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17 00:17:53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活动申报材料,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九月初,在党支部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中,我对全校教师进行了四条承诺和创优秀学习示范岗,现向党支部汇报本月完成情况。
一、四条承诺的实现情况汇报
一是在教学中,根据新教材内容体系,开展信息技术教育教学,坚持探索和实践自己在小学信息技术学科教育教学中的做法,并不断地加以总结、提炼和改进。上示范课和送教在准备过程中。
二是廉洁自自律,不断学习,努力进取,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尽我所能为教师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服好务,为学校发展出力,努力做教师的楷模。九月份,我主要围绕学校的开学工作和准备迎接“重庆市绿色学校”检查两项重点工作。为学生办理了IC乘车卡,制定了“开展劳动竞赛”的方案并按计划实施,制定了“开展环境教育主题活动的方案”并按计划实施,创造了浓厚的校园“创模”宣传氛围,9月27日,和学校老师一起带领11名“创模”宣传员走上街头进行创模宣传。积极组织和参与“重庆市绿色学校”的档案收集、汇报材料的撰写、汇报课件的制作、会务准备、校园环境的布置等迎检工作,9月28日接受了“重庆市绿色学校”的评估检查,受到市、区环保局和教委领导的好评。
三是扎实开展好一帮一活动,与学校一位老师签定师徒帮代协议,帮助他提高学科教学、网络管理、机器人辅导等方面的能力,本期机器人活动小组已经重新组队,开始正常训练。我与五年级二班一名同学签定师生帮助协议,了解他的学习情况,跟他谈心,纠正他的不良行为习惯,增强他的生活信心。
四是发挥自己的信息技术特长,与全校教师一道,努力提高全体教师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高学校网络、电脑、班班通、闭路电视等信息化设施设备的应用水平,促进学校的教育现代化水平的不断提高。本期,学校班班通第二期工程一、二、三年级的班班通设备正在安装,有望近期内投入使用,学校闭路电视、广播、监控、计算机教室、班班通设备、教师办公电脑运行良好。
二、创优秀学习示范岗汇报
学习的渠道很多,主要是向身边的人学习和向书本学习,在学校管理、创建“重庆市绿色学校”和建设“绿色教育”特色学校的过程中,有许多的困惑和迷惘,深感自己需要学习的东西还很多。我一方面通过问和感悟解决一些问题,另一方面,我走进书店看书或是买书回家看,近段时间我正在阅读的书籍有《人民教育》、《今日教育》、《问题学生》、《绿色教育的研究与实践》、《怎么说孩子才会听》、《先人后事》等一系列与教育教学、学校管理相关方面的书籍,以期能提高自己的办事能力和办事效率。
三、存在的不足
一是做事速度慢,办事效率不高。二是语言表达能力不强,与人勾通的能力极待提高。三是统筹协调的能力有待提高。
请全校教师监督我,提醒我,我将坚持优点,改进不足,努力为学校、教师和学生发展服务。
相逢于工程102班,在拼杀的黑色六月之后,在一万次梦里的憧憬之后——如此珍贵,如此难得。 相逢于工程102班,怀着渐渐成熟的生命里缤纷的梦想,怀着敢闯敢拼的青春里倔强的执着——如此坚定,如此不悔。 47张笑脸,热情洋溢,绮丽的季节里盛开出灿烂与光华;47声呼喊,充满力度,恬淡的天空里犹如春雷声声,轰轰隆隆。 在老师的谆谆教诲和耐心指导下,同学们学习上认真刻苦,活动中积极踊跃,竞赛中表现卓越,1年来硕果累累,荣誉满满……精神抖擞,运动会上舍我其谁;千机万辩,辩论场上魅力无限;挥洒青春,篮球比赛飒爽英姿,勇夺季军;青春飞旋,演讲大赛脱颖而出,还有那一颗颗活力的心,在灯光与掌声中化作流云。 这就是工程102班,团结奋进、朝气蓬勃、温暖和谐的大家园。工程102班,47个梦启航的地方。
为宣传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广大学生去关注心理健康,广西工学院土木建筑工程系工程102班定于2018年5月20日至6月1日举办“阳光三部曲”系列活动,活动内容及活动具体策划如下:
一、班级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名称
广西工学院土木建筑工程系工程102班“阳光三部曲”系列活动
二、班级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主题
“我阳光,我快乐!校园快乐生活,你我共分享!”
三、活动时间
2018年5月20日至6月1日
四、活动地点
学校篮球场、教室
五、活动对象
工程102班全体成员
六、活动内容
本次“阳光三部曲”系列活动共分三部分:
乐章一之思想篇:留言板、抛掉烦恼;
乐章二之行动篇:“金玉良言,你我共分享”主题班会、“创和谐环境,促合作团队”宿舍卫生评比;
乐章三之活动篇:“春秋战国杯”之男女混合篮球赛、“健康知识共分享”之班级博客心理健康博文发表。
㈠“阳光三部曲”乐章一之思想篇
⒈留言板(时间:2018年5月25日)
活动方式:同学们将愿望与寄语写在小纸条上,抒发自己的情感,放入做好的留言板上。
取得的效果:同学们都积极抒发了自己的愿望,并贴于留言板上,即是同学们情感的抒发,更是一个默默交流的平台,通过互相对比同学们的留言,产生心灵上的碰撞,促进同学们积极思考,并寓教于乐,在聆听其他人心语之时,更是对自己心灵深入的自我窥探和思考。
⒉抛掉烦恼(时间:2018年5月31日)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促进新材料、智能装备、新医药、电子信息产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淄政办字〔2021〕7号),进一步细化政策内容,理顺操作流程,确保政策取得实效,特制订本申报指南。
一、重点支持领域
本政策重点支持先进高分子材料(聚烯烃材料、聚氨酯材料、氟硅材料和工程塑料)、无机非金属材料(先进陶瓷材料、高档耐火材料、功能玻璃、玻纤及制品材料)和特色金属新材料(高端铝基新材料、稀土功能材料、高端合金新材料)领域,鼓励发展聚合物基、陶瓷基、金属基等复合材料,超前布局碳纤维、石墨烯、生物基材料、超导材料、量子材料等前沿新材料。
二、扶持标准及申报条件
(一)培育壮大产业主体
1.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奖励
(1)扶持标准
围绕新材料产业重点发展领域,对强链、延链、补链的项目,持续投产达效一年后,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含土地费用)超过5000万元、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的,分别给予50万元、120万元、450万元、900万元、2000万元一次性奖励;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含土地费用)超过20亿元的,按照“一事一议”给予支持。
(2)申报主体
2020年12月31日前在淄博市内注册,依法依规纳入淄博市新材料产业统计范围,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新材料产业研发、生产及服务的企业,有固定经营场所,并已正常运营。
(3)申报条件
①申报企业项目属于审批已备案的围绕新材料产业重点发展领域强链、延链、补链的新建或技改项目,项目完工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之前;
②截至2021年6月30日,项目持续投产达效一年以上;
③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含土地费用)5000万元以上。
(4)申报材料
①淄博市新材料产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奖励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1);
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③固定资产投资额证明(发票复印件,如发票太多,以项目审计报告代替);
④证明材料(营业执照、项目备案手续、项目验收报告、项目竣工验收决算报告等)。
2.产品营业收入奖励
(1)扶持标准
新材料产品上年度营业收入占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60%以上的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一次性奖励;首次达到200亿元以上的,按照“一事一议”予以奖励。
(2)申报主体
2020年12月31日前在淄博市内注册,依法依规纳入淄博市新材料产业统计范围,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新材料产业研发、生产及服务的企业,有固定经营场所,并已正常运营。
(3)申报条件
①新材料产品营业收入占企业2020年度营业收入60%以上;
②2020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超过10亿元以上。
(4)申报材料
①淄博市新材料产业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2);
②证明材料(营业执照,2019、2020年度审计报告、企业近二年向统计部门上报统计数据的截图证明等)。
3.省新材料领军企业奖励
(1)扶持标准
对首次列入山东省新材料领军企业50强的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2)申报条件
无需申报,按照省工信厅公布的《山东省新材料领军企业50强名单》直接拨付。
(二)促进产业创新发展
4.创新成果产业化投资奖励
(1)扶持标准
鼓励新材料企业自主攻关或与高校、科研机构开展联合攻关,突破一批制约全市新材料产业发展的重大关键核心技术,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创性和标志性技术成果,项目持续产业化一年后,按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含土地费用)的1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1000万元。
(2)申报主体
2020年12月31日前在淄博市内注册,依法依规纳入淄博市新材料产业统计范围,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新材料产业研发、生产及服务的企业,有固定经营场所,并已正常运营。
(3)申报条件
①申报企业项目属于已审批备案的实现新材料产业重大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的新建或技改项目,项目完工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之前;
②截至2021年6月30日,申报项目持续产业化一年以上;
③项目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创性和标志性技术成果,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市场应用前景广阔。
