工程的等级和相关要素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确定。经批准拆除的防护设备设施,必须由拆除单位予以更新,更新的防护设备设施不低于原设计性能。受条件限制难以补建的工程,报经县人防办批准,按应补建工程面积所需造价缴纳易地建设费,由县人防办统一建设。

第二十八条报废人民防空工程应当从严掌握。需报废的人民防空工程,必须向县人防办申请,由县人防办按照权限逐级上报审批。经批准报废的人民防空工程,其隶属单位予以回填处理,不得留有隐患。

第二十九条县人防办应当对行政区域内的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进行培训和指导,并按照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检查评定标准对维护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章使用安全管理

第三十条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的安全管理由工程使用单位或个人承担直接责任,由工程隶属单位承担管理责任,实行消防安全工作承诺制度和重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工程隶属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明确安全工作目标,定期组织培训和安全检查,监督使用单位或个人落实安全措施。县人防办协同公安消防部门对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的安全管理实施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人民防空工程使用单位或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认真落实下列安全措施:

(一)建立健全消防、治安组织,落实责任,履行职责;

(二)大中型人民防空工程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火灾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三)定期组织在岗职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讲评考核;

(四)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对发现的治安和火灾隐患及时整改;

(五)消防栓、防火卷帘门、手动报警按钮等处不得堆放杂物,不得圈占、遮盖,消防设备设施不得擅自拆除和挪移;

(六)人员避难通道、疏散通道及疏散出口处,要设置火灾疏散指示标志和标志灯,不得摆设柜台、占道经营;

(七)消防、高压电器等特种从业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职业资质,持证上岗;

(八)建立昼夜值班巡视制度,加强巡查,对影响安全的行为及时制止。

第三十二条人民防空工程使用单位或个人应当严格用电管理,定期对电路电器设备进行检查,不得乱拉、乱接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第三十三条人民防空工程使用单位或个人应当制定防汛方案和应急措施,做好防汛排涝等工作。

第五章平战功能转换

第三十四条需做平战功能转换的人民防空工程,其隶属单位应当制定并妥善保存平战功能转换方案,平战功能转换工作由隶属单位负责临战实施,使用单位或个人必须按照县人防办平战功能转换方案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转换工作。

第三十五条已建人民防空工程为便于平时利用按技术要求应建未建部分,属政府全额投资建设的项目,建设单位应承诺自行负责战时平战功能转换;属非政府全额投资建设的项目,建设单位按需转换工程量的现行造价委托县人防办在临战前统一完成。

第3篇

(一)“十一五”期间取得的主要成绩

“十一五”期间,支队先后获得“全省路政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全省交通法制工作先进单位”、“省级文明路政队”、“市级最佳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从20__年至今年6月,全市路政系统共查处损坏公路及其设施、占用公路及其留地、公路违章建筑、公路接道、埋设杆管线、乱设广告牌等案件84300余起(处),案件查处率达99.3%,结案率达100%,无行政复议和败诉案件发生;处理超限运输车辆80余万台(次),对危害公路桥涵安全的6万余台严重超限运输的车辆实施了卸载,共卸载17多万吨,每年均完成了省、市政府下达的“治超”目标任务;取得了连续5年全市公路无“三乱”行为产生的好成绩;全市各路政单位年平均巡查率达到83%以上;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进一步规范;路政宣传的形式、内容每年均有创新,宣传效果明显;党建、精神文明建设、维稳、综治等工作每年均扎实开展并得到上级相关部门的充分肯定。

(二)工作措施

1、加强队伍建设,规范路政执法行为。

(1)加强队伍建设。路政执法人员直接在一线为群众、为企业、为社会服务,队伍的综合素质的强弱直接关系到路政管理工作的好坏,路政队伍的形象不仅代表着交通形象,而且也代表着政府形象。为此,加强路政队伍建设成为了我们的一个永恒主题。每年举办一次业务技能大比武、大竞赛成为了支队的惯例。

