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5-20 00:20:4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道路交通管理,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1995年的《北京宣言:中国城市交通发展战略》为中国城市交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交通的目的是实现人和物的移动,而不是车辆的移动。而这样的战略目标只有通过政策法规和严格的管理才有可能实现。
为了保证城市交通合理、有序的可持续性发展,就必须从城市交通系统的内在机制及其与外部环境条件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出发来进行合理的交通管理规划。具体而言,应从城市结构与土地利用、城市交通结构、城市交通网络的完善与充分利用三个层次,从供给和需求量方面解决问题。因此,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是城市总体规划中重要的环节,制定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划也就显得十分必要而迫切。而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划的编制与实施,有利于提高我国城市整体管理与文明水平,适应国民经济和整个社会可持续发展。
有鉴于此,全国城市“畅通工程”实施和检查评估中要求各被检查城市必须进行城市交通管理规划。其主要评价内容包括道路交通流特性调查、现状分析与问题诊断、交通需求分析计算、交通管理方案(含交通需求管理措施、交通组织方案优化)分析评价、通过专家论证及政府实施等。
1.道路交通管理规划现状
西方国家城市交通系统发展经历了两个阶段,即建设阶段:二战后至二十世纪70年代;管理阶段:二十世纪80年代至现在。重点在公共交通系统、小汽车发展、单项交通、交通信号控制以及道路的有效利用等多方面进行交通管理规划。
目前我国城市交通发展的历程相当于西方国家的60~70年代,与发达国家相比,城市机动车密度还比较低。尽管如此,由机动车引发的环境污染问题和城市交通堵塞问题也很严重。这充分说明了我国在道路交通管理方面还存在体制上、行政上和技术上的问题。
随着全国城市道路交通畅通工程的深入开展,许多城市的交通状况得到了很大的改观,而且一系列先进的交通管理设备和先进的管理模式被采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如厦门、大连、南京、青岛、济南、杭州等城市的交通管理工作均很有成效,先后被评为畅通工程“优秀管理水平”。
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还要清楚地认识到,目前我国城市交通管理总体水平与畅通工程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在2000年全国“畅通工程”工作组检查的138个城市中,42个城市的交通管理规划工作只达到畅通工程11项要求中的5项要求,20个城市仅满足4项要求。由此可见,我国在城市交通管理规划方面远远滞后于现代道路交通发展的要求。
城市网络很复杂,交通的运行很复杂,产生交通问题的因素也很复杂,相应制定的城市交通管理方案往往由多个管理策略、管理措施组合而成,任何一个建设或管理措施的实施都会引起整个城市路网上交通运行情况的改变。如将一条路的某个路段改为单行道或单双号通行、将交叉口的类型改变(无控制改为信号控制)、将某路段改为公交专用道、打通某条路或拓宽某条路等,都会引起整个城市80%~90%以上的主要道路交通流量和车速的改变。因此,交通管理问题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用科学的方法解决,常用的经验性的方法是不能完全解决的。因此交通管理需要做规划,实际上,目前一些城市所实施的有些管理措施,都是做过规划的,只是不太系统、全面而已。
为了改变当前城市交通管理规划滞后的局面,哈尔滨工业大学、清华大学、同济大学和东南大学等高校以及公安部交通科学研究所、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等部门正致力于部分城市的道路交通规划编制工作,为提高我国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作出应有的贡献。
2.道路交通管理规划基本内容与方法
2.1道路交通管理规划的目的
道路交通管理规划的目的是解决要不要管、什么时间管、怎么管、管什么地方等问题。通过规划,人们能预先知道管理策略实施后的效果,避免由于盲目管理而带来政策上的失衡和经济上的巨大损失。
2.2道路交通管理规划的基本内容
道路交通管理规划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
(1)城市道路交通现状调查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道路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畅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涉及道路交通活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必须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道路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公路、城市街道(巷)、人行道以及公共广场、公共停车场等供车辆行驶、停放、行人通行的地方。
第三条**市**局是本市道路交通管理的主管机关,**市**交通管理机关负责本规定的具体实施。
第四条**、法人或其他组织,应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与畅通。对违反道路交通管理的行为,任何人都有权制止和举报。
第二章机动车驾驶管理
第五条机动车驾驶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准使用涂改、伪造、逾期或骗取的机动车牌证、驾驶证、行驶证等有关证件;
(二)严禁将机动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员驾驶;
(三)驾驶证正副本同时被暂扣的不准驾驶车辆;
(四)不准驾驶号牌不齐全,或因遮盖、污损造成号牌字迹辩认不清的机动车;
(五)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
(六)服用妨碍安全行车的药物时,不准驾驶车辆;
(七)不准在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或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八)驾驶车辆时,不准接打移动电话或查阅传呼信息,不准向车外抛掷物品影响交通安全;
(九)不准在机动车道停车上下人,出租车遇有逆向一侧乘客招手时,不准随意掉头;
(十)摩托车不准在人行道上行驶;
(十一)车辆缓慢行驶时,在机动车道靠右侧行驶或在同方向二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右侧车道行驶;
(十二)车辆载运不可解体的物品,其体积超过规定时,须经**交通管理机关批准后,按指定时间、路线、时速行驶,并悬挂明显标志;
(十三)车辆装载易散落、飞扬、流漏的物品时,须严密封盖;
(十四)在设有中心实线的道路上行驶,不准越线或压线行驶;
(十五)在设有中心隔离设施的道路上,洒水车、清扫车、道路维修车作业时不准逆向行驶。
第六条驾驶员违反交通法规或发生交通事故,除按照有关规定处罚外,须参加交通法规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的,由**交通管理机关收缴驾驶证。
交通法规学习和考试的具体办法,由**市**局另行制定。
第七条学习驾驶证期满换证时,持证人须按规定参加交通义务执勤。拒不参加的,**交通管理机关不予换证。
交通义务执勤的具体办法,由**市**局另行制定。
第八条车辆行驶时,不得在单行道上逆行或违反禁止左转弯、禁止调头、禁止有关车型通行等交通标志的规定。
第九条拖拉机、农用运输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每日7:00时至22:00时不准在湟中路、南山路、海湖路、祁连路、门源路与小桥大街丁字路口以内的道路上行驶。
第十条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遇停止信号时,不准通行;
(二)等候交通信号的直行车辆、左转弯车辆应当在停车线以外,不准超过中心线或占用非机动车道;
(三)车辆行驶至二条以上机动车道进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提前按行驶方向变更车道,等候交通信号的直行车辆、左转弯车辆不准占用右转弯车道。
第十一条车辆行驶中遇有前方道路、路口受阻时,应当在本车道内依次停车等候,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准驶入实施交通管制的路段;
(二)不准进入非机动车道行驶;
(三)不准超过中心线占用相对方向车道行驶。
第十二条车辆在同方向二条以上机动车道行驶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小型车辆在左侧车道行驶;
(二)大型车辆在右侧车道行驶;
(三)摩托车、电瓶车、拖拉机、农用运输车、轮式专用机械车、牵引车辆和载运超体积物品的车辆只准在最右侧机动车道行驶;
(四)车辆变更车道必须开转向灯,不准影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
(五)行驶在大型机动车道上的车辆需要超车时,在不妨碍其他机动车正常行驶的情况下,可借道超车,在小型机动车道上行驶的车辆低速行驶或遇后车超车时,应改在大型机动车道行驶;
(六)不准在两个车道之间的分道线上骑线行驶。
第十三条在市区禁止鸣号的区域内禁止各类机动车辆鸣号。允许鸣号的区域鸣号音量不能超过100分贝,连续按鸣不准超过2次,每次不得超过0.5秒。
机动车排放的有害气体,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第十四条车辆夜间行驶时,应根据路灯照明情况或天气状况按规定使用灯光;雾天须开防雾灯。
第十五条车辆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时,驾驶员应及时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带,无法移动的应开启危险信号灯或在车后设置故障警告示意牌。
故障车需要被牵引时,牵引车和被牵引车均开启危险信号灯。
第十六条除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和警车及其护卫的车队、消防车、工程抢险车、救护车执行任务时外,其他车辆禁止使用危险信号灯。
第十七条长途客运车辆不准超过核定乘员人数。驶出站点后,不准在市区道路临时停车上下乘客。
第十八条车辆临时停放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准在**交通管理机关明令禁止停放车辆的路段停放车辆;
(二)不准在道路逆向一侧停车;
(三)不准二车或二车以上的车辆在车行道及人行道上并行停放;
(四)在设有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隔离带的路段,不准在机动车道停车,在非机动车道临时停车时,不准阻碍非机动车通行;
(五)非公共汽车不准在公共汽车站点、人行横道线上、交叉路口和设有人行道隔离护栏的路段停车上下人。出租汽车除遵守上述规定外,临时停车上下乘客不准超出路缘0.3米;
(六)公共汽车只准在公共汽车站点紧靠路缘停车标线内顺序临时停车上下乘客,小公共汽车停车不得影响大型公共汽车进入和驶出站点。
第十九条临时停放的车辆违反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且驾驶员不在现场的,**交通管理机关可强行将机动车拖离现场。
第二十条残疾人使用残疾人专用车从事运营的,应事先向市残疾人联合会提出申请,经核准后,方可到**交通管理机关办理申请驾驶资格手续。经培训合格后,**交通管理机关发给残疾人专用车驾驶证。
第三章非机动车驾驶管理
第二十一条非机动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非机动车应到**交通管理机关办理车证、砸(喷)印和悬挂号牌后方可上路行驶;
(二)自行车、人力货运三轮车在人行道、人行过街通道或人行横道上禁止骑行;
(三)人力货运三轮车不准在明令禁止通行的道路上行驶,或在其他道路上并行、并停;
