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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年度计划

时间:2023-04-10 11:04:01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法治建设年度计划,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法治建设年度计划

第1篇

“六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及依法治理五年规划》及年度安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联系实际,突出重点,坚持普法工作和市容工作相结合,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有效推进依法治理工作,为提高市容行政办事效率、维护安全和谐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根据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对“六五”普法工作进行考核验收的有关要求,将我局“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加强领导,严密部署,不断夯实普法工作基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普法规划,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具体实践,是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安全监管工作涉及面广,热点、难点问题多,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搞好“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我局把“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领导班子责任目标,认真抓好落实。

1、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六五”普法工作的领导,按照全市“六五”普法规划要求,我局成立了由局长XX担任组长、副局长XX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备2名工作人员为普法工作人员和联络员,具体负责“六五”普法的具体工作。我局把普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安全工作的重点来抓。通过建立健全领导、目标、监督和奖惩四个机制,夯实普法工作基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召开2次工作会议,定期听取普法工作意见、研究部署本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从组织上强化了对普法工作的领导,保证了工作的正常开展。

2、制定规划安排。根据全市普法依法治理规划及年度安排的要求,我们研究制定了全市安监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五年总体规划,并且连续5年来都制定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年度计划》,安排落实各年度的普法任务,做到了普法工作总体有规划,年度有安排、年终有总结,使全局普法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

3、培训普法骨干。每年6-7月份,我局都会举行普法座谈会,宣传普及法律知识。

4、健全普法制度。为了使普法工作有章可循,在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市容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工作制度等,建立健全了行政审批等各项规章制度,汇编成册,分发到各个科室,使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有章可循。

5、强化目标责任。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目标管理,建立了普法依法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任务分解到领导和股室,责任落实到人头,有计划、有步骤地认真组织实施到位。

第2篇

 

为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参与市场竞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我市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结合实际,特制定法律进企业年度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落实“七五”普法规划,以深化“法律进企业,推进依法治企”为主题,紧紧围绕企业改革、发展与创新,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坚持学法用法与建设高素质的企业经营管理队伍、职工队伍相结合,坚持学法用法与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相结合,坚持学法用法与加强企业科学管理、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相结合,努力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职工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进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法治化,在企业内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推进依法治企,为全市国有企业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和服务环境。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开展法治企业示范创建

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推进企业依法治理工作,深化企业法治示范创建,提高企业法治化水平,争创国有企业示范点。

(二)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培训

根据企业自身条件,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建立企业学法制度,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4次,有培训教案、学习记录和信息照片等相关资料。方式上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办法,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辅导、讲座、交流研讨会等职工喜闻乐见的形式,利用班前(后)会,开展每周法律一题,每月一次讲你身边或你知道的法律故事进行交流,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提供广泛的学习途径。培训学习内容:主要开展对《合同法》、《担保法》、《侵权责任法》、《环境保护法》、《商标法》、《专利法》等与企业业务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重点学习宣传担保贷款、侵权责任、环境保护、商标权和专利保护等法律制度;开展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等职工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重点学习宣传劳动用工、劳动保护、劳动纪律、劳动报酬、劳动者休息休假等法律制度和职工依法参加工会、行使法定权利、履行法定义务等内容。达到的效果:真正提高职工的法律素质,把法律进企业工作目标落实到员工。

(三)开展企业法律顾问

加强企业法律顾问工作,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法律顾问经常对企业职工开展法律培训学习,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在作出决定前,认真咨询法律顾问,并征求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吸取法律顾的问意见建议,优化决策。

(四)开展法律宣讲

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对企业员工开展法律宣讲活动或法律服务巡讲活动,全年不少于1次,集中为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

(五)开展企业法治文化建设

结合企业实际条件,开展法治橱窗、法治专栏、法治挂牌、法治标语、法治走廊、法治漫画、法治文娱节目、法治文化活动等宣传,丰富企业法制宣传的内容和载体,充分营造企业的法治文化氛围。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4月1日至4月30日)

对法律进企业和法治企业创建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营造浓厚氛围。按照市普法办安排部署和本计划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和工作职责,认真梳理工作任务,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工作举措,制定年度计划,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5月1日至11月30日)

全面深入落实本计划的各项工作任务。完成相关资料:成立领导机构,制定2018年度企业学法培训计划、列出时间安排表。开展企业法治宣传:完善专业法制宣传工作机制,创新专业法律宣传形式和载体,突出专业法律宣传的重点对象和重点内容;利用有关法制宣传日、周、月活动抓好宣传,利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6.26”禁毒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及重要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等,大力开展法制宣传,营造学习和普及法律知识的良好氛围。开展企业法制阵地和园地建设,努力拓宽企业法制宣传教育的渠道;充分利用网站、手机短信平台,通过设置法制宣传栏(橱窗)、标语,印制法制宣传手册、挂图、法律知识汇编等法律宣传资料,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聘请企业法律顾问,签定相关合同,并正常开展工作。建立健全企业规章制度,完善和规范企业运行机制,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法治企业创建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不断提高企业法治化管理水平。

(三)总结阶段(2018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对“法律进企业,法治企业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巩固法治企业建设成果,形成法治建设长效机制,法治企业目标基本实现。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法律进企业,推进法治企业创建”工作,对于推进“七五”普法规划实施具有重要意义,要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分工负责,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确保普法工作落到实处。

(二)建立考核机制

将法律进企业实施情况纳入依法治理工作内容,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和考评,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机制,推进“法律进企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及时总结工作经验,保障工作有序推进。

第3篇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政者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勤奋学习法律法规和政策,勇于实践,不断提高政治思想水平和业务水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坚持调查研究和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求真务实,密切干群关系,加强与群众联系,虚心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三、积极为公民普及法律知识,讲解、宣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

四、做好法律咨询服务,为当事人耐心解答法律法规中的相关知识,恪守职业道德,对当事人热情接待、竭诚服务。

五、忠于职守,扎实工作,爱岗敬业,尽职尽责,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工作认真负责,遵守机关一切工作制度。

六、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讲求质量与效率,特别注重社会效益。

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一、严格执行《湖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依法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二、培训工作坚持全面规划、统一管理,分别实施、分类指导,讲求实效的原则,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按照计划完成培训任务。

三、培训讲究方法,注重效果,准备工作充分,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

四、培训应建立规范的培训档案。

五、培训坚持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原则,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形式开展各类培训活动。

六、坚持培训必考的办法,考试合格颁发合格证书。

七、对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任务和职责,保障和监督。考核与奖惩等工作按照《条例》规定执行。

法制宣传教育档案管理制度

一、法制宣传教育档案由专人统一管理,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调阅、借阅。

二、档案管理要做到“七防”,即防盗、防火、防潮、防光、防虫、防有害气体和微生物的侵蚀。

三、档案必须按规定排列,做到规范、整齐、有序,并定期清理核对工作,使档案目录与实际档案相符合。

四、档案管理人员工作变动,应严格履行移交、接交工作。

五、要认真做好档案鉴定工作,不得擅自销毁档案,如需销毁档案,应先编制销毁注册,由鉴定小组批准后在鉴定小组监督下销毁。

六、如档案保管不妥,造成毁坏和丢失,应按《档案法》有关规定严肃追究人关人员的责任。

普法依法治县工作指导标准(试行)

一、县委、人大、政府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党委有决定,人大常委会有决议,政府有规划。

二、领导机构建全,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能,配专人负责,业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三、国家机关各部门管理规章、制度健全。

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各项工作逐步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推行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

五、县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实行有效监督。司法机关公正司法,依法办案。

六、领导干部学法形成制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公民法制观念不断增强。

七、各单位各部门依法治理面达到80%以上,各层次的普法依法治理有典型、有较系统的工作网络。

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不断加强。

九、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

十、各级干部参学率达到95%以上。职工要达到90%,居民和农民要达到80%,考试合格率达到90%以上。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依法治县工作委员会的法宝意见和指示精神。