(4)申报材料
①淄博市新材料产业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3);
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③固定资产投资额证明(发票复印件,如发票太多,以项目审计报告代替);
④证明材料(营业执照、项目备案手续、项目验收报告、项目产品成果鉴定或专利证书等)。
5.创新成果中试投资奖励
(1)扶持标准
鼓励企业加快新材料工艺、技术、产品成果高效转化,建成中试基地和中试项目的,建成持续投用或投产一年后,按照投资额的2%给予一次性扶持,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
(2)申报主体
2020年12月31日前在淄博市内注册,依法依规纳入淄博市新材料产业统计范围,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新材料产业研发、生产及服务的企业,有固定经营场所,并已正常运营。
(3)申报条件
①申报企业项目属于已审批备案的实现新材料产业成果转化的中试基地或中试项目,项目完工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之前;
②截至2021年6月30日,项目建成持续投用或投产达效一年以上。
(4)申报材料
①淄博市新材料产业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4);
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③固定资产投资额证明(发票复印件,如发票太多,以项目审计报告代替);
④证明材料(营业执照、项目备案手续、项目验收报告、项目产品成果鉴定或专利证书等)。
(三)强化产业金融支撑
6.股权投资奖励
(1)扶持标准
鼓励企业加强与股权投资机构合作,对获得股权投资机构股权投资的新材料产业项目,经认定后按照股权投资额的2%给予融资奖励,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天使投资、种子基金投资机构实行风险分担机制,市及区县财政承担60%,投资机构承担40%。
(2)申报主体
①2020年12月31日前在淄博市内注册,依法依规纳入淄博市新材料产业统计范围,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新材料产业研发、生产及服务的企业,有固定经营场所,并已正常运营;
②天使投资、种子基金等股权投资机构。
(3)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项目为获得股权投资机构股权投资的新材料产业项目,投资协议(合同)和资金到位日期为2020年1月1日之后。
(4)申报材料
①淄博市新材料产业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5);
②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投资协议、资金到位证明、股权变更登记、账务损益表等)。
7.初创企业融资奖励
(1)扶持标准
对初创新材料企业成立两年内,获得市外天使投资、VC/PE 等股权投资的,经认定后按照股权投资额的2%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2)申报主体
2020年12月31日前在淄博市内注册,依法依规纳入淄博市新材料产业统计范围,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新材料产业研发、生产及服务的企业,有固定经营场所,并已正常运营。
(3)申报条件
①申报单位注册日期为2020年1月1日以后的新材料产业企业;
②申报单位获得市外天使投资、VC/PE 等股权投资。
(4)申报材料
①淄博市新材料产业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6);
②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投资协议、资金到位证明、股权变更登记等)。
8.贴息奖励
(1)扶持标准
支持企业采用银行贷款等融资方式实施重大新材料产业化项目,对列入省、市重大项目的,按照银行贷款一年期基准利率给予50%贴息,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2)申报主体
2020年12月31日前在淄博市内注册,依法依规纳入淄博市新材料产业统计范围,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新材料产业研发、生产及服务的企业,有固定经营场所,并已正常运营。
(3)申报条件
①申报项目属于已备案的新材料产业化项目;
②项目备案时间为2020年1月1日以后;
③申报项目列入省、市重大项目;
④项目建设采用银行贷款等融资方式。
(4)申报材料
①淄博市新材料产业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7);
②证明材料(营业执照、项目备案手续、列入省市重大项目证明文件、银行贷款协议、银行贷款资金到位证明复印件等)。
(四)打造产业平台
9.开展产业平台活动奖励
(1)扶持标准
积极对接国家级行业学会(协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单位,举办符合淄博新材料产业发展方向的有影响力的高端论坛、学术会议、会展、产学研等活动,按照活动实际投入对承办方给予一定比例补助,单个活动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申报主体
2020年12月31日前在淄博市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新材料产业研发、生产及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等机构,有固定经营场所,并已正常运营。
(3)申报条件
①自2021年1月17日之后,举办的主题为新材料产业领域范围的产业平台活动;
②活动举办地在淄博,由国家级行业行业学会(协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参与主办,参会人员达到50人及以上。
(4)申报材料
①淄博市新材料产业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8);
②活动实施方案;
③签订论坛、会议等活动的合同或协议;
④参加人员签到表;
⑤活动费用发票复印件;
⑥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或机构自愿向注册地所在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报相应的申报材料。
(二)区县审核。各区县根据申报标准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研究提出推荐意见,以正式文件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专家评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专家评审认定或现场核查,并进行项目,核定奖补企业和奖补额度。
四、有关要求
(一)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把关,确保申报项目真实可靠,切实发挥好政策的引领推动作用。
(二)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积极配合市、区县两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专家做好现场核查、绩效目标制定、评估等工作,按要求如实提供原始资料。在项目申报过程中,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淄博市财政局实施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信用负面清单制度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三)申报单位以附件9为封面,将申报材料打印胶装成册(A4纸),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同一企业或机构申报多个项目的,每个项目的申报材料单独成册。申报材料不得含有涉密资料。
(四)请各区县于2021年7月15日前将申报文件、申报材料纸质版(各一式三份)及电子版(刻录光盘)一并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人:王刚,3182523
附件:1.淄博市新材料产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奖励资金申报表
2.淄博市新材料产业产品营业收入奖励资金申报表
3.淄博市新材料产业创新成果产业化投资奖励资金申报表
4.淄博市新材料产业创新成果中试投资奖励资金申报表
5.淄博市新材料产业股权投资奖励资金申报表
6.淄博市新材料产业初创企业融资奖励资金申报表
7.淄博市新材料产业贴息奖励资金申报表
8.淄博市新材料产业开展产业平台活动奖励资金申报表
9.封面模板
附件1
淄博市新材料产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奖励资金申报表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所属区县(市)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 箱
2020年企业营业务收入(万元)
2020年企业上缴地方税收(万元)
二、申报项目新材料产品
新材料产品名称
新材料产品代码
该产品2020年营业收入(万元)
2020年新材料产品营业收入占企业营业务收入比例
三、申报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审批备案情况
固定资产投资
(不含土地费用)(万元)
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时间
项目竣工时间
项目投产时间
截至2021年6月30日,该项目是否持续投产达效满一年以上
四、申报意见
申报承诺
我单位承诺申请材料内容和所附资料均真实、合法,如有不实之处,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法人代表签字:
(单位公章)日期: 年 月 日
区(县)工信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经核实,该企业(单位)项目符合申报条件,同意推荐。
(单位公章)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淄博市新材料产业产品营业收入奖励资金申报表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所属区县(市)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 箱
