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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信息化论文

时间:2023-03-28 15:08:5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税务信息化论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税务信息化论文

第1篇

(一)“量身定做”的信息系统

1.高可管理性。面对金融业务的不断增加,对数据和系统的管理显得尤为重要。天津国税通过方正公司搭建的独特的税务系统拥有强大的网络管理功能,能够有效的帮助税务部门全面实现网络管理和远程监测,大大提高企业对网络的可管理性和可维护性,同时,降低了国税局及地方税务局在IT资产的总拥有成本。

(二)“简便易用”的培训系统

天津国税局为了提高公务员素质,使其更好的跟上税务信息化步伐,建成了一个供税务内部人员使用的信息培训教室。税收信息化建设作为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内容涵盖了税收管理工作的方方面面,工作量大,任务艰巨,质量要求高,各种新技术,新系统,新软件的不断出现,国家重点税务信息化系统,金保工程系统编由四个软件系统构成,分别为:每一个系统的成功实施,都需要项目相关官员的积极配合和学习,因而为适应未来信息化不断深入的要求,对项目相关人员进行不定时的信息化培训非常必要。考虑到税务系统的特殊性,各种税务系统繁多,系统维护人员较少,安全性要求较高,现有的网络培训系统以不能满足税务行业的需求,因而,天津国税局委托方正公司建成了一个供税务内部人员使用的信息培训教室,并使用了在国内具有领先水平的双翼税务培训系统解决了网络建设上的难题。由于天津国税局在建设税务征管信息化方面的不懈努力,有效抑制了长期以来由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负面影响,提高了税务机关的服务质量、政策决策的理性需求以及税务检查效率,朝着税收征管现代化大踏步迈进。但是在天津国税向下级基层税务机关普及信息化培训过程中所取得的实际效果,省市级税务机关好于县区级税务机关,因此也暴露出许多基层税务机关征管信息化建设的问题。

二、制约基层税务机关信息化建设的因素

信息化建设是一个庞大、复杂的工程。影响基层税务机关信息化建设的因素很多,可以从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进行概括:

(一)主观原因

从主观上剖析,基层税务机关信息化建设缺乏观念支持,基层税务人员对信息化建设认识有偏差。税务征管信息化作为一项长期系统工程,税收信息化建设工作尽管已经进行好几年,但发展很不平衡,究其原因,主要是观念上的问题。对蓟县分局的10多名税务人员初步调查:对税务信息化缺少必要的认识,不知道税收信息化是什么的占大多数;认为信息化建设高不可攀,客观条件不具备的也很普遍而能清楚回答当前税收信息化建设主要内容的只有2人。或许这样的调查不能代表较深层面的现状,但可以看出加强基层税务人员信息化观念迫在眉睫。

(二)客观原因

1.成本太高,基层税务机关的财力难以承受

从长期来看,虽然相对在降低税收成本减少偷税漏税方面带来的收益是“物有所值”,但有限的财力制约基层税务机关信息化建设,在网络建设、硬件配置、设备维护等方面都难以快速推进,因此会带来一系列连锁反应,导致计算机依托功能没有得到有效发挥、基础数据采集的全面性和准确性不高、源端信息和集端信息不对称、信息不能共享、数据传递和存储技术有待完善等问题。

2.缺乏专业人员

就税务系统的人才状况来看,目前税务系统内部不仅缺少网络管理人员,而且缺少系统操作和应用管理人员,更缺少精通税收、经济、管理以及数学等专业的复合型专门人才。由于没有专门人才对税收信息的开发利用,在一定程度上使税收信息的管理与应用只停留在简单的模拟手T操作的水平上,即使有的地方初步应用了一些辅分析系统,也只是局限于对历史数据的静态分析,尚不能做到动态预测与管理。究其原因,都是受人才引进渠道和工资待遇等诸多因素影响,而工作在基层,尤其是郊县的就更少。以蓟县分局为例,计算机专业技术人才几乎没有,全市国税系统系统仅有的这方面人才又都集中在市国税机关信息中心,基层征管基本上是没有熟练掌握征管软件程序的人,另一方面,县级国税局受工资制度限制,也难以留住人才。再有就是信息技术培训缺乏系统性,仍有一部分人虽会操作也仅限于开票,打字等,计算机功能远远没有发挥。

3.税收管理的专业化分工不到位

目前,税务征管各环节专业化分工并未按照信息流的相对集中和静止环节来进行划分,没有充分考虑到信息技术条件下信息使用的重要性和广泛性,而是仍然按照工作环节划分专业职能,并且各专业职能之间包括各环节内部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交叉重复、职责不清的现象。譬如,在征收专业化基本到位的条件下,作为税收管理重要内容的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专业化分工明显缺位。从近年来纳税评估和稽查选案的运行情况看,不仅其职能相互重叠,并且在每个环节的内部也同样没有明确的专业化分工。纳税评估在具体操作中没有一个完全统一的操作办法,对相当一部分评估对象只是简单地走过场。稽查选案则是根据纳税申报的一些资料和计算机中的有限信息,对选取的案源进行评析,在稽查选案对象的确定上,非数据信息的成分大。

第2篇

【摘要】信息化税收已成为税收管理现代化的一个标志,只有不断加强税收信息化建设,才能实现现代化税收管理目标。文章从科学发展观政治理论思想出发,基于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律对当前我国税收信息化建设存在的问题进行系统的剖析,并运用科学发展观的思想提出建议和对策。

【关键词】信息化;信息化税收建设;以人为本;统筹兼顾

信息化税收是与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以信息技术为核心,以深度应用和全面提高数据能力为目标,将先进管理理念与现代科学技术融为一体的新型税收管理体制。信息化税收与传统的税收管理体制相比,最主要的区别在于税收管理理念的变化:即由传统的经验型税收管理转变为基于税收数据信息分析进行税收管理的理念。但是,信息化建设应当把科学主义与人文主义结合起来①。从科学主义角度看信息化建设,最容易看到信息技术的开发和利用;从以人为本角度看信息化建设,则还会发现信息文化的推动作用。既然应用信息技术是管理现代化的标志之一,也应当有对应的信息文化是管理现代化的标志之一,可是具体谈到信息化应用时,人们往往把后一点给忘了。利用信息技术和信息文化来加强税务部门税收征管,代表着先进生产力与先进文化发展的要求,作为物质力量和精神力量的信息化这两手应用,都要硬,才谈得上全面建设。由此,笔者运用科学发展观的政治理论思想对当前的税务工作提出粗浅的建议。

一、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律及要求

信息化是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开发利用信息资源,促进信息交流和知识共享,提高经济增长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转型的历史进程。它是我国实现现代化、建设和谐社会的发展战略及要求。从信息化发展规律可看出:

第一,税务系统的信息化建设从低级到高级,从单一到丰富,从分散到统一,这是一个必然的建设过程。当前税务部门信息化发展的内部不平衡,地域间不平衡、技术指标不平衡、应用水平不平衡,相应导致的系统林立,消息割裂等都应该是这一过程需要解决的课题。

第二,信息化已经远远超出技术手段的范畴和含义。信息化的实质是生命化②。信息技术是客观的和理性的,而应用于管理中就需要人性化的东西存在。生命总是理性寓之于内,而感性行之于外的。税务信息化近十年的建设,其发展迅猛,成效显著、影响广泛,对税务部门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运行机制、干部的思想意识和管理文化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第三,信息化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要求打破环节、层级、部门间的壁垒,充分实现资源共享,迫使管理者必须打破传统管理模式,进行运行机制的变革,以适应这一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

第四,从税务系统信息化的发展历程来看,信息技术同征管改革和实践联系紧密,并始终贯穿税收工作的全过程。所以,信息化税收建设达到一定阶段,必然走向“科技+管理”的征管现代化之路。

二、当前信息化税收建设走入误区的剖析

几年来,税务信息化被提到了相当的高度,领导重视,投资不菲,电子税务的运行平台、网络建设初具规模,金税工程、征管信息系统的建设也取得了较大的成绩,构建起了税收征管信息化体系。但目前信息化税收建设过程中仍存在理论指导的偏差,致使其走入误区。

(一)“唯信息论”的管理思想

信息化税收系统包含了纳税人和税收机关两方面的数据库,根据税法要求确定的管理项目、管理层次和管理机构、工作流程3个部分。由此可知,信息化管理并没有给税收的管理目的和管理依据带来变化,它是由国家税法决定的。但在目前的税务工作中存在“唯信息论”的思想。一是税收管理由执法行为异化为纯粹的信息处理工作;二是税收业务和信息技术之间还存在“两张皮”现象,甚至把税收业务寄托于技术上而忽视了人的内因主导作用。

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对信息化税收的内涵、规律和体系的构筑缺乏全面、客观、科学的认识,应用观念基本停留在计算机模拟手工和事务处理阶段上,管理观念对信息化税收建设只基于技术层面,而对知识创新、人文因素及社会科学理论认识不足。在实际工作中把管理岗位人为分成业务岗位和技术岗位,缺乏大量既懂业务又懂技术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从而不能有效利用各种数据开展有实效的税收经济分析、企业纳税评估、税收监控等工作;没有重视和强调人与系统,人与技术、机器之间的不同以及各自适宜承担的任务,而是要求人以时间、金钱为代价去适应系统。由于信息技术的应用要求公开和资源共享,这对税务部门的组织机构重组带来了挑战,因为过去长期形成的既得利益要被打破,它们不愿意积极主动适应这种变革,结果是宁愿把资金花在对技术、技术人员和设备的过度投资;只重视税务部门内部征管系统而忽略与纳税人的关系,即优化服务质量,让纳税人足不出户就能在网上完成一系列纳税申报、缴款、查询、涉税事宜等活动。

(二)重数量轻质量的管理方式

由于存在上述的思想观念,在平时的税务工作中就会看重数量的完成多寡而忽视质量的提高。例如,应用系统开发起点低,系统林立,互不兼容,应用平台不一,各部门各地区各自为战,自成体系,重复建设,资源严重浪费,信息化功能交叉,信息不共享,甚至制约了多数局部系统的发展。虽然近几年实施了信息资源整合工作,但数据共享问题仍没得到根本解决,如数据重复报送和重复录入问题。

多年来,在税务信息化建设中,各级税务机关已经积累了大量的业务数据,但税务部门的数据管理水平却仍不够高,所存储的数据质量不容乐观。目前大量的业务数据仅满足于税收征管日常应用,在数据增值利用的深度和广度上还不够,这一方面体现在税务基层不能充分利用数据加强管理和优化服务;另一方面决策者很难从海量数据中获取有价值的信息,并通过数据分析提炼出有价值的决策信息来指导基层工作。

信息化税收在不断发展,但随之上升的信息化税收风险还没有被税务部门意识到。互联网的应用、数据的大集中、税银联网和数据交换技术等都是信息化税收风险来源,如何保障税收业务数据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并及时规避各种潜在的风险还没有得到税务工作人员的足够的重视,甚至没有制定和宣传相关的管理办法和制度。而我国目前税务领域对风险管理的研究仍处于极其薄弱的状况。

(三)缺乏统筹兼顾的管理方法

因为税务部门信息化启动比较晚,在摸索中前进,所以在管理方法上难免会顾此失彼,不能通观全局,统筹兼顾。具体表现为:

1.资源结构投入失衡

信息化建设在投资结构及发展趋向上过分强调专业化,缺乏整体系统观,存在着重视信息化建设而轻运行时的管理、重视硬件资源的建设而没有抓紧软件应用水平的提高、重视网络建设而轻资源的投入、重软件统一而轻标准统一、重征管系统而轻纳税服务系统、重自主投入而轻投资多元化等误区。

