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27 16:54:22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农产品国际贸易论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论文关键词:中亚五国,农产品贸易,互补性
中亚五国与中国毗邻,地域辽阔,土地资源丰富,属于典型的大陆气候,具有得天独厚的农业生产条件,农业生产以种植业和畜牧业为主。中亚五国在以土地密集型为主的农产品生产上具有较强的比较优势,如哈萨克斯坦的小麦,乌兹别克斯坦的棉花等。然而,在以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为主的农产品生产上还比较欠缺国际贸易论文,尤其是反季节水果、蔬菜以及加工农产品等。我国是农业生产大国,农业生产的优势不在于农业生产资源而在于农业生产水平高,因此,我国与中亚五国在农业合作领域,尤其是农产品贸易方面存在着十分广阔的合作前景。随着上海合作组织自由贸易区进程的不断推进,中国和中亚五国农产品贸易会得到更进一步的发展(布娲鹣·阿布拉2008)。总的来说,积极开展与中亚五国的农产品贸易,加强农业区域经济合作,对于我国农业“走出去”战略和农产品贸易市场多元化战略的实施,对于提高我国粮食安全和资源性短缺农产品的供给程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期刊网。
一、中国与中亚五国农产品贸易现状
(一)农产品贸易总量与趋势
中国与中亚五国的经贸合作由来已久,闻名与世的古丝绸之路就是双方经济贸易与文化往来的有力见证。在经贸交往的过程中,中国与中亚五国在农产品贸易领域形成了较好的历史基础。自2000年以来,中国与中亚五国农产品贸易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的新时期。2001年上海合作组织的成立给双边农产品贸易合作搭建了一个良好的合作平台。2003年《上海合作组织多边经贸合作纲要》规定把农业等领域作为经济合作的优先方向,并制定出了相应的实施措施和计划。2006年上合组织部长级会议也再次强调,要把农产品贸易和农业合作作为重大的合作领域。在近十年中,中国与中亚五国农产品贸易得到的高速的发展。
2000年中国与中亚五国农产品贸易总额仅为10102万美元,其中出口2941万美元,进口7161万美元。到2009年国际贸易论文,双边农产品贸易总额已经上升到52386万美元,其中出口27335万美元,进口25051万美元。不考虑物价与汇率的情况下,总贸易额增加了4.2倍,年均增长17.89%,其中出口增加了8.3倍,进口增加了2.5倍。从贸易趋势来看,在过去的十年中,除2002年和2009年外,中国从中亚进口农产品要大于出口农产品,双边贸易一直呈逆差。从贸易总量来看,中国与中亚五国农产品贸易规模还较小,农产品贸易额占中国农产品贸易的比重不到1%。
表1中国与中亚五国的农产品贸易额单位:百万美元、%
年份
进出口额
哈萨克
斯坦
吉尔吉
斯斯坦
塔吉克
斯坦
土库曼
斯坦
乌兹别
克斯坦
中亚五
国合计
占中国农产品进口、出口及总额比重
2000年
出口额
13.49
2.97
0.27
2.09
10.59
29.41
0.18
进口额
47.30
7.16
3.43
3.71
10.01
71.61
0.37
进出口总额
60.79
10.13
3.70
5.80
20.60
101.02
0.28
2001年
出口额
16.55
3.50
0.51
2.47
11.68
34.71
0.21
进口额
49.22
13.10
2.12
1.12
2.99
68.56
0.03
进出口总额
65.77
16.60
2.63
3.59
14.67
103.27
0.05
2002年
出口额
29.28
5.60
1.14
2.42
11.77
50.21
0.27
进口额
17.32
3.04
0.77
0.42
24.66
46.22
0.21
进出口总额
46.60
8.64
1.91
2.84
36.43
96.43
0.24
2003年
出口额
34.81
7.90
4.12
1.49
10.17
58.48
0.26
进口额
48.05
6.74
13.60
3.50
162.84
234.72
0.77
进出口总额
82.86
14.64
17.72
4.99
173.01
293.20
0.56
2004年
出口额
30.14
7.80
2.27
1.66
15.46
57.33
0.24
进口额
51.90
13.56
3.36
9.91
339.40
418.13
0.99
进出口总额
82.04
21.36
5.63
11.57
354.86
475.46
0.72
2005年
出口额
53.83
21.90
2.38
3.07
15.38
96.57
0.35
进口额
42.90
17.74
5.49
16.90
389.98
473.00
1.05
进出口总额
96.73
39.64
7.87
19.97
405.36
569.57
0.78
2006年
出口额
54.12
60.05
3.78
1.80
15.92
135.67
0.42
进口额
61.45
28.86
7.42
9.40
512.28
619.41
1.20
进出口总额
115.57
88.91
11.20
11.20
528.20
755.08
0.90
2007年
出口额
85.19
74.79
6.68
2.59
24.81
194.07
0.50
进口额
35.22
34.17
1.45
21.48
320.15
412.47
0.63
进出口总额
120.41
108.97
8.13
24.07
344.96
606.54
0.58
2008年
出口额
123.62
90.67
9.23
6.71
39.57
269.79
0.81
进口额
26.72
42.76
3.82
24.73
291.60
389.64
0.45
进出口总额
150.34
133.43
13.05
31.44
331.17
659.43
0.55
2009年
出口额
127.16
94.01
12.12
6.31
33.75
273.35
0.67
进口额
19.19
10.50
3.28
27.65
189.88
250.51
0.33
进出口总额
146.35
104.51
15.40
33.96
223.63
523.86
0.45
资料来源:根据UN Comtrade 数据库数据计算期刊网。
中国与哈萨克斯坦的农产品贸易额总体呈上升趋势,2000年为6079万美元,2009年为14635万美元,年均增长9.18%,;出口稳步增长,进口在波动中呈下降趋势国际贸易论文,2007年开始出口大于进口。中国与吉尔吉斯坦的农产品贸易额较小,2000年为1013万美元,2009年为10451万美元,但发展速度很快,年均增长率为26.29%,2005年开始出口大于进口。中国与塔吉克斯坦和土库曼斯坦的贸易额最小,2009年与两国的贸易额为4936万美元,只占中国与中亚农产品总贸易的9.4%,但年均增长率分别为15.34%和19.33%,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中国与乌兹别克斯坦的农产品贸易发展最快,2000年为2060万美元,2009年为22363万美元,年均增长26.93%,其中进、出口年均增长率分别为34.2%和12.3%,进口远大于出口。
图1中国与中亚国家的贸易变动趋势
(二)农产品贸易结构
1.市场分布
表2 中国在中亚五国农产品市场中的贸易比重 单位:%
年份
哈萨克斯坦
吉尔吉斯斯坦
塔吉克斯坦
土库曼斯坦
乌兹别克斯坦
2000年
60.2
10.0
3.7
5.7
20.4
2001年
63.7
16.1
2.5
3.5
14.2
2002年
48.3
9.0
2.0
3.0
37.8
2003年
28.3
5.0
6.0
1.7
59.0
2004年
17.3
4.5
1.2
2.4
74.6
2005年
17.0
7.0
1.4
3.5
71.2
2006年
15.3
11.8
1.5
1.5
70.0
2007年
19.9
18.0
1.3
4.0
56.9
2008年
22.8
20.2
2.0
4.8
50.2
2009年
27.9
20.0
2.9
6.5
42.7
资料来源:根据UN Comtrade 数据库数据计算。
中国与中亚五国农产品贸易中,中哈贸易所占的比重在缩小,由2000年的60.2%下降到2009年的27.9%,其中出口比重有所上升国际贸易论文,由2000年的45.9%上升到2009年的46.5%,进口比重大幅度下降,由2000年的66.1%下降到2009年的7.7%。中吉农产品贸易比重增大,2000年为10%,2009年为20%,其中出口比重由10.1%上升到34.4%,进口比重由10%下降到4.2%。中塔、中土农产品贸易比重很小,变化也不大。中乌农产品贸易比重从2000年的20.4%先上升到2004年的74.6%,后又下降到2009年的42.7%,其中的出口比重由2000年的23%下降到2009年的12%,进口比重由2000年的53%上升到2009年的76%。可见,中国与中亚国家的农产品贸易市场逐渐呈现多元化,哈萨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是我国在中亚最大的出口市场,而乌兹别克斯坦是我国在中亚最大的进口市场。
2.产品结构
联合国统计委员会(SITC)将农产品分为四大类,第一大类(代码为0)为食物及活动物,第二大类(代码为1)为饮料及烟类,第三大类(代码为2)为非食用原料(燃料除外),第四大类(代码为4)为矿物燃料、油及有关原料。表3是2000—2009年中国与中亚五国各类农产品贸易额的平均值国际贸易论文,具体反映出中国与中亚的农产品贸易结构状况。
表3 中国与中亚五国四大类农产品的贸易状况单位:万美元
农产品
种类
进出口
哈萨克
斯坦
吉尔吉
斯斯坦
塔吉克
斯塔
土库曼
斯坦
乌兹别
克斯坦
中亚
五国
第一类
进口
102.1
68.4
0.0
0.2
8.0
178.8
出口
5469.3
3518.2
375.0
262.7
1778.9
11404.1
第二类
进口
1.2
0.2
0.0
0.0
0.0
1.5
出口
80.8
95.2
0.7
0.0
0.6
177.3
第三类
进口
3886.5
1707.8
447.4
1188
22430
29660
出口
105.1
39.4
19.3
43.0
107.2
314.0
第四类
进口
2.9
0.0
0.0
0.0
0.0
2.9
出口
26.8
39.0
30.1
0.4
4.3
100.5
资料来源:根据UN Comtrade 数据库数据计算期刊网。
中国对中亚国家主要出口第一大类农产品,即食物及活动物这类劳动密集型产品,占出口总额的95%,中亚国家对中国主要出口第三大类农产品即非食用原料(燃料除外),占出口总额的99.3%,其中主要是纺织纤维和未加工动植物原料等农产品;其他两类农产品贸易量较小,主要是我国对中亚的出口,而且在同一类农产品上,进、出口额差距很大。可见,中国与中亚国家的农产品贸易呈现产业间特征,总体上贸易结构较单一。
在具体农产品类别上,我国与哈萨克斯坦的农产品贸易结构比较多样化,2009年除了烟草及烟草制品、动物油脂外,在其余类农产品上均发生了贸易,主要出口奶产品和蛋类、鱼及鱼制品、谷物及谷物制品、蔬菜及水果和混合食物制品,主要进口生皮及皮革、纺织纤维和未加工动植物原料。我国与吉尔吉斯斯坦的农产品贸易中,出口类别较多,大量出口肉及肉制品、谷物及谷物制品、蔬菜及水果和混合食物制品;进口类别较少国际贸易论文,主要进口生皮及皮革和纺织纤维。中国与塔吉克斯坦和土库曼斯坦的贸易中,出口类别多于进口类别,对塔吉克斯坦主要出口谷物及谷物制品和混合食物原料,进口生皮及皮革;对土库曼斯坦主要出口咖啡、茶、可可粉及香料,进口纺织纤维和未加工动植物原料。中乌农产品贸易中,中国对乌兹别克斯坦大量出口咖啡、茶、可可粉及香料,进口只有纺织纤维和未加工动植物原料,值得注意的是,纺织纤维的进口远远大于对乌兹别克斯坦的农产品总出口,贸易结构单一,且极度不平衡。
二、研究方法及指标选择
(一)研究方法
两国间贸易的互补性可以从产品和贸易比重等角度来考察。从产品的角度看,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反映了某类产品的出口竞争力,如果两国在同类商品上的比较优势相似,则存在较强的竞争性,反之则互补性较强;产业内贸易指数反映了两国同类产品的双边贸易,通常该指数较低表明贸易呈产业间贸易特征,互补性强。从贸易比重的角度看,贸易强度指数反映了一国对另一国某类产品出口的比重与世界该类产品出口比重的比值国际贸易论文,该指数越大说明对方市场对于本国的重要性越高(凌振春2006)。
由于各个指标分别从不同角度来分析,单独用其中某个指标来衡量两国间的贸易关系可能存在片面性,因此本文综合采用这些指标来判断中国与中亚五国农产品贸易的互补性。