二、主要新材料产品
新材料产品名称
新材料产品代码
该产品2020年营业收入(万元)
2020年新材料产品营业收入(万元)
三、主要经济指标(万元)
2019年企业营业收入
2019年新材料产品营业收入
2019年新材料产品营业收入占企业营业务收入比例
2020年企业营业收入
2020年新材料产品营业收入
2020年新材料产品营业收入占企业营业务收入比例
四、申报意见
申报承诺
我单位承诺申请材料内容和所附资料均真实、合法,如有不实之处,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法人代表签字:
(单位公章)日期: 年 月 日
区(县)工信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经核实,该企业(单位)(项目)符合申报条件,同意推荐。
(单位公章)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淄博市新材料产业创新成果产业化投资奖励资金申报表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所属区县(市)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 箱
2020年企业营业务收入(万元)
2020年企业上缴地方税收(万元)
二、申报项目新材料产品
新材料产品名称
新材料产品代码
该产品2020年营业收入(万元)
2020年新材料产品营业收入占企业营业务收入比例
三、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固定资产投资
(不含土地费用)(万元)
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时间
项目竣工时间
四、项目创新成果转化情况
项目创新成果
创新成果转化情况
市场单争力及市场应用前景
截至2021年6月30日,该项目是否持续产业化满一年以上
五、申报意见
申报承诺
我单位承诺申请材料内容和所附资料均真实、合法,如有不实之处,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法人代表签字:
(单位公章)日期: 年 月 日
区(县)工信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经核实,该企业(单位)项目符合申报条件,同意推荐。
(单位公章)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淄博市新材料产业创新成果中试投资奖励资金申报表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所属区县(市)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 箱
2020年企业营业务收入(万元)
2020年企业上缴地方税收(万元)
二、申报项目新材料产品
新材料产品名称
新材料产品代码
该产品2020年营业收入(万元)
2020年新材料产品营业收入占企业营业务收入比例
三、中试基地(项目)情况
中试基地(项目)名称
固定资产投资
(不含土地费用)(万元)
中试基地(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时间
项目竣工时间
四、中试基地(项目)创新成果转化情况
中试基地(项目)创新成果
创新成果转化情况
市场单争力及市场应用前景
截至2021年6月30日,该项目是否持续投用或投产满一年以上
五、申报意见
申报承诺
我单位承诺申请材料内容和所附资料均真实、合法,如有不实之处,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法人代表签字:
(单位公章)日期: 年 月 日
区(县)工信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经核实,该企业(单位)项目符合申报条件,同意推荐。
(单位公章)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5
淄博市新材料产业股权投资奖励资金申报表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所属区县(市)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 箱
2020年企业营业务收入(万元)
2020年企业上缴地方税收(万元)
二、申报项目新材料产品
新材料产品名称
新材料产品代码
该产品2020年营业收入(万元)
2020年新材料产品营业收入占企业营业务收入比例
三、获得股权投资机构股权投资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总投资
(万元)
项目建设时间
项目竣工时间
股权投资机构名称
股权投资机构类型(如天使投资、种子基金等)
股权投资额
(万元)
股权投资
资金到位日期
四、申报意见
申报承诺
我单位承诺申请材料内容和所附资料均真实、合法,如有不实之处,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法人代表签字:
(单位公章)日期: 年 月 日
区(县)工信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经核实,该企业(单位)项目符合申报条件,同意推荐。
(单位公章)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6
淄博市新材料产业初创企业融资奖励资金申报表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企业注册日期
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所属区县(市)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 箱
2020年企业营业务收入(万元)
2020年企业上缴地方税收(万元)
二、主要新材料产品
新材料产品名称
新材料产品代码
该产品2020年营业收入(万元)
2020年新材料产品营业收入占企业营业务收入比例
三、企业获得股权投资情况
股权投资机构名称
股权投资机构注册地
股权投资类型(如天使投资、VC/PE等)
股权投资额
(万元)
股权投资资金
到位日期
四、申报意见
申报承诺
我单位承诺申请材料内容和所附资料均真实、合法,如有不实之处,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法人代表签字:
(单位公章)日期: 年 月 日
区(县)工信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经核实,该企业(单位)项目符合申报条件,同意推荐。
(单位公章)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7
淄博市新材料产业贴息奖励资金申报表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企业注册日期
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所属区县(市)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 箱
2020年企业营业务收入(万元)
2020年企业上缴地方税收(万元)
二、申报项目新材料产品
新材料产品名称
新材料产品代码
该产品2020年营业收入(万元)
2020年新材料产品营业收入占企业营业务收入比例
三、申报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审批备案时间
列入省、市重大项目情况
总投资(万元)
固定资产投资
(不含土地费用)
(万元)
项目建设内容
申请贷款等融资额度(万元)
个年期基准利率
四、申报意见
申报承诺
我单位承诺申请材料内容和所附资料均真实、合法,如有不实之处,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法人代表签字:
(单位公章)日期: 年 月 日
区(县)工信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经核实,该企业(单位)项目符合申报条件,同意推荐。
(单位公章)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8
淄博市新材料产业开展产业平台活动奖励资金申报表
一、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成立时间
注册资金(万元)
所属区县(市)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 箱
二、开展的新材料产业平台活动情况
活动名称
活动主题
举办时间
举办地点
主办单位
参加人数
活动实际投入金额(万元)
参加人数
三、申报意见
申报承诺
我单位承诺申请材料内容和所附资料均真实、合法,如有不实之处,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法人代表签字:
(单位公章)日期: 年 月 日
区(县)工信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经核实,该企业(单位)项目符合申报条件,同意推荐。
(单位公章)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9
淄博市2021年度促进新材料产业加快发展
专项资金申报书
(XX专项)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盖章):
单位地址: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传 真:
申报日期:
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章程》,结合《国家艺术基金项目资助管理办法》《国家艺术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制定本指南。
一、资助对象
本项目资助反映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舞台艺术作品创作;表现人民的伟大实践、时代的进步要求,彰显信仰之美、崇高之美,有筋骨、有道德、有温度,为人民喜闻乐见的舞台艺术作品创作;追求真、善、美,具有较高审美价值、艺术品位和艺术个性,内涵丰厚、形象鲜活、笔触生动、旋律优美,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的舞台艺术作品创作。具体资助:
(一)新创大型舞台艺术作品;
(二)在 2012年12月以后完成创作演出的,具有较好艺术基础,产生良好社会影响的大型舞台艺术作品的重大加工修改提高;
(三)在 2012年12月以后完成创作演出的,深受人民喜爱的优秀小型舞台艺术作品。
二、资助范围
(一)大型舞台艺术作品包括:戏曲、话剧、歌剧、舞剧、音乐剧、儿童剧、杂技剧、木偶剧、皮影戏、小剧场戏剧、交响乐、民族管弦乐和具有创新性、跨界融合特点的舞台剧等。
1.
申报大型舞台艺术作品新创作项目的应是申报时已经完成项目策划、剧本创作等前期工作,在获得艺术基金立项资助后实施,且能够在 2016年 8月31日前按要求完成结项验收的项目;
2.