2.与其它部门发展不协调

具有社会系统功能的信息化税收建设,和其它部门沟通不畅,不能协调发展。若协调部门不能很好地配合,就难以形成部门互动,使信息化推广工作受到一定的阻力。

从内部看,大量、有效的涉税信息因税务局外部其它部门信息的缺失,将难以导入地税系统的数据仓库中,信息运行阻断,同时由于短缺融法律、税收、信息为一身的复合型人才又淡化了科技的推进作用;另外,我国1994年的税制改革,成立了国、地税两套税务系统,但由于两套税务系统在税款的征收管理上基本是各自为政,未能构建起有效的信息沟通机制,无法对纳税人起到应有的国地税相互监督的作用,因而造成国家的税款流失。就外部言,信息化税收是在税务部门积极倡导和社会各部门自觉跟进的互动中一步一步实现的。而目前,除金融、电信外,企业及政府各部门的信息化建设明显滞后,这种信息占有和运用的不对称以及参差不齐的网络办税客体对信息化税收的推进产生了负面冲击。与其它部门沟通协调不畅的主要原因是信息源不完整,表现在与税收监管密切关联的工商登记信息、企业编码、银行账号、个人身份证明等技术标准受现行行业体制和部门法规的制约,既不规范也不统一,既难获取又无法得到利用。如税务系统与工商部门的信息不共享,可能产生税收征管漏洞。现行各地工商部门登记的工商户数普遍高于当地税务部门登记的纳税人数,就是税收征管漏洞的表现之一。税务系统与银行系统的信息未联网,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号和银行账号难以相应登录掌握;税务机关查询涉税案件企业的银行存款的权利难以通过税务系统与银行系统的信息共享实现。

三、践行科学发展走出信息化税收建设误区

(一)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

在管理方面,与一般的信息系统的管理不同,信息化税收建设除了注重科学性的规律问题之外,更要注重人文性的素养问题。要大力培养税务人员的信息素养,从社会学、管理学和情报学等多重角度来认识信息化理论,充分认识信息的作用和价值,增强信息意识,提高信息服务和创新能力;强化网站等信息门户的人文设计,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公开、公正、公平地将税法贯彻、适用于全体纳税人,以及通过帮助个性需求不同的纳税人了解和履行纳税义务,为纳税人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二)向精细化、知识管理方式转变

以精细化管理为目标提高数据应用水平。针对目前强化“首问责任制”和强调管理“精细化”的新要求,在数据应用上应以“一户式”为主要改革方向。构建一户纳税人“横向”和“纵向”两个信息库,对纳税人的信息实行集中管理。在对信息系统的要求方面及继续满足宏观管理的前提下,应对个别纳税人实施精细化监督管理并作为数据应用的新目标。

以“创造税收价值”为目标,从提升管理的角度关注和挖掘信息技术在推动业务管理方面的潜力,引入知识管理,达到社会和纳税人不断增长的期望值,在降低成本的同时增加税收等方面的价值。抓好信息管理制度的落实,落实数据管理规程、数据质量管理办法、数据公开制度、数据信息应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形成知识管理流程,以流程化的方式,使制度体系紧密衔接、规范运作;建立以风险识别、风险评定和风险应对为基本环节的税收风险管理流程,把高风险的纳税人作为管理重点。

第3篇

论文摘要:面对“收入中心说”给税收管理带来的负面效应、征管质量考核中指标体系不够完善以及纳税中报方式陈旧,税源监控管理弱化,公平原则无法在税务管理中得以体现等问题,如何进一步完善税收考核指标体系,实行专业化环节管理,是税收管理实践中亟待解决的一个课题。

要建立起一个适应信息时代要求,符合“WTO”运行规则,具有中国特色的科学、严密、规范、高效的税收管理体系,就必须要淡化税收收入计划任务管理,强化税收管理质量考核,实现信息化支持下的专业化分工、流程化操作、环节化管理,推进依法治税。本文将就如何改进我国税收管理工作作一初步的探讨:

一、完善税收收入任务管理,逐步建立淡出机制

“WTO”运行规则,要求税收注重体现一种“公平”与“中性”原则,强化依法行政,淡化税收收人指标考核,正确处理好税收收入计划任务与“依法治税”的关系,可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1.增强税收收入计划的科学性。在确保税收收入计划任务时,要紧密结合经济形势的变化,科学预测税源,改变现行的“基数增长法”,以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为原则,根据税收收入的增长与GDP增长的相关关系,将GDP指标作参考,运用弹性系数法和税收负担率法,来科学合理地编制税收计划指标。

2.改变现行税收计划考核办法,实现税收计划数量考核逐步向税收征管质量考核的转变,把是否依法治税作为一项主要的考核内容。

3.避免税收任务下达时的层层加码,国家在下达税收计划任务时,应考虑了各种相关因素,应将其指标作为各级地方政府的参考性的指导性指标,尽量避免地方政府脱离实际,层层加码,造成更多的负效应。

二、健全税收质量考核体系,实行全面质量考核

顺应依法治税和信息时代的要求,现阶段必须健全和完善税收征管质量考核,实行全面质量管理,主要应采取以下几点措施:

1.增加考核指标,扩大考核范围,应制定属于税务机关职权范围内,经过主观努力可以达到的考核指标,如:增设“征管档案管理合格率”“执法程序规范率”“执法准确率”,变“税务登记率”为“税务登记准确率”和“未登记处罚率”,改“申报率”考核为“申报准确率”及“未申报处罚率”考核。

2.简化考核办法,细化指标口径,规范指标台帐。要对各考核指标的取数口径进一步细化,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统一,以体现一致与公平,同时根据各指标的不同,设计统一的标准化考核指标明细台帐,便于考核时的人为操作,提高考核刚性,考核宜采取日常登记台帐,季度生成指标,年度上级检查的办法。

3.提高各类数据采集与考核指标生成的科技含量,逐步形成信息技术条件下有效的考核指标体系,科学的指标考核办法,公平的考核激励机制,制定严格的执法责任追究制度,把征管质量考核与目标责任制考核结合起来。

三、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征管方式改革,实现税收管理的信息化与社会化

目前,我国税收征管方式与国际发达国家相比还较落后,税收征管大多以手工操作为主,手工操作的缺陷就是成本高、效率低、税收流失严重。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结合我国目前税收管理实际,笔者认为:在我国,应加快应用信息化技术,建立一套功能齐全信息共享的税务管理信息系统,大力探索推行各级征收单位征管数据库的集中,在市(地)范围内建立起集中统一的征管数据库,为税务机关异地征收、纳税人异地申报纳税创造条件,从而便于获取和掌握全面、正确的信息,实现正确决策,提高税收政策实施的水准和质量。同时,在纳税人和税务机关双方,应加快办税和管税手段、方式的改革进程。即与纳税人、金融机构进行了三方计算机联网并通过互联网和电话中继线,在有条件的企业中推行了网上办税并对规模较小、不具备网上办税的企业甚至个体纳税人中推行Ic卡申报、软盘申报和电话语音办税等多元化申报方式,使企业和个体户只要上网、通过磁卡或拨打办税电话便完成申报、缴税、政策咨询、涉税举报等项事宜,开展多元化的申报方式,给纳税人办税极大方便,不仅可简化办税程序,降低办税成本,而且使申报审核、税款征收、受理咨询等大量事务性工作,全部由计算机进行处理,减轻了税务人员的工作量,也实现集中征收,极大地提高了税收管理效率。

第4篇

本论文的背景:当今西方许多发达国家,将计算机应用于会计数据处理,会计管理、财务管理以及会计预测和会计决策,并且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在企业会计领域出现一种新的局面,财务会计人员处处和计算机会计信息系统打交道,执业会计人员需要参与会计信息系统的设计并在会计业务中使用计算机;会计管理人员需要评价会计信息系统的使用状况,利用会计信息分析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参与企业的决策;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人员需要审核和评价会计信息处理的质量,评价输入和输出会计信息的正确性;会计咨询人员需要为企业提供会计信息系统的设计、实施、评价和使用。随着电子信息产业的不断发展会计电算化在经济社会中的运用越来越广泛,随之而来的如何发展我国的会计电算化的问题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

本论文的意义: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与发展的思路及目标,顺应了当今网络时代的发展潮流,面向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中国会计改革与发展作一展望,针对如何发展我国会计电算化的有关问题进行探讨。

2.本论文的基本内容

1.我国会计电算化的现状

1.1我国会计电算化的发展历程

1.2我国会计电算化的发展状况

2.我国会计电算化的发展趋势

2.1会计电算化程度将有很大提高

2.2会计电算化管理将更加规范

2.3商品化会计软件将更加实用

3.今后我国会计电算化的发展方向和目标

3.本论文的重点和难点

本论文的重点:

1. 会计电算化在我国的发展进程以及当前在我国存在的问题

2. 分析和展望中国会计改革问题与发展趋势,以及如何进一步发展我国会计电算化

本论文的难点:

1. 如何将会计电算化与管理会计系统相结合

2. Accounting personnel business level how to improve, and how to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and reform of accounting itself

4.论文的撰写计划

第一、二周(2019.8.29-2019.9.11)写开题报告

第三、四周(2019.9.12-2019.9.25)查资料

第五周(2019.9.26-2019.9.30)初稿

第六周(2019.10.8-2019.10.14)定稿

5.参考文献

[1]胡晓翔,李宗快,. 会计电算化审计现状及其完善[J]. 商业时代,2019,(15).

[2]吕文涛,张洪波,. 会计电算化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实践[J]. 会计之友(下旬刊),2019,(4).

[3]贺军,. 高职会计电算化专业实践课程体系构建与实施[J]. 会计之友(下旬刊),2019,(3).

[4]刘鹏,刘涛,. 浅谈会计电算化对会计工作的影响[J]. 财政监督,2019,(6).

[5]侯丽平,. 河南经贸职业学院会计电算化专业特色综述[J]. 会计之友(中旬刊),2019,(2).

[6]金美子,. 医院会计电算化软件应用问题及若干见解[J]. 中国卫生经济,2019,(2).

[7]黄海娟,. 浅谈在会计电算化和企业信息化环境下的税务稽查[J]. 中国税务,2019,(2).

[8]何群英,. 会计电算化专业工学结合教学模式研究[J]. 财政监督,2019,(2).

