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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哲学论文

时间:2023-03-24 15:03:0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音乐哲学论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音乐哲学论文

第1篇

中国传统音乐教育随着西方音乐的不断渗透,已经丢失了属于中国特色的韵味,越来越多的中国传统音乐知识被更替,“宫、商、角、徵、羽”五音的应用越来越冷门,中国传统音乐知识逐渐被淡忘。中国是一个有着五千年悠久文化的泱泱大国,其特有的文化艺术性应该被积极弘扬而不是被抵制。现如今崇洋的现象显著,学生更乐于接受钢琴、吉他、小提琴等西方乐器,对于中国古代乐器所知甚少[1]。许多具有民族特色的山歌民歌不被新一代的青年们接受,他们拒绝学习古老的音乐文化。因此,为了防止中国传统音乐被历史遗忘,我们应积极弘扬中国传统音乐文化知识,鼓励学生学习具有中国特色的传统乐器,继承和发扬记得住时间考验的中国传统音乐。

二、中国传统音乐教学与哲学的关系

1、教育目的。中国古代将音乐教育作为学堂正式授课的内容之一,将音乐作为传扬道的一种方式,要求音乐服务于政治,规范道德,以求和平的社会氛围。所谓“致乐以制心”、“乐者乐也”就是这个道理。儒家认为,音乐可以塑造品格,培养情操,一个品德高尚的人在进行音乐创作时音乐也一定高雅脱俗。

2、教育过程。中国古代对音乐的教育在“体悟”上,一个人通过自身的实践经历和前人留下的规律进行学习。这种学习是讲究含蓄、暗示,强调激发个人潜力。这种抽象的“体悟”学习过程,更注重学生的理解能力和创新能力。教学中以“举一反三”的教育模式为主,实现自我修炼。中国古代进行传统音乐的教育中,教师在教育过程中采用点化式教育,让学生自己体会情感,在有形到象有了质的飞跃[2]。

3、教育方式。中国传统音乐的教育方式具有一定的特性,大多采用“口传心授”的方式进行传统音乐的教育。这是因为一方面,传统音乐的琴谱是以简洁为主的古老音谱,在琴谱上没有显示旋律的强弱,没有规定的节拍,在增强韵味的指法上没有特殊标注,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需要理解曲谱中的意境,才能弹奏出有韵味的琴音,这就需要教师对学生的学习进行相应的点拨;另一方面,流行于民间的唱本和曲谱没有以文字形式记载下来,只是在一辈辈人中进行传唱,口耳相传,家中晚辈从长辈那里获得传承,再一代代传下去。

4、教育价值。儒家强调“礼乐治国”,其中音乐作为实现“礼”的必要手段,“乐”是作为“礼”的教育手段应运而生。传统音乐强调自我调整,锻炼心性,磨练意志。中国古代哲学思想讲究“和”,注重音乐的意向,在音乐聆听过程中体会“弦外之音”,认为音乐引导人们产生无限遐想,“留白”的寓意就在于次。

三、基于哲学基础传统音乐教育的反思

1、传统音乐研究的反思。在中国传统音乐教学中发现,由于现在很多音乐学院采取西方客观认识论来进行中国传统音乐的分析,这就造成传统音乐的分析脱离了人物的“人格世界”,使音乐的研究只是重在音乐自身,而忽略了音乐所赋予的情感。而对于音乐的学习,如果脱离了传神的根基就使音乐本身的魅力大打折扣。同时,中国传统音乐创作是以地区或民族等集体的方式进行表达缔造的,因此带有中国传统民俗风格。在传统音乐研究中应坚持中国的特色,注重音乐创作过程和目的,接受产生音乐的意义,而不只关注曲作本身。

2、传统音乐教学的反思。中国传统音乐教学主要采用西方的音乐逻辑形式和方法,在教学中以逻辑讲解为主,忽略了语言的地域风格和中国的哲学艺术,使中国传统音乐教学如浮萍般没有根基。现在的中国音乐教育都以“哆、唻、咪、发、嗦、啦、啼”为主,丢掉了中国原有的音乐唱名。传统音乐讲究韵腔、润腔等具有传统特色的音乐风格都被西方音乐替代。中国古代乐论中,庄子曾说过:音乐可以分为三类,“天籁、人籁和地籁”,天籁是最自然悦耳的声音,如:风声、鸟声等;地籁是指地下的音声;人籁是人歌唱的声音。而佛教中讲究音乐可以”明心见性”,是指以琴音来看一个人的心性[3]。中国的传统音乐艺术是气韵出于自然,根据不同的地域特色,产生不同风格的音乐艺术。北方的音乐刚硬强烈,带有粗犷悲壮之情;南方的音乐柔美婉转,意在清淡细腻。中国传统观音乐教学更应该基于中国传统文化,带有中国的哲学思想,在创作和学习上才能具有中国特色,真正将中国传统音乐继承下去。

四、结论

第2篇

【论文摘要】:罗伯特·舒曼在失去了成为一名钢琴家的机会之后,他并没有因此而放弃音乐,更没有因此而影响他对音乐的贡献。音乐美学是一门古老而又年轻的学科,是美学与音乐学相结合的一门交叉学科,是具有哲学性质的音乐基础理论学科。舒曼则主张"感情论"具有特定的美学内容,带有浪漫主义思潮的深刻烙印。

音乐是一种善于表现人对现实生活的心理感受,尤其是情感态度的艺术。19世纪音乐艺术在浪漫注意思潮的影响下进入了“情感美学”,这个时代由崇尚理性转向崇尚情感。舒曼以一句格言概括了这个时代的普遍心理:“理智有时会错误——感情却不会错误”。

一、音乐美的特殊规律—音乐美学

“科学意义上的美学和音乐学,是随着近代人文及社会科学的发展,在18世纪下半叶才开始出现的,而作为它们下属分支的音乐美学这门学科的建立当然是在此之后。”音乐美学是一门古老而又年轻的学科,是美学与音乐学相结合的一门交叉学科,是具有哲学性质的音乐基础理论学科。1750年,德国的哲学家亚历山大·鲍姆加敦出版了以“美学”为名的美学专著第一卷,这是他首次以“美学”为名出版的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书。1784年,德国音乐学者丹尼儿·舒巴尔特首次将“音乐”和“美学”这两个概念结合起来,自此产生了“音乐美学”这个术语。

自从音乐美学这个学科被独立起来,由于人们对此的认识角度和研究角度不同,出现了各种各样的观点。虽然人们各执一端,但是这些研究成果都从各个角度丰富了关于音乐美学的理论,为我们能够更好的认识音乐美学提供了重要的基石。在西德摩塞尔的《音乐百科词典》中这样表述过音乐美学这门学科的属性:“音乐美学是一般美学的一个部分……可以按其来源,将音乐美学分为主要两派:哲学家的音乐米学,他们从中的思索出发,也探求音乐;音乐家的音乐美学,他们从他们的音乐出发,力图达到一个总的思索—这是由于本身不同的立场区别所形成的结果……”而日本的神保常彦在《标准音乐词典》里又曾这样表述过音乐美学的属性:“音乐美学,作为关于音乐的美学方面的研究,与一般美学相对而言,可以算是一种特殊的美学。另一方面,当人们把音乐学按体系和历史进行划分时,则又可以将音乐美学看做是按体系划分的音乐学中的美学部门。”虽然上述的对音乐美学的解释不尽相同,但对属性的认识却是一致的,强调了它作为音乐艺术的特殊性。

音乐美学涉及的内容也相当的广泛,主要有三大体系:音乐美的本体、音乐的审美经验和音乐美的价值,音乐美学与哲学、音乐学、心理学、社会学、人类学、教育学都有着密切的关系。音乐美学的研究方法有很多,哲学的思辩方法是音乐美学的基本研究方法,而心理学、社会学以及形态分析学的研究方法对于音乐美学研究则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音乐美学是美学的一个分支,同时又是音乐学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是从美学的角度来研究音乐的本质、音乐的构成、音乐的创造、音乐的鉴赏、音乐的价值的一般规律的。”

二、音乐美学中的“感情论”

在西方十九世纪以前的漫长发展的历史过程中,关于音乐美学的探讨大多是在哲学的领域中进行的,从十九世纪起,发生了明显的变化,音乐美学领域被哲学家独占的时代结束了,音乐家开始进入这个领域,而德国的音乐家舒曼是勇敢地进入这个领域的先行者。

情感论音乐美学作为欧洲一种源远流长的音乐美学流派,成为十九世纪最主要的音乐美学思潮。情感作为音乐的内容,决定了在音乐中的重要地位,舒曼就将情感论音乐美学的取向表达的非常鲜明,他说:“只能够发出空洞的音响,而没有适当的手段来表达内心情感的艺术乃是渺小的艺术。”在西方的音乐美学史中称舒曼是个“感情论”者。因为在舒曼大量的音乐评论文章里都贯穿着“音乐是感情的表现”这样的一个观念。舒曼身为浪漫主义时期的一位音乐家,常常把现实同幻想对立起来,在艺术中为自己创造一个幻想的世界,用以抒发自己的感情,在幻想的世界里寻找精神上的寄托和感情上的慰籍。用舒曼自己的话说就是:在艺术的幻想中寻找现实的幻想的代替物。在舒曼强调的感情表现及其所具有的幻想因素之中,有很强烈的主观性。“这不仅表现在他的音乐别注重个人内心生活和感情世界的发掘,而且更体现在题材本身常常同他个人的生活经历和感情体验有直接的关系。爱情往往在这种经历和体验中占有特殊的位置。”舒曼的声乐套曲《妇女爱情与生活》是他艺术歌曲中的重要作品,其情感论音乐美学特征是显而易见的。音乐与诗歌相结合的审美取向。舒曼的艺术歌曲大多是以德国浪漫主义诗人的诗作为歌词的。舒曼将音乐与这些诗歌结合的天衣无缝。正如很多人描述的:“这些歌曲的音乐与诗歌的结合达到了水融的程度。他对诗词的敏捷而直接的洞察力,使他的歌曲形式富于变化、表情亲切,旋律热情而富表现力。”“也许由于舒曼有着更高深的文学修养,他在歌词选择方面非常注重诗歌本身的艺术性,他希望通过音乐的手段,使诗歌焕发出了更加动人的诗意情趣来。”《妇女爱情与生活》这部声乐套曲体现了浪漫主义时期注重音乐情感内容并将音乐情感作为音乐审美的美学观。19世纪是各种音乐体裁极大发展的一个世纪。“舒曼的‘感情论’美学是在德国浪漫主义思潮影响下的产物,它在很大程度上同这个思潮有血缘关系。然而,可贵的是舒曼的美学思想并没有完全被浪漫主义所束缚和被它所俘虏。舒曼不但在许多方面克服了浪漫主义的某些消极因素,而且还能有所突破,同新的文艺潮流相接近。”

三、舒曼认为的音乐

“在舒曼看来,一部有价值的音乐作品必须是高尚的思想感情内容同独创的艺术形式的结合。”那到底音乐应该发挥什么样的社会作用,什么样的音乐才是好的音乐呢?舒曼坚持认为“音乐决不是供人娱乐,供人在茶余饭后消遣解闷的东西。它必须是一种更高尚的东西。更高尚的东西是什么呢?用舒曼的话来说就是能”照明人类心灵的深处”的东西,能提高德国人的思想”,能像贝多芬的音乐那样以“伟大的思想启导我们国家”的东西。这正是舒曼对于音乐的社会作用的理解和要求。无非是要求音乐应该具有真正能触动人们内心感情的、具有高度思想性的内容。对于艺术形式的要求,舒曼指出:“艺术家必须上升到卓越的精神高度,把掌握技术性普遍知识不当作目的,而只是当作一种必须具有的手段。”

舒曼之所以对音乐有他自己独特的见解,在他的创作里有很多让人难懂的东西,甚至他的一系列关于音乐的评论都那么生动泼辣、尖锐犀利。问题大概就在于他的性格,他是那样一个自由而孤独的人,他的所有音乐创作都是来自与灵魂的创作,他的音乐美学包含着明显的唯物主义因素。社会在向前发展,人们对音乐艺术的认识也在不断的深化、改变,然而,舒曼对于音乐的高度思想性艺术性的要求,对于我们以后研究音乐美学还是具有很现实的历史价值的。

参考文献

[1]帝姆·道雷.《舒曼》,江苏人民出版社,1999.

[2]李斯特.《李斯特论肖邦和舒曼》,音乐出版社.1962.

[3]张前.《音乐美学教程》,上海音乐出版社,2002.

第3篇

西方音乐的内在精神 西方音乐的内在精神 :小学音乐论文:音乐课堂教学过程 我国民族音乐的形成与特点 音乐鉴赏教学中的创造性思维培养

西方音乐的内在精神 精 品 源自历 史科

对于西方音乐文化的写作,无论运用怎样不同的角度和手法,都不可能避开对西方音乐史上古典主义和浪漫主义时期的重点介绍,因为西方音乐在这两个时期已经高度发展与繁荣,不仅乐谱资料和乐器种类极为丰富,各种音乐形式亦发展到一个高峰,目前我们所深入研究的作曲家和作品绝大多数来自于这两个时期,因此,对于这些书籍关于这两个时期的论述进行对比,也变得十分必要。

首先来看叶松荣的《论稿》,作者对于每一时期的音乐文化所启用的标题都呈现出承上启下的逻辑性。而章节下面的小标题体现了该书主观性的特点,如描述古典主义时期的“莫扎特的美学思想与音乐创作”、“贝多芬音乐创作的独特性及评价”,浪漫主义时期的“舒伯特音乐创作的独创性”、“肖邦音乐创作中的思想性与艺术性的高度融合”等。在论述方法上,作者叙述的方式却突破了传统的史书,较为自由地阐述了自己的观点,且评述性很强。对于作曲家、流派的评价分析也十分注意与其他学科的联系,比如在谈到贝多芬《第九交响曲》情感内容独特性时,作者将该曲与席勒的《欢乐颂》一诗各自产生的时代背景结合起来进行审视,使这一段的论述渗透着厚重的历史感和深刻文化内涵。

蔡良玉的《西方音乐文化》关于古典主义时期和浪漫主义时期的篇幅占据了此书的绝大部分,但是作者并没有把贝多芬归到任何一个时代,而是将其单独作为一个章节来谈,这是对于贝多芬作为这两个时期承上启下者这样一个特殊身份的重视。在所呈现的史料上,尤其在论述作曲家生平方面,由于提供了许多在普及书目中少见的新材料,使读者有耳目一新的感觉。在论述方面,作者尽管仍是以客观叙述为主,但仍不乏其主观评述性。作者在后记中提到“年轻的音乐家都不应该是‘文化盲’,”因此他在写作时更加注重文化历史背景和音乐观念的发展变化的论述。

陈小兵的《西方音乐的轨迹》是作者把多年来所发表的论文整理成集而出版的书,既然是论文,一定有作者的偏好,自然不可能面面俱到。根据作者“希望让音乐史研究超越对史料的客观介绍,尝试置身于历史的情境中来对西方音乐进行主观的认识,在文化观念与音乐史之间寻求某种时空的联系”的目的,全书并没有按照历史时期进行章节的安排,而是根据论文所涉及的内容将其分成四编,每编设置一个主题。古典主义和浪漫主义时期的音乐文化主要被安排在第三编“体悟西方音乐意味”进行论述,这一编包含了“难觅莫扎特之魂”、“马勒的《千人交响曲》”等论文。在论述方面,作者在掌握丰富的史料的同时,从更宽的视野进行了主观评述,洞悉西方音乐的精微。

综合来看,以上几本着述各有千秋,难分高下。以中国人的视野研究西方音乐已经不是一个新的立场和角度,然而从研究深度层面上来讲,仍需加强。希望中国音乐界出版更多具有学术价值的专着译着,这对于提高我国音乐界的理论水平将大有裨益。最后,笔者借叶松荣先生的一段话作为本文的结尾:“中国人研究外国的音乐艺术并非不可为,但要想使学术研究达到一个新的水平,就必须对中西方文化史,音乐史、美学、文学、哲学艺术等做全面系统的把握,才能使研究有一个较为稳固的根基。”

第4篇

虽然ethnomusicology(音乐人类学或称民族音乐学)在将音乐安放在文化背景中来研究这一点上学者们都是达成共识的,但是,事实上,这一点并不是一个学科的性质。作为一个学科,它要有一个非常具体的研究对象、内容和范围。如自然科学的数学,其实一个研究空间形式和数量关系的学科,研究对象是数;人文科学的心理学,其研究的是人的认识、感情、意志等心理过程以及能力和性格等心理特征,研究对象是心理活动。那么,ethnomusicology研究的是什么呢?无疑,其研究的是“音乐”,也由于它的前缀ethno字面指向为“民族”,具有了“文化”属性。也许正因为此,ethnomusicology在国内的不少论述中被翻译成为“民族音乐学”。但是,音乐、民族和文化并不是ethnomusicology的专利,音乐学大学科中所有的研究对象也同样都包含了这三项内容。哪一种音乐不具有民族性?哪一种音乐与文化没有关联?