申报大型舞台艺术作品重大加工修改提高项目的应是 2012年12月以后创作的,已经完成 10场以上正式演出,能够在剧本、音乐、舞美等艺术呈现方面提交重大加工修改提高方案,并且能够在获得艺术基金立项资助后实施,在 2016年 8月31日前按要求完成结项验收的项目。
(二)小型舞台艺术作品包括:小戏曲(含整理改编的折子戏)、独幕剧、小歌剧、
小舞剧、音乐(含独奏曲、重奏曲、室内乐、
民乐小合奏、歌曲、合唱)、舞蹈(含单人
舞、双人舞、三人舞、群舞)、曲艺、杂技
(含魔术)、木偶、皮影等。
三、资助额度
艺术基金通过定额资助的方式对立项
资助项目予以资助。
(一)大型舞台艺术作品新创作项目
的资助额度:戏曲、话剧项目为 250万元;
歌剧、舞剧、音乐剧项目为 400万元;儿
童剧项目为 120万元;杂技剧项目为 300
万元;木偶剧、皮影戏项目为 80万元;
小剧场戏剧项目为 80万元;交响乐、民族管弦乐项目为 120万元;具有创新性、跨界融合特点的舞台剧项目为 100万元。
(二)大型舞台艺术作品重大加工修改提高项目的资助额度按照新创作项目的 60%确定:戏曲、话剧项目为 150万元;歌剧、舞剧、音乐剧项目为 240万元;儿童剧项目为 70万元;杂技剧项目为 180万元;木偶剧、皮影戏项目为 50万元;小剧场戏剧项目为 50万元;交响乐、民族管弦乐项目为 70万元;具有创新性、跨界融合特点的舞台剧项目为 60万元。
(三)小型舞台艺术作品资助项目的资助额度 :小戏曲(含整理改编的折子戏)、独幕剧、小歌剧、小舞剧项目为 20万元;独奏曲、重奏曲、室内乐、民乐小合奏和合唱项目为 15万元;歌曲项目为 10万元;单人舞、双人舞、三人舞项目为 10万元,群舞项目为 20万元;曲艺项目中的中篇节目为 15万元,短篇节目为 10万元;杂技项目为 15万元;木偶、皮影项目为 20万元。
四、资助方式
(一)对立项资助的大型舞台艺术作品创作资助项目,艺术基金将先期拨付资助资金总额的 30%,作为创作生产和重大加工修改提高工作的启动经费,主要资助剧本、音乐、编导等核心环节;经首演验收后,拨付资助资金总额的 50%;完成规定演出场次并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 20%的资助资金。大型舞台艺术作品创作资助项目结项验收时的演出场次要求为:
1.京剧、昆剧不少于 20场;
2.
地方戏曲、话剧、小剧场戏剧不少于 40场;
3.
儿童剧、木偶剧、皮影戏不少于 60场;
4.
歌剧、民族舞剧不少于 20场;
5.
音乐剧、杂技剧不少于 30场;
6.
芭蕾舞、交响乐、民族管弦乐不少于10场;
7.
具有创新性、跨界融合特点的舞台剧不少于 40场。
(二)对立项资助的小型舞台艺术作品资助项目,艺术基金将一次拨付全部资助资金。资助资金应用于作品的修改提高和出版。
(三)艺术基金将从验收合格的项目中,组织专家评审出重点资助项目,择优滚动资助,并组织开展传播交流推广活动。
五、申报条件
(一)本项目的申报主体为单位或机构。申报项目的单位或机构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2012年
1月1日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同级行政机关登记、注册的单位或机构。因事业单位体制改革重新登记、注册的,登记、注册时间可与改革前连续计算;
2.
对申报项目依法享有完整的著作权,并且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或其他合法权益;
3.
由多家单位或机构合作完成的项目,应由其中一家单位或机构作为申报主体进行
申报,并由主要合作方在《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 2015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表》上签署同意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每个申报主体可申报 1项大型舞台艺术作品创作资助项目。包含多个不同艺术品种的单位或机构,可就各艺术品种分别申报 1项大型舞台艺术作品创作资助项目;单一艺术品种的单位或机构,内设独立建制分团的,各分团亦可分别申报 1项大型舞台艺术作品创作资助项目。
(三)每个单位或机构可就每个小型舞台艺术品种分别申报 1个项目。
(四)已获得“国家艺术基金 2014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立项资助的申报主体,在资助项目结项验收前,不得再次申报同类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但可以申报艺术基金的其他资助项目。
六、申报时间
本项目从 2015年3月1日起开始申报,至5月1日截止申报。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在申报期内受理项目申报,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逾期不予受理。
七、申报程序
(一)申报主体在规定的申报受理期内,登录国家艺术基金网站( http:// ),通过“国家艺术基金网上申报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 2015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表》,上传申报材料,并将申报表和申报材料邮寄到管理中心。
(二)管理中心将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核查。符合相关规定的予以受理;不符合相关规定以及提供申报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并将通知申报主体。
(三)对申报主体寄送的申报材料,管理中心按规定管理和使用,且不退还,请自行备份底稿。
八、申报材料
(一)《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 2015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表》;
(二)同级行政机关颁发的登记、注册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因事业单位体制改革重新登记、注册的应特别注明;
(三)申报重大革命历史题材或较多地涉及民族宗教内容的项目,须提供省级党委宣传部门的审读意见;
(四)申报项目的剧本如为改编作品,须提交作品原著和作品的改编权授权协议书复印件;
(五)申报项目如有外请主创人员,须提交合作意向书复印件;
(六)申报大型舞台艺术作品新创作资助项目的,须提交已经完成的剧本及相关的导演阐述、舞美、灯光、人物造型、服装设计图或草图、音乐小样及其乐谱等文字、图片、音像资料,申报交响乐和民族管弦乐新创作资助项目的,须提交艺术构思、完整或部分音乐小样等文字、音像资料;
(七)申报大型舞台艺术作品重大加
工修改提高资助项目的,须提交已经完成
演出场次证明和完整的重大加工修改提高
方案、剧本修改稿、导演阐述、舞美、灯
光、人物造型、服装设计图或草图、音乐
小样及其乐谱、已有作品演出视频等文字、
图片、音像资料;
(八)申报小型舞台艺术作品资助项目
的,须提交作品完整演出视频;
(九)申报材料在网络提交后,须下载、
打印并邮寄 1份到管理中心。申报材料为
文字材料的,要求统一用 A3纸双面印制,
中缝装订,并在指定位置加盖公章。申报
材料中的照片,尺幅应为 8―10寸,夹在
文字材料内,不要装订在一起。申报材料
为照片和音频、视频文件的,须将电子文
件存放在 U盘中一并邮寄;
(十)申报材料应于 2015年 5月1日
前邮寄给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评审部(以邮戳或交寄单为准)。邮寄地址:北京
市东城区青龙胡同 1号歌华大厦 A座16层,
邮编: 100007,联系电话: 400-025-9525。
九、签约实施
(一)确定申报项目为立项资助项目
后,管理中心将与申报主体签订《国家艺
术基金资助项目协议书》。《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 2015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表》作为协议书附件,具有同等约束力。
(二)申报项目立项后,申报主体应同
意按照艺术基金安排,参加艺术基金组织
的出版、展览、演出等公益性活动。
十、监督验收
(一)大型舞台艺术作品新创作资助项目和重大加工修改提高资助项目应于 2016年 8月底前完成结项验收;小型舞台艺术作品创作资助项目应于 2016年12月底前完成结项验收。如确需延期完成,必须提前 2个月以书面形式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延期。
(二)管理中心将按照《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监督管理若干规定》,对资助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并组织专家对资助项目进行结项验收。由多家单位或机构合作完成的项目,申报主体应及时将获得立项资助的信息告知各合作方,负责在实施过程中与各合作方的协调,并作为责任方接受审计和监督。
(三)申报主体要保证申报项目在申报及后续实施过程中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如有侵犯,申报主体应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四)申报主体有以下情形的,管理中心有权对该项目重新审核,并依据其严重程度分别或同时采取暂缓拨款、终止拨款、追回部分或全部资助资金、撤销对该项目的资助以及三年内暂停申报主体申报资格等相应措施,并依法追究相关单位或机构责任:
1.
申报主体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2.
项目实施内容、经费支出、结项成果等与《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协议书》的约定存在重大差异;
3.
