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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档案管理办法

时间:2023-04-10 11:03:51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税务档案管理办法,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税务档案管理办法

第1篇

1、准备工作。此次税务档案归集整理范围涉及1994年至20__年10个年度,标准高、要求严、时间紧、任务重。为了便于领导、统筹和协调这项工作,我局成立了“税务档案归集整理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了4名有一定档案管理工作经验的人员负责档案归集整理的日常工作,同时购置了大量的档案整理所需用品,从人力、物力和财力上给予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2、开展过程。一是积极组织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培训。20__年8月下旬,局统一对各科所推荐的46名档案管理骨干进行了为期2天的培训,并组织有关人员参观了区档案馆。二是召开工作交流会。20__年9月下旬,针对大家在档案归集整理过程中的体会和经验、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组织召开了现场观摩会,推广有关单位的做法,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三是及时邀请相关领导指导工作。先后4次邀请市局档案处的领导和有关人员,来我局指导工作、解答疑难问题。主管档案工作的副局长多次到税务所了解档案工作的进展情况,对税务档案工作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同时其他局领导也多次到档案整理现场,同大家交流对档案工作的认识和看法,鼓励大家积极克服档案整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同时,在科所长会议和全局干部大会上对档案整理质量好、进度快的单位提出了表扬,对标准不高、进度较慢的少数单位提出了明确要求,有效地调动了广大干部对档案工作的积极性。四是做好档案整理阶段性工作总结,树立先进典型。根据市局档案整理工作的部署,我局始终严格按照各阶段要求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并及时将上一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为下一阶段的工作奠定基础。从去年8月份开展税务档案归集整理工作以来,涌现出了大批好人好事,全局先后利用双休日及节假日加班加点整理档案的有1328人次,带病坚持工作的16人次,停止休假提前上班的5人次。

3、工作成效。这次历时长、规摸大、标准高的税务档案归集整理工作,全局有90的人员参与,他们对档案整理工作熟悉了程序,摸索出了规律,掌握了技巧,为今后档案工作的开展,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税务档案归集整理工作的繁杂、艰苦,锻炼了广大干部的毅力和意志,培养了吃苦耐劳的精神和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截止到6月20日,全局共归集整理出申报类、检查类等税务档案26651卷,并已顺利通过市局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验收。目前,整理出的登记类档案12870卷,正在进行审核。从进度和标准上衡量,我局税务档案的归集整理工作,走在了全系统的前列。

二、税务档案归集整理及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1、对税务档案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档案和档案工作是社会进步的产物。社会的每一进步,对档案工作社会地位的提高和自身的发展都产生着巨大的推动作用。但就具体的档案工作在一些领域和行业尚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我局也存在类似的现象。一段时期以来,档案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管理不规范、工作缺乏连续性,其根本原因就是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有的认为“档案工作是一项附属性工作”,有的认为“档案资料是过去的事情,它只代表过去”,还有的认为“自从建局以来还没听说过有人查找申报表,类似刘晓庆的案例百年不遇一次,税务档案归集整理是浪费人力物力,得不偿失”,还有一些干部认为“档案工作岗位是个无职无权、枯燥乏味的地方,提起档案工作就想退避三舍”等等,这些思想的存在恰恰说明了我们的干部对档案和档案工作的重视不够。

2、缺乏相对稳定的档案工作专(兼)职人员

档案业务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技术性、连续性,它的性质要求各级要有比较固定的档案工作人员。目前,我局尚缺乏稳定的档案工作人员。档案人员不稳定,对档案人员本身容易造成以下不良影响:一是档案管理人员对档案工作的责任心不强,缺乏长远计划和打算,安不下心来;二是不钻研不学习档案业务知识,认为下工夫学好了业务,也该换岗位了;三是对所保管管理的资料不熟悉,缺乏全面的、系统的掌握,缺乏档案管理的连续性、衔接性。如今年5月份,在整理登记类档案时有一个单位缺少6份主要资料,究其原因是负责档案的人员调整频繁、交接不认真造成的。

3、档案资料存放零乱、丢失破损现象普遍存在

自去年7月份集中人力、时间开展税务档案归集整理以来,在全局广大干部的共同努力和相互配合下,经过多方查找、收集,档案资料得到了有效的“抢救”。尽管如此,税务档案资料丢失破损已成为难以弥补的损失。例如:20__年以前的申报类资料约丢失20,登记类资料约丢失9,注销、吊销户留存的资料能维护不断档已是不易的事情。造成档案资料丢失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过去的税务档案管理办法一直没有得到有效的执行,几乎没有检查、评比和考核过这项工作;二是办公自动化、信息化的建立和发展,使一些单位对税务档案纸制资料的保存观念产生了淡化;三是办公场所的搬迁中遗失和损毁了一些资料。

4、部分税务档案的归集整理工作没有一次到位

按照市局的计划安排开展税务档案归集整理工作以来,效果明显。但存在不少重复劳动、事倍功半的现象。有的因为一份资料排错顺序而重新整理;有的因 为封面少写一位数字要重填一遍;更值得注意的是有的问题在一个单位反复出现。这些现象的发生,造成了时间、人力和物力的浪费。出现上述现象的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少数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作风不够扎实;二是部分单位没有理清思路就匆匆忙忙开始操作;三是直接参与档案整理的人员变化频繁;四是管理协调部门调整和改变了部分要求和标准。

三、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的几点思考

1、加大对税务档案工作的宣传力度

市场经济、知识经济提升了档案工作的社会地位,法制建设强调了档案工作的重要性,各领域、系统的档案工作必然趋于规范化和科学化,对税务档案工作的要求也同样如此。而要使税务档案工作有一个长足的发展,首要的任务就是大力宣传税务档案工作的重要性,使地税干部充分认识到税务档案工作是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的本职工作,推动税务档案工作的发展是地税干部义不容辞的责任。同时,也要向纳税人做好宣传,取得纳税人对税务档案工作的大力支持和配合。

2、建立健全税务档案管理机构和机制

健全的机构和机制是落实税务档案工作的组织保证。在成立相应业务科室的基础上,各科、所、室相对固定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有人员调整时要认真做好档案工作的交接。在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的选定上,按照相应的标准和要求,如熟悉征管和档案业务等。从而达到档案工作有机构主管,具体工作有人员牵头。制定适合我局具体情况的税务档案管理办法,明确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完善档案保管制度。使大家学习有依据,操作有规程。

3、注重增强和提高税务档案管理人员的能力素质

随着地税系统的不断发展,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加强学习,不断更新知识结构。要清醒地看到,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使知识老化周期缩短,一个人无论学习的知识多么丰富,几年后就会碰到相应领域而言的专业知识过时问题。身为档案管理人员,尤其要注重两个方面:一是职业道德的修养。重视和加强职业道德的培养,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观念,树立“立足兰台做贡献”的思想;二是信息技术的掌握。档案事业的发展使得档案人员从“理论型”、“实干型”向“技术型”转变,档案人员运用信息技术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内容和本领。未来的档案工作者,不仅是档案管理员,也将是计算机网络的专业人员。

第2篇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200*年上半年,xx地税局办公室结合工作职能,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认真做好200*“管理年”活动组织协调工作。“管理年”活动是今年全局工作的重点,办公室作为牵头部门,根据局党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协调相关科室,就“管理年”活动的组织实施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先后制定了《xx地方税务局200*“管理年”活动实施意见》、《xx地方税务局2006年基层单位目标管理暨“管理年”活动检查评比办法》、《机关目标管理暨“管理年”活动检查评比办法》、《xx地方税务局机关日常考核及“管理年”活动检查评比项目和标准》、《星级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范化管理考核办法,确保了我局“管理年”活动的顺利开展。

“管理年”活动中,按照局党委的要求,坚持高标准,组织协调相关科室结合我局实际抓亮点,搞突破,并积极主动地做好与市局管理年活动办公室的工作联系,及时提报我局的亮点工作,我局的星级管理考评制度、重点税源企业纳税申报直通车管理、稽查提醒制度、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均被市局管理年活动办公室列为创新性工作项目,受到xx市局领导的关注和肯定。结合“管理年”活动的开展,牵头对以前的涉税事项、工作流程及制度、办法进行梳理整合和修订完善,完成了《xx市地方税务局岗责工作规范(试行)》初稿撰写工作。《岗责规范》共分六大类,内容涵盖纳税申报、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纳税服务、减免税管理、纳税评估、社会综合治税、重点税源监控等税收工作各个环节,共六十余个岗位,对每个岗位的工作程序和工作标准、工作要求都进行了明确和规范。

2、做好星级管理考评工作。根据局党委的要求,创新管理考核体系,牵头制定了《星级(岗位明星)管理暂行办法》、《岗位明星评选办法》,明确星级单位和个人的考核评选标准及程序。上半年,结合目标管理考核,先后组织了三批星级单位考评,并下发了通报。通过单位推荐、考试选拔、公示等程序,组织评选了二季度岗位明星。

3、强化政务督查工作。为使督查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进一步充实完善了《督查工作制度》。从督查工作任务、督查工作程序、督查方式及权限、督查组织实施等五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范和明确,建立健全了督查立项登记、督办、反馈和检查制度、督查专报、通报等一系列督查工作制度和办法,有效地保障了政务督查工作的顺利开展。今年以来,围绕全局工作重点、每月份重点工作、局务会确定的重点工作事项、局党委的重大工作部署和决策等,加大督查广度和深度,全面做好日常督查、目标督查、专项督查及领导交办的重要事项的督查催办。半年共下发督查通报12期,督查专报1期,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落实到位。

4、进一步完善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根据局党委要求,明确分工,专人负责,结合实际,在广泛征求局党委和各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对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使我局的目标管理考核工作与青岛市局考核办法更加科学合理,切合市局考核要求。同时,把目标管理考核与“管理年”活动考核相结合、日常管理考核和上级各项考核相结合、单项考核和综合考核相结合,认真做好全局日常管理考核和“管理年”活动考核,努力做到全面细致,规范周到,以考核管理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5、加强档案管理和资产管理。在档案管理上,立足高起点,坚持高标准,继续加强了对全局各类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进一步提高了我局的档案管理工作水平。

