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23 14:47:26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司法所工作思路,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2005年开创性工作安排
根据《邯郸市司法局2005年工作要点》和上级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按照"两头对接,中间激活"的工作思路,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我局的2005年开创性工作安排如下:开展司法所建设"十个一"工程和理顺司法鉴定管理体制。一、基层司法所"十个一"工程
按照一制、一庭、一所、一队、一员、一线、一训、一杯、一会、一考的工作思路对司法所进行规范化建设。
1、"一制":即进一步理顺司法所的管理体制。为加强对基层司法所的领导力度,使之真正发挥作用,争取将司法所建成县司法局在乡镇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实行县司法局和基层人民政府双重管理,以司法局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
2、"一庭":在乡镇建立人民调解庭,村(居)建立人民调解室。县、乡、村三级都要建立健全纠纷排查登记调解制度、规范调解程序、健全档案文书管理制度、严格实行排查、调解、责任追究机制等。
3、"一所":完善乡镇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积极拓展业务。符合条件的依照程序申报一批法律服务所;条件暂不满足的,先行挂靠其他所成立法律服务站,延伸法律服务范围;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站,及时了解辖区内若是群体的法律需求,协助县法律援助中心及时提供援助服务;建立公证工作联络处,协助县公证处为辖区内的各个生产单位和经营组织及其各人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服务;成立外出武功人员法律服务中心,为维权和促进增收提供法律保障。
4、"一队":建立乡镇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通过吸收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离退休法官、检察官、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以及律师、法律工作者和热爱法律工作的社会志愿者服务队,协助基层司法所做好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两劳回归人员的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
5、"一线":在乡镇司法所设立民间纠纷排查调处综合服务热线电话,每个村(居)要公开一部电话,方便辖区群众,及时发现和化解纠纷。
6、"一员":每个村、居、企事业单位、行业主管部门都要固定一个民间纠纷信息报告员,对各类纠纷信息及时准确报告,以利于矛盾纠纷化解得最早。
7、"一杯(旗)":在乡镇、村(居)开展以无矛盾纠纷激化为主要内容的"长安杯"(或流动红旗)竞赛活动。
8、"一会":县、乡每年召开一次表彰大会,对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特别优秀的可向上请功。
9、"一训":乡镇司法所定时开办村(居)法制骨干培训班,村居要建立法制夜校。乡镇和村都要有针队性的制定年、季、月、周的培训计划、确定培训重点和编制授课教材。两级培训都要健全考勤薄、授课台帐和考试制度以备考核。
10、"一考":量化任务,责任到人。对司法所及干警建立和实行严格的考核制度。对完不成任务或完成不好的,除司法所年终不得参加评优、评先外,有关人员要进行岗位培训、岗位调整或调离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基层司法所要健全对辖区各类调解组织进行检查、指导和考核。二、理顺司法鉴定管理体制
司法局基层科工作总结今年以来,我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局党组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平安江北”创建为契机,狠抓基层基础工作,为促进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化投资环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1-11月份,全区一般民间纠纷排查1255起,已调处成功1211起,成功率96.5%,重大疑难纠纷排查38起,成功调处38起,调处成功率100%,社会不安定因素排查30起,成功调处16起,其余的都落实了预防。2009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狠抓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今年来,我区在推进基层司法行政事业发展中,狠抓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并以此为契机,有力的促进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健康有序的向前发展。一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我区司法所行政工作整体水平,充分调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市司法局[2004]11号文件关于《宁波市新一轮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标准》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江北区司法所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办法对司法所人员配备,基础设施、内部管理、考核方式等都作了详尽规定。按照抓基层、打基础、促发展的工作思路,着力提高全区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素质、管理水平及工作质量,力争用三年时间,使全区司法所全面达到新一轮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要求。并加强对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地指导力度,就司法所建设,制度上墙等内容多次走访,统一制订司法所管理制度、司法所职责等上墙内容。目前已有4个司法所基本达到《新一轮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标准。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我们通过继续开展“人民满意的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建设。并加强业务学习和相互交流,今年,分别组织司法所长,司法所内勤外出考察。先后到宁海,鄞州区进行学习。在组织人民调解干部培训班的同时,要求各司法所工作人员全部参加。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交流,提高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三发挥职能、促进和谐发展。今年,指导司法所紧紧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新要求,依法全面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生动活泼地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区司法所积极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开展法制宣传,为基层政府提司法建议,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开展矛盾纠纷排查,防止群体性上访。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期间主动参与、指导。基层司法所通过发挥自身职能作用,为基层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四加大重大疑难纠纷调处力度。以排查为先导,狠抓重点纠纷的调处。按照市局的要求各司法所都制定了辖区内不安定因素的预警方案。坚持每月一次排查和月报制度,及时掌握预警信息和重大突发性事件的专报工作,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进行认真疏理和调处;慈城镇、庄桥、洪塘街道今年调处了多起赔偿金额达十几万元的重大纠纷。慈城镇司法所对去年遗留的重大疑难纠纷进行了专项调处,成功率达100%。坚持每季度一次的司法所长排调联席会议制度,分析交流情况,研讨复杂疑难问题。一些重大疑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请区法院民事庭的同志进行了解析和指导。对近期的主要矛盾纠纷进行了分析预防,从而有效地提高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水平。三、扎扎实实做好帮教安置工作一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和宁波市人民政府第127号令《宁波市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实施细则》,切实做好帮教安置工作。及时印发了宁波市人民政府第127号令,向区人大汇报了2003-2004年的帮教安置工作情况。