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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疫规划汇报材料

时间:2022-04-22 21:07:32

免疫规划汇报材料

第1篇

我市的免疫规划工作在疾病控制实践过程中,顺利通过卫生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和世界卫生组织等部门评审,实现了“第一”、“第二”、“第三”个85%目标。各年度专项检查,年终考评各项指标达到规定要求,圆满完成任务。作为免疫规划工作成果记录和反映的免疫规划管理档案为各项工作考评、验收提供了全部成套的资料,在各项目中起到了决定性的的作用。现将档案应用情况分析如下:

1档案资料在免疫规划工作过程中的应用

1.1科技档案在接种工作中的应用。儿童免疫规划管理工作,从抓出生登记入手,统一使用全省规定的儿童预防接种证、卡、册,适龄儿童建卡(证)率≥95%,服务对象涉及千家万户,其范围广,工作量大是可想而知的。通过对接种卡(证)进行资料登记,可以及时发现漏种、未种现象,卡证资料不规范现象,发挥其监督作用。

1.2接种率报告资料及指导应用。每次接种后,进行接种率报告登记形成接种率报告资料。市中心依据上报资料对各县(区)中心每次运转的应种、实种人数进行接种率检查,发现接种率低及时查明原因,采取补救措施,完善免疫服务体系,提高预防接种效果。

1.3免疫监测资料的应用。每年对应种儿童的抗体水平进行监测,形成免疫监测档案资料。通过利用这些资料,可以做出免疫成功情况的判断,可以做出抗体水平升降程度的判断。例如:第3个85%期间,我市除按省统一按排完成全省免疫监测任务外,还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开展了全市免疫监测工作。从监测结果看,各项监测指标达到规定标准,基本上形成了稳定的免疫屏障,形成了阶段性成果,为我市今后的工作提供准确资料依据。

2档案资料在各项审评、考核工作中的应用

2.1档案资料在专题调查中的应用。每年市中心开展经常性和定期考评活动,及时评价工作进展水平,总结经验,发现问题,调整管理方法以适应持续发展。如:各县(区)中心每年开展1-2次接种率调查,市中心每年在全市范围内根据卫生部考核方案进行接种率抽样调查,通过资料了解评价各县(区)接种落实情况,分析不合格接种和未接种原因,及时查漏补种,从而保证各年度接种工作的顺利实施。

2.2档案资料对免疫规划年度工作的考核应用。每年底,市疾控中心在各县(区)自查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考评,形成考核各县(区)档案资料,主要材料。开展广泛的社会动员和宣传教育活动及人员培训统计资料;全市对疫苗实行统一供货、计划用苗情况;六县一区“四苗”供货资料;考核接种率调查情况资料,利用接种率调查资料;接种率报告资料;评价免疫成功率监测情况,查阅免疫监测资料,开展疫情报告制度,提供疫情统计资料等。多年来,免疫规划与档案工作同步进行,始终保持了档案资料的连续性、完整性和成套性,为今后免管工作的可持续发展,最终控制、消灭传染病有着重要的借鉴作用和学术价值。

3档案资料在免疫规划学术研究中的应用

第2篇

一、免疫规划工作的管理及指标要求

1、常规免疫:全年安排12次接种,每月1日为关坪片接种日。2日为金竹片接日;3日为威箐片接种日;4日为乐民片接种日;各接种点疫苗由防保组人用冷藏箱当日运送到接种点。村医必须做好每次冷链运转《常规免疫完成情况记录表》,以便进行通知接种。

2、乙肝项目的管理:做好乙肝查漏补种工作,保证补种率≥95%以上;要求各村加强孕产妇摸底,掌握在家出生的新生儿动向,24小时内及时给新生儿接种乙肝疫苗,保证在项目结束后在家分娩的新生儿乙肝首针及时率≥90%以上,同时,结合新农合政策,动员孕妇住院分娩,提高新生儿乙肝首针及时率达95%以上20xx乡镇免疫规划工作计划20xx乡镇免疫规划工作计划。

3、冷链管理:做好冰相、冰柜、冷藏包的维护,建立冷藏包领发登记。

4、卡证管理:6岁以下儿童建卡率≥95%,(本地户口儿童出生后1月内;居住满3个月以上的流动儿童完成建卡建证,卡证吻合率95%,逐月依次填写登记,卡面保持清晰,项目填写完整,正卡由防保组统一保管,副卡由各行政村卫生站登记保存,各村副卡、接种证必须与正卡吻合;接种证的发放作好发放登记。各行政村卫生站防疫员要在月末上交本月本村儿童出生名单,及时上报月龄报表,并及时从正卡转录本村本月儿童接种信息到副卡上。

5、加强流动人口儿童、超生儿童的登记管理、上报和接种

6岁以下流动儿童建卡率≥95%,五苗单苗接种率≥95%,各村卫生室每年开展2次流动儿童调查及查漏补种活动,开展一次流动人口集聚地儿童接种抽样调查,做好外来流动人口、超生儿童的登记管理、上报和接种工作。

6、定点接种:

(1)继续抓好和完善定点接种,对一年来定点接种质量、接种率进行认真评估,对定点接种点的设置是否合理进行分析;

(2)对定点接种点设施的投入,配置好相应物资;

(3)加强对定点接种人员的培训,接种要严格按照《计划免疫接种技术管理规程》进行操作;

(4)进一步搞好定点接种点的建设,按定点接种点实施规范的要求建立的合格预防接种门诊,各延伸接种点逐步按预防接种门诊的要求达到定点实施规范的要求

(5)按定点接种的要求进行规范操作,按时上报接种成果报表20xx乡镇免疫规划工作计划工作计划。

7、计免资料管理:

对上级印发的文件、计划、通知及各种资料做好收发登记。掌握如下资料:(1)以村为单位的总人口数、性别构成、0-6岁儿童数;(2)行政区划及托幼资料;(3)镇村防保网络人员分布;(4)接种器材帐目登记;(5)各种生物制品的领发登记;(6)每次冷链运转的接种成果报表;(7)疫情疫点调查处理,计免针对疾病的个案登记资料;(8)计免工作计划、文件、通知、总结、检查记录等资料;(9)计免保偿资料;(10)重点生物制品接种资料;(11)指导完成村级卫生室资料。搞好三种图表(人口构成情况统计表、免疫规划针对性传染病发病情况、常规免疫接种情况统计汇总表)上墙,继续完成消灭脊灰和各项资料并归档。

8、计免工作的具体指标要求:

(1)建卡率、建证率、卡证符合率95%;

(2)20xx九年出生儿童1月内上卡率达100%;

(3)“五苗”十二月龄接种率95%以上,1.5~2岁组加强、3、4、6岁组“三苗”复种率90%以上;

(4)乙肝疫苗接种率达95%以上,其中首针及时接种率达90%以上;

(5)疫苗运转过程中必须使用冰排,定点接种延伸点必须在1天内完成接种。

(6)资料上报:各接种点在接种完成后在当天内将接种成果报表上报卫生院,5日内上报县疾控中心;每次冷链运转结束后上报下一轮疫苗需求计划、疫苗冷链运转报表;每月5、15、25日前上报AFP旬报表和免疫规划疫苗针对性传染病监测旬报表;每月5前上报新增目标儿童表;每月上报一次新生儿乙肝首针及时接种统计表。免疫规划工作计划在年初上报,工作总结、免疫规划资料、计免档案于次年1月10日上报。

二、培训、宣传

1、免疫规划培训:在每次运转前以会代训的方式培训村级卫生人员6次以上,平时安排专题培训2次以上并作好运转例会记录。

2免疫规划宣传: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广泛开展计免宣传,重点进行计免宣传乙肝疫苗接种,挂横幅、写固定宣传标语、发放宣传画,计免宣传日(4月25日)在街宣传咨询、下发宣传资料。

三、免疫规划督导

1、按照分级督导的原则,防保组对各村免疫规划工作全年督导4次以上,并作好相应的工作计划,督导后作好督导记录和总结。

2、卫生院在每次运转结束后对各村进行督导,并随机抽查1/3村接种情况,写好督导总结;半年和年终对辖区内免疫规划工作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发放接种经费。

四、监测

(一)、温度监测:做好冰箱、冰柜温度监测,每日监测2次(上午9时、下午5时),冰箱冷冻室和冷藏室温度分开监测记录。对停电等情况做好相应登记。

(二)、免疫规划相关疾病的监测:

1、AFP:全镇卫生人员必须及时报告AFP病例,并协助县疾控中心采集合格标本,收集病例资料。

2、麻疹、流脑、乙脑:(1)进一步加强卫生院传染病的报告和管理,防止传染病漏报、迟报或不报。对发现的疑似病例,24小时内向县疾控中心报告。(2)主动监测:每旬1次对卫生院开展主动监测,同时深入辖区进行主动搜索

第3篇

(一)目标人群。8月龄—14岁儿童;上述目标人群,无论既往麻疹免疫史及患病史如何,凡无麻疹疫苗接种禁忌症的儿童,均接种1剂次(0.5毫升)麻疹疫苗。

(二)工作时间。

(三)工作指标。以县为单位,目标人群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率达95%以上。

二、组织与实施

(一)组织领导与部门职责。在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卫生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和省食药监局等五部门转发卫生部等五部委《关于印发〈全国消除麻疹行动方案〉的通知》(卫疾控发〔2010〕515号)要求,明确职责和任务,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强化免疫活动。卫生部门要制订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加强技术指导与督导检查。

为加强消除麻疹工作,市卫生局成立了消除麻疹领导小组、专家技术指导组及消除麻疹办公室(设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地也应相应建立领导机制,成立消除麻疹专家技术指导组,指导消除麻疹工作的实施。

(二)人员培训、社会动员和宣传。各地要认真开展培训工作。培训内容包括强化免疫活动方案、接种现场实施、接种禁忌症、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及处理、风险沟通,督导和评价方法等。

各地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宣传动员活动,与媒体密切协作,向公众宣传消除麻疹的策略和措施,使公众了解麻疹的危害与预防控制知识,以及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增强主动参与意识,为强化免疫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做好强化免疫活动的风险沟通和应对,加强对相关突发事件及舆情的监测。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提供强化免疫活动技术资料和供各地参考的宣传材料。

(三)目标人群摸底调查。各地要提前做好辖区内目标人群的摸底调查工作,全面掌握目标儿童人数。摸底调查时应重视流动儿童、计划外生育儿童以及边远地区儿童,对发现未建卡、未完成常规免疫接种的儿童,应予以补建接种卡、接种证,并纳入常规免疫管理。

摸底调查人员应采取入户或通过学校、托幼机构等方式给家长发放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接种通知单,告知接种的时间和地点、接种时应携带接种证等事项,负责填写《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卫生院负责对摸底登记结果进行核查、汇总,填写《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应种与实际接种情况汇总统计表》,根据摸底儿童数、接种点数,制定接种实施时间表,并将相关信息上报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县级督导人员要对摸底调查质量进行评估,对不符合要求的县(市)区重新开展摸底调查工作。

(四)物资准备与后勤保障。各地要做好强化免疫活动所需人员、物资(疫苗、注射器、急救药品和器材等)和经费保障。各地要在8月底前将强化免疫活动所需疫苗、注射器准备到位。疫苗的储存、运输要严格执行《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做好出入库记录。

(五)现场接种实施。强化免疫活动过程中,除已取得资质的接种单位外,各地还可根据地理条件、人口密度、摸底情况,在医疗机构、学校或托幼机构等集体单位设置临时接种点,或采取巡回、入户接种等方式。