5年来,支队后先开展了“路政管理业务知识综合运用竞赛”;“路政管理‘一二一’竞赛活动”(即:每位路政执法人员写100篇小字;结合路政管理和自身工作实践写两篇文章;根据试题案例模拟制作一套规范的路政执法文书);“以交通手势指挥信号、队列会操及路政管理知识问答为主要内容的‘强素质、塑形象’岗位练兵大比武”;“路政模拟案件现场办理大比武”;“全省路政精英比武选拔赛”等活动。通过支队每年一次业务技能大比武、大竞赛活动的举办,全市路政职工队伍的文化素质、法律素质、业务素质、综合能力有了质的飞跃,这为我们依法治路、文明执法、服务__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了强有力的思想基础、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2)规范执法行为。全系统路政执法人员按支队的要求,积极在优化__经济社会发展大环境中努力规范执法行为。一是实施的路政管理具体行政行为,做到了证据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执法文书制作规范;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的执行,做到了由领导集体研究讨论决定。二是各路政执法单位、治超站(点)做到了主动公示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处罚或收费标准;将执法人员姓名、照片、职务、执法证号等公示上墻;设置了意见箱,公开了投诉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三是在办理路政处罚案件过程中,执法人员严格按支队的要求,积极保护__经济社会发展的大环境,在执行《__省交通厅规范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时,尽量对违反公路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以教育为主,低限、从轻或免除对当事人的行政处罚。四是执法人员基本做到了按规定着交通执法服装,佩戴路政执法标志,携带并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基本做到了举止文明礼貌,语言规范准确;五是保证了路政执法车辆标志、警示灯具及其他装备设施等齐全完好,运行可靠。

2、规范超限运输治理。超限运输,是指运输车辆的车货总质量、轴载质量或者外廊尺寸,超过了公路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及现有公路技术荷载标准规定的一种违法运输行为。市路政支队履行好“保护路产,维护路权,保障公路完好、安全与畅通”的职责,使支撑__经济社会发展的硬环境、硬条件不被严重损坏,就必然与驾驶员“多拉快跑,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产生矛盾。5年来,全市路政部门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来化解治超矛盾。

一是大力宣传超限运输的危害性和治超的重要性。全系统各单位主要采取在公路堡坎、挡墙刷写标语、在公路上空悬挂横幅、上街发放宣传资料,向人大、政协、纪检、监察、效能等部门专题汇报,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媒体,广泛宣传超限运输带来的路烂、车毁、人亡的人间悲剧和国家的“治超”政策,进而优化“治超”环境。通过多年的努力,治超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基本得到了社会各界认可,严格“治超”与优化_

_发展环境的辩证统一关系基本得到确认,我们的治超工作也得到了广泛的理解和支持。社会各界认识到没有把超限运输车辆治理好,__的公路就会破烂不堪;而__交通运输硬环境不好外资(外商)就会望而却步,__要推进“两个加快”、实现“两个翻番”就会困难重重。

二是切实把握好超限运输治理的度。路政部门对运输农产品、农用品、电煤、抢险救灾物资等的车辆落实政府“治超”优惠政策,对只要不是恶意的超限运输行为,在保证__公路及桥梁安全的前提下一律放行,从而确保“绿色通道”和“黑色通道”畅通;对__范围内的超限车辆严格执行“一票通”和“一事不再罚”制度;对恶意严重超限运输行为,车货总重达到55吨以上的,坚决缺载至规定轴载质量以下才放行,切实保护__公路桥梁的安全;对为躲避超限运输检测而绕行__农村公路的严重超限运输车辆实施了从严处罚,切实保护好了__交通建设成果(因乡村公路建设质量和技术等级均低,一辆严重、恶意超限车可以一次性摧毁一条乡村公路,严重超限运输的车辆被称之为“公路杀手”)。

三是积极引导和培育多轴运输车投入营运,从源头上保护好__公路的完好。多轴车因轮胎多,受力面积大,对公路的危害相对较小,发展多轴运输车对保护__公路的完好、安全与畅通意义重大。全市路政部门在宣传国家降低多轴大型货车的通行费收费标准和运输成本,优化道路运输结构,提高道路运输效能,保护公路完好、安全与畅通的政策方面做了大量的富有成效的工作。

3、规范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和建筑控制区的管理。20__以来,市路政支队每年均要开展几次大的专项整治行动。运用路政执法车的高音喇叭流动宣传公路管理法律法规;派出路政执法人员深入乡镇村社送法上门,主动宣传讲解路政管理规定;出动执法人员、车辆和机具集中处置路政管理问题突出的路段,对久治不愈的路政管理“顽症”下猛药、出重拳。如:占用公路加水洗车专项整治、打场晒粮专项整治、公路接道专项整治、广告标语设置专项整治、在公路上乱堆乱放物品专项整治、场镇过境公路肠梗阻专项整治等,通过各项声势浩大的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示范和带动,全市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附属设施的管理步入了规范化管理轨道。对公路建筑控制区的管理,严格执行“三早一严” 制度,即:早宣传、早发现、早制止,严格依法处理,同时,积极争得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和国土、规建等部门的配合,严格控制建筑“红线”。

