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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存款论文

时间:2023-03-24 15:27:40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银行存款论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银行存款论文

第1篇

1、存款的计息起点为元,元以下角分不计利息。利息金额算至分位,分以下尾数四舍五入。除活期储蓄在年度结息时并入本金外,各种储蓄存款不论存期多长,一律不计复息。

2、到期支取:按开户日挂牌公告的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3、提前支取: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的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其余部分到期时按开户日挂牌公告的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部分提前支取以一次为限。

4、逾期支取:自到期日起按存单的原定存期自动转期。在自动转期后,存单再存满一个存期(按存单的原定存期),到期时按原存单到期日挂牌公告的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如果未再存满一个存期支取存款,此时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5、定期储蓄存款在存期内如遇利率调整,仍按存单开户日挂牌公告的相应的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算利息。

6、活期储蓄存款在存入期间遇有利率调整,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算利息。

7、大额可转让定期存款:到期时按开户日挂牌公告的大额可转让定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不办理提前支取,不计逾期息。欢迎到无忧财务

具体计算方法

1、计算活期储蓄利息:每年结息一次,7月1日利息并入本金起息。未到结息日前清户者,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利息算到结清前一天止。

确定存期:

在本金、利率确定的前提下,要计算利息需要知道确切的存期。在现实生活中,储户的实际存期很多不是整年整月的,一般都带有零头天数,这里介绍一种简便易行的方法,可以迅速准确地算出存期,即采用以支取日的年、月、日分别减去存入日的年、月、日,其差数为实存天数。

例如:支取日:1998年6月20日-存入日:1995年3月11日=3年3月9日按储蓄计息对于存期天数的规定,换算天数为:3×360(天)3×30(天)9如果发生日不够减时,可以支取“月”减去“1”化为30天加在支取日上,再各自相减,其余类推。这种方法既适合用于存款时间都是当年的,也适用于存取时间跨年度的,很有实用价值。

2、计算零存整取的储蓄利息到期时以实存金额按开户日挂牌公告的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逾期支取时其逾期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零存整取定期储蓄计息方法有几种,一般家庭宜采用“月积数计息”方法。其公式是:利息=月存金额×累计月积数×月利率,其中:累计月积数=(存入次数1)÷2×存入次数。

据此推算一年期的累计月积数为(121)÷2×12=78,以此类推,三年期、五年期的累计月积数分别为666和1830.储户只需记住这几个常数就可按公式计算出零存整取储蓄利息。

例:某储户1997年3月1日开立零存整取户,约定每月存入100元,定期一年,开户日该储种利率为月息4.5‰,按月存入至期满,其应获利息为:

应获利息=100×78×4.5‰=35.1元

3、计算存本取息的储蓄利息储户于开户的次月起每月凭存折取息一次,以开户日为每月取息日。储户如有急需可向开户银行办理提前支取本金(不办理部分提前支取),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并扣回每月已支取的利息。逾期支取时其逾期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该储种利息计算方法与整存整取定期储蓄相同,在算出利息总额后,再按约定的支取利息次数平均分配。

例:某储户1997年7月1日存入1万元存本取息储蓄,定期三年,利率年息7.47%,约定每月取息一次,计算利息总额和每次支取利息额为:利息总额=10000×3(年)×7.47%=2241元。每次支取利息=2241÷36(月)=62.25元。欢迎到无忧财务

4、计算定、活两便的储蓄利率:定活两便储蓄具有定期或活期储蓄的双重性质。存期三个月以内的按活期计算,三个月以上的,按同档次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利率的六折计算。存期在一年以上(含一年),无论存期多长,整个存期一律按支取日定期整存整取一年期存款利率打六折计息。其公式:利息=本金×存期×利率×60%因定活两便储蓄不固定存期,支取时极有可能出现零头天数,出现这种情况,适用于日利率来计算利息。

第2篇

1.短期借款业务如何记账?

企业借入各种短期借款,借记银行存款账户,贷记短期借款账户;归还借款时,借记短期借款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有关短期借款的利息参见后面的[借款利息如何记账].

2.短期借款利息如何记账?

企业发生的短期借款利息,应分别情况处理:

(1)如果短期借款的利息是按期支付的(按季、按半年),或者利息是在借款到期时连同本金一起归还,并且数额较大的,可以采用预提的办法,按月预提计入费用。预提时,按预计应计入费用的借款利息,借记财务费用账户,(如果本文不适合,你还可以选择:计算机论文定做),贷记预提费用账户;实际支付月份,按照已经预提的利息金额,借记预提费用账户,按实际支付的利息金额与预提数的差额(尚未提取的部分),借记财务费用账户,按实际支付的利息金额,贷记银行存款账户。

(2)如果企业的短期借款利息是按月支付的,或者利息是在借款到期时连同本金一起归还,但是数额不大的,可以不采用预提的方法,而在实际支付或收到银行的计息通知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借记财务费用账户,(本题目可参考范例:开发FTP系统的设计论文),贷记银行存款或现金账户。

3.应付工资如何记账?

应付工资是企业对职工个人的一种负债,是企业使用职工知识、技能、时间和精力而给予职工的一种补偿(报酬)。应付工资科目核算企业应付给职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在工资总额内的各种工资、奖金、津贴等,不论是否在当月支付,都应当通过本科目核算。不包括在工资总额内的发给职工的款项,如医药费、福利补助、退休费等,不在本科目核算。

企业应按照劳动工资制度的规定,根据考勤记录、工时记录、产量记录、工资标准、工资等级等,编制工资单(亦称工资结算单、工资表、工资计算表等),计算各种工资。工资单的格式和内容,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规定。

财务部门应将工资单进行汇总,编制工资汇总表,按规定手续向银行提取现金,借记现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支付工资时,借记应付工资科目,贷记现金科目。从应付工资中扣还的各种款项(如代垫的房租、家属药费、个人所得税等),借记应付工资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等科目。职工在规定期限内未领取的工资,由发放的单位及时交回财务会计部门,借记现金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

企业按规定将应发给职工的住房补贴专户存储时,借记应付工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月度终了,应将本月应发的工资进行分配,并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生产成本(生产人员工资)

制造费用(生产管理人员工资)

管理费用(管理部门的人员工资)

营业费用(采购、销售费用开支的人员工资)

在建工程(应由工程负担的人员工资)

应付福利费(应由职工福利费开支的人员工资)

贷:应付工资

4.应付福利费如何记账?

应付福利费是企业准备用于企业职工福利方面的资金。我国企业中按规定用于职工福利方面的资金来源,包括从费用中提取和税后利润中提取。从费用中提取的职工福利费主要用于职工个人福利,在会计核算中将其作为一项负债;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福利费主要用于集体福利设施,在会计核算中将其作为所有者权益(即公益金)。

从费用中提取的职工福利费,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4%提取,其工资总额的构成与统计上的口径一致,不作任何扣除。职工福利费主要用于职工的医药费(包括企业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交纳的医疗保险费),医护人员的工资、医务经费、职工因公负伤赴外地就医路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职工浴室、理发室、幼儿园、托儿所人员的工资等。

从费用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单独设置应付福利费科目进行核算。提取的福利费,按照职工所在的岗位分配:从事生产经营人员的福利费,记入成本;行政管理人员的福利费,计入管理费用等等,实际支付时,作冲减应付福利费处理。期末应付福利费的结余,在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负债项目中单独反映。

主要的会计处理归纳如下:

提取福利费时:

借:生产成本

营业费用

管理费用

贷:应付福利费

支付的职工医疗卫生费用、职工困难补助和其他福利费以及应付的医务、福利人员工资等:

借:应付福利费

贷:现金

银行存款

应付工资等。

5.应付股利如何记账?

企业分配给投资者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在实际未支付给投资者之前,形成了一笔负债。在会计核算中设置应付股利科目进行核算。应付股利包括应付给投资者的现金股利、应付给国家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利润等。企业与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合作项目,如按协议或合同规定,应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利润也通过应付股利科目核算。

企业按照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中应分配给股东的现金股利时:

借:利润分配

贷:应付股利

股东大会批准的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不一致的,按股东大会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中分配现金股利的差额,调整利润分配和应付股利科目。企业分配的股票股利,不通过应付股利科目核算。

6.预提费用如何记账?

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某些费用不一定当时就要支付,但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属于当期的费用应该计入当期,如企业固定资产大修理在未进行大修理时,不可能产生大修理费用,但大修理费用应在固定资产两次大修受益期间内进行预作为当期费用。按期预提计入费用的金额,同时也形成笔负债,对此,应通过设置预提费用科目核算。预提费用还包括:预提租金、保险费、借款利息等。

例:某工业企业2001年1月1日借入短期借款100万元,年利率6%,借款期为一年,借款利息按季支付。该企业短期借款利息采取预提办法,其第1、2,3个月的账务处理如下:

(1)第1、2个月预提利息

借:财务费用5000

贷:预提费用5000

(2)第3个月支付利息

借:财务费用5000

第3篇

小企业期间费用的会计核算浅谈

费用是《小企业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中规范的内容之一。费用是指小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小企业的费用包括: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管理费用等。本文拟对小企业期间费用,即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管理费用等期间费用的会计处理进行探讨,以期对小企业会计人员进行期间费用的会计核算有所帮助。

一、销售费用的会计核算

(一)销售费用定义

销售费用是指小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销售费用通常包括保险费、包装费、商品维修费、运输费、装卸费、展览费和广告费等费用。

(二)“销售费用”账户

性质:损益类账户。

3、结构:“销售费用”账户借方登记小企业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包装费、保险费、展览费和广告费、商品维修费、运输费、装卸费等费用。发生销售费用时,借记“销售费用”账户,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账户。

期(月)末,可将本账户余额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结转后账户无余额。

(三)核算举例

借:销售费用——广告费5000

贷:银行存款5000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所以,此小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能无限制的发生,否则,年末,经计算超过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所得税。

例2:2月18日,甲小企业以支票支付产品运输费1000元。企业以支票存根和营运部门运输发票为依据,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销售费用——广告费930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70

贷:银行存款1000

根据新修订的增值税条例第八条规定,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中,将运输费用明确列明,即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该支付的运输费既包括购进商品的,也包括销售货物的。

例3:月末,甲小企业将本期发生的上述费用5930元转入“本年利润”账户。会计分录如下:

借:本年利润5930

贷:销售费用 5930

二、财务费用的会计核算

(一)财务费用定义

财务费用是指小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发生的筹资费用,财务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银行相关手续费等。