并对127号令的落实开展了调研。统一设计印刷了安置帮教谈话登记本,并与区政法委、公安分局等部门协调统一了台帐。今年区、街道、镇共落实安置帮教经费15万,到05年10月底,全区共建有安置基地8个,今年1-11月份,我区共接收归正人员46名,重新违法犯罪2名。目前,全区共有473名归正人员,已落实帮教473名,安置435名,帮教率达到100%,安置率达到92%。重新犯罪5个,管理犯罪率1%。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此人员地重新违法犯罪,促进了社会的稳定。二深入开展对归正人员的排查工作。按照底数清、情况明的工作要求,各司法所结合矛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的排查,在重要节庆及重大政治活动期间开展定期排查工作,在排查的基础上,对归正人员采取多种形式、分类管理。今年4月份对2004年归正人员开展了一次集中排查。对排查出的对象特别是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列为重点帮教对象,进行重点帮教。三针对新情况及时调研。针对2004年,我区部分辖区归正人员重新犯罪率有所提高,我局组织撰写了《积极探索努力做好归正人员帮教工作》的调研文章,在总结过去的经验的基础上,从安置方法、帮教方法、管理方法和综合治理四个方面论述了如何做好安置帮教工作,为今后的工作起到指导意义。四组织形式多样的帮教活动。一是开展走访帮教活动。在元旦、春节期间对重点帮教对象和特困归正人员开展走访帮教送温暖活动,局领导带领基层科同志下辖区走访了10户特困归正人员家庭,发给救济金3000元。各街道、慈城镇也组织了相应的走访帮教活动,共走访107户,发放救济金61840元。庄桥街道拨出专项资金3000元,用于走访帮教活动。使归正人员切实感受到政府和社会的关心和帮助。二是开展“大墙内”帮教活动。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联合帮教组,赴浙江少管所,对江北籍罪犯开展帮教活动。向服刑人员传达家乡政府和人民的问候,同时提出了要求他们正确把握自己,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出狱的希望。促进了服刑人员的改造,并为归正人员安置工作提前做好准备。明年基层工作思路基层工作总体思路:紧紧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中心,进一步强化和推进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面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切实抓好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积极发挥司法所的职能作用,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工作要点:
一、司法所工作
1、加大重大疑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大排查调处力度。坚持每月一次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特别要加强国庆、“两会”等重大节庆期间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要把征地、拆迁、劳资纠纷等作为排查调处的重点。进一步健全预警性信息报送网络建设,确保预警性信息的畅通。继续抓好每季度一次的司法所长例会制度、分析研究和探讨解决辖区内发生的一些疑难纠纷。更好地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妥善处理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职能作用。二、人民调解工作1、不断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要认真贯彻中办、国办转发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大力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积极发展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健全调解工作网络。指导民营企业建立人民调解组织。发挥街道、镇调委会作用,提高涉法纠纷、群访纠纷和群体纠纷的调解实效。2、加强调解干部的业务培训。按照司法部《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组织调解主任的培训工作。上半年局里举办一期全区调委会主任业务培训,继续组织好调解干部旁听民事案件审理。各司法所组织以会代训、以案析法、现场观摩等方式抓好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和调解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实际应用能力。3、认真抓好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委员会、学习、例会、登记、考评、统计、档案管理等各项制度。严格按照市局确定的书面调解协议制作范围、内容和要求,规范制作调解协议,协议书一案一档,按规定备案。年内对街道、镇、村、社区调委会人民调解协议书质量进行一次抽查。建立人民调解工作奖励机制,对人民调解员工作实绩进行考核。
三、安置帮教工作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的要求,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努力形成规范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好归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继续抓好“三项”工程的落实。筹集使用好安置帮教专项经费,落实好安置优惠政策,创建安置基地。继续开展对归正人员的排查活动,上半年对归正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排查。认真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管理试点工作,充分发挥社区志愿者队伍的作用,积极开展对归正人员和矫正人员的帮教活动。狠抓安置帮教工作八项制度建设,实行对归正人员的分类管理,扎实抓好对重点归正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努力把重新违法犯罪率降低到最低限度。年内帮教率达到95%,安置率90%以上,年度重新犯罪率控制在4%以内。认真贯彻《浙江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宁波市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实施细则》,充分发挥区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作用,理顺关系,加强衔接与协调。
2018年,我自觉加强学习,虚心求教释惑,不断理清工作思路,总结工作方法,一方面,干中学、学中干,不断掌握方法积累经验。我注重以工作任务为牵引,依托工作岗位学习提高,通过观察、摸索、查阅资料和实践锻炼,较快地完成任务。另一方面,问书本、问同事,不断丰富知识掌握技巧。在各级领导和同事的帮助指导下,不断进步,逐渐摸清了工作中的基本情况,找到了切入点,把握住了工作重点和难点。
自我任新城司法所所长以来,共调解和参与调解各类民间纠纷38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没有因调解不及时、方法不得当、引用法律条文不正确导致矛盾激化或民转刑案件的发生。社区矫正工作是司法行政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能,社区矫正工作档案,做到一人一档,内容齐全;接收、管理、变更、解除矫正等各个执法环节和法律文书规范统一。利用司法所地理位置不定期到农村集市组织法律宣传活动,发放普法宣传资料,利用12.4宪法日,切实加强宪法学习,以镇、村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制定具体学习计划,引导党员干部认认真真地学习宪法,融会贯通领会和把握精神实质,增强全社会特别是公职人员的宪法观念,增强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廉政爱民,乐于奉献。强化廉洁从政意识,做严格自律,廉洁从政的表率。在实际工作中立足本职,勤勤恳恳、踏踏实实地做好本职工作,努力提高自身履职能力,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严于律己,从严治所。强化奉献意识、增强宗旨意识,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沾的东西不沾,不该做的事情不做,多做事,做实事,做好事。认真转变思维方式,积极探索司法行政工作新模式、新方法,与时俱进,大胆开拓,不断创新,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努力促进司法行政工作取得更大进步。
一年来,经过司法所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局里和新城镇党委,政府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并以实际行动赢得了大家的认可和赞赏,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仍需鼓劲加压,砥砺前行,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在工作中将进一步巩固成绩,不断进取,争取再上新台阶。