申报主体存在其他弄虚作假、挪用资助资金、违反《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协议书》等情形;
4.申报主体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
十一、其他
(一)资助项目在首演验收前,未经管理中心书面同意,实施主体不得自行安排资助项目作品的出版、展览、演出或出售资助项目的作品。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展上述活动并且应在相关材料显著位置注明该项目为“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 ”。
(二)资助项目结项验收时,申报主体应按要求提交完整的成果材料。
大学校园评选班级精品活动通知范文班级精品活动是工商管理学院着力打造班级活动精品化的创新途经,是各班展示自身风采的平台,同时也是评选优秀班集体的重要指标。推行精品活动有助于充分发挥同学们的想象力以及创新力;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提高班团生活会的质量;增强班级凝聚力,促进班级建设的发展。具体要求:
2. 班级精品活动内容要求:主题不限,活动形式不限。可以只有一个大型活动,也可有主题活动附加系列小型活动。应具有参与度高,内容丰富,态度积极,效果良好,形式创新等突出特点。
3. 申报材料要求:A. 填写《班级精品活动申报表》。
B. 上交活动详细策划(至少包含活动名称,主题,目的及意义,前期准备及宣传,活动流程,后期宣传及展示,经费预算等。)
C. 以上材料的电子档(打包后名称设为“精品活动申报+年级专业+活动时间”)请至少在活动开展前一周发送到组织部的公共邮箱内,纸质档请同一时间递交到 通博楼A309 学生值班处。
4. 后期成果汇报要求:上交活动的相关宣传稿,新闻稿,心得体会等文字材料,和活动的相关照片,视频资料。将材料打包后,以“精品活动成果+年级专业+活动时间”命名发送到组织部公共邮箱。我们将对你们的精品活动进行网上成果展示。(成果汇报详细要求我们将在以后进行通知。)
5. 各班每个学期都可多次申报班级精品活动,我们会根据申报材料决定是否申报通过。申报通过后我们会派出专门的观摩团进行活动观摩。如果在观摩中发现活动实际效果质量和策划有明显出入我们也将取消该班此次申报资格。为了不使班级活动过多影响班级建设,每班每学期成功申报的精品活动数量最多只能有三次。每次精品活动我们都会给相应班级在优秀班集体评比中加上相应的分值。如果已经达到成功申报三次限制,或是申报失败即不予在优秀班集体评比中加分。
具体流程:纸质申请递交(活动开始前一周交给组织部指定的工作人员)→组织部审议申请,告知相应班级→领导,老师及团总支学生会组成的观摩团前往观摩,并记录打分→精品活动最终评断→通知相应班级.在网上公布精品活动评分并展示成果。奖项设置(暂定) 最优精品活动奖 取每学期评分最高的3个活动 最优精品班级奖 取每学期精品活动成绩最优异的2个班级(大二和大三各1个) 附件一: 班级精品活动申报表 专业班级 活动名称 时间 地点 负责人 负责人 联系方式 活动内容简述及特色介绍 备注
现就*年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时间
1、全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省直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受理申报评审材料的时间为8月15日至9月15日;各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以及市、县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受理评审材料的时间由各市人事局根据实际情况具体规定。
2、9月份起为全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开展评审活动时间。各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应在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评审工作。
二、评审条件
今年申报、评审,仍执行年以来我省颁布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和*省人事厅《关于深化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粤人发〔*〕178号),以及省人事厅、省教育厅《关于我省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贯彻执行粤人发〔*〕178号文的通知》(粤人发〔*〕108号),并对以下有关申报条件进行调整或补充说明:
(一)学历资历条件
1、申报、评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仍执行国家颁布的各系列(专业)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的试行条例或省的资格条件。
2、中专毕业,取得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6年及以上,可申报、评审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资格。
(二)外语条件
(1)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凡有外语要求的,须按国家人事部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适用范围的规定,报名参加相应等级的考试(政策规定可免考的除外)。专业技术人员凭年及以后人事部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或年*省职称外语考试合格成绩单),可申报评审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资格,不受证书有效期的限制。同时调整*省人事厅《关于深化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粤人发〔*〕178号)、*省人事厅、教育厅《关于我省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贯彻执行粤人发〔*〕178号文的通知》(粤人发〔*〕108号),属外语条件倾斜范围规定内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相应等级考试,取得上述两文件规定的外语倾斜分数线以上的成绩,可申报评审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取消当年有效的限制。
(2)从今年起,凡通过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协会组织的BFT考试的人员,可凭BFT考试成绩合格证书,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其中,通过BFT(A)级者,可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通过BFT(I)级者,可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3)转换系列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与转岗前同档次专业技术资格,现资格是通过评审或认定取得的,可免试职称外语。
(4)行政区划变动地区(县转区)的专业技术人员,凡变动前报名参加了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且取得有效成绩的,在有效期内,可凭合格证或外语成绩通知单,按变动前所属县及以下相关政策申报、评审相应档次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过了有效期的,应按现行政区划和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档次报考相应等级的职称外语考试。
(5)*年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各语种及类别、级别的合格标准均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
(三)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计算机网络应用条件
除执行粤人发[]81号文的有关规定外,取得博士学位,或计算机专业专职教学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可免试计算机应用能力或《计算机网络应用》。
(四)继续教育条件
按照《*省科技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并提交完成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
(五)对考取国家职业资格的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可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符合申报条件,可申报晋升高一档次的专业技术资格。
三、评审委员会
全省高、中级评审委员会要按照《*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库管理暂行办法》(粤人发〔〕101号)的规定,组建或调整评审委员库,做好入库委员的培训及证书颁发工作,随机抽取评审委员组成年度评审委员会,开展评审工作。凡未按要求组建评审委员库,或评委会组成人员不是从评审委员库中随机产生的,其评审结果无效,并追究该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或单位的责任。
四、评审办法
(一)今年仍按照*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职〔〕17号)、《关于印发〈*省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职〔〕3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受理材料要求
1、各受理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材料的单位,应及时对照相关政策规定,认真审核;凡符合要求的,应按时报送。
