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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工作方案

时间:2022-06-14 21:49:1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部门工作方案,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部门工作方案

第1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奋力推进“四个提升”、全面打造“五个”发展主题,大力倡导“四个特别”(特别讲大局、特别讲付出、特别讲实干、特别讲纪律),着力解决发展环境、执行力等方面突出问题,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促进财政增收,推进民生改善,深化机关环境综合治理,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树立良好的财政机关形象。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制度建设,实现服务质量更高

1.效率大提速。实行限时办结公开承诺,提高办文、办事、办会效率,加大对重点工作的交办、督办力度,确保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的工作和县级领导批示交办的事项件件有人抓、事事有回音,做到及时、高效、高质、高量办结,坚决杜绝推诿扯皮、“中梗阻”现象,确保政令畅通。完善绩效管理机制,规范绩效管理办法,突出日常效能监察绩效管理,加大绩效管理成果运用力度,形成长期有效制度机制。以“大平台”建设为契机,不断优化政务业务流程,规范财政资金网上流转程序。

牵头股室:人事教育股、办公室、国库股

责任股室:各股室、中心

2.政务大公开。按照方便群众办事的原则,拓宽政务公开内容,定期向社会公布有关政策及财政法规,涉及职能职责调整变化、人员变动等及时对公开栏进行更新,努力增强工作透明度,方便服务对象认人、认门、办事。变被动为主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方便群众,努力建设“阳光财政”。扎实做好网络宣传工作,强化中省财政部门网站、市县门户网站财政信息报送,及时更新信息动态,完善政务信息网上公开规则和程序,全面、准确、及时地政务信息,扩大财政知晓率,增强外宣实效,努力营造良好的外部舆论环境。

牵头股室:办公室

责任股室:各股室、中心

3.质量大提升。以大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按照创争总体要求,加强财政队伍建设,培养“三能、四懂、五会”综合型财政干部,充分发挥服务岗位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开展服务党员示范岗、服务标兵等活动,加强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学习培训,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加强效能问责,强化协调配合,坚守诚信,提高执行力和公信力,杜绝、推诿扯皮、失职渎职现象发生,努力实现工作流程更简、工作效率更高、服务质量更优,创新方式方法,落实工作举措,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全力打造“金牌服务”。

牵头股室:人事教育股、办公室

责任股室:各股室、中心

(二)切实履职尽责,实现服务实效更强

1.积极争取项目资金。紧紧把握国际国内产业转移、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成渝经济区建设以及省委、省政府实施“五件大事”和我县被列为革命老区等重大机遇,配合相关部门科学做好项目规划,扎实开展前期准备和项目对接,提高质量,及时申报,努力争取上级财力支持,实现全年争取到位上级资金比前三年平均数增长30%的目标任务。

责任股室:各股室、中心

2.坚持招商引资不放松。以全县开展“招大引强年”活动为契机,多方收集信息资源,实行全员招商,主动出击,积极宣传,密切洽谈,主动服务,做好对引进的企业项目的跟踪服务,坚持项目秘书制度,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推进企业尽快建成投产。

牵头股室:办公室

责任股室:各股室、中心

3.规范行政收费行为。积极配合县物价等部门做好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的清理、审核,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坚持以票管费,规范执法部门执收执罚行为,防止乱收费和坐收坐支现象发生。

责任股室:综合股、行政收费中心

4.切实改善民生。进一步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支持发展特色农业产业化,有效落实粮食直补、综合补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等惠民政策,促进农民增收。巩固和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好各类助学政策,推动教育优先发展。实施积极的就业扶持政策,开展就业培训,扩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范围,提高农村低保补助标准,实现农村60岁以上低保人群全覆盖,落实企业干部、企业退休职工补助政策,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强化经费保障,确保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200元。大力推进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规范贷款发放,解决好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

牵头股室:预算股

责任股室:农业股、企业金融股、社会保障股、综合股、投资管理股、教科文股

5.加强财政监督执法。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管理工作制度,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用制度规范行为的机制,加强职工财政业务培训,积极开展财税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查处违反财经法纪和打击报复案件,切实做好财税法规与财政监督工作。

牵头股室:财税法规与财政监督股

(三)坚持综合治理,实现机关环境更优

1.加大卫生投入。继续与园林管理处签订《县财政局花园管理承包合同》,加强对机关大院园林的管护,对办公区和生活区陈旧、破损的卫生设施和用具进行及时的更换。继续聘请专职清洁员和保洁公司负责办公区、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聘请专职人员加强对水、电设备管理和维护,保证我局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打造绿化、美化、净化、亮化的机关环境。

牵头股室:办公室

2.落实创建责任。进一步加强机关环境卫生管理,切实开展好“门前三包、门内达标”活动,实行机关清洁卫生目标考核,定期开展卫生大检查,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活动,组织好责任街区、卫生死角义务大扫除,推进环境整治工作,巩固扩大我局市级文明单位、省级卫生先进单位和省级园林式单位优秀成果。

牵头股室:办公室、人事教育股

责任股室:各股室、中心

3.提升职工文明素质。开展提升职工素质的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加大宣传引导,通过各种形式宣传文明礼仪、文明创建等知识,全面提高职工文明程度。组织团员干部对不文明行为劝导和监督活动,正面引导宣传文明新风。大力开展股室(中心)卫生评比、评选、清扫、保洁示范活动,积极引导和规范职工养成健康文明的工作生活习惯。

牵头股室:人事教育股

责任股室:各股室、中心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宣传。成立县财政局“环境创优年”工作领导小组(附后),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同时,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纪检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局人事教育股、办公室同志为成员,具体负责活动方案起草、资料收集归档、信息反馈报送及活动督查督办等日常事务。同时,积极开辟活动专题宣传栏,利用简报、网络、横幅、灯箱广告等多种有效方式宣传我局“环境创优年”工作开展的目的意义以及进展、成果,及时宣传先进,塑造典型,努力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二、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加强管理,持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和素质,杜绝“三违”现象;建立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事故预案的演练;全面开展伴有危险化学品反应的生产装置和设施的安全评价,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清理在建和拟建的化工项目(系指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许可工作,夯实安全基础,提高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遏制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促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三、整治对象

