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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风险管控

时间:2023-04-10 11:03:5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合同管理风险管控,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合同管理风险管控

第1篇

一、煤炭企业合同风险管控的现状

根据管理职能划分,合同管理也就是对合同从签订到履约全过程,进行计划、组织、协调、控制的过程,是实现合同目的的全部活动。风险是不确定性的直接体现,是偏差发生概率的直接后果,合同风险则是在合同管理的全过程,存在的与合同预期的偏差的可能。煤炭企业在在运营过程中,所涉及的合同种类繁多,主要包括买卖合同、施工合同、承揽合同、技术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等,其中销售合同占最大比例。由于设计的合同种类较多,虽然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和管控体系,但仍然存在这着一定的问题,影响着合同风险管理,这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一下几点:

1.认识不足

从管理学上控制的角度讲,控制包括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在我国煤炭企业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就是事后控制,前馈控制较少或者说前馈控制根本不存在。主要原因是风险控制认识不足,具体来说,就是首先在合同签订阶段,签订人对于合同风险认识不全面,认为合同签订风险是法律顾问的责任,其次在合同的审批阶段,合同的审批者把关不严,只关心合同的技术条款和商务条款本身,没有过多考虑隐藏的法律风险,最后在执行阶段,基本不存在对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常常发生合同履行不全面或者履行拖期的情况;在合同执行完毕后,没有对合同进行完整的评估,没有对风险进行系统的总结。

2.流程不连续

合同是具有完整的生命周期的,各个工作流程之间是紧密联系、顺序发生的,但是目前煤炭公司并没有完全的按照合同生命周期对合同进行管理,很多时候割裂了合同各个阶段之间的联系,造成了合同风险的放大。合同的风险分为横向风险和纵向风险两个方面,对于合同的横向风险,在合同谈判阶段,以技改合同为例,技术部门只关心合同的技术标准、技术参数,商务谈判部门只关心合同的价格、付款条件、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等,技术部门和商务部门缺少必要的交流和沟通,各自为政。对于合同管理的纵向风险,就是在合同签订阶段和合同执行阶段脱节。

3.管理不及时

这个问题具体表现就是指风险管理往往只存在于合同风险即将发生或者合同风险发生后,才进行风险管理切入,在其他的合同生命周期阶段,合同风险管理的关注较少,甚至根本就没有关注。

4.合同履行缺乏评价

这个问题具体表现就是合同履行完成后,对于合同的履行效果,公司目前没有完整的评价原则和评价办法,没有问责机制。合同是否按期履行、标的物是否如数保质履行、合同过程是否存在纠纷、为什么存在纠纷等等问题无人过问、无人考核,这是就造成了合同风险管理控制无从下手的根本原因。

二、煤炭企业合同风险管控体系建设

1.体系架构

要对合同进行风险防控,就应该重新梳理合同管理流程,重点是明确合同的业务流程管理,在梳理业务流程的前提下明确每一个流程上的潜在风险,进行风险控制。因此,构建合同风险管理体系,就需要按照合同生命周期,将风险管理贯穿于合同管理全过程,在合同的每一个环节上都做好潜在风险预防与潜在风险防控策略。

首先瑟吉欧合同管理者及承办人管理,也就是对承办合同的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资格管理,其次让合同的相关部门有效的参与合同管理,防止一个或几个部门避免因合同某个方面不了解而导致的不必要的损失和潜在的风险。第三、合同授权应该有正式的授权文本,在授权书中还要明确授权范围、代表权限和有效期限,第四,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应该及时跟踪合同进度,判断可能出现的违约行为,并就预期的违约行为做出相应的反应;第五,在合同履行后,需要对合同对方进行履约能力进行综合评估,分析本次履约状况,对存在的问题和已经发生的风险进行评价,建立对方的合同信用指数,作为后续能否签订合同或者作为后续合同签订的一个必要条件。

另外还要注意,合同章必须专章专用,并且专人管理;合同的附件等要妥善保存;建立健全合同风险管理的支撑体系,主要包括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合同管理证据、教育培训体系、合同制度管理体系等。

2.建立完善的制度保障

健全的企业合同管理制度是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的必要措施,同时还是企业生产经营行为规范开展的一道防线,并且使合同管理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的有效手段,煤炭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应该在我国合同法、相关条款的基础上,按照合同文本管理和客户资信等级管理,以及合同风险预警管理等几个重点环节,结合从合同洽谈,直至合同终止的整个生命周期来制定,并要在其中加入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条款,使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从事前"事中到事后全程受控。

3.加强监督

动态监督与定期监督检查相结合,制定风险管控监督检查考核办法。 定期或不定期对煤炭企业各分支机构或部门进行动态全覆盖监督检查。运用监督检查,在检查中及时发现的问题,及时总结、分析和解决,并寻找原因,吸教训,还要对经济合同风险管控情况进行了通报。通过检查#全面推动经济合同风险管控的有序、稳定、健康发展,同时提升煤炭企业的经济合同风险管控能力。

4.全程跟踪管理

首先合同签订前要全面了解对方的情况,比如资信程度、履行能力,做到知己知彼,确保企业利益不受到损失,其次,预审需要由审计人员根据签订合同项目进行全面审查,确保合同符合国家标准,为下一步谈判签订合同夯实基础;第三,重视洽谈环节!从各方面做好谈判前的准备工作,争取主动,保证所签合同的质量。第四,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合同签订后,按项目进行分类管理,按照履行时间顺序建立台帐,对当事人在合同已到履行期限而未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的"合同管理人员可以及时与对方交涉,以保证业权利的实现。

第2篇

关键词:合同管理;建设工程;风险防范

市场经济从某种意义上说是法制经济,也是契约经济、合同经济。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体现建筑企业经营责任的重要载体,也是确保建筑企业经济效益的关键环节。因此,做好合同管理是整个建筑企业进行生产经营管理的核心与关键所在,更是建筑工程进行风险管控的重要节点。

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1.1市场化发展的大趋势

为适应建筑经济市场化的要求,用合同来引导和管理建筑市场,顺应政府职能的转变,应用法律、法规及经济手段调节和管理市场是建筑经济市场化的大趋势。而各建筑市场主体也必须依据市场规律的要求,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就是合同管理。

1.2营造良好市场竞争环境的需要

加强合同管理是规范建设各方行为的需要。目前,从建筑市场经济活动及交易行为来看,工程建设的参与各方缺乏市场经济所必需的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有发生,承发包双方合同自律行为较差,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建筑市场经济秩序的混乱。因此,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对规范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十分必要。

1.3适应国际竞争形势的需要

目前,我国建筑市场已全面开放,面对来自国内外建筑企业的冲击与挑战,就必须适应国际市场规则、遵循国际惯例。只有加强合同管理, 工程企业才有可能与国内外建筑企业一争高下,才能赢得自己生存与发展的空间。此外,提升对FIDIC条款的认识和经验,将更能适应国际市场规则,更有利于大量参与国际竞争。因此,为更好的适应国际竞争形势的发展,需要进一步树立国际化意识,遵循市场规则和国际惯例,加强合同的规范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

1.4建设工程风险管控的关键节点

建设工程建设周期一般持续时间较长,所涉及到的风险因素较多。如政治、社会、经济、自然、技术等因素。风险因素和风险事件一旦发生,往往造成比较严重的损失。如何减少和避免风险对建筑工程造成的影响,是广大工程建设单位和人员十分关心的问题。无论采取风险回避、损失控制、风险自留和风险转移等任何风险控制措施,都需要有相应的合同作为基本载体。因此,全面深入的合同管理,是建设工程风险管控的关键基础节点。

1.5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础

合法有效的合同,明确规定了当事各方的权利义务。同时,良好的合同管理,不仅能在正式的合同文本中体现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更能为全面充分的运用法律法规保障合法权益形成基础。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了建设工程的承包方有优先受偿权,即若同一标的存在多种债权,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建设工程承包方根据法定途径,有取得债权实现的优先权利。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进一步为解决建筑工程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这些法律法规更好的运用,势必需要进行好包括专业提升、规范文本、追踪监控、实时反馈、事项处置等系统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作,以更好的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目前建设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对合同本身可能存在的潜在问题认识不够

工程建设合同在合同签订阶段主要会出现:对补充和变更约定不明(特别是EPC合同尤其需要注意);口头承诺;合同无效;合同主体不当;合同文字不严谨;合同条款不全面、不完整,有缺陷、有漏洞,尤其是漏掉违约责任;出现没有主合同的从合同,出现没有根据的合同;合同的疑点未能予以澄清,以及措辞的含义等问题。

工程建设合同在合同履约阶段主要会出现:应沟通的没有沟通;应变更的没有变更;应发出的书函没有发;应签字确认的没有签字确认;应追究的过了诉讼时效;应行使的权力没有行使;应重视证据(资料)的法律效力的没有足够重视;合同的履行仅注意了主要义务的履行,没有注意随附义务的履行等问题。

这些工程建设合同所表现出的问题,不仅仅是书面合同本身的问题,往往有其深层次的原因和症结。切实解决这些问题,更需要从源头明晰原因,追本朔源的采取措施。

2.2对合同重要性认识不够、合同管理意识淡薄

2.2.1合同更改需及时申请沟通

合同更改若不及时沟通,不但会影响其它各方面的正常同步协同履约,更可能出现违反合同、重大失误、重大浪费等损失。在合同的履约过程中,合同的部分内容更改是很正常的事情,问题在于不少项目执行人员以及经办人员缺乏这种意识,在有效的时间内未及时提出更改申请,造成超时失效,或未留痕迹,导致了损失。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更改和合同主体的更改两种形式。合同变更的目的是通过对原合同的内容和主体的修订,保障合同更加合理、更有效地履行。因此,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合同在发生变化时,应在规定的有效时间内及时提出变更申请,并得到正式确认,以免造成严重损失。

2.2.2相关函证需加强及时归档

合同的相关函证若被忽视,不仅会使合同履约缺乏管控,更会使合同履行缺乏有效证据,无法使自身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在合同的履约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与合同条件的偏差,及时地发出必要的函件,并进行追踪和及时归档,是合同动态管理的需要,是履约的一个重要手段,也是企业进行自我保护的一个高招,可惜这一点往往遭到忽视,最终给企业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