Xx镇的行政执法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推进依法治镇进程为总出发点,把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同农村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开创依法治镇的新局面,推动全镇经济快速发展。
Xx镇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安排部署行政执法工作,以加强行政执法力度为基础,以政务、村务公开为契机,努力开创依法治乡工作的新局面,整体推动全乡经济发展的工作思路,扎实有效的开展了工作,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下面将我镇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落实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由镇政府镇长负总责。党委副书记任组长,党政办主任为副组长,镇司法所所长、镇计生办主任、派出所所长、镇国土所所长、林业站站长为成员,下设办公室,镇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办设在镇司法所,按职责分工负责承办各项行政执法工作。镇行政执法联络员由冯炳坤同志担任。
二、加强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有针对性地实施培训,不断提高各执法干部的执法水平。凡新申领行政执法证的,都要进行培训,考试合格的才予以办理。
三、把好法律关。严格执行各项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镇各执法部门把好法律、法规关,确保规范性文件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要及时备案。
四、严格遵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执法原则。严格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土地管理法》、《森林法》、《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等法规纪律处分规定、统计法、严格执行,真正做到文明执法,正确执法。
五、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经常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将监督检查改进工作结合起来。要主动争取上级督察部门的检查指导与监督。在推行工作过程中,涉及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依据和行政执法行为等法律法规依据问题,由镇司法所、监察室为主指导协调。
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全省社区矫正工作2009年1月起由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实施,*县社区矫正工作于2009年1月开展前期各项准备工作,6月份正式启动。目前,全县设立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21个(其中县级1个、乡镇20个),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和各基层司法所。至2009年11月,全县累计接收各类矫正对象50人。其中缓刑26人;假释16人;暂予监外执行4人;管制4人。男性45人,女性5人。城镇7人,农村43人。18岁以下的3人,18岁至45岁的38人,46岁至60岁的9人。现已经解矫2人。分布在16个乡镇,其中勐朗镇15人,其余15个乡镇7人、3人、2人、1人不等。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全力重视,组织机构健全。为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我们积极向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汇报情况,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为组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为副组长的*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单位有县政法委、县政府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事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总工会、县妇联、团县委等部门;召开了社区矫正领导小组会议;人事部门本着急事急办的原则,批准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股;财政部门按照需求,落实社区矫正工作启动经费;公、检、法三部门协助配合,为确保社区矫正的顺利运行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各乡镇也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司法所落实了相对专一的工作人员,全面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日常管理。
(二)认真摸底调查、理清可行思路。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县社区矫正工作计划提纲》,以此来开展前期调查摸底等工作。由局机关进行调查摸底的同时,指导各乡镇对辖区内五类矫正对象进行深入细致地排查。与此同时,局机关工作人员多次走访我县勐朗镇等乡镇,以及公、检、法等相关部门,进行交流,听取意见,积极取得各单位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支持。并在思想认识、工作经费、人员配备、办公场所的落实等方面形成共识,初步理清工作思路,为社区矫正工作的全面推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做好建章立制,规范工作运行。一是为了规范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制定了《*县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报请县委同意并以县委办公室文件形式进行下发,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工作原则、工作范围及任务;明确了实施步骤、工作内容、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明确了档案管理、教育培训和奖惩考核等管理制度。二是在档案建设上下功夫,统一印制各类登记表、社区矫正人员登记名册及社区矫正志愿者名册。三是统一制作《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图》、《社区矫正工作示意图》来上墙。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规范运行。
(四)加强集中教育,注重教育实效。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学习教育,是提高思想认识,改变思想观念,矫正其不良行为,提升道德品行的良好手段。各基层司法所制定方案并实施了形式多样的集中教育和其他教育学习活动,有效地帮助矫正对象克服自卑、消极、敏感心理,改变不良行为,充实其精神生活并提醒他们吸取以往的深刻教训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根据上级的要求,为确保国庆60周年期间社会和谐稳定,勐朗司法所于9月24日对辖区内的13名矫正对象进行集中教育,学习了《云南省社区矫正对象考核奖惩办法》和《普洱市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要求矫正对象要认真接受司法所的管理和教育,按时到司法所报到,自觉汇报思想动态,平时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服从监督,遵守矫正规定,争取早日解除矫正,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勐朗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十分重视,到会帮教;县矫正领导小组负责人到会并作了社区矫正对象要做到明确三个认识、实现二个转变、达到一个目标的讲话。其他司法所也开展了此项工作,全县近50名矫正对象受到了教育。
(五)严格日常管理,做好走访工作。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按我县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下发的《*县社区矫正工作2009年工作要点》、《关于使用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的规定》、《关于做好统计报表的要求》等文件要求开展工作。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和30名以村(居)委会主任或支书为主的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特别注重对矫正对象的走访,及时了解他们的家庭状况和思想表现,做到思想教育从严,生活关心到位。每月至少到每个矫正对象家中走访一次,还不定期地进行电话联系。如县司法局和勐朗镇组成社区矫正工作组,于9月23日深入勐朗镇温泉社区、罗八村、勐滨村、富本村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帮教工作,同时向矫正对象发放了节日物品,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日常管理的另一项重要工作是注重档案的建立,做到了一人一档,将日常表现、考核、奖惩及时收入个人档案中。