二、负责起草普法依法治县规划、年度计划,对实施规划提出修改和补充意见。

三、负责指导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工作。

四、对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年度计划的实施工作进行监督。

五、组织、筹办普法依法治县工作有关的会议和重大活动。

六、研究制订全县普法依法治县工作的规章制度、目标管理和考核、验收办法。

七、组织开展调研活动,总结推广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典型和经验,及时向领导小组、工作委员会提供建议,当好参谋。

八、组织、协调各地、各行业、各单位开展不同层次的普法依法治理活动,并具体指导试点单位的试点工作。

九、组织开展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年度考核、检查、验收和总结表彰有关工作。

十、参与县人大、政府、政协组织的执行检查,并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

十一、定期向普法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委员会报告工作或受领导小组、工作委员会的委托向县委、人大、政府报告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进展情况。

十二、完成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和领导小组、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宣教股工作职责

一、管理和指导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二、负责研究编制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日常工作,检查、督办和指导全县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各类教材征订、发放及普法辅导材料的编印工作。

四、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报告、总结等各类文函材料的草拟、统计呈报及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五、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各类表彰的呈报经验,总结推广及调查研究工作。

六、负责法律培训中心的各项工作,组织开展全县干部职工的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轮训工作。

七、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制宣传教育档案管理制度

一、法制宣传教育档案由专人统一管理,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调阅、借阅。

二、档案管理要做到“七防”,即防盗、防火、防潮、防光、防虫、防有害气体和微生物的侵蚀。

三、档案必须按规定排列,做到规范、整齐、有序,并定期清理核对工作,使档案目录与实际档案相符合。

四、档案管理人员工作变动,应严格履行移交、接交工作。

五、要认真做好档案鉴定工作,不得擅自销毁档案,如需销毁档案,应先编制销毁注册,由鉴定小组批准后在鉴定小组监督下销毁。

六、如档案保管不妥,造成毁坏和丢失,应按《档案法》有关规定严肃追究人关人员的责任。

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制度

一、领导小组会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办理,召开会议应报领导小组负责人决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二、领导小组会议实行议事制度。通报与普法依法治县有关的重大事项、重要讲话、重要工作情况,需作出的有关决定,必须报请领导小组会议决定。

三、每次会议确定一至二个主题,力争解决一至二个问题。

四、每次会议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出席会议,出席会议人员未达到50%以上不得召开会议。

五、会议重大事项实行举手表决制度,表决事宜必须达到应到会议人数半数(不包括本数)以上,否则无效。

第4篇

一、领导重视,建立健全各类组织机构。

1、调整了“五五”普法领导组。为了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对法律知识学习和普及活动的管理、指导,我局对“五五”普法教育领导组进行了调整,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所需的经费和必要的设备等全部予以解决。

2、根据普法规划要求,我们从实际出发,按照制定的全区计生系统普法宣传教育的具体规划(计划),确定普法内容。

3、根据要求,我们从实际出发,制定出普法宣传教育的具体计划,确定普法内容。进行思想发动,动员我局全体职工和全区计生工作人员积极参加普法学习活动,发动职工家属、租赁房屋人员和附近居民自觉地加入普法学法队伍中。

二、宣传到位,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生育秩序专项治理期间,我局还在全区计生系统内开展了对《决定》精神、《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公务员处分条例》等的学习活动和对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服务等进行了培训。充分利用会议、街道宣传、广播、电视、报刊、散发宣传资料、文艺小分队演出等多种形式,进行这些活动的学习、宣传、贯彻,对引导广大干部和群众贯彻落实《决定》精神、遵纪守法、维护社会稳定、自觉实行计划生育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普治结合,搞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我们在抓好“五五”普法工作的同时,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加强计生民主法制建设,积极推进全区系统的依法治理工作。我局建立健全各类组织机构,全面开展工作,在局机关内推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及民主监督机制,做好综合治理及人民调解,在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办理本系统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全面推动文明法治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以“法律六进”活动为切入点,积极推动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促进单位的稳定和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单位的法制化管理水平,推进平安和谐单位建设。以满足群众的法律需求,进一步做好“计生法治”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全面推进“计生法治”建设,促进我局乃至全区各项计生工作的全面协调发展。

四、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

在进一步落实我局领导干部人员学法用法各项制度的基础上,不断拓展学法用法的新方法和新途径。围绕建设法治单位,结合反腐倡廉工作,积极协调和配合组织、人事、司法部门在领导干部队伍中开展以《公务员法》、《条例》、《行政许可法》、《国家安全法》、《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预防职务犯罪、反商业贿赂等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制教育,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的能力。结合本单位实际和特点,继续推进我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积极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建立起我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不断加强我局领导干部普法的针对性,不断提高其依法维权的意识。

五、落实惠民政策。

(一)奖励扶助政策

年初以来,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人员按照上级指示,对2009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进行了认真的清理、复查、核实,并对2012年奖励扶助对象进行了预测。此项工作从始至终都切实做到严格把关、不错不漏,确保万无一失。真正做到以人为本、为民办事。

(二)特别扶助政策

我区人口和计生局根据省人口计生委实施计划生育惠民行动计划总体部署,开展了对全区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补助、扶助政策实施活动。并按照有关文件通知精神和实施方案,明确扶助政策的实施范围、扶助对象、确认条件、确认程序、扶助办法、资金来源等,确保扶助措施落到实处,取信于民。

(三)计生“三结合”工作

第5篇

根据《关于开展“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的通知》(绥普治办[2013]7号)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按照(绥江县“六五”普法中期检查指导标准),结合统计部门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总体而言,工作是扎实的,成效是明显的。现分为五个方面和存在的问题以及下步工作意见报告如下。

一、加强普法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

“六五”普法伊始,我局及时调整充实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机构,重新组建成立了领导小组,召开了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如何进一步开展好统计部门“六五”普法工作,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治统。以绥统字[2011]5号文件印发了《绥江县统计局2011-2015年普法依法治理五年规划》,在《规划》的指引下,将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统工作纳入每年度计划并定期研究,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切实做到工作年初有部署,年内有检查,年度有总结。同时,加强内部管理,明确兼职普法工作人员,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做到“四有四落实”,即工作开展“有计划、有重点、有检查、有创新”;“机构落实、制度落实、经费落实、任务落实”。

二、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扎实推进板块式大普法格局

我局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优势,有针对性地开展好普法学习教育活动。制定了五年普法计划表,有目的有步骤地学习好公共法《宪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侵权责任法》、《公务员法》和专业法《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云南省统计管理条例》以及其它法《禁毒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物权法》、《旅游法》等。认真开展好“法治机关”、“法律进机关”创建活动,促进统计工作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充分利用各类大型普查和抽样调查以及“6.26”“12.4”法制宣传日的极好时机,以文艺演出、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和知识竞赛等方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普法活动。

我局还进一步健全完善了相关制度,制定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实施意见,建立健全了(党组)和党支部集体学法、办公会前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培训、考试考核、学法情况登记等制度。每年组织一次法律知识考试,考纪严肃,参学率、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到100%,并将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干部职工考核、晋升和使用的重要依据。

三、努力提高全社会法制化管理水平

我局积极探索依法治理工作的有效实践形式,总结和推广依法治统工作经验,执法责任制、政务公开等得到有效落实。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法律顾问制度和法律咨询制度,聘请专家参与统计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定工作,并及时答复社会公众对统计法规的咨询。在每次的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中,邀请专家全过程参与,确保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有力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着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四、积极推进普法教育形式创新

