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27 16:55:0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金融保险业论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论文关键词:产业分类,金融保险业,国际标准产业分类,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金融部门的发展与金融保险业数据紧密相连,而金融保险业数据是否合理根本上取决于金融保险业分类的合理性。合理的金融保险业分类为金融部门的正确决策奠定基础。显然,依据最新国际标准改进我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金融保险业的分类,对完善金融保险业具有重大意义。
本文对当今世界上应用最广泛、最有借鉴意义的分类之一——国际标准产业分类(InternationalStandard Industrial Classification of All Economic Activities ,简称ISIC)中金融保险业分类情况进行了介绍与分析,随后对我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金融保险业分类现状进行分析,最后结合国际标准产业分类的分类特点对我国分类提出建议。
一、联合国ISIC中的金融保险业分类
ISIC由联合国统计委员会设计,是国际范围内广泛认可的关于经济活动的分类。它为各国产业分类设计提供了可参考的标准框架,使世界各国的产业分类更具一致性和可比性。本文第一部分首先介绍联合国ISIC中的金融保险业分类,包括对ISIC从产生至今各版本中金融保险业的分类情况的分析。
(一)联合国ISIC Rev.4之前各版本中的金融保险业分类
1.ISIC 1948版和ISIC Rev.1中的金融保险业
在ISIC1948版中金融保险业包括在部门6(商业)中,部门6(商业)共包括四个主组,分别是:61(批发和零售贸易)、62(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63(保险)和64(房地产)。其中主组62(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和主组63(保险)是对金融保险业的分类,具体情况如下:
62(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包括银行和相关金融机构,例如货币交易所,清算联合会,国外银行业务公司和外国银行;银行外的信用机构,例如再贴现和金融机构,抵押公司,工业贷款机构,农业信用,销售金融和工业信用公司以及个人信用公司;合作信用社;投资公司;控股公司;证券经纪商和交易商;金融证券包销商;证券交易所和交易结算所;金银交易所和其他金融机构,例如从事专利购买和专利执照的机构,为保护证券持有者而设立的公司。
63(保险)包括各类保险;人寿险,火险,海运险,意外险,健康险,产权险期刊网,金融责任险,伤亡险,忠诚险和担保;保险商和经纪商;保险服务机构;对保单持有者的咨询活动;保险处理商。
在ISICRev.1中,对部门6(商业)的设置与具体分类与ISIC1948版中完全一致。在这两个版本中并没有对金融保险业的整体描述与定义,也没有介绍专门针对于金融保险业的分类规则。而且在主组之下也没有更详细的分组。这种过于简单的分类一方面是由于ISIC建立之初分类不够系统完善,另一方面也与当时金融保险业发展状况有关。
2.ISIC Rev.2中的金融保险业
ISIC Rev.2较之前版本有较大改动,它把之前版本的三级分类体系修改为四级,具体到金融保险业,原部门6(商业)被进行拆分已不存在,金融保险业被重新划分在主要部门8(金融,保险,房地产和商业服务)中。主要部门8(金融,保险,房地产和商业服务)共包括三个部门,分别是:81(金融机构)、82(保险)和83(房地产和商业服务)。其中部门81(金融机构)和82(保险)是对金融保险业的分类,具体情况如下:
部门81(金融机构)下设三个组,分别为8101(货币机构)、8102(其他金融机构)和8103(金融服务)。其中8101(货币机构)包括中央银行,商业银行和其他拥有可由支票转换或可用于付款或需要时可用的存款的银行。8102(其他金融机构)包括储蓄银行;除银行外的信用机构,例如储蓄和贷款联合会,农业信用机构,工业发展银行,再贴现和金融机构,个人信用机构,贷款中介和经纪商;信托公司;投资公司和投资信托;证券和商品经纪商,交易商和包销商。8103(金融服务)包括外汇交易商;主要从事支票兑换现金、支票交易和无风险存款出借的单位;证券交易所,商品交易所和金银交易所;投资调查和顾问;股票配额服务;租赁和专利经纪和许可。
部门82(保险)包括所有类型的保险,例如人寿险,火险,海运险,意外伤害险,健康险,产权险,金融责任险,伤亡险,忠诚险和担保;保险商和经纪商;保险服务机构;对保单持有者的咨询活动;保险处理商;独立组织的养老基金(超额年金)。
ISIC Rev.2中的金融保险业分类相比于之前版本略有改进,但改动不大。分类情况仍显粗糙,对于保险业而言这种情况更为明显。
3. ISIC Rev.3和ISIC Rev.3.1中的金融保险业
ISIC Rev.3在ISICRev.2四级分类体系基础上,选用了大写字母和4位十进制阿拉伯数字作为分类符号体系,首次将金融保险业单独划归为一个门类——J(金融中介),可见金融保险业的发展使其在国民经济中占有越发重要的地位。而ISICRev.3.1是对ISIC Rev.3的细微调整,具体到门类J(金融中介),其分类情况完全没有变化,只是对一些分类概念进行了更详尽的说明或改进为更明确的说法。下面以ISIC Rev.3.1为代表说明ISIC Rev.3和ISIC Rev.3.1中金融保险业的分类情况。
首先,ISICRev.3.1对门类J(媒介活动)中所包含的活动进行了总体介绍,本门类由主要从事金融交易的单位组成,即包括金融资产建立、清偿或所有权变更在内的金融交易。也包括保险和养恤基金(大类66)和为金融交易提供便利的活动(大类67)。负责货币控制的单位,货币当局,也包括在内。此门类不包括强制社会保障。
其次是对各大、中、小类所包含活动的具体分类。对大类而言,65(金融媒介活动,但保险和养恤基金除外)包括获得和重分配资金的活动,但不包括保险、养恤金或强制社会保障;66(保险和养恤金,不包括强制社会保障)包括从事为所有类型保险(人寿和非人寿)建立和管理保险基金的单位和提供退休收入的单位;67(金融媒介活动的附属活动)包括提供参与或与金融媒介密切相关的服务的活动,但其自身并不参与金融媒介。各大类所包含中类、小类情况如下表1所示。
表格 1: ISIC Rev3.1中的金融保险业分类
门类J金融媒介活动
大类
中类
小类
65
金融媒介活动,但保险和养恤金除外
651
货币媒介活动
6511
中央银行业务
6519
其他货币媒介活动
659
其他金融媒介活动
6591
金融租赁
6592
其他信贷授予
6599
未另分类的其他金融媒介活动
66
保险和养恤基金,但强制性社会保障除外
660
保险和养恤基金,但强制性社会保障除外
6601
人寿保险
6602
养恤基金
6603
非人寿保险
67
金融媒介的附属活动
671
金融媒介的附属活动期刊网,但保险和养恤基金除外
6711
金融市场的管理
6712
证券交易活动
6719
未另分类的金融媒介活动的附属活动
672
保险和养恤基金的附属活动
摘要:针对目前我院金融保险专业建设的现状,结合金融保险专业人才培养特点和要求,分析了我系该专业建设取得的成就与存在问题,认为问题主要集中表现为:教学改革方面存在欠缺,缺乏有效的校企合作机制,对科研的不重视导致科研力量薄弱。针对问题提出要重点从构建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课程体系及其内容,改革考试方法,建设第二课堂等方面完善新的专业体系建设。
关键词:金融保险;实训基地;培养模式
金融保险专业旨在培养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现代金融、保险、理财、证券等方面知识;能够综合运用各种金融工具,解决金融实务问题,并能够从事银行信贷管理、公司和个人理财、证券投资、银行风险管理、保险业务等工作;能够在保险公司、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等从事金融、保险、财务管理的专门人才。在具体人才培养实施方案中,结合职业技术院校学生层次特点,本专业注重培养学生扎实的保险理论基础和实务应用能力、金融基本理论和交易技巧,并注重培养学生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技能操作与应用能力。要求毕业生考取英语、计算机、保险人等相关资格证书;掌握保险知识现代金融知识和金融业务操作技能,具备风险意识;具有敬业精神和行业所需的综合素质;了解国家有关经济、保险、金融方面的政策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和人文素养,能熟练处理业务。鉴于此,笔者认为应针对我校实际情况,进一步调整、完善金融保险专业的理论与实践教学体系。
一、金融保险专业建设概况
金融保险专业自开设以来,学校对该专业建设与改革倾注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使该专业的办学条件得到良好发展,专业优势明显,特别是在基础管理、师资队伍、教学设施、等方面形成了一定优势。
(一)形成较为系统的课程建设体系,并取得一批成果
我系金融保险专业教学坚持“适应发展、积极探索、适时改革、不断进取”的原则,大力推进教学方法改革、教学课程改革,加强课程建设的整体性和综合性,突出实际效果。主要措施有:在教学研究上狠抓基础环节,积极开展教研活动,坚持每周都搞,每个人都搞,并形成阶段性经验积极进行推广。重视理论教学中的实践能力培养,坚持以课程建设为突破口,聘请校外专家参与教学改革与课程建设革新方案,把课程建设的与时具进性作为教学改革的重点。目前在金融保险专业中,遴选7门课程作为重点课程,即《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社会保险》、《人寿保险》、《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证券投资学》、《保险概论》。经过几年的努力,金融保险专业在教学大纲、多媒体课件、简易网络课程、试题库、习题集建设方面取得了扎实有效的进展,同时在每学期的学生评教活动中,保险、证券、经济法、金融方面的专职教师都得到学生高度认可与好评。
(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实现了师资力量提升
近两年通过对外引进,补充了师资新力量,这些年轻老师通过努力,在教学一线取得了瞩目的成绩。此外,在已有师资基础上深挖现有潜力,采取灵活的方式对教师实施能力提升和结构优化,建立与校外专家的定期讨论和研讨制度,不断完善教学中的技能与技巧。鼓励中青年教师进修深造,目前金融保险专业的专职教师中已有5名教师考上了研究生或研究生已毕业,大大提高了师资队伍的整体专业素质和学历水平。
(三)注重学生能力培养,专业教学成果丰硕
几年以来我系金融保险专业教学质量稳步提高,这一成果得益于长期不懈地重视教学工作和学生能力培养。在日常教学中,每一位老师注重学生实际技能的培养,采用案例教学、技能培训教学、实践观摩教学、多媒体教学等方法措施,积极培养和调动学生学习的热情与主动性;重视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鼓励并支持学生在课余时间参与和专业相关的社会实践。不同学科或同一学科的老师在同一学期、不同学期间相互听课,取长补短,以提高彼此的教学水平与技巧。通过这些努力和付出,培养的学生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效果。04级金融保险专业毕业生55人,考取保险人资格证书的比率为98.1%,就业率达到100%。05级金融保险专业学生考取保险人资格证书的比率为100%,06级保险人资格考试一次通过率达到93.8%。此外,部分学生参与全国股票大赛,取得二等奖。本专业还制定了切合实际的科研规划,鼓励教师“以教学带科研,以科研促教学”,近年来,共取得省市级科研成果3项,发表学术论文13篇,其中核心论文7篇。获院级奖励证书15件,市级奖励证书3件。
(四)建立了实习实训基地,形成了能力和素质并重的人才培养模式
经过努力,金融保险专业与大唐联合保险公司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这为学生参与实践提供了良好的实习机会。每一届学生都可以根据开设专业的具体进展情况,分不同阶段在实训基地进行实习,具体内容由实训基地人员进行统一安排。实践活动结束后,学生针对实习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总结,以便于在随后的学习中弥补不足。在三年培养中,注重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良好的综合素质,包括创新能力、综合能力、实践能力、创业能力和合作能力,并将这一理念贯穿于学生实训实践中,与实训基地人员共同打造学生成长的平台。
二、专业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金融保险专业建设在取得一系列成绩的同时,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在教学改革方面的欠缺
受制于实训基地的支持不足(实训基地太少)以及教师观念、社会观念等方面的因素,目前产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难以真正推行和取得实质性的突破,教育教学改革完善的同时没有取得重大进展,难以形成有别于其他同类职业教育的鲜明特色。
(二)缺乏有效的校企合作机制
高职教育是面向生产、管理、经营、服务第一线培养技术应用型人才的教育,是以就业为导向的教育。这就决定了高职教育必须走产学结合之路,专业建设也必须强化校企合作。然而到目前为止,我们专业尚未真正形成校企互赢的合作机制。虽然建立了实习基地,但也存在很大的局限性,如很多同学反映实习时间太短,无法掌握更多的业务流程。
(三)对科研的不重视导致科研力量薄弱
由于职业技术院校的教师在评职称中对是否承担或参与过科研项目并没有明确的要求,导致很多老师不重视科研项目,只重视发表学术论文,同时限于学校层次与激励不足问题,致使专门研究、专题研究比较少,老师们缺少内在动力,科研队伍难以发展壮大。
三、对策建议
针对上述基本状况与问题,为了进一步加快金融保险专业的发展,使之更适应社会对该专业的需求,笔者建议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完善教学体系。
(一)完善知识、能力和素质并重的人才培养模式
依据专业特点以及社会对金融保险人才的规格要求,在突出基本能力、岗位能力、应变能力等各种能力培养的同时,加强基础理论教学和应用。如: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建立多处校外实训实习基地,并拓宽实习实训领域和增加时间,让学生接受系统理论知识后,能够有充足的机会得到锻炼,而不仅仅单纯追求一种形式。在目前已有模式上探索新的有效方案,突出实践部分,注重实用性,与实践单位形成有效的沟通机制,依据需要随时调整培养方法和培养措施,使之具有针对性,让学生做到学有所用,学有所长。
(二)改革课程体系及其内容,优化课程结构
针对职业岗位特点实施教学计划,注重课程开发与教材建设的实用性和时效性,构建以综合素质为基础,以能力培养为重点,适应经济建设、社会进步、个性发展需要的具有职业教育特色的课程体系。根据学生不同年级的不同需要,制定多个人才培养方案和就业导向的人才培养办法。重点从基本素质、专业技能、专题讲座三方面将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在老师讲授中,理论以“必需,够用”为度,将一些不需用的课程内容加以削减;同时向学生传授道德、礼仪、安全、健康、法律等基本素质和修养的有关内容,以此来培养学生综合素质。针对我系职专层次的学生加强专业技能基本平台建设,包括主干核心课程和专业实训、实习等内容。在此基础上,聘请校内外专家开展为加深或拓展专业方向为目标的专题讲座,开拓学生视野。
(三)改革考试方法,建立创新的评价体系
从改革考试制度入手,继续完善对学生学习效果检验的评价体系。我们可以尝试如下做法:一是文化课抽查考核必须掌握的内容,专业课强化实践考试;二是取消单纯以考试成绩为主的评价方式,改为考试与综合测评、多元评价、多证考核相结合的评价方式;三是实行弹性学制,鼓励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或利用课余时间参与实践,半工半读;鼓励学生选修其它专业课程,掌握多门技能,参加技能实践。在新的评价体系中,应能够充分调动各类型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他们能根据自己个性特长,充分展露自己的才华。
(四)建设第二课堂,培养学生适应能力
通过开展第二课堂活动和各项资格培训,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和职业适应能力。将学生活动与核心课程、潜在课程的学习有机地结合起来,共同构成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和职业教育的整体课程体系。发动骨干学生力量,组建多种形式的第二课堂,以传帮带形式培养学生自适应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五)充分发挥各方力量,扩充实习实训平台
积极发挥老师、学校和毕业生力量,通过多种途径和渠道建立有效的实践基地,如证券、金融基地,给学生提供多种技能的操作与应用平台。采购支持相关技能训练的应用软件,建立校内实验室和实训平台。
(六)重视科研,推行有效激励机制
鼓励老师在授课之余从事科研项目的研究,建立报酬机制,出台评聘结合办法,深入发掘和调动教师参与科研的积极性,奖励优秀成果。
参考文献:
[1]LagendijkA.CornfordJ.Regionalinstitutionsandknowledgetrackingnewformsofregionaldevelopmentpolicy[J].Geoforum,2000.