(四)畜力车不准进入湟中路、南山路、海湖路、祁连路、门源路与小桥大街丁字路口以内道路或其它明令禁止通行的道路;
(五)非机动车临时停放时,应当停放在存车处或指定地点,不得妨碍交通安全与畅通;
(六)不准在道路上学骑自行车。
第二十二条在城镇道路和郊区公路上不准骑自行车带人。
在城镇和郊区道路上,骑自行车可以带一名学龄前儿童,通过交叉路口或横穿车行道时须下车推行。
第二十三条非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遇有停止信号不准通行,不准沿路口绕行;
(二)等候交通信号时,不准超越停车线和占用机动车道;
(三)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向后了望并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拐;
(四)左转弯时,沿路口中心右侧大转弯。
第二十四条人力货运三轮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准超过2米,宽度左右各不准超出车身0.1米,长度前后共不准超过车身1米。
第二十五条非机动车不准在交叉路口、车行道、人行道上滞留兜售、发送物品。
第四章行人和乘车人管理
第二十六条行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通过交叉路口时,应当走人行横道,无人行横道时应当注意车辆,直行通过,不准斜穿道路和在车行道上行走;
(二)在设有交通隔离设施的道路上,严禁翻越人行道护栏和车行道隔离设施进入车行道。
第二十七条列队通行道路时,每横列不准超过2名。儿童的队列应当在人行道上行进,成年人的队列可以紧靠车行道右边行进。
列队横过车行道时,应当从人行横道迅速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可以直行通过;长列队伍在必要时,可以暂时中断通过。
第二十八条乘车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准在车行道上等候车辆;
(二)不准招呼逆向一侧正在行驶的出租汽车;
(三)在车行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开关门时,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四)乘坐二轮、侧三轮座托车时,不准侧坐或背向驾驶员骑坐;乘坐二轮摩托车时,必须戴安全头盔;
(五)不准妨碍驾驶员驾驶车辆或向车外抛掷物品。
第五章其他管理
第二十九条临街单位、商业店铺、居民应当保持门前人行道干净、整洁、秩序井然,有权劝阻、纠正和检举违章占道的行为,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准将商品摆出店堂占用人行道经营;
(二)不准随意停放车辆和准许他人停放车辆;
(三)不准向人行道、车行道倾倒污水、污物;
(四)不准占用人行道、车行道从事制作加工或对机动车辆进行维修、擦洗等经营活动。
第三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损毁、遮挡或擅自设置、移动、拆除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交通隔离设施、人行道护栏和其他交通管理设施。
第三十一条需要占用道路或人行道施工作业的,须经有关部门核准后,报**交通管理机关审批,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下列要求施工:
(一)在作业区周围设置围挡设施,并在距来车方向不少于50米的地点设置反光的危险警告标志;
(二)夜间应在围挡设施上设置照明设备;
(三)作业完毕后应当立即修复被损毁的路面,并将现场遗留物清除干净。
第三十二条下列占用道路事项,须经**交通管理机关批准:
(一)设置停车场、存车处;
(二)设置广告、指路牌;
(三)从事咨询、宣传等活动;
(四)调整或设置通勤车停车站点;
(五)其他占用道路的事项。
第三十三条开辟或调整公共汽车和长途汽车的路线或车站,须事先征得**交通管理机关同意,如妨碍交通时,须予改变或迁移。
第六章处罚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规定的行为,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罚外,均按本规定罚款。
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一)饮酒、服用有妨碍安全行车的药物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使用涂改、伪造、逾期或挪用、骗取机动车牌证、驾驶证、行驶证等有关证件的;
(三)把机动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的。
第三十六条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
(一)在设有中心实线的道路上越线、压线行驶的;
(二)驾驶车辆时接打移动电话、查阅传呼信息的;
(三)违反交通信号的;
(四)在机动车道随意停车上下人、出租车遇有逆向一侧乘客招手时随意调头的;
(五)违反机动车装载规定的;
(六)在同方向二条以上机动车道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七)车辆受阻时,不依次停车等候或占用对方车道、非机动车道的;
(八)在禁止停放车辆的地方停放车辆的;
(九)在道路上并行停车的;
(十)等候交通信号时,越线停车,不按导向车道停车或占用非机动车道的。
第三十七条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
(一)驾驶车辆时在单行道逆行或违反禁止通行、禁止左转弯等交通标志规定的;
(二)在设有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隔离设施的路段在机动车道停车的;
(三)非公共汽车在公共汽车站点、人行横道、交叉路口等设有人行道隔离栏的路段停车上下人的;
(四)出租汽车在允许临时停车的路段上下乘客不靠边停车的。
第三十八条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
(一)驾驶摩托车在人行道上行驶的;
(二)车辆缓慢行驶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三)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或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行为的;
(四)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五)拖拉机、农用运输车、轮式专用机械车在禁止通行的道路上行驶的;
(六)车辆行驶时不按规定变更车道妨碍其它车辆正常行驶的;
(七)车辆发生故障时不按规定放置警告示意牌或开启危险信号灯的;
(八)长途客运车辆超出核定乘员人数的;
(九)长途客运车辆驶出站点后,在市区道路临时停车上下乘客的;
(十)机动车在道路逆向一侧停车的;
(十一)公共汽车在站点停车时,不紧靠路缘停车标线内顺序停车或小公共汽车停车影响大型公共汽车进出站点的;
(十二)违反规定鸣号或排放的有害气体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
第三十九条未经批准擅自拆除交通护栏、隔离设施开设通道或故意损毁其它交通设施的,责令赔偿并可对**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未经批准占用道路或人行道施工作业或设置停车场、存车处及广告、路牌的,责令限期拆除,并可对**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可以处3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或警告,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处50元以上100以下罚款或警告:
(一)向道路倾倒污水、污物的;
(二)占用道路摆摊设点进行经营活动的;
(三)占用道路从事制作加工或对机动车辆进行维修、擦洗等经营活动的;
(四)人力三轮车载物超体积的;
(五)非机动车在交叉路口、车行道、人行道上滞留兜售、发送物品的;
(六)临街单位、商业店铺、居民在门前人行道上随意停放车辆或准许他人停放车辆的。
第四十二条从事运营的残疾人专用机动车违反本规定第二十条规定的,可以处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一条(一)至(六)项规定的,处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
第四十四条驾驶非机动车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处10元以上2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
(一)违反交通信号、标志、标线的;
(二)在交叉路口转弯时违反规定的;
(三)骑自行车带人的;
(四)人力货运三轮车在道路上并行或并停的。
第四十五条行人、乘车人违反本规定的,可以处5元以上1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
第四十六条**、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交通管理机关给予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道路交通管理作为我院一门专业基础课,课时设置为34课时,其中理论课时20学时,实训课时14学时。课程开设之初,教师采用34课时理论教授的方式授课,经过总结反思,发现存在以下不足:
①教师教授为主,难以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课堂气氛沉闷,教学互动性差;
②对于实践性要求较强的知识点,理论讲授难以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
③单一的教学模式难以引起学生的学习兴趣,特别是该课程教学内容与道路环境和驾驶人密切相关,社会实践和实地考察要比课堂活动更为充实和必要。解决上述问题的重要途径就是增加学生的实践机会,然而,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我们却遇到了很多问题。首先,道路交通管理作为我院治安管理专业的一门专业基础课,开设时间短,师资力量有限,而且以往学生实习地点以铁路公安机关居多,交通管理部门的实习基地欠缺。其次,在校内建设交通管理实践场地投资大、建设周期长,短期内可行性差;考虑到安全性等客观因素,组织学生集体进行实地道路交通管理实践的可行性也不大。针对教学环节中出现的问题,以及在现有条件下开展实践教学的重重困难,我们总结了一套课堂实践教学的新模式。该模式通过给出道路教学管理实践相关的课题,不限表达形式,充分调动学生参与教学的积极性,在课堂中参与和感受道路交通的实践活动,同时提升学生的分析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二、道路交通管理实践教学模式的基本思路
(一)以新型“大实践观”为指导,构建人才培养新模式
我们认为,当前高等职业教育应当树立新型的“大实践”观,摒弃原有的纯理论教授方法,创造出多元的课堂实践教学新模式。新模式应当实现由理论型向实用型的转变,在实践教学过程中,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学与科研相结合、通识教育与实践创新能力培养相结合的指导思想,全面地推进实践教学的改革与研究。
(二)以创新能力提高为抓手,重构实践课程新体系
实践教学的改革要有利于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培养学生学用结合的能力,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及创新的能力。在实践内容上,教师应依据课程的培养目标,根据当前的热点问题和课程发展的新方向,以设计性、综合性的课题为主,将实践教学转变成学生自主学习、创新的过程,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在形式上,成立研究小组,通过教师指导、小组演讲表演、师生评价等多种形式,让学生在课题实践中学习理论知识,提升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水平。
(三)以提升综合能力为目标,丰富实践课程新内涵
实践教学的首要任务是开展新形式的实践教学活动,旨在通过搜集材料、分析问题、动手操作等多种形式,提升学生的综合实战能力,丰富实践课程的新内涵。
三、道路交通管理实践教学的实施过程及效果评价