全镇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伴有危险化学品反应的使用单位。

四、整治内容

1、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的日常安全监管,切实做好已取证企业的“回头看”和换发证工作。在对取证企业开展全方位检查的同时,要重点对取企业是否存在超范围生产(储存)、经营,安全评价报告是否超期,安全评价和许可证审查时提出的整改意见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又产生新的安全隐患等进行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要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企业,要及时提请发证单位吊销许可证照。同时,要督促回收利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企业实施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符合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必须在6月底之前申报完毕。

2、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医化企业。切实加强对使用危险化学品医化企业的安全监管,引导医化企业开展安全评价,全面开展伴有危险化学品反应的生产装置和设施的安全评价,查找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提出整改意见,限期落实整改,特别是硝化、氯化、氟化、磺化、叠氮化、过氧化、加氢、聚合、裂解等涉及高温高压、放热或深冷,反应条件较为苛刻,自动化控制水平不高的反应装置必须进行安全评价,确保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

3、剧毒化学品使用单位。深入开展剧毒化学品使用单位的安全评价工作,严格实行剧毒化学品使用登记备案制度和剧毒化学品准购审批制度,强化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防止剧毒化学品丢失、被盗事件的发生。有关部和紧迫性,营造全社会、企业、员工共同参与的浓厚氛围。认真制定整治实施方案,部署和动员辖区(系统)内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初至10月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对其自查和安监部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有关安全生产问题进行整改。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落实隐患整改,严格验收标准。在具体工作中,既要做到依法行政,又要耐心帮助、指导企业抓好隐患整改,强化服务意识。对检查中发现未取得安全许可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依法予以取缔;未取得安全许可的在建和新建项目,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号)实施安全许可;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产停业,限期整改;对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镇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企业,依法予以查处和打击。

(三)检查验收阶段(11月初至11月底)

企业完成整改后,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和专家进行验收,确保整治到位。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将于11月底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重点抽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镇里成立了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全镇的危险化学品、造船、工业企业用电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同时,要切实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要经常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周密部署,精心组织。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根据整治工作的进度安排,积极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整治的各项工作。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要组织熟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或者化工安全管理的相关专业的专家,认真检查每个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排查存在的事故隐患和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

(三)密切配合,加强指导。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实际情况出发,认真落实有关部门参与整治工作的责任,并在市政府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和市安监局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的领导下,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联合执法,统一行动,及时、妥善处理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保证社会稳定;同时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导。

(四)依法行政,严格执行。整治工作要求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严格执法,严厉打击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的各种违法行为,切实做到真整真治,实整实治,务求实效。

(五)认真总结,及时沟通。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沟通,认真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报请当地政府研究同意后实施。专项整治工作基本完成后,要及时认真地加以总结,并于2008年11月2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送镇安委会。

和紧迫性,营造全社会、企业、员工共同参与的浓厚氛围。认真制定整治实施方案,部署和动员辖区(系统)内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初至10月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对其自查和安监部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有关安全生产问题进行整改。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落实隐患整改,严格验收标准。在具体工作中,既要做到依法行政,又要耐心帮助、指导企业抓好隐患整改,强化服务意识。对检查中发现未取得安全许可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依法予以取缔;未取得安全许可的在建和新建项目,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号)实施安全许可;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产停业,限期整改;对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镇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企业,依法予以查处和打击。

(三)检查验收阶段(11月初至11月底)

企业完成整改后,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和专家进行验收,确保整治到位。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将于11月底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重点抽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镇里成立了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全镇的危险化学品、造船、工业企业用电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同时,要切实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要经常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周密部署,精心组织。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根据整治工作的进度安排,积极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整治的各项工作。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要组织熟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或者化工安全管理的相关专业的专家,认真检查每个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排查存在的事故隐患和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

(三)密切配合,加强指导。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实际情况出发,认真落实有关部门参与整治工作的责任,并在市政府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和市安监局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的领导下,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联合执法,统一行动,及时、妥善处理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保证社会稳定;同时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导。

第3篇

一、工作任务

按照“各负其责、协调配合、突出重点、限期整治、长效管理”的原则,打造靓丽市容市貌,展示大余良好形象。建筑立面整治工作分亮化工程和立面装饰改造两部分(具体工作任务详见附表)。

二、实施步骤

建筑立面整治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2月20日—3月15日):制定工作方案及规划方案阶段。有建筑立面改造任务的部门、单位制定好本部门、单位的工作方案,编制好规划方案。规划方案报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审核后实施。

第二阶段(3月16日—5月31日):组织实施阶段。各部门、单位根据制定好的工作方案及规划方案进行实施。

第三阶段(6月1日—6月10日):检查验收阶段。县城主要街道沿街建筑立面整治领导小组对此次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没有按规定完成任务的部门、单位进行通报批评、电视曝光,并责成限期全面完成;对完成任务好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同时着眼于巩固提高,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副县长任组长,县文明办、“三城同建”办主任、县城管局局长、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任副组长,有改造任务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城主要街道沿街建筑立面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三城同建”办,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县城主要街道沿街建筑立面整治的日常工作。

第4篇

按照今年市、县政府廉政工作会议上提出的的要求,紧密结合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切实加强全系统的绩效管理,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提升全县司法行政机关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二、考核对象

县局负责对各基层司法局所,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的绩效管理考核。

三、绩效管理工作内容(60分)

各基层司法所,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2013年度绩效管理考核的主要内容(详见《附件》)

各基层司法局所,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根据方案要求全面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1、着眼平安,致力维护社会稳定。县局责任部门:基层股、社区矫正股。

2、着眼法治,致力推进法律服务。县局责任部门:宣教股、法律援助股、司法鉴定股。

3、着眼创新驱动,致力激发发展活力。县局责任部门:基层股、法律援助股。

4、着眼规范管理,致力提升科学水平。县局责任部门:基层股、法律援助股、司法鉴定股。

5、着眼强基固本,致力推动重心下移。县局责任部门:办公室。

6、着眼能力建设,致力打造一流队伍。县局责任部门:宣教股、各基层司法局所,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四、效能建设内容(40分)

(一)制定绩效管理工作方案(2分)。要按照县局绩效管理考核工作方案,制定2013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办法,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措施、工作时限、序时进度,组织实施等工作内容。未制定工作办法的扣1分,未向县局报送工作办法的扣1分,扣完全部分值止。