[2]Leeuwis,municationforInnovationinAgricultureandRuralResourceManagement.BuildingontheTraditionalofAgriculturalExtensionOxford:BlackwellScience.2003
关键词:房地产行业;后向关联;前向关联
中图分类号:F29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4-0-01
一、引言
房地产行业既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又是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之一,其状态和发展对国民经济的整个态势和全国人民的生活水平影响很大。近年来,我国房地产业发展迅速,为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做出了贡献,但同时也面临较为严峻的问题和挑战。本文旨在研究天津市房地产行业与国民经济其他行业的关联性。
在一般经济活动中,各产业都需要其他产业为自己提供各种产出以作为自己的要素供给,同时,又把自己的产出作为生产要素供其他产业消费,从供需角度,产业关联可以分为前向关联和后向关联。
1.后向直接关联和后向完全关联
后向关联是指通过需求联系与其他产业部门发生的联系。如对于房地产业来说,它与建筑业的关系就是后向关联的关系。直接消耗系数,是衡量产业间后向直接关联度的指标。后向完全关联度反映的是某产业在生产运行中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向消耗其产业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而对其他产业产生的完全拉动作用。后向完全关联度用完全分配系数表示。
2.前向直接关联和前向完全关联
前向关联是指通过供给联系与其他产业部门发生的关联。如对于房地产业来说,它与金融保险业的关联就是前向关联的关系。直接分配系数,是衡量产业间前向直接关联度的指标。前向完全关联度反映的是某产业在生产运行中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向其他产业提品或服务而对其他产业产生的完全推动作用。前向完全关联度用完全分配系数表示。
二、天津市房地产行业与其他产业的后向关联度
利用天津1997年40x40投入产出表中的直接消耗系数矩阵进行列向结构分析可以判定房地产业的直接后向关联产业,判定方法为:计算直接消耗系数矩阵中房地产行业对其他行业的消耗系数列于该列合计值的比值,这种比值可以计算出40个,由大到小排列,则越是排在前面的产业部门与房地产行业的关联度越大。将这些比例系数从前向后相加,按照一个经验数字,当加到0.9时,则认为后面的产业与房地产行业的关联作用不是很明显,那些排在前面的产业就被确认为与房地产行业有较大关联效应的后向关联产业。
1997年天津市40个产业中,与房地产业后向直接关联密切的产业有11个,排名前五的依次是房地产业、社会服务业、饮食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而与房地产有密切后向完全关联的产业共有21个。
通过比较天津市后向直接关联度和后向完全关联度的计算结果,我们可以发现:
1.有些产业与房地产业直接关联并不密切,但却与房地产业完全关联密切,如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化学工业、货物运输机仓储业、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等,而且与房地产业完全关联密切的产业类型明显多于直接密切关联的产业类型,这说明房地产业对很多产业都是通过间接消耗产生影响的。
2.相同的产业在直接关联和完全关联度中的位次发生了变化,如社会服务业在直接关联度排序中排在第二位,而在完全关联度排序中排到了第一位。这说明房地产业对其后向关联产业的间接拉动作用不可忽视,房地产的产业链因此而拉长,房地产业的发展对国民经济的波及面增大。
三、天津市房地产业与其相关产业的前向关联度
利用40个产业的直接消耗系数矩阵、价值流量数据计算直接分配系数矩阵,并对其进行行向结构分析,选择与房地产行业关联较大的前向关联产业,选择方法与后向关联产业相同。
1997年天津市40个产业中,与房地产业前向直接关联密切的产业有7个,依次是房地产业、金融保险业、饮食业、商业、社会服务业、造纸印刷及文教用品制造业及服装皮革羽绒及其他纤维制品制造业。而与房地产有密切后向完全关联的产业共有29个,包括房地产业、金融保险业、饮食业、商业、社会服务业等。
通过比较天津市后向直接关联度和后向完全关联度的计算结果,我们可以发现:
1.尽管房地产业对所有产业来说都是不可或缺的生产要素,它的发展几乎对各个产业都有供给推动作用,但这种推动力有大有小,它在其前向关联的产业链条上只显著地影响少数几个产业,如房地产业、金融保险业等。
2.产业之间的间接作用影响着产业关联度的大小、相互关联密切的产业类型的多寡和位次。
3.从产业性质上看,房地产业的前向关联产业主要是生活消费型的加工产业和服务性质的产业。
四、主要结论
1.房地产业的产业链之所以长是因为房地产业对其他产业的后向拉动、前向推动以及其中直接、间接作用的共同结果,特别是间接作用产生的影响不能忽视,这些因素共同使得房地产业的产业链拉得更长、房地产的发展对国民经济的波及面增大。
2.在总体上,房地产业的前向关联密切产业类型(29个)多于后向关联密切产业类型(21个),这表明房地产业对其他产业的推动作用大于拉动作用,天津市的房地产发展是一种推动型增长方式。促进房地产业与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首先应考虑房地产业与其前向关联产业之间的发展比例,避免出现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3.在结构上,国民经济中有一半左右的产业与房地产业关联程度高于平均关联度水平,且大多数产业与房地产业是环向关联(即与房地产业既前相关联也后向关联),房地产业与各产业之间的相互作用较为复杂。
参考文献:
[1]王国军.房地产业对相关产业的带动效用研究[J].经济研究,2004,8.
【关键词】保险人;发展;模式
一、我国保险人制度的发展现状
我国的保险人分为专业人、兼业人和个人人三种。1992年友邦保险公司将保险人制度引进我国之后,保险人制度在我国得以迅速发展。据保监会《2010年保险中介市场发展报告》显示:截止至2010年末,全国共有专业机构1853家,兼业机构189877家,其中银行59.85%,邮政13.08%,铁路0.23%,航空1.14%,车商12.57%,其他13.13%。保险营销员3297786人,其中产险营销员418746人,寿险营销员2879040人。专业公司实现保费收入481.68亿元,同比增长46.50%,占全国总保费收入的3.32%;兼业人实现保费收入5464.42亿元,同比增长22.50%,占全国总保费收入的37.68%;保险营销员实现保费收入4682.08亿元,同比增长13.45%,占全国总保费收入的32.29%。
可见,保险人在我国的保险市场中有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总的来说,目前保险人制度是我国保险业发展的重要力量。但随着我国保险业的快速发展,保险人暴露出的种种问题对我国保险业的发展产生了不利的影响,因此,完善我国的保险制度显得越来越迫切,使保险人制度更好地服务于保险业,促进我国保险市场的健康、快速发展。
二、我国保险人制度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保险人的发展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保险人的失信问题严重
许多保险人由于缺乏专业的、正规的训练,片面追求自身利益,夸大保险责任的宣传,回避除外责任,利用欺骗的手段骗保,致使保户在出险后,得不到经济补偿,严重影响了人的信誉和保险公司的整体社会形象。
(二)保险人制度的发展不均衡
保险人是我国保险市场上的一支生力军,其发挥的重要作用是有目共睹的。不同的保险人模式对于一个国家保险业的发展有着直接的影响。现阶段我国保险人的模式是以个人保险人发展最为迅速,兼业人也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而专业人则发展缓慢。截止至2010年末,全国共有专业机构1853家,而兼业机构189877家。
(三)个人人法律地位不明确
个人人虽然参加保险公司培训并接受保险公司管理,但他们不是保险公司的正式员工,他们一般没有底薪,收入就是推销保单所获得的佣金。因此导致一部分个人人出于眼前经济利益的考虑,不惜损害投保人和保险公司的利益,从而导致社会对个人人的印象整体滑坡。
(四)保险人缺乏约束机制
对于个人人来说,保险公司与人之间相对松散的“佣金制”关系,造成人队伍流动性比较大。人的频繁流动,导致产生了大量的孤儿保单,进而影响到寿险的售后服务。保险人对保险人的约束机制不够,保险人可随意退出保险市场,使得保险人只片面追求保险费收入并且频繁跳槽,随意变更职业,而保险人承担责任却很小。这种制度只鼓励收取保险费,忽略了保险人应承担责任的行为而导致的退保、投诉等风险。
其次,关于兼业人,目前我国的兼业人已经成为了保险市场中的主力军,许多保险兼业机构无证或越权现象严重,保险兼业人缺乏诚信意识违规展业操作,强制搭售保单,保险公司对兼保监会缺乏对兼业机构的管理,这些问题不仅扰乱了保险市场秩序,损害了保险人和投保人的利益,也影响了兼业人的健康发展。
(五)专业人的发展举步维艰
保险专业公司是我国保险人制度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但其发展过程中却困难重重,发展缓慢。仅从专业机构的数量、发展速度以及所占保费收入就能明显看出我国专业机构发展缺乏动力。究其原因主要因为我国的保险公司实行大而全的策略,“包揽了保险经营的所有环节,且经营重点放在了保险产品的销售上,而非产品的设计、承保风险、资金运用等方面,保险公司的生存空间被大大压缩”,我国专业机构的经营缺乏特色,单纯追求业务量,竞争手段单一也是重要原因。
三、完善我国保险人制度的对策
(一)健全保险人培训体制,加强保险人素质的提升
我国虽然实行了保险人资格考试制度,但是保险人的学历和素质偏低,大多为待业和下岗职工,保险公司单纯注重业务量,对于保险人的培训还很不健全,针对目前保险人员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有待提高的现状,必须加强对保险人队伍的培训,并建立一套规范化、制度的培训体系。对保险人的培训除保险专业知识、保单条款外,还应重点加强对保险法规、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不断提升保险人的综合业务素质。
(二)完善我国保险发展模式
我国的保险人制度是以个人人为主、兼业人和专业人的保险人为辅,其中专业人的发展最为缓慢。“十二五”规划中指出“积极推动专属保险机构和保险销售公司的建立和发展,促进汽车服务企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保险业务的专业化、规模化、规范化发展。”因此,未来我国保险人的发展方向应该是大力发展专业保险机构,规范发展兼业机构,专业公司是我国保险人发展的未来方向。随着专业人的发展,会逐步解决制度中的非诚信问题和管理混乱问题。
(三)加强对保险人的监管
为了提高保险人的整体素质和专业能力。保险自律组织和保险公司等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实现对保险人的共同监管。
中国保监会应当加强监管力度,制定相应的保险人监管实施细则,规范实务程序,审核双方的合同内容及业务收入和财务收支情况,加大对人的稽核及惩处力度。对误导、欺诈消费者的人要进行严肃处罚。
保险人应加强对保险人的日常管理。保险公司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全方位培训,不能仅仅局限于营销手段的介绍,更要着重进行职业道德、公司文化的宣传,使得保险人对自己服务的公司有归属感和认同感,提高人的责任意识。
总之,随着我国保险业的快速发展,我国保险人制度暴露出的种种问题对保险业的发展产生了不利的影响,改革现有的保险人模式显得越来越迫切,以此来提高我国保险业的总体实力和面对外企保险公司的竞争力。
参考文献:
[1]任丽辉.中国保险业个人人制度研究[D].东北大学硕士论文,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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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冯圆媛.浅析我国保险人制度[D].吉林大学硕士论文,2009.