(二)“财务费用”账户

性质:损益类账户。

3、结构:“财务费用”账户借方等小企业发生的财务费用。财务费用发生时,借记“财务费用”账户,贷记“银行存款”、“应付利息”等账户;贷方登记发生的应冲减财务费用的利息收入等。收到存款利息时,借记“银行存款”等账户,贷记“财务费用”账户。

期(月)末,可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例4:B企业为小企业,其购买材料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手续费2000元。会计分录如下:

借:财务费用 5000

贷:银行存款 5000

例5:接银行通知,B企业收到其在银行存款应得利息收入2000元已经转入其存款账户。会计分录如下:

借:财务费用2000

贷:银行存款2000

例6:接银行通知,银行已从B企业存款账户扣贷款利息12000元。会计分录如下:

借:财务费用 12000

贷:银行存款12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

例7:期(月)末,B企业将“财务费用”账户余额3000元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结转后本账户无余额。会计分录如下:

借:本年利润15000

贷:财务费用15000

三、管理费用的会计核算

(一)管理费用定义

管理费用是指小企业发生的除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外的其他费用,管理费用包括小企业管理人员的职工薪酬、开办费、办公费、业务招待费、相关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二)“管理费用”账户

性质:损益类账户。

3、结构:“管理费用”账户借方登记行政管理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行政管理部门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和发生的修理费、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业务招待费、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诉讼费、技术转让费、排污费等、按规定计算确定的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及小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薪酬、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等。在管理费用实际发生时,借记“管理费用(开办费)”账户,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累计折旧”、“应交税费”等账户。

期(月)末,可将本账户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结转后本账户无余额。

例8:A企业为小企业,其筹建期间通过以支票支付办公费3000元、印刷费2000元和注册登记费5000元。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1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

例9:A企业聘请法律顾问,以现金支付咨询费600元。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咨询费600

贷:库存现金600

借:管理费用——税费1000

贷:应缴税费——应缴房产税500

——应缴车船使用税

300

库存现金200

例11:A企业以现金支付业务招待费15000元。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15000

贷:库存现金15000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小企业业务招待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假设该小企业取得销售收入250万元,则该企业年终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如下:

则业务招待费调增所得额=1.5-1.5×60%=1.5-0.9=0.6(万元)

期(月)末,A企业可本账户的余额26600元转入“本年利润”账户。

借:本年利润26600

贷:管理费用26600

参考文献:

第4篇

2014年1月20日,民政部、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部门着手研究建立完善未成年人监护干预制度,拟规定父母失责将被诉剥夺监护权,相关指导性意见拟于2014年年内出台。

我国在法律上确立强制剥夺失职家长监护权制度已有20多年。然而,相对于现实需求而言,现行法律仍显粗糙,不仅规定模糊、覆盖不全而,也没有具体落实各部门的责任,更缺乏对未成年人的权利救济。一方面,申请主体及具体权责不明确。比如,对于何为“有关人员”、“有关单位”,有义务“申请”却未申请时责任如何承担等问题语焉不详:另一方面,监护人被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孩子们的监护权最终归谁?被撤销资格的监护人能否在一定条件下申请恢复相关权利?在剥夺资格期间,他们有哪些权利、需要承担哪些义务?这些问题现行法律都尚未涉及。

由于现行制度缺乏可操作性,使得20年多来,全国无一例剥夺监护权案件进入司法程序。目前看来,相关指导意见仍需在可行性层面加大调研和讨论力度,并加强未成年人权利的赋予及政府责任的落实,让各方而社会主体参与到未成年人保护建设之中,为未成年人编织一张无微不至的保护网。

北京/舒锐/法律工作者

雾霾污染不应片面指责中国

2014年1月,随着中国雾霾天气的持续发生,韩国、日本甚至地处太平洋彼岸的美国都传来了对“中国雾霾”的抱怨之声。一些人批评中国造成污染之际,也有人在反思美国的消费主义在污染问题上有无过错。

美国《国家科学院院刊》刊登来自中国、美国和英国的9名科学家发表的研究论文,称美国“外包”给中国的工业污染最多,出口美国的排放约占中国出口相关的污染物总排放量的21%。该研究提醒人们,美国一定程度上“自食其果”,不应停留在指责谁排放这些污染物,而应该意识到我们在减少空气污染上有着共同利益。

北京/惆怅/网友

“涨息”传闻折射银行业竞争变局

2014年1月23日,多家媒体报道称,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上上浮了10%,以应对日益激烈的揽储大战。消息一出,五大银行回应称,要以官方网站数据为准,但其网站显示的利率却并非报道所言。

五大银行没将存款利率顶格上浮,并不等于它们没有这个愿望。每到岁末年初,银行之间都会爆发揽储战。在利率上浮有限的情况下,一些银行更多地采用向存款大户奖励或者返点的手法来揽储。其实,在银行存款准备金率长期高企、流动性偏紧的当下,银行之间的揽储战已趋常态化。而真正对五大银行构成实际威胁的,则是异军突起的互联网金融。2013年6月,余额宝上线后,互联网公司、支付平台均紧锣密鼓地推出各种货币基金产品。互联网货币基金的兴起加剧了银行存款竞争。就像马云说的:“银行不改变,我们就来改变银行。”互联网金融的出现,给铁板一块的利率管制注入了“鲶鱼效应”,催促着中国金融市场加快推进利率市场化。

广州/周俊生/评论员

问:由于身体原因,我再怀孩子的可能性很小,我想以此为理由在离婚时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请问,我需要向法院提交哪些材料?

第5篇

关键词:存款保险;拨备充足率;预期损失

中图分类号:F830.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76X(2014)07007008

一、研究背景

尽管业界对我国何时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仍存在分歧,但对我国的银行体系最终要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已不持异议。当存款保险制度和功能设计完成后,确定合理的存款保险费率应成为存款保险制度设计者重点考虑的内容之一。首先,它关乎保费的公平,合理的存款保险定价能够将银行的风险和存款保险挂钩,从而避免低风险银行补贴高风险的现象。其次,它影响存款保险基金的运行。存款保险基金的来源除了成立基金时政府投入的初始资金外,主要靠银行缴纳的保费。从准备工作的前后关系上看,核定银行存款保险费率应该在存款保险制度正式运行之前,通过对多个银行的存款保险费率进行测算后综合确定。

核定存款保险费率的工作牵涉到几个方面内容:第一,选择合理的费率测算方法。从当今的存款保险费率缴纳的实际情况看,多数国家采用风险费率的办法。即将银行缴纳的费率同商业银行的风险挂钩。目前风险费率的测算方法主要有两种范式:一种是Merton[1]、Ronn和Verma[2]提出的基于期权的存款保险定价理论;另一种是Leaven[3]、魏志宏[4]等提出的基于预期损失的定价方法。在实证研究中,利用哪种方法进行存款保险费率的测算,除了考虑理论的科学性外,还应该考虑存款保险费率测算的数据条件。尤其是考虑现实提供的数据是否符合模型的理论要求。只有数据条件符合要求的情况下,测算结果才有实际意义。第二,测算结果的代表性。目前,国内关于存款保险费率测算的实证研究只有魏志宏[4]、张亚涛[5]等。这些研究受早期的数据条件的限制,测算的样本量都比较小,所以测算结果的普遍意义并不强。换句话说,我们很难根据一两个银行的费率厘定结果来确定整个银行系统的费率水平。此外,实证研究所采用的数据均为某一年的数据。从存款保险制度运行的实际经验看,对存款保险费率的测算应以跨越一个经济周期较为理想。而利用某一时点的数据会使保险费率相对于整个周期而言出现过高或过低的情况,不利于保持存款保险基金的稳定。

因此,保险费率的核定工作首先应该在选定正确方法的基础上,尽可能加大实证研究的样本量,以增加实证结果的普遍意义。其次,应尽量在一个较长的时间内,进行存款保险费率的测算,以便反映不同外部经济条件下,银行存款保险费率的变动情况。2008年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了我国经济,对我国银行系统也产生了不利影响。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种不利影响相当于对我国商业银行系统实地进行了一次压力测试。这为我们测算不利条件下商业银行的存款保险费率提供了难得机会。

本文将首先对现有的存款保险定价范式进行简要比较,目的是为测算存款保险费率选择恰当的方法。然后结合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实践,对张金宝和任若恩[6]提出的基于商业银行资本配置的存款保险定价方法加以改进,在此基础上测算我国13家商业银行的存款保险费率,测算的时间跨越2004―2012年。考虑到13家银行存款总量约占我国商业银行存款总量的80%左右,本文的测算结果所反映的我国商业银行存款保险费率水平上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二、测算方法

(一)存款保险定价方法的比较

1.两种主要的定价范式

存款保险定价有两种经典的范式。Merton[1]最早提出了基于期权理论的存款保险定价方法。他将存款保险看成是存款保险机构向商业银行发行的一份看跌期权。这个看跌期权的标的物是商业银行的资产V,执行价格是商业银行的负债B。当存款保险到期后,一旦商业银行破产,储户的存款则由存款保险公司支付,存款保险公司的支付函数可以用公式(1)表示:

第二种范式是基于期望损失的定价方法。存款保险费用征收目的是为了弥补商业银行储户的预期损失。如果我们把商业银行不能按时足额偿付存款看成是商业银行对存款人违约的话,我们就可以用标准的信用风险模型的框架处理商业银行的预期损失,进而考虑商业银行的存款保险定价问题。商业银行的预期损失可以用公式(3)表示:

预期损失(EL)=期望违约率(ED)×风险暴露(EX)×给定违约下的损失(LGD) (3)

预期损失代表商业银行违约时,存款保险人的平均损失大小。期望违约率代表商业银行的违约概率,它通常可以运用基本分析、市场分析或信用评级的方法来估计。风险暴露是指被保险的存款。“给定违约下的损失”表示存款保险人的损失占风险暴露的一个比例。该比例的具体计算需要事先估算银行破产时资产的损失率,然后通过存款和资产之间的比例关系,换算成单位存款的损失。

2.两种定价范式的比较

比较的目的在于从实证的角度为存款保险费率的测算提供可行的方法。因此,我们的比较重点放在两种方法的实用性上。Merton[1]模型虽然将存款保险定价建立在期权定价的理论基础之上,但利用该模型实地测算时,需要知道银行资产价值以及描述银行资产价值变化的波动率的数据。这两个参数在实证研究中多是采用市场信息来间接测算。这意味着,Merton[1]的存款保险定价方法只适用于上市银行,模型适用的条件受到了限制。