我局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传媒的积极作用,大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普查条例,实现统计门户公开网站有普法栏目和内容。我局狠抓普法教育队伍建设,定期组织普法骨干和法制宣传员培训,让他们更熟练知晓统计法规,更好地宣传好统计法规。同时,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向挂钩移民宣传好移民相关政策法规,向移民群众细致入微地解读移民政策,化解矛盾纠纷,确保时间进度,做到了让移民搬得出,稳得住,安居乐业。

五、强化普法教育工作保障

我局将普法依法治统工作纳入单位目标管理责任制、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责任考核,与创先争优和年度目标考核挂钩,作为年度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做到工作情况清楚,制度完善,档案齐全,管理规范。为保证工作需要,每年都预算一定的工作经费,按实际支出情况报销并建帐。

我局非常重视信息工作,及时反映反馈信息,按要求上报各类报表及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等。

存在的问题

“六五”普法以来,我局在普法依法治统工作中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我们也能清醒地看到还存在着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做得还不够好,主要表现在学习时间不够,学习内容不精,学习领悟不深,读书笔记记录不详细。二是宣传专栏办得不够好,自从搬迁到林业局办公后,没有继续办好法制宣传专栏。三是依法治理工作力度不够,统计违法行为查处还停留在通报上,还没有取得“零突破”。

下步工作意见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严格按照五年规划以及中期检查指导标准,继续做好“六五”普法工作,首先是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特别是对全县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的统计法律法规学习教育,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统计法制意识,从源头上确保统计数据质量。其次是办好法制宣传专栏,围绕工作重点有目的地宣传好统计相关法律法规。再次是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取得统计违法案件查处“零突破”,为统计工作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第6篇

近年来,政府投资力度不断加大,促进了经济的全面发展和社会进步。但我们通过调查发现,部分政府投资项目在决策、管理、机制等方面仍存在不足,亟待解决。

存在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思想认识模糊,制度执行不严。相关政府投资项目业主依法建设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因而不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规范运作,很多规章制度得不到认真执行。

(二)专业水平欠缺,管理模式滞后。有的单位由于没有专业管理人才,又没有对外聘请专业技术人员,而是由本单位抽调的行政人员进行管理,造成“外行管内行”,出现一些低级失误,甚至让施工单位“牵着鼻子走”。

(三)体制存在弊端,工作不够协调。在招投标管理体制上,有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之嫌;在招投标服务体制上,存在监管和服务不相协调的问题;在政府投资工程监管体制上,受职能限制,监督的作用不能有效发挥。

(四)监管力量薄弱,惩戒力度不大。目前,招标办尚无足够的精力履行事后监督检查的行政职能,对施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不够,缺少震慑力。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建议必须从源头抓起,强制度、建机制,既治标、又治本,高悬法治“利剑”,猛药去疴,重典治乱,切实解决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完善相关制度。政府应出台《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明确项目管理、计划管理、建设管理、法律责任等规定。还应出台《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程序暂行办法》明确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决策主体、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项目年度计划管理、对未列入年度投资计划的新增政府投资项目和投资项目变更超估算、概算、预算、中标价一定金额或比例的决策审批程序等。同时,将制度建设与问责紧密挂钩,对违反制度和不执行制度的行为建立刚性问责制度,明确责任主体,做到“有过必究”,真正起到关口前移的作用。

(二)加强项目管理。要在政府投资项目从立项到资产移交的全过程管理中,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两个原则,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质量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的“四制管理”。合同方面,要依法依规签订、履行;现场签证方面,要严格按有关程序办理,采取建设业主、工程监理、施工单位和其他监督部门联合会签的形式,及时签证,保证签证真实、准确、合理、经济;项目变更方面,对确需变更的,应与设计等相关单位联系,取得变更依据,出具变更理由,估算变更金额等,严格履行工程变更相关审批程序;竣工结算方面,首先要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由施工单位按时编制好工程结算,建设单位初审后,由建设单位送政府审计部门进行决算审计,经审计后方可转固定资产;此外,建设单位财务人员要根据审计决算报告结清工程款,及时清理基建专户。

(三)强化监督制约。一是加强项目勘测、设计等前期工作精度,提高编标质量,保证标底及招投标准确性和有效性,杜绝边规划、边设计、边施工的“三边”工程。二是适度控制投资规模,特别是控制举债建设。三是强化招标监管。对重点政府投资工程可实行纪委、监察局直接派员驻场监督,增强监督的力度;同时,招投标局要切实履行职能,加强对招投标全过程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四是强化变更监督。建议对政府投资项目零星变更在标底价4%以内的据实结算,并以审计确认数为准,超过规定标准的,按4%结算,对重大设计变更,必须经业主、设计、施工、监理、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或单位共同审核确认报政府审批。

(四)严厉打击违法违纪。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纪行为,以查处促预防。应整合纪检监察、检察、公安、财政、审计等部门资源优势,充分履行好各自职能,形成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的强大合力,营造强大的反腐声势,发挥查案的震慑力,使腐败者感到腐败的“成本”大于“收益”,腐败行为便会得到有效遏止。

第7篇

2013年是党十精神要求落实之年,水利改革机遇与难题并存,我们将抓住机遇,攻克难题,紧紧围绕打造核心增长极、围绕“拼争全国五十强县市、建设现代化综合新城”宏伟目标,全力以赴继续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县水务局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各项目标任务,为及”提供强有力的水利支撑和保障。我们将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着重抓好防汛抗旱工作

按照省水利厅、市水务局工作安排部署,结合我县2013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及要求,我们以重大项目为抓手,保民生,建亮点,强基础。一是在项目争取上下功夫。一方面用活、用足、用好国家政策,使规划更加符合国家投资政策和省市规划重点,提高项目申报的命中率。一方面加大项目衔接力度,由市到省,跑部进京,落实专人跟踪,争取国家和省市项目和资金。重点争取:小二型泵站改造、2013年度农村安全饮、农村自来水规划工程等项目。二是在项目建设上下功夫。实施“标准化堤段”建设工程,努力在九大联圩打造标准堤段,在堤防管理上出亮点;全面完成2012年度水利冬修任务,重点实施完成上级投资项目为鄱阳湖二期防洪工程第六个单项工程、蒋巷高梧电灌站工程等18个重点项目,同时谋划好并实施2013年度实施水利工程项目。三是在项目管理上下功夫。加强招投标管理,严格资金控制,做到工程完成一批,验收一批,资金拨付一批,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强化进度管理,实行重点工程“一周一调度”、“一周一通报”的推进机制,及时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难题。严格质量管理,在加强工程“四制”管理的同时,对于县级投资项目,明确工程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工程督导验收组、工程技术组强化督导和技术指导。

二、着重抓好各项服务管理

坚持依法治水,加强对各类涉水法规的宣传、贯彻和落实,为全县经济发展服务。一是为武阳中小企业创业园区和南新滨江工业集中区服务。加强堤防岸线和涉水审批管理,依托堤防、河道、滩涂地等水土资源,为招商引资项目落户服务。二是为全县重大重点项目服务。巩固专项整治结果,实施专项规划方案,加强对赣江、抚河的河道管理及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活动,实现“保经济建设、保社会稳定、保圩堤安全”三大目标;同时,争取省水利厅、市水务局支持,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开采内销砂,确保全县重大重点项目建设用砂。三是为新农村建设服务。主要是提供饮水安全和涉水规划技术指导等服务,实施农村自来水规划工程。四是为城镇化建设服务。加强对县城污水处理厂和小蓝污水处理厂的日常监管工作,使减排工作达到各项要求标准;加强对自来水厂的行政管理,为县城居民提供安全饮用水和优质服务。五是为全县可持续发展服务。积极开展水资源管理和水土保持工作,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制度,严格执行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制度,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方案立项审批制度,重点是抓好小蓝经济技术开区地下水资源监测工作,启动实施地下水资源监测网点建设工作。

