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24 15:41:16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传统文化保护论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关键词]民间;传统文化;知识产权
1、民族传统文化范围和特征
1.1范围界定。民族民间传统文化是指来自于某一文化社区的全部创作,这些创作以传统为依据,由某一群体或者一些个体所表达,并被认为是符合社区期望的作为其文化和社会特征的表达形式,它的准则和价值通过模仿或其他方式口头相传。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主要包括民间文学艺术、传统工艺及民间民俗三大类。其中,民间文学艺术则是劳动人民直接创造的或广泛流传于民间的艺术。包括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民间曲艺、民间美术、语言文字、戏曲和杂技等。民族传统工艺是一个复杂的整体,涉及许多领域,包括、绘画、雕塑、木偶、皮影、剪纸、传统工艺美术制作技艺、以及与上述有关的代表性的原始资料、实物、建筑和场所,等等。传统习俗是指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逐渐形成的,从历史沿袭而巩固下来的,具有稳定的社会风俗和行为习俗,并且已同民族情绪和社会心理密切结合,成为人们自觉或不自觉的行为准则。
1.2特征。作为一种知识产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是劳动人民的智慧结晶,这与现代知识产品没有什么区别,但是它又具有不同于现代知识产品的显著特征:(1)它不仅凝结着当代人的劳动,而且凝结着历代人的劳动,其权利主体不是单一的,而是多维的,从国家层面上讲,它是一国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的文化财产;从族群层面上讲它是特定民族智慧的结晶,是该民族的文化财产;从个体层面上讲,它又可能成为个人的文化财产。(2)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在利用中生存和发展,停止利用之日便是民族文化的消亡之日。保护民间传统文化,不是将其束之高阁,而是合理利用,在利用中实现保护。(3)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具有不可再生性,一旦消失将不复存在。民族民间文化的这些特征,决定了对其保护的难度。
2、民族传统文化的现状
伴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文化商品化步伐的加快,以自生自息为主要特质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境遇堪忧。经济对文化的影响从来就是鲜明的,但是,这种影响并不都是积极的。因为经济以同质性为其发展路径,文化则以多元为其运行轨迹。在现代社会,经济的发展并没有给我国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带来繁荣。恰恰相反,由于人们对现代经济生活的过多关注,对传统东西的无暇顾及或不愿顾及,致使我国民族民间传统文化面临消亡的危险。主要表现在:(1)过度商业化地滥用民族民间传统文化,民族民间文化资源流失现象严重;(2)许多传统技能和民间艺术后继乏人,面临着年久失传的危险;(3)一些独特的民族语言、文字和民族习俗正在消亡;(4)大量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代表性实物和资料难以得到妥善保护;(5)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研究人员短缺,出现青黄不接的断层。更让我们气愤的是,一些国家和个人为了商业利益或者其他的目的,纷纷来中国寻找淘金点,针对目前我国对民族传统文化的法律保护的漏洞,对我国的一些历史、传统知名人物进行注册,以中国文化名人来创作影视节目;或者抢注我国知名但未注册的商标,等等方面的问题和现象越发严重。
3、民族传统文化的立法完善
根据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特点和国际经验,笔者认为,一部开拓性的保护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法律,应当确立以下保护机制:3.1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普查机制。通过普查,全面了解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生存状态,以便有针对性地开展抢救和保护工作。普查是对民族民间传统文化进行保护的基础性工作,包括对无形文化遗产的记录和对一些反映民族民间文化内涵的实物和资料的收集,其目的就是建立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档案。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开展了搜集、整理民间艺术的系统工程——编纂十大文学艺术集成志书。据不完全统计,该工程共收集民间歌谣302万首,谚语748万条,民间故事184万篇,民间戏曲剧种350个,剧本l万多个,民间曲艺音乐13万首,民间器乐15万首,民间舞蹈1.71万个,文学资料50亿字。在调查整理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的过程中,有许多濒临灭亡的民族民间文化瑰宝被抢救性地记录下来,也有许多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经过挖掘、整理,重新焕发出生机,因此,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普查机制意义重大。我们有必要通过立法使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普查机制得以规范而有序地进行下去。法律应明确普查的方式和要求、普查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政府的责任和普查人员的职责、公民协助普查的义务。
3.2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重点保护和传承机制。对于具有重要历史和科学价值的濒危民族民间文化遗产,国际采取了重点扶持的保护政策。在普查的基础上,对认定为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的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给予重点保护和抢救;对濒临消亡的民族民间文化遗产,政府一方面通过组织人员进行记录、整理的方式予以抢救,另一方面给予民间文化遗产传承人以适当的资助,鼓励其带徒弟传承民间技艺。为了保护和传承民族民间传统文化,法律应该明确规定:认定重要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的标准,政府公布重要民间文化遗产的名录并指定保持的方法、保持者享有的相应权利和荣誉、赋有的义务。为了鼓励对民族民间文化的保护和传承,法律还应规定:政府给予长期生活在民间熟练掌握一种或多种民族民间文学艺术表现形式,且有很高造诣的民间艺人以“民间艺术家”的荣誉;对于具有民族特色或地方特色的民族民间文化表现形式、该项民族民间文化在当地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和较高的艺术水平的地方,政府命名其为“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以推动该艺术的弘扬;通过财政拨款、鼓励社会捐赠等形式扶助以民族民间文化为创作对象的艺术表演团体,鼓励它们进行创作和演出。超级秘书网
3.3文化生态保护机制。特定的生存环境是民族传统文化持续存在和发展的重要条件。保持文化生态,将文化遗产在适宜其生存的社区和环境中原状地加以保存,使其成为“活文化”,不失为保护文化生态的一种有效方式。当前,一些省区都在进行着文化生态保护区的筹划,为了规范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建设,立法应当明确文化生态保护区的管理方式、资金的筹集和使用、保护区内居民的权利和义务、破坏文化生态者应承担的责任。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行政保护要纳入法制化的轨道,为此必须尽快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法》。
民间传统文化是我们宝贵的资源,其意义是多方面的,历史要保留,文化对我们的价值是有形和无形的,而一些民间工艺更是丰富了我们的生活,特别是民间传统文化里一些独特的手法和理念,如中医,更是让我们收益无穷,我们要保护民间传统文化,我们要发扬民间传统文化,这对于我们的国家和国人都有巨大的意义。
【参考文献】
[1]马治国主编.西部知识产权保护战略[M].知识产权出版社,2007.4.
2014年6月13日-15日,第十二届中国邯郸国际太极拳运动大会在河北省邯郸市广府古城隆重开幕。在大会期间,邯郸市体育局太极拳办公室主任杨宗杰主持各流派太极名家展示:1、杨式太极拳代表展示杨志芳先生;2、武式太极拳代表展示孙建国先生;3、吴式太极拳代表展示张全亮先生;4、孙式太极拳代表展示洪浩先生;5、和式太极拳代表展示和有禄先生;6、王其和式太极拳代表展示檀杏敏女士;7、杨式太极拳代表展示马伟焕先生,各位名家精彩的学术报告和表演,博得全场热烈欢迎鼓掌。本次大会得到全球太极拳爱好者积极响应,来自国内外197支代表队共1787人参会。图为各位名家展示拳技(孙建国)
北京举办少林五形八法拳论文报告会
2014年6月15日,“2014年北京武协少林五形八法拳研究会第五届武术论文报告会”在北京体育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隆重举行。少林五形八法拳研究会会长秦庆丰先生做了重要论文报告。秦庆丰先生主要从少林五形八法拳的起源、历史、功法结构、功法要义及其发展现状和保护计划等方面,综合阐述了这一古老拳种自产生到传承至今的脉络,并总结了武术在实用方面和精神层次上,于当今社会的重要性进行了全面的阐述。少林五形八法拳研究会的弟子们展示了少林五形八法拳、少林大金刚拳、少林十八罗汉掌、少林金刚大刀以及各拳法的实战演练,为与会观众带来了一个直观了解这一拳法的机会和一场精彩的视觉盛宴。报告会圆满成功,受到了与会嘉宾的热烈欢迎。图为秦庆丰先生做主题论文报告(秦云)
周口市川汇区加强武术“非遗”教育工作
2014年5月11日,河南周口市川汇区委常委、宣传部长许四军一行6人冒着炎热,到周口市牛营小学指导该校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工作,观看了该校非物质文化遗产表演队演练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心意六合拳健身操和传统套路四把捶、五行连环拳;然后与教师们进行了细致的座谈与交流。许四军等领导肯定了该校在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方面所做的工作,强调武术是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及加强青少年传统文化教育的重要意义,并希望该校学生刻苦学习,增长才干,继承优秀传统文化,感悟博大精深的文化内涵,增强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提升民族素养和文化品位。
【论文关键词】古代汉语教学 传统文化 传承
【论文摘 要】古代汉语教材中含有大量的传统文化和民族精神的有益营养,古代汉语教学活动和教学过程也存在大量的弘扬传统文化、培育民族精神的良好机会。作为教师,应当充分利用好这个优势,想方设法,为提高学生人文素质、提升学生人生境界尽到自己应尽的责任。
古代汉语作为高等学校汉语言文学、历史学、中文秘书学、教育学、哲学等许多文科专业都需开设的一门重要的社会科学课程,它在承担起培养学生古书阅读能力的同时,在弘扬传统文化方面也具有自己独特的优势,我们的教学自然应当充分发挥其学科优势,找到正确的途径和方法,肩负起育人的职责。
一、古代汉语教学的传统文化传承作用
(1)促进华夏文明生生不息。古代汉语在传承传统文化的过程中具有非同寻常的社会作用,一方面在现代社会,从事古代文化典籍研究的人已日渐减少;另一方面古文化距离我们又比较遥远,古代文献资料又是用文言写成的,这种语言对现代人来说已日渐陌生,这更增加了文化传承的难度。古代汉语是学习、传承传统文化遗产的基础所在,要使文明延续,没有捷径可走,唯有掌握古代汉语文言这把开门的“钥匙”,才能让我们领略无限风光,在阅读、思考、传承和创新中继承文明,使源远流长的华夏文化生生不息、代代相传。(2)构建中华民族的文化精神家园。中国传统文化,是指以中华文化为源头、中国境内的各民族共同创造的、长期历史发展所积淀下来的文化。传统文化是针对文化的传承而言的,它强调的是文化的本源和沿着这个本源传承下来的全部遗产,是迄今为至中华民族经过筛选、淘汰,不断丰富又不断增长的人文精神的总和。百家争鸣是中国思想史上伟大的高峰,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因此传承文化时,对那些缔造过我们民族精神,价值趋向的核心思想必须继承下来,它是我们精神的家园。(3)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学生作为一名合格社会公民,主要应解决做“人”的问题。古代汉语教学,要在着眼字、词、句教学的同时,更注重领会传统文化的精神内涵,人文情怀,在堂堂“君子之文”中,重德修能,体味中华文化的精神魂魄。时展到今天,多元文明渗透到许多领域,传统文化正在经受着不同程度的冲击。为了更好地保护文化遗产,保护文明的成果,我们寄希望于有识之士的倡导,寄希望于普通民众的热爱,更寄希望于对古代汉语教学的更上层楼,因为它在继承传统文化方面,有着其他专业无可比拟的优势。(4)发挥传承文化的载体作用。古代汉语课要发挥文化载体的作用,担负起弘扬民族传统文化的职责,以传承传统文化为己任,因为这关系到民族文化、民族精神的繁衍。学习古代汉语,有助于掌握古代优秀文化遗产,提高全民族的道德修养,坚定民族自信心,增强社会责任感和民族的凝聚力。倾注了无数先哲心血的这笔财富是由文言文这种语言形式写成的,要了解这些文化,必须具备阅读经典作品的能力。(5)发挥文化在传承过程中的鉴别作用。中国是有着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中国文化博大精深,中国传统文化深邃厚重。漫长的岁月里,祖先为我们留下了璀璨夺目的文化典籍,这些遗产包括政治、经济、军事、哲学、历史、文学、艺术、天文、地理、医药、卫生、服饰、礼仪、典章制度等诸多领域,它们都是我们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不可多得的文化瑰宝,而这一切都是以古汉语文言的形式保存下来的。因此,我们要学习、继承和研究它,要去粗取精,为今天服务,就必须扫除语言文字障碍。这就必须熟悉古汉语的语词、语言、语法构造,以做到游刃有余。