对预期损失定价方法而言,它既可以运用于上市银行,也可以运用于非上市银行。该方法的关键是估计银行的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从已有的实证研究看,估计银行违约率多是根据公开的评级数据进行间接测算。一般是使用具有一定公信力的评级公司的评级结果,根据该公司公布的信用等级与违约概率之间的对应关系,确定银行违约概率的大小。我国商业银行进入国内和国际市场进行股权和/或债权融资时,为了让投资者了解投资的风险,也通过向国际上知名的评级公司申请评级的方式,来向投资者提供间接的资信证明。目前,已有13家商业银行获得了穆迪公司或标准普尔的信用评级,通过这些评级结果来测算银行的违约概率已经具备了基本条件。预期损失定价方法的另一个重要变量是商业银行的预期损失。在现有的实证研究中,一般是简单地假设资产损失率为50%[3-4],这种估计太过粗糙,所测算的结果的准确率较差。

比较来看,两类方法各有不足。我们认为:基于期权的定价方法由于应用条件的限制,目前并不适合用来对测算我国商业银行的存款保险费率。而基于预期损失的定价方法如果能够克服对商业银行资产损失率估计粗糙的缺点,就能够提高测算结果的准确性,达到存款保险定价的要求。以此为出发点,张金宝和任若恩[6]提出了将商业银行提取的损失准备金作为商业银行的预期损失的存款保险定价方法。这种方法的好处是充分地利用了商业银行的损失分布信息,并且不仅适合于上市银行,也适合于非上市银行。但是,张金宝和任若恩[6]的方法只是假定商业银行提取的损失准备金等于商业银行的预期损失,没有考虑损失准备金提取的充分程度,这一点显然与实际不符。

本文将在此基础上,考虑商业银行拨备充足程度,使预期损失能更加准确地反映商业银行的风险状况。

(二) 考虑拨备充足率的存款保险定价方法

1.定价原理

该方法的原理如图1所示。从资本配置的角度看,商业银行的损失可以分为预期损失和意外损失。其中,预期损失是商业银行损失的平均值。商业银行根据预期损失的大小提取准备金, 这是商业银行进行风险管理的第一道防线;与张金宝和任若恩[6]不同的是,为了使基于商业银行资本配置的存款保险定价更加符合商业银行管理实践,我们也考虑商业银行提取的损失准备金不足或超额,即拨备充足率小于或大于100% 的情况。拨备充足率是指银行计提的实际拨备与应提的拨备之间的比例。按照银行计提损失准备金的要求,理论上银行计提的拨备应该等于银行的预期损失。当商业银行超额(足额或欠额)提取损失准备金时,即提取损失准备金大于(等于或小于)商业银行的预期损失时,提取的损失准备金超额部分δ会大于(等于或小于)零,即δ>0(δ=0,δ

4)不仅考虑商业银行的资本配置和存款保险定价的关系,而且考虑了商业银行损失分布的信息。

2.银行损失分布参数的估计

为了计算公式(6),需要估算损失分布的两个参数μ,σ。估算的出发点是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实践。在实践中,商业银行提取的损失准备金应该抵御商业银行的预期损失,考虑银行风险管理的实践中,有可能提取的损失准备金不足或超额的情况。因此,在张金宝和任若恩[6]研究的基础上,我们引入拨备充足率指标,将损失准备金和预期损失两者之间的关系表示为:

三、存款保险费率的测算

(一) 数据来源

为了使我们的测算结果具有代表性,本文收集了包括四大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在内的13家银行的数据,这些银行包括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华夏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和中国光大银行。

数据的来源主要是这些银行的年报或其他公开的数据来源。根据数据的可获得条件,我们使数据收集的时间跨度尽可能的长些,具体的时间段为2004―2012年(部分银行个别年份存在数据缺失)。

(二) 关键变量的说明

本文实证研究中主要涉及以下变量:商业银行的存款总额、损失准备金、核心资本、商业银行的评级数据、拨备充足率和无风险利率。其中,商业银行的存款总额来自银行的历年年报。商业银行预期损失的计算主要根据商业银行提取的损失准备金信息。商业银行对贷款进行风险等级分类后,根据不同风险等级计提不同比例的损失准备金。根据监管要求,商业银行应该按照贷款余额的一定比例计提损失准备金,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应与商业银行贷款的预期损失相等。因此,本文把按照《商业银行损失准备金计提指引》规定计提的损失准备金作为银行贷款的预期损失。但考虑到在实践中,部分商业银行存在着多提取损失准备金的现象,我们考虑了商业银行的拨备充足率。

对商业银行破产概率的测算,我们主要借助外部公开的评级数据。较为理想的情况是采用国内监管评级的数据,当然,前提是建立监管评级符号与银行违约概率之间的对应关系。这需要历史数据的积累,短期内尚难做到。考虑到知名评级公司的评级结果具有更强的公信力,据此测算的违约概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会相对更高些,所以,我们主要根据穆迪公司对国内银行的评级数据来间接估算银行的破产概率。为了提高测算结果的稳健性,我们以累积5年的违约概率作为基准,然后逐级别地计算出银行一年的违约概率。表1给出了自2004年以来,穆迪公司对国内商业银行的评级结果。其中,中国民生银行和华夏银行给的评级数据自2003年以后缺失,我们假定者两家银行一直保持原先的评级级别即Ba2。考虑商业银行的评级级别后,根据穆迪公司公布的违约概率与信用等级的对应关系,就可以知道银行的破产概率。

一般实证中多用银行存款利率表示无风险利率。考虑到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后,存款人的损失不再由国家承担,所以银行的存款利率将不再是无风险利率。换句话说,鉴于我们是在一个存在银行破产的经济环境中考虑存款保险定价的问题。所以,将存款利率看成是无风险利率显然是不恰当的。本文选用的是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国内银行间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利率。近年来国内银行间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市场日趋成熟,目前交易的有十多个品种。这种回购交易违约风险小、流动性较好,朱世武[7]认为该种利率比较适合作为无风险利率。我们采用朱世武[7]的方法,以该年每月银行间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市场利率的加权平均作为无风险利率,即:

(三) 存款保险费率的测算结果与分析

表3给出了存款保险费率的测算结果,其中“NA”表示数据缺失。从费率的总体水平来看,四大国有银行的存款保险费率较低。从最低0.1000个基点,到最高的3.3600个基点。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存款保险费率则相对较高,从最低的0.8000个基点到最高的23.5000个基点。从时间序列来看,多数银行在2008―2009年的存款保险费率较高,而2010年以后费率有所降低,并且大部分银行趋于稳定。笔者认为这与经济运行情况的变化有关。在2008―2009年,受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经济下行的压力加大,企业利润水平下降,房地产市场低迷,这些会间接影响银行的资产质量,从而加大银行面临的潜在风险。2010年以后,多数银行的存款保险费率有所下降,一方面由于2010年我国经济逐渐走出低谷,银行的资产质量有了提高,另一方面年报显示的信息表明多数银行加大了贷款损失准备金的提取力度,拨备充足率较2008年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这增加了银行自身抵御风险的能力。换句话说,当银行的资产发生损失时,会有更多的损失由银行来承担,这不仅降低了存款人承担损失的大小,也减少了存款人承担损失的机会。自然存款人所要缴纳的存款保险费率会有所降低。

从影响费率的因素来看,我们发现影响费率的最重要因素为个银行的信用评级结果。穆迪在2010年上调了交通银行的信用级别,在2011年分别上调了中国光大银行和浦东发展银行的信用级别,在2012年上调了平安银行的信用级别,我们看到这些银行在相应的年份,费率都出现了大幅下降。我们认为拨备覆盖率对费率也有比较显著的影响。2010年以后,存款保险费率下降,正是得益于商业银行拨备水平的提高。根据中国银监会公布的数据,我国银行业整体拨备覆盖率在2009年底为155.0000%,到2010年底大幅提高到218.3000%,到2011年底更是提高到278.1000%。另外,费率的计算结果还表明利率水平对保费水平的影响并不明显,我们注意到2011年的利率水平相较2010年大幅上升,但是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费率来看并没有明显下降。我们认为这一点对我们的模型的适用性提供了支持,因为金融市场的收益率通常均有较大的波动性,如果费率水平随金融市场波动而显著波动,不稳定的费率在实际中就难以应用。

(四) 对测算结果的一个横向比较

表4给出的是现行的美国存款保险费率的标准。美国存款保险公司(FDIC)主要根据银行的资本水平和监管评级征收保险费率。资本水平的分类主要依据参保机构的杠杆比和风险资本比率,分为良好、充足和不足三个类别,并分别以1、2和3表示。对于监管评级的分类,则主要是由监管人员在CAMELS评级的基础上对银行进行检查后确定。最佳评级为1,最差评级为5。一般将CAMELS评级为1或2的银行划为A类,将评级为3的银行划为B类,评级为4或5银行划分为C类。因此,在美国现行的风险评估制度中,1A类的银行风险最小,3C类银行风险最高,征收的保险费率也最高。根据本文的测算结果,我国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存款保险费率,相当于美国的资本良好、监管分类为A和B的银行,或者是资本充足监管分类为A的银行。而其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存款保险费率则大体相当于资本充足、监管分类为B、C的银行,或者是资本不足但监管分类为A、B类的银行。从测算结果的横向比较看,我国商业银行缴纳的存款保险费率并不高。但从实际运行的角度看,还需要考虑另外一个问题:就是这样的费率国内商业银行能否承受?以2012年为例,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即使按5个基点上缴存款保险费的话,其所缴纳的保费仅占税前利润的2%左右。其他股份制的商业银行按5―25个基点的费率水平缴费的话,其所缴纳的保费平均占税前利润的5%―15%之间。笔者认为,这样的费率水平相对这些银行的经济能力而言是可以承受的。

四、结论和建议

在总结已有的存款保险定价模型基础上,本文首先对基于商业银行资产配置的存款保险定价模型进行了改进,然后利用国内13家商业银行的数据对我国的存款保险费率水平进行了测算。对样本中的多数银行而言,测算的存款保险费率时间跨度达到了9年。这使得我们能够在一个较长的时间内观察我国商业银行存款保险费率的变化情况。尤其具有意义的是,在这个时间段内,我国的商业银行刚刚经历了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这对充分估计我国商业银行的存款保险费率的范围,提供了难得的实证机会。

本文的测算结果对确定我国商业银行的存款保险费率有一定的参考意义。第一,本文采用基于预期损失并考虑拨备覆盖率的定价方法,回避了我国金融体系市场定价机制不充分的问题,切合我国金融体系的实际,相关数据也可方便获取。第二,本文所采用的定价方法从存款的根本风险出发,测算结果也表明,能够较好地反映商业银行的经营和风险状况。第三,测算结果具有较好的稳定性,测算结果与国际同业的费率水平大体一致,具有较强的实用价值。