(六)加强宣传培训,努力营造氛围。我县在推行社区矫正工作中,对基层司法所全体人员进行了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及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法规、社区矫正工作流程、考核、档案建立等知识的培训。同时,各乡镇也分别集中组织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进行相关知识培训,提高了队伍的整体素质。
购买并发放了《社区矫正工作手册》共50本,确保各司法所人员人手1本。同时,充分利用我县广播电视台这一新闻阵地,社区矫正工作报道,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重大活动及时予于宣传。各乡镇充分利用宣传厨窗、板报栏和横幅等广泛宣传。从而动员社会各界理解、关心、支持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2009年7月10日,在各乡镇党委书记、县属各党委书记、党总支书记,县综治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参加的*县创建平安先进县动员大会上,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培训了社区矫正知识。会上县委副书记、县委政法委书记祁海同志提出了充分认识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认真实施社区矫正工作,提高社区矫正质量等方面的要求。
8月25日、26日在*县举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人民调解业务培训班上,给来参加培训的全县158个村(居)调委会的230名主任、副主任和全县20个乡(镇)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综治专干、司法所长,共计289人印发了社区矫正培训材料300份。同时发放了《社区矫正工作手册》20本。
(七)考察汲取经验,促进工作发展。为了避免在工作中走弯路,局领导亲自带领基层司法所所长、社区矫正工作专门负责人、志愿者,到我市社区矫正工作试点单位思茅区学习参观,进行座谈,听取经验,翻阅档案,观摩上墙的制度等。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三、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已初步形成理解、支持社区矫正工作的群众基础和社会氛围,初步形
成了管理制度,初步建立起一支社区矫正队伍,为和谐边疆*作出了贡献。同时,社区矫正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
一是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由于长期受重刑观念的影响,过分依赖监禁刑,忽视非监禁刑,部分群众对社区矫正的认识还很不够,对矫正概念、内容、意义知之很少。所以,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在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过程中,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领会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正确理解社区矫正的性质和目的,认识其法定性、长期性、权威性和严肃性。要准确把握社区矫正的关键环节,坚持以人为本,突出“重在矫正”,把切实提高矫正质量、增进社会稳定作为工作的首要任务。
二是职能部门之间的配合、衔接工作需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机关是具体组织实施部门,法院、检察院、公安、民政等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但实际操作中衔接、配合的不够。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公安机关仍然是社区矫正的执法主体,只有协调好与公安机关的关系,我们的工作才能获得有力的支撑。公、检、法也需要结合自己的职责制定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意见,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职责,部署工作任务,规范实施,依法履行职能。
三是必须建设好社区矫正队伍和基础设施。社区矫正工作主要依托基层司法所来进行,但基层司法所建设总体上还很薄弱,许多司法所人员编制不足,办公条件较差。
四是需要经费保障到位。社区矫正涉及多方面的工作,需要一定的经费予以保障。现基层司法所经费不足,影响工作的开展。随着工作的深入开展,需增加社区矫正工作经费。对每个社区矫正对象的经费保障款项、使用条件、使用时间、申请及使用的主体和程序等需要明文规定。
五是需要分类管理、个性化矫正。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教育应当与监狱罪犯有所不同,社区矫正对象在犯罪类别、自身性格、文化水平、主观恶性、家庭背景、社会关系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在分类管理、个性化矫治上需要进一步实践、探索、研究和总结,以形成有针对性的、系统科学的教育管理和矫正模式。
六是必须加大社区矫正工作宣传力度。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的宣传,使全社会认识到,社区矫正是国家刑罚执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行刑方式文明化、人道化的重要表现,对于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使其顺利回归和融入社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动员社会各界理解、关心、支持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同时,要注意和重视将社区矫正对象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工作,使他们在生活、医疗、保险、就业等方面享受应有的待遇。
四、2010年度社区矫正工作重点
2010年将着重抓实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进一步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实施,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一)继续加强组织领导与监督,确保各项工作依法规范进行。在进一步加强县、乡(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人大、政协、新闻媒体等部门对社区矫正日常管理教育工作进行监督的作用,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取得实效。
(二)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按国家、省、市关于社区矫正工作意见、会议精神和相关规定,以及我县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部门在社区矫正具体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做到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并在实践中与各司法所、公安派出所形成合力。
(三)加强业务指导与培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开展一至二次社区矫正工作业务培训,有计划地对司法所工作人员、村(居)委会干部和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进行社区矫正工作业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提高整个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从而保证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改造教育质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和全面依法治县示范试点暨示范推动法治建设八个具体问题工作推进会精神,学习借鉴其他试点县(区)在全面依法治县(区)示范试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和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3月23日—26日,市委依法治市办副主任、市司法局副局长李成华率领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长宁县委依法治县办和长宁县直有关部门同志到雅安市芦山县、成都市成华区和温江区、德阳市绵竹市等地专题学习考察全面依法治县示范试点工作和法治宣传、法治文化建设等先进经验和做法。
在雅安市芦山县,学习考察组对“平安禾茂•和谐家园”法治工作站等地进行了实地调研,详细了解差异化法治工作站助推乡村振兴工作情况。芦山县探索建立了三室合一、三频共振、三化同步“三个三”基层依法治理模式,创新开展依法行政“账图模式”数据化工作,完善权责同构全新模式,强化权从法来、岗必依法、事由法定、人必依法,切实解决业务与法治结合不紧的问题,取得良好成效。