三、着重抓好行业自身建设

以“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全面提高水利服务水平,确保水利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和圆满完成,一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强化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继续实施党建工作项目化管理,加强人财物管理、项目建设管理、关键岗位的监督和工程领域专项治理,实现“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做到“工程优质、干部优秀”。二是强化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一方面强化培训工作,特别是在技术力量培训方面,继续安排基层水利服务机构人员到省水校等大专院校进行脱产学习,并取得中专以上学历;另一方面,有计划招聘和考录水利专业毕业生到下属单位及乡镇水管单位工作。三是强化行业精神建设。紧紧围绕水利中心工作,加强水利职业道德教育,加强水利宣传,弘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打造一支团结有战斗力的水利队伍,为全县水利事业发展提供有效服务。四是强化目标管理考核。严格对局属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年终目标管理奖及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严格对各乡镇水管站的业务考核,激发乡镇水管站主动担当意识,将考核结果作为对乡镇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年度计划安排的依据。

第8篇

一、指导思想

十八届三中全会将“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确立为我国新时期法治建设的新目标和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省委东明书记明确指出“治蜀兴川,重在厉行法治”;市委要求必须把依法治市摆在各级党委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重要议事议程,统筹规划,扎实推进;县委7月8日召开“全县依法治县工作会议”,要求全县上下务必进一步增强依法治县重要性认识,财政部门要努力创新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体制机制,切实提高财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意识和能力,健全财政法规制度体系,提升财政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财政行政权力运行,深入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必须把握“1+6”的目标体系。一个总目标”:到2020年,依法治县基本方略全面落实,基本形成尚法守制、公平正义、诚信文明、安定有序的依法治县新格局和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六个支撑性目标”:依法执政能力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公平正义得到充分体现,司法公信力显著增强;市场主体公平自由竞争,社会诚信体系基本完善;公共安全保障体系全面建成,社会治安状况根本改善;社会法治化治理体系全面加强,各利益主体合法权益得到平等保护;社会法治化治理能力全面提升,社会成员法治意识普遍增强。

(一)建立健全财政法规制度体系,提升财政法规制度建设质量。

(二)完善财政决策科学民主机制,规范财政管理行为有序,推进财政政务公开透明,提高执法行为公正文明,强化财政执法监督和问责。

(三)提高财政部门、财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自觉性、意识、能力和水平,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工作任务

财政部门要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全面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不断深化财政各项改革,积极探索财政体制机制创新,着力实现财政行政行为的合法合理和财政业务管理全过程的科学规范,大力提升全县财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水平和能力。

(一)提高财政行政决策的科学民主性

创新科学、民主、公开、规范的决策机制,特别是对纳入重大决策范围的财政事项,要经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作出是否予以调整或者停止执行的决定。实行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对在决策中违反规定、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责任单位:办公室、财税法规股、监察室

(二)提高财政制度建设的质量

依法制定财政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内容应当符合上位法的规定,与其他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相协调。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认真抓好规范性文件清理,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责任单位:财税法规股、监察室

(三)提高财政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将依法理财贯穿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财政监督、绩效管理的全过程,落实法律要求,健全配套制度,创新管理方法,注重流程设计,完善岗责体系,加强绩效考核,进一步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1.完善财政预算管理。健全涵盖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完整政府预算体系。规范预算编制行为,强化预算约束机制。构建预算执行全过程绩效管理体系,实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扩大绩效评价实施和监督范围,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责任单位:预算股、乡财办、财政监督局

2.深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修订完善国库集中支付系列制度。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账户管理,全面提高财政资金运行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规范性。

责任单位:国库股、支付中心

3.严格落实中、省、市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相关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妥善处理存量债务,严格控制新增债务,着力防范和控制债务风险。

责任单位:预算股、乡财办、国库股

4.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制度、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制度、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全面落实《政府采购法》及各项配套规定,编制并推行我县政府采购工作规范。

责任单位:采管办

5.完善地方税收政策体系。积极参与税制改革和税政调研,进一步推进地方税制改革和法规制度建设,加强税收收入分析,优化税制结构,充分发挥税收政策在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促进科技进步和创新、就业、产业结构升级、环保和区域协调发展中的作用。

责任单位:非税局、预算股、财税法规股

6.进一步研究落实部门预算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的各项要求。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财务规则,结合我县实际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完善行政、事业、企业单位财务管理具体办法。创新相关部门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机制,确保各部门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科学、程序规范、专款专用、使用高效。

责任单位:行政政法股、企业股、教科文股、经建股、农业股、社保股、外经办、投资股

(四)推进预算公开和办事公开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财预[2010]31号)等的要求,逐步加大预算公开力度。重点公开政府预算、部门预算、预算执行以及转移支付等内容。政府所有公共支出、基本建设支出、行政经费支出预算和执行情况以及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情况,除内容外都要公开透明。带头公开部门预算,妥善做好依申请公开预算信息工作。县本级财政总预决算公开、行政经费决算情况公开从2013年起启动实施。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积极稳妥推进县本级“三公经费”公开工作。深入推进财政部门办事公开,进一步拓宽办事公开领域,公布依法公开办事的依据、流程和结果,提供高效便民服务,便于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

责任单位:预算股、办公室、行政政法股、信息中心

(五)提高财政行政执法水平

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行政执法配套制度,并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依据。依法界定执法职责,分解执法职权;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执法裁量权,开展执法案例指导。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加大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力度。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坚持行政执法人员上岗前法律培训、考试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组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知识、法律知识更新培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责任单位:财政监督局、财税法规股

(六)强化行政问责和全方位监督

认真贯彻落实县纪委、县政府办及局机关制定有关行政问责制度,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违法行政等行为,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损失的,要依法进行追偿。自觉接受党的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司法监督、审计和纪检监察监督、社会监督和内部监督。建立和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高度重视新闻舆论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对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并及时作出处理;对社会影响较大的问题,要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责任单位:财政监督局、监察室、办公室

(七)提高财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

重视财政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意识与能力的培养。继续推进领导干部法律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坚持和完善党组集体学法制度、财政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试制度,将法律培训纳入干部培训年度计划。推进建立财政领导干部任职前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情况考察和法律知识测试制度,将考查测试结果作为能否任职的重要依据。注重提拔使用法制意识强、能力突出、在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上作出实绩的财政干部。

责任单位:财政监督局、财税法规股、行政政法股

(八)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的组织领导水平

健全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领导体制和机制。建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领导机构,并建立健全领导机构议事协调工作制度。财政部门及其内设股室、所属二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本单位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第一责任人,要把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绩效考评体系,要把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与水平作为加强财政管理的重要内容,要定期向上级财政部门汇报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情况。充分发挥财政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中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和参谋助手作用,设立与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职责和任务相适应的法制工作机构,提供必要的人员与经费保障。加强财政法制干部培训,建立一支懂财政、通法律、政治强、作风硬的高素质人才队伍。

责任单位:人教股、办公室、财税法规股

四、实施步骤

建立2014-2020年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建设长期规划,分2014-2017年、2018-2020年两个步骤实施。

(一)2014-2017年规划具体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1.第一阶段:成立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职责

2014年7月-8月,召开局党委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我局开展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建设工作,成立县财政局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

2.第二阶段:积极宣传调研,制定具体措施

2014年9月-10月,组织全县财政系统干部职工学习法制建设相关文件资料,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报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

3.第三阶段:分解工作任务,制定考核办法

2014年11月-12月,根据中央、省、市要求和我县财政工作实际,分解工作任务,制定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目标考核办法和考核指标体系。