道路交通管理实践教学要加强针对性和适用性,强化学生的基本技能和应用技能的培养。课时设置为34课时,其中实训课10课时,约占总课时的30%,实践内容的分数占课程总分数的50%。实践教学实施过程如下:
①实践内容涉及8个课题,安排在对应的章节中进行。全班分为8个小组,每组7~8人,抽签选择实践课题。实践教学课题。
②每节实践课45分钟,其中30分钟对课题进行阐述,提倡利用模拟现场、多媒体技术、短剧等多种表达形式,15分钟进行打分和点评。师生根据评分标准打分,总分包括教师分数和学生分数两部分,其中,学生分数由其余7组不参与演讲的小组打分经过分析合成。总分的计算公式如下(Z代表总分,x代表小组分数,y代表教师分数):Z=x1+x2+…+x1-xmax-xmin5×70%+y×30%
③其余7组每次选派代表发言,阐述评分理由及存在的不足。教师在总结7组小组意见的基础上,做出总结性评价。教师点评首先关注对课题的讲解是否到位,其次对学员在实践活动中表现出的搜集信息、分析问题、语言表达、团队协作等综合能力进行指导和点评,以期达到全面提升综合实战能力的目的。我们对治安管理专业专科500名授课对象关于“道路交通管理课堂实践教学的效果”进行了问卷调查,数据分析显示:85%的学员认为道路交通管理实践课题关注道路交通热点问题及发展趋势,充分调动了学员的主观能动性,通过多媒体课件和情景短剧等多种表现形式,使学员的综合能力得到锻炼;10%的学员在实践条件不具备的前提下,认可课堂实践教学的形式,但是由于自主学习能力、计算机操作水平以及课题难度等诸多方面原因,不利于知识点的吸收和掌握;5%的学员不认可课堂实践教学的模式,认为课堂实践无法模拟和代替真实道路交通场景,建议组织学员进行道路交通实践,在实践中学习和验证理论。通过教学反馈和调查问卷,我们了解到多数学员认可现有模式下的课堂教学实践活动,该活动能够充分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情景短剧、街头采访、路口观察等多种形式的课堂教学活动比较贴近实际。同时,我们也了解到少数学员的态度和感受,发现了该实践模式的缺点和不足,这对于今后有针对性地改进实践模式和教学方法是十分必要的。
四、结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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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2020年以来,黄兴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正确引导下,在黄兴镇党委、政府的强力支持下,以压降道路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为目标,按照省、市、县各级会议精神及文件要求,黄兴镇各部门、单位围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通过执法与宣教并行,多措并举加强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
2020年,我镇党委、政府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高度重视,并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全力支持。特别是2019年12月开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以来,为确保整治行动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成立了由黄兴镇镇长为组长的镇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了《黄兴镇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方案》(黄镇道安发〔2019〕 11号),通过多次会议部署,分阶段提出了工作目标和要求,明确了整治范围和工作措施,强化了相关职能部门和各村社区的工作职责,提高了全镇对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工作的认识与紧迫性,确保了整治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措施、有效果。为打好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攻坚战,我镇制定交通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方案,实行每周一简报,每半月一调度,每月一总结的机制,极大地调动了各部门间的协同合作,做到了有机构、有方案、有实施、有总结。
二、加强宣传手段,强化宣传氛围
为有效开展各类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自顽瘴痼疾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我镇通过“七进”活动大力开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宣传工作。通过“戴帽工程进校园”将戴帽教育与戴帽督导齐头并进、“戴帽工程进企业”发挥企业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为顽瘴痼疾整治工作开出“靶向药方”。通过安全宣教“大篷车”载歌载舞进农村、进企业,为辖区群众带来了接地气、聚人气的安全宣传文艺汇演活动,各村社区“五老”志愿者队通过跳舞、打快板等各种方式,在农村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为道路交通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这些工作都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认可,也在全县尝试进行推广。此外,还加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国庆节期间的宣传力度,利用农村大喇叭,流动宣传车、微信、户外屏幕等宣传交通安全法规,警示广大群众出行安全。
截至目前,2020年我镇通过多种渠道、各类宣传方式共开展交通安全专题宣传教育101场次,全镇共发放安全头盔3400余顶,印发“2019年我镇摩托车电动车亡人事故警示宣传三折页”6000份,印发粘贴戴帽提示4000余张,一盔一带宣传海报400份,悬挂横幅近百余条,设置橱窗、展板30余块,在省、市、县各级媒体平台报道25篇。
三、加强整治力度,强力推进工作进度
一是强化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工作。为确保我镇道路平安、畅通,营造严查严管高压氛围,自2019年12月份以来联合各相关部门单位在辖区内重点路段共开展专项联合执法行动95次,黄兴交警中队、黄兴行政执法大队等执法部门更是进行不间断的路查路检,重点打击“三驾”(酒驾、毒驾、无证驾驶)、非法载人(农用车、三轮车、工程车)、校车、渣土车、危化品货运车辆、面包车超员、驾车时使用手机、机动车占用右转道直行、摩托车不戴头盔、无牌无证驾驶、逆行、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共查处违法行为过万起。
二是强化对“马路市场”进行全面整治。今年以来,我镇对辖区范围内16处农村集贸市场进行全面整治。根据《黄兴镇关于加强马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强制取缔中心城区6处(高塘坪集市、桑田集市、窑元集市、大杉元集市、凤凰庙集市、长轴社区集市)马路市场和外围3处(鹿芝岭集市、沿江集市、座寺岭集市)的马路市场,对规范的非中心城区4处(雷家组集市、甲田组集市、石家河集市、卢家围集市)在赶集时段安排人员值守,对集市周边进行临时交通管制,严禁乱停乱摆;对规范改扩建的3处(仙人集市、早禾集市、长英市场)按时间节点进行了规范建设。马路市场的整治充分发挥了各部门、村社区的合力、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的优势,确保了我镇“马路市场”整治的成效。
三是强化重点(危险、事故多发)道路整治。针对镇内19条约95.3公里主要干线公路,及25公里村级道路管护任务,我镇今年共修剪遮挡标识标牌树木杂草120余处,整理公路路肩、水沟和边坡40余处,每月对桥梁、涵洞、临水临崖等路段进行隐患排查,排除存在的安全隐患30余处,安装护栏1900余米,并清理桥梁中间伸缩缝12处,砍伐桥梁涵洞周边延伸的树枝8处,对桥梁路面的沉积泥沙进行冲洗,对生长速度快的杂草进行施药防控。2020年11月,应急管理办根据各村社区及黄兴交警中队排查的隐患进行了实地查勘并对政府提交了整改申请报告,确保尽快尽早将此批隐患进行整治。
四是坚持预防为主,把握关键环节,落实重点抓。针对我镇道路交通特点和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等重点车辆,我镇按照“政府主导、镇街牵头、部门联动、属地管理”的治超模式,采取日常班前会自主教育、监管部门定期警示教育与路面严罚的形式进行源头控管,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货运源头企业50吨以上超限超载车辆基本消除,全镇公路交通状况明显改善。由黄兴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牵头,对辖区内问题拖拉机进行全面排查,摸底上报变型拖拉机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清单34台,其他在用拖拉机问题清单98台,注册登记拖拉机查无此人台账15台。截至目前,34台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变型拖拉机已全部注销并签订不上路承诺书,其他在用问题拖拉机已注销39台,63台已签订不上路承诺书。各重点车辆的监管,从源头上消除了安全隐患。城市管理服务中心、黄兴行政执法大队、黄兴交警中队等部门对辖区国际会展片区、集镇、海吉星周边摆摊设点、乱停乱放、占道经营等影响交通通行能力的行为进行劝导、整治,截至目前,我镇累计劝导流动摊贩2600余次,规范摊位摊点850次,整治违规店外经营20余家,劝导、疏散摩的及车辆1400余台次;抽查各主干道通行渣土车258台;违停车辆抄牌2500余张,有效地提高了道路通行条件。
五是各村社区劝导站力量的充分发挥。自2018年9月以来,我镇“两站两员”建设工作稳步推进,真正发挥了在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秩序维护、宣传教育以及事故矛盾纠纷调处中的前哨作用。尤其是在日常工作中,在辖区集镇、上下学、红白喜事、重点路段治堵保畅,确保了车多不乱、有序通行的良好局面。我镇交通劝导员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社会反响好、工作成效高、责任意识强,在路面劝导中不怕艰辛,是一支随时能调动,能重用的队伍,为我镇交通环境综合治理作出了积极的努力,受到了上级的充分好评。
2020年,通过各相关部门、各村社区的群防群治、齐抓共管,我镇交通安全呈平稳趋势,全镇未发生一起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
四、不足之处
虽然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是我镇交通亡人事故仍频繁发生,截至12月21日,我镇共发生交通事故1620余起,亡人事故13起,死亡13人。
一是道路安全方面。我镇快速的城市化建设带来了大量车流人流,辖区路多面广,弯道多,陡坡、临崖临水路段较多,农村公路宽度仅有3~4米,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无法分离,交通方式混行现象严重。加之部份村道公路安全警示标志、隔离桩、防撞墩等安全防护设施建设相当滞后,安全行车条件较低;路灯等交通设施不完善,导致事故多;另外,我镇海吉星市场群、会展片区、集镇等重点区域都没有大型停车场,乱停乱靠现象严重。
二是辖区在建工地多、时间紧、任务重,辖区工程车及过境工程车多,违法行为较为普遍。
三是海吉星市场及黄兴镇发达的仓储物流行业、国际会展中心的各种展会,带来不可管控的各类车辆和各种层次的外来务工人员,不熟悉我镇交通现状,安全意识不足,也是宣传教育的盲区。
四是摩托车、电动车无牌无证、违法载人、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没有达到整治效果,戴帽率没有提升。主要是电动车戴帽没有相关处罚规定,无法进行强制措施;受人员编制等影响,目前一线执法队伍不能对全镇范围进行网格化监管,执法存在盲区;部分村社区工作开展流于形式,不能持之以恒。