在成都市成华区,学习考察组对法治街区、万年场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长天路社区法律之家、禁毒预防教育中心等地进行实地调研,深入学习成华区创新推进示范试点“九大难题”加快破解,创新推行公共法律服务融合发展“432”工作模式,创新实施人民调解“五化联动”改革试点,不断擦亮“法治街区”“智慧普法”“红色律所”法治工作品牌,创新推进“社区法律服务之家”建设等工作经验。
在成都市温江区,学习考察组参观了温江区人民法院、温江法治公园、万春司法所等地,在座谈会上深入学习交流了温江区法治文化建设主动统筹、主动融入、主动申报“三个主动”,提前介入、巧妙植入、统筹纳入“三个技巧”,线下变线上、独唱变合唱、宣传变实践“三个转变”的“三个三”经验做法。
在德阳市,学习考察组参观了德阳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德阳所、德阳市绵竹市年画馆、孝德镇司法所、九龙镇棚花村等地,深入学习成都农交所德阳所重点打造的闲置农房使用权流转“三书模式”,九龙镇棚花村创新推行“有事来协商·院坝协商”协事议商会,构建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政协主导、各方参与的工作格局,谱写基层社会治理新篇章的好经验好做法。
此次学习考察,得到兄弟市(县、区)的热烈欢迎,兄弟市(县、区)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在交流座谈会上毫不保留地介绍全面依法县示范试点工作情况和经验做法,并希望加强学习交流、相互取长补短、实现共同发展。交流座谈会上还就全面依法治市(县、区)有关工作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进行深入交流,我市向兄弟市(县、区)赠送了2020年宜宾市司法局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资料汇编。
此次学习考察,全体成员看到了差距、学到了经验、开阔了眼界、拓展了思路,进一步增强了全面依法治县示范试点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考察组成员纷纷表示,将系统梳理学习考察成果,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消化吸收、深入思考研究,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优化试点措施、补齐工作短板、打造特色亮点,确保我市全面依法治县示范试点工作圆满完成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和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固本强基维稳工程和“帮千企走千村(社区)访万户,服务‘三保’任务”主题实践活动,抓基层,打基础,建队伍,强机制,严防控。以推动司法行政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为己任,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着力点,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切入点,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充分调动司法所与基层法律服务所两个积极性,发挥职能优势,形成合力,筑牢维稳工作“第一道防线”,努力为构建平安和谐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活动内容
以“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明确职责,协调发展,广泛参与,实现共赢”为总体工作思路。活动的主要内容是:
(一)基层法律服务所在“平安和谐共建”活动中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努力做到:
1、发挥好兼职调解员的作用,提高矛盾纠纷化解能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任镇(街道)调解中心的兼职调解员,积极主动的参与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及时提供准确有效的法律依据,按照调解优先、能调则调、案结事了的原则,区分不同情况提出解决方案,适时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2、发挥好法律顾问的作用,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围绕党委政府工作中心积极参与重大工程建设、重大经济洽谈等活动,按照相关法律依据,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协助草拟、审查经济合同等相关法律事务。
3、发挥好法制宣传员的作用,推动新农村建设步伐。各基层法律服务所要以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重点,为村民进行法制宣传和法律教育,定期为村民代表上法制课,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帮助村(社区)两委班子及时解决法律难题,切实做到为农民群众和新农村建设提供方便快捷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司法所在“平安和谐共建”活动中要依法履行好司法行政职能努力做到:
1、围绕中心工作,畅通信息渠道。司法所应在农业、农村、农民工作和小城镇建设、农业结构调整、土地流转、招商引资工作等方面与基层法律服务所加强沟通,传递信息,增强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的针对性。
2、协调各方关系,谋求共同发展。司法所要积极协调法律服务所与党委政府的关系、与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与各企事业单位及村委会之间的关系,帮助建立常年法律顾问关系;主动在驻地企业和基层法律服务所之间穿针引线,协助基层法律服务所挖掘潜在案源,拓展业务,扩大社会影响力,全力实现共同促进、共同发展的双赢局面。
(三)加强队伍建设。共建双方要把这次活动作为提高素质、锻炼队伍的一次重要机会,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业务素质。努力打造一支“心系基层、热情服务、精通业务、形象良好”的基层司法行政和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
(四)健全工作制度。各共建单位在共建的基础上,应尽快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和保障措施,以确保“平安和谐共建”活动的顺利开展。
三、方法步骤
共建活动的范围是13个镇(街道)、开发区司法所和9个基层法律服务所,活动分两批进行。活动实施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3年5月底前,全面启动“平安和谐共建”活动。重点抓好对工作的安排部署,宣传发动,方案制定,目标分解,责任落实等工作。
1、司法所对本地区基本情况进行调研评述,包括人口数量、村(社区)数量、驻地企业数量和规模、主要矛盾纠纷数量和类型、经济状况等。区局将对活动镇(街道)的基本情况向各基层法律服务所进行公布。
2、基层法律服务所在熟悉各镇(街道)基本情况后,针对有服务意向的镇(街道)制定本单位的服务内容和标准,向区局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将作为今后基层法律服务所服务质量的考核依据,并且纳入年底工作考核。
3、区局将对镇(街道)基本情况和各基层法律服务的申请书进行客观细致的分析和评判,结合实际情况,择优分配共建单位。
第二阶段:2013年6月份,全面实施“平安和谐共建”活动。本着成熟一个,建设一个的原则,通过召开会议,签订协议等形式使司法所与基层法律服务所结成共建对子。
第三阶段:2013年12月底前,搞好总结、考核、表彰。对共建效果好,成绩突出的单位进行表彰。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培训;把好法律关;严格遵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执法原则;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进行讲述。其中,主要包括:镇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由镇政府镇长负总责、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有针对性地实施培训,不断提高各执法干部的执法水平、严格执行各项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严格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土地管理法》、《森林法》、《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等法规纪律处分规定、统计法、严格执行,真正做到文明执法,正确执法、经常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将监督检查改进工作结合起来等,具体材料请详见:
Xx镇的行政执法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推进依法治镇进程为总出发点,把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同农村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开创依法治镇的新局面,推动全镇经济快速发展。