二、古代汉语教学实现传统文化传承功能的措施
通过古代汉语教学来实现传统文化的传承具体措施表现在以下方面:首先,教师要改变教学观念,对学生进行正确引导。传统的古汉语教学中,教师将这门课仅仅视作学习其他课程打通语法、扫除文字障碍的工具。新时期的教学改革首先要求教师改变传统的教学观念,有意识地对学生的学习进行正确引导。要求学生多记诵名诗名文,从而加大对优秀的传统文化教育的力度。还可以适时地结合传统节日,渗透传统文化观念。其次,选取好的教学内容。近代著名教育家陶行知说过:“智仁勇三者是中国重要的精神遗产,过去它被认为‘天下之达德’,今天依然不失为个人完满发展之重要指标。”实际上中国传统文化中仁、智、勇以及真、善、美和谐统一的崇高道德标准就存在于我们的古汉语教学内容中,这就要求我们根据教学需要进行选择。再次,改革教学方法。古代汉语教师不能一成不变地沿袭传统的教学方法,而应及时地运用新的教学手段,多样化的教学活动,精心组织古汉语教学,注重弘扬民族精神。比如,运用现代化多媒体教学手段,采用文化解读的教学模式、生动活泼的图片等再现古文字、历史、诗词画面,活跃课堂气氛,让学生准确地理解古代文化知识的积极意义,从而受到美的熏陶。
参 考 文 献
[1]张雪辉.重视传统文化传承的理念与语文教学转向[J].基础教育参考.2006(8)
[2]韩振.传统文化是古汉语教学的重心——张世超教授访谈录[J].语文教学与研究.2007(4)
论文关键词:晋南,面塑,保护,传承
根据调研能够看出,传统的文化民俗在民间仍然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实用价值,一方面对古老文化的认同是一个区域内人们集体意识的表现,一个地方兴盛一种习俗或礼节,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以识别其文化身份的特定要求,人们能够在一种特殊的文化理解中找到自己的精神归属感,能够长久传承下来的文化艺术甚至已经演变为一种习惯,就像过年包饺子、端午吃粽子一样,成为生活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另一方面,现代化的生活方式从一定程度上来说演绎的是一段“西化”的进程,近一百年中人们不断地在抛弃各种本色的东西,从思想上和行为中摆脱了许多受到传统观念定义的价值,以适应“现代化”的要求,而如今,在这一个世纪中人们逐渐发现,西方世界的“荒原”未必是一种更适应中国文化发展的前景,所以,越来越多的民族文化开始回归,并在“非遗”的牵动下,地域文化特色被广泛地开掘出来,因此我们说,诸多传统民间文化艺术形式重新被命名为真正的民族精神。
深入到各式各样的面塑制作现场和参与到分享这种文化的人群中来时文学艺术论文,由衷地被这种文化气氛所感染,然而在关注这种地域文化财富的同时,许多进一步的思考和问题也渐渐暴露出来,首先是作为传统文化工艺在时下生活中的现状问题,这点作为展开讨论与研究的前提,笔者在《晋南面塑文化的现状研究》一文中概述了在今天我们的生活中能够见到的面塑作品,临汾与运城两市多数县市仍然接受在和应用面塑这种古老的礼俗方式。本文重点思考的是作为艺术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遍认同及评价问题;与多数民间文化艺术共同面临的保护与传承的课题;作为能够用来定义地域文化特色的面塑会走向什么样的发展。
一、面塑在我们的认识中
在调研的过程中,当笔者走进面塑作坊介绍起自己的来历和目的时,大多数情况下会被问起两个主要问题,第一个问题是我究竟是要在他们这里做什么工作?我会说我是学生,出于对山西传统文化保护的想法,想对民间面塑做一些考察。那么“怎么考察?”我说就是对晋南两地兴盛面塑文化的地方进行记录,简单点说就是看什么地方有花馍,都有什么样的,我会去看看。好,第二个问题就是“花馍有什么好看的?”我说这是一种很好的传统文化,如今都是省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了,很多大赛都有优秀的面塑作品,大家现在慢慢认识到面塑具有的艺术价值了,而且喜欢用它作礼物相互馈赠。而当我拿出相机进行全程拍摄时,他们还会怀疑我是不是记者。我只好又进一步地“浓缩”我的目的,说我是要写论文的。在他们开始工作前,我会关注他们制作好的一些成品图片、之前做好的插花配件、钉在墙上的价位表、密密麻麻的订货本、以及来访的客人。直到动态过程开展时,他们会释放开对我的疑问,全身心地投入到一系列的工作,制作过程很忙碌很辛苦,他们总是认真地对待每一个细节和变化,将他们手中的艺术品做到呵护备至怎么写论文。我们的工作结束时,他们还会热情高涨地关心其他地方的面塑是什么样的,我会为此做简单的说明,或者用相机展示,这个时候他们往往会对其他地方的面塑样式进行各种颇具主观色彩的评价。
这就是大多数面塑作坊主们对这项工艺的认识,然而对于那些积极地活跃在民间艺术各种赛事的具有文化体验的民间艺人们则能够从容地面对我们的工作。比如说一来到解云仙女士的家里,解阿姨便热情地介绍她的各种工作和成绩,她参加过多项国际国内的活动,出过国,上过电视,平日里也经常接受电视台的采访和政府颁发的荣誉,在她看来,“花馍”是一种艺术,她是我所采访过的唯一一家以“面塑”为自己的产品命名的作坊,她认为面塑不仅是一种可食用的馈赠佳品,而且能够满足人们在精神上的欣赏与依靠,而她所做的是一项事业,是一种受到社会及文化界认可和支持的传承工作。
由此呈示出在艺人一方的两种对待面塑的看法文学艺术论文,现在再来看看我们的态度。这里所说的当然指普遍认同面塑这种事项的群体,基本上仍可以归为两种:一种认为,家中自制的面塑是为了节日所准备的一点“意思”和“花样”,同时,在作坊里购买的面塑是一种买卖;另一种认为,面塑是可有可无的,即在需要一些庆典礼品做点缀的时候我们可以找到面塑的替代物。先看第一种,快速的生活节奏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一切都在简化,而面塑制作刚好需要繁复的工序和具有特殊手艺的少数人,因此,人们自觉地规避了这种“麻烦”,只在必要时制作些简易的品种以使得节日看起来有些节日味、为平日里总在重复的食品添上几件的“稀罕物”。观景除此之外更为便捷的就是购买,现在大多数的城市家庭对馒头、面条、饼等都采用购买的形式了,更不用说节日里用的花糕和礼馍,很多馍店在节日里都会推出袋装礼馍,像临汾市过年可以很方便购买到的10个一袋装的糕馍,乡宁热卖的30个一袋装的枣花馍,已经打出品牌的店家还会推出精致的礼品盒。所以值得我们考虑的就是,当面塑作为一种流水线式的产品,它还能不能被视为一种艺术和文化。不仅如此,在多数婚礼或生日庆典上的面塑大部分都是用简易、粗糙和明显程式化的作品以应付这种亲戚礼赠的习俗,这样的作品也实难让人们将其提高到“文化遗产”和“地域特色”的高度来认识。
第二种态度的起因更多的是由于在现在生活的氛围中,同时可选择的礼仪非常多,人们可以采用更多的更时尚的方式来表示对生活和亲朋好友的心愿,因此面塑可以不被作为主流方式。还因为受到生活方式的改变,对食品的讲究也只是丰富多彩的生活项目之一,人们更注重投资和享受其他的消费方式,使得面塑变得可有可无,变得可以被替代,到此依然没有发挥到它的礼俗价值和特色文化功能。我们说“没什么好的”、“买卖”、“应付”、“可取代”这些都不是能够用来为一种非遗作解释的态度,而如果我们大多数人对面塑的认识仅仅停留在这样的程度,那么它作为一种非遗和传统文化的价值就会受到质疑。所以,我们需要继续探讨,这种几百年流传下来的民俗事项轮到我们这一代时该做些什么。
二、面塑在我们的传承中
每当我问起作坊主,他们的手艺都是从什么时候继承下来的,像这样做法和说法是什么时候就有的时,他们都会说“多少年都是这么个样”,自己也不清楚是什么年代开始传的了。另外年轻的艺人会说,作坊本是家里长辈们创建的,所以自己的手艺就是这样跟着学来的,不清楚更多的事情,这些就是朴实的百姓们对于面塑“传承”的认识。然而他们口中所说的“从来都是这个样”,也并不见得就是同一个模样和同一种制作方法,事实上他们每天都在做各式各样的调整与创新文学艺术论文,只是并没有放大地去认识这个结果罢了。作为“非遗”的一个民间美术类别,面塑有它独特的形式和技术层面上的特点,它要求传承人具有精湛的技巧和具备富有创造力的专业素质,也就是说我们应当将它视为一种能够代表相当水平的文化与艺术品来保护,而保护的落脚点是传承,那么传承什么?怎么样传承?这就谈到了传承这种事项和传承人的问题。
俗话说熟能生巧,很多民间艺人都是在学习与实践中积累起来的经验、智慧和突破点,我们在今天依然能够有幸了解到具备高水平的工艺技巧和审美鉴赏力的民间艺术家们,他们存在的作用不仅仅是让其作品延续了本土信仰体系精髓,还赋予了面塑这种缘自传统习俗的事物能够用来阐释时代精神和文化新意的现代魅力。在他们的努力下,我们一方面能够从这些民间工艺品中了解到我们的历史文化传统,认识到我们特殊的民族情绪表达,另一方面还能够将它们融入到现在的世俗生活中来,成为能够为这一方水土带来精神认同的特产。优秀的面塑作品总在不断地更新和提高,这也就是让这些“活的艺术”与我们的日常生活品位积极发生联系、让它们参与到我们的情感体验中,在如今不少大赛中见到的面塑戏剧人物作品、“奥运”作品、“海宝”作品都在以时代的姿采进入人们的审美视野怎么写论文。
事实上,传承面塑工艺、传承面塑文化与面塑传承人是三位一体的关系,在传承人上笔者认为,应当包括艺人传承和民间传承这两方面,两者虽然所肩负的传承功能是不一样的,但意义无疑同等重要。有突出贡献的艺人即我们通常认定的“传承人”,他们的传承体现出国家与地方对这种文化事项的认可和对他们在这种精湛的传统文化的生命延续及发展兴旺上所做出的不可估量的努力的认证。而民间传承,也就是在我们百姓日常生活中所保留的此种文化习惯和情感载体,这样的传承则是能够彰显我们民族的传统特色及让人们“过精神意义上的生活”的表现,因为工艺精美者毕竟在少数,而且让艺术参与到生活中来还需要依靠人们的普遍关怀和体验。
三、面塑在我们的未来中
在以面食文化誉满神州的三晋大地,面塑艺术有独特的历史渊源,从人类学角度上来说,面塑起源于祭祀牺牲的替代品,作为能够几千年传承下来的工艺技术,能工巧匠们尤其是妇女们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也许有很多人还会认为面塑不过是在普通的馒头基础上添加些配件和花饰,并不能进驻在高雅的艺术殿堂之中,但是如果你能真正走进面塑制作的工作现场,如果你能悉心记录每一件作品的创造过程,如果你有机会见证未曾拥有任何设计知识作指导的艺人们能够将瞬间想象物化成活灵活现的成品,如果你可以站在大量的面塑作品面前领略到这种真正的民风民俗,就不会不感叹制作者们高妙精湛的审美趣味和赋予其中的独特情感和智慧,相反又会觉得自己的经验和学识是多么渺小,似曾掌握的全部理论和知识都会在此显得那样苍白无力。
我们一直在关心这样一个问题,就是若干年后这种文化事项还会不会存在,事实上经过了我们的现状分析、理性认识和合理提议之后,能够展示出一幅自信的图景。罗丹有一句大家再熟悉不过的名言,“生活中并不缺少美,关键看我们有没有一双发现美的眼睛。”本文中没有过多提及各种保护意义、保护立法、保护理论、传承手段、市场分析等等文学艺术论文,只是重点在探讨关于这种传统艺术、活的艺术、世俗艺术、文化艺术我们需要用什么眼光来看待,真正的精神财富也许并不高远,并不抽象,它可能就是瞬间给我们惊现、给我们提醒的那种集体文化意识,也就是说我们这一代人的思想和作为直接关乎面塑文化在未来的命运。
在具体的操作中,市场是一个绕不开的话题,尽管市场价值与文化定位在意义和结果上不可能等同,但市场依然是走向推广和发展的积极的门户。在我们这个内陆地区,我们这个典型的黄土地上,面食文化是可以被张扬的地域特色,尤其是作为华夏根祖文明发祥地的晋南地区,本土民间信仰与艺术表达形式应当广泛地被重视、被欣赏,面对外来的那些让人眼花缭乱的新事物,我们是否还在自惭形秽、还在为没有什么可以拿得出手的好东西苦恼?值得庆幸的是,近年来已经出现了一个良好的趋势,特色产品、馈赠礼品及纪念品都反映出回归传统的倾向,这让人看来古老同样可以融入现代,传统同样可以走向时尚。当然在具体的技术层面和产业运营层面需要投入不懈的努力,精益求精地追求它的工艺品质,我们不怕没有自己的好东西,就怕没有能力推出自己的好东西。在此意义上,我们对晋南面塑的未来充满信心,而不是让它的姿容只留存我们的记忆中、让它的涵义只维系在远古阐释中、让它的魄力只限定在与节日礼俗的关联中,面塑是活的,是能够摆在眼前的,是要求走向明天的。
On the Protection and Passing down of Southern Shanxi Dough Modeling
ZHANG Xiao-chen
[Abstract] As akind of traditional fork arts which illuminate national sentiment, southern Shanxi dough modeling should be re-recognized widely. This should not only be the successor’smission, but also people’s psychological and emotional consensus. In the trendof traditional culture’s restoration, southern Shanxi dough modeling, whichdefines regional cultural character, will have a bright prospect.