虽然在过去相当一段时间里,ethnomusicology的研究范畴主要集中在欧洲古典音乐以外的音乐传统和文化现象上,主要关注于依然存活着的口头音乐传统。但是,随着该领域研究的发展和深入,它的研究对象已经涵盖了人类所有音乐活动的类型、方式和事项,不仅是当下的内容,而且历史的音乐传统同样也已经成为重要的考察对象。因为传统是一种历史的继承和发展。任何一样音乐现象,包括西方古典、偏远乡村、城市流行和远古遗址的,都脱离不开民族和文化的关联。

从方法论的角度,更是体现了ethnomusicology的多元性和人文性。其非常年轻,也因此富有活力。由于年轻和具有活力,它是那种接受型的。ethnomusicology的发生、发展是与许许多多的人文思潮的理论和其他学科密切相关的。例如,19世纪前的文艺复兴的人类学、启蒙运动的人类学和“人的科学”、和谐的普遍性、音乐的共性历史,19世纪的人种学、人类学、进化论、比较音乐学,20世纪初期的人种描述主义、田野工作和参与地观察、文化区域和音乐文化、扩散论、功能主义和结构功能主义、心理人类学、行为主义,20世纪晚期的文化变迁、文化生态学和新进化论、结构主义、认识人类学/民族科学论、符号人类学、演奏、经验和沟通、人类学、反映论的人类学、批评人类学等等①。然而,事物总有其两方面的特性。其得益于众多学科,同时也受制于它们。即便是译谱和音乐分析这两种音乐技术性最突出的手段,目前也还没有形成ethnomusicology“专利性”的方法。更不用说所谓“学科”特征性的“田野考察”,那是人类学的专利。

在这样的情形下,从其性质、方法、范畴来看,ethnomusicology作为一门“学科”是难以界定的。

那么,ethnomusicology是什么呢?笔者曾不止一次地提出,确切地说,它是一种观念、一种思维和一种思想。它的观念、思维和思想主要来自于人类学。

笔者在不少场合和叙述中,一再强调2001年版《新格罗夫音乐与音乐家词典》中有关“音乐学”界定的意义,即音乐学研究不仅针对音乐自身而且应该包括与之相关的社会和文化环境中的音乐人的行为。而且,音乐学的研究视角已经从对音乐作为产品而转向为关注包括作曲家、表演者和音乐消费者在内的音乐活动的过程。音乐学的这种新趋势在极大的程度上受到了社会科学的影响,特别是人类学、民族学、语言学、社会学和其他文化研究的影响,而且与ethnomusicology的发展有着密切联系。

正因为如此,笔者提倡以音乐人类学的称谓,并以其为一种观念、一种思维和一种思想来理解、倡导和从事ethnomusico

logy领域的研究,将以整个人类的音乐文化背景为范围,以研究人、研究社会、研究文化作为音乐人类学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基于这样的学科认识,本着“宣传音乐人类学学科理念、培养年轻学人对音乐人类学研究领域的认识和参与”的宗旨,于2008年9月27至29日,由上海高校音乐人类学E-研究院主办、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承办举行了第1期“音乐人类学专家讲习班”。

出席讲习班的八位专家皆为在国内的音乐人类学E-研究院的成员,即上海音乐学院的洛秦、萧梅、韩锺恩、汤亚汀教授,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的管建华教授,中国艺术研究院/南京航空学院艺术学院的薛艺兵研究员,以及中央音乐学院的杨民康、宋瑾教授。来自上海音乐学院、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以及长三角地区的南京师范大学、南京艺术学院、浙江师范大学、苏州职业大学、南京晓庄学院,以及山东师范大学、郑州大学音乐学院、新疆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马鞍山师专、淮阴师范学院等高等院校的70余位学人参加了这次讲习班。

讲习班采用“专家演讲”、“专家对学生论文点评”以及“自由互动交流”的方式,对音乐人类学研究领域的众多问题进行了演讲、点评和讨论。演讲专题涉及了国际视野、中国国情、区域特色和个体经验几个方面:1.哲学基础――音乐学/音乐人类学哲学,韩锺恩的《通过人类学与历史学材料读解》,使用哲理的、哲学的解读来阐释对史料的理解,从而提出了思想推理的方式;管建华的《音乐学与音乐人类学的哲学基础之比较》,在哲学基础上对音乐学和音乐人类学进行比较。2.世界音乐多元化理论――文化价值取向,汤亚汀的《博尔曼〈世界音乐〉译后:后现代的空间意义与文化地理学若干概念解读》,通过对《世界音乐》这本书的理解,加上自己的实践,谈及了音乐人类学出现的新理念与新思维,特别提出了在后现代语境下的文化地理学;宋瑾的《音乐人类学研究中的价值立场冲突》提出了多元文化背景中的对待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观的取向问题。3.历史与当代――城市音乐专题(上海/群体),洛秦的《新历史主义与区域音乐社会研究――论音乐人类学视野中的上海音乐历史和文化研究的理论与方法》,从一个专题的视角,特别集中在城市的区域,讨论了史学与人类学的关系;薛艺兵的《音乐造神运动――对歌星崇拜现象的人类学阐释》同样集中在城市的区域,谈及了历史崇拜、原始信仰在当今社会中的新的解读方式。4.传统与当代――仪式音乐个案(族群/类型),杨民康的《音乐民族志的理论构架及研究方法――以布朗族音乐文化志研究的“社会-个体”两维视角为例》,从社会群体的角度探讨了布朗族音乐文化丛系统,提出了较好的仪式音乐的研究模式;萧梅的《巫乐研究新探》通过“巫”这一群人,从一个案例解读了音乐是如何唱的唱给谁听的,体现了一个完整的信仰认知中的宇宙观,探讨了音声的意义。

讲习班上,专家对10位博士、硕士研究生所宣读的论文进行了点评。学生们的论文有:上海音乐学院的博士研究生胡斌的《古琴文化群体差异及其变迁――以20世纪30年代以来上海古琴发展为例》、陈超的《江苏省姜堰市里下河地区清明节气中的会船与龙会》、黄婉的《飞地音乐:一种民族认同的表达――以上海韩国离散群体的传统音乐经验为个案的考察和研究》、高贺杰的《错位・接受・认同:谈鄂伦春族民歌〈高高的兴安岭〉》、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博士研究生刘咏莲的《音乐人类学家视野下的音乐教育――约翰・布莱金的个案研究》、硕士研究生唐Z的《湘西龙山县土家族“打溜子”传承的研究》、陈培刚《邵伯锣鼓小牌子之文化哲学研究》,南京航空学院艺术学院的硕士研究生高舒的《八寸戏偶 五指乾坤――传统漳州布袋木偶戏艺术特征研究》、刘继方的《论中国传统音乐的大众传播》,以及苏州职业大学杨海滨的《同里宣卷音乐研究》。专家们对学生们的论文从选题、田野手段、问题意识、研究方法与论述结构、学术规范、陈述方式以及结论等学术思考、学术逻辑、学术表达等进行了点评。

讲习班取得了与会者一致的认可和好评。它介绍了当前音乐人类学学术发展新趋势、研究新理念,其所处的国际学术环境和新思潮。音乐人类学作为一门外来学术思想和方法,如何使得其更为适合于中国本土的社会文化、音乐传统,探索中国经验的音乐人类学理论和实践,尤其重要的是使在学术理念和方法上培养年轻学者和接班人将其发扬光大、薪火相传,希望E-研究院的讲习班能为音乐人类学在中国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和意义。

(本文为上海高校音乐人类学E-研究院建设计划项目资助,编号05011。)

第5篇

一、应时性

当前,随着音乐教育改革的不断推进,国家新制定的《音乐课程标准》和《艺术课程标准》非常强调音乐课的创新性、人文精神,关注音乐与相关文化的联系,同时在评价标准、教材编写方面变革了传统的教与学的关系,鼓励学生互动式、交流式、探究式学习。这些都对音乐师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社会需要复合型、研究型的一线音乐教师。研究型教师需要能够掌握严格的哲学思辨、严密的逻辑推演、规范的学术语言、严谨的研究方法、善于按照自己选择构筑的问题域和确定的研究目的解决本学科当中的学术问题。然而,传统的音乐院校师生中普遍存在“重技轻艺”,即只强调技能技巧的学习而轻视人文素养和研究能力培养的问题。正如金铁霖老师在本书序言中所说:“由于多方面的原因,音乐院校的学生(除音乐学或有关理论专业外)向来有注重演唱演奏技能、技巧训练的传统,这是一个很好的传统。但是由于他们的人文学科理论根基还不够深厚和坚实,再加上缺乏自觉的文字功力的训练,使其在论文写作上常常难以驾驭,尤其是对学术层面上的研究。我认为,这是我们音乐院校学生中的一个弱点,它限制了我们在音乐研究与论文写作中前进的步伐,使我们难以超越自己而进入一个新的、更高的学术境界。音乐不是技术而是一种文化,音乐院校的学生不应将技术与理论对立,要使理论与技术之间统一起来。”

所以,在这样的音乐教育学科发展的背景潮流下,各个音乐院校的领导师生对培养科研创新能力这一问题日益重视。学校层面加强了对师生科研创新成果的认定评价与激励,如采取科研成果与教师晋升、学生保研毕业等直接挂钩的方法等。师生们普遍认识到了提高科研创新能力与论文写作水平对于个人实现与发展的重要性与必要性。此时,他们迫切需要音乐论文写作方面的全面指导。傅利民老师的《音乐论文写作基础》恰在此时及时出版推出,迎合了时代与社会的强烈需求。

二、全面系统性

诚然,近年来音乐学界的与学位论文所暴露出的问题已经引起了学界的关注,也有一些专家学者撰文指出,这些论文散见于国内的一些音乐理论期刊。如:武汉音乐学院的蔡际洲从音乐编辑学的角度发表系列论文指出近年来在编辑审稿过程中发现投稿论文所存在的选题、重复研究、材料运用、学术规范等方面的问题。《音乐中国》学社的周勤如也以多年编辑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为例,以音乐学术通信的形式发表系列论文与国内音乐专业研究生探讨。这些论文都从某一角度提出了关于论文写作的一些很有价值的参考与建议。而傅利民老师所著《音乐论文写作基础》是在教学实践中不断总结思考的一部全面系统、具有教材性质的编著。正如作者傅利民在本书后记中所说:“自2001年至今,我在中国音乐学院音乐教育系教授音乐论文写作课已三届了,在长期的音乐教学与科研中使我清楚地认识到音乐论文写作课程在音乐院校学生中开设的重要性。然而,目前关于音乐论文写作的教材还很少。为此,我在教学中一边教学,一边撰写音乐论文写作教材,以便于学生的学习。从而,我拟定了该书写作的基本框架。”

从《音乐论文写作基础》的章节设计,我们可以看出本书是目前一部比较完整的研究与探讨音乐学术论文写作的论著。本书共分八章,第一章音乐论文的概念、类别及格式,作者分三节对之进行详细论述。其中第二节音乐论文的类别,作者依据不同学科、选题和研究目的,将音乐论文进行分类。“按学科分类,音乐论文可分为音乐学论文和音乐表演研究论文。按写作方法和文体属性分类,音乐论文可分为科学论文、评论性论文、论述性论文、调研报告、实验报告、教研论文、学位论文等基本类型。按科学研究的两个组成部分分类,音乐论文可分为创造性研究论文和整理性研究论文两大类。”每一种类别作者均给予清晰详尽的说明,并列出范文与点评。论文分类这一节,笔者认为是本书论述较为精彩的一个部分,它内容丰富;信息量大;体现了作者对于当前音乐论文写作现状的分析与思考;适应不同音乐专业方向的师生进行选择阅读。第二章音乐论文的必备条件,作者分三节详述了论文写作的科学性、学术性和创新性。第三章选题,作者分三节论述了选题的意义与原则、选题的途径与方法、课题申请书与开题报告的填写。第四章资料的搜集与整理,作者分三节向读者介绍了搜集资料的意义;搜集资料的方法与资料的梳理、筛选和使用等。第五章撰写提纲,作者分两节论述了撰写提纲的意义;提纲的基本内容与形式。第六章论点和论据,作者向读者详述了论点确立的过程及思维方法;中心论点和分论点;论点的表达方式;论点句的推敲;确立论点常见的问题。论据部分作者则论述了论据的类型与要求等。第七章论证,作者向读者介绍了五种常用的论证方法:道理论证,举例论证,归纳论证,比较论证,分析论证。第八章论文答辩及评分标准,作者分两节阐述了答辩的意义;答辩的程序与评分标准等。

通过作者的章节安排,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本书详尽论述了论文写作从选题、资料搜集与梳理、提纲的建构、论点与论据、论证到答辩的全过程,并涉及到科研申报书填写及开题报告的写作等,足见作者这部教材性质的论文写作指导论著的全面系统性。

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正如作者傅利民老师在本书后记中所说:“在写作中,我力避空泛的理论漫谈和枯燥性,注重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在笔者看来,作者在本书中从头至尾贯穿着一个理念即以解决读者实际需求为写作出发点,所以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成为了本书另一个突出特点和优点。