本文测算了我国目前主要的商业银行存款保险费率水平,但是遗憾的是,对于目前我国大量存在的城市商业银行却没有包括在我们的测算范围内。目前,鲜有国内城市商业银行获得过国外信用机构的评级,尽管国内的评级机构对部分城市商业银行进行了信用评级,但由于这些机构缺乏违约历史数据的积累,目前还无法给出银行的信用评级和违约概率之间的对应关系。换句话说,目前还无法根据公开的评级资料计算城市商业银行的破产概率。因此,测算城市商业银行存款保险费率的数据条件尚难满足。但考虑到多数城市商业银行的经营状况差于股份制银行和四大国有银行,城市商业银行的存款保险费率水平预计会高于股份制商业银行。可初步根据银行的风险状况将其存款保险费率定为20―50个基点的范围内。按照这样一个费率水平逐年收取保费。预计十年左右的时间存款保险基金将达到存款规模的1%―1.2%之间。这个目标比例的存款保险基金能够基本同时应付两个中型商业银行破产的局面,达到国际通行的存款保险基金规模的经验标准。按照这样的步骤,达到这个标准所需要缴纳的保费无论从银行的承受能力,还是保险基金的偿付能力看都是可行的,待存款保险基金达到标准后,再考虑适当调整保险费率水平。

参考文献:

[1]Merton,R.C.Analytic Derivation of the Cost of Deposit Insurance and Loan Guarantee: An Application of Modern Option Pricing Theory[J].Journal of Banking and Finance, 1977,1(6):3-11.

[2]Ronn, E.I., Verma, A.K.PricingRisk-Adjusted Deposit Insurance: An Option-Based Model[J].Journal of Finance ,1986,41(9):871-895.

[3]Leaven, L.Pricing of Deposit Insurance[R].The World Bank Policy Research,Working Paper 2871, 2002.5-11.

[4]魏志宏.中国存款保险定价研究[J].金融研究,2004,(5):99-105.

[5]张亚涛.对我国存款保险制度中费率厘定问题的研究[D].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3.55-67.

[6]张金宝,任若恩.基于商业银行资本配置的存款保险定价方法研究[J].金融研究,2007,(1):53-60.

第6篇

[论文摘要]货币资金是企业流动性最强、控制风险最高的资产,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基础。大多数贪污、诈骗、挪用公款等违法乱纪的行为都与货币资金有关,因此,必须加强对企业货币资金的管理和控制,建立健全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确保经营管理活动合法而有效。 

 

一、货币资金的含义 

货币资金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处于货币形态的那部分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现金是指企业拥有的由出纳人员保管的货币,即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是指企业存放在开户银行的可随时支用的货币资金;其他货币资金是指除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以外的货币资金,包括企业的外埠存款、银行本票存款、银行汇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存款、在途货币资金等。 

 

二、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目标及环境 

(一)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目标。内部控制目标是企业管理当局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的根本出发点。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目标有四个:①货币资金的安全性。通过良好的内部控制,确保企业库存现金安全,预防被盗窃、诈骗和挪用;②货币资金的完整性。即检查企业收到的货币是否已全部人账,预防私设“小金库”等侵占企业收入的违法行为出现;③货币资金的合法性。即检查货币资金取得、使用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手续是否齐备;④货币资金的效益性。即合理调度货币资金,便其发挥最大的效益。 

(二)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环境。所谓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环境是对企业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有重大影响的因素的统称。控制环境的好坏直接决定着企业内部控制能否实施或实施的效果,影响着特定控制的有效性。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环境主要包括以下因素。 

1.管理决策者。管理决策者是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环境中的决定性因素,特别在推行企业领导个人负责制的情况下,管理决策者的领导风格、管理方式、知识水平、法制意识、道德观念都直接影响货币资金内部控制执行的效果。因此,管理决策者本人应加强自身约束,同时通过民主集中制、党政联席会等制度加强对其的监督。 

2.员工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在内部控制每个环节中,各岗位都处于相互牵制和制约之中,如果任何一岗位的工作出现疏忽大意,均可以导致某项控制失效。 3.内部审计。内部审计是企业自我评价的一种活动,内部审计可协助管理当局监督控制措施和程序的有效性,能及时发现内部控制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内部审计力度的强弱同样影响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效果。 

 

三、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一)货币资金内部控制中存在问题的具体表现 

1.现金收支业务管理的漏洞。一是更改凭证金额,虚构内容。二是无证无账或和票据不一致。无证无账是指出纳人员或收款人员利用经手现金收入的机会,在收入现金时既不给付款方开据收据或发票,也不报账和记账,而是直接将现金占为己有;票据不一致是指出票时套写或利用假复写的方法,使发票联与记账联不一致,贪污差额部分。三是撕毁票据、盗用凭证。会计人员或出纳人员对收入现金的票据,乘机撕毁,从而将票款私吞;或用盗取的发票,向客户开票重复收款或报销,隐匿现金。四是少列、多列总额。出纳人员或收款人员将现金收入或现金支出合计数加错,致使现金收入日记账合计数少记,支出日记账合计数多记,从而将多余库存现金占为己有。 

2.银行存款收支业务的管理漏洞。一是私自提现、支票套物。会计人员或出纳人员私自签发现金支票,用于提现或购商品、物资,不留存根,不记账,将所提现金、所购商品、物资据为己有。二是涂改银行对账单。

出纳人员私自提现,然后涂改银行对账单上的发生额,使其与银行存款日记账上的金额相符,以掩盖银行存款减少的事实。三是私自背书转让,出借支票。会计将转账支票、汇票及银行本票私自转让给其他单位,或将支票借给他人用于结算,允许他人使用本企业开设的银行账户为其办理转账业务,从中谋取私利。四是多头开户,套取利息,截留公款。会计人员利用个别银行间相互拉客户的机会,私自利用企业印章在他行开设存款账户,对收进的款项存入私设的户头,等期末再存入单位账号,将私存期间的利息据为己有。 

 

四、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 

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1.规定货币资金使用的职权和责任,保证权责密切结合。2.规定货币资金核算和管理的处理程序及手续制度,使货币资金运转正常。3.健全和完善内部财务控制制度,使货币资金业务建立在相互联系和相互制约的基础上。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方法具体有以下几种。 

(一)职能分离控制 

它是指将某些职务分别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部门或工作人员担任,以避免或减少发生差错和弊端而进行的控制。企业应建立严格的组织分工和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即在制定组织组织机构方案和向工作人员分配工作时,都应考虑不相容职务的分离。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分离、制约和监督,实行钱、帐、印鉴分管责任制。 

(二)效益性控制。 

它是通过运用各种筹资、投资手段,合理而有效益地持有货币资金的控制性方法。货币资金效益性控制方法是制定货币资金收支中、长期计划。为实现以上目的,在进行筹资、投资决策时,对各种方案进行综合分析,并要求对备选方案进行可行性研究。货币资金效益性控制涉及企业的整个经营活动,由于企业实际情况千差万别,效益性控制方法应与其经营实际紧密联系。 

(三)现金收支审批权控制 

企业应当对货币资金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审批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四)安全性控制 

1.账实盘点控制。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对货币资金进行盘点,以确保企业资产安全。2.库存限额控制。对各企业规定一定的资金库存限额,将超过限额的货币资金送存银行,可降低货币资金被盗风险,还能高度集中货币资金,统筹使用。3.岗位分离控制,不相容的岗位由不同的人负责,以达到相互牵制、相互监督的作用。4.实物隔离控制,采取妥善措施确保除实物保管外,其他人员不得接触实物。 

(五)预算控制 

货币资金预算的控制就是通过对现金投资或现金使用的预算,帮助企业获得最大的收益。其主要手段是对货币资金的收支预测和对货币资金预算的编制。通过较为详细和较为远期的现金收支预测和货币资金预算来规划出期望的收入和所需的现金支出,可精确地规划企业现有闲置资金是否进行投资和经营中需要借款的额度和时间,以利充分发挥资金效用和盈利能力。通过对货币资金收支预算在执行中的调节有利于企业货币资金收支不断保持平衡,从事前对货币资金的来源和使用加以控制,使企业在预算期内保持一个合理的货币资金余额。 

(六)内部银行控制 

内部银行是将社会银行的基本职能与管理方式引入企业内部管理机制而建立起来的一种内部资金管理机构,主要是进行企业内部日常往来结算和资金调拨、运筹,已被证明是实现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目标的有效手段。但是这种制度在企业的实践发展还不平衡,一些企业只是停留于内部资金调度的功能,对控制企业内部资金流量、流向、流程的功能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如果内部银行对集中起来的资金使用缺少有效的控制,就可能导致重大投资的失误。 

 

参考文献 

[1]苏艳丽,加强会计内部控制,发挥财务管理作用,会计之友,2003(7) 

[2]朱海芳,《管理会计学》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第7篇

论文关键词:递延纳税,筹划,策略

企业作为纳税主体,为实现税后利润的最大化,总是希望尽可能减轻税负。目前,企业更多的做法是尽量减少税款的绝对额,却往往忽视由于递延纳税而产生的税款的货币时间价值。如果能推迟纳税,那么“节省”下来的税款如再用于投资则可以获得更多的收益,相对提高了企业的资金利用率。因此,递延纳税应该是企业追求的仅次于节税的又一重要筹划目标。

1递延纳税筹划的概述

1.1递延纳税筹划的概念

递延纳税筹划是指根据税法中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期限,结合企业实际销售业务发生的特点,通过一系列的方法,实现延期缴纳税款的筹划。

1.2递延纳税筹划的意义

(1)有利于企业减少筹资成本

当企业需要运营资金的时候,虽然可以通过融资解决,但是任何融资形式都是有成本的,都需要支付一定的融资利息。由于递延纳税是在合法的前提下实现的,因此无须受到任何惩罚,递延纳税等于是向国家获得一笔无息贷款,减少了融资成本。

(2)有利于企业抓住投资机会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之间竞争非常激烈,好的投资机会可能稍纵即逝,只有适时地把握住投资机会的企业,才能够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然而财务管理论文,当机会来临的时候,如果缺乏投资资金,就只能眼看着机会溜走。尽管可以通过融资来解决,而任何的融资方式又都需要一定的周期,机会却不等人。这种情况下,递延纳税有利于解决企业资金紧张的问题。

(3)有利于解决企业资金周转的需要

任何企业保持通畅的现金流是非常重要的,可以确保企业周转资金充裕。如果企业资金周转困难,企业就难以为继,加大经营风险。若是能够实现递延纳税,就可以解决或缓解企业资金周转方面的燃眉之急。