第3篇

关键词:国有企业;合同管理;风险防范

引言

合同,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在国有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中,会签订各种类型的合同,在合同的签订与履行时,都处于利益与风险并存的状态。合同履行的过程贯穿企业经营管理的过程,企业为实现合同利益,就必须对合同进行全方位的管控,防范法律风险。

一、国有企业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管理制度的建立。合同管理必须建立职责明确、程序规范的规章制度。重点是明确各部门的权利和责任,建立合同风险防控机制,做到全流程管控。(二)人员培训。合同管理人员业务能力的高低,影响着合同管理的水平。国有企业必须加强对合同人员法律知识的培训,严把合同审查关。(三)合同相对方及合同文本的审核。首先审查合同相对方的相关资质,必要时可对其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其次要对合同价款及构成、质量和技术要求、履行期限、支付方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主要条款进行明确规定,避免合同漏洞。(四)合同履行管理。合同结算是合同履行的主要环节和重要内容,相关业务部门应认真落实履行合同条款,审核发票及相关验收资料,做好合同的闭环管理。

二、国有企业合同管理的主要风险

对于国有企业来说,本身就有强有力的法律团队为其服务,合同文本、谈判选商及签约方面都有一套严格的管控流程,制度设计上不会存在重大的缺陷,主要的风险在于合同管理的程序性方面及履行方面,主要表现为:(一)对于合同管理及履行情况监控不到位增加法律及合规风险。国有企业合同签约及履行过程中,主要存在部分企业“应当招投标而未招标”、“选择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供应商承担服务项目”、“合同签订未履行审批程序”、“合同内容约定不完善,合同文本选用错误,针对不适应条款的修订无法满足业务需要,关键性条款有缺失或不明确”、“超出授权范围签订合同”等原则性问题。这些问题的产生,主要是承办人员和承办部门合同管理意识不强,随意简化流程,履职不到位。比如说承办部门存在错误意识,以为签约付款就算合同履行完毕,忽略了相关的保质期、保证金及违约条款,未有效行使合同条款的权利,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二)合同人员的配置和业务素质缺陷,导致了合同管理水平的停滞不前。国有企业合同管理大部分问题是因为“人”的原因而发生的,再完善的制度规定与程序设计,缺乏业务人员的落实执行,仍然无法解决问题。部分企业对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在人员配备和部门间沟通协调等方面支持不够,合同管理人员及承办人员变动频繁、流动性较大,缺乏有效的培训学习时间,导致其业务素质不高,不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及合规意识,无法对合同涉及的各项问题作出正确判断和有效管理。同时,合同管理人员与其他部门的管理衔接不到位,缺乏有效沟通,造成“1+12”的结果。

三、国有企业合同管理风险防范措施

(一)确保合同主体适格。在合同选商过程中,合同承办部门应组织对拟签订合同的相对人进行调查,调查内容包括:1.审查被调查对象的身份证件、法人登记证书、资质证明、授权委托书、权利证书等证明原件,以及授权人的行为是否在其被授权范围内,在充分收集相关证据的基础上综合评价主体资格是否适格。2.对注册资本金明显小于合同交易金额的合同相对人,通过在合同条款中细化按工程进度付款、先货后款等条件,防范其履约风险。同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持续关注其资信变化,并对变化的影响进行评估。对可能造成较大风险的事项,应及时向合同管理部门咨询处理方案。(二)落实合同交底责任,准确把握合同履行责权划分。重大合同履行前,合同承办部门应当编制合同实施的详细工作计划,可以以《合同履行管理责任分解表》的形式向实施项目的各层次管理者和参与人做合同交底,把合同履行责任具体落实到各责任人和合同实施的各个具体环节。在合同实施过程中,要加强与合同当事人及项目内外部相关参与方的沟通,进行经常的检查、监督和解释工作,必要时召开协调会议,及时处理合同履行存在的各种问题。(三)加强合同履行异常管理。1.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合同内容约定不明或双方理解有分歧时,合同承办部门应当负责组织招投标部门、合同管理部门和造价部门及相关专业部门共同商讨并出具意见,按权限报审批后与合同相对人达成一致意见,并以书面形式双方签字确认。2.合同履行中出现需要变更、解除、终止、转让等异常情况时,合同承办部门须将异常情况、原因分析、初步判断及拟处理意见等形成申请报告,经合同审批后予以处理,并签订书面协议。3.因合同相对人原因引发合同履行异常的,合同承办部门应及时向合同相对人催告。4.合同相对人履行有瑕疵但我方可以先予接收或部分接收的,合同承办部门应做出书面说明,详细记载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四)防范与控制合同违约。1.合同相对人履行义务与合同约定不符时,合同承办部门应当及时留取相关证据(照片或有关记录),以书面形式明确其违约事实及责任、要求合同相对人改正,并按合同约定追究合同相对人违约责任。2.由于我方原因致使合同不能按约定履行时,合同承办部门应及时将不能履行情况向相关专业部门进行确认并报告合同管理部门。合同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法律意见,经批准后由合同承办部门执行[3]。

四、结语

合同管理是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重要工作,它直接关系到企业发展的前途。企业要树立正确的风险防范意识,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企业的各部门要明确职责,齐心协力,做好合同管理的把关工作,提高合同履约效率和质量,切实保证企业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刘剑.国有企业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J].经济管理:文摘版,2016(9):358.

[2]黄志勇,钟南恩.国有企业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J].企业家天地下半月刊:理论版,2009(7):223-225.

第4篇

关键词:内部审计 法律风险 控制 价值提升

一、法律风险概念及管理内容概述

法律风险是指基于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由于公司外部环境及其变化,或者公司及其利益相关方的作为或者不作为导致的不确定性,对公司实现目标的影响。

法律风险管理是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贯穿于公司决策和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对具体的实施流程结合操作步骤进行细化后,分为法律风险识别、风险量化测评、风险分析评价、制订控制计划并实施、监督与检查,法律风险管理采取闭环管理,每一年为一个更新周期。

二、内部审计在法律风险控制中的价值提升实践

本文以W飞机制造公司的财务专项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为例,来具体分析内部审计在公司法律风险控制中的价值提升,进而为企业增加价值的实践做法。

(一)背景分析

1.填报专业法律法规及法律风险事件,形成公司法律风险事件库

公司法律风险分类框架包括19个类别,一级法律风险类别51项,二级法律风险类别82项。依据公司“法律风险分类框架”,法律风险管理办公室最终辩识了562个风险事件,形成了公司的法律风险清单,公司法律风险事件较多的类别是采购生产(76项)、人力资源(74项)、工程建设(68项)、**产品项目(64项)以及财务管理(55项)。

公司重点关注法律风险领域6类,分别为客服管理法律风险、规章制度法律风险、商业秘密法律风险、合同解除及违约法律风险、产品管理法律风险和廉政管理法律风险,涉及35个法律行为。针对这35个法律风险行为,组织责任单位制定风险管控措施,并分阶段进行跟踪、考核。

2.以内部审计强化对法律风险管理的再监督

在建立风险事件库的基础上,公司管理层始终强调要强化内部审计对法律风险管理的再监督作用,内部审计作为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管理活动,对公司防范法律风险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内部审计要深入主业保驾护航,在每年实施一系列财务专项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等监督工作的基础上,积累审计工作经验。

(二)主要做法

公司内部审计的目标是通过审计检查评价公司内部各种业务的合理性及其执行的有效性,并对审计过程中所发F的重大问题进行法律风险防控并提出相关改进建议。

1.做好充分的审前调查,评估业务法律风险,确定重点审计领域

在开展对公司各业务领域的审计时,审计人员往往具备充足的会计、审计专业知识,却缺乏专业的法律知识,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审计工作开展的效率和效果。因此,在开展审计工作前,应做好充分的审前准备,了解与生产经营关系密切的法律法规,为在进行审计工作时保持敏感的法律风险嗅觉奠定基础。

(1)初步了解七项法律体系,即宪法和宪法相关法、刑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社会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2)根据内部审计业务范围,初步确定法律法规依据,基本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别:①会计审计类41项规定;②经济法、民商法类129项规定;③税法参考法规类190项规定。

(3)公司审计部门加强“审前调查”,查找关键业务法律风险领域:一是搜集查看重要业务资料,摸清公司关键业务领域、规模及其涉及的重要法律风险;二是访谈关键人员,与法律风控人员进行充分交流,了解公司重大风险领域及风险管控情况等信息,与具体业务操作人员交流,了解重要业务交易方式、主要业务流程、关键岗位职责等信息;三是审计组根据查看资料和访谈了解到的情况,及时讨论审议,评估关键业务法律风险、寻找审计切入点、确定重点审计领域,探讨审计方法。

2.联合专业力量,拟订审计方案,确定审计重点和审计方法

为了有效弥补审计人员法律知识不足的缺陷,联合公司法律风控专业人员组成审计组,为审计人员在公司重点业务类型、重点法律风险领域、风险管控特点、易出现管控缺陷的环节等方面提供业务指导,与审计人员一起共同拟订审计方案,确定审计范围,商讨具体的审计方法,并全程参与审计过程。联合审计组对公司财务专项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确定审计关键环节为审计重点,具体表现如下。

(1)财务专项审计关键业务环节。财务业务循环主要包括以下5个:销售与收款循环、采购与付款循环、生产与存货循环、人力资源与工薪循环、投资与筹资循环。除了货币资金会计科目以外,这5个业务循环对应了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所有其他会计科目。

(2)内部控制审计关键业务环节。根据集团公司内部控制应用指引,28项内部控制指引均为关键业务环节,其中属于公司内部审计重点关注的19项关键业务有合同管理内部控制指引、存货管理内部控制指引、固定资产内部控制指引、战略规划内部控制指引、人力资源内部控制指引等。

3.实施对公司财务专项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有效控制法律风险

(1)财务专项审计。以下以抽取人力资源与工薪循环、销售与收款循环、投资与筹资循环3个关键业务循环为例,说明在审计过程中关注的重大法律风险点并如何实施管控。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年度财务专项审计任务是每年度的审计计划之一,在2014年度对某集团公司以上三个业务循环的财务专项审计中,审计组确认了以下六个重大法律风险,其中第①项属于人力资源与工薪循环审计内容,第②和③项属于销售与收款循环审计内容,第④、⑤和⑥项属于投资与筹资循环审计内容。