首先,在本书中作者将平时科研工作学习的经验体会转化为实用指导性的论述表达,力求使读者在实际的科研工作中少走弯路歧路。如在选题的原则一节中,作者告诉读者:“选题时要根据自己的主客观条件,选择自己专业范围的、难易适中、大小适宜的课题。选题时,只有考虑好主客观条件,才能避己之短,用己所长,发挥自己聪明才智。比如,欲想对民族音乐进行研究,如果你从事过民族器乐的演奏,就可以从民族器乐理论的角度去研究定题;如果你演唱过民歌,就可以从民间歌曲的角度去研究,去定题;如果你曾经学过说唱音乐,就可从说唱音乐的角度去研究,去定题。只有扬长避短才能写出称心如意的音乐论文来。”而对于选题难易程度的把握问题,傅老师用篮球框的高度来进行类比。他说:“如果篮球框的高度设计太低,人人都能轻而易举地投中,这就失去了篮球运动的意义;但如果把篮球框的高度设计过高,无论怎样的高手,怎样努力,也不可能投中,这样也不行。论题的难易适中程度,正如目前篮球框设定的高度,让一般人不易个个投中,又让人经过努力训练,有可能成功。这个比喻贴切地论证了选题应难易适中的道理。”又例如在答辩技巧的运用一节,傅老师将答辩技巧总结为四点:1.简洁回答;2.领会主旨;3.平静谦恭;4.巧妙应对,提醒答辩同学注意。在领会主旨这一问题上,傅老师说:“面对主辩教师的提问,答辩人首先要全神贯注,并且要边听边记,防止遗漏,同时要沉着冷静地思考,仔细推敲专家提出问题的要害,了解所提问题的实质,分析质疑的指向,看是针对论点的,还是针对论据的;是针对论证过程的,或还是针对结论的,等等,千万不可弄错题意,否则将出现答非所问的尴尬场面。只有专注地听取主辩教师所提的问题,弄清问题的主旨,才能针对问题进行有效地回答。”书中这样的实用并具有可操作性的论述还有很多,每当看到这些文字,就仿佛一位经验丰富的学者老师在身边谆谆教诲,令学生受益。

第二,本书的可操作性还体现在傅老师精心选择的论文范例与切中肯綮的点评上,这些内容使书中大量晦涩难懂的学术创作理论变得易于理解。例如在音乐论文的分类一节中,作者将音乐实验报告定义为围绕某一音乐事项进行实验方法的介绍,讨论各种条件对实验的影响,描述、记录实验过程和结果的一种文体。实验报告通常由实验过程、实验结果、及分析构成。为了让读者更加直观清晰地了解这一文体的写作方法,作者全文引述了一个音乐实验报告实例:《一种符合中国学校音乐教育实际的视唱教学法“四同步视唱教学法”的实验报告》。文后作者附上点评:“本报告以实验为依托,具体报告了用手风琴左手伴奏、右手指点板书、指挥、范唱的四同步视唱教学法的实施方法与过程。文中提供了相应的数据与典型事例,并以简明的图表显示。尤其报告中运用相关理论分析,把实验结果与同类研究结果进行了比较,分析出优劣与得失,用实验结果回答了实验目的。材料客观,分析科学。”此范例与点评使读者对于音乐实验报告的写作不再陌生,音乐实验报告离基层教师的教学生活也并不遥远,只要在平时的教学工作中勤于思考、探索,视唱教学的改革也可以写出优秀的音乐实验报告。又如在论点句的推敲一节,作者提出分论点句应放在文章显眼的地方,语言清晰,句式明了。为了说明这一问题,作者把张学昕的论文《当代小说创作的寓言诗性特征》作为范例。该文的几个分论点是:一、解构时间:实现主体对现实的超越。二、象征营构:民间叙述与审美寓意化。三、戏访问本:寓言走向新的叙事空间。傅利民老师认为:“该文作者不仅追求行文的科学性和学术性,也全面地照顾了论文的形式美。该文的三个分论点,采用了相似的句式表达,字数相同,从视觉和听觉上首先给人以均衡对称的美,且表意准确,体现了学术论文的本质要求。”从这一范例不难看出,傅老师对音乐学术论文写作的要求是非常高的,论文不但应有创新的学术价值,也应具备行文的形式美,所以,作为一名音乐学术论文的创作者应不断提升写作能力给读者提供完美的学术成果。

四、鲜明的个性

傅老师作为音乐学界一位成果颇丰的学者,在本书的论述中也常常渗透着作者鲜明的个性,很多章节中的内容即是作者科研学习经历的直接体现。

在本书第三章中课题申请书与开题报告的填写一节,作者为了举出实例便于读者理解,更是无私地将自己2003年获得全国艺术科学“十五”规划立项的《课题申请书》全表与《斋醮科仪 天师神韵――龙虎山天师道科仪音乐研究》的开题报告全文引出,供读者学习参考。近年来,申报社科基金项目日益受到各音乐院校的重视,但如何申报,怎样才能填好课题申请书,并没有相关指导教材推出,而且出于对自己知识产权的保护,学界知识分子一般都不会向同行展示自己的课题申报书。当笔者看到傅老师全文出版的课题申报书的时候,由衷地感受到了一个学者的无私与豁达。而本书所附开题报告《斋醮科仪 天师神韵――龙虎山天师道科仪音乐研究》更是作者用实例手把手地教授读者如何写作课题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课题研究的理论与实际意义;课题主要思想、观点与内容,重点与难点分析;课题研究方法、论文框架及写作进行计划;本人准备情况及前期研究成果、主要参考文献及有关资料等开题义项。

纵观全书,这是一部通俗易懂的科研工作实用指南。在当前的音乐教育背景下,它所拥有的优点与特点,使之成为一部能够给读者实实在在帮助的音乐论文写作教材。如果本书有机会修订再版,笔者认为本版《音乐论文写作基础》由于篇幅所限,有些论述之后没有例证,读者的理解常会受到影响,所以,再版此书时,笔者希望书中例证能够更为丰富典型,理论论述之后均能有恰切的例证与点评。另外,如能再版此书,笔者希望在音乐表演类论文的写作指导方面能够增加篇幅,毕竟在各个音乐专业方向中,他们的理论水平较为薄弱,是真正需要帮助而又渴望帮助的一个专业方向。

参考文献

第6篇

关 键 词:钢琴教师 硬功 软功

伴随“钢琴热”的持续“升温”,钢琴教师的“市场价位”也不断攀升。但这种“升温”背后明显存在“重技轻艺”“重技轻文”两种跛足倾向。这两种倾向在“市场价位”的诱引下,使钢琴教育由于缺少人文底蕴而发展后劲不足。这除了钢琴教育的体制性问题外,从主观上讲,就是钢琴教师“软功”缺乏锤炼。笔者从事高师钢琴教育多年,经过实际探索和体验,深深感受到,要做一个优秀的高师钢琴教师尚非易事,他(她)不仅应该是一个钢琴的教书匠,更应该是一个钢琴艺术家和有较高思想文化素质与精神追求的人。目前,钢琴教师尤其是高师钢琴教师的“硬功”从总体上是练得不错的,但缺乏的恰恰是“软功”。

所谓“硬功”,就一般而言,应该包括钢琴演奏的技术水平、能力和钢琴知识。作为钢琴教师当然不限如此,还要具备较高的教学水平、能力和修养。在衡量钢琴人才的标准上,我们往往是以“硬功”来衡量的,唯“硬功”是瞻。比赛也是凭“硬功”打分,谁的硬功好谁就得奖。整个教育理念和比赛理念都围绕“硬功”这一轴心旋转,忽视了钢琴教育中的“软功”条件。这也正是我国钢琴教育发展后劲不足的重要原因。

“软功”是相对“硬功”而言的。“软功”它既不是外在的物质和技术条件,也不是物化的知识结构和非人性化训练,它是一种内在的修养功夫,属于能力、精神气质、人文素养、思想境界的范畴。具体说来,“软功”分为以下几方面:

首先,思维能力。“音乐是思维着的声音”。要传达这种声音,钢琴教师教学的思维能力十分重要。“思维是意识的核心,是最高水平的心理活动”。[1]钢琴教学不单是技术层面的,不仅仅是要教学生的技巧和知识,更重要的是要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和思维方法,即如何启发学生思维的想象力和理解力。而要达此目的,教师自身思维能力和思维方法的培养必须先行。俗话说,“授人以渔”。就是说不要单纯向学生灌输知识,而要向学生授之以方法,启之以智慧,使学生通过提高思维能力去把握音乐。钢琴教学思维是教学者教学理念的核心。教学者必须在提高自身钢琴教学演奏技巧和更新钢琴音乐知识的同时,还必须提高钢琴演奏思维和钢琴教学思维及其方法的能力。只有这样,才能在钢琴教学中有所作为。

其次,情感内涵。音乐是表“情”的艺术。钢琴被称为“乐器之王”。钢琴音乐应该是最美和最能表达情感的。笔者同意把它称为“帝王艺术”,因为从表达情感的角度,它居一切艺术之首。钢琴教师首先应该是一个情感丰富的人。这种情感包括有人情、爱心、良心、同情和种种神圣的感情。只要我们静心下来欣赏一下西方古典名曲,就会充分感受到这种情感。钢琴教师应该加强这种情感的培养,不断通过音乐来激发这种情感,并借钢琴演奏示范把这种情感传递给学生,使学生真正感受到音乐,特别是钢琴音乐对于表达情感的至上意义。

再次,人文素养。钢琴教学需要很深厚的人文基础。苏霍姆林斯基说过,音乐教育并不是音乐家的教育,而首先是人的教育。音乐植根于文化环境之中,它的内涵的大部分与音乐本身以外的文化,如哲学、美学、文学、绘画、心理学、道德、宗教等发生关系。钢琴教师首先要借助这些人文知识来树立人文精神。要“立人”先必“自立”,要达人必须自达,这乃是教育之古训。一个真正的钢琴教育家首先必须是一个真正的人,而要成为一个真正的人,用英国学者帕金的话说,没有比提高文学、诗歌、历史乃至哲学修养更为重要的事了。一个中国钢琴教育家,首先必须要有中国传统文化的人文基础,首先应该热爱自己祖国和民族的文化,并在这个基础上去学习和融化外来文化,才可能在研究众多学者和哲人的思想中,提出自己的见解。著名的钢琴演奏家傅聪和钢琴教育家周广仁先生正是这样做的。正像有的学者所说:“音乐能表现一切观念和事物,音乐能提供文化最内在的精神手段。”[2]正因为如此,钢琴教师必须超越“市场价位”的诱引,多花时间在自身人文素养的提高上,使自己真正能成为高雅艺术的启蒙者和教育者。

最后,艺术修养。艺术修养既是人文修养的一部分,也是人文修养的升华。钢琴教师不仅要有音乐艺术修养,而且还要有其他艺术的修养;不仅要有艺术实践的修养,还要有艺术理论的修养。现在有不少的钢琴教师只是懂得一点音乐技术,至多懂得一点音乐艺术,而对于其他艺术一窍不通;只有一点音乐艺术或技术实践的感受,而缺乏音乐或艺术理论的修养。他们只是钢琴教学的教书匠或“技工”,而不是艺术家和教育家。傅雷先生在《家书》中提出的先做艺术家,再做音乐家,最后做钢琴家的教诲是值得我们钢琴教师去反思并引以为鉴的。

当我们知道什么是“软功”后,下面笔者就如何练好“软功”谈一点看法。

首先,要对与音乐相关的哲学思想或思维方式有所了解和有所体悟。思维能力和思维方法的培养途径就是通过了解哲学实现的。纵观中西音乐史,大凡著名的音乐家总是与哲学结下不解之缘。他们的音乐创作思维均源于哲学的启示。如贝多芬受到过康德哲学的熏陶。他的《英雄交响曲》以及一些钢琴作品在本质上是康德哲学及其其他一些哲学的旋律化或音响化。又如瓦格纳的歌剧也是叔本华哲学的艺术再现。再如当代中国著名作曲家谭盾的“自然音乐”“具体音乐”的创作,就是受到中国道家哲学的影响。作为一个高师钢琴教师,对所演奏的钢琴作品中所包含的哲学思想必须有所了解。如演奏贝多芬的作品,就要了解康德哲学和美学思想。由于康德思想博大精深,不可能像理论家那样去作深入研究,但对于一些基本思想应该有所体悟。演奏瓦格纳的歌剧如《尼伯龙根的指环》和《特里斯坦和伊索尔德》,就不能不了解叔本华的意志哲学等相关哲学。演奏西方现代钢琴作品就不能不了解现代哲学。同样,演奏中国钢琴作品,也不能不了解中国哲学。中国有一大批钢琴作品既借助了西方音乐技术元素,又运用中国哲学理念。所以,在演奏和示范教学中西音乐作品时,必须要了解中西哲学思维方式和理念。否则就不能领会作品的真实内涵,就不能在示范演奏和教学中真正再现作曲家本人的思想和创作理念,并在了解和理解的基础上进行二度创作。思维能力决定着演奏能力,思维能力差必然演奏能力就差。在我国钢琴教育中普遍存在演奏能力缺失的问题,用周广仁先生的话说:“在我们的教学中还存在着一个问题:即偏重强调演奏质量,忽视演奏能力的培养。”[3]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必须从提高教师的演奏能力和教学能力入手。如何提高呢?首先要加强思维能力的训练,这种训练来自于哲学。哲学可以从两个角度提高思维能力:一是从思辨的角度;二是从诗性的角度。思辨强调的是思维的逻辑性,诗性强调的是思维的想象力和非理性的创造力。而这两种思维能力的提高,要端赖于思辨哲学和诗性哲学的学习和培养。特别是在演奏古典主义和浪漫主义时期的音乐作品,这种能力的提高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古典主义时期的作品受思辨哲学影响较多;而浪漫主义时期的作品受诗性哲学的影响较多。

其次,要研究学生的心理活动和对学生施予爱心。英国哲学家洛克说过,当你教学生时,你真正教的,并必须与之接触的东西,是学生的心理。音乐,是怡情悦性的艺术,学生学习音乐,无论是学习音乐知识、技能、音乐欣赏,还是从事音乐表演和创作,心理活动都很活跃。可见,研究学生的学习心理对教师具有多么重要的意义。音乐心理学作为一门新兴的学科,正越来越受到专家和社会的重视。2005年12月在广州召开的第二届全国音乐心理学研讨会,会议上提交的数十篇高质量的学术论文集中探讨了音乐心理学中的各种问题,充分说明了对这一问题的关注度。

无论是歌曲,还是器乐曲,都渗透了作者的思想感情和心理体验。这就要求:一方面,教师在反复熟习作品内容的基础上,充分体会作者的创作意图,领会作者创作时的心境,理解时代和环境对作者提出的要求。只有这样才能把独特的思想感情挖掘出来,才算是真正理解了作品。另一方面教学过程是师生情感交流的过程,如果教师只是对教学内容和具体作品的情感投入,而缺少对教学对象的热爱之情,同样是不会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的。音乐教师与学生接触的机会很少,一周内仅有很少的课堂交往时间。特别在广州,大学城建成后,教师和学生的直接接触的机会更少,使两者之间脱节的现象越来越严重。怎样充分利用钢琴音乐教学活动这个客体达到情感交流呢?除了客观因素外,关键是教师如何突出一个“爱”字。在“爱”的基础上努力创造一个平等、互爱、轻松、愉快的和谐气氛。应该树立一个新的教学理念即:要把学生看作是“爱”的、平等的主体,不要把学生看作是被动的、被任意操作的对象。根据笔者以及很多同行长期钢琴教学实践证明,教师的情感投入一旦投射到学生的心灵深处,就能使学生产生积极的情绪体验,唤起相应的情感,并使情感变成和美感。能使学生的思维更活跃,想象力更丰富,记忆力更深刻,爱心更强烈,也只有这样才会取得预期的教学效果。