2.递延纳税筹划策略

2.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相关规定

不同的结算方式与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具有直接的关系。企业的结算方式主要有直接收款、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赊销、分期收款、预收货款等方式。上述方式中,税法对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不同。采取直接收款方式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采取赊销和分期付款的方式,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当天;采取预收货款方式,为货物发出的当天;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销售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2.2 巧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从上述规定中可以看出,不同的销售方式企业的计税时间也不同。因此,合理和巧妙的运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可以达到为企业节税的目的。那么,如何选择有利结算方式来推迟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呢?其实筹划应从订立合同的环节开始。

在实际中,企业签订的销售合同大多是统一格式、统一摘要在账面上提取税金。借记:应收账款等;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及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但在实际中,企业往往不是在发出货物的同时就收取全部货款,那么,如果企业与对方企业签订的是“赊销合同或分期收款发出商品销售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标注具体还款日期,那么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就是双方合同约定的时间了。也就是说,什么时候缴税的主动权是掌握在企业自己手里的,合同怎样约定,税就什么时间计提。发出商品时,会计根据合同收款约定日期记账时,借记:分期收款发出商品或发出商品;贷记:库存商品,并将销售额及销项税记入备查簿。同时,借记: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等;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及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需要补充说明的是,企业在实际工作中,收款时间可能未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去履行。假如提前收到货款,按照税法规定,应提前确立销售计税。假如拖后收取货款,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时间确立销售计税。

如果企业的产品销售对象是商业企业,也可以与对方企业签订“代销合同”。 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企业根据其实际收到的代销清单分期计算销项税额,从而延缓纳税。设立销售公司的企业也适用此方法。当发出商品时,借记:发出商品,贷记:库存商品;收到商的代销清单时,企业以合同约定的销售价格记账,借记: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等财务管理论文,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及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支付代销手续费时,借记:销售费用,贷记:银行存款。

2.3纳税筹划案例

我们来看下面的例子。大庆某豆制品深加工公司专业生产豆奶粉,公司为了开拓上海市场,于2009年在上海成立一销售公司,专门销售大庆总公司的产品。大庆总公司将产品先发往上海后,再由上海销售公司对外销售。可是因为公司自己内部机构之间做业务是没有合同的,每次总公司向上海发货时,大庆总公司都要确立销售计税。

这种做法造成企业总是提前缴税,这也是目前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认为公司内部机构之间没必要签什么合同。结果这就给税务机关提供了认定空间——发货时缴税。但是当大庆总公司向上海销售公司发货时,还不知道上海销售公司能不能将货卖出去,就提前将税交了,就有些不妥。而这就是不签合同造成的后果。

如果大庆总公司与上海销售公司签订代销合同,这样就可以待上海销售公司销售商品后且给大庆总公司提供销售清单时,大庆总公司才做销售计税。

3 结论

递延纳税虽不能减少应纳税实际数额,但有利于企业的资金周转,还可使纳税人享受通货膨胀带来的好处。税收递延的途径很多,纳税人可充分利用税法的相关规定,积极创造自身条件,在遵守法律规范的前提下巧妙地规划投资,用好、用足国家各项税收政策,享受应得的税收实惠。

参考文献

[1]王树锋.企业纳税筹划[M].哈尔滨:哈尔滨工程大学出版社,2003

[2]贺志东.如何有效合理避税[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10

[3]曹保歌.企业纳税筹划技巧[J].中州审计,2003.6

[4]高民芳.纳税筹划方法及其应用的探讨[J].财会研究,2005.8

[5]智董税务筹划工作室.工业企业纳税筹划[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3.11

[6]宋洪祥.销售确立时间对税的影响[J].首席财务官.2006.5

第8篇

关键词:跨期摊提费用会计新变化

一、待摊费用在新会计准则下的会计处理

(一)按新准则规定,“待摊费用”科目中一些内容已不在该科目中核算。

1.经营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经营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应通过“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核算,并在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

2.固定资产修理费。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不再采用待摊或预提方式,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生产和行政管理部门等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企业发生的与专设销售机构相关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借记“销售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预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超过一年以上摊销的固定资产租赁费用,应在“长期待摊费用”账户核算。

4.低值易耗品摊销、出租出借包装物摊销。采用一次转销法的,领用时应按其账面价值,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销售费用”、“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周转材料”。

采用其他摊销法的,领用时应按其账面价值,借记“周转材料(在用)”,贷记“周转材料(在库)”;摊销时应按摊销额,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销售费用”、“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周转材料(摊销)”。

(二)除上述几项业务外,还有一些需要在“待摊费用”科目中核算的业务。

比如:预付保险费、预付报刊订阅费、预付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以及一次购买印花税票和一次交纳印花税额较大需分摊的数额等。但是新的会计科目表中,删去了“待摊费用”科目,资产负债表中也删去了“待摊费用”项目。这几项业务如何处理,有几种观点。

观点一、一次记入损益

这种观点认为,待摊费用是企业已经支付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摊销期在一年以内(包括一年)的费用,支出发生时一次计入损益与分期摊销计入损益对全年的损益影响是一样的。但这里认为,这样处理不符合权责发生制的核算基础,没有严格划分费用的受益期间,不能正确计算各个会计期间的成本和盈亏,不能体现“谁受益,谁负担费用”。比如:2007年12月支付2008年的报刊杂志费,是不能计入2007年损益的。

观点二、设置“待摊费用”科目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分拆、合并会计科目。因此,企业如有预付保险费、预付报刊订阅费、预付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以及一次购买印花税票等业务,可以增设“待摊费用”科目。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中反映。

【例1】假定某企业10月份通过银行预付第4季度保险费12600元。其中基本生产车间6900元,辅助生产车间1800元,企业行政管理部门2700元,专设的销售机构1200元。

支付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待摊费用—预付保险费12600

贷:银行存款12600

10月份该企业要编制待摊费用分配表(略),然后,根据待摊费用分配表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制造费用—保险费2900

管理费用—保险费900

营业费用—保险费400

贷:待摊费用—待摊保险费4200

该企业11、12月份再做与10月份相同的会计分录即可。

观点三、不增设“待摊费用”科目

企业预付保险费、预付报刊订阅费、预付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以及一次购买印花税票时,在“预付账款”科目核算,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的“预付款项”项目中反映。

二、预提费用在新会计准则下的会计处理

(一)按照新准则,预提的租金和短期借款利息已不在本科目核算。

1.预提短期借款利息。按照新准则,企业预提的短期借款利息在“应付利息”科目中核算。预提利息时,借记“财务费用”,贷记“应付利息”;支付利息时,借记“应付利息”,贷记“银行存款”。

2.预付固定资产租金。按照新准则,企业应付租入固定资产租金在“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

【例2】甲公司从2007年1月1日起,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管理用办公设备一批,每月租金8000元,按季支付。3月31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应付租金。甲公司的有关会计处理如下:

(1)1月31日计提应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租金:

借:管理费用8000

贷:其他应付款8000

2月底会计处理同上。

(2)3月31日支付租金:

借:管理费用8000

其他应付款16000

贷:银行存款24000

(二)除上述两项业务外,还有一些业务需要在“预提费用”科目核算。

比如:预提保险费等。但是新的会计科目表中,删去了“预提费用”科目,资产负债表中也删去了“预提费用”项目。这几项业务如何处理,也有几种观点。

观点一、一次记入损益

比如:6月末支付前半年的保险费,全部计入6月份的成本费用中。笔者认为,这样处理不符合权责发生制的核算基础。

观点二、设置“预提费用”科目

核算时,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中反映。

观点三、不增设“预提费用”科目

第9篇

【关键词】 碳业务; 碳足迹; 碳固; 碳排放权

一、引言

《京都议定书》的制定是为了人类免受气候变暖的威胁,把市场调节作为节能减排的新路径,将碳排放权作为商品,允许国家、企业之间进行交易。目前,全球已建立了30多个碳交易平台,遍布欧洲、北美、南美和亚洲市场。据联合国和世界银行统计,2012年全球碳交易市场容量为1 500亿美元,有望超过石油市场成为世界第一大市场。同时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和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等国际机构也在开展多方合作,力图制定出统一、合理的碳会计核算准则。我国也正在努力建立全国性的碳交易市场,并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及广东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根据中国清洁发展机制(CDM)网的统计信息,截至2013年3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的CDM项目共为4 904个。然而我国尚未制定统一的碳汇业务会计制度,核算体系仍不完善:首先,研究范围不全面,国内外的研究大部分集中在碳排放权上,而对碳汇其他经济业务核算很少涉及;其次,碳排放权应确认为何种资产、如何进行后续计量还有很大的争议;最后,碳汇业务的信息披露制度仍有不足。基于此,本文将碳确认为新的资产,并对碳汇交易的相关业务进行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为构建我国碳汇会计体系提供理论依据。

二、碳业务的会计核算

企业碳业务核算的基本内容包括:碳足迹、碳固和碳排放权及其交易。这三类碳业务存在密切关系:碳足迹记录企业温室气体实际排放量,是整个会计核算的基础和前提;碳固是企业为了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量所实施的措施,企业一方面可以通过认养或营造碳汇林以抵销日常碳排放,另一方面可以使用物理或化学的方法来固存温室气体;碳排放权是企业拥有的碳排放量配额,当企业经过碳固处理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与碳排放权之间存在差额时,就形成了碳排放权交易:碳排放量超出配额的企业可以在二级市场购买碳排放权,节能减排效果显著的企业可以出售剩余的碳排放权。

(一)碳足迹业务的会计核算

本文讨论的企业碳足迹为B2B模式,即原材料经过加工,将产成品销售给客户的过程,也就是所谓的“从摇篮到大门”。核算内容包括企业原料采购、产品生产、仓储、运输各环节的碳排放量,作为制定减排计划、选择适合的碳固方法的依据。核算碳足迹需要专业人员使用生命周期法(LCA)进行排放量计量,该评价法分析结果具有针对性,适用于微观系统碳足迹分析,为企业内部进行碳足迹管理和对产品进行低碳设计与改造提供了依据和参考。企业在不同的环节,根据原材料、燃料和动力等测量的碳排放量,按碳排放权的公允价值借记“原材料、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贷记“预计负债——碳排放”。

(二)碳固业务的会计核算

碳固是通过一定方法获得并储存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从而将温室气体从大气中移除的过程。根据碳固方法的不同可分为生物碳固、物理碳固和化学碳固。经过碳足迹的核算,企业可以得知总体碳排放量和各环节碳排放量,据此选择适合的碳固方法,达到减排目标。