2、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或在评前公示中发现问题的材料,应写明存在问题,及时退回。对在规定时间内补齐或更正材料重新申报的,应抓紧审核,及时办理。凡公示后经核实举报问题属实无误的,一律不予报送;对举报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可如实注明,先行报送,后在评审期间经调查核实举报属实的,评委会不予评审;已获得评审通过的,评审结果无效,撤消已取得的资格。
3、凡送审的申报材料一律要求密封,并加盖骑缝章,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否则不予受理。评委会不受理的申报材料,须密封并加盖骑缝章后按原报送渠道退回。
4、申报者持同一职称外语成绩证书申报、评审两个及以上系列(专业)专业技术资格的,其中一份申报材料应提供国家外语等级考试成绩证书或通过BFT考试成绩单原件,申报其他专业材料可提供证书复印件(须经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或地级以上市人事局职称部门或考试机构加具的审核意见)。
5、今年我省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的评审材料除机电专业改报省机械工程学会之外,其余仍按去年报送渠道办理。评审费交高评委会,评审依照去年的组织办法进行。
(三)卫生专业的评审范围、程序按年度相关规定执行
(四)实行公示制度
1、申报前公示。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材料,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在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评议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认真收集群众反映的意见和问题,并调查核实。对与事实不符的内容,所在单位应要求申报人剔除或按事实予以更正。公示结束,所在单位应填报《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公示情况表》,如实反映问题和意见,加盖公章后作为其申报材料的一部分,按规定程序上报。对拒不更正与事实不符的申报材料的,单位有权拒绝上报。
2、评审结果公示。凡评委会评审通过的人员,应严格按照现行规定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报核准和在省人事厅网站上公布名单,发给资格证书。
五、纪律要求
各地、各单位以及职称管理工作人员(含评委会组成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申报评审的有关纪律要求,本着“以人为本”和“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切实按政策规定办事,热诚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服务。
(一)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是专业技术人员的权利,任何地方、单位、个人在审核、受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时,凡符合申报条件、提交规定材料,或按要求补齐、更正了相关材料的,必须及时办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受理或乘机打击报复;对不符申报条件的材料,要写明原因,及时清退,不得。
(二)各有关部门必需遵守“加强专业技术资格统一管理”的规定,不得擅自扩大、增加或减少评审范围、程序、标准和条件。凡违反的,评审结果一律无效。
(三)评委会组成人员在开展评审工作时,要坚持评审标准条件,全面认真细致审议申报人材料,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客观准确评价专业技术人员水平和能力,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评审结果。各级评委会主任委员在评审中不得统一评委会评审意见,评委会成员不得投人情票、关系票、交易票,不得打击报复申报人。
对违反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追究有关单位、人员责任。
六、评审信息化管理
(一)今年申报、评审仍使用《*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上报邮址申报者应如实填写信息录入表,各评审委员会日常工作部门要认真做好评审数据的汇总、上报工作,以便准确、及时发放评审通过人员的资格证书,建好各级专业技术人才库。
(二)今年起,个人申报评审、认定、确认的申报表、信息录入表等表格可在*省人事厅的网站上下载,材料规格以表格上要求为准。
七、评审收费
按省人事厅《转发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职〔〕45号)规定的有关收费标准执行。
八、其他
关键词:质量工程;评审系统;架构;数据挖掘
中图分类号:TP31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8454(2012)05-0052-03
一、形势与问题
高校教学质量工程项目评审系统的出现及发展,有力提高了高校教学质量工程项目评审工作的效率,缩短了评审周期。国外的高校教学质量工程项目评审工作呈现出几个新特点:实行分类评审、调整不同评审主体的职能分工、重视资源使用效率以及学生的反馈等。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质量工程起步较晚。经过多年的高校教学质量工程的评审工作,我国的高校教学质量得到了稳步提高,但仍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缺乏信息化的评审机制
我国部分地方部门依旧采用以纸质材料为载体的传统评审机制。传统评审机制的评审周期长.无法及时地将评审结果反馈给被评审者等问题。使得评审工作得不到应有的效果,无法体现高校教学情况的真实一面。鉴于上述情况.加快高校教学质量工程项目评审系统的研发与推广具备现实意义,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排除人为因素所带来的干扰。
2.评审标准欠科学
教育主管部门在制定相关评审标准时,所做的整体规划与设计缺乏科学性、可操作性。评审标准应当从学校或地方政府的自身实际情况出发,充分考虑学生的发展,对于国家重点高校、地方高校区分对待。根据专业与项目特点设置不同的评审标准。
3.评审机制缺乏反馈与激励
在以纸质材料为载体的传统评审机制中。评审专家组的工作强度较大、工作时间紧张,无法全面、深刻地对每一个项目进行点评。被评审者往往只能得到一个简单的结果。无法具体得知自身的优点以及需要改进的地方。这使得整个评审过于形式化、停留于表面。为了解决这一对矛盾.高校教学质量工程项目评审系统应当具备智能生成评审意见的功能。
二、教学质量工程项目评审系统架构
本文设计的高校教学质量工程项目评审系统基于系统工程思想,采用网站群架构技术,从单一教学系统构建转至面向“质量工程”的数字化综合支撑环境的建设.全面支持国家质量工程建设十大项目;强调“一体化”构建,统一规划,避免每个项目单独建设和重复建设的问题,易于学校统筹管理;特别适合短期、高效、工程化实施项目,为质量工程项目的建设、申报、评审与成果展示提供一站式支持;支持各项目自主构建网站系统,自定义栏目结构和内容,易于维护和扩展。通过该项目管理平台,将有力地推进高教管理信息化的进程,改变师生和教学管理部门关于“质量工程”的纸质办公模式、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教学质量工程项目评审系统由申报子系统、项目评审子系统、数据决策子系统、系统管理等功能模块组成。教学质量工程项目评审系统的架构如图1所示。
1.角色设置与权限分配
系统的使用对象包含五类用户:系统管理员、项目申报者(教师)、评审专家组、评审负责人、学生。系统将不同类型的用户分成组,并赋予不同的权限。
系统管理员具备最高权限,负责对整个评审系统进行管理与维护,包括对系统其他用户进行管理、分配相应权限,对子项目类型进行设置,对评审指标体系进行设置,查看申报项目的统计,查看系统日志。
项目申报者可以查看可申报项目列表、查看已申报项目列表、提交申报材料、修改申报材料、查看评审意见、查看评审结果、个人信息维护。
评审专家组负责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可查看待评审项目列表、查看待评审项目信息、提交评审意见、提交评审结果、个人信息维护。
评审负责人对每一轮的评审活动进行统筹规划,包括确定评审专家组成员、将项目分配给评审专家组、将项目分配给学生等。
学生的权限受限.仅能查看专门针对学生开放的待评审项目列表、提交评审意见、查看评审结果、个人信息维护。
2.项目申报子系统
项目申报子系统将查看可申报项目列表、已申报项目列表、提交申报材料、修改申报材料等功能集成于同一个用户界面中。根据教育部对质量工程的建设目标,本文将以下项目列入可申报项目列表:专业结构调整与专业认证,课程、教材建设与资源共享,实践教学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教学团队和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教学评估与教学状态基本数据。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通过项目申报子系统,项目申报者可将申报材料以电子稿的形式提交到教学质量工程项目评审系统。
3.项目评审子系统
在对项目进行评审之前.评审负责人首先将项目分配给评审专家组。之后,评审专家登录项目评审子系统,对各自分配到的项目进行评审。通过项目评审子系统,评审专家可以浏览项目申报者所提交的申报材料,根据项目类型,评审专家会得到一个相应的评审标准。通过这个标准。评审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分。评审专家通过项目评审子系统还可以提交对项目的评审意见。为了减轻评审专家的工作强度,项目评审子系统含有评审意见自动生成模块。在这个模块中,已经根据评审标准预先存储了评审意见。当评审专家完成对项目的评分之后,就能智能生成评审意见。评审专家只要在此基础上进行修改,以使评审意见更加贴合项目的实际情况。
4.评审管理子系统