[Key words]
论文摘要:本文以中国传统文化元素中普遍存在的特征性、符号性为出发点,诊释中国传统文化特有的神韵与魅力,使之同现代主义设计风格相互融合,并结合设计符号学理论,将西方的简约主义与中国传统丈化元素有机地结合起来,发扬中国文化所特有的艺术魅力与创造性。
一、中国传统文化中朴素、简约之美及其特征性
我国是四大文明古国之一,五千年文明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在我国历史上,无论是文献记载,还是考古出土的各种文物物,均证明了我国古代在设计艺术方面不仅形成了丰富的理论体系,而且创造出了许多经典的范例,令世人惊叹。无论是在诗歌、书画、等方面,崇尚返璞归真的风尚在我国古已有之,最早的渊源可以追溯至老子“少则得,多则惑”,归真返朴,清净无为,顺应自然的道家思想。又如墨子等古人尚俭、节用,以及重设计功能反对无谓装饰,以追求“器完而不饰”为评判标准的“质真而素朴”的设计审美情趣。这些思想和主张无疑与西方现代主义的先驱米斯·凡德罗的“少就是多”有异曲同工之理。我国的山水画特别重视疏朗和留白,有人甚至认为一幅画的好坏之处全在于留白。留白并不是虚无,正是画面的大片留白之处赋予了书画以无限的生命力和想象力,正所谓“无画处皆成妙景”。
我国的古典园林在建造上的主旨是要“相地适宜,构园得体”要“巧于因借,精在体宜”。在建筑上最能体现简约思想的要数我国的桥梁设计。如建造于隋朝时期的赵州桥以它独有的单跨式拱型样式,体现了其设计的质朴与简约。在室内陈设设计中,最能体现古代简约思想,做到型简而质美,当数明式家具的设计。明式家具把材料选择,工艺制作,使用功能,审美习惯等特点结合起来,达到了科学性与艺术性的高度统一,它在构造上不仅讲求外观素雅简朴,而且在使用功能上充分符合现代设计中人体工程学的要求。总之,中国古代传统艺术主要遵从的法则有:天真、自然、平淡、质朴等,这些也都是简约之美的具体表现。中国传统文化在艺术形式和美学思想上有一个总的特征一一-兼容并蓄,广采博收。
二、现代简约主义与简约性设计
20世纪90年代,简约主义自北欧的瑞典兴起,它凭借简单而实用的形式、天然绿色的材料,成为瑞典先锋设计的主流。简约主义发展至今,虽然在造型上做到没有任何装饰、减少到几乎无以复加,但是很注意简单的几何造型的典雅,因此达到简单但是丰富的效果。进人二十一世纪,随着材料学的发展,绿色设计,可持续发展性设计等思想的发展,简约主义又一次进人了大众的视野。
简约不是“单纯简化”,而是设计者深层次的文化底蕴和前卫的思维方式、审美观念的综合体现。现代简约主义风格在人文、美学、风俗及行为科学、环境学理论等方面在设计上已有所体现,即在设计上体现人性的需求,以人为本,充分考虑人的生理及心理需求,不断扩大和延伸设计的内涵,使人们在获得使用舒适的同时,还要获得简洁、便利所带来的美的享受和心灵的放松。随着时代的发展,现代简约主义设计风格更是融人了“绿色设计”的理念,这也是简约主义设计风格的主要特征之一。这一特征使今天的简约主义设计更强调环境的保护、资源的节约以及可持续发展和减少对环境的污染与破坏,在整个设计中也更趋向于人性化。
三、当代中国传统文化元素设计所体现的简约之美
设计本身就是符号化的一种表达方式,对符号运用得是否合理与准确,是设计作品成败的关键。设计者成功地挑选、组合、转换、再生这些元素,汇集成为指导自己思想的符号,使之成为自身与大众共同认可的符号,准确完整地传达信息,这一设计思维过程才是圆满的。
中国传统元素作为一种特殊的设计符号正在广泛的得到发展和运用,而在具体的设计中,认知性是符号语言的生命。例如,我国的几大银行的标志都采用中国古钱币作为基本型,这正是因为古钱币能够准确地传达金融机构这一信息,具有极强的认知性。
一、赵氏孤儿传说的历史传承与发展
赵氏孤儿的传说完全符合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性、变异性等特点。它最早出现在《左传·宣公二年》和《左传·成公八年》里,从极为简略的文字中可以看出,造成赵家悲剧的原因既有栾氏集团(而非屠岸贾)的排挤倾lunwen. 1KEJI AN.COMlunwen. 1KEJI AN. COM提供写作论文和发表服务,欢迎您的光临轧,也有晋侯的猜忌,庄姬与丈夫叔叔的更成为直接导火索,此时的故事与后世流传的版本可谓大相径庭。而到了史学家司马迁的笔下,庄姬的形象是正面的,没有绯闻,造成赵家血案的罪魁祸首是司寇屠岸贾,《史记·赵世家》中对故事之描述、人物之塑造成为后世传说之蓝本,此传说此时已基本成型。其后的史学家们也多有记述。元代杂剧作家纪君祥根据这些史书记载,演绎创作了《冤报冤赵氏孤儿》,又称《赵氏孤儿大报仇》,该剧本人物塑造得更加鲜明,英雄的形象更加伟岸,戏剧冲突的设计更加激烈,整剧突出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里崇尚舍生取义,讲求忠诚信义,坚持正义战胜邪恶,坚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等价值理念和道德追求,自问世以来久演不衰,感动了无数中国人,也被无数次搬上舞台。从元明清到民国共和国,赵氏孤儿传说的魅力始终如一。其影响从“街谈巷议讲列国,妇孺皆能说赵孤”的诗句中可以窥见。
元剧创作400年后,在华的法国传教士马若瑟将其译成法文传入法国,1755年,法国文豪伏尔泰于此基础上改编的《中国孤儿:孔子道德五幕剧》在欧洲公演后引起轰动,被誉为中国的哈姆雷特。因此,赵氏孤儿的传说可谓源远流长、影响深远。
二、电影《赵氏孤儿》及
电视剧《赵氏孤儿案》的创作特点
电影《赵氏孤儿》带来的关注与热议,电视剧《赵氏孤儿案》引发的收视,都说明此二剧的创作是非常成功的,笔者仔细梳理后总结如下。
(一)整剧的构思与古老传说一脉相承,传承脉络清晰,传统价值观得到尊重与宣扬
与现今流行的戏说剧、穿越剧、悬疑剧等不同,赵氏孤儿的影视剧创作者并没有采用无厘头式的创作模式,而是以严肃的态度、正剧的形式改编诠释了这一古老传说,虽然在人物塑造与情节设计上有别于传统戏剧,尤其是电影赵氏孤儿的后半段稍显平淡,给人以虎头蛇尾的感觉,但瑕不掩瑜,两剧的整体架构、基本价值理念以及道德追求等和传统文化是基本一致的,是对古老文化的传承与发展,符合普通中国人的审美观、价值观与道德观,在当今物欲横流、人心浮躁,各类肥皂剧漫天飞的时代背景下,因其对传统文化的尊重与回归而赢得了广大观众的认可。
(二)人物塑造贴近生活,符合人性
无论是电影还是电视剧,导演与编剧们都尽量避免人物塑造脸谱化,首先是主角程婴的设计,并非一副高大全形象,而是一个普通老百姓模样,舍弃亲生儿子时的痛苦、无奈、挣扎、纠结表现得淋漓尽致,完全符合真实的生活,没有故意拔高或贬低,如果说葛优的塑造略显世俗有余、英雄气概不足的话,则吴秀波的表演更加到位,把一位父亲的舍生取义表现得令人荡气回肠。其次是奸臣屠岸贾的塑造,两剧也没有将其彻底恶魔化,在冷酷残忍奸诈的背后,也赋予了他温情的一面,在电影中作为赵武的干爹,在电视剧中作为干姜的父亲,一位父亲的慈爱时时表露出来,王学圻与孙淳的表演都展现出了人性的复杂与多面。至于孤儿赵武的演绎,笔者认为也许是因为篇幅的限制,电影中的塑造稍显单薄,而电视剧因叙事时间充裕,刻画得更加生动可信,人物形象丰满。最后,关于庄姬夫人这一重要角色,电影中的舍身救子与电视剧lunwen. 1KEJI AN.COMlunwen. 1KEJI AN. COM提供写作论文和发表服务,欢迎您的光临中的誓死报仇雪恨,范冰冰与应采儿两位大腕儿演员的表现可圈可点,各有千秋。所以,主要角色的出色表演,是两剧赢得口碑的不可小觑的因素。
(三)情节设计跌宕起伏,扣人心弦
赵氏孤儿影视剧创作者们在故事的编撰上可谓煞费苦心,泼墨颇多。尤其是电视剧的改编更令人叹服。紧张而简短的故事能够以四十多集的长度演绎展现出来,不仅没有拖沓冗长的现象,反而丝丝相扣、环环相连、矛盾冲突不断,结构严谨,逻辑合理,引人入胜。从赵朔与屠岸贾的针锋相对、斗智斗勇,到程婴救孤的千回百转、险象环生,复杂而紧张的情节和主人公曲折而多变的命运不由得使观众牵肠挂肚、欲罢不能,精神紧张兴奋且高度集中。因此,古老传说的精彩绝妙改编也是两剧获得成功的关键因素。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影视剧创作的意见与建议
从赵氏孤儿影视剧的成功可以看出,古老的传统文化在当今时代也能够得到民众的喜爱和共鸣,前提是应在传统文化基石上传承、发展与创新,是扬弃而不是简单照搬,笔者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影视剧创作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优秀传统文化应心怀敬畏,尊重与理解传统价值观
赵氏孤儿影视剧引发收视狂潮的同时,一个巨大的争议也备受瞩目,即程婴是否应该牺牲亲生儿子以换取赵家后代的存活,这一古人世代传颂的壮举是否符合今人的法律观与道德观?赵氏孤儿影视剧创作者们其实也注意到了这一令当代人极为纠结的难题。电影中,屠岸贾就曾质问程婴,你无权决定你儿子的生死,你也不能让赵武为你儿子复仇。电视剧中程婴舍子前夜的煎熬与独白也可看作是创作者们对这一难题的理解与诠释。笔者认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影视剧创作中,此类问题会经常出现,因为封建社会下古人的道德观 与价值观不可能与现代法制社会下的法律与道德完全一致,我们不应对此苛求,更不能以当今社会讲求尊重生命、人人生而平等、任何人无权剥夺他人生命等现代法制理念而否定程婴的义举,那只会造成文化认同感和文化自豪感的丧失,而丧失文化认同感与自豪感,对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带来的后果将是毁灭性的。
所以,我们对优秀传统文化应心怀敬畏,尊重与理解传统价值观,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影视剧创作时,不去随意戏说和恶搞,古代英雄们的形象不去随意贬损和矮化,尤其坚决反对割裂与全盘否定传统文化,不能如某话剧《赵氏孤儿》一样,孤儿赵武彻底以现代叛逆者形象出现,坚定不移放弃复仇,理由很简单,一定要为自己活,而且斩钉截铁地说:“不管多少条人命,他跟我没有关系。”这样的演绎创作,足够标新立异、足够现代意识,但让人看了,也真是如鲠在喉,难以下咽。社会转型时期的中国人,一个个已经渐渐沦为精致的利己主义者,我们日渐冰冷封冻的心需要经典传统文化的滋养与温暖,让我们以敬畏的心态,扬弃的态度来对待古老文化遗产的影视剧创作,拍摄出更多更经典的弘扬正义、摒弃丑恶的优秀影视作品。
(二)影视剧创作者们应具有深厚历史文学功底以及严肃认真的创作态度
我国拥有数量惊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目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达1 219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达8 566项。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蕴藏量达上百万项,这些文化遗产是千百年劳动人民智慧的结晶,内涵丰富、底蕴深厚,是影视剧创作无可比拟、得天独厚的优秀素材与源泉。编创者们本应充分利用这些传承至今的文化遗产,创作出更多优秀影视作品,但现实情况堪忧。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数据显示,2012年中国电影全年海外票房和销售收入比2011年又下滑近一半,连续三年海外业绩萎缩,这固然有宣传、发行、营销等方面的原因,但我国电影的世界性表达与传播能力一直没有得到实质性提升,与国际电影的主流形态存在差距是不可回避的原因。①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美国大片的步步紧逼,造成这一尴尬局面的原因之一笔者认为和当今社会普遍存在的浮躁现象密切相关。现今能够深入生活、深入实践、呕心沥血、将创作视作生命的编剧屈指可数,无厘头剧作者们却是大行其道。没有杰出的编剧,怎能创作lunwen. 1KEJI AN.COMlunwen. 1KEJI AN. COM提供写作论文和发表服务,欢迎您的光临出优秀的剧本,而作为影视剧之灵魂的上层剧本的缺乏自然导致影视剧质量的不堪。所以,笔者认为创作者们应具有严肃认真的创作态度以及深厚的历史文学功底,能够很好地把握传统文化的精髓,以及与现代文明的契合与交融,并以高超娴熟的文字驾驭能力流畅地表达展示出来。愈是民族的就愈是世界的,赵氏孤儿、梁祝、花木兰、阿诗玛等故事在国际上有着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就证明了这一观点。所以,远离浮躁、静下心来,投身创作,反复推敲、仔细斟酌,苦修内功,是当今影视剧创作者们应当选择的道路。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影视剧创作应当与遗产所在地政府紧密合作
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在地政府负责搜集、整理、申报、保护这些遗产,掌握了更为翔实丰富的资料,我们的影视剧创作者们可与他们紧密合作,充分利用资源优势来进行创作并使传统文化发扬光大。当然对于当地政府来说,影视作品因其自身具有的直观、生动、形象、观众广泛等特点,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传播也有着无可替代的作用,影视作品的成功可给当地带来无法估量的经济与文化效益,如同电影《阿诗玛》之对云南、《刘三姐》之对广西,是一个共赢的合作模式。
