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24 15:49:4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伦理道德观论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论文摘要:在高科技迅速发展的今天,人们利用网络学习、工作、购物、交友等等,网络对当代大学生道德发展确实起到了积极因素。它为大学生打开了更广阔的视野,为大学生接收更先进更完整的信息提供了便捷的管道,改变、调整着大学生的思想行为模式。
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网络伦理问题也越来越引起社会的关注。“网络道德沦丧”、“网络中是否存在伦理道德”、“网络伦理问题”等等各大标题都可以在网络中检索出很多相关的信息。但是也不难发现主流思想都是批判的,揭示网络伦理所存在的问题,那么网络伦理这个新兴名词,它的概念是什么?它的特征是什么?它能否对大学生伦理道德观产生积极的影响呢?
一、网络伦理的概念
网络伦理,它的英文名称是:internet ethics。它在学术文献中的定义有三类:网络伦理是指人们在网络空间中应该遵守的行为道德准则和规范。所谓网络伦理是指人们在网络空间中的行为所应该遵守的道德准则和规范的总和。网络伦理是指在网络信息活动中被普遍认同的道德观念和应遵守的道德标准。
二、网络伦理的特征
首先网络伦理它是一种高度自主的伦理模式。在网络中人们的行为由自己决定,只有自己能控制自己行为,自己全全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这种高度自主的伦理模式要求人们具备高度自觉的伦理道德观念。没有细致的条文规定可以做什么,只有约定俗成的可为或不可为。但这种高度自主并不是完全没有规范,只是没有明文规定的条文,网络社会存在着奖惩褒贬。它也是一个有是非观念的社会。因为它本身就是个高度舆论化的社会,一旦你的行为违背了伦理道德线,那么大众的口水会无情地“吞噬”你,使你受到舆论的压力。这样一种高度自主的伦理模式是社会发展到后期的理想伦理道德模式,它要求人们自觉地履行自己的责任。其次相对于现实生活中的伦理道德,网络伦理的内涵更丰富,包含的层次更多元化。因为现实的世界是由不同的地域组成的,具有各种不同的文化,不同的法律,不同的传统,也就是由于这些明文规定,将现实生活的伦理地域化。但是在网络这个无国界的交流平台,伦理道德在一个平台产生,思想观念在向大融合发展。由于网民的跨地域性,网络交流中很多约定俗成的伦理道德融合了各种不同的地域之间的差别。也是由于网络的高度自主的伦理模式,为了避免网络社会的混乱,不同的人们在交流中形成了更加全面的更加和谐的网络伦理。这种网络伦理的形成在网络社会中形成了权威性与主导性,使之引导整个网络社会的主流伦理观念。这种伦理观念体现了更加广泛的人民的意愿、思想和利益。目前,网络伦理中,一些公认的伦理规范正在逐步形成:如协作原则、全民原则、自由原则、互惠原则等等。这些原则正是广泛民意的体现。最后网络伦理是一种自由、平等、充分宣扬个性的伦理模式。“网络社会伦理虽然不等于现实社会伦理,但它亦与现实社会伦理一样,既包涵着值得肯定的价值成分,又不乏某些必须加以否定的价值因素。这就是说,在虚拟的网络社会里的道德伦理并不是虚拟的,而有着确定的价值取向。”与现实的伦理道德相比,它缺少了独断的排他性,因此网络伦理本身就是一种平等的伦理观念。
三、网络伦理对大学生伦理道德的积极意义
网络本身的开放性便捷性决定了它能够加快多种文化传播、融合的速度。而各种文化在传播融合的过程中,网络伦理也在向着多元化、多层次化和兼容性发展。同时网络也为多元化伦理道德的传播提供了快捷的传播方式。大学生在使用网络的过程中会接收到符号数字化了的多元化文化信息。这些信息在潜移默化中影响着大学生的思想观念,行为方式,伦理道德价值观和政治倾向。其中较为突出的影响包括:
(一)自由与平等意识
网络的核心特征是开放性、自由性。在虚拟的网络世界中,人们以独立的个体存在,拥有平等的地位,享有平等的权利。每个人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发表自己的看法,检索自己需要的信息,选择自己想做的事,而不受任何人的限制和约束。当然对等的,每个人也都没有权利干涉他人,因此在网络世界的这种规则下,能够培养大学生的自由平等意识。充分尊重大学生的个性发展,同时教育大学生尊重他人的自由与平等的权利。这是伦理主体能动性发展的重要标志。
(二)民主意识
在网络这个开放性的虚拟社会中,人们的行为不受他人的制约,个人的自由意识得到充分体现的同时,其社会性的民主意识也得到了充分的提炼。尊重人权,按照多数人的意愿作为,在网络世界中多数人的相同意愿占主导地位,成为主流思想。约定俗成地少数服从多数是网络世界的规则,这也影响着网络使用者树立民主意识。
(三)权利与义务意识
网络社会中,人们的付出与收获是可以达到对等的。网络世界中的其中一项规则就是按劳分配。在网络世界中,人们追求的自由与平等,没有人有特权。你要获得到权力就必须付出。但在网络世界中这种付出可以是时间,可以是情感,可以是技术等等。
(四)奉献与共享精神
“网络传播从根本上打破了限制人际交往的时空障碍。‘天涯若比邻’,朋友遍天下。”同时网络也打破了信息共享的限制。网络上的信息不是由网络自身创造产生的,而是由在世界各地的网民上传共享的。网络的资源共享性要求人们有奉献精神。如果每个人都只抱着享受资源的心态而不共享资源,那么网络就不可能成为现今最大的资源库。正是由于人们的奉献精神,把信息从子网络中传输到网络中心,与大家共享,才有我们现在这么便利的网络资源库。奉献精神是网络最核心的价值取向。
网络以其独有的开放性、平等性、互动性、虚拟性为大学生打开了通往世界的门窗,为伦理学的发展提供了新的补充,同时也加速了伦理学的传播运用。所以本文的观点即坚持网络对于大学生伦理道德发展能起到一个积极的作用。
作者单位:浙江师范大学法政学院
作者简介:刘芳(1982-),女,浙江建德人,浙江师范大学法政学院,研究方向:大学生思政教育。
参考文献
[1] Larry P Nucci. EDUCATION IN MORAL DOMAIN[M].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1:189~211.
[2]刘俊英,刘平.网络伦理难题与传统伦理资源的整合[J].烟台大学学报.2004,17:14~18.
论文摘要:网络文化对学生的影响日益加大,加强学校网络道德教育十分必要和紧迫。由“知识本位”转变到“人格本位”的教学模式是中等职业学校和谐文化建设与网络道德教育的重点和根本。
和谐文化,德育先行。和谐文化建设的核心在于德育教育。构建校园和谐文化的根本目的在于培养和造就新时期优秀建设人才。在当前网络对学生的影响日益加大的形势下,校园和谐文化建设必须与网络道德教育结合起来。
一、新时期加强网络道德教育的必要性
和谐文化建设与网络道德教育均属于构建当代职业中学教育体系不可或缺的有机组成部分。网络的开放性、时效性和交互性更多地对我们的传统德育教育形成各种挑战和机遇。
网络的虚拟性特征虽给人以创造,却产生虚假;其交互性特征虽传播信息文明,却生产信息垃圾;其开放性特征虽给人广阔自由,却带来伦理道德失律失范。当然从另外一个方面来讲,网络道德教育的增强又为我们促进和谐文化建设创造了机遇。只要我们能够利用好这把双刃剑,增强网络道德教育,引导学生的道德观向积极、健康的方向发展,我们就能够建设和谐的校园文化,培养社会主义建设优秀人才,网络在带给我们便捷的同时也对我们的传统道德观带来了强烈的挑战。
网络道德失范其影响程度是远远超出传统的道德失范的,网络道德相对于传统的道德观念而言,既非传统意义上的道德范畴,又不是独立于现实社会伦理之外的。它越来越多地影响着我们对传统道德边界的界定。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于2008年7月24日的第2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中国网民总数已达到2.53亿人,其主体是30岁及以下的年轻群体,这一网民群体占到中国网民的68.6%。较为年轻的年龄结构对于处于受教育阶段的学生的道德观、人生观形成影响较大。从学历上来看目前高中学历的网民比例最大,占到39%,中职生又首当其冲地成为网络冲浪的主力军,所以中等职业学校应该更多地关注学生网络道德教育。
在新时期加强中职学校网络道德教育有着必要性和紧迫性。学生时期既是人生最重要的发展期,也是人生一个最为脆弱和危险的时期,中职学生处于身体和思维的逐渐成熟期,其本身的道德观、世界观、人生观还未成熟。年轻人的这种特点是引发网络道德失范的重要根源。
中职学校教育中和谐文化建设与德育教育是紧密联系的,而在目前的形势下传统德育教育与网络道德教育又是有机的统一体,所以网络道德教育对于和谐文化建设是非常重要的。这就需要我们教育工作者在网络道德教育与和谐文化建设上提出新模式解决新问题。
二、和谐文化建设与网络道德教育创新模式
和谐文化建设与网络道德教育的根本在于人,我们需要更多地关注人性在学生道德观形成上的重要性,其归根溯源还是以人为本。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我们可以采取从“知识本位”到“人格本位”模式的转变。以往我们的互联网教学课程的设计主要强调互联网的使用技术,往往过于重视电脑应用技术的提高。重技能、重文凭的“知识本位”教育模式是造成学生网络道德缺失的主要原因。我们应该重新回到“人格本位”教育理念上来,重视对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和健康人格的塑造,强调对非智力因素的开发,密切关注学生的精神成长。
以“人格本位”教育理念为核心,通过各项教学活动及校园局域网络的发展带动网络教育。
1.建立校园局域网和学校信息平台,利用定期在学校网络信息平台上国内外时事政治信息,消除学生思想认识中的负面影响,树立崇高的道德理想,培养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利用网络的便捷优势改善课堂教学,结合多媒体教学使我们的德育教育丰富多彩起来。以学生更容易接受的形式,并在自身兴趣下通过与中国传统道德教育相结合,使学生树立起崇高的道德观念。并通过事例的讲解让学生了解网络道德及网络责任。
2.将职业中学校园网络纳人中国教育网系统,通过便捷的网络使中职学校局域网与高等教育网络对接起来。使中职学生能够更多地和高职院校的学生开展互动交流。让中职学生遇到心理问题时可以求助于优秀的高职院校的学生。这样既利于学生心理问题的解决又借助了网络这一便捷的工具达到了沟通与交流的作用。通过交流使学生树立正确的是非关,形成正确的道德标准。
3.建立完备的适应信息社会道德教育发展的模式。学校在重视传统道德的同时更应该建立起一套能够适应信息社会道德教育发展的模式。不仅努力建设校园网络,拓展学生知识面和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促进素质教育的实际落实,更应该正确引导学生正确利用网络的大量信息,取其精华、去其糟粕。通过论坛讨论等形式让大家更健康地交流,以更好地实现不同思想观点的交流与探索,使网络成为德育教育教学研究和培养学生学习良好德育品质的阵地。帮助学生提高思想觉悟、树立社会责任感。
4.将网络与实践结合起来。在现代社会中更应该强调传统道德的作用,注重中国优秀伦理道德传统的继承。注重中国传统道德的现实价值,继承和发扬我国古代优秀伦理道德传统,借鉴、选取我国古圣贤阐述的许多深刻的伦理、格言和人格典范,特别是那种通俗易懂、生动形象的宣传教育形式。