4.第四阶段:全面推进实施,集中攻坚

2015—2017年,在全县财政系统全面推进实施方案,并及时总结,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推动全县财政系统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

(二)2018-2020年巩固提升阶段

在总结2014-2017年我县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建设工作的基础上,根据我县财政法治建设实际情况及我县财政经济发展的新特点新问题,巩固提升财政法治建设的做法,建立法治财政工作的长效机制。

五、考核评价

为推动我局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建设有效开展,从2014年起,根据本工作方案及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目标考核办法和考核指标体系,我局将于每年3-4月组织对各各乡镇财政所、直属单位,股室等上一年度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建设情况进行目标考核。

(一)考核组织

每年财政局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各乡镇财政所、直属单位和股室进行考核。

(二)考核方式

考核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采用专门考核、公众评价两种方式进行。专门考核由考核主体在考核对象对照考核指标体系自查自评的基础上,组织专门考核组进行材料审核和实地检查;公众评价由县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考核初选结果,由社会公众对考核对象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情况进行监督评价。

(三)考核认定

经目标考核,对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建设工作中成效显著、表现突出股室、直属单位,乡镇财政所,由局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领导小组认定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建设先进单位”。对建设法治财政重视不够、措施不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严重滞后乡镇财政所、直属单位,股室,进行通报批评。

(四)考核结果运用

第9篇

一、全面落实“省市党代会及全市干部大会精神”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我市现代化建设的有力保障。

“十一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提出后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根据市委的总体部署,展望未来,我市能否保持并提高目前经济发展的良好势头,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实现新的发展和提高?如何抓住二十年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并且大有作为?需要采取哪些举措来保证“跨越发展,崛起腾飞”,实现建设“平安*,法制*,和谐*”的总目标?都需要深入研究、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实施。通过研究,把宏伟的奋斗目标分阶段、具体化,把发展思路和对策措施明晰化、科学化,有效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扎扎实实地推进全市经济建设。

二、落实“省市党代会及全市干部大会精神”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委实施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手段,是制定其他各项经济政策以及年度计划的重要依据。

每个五年计划在不同时期对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都起到了积极作用,面对新阶段、新形势、新要求,新的“十一五”规划,站在长远和全局的高度,进一步审视和研究全市未来的发展战略思路,对经济社会发展进行统筹安排,对于全面履行市政府职能,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引导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落实“省市党代会及全市干部大会精神”是正确把握国内外形势,解决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有效途径。

无论从长远和当前看,从我市经济自身发展和面临的国内外环境看,*在经济和社会发展还面临许多制约因素和突出问题。从内部看,有“三农”问题,经济结构层次较低,就业压力和地区差距等矛盾存在。从外部看,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世界性结构调整加速,入世后市场加快开放,竞争日趋激烈,企业生存与发展压力加大。这些问题和矛盾,在今后一段时间内会长期存在,有些可能会进一步强化或尖锐。深入调研,筹划对策,克服前进中的困难和障碍,对于提高当前全市经济运行质量和实现长远的发展目标都具有重要作用。

四、落实“省市党代会及全市干部大会精神”是反映广大市民意志和利益,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渠道。

从本质上讲,“十一五”规划是反映群众呼声、体现人民意愿、为老百姓谋利益的,是政府对广大市民的郑重承诺。规划的制定是经过许多人充分发扬民主、集中智慧、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而形成的,是人民参政议政、行使民利的过程。实施“十一五”规划,可以有效地扩大市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切实为人民谋利益,真正将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落到实处。

五、落实“省市党代会及全市干部大会精神”,司法保障的作用十分重要。

第10篇

本次会议的主要任务,就是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总结前阶段我市开展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和城乡绿化一体化工作的进展情况,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目标,部署任务,动员全市上下齐心协力,紧抓当前有利季节,开展好今冬明春绿化建设,为明年实现国家园林城市创建目标打下坚实基础。会前,盛书记、翁市长专门听取了工作汇报。等会,翁市长还将作重要讲话。下面,我先讲四点意见。

一、总结经验,肯定成绩

我市从20*年启动园林城市创建工作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专题活动丰富多彩,社会参与热情高涨,创建工作进展顺利,20*年荣获了省级园林城市称号。至20*年底,城市绿化覆盖率、建成区绿地率和人均公共绿地分别达到42.04%、37.04%和11.52平方米,全市林木绿化率达到15.1%。今年以来,各级各部门按照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早准备、早落实,创园和绿化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主要表现在:

(一)目标任务及早明确,责任分解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于20*年提出了三年绿化行动计划,力争到2009年实现国家园林城市创建目标。20*年上班第一天就召开了全市绿化暨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会后各相关部门、单位和各镇、街道按照会议精神,层层抓落实,人人挑责任,有力推动了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和绿化建设工作。

(二)新建项目重点突出,绿化建设全面推进。年初,各责任部门按照“顾全大局,确保重点”的思路,对排出的重点建设项目,如城市绿化中的*大道南段两侧14米景观带,葛家塘、上海塘、海盐塘等河滨景观廊道,耀江西入口人工湖二期、新*省道Ⅳ标、城市主要道路结点等,农村绿化中的独广公路(平廊公路—东西大道)绿色通道、新华北路延伸段(独黎公路—老平钟公路)绿化改造等,在土地落实、资金安排上优先考虑,做到重点项目推进有力,其他绿化项目齐头并进。今年1-10月,全市已完成新增绿化面积213.16万平方米,占年度计划数的74.3%。其中城市绿地69.46万平方米,完成年度计划100万平方米的69.46%;农村绿化143.7万平方米,完成年度计划187万平方米的76.84%。

(三)投资渠道不断拓展,绿化资金基本保障。为确保今年绿化建设任务的顺利实施,各责任单位进一步探索绿化建设资金投入机制,积极拓宽筹资渠道,通过义务植树、认种认养、工商企业投资、项目带建等多种有效形式,积极筹措绿化建设资金,既减轻了财政压力,又确保了建设资金及时到位。今年1-9月,全市绿化建设总投入资金5045万元,其中城市绿化投入资金3*3万元,农村绿化投入资金1982万元。按责任部门分,规划建设部门投入959万元,城投集团投入1163万元,*经济开发区投入647万元,水利局投入264万元,交通局投入30万元。预计全年绿化建设投入资金约7000万元,其中城市约4500万元,农村约2500万元。

(四)宣传培训不断加强,全民植绿氛围浓厚。今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绿化宣传月”活动,进一步强化了公民绿化意识,提高了义务植树尽责率。各新闻媒体对义务植树、认种认养等进行了专题报道,对绿化建设项目、绿化成果等进行动态报道;市创园办、市绿化办及时编发“创园简报”和“绿化动态”,通报建设进度,宣传典型经验,还编印了3500册《*科普-园林绿化科普知识》宣传册,进行知识普及。市创园办切实加强了与上级部门的沟通联系,邀请省级园林城市专家组组长胡京榕作了创园辅导,邀请建设部城建司、省建设厅城建处的领导来我市进行创园指导,还安排相关人员专程到衢州考察学习创园先进经验。各相关部门也积极开展各类专题活动。市妇联、人事局在葛家塘河滨绿地开展了“巾帼林”、“人才林”认种认养活动,其他部门、单位和各镇、街道也积极组织机关干部、团员青年、妇女、学生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共同为家乡添绿增彩,营造了全社会植绿、养绿、爱绿、护绿的浓厚氛围。