总之,我国正在大力发展影视文化产业,这不仅对于扩大中华文化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与民众凝聚力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传播也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如火如荼开展的今天,我们应充分利用影视作品无可比拟的优势,拍摄出众多展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题鲜明,结构严谨,脉络清晰、内容丰富,思想健康,情节流畅,集艺术性、欣赏性、思想性等于一身的优秀影视作品,并力求通过这些作品的广泛传播,为弘扬辉煌灿烂的民族文化作出贡献,把我国丰富多彩、绚丽多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直观形象地展示给全国乃至全世界人民。
注释:
① 林蔚:《中国电影海外收入下滑》,《中国青年报》,2013年4月2日。
[参考文献]
[1] 曹林.对“赵氏孤儿”应有历史的温情[N].中国青年报,2013-04-02.
[2] 巩盼盼.利用影视手段保护和开发“非遗”的启示[J].湖北民族学院学报,2012(06).
论文摘要:我们在界定“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个概念时,至少应准确把握住以下几个要素:第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主体不是由阶级或阶层决定的,而是以掌握传统知识、传统技能与传统技艺的多寡决定的;第二,非物质文化遗产必须是历史的产物,但同时又必须以活态的方式传承至今;第三,非物质文化遗产必须具有重要的历史认识价值、艺术价值和科学价值;第四,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分布在民间文学、表演艺术、传统工艺、传统节日、传统仪式、生产知识、生活知识及文化空间方面。而那些与此有关的各种“工具”、“实物”、“制成品”即或对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特殊意义,也不能视之为非物质文化遗产。
2006年春,笔者随文化部周和平副部长赴浙江参加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术研讨会。会上,副部长给大家讲了这样一个笑话,他说:北京雍和宫附近有许多算命的,以前城管一来,他们就跑,而现在则是边跑边喊:“别抓我,我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部长说,他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理解肯定有问题,而从另一方面也确实可以看出,经过近年的努力,“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个概念已经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但是,知道不等于理解,理解不等于理解准确。要想保护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我们必须首先弄清什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否则,我们就很容易因概念的模糊,保护了不该保护的东西,而使真正需要保护、抢救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失去了一个最后被保护的机会。
2003年10月17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颁布《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该《公约》是这样界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所谓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那些被各地人民群众或某些个人视为其文化财富重要组成部分的各种社会活动、讲述艺术、表演艺术、生产生活经验、各种手工艺技能以及在讲述、表演、实施这些技艺与技能的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种工具、实物、制成品及相关场所。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世代相承的特点,并会在与自己周边的人文环境、自然环境甚至是与已经逝去的历史的互动中不断创新,使广大人民群众产生认同,并激发起他们对文化多样性及人类创造力的尊重。当然,本公约所保护的不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全部,而是其中最优秀的部分一包括符合现有国际人权公约的、有利于建立彼此尊重之和谐社会的、最能使人类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的那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
而我国学术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所作的表述,也基本上源于这个定义。如《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普查工作手册》认为,所谓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民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器具、实物、手工制品等)和文化空间(即定期举行传统文化活动或集中展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场所、兼具时间性和空间性)”。
应该说,上述定义已经触及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核心内容,但在表述上仍有不尽完备之处,需要做进一步的补充、修正和发展。笔者以为,要想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做一个准确的学术定位,就必须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主体、传承时间、传承形态、传承内容、传承价值等子系统做出一系列的明确的学术定位,并通过上述子系统的学术定位,来锁定“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概念的内涵与外延。
一、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主体的限定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主体。没有了传承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将随之消失,即所谓“人亡艺绝”。那么,什么人才有资格充当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呢?有人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直接定位于“民间”,这显然是不够的。我们知道,在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创造及传承过程中,绝大多数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确实来自民间,在我们的日常表述过程中,也确实可以用“民间”来代指所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但这并不等于说只有民众才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唯一传承人,而民间社会之外的人们无权获此殊荣。如果真是如此,日本著名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能乐、歌舞伎,韩国著名的世界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宫廷祭祀等,都无权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因为它们都是典型的宫廷文化。但事实上我们又不能不承认它们确实是这些民族或国家最为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同理,在中国瓷器文化发展史上出现的官窑、宫廷生活中出现的满汉全席等,虽不是民间所创,也不是民间所传,但我们同样不能否认它们也是中华民族最为优秀的文化遗产。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造与传承,必须以雄厚的经济实力为基础,在许多情况下,倘若没有国家或宫廷的扶持,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不可能得到最有效的传承的。因此,我们将所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范畴仅仅定位于民间社会显然是不够合适的。我们认为,既然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不是一个政治概念而是一个知识、技术与经验的概念,所以,我们完全没有必要从政治角度,而应该从知识、技术与经验的角度加以取舍。也就是说,我们在判断一个传统文化事象是不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时,判断的标准不应该是政治的,而应该是知识的、技术的、经验的;判断一个人是不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不是看他的政治出身,看他是贫农还是富农,是平民还是皇帝,而是看他到底掌握了多少传统知识、技艺与技能。在2003年10月17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并未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造者、传承者仅仅局限于“各地人民群众”,而是同时还包括了除“各地人民群众”之外的“某些个人”。如果我们站在一个更为开放一点儿的立场来界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那么,这一群体应该是人类社会中具有特殊知识、特殊表演技艺与技能的特定人群——如艺人、匠人及巫师等。
二、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时限的限定
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时间仅仅局限于“当下”(“流传于民间”)是远远不够的。活态流传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存世的一个重要特征,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流传于人类社会的所有文化事象都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有些文化事象即或非常优秀,但会由于流传时间的短暂,而无法进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如1949年以后出现的户县农民画(产生于20世纪50年代)、金山农民画(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等,至少暂时都无法进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遴选上,各国都有着一定的时限上的要求。以日韩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先进国为例,它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准入门槛虽不曾有过明确的法律上的要求,但从这些国家所公布的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看,历史最短的一般也都具有百年以上的历史。这一标准对于一般的国家来说,无疑是比较合适的。如果我们将这个标准引入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评价体系,那么,一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事象至少也应具有100年以上的历史,即产生于清代之前且以活态形式传承至今的传统文化事象。而产生于清代之后的、不足百年的传统文化事象,则暂无资格入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当然j这只是个下限,一个最基本的准入门槛。其实,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像中国这样一个具有5000年文明史的文明古国,一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通常也应具有数百年以上的历史(如风筝,版画制作技术,昆曲、京剧表演艺术等)。有些还会更长,如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的钻木取火技术等,至少已有近万年的历史。之所以被称为“遗产”,一定是财产的创造者亡故后留给我们的财富。财产的创造者尚健在人世,我们又如何能将其赠送给我们的财产称之为“遗产”呢?