Xx镇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安排部署行政执法工作,以加强行政执法力度为基础,以政务、村务公开为契机,努力开创依法治乡工作的新局面,整体推动全乡经济发展的工作思路,扎实有效的开展了工作,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下面将我镇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落实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由镇政府镇长负总责。党委副书记任组长,党政办主任为副组长,镇司法所所长、镇计生办主任、派出所所长、镇国土所所长、林业站站长为成员,下设办公室,镇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办设在镇司法所,按职责分工负责承办各项行政执法工作。镇行政执法联络员由冯炳坤同志担任。
二、加强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有针对性地实施培训,不断提高各执法干部的执法水平。凡新申领行政执法证的,都要进行培训,考试合格的才予以办理。
三、把好法律关。严格执行各项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镇各执法部门把好法律、法规关,确保规范性文件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要及时备案。
四、严格遵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执法原则。严格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土地管理法》、《森林法》、《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等法规纪律处分规定、统计法、严格执行,真正做到文明执法,正确执法。
五、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经常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将监督检查改进工作结合起来。要主动争取上级督察部门的检查指导与监督。在推行工作过程中,涉及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依据和行政执法行为等法律法规依据问题,由镇司法所、监察室为主指导协调。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上栗县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真正将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全局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每月必研究、中途必调度”研究安排扫黑除恶工作,并形成了会议记录。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动各项工作。工作开展以来,先后制定了制定了《“ 重点人员重新犯罪突出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栗司字[2020]26号)、《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治理行业乱象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栗司字[2020]27号)、《上栗县司法局关于打击防范黑恶违法犯罪推动长效常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栗司字[2020]48号)等文件,确保工作有章可循。在此基础上,成立了专门办公室具体推动工作,并制定了日常管理制度,纵向上对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涉黑涉恶工作进行调度督导;横向上加强了与县委政法委、市司法局扫黑办的沟通联系,形成科学有力的工作格局。
二、落实重点任务
一是抓好“三书一函”办理。扫黑除恶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共收到公安提示函(栗公扫黑办函【2019】03号)1份。局党组根据司法行政行政工作的特点,结合县情局情进行了部署并决定整改工作分3步走。一是制定下发了《“ 重点人员重新犯罪突出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栗司字[2020]26号)、《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治理行业乱象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栗司字[2020]27号)使乡镇司法所有章可循;二是对“两类人员”进行严格管理。特别是疫情期间,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更为严格的管理。根据市局要求,社区矫正对象一律不准请假,一律不准外出,并对35名有外出倾向的重点监控人员录入全国购票预警系统,直至疫情基本控制。
二是抓好特殊人群管控。重点整治社区矫正对象、刑释解教人员“两类人群”。一是监控和教育并重,抓好社区矫正对象整治工作。在抓好矫正对象定位、打卡等管理日常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对象的帮扶、教育工作,加大矫正对象普法学法力度,运用好“学习强国”、“法律明白人”等学习软件,将学习情况与在矫人员季度考核评分挂钩,倒逼在矫人员学法、懂法;加大矫正对象的谈心谈话力度,时刻掌握思想动态,努力做到在矫人员谈心谈话全覆盖;经常联合检察院、公安开展警示教育;二是重点把控刑释解教人员思想动态。加大刑释解教人员的谈话力度,并完善谈心谈话笔录,掌握其行踪及思想动态。
三是抓好重点行业整治。一是下沉乡镇,实地督查,切实做到露头必打,线索清仓。经我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研究讨论后,迅速成立了由司法局副局长为组长的5人督导组,对十个乡镇进行全面督导,重点关注“两类人员”和法律服务者涉黑涉恶的线索。通过乡镇司法所重点了解本地区社会服务者工作情况,收集线索;二是对因涉黑涉恶犯罪,刑释改教人员进行了重点走访。经过为期两周的督导,共摸排出线索2条,目前,已上报县扫黑办,完成了线索清零。
四是抓好线索摸排工作。一是动员乡镇司法所对我县因涉黑涉恶案件判处缓刑的在矫对象和因涉黑涉恶案件判处实行的刑释解教人员加强谈心谈话,鼓励检举揭发,进行清底摸排。二是依托县委政法委开展的“送电影、送戏下乡”百场宣讲活动,组织工作人员及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利用晚上时间下乡的过程中广泛宣传司法局扫黑办有偿线索举报。截止目前,司法行政领域共排除出线索3条,经过线索核查,实现了线索清仓。
五是抓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好我局普法宣传阵地,在大地红法治文化广场、栗江法治文化景观带、李畋法治文化公园等县级宣传阵地宣传司法行政扫黑除恶工作,各乡镇也有不同形式的扫黑除恶宣传阵地,营造了扫黑除恶较为浓厚的宣传氛围。
六是自我加压,分析研判抓好扫黑除恶调研工作。组织乡镇司法所对2015年-2019年刑释人员及社区矫正对象在刑释或解矫后3年的社会表现及重新违法犯罪进行调查,从“两类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基本情况;重新违法犯罪主要特点;重新违法犯罪的原因分析;以及分管县长提出的关于“存在重新违法犯罪现象但为何没有黑恶线索”等4个方面的进行分析调研,并提出了如何预防重新犯罪的对策及建议。
三、对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初步考虑
一是信息化管理常态化。建设好“智慧矫正”等信息化平台,加大特殊人群管控力度。充分利用信息化、社会化、专业化监管手段,严格落实管理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的各项制度;采取刑释人员基本情况月排查制度,做到“刑释人员底数要清,刑释人员是否与黑恶势力有联系的情况要明”。
二是信息共享常态化。加大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政法单位的人员信息共享,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做到大事不出县、小事不出乡村。
2011年7月,桥头镇成功调解五石村熊屋与红桥村赵屋一宗延续了上百年之久的土地纠纷,从而化解了两村因土地纠纷引发的百年宗族世仇,成为一时佳话。
2011年6月11日,红桥村赵屋东门组代表到镇维稳中心及林业站,要求处理五石村熊屋组村民砍掉本组在中心塘上面山坡已承包给外地老板种植的20亩左右林木。维稳中心受理立案后,会同林业站对此展开调查发现,该案实际源于两村之间延续了上百年的土地争议问题。
熊、赵两姓的中心塘等地的纷争起源于上世纪初。当时,熊屋村有四口鱼塘,熊屋村的鱼塘在上游,赵屋村的稻田在下游,熊屋村的鱼塘没有开排洪沟,汛期洪水直接排下赵屋稻田,造成稻田受害;枯水期赵屋村的稻田要求熊屋村放水灌溉,又遭到熊屋村的拒绝。由此,矛盾愈演愈烈,进而发展到两村因几口塘的范围寸土必争、不可调和的局面。
百年来,熊、赵两姓先后发生过三次较大规模的宗族械斗流血事件。1951年,两姓拿着火统、刀剑、棍棒、锄头在争议地摆开阵势对打,各有伤亡。双方村民曾发誓:誓不让步、誓不来往、誓不通婚。这甚至成为族中的训诫,谁不遵守誓言谁就被赶出族。平日,两村村民相见如同仇敌。
近年来,由于发展农村经济,利用荒山荒坡,提高了土地利用价值,两村的土地界址权属问题的纷争又进一步升级。1988年法院对此作了判决,但由于未打开双方的心结,仍存在异议,纷争仍未了结。