一、文学伦理学批评与道德批评的发展综述
文学伦理学批评与道德批评作为文学当中的批评方法,其在理论建构、理念发展与实践应用当中必将存在许多不同之处。下面,我们就从这三个方面出发,对文学伦理学批评方法与道德批评方法进行对比。
(一)理论建构
众所周知,文学的伦理批评方法是由聂珍钊教授提出的,因此,聂教授是文学的伦理批评方法的重要贡献者。所以,其在伦理学批评方法的理论建构方面的贡献也十分明显。第一,文学伦理学批评文献的基本理念构架是由聂教授首次提出的。2004年,在江西的学术研讨仁义之上,聂教授以我国文评界存在的问题的批评作为切入点,对我国文评界对于新的文学批评方法的渴望作出了分析。聂教授运用历时的方法,对希腊神话以及古希腊文学、中世纪等时代的著名作品进行了分析,因此而得出了文学将社会与人生作为描写对象的特点,并提示了文学对于伦理与道德问题的依赖性,为文学的伦理学批评方法的产生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他利用作者与读者的道德观点与思想倾向以及文学作品与社会的关系展示了伦理学批评方法的广大运用空间,提出了十分丰富的文学伦理学理论内涵。第二,文学伦理学批评方法与道德批评方法的异同也在聂教授的理论当中有所体现。聂教授的《文学伦理学批评与道德批评》的当中,对文学伦理学批评与道德批评的异同进行了详细的分析。他认为二者的相同之处在于他们的研究对象都是文学作品当中的道德现象,都是对文学作品当中的道德现象进行分析与评判。而文学伦理批评方法与道德批评方法的不同之处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批评的出发点、采纳的方法与侧重的内容。文学伦理学批评全部从文学作品的艺术虚构的立场为出发点进行文学作品的评价,而道德批评则是以现实与主观立场为出发点进行文学评价。所以说,在一定程度上来说,还原历史当中的伦理关系事实是文学伦理学批评方法的出发点,与道德批评方法的现实主观角度相比较,文学伦理学批评方法更加科学与客观。内容的侧重方面,文学伦理批评访求是对道德现象当中的行为与结果间的诸多关系进行分析,而道德批评则是对道德现象的结果的对与错进行评价。
(二)理论发展
文学伦理批评的理论的发展比较全面,许多学者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自己见解的发表。比如说,王宁教授,从生态批评的角度出发,以生态批评发展的意义作为例子,将生态批评比喻为文学的环境伦理学。而刘建军教授则是从“自然人”、“社会人”、“文化人”这三个不同的人类发展历史阶段为出发眯,进行文学伦理批评的研究,他认为现代的伦理批评方法是以“文化人”这一阶段为基础的,其目的就是从文学的角度使事物间的关系更加和谐与稳定。张杰教育从我国道德标准的特点出发,以多元性与动态性作为切入点,认为文学伦理批评方法是以这些道德标准的特点为基础得以发展的,而以多元的道德标准作为批评依据的伦理学批评具有一定的包容性,不同于社会历史批评,具有自己的个性。不同的学者对于伦理学批评与道德批评都有着不同的观点,而其共通之处是,他们都认为在我国的文学批评领域当中,还缺乏一定的偷价值与道德价值,但是伦理学批评方法的出现会使这样的现状得到良好的改善。
(三)实践应用
文学道德批评方法是传统的文学作品评价方法,已经在文学评价领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而文学伦理学批评方法是一种新的文评法,但其也有着很大的应用空间。在聂教授在全国学术研讨会当中的发言来看,古今小说、诗歌与戏剧、东西方作品都是文学伦理批评方法应用的基地,这也使我国开始了一场文学伦理学批评方法应用的热潮。因此,作为学习与研究文学的人,我们应当认识与认可文学伦理学批评的重要性与应用前景,开辟文学评价的新道路。
二、文学伦理学批评与道德批评的混淆之除
(一)伦理与道德概念的混淆
在伦理学界,伦理与道德这两个词汇一直具有争议。随着聂教授对于文学伦理学批评方法的提出及其应用的兴起,使得伦理与道德两个词汇的意义的争议加深,越加混淆。一些学者为了避免二者的混淆与纠缠,将二者进行并列使用,比如说伦理道德思想与伦理道德观这样的词汇十分常见。
在西方词源学当中进行考证,伦理与伦理学这两个词汇是源于希腊语,最初指人类的住所,后来有了风俗与性情、思维方式的意思。之后,伦理出现在古希腊罗马的哲学当中,意思为稳定的性质。而后亚里斯多德将其作为人的性格、特殊气质之意使用。而道德一词,源于拉丁语,其意为风尚与习俗,之后逐渐出现了特点与规律、品质的意思。所以,在西方伦理与道德两个词语是可以互换的。所以,不论是在东方还是在本文,伦理与道德都有一定的互通之处,所指都为社会道德现象。
然而,以我国古代词源为参考,却发现伦理与道德存在完全不同的概念。所谓伦,指的是秩序与次序,在中国古代指的是人与人之间的长幼尊卑关系。中国古代的五伦之说正指的是五种关系,父子关系、君臣关系、夫妇关系、兄弟关系与朋友关系。而道德一词,所谓道,指的就是规律与规则,也就是人在进行某种行为时所要遵循的规律与规则。而德则为品德之义。所以,道德之意思为人们在进行社会行为时所要遵行的规则。因此,伦理与道德并不相同。
(二)伦理学批评与道德批评的混淆
伦理学批评与道德批评概念的混淆是伦理学批评发展过程当中存在的一个较为严重的问题,也是难以解决的问题。目前,在学术界发表的一些论文当中,大量存在“伦理道德观”之类的词语,许多作者都在用形容道德观的词语进行伦理观的描述,比如的说伸张正义、趋利避害这些词语。这些词语是用来形容行为结果对与错的,也就是道德观的形容词,并不能表明事物间的关系与联系,所以许多伦理批评方法的运用都存在问题,名义上是利用伦理学批评方法在进行文学评价,实际上得到了批评结论与道德批评的结论一致。
在笔者看来,文学伦理学批评重视的是人与人或者人与事物之间关系的变化以及会关系背后社会历史的反映。而道德批评方法是从现代现实的角度出发,看道德现象中的关系是否符合现代的伦理标准,是对关系正确与否的判断。所以,伦理学批评是从现代与历史的双重角度出发,而道德批评多为从现代现实出发。
论文摘要:加强时广大“网民”,特别是青少年学生的网络道德教育,指导其自觉加强网络道德修养,是搞好网络文明的一项重要措施。而在网络道德教育和网络修养的过程中,若要使人们对网络道德规范做到理性认知,并进而转化为指导自己网络实践的行为准则,仅有理论是不够的,还应该讲究科学的方法。因此,探讨网络道德教育和网络修养的科学方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随着网络技术的普及,“网民”的队伍迅速扩大,规范人们的网络行为,营造文明的网络环境的问题也随之突出。加强对广大“网民”,特别是青少年学生的网络道德教育,并指导其自觉加强网络道德修养,是搞好网络文明的一项重要措施。而在网络道德教育和网络修养的过程中,若要使人们对网络道德规范做到理性认知,并进而转化为指导自己网络实践的行为准则,仅有理论是不够的,还应该讲究科学的方法。因此,探讨网络道德教育和网络修养的科学方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网络道德教育与修养的紧迫性
在网络社会,违规行为和犯罪行为出现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可能是出于利益驱动而实施,有的可能出于无政府状态而实施。但如果追根求源,它与人的道德素质密切相关。如果一个人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那么必定是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在网络社会,充斥着大量的违规行为和犯罪行为,说明了伦理道德的失范。如果我们继续寻找原因的话,会得出如下结论。
1、网络交往方式对传统道德观念形成了严峻挑战
人们在网络新型的交往方式中,形成了新的道德意识和观念,尽管其中的某些意识和观念不是科学的,甚至是错误的,但它不仅对传统道德观念形成了严峻挑战,而且已经部分的改变了传统的道德观念,它可能会促进网络道德规范的形成,促进着网络社会的发展,也可能会破坏网络道德规范的形成,阻碍着网络社会的发展。因此,加强网络道德教育与修养,让人们尽快树立起正确的网络道德观念,已经成了一个十分严肃的、无法回避的、巫待解决的问题,摆到了我们的面前。
2青少年身心特点引发了网络道德失范
有资料显示,在网络违规和犯罪的人群中,青少年古8o%。这是因为青少年时期既是人生最重要的发展期,也是人生一个最为脆弱和危险的时期。现代青少年的生理成熟超前与心理成熟滞后、生理心理需求与现实、生理心理发展与社会环境教育往往会产生矛盾,从而使青少年难以形成正确的自我意识,导致青少年产生心理健康问题。而网络则是一片没有国界、没有传统藩篱、没有师长管束、崇尚自我和可以标新立异的“飞地”,由于青少年独特的心理特征,更促使他们远离现实社会,寻求压力的摆脱而逃进虚拟的网络社会,自然而然,也就出现了道德失范及道德失范后的一系列问题。青少年网络道德失范所造成损失,也只有通过对他们加强网络道德教育,引导他们学会网络道德修养来弥补。
3道德文化植入者的“不在场”的现象使德育陷入尴尬局面
伦理学告诉我们,个体道德的形成要经历一个从无律到他律再到自律的发展过程,青少年正处于由道德他律向道德自律的发展阶段,他律的道德规范与自律的道德原则,都是需要通过各种方式尤其是学校德育传输给青少年的核心的道德内容。这对于促进青少年的网络道德发展也同样适用。
然而,作为“道德文化植入者”的家庭、学校与社会,面对网络文化冲击,却显得过于无力。由于多数父母对网络知之甚少,大部分家庭没有承担起对青少年指导与监督的责任;在青少年品德形成过程中充当重要角色的学校,其道德教育基本上是“只说不练”。使得道德教育陷人了尴尬的局面。毫无疑问,要扭转这种尴尬的局面,必须加强网络道德教育与修养。
4.传统道德教育存在着缺陷,削弱了德育实效性
现在,我们的一些道德教育形式单一,功利主义和形式主义色彩浓厚,很容易让学生反感,因此削弱了德育实效性。我们的道德教育缺乏对个体作为一个公民的基本道德品质的培养,对个体缺乏足够的重视,使青少年在德育过程中没有形成最基本的尊重他人、尊重自己的道德品质,更未将这种道德规范内化为自身的内在道德要求。
从道德实施主体上看,网络社会所要求的道德,与现实社会所要求的道德相比,它是一种以“慎独”为特征的自律性的道德。“慎独”即在个人独处之际,没有任何的外在监督和控制,也能遵从道德规范,格守道德准则。传统社会中以服从为主的道德范式在网络社会中已部分失效,只有上升到道德习惯和道德信念的高层次上的自律性道德,才能有效地规范个体的网络行为。由此可见,要使每个人都能由他律转变为自律,则需要通过加强网络道德教育和修养来完成。
5,学校网络道德规范教育不仅薄弱,而且冷淡
目前,在我国的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中,学生学的是理论和技能,基本不探讨网络道德问题。即使教材中有所涉及,往往也会被教师所忽视。思品课所讲内容同样很少涉及网络道德这一道德研究的新领域。因此,学校网络道德规范教育不仅薄弱,而且冷淡。所以网络道德对学生而言基本处于“道德任意”的状态。多数学生只认识到了网络的使用存在知识技术问题,而没有意识到计算机网络与道德问题的关联。只知道网络技术的“行”与“不行”,而不懂网络技术中还包含着“应该”与“不应该”。那么,“以人为本”的学校教育,完全应该把网络道德教育列人重要的议事日程,并切实抓好网络道德规范教育。
二、网络道德教育的科学方法