评审管理子系统只有系统管理员与评审负责人才有权限进入。在这一子系统中,系统管理员或评审负责人可对待申报项目和可申报项目进行管理,并能根据需要对评审标准进行修改,对专家组的成员进行更换。为了使得教学质量工程项目评审系统具备更强的适应变化能力。充分满足评审标准随着教学改革发展不断调整的要求.该评审系统支持建立多套评估指标。对于不同类型的项目,系统自动抽取合适的评审指标,从而达到评审指标的最大科学化。
5.数据决策子系统
数据决策子系统实际是指利用数据挖掘技术和模糊关系数据库从而分析和处理大量复杂数据关系并进而发现有用知识和模式的系统。数据挖掘技术经历了数十年的发展,随着高性能关系数据库引擎的出现以及广泛的数据集成,已经逐步在商业上获得了实用。
本文首次提出将数据挖掘技术引入到教学质量工程项目评审系统中。通过数据决策子系统,对大量的评审数据进行科学的统计与分析,为教育主管部门提供决策支持。挖掘处理过程为:准备一预处理一挖掘目标确定一挖掘算法一数据挖掘一模式解释一呈现结果等。在准备阶段。数据决策子系统采集数据库中的数据为数据挖掘提供数据基础。在预处理阶段,数据决策子系统将根据已采集的数据情况,包括出现数据丢失、数据不一致等,对这一部分数据进行预处理,从而使得数据更为真实可信。在这之后,确定挖掘目标,并通过挖掘算法与工具对数据进行分析。信息表示作为呈现数据挖掘结果的重要手段,将使用可视化和知识信息表示技术.向用户提供挖掘的有效知识信息。在模式解释阶段,数据挖掘子系统将根据内置的模式对数据进行匹配解释,最终为用户呈现处理结果。值得注意的是数据挖掘通常需要进行多次才能得到理想结果。
三、教学质量工程评审流程
教学质量评估流程如图2所示。
(1)教学质量工程评审工作由高校教学主管部门发起和领导。教育主管部门在教学质量工程项目评审系统上项目申报信息,包括可申报的项目列表、申报要求等。
(2)教师可根据相关要求自愿报名,报名时需要提交相关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以电子版的形式录入系统数据库。
(3)教育主管部门对这些申报项目进行审核。
(4)审核通过后,教育主管部门将项目分配给评审专家组,并将申报材料分发给评审专家。
(5)评审专家组对这些项目进行观摩后,登录教学质量工程项目评审系统提交评审意见和评审结果。由于部分项目对学生开放。因此,教育主管部门应当从各地高校中抽取部分学生代表对项目进行评审。并通过评审系统将评审意见和评审结果提交到数据库。
(6)评审结果由数据决策子系统进行分析后,统计汇总到教育主管部门。最终,教育主管部门形成评审结果,批准立项或者结题。
为全面推动我省风景旅游区(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根据省文明委年度工作安排,省文明办、省建设厅、省旅游局决定,2008年开展首届浙江省文明风景旅游区(点)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名额及推荐名额分配
全省命名表彰20家浙江省文明风景旅游区(点)。
各市推荐申报浙江省文明风景旅游区(点)名额分配附后。
二、申报条件
1.省级及以上风景名胜区或AA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点)。
2.依据《浙江省文明风景旅游区(点)测评体系(试行)》(以下简称《测评体系》)自评分达到850分以上(不含加分)。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风景旅游区(点),不得申报:
(1)发生资源及设施重大毁损事件并在省内造成恶劣影响;
(2)风景旅游区(点)领导班子成员有违法违纪行为被立案或处理;
(3)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刑事案件或集体食物中毒亡人事故;
(4)发生重大服务质量投诉;
(5)年游览总人数(含优惠或按规定免费人数)在30万人次(不含)以下;
(6)有其他不宜申报事项。
三、申报推荐
1.自愿申报。按辖地管理、自愿申报原则,符合本通知申报条件的风景名胜区经当地市建设部门同意、旅游景区(点)经当地市旅游部门同意后,向所在市文明办书面申报。
申报材料:
(1)申报报告及《浙江省文明风景旅游区(点)申报表》(式样附后,可在浙江文明网下载)。
(2)上年度风景旅游区(点)工作总结。
(3)自测评分情况报告。
(4)文明创建规划。
(5)相关材料。将《测评体系》中规定的“材料审核”内容列出目录,并将材料复印件按目录顺序结集或材料原件的电子版影印件作为附件报送,相关材料中的数据采集时间截止2007年底。
(6)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各市推荐。各市文明办会同市建设、旅游部门根据申报材料和平时掌握的情况,依照《测评体系》和本通知申报条件,对申报的风景旅游区(点)进行初步测评。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在分配的名额内推荐申报,并于2008年5月31日前将审核后的各风景旅游区(点)申报材料一式3份报送省文明办。
四、考核、命名及复评
1.资格审核。省文明办、省建设厅、省旅游局根据各市上报的材料,依照《测评体系》和本通知申报要求,对各市推荐的风景旅游区(点)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参加评选的风景旅游区(点)。
2.命名表彰。省文明办、省建设厅、省旅游局在8月底前对申报浙江省文明风景旅游区(点)的风景旅游区(点)进行考核测评。对拟表彰的浙江省文明风景旅游区(点)在浙江文明网公示一周后,报省文明委审定,以省文明办、省建设厅、省旅游局名义命名表彰。对申报浙江省文明风景旅游区(点)而未能获得命名表彰的风景旅游区(点),作为浙江省文明风景旅游区(点)创建工作先进单位一并表彰。
3.复评。对命名的浙江省文明风景旅游区(点),省文明办、省建设厅、省旅游局将在命名后的第三年组织复评。对工作停滞不前、存在明显不足的,给予批评警告,限期整改;对工作严重滑坡、出现有损荣誉称号情况或整改不到位的,撤销其荣誉称号。
五、工作要求
一是要高度重视推选工作。各市要以申报、推荐和评选、表彰为契机,加强对各风景旅游区(点)精神文明建设的检查与指导,切实推动风景旅游区(点)文明创建工作深入广泛开展。省文明办将在适当时候,组织有关部门对确认参加评选的风景旅游区(点)进行调研指导。
二是要严把推荐关。各市要按照分配的推荐名额,根据申报条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坚持好中选优,切实把工作基础扎实、创建成绩突出的风景旅游区(点)推荐上来。
三是要做好迎评工作。有关风景旅游区(点)要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测评体系》,依照《测评体系》对本风景旅游区(点)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梳理,认真查找薄弱环节,抓住重点、难点问题,明确努力方向,切实加以整改,进一步提高文明创建水平。
联系人:省文明办综合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证管办(证监会):
自《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颁布实施以来,各地证管办(证监会)依法加强了对辖区内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活动的监管,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但是,目前证券、期货咨询活动还存在以下三方面问题:一是一些未取得从业资格的机构和人员,违规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包括为上市公司做财务顾问业务;二是一些取得从业资格的机构和人员,不能很好地执行《办法》和《细则》,如发表咨询意见时,不署机构名称或个人的真实姓名,也不对投资风险进行充分说明,甚至仍在传播虚假信息和市场传言、出租业务资格等;三是个别取得资格的机构和人员的资格申报材料有造假现象。
对上述违规行为如不严加制止,将影响清理整顿工作的效果,进而影响到证券、期货市场的正常秩序。因此,请各地证管办(证监会)对辖区内落实《办法》和《细则》的情况,进行一次认真检查。现将检查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重点检查未取得资格的机构和人员违规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情况。对违规从事证券、期货市场行情分析评论的,按《办法》第三十二条严肃处理,并在三年内不受理其资格申请;对无资格的机构与人员做发行与上市公司财务顾问的,令其立即停止该类业务。
请各地证管办(证监会)严格执行《办法》,不得擅自批准无资格机构与人员在本辖区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搞所谓“地区资格”;同时,发行和上市公司在股票发行、配股和购并重组策划等过程中需聘请财务顾问时,应要求其聘请有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的咨询机构与人员。
二、检查已取得资格的机构和人员的业务活动,是否严格遵守《办法》及《细则》的有关规定。主要检查出租、出借、转让和变相租借、转让机构及个人资格证书的行为;未经举办地地方证管部门审批举办股市沙龙、研讨会及无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举办类似活动的行为;咨询机构及人员违规为自己或投资人买卖股票和具有股票性质、功能的证券及期货的行为。
三、对已取得资格的机构和人员的申报材料重新进行书面与实地检查,对申报材料造假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四、对违反《办法》和《细则》的机构和个人,各地证管办(证监会)可在授权范围内从严查处,情节严重的,报我会处罚。并于7月31日前将检查及处理结果以正式文件报我会。我会将对各地检查结果进行抽查,对本次检查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监管不力的地区,我会将暂缓受理其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及人员的资格申请。
项目报批分为审批、核准或备案三种类型。
1.项目审批:目前主要有两类:一是政府投资项目,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概算。二是申请国债资金。投资补助和贷款贴息方式项目,审批资金申请报告。