第5篇

论文关键词征管体制税收管理员税务专管员税源管理

税收管理员是基层税务机关分片、分业管理税源的工作人员,其工作职责主要是对各类税源的日常动态监控和细化分析,提出初步性工作意见或建议,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实施税收管理员制度是强化税源管理、夯实管理基础、落实管理责任、优化纳税服务的重要举措。

一、我国税收征管体制的历史沿革

从建国到现在,随着社会生产水平的不断发展,同时为了满足税制改革的客观要求,我国的税收征管模式也在不断推进。以现行税法的颁布为界限可将其变革划分为以下两个阶段:

(一)1994年以前税收征管体制的变革

我国自50年代至80年代实行征管于一身的模式,即以税务管理员为核心的管理模式。这种模式的特点是“一人进厂,各税统管,征、管、查合一”。其组织形式表现为征管查由专管员一人负责,按具体情况设置税务工作岗位,税务人员对纳税户进行专责管理。税款征收方式为税务人员上门催款。

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原有的征管模式与经济的发展不相适应。为此,国家税务总局在1988-1994年进行了以建立征、管、查分离模式为核心内容的税收征管改革,在税务机关内部实行征管权利的分离和制约,同时实行专业化管理。

(二)1994年以后税收征管体制的改革

1995年,国家税务总局提出了“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模式,并于1997年在税务系统全面推行。各地税务机关在推行这一模式的过程中,取消了原来专管员管户制度,建立了办税服务厅。加上计算机网络体系在税收征管过程中的广泛运用,我国的税收征管走向了由传统的粗放型管理向现代化、集约化、规范化管理的道路。

以2000年年底召开的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为重要标志,我国税收征管改革进入了专业化与信息化并存的新的历史时期。在这次会议上,国家税务总局提出了以“科技加管理”的工作方针。随后,国家税务总局在税收征管改革中又再次突出了“强化管理”的要求,

2004年税管改革又提出“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税收改革方向,并在部分地区试行税收管理员制度。这代表了新征管模式下的一种分类管理与服务形式。

二、税收管理员和税务专管员制度的异同分析

新的税收管理员制度既不是税收专管员制度的翻版,也不是对其的全面否定。它是在客观、全面、辩证的分析过去专管员制度的基础上,对其进行继承和发展,在新形势和新条件下赋予其新的内容。

(一)税收管理员和税务专管员制度的相同点

实行税收管理员和税务专管员制度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加强税源的管理。这一优势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监控管理有实效,管理员与企业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资金流动、财务核算水平等有着直观适时的了解,能够有效的监督各种税收政策的实施。二是分户、分类到人的做法使得税源管理责任明确,落实到人,便于内部管理和责任划分。

(二)税收管理员和税收专管员制度的不同点

1、征纳关系的改善

税务专管员时期的税款征收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强制执行的行政行为,税收任务以政府的政策和指令性计划的方式下达。而税收管理员制度下的征收工作却是一种“协作管理”的行为,它建立在纳税人自行申报制度的基础上,不再对纳税人各项涉税事务进行承揽包办,从而划清了征纳双方的责任界限。

2、征管职能的转变

税务专管员集“征管查”三项职能于一身,而税收管理员的职能范围明显收缩。它的定位侧重于管理环节。另外,在税收管理员制度下,法律和一系列的制度保障措施都已经逐步完善,这就避免了专管员制度下权力过于集中,缺乏监督制约现象的再度发生,管理员的权限得到了限制。

3、管理手段的进步

税务专管员的工作主要靠手工完成,实行粗放式管理,效率较低,且管理质量难以保证。而如今,信息化手段使得税收管理员从大量重复性的人工操作中解脱出来,税收管理效率大大提高,税源管理和精细化成为可能,税收执法透明度和税务行政管理的水平也得以提高。另外,在税收管理员制度下,各项征管质量考核指标的建立使得管理质量有了一定的保证。

4、业务素质的提高

税源的急剧扩大和税源状况的复杂性,是专管员制度下的“单兵作战”无法胜任的。现在的税收管理员,不但要掌握相关的税收实体法,对各个税种的征收管理标准有清楚的认识,而且还要按照程序法的要求,约束自身的行政行为,工作要求大大提高。但是,税收管理员制度建立在专业分工、集中管理、信息化和法制化的基础之上,它能有效发挥税务机关的整体优势,应对复杂的税源情势。

三、实施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意义

(一)加强税源监督管理,防范税收风险

按照属地原则落实分类管理要求,全面建立税收管理员管户责任制度,使得税收管理员对辖区内的税源和管户责任及其权限得以明确。通过税收管理人员及时掌握纳税人各种涉税动态信息,全面掌握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把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落到实处,推动税收管理员对税源的积极管理,采集全面的、动态的一手税源资料,减少了税源漏管的可能性。

税收管理员税源信息共享制度的建立,将税收管理员掌握的各类税源资料按照“一户制”管理的要求纳入管理系统中,实行集中管理,信息共享。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税源的管理和监控。

另外,税收管理员制度中的纳税评估也是强化税源管理的重要内容和手段。税收管理员作为纳税评估工作的主体,可以最直接的了解分管纳税人的有关情况,并在评估发现问题时进行实地调查,采取对应的措施。这不但可以有效控制税源,还在一定程度上防范了税收风险。

(二)提高纳税服务水平,优化纳税环境

首先,实行税收管理员制度后,对纳税人的服务变得更加直接。税收管理员可以直接下户,或者通过现代化技术手段,对自己的管户进行面对面的宣传、辅导,并对纳税人提出的问题进行直接的收集和反馈,这种直接服务顺畅了双方沟通的渠道,提高了办税效率。

其次,主动服务成为了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服务的一大特色。税收管理员制度要求税务机关了解企业的动态,为企业在税收政策上答疑解难,并自觉接受纳税人的监督。由于税源管理更加精细化,客观上要求纳税服务也必须更加细致、周到。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使税企关系得以融洽。

再次,税收管理员制度使得税收管理员直接面对纳税人,因此,税务机关容易在第一时间获得纳税人情况的第一手资料,并对该纳税人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辅导,为纳税人提供更具个性化的服务。

最后,税收管理员需要下户了解管户情况,因此,其接触到的人员就不仅仅是办税的财务人员,而是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方面人员,这样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服务面就更广泛了。

三)提高税收征管效率,降低征管成本

实施税收管理员制度使征管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一方面,税收管理员按照规定与纳税人保持制度化的联系,提供专业的纳税服务和指导,帮助纳税人及时准确申报纳税,保证税务管理工作的高效率。另一方面,通过税收管理员的实地调查报告,税务机关能够掌握税源户籍、财务核算、资金周转和流转额等关键的涉税信息,从而提供针对性的、有效的税收管理,充分发挥税收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第6篇

论文内容提要:本文回顾了我国10多年税收管理改革实践,在解析主要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分别提出了税收管理理论创新、技术创新、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的基本思路及对策措施,以加-陕实现传统税收管理向现代税收管理转变。

伴随着新税制的实施和税收征管改革的不断深人,我国税收管理取得了历史性的进步。但是。税收管理中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和矛盾,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特别是加人WTO后,传统的税收管理理念、管理模式和管理体制正面临新的挑战,迫切要求加快税收管理的改革创新,实现传统型管理向现代型管理转变。

一、税收管理的理论创新

理论创新是社会发展和变革的先导。创新税收管理理论是变革税收管理的前提。由于历史的原因。长期以来,我国对税收管理理论研究不够重视。税收管理理论的发展远远落后于税收改革与发展的实践,也落后于其他一些重要社会科学领域。

我国税收征管改革摸着石头过河走了10多年。税收征管改革从一开始就缺乏科学的理论准备和理论指导。税收征管改革基本上是凭经验和直觉进行。在解决改革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中徘徊。无论是20世纪80年代末,进行的“征、管、查”三分离或二分离的摸索,还是新税制实施后,对传统专管员制度全面改革,所形成的“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征管模式,以及进人21世纪后,采取科技加管理措施,以信息化推进专业化的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基本上都是在理论准备不足的情况下进行的,未能从理论上对税收管理改革目标体系进行深人系统地研究,在科学把握税收管理的本质、规律、原则等基本理论问题的基础上,形成税收管理改革的基本理论框架,给予税收管理改革坚强有力的理论指导。因此,在改革的目标方向上,缺乏准确清晰的定位。目标设计缺乏系统论证,征管改革的框架和基本模式一直处于变化之中,对征管改革的方向经历了反复探索和较长时间的认识过程;在改革的思路上。始终循着相互制约的指导思想,沿着职能划分的思路。把分权制约过多地寄望于征、管、查职能的分解上。追求税收征管的模式化;在改革的范围上,侧重于税收征管的改革,忽视税收行政管理的改革。未能把对以纳税人涉税事项为主要管理对象的税收征收管理和以征税机关、征税人为主要管理对象的税收行政管理作为改革的整体进行系统设计,忽视人力资源的配置管理和开发利用;在改革的进程上,对不同地区制约征管改革的因素研究不够,缺乏整体规划。常常处于走一步看一步,造成各地改革进度不一。带来征管业务的不规范、信息技术应用的不统一。由此导致税收管理改革走了一些弯路,浪费了不少人力、物力和财力,增大了改革成本。

当然,税务部门在改革实践中也进行了一些理论探索,但主要还是停留在对改革方案的修修补补。疲于寻求解决具体问题的措施上,缺乏在税收管理改革实践基础上理论创新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解决税收管理改革中的问题和矛盾,加快建立现代化税收管理体系,提高税收管理水平,必须创新税收管理理论。

推进税收管理的理论创新,首先要转换传统税收管理的理论视野和研究方法,注意在改革实践中进行税收管理的理论探讨,善于总结经验教训,把成功的经验系统化、理论化;其次,要注意研究借鉴当代西方公共管理理论和工商管理领域发展起来的管理理念、原则、方法和技术,结合我国税收管理的实际,创造性地加以吸收和运用,形成适合中国税收管理特点的新思想、新方法、新体系,并在指导税收管理改革实践中加以丰富和发展;还要注意不断研究税收管理的内在规律、原理和发展趋势,善于抓住揭示税收管理内在客观性的发现性认识,创造税收管理科学的前沿理论。通过寻求税收管理理论突破与创新,推动税收管理的组织创新、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彻底改变我国税收管理改革目标不明、方向不清的被动局面,彻底改变税收管理理念僵化、管理方式陈旧、管理手段单一的落后局面,实现传统税收管理向现代税收管理的根本转变。

二、税收管理的技术创新

科学技术是税收管理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创新税收管理离不开现代科技手段的支撑。信息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趋势。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对税收管理正产生着革命性的影响,为创新税收管理开拓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创新税收管理技术,以信息技术和通迅技术为基础,实现税收管理信息化是深化税收管理改革,提高税收管理质量和效率,实现税收管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伴随着税收征管改革的深入,我国税收管理信息化经历了从无到有、从人脑到电脑、从单机运作到网络运行的历史性跨越,信息技术对税收管理的支撑作用日益显现,税收管理技术有了重大突破。但不容忽视的是,我们不惜重金投入,购置相当数量和一定档次的计算机技术装备,与应达到的应用程度和应用效果仍有相当差距。在推进税收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存在着不少问题,突出表现在税收信息化建设缺乏总体规划,软件开发应用杂乱无序,信息系统平台不统一,数据处理缺乏层次性和综合性,形成许多“信息孤岛”;信息资源利用不充分,集中分析监控能力不强,导致高技术与低效率并存,高成本与低产出共生,造成人财物的极大浪费。对此,我们应当认真总结和吸取过去在税收信息化建设中留下的深刻教训,从战略高度推进税收管理的技术创新,加强对信息化建设工程组织学的研究,克服盲目性和随意性,加强对税收管理技术的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彻底改变机器运作模拟手工操作的状况,挖掘信息网络技术的潜在效能。

创新税收管理技术,实现税收管理信息化,是科技与管理相互结合、相互促进,推动税收管理发展,实现税收管理现代化的过程。目的是要使人工管理与机器管理组成的整个管理体系效能最高。实现税收管理的技术创新,推进税收管理信息化应突出四个重点:

其一、坚持按照一体化原则,遵循“统筹规划,统一标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保障安全”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完善优化信息化建设的总体方案和具体规划,逐步实现业务规程、硬件配置、软件开发、网络建设的一体化,在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整体推进上求得新突破。

其二、从管理思想、管理战略上突破传统观念和管理方式的束缚,适应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发展的要求,实现技术创新与管理创新的互动,在现代技术和科学管理有机结合上求得新突破。通过税收管理的技术创新,改造管理流程,重组职能机构,变革管理方法,优化资源配置,规范权力运行,把整个税收管理工作有机地联系和带动起来,形成上下级之间、同级之间的互动响应机制,构建起与信息技术发展相适应的管理平台。