[5]江生忠.中国保险业发展报告――2004年[M].南开大学出版社,2004.
【论文摘要】 本文通过分析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现状,指出了农业保险发展中存在的险种单一、保费过高、供给主体少等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
我国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大国, 在我国的经济成分中,农村经济占有重要地位。但是我国又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因而转移农业生产中的巨大风险,保护广大农民的生命财产和经济成果不遭受意外损失就显得尤为重要。由于我国社会保障体制尚不完善,目前,农村的自然灾害补救渠道主要依赖国家财政转移支付, 商业保险补救占比非常低, 在经济欠发达地区, 农村商业保险甚至没有涉及。但是单一的救助渠道并不能满足救灾的需要,因此,大力发展农业保险,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险制度, 对于保障农民利益、解除农民后顾之忧、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深远意义。
1 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现状
所谓的农业保险,是指对种植业(农作物)、养殖业(禽畜)在生产、哺育、成长过程中可能遭到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经济保障的一种 。保险机构通过保险的形式,组织农业从业人员集体互助,使受损单位或个人得到应有的补偿,以便及时恢复生产,保证农业生产顺利进行。
我国农业保险是在近二十几年的时间内才逐步发展起来的的,虽然发展速度较快,但与城市保险市场相比,尤其是与农村经济的发展及农村对保险的需求相比,农村保险的发展速度却非常缓慢,远远不能满足“三农”发展的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农村社会的发展。目前,农村保险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1 农村保险种类单一
无论是从保险公司数量还是从农业保险品种上来说,目前的农业保险都不能满足农村发展的需要。与城镇居民不同,通常农民将财产保险放在第一位, 而将人的身体的保险放在最后一位,然而保险公司在险种开发上基本上是以自我为中心设计保险产品, 条款中的投保条件、费率、可保范围、缴费方式等一般都是固定不变、不可选择的, 缺乏灵活性, 抗风险能力也就较弱, 尤其是专为农村设计的险种少, 针对性不强。
1.2 保险费用标准过高
由自然灾害导致的农作物的损失率和养殖物的死亡率通常较高,农业保险的费率也就通常高于一般财产保险和人寿保险的费率,因为只有通过较高的保险费率, 保险公司才能够弥补成本甚至盈利。但是对于广大农民而言, 这样的保险费率使得他们很难承受,再加上大部分农民的保险意识淡薄,所以很多农民普遍认为买保险是一件多余的事情。因此, 当灾害来临的时候, 受到损失的农业经济无法得到足够的农业保险的补偿, 影响当地农业的恢复和发展。
1.3 农业保险市场供给主体数量少
由于农业保险承保的风险发生的概率高, 损失巨大而且覆盖面广, 因此保险公司的赔付率也相对更高,从事农村保险有可能使得保险公司长期处于亏损状态。追逐利润的天性使得作为商业公司的保险公司不愿过多涉足农村保险。而专门从事农村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也没有能及时进入部分落后的农村开展农村保险业务, 使得部分农村的保险业务呈现出相对萎缩的局面。
2 拓展农业保险市场的对策
完善的保险市场必须具备四个要素:主体要素、客体要素、资本要素和生产要素。一个保险市场的发展, 不仅需要成熟的保险人, 也需要理性的投保人, 农业保险业的发展更是如此。因此,拓展农业保险市场除了国家的政策支持外,还要在保险人和投保人两方面下足功夫。
2.1 培育农业保险市场上的消费者
农业保险解决的不仅仅是农业的再生产问题,更主要的是农民的生活问题,这与农村社会保障的目的是一致的,因此应把农业保险和农村社会保障放在一起考虑。对于农民来说,首要的问题是满足他们对于衣食住行的需要,所以在整个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中,农业保险只能排在较后的位置。当农民解决了温饱问题后,便可以通过普及保险知识、提高保险意识来培育农村保险消费者了,这其中可采用的方法手段很多,例如组织保险知识讲座、挨家挨户讲解等等,让广大农民真正的了解保险、认识保险、购买保险、宣传保险,促成农业保险市场的良性发展。
2.2 适时创新险种
农业保险在原则上要做到低保费、低保障、责任宽,农民易于接受,因此保险公司应充分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对原有险种进行技术改造,重点开发一些收费低、保额低、责任宽的适销对路的新险种,满足农民的需要,还应根据农业保险的分类有针对性的开发相应的险种。对于贫困和富裕地区的农民,也应该针对他们的经济状况和不同需求设计不同的险种。
2.3 扶持保险公司发展
由于农业保险赔付率较高,所以保险公司承担的风险也相对较大,所以国家财政和各级政府应该对从事农业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应给予一定的地方性的税收优惠, 在鼓励这些商业保险公司积极开展农业保险业务的同时, 让利部分所得给广大投保户, 适当降低农业保险的保费费率, 增加农业保险供给。另外, 各地应逐步加大金融保险行业的开放步伐, 还要积极吸引专业的农村保险公司进入农村开展业务。毕竟, 专业的农业保险公司开发的产品更加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除此之外,政府应该积极为农业保险的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在政策、法律、经济等各个方面给予农业保险的扶持。同时继续推进科技兴农、减负减税以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在物质层面为推动农业保险发展创造条件。
参考文献
[1] 李霄震. 农村保险存在的弊端及建议[J]. 浙江金融,2007(12)。
[2] 曹凤鸣. 对加快发展我国农村保险市场的思考[J]. 金融与经济, 2007 (9)。
关键词:高等农林院校;金融专业;人才培养模式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4107(2013)11-0051-02
人才培养模式是高等院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质量标准, 为学生设计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结构以及怎样实现这种结构的方式[1]。随着社会经济条件的变化,社会对金融人才的需求标准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对原有的金融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提出了挑战。变革目前高等农林院校金融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是适应学科生态建设,满足社会需要,提高办学质量的当务之急。
一、高等农林院校金融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现状
(一)人才培养目标
人才培养目标是整个人才培养模式的纲领。现有的高等农林院校金融人才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扎实的经济学和金融学的理论基础,掌握金融、证券、保险、投资方面的基本知识,熟悉商业银行、证券投资、保险等基本业务技能,能在中央银行、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财务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以及企业和事业单位从事与金融或资金有关的宏观管理或实际工作,并且有一定的决策、协调和组织能力的高级复合型人才。
(二)人才培养质量的基本要求
金融专业学生毕业时要求系统掌握银行、证券、投资、保险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接受相关金融业务的基本训练,熟悉国家的金融方针、政策和法规,了解国内外金融业发展的现状和趋势,掌握在金融领域从事实际工作的基本技能。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1)掌握经济学和金融学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熟悉中外金融理论与实务,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把握国内外金融业发展动态;(2)熟悉国家有关银行、证券的政策和法规,以及国际金融业中通行的规则和惯例;(3)熟练掌握金融业务的基本操作流程,具有一定的从事银行经营管理、证券投资分析的能力;(4)掌握计算机基础知
识,具有较高的计算机应用能力,以及一定的计算机软件维护和基本的硬件维护能力;(5)掌握经济学的基本
方法,具备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的科学研究能力;(6)具备一定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通过专业外语学习,掌握阅读专业文献的词汇和能力。
(三)课程体系的设置
金融专业本科生课程设置包括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和专业方向课,其中每一部分都包含必修和选修两部分,让学生根据自己的情况做出决策,给学生以充分的自由。公共基础课包括政治课程、军事理论、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基础、计算机基础、大学英语、体育、大学语文、应用文写作、高等数学、生命科学导论、经济学导论、管理学导论和科研基本方法。学科基础课程包括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微观经济学、统计学原理、会计学原理、管理学原理、财政学、金融学、保险学原理、宏观经济学、投资学、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中央银行学、金融市场学、国际金融、证券投资学、金融工程学、计量经济学、发展经济学、国际贸易、金融审计、银行会计、经济法学、银行信息系统、网络应用基础、文献检索、金融史、金融法和投资项目评估。专业方向课包括金融公关与营销、金融期货、金融专题、金融统计、银行制度比较、投资银行业务、公司金融、信托与租赁、财产保险、人身保险、再保险和保险精算。另外,还有实践环节的军训、劳动、教学实习、课程论文、毕业实习、创业训练、社会实践等。
二、高等农林院校金融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存在的问题
(一)人才培养体系未突出农林院校的特点
“三农”问题的解决和“三农”的发展离不开农村金融的支持。而处在金融体系最基层的农村信用联社在岗的基层人员,很多是农信社职工的子女或原有员工的亲属。他们大多文化水平不高, 缺乏基本的金融理论知识,未经过正规的专业培训, 个人业务技能不过关,综合素质偏低,在工作中难免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给金融机构内部管理造成了混乱。特别是处于第一线的农村金融部门更是缺乏高素质的负责人, 一些业务素质不高、思想境界较低的人员长期占据领导岗位, 使得金融工作开展相当被动, 甚至因违规行为给信用社造成重大经济损失[2]。
与农村金融机构人才严重匮乏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农林高等院校金融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要求及课程设置等整个金融专业人才培养机制没有突出农林院校的特点。农林院校金融专业课程设置没有农业经济管理、农业经济、农学概论等了解农作物生长规律,农业经济运行基本原理等方面的课程,其培养目标、对学生的要求和课程的设置并无异于财经院校和理工院校金融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农林高等院校金融专业毕业的学生大都进入工商行业金融机构[3],而直接服务于农村金融机构的毕业生占很少的比例。即使进入农村金融机构,不懂得农业、农村、农民固有特性,不了解农村金融机构经营特点的农林院校金融专业毕业生照样要从头学起,显示不出农林院校金融专业学生本身应具有的优势。作为用人单位有什么理由舍财经类院校的金融专业人才而选择农林院校毕业生?
(二)应用型农村金融人才培养缺乏系统性
目前农林高等院校金融专业人才培养计划更适合培养研究型金融人才,更加注重金融理论知识。而对于学生适应社会经济需求的应用型人才所应该具备的能力和素质的培养相对较弱,系统性不强。农林高等院校金融专业人才培养的模式要能够满足社会经济对应用型金融人才的需求,必须是集知识、能力和素质为一体的一个系统,不仅需要扎实的理论基础知识,更需要能够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能力和素质,三者相互作用,相互协调,相得益彰,缺一不可,知识是基础,能力是关键,素质是目的。对高素质人才而言,三位一体,也是判断人才培养模式是否具有系统性的重要标准[4]。而农林高等院校的实际情况是金融专业培养机制仍局限于以理论教学为主的模式,用于提高学生实际应用和提升学生素质的实验、实践教学及科创项目很欠缺,导致学生毕业后不能很快适应用人单位的要求,短期内很难进入角色,也致使用人单位更多愿意招收具有金融机构从业经验的人员。
(三)实践教学环节薄弱
农林高等院校金融专业人才培养机制中,实践教学环节依然薄弱。薄弱的金融专业实践教学直接导致学生毕业后动手能力不强,适应能力较差,不能适应金融机构涉农业务的开展。比如,农村小额信贷业务中信贷资金用途考察时分不清方向;开展理财业务时搞不清农民消费特点;农业保险业务中,确定农作物受损时不会测产等等。其主要原因表现在:一是大多数农林院校的金融专业在整个学校学科体系中都是弱势学科,由于实践教学经费紧张等各种因素,农林院校更多的重视自然学科的实践教学基地建设,而轻视属于社会科学的金融保险专业的实践教学基地建设,致使金融保险专业的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不太乐观。二是金融保险专业的特殊性,银行、保险等金融部门常常出于保密需要,许多科室和部门不能让学生接触,不愿意接收学生实习,学生的社会实践受到限制[5]。实践教学环节的缺乏或薄弱使得学生所学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相互脱节,不利于学生对理论知识的消化理解。
三、改革高等农林院校金融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建议
(一)应突出农林院校的特色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农林院校的设立初衷是振兴我国农业产业,促进农业经济发展。作为农林高等院校金融专业,培养农村金融人才有其重要的办学宗旨。农林高等院校金融专业毕业生应该在具备金融基础理论知识和能力素质的基础上,懂得农村金融的特点,才能更好地为农业经济发展服务。为此,农林院校无论是金融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制定还是基础理论课程的设置,都应从农村金融人才的社会需求出发,采取多种形式培养能够适应农村金融发展、服务农业经济发展的农村金融人才,突出农林院校的特点,为农村金融培养更多的,熟悉农业经济发展规律,根据农业本身的特点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农村金融人才。
(二)构建系统性的应用型农村金融人才培养体系
农林高等院校应该按照经济社会发展对应用型人才的需求,培养能够将农村金融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创业意识和国际视野、职业素养和社会责任意识相结合的应用型专门人才。为此,农林高等院校应该从金融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到课程设置,从基础理论知识的掌握到实验、实践能力的培养,从思想政治教育到社会责任意识等等方面系统构建应用型农村金融人才培养体系。另外,从学科生态的观点看,学科和建设一流大学有着密切关系,一流大学能够培养一流的学生。农林高等院校金融专业培养一流金融人才离不开强有力的金融学科建设。在学科生态建设的环境下,农林高等院校应该加强金融学科生态建设,使基础学科和应用学科、传统学科和新兴学科有机融合,为金融学科的创新发展创造条件,使农林高等院校的金融专业培养的人才具备能够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三)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建设,提升金融专业学生的能力和素质
实践教学环节既是金融人才培养模式的重要内容,也是培养应用型金融人才能力和素质的关键。因此,农林高等院校应该转变农林院校对金融保险专业实践教学不重视的现象,加大投入,建立稳定的金融专业学生实践教学基地。另外,还要提高农林高等院校教师的实践教学能力,加强实践教学环节的监督,提高实践教学的效果。
参考文献:
[1]朱强.中澳高校金融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比较研究――以扬州大学查理・斯窦大学为例[J].江苏教育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6).