虚拟的网络社会的道德与现实社会的道德毕竟有所不同,其道德教育方法也需要进行改革和创新。根据网络社会道德的状况、特点和性质以及道德教育的一般过程和规律,以下几种道德教育的方法要给予特别重视。
一是立体、多面、交付式网络道德教育方法。进行网络道德教育,不能只专注于其中某一方面,要从总体上给受教育者以良好的、系统的、全面的网络道德教育。在这里,传授道德知识和总结受教育者的经验、多重身份的体验、网上多媒体的直观感受、音乐艺术的感化等方法都是适用的。
二是个人示范和典型诱导方法。网络社会个人的道德素质的提高,道德品质的形成,首先需要的是人们在道德上的觉悟。我们要认识到,这种觉悟常常是伴随着对他人的模仿而完成的。在网络道德教育时,可以选择历史和现实、现实和虚拟中的一些典型形象供人们效仿。只要道德典型选择得真实、合宜、感人、高大、能给人们以深刻的影响,必然能起到有效的道德教育作用。
三是良好的社会风气影响方法。社会风气或社会风尚的好坏,是网络社会违规和犯罪行为发生与否的社会因。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让人们在这个氛围中,相互激励、感染、监督和指正,达到共同进步,共同发展。也就使真善美得到赞誉和发扬,假恶丑得到斥责和抑制,从而促使人们自觉地去恶向善。所以,提倡、引导现存的社会风气,改变不良的社会风气,使之向好的社会风气发展,不失为道德教育的一种有效方法。
三、网络道德修养的方法
在网络社会,要提高个人的道德素质,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除了道德教育的途径外,加强道德修养也是一条重要的、内在的途径。在网络社会的道德修养与实践相联系这个根本前提下,我们可以不断发现和总结具体的道德修养方法。也可以继承发扬古人的修养方法。历史和现实中许多人的道德修养实践表明,下列几种道德修养方法是行之有效的。
第一,学习的方法。文明、理智、高尚总是同知识、文化相联系的。粗俗、野蛮、不明事理总是和愚昧、无知、不学无术相联系的。然而,知识只有通过学习才能获得。这里所说的学习,既包括学习一般的文化知识,也包括伦理道德知识。学习伦理道德知识,自然有助于道德修养的提高,而学习一般的文化知识,也无疑有助于修养美德。当然,学习不只限于书本上知识,还应包括在实践中的学习。实践中的道德榜样或典型,比书本上的道德知识更直接、更生动。
第二,“省察克治”的方法。重视网络主体自我塑造、自我约束、提高自身道德修养,在网络社会具有重要的作用。要实现这一过程,关键在于使人人从我做起,通过反省、发现,克服自己的恶习,并在实践中改造自身,躬行、履行道德规范,达到道德的自律。
论文摘要:文章论述了图书馆管理道德的特征,即价值导向性、自律性、责任性、协调性和人本性。
图书馆的管理道德有着二重性,其一:作为一种道德规范和范畴,有着丰富的内涵,调整和制约着馆员与读者的行为;其二:作为一种社会伦理意识,在图书馆的管理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这两点在另二篇论文中已经论述,在此不再赘述。本文就图书馆管理道德的特征,谈几点不太成熟的看法。
1管理道德的价值导向性
伦理道德作为协调人们之间社会关系的价值体系,给人们提供善与恶的价值尺度,制约着人们的意识行为,从而使人们的行为获得正确的价值取向。管理道德作为伦理道德的一种,在社会各部门的管理过程中,通过社会舆论和传统习惯发挥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图书馆的管理道德同样要求以价值观来引导图书馆员,影响馆员的思想和行为,要求馆员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做好本职工作,积极实现自身价值,改进和创新管理方法,提高工作效率。馆员要热情为读者服务,仔细解答读者的各种询问,满足读者的各种要求,使馆员的管理服务得到读者的认可,也就实现了馆员的服务价值。我们认为,价值观的导向性可分为两层含义:
(1)树立全心全意为读者服务的观念,创新管理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实现服务价值。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图书馆本来是一切读者的图书馆,为了达到更好的利用效果才出现了图书馆馆员这一社会职业。所以,读者既是图书馆工作的出发点,也是归宿点。应该说,真正领导我们的是读者。因此,在图书馆工作中,图书馆馆员应该避免其身份上的“施舍”架式,语言上的“质询”口吻,服务上的“轻蔑”态度,立场上的“恩赐”观点。从馆长到馆员,从藏书工作到读者工作应该真正表现出全心全意为读者服务的思想,关注读者需求,尊重读者文献利用规律。管理道德价值的导向性要求馆员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把日常繁琐的服务手续进行简化,代之以简单可行的方式进行管理,达到管理目标的服务价值。例如:我馆五楼阅览室,原来对每一位进入的读者要换牌押证,离开时交牌取证。这一管理方式既繁琐,又浪费时间,特别是晚上闭馆时排起了长队。我馆改变了这一做法,规定进门时看一下证即可,出门时不用掏证,省时、省工,提高了工作效率,受到了读者一致好评。
(2)运用舆论机制,以价值观为导向,引导
馆员按照管理目标,向良好的业绩方向努力、发展,创造新的业绩,在工作实践中实现自我价值。例如:我馆规定开架阅览室架位上的书错架率不超过6%,但在管理道德价值观引导下,馆员们都认真自觉地顺架、上书,使错架率保持2%以下,做好了工作,创造了优秀业绩。管理道德的价值导向作用不是用行政手段强制执行的,而是靠社会舆论和传统习惯来维持,通过内心信念的转变而调整的。我们要加强宣传引导,同时借助社会舆论的作用,在读者和馆员中形成强大的舆论力量,让社会良好的道德习惯来制约每一位图书馆员的职业行为,在服务管理中实现了自我价值。
2管理道德的自律性
在现代社会的图书馆(特别是大专院校的图书馆)里,馆员的文化层次较高,很多馆员具备多种技能。这样,馆员的自我管理在管理机制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因而管理道德中的自律性就起着重要的作用。管理道德的自律性在于要求馆员以道德的自觉性来约束自己、管理自己、监督自己。其途径是通过自己内心的信念、社会舆论的导向、传统习惯等鞭笞假、恶、丑,崇尚真、善、美,使馆员有一个明确的理性判断,知道什么是该做的,什么是不该做的,从而达到自我控制的理性目标。例如:在工作中,馆员主动发挥自己的多种技能,去改进和创造新的服务环境,加速图书馆的数字化、自动化建设。而不是利用馆里的设备、器材为自己服务,谋取私利。又如,工作繁重忙杂时,不叫苦,不喊累,埋头苦干,任劳任怨。碰到不讲理的读者无理指责时,不发火,不骂人,耐心劝导,以理服人。这些,都是管理道德的自律性在起着重要作用。
管理道德的自律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馆员的职业情感。一名图书馆馆员对自己的职业是热爱和喜欢,还是冷淡和厌恶;是荣耀和高兴,还是羞愧和苦恼,直接决定着他在图书馆工作中采取何种行为方式。图书馆应尽力培养图书馆员的职业情感,增强其乐业、敬业、勤业、创业意识,使之忠诚、热爱图书馆事业,刻苦钻研,熟练掌握图书馆学专业基础理论和业务技能,具有为图书馆事业献身的精神,在管理服务中实现职业自律。
3管理道德的责任性
管理道德的责任性就是明确要求把遵守伦理道德规范作为一种责任,只要你遵守了道德规范,就是一种负责任的态度。这种责任性有时还要在经济利益上做出一定的牺牲。当然,它并不排斥在履行道德规范责任时,所获得的正当的经济利益。它也鼓励从事既有较高社会道德价值,又能获取较高经济利益的管理活动。图书馆的管理活动和社会其他管理活动一样,经常因遵守了道德规范,而必须以付出经济利益作为代价。虽然付出了这种代价,但尽到了管理道德的责任,从而在良心上得到宽慰。例如:我馆的电子阅览室,读者上网是要收费的,它是我馆职工奖金的重要经济来源。电子阅览室是供教师、学生学习而设置的,其主要用户是学生。但有些学生不自觉,一上网就长时间玩游戏。如果单从经济收益来看对图书馆有利,但是,我们的馆员从管理道德的责任出发,一旦发现,就马上制止,如果重犯,就取消其上网资格,宁可少收上网费,也不能任其继续下去。因为我们知道,放任不管不利于学生的学习、成长,也违背了管理道德的良心、责任,这就是管理道德的责任约束着馆员的管理行为。
4管理道德的协调性
图书馆的管理道德能够协调馆内的各种人际关系,能够协调与社会各种组织的关系。在良好的管理道德的协调下,图书馆就能够建立起互助合作、积极进取、稳定和谐的学习、工作环境,使馆内每一个人的学习、工作、事业有机地结合起来。管理道德协调着馆长、馆员、读者三者之间的关系,使同事们和睦相处,团结互助;使馆员与读者平等相处,馆员热情地为读者服务,读者也能虚心地接受馆员的监督、指导。图书馆作为社会的一个组成部分,其管理道德是与社会伦理道德相一致的,图书馆管理道德认为“真”、“善”、“美”的行为,也一定符合社会伦理道德“真”、“善”、“美”的要求。图书馆的这种“真”、“善”、“美”的行为作为社会伦理道德的内在要求,在社会实践中发挥着重要的外在作用,它能够协调与社会多种组织的关系。这种“真”、“善”、“美”的行为越多,其发挥的协调作用就越大。因此,图书馆管理道德能够协调与社会的多种组织关系,促进图书馆与社会共同发展、进步,共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5管理道德的人本性
图书馆管理道德的人本性,作为一种新的管理道德观念,是指在图书馆的日常管理中把人作为最重要的资源,综合考虑人的能力、特长、兴趣、心理状态等情况,全面制定人力资源开发计划和文化建设,科学地安排馆员的工作,目的是充分开发其自身的潜能,给其创造发挥其特长的机会。不仅如此,还要经常关心馆员的工作情绪和心态,减少他们的精神压力,排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为他们营造一个生机勃勃、充满活力、和谐安定的工作环境,从而激发馆员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增强人与人之间的凝聚力,进而促进图书馆的和谐、发展和进步。
管理道德的内在要求使图书馆在制定工作条例和行为规范时,必须表现出人性化倾向。在执行这些条例和规范时,也要受到人性化的制约。馆员和读者作为自然人,有自己的欲望和需求。图书馆是由馆员来管理的,其管理目标是靠馆员来完成的,馆员是图书馆最重要的人力资源。因此,图书馆在制定各种规章制度和工作条例时,首先要了解馆员的需求欲望和困难,因而制定出来的条例和制度不仅是技术性的,而且也带有人文性和伦理性。领导尊重、理解和支持馆员的工作,在人性感情上给予必要的投资。如:我馆把每一位馆员的生日统计上来,给每一位馆员过生日;考虑到值夜班人员的安全和乘车难等困难,晚上专门发一班车,把每一位馆员送到家门口。这种做法温暖了职工的心,使馆员们在其他方面能够体谅馆里的困难,做到相互理解、相互支持。
图书馆管理道德的这些特性,调整和制约着馆员的管理工作,调整和制约着馆员与读者的关系。从而促进着图书馆的改革与创新,促进着图书馆管理水平的提高和发展。当然,图书馆管理道德的特征不只是这五点,本文只想起一个抛砖引玉的作用。所述的这几点也不一定确切,望图书馆的同仁们各抒己见,批评指正。
参考文献
[1]王学义.企业伦理学.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4.(1):118.