在农村或城市社区,根据人口数量设立巡回搜索组,在强化免疫活动集中接种的后期,分片包干负责搜索所辖区域的适龄儿童,并通知儿童到指定地点接种。

强化免疫活动现场接种点应有负责组织、预检登记、接种、不良反应处置的工作人员,现场工作人员数量要根据接种对象数量进行适当调整,做到接种对象核实、接种前告知、健康状况询问、规范接种和登记等各个环节均有专人负责。现场接种流程、操作技术及接种后剩余疫苗处理等,要严格按《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执行。学校等集体单位临时设置的接种点,更要严密组织、严格实施,防止群体性心因性反应的发生。

预防接种要严格按照麻疹疫苗接种禁忌症及其他暂缓接种的原则,强化免疫接种与最后一剂注射的减毒活疫苗间隔应在1个月以上。对于暂缓接种的儿童,应在本次强化免疫活动后的条件适宜时机及时予以补种。

三、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与处置

各地应当按照《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开展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工作。结合强化免疫特点和本地实际情况,制订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对方案,及时做好强化免疫活动中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处置工作。对严重疑似异常接种反应遵照“先临床救治、后调查诊断”的原则,做到早期、正规、系统的治疗。麻疹疫苗常见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诊治原则参考《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应当向受种者或其监护人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沟通解释工作。各地按照及时、公开、透明的原则,统一相关信息。

四、督导检查

各地应当做好强化免疫活动的督导。督导工作在强化免疫活动的准备、实施及评估阶段均应开展。强化免疫活动准备阶段重点督导各级的经费保障、宣传、培训、摸底登记、物资和接种现场的准备情况;现场实施阶段重点督导现场接种工作组织情况、安全注射情况、接种人员资质、知晓率等情况;后期评估阶段重点进行接种率快速调查,了解资料整理、汇总和报告质量等情况。

各地要组织安排好麻疹疫苗强化免疫专项活动,强化免疫期间要保证每个乡(街道)至少有一名县级督导人员。

市卫生局将组织对本次强化免疫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五、评估验收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对本辖区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摸底登记、家长知晓率和接种完成情况进行调查评估。接种率快速评估的重点为近年麻疹高发地区、流动人口聚居地、矿区、农牧场和常规免疫管理薄弱的地区。对评估接种率低于95%的单位,要认真分析原因,及时进行查漏补种,必要时重新开展,确保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接种率达到95%以上。

评估接种率时,以下儿童可不计入应种对象:接种禁忌症儿童;明确有2剂次既往麻疹疫苗接种史或麻疹患病史,且家长不同意接种的儿童。

第4篇

【关键词】健康 白喉 水平 调查

我区自1986年起对适龄儿童进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及不断健全冷链系统以来,相关传染病发病得到了有效的控制,白喉发病明显下降,1985年至今10年来无报告病例发生。为了解我区健康人群白喉抗体水平,掌握不同年龄人群的白喉免疫状况,预测流行趋势,制定消除白喉的有力措施,于1995年4月至5月对我区健康人群的白喉抗体水平进行了监测,报告如下:

1 材料和方法

1.1 按卫生部《计划免疫技术管理规程》的要求,在2-4岁、6-8岁、13-15岁、18-25岁、16-31岁五个年龄组的健康人群中随机抽取调查对象采耳垂0.2ML,分离血清-20℃待检。

1.2 标准白喉抗毒素诊断血球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鉴定所提供。

1.3 方法按卫生部《计划免疫技术管理规程》推荐的微量血球间接凝集实验常规操作。判断标准,白喉抗体滴度。≥0.01Iu/ml为阳性[1]。

2 结果

2.1 不同年龄人群白喉抗体水平见表1

表1 各年龄组人群白喉抗体水平

2.2 不同人群康体水平及抗体阳性率 监测健康人群80人,抗体阳性61人,阳性率76.25%,GMT 1:34.83,抗体阳性率2-4岁组最高100%,18—25岁组最低50%,各年龄之间阳性率差异有显著性(X2=18.4 P

表2 不同年龄组人群白喉抗体阳性率

X2=18.4 P

2.3 不同性别人群阳性率监测的80人中,男性40人,阳性32人,阳性率80%,女性40人,阳性29人,阳性率72.5%,经X检验二者间差异无显著性(X2=0.62 P>0.01)见表3

表3 不同性别人群白喉抗体阳性率

3 结论

3.1从监测结果来看,我区健康人群白喉抗体阳性率为76.25%,GMT为1:34.83,一般公认白喉抗毒素的阳性率达70%,便可以控制白喉的流行与发病[2],由此说明,我区经过连续多年有计划的免疫接种,人群对白喉的免疫屏障已基本形成。据此,我认为如有外来传染源介入,也不致在我区引起白喉的暴发或流行。

3.2白喉在无预防措施以前发病多见于5岁以下的儿童,但随着计划免疫工作的开展,已无儿童发病率的特点,而出现发病年龄高移的现象[3]。这次监测结果表明,各年龄组阳性率间差异有显著性,GMT 6—8岁组为最高1:78.45,26—39岁最低1:14.93,2—4岁,6-8岁组的阳性率和GMT明显高于18—25岁,26—39岁组。说明我区儿童计划免疫工作已处于完善状态。特别是基础免疫及7岁组的加强免疫的成功率高,提示18—31岁的免疫水平较低,应有计划的安排对18岁以上人群进行精致白破二联制剂的接种工作,提高免疫水平,控制白喉的发病。

3.3本次监测结果表明,不同性别人群白喉抗体阳性率间差异无显著性,同国内报道是一致的。

4 小结

本文通过对我区健康人群80名的白喉抗体水平监测。结果表明平均阳性率为76.25%,GMT为1:34.83,由此预测在我区不致发生白喉的暴发或流行。各年龄阳性率间差异有显著性,且2—8岁明显高于18—39岁组,提示我们应有计划的坚强成人的白喉相关制剂的预防接种工作。从而有效的控制和消灭白喉的发病。

参 考 文 献

[1]计划免疫论文汇编,华东区计划免疫协会委员会,卫生部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1986.5.

[2]辛以浩,文远等编审,传染病免疫预防—计划免疫,卫生部医学科学位会员会。1984.

第5篇

按照党中央、省教育厅和我单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根据中国教育后勤协会发布的《高等单位员工食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南》指导意见,为切实做好春季新学期开学后食堂疫情防控和餐饮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就餐员工身体健康,现针对餐厅运行的关键环节,特制定餐厅疫情防控饮食服务保障工作预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群策群力,提高单位饮食保障系统应对疫情防控能力,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当前最重要的任务来完成,最大限度阻断疫情传播扩散渠道,为我单位员工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提供有力保障,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促进单位发展,维护单位稳定。

二、工作目标

按照“高度重视、依法防控、积极应对、科学处置”的原则,强化责任担当,责任到人,抓实抓牢;加强信息收集和研判,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把疫情风险防控在最小范围;提高疫情防控水平和应对能力,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饮食保障工作。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饮食保障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长:副组长:成

员:

职责分工

1.组

长:负责饮食保障疫情防控的全面工作。

2.副组长:协助组长做好饮食保障疫情防控工作。

3组

员:负责食堂的全面管理,对食堂的疫情防控、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生产安全、人员管理等负责。具体分管如下:

4.餐厅经理是餐厅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负责食堂的全面管理,对食堂的疫情防控、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生产安全负责,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二、应对疫情各项措施

(一)开学前准备工作

1.加强疫情防控宣传。自2月19日起,后勤处通过微信群向各餐厅经理不断发布单位有关疫情防控的信息及上岗要求,要求他们及时传达到每位员工,提前做好上岗准备。

2.提前观察监控。自2月24日起,后勤处统计各餐厅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建立员工疫情防控档案,专人负责,每日监控,每日统计,每日上报,及时掌握每位员工信息。同时要求各餐厅在接到开学通知前任何人员不得提前到单位,对于返程人员一律按照郑州、开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居家隔离。

3.开展排查工作。按照单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后勤处讨论开学前餐饮保障防控疫情关键点并进行分工,其中重点要求对餐厅所有员工信息、供应商信息进行统计、排查。

一是对餐厅员工进行排查。后勤处下发通知,要求各餐厅对所有员工进行摸底排查,不得瞒报、漏报、错报,确保每位员工信息准确无误。

二是对原材料供应商进行排查。为确保开学后员工食堂正常供应,膳食科及时与供货企业联系,了解所有供应商身体状况、是否可以按时供应、原材料储备是否充足等信息,并制订采购计划、做好商品和物资储备,保证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确保餐厅在开学后可以正常供应。

4.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后勤处通知各餐厅在开学前提前做好一次性医用口罩、75%酒精、84消毒液等防疫物资的储备工作,做好开学前的准备。

6.制作宣传标语。后勤处要求各餐厅开学前在餐厅内制作温馨提示牌、宣传条幅、宣传图片等,加大疫情防控知识宣传,确保员工身体健康。

(二)加强餐饮从业人员管理

1.把好员工上岗关。膳食科负责对所有员工健康证信息进行核对,确认上岗员工的身份和健康状况,对身体不符合要求者坚决劝离,对新招员工在没有取得合格的健康证之前严禁上岗。

2.加强员工健康筛查。严格落实晨检制度,各餐厅安排专人做好检查记录,实行日报告。对发现体温超过37.3℃的人员,不得允许进入餐厅,并建议其立即前往指定地点就诊。

3.强化员工卫生意识。严格执行“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工作服)、“四净”(工作服净、帽净、口罩净、围裙净)制度,做到先检查、后上岗。

4.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餐厅从业人员在岗工作(食品采购、加工制作、供餐等)应全程佩戴符合要求的口罩;采取“七步洗手法”,要求做到制备食品前后,接触受污染的工具,处理废弃物后,接触他人后,触碰公共物品后、外出回来后要洗手。

5.继续落实日汇报制度。各餐厅经理负责汇总食堂员工和餐厅的运行情况,包括:员工在岗、离岗、去向和健康状况,员工亲属和接触人员的健康异常情况,食堂原材料储备情况,当日就餐情况等。

(三)做好各项消毒杀菌工作

1.餐厅日常消毒

一是各食堂要严格落实食堂日常卫生清扫制度及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消毒液的管理、配备与使用由专人负责。

二是各餐厅在每日供餐结束后安排专人负责对餐厅、操作间内外环境进行全面消毒,重点加强对操作间、洗消间、垃圾间、仓库、留样间、办公区等公共区域卫生死角的清理消毒。

三是餐桌椅使用75%酒精擦拭消毒,地面使用84消毒液清洗消毒,操作间使用紫外线消毒灯消毒,每天至少保证消毒2次以上。

2.餐具消毒。餐具严格按照洗消规程,按照“一冲、二洗、三清、四消毒、五保洁”的洗消原则,认真做好餐、炊具的洗涤、消毒和保洁工作;餐厨用具每日进行高温煮沸(100摄氏度)消毒,时间不少于10分钟。

3.洗消间消毒。每餐要对洗消间内水槽、保洁柜、泔水桶等设备设施进行消毒。每天至少确保消毒3次以上。每餐餐具洗消工作人员离开后,打开紫外线消毒灯30分钟以上,对洗消间进行紫外线消毒,以达到消毒杀菌的效果,使用时应避免直接照射人体。

4.落实消毒效果。按照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分工,安排职工到各餐厅定点监督检查消毒杀菌工作,对每日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四)规范食品加工操作要求

