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11 20:4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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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村两网建设,是党和国家解决广大农民用上质优价廉药品问题的重要决策。它直接涉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同时,也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我国整体实现小康社会的重要方面。它既是加快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保障农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的"民心工程",又是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实施药品放心工程的重要内容。因此,我们必须从当地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有利于加强农村药品监管;确保农民用药安全、有效、经济、方便的宗旨,积极开展农村"两网"建设工作。
二、两网建设的内容
(一)、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建设
药品监督网络要覆盖县、乡、村,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为主,以县级药品质量监督社会义务监管员、乡镇药品质量监督协管员、村(街)药品质量监督信息员为辅,构筑农村药品质量体系,确保农村药品监管工作到位。
1、药品监管网络监管员、协管员、信息员的聘任范围
一是从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政机关及各界人士中聘请15名药品质量监督社会义务监管员;二是以乡镇政府为主体在建立乡镇农村药品流通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乡镇药品质量监督协管员队伍,各乡镇主管文教卫生工作的乡镇长负责本乡镇药品监管的组织、协调。各乡镇卫生院院长、派出所负责人、一名防疫医生及一名药品零售企业负责人为乡镇药品协管员;三是聘请各村(街)在村有威望、有经验、群众基础好的一名村干部为村药品质量监督信息员。
2、药品监督协管员、信息员的条件
(1)、责任心强,热爱药品监督协管工作,无不良品行记录。
(2)、努力学习,勤奋工作,熟悉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
(3)、具有药学专业(包括相关专业)或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药品监管网络监管员、协管员、信息员的职责
学习药品器械管理的法律法规,协助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做好药品市场的监管工作,密切关注并掌握辖区药品市场动态,及时传递、反馈各类市场信息。但要特别强调,监管员、协管员、信息员没有单独的行政执法权限。其具体职责:
(1)、乡镇农村药品流通监督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①、配合县药监部门进行有关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法律、法规及规章的宣传、贯彻、实施工作。
②、组织和实施辖区内"药品监督网、药品供应网"建设工作。制定"两网"建设实施意见,监督和协调辖区内医疗机构的药品经营活动及关系。
③、配合县药监部门对辖区内药品市场依法监督,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方便、及时。
④、适时调度辖区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实施乡村"一体化"管理和"两网"建设开展情况。督促其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并使涉药单位按时上报各类报表和有关资料。
⑤、做好县药监部门交办的事项,传递反馈有关信息。
⑥、对县药监部门及执法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情况进行监督。
(2)、县药品质量监督社会义务监管员职责
①、协助县药监部门对有关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宣传、贯彻。
②、对全县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药品质量进行监督,发现违法行为,立即进行举报。
③、听取、收集、上报社会各界人士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意见和建议。
④、听取、收集、上报社会各界人士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⑤、完成县药监部门交办的有关事项。
(3)、乡镇药品质量监督协管员职责
①、协助县药监部门对有关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宣传、贯彻、实施。
②、协助县药监部门对辖区内各诊所、药店药品质量和药品流通秩序进行监督管理。
③、对本辖区内发生的有关涉药违法行为及时上报县药监局和乡镇药品流通监督管理领导小组。
④、配合县药监部门参与联合打假、市场整顿和各项专项整治工作。
⑤、做好药品监管部门交办的事项,传递反馈有关信息。
⑥、负责对县药监部门及执法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情况进行监督。
(4)、村(街)药品质量监督信息员职责
①、负责药品和医疗器械法律、法规及规章的宣传、贯彻工作。
②、对村(街)卫生所(室)、社会办医个体诊所、药店药品质量及药品流通信息进行收集和上报。
③、对县药监部门和乡镇药品流通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及卫生院要求的其他信息进行收集和上报。
④、监督举报各类制售假劣药品器械违法行为,打击游医药贩以及药品的非法流通。
⑤、完成县药监部门和乡(镇)药品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及乡镇卫生院交办的事项。
⑥、负责对药监部门及执法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情况进行监督。
4、农村药品市场主要监管内容
(1)、结合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认真开展对农村药品购销渠道的清理和检查,药品零售企业及医疗机构、个体诊所必须从合法渠道购进药品。依法严肃查处非法渠道购药行为,确保农村购药渠道规范、合法。
(2)、严厉打击游医药贩、无证经营药品、经销假劣药品的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经营。
(3)、要加大对医疗机构、个体诊所、药品零售网点过期失效药品的清查力度,发现销售、使用过期失效药品,依法严厉查处。
(4)、县药品监督管理局要采取相应措施,加大对乡(镇)村药品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
(二)、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