论文摘要:中西文化差异一直是制约中国人与讲英语国家的人进行交流的重要因素。对中西文化差异知之甚少或缺乏必要了解,在交际过程中会遇到许多问题,造成误解或陷入尴尬境地。所以了解文化差异的表现及找出其深层次的原因,避免文化冲突显得非常必要。本文主要就中西文化差异和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进行分析和比较。
前言
近年来,文化差异研究正在引起专家学者以及普通语言文化教育者的普遍关注。这反映了时代的变化和要求。文化差异研究的基本目的是培养人们对文化差异的积极理解的态度,是培养不同文化接触时的适应能力和文化交际的技能。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到来,我国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尤其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走出国门或留在国内参与跨文化交际的人越来越多,他们都需要学习、掌握与不同文化背景的人打交道时的实际技能。正是基于这一点,本文就中西文化差异的主要表现和产生差异的原因作简单的论述和比较。
一、中西文化差异的表现
1、思维模式的异同
中国人喜欢站在生命的更高处思考问题,跳出现实,重视对生命的思考,在对人和人之间,人和自然界之间,人的精神和肉体之间的关系都有深刻的思考。西方人偏重于逻辑思维或者理性思维;中国人属于抽象思维或者感性思维。而西方人更注重于从物质世界入手,去探索和求证问题的本源。
2、对待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的异同
中国人更看重集体利益,包括家族利益、国家利益,主张控制自己的欲望,反对极端个人主义和英雄主义,往往把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国家利益联系在一起,富于爱国和献身精神。而西方人更重视个体利益,追求人权,崇尚自由,认为如果连个体利益都无法保障,更谈何集体利益,正是这样的思想认识,最终推动了西方民主政治的发展;
3、民主观念的异同
中国人注重精神的自由,把自由、民主看成是君主权贵的赏赐。所以我们的人民总在渴望青天,希望能有好官的出现为民谋利。而西方的民主政治认为,政出于民,一切的政权只是人民授予,让政府来行使的一种公权力。
4、科学观的异同
中国人更相信先人的经验和权威,相信古人甚至超过相信今人,迷信权威,缺乏创新和探索精神。而西方人重视实践和理论,富于探险精神,倡导理性思维。通过正规的学院式教育对科学成果进行普及和推广,极大的促进了科学的发展,也最终建立了完整的科学体系;
5、中西方的道德观是迥然不同的
西方强调个体本位,而中国人提倡群体本位。中西方道德观的不同,使中西方的伦理体系和道德规范具有了不同的特点:西方重契约,中国重人伦;西方重理智,中国重人情;西方伦理重于竞争,中国则偏重于中庸、和谐;西方的伦理道德是以人性恶为出发点,强调个体的道德教育,中国儒家是从人性善的观点出发,强调个体的道德修养。
6、法制观念的异同
中国人主张用礼、道德来约束,通过先贤的教诲和学习提高自己的修养,讲究克己复礼,导致了人格的缺陷,丧失了独立的人格,而西方人认为人的原欲是不应该被压制的,对于社会和个人的规范,主张用“法制”,通过制度,如三权分立的组织、政治机构来约束制约,道德则处于从属的地位。
7、在为人处世方面的异同
中国人内敛、自省,喜欢“每日三省吾身”,为的是合于先王之道,把修养身心看的很重,推崇中庸思想,导致思想的保守、缺乏创新和开拓进取精神。西方人更热心于公益事业,把服务社会当成自己的职责。
二、中西文化差异的原因
从地理和文化的角度看,全世界可以分为东方和西方两大区域。导致它们文化差异的原因很多,本文主要归纳为三个方面:
1 、受经济制度的影响。
中国的传统经济是典型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人们比较安分保守。因为他们依靠一块土地可以活一辈子,文化比较内向。而且中国的古代文明,发源于大河流域,属于农业文明,“农业文明性格”造就了东方人注重伦理道德,求同求稳,以“和为贵,忍为高”为处世原则。
西方的古希腊文明,发源于爱琴海沿岸,属于海洋文明,况且欧洲的农耕远不像中国的农耕在古代社会那样重要,所以欧洲人喜欢向外探索,文化比较外向。而且西方国家经过工业革命很早就进入了工业经济时代,“工业文明性格”造就了西方人有较强的斗争精神和维护自身利益的法律意识,以独立、自由、平等为处世原则。
2 、受地理环境的影响。
封闭的大陆型地理环境使中国人的思维局限在本土之内,善于总结前人的经验教训,喜欢“以史为镜”,而空间意识较弱。这种内向型思维导致了中国人求稳好静的性格,对新鲜事物缺乏好奇,对未知事物缺乏兴趣。
而西方国家大多数则处于开放的海洋型地理环境,工商业、航海业发达,自古希腊时期就有注重研究自然客体,探索自然奥秘的传统。同时,海洋环境的山风海啸、动荡不安,也构成了西方民族注重空间拓展和武力征服的个性。
三、结 语
不同文化之间的差异是由于各自民族的文化历史背景、审美心理的不同而产生的,是在社会的发展、历史的沉淀中约定俗成的,是一种永久性的文化现象。我们应了解不同地域、不同民族的文化背景知识以及社会风俗习惯。在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人们居住的世界变得越来越小,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交流越来越多。了解不同文化差异,提高文化适应性,对于现代人来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学习了解中西方文化的差异,有利于我们实现从感性到理性质的飞跃,排除东方思维负迁移的影响,进而使我们的跨文化交际更有效,更顺畅。
参考文献
[1]胡文仲.英美文化辞典.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95.
[2]邓炎昌.语言与文化.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89.