(二)过程管理与日常考核(4分)。绩效管理信息工作组,按要求完成从第二季度开始,每季度后七个工作日内,在“省司法厅绩效管理信息系统”中在线填报季度工作,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等工作任务。

(三)察访核验(10分)。县局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系统绩效管理工作进行不定期察访核验,重点对绩效管理对象自评情况进行核验,主要采取实地调查、抽样检查等方式进行。察访核验时发现问题的1次扣1分,扣完全部分值止。

(四)督察督办(4分)。各基层司法局所,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做好上级优化发展环境监测、受理和办理群众投诉、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专项检查和明察暗访等督察督办工作。发现问题和群众投诉属实的每次扣1分,扣完全部分值止。

(五)领导评价(10分)。由县局领导班子成员对各基层司法局所,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2013年度工作绩效情况进行定性评价。县局领导评价为“满意(10分)”、“较满意(8分)”、“基本满意(6分)”、“不太满意(4分)”、“不满意(2分)”等五档次,对每档次分别赋予分值,并根据最后结果,计算出“县局领导评价指数”。

(六)满意度测评(10分)。一是省里群众满意度测评(5分)。二是各部门对所属单位测评(5分)。由县局绩效管理工作组对各基层司法局所,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年度工作绩效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满意度测评分为“满意(5分)”、“较满意(4分)”、“基本满意(3分)”、“不太满意(2分)”、“不满意(1分)”。

五、结果运用

1、考核结果以百分制计分,按年度综合绩效得分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种。计算公式:年度综合绩效总分=绩效管理工作得分+效能建设内容得分。

2、年度综合绩效得分在70分以上(含70分)的绩效管理对象为合格单位(部门)。

3、在年度综合绩效得分为70分以上(含70分)的绩效管理对象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干先进单位(部门)。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不合格单位:年度综合绩效得分在70分(不含70分)以下的;各单位(部门)领导班子中发生重大腐败案件的(单位主动发现并向组织反映,积极配合查处的除外);因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违反“八项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

六、工作步骤

(一)完成启动及绩效管理工作。2013年5月底前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1、成立县局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确定任务分工。

2、制定《全县司法行政系统2013年度绩效管理考核工作方案》,并于5月31日前报市局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二)全面启动绩效管理工作。2013年5月底前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1、召开县局绩效管理动员会(5月31日前)。

2、各基层司法局所,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按照《全县司法行政系统2013年度绩效管理考核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制定本系统、本单位的工作方案,并于5月底前报送县局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三)完成过程管理与日常考核工作任务。2013年5月至2013年底前,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1、县局绩效管理实施组完成市局过程管理与日常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

2、县局绩效管理信息化工作组完成组织协调各基层司法局所,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完成从第二季度开始,每季度后七个工作日内,在“省司法厅绩效管理信息系统”中在线填报季度工作完成情况,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等工作任务。

3、各基层司法局所,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做好上级优化发展环境监测、受理和办理群众投诉专项检查和明察暗访等督察督办工作。

4、绩效管理考核程序。全系统的绩效管理考核工作在县局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县局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四)完成指标考核工作任务。2013年5月至2014年4月中旬前要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1、县局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协调各基层司法局所,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做好指标体系考核工作。

2、2013年5月前,县局绩效管理信息化工作组要制定局绩效管理信息化工作方案,并下发组织实施。

3、县局绩效管理信息化工作组及时准确地把绩效管理工作方案中的指标内容及相应工作情况填入“省司法厅绩效管理信息系统”。

(五)做好接受查访核验工作。2013年5月至2014年1月中旬前,做好以下工作:

1、县局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协调各基层司法局所,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做好查访核验等工作。

2、各基层司法局所,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做好接受上级考核部门的查访核验等工作。

(六)做好接受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2013年5月至2014年1月中旬前,做好以下工作:

1、2013年5月底前,县局绩效管理材料组要制定《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关于做好2013年度绩效管理接受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方案》,并下发组织实施。

2、各基层司法局所,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按照《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关于做好2013年度绩效管理接受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方案》,切实做好接受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

(七)做好考核评定工作。2013年至2014年4月中旬前,做好以下工作:

1、2013年5月底前,县局绩效管理实施组要制定《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绩效管理考核工作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工作。

2、2013年12月底以前,县局绩效管理实施组完成对各基层司法局所,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的绩效管理考核工作。

3、各基层司法局所,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按照《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绩效管理考核工作方案》,抓好所属单位所属行业的绩效管理考核工作。

(八)做好绩效管理考核结果运用工作。2013年至2014年5月前,做好以下工作:

2014年5月前,县局绩效管理成果运用组要结合2013年底公务员考核、评选先进股室、优秀公务员等评优评先工作,切实抓好绩效管理考核结果运用工作。

七、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绩效管理工作。全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要把绩效管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切实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证全系统绩效管理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第5篇

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倡导生态文明、建设宜居村镇”主题,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为根本,以体制创新、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为保障,以宜居工程为支撑,突出调优产业结构、强化农村环境保护、改善修复生态环境等重点工作,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环境保证。

二、创建目标

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市卫生镇创建成果,全面推进全国环境优美镇建设。对照考核指标,结合我镇实际及创建难点,确定如下年度创建目标:(1)确保建成省级生态村4个,省环境友好型企业1家,省绿色学校1家;(2)重点工业污染源排放达标率达100%;(3)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超90%,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超70%;(4)森林覆盖率达20%以上,主要道路绿化普及率达95%以上;(5)农用化肥施用强度(公斤/公顷,折纯)不超过280;主要农产品农药残留合格率达85%以上;(6)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超90%,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水排放达标率达75%以上;(7)农作物秸杆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

三、主要内容

(一)制定《全国环境优美镇创建工作方案》,全面启动国家环境优美镇建设。

(二)成立创建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形成部门联动的创建网络。成立由镇政府主要领导挂帅、各中心负责人组成的创建领导小组,设立创建办公室,从有关部门抽调力量集中办公,统筹组织、协调、督查全国环境优美镇建设。

(三)明确各部门职责,分解落实各项创建任务。根据《全国环境优美镇创建方案》,将建设指标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到各有关部门。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制订创建工作方案,按时序完成各项创建任务,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

(四)针对创建难点问题,推进重点工作。围绕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省级生态村创建指标中“主要农产品中有机、绿色及无公害产品种植面积的比重”、“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森林覆盖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等创建难点快速启动各项重点工程建设。