三、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形态的限定
对于物质文化遗产来说,只有时限上的限定已经足够了。但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来说,仅有时限上的限定尚远远不够,我们还必须对其传承的形态实施必要的限定。与固态存世的物质类文化遗产不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通常都是以活态的形式出现在我们面前的。判断一个传统文化事象是不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首先就是看它在传承形态上是不是以活态的方式传承的。譬如,如果还有人以传统的方式原汁原味地讲述满族说部时,满族说部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而讲述人一旦辞世而又无继承人,尽管我们也承认这是满族祖先留给我们的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但它将不再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无法在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中继续留名。
四、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涵盖范围的限定
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涵盖范围笼统地定位在“所有传统文化事象”上未免过于宽泛。一个民族的文化遗产,不应该是这个民族传统文化事象的全部,而应是这个民族传统文化中的最为精华的部分。抽大烟、裹小脚这类陋俗我们且不去说,就是那些具有中性性质的传统文化事象如行酒令、打麻将,也很难获得“民族文化遗产”这样的殊荣。故此,200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颁布《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时,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涵盖范围大致界定在民间文学、表演艺术、传统技能、传统知识、传统节日仪礼及民俗活动等文化遗产贮藏相对集中的几个领域,看来也是经过充分考量的。为什么说上述几个领域文化遗产的贮藏量就一定会高呢?还是让我们举例说明。以传统节日为例。正如大家所知道的那样,一年有365天,但对于一个民族优秀文化遗产传承而言,并不是每一天都同等重要。一年中总有那么几天。对于一个民族优秀遗产传承而言,尤显重要。而这几个特殊日子,正是我们所要保护的节日类文化遗产。为什么一定要将这些传统节日作为文化遗产,并对它们实施特别保护?因为人们不但可以通过节日美食的品尝、节日盛装的穿戴,使节日美食、节日盛装的制作技术得以传承,通过参与表演而使传统表演艺术得以光大,同时,庄严的节日仪式还可在无形中疗补人们心灵的创伤,使人们通过神圣的仪式获得更多的心灵洗礼,使人们变得更加团结,使社会变得更加和谐稳定。这就是传统节日的价值,这就是保护传统节日的意义。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从历时性角度出发,将传统节日纳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确实是经过了深思熟虑,充分地反映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于历时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要点的高度概括。同理,民间文学、表演艺术、工艺技术、民间知识等,同样是存在于传统文化中的一个个“富矿”,也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从不同角度对人类所创文明的高度概括。发掘金矿需要查清矿脉,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同样需要我们从理论上弄清非物质文化遗产分布规律。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有针对性地保护好每一类非物质文化遗产。
五、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含价值的限定
从遗产所展示给我们的内涵上看,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简单定位于“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各种传统文化事项,显然也过于宽泛。依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及日韩等国经验,要想申报世界级或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必须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艺术价值、文化价值或科学价值,没有这几项硬条件作保障,要想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几乎是不可能的。
总之,在界定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个全新概念时,我们至少要在传承主体、传承时限、传承形态、遗产价值、遗产涵盖范围等几个方面做出严格限定。
下面,我们再来谈谈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过程中存在的几个误区。
误区一:将各种“工具”、“实物”及“制成品”等亦当成非物质文化遗产。此前,无论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还是国内学术界,几乎都将“在讲述、表演、实施这些技艺与技能的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种工具、实物、制成品及相关场所”统统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范畴。这种做法值得商榷。所谓“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那些人类在历史上创造并以活态方式传承至今,且具有重要历史价值、艺术价值、文化价值及科学价值的知识类、技术类与技能类传统文化事项。而那些“看得见”、“摸得着”的各种“工具”、“实物”、“制成品”即或对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特殊意义,也不能视之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更不能一并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论文摘要:中国在数千年的历史中,积淀了丰厚的传统音乐文化。近代以来,传统文化艺术的保护和发展受到严峻的挑战。当前,中国政府在保护民族音乐和促进世界多元文化发展方面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民族众多的国家,每个民族都创造了自己灿烂的音乐文化.历经漫长的岁月而保存至今,并积淀了丰厚的传统,成为一座传统音乐文化的宝库。历代以来.各族人民一直传承和发展着自己的文化。可以说,我国音乐文化本身就是由多元文化组成的大文化集合。近代以来世事巨变,传统文化艺术的保护和发展空前严峻,连连遭受重大损失。社会政治动荡、内外战乱、强敌入侵等社会大环境的变化,以及西方音乐的大量涌入,使得人们学习、接收和欣赏音乐的方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中国传统音乐也遇到了无数巨大的新挑战。
当前.随着全球现代化进程加速和世界经济一体化逐渐形成,由于世界各民族、各地区的文化存在着很大差异,如何平等相处和交往便成为一个重大问题。在发达国家,有一种以强势经济为后盾的强势文化主宰世界的趋势,使得部分国家的传统文化受到了越来越严重的冲击,有些已经濒临。特别是在广大发展中国家。这种现象更为明显。为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更好地展示全人类文化的多样性,促进世界文化的多元化发展.从而为人类的发展创造一个更好的文化生存空间,在2001年的联合国文明对话年活动中,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第31届会议通过了《世界文化多样化宣言》,宣言认为文化多样化是交流、革新和创作的源泉,对人类来讲,就像生物多样性对维持生物平衡那样必不可少。因此,加大对传统文化的保护力度(尤其是濒临消亡的传统文化),及时地抢救和保护处于生存困境中的文化遗产。成为时代赋予世界各国非常紧迫的历史使命.我们必须正视当代传统文化发展中的危机意识。实际上,我们要认识到文化发展与经济发展既有同步的一面又有独立的一面.任何以牺牲文化建设来进行经济建设的做法都是万万不可取的。
在中华文化已有的各种传承方式中,努力建立一种严格意义的“原样保存”模式,不仅仅是借用今天的录音、录像、书籍记录等现代化保存手段,记录下传统的“此刻”状态,更重要的是培养一种发自内心对传统的尊重和珍惜。为当代及后代负责的态度,以树立求真、务实的科学精神,尽可能地将传统原样保存和继承。此外,我们还可以借鉴世界许多国家和民族在保存自己文化遗产过程中所积累的成功经验。任何轻言“创新”都是很危险的.只把传统看成“创新”的垫脚石.更是非常可笑的。马克思指出,传统文化的优秀作品.永远起着后人难以企及的不可代替的“典范作用”。
随着世界多元文化思想的不断传播,我国政府加大了对传统文化的保护力度,喜讯捷传。我国的昆曲艺术、古琴艺术、蒙古长调民歌(与蒙古国共同申报)和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先后入选联合国“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名录。我们在为中华民族有如此灿烂丰富的文化遗产而感到骄傲和自豪之余,也必须清醒地看到,随着人们传统生存环境的改变和文化选择多元的冲击,部分传统音乐文化退出了历史舞台。这严重影响了中国传统音乐文化的生存与发展,使在风雨飘零中的传统音乐受到了历史性的挑战。我们没有理由不将这些遗产保护好、管理好、传承好。
近年.国家针对传统文化流失严重的现象,采取了相关的保护政策。2005年12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进一步阐述了我国政府对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指导思想、基本方针及总体目标,大大推动了对包括中国传统音乐在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发展的力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方针为:“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并决定从2006年起,每年6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作为我国的“文化遗产日”。2006年5月,国务院公布了我国“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国有史以来,官方大规模地保护传统文化正深入发展。
此后,部分专家认为“申遗”是保护传统文化的最好手段,特别是在地方政府中也有这种想法。而一些地方政府却往往借文化的招牌招商引资,其结果是“政绩”有了,实际上并没有达到真正保护文化遗产的目的。如果仅仅通过“申遗”来保护文化遗产.将对传统音乐的发展产生消极的影响。我国的传统文化浩如烟海,如只通过“申遗”保护,则需要漫长的时间才能完成。“申遗”是一种手段,保护文化才是最终目的。保护文化遗产的手段多种多样.不能在“申遗”这一棵树上“吊死”。传统音乐是我们自己的精神文化,不论是否“申遗”,它都是我们世代相传、不可丢弃的宝贵精神财富,我们要自觉保护这份遗产。人们最初是自发学习和传承传统音乐的,经历了数千年的发展,一直延续至今。如今,乐师们已清醒地认识到传承后继乏人,只要有人习之,他们便竭尽全力“传道、授业、解惑也”。政府的帮扶有利于乐社的发展,但传统音乐始终是生于民间,长于民间,服务于民间的,传统音乐的发展离不开民间。我们认为,政府的积极、正确引导有利于传统音乐的健康发展。乐师不仅要推动乐社发展.而且要自觉保护祖上留下的音乐文化,积极招纳、吸引新成员加入乐社,培养新会员和知音,因为人们的需要是传统音乐真正存在的价值。
总之.处于自发状态下的传统音乐人.不但要自醒,而且要自觉保护传统文化,要有一种对传统文化发自内心的尊敬和珍惜.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子孙负责.尽可能将这份遗产“原样”传承下去。
历经岁月的洗礼而保存下来的传统音乐.虽然在当代急剧变化的浪潮下,遭受了前所未有的冷遇.但依然显示出旺盛的生命力。河北省徐水县迁民庄南乐会“无论是来自外界的压力或是隐存于内部的危机,都从未令它放弃过生存的希望。”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它善于利用各种变体巧妙地维持自己的生存与发展”。E2]河北省高碑店市虽紧邻京郊,尤其是部分大型企业人住该市后,使得其经济快速发展,但城郊的虎贲峄南乐会依然茁壮成长。另外,在经济发达的广东,民间乐社遍地开花,尤其在广州,以及广州附近的番禺、佛山、中山等地较为兴盛,“据不完全统计.目前番禺区有大大小小的民间乐社60个”,它们依然活跃在民问社区。因此说,中国传统音乐依旧前景光明。并随着经济的发展将进一步壮大。并非有些学者所担心的那样——将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而逐步消亡。
论文关键词:中国传统文化;大学生;教育
一、传统文化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从社会层面来看,社会重视程度不够,没有形成良好的文化氛围。一种文化往往是在长期的社会行为中形成的,中国的传统文化离不开几千年历史的沉积,对文化的传承需要有严肃客观的精神,才能保证以不偏不倚的态度真实准确地展现文化的内涵和魅力。一方面,许多影视、小说在经济利益驱动下,更关心票房收入,而不是社会效益,危害极大;另一方面,举办历史文化知识讲座,开展文化宣传,保护文化遗址等方面,社会重视力度远远不够,除了一些专业的工作者以外,很少有人给予较多的热情和关注。在这样的背景下成长,大学生很容易欠缺学习和了解中国传统文化和历史知识的兴趣。
(二)从学校层面来看,相关的教育模式存在误区。现有的绝大多数高校,虽然也设置了相应的课程,但是相比而言更重视的是大学生的专业知识技能的培养,这不免让课程的设置流于形式。而且通常这些课程大多是教师照本宣科,学生在课堂上很难发挥主动性,对于此类课程的学习也很难培养出主动性。加之有些教师在进行传统文化教育时,往往停留在书本上,自己对相关课程认识不够,加之自己理论水平不高,不知道及时学习更新,不断改进自己的教学方式,课堂上,不注重与社会生活实际相联系,片面地注重传统文化的传授,忽略对传统文化的内化,教学内容的单一化和方法的陈旧化,也难以激发学生的兴趣。
