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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高级会计师论文

时间:2023-03-27 16:37:29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正高级会计师论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正高级会计师论文

第1篇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全省企、事业单位从事会计工作和财政系统会计管理工作的人员。

二、申报评审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申报评审正高级会计师资格。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二)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会计专业工作,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5年以上。

(三)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和参加全国、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要求。

(四)单位(本人)连续5年以上没有违纪违法记录,并具体下列条件中的一条(均需提供准确、有效资料及证明)。

1、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较强的业务能力,精通会计政策,通晓国际惯例,参加过全国统一会计制度、准则、法规、办法的制定;或主持设计、起草、参与制定省级贯彻国家会计政策、法规、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

2、主持一个地区、行业,或大型企业、事业单位的财会工作,能够运用现代会计管理方法,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主持和参与单位经营管理、经济预测和决策、产业结构调整、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论证、资金筹集、运用等,能够处理财务管理中的较为复杂的问题,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具备在本单位组织实施内部控制制度的能力,制定起草过本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得以实施并在业内认可。

4、在本专业、本岗位业绩突出,并获得过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和省级以上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五)公开出版且独立完成的财会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一部(不少于20万字);或在省级以上正式出版刊物发表独立完成的学术论文5篇以上,其中全国核心期刊不少于2篇。

(六)获得本专业省(部)级二等奖一项,或省部级三等奖两项以上(以奖励证书为准)。

三、申报数额

申报正高级会计师资格由省职改办统一下达申报数额,各市、省直各部门要依照申报正高级会计师的条件,认真组织申报和推荐。

四、申报程序

申报评审正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与其他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同步进行,属市属单位的报市职改办审核把关,属省直部门的报主管部门审核把关,各市、省直各部门审核同意后,统一报省职改办核实。

五、评审工作

正高级会计师实行考评结合的评价方式,由省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负责命题并组织考试,考试时间与全国高级会计师一致,评审暂由省职改办统一组织。

六、聘任工作

批准通过的正高级会计师资格人员,属于事业单位的按照冀职改办字[2001]123号文中财政、经济、审计、统计专业比例确定正高级比例,其中正高级比例可按高级职务的5%--10%核定岗位职数,聘任后的工资待遇比照教授研究员同类人员工资标准确定,属企业单位的,可按企业有关规定的工资待遇执行。

七、资格证书发放问题

第2篇

关键词:学生;学生管理;学生管理工作

作者简介:国超群(1982-),女,吉林德惠人,哈尔滨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团委,政工师。(黑龙江 哈尔滨 150030)

中图分类号:G6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079(2013)26-0119-02

做好学生管理工作是高校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和基础。经过在实践中对学生管理工作客观的调查了解,近期在学院内部针对学生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队伍情况和日常管理开展了工作调研。

一、学生管理工作调研

1.组织领导

(1)学院已建立由学生处、团委、教务处、后勤服务处等职能部门组成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党委书记任组长。

(2)每学期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

(3)每学期党委常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都有一次专门会议,研究学生工作。

2.队伍建设

(1)学院为每个班级配备了一名辅导员,针对学生的学业、纪律等问题,要求班级辅导员及时与家长沟通;每年级有一位辅导员,针对本年级违纪学生进行一对一谈话,必要时也要求与家长沟通、通报情况。学院目前共有专职辅导员57人,师生比例为1︰48。

(2)辅导员平均年龄为36岁,30岁及以下23人,31至40岁之间13人,41至50岁之间13人,50岁以上8人。大学专科学历1人,本科学历46人,研究生学历硕士9人、博士1人。初级职称26人,中级职称13人,高级职称18人。其中助理讲师24人,助理工程师1人,讲师8人,政工师2人,工程师2人,主治医师1人,高级讲师1人,高级政工师1人,高级经济师1人,高级实验师3人,高级会计师1人,高级工程师2人,副研究馆员2人,副教授8人。男女比例8︰11。