[2]耿传辉.农村金融人才培养模式与途径探析[J].现代教育科学,2010,(9).
[3]汤凌霄,黄谨,张友农.理工院校金融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探析[J].中国高教研究,2008,(2).
关键词:高校;保险公司;合作;人才培养
中图分类号:G647.2;F842.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14-0206-02
一、校保合作及其意义
(一)校企合作
校企合作是由学校和用人单位合作培养学生的教育模式——Cooperative Education 演化发展来的,它将课堂学习与有计划、有监督的工作经历结合起来,允许学生走出校门,到现实世界中学习实际技能,增强学生确定职业方向的信心。德国的“双元制”、日本的“产学结合”都是校企合作的成功范例。“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是当前我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向,也是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类型特色创新的重要手段。
(二)高校与保险企业合作的意义
1.有利于高校教育目标的实现,培养合格的应用型人才。随着经济的持续发展,我国保险业需要大量的专业人才。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的保险教育曾出现过长期中断,人才储备少,总量严重不足,供需矛盾十分突出。据统计,目前我国保险专业人才的供需比例约为 1:4。专业人才不足已成为制约我国保险业发展的瓶颈,因而需要大力发展我国的保险教育。然而,大部分高校教学内容与形式滞后于行业实践,高校教学内容与形式同行业实践相距甚远,而且实验模拟条件缺乏,保险专业教师缺乏实践经验,不能很好地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适应未来工作的能力较差。
高校只有通过与保险企业的合作,才能获取人才需求信息,进而合理设置课程,培养适应市场需求的人才。此外,业界拥有的各种保险实践资源,是学界所稀缺的,也是难以从其他渠道获得的,如向学生提供实习机会、为教师科研提供方便等。可见,双方合作可以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缩短人才供需的差距,促进大学生就业,为保险行业提供有用之才,实现保险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2.有利于保险公司满足人才需求,实现可持续发展。保险业的竞争与发展归根结底是人才的竞争与发展,而高校保险专业毕业生是保险公司人才的重要来源。随着我国保险业的飞速发展,保险业对人才需求的瓶颈越来越多地体现出来。保险业要实现更好、更良性地发展,没有高校保险教育的支持是不可能的。保险行业多数员工是半路出家,不具备专业系统的保险知识,因而对现有从业人员进行再教育也成为一种迫切需求。
此外,保险核心保障功能的发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保险功能的理论认识与科学定位,而这一任务基本上要由高校保险理论研究机构来完成。只有加强保险理论研究与市场分析,才能及时把握机遇,防范化解风险。特别是加强对保险业在长期高速发展中积累问题的研究,才能强化对保险业的风险现状和发展趋势的了解,才有可能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思路。由此可见,保险业的发展同样离不开高校的支持。
二、当前高校与保险企业合作的现状及问题分析
对于高校与保险企业合作,由于可借鉴的经验比较少,加之发展的时间较短,其深入合作仍存在着许多问题。
(一)高校与保险公司合作权责不明,缺少统筹协调机构
当前,高校学生去保险公司实习后,普遍反映保险公司不是很积极主动,只是敷衍了事。实习期间,或只是让学生参观、整理保单,或者让学生接受相应的培训,或者让学生进行街头调查、电话访问等,而很少允许学生到实际工作岗位进行操作,实习效果大打折扣。
另外,目前我国保险监管部门与教育主管部门还没有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在校企合作的过程中涉及到体制、运行机制等深层次的问题还未能有所突破,也就很难规范双方的责、权、利。目前国内在开展校企合作的过程中,通常是学校主动寻求与企业进行合作,主要目的是为了解决毕业生的就业问题。由于学校的最终目的是把所培养的学生“推销”出去,在目前的就业环境中,企业实际上处于买方市场,所以大部分企业对校企合作并不是十分主动。这种“一头热”的状况仍将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持续。
(二)目前高校与保险企业合作的深度和层次不够,内容和形式单一
在目前的高校与保险公司合作的方式中,仅停留在表面层次,多数是在学生实习的安排方面。此外,合作的内容和形式普遍缺乏多样性和综合性,非常单一。而对于高校教学计划和培养目标的制定过程,缺少保险行业专家的参与;对于保险行业急需的人才类型,高校又缺乏相应的关切。
(三)合作缺乏实质性、稳定性和长期性
一些高校与保险公司的合作中,很多都是学校为了学生实习的需要向保险公司寻求合作,而保险公司主动来高校寻求合作的则凤毛麟角。有的合作只是临时性的,如学生一次性的短期实习,因而缺乏持久性。甚至于有的学校有时只是为教学评估的需要而与某保险公司签署一份简单的协议,举行一个签字仪式或挂牌仪式,并无真正合作的实质内容。
三、加强高校与保险企业深度合作的对策
加强高校与保险公司合作,实现共赢的目标,需要政府、高校与保险业多方的共同努力。
(一)就政府层面而言
由于高校与保险企业主管部门的不同利益取向,需要政府部门对二者的合作进行引导和监督。
1.完善有关校保合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合作教育协调机构。通过明确政府、保险公司、学校的责、权、利,不仅为双方的合作牵线搭桥,也能兼顾协调双方的利益。通过政府的力量搭建合作平台,规划合作方向,监督合作落实,评价合作成效。
2.创立高校与保险企业合作专项基金,扶持产学研合作。政府可以统筹经费、资源和信息,协调全局和局部利益、平衡企业和学校双方的利益。
3.强化保险行业协会的功能,拓宽校企合作的深度与广度。由某高校对某保险公司的点对点合作,发展到点对线、点到面的合作,为高校与保险公司的合作创造切入点,进一步深化双方的合作关系。
4.出台鼓励性的税收优惠或财政补贴政策,引导保险企业与高校主动合作。对积极投身合作的保险公司给予税收上的优惠和支持,对做出贡献的高校、个人给予项目上的扶持和物质上的奖励,从而推动双方合作的进一步深化,加快知识的经济转化过程。
5.组织协调保险监管部门、保险学会、保险公司与教育主管部门、高校组成长效合作机制,吸纳各界精英参与科研团队建设。不仅有利于丰富高校的保险学科研究和教学素材,进一步繁荣保险学科研究,也能够进一步推动保险业界的市场拓展。
(二)就高校层面而言
1.高校应积极为保险企业培养定单式人才。保险公司与高校联合办学,共同制定人才培养计划,共同开展人才培养工作,学生毕业后直接到保险公司就业。学生将自己所学的理论更好的运用于实践,保险公司也相当于对人才进行了储备,选择自己需要的优秀毕业生。
2.创建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高校要密切联系保险业,共同成立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交换人才培养意见,研讨人才培养模式,评价人才培养质量,及时调整培养目标、计划和方向,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3.吸引保险业界参与学科建设,强化教学科研团队建设。教师、科研人才队伍的建设关系着研究水平的高低、教育质量的可持续发展、学校和专业在业内学术地位和行业的声誉。有业界精英的参与,教学与科研水平都会大幅度地提升。
4.建立并完善保险各级各类从业人员培训机制,为保险业提供优质培训服务。高校应充分利用自身丰富的学术资源和教学资源,与保险公司合作成立专门培训机构,根据业界需求制订在岗员工的培训计划,提升保险员工的素质,进一步为保险业发展提供深度的服务。
5.通过学生实践基地建设,与保险企业建立良好的校企互动合作机制。通过实习基地的建设,一方面,保险公司可调动各种资源为培养师资队伍和提高教学质量服务;另一方面,学生也会因二者的实质性合作提高和深化对所学理论知识的认识程度,提升操作能力,为未来参与就业竞争奠定基础。
6.建设保险专业校友会,拓宽与保险企业合作的途径。高校应充分借助校友资源,积极通过校友开展订单培养、学历培训,以及提供保险岗位技术培训服务,并设立多种形式的奖学金、奖教金。考虑学生生源分布情况,联系不同地域不同保险公司,设立覆盖一定区域的校外实习基地网络,满足学生实践需要,也可以解决保险公司对人才的需求。
(三)就保险公司层面而言
1.配合高校保险专业教学科研工作,建立实习基地,改善办学条件。保险公司作为学校稳固的教学实践基地,可以强化学校的教学实践环节,对学生应用能力的培养提供保障。此外,帮助高校改善办学条件,如资助高校建设先进的保险专业实验中心,购置先进的多媒体教学设施,追踪现代教育发展及学科创新的前沿,改善教学条件,提高教学效果。
2.参与高校的保险学科专业建设,加强横向课题合作。保险专业教育质量的提高,最终受益者将是保险行业。保险公司应积极参与培养新一代保险专业人才,为不断完善保险人才培养计划出谋划策,给予人才与财力的支持。协助高校举办学术讲座,资助高校教师出版著作与高水平学术论文,提升双方在社会上的影响力。保险公司可就一些重大问题与高校进行横向课题合作研究,提供课题研究所需的数据和第一手的实践材料,并做好研究成果的开发与转化工作。
3.充分利用高校现有的教育资源,提升员工的综合素质。保险业要求从业人员必须接受终身的、全方位的专业培训,增强发展后劲,而这一需求是保险业自身所无法满足的。高校师资力量雄厚,具备为保险公司员工进行理论教学的条件。保险公司应充分利用高校的教育资源,请高校教师来公司培训,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也可以将员工从业资格考试的培训和辅导工作外包给高校,提高考试通过率,巩固现有的员工队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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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保险专业;实践教学;实践教学体系
一、保险专业实践教学的必要性
1.实践教学是高校培养应用型保险专业人才的重要手段
所谓的实践教学是指实践、实验、实训等与传统意义上的所谓“课堂教学”相对应的教学活动,是独立于理论教学之外的一个教学环节,它通过学生直接参与与教学内容密切相关的一系列活动,达到掌握知识和运用知识的目的。目前实践教学已成为高等教育教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校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大众化高等教育使得大学和经济、社会的联系更加紧密,大学教育培养的目标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大学毕业生在获取知识的同时,更应具备运用、创造知识的能力。这些能力的培养离不开实践性教学环节的学习训练。
随着我国保险业的快速发展和保险业国际竞争的加剧,市场急需大量高素质保险专业人才,这类人才不仅需要有扎实的理论知识,更需要具备较强的专业应用技能。这决定了保险专业的人才培养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和学科综合性,在人才培养过程中更需要对学生进行一种建立在基本理论知识基础上的实践教育,使学生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理论应用能力和技术能力。因此,保险专业的实践教学显得尤为重要,它是培养应用型保险专业人才的重要手段。
2.实践教学有利于改善高校保险专业教育不足和保险业人才匮乏现状
有统计显示,我国保险业每年约需3万名保险专业毕业生,但国内高校每年向保险行业输送的毕业生人数不足4000人。而从实际的就业情况来看,保险专业的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却普遍存在,很多学生毕业后都找不到合适的工作。通过几年来对毕业生的调查,发现保险专业的毕业生真正在保险行业工作的人非常少,即使有些学生毕业时所从事的工作在保险行业,但是不到一年的时间有很多人就离开了保险行业。可见,一方面随着保险市场规模的扩大,保险企业需要大量具有保险专业知识、技能的人才;另一方面许多金融保险专业的高校毕业生却找不到合适的工作。由此,不能不让我们反思目前保险人才的培养与保险市场人才需求脱节的原因。
二、目前我校保险实践教学存在的主要问题
1. 保险专业教师缺乏
目前在各高校中从事保险教学研究的专业教师大多不是科班出身,而是从其他专业上转过来的,尽管他们大都拥有比较高的学历, 但他们中参加过保险实践活动、具备一定的保险实践经验的老师甚少,所以在教学中大部分教师的教学方式主要是传统的理论教学,保险实践类教学难以开展。
从我校保险专业教学实际情况来看,保险专业教师缺乏是突出问题。保险教研室从事保险教学的教师没有科班出生的,都是从其他专业转过来的,且每个老师一般只负责几门课程,老师们在完整的保险知识体系上有所欠缺。从教师的保险实践经验看,这一点就更为不足了,老师们大都是毕业后就在高校工作,很少参加保险实践活动,有过保险从业经验的几乎没有,老师们对保险业实际情况的了解主要通过网络、报纸、电视等媒体。因此在教学过程中,对于保险公司的一些做法,只限于书面意思的讲解,并不了解实际业务中保险公司的具体操作,也就不能较好的开展实践教学。
2. 保险实践课程设置较少,实践教材缺乏,教师实践教学经验不足
保险专业本身具有很强的实践性, 而目前高等院校保险专业在课程设置上严重存在重理论、轻实践的倾向,尤其是一些刚开设保险专业的本科院校,几乎没有设置实践课程。而一些设置了实践类课程的高校,在实践学时安排上偏少,且教师实践教学经验不足,又缺乏理想的实践教材,每个学校基本上用本校教师自编的教材,这使得实践教学很难达到理想的培养和提高学生实际操作技能的效果。
我校保险专业招生规模较小,又受专业教师缺乏的限制,在课程的设置上也主要是偏向于理论课,还没有正式的实践课程。虽然老师们在教学中会有意识的安排一些实践环节,但只是针对某一门课程的某些具体内容,实践内容较为零散,实践教学缺乏连贯性和完整性,另外限于教师的教学经验以及学生的能力水平不足,课堂的实践教学难以取得实际的效果。
3. 保险专业教学缺乏相应的实践教学体系
实践教学体系是相对于理论教学体系而言的,由一系列实践教学活动构成的有机整体,一般来说,完整的实践教学体系包括实验教学、课程实训、社会实践、科研训练及毕业实习等环节。而很多高校缺乏一个相对完整的实践教学体系,很多高校在实践教学中只强调了实验教学,而且教学内容往往流于形式,比如虽然不少的保险专业课程都设置了相应的实验环节,或者是设置了独立的实验课程,但是实验内容有较强的随意性,设计目的不明确,实践项目不连贯,更多的还是为实验而实验,对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和独立思考能力明显不足。
具体到我校的情况,目前只是刚刚开始强调实践教学,很多实践教学的内容还正在筹备当中,如相关课程实践教材的编写、校外实习基地的筹建等,目前还没有保险实验室和校内外的实训基地,软硬件设施的缺乏造成了我校开展保险实践教学的困难,导致培养出来的学生难以适应社会实际需要。因此,我校要想发展保险专业、提高学生就业竞争力,就要尽快建立一个较为完整的保险实践教学体系。
三、 改善我校保险专业实践教学的具体建议
1. 加强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建设