五是辖区主要干道存在大量流动经营摊贩,特别是国际会展会议片区、海吉星市场周边等,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目前我镇共整治、劝离近2400起,但是还未达到根除效果。
五、下一步工作
当前,我镇还存在一些屡禁不止、危害严重的“顽瘴痼疾”没有彻底根治,随时都有可能酿成现实危害。为在巩固整治成果守住安全底线的同时,更好地服务社会高质量发展,更好地回应人民群众对交通安全出行的美好期待,根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及达哲书记指示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继续一年的要求。2021年全省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的主要任务是以坚决杜绝重大交通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交通事故为目标,以防范化解交通安全领域重大风险为主线,通过一年的具体整治,使全省交通安全管理能力全面提升,安全设施更加完善,管理水平全面提高,守法意识显著增强,交通事故明显减少。具体目标是六个明显:一是责任落实明显改善,党政加强领导、部门联合共治、社会广泛参与的交通安全管理模式要进一步形成;二是安全隐患明显减少,容易诱发群死群伤事故的“顽瘴痼疾”得到根本治理;三是通行秩序明显好转,野蛮驾驶、酒驾、醉驾、疲劳驾驶、违法载人等危害交通安全的非法行为得到严厉打击;四是管控效果明显提升,人防技防物防措施得到加强;五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杜绝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较大事故,一次死亡3人的交通事故比上一年度减少;六是安全文明意识明显增强,“一盔一带”、安全文明驾驶等交通安全常识和企业安全生产观念成为常态。重点打好风险路段治理攻坚战、源头安全隐患清剿战、重点车辆管控阻击战、重点违法整治歼灭战这“四大战役”。
所以现阶段,我镇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力度不减、班子不散、措施不变的要求全力干好下阶段的工作,岁末年初人流物流车流急剧增加,各部门、村社区要谋划和实施好岁末年初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要加强警示宣传,加强路面执法劝导,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加大投入加强摸排加大整治,做好雨雪冰冻天气道路交通事故预防;积极谋划新一轮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特别是新一年的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应急管理办也会牵头起稿下一步工作方案。
新版《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将于20xx年3月25日起正式实施。昨天,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通气会,市政府法制办、市交通委、市公安局负责人分别解读了新修订的《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并就如何依法督促、贯彻落实《条例》实施,以及依法管理、文明执法、提升便民服务等方面的具体措施分别作了介绍。
“《条例》的修订立足上海超大型城市交通管理特点,重点解决道路交通大整治行动中暴露出的亟需解决的问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创新管理举措,强化源头治理,为上海道路交通常态长效管理提供新的、更为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吴偕林表示,《条例》的实施需要立足本市超大型城市管理的实际,进一步更新理念,全面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严格做好“三个平衡”,即从严管理与科学管理的平衡、依法管理与便民服务的平衡、严格执法与规范执法的平衡。
吴偕林介绍,在《条例》实施过程中,将与道路交通管理的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落实好相关配套工作,“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开展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并在清理基础上做好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订和废止工作;强化道路交通管理的执法监督,推动条例确立的新制度、新措施落地落实;顺应条例对法律责任的从严设定,调整和完善相关行政执法裁量规范;密切关注条例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会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时开展研究,推动相关法律制度在落实中不断完善。”
更加注重公交优先发展战略的落实,倡导绿色交通理念,是此次《条例》修订的一大亮点。市交通委副主任冯健理表示,上海将对道路交通管理领域综合施策,不断提升综合交通管理水平。“在优化公交线网的调整上,将结合公交专用道的建设,优化线网以提高运营效率,并加强公交线网与轨道交通的衔接,继续推进‘最后一公里’公交线网的布设工作;在改善公共交通服务、丰富公交层次上,将以提升运营效率和乘客感受为重点,提高公交出行的便捷性和市民满意度,全力做好延安路中运量通车工作;在强化轨交骨干作用、完善大容量网络上,在目前新一轮216公里建设全面启动基础上,力争实现20xx年增能5%的目标,并进一步扩大周末延时的线路范围。”
冯健理介绍,上海全市公交专用道长度目前已达325公里,“十三五”期间还将新增200公里公交专用道,“下一步,交通部门还将对既有300公里公交专用道及时开展评估并提出改善措施。”在市民关心的解决停车矛盾上,他介绍说,“十三五”期间,上海将以“适度供给、调控需求、动态平衡、集约共享”为基本原则,采取差别化的停车供给及需求管理政策。同时进一步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利用市场化手段有效调控出行停车需求。
“《条例》明确,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主体是公安机关。”市公安局副局长俞烈表示,《条例》将为推动交通大整治持续深入常态长效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撑和执法保障,“目前市公安局已经启动了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的各项准备工作,将会同相关政府部门研究制定《条例》的贯彻实施意见。针对《条例》修订后新创设的部分规定,市公安局将研究制定具体执法意见,明确执法程序和执法要求。”
俞烈表示,为确保执法质量和执法效果,全面提升依法履职能力水平,市公安局将立即组织开展全员培训,做到人人正确理解、熟练掌握、严格执法、带头守法。同时,全面加强严格执法,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专项集中整治行动,落实“见违必纠、纠违必处、处罚必严”的执法要求。在细化完善配套措施上,协调相关政府部门落实客货分道交通标志标线设置工作,落实1.8万套“电子警察”配备工作,强化非现场执法手段的应用。
在坚持“以人为本”理念,拓展便民利民惠民服务上,上海公安机关将构建多方位、全领域、跨平台的网上便民服务体系,深化推广应用“快处易赔APP”,推出周六开放驾驶员考试的便民惠民措施,推进完善保险行业提前进驻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在全市事故处理“窗口”落地实施,做好施工现场周边道路的交通组织工作,让路于民、还路于民。
相关解读
昨天上午,上海市政府法制办、市交通委和市公安局负责人解读了刚刚表决通过的新修订的《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并就如何依法督促、贯彻落实《条例》实施,以及依法管理、文明执法、提升便民服务等方面的具体措施分别作介绍。
条例将在落实中不断完善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吴偕林表示,《条例》的实施需要立足本市超大型城市管理的实际,进一步更新理念,全面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
在条例实施的过程中,上海市政府法治办将与道路交通管理的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落实好相关4项配套工作: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开展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并在清理基础上,做好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订和废止工作;强化道路交通管理的执法监督,推动条例确立的新制度、新措施落地落实;顺应条例对法律责任的从严设定,调整和完善相关行政执法裁量规范;密切关注条例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会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时开展研究,推动相关法律制度在落实中不断完善。
新一轮216公里轨交建设启动
公交优先是上海这样的超大型城市交通发展的必由之路,此次《条例》对此也有规定。市交通委副主任冯健理表示,本市将对道路交通管理领域综合施策,不断提升综合交通管理水平,重点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优化公交线网调整,加强公交线网与轨道交通的衔接,继续推进“最后一公里”公交线网的布设工作。
改善公共交通服务,将以提升运营效率和乘客感受为重点,提高公交出行的便捷性和市民满意度,全力做好延安路中运量通车工作。
强化轨交骨干作用,目前新一轮216公里轨交建设已全面启动,力争实现20xx年增能5%的目标,并进一步扩大周末延时的线路范围。
保障公交专用道路权优先,推进公交专用道建设。
缓解城市停车矛盾,规范停车行为。
见违必纠 纠违必处 处罚必严
此次《条例》明确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主体是公安机关。市公安局副局长俞烈表示,目前已经启动了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的各项准备工作:
提升依法履职能力水平。立即组织开展全员培训,做到人人正确理解、熟练掌握、严格执法、带头守法。
全面加强严格执法。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专项集中整治行动,落实“见违必纠、纠违必处、处罚必严”的执法要求。
细化完善配套措施。协调相关政府部门落实客货分道交通标志标线设置工作。落实1.8万套“电子警察”配备工作。
一、漾濞县城区面临的道路交通管理现状范
漾濞县是一个总人口不到11万人的小县,城区位于漾濞上街镇,面积约1.33平方公里,人口约10909人。
1、漾濞县城道路总体概况;漾濞县城有环城路、为民路、新建街、金星路、商业街、农民街6条主要城市街道,其它有文化巷、来龙巷、北门巷以及仁民街等胡同里巷,总公里程6.41公里,城区街道全部为沥青路面,有路灯照明,绿化仅为两边行道树。有4个十字路口,两处交通信号灯和执勤岗亭,城内无公共停车场,仅在新建街设临时停车线,有停车泊位40个,主街道新建街宽10米有中心标线,为民街宽10米,划有中心标线,但无标志,平均街道宽7.1米,整个城市网络骨架呈自由式结构。
2、漾濞县机动车拥量及县城内交通状况;
2009年5月止全县机动车总数为3461辆,其中货车238辆,客车55辆,农用车365辆,拖拉机223辆,摩托车2449辆,全县交通警察13人,人均管理机动车266辆,城区日平均交通流量5533车次,人均管理425.61车次,全县机动车驾驶员4152人,人均管理319.4人,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地人遵章率只有55%,驾驶人遵章率75%,城镇居民日均出行量为6500人次,县城街天交通高峰期人流量8300人次,车流量达2000车次,全县共设两个客运站,拥有8辆远郊公交车,由于漾濞城区没有专门的停车场供车辆停放,所有车辆沿街摆放,小贩以路为市,再加上停放的大小车辆经常乱停乱放,阻碍交通,是漾濞县城的交通乱点、堵点及事故隐患所在。
二、小城镇建设中道路交通管理存在的问题和直接原因引发的思考