(三)从学生个体层面来看,学生对待相关课程的态度不够端正。在社会大环境的影响下,加之中国应试教育的影响根深蒂固,学生个人在学习取向上功利色彩过于浓厚,忽视对自身思想文化修养和道德素质的培养。很多大学生认为传统文化对他们的实际生活没有多大用处,加之,面临着社会生存压力的日渐增大,就业机会越来越难得,学生们更关心的是抓紧时间去考五花八门的外语、计算机等技能证书,以求在未来的职业竞争中为自己增添砝码,这种急功近利的心态使得他们很少有时间和精力去培养个人的道德文化修养。
二、相关建议或措施
(一)要纠正全社会轻视传统文化的普遍风气,积极抵制社会不良文化对大学生传统文化教育的侵蚀。追根溯源,社会轻视传统文化这一大环境直接影响了人们的错误认知。一种文化形式得以保存不能离开人民大众这片广阔而厚重的土壤,要纠正社会轻视传统文化的不良风气,必须要加强相关的理论宣传。一方面,要注重对大学生进行教育引导,加强大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和高校校园文化建设;另一方面要注重抵制、防范社会不良文化,并强化对其监管力度,并积极通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大学生的成长提供良好的文化环境。 (二)传统文化教育的形式亟待改革。传统文化教育枯燥无味,缺乏创新是导致社会文化氛围薄弱的主要原因,由此我们要创新高校传统文化教育的方式:
1、注重教材的创新。如以书本教材为主,辅之以声像教材、计算机软件教材、实物教材等;2、注重形式上的创新。传统文化的内容,要通过理论和思想品德的教学,直接灌输给学生,使之成为学生的知识内涵,转化为学生的精神追求。同时,不能仅仅依靠单纯的讲解积极优秀的文化,需要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让学生自主批判、激浊扬清,自觉接受优秀的传统文化;3、注重课堂形式的创新。如以教学课堂为主,辅之以社会实践课堂、文化活动课堂等体验式环节;4、借助多种途径,全面开展传统文化教育。针对现在网络文化发展的趋势,要进一步建设校园网,通过强化网络服务功能吸引和凝聚大学生,在服务中增强传统文化教育的实效性。可以以网络主题日、网络道德问题辩论等为载体,积极开展网络传统文化教育活动等。
(三)大学生要正确认识传统文化知识,端正对相应课程的学习态度。现在,在高校里,人生态度世俗化,言行举止粗俗,人际关系淡漠,考试屡次作弊的大学生,随处可见。要想改变这种现状,只有大学生这个群体,从自身内部认识到学习传统文化的重要性,才能从根本上改变这个局面。平时,学生们应该不断增强自我对民族文化和国家的认同感,主动接受传统文化课程的学习,加深自己对传统文化的了解与认识;利用网络、电视、相关讲座等多种途径努力学习相关知识,比如时下流行的《百家讲坛》、各类国学网站,都是很好的资源。
文化多样性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源泉和动力之一,也是人类文明发展的象征。一个民族之所以区别于其他民族而存在,就在于这个民族有自己独特的民族文化。从文化生态学角度来看,民族生态位决定了民族文化的多样性,民族文化多样性是民族文化生态平衡的基本条件,也是民族文化生存和发展的基础。
“文化生态”是文化生态学最基本的概念之一,最初的文化生态学是作为美国人类学的一个分支出现的。1955年,美国文化人类学家J.H.斯图尔德首次提出“文化生态学”的概念,倡导建立专门学科,以探究具有地域性差异的特殊文化特征及文化模式的来源。此后,文化生态学为越来越多的人类学家和生态学家所重视,逐渐形成一门新的学科,其理论和概念主要是用来解释文化适应环境的过程,认为人类是一定环境中总生命网的一部分,在这个总生命网中引进文化的因素,即在生物层上建立起一个文化层,两个层次之间交互作用、交互影响,形成一种共生关系,这种共生关系不仅影响人类一般的生存和发展,而且也影响文化的产生和形成,并决定着不同的文化类型和文化模式。也就是文化生态学所要研究的是环境所导致的文化变迁[1]。
首先,民族文化多样性的产生是由民族生态位决定的。生态位是生态单元在特定生态系统中的地位和作用,是生物个体或物种可以在其中不受限制地生存下去的多维生态因子。生态位有两层含义:其一是对某个生物个体或种群来说,它在种群或群落中的地位与功能,包括空间、时间、营养及与其他生物个体或种群的相互关系;其二是环境所提供的资源谱和生物对环境的生态适应度[2]。在民族生存和发展过程中,每个民族都拥有具有特定空间和资源基础的共同地域,这就是每个民族特定的生态位。不同民族的生态位是民族间均势妥协的结果,各个民族在特定生态位上,受他们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的影响,形成了本民族特定的民族文化。而民族间均势的改变,相应的造成一个民族对另一个民族生态位的侵入。由于生态位的改变,对入侵的民族或对被征服的民族而言,都改变了他们原有的和自然环境的关系,从而使他们原有的民族文化发生变化。由此可见,特定的民族在特定的地域为适应特定的环境产生了本民族的文化特质,生存环境和经济生活的多样性造就了民族文化千姿百态的个性特征。不同民族文化特征所赋予的价值观念、道德意识、行为偏好、选择方式等,成为民族特定的文化价值标准,使每一个民族文化都有各自的独特风格和内涵。
其次,民族文化多样性的存在和发展是由文化生态决定的。文化生态是影响文化生存、发展各要素的有机统一体,它包括文化的自然生态和社会生态两方面,是由特定民族的生活环境、生产方式、生活方式、风俗习惯等文化因素构成的,是追求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维护人类与自然界共存的共同利益,使人口、环境和资源良性循环的文化体系。民族文化生态是特定民族的物质、制度和精神文化的有机组合,是民族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条件。民族传统文化是各民族在千百年的生产生活实践中形成的,它是各民族人民群众生活生产的精神财富,也是各民族精神联系的血脉,是各民族最持久的特征。语言文字、文学艺术、建筑服饰、医药体育、风俗节庆、婚丧嫁娶、、生产技术、民族历史等都是各民族文化延续发展的重要形式。一个民族及其文化,其生成和发展离不开特定的环境,这一特定的环境就是民族文化赖以存在的文化生态。按照文化人类学家的观点,人类不仅是生物意义上的人,同时又是文化的产物,人类生理功能在发展进化的同时,人类自身又在文化进化的基础上发展起来。文化不仅是人类文明进化的产物,也是人类与外部环境相协调和适应的手段和途径,因而文化的本质和特征与人类生存的自然生态环境和文化生态环境密切相关。不同种族、不同地域的文化现象、文化差异、文化模式,是人类为了适应自然条件、生产力发展水平等所做出的选择。
最后,民族文化多样性的消失将导致文化生态平衡的破坏。与自然界的生态系统一样,文化生态体系也可以作为一个系统来看待。在系统内部,它是由不同层次的子系统要素按一定的规律组成的有机整体,各种内部要素相互制约、保持动态平衡。例如,各民族饮食、服饰、居住、语言、信仰、观念等民俗文化共同构成了类型多样、稳定有序、互动共生的民族文化系统整体。生态观是一种整体观、协调观,也是一种运动的发展观。因此,民族文化生态系统平衡是一种相对的、整体的平衡,即不同时代、不同地域、不同民族以及不同文化形态之间的相对平衡。按照生态学原理,当生态系统达到动态平衡的最稳定状态时,它能够进行自我调节和维持自身的正常功能,并能在很大程度上克服和消除外来的干扰,以保持自身的稳定。当生态系统的构成要素减少,系统整体性遭到破坏,则生态平衡无法维持,系统也将失去正常功能和生命力。民族文化形态的多样性是文化生态系统生命力和活力的表现。不同民族不同形态的文化作为文化物种链上的一环,各有自己的生态位,彼此关联,保持着文化生态系统的相对平衡。如果文化种类减少,甚至不断灭绝,文化环境遭到破坏,人类的文化生态平衡就会遭到威胁。正如自然界一样,单一的物种无法维持生态系统的平衡,单一的文化物种也不适合人类社会的发展。在日益趋同和现代化的现实世界中,就像人类需要多样性生物、洁净的水源和清新的空气等良好的生态环境一样,人类对拥有丰富多彩的文化模式的需求也日益增强。
二、问题的提出
我国是一个由56个民族组成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少数民族有一亿多人口,分布在全国各地。民族自治地方占国土面积的64%,少数民族文化资源是全国民族民间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民族在发展过程中都创造了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呈现出丰富多彩的多样性。由于我国少数民族众多,民族文化旅游资源多样且异质性强,因此民族文化成为旅游资源开发的热点。
在民族文化旅游资源开发过程中,出现了生态旅游热,也暴露出旅游资源开发的一些误区和问题。如,认为生态旅游仅包括自然旅游,忽视文化资源的存在;认为生态旅游本身就是可持续旅游,忽视资源的保护。由于开发方式的不科学导致环境污染,由于民族文化旅游资源产权不明晰带来利益分配不均,在强势文化冲击下民族传统文化的稳定性、完整性、延续性受到威胁;文化同化、异化和消失现象不断出现,民族文化产品庸俗化、商品化、价值退化现象时有发生。
2002年,中国生态旅游论坛一致通过了《关于中国生态旅游发展的倡议书》,提出“所有生态旅游资源富集和生态脆弱的地区,都必须注意保护生态完整性,同时还必须提高对人文生态的认识,将抢救和保护自然生态资源与抢救和保护文化生态资源应放到同等高度来对待”。由此可见,旅游资源的开发不仅要保护自然资源,更重要的是要保护民族文化资源。
三、旅游对民族文化生态的影响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民族地区有着丰富而独具特色的文化资源,目前这些资源在被开发利用的同时,也遭受不同程度的破坏。从文化生态角度看,民族文化资源受到破坏主要是由于文化生态受到破坏而引起的。由于文化生态是文化赖以生存的必要条件,因此一旦文化生态遭到破坏,民族文化资源就会发生变异或丢失。同自然生态具有脆弱性一样,文化生态也具有相同的属性。相对于自然生态脆弱区,有的学者提出“文化生态脆弱区”的概念,指一种文化处于抗干扰和生态恢复能力较弱的地区,或者处于不同文化圈交接地带的区域[3]。文化生态脆弱区在空间上,是被主流文化包围的孤岛;在时间上,是某种文化进化的分支;在文化表征上,表现出一定的异质性和脆弱性,很容易被主流文化融合抵消。
一方面,随着旅游资源开发范围的不断扩大,民族文化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文化生态不断遭到影响和破坏,民族文化的变异、融合、消亡也就不可避免。
第一,民族文化资源过度利用。近年来,随着民族地区旅游业的较大发展,人们已经认识到,要使旅游业创造更多的价值,必须增加旅游业的文化含量。因此,各地开始大规模盲目地开发利用民族文化资源,一些地区甚至对民族文化资源实行掠夺式开发,结果造成许多资源遭受严重破坏,无法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二,民族文化严重滥用。民族地区为了增加旅游的吸引力,在自然景区内建设众多的民俗景观,大兴民俗表演,人为的文化旅游商品也同时被生产出来,与民族原生态文化相去甚远。各民族地区文化旅游商品开发雷同,毫无特色。
第三,民族文化资源大量流失。由于民族文化资源属于不可再生资源,其稀缺性导致其具有较高的市场价值,吸引有经济实力的个人和集团深入民族地区收集民族文物,如民族雕刻品、民族乐器、民族服饰、盛物器皿等民间保存的物品。此外,不少民间习俗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由于缺乏有效的保护,在强大的现代文明冲击下也逐渐消失。
第四,民族文化资源自然损坏。在民族地区,许多民族文化遗址、建筑物、墓室等珍贵物质遗产,由于保护不力,自然磨损较为严重,不少民族器物残破不全,价值受损。此外,由于施工不当致使不少民族文化遗址和民族建筑物遭受严重损害,有的造成永久性破坏。
另一方面,大规模的民族文化旅游开发干扰了民族文化生态过程,超越了民族地区环境承载力,透支了自然生态和文化生态的生态价值,使民族文化因社区居民对已变化环境的社会生态适应而发生变异,使民族文化因异质文化的侵入而改变了原有的民族生态位而发生变异,从而使民族地区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受到威胁[4]。
第一,民族文化资源的过度开发干扰了基本生态过程。生物群落与生态系统的结构、功能和动态特征总是通过基本的生态过程来表达和实现。对于特定区域的旅游生态系统而言,基本生态过程的驱动力在于系统生产力的提高(自然和社会)及生物量的积累(自然),表现为区域旅游生态系统的波动、演替和更新。民族文化资源的过度开发将导致正常的生态过程扰,生态平衡受到破坏,自然和文化生态结构就遭到破坏,其系统共生、循环再生和自我调节的生态功能也受到损害,这将不利于旅游地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民族文化资源的过度开发超越了环境承载力。“承载力”是指某一特定空间或区域的接纳、包容能力,在旅游学上通常指某一旅游区所能接纳的最大游客数量。旅游环境承载力侧重的是区域旅游的生态容量(当然包括自然生态和文化生态),即在特定时期内,某旅游地旅游生态系统能够正常发挥整体功能所能承载的最大游客数量。环境承载力问题是旅游开发的一个核心问题,环境承载力可以不断提高,但不是无限扩充。如果旅游地为了追求更大的经济利益,不顾资源、生态环境、服务水平、基础设施以及社会文化容量,盲目扩大规模,将导致游客旅游兴致下降、生态环境及资源遭受破坏,无法实现旅游地可持续发展。
第三,民族文化资源的过度开发透支了生态价值。生态价值是指地球生物圈作为生命维持系统的价值或人类生存的价值,它是自然界物质生产过程中创造的价值,是不可替代的,是最高价值。生态价值涉及自然界的消遣价值、美学价值、生命价值和科学价值等,它是自然界价值的主体。在旅游地生态系统中,生态价值是当地环境和居民共同创造的。大规模的旅游资源开发破坏了生态价值的产生机制,导致超前消费生态价值,造成“生态赤字”,因而无法实现旅游地自然与文化资源的永续利用。
四、民族文化资源的保护性开发
民族文化资源保护主要是保护该文化生成的最为主要的条件,即保护民族文化生态。“生态保护”这一概念确切地说,应涵盖两个方面内容:一是地球生态保护,二是文化生态保护。既要保护人类生存的物质生态,又要保护人类生活的精神生态。丧失了自然生态等于失去了物质家园,丧失了文化生态无异于失去了精神乐园。开发旅游资源,既必须保护自然生态,又必须保护文化生态。旅游资源开发,必须是保护性的开发,这是旅游可持续开发的先决条件[5]。
发展旅游业与民族传统文化保护之间并不是对立的。文化生态保护不是拒绝外来文化进入。外来文化因素进入及外部环境的某些变化并不意味着整个文化生态发生了变化。同质文化或同类文化的交流不会导致文化生态变化,非同类文化或异质文化发生交流也不一定会产生文化生态变异。民族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并不一定要通过破坏传统文化和文化生态来实现。一方面,对于文化渗透和文化冲突,人们可以发挥主观能动性,通过文化调适来实现文化之间的整合。只要采取恰当的手段,处于弱势的民族文化完全可以得以保存。另一方面,在强势文化的冲击面前,民族传统文化并非完全处于被动状态和弱势状态,民族传统文化中的不少思想和观念与现代文明的理念是一致的。民族文化传统中的自然生态观和生态保护思想包含着众多科学成分,这些文化资源经过现代转换,对于人类走出目前所面临的生态困境有启示意义。
民族文化资源的保护,就是要维护文化物种的多样性和文化生态系统的平衡,建立主客体之间平等和谐的交流机制,促进整个社会文化向最优化的方向发展。具体表现为:
第一,要突出民族文化的原生性和完整性。自然生态系统总是朝着种类多样化、结构复杂和功能完善发展。生态系统的调节能力与系统的组成成分有关,成分越多样、结构越复杂,调节能力越强,对文化生态系统也一样。文化种类多样性和文化结构复杂性同样影响到文化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平衡性。所以旅游资源开发必须关注民族文化的原生性和完整性。否则,将会使一些深具文化内涵的文化资源,在市场开发中被肢解和庸俗化。久而久之,文化的独特性和差异性就受到了损害。而民族文化的地域差异是旅游行为产生的主要动机。不同的地域有其不同的自然环境、人文景观和社会经济条件以及在特定的地域背景下所形成的独特的生活方式、饮食习俗、语言、服饰、等。这些对当地人来说是习以为常的事情,恰恰是吸引很多旅游者趋之若鹜的因素。由此可见,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只要体现出地方特色就有生命力。