在资产管理方面,根据市局《财务管理办法》,修订完善了我局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严格控制固定资产购置、大项固定资产处置等审批程序,严把入口、出口关。建立了固定资产管理动态流程,杜绝管理上的漏洞。同时,加强后勤行政管理,按照高效、节约的原则,积极做好车辆管理、卫生管理、办公用品采购、政务值班等服务工作,为全局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后勤保障。

6、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搞好信息调研工作。围绕局党委中心工作,发挥办公室在信息调研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强对全局信息调研工作的指导和协调。上半年,组织召开了信息调研工作会议,邀请市局信息调研工作人员,以以会代训的形式,对全局信息调研员进行了培训。制定了《信息调研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调整充实了兼职信息调研员队伍,及时做好全局信息调研文章的筛选、整理和上报工作。特别是加强了对全局经验性、创新性工作的对上提报力度。上半年,xx市局、省局等信息简报先后对我局星级管理、重点税源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六子工程”、稽查提醒制度等重点、亮点工作进行了介绍。上半年共上报各类税务信息80多条,被省局、市局、xx市政府及xx市委、市政府等上级部门采用30多条,采用调研文章8篇,比去年同期增加6篇。

7、加大税收宣传力度,不断提升平度地税社会形象。主动加强与有关媒体的联系配合,积极主动的做好全局税收宣传工作,上半年全局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发表宣传稿件50余篇。在人民日报、中国税务报等中央级媒体发表税收宣传稿件四篇。五月份,在《人民日报》发表了《xx地税局以“三化”促进税收管理》的稿件,较好地宣传了我局“管理年”活动,在社会上产生了良好反响。

第3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办法》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为加强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管理,明确征纳双方的法律责任,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耕地占用税的申报纳税

(一)耕地占用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在耕地或其他农用地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申报纳税手续。

(二)耕地占用税的申报纳税暂实行由纳税人到税务机关上门申报的方式。

(三)经批准占用耕地的,纳税人应在收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占用农用地手续通知时,持批准用地文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立项文书、项目建设平面图等申报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如实填写《耕地占用税纳税申报表》(附件一),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手续。

(四)未经批准占用耕地的,纳税人应在实际占用耕地时,如实填写《耕地占用税纳税申报表》,到税务机关办理申报纳税手续。

(五)各局耕地占用税的主管税务所为申报纳税的受理机关。

(六)对于纳税人按照规定提交申报资料并如实填写《耕地占用税纳税申报表》的,税务机关应予以受理,并在《耕地占用税纳税申报表》上加盖税务所章。

(七)税务机关应在受理纳税人申报后开具税收缴款书交纳税人,缴款书中“税款限缴日期”栏填写自开具缴款书之日起第30日的具体日期,纳税人应在限缴日期前办理税款入库手续。

二、耕地占用税的减免税管理

(一)耕地占用税减免实行申报管理制度。

纳税人应在收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占用农用地手续通知时,向耕地或其他农用地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减免申报。

(二)凡属于《*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办法》中第六条规定免税情形的,纳税人可以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审核,报经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免征耕地占用税。

(三)耕地占用税减免申报暂实行由纳税人到税务机关上门申报的方式。

(四)纳税人办理减免税申报时,应持批准用地文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立项文书及项目建设平面图等申报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减免税情况复杂或特殊的,纳税人还应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其他申报资料或证明材料。

(五)纳税人应如实填写《耕地占用税减免申报表》(附件二)

(六)各局耕地占用税的主管税务所为耕地占用税减免申报的受理审核机关,税务所应指定专人负责受理、审核事项、减免税资料的归档工作及相关报表的填报工作。

(七)对于纳税人按照规定提交申报资料并如实填写《耕地占用税减免申报表》的,税务机关应予以受理,受理人应签字确认,并将《耕地占用税减免申报表》和申报资料及时移交审核人。

(八)审核人应对减免事项进行审核,审核同意应签字确认,审核人同意后,主管税务所应于受理当日办理减免手续,出具《耕地占用税减免税证明》(附件三),并加盖税务所章。《耕地占用税减免税证明》应制作三份,两份交纳税人,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九)占用耕地1000亩(含1000亩)以上的减免,各局应在办理减免手续完毕之日起20日内将用地批准文件、《耕地占用税减免申报表》及《耕地占用税减免税证明》复印件一份上报市局。

(十)由国务院或国土资源部批准占用耕地的,耕地占用税的减免申报由区县地方税务局及分局耕地占用税的主管税务所进行初次受理及审核,各局将申报资料及《耕地占用税减免申报表》上报市局,由市局进行初审、复核及审核,并办理减免税手续。出具《耕地占用税减免税证明》三份,并加盖市局公章。两份交纳税人,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三、耕地占用税的档案管理按照《*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市地方税务局税务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税务档案分级分类调整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耕地占用税减免税证明归入减免税(费)审批管理(4200)子类。

第4篇

会计数据是指记帐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包括报表格式和计算公式)等数据,以及会计软件系统开发运行中编制的各种文档程序和其他会计资料。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监督和保证按要求生成各种档案,保证各种会计档案的安全与保密,保证各种会计档案得到合理和有效的利用,并安全保存。

计算机内会计数据的打印输出和保存是替代手工记帐单位的重要工作。采用电子计算机打印输出的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应当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必须采用中文或中外文对照,字迹要清晰,保存期限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二、记帐凭证的生成与管理

电算化后,记帐凭证的生成有两种方式:

1.根据原始凭证在计算机上直接编记帐凭证,由计算机打印输出。在这种情况下,记帐凭证上应有录入员、稽核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的签名或盖章。收付款记帐凭证还应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打印生成的记帐凭证视同手工填制的记帐凭证,按《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立卷归档保管。

2.手工事先作好记帐凭证,向计算机录入记帐凭证,然后进行处理。在这种情况下,保存手工记帐凭证与机制凭证皆可。

在保证记帐凭证清晰的条件下,计算机打印输出凭证中的表格线可适当减少。

三、会计帐簿和报表的生成与管理

对电算化后的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的打印和保管《规范》有明文规定,即应当打印出书面形式,其保存期限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考虑到计算机打印的特殊情况,在《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中对会计资料生成作了一些灵活规定,包括:

1.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要每天登记并打印输出,做到日清月结。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的打印,由于受到打印机条件的限制,可采用计算机打印输出的活页帐页装订成册。如果每天业务较少、不能满页打印的,可按旬打印输出。

2.一般帐簿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按月或按季、按年打印;发生业务少的帐簿,可满页打印。

3.在所有记帐凭证数据和明细分类帐数据都存储在计算机内的情况下,总分类帐可用“总分类帐本期发生额及余额对照表”替代。

4.在保证帐簿清晰的条件下,计算机汀印输出的帐簿中表格线可适当减少。

四、关于会计电算化系统开发的文档资料的管理

会计电算化系统开发和使用的全套文档资料及软件程序,都应视同会计档案保管,保管期截至该系统停止使用或有重大更改之后的1—3年。

五、关于磁性介质及其他介质的管理

存储计算机中的会计数据(以磁性介质或光盘存储的会计数据),是在会计电算化情况下新的会计档案形式。在未打印成书面形式输出之前,应妥善保管并留有副本。

一般说来,为了便于利用计算机进行查询及在电算化系统出现故障时进行恢复,这些介质都应视同会计资料或档案进行保存。

采用磁带、磁盘、光盘、微缩胶片等介质存储会计帐簿、报表,具有磁性化和不可见的特点。因此,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采用磁带、磁盘、光盘、微缩胶片等介质存储会计数据,不再定期打印输出会计帐簿,应征得同级财政部门的同意。

第二,保存期限同打印输出的书面形式的会计帐簿、报表。

第三,记帐凭证、总分类帐、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仍需要打印输出,还要按照有关税务、审计等管理部门的要求,及时打印输出有关帐簿、报表。

六、安全和保密措施

1.对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要做好防磁、防火、防潮、防尘、防盗、防虫蛀、防霉烂和防鼠咬等工作。重要会计档案应准备双份,存放在两个以上不同的地点,最好在两个不同建筑物内。

2.采用磁性介质存贮会计档案,要定期进行检查,定期进行复制,防止由于磁性介质损坏而使会计档案丢失。

3.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会计档案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对任何伪造、非法涂改变更、故意毁坏数据文件、帐册、软盘等行为,都要进行相应的处理。

4.各种会计资料包括打印出来的会计资料以及存储会计资料的软盘、硬盘、计算机设备、光盘、微缩胶片等,未经单位领导同意,不得外借和拿出单位。

5.借阅会计资料,应该履行相应的借阅手续,经手人必须签字记录。存放在磁介质上的会计资料借阅归还时,还应该认真检查,防止感染病毒。

七、建立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一般是通过制定与实施档案管理制度来实现的。档案管理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存档的手续,主要是指各种审批手续,比如打印输出的帐表,必须有会计主管、系统管理员的签章才能存档保管;

2.各种安全和保密措施;

3.档案管理员的职责与权限;

4.档案的分类管理办法;

第5篇

关键词:境外企业 档案 档案管理

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日益加速、我国对外开放程度不断加深,我国企业纷纷“走出去”,在境外开展业务、设立驻外机构、建立海外子公司,从而产生了大量境外企业档案。这些境外企业档案是我国企业档案全宗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企业境外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境外企业档案管理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笔者对1992年至2012年我国境外企业档案管理研究文献进行了调查统计与分析评述。

一、文献统计分析

笔者于2012年7月22日,以中国知网()的“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和“中国重要会议论文全文数据库”4大数据库为基础,用“境外档案”、“跨国档案”、“境外企业档案”、“海外企业档案”、“跨国企业档案”5个关键词,分别进行题名检索,检索精度为模糊,共检索出有效的相关文献33篇。