“人、车、路、交通环境”是道路交通管理中的四要素,不论是哪一个要素的滞后发展都会影响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甚至阻碍城镇经济的发展,同时也给交通管理带来了极大的难度。
(一)关于“人”的思考
人是交通中的主体,没有人无所谓交通,而人对交通的不理解、不尊重,就会导致产生混乱的交通秩序,使日常的各项工作都无法开展,我县城道路交通管理中交通参与者的主要表现有:
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城市交通意识和安全法制观念淡薄。尽管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的腾飞,农村县城的交通日趋城市化,但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观念都没有发生大的改变,仍停留在过去小城镇交通意识上,随意性和盲目性比较大,没有良好的交通习惯,甚至不知道红灯停、绿灯行,以及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区别,只图个人方便,不顾交通大局。特别是经济文化落后的山区农村进入城区的交通参与者,对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更是全然不知或知之甚少,他们把在农村长期形成的走路、开车的不良习惯带入城镇,对交通警察的正常交通管理不以为然,甚至疑惑不解,我行我素,对交通信号灯及交警的招呼漠然置之,对驾驶员的喇叭声不闻不问,再加上赶集的村民们无视交通秩序,随意摆摊置点,更使交通秩序异常混乱,异致了各种交通占道现象日益严重,特别是街天,城市街道成了大卖场、垃圾、废弃物满地狼籍,造就了城市的脏、乱、杂。
(二)关于“车”和“交通环境”的思考
1、城市规划与交通发展不同步,交通设施滞后。
在近几年来漾濞县的小城镇在经济浪潮的冲击下也随之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原来坑洼不平的乡村道路也随之飞速发展,县内机动车拥有量也在随着供求的需要急剧增加,与相应的公共设施不能同步发展。(1)在城市规划与建设中,公共设施的建设都远远的不能满足这种增长的需要,城区道路窄,人车混行,使本已超负荷的道路显得更加拥挤,再加上商贩林立,10米宽的路面被占去5米,有效路面更加窄小,加上行人购物等,机动车几乎不能行走,特别是在街天这一现象更为突出。(2)交通规划不全,导致了车位不够,许多车辆乱停乱放,停车随意性非常大,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行政机关、政府部门,个别驾驶员更为突出,无视交通规则,当街停放。(3)城市建设规划不长远,建筑新设施必先占用或破坏一部分公路,忽视交通,减少公路使用期限,大大的降低了公路应有的通行率和使用率。
2、违反交通法规现象非常普遍;由于城市和居民的需求各种因素导致了近几年漾濞县境内三轮摩托车迅猛增加,而这些三轮摩托车驾驶员大部分都是一些剩余劳动力或外来人口组成,没有经过严格的培训,驾驶技能不高,有的甚至没有驾驶证就开始驾驶三轮摩托车,导致三轮摩托车驾驶员不了解通行条件,不了解停车规定以及其他规章制度,经常违法违章。
(三)关于“路”的思考
1、道路功能不明确;漾濞县内有国道、省道、县乡道几十条,也分成不同的等级,在这些国、省、县、乡道上各种非法占道行为经常发生;村民打场晒粮,堆放肥料,占道放置机建材料、城区道路两侧更是商业、服务业、修理业、商贩、地摊林立,道路成了既是交通又是重要商业区,从很大程度上降低了机动车的通行率。有大量的公共交通、货运交通、非机动车交通和行人交通,形成交通类型复杂,交通密度大,交通频繁的混合交通,相互干扰,交通安全、畅通得不到保证。
2、路面设施不全;城区交通路面设施差,设备不全,路面标志远远不能满足道路交通的需要,缺少必要的停车场设施,绝大多数的车辆都是当街停放,无法形成良好的交通秩序,更加重了交通管理工作。道路没有护栏设施,行人和机动车混杂,埋下了极大的事故的隐患。
三、如何协调交通管理工作和客观现实交通环境的思考
面临着这样的一个交通现状,我们交通管理部门如何使用国家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管理中的工作步骤、工作方法来规范人、车、路、交通环境“四要素”中所存在的主、客观问题,利用有限的管理资源实现交通安全、畅通、有序的管理目标,为地方经济发展作贡献。这是交通管理工作面临的工作难点和关键所在,从漾濞的现实交通出发,我们交通管理部门应该做好以下的工作,使人、车、路和谐发展,解决交通与发展之间的矛盾。
(一)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交通安全素质是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根治违章和维护良好交通秩序的治本措施。只有每个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增强了,并自觉依法行车走路,交通秩序才会彻底变好。一方面立足长远,从学校入手,加强小学生遵守公共交通的启蒙教育,使今后的交通安全意识得到普及。另一方面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深入县内各个乡镇交通安全法制意识相对薄弱的村寨,广泛宣传交通安全和法制意识从最贴近交通参与者的利益方面入手,灌输给广大的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的安全意识,改变过去无视交通在公路上、大街小巷,胜似闲庭信步、无视交通信号,不顾其他交通参与者,随意停放车辆,任意穿行马路、无证驾车、酒后驾车等妨碍交通安全的行为,营造一个良好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二)创新管理手段、大胆管理;
加大城区人口较为集中的新建街十字路口的红绿灯管理,从潜意识里给交通参与者灌输交通安全意识,规范交通参与者的交通行为,并不断创新管理手段,大胆创新、大胆管理,如:更改上路执勤时间,提前上班执勤规范交通高峰期交通参与者的交通行为,经常下乡巡查乡村道路交通情况,委托偏远乡镇的派出所管理交通,加强夜间巡逻机制,减少失管、漏管现象等。不断健全管理体制,从《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其他的交通法规出发,以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管理原则管理交通参与者的交通行为。
(三)建议政府更新交通设施,创造良好交通环境;
完善停车场,改变乱停乱放的停车恶习。提出意见和理由,建议政府和城建等部门将公共停车场的建设放在城市建设的重要位置,建立和城市规模及城市机动车拥有量相适应的公共停车场,并合理布置,加强管理。彻底改变交通拥挤、乱停乱放的现象。增设交通标志和交通防护栏,划分人行道和机动车道,从客观上杜绝交通违法行为。
(四)加大整治力度,净化交通环境;
要使县城的交通有序、畅通就必须要加大整治力度,净化交通环境。由于目前交通管理部门的职能和警力配置因素,对城区的交通管理,必须联合工商、城建、交通、农机及公安诸警种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综合治理。除了日常管理外,每年定期开展统一行动,打击盗抢机动车和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报废车辆上路行驶、乱停乱放等各种违法行为,治理占用道路摆摊设点、打场晒粮,规范机动车修理摊点,营造严管氛围,以确保城镇交通安全有序,净化交通环境。
(五)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交通管理;
执法规范化建设任重道远,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水平亟待提高。当前,作为交通安全执法部门,面临执法理念转变、执法方式转型、执法必须规范,群众法律意识增强、监督群体增多,内部教育培训乏力、思考破解能力不强、管理监督机制不力、队伍整体素质适应不了当前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形势任务需要的“责任危机”和“本领恐慌”。新形势、新任务迫使交管工作不得不爬坡追赶。目前,存在执法理念不强的问题、执法能力不足的问题、执法方式简单的问题和有章不循、有令不行的问题,以及该公开而不公开、公开了而又不公正、办事效率低等问题。严重影响交警的执法公平公正度,降低执法公信力,群众有抱怨、有意见,不信任、不满意。
二、创新工作举措
积极主动作为积极探索推进交通管理社会化、信息化、规范化、服务化不仅是形势所迫、大势所趋,更是使命要求、责任担当。
(一)推进交通管理社会化
要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创新社会管理,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共同参与的标本兼治、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这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推动交通管理各项措施能真正落实的治本之策。只有这样才能破除长期遗留和形成的源头职责不清、行业自律不力、部门联动乏力、社会公众教育弱化,以及就管理抓管理的工作理念和现实工作中的应急式、被动式、疲劳式等管理运行模式。
(二)加快交通管理信息化
科技是做好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重要支撑和有力保障。近几年,随着各级政府在科技投入方面的不断加大,宁夏的道路交通信息化建设取得长足进步,有力促进和保障了各项交通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在当前和今后的建设使用工作中,必须突出建设的功能性与共享性、先进性与实用性、规模化与应用化的有机结合。要积极围绕智能交通系统建设,强化信息采集功能,拓宽信息采集渠道,注重从车辆的销售、入户、办证,到驾驶人的报名、考试、发证,再到二手车的流通,直到最后的注销报废等源头性、基础性信息采集做起,确保驾驶人员和机动车辆底数清、情况实。同时,加强信息分析研判,提高应用科技的决策、指挥能力,提高在信息化、动态化条件下的预防控制能力。
(三)狠抓交通管理规范化
交管工作的任务十分繁重艰辛,而群众的意见依然很大,这固然有客观因素,但躬身自问、反思检点,一些问题还是出在自身,没有在执法中把最基本的规范要求执行好、落实好。首先,要着力加强法治理念、法律法规的培训力度,使民警对应知应会的法律法规能达到熟知熟用的程度,提高民警最基本的履职能力,并形成规范执法的自觉意识。第二,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制度,坚决抓好执法记录仪“四必要求”,建立出警处警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的刚性问责制度。第三,要加快推进执法场所标准化建设,对硬件建设达标的,扎实解决办事大厅、监控设备、工作流程不符合规定的问题;对硬件建设不达标的,下大力气加快工程的改造改建,从基础上解决不规范的问题。
(四)提升交通管理服务化
正确处理好管理与服务的关系,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当前,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公众,已成为政府各级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能和核心内容。可以说,服务不再仅仅是一种美德和额外负担,而是一种法定的职责。随着发展需要、群众需求,交管部门应以“服务”为导向,建成集监督、管理、教育、服务于一体的,具有多元化职责的“复合型”部门。首先,擦亮服务窗口。公安交管部门履职尽责的每一个方面、每一个环节,都是窗口,都要以“窗口单位”的要求作为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勇于“亮窗”、敢于“亮窗”,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积极改进规范,提升服务质量。第二,创新便民措施。对公安厅2013年出台实施的涉及交管的3项硬性规定和7项便民利民措施,要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固化便民服务举措。同时,积极创造条件,适时推出便民利民新措施。2014年,按照公安厅确责的“驾驶证考试下放到县一级公安机关、增加自助缴费机和违法处理岗点、纠正收取暂扣车辆停车费”等重点工作,必须落地有声、抓实抓好,方便群众办事、减轻群众负担。第三,做到公开透明。能公开、该公开的事项一律公开,从各项接处警程序、受理办理事项、办理程序及时限、监督措施及办法,拓展执法公开范围,深化执法公开层次,全程阳光作业,坚决杜绝随意性、隐蔽性,有力挤压发生不正当行为的弹性空间。与此同时,公安交管部门还要维护法律尊严,保障交通安全。一要强化源头监管。加强与交通运管、安检、教育等部门的协作配合,重点对客运车辆、校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的源头监管,督促客运企业、客运场站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教育部门及学校严格落实交通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措施,对发现的问题要一查到底,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做到从严从重处理,倒逼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二要强化动态监管。加强与交通运管、安监等部门的协作配合,适时抽查、集中检查客运车辆安装和使用动态监控系统情况,督促客运企业充分发挥卫星定位汽车动态行驶记录仪的监管作用。对不按规定进行实时跟踪监管运营车辆的企业,一律停业整顿;对同一客运企业的车辆有两次以上超员违法行为的,一律停业整顿。