1.加工要求。餐厅操作间内要保持清洁干燥,所有食品原材料、炊用具按要求规范存放,必须做到生熟分开、荤素分开;各餐厅在烹饪食品时,要严格执行烹饪食品的温度和时间标准,做到烧熟煮透,食品中心温度应达到70℃以上。

2.售饭要求。餐厅各窗口售饭人员必须严格佩戴口罩、手套,避免食品直接与手接触;销售中少用语言交流,与服务对象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各餐厅对售饭处、免费汤、免费调料及公共餐具等易暴露部位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避免飞沫、蚊蝇、灰尘等的污染;禁止出售剩饭剩饭、血液制品、动物内脏及季节性有害食品。

3.操作间要求。操作间严格实行全封闭管理,非本食堂人员或送货人员不得进入后厨,食堂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因工作需进后厨时,要检测体温合格、戴口罩,做好记录;充分利用明厨亮灶系统加强员工的规范操作监管,及时制止不规范操作行为,及时整改到位;员工个人物品不得带入后厨,手机不得带入售餐区;后厨要定时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不得使用空调。

(五)加强食品原材料采购管理

1.把好采购关。加强对食品原材料源头的把控,严格查验供货商资质,确保证照齐全,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严禁私自采购,坚决杜绝来源不明的食品,所供食品原材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严禁采购食用野生动物。

2.把好配送关。提前了解排查供应商送货人员身体状况及原材料来源地情况,做好记录和汇总;供货商需专人专送,不可随意变换;配送期间必须佩戴送货证,接受体温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餐厅;食材采购车辆和配送车辆保持干净卫生,专车专用;特殊食材需专用车配送、采购,配送车每次运输食品前要严格进行清洗消毒,防止车内细菌滋生。

3.把好验收关。在物资验收过程中,采供部、餐厅和供应商送货人均需佩带一次性口罩,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采购肉禽类生鲜食材应戴上一次性手套验收,避免手对该类食材的直接接触,查验食材和其他物品前后要洗手。

4.关注市场行情。每天及时联系供货商,实时掌握米、面、油、肉、调料等大宗食品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和储备情况,提前做好原材料储备、存放工作,确保开学前原料储备能够正常供应。

(六)做好员工就餐管理

1.就餐形式

在分区错峰就餐的基础上,采取外带就餐形式。

为防范集中用餐风险,一是建议单位通过微博、公众号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员工自带餐具,带走就餐,避免交叉感染,更加安全卫生;二是餐厅也可提供一次性餐盒供员工使用,但会给单位带来大量白色垃圾,加大清扫难度,长此以往给社会和单位带来不良影响。因此,建议员工自带餐具的就餐方式。

2.就餐流程

检测体温。就餐员工需戴口罩在餐厅入口处排队等候体温检测,建议员工处、单位团委的员工志愿者协助做好餐厅进出口的体温检测工作。

‚全身消毒。就餐员工经体温检测合格进入餐厅后,对就餐人员的手部、鞋底进行酒精消毒。

ƒ间距打餐。在餐厅地面上设置指示线,排队打餐时每人间隔一米以上。

3.饭菜品种

后勤处膳食科合理调整伙食结构,暂停小火锅、自选餐等人员聚集性就餐品种;

第6篇

——餐**分公司总经理助理  **

自2019年*月**日我进入公司以来,已经快有三个月时间。在此期间,**总和各位公司领导,还有**经理、**经理、**经理等同事们在工作和生活方面给予了我很多帮助。餐**分公司是一线生产单位,工作内容繁杂、节奏快,透过日常工作,我对餐**分公司经营业态、日常运营有了深入了解,同时也在自己的岗位上发挥出了应有的贡献。

在试用期阶段我主要负责完成以下工作:

1、跟进**改造项目,对项目主体及项目周边市场情况进行初步调研;完成初步的项目运营测算;与项目各相关单位协调沟通,对接集团建管部、公司规划经营部、设计单位、安全结构检测单位、消防改造单位等;拟定修改项目分工推进表;完成项目磋商所需要的各种准备材料,完成项目意向方案。 

2、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根据疫情发展阶段制定并不断完善疫情防控方案;对接餐**分公司各厅面及公司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及时汇总审核并上报各种餐**防控信息;检查餐**分公司疫情防控落实情况,根据上级要求以及疫情防控需要及时督导各厅面完善防控内容。

3、完成日常各类汇报材料及业务材料的撰写编辑;及时编辑整理各类餐**内宣素材并向公司上报;参与修订餐**分公司2020年战略解码行动计划,分析整理餐**分公司经营数据。

4、协调推进“**”外卖业务的开展,在宣传方面、外卖餐食标准量化方面、线上小程序对接方面积极落实协调。

5、梳理餐**综合办公室人员分工,督导相关人员的工作落实情况;完成公司平台职能部门各项工作的上传下达以及组织实施。

通过对以上工作内容的总结,以及回顾这两个多月以来我的工作状态,在很多方面我仍然需要学习改进。

1、加强餐**业务知识的学习,透过向更深层次迈进的外卖业务,不断学习中餐菜品、后厨流程管理、厅面流程管理知识等,从而进一步融入餐**分公司,融入行业。

2、加强团队沟通协作,吸收公司阿米巴培训中的先进方法,将工作以项目责**制的形式落实推进,避免单打独斗或不按流程开展工作的情况发生。

3、努力有余创新不足、执行有余主动不足,没有将自己的个人优势发挥出来。我个人在营销策划、品牌传播方面拥有较为丰富的经验以及相关知识,以后的工作中,要积极发挥个人特长,和同事们一起共同创建完善餐**分公司的营销机制和品牌宣传机制,并利用自己所学把外卖业务真正打造成为业务体系。

第7篇

第一条 __县畜牧事业局是全县畜牧业的管理、服务机构,是全县畜牧业经济建设的重要力量。为进一步适应新时期各项工作的需要,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团结协作、有创造精神、能吃苦耐劳的畜牧兽医工作队伍,树立畜牧兽医工作队伍的新形象,促进畜牧产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畜牧事业局全体干部职工,必须树立终生学习的观念。要联系个人和工作的实际,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争做讲政治、树正气的模范,要努力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第三条 畜牧事业局全体干部职工,按照民主集中制的总体要求,积极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和主观能动性,正确对待事物的客观性,积极开动脑筋,做到主观和客观相统一,积极进言献策,坚持集体领导,自觉接受上级的工作安排和部署。

第四条 畜牧事业局全体干部职工,对待同志要以诚相待,相互学习、相互支持、相互关心、相互帮助,树立全局观念、集体观念,坚决反对小集体主义,坚决禁止拉帮结伙,坚决反对各自为阵,听之任之。

第五条 畜牧事业局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学习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有关规定、指示,自觉遵守各项工作纪律,争做遵纪守法的模范;要提高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做具有高尚情操的人;畜牧事业局的工作人员要坚决拒绝参与“六害”等社会丑恶行为。

第六条 畜牧事业局全体干部职工,要按照“比、学、赶、帮、超”的总体要求,履行好本质工作;要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主观与客观相结合,刻苦努力与求真务实相结合,不断开创工作的新局面,真正做到工作有计划、落实有措施、到期有检查、事事有回音;要积极贯彻执行好上级的路线、方针、政策,凡有政策规定,属于职务范围内的工作,要大胆办理,敢于负责,果断处置,不回避矛盾;对上级交办的事,要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办理,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第二章 县畜牧事业局机关组成人员职责及下设站所

第七条 县畜牧事业局局机关由局长、副局长、办公室主任、出纳、会计、办事员、驾驶员组成。

第八条 县畜牧事业局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做好工作,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县畜牧事业局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领导并主持县畜牧事业局全面工作。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对局长负责。

第九条 副局长负责分工范围内和局长委托的工作。重大方针政策性问题、重要情况和重大事项向局长报告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第十条 县畜牧事业局办公室是县畜牧事业局的工作机构,协助县畜牧事业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参与政务、管理事务、搞好服务。

第十一条 县畜牧事业局下设县畜牧兽医工作站、县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县草山饲料工作站、七乡镇畜牧兽医工作站等10个站所。

第十二条 县畜牧事业局组成人员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紧密配合,互相支持,共同做好县畜牧事业局的各项工作。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十三条 县畜牧事业局是县人民政府的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是畜牧兽医行政管理的主体。其职能是:协助县人民政府制定全县畜牧业生产的计划、规划及发展措施;负责全县的动物防疫管理,畜禽及其产品的检疫检验,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负责全县的畜牧兽医科技试验、示范、推广和培训工作;负责全县的种畜禽管理;负责全县的兽药

、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管理,协助县技术质量监督部门进行质量监测;负责全县草山草坡的调查、利用、更新和改造;负责全县的畜禽品种改良工作;负责对乡村畜牧兽医服务网络的技术管理;负责全县的畜牧业经济管理。第十四条 下设各站所职责

1、县畜牧兽医工作站:负责全县畜牧兽医防疫体系的发展规划、项目的研究、争取立项、实施;动物防疫及其管理,动物疫病的监测、预防、控制、扑灭,畜禽疫病的鉴定、诊断,预防和控制畜禽疫病的发生和蔓延;畜牧兽医新科技的试验、示范、技术创新,畜牧兽医技术推广、服务;种畜禽管理、保护、培育、推广、服务;兽用生物制品的管理,兽药、饲料、添加剂的推广、销售、服务;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检验;完成上级部门和主管部门安排的其它工作。

2、县兽医卫生监督所:负责兽医卫生监督、管理;肉类生产、加工、销售企业或个人的卫生监督、管理;畜禽交通检疫、检验、管理;兽药、饲料、添加剂生产、销售企业及个人的监督、检查、管理;各种资格证、许可证、合格证的审核、检验、发放及管理;代管云南省永保桥兽医卫生监督检查站;受局委托,履行行政执法职能,依法查处畜牧兽医的违法行为;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及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3、县草山饲料工作站:负责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饲草、饲料工作的规划、项目的研究、争取立项、实施;全县天然草原的保护、开发、利用的技术推广及管理;人工饲草饲料种植、管理、利用技术的开发、推广;天然草原和人工草地的管理、利用、监测;受局委托,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行为;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和主管部门安排的其它工作。

4、乡镇畜牧兽医工作站: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制定畜牧业发展的计划、规划,进行生产统计,制定技术推广计划;负责畜禽疫病免疫接种、检疫、消毒、化验诊断、监督、监察等;负责畜禽品种生产、供应、改良等;负责草原、草地建设、管理、监护等;负责饲草饲料的生产、加工、销售;负责技术培训、讲座、咨询、信息等服务,负责技术示范与指导;承担上级下达的技术推广任务;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5、村畜牧兽医室是村级畜牧兽医技术服务工作机构,由乡镇畜牧兽医工作站负责管理。其工作职责是:负责进行生产统计;负责畜禽疫病免疫接种;协助乡镇畜牧兽医工作站开展动物产地检疫、消毒;负责动物疾病诊断、治疗;负责畜禽品种改良等;负责草原、草地建设、管理;负责技术培训、咨询、服务,负责技术示范与指导;承担上级下达的技术推广任务;完成乡镇畜牧兽医工作站及村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四章 学习制度

第十五条 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县级集中学习由县畜牧事业局办公室统一组织,县级各站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具体时间为每星期一上午8:30开始,凡遇节假日,时间顺延至次日,遇特殊情况另行组织学习;乡镇畜牧兽医工作站集中学习由各站自行组织,每星期一次,具体时间自定,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并做好记录,局上定期不定期组织督查。