从文献发表时间来看,1992年首次有人提出境外企业档案管理的问题,2001年之前有关境外企业档案管理研究的文献较少,2001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相关文献数量开始增加(2002年为3篇),尤其是2010年以来增幅明显(2011年为8篇)。可以预见,随着我国企业“走出去”战略的逐步推进,有关境外企业档案管理研究的文献数量将呈快速上升的趋势。

二、主要研究成果

(一)境外企业档案的价值

学者们都认识到,境外企业档案作为一种原始凭证,是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重要武器,尤其在是赢得法律诉讼、规避合同风险时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除此之外,一些学者还认为:

第一,境外企业档案是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基础。王强、唐振华指出:“境外档案工作也是加强境外单位内部管理和控制的重要基础,是检验境外单位整体管理水平的抓手”。[1]罗亚利提出,跨国企业参考总部和境外子公司的档案材料可以加深对彼此的了解,促进企业内部的文化融合,还能为企业总部管理层决策提供重要依据。[2]

第二,境外企业档案是企业重要的信息资源和知识资产。张斌指出,境外企业档案“不仅记录了境外企业经营管理的活动过程,同时也沉淀了境外企业经营管理的经验,是企业不可或缺的知识资源和财富”。[3]王强、唐振华认为,境外档案是境外单位的重要知识资产和核心信息资源,为境外单位提供了可靠的信息资源保障,在服务国际化经营上发挥着重要作用。[4]

第三,境外企业档案对促进我国境外企业的整体发展意义重大。李向群认为,“加强境外企业档案管理是加强境外资产管理的重要内容,档案工作对境外中央企业资产保值增值意义重大。”[5]吴广平认为,管理好国有境外企业档案,不仅是国有境外企业自身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也是国家政策研究及经济战略发展的需要。[6]

(二)境外企业档案的特点

境外企业在资产属性、经营模式、管理方法等方面,与境内企业相比存在诸多不同之处,相应地作为境外企业活动伴生物的档案也有着不同的特点:

第一,形成与保管的分散性。许多学者提到,跨国企业的境外企业或驻外机构点多面广,涉及多个国家、地区,档案的形成地域很分散,档案保管也是分散的,基本上是谁经办谁保管,甚至留存在个人手中。

第二,来源及内容的单一性。高衍[7]、郭润华[8]、林阿娜[9]等认为:境外企业在文件来源上,基本上是本公司形成的,境内主管机关的文件一般不发至境外企业,文件来源比较单一;在文件内容上,主要以商贸往来文件为主,党群类的文件较少。

第三,语言文字的多样性。档案记录语言文字的多样性,一直是困扰跨国企业档案管理的一大难题。郭润华指出,中石化公司的驻外机构档案材料语种复杂多样,不仅仅有中文,还有相当一部分涉及驻在国的语种,如英语、德语、法语、日语等。[10]王强、唐振华也指出:“石油企业境外单位较多分布在非母语英语国家,文件档案记录的文字往往涉及多语种问题,如果这些外文文档得不到及时翻译,就容易造成利用上的困难”。[11]

(三)境外企业档案管理现存的问题及原因

学者们认为,目前我国境外企业档案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境外工作人员档案意识淡薄,档案工作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国内档案法规对境外企业档案管理缺乏有效制约,境外企业档案管理制度不健全;文件形成和保管分散,档案收集困难;缺乏有力的档案业务指导,档案专业人才不足。境外企业档案的知识产权归属、价值鉴定,电子文件的收集、保管与利用等也是困扰档案部门的难题。究其原因,学者们认为主要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国内有关境外企业档案管理的法规不健全。目前,我国已颁布的有关境外企业档案管理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主要有《关于加强境外投资、承包工程、设计咨询科技合作和劳务合作项目档案工作的通知》(国家档案局、国家计划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部1993年)、《关于加强驻外机构和境外企业档案工作的意见》(国家档案局2005年颁布)、《关于加强在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2009年证监会、国家保密局和国家档案局颁布)。此外,一些地方了一些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制度,如《广州市境外企业档案管理办法》(广州市政府1994年颁布)、《广东省驻境外及港澳地区国有企业档案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2002年颁布)等。但总体而言,国内有关境外企业档案管理的法规不够健全,使得境外企业档案工作面临无法可依的困境。邓达宏认为:“企业‘走出去’战略实施后,境外国有企业档案的监管仍缺少明确的法律法规。我国的档案法规中涉及到关于境外国有企业档案管理的条款太少,且规定不甚明确。”[12]

二是受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限制。境外企业所在国家或地区对于企业档案有着不同于国内的法律规定,从而增加了境外企业档案管理的复杂性。例如,郭润华论及,英国规定,与企业税务有关的档案材料最少要保存6年以上,以备税务部门检查;也门、沙特等国不允许将地质档案材料带出国境。[13]任凤仙指出:对于企业财会档案,日本的民法、商法、税法中明确规定,在规定的保管期限内,企业有保管这些档案材料的义务,而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材料如何处置由企业自己决定;有的国家或地区规定企业形成的财会文件材料须交由当地律师楼保管;香港地区的法律对有装订痕迹的证据材料是不承认其法律效力的。[14]孟秀丽提到,中原油田对境外项目产生的会计档案要按当地国家税务审计的要求而存放在境外,接受当地国家定期或不定期的税务审计和稽查。[15]

三是受分散式管理体制的制约。张斌指出:“我国企业档案管理遵循集中统一管理原则,实行企业档案综合管理。而一些国家的企业档案大多处于分散管理状态,没有统一的管理体系和制度加以约束,我国一些境外企业的管理模式或组织设计基本上模仿所在国的企业管理模式,这样往往会带来文件档案流向不清、管理缺失的问题,而一些境外企业却没有认识到这种管理上的漏洞,极有可能造成企业知识的流失以及国有资产的流失。”[16]

四是跨区域、远距离的障碍。王勤[17]、孟秀丽[18]认为,由于距离遥远、境外企业驻地分散,母公司档案部门对境外档案的业务指导难以开展。张斌指出,跨区域是企业境外档案管理的两大难题之一,跨国企业的境外企业往往涉及多个国家或地区,使文件档案具有明显的分散性。[19]

五是档案人员多为兼职且流动频繁。中石油档案室指出:“针对资源国对外籍员工劳务签证的严格限制,以及严峻的政治、安全风险,同时为提高海外业务国际化程度,境外基层档案队伍一般都是兼职人员。”[20]

(四)加强境外企业档案管理的策略

第一,强化档案意识培养。邓达宏指出,要树立“大档案”的理念,提高境外国有企业档案意识,把大档案的理念贯彻到企业的生产、经营、销售的始终,贯彻到企业的档案工作中。[21]任凤仙认为,要将档案工作列入境外企业国内主管单位举办的境外企业管理人员培训内容,培训工作应重点提高境外企业专兼职档案人员的思想素质、业务素质以及语言素质。[22]中石油档案室认为,针对公司人员轮换频繁和基层档案队伍兼职的特点,加强培训工作成为培养员工档案意识、规范公司档案管理的有效途径。[23]潘艳敏等提出应有计划地实施档案培训,对海外项目员工采取“普及”培训的方式,侧重档案宣传教育;对海外兼职档案员采取“一对一”培训的方式,侧重档案工作操作规范和技术标准。[24]

第二,完善档案法规体系。吴广平认为,要加强对国有境外企业档案管理的立法,以法律的规范约束国有境外企业档案工作行为。[25]邓达宏认为,要分阶段进行立法,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调研,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搞好规划、现行试点,制定地方关于境外国有企业档案方面的规章制度。[26]

第三,理顺档案管理体制。郭润华指出:应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档案管理体制,形成档案管理部门、外事管理部门、驻外机构主管单位齐抓共管、分工负责的运行机制;应确立驻外机构和境外企业档案工作由主管单位的档案部门指导和监督的原则。[27]许多学者提出,境外企业档案管理应制定专人负责并与领导责任及经济利益挂钩。中石油明确了各级领导的档案业务管理职责,公司建立了以国内总部档案室、海外单位档案机构为业务管理主线,以各专业系统和海外项目兼职档案员为基层工作队伍的档案工作网络体系。[28]中国交通建设集团规定由驻外办事处总经理、项目负责人负责档案工作,档案部门提供的各驻外机构工程项目归档情况作为年终奖金发放的依据之一。[29]中原油田对外经济贸易总公司规定,项目经理为境外项目档案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实行档案“一票否决”权,将档案归档情况与项目经理工作业绩和经济效益挂钩。[30]

第四,健全档案管理制度。王勤建议,将“实施档案检查”的内容加入到对下属境外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中。[31]宋莹认为:对于境外项目档案管理,“‘项目经理负责制’是最好的办法,以项目经理为主,如何操作则由其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指定专人或兼职人员管理,就可加强境外档案管理。”[32]许多企业针对境外企业档案的特点与管理要求,制定了因地制宜、针对性强的规章制度。例如,中原油田对外经济贸易总公司修订了《关于加强境外项目档案的管理办法》,并建立健全了境外企业(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和办法。[33]中国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制定了《关于加强海外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海外档案工作的通知》《境外档案工作管理实施细则》和《中国石油海外勘探开发公司境外档案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34]中国交通建设集团制定了《驻外机构工程项目科技文件资料归档办法》。[35]

第五,创新档案管理机构。一者建立信息中心。邓达宏认为:“境外国有企业应建立起档案信息资料中心,统一、动态地管理本企业的文件信息,并定期地传送给境内企业总部,以便总部的监督。”[36]任凤仙认为,要以企业档案工作为依托,成立海外市场信息服务中心,建立网上档案管理系统,为企业搜集情报,提供咨询服务。[37]二者建立寄存中心。张斌指出:“可以将非核心机密的文件档案交由当地信誉度较高的文件中心,文件档案寄存或保管机构代为保存。”[38]任凤仙[39]、吴广平[40]认为,可以尝试采用托管方式,在境外成立服务性的档案托管机构保管企业档案资源。