这6个重大法律风险和整改情况分别如下:①部分职工未按劳动法签订劳动合同。C公司与D公司属于不同的法人主体,无股权控制关系,而法人代表、经理人员等同一套班子成员,两个公司共计5100人,均与C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其中有850人实际是D公司的人员。审计报告提出后,850人与D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原合同终止;②其他应收款长期挂账2,400.00万元未清理,存在款项回收的法律风险。审计报告提出后,公司制订了清理计划,并协同法律部门实施了清欠工作,收回长期挂账的款项共2,200.00万元,剩余200万元于下年度收回;③公司房产税存在重大涉税法律风险。公司没有就房产税免税事宜在景德镇地方税局进行审批或备案,没有取得地方税务局关于军品生产经营用房免税的相关手续。审计报告提出后,公司补办了相关手续,为2014年免交房产税约400万元实施了有效防控;④投资管控存在重大管控风险,对15家投资企业年均投资收益率为3.29%,审计报告提出后,公司组织了内部审计部门对被投资单位进行了专项审计,发现审计问题20条并实施了整改,有效实施了对投资法律风险的管控;⑤公司历年来向已无产权关系的经营业绩非常差的A企业提供了经营借款共计700多万元,并签订了借款协议,款项回收存在重大法律风险。审计报告提出后,立即对A企业的经营借款终止,有效地将借款风险转移给了A企业的母公司B公司;⑥截至2014年末,公司共有**项科研费研制项目超垫支,累计垫支1亿多资金。审计报告提出后,针对科研费垫支数额较大情况,公司及时落实责任部门,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及时沟通、汇报,将未到位的资金尽快到位,有效降低了公司科研费筹资风险和缓解了资金压力。

(2)内部控制审计。以下抽取对“存货管理”和“合同管理”两个内部控制的审计举例,说明在审计过程中关注的重要法律风险点并如何实施管控。

第一,存货管理的内部控制审计。为了进一步加强非正常存货管理,有效防范非正常存货的法律风险,2015年6月,审计部门实施了对公司非正常存货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在2014年11月公司年度财产清查填报的非正常存货基础上,审计组进行了整理筛选,通过公司信息平台下发审计通知,要求各单位认真填报非正常存货形成原因、拟处理建议等,结果如下:积压呆滞2700万元,残损变质640万元,技术淘汰320万元,盘亏29万元,合计3689万元。

此次非正常存货专项审计发现以下三项重要法律风险点:①2014年及以前年度公司财务部门没有对存货减值计提存货跌价准备;②对因停产、技术淘汰等原因造成的积压存货处理不及时;③对单位内部可调剂使用的积压存货调剂态度不积极。

资产使用与监督部门有效实施了对这三项风险的跟踪监督管控:①2015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部门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500万元;②某型号标准件、成附件1310万元按需调剂给E公司,该积压存货均为进口件,质量较好,公司所属子公司E公司业务范围中包括对该标准件、成附件使用或销售,以此盘活资产,减少资金积压。

第二,合同管理的内部控制审计。为了进一步夯实合同管理基础,防范合同法律风险,公司规划部、财务部和纪检监察与审计部组成联合审计组,每半年对公司合同管理进行审计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及解除情况,合同对方资质审核管理情况,纸质合同归档情况,合同台账及档案管理情况,合同发票管理情况,合同信息化系统中合同编制规范性和合同支撑材料上传规范性等,共包括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合同档案管理、履行、变更、解除管理现场检查(80分),第二部分是合同管理信息化系统检查(20分),第三部分各职能部门会签审核合同及时性。

2015年下半年针对20个业务单位合同管理审计考核结果,确认了4个重要法律风险:合同台账信息要素不全;合同发票管理制度体系不完善;合同付款凭证和资料报送不及时;合同签订时间滞后。

各有关单位针对以上风险实施了以下整改,起到了良好的合同法律风险防控效果:统一了合同台账模本,增加了合同到货、报账、付款等合同履行信息要素;建立了本单位合同发票台账;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报送合同付款计划和资料;严格执行先签订合同后履行义务。

(三)取得的实效

1.推动企业价值提升

一是公司从上到下法律风险防控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二是推动了财务专项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体系的完善。

2.内部审计自身价值得到提升

将法律风险防控渗透到财务专项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各个关键业务环节,打破了对内部审计只会查查账、看看表的固有认识,拓宽了内部审计的监督范围,是对传统内部审计概念的大胆创新和突破,是内部审计监督职能的有效拓展和延伸,提升了计人员的监督能力,进而提升了内部审计的监督价值。

三、内部审计参与法律风险控制的思考和建议

(一)以法律风险防控为切入点,将内部审计工作全方位并准确渗入到全面风险管理工作中

法律风险只是全面风险管理的一个组成部分,全面风险管理是个系统过程,内部审计在企业风险控制中的作用是不可或缺的,其职能只要体现在对风险管理的再监控活动中,同时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

(二)完善审计人员专业结构,充实内部审计人员队伍

内部审计要想有效参与公司业务风险控制,审计人员还应吸收具有风险管理、信息技术、法律、金融等专业知识背景的人员,充实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知识结构,进而能够有效利用信息技术等手段创新审计方法,拓宽审计思路。

第5篇

1.必要性分析

(1)适应经济全球化的需要

目前,我国港口货物吞吐量已连续8年保持世界第一,全球十大港口中,我国大陆地区独占8席。港口企业强调“事后补救”,忽视了“事前防守”和“事中控制”,这种高风险的发展模式为经济活动中可能的欺诈、违约行为制造了机会。

(2)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需要

当前,国有资本仍然是港口企业的主要资本来源。国有资产与民营资产相比,保值、增值的难度更大。其根源之一就是港口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不强,风险防控体系没有建立,缺乏必要的风险防控手段。构建港口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不仅可以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同时还可以提高国有资产利用效率,最终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3)港口企业转型发展的需要

法律风险防范作为港口企业内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既可以规避发展中面临的风险,减少直接经济损失;又可以树立企业诚信形象和服务品牌,作为无形资产提升核心竞争力,对港口企业实现转型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特殊性分析

由于港口企业资本构成、经营模式以及战略地位的特殊性,构建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也要结合其内部管控模式的特殊性和其外部法律环境的特殊性。

(1)内部管控模式的特殊性

当前,我国港口企业基本实现了属地化管理。受长期政企合一管控模式的影响,港口企业生产经营仍然受到政策和市场的双重影响。同时,港口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基础薄弱,员工法律意识淡薄,往往通过以往经验处理经营和管理中遇到的问题与纠纷,加大了港口企业构建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难度。

(2)港口企业外部法律环境的特殊性

一是港口企业在装卸业务中的法律地位存在着较大争议。国内大多数学者认为港口企业的法律地位应该属于“独立合同人”,如果造成货损,只能基于《民法通则》、《合同法》来提出抗辩,无法享受《海商法》中承运人所享有的抗辩和赔偿责任限制,这无疑加重了港口企业的负担和风险。二是港口作业涉及标的额巨大,一旦发生货损货差事故,如果没有相应的合同条款来明确权利义务,将承担巨大的赔偿责任。三是识别风险的法律依据较为复杂。港口作为承接国际贸易和运输的连接点,随着国际贸易规则和国际运输规则的统一化趋势,法律依据不仅包含国内相关法律,还包含大量国外法律以及国家条约。四是港口企业法律风险和自然风险、商业风险、财务风险等具有较强的伴生性和转化性。

二、构建港口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对策

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的前身是南京港务管理局,2010年12月完成改制重组,组建南京港集团。南京港集团是南京港的主体,也是南京港最大的公共港口经营人,主要从事石油化工、煤炭、矿石、件杂货、集装箱等货种的港口物流服务。随着南京港集团与战略投资者、供应链上下游客户以及社会各阶层的合作与交往逐步加深,面临的法律问题也日益复杂和多元化。南京港集团致力于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为企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1.以制度建设为根基,构建全方位、闭环式法律风险防范体系

一是完善集团法人治理结构。法人治理结构是南京港集团所有管理制度制订的依据,也是管理制度有效执行的保障。集团以改制重组为契机,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架构,通过建立和完善公司章程、产权制度、股权结构以及议事规则等一系列公司治理制度,实现对法律风险的有效防范。二是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基本制度。集团加快推进人力资源、生产经营、财务管控、投融资、工程建设、安全监管等制度体系建设,为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提供规范严谨的运行环境。三是建立“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补救”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集团从合同管理入手,规范法律事务管理程序,强化从业人员法律意识,逐步建立起由法律风险信息采集、要素识别、风险评估、防范方案制订、措施实施、结果反馈等环节构成的全方位、闭环式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并在实践中不断加以改进和提高。

2.以合同管理为抓手,提升法律风险防控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合同是企业管理和生产经营的成果体现,是法律风险的重点领域和核心地带。加强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建设,需要高效安全的审批流程。《南京港集团合同管理办法》规定了合同审批的制度化流程,通过梳理和规范业务、商务、建造等标准合同范本,提高了合同管理的标准化水平。通过合同管理的先试先行,推动了集团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标准化进程。

3.以信息化建设为导向,将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植入企业管理流程

为有效解决长期以来形成的法律论证边缘化、法律意见搁置化、法律救济滞后化的问题,南京港集团积极探索利用信息化平台,探索建立重大决策法律风险前置论证制度、重大事项法律风险即时预警制度以及重大案件法律服务跟踪分析制度。集团将风险管控作为重要模块,在制定信息化规划和建设信息化综合管理平台过程中逐步完善权限设置及流程控制,满足集团及下属参控股企业、上市公司在风险管控方面的需求。

4.以企业文化建设为契机,全面提升员工法治意识

第6篇

关键词:电力工程 财务管理 风险分析 防控措施

财务管理作为电力企业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由资产管理、工程造价审核、资金管理、成本核算及效益评估等多个流程组成,这些流程中都存在一定的风险。随着电网建设项目的增多,电力企业管理中逐渐暴露一些问题。电力企业虽然在工程项目财务管理方面已积累了一定经验,但存在的风险逐渐增大。

一、电力工程财务管理风险分析

(一)管理的疏忽带来的风险

当前电力施工企业在资产管理方面存在许多问题,除客观因素外,还有很多人为因素,具体表现财务部门职能不清、财务管理人员身兼数职、实物管理混乱、账实不符等问题。大多数电力企业在工程物资的储存、分类及领取等方面管理混乱,工程物资乱堆乱放、各种用途的物资混杂不清,没有明显区分开,导致物资难以盘点清楚,极易出现工程材料被盗、被非法侵占等损失;没有配置专门的物资保管人员,各岗位职务之间没有划清界限,存在舞弊的可能;材料领取渠道混乱,造成项目结算书中账实严重不符,财务决算难以真实反映工程成本;没有采用现代物资管理技术。