2.项目核准:依据《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是指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和限制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3.项目备案: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项目,除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专门规定禁止投资的项目外,实行备案管理。
二、项目立项审批基本程序
按照省政府关于开展转变政府职能工作的总体要求,从我县实际处罚,最大限度减少对生产经营活动许可,最大限度缩小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的范围。对于项目单位提出的内容完整、要件齐备的审批、核准和备案申请,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在接到申请当日,明确告知其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对具备受理条件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审批、核准或出具备案意见。
1.项目单位立项申请文件。
2.城市规划部门的选址意见。
3.环境保护部门的环境影响审批意见。
4.国土资源部门的用地预审意见。
5.具有行业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6.节能评估。依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暂行办法》提供有关节能措施及文件资料。
7.县政府会议纪要。按项目性质及行业管理要求需提供我县人民政府会议纪要及相关补充资料。
8.社会风险评估报告。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需编制社会风险评估报告等文件资料。
9.项目单位经营执照及法人证书、开发单位资质证明、资金证明、配套资金承诺、真实性承诺、相关行业论证报告等。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向上申报项目审批程序
1.县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向上级对口部门申报中央、省投资的项目,需要投资主管部门审批的,在申报审批项目前,项目行业主管部门要事先报请县政府,再到投资主管部门履行审批程序。
2.项目单位向上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在向发改申报审批项目前,项目申报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要与规划、环保、国土、财政等部门会签,经报请县政府,再到投资主管部门履行审批程序。
3.县直行政企事业单位使用自筹资金的基本建设项目,在到投资主管部门申报审批项目申请报告或可研前,项目申报单位要先经行业主管部门报请县政府,再到投资主管部门履行审批程序。
4.县投资主管部门会同县行业主管部门联合申报中央或省级投资主管部门和省相关部门的项目,在申报审批前,需先报请县政府,再到投资主管部门履行联合申报程序。
市政府办公室68号、72号明电下发后,我们按照滨政发〔2005〕1号文件的要求,组织对贯彻落实重点工作,推进实施名牌战略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下面将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狠抓贯彻落实
滨政发〔2005〕1号文件下发后,市质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有关科室进行学习,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贯彻文件要求。经研究,我们将推进实施名牌战略作为2005年全局的重点工作,列入目标管理的重点考核项目。市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名牌创建工作,由质量科牵头,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各县区局也都确定了分管名牌工作的领导和业务科室。局质量科每周汇总、调度全市推进名牌战略工作情况,作为每次局长办公会首先汇报和讨论的重点内容,初步形成了上下协调、齐抓共管的名牌工作机制。
为了进一步推动名牌战略的实施,加强对名牌工作的领导,我们积极向市政府汇报,协助市政府于2005年1月14日组织召开了全市名牌工作会议。会议由市长助理××主持,市委副书记、副市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委副书记××参加了会议,××局长通告了全市名牌工作情况。会议对获得名牌荣誉的企业进行了表彰,向市直名牌生产企业颁发了42万元的奖金。会议对今后推进名牌战略工作进行了新的部署和动员,有力的推动了名牌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强化措施,帮助企业努力争创名牌产品
在山东名牌、中国名牌、国家免检、省质量管理奖、国家地理标志(原产地域)保护产品等申报的准备阶段,我们通过召开协调会,深入企业调查研究,与企业负责人座谈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实施名牌战略对经济发展和企业提高效益的巨大推动作用,提高企业申报各级名牌产品的积极性,根据去年制定的《2004—2007年名牌培育计划》,积极做好培育工作。按照国家质检总局下发的2005年中国名牌评价目录和山东名牌申报条件,目前我市有3家企业参加中国名牌产品的申报,有34家企业申报山东名牌产品,3家企业申报山东省质量管理奖,2个产品申请地理标志(原产地域)保护产品,初步形成了我市争创名牌产品的团队。
为了争取我市优势产品列入中国名牌评价目录,并在名牌产品评价中取得满意的结果,今年以来,市局班子成员先后与各争创企业负责人一起赴北京、济南汇报、协调工作19次,与国家质检总局、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省质监局领导座谈30余次。3月17日至3月25日中国名牌产品评价目录确定的关键时期,局领导带领市局名牌工作人员驻北京现场办公,做了大量宣传、汇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在今年公布的中国名牌产品评价目录中,我市××企业集团总公司生产的三元素复合肥、××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玉米淀粉等产品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为了准备好中国名牌产品申报材料,我们组织我××等4家企业到济南参加全省中国名牌产品申报工作会议,就准备申报材料请教了有关专家,并将于近期再协调省质监局有关领导、专家对我市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保证材料按申报工作的进度要求及时提交。
为推动山东名牌产品的申报工作,我们广泛宣传,先后召开两次动员会议,极大提高了企业申报的积极性。共有34家企业向市局提出了申报申请,经认真组织初审,我们从中筛选出在全省同行业有竞争优势的26家企业的28种产品,帮助企业一起修改完善了申报材料,向省质监局推荐申报2005年山东名牌产品。
三、强化质量基础工作,建立发展壮大名牌的长效机制
争创名牌是一项系统工作,重点是要在加强质量管理、搞好技术创新、大力开拓市场上下功夫。为此,我们在积极帮助企业申报名牌产品、质量管理奖的同时,注重加强技术基础服务,通过帮助企业进行质量教育培训、运行ISO9000系列标准、加强计量检测体系建设等措施,从源头上提高了企业的技术基础工作和质量管理水平。其中,为了促进名牌产品生产企业发展壮大,市局有关业务科室与名牌生产企业签定跟踪服务协议,帮助企业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加大宣传力度,共同做大做强名牌。仅今年第一季度,全市质监系统为企业提供各项服务958人次,帮助解决质量、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相关问题128项。通过帮助企业开展名牌争创活动,强化了企业的管理水平,产品质量水平和市场占有率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四、加强宣传调度,努力营造名牌工作的良好环境小陈老师工作室原创
《教学成果的培育与凝练》学习心得体会
五华县萃文中学 邓丽萍
我非常荣幸成为梅州市名教师黄春兰工作室的入室学员,在工作室里黄老师认真且毫无保留地教我们,并时不时地向我们推荐一些优质教研课。近期,黄老师组织我们全体学员参加为期10天的线上研修活动。此次研修活动是广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名教师、名校(园)长工作室2020年“教学成果培育与凝炼”的云论坛活动。听完此云论坛活动,让我对如何培育与凝练教学成果,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首先是郭华教授的《教学成果要素、关系、机制》,让我认识到“成果的探索和形成的过程、成果奖的申报以及成果奖申报材料的撰写是不一样。”一个好的申报材料是实事求是的对我们探索过程的总结、提炼。培育要好,凝练也要好,500字的凝练非常重要。她提到做得好但不一定能凝练出来,这就是培育与凝练的重要性。她教导我们不要做名不符实的教研,要脚踏实地做好教研才会有更好地凝练。
其次是丁小彦教授的《打造成果奖,促学校内涵发展》。丁教授以巴蜀小学为例,提出“律动教育:因生而动,因律而美,美美与共,让“美”成为看不见的竞争力。”
成果的培育:成果培育的主阵地是课堂,课堂是学生学习的主阵地,教师育人的主阵地;成果的梳理:为什么?怎么做?效果怎么样?影响怎么样?(也就是500字的凝练);成果的展望:律动教育。
最后是朱建山校长的《始于惊奇,濡以文化》。在日常的教学工作已经非常忙,如何可以将日常教学工作和教育教学研究更好地结合起来呢?朱校长提出:领悟国家方针政策的调整,及时更新自己的理念,广泛地去涉猎各种理论知识,把课堂打造得有吸引力,把握好课堂教学这个主阵地,想办法落实到课堂实践中去。
总之,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培育是基础,申报是策略,理念是前提,能力是支撑,实干是关键,在改革中挖掘,在实践中培育。评选教学成果奖的意义,更在于鼓励和引导我们教师积极从事教育教学研究,深入开展教学改革与实践,展示教书育人成就,加强教育教学工作,全面提高人才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