(二)指标选择
1.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Revealed Comparative Advantage)
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由Balassa1965 年提出,通常被用来衡量一国出口商品的竞争力。其公式为:
RCAij=
其中Xij表示国家j的i 类商品的出口值,Xtj表示国家j 的出口总值,Xiw 表示世界上i 类商品的出口总值,Xtw 表示世界出口总值。一般认为,RCA>1 表明该国在该类商品上具有比较优势,RCA>2.5表明具有极强的比较优势期刊网。用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衡量一国商品的竞争力有其局限性。首先,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所揭示的是商品流通领域的相对优势而非生产领域的相对优势。其次,它容易受产业和贸易政策的干扰;政府对本国产业的干预会引起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失真。
2.贸易强度指数(Trade Intensity Degree)
贸易强度指数反映两国间双边贸易额与他们在世界贸易中的重要性的关系。其公式为:
TIij=
其中Xij为国家i对国家j 的出口额;Xit为国家i 的出口总额;Xwj为世界对国家j 的出口额;Xwt为世界出口总额。TI 指数大于1表示i 国对j 国某商品的出口水平高于同期j 国在世界该商品进口市场中所占的份额;两国贸易关系较为紧密,反之亦然。贸易强度指数是一种反映结果的指标;通常两国间贸易互补性越强,该指数越高。
3.产业内贸易指数( Intraindustry Trade Index)
产业内贸易指数通常用来分析工业制成品贸易,笔者认为用来分析农产品产业内贸易同样可行。衡量产业内贸易的指标有多种,本文采用Grubel 和L loyd 1975 年提出的产业内贸易指数。其公式为:
IITij=1-
为i国k类别产品对j国的出口额;为i国k类别产品从j国的进口额。IIT的取值范围为[0,1],当IIT=0时,即有=0 或=0 国际贸易论文,表明该类农产品的全部贸易都为产业间贸易;IIT=1时,即有=,表明该类农产品的全部贸易都为产业内贸易。产业内贸易指数越低,反映两国的贸易特征越呈产业间贸易,互补性也就越强。
(三)数据来源及农产品统计范围
本文采用的数据主要来源于联合国商品贸易数据库(UN Comtrade)期刊网。该数据库按协调编码制度(HS) 和标准国际贸易分类(SITC)两种商品分类方法提供了160 多个国家和地区分产品和分流向的贸易统计数据。本文采用的分类方法是联合国统计委员会对外贸易商品目录的SITC Rev. 3 分类。
农产品的统计范围。世界贸易组织(WTO )、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UNCTAD )、欧盟及世界各国的统计机构对农产品有不同的定义。本文采用W TO 对农产品的定义,包括SITC 分类第0、1、2、4 条中的全部商品减去第2 条中的第27、28 款商品,也就是以0、1、2、4为首代码的四大类、具体分为22个子项目的农产品。
三、农产品贸易互补性实证分析
哈萨克斯斯坦和吉尔吉斯坦是我国在中亚最大的贸易出口国,贸易种类比较齐全,与我国的农产品贸易非常具有代表性和重要性;另外,塔吉克斯坦、土库曼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的部分贸易数据不可得,无法计算其贸易指数,所以在实证分析中只对中国与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的农产品贸易指数进行分析,具体结果见表4。
(一)显示性比较优势RCA
从三个国家的RCA值可以看出,它们的优势农产品有很大的差异性,中国具有较强比较优势的产品有:鱼及鱼制品(3.59)、蔬菜及水果(2.54)、未加工动植物原料(2.34),在纺织纤维上也有比较优势,但相对哈萨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来说,处于比较劣势;哈萨克斯坦具有较强比较优势的产品有:谷物及谷物制品(6.44)、纺织纤维(2.42);吉尔吉斯斯坦具有较强比较优势的产品有:奶产品和蛋类(2.48)、蔬菜及水果(3.85)、烟草及烟草制品(3.28)、生皮及皮革(1.71)、纺织纤维(5.80)。
哈萨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在小麦、棉花等土地密集型产品上具有出口比较优势国际贸易论文,而我国在鱼及鱼制品、纺织加工品等劳动和资本密集型产品上具有出口优势。不同的出口优势是因为各国的资源禀赋存在很大差异,中亚国家具有丰富的农业资源,特别是我国稀缺的土地密集型产品如粮食、棉花等所需的土地等资源,其自然资源条件也很适宜农业生产,但缺乏农业生产所需的技术和资金;而我国一直以来就是农业生产大国,由于人口的压力不得不在农业生产与加工技术上不断地创新突破,积累了丰富的资金和技术,建立起了完备的工业体系,在劳动、技术和资本密集型农产品上也就有很强的比较优势(布娲鹣·阿布拉2008)。
表4 2009年中国与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农产品贸易指数
农产品类别(SITC Rev.3)
显示性优势指数RCA
贸易强度指数TI
产业内贸易指数IIT
中
哈
吉
中哈
哈中
中吉
吉中
中哈
中吉
00 活动物
0.76
0.02
1.76
0.00
6.50
0.00
0.00
0.00
1.00
01 肉及肉制品
0.52
0.00
0.08
0.00
31.96
46.44
0.00
0.00
0.00
02 奶产品和蛋类
0.09
0.11
2.48
1.51
0.00
0.63
0.00
0.00
0.00
03 鱼及鱼制品
3.59
0.72
0.03
0.29
0.12
0.15
0.00
0.33
0.00
04 谷物及谷物制品
0.28
6.44
0.28
2.39
0.00
5.04
0.00
0.00
0.00
05 蔬菜及水果
2.54
0.35
3.85
2.91
0.01
8.13
0.39
0.00
0.07
06 糖、糖制品及蜂蜜
0.76
0.24
0.10
0.02
0.00
0.03
0.00
0.00
0.00
07 咖啡、茶、可可粉及香料
0.79
0.13
0.37
0.15
0.16
0.60
0.00
0.02
0.00
08 动物饲料
0.92
0.45
0.00
0.12
0.00
0.00
0.00
0.00
1.00
09 混合食物制品
0.98
0.30
1.11
0.72
0.00
1.83
0.00
0.00
0.00
11 饮料
0.23
0.10
0.35
0.03
0.05
0.10
0.23
0.36
0.53
12 烟草及烟草制品
0.80
0.84
3.28
0.00
0.00
0.53
0.00
1.00
0.00
21 生皮及皮革
0.02
0.16
1.71
0.00
4.51
0.00
11.52
0.00
0.00
22 含油种子及油质水果
0.36
0.29
0.06
0.00
0.01
5.88
0.00
0.00
0.00
23 天然橡胶
0.31
0.00
0.00
2.08
0.00
95.01
0.00
0.00
0.00
24 软木及木材
0.58
0.00
0.00
0.49
0.00
0.00
0.00
0.00
1.00
25 纸浆与废纸
0.08
0.00
0.05
0.08
0.00
0.00
0.00
0.00
1.00
26 纺织纤维
1.71
2.42
5.80
0.33
0.49
0.14
0.35
0.08
0.05
29 未加工动植物原料
2.34
0.11
0.52
0.24
13.76
1.73
0.13
0.63
0.09
41 动物油脂
0.51
0.04
0.02
0.00
0.00
28.01
0.00
1.00
0.00
42 固态植物油脂
0.09
0.31
0.00
0.16
0.00
3.15
0.00
0.00
0.00
43 加工后的动植物油脂类
0.29
0.12
0.01
0.08
0.00
0.31
0.0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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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根据UN Comtrade 数据库数据计算。
(二)贸易强度指数TI
在大部分农产品类别上,中哈、中吉贸易国之间的TI指数存在很大的差异,说明对方市场对本国的重要性在各类农产品上都基本不同,也就是说双方在这些产品上的贸易互补性很强。中哈贸易中,在奶产品和蛋类、谷物及谷物制品、蔬菜及水果、天然橡胶等产品上,中哈TI指数大于1,说明在这些产品上中国对哈萨克斯坦的出口水平高于同期世界对哈萨克斯坦的出口水平;而在活动物、肉及肉制品、生皮及皮革、未加工动植物原料等产品上,哈中TI指数大于1,哈萨克斯坦对中国的出口水平高于同期世界水平,两国在上述农产品上贸易关系较为紧密,具有很强的互补性。中吉贸易中国际贸易论文,在肉及肉制品、谷物及谷物制品、蔬菜及水果、含油种子及油质水果、天然橡胶、动物油脂、固态植物油脂等产品上,中国对吉尔吉斯斯坦的出口水平远大于同期世界对吉尔吉斯斯坦的出口水平;在生皮及皮革产品上,中国从吉尔吉斯斯坦的进口大于同期从世界的进口,可见,吉尔吉斯斯坦是我国农产品的重要出口市场,与我国的农产品贸易合作有很大的发展空间期刊网。
(三)产业内贸易指数IIT
从中哈、中吉的产业内贸易指数看,在很多类农产品上IIT都为0 ,属于典型的产业间贸易。需要说明的是,产业内贸易指数为1的农产品,不是因为双边贸易的进出口额相等,而是根本没有进出口额,在那些农产品上不存在贸易。中国与哈萨克斯坦的IIT指数超过0.5的只有未加工动植物原料,与吉尔吉斯斯坦的只有饮料,其他产品的IIT指数都很小,说明中国与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的农产品贸易竞争性很小,基本上属于产业间贸易。
五、结论与政策建议
根据上述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中国与中亚五国的农产品贸易迅速增长国际贸易论文,但整体贸易规模还很小;贸易结构单一。除中哈农产品贸易外,中国与其他国家农产品贸易结构呈现单一性,主要出口第一大类农产品食物及活动物,进口第三大类农产品非食用原料中的纺织纤维、未加工动植物原料和生皮及皮革等农产品,其他两类农产品的贸易额很小,且主要是我国的出口。
第二,中国与中亚国家在不同类的农产品上具有各自的比较优势,符合各国的资源禀赋现状。中亚在我国稀缺的土地密集型农产品上具有比较优势,而我国在劳动和资本密集型农产品上具有比较优势,不同的优势产品使双方贸易具有很强的互补优势。
第三,中国与中亚的农产品贸易属于产业间贸易,对方市场对本国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性,双边贸易呈现很强的互补性和互利性,贸易的潜力和发展空间很大。
针对中国与中亚国家的农产品贸易情况及互补性分析,提出几点政策建议:第一,在上海合作组织的框架下,积极寻求与中亚五国在农产品贸易、投资与贸易协定方面的谈判,争取早日签订双边农业合作、贸易与投资框架协议国际贸易论文,进而建立持续长效的农业经贸合作机制。第二,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充分发挥农产品的比较优势,将潜在的互补性转化为现实的互利性,进一步扩大贸易规模;第三,鼓励企业走出去,创新营销技术和策略,积极开拓潜在市场,促进贸易结构多样化以及农产品贸易市场的多元化;第四,把开展农产品贸易与农业援助结合起来。参照中非农业合作的成功经验,对中亚国家中存在粮食安全的吉尔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开展无偿农业援助,以“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模式帮助这些国家开展农产品生产和加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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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王琦,孙咏华,田志宏.农产品对外贸易的产品分类问题研究[J].世界农业,2007(7).