(二)合同管理风险

目前电力企业项目合同管理所存在的风险主要有:施工合同签订不严格,甚至有时是在项目竣工后才予以补签;小合同大结算或概算总承包现象普遍存在;合同明确包工包料,但是存在承包方向发包方领料的现象或合同没有明确双方供应设备材料范围及具体结算方式;没有明确规定付款的具体方式及条件,导致付款进度无法科学控制;没有根据合同条款来审核付款,导致资金管理失控;部分企业对合同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合同条款存在矛盾,极有可能给电力工程财务管理带来法律风险等等。

(三)工程项目变更

在发生项目变更时,合同双方及监理部门要协调,签订合同变更签证。但在实际出现设计变更时,大多数企业并没按照规范办事,没有按照初步概算及计划执行,设计变更较为随意;或者存在同时设计、施工、调整资金的现象,事先没有做好统筹规划,导致超支现象等等。

(四)财务核算风险

许多电力工程企业只注重工期及质量,忽视了财务核算管理工作,没有严格遵循国家会计法规及制度等来进行财务核算,或者没有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来对借款费用进行资本化、计入在建工程,这就导致当前资产虚低、利润虚减,这些现象都会给企业财务管理带来一定的风险。

二、电力工程财务管理风险防控措施

(一)强化工程资产管理

工程资产管理直接影响到电力工程的成本,因而电力工程施工企业要能够建立健全工程物资管理制度,运用先进的资产管理方法来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安排专门人员根据物资的性质及用途来做好分类管理工作,从而能够有效避免工程物资资产出现损失或损耗现象,具体落实库存盘点制度,定期做好账实管理工作,确保资产的账实相符。

(二)加强工程合同管理

针对电力工程工期长,回款期限长的特征,施工企业的财务管理相关人员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增强合同管理意识,要有准确辨识合同风险的能力,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三)加强成本管理

电力项目施工环节直接影响到企业的成本变化。成本管理包括事前决策预算管理、事中的监督决算及事后的分析核算管理,电力工程施工企业要能够应用成本管理模式,强化责任管理,完善责任管理体系,可以利用绩效管理来将财务管理目标细化到各个部门。

(四)优化财务核算管理

财务管理部门需要积极编制工作报告,加强内部控制,实行分阶段、分岗位的财务监督核算,严格实施财务标准核算制度及监督管理机制,明确管理核算流程,对各个部门进行量化考核。而电力工程涉及的工程核算内容较多,应该将企业的财务成本标准化管理作为重点,要能够针对风险进行质量管控。

(五)加强财务风险管控

电力工程施工企业要能够建立财务风险预警机制,针对目前财务管理工作存在的风险,采取相应措施来加以管控,要能够以依据法律为原则,利用法制来维护自身权益,对风险管控提高重视,采取多种手段来预防风险,避免不必要的损失,要能够做好电力工程的事后分析及理论探讨,在工作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加强理论研究与实践创新,切实做好财务管理风险控制工作。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电力工程施工企业的财务管理对于工程管理有着直接影响,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及发展。因此,电力工程施工企业要能够对财务管理提高重视,准确识别财务管理存在的风险,结合工程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来加以管理与控制,最终规避财务风险,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促进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的实现。

参考文献:

[1]赵立军.有关电力工程的造价管理与控制措施的研究田[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1;26

第7篇

合同管理离不开财务监管,有效的财务监管可以在企业合同风险防范中发挥重要作用。文章首先阐述了企业合同管理中财务监管的重要性,然后指出要防范企业合同管理中财务监管的缺位现象,并深入讨论了企业合同管理中财务监管的关键职能,包括合同订立前的风险防范、合同签署阶段的财务监管、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财务监管和合同履行后管理阶段的财务监管等,最后指出健全涵盖财务监管的企业合同管理体系,不仅要完善企业合同管理的组织架构,还要建设一支合同管理的专业队伍,为维护企业的经济利益提出一些有价值参考。

【关键词】

合同;企业;财务监管;管理

一、绪论

当前经济社会全面高度发展的形势下,企业经济往来大多通过经济合同来实现,经济合同的种类和数量也越来越多,企业必须加强对经济合同的管理。合同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企业的经济利益,高水平高质量的合同管理势在必行。但在企业合同管理实际过程中,财务监管力度不够,财务人员主动参与意识不强,财务报表与真实经济业务脱节,合同管理效率低下,风险防范不足。为做好合同管理工作,企业必须高度重视财务监管在合同管理中的重要性,加强财务部门在监管合同签订到执行等各环节的职能作用,从而把合同风险降低或进行有效规避,以便能有效提高合同管理的效率。加强对经济合同中财务监管职能,是财务部门必须履行的职能之一,有利于提高合同管理水平,有利于维护企业经济利益,有助于提升企业的经济利益。本文主要关注财务监管在合同管理中的重要性,通过对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深入分析,提出完善合同管理方面的一些建议。

二、从财务监管角度强化企业的合同管理

企业的经济业务和往来事项大部分都是通过不同的合同来实现的,可见合同在公司开展的对外经营活动中起着重要作用,公司必须将“合同管理”作为公司最基本的管理制度之一,并围绕合同的一系列具体环节,展开对合同的风险预防和实时控制活动[1]。企业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其中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是合同管理的内容;审查、监督、控制是合同管理的手段。合同管理必须是全过程的、系统性的、动态性的。合同管理一般可划分为四个阶段:合同准备阶段,包括合同策划、调查、初步确定准合同对象、谈判、拟订合同文本、审核等程序;合同签署阶段,包括正式签署、将合同分送相关部门等程序;合同履行阶段,包括合同履行、变更或转让、终止、纠纷处理等程序;合同履行后管理阶段,包括合同归档保管、执行情况评价等程序[2]。加强财务部门对合同的监管非常重要,不容忽视。一方面,财务部门进行业务核算和编制财务报表需要以企业签订的经济合同为依据,属于企业会计原始资料之一,加强合同的有效管理,充分发挥财务部门的监管作用,是财务管理工作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可以实现财务部门对合同涉及的经济事项的前、中、后不同阶段的管理。此外,合同管理的主要目的是通过有效手段减少企业合同风险,提高合同管理过程中的效率,明确合同的管理责任,有效控制合同发生的费用,降低各项成本,最终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可见,合同管理是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加强对合同的管理也是财务部门要履行的重要职能之一,有利于企业严格遵守内部控制规范,完成预期的经济效益目标。

三、防范企业合同管理中财务监管的缺位现象

在企业管理事务中,大部分企业都会专门设立相应的管理部门进行合同管理,但财务管理部门与合同管理部门之间缺乏有效沟通,无法做到信息资源共享,使得财务部门的合同监管作用受到抑制和约束,合同管理的效率不高。财务部门出具的财务报表与企业实际发生的业务脱节,导致财务部门提供的各项数据难以为企业管理者和各级投资者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信息。在整个合同管理过程中,财务部门的管理人员主动合同管理的积极性不高。在一系列的合同管理过程中,从合同前期谈判、到合同中期签订、合同过程履行,以及合同后期结算和合同保管等环节,财务人员往往没有主动对合同进行监管的意识,只是在合同履行后收到业务部门随时传来的结算单据,依据财务人员对合同结算单据的基本理解进行财务核算,简单发挥报销、结算、统计的作用,而不进行合同相关业务的学习和及时沟通。这种经济信息的传递过程是不准确的,也不及时,加上财务人员对有些经济业务性质不了解、对合同的具体执行情况不清楚,导致财务核算滞后、财务数据也不够真实,财务报表反应的情况与企业真实的经济业务缺乏关联性[3]。这种情况下,财务部分出具的数据不能给企业的经营管理者提供有用的支持,也不能为投资者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信息。为了改变上文描述的现状,财务部门的管理人员要积极寻求各种方式方法,积极参与到企业的合同管理中来,确保财务管理部门在企业经济正常运行过程中的知情权,发挥财务部门的监管职能。财务管理人员要凭借自身对合同风险敏感的专业判断力,准确而又及时的发现和评估潜在的合同风险,还要熟练运用各项会计制度和准则,利用相应的政策,采取有效措施把企业合同风险降低到可接受水平。因此企业的合同管理需要财务管理人员对合同进行全过程的跟踪监管,将财务监管从企业合同协商、合同起草的初始环节就开始渗透进去,在合同的起草环节做好财务控制,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补救,还要求财务人员全面更新经营管理观念,努力改变财务工作环境,同时提升财务人员的自身综合素质。

四、加强企业合同管理中财务监管的关键职能

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合同管理,并且合同管理也是财务管理的一部分内容,财务管理的主要目标包括下面三项,一是优化合同管理的流程、二是降低合同管理的风险、三是提高合同管理的效率。财务部门如何才能够在企业经济合同的管理中发挥监管的重要作用值得深入剖析探讨,本文就从合同管理的四个阶段进行分析探讨。

(一)合同订立前重点做好风险防范

风险预测和风险辨析工作要在合同签订前完成,其要由财务部门配合相关部门来完成。财务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分析即将进行的合同活动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并保持积极沟通[4]。在风险分析过程中财务管理人员要认真严谨,仔细调查合同签订关联方的资信情况、财务情况、业务水平和履约能力,把可能涉及到的风险进行逐一的分析研判,确定可能发生风险的类型,制定有效的风险防范对策。合同本身就是合同风险一个重要的来源,财务部门需要注重相应细节,对合同中涉及财务的条款给予适当的意见。财务人员要重点关注合同标的是否符合企业业务范围;合同中提及的经济事项和相关数据是否符合企业的预算和利益;合同的格式和合同类型是否规范;合同内容和条款是否合理齐备。如合同价款的确定和支付结算方式、金额大小写、产品和服务的数量、质量或技术标准、履约期限和地点、违约责任的归属、争议的解决等。