再次,加强人文知识的学习和人文精神的培养。衡量一个钢琴教师的水平不应该单纯看他的技巧水平,更应该看他在演奏和教学中体现出来的人文的东西。特别是青年一代的钢琴教师,他们的成长过程基本上是一个技术培养过程。从小对钢琴的强迫训练是非人性化的,继而上了专业院校后又是一个技术加知识的训练过程。而对于人文知识的学习和人文精神的培养非常缺乏。加之改革开放以来,金钱主义或市场负面效应使不少钢琴教师失去了人文关怀,也缺乏应有的能力去关怀。这是我国钢琴教育亟待要解决的一个大问题。现在连理工院校都开始注意开展人文知识和人文精神的教育,聘请大量人文学科的专家学者进行系列讲座,并收到很好的效果,这是值得我们艺术院校借鉴的。笔者觉得,钢琴教师必须要跳出自身专业的限制,结合自身修养和教学内容的需要,多与人文学科的专家和学者交朋友,多听他们的课,参加他们的学术沙龙活动,多了解和吸收哲学、宗教、文学、历史等人文方面的知识。笔者认为钢琴音乐作品是最能够体现人文知识和人文精神的,因为它产生的背景正是西方人文主义鼎盛时期。如果你不了解作品背后所蕴含的人文知识和精神,你就不能正确把握钢琴作品的真髓。如果你要演奏贝多芬《命运交响曲》,你就必须深切体悟贝多芬“扼住命运咽喉”那种不屈的人文精神;你要演奏李斯特的《爱之梦》,你不仅要了解德国诗人弗莱里格拉特所写名为《尽情地爱》,更要了解李斯特是如何既根据歌词内容又超越其内容的伤感情绪,以达到对神圣爱情的炽热追求。

最后,笔者要特别强调的是加强艺术修养。其他艺术修养已经包含在人文修养中,之所以要特别提出来,是因为它与钢琴艺术最接近,是音乐或钢琴音乐的姊妹艺术。笔者发现,我们不少钢琴教师不仅缺乏一般的人文知识和人文精神,还普遍缺乏姊妹艺术的修养和知识。一个优秀的钢琴教育家、演奏家,除了钢琴的演奏和教学艺术外,不仅不同程度地要有其他方面的音乐知识或表演经验,还应该有绘画、雕塑、文学、诗歌等方面的知识。用一位钢琴音乐学者的话说:“钢琴家应该像画家面对颜色一样,对音色十分敏感和富于选择能力;像诗人一样,富于幻想和浪漫气息,并能把万千思绪浓缩到一个短句之中;像杂技演员一样,你接受最艰苦的训练并能准确无误地完成任何艰难的技巧动作;像电影演员一样,毫不做作、朴素自然;像指挥家指挥乐队一样,能让钢琴发出像交响乐队般的丰富音响……”[4]因此,笔者以为,特别是年轻一代的钢琴教师,要在现有的钢琴演奏和教学水平的基础上,更多地掌握一点其他艺术门类的理论知识。只有这样才能使自己的演奏和教学达到更高水平,使自己的艺术达到一个新的境界。

参考文献:

第7篇

【关键词】音乐史论 教学改革 教学目标

音乐史课是高师音乐学专业的必修课程之一。如今,随着我国音乐教育事业的发展和现代化多媒体技术的应用以及网络资源的极大丰富,无论从音乐史课程的教材的编写、教学资源的利用等方面都非昔日可比。然而发人深思的是,在各大高校的本专科音乐学专业的课程中,音乐史论课正陷入一个尴尬的境地。

在目前高师音乐诸多课程的设置中,技能课是首先受到重视的,因其在学生未来的职业生涯中,将是大部分学生用以谋业的工具;其次是和声、曲式等技术理论课程,一方面学生在学习技能课的过程中必须掌握相关理论知识,另一方面对于有深造要求的学生,这些课程乃是晋级的阶梯;相比之下,音乐史类课程则备受冷遇。学生普遍感到上课形式大于内容,考试以背记题目大纲或拼凑论文从容应对。此种现状与音乐史课开设的诉求已是南辕北辙,与新课程标准所体现的课改精神更是相去甚远。因此,在多数音乐史课已成为摆设的今天,反思音乐史课程开设的功能,以新课改精神为参照重新审视音乐是课程的意义,成为高师音乐史论教师刻不容缓的要务。

一、音乐史课程设置现状及开设目标

高师音乐史论课程一般分为西方音乐史、世界民族音乐史、中国古代音乐史及中国近现代音乐史。课程的开设时间多为一学期或一学年。应当说,要在短短一两个学期、几十个学时内将这些门类的音乐史论做完整全面的理论阐述,又要包含相应的音乐欣赏,是较为艰巨的任务。以西方音乐史为例,即使最简明的教材也涉及七个历史阶段、百余位音乐家的数百首作品。在这种情况下,高度的概括、填鸭式的灌输是很难避免的。对学生来说,最有成效的学习方法是配合教师,将音乐发展史作走马观花式的观照。在这个过程中,教与学的双方都陷于史实的铺陈而无暇旁顾。人人都不满于此种现状,但要做根本性的改观却又很难实现。

如何使史论课成为人们理想中的史论课,思考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首先应当清晰界定的是,怎样的音乐史论课是理想的史论课。国家颁布的艺术课程标准中有这样的描述:艺术课程应当具有人文性、综合性、创造性、愉悦性和经典性;艺术课程要具有创造价值、鉴赏价值、情感价值、智能价值和文化价值。

如果上述标准仍不能给人以具体而切实的印象,或许借助来自异国冷静的审视目光有助于更加澄清思路。《音乐教育的哲学》一书的作者,来自美国的音乐教育课程理论学家贝内特・雷莫在对中国的音乐教育体系进行研究后指出,“中国传统的学校音乐教学几乎完全重在培养一套狭隘的表演、听力和记谱技能……但是,在美国,理想的教师是鼓励对音乐以尽可能多的方式进行开放自由的探索的人,以广泛、深刻、音乐性的理解为首要目标……换言之,在美国,理想的境界是提供一种音乐性的教育而不是音乐培训。”

比较上述两种标准不难看出,在中西文化交流如此频繁的今天,各国艺术教育的观念已经越来越倾向一致,我国的改革思路是符合国际艺术教育发展趋势的,人文性、综合性、愉悦性和探索性是收到如今世界教育界普遍任可的衡量标准。面对这样的标准,作为音乐史论课的教授者或许应当庆幸――音乐史论课比技能课或者其它基础理论课有着天然的优势,没有一门课程比音乐史论更容易实现上述准则的统一。

二、近年来音乐史课堂教学改革的尝试

潮头所趋,近年来音乐史论课堂教学改革的尝试已经不是鲜见之举,阐述改革探索经验的学术成果也常见诸报端。如何改变现状,使音乐史论课堂摆脱沉闷乏味的课堂氛围、引起学生的共鸣,增强趣味性与创造性,将音乐史论课的优势真正发挥出来,经过一线从教者们的思索与总结,大致显现了如下几种改革思路:

第一,教学内容的优化选择。将内容进行优化和重现组合,突出教学重点,使学生在学习中对音乐史上最有影响的作曲家和作品得以深入的了解。对重点之外的知识点则做一般性的介绍,或放在课余由学生自学完成。这一做法的好处是,避免了走马观花式的课堂灌输,学生对于课堂知识有充足的时间进行细致的学习、思考和消化,而不是蜻蜓点水式的简单了解。与传统的照搬教材内容的做法相比,这有助于启发学生对知识深层探索的兴趣。

第二,教学手段的更新。将多媒体应用于教学的做法如今已经在高校课堂上普及,而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为史论课堂注入了更多的新鲜活力。与十年前的音乐史论课堂相比,如今我们有了更优越的教学条件,借助网络搜集与课题相关的图片、文字、乐谱、影像是一项并不困难的工作,教材上抽象的文字转变成鲜活的画面和音响,对于学生来说更乐于接受、容易理解。

第三,教学思路的拓展。在音乐史论课中打破按照历史时期排序的、单一线条的讲解模式,按照一定规律将同一层次的内容做联系和比较以增强学生对音乐发展史多维的、立体的了解。在此类论作中,较常见的观点是将传统的音乐时期模块改为以时间顺序为基础、按照音乐作品的体裁风格的转变为教学线索进行讲授,以引起学生对音乐本体发展变化的兴趣,并有利于他们结合自己的专业有选择的进行深入钻研。

蔡良玉先生的《对西方音乐史教学中中西音乐比较视野的思考》一文则在这方面提供了更为宏阔的思路。文中将古希腊《荷马史诗》与我国的《诗经》、古希腊的音乐哲学和我国早期儒家音乐思想等五项音乐现象进行了对比研究,从而提出了打破学科内割裂的现象、尝试跨学科教学与研究的价值所在。

同样值得关注的还有逸兵的《作为文化现场的“西方音乐”――对西方音乐史教学的一点思考》。文章提出,音乐是一个国家和民族文明的外在表现样式之一,离开了对当时民族文化内涵(文中称为“文化现场”)的基本了解,是无法达到完整捕捉音乐载体信息的目的的。这一观点对音乐史论课深度的开掘提示了有效的途径。

三、高师音乐史论课堂将走向何方

拨开纷繁复杂的观点,音乐史论课开设功能与意义的实现依然离不开对一堂音乐史课的具体环节的思考与勾勒。一堂音乐史课应当帮助学生了解和掌握些什么?在有限的几十个学时中该侧重基础知识的传输还是听赏?从学生的学习收获的角度也许更容易探索这些问题的答案。

(一)基础知识

基础知识的累积是每门学科的学习的前提和必要条件。在音乐史论课程中,关于音乐时期、音乐体裁的基本涵义、每个时期代表作曲家的创作领域和代表作品甚至重要作品的主题等常识型内容皆属于基础知识的范畴。虽然将史论课等同于把这些知识点进行简单灌输是不可取的,但离开了学生对这些知识的认知和记忆,达到更深层的教学目标就是一句空话,犹如离开了文字却要探讨文学。所以,对于基础知识的强制性记忆是必不可少的。那么,基础知识的获取应当依靠什么方法完成呢?按照普通的高师学生的学习能力,通过参照教科书和查阅资料完全可以达到对这部分知识的了解。音乐史教师完全可以放手将这部分内容变为学生的自学内容,并通过制做词条等方式将学生被动的、机械的抄写记忆过程变成学生主动查资料、做笔记的创造性过程。这一方面避免了教师在课堂上照本宣科给学生造成厌倦心理,另一方面大大加速了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记忆。

(二)赏析训练

音乐史课必然包含音乐材料的赏析,但课堂上匆匆的听赏通常犹如走马观花,教师的分析和讲述也多流于空泛――“蕴含了丰富的哲学思想”、“旋律性极强”、“擅长对气氛的渲染”等语句很难令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大量的欣赏内容需要充足的时间作为保证;对于很多篇幅长大的作品,如西方音乐史中的交响乐作品,需要大量的时间和反复的聆听才能使人有比较完整的印象。这样耗时的功课放在课上进行会占据太多时间、影响教学进程,在课下又很难监督学生的完成情况。因此,赏析训练适宜将课下的赏与课上的“析”结合进行。教师在课堂上以“析”为主,从作品的背景、主题、结构、和声、曲式等方面带领学生剖析音乐,并以之作为学生课后听赏的指导,引起学生探索与印证的兴趣;课后学生则可以从容的进行反复听赏,并将所想所得在下次课上反馈、讨论。这样既大大节省了课堂上时间、保证了进度,又使欣赏的效果得到保证,同时还能调动学生主动学习和课堂互动的积极性,可谓一举三得。

(三)音乐史论之“论”

在基础知识得以巩固、赏析材料充分熟悉后,音乐史课最重要的部分,“史论”之“论”就有了实践的基础。回顾上文,音乐史课所要达到的目标――人文性和创造性之所以有得以实现的可能,并非因为音乐史课是简单的基础知识和欣赏内容的叠加,而是因为在课堂上能给学生提供一方思辨的天空。

音乐史作为人文学科,其阐述必然与各种学术观点息息相关,教材的选用、教师的知识结构和主观视角都会影响对一段历史、一首作品或一个音乐家的印象与评价。将观点与史实区别开来,这是史论课上极易被忽视的。尤其在音乐本体赏析的环节,每个人对于作品所产生的高度个人化的感受是千差万别的,在这一基础上产生的观点自然会有差异。不同观点的显现与交流则是学生思辨的最佳启蒙方式。

以论文的形式进行考核是音乐史教师经常采用的方法,也是有效的促进学生深入学习研究的途径。但学生对于这样的功常常是一抄了之,论文变成史实的陈述,无论点可言。因此,论文写作之初,教师对学生立论的引导就显得十分关键。

乘着新课改的春风,音乐史论课程的教学改革方兴未艾。但不可否认,教学改革措施从理论成果到课堂实践再到成功地系统化与定型推广,仍然是前路漫漫。更新教育理念、不断探索更加有效的教学方法,应当是音乐史论教师贯穿于教育实践的不懈追求,只有这样,音乐史论课才能够向着真正的素质教育的方向顺利发展前行。

参考文献:

[1]音乐史论问题研究,于润洋,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2004年1月第一版.

[2]作为“文化现场”的西方音乐――对西方音乐史教学的一点思考,逸兵,艺术百家2006年第四期.