论文摘要:在中国加入WTO六年多以来,经济发展欣欣向荣,国际贸易呈稳步发展趋势。但是在农产品贸易中,我国却出现了不少的问题,很多就是由绿色贸易壁垒引起的。而绿色贸易壁垒的扩散效应又比较明显,需要我们对其进行进一步的研究和分析。而运用关联规则对其扩散性进行检验又从数理的角度给这个问题提供了更多有意义的想法。
一、引言
非关税壁垒作为国际贸易壁垒的一个重要种类,对于一个国家的国际贸易有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我国加入WTO后,非关税壁垒成为了其他国家对我国进行贸易制约的重要手段。而我国的农产品贸易作为关系到国计民生的贸易项目,在国际贸易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但是由于其他国家对我国实行越来越广泛和严苛的绿色贸易壁垒(非关税壁垒中技术性壁垒的一种),使我国的农产品出口贸易占总贸易额比率呈下降趋势。很多学者对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农产品贸易的影响进行了深入地研究,也取得了很显著的成果。而绿色贸易壁垒由于其涉及人类健康和生态安全等和人类生存发展息息相关的方面,因而和一般的技术贸易壁垒相比有其特殊性,也有着比其他技术性贸易壁垒更强的扩散性,对其扩散性的成因和特点的分析就是本文关注的重点。
二、案例分析
由于数据来源的有限以及关联规则数据挖掘过程的复杂性。下面以案例为主结合关联规则对我国农产品贸易中的绿色贸易壁垒的扩散效应(又称连锁反应)进行分析。
案例一,欧盟、美国、日本相继宣布对动物源性产品、水产品进口的一系列新规定(禁令)对我国出口造成严重影响。
欧盟禁令,以在我国出口产品中多次检出氯霉素、磺胺类等药残为由,认为我国动物药物残留监控体系不符合欧盟要求,对我国动物源性产品、水产品出口造成严重影响。2002年1月25日,欧盟以产品中含有抗生素为由通过决议,暂时停止从中国进口鸡肉、兔肉和冻虾等产品。随后,日本也跟着发表申明表示要与欧盟合作,共同检查我国动物源性食品安全问题。以鳗鱼为代表,日本厚生省于2002年7月正式对中国进口的蒲烧鳗追加9类药物残留进行检测,这标志着日本政府对我国鳗鱼业正式形成“绿色壁垒”(“技术壁垒”)。1
从这一案例中可以看出,就农产品中动物源性产品的绿色贸易壁垒的扩散效应是比较强的,主要表现为在较短的时间内,从欧盟转移到日本,并且有放大趋势。
案例二,以我国为例,2002年1月欧盟以我国动物源性产品抗生素残留超标为由,全面禁止中国蜂蜜进入欧盟市场;以欧盟实施禁令为由,2002年2月初沙特宣布禁止进口中国蜂蜜,至今未开关;日本也于同期开始对进口中国蜂蜜10%抽样检验氯霉素等抗生素残留;2月20日加拿大开始对中国蜂蜜加强抗生素检验,并要求对进口蜂蜜中苯酚和19种磺胺等残留进行检测;5月,美国FDA宣布中国蜂蜜氯霉素残留检测限为0.3ppd,这一举措使我蜂蜜2002年对美出口比上年下降52.35%,出口额约809万美元,下降43.56%;墨西哥农业部6月2日下令把扣留的356吨受污染的中国蜂蜜销毁或退回中国,主要是在抽样检查中发现这些蜂蜜中含有链霉素等一些有毒物质的残留物和一些对人体健康和国家养蜂业造成危险的污染物,而实施这一严厉措施实质上是为了保护墨西哥的养蜂业。2
从这个案例中,可以更加清晰地看到农产品贸易在遭受一国绿色贸易壁垒制裁后会在很短的时间内就扩散到其他国家。一般的发展中国家难以提出一个公允的技术法规、产品标准或环保标准,也难以建立起复杂有效的检验方法和检验程序来实施绿色贸易壁垒措施。从这个案例中可以看到另一方面,绿色贸易壁垒的扩散也有较强的地域集中和连带现象,可以观察到这样一个传播轨迹:欧洲(欧盟)亚洲(沙特、日本)北美洲(加拿大、美国、墨西哥
这次对于我国蜂蜜的绿色贸易限制,从欧洲起源,向东逐渐传播到亚洲和北美洲。可以看出对于这个扩散过程,地域还是起到很大的作用的,基本遵循逐渐传播,边缘影响的规律。
三、结论
通过以上的理论阐释和案例分析,可以看出绿色贸易壁垒作为限制我国农产品贸易的重要因素,具有很强的扩散性,其特点可归纳如下:
(一)地域扩散性特点突出。
(二)扩散对象经济水平相近,一般较高。
(三)部分实施新条例的国家有明显保护国内相同产业的目的。
(四)农产品内部商品种类扩散性明显。
参考文献:
张诤王惠文:《技术性贸易壁垒扩散效应分析》《国际商务—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报》2007年第4期
林国华、林卿、王庆:《农产品贸易——应对绿色贸易壁垒研究》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7年1月
【论文摘要】绿色壁垒是指在国际贸易活动中,一国以保护生态环境为由而制定的一系列环境贸易措施。本文对关于如何正确对待绿色壁垒,从根本上提高农产品竞争力,从而跨越绿色壁垒提出几点建议。
绿色贸易壁垒,也称绿色壁垒,是指在国际贸易活动中,一国以保护生态环境为由而制定的一系列环境贸易措施,通过颁布复杂多样的环保法规、条例,建立严格的环保技术标准和产品包装要求,实施繁琐的检验认证和审批程序,推行环境标志制度以及课征环境进口税等方式对进口产品设置的贸易障碍,使外国产品无法进口或进口时受到一定限制。绿色壁垒对我国农业的出口有较大影响,我国出口额出现了暂时的增速缓慢甚至下降。我们应该认清绿色壁垒的内涵,以积极的态度去面对绿色壁垒所带来的影响,同时提高我国农产品的竞争力。
一、积极发展生态农业,构建和完善农产品标准体系
中央政府和地方各级政府要认真实施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重视发展绿色生态农业,要积极倡导绿色生态农业,对不利于环境保护的农业实施收缩战略。制定技术法规和标准时应以国内标准和国际标准为依据,尽量等同采用;从国际贸易角度来开展标准化活动,使省级标准、行业标准与国内标准和国际标准协调,及时掌握国际标准的动态及其指定背景;建立先进完备的农产品质量检验监测体系。
二、建立绿色壁垒预警机制
政府有关部门必须承担起建设专业信息中枢的使命,加强对国外环保认证标准的研究,收集国外的绿色壁垒措施,建立绿色壁垒信息中心和数据库,对绿色壁垒给我国出口商品和市场带来的现实和潜在影响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这样可以帮助我们对国外可能实施的新的技术、标准和法规有所估计和预测,快速制定和实施相应的措施。
三、加快企业技术创新步伐,提高技术创新能力
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科技进步,科学技术决定着未来农产品的份额和农业发展的前景。因此,政府应鼓励企业加大项目科技投入,提高项目科技含量,从而提高农产品的产量和效益,进而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双增”目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应抓住科技示范园建设的契机,以科技推广为重点,不断加强新技术、新品种、新工艺的引进、示范、推广工作,提升科技开发水平,促进农业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
加强质量安全管理是扩大农产品出口的有效手段。我们应密切跟踪国外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标准和认证制度,从源头抓起,实现用标准贯穿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储藏、消费等各个环节,加快制定与国际接轨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超级秘书网
四、完善外贸体制,实施绿色营销战略,形成强大合力
应强化农业产业一体化建设,促使各类农业主体走向合作和联合,推广能高效率为外向型农业发展服务的组织体制模式,企业应积极进行绿色农产品的技术创新,同时,按照生态模式,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加强产品生命周期全过程控制和生产全过程控制,采取必要的清洁方案,尽量避免使用有害原料,减少生产过程的能源和材料浪费,减少废弃物。并且,建立企业环境管理新体系,要积极申请国际环境质量管理体系系列标准认证及绿色标志,增强出口产品的环境竞争力。通过推广,使单个农民融入到外向型农业发展的各类组织整体中去,使之充分享有获取市场交易信息和经济收益的机会。
五、加大科技培训力度,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
农业发展的重要标志在于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如何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提高他们的环境意识,促进他们更好地接受现代知识、技能和信息,始终是我们破解绿色农业壁垒的一项重要任务。因此,必须加强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培训力度,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因地适宜、因材施教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与可持续发展方面得知识和各类蔬菜、优质粮食、养殖、加工等绿色技术和标准化生产的培训,使农民对科学种田,向土地要效益,向环境生态要效益有更形象的认识。通过项目的培训活动,使农民受益,使农民及时掌握各项农产品绿色栽培技术和畜禽绿色养殖技术,聘请专家进行培训与现场指导、答疑,给农民下发种植、养殖等各类科技书籍,加大资金投入,在省内各个农村社区建立小规模型的农科图书室,并进行适当的培训指导。
【参考文献】
[1]方明:我国农产品贸易中的绿色壁垒问题研究[J].大庆师范学院学报,2005(1).
【论文摘要】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中美农产品贸易额不断增大,农产品贸易争端也不断增加。本文主要从中美农产品发展的现状着手,通过对现状的分析从而具体阐述了引起中美农产品贸易争端发生的原因。不管是对于企业微观层面来讲,还是对于国家政策方针的制定或许有所值得借鉴的地方。
美国在中国的农产品贸易中占着十分重要的地位。2007年我国自美进口农产品增长较快,成为美国第四大出口市场(仅次于加拿大、日本和欧盟)。进口金额达88.46亿美元,增幅达到23.7﹪。同时我国农产品对美国出口额呈稳步上升趋势。2007年我国成为美国农产品进口第五大来源国(仅次于加拿大、欧盟、墨西哥和日本)。
1 中美农产品贸易争端的现实状况
随着中美农产品贸易的不断加强,在农产品贸易中引发的争端也日益增多。这些争端严重影响了中美农产品贸易的正常发展。
中美农产品贸易的摩擦不仅是由于极高的关税征收所导致,更多的是来自那些隐形的非关税壁垒。首先是对农产品的高额贸易补贴,2002年美国《农业法》修改,使得政府补贴巨幅增加至1900亿美元,范围包括棉花,大豆,小麦等大宗商品外的其他如花生,羊毛,蜂蜜等。
其次是强制性技术标准,这里面主要又包括转基因作物问题、绿色壁垒与食品安全问题以及环境壁垒。2002年我国颁布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利用了世贸组织允许的技术壁垒,限制了美国转基因作物的出口,引起了美国的不满。同时由于中国水果的品质差,安全性低,常常受到美国的绿色壁垒阻碍,使得中国水果竞争力不断减弱。对于环境壁垒,例如美国对许多食品的包装要求可降解包装,尽量减少对于环境的损害,这也使得贸易的成本增加,实现了美国的贸易保护。
最后就是关于倾销与反倾销问题。我国频频遭受农产品的反倾销案件困扰,涉及反倾销的商品有蜂蜜,大蒜,小龙虾,浓缩果汁等,被征收高额的反倾销税,使得中国本来具有比较优势的许多商品失去了竞争能力。
面对各种各样的贸易争端,使得我国的农产品出口成本上升,国际竞争力下降,我国农产品走向美国市场受到了阻碍,不断引发的贸易争端也使得两国在农产品领域的贸易交往受到损害,最终不能最大化的获得国际贸易的利益。
2 中美农产品贸易摩擦的原因分析
贸易自由化是顺应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但是由于国家利益的冲突,贸易产生摩擦在所难免。其争端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
2.1 中美经济实力差异
一个国家的经济实力对于贸易发展的影响不言而喻。美国作为世界上唯一的超级大国,经济实力强,其政府就能通过补贴,生产标准,竞争条例上的政策提升其农产品的竞争力。另一方面WTO规则和许多贸易协定都是建立在发达国家的经济利益之上的,特别是关于技术性壁垒的设置,由于发达国家技术优势明显,使得发展中国家很难达到发达国家制定的标准。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农业的发展水平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由于达不到其技术标准而经常发生摩擦。
2.2 国家利益的左右
一方面,农产品的特殊性必须要求国家加以保护,维护政治的稳定。另一方面农产品的竞争在于一国扩大了某些农产品市场,另一些国家就会失去一些市场。每个国家都想保护自己的国内市场,开发国外市场,就会提供各种各样的鼓励出口的措施,如补贴,并且推行限制进口的措施,如高关税,技术壁垒等。贸易争端的出现实际就是国家利益冲突的表现形式。
2.3 农产品贸易协定WTO协议约束有限
由于不同的国家对于WTO协议和其他贸易协议的条款理解有着差异,任何国家都认为自己的理解是正确的,这样以来必定造成各国的纠纷。另一方面贸易制度存在巨大的缺陷,由于发达国家科技水平高,制定的标准相应高,这些都说明国际贸易的体系尚不完善。WTO以及各种谈判的协议对于贸易保护主义的约束力是有限的。
2.4 我国农产品的价格和质量问题
由于国家不合理出口补贴的政策,使得很多企业为了那道出口补贴,甚至亏本出口造成不规范的价格,致使美国对中国产品提出倾销,征收高额的反倾销税。另一方面,由于我国传统的农业生产技术落后,致使出口的农产品质量不过关,远远达不到美国的技术标准,环境标准。从而多次出现中国出口的农产品被禁止进口通关,而且还屡次发生食品安全问题。
2.5我国企业的自我保护能力不强
我国企业的自我保护,预警机制都不完善,也没有强有力的解决贸易争端的有效措施。出口企业缺乏敏锐通畅的信息机制,传导分析信息系统,致使竞争手段单一,国际营销能力不足。出口企业之间的混乱竞争,也导致了本国出口企业在国外市场上的恶性竞争,而且国家,商会等组织机构,对于企业的约束管理能力不强,使得企业之间的凝聚力不够,这也从一个方面增加了农产品贸易的摩擦可能性。
3 小结
中美两国在农产品领域的摩擦争端接连不断,但是从整体上看,中美农产品贸易互补的特点,而且国际分工,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发展,中美农产品贸易的前景仍然是十分看好的。当然中美之间的摩擦可能会继续成为阻碍两国农产品贸易的主要问题,中国应该从政府,企业,商业协会等多方位考虑解决措施,形成完善的解决机制。为中美农产品贸易扫清障碍,获得双赢机会。
参考文献
[1]戴强.中美农产品贸易发展研究. 贸易观察 2007年 第10期.
[2]向锦.透视中美农产品贸易争端 中国对外开放与国际竞争力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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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王星丽,农产品出口应对新贸易壁垒的对策宏观经济 2008年9月.