(二)合同签署阶段重点监管合同签署权限及备案程序

强化财务管理部门对合同签定阶段的监管,包括两部分,一是合同正式签署环节的管控,二是分送合同到相关部门环节的管控。财务人员应重点关注签署的合同是否属于经过审核管理程序同意签订的合同;是否超越合同签署权限,严格执行企业的授权审批制度,做到重大事项审批签字有效,严禁未经授权擅自签订;签署加盖的合同印章是否与财务备案表中的印章一致。如存在授权委托的情况,财务部门还应该审查是否存在委托备案书,合同受托签字人是否与委托备案书中受托人一致,是否超出委托事项范围以及委托期限等细节。完整合同需要专门编号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合同管理部门应当第一时间将一份完整合同的原件或副本送财务管理部门备案。财务部门应履行同签收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合同的管理,对合同的管理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合同发生任何变更或达成解除协议的时候应该重新走审批流程并及时报送财务部门签收登记备案。

(三)合同履行过程中及时结算并设定索赔工作流程

企业财务部门对合同签订部门送存备案的合同应关注履行过程的各种情况,依据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审核执行结算业务,按照合同内容的要求,严格清理债权债务,做好合同款项的催收,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及时评估。凡是没有按照合同条款履约的,或者验收未能通过的业务,财务部门有权拒绝拨款。这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要密切关注对合同生效后涉及的税收政策、收入情况、费用情况、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合同执行情况,执行严格的合同管理及审核流程。二是,在资金管理方面要遵循集中管理、统筹安排、综合平衡和优化投向的原则。资金管理需要由财务部负责和具体实施。对照合同履约的实际情况,把握好资金的使用和费用的结算等方面。对于合同款项的支付,要做到各项合同支出都必须履行计划申报程序,并严格以批准的付款计划为依据。在企业合同有任何形式的变更或任何金额的索赔过程中,财务管理人员应发挥监督检查的重要职能。重点的监督包括:第一,合同变更必须符合相应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第二,变更应通过协商达成书面协议,作为原始合同的补充,做好原始记录、原始资料的保管;最后,严格按照变更后的合同内容和条款对相关费用进行审查,及时进行财务核算。需要强调的是,财务管理人员要提高合同变更后的索赔意识,明确合同变更和合同索赔职责,把合同监管工作贯穿于企业经营活动的全过程。财务监管还要制定合同变更以及索赔的操作流程和需要注意的事项,尤其是合同中重要条款的变更,要按照内控要求,履行企业内部的领导会签和各级审批程序,做到有章可循,照章办事。

(四)建立合同管理在履行后的保密及评价制度

送存财务部门备案的经济合同要指定专人保管,并定期对合同进行编号、统计、分类和归档登记,以实现重要文档的管理,同时还要注意财务人员职业道德,严禁以任何形式泄露合同涉及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此外,财务部门要制定合同执行情况的评价制度,按照兼顾全面和突出重点的原则,定期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并实施责任追究制度,做好合同履行后管理阶段的财务管控。

五、健全涵盖财务监管的企业合同管理体系

经济合同的管理需要有内控和政策的支持,才能减少风险,达到合同管理的目的。同时一个健全的合同管理体系也离不开专业人才队伍的参与。

(一)完善企业合同管理的组织架构

企业管理本身就是一个相互关联的系统工程,各部门应保证充分沟通,密切配合,单纯强调某一方面往往使管理失衡,进而影响全盘。企业应建立起由企业高层管理者主管、合同归口管理部门统管、业务部门分管、合同管理人员专管、财务部门监管的企业经济合同管理风险评估和预防体系,并建立囊括企业合同审查制度、企业合同文档管理制度、合同变更事项管理制度等在内的全面的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从结构和制度层面进行规范,每个环节相互协调,如果企业签订合同的部门、执行合同的部门、审批合同的人员,对合同的管理的流程没有调整好,那么财务的监管就会孤立无援,也就失去了财务监管的基础和存在的必要性。只有在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和严密的合同管理内控体系的支撑下,对经济合同进行动态化管理,各部门相互协调配合,财务部门对合同管理的监管作用才能得到充分的发挥。

(二)建设合同管理的专业化队伍

企业合同管理部门中人员素质的高低会直接影响管理效率和质量。所以财务部门要做好合同管理工作,企业必须要高度重视包括财务人员在内的合同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可以采取的途径有讲座、培训、技术交流会等。培训内容涉及很多方面,例如,可以是强化与经济合同有关的法律知识的培训,如《合同法》等,通过培训强化经济合同管理人员的法律观念和意识;也可以是加强对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知识面的培养,提高其处理经济合同中各种事务的能力,让其进一步掌握专业知识,熟悉合同处理手段,以此强化其专业能力。总之,采取多项举措加强队伍建设至关重要,建立一支专业化的人才队伍,切实保障企业合同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和高效执行。

六、小结

合同是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必不可少的内容,加强合同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合同管理离不开财务监管,加强财务管理部门对合同的监管是财务部门的职能之一,这就需要企业的财务部门主动参与到合同管理中来,充分发挥财务的监管职能作用,降低或规避合同风险,维护企业利益。在合同订立前,财务部门要做好风险预测、风险辨析工作;在合同签署阶段,财务部门应对签订合同权限、合同印章使用管理、分送合同给相关部门等方面进行监管;在合同履行阶段,财务部门应严密关注合同实际履行情况,及时结算并清理债权债务,制定合同变更索赔工作流程和相关注意事项;在合同履行后管理阶段,财务应做好合同的归档保管工作,建立合同管理及保密制度。加强财务在合同管理中的职能,除了在合同管理的四个阶段进行监管外,还需要企业依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企业合同的管理体系,做好包括财务人员在内的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相信有了财务部门的监管,企业会更好的实现合同风险管理,避免企业合同执行的潜在风险,并提高合同执行水平,从而更好的维护企业的利益。

作者:吴丽群 单位:北京美滋乐源食品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杨林萍.关于会计人员对经济合同的审计监督之我见[J].财税纵横,2012,27:448-449.

[2]张桂祖.企业经济合同内部控制管理初探[J].现代经济信息,2014,(1):67-69.

第8篇

关键词:高校合同管理;内部控制设计;合同管理机制

一、引言

合同管理是高校经济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校规范管理、依法治校的重要内容,是高校内部控制建设的重要环节,也是保障高校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本文从高校合同管理的现状入手分析了高校合同管理意义、涉及类别及现存问题,提出了高校目前合同管理中存在缺少统一归口管理机制、缺失部分合同管理流程、缺乏合同信息系统防控等问题,导致高校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存在一定的风险。鉴于以上问题和风险,本文通过对合同组织、合同订立、合同履行、合同归档评估等方面的业务流程梳理和内控环节设计,提出了应通过信息化的联动手段,逐步研究建立健全合同的归口管理、履行监控、拟定审核以及归档评估等机制,对合同管理进行一定规范,减少高校合同管理过程中面对的风险。

二、高校合同管理现状

(一)高校合同管理意义

合同管理贯穿于高校经济活动的始终,涉及高校日常管理的多项主要业务,需要单位各部门共同参与和管理。高校在经济活动中通过签订合同,规范合同双方的经济活动开展。一方面有助于高校防范法律风险,预防经济纠纷,维护合法权益,保证高校经济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另一方面有助于控制高校财务风险,通过合同管理帮助高校节省交易时间,降低交易成本,加速资金周转,减少费用,提高高校资金使用效率。同时,高校通过加强合同管理,可以有效协调高校内部各方关系,有利于提高单位内部管理水平,提升高校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

(二)高校合同涉及类别

本文所称的合同是指高校与其他法人之间的协议。根据合同订立的不同形式,主要包括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订立的合同。高校经济合同一般以书面合同为主,即指通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而订立的合同。根据高校合同涉及的主要业务,主要包括科研合同、人事与劳动合同、教育合作合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基建合同、仪器设备租赁和不动产买卖、租赁合同、修缮合同、货物采购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外事合同等。

(三)高校合同管理问题

1.缺少统一归口管理机制

根据财政部的内控基础性评价指标要求,高校应建立合同归口管理机构,且对所有合约展开集中划分与不断编号,针对法律关系较为复杂的合同资料,需要联合各机构展开集中审核。目前,高校合同由不同部门管理,未建立统一归口部门,例如,设备采购合同由资产管理部门管理、工程合同由基本建设部门管理、科研合同由科技部门管理、重大合同订立由学校法律事务室审核。合同不能统一归口管理和备案,管理方式方法不能统一,各部门工作职责分工不明确,组织领导与协调机制不完善,可能会造成多部门共同管理的边际盲区,影响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

2.缺失部分合同管理流程

根据财政部的内控基础性评价指标要求,高校应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有效监控,确定合约实施的责任人,以最快速度对合约施行状况进行审查、研究与验收,针对必须补充、变更或解除合约的状况,需要根据法律展开相应的审查工作。目前,高校合同管理制度和流程尚不健全,存在缺少合同验收和结算规定、未能实现合同管理与预算管理、收支管理相结合、缺少对合约签订、实行、变更状况等进行登记工作与管理工作,缺乏对合约按期进行划分汇总和归档管理、缺少关于涉密合同管理的具体规定、缺少合同纠纷管理规定等问题,合同管理过程中流程制度的缺失,会阻碍合同内控风险防控。

3.缺乏合同信息系统防控

根据财政部的内控建设要求,高校应以信息化为抓手,遵循内部控制的原则,全面识别和评估相关业务风险,梳理业务流程,通过对各个主要经济业务的流程衔接点,实现系统之间的联动效应,有效实现合同内控管理的信息化落地。目前,高校合同的信息化管理往往仅包括合同线上申请、线上审批等功能,缺少合同执行、结算、变更、备案、终止以及归档等程序的信息化管理,重要经济业务的信息系统未实现一体化,缺乏与收支、资产、采购等系统的链接,这就导致无法有效依据合同进行结算、无法以预算为来源进行管控等问题,会阻碍合同内控风险防控。

三、高校合同管理机制内控设计和措施建议

高校合同管理主要分为合同订立与履行两个关键流程。合约签订流程涉及合同调查、拟定文本、审核、签署等一系列程序。合约履行涉及合约实施、补充、变更、终止、纠纷解决、结算、归档及后评估等一系列程序。在合同管理的各项关键流程中,应确定业务流程和内控要求,按期审查与评估合同管理的薄弱流程环节,使用有效控制手段,最大限度避免风险出现的可能性,保障高校根本利益,达到预期管理目标。