第十六条 畜牧事业局全体干部职工必须参加单位组织的集中学习,建立学习考勤制度,不得无故缺旷、迟到、早退,若出现缺旷,按照旷工处理。

第十七条 结合工作实际,畜牧事业局全体干部职工要加强平时自学,不断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五章 考勤和请销假制度

第十八条 各站所要建立严格的考勤制度。局机关及所属各站所干部职工请假,除特殊情况外一律写假条,凡请假一天以内由站所负责人审批;一天以上,两天以内的由各单位负责人审批并报告局分管领导;两天以上,五天以内的由局分管领导审批并报告局长;五天以上,七天以内的由局长审批;七天以上的由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请假人员由各单位按照人事政策规定和单位的内部考核规定进行管理。全系统干部职工,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否则一律按照旷工处理。

第十九条 认真执行上、下班制度。原则上各单位按照有关要求,上午8:00上班,11:00下班,下午2:00上班,5:00下班。基层各站根据工作性质,在特殊情况下可以结合实际适当变通执行。上班时间内禁止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二十条 严肃上下班纪律。本系统干部职工上班时间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迟到或早退5分钟累计达5次,按照缺旷1个工作日;迟到30分钟以上一次按照缺旷1个工作日处理。旷工职工,由各单位相应调整本月本人的工资待遇。局机关及所属各站所工作人员,在正常上班时间内,因公务需外出办理的,需向站所办公室说明原因,否则按照早退处理。

第二十一条 外出报告制度。各站、所负责人下乡、出差三天以内要向分管领导报告,三天以上要向局长报告;职工下乡、出差由站所长安排。

第六章 请示、汇报、报告制度

第二十二条 坚持逐级请示、汇报制度,不得越级或多头请示、汇报。特殊情况特殊处理,但事后须及时汇报。

第二十三条 下属各站所或干部职工,对领导交办的事项,要及时反馈办理情况。

第七章 文件的起草、签发、传阅、收发制度

第二十四条 文件的起草和签发。凡本局下发、上报或几个部门联发的文件,由相关部门按照规范起草,由分管副局长审核,局长签发后方可打印下发、上报。局长外出而时间又较紧的文件,要电话请示局长同意后再打印下发、上报。本局下发的文件,由局办公室制作,各站所下发、上报的文件,由各站所制作。各类文件,必须按照要求的时限和行文规定,完成起草、打印、下发、上报工作。

第二十五条 文件的传阅。凡属于上级下发的涉及畜牧事业局人和事,须由领导掌握的文件,办公室须及时登记后转领导传阅。

第二十六条 文件的收发。由局办公室负责,办公室人员外出时,要做好工作移交和安排。外来文件一律由办公室签收,统一登记后及时转局领导阅处,相关单位按照领导批示负责办理。

第八章 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条 按照

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和归档的有关要求,做好局内档案文件材料的归档、管理工作。县级各单位要积极支持局办公室,将属于归档的材料移交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统一收集、归档;乡镇畜牧兽医工作站的档案材料,在局办公室的指导下,由各站负责归档、管理。每年的归档工作于次年3月份完成。第二十八条 档案的查阅,必须按照档案查阅的有关规定,做好查阅登记,防止档案遗失、破损。外单位查阅档案,必须经局领导批准。查阅档案,一般在挡案室进行,确需借出的,必须办理借阅手续。

第二十九条 在档案、资料移交、接交时,必须做好移交、接交登记,完善移交手续。档案管理人员必须按照规范管理档案资料,发现不安全隐患应及时排除。

第九章 、接待制度

第三十条 各单位要认真负责地搞好群众接待。群众提出的要求解决的困难和问题,符合政策规定的要积极解决,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要耐心、细致地做好引导、疏导、解释工作,努力将各种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坚决不得将矛盾激化。

第三十一条 本着对口接待的原则,量力而行地搞好接待工作,不准铺张浪费,不准以接待的名义谋取个人私利。公务接待、赠品等必须经局领导批准后方可安排。

第十章 卫生制度

第三十二条 爱护公共卫生。凡系统内各站所,要定期不定期打扫卫生,认真治理单位内部“脏、乱、差”,随时保持环境清洁、卫生,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三十三条 讲究个人卫生。凡系统内干部职工,要讲究个人卫生,注意个人仪表,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

第十一章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三十四条 各站所财务由局上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全局按财政部门要求统一设立银行帐户,各单位经费帐务分户核算。

第三十五条 设立局财务室,由局长直接管理,副局长协助局长做好财务管理工作。系统内实行财务垂直管理,局机关为一级核算单位,全局设一名会计,一名出纳;下属站所属二级核算单位,设一名兼职报帐员。

第三十六条 全局统一实行报帐制,下设各站所领导和兼职报帐员为本单位经济活动直接责任人,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负责,所有收支由经办人签字,站所负责人审批后,按月由兼职报帐员到局财务室结算,由局财务室统一核算。

第三十七条 各站所兼职报帐员每月根据工作需要从局财务室提取一定备用金,月底按时到局财务室报帐,不提无故拖延(每月25—27日为报帐日,遇休息日顺延)。村级畜牧兽医员补助,由所辖乡镇畜牧兽医工作站负责考核,实行季度发放。

第三十八条 下设各站所的所有帐务必须按收支两条线规定核算管理。年初下达的各项创收,各站所要足额及时上缴,在财政统筹后按规定返回各站所方能使用。

第三十九条 重大事项支出。下设站所单项支出1000元以上的,必须报局领导认可后才能支出。

第四十条 局财务室每月要向局领导详细汇报全局财务执行情况,随时向局领导反映财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加以及时纠正解决。指导好下设站所的财务工作,帮助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各站所明细收支帐。

第四十一条 局财务室要对全局整个财务活动进行审核,杜绝出现违纪违规行为。

第十二章 重点工作考核制度

第四十二条 县畜牧事业局年终按照年初下达的任务数,组织对各站所工作进行考核。各站所要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并组织对职工的考核。

第四十三条 考核评分标准

总分100分,分单位评分标准如下:

1、县畜牧兽医工作站

(1)完成各种成本款的回收、上缴工作(20分),每欠收10%扣2分;

(2)完成畜牧兽医科技单个建设项目的年度实施工作(20分),每完不成一项扣5分;

(3)完成动物常规防疫工作,防疫密度达到要求(15分),防疫密度每下降1%扣1分;

(4)完成重大动物疫病防制免疫工作,防疫密度达到要求(25分),防疫密度每下降1%扣2分;因防制工作不力,造成疫病流行,该项不得分;

(5)完成畜牧兽医科技推广、服务、鉴定、管理工作(10分),每完不成一项扣2分;

(6)完成局交办的各项全局性工作(10分),每完不成1项扣1分。

2、县草山饲料工作站

(1)完成各种收入指标(20分),每下降10%扣4分。

(2)完成生产成本款回收、上缴工作(20分),每下降10%扣4分;

(3)完成草地监测工作并形成各种类型草地种植、管理、利用的指导基层生产的技术报告(20分),每完不成一项扣5分;

(4)全面完成年度良田好地种草任务推广(20分),每完不成10%扣4分;

(5)完成各种内业资料的管理、统计、上报工作(10分),每完不成一项扣5分;

(6)完成局交办的各项全局性工作(10分),每完不成1项扣1分。

3、县兽医卫生监督所

(1)完成行政、事业性收入指标(40分),每完不成10%扣4分;

(2)完成永保桥防堵任务(20分),人员每脱岗1次扣1分;

(3)完成执法、检查(抽查)、指导工作(20分),每完不成1次扣2分;

(4)完成各种内业资料的管理、统计、上报工作(10分),每完不成一项扣5分;

(5)完成局交办的各项全局性工作(10分),每完不成1项扣1分。

4、驻乡镇畜牧兽医工作站

(1)完成全年肉牛冻精改良任务,冻精改良数、产犊数达到下达指标(15分),每达不到一项扣5分;

(2)完成年度肉牛合格示范户的建设任务(5分),每完不成10%扣0.5分;

(3)完成年度黑山羊种羊培育合格示范户的建设任务(5分),每完不成10%扣0.5分;

(4)完成年度种草任务(10分),每完不成10%扣1分;

(5)完成动物常规防疫工作,防疫密度达到要求(5分),防疫密度每下降1%扣1分;

(6)完成重大动物疫病防制免疫工作,防疫密度达到要求(20分),防疫密度每下降1%扣2分;因防制工作不力,造成疫病流行,该项不得分;

(7)完成畜牧兽医科技单个建设项目的年度实施工作(10分),每完不成一项扣5分;

(8)完成各种成本款的回收、上缴工作(10分),每完不成10%扣1分;

(9)完成各种内业资料的管理、统计、上报工作(10分)每完不成一项扣5分;

(10)完成局交办的各项全局性工作(10分),每完不成1项扣1分。

4、村畜牧兽医员的考核。村畜牧兽医员,由乡镇畜牧兽医站根据下达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每半年考核一次。

第四十四条 考核奖惩。年终考核分数达100分的站所,年底一次性奖励3000元,95—99分的奖1000元,95分以下的每下降1分,惩站所负责人100元。

第十三章 印章管理

第四十五条 局属各单位的印章由站所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对印章使用的合法性负责;局机关印章由局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对印章使用的合法性负责。第四十六条 须加印章的材料必须经过单位负责人审核合格后方可用印,印章管理人员不得私自在非审核合格材料加盖单位印章,局机关用印审核工作由局长、副局长负责,各站所用印审核工作由站所长负责。

第十四章 公物管理

第四十七条 系统内所有固定资产、生活设施、生产设备、办公设备、药物、器械等有形资产,各种文件材料、档案资料、证、照等无形资产,各种资产的滋息,列入各单位资产管理,各单位必须造册登记,并建立健全资产管理档案。凡属单位资产,个人不得擅自处理或据为己有。

第四十八条 凡价值在500元以上的资产,各站所必须列入固定资产管理,购置、报损、处置必须报局机关同意。

第九章 附则

第8篇

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区各医院、各乡镇卫生院抽调局部医护人员协助防保站实施应急接种工作。各乡镇防保站要向当地政府汇报本次麻疹疫苗应急接种工作。实施并完成好此次活动。

全市范围内所有8个月龄至14周岁儿童一律免费接种单价麻疹减毒活疫苗(接种剂量为0.5ml禁止用二类疫苗替代)既往有麻疹病史及具有麻疹疫苗接种禁忌症者或在3个月内证实接种过麻疹疫苗或含有麻疹疫苗成份的多价疫苗的除外。

二、任务指标

全市8个月龄至14周岁儿童麻疹疫苗应急接种率要达到100%既往有麻疹病史及具有麻疹疫苗接种禁忌症者或在3个月内证实种过麻疹疫苗或含有麻疹疫苗成份的多价疫苗的除外)

三、保证措施

(一)加强领导。并成立市年麻疹疫苗应急接种活动领导小组和督导小组,具体负责应急接种工作的实施和督导。相关部门配合。各乡(镇、街)村委会、居民委员会负责本次应急接种工作的组织实施。成立由有关专家组成的麻疹疫苗副反应处置小组”负责预防接种副反应监测和副反应的处置工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麻疹疫苗应急接种工作的具体实施、质量控制和疫苗接种副反应处置等技术工作。各乡(镇、街)麻疹疫苗接种中出现副反应情况要及时向处置小组汇报。