论文摘要:全球自由贸易环境下科技标准化作用建设已经成为双刃剑,在GATT/WTO的法律体系中第20条的安全例外中,明文规定进口国可以保护人类健康,枯竭资源,依据国家原则,制订更高标准,保护人类健康,枯竭资源(Humanandhealth,exhaustivenaturalsource)。但是由于规定不完善,易诱导绿色贸易壁垒。一些发达国家在绿色贸易的借口下,行贸易保护之实,制定严格复杂的检测和审批形成所谓的“绿色贸易壁垒”。尤其是乌拉圭回合之后,各国只能在GATT/WTO在规定第20条的安全例外中和卫生和预防协议(SPM)中,人为设置障碍。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尽快研究建立既符合我国国情、又能与国际接轨的标准化体系,适应世界自由贸易环境。关键词:标准化自由贸易双重性一,引言1947年,在
论文分类
国际经济国际贸易行业经济新经济学中国经济国债研究发展战略税收理论税务研讨财政税收财政政策财税法规财政研究金融研究证券金融证券投资债务市场地方战略银行管理公司研究经济学理论保险学西方经济经济贸易保险信托计量经济财务分析期货市场
论文摘要:
全球自由贸易环境下科技标准化作用建设已经成为"双刃剑",在GATT/WTO的法律体系中第20条的安全例外中,明文规定进口国可以保护人类健康,枯竭资源,依据国家原则,制订更高标准,保护人类健康,枯竭资源(Humanandhealth,exhaustivenaturalsource)。但是由于规定不完善,易诱导绿色贸易壁垒。一些发达国家在绿色贸易的借口下,行贸易保护之实,制定严格复杂的检测和审批形成所谓的“绿色贸易壁垒”。尤其是乌拉圭回合之后,各国只能在GATT/WTO在规定第20条的安全例外中和卫生和预防协议(SPM)中,人为设置障碍。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尽快研究建立既符合我国国情、又能与国际接轨的标准化体系,适应世界自由贸易环境。
关键词:标准化自由贸易双重性
一,引言
1947年,在特定的历史文化背景下产生了关贸总协定,3作为重要国际组织,WTO在推动世界经济一体化发展和世界自由贸易过程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世界贸易组织所签的条约,尤其技术条约,已经成为规范贸易行为和制度世界性指导原则。但是这个多边贸易体制具有大国利益倾向,尤其是自由这个贸易中的实用主义依然存在,使WTO成为大国主导操纵一个场所。事实和历史证明:关贸总协定纠纷不断,原因之一便是自由贸易中的实用主义和大国主导操纵,科技标准化作用的双重性使然。有人说:WTO是一个“富国俱乐部(clubofdevelopedandrichstates)”和“只保护富国利益(protectionstates''''profitonly)”4。
全球自由贸易环境下科技标准化作用建设,已经成为"双刃剑",既有有利的一面,亦有不利的一面,因此要扬长避短。一方面,要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参与世界经济全球化;另一方面,也要适当搞一些自己的标准,以阻挡外国企业长驱直入,保护本民族利益。全球自由贸易环境下要利用贸易技术壁垒协定给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待遇和在WTO的过渡保护期内的条件,战略高度上重视标准化作用。
二,全球自由贸易环境下科技标准化发展的趋势和WTO技术标准协议
当今世界技术标准发展的趋势:5(1)技术标准与技术专利密不可分,技术标准成为非关税壁垒的主要形式,因此技术标准已经成为产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产业竞争的制高点。6(2)国际贸易壁垒分为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非关税壁垒是指关税以外的通过法律、政策等形成的限制进口的贸易壁垒,其中主要包括对进口产品数量的限制,如进口配额、进口许可证等和贸易技术壁垒(3)贸易技术壁垒的核心是标准,贸易技术壁垒主要通过产品技术标准和制定技术法规,以及检验产品是否符合有关标准和法规的合格评定程序来实现,其核心是技术标准。当今世界技术标准发展的另一种趋势是:技术标准与国际贸易的联系越来越多,尤其是乌拉圭回合之后,各国只能在GATT/WTO规定第20条的安全例外中和卫生与预防协议(SPM)、《TBT协定》中,人为设置障碍,这已经成为贸易技术壁垒的主要组成部分。7
1993年,关贸总协定历经七年艰苦谈判,达成贸易技术壁垒协定(TBT)-WTO。贸易技术壁垒协定的宗旨是限制贸易技术壁垒,要求尽可能采用统一的国际标准。但是贸易技术壁垒协定(TBT)给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带来的利益并不对称。原因是发达国家实际上掌握着国际标准的制定权,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几乎没有什么技术壁垒可言,发达国家的产品能够长驱直入,而对于发达国家,这些标准则可以成为限制发展中国家产品进口的铜墙铁壁。8技术标准与技术专利密不可分,技术标准与技术专利捆绑现象屡见不鲜。9
三,全球自由贸易环境下科技标准化作用的双重性研究
在GATT/WTO在规定第20条的安全例外中,明文规定进口国可以保护人类健康,枯竭资源,依据国家原则,制订更高标准,保护人类健康,枯竭资源(Humanandhealth,exhaustivenaturalsource)。
从概念上讲,WTO的规则体系中存有许多例外,如保护环境的规定,俗称环保例外权。例如,美国汽油销售案(U.S.A.GasolineCase),在绿色贸易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借口下,旨在保护国内
炼油企业,制定严格复杂的标准和歧视性达标时间形成所谓的“绿色贸易壁垒(Greenbarrier)”,这种环保例外权的行使往往和国家联系在一起,在国家高于一切的国际法原则的影响下,有些国家利用GATT/WTO在规定自由贸易的同时,出于对环保和不均衡考虑的例外,如GATT/WTO在规定第20条的安全例外,和规定不完善,一些发达国家在过份严格的科技标准化的借口下,行贸易保护之实,制定严格复杂的检测和审批形成所谓的“绿色贸易壁垒”,尤其是乌拉圭回合之后,各国只能在GATT/WTO在规定第20条的安全例外中和卫生和预防协议(SPM)中,人为设置障碍,绿色贸易壁垒,形式多样,涉及产品广泛,措施花样繁多。绿色贸易壁垒给发展中国家造成的损失惨重,使发展中国家更加处于劣势,沦为自然资源和初级产品的提供者,污染转移的庞大场所。
纵观GATT/WTO的历史,不难发现:GATT成立之初所奉行的不歧视原则(Non-discriminationprinciple)并没有给发展中国家带来公平的贸易结果,1958年的GATT专家组的报告指出,对初级产品的依赖和市场问题和现存的规则和公约对发展中国家十分不利.10经济学家劳尔.普雷比克研究也表明:发展中国家,如拉美国家,不得不为较少的回报出售越来越多的货物.11例如,美国汽油销售案(U.S.A.GasolineCase),在绿色贸易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借口下,旨在保护国内炼油企业,制定严格复杂的标准和歧视性达标时间形成所谓的“绿色贸易壁垒(Greenbarrier)”,损害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又如,中国作为最大发展中的国家,遭受“绿色贸易壁垒”的出口货物已超过25%,约400-500亿美元,极大地削弱WTO多边贸易体制作用的发挥。
严格复杂的标准和歧视性达标不仅严重损伤自由贸易,而且一旦纠纷出现,WTO的争端解决机制(DSU)缺陷是程序繁杂,使WTO成为大国主导操纵纠纷解决,利用争端解决机制程序之便,拖延时间,采取实用主义,让对方失去机遇和市场.首先,诉讼成本较高,须聘请精明强干的法学者,了解WTO的规则和对争端解决机制的可能的期望进行预测,其次,诉讼时间长,在GATT历史上,有的争端解决拖延时间长达5年.最后,即使胜诉,在发达国家不承担义务时,发展中国家难以采取有效的手段,难以抵偿发达国家不承担义务所造成的损失。因此,应尽快建立快速争端解决机制(rapiddisputesofresolutionofmechanism)12
四,我国科技标准化概述
十六大报告明确要求要以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探索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和标准化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尤其是随着农业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13。中国是个农业大国,农产品占领农业国际市场,是农业发展的一个战略性问题。加强标准化建设对我国面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能力成为当前农业发展的一个重要任务。
目前,我国技术标准与国外具有明显差距并且技术标准水平落后,在采用国际标准方面明显低于发达国家的水平。14在高技术产业领域,除了在中文编码、VCD和第三代移动通信领域有少量标准被纳入国际标准外,在大多数情况下,我们只能被动地执行国外提出的标准,受制于人。另外,技术标准制定与科学研究脱节。15全球自由贸易环境下,中国政府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中承诺按照国际惯例,开放市场,增强透明度,公布技术标准,中国应自加入时起,使所有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符合《TBT协定》。为改变我国频遭贸易技术壁垒限制,16成为受贸易保护主义受害大国局面,当前条件下,在WTO的过渡保护期内,应解决好以下问题:第一,找出WTO的TBT和现行的标准化的差距,集中整治,解决突出问题;第二,必须从战略高度上重视标准化工作;第三,入世条件下实施标准化建设战略,建设既适合我国国情又能与国际接轨的标准化体系;第四,在入世条件下政府应加强立法和执法监督,淡化政府干预职能并加强应对国际贸易壁垒研究。
五,结论:
WTO在推动世界经济一体化发展和世界自由贸易过程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涉及自由贸易的纠纷不断,原因之一便是科技标准化作用的双重性使然。
全球自由贸易环境下科技标准化作用建设已经成为"双刃剑":在GATT/WTO的法律体系中第20条的安全例外中,明文规定进口国可以保护人类健康,枯竭资源,依据国家原则,制订更高标准,保护人类健康,枯竭资源(Human
andhealth,exhaustivenaturalsource)。但是由于规定不完善,易诱导绿色贸易壁垒。一些发达国家在绿色贸易的借口下,行贸易保护之实,制定严格复杂的检测和审批形成所谓的“绿色贸易壁垒”。尤其是乌拉圭回合之后,各国只能在GATT/WTO在规定第20条的安全例外中和卫生和预防协议(SPM)中,人为设置障碍。因此,作为发展中国家造成的损失惨重,使发展中国家更加处于劣势,沦为自然资源和初级产品的提供者,污染转移的庞大场所。
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在十六大报告明确要求要以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探索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和标准化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尤其是随着农业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17,从战略高度上重视和加强技术标准工作,尽快研究建立既符合我国国情、又能与国际接轨的标准化体系,适应世界自由贸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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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WTO,<<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中>>,[R],/english/thewto_e/whatis_e/10mis_e/10m00_e.htm[2]刘笋,《国际贸易法》[M],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5月,第1版。[3]周道许等,《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中国金融》[M],时事国出版社,2000年4月,第1版。[4]战后世界政治经济和国际经济》[M]编辑部,《战后世界政治经济和国际经济》,陕西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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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TheMultilateralSystem:50yearsofAchievement-Introduction,[J].(AccessedinNovember2001).[9]10commonmisunderstandingsabouttheWTO(AccessedinNovember2001),[J]./english/thewto_e/whatis_e/10mis_e/10m00_e.htm[10]AngusFrancis,InternationaltradeLaw,[C].Canberra,2002(unpublishedatpresent).[11]BernardHoekmanandMichelKostecki''''thepoliticalEconomyoftheWordTradingSystem''''inFrom[12]DanielL.M.Kennedy,Jave(ed),thePoliticalEconomicoftheInternationalTradeLaw,[M].Cambridge,CambridgeUniversityPress,2002.
[13]GeneralAgreementonTariffandTrade(GATT),1947.
[14]ChinaandWTO,(AccessedinJanuary2002),[J].</moftec-cn/wto/>
[15]Caopeizhong,theprincipleoftheWTOandAffectionForChina.[D].Canberra,2002(unpublishedatpresent).
1曹培忠,山东农业大学付教授,澳大利亚英联邦国际经济法硕士CthAus.LLM。
2周艳波,山东农业大学付教授。
3参见世界贸易组织的官方文件:“Recognizingthattheirrelationsinthefieldoftradeandeconomicendeavourshouldbeconductedwithaviewtoraising
standardsofliving,ensuringfullemploymentandalargeandsteadilygrowingvolumeofrealincomeandeffectivedemand,developingthefulluseoftheresourcesoftheworldandexpandingtheproductionandexchangeofgoods。eetheGATT1947preface。”
410commonmisunderstandingsabouttheWTO(AccessedinNovember2001),
5参见<<加入世贸组织后的中国科技发展战略-李健司长在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主任培训班上的讲话>>
6参见<<加入世贸组织后的中国科技发展战略-李健司长在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主任培训班上的讲话>>
7同上。
8参见<<加入世贸组织后的中国科技发展战略-李健司长在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主任培训班上的讲话>>
9参见<<加入世贸组织后的中国科技发展战略-李健司长在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主任培训班上的讲话>>
10GATT(1958),trendsinInternationalTrade,Geneva.
11See:J,TimmonsRobertsandArmyHite,FromModernizationtoGlobalization:PerspectivesonDevelopmentandSocialChange,Blackwellpublishersled,2000,p.11.
12BernardM.HoekmanandPetrosC.mavroidis:EnforcingMultilateralCommitments:DisputesSettlementandDevelopingCountries,/wb/hoekman.doc.
13"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管理水平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内容和主要标志。整体上,我国农业正处在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型时期,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和农业生产优质化、集约化、产业化的发展,要求农产品生产必须由数量型向数量与质量并重型转变,农业生产管理必须由偏重数量向更加注重质量安全管理转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提高过程就是现代农业的发展过程。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全面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规范农业生产全过程管理,是调整和优化农业结构,提高农业综合素质和效益,提高农产品质量的重要手段,是加速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参见******同志在十六大报告第四部分.