第六,应用先进信息技术。境外机构与境内机构相距遥远,使得境内母公司对境外子公司的指导和监督比较困难,互联网技术的应用有助于克服这一难题。例如,2010年国资委对驻港澳台地区的中央企业的档案工作进行调研后,认为要“确立中央企业档案信息化和企业信息化的关系,将档案信息化纳入企业信息化总体规划,通过技术手段推动境外中央企业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41]中国中化集团公司在集团公司 IT 部的支持下,通过全集团的局域网,在 NOTES 平台上建立了“档案专栏”,使境内外机构的档案人员可以了解到档案工作的政策法规、行业标准、档案知识等方面的内容,并与集团公司档案部门进行业务交流。[42]中国石油海外勘探开发公司总部机关搭建了档案资源管理远程检索信息平台,建立了档案管理系统,各境外单位可以通过网络远程把数据上传到服务器,实现了档案信息的网络管理。[43]中原油田外经贸总公司的档案人员用内部管理系统登录公司网站,在“业务往来”中对境外公司进行业务指导。[44]

第七,多种收集方法相结合。田巧玲认为,境外项目档案不方便带回时,可以按照年度向国内主管部门移交当年的归档目录,如所在国不同意带回的,应将复印件或备份件报国内主管部门统一备案后归档移交。[45]宋莹认为,可以采取定期收集、随时收集与重点收集、跟踪收集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资料收集工作,采用光盘或电子文件的形式是境外项目档案接收最有效的方式,针对其中重要的、最有法律效力的纸质文件进行接收。[46]杨琦认为,对于境外企业档案的管理,要有适当的灵活性,重点要求境外企业做到重要文件,如企业注册登记、业务档案、法律文书、合同协议、资产权属证明、业务经营权的批准文件等重要文件予以归档。[47]

三、总体评价

(一)研究不足

总体上,国内在本领域已取得一定成果,但仍存在如下不足:

第一,视野高度不够。多数学者仅从企业档案部门的自身业务或者从本行业,如档案收集、项目档案、会计档案等出发,着眼于确保境外档案完整齐全开展研究,未能从服务企业整体经营战略,促进企业全面发展的角度出发进行研究;亦未能顺应全球化趋势,从国家推进“走出去”的战略高度出发,立足于维护国家与企业权益和安全进行审视。

第二,研究深度不足。许多论文仅从表面论述境外企业档案管理的现存问题和应对策略,没有透彻分析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未能提出一套科学有效的境外档案管理体系。

第三,思想理念陈旧。多数学者未运用现代档案管理理论来指导实践工作,或者试图套用旧的档案学理论分析新出现的境外企业档案问题,未能“跳出档案圈看档案”,运用新的管理理念开展研究。

(二)研究方向

笔者认为,将来可从着重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索:

第一,加强境外国家或地区企业档案法律研究。跨国企业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之一是“双重遵从”,即既遵从母公司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档案法律,同时又遵从子公司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档案法律。因此,我国应加强对“走出去”的重点国家或地区档案法律的研究,深入了解这些国家或地区对于其管辖范围内企业的档案管理有哪些具体的规定和要求,从而才可能提出在“双重遵从”原则下境外档案管理的可行解决方案。

第二,运用先进的管理理念。应该突破原有理论框架,“跳出档案圈看档案”,从企业档案作为企业核心信息资源、重要知识资产,作为内部控制、国有资产监管重要工具的角度出发开展研究。

第三,开展案例分析及实证研究。鉴于目前本领域内宏观研究较多、具体研究较少,理论研究较多、实证研究较少,可以选择几个中国企业“走出去”的重点国家或地区的几家具有代表性的境外企业作为典型个案,开展案例分析和实证研究。通过分析这些境外企业档案管理面临的问题,提出因地制宜、具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进而探索我国如何建立境外企业档案管理体系。

本文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有企业境外档案监管体系研究”(批准号:12CTQ036)阶段性研究成果之一。

注释:

[1][4][11]王强,唐振华.关于境外档案工作“以人为主”管理策略的思考——以中国石油境外档案工作现实为例[J]. 北京档案, 2012(1):17-18.

[2]罗亚利.跨国企业档案的价值体现[J].浙江档案,2012(2):64.

[3][16][19][38]张斌.企业境外档案的跨区域和跨文化管理[J].档案管理, 2008(3):13-15.

[5][41] 李向群.港澳地区中央企业档案工作调研报告[J].机电兵船档案,2011(4):10-11.

[6][40]吴广平.论国有境外企业档案的管理[J].中国档案,2003(12):24-25.

[7]高衍. 谈境外企业档案工作[J]. 中国档案,1993,(6).

[8][10][13][27]郭润华.企业境外机构档案管理现状分析及对策[J].北京档案,2011(7):31-33.

[9]林阿娜.浅谈境外企业的档案工作[J].山西档案,1995(5):34-35.

[12][21][26][36]邓达宏.新“走出去”战略下境外国有企业档案监管工作探略[J].兰台世界,2006(1):14-16.

[14][22][37][39]任凤仙.境外投资企业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北京档案,2005(7):19-21.

[15][18][44]孟秀丽.中原油田境外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兰台世界,2010(16):50-51.

[17]王勤.不应忽视境外企业的档案管理[J].上海档案,2010(11):32-33.

[20][23]中国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档案室.跨国企业档案工作的“四大支柱”——培训检查 考核通报[J].机电兵船档,2010(6):23-25.

[24][28][34][43]潘艳敏,杨松萍,唐振华.跨国企业档案管理的探索与实践[J].中国档案,2011(5):54-55.

[25]吴广平.论国有境外企业档案的管理[J].中国档案,2003(12):24-25.

[29][35]周秀阁.浅谈境外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档案收集归档的难点与对策[J].机电兵船档案,2007(1):21-22.

[30][33]石立铭.控管结合加强归档标本兼治提升利用——中原油田谈境外企业(项目)档案管理[J].档案管理,2011(3):75-76.

[31]王勤.不应忽视境外企业的档案管理[J].上海档案,2010(11):32-33.

[32][46]宋莹.境外项目档案管理工作[J].北京档案,2004(12):21-23.

[42]何卫东.我国驻外机构和境外企业档案工作的现状及对策[J].中国档案,2004(2):35-37.

[45]田巧玲.如何做好有天境外项目档案工作[J].档案管理,2009(5):80.

第6篇

1 会计档案管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实现会计电算化后,会计档案的范围扩大了,管理的内容也增加了,除了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对纸质会计档案进行管理外,还要对电子会计档案进行管理。电子会计档案管理需要档案管理人员不仅懂会计知识,还要具备较高的计算机软硬件操作技能。目前,我国绝大部分企事业单位都实现了会计电算化,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比以前更加繁重,管理成本也提高了,具体表现在会计档案的内容增加,管理难度加大,需要的管理人员也相应增加,并且对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也提高了,会计档案所占用的库房面积也增加,生成、打印和保管会计档案的机器设备投入更大。也就是说,实现电算化后,会计档案管理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等相应增加,管理范围增加了,难度加大了。会计电算化只是将会计人员从繁重的会计核算等工作中解放出来了,会计档案管理的工作不但没有减轻,反而更重了,难度更高了。

目前的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存在哪些问题?我们如何才能减轻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任务,提高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效率呢?

1.1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规定不切实际。1999年1月1日施行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了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3年~25年的定期保管和永久保管。现在的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很多企业存续的时间很短,根据2013年8月份国家工商总局的统计数据,中国企业的平均寿命6.09年,60%的中国企业平均寿命仅5年,中小企业的寿命就更短,平均寿命仅2.5年。而我们目前的法规规定会计档案要保管15年、25年乃至永久,其实际意义究竟何在?作为法律责任的主要承担者的企业已经不复存在,档案留着还有什么用?即使有法律责任要追溯,向谁追溯?这一规定显然与目前的经济形势不符,特别是对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更是不切实际。国有企业和大型的企业集团存续时间稍长,平均寿命也不过7年~8年,当然也不排除像“同仁堂”、“六必居”这样的百年企业,但这样的企业在中国屈指可数。

同时,《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单位因撤销、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终止的,在终止和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终止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财产所有者代管或移交有关档案馆代管。很多中小企业没有业务主管部门,那么,这些已经终止的中小企业的会计档案应该由档案馆代管,或者由财产所有者代管。但保管这些会计档案是需要成本的,这个成本由谁来承担?档案馆的人员和空间也是非常有限的,已注销企业的会计档案全部由档案馆来代管显然是不现实的。财产所有者通常认为企业已经没有了,与企业有关的法律责任也应该终止了。会计档案“是扔还是留”也是很多业内人士的困惑,实际情况是,随着企业的注销,很多企业的会计档案也就慢慢散失了。

1.2 会计档案管理方式不统一。尽管很多会计人员都知道纸质会计档案和电子会计档案应该并存,但是究竟哪些会计档案需要纸质保存,是原始凭证?还是会计报告?或者是全部的纸质会计档案?实际的情况是,有的企业保留了所有的纸质会计档案和对应的电子会计档案,有的企业只保留了电子会计档案,当税务部门来检查时,再把所有的纸质会计档案打印出来。但是,有的企业又反映税务局查账的时候根本不看打印的账本,只看手工账。还有电子会计档案要定期备份,哪些电子会计档案需要定期备份?用什么介质备份?多久备份一次?众说纷纭,这就给企业的会计人员造成很大困惑,不知何去何从。