1.生物碳固的会计核算

生物碳固,主要指森林碳汇,是指利用森林的光合作用,将二氧化碳吸收并转化为碳水化合物和氧气,从而减少大气中二氧化碳的浓度。森林碳汇依附于林木资产之上的,企业对该部分碳固资产的会计核算主要考虑造林抚育及碳汇林资源购置、管理的成本。当森林碳汇所产生的碳减排量经特定的机构核实并颁发证书后,确认为“碳排放权”。

企业认养的成熟碳汇林,按取得成本借记“碳固资产——碳汇林”,贷记“银行存款”等。企业自行营造的碳汇林初始计量,主要包括培育树苗、整地、栽植等过程中发生的成本,其费用发生时,借记“生物资产”,贷记“银行存款”等。当苗木经特定机构核实并颁发证书后,形成碳汇林,其中核证费用也计入碳汇林成本,并将“生物资产”账户余额结转到“碳固资产——碳汇林”账户。一亩碳汇林平均年固存二氧化碳量为1.8吨,根据碳汇林证书核实的面积,按公允价值确认为“碳排放权”,并按公允价值同时确认“碳排放权递延收益”,并进行后续分摊。

对碳汇林持有期间发生的管理费用,如病虫害防治、防火、采伐等费用,借记“管理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企业每年要对碳汇林进行减值测试,若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则根据两者差额计提跌价准备,同时计入当期损益。碳汇林成熟之前的减值,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贷记“生物资产跌价准备”;确认碳固资产后,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贷记“碳固资产跌价准备”。

2.物理碳固、化学碳固的会计核算

物理碳固是指企业将温室气体汇集并回注到油田、煤层和海底深层。化学碳固是指通过化学方法将温室气体从大气中抽离的过程。企业在进行物理碳固和化学碳固时都需要购建设施设备,并购置必要的辅助材料,其初始计量设置“碳固资产”账户单独核算,并分别设置明细科目“生产性碳固资产”和“辅碳固资产”。后续计量中,企业应当根据“生产性碳固资产”所包含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形式和磨损状态选择不同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时,借记“制造费用”,贷记“累计折旧”。企业根据物理碳固和化学碳固实际减少的二氧化碳量,以公允价值确认碳排放权,借记“碳排放权”,贷记“碳排放权递延收益”,并对递延收益进行分摊。

3.碳固资产的处置

碳固资产对外投资时,借记“长期股权投资”,贷记“碳固资产”。企业在出售碳固资产时结转账户余额和相应成本,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累计折旧

碳固资产减值准备

贷:营业外收入

借:营业外成本

贷:碳固资产

(三)碳排放权及其交易业务的会计核算

碳排放权及其交易是碳业务的主要组成部分,然而碳排放权应作为何种资产进行核算仍存在很大争议,目前存在以下三种观点:存货观、无形资产观和金融资产观。笔者认为,由于碳排放权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应将其单独列示为一种新的碳资产。第一,从实物形态上看,碳排放权是为了应对全球变暖而产生的一种权利和义务,并非实物资产,不符合存货的定义。第二,从计量属性上看,碳排放权只有以公允价值计量才能更好地促进全球化交易,符合可比性原则,但无形资产是按历史成本计量的,因此碳排放权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第三,从用途上来看,碳排放权的最终目的是节能减排,防治大气污染,而金融资产是一种以索取实物资产为目的的无形的权利,所以不属于金融资产。

碳排放权的确认主要有净额法和总额法两种方法。净额法只将购买的碳排放权确认为一项资产,无偿取得的不予确认;总额法要求购买和无偿取得的碳排放权都进行确认。目前FASB和IASB已经达成共识:碳排放权采用总额法核算。

1.碳排放权的初始计量

企业获得政府免费配额的碳排放权,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借记“碳排放权”,贷记“碳排放权递延收益”。通过拍卖从政府配额取得的碳排放权,若取得成本大于公允价值,按取得成本借记“碳排放权”,贷记“银行存款”;若取得成本小于公允价值,按公允价值借记“碳排放权”,贷记“银行存款”,差额贷记“碳排放权递延收益”。企业从二级市场交易取得的碳排放权,按公允价值,借记“碳排放权”,贷记“银行存款”。

2.碳排放权的后续计量

企业应根据碳排放权的公允价值变动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上升,按增加额借记“碳排放权”,如果初始计量产生了递延收益,则贷记“碳排放权递延收益”;没有产生递延收益,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之前计提过减值准备的,先冲减减值准备。公允价值下降时,按照减少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贷记“碳排放权减值准备”,增值时有计入资本公积的,转回相应金额。

碳排放权递延收益产生于企业碳排放权的取得和碳固过程,需分摊调整后的递延收益账面余额,并在期末结转到营业外收入账户。若期末递延收益余额在借方,则借记“营业外收入”,贷记“碳排放权递延收益”;若余额在贷方,则做相反分录。

企业在碳足迹业务形成的“预计负债——碳排放费”应按公允价值变动调整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上升,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贷记“预计负债——碳排放费”;公允价值下降,借记“预计负债——碳排放费”,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多计提的预计负债,计入“营业外收入”贷方。

3.碳排放权处置

企业以先进先出的原则结转自用的碳排放权相关成本以及相应的资本公积和碳排放权减值准备,会计分录为:

借:预计负债——碳排放费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或贷方)

贷:碳排放权

碳排放权减值准备

营业外收入(或借方)

企业期末在资产负债表上将“碳排放权”与“预计负债——碳排放费”对冲,将剩余的碳排放权出售,按照所得价款冲减“碳排放权”,同时还需要将剩余的“碳排放权递延收益”全部确认为“营业外收入”,以先进先出的原则结转相应成本和计提的减值准备。根据我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应按照转让碳排放权收益的2%~65%上缴给国家。处置碳排放权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碳排放权

借:碳排放权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借:营业外成本

碳排放权减值准备

贷:碳排放权

借:其他应付款——碳排放许可权

贷:银行存款

三、碳业务会计信息披露

目前我国企业碳业务信息披露的内容还是集中于文字性描述的定性化的表外非货币信息,而关于定量化的表内货币信息披露还需要根据国家制定的相关会计规范和准则作进一步研究。笔者认为表内信息披露主要包括:碳排放权交易信息、对财务数据的影响、碳会计信息审计验证。企业表外信息披露主要包括:第一,国家的低碳政策和法规;第二,企业实施的低碳战略,包括温室气体减排目标、减排计划;第三,碳交易的风险和机遇以及应对措施;第四,企业排放温室气体的种类、数量、浓度和处置情况;第五,企业制定的碳固措施,包括机构设置及职能、具体方法及成绩、减排绩效与考核、奖惩办法等;第六,碳固量与碳排放量的核算方法;第七,企业碳交易的核证机构情况以及与相关企业、国家之间的关系。

【参考文献】

[1] 刘美华,施先旺.碳经济业务的会计确认研究[J].当代财经,2012(6).

[2] 陈小平,王德发.碳会计核算体系研究[J].会计之友,2012(10).

[3] 林银良.碳会计核算体系的构想[D].集美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1.

[4] 胥兴军.碳会计核算体系初探[J].学术论坛,2011(12).

[5] 王爱国,陈小平.碳会计核算体系研究[J].会计之友,2012(4).

[6] 刘金芹.基于CDM项目的碳排放权的会计处理问题探析[J].会计之友,2010(10).

[7] 蒲春燕,孙璐.碳排放权的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研究[J].财会月刊,2012(10).

[8] 黄宝霞.火力发电企业碳排放权的会计确认与计量研究[J].内蒙古电业,2011(6).

第10篇

小弗雷德里克·格兰特(Frederic Grant Jr.)博士的这本新书揭示了美国银行存款保险体系,是如何借鉴19世纪广州的思想,并以此为基础而建立的。美国存款保险计划起源于1828年纽约州安全基金法(Safety Fund statute),它由一位名叫约书亚·福尔曼(Joshua Forman)的立法官起草。在当时,如果州授权的银行破产,州政府不得不为其破产买单。福尔曼借用了广州的思想,即被授权从事特权贸易(在银行即发行私人货币的特权)的交易商应为其自身债务负责。

纽约安全基金的成功,使得美国其他13个州纷纷效法。在1933年美国诸多银行倒闭后,《1933年银行业法案》设立了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国家存款保险制度的理念已被世界许多国家采用,中国目前也在考虑中。

福尔曼从哪里获得了广州安全制度的点子呢?很显然,当时的纽约已是中美贸易的主要港口,纽约商人都很熟悉这个机制。

当时的“广州体系”是如何形成的呢?

这一切都是因为清朝的官商(称作商行,由北京授权进行对外贸易)在广州和外国人做生意时经常需要贸易信贷。如果这些商行债务违约,外国人就会威胁软弱的清政府采取行动。因此,为了防止个体商行违约,清政府使用北京满清朝廷设计的集体承保方法,保证这些商行被授权从外贸中获益的同时,也共同担保彼此的贸易债务,每年向某个基金缴纳保险费,用于偿付任一个体成员的违约。

清政府使用集体承保法解决了违约问题——每个人都为小组债务负责。好消息是,通过采用“同行监督”的办法,小组作为一个整体保证了没有成员陷入困境。坏消息是,由于是集体承保,较小的商行有冒更大风险的激励,造成道德风险问题——集体损失私人获益。并且历史表明,如果贸易很不景气,更多的商行违约,同时由于清政府也从基金借钱或收税,基金账户没有足够的资金偿还所有债务。最终广州安全基金也破产了。

腐败和挪用基金当受谴责,但罪魁祸首仍然来自较小的商行,格兰特博士称之为“资金不足和难以获得可负担贷款的长期困境”。

直到现在,这些问题仍然困扰所有的存款保险制度。大银行不愿意资助存款保险计划,因为它们要承担比小银行更大份额的保险金。小银行喜欢集体保险,但更容易违约,因为它们冒高风险的可能性更大,这意味着需要有监督机制保证这些风险更大的交易商不会破坏整个集体。

存款保险在美国非常成功,因为FDIC不仅参与对参保银行的监督,而且积极承担破产银行的整顿工作。在2009年至今的危机中,FDIC在不干扰整个体系的情况下顺利完成了美国400家以上银行的退出工作。不过这一次的问题是影子银行和大银行造成的。虽然小银行也违约,但它们并没有拖垮整个体系,因为存款保险避免了零售层面的大规模银行挤兑。