(3)根据学院制订的《关于班级辅导员选聘工作的暂行规定》中的相关规定,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在申报职称时,即初级职称申报中级职称、中级职称申报副高级职称、副高级职称申报正高级职称,需要在晋升前一个职称后有承担一届班级辅导员的经历,否则,学院不予推荐。

(4)在年度工作考核方面,学院制定了《哈尔滨电力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制度》。根据此工作制度,每年学院对辅导员工作进行考核,并进行评比打分;依照《哈尔滨电力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奖励办法》,对班级考核排名前5/6的辅导员进行分等级奖励;根据《哈尔滨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优秀辅导员评选办法》,授予辅导员评比排名前8%的辅导员“优秀辅导员”称号。

(5)学院针对辅导员队伍建设开展的特色工作:一是坚持贯彻每两周一次的学生工作例会;二是每两年开展一次学生工作会议,针对学院学生具体情况对学生管理制度进行改进完善,通过开展学生案例交流、辅导员论文评选等活动为辅导员提供一个经验交流、互相沟通的平台。

3.日常管理

(1)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健全,每两年召开一次学生工作会议,会议根据生源及课程改革等实际情况征集意见并修改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目前,学院使用的《哈尔滨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制度》是在2012年12月修订完成的。

(2)学院设有院长信箱、校园网站,用于学生信息的沟通反馈。

(3)学院设立一个学生会,学生会中的寝管部、学习部、治安部协助辅导员进行学生管理工作。通过召开座谈会、培训会等形式培训、指导学生干部开展工作。

(4)学生日常安全教育与管理主要依据《学生日常管理考核扣分细则》执行。

(5)学院针对走读(不住校)学生建立了安全责任承诺制度。

(6)学院实行早操、晚自习制度。早操由学生会体育部组织、管理。晚自习由学生会学习部、寝管部及学生处值班教师共同管理。对旷早操、旷晚自习学生给予相应扣分,管理工作细致规范。

(7)班级辅导员及年级辅导员掌握特殊学生群体中的重点学生情况,能够及时与学生家长电话联系,有通话记录,紧急时通知家长到校处理。

(8)学院对旷课、夜不归寝的学生实行预警机制,年级辅导员提前告知处理的结果及对学生本人的影响。学生旷课每周一公示,学生夜不归寝每天都要公示。对旷课、夜不归寝学生给予相应扣分。扣分影响学生学期综合考核评定成绩。

(9)学生处分依据《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进行,具体程序为:根据学生的违纪情况,分别经保卫处、教务处、学生处调查核实后,由学生处提出处分意见,并将处分意见通报给学生及辅导员,在接到通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听取学生的陈述和申辩,如无异议,学生本人填写处分登记表,学生处向分管院长汇报后下达处分决定。2013年4月末统计数据显示:一年来在校生考试违纪41人次,占在校生人数的1.49‰;旷课违纪81人次,占在校生人数的29.5‰;校园安全管理及其他违纪87人次,占在校生人数的31.69‰。

(10)年级辅导员及班级辅导员负责受到处分学生的教育与管理,通过采取个别谈话与集中谈话的形式对处分学生进行帮扶,特别是告知处分解除程序,多数学生能够在在校期间解除处分。

(11)学院在学生日常管理工作中摸索出了《班级学期综合考核评定方案》、《学生学期综合考核评定方案》及《毕业生教育暂行规定》等制度,行之有效。

(12)学院每学年在开学典礼上表彰一年来学院涌现出的全优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优秀学生,并运用校园广播、《学团通讯》、宣传栏等载体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

(13)针对毕业生离校前的实际情况,学院制定了《毕业生教育管理暂行规定》,将毕业生毕业学年的个人考核分数和班级考核分数与就业推荐工作紧密结合。

二、学生管理工作思考

1.实施“精细化”管理,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辅导员队伍

“精细化”是一种意识、一种观念、一种认真的态度、一种精益求精的文化。辅导员是大学生日常学习和生活的引导者,是承担学生管理工作的第一人,对学生的成长和成才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辅导员和学生朝夕相处,其言行举止对学生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作用,这要求辅导员不仅要注重自身修养,保持良好形象,更要有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思想,而且要具备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职业观,用认真的态度、榜样的力量和高尚的人格感染、激励、鼓舞学生。