1.3 会计档案销毁工作不及时。《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可以进行鉴定后销毁。但是在实践中,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进行鉴定销毁的企业寥寥无几。以郑州市的二十几家大型企业为例,厂龄40年左右的有6家企业,超期保存的会计档案占所有会计档案的60%左右,厂龄在30年左右的12家企业,超期保存的会计档案占所有会计档案的40%左右。这些占用了大量库房和档案管理人员的档案平时也很少被利用,被调查企业都希望销毁这些期满的会计档案以节约管理成本。但是会计档案的销毁要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在销毁前要申请、造册和鉴定等一系列繁杂的程序,特别是鉴定工作,不仅工作量大,而且没有统一的鉴定标准,如果会计档案一旦鉴定不当而销毁,法律责任谁来承担?这一系列问题不仅使期满会计档案不能及时销毁,占用大量库房,而且使得查找和利用会计档案也变得十分困难。

1.4 会计档案管理成本过高。一张张的光盘、磁盘等电子会计档案日益增加,并且还要定期备份,这些电子会计档案的保管对库房环境和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更高。另外,还要再把这些电子会计档案打印出来,不仅耗费电脑、打印机、纸张,劳力费神,而且厚厚的纸质会计档案也占用大量的库房。特别是那些公共服务行业,比如银行、保险公司和通讯行业每年的业务量巨大,需要大量的纸质会计凭证。仅以中国人保财险为例,仅2012年其资金支出业务量就超过3000万笔,使用发票数量超过7000多万张,再加上相应的纸张、仓储、运输、打印装订和人工成本,管理成本超过千万元。推及开来,整个保险行业的会计档案管理成本会有多高,整个中国企事业单位的纸质会计档案管理成本又有多高呢?耗费巨大的财力、物力和人力,而这一切与我们目前一直倡导的“低碳会计”、“绿色会计”背道而驰。目前,会计档案管理存在上述诸多问题,那么,会计档案管理该何去何从?会计档案数字化将解决以上这些问题,是会计档案管理的未来趋势。

2 会计档案数字化的优势

会计档案数字化就是将所有的原始凭证通过影像扫描、电子签名、OCR等先进的技术手段转化成电子文件,通过会计软件而随之生成的记账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档案都以电子文件的形式出现和管理。只保留极少数重要的原始凭证纸质档案,原始凭证也不再附在记账凭证后面作为附件来装订,不需要打印纸质会计档案。即从原始凭证的输入开始一直到最后的财务报告的生成,整个流程都通过电脑来完成,全程实现数字化采集和数字化处理。日常活动也都通过计算机和网络来获取、查找、利用和管理会计档案。会计档案数字化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数字化的会计档案节省空间。会计档案实现全程数字化后,每年的会计档案只有几张光盘(或磁盘等)和一本原始凭证,数字化前每个月的会计档案都比这个要多不知多少倍。以一个小型企业最低限度来估算,每年至少也需要12本凭证,一本总账,两本日记账和一本活页式的明细账,财务报告几十页吧。相比之下,是不是节省了很多存放空间,这里只是列举了一个小型企业,那么大中型企业的会计档案更多,可能是小企业会计档案的几倍到几十倍。数字化会计档案为我们节省了巨大空间,一间库房存放几十年的会计档案都绰绰有余,不像现在很多企业的会计档案室爆满,需要好几间甚至十几间库房来存放,而且成堆的档案,很难查找和管理。

2.2 数字化的会计档案方便查找和管理。会计档案实现数字化后,一切会计档案都可通过计算机和网络进行查找、统计分析、计算和管理,实现了资源共享,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也提高了档案的利用率,同时也避免了纸质会计档案因翻阅和借阅造成的磨损和丢失。比如需要查找一张2年前的原始凭证,我们只需要通过计算机设定查找内容,就可以看到这张凭证的具体内容和存放地点,只需几分钟的时间便可做到。同样,对于保管到期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可以先在电脑上进行销毁前的鉴定,不需要一本本地翻阅纸质凭证和账本,节省了大量时间和劳力。

2.3 数字化的会计档案大大节省了管理成本。数字化会计档案不但节省存放空间,方便查找和管理,而且也节省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由于土地资源的稀缺,房价不断上涨,在这个寸土寸金的时代,节省了存放空间就等于节省了资金。会计档案数字化可以减少大量纸质凭证、账簿和报表的打印、传递、装订和保管成本,也符合国家“十二五”规划提出的绿色、低碳发展理念。2012年底,中国电信广东省分公司和中国联通两家企业率先开展了会计档案数字化管理的试点工作,中国电信广东省分公司已从中尝到了甜头,每年带来直接经济效益约1000万元,众多企业都翘首以盼实行档案数字化管理。2013年12月,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从2014年1月开始实施,这一法规的实施也加快了会计档案数字化的进程。

3 会计档案数字化需要解决的问题

3.1 数字化会计档案的安全性。会计数据的保密性、安全性非常重要,试想,正在传输数据突然出现死机,内部会计信息对外泄露,未经授权的人可以轻易获取、篡改企业的会计档案,计算机遭受病毒侵袭,这对企业将是多大的损失。目前,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已经鼓励中国联通等企业开始了这方面的尝试,我们也可以借鉴各商业银行的经验,银行系统已经在会计档案数字化方面先行了一步,取得一定的成绩,可以采取统一身份认证、设置权限、密码保护、数据监控等措施确保数字化会计档案的安全性和保密性,同时还可以尝试建立“灾难恢复中心”确保会计档案数据万无一失。

3.2 会计档案数字化的IT人才。会计档案数字化不仅需要专业的会计知识,还需要较高水平的计算机技能,而我国目前这方面的人才非常短缺。全国各大高校至多设置了会计电算化这样的常规课程,仅仅具备这一知识还远远不够,在一般的企业中,基本没有这方面的人才,只有很少数的大型企业通过自己研发,才培育出会计档案数字化的专业IT人才。不过我们可以通过社会培训等方法来培育这方面的人才,为会计档案数字化的早日实现铺平道路。

第7篇

2015年12月11日,新修订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正式公布。为方便各单位更好地理解、贯彻和实施,本刊从第二期开始连续四期刊登国家档案局经科司蔡盈芳同志的文章,就《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进行全方位解读,本期对《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保管期限的修订内容进行解读。

向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移交时间更加灵活

原《办法》要求会计年度终了后,会计档案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一年后应当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实际工作中,很多单位会计机构的需要应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以及业务主管部门、审计部门、税务部门等的检查,通常近三年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需要随时查阅。为此,新《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由会计机构临时保管一年后移交单位档案管理机构保管。因工作需要确需推迟移交的,应当经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同意。会计机构临时保管会计档案最多不超过三年。”

明确会计档案出境要求

对于会计档案能否携带出境,原《办法》规定“我国境内所有单位的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出境”。1999年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档案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国家档案局令第5号)规定档案出境实行分级审批制度。据此,新《办法》第二十四将其修改为“单位的会计档案及其复制件需要携带、寄运或者传输至境外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十九条:“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的一级档案严禁出境。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的二级档案需要出境的,必须经国家档案局审查批准。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的三级档案、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的一、二、三级档案以外的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和属于集体所有、个人所有以及其他不属于国家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及其复制件,各级国家档案馆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需要携带、运输或者邮寄出境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批准,海关凭批准文件查验放行。”

会计档案出境根据其等级不同由不同级别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批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的会计档案需要携带、运输或者邮寄出境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批准。有关办理方法可参见各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页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方法。

《关于加强在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第三条规定“在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过程中,境外上市公司向有关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和境外监管机构提供或者公开披露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应当依法报有审批权限的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同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是否属于国家秘密不明确或者有争议的,应当报有关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第四条规定“在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过程中,境外上市公司向有关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和境外监管机构提供或者公开披露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的档案的,应当依法报国家档案局批准。”

对单位间会计档案交接的修改

会计档案的移交有可能发生在以下两种情况中:

第一种情况是因单位分立、合并等变动而引起的档案移交。新《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单位分立后原单位存续的,其会计档案应当由分立后的存续方统一保管,其他方可以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单位分立后原单位解散的,其会计档案应当经各方协商后由其中一方代管或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置,各方可以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单位分立中未结清的会计事项所涉及的会计凭证,应当单独抽出由业务相关方保存,并按照规定办理交接手续。”上述要求中“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和“单位分立中未结清的会计事项所涉及的会计凭证,应当单独抽出由业务相关方保存”均会发生会计档案交接。

第二种情况是单位业务移交而引起的移交。新《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单位因业务移交其他单位办理所涉及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原单位保管,承接业务单位可以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对其中未结清的会计事项所涉及的会计凭证,应当单独抽出由承接业务单位保存,并按照规定办理交接手续。”第二十三条规定“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期间形成的会计档案,需要移交给建设项目接受单位的,应当在k理竣工财务决算后及时移交,并按照规定办理交接手续。”上述业务移交和建设项目移交也会发生会计档案交接。

对于上述发生会计档案交接,根据新《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纸质会计档案的交接,“移交会计档案的单位,应当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档案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和已保管期限等内容。交接会计档案时,交接双方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移交清册所列内容逐项交接,并由交接双方的单位有关负责人负责监督。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经办人和监督人应当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会计档案交接文据的格式可参照《档案交接文据格式》(GB/T 13968-1992)中第三条和第四条相关内容执行;新《办法》对会计档案交接最大的修改是电子会计档案的交接,电子会计档案的交接的有关要求解读请参照《中国档案》2016年第3期《修订内容要点解读(之二)》

对违反《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处罚的修改

原《办法》并没有对违返其管理规定进行处罚的条款,给会计档案管理责任追究带来了困难,不利于规范会计档案的管理。对原《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过程中,不少单位提出需要增加罚责的意见。为此,新《办法》增加了第二十七条,规定“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法律法规处理处罚。”尽管新《办法》并没有对违反有关规定如何处罚作出具体的规定,但由于违返新《办法》均属档案违法违纪,可依据以下法律法规进行处罚。一是依据《刑法》第三百二十九条 “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规定。二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三是依据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档案局联合印发的《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30号)中有关规定;四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四条规定。