14已的19,278项国家标准中,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仅占43.5%,由我国主导制定的国际标准寥寥无几。参见<<加入世贸组织后的中国科技发展战略-李健司长在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主任培训班上的讲话>>
15由于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等方面的原因,我国目前技术标准的制定与相关技术的研究严重脱节。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不够,技术标准经费投入不足。15我国部分行业处于几乎不设防状态。
绿色贸易壁垒是指进口国政府以保护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人类健康为由,以限制进口保护贸易为目的,通过颁布复杂多样的环保法规、条例,建立严格的环境技术标准和产品包装要求,建立繁琐的检验认证和审批制度,以及征收环境进口税方式对进口产品设置的贸易障碍。绿色贸易壁垒具有名义上的合理性、形式上的合法性、保护内容的广泛性、保护方式的隐蔽性和实施效果的歧视性等特征。
一、绿色贸易壁垒对农产品出口的影响分析
商务部的统计数据显示,2004年我国农产品出口总额达233.9亿美元,实现连续五年快速增长,创历史新高,中国也因此成为全球第四大农产品贸易国。但是国外对我国农产品出口设立的壁垒也呈现增长态势。据国家检验检疫部门统计,2003年国外对我国农产品出口设置的技术性壁垒平均每天增加一项。2004年以来,这一势头有增无减,壁垒还从发达国家扩散到发展中国家,而且检测标准愈发苛刻。
1、我国农产品出口"门槛"提高
目前,在一些国家实施的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已对我国农产品出口构成了一道难以逾越的"门槛",成为制约我国农产品出口的瓶颈。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检验检测项目日益增多,检验标准越来越高。一些发达国家在实施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时,检测项目日益增多、标准越来越高,甚至达到了苛刻的程度。
(2)受影响的农产品范围越来越大,包括粮食、水果、蔬菜、畜产品、水产品、禽产品、茶叶等大部分农产品。
(3)容易造成扩散效应。一旦绿色壁垒的某项具体措施付诸实施,不仅直接严格限制甚至禁止一些产品的进口,还易引起其他国家效仿。
2、农产品出口市场受到挑战
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已成为国外实施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主要对象国家之一。目前中国主要贸易伙伴有美国、日本、欧盟、韩国、东南亚等。面对其制定的技术标准,一方面,由于我国长期忽视环保产业的发展,技术手段有限,很难在短期内将其技术指标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另一方面,发达国家凭借自身在环保方面的优势,继续制定对发展中国家过于苛刻的环境标准,并通过世界贸易组织将贸易与环保紧密挂钩,对我国造成十分不利的影响。
3、优势淡化,劣势凸显
我国农产品出口主要依靠价格低廉及国内资源丰富的优势,但在绿色壁垒的阻挠下,竞争优势荡然无存。为达到发达国家的环境标准,我国出口农产品在流通过程中,不得不增加有关环境保护的检验、测试、认证和鉴定等手续及相关费用。产品的外观装潢、出口检验和广告等也要做大幅度的调整。这样,我国出口产品的各种中间费用和附加费用将大幅增加,出口成本大为增加,进而削弱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4、影响双边或多边贸易关系,引发贸易摩擦
近年来,发达国家以保护环境为名,经常采取单方面的贸易措施,限制外国商品的进口,由此引发的双边或多边贸易摩擦日益增多。世界经济区域化和集团化趋势的不断加强,像欧盟和北美自由贸易区这一类区域性经济组织的成员基本上都是发达国家,他们的环保水平和环境标准大致接近。因此,发达国家可以通过区域自由化贸易的形式,以低于区域环境标准为由,将来自区域以外的产品排斥在巨大的区域市场之外。随着世界经济区域化和集团化趋势的不断加强,中国将不可避免地与其他发达国家或区域性经济组织因为环境问题产生双边或多边的贸易摩擦,影响双边或多边贸易关系,不利于我国外贸的稳定发。
二、应对绿色贸易壁垒的措施建议
1、建立完善的农产品标准体系
据有关方面统计,我国自上世纪90年代实行农产品认证以来,对多种产品进行了绿色认证,并为农产品初步实现标准化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是,也应看到,这些认证还远未达到国际标准化的要求。
(1)了解他国和国际贸易体制中的公共健康规范。我们需要熟悉并掌握WTO的相关规则和制度,进而充分学习其他国家在世界贸易体制之下制定的公共健康与国际贸易决策,应对出口贸易的各项挑战。
有关部门除了加强在技术层面的努力之外,还应当强调对SPS和TBT协定在法律层面上的认识。这些可以使我们充分了解WTO成员为合法地采取保护公共健康的贸易措施必须符合的条件,积极运用WTO争端解决机制或相关机制。
(2)建立强制性标准通报和咨询制度。现在,过去的生存性农业现在要转向市场、竞争性农业,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却缺乏与之相适应的农产品安全生产体系、检测检验手段、质量控制体系。在生产、流通和质量安全管理上与国际市场要求存在较大差距。
我国应加强对国外技术法规的研究,多渠道收集国外技术法规、标准信息;加强标准化信息体系建设,建立相关的情报系统;借鉴国外的经验,培育和发展咨询服务市场,帮助农民、企业及时了解有关国际技术壁垒动向,并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防患于未然。
(3)建立完善的农产品标准体系。随着贸易自由化的呼声越来越高,贸易战已由关税、配额之争演变到"标准"之争。修订现有的技术标准和相关技术措施,加快采用国际标准的步伐,才是突破绿色壁垒的切入口。标准修订的重点应放在农产品的质量等级、安全、环保卫生标准,生态农业和高新技术农业标准上;将产品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诸环节纳入标准管理轨道,建立种植、生产、加工、包装等诸多环节技术操作规范,以及环境安全过程控制等方面的标准,逐步形成与国际标准相匹配的标准体系,同时健全国家标准复审制度。
①要提高我国农产品的质量卫生安全水平。目前中国出口的农产品疫病、农药残留和环境污染等问题仍十分严重,因此必须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逐步实施动植物病虫害区域化管理,加强无规定动物疫病示范区建设,切实提高动植物卫生水平;进一步推广"定单式农业"的农产品出口经营模式,农产品出口企业要建立自有种植、养殖基地,开展农产品和食品认证,严格按照标准化生产,建立和完善农产品种植、养殖履历和质量可追溯体系,提高我国农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
②要加快动植物卫生检疫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制定步伐。目前,在出口方面由于我国产品达不到发达国家的技术标准,受到越来越多的限制,成为扩大出口的障碍;在进口方面,由于我国的技术标准低于国际标准或无国际标准的动植物检疫,其他国家不合格的产品因符合我国的标准而进入中国市场,将直接导致我国农业生产面临经济威胁乃至生态危机。因此,必须加快我国动植物卫生检疫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步伐,与国际接轨。
2、积极应对,破除壁垒
(1)坚持原则,据理力争。国内立法能否用于限制国际贸易,依据多边环境条约而采取的贸易措施是否违背WTO的自由贸易原则,都尚存争议。一些国家运用WTO争端解决程序,积极应对绿色壁垒,取得了良好效果。因此,我国应充分利用《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有关条款,并根据双边或多边贸易协定所确定的国民待遇原则和最惠国待遇原则提出抗辩,充分利用环境条约协议对发展中国家的特殊照顾原则,为中国农业扩大出口创造条件。
(2)积极在国际组织中发挥主导作用。一方面要利用现有WTO机制,要求主要进口国取消不合理的技术性限制措施,努力寻求发展中国家在环境与贸易中应有的优惠待遇。另一方面,要积极参与WTO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开展有关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国应积极参加国际标准化组织和相关国际组织及民间组织和活动,主动参与或承担技术标准的制定工作,努力争取在国际标准上的话语主动权。同时,应与其他发展中国家保持密切联系,加强同发展中国家的团结与合作,为农产品出口营造公平竞争的国际环境。
(3)加强环保宣传,倡导绿色意识。要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整个社会的环保意识。建立绿色贸易制度,把绿色贸易思想作为开展国际、国内贸易的一个基本思想和基本原则,顺应世界绿色潮流,促进可持续发展。
3、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推进中国绿色食品的进程
发展生态农业对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实现经济、生态环境、社会协调发展,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都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我国的出口产品集中在低附加值、密集型产品上,价格是产品竞争力的主要指标。我们不能一直遵循劳动力成本低这一静态的比较优势去参与国际竞争,而应通过国家力量,创造动态的比较优势,大力发展环境与健康领域的经济产业,带动高科技农业和产业结构升级。生态农业是传统农业和现代化农业相结合的产物,是环境与发展的最佳结合,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1)生态农业建设必须纳入全国农业发展规划。中国生态农业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以生态环境安全和食品安全为主导的绿色壁垒在国际贸易中越来越重要。为加快我国生态农业的跨越式发展,"生态农业技术体系研究与示范"项目已被列为"十五"国家科技攻关重大专项。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将把我国生态农业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调动农民进行生态农业建设的积极性。
(2)优惠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和技术支持。政府应制定财政、信贷、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支持和鼓励生态产业的发展,把生态产业培育作为提升出口农业结构的重点和提高农民收入的新的经济增长点;应设立"绿色银行"和"绿色产业基金",为绿色产品的开发与出口提供专项贷款和信贷担保基金。
关键词:科研 促进 专业 教学
0.引言
以教学为中心、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是学校工作永恒的主题。而科研是提高教学质量的推进器,以科研促进教学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科学研究是学科建设的核心,它不仅可以增强教学的深度、拓展教学的广度,而且可以更新教师知识结构、完善教师的知识体系,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没有科研的支撑作用,教师便不能对学科的前沿、动态有及时和深入的掌握,无法准确地理解和把握学科特点以及相关学科之问的关系,往往沦为有限知识传授的输送者,难于启发和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科学是源,教学是流,只有把教学和科研有机结合起来,才能真正为社会培养所需人才。
1.科研带动了教学改革
现代科学的发展速度惊人,新思维、新方法、新成果、新观点层出不穷,国际贸易学科发展更是如此: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国际贸易学科的发展有了很大变化,主要表现为:第一,国际贸易研究对象出现了新领域、新课题,诸如“跨国公司与国际贸易”、“标准化与国际贸易”、“电子商务与国际贸易”。第二,国际贸易理论出现新理论、新原则。伴随各国经济发展,利用外资理论、新保护主义理论、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国际贸易非零和竞争理论、国际贸易“双赢”理论诞生。第三,国际贸易实务出现了新方式、新岗位。随着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飞快发展,出现了以计算机为媒介的网络上所达成以货物(或服务)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为标志的电子商务。新形势下,外贸行业内的分工趋向细化,新的岗位不断涌现,如外贸跟单员、报检员等等。
如果我们对国际贸易学科发展不加研讨,对社会需求不予荚注,对本校国际贸易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设置不进行改革,所培养的学生显然不能适应社会需求。因为国际贸易学科发展对人才提出了新的要求,既能掌握国际贸易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技能,现代化经营管理模式,精通国际贸易相关法规惯例,又能独立完成各类企业的进出口各项环节的运作。而我校原人才培养方案无论在实践教学体系构建上还是在专业课设置上都存在很大问题。教学理论与实践环节脱节,专业技能课程缺失。正是从国际贸易学科发展角度探讨我校国际贸易专业教学,我们才大胆提出国贸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包括课程设置要改革。相关论文——“从学科建设的角度探讨我校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课程建设”于2007年公开发表。实际上,课程设置是高等学校教学的一项基本任务也是专业教师科学研究的一部分。更广义地说,教学研究可视为科研的一部分。我校新制定的09版国际贸易人才培养方案,就是本校国贸教研室专业教师深人研讨国际贸易学科发展所完成的科研成果。
通常而言,脱离科研工作的教师,往往没有机会或热情对本学科发展和专业设置、课程建设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探索,难以实现对本专业知识的掌握和综合应用。其教学内容必然容易枯燥、过时。专业教学的目的就是培养学生在其专业方向领域拥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学习掌握科学的研究方法和手段,了解最新的学术前沿的动态。这一目的得以实现则需借助科研,科研推动教学与时俱进。
2.科研提升了学生的素质和能力