(五)监管力度不断深化,管理制度不断健全。今年以来,市有关部门加强了绿化进度、绿化质量、绿化养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对照各责任单位的年度任务要求,狠抓落实,相互监督,互相促进。各部门、单位和各镇、街道切实加强了绿化项目建设的方案论证、质量监管、进度控制,认真按照技术标准和精细化要求进行项目管理,避免了绿化通病,提高了建设成效。同时还按照《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标准》、《*市绿色通道、农田林网、河道绿化管护办法》等规定办法,建立和完善绿化养护管理机制,加强了补植、修剪、施肥浇水、病虫害防治、除草保洁等。市规划建设局重新修订了《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强化了绿地指标控制,细化了管理要求;市水利局和绿化办也重新修订了《*市清水河道绿化指导意见》,提高了绿化标准,明确了种植模式。

二、对照标准,查找问题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国家园林城市和省园林城市标准有明显不同,国家园林城市的创建要求更高,评分更严。虽然我市在省级园林城市创建中已经积累了一定经验,但由于我市绿化欠账较多,底子较薄,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面临着巨大挑战,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有六点:

一是项目建设进度还不够快。今年签订的任务数到目前为止仅完成72.3%,特别是城市增绿进度不容乐观。龙湫公园、新华公园、六里塘南侧河滨绿带(体育场—东方路)等城市绿化项目,独广公路(平廊公路—东西大道)、新华北路延伸段(独黎公路—老平钟公路)、*区南北大道等农村绿化工程,因资金瓶颈、拆迁滞后、土地落实困难、污水管网铺设等原因,无法如期开工,影响了绿化建设和创园工作进度。

二是资金投入还不足。按照20*年的绿化目标和建设标准,虽然市财政和各镇、街道、有关部门通过多渠道筹措绿化建设资金,但总体上绿化资金的投入总量与计划数相比差距较大。特别是公路、道路、村庄、河道等绿化,面广量大,而资金投入相对偏少,个别镇、街道配套资金没有足额到位,影响了绿化建设标准。

三是长效管护还不到位。“三分种、七分管”的绿化养护理念没有很好落实,特别是建设后期的养护还达不到标准要求。表现为养护责任、措施不落实,配套资金不到位,树木成活率偏低、杂草丛生、农作物侵占等现象较为突出。污水、自来水管网及电力、电信等管线架设与绿化间的矛盾突出,林木、绿地人为砍伐等损坏现象时有发生。城郊结合部、部分单位及居住区绿化养护标准明显偏低。

四是数量和质量与“创园”标准还有差距。城市整体绿化总量偏少,精品工程偏少,绿化品位还不够高。如今年年底建成区面积按14.8平方公里计算,实际绿地面积尚缺111万平方米。如何巧妙划定建成区范围,充分挖掘建成区内可绿项目,处理好迎检路线和建成区范围的关系,做好考查路线的沿线绿化项目建设和完善等工作已成当务之急。根据考核要求,城市主、次干道的绿地率要分别达到25%和20%以上,而我市原有的城市主干道如新华路、当湖路、南市路等仍未达到指标要求。*经济开发区部分企业绿化指标均未达到建设部《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中20%的最低标准,单位绿化普遍存在着绿化建设标准不高、品位偏低等现象。园林小区和园林单位数量明显偏少,与占总数60%的指标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垂直绿化、屋顶绿化等立体绿化数量不多,潜力挖掘还不够。

五是其他有些相关指标尚未达标。特别是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万人公交标台数、万人公厕数等生态和市政设施指标,对照标准还有较大差距。

六是竞争优势不够明显。根据建设部《关于做好20*年园林城市申报有关工作通知》(建办城函〔20*〕143号)文件要求,国家园林城市创建采用申报制,每2年评选一次,要求各省、自治区建设厅推荐的申报国家园林城市的城市数量不得超过3个。目前我省符合申报条件的城市共6个,其中地级市2个,为金华和台州,县级市4个,分别是余姚、温岭、海宁和*。从上述符合申报条件城市的总体水平来讲,我市的优势并不明显,申报前景不容乐观。如何挤身三甲,就要通过“硬指标过硬、软指标显优”上下功夫,凸现优势,积极争取。

三、把握重点,全力推进

明年是国家园林城市申报年,也是能否取得创建成功的关键年。全市上下要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创建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继续贯彻“主题不变、力度不减,创新求实,寻求突破”的创建思路,以国家园林城市创建为目标,实施“以人为本、生态优先、节约高效”的建设理念,努力扩量提质,提升绿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营造“生态环境,优美和谐;生活环境,舒适方便;人文环境,开放文明”的城市环境和城乡绿化一体化大生态环境,使各项绿化指标、生态指标和市政设施指标达到或超过国家园林城市标准,打好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攻坚战。

(一)抓好绿化建设。今年只剩下一个多月时间,绿化任务还相当艰巨,难度也很大,各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对照年初签订的绿化工作年度目标责任书,对尚未完成的绿化建设任务狠抓落实,要抓住秋季绿化的有利时机,采取有力措施,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攻难点,攻重点,确保全年绿化任务全面完成。对明年绿化工作关键要抓住以下几个重点:

1.城市绿化。重点抓好建成区绿化的扩量提质,各责任单位要求在2009年6月底前完成新增城市绿地117.8万平方米,确保城市绿化覆盖率、建成区绿地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三大绿化指标符合创建标准,凸显*绿化建设特色。

一是建好公园绿地,创建一批精品工程。按照公园绿地服务半径500米的要求,基本建成龙湫公园、*经济开发区新华公园、新行政中心市民公园一期;完成松枫台古银杏保护区等街心绿地的建设。

二是加快亲水廊道建设,体现*水乡特色。在编制完成市区景观廊道规划的基础上,加快已具备条件项目的建设进度,完成六里塘(体育场-东方路)、海盐塘(航管所-东方路)西侧、葛家塘剩余段等亲水景观廊道工程。

三是拓展城市生产绿地,提高苗木自给率。在20*年新增城市生产绿地5万平方米的基础上,继续提高城市生产绿地比例,2009年5月底前完成新*省道、胜利路交叉口西南角8万平方米生产绿地建设。

四是加大防护林建设力度。按照区域和功能,分别建设景观防护林和生态防护林,其中新建*大道(城南西路-当湖路)东侧、胜利路(南市南路-大胜路)两侧、长胜路(平廊公路口-高桥)两侧等地块建设景观防护林,*大道(老*省道-当湖路)西侧、乍嘉苏航道北侧、东方路北侧、文涛路西侧、城北路大华染整厂北侧等区域建设生态防护林。完成杭州湾大桥北接线*互通区内绿化、互通区至市区段道路及两侧景观绿化。

2.农村绿化。重点抓好主要公路、绿化特色村建设,新建农村绿化造林3000亩,力争3300亩。

一是加强公路绿化,提升干线绿化水平。老*省道(高桥-东西大道)总长5.4公里拓宽改造后,规划每侧绿化带6米,面积约6.48万平方米;全塘白沙公路全长800米,每侧12.5米绿化带,面积约2万平方米。做好平廊公路、平兴公路等污水、自来水管道埋设完成后的绿化恢复工作。

二是加强村庄绿化,创建绿化特色。结合现代新农村建设要求,抓住时机,加快村庄绿化步伐,提升村庄绿化水平。计划创建“绿化特色村”4个,市财政每个补助20万元,镇、街道配套10万元。继续创建省、市、县三级“绿化示范村”,年内确保创建成省级“绿化示范村”3个,嘉兴市级5个,*市级10个。同时,根据全省2009年将启动3000个村庄绿化增量工程要求,重点对农户房前屋后等进行植树绿化,每户不少于4株(按每村600户,40株/亩计算,折面积1800亩),形式上可采取统一购苗,送苗到户。树种以桔、梨、枇杷、桃、石榴等果树为主。2009年确定30个村先行启动,省补1万元/村,市配套1万元/村,不足部分由镇、村自筹。