(一)健全合同管理组织体系

对合同组织环节的控制是指对合同组织体制、制度流程、部门间沟通协调的内部控制。合同管理制度的规范和齐备、合同管理机构设置的合理和协调是合同内控风险防控的基础。

1.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控制机制

建立规范的合同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实行合同管理的分级授权制度,明确上级单位、高校决策机构、业务部门、合同归口部门、监管部门的合同管理权限和职能,确保高校对外签订合同经过合法授权,不签订超出有关规定范围的合同;同时,高校应定期梳理合同管理各个环节业务流程,针对合同的风险领域查找、界定关键控制点,明确合同管理在各环节的关键控制要素,确保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有效控制。

2.建立合同归口管理和岗位责任控制机制

高校应明确合同归口管理部门,设置合理的合同管理岗位,明确合同管理职责分工,建立合同归口管理制度,完善合同管理沟通协调制度。高校需要指定非合同执行机构的其他部门或者是独立的机构视作合同归口管理机构,对所有合同资料采取集中管理方式,构建财会机构和合同归口管理机构之间的协调制度,完成合同管理与预算管理、收支管理的有机整合。详细而言,应该确定不同环节的具体规定,参加重大合约的起草工作、谈判工作、审查工作与签署工作,参加高校合约纠纷的调节、仲裁、诉讼环节,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合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高校需要科学设定相关岗位,确定合约的授权审批与签订权限,对专用章进行合理的保管,禁止未经授权私自以公司名义对外签署合约,禁止不法签署担保合约、投资合约和借贷合约。

(二)加强合同订立控制体系

合同订立环节控制是指通过开展合同策划与调查,规范合同谈判过程,明确合同文本拟定和审核要求,在权限范围内签署合同文本,对合同订立情况进行登记备案,确保单位合同订立过程规范有序。

1.建立合同策划和谈判控制机制

合同策划是合同控制的起点,高校应明确合同签订的业务和事项范围,凡是应当签订合同的业务和事项均应签订书面合同,严禁将需要招标管理或需要高级别领导批准的重大经济合约拆分若干小金额的经济合同,严格审核合同策划目标是否与高校职责使命和战略目标一致,加强合同的计划管理,防止因签订合同导致超计划投资、超成本支出。订立合同前,还应根据市场实际情况组建素质结构合理的谈判团队、选择适宜的洽谈方式开展谈判,充分做好签订合同的准备。

2.建立合同拟定和审核控制机制

高校在对外发生经济活动时需要拟定正式的书面合同,一般合同应由业务部门或项目负责人进行起草、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法律关系复杂的特殊合同或重大合同应由归口管理部门参与起草、法律管理部门审核,保证合同内容和条款的完整准确。合同拟定结束之后,高校的相关机构需要对其规范性、经济性、可行性和严密性进行严格审核,建立健全的审查控制或合同会审制度。

3.建立合同签署和登记控制机制

高校应合理划分各类合同的签署权限和程序,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与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确保合同签署权限程序合理、登记备案手续完善。合同应实行合同连续编号管理,按照统一编号对合同订立情况进行登记,建立合同管理台账,合同经编号、审批及签署后,方可加盖合同印章。

(三)加强合同履行控制体系

合同履行环节控制是指高校借助对合约实施状况的监督,规范合同补充、转让和解除等合同变更程序,明确合同结算要求,妥善处理合同纠纷,详细登记合同履行和变更情况,确保高校合同履行过程管控严格。

1.建立合同履行监控机制

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合同履行情况的跟踪和监控,实行对合同从订立、履行到终结的全过程管理,确保合同履行环节得到监控与监督。与高校经济活动相关的合同应当同时提交财会部门作为账务处理的依据并督促对方积极执行合同条款,保证合同有效履行。如果发现对方或自身因素造成无法按期履行合同的情况,需要以最快速度提示风险并马上使用相应对策止损。

2.建立合同变更控制机制

高校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构建合同履行监督审查机制,对合约实行过程中签署补充合约,或变更、解除合约等根据法规进行相应的审查。与此同时,需要确定合约终止的条件以及应当办理补充、变更、解除、终止的相关程序,安排专门人员对合约手续进行二次审核。

3.建立合同纠纷控制机制

当合同出现纠纷问题时,高校需要在规定期限内和对方进行商量与谈判。如若达到一致意见的,二者需要签署书面协议;如若经协商无法处理时,经办工作者需要向相关负责人进行报告,且按照合同约定选取仲裁或诉讼方法进行处理。高校应梳理可能存在的合同纠纷问题,明确合同纠纷类型和相关解决方法方式,建立健全合同纠纷管理方面的制度流程。

(四)建立归档评估控制体系

1.建立合同保管与归档控制机制

高校应在登记并统计合同订立、履行和变更情况的基础上,结合高校经济活动业务需要对合同文本进行科学分类和统一编号,按照类别和编号妥善保管合同文本,建立合同台账,并与合同订立、履行的全过程进行信息系统台账管理,规范合同查询、流转和借阅程序,对合同保管情况实施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确保合同保管安全可靠、查询快捷方便。合同履行完成后,合同管理人员应及时办理归档手续。

2.建立合同检查与评估控制机制

高校应建立合同管理检查评估控制机制,定期对全过程的合同管理总体情况进行分析评估,确保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得到整改落实。具体检查评估合同签订是否符合程序、合同审核意见是否得到合理采纳、合同是否全面履行、合同纠纷是否得到妥善处理,对合同管理分析评估中发现的不足应及时加以改进。

(五)加强合同管理系统建设

加强合同管理系统建设,建立全程联动、模块衔接、信息系统控制机制,建议高校借助业界先进的内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内控管理的一体化、可视化、自动化管理。将预算、采购、资产等管理模块与合同管理相连接,形成高校关键业务模块的信息系统联动机制,使“事前规划—事中控制—事后监督”有效衔接,实现以预算管理为主线、以资金管控为核心的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管控。

参考文献:

[1]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Z].2012-11-29.

[2]财政部,教育部.高等学校财务制度[Z].2012-12-19.

第9篇

【关键词】分包合同;履约;风险;管控

目前,大部分企业都在进行全面风险管理,分包合同履约风险是建筑企业重要的运营风险之一,采取主动措施预防分包合同履约风险的发生,促进分包合同履约风险管控的规范化,提高分包合同履约风险管控能力和水平,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

1 分包合同履约风险管控的主要目标

分包合同履约风险管控的目标:防范或减少分包合同履行风险发生,禁止或降低由此造成的损失。

2 对分包合同履约进行风险评估

项目部在分包合同签订,应在已成立的全面风险管理领导小组的组织下,对已签订的分包合同进行风险评估;一般包括风险辨识、风险分析、风险评价三个步骤

2.1 对分包合同履约进行风险辨识

分包合同履约风险一般包括:分包商主体资格合法性方面的风险,分包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方面的风险、投入资源及进度方面的风险、经济方面的风险、资金方面的风险。

2.2 在全面风险领导小组的组织下,根据分包合同,结合分包工程、分包商的具体情况,进行风险分析和风险评价,初步确定各类风险的级别,制定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

2.3 对风险进行动态的管控。一般应每季度进行风险辨识、风险分析、风险评价。

3 分包合同履约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风险及管控措施

3.1 分包商主体资格合法性方面的风险管控

主要风险:分包商主体资格不合法。表现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证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不在有效期内、或未年检、或与承担工程所需不符。

主要管控措施:签订合同前严格审查原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建立各类证照的有效期台账,同时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分包商资质证照;

3.2 分包工程质量、安全方面的风险管控

主要风险:因质量和安全事故给承包人和分包商带来较大的经济和声誉损失。

主要管控措施:建立完善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项目部应对分包工程质量、安全采取介入式的管理,严格落实各项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同时项目部应制定质量安全教育、检查、考核及奖惩办法,提高分包商的质量安全意识;根据制定的质量及安全专项措施,积极指导分包商加以落实,切实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严格过程控制,预防为主。

3.3 投入的资源及进度方面的风险管控

3.3.1 加强对分包商投入人力资源的管控。

主要风险:人员投入数量与素质与工程施工需要不匹配,影响工程工期、施工质量、施工成本;拖欠工资;人身安全方面的风险。

主要管控措施:项目部应对分包商投入的人力资源制定详细的管理办法。应对分包商投入的人力资源每月进行统计,建立起分包商投入人力资源台账,掌控其人数、人员进退场、人员素质、出勤、工资发放等方面的情况,力促分包商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转移风险。

3.3.2 工程施工用材料的管控。

主要风险:承包人供应材料的超领、超耗、丢失、甚至倒卖。

主要管控措施:建立分包商材料领用、消耗、库存台账;应采取严格控制主材的领用流程,定期核查分包商的库存,根据完成工程量定期核算主材的消耗;防止分包商倒卖和超耗主材,协助分包商节约成本,提高效益。

3.3.3 加强分包商分包商投入施工机械设备管控。

主要风险:设备投入数量、种类与工程施工需要不匹配,影响工程工期、施工质量、施工成本;施工设备运行安全方面的分先。

主要管控措施:应对分包商投入的机械设备每月进行统计,建立起分包商投入机械设备台账,掌控其数量、种类、进退场、工作出勤、租赁费用支付等方面的情况,力促分包商购买相应的财产保险,转移相关风险。

3.3.4 应对分包商投入的资源进行综合分析,促进分包商投入的资源与工程施工进度的匹配;协助分包商适时调整资源投入。

3.4 经济方面的风险管控

主要风险:分包商实际发生施工成本过高,造成亏损,影响工程施工进度及双方协作关系。

主要管控措施:

3.4.1 按照分包商投入的资源及完成工程情况,定期核算分包商的施工成本,掌控其盈亏状况。

3.4.2 对分包商的各项施工采取介入式的方法进行管理,协助和指导分包商降低施工成本,提高盈利能力,实现互利双赢。

3.4.3 项目部应组织学习分包合同,让项目相关人员掌握分包合同条款规定,制定工程价款规定,合理管理和协助分包队伍。

3.4.4 制定并严格落实工程价款结算流程和办法,完善工程量确定及主材扣回的方法和措施,防止超结和漏扣现象的发生。

3.5 施工技术方案的风险管控

主要风险:分包商因施工方案不当,造成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满足不了合同要求,影响施工成本。

主要管控措施:项目部应充分发挥技术优势,积极分析项目施工特点、难点、重点,积极与分包商进行沟通,制定科学合理的施工技术方案;以利于减少分包商资源投入、节省成本,防范质量、安全、进度、费用方面的风险;保障工程施工顺利进行。