关键词:孝 孝文化 特征
一、孝及其起源
(一)孝
孝,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地位毋庸置疑,《孝经》中所阐述的孝是天经地义之事,由此可见,孝的地位至高。另外,孝也是“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梁漱溟、钱穆、谢幼伟等一些学者对于孝及孝文化的研究之深,并且认为中国文化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孝的文化,甚至连德国哲学家黑格尔也认为:“中国纯粹建筑在这一种道德结合上,国家的特性便是客观的‘家庭孝经’”[1]。另外,孝是中国传统文化中集道德观、人性观、社会观、发展观于一体的首要观念。孝包含了儒家伦理的亲、尊、长的基本精神,并且其内在反映出来的道德内容对个人、家庭、社会的发展均具有特殊意义。
(二)孝的起源
任何思想的起源一定与当时社会发展状况紧密相连。马克思指出:“人们按照自己的物质生产的发展建立相应的社会关系,正是这些人又按照自己的社会关系创造了相应的原理、观念和范畴。[2]”恩格斯也指出:“一切以往的道德论归根到底都是当时社会经济状况的产物。[3]”所以,探寻“孝”的起源,一定要与当时的社会发展状况相联系,“孝”的真正起源,可以追溯到久远的过去。多数学者认为,孝观念的产生可以追溯到氏族公社末期母权制向父权制过渡的时代,而其被充实或正式形成孝文化则是在夏商周奴隶制社会[4]。笔者较为认同一种说法,即人类生存和发展需要是孝道形成的直接原因。因为,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人类的生存和发展需要也是通过实践来实现和向前推移的。孝道,作为中华传统伦理道德体系中的基础内容,它的形成与完善也是同人类的需要息息相关的。
二、孝文化及其特征
(一)孝文化
肖群忠先生在《孝与中国文化》一书中,这样界定孝文化概念,孝文化是指中国文化与中国人的孝意识、孝行为的内容及方式,及其历史性过程,政治性归结和广泛的社会性衍伸的综合,作为一种道德意识,宗教、哲学的形上价值理想,它们仍然属于狭义的精神文化或道德文化范畴,但其历史性过程,政治性归结,社会性延伸则已属于文化的范畴了[5]。在这一层面上对于孝文化进行界定,可以看出孝文化的一些特征以及孝文化发展过程中所经历的演变。
(二)孝文化的特征
“家国同构”是中国特有的政治社会框架,在这一背景下,孝文化经历数千年的沉淀与演进,逐渐形成了具有自身特点的传统文化。就其特征而言,主要体现为:第一,血缘性。“孝”是一种基于自然性的血缘关系的原初情感。《礼记·祭义》云:“君子反古复始,不忘其所有生也。是以致其敬,发其情,竭力从事以报其亲,不敢弗尽也。[6]”这些经典中所流露出的不仅是生命的根源意识,更在辩证中展示出人类超越于动物的情感所在,这也正是“孝”观念的发生学意义所在。第二,伦理性。孝,属于家庭伦理道德中的重要内容,涉及的主要是父与子、长与幼之间的关系,后来衍生为君臣等级关系。《孝经·开宗明义》已经阐述了“忠孝合一”的观点,在伦理这一特征上,孝的延伸已经超越了家庭关系,上升到社会关系中。于是,经过时间的推移,慢慢发展出“愚孝”、“愚忠”等问题。第三:义务性[7]。作为传统孝文化的经典,《孝经》通篇所讲的都是孝的义务,从天子到诸侯遍及庶民,每一个等级中存在不同的行孝义务。甚至于最高的天子,也要履行“孝子”之义务,在孝的范围内,任何人都是义务的主体,而非接受的客体。几千年来,孝文化经过历朝历代的传承,不仅没有失去光彩,其积极作用反而愈加明显,作为中华传统文化中的瑰宝,孝文化的义务性越来越受到重视。可以说,孝的义务性不仅在于规定了某一个家族内部的伦理道德规范,同样,这一特征逐渐成为社会个领域内的道德规定。第四,教育性。孝文化之所以能在传统文化的宝库中经久不息,并历练为经典文化,这与其教育性是分不开的。孝的教育,使孝道观念在社会范围内得到弘扬和推广,孝的精神深入人心,成为大众普遍认可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上至父母双亲,下至子女孩童,孝的教育不仅起到了因教及德的作用,在这个角度上来看,孝文化也是一种在实践中发展的文化。在当代中国,重读“弟子规”、“谁是最美孝心少年”、“孝子评选”等活动的兴起,同样印证着孝文化的这一特征——教育性。
不同的文化传统使得人们对于文化的理解各有不同,同样,对于文化特征的把握亦有区别。处于社会转型期的中国,正在全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这一过程中,更要大力弘扬传统文化,特别是“孝”文化。正确理解和清楚分析孝文化的特征,对于理顺孝文化的发展脉络具有重要作用。“孝”应当成为当代社会每一个人心中最普通、最受用、最具教育意义的意识。使其在规范大众思想、解决家庭矛盾,乃至处理局部社会问题中发挥起积极作用。
注释:
[1](德)黑格尔,著.王造时,译.历史哲学[M].三联书店,1956:165.引自:肖群忠.弘扬孝文化,共建中华民族精神家园(序)[M]. 转引自:肖波.中国孝文化概论[M].人民出版社,2012-07.
[2]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M].人民出版社,1958:143.
[3]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M].人民出版社,1960:125.
[4]杨振华.“孝”的历史流变及其现代德育价值研究[D].武汉大学法学硕士学位论文,2005-05.
[5]肖群忠.孝与中国文化[M].人民出版社,2001-07:3.
[6][7]肖波.中国孝文化概论[M].人民出版社,2012-07:26,30.
参考文献:
[1]孝经[M].
【论文关键词】:近代科技; 传统文化
【论文摘要】:中国古代科学技术曾经在世界文明史上写下了光辉灿烂的篇章,但到了近代却进展迟滞,远远落在了西方的后面,文章主要从文化的角度探讨近代科技落后的原因。
辉煌灿烂的中华古代文明内含着遥遥领先于西方文明的传统科学技术,许多举世瞩目的科技成就,尤其是指南针、火药、造纸术、印刷术不仅是国人的骄傲,更让西方人羡慕不已。然而,当历史步入近代,中国的科技却反而大大落后于西方,直至今天,尽管在某些科技领域里,我国已经赶上甚至超过了西方,但在总体水平上仍然是比较落后的。究其原因很多,而中国传统文化对近代科技发展的负面影响不可低估。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古人主张天人合一、天人和谐的自然观,使得古人对大自然采取一种友好、鉴赏的态度,而不是去征服,这就失去了科技的哲学前提。我们知道,西方科学技术的发达,哲学前提就在于主客分离,把自然当作客体加以认识、改造,然后去征服,为人类造福。正是西方把自然看作人类的对立面,去改造、征服,才有西方科技的高度发达。而在中国,从夏商周开始,一直都是尊天顺天,后来董仲舒更把这种敬天、尊天嵌进了政治强权, 任何人都不敢再想去征服天了。自此,天人和谐、天人合一就成为中国人的行为准则,这和西方文化征服自然大相径庭,不利于中国近代科技的发展。
政治至上是中国传统文化中一个非常显著的特点,这就导致统治者把关注的中心集中于如何夺取天下和稳固天下,而忽视了对经济基础和生产力的发展,致使古代中国缺乏对科技的需求。可以说,在漫长的封建社会里,推崇政治、鄙薄技艺成为整个国家的时尚。相反西方科技正是在16~17世纪的工业革命和商品经济这一时代需求的刺激下产生的,是新型生产关系、经济关系发展壮大的产物。另外, 这种政治至上的传统,也促使知识分子格外关注现实政治,他们思考的是如何安邦定国,因而他们都以考取科举当上大官作为自己的人生最高理想和价值目标,而普遍以从事科技工作为耻辱。这样,知识分子包括其中的杰出人才不去从事科技工作,即使从事科技工作的,绝大多数也是科举正途实在无望、绝意功名后的知识分子或者其他社会地位低贱者,这就使得在中国无法形成像西方科学家的那种为追求真理、探索自然奥秘,而献身科学的精神和价值观。再次,中国传统社会形成重文轻理、重道轻器的传统导致我们缺乏科技知识的积累。儒家重视伦理、经学,知识分子在熟读背诵儒家经典、考证注疏文献典籍、修身养性、文学创作和鉴赏等方面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对自然科学却很少关注,即使有所关注时,也往往关注形而上的"道"即宏观规律、事物总体特征以及其中蕴涵的道德、为人处世和政治哲理的启迪等的探求,轻视形而下的"器"即一事一物具体特性及其在社会生产、日常生活中的功能作用研究,这又形成重道轻器传统。这和西方科技的发展正相反,西方科技到十八世纪爆发式的发展,正是西方自古希腊开始,尤其是自十五世纪以来西方知识分子长期探求自然奥秘的基础上发生质变的结果。这种政治至上的价值观对科技发展造成了极为不利的影响。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由于居统治地位的儒家看重伦理道德,而淡薄金钱物质利益,所以逐渐形成了重义轻利的道德观。统治者往往为了统治的需要,大力提倡广大民众淡泊金钱财富和物质利益享受,转向追求精神享受,这就导致我们失去科技的内在动力。我们知道,西方科技的发达,与西方个人和企业追求金钱和物质利益这一内在驱动力是分不开的。西方科技史就像我们表明了,追求物质享受和财富是西方科技得到巨大发展的内在驱动力。另外,只有有了钱,科技人员有足够的物质条件才可以安心从事科研、购买更先进的科研仪器设备,更容易出成果则是显易而见的常识。因此,重义轻利的道德观不仅使中国失去科技发展的内在动力,而且失去从事科技的有利条件,也就不利于近代科技发展。
以上从天人和谐的自然观、政治至上的价值观、重义轻利的道德观等方面分析了中国传统文化对科技发展的负面影响。当然,传统文化对科技也有积极影响,如注重实用就导致了古代科技的辉煌。但我们反思过去是为了面向未来,重新审视我们的传统文化,积极为现代科技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激发我们民族的创新意识和竞争意识,真正地做到尊重科学、尊重技术、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促进现代科技的迅速发展。
参考文献
[1] 自然辩证法通讯杂志社编, 科学传统与文化[M]. 西安:陕西科学技术出版社, 1983.
[2] 杜石然. 中国科学技术史稿[M]. 北京:科学出版社, 1983.
[3] 潘吉星. 李约瑟文集[M]. 沈阳:辽宁科学技术出版社, 1986.