中国采用存款保险制度的时机已经来到,有三个很好的理由:首先,存款保险有助于化解零售银行恐慌,这正是广州安全基金设立的初衷。第二,对于金融机构的破产,必须有一个有序的退出机制。有些人认为存款保险会造成重复监督,但现在我们明白了为什么我们有两个肾脏而不是一个——我们需要系统冗余以防其中一个出现故障。第三,据我个人经验,擅长日常运营的监管者,可能并不擅长破产银行重组的繁琐工作。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需要极强的能力、良好的破产法和比监管更多的投资银行业技能。存款保险是专业性工作,需要专业技能。

正如格兰特博士所言,广州安全体系的历史沉淀,为现代社会提供了许多有价值的经验,包括(1)支持安全基金的税收应当对损失风险的审慎计量;(2)基金及其被保险人必须受到强有力的独立监督;(3)为预防意外风险制定的法律必须得到执行;(4)必须严格禁止腐败和安全基金资产的转移。

第11篇

关键词:余额宝;货币基金;金融创新;金融风险

引言

2013年6月,阿里巴巴集团推出了余额宝这一互联网金融产品,立即引起了人们的高度关注,不到20天的时间累计用户就达到了250多万,累计转入资金66亿元。截至2014年2月14日,余额宝规模已经达到了4000亿元以上。从0到2500亿元,余额宝用了200多天,而从2500亿到4000亿元,余额宝仅用了30多天。截至2月26日,余额宝用户达8100万,已超过6700万名股民。在余额宝迅速发展的同时,社会各界对其存在的合理性争论从未停歇。央视评论员钮文新指责余额宝是“趴在银行身上的‘吸血鬼’,应予以取缔”,可谓是一石激起千层浪,虽然得到了很多人的支持,但是更多的人认为余额宝发挥了非常好的“鲶鱼效应”,是推动银行创新的一大动力,有利于加快利率市场化的步伐。如今,关于余额宝的问题仍然受到热烈的讨论,但是仍未有个定论。

一、余额宝是什么?

余额宝是支付宝推出的余额增值业务,支付宝用户只要将其在支付宝中的剩余资金转入余额宝中便可以获得高于银行活期存款的利息收益,但实际上是天弘增利宝货币基金通过余额宝直销,本质上属于货币基金,其投资标的包含:期限在1年以内的债券、短期融资券、银行协议存款、央行票据、债券回购与逆回购等。余额宝属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一种,在我国受《证券投资基金法》及相关行政法规的约束和规范,在目前制度框架内,没有任何人有权取缔一只基金。所以余额宝只要不违反基金法,是不可能被取缔的。通过支付宝的客户资源,天弘基金迅速从一个籍籍无名的小基金成长为份额最大的货币基金,并且对银行的活期存款产生了分流的影响,似乎对银行造成了威胁。

二、余额宝为什么会得“民心“?

银行也代销很多货币基金和理财产品,基金公司们曾经都把银行看做最强有力的代销渠道,因此代销基金所收取的服务费用便成为了银行的一项强有力的收入来源。但是余额宝的推出打破了这一模式,原因就在于通过余额宝投资基金不需要开户费、申购费,购买一份额基金仅需1元,且随时可以申购赎回,实行“T+0”的制度,灵活便捷。相对于银行而言,它具有四个优势:时间成本低,门槛低,产品简单易懂,收益高。银行则一直以来因为繁琐的手续而为人诟病,其短期理财产品的高门槛也令普通的投资者望洋兴叹。“5万元起步,10万元是寻常,甚至几十万数百万元的入门费也是常态,这对普通投资者来说是不可思议的,比如中国工商银行保本型个人人民币理财产品,即是以5万元起购,以1000元的整数倍递增,这样的高门槛恐怕一般的投资者都难以接受,即使是工行代销的货币基金,其最低申购金额也是在100元、500元等,这与余额宝的仅仅1元的成本相比也是非常高的。另外,余额宝非常值得人们称道的便是其“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虽然一直以来银行也在宣传“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但是实际上客户仍然是在被动接受银行的理财产品。银行的理财产品往往被设计得非常复杂,恐怕其收益如何连销售人员都“很难说清楚”。而余额宝设计简单,“傻瓜”式的申购赎回步骤让很多不懂理财的客户体验了人生中的第一次理财,而且客户每天可以看得到自己的收益,会有种看着自己的钱包逐渐鼓起来的感觉,这是一种很愉快的感受,自然会赢得“民心”。

三、余额宝存在的不足与隐患

不过余额宝一直宣扬自己的7日年化收益率是银行活期存款的14倍,这还是有待商榷的。首先,余额宝实质上就是一种货币基金,与其他的货币基金并无太大区别,它的“T+0”制度即较高的流动性,远高于银行活期存款的利率,对于货币基金来说都是正常的。目前天弘增利宝货币基金6.026%的7日年化收益率在173个开放式货币基金中排名第20名,不足为奇。然而余额宝却将其与银行活期存款进行比较,标的就不对。银行活期存款利率是受法定基准利率约束的,不可能超过央行规定上限,而天弘增利宝货币基金主要投资协议存款的利率是可以商议的,协议存款的起存金额一般较大,存款期限较长,且针对的对象特殊,其向银行索要的利率高于银行活期存款实属正常。但是,因为支付宝长期以来积累的客户对其的信任,使得客户容易产生一种错觉,认为余额宝里的资金除了收益率奇高以外和普通的银行活期存款并无差异,于是纷纷盲目追求这一高收益,甚至把银行活期存款转移到余额宝中。其次,余额宝的宣传存在着一定的误导因素,过于强调其收益,而淡化其风险的存在。仔细观察余额宝的页面,会有一行不易发现的灰色小字:“天弘基金,过往业绩不预计未来表现,风险不同于银行存款。”但是估计客户很难注意到这行小字,误以为余额宝的收益是相当稳定的,实际上余额宝仍然存在诸多风险。其中的风险不仅仅有针对客户收益的,还有对整个宏观经济的风险。首先是对顾客的风险:

第一,便是余额宝的监管政策方面的风险。目前,国家的政策对金融创新还是比较宽松的,虽然余额宝曾经遭遇了“备案门”,但是监管部门对其积极作用还是给予了肯定。余额宝实际上仍是金融市场中的边缘化产品。我国的金融监管部门主要是银监会、保监会和证监会,而余额宝不归任何部门监管范围,处于金融监管的“灰色地带”,是“影子银行”之一。现在金融监管部门对余额宝的监管政策仍然出于空白状态,相对于银行受到的严格的监管,这无疑是货币基金繁荣的一个原因。但是一旦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得到完善,金融监管部门加大对余额宝的监管力度,那么余额宝的优势可能不复存在。2014年2月28日证监会宣布要进一步加强货币市场基金风险管理和互联网销售基金监管的有关规则就是一个例子,如今货币基金仍然享受着“提前支取协议存款不罚息”的特权,一旦该政策优惠被取消,那么货币基金的收益率势必会受到影响,则余额宝的收益也会出现波动。因此,随着监管体系的日益完善,余额宝未来的发展形势仍然有待考察。

第二,余额宝的最经受考验的时刻莫过于节假日了。因为人们通过余额宝买东西或者是将钱从余额宝中转出就是赎回基金。但是如果人们因为促销活动扎堆购买各种商品,则余额宝容易出现流动性不足的问题。这很像银行挤兑,因此余额宝必须拥有充足的准备金以防范流动性紧张。现阶段,随着“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的发展,余额宝已经可以利用支付宝长期以来的客户的消费数据计算出预期的准备金需求,从而提前准备适当的准备金。余额宝对客户从余额宝中转出资金的次数和金额都有限制,也是在这些计算的基础上得出的结论。然而,这毕竟是概率统计的结果,万一小概率事件发生,那么对于余额宝绝对是毁灭性的打击。随着余额宝管理的金额逐渐扩大,对流动性管理的难度也会随之增大,这对阿里金融是个巨大的考验。

第三,余额宝的收益势必会受到宏观经济形式的影响,尤其是央行的货币政策。余额宝较高的收益率其实也得益于银行2013年6月以来的“钱荒”。之前,因为央行实行从紧的货币政策、热钱大量流出、银行对影子银行业务操纵过度等原因,银行间利率大幅上涨,大量注资于协议存款的天弘基金也受益匪浅,这不仅与我国货币超发、产能过剩有关,也与央行突然一改之前对各商业银行的态度有关,导致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一时难以达到金融监管要求。然而,一旦央行像以往一样给商业银行的资金调度予以支持,那么银行间的利率会逐渐平稳,月报的收益会下降,很有些“银行富了则余额宝会变穷“的意味。这种情况最极端的真实案例莫过于1999年美国网上支付公司paypal设立的账户余额货币基金,和余额宝极其类似,最终却因为美国连续数年实行零利率政策,导致其最终被清盘。一旦银行实行了宽松的货币政策,则余额宝的收益也会下降。下图即为从2013年6月13日到2014年2月27日的余额宝7日年化收益率以及银行同业拆放市场的1月期限产品的年化收益率的关系。从图中可以看出余额宝的收益率与银行间利率的大势比较相关的,当然余额宝的收益更加平稳。

最后一个风险就是网络操作的系统风险了。虽然余额宝在创立之初就定下了一个重要的规则:“技术标准参照银行,账户监管超过银行,资金管理依靠银行。”尽管余额宝拥有非常严密的保护,每天也设定了一定的安全阈值,但是网络安全隐患是难以消除的,安全一直是互联网致力于解决的问题。这也是银行存款更安全的原因之一。