4、以实际行动支持企业发展和民生工程建设,做富民惠民实事。20__年以来,支队和各县区大队、直属大(中)队积极响应党委和政府的号召,切实支持企业发展,切实关注民生,做了一件件“富民惠民”实事。一是免收路政许可案件办理手续费。我们向社会公开承诺免收办理“超限运输通行证”的工本费,免收各类路政许可案件办理的手续费;二是减免超限运输费。只要在不违反公路管理法律法规、保证公路完好、安全、畅通的前提下,我们都尽量少收车辆的超限运输通行费。如为支持我市的支柱企业川威集团发展,支队就减免了该集团部份车辆的超限运输赔(补)偿费;三是以特殊优惠政策支持“三农”和企业发展。支队按规定对鲜活农产品、电煤运输车辆,落实了不卸载、不罚款、不劝返的“三不”政策,同时,还免收了这些车辆的超限运输路产损失赔(补)偿费;四是重点支持关系民生的行业发展。我们对电力、通讯、燃油、燃气、自来水输送等关系民生行业的发展,采取特事特办,重点支持,提供优质服务。以20__年为例:在“白马60千瓦循环流化床示范工程”的厂址、水源及灰场选择、交通运输保畅等方面,涉及路政管理事项,支队共主动上门服务7次,免收自来水管道安装的公路路产损失赔偿费120万元。又如:今年初,市中区水务局在省道206线126k+ 200m — 400m (白马镇)开挖公路,并在公路及公路用地内埋设自来水管道,对纳入市中区委、区政府的急难险重任务进行目标考核的白马镇惠民工程,支队全部免收了公路路产占用补偿费24.92万元。

5年来,仅市支队本级每年都要减免各项路政规费200—300万元,有的县(区)大队减免的路政规费也达到了数十万元。为__经济社会发展我们牺牲了部门利益,为优化__发展环境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5、强化作风效能建设。自全市开展作风效能建设以来,支队切实加强作风效能建设,主要做法有五项。一是签订作风效能责任书。每年年初,支队就与各单位签订作风效能责任书,将作风效能建设责任落实到基层。二是全面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形成了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机制。三是坚持从经济发展和社会公众的需要出发,创新思路,创新公共服务载体,丰富和深化公共服务内涵,努力抓好路政服务示范窗口、路政管理示范路创建活动,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四是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和市民热线受理工作,向社会提供优质服务。五是加强督查。支队督查组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加强了对全市各路政单位人员的依法行政、依法办事、遵章守纪、工作绩效等情况的督查。对公车私用、票据管理不严、个别执法人员行为不规范的问题进行了通报批评和绩效问责,对严重违规的协助执法人员开除出了路政执法队伍。

(三)20__年上半年路政支队的特色亮点工作

——加强作风纪律整顿,强化行政效能建设。根据去年全市企业测评机关行政效能的情况,为进一步加强支队行政效能建设,从年初开始,支队在全系统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作风纪律整顿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活动,下发了《关于在全系统深入开展作风纪律整顿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的实施意见》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1月份,召开了全系统作风纪律整顿,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干部职工大会;3月初,支队又下发了《关于认真开展作风纪律整顿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活动的通知》,针对存在的问题、要达到的效果,以及如何建立长效机制等提出了具体要求;5月份,支队又在市人大、政府、政协、纪检、监察和规模以上企业中广泛