四、实施步骤

1、准备工作阶段

组织编制《镇创建全国环境优美镇工作方案》,成立创建领导机构,制定总体目标,分解落实工作任务。

2、宣传发动阶段

落实创建工作方案,制订创建宣传方案,通过各级各类会议、编印工作简报、制作宣传标语、印发倡议书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群众,营造人人参与的创建氛围。

3、全面实施阶段

将重点创建指标分解到相关部门,明确工作职责,明确责任人,明确时序进度,实施突击整治,狠抓长效管理,确保创建成功。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过程中,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作用,组织、协调好创建的各项工作。

(二)加强宣传发动。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等媒介,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开展全国环境优美镇建设的重要意义,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参与创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第6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年林木良种补贴试点工作的意见》(财农[]2号)精神,保证我省年林木良种补贴试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订此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林木良种补贴试点的重要意义

实施林木良种补贴试点,是为加快我国林木良种化进程,提高森林质量和林地生产力,促进林业发展方式转变和林农增收,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林业多样化需求,努力完成年林业发展目标而推出的重大举措。因此,实施林木良种补贴对促进林业生态建设,促进林农增收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林木良种补贴试点的目的、原则与对象

(一)林木良种补贴试点的目的

通过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开展林木良种生产、良种苗木培育补贴试点,旨在加强林木良种基地种质资源保护,防止种质资源流失,提升良种产量和质量,增强林木良种基地良种供应能力,降低良种使用成本,提高林木良种使用率,促进现代林业建设。通过分析试点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总结试点取得的成功经验,健全林木良种繁育相关标准和制度,完善政策措施和管理机制,为全面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的林木良种财政补贴制度积累经验,创造条件。

(二)林木良种补贴试点的原则

1、强林惠农原则。加快培育使用林木良种良苗,提高森林资源质量,促进林农增收。

2、突出重点原则。加强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建设,加快主要造林树种良种苗木培育。

3、政策公开原则。对试点单位、任务、补贴资金等公开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三)林木良种补贴试点的对象

我省林木良种补贴对象为6个国家级林木良种基地,5个国有良种苗木培育单位。其中享受补贴良种苗木培育的树种为杉木、马尾松、湿地松和油茶。

三、林木良种补贴试点的任务安排及补贴标准

(一)任务安排

6个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的林木良种试点面积为16007亩,包括种子园7709亩,种质资源库298亩,采穗圃480亩,试验林7468亩,母树林50亩。补贴金额570万元。5个良种苗木培育苗圃的补贴任务为1600万株,补贴金额3万元。

(二)补贴标准

种子园、种质资源库补贴600元/亩,采穗圃补贴300元/亩,母树林、试验林补贴0元/亩。杉木、马尾松、湿地松良种育苗补贴0.1元/株,油茶良种育苗补贴0.5元/株。

四、林木良种补贴试点实施方案、施工作业与检查验收

(一)林木良种补贴试点的实施方案

1、省级实施方案编制。省林业厅、省财政厅根据《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年林木良种补贴试点工作的意见》(财农[]2号)精神,组织编制《湖南省林木良种补贴试点实施方案》,并于年7月31日前报国家林业局和财政部备案。

2、试点单位作业设计(工作方案)的编制。项目实施单位根据《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年林木良种补贴试点工作的意见》(财农[]2号)、省林业厅联合省财政厅制定的实施方案和国家下达的补贴资金计划,编制试点单位作业设计(良种基地)或工作方案(育苗基地),月日前报省林业厅审批。作业设计(工作方案)一经批准,不得擅自更改,确需变更的,需报省林业厅批准。

(二)林木良种补贴试点的施工作业

各试点单位要严格依据批准的作业设计或工作方案组织施工,并于月底前完成施工作业。省林木种苗管理部门代表省林业厅与承担试点任务的单位签订实施协议书,同时,试点县市林业主管部门作为项目实施监管单位。协议书明确生产任务、技术要求和资金管理措施,业务主管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和监管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试点工作进展顺利。

(三)林木良种补贴试点的检查验收

1、检查验收组织。自查由县市林业局牵头组织,财政和有关技术人员参与;中期抽查由省林业厅组织;到期检查验收由省林业厅、省财政厅联合进行。

2、检查验收依据与内容。主要依据为国家下达的试点任务、省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作业设计(工作方案)、实施单位与施工人员签订的施工作业合同等进行检查验收。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作业设计(工作方案)执行、资金使用、信息档案管理等。

3、检查验收方法。试点检查验收工作按县级自查、省级中期抽查和省级检查验收三阶段进行。

县级自查在试点单位年度生产任务完成后,试点县市林业局、财政局要及时组织全面自查,并联合行文于月30日前将验收情况和工作总结上报省林业厅、省财政厅。

省级中期抽查是试点工作全面启动后,由省林业厅组织的业务抽查,抽查的内容主要为作业设计或工作方案的执行情况、工作进度和工程质量。

省级检查验收。省林业厅会同省财政厅于月组织对各试点单位的试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结果将作为该单位是否继续保留试点单位资格的依据。

五、林木良种补贴试点资金的使用管理

试点县市林业局和财政局、试点单位的工程和财务管理部门要密切配合、及时沟通协调,切实做到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紧密结合,加强补贴资金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一)补贴资金的使用范围

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补贴资金主要用于良种培育、采集、处理、检验、贮藏等方面的人工费、材料费、简易设施设备购置和维护费,以及调查设计、技术支撑、档案管理、人员培训等管理费用和必要的数据处理设备购置费用;良种苗木培育补贴资金,主要对国有育苗单位用于使用良种,采用先进技术培育良种苗木而增加成本的补贴。补贴资金不得用于管理机构的人员经费支出、日常办公设备购置费用支出及办公用房、职工生活用房等楼堂馆所建设费用支出。

(二)补贴资金的拨付

良种基地补贴资金在省林业厅对各项目单位作业设计进行批复后,提请省财政厅按预算级次下达至试点县市。试点县市财政局在收到试点资金1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至试点单位。

良种苗木培育补贴资金,在省林业厅对各项目单位工作方案进行批复后,先期下达至试点县市。月日前省林业厅会同省财政厅对各试点单位的试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后,县市财政局根据验收意见在月日前将补贴资金拨付至项目实施单位。