三、厘清职责定位,扎实务实工作
在当前和今后的交通管理工作中,应着力增强“三个方面的意识”,提升“六个方面的能力”。
(一)增强“三个方面的意识”
一是增强信息汇报意识。积极主动地向自治区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及时汇报交管工作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争取重视支持。力争每年自治区政府能专题听取一次有关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汇报,以自治区政府名义印发有关加强和改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力争每年自治区人大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列入年度重点督查检查内容,以督促解决制约公安交管工作发展的一些体制性、机制性问题。积极向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汇报政法机关车辆管理使用情况、向自治区区直机关工委汇报区直各部门车辆管理使用情况,争取将区直各单位的车辆管理使用情况纳入相应的综合考评、绩效考核、创建文明单位的内容之中。二是增强协调联动意识。积极主动地与交通运管、安检、经信委、环保、财政、教育及宣传、广播电视等部门加强联系沟通,争取支持帮助。采取上门主动汇报工作情况,听取对交管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足。同时,汇报工作实践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关工作意见建议,进一步明晰各自承担的职责任务,建立完善部门间的信息互通、协调联动、合力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加强与公安厅指挥部、纪检、宣传、法制、督察、治安等处室的沟通联系,做实做好信息报送、问题反馈、舆情引导、法律培训、协作配合等工作。三是增强服务基层意识。积极主动地帮助基层协调解决困难问题,多一些换位思考,多一些办法举措,切实减轻基层工作负担。在工作部署上,突出前瞻性、现实性、针对性、科学性,因路因时、因车因人制宜,突出侧重点,强化针对性,力戒形式主义的运动战、人海战。在勤务保障上,突出办公办案场所滞后影响规范执法、民警路面执法执勤防护装备不足影响人身安全等基层无力解决的重点困难,突出高温严寒天气下及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争取财政划拨相应的津贴补贴。
(二)提升“六个方面的能力”
为创造我市道路安全、畅通、和谐的出行环境,不断改善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运输安全,杜绝公路“三乱”行为的发生,进一步提高交通运输管理水平,切实服务于我市“创业富民、创新强市”总体战略,为推动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保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关于设置省公路“三乱”举报电话公告牌的通知》等规定,经研究,决定于3月25日起在全市开展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情况专项执法监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含处罚中心、车管所、检测站、各交警中队等)。
(二)市交通局公路运输管理稽征所(含征费、投诉、处罚、办证中心、稽查大队、运管站、检测站等)。
二、检查主要内容
1、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依法行政。落实政务公开制度。
2、文明、规范执法,维护政府部门的执法形象。工作中是否存在说粗话、吃零食、玩电脑游戏等影响执法形象的行为;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情况;是否存在不具备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违规执法情况;是否存在违反公安部“五条禁令”、机关效能建设“四条禁令”、公路“三乱”相关规定等情况。
3、严格开展路面执法。工作中是否存在交通疏导和事故处理不及时情况;是否存在“重罚款、轻教育”情况;是否存在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取证处罚、违规扣证扣车或自由裁量权运用不合理等情况。
4、严格实行机动车安全性能检测、机动车牌证的管理和发放、驾驶员考试及证件的核发管理等工作。是否按规定收费、罚没和使用管理票据;是否存在驾驶证考试工作不规范、情况;是否存在不按规定程序办理牌照手续;是否存在不按规定检测机动车辆等情况。
5、协助有关部门负责全市城市道路和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建设工作。相关路面指示标志、限速标志、红绿灯、监控等的设置是否合理规范,更换是否及时。是否按规定设置“96520”举报公告牌。
6、严格开展公路运输和公路稽征管理。是否严格履行机动车维修、质量检验管理职能;是否积极开展出租车行业管理、黑车管理等活动;是否严格执行公路运输管理费和公路养路费征收和管理的有关规定。
7、其他相关违纪违规情况。
三、检查方法与时间
采取自查与检查相结合方法,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自查自纠阶段,由交警大队、运管所组织开展自查自纠,于4月10日前完成;第二阶段为检查整改阶段,由市监察局组织人员采取明察暗访、征询意见、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于6月20日前完成;第三阶段为总结提高阶段,于6月底完成。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相关单位要充分提高对开展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活动组织实施情况专项执法监察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于4月10日前,将自查总结材料、整改情况及自查表上报市监察局执法监察室。
近几年来一种号称电子眼“克星”的反监控设备在全国各地市场上出现,这种名叫“探测狗”的无线侦测设备虽然价格在千元上下,但一面市就出现了供不应求的情况。据“探测狗”的发明者清华大学安全技术实验室的工程师说,他发明这一项技术的初衷是为了防止电子眼的滥用以保护个人隐私。应当看到,“探测狗”这种反监控手段的出现,源于保护个人隐私的一种私力救济手段,其存在有它的必然性和合理性。但它同时也可能会对国家机关的正常执法活动造成影响,事实上,这种装备目前已被一些机动车驾驶人用于针对“电子警察”的反侦测中。那么法律对此应当如何看待呢?从公民合法权益保护和公共管理实现两个角度出发,不宜采取一概禁止“电子狗”使用的做法。
电子狗的定义。狭义的电子狗。是指以早期无线发射及接收原理制成的反测速产品,现在在黄河以南地区还有大量销售,只能在一些地区起有限的作用。广义的电子狗。是指许多人习惯上将所有的反测速产品统称电子狗,这种产品现在一般叫反测速雷达,产品包装上写的是安全驾驶仪或雷达警示器。此类产品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全频反测速雷达。全频反测速雷达是伴随雷达测速仪大量使用而产生的一种车用设备,雷达测速仪是根据接收到的反射波频移量的计算而得出被测物体的运动速度。(2)GPS反测速雷达。目前世界大约80%以上城市测速采用的是压感线圈方式测速,这种测速的方式是在路面上埋上感应线圈,通过计算车辆通过线圈的时间来计算车速。(3)GPS全频反测速雷达。GPS全频反测速雷达将前两类反测速雷达的功能结合在一起,既能对固定雷达测速器的准确预报,也能预报流动测速,全面解决了前两类产品的不足。
电子狗的原理。1、萝卜机是靠预埋发射机来提前预警的。厂家在需要提前预警的地方埋放有无线微波发射器,这无线发射器只有一固定的频段。同时它也销售只能接收这一频段的接收器。2、GPS机器是通过采集坐标经GPS定位来提前预警的。也是厂家把需要提前预警的地方的坐标采集后,以数据的形式储存在GPS存储芯片内。
二、使用电子狗法理性分析
使用电子狗非法的理由。尽管没有现有国家法律明确禁止车辆安装电子狗,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任何车辆不得安装妨碍交通监控技术取证的设备。而在地方法规上,则有些比较严格,像《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对驾驶机动车有这种行为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200元罚款。据此,广东省内东莞、江门等地目前已明确表态安装电子狗违法。四川、浙江、福州、海口等地也明确规定:安装电子狗等干扰交通监控设备的装置属违法行为。国家安装测速仪、监视器是为了有效地加强交通管理,但是这种反抓拍探测设备的出现助长了一些违法司机的违法行为,这违背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管理原则。对于那种能够反电子眼拍摄的设备,电子监控设备除了能有效制约超速行为以外,还能监视路面交通状况。
电子狗合理使用的作用。(一)减少司机违章 。从客观效果上看,安装“电子狗”,对交通秩序基本上是有利的。相关交通管理部门和警方在路口安装“电子眼”设备等特殊装置,目的是为了减少超速、违章行为,而“电子狗”能够提醒驾驶员不要超速、违章。(二)补充取证效力 。作为违法行为取证设备的“电子眼”,本身的合法性尚值得考量。而“电子狗”的使用将有力补充“电子眼”所取证的证据效力。(三)不碍交警执法。安装在车内的电子狗,实际上就是一种无线电波接收装置,能“接收”到电子眼附近的发射装置发送过来的电波,并提醒司机。就象收音机一样,收音机接收电波,并不会影响广播电台技术设备的正常使用,“电子狗”也不可能“影响”或“干扰”交警安装的“电子眼”的正常使用。
三、电子狗国外使用情况及发展趋势
在韩国,公交车上都装有电子狗,而在日本,也有近50%以上的汽车装了这种产品。在美国等国家电子狗已为合法科技产品,在美国50多个州中仅有3个州不合法。雷达超速探测器在结构上和功能上而言是属于一种无线电信接收机,被定位为交通电信器材,在不妨碍国家安全以及破坏电波秩序的大原则下可以自由使用,其功能仅限于接收,不会涉及干扰频道。依据美国FCC制定之频率,为合法接收法定频率。使用目的仅为事先接收警方之雷达频率,并对警方取缔超速产生预警及提前警示、告知功能,为避免取缔而送到减速之目的,与道路旁所竖立前有固定测速照相警示牌有相同之意。
电子狗科技发展趋势。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最新统计,2009年,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汽车、摩托车消费的政策,有效刺激了汽车消费市场,汽车产销呈高增长态势,首次成为世界汽车产销第一大国。2009年,汽车产销分别为1379.1万辆和1364.5万辆,同比增长48.3%和46.15%。其中乘用车产销分别为1038.38万辆和1033.13万辆,同比分别54.11%和52.93%;商用车产销为340.72万辆和331.35万辆,同比增长33.02%和28.39%。2009年中国汽车电子狗市场销售收入约为2000亿元。作为当前汽车功能和性能提高的重要部分,汽车电子狗产品应用将更为广泛,自主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得到更多的重视。自主品牌与自主核心专利技术是有区别的,国内企业在目前已经保持的成本竞争力的基础上,应该积极创新,一方面研究现有技术的更新与升级,另一方面研究下一代可预见技术,争取在今后的竞争中争取更多的机会。