第8篇

关键词:莫扎特;音乐骰子游戏;约翰・凯奇;变之音乐;偶然音乐

1951年,约翰・凯奇按中国《易经》掷硬币算卦的方式创作了《变之音乐》(Music of Changes)之后,莫扎特在1787年创作的《音乐骰子游戏》(Musikalisches Wurfelspiel,K.516f)便经常与其相提并论,被认为是与20世纪偶然音乐理念一脉相承而“出现在18世纪的一些琐碎的例子”。这两部作品如今已成为探讨偶然音乐时常被提及的重要作品。然而在深入研究两部作品之后发现二者存在许多不同的地方。两个作品在产生音乐过程中存在掷骰子(或硬币)这一相同行为,是否就能成为二者同属偶然音乐范畴的逻辑纽带,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所以,本文将在逐个分析的基础上对这两个作品进行比较研究,探究二者的相同与不同。进而思考20世纪偶然音乐的哲学本质。

目前国内外尚未见到有关两个作品的比较研究,但单独研究文献相对较多。曾论及莫扎特作品的比较重要的中文文献包括刘健的《算法作曲及分层结构控制》以及姜蕾的博士论文《解构与重构――20世纪音乐中“开放结构”的观念及实践》等。英文相关文献主要有Gerhard Nierhaus的专著Algorithmic Composition:Paradigms of Automated Music Generation以及Lawrence M.Zbikowski的专著Conceptualizing Music:Cognitive Structure,Theory,and Analysis等。而谈及凯奇作品最为主要的中文文献是由李静滢翻译的凯奇《沉默》与罗布・哈斯金斯《凯奇评传》两本译著,而姜蕾的博士论文《解构与重构――20世纪音乐中“开放结构”的观念及实践》对此作品有较为详细的分析,黄军的硕士论文《中国(易经)对约翰・凯奇偶然音乐的影响》亦有相关论述。英文文献主要有JeanJacques Nattiez,和Robert Samuels编辑的The Boulez-Cage Correspondence以及James William Pritchett的博士论文The Development Of Chamce Techniques in the Music of John Cage等等。

一、莫扎特《音乐骰子游戏》分析

18世纪西欧流行很多通过掷骰子来选择演奏内容的“音乐骰子游戏”。这种游戏最早见于作曲家、音乐理论家约翰・菲利普・基恩贝格尔(Johann Philipp Kimberger)1757年出版的著作《随时准备创作波罗乃兹和小步舞曲》(The Ever Ready Composer of Polonaises and Minuets)。当时一些著名的作曲家。如c.P.E.巴赫、海顿和莫扎特等都创作过这种游戏。

莫扎特的《音乐骰子游戏》包括176个小节的圆舞曲、两个数字方阵和几条游戏说明。176个小节的乐谱中每小节都标有小节数并用双竖线隔开。两个数字方阵表明游戏被分成先后两个部分,方阵内的数字为小节数。游戏用两个骰子,第一次掷骰子的结果对照方阵A列来选择相应的小节演奏,第二次则在B列中选择,以此类推,从第一方阵开始到第二方阵结束。

简要分析乐谱中的176个小节可归纳如下7点:

(1)整个作品为C大调;

(2)每小节都由一些分解和弦构成;

(3)大部分小节由单一和弦组成,主要为C大调的主、属与重属和弦;

(4)少部分小节包含和声进行,都是C大调正副三和弦及重属和弦之间的各种连接;

(5)没有任何一个小节使用独立的C大调下属和弦(F大三和弦),凡出现下属功能和弦的小节全部在小节内就进行到属和弦。这样做可能是为了避免掷骰子选择时出现反功能进行;

(6)重属和弦大多为二和弦,或者是从重属和弦根音下行2度进到重属二和弦。这可能是为了便于避免掷骰子选择时重属和弦与主和弦之间的连接;

(7)根据小节内和弦外音的不同,可以断定G大三和弦有时作为C调属和弦有时则作为G调主和弦。可见作品蕴含了一定的离转调因素。

总结上述7点可以看出:(1)(2)点为基本特征;(3)至(6)点可以说是为了所获音乐符合当时普遍认同的音乐逻辑(比如避免和声反功能进行等)而具备的条件;而第(7)点则似乎是为了在符合逻辑的情况下还可以求多样而设计的。

以上只是定性分析。下面用抽样调查的方法,按照游戏规则,假设每次掷骰子的结果都为相同的数,将数字方阵中的小节数与各小节的音乐内容对应起来。从假设每次掷骰子结果都为2到12,共采样11次,所得到的游戏结果为谱1至谱11的11首小曲。

分析11首小曲发现,每首都为单二部的曲式结构,每首的第一段都是从主调转到属调,第二段从属调的属和弦开始并最终转回主调结束。将这11首小曲逐小节进行纵向比较发现,每小节的和声相同,这11首小曲都基于图中那样一个固定的和声骨架(见图)。

以下考察上述11个抽样样本与可能存在的全部样本之间的关系。首先,这11首小曲包括了全部176个小节,所以无论每次掷骰子的结果是什么数字,所选择的小节都包含在这11首小曲之内。其次,每次游戏产生的16小节乐曲,每小节的位置都是被数字方阵固定的。与11个抽样样本小节的所在位置是相同的。比如第96小节,无论是否被选中,一旦选中则只会出现在乐曲第一小节的位置上。所以,无论掷骰子的结果如何,游戏结果总是会与上述11首抽样样本在结构、和声、调性方面保持一致。因此。上述抽样样本的和声骨架即为全部样本的和声骨架。也就是说,从数学排列组合的角度来讲,游戏存在45,949,729,863,572,161(即11)个样本,但相同的和声骨架让游戏变成了45,949,729,863,572,161首相似而又不同的圆舞曲。

可见,莫扎特在创作这个作品时,首先是按照单二部的曲式结构设计了上述16个小节的和声骨架,并配合两个骰子可能掷出的全部数字,将这个和声骨架用“钢琴织体化写作”的方式,变奏出11种相似而又不同的小曲,再根据和声续进的需要制定一个游戏规则,列出数字方阵并将各小节打乱,进而记录成乐谱所呈现的样子。这样一来,虽然整个作品可以通过掷骰子这样的偶然操作来选择最终的音乐结果。但是所选择的内容始终不离严格的曲式结构、和声布局与调性关系。任何一次掷骰子获得的音乐。都是基于同一和声骨架的变奏。所以说。莫扎特的这个作品实际是附加了掷骰子游戏规则的一首固定和声的单二部圆舞曲。

二、约翰-凯奇《变之音乐》分析

约翰・凯奇《变之音乐》是他1951年前后根据《易经》算卦的方式,通过投掷三枚硬币而创作的四卷本钢琴作品。凯奇在他的《沉默》(Silence)一书中记录了作品的创作方法。简述如下:

凯奇首先预置了填满了具体音乐内容的若干表格。凯奇将这些具体内容称之为“元素”,也就是他后续投掷硬币时所选择的音乐素材。这些元素按声音、速度、时长与力度分成四类。除速度只预置一个表格外。声音、时长与力度各预置8个表格。除这四类表格之外,凯奇还预置了一个叠加表格。在凯奇看来,这个叠加表格是用于统筹“在所给结构空间内总共发生了多少件事”,也就是将前四类表格中各元素组合到一起时的一个组织方法。

声音、时长与力度三类表格,每个表格用横8竖8的方式排列,每个表格里其64个内容。而每类表格中的各元素则“充分利用了《易经》中的阴阳论思想,把构成音乐的各要素分成两种相互对应的方面来考虑”,每类元素都处理成不同层面阴阳对立的两个组成部分。比如声音表格中,每个表格有32个无声和32个有声。32个有声里又有12个乐音,其他则是噪音。在力度的表格中,每个表格只有16个元素是运动的力度,也就是不同幅度的渐强与渐弱,而其他则是固定的力度级别。由于整个作品运用了比例记谱法。五线谱上2.5厘米长度等于一个四分音符的时值,所以在时长表格中,时长就被分成各种形式的分数组合。这三类元素表格中有些元素被凯奇称为“凝固的”,也就是被选中后还可再次选用的,有些则是“流动的”,即选用后便不可再用。速度表格只有32个元素,并包含一些没有内容的空格。这些空格如被选中,则意味着音乐保持之前的速度。

在这样庞杂而又充满内在逻辑的表格面前,凯奇用《易经》算卦的方法,以硬币币值的一面为阳,人头像的一面为阴,投掷三枚硬币得一爻,投掷三次得一个八卦,投掷六次则得一个六十四卦,表格水平方向的8个部分与8个下卦相对应,垂直方向对应8个上卦。用这样的方式在上述若干表格中选择音乐元素,然后依次记录在乐谱上。

从表面上看,这个作品的创作方式具有极强的偶然性,但凯奇预置的元素表格却是精心设计的。所以无论怎样偶然选择都不会跳出这些预置元素的范围。这种事先对音乐各元素进行预置的创作方法,与同时代全面序列代表作品、布列兹(Pierre Boulez)的双钢琴作品《结构》(Structures)如出一辙。甚至凯奇作品中对音乐元素的分类也与《结构》相似。但与《结构》不同的是凯奇将选择元素的权利交给了骰子而不是作曲家。这一点也可见偶然音乐与全面序列音乐之间的近亲关系。两位作曲家也曾在1951年的通信中就这两个作品互相交换过意见。

三、比较研究

基于上述的作品分析,下面分别从音乐本体、创作手法、创作思维及其背后的哲学内涵四个方面比较两个作品。

首先,从音乐本体上比较。

两个作品在音乐本体上唯一相同的地方,是二者都是钢琴作品。而两个作品因历史差异而导致音乐本体上的差异是巨大的,也是显而易见的。这里分别从作品的音高组织、织体、音区、速度、节拍、节奏、结构、力度、记谱法以及钢琴演奏技巧等若千方面简述如下:

1.两个作品在组织音高方式上是截然不同的。莫扎特的作品属于古典主义时期的大小调体系,作品明确是C大调,并且包含清晰的转调过程;而凯奇的作品未按照任何调性或者序列安排十二个半音,而且在自由十二音写作中夹杂了各种噪音,被认为是“凯奇特有的包罗万象式的自由风格”。

2.在织体与音区上,莫扎特的作品始终集中在钢琴的中音区,钢琴织体明显是维也纳古典主义风格的分解和弦与柱式和弦;而凯奇作品的织体呈点描状、并常有音块,作品覆盖钢琴的全部音区。当然音区的不同也与两个时代钢琴构造差异有关。

3.在速度与节拍上,莫扎特的作品明确是圆舞曲的速度,从头至尾保持3/4拍的律动不变,节奏比较平稳;而凯奇的作品因速度、时长是其元素表格中重要的预置内容,所以音乐上频繁变换速度与节拍,大量的休止还造成了痉挛式的节奏。

4.从作品结构上看,莫扎特的作品篇幅短小、曲式结构典型,为单二部曲式;凯奇的作品则篇幅庞大,四卷本相当于四个乐章,乐谱上标记的全部演奏时长为43分钟,每个乐章都没有传统意义上的曲式结构概念,属于20世纪偶然音乐所特有的开放结构。

5.在力度方面,莫扎特作品通篇没有明确的力度标记,对力度要求不清晰;而凯奇的作品同样因力度作为重要的预置元素,所以力度变化频繁,力度的等级跨度很大。

6.在记谱法方面,莫扎特用严格的五线谱记谱;而凯奇使用比例记谱法,谱面上2.5厘米的长度等于一个四分音符的时值。

7.在钢琴演奏技巧方面,莫扎特的作品相对简单,作品明显是给非职业演奏者娱乐消遣使用的;而凯奇的作品对演奏技巧方面要求很高,哑键、击打琴弦、弱音踏板等现代的演奏法的频繁使用,以及触键力度的频繁变化、对乐谱上空白休止部分的控制等等,都需要演奏家有良好的现代演奏技能。

其次,从创作手法上比较。

创作过程包括了预置与掷骰子(或硬币)两部分,这两部分又可以分出若干细节。比如预置怎样的内容、预置的内容怎样分类、掷骰子(或硬币)的具体方法等等。这些都属于创作手法的范畴。两个作品在这些创作手法上有如下两点相同之处:

1.两个作品都是通过偶然选择的手段来获得、产生音乐的。莫扎特是通过掷骰子,凯奇是通过掷硬币。这也是唯一将两个作品搭建在偶然音乐范畴内的因素。

2.两个作品都存在着掷骰子(或硬币)行为之前事先预置音乐材料的现象。莫扎特事先预置和声骨架,而凯奇则事先预置元素表格。也就是说二者在偶然行为之前,都事先预置了必然因素。表面的偶然行为背后。都有必然的预置内容。当然对这些必然内容的预置,也一定都基于事后要掷骰子(或硬币)来选择,这一偶然行为而展开。

而两个作品在创作手法上的不同之处有三点:

1.两个作品预置的具体内容不同。对莫扎特来说,预置的是那个固定的和声骨架,也就是对调性、和声、曲式结构、节拍等因素的预置。而对于凯奇来说预置的是各个元素表格,也就对声音、时长、力度与速度等因素的预置。两个作品预置内容的分类不同体现了各自时代对音乐基本素材的不同认识。

2.两个作品在掷骰子(或硬币)这一偶然行为中的具体操作过程是不同的。这一点从上文对两个作品的具体分析中可以看出,不再赘述。

3.两个作品偶然行为的实施者不同。莫扎特的作品实施偶然行为的是演奏者(游戏者),作曲者的工作是严谨而理性的。而凯奇的作品实施偶然行为的是作曲者,作曲者的工作即有严谨的预置元素表格,也有掷骰子选择音乐结果的偶然行为。虽说凯奇的作品因比例记谱法的缘故,导致演奏者在演奏过程中同样存在一定的偶然因素,但这种偶然程度远小于作曲者创作时的偶然程度。

第三,从作品的创作思维上比较。

两个作品的相同之处在于,外显的偶然因素与内隐的必然因素之间相辅相成。两个作品掷骰子(或硬币)的行为,都发生在预置行为之后,而预置的行为却又都发生在掷骰子(或硬币)的意识之后。也就是说,先有掷骰子(或硬币)的想法,然后去预置一些必然的内容,然后再通过掷骰子(或硬币)这样的偶然行为,去选择提前预置好的必然内容。偶然的行为与必然的预置内容在这个思维过程中相得益彰。

而两个作品在创作思维上的不同之处在于,两个作品思维的意识结构不同。奠扎特创作时的意识结构是一种收拢型的结构。在预置时先预置一个终点(即那个固定的和声骨架)。所谓的创作过程是按规则选择若干个出发点(即将和声骨架进行多次和声变奏),并将这些出发点与终点的结果相连(按游戏规则将各小节重新排列),无论从何处出发都要走向相同的结果。这就好比无论站在篮球场的哪里,也无论怎样的运球过程,最终都是要将球投进篮筐一样。但凯奇则截然相反。他创作时的意识结构是发散型的结构。预置时预置的是一个起点(即若干元素表格),从起点出发向四面八方放射出去(即无数次投掷硬币获得的音乐结果),至于最终去向何方并没有预判。这就好比站在球场固定点上将球向外随意抛出,落到哪里可能都有。凯奇的这种发散型意识结构不仅是20世纪偶然音乐的重要特征,也对后续观念艺术运动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对20世纪后半叶各艺术门类在创作思维上的开拓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最后,从创作思维背后的哲学内涵比较。

两个作品虽然都存在偶然行为,但这两个偶然行为背后的哲学内涵是不同的。这一点需要从两位作曲家生活年代的时代思潮来切入。

莫扎特生活的年代正是欧洲进入国际化的一个关键时期,这仅从莫扎特童年周游列国巡回演出的经历便可管中窥豹。从17世纪下半叶开始不仅人与物在欧洲大陆上自由流动。就连王公贵族间的政治权力也不断流动。比如汉诺威公爵加冕为英国国王,法国与西班牙皇室相继统治意大利的大部分地区,德国公爵之女则成为了俄罗斯女皇等等。这些政权上的“张冠李戴”还伴随着思想上的启蒙运动与生产方式上的工业革命。政治、经济、文化上的互相杂交成为这个时代欧洲的主要特征之一。在这样一个背景下,精神上驱使启蒙运动与工业革命的理性,日渐成为人们趋之若鹜的对象。因为拥有理性就拥有文明、拥有工业革命的新成果,就可以掌控经济、军事、政治等诸多社会要素。所以崇尚理性成为当时的一种时尚、一种时代思潮。人们努力将理性应用到各行各业,甚至像掷骰子这样看似依靠运气的游戏,也引发了概率论这门科学的诞生。莫扎特的这个作品自然也依附于这种时代思潮。作品背后充分的理性设计,确保游戏者偶然投掷骰子依然能获得结构严谨的音乐,用表面的偶然选择来映衬背后的理性光辉。作品的哲学内涵其实是在非理性的行为中探求理性。