教师是提高实践教学质量的关键,要想培养高素质的学生首先要有高水平的教师。鉴于保险专业应用性很强的特点,保险专业的教师应是“双师型”教师,即不仅要有必要的理论知识,更应该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
我校在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中具体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第一, 在学校与各实习单位已确立合作的情况下,可以安排教师定期去实习单位进行实践调研和保险业务实际操作技能的培训,以帮助教师提高实践水平,另一方面,学校可以利用金融企业的人力资源,聘请一些既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又能从事教学工作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作为兼职教师,以带动教师更新知识结构,改变教学方法,使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紧密结合起来。第二,要以系或教研室为单位,积极组织教师参与实践教学讨论,交流心得体会,大家相互取长补短,不仅加强了教师间的感情沟通,更有利于提高教学水平。第三,要鼓励从保险实践部门引进保险专职实践教师来加强师资队伍力量,对于实践经验很丰富的人才可以适当放低学历标准。
2. 改革传统的课堂教学模式,强调课堂实践教学,提高教师实践教学技能
要改善高校重理论轻实践的教育模式,需要摒弃传统的“满堂灌”、“独白式”的课堂教学方式。就保险教学来说,可以通过案例分析、实际操作、情景模拟、小组讨论、演讲辩论等多种具备实践性要素的教学方式和手段,让学生增强相应的实践能力,使教室也成为实践性教学场所,把实践性教学融入到课堂教学中。
从我校教师们尝试课堂实践教学的情况看,案例教学较为普遍,小组讨论次之,其他的方式相对较少。就案例教学来说,老师们在保险课堂上主要是采用这一教学方法,但案例教学的效果并不理想,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教师缺乏必要的技巧和经验。案例教学要求教师能够适度地引导学生进行讨论,并善于总结学生的观点,最终给出科学、合理的解答。实际教学中,教师在案例介绍之后,往往不能很好引导学生进行问题的发现,而是习惯性地主宰课堂。同样,在“案例评析”环节,也很难将课堂交给学生进行充分的讨论,通常是匆忙做出总结,在教学中缺乏必要的过程掌控和推动能力,从而使案例教学流于形式,案例教学的效果大打折扣。二是学生缺乏积极的参与。不少学生长期以来养成了依赖教师、习惯于倾听而不是表达的习惯,难以适应案例教学这类模式,因此在学习过程中缺乏主动性,在案例分析前没有系统地了解相关理论知识,在了解案例之后,不能主动地去发现问题,因此无法进行“案例评析”,使得案例教学的最后结果是教师“自问自答”,学生学习成效甚微。
因此,在今后的教学中,一方面要鼓励教师大胆尝试除案例教学外的各种实践教学方式,另一方面教师们要努力提高各个教学方式的操作技能,逐步积累实践教学经验,以真正提高我校保险教学的质量。
3. 建立完整的保险实践教学体系
完整的实践教学体系应该包括实验教学、课程实训、社会实践、科研训练及毕业实习等环节。实验教学环节主要是围绕相关课程的实验内容,通过大量的实验性教学着力培养学生掌握有关业务流程、技术操作。该环节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掌握基本技能的主要渠道。课程实训环节包括校内实训和校外实训两个方面,校内实训主要是组织校内的模拟、演讲、辩论等多种形式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校外实训主要是组织有关学生到指定实习单位现场参观、听专家讲座及进行具体操作等。该环节主要是促进学生对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社会实践环节主要是将学生组织起来围绕一些专题广泛开展社会调查活动, 由此来加深学生对社会的深刻认识。科研训练环节主要是对一些课程论文、毕业论文的写作能力的培养, 旨在激发学生对理论研究的兴趣, 着力提高学生对所学专业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毕业实习环节是让学生在校期间深入相关实习单位, 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及技能去解决实际问题。
按照目前我校保险专业发展的实际情况,要建立完整的保险实践教学体系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制定实践教学的相关计划和文件
要开展实践教学首先要围绕保险专业的学科定位和发展方向来合理设计实践教学计划,根据市场的需求和专业培养目标制定科学的实践教学体系内容, 有针对性、系统地来设置实践教学的每个环节,恰当的安排和丰富实践教学形式。学校可以出台相应的文件从政策和经费上鼓励和引导实践教学的开展。
(2)合理设置实践课程
实践教学课程的设置应当有明确的目标和计划,按照不同年级学生的能力特点和专业知识水平进行安排,课程内容层层递进、相互联系,形成整个专业实践课程整体流程。如在大一学年学生刚入学时,对保险专业和保险行业的认知可能存在偏差,这将对以后的专业学习有较大的负面影响,因此,为了消除学生的疑虑,在学生刚入校后就可以安排一周的专业认知学习,一方面请保险公司的相关人员到课堂上给学生们讲解行业实际情况和从业感受,另一方面安排学生到保险公司参观,了解企业的组织架构、岗位设置、工作环境等,从而使学生对保险业有一个真实的感受,树立对专业学习的良好心态。在大二学年根据所设置的课程,在每门课程学习末可以安排一到两周的课程实践,如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这两门实务性较强的课程,在课程学习中和学习末应灵活安排实践环节。在大三学年则可以安排一门综合性的实践课程,内容涵盖学生已经学习的各专业课程,以提高学生职业技能和就业竞争力为目标,采取多种实践形式提高学生职业素质。
(3)开展保险实验教学,建设保险实验室
保险实验教学的主要内容是模拟保险公司业务流程的各个环节,使学生能够在模拟的环境中,完成营销管理、核保、保单签发、单证管理、费率计算、理赔、分保、财务分析等实验任务。传统的以讲授为主的保险教学模式,学生难以将保险理论知识与实际业务结果起来。而模拟实验通过对保险公司经营环境和经营环节的仿真,使学生将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结合起来,解决了长期以来保险教学理论与实际脱节的现象。因此,很多高校都很重视保险实验教学,建立了相应的实验室。
目前我校已有相应的金融实验室,银行和证券类相关课程已安排了实验课,我校可以利用已有实验设备,购买相关软件建立保险模拟实验室,通过专业实验教学软件再现保险主要业务流程,为学生提供一个身临其境的实际操作环境, 使他们能够掌握相关业务的整个操作过程,增强就业竞争能力。
(4)丰富校内实训的形式
校内实训除了前述课堂实践和实验室模拟操作之外,还有很多形式。如组织辩论会、演讲会等锻炼学生的口语表达能力、公关能力,培养其团队意识。还可以通过各种公开和内部的专业知识竞赛普及相关知识。还可以组织专业学生在校内向同学开展大学生人身保险、财产保险等方面的咨询服务。通过多种形式来进行实践不仅增强了校园学习的乐趣,而且锻炼了学生的综合能力。
(5)加强与实习基地的合作,拓展校外实训
目前我系保险专业已与泰康保险等专业实习基地签订了合作协议,但实习基地还没有真正的发挥作用,仅仅是学生毕业前安排部分学生去实习一段时间,其实除了毕业实习外,在整个专业学习阶段都可以和实习基地进行多种形式的合作,实习基地也可以是教学实训的基地。
在具体操作上,与实习基地的合作在形式上可以考虑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是岗位认识实训,主要是到保险公司现场参观学习,其主要目的是让学生现场感受企业工作氛围、了解操作流程,对所学知识有感性认识;第二类是专业实训,一般是一周左右的岗位实训,主要是让学生熟悉岗位工作流程、岗位职责;第三类是毕业实习,时间在3个月左右,其主要内容为专业技能实务训练,为学生上岗打好基础;以上三类实训,除毕业实习外,其他两类可以根据教学需要分阶段、多次安排。
(6)引导学生在保险领域的社会实践
高校教学计划里都会有学生暑期社会调查这一项社会实践活动。社会调查活动可以培养和训练学生认识和观察社会,用所学理论知识去指导实践的能力。从与专业结合的角度,教师应在学生的社会调查中给予必要的指导,引导学生进行本专业领域的社会调查,如保险专业学生在调查内容上可涉及居民参加商业保险的状况、消费者的投保意向,保险市场的发展潜力、投保人对保险服务的评价等。这样不仅锻炼了学生进入社会与人交往的能力,还能把专业知识和社会实际结合起来,做到学以致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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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本论文主要从当代国际产业转移中出现的新特征当代国际产业转移从1990年代开始,出现了又一次大的浪潮;文献综述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国外学者虽然对开放经济条件下,发达国家如何增强企业和产业国际竞争力,实现产业国际转移和布局进行了深入广泛的研究等进行讲述,包括了国际产业转移规模扩大化、国际产业转移结构高度化、国际产业转移区域内部化等,具体材料请详见:
[摘要]本文从国际产业转移的概念入手,总结了当代国际产业转移中出现的新特征,在借鉴已有理论成果的基础上,从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角度,对当代国际产业转移的经济动因作了理论分析。在此基础上,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产业转移中获得的价值盈余作了对比分析,得出了发展中国家改变这种现状的发展战略选择。
[关键词]国际产业转移;经济动因分析;价值赢余分析
国际产业转移是指发生在国家之间的产业转移,即某个产业由某些国家或地区转移到另一些国家或地区的现象,它主要是通过资本的国际流动和国际投资实现的。国际产业转移往往是从劳动密集型产业的转移开始,进而到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的转移,是从相对发达的国家转移到次发达国家,再由次发达国家转移到发展中国家和地区这样逐层推进。国际产业转移,既是发达国家调整产业结构、实现全球战略的重要手段,也是发展中国家改造和调整产业结构、实现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的重要途径。
一、当代国际产业转移中出现的新特征当代国际产业转移从1990年代开始,出现了又一次大的浪潮。在这次浪潮中,西方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的产业转移呈现一些新的趋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21写作秘书网
第一,国际产业转移规模扩大化。从1980年代后期开始,发达国家为了赢得全球经济竞争的优势,抢占全球产业结构制高点,纷纷把产业结构的调整推广到全球,以产业结构转移为手段,进行大规模的结构重组和升级,从而引发了世界范围的产业转移浪潮。
第二,国际产业转移结构高度化。1990年代以后,发达国家加快了产业结构的知识化、高度化,国际产业结构转移呈现出高度化的新趋势。国际产业转移的重心开始由原材料向加工工业、由初级产品工业向高附加值工业、由传统工业向新兴工业、由制造业向服务业转移。高新技术产业、金融保险业、服务贸易业、电子信息业、房地产业等日益成为国际产业转移的重要领域。
第三,国际产业转移区域内部化。世界经济区域集团化的迅速发展,促进了区域内的贸易和投资的自由化,区域内的资本流动和产业转移,成为当前国际产业转移的重要特征。目前,欧盟国家对外投资的1/3是在成员国之间进行。在北美,美国、加拿大都互为最大的投资对象国和产业转移国。据统计,美国对外投资的1/5集中在加拿大,加拿大对外投资的1/3则集中在美国。
二、文献综述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国外学者虽然对开放经济条件下,发达国家如何增强企业和产业国际竞争力,实现产业国际转移和布局进行了深入广泛的研究。对于直接投资下产业转移的研究有着多方面的理论来源,但是主要以产业的转移为切入点的研究并不多见,除了商业经济学对国际产业转移有所关注之外,经济理论家并未给予更多的理论研究。下面主要是对国际直接投资理论和产业的转移的相关研究的回顾。
随机过程是理工类、财经类和管理类专业的一门重要的专业必修课,具有基础性强和数学理论性强的特点。以财经类高校学生为切入点,围绕互动式教学、案例教学、问题教学方法探讨了课程教学的相关理论,在培养学生抽象逻辑思维的同时,注重培养其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关键词】
随机过程;财经类高校;互动式教学;案例教学
随机过程(Stochastic Process)是一连串随机事件动态关系的定量描述。随着经济社会与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越来越多的人用一些新的数学工具对其进行分析和研究。由于数理金融学所研究的金融现象具有很强的不确定性,因此随机过程理论作为概率论的一个重要分支,被广泛地运用到金融问题的研究中。本文就是应用随机过程理论,研究股票价格的波动性质。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愈加复杂变换,《随机过程》逐渐成为各高等院校开设的一门重要专业必修课程。针对财经类高校的相关专业,如统计学,金融工程,金融数学等开设这门课程,可以培养学生在金融领域中应用随机数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意识、兴趣和能力。对培养学生的理论素质和实践能力起到了重要作用。但鉴于随机过程课程具有理论性较强、概念多、知识抽象、使用性强、应用难于上手等特点,使得相关专业的学生难于掌握该门课程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作者就自身的教学实践和研究认为,良好的教学效果取决于与学生专业的合理结合,形式多样的教学方法,重视随机过程教学的实践性和应用性是非常重要的。
1运用互动式教学法,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针对财经类高校非数学专业的学生,在教授随机过程这门课程时对数学知识要求较高,内容抽象、理论性强。互动式教学更能体现出其优越性。通过构建和谐的课堂氛围,学生不再是被动的知识接收器,而是积极主动地参与,在问题探究、专题讨论和案例分析等环节中发挥主体作用。通过预先的设计与组织,启发学生就特定问题发表自己的见解,以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精神。
在讲解马尔科夫链的平稳分布时,为了使得学生不再是枯燥的记定理、推公式,可以引入Google搜索引擎的例子,前一节课预留问题:Google是如何实现迅速的搜索并且合理定义网页的重要性的呢?激发学生兴趣,指导学生将抽象的理论引入日常所用,课堂上分组讨论各自研究的结果并加以完善,进而引出马氏链平稳分布的定义及其相关内容。
针对财经类专业学生引入其相关专业知识如交易量对股票价格的影响,引导学生分析问题并探究其内在影响因素,分组讨论并阐述自己的论点论据,教师总结后可在Markov链理论的基础上,结合复合Poisson过程、停时理论,建立不同的股票价格波动模型,进而根据期权定价理论,推导出欧式买入期权的定价公式.如此可使学生把理论学习融入专业知识与感兴趣的金融活动中,大幅度提高了学生学习知识、吸收知识的效率,增强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同时也对教师自身的能力与知识面提出了更进一步的要求。