以上都是针对余额宝给予顾客收益的风险。然而,余额宝对整个宏观经济来说也是有风险的。钮文新指责余额宝“绑架利率”,货币市场的大部分资金并没有为实体经济服务,而是在整个金融圈里空转。钮文新认为“互联网金融”仅仅停留在货币市场中,它们通过构建很高的收益预期和方便的互联网通道,从银行把老百姓的存款吸出来,制造银行系统的流动性紧张,拉高存款利率,然后再以协议定存的方式把钱存给银行,以便从中得利。有人说钮文新危言耸听,认为余额宝的成功也是银行存款利率几十年来很低的原因所致,甚至有时无法赢过CPI,但是货币基金却都可以跑赢CPI。其实人们如今如此推崇余额宝,也是人们对银行存款的失望造成的。其实我认为钮文新说得很有道理。余额宝这种新的货币基金形式的出现,不仅影响了银行的负债业务,同时也影响了银行的中间业务。它打着“收益率是活期存款的14倍”的旗号造成了“存款大搬家”,同时因为极低的门槛而对银行的理财产品、基金代销等中间业务造成了冲击。很多银行资金短缺,不是将存款利率一浮到顶,就是推出众多的类余额宝产品,比如“工银薪金宝”、“现金宝”、“快溢通”等等。其实这也是银行缺钱的无奈之举。现在金融业的竞争愈演愈烈,金融脱媒的趋势也在加剧,哪家银行不希望用较高的存款利率吸引客户呢?但是这样势必会提高银行的成本,从而提高贷款利率。一直以来利率都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商业银行受到严密的金融监管,按照存贷款基准利率开展业务,是不可能大幅提高存款利率的,否则会造成经济混乱,所以有些人指责对银行过低的存款利率失望透顶实在是有失偏颇。而天弘基金如今因为份额扩大拥有更多议价的筹码从而以更高的协议利率贷给银行,使银行不得不接受更高的融资成本,怎么可能不对企业的贷款成本产生影响?有人又指出余额宝的高利率是否会转嫁到企业的身上,还应该看银行是缩短其存贷款利差还是把成本加到贷款利率上。我认为,如果银行的资金真的会大量融入“宝宝”类产品的话,贷款利率一定会大幅上涨的。如今六个月以内(含6个月)的贷款年利率为5.6%;五年以上的贷款年利率也是6.55%。余额宝的7日年化收益率已经高于一年期贷款年利率了,这就不是单单缩短存贷利差就可以解决的问题了。而且余额宝面临的多是银行客户群中具有“长尾效应”的客户群,这些闲散客户往往对理财不甚了解,容易误认为余额宝等同于银行活期存款利率,从而无法接受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这样很容易拉高存款利率,长此以往,势必会影响到企业的利润,最终就会像钮文新所说的由“人民买单”。

小结

余额宝的出现还是有它的合理性和创新性的。本来支付宝中的备付金就是巨额的沉淀资金,只是放在那里而不多加利用实在是对社会资源的一种浪费。天弘基金敢于在paypal的失败之后迈出这一步,在其他基金只是想把支付宝当成其销售渠道时它却为支付宝量身订做“余额宝”,这些都是需要极大的勇气和创新精神的。当前中国的投资者主要投资的是房地产、股票和贵金属,这些投资都面临风险,一般闲散客户很难从中获利。但是余额宝的出现无疑改变了这种困境,不可否认它的确存在很多问题。现在有种建议就是应该提高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把余额宝的钱贷给中小企业,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的困境,使金融体系真正地为实体经济服务。但是对余额宝来说,我认为这是很难做到的。支付宝这种第三方支付平台最初就是为了保障客户的资金安全而出现的,它再怎么发展也不应该脱离这一基本的轨迹。为实体经济服务是很好,但是投资于实体经济资金回收较慢,风险也相对较大,否则小微企业怎么会有贷款难的问题呢?这样做很难保证客户资金的安全性,也难以兑现“客户可以随时兑现”的承诺,除非余额宝可以像银行那样严格地审核贷款客户的信誉并且有套完整的信用评级体系才能保证支付宝的流动性安全。试问这样做又和银行有什么区别呢?

事实上,我认为,钮文新所认为的“余额宝绑架利率”是有一个重要前提的,也是我之前的讨论中暗含的重要前提。那就是“银行存款大搬家”的数额必须超过所有存款一定比重时才会出现的现象。现在来看,这是不可能的。首先,鉴于我之前提到的余额宝对客户收益可能造成的各种风险,尤其是网络风险,不管怎样客户还是不敢把巨额存款托付给余额宝的,毕竟以庞大的注册资本为依托的银行所积累起来的数十年信誉是难以被余额宝所撼动的,很多基金公司还是不敢放弃银行这一重要的销售渠道的,企业的巨额存款也是以银行存款为主体的。余额宝的创新可以说只能给银行销售基金和理财产品的手段以启示,现在银行也开始逐渐放低身段,各种类余额宝纷纷推出,对接货币基金,年收益率也可以达到5%以上,甚至可以1分钱起购,这实质上已经和余额宝没什么区别了。虽然余额宝还有可以随时转出资金用于消费这一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特有便利,但是对客户的吸引力绝对不会像以前那么大了,加上银行强大的客户号召力,至少不会发生像现在所说的“存款大搬家”的现象了。另外,最近传得沸沸扬扬的“银行协议存款大跳水,余额宝收益可能跌破3%”,相信很多客户也会开始关注余额宝一直淡化的风险性问题了。余额宝的超高收益也是在银行“钱荒”这一特殊背景下出现的,一旦央行实行宽松的货币政策,出手解决“钱荒”问题,那么余额宝的收益率也将不会这样令人侧目了。短期来看,余额宝给银行业带来了恐慌,给客户带来了巨大的惊喜,但是长期来看,它还只不过是个普通的货币基金罢了,只不过是换了个销售途径,并不会对银行和百姓造成太大的影响。有篇论文的题目叫做“余额宝贵在创新,难称革命”,我觉得很适合它,不过中国的金融业很需要这种创新还是毋庸置疑的,中国的金融理财产品虽然种类很多,但是懂得理财以及知道这些理财产品的民众却不多。人们的金融知识匮乏导致很多基金、理财产品被束之高阁,闲散的资金只能放着贬值而无法流入实体经济中。还是应该多加鼓励这种金融创新的,它毕竟提高了资本的配置效率,当然,除此之外,监管部门的监管力度也应该跟上,也要着力打通资本注入实体经济中去的通道,只有这样,我国的经济发展才能更好、更快、更加平稳。

参考文献:

[1] 《支付宝事件:余额宝被指吸血鬼,媒体呼吁取缔》(新民网)

[2] 数据来源:中国货币网;东方财富通

[3] 《指尖上的理财产品――余额宝分析》刘凯

[4] 《银行短期理财产品高门槛,普通投资者望之兴叹》(人民网-人民日报)

第12篇

[论文关键词]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现金股利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应用指南规定,长期股权投资适用于以下几种类型的权益性投资:第一,企业持有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权益性投资;第二,企业持有的能够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的权益性投资;第三,企业持有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第四,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对于以上4种类型的权益性投资,企业在采用长期股权投资会计核算时,符合第一和第四两种类型的权益性投资,企业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反之就采用权益法核算。

所谓成本法,就是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人账,不随被投资单位权益的增减而调整投资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对于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核算,笔者从以下两个方面加以说明。

一、投资企业接受的现金股利全部属于投资以后被投资企业产生的累计净利润.

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投资企业将其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例I:甲企业于2006年1月1日以30万元的价格购人乙企业10%的股份,同时支付相关税费2万元,款项均用银行存款支付。乙企业每年实现的净利润和次年初宣告发放上年的现金股利情况见表l。

甲企业每年的会计核算如下(单位:万元):

1.2006年1月1日。甲企业购人股票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32

贷:银行存款32

22007年2月。乙企业宣告发放股利时:

借:应收股利15

贷:投资收益15

3.2008年2月,乙企业宣告发放股利时:

借:应收股利3.2

贷:投资收益3.2

4.2009年2月,乙企业宣告发放股利时:

借:应收股利3

贷:投资收益3

二、投资企业接受的现金股利不全部属于其投资以后被投资企业产生的累计净利润。

即接受的现金股利有属于投资以前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就应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在成本法下,投资企业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冲减和冲回的计算,是个非常棘手的问题。其实认真分析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冲减的原因。对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起着关键的作用。如果投资企业投资后累计分派的现金股利(简称为累计已收现金股利)超过投资企业从投资开始到上年末至被投资单位累计实现的净利润的持股比例数(简称为累计应收现金股利)的差额。即累计已收的现金股利大于累计应收的现金股利,就是被投资企业实际多付的现金股利是来自于投资企业投资以前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净利润。对于投资企业收到的投资以前被投资企业发放的现金股利,投资企业不应将其确认为当期损益,只能冲减投资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在此种情况下,笔者认为分以下两种情况,在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的会计核算中运用更为简便。

(1)当投资企业累计已收现金股利大于累计应收现金股利,按当年被投资企业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投资企业的持股比例,借记“应收股利”科目,按上年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净利润(应属于投资企业的投资期)×投资企业的持股比例,贷记“投资收益”科目,借贷之间的差额。计人“长期股权投资”科目。

(2)当投资企业累计已收现金股利等于或小于累计应收现金股利。按当年被投资企业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投资企业的持股比例,借记“应收股利”科目,如果投资企业以前曾经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现在全额再冲回“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两者之和,贷记“投资收益”科目(也符合上述提到的投资企业接受的现金股利全部属于投资以后被投资企业产生的累计净利润的情况)。

例2:甲企业于2005年1月1日以l00万元的价格购人乙企业60%的股份,同时支付相关税费3万元,款项均用银行存款支付。乙企业每年实现的净利润和次年初宣告发放上年的现金股利情况见表2。

根据表3中的资料.对甲企业每年的会计处理如下

(单位:万元):

1.2005年1月1日,投资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103

贷:银行存款103

2.2005年2月,累计已收现金股利l2万元>从投资开始至上年(2004年)末投资以后累计应收现金股利0万元,符合第一种情况,所以,借记“应收股利”l2万元,贷记“投资收益”0万元,借贷差额计人“长期股权投资”,其会计分录应为:

借:应收股利12

贷:长期股权投资12

3.2006年2月,累计已收现金股利36万元>从投资开始至上年(2005年)末投资以后累计应收现金股利18万元,符合第一种情况,所以,借记“应收股利”24万元。贷记“投资收益”18万元,借贷差额计人“长期股权投资”,其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股利24

贷:投资收益18

长期股权投资6

4.2007年2月。累计已收现金股利585万元>从投资开始至上年(2006年)末投资以后累计应收现金股利48万元,符合第一种情况,应借记“应收股利’2Z8万元,贷记“投资收益”30万元,借贷差额计人“长期股权投资”。其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股利22.8

长期股权投资72

贷:投资收益30

5.2008年2月。累计已收现金股利70.8万元<从投资开始至上年(2007年)末投资以后累计应收现金股利72万元。符合第二种情况。应借记“应收股利”12万元,此时“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从购人以后已经冲减(12+6-72)10.8万元。因此应当全额将冲减的长期股权投资冲回,计人“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借方。按两者之和贷记“投资收益”科目。其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股利12

长期股权投资10.8

贷:投资收益22.8

6.2009年2月。累计已收现金股利100.8万元<从投资开始至上年(2008年)末投资以后累计应收现金股利108万元。符合第二种情况,应借记“应收股利”30万元,此时“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从购人以后冲减的金额为0。所以计人“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金额为0。贷记“投资收益”科目。其会计分录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