市卫生防疫站负责疫苗、注射器材和免疫接种登记表格的贮存、运输、分发、技术指导、实施接种督导、人员培训和适龄儿童统计工作。教育部门和学校负责学校应急接种工作的宣传、接种通知单”发放和在校学生接种的组织工作。社区儿童、托幼机构儿童到市区防保站接种。宣传、公安等部门负责本次活动的宣传、报道、治安秩序保证工作。

(二)广泛宣传。广泛开展应急接种的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保证儿童家长都能充分了解本次活动的意义、时间、地点。流动人口聚集地、学校或人群聚集地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单;每个接种点都要设立明显标志,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画,保证每名儿童家长都能收到接种相关信息”

(三)做好人员培训。市防疫站要在4月1日对各乡镇及市区防保站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保证全市顺利完成应急接种工作。

四、几点要求。

(一)做好冷链的运转和后勤保证工作。市防疫站负责本次麻疹应急接种所需疫苗的分发。防疫站、各防保站要制定好物资的分配计划,保证疫苗、接种器材、相关资料的合理分发,保证冷链系统的正常运转。各村防疫员在接种疫苗期间都必需使用合格的冷藏包,确保疫苗效价。要严格执行接种操作规程,确保免疫胜利率。

(二)认真落实现场接种工作。为保证接种质量。要通过反复通知和动员等措施,确保所有儿童到指定接种地点接种。乡镇由乡医、包村乡干部、村委会主任、村民小组组长组成工作小组;市区由防保站、包片医院和居委会人员组成工作小组;学校由校长、班主任组织学生到接种点接种。现场接种完成后,依照上级业务部门要求,学校、市场和流动人口聚集地对免疫活动实施快速评估。

(三)配备好应急处理的药品、器材。具体要求为:

接种器械:75%酒精、镊子、消毒棉球或棉签、体温计、听诊器、血压计。

5ml10ml注射器,急救器械药品:0.1%肾上腺素针剂。抗过敏药物,糖水等惯例急救药品。

并认真填好记录。所用过的注射器、安瓶由防保站、医院统一回收、销毁。

(四)落实检查督导工作。市防疫站要向各乡镇派定点督导员。并在督导活动结束时,将督导结果及时反馈到被督导单位,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五)开展接种率快速评估工作。市卫生行政部门要在年月日。评估重点是容易漏种人群,如市场、流动人口聚集地和以往工作单薄的区域。乡卫生院在应急接种结束后,要对村级上报的接种率结果进行客观评价,对低于95%单位,立即返工重新接种。

(六)为保证接种平安和便于统一布置。各地不要安排麻疹疫苗惯例接种工作,待应急接种完成后,恢复麻疹疫苗惯例免疫接种。

第9篇

1资料与方法

1.1资料来源

患儿在省级医院住院病历;县区级AEFI个案调查表;乡级免疫规划相关接种资料;疫苗生产企业资质和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1.2调查方法

成立AEFI调查诊断专家组,专业包括流行病学、儿科学、传染病科、神经内科等,查阅该患儿出生病历、医院就诊记录、预防接种等相关材料,在此基础上,汇总、分析相关资料,并完成调查诊断报告。

2结果

2.1资料情况

患儿,2014年2月4日10时在菏泽某市级医院出生,当天15时在产科接种室接种乙肝疫苗、卡介苗各1剂量,批号分别为201210033-1、201212125-2,均在有效期使用。疫苗分别由北京天坦生物制品研究所和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生产。卡介苗灭菌注射用水由江苏迪赛诺制药有限公司生产,批号为20131117-1,效期为201710。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0.1ml)是由天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批号20120401,效期201503;一次性使用无菌自毁性注射器(0.5ml)生产厂家为新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批号20130805,效期201608。患儿,属第二胎第二产,顺产。在其母亲生产病历中,出院诊断为:40+4周妊娠,G2P2,LOA,但在山东省胸科医院手术病历中,记录为早产1个月。该儿童生后无窒息、高热、核黄疸史,出生时体重2.8kg,母乳喂养;其母亲妊娠期间无药物、放射、毒物接触史;无既往病史,无家族史、过敏史等,无其他疫苗接种史。

2.2发病及诊治经过

2014年5月初,患儿左侧腋窝上部出现肿物,约花生米大小,质软,无明显诱因,在当地医院治疗无效,后该肿物表面皮肤逐渐变红,并破溃,流黄色脓液,于2014年6月9日在山东省胸科医院就诊,该医院门诊以“左侧腋窝淋巴结结核”收入院。住院体检:T36.9℃,P128次/min,R32次/min,BP110/70mmHg,体重5.5kg,正常女婴,发育正常,营养中等,神志清,精神可,全身皮肤黏膜无黄染、出血点,无蜘蛛痣,头颅无畸形。眼睑无浮肿,巩膜无黄染及充血,双侧瞳孔等大等圆,对光反射存在,耳廓无畸形,外耳道未见异常。无鼻翼煽动。无龋齿。口唇无紫绀,咽部无充血,扁桃体不大。颈软,气管居中,甲状腺不大,无颈静脉怒张及颈动脉异常博动,双侧胸廓对称,双肺叩清音,双肺呼吸音清,未闻及干湿性啰音。心尖搏动无弥散,触诊无震颤。心界正常,心率128次/min,律规整,各瓣膜区未闻及病理性杂音。腹平软,肝脾未触及,全腹无压疼及反跳疼,未触及包块,腹水征阴性。肠鸣音正常。及外生殖器未查。脊柱、四肢无异常,活动自如。无杵状指及趾。双下肢无水肿。拥抱反射、握匙反射正常。Babinski征、脑膜刺激征阴性。专科检查:左侧腋窝上方处见一脓肿,约2cm大小,表面破溃,内有少量干酪脓液。右侧腋窝及双颈部未扪及淋巴结。2014年6月9日腋窝肿物超声诊断报告单:可探及多个实性低回声结节,较大者约1.4cm×0.7cm×1.7cm,边界尚清,门结构消失。结论:左侧腋窝淋巴结肿大。2014年6月12日8时10分,行“左侧腋窝淋巴结核灶清除术”。置患儿仰卧位,左肩部垫高,常规消毒,铺无菌巾。沿左腋窝顶部皮肤破溃处顺皮纹做纵梭形切口长约3cm,逐层切开皮肤、皮下组织,见皮下深筋膜内肌肉表面一脓肿约2.5cm大小,有少许黄色脓液,并有干酪及坏死肉芽形成。解剖并保护好血管、神经,刮匙刮除干酪坏死物,彻底清除病灶,查病灶清除彻底,反复冲洗,严密止血,无活动性出血,清点器械物品无误,逐层缝合皮肤,以纱布覆盖,伏帖包扎。切除标本送病理检查。手术经过顺利,2014年6月12日9时10分结束,送患儿安全返回病房。术后给予抗结核药物治疗。2014年6月13日病理检查报告单:肉眼所见,病灶灰红不规则组织,体积约2cm×1.5cm×0.3cm,质中;光镜所见:送检病灶查见肉芽肿性炎及坏死组织,考虑为结核。

2.3同批号疫苗及其注射器的使用情况

使用的乙肝疫苗和卡介苗均为国家免疫规划一类疫苗,逐级供应,冷藏运输、冷冻保存。菏泽某市级医院产科接种室疫苗由牡丹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供应,牡丹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从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共领取同批次乙肝疫苗9000支、同批次卡介苗疫苗1000支。该批次卡介苗在菏泽某市级医院同期共使用80支,接种320人次,未收到其他类似不良反应报告。本市其他区县也没有其他类似的AEFI报告。

2.4调查诊断过程

2015年7月28日14时30分,市、区两级AEFI调查诊断专家组对患儿进行了调查诊断,听取了患儿方面对此病例发病情况的介绍,查看了患儿病历和其他相关材料,并进行了现场查体:患儿一般情况良好,神志清,精神佳。双侧耳后、下颌、颈前可触及数个小米粒至绿豆大小的淋巴结,质软,活动度可,无粘连。左侧腋窝可见手术后瘢痕,其余无异常发现。生长发育正常。

2.5调查诊断结论与补偿

市、区两级AEFI调查诊断专家组认为,本次使用的卡介苗属于一类疫苗,政府统一采购,逐级供应、冷冻保存,疫苗具有合格证明,该接种单位及其接种人员具有预防接种资质,疫苗接种部位合适,本市其他区县没有其他类似的AEFI报告,发生疫苗质量事件、预防接种事故的可能性低;综合患儿接种卡介苗后的反应过程、临床资料,患儿发生的“左侧腋窝淋巴结结核”与其接种的卡介苗有关,属于AEFI。经市级医学会伤残鉴定,患儿左腋下手术后瘢痕约为1.8cm×2.5cm,根据省级AEFI伤残等级分级标准,接种卡介苗同侧淋巴结肿超过1cm,有脓肿破溃经治疗后好转符合三级戊等伤残,经测算,省级财政补偿金额约为11.33万元。

3分析与讨论

3.1诊断依据

市、区两级AEFI调查诊断专家组认为,患儿产科病历、预防接种证中有明确的卡介苗接种记录,左上臂三角肌外侧有正常的卡介苗反应过程;此后,左侧腋窝出现结节、肿大、破溃,流黄色脓液,符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常见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诊治原则》“卡介苗淋巴结炎”的临床表现;未发现有原发性结核杆菌感染,以及家庭内感染的证据;可观察到左侧腋窝手术瘢痕,术后左侧腋窝卡介苗淋巴结炎治疗具有良好的效果。结合山东省胸科医院的临床诊断和“左侧腋窝淋巴结核灶清除术”后的病理检查结果,根据《常见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诊治原则》,可诊断为"卡介苗淋巴结炎”。

3.2接种卡介苗后的常见不良反应及其诊断、处置现状

根据WHO报告,2010年时全球卡介苗免疫覆盖率达90%[6],自卡介苗应用70年来,全世界约有数十亿人口已经安全接种过该种疫苗,偶见异常反应和并发症[5]。从我国AEFI资料分析方面,我国2005-2006年AEFI报告数为4879例,其中卡介苗相关AEFI363例(7.44%),发生率为33.36/106,确认卡介苗异常反应186例,以淋巴结炎为主的184例,另有骨髓炎和全身播散性卡介苗感染2例[7];我国在2007-2008年AEFI报告数为32120例,其中卡介苗相关AEFI为858例(2.67%),发生率为57.31/106,确认异常反应557例,以淋巴结炎为主552例,另有全身播散性卡介苗感染4例[8]。上述国内两个文献连续四年的观察资料显示,接种卡介苗而引发的异常反应和并发症的类型和构成与国外同类资料相似,主要受到接种方法、疫苗生物学性状与类型、疫苗的纯度、强度与剂量,以及受种者个体方面因素的影响[5,9-10]。为减少接种卡介苗而引发的异常反应和并发症的发生,WHO提出了卡介苗适应证和禁忌证,因此,各基层预防接种单位在开展预防接种时,要严格执行工作规范,重点排除不适宜的受种者,同时也要减少医务人员接种技术方面因素的影响[9]。在《常见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诊治原则》中,针对接种卡介苗而引发的异常反应和并发症的诊断和治疗,只列举了淋巴结炎、骨髓炎和全身播散性卡介苗感染三种类型,但在实践中,临床方面和疾病预防控制方面对于淋巴结炎的诊断名称存在差异,临床方面以淋巴结核诊断多见,而疾病预防控制方面则称之为卡介苗淋巴结炎[7-8,11-12]。在正常情况下,接种卡介苗后的正常反应,无需特殊处理。但在个别情况下,当卡介苗接种局部脓疱、溃疡直径超过10mm,愈合时间超过3个月,可称之为卡介苗加重反应或强烈反应,应引起足够的重视。当接种局部反应为水疱、脓疱、深部脓疡、肉芽组织增生时,接种局部附近的淋巴结肿大明显,直径超过10mm,则称为卡介苗淋巴结炎。近年来,部分大型医疗单位对卡介苗淋巴结炎进行了病理检查,证实为淋巴结结核[11-13]。也有医疗单位对淋巴结进行超声检查,以辅助临床诊断。淋巴结超声检查结果与卡介苗淋巴结炎的不同病程有关[14-15]。在治疗中,有手术方法和药物保守治疗,但均取得了良好的临床效果。在省级医院,病例确诊后采用手术方法,对淋巴结结核病变完全切除,病程8~12d,但对术后是否实施抗结核药物继续治疗,有不同的观点。陈嘉薇等[11-12]在对患儿单纯手术切除术后不再给予化疗,而苏泽礼等[13-14]则对淋巴结炎患儿术后给予抗结核药物治疗3~6个月的药物治疗。在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多采用药物保守方法,主要是局部热敷、外涂利福平软膏和口服异烟肼等方法处置,治疗时间约为4~6个月[16-17]。