3.6 资金方面的风险管控

主要风险:因借款或工程款超付造成工程价款结算的难度或经济损失。

主要管控措施:

3.6.1 制定资金支付管理办法,严格控制分包商借款。

3.6.2 定期及时办理工程价款结算,及时支付资金。

3.6.3 掌控分包商使用的人力资源工资发放、材料费支付及租赁设备费用支付情况。制定分包商未按时支付前述费用时的相关措施和管控办法。

鉴于目前各项目均成立了综合部、合同管理部、施工技术部、机电物资部、质量管理部、安全管理部、生产管理部、财务管理部等相关的部室,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分工负责;因此项目各部室在对分包商的分工管理过程中,应加强团结协作、及时沟通交流,加强整体管控能力,提高管理效果。

4 结束语

本文仅对工程分包合同签订以后,针对目前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初浅的看法和意见,仅供参考和探讨。

第10篇

关键词:合同 内部控制 合同管理

企业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其中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是合同管理的内容;审查、监督、控制是合同管理的手段。合同管理必须是全过程的、系统性的、动态性的。

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现代企业管理的一个核心内容,对市场来说,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在于:实现企业对市场的承诺,承担社会责任,体现企业的诚信,提升企业的品牌形象,使企业更牢固的立足市场。对企业而言,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在于:使企业的生产经营与市场接轨,满足市场的需要,提高企业适应市场和参与市场的竞争能力;同时,使企业在履约过程中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避免和减少企业损失,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一、建立健全的合同机构

首先,落实合同管理的机构、人员配备和人员培训,建立合同归口审查和分级管理制度,使合同管理逐步规范化、制度化;其次,明确合同业务部门和承办人、合同审查部门和承办人、合同批准机构和人员及合同归档部门和承办人的职责;最后,规章制度一经制定,除了严格遵照执行外,还应有相应的措施以保证该项制度的得以更新。

二、建立静态和动态相结合的合同管理制度

采取静态和动态相结合的管理方式,以减少合同管理中期和后期争议的发生及避免措施建立的滞后性,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在合同纠纷处理完毕后,公司应对整个事件过程做出评估和总结,在根据成因分清责任基础上实行责任追究制。

健全的合同管理将能有效地防止决策的随意性、准确地分析和判断交易对手、设计出技术性条款、妥善处理履行中出现的问题、合法合理地解决纠纷等。合同管理能力的提升能有效地避免不必要的争议和诉讼出现,而且相比诉讼,合同管理的成本也小得多,同时,其还能化解不特定的法律风险出现。因此,提升合同管理能力和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是公司追求的终极目标,是公司合规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重合同、守信用”企业文化形象的体现,更是公司依法治企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有力保障。

三、完善合同签署程序

1.合同订立前,企业应当进行合同调查,充分了解合同对方的主体资格、信用状况等有关情况,确保对方当事人具备履约能力。

主要管控措施:第一,审查被调查对象的身份证件、法人登记证书、资质证明、授权委托书等证明原件,必要时,可通过发证机关查询证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关注授权人的行为是否在其被授权范围内,在充分收集相关证据的基础上评价主体资格是否恰当;第二,获取调查对象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往交易记录等财务和非财务信息,分析其获利能力、偿债能力和营运能力,评估其财务风险和信用状况,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持续关注其资信变化,建立和及时更新合同对方的商业信用档案;第三,对被调查对象进行现场调查,实地了解和全面评估其生产能力、技术水平、产品类别和质量等生产经营情况,分析其合同履约能力;第四,与被调查对象的主要供应商、客户、开户银行、主管税务机关和工商管理部门等沟通,了解其生产经营、商业信誉、履约能力等情况。

2.初步确定合同对象后,企业内部的合同承办部门将在授权范围内与对方进行合同谈判,按照自愿、公平原则,磋商合同内容和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主要管控措施:第一,收集谈判对手资料,充分熟悉谈判对手情况,研究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监管、产业政策、同类产品或服务价格等与谈判内容相关的信息,正确制定本企业谈判策略;第二,关注合同核心内容、条款和关键细节,具体包括合同标的的数量、质量或技术标准,合同价格的确定方式与支付方式等;第三,对于影响重大、涉及较高专业技术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组织法律、技术、财会等专业人员参与谈判;第四,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家参与相关工作,并充分了解外部专家的专业资质、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情况;第五,对谈判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和参与谈判人员的主要意见,予以记录并妥善保存,作为避免合同舞弊的重要手段和责任追究的依据。

3.企业在合同谈判后,根据协商谈判结果,拟定合同文本。主要管控措施:第一,企业对外发生经济行为,除即时结清方式外,应当订立书面合同;第二,严格审核合同需求与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企业整体战略目标的关系,保证其协调一致;考察合同是否以生产经营计划、项目立项书等为依据,确保完成具体业务经营目标;第三,合同文本一般由业务承办部门起草,法律部门审核;重大合同或法律关系复杂的特殊合同应当由法律部门参与起草。国家或行业有合同示范文本的,可以优先选用,但对涉及权利义务关系的条款应当进行认真审查,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修改。各部门应当各司其职,保证合同内容和条款的完整准确;第四,通过统一归口管理和授权审批制度,严格合同管理,防止通过化整为零等方式故意规避招标的做法和越权行为;第五,由签约对方起草的合同,企业应当认真审查,确保合同内容准确反映企业诉求和谈判达成的一致意见,特别留意“其他约定事项”等需要补充填写的栏目,如不存在其他约定事项时注明“此处空白”或“无其他约定”,防止合同后续被篡改。

4.合同文本拟定完成后,企业应进行严格的审核。主要管控措施:第一,审核人员应当对合同文本的合法性、经济性、可行性和严密性进行重点审核,关注合同的主体、内容和形式是否合法,合同内容是否符合企业的经济利益,对方当事人是否具有履约能力,合同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条款是否明确等;第二,建立会审制度,对影响重大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文本,组织财会部门、内部审计部、法律部、业务关联的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内部相关部门应当认真履行职责;第三,慎重对待审核意见,认真分析研究,慎重对待,对审核意见准确无误地加以记录,必要时对合同条款做出修改并再次提交审核。

5.合同作为企业承担独立民事责任、履行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是企业管理活动的重要痕迹,也是企业风险管理的主要载体,为此,合同管理内部控制指引强调企业应当建立合同管理的后评估制度。企业应当建立合同履行情况评估制度,至少于每年年末对合同履行的总体情况和重大合同履行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对分析评估中发现合同履行中存在的不足,应当及时加以改进。企业是中国经济成长的重要基础,合同的管理在企业中占据主导位置,完善的合同管理可以使企业双方达到一种双赢的局面,合同与企业好比人类与腿,只有“腿”达到最好状态,健康完善才能使企业站稳、行走、奔跑。拥有良好的合同管理也可使企业逐步的强大与完善,能在今后的发展中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由此可见,我们只有依法实施规范的合同管理,对违反制度的行为作坚决斗争,全面履行合同,我们还要实现合同管理信息化,只有这样,才可以维护企业的良好信誉、合理规避市场风险、保证其顺利实现预定的经营目标,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进而促进企业的事业不断发展和完善。

参考文献

[1]张晓远.《项目合同管理》.机械工业出版社.2008年10月.

第11篇

1供电企业法律风险的主要表现

1.1财务税收环节发生在财务税收环节的法律风险主要表现为:(1)未按照《会计核算准则》的要求设立会计科目、账簿;(2)随意变更会计处理办法;(3)变造、伪造、故意销毁会计账簿、会计凭证、会计报表等资料;(4)对原始凭证审查不严,对不合法、不真实的原始凭证予以受理;(5)对上或对外提供虚假会计报表或会计数据,对违法收支未向有关部门汇报;(6)财务印鉴管理不善,存在被盗用或误用漏洞;(7)纳税申报时采用虚假手段。

1.2人资管理环节发生在人资管理环节的法律风险主要表现为:(1)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合同条款约定不清晰(包括保密条款的约定);(2)对具备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人员,未及时与之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未按劳动合同约定向劳动者及时支付足额劳动报酬,或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或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4)违章指挥,强令劳动者冒险作业。

2原因剖析

2.1意识层面由于历史原因,长期以来供电企业处于“政企不分”的状态,加上是垄断经营,其运作机制实际是非市场化的。因此,在制度设计上,供电企业往往只注重内部业务链的实现,而缺少关注与外部法律法规的衔接,从而导致守法意识、规则意识较差,并突出表现为对法律风险及其防范重要性的忽视。近年来,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和外人触电事故等民事纠纷不断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2.2管理层面主要指合同管理方面。由于供电企业的强势地位,企业员工对合同管理普遍不够重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予有效监管),企业也缺乏对失策甚至错误合同的正确总结。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根本上说是以合同为基础的契约经济,因此,从长远看,供电企业能否有效管控合同,将是其能否实现现代化经营的关键因素。

2.3机制层面就目前来看,大多数供电企业有关法律风险的分析、识别、提示以及防范等工作,基本处于朴素自发状态,即内部没有明晰的法律风险防范责任主体,在相关流程设计上更是空白一片。随着国有资本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风险预普、风险防范、风险应对等机制须尽快建立并得以贯彻。

2.4法规层面目前,我国的电力法规尚不完善,甚至有相互矛盾的情况。例如针对“反窃电”,虽然《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力法》等都对此有所规定,但内容零乱,实际不具备可操作性。这样,供电企业就较难与司法部门协同合作,利用相关法律维护自身利益并规避外部环境的风险。

3防范法律风险的对策

3.1建立法律风险管理的内控机制内控机制的建立目标:(1)维护企业财产完整性,保证企业会计信息准确性;(2)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效率性、经济性和效果性,保证国家法律的遵守执行。内控机制的建立理念:(1)建章立制,把合法运营、依法治企的理念贯穿到企业日常活动各环节,切实把依法经营当作企业生命线;(2)形成事前有人到位、事中监管到位、事后补救到位的全方位法律风险内控机制。内控机制的实现方式:(1)建立以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2)建立以总法律顾问为牵头、决策层为主导、法律顾问提供业务保障、全体职工共同参与的法律风险责任体系;(3)建立或完善法律纠纷的备案管理制度;(4)完善重要岗位的权力制衡制度,明确与相关法律相对应的职责及权利。