其三、利用先进的通讯和网络技术,建立多层次有针对性的税收服务技术体系。一方面大力推进网上申报、电话申报、磁盘申报、银行卡申报等多种电子申报方式,大力推进税、银、库联网,实现纳税申报和税款征收信息的网上流转,最大限度方便纳税人及时快捷申报纳税,为实现集中征收奠定基础。另一方面全面建立税法咨询、税收法规、涉税事项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包括提供电话自动查询和人工查询系统,电子化的自动催报催缴系统;利用电子邮件向纳税人定期提供税收政策法规信息,向特定纳税人进行有针对性的纳税辅导。利用互联网提供税收法规查询,与纳税人沟通交流,实行网上行政,网上办理涉税事项,接收对偷税违法行为和税务人员廉政问题的举报、投诉等等,使信息技术在方便纳税人,提高办税质量和效率,降低税收成本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其四、以先进的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为依托,把税收管理全过程纳入完整、统一、共享的信息系统,实施全方位的实时监控。一是建立高度集中的数据处理系统。在统一数据结构和标准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征收信息向地市局和省局集中,进而再向省局和总局两级集中,克服信息传递中封锁、变异和沉淀,提高征收入库操作的规范度,实现数据管理效率和质量的全面提升。二是建立以信息收集分析利用为重点的税源税基监控系统。从信息经济学角度分析,管理薄弱是与信息获取能力不足相伴而生的,只有信息完备才能实施有效管理。因此,在加强纳税申报信息采集管理的同时,要加快与工商、银行、技术监督、海关、公安等部门的信息交流和共享,以增强税务机关获取外部信息的能力。三是建立以依法行政为重点的管理流程控制系统。在将税收管理全过程纳入计算机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利用信息技术控制业务处理流程,减少自由裁量的环节和幅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参与税收管理质量的控制和改进,实现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制约,使税收管理全过程每个环节责职、每个权能行使、每项工作绩效,都能通过网络透明地呈现在管理决策平台上,提高依法行政的透明度。

三、税收管理的组织创新

税收管理机构是根据履行国家税收职能需要,围绕税收行政权力设置、划分和运行而形成的组织体系。设计科学的税收管理组织结构是有效实施税收管理的组织保证。税收管理组织结构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能否履行好国家税收职能,能否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影响到税收管理质量和效率的高低。

回顾我国税收征管改革历程,有关方面一直在寻求建立一个科学高效的税收管理组织体系。每次征管改革几乎都离不开对征管组织机构的撤并调整,特别是新税制实施后,征管组织机构处在不断的调整变化之中,有的撤销税务所,按区域设置全职能分局;有的在分局下还设有中心税务所;有的很快又取消全职能分局,按征、管、查职能外设征收局、管理局和稽查局等专业局;有的仍留存着一直游离于机构改革之外的外税局、直属局。总的说来,这些改革措施始终没有打破原有征管机构的层级,没有跳出按征、管、查设置机构的框框,没有冲破地区行政管辖范围的界限,没有发挥运用网络技术构造组织结构的优势。税收管理组织机构庞大臃肿,管理层级环节过多,机构设置不统一,职能部门交叉重叠,权力结构过于集中,管理组织过于分散,资源配置不讲成本效益,组织结构效率低下的问题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甚至有些更为突出。

要从根本上解决征管组织结构问题,提高税收管理组织合理化程度,必须大力推进税收管理机构的改革创新。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建设步伐的加快,税收管理信息化水平的日益提高,税收管理机构改革创新的着力点应放在依托信息网络技术,打破部门约束和层级限制,根据税收管理的内在规律,优化管理资源的配置,使传统封闭的机械式组织向现代开放的网络化组织方向发展。

一要减少管理层次,收缩征管机构,确立税收管理机构改革的总体目标和基本框架。现代管理组织理论和发达国家的实践证明,要提高组织结构效率,必须减少行政管理层次,精简管理机构,实现组织结构的扁平化。我国目前税收管理组织结构,从总局、省局、市(地)局、县局到基层分局有5个层级,除基层分局外,有4级行政管理层。世界上很少有这种5级架构的征管组织体系。要创新税收管理组织结构,必须打破这种僵化的5层“宝塔”结构,冲破行政区划的约束,根据经济区域、税源分布、规模大小,设置税收管理机构。从改革的渐进性考虑,税收管理机构改革的近期目标可以定为实行总局、省局、市局、县局4层组织结构。今后条件成熟时,对省级局还可以进一步考虑打破行政区划,根据经济区域进行撤并,设置跨省大区局,如像人民银行跨省设置分行机构。

二要统一征管机构设置,实现基层征管组织结构的扁平化。根据企业组织理论学的研究,企业管理组织机构设置通常有四种模式,即以产品为基础的模式、以职能为基础的模式、以客户为主的模式和融合前三种的矩阵模式。按照前述税收管理机构的改革目标和国外税收管理机构设置的做法,适宜采用按税种类型和职能分工相结合的模式设置内部机构。在基层局(县、区局和将来实现征管实体化的地市级局)适宜按职能分工和纳税人类型相结合的模式设置机构,除稽查局可作为外设机构外,其它专业局都应全部转为内设机构,同时还应撤销过去外设的直属局、外税局,实现对内外税、不同行业、不同预算级次企业的统一管理。基层局的主要职能是对辖区内税源税基的控管。分类管理是专业化管理的基础,对纳税人实施分类管理是国际上许多国家的成功做法。

三要构建与信息化相适应的税收征管运行机制,实现税收征管的信息化。利用信息技术改变税收管理的流程和组织结构,建立一种层级更少基层管理人员权责更大的管理体制。在县(区)局内部,根据税收征管和信息化的内在规律,重新设计和优化税收征管业务和征管流程,将咨询受理等纳税人找税务机关办理的涉税事项集中到前台办税大厅实行全方位服务,解决纳税人多头多次跑的问题;将纳税评估、调查执行、稽查审计等税务机关找纳税人的所有管理事项,集中到后台实施分类管理,解决税源税基控管薄弱的问题。

四、税收管理的制度创新

深化税收管理改革,既需要消除不适应现代税收管理发展要求的制度,更需要针对解决新情况、新问题作出新的制度安排。优化税收管理制度设计是税收管理改革与发展重要内容,也是从制度层面解决当前税收管理存在问题的必然要求。税收管理的制度创新应当紧紧围绕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和税务机关管理效能,降低税收风险即法定税收与实际税收之间差额这一税收管理目标,在税收管理制度体系优化设计上求得新突破。

当前税收管理制度创新应当突出两个重点。

(1)要着眼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促使其如实申报纳税,解决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一要建立以纳税人为中心的税收服务制度。税收服务是保证纳税人依法纳税的重要条件,必须按照新征管法的要求,尽快将税收服务从过去的道德范畴上升到行政职责,构建起以纳税人为中心的税收服务制度体系,为纳税人提供享受各种税收服务的制度保障,包括设立多渠道政策的制度,确保所有公民享受和获得税收知识的权力,使纳税人有能力自觉、及时、准确申报纳税,减少无知性不遵从;设立以客户为导向的程序制度,确保办税公平公开,程序简便规范“一站式”服务到位,使纳税人减少“懒惰性”不遵从;设立完善的权益制度,确保客观公正开展行政复议,主动实施行政救济,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减少情感性不遵从。

二要建立以纳税评估为基础的纳税信用等级制度。纳税信用度的高低直接体现着税法遵从和税收管理水平的高低。实施纳税信用等级制度,根据纳税人纳税诚信度实行差别管理,对信用等级低的纳税人严加管理。制定鼓励诚信守信,制约惩处失约失信的政策措施,促使纳税信用成为与纳税人生存发展紧密相联的无形资产。让依法纳税者受到社会广泛尊重,使诚信纳税者得到实惠,增强忠诚性遵从的荣誉感;让失信违法者付出利益代价和荣誉代价,促使纳税人诚信纳税。同时要把建立纳税信用等级制度与建立纳税评估制度紧密结合起来,建立起科学的纳税评估机制。

三要建立“轻税重罚”的违法处罚制度。增大违法成本是强化税收管理的重要举措。对外要健全偷逃税处罚管理制度,增大偷税成本;严惩知法违法者,对不按规定履行纳税义务,该罚的要罚,该判刑的要判刑,减少纳税人自私性不遵从,增加预防性遵从。

(2)要着眼提高税务机关内部管理效能,约束税务人员寻租,对工作业绩进行有效激励,解决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一要建立科学的税收管理绩效考核制度。考核税收管理绩效是促进税收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的重要手段。税收管理绩效考核导向至关重要。要彻底扭转过去绩效考核重收入轻管理,重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轻机关内部考核的倾向,从组织收入型向执法保障型转变。要以正确实施国家税收政策,降低税收风险为目标,将绩效监控和评价贯穿税收管理全过程,使绩效考核成为加强管理的有效手段。可以考虑从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和机关内部两个层面建立绩效考核制度。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绩效考核,应从税收风险、执行政策、服务质量、人力资源利用、成本效益等方面,通过客观科学地制定考量目标和指标体系,准确评价下级税务机关税收管理的成效和不足,激励先进,鞭策落后,使之明确税收管理的改进方向。对机关内部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应重点围绕行政行为、行政过程和行政结果等方面进行考量,可采取事项与岗职相结合的绩效考核办法,通过定岗位、定职责、定事项、定人员、定目标、定指标、定奖惩等方法,充分运用计算机网络对税务人员工作业绩进行有效的监控和评价,使个人工作绩效与集体组织绩效高度关联,激发个人和群体奋发向上的活力。

第7篇

“圈里人讨论得热火朝天,而用户并未大范围认可。”北京中企开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斌这样描述SaaS(软件即服务)市场厂商一头热的局面。

在他看来,当前SaaS领域的很多人说得多,做得少。这是SaaS服务迟迟不能落地的重要原因。而服务落地,最重要的是要满足用户的差异化需求。

6月11日,中企开源在第十三届中国国际软件博览会期间推出国内首个SaaS体验中心。

“体验中心正是推进SaaS落地,满足用户差异化需求的重要一步,”张斌说。据了解,体验中心的建立就是为了展示中企开源怎么为用户提供SaaS服务,以及可以提供哪些方面的服务。

体验中心:切身感受Saas魔力

记者在SaaS体验中心现场看到,一排整齐摆放的电脑前面,工作人员正详细地为参观者讲解中企开源SaaS服务。据了解,SaaS体验中心将中企开源在SaaS领域长期实践中积累的模式、方法和运营管理经验展示出来,通过现场实时生动的演示和互动引领体验者进入SaaS运营的真正核心,切身体验SaaS运营平台为软件服务带来的崭新天地。

借助SaaS体验中心,工作人员向体验者们全面展示了中企开源基于SaaS的IT服务运营体系,以及在中企开源SaaS平台上运行的部分产品,让用户对SaaS有了更直观深入的了解。在简约而富有现代感的SaaS体验中心,体验者们可以直观地感受到IT服务运营体系的基础服务、技术服务、管理服务、业务服务是如何具体运作的。

在应用端的产品体验区,体验者们可以看到SaaS产品如中企动力数商z和z邮局、大地集团VOD、世华财讯的金融产品等是如何在中企开源的SaaS平台上运行的。

据中企开源SaaS体验中心工作人员介绍,中企开源通过长期的运营实践,借鉴并丰富了风靡全球的ITIL运维理论,建立了完善的组织结构,在全国部署华北、华南、华东三大IDC基础设施的基础上,积极研究并应用P2P、虚拟化、系统监控、安全一体化等技术,并通过流程自动化、制度规范化、考核标准化等手段提升运营管理能力,逐步形成了能够提供基础服务、技术服务、管理服务、业务服务、培训咨询服务等综合化IT服务运营体系。

性能比功能更重要

“所谓的免费,为用户带来的是应用的不可靠性。对用户来说,体验是有差异的。而当前很多企业无法保证用户的个性化体验。”张斌说,中企开源关注性能,而不止是功能。

“我是SeaS的坚定支持者,但SaaS能走多远,现在还很难说。”张斌认为,国内市场仍是一个群雄逐鹿的局面,再过几年,可能市场上能剩下的厂商就没几家了。

张斌坦承,中企开源也在关注移动互联网的发展。他认为,尤其3G面世之后,移动互联网与互联网的区别很小,但当前互联网上的SaaS目前还不成熟。

“其实个人应用更适合SaaS模式。”张斌认为,随着各项资费越来越低,有一天,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空间、域名等,比如“张斌.com”。