3.3卡介苗淋巴结炎病例补偿有利免疫规划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第10篇

一、加强农民工疾病预防控制和适龄儿童免疫工作

(一)疾病监测

1、拟于第2-3季度,在北京、天津、上海、广东、浙江、江苏、福建等省(直辖市),开展农民工传染病防控工作调研。主要内容包括:了解大城市外来务工人员尤其是农民工传染病发病、死亡基本情况及其相关影响因素;通过问卷、走访、座谈会等形式调查当地农民工传染病疫情报告及现场调查处理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了解各地在加强外来人口尤其是农民工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中的做法和成功经验。

2、第3-4季度,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目前传染病疫情监测与防治工作规范;对于需要政府其他部门协同解决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措施建议,报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防治艾滋病。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农民工流动性比较强,医疗卫生机构对他们的健康教育、疾病监测、治疗随访等工作存在一定难度,各地也因为经费原因,未将农民工的宣教、检测,尤其是免费治疗工作纳入日常工作。鉴于上述问题的复杂性,我们计划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商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建设部和农业部等有关部门,制订在农民工中落实艾滋病免费治疗具体措施,计划初步安排如下:

1、3-5月份,赴北京、天津、上海、东南沿海大城市及内地部分人口密集省会城市开展调研,调查各地农民工艾滋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了解当前各地存在的实际问题。

2、6月份组织专家在调研的基础上制订出相关措施,以文件形式下发,要求各地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定措施、加强宣传、保障经费,将农民工艾滋病防治工作纳入本地的日常工作,真正落实属地化管理原则。

3、结合农民工艾滋病宣传教育工程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在农民工集中的建筑、采掘、服务等行业、企业及火车站、汽车站等公共场所举办宣传活动,促进广大农民工掌握艾滋病防治知识,了解国家免费治疗政策,提高农民工主动接受宣传、检测及治疗的积极性。到20xx年底,使农民工集中地区(场所)农民工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60%以上,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中农民工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65%以上。

(三)防治结核病

1、5-7月,组织专家到京、津、沪等沿海省份调研。

2、8月制定全国农民工结核病控制框架和技术指南。

3、10-12月,建立省际间的协作机制,实现农民工结核病人基本情况、治疗管理情况等相关资料的共享。

(四)防治血吸虫病

1、第二季度商财政部及各省有关部门,下发农民工血吸虫病人免费治疗文件,要求各地加强领导、落实经费,将农民工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纳入本地日常工作,落实属地化管理原则。

2、下半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督导,检查各地农民工血吸虫病人免费治疗情况。

(五)农民工子女适龄儿童免疫

1、4月25日儿童预防接种日前后,开展以“同样的权利,同样的健康-关注流动儿童预防接种”,通过宣传活动,设立临时接种点,为流动儿童提供预防接种服务,落实流动儿童享有与常住儿童同等的预防接种服务政策,免费为流动儿童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

2、6-9月,在北京、杭州等大城市开展农民工子女适龄儿童预防接种管理的调研。

3、全国省会城市及各城市常年在流动人口集中地方设立接种点,为农民工子女适龄儿童建立预防接种卡和证,开展接种工作。

4、9-12月,卫生部门和教育部门联合在托幼机构和学校实施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为农民工子女适龄儿童开展补证、补种工作。

5、6-12月,全国各地和流动人口较多的城市开展农民工子女适龄儿童乙肝疫苗查漏补种活动。

6、12月,在全国城市地区开展农民工子女适龄儿童脊髓灰质炎疫苗的强化免疫工作;3-6月,当有麻疹、流脑等疾病暴发流行时,在农民工聚集地开展晨检工作和疫苗应急接种活动。

二、依法保障农民工职业安全卫生权益

(一)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护重点监督检查。根据20xx年我部职业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组织开展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护重点监督检查工作。检查范围:对煤炭、化工、冶金、制药、建材、电子、轻工(家具制造、制鞋、皮革加工)等职业病多发行业的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进行检查,特别是以上行业的中小企业农民工人群健康监护情况。工作安排:

1、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职业病危害情况确定3-4个行业,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培训,及时汇总、分析本地区监督检查情况,进行必要的督导和抽查;

2、对用人单位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情况的检查,由市(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监督检查通过现场检查、查阅档案、填写调查表、询问劳动者等方式完成;

3、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于20xx年10月30日前,将本辖区监督检查工作的书面总结、汇总表及典型案例材料上报卫生部。

(二)组织调研,制定农民工健康监护方案。卫生部正在组织制定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护状况调研方案,结合“职业病防治万家企业行活动”,以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护为切入点,组织开展调研工作。分地区、分行业、抓重点,掌握用人单位实施保护农民工职业健康的情况,进一步摸清我国农民工职业卫生现状、存在的问题。根据调研的情况,认真研究、制定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方案,计划20xx发农民工健康监护工作方案,指导用人单位依法保障农民工的健康权益。

(三)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结合我国与世界卫生组织、国际劳工组织联合开展的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项目,以保障农民工健康权益为重点,开展以提高农民工职业卫生服务水平为目的的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20xx年4月启动试点工作,逐步建立健全各级职业病防治机构、职业病防治监测网,保障农民工得到有效的、最低限度并能够负担得起的职业卫生服务。

(四)深入开展针对农民工和用人单位的宣传培训。在农民工集中的用人单位及公共场所举办宣传活动,重点针对农民工人群进行宣传、咨询活动,增强农民工自我保护意识,增加农民工对职业危害的了解及防护知识。针对中小规模企业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现状,卫生部已制定计划,从第二季度开始,分四期开展相关培训。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将组织对中小企业用人单位负责人及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病危害控制技术培训和指导;加大对用人单位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职业卫生标准宣传工作,指导用人单位正确理解和执行职业卫生标准。

(五)加强农民工职业卫生监督管理。

1、明确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的职责,强化属地管理,组织开展卫生监督人员全员培训,充实和加强基层执法力量。

2、各级卫生部门会同安全生产、劳动社会保障部门依法加强农民工职业病监督管理,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督促用人单位,特别是中小乡镇企业切实履行职业病防治责任。

3、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社会举报等监督方式,及时发现和处理严重危害农民工健康的案件,严厉惩处严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违法行为。

三、积极稳妥地解决农民工医疗保障问题

(一)积极做好农民工的工伤鉴定和医疗救治工作。

1、积极配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劳动能力鉴定标准。

2、要求地、市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积极部门组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并推荐符合要求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为农民工在因公受伤时,按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3、要求医疗机构按照当地政府惠民政策的要求,积极落实惠民政策,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切身利益。

4、要求医疗机构按规定完善医疗费用结算办法,简化手续,优化流程,方便农民工就医,为农民工提供优质、便捷、价格适宜的医疗服务。

(二)积极配合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做好进城农民工的大病医疗保障工作。

四、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农民工食品卫生安全

(一)按照《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要求,规范建筑工地食堂卫生许可证发放的审核和发证后监督工作。与有关部门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共同做好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卫生工作。

(二)按照《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农民工聚集地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管,严格食品卫生许可发证发放,并强化事后监督。同时结合餐饮业专项整治工作,以餐饮具消毒情况为重点,按照《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规定,重点检查农民工聚集地餐饮单位的餐饮具消毒情况。

(三)20xx年8月我部将组织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整治督察,建筑工地食堂和农民工聚集地的餐饮单位将作为食品卫生督察工作重点之一,通过督察,加强各地建筑工地食堂监管,同时清理、整顿农民工聚集地不合格餐饮单位。

五、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农民工的卫生意识和健康水平

(一)开展输出地农民工健康教育。结合输出地劳动力转移阳光培训工程,以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工作网络,开展输出地省区市的农民工健康教育。运用“行动”多部门合作优势,普及基本卫生知识与法规,了解意外伤害知识,掌握急救基本技能等,提高农村居民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拟于第三季度完成适宜教材开发与课件。在劳动力转移重点省区开展试点与评估。

(二)开展交通工具及公共场所农民工健康教育。在春节返乡及麦收季节等农民工流动比较集中的时期,在铁路、公路等港站及交通工具上开展健康教育工作。重点以预防艾滋、结核、乙肝等重点传染病及吸烟有害健康等基本卫生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为内容。

第11篇

(一)疾病监测

1、拟于第2-3季度,在北京、天津、上海、广东、浙江、江苏、福建等省(直辖市),开展农民工传染病防控工作调研。主要内容包括:了解大城市外来务工人员尤其是农民工传染病发病、死亡基本情况及其相关影响因素;通过问卷、走访、座谈会等形式调查当地农民工传染病疫情报告及现场调查处理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了解各地在加强外来人口尤其是农民工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中的做法和成功经验。

2、第3-4季度,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目前传染病疫情监测与防治工作规范;对于需要政府其他部门协同解决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措施建议,报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防治艾滋病。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农民工流动性比较强,医疗卫生机构对他们的健康教育、疾病监测、治疗随访等工作存在一定难度,各地也因为经费原因,未将农民工的宣教、检测,尤其是免费治疗工作纳入日常工作。鉴于上述问题的复杂性,我们计划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商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建设部和农业部等有关部门,制订在农民工中落实艾滋病免费治疗具体措施,计划初步安排如下:

1、3-5月份,赴北京、天津、上海、东南沿海大城市及内地部分人口密集省会城市开展调研,调查各地农民工艾滋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了解当前各地存在的实际问题。

2、6月份组织专家在调研的基础上制订出相关措施,以文件形式下发,要求各地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定措施、加强宣传、保障经费,将农民工艾滋病防治工作纳入本地的日常工作,真正落实属地化管理原则。

3、结合农民工艾滋病宣传教育工程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在农民工集中的建筑、采掘、服务等行业、企业及火车站、汽车站等公共场所举办宣传活动,促进广大农民工掌握艾滋病防治知识,了解国家免费治疗政策,提高农民工主动接受宣传、检测及治疗的积极性。到2006年底,使农民工集中地区(场所)农民工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60%以上,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中农民工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65%以上。