本科生毕业论文是本科教育阶段中一项重要的工作,是全面检验学生四年学习成果的重要环节。毕业论文指导是高等教育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毕业论文的质量和水平是检验四年教育、教学成果的一个重要指标。认真指导学生毕业论文也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实际能力所必不可少的教学环节。毕业论文的写作是一个收集文献,调查资料,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进行创造,提升学生研究问题能力的一个过程。带领学生参与到教师的科研活动中,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最直接、最重要的举措。人才的培养不仅在于教给学生多少知识,更重要的是提高学生获取知识和运用知识的能力。这种能力的培养必须经过实践丁二作的锻炼。在05级国贸专业论文设计中,大多数同学都参与到我的科研课题。如虢威同学毕业论文课题“湖北粮食物流产业外资进人现状分析”正是我所主持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湖北粮食物流安全问题探讨”中的部分内容。梁华迪同学的毕业论文题目“湖北省农产品出口贸易现状分析与对策”同样是我参与的省级项目——“中国农产品国际营销环境研究”中的一个分支。在没有参与论文课题申报前,多数学生对论文的架构、国内外研究现状和论文研究目的是模糊的,对收集的资料也不假思索地填充在论文中。论文没有太强的逻辑性,中心也不突出。通过反复指导并阐述自己在科研论文所表达的观点以及课题研究所要实现的目标,启发引导学生思考,帮助他们归纳提炼论文所要表达的观点,经过多次比较国内外相关论文,激发他们独立研究并找到与课题有关论据,使他们在经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巾得到切实锻炼。这种启发式的指导学生参与科研,并严谨负责地把守论文质量关避免了学生盲目抄袭或草率应付。教师在科研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敬业精神、创新意识、强烈的进取心,往往对学生的创造能力、探索精神、治学态度有着潜移默化的熏陶作用。学生对知识整体把握能力和创新能力在科研过程中得到全面提升。
3.科研有助于提高教师自身素质
专业课的教学内容往往涉及到本专业的多个领域的专业知识。对于国际贸易专业教师而言,需具有宽广的知识,能够将专业课教学中涉及到的多个领域的知识如国际经济学,国际商法,国际金融,国际商务管理,国际贸易实务,WTO规则等融会贯通。而要做到这些的前提则必须在科研工作中不断了解国内外的最新动态,不断积累丰富的研究成果资料,了解技术发展的现状和趋势,这样才能将专业最新的前沿带进课堂。大学专业教学内容虽有基础性的一面,但其流动性,变异性最强。确保教师和学生一起站到最前沿,其保证就是大力开展科学研究。教材作为知识的载体和传播者,是教学活动中的重要依据,它包含教学的内容并反映学科的最新进展。《外贸函电》是我校双语教学的示范课程,身为主讲教师,在对该课程近40本国内外教材深入学习同时,不断总结并探索新的教学内容,大胆摒弃国内诸多《外贸函电》教材中已完全过时教学内容,例如,电传的格式及运用根据学科发展,把电子商务运用及电子邮件的运用充实到教学中,并主编了《商务英语函电教程》。在完成这本教材的同时,视野开阔了,创新意识、实践精神、独立探索的能力得到提高。由此可见,科研是提高教师自身素质,增强教师底蕴的重要途径。
论文摘要:本文将从中国粮食问题入手,对加入WTO中国粮食面临的新的国际贸易情况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一、中国粮食问题的基本概况
目前,我国粮食消费结构主要是由口粮消费、饲料用粮、工业用粮和种子用粮等四部分组成。其中。种子用粮占整个粮食消费的比例很小,对粮食需求影响不大,而其余三部分的用量较大。
1.口粮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食物结构的改变,居民直接粮食消费数量逐年减少,1993年以后粮食消费量逐年下降,到2002年仅为2.2亿吨。而同年粮食总产量为4.57亿吨,直接消费仅占粮食总产量的49.1%,我国粮食消费已经呈现口粮消费与其他消费各占一半的局面。
2.饲料工业用粮
目前,全国工业饲料用粮总产量达到6800多万吨,已跃居世界第二位。据专家测算,我国现代工业饲料中消耗的粮食比例约65%。按此比例计算,所消耗的粮食已高达4400万吨以上。但是饲料用粮总的来说在粮食消费总量中占的比例较小,只有8.7%。
3.工业用粮
因为粮食价格低廉,酿造、制药、米粉、味精和副食品等加工企业大量增加粮食的消耗量。发酵工业中味精、柠檬酸、酶制剂、酵母、淀粉糖等产量1980年为25.3万吨,1998年为166.3万吨,从1990年至1998年共增长了2.4倍。白酒行业每年生产白酒600万吨,以每市斤白酒耗粮3市斤计算.就需要消耗粮食1800万吨。工业用粮占粮食消费总量超过四成,为42.2%,在我国粮食消费中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可见我国几年粮食消费增加主要是工业用粮增加所致。
二、WTO框架对中国粮食贸易的影响
我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未来农业发展政策将置于WTO的框架之下,农业管理部门必须减少对部分农产品市场的干预和保护。这对基础脆弱的我国农业而言,在短期内无疑将遭遇较大的冲击。我们如何按照WTO的基本框架,未雨绸缪,适时调整农业生产和贸易政策,以趋利避害就成为当务之急。
农产品贸易纳入WTO管理后,各国以价格支持为主的传统保护方式出现了重大调整。1996年美国制定了《联邦农业发展与改革法》对以前的农业政策作了重大修改。7年内将逐步取消对农场主有关价格和收入支持方面的一切补贴;设立“生产灵活合同补贴”来代替原有价格支持补贴;取消农作物耕种面积;提高了政府贷款利率,取消农场主拥有的储备计划。欧共体则对原有的共同农业政策进行系统改革,通过降低农产品价格刺激消费并冻结一部分谷物耕种面积以控制生产,实施了保护和开发环境的农业保护政策等。
三、WTO框架下中国粮食政策选择
(一)要把粮食作为贸易保护的重点
首先要尽可能地给粮食保留较高的关税水平。如果粮食关税要价太低,国内生产的粮食无法与国外粮食竞争,稳定国内粮食生产的目标就难以实现。其次,要主动地调整农产品进口关税结构,建立合理的农产品关税体系。目前我国农产品关税税率设置很不合理,粮食等大宗商品进口数量很大,但关税很低,而许多小商品进口数量较少,关税设置却很高。在进入WTO的谈判中.在关税减让和非关税措施转换时,我们应采取“放小保大”原则。再次,采取关税配额政策,对配额内的粮食进口征收低关税甚至于零关税,对超过配额的粮食进口征收高关税。
(二)加大对粮食市场宏观调控力度
一是从主导市场出发,着重抓好粮食的吞吐工作,以省或中心集散地为单位,建立粮食储备周转机构,及时有效地发挥调控粮食市场的职能。二是加强仓储设施建设,提高粮食吞吐能力和调控市场的余地。三是中央政府应作为行政领导者和法律中介人,强化粮食产区与销区的权益责任,协调好产销关系。四是注意调整粮食收购比例。五是各级政府应重视对广大农户的市场信息引导和生产科技服务,合理组织农业生产。
(三)加强粮食风险基金建设
目前,我国农业保险制度还不完善,农业保险水平还很低.农业保险运行远远不能适应WTO框架下农业发展的需要。因此,农业宏观政策要高度重视农业保险问题,把农业保险制度和体系建设列入政府农业宏观政策的议事日程,建立符合我国实际的农业保险制度和体系,充分发挥农业保险在农业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
四、总结
论文摘要:从美国近几年制定的一系列国内法案的内容开始,通过分析论证其立法目的,讨论其对当今国际贸易以及多哈回合的影响,然后从.WTO的层面上来阐述其自身应采取的措施,最后得出结论:像美国这样的发达国家,利用国内立法以及WTO的规则来保持自己在国际贸易中的优势地位,同时来阻碍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
一、美国国内三部法案简介
(一)2005年能源政策法案
2005年8月份,美国通过了一部有关能源的法案。表面上看似乎这只是一部鼓励各种各样的能源公司进行生产而给予补助金和优惠政策的法案,但实际上它还有更隐含的一层目的,要鼓励提高能效和扩大再生能源计划以及鼓励生产乙醇等汽油添加物。
(二)2007年能源独立与安全法案
在美国的《能源政策法案》成立并实行了两年之后,美国又通过了一部有关汽车的能耗标准和其国内可再生燃料的生产标准的法案,美国第一次以立法的方式来确定这些标准,它被命名为《能源独立与安全法案》,简称为《新能源法案》。《新能源法案》从表面上来看是针对汽车行业及石油开采与加工行业的,规定了高效利用汽油、节能减排以及开发新能源等目标.但实际上这部法案的影响范围远远不止于此。
与旧的能源法案相比,《新能源法案》详细规定了生物燃料乙醇的年使用量,这意味着美国的汽车要更多地使用含有乙醇的混合型汽油。这种能源主要的原材料就是玉米淀粉,所以此法案不仅调整了车辆的能耗标准,更重要的是影响了全世界的玉米市场。
(三)2008年食物储备与能源法案
2008年6月份,《新能源法案》生效半年后,《食物储备与能源法案》出台了。该法案的立法目的是:“可持续性的农业发展”。
虽然前一个法案规定了给予玉米巨额的补贴.不过这一法案给予的补贴更高.并且第七章整章规定了研究性补贴,这实际上是把玉米补贴上升到了一个新的层次,那就是为了研究更为环保、更能节能减排的能源而提供的补贴。
二、美国国内法案立法目的及对国际贸易造成的实际影响
(一)美国国内法案之立法目的
“温室效应”、“全球变暖”已经成了不容争辩的主题。但是对于这一主题的科学性又有多少?现在已经有相当一部分世界著名的科学家发表声明说此种论调是没有科学根据的,“温室效应”不是科学.而是一种“宣传”、这背后涉及到太多的政治的因素。
笔者认为美国的这种做法是利用了“全球变暖”、“节能减排”等辞藻.从而使自己的行为“合法化”,进而控制全球粮食市场。美国利用第一个法案来引起“环保”的呼声高涨.然后用第二个法案来令到全球玉米价格上涨,再用第三个补贴使自己的玉米价格十分便宜,这使各国的玉米市场以及玉米行业都受到了非常严重的损害。
(二)使美国巨额补贴“合法化”
WTO协定的多边贸易协定项下的附件1A中有11个特殊协议,《农业协议》就是其中之一。在《农业协议》的附件二中规定了有关农产品补贴削减承诺的例外条款,附件二的第二条;“用于研究,包括一般研究或有关环保的研究,以及有关特定产品的研究项目。”也就是说研究性补贴,包括有关环保项目的研究性补贴是不受农产品削减承诺约束的。由此可见,美国利用其长远的战略性眼光来钻WTO多边贸易体制的“空子”。正因为如此.美国每年给予玉米及其他的相关农作物高额的补贴,却罕有国家向WTO的DSB(争端解决机构)提请磋商。
(三)阻碍多哈回合谈判
WT()的多哈回合是以发展为主题的回合.该回合到目前已经历了9个年头.谈判一直收效甚微,因为其受到了多方面的阻碍而进程缓慢,于2006年至2008年多次陷人僵局而中止谈判。在去年的9月份,多哈回合谈判再次重新启动,声预定于今年之内完成谈判。实际上,多哈回合之所以困难重重,是因为发达国家对于其既得利益的保护,不想过多地给予发展中国家优惠,因此令到多哈回合举步维艰。
此轮回合最重要的议题就是农业和非农产品市场准入这两个方面,其最大的症结就在于发达国家在农业补贴的问题上却始终不肯让步,而其中.作为世界上的超级大国美国也通过国内立法来阻碍多哈议程中的谈判进展。虽然在乌拉圭回合之后,美国给予了一定的农业补贴削减.但依然达不到发展中国家所希望的标准,更何况2008年的农业补贴无疑于使得多哈回合谈判雪上加霜。并且各发达国家之间也各自为政,形成了一种“囚徒的困境”,并不希望自己首先对补贴进行大幅的削减,而美国利用其大国优势,对谈判进程百般阻挠,所以国内有学者认为今年以内多哈回合难以得到结果。
(四)损害了各国的贸易利益
美国对其玉米的巨额补贴自然会对其他国家造成严重影响,比如说加拿大和巴西。加拿大每年要从美国进口大量的玉米,美国的补贴使得加拿大的农业受到冲击,农民遭受损失;而巴西也是世界上生产玉米的大国,美国的补贴令巴西的农产品出口受到严重影响。
加拿大于2007年1月份向DSI3投诉美国的农业补贴.巴西在2007年7月份也向DSB提出了申请,这两个案子中国都做了第三方,并且后来两案合并为一个案子。该案作为第三方的国家众多,包括阿根廷、澳大利亚、日本、智利、印度、墨西哥等,欧共体也作为第三方参与其中。DSB于2007年12月17日正式决定设立专家小组,而两天之后美国《新能源法案》就正式签署生效了,至2010年年初,此案仍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进展。
中国于今年年初决定对从美国进口的白羽肉鸡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并于2月份对外了初步裁决。中方认为美国的以白羽鸡肉为原料的肉类食品存在着倾销,这使得中国国内肉鸡产业受到实质性的损害,并且美国的倾销与中国肉鸡产业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这表示商务部以后可能会对美国的白羽肉鸡产品执行征收反倾销税。美国尚没有就中国的反倾销措施向DSt3提出异议。
引起这场争端的原因是大量的低价鸡肉涌人中国禽肉市场,所以中国不得不就美国鸡肉采取反倾销措施。归根结底就在于美国的鸡饲料非常的便宜,因为作为鸡饲料的主要原料的玉米非常便宜,这还是因为玉米巨额补贴。美国的农业补贴不只是影响农产品,还影响到其下游相关产品,这里玉米的补贴是鸡肉的上游补贴。
从这里我们可看出美国玉米补贴对许多国家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并且会产生连锁反应。
三、.WTO应采取的措施
(一)终止农产品协议中的研究性补贴
前面提到.WTO多边贸易协定中的《农业协定》.其中有对研究性协定的豁免,即不受农业补贴削减承诺的约束,笔者认为此规定有不妥之处。
首先,毋庸置疑的就是由于美国的行为导致了严重的后果,如果WTO的DS13不对此加以干涉.那后果将不堪设想。
其次.WTO的特殊协定中还有《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里面的第四部分内容是“不可诉补贴”.也称为绿色补贴。该种补贴分为两种一种是不特定的补贴,即并不针对特定的地区、企业或产业的补贴;第二种是特定的补贴.分为三类:研究性补贴、环保补贴和贫困补贴。我们可看出这与《农业协定》的附件二相似。
值得一提的是“不可诉补贴”已于1999年终止,此类补贴也已成为可被提讼的补贴。虽然《农业协定》与《反补贴协定》并不存在附属关系.两者的地位相同,但笔者认为“不可诉补贴”的终止意味着研究性补贴与环保补贴本身可能具有不合理性,因此将其转为可诉讼的.当发生争端时也可就此问题提讼。而农业补贴亦为补贴的一种,当一国实施了不公平的行为并损害他国利益.当然能够提讼因此.笔者认为应终止农产品协议中的研究性补贴.这样才更加的公平
(二)DSB应提高工作效率
WTO的DSB是根据WTO协定项下的《争端解决谅解书》来运行的,自WTO成立以来已受理了四百多起案件。虽然它的构建是一种突破性的进步,还被誉为“WTO皇冠上的明珠”,但它的缺陷也很明显,笔者认为一个比较突出的缺陷就是效率低下。
如前面提到的加拿大和巴西诉美国农业补贴案。是2007年年初提交给DSB的,直到现在仍未有定论,虽然此案较为复杂,牵连因素众多,但超过三年的时间仍然未能完结,令人不能不为DSB的工作效率担忧。
美国是一个经常利用DSB效率低下这一缺陷的国家,在中国加人WTO后,第一个案子即美国钢铁保障措施案,美国对多个国家出口到美国的钢材实施了保障措施。事实上,美国并不是因为它的理由充分,而是明知道自己会败诉却仍然要采取该种措施,原因就在于为自己国内的钢铁企业争取缓和的时间。因此,WTO应该将如何使它的DSB更具效率放入下次部长级会议的议程之中。
(三)WTO应从“实力取向”过渡到“规则取向”
多哈回合的主题是“发展”,现在阻碍发展的是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的矛盾。细化到多哈回合的议程中就是发展中国家希望发达国家削减自身的农业补贴,而发达国家希望发展中国家降低其国内非农产品市场准人的标准,双方都不肯让步。这种局面是由于过多的政治因素参杂在谈判之中。
从GATT过渡到WTO整个法律框架完善了许多,诸多论著都将其描述为从“实力取向”过渡到“规则取向”。实际上政治因素仍然充斥着整个WTO多边体系。虽然WTO避免不了其内部仍具有“政治”的成分,并且这种成分处于主导的地位,但WTO的整个发展方向应该是更加的法律化。而美国利用“温室效应”、“全球变暖”的政治因素来影响法律因素,这是与WTO的最根本精神背道而驰的。
WTO由众国家组成,国家之间地位平等,WTO也并没有一个高于国家,从而对国家进行管辖的机构的存在,所以政治因素的影响在所难免,但总的发展方向不应被左右。美国的此种做法是在“开倒车”,阻碍WTO在其正确道路上的前进。若WTO能够更偏向于“规则取向”,就能使国家之间的贸易更趋于公平,更加良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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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浙江省文化产业发展规划(2010-2015)[OL]..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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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毛向南.中国对外文化贸易的现状与发展研究[D].东北财经大学硕士论文,2010-12-01.