“为了产品性能和可靠性,真累死我了。”张斌说,各个地域的网络情况都不相同,这一类的问题有一大堆。之前做传统软件的时候不做运营,不用考虑这些。但现在服务是否到位、体验效果如何等等是他不得不面对的事情。

中企开源通过组建用户体验研究中心、技术研发中心、技术运营中心和产品管理中心,已经建立了1600多人的队伍,在北京、广州、深圳和上海设立了技术研发基地;同时不断增加投资,在北京、广州、苏州、美国得克萨斯、德国慕尼黑等地建立了数据中心,运营的服务器数量已超过3000台,并随着服务客户数的增长而持续增长。

来自“第十三届中国国际软件博览会”的信息

我国软件业务收入年均增长38%

在6月11日举办的“第十三届中国国际软件博览会”上,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服务业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国软件服务业规模持续快速增长,软件业务收入由2001年的796亿元增长到2008年的7573亿元,年均增长38%。

同时,软件服务化的趋势日益明显,软件技术服务和系统集成收入占产业总收入的比重达40.5%。2008年软件服务外包出口额为15.9亿美元,比2007年增长54.3%,软件服务外包出口群体正在形成,外包层次不断提升。

2008年,作为中国软件之都的北京软件产业销售收入达到了1537亿元,同比增长22.7%;其中软件出口实现5.35亿美元,同比增长16.5%,是2000年的12倍,年均增长率达36.4%。北京软件产业之所以能取得如此骄人的业绩,离不开产业联盟的机制创新。在联盟技术标准、协同创新机制下,长风联盟骨干企业2008年新增业务收入26.8亿元,是2006年增长额7.6亿元的近4倍。(慧吉)

我国域名产业规模迅速提升

电子商务和3G应用将成新增长点

在日前召开的“中国首届域名大会”上,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主任毛伟表示:“从1998年开始,我国域名一直保持了快速增长,尤其是CN国家域名作为后起之秀,发展速度令世界瞩目。”截至2008年底,中国域名总量达到1682万个,较2007年增长41%。中国域名规模的增长,主要受益于国家顶级域名.CN的增长。

在传统域名应用领域的竞争中,电子商务与3G发展加速,使得CN域名迎来新“蓝海”。有专家预测,2009年,受中小企业经营困难的影响,域名市场需求低于2008年同期。

在此背景下,有专家认为,域名产业应该抓住调整期,夯实域名应用基础,优化域名结构,拓展新的市场需求,以更多的增值服务来服务企业。中国首届域名大会的《域名产业报告》显示:高速增长的电子商务域名应用和移动互联网将打开广阔的领域,它们将给CN域名的应用带来了新的增长点。(边锋)

用友伟库网10亿元打造在线精准营销平台

“客盈门”锁定2000万家企业信息

6月9日,用友伟库网10亿元打造的新一代在线精准营销平台“客盈门”闪亮登场,以免费形式向用户提供新产品服务。这一举动,打破了国内以CRM、HR为主的单一SaaS应用模式,首次直面中小企业需求本质――即销售额增长,进行了功能挖掘再造和深度部署。

据了解,以“客盈门”的为战略转型,用友伟库网推出了高度整合的全新在线管理门户。该门户以“客源滚滚”和“财源滚滚”两大组件为核心。

据介绍,“客盈门”独有的伟库黄页,可以提供2000万以上企业信息,这将有效地帮助企业锁定目标客户,快速占有前端市场。(尚昭)

中国lT服务管理论坛筹委会成立

6月12日,“中国IT服务管理论坛”筹备委员会成立。该论坛旨在为我国IT服务管理领域提供公共交流平台,配合国家有关部门,积极推动和促进IT服务管理最佳实践的提炼、共享、规范、协同和提高,从而进一步提高我国IT服务管理水平。

据悉,论坛成立后将开展IT服务管理人才的评定、数据中心的标准与度量、人员技能提升、IT服务最佳实践分享等工作。(徐立洋)

IBM为用户构建动态信息架构

为了动态加速企业信息架构,IBM中国系统中心推出了六大信息存储解决方案,集中从法规遵从、信息可用、信息保持、信息安全四大领域,为用户构建动态的信息架构提供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法。

这六大解决方案包括归档产品DR550 v4.5、XIV网格存储系统、DS8000和DS5000存储系统、TS7650Protec TIER重复数据删除工具、虚拟化解决方案SVC和TKLM密钥管理软件。(雷赫)

东软医药卫生业务发展中心成立

以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卫生数字字典为标准,东软推出了覆盖医药卫生信息化全过程的系列解决方案。

其中,解决方案涉及到医院信息化、医疗保障方面、公共卫生、药品监管方面等系统。

同时,东软通过整合数字医疗设备、医院信息化、医疗保障、公共卫生等方面的资源与服务,成立了“东软医药卫生业务发展中心”,将全力面向国家新医改政策。(雷赫)

航空

南航在四座大城市机场装上自助值机亭

近日,中国南方航空公司首次采用30台NCR TouchPort自助值机亭,并已部署于广州、深圳、长春及郑州四大城市的枢纽机场,为旅客提供灵活便利的自助值机服务。

由于这30台TouchPort自助值机亭全部采用通用自助服务(CommonUse Serlf―Service,“CUSS”)平台,能够允许不同航空公司的应用在同一个自助服务平台上运行。当南航旅客步入机场的时候,可直接在登机大厅使用南航自助服务亭查看订票情况、座位图、更改座位、查看行程单并打印登机牌。

中国南方航空公司信息中心副总经理黄文强表示,这是南航首次引入符合国际航空协会所制定的c USS标准的自助值机设备,从而为南航与相关联盟航空公司开展合作,共同为旅客提供登机、租车接送和酒店入住登记等便利服务做好准备。(雷赫)

科技

亚洲首个百万亿次计算机“魔方”启动

6月15日,国内首台百万亿次超级计算机“魔方”原名“曙光5000A”,在上海正式启用。“魔方”不但是亚洲第一的超级计算机,也是目前美国本土之外惟一计算速度排名进入全球前十的超级计算机,表明中国成为全球第二个能够研发百万亿次超级计算机的国家。

“魔方”由中科院计算所国家智能计算机研究开发中心、曙光信息产业(北京)有限公司、上海超级计算中心联合研制。今年5月15日“魔方”由北京运抵上海超级计算中心,经过近一个月的安装调试,于6月1 5日正式对外开放运行。

“魔方”由42个节点机柜、10个互联网络机柜、15个存储机柜组成。

目前,已经有三百余家用户在使用“魔方”,用户中不乏中国重要的科研院所和具有研发能力的国企,包括中国商用飞机公司上海飞机设计研究院、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宝钢、上汽、上海光源等研究所或企业,都和上海超级计算中心签订了台作协议。

交通

驾车出行可查“公路交通气象预报”

6月8日,升级更新后的全国公路交通气象预报系统正式启用。在新版预报系统中,全国公路网电子地图已实现数据的全部更新,公众可以了解更多公路天气预报等信息。

据悉,全国公路交通气象预报系统最开始使用的公路电子地图是基于2004年年底的公路数据。目前,新版预报系统的全国公路网电子地图已更新至2007年年底的数据。更新后的路网基础数据主要以已建成的高速公路和国道干线公路为主,并新加入了国家高速公路网新的路线名称和路线编号。新的公路交通气象预报可以更加全面地反映国家高速公路网受恶劣天气影响的范围及情况,扩大公众出行服务的覆盖面。(田心)

联想打印新品帮用户节约成本

6月8日,联想推出彩色激光打印产品――联想c8300N/C8700DN、彩色多功能一体机联想MC8300DN,和打印速度高达33PPM的黑白激光扣’印机LJ3900D。新品以远远高于同类产品的性价比和强大的品牌及服务优势,为广大用户提供了更为出色的办公选择。(尚昭)

CA新品帮助企业实现“精益IT”

CA新近了13款全新增强版企业IT管理(EITM)产品。它们显著增强了IT管理的产品组合,同时通过虚拟化、自动化和关键IT系统及流程优化,可以帮助企业实现精益lT,并用灵活的EITM方法,从战略的高度为用户规划和部署,帮助用户提升竞争能力。(徐立洋)

黑龙江自主创新龙迈品牌

黑龙江中科方德有限公司作为英特尔公司在M1D产品方面的重要技术战略合作伙伴,推出了基于英特尔凌动处理器的超便携互联网终端龙迈MID系列产晶,同时还推出了上网本系列产品。作为黑龙江自主创新品牌,龙迈上网本系列无论在外观设计,性能配置,还是功能设置、使用界面的友好性方面都更为成熟。龙迈MID不仅体积小,且内置功能强大,强悍的高性能参数,甚至可与笔记本电脑媲美。(边锋)

实达BP-830K专注证件打印

实达外设了一款高性能票旺/存折打印机产品BI?830K。这款针对税务、工商、医卫、社保、公安等行业用户研发的新品,充分满足了证卡、存折本、发票、业务单据等多种类型介质的打印需求。(慧吉)

科研

2010年底百所高校将实现lPV6升级改造

在6月18日举行的“2009下一代互联网技术和应用论坛”上,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李志民主任表示,下一代互联网正迎来发展的重要时机。

李志民指出,日前,国家发改委加快实施《下一代互联网业务试商用及设备产业化专项》的步伐,推动我国下一代互联网科技和产业取得新的发展。国家首先在教育科研领域开展IPv6试商用,明确要求在2010年底实现100所高校校园网向下一代互联网IPv6升级改造,为100万以上用户提供信息资源和重大应用的IPv6试商用。

随着网络需求的不断增长,IP地址即将耗尽、网络安全漏洞多等问题日益凸显,所有国家都面临着网络如何持续发展的问题,一些发达国家相继制定了下一代互联网发展计划。在这 一场互联网技术变革的竞赛中,谁最先占领新技术的制高点,谁就赢得了先机。因此,发展下一代互联网也就必然成为我国战略性的选择。

证券

深交所组织网上发行全网测试

近日,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会员单位联合组织了网上发行全网测试。此次测试,旨在配合新股发行体制改革,落实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

此次测试内容包括三方面:一是模拟一个交易日的新股网上发行申报;二是模拟一个交易日的结算处理;三是接收结算数据并验证正确性。在此测试之前进行了交易系统应急演练测试,以进一步提高深交所交易系统安全保障水平,强化风险防范意识,确保深圳证券市场安全运行。

政府

广东工商税务部门实现数据大联网

广东省级工商税务部门已实现联网,地税工商登记信息每日交换一次,服务效率和执法监督能力提高。税务机关能够充分利用工商数据,发现股权变动情况,从而掌握这部分税源,减少税款流失。

据广东省地税局有关负责人说,工商税务数据联网为消除部门藩篱、提高行政效能、全面提升税源控管能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从2008年9月至2009年4月底,广东省地税局共接收到工商登记数据615万多条,仅2009年1月以来至4月底新增的工商数据就147万多条,办证时间也从原来的15分钟缩短至3分钟。

同时,工商税务信息联网以后,前台人员在办理税务登记时,只要录入工商注册号,就可以查出工商数据。借助工商登记数据,可以减少前台录入量,受理税务登记业务的主要办理方式由数据录入转为数据审核,有助于提高税务登记数据准确性,有效地解决了由于注册类型、行业、隶属关系录入错误造成的错误现象。

网络应用分会:

征集网络新技术与应用论文

中国计算机用户协会网络应用分会定于2009年11月在厦门召开第十三届网络新技术与应用年会,同时进行会议论文征集活动。

论文征集内容涉及新一代互联网技术及其应用、网络存储技术与灾难恢复技术、无线网络技术与实现、分布式系统与网络计算、嵌入式通信技术及软件、网络信息安全技术及其应用、综合网管及系统应急响应等方面。

江西:

举办电子政务建设应用研讨会

6月6~7日,江西省计算机用户协会与北京中科红旗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举办了《江西省电子政务应用研讨会暨江西省信息系统专家周末活动》。来自江西省部分政府机关信息中心负责人28人参加了活动。同时,与会代表就电子政务技术与应用的话题进行了讨论与交流。

市场发展分会:

2009年工作计划及设想

中国计算机用户协会市场发展分会日前召开2009年第一次工作会议。在2009年市场发展分会将推出“移动电子商务应用工程”,采用多种形式推动移动电子商务的应用;拟制定“移动电子商务信用等级评价标准”,为企业开展移动电子商务应用提供支持和保障;开展IBM-SOA用户服务项目,为会员单位提供基于SOA构架理念的企业管理和运营解决方案,搭建SOA国内供应商与会员单位间的技术交流与合作平台。

金融业信息化战略――理论与实践

该书从战略管理的角度,以推理逻辑为线索,设计了我国金融业信息化发展的战略蓝图,内容涉及网络经济学、信息经济学、金融中介学和管理学等多个学科和领域。书中针对我国“银行主导”的金融业特征,首先通过对战略理论和金融中介理论的探讨,寻求金融业信息化战略的理论支撑体系,而后立足我国银行业经营所面临的外部环境,以及自身的内部条件,借鉴国外银行信息化战略调整和变革的成功经验,并结合我国银行业信息化的实际目标,运用战略评价方法,推演出了应该选择“积极扩张与投入”的信息化发展战略。

农业信息化技术导论

第8篇

    论文内容提要:本文回顾了我国10多年税收管理改革实践,在解析主要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分别提出了税收管理理论创新、技术创新、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的基本思路及对策措施,以加-陕实现传统税收管理向现代税收管理转变。

    伴随着新税制的实施和税收征管改革的不断深人,我国税收管理取得了历史性的进步。但是。税收管理中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和矛盾,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特别是加人WTO后,传统的税收管理理念、管理模式和管理体制正面临新的挑战,迫切要求加快税收管理的改革创新,实现传统型管理向现代型管理转变。

    一、税收管理的理论创新

    理论创新是社会发展和变革的先导。创新税收管理理论是变革税收管理的前提。由于历史的原因。长期以来,我国对税收管理理论研究不够重视。税收管理理论的发展远远落后于税收改革与发展的实践,也落后于其他一些重要社会科学领域。

    我国税收征管改革摸着石头过河走了10多年。税收征管改革从一开始就缺乏科学的理论准备和理论指导。税收征管改革基本上是凭经验和直觉进行。在解决改革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中徘徊。无论是20世纪80年代末,进行的“征、管、查”三分离或二分离的摸索,还是新税制实施后,对传统专管员制度全面改革,所形成的“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征管模式,以及进人21世纪后,采取科技加管理措施,以信息化推进专业化的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基本上都是在理论准备不足的情况下进行的,未能从理论上对税收管理改革目标体系进行深人系统地研究,在科学把握税收管理的本质、规律、原则等基本理论问题的基础上,形成税收管理改革的基本理论框架,给予税收管理改革坚强有力的理论指导。因此,在改革的目标方向上,缺乏准确清晰的定位。目标设计缺乏系统论证,征管改革的框架和基本模式一直处于变化之中,对征管改革的方向经历了反复探索和较长时间的认识过程;在改革的思路上。始终循着相互制约的指导思想,沿着职能划分的思路。把分权制约过多地寄望于征、管、查职能的分解上。追求税收征管的模式化;在改革的范围上,侧重于税收征管的改革,忽视税收行政管理的改革。未能把对以纳税人涉税事项为主要管理对象的税收征收管理和以征税机关、征税人为主要管理对象的税收行政管理作为改革的整体进行系统设计,忽视人力资源的配置管理和开发利用;在改革的进程上,对不同地区制约征管改革的因素研究不够,缺乏整体规划。常常处于走一步看一步,造成各地改革进度不一。带来征管业务的不规范、信息技术应用的不统一。由此导致税收管理改革走了一些弯路,浪费了不少人力、物力和财力,增大了改革成本。

    当然,税务部门在改革实践中也进行了一些理论探索,但主要还是停留在对改革方案的修修补补。疲于寻求解决具体问题的措施上,缺乏在税收管理改革实践基础上理论创新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解决税收管理改革中的问题和矛盾,加快建立现代化税收管理体系,提高税收管理水平,必须创新税收管理理论。

    推进税收管理的理论创新,首先要转换传统税收管理的理论视野和研究方法,注意在改革实践中进行税收管理的理论探讨,善于总结经验教训,把成功的经验系统化、理论化;其次,要注意研究借鉴当代西方公共管理理论和工商管理领域发展起来的管理理念、原则、方法和技术,结合我国税收管理的实际,创造性地加以吸收和运用,形成适合中国税收管理特点的新思想、新方法、新体系,并在指导税收管理改革实践中加以丰富和发展;还要注意不断研究税收管理的内在规律、原理和发展趋势,善于抓住揭示税收管理内在客观性的发现性认识,创造税收管理科学的前沿理论。通过寻求税收管理理论突破与创新,推动税收管理的组织创新、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彻底改变我国税收管理改革目标不明、方向不清的被动局面,彻底改变税收管理理念僵化、管理方式陈旧、管理手段单一的落后局面,实现传统税收管理向现代税收管理的根本转变。

    二、税收管理的技术创新

    科学技术是税收管理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创新税收管理离不开现代科技手段的支撑。信息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趋势。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对税收管理正产生着革命性的影响,为创新税收管理开拓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创新税收管理技术,以信息技术和通迅技术为基础,实现税收管理信息化是深化税收管理改革,提高税收管理质量和效率,实现税收管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伴随着税收征管改革的深入,我国税收管理信息化经历了从无到有、从人脑到电脑、从单机运作到网络运行的历史性跨越,信息技术对税收管理的支撑作用日益显现,税收管理技术有了重大突破。但不容忽视的是,我们不惜重金投入,购置相当数量和一定档次的计算机技术装备,与应达到的应用程度和应用效果仍有相当差距。在推进税收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存在着不少问题,突出表现在税收信息化建设缺乏总体规划,软件开发应用杂乱无序,信息系统平台不统一,数据处理缺乏层次性和综合性,形成许多“信息孤岛”;信息资源利用不充分,集中分析监控能力不强,导致高技术与低效率并存,高成本与低产出共生,造成人财物的极大浪费。对此,我们应当认真总结和吸取过去在税收信息化建设中留下的深刻教训,从战略高度推进税收管理的技术创新,加强对信息化建设工程组织学的研究,克服盲目性和随意性,加强对税收管理技术的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彻底改变机器运作模拟手工操作的状况,挖掘信息网络技术的潜在效能。

    创新税收管理技术,实现税收管理信息化,是科技与管理相互结合、相互促进,推动税收管理发展,实现税收管理现代化的过程。目的是要使人工管理与机器管理组成的整个管理体系效能最高。实现税收管理的技术创新,推进税收管理信息化应突出四个重点:

    其一、坚持按照一体化原则,遵循“统筹规划,统一标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保障安全”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完善优化信息化建设的总体方案和具体规划,逐步实现业务规程、硬件配置、软件开发、网络建设的一体化,在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整体推进上求得新突破。

    其二、从管理思想、管理战略上突破传统观念和管理方式的束缚,适应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发展的要求,实现技术创新与管理创新的互动,在现代技术和科学管理有机结合上求得新突破。通过税收管理的技术创新,改造管理流程,重组职能机构,

    变革管理方法,优化资源配置,规范权力运行,把整个税收管理工作有机地联系和带动起来,形成上下级之间、同级之间的互动响应机制,构建起与信息技术发展相适应的管理平台。

    其三、利用先进的通讯和网络技术,建立多层次有针对性的税收服务技术体系。一方面大力推进网上申报、电话申报、磁盘申报、银行卡申报等多种电子申报方式,大力推进税、银、库联网,实现纳税申报和税款征收信息的网上流转,最大限度方便纳税人及时快捷申报纳税,为实现集中征收奠定基础。另一方面全面建立税法咨询、税收法规、涉税事项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包括提供电话自动查询和人工查询系统,电子化的自动催报催缴系统;利用电子邮件向纳税人定期提供税收政策法规信息,向特定纳税人进行有针对性的纳税辅导。利用互联网提供税收法规查询,与纳税人沟通交流,实行网上行政,网上办理涉税事项,接收对偷税违法行为和税务人员廉政问题的举报、投诉等等,使信息技术在方便纳税人,提高办税质量和效率,降低税收成本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其四、以先进的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为依托,把税收管理全过程纳入完整、统一、共享的信息系统,实施全方位的实时监控。一是建立高度集中的数据处理系统。在统一数据结构和标准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征收信息向地市局和省局集中,进而再向省局和总局两级集中,克服信息传递中封锁、变异和沉淀,提高征收入库操作的规范度,实现数据管理效率和质量的全面提升。二是建立以信息收集分析利用为重点的税源税基监控系统。从信息经济学角度分析,管理薄弱是与信息获取能力不足相伴而生的,只有信息完备才能实施有效管理。因此,在加强纳税申报信息采集管理的同时,要加快与工商、银行、技术监督、海关、公安等部门的信息交流和共享,以增强税务机关获取外部信息的能力。三是建立以依法行政为重点的管理流程控制系统。在将税收管理全过程纳入计算机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利用信息技术控制业务处理流程,减少自由裁量的环节和幅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参与税收管理质量的控制和改进,实现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制约,使税收管理全过程每个环节责职、每个权能行使、每项工作绩效,都能通过网络透明地呈现在管理决策平台上,提高依法行政的透明度。

    三、税收管理的组织创新

    税收管理机构是根据履行国家税收职能需要,围绕税收行政权力设置、划分和运行而形成的组织体系。设计科学的税收管理组织结构是有效实施税收管理的组织保证。税收管理组织结构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能否履行好国家税收职能,能否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影响到税收管理质量和效率的高低。

    回顾我国税收征管改革历程,有关方面一直在寻求建立一个科学高效的税收管理组织体系。每次征管改革几乎都离不开对征管组织机构的撤并调整,特别是新税制实施后,征管组织机构处在不断的调整变化之中,有的撤销税务所,按区域设置全职能分局;有的在分局下还设有中心税务所;有的很快又取消全职能分局,按征、管、查职能外设征收局、管理局和稽查局等专业局;有的仍留存着一直游离于机构改革之外的外税局、直属局。总的说来,这些改革措施始终没有打破原有征管机构的层级,没有跳出按征、管、查设置机构的框框,没有冲破地区行政管辖范围的界限,没有发挥运用网络技术构造组织结构的优势。税收管理组织机构庞大臃肿,管理层级环节过多,机构设置不统一,职能部门交叉重叠,权力结构过于集中,管理组织过于分散,资源配置不讲成本效益,组织结构效率低下的问题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甚至有些更为突出。

第9篇

论文摘要:在 工业 化大 发展 、 经济 增长日益明显的社会背景下,建筑企业获取了极大的发展机遇和空间。此种状况下,完善建筑企业税收管理工作便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针对现有问题,寻找相应对策,成为建筑企业税收管理当务之急。

一、建筑业的基本特点及其对税收管理的影响

(一)建筑业的基本特点

1.开发和生产项目的特殊性

建筑行业开发和生产项目的特殊性主要表现为.开发和生产项目的单件性、流动性和长期性。与国民经济整体发展一样.建筑业同样具有周期性,且从投入到产出的运行周期往往较长。

2.与其他产业的关联性

建筑业与国民经济其他多个行业具有较强的产业关联性,比如水泥、钢铁、玻璃、木材、家电、塑料等各种行业或产业,均在建筑业生产经营中扮演相应角色。正因为此,建筑业也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做出较大贡献。