(三)补贴资金的会计核算

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培育良种苗木的国有育苗单位要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对补贴资金要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

试点县市财政部门已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按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执行;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应设置“拨入专款—林木良种补贴”和“专款支出—林木良种补贴支出”科目核算。承担试点的生产单位已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按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执行,应在“项目支出”经济科目下设置“林木良种补贴”辅助账,按支出项目进行明细核算;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应设置“拨入专款—林木良种补贴”和“专款支出—林木良种补贴支出”科目核算;补贴支出也可以通过“营林生产支出—林木良种补贴支出”科目核算。

六、林木良种补贴试点工作进度安排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林业局有关文件和我省实际,年林木良种补贴试点工作进度安排如下:月日前试点单位完成作业设计或工作方案并报省林业厅审批;月25日前省林业厅完成对各项目单位作业设计(工作方案)的批复;月日前,省林业厅组织省级中期抽查;月日前各试点单位完成施工作业;月30日前各试点单位完成自查和工作总结并向省林业厅、省财政厅申请验收;月日前省林业厅会同省财政厅完成对试点单位的检查验收。

七、林木良种补贴试点保障措施

试点县市财政局和林业局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紧密配合,认真组织落实试点任务。

1、制度保障。项目实施单位要按要求对补贴资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生产管理等工作制度。建立详细可查的种子来源、苗木培育和出圃销售去向等档案资料,做到“定点育苗、定向供应、定单生产,定量补助”。

2、强化监管。一是项目实施单位和所在县市林业主管部门必须与省林业主管部门签订协议,明确试点责任、生产任务、时间要求和限价销售等相关内容。二是加强良种苗木使用监管,各良种基地生产的良种、各良种苗木培育单位生产的苗木,由省林业厅集中调剂并执行指导定价,其中苗木优先用于本县市造林。三是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各试点单位应自觉接受上级管理单位督促检查。试点县市财政、林业、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试点补贴资金的监督检查。对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对违反本实施意见,导致项目质量差和违规使用资金的试点县市,三年内不安排林木良种种苗项目资金,并对相关违法违规情况进行全省通报。

第7篇

一、工作目标

深入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示范区(县)、示范街、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推广示范经验,扩大示范效果。市直管餐饮服务单位创建2至4家市级示范单位。各区(县)在积极创建市级示范区(县)的同时,各创建一条市级示范街,3至6家市级示范单位。

力争在年全市创建1个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区,2条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3个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示范单位(店、食堂)。

二、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2月-3月底)。各区(县)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商务部门要按照《年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工作方案》的总体安排,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年工作方案,广泛宣传,深入动员,组织开展本地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创建活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年3月-11月底)。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商务部门要按照《年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科学规划,精心组织,对照标准,逐步推进,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充分发挥已创建示范单位的引领带动辐射作用,推广典型经验、做法,积极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示范街、示范县(区)创建工作。

重点完成提高示范街道内量化分级管理B级单位的数量;提升示范街内示范单位比例;设置或完善相应管理机构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员;与示范街内所有餐饮服务单位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主动与当地政府联系建立创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领导与工作机构,争取相应的财政支持;完善农村集体聚餐备案工作,积极创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区(县)。

(三)评估督导阶段(年12月-2013年1月)。按照逐级创建的原则,做好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区、示范街、示范单位的推荐评定工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四区三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示范区(县)、示范街、示范单位(店、食堂)逐一进行评定。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商务厅遴选推荐示范区(县)、示范街、示范单位。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实施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对提高餐饮服务水平、建立餐饮安全消费环境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示范工程建设的组织领导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科学规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工作目标的实现。

(二)沟通协调,齐抓共建。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教育行政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旅游部门,共同做好学校示范食堂、建筑工地示范食堂、旅游景点餐饮示范店的建设工作,形成主管部门主动联系、有关部门积极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注重实效,大胆创新。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创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的方式方法,把握好示范工程建设的代表性和示范性,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研究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向纵深发展。

(四)典型带动,整体提高。要通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活动,树立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单位的引领带动辐射作用,整体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区、示范街、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不断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第8篇

1 领导重视,是质量管理的后盾

针对2年前质量管理重视不够,管理松懈散漫,医护人员行为规范随意性强的现状,院领导班子专门组织人员外出考察学习,研究决定引进先进的国际质量管理体系模式,重资请国际质量管理咨询公司进驻我院培训指导,实施运行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标准,领导带头,全员参与,初步形成了一套严格、规范、系统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同时建立强化“立体”质量管理,即院全面质量管理委员会、院质控科、科质控小组三级质量管理组织,制定全面质量管理和持续改进工作方案。

2 制度健全,是质量管理的前题

根据体系要求,制定了从质量方针、质量目标、法律法规、职责权限的程序文件,到诊疗规范、操作程序等一系列作业文件,使全体干部员工人人明确自己的目标任务、职责权限、行为准则。

3 形成质量考评体系,是质量管理的保障

对各部门、各科室,尤其是重点科室、重点部门,结合上级卫生主管部门关于创建“群众满意医院”的考评标准和“医院管理年活动”的考评标准及要求,自2004-2006年几经修改,制定出第一部“新余市人民医院全面质量考评标准”,制定修改医院的全面质量工作方案及奖罚办法,定期进行质量考核、分析、评比,奖优罚劣。到现在将根据等级医院评审标准进一步修订改版。

4 严格考核,是质量管理的手段

根据全面质量管理工作方案,每月对各项工作进行严格考核。各职能管理部门根据自己的职责范围,每月下科室检查指导工作,对不合格项发出质量信息反馈,要求责任部门分析原因,提出预防和整改措施,及时进行整改,职能部门检查验收整改情况,对确因客观原因无法解决的问题,则提交到有关院领导。

5 持续改进,是质量管理的目标

第9篇

一、组织机构

成立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的本单位监督检查小组,对本单位联合立项重点工作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相关科室如实填写基本信息。督促推进相关科室做好制度充实并完善好本单位的执行措施。

二、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市行政效能监察办法(试行)》、《2012年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方案》、《市区交通拥堵第九阶段(2012年)工作方案》(京政办发〔2012〕1号)、《市市政市容委关于对2012年推进生活垃圾处理折子工程任务书征求意见的函》。