(三)防治结核病

1、5-7月,组织专家到京、津、沪等沿海省份调研。

2、8月制定全国农民工结核病控制框架和技术指南。

3、10-12月,建立省际间的协作机制,实现农民工结核病人基本情况、治疗管理情况等相关资料的共享。

(四)防治血吸虫病

1、第二季度商财政部及各省有关部门,下发农民工血吸虫病人免费治疗文件,要求各地加强领导、落实经费,将农民工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纳入本地日常工作,落实属地化管理原则。

2、下半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督导,检查各地农民工血吸虫病人免费治疗情况。

(五)农民工子女适龄儿童免疫

1、4月25日儿童预防接种日前后,开展以“同样的权利,同样的健康-关注流动儿童预防接种”,通过宣传活动,设立临时接种点,为流动儿童提供预防接种服务,落实流动儿童享有与常住儿童同等的预防接种服务政策,免费为流动儿童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

2、6-9月,在北京、杭州等大城市开展农民工子女适龄儿童预防接种管理的调研。

3、全国省会城市及各城市常年在流动人口集中地方设立接种点,为农民工子女适龄儿童建立预防接种卡和证,开展接种工作。

4、9-12月,卫生部门和教育部门联合在托幼机构和学校实施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为农民工子女适龄儿童开展补证、补种工作。

5、6-12月,全国各地和流动人口较多的城市开展农民工子女适龄儿童乙肝疫苗查漏补种活动。

6、12月,在全国城市地区开展农民工子女适龄儿童脊髓灰质炎疫苗的强化免疫工作;3-6月,当有麻疹、流脑等疾病暴发流行时,在农民工聚集地开展晨检工作和疫苗应急接种活动。

二、依法保障农民工职业安全卫生权益

(一)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护重点监督检查。根据2006年我部职业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组织开展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护重点监督检查工作。检查范围:对煤炭、化工、冶金、制药、建材、电子、轻工(家具制造、制鞋、皮革加工)等职业病多发行业的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进行检查,特别是以上行业的中小企业农民工人群健康监护情况。工作安排:

1、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职业病危害情况确定3-4个行业,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培训,及时汇总、分析本地区监督检查情况,进行必要的督导和抽查;

2、对用人单位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情况的检查,由市(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监督检查通过现场检查、查阅档案、填写调查表、询问劳动者等方式完成;

3、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于2006年10月30日前,将本辖区监督检查工作的书面总结、汇总表及典型案例材料上报卫生部。

(二)组织调研,制定农民工健康监护方案。卫生部正在组织制定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护状况调研方案,结合“职业病防治万家企业行活动”,以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护为切入点,组织开展调研工作。分地区、分行业、抓重点,掌握用人单位实施保护农民工职业健康的情况,进一步摸清我国农民工职业卫生现状、存在的问题。根据调研的情况,认真研究、制定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方案,计划2006发农民工健康监护工作方案,指导用人单位依法保障农民工的健康权益。共2页,当前第1页1

(三)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结合我国与世界卫生组织、国际劳工组织联合开展的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项目,以保障农民工健康权益为重点,开展以提高农民工职业卫生服务水平为目的的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2006年4月启动试点工作,逐步建立健全各级职业病防治机构、职业病防治监测网,保障农民工得到有效的、最低限度并能够负担得起的职业卫生服务。

(四)深入开展针对农民工和用人单位的宣传培训。在农民工集中的用人单位及公共场所举办宣传活动,重点针对农民工人群进行宣传、咨询活动,增强农民工自我保护意识,增加农民工对职业危害的了解及防护知识。针对中小规模企业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现状,卫生部已制定计划,从第二季度开始,分四期开展相关培训。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将组织对中小企业用人单位负责人及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职

业病危害控制技术培训和指导;加大对用人单位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职业卫生标准宣传工作,指导用人单位正确理解和执行职业卫生标准。

(五)加强农民工职业卫生监督管理。

1、明确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的职责,强化属地管理,组织开展卫生监督人员全员培训,充实和加强基层执法力量。

2、各级卫生部门会同安全生产、劳动社会保障部门依法加强农民工职业病监督管理,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督促用人单位,特别是中小乡镇企业切实履行职业病防治责任。

3、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社会举报等监督方式,及时发现和处理严重危害农民工健康的案件,严厉惩处严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违法行为。

三、积极稳妥地解决农民工医疗保障问题

(一)积极做好农民工的工伤鉴定和医疗救治工作。

1、积极配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劳动能力鉴定标准。

2、要求地、市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积极部门组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并推荐符合要求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为农民工在因公受伤时,按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3、要求医疗机构按照当地政府惠民政策的要求,积极落实惠民政策,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切身利益。

4、要求医疗机构按规定完善医疗费用结算办法,简化手续,优化流程,方便农民工就医,为农民工提供优质、便捷、价格适宜的医疗服务。

(二)积极配合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做好进城农民工的大病医疗保障工作。

四、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农民工食品卫生安全

(一)按照《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要求,规范建筑工地食堂卫生许可证发放的审核和发证后监督工作。与有关部门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共同做好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卫生工作。

(二)按照《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农民工聚集地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管,严格食品卫生许可发证发放,并强化事后监督。同时结合餐饮业专项整治工作,以餐饮具消毒情况为重点,按照《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规定,重点检查农民工聚集地餐饮单位的餐饮具消毒情况。

(三)2006年8月我部将组织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整治督察,建筑工地食堂和农民工聚集地的餐饮单位将作为食品卫生督察工作重点之一,通过督察,加强各地建筑工地食堂监管,同时清理、整顿农民工聚集地不合格餐饮单位。

五、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农民工的卫生意识和健康水平

(一)开展输出地农民工健康教育。结合输出地劳动力转移阳光培训工程,以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工作网络,开展输出地省区市的农民工健康教育。运用“行动”多部门合作优势,普及基本卫生知识与法规,了解意外伤害知识,掌握急救基本技能等,提高农村居民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拟于第三季度完成适宜教材开发与课件。在劳动力转移重点省区开展试点与评估。

(二)开展交通工具及公共场所农民工健康教育。在春节返乡及麦收季节等农民工流动比较集中的时期,在铁路、公路等港站及交通工具上开展健康教育工作。重点以预防艾滋、结核、乙肝等重点传染病及吸烟有害健康等基本卫生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为内容。

第12篇

总结、评价和分析全市年度防病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为切实加强我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根据市卫生局年初下发的关于印发<年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及考核细则>通知》卫发〔〕16号)文件要求,市卫生局组织考核组自年12月611日对全市各医疗单位进行全年度防病工作检查,现将检查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急性传染病防治、计划免疫、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控制、消毒杀虫、麻风病防治、性病azb防制、结核病防治、血寄地防、健康教育、食品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饮用水卫生、职业放射卫生等工作要点的内容。

二、考核结果

根据市卫生局的工作要求,通过查现场、看资料、结合平时工作,对年全市各医疗单位的卫生防病工作进行考核评价,总的认为各单位高度重视卫生防病工作,对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及时有效,各项工作均得到有效开展,取得了较大的进步,各项考核评分如下:

评分综合得分第一卫生院、第二卫生院、卫生院与卫生院;各单项得分第一分别是:传染病防治卫生院、计划免疫卫生院、慢病防治区医院、防治卫生院、寄地防卫生院、卫生卫生院、健教医院、结核病防治医院、血吸虫病防治卫生院。

三、检查情况

(一)急性传染病管理

1.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系统运转良好。大部分医院能按规定做好内(儿)科门诊日志、门诊传染病登记本、进出院病人登记本、化验室阳性病人登记本及放射科肺结核病人专用登记本的登记工作,今年各医院上述登记本上登记11种法定传染病781例,经与疫情报告网核对,漏报4例,漏报率为0.51%、报告及时率为98.46%,传染病报告卡填写完整率为96.41%;传报卡与网络信息一致率为96.01%,各单位传染病报告调查情况见附表1。

2.肠道门诊及时开设与运行。各单位都能在4—10月份开设肠道门诊,肠道传染病防治组织、肠道门诊工作制度和消毒隔离制度都张贴上墙,相关人员“02”病防治知识培训台帐资料较为齐全,并能及时整理归档,消杀与抢救药品按要求配备到位。4-10月份各医疗单位肠道门诊共登记腹泻病人1726例,采样送市疾控中心检测803例,检索率为46.52%,占年终总人口数的1.03‰,无霍乱弧菌阳性标本检出。采样送检率和全全人群检索率均超过上级考核指标要求。

3.病毒性肝炎的分型率有所提高。今年1-11月全市共报告各类急性肝炎病人127例,其中血清已分型111例,未分型16例,分型率为87.4%,高于上级下达的85%指标要求,市人民医院、中医院、三院、五院、天目湖镇卫生院及上沛卫生院等6家单位按要求采集了52份血清样本送常州市疾控中心检测,采样送检率40.94%。

4.传染病流调及疫点处理及时率有明显提高。今年全市应流调及疫点处理的相关传染病389例,截止到11月底,共收到流调表327张,上报率84.06%,及时上报255张,及时率65.56%。

5.学生等重点人群的传染病防控工作有进展,对辖区内流动人口集中的工地、厂矿企业等场所进行重点摸排,加强了农民工的传染病防控工作。

(二)计划免疫

1.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扩大儿童免疫规划政策,各预防接种单位按照《江苏省儿童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开展计免工作,11月份完成全市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升级,认真做好4。25预防接种宣传日的计划免疫知识宣传,预防接种门诊程序合法、场所基本各个领域规范要求,能认真落实预防接种前知情同意书,认真进行健康询问和要求接种后30分的留观。配备预防接种用抢救药品,并建立一次性注射器毁形台帐。

2.计划免疫继续保持高水平接种率。各接种单位预防接种信息系统2008年出生儿童5329人,五苗全程接种率为97.63%,其中乙肝疫苗首针及时率为95.82%、全程接种率为98.01%;卡介苗接种率为99.6%;糖丸接种率为98.25%;麻疹疫苗接种率为98.22%;无细胞百白破疫苗实种5233人,接种率为98.20%。基础乙脑疫苗接种率为93.69%;流脑疫苗接种率为94.61%。

2007年出生儿童5099人,其中甲肝疫苗接种率为95.04%;麻风腮三联疫苗接种率为96.21%;无细胞百白破疫苗接种率为96.14%;乙脑疫苗接种率为86.27%;2006年出生儿童4788人,A+C流脑加强接种率为87.39%。各单苗接种率一直保持较高水平,超过省免疫规划接种率要求,“两脑”的全程接种率尚未达到90%的指标要求。

3.冷链与生物制品管理落实。各预防接种单位目前有正常运转的专用计免冰箱57台,有每日测温两次的记录,均有维修记录及冷链设备登记表。核对冰箱内疫苗及进销存台帐登记数基本一致,未查见无失效疫苗。

4.预防接种副反应管理。大部份单位能及时上报预防接种副反应,截止11月底,全市一、二类疫苗接种达192701针次,副反应报告132例、报告率0.68‰,达到≥0.5‰的要求。

5.切实加强流动儿童管理。各单位均建立流动儿童计免专用帐册,并按要求每季度开展一次辖区内流动儿童摸底调查,我市0-7周岁流动儿童建卡率为98.37%,一类疫苗基础接种率均达到90%。

6.及时落实了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我市应开展查验的学校数为141家,实际开展数为141家,全市在托在校学生总数为79242人,开展查验者79242人,查验率为100%,其中无证人数为2640,补证人数为2582,补证率为97.80%;应补种各类疫苗人数为6351,实补种6092人,补种合格率为95.92%。