3.对国家政策的敏感性

国家和政府出台新的政策极易给建筑业带来明显影响,比如国家各项税费在影响建筑业成本核算基础上,使企业利润回报率出现变动.再如政府在建筑业投资规模的大小也直接影响到建筑业规模的变化。

(二)建筑业行业特点对税收管理产生的影响

1.税源变动不易把握

由于建筑业很容易受到国家产业政策的影响,其税收收入计划、预测等难以保证准确无误,使得建筑企业决策和税收征管把握难度较大。

2.所得税管理难度较大

建筑业常出现开发项目实施时间持续一年以上的情况。对建筑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如果按照正常的以 会计 年度为单位,则很难对收入、配比结转成本等进行准确 计算 。加上有效开发项目具的流动性.给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和管理造成更大不便。

3.税务稽查工作复杂

建筑业牵涉其他多个行业,这给某些建筑企业在成本费用上造假提供机会。此外,由于全国各地执行税收政策并非完全一致,则一些建筑企业到税负较低的地区申请代开发票,甚至使用假发票。建筑业材料票使用增值税发票,在上述情况下,地方地税部门稽查难度明显增加。

二、建筑企业税收征管中常见问题

(一)会计核算不规范

目前。建筑业企业账面核算不实、明亏实盈、逃避税务机关监管、偷逃企业所得税等现象严重。一则营业收入申报不真实,其主要原因在于建筑企业挂靠单位多、财务制度不健全、诚信度偏低、账证不规范等问题普遍存在.比如将工程款结算收入或者合同外工程收入、工程差价收入等挂“其他应收款”,再如处理涉私建筑项目时,将私人合伙建房的部分收入以略低于税务机关所确定的最低申报价格入账甚至不入账,私自帐外经营,故意偷漏税款。二则企业列支成本费用随意性较大、成本费用较高.尤其是虚列各种名目开支.如人工费、广告费、业务招待费、借款利息等费用。

(二)个人所得税监管不到位

在建筑业税收收入构成中。营业税占据较大比例.个人所得税所占比重甚小,税务机关对个人所得税监管不到位,导致出现较多问题:代扣代缴义务时间滞后、收入难以把握、分包工程常被遗漏、逃税避税现象严重。比如企业承接分包工程所得收入应计人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扣缴的计税金额,但在人账时往往被遗漏,再如个人承包人或挂靠人开具材料发票抵账,用以逃避工薪所得的个人所得税

(三)营业税计税金额申报不足

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内容,纳税人从事建筑、装饰、修缮工程作业时,不管其与对方采取何种方式结算.纳税人营业额均应将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包含在内。在施工过程中,建筑企业需要与其他多种行业产生联系.但相当一部分建筑企业自行采购原材料,只向施工单位支付施工费用则申报缴纳营业税时,施工单位纳税人也只依照所得旋工费进行申报。对于常发生的绿化、木门、水泥路、路灯、电梯等配套及零星工程,均以各种建筑材料、设备等发票形式直接计入且有账目,以减少计税金额。纳税人申报纳税只以施工费为依据,则漏掉了建筑施工过程中自购原材料费用及其他动力价款应缴纳的营业税。

(四)营业税征收难度大

目前.我国建筑企业营业税相关税收政策规定不够合理和明确,客观上助推了纳税人税款申报延时、税款交付拖欠等不良现象的产生.十分不利于营业税征管工作的开展。首先,税收政策中关于建筑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规定过多、过细,在实际操作中遭遇较多难题,尤其是按照建筑营业税纳税人工程价款结算方式的不同,现行政策规定了不同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使得纳税人巧用规定故意延缓税款缴纳期限,税务机关在未能全面掌握工程价款结算方式的情况下.很难确定建筑施工单位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其次.税收政策关于建筑营业税纳税地点规定的多样性也成为税收征管难度的诱因,《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对营业税纳税地点做出分散性规定,导致多数建筑企业不按时缴纳税金或者税金分毫不缴,由于时间、空间、人力成本的限制.主管税务部门无法准确掌握工程进度、成本核算、企业劳务、企业收入等具体情况,进而造成施工企业拖欠、少缴税款。

三、加强建筑业税收管理的主要对策

(一)完善税源监控机制

做好税源监控应从管理流程和管理内容两个角度人手。

1.规范管理流程

规范管理流程,应实行有序的项目登记,包括项目开工登记即在办理开工许可手续前,建设单位须与施工单位一同到税务机关办理建筑业税收项目登记手续;项目变更登记,即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停缓建等较大变动时,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须到地税部门办理项目变更登记手续:项目注销登记,即建设单位须在建筑项目竣工验收后.主动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项目注销登记手续,进行结清代征税款、交回《委托代征税款证书》、代扣代征税款凭证等一系列税收事宜。

2.细化管理内容

细化管理内容应实施双向申报方式,即建筑单位和建筑 企业 需在建筑项目被纳入正常的税收管理轨道后,分别向项目所在地税收征收分局、机构所在地税收征收分局申报纳税。其中建筑单位应定期明细申报,对工程进度、付款情况、代征税款、工程材料供给等详情进行分项目申报,并建立健全代征税款台账,按月解报税款。建筑企业则首先根据法定要求,办理相关纳税申报手续,并据工程进度将《建筑业税收明细申报表》报送至机构所在地税收征收分局处.以将税源监控延伸至具体的建筑项目,提高纳税申报准确性。

(二)有机协调工作局面

1.明确机构定位和职责

在建筑企业税收征管过程中。对建筑项目所在地税收征收分局、建筑企业机构所在地税收收分局、建筑业税收管理员的地位、职责应予以定位和明确。建筑项目所在地税收征收分局同时监督建设单位代征税款申报、解缴、代征税款及时足额入库,以及施工、贷款结算、开工与竣工验收等各个不同过程,并将税收信息传递给机构所在地税收征收分局。建筑企业机构所在地税收征收分局既要负责对纳税人据项目预算和工程进度实施纳税申报情况的监督.又要对财务核算、税款缴纳等内容予以监管,以向项目所在地税收征收分局传递及时性信息,做好定期分析对比工作。

2.实现动态控制和相互制约

建筑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和动态控制要求,税务机关专人、专职、专责地对建筑项目施以跟踪管理方式,其目的在于监管建设单位代扣税款是否合法、建设项目施工进度如何、涉税动态信息是否可靠,并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税款从开工到项目竣工验收均能够及时足额入库。建筑业内部机构应相互协调、彼此制约,比如施工单位机构所在地税收征收机构、建筑项目所在地税收征收机构共同、定期对比析纳税申报详情,及时查找漏项工作、申报不及时等问题。

3.构建信息化管理平台

随着 计算 机技术不断翻新,建筑业信息化水平目益提高,其信息化管理诉求也日渐提高。比如借助于平台信息集成功能,对建筑企业内外信息资源有效整合;再如以信息化管理平台的比对预警功能,实现税源智能化管理;或者以平台多元化查询功能,提升税收管理效能,此点最利于建筑行业企业各个职能部门与税收管理员的沟通,以全面及时地监控和了解税源情况。

(三)拓展税收管理范围

1.扩充税源信息渠道

加强建筑业税收管理,须解决税源信息不对称问题,构建信息共享、管控有效的综合治税体系和综合治税 网络 ,积极扩充税源信息渠道。具体来讲,建立健全和相关部门进行信息交换与联系的制度.保证重点建设项目信息的定期获取,并对工程项目计划投资、招投标以及投资完成进度等及时、全面掌握,充分挖掘潜在税源信息.实现现有税源信息准确、真实、可靠。

第10篇

【论文摘要】《关于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的颁布实施,从政策上明确了对高校后勤企业的有关经营活动实行减税和免税,但是,在实际的实施过程中却遇到很多问题。因此,研究中国高校后勤领域税收政策的历史和现状,对于深化高校后勤实体社会化改革,加强高校后勤实体税收管理有很大的现实意义。

【论文关键词】高校后勤实体改革税收政策规范化

随着高校“教育产业属性”的提出,高校后勤不再只是高校内部一个封闭的特殊市场,正日益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从税收角度来说,这就意味着高校后勤经济实体作为一个独立的纳税人,享受和承担税法规定的权利与义务。这不仅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还可以为国家贡献税收。同时,高校后勤社会化后,可将主要精力用于教学和科研,减轻我国长期以来计划体制模式下高校办学形成的沉重负担。

1高校后勤实体改革涉及的现行税收政策

(1)增值税。对高校后勤实体为高校师生食堂提供的粮食、食用植物油、蔬菜、肉、禽、蛋、调味品和食堂餐具,免征增值税;经营此外的商品,一律按现行规定计征增值税。对高校后勤实体向其他高校提供快餐的外销收入,免征增值税;向其他社会人员提供快餐的外销收入,应缴纳增值税。

(2)营业税。对从原高校后勤管理部门剥离出来而成立的进行独立核算并具有法人资格的高校后勤经济实体,经营学生公寓和教师公寓及为高校教学提供后勤服务而获得的租金和服务性收入,免征营业税;对社会性投资建立的为高校学生提供住宿服务并按高教系统统一收费标准收取租金的学生公寓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但利用学生公寓向社会人员提供住宿服务而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现行规定计征营业税;对设置在校园内的实行社会化管理和独立核算的食堂,向师生提供餐饮服务获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3)所得税。《关于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明确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2006年8月18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100号文《关于经营高校学生公寓及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彻底取消了高校后勤享受的免征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4)房产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税收的征收规定。对高校后勤实体,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对在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中因建学生公寓而经批准征用的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对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费附加,由于是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三税税额为计税依据,按照一定的比例附加征收的,在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三税的同时,也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2高校后勤实体改革税收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高校后勤社会化的税收法规滞后,政策法规不明确、缺乏连续性,直接了税收征管工作的有效开展。政策法规不能及时反应和规范高校的后勤改革。2000年以来,以高校扩大招生这一政策背景所带来的高校大发展和引发高校投资多元化,以高校后勤服务社会化引发的高校资产经营盈利性,在税收政策层面上开始把高校纳税主体从免征范围放置于实际征收范围中去。

严格说来,文件通知并不等于法律法规,其严肃性和刚性都严重缺乏。随着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不断发展,原有的《通知》已不能适应客观经济形势的变化,税收征管中存在一些不明确问题,难以保证税收征管及时到位。

(2)高校后勤实体自身的改革不规范、不彻底,客观上为税收征管带来了难度。税收征管的规范化与否,与高校后勤实体的改革是否规范,是否到位,有着密切的关系。从表面上看,几乎所有高校都已完成了后勤系统的剥离,实现了独立纳税人的过度,但实际上,有些学校的后勤改革是在走过场,实质上并未发生变化。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产权明晰,权责分明,我国高校后勤资产的所有权在国家,占有权在高校,后勤实体对后勤资产只有不完全意义上的经营权,没有对其所经营资产的占有权、收益权和处置权。后勤实体不是真正的法人主体,也就不可能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这一切从根本上妨碍了高校后勤改革,客观上为税收征管带来了难度。(3)税收征管和手段滞后,管理不及时、不到位,漏征漏管现象严重。税务机关对高校后勤活动的税收征管基本上仍限于对高校后勤对外服务部分,而对于由学校后勤部门直属的、专门为学生提供食宿及日常生活服务的机构,这一部分潜在的税源,未能进行有效的登记和管理,造成该部分税源疏于监管,造成税收征管对高校后勤社会化服务的管理不到位。

3高校后勤实体税收规范化管理的思考

(1)完善税收、行政法规,为高校后勤社会化税收规范化管理提供法律保障。关于高校后勤实体的税收立法,应本着有利于征收管理、有利于依法治税、减少涉税争议、加强监督管理的原则进行。对高校后勤社会化的税收管理,要本着有利于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服务于、服务于社会的原则进行,这样,才能有效地促进税收对高校后勤社会化的规范化管理,促进高校后勤组织的规范运转。