四、中国加强电子狗立法的建议
“电子狗”一旦将其合法化,它将肩负减少交通事故提醒机动车驾驶人时刻注意行车安全的安全卫士和杜绝违法的重任。我们必须以立法立法形式明确“电子狗”的技术标准,各项电子信号参数,从“电子狗”的生产、安装、使用等环节进行立法探索。目前大多数销售地区没有制造“电子狗”的厂商。在各地出售的“电子狗”主要是经销商从广东等地买入的。由于很多这样的公司处于“地下状态”,产品没有保修期,很容易产生消费纠纷。规范了“电子狗”的合法生产,并且将“电子狗”的合法化才能使该产品作为一种法律允许的商品进入市场,并使消费者和销售者的合法权益能有所保障。为此,只有通过全国性立法,确立“电子狗”的合法化使用,那么将更有利于交警部门的行政执法,使行政执法更加公开化,透明化,也将使“电子狗”的使用更趋规范,“电子狗”必将发挥更大的作用。
【关键词】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划,交通需求,预测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如何解决城市交通问题已经成为城市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课题,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为了保证城市交通合理、有序的可持续性发展,就必须从城市交通系统的内在机制及其与外部环境条件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出发来进行合理的交通管理规划。具体而言,应从城市结构与土地利用、城市交通结构、城市交通网络的完善与充分利用三个层次,从供给和需求量方面解决问题。因此,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是城市总体规划中重要的环节,制定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划也就显得十分必要而迫切。而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划的编制与实施,有利于提高我国城市整体管理与文明水平,适应国民经济和整个社会可持续发展。
1.道路交通管理规划现状
西方国家城市交通系统发展经历了两个阶段,即建设阶段:二战后至二十世纪70年代;管理阶段:二十世纪80年代至现在。重点在公共交通系统、小汽车发展、单项交通、交通信号控制以及道路的有效利用等多方面进行交通管理规划。
目前我国城市交通发展的历程相当于西方国家的60~70年代,与发达国家相比,城市机动车密度还比较低。尽管如此,由机动车引发的环境污染问题和城市交通堵塞问题也很严重。这充分说明了我国在道路交通管理方面还存在体制上、行政上和技术上的问题。随着全国城市道路交通畅通工程的深入开展,许多城市的交通状况得到了很大的改观,而且一系列先进的交通管理设备和先进的管理模式被采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2.道路交通管理规划基本内容与方法
2.1道路交通管理规划的目的。道路交通管理规划的目的是解决要不要管、什么时间管、怎么管、管什么地方等问题。通过规划,人们能预先知道管理策略实施后的效果,避免由于盲目管理而带来政策上的失衡和经济上的巨大损失。
2.2道路交通管理规划的基本内容
道路交通管理规划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
(1)城市道路交通现状调查应调查、搜集的资料包括:交通小区划分及小区经济、土地利用资料、交通网络结构及道路几何要素资料、历史道路交通量及流向资料、居民出行特征资料、机动车出行特征资料、货物出行特征资料、现有交通管理设施及效果资料等。在这方面,由于交通调查面广,调查工作量大,资金投入多,因此,有的城市交通规划编制单位,甚至有关政府部门领导对基础数据调查工作不够重视,认为只要在原有交通规划资料搜集的基础上,作些补充调查即可,以致于规划方案与现实脱节,其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差。这是一种极为错误和片面的观点,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2)现状分析与问题的诊断从道路基础设施状况、土地利用与公共交通、交通管理设施及现代化程度、交通秩序、交通质量及交通安全以及交通管理体制、政策、规划及宣传教育等方面对城市道路交通及管理现状进行分析、诊断。
(3)城市交通需求分析。通过交通需求模型的建立和计算(具体模型及方法将在下一节讨论),获得交通管理规划方案实施(评价)年份的各车种(客车、摩托车、公交车、出租车、货车、自行车)的OD矩阵,为后期交通规划提供规划依据和参数。
(4)城市交通管理方案的制定。一个城市的交通管理方案,往往是由多种管理策略和数种管理措施组合而成的。一般包括交通需求管理策略,如优先发展策略、限制发展策略、禁止出行策略、经济杠杆策略;交通系统管理策略,如结点交通管理、干线交通管理、区域交通管理。
3.交通需求模型的建立及发展预测。
交通需求预测是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划工作的基础,要做好一个城市的交通管理规划,首先要对出行进行定量预测,并对某一交通设施或系统进行分析、论证,各个路段、路口以及整个路网的通行能力都必须满足现状、近期或远期出行的交通需求,因此只有搞好流量预测才能了解该路网能否满足该城市的出行需求,并由此加以改善。
3.1出行生成预测。居民出行产生预测的目的是建立小区居民出行发生量和吸引量与小区土地利用、社会经济特征等变量之间的定量关系,推算规划年各交通小区的居民出行发生量、吸引量。出行产生包括出行发生与出行吸引。居民出行产生预测的方法很多,常用的方法有交叉分类法、回归分析法、生成率法、吸引率法及平均出行次数法等。居民出行分布预测是将预测的各分区出行发生量、吸引量转化为未来交通分区之间的出行交换量的过程。预测方法大体分为三类,即:增长率法、概率模型法和重力模型法。其中,双约束重力模型法在国内外交通规划中使用最为广泛。
3.2交通分配预测。在掌握各分区出行产生、出行吸引,以及出行分布情况后,即知道了各分区之间有多少出行交换量后,就可着手进行交通分配。交通分配就是把各分区之间的空间O-D量分配到具体的交通网络上。通过交通分配所获得的路段、交叉通量资料是检验道路规划网络是否合理的主要依据之一。目前,道路交通管理规划中应用较广泛的交通分配是随机用户平衡模型(Stochastic User Equilibrium)。该模型建立了路段行驶时间与路段交通量之间的函数关系,并考虑了通行能力的限制,通过反复迭代计算,直至达到要求的精度为止,最后分配出各路段上的交通量。
关键词:城市道路;KPI;交通管理设施;关键绩效指标;有效性评价;优化
0引言
自实施“畅通工程”以来,我国道路交通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形成了较为完善的道路交通系统。在此过程中,交通设施的种类和数量也不断增加,这也致使交通管理、安全设施在设置、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出现了很多不适应的问题。公安部公交管〔2016〕230号文件中的通知要求,对城市道路交通信号灯不符合标准及配时不科学、交通标志标线不符合标准、不明确等情况进行排查和整改。因此,本文针对上述文件内容,从交通标志、标线和交通信号灯方面研究基于KPI的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有效性评价及优化方法,在充分发挥交通管理设施作用、促进城市智慧交通发展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1KPI理论
关键绩效指标(KPI)是企业绩效管理的基础,其英文全称为KeyPerformanceIndicator。具体指通过对组织内部流程的输入端、输出端的关键参数进行设置、取样、计算、分析,衡量流程绩效的一种目标式量化管理指标,是一种把企业的战略目标分解为可操作的工作目标的工具[1]。KPI法符合“80/20法则”这个重要的管理原理,也就是关键的少数决定大多数”。这个准则源于意大利经济学家兼社会学家维弗利度•帕累托[2]所提出的:在某个特定群体中,关键性的因子一般占比较少(20%),而一些次要因子则占比较多(80%),因此需要控制全局只需要控制占比较少的关键性因子即可。其核心在于从选取的所有评价指标中提取最重要的关键指标,然后用这些指标进行考评,最后依据考评的结果提出管理方法和措施。交通管理设施包括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多个种类,所以对交通管理设施的评价就比较复杂。根据KPI原理,将影响交通设施有效性的各因素联系起来,并逐级分解、相互关联,使每一个评价指标都与交通管理设施的有效性相关联,最终确定影响交通管理设施有效性关键性指标,建立全面有效的评价体系对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有效性进行评价。
2基于KPI的道路交通设施有效性评价体系
2.1评价指标的选取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系统结构复杂,要考虑多方面的评价指标对其进行评价,本文采用鱼骨图分析法分析各影响因素。综合考虑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存在的各种问题,按照公安部公交管〔2016〕230号文件中的要求,按照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相结合的原则,确定交通标志、标线以及交通信号灯三个一级指标(Bi),之后按照各一级指标内容以及性质的不同,将其分别向下展开,直到能够得出定量或定性分析的指标层(Ci)2.2关键绩效指标确定根据专家评分法的形式设计调查问卷,确定道路交通设施各指标的相对重要性程度。采用层次分析方法构造判断矩阵,按1~9标度,衡量尺度划分为9个等级,分别是极端重要、强烈重要、明显重要、稍微重要、同等重要,相应数值为9、7、5、3、1的数值,对调查结果进行数据整理分析,利用yaahp软件绘制城市交通管理设施有效性评价指标模型和构造判断矩阵计算,木桶原理即一个木桶的容量是取决于其最短的一根木板。而管理学中提出的一种反木桶原理[3]却与其相反,是指木桶最长的一根木板决定了他的特色与优势。对于城市交通管理设施来说,对于交通管理设施的有效性影响最大的就是权重最大的项,即关键绩效指标,因此选出权重值最大的12个影响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有效性的关键绩效指标后进行归一化处理2.3关键绩效指标计算关键绩效指标的计算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确定这些指标的评价值[4]。以上选取交通标志内部信息正确率、交通标志规范符合率、交通标志牌信息无干扰率、交通标志无遮挡率、交通标志设置位置合理率、交通标志信息无过载率为定量分析指标;因为信号灯配时科学性、交通标志夜间反光性、交通标线夜间反光性、交通标线规范符合性、交通标线不模糊性、标线导向箭头与车流量适应性这些指标不方便定量分析,故选为定性分析指标。对于可以量化的指标通过对交通管理设施的信息采集来统计分析,计算各指标符合条件的比例。例如,交通标志的规范符合率是在整条道路里,达到《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51038-2015)标准[5]的交通标志总数和整条道路内交通标志总和的比值,这个评价指标可以很好地反映出整条道路中达标的交通标志所占的比例若符合率即PS越大代表整条道路内达标的标志越多,其大小趋于100%为最优状态,其评价分值可以表示为100PS。可以定量分析的影响因素综合得分可以通过加权平均方法计算得到。对于不可量化的定性指标,不同的交通参与者对交通管理设施的感受不同,且比较复杂,采用模糊理论[6]对这种复杂的体系能作出比较合理的处理。首先建立因素集U,U={u1,u2,u3,…un},然后由若干交通参与者对所调查的关键绩效指标因素进行等级评判,建立评价集V,V={很好(v1),好(v2),一般(v3),差(v4),很差(v5)模糊关系矩阵Rij是被调查对象觉得影响因素Ui属于Vj等级的人数与参加评判的总人数的比值。模糊关系矩阵Rij表示的是隶属度,即:被调查对象认为影响因素Ui对于评价等级Vj的隶属程度。首先要构造等级模糊子集,然后将影响被评价事物的每个影响因素作量化处理,计算出每个影响因素中,被评价事物对于构造的等级模糊子集的隶属程度Ri在模糊综合评价中,评价因素的权向量设为:A=a1,a2(,…,a)n。权向量A中的元素ai指的是影响因素对模糊子集的隶属度。利用层次分析法(AHP)确定评价指标间的相对重要性次序,从而确定权系数,并且在合成之前归一化。即:∑ni=1ai=1,ai≥0。选用合适的模糊算子将A与R进行模糊计算,得到各被评价事物的模糊综合评价结果向量S2.4评价结果分析及优化(1)对于评价结果,此处定义无论是可定量分析的关键绩效指标综合得分还是不可定量分析的关键绩效指标综合得分,只要分数不满60分,即认为有效性不好,必须立即进行全面整改;分数在60~80分,则认为有效性较好,可以参考资金筹集情况进行逐步整改;分数>80分,认为有效性好,可以在有条件时进行逐步改正。(2)根据本区域内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所有的关键绩效指标计算值,将其绘制到KPI雷达图里,这样本区域各评价指标绩效表现的整体轮廓就会清晰地显示出来。然后根据所有的关键绩效指标计算值可以计算出这些评价值的平均值,这个值反映了本区域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的平均绩效水平。(3)进一步分析上述计算结果和绘制出的雷达图,很容易发现本区域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各关键绩效指标绩效表现的强弱项。然后根据评价的结果提出有针对性的有效优化方案和改进措施。