论文摘要:国产化妆品近年来由于产品包装.造型设计,质量等多方面的因素导致市场销量一路走低,为了使中国化妆品以别具一格的特点占领中国化妆品市场。在外观设计上。最近几年具有中国特色的设计得到了国内外人的关注和喜爱.所以,本论文从传统工艺元素中寻找设计灵感.在针对传统工艺品的特点分析后,将其运用到新的国产化妆品线的设计与开发上,使国产化妆品更具备市场竞争性。
随着中国近年来经济的迅速发展,中国人在奢侈品的购买方面,根据世界奢侈品协会最新数据的结果显示,中国奢侈品消费总额已由今年1月份的86亿美元,增至94亿美元,全球占有率27.5%。从这个数据可以看出。中国人开始了由过去简单的“丰衣足食”到高品质生活的转变。
奢侈品中几个具有代表性的是服饰,化妆品,香水,包具等。化妆品是我们每天必不可少的一件生活必需品。女性是化妆品的钟爱者,具近几年统计来看,男性们也渐渐的开始注重化妆品。
随着中国人对奢侈品的热爱,一些外国顶级化妆品品牌也随之涌入中国市场。例如,兰莞,娇兰,香奈儿,迪奥,安娜苏等等。这些顶级的化妆品品牌除了高等的产品质t外,化妆品的外观设计方面更是以外包装华丽,时尚,高贵,个性等特点提升了产品的质感以及消费者的信任度。
中国现有的国产化妆品,例如佳雪,隆力奇,大宝,东洋之花,美加净等国产品牌在化妆品市场中处干劣势,据市场调查报告来看,国产化妆品始终未能进入每年化妆品销蚤的前十位。普通被列于3,4线化妆品,通常仅在一些大小型超市里出售,产品质最方面虽有一定的认证,但是在产品外观上的忽略导致产品整体等级大打折扣。国产化妆品在包装以及造型设计方面多以拷贝大品牌,要不就设计简略.缺乏个性,并且使用中下等包装材料而降低成本。多种因素的结合导致中国国产化妆品不但走不出国门,也不能占据国内市场。
中国是千年文化的古国.近年来.中国泛起了传统风。同时随着西方文化的流入,中国重新拾起传统的东西,把传统渐渐融入了现代生活。这方面的例子有很多,例如2008年北京奥运会,中国传统图形艺术源远流长,发展到今天已有几千年的历史,将传统图形艺术结合到现代标志的设计中,北京奥运会会徽“中国印.舞动的北京”,它以印章作为主体表现形式,将中国传统的篆刻和书法等艺术形式与运动特征结合起来,经过艺术手法夸张变形,巧妙地幻化成一个向前奔跑、舞动着迎接胜利的运动人形。生活方面,传统的中国式家居设计一直受到中国人乃至西方人的钟爱。通过这些具体的实例说明,中国传统的东西始终得到中国人乃至世界人的认证.并且值得继续继承和发扬光大。
因此。为了使国产化妆品以别具一格的特点出现,从中国传统工艺元素来看,传统工艺是中国流传千年的文化,传统工艺品从古至今一直倍受中国人的追捧和关注,因而在分析和研究传统工艺元紊特征的同时,并将其运用结合到化妆品的造型设计中,从而开发新的,受中国消费者倾爱的国产化妆品品牌线。
中国传统工艺品,如古代青铜器,玉器,陶器,首饰,剪纸等等,将这些工艺品的特征与化妆品外观设计有效的结合,往往能引起消费者的文化共鸣,它是国人与文化之间的感情纽带。
中国传统工艺品浸透着中华民族的文化精神和审美意识富有鲜明的美学个性,可用五个字体现出:
1.和。中国传统艺术思想重视人与物、用与美、文与质、形与神、心与手、材与艺等因素相互间的关系,主张“和”与“宜”。对“和”、“宜”之理想境界的追求,使中国工艺美术呈现出高度的和谐性;外观的物质形态与内涵的精神意蕴和谐统一,实用性与审美性的和谐统一,感性的关系与理性的规范的和谐统一,材质工技与意匠营构的和谐统一。
2.喻。中国工艺思想历来重视造物在伦理道德上的感化作用。它强调物用的感官愉快与审美的情感满足的联系,而且同时要求这种联系符合伦理道德规范。受制于强烈的伦理意识,中国传统工艺造物通常含有特定的寓意,往往借助造型、体量、尺度、色彩或纹饰来象征性地喻示伦理道德观念。
3.灵。中国工艺思想主张心物的统一,要求“得心应手”.“质则人身,文象阴阳”,使主体人的生命性灵在造物上获得充分的体现。中国传统工艺造物一直在造型和装饰上保持着S形的结构范式。这种结构范式富有生命的韵律和循环不息的运动感,使中国工艺造物在规范严整中又显变化活跃、疏朗空灵。
4.雅。中国工艺思想重视工艺材料的自然品质,主张“理材”、“因材施艺”,要求“相物而赋形,范质而施采”。中国传统工艺美术在造型或装饰上总是尊重材料的规定性,充分利用或显露材料的天生丽质。这种卓越的意匠使中国工艺造物具有自然天真,恬淡优雅的趣味和情致。
论文关键词:中小企业,诚信缺失,治理策略
一
社会学对社会转型的界定主要包括两个层面:一是经济体制的转轨,即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二是社会结构的转变,主要是指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转变,从乡村社会向城镇社会的转变等。本文中的社会转型是指当代中国改革开放所引导出的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它不仅意味着中国经济体制的转变,而且还促使我国伦理道德观念进入了转型发展时期。在传统计划经济条件下,整个社会的运行是依靠权力来维系的,由国家通过指令与服从建立经济秩序,统一对资源进行配置,以克服个体信息不对称带来的交易混乱,诚信体现着对党和国家政治上的忠诚和伦理道德方面的正统,并被强化。这时,不存在竞争,也不能追求利润最大化,搞假冒伪劣、损人利已,破坏信用的空间很少,甚至没有。改革开放以后,我国正处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急剧转型时期,社会政治经济体制以及法律体制仍在改革和完善之中,与此同时,社会转型所带来的各种影响,冲击和瓦解着人们原有的诚信道德观念现代企业管理论文,而新的,与现代社会相适应的诚信道德观念仍末建立,而恰恰是这种旧破新末立的特殊社会转型时期,构成了中小企业诚信危机产生的契机。因而中小企业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动机的驱使下,他们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了制假售假严重、债务债权纠纷多、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等失信现象,这些行为严重地阻碍了我国中小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壮大,需对其进行治理。
二
结合我国实际和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一般认为,实现诚信主要是通过两种途径来进行约束的,即法律制裁和道德制裁。所谓的法律制裁主要是通过国家制定的一系列的政策、法律法规、制度来对人民的行为进行限制。所谓的道德制裁主要就是指通过社会的舆论和良心来对人们的行为进行限制。这两者是通过相互作用来对诚信发挥作用的。
第一,加大教育和宣传的力度,实施诚信的思想道德教育
其一,加强中小企业员工的诚信思想道德教育
中小企业要实现诚信经营,必须在企业内部实施诚信教育,中小企业可以通过建立自律机制来保障中小企业诚信经营教育的效果。一是,要认真制定诚信经营准则,使中小企业员工明确自己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诚信经营准则有哪些内容,什么是属于诚信经营行为,什么是不属于诚信经营行为,从而使中小企业员工有章可循,能够自觉地接受中小企业诚信经营准则。二是要建立诚信经营的奖惩机制。对遵守诚信经营准则的员工给予必要的奖励,对于违反诚信经营准则的员工要给予必要的处罚,只有这样,才能使越来越多的员工遵守诚信经营准则。正如一石说:“一个社会的道德完善与否,仅靠每个人的内省是远远不够的,必须有完善的制度。如果有一种机制,能从恶的人的信用记录上留下污点,并让他为这个污点付出沉重的代价,那么整个社会的信用就一定能走上正道论文格式范文。”[1]因此,中小企业员工必须在内部实施诚信经营教育,丰富他们的诚信经营知识,提高他们的诚信经营水平,使他们树立起敬业爱岗、公平竞争、遵纪守法的良好道德风尚。
其二,在全社会范围内倡导诚信价值观教育
由于中小企业目前已经成为我国市场经济活动的主体,但中小企业的诚信缺失已经严重制约其参与正常的生产经营和对国民经济各方面作用的发挥,那么,中小企业诚信道德建设显得更是令人瞩目。所以,中小企业应作为诚信道德建设的重点,应首先进行现代企业管理论文,然后以点带面,影响和带动全社会的诚信建设,逐步形成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让他们形成互动,从而促进中小企业诚信道德建设。
在全社会范围内倡导诚信价值观,需要良好的社会氛围,也需要法律的支持。《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指出:“一切思想文化阵地、一切精神文化产品,都要宣传科学理论、传播先进文化、塑造美好的心灵、弘扬社会正气、倡导科学精神,大力宣扬体现时代精神的道德行为和高尚品质,激励人们积极向上,追求真善美;坚决批评各种不道德行为和错误观念,帮助人们辨别是非,抵制假恶丑,为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创造良好的舆论文化氛围”。为达到这种要求,首先,加大社会信用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的信用意识。“人无信不立,国无信不治”。培养信用意识是有利于信用制度的建立,是有利于市场主体的自律和对信用资源的开发利用。当前,要广泛深入地开展讲诚信的宣传活动,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大众媒体的正确引导,向社会宣传诚信是一切道德依赖的基础,是市场经济对中小企业的最基本的要求,要在全社会形成“守信得尊,悖信遭耻”的舆论环境,从而以诚信道德规范来规范人们的行为。如太仓市在开展诚信建设过程中注重抓好示范点,以点带面,带动全社会的诚信建设。一是在城区商贸最集中的人民路开展创建“诚信经营规范服务示范街”活动,确立了10家诚信服务示范窗口及20家参创单位,通过这30家单位的引导,带动全市商贸流通行业的诚信建设。二是在太仓民营经济最壮大的璜泾镇召开创建诚信企业动员会,选择了四家影响较大的企业作为示范企业,以他们的实际行动带领全市民营企业深入开展诚信创建活动。三是在全市窗口服务单位,开展“诚信服务”示范窗口和示范岗的评选活动,引导更多岗位由“微笑服务”向“诚信服务”提升。四是抓好乡镇示范点,把璜泾镇、新联村作为全市农村创建的示范点。[2]其次,要努力为诚信建设提供法律支持。加强法制教育与宣传,营造社会舆论环境,使人人知法、懂法、守法,使诚实守信成为每个中小企业立足于社会、立足于市场的根本,在全社会形成遵守契约、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目前,我国对违反道德特别是违反诚信道德规范的行为现代企业管理论文,一般只是立足于思想道德教育,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不能给予应有的惩罚,这事实上就是纵容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不讲诚信行为,应当改变这种传统的做法,用法律手段解决不讲诚信行为的问题,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制止中小企业的不讲诚信行为。
第二,加大信用立法力度,严格依法办事
其一,完善信用制度的相关法律建设
在现代市场经济社会,诚信的基础和依据首先是法律,因而完善信用的法律体系,便是营造和保护讲信用的社会环境的第一要务。信用缺失是一种违约行为,经济学分析表明,经济活动主体是否选择违约,主要看违约成本的高低。当违约行为的预期效用超过的时间及另外的资源用于从事其他活动所带来的效用时,便会选择违约。所以治理中小企业诚信缺失问题,必须立法先行,尽快建立完善的信用法律体系。我国目前有关信用的法律法规涉及《担保法》、《个人信用实名制》、《个人消费信贷实施细则》等。就体系而言很不完整,就立法层次而言,大多属于部门制定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对中小企业的失信行为只能依照《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来处理,制裁的力度明显不够。如《合同法》中对违背“诚实信用”的原则没有做出具体规定,只是笼统地指出“应承担违法责任”因此,对现有法律法规不完善之处,要通过细化法律来进行调整,提出明确规定和要求,真正做到有法可依。通过立法保护经济主体的交易自由权和财产权,这是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基础性制度。另外还要建立有关社会信用体系的法律法规,其内容应涵盖信用等级评定、资信评估、咨询机构和公共信息、数据的取得与使用程序等。在立法上要充分体现保护债权人利益的原则,强化违约责任追究,不仅对逃废债务的单位要处罚,而且对恶意逃废债务的企业管理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构成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其二,严格依法办事,加大执法力度