三、主要任务

2012年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统一立项效能监察

对迎接十环境整治美化市容工作开展统一立项效能监察。由区监察局牵头,区城管委、环卫一中心、环卫二中心等相关派驻监察机构及十七个街道监察科同步立项开展效能监察。监督检点是清洗建筑物外立面、安装夜景照明设施、道路铺装绿化、影响城市景观的违法建设和违规户外广告牌匾拆除等一系列环境整治工程。

(二)联合立项效能监察

区监察局会同区城管委,对缓解交通拥堵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联合立项效能监察。监督检查的重点是加快推进建设中心城道路微循环系统,打通中心城断头路情况,以及加大违法违章行为处罚力度等内容。

(三)指定立项效能监察

指定城管委纪检监察科,对市容科重点工作开展立项效能监察。监督检查的重点是加强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实现2012年居住小区垃圾分类处理达标率达到50%的目标,扎实推进党政机关和学校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等内容。

四、工作目标

依据法律法规和区相关部门要求,对联合立项效能监察重点工作进行专项检查。通过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杜绝在工作流程、审核、资金使用等方面可能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规范对城管委联合立项效能监察工作的全过程管理,推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五、检点

根据立项内容,对项目流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包括办事事项、依据、程序、时限、工作纪律、流程是否公开透明等。对流程进行监督检查,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具体内容

1、检查范围和内容:对城管委联合立项效能监察工作的办事事项、依据、程序、时限、工作纪律、流程是否公开透明等内容进行检查。

2、检查时间:2012年6月至10月底。

3、拟采取的监督措施:一是将开展效能监察的内容、时限、进程等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二是适时邀请党风监督员、特约监督员参与效能监察工作;三是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四是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查阅相关文件资料。

七、检查方法

(一)进行立项,制定重点工作立项方案,向被检查部门送达《监察通知书》。

(二)成立监察组,确定检查组组长及成员。

(三)检查方法:按照效能监察重点加强对项目的制度建设、流程管理、资金管理进行重点监察。被检查部门就有关事项进行自查并报结果。检查组采取听汇报,调阅、审查文件资料,召集或列席有关会议,实地检查,实物查验,登记统计,与相关人员谈话,征求管理相对人意见等方式进行相关检查。

(四)意见反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群众投诉举报和媒体报道的线索进行调查、督办和协调,经查证属实的,提出相应处理意见,并督促其及时整改。

(五)对监察中发现的违纪、需要追究行政纪律责任的,进行立案调查。

(六)及时向区政府报送检查情况、问题以及对策措施。

八、验收结项

(一)验收结项时间:11月30日。

(二)结项具体工作内容:一是对立项效能监察的工作进行年终验收检查,将整体情况和结果向有关部门沟通反馈;二是梳理归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针对问题向相关部门提出工作建议;三是总结全年立项效能监察工作开展情况,撰写结项报告;四是总结提炼开展效能监察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宣传推广。

九、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科学立项。纪检监察部门要高度重视效能监察工作,按照区监察局的部署和要求,围绕重点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充分酝酿,科学选题,重点立项,有效监察,充分发挥监督检查和服务保障作用。

第10篇

【关键词】《安规》调考;新成立;全员;学习培训;普考

序言

作为“三集五大”体系建设新成立单位,检修公司负责河南电网所辖50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设备运行维护。虽然50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在管理职责移交中采取的是整体划转模式,值班人员与移交前基本无大的变化,但移交后采取的是“公司/分部/变电站”的管理模式,公司以及各分部在地域上与变电站有一定距离,这给全面系统的管理带来一定困难,不利于在短时间内迅速融合。同时,由于管理模式的变化,也可能造成部分职工在思想上有所浮动,不利于公司的安全生产。据此,检修公司安监部决定以此为契机,在公司内部系统的组织开展全员《安规》学习培训和普考,在认真准备迎接省公司调考的同时,也是对检修公司内部全员《安规》学习的一次促进,在员工中形成“自觉学安规、结合工作学安规、工作中严格执行安规”的安全氛围,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稳定局面,为河南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提供坚强保障。

接到省公司开展《安规》调考工作的通知后,检修公司即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并了《落实省电力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调考工作方案》,组织全体员工积极准备,做好相关调考、培训工作。

1.制定落实省电力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调考工作的方案

按照省公司工作方案要求,检修公司制定了落实省公司《安规》调考工作的方案,由专人负责《安规》调考相关工作,并积极与考试组织部门联系,收集相关考试资料下发公司各部门、单位;要求各部门、单位因地制宜,结合生产实际,认真落实公司《安规》调考工作要求,积极备战省公司《安规》调考。

2.认真在公司内部开展《安规》学习培训及普考

在落实省公司《安规》调考工作方案的同时,安监部要求各单位因地制宜,结合生产实际,开展全员安全学习培训,迎接公司《安规》普考,积极备战省公司《安规》调考。安监部自6月21日开始,安监部定时间、定地点每周一次,先后在公司层面组织5批次231人次《安规》抽考。

为了保证考试的客观公正,真正达到检验员工学习培训效果以促进全员《安规》学习培训的目的,《安规》抽考从人员选取到组织考试实行全过程系统化管理,并不断总结改进。(见图1)

2.1 采取随机抽选方式选取参加考试人员;

采取随机抽选方式选取参加考试人员,考试人员名单提前三天公布。在保证各单位能合理调整工作安排保证正常生产工作的同时,营造《安规》要“天天学、处处学”的良好氛围,避免出现“考前突击、考试应付、考完就忘”的情况。

2.2 考试试卷认真出题,考前严格保密;

考试试卷出题充分考虑工作实际,针对不同工作特点有所侧重;考试前试卷严格保密,不提前印制。考试前一天下午考试试卷印制后即由专人专柜保存,考试前不得打开。

2.3 严格实行闭卷考试;

考试过程中严格闭卷考试,单人单桌,进考场后需将随身携带资料、手机等物品按照指示摆放到指定位置,桌子抽屉中有物品者不发试卷。根据考试开展情况,将考试前签到从最初的单纯签到改进为“定位签到”。并不定期邀请各单位负责人参加监考,保证考试的“公开、公平、公正”。

2.4 试卷评改客观公正,保证《安规》在现场“落地”;