调查中显示,辅导员队伍年龄分布多在35周岁以下,青年教师虽具有较高的工作热情,较易与学生打成一片,但其处理问题时较易急躁,工作方式方法缺乏巧妙性,“精细化”意识淡薄,较难在学生心目中树立很高的威信。学院可加强“精细化”管理,加大对辅导员队伍的培训力度,定期举办讲座、座谈会等,构建校内外“立交桥”,为辅导员提供学习、交流的机会,逐步增强辅导员的素养,提升辅导员的魅力,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辅导员队伍。

2.追求“科学发展”,加强和改进学生干部队伍建设

抓好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对于构建和谐校园、建立良好的校园环境有着重要的意义。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不仅仅只是学生管理部门、辅导员的工作,它需要全校相关部门的通力合作和密切配合,要转变观念、统一认识,用发展的眼光看待问题。学生干部一般占到大学生总数的四分之一以上,把学生干部管理和培养好了,他们的示范作用会影射到其他学生,整个学生管理工作就会事半功倍。

调查中显示,学院虽然采取了多种方式对学生干部进行培训,但缺乏规划性和系统性。具体表现为:一是高校学生管理部门没有完整的学生干部培养规划,仅习惯于使用,而忽略了培养;二是在学生干部的使用过程中,往往与学生管理部门人员熟悉的、处在重要领导岗位的学生干部容易受到重视,而处于次要地位的、基层的学生干部容易被忽视,这一部分学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丧失。

学院可制定一套贴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学生干部选拔、工作、考核、激励制度,如任前公示制、岗前培训制、学生干部工作流程、民主生活会制、奖惩制度等,把那些品德高尚、成绩突出、综合素质高的学生增添到学生干部队伍中来,在日常工作中接受教师和同学的监督,帮助学生干部正确认识自己,规范学生干部的具体工作行为。每学期工作结束后公平、公开地评选出一批德才兼备的优秀学生干部,以调动学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3.坚持“以人为本”,将思想政治教育与学生管理工作相结合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也是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核心和灵魂。思想政治教育与学生管理工作相结合,就是将思想引导与行为规范相结合。二者有效结合,有助于促使高校学生管理工作高效运转,有助于增强教育与管理相结合育人的实效性。

大学时期是人生观和价值观形成的重要阶段,也是学生最容易违纪的时期。这一时期高校学生工作者要加强学生的思想教育,增强学生明辨是非的能力。调查中显示,学生违纪现象时有发生,在面对这一群体时,学生工作者、辅导员要做好思想引领,并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学生真切地感受到学生工作者发自内心的关怀与帮助,这样才能使学生对所受处分不产生抵触情绪,达到教育其改正的目的。

举办思想教育活动也有助于推动学生管理工作的开展。多年来,学院已涌现出了青年志愿者活动、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校园艺术节、政教学习等品牌活动,这些活动已初具规模,尚可在活动形式上、主题定位上、内容选择上下功夫、抓实效。

4.打造“阳光青年”,将心理健康教育与学生管理工作相结合

心理健康教育有利于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大学生不仅要有知识、有文化,还需要有较高的心理承受力、开放的人格和阳光的心态。这样在面对越来越激烈的竞争压力和网络时代所带来的不利影响时,他们才能从容面对、摆正心态。

调查中显示,学生旷课、吸烟、酗酒后打架、随意出入网吧等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学生还屡教不改,严重影响着学院的校风和学风建设。为此,在日常的学生管理工作中,要对这些不良行为做出明令禁止,以免学生在接触社会不良现象的过程中造成心理上的扭曲,从而导致心理不健康。

学院可在新生中开展心理健康普查,及早发现心理有问题的学生,及时告知班级辅导员,辅导员、班级干部、寝室长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给予其重点关注,以免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还可定期聘请心理专家进行相关知识讲座,举办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等,引领学生争做“阳光青年”。

参考文献:

[1]张怡.浅谈辅导员工作精细化管理[J].中国科教创新导刊,2009,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