2运用案例教学法,提高学生学习能力
案例教学法着眼点在于学生创造能力以及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提高,这不仅可以获得那些固定的原理和规则,而且提高学生表达讨论的技能,增强面对困难的自信心,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缩短教学与实际生活的差距。针对财经专业学生教授随机过程,应当尽可能地将课程的重要思想与学生专业有机融合,避免抽象理论过多,是学生产生畏惧情绪。
在讲解各章内容时,可以通过案例教学将学生引入实际情景中去,例如:在讲解马尔科夫链的过程中,可以从赌徒输光案例引入,进而通过染色体遗传模型、排队论、保险公司盈亏等案例与学生讨论;讲解复合泊松过程时,可以应用汽车保险业务中的金融实例;讲解鞅的内容时,可以通过期权定价、股票价格预测等金融案例激发学生兴趣;通过生物群体繁衍过程案例,引导学生学习柯尔莫哥洛夫微分方程和生灭过程。理论与实际相联系使学生自身产生强烈的求知欲,尝试深入学习。师生互动是案例教学法的核心,这与第一点内容所述相辅相成,只有通过充分的互动,才能碰撞出思维的火花,使学生探讨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得到显著提高。
3运用问题解决教学法,加强学生学习能力
问题解决教学法重在培养学生自己动手解决问题的能力,在面对许多新概念、新理论时,采用问题解决教学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引导去探索问题的实际背景、演变过程,使学生从整体上把握知识体系、体验解决问题的乐趣。
一方面教师组织学生积极申报或参与大学生科研项目,把学习和研究有机结合,由导师指导、组织大家分工合作,定期做学习经验交流,系统地教会学生进行科研工作的方法,培养学生在实践中学习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另一方面可以将数学建模的思想融入学生的学习,把近年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题目和国际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试题中涉及到随机过程相关知识的某些步骤和内容作为教学举例,将学生分组,比照建模竞赛的过程,给予学生一定时间自己解决问题,最终结果以论文形式呈现,例如在讲解泊松过程时,涉及到排队论知识,可用2013年的建模试题给学生练习,同时也可以让学生在校门口观察车辆的交通流是否为泊松流或者到观察车站售票窗口服务员售票的体系设置与泊松过程的关系等等,这些活动都将有助于激发学生自身学习的兴趣与动力,在教学过程中,注重抽象知识到实际知识应用的合理转换,切实提高学生的综合思维能力。通过问题学知识,再用所学知识进一步解决问题,良性循环的过程除了丰富学生本身的知识体系,更重要的是使学生掌握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通过对财经类高校随机过程课程教学情况的深入调查与分析,在汲取己有研究的成果基础上,文章从一线教师的角度来探究教师如何将较晦涩的理论与实践结合、与学生专业结合、学以致用。教学模式的改变不仅有利于学生的培养,而且有助于教师提高自身的教学能力,进而可以使随机过程这门课程真正成为理论与应用密切结合的探索性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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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医疗保险专业;本科;实践教学;内容体系。
随着我国社会医疗保险体制改革的全面深化,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的迅猛发展,市场对医疗保险专业人才的需求激增,全国各相关高校每年输送的医疗保险专业人才总人数也在逐年增加。但遗憾的是,近些年相当一部分专业学生毕业后没有走上与医疗保险相关的岗位,而是被动地选择了其他行业,造成经过多年精心培养的医疗保险专业人才严重流失。根据社会医疗保险单位和商业医疗保险公司的反馈,医疗保险专业毕业生普遍存在的问题是:走上相关工作岗位后,动手能力差、适应周期长,导致用人单位新人培养成本高。
造成这一系列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就在于,在人才培养过程中一味强调理论知识的灌输和考核,忽略了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造成专业学生培养与社会需求严重脱节。从专业性和实践性上来看,医疗保险专业应该被定位为应用型专业。
尤其是本科层次的医疗保险专业人才培养,不应以学术型和研究型人才培养为目的,而应定位于实践型、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以满足社会需求为专业发展目标,强化学生的相关理论知识的应用能力与实践能力。其中,实践性教学环节是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培养的重要途径。然而现有的医疗保险教学模式长期存在重理论、轻实践的现象,多数院校至今仍主要侧重于书本理论知识的传授,实践教学极为薄弱。
1 医疗保险专业本科实践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1.1 缺乏实践操作能力强的专业教师、实操指导性强的教材和模拟软件。
(1)缺乏具有较强实践能力的专业教师。
首先,目前大部分医疗保险专业教师都是“从学校到学校”。由于目前的就业问题严峻,很多医疗保险专业的毕业生都选择通过继续深造以留在高校, “跻身”高校教师行列。
因此,这些教师是没有在专业实际部门工作的经历或实践的,虽然具有很高的专业理论水平,但是实践领会与操作能力则明显不足。在这方面,国外政界和教育教师界人力资源的自由流动为专业教育实践环节的师资问题提供了较好的解决通道。[1]而在我国,由于体制原因、学历要求等,有实践能力的人才或有政策实践的专家由于没有高学历而无法从教。
其次,医疗保险专业的交叉性造成了教师专业能力与实践教学需要存在一定的差距。医疗保险需要教师既具有扎实的保险专业知识,又具有深厚的医学底蕴。而某些院校医疗保险专业教师主要来自临床医学专业,这些教师有着深厚的医学知识,但只有少数教师有过保险公司实践经历,多数教师对医疗保险专业知识了解有限,缺乏医疗保险的实践经验;另一个极端是,专业教师都来自于金融保险专业,有着深厚的金融保险学功底但缺乏一定的医学知识。这些教师都很难将医学知识和医疗保险实务有效结合。
(2)缺乏实践性较强的专业教材和模拟软件。
目前,医疗保险专业的核心课程中一般涵盖了保险学、医疗保险学、社会保障学、人身保险学、健康保险学、医院管理等课程。这些课程教材数量多,更新速度快,但是偏重于理论知识的介绍和管理条例的罗列。有些教材虽然名为“××理论与实务”,但是实务部分一般仅陈述某省市的医疗保险政策或者某商业医疗保险公司的条例、细则,缺乏实际操作内容的介绍和指导,缺乏相关案例的讨论启示与实践延伸。
此外,医疗保险专业在许多高校并未配备实验室或者与其他专业共用实验室,并且各大高校在医疗保险实操模拟软件的引进和开发方面投入过少。
1.2 缺乏专业教育基地和实践教学基地。
由于医疗保险专业的特殊性,其专业教育基地和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显得尤为重要。目前,医疗保险专业理论教学体系发展较为完善,而实践教育教学体系建设却显得有些力不从心,其主要表现就是缺乏专业实践教育教学基地。学生在掌握相关理论知识后无法在实践中得到进一步的认知和领会,这是各大高校普遍面临的问题。专业实践教育教学基地的匮乏造成了培养出来的学生理论知识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理性认知和感性了解与实际情况存在较大差异,从而造成培养出来的学生无法较快地适应市场发展和需求。
1.3 实践课程设置层次不清、实践内容缺乏连贯性和递进性实践课程教学是一个完整的过程,必须按照教学发展的规律循序渐进地开展组织实践教学,为学生提供相互承接、相互联系的实践课程。然而,现在部分高校开设的实践课程没有统一的、相互联系的、递进的、完整的实践计划和安排,造成教学混乱的局面,实践课程教育的重点容易被学生和教师忽视,造成实践课程被“混着过”,这些不利于实践课程核心价值的体现和拓展,进一步造成了学生应付实践课、教师胡乱安排实践课的现象。[2]为了进一步培养符合市场要求的复合型人才,各大高校纷纷开设与医疗保险业相关的实践课程,如去医院医保科、商业保险公司等实操性实习单位熟悉相关专业岗位的职责及办事流程,开展医保政策实操手册的学习,进行数据处理软件的上机实验等。而这一类的实验操作课程由于没有统一、完整的教学安排,大部分支离破碎、流于形式,实际教学质量并不高,也未达到预期的目的。
2 医疗保险专业本科实践教学内容体系的设计思路。
2.1 医疗保险专业本科实践教学应具备的条件。
(1)“双师”队伍建设。
医疗保险专业教学不仅仅是理论知识的传授,同时包括对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因此,要求授课教师既精通医疗保险专业理论知识,同时又要熟悉医疗保险业务,如医疗保险产品分析、医疗保险计划设计、医疗保险核保理赔、医疗保险产品营销等。然而,由于教学任务和科研任务的双重压力,一般的专职教师很难达到这样的要求。所以,在师资配备时,可以考虑安排“双师”教学,即医疗保险专业理论课程部分由专业教师承担,而实训教学,尤其是课外实训教学部分由保险公司相关专业人员负责。[3]“双师”教学既有利于专业教师专心负责和深化理论教学、从而减轻压力,也有利于让学生接受一线专业人员最直接、最权威的指导,亲身体验医疗保险实务操作流程,加强学生运用知识的能力,避免出现理论与实践脱节的现象。另外,各院校要考虑培养具有“双师”特征的专业教师。例如,将现有的专业教师分批送到相关岗位去接受一定时间的培训,回校后便可胜任医疗保险专业相关课内实训教学活动的开展,同时也有利于避免完全依赖外界师资力量的尴尬局面。
(2)实践教学基地建设。
社会医疗保险实践教学可以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建立校内实践基地和校外实习基地。在校内通过对现有资源的整合利用,建立包括实训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等,进行岗位模拟、现场讨论、计算机模拟操作等教学。在校外,各大高校应当积极与企事业单位(如医院医保科、政府医保局、商业保险公司等)、民间团体(如医疗保险协会等)合作,将其建设为长期实践基地,定期组织学生去参观、学习和交流,从而提高学生的社会实物参与度和社会问题认知程度。另外,还应当联系相关企事业单位,了解相关单位在未来发展的知识需求和人才需求,根据市场需要培育满足企业发展目标与学生发展目标的人才。此外还应加强与外界交流,建立多种渠道,及时为专业学生提供更全面的市场信息和社会信息,以便学生在大学四年的时光里做出更好的安排和计划。
(3)实践教学资料的准备。
实践教学需要有与之相配套的实践教学指导教材、实践模拟操作软件等资料。体现出各部分实践教学的目的和要求、实践的方式及手段、实践教学效果的考核和评价办法。根据需要编制实践教学指导教材一部,教学软件可以通过外购或其他途径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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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医疗保险专业本科实践教学的形式。
(1)课堂实践教学。
医疗保险专业本科课堂实践教学内容分为基础理论和基本制度两个部分。在介绍基本理论知识时,由于侧重于对基本理论知识的理解,可以采用案例讨论的形式进行,具体形式可以小组讨论,也可以双方辩论的形式进行;在基本制度运用阶段,其实践内容应侧重于加深学生对基本制度的理解以及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这部分内容着重培养学生的沟通协调能力、动手操作能力等基本的工作能力。因此,在内容设计上应能够体现社会医疗保险职位的特点。可以按照医疗保险的职位设计实践内容,在实践过程中运用模拟实际职位手工操作与软件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4]具体做法是:提供固定场所建立模拟职场和实训室,引进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制度进行课堂教学企业化管理试点,装备模拟保险流程各环节的专业教学软件。
(2)校园实践教学。
在学校模拟保险企业等开展有关活动,培养学生的保险文化和职业素养。组织辩论会、演讲会等,训练学生的口语表达能力、公关能力,培养其团队意识和吃苦耐劳精神,增强学生独立处理问题和适应保险市场的社会竞争能力。通过各种公开和内部的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知识竞赛,普及相关知识。激发了学生的学习热情。[5]还可以组织专业学生在校内向同学开展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政策咨询服务。
科研和创新活动是本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科技竞赛也是医疗保险专业本科实践教学的一种形式,是实现创新教育的有效载体,是展现高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平台。[6]科技竞赛特别是国家教育部等主办的学科竞赛,对于推动医疗保险专业教学建设和教学改革,促进教学与科研的结合,促进素质教育的实施,激励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协作精神和理论联系实际能力等诸多方面具有积极意义。医疗保险专业要倡导和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挑战杯”、“新苗计划”、“未来学术之星”等校级大学生科研课题、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等各类科研比赛项目。
(3)社会实践教学。
校外综合实习部分结合学生毕业实习进行。
目前,医疗保险专业社会实践中的医学实践未受到足够的重视。医疗保险专业开设医学课程是专业工作的需要,但实际教学中总认为知道一些临床医学知识即够用,忽视临床操作技能训练。因此,作为一个完整的校外实践,医院临床实习是必不可少的。医疗保险专业本科的社会实践部分应建立医院临床实习和保险公司、医保部门“双实习”制度。[7]社会实践教学的具体做法是:根据医疗保险专业的课程特点可以选择医院、医保中心、商业保险公司作为其校外实习基地,由实习单位教师指导学生从事具体的工作。其内容应体现社会医疗保险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一般按照实际的工作程序安排实习的内容,以锻炼学生各方面的能力为主,具体内容和程序可与实习基地教师合作确定。力求使学生在实习期间有良好的实习效果,获得实习单位好评,为毕业生就业创造条件,实现实习后直接与实习单位签约就业。
(4)各实践环节可以相互联系、相互渗透。
实践教学课程设置应当有明确的目标和计划,按照不同年级学生的能力特点和专业知识水平进行安排,可将医疗保险专业理论教学环节、实践教学环节、毕业论文紧密结合起来。通过专业认知实践、课程实践教学、独立实验课、专业课题调研课、相关职业技能培训、毕业实习等形式,开展课内外相关实习课程,课程内容层层递进、相互联系,形成整个专业实习课程整体流程,培养出实操能力强、学习能力强、专业与市场对口的学生。[8]