聘请了行风监督员16名,让他们为路政管理工作“把脉”和献计献策。

——持续治理“五乱”,把城乡交通环境整治向纵深推进。为使整治工作向纵深推进,支队在“细、深、敢、建”四个方面狠下功夫。一是在“细”字上狠下功夫。上半年,各单位切实把工作做深做细,路政人员加大了公路巡查的力度和密度,每天都细心观察有无占道经营、违章堆物、乱搭乱建等影响交通环境的苗头,一经发现依法进行了处置。二是在“深”字上狠下功夫。各单位领导均深入一线靠前指挥,深入实际解决具体问题;深入向群众宣传了城乡交通环境综合整治的目的、意义和要求,以及路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当地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使整治工作得以扎实推进。三是在“敢”字上狠下功夫。整个整治工作始终坚持"敢"字当头。单位领导作表率,敢于喊向我看齐,敢于承担责任;路政人员敢于出实招,敢于啃硬骨头,敢于向久治不愈的“顽症”开刀。 四是在“建”字上狠下功夫。各单位均建立了交通环境综合整治的长效机制,防止出现反弹。签订综合整治目标责任书,做到了分片分段包干,使每个路政人员都有具体的目标责任,并将整治的成效与个人的工作绩效挂钩,奖惩兑现。据统计截止6月底,全市路政部门专项整治中出动执法人员560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5568份,清理拆除“杆、管、线”144处,清理公路用地内非交通标志牌48块,清理公路周边乱占乱堆建筑垃圾602处,清理整治加水洗(修)车站点293户,规范场镇过境公路585公里,清理场镇公路占道摆设摊点1852处,查处超限超载车辆6.9万台次,卸载1069台次,城乡交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下大力加强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和建筑控制区的管理。上半年,支队开展了几次大的专项整治行动。运用路政执法车的高音喇叭流动宣传公路管理法律法规;派出路政执法人员深入乡镇村社送法上门,主动宣传讲解路政管理规定;出动执法人员、车辆和机具集中处置路政管理问题突出的路段,对久治不愈的路政管理“顽症”下猛药、出重拳。如:占用公路加水洗车专项整治、打场晒粮专项整治、公路接道专项整治、广告标语设置专项整治、在公路上乱堆乱放物品专项整治等,通过各项声势浩大的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示范和带动,全市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附属设施的管理步入了规范化管理轨道。对公路建筑控制区的管理,严格执行“三早一严” 制度,即:早宣传、早发现、早制止,严格依法处理,同时,积极争得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和国土、规建等部门的配合,严格控制建筑“红线”。如:今年5月19日,支队直属一大队在巡查中就及时发现并制止了一起在国道321新线72k+280m左侧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地面构筑物的(围墙)的违法行为。该建筑物为东兴区鼎森木材市场修建的市场护栏,距公路水沟3.5米,长200米,高2米,砖混结构。通过路政部门细致地讲解公路管理法律法规,耐心做教育说服工作,当事人自行拆除了该违法构筑物。

——竭尽全力保在建重点工程321线的交通畅通。一是把保通保畅率纳入目标管理。支队在制定年度目标考核指标时,把在建重点公路的保通保畅工作作为每个单位的“急难险重”任务进行专项考核。二是加强对保通保畅工作的领导。全系统成立了以支队长任组长,各县(区)路政大队、直属大(中)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重点在建公路保通保畅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与市、县(区)“321办公室”、建设施工单位、当地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与联系,及时化解群众与施工单位的矛盾,防止阻工事件发生。三是加大公路巡查力度和密度。重点防范并查处公路新(改)建到哪里违法建筑物就建到哪里的问题;公路行道树被盗伐和虽经过审批但扩大化砍伐的问题;新改建公路沿线村、社乱接道的问题;碎石、条石、河沙等建材物资乱堆乱放影响公路畅通的问题;车辆不服从管理占道、抢道影响通行和正常施工的问题。四是全力为在建重点公路工程建设服好务。凡发生阻工现象时,路政部门要及时赶赴现场协助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依法、文明处置,切实为重点公路工程建设保驾护航;凡涉及公路及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的杆、管、线拆迁等事宜,各路政单位要统筹安排好路政管理力量,做随叫随到、特事特办,深入一线热情服务。如:321国道资中县球溪河大桥、省道305线8号桥等发生险情时,路政部门均派出路政员24小时专门值守;再如:在建中的国道321线椑南、椑木、双凤、太平、板栗垭等过境场镇公路改建中,支队抽调了大部分路政人员到施工现场维持秩序,全力为市重点工程服务,确保了行人、车辆的通行安全。

今年上半年,__国道321线、省道206、207、219、305线等国省干线的维修施工作业繁多,在建公路战线长,路政部门保通保畅责任重、压力大,为保施工路段公路安全畅通,支队各直属大、中队先后派出路政员100余人(次)顶烈日,坚持24小时执勤。

(四)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队伍素质参差不齐;二是执法保障还未完全到位;三是执法手段还显得弱化;四是全社会的爱路护路意识还有待加强。