由于我国目前还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期阶段,更需要严格的法律制度来保障。从司法和执法上落实法律责任,通过加强对失信经营者的打击力度,强化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和执法部门的执法权,建立有效责任追究机制和市场退出机制,使法律制裁对实行中小企业信用行为发挥有效的作用,实现真正的法治,这也是保证中小企业信用建立的前提条件。如温州的乐清县柳市镇中小企业的转变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在十多年前现代企业管理论文,“柳市黑潮”曾搅得全国不得安定,国务院曾史无前例地为了一个小镇下发了国办【1990】29号文件,开展了毁灭性打假行动。全镇1267家低压电器门市全部关闭,1544家庭生产户全部歇业。十多年后的今天,柳市镇发生了根本性转变,全国所选用的低压电器,有50%来自这个滨海小镇,仅财政收入一项,就由1990年的几百万元上升到2000年的3、45亿元。同时,柳市已成为国内最大的低压电器出口基地,一年出口创汇3亿美元,居全国之首。今天的柳市是真正名副其实的电器之都,同时也是打假打出的电器之都论文格式范文。[3]
第三,建立和完善符合国家规范的信用体系,以制度约束失信行为
其一,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的产权制度
目前,由于我国中小企业所有权主体缺位,产权关系不明晰,没有明确的最终责任主体。对国有中小企业经营者来说,国有中小企业经营者既缺乏产权所有者从外部进行有效约束,又缺乏一种基于自我财产利益的自我约束,在这种产权约束的条件下,国有中小企业经营者没有必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这就淡化中小企业经营者的责任意识,使中小企业经营者只追求权利而逃避责任,只求眼前利益而不顾长远利益,最终导致其经营行为短期化,而不顾及诚信。私有中小企业不讲诚信的主要原因在于他们的产权缺乏有力的保护,最终导致私有中小企业经营者不可能像真正的所有者那样能从长计议,从而使中小企业追求短期行为是必然的。一旦经营主体不注重对长期利益的关注,信用的基础就会被摧毁,使中小企业追求短期行为是必然的,那么必须严加治理。为此,一方面,政府必须明晰中小企业产权,明确其责任,使中小企业经营者成为真正的所有者。另一方面,政府应制定长期和稳定的保护其发展的政策。使中小企业形成稳定的长远经营预期,做到诚信经营。
其二,不断加强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信用体系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基石。广义的信用体系包括信用记录、信用征集、信用调查、信用评估、信用保证以及信用制度、信用管理在内的信用系统。狭义的信用体系指以独立的中介机构为主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通过收集和分析个人和企业的信用资料,为客户提供当事人信用状况等证明资料的社会化的信用系统。中小企业的诚信建设离不开整个社会的支持现代企业管理论文,要使中小企业走上诚信发展之路,关键是要建立一个完整的社会信用体系,同明还需要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约束中小企业行为,做到让守信者能够得到应有的回报,失信者得到应有的惩罚。这就要求必须建立起一套符合国家规范的信用体系制度。当前,要重点建立企业与个人信用档案、社会信息系统、社会保障体系、任用干部的道德机制等制度,以形成以市场规则为基础,制度健全、手段完备、调控有力、管理有序的社会信用体系,为中小企业创造平等竞争条件,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快速发展。事实上目前社会和政府也正在做这方面的工作,如国家经贸委等十部门今年5月份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步骤地建立中小企业信用状况评价体系,建立信用风险的防范、信息披露和监督管理系统。”广东提出建立的企业“黑名单”档案制度,江西的“经济户口”管理制度,以及浙江的“企业信用查询系统”都在为这一方面而努力,但相比社会信用制度建设而言,目前的立法工作还有待加快。虽然目前我国现行维护信用有关的法律条款在多种法律中涉用到,但内容都比较零散,至今没有一部完整的规范的信用法律对企业失信行为只能依照《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来处理,制裁力度明显不够,使违法成本远远低于违法收益,使得中小企业的“守信”走向“失信 ”。银行在合法债务工作时,往往陷入“赢了官司赔了钱”的状况之中。“执法难”已经成为治理“失信”行为的顽症,从而加剧信用危机的程度,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还是要靠信用体系的建立。
[参考文献]
[1]一石.关注信用:让我们共珍重[J]. 精神文明导刊,2001,9.
【论文摘要】弘善抑恶,见义勇为作为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的传统美德,一些古代见义勇为、拔刀相助的义举至今仍为人们所传颂。然而时至今日,面对危难见死不救者大有人在,他们的行为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对传统伦理道德带来了巨大的冲击,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后果。因此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见危不救”的行为,仅仅是伦理道德问题,还是应列入刑法调整的范围呢?笔者就此问题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
1 见危不救的涵义及表现形式
见危不救,泛指一切在他人处于危难时或公共利益处于危难之时而漠然处之,不予救助的行为。根据国内外的立法与实践,见危不救主要包括以下五种情形:
1.1 不报告他人危难 这种情形是指:见他人处于危难状态时,能报告治安、医疗或其他有关部门唤起救助而故意不报告的行为。
1.2 不救助他人危难 见他人处于危难之时,能救助而不救助的行为,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见危不救的最普遍的情形。
1.3 不应公务员请求协助救难 这种情形主要是指当有危险灾难发生时,若负责救助的公务员发出要求,请求协助
救难时,公民不予协助救难的行为。
2 对见危不救行为入刑的考证
1975年在云梦出土的《睡虎地秦墓竹简》是我国目前所发现的最早对见危不救行为进行处罚措施:“贼人甲室,贼伤甲,甲号寇,其四邻、典、老皆出不存,不闻号寇,问当论不当?审不存,不当论;典、老虽不存,当论。”该篇还记载:“有贼杀伤人冲术,偕旁人不援,百步中比(野),当赀二甲”。从这两段秦简的内容来看,秦代对见危不救的处规定十分严格,凡邻里遇盗请求救助而未救者,要依法论罪;凡有盗贼在大道上杀伤人,在路旁百步以内的行人未出手援助者,罚交战甲二件。从我国古代社会和国外的情况来看,把见危不救行为人刑的过程,实质上也就是道德刑法化的过程,众所周知,道德与法律都是人类社会重要的行为规范,二者都属于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都对人们的行为进行评价。但是由于道德的规范作用主要是靠社会舆论、内心信念和传统习惯等精神力量来维持,实际上是通过社会成员的自觉性来发挥作用的,因此,道德在发挥作用时就具有局限性,它对那些严重危害他人或社会利益的行为只能进行舆论的遣责而不进行实质的制裁。对于那些不知廉耻的人来说,道德的遣责在他们身上几乎不会发挥任何作用。然而法律则不同,虽然其规定的范围有限,但是它表现的是“国家意志”的他律,它可以规定人们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它是以国家强制力——法庭、警察、监狱为后盾,它既有引导、推动、教育的作用,更有惩戒、防范的作用。较之道德,法律对人们有着更强的制约作用。
3 对我国设立见危不救的可行性论证
在今天道德日渐滑坡的情况下,把见危不救排除在刑法的高速范畴之外显然是不合时宜的。笔者建议把见危不救行为入刑,设立见危不救罪,这是因为:
3.1 从我国古代社会和国外在“见危不救”问题基本上采取相同的立场来看,这种立法选择有着超越阶级和制度的文明属性 资本主义道德以个人主义、自由主义、权利至上为旨,二者有根本的矛盾但都不约而同的“强人所难”,逼人见义勇为,严惩见危不救的行为。这说明,法律上的这一选择与特定的阶级、制度没有多大关系,而与各国面对的共同庆社会问题(道德滑坡相关)。我们国家既然存在着同样的社会问题,就可以借鉴其他国家的先进经验和成果。社会主义本来就是比封建主义、资本主义更强调社会公德的社会,我们没有理由对国民的道德要求更低,没有理由不立法“逼”人们见义勇为。
3.2 设立见危不救罪,其前提是行为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刑法上的作为义务,也就是必须将原本的道德义务上升为法律义务 换句话说,就是在法律和道德的标尺上,用指针将见危不救划在法律义务的一侧。我们认为这种划分是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也是必需的。这是因为:一方面,法律对道德领域的干预程度应依时而定。当道德的力量本身足以保证道德规范得以实施时,法律自不必“多管闲事”。但当道德的力量已经不足以使道德规范得到实施,而该规范对于社会来说又至关重要时,就有必要采取法律手段,以强化和巩固该规范,否则,听任道德规范的滑坡,直至最后成为一种普遍现象,那时再想通过立法来扭转局面,也只怕是“法不责众”、为时已晚了。另一方面,刑法本来就渗透一定的道德,同时又是巩固道德的武器,而道德是刑法的重要精神支柱,如果对见危不救这种严惩违反传统伦理道德的行为的处罚还只是停留在道德谴责的层面上,是难以遏制这种现象蔓延的。将见危不救规定为犯罪是社会的需要,这一点是不容忽视与否认的。所以,“将本来属于道德层面的要求部分变成法律规范,变成人们的强制义务,这是提高国民精神文明的一种途径。”???
3.3 “见危不救”行为的实质属性决定了它应当定为刑事犯罪 “见危不救”之行为,实质属性有两方面:一方面,能救助或能唤起救助而故意不为,实为坐视、纵容他人生命、健康等重大损害的发生,说明这种损害结果并不违背其内心意图,这与加害人或造成危害之人的心理状态没有本质区别,是一种间接故意的心理状态。另一方面,“见危不救”行为常常成为实际危害结果发生的重要条件之一,若无此一条件,若“见危而救”,损害结果大多不会发生。这就是说,这种行为与他人损害之间也有一定程度的因果关系。基于此种实质属性,我们能将其仅视为不道德行为吗?刑法既然追究造成严惩后果的过失犯罪的责任,也应该追究赞成严惩后果的过失犯罪的责任。因为见危不救者的主观过错或恶意(坐视、纵容)远比过失犯罪更严重、更可恶。见危不救行为直接赞成得人身、精神伤害,以及间接造成的社会影响都是十分恶劣的,将其纳入刑法的调整范围并不违反犯罪概念的构成理论,而且这样做也符合社会效益最大化的的原则。
4 设立见危不救罪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
4.1 法律所规定的道德是一种最基本的道德 它是对一个公民最起码的要求,而道德的层面却有高低之分,低层次的道德是能为一般公众所践行的道德,可称其为基本道德或普通道德(底线道德),而高层次的道德则代表一种道德的理想,只有少数人物能实现它。显然,理想的道德是不宜法律化的,否则就是强人所难,因为一般人难以做到。
4.2 我们不能随意地将所有道德义务上升为法律义务,不能随意将所有伦理道德刑法化 如果将全部的道德义务提高为法律义务,那无疑提高了法律的标准,而这种被拔高了的标准是难以被普遍社会成员所接受的。“因此,法律义务的设定也要保持适当的度,这个度就是普遍社会成员的道德观念所能接受的程度。能够确立为法律的道德要求,只是公认的社会道德的一部分,有相当一部分道德要求仍需停留在道德领域。如将全部道德问题变为法律问题,那无疑使一个社会的法律变成了道德法典,法庭变成了道德法庭,这就等于用道德取代了法律,它是不符合人类创设法律的目的的。”???