1)理论课程与实践结合。如《社会调查方法》这门课主要由操作性和综合设计性实训项目组成。综合设计性实训项目要求学生完成一项实验课题,主要目的是运用所学理论知识,针对医疗保险改革中的热点问题,设计问卷并进行统计分析。每学期的第 1 周布置下去,第 1 7 周上交,学生可自行组成小组、自行选择课题方向、设计问卷、发放和回收问卷、做统计分析,最后撰写实验报告。
2)毕业论文与实践的结合。如:承担了校级科研项目的同学,由于有科研项目任务,因此会组织其他学生作为小组成员,利用暑期或平时的实践课程进行问卷调查,然后进行统计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问题和对策,最终各位小组成员完成这个项目的子课题并分别作为各自毕业论文的选题,从而较为成功地将学生科研与毕业实习、毕业论文有机结合起来。
2.3 对学生学习效果的评价。
对课程的考核应当体现理论知识的掌握和综合素质的提高两个方面。可以结合课堂内外的教学采用“过程评价+考试考核”综合评价模式,考试考核学生对医疗保险学基础理论、基本制度的掌握情况,其中过程评价主要对学生活动过程中综合表现情况进行评价,可以根据具体的内容建立相应的评价体系。在评价过程中,可以选择相邻两届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对照,以此来评价其教学效果。
3 结语。
一个完整的医疗保险专业本科实践教体系应包括实践教学条件、形式和评价,而开展该专业的实践教学内容体系的研究,将有益于全面实现专业教学目标体系,并为教学条件和实践管理提供较为具体的科学指导。充分挖掘医疗保险专业实践教学内容,扩展实践教学内容在整个教学计划中的比重,进一步完善实践教学体系,使课堂实践教学、校园实践教学、社会实践教学相互补充,形成一个相对独立的有机的整体,为学生能力的拓展和将来的就业打下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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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俞彤,刘霖叶,等。医学院校开设医疗保险专业培养模式分析[J].经济研究导刊,2010(7):259-360.
保险合同会计计量模式的选择一直是影响会计制度国际趋同的主要因素。以美国和德国为代表的国家选择了递延匹配原则的会计计量模式,而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所制定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一保险合同》却选择了资产负债原则这一会计计量模式。我国在2007年新《企业会计准则〉渐实施之前一直采用的是递延匹配会计模式,但是新《企业会计准则〉中关于保险合同会计规范基本上改由采用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资产负债原则。
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一保险合同〉〉出台之前,递延匹配法一直是各个国家保险合同会计计量采用的基本原则。递延匹配法根据传统会计中配比的概念,使保险合同的成本和保险合同的保费收入配比,予以确定利润。递延匹配法强调谨慎与稳健的会计原则,很好地保护了保险合同债权人的利益。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自2001年重新改组以来,致力于建立一套国际上通用的企业会计制度,用于帮助投资者根据国际会计准则制定的会计信息做出正确的经济决策。这一基本理念动摇了原先保险合同会计所采用的递延匹配这一根本,因为债权人与投资者之间有着不同的利益取向和价值选择。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开始考虑采用何种模型方法可以更好地帮助投资者了解保险公司的盈利状况和投资价值。在此背景下,资产负债法这一会计模型开始受到了各界的关注。
资产负债法的运用原理源于资产负债表,通过对资产负债表中资产和负债的计量和资产与负债的变化情况确认保险公司的期间收益。保险资产与保险负债的确认必须严格依照会计准则中关于资产与负债确认的统一标准,不符合资产和负债定义的项目不能够确认为资产和负债,而且保险公司财务报表中的利润表所反映的收入和费用根据保险资产和保险负债计量的变化而定,利润是基于资产负债科目对损益类科目的影响变化而确定的。
尽管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目标明确地致力于一套以资产负债基本原则为指导的保险合同会计制度,但是基于保险合同本身的复杂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一保险合同〉仍然被分为两个阶段进行实施。2004年3月份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公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一保险合同〉第一阶段成果。
该成果以资产负债法为导向,主要规范保险合同会计的基本原则和对现行保险会计实务做出一定的修改。第一阶段成果并没有针对保险合同会计具体确认与计量作详细规定,这些规范将作为保险合同第二阶段成果于2011年公布实施。《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一保险合同〉汾为两个阶段实施,客观上对各国保险合同会计规范的差异预留了伏笔,许多国家(比如美国、德国)仍然执行以递延匹配原则为指导的保险合同会计,而有些国家地区比如欧盟上市公司、中国)的保险企业则根据资产负债法原则为指导编制相应的财务会计信息。
实际上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在第二阶段关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一保险合同〉〉成果中能否不折不扣地执行资产负债法这一基本原则,目前还存在着一定的变数。主要原因是因为保险合同本身的复杂性,使得资产负债法在保护投资人利益的基础上,从某种程度上增加了保险公司会计信息的波动性,相对于递延匹配法原则而言不能很好地保障投保人的利益。此外在金融危机这一诱因下人们更多地关注财务报表的风险预警和信息传递能力,未来保险合同会计如何实现国际趋同,又一次成为学界关注与争论的焦点。
二、递延匹配法与资产负债法下的会计计量(一)递延匹配法下保险合同的确认与利润实现
递延匹配法是指根据权责发生制将保费收入和保险赔付支出以实际发生的影响作为确认和计量的标准进行收入和费用的匹配,根据会计分期原则将一定时期的收入和该时期的费用进行匹配。它强调了谨慎性这一原则,保险资产的计量并不是整个保险合同约定保险金的全部,而是匹配法则下的部分保险金,从而实现了资产的低价原则;而相对于保险负债,保险责任准备金的计提既包括未来为了履行保险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必要支出,也包括特定风险下的巨灾保证金和均衡准备金,实现了负债的高价原则。
递延匹配法下保险公司在收到保险费时并不立即确认为收入,而是将保费根据保险合同的生效时间进行期间归置,属于会计年度内的保费确认为收入,不属于当期会计年度的保费进行未到期递延,确认为负债。如果递延的保费不足以满足预期的保险赔付成本保险公司需要确认责任准备金。保险公司在取得保险合同过程中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成本也将进行递延,在保险合同的有效期内予以摊销,将其同保费收入一起在合同期内配比。
采用递延匹配法的保险会计制度一般将保险合同按照期限的长短进行区分。对于短期的保险合同,由于该类保险合同假定风险平均于保险期间,并且保险期间短暂,所以营业收入的递延上没有必要进行平均化设计,保费收入的实现过程与保险风险承担的过程一般形成同步对应关系。对于长期的保险合同,由于该类合同保险期间长,投保人一般按照合同约定按期交纳保费,递延匹配通常对保费进行平均化设计,在保险合同的有效期内平均确认分期保费收入。由于长期保险合同风险分布的不均匀性,平均按期确认长期保险合同的保费收入客观上造成了保险合同资产与负债的不对称性,为了反映风险的聚集递延匹配法下不仅允许保险公司针对长期保险合同未来赔付与责任提取长期保险准备金,而且还必须针对特定的保险合同或者风险类型提取巨灾保证金和均衡准备金。
递延匹配法下保险公司的利润只有在一个会计期间内通过对保险营业支出和保险营业收入的确认得以动态实现。保险企业取得保费收入后扣除掉相应的赔款和给付支出,然后还必须扣除各项保险准备金后才得出承保利润。值得一提的是在递延匹配法下对保险准备金的计算主要依靠估计,保险合同准备金与未来实际赔付存在一定的偏差。如果保险责任准备金提存过多,则会造成保险公司的当期利润降低,在以后的会计区间递延后形成秘密准备金。由于秘密准备金无法在利润表上予以反映,因此各种保险准备金的确定是否准确,影响着保险公司财务报表中所反映的利润是否准确和具备说服力。
(二)资产负债法下保险合同的确认与利润实现
资产负债法以保险资产和保险负债计量的变化来定义收入和费用,与财务报表各要素定义的逻辑关系相一致。保险公司对保险资产和保险负债的定义遵循企业会计制度概念框架下对资产和负债的定义,只要符合某项要素的定义,便可以确认和计量这一要素。
保险资产是指保险合同中保险公司的净合约权利。净合约权利是保险公司基于保险合同所形成的,由保险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将给保险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保险合同在符合上述保险合同净合约权利的定义同0寸,如果其成本和价值能够可靠地加以计量,才能确认为保险资产。在资产负债法下由于保险公司对保险合同的取得成本(佣金和手续费支出)不符合资产的定义,因此不应该确认为资产。
保险资产反映的是保费从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的流入,只要保险公司能够预期保费收入将流入企业,不管它的期间归属如何,也不管它是否已经支付,都必须确认为保险资产。有的保险合同下保留了投保人在保险合同到期后可以选择是否延长的权力,在这样的保险合同下保险公司只有在确认保险合同将给投保人带来好处并且投保人十分有可能选择延长保险合同下才能对延长后的保险合同资产进行确认。
保险负债是指保险合同中保险公司的净合约义务。保险公司的净合约义务是基于保险合同所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保险企业的现时义务。现时义务的界定对保险公司而言意义非常重大,因为保险公司的经营特征决定了保险合同具备一定普通意义上的未来承诺的特征。现时义务不同于未来的承诺,它是产生于过去的交易或者其他事项的在当前条件下已经承担的义务。未来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义务,不属于现时义务,因此不能够确认为负债。只要保险合同未来承诺的特征是基于现时的已经签订的保险合同而形成的,这一特征便不影响保险公司对保险负债的确认。如果基于保险合同的现时义务的履行造成与净合约义务有关的经济利益可能流出企业,并且未来可能流出的经济利益能够可靠地计量,则保险公司应该在资产负债表中确认负债。
保险负债表示保险公司剩余理赔和合同下的风险的价值,包括所有直接和间接保险合同成本而不是未到期保费的递延。在保险合同的有效期间内,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承保风险由不确定性转变为确定性而从风险中解脱,从而得以确认收益和损失。由于巨灾和均衡准备金不符合负债的定义,所以资产负债法下的会计制度不允许计提相关的准备金。
资产负债法下保险公司的利润可以得以静态实现。在资产负债法下保险合同签订时,便需要确认相关的保险资产和保险负债,同时相应确认收益和费用。这使得资产负债法下在保险合同初始确认时保险公司便有可能产生初始损益和利润,不过这一初始利润一般需要在会计期间到期日前再次通过负债充足性测试的方法予以修正。资产负债法下的利润通过不同时期资产负债表的变化得出,根据会计的恒等式由资产减去负债得到所有者权益,如果所有者权益比上一会计年度增加,则表示保险公司该年度获得盈余;如果所有者权益较上一会计年度有所减少,则所减少部分为保险公司的年度亏损。
三、我国保险会计的现状与特征(一)我国保险会计的现状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39项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同时鼓励其他企业执行。为了提高保险公司的会计信息质量和内部管理水平,促进保险业又快又好发展,我国保险监管部门决定从2007年1月1日起全保险行业推行新《企业会计准则》保险业成为我国第一个率先不区分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全部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行业。
新《企业会计准则》虽化了为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提供决策有用会计信息的新理念。为了与目标相协调,新准则直接提出了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重新严格界定了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等会计要素定义,明确规定了有关会计要素的确认条件;新准则第一次在我国引入公允价值计量要求,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部分金融工具、股份支付等,都要求以公允价值计量,使会计记录由静态转为动态,提升了会计信息的有用性。而且,新准则规范了新的会计业务,提出了许多新的概念,比如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和股份支付等,彻底改变衍生金融工具的“表外”特点,通过表外金融资产、负债的表内化,使财务报表使用者更加容易地评价公司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另外,新准则规范了企业合并、合并会计报表等重要的会计事项;引入了每股收益、分部报告等比以往更加严格具体的披露要求,为财务报表使用者提供了更为透明的信息。
新《企业会计准则》中与保险公司最为密切相关的是第25项具体准则《保险合同》与第26项基本准则《再保险合同》这两项准则具体规范了源自保险合同的会计要素的确认与计量。普遍认为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中关于保险合同会计计量遵循的是资产负债法这一基本原则。实际上由于新《企业会计准则》在我国原来保险会计规范基础上进行改革,以《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一保险合同〉湘关规范为模板,吸收了部分美国保险合同会计的相关规范,使得我国现行保险合同会计计量模式既包含了资产负债法的基本特点,同时也保留了递延匹配法下的若干特征。通过上文对两种不同会计计量模式的分析,下文将进一步分析我国现行保险合同会计计量模式的若干特征。
(二)我国保险合同会计计量的若干特征
首先,保险会计的规范主体实现由保险公司向保险合同的转变。中国自2007年度开始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首次打破了行业和所有制形式界限,将金融保险业与其他行业统一通过《企业会计准则》予以规范。先前保险公司都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内,保险会计所遵循的会计制度《保险公司会计制度》(1998~2001)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2001~2006)都是以保险公司为规范主体,内容除保险合同以外,还包括会计要素、股权投资和财务列报等方方面面。新《企业会计准则》首次将保险公司纳入其规范体系,其中的第25项具体准则《保险合同》与第26项基本准则《再保险合同》成为保险行业特别会计规范,保险公司其他会计规范适用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其他具体准则。中国的这一做法基本实现了保险会计规范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保险合同成为保险会计的规范主体。