考试结束后,对试卷评改采取流水作业方式,分主观题、客观题分别评改。对客观题严格按照规程规定逐条对应,对主观题的评改在坚持原则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与生产实际结合的情况,不要求照搬条文,保证《安规》的贯彻执行在现场落到实处,避免“本本主义、教条主义”。

2.5 考试成绩分类汇总、分析,严格考核;

试卷评改后,对考试成绩分单位、分专业进行分类汇总分析,考试成绩在公司内部公布。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列入下一次考试名单补考,补考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报相关部门处理。同时通过《安规》考试成绩,掌握公司各部门、单位员工对安全知识的掌握情况,从而发现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亮点与不足,在日后的安全工作中进行指导,加以改进,促进公司安全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3.认真迎接省公司《安规》抽考、调考

省公司在组织《安规》正式调考前,先后组织到所属各单位开展《安规》抽考。省公司计划25日到检修公司组织抽考,24日接到紧急通知,国网公司《安规》调考工作方案已确定,要求各省公司在7月31日前确定参加国网公司调考60人名单并上报。省公司连夜紧急部署,计划7月30日举行省公司《安规》调考。

接到通知后,检修公司在认真做好省公司抽考工作的同时,根据历次公司抽考成绩及各单位推荐情况,认真选拔推荐人员。并汇报公司领导,安排7月25日―7月29日组织集训,7月30日统一接送参加考试。安监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为备考人员妥善安排食宿、学习场所及交通等相关事宜,为备考人员集训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7月25日在省公司《抽考》结束的同时,将确定参加调考的18人名单公布,并向各部门、单位,要求各单位合理调整工作安排,确保备考人员能认真、安心备考;根据最新考试通知方案,及时为备考人员购买或联系相关部门收集配发新增加的考试资料;同时认真核对调考人员信息,按照格式要求上报省公司。至7月26日上午,所有备考人员全部到位参加集训。集训期间,安监部为备考人员提供查找资料、问题答疑等各种便利,并做好后勤保障;周末专门安排人员去看望备考人员;7月29日,又组织专责对调考中有关工作票办理等问题进行集体讨论、答疑。7月30日,由专人负责带队,接送参加调考人员往返考场及就餐安排。

最终,在7月30日省公司《安规》调考中,检修公司取得团体三等奖,并有7人取得个人名次;最终4人入选代表省公司参加国网公司《安规》调考60人名单。并配合省公司圆满完成参加国网公司《安规》调考人员集训及考试任务,省公司在国网公司《安规》调考中取得全体第二名。

第11篇

关键词:保供电;服务流程;供电方案

作者简介:高剑(1974-),男,河南周口人,河南省电力公司周口供电公司配电服务中心副主任,工程师。(河南周口466000)廖学中(1962-),男,河南商丘人,河南省电力公司营销部客户处处长,高级工程师。(河南郑州450052)

中图分类号:F2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079(2012)09-0120-01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居民生活水平的迅猛提高,社会各界对电力的依赖性逐日增强,对电力服务保障安全、连续、稳定供电也提出了更高要求。除传统的春节、国庆等节假日及人大政协“两会”、党代会等大型政治活动需要用电安全保障外,更有一些大型赛事如2008年北京奥运会等,也都对保供电工作提出了很高要求。

目前,许多供电企业把保供电工作上升到服务民生和政治的高度来看待,把保供电作为提升优质服务水平,深化“两个转变”、创建“两个一流”、推进“三集五大”的有利平台。有的单位或部门为了确保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保供电工作能有一个圆满的答卷,甚至做到了举全局之力、集全员之智,尤其是营销部门上上下下为此占用了相当大的时间和精力,影响了量、价、费、损的传统业务。[1]而随着当今电力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国家电网公司的新体制运营以及打破垄断、多家争雄的竞争态势,决定了供电企业必须面向市场、强化服务,[2]牢固树立“真诚服务、共谋发展”的服务理念,践行“你用电、我用心”的承诺,从而去赢得市场,促进企业加快发展。这就需要供电企业管理者去研究如何针对客户保供电服务工作优化方案、固化流程、形成标准、规范执行,从而健全保供电的常态机制,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彰显社会责任,塑造央企形象。

一、保供电的分类

1.根据保供电工作的重要程度分为三类

(1)一级保电。国家级重大政治、军事活动,国际组织机构组织或参与的重大活动,国家级重要经济活动,全国性影响较大的活动,以及由国家电网公司、省电力公司认定的重大活动。

(2)二级保电。法定节日(春节、国庆),省级重要政治活动和具有较大影响的其他活动,以及由省电力公司认定的重大活动。

(3)三级保电。非一、二级的保供电活动。

2.根据保供电范围不同分为两类

(1)特定时段保供电。主要为特定时期保供电对象范围较为广泛的活动或时段,如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在本地开展的重大政治活动和重大事件(如全国性党代会、人大会和政协会,奥运会、世博会、省“两会”、其他地区发生特大灾害期间等)的保供电。

(2)专项活动保供电。主要针对特定的重大活动保供电,具有明确的保供电时间、地点,对象、范围较小的保供电,如党委/政府的春节团拜会、投资洽谈会等重大会议,展览、演出、赛事、全国性统一考试等。

二、明确职责(为便利计,以下论述以市供电公司为基点)

其一,省公司负责制订保供电工作的有关规定;从国家电网公司、省委省政府接受保供电任务,评定二级及以上的保供电级别,并将具体任务安排落实到有关单位;根据保供电的工作需要和保供电责任单位上报情况,协调调配省内其他单位的人力、物资、车辆等资源参与保供电工作;组织审查一级保供电别重要的保供电方案;检查各单位保供电工作的开展情况。

其二,各市公司负责制订本单位的保供电工作方案及相关应急预案,明确工作职责分工;接受省公司安排的和地方党委政府要求的保供电任务,并负责实施具体保供电工作;指导督促所属县级供电企业的保供电工作,并对其一、二级保供电方案进行审核把关;服从省公司的调配安排,参加或配合其他单位的保供电工作。

三、保供电方案的编制

第一,接受上级部门或客户通过文件、来信、来函、电报、会议要求等方式提出的保供电需求信息(包括保供电任务、地点、范围、重要活动和重要客户的具体安排计划、起止时间、联系人、联系方式等),由供用电管理人员向需求提出方详细了解保供电的目标、任务、重要活动和重要客户的具体安排计划(时间、地点、联系方式、注意事项等),并提出初步意见建议,按一二或三级保供电的职责报本单位领导审批。