第二,要寻求民族文化的传承载体。在民族文化资源开发中,将民族文化纳入旅游业中,既可以丰富旅游活动的内容,民族文化也因此实现了其经济价值,获得生存土壤。民族文化有其特定的传承方式,以旅游为载体,通过民族艺术节来传播民族歌舞文化,通过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来传承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利用旅游观光景区和各地重大节庆,展示各民族特色鲜明的民族传统服饰和歌舞艺术,通过影视剧、戏曲等方式,将民族传统文化中的爱国主义精神、美好的道德情操、乐观豁达的生活态度加以传扬。
第三,要拓展民族文化的生存空间。通过开发利用民族文化资源,为传统文化寻求新的社会市场和生存空间。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发展与社会需求密切相关,如果失去社会需求,民族文化就会消失。通过发展文化产业,既可以创造经济价值,又可以使这些文化事象获得新生。
第四,要将民族文化置于自然生态系统中。民族文化的生成环境由自然生态与文化生态组成。任何文化生态都是自然与人文的结合,许多民族文化事项不是孤立存在的,必须与相应的自然生态结合才显出其价值。不少人文景观的价值与自然景观和环境形成一个整体,离开这些相应的自然环境,人文事项的价值就会降低。
第五,要不断强化文化主体的生态意识。民族文化是各族人民在长期生活生产过程中形成的本民族独特的传统特性。因此,人在民族文化健康发展的进程中始终处于核心位置。文化主体主要指文化传承人、旅游者和旅游开发者。对于文化传承人来说,自然、人文生态环境是民族文化旅游的依托。保护民族旅游地的自然、人文生态环境,要通过宣传教育将保护生态和文化的意识上升为当地居民的全民意识,通过教育的形式使当地居民对本民族文化进行再认识,重新审视本民族的民俗文化,以增强民族文化的自豪感。在民族文化旅游开发过程中,社区居民参与的方式既能实现文化的多样性保护,又能实现主体的自身发展和当地的经济发展。
总之,民族文化资源的保护性开发必须遵循文化生态系统内在规律。民族传统文化在历史中的很多功能在现代社会里已经丧失,这样的文化若以活态文化形式继续存在,则会出现功能与系统之间的不和谐。从文化生态系统内部发生发展的规律看,文化生态系统内部具有自我调适的功能,这一功能源于民族文化多样性。因此,保护民族文化多样性就是保护民族文化生态平衡,就是保护民族文化旅游资源能够世代传承和永续利用。
论文摘要:中国传统文化的本质是一种道德文化,它蕴含着丰富的民族精神和宏大的道德理念,但是近百年来,现代文化伦理因为缺乏与传统文化理念的和谐对接而引发了一系列道德冲突,对于当今国人来说,要想全面重建新时代的道德文化,培养能够适应现代社会需求的道德之人,那么复兴中国传统文化之道德理念,重建国人的精神之天无疑是一条必由之路。
华夏文化起源于三皇五帝,在经历过春秋战国百家争鸣、兼容并包的大融合后,及至汉代,儒、释、道三家的思想文化逐渐成为其主流并形成了我们今天所讨论的中国传统文化。可以说,中国传统文化的支柱就是儒、释、道文化三位一体的和谐共生体,而其道德理念则是这种共生状态的最高追求。
时至21世纪前后,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渐深人和社会转型的愈加剧烈,国人遇到了许多前所未有的问题,其中既有社会制度层面的,也有个人生活层面的,但究其根源,实乃东方与西方文化传统、现代与古代文化传统的价值观、道德观之冲突所致,并由此在国内各个领域掀起了一场重新反思中国传统文化的热潮,其中,众多学者用不同视角对中国浩瀚渊博的传统文化和道德传统作了正本清源式的诊释,希望能够重新找回改良社会、抚慰民众的信心和力量。在此大背景下,本文选而择其一,仅从其道德理念层面作些粗浅的探讨。
一、当代道德文化的衰落
清末以降,在经历了“西学东渐”“全盘西化”“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等一系列大争鸣、大讨论后,国人似乎普遍对中国传统文化失去了原有的尊崇和拜服,转而向西方文化和现代文明寻找救世之道。但是由于复杂的历史因缘和各种中外思想的博弈,从西方舶来的各种主义、精神均在几十年的大融合、大碰撞中被一一冲击、压抑、解构乃至遗忘。直至20世纪90年代,中国当代道德文化开始进人信仰、理念全面式微的阶段,随之而来的是精神上的“无法无天”,胜者为王、优胜劣汰的丛林法则开始支配众多国人的思维。于是乎,一些人迅速丧失了体验和言说道德的勇气和能力,在他们心中似乎只剩下利益多寡的博弈而无半点义与不义之别;于是乎,在我们身边似乎只能看到胜者、败者及其羡慕者、嫉恨者的此消彼长,却很难再发现知耻者和悔恨者;于是乎,要求他人言说和遵守道德成为一种展示权力的手段,而拒绝羞耻和言说道德则成为人们自我保护的不二法门;于是乎,几乎所有关于道德的话题都毫无保留地指向他人而非内心,原本发自内心的道德感成为日益稀缺的体验,传统道德理念正不断丧失其在国人心目中的神圣领地。
道德文化缘何会在这个曾经以重视道德著称的文明古国走向衰落?究其原因,可以从社会体制变革、东西方文化冲突等多个角度考察,但我们也不能忽略另外一个事实,即道德理念与信仰的缺失与国人对传统文化及其道德理念的盲目拒斥密切相关。
二、中国传统文化中本有其道德之维
梁启超先生曾说“中学为内学,西学为外学,中学致身心,西学应外事”(《劝学篇》),此语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东西方文化的不同特点,即西方文化更注重个体行为实践的合理、合法与有效性,惯于追求一种亚里士多德式的实践理性,而中国传统文化则更看重为自身的思想言行找到本源的精神根基和理念寄托,进而追求“天人合德”的精神境界。 可见,中国传统文化特别重视人的内在觉悟和身心境界的提高,其本质就是一种道德文化。而宏大的道德理念作为中国传统文化中一种“仰望星空”的精气神,正是国人活在世上的一种姿态和尊严,更是中华民族的灵魂境界和气质写照。正如老庄所言“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庄子·逍遥游》)、孔孟追求的“仁者爱人,克己复礼”和佛家向往的“诸恶莫作,众善奉行”,就是这种厚德载物的视野和气魄成就了中华民族一个个道之、德之、道德之楷模。
三、中国传统文化的道德理念
如前所言,中国传统文化中自古就充满着宏大的道德理念,“道”像一只无形的手掌握着国家、民族、家庭乃至个人发展的方向,左右着国人的思维言行。老子的一句“道可道,非常道”(《老子》第一章)像一张无形的大网把国人对于“道”的追问和向往都限制在神玄、博大、形而上的境界之中,而身处世俗的人则只能从心灵深处景仰、参悟而无法言传。正因为此,在传统文化中总是强调“道”与“天”齐、“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老子》第五十一章),特别向往“天人合德”的和
合境界,且为国人追求崇高的道德理念预设了思想规范:“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论语·述而》),“大道把兮,其可左右。万物恃之以生而不辞。”(《老子》第三十四章)这种语境中的“道德”之理念固然源于人的内省,但内省的原则又源于对依“道”而立“德”、立“德”而明“道”的信服:“天地之道,博也,厚也,高也,明也,悠也,久也。”(《礼记·中庸》)面对广大、高明、悠久的天和天道,人必须“孔德之容,惟道是从”(《老子》第二十一章)、“诚于中,形于外”(《论语·子路》),不断内省自己的言行,进而追寻更高的道德境界。
对于“道德”的敬畏是国人生成其世俗道德理念的基础。在国人心目中,“道德”无时无刻不在对世人的言行进行审判,道德之人会受到天道之庇佑,不道德之人也会因天道之剑高悬而生出畏惧和悔恨之意。正是由于人人、事事、时时以“道德”为尺度,国人的反躬自省、克己复礼才有了依据,道德理念才能得以践行无阻。
四、中国传统文化之道德理念的世俗回归
中国传统文化的道德理念之所以会造就众多道德之人,首先是因为它虽然身处人们的心灵深处,却又早已为人们设定了精神生活的终极目标和绝对法则,从而使国人能够随时对已经发生、正在发生和即将发生的事件进行道德的评估与审判。假如没有这些目标和法则的引导与约束,人们当下的行动就会缺乏方向和尺度,就无法区别正义与不义,很容易沦落为误道之人或无德之人。其次还因为它也积极关照着人的世俗生活,最主要表现莫过于中国延续几千年的“家文化”,“家”实在是“中国式”道德的最佳世俗表达,一个“家”字几乎涵盖了所有的世俗道德规范,它既是国人日常生活的精神根基,也是国人践行道德理念的具体社会表现。当然回归世俗的道德理念也时刻不忘提醒人们“道不远人,人之为道而远人,不可以为道”(《礼记·中庸》),并以此告诫人们只要时刻抱着“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孟子·尽心上)))的人世态度,自觉地正心、修身、养性,就可以实现“人皆可以为尧舜”(《孟子·告子下》)的人生理想。
〔论文摘要〕本文从德性知识与显性知识转化方式角度,概括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资源转换的现有模式.并提出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知识组织转换模式。
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是少数民族在发展过程中创造并继承下来的,是整个中华民族整体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又植根于各民族特定历史之中的特质文化,其特殊性和丰富性已成为民族地区乃至我国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信息资源。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由于受外来文化的冲击,这种资源不断受到弱化,不能发挥其资源优势,经济学家把这种现象称之为“富饶的贫困”。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特殊性和濒临灭绝性,需要对其进行保护性的开发,使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资源能够有效进行转换。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资源有不同的转换模式,对其进行研究,有助于发掘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资源,转换成为知识资本,为少数民族成员知识共享、为少数民族经济文化的发展提供理论和决策服务。
1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资源的类型
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资源是指记录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并通过组织可资利用的资源。这种信息资源从形式上可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物质载体信息资源;一类是非物质载体信息资源。
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物质载体信息资源,又可分为少数民族文献信息资源和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实物信息资源。前者包括用用汉语言文字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记录的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而后者主要是民族文化的传承物(如考古遗迹和名胜古迹、民族文物、生产生活用具)。
少数民族传统文化非物质载体的信息资源,又称之为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有:(i>智力型信息资源:这类信息主要表现为储存在一些少数民族特殊人才的头脑里,他们掌握有本民族特有的文化技能。对这类信息,需要借助特殊管理模式,进行开发和利用。例如没有一纸一画的存于侗族匠人头脑的鼓楼设计。(2)口语信息资源:这一类信息是指无文字的民族,甚至是有文字民族的口耳相传,并不被现代技术设备所记录的信息。在少数民族传统的生产、生活和医疗中有大量的口授秘方,这类信息资源有很大的随机性,需要在尊重少数民族生活习俗上采取特殊的方法搜集、记录、整理和存储。这类信息资源的转换具有巨大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3)体语信息资源:少数民族大量的文化的传承,是靠宗教仪式、舞蹈等这些特殊的体语表现进行的,这些特殊的文化形式,是本民族成员认同的一种价值体现。
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资源中含有大量的知识,其中既有显性知识,又有隐性知识。通过文献和实物载体记录的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我们称其为显性知识,而隐性知识是指如少数民族成员中的个人经验、特殊人才的技能或蕴涵在数据库、数据仓库中的知识。
2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资源现有转换模式
“转换”的含义较为广泛,包括交换、重新整合、功能改变等。厉以宁在《资源转化和西部开发》一文中,指出“资源转换就是资源资本化……要把潜在的优势变成现实的优势,把潜在的资源变成现实的资源。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资源转换是指利用现代技术设备或管理方法,把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资源提升为知识资源,保存和弘扬民族文化传统,充分发挥其信息资源的作用.使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资源转换成知识资本。
纵观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资源的转换,其实质是系统内知识的转换。根据系统内的隐性知识和显性知识的不同转换形式,可把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资源分成下列几种转换模式:
2.1实体展示模式
实体展示模式是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资源转换的一种常见模式。这种模式是通过现实展示、真实再现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使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隐性知识向显性知识、显性知识向显显性知识转化。实体展示模式又可分为活动展示模式和文物古迹展示模式。
2.1.1活动展示模式