3.2建立法律风险管理的业务流程机制实施方向:基于企业的整个生命周期,对各项核心业务流程进行认真考察和梳理,并开展法律风险分析,以确定有可能引发法律风险的关键环节。最后剖析原因,并在此基础上设定新流程或调整原业务。实施目标:通过引入法律风险评估体系,整合现有管理流程及员工风控意识,形成规范性、系统性的风险防范法律意见,逐步提升供电企业处理法律风险的能力。

3.3建立合同管理体系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加强以合同管理为中心的管理体系建设将是提升供电企业管理水准的必由之路。要实现对合同的规范管理,就是要树立“凡事以合同为准绳”的理念,设立专门机构对合同进行管控,有效防范企业的合同风险。

3.4建立法律风险管理的信息系统系统意义:实现信息化,是建设法律风险管理体系的关键。只有运用信息化手段,方能固化该体系建设成果,方能统一法律风险分析和识别的工具,明晰管理流程,实现资源共享,保证措施落实到位。系统定位:(1)通过信息化平成法律风险识别、控制、评估等主要工作,实现管理流程电子化;(2)实现相关信息的在线查询、维护、检索以及咨询。

3.5建立法制宣传及教育体系分对内、对外两个层面。对内:(1)结合案例组织讲座;(2)在各种职业技能培训和业务管理岗位培训中,将所牵涉的法律法规纳入学习计划,做到业务培训与法律学习同步安排、同步实施、同步考试,以强化员工法律风险意识。对外:(1)宣传重点放在合法用电、安全用电等方面,以尽量避免触电事故发生;(2)对违反电力合同用电、窃电等,要结合国家普法工作的实施进行案例宣传以打击犯罪,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

4结束语

第12篇

关键词:企业信息化 环境 财务管控模式 设计 运行

目前,新技术、新材料、新能源不断涌现,就IT业来说,新一代信息技术的代表是云计算。云计算使得移动互联网、物联网飞速发展,它是移动应用、互联网、大数据的基础,是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心脏,也是企业财务管控模式设计和运行的最佳解决方案。由于受企业所处的行业特性、发展战略、经营模式、企业文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企业的财务管控模式设计需要从财务管理涉及的每一个环节深入思考,充分利用云计算技术,遵循内部控制规范的要求,保证管控模式的健康运行,推动企业财务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精准化。

一、简述企业信息化环境中的财务管控的重要性

1.实现企业资金的合理利用

资金是企业经营正常运行的血液。在企业信息化环境中,如何保证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如何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益性,设计科学的财务管控模式尤其重要。由于网络技术的发展,银行支付手段日新月异,很多企业普遍采用网银进行资金归集、调拨和支付,逐步减少现金支付和支票支付手段,实现资金支付的便捷,掌握资金的流向,保证采购货物或劳务的真实性。此外,企业委托银行理财日益盛行,通过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提高资金的收益率。所以,财务管控需要充分了解现代支付手段和理财方式,设计不同层次的权限和管控流程,实现企业资金合理利用的目标和效果。

2.有利于提高财务管理效率

财务核算是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之一。但随着财务核算软件的普及,企业普遍建立了会计电算化系统,会计核算人员从繁琐的核算工作中解脱出来,更多地参与资产管理、成本控制、财务分析等活动。在企业信息化环境中,企业在岗位设置和人员配置方面,往往要求财务人员身兼多职,增加了财务管理工作的多样性。同时,财务信息是企业信息的核心,所有的企业信息都与财务信息相关。在实现资源共享的前提下,财务人员需要将各种信息进行加工处理,提供准确的财务信息,从而增加了财务管理工作的复杂性。为了提高财务管理效率,企业需要设计科学的财务管控模式,按照内部控制规范的要求,实行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在信息处理系统中设置相应岗位和权限,设计合理的处理流程。

二、分析企业信息化环境中的财务管控存在的相关问题

1.资金管理过程松散

目前,很多企业都采用资金池方式管理总部和下属企业的资金集中收付,只是通过网银将几个子企业的银行账户挂入总部银行账户进行管理。而一个子企业开立一个基本银行账户外,还存在几个或多个一般结算账户、临时账户、专用账户。这增加了管理资金的难度。同时,资金的收付在每个经营(投资)项目前期就可能发生,其与整个项目经营过程都存在联系,如果资金管理系统没有跟经营业务系统(合同管理平台、项目管理平台、采购信息平台、劳务信息平台)及时关联,就存在资金管理的漏洞。这增加了管理资金的风险。因此,企业资金管理过程普遍存在松散的问题。集权后如何分权和管权?企业需要通过制度建设和财务管控模式设计来制衡,使得资金合理利用,提高使用效率,促进企业资源优化配置。

2.财务管控方式过于简单

随着信息化社会的不断发展,财务管理工作呈现出上述的多样性和复杂性。而传统的财务管控方式仍只是人管人或人管机(即主要通过财务人员的主观意识和价值判断参与财务管理的整个过程),由于主观意识或“内部控制人”的干预,财务管理容易摆脱制度的约束,使内部控制流于形式,往往造成巨大的财务风险。而且简单的财务管控方式,只是从财务的角度发现财务领域的问题,对引起跨领域连锁反应的信息处理缺乏必要的手段。在企业信息化环境中,很多信息需要各部门,各专业技术人员协同处理,形成立体的管控模式,多管齐下,才能快速地全面地解决问题,提高经营管理效能。因此,财务管控方式应该采用多种技术手段,不仅要人管机,还要机管人(即结合企业管理制度和计算机信息系统,通过计算机信息系统对每个工作环节的审批权限和稽核关系进行监督和信息反馈),以应付复杂多样的财务管理工作,保证企业经营健康运行。

三、探讨企业信息化环境中的财务管控模式设计和运行

1.财务管控模式的选择

现代企业财务管控模式大致分为集权式管控模式、分权式管控模式、混合式管控模式。集权式管控模式便于推行和实行统一的财务决策,保证子企业的规范运行,降低经营风险,但容易降低子企业经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分权式管控模式便于快速应变市场环境,提高经营的灵活性和竞争性,但容易独立于总部控制之外,难以实行统一的经营决策,存在较大的经营风险。由于大企业集团(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防控风险意识逐渐提高,所以集权式管控模式被大多数企业采用。然在企业信息化环境中,云计算信息技术的应用,对集权式管控模式提出挑战,采用混合式管控模式更能发挥集权式与分权式管控模式的优点,在降低经营风险的前提下,使得企业总部决策结合统一性和灵活性,子企业经营具有积极性和创造性,抢占市场,保证集团利益最大化。

2.财务管控模式的设计对象与原则

财务管控模式设计的对象狭义上是指在财务信息系统范围内的会计核算系统、资金管理系统、税务管理系统、财务分析系统、财务风险控制系统;而广义上应该包括财务信息系统范围外的业务平台,如合同管理平台、项目管理平台、采购信息平台、劳务信息平台等。只有按照业务流程和审批流程建立各环节的信息库,实现内外部资源共享,并赋予必要的权限管理,财务管控才能体现财务信息的全面性和准确性,从而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防范风险。

财务管控模式设计的原则是:

(1)综合性。财务管理虽然是企业管理的一部分,但它贯穿于企业经营的全过程。在企业发展战略方面,财务管控模式要适应于财务战略目标,包括筹资战略、投资战略、收益分配战略等;在经营管理方面,财务管控模式发挥控制、监督、反馈的功能;在人力资源方面,财务管控模式要参与绩效考核与评价、收益统计与分配的活动,所以财务管控模式设计需要综合考虑企业经营的各个领域。

(2)系统性。企业必须寻求各个领域的管理系统的结合点,并且了解各系统的关键控制点和处理规则,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建立查询、审核、监督、反馈、评价功能,使各系统信息能够交互传递和控制,形成企业资源网络体系,提升工作效率。

(3)制衡性。由于混合式财务管控模式需要兼顾企业决策的协调性和灵活性,所以在设计财务管控模式时,企业需要考虑其应当具有制衡效果。制衡性原则要求企业完成某项工作必须经过互不隶属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岗位和环节,同时,还要求履行内部控制监督职责的机构或人员具有良好的独立性。

3.财务管控模式的设计方式

财务管控模式的设计分为横向设计与纵向设计。财务管控模式的横向设计是指在企业组织架构确立的基础上,根据财务信息系统跟其他各个领域的管理系统的业务依存关系,按照财务管控模式构建的综合性原则和系统性原则,设计各个管理系统的沟通机制。财务管控模式的纵向设计是指根据企业经营业务流程和审批流程,按照财务管控模式构建的制衡性原则,设计信息流的传递和控制机制。

财务管控模式的横向设计包括会计核算与全面预算、应收应付与合同管理、资金管理与项目管理、工资核算与人力资源、投融资管理与发展战略等跨系统的联系。企业应当了解各个环节的关键控制点及控制措施,形成一种动态的评价机制。

财务管控模式的纵向设计包括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等业务的单向联系。按照企业管理制度与审批权限,信息系统对业务流程进行记录和控制,形成一种动态的监督机制。

4.财务管控模式的运行

财务管控模式的运行基础是搭建信息收集平台。由于云计算信息技术的发展,子企业及项目部可以共享总部的企业资源,同时,企业领导层不管身处何时何地,都可以通过移动办公审批文件。所以,混合式财务管控模式在企业信息化环境中,可以快速、及时、灵活地处理好集权与分权的关系。在企业层面,总部只需根据内部控制规范“三重一大”(企业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及大额资金支付业务)的要求,集中部分的财权与人事权,包括资金管理和财务主管委派制;在业务层面,子企业可以利用总部资源和信息系统处理相关业务,由于共用同一套信息系统,总部能够方便地随时监控子企业的经营运作情况。对于子企业除“三重一大”外的决策信息,可以实行备案制。履行内部控制监督职责的机构或人员需要定期总结、评价内部控制的实施效果,修正内部控制缺陷,建立反舞弊机制,保证财务管控模式的健康运行。

四、总结

总之,在企业信息化环境中,财务管控模式的设计和运行是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的必经之路。财务管控模式设计必须综合考虑企业所有信息,充分地利用网络技术,正确地处理好集权与分权的关系,形成内部控制体系的一部分,降低经营风险,更好地为企业服务。

参考文献:

[1]王红霞.企业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中国外资,2011年第14期

[2]谢虹.民营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时代金融,2012年第06期

[3]高燕.项目成本控制探析.现代商业,2011年第0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