参考文献
1 张文显.法理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353
2 范忠信.国民冷漠、怠责与怯懦的法律治疗[J].中国法学,1997,(4)
论文关键词:道德;道德规范;强制性;社会舆论
道德是不是应该有强制性,这个问题似乎不值得讨论。因为长期以来,我们一直说“道德是指在人类社会现实生活中,由经济关系决定的,以善恶标准评价的,依靠社会舆论、内心信念和传统习俗维系的,调整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相互关系的行为准则、行为意识和行为活动的总和”。
这就是说,道德主要依靠教育的力量,社会舆论的评价、谴责,以及人的觉悟或德性,即道德自律实现的。然而仔细一推敲,却不由产生了疑惑。倘若一个社会出现了道德失范,诸如当社会成员在价值观、伦理观等观念倾向上以及道德行为取向上出现了偏差,个体越轨行为泛滥,或当社会的评价系统出现混乱时,那么,该如何保证道德的实施,道德的作用又该如何得以实现,由此,笔者认为道德可以有而且应该有强制性,这从时下讨论道德的法律化、制度化等文章中已得到印证,因此,本文拟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对道德强制性的含义、道德的强制性存在的理由等问题进行探讨。
那么,什么是道德的强制性呢,所谓道德的强制性,就是将社会公共生活中最基本的道德原则和规范具体化,使其成为人们在道德活动时应当遵守的“当然之则”,通过这些“当然之则”对一些社会个体在社会生活中的陈规陋习的“强化”训练,形成特定的行为“模式”,从而使这些陈规陋习绝迹。一句话,道德的强制性强调的是道德的外在制约,即加大社会道德规范对人的制约力度,或加大道德他律的力度。
道德的强制性不同于法律的强制性,它与法律的强制性有原则的差别。首先,它们的适用范围不同,道德的强制性比法律的强制性更宽泛。道德强制性的适用范围是社会公共生活对社会个体的最基本的、是应该做到而且必须做到的行为要求。所以,法律惩治的是轻法、违法、犯罪的行为;而道德处罚的是法律调整范围之外的缺德恶行。其次,它们的强制力度不同。法律的实施,由国家的强制力作保证,主要依靠军队、监狱、法庭等国家机器为代表的物质力量来实现;而道德的强制性实施则可由行政部门来执行,以经济处罚为主,辅以其它处罚手段,它的强制力的力度明显不如法律。
在我国,道德一向强调的是自律,那么,在今天提出道德的强制性问题,是不是对道德的内在自觉性的否定,是不是历史的倒退呢,答案当然应该是否定的。
首先,从理论上看,道德规范的提出一开始便带有外在的强制性。从道德认识本身的历史而言,道德规范的提出是道德意识成熟的标志。在原始居民群体中,为维护生存而协调氏族内部的各种关系,及由此产生藉以协调各种行为方式的道德规范,这些道德规范蕴涵在自在自然的生存活动和约定俗成的礼仪之中,用这些具体化的准则,规范人的行为,协调人与人、氏族与氏族的关系,以达到调整人们的行为,保护社会利益、维护社会生活稳定的目的。道德规范是道德结构的中枢,是理性抽象形成的,是人们道德行为和道德关系的普遍规律的反映,是一定社会对人们行为要求的普遍的行为准则。道德规范系统一旦构成,便在宏观、广阔的社会系统内发挥能动作用,成为指导、调整、评价行为的道德体系。随着人类道德意识的发展,道德规范在理性的抽象中不断深化和扩展,人们才有可能开始进入自觉自愿的道德活动。所以,道德规范一开始就是作为道德要求而产生的,本身就代表了人类生活的内在愿望。道德规范不只是一种空泛的指称,它表现着一种抽象的道德力量,给人以道德的约束力和实践的冲动。现代人所谈论的道德其实是一切人所应共同遵循的准则,而这些准则也或多或少地与个人和他人、个人和社会的实际利益有密切的关系,从这个意义上说,现代的道德准则也带有外在强制性的特征。
道德规范的产生源自于调整人们生活的实际需要,它通过向社会成员昭示“不得如何”、“应当如何”,即要求人们自觉自愿地依据道德规范来约束自己的行为,一个人如果能自觉自愿地以道德规范作为自己行为的准则、尺度,他的行为就是道德的。一个人如果能在其行为中通过自觉地遵守道德规范,再到自为地合乎道德规范,那么,他就能成为“从心所欲”的有道德的主体。但是,这仅仅是一个道德目标设定,是一种道德的理想状态。因为,在一个充满复杂利益关系的社会里,道德规范往往因缺乏权威性而难以实现规范人们的社会行为、调整社会关系的功能和目标,甚至无法阻止、无法惩罚违反道德规范的行为。试问,对一个不信道德的人,道德如何对他发生作用,对一个置社会舆论评价于不顾的人,社会舆论又如何约束他的行为,总之,对一个毫无荣辱羞耻感、毫无道德责任感的人来说,道德对他而言形同虚设,毫无意义。
所以,一个人如果不能自觉自愿地以道德规范指导自己的行为,那么,就只能以外在的强制性规范对他的不道德行为进行处罚,以此训练和规范他的道德行为,使他养成良好的道德习惯,直到他能自觉自愿地把道德规范作为自己行为的准则。这就是道德何以应该有强制性的理由。在当前的社会形势下,道德的强制性作为道德教育和社会舆论评价体系的补充,是实施道德规范的有效保证。
在分析道德行为和道德规范的逻辑结构时,应该看到,从道德行为到道德规范再到道德行为是一个从具体到抽象再到具体的逻辑过程。从人类发展来看,最初形成的是道德风俗、习惯、传统和具体品质,随着文明程度的提高,理性认识的发展,道德规范才慢慢形成、发展和完善起来。从认识过程来看,人们对道德这一复杂现象的认识是从现象到本质、从具体到抽象,逐步把握道德本质的过程。
道德规范系统,既是道德要求也是评价标准,个人用规范来指导自己的行为,社会拿规范来衡量个人行为的道德意义,而后决定褒贬,规范又应该是具体的。如果规范系统只是社会的,个人不能接受或者不理解规范系统的实际含义,那么,规范系统也就失去了它的能动作用,失去了其存在的理由;如果规范仅仅是理论的产物,没有实践的基础,那么,规范只是一纸空文。为了使道德发挥较大的能动效应,就必须在规范系统原则的指导下,加大规范的强制力度,使规范走向实践,当科学已经发展到要求越来越精细地确定学科研究对象的背景下,我们可以精确地对道德规范作定量性的研究,并在此基础上研究规范系统,使其能发挥更大的能动作用。对于伦理学来说,由于它是建立在理论与实践的辨证统一基础之上的,所以规范应该是实践的,我们在研究道德规范的同时,研究、制订和健全道德的准则,使规范走向实践。
此外,从实践上看,道德的强制性的提出源于调整人们社会生活的需要。道德作为一种上层建筑,是由一定的经济基础决定的。因为“人们自觉地或不自觉地,归根到底总是从他们阶级地位所依据的实际关系中—从他们进行生产和交换的经济关系中,吸取自己的道德观念。”经济关系对道德生活的决定,是经过主体这个环节实现的。外部经济关系的客观要求只有变成主体行为的社会价值,才具有道德的意义。而主体行为的社会价值又是经过主体的概括、总结,才上升为人们应该遵循的道德规范或准则,当这些规范或准则经过主体扬善惩恶的道德活动,特别是经过每一个主体在观念意识上的选择,才能变成个人和社会道德生活价值升华的直接现实。我国目前的道德建构正处于这一过程之中。
当前,我国仍处于由计划经济转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由封闭社会转向全方位开放的社会转型期。社会经济体制的变化引起了经济生活由单一化向多元化的转变,经济转型对社会的震动是前所未有的,它直接引起了人们的文化需求、价值观念、思维坐标、行为方式的转变,即伦理模式的转变。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初期,我们对许多问题的认识和实践尚在探索的阶段,对社会经济体制将会带来的各种变化认识不足,所以,因发展经济建设的急功近利而忽视了人的全面发展。商品交换的普遍化和日常交往的复杂化造成了伦理道德在社会活动领域上的分化,社会活动领域的拓展、社会活动效率的提高,使伦理道德在存在类型和实现方式上较之从前都更加复杂和多样。社会利益多元化条件下道德的调控力量减弱,在缺乏节制的个人利益的强烈驱动和经济刺激的巨大诱惑下,一些人在道德行为和道德观念方面发生了偏差,他们抛弃了原来格守的道德规范,助人为乐、尊老爱幼等道德品质被看成是不值一提的空话,损公肥私、损人利己、见危不救、虐待老人等现象明显增多。人的价值的迷失、社会的失范,个体越轨行为的泛滥,严重地威胁着社会体系的良性运行,同时也使社会成员原有的道德价值体系受到严重冲击,使人们感到茫然和混乱。另外,在改革开放的社会变迁过程中,政治、经济、组织和文化等方面的二元结构导致了某些传统的道德规范的功能的减退,也严重地弱化了它们在调节和约束人们行为时的作用。当原有的道德规范模式被破,新的道德规范尚在孕育、形成和有待于完善的过程中,新旧道德观念并存时,人们的心理受到很大冲击,出现了某种程度上的道德失控,并由此对道德的信任大为降低,道德责任感也随之大为降低。正如法国社会学家杜尔凯姆所说的那样,“只要这种失控的社会功力没有达到新的平衡,这段时期各种价值观都无一定,规则标准也无从说起,可能与不可能之间的界限模糊不清。由此人们很难区分什么是公正的,什么是不公正的;什么是合情合理的要求,什么是非分之想。由此人们的欲望便失去了约束。当道德缺少了权威性,当道德对缺德恶行缺乏惩戒力度时,道德就必须强调强制性作为自身的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