7.及时开展了乙肝查漏补种工作:年继续完成乙肝查漏补种项目工作:4月份完成1994~1995年出生儿童第三轮补种工作,应种1545人,实种1504人,接种率为97.35%;10~11月份完成1996~1999年出生儿童摸底与补种工作,全市共摸底目标儿童28012名,其中第一轮需补种2905人,补种2818人,接种率为97.00%,第二轮应种2337人,实种2310人,接种率为98.84%。

从各接种单位抽查产房乙肝二联单575张,显示乙肝首针及时率为99.30%,项目填写完整率为80.17%。

(三)azb防治

azb防治工作得到重视。能根据年度目标工作任务及工作计划,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工作:年各单位均能利用院内和中心村卫生室宣传栏宣传性病azb防治知识;组织对院内就诊者开展azb防治知识专题讲座;开展针对农民工宣传活动;在中小学校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开展对乡村医生和院内医务人员业务培训。全市累计发放azb防治宣传材料33500份,其中宣传材料入户28500份,入户率达10.9%;发放农民工宣传材料5000份。

全市14个azb初筛实验室均开展HIV抗体检测工作,并按要求及时上报检测数据。年全市各初筛实验室共检测术前、婚前、产前、无偿献血、性病门诊、羁押人员和专题调查等各类人群36847人,初筛阳性8人。溧城、开发区医院azb初筛实验室已通过初审。

(四)结核病防治

结核病控制项目工作得到进一步落实。继续抓好院内肺结核病人的归口管理,绝大部分单位的结核病防治相关工作制度和流程已上墙,发现肺结核病人能及时进行转诊和网络直报,并认真做好项目病人的督导管理工作,未到市疾控中心就诊的病人能够及时追踪。各单位能够结合3.24结防宣传日认真做好辖区内的结核病防治宣传工作并对院内医务人员及村医进行结核病防治培训工作,大部分单位能使用结核病健康教育资源库中的宣传培训材料至中小学进行宣传培训。

全市各医疗卫生单位共就诊肺结核及疑似肺结核病人489例,均能按要求进行转诊和网络报告转诊到位率88%。本地报告外地25例,外地报告本地67例,各单位应追踪疑似肺结核病人73例.均能及时追踪和追踪率100%;追踪到位73例,追踪总体到位率99.6%;全市共完成痰涂片检查3295人次,完成新发涂阳病人任务261例,完成全年新发涂阳任务数的101.2%;2009年7月至年6月已完成疗程355例肺结核病人,系统管理率大于95%,涂阳病人治愈率大于85%,2009年登记活动性肺结核病人391例,系统管理377例,系统管理率96.4%;登记涂阳肺结核病人274例,治愈247例,病人治愈率90.1%,全面完成结核病控制项目”五率”指标。

(五)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控制

1.慢性病人建档及老年人群建档有新进展。各单位高度重视慢性病的防治工作,充分利用农民健康体检、门诊服务等逐步建立动态的健康档案,对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等慢性病人开展咨询服务和用药指导,建立健康档案,并开展了有针对性的健康干预,其中年全市60周岁以上老人规范建档数8916人,随访70653人次;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等慢性病人全年累计建档284人,随访15955人次,规范管理3620人,规范管理率68.5%,尚未达到80%的指标要求。

2.首诊测量血压工作有所提高。按照常州市卫生局《关于在35周岁以上人群开展首诊测量血压的通知》文件要求,各单位均实行了35周岁以上人群首诊测量血压制度,建立了相关的台帐资料,截止11月全市门诊病人首诊测血压47289人次,测血压率79.69%(47289/59338),尚未达到95%的指标要求。

3.基础信息的收集有进步。各单位均建立较完善的死亡和肿瘤上报制度,及时统计数据,1月-11月全市共累计上报死亡3240人,肿瘤631人。上黄、平桥、周城达到死亡病例报告较好,年报告率不超过0.6%的要求。市八院、口腔病防治医院年报告率均<0.3%,全市死亡病例报告率仅较低。

4.慢病干预重点项目开端良好。各单位均未能按要求建立慢病防治试点村,开展试点干预活动(试点内建立了健康档案、出生死亡报告、健康体检、病人管理和相关干预)。

(六)血寄地防工作

1.血防工作成果巩固。各流行单位能切实按照《市年血吸虫病防治工作计划》要求开展血防查螺、查病任务。全市共调查流行单位13个,流行村(工区)46个,完成查螺工日3827个,调查面积313.885万m2。各流行单位合计血防监测查病4519人次,未查出阳性病人。

2.寄地防工作稳步展开。各单位能按照工作计划和要求,要求认真开展寄生虫病防治、地方病防治工作任务。各疟疾镜检站切实开展疟疾血检6804人次,检出阳性9人次;积极与教育部门联系,认真开展中小学生驱虫工作,全年全市共驱虫22600人次。

(七)健教工作

健教工作开展有效探索,各方面都有了较大进步,特别是健教网络的进一步健全,院内画廊的建设与维护,健教设备的配备与完善,健教人员工作责任心与积极性及院外健教工作有效地开展等方面都较往年有了较好改观。戴埠、上黄组建卫I项目两个试点村的村级女性宣教员有效的开展防病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各单位利用计免宣传日全国高血压日、世界糖尿病日等各种宣传日(周),以多种形式开展了慢性病综合防治全人群和目标人群健康教育活动。

(八)公共卫生工作

各单位能重视食品卫生、学校卫生、职业病防治、放射卫生等公共卫生工作,建立健全了基础台帐,积极配合疾控中心开展从业人员体检工作,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合理膳食宣传、农民健康工程工作,保质保量完成社区人群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工作。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常见病防治的检查指导,落实群体性食物中毒的防治工作。建立了工矿企业职业卫生档案及辖区有毒有害企业存在的职业危害情况,开展了相应的卫生知识宣传。

四、存在问题

(一)全市医疗单位门诊日志、进出院病人登记台帐,项目设置达不到传染病管理的规范要求,填写不完整,传染病病人就诊登记的信息不全。检验异常结果不能按照要求反馈。1.传染病报告存在医生传染病报告意识不强、职能科室的督查不到位,科室之间协调联系不够,仍有传染病漏报、迟报;报告卡填写不完整准确,报卡内容与网络信息不一致。大多数单位未能按要求采集急性肝炎病人血清进行送检;2.个别单位传染病疫情网报人员不能及时上网浏览辖区内传染病疫情,辖区内的传染病例未及时进行个案调查及疫点处理,信息反馈不及时。

(二)肠道门诊在日常工作中都不能保持正常运行,门诊室关门现象普遍存在,少数单位存在肠道病人不归口治疗现象,肠道门诊病人登记数及大便送检率偏低,存在有疫情出现难以及时发现和处理的隐患。

(三)预防接种部份单位无单独设置的留观室,未建立接种后留观登记本。个别卫生院急救箱内备用注射器过期、抽查7月份疫苗进出库消耗数及常规免疫报表接种数不一致。少数单位二类疫苗收费仍不规范。

(四)乙肝查漏补种、预防接种证查验台帐资料整理不规范:部份单位乙肝疫苗补种情况与报表数据不一致,预防接种证查验后续工作不完善,补种信息不及时登记。预防接种信息系统内流脑疫苗、乙脑疫苗加强接种率偏低,白破疫苗接种率偏低。

(五)肺结核病部分单位转诊单红联上交不及时或由病人转交至市疾控中心结防门诊;村卫生室没有向乡镇卫生院转诊可疑肺结核症状者,部分单位肺结核病人报告和转诊登记本中登记病人未登记在筛查登记本上。

痰检登记本登记不规范,初诊病人大多只有两份甚至一份痰标本;少数结防医生信息报告不及时,影响市疾控中心结防门诊掌握管理病人的服药和预后情况。对未做药敏试验病人未能优先使用国家免费一线抗结核药。

(六)慢病工作

1.慢性病综合防治参差不齐。全市仅几家单位对院内发现的高血压、糖尿病病人建立高血压、糖尿病档案〔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卡(首页)〕,并能按规范开展病人的随访工作,其余各单位未开展院内高血压等慢性病人的建档和随访工作。

2.死亡病例报告数不足。死亡病例数与本地区的人口数的比例远远低于0.6%,少数单位的死亡报告率仅为0.2%左右,忽略了街道和镇区的数据,大部分单位未能计划开展死亡漏报调查;不明原因诊断占所有死亡病例诊断的比值太大。继发病例作为根本死因。

3.慢病月报和公卫双月报情况。报表上报不规范,大部分单位没有报表的纸质存档,及时性差;有些报表项目的概念不明确,理解错误。慢病月报存在建档数大于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病病人数。居民建档数、60岁以上老年人建档数以及慢病病人随访数存在严重的虚报,有数据却拿不出档案和随访卡;慢病月报和公卫双月报上有个别项目数据不一致,有的数据确实相差甚远。

(七)血寄地防工作

部分单位存在血防查螺资料不完整或资料质量差;查病资料上报不规范的问题。少数单位疟疾血检质量存在问题,报表不及时,驱虫工作多数单位存在数量不足的问题,部分单位未完成重点人群尿碘采集任务。

(八)健教工作

台帐资料不齐全,整理归档不规范,未能及时装订。所开展的工作缺图片等原始佐证资料;部分单位未能结合自身工作,适时开展院外社会健教活动;健教培训与讲座只仅仅局限于院内医务人员或乡村医生,没有覆盖到农村各类目标人群;《健康之窗》宣传画使用不规范,不按要求正确张贴。部分单位门诊及病区未能利用黑板报开展卫生知识宣传,对病人及其家属未能进行卫生宣教。

(九)公共卫生工作。部分单位社区人群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工作对抽样方法、调查对象等概念不清,调查表上交不及时。

五、下步工作建议

(一)各单位要按照医疗机构诊疗规范建立健全门诊日志和出入院登记本,放射科和检验科必须建立异常结果反馈机制。严格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报告信息管理规范》,把传染病发现、登记和报告工作落到实处,杜绝传染病的漏报和迟报。

(二)有关单位按要求做好计划免疫日常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疫苗流通管理条例》及《江苏省扩大儿童免疫规划实施方案》,严格执行一类疫苗免费接种政策,加强并重视冷链及疫苗管理工作,接种日前能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及时核对疫苗进出情况,做到帐、苗相符,对于规定程序内接种相关疫苗的儿童应及时通知、及时接种,从而提高疫苗接种率。

(三)各单位要严格对照考核标准,切实加强肺结核及疑似肺结核病人的发现、报告和转诊工作,杜绝漏报、漏转的发生。加强初诊病人查痰工作,提高痰片涂片质量,努力提高病人阳性检查率。

(四)各单位要对院内发现的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病病人由首诊医生及时建立管理卡,完整填写卡上的每项内容。管理卡分发到病人所在地卫生服务站,由服务站医生按管理规范对病人进行随访,要加强对村医的业务培训工作,督促村医开展在就诊过程中发现的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病病人的建档和随访工作,及时上报建档和管理数。

(五)各单位应采取每月开展一次死亡漏报调查等有效的措施,提高年报告率,推进网络直报工作全面开展。进一步加强对死因网报工作的培训,重点是疾病的编码和根本死因的确定方面,努力提高死因网络直报工作质量。

(六)各单位要重视报表的质量,应该严格审查,确保报表质量的完整性、准确性。要及时、认真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及慢病工作的记录和资料管理,建立、健全有关工作台帐,并按照月报的要求,及时进行汇总整理,如实反映本地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及慢病工作的进展情况。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双月报表和慢病工作报表要核对、数据应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