从文化产生的形式来看,文化的产生离不开人的生产和生活,没有人类活动,就没有人类的文化。少数民族中的游牧文化、节日文化、宗教文化和风俗文化等活动形式,是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一种综合体现,属于一种活动文化的形式,这种文化需要在活动中继承和发展,其信息资源的转换形式是一种活动方式转换。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活动转换方式有民族文化传承自然形成和政府组织2种方式。民族文化传承自然形成的展示模式,如侗族鼓楼修建中,徒弟向师傅学习鼓楼建筑知识的习得过程;苗族13年1次的枯藏节,通过一种悲壮的杀牛祭祖仪式来祭祀祖先的活动;每年农历的正月、二月黔东南南部侗族的萨玛节,通过祭萨活动,来增强村寨的团结、祈求五谷丰登、人畜兴旺等,这些都是属于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活动展示方式。政府组织方式主要是以政府组织的各种展现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庆典,例如一年一度的“中国雷山苗年文化周”、表现云南民族歌舞和民俗的《云南印象》等等。这种信息的转换方式,是民族群体成员之间获得和建立本民族传统文化隐性知识的过程,成员获得这种知识的关键是通过观察、模仿和亲身实践等形式使隐性知识得以传递。作为活动文化的展示方式其优点就是真实再现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对于这种信息转换方式取决于受众群的多少和民族文化的自觉。而在现实中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受外来文化的冲击,缺少传承人,它的受众群正在不断消失,这种转换模式的发展面临挑战。要使这种模式得以继续发展,一是需政府通过一定的经费资助,鼓励有特殊文化现象的村寨开展民族传统文化活动,展示保存这种文化现象;二是把活动文化资源扩展成文化旅游、文化产品资源,扩大其受众群,让更多的受众感知和理解这种文化,使这些隐性知识在更广泛的空间传递,为少数民族传统知识的社会化创造条件;三是保护和培养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人,使传统文化得以继承和发扬。
2.1.2文物古迹展示模式
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离开物质载体是不可能产生的,不可能存在的,负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物质载体,称之为传承物,它包括古遗迹和名胜古迹、民族文物、生产生活用具等,对于传承物我们统称为实物信息资源。这种信息资源的转换,一是采用文物古迹实物展示;二是采用博物馆信息软件,把文物、古迹和遗址数字化形成数字产品,通过多媒体形式或基于网络平台向大众传递数字化博物馆知识资源模式。
文物古迹展示是通过在有特殊民族文化现象的地区和具有古遗迹的地方,兴建博物馆、陈列馆、古遗址展区或建立网络平台,让这些文化现象成为历史文化记忆。例如雷山朗德苗寨、黎平地坪风雨桥、台江苗族刺绣馆等。文物古迹展示作为少数民族传统信息资源的转换形式受到推崇,这种信息转换模式是一种通过收集少数民族民俗文物,对其进行解读提供信息资源的一种转换。文物展示模式是把文物及古迹中的隐性知识向显性知识转化,是将隐性知识形象化和具体化的过程,转化的方式主要是实物和模型。这种模式是通过大量文物搜集,解读文物产生的年代、背景和文化现象,用显性化概念和语言将文物隐含的知识明确表达出来。这种转换方式其优点保存和保护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物,但这种转换方式取决于文物收集的多少、鉴别以及对文物的解读提供的信息资源。
2.2数据库模式
对于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资源的转换,发展迅速的模式是数据库转换模式。这种模式是通过知识的融合,用各种显性化语言或符号将各种相关显性化概念进行组合、整理和系统化的过程。它是把记录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数据、文字、图片、音像资料,通过筛选、归类并数字化而建成可供查询的数字文档。目前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中国国家数字图书馆、中央民族大学图书馆等单位已经建设了民族文化和研究数据库50多个,涵盖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方方面面。同时在因特网上还有大量的介绍一个或多个民族文化和民族研究信息的网站。一些商用数据库中也有大量的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研究信息资料。但由于这些数据库、网站是使用不同的硬件系统、平台与软件建设的各自独立的数据源,没有形成一个知识仓储,所以其知识转换形式是一种显性知识向显性知识的转换。
对于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资源的实体展示模式、数据库模式都是一种外部形态的整合,还不能形成一种内容形式的整合,在知识转化过程中分别属于群化、外化、融合方式。知识转换过程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知识的内化过程,这个过程是一个将显性知识抽象化的过程,通过归纳和提炼使显性知识被民族成员所掌握、吸收和消化,并升华成为民族成员自身的隐性知识。这个过程需建立一个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资源的知识组织,将少数民族特殊技能人才的经验、少数民族研究专家技能或蕴涵数据库、数据仓库中的知识,通过数据挖掘、知识挖掘等技术将之发掘出来,从而提升各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数量和质量,并为广大的民族成员所共享。
3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资源的知识组织模式
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知识是各少数民族在长期的生活和发展过程中所自主生产、享用和传递的知识体系,包括以文字形式或非文字形式保持的民俗、习惯、信仰和思维方式。在这个知识体系中有显性知识和隐性知识,显性知识易于表达和传递,而隐性知识通常难以表达和记录。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资源中的隐性知识变为显性知识需要寻找有效的方式,将难以表达的隐性知识表达出来。记录者必须从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持有者的眼光来记录传统文化知识,而不仅是从研究者的视觉来对传统文化现象做出记录和解释。该方式主要是语言和符号的比喻,可以将人的直觉或心灵顿悟表达出来,因此往往通过隐喻、类推、丰富的语言想象、故事等支持转换。传统的方法是民族研究者通过实地考察和田园调查,形成研究性的论文和论著。这种知识转换是一种隐性知识向显性知识、显性知识向显显性知识的转换,但这些知识由于受众群少,难于在民族成员间共享,还不能形成大多数民族成员个体的知识。为此需要创建一种新的模式,使民族成员的隐性知识转化为显性知识,通过建立的显性知识向显显性知识转换的机制,使创新的知识被民族成员所共享,从而实现由个人隐性知识推动本民族的传统知识的发展,即创建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资源的知识组织模式。
所谓少数民族传统信息资源的知识组织模式,是在组织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的基础上,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民族传统文化知识进行概念关联,形成共享知识库。构建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资源的知识组织模式需要一般信息资源转换的基本条件,如组织机构、软件工具和系统平台、标准和关键技术等,还要满足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资源转换的特殊条件。
3.1建立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知识基地
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组织模式需要有组织机构组织实施,通过建立各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知识基地,完成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资源知识组织模式的构建。知识基地的主要任务是把具有特殊文化现象的村落作为研究的中心,由此推广到整个民族社区。具体作法是通过民族研究人员长期蹲点记录或本村寨民族成员自己记录这个村落的所有生活现象,由民族研究者分析记录这些生活现象,并整理、存储、加工、研究形成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库。文化信息源库建立的目的有三:一是通过信息源的数据加工,形成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资源总库,只有一定量的资源库,才能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有效进行隐含信息的关联和知识挖掘;二是形成系列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研究成果,知识基地是效进行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知识组织的机构,它的任务,就是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隐性知识显性化,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研究成果是隐性知识显性化的直接体现;三是把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资源概念化,人的知识获取过程,首要是对知识概念的了解和理解,然后接受知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要获得更多的受众,成为有效的资源,需要把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资源概念化,比如说,“中国最后一个部落”,人们就会与从江的芭莎联系在一起;鼓楼、风雨桥自然与侗族联系在一起。各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资源是其他民族无法复制的资源,这些传统文化资源蕴含着巨大的开发潜能,有着显性和隐性的经济价值。但由于这些资源长期隐藏于乡间僻野,不为外人所知,需要有意识的对这些资源概念化,让更多的人去了解,成为人们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进而影响人们的行为。对这些资源在概念化的基础上开发和利用,加速其知识的显性化,使之带来“取之不尽”的收益。
3.2创建少数民族传统文化隐性知识资源共享机制
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中的隐性知识,主要是指深藏在少数民族成员中的知识、智慧和技能。这些隐性知识难于共享主要有三个原因:一是具有这些知识、技能的民族成员生活在乡间,外界了解甚少,隐性知识传播空间狭窄;二是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受外来文化冲击,本民族的年轻成员不愿花费过多的时间和精力去接受和理解本民族成员的传统文化知识和技能;三是受本民族风俗习惯和价值观的影响,他们有很多智慧和技能是不愿意让外人所知晓的,甚至在本族人中都是有限制的传播。为促进少数民族传统文化隐性知识资源的共享,有效的进行信息资源的转换,必须创造一种机制,使民族成员能积极贡献自己的智慧和技能。一是应该有一个看得见的知识平台,使每一个民族成员和团体都能清楚地看到本民族和团体有哪些资源,哪些民族成员贡献了哪些知识资源,同时知识基地向国家和地方政府申请部分资金用于对这些民族成员提供的知识和技能进行奖励;二是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知识基地要帮助持有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知识的民族成员、团体申请传统文化知识产权,以获得传统文化知识产权的保护。
3.3建立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机构知识库
要建立有效的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资源转换体系,必须建立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机构知识库。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机构知识库是利用网络及相关技术,依附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知识基地而建立的数字化数据库,它通过数据化知识基地所搜集和整理信息资源,以及保存少数民族特殊人才技能和民族研究人员所产生科研成果,并将这些资源进行规范、分类、标引后,按照开放标准与相应的互操作协议,允许机构及其民族成员通过互联网来免费地获取和使用。
在知识库的建立中,少数民族特殊人才技能库的建立应给与高度关注。在我国少数民族中的一些特殊文化现象和文化技能是掌握在个别少数民族成员中,他们被民族文化研究者称之为这些文化的“活化石”,他们一旦离世,将会出现人亡艺绝的惨况。对这些特殊人才,要实行特殊的管理方式,由政府和相应的科研机构出资,由知识基地采用现代技术设备抢救性的记录这些智力型资源,使这些濒临灭绝的智力型信息转换成可保存的信息资源,通过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资源组织,动态地调整民族特殊技能人才数据库,依据知识挖掘技术自动处理数据库中大量的原始数据,从中挖掘、抽取出必然、有价值的知识元,即对少数民族特殊人才技能的个性化知识挖掘,然后系统对这些知识元进行关联、对比、评价,形成知识库,使少数民族特殊人才技能中的隐性知识显化,并为广大民族成员所共享。
3.4建立少数民族传统文化领域本体
本体具有描述特殊领域知识概念和关系的能力,能够对领域概念的层次、属性和实例进行描述,提供表示和交流领域知识的词汇,在概念层次上提供词汇术语的关系集合,并对语义描述结果作进一步的约束。构建少数民族传统文化领域本体,可以形成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资源相关组织结构的共同理解,开展该领域的信息资源整合,使众多的少数民族文化数据源上的异构信息资源通过一套共享的术语进行重新编码、转换,为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的语义检索、知识表示、自动标引、知识导航、数据挖掘和知识发现的应用研究奠定基础。对于少数民族传统文化领域本体的构建,可以通过知识本领域内的专家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知识概念及概念词之间关系的确定,信息管理人员利用本体构建工具对知识概念的组织,而形成少数民族传统文化领域知识本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