三是启动沿海基干林带建设,改善沿海生态环境质量。根据全省沿海防护林体系工程建设要求,着手编制全市沿海防护林建设总体规划(20*-2015年),争取明年1月底完成。2009年启动海岸基干林带工程建设,在老海塘(金桥—独山)南侧,加宽至50米海岸基干林带,总长约6.32公里,面积约474亩,老*省道至海盐交界3.6公里,每侧25米,面积270亩,省每亩补助1500元,以提高沿海地区防灾减灾能力,改善沿海生态环境。

四是加强农田林网、河道绿化,提高绿化标准和质量。新建农田林带林网555亩,省、市各补助800元/亩。结合水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做好河道绿化工作。

五是发展林牧结合型经济林。结合农业结构调整和规模养猪场排泄物治理,采取猪粪—沼气发酵—沼液—肥料的模式,实现零排放,大力发展林牧结合型经济林,推广农林产业化,增加农民收入。

(二)抓好环境综合整治。当湖街道、*经济开发区和规划建设局、城管局、城投集团等有关单位,要对国家园林城市检查线路沿线的破损道路、陈旧建筑立面、户外广告实施整治,确保城市容貌整洁有序。重点对环城西路(城南路-环北二路)、南市路(城南路-东方路)、人民路(新华路-环城东路)等检查线路进行集中整治和改造。抓紧对检查线路沿线及地面水厂、天然气CNG站等停留点的绿化提升改造和环境整治。大力推进立体绿化,沿城市主干道两侧必须实施通透式围墙或敞开式绿地,有条件的建筑墙体、构筑物、围墙均要实施立体绿化,以进一步提高城市绿量和绿视率。

(三)抓好台帐资料整理工作。规划建设局、城管局、环保局、文体局、供电局、城投集团、水务集团等相关部门、单位要落实专人,按照创园办要求和创建标准,在20*年12月底前做好创园基础数据的统计、核实和上报工作,确保各类数据无差错,并做好本部门的迎检台帐资料;创园办要选择经验丰富、质量可靠的制作单位,确保在2009年4月底前做好技术报告、申报材料、宣传画册、多媒体音像资料及二级台帐资料的准备。

四、加强领导,形成合力

市委、市政府确定明年为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攻坚年。因此,明年的绿化工作要紧紧围绕这一创建目标,要统筹城乡绿化,突出城市绿化,在项目安排、资金投入、工作力度上要有所侧重,举全市之力,实现国家园林城市创建目标。

(一)加强领导,及早启动明年绿化建设。各镇、街道和市有关部门要把园林城市创建和绿化工作放到重要位置,认真履行职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早规划、早安排、早启动,紧紧抓住冬春二季绿化造林有利时机,抓早抓紧。各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落实本单位承担的工作任务,又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优势互补、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为使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在市创园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设立创建工作专项组,具体负责创建活动;市发改、财政部门要做好绿化项目的立项和资金保障工作;市规划建设、城管、农经、交通、水利等部门要做好绿化施工设计和协调、指导、管理等工作;其他部门也要积极做好配合服务工作,合力推进城乡绿化建设。

(二)广泛动员,调动创建工作的积极性。要围绕国家园林城市创建目标任务要求,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和途径,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城乡绿化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深入开展义务植树月活动,开展种植纪念林、纪念树和绿地、树木认种、认养等活动;大力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加快农村生态环境整治和重建。新闻媒体要积极宣传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重要意义和有关绿化的法律、法规,及时报道创建工作及绿化建设进展情况。要充分发挥社会的监督作用,通过创园简报、绿化简报等形式对完成绿化任务不力及养护不到位的单位,予以通报;市、镇(街道)要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视察活动,促进创建工作的落实。通过创建,努力使广大群众切身感受到工作、生活环境的改善和品质的提高。

(三)狠抓质量,精品化实施城乡绿化建设。各镇、街道和市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2009年绿化建设任务,统筹安排,突出重点,特别是公园绿地、亲水景观廊道、道路景观林带、绿化特色村等建设项目,要坚持高起点设计、高标准建设,把它们建设成我市绿化建设的精品工程,争取做到一次投入、一次成型、一次见效;要规范园林绿化市场管理,做到方案有评审、施工有监管、竣工有备案;要深入开展城市绿化风格和特色的研讨活动,充分挖掘*的历史文化内涵,使我市的园林绿化建设更具自己的地方特色和历史文化,使各类绿地在质量和园林意境上一个新的台阶。

(四)加大投入,确保绿化建设任务完成。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社会的主体作用和市场的配置作用,广辟资金渠道,努力构建起“政府引导、政策激励、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的运作模式。各镇、街道和市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大对绿化建设的投入,突出重点,要在开展节约型园林绿化工作研究和实施方面下功夫,通过大力宣传和推广实施如“绿荫工程”、“立体绿化”等节水、节地、节资、节能的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最大限度减少土地、资金等制约因素的影响。要督促企事业单位增加有效投入,搞好配套绿化建设,鼓励工商企业和个人投资发展苗圃、林果生产基地,增加绿地总量。要鼓励村级基层组织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形式,大力开展村庄绿化,并引导广大农户发展庭园绿化。

(五)加强管理,提高各类绿地景观效果。要严格执行《*市中心城区绿地系统专项规划》、《*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及市政府绿化的行政许可项目审批制度,认真把好新改建建设项目的绿化审核关。要建立完善绿化长效养护管护机制,严格按照《城市绿地养护管理办法》、《绿色通道、农田林网和河道绿化管理办法》等制度要求,实行属地和业主单位分级、分类管理,做到资金、人员和措施三落实,建设、管理和养护相配套。坚持依法治绿,增强全社会爱绿护绿意识,严厉打击损绿毁绿等违法行为,提高依法治绿水平。要妥善处理好基础设施建设与林木保护的关系,凡工程建设需要砍伐林木的,必须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同意。

第11篇

(一)组织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选择确定区县各1个为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与省上同步开展创建活动。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创建法治政府示范活动的实施意见》(川办函[2009]51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3月底前拟定我市创建实施方案,报请市政府审定后具体组织实施。并督促指导区县选择确定1-2个乡镇作为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开展示范活动。同时,加强对创建活动的指导协调和情况交流,总结推广经验。(法规科)

(二)组织清理规范性文件。按照省、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对全市清理规范性文件工作作出具体安排,组织区县、市级部门开展清理工作。具体负责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对照依据,逐件清理,提出继续有效、修改或废止处理建议意见,编制目录,报市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并代拟清理情况报告向省政府报告。(法规科)

(三)协调做好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相关责任单位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保证政府信息及时、全面和准确,增强公信力。建立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机制以及协调、保密审查和社会评价制度。(综合科)

(四)推动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推动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专家咨询论证、听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价、决策责任追究等制度建设,保障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法规科)

二、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一)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巩固行政审批清理结果,抓紧对请示省上的行政审批项目的研究处理工作。组织区县开展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工作,统一规范区县行政审批项目。4月底前拟定行政审批事项动态清理、审核和公布制度。督促指导全市行政审批实施机关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公布的清理行政审批结果开展对应清理工作。负责审核市级行政审批实施机关清理结果,并报市政府审定后予以公布。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实施的监督,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实施管理工作。(法规科)

(二)加快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落实行政处罚法确定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加强对推进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调研,积极创造条件,做好市级启动准备工作,力争实现突破。(法规科)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

(一)提高制定规范性文件质量。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少而精和成熟先行的原则编制规范性文件制定年度计划,2月底前报市政府审定,加强计划实施的监督,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程序。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制度,落实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制度,实行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一年一通报制度。(法规科)

(二)建立完善规范性文件评估制度。研究制定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办法,明确规范性文件后评估的对象、内容、标准、方式、程序、评估结果和评估效力等内容。完成对1-2件规范性文件的后评估工作,形成评估报告。(法规科)