基金项目:2013年度浙江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浙江民营企业对外文化贸易研究”(编号:2013C25073)。
作者简介:
论文内容摘要:近年来,非产品相关的PPM标准、动物福利法案和企业责任成为发达国家构筑贸易壁垒的新方式,这种从基于“产品”的贸易限制到基于“过程”的限制,将对我国的对外贸易产生巨大的负面影响。我国企业必须调整战略布局,积极应对新形势下的国际贸易壁垒。
国际贸易壁垒的新发展
(一)非产品相关的PPM
PPM的全称是processesandproductionmethods,指产品的生产过程和生产方法应符合特定的技术要求或标准。OECD根据产品对于环境的影响把PPM分为两类:如果一种生产过程和生产方法会影响到产品的最终属性,并且使得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对环境造成负面影响,则被称为产品相关的PPM;如果一种生产方法本身对环境造成了损害,但是并未影响产品的最终性能,产品在使用过程中仍然是环保的,则被称为非产品相关的PPM。
在1993年的美墨“金枪鱼”一案中,WTO对于非产品相关的PPM持明确的排斥态度。但是仅仅5年之后,在与其相似的“虾与海龟”一案中,美国对来自泰国等国的虾及虾制品采取禁止进口措施,其理由是:用细密的拖网来捕捞虾的过程可能会误伤美国所保护的海龟。从而影响到了海龟这一国际濒危物种的生存。而上诉机构对该理由并未提出异议,反而认为美国的贸易限制措施符合GATT所规定的例外情况。
(二)动物福利法案
动物福利壁垒是指在国际贸易活动中,一国以保护动物,或者以维护动物福利为由,制定一系列动物保护或者维护动物福利措施,以限制甚至拒绝外国货物进口,从而达到保护本国产品和市场的目的。
近年来,动物福利得到了西方政府的普遍认可,欧美等国家都相继制定了动物福利法,将动物福利引入国际贸易领域,以此作为进口农产品的一个重要标准。2003年2月,世界贸易组织农业委员会提出的《农业谈判关于未来承诺模式的草案》,将“动物福利支付”列入“绿箱政策”中,这等于在一定程度上承认了动物福利在贸易中的地位,为一些西方国家进一步提出某些国际农产品贸易的动物福利规则创造条件。
(三)企业责任
所谓“企业社会责任”,是指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的责任除了追求利润外,也应该考虑相关利益人。其中,雇员利益是企业社会责任中的最直接和最主要的内容。SA8000是全球第一个可用于第三方认证的企业社会责任国际标准。SA8000认证要求企业不使用童工、不强迫劳动、不干涉员工信仰和风俗习惯、至多每周工作48小时等。
2004年,欧美国家把企业社会责任与国际贸易挂钩,在5月强行对中国出口企业推行国际企业社会责任标准(SA8000)认证,对中国出口企业造成了一定影响。
新形式贸易壁垒带来的影响
相对于传统的技术性贸易壁垒而言,上述三种新形式的贸易壁垒在性质上已经发生了变化。也就是说,发达国家现在并不仅仅是以产品在本国的消费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为理由予以实施贸易限制,也开始努力地试图对于出口国如何组织和实施生产拥有一定的话语权。
(一)对于WTO可能产生的影响
WTO的非歧视原则是多边贸易体制的基石,非歧视原则主要由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等条款具体地体现出来。最惠国待遇意味着各成员在贸易上拥有平等的地位,规定给予其他成员产品的待遇不得低于给予任意成员方相似产品的待遇。国民待遇则要求对进口和国内生产的相似产品给予相同待遇。
非歧视原则是以“相同产品”作为适用对象的。两种产品只要是被认定为“相同产品”,那么就可以使用以上这些原则,一国就无权对其中任意一种产品施以数量限制、禁止进口等歧视性的待遇。如果非产品相关的PPM、动物福利问题、社会责任问题逐渐被应用到贸易限制中来,WTO的“相同产品”概念将面临着巨大的挑战,贸易限制措施的泛滥将不可避免。
(二)对于传统自由贸易理论的影响
如今,传统的要素禀赋理论已经扩展到以技术为基础的成本优势、区位优势、政府政策导向优势等领域。诸如污染的消纳能力,天气气候的不同等环境差异、劳动力成本以及动物福利等都与比较优势密切相关。
一国应该有权利决定如何安排生产,只要这种生产方法上的差异没有明显的负外部性。在非产品相关的PPM、动物福利、社会责任这三个问题中,最易产生负外部性的无疑是第一个。环境污染往往会产生很强的负外部性,损害人类的共同利益。但并非所有的环境问题都是如此。
例如,农业生产方法在水资源充足的国家和干旱的国家可能大不相同,工业生产过程的污染控制级别则取决于该国工业聚集地的人口密集程度,资源获取的具体方法取决于该国的自然资源禀赋情况,产品循环利用的水平取决于主要资源和可回收的次要资源的供给数量。因此,一国采取何种PPM,环境管制的严厉程度应取决于一国的环境资源禀赋,进口国无权要求出口国的产品遵守进口方境内的所有PPM标准。
同样,在生产过程中能够在多大程度上体现对动物的保护,能够为员工提供多少福利,应该由各个国家根据各自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情况予以确定。在经济水平较为低下,对人的基本生活需求都难以保证的前提下,要求发展中国家将过多的资源放在关注动物福利上是不现实,也是无效率的。
(三)对于我国对外贸易的影响
从基于“产品”的贸易限制到基于“过程”的限制,对于中国的对外贸易无疑将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因为我国与外国在生产工艺等各方面的差异是客观存在的,在“生产过程”中,差异更大、所涉及的环节更多,更加防不胜防。我国的中药单就产品的品质而言,其优势和竞争力是无与伦比的,但现在许多中药的制药方法却遭到批评和抵制,中药的疗效世人皆知,但中药的出口却屡屡碰壁,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动物的福利没有得到保障。另外,企业责任对于大多数国内企业而言是个新名词,如果不及时调整,这足以让这些企业举步维艰。珠江三角洲的很多企业已经因为SA8000认证不合格而导致其出口产品遭到外商拒绝。
新形势下我国应对国际贸易壁垒的对策
(一)必须以WTO为依托
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该由出口国权衡眼前的经济利益同未来的长期利益后根据具体国情作出选择。动物福利等问题是值得关注的,但是贫穷就是合意的吗?在这些问题上,每一个国家都有权利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制定一个灵活的时间表。
同时,发达国家在经济发展初期,并没有也不可能去过多地关注这些问题,虐待童工、污染环境等做法在这些国家进行资本原始积累的过程中可谓屡见不鲜。在这些国家通过这些手段获得了经济的繁荣和国力的大大增强之后,他们逐渐开始产生了对于环境等社会问题的新的诉求。在此时,以更为严格的要求去约束经济上处于起步阶段的发展中国家,是不合适的,而且也是不公平的,发达国家理应为此担负更大的责任。
(二)必须调整战略布局
出现这些问题,说明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还存在着巨大的差距。这种差距本来就是存在的,只不过原来这些差距不会在贸易过程中得以体现。在生产过程中的各种细节,我国必须努力地向国际标准看齐。
从我国目前的比较优势而言,仍然是以低廉的劳动力成本为依托,技术含量过低。低价竞争依然是我们的核心思路,这意味着当出现各种限制,无法从低廉的劳动力,低廉的生产成本上发掘更多的比较优势时,我们开始觉得有些力不从心,捉襟见肘。因此,积极的战略调整,产品的高附加值才是应对这一系列问题的根本解决之道。
从当前来看,要引导企业有效地规避近期出现的这些风险,还需政府部门发挥更大的职能,为企业提供更多的信息和指导,以便企业能够顺利地完成生产方式的转变,更好地应对新的贸易壁垒。
参考文献:
1.胡江艳.动物福利对我国农产品贸易的影响及对策[J].生态经济,2006(2)
论文关键词:产业内贸易,指数,协整分析
一、引言
自1972年12月,中澳正式建交之后,两国的经贸合作路径不断拓宽,水平逐年提升。截止到2008年,中国已成为澳大利亚第二大贸易伙伴,是澳大利亚第二大出口目的国和第一大进口来源国。在货物贸易上,中国为澳大利亚第二大货物贸易伙伴,货物贸易额占澳大利亚货物贸易总额的15.1%。期间中澳两国农产品贸易虽有波动,但贸易总量呈上升趋势,自1996年起,双边的农产品贸易年均以9.97%的速度增长,2009年,中澳农产品贸易总额达到15.37亿美元,其中中国从澳大利亚进口的农产品为9.84亿美元,中国向澳大利亚出口的农产品总额为5.53亿美元。随着中国经济的将快速发展,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需求,使得我国在各种农产品的进口方面大大增加。可以预见,未来中澳两国的农产品贸易仍将有巨大的发展空间。
近年来,国内学者对农产品产业内贸易日益关注。所谓产业内贸易是指同一产业内部差异品的交换及中间品的交换,也就是在某一时期出口某种产品的同时又进口同种同类产品。与强调比较优势等的产业间贸易不同,它与规模经济、产品差异化、偏好相似性、需求多样化和跨国公司的迅速发展等有着密切关系。[2]就中澳农产品双边贸易而言,各位学者的研究结果显示:中澳农产品贸易整体而言产业间贸易占优势,产业内贸易水平不高,双方农产品贸易互补的特征明显。但对中澳各章节农产品进行产业内贸易研究的较少;另一方面,结合产业内贸易指数与产业内贸易的影响因素做实证分析的很少,故本文将按照HS体系的细分农产品目录,在测算中澳农产品产业内贸易指数基础上,分析两国农产品产业内贸易的发展水平,并对影响中澳农产品产业内贸易的因素进行实证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二、中澳农产品的产业内贸易衡量及数据
(一)中澳农产品的产业内贸易衡量
中澳农产品产业内贸易的分析将以产业内贸易指数为基础,产业内贸易指数可以衡量一国产业内贸易的发展水平,直观地反映一国产业内贸易的现况。本文选取格鲁贝尔-劳埃德指数进行分析,指标如下:
GLIi=1-{|Xi-Mi|/(Xi+Mi)}
i指中国农产品贸易行业中第i个农产品行业,以Xi和Mi分别表示其出口和进口;当此值越接近1,则表明该类农产品贸易模式越倾向于产业内贸易,越接近0表示该类农产品贸易中产业间贸易越重要。一般情况下,GLIi>0.5时,产业内贸易占优势;GLIi时,产业间贸易占优势。
(二)中澳农产品产业内各贸易指数定量数值
本文所用数据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年鉴、世界银行网站以及联合国的商品贸易统计数据数据库(UNCOMTRADE),农产品具体分类根据联合国《国际贸易标准分类》HS1996准则。其中HS01到HS24以及其他部分章节为农产品的商品目录,据此得出各章进出口农产品数值,选择年份为1996至2008年。
三、中澳农产品的产业内贸易实证研究结果
(一)中澳农产品产业内贸易指数测算(G-L指数)
表1:中澳各章农产品产业内贸易G-L指数
G-L指数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平均值
hs01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hs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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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40
0.0000
0.0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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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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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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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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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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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3
0.0015
0.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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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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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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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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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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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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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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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22