但凯奇所处的时代则不同。从文艺复兴以后西方人沿着科学理性的道路不断前进、不断探索,到了20世纪却引发了两次世界大战几乎将古老的欧洲夷为平地。尤其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中错落有致、功能齐备的奥斯威辛集中营与日本原子弹爆炸,这些惨绝人寰的战争罪行背后渗透出的理性因素,在战后对西方社会产生了剧烈的冲击。同时在亚非拉民族解放运动中,欧洲社会倚靠理性思维统治上百年的殖民地纷纷要求独立。这些现象导致西方社会开始对文艺复兴以来的理性思维进行集中反思。这反思不仅包括对欧洲过往思想中非理性因素的重新梳理,也包括对非西方文明中非理性因素的渴求。海德格尔、萨特等人的存在主义思想风靡一时,同时铃木大拙、克里希那穆提等人所引介的东方思想也成为西方社会的时尚话题。而凯奇按中国《易经》掷硬币的方式创作的这个作品,恰恰映衬了这种对理性的反思、并对非理性因素重新梳理与渴求的时代思潮。作品的哲学内涵其实是在理性的起点上对非理性因素的探索。

综上所述,可将上述四个方面的比较按相同与不同列举为表。

结论

第9篇

论文关键词:黄帝内经,音乐医疗,养生

《黄帝内经》,是中国现存最早的中医理论专著,被认为中医学的奠基之作。从《黄帝内经》开始,中国医学由经验医学提升到理论医学的新阶段,确立了其独特的理论体系。书中不仅总结了春秋至战国时期的医疗经验和学术理论,还吸收了秦汉以前有关天文学、历算学、生物学、地理学、人类学、心理学知识,运用阴阳、五行、天人合一等哲学理论来阐述问题。《周易》里的“阴阳”哲学,《尚书》里的“五行”学说,还有《论语》里讲的“两端”、“中和”、“和为贵”、《孟子》、《中庸》的“阴阳五行”构成论、“中庸”方法论,对《黄帝内经》都有直接的影响。

《黄帝内经》其中的五行学说,借鉴自中国哲学,大致分为两种观点,一种认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是由金、木、水、火、土五种基本物质之间的运动变化而生成的,五行是金、木、水、火、土五种物质的运动,任何事物都不是孤立的、静止的,在不断的相生、相克的运动之中维持着协调平衡;另一种观点认为五行是金、木、水、火、土五种物质运动方式。“行”被理解成运动。认为五行就是五种基本走势。

《黄帝内经》中的《素问·阴阳应象大论》、《素问·金匮真言论》中提出了“五音应五脏”的观点,把五音中宫、商、角、徵、羽与人的五脏(脾、肺、肝、心、肾)和五志(思、忧、怒、喜、恐)等生理、心理内容用五行学说有机地联系在一起,详细地提出“肝属木,在音为角,在志为怒;心属火,在音为徵,在志为喜;脾属土,在音为宫,在志为思;肺属金,在音为商,在志为忧;肾属水,在音为羽,在志为恐。”通过五行属性将角、徵、宫、商、羽五音与怒、喜、忧、悲、恐五种人体情志活动联系在一起。这是世界医学中上最早确立的音乐医疗理论,在养生保健,诊治疾病等方面有着重要价值及指导意义。《素问·阴阳应象大论》里面的“悲胜怒、恐胜喜、怒胜思、喜胜忧、思胜恐”用的就是相声相克理论以情治情的医疗方法。

在中国五声调式里的五声音阶是按五度的相生顺序,从宫音开始,宫生徵、徵生商、商生羽、羽生角,依次相生,产生出来的,在五行中,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宫属土,徵属火、商属金、羽属水,角属木,按照五行学说,音乐的宫徵商羽角对应土火金水木。它们之间于调式上为主属关系,此为相生;而五行中的相克,如木得金而伐,火得水而灭……;均为大二度,系不协和音程,这样的音程在中国传统音乐中属相克。由此得出结论:五行与五声密切相关。

黄帝内经记载:“宫音悠扬谐和助脾健旺,旺盛食欲;商音铿锵肃劲善制躁怒,使人安宁;角音条畅平和,善消优郁,助人入眠;徵音抑扬咏越,通调血脉,抖擞精神;羽音柔和透彻发人遐思、启迪心灵。”“宫为脾之音,大而和也,叹者也,过思伤脾。可以用宫音之亢奋使之愤怒,以治过思;商为肺之音,轻而劲也;角为肝之音,调而直也;徵为心之音,和而美也;羽为肾之音,深而沉也。”由此可见,我国古代已经通过音乐来治疗疾病了。属于本脏之音均可用于治疗本脏之病,我们还可以根据五行生克的规律,治疗其它脏器的病症。

宫调式的音乐在五行中为土,风格庄重淳厚,能调和脾胃及消化系统,增进食欲,滋补血气。商调式的音乐五行为金,风格高亢悲壮,能调和呼吸系统,通宣理肺,适应于精神萎靡,体虚畏寒等症。角调式的音乐五行为木,可治肝气不舒,食欲不振、夜寐多惊等症。徵调式的音乐五行为火,风格欢快热烈,活泼轻松,能增强心脏功能,调节血液系统,治疗胸闷气短等症。羽调式的音乐五行属水,风格凄惋苍凉,能增强肾脏功能,调节泌尿生殖系统。

这里的音乐治疗思想的基础是各种调式的特征及所产生音乐情绪。虽然这些提法虽有些片面,有一定的局限性,因为每种调式所能表现的情绪远不是这部医书里说的这么简单绝对,但仍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和学术价值。

人体是肝心脾肺肾五大系统的协调统一体,《黄帝内经》所说的五脏,实际上是指以肝心脾肺肾为核心的五大系统。各个系统按照五行相生相克规律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相互制约,并保持相对稳定状态。这是中医理论体系中的核心理论之一——整体观念,也是音乐养生的理论核心之一。

现代医学通过科学研究表明:音乐不仅有镇静作用、镇痛作用、降压作用、调节情绪,还能调节人体各系统的生理功能,对呼吸系统、循环系统、内分泌系统、消化系统、神经系统等都有调节作用,促进身心健康,达到治疗疾病的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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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篇

音乐美学问题的认识论述 音乐美学问题的认识论述 :小学音乐论文:音乐课堂教学过程 我国民族音乐的形成与特点 音乐鉴赏教学中的创造性思维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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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感性与理性相结合——音乐美学特征语言表述的可能性探寻 二、具象与抽象的融合——音乐美学学科的发展定位

上文关于音乐美学表述的实现已经论述了它的可能性和可实施性,虽然学者们对于相关问题在方向和方法上已经提出了引导性的建议意见,但要真正实现学科语言的表达还有需要解决的困难与问题。其中,使感性描述最大限度的发挥其有效性和理性分析最大程度的还原音乐中呈现出的感性要素是一个具体而又复杂的过程。对于具体音乐作品中的感性与理性的认识在很多学者的研究中都有所提及,例如韩锺恩教授在感性与理性的中心问题上指出,①“逻各斯(logos)之所以退出中心,就在于它极端理性;语音(phono)之所以成为中心,就在于它复原感性。因此,所谓逻各斯中心主义向语音中心主义位移,其实质就是:由相对约定、模糊、虚幻、抽象的逻各斯,逐[12]渐趋向于绝对确定、清晰、实在、具像的语音。”本文认为,这种形而上学的哲学思想虽然本身具有的不足是致使这种理性分析重心偏移的成分,但是真正影响这种问题平衡的是对于理性哲学部分的过分强调,而忽略了对于感性问题的重视。因此,学科的发展需要建立在对学科性质和属性的定位上,如上文所述,音乐美学存在三种属性,即本质属性、感知属性和价值属性,三种属性之间亦存在一定的逻辑关系,本文以为,这种关系首先表现在,以具象作品为基础的研究方法上。从这个角度上来说,音乐美学的本质属性和价值属性都需要通过对于具体作品的感知来实现,因此,音乐作品中可以具体分析或可以被具体化的要素都是音乐美学研究中至关重要的切入点。其次,上述三种属性的关系还表现在,抽象属性的实现方面。价值的衡量需要一定的标准,本质的概括也需要某种对比,所以,这两种属性都具有抽象性,都不具备独立性,需要建立在可具体化的条件之上,在这个过程中,对于具体作品的感性认知无疑成为了实现二者的最有效方法。而这种具象属性与抽象属性的转换不是像法则一样一成不变的,而是根据不同情况自由变化的,因此,上述三者之间更类似于一种游移关系。对于音乐作品的感知需要以一定的历史环境为背景,在不同的音乐历史时期,音乐风格有着显着的差异,因此,音乐具体表现手法也有着迥然不同的使用习惯。例如古典主义时期,作曲家的创作严格按照功能和声的写作方式序进,而浪漫主义的鼎盛时期,作曲家们往往有意规避传统中的规则与习惯,追求和声的复杂化,最大限度的去功能化,这样就导致了音乐在风格上的区别,从这个角度来说,音乐的本质发生了变化。此外,在两个不同的时期,音乐欣赏的标准也随着音乐风格的变化而变化着,因此,无论是创作主体还是审美主体对于音乐价值判断的标准也在随着时代的变化而不断调整的,调整的要点即是对于音乐具象属性和抽象相对合理性的融合,同时这也避免了音乐美学由于侧重从理论到理论的研究而变得晦涩难懂,也能更加客观的从具体环境、风格、作品等感性认知的角度出发,使其通过有理有据的实际分析和理解,从而在理论抽象升华的过程中,最大限度地对作品进行有效性表述,进而回归到具体音乐中,最终实现对于音乐作品从感知到解析以及在此基础上进行阐释的过程。结语随着当代音乐美学的发展,除了传统的学科基本问题依然存在之外,面对20世纪各种新理论、新观念的不断涌现,本文认为,首先对于学科的原理性和实践性研究仍然是研究的侧重所在,而关于二者相结合的问题仍然是一个有拓展潜力的领域;其次对于学科所具有的属性问题,很多学者都分别从一般性与特殊性两个方面进行了论述,但二者的关联性及并存性并未得到相应系统化理解和认知;再次,当代的哲学对于本体的提倡使我们在以往研究的基础上对于音乐作品感性认知进行更深层面的研究尝试。而如何将感性的音乐有效的描述,如何将理性的分析与审美主体表现的可感性相对应,如何实现音乐美学学科意义的语言表述等问题都是新时期音乐美学研究所涉及并亟待解决的问题;最后,当代的研究现状客观上加速了我国的研究者对上述新问题进行进一步的研究和探讨,而从现阶段学界关注的重点问题和相关学者们近期的研究成果来看,学科间的交叉研究在不断加深,在多元化的发展前景中怎样兼容他学科优势的同时进一步显现音乐美学的学科意义是值得研究者们思考并研究的问题。

第11篇

艺术学理论研究的路径与指向

在学界有一个基本共识,就是对任何一种理论研究、一种学问乃至一门学科,都认为应该是有特定的指向、依据特定的视角研究现象世界的特定方面,从中发现具有普遍意义的规律,抽象提升而形成概念、范畴及其逻辑体系。当我们运用这些已知的规律或范畴去探究未知世界时,它们便成了方法。由此可知,理论研究乃至一门学科的研究方向的确立,其规律、范畴与方法是对同一“智识”的不同认知或不同表述;另一方面所谓研究、学问、学科可以由两种不同的路径来完成,一是自上而下,一是自下而上。艺术学理论学科建设也是如此。很显然,硕士生和博士生的研究方向,以及学位论文的选题也不例外。如上所述,艺术学理论研究应该从高度抽象的艺术理论(即艺术学原理)出发,运用艺术学所特有的范畴与方法研究具体的艺术现象,解决各艺术门类之间的具体问题,这便是自上而下的研究路径。我相信,艺术学理论也应该像文学学或文艺学那样,有跨越各种艺术门类之上,具有高度抽象的艺术学理论的研究论文,也热切希望我们的研究生能够做出这样的理论文章。然而,常识告诉我们,艺术的一般规律正是从艺术门类的特殊规律中抽绎出来的。没有一种艺术的一般规律,可以脱离各种艺术门类而存在,因此从艺术门类研究中抽绎出的艺术学理论一般规律,这便是自下而上的研究路径。从学理上看,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这两种研究路径是相辅相成的,相互间也是不可偏废的。但是,鉴于艺术学理论学科在我国的发展现状,以及我们的研究生实际的知识积累与研究能力,我们又不能不对这两种路径作务实的考量。首先,我们应当认清艺术学理论研究对象的特殊性,它与文学学或文艺学的研究对象有显著的不同。文学学或文艺学属下的各文学门类(如诗歌、散文、小说、戏剧等)虽然同样存在着形式的差异性和规律的特殊性,但它们都是以语言文字作为自己的物质载体和表现手段,应当说,文学学或文艺学研究者作跨门类的、抽象的研究相对方便一些。而艺术学理论研究对象则大不同,不仅美术、设计等造型艺术门类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差异,音乐、舞蹈、影视等表演艺术门类之间也存在着很大的差异,直至造型艺术门类与表演艺术门类之间更是存在着显著的差异,对于研究者几乎可以说是隔行如隔山。这给艺术学理论研究进行跨门类的、抽象的研究带来了很大的困难。我想,西方的一些艺术学理论学者常常将自己的研究设定在某一领域也是依据其差异而定的,比如有选择造型艺术门类范围,或者说设定在相邻近的几种艺术门类的范围。也许就是出于这样的考虑,专家们跨门类跨得太大,难免要说外行话,闹出大笑话。换言之,艺术学理论自上而下的研究选题,不仅需要有抽象思辨能力和对艺术学原理的把握,还需要具备既广阔又深厚的艺术门类研究的积累,二者缺一不可。依此推论,没有对各种艺术门类既深且博的研究,绝无可能做好高度抽象的艺术学理论研究。从现实状况看,我们的大部分研究生,不仅硕士生很难有这样的知识积累,博士生也很少有能这样精通两门或者更多艺术门类专业知识的储备。即便是我们的教师,在这方面的积累又能做到什么样程度呢?再者来看看艺术学理论这一学科的研究现状,尤其是它在我国的发展,也同样制约着我们采取自上而下的研究路径。在西方,现代意义的艺术学理论研究虽说是建立于19世纪末,但始终是被当作处于变幻流动的学术研究,没有真正进入到高等教育的常态化教学体系。所以,它可以不断出现新视角、新指向,产生新观点、新方法,却难以像文学学或文艺学等其他学科那样形成精密完备的、具有经典意义与权威性的理论体系。西方艺术学早在20世纪40年代中后期传入我国,但真正全面产生影响,以至在我国学界获得认同却是在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90年代的事。而且,在我国又有一个特殊现象,就是艺术学学科设立在前,理论研究反而滞后。就是说,我们已经培养出一批又一批艺术学理论学科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也有一些学者在努力撰写这方面的理论著作,但由于学界至今对艺术学理论的基本理念、基本构架、基本范畴还没有形成较为明确的共识,甚至还在为“什么是艺术学”争论不休,还在为艺术学学科究竟是不是一个“伪命题”存有疑虑,因而学界始终没有能拿出一部普遍认可的艺术学理论教材。在这样的学术背景下,我们有什么理由一定要求研究生作自上而下的研究呢?因此,我认为,现阶段的自下而上的艺术学理论研究,绝不仅仅是由于个人能力或整体研究的不足而不得不采取的权宜之计,可以说,这主要是一种务实的、有利于学科建设的长久之计。当然,我们不能要求艺术学理论研究者精通每一门艺术,但同时我们也无法相信,一个甚至连某一个艺术门类都不精通的人会成为真正的艺术学理论家。这种说法可能会引起争议,但在这里,我只是就共性而言,就事论事。事实上,倘若研究者不能根植于艺术门类的研究,甚至连研究对象的学术发展状况、学术前沿都不了解,又如何去深入研究,揭示出规律性的问题呢?同样,对各艺术门类都只知道一点皮毛,不深入了解研究对象,就急于提升上去,描述一般性规律,犹如沙滩上造房,没有不失败的。我们的硕士生和博士生,包括我们教师在内,如果能够扎扎实实地以各种门类艺术的理论研究为基础,从中抽绎出跨越各种艺术门类之上的艺术学理论,逐步形成高度抽象、较为完备的艺术学理论体系,这无疑是对艺术学学科建设极有价值的贡献;也只有学科建设发展到这一阶段,才能有真正属于这个学科的自上而下的研究路径。