二、“十二五”全市路政管理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十二五”全市路政管理工作,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来安排部署全市的路政管理工作,将继续抓好抓实“一支队伍,两个基础,三个保障,四个规范”,努力建设“高效、创新、和谐、服务、廉洁”型路政队伍,努力为__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服好务,努力为“实现新跨越,建设新__”营造更加安全快捷、高效畅通的交通运输环境。

(二)发展目标

1、扎实推进全市路政系统精神文明创建,把全市路政系统建设成为市级文明行业。

2、加强队伍建设,继续抓好理想信念、职业道德、法律法规、专业技能等全方位的教育培训工作,努力建设“高效、创新、服务、廉洁、和谐”型路政队伍。

3、进一步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增强执行力,为优化__服务、发展环境作出路政部门的贡献。

4、加大巡查力度和密度,使路政巡查率达78%以上,路政案件查处率达90%以上,路政案件抽查合格率达90%以上;正在建设中的国、省道的保通保畅率达90%以上,努力超额完成年初下制定的目标任务。

5、进一步规范超限运输管理,努力实现省、市政府提出治超目标。

6、积极参与公路“三乱”治理工作,巩固已经取得的公路无“三乱”成果。

7、采取有力措施,抓好领导评价、县(区)和机关评价、社会公众评价路政管理各项工作。

8、厉行节约,减少开支,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9、全面完成党建、效能、维稳、计生等其他各项路政管理目标任务。

10、进一步加强路政安全工作,全面完成安全目标任务。

(三)工作措施

1、强力推行“四零”制度,树路政新形象

一是路政服务“零距离”。建立上门服务制,与上规模企业、施工现场、砂场、采石矿、货场等建立联系制度,主动上门服务,变事后查处为事先控制,加强源头管理;健全利民服务制,为办事群众提供免费打电话、复印资料服务,对在本市内运输不可拆卸大型设备的超限车辆,根据需要提供免费派车护送服务,对在上路巡查途中发现故障车辆、交通事故车辆尽力提供方便及服务;实施下班延时制,凡是下班而未结案的,一律延时下班,实现零距离、无障碍、随到随处理,做到让群

众方便、满意;建立迅速反应制,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发生道路阻塞的,支队和各大(中)队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赶赴现场认真履行职责,并支持、配合相关部门处置险情;公路养护与路政管理零距离,支持和配合公路养护部门及时清理路面堆积物、非公路标志标牌,确保公路完好、畅通。

二是路政案件处理“零拖延”。严格执行首问责任、限时办结制度,对路政许可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国、省道的路政许可通过电话或网络向路政支队预报,简化审批程序,或者派车送支队审批,缩短审批时间;农村公路路政许可在接到申请书后当天或者3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尽量使申请人满意;对市政府“明星企业”或市领导定点联系的企业,路政部门将向其办理“路政绿卡”,实施“绿色通道”,进行特事特办;对证据保存暂扣的车辆或者有效证件,因涉嫌违法违章行为,按法定程序、时限尽快做出处理决定,在下班前能处理决不无故拖到第二天或者无故拖延处理时间。

三是路政事项咨询“零差错”。对广大群众来信、来访、来电、来函等方式对公路路政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路政许可事项等一系列内容提出的问题或者要求咨询的,做到及时、准确无误,能当场答复的立即答复或办理,不能当场答复或办理的,登记内容、姓名、地址、电话等,向对方说明原因,对来访者口头答复,对来电来信、来函者以书面形式及时答复。对不属于路政管理范围的不拒绝,不说不知道,负责给予咨询、指导、并引导对方到相关部门,或者帮助办理,直至事情办好,问题解决。

四是路政执法行为“零投诉”。坚持亮化执法,做到执法依据公开、执法程序公开、执法身份公开、处罚标准公开、处理(罚)结果公开、执法规范制度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公开、财务收支情况公开等“八公开”;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制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媒介的公开监督、群众的公平监督;杜绝、、,不办人情案、不办错案,做到有错必纠,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2、深入持久整顿路政路行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一是检查督促作风效能责任书的执行情况。二是全面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形成了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机制。三是继续坚持从经济发展和社会公众的需要出发,创新思路,创新公共服务载体,丰富和深化公共服务内涵,努力抓好路政服务示范窗口、路政管理示范路创建活动,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四是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和市民热线受理工作,向社会提供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