0.8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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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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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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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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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
0.0001
资料来源:笔者根据UNCOMTRADE数据计算整理得出
表1是中澳按HS分类的各章农产品在1996—2008年的产业内贸易指数。十三年中,产业内贸易指数多数年份在0.5附近的是HS03(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HS08(食用水果及坚果;甜瓜或柑桔属水果的果皮)、HS11(制粉工业类品)和hs22(饮料酒及醋),说明这几章农产品在中澳贸易中以产业内贸易为主;产业内贸易指数历年都低于0.5的有HS01(活动物)、HS02(肉及食用杂碎)、HS04(乳品;蛋品;天然蜂蜜;其他食用动物)、HS05(其他动物)、HS09(咖啡、茶叶和调味香料)、HS10(谷物)、HS15(动物植物油脂;蜡和食用油脂)、HS16(鱼、甲壳类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的制品)、HS20(蔬菜、水果、坚果或植物其他部分制品)、HS24(烟草、烟草及烟草代用品的制品),这十章农产品在近些年的中澳贸易中主要是产业间贸易,其中HS01(活动物)为完全的产业间贸易,我方只有进口没有出口,HS02(肉及食用杂碎)、HS10(谷物)、HS24(烟草、烟草及烟草代用品的制品)这三章也接近完全产业间贸易;从各章农产品在这十四年的平均值来看,平均产业内贸易指数在0.5以上的在24章中占了3章(HS03、HS08、HS22),说明在中澳农产品贸易中,以产业内贸易为主的农产品种类比较少,主要还是以产业间贸易为主。
从表2可知,就农产品总体而言,中澳农产品产业内贸易指数一直远远低于0.5,说明中澳总体农产品产业内贸易还很低,仍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同时简均产业内贸易指数大于加权平均指数,说明产业内贸易指数较高的农产品在中澳双边贸易中的比重较小,各品种农产品贸易发展很不平衡。
表2:1996—2008年中澳农产品产业内贸易指数简均及加权平均值
G-L指数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简均
0.2264
0.2370
0.1830
0.2111
0.2117
0.2091
0.2404
0.3291
0.2780
0.2645
0.2477
0.2597
0.2421
加权平均
0.0248
0.0416
0.0478
0.0527
0.0407
0.0499
0.0596
0.0866
0.0558
0.0653
0.0679
0.0800
0.0993
资料来源:笔者根据UNCOMTRADE数据计算整理得出
(二)中澳农产品产业内贸易发展的影响因素实证分析
1.模型的构建和变量的选择
基于上一节对中澳农产品产业内贸易指数的测算,并考虑数据的可得性,本文主要选取经济规模、经济规模差异、人均收入差异以及对外开放度这几个变量对中澳农产品产业内贸易的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变量定义和预测符号见表3:
表3:变量定义和预测符号
解释变量及缩写
贸易对外开放度(X1)
人均收入差异(X2)
经济规模差异(X3)
经济规模(X4)
变量含义
对外贸易总额占GDP的比重
两国人均国民总收入的之差的绝对值
两国国内生产总值之差的绝对值
两国国内生产总值之和的平均值
理论预测符号
+
—
—
+
按照选取的变量,我们建立一个多元线性模型,本文主要采用线性模型,Y代表了中澳农产品产业内贸易指数,回归方程设定如下:
LNY=C+aLNX1+bLNX2+cLNX3+dLNX4+u
2.实证分析过程及结论
根据选取的时间序列数据,运用EviewS3.0软件,采用最小二乘法对上述方程进行回归分析,过程如下:
(1)变量的平稳性检验
因为对数据取自然对数不改变原变量的协整关系,且能使变量的趋势线性化,从而消除时间序列数据中存在的异方差问题,故对所有变量进行自然对数变换,记为LNY、LNX1、LNX2和LNX3,LNX4,在对各变量进行协整检验之前,必须保证变量同阶平稳,因此我们首先利用ADF检验方法对其进行单位根检验来判断各变量的平稳性。运用Eviews3.0计量软件对各变量进行平稳性检验结果如表4。
表4:变量平稳性检验
变量
检验类型
ADF统计量
10%显著性水平下的临界值
DW值
平稳性
LNY
(C,0,3)
-0.325885
-2.7822
2.507203
不平稳
LNY
(C,0,3)
-2.670921
-2.8169
2.022036
不平稳
2LNY
(0,0,3)
-3.167349
-1.6415
2.940273
平 稳
LNX1
(C,0,3)
-2.649180
-2.7822
2.430897
不平稳
LNX1
(C,0,3)
-0.257102
-2.8169
1.574552
不平稳
2LNX1
(C,T,3)
-7.739885
-3.6280
2.113569
平 稳
LNX2
(C,0,3)
-0.224653
-2.7822
1.707847
不平稳
LNX2
(C,T,3)
-3.202106
-4.1961
2.871395
不平稳
2LNX2
(C,T,3)
-2.520729
-2.8640
2.628248
平 稳
LNX3
(C,0,3)
1.419446
-2.7822
2.218630
不平稳
LNX3
(C,T,3)
0.853907
-4.1961
2.005454
不平稳
2LNX3
(C,T,3)
-9.349373
-3.6280
2.861837
平 稳
LNX4
(C,0,3)
5.431868
-2.7349
1.440196
不平稳
LNX4
(C,0,3)
-0.051755
-3.3350
2.067409
不平稳
2LNX4
(C,0,3)
-2.537682
-2.8640
2.500471
平 稳
注:表示二阶差分算子;检验形式(C,T,L)中C、T、L分别表示单位根检验方程包括时间截距项、趋势项和滞后除数;对于时间截距项和趋势项,c表示检验的模型有该截距项,0表示没有趋势项;滞后除数对应的数字表示滞后的阶数。L表示检验所采用的滞后阶数,加入滞后项是为了使残差项为白噪声。
由上表可知,变量LNY、LNX1、LNX2和LNX3,LNX4的水平序列都不能拒绝单位根假设,说明存在单位根,故它们的水平序列都是不平稳的;而它们的一阶差分序列都不能拒绝单位根假设,说明存在单位根,故一阶差分序列都是不平稳的;它们的二阶差分序列都拒绝单位根假设,说明原序列二阶差分序列不存在单位根,故它们的二阶差分序列都是平稳的,即都是I(2)序列。由于协整关系只存在于同阶单整的时间序列之间,所以我们判断LNY、LNX1、LNX2和LNX3,LNX4之间可能存在协整关系。
(2)协整检验与分析
若所涉及的变量都是二阶差分平稳(I(2))的,且这些变量的某种线性组合是平稳的,则称这些变量之间可能存在协整关系,它反映了所研究变量之间存在一种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本文采用基于回归残差的EG两步法,对服从同阶单整的变量的协整关系进行检验,首先对各变量进行多元线性回归,结果如下:
Lny=-19.38402-0.323030lnx1-0.489641lnx2+0.772156lnx3-0.010257lnx4
t=(-1.743991)(-0.652810)(-0.531338)(0.894049)(-0.006965)
R=0.829255F=9.713399DW=1.994691
通过对各变量进行回归并对其残差序列平稳性检验,从表5可以看出,残差序列为平稳序列,该协整关系成立。
表5:残差序列单位根检验
ADF Test Statistic
-2.829191
1% Critical Value*
-2.8270
5% Critical Value
-1.9755
10% Critical Value
-1.6321
从方程估计的结果看,可决系数为0.829255,模型拟合情况比较理想,同时DW=1.994691接近于2,所以不存在自相关性,但可以看出R2较高,但t值都不显著,且部分变量的符号与预测的值并不相符,故我们针对各解释变量进行多重共线性检验,根据简单相关系数确法定多重共线性的严重程度。
表6:解释变量多重共线性检验
LNX1
LNX2
LNX3
LNX4
LNX1
1.00
0.464557
0.875364
0.884595
LNX2
0.464557
1.00
0.554516
0.684480
LNX3
0.875364
0.554516
1.00
0.980105
LNX4
0.884595
0.684480
0.980105
1.00
从表6可得lnx3与lnx4的相关系数为0.98,接近完全线性相关,但我们知道多重共线性不是存在与否的问题,而仅仅是程度问题,于是在考虑到所设模型的精确性又不致严重损害模型完整性的前提下,将变量lnx3剔除,再对余下的变量进行协整检验,回归模型如下:
lny=-26.68824-0.521617lnx1-1.1864991lnx2+1.270347lnx4
t=(-3.581580)(-1.193036)(-2.440868)(3.753548)
从表7可以看出,通过对其残差序列进行单位根检验,发现其残差序列通过平稳性检验,可知各变量间存在协整关系。
表7:残差序列单位根检验
ADF Test Statistic
-2.725897
1% Critical Value*
-2.9075
5% Critical Value
-1.9835
10% Critical Value
-1.6357
从方程估计结果看,可决系数为0.812195,模型拟合情况比较理想,DW=1.928957接近于2,所以不存在自相关性,各变量的t值也较显著。针对该模型回归结果,可得以下结论:经济规模对双边产业内贸易的发展有着较大的影响作用,中国与澳大利亚GDP的均值每提高1%,产业内贸易就增加约1.27个百分点,说明市场规模扩大有利于中澳双边产业内贸易的发展,这也充分验证了规模经济理论。至于两国间收入水平差异对双边的农产品产业内贸易负相关,即收入水平差距每提高1%,产业内贸易就降低约1.19个百分点,因为收入水平有较大差异,则两国间的需求结构重叠部分就下相对较少,继而导致产业内贸易水平较低,也完全符合需求偏好相似理论;至于变量贸易对外开放度的符号与预测的值并不相符,考虑到农产品的贸易受保护的程度较高,诸如农产品保护政策、技术贸易壁垒等,所以对外贸易的开放程度并不能真实反映农产品贸易的开放程度,存在数据失真的情况,故而符号与理论预测值不符。
(3)格兰杰检验与分析
由协整检验结果知道,中澳农产品产业内贸易与经济增长与经济规模、人均收入差异以及对外开放度之间存在长期的均衡关系,但是这种均衡关系是否构成因果关系及因果关系的方向如何,尚需要进一步验证。本文采用Granger(1969)提出的因果关系检验法来解决这一问题。检验结果见表8。
表8: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结果
Null Hypothesis:
Lags
F-Statistic
Probability
LNX1 does not Granger Cause LNY
1
3.68438
0.08713
LNY does not Granger Cause LNX1
1
2.29428
0.16415
LNX2 does not Granger Cause LNY
2
0.22060
0.80827
LNY does not Granger Cause LNX2
2
19.4448
0.00239
LNX4 does not Granger Cause LNY
3
5.46283
0.09839
LNY does not Granger Cause LNX4
3
1.45821
0.38202
根据上表可知,(1)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下,贸易对外开放度是中澳农产品产业内贸易的Granger原因,说明贸易对外开程度的加大有助于中澳农产品产业内贸易的开展,而不是相反,也不存在互为因果的情况。(2)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下,两国人均国民总收入的差别与中澳农产品产业内贸易互不为Granger因果关系。(3)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下,两国国内生产总值是中澳农产品产业内贸易的Granger原因,说明两国经济增长促进了双边农产品产业内贸易的发展,而不是相反。
四、结论
上述实证分析表明:第一,从总体水平上看,中澳农产品产业内贸易水平较低,以产业间贸易为主;从各章节农产品看,只有HS03、HS08及HS22章农产品产业内贸易贸易水平较高,其余大部分较低。第二,从影响因素看,中澳间规模经济对农产品产业内贸易的贡献较大,成正相关,而收入差距对中澳农产品产业内贸易有负的影响,但由于农产品贸易保护壁垒的存在导致贸易对外开放度对其影响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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