其次,我国保险合同会计规范以资产负债法为理论基础。企业会计准则关于保险资产与保险负债的定义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实质趋同,各要素遵循企业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中对资产和负债的定义。比如《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一原保险合同》第7条的规定,保费收入必须满足保险合同成立并且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与保险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保险公司并且该保险合同的成本或者价值可以可靠地计量这些条件下才能进行会计确认。只有符合某项要素的定义,并且能够可靠地计量,保险公司才能对保险合同资产与保险负债进行确认。我国保险合同会计规范以资产负债法为理论基础,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便必须按照资产和负债的相关确认条件在会计上予以确认,利润在保险合同成立的同时便得以静态实现,为了修正企业的静态利润值,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一原保险合同》第14条的规定保险公司必须在会计期末对保险负债进行充足性测试,并且按照其差额补提相关准备金。新《企业会计准则》中关于保险资产、保险负债以及准备金充足性测试等规范,都体现了资产负债法的基本要求。
但是,企业会计准则部分会计规范仍然保留了递延匹配法的特征。首先是保险合同的分类,本文第二部分已经论述了递延匹配法客观上要求对保险合同予以分类,这是递延匹配法下会计处理的基本前提。《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一原保险合同〉〉将保险合同分类为寿险合同与非寿险合同,准则中对这两类保险合同概念的表述实际上等同于以递延匹配原则为基础制定的美国保险会计准则£)中关于长期保险合同和短期保险合同分类的概念内涵。递延匹配法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应收保费和预收保费的确认与计量受合同期限的长短有所不同。长期保险合同的应收保费和预收保费的界定以期收为原则,趸收为例外。短期保险合同的应收保费和预收保费的界定以趸收为原则,期收为例外。我国目前的保险会计规范中针对不同的保险合同,规定了不同的保险资产与负债的会计确认方式和种类,从而使得当前的保险会计制度仍然体现了递延匹配法的显著特点。另外,保险准备金的设置和划分延续了我国旧会计制度中对递延匹配法的运用。资产负债法下无论是通过现时转出价值还是现时购进价值所得出的保险负债,都蕴含着未来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所必需承担的净合约义务的价值,即针对保险事故的赔付准备,因此也无需界定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未决赔款准备金,无需针对未决赔款准备金区分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和理赔费用准备金。而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一原保险合同》规定了保险公司必须设置针对非寿险合同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未决赔款准备金和针对寿险合同的寿险责任准备金和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这些做法实际上是对原有会计规范的延续,因此也带有明显递延匹配会计原则的烙印。
四、国际趋同对我国保险会计的挑战与建议(一)我国现行保险合同会计计量模式评价
我国现行保险会计计量选择了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的资产负债法为理论基础,配以美国递延匹配法模式下的部分会计计量方法为补充。因此对我国现行保险合同会计计量模式的评价,必须首先分析资产负债法和递延匹配法各自的优点与缺点。
资产负债法代表的是目前国际上保险会计趋同计量模式的主流观点,通过对保险合同和保险负债的确认与计量,帮助投资者、公众与监管者一目了然地根据资产负债表直观了解保险公司的获利能力,会计信息的使用者不需要像递延匹配法原则下那样解读财务报表关于成本递延,收益匹配等相关隐含的会计信息。资产负债法的计量强调的是公允价值模式,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保险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盈利能力,避免了递延匹配法下可能造成的秘密储备金聚敛等现象,更好地保证了投资人的投资利益。
资产负债法下的会计确认和报表列示更为简单和统一,便于会计资料使用人(投资人、投保人、监管者和公众等)阅读和了解相关的信息。首先资产负债法下对保险合同的分类变得毫无意义,因为所有保险合同不再根据递延匹配原则进行会计分期处理,长期保险合同和短期保险合同的资产和负债都按照市场价值的方法进行评估确定。这也是国际会计准则的保险合同会计没有对保险合同作进一步分类的主要原因。另外资产负债法下根据市场公允价值所得出的保险负债,都蕴含着未来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所必需承担的净合约义务的价值,因此也无需对保险准备金做诸如责任准备金、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和理赔费用准备金等划分。
不过资产负债法下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使用会造成保险公司各年度运营情况波动性大,保险公司年度利润对宏观环境与金融市场的依赖性增强,投保人在经济运营良好的年度不仅拥有充实的赔付保障,而且部分人寿保险产品投保人还可以获得更丰厚的投资回报;但是在经济运营欠佳的年度则可能由于保险公司各项资产与负债根据市场价值评估出现缩水状况,导致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下降,投保人利益无法得到充分保障。此外保险合同根据其市场价值进行计量是实践中的一大难题,因为保险合同不存在活跃的市场交易,所以也不存在可供参考的第三方价格,对保险合同资产负债的计量因此只能通过运用特定的模型,根据保险合同所产生的现金流和保险合同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的贴现值等因素予以确定。
保险会计计量在递延匹配法下通过成本递延和利润匹配的方式,解决了保险成本不确定性对保险公司利润确定所带来的难题。递延匹配法根据保险合同的实际保费收入为基础,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对成本与费用进行期间归置,辅以各项保险准备金的计提保证保险公司在未来发生保险事件下充分的偿付能力,减少了保险公司会计信息的不稳健型,减少了保险公司通过会计报表操控利润的风险性。递延匹配会计制度因为其稳健性和可操作性,很好地保护了保险合同债权人的利益。不过由于递延匹配法更加强调谨慎性原则,造成保险资产低价计量和保险负债高价计量的非对称性,保险公司秘密储备金增加,投资人利益普遍低于保险公司运营真正的投资回报水平,保险监管部门与公众解读保险公司递延匹配法下会计信息的难度大大增加。
由此可见,我国现行的保险会计计量模式致力于满足投资人、投保人和社会公众等多方利益,通过采用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资产负债法进一步公允体现保险公司盈利能力,力求还投资人应有投资回报的本来面目,更好地保证投资人利益,帮助投资人、监管者和社会公众更为客观公正地解读保险会计信息。但是现行制度对资产负债法的运用并不彻底,许多保险资产和负债的计量并不是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而是采用原先递延匹配法原则下的各项方法确认保险准备金,通过谨慎计量的方法保证投保人的利益。确切地讲这种模式是保证投资人利益与投保人利益的一种中间模式,是为目前国际上针对未来保险合同会计国际趋同路径目标不明状况下而采用的一种过渡模式。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作为公认会计制度(GenerallyAccepiedAccountingprincpesGAAP)框架下的会计制度,从本质上与监管层面上的法定会计制度(S_OT八ccomtingPrncPlesSA)T着根本区别。国际趋同背景下未来保险合同会计计量模式将会进一步朝着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的资产负债法模式发展,这种发展趋势客观上对我国刚实施不久的保险合同会计制度提出新的挑战,为未来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在国际趋同背景下保险合同会计的改革预留伏笔。
(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保险合同会计发展趋势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关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一保险合同》第二阶段的制定仍然处在讨论阶段。2007年5月份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了相关的讨论文稿。该文稿同样以资产负债法为理论基础,针对保险资产和保险负债公允价值评估模型的选择等提出探讨。预计这一讨论文稿会在2010年以《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一保险合同〉〉第二阶段成果初稿的形式予以,并将于2011年开始生效实施。
在现有的讨论中占据主流观点的是关于运用保险合同的现时转出价值(Cunentextvajue)和现时购入价值(Currentenryvajue膜型来评估保险资产与保险负债的公允价值。
保险合同的现时转出价值以产品销售市场为导向,根据市场上的第三方为取得保险合同的净合约权利(保费收入)所愿意支出的价值确定保险资产,根据市场上的第三方为接受保险合同的净合约义务(保险赔付)而要求保险公司所支付的价值确定保险负债。保险合同的现时购入价值以成本采购市场为导向,根据保险公司在市场上为了向第三方(其它保险公司)获得保险合同的净合约权利所愿意支出的价值确定保险资产,根据保险公司在市场上为了接受第三方(其它保险公司)的净合约义务而要求其它保险公司所支付的价值确定保险负债。
由于保险事件具有随机性,所以对保险合同的现时转出价值和现时购入价值的期望值只能根据保险事件的发生概率进行测算概率的估算和实际发生概率之间难免存在偏差。为了减少偏差,保险资产和保险负债的公允价值计算中还考虑了风险校准系数,用于帮助公允价值的计算更加贴近保险合同本身的实际价值。风险校准系数的确定根据市场的风险偏好而定,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观点,风险校准系数所调整的风险不仅包括单一的风险,还包括投资组合下可以相互之间进行风险平衡的多样性风险。此外由于保险公司风险经营过程中还会向投保人提供理财、咨询等服务,现时转出价值和现时购入价值的计算还允许运用服务边际系数进一步修正保险资产和负债的市场价值,以求获得更加精确的公允价值。
虽然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将资产负债法确定为理论基础,但是资产负债法与递延匹配法之争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一保险合同〉〉第二阶段的制定过程中的讨论并没有停止。2009年7月份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每月资讯中显示,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正在讨论针对短期保险合同索赔前设置未到期责任准备金,通过改变先前允许保险公司计提未到期准备金的做法,强制性地要求保险公司通过针对尚未索赔的短期保险合同计提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做法为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提供有用的经济信息。这一讨论的观点实际上是递延匹配法下针对短期保险合同常见的一种准备金记提方法,为目前中国、德国和美国等多数国家所采用。尽管这一讨论能否付诸实施仍未定论,不过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通过官方渠道这一观点起码向外界传递一个信息,即未来保险合同会计国际趋同中不排除在以资产负债法为指导原则的基础上借鉴部分递延匹配法的会计方法。这种做法也是与当前我国的保险合同会计实践相吻合的。
(三)国际趋同下完善我国保险会计的若干建议
首先,加强资产负债法模式下保险合同计量的研究。由于我国长期以来采用递延匹配法原则对保险合同会计进行计量,所以关于递延匹配原则下的会计计量研究较多;但是基于资产负债法的研究起步较晚,相对而言研究成果较少。我国现有关于资产负债法的研究都是在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制定《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一保险合同〉第一阶段成果以后才陆续开展,而且大部分研究都停留在对已公布的资产负债法原则下保险合同会计政策的分析和评估,真正对资产负债法基本理论和相关会计要求的研究少之又少。由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一直将资产负债法作为其制定保险合同会计的理论基础,为了更好地应对国际会计趋同对我国保险业的影响,学界当前应该加强对资产负债法模式下保险合同计量各项要求的基础性研究,从而为以后我国保险会计在国际趋同下的改革提供必要的理论参考。
其次,审慎评估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各项研究成果。因为现行各国的保险实务中主要都运用递延匹配法下的会计计量模式,资产负债法的研究在现实中会遭遇很多难题,可供借鉴研究的成果寥寥无几。正因为如此,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所的各项研究成果(比如现时转出价值、现时购入价值、风险边际和服务边际等等)成为现有研究资产负债法的重要资料和理论基础。不过对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现有的各项研究成果,由于保险合同的公允价值确定缺乏现实的第三方市场可供借鉴,所以各种计量模式都是建立在模型运用的基础上。因此,我们有必要审慎地评估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各项研究成果,结合我国保险业的情况与特征进行实证分析研究,从而更好地帮助我国保险公司评估国际会计趋同所带来的各项影响,并且尽可能规避各项讨论模型对保险业发展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