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行使职权和履行法定义务情况的评议考核。修订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方案,科学合理地确定考核内容和标准,实行目标考核并通报。继续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台帐制度,加强统计工作。完善“三项清理”后续工作。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法规科)

(二)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定行政执法投诉处理办法,规范行政执法投诉处理程序,依法处理行政投诉,纠正违法不当的行政行为。下半年开展一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并扩大案卷评查的范围和效果,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适时主动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法规科)

(三)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管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认证工作,加强证件管理。上半年组织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统一考试,督促指导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和区县进行培训,凡未经培训、考试不合格,不得发给执法证件,不得上岗执法。落实行政执法证件备案和公示制度,探索推行行政执法人员计分制等监督管理措施。(法规科、综合科)

(四)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全面推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落实省级行政执法部门制定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范,并结合实际,制定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监督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行为,防止自由裁量权的滥用。(法规科)

五、完善行政复议责任制

(一)完善行政复议工作责任制考评机制。拟定行政复议工作责任制考评办法,有针对性地调整行政复议责任制评议考核内容,合理细化标准和分值,增强客观、公正和可操作性,实行目标考核,并通报评议考核结果。(复议应诉科)

(二)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行政监督、化解行政纠纷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主渠道作用,畅通复议渠道,探索建立行政复议专门受理窗口。完善行政复议相关制度,探索建立行政复议人员登记管理制度,拟订行政复议能力建设标准。建立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统计分析制度,实行一年一通报。加强对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情况的监督。下半年开展一次行政复议案卷评查工作,制定评查办法,建立评查工作长效机制。探索行政复议体制和机制创新。做好《行政复议法》实施十周年宣传培训工作。会同市编办、市财政局于5月底前对区、县政府落实行政复议机构、专职人员和经费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并将督查情况报告市政府。(复议应诉科)

六、加强学习宣传培训工作

(一)深入开展以建设法治政府为主题的宣传教育,发挥新闻媒体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法制宣传促进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有利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舆论环境。加强政府法制工作信息交流,搭建交流平台,编制政府法制工作简报,不定期反映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及时报送政府法制信息。(综合科)

(二)加大政府法制专业培训力度,丰富培训方式和内容,进一步培养政府法制工作人员的大局意识、现代法治理念和专业业务技能,切实提高政府法制工作人员整体素质。4月底前组织一次制定规范性文件知识培训。(综合科)

七、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

(一)有针对性地拟定全市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提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具体目标、内容、标准、措施、时限,以及责任主体、实施主体等相关内容,报请市政府审定。积极履行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协助本级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中的指导、协调职能。(法规科)

第12篇

一、实施范围

钱塘江、曹娥江、椒江、灵江在我县境内的干流及其主要支流,重点是东阳江、南江在我县境内的干流。

二、实施目标

"531水污染防治工程"是指:通过污染防治工作,境内主要流域水质一年内初见成效,三年内明显改善,五年内基本达标。按照市政府文件要求,到2011年底,我县境内江流域主要水体要基本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功能要求;到2015年底,台口断面水体Ⅲ类功能符合率达到80%。

三、实施内容

(一)工业污染防治

1.调整产业结构

严格执行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推进以区域环境准入为主导的生产力布局体系建设。完善县制造业发展导向目录,限制工艺落后、能耗高、污染重的企业发展。

2.强化工业污染防治监管

严格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加快推进工业区污染集中治理设施建设;实施磷化工艺环保型替代技术应用;督促重点排污企业安装在线监测监控装置;开展水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加大力度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工业废水治理达标工程,对废水超标或超总量工业企业实施限期治理,对有水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实施搬迁或关停。

3.全面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排污权有偿使用

严格执行新建工业项目必须同步完成污染物减排指标替代置换要求,对超出排放量控制指标的企业,暂不批准新增项目环评文件;根据全市统一部署,逐步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

(二)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和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

1.加强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行管理。确保县城污水处理厂水质稳定达标排放,2011年污水收集率不低于75%,2012年底前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60%以上;实施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尾水深度治理工程;加快云山区块,深泽区块排污管与县城联网工程建设;2012年底前建成尖山污水处理厂,并投入运行;做好冷水、新渥区块污水处理项目前期可研论证工作;鼓励采用无动工厌氧处理、人工湿地处理、微动力处理等技术全面处理集镇、农村生活污水。

2.加强畜禽养殖污染监管。严格执行禁养和限养区规划,关停或搬迁禁养区内所有规模化养殖场。2012年底前,全县新、改和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执行率98%以上,97%以上规模化养殖场基本实现农牧结合、排泄物资源化利用,污水处理率达到88%,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7%。

3.保障城区饮用水安全。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碑设置和保护规定,取缔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污染源,开展水源水质常规监测,乡镇饮用水源每季监测一次,行政村集中饮用水源每年监测一次以上;县城饮用水源建成水质自动监测站,实施常年连续不间断在线监测。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1.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对"531水污染防治工程"的领导,县政府成立县"531水污染防治工程"领导小组,由县长、分管副县长分别担任正副组长,县督查局、环保局、农办、发改局、经贸局、财政局、国土局、水务局、建设局、规划局、农业局、卫生局、工商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

2.明确分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分工如下:

县督查局(考核办):负责组织开展县"531水污染防治工程"目标和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督查工作;将"531水污染防治工程"各项工作目标纳入各镇乡人民政府和各部门领导班子综合考核。

县环保局:负责编制县"531水污染防治工程"年度工作计划、目标,分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开展工业污染治理、强化治污设施运行监管;实施乡镇流域断面考核,污染生产总量控制和排污权有偿使用;加强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和监管。

县农办:牵头负责村庄整治建设项目。

县发改局:负责将县"531水污染防治工程"有关项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推进全面产业结构调整和布局。

县经贸局:负责节能降耗和"二高一资"企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改造;推进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编制完善产业导向目录,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升级,配合相关部门推广环保型磷化工艺的使用。

县财政局:负责县"531水污染防治工程"县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的筹措和监管。

县国土局:负责县"531水污染防治工程"项目土地指标落实,牵头负责采、制砂行业污染整治。

县建设局:负责组织实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城乡生活垃圾治理项目的建设;负责指导实施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尾水深度处理工程和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

县水利局:负责牵头实施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工程,依法做好水土保持和水资源综合利用的监督管理,会同相关部门做好生态调水工作,负责占用河道采、制砂场(点)的整治工作。

县规划局:负责县"531水污染防治工程"项目用地规划许可。

县农业局:负责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落实禁养区、限养区相关要求,协助乡镇政府实施禁养区内养殖户搬迁和取缔工作;牵头开展生态养殖场和生态养殖小区建设,引导散养户集中养殖。

县卫生局:负责对医疗机构污水处理和医疗废物处置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县工商局:负责依法吊销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事业单位(个体户)经营执照。

(二)资金保障

资金投入以企业为主,充分运用市场机制筹措资金。县财政建立"531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资金,重点对影响面广的示范性、控制性治理工程给予资金补助或以奖代补。

(三)制度保障

1.建立环境质量目标责任考核和河段包干制度。将"531水污染防治工程"各项目标、任务纳入各镇(乡)、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建立乡镇水质交接断面环境质量目标责任考核,县环境监测部门定期对交接断面水质进行监测,各镇(乡)政府负责辖区内水污染综合治理,对水环境质量负责,镇(乡)长为主要责任人。

2.制定企业关停限产制度。依法制定企业关停限产制度,明确工业企业关停限产的响应条件、执行程序、补偿标准、行政诉讼应诉办法等内容。在区域、流域环境质量达不到功能要求时,实施企业废水污染治理全面达标工程,对超标排污企业限期治理;逾期不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停产治理;对无法治理达标企业,实施关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