维稳中心受理此案后,向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作了汇报,镇领导对此事非常重视,指示由党委委员、司法所长王振辉包案,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林业站、水管所等部门成立调处小组进行调处。调处小组通过深入分析,讨论决定解决的方案。调处解决的方案定下来后,司法所牵头的调处小组召集两村村民代表进行调解,但由于两村积怨太深,召集不到一起。
时至7月中旬,维稳中心受理赵屋申诉调处已1个多月,调处小组将情况报告镇党委书记、综治委主任钟朝灶。钟朝灶在维稳中心主持召开第三次联席会议,提出“定方法解决问题,定对象做通工作,定目标解开心结”的工作思路。
钟朝灶亲自参与了此纠纷的调解。他分别找五石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熊屋村民组长及村民代表谈话,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熊屋村的群众终于同意选派代表与赵屋村协商对话,并对界址划分的方案表态有所松动。与此同时,另一工作组也到赵屋村找主要村民代表转达熊屋村的态度和意见,赵屋村也表示愿意言和。
7月28日上午,维稳中心召集双方进行协商调解,由党委委员、司法所长主持处理这宗延续了上百年的宗族山林土地纠纷。通过艰苦有效的调解,当事双方均达成共识,一致同意由镇维稳中心按照“尊重历史、尊重现实、科学合理"的原则,对两村存在反复争议的山林土地界线进行全面划分。协议书签署后,双方代表站起身握手言和。签订协议后,维稳中心组织林业站、水利所等部门按协议内容实施现场测量,定点设立了永久性标志,双方均表示满意。
一宗延续了上百年的宗族纠纷积怨,几经周折,终于通过协商调解,以平和的方式圆满画上了句号。
持下,以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为要务,紧紧围绕年初提出的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全局上下团结奋进
,努力拼搏,求真务实,开拓进取,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现将全年岗位责任制履行情况汇报如下
:
一、岗位职能履行情况
1、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展开进展顺利。社区矫正是政法战线一项全新的工作,是全局性、
基础性和长期性的社会管理系统工程之一,任务重,要求高,时间紧。根据市里部署和区政府要求,今年6月
份以来,我们相继制定了《__区社区矫正工作方案》和《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召开了__区社区矫正工作会议
,举行了社区矫正工作交接仪式暨社区矫正对象学习班和社区矫正工作者培训班,启动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
10月下旬,我们又深入全区14个乡镇和一个街道办事处逐一调研,全面掌握了正在接受社区矫正的91名对象的
基本情况和监管改造动态,还前往耿城镇和乌石乡就社区矫正对象按期解矫和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
进行了现场指导。目前,全区社区矫正工作进展顺利。
2、“五五”普法又有新推动。召开了全区“五五”普法中期推动会暨“五五”普法骨干
培训班,部署了今后三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今年以来,紧紧围绕“两个增强、三个提高”的工作目标,深
入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区,取得了四个方面的新成效。一是在服务大局方面有新作为,二是工作保障
方面有新机制。三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方面有新气象,四是普法实践方面有新活力。同时,组建了“五五”普
法宣讲团,开展了法律“六进”活动、__区中通法治文化广场的年度活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城乡联
动的大型广场宣传活动。
3、人民调解又有新成果。组织开展了对全区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
的意见》情况的调研,促进了人民调解工作向规范化、法制化方面发展。继续进行了人民调解协议书制作评比
。还认真总结、积极推介了甘棠司法所在今年“7·10”特大洪灾中将人民调解室设进重灾区的做法,司法所
长林楷平也因此被__市司法局荣记三等功。甘棠司法所异地成功调处高速公路指挥部同姓名招聘用工阴错阳差
引纷争的纠纷,被省司法厅和安徽电视台《第一时间》采访报道。
4、法律服务管理又有新成效。按照省厅和市局部署,结合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
动,开展了以“规范管理、诚信执业”为主题的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联系实际,突出重点,认真开展了
查摆和整改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开展了法律服务工作者年检注册工作。3月,__区成立了全市第一个
派法律援助工作站——__区法律援助民革工作站。全区各乡镇都依托司法所相继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
5、司法所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又有新进展。今年以来,以创建“示范司法所”为载体,
不断促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再上新台阶;以强化司法所组织机构、基础设施和保障机制建设为中心,确保司法
所基础更加稳固。同时,开展了争创省级规范化司法所活动。有3名司法所长落实了副科级职级待遇。通过多
方筹集资金和积极争取,建立了__市一流的集语音、视频和数据为一体的多功能视频电视电话会议室和局网络
信息中心,司法行政信息内网全部开通,并常抓不懈,切实发挥信息网络的最大功效,得到了省司法厅厅长孙
建新的充分肯定。
二、局机关自身建设情况
1、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了中央、省、市、区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文件精神,
按要求制定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了班子成员工作职责。认真开展了“作风教育月”活动。遵照区纪委全
年各时段的重点工作安排,及时召开班子会和干部职工大会,组织学习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文件,研究讨论党风
廉政建设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公务接待严格按规定执行。政务公开得到推行,办事
公开开始实行,效能建设进一步深入。
2、切实搞好党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建目标责任制,把党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明确了全年党建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建立健全支部领导班子,建立了长效机制。建立和落实了党员目标管理责
任制,与每位党员签订了责任书和党员社区承诺书
,与平东社区签订了“共驻共建”协议书,并已落实兑现。今年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全局干部职工中开展了“落实推进年”活动,成立了领导组,制定了活
动实施方案,通过开展活动,切实转变了工作作风。坚持理论学习制度,并完善了“”制度,推行了
支部党务公开,设立了党务公开栏,不定期地公开党务工作情况。组织开展了党员干部参加学习十七大精神等
系列活动。本年度支部有1人被评为区级“优秀党员”。
3、扎实有效地开展宣传思想工作。我局注重干部理论学习,年初制定学习计划,将政治
理论思想与对外宣传工作融为一体,在强化学习的基础上,以《司法简讯》为载体扩大对外宣传。通过开展党
的十七大精神的学习宣传、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邓平寿同志先进事迹等活动,积极深化宣传效果,并不断将学习
成果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使我局干部的综合素质得到提升,工作作风得到进一步转变。
4、加强文明创建工作。在注重干部的综合素质的同时,着力提高自身道德修养,坚持文
明用语,积极营造创建氛围,创造和谐环境。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全面推行垃圾袋装化,坚持“月
末周五”清扫制度,积极做好卫生保洁工作。发挥了文明市民学校阵地作用,经常性地开展公民道德教育和科
教文化活动。积极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参与全区性环境清扫整洁活动。在由区委宣传部等部门组织的公民道德
建设有奖征文活动中,我局有1人获奖。
5、积极做好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和计生工作。根据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要求,按照“谁
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局里与每个科室签订了安全责任书,做到责任明确,管理
到位。根据20__年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认真开展综治工作,明确了相关科室的工作职责,把任务
和责任分解落实到人,全面提高本部门社会治安防控水平,确保全年综治任务的完成。今年我局健全计划生育
工作台帐,认真做好各类表格的上报工作,对本单位职工进行计生知识宣传,并号召全体干部自觉地向家属宣
传计生政策,支持所在社区开展计生工作,有效地配合了街道社区计生工作的顺利开展。