我县辖22个乡镇,560个行政村。县城以下乡镇所在地已有零售药店29家,药品经营网点远远不能满足农民用药的需求,按照国家和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到年底,全县要实现药品连锁、配送进县到乡并有40%较大的行政村设立药品零售网点的目标,其具体措施如下:
1、鼓励、支持通过GSP认证的县药品批发企业;建立农村基层药品配送中心,为乡村医疗机构和零售药房配送药品或到农村建立办事处,配备业务员,为中、远程配送药品创建条件。
2、药品零售网点延伸不到的乡镇,可由乡镇卫生院为基层医疗机构和个体诊所统一代购药品。同时要对乡镇卫生院代购药品行为进行整顿和规范,坚决取缔借代购药品之名而从事非法药品经营活动。
3、鼓励、支持开办面向农村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同时,鼓励、支持现有的零售连锁企业,向乡镇、行政村发展连锁门店。
4、依据有关规定,鼓励、支持在乡镇行政村设立零售药店。
三、方法步骤及具体要求
1、各乡镇要尽快成立以主管乡镇长为组长的乡镇药品流通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起药品质量监督协管员和信息员队伍。县药监局要尽快从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党政机关中聘请药品质量监督社会义务监管员。此项工作务于月底前完成并由县药监局颁发聘任证书。
2、在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中,要依据《药品管理法》的规定,无论是零售连锁,还是单体零售药店,都要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按照核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经营药品,对无证经营药品的行为要依法予以查处。
3、药品批发企业在县、乡设立配送中心,必须依法审批后方可实施。在县、乡设立办事处的应到县药品监督管理局。
4、促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要遵循"市场运作,政府引导"的原则,按照法律和政策的要求给予引导,通过政策措施给予鼓励和指导。引导药品经营企业和药品经营者,按照市场经营发展的客观规律,结合自身实际,因地制宜,参与农村药品供应网络的建设,依法经营药品。
一、工作成绩
1、通过对卫生院医疗方面各临床科室和公共卫生方面的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以及环境建设,进一步完善了包括科室配置、医疗设备配备及使用、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任等在内的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
2、通过对乡镇卫生院人、才、物的统一管理,使卫生院对本单位及下属辖区内村卫生室的技术人才调配、资格准入、经费投放、资产管理以及业务指导和工作统筹、公共卫生、医疗市场监管等,理顺了乡镇卫生院的管理体制。
3、完成了乡镇卫生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在实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和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将乡镇卫生院科室设置分成了公共卫生和医疗两部分,明确了各乡镇卫生院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中心卫生院要在此前提下,进一步提高医疗技术水平,指导周边一般卫生院的业务工作的职能。建立了严格的绩效考核制度,人员工资的分配与其所提供的服务和劳动贡献挂钩,提高了乡镇卫生院的内在活力,激发了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4、在卫生院行政和业务两方面均实行了制度化管理。设定了院领导和科室负责人的阶级性目标任务。实行责、权、利相结合的岗位责任制度,建立健全了包括各临床科室交接班、医疗文书规范书写、差错事故登记、消毒隔离等各项医疗护理工作制度,防范医疗纠纷、杜绝医疗责任事故的发生。
5、积极开展农村卫生机构对口支援工作,安排了5家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13所乡镇卫生院,安排13所乡镇卫生院按其区域划分,负责全县248所村卫生室的包片责任制,切实建立健全了农村三级医疗保健网的基础建设,最大限度地发挥了其应有的作用。通过签订对口支援协议书的形式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方式、时间及双方责任和权力,提高了各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及服务能力,从而使受援的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在环境建设、内涵建设方面有了明显变化。
6、加强了乡镇卫生院会计、卫防专干、妇幼专干、合疗专干等专职人员管理,制定了各专干的聘用及考核管理办法,所有专干的聘用必须由卫生院申报,卫生局审批后录用,未经上级主管部门许可,卫生院不得随意更换,确保了卫生院专职人员队伍的稳定性,有效地促进了财务及公共卫生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7、制定下发了《县乡镇卫生院院长规范十条》,加强了卫生院院长的管理工作。明确要求卫生院院长要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各项工作,服从卫生局管理,确保政令畅通,按照《县乡镇卫生院院长规范十条》要求严以律己,按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存在问题
1、由于历史原因,个别乡镇卫生院技术人员短缺、规模小,现有医疗设备不能发挥其应有作用。解决办法:正在通过临时借调、委托培训等方式予以解决。
2、医疗设备资源分布不平衡。解决办法:卫生局通过调查摸底统计,将全县乡镇卫生院所有损坏、闲置的医疗设备进行统一登记、维修、保养、调试后,重新调配使用。以提高设备使用率,方便群众就医。
3、将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乡镇卫生院规范化管理及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三项工作中的内在共同点有效结合,齐抓共管,科学合理安排部署,大幅度提高了工作效率。
为稳步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我们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扎实推进“药品三统一工作”。现将我辖区药品“三统一”工作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院成立了“三统一“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制定了药房质量管理方针、目标,编制了质量管理程序文件和操作规程,实施定期检查与常规检查相结合,使我院药事质量管理工作做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二、我院从2009年10月至今一直由“三统一”企业配送,基本药物使用率100%。
三、我辖区标准化村卫室15家,已全部与“三统一”签订合同,药品由“三统一”采购。
四、我们已对我院全体职工进行《基本药物临床指南》培训,目前临床医生能做到合理安全使用基本药物。
“三统一”配送过程种存在的主要问题:
1.配送企业药品品种不太全面,个别必须药品不能满足医院及村卫生室临床用药。如急救药品。
2.药品配送过程中送货不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