(2)改进税收征收管理手段,加强税收信息化建设,逐步使高校后勤实体的税收征管进入正规轨道。对高校后勤社会化的税收规范化管理必须以信息化管理为手段,把税收信息化建设作为规范化管理的切人点,完善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税务机关要积极构建功能齐全、提升信息技术的应用水平,加强系统管理,确保信息安全,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3)加强相关部门联合,健全和完善社会综合治税机制,全面加强对高校后勤实体的税收管理。因为高校后勤实体的经济活动涉及到工商营业执照的领发,涉及到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多个税种的税款征收和缴纳,涉及到对高校的财政拨款等诸多问题,涉及到国税、地税、财政、银行、工商等部门之间的协调与配合。为了更好地促进高校后勤改革,带动高校发展,完善税收管理,需要上述部门之间加强协调与配合,扩大信息交换的范围,实现社会信息资源共享。

自2000年国家出台对高校后勤实体的政策以来,几经变更,形成了对高校后勤实体相关税收政策的不断修改和变化,也加重了税务部门对于高校后勤实体税收管理的难度。面对这样的现实,加强对高校后勤实体的税收规范化管理,亟待解决。这不仅关系到税务机关对高校后勤经济实体的税收管理,更关系到如何发挥税收调节经济、服务于经济、服务于社会的作用。在我国税收制度不断完善和发展的今天,加强对高校后勤实体的税收管理作为国家税收工作的一个不可或缺的部分,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11篇

【论文摘要】《关于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的颁布实施,从政策上明确了对高校后勤 企业 的有关经营活动实行减税和免税,但是,在实际的实施过程中却遇到很多问题。因此,研究

随着高校“ 教育 产业属性”的提出,高校后勤不再只是高校内部一个封闭的特殊市场,正日益成为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 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从税收角度来说,这就意味着高校后勤经济实体作为一个独立的纳税人,享受和承担税法规定的权利与义务。这不仅符合市场经济 发展 要求,还可以为国家贡献税收。同时,高校后勤社会化后,可将主要精力用于教学和科研,减轻我国长期以来计划体制模式下高校办学形成的沉重负担。

 

1 高校后勤实体改革涉及的现行税收政策

 

(1)增值税。对高校后勤实体为高校师生食堂提供的粮食、食用植物油、蔬菜、肉、禽、蛋、调味品和食堂餐具,免征增值税;经营此外的商品,一律按现行规定计征增值税。对高校后勤实体向其他高校提供快餐的外销收入,免征增值税;向其他社会人员提供快餐的外销收入,应缴纳增值税。

(2)营业税。对从原高校后勤管理部门剥离出来而成立的进行独立核算并具有法人资格的高校后勤经济实体,经营学生公寓和教师公寓及为高校教学提供后勤服务而获得的租金和服务性收入,免征营业税;对社会性投资建立的为高校学生提供住宿服务并按高教系统统一收费标准收取租金的学生公寓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但利用学生公寓向社会人员提供住宿服务而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现行规定计征营业税;对设置在校园内的实行社会化管理和独立核算的食堂,向师生提供餐饮服务获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3)所得税。《关于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明确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2006年8月18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100号文《关于经营高校学生公寓及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彻底取消了高校后勤享受的免征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4)房产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税收的征收规定。对高校后勤实体,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对在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中因建学生公寓而经批准征用的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对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 费附加,由于是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三税税额为计税依据,按照一定的比例附加征收的,在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三税的同时,也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2 高校后勤实体改革税收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 高校后勤社会化的税收 法规滞后,政策法规不明确、缺乏连续性,直接 了税收征管工作的有效开展。政策法规不能及时反应和规范高校的后勤改革。2000年以来,以高校扩大招生这一政策背景所带来的高校大发展和引发高校投资多元化,以高校后勤服务社会化引发的高校资产经营盈利性,在税收政策层面上开始把高校纳税主体从免征范围放置于实际征收范围中去。

 严格说来,文件通知并不等于 法律 法规,其严肃性和刚性都严重缺乏。随着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不断发展,原有的《通知》已不能适应客观经济形势的变化,税收征管中存在一些不明确问题,难以保证税收征管及时到位。

(2)高校后勤实体自身的改革不规范、不彻底,客观上为税收征管带来了难度。税收征管的规范化与否,与高校后勤实体的改革是否规范,是否到位,有着密切的关系。从表面上看,几乎所有高校都已完成了后勤系统的剥离,实现了独立纳税人的过度,但实际上,有些学校的后勤改革是在走过场,实质上并未发生变化。 现代 企业制度要求产权明晰,权责分明,我国高校后勤资产的所有权在国家,占有权在高校,后勤实体对后勤资产只有不完全意义上的经营权,没有对其所经营资产的占有权、收益权和处置权。后勤实体不是真正的法人主体,也就不可能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这一切从根本上妨碍了高校后勤改革,客观上为税收征管带来了难度。

(3)税收征管 和手段滞后,管理不及时、不到位,漏征漏管现象严重。税务机关对高校后勤活动的税收征管基本上仍限于对高校后勤对外服务部分,而对于由学校后勤部门直属的、专门为学生提供食宿及日常生活服务的机构,这一部分潜在的税源,未能进行有效的登记和管理,造成该部分税源疏于监管,造成税收征管对高校后勤社会化服务的管理不到位。 

 

3 高校后勤实体税收规范化管理的思考

 

(1)完善税收 、行政法规,为高校后勤社会化税收规范化管理提供 法律 保障。关于高校后勤实体的税收立法,应本着有利于征收管理、有利于依法治税、减少涉税争议、加强监督管理的原则进行。对高校后勤社会化的税收管理,要本着有利于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服务于、服务于社会的原则进行,这样,才能有效地促进税收对高校后勤社会化的规范化管理,促进高校后勤组织的规范运转。

(2)改进税收征收管理手段,加强税收信息化建设,逐步使高校后勤实体的税收征管进入正规轨道。对高校后勤社会化的税收规范化管理必须以信息化管理为手段,把税收信息化建设作为规范化管理的切人点,完善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税务机关要积极构建功能齐全、提升信息技术的应用水平,加强系统管理,确保信息安全,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3)加强相关部门联合,健全和完善社会综合治税机制,全面加强对高校后勤实体的税收管理。因为高校后勤实体的 经济 活动涉及到工商营业执照的领发,涉及到增值税、营业税、 企业 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多个税种的税款征收和缴纳,涉及到对高校的财政拨款等诸多问题,涉及到国税、地税、财政、银行、工商等部门之间的协调与配合。为了更好地促进高校后勤改革,带动高校 发展 ,完善税收管理,需要上述部门之间加强协调与配合,扩大信息交换的范围,实现社会信息资源共享。 

自2000年国家出台对高校后勤实体的政策以来,几经变更,形成了对高校后勤实体相关税收政策的不断修改和变化,也加重了税务部门对于高校后勤实体税收管理的难度。面对这样的现实,加强对高校后勤实体的税收规范化管理,亟待解决。这不仅关系到税务机关对高校后勤经济实体的税收管理,更关系到如何发挥税收调节经济、服务于经济、服务于社会的作用。在我国税收制度不断完善和发展的今天,加强对高校后勤实体的税收管理作为国家税收工作的一个不可或缺的部分,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12篇

论文关键词:固定资产,会计处理,税务处理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1]。固定资产是企业的劳动手段,也是企业赖以生产经营的主要资产,为此,财政部也专门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来规范企业固定资产的核算,2008年1月1日实施的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也对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作了明确的规定,但由于二者的立足点不同,使得会计和税务处理上产生了差异,为了进一步探讨二者之间的差异,为财务提供真实的会计信息,本文对固定资产的确认、计量和处置方面的差异进行系统的分析会计处理,先总结如下。

一、固定资产的确认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中指出固定资产是指满足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有形资产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同时应当满足下列条件: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此外,准则中还规定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准则规定的确认条件的,才能够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准则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的损益。《企业所得税法》则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纳税年度的有形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同时明确的指出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虽然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都应当作为固定资产[2]。

两者的区别在于,税法对固定资产的确认和界定标准较为明确、具体,但会计准则则较为模糊。

二、固定资产的计量

1.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在会计处理上,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其中包括以下情况:①企业外购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的实际价格,相关税费,还包括使该项固定资产达到可使用状态前所支出的运输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的服务费等;②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计量;③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照合同约定的价值确定,但资产不公允的部分除外;④企业的固定资产应当考虑弃置费用,企业必须预计该笔支出并计入资产的初始价值[3]。

在税务处理上,针对以上四种情况作出了明确的规定:①外购的固定资产,按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作为计税基础,而运输费、安装费则作为当期损益;②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竣工结算前实际发生的支出作为计税基础;③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签订的合同中的价格与市场价格中孰低价格入账,包括在签订合同中发生的相关费用;④税法明确规定除特殊行业的弃置费用允许在税前扣除外,一般企业则不允许预计弃置费用在税前扣除。

2.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 在会计处理上,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更新改造支出、修理费用等,符合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的都应当计入固定资产的成本,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扣除,若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会计处理,则计入当期损益。而在税务处理上,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①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②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③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④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4]。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是指企业改变房屋、建筑物结构、延长使用年限等发生的支出,除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以外,应当增加该固定资产原值,其中延长固定资产使用年限的,还应当适当延长折旧年限,并相应调整计算折旧。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是指符合以下条件的支出:发生的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一定比例以上:发生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延长一定年限以上;发生修理后的固定资产生产的产品性能得到实质性改进或市场售价明显提高、生产成本显著降低:其他情况表明发生修理后的固定资产性能得到实质性改进,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增加。可见,税法与会计准则关于修理费用的处理是不同的小论文。

三、固定资产的处置

在会计处理上,固定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予以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该固定资产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企业出售、转让、报废固定资产或发生固定资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5]。固定资产盘亏造成的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投资转出固定资产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业务核算应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及应缴纳的相关税费作为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税务处理上,企业出售、转让固定资产,应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确认为转让财产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该项资产的净值和转让费用。企业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债务重组、分配股利和捐赠等,都要视同销售。企业所得税规定的处理固定资产损失,包括企业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工具器具等发生盘亏、淘汰、毁损、报废、丢失、被盗等造成的净损失[6]。此外,对外投资转出固定资产,应在交易发生时,将其分解为按公允价值销售全部资产和投资两项经济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并按规定计算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会计处理,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四、总结

除此之外,企业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方式取得的同定资产,由于会计准则与税法的规定不同,也会使同定资产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产生差异[7]。在实际工作中,对于一项固定资产而言,上述情形可能单独存在,也可能同时发生。财务人员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分析,正确地进行纳税调整,准确地计算出企业各期的所得税费用和应交所得税[8]。综上所述,由于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分属不同的领域、基于不同的目的、服务于不同的对象,因此两者在固定资产的核算处理上存在差异是必然的。在会计核算中,我们应根据差异的性质将其划分为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采用一定的方法对应纳税所得额作出相应调整,从而使财务会计核算既能客观、真实地提供财务信息,又能使税法制度得到全面的贯彻执行,确保税收任务的完成。

参考文献

[1]陈静,李隽,税敏,论固定资产的税务和会计处理差异[J],天然气技术经营管理,2010,4(4):74-75.

[2]付艳,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的差异及其调整[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0,13(3):24-25.

[3]陈钧,固定资产的会计和税务处理比较[J],现代商业,2009,2(8):238-239.

[4]张建斌,固定资产会计与税务处理的差异[J],时代金融,2009,1(11):127-128.

[5]马雷金,固定资产业务的会计与税务处理之差异[J],财会月刊,2007,6(4):84-86.

[6]张晓芳,浅谈固定资产的税务及会计处理[J],财会天地,2011,4(74):107-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