第二,保供电任务经审批确认后,由牵头部门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和工作任务,收集、汇总形成保供电方案初稿(涉及一级保供电需求的相关信息,供电单位应同时报送省公司营销部和调通中心,并由其制定专项保供电工作方案;在正式进入保供电时段前,此方案报保供电领导小组备案)。

第三,保供电方案初稿制定后,召开专题会议或经相关部门会签并以单位正式文件(指一、二级保供电方案)。按照方案要求各自分工负责,做好保供电的前期准备、保供电期间的值班及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四、保供电工作的总结

一、二级保供电任务结束后,应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必要时应补充修订应急预案。

一级专项活动保供电总结应于保供电任务结束后一周内报省公司营销部备案。

五、保供电方案的构成

1.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保供电的目标和任务明确后,应建立健全保供电工作组织体系,成立保障供电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各分项工作组,并以供电单位正式文件。

分项工作组包括主网安全运行组、配网安全运行组、保供电工程推进组、重要场所(客户)保供电工作组、优质服务保障组、应急抢修组、物资保障组、后勤保障组、宣传信息保障组等。

2.保供电工作计划

根据保供电要求,制定分阶段工作计划,提出需重点解决的问题,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及需采取的措施等内容,确保目标实现,在正式进入保供电时段前工作计划可按照一定周期滚动修订。包括线路和设备巡视计划、电力设施检修消缺计划、电网运行方式安排计划、保供电工程推进计划、有序用电工作计划、客户侧用电安全专项检查及督促隐患整改工作计划、保供电临时应急电源配置计划、故障应急处理和备品备件计划、保供电方案演练工作计划。

3.保供电期间工作方案

包括“保供电指挥中心工作方案”、“主网保供电工作方案”、“配网保供电工作方案”、“有序用电工作方案”、“供用电应急处置方案”等。

4.重要场所(客户)电力保障手册

对于特别重要的客户、重要活动场所及重要的配套附属设施等,结合重要场所(客户)电力保障工作实际情况进行编写,做到一场(户)一册。对于在建电源工程在编制完成期限前尚未竣工的比赛场馆,要先依据临时供电状况,按照编制完成期限的要求进行临时《保障手册》的编制,并随着建电源工程建设进度及时进行修编。[3]

七、结论

在明确保电类别划分和相关职责的基础上,从接受申请、明确任务、编制方案、领导审批、方案实施、保电总结到方案中的细分工作计划和编制分项工作方案等,多次优化,最终固化,形成一套成熟的工作流程和健全的工作机制,便于操作,利于考核,减少工作迷茫,提高工作效率。

参考文献:

[1]许正云.通过流程渗透提升供电企业的核心竞争力[J].贵州电力技术,2010,(11).

第12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坚持依法行政,积极开展道路客运清理挂靠经营工作,推动我市道路客运行业走上良性健康发展轨道。

二、工作目标

全市道路客运企业完成对经营者全额出资购车,对不具备真实产权的挂靠车辆全部清理,以资产为纽带,建立企业与车辆的实质性联系,对所属车辆全部实行公司化经营,实现企业对经营者、车辆、司乘人员的有效管控,形成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严格、控制有效、行为规范、安全优质的道路客运新局面。

三、清理范围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客运企业。

四、清理方式

(一)鼓励企业采取与经营者协商一致,由企业对所属挂靠车辆进行全额收购,原经营者退出经营,企业公车公营的方式,实行统一经营、统一调度、统一管理、统一结算和统一分配。

(二)鼓励企业采取与经营者协商一致,将挂靠车辆以入股形式进入企业,原经营者退出经营,企业公车公营的方式,实行统一经营、统一调度、统一管理、统一结算和统一分配。

(三)鼓励有经济实力、安全生产管理规范的企业对挂靠经营企业和车辆整体进行收购、兼并或重组,企业公车公营,实行统一经营、统一调度、统一管理、统一结算和统一分配。

(四)鼓励企业间以资产为纽带,通过线路资源置换或股份合作等方式组建线路公司,线路公司内公车公营,实行统一经营、统一调度、统一管理、统一结算和统一分配。

(五)暂不具备采取上述方式条件的企业,由企业对挂靠车辆分期收购,企业与经营者间实行股份经营,企业现期收购比例不低于车价的5%,经营期满后继续经营的,企业每年增加股份不低于5%,直至企业股份超过50%。过渡期间企业与经营者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实行合作经营、统一管理、统一结算、按股份分配。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启动阶段。下发清理挂靠工作方案,广泛宣传动员。客运企业根据购车资金来源将挂靠车辆情况和清理工作方案上报市交通运输部门。由市交通运输部门对企业申报车辆及清理工作方案进行集中审查,符合清理工作要求的批准实施。

(二)集中清理阶段。各客运企业按照批准后的清理挂靠工作方案组织实施集中清理工作。

(五)检查验收阶段。由市交通运输部门组织验收工作组对挂靠企业逐家检查验收。

六、有关措施

(一)客运企业未按照时限完成清理挂靠经营工作并消除隐患的,依法予以停业整顿。

(二)客运企业在清理挂靠经营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采取变相挂靠形式蒙混过关掩盖隐患的,一经发现依法予以停业整顿,同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客运企业在规定整顿期间不能改正且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许可证件和营运证件。

(四)采取第五种清理方式的企业,在过渡期内要加强对股份合作经营者的管理,必须制定强有力保证措施和手段,确保对违规行为和责任事故实现有效控制。

(五)各相关管理部门和人员在清理挂靠经营工作中、推诿扯皮,影响工作进程或未能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并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七、组织机构

成立市道路交通清理挂靠经营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清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八、工作分工

(一)市清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部门职责承担清挂过程中涉及的具体工作任务。

(二)注册地址在市城区内的客运企业清理挂靠经营工作由市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三)注册地址在呼兰区、阿城区及各县(市)的客运企业清理挂靠经营工作由所在地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九、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有关区、县(市)和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道路客运清理挂靠工作摆上重要日程,认真抓好、抓实。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有关区、县(市)和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立即制定本地区、本单位清理挂靠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和责任;同时要求运输企业制定具体操作方案,抓好组织审查并监督实施,确保清理挂靠经营工作如期、保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