3案例分析
本文依据广西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课题“与交通流和空间条件相匹配的道路交通设施信息化管理系统”和横向项目“来宾市城市交通管理组织方案设计”。结合上述评价模型和问卷调查结果,可得综合评价集:S=A。R={0.0693,0.2988,0.3589,0.2390.033},按照标准向量{100,80,60,40,20}进行数值转化:0.0693×100+0.2988×80+0.3589×60+0.2393×40+0.033×20=62.6,得到来宾市老城区交通管理设施有效性定性分析指标综合评分结果为62.6分。得到这些关键绩效指标综合评分值后,再把所有关键绩效指标的权重值进行归一化处理后,再对所有关键绩效指标评价分值进行计算对来宾市老城区道路交通管理设施综合评价中,定量分析指标综合评价值和定性分析综合评价值均处于60~80分之间,但是定性分析综合评价值较低,需要根据资金筹措情况进行逐步整改。同时由图2可以看出,来宾市老城区交通管理设施中交通标志夜间反光性、交通标线夜间反光性、交通标线的不模糊性、交通标志的规范符合率和交通标志设置位置合理率方面有效性评价较低。针对现存突出问题突出以下意见:(1)增强标志和标线的夜间反光性,确保夜间行车具有良好的视认性;(2)对于时间久的交通标线基本看不清及严重剥落的路段,建议重新铺设;(3)由定量分析指标的排查结果,将不符合规范的标志和设置位置不合理的标志拆除重建。对于其他不突出的问题在资金允许的情况下逐步改善。
4结语
在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有效性评价中用鱼骨法考虑较多的影响因素后,引入管理学中的KPI理论,建立了基于KPI的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有效性评价体系,科学地选出了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有效性评价的关键绩效指标,并分别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的计算方法,有效地兼顾了整个评价过程中的全面性。最后以广西来宾市的老城区为例,结合实际案例更直观地阐述了该评价体系建立与评价值计算的具体应用过程,从KPI评价结果雷达图中发现并分析该地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急需改进的突出问题及需改进之处,提出了针对性较强的改善建议,也为其他城市道路或区域交通管理设施设置状况评价和优化提供参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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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温学钧,袁胜强.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手册[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5.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政府的统一要求,结合建设"平安河东"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坚持以人为本,以服务经济建设为出发点,以提高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为中心,以率先实现现代化为奋斗目标,更新思想观念,改革管理模式,增加科技投入,提高管理效率,充分发挥交通综合协调部门职能作用和公安建设部门的主力军作用,重点解决城市交通的堵点、乱点、事故黑点等突出问题,提高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和群众交通文明素质,为我区招商引资、加快经济发展提供更加安全、畅通、文明的交通环境。
二、实施范围和工作目标
2005年河东区确定在全区普遍开展畅通工程活动。总体工作目标是:构筑起社会化的城市交通文明建设和实施"畅通工程"的工作框架。进一步加大交通管理软、硬件投入,完善交通基础设施,提高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改革城市交通勤务工作,建立科学、高效、文明的交通管理勤务模式,提高城市交通组织、指挥、疏导能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城市管理和执法水平;全方位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构建畅通、快捷、安全、环保的绿色交通系统。达到B类城市三等管理水平。
三、评价项目
2005年评价围绕"交通有序畅通,管理科学高效,执法严格文明,设施齐全有效"等方面的要求,以《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评价指标体系》(2005年版)为主要依据。评价指标分为基本指标与附加指标两大部分,基本指标适用于所有城市,附加指标适用于对应类城市。评价结果同时考虑工作进展和效果。
四、实施步骤
(一)实施阶段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具体制定本部门实施方案和创建目标,要按照畅通工程评价体系标准及畅通工程方案要求全面开展工作,完善城区各类交通设施,搞好城市综合执法活动,共同整治维护城区交通秩序,达到预定的创建目标。
(二)初评阶段
各部门根据畅通工程评价体系标准做好自评工作,自评结果和自评的文字材料于2005年7月5日前报送到区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迎接市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初评和省级评价验收。
(三)总结阶段(2005年10月-12月底)
根据检查结果和各单位全年的创建活动,对实施畅通工程效果显著的单位和表现突出的个人予以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城市交通管理"畅通工程"的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城市交通管理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研究工作措施,解决交通管理"畅通工程"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强化组织领导和协调机构。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把"畅通工程"作为形象工程、系统工程、民心工程来抓,要牢固树立全局一盘棋的思想,坚持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打破行业部门界限,形成公安、建设、宣传、规划、教育、交通、环保、工商、广电、安全等多个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共同抓好"畅通工程"。
(二)强化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民交通法制观念。充分发挥新闻宣传部门的作用,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结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宣传和实施,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及时报道实施"畅通工程"的情况及效果,要针对不同对象,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开展宣传活动,使交通法规家喻户晓,不断提高交通参与者自觉守法的意识。
(三)实行目标责任制,任务再分解,加强量化考核。结合本单位的职能作用,认真分析城市交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具体的工作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把"畅通工程"要达到的目标进行再分解,逐一落实。要精心部署,量化考核,抓好落实,及时纠正、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到位,取得实效。
(四)加大科技投入,加快交通管理现代化进程。各单位要把交通管理科技化工作作为交通管理工作的重点来抓,要以提高城区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为中心,以交通管理示范城镇建设为突破口,更新思想观念,改革管理模式,加大科技和设施投入,科学调整交通流量,提高管理效率。要将近期的工作措施同长远的工作目标有机结合起来,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加快城市交通管理工作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建设的步伐。要认真抓好驾驶员信息卡发放工作,确保公安部《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章记分办法》的落实。
(五)坚持建管并重的方针,完善城市道路网络,全面实施公交优先战略。要集中力量打通一些卡口和瓶颈,使城市交通局部路段拥阻的问题得到基本解决。要进一步加大对城市道路交通建设和公交设施建设的投入。要加强对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的管理,认真落实公交优先的各项具体政策措施。要发挥城建监察队伍的作用,加强执法检查。要按照《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等法规的要求,重点整治小商小贩占道经营、在城市道路或沿线乱搭乱建广告牌、不按规定挖掘和占用城市道路以及城市公共客运交通车辆的规范营运等问题。
(六)强化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确保畅通工程顺利进行。按照国家、省、市的要求,要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整治活动,强化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努力减少各种交通违法行为,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进一步提高交通管理的整体水平,推动实施畅通工程,创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更好地为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
六、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城市交通管理"畅通工程"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宣传、公安、交警、交通、公路、财政、建设、规划、教育、工商、安监、综治办、文明办、人保公司、人寿公司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河东交警大队,大队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城市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