6、切实抓好工作。我局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配备兼职干部,在局办
公室设立接待室,继续坚持法律工作者到区局参与涉法值班制度。今年,我们着力解决了局老干
部曾多次提出的司法局宿舍区自来水改水问题,并将有关帐目进行了公开。
7、积极完成招商引资和对上争取工作。20__年,我局通过多方努力,引进了300多万元的
招商引资项目——“有意思”复合式连锁休闲餐厅在中通商业街落户。通过向省厅争取,完成了区下达的30万
元的对上争取任务。
8、不折不扣地配合区委区政府抓好中心工作。今年“7.10”洪灾发生后,我局积极组织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
当前,我们正处在体制转轨、经济转型、结构转换的新时代。在这新时期中,社会矛盾纠纷呈现出多样化,复杂化、群体化的新趋势,要全面地建议小康社会,完成改革和发展的重任,必须保持长期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因此,农村的人民调解工作按传统的人民调解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工作机制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人民调解工作要适应时展要求,不仅要加强社会管理,实现群众自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中发挥重要作用,而且一直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性工作,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治本措施,加强新时期的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基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即是时展的必然,更是形势发展的迫切要求。
街道工委在提高对人民调解工作认识的前提下,明确提出了人民调解不只是司法所一个部门的事,工委、办事处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在重大问题上要多出面,在组织建设上多出力,在工作方法上要多出招,在“硬件”配备上多出资,为提高全街道的人民调解工作水平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为此,司法所的全体同志在认真学习、领会区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的基础上,今年上半年,由司法所牵头,街道机关部门参加,成立了街道人民调解工作委员会与社会矛盾调解中心,以办事处的文件形式,下发到全街道各企、事业单位,使全街道的人民调解工作形成整体合力,按章有序的开展。
二、完善制度,提高基层调委会的整体活力。
为提高基层各村(社区)调委会的整体素质,加强人民调解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今年以来,街道司法所结合三个村(社区)调委会的现状,对各调委会人员进行进一步调整充分,聘用一批素质高、有文化的年轻人和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老干部、志愿者参加人民调解组织,使各村(社区)调委会成员年轻化,知识化程度得到提高,并要求村调委会主任由村委会副主任以上干部担任,各片的片长担当纠纷信息员,定期由司法所组织各村调委会主任,参加区、街道的调解工作业务培训,由司法所制定对各调委会的具体考核办法,实行年度考核。并且继续开展创四无活动(无民间纠纷激化,无民间纠纷引发群体性上访,无民间纠纷引发自杀事件,无民间纠纷引发群体性械斗),自2002年以前,全街道三个行政村都跨入了“四无”行列,2002年江心洲被省政法委评为“安全文明镇”。
三、主动联系,人民调解工作与法院实现有机衔接。
针对人民调解工作,江心洲街道司法所主动与南湖法庭沟通,就人民调解与诉讼衔接的具体问题达成共识。在明确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中,适用适度审查原则和严格执法原则,既法院对人民调解协议进行审查时要充分注意人民调解的特点和调解纠纷的实际情况,即不能过宽,也不能过严。对有关诉讼时效、举证责任分配,裁判问题和审判程序等也做出了具体规定。同时要求各基层法院建立人民调解工作协调小组,与司法所加强联系,共同研究解决人民调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组织法官定人、定点、定期深入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指导,建立双向聘任参与制度,既法院、法庭选聘人民调解员担任陪审员,安排他们参与案件庭审前的辅工作,帮助其提高业务素质,调解委员会选聘法官为人民调解委员会指导员,对调解工作进行有针对性的具体指导的原则下,双方商定,自2003年8月份开始,南湖法庭每半个月来我们街道一次,时间:半天;在街道司法所调解室内现场办公,开展法律咨询,解答有关人民调解条款与一些具体问题;针对全街道有影响的案件进行现场开庭,达到审一案教育一片的效应。从而使全街道的人民调解工作形成了街道调委会、法庭、公安派出所三位一体的格局,有效地促进了本地区社会秩序的稳定。
四、严格规范,按部颁规章制度作人民调解协议。
人民调解协议书,是人民调解工作中最重要的一环,也是一宗民间纠纷调解终结,出成果的根本所在,因此,今年以来,自规范性人民调解协议书颁发后,司法所在认真学习其内容,内涵的基础上,立即组织全街道各调委会成员集中学习,认真领会协议书的性质、作用,固定的格式,掌握制作的要领。通过集中学习,使大家有了明确的认识,提高了制作能力。人民调解协议书是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依照部颁规章规定制作的具有法律应效的规范性文件,人民调解协议书应当具有权威性、法律性、准确性、逻辑性、证明性、公开性、公正性七个方面的特点:
权威性:人民调解协议书是民间纠纷调解活动的载体,是调解矛盾纠纷终结的“产品”,记载民间纠纷调解过程的,除了调解笔录,就是人民调解协议书,但调解笔录仅能客观地反映调解过程,而人民调解协议书则是人民调解组织对民间纠纷调解过程及结论的总结,是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颁规章规定以及公序民俗原则所作出的最后结论,因此,具有极大的权威。
法律性:人民调解协议书本身是人民调解组织制作的法律文书;人民调解协议书产生的过程是依照受理、调查等规定的程序进行的;人民调解协议书对纠纷争议事项的调解结论是依照法律等规定和道德规范作出的;人民调解协议书的语言是规范性、严肃性的语言。因此人民调解协议书具有很强的法律性。
准确性:人民调解协议书的制作用词造句要严谨,每一个词、每一句话只能有一个解释,不能模棱两可;人民调解协议书用词要适当,不夸大、不缩小、不渲染,不能使用形容词,不能有情绪化用语;语言要精确,使人一看就懂;用词要规范。要使用法律和当地通行的标准化语言,忌用方言土语,更不能把当事人攻击性、谩骂性的语言写进人民调解协议书。
逻辑性:人民调解协议书是逻辑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指人民调解协议书的结构是三段论的逻辑推理关系。调解协议的通篇结构,除了首部和尾部,可分为认定事实、调解依据、调解结果三大部份。这三大部份是三段论的逻辑推理关系。认定事实是小前提,调解依据是大前提,调解是结论。人民调解协议书的逻辑性体现的另一方面,是在认定事实和确定当事人的责任时,通常运用逻辑推理的方法进行证明。
证明性:一是对纠纷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结论的证明,当事人一方面向人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总是在某一方面发生了纠纷,对双方的权利义务发生了争议,而人民调解组织的调解结果确定了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人民调解协议书就是法律意义上的证明书。二是对结论产生的合法性,正确性的证明,调解协议通过对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的详细阐述,证明了人民调解组织对纠纷实体处理的合法性,公正性的证明。
公开性:人民调解协议书应当公开表达纠纷的调解全过程;公开表述纠纷调解过程中当事人的举证,质证和人民调解组织的认证情况;公开表述人民调解组织对所调解事项适用法律的意见。除调解组织内部讨论纠纷调解意见等情况不公开以外,其余纠纷调解情况应当全部在人民调解协议上公开。
公正性:增强人民调解社会公信力的渠道,除了调解过程,就是人民调解协议书。人民调解协议书通过公开人民调解组织采用证据、认定事实,适应法律等情况,充分展示调解结论的公正性,使人民调解协议书成为增强人民调解社会公信力的载体。从另一个意义上讲,能够参加调解的人员毕竟有限,甚至有纠纷当事人只委托其近亲属作为人参与调解,本人未能亲身感受人民调解所独有的魅力。另外,一件纠纷的调解过程只是历史的一个瞬间,时间久了,人们就会淡忘,而人民调解协议书可以为许多关心纠纷调解过程的人所阅读,可以永久保留。
五、上下一心,舍身心地投入农村人民调解工作。
人民调解制度,是我党经过民主革命,社会主义革命长期历程中总结出来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化解民间纠纷、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重要法律制度。而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的改革政策与发展,给人民调解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做为农村司法所对人民调解工作,必须全身心地投入,指导与参与农村基层的人民调解工作,牢固地树立“大调解、大服务”的理念,做到为百姓解难,为政府分忧,成为维护社会稳定出力流汗,充当“第一道防线”的筑壕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