艺术学理论与美学的区分

说到这里,有必要谈一谈艺术学与美学的关系。因为,艺术学理论偏重思辨、指向一般的特征,从表面上看与同样以艺术为研究对象的美学(这里主要是指18世纪末以来又被称为“艺术哲学”的美学概念)很近似,所以人们常常将二者混淆起来。现在有不少采取自上而下研究路径的艺术学研究论文,实际上是不自觉地从美学立场出发的。我在这里不能不加以辨析。大家知道,艺术学创立之初,是因为其时对艺术做理论研究的任务主要由美学(艺术哲学)承担。然而,美学作为哲学的一个分支,它来自于对人的感性认识的研究。艺术之美包括形的美、音的美、色彩之美,乃至风格之美,固然也是美学的研究对象,与艺术学理论在研究对象上有一定的交叉重合,但由学科性质所决定,美学对艺术现象的哲学思考是指向人类的一般认识规律的,与艺术学理论对艺术现象的研究指向艺术创造的一般规律大相径庭。由此,也决定了二者的着眼点、思维方法的不同。换句话说,美学(艺术哲学)是从美学本身的观念原则出发评判艺术,它对艺术品的研究方法、所获结论,与其把包括自然现象、社会现象在内的一切美作为对象,并没有根本的不同;美学的任务,是要揭示人类感性认识的基本规律,揭示作为人类认识“初级阶段”或“低级形式”的审美活动,有怎样的独立价值、特殊意义,以及如何发展与完善人类的感性认识。这种以艺术作为典型性对象自上而下的美学研究,对于以往偏重理性认识进行研究的哲学,当然是极为重要的补充,但对于艺术领域涉及的艺术家及其艺术创作活动来说,却显得有点不着边际,难免有隔靴搔痒之弊。美学家可以不精通艺术门类,艺术家也可以不懂美学(艺术哲学)。正因为如此,艺术学应运而生便有了自己的存在空间。进言之,与美学(艺术哲学)不同,艺术学理论的研究不论是自下而上,还是自上而下,其指向必须是包括艺术起源、艺术本质、艺术创造、艺术作品、艺术发展规律等等在内的艺术家及其艺术创作活动。换言之,艺术学理论不仅以艺术作为研究对象与出发点,更把艺术作为自己研究的终极指向。费德勒曾经严辞批评美学对艺术的研究只是抓住了艺术表层的、部分的附加属性,而无法深入研究艺术活动内层的本质,这样的研究对艺术家及其艺术创作活动是有害的。因此,他在创建现代形式的艺术学的同时,努力与美学划清界限、分道扬镳。用日本学者黑田鹏信的话说:“美学,把美做对象,是最稳妥的事。倘使把艺术当作对象,还是艺术学来得妥当。”④由此可见,美学(艺术哲学)理论体系再高深、再抽象、再完备,也不是今天的艺术学理论应该直接拿来作为自上而下研究的逻辑起点的。如果我们仍以美学(艺术哲学)的立场来讨论艺术学,那只能是走回老路,扼杀艺术学。了解这段历史,认清艺术学与美学(艺术哲学)关系的目的性,是要提醒我们的研究生不要把艺术学理论的研究论文写成纯粹的美学文章。艺术学理论研究偏重思辨、指向一般,唯有深刻的理论抽象与具有普遍意义的规律揭示,艺术学理论才有可能对艺术家及其艺术创作活动产生启发、引领的作用;但它的抽象上升是有特定的范围的,也就是说,艺术学理论研究只能抽象上升到艺术一般,而不需要像美学(艺术哲学)那样指向认识一般。由此,我想概括出以下几点艺术学理论研究应有的特征:1.艺术学理论论文应立足于艺术本身并且以艺术活动为终极指向,而不是泛泛地立足于哲学,并且以哲学认识为终极指向;研究对象不是以艺术为典型的感性认识,而是艺术家及其艺术创作活动本身。2.艺术学理论论文选题应侧重研究艺术创造者与艺术活动之间的关系,研究艺术创造者如何从事艺术创造,其基本问题是艺术创造者与艺术对象之间、与艺术创造之间的关系。3.艺术学理论论文主要是考察具体的艺术活动,从各种门类艺术的理论研究中总结抽绎而来,所要揭示的应是艺术活动内在规律,或者艺术创造者观照现实、从事艺术创造的一般规律,而不是从一般美学原则演绎而来,以主观性原则对艺术现象作一般的价值判断。4.艺术学理论研究中的艺术主体可以是艺术接受者,但更主要指向艺术家,艺术创造可以涉及艺术审美,但主要指向艺术品的创造、传播过程。5.艺术学理论论文的研究结论,不应是给艺术家一些何为美与不美或者如何判别美与不美的抽象原则,而是必须对艺术家及其创作行为具有直接的引领作用。可以说,是艺术家迫切需要的,对艺术活动有指导、引领意义的研究命题,就是艺术学理论论文的好选题。如此说来,对于艺术学理论研究并不意味着我们绝对排斥借鉴美学的一些理论来研究艺术学。为什么我们可以借鉴其他各种学科的观点或方法来研究艺术现象,却独独不能借鉴美学的观点或方法呢?当然不是。艺术学研究可以从政治学、历史学、文化学、社会学等各种学科获取营养和方法,当然也可以从美学中获取营养和方法。我们反对的是,不知道艺术学与美学的分工,直接以美学原理来研究艺术,甚至以美学取代艺术学,以为这就是艺术学理论自上而下的研究路径,结果一脚踩空,得出一些大而无当的结论。

艺术学理论研究

所谓广度,是衡量涉猎艺术门类或多或寡、运用方法或综合或单一、研究结论或普适或专门的维度。所谓深度,则是衡量我们的研究无论抽象提升,还是深入挖掘,所能达到的透彻程度的一个维度。相对而言,广度是一种横向的研究视角,而深度则是一种纵向的研究视角。这两种视角既有区别,也有联系。例如,我们可以借鉴、运用多种其他学科的范畴或方法来考察某一艺术现象。从跨学科的开阔视野或方法的综合运用来看,这样的研究是有广度的。如果做得好,有助于人们全面认识、深入理解这一艺术现象,那么,这种研究的广度也同时具有深度的体现。但如果对所运用的各种范畴或方法缺少深刻的理解,对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缺少深层次把握,这样的研究必然是杂芜零碎的,既没有深度,也不见广度。同样,我们可以用一种范畴或方法来考察多种艺术门类,从涉猎的范围来看,这样的研究是有广度的;如果做得好,有助于人们从多种艺术现象中认识艺术一般规律,它又体现出另一种深度。但如果不精通所涉猎的多种艺术门类,对它们的共同艺术规律缺少把握与抽绎能力,这样的研究又只能是生搬硬套的,同样是既没有深度、也没有广度。此外,从揭示某一艺术现象所隐含的艺术规律中作举一反三的研究,也可视为既有深度又有广度;同样,从综合考察多种艺术现象所共有的艺术规律中作举三证一的研究,也是既有广度、又有深度的。但如果举一而不能反三,其深度必然大打折扣;举三而无法证一,其广度也会受到质疑。由此可见,艺术学理论的研究广度与深度,存在着相互依存、相互转化的辩证关系。在这里,我想侧重谈谈艺术的内部研究与外部研究的关系。从目前本学科研究状况看,艺术学理论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基于“艺术自律”的认识,将艺术视为相对独立、自成体系的艺术家特有的精神活动,侧重于艺术形式、艺术活动自身规律的内部研究;这样的研究被称为艺术形式分析。一是基于艺术是人类精神活动整体的有机组成部分的认识,认为艺术家及其艺术活动始终处于人类社会政治、经济、学术、宗教、风俗乃至技术的全面包围与直接影响之中,努力揭示社会文化与艺术家及其艺术活动的必然联系;这样的外部研究被称为艺术文化学。据此来说,无论艺术形式分析(内部研究)还是艺术文化学(外部研究),这两类论文选题也都属于艺术学理论研究的范畴,都是我们需要和欢迎的。至于艺术形式分析大多表现为对深度的追求,艺术文化学大多体现出研究的广度,这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我们绝不能因此而错误认为,艺术形式分析方面的论文只应追求深度而无须考虑广度,或者艺术文化学方面的论文只需追求广度而可以不考虑深度,那样做,我们不可能有真正的深度或广度。如前所述,在艺术学理论研究中,深度与广度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作为关于艺术的内部研究,艺术形式分析既可以侧重研究艺术一般,也可以重点考察艺术特殊;既可以从艺术一般出发而指向艺术特殊,也可以从艺术特殊出发而指向艺术一般。可见,它的广度,可以表现为对多种门类艺术中存在的共性形式因素的综合考察与比较研究,也可以是综合运用多种研究方法对某一艺术门类的某种形式的考察,甚至还可以表现为某一艺术门类某种形式的研究结论具有较为广阔的艺术学意义。假设这样的研究只限定在某一门类艺术的某种形式,只会运用某一种方法作就事论事的研究,获得的结论也仅仅局限于此而不具有艺术一般的意义,那么,它既没有广度,也不可能有艺术学理论意义上的深度。如果说它有价值,充其量也只是艺术门类研究的价值。反过来看,假设艺术形式分析虽然横跨几种艺术门类,但考察的形式因素并不真正具有跨艺术门类的共性;运用的研究方法虽然种类繁多,但研究者并没有理解这些方法各自的功能、适用范围以及它们之间的互补性;获得的结论虽然抽象、具有一般意义,但超出艺术之外而指向其他学科,那么,虽然表面上看它有广度,但不可能有艺术学理论意义上的深度,因而这种广度也是虚假的。作为关于艺术的外部研究,艺术文化学同样必须是广度与深度的统一。其深度的体现,主要是研究者能够深刻把握与透彻阐发社会文化(包括政治、经济、学术、宗教、习俗乃至技术)对艺术家及其艺术活动的影响作用。实际上,在社会文化诸因素和艺术家及其艺术活动之间,存在着各种层面的联系与种种发生作用的中介环节。假设这类研究不能揭示出其间真正的联系,做实中介环节,也就是说,如果艺术文化学研究缺少深度,便会造成两张皮的现象,其广度只能是虚假的。假设这类研究虽然揭示出社会文化诸因素和艺术家及其艺术活动的联系与种种中介环节,但只停留于表面,而未能深入到艺术形式内部考察社会文化因素如何影响艺术家及其艺术活动,或者所得的结论不是指向艺术,而是指向社会文化,那么,它既不见深度,也不具有艺术学理论意义的广度。进言之,艺术形式分析如果真正做到了研究深度与广度的统一,常常会类似于艺术文化学研究。同样,如果艺术文化学研究真正能够深入,又常常与艺术形式分析有相似之处。换言之,艺术形式分析与艺术文化学这两种研究仅仅是各有侧重,而不应该绝对的对立起来。我们甚至可以这样认为,艺术形式分析如果能够有效地引入艺术文化学的一些观点与方法,便获得了研究的广度;艺术文化学如果能够有效地进入艺术形式分析的层面,便获得了研究的深度———这两种情况都是我们乐于见到的。

关于艺术学理论学科研究生论文选题的基本意见

当然,我的这一说法和提倡也多为个人意见,是根据现实状况而提出的,期待大家的讨论。最后,我想补充谈一下艺术学理论一级学科之下的各类二级学科之间的关系,也就是我们硕士生和博士生所选择的不同研究方向之间的关系。它对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也有直接的影响。我们知道,在艺术学理论学科下的二级学科中,艺术理论侧重研究艺术本质、艺术起源、艺术分类、艺术活动(包括艺术创作和艺术形式)的基本范畴或基本规律等等。艺术史侧重研究作为历史现象的艺术家及其艺术活动发生、发展、演变的规律,可以包括中国的、外国的、古代的、现代的,又可切块为艺术通史、艺术断代史、艺术思想史、艺术风格史、艺术类型史、艺术接受史、艺术传播史、地域艺术史、民间艺术史、艺术考古等等。这是两门最主要的艺术学基础理论学科,也是目前艺术学理论学科研究生主要选择的研究方向。作为应用理论研究,艺术批评、艺术管理也可以涉及多方面领域,包括古代的、现代的,研究领域所涉的内容也十分丰富。在史与论、基础理论与应用理论之间,我们不能只注意专业方向之间的差异性,而忽略它们的相互关系。否则,将它们孤立对待,只能作茧自缚,致使研究思路受到很多限制。再进一步说,如果我们仅着眼于二级学科之间的差别性,这些专业方向看起来很细碎、很繁杂,但实际上,它们是密切联系的,是我们研究同一艺术问题的不同观照侧面。同样以艺术家及其艺术创作活动为对象,艺术理论侧重于观念体系、范畴体系、方法论体系的研究,虽然比较抽象,但却是靠艺术史研究支撑的,是从艺术史研究中抽绎出来的。艺术史侧重于对已经发生的历史现象的研究,从中揭示具有普遍意义的艺术发展规律,这样的研究显然也离不开艺术学理论研究的支持。而艺术批评、艺术管理作为直接干预艺术创作和艺术活动的研究,更是以艺术理论与艺术史的把握为根据的。因此,一方面,我们应该依据对艺术学理论研究与艺术门类研究的关系的认识,从总体上把握我们研究生学位论文命题的性质,确保其属于艺术学研究界域;另一方面,我们也必须认清艺术学理论各专业方向的各自侧重及其相互关系,使我们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既有明晰的专业方向的指向性,又不至于割裂地看问题,而能综合运用艺术学理论各二级学科的知识与方法,展开史论结合、基础理论与应用理论结合的研究。关于艺术史研究,有必要多说两句。现今西方的艺术史研究,大多放在历史学的门下。研究的对象主要是造型艺术史,除绘画外,建筑、雕塑和陶瓷等工艺美术及其他造型艺术都包括了。这相当于我国在美术与建筑、设计分家之前的美术史范畴。我们可以把它称为狭义的艺术史。前面我已经提到,造型艺术史之外,包括音乐史、舞蹈史、影视艺术史在内的表演艺术史研究,又何尝不是另一种狭义的艺术史呢?西方的艺术史似乎不包括它们;我国现在设置在一级学科艺术学理论中的二级学科艺术史,与西方现存的艺术史最大的不同,是不仅将造型艺术作为研究的对象,也把音乐、戏剧戏曲、电影电视等作为研究对象。概括来说,视觉艺术史、听觉艺术史、表演艺术史都涵盖了,我们可以称之为广义的艺术史。我们如果注意到艺术史研究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就应该根据研究者的学术背景的不同,对其研究范围的广、狭采取包容的态度。要一位艺术学理论学者什么门类艺术都懂才能做研究,无异于天方夜谭。但是,我们可以要求研究者能够将一般落实到特殊、在特殊中抽取出一般,能够将研究的广度与深度统一起来,将外部研究与内部研究融汇起来,将史、论研究结合起来。那么,什么样的命题才是艺术史的研究对象而有别于常见的门类艺术史的研究对象呢?我提出如下几点仅供参考:1.以艺术门类的历史素材为研究对象,但研究宗旨是讨论艺术本质、艺术分类、艺术起源、艺术形式的发生与演变等问题。2.以两个和数个艺术门类的历史素材为研究对象,研究宗旨是讨论它们之间共同的规律性问题。3.以历史上重大艺术现象为研究对象,而这些艺术现象并非局限于某一艺术门类,而是多种艺术门类共有的表现,研究宗旨是讨论它们之间共同的规律性问题。4.以历史上某门类艺术的艺术现象、艺术作品、艺术家为研究对象,运用社会学、历史学、伦理学、人类学、文化学、语言学、图像学、经济学、政治学、考古学、民俗学、宗教学等相关学科的研究方法,抽绎出其中与其他艺术门类具有共性的规律。5.以历史上某一艺术流派、团体或艺术家为研究对象,讨论其与社会之间产生的多种相互影响,揭示其艺术思想、风格、传播等在社会历史中的发展规律。6.以上诸种研究的交叉研究。总之,不论是从两种或数种门类艺术素材出发,还是从一种门类艺术的素材出发,艺术史的研究,在总体上表现为自下而上的研究路径,它可以做微观的研究,但必须回到宏观的宗旨上来;它可以深入地剖析研究对象,但必须揭示某个具有共性的艺术规律问题。从一般到特殊,再从特殊回到一般。在这里,我要再次强调的是,艺术学理论研究必须从特殊上升到一般,上升到“艺术一般”。如果我们的研究仅仅满足于从特殊到特殊,仅仅在某个自己熟悉的艺术门类中兜圈子,不去思考或者没有能力从自己的特殊研究中抽绎出艺术一般规律,我们就无法真正建构起艺术学理论研究的框架,而只能永远停留在艺术门类研究的层面上,这同样是对艺术学理论学科的扼杀。