其他修改内容

一是完善会计档案利用的有关要求。原《办法》规定,“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实际工作中,在业务主管部门的检查、国家审计部门的审计中或者司法工作中,会计档案会被借出。因此新《管理办法》规定,“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一般不得对外借出。确因工作需要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必须借出的,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二是对不具备设立档案机构或配备档案工作人员条件的单位做出了特别规定。针对小微企业等不具备设立档案机构或配备档案工作人员条件的单位以及依法应当建账的个体工商户,新《办法》规定“其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鉴定销毁等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二十八条)。此外,随着我国会计服务外包发展迅速,很多小微企业委托中介机构记账,因此,新《办法》明确了记账中涉及的会计档案管理问题,规定“单位委托中介机构记账的,应当在签订的书面委托合同中,明确会计档案的管理要求及相应责任。”

三是对委托记账机构的档案管理责任明确了要求。新《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委托人委托记账机构记账,应当在相互协商的基础上,订立书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除应具备法律规定的基本条款外,应当明确下列内容:(1)双方对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2)会计资料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3)编制和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的要求;(4)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及相应的责任;(5)终止委托合同应当办理的会计业务交接事宜。记账机构接受委托对单位的会计档案进行管理的,应当遵照《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记账机构如满足新《办法》第八条、第九条规定条件的,可以利用信息化手段管理委托人的电子会计档案。

第8篇

公司财务审计部工作总结

一、2019年度完成主要工作内容

1、公司初建配合完成相关登记工作

配合公司综合管理部完成公司注册相关资料,公司取得营业执照,已完成工商注册。完成公司基本帐户、一般银行帐户开立工作。按区税务局要求完成税务报道等相关工作。

2、公司财务会计核算管理方面工作

(1)按集团等相关规定,财务审计部履行部门职责及工作内容,从公司会计核算、资金、资产、财务管理、融资、法律风险管理方面着手,草拟财务管理相关制度等14个财务会计、融资等相关制度。公司财务融资部相关制度已汇总综合管理部,通过公司办公会议审核通过。

(2)按集团及公司实际情况完成对新入职财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并按国家及集团要求组织完成相关财务以及融资报表的对内对外及时准确报送。并按集团财务管理部要求,配合成都华强事务所完成 2019年年度审计工作,并出具2019年年终审计报告。依审计报告数据保质按时地开展2019年财务决算工作。

(3)财务审计部在公司领导统一安排下,联合公司各部门本着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短期和长期利益相结合的原则,对2020年的业务进行了认真梳理、分析和讨论,以业务预算、投资预算、资金预算和费用预算为基础,以利润预算为目标,编制了2020年财务预算预案,并提交公司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提交集团。

3、公司融资方面工作

(1)XXXXXXX公司启动项目专项债券XX亿元融资工作。按计划完成专项债券融资二书一案并向市发改委、市财政提交资料,目前已通过评审并入库。集团统一的项目方案调整,依据集团财务融资要求,与银行保持沟通,及时收集财政局融资信息,为公司工程项目推进提供资金保证。

(2)目前与四家银行进行2020年项目贷等融资业务接触,收集相关融资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进行资金管理,为下一步工程项目及投资做好融资准备。

4、法务、审计方面工作

(1)依据集团统一规定,接合公司实际情况已制定公司法律事务管理相关制度、公司内控内审相关制度。

(2)按功能区相关采购办法选聘了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建立常年法律工作台帐,加强公司各部门与法律工作联系,保证公司法务事务合规合法地开展工作。

(3)依据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建立合同履约台帐,定期与公司各部门就合同履约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二、2020年计划开展主要工作内容

XXXXXXX公司新成立,财务审计部部门新成员团结合作,快速熟悉和适应集团财务管理方面的各项规定及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各项报表报送工作。财务审计部成员将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的业务技能,将知识更好地服务于公司业务,发挥财务审计部的职能,为公司决策提供高质量的数据支持。202年计划从以下方面更好地开展工作:

1、公司财务会计核算管理方面工作

(1)继续完善财务核算工作,按要求及时准确完成财务核算税收报表对内对外市财政、国资的报送工作。加强财务管理工作,为公司决策提供财务数据,保证公司资产保值增值。

(2)及时准确完成公司纳税工作,按照税务相关制度,依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进行科学纳税。

(3)加强公司财务档案管理工作,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接合公司实际情况规范科学进行会计档案 归案管理,保证财务相关资料合规合法、依据充分。

2、加强财务预算管理工作,

(1)严格履行公司预算管理要求,及时跟踪预算开支业务情况,并充分与各部门沟通,发现问题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提出建议意见并落实公司领导制定的相关决议。

(2)按照相关制度要求及时报表更新预算执行报表,做好分析总结工作,保证资金按预算计划指标运行,保证资金使用的高效。

3、保证公司融资与项目进度科学匹配

(1)与公司工程技术、合约部配合,按时保质地完成相关报送融资方面报表工作。

(2)多维度的开展公司融资工作,完成银行的预期授信工作。着手与多方银行以及金融机构进行接洽,做好流动贷款、项目贷款的准备。

(3)据公司实际情况,与投资运营部配合,及时与各方股东沟通,合理安排股东注册资本的实缴金额及期限;保证项目工程资金合理使用。

4、做好公司内审风控工作

(1)落实公司内审风控管理,依据相关制度,落实内审的自查自纠工作,防范公司风险。

(2)配合集团等各部门单位的审计工作,并按照审计后建议意见,进一步规范完善制度相关改进方案,保证公司运营工作高效健康。

(3)针对性地开展专项内审内控工作,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特点,就预算、内控管理、经济责任考核等有针对性开展工作,重点问题重点突破。依照“审后要分析、审后要整改、审后要运用”的原则,建立审计结果落实反馈制度,加强对审计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并定期组织开展审计成果运用执行情况的检查。加强审计人员培训,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质量。

第9篇

[摘 要]我国中小企业发展迅速,在国民经济中起着重要作用,许多中小企业已经实现了会计信息化,会计档案的产生与保管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但是档案管理却仍然滞后。中小企业需要结合自身特点,改变思想观念,完善档案管理制度以及硬件设施建设,提高档案管理水平,让会计档案更好地为企业的经济发展服务。

[关键词]ERP;中小企业;会计档案;管理

[中图分类号]F23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11)39-0071-02

随着会计信息化在我国的不断普及、推广,现在很多企业包括中小型企业都已不同程度地运用了企业资源规划(Enterprise Resource Planning,ERP)系统,利用信息技术对资源合理调配,改善业务流程,不断提高企业竞争力。随着现代技术的广泛应用,会计档案的产生与保管也随之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但由于对会计档案的重要性缺乏正确的认识,以及人才的匮乏等原因,一些已实施了ERP系统的中小型企业仍然沿用原来的手工会计方式的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这必然造成原有的管理制度不能适应会计信息化管理的需要,同时也制约了中小企业会计信息化作用与效率的发挥。

1 ERP环境下会计档案的特点

ERP系统的实施,使企业会计工作的方式、流程等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由此产生的会计档案也有了一些新的特点。

1.1 会计档案的范围更广

根据财政部、国家档案局财会字(1998)32号文件,1999年1月1日起施行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不仅要有电子会计数据,而且应当保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在制度上确立了电算化会计档案是双重的会计档案载体,既包括传统意义上的会计档案,还包括电算化会计系统中的所有系统软件、会计软件程序及其存储在计算机硬盘中、其他磁性介质或光盘存储的全套文档资料,扩大了会计电算化档案存储的范围和领域。

1.2 会计档案的处理效率更高

电子会计档案的载体是磁盘和光盘等磁性介质,具有占用空间小、调用速度快、查阅方便等优点;另外对会计档案进行预测、核算和分析等数据深加工处理时,可直接利用电子档案、利用计算机的功能完成信息加工程序,缩短了档案编研利用的加工时间,提高了利用效率,还可以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节省人力、物力、时间。

1.3 会计档案的技术要求更高

会计档案的保管不仅有作为会计资料信息载体的纸张,而且包含磁性介质或光盘,磁性介质对环境依赖性较强,既要防水、防火、防潮、防磁,还要防止被人恶意篡改。电子档案被修改后不易留下痕迹,难以使数据恢复原状,这样就使会计数据失真。因此要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否则可能会造成很大的损失。

2 中小企业会计档案管理的现状

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目前,全国工商注册登记的中小企业占全部注册企业总数的99%。中小企业工业总产值、销售收入、实现利税分别占总量的60%、57%和40%。特别是当前,中小企业在确保国民经济适度增长、缓解就业压力、实现科教兴国、优化经济结构等方面,均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在全球信息化时代,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管理企业,提升竞争力是中小企业的必然选择。但是在信息化推进的过程中,很多企业却不注重会计档案管理的现代化,使得会计档案对于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不能得以发挥。

2.1 单位领导对会计档案的认识不足

从我国当前实际看,中小企业以私营、个体居多,企业的投资者同时就是经营者,企业领导集权现象严重,所以领导对于一个问题的看法往往成为事情成败的决定因素。而很多中小企业管理者由于文化水平、见解的限制,仅仅将电算化看成记账、算账、报账的工具,而忘记了它本身所应包含的管理会计分析、预测、决策等功能,从而心理上缺乏对会计电算化档案管理的重视。认为电算化会计档案工作单一、管理简单,无须为此投入人力、物力,造成会计档案管理不规范,更难于保证电子会计档案的安全。

2.2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滞后

目前,我国会计档案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仅有《会计法》、《档案法》中的少数内容及不具备法律效应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管理对象也仅限于传统手工会计产生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会计档案资料,而对单位实施会计信息化后产生的大量以电子文档、程序文件、备份文件等新的磁介质的会计档案没有相应的管理办法,各企业往往根据自己的情况来制定相应的档案管理办法,但也造成了目前很多中小企业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管理混乱或者无管理状态。

2.3 硬件设施条件落后

其一,《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采用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应当保存打印出纸质会计档案。但多数中小企业没有配备激光打印机或喷墨打印机,会计凭证多由针式打印机打印,色带的墨汁浓度不够,易褪色,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达不到规定的至少15年的保存期限。