结语

第12篇

论文摘要: 本文以学界对大理地区白族传统音乐的研究成果为对象,通过对现有研究成果的综述,为今后对该地区白族音乐的研究方向理清思路。 

 

一、研究现状 

 

大理是以白族为主的多民族聚居区。白族传统音乐种类最为繁多,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大致可以归纳为白族民歌、白族曲艺音乐、白族戏曲音乐、白族器乐音乐、白族歌舞音乐、宗教音乐等六大类。①下面笔者分别对这六类音乐艺术的研究现状进行综述。 

1.白族民歌 

有关大理白族民歌的作品集、论文等,成果丰富、异彩纷呈。主要有:专著《大理白族民歌概述》②、《白族音乐志》③等,论文《白族民间叙事歌的艺术特色》④、《从文化人类学视野看白族民歌》⑤等,这些专著或学术论文⑥的出版及发表,对于白族民歌的保护与传承无疑是非常重要的。 

2.白族曲艺音乐 

白族最有代表性的曲艺音乐是大本曲。关于白族大本曲的研究,主要有以下成果: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收集、整理、编写的《大本曲音乐》(禾雨编)、《白族大本曲音乐》⑦、《学术史视界中的白族大本曲》⑧等⑨。另外,有关白族大本曲的保护和传承⑩的课题正在研究过程中,笔者也将密切关注其阶段性的富有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 

3.白族戏曲音乐 

白族古典戏曲名为吹吹腔,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期吹吹腔改称白剧。白剧是在白族吹吹腔、大本曲两种声腔系统基础上综合发展而成的地方戏剧。在学术界的研究颇有成果,据笔者目前所见资料,有《白族吹吹腔音乐概述》{11}、《白族吹吹腔唱腔初探》{12}、《白剧音乐的回顾与思考》{13}、《论白族白剧音乐的形成和发展》{14}等文{15}可见。 

4.白族器乐音乐 

白族最有代表性的民间乐器当数龙头三弦和唢呐。对于白族代表乐器的研究,目前成果还是比较丰富的,如:《大理白族自治州民族民间器乐概述》{16}、《白族唢呐与白族民俗活动》{17}、《白族八角鼓的演变》{18}等{19},这些论文的发表,使学界对于白族乐器及器乐的了解更加深入。 

5.白族歌舞音乐 

对于白族歌舞音乐的保护与传承,在学术界的关注主要有:《简论白族霸王鞭舞》{20}、《云南白族“霸王鞭舞”传承现状调查及保护建议》{21}、《白族霸王鞭舞的文化透析》{22}等{23}。 

6.宗教音乐 

过去大多数白族人信仰佛教,同时也奉祀“本主”(即历史人物和民间传说故事中的英雄)。与佛教(包括道教、儒教)活动有关的音乐有“洞经音乐”,在本主节活动中主要是邀请白族民间曲艺艺人弹唱大本曲。 

对于大理“洞经音乐”的调查与研究,主要有《大理洞经音乐》{24}、《古乐遗韵——云南大理洞经音乐文化揭秘》{25}、《剑川洞经音乐调查》{26}、《略谈白族洞经音乐的继承与发展》{27}等{28}。其它关于白族宗教音乐研究的成果还有:《白族本主祭祀活动中的音乐文化》{29}、《民间仪式中的女性角色、音乐行为及其象征意义——以中国白族“祭本主”仪式音乐为例》{30}等{31}。这些研究对于大理白族的宗教音乐的保护与传承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二、成果综述 

 

纵观上述的研究成果,笔者认为,存在如下特点: 

1.对于白族传统音乐本体研究的成果不足 

所谓音乐本体,即指音乐的旋律、曲调、和声、曲式等。在现有研究成果中,这方面的问题非常突出。较多的研究满足于对白族传统音乐中某类音乐或某地区的音乐作泛泛的介绍或基础性的资料梳理工作,没有典型曲例,更没有音乐分析。如果我们对于一些正在面临消失的传统音乐文化的研究始终深入不到音乐本身,不研究音乐,只介绍大概情况,只满足于音乐形态的最表层描述,那么对于该种音乐文化被保护和传承的价值及作用就微乎其微了。 

2.对于白族传统音乐的史料发掘及研究的成果不足 

黄翔鹏先生说过:“传统是一条河流。”历史音乐学与民族音乐学的研究在早些年就已经有了不少学术交叉后取得的丰硕成果。但是目前对白族传统音乐的研究对于其历史发展问题关注得非常少,或者说,有关其历史发展的情况多数人云亦云,真正下功夫花时间研究史料的人少之又少。当然,民族音乐学有其自身的研究对象及特点,但是,如果能意识到这方面的研究可以更完善,相信会对白族传统音乐的研究带来新的思路。 

3.对于白族传统音乐的田野调查的“体验性”和“叙事性”研究的成果缺失 

目前的民族音乐学对于田野调查的理解,早已不再满足于把“田野”仅仅当作资料收集的场所,而更多的是描述研究者在田野作业中对于“共时”现状描述的“平面史叙述模式”的反省,即追求一种跨文化的理解,希望田野调查后的研究具有更多“体验性”和“叙事性”的表述。这种新的民族音乐学的研究方法或称观念,在目前的对于白族传统音乐的研究中显然还没有体现出来,这就为我们以后的研究提供了新的角度。 

4.对于白族传统音乐目前的发展现状研究的成果不足 

白族传统音乐和其他的民族音乐一样,在这个飞速发展的时代,正在经历着从音乐思维方式、传承方式、表达方式和音乐制度、活动场合、传播要求等的具体行为方式和文化方式的改变。那么,都发生了哪些改变,发生这些改变的原因究竟是什么,我们又该如何面对这些改变?笔者认为,这些问题都是值得学界关注和研究的。甚至还可以由此引申出,我们在当地的中小学及高校的音乐教育中,对白族传统音乐的保护和传承做了哪些具体工作,又有哪些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以上种种,都应该纳入到我们的研究视野中来。 

 

三、结语 

 

结合白族音乐研究这二十多年的回顾来看,上世纪“八十年代以前是白族音乐的探索期,八十年代为白族音乐研究的起步阶段,九十年代是白族音乐研究走向成熟的阶段,二十一世纪以来则是白族音乐研究方法多元化的阶段。这一学术研究上的特征也是与整个现代民族音乐学在中国所经历的发展阶段是一致的”。{32}二十多年来,正是有了我们许许多多前辈学者数十年如一日地为云南大理地区白族传统音乐的挖掘、抢救及理论建设、含辛茹苦、忘我耕耘,才奠定了今日坚实的工作基础。同时,当我们为目前已取得的成果而兴高采烈时,也应关注到这样的现状:不少珍贵的音乐遗产正随着其赖以生存的文化土壤的改变和一些老艺人的逝去而佚失,因此,我们对民族音乐包括白族音乐的考察、采集、整理、保护等工作远未结束。笔者深信,在扎实的田野工作的基础上,白族传统音乐的研究工作会与中国其他少数民族传统音乐的研究一样,将迎来硕果累累的明天。 

注释: 

①杨秀,赵全胜。对少数民族地区高校引入本土民族民间音乐教学内容的思考——以大理白族民间音乐引入高校课堂为例[j].人民音乐,2008. 

②李晴海.大理白族民歌概述[j].民族音乐,1987,4. 

③伍国栋.白族音乐志[m].云南人民出版社,1991. 

④赵全胜.白族民间叙事歌的艺术特色[j].音乐探索,2006,3. 

⑤冯洋.从文化人类学视野看白族民歌[j].2008年人文社会科学专辑,第34卷. 

⑥关于大理白族民歌的研究成果还有: 

李晴海.大理白族民歌概述[j].民族音乐,1987,4. 

段寿桃.白族打歌及其他[m].云南民族出版社,1994. 

张文,陈瑞鸿主编.石宝山传统白曲集锦[m].云南民族出版社,2005. 

赵宽仁.白族的音乐[j].人民音乐,1961,11. 

李晴海.西山白族风情与“西山白族调”[j].音乐初探,1985,2. 

饶峻妮,饶峻姝.略论大理白族情歌中的白由超越性[j].大理学院学报,2009,5. 

赵怀仁.论白族民歌曲调的忧伤色彩[j].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社版),2007. 

杨秀.大理白族原生态民歌的音乐特性[j].民族音乐,2008,3. 

⑦大理市文联等编.白族大本曲音乐[m].云南民族出版社,1986,4. 

⑧董秀团.学术史视界中的白族大本曲[j].思想战线,2004,4. 

⑨此类成果还包括有:杨亮才.谈白族大本曲[j].中央民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5,2. 

伊铨.论大本曲之“三腔”白族传统曲艺大本曲的三腔介绍[j].民族音乐,1987. 

李晴海.白族民间大本曲概述[j].云南艺术学院学报,1996,4. 

丁慧.云南白族大本曲的音乐特征[j].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2009,1. 

杨红斌.大理白族民间音乐的类型及表现形式[j].民族音乐,2008,3. 

⑩张涛.省级在研课题.白族大本曲的保护和传承. 

{11}张绍奎.白族吹吹腔音乐概述[j].民族音乐,1987,2. 

{12}寇邦平.白族吹吹腔初探[j].民族艺术研究,1988,5. 

{13}李晴海.白剧音乐的回顾与思考[j].民族艺术研究,1989,5. 

{14}傅媛蕾.论白族白剧音乐的形成和发展[j].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2. 

{15}其他还有:蒋菁.白剧望夫云的音乐成就[j].中央音乐学院学报,1988,2. 

尹铨.白剧音乐发展之我见[j].民族艺术研究,1988,3. 

杨晓凡,马永康主编.白剧风采[m].内部资料,2006. 

丁慧.云南白剧“吹吹腔”夕与高腔、昆曲的渊源关系[j].云南艺术学院学报,2007,1. 

{16}李洋.大理白族自治州民族民间器乐概述[j].民族艺术研究,2000,3. 

{17}赵全胜.白族唢呐与白族民俗活动[j].大理学院学报,2009,1. 

{18}杨红斌.白族八角鼓的演变[j].民族音乐,2008,3. 

{19}此类研究还包括:杨育民.大理、洱源地区白族民间唢呐乐曲调式初探.民族音乐,1984,5. 

马建强.云龙白族唢呐及其音乐形态探析[j].民族艺术研究,2001,6. 

黄锦华.白族唢呐锣鼓乐浅探[j].民族艺术研究,1999,4. 

徐傲丹,吴永贵.白族吹打乐探究[j].民族音乐,2008,4. 

{20}石裕祖.简论白族霸王鞭舞[j].民族艺术研究,1989,6. 

{21}潘晓敏,山雨彤.云南白族“霸王鞭舞”传承现状调查及保护建议[j].曲靖师范学院学报,2008,2. 

{22}孙淼.白族霸王鞭舞的文化透析[j].中华文化画报. 

{23}此类成果还包括有:石裕祖.简论白族霸王鞭舞[j].民族艺术研究,1989,6. 

羊雪芳.剑川白族民间舞蹈艺术与生活的关系[j].民族艺术研究,1999,5. 

聂乾先.关于白族舞蹈——从大型白族歌舞《玉洱银苍》说开去[j].民族艺术研究,2001,1. 

聂乾先.“白族打歌《考略》与《质疑》”之我见[j].民族艺术研究,2001,1. 

{24}大理市下关文化馆.大理洞经音乐[m].云南人民出版社,1990. 

{25}何显耀.古乐遗韵——云南大理洞经音乐文化揭秘[m].云南民族出版社,2002. 

{26}羊雪芳.剑川洞经音乐调查[j].云岭歌声,2003,4. 

{27}张文.略谈白族洞经音乐的继承与发展[j].音乐探索,2003,1. 

{28}还有:罗明辉.关于洞经音乐问题的探讨[j].中央音乐学院学报,1999,4. 

{29}杨明高.白族本主祭祀活动中的音乐文化[j].艺术探索,1997,s1. 

{30}周凯模.民间仪式中的女性角色、音乐行为及其象征意义——以中国白族“祭本主”仪式音乐为例[j].音乐艺术,2005,1. 

{31}此类成果还有:石裕祖.大理地区白族佛教乐舞纵横考[m].云南省民族艺术研究所编.云南民族舞蹈论集.1990. 

张逾.白族阿吒力佛教乐舞[j]民族艺术,1998,1. 

石裕祖.白族巫舞及其流变[j].民族艺术研究,1998,3. 

{32}杨曦帆.民族音乐学视野下的白族音乐研究[j].民族艺术研究,2009,2. 

 

参考文献: 

[1]吴学源编著.滇音荟谈——云南民族音乐[m].云南教育出版社,2000. 

[2]田联韬主编.中国少数民族传统音乐(上)[m].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1. 

[3]李晴海.“白族音乐”——中国大百科全书·音乐舞蹈卷[m].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9. 

[4]萧梅.田野萍踪[m].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