其二,按照国家档案局规定库房的温度应保持在15℃~25℃、相对湿度保持在45%~60%为宜,否则容易损坏电子档案,但多数中小企业无法达到这个要求。

其三,未选择质量优良的磁盘介质进行会计档案数据备份,或者进行了备份,但备用盘与存储盘未分开保管,一旦出现被盗、泄密、损害等情况,无法补救。

2.4 档案管理人员欠缺专业知识

中小型企业经营活动单一,经营规模小,人员配置往往一人身兼两职甚至身兼数职,档案管理往往没有专人负责,而兼职的档案管理人员往往缺乏会计档案管理知识,电子档案管理意识薄弱,导致不能及时按规定将财务系统中的会计资料备份到外存储器中保存,或不能正确进行电子文档的备份和检查,造成会计资料的假备份,出现磁盘上的标签与电子文档不符的现象。一旦因意外或人为错误造成系统数据的丢失、破坏,就不能在最短时间、最小损失下恢复原有的会计资料,影响电算化系统的正常工作。

3 加强中小企业会计档案管理的措施

对于中小企业的档案管理,我们不能要求它们像大公司那样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控制程序,要根据中小企业自身的特点,针对企业的薄弱环节,区分轻重缓急,逐步建立和完善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3.1 思想上要重视

思想决定行动。领导重视是搞好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前提和关键;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胜任能力决定了会计档案规范化、现代化的进程。所以一方面要加强中小企业管理阶层对会计档案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他们规范、利用会计档案的意识;另一方面必须做好人员选拔和业务培训工作,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素质,逐步推动会计电算化档案管理由简单型向智能型转变,由单一管理型向多效用型转变。

3.2 制度上要适用

(1)备份制度。电算化会计档案应定期将会计数据备份到磁性介质,并设立备查登记簿,提供备份时间、数量、保管方式等备份细节信息。同时,由于磁性介质的特殊性,管理人员必须对这些会计电算化档案进行定期检查、复制,以防止会计信息损坏。

(2)归档制度。会计信息化系统开发和使用的全套文档资料及软件程序,都应视同会计档案保管;会计数据在未打印成书面形式输出之前,应妥善保管并保留副本,记账凭证、总分类账、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应打印输出,并按照有关税务、审计等管理部门的要求,及时打印输出有关账簿、报表。

(3)保管制度。根据国家档案局的标准,建立电算化会计档案保管制度:选择优质的磁盘介质进行会计档案数据备份,备用盘与储存盘分离存放;做好防压、防尘、防光、防腐蚀工作;按分类和一定顺序对数据磁盘、光盘的著录等电子会计档案进行编号,标明时间和文件内容,制作档案管理文件卡片。对磁性介质会计档案应以只读形式保管,做双份备份,并且分两个地点存放。防止磁盘损坏、丢失数据,防止人为因素破坏。

3.3 硬件上要安全

提供环境清洁与温湿度稳定适宜的专用会计档案存放仓库;配备具有高清晰度打印能力的激光打印机或喷墨打印机,以它们作为输出纸质会计档案的工具;对磁性介质或光盘档案而言,最重要的是在选用存储介质时,要选用质量好、可靠性高的存储介质,绝不能选用价廉质次的不良介质,以免因小失大造成不可挽回的档案损失;鉴于会计信息化档案载体的物理特性,应采用“AB备份法”进行数据备份,备份应存放在两个不同的地点,以防止因火灾等意外情况发生引起整个会计电算化系统的毁灭;对采用磁性介质或光盘保存档案的,尤其是存放往年会计档案的,还应定期进行检查、复制,防止由于介质的损坏而造成无法挽救的损失。

3.4 运用上要有效

由于档案管理需要发生一定的费用,中小企业因规模大小不同,在档案管理上所能承担的费用也不一样。只有当档案管理带来的收益大于它所发生的费用成本时,才是企业管理者所能接受的。

好的会计档案管理,能够利用历年的数据对比分析,为单位制订中长期发展规划及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好的会计档案记载的会计数据更具准确性、可靠性和诚实性,使得财务报告披露的内容在深度和广度上得到了极大扩充,提升企业的社会信用,从而具有更高的利用价值,为中小企业带来更多的机遇。

参考文献:

[1]冯俊彦.中小企业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J].中国集体经济,2010(7):61-62.

第10篇

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8月7日,国家食药监总局了《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截至8月31日。征求意见稿明确,食药监总局负责组织建立全国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按照“一企一档”的原则,建立本行政区域所有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的食品安全信用档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可以根据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信用档案记录的信息,评定企业信用等级,作为对企业分类监管的依据并进行公布。

新能源车9月起免购置税

中国政府网转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中指出,2014~2016年,中央国家机关以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的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车辆总量的比例不低于30%,以后逐年扩大应用规模。根据意见,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意见称,将制定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发展规划和技术标准,明确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城市公共停车场预留充电设施建设条件的要求和比例,研究在高速公路服务区配建充电设施。

45项行政审批事项被取消和调整

近日,中国政府网转发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再次取消和下放45项行政审批事项,取消11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将31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本次取消的专业技术人员准入类职业资格,涉及国际商务、质量、税务、资产评估、土地登记、矿业权评估、品牌管理等多个专业领域。同时,国务院决定取消各地区自行设置的各类职业资格。

2016年起全国取消档案管理费

据媒体报道,从2016年1月1日起,全国都将取消档案管理费。届时档案管理费用将由国家财政统一拨款,具体的拨款方案仍在探讨中。目前,人社部正在进行调研,测量各地档案管理标准。标准一出,各地就会根据此标准进行财政拨款。许多人认为,人事档案属于公共服务部门提供的公益服务,产生的管理费用理应由国家财政承担。目前,北京、大连、成都等城市在财政支持下已初步建立了电子档案系统。据专家估算,全国每年人事档案收费至少达数十亿元,尚无省份公开使用支出细目。

第11篇

第二条市地税局是全市城区房屋出租税收征管的主体,市地税二分局具体负责,按照“政府主导、税务主管、委托代征、协控联管、绩效共建、信息共享”的管理原则,委托庆云山街道办事处和琼湖街道办事处代征各自辖区范围内的城区房屋出租、房屋自营、房屋装修税收工作。

第三条房屋所有权人(单位或个人)为出租房屋应税行为的纳税义务人,是纳税主体。无法确认房屋所有权人的出租房屋由实际取得租金的出租人代为履行纳税义务。因承租人原因无法与房屋所有权人取得联系的,由承租人代为缴纳相关税费。

第四条下列行为为房屋出租行为:

(一)将自有房屋出租给承租人,由出租人向承租人收取租金或者获取其他经济利益。

(二)承租人将租入的房屋再出租的转租行为。

(三)以房屋产权投资入股不承担经营风险,从被投资方取得固定收入的。

(四)以承包、租赁经营或以其他名义提供房屋使用权,并取得固定收入的。

第五条根据属地征收的原则,所有在城区范围内的房屋出租户都属于本办法委托代征的范围,房屋出租税收代征范围包括:

(一)非住宅出租房屋,包括商业用房、产权商铺、写字楼和厂房、仓库、车库等非住宅房屋。

(二)住宅出租房屋。

第六条委托代征税种包括:房产税、营业税、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

第七条委托代征的期限以地税部门与街道办事处签订的“委托代征税款协议书”为准,一般期限为一年,每年签订一次。

第八条房屋出租税收根据简并征收的原则按以下征收标准执行:

(一)个人出租住房,不分地区与用途,月租金收入1000元以下(含1000元),按4%的综合征收率征收;月租金收入1000元以上,按6%的综合征收率征收。

(二)个人出租非住房,月租金收入1000元以下(含1000元),按6%的综合征收率征收;月租金收入1000元以上者,按12%的综合征收率征收。

(三)对单位取得的房产租金收入依税法规定按实征收。

第九条计税租金收入的确定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协议租金收入额为计税依据。租赁合同、协议租金收入额低于租金最低标准的,按租金最低标准确定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第十条纳税人有下列情形的,税务机关可以核定其应纳税额:

(一)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二)房屋出租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主管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三)房屋所有人将自有房屋以无偿使用的名义交给其他个人或单位用于居住或从事生产经营的。

(四)拒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协议等纳税资料的。

第十一条核定征收计税价格、租金最低标准的确定及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按照《征管法》规定,对列入核定征收范围的,按照相同地段、相同类别租金标准确定计税价格。对无标准参照的,按租金最低标准确定计税价格。不同区域、不同地段的房屋租金最低标准由主管地税机关参照有关部门相关规定确定,并根据地价变动情况,每年做出调整。

核定月租金收入计算公式为:

月租金收入=每平方米月租金标准×房屋使用面积

(二)出租房屋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租金收入×综合征收率(或法定税率)

第十二条房屋出租税款征收根据纳税人实际情况,征收期限可实行简并征期,按年一次性征收或分次征收。

第十三条街道办事处应采取以下代征方式征收税款:

(一)代征人员排查登记,对辖区内的出租房屋逐街、逐户、逐间进行登记造册,摸清税源底子。

(二)房屋出租税收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出租人收讫房屋租金收入或取得索取收入凭据的当天。

(三)出租人应自发生出租行为之日起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办理出租房屋的申报登记,并提供以下申报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核对后退还出租人):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房屋转租的,提供承租时签定的租赁合同);出租人的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合法证件;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相关纳税资料。

(四)代征人员审核其资料是否齐全,内容是否一致,确认无误后确定应征税款,由代征人员开票征收的方式进行代征。

(五)申报登记后,出租人变更租金或终止租赁行为,应在变更租金或终止租赁行为30日内,到街道办事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六)出租人在完税后应将完税凭证保留年,作为房屋出租已完税的依据。

第十四条街道办事处应按照规定做好完税证的管理工作:

(一)街道办事处必须使用地税部门提供的《完税证》代征税款,不得以其他票据代替。开错作废的《完税证》要加盖《作废》戳记,同时要根据《税收票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专门指定一名会计人员,负责《完税证》的领用、保管和票款结报。会计人员要按规定到市地税局领取并保管《完税证》,指导代征人员正确填写,并于每日下班前统一存放保险柜内,严禁私自携带外出。建立票据管理制度,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确保票据安全。

(二)街道办事处每月15日前要与市地税局结算上月《完税证》使用情况,办理票证缴销手续,将税款及时缴入国库。

(三)市地税二分局负责对街道办事处代征税款工作进行政策业务辅导、《完税证》的使用实施日常监督、检查等,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完税证》领、用、存情况。

第十五条房屋出租的纳税人在街道办事处缴清税款后,确需向承租人提供发票的,主管税务机关应予开具。代开发票的程序是:纳税人到街道办事处领取《代开发票申请表》,按表内项目要求填写,经街道办事处代征人员在税款栏内按税种填写已纳各税,加盖“街道办事处委托代征税款专用章”及经办人章后,携带《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出租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房屋产权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市地税二分局审核后到市地税局办税服务厅窗口办理。市地税局办税服务厅窗口人员开具发票后要在《完税证》原件上加盖“发票已开具专用章”,留存《代开发票申请表》、《完税证》复印件、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房屋出租合同复印件和房屋产权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第十六条街道办事处应按照如下规定建立档案,加强代征工作的管理:

(一)代征人员有义务将代征税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上级部门和税务机关报告。

(二)代征人员应按税务机关规定,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并解缴全部代征税款。街道办事处要在银行设立“委托代征税款专用账户”,税款征收后要按期分税种打印《税收汇总缴款书》缴入国库。

(三)税务机关定期对街道办事处档案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指导,使档案管理规范化,街道办事处应依法接受税务机关对代征税款工作的监督检查。

(四)街道办事处对纳税人登记、申报、征税、缴库等环节的资料要及时整理、逐户建档,帐表册要实行纸制资料和电子档案双重管理,妥善保管,严禁丢失。

第十七条税务机关的权利和义务:

(一)税务机关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与街道办事处签定《委托代征税款协议书》,发放《委托代征税款证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

(二)税务机关有责任对街道办事处的代征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三)税务机关应依法及时向街道办事处提供代征税款所需要的税收票证《完税证》。

(四)税务机关根据征管需要,依法组织对房屋出租纳税申报情况进行检查,出租人或承租人有义务配合,并提供与纳税相关的资料。有权随时检查街道办事处代征税款的情况。

(五)因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的废止或修订致使《委托代征税款证书》失效或部分失效时,税务机关要及时通知街道办事处并要求终止或修改协议。

第十八条街道办事处的权利和义务:

(一)街道办事处应当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关于委托代征税款的规定,按照协议规定的税种、范围、标准、期限代征税款。

(二)街道办事处要做好税法及各项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解释工作,加强对代征纳税人的日常管理,认真做好排查登记工作,辅导纳税人填写纳税申报表,督促纳税人如实申报,足额缴税。

(三)街道办事处依据与税务机关签定的《委托代征税款协议书》条款履行职责,在授权征收的范围内正确使用《完税证》,并按照税务机关的票证管理规定,做好完税证领取、使用、保管、报缴工作。

(四)街道办事处于每月日前将上月登记、申报、征税、缴库情况报市税收协控联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十九条财政部门要加大对房屋出租税收管理的投入力度,保障房屋出租税收管理中必要的工作经费和代征、协征经费;公安、人口和计划生育、房产等部门要加强房屋出租税收协控联管工作力度,要与税务部门实行房屋出租信息共享,积极协助税务部门加强税收管理;监察部门要严肃查处国家工作人员出租房屋逃、抗税行为;

第12篇

关键词: 会计信息化;会计造假;内部控制;防治措施

以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和感测技术为代表的现代信息技术的相继问世及其在会计信息处理中的广泛应用,不仅减轻了会计人员的工作强度,加快了会计信息的处理速度, 提高了会计信息的效益和质量,更重要的是它拓宽了会计的研究领域、深化了会计理论探索的内涵和外延,同时,为会计实践提供了有利条件,也为加强会计内部控制提供了便利的方法。但是随着会计电算化事业的长足发展,在中外企业、上市公司实行会计信息化的过程中,利用计算机会计系统客观存在的安全缺陷进行的违纪、违法和犯罪活动也有所增加,给企业和社会造成了严重的损失。信息化条件下财务造假与舞弊更具有隐蔽性和欺骗性,那么,如何有效地预防和治理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一、会计信息化过程中的舞弊和主要作法

会计信息化过程中的舞弊是指某些人员为了达到个人或小团体的目的,在使用和管理会计信息系统时,利用业务便利或者不按操作规程或未经允许上机操作, 对会计电算化系统进行破坏、恶意修改、偷窃等故意违反会计职业道德的行为。

会计信息化过程中的舞弊作法主要包括: 非法篡改业务数据, 在经济业务数据输入计算机之前或输入过程中, 通过虚构、修改、删除会计数据等手段来达到舞弊目的;非法篡改财务软件应用程序或数据文件;非法修改、截留、销毁输出的财务报表;其他非法手段, 如冒名顶替、盗取密码或利用网络黑客程序非法进入、拍照、拷贝、仿造或利用终端窃取会计信息等。

二、会计信息化过程中舞弊现象产生的原因分析

(一)财务软件自身并不完善, 存在着一定的技术缺陷

由于各单位所使用的财务软件开发方式不同,种类繁多,给会计信息化的舞弊行为创造了便利条件。就通用商品化会计软件而言,目前市场上就有数百种之多,开发水平参差不齐,功能结构和用法各不相同,其内容设计和售后服务存在诸多问题。尤其是网上交易、网上会计还存在一些漏洞,容易造成会计信息外泄或财务系统遭到攻击。有些单位自行开发或委托开发的财务软件在系统的安全性和保密性上更是存在很多不足和隐患,如:系统源程序缺少必要的加密措施,容易被修改和盗用;财务软件系统功能不全,很多都缺乏完整的操作日志,权限混乱、责任不清等。

(二)会计信息化过程中的内部控制制度存在缺陷

一是单位领导对会计信息化工作认识不足。很多单位领导也知道会计工作信息化的优越性和必然性,但是对具体的信息化过程不甚了解,对会计信息化给单位财务工作带来的新方式、新问题认识不足,甚至有些领导认为,会计信息化也是换汤不换药,不加改革,还用以往的财务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结果使财务工作一团混乱,漏洞频出。二是缺乏有效地系统操作管理制度和系统维护管理制度。财会部门不能做到专机专用,财务人员不能正确操作计算机,造成系统内部数据的破坏或丢失, 影响整个会计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三是财务人员岗位分工不清, 没有严格的授权制度。实行信息化后, 一些传统的核对、计算、存储等内部会计控制方式均被计算机和程序所替代, 应该及时调整,按照软件的要求和单位需要,重新设置会计人员的岗位和权限,做到分工明确、权责清晰,否则就会给别有用心的人以可乘之机。由于内部控制制度薄弱, 操作人员可能超越权限或未经授权的人员有可能通过计算机和网络浏览全部数据文件, 篡改、复制、伪造、销毁企业重要的数据, 以达到舞弊目的。如总账和明细账都由计算机根据审核后的会计凭证自动登记和归集, 取消了手工条件下两者的核对工作等等。而不少单位没有及时建立与之相配套的新的内部控制制度对此加以约束。四是会计信息化档案管理制度不完善。信息技术条件下的会计档案管理有其特殊方式,应该建立完善地管理制度,采取新的保密措施。常见的会计信息备份不及时,存储会计档案的磁盘和会计资料不能及时归档, 或已经归档的内容不完整, 或没有及时制定相应的会计信息化档案保管人员职责等, 都可能造成会计档案被人为破坏和自然损坏,乃至单位会计信息泄密。

(三)财务人员计算机和网络知识欠缺

会计电算化事业发展到今天,会计信息的获取与传递大多以网络形式进行,这要求财务人员既要掌握一定的会计专业知识, 还要掌握相应的计算机和网络知识、财务软件的使用技术以及保养和维护技术。而目前一般会计人员对财务软件的应用方法掌握的不够透彻和熟练, 对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认识不足, 对财务软件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故障不能及时排除, 对违规行为不能及时发现、这些都为舞弊提供了便利。

(四)内部审计监管不力

单位内部审计人员工作疏忽大意或对系统了解不透, 不能及时发现软件操作中存在的问题, 使会计工作中存在的隐患不能及时解决。尤其是上市公司或集团公司,由于组织庞大、系统繁杂、会计信息来往频繁,更容易出现舞弊现象。主要体现在审计人员对会计电算化、信息化工作本身不是太了解, 对计算机系统的运行不熟悉, 或对远程审计等手段陌生,因此对出现的问题无法做出正确的职业判断。

(五)财政、税务机关等业务主管部门监管不力

目前看来,一些业务主管部门对会计信息化及其带来的一系列问题缺乏有效的管理办法。以税务机关为例,只是利用现代化手段部分地实现了网上或远程报税,却没有启动远程监管或远程稽查,对网上交易、电子商务和网络会计存在的问题缺乏有效的管理办法,对一些单位的舞弊行为不能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提醒和警告。

三、会计信息化过程中舞弊的防治措施

现代信息技术在企业管理、财务管理中广泛应用,给组织带来更多发展机遇的同时,利用ERP系统或电算化会计信息系统的舞弊现象必然会有所增加,甚至花样翻新。虽然这些舞弊手段具有一定的隐蔽性且有较高的智能化, 但是只要我们采取正确的防治措施, 就可以起到提前预防和控制的作用。

(一)选择适合自己单位特点的财务软件

在购买财务软件或管理软件时,结合本单位自身的特点和国家的有关规定, 尽量购买市场上开发比较成熟的通用商品化软件。 购买后, 应先进行一段时间的不间断试用,尤其注意整个系统的权限设置、初始化设置、安全性和保密性等关键因素,进行系统完善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与商家联系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