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0 11: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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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活动的管理与监督,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行为,增加财务工作透明度,加强廉政建设,促进我镇农村集体经济和社会持续、稳定、协调、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市村组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镇按村或村民小组设置的社区性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集体经济组织),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执行本制度。
第三条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活动应坚持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勤俭节约和科学预算的原则,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保障成员(股东)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第二章预(决)算制度
第四条集体经济组织必须按照量入为出、高度节约的原则,根据本单位当年的实际,按照全年总体的工作目标、工作计划和各项具体工作任务,在新一会计年度前,科学合理安排本集体经济组织全年的财务收支预算,具体包括: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其他收入,经营管理运作费用、福利费用、固定资产购置、工程(含装修、水电安装等)和基础设施建设、土地资源开发使用、收益分配、筹资或投资等各项财务收支。
第五条集体经济组织在制定财务预算前,必须广泛征询意见和充分论证,由村两委会制定初步方案,经党员及成员(股东)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向成员(股东)公布,报镇农村集体经济管理部门(农办)备案后实施,并由监事会监督执行。预算一经通过,应严格控制,不得随意追加、修改或超预算开支。如在实施过程中确实需要修改或追加,超出本制度规定限额的,应按照“一事一议”的决策制度,提交给成员(股东)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向镇农村集体经济管理部门(农办)书面报告,说明原因。
第六条年终决算时,集体经济组织要结合年初的预算进行比较,查找节支、超支或计划外开支的原因。特别是对超支较大的开支项目要进行深入的分析,找出造成超支的主客观原因,总结经验或追究责任,并在年终党员及成员(股东)代表会议上作决算汇报时逐项解释。
收支预算方案及决算结果向成员(股东)公布。
第三章投资决策制度
第七条对于集体土地规划开发利用,工程建设(含装修、水电安装等)和基础设施投入,集体资产转让、租赁、农业承包、借款等发展经济和行政性、公益福利事业性的投资或筹资计划,事前必须要认真调查研究,作出书面的可行性分析,在充分进行绩效比较评估和论证后制订方案,并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进行立项。
第八条凡在集体用地规划开发,工程建设和基础设施投入,集体资产的购置、转让、出租、农业承包、贷款、借款,以集体资产赔偿或补偿等发展经济和行政、公益性事项的民主决策活动中,不能由个别成员擅自决策。涉及集体经济组织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必须提交有关方案,经党员和成员(股东)代表联席会议表决通过后方能实施。操作中若有违反投资决策活动管理规定的行为,造成集体经济损失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九条属福利性投资的,不准举债投入。属经营性投资,需要筹集资金的,必须由理事会提出方案,经村两委会同意后,由党员及成员(股东)代表会议表决通过才予实施。
第十条凡由集体经济组织支付的各种赔偿、补偿、捐献、赞助、无偿支付等或各种减免款,涉及总标的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由村两委会研究决定;涉及总标的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由理事会提出方案,由成员(股东)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才予实施。涉及到利息赔(补)付的,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第四章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及结算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村组集体经济组织的大小建设工程项目按规定实行公开招标,个别特殊工程确需实行邀请招标的,报请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
村成立“招标”领导小组,村书记和村主任任正副组长,成员由村两委成员、村民小组长及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代表等组成,负责建设工程项目和土地发包、物业出租等经营活动的招投标工作。
工程招投标信息要在投标前向群众公布,采用押标金进行投标,工程10万元以下押标金壹仟元,每超10万元增加壹仟元,弃标没收押标金。中标后由双方及时签定施工合同,明确有关工程施工造价、期限、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等指标要求,投标结果要张榜公布。
承建单位应具有符合相关规定的承建资质。
第十二条集体经济组织的各项建设工程项目合同造价在10万元以下的,由村两委会研究决定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程序后方能实施招投标。
合同造价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建设工程项目,必须由理事会提出方案,经村两委会同意,由成员(股东)代表会议讨论表决通过,并按照规定以书面形式向有关部门申请立项审批后方可实施招投标。
50万元以下(不含50万元)的建设工程项目,由村委会自行组织,投标前15天在镇内通过电视媒体或公布栏公开招标信息,并由镇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指导招标工作和监督招标过程,工程招标资料必须含有建设工程报建所需资料;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建设工程项目,必须报镇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由镇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组织进行招投标。严禁分拆工程规避招投标。
评标办法:建筑工程项目采用次低价中标,其他工程项目采用最低价中标。
第十三条所有建设工程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各级政府关于建设工程的管理规定,并推选3-5名与施工方无利益关系或密切关系的人员负责施工中的质量监督和验收工作。工程合同、验收结果必须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四条支付建设工程项目的进度款时,必须依据工程合同、招投标会议资料、工程预算表及监理单位的确认等手续,按工程进度,凭施工单位开具的发票进行支付,进度款不能超过工程总价的80%。
竣工时,要组织质监部门、村两委会成员、监事会、工程监理等进行验收,由承建单位开出结算发票,验收人、审批人签名,并附上工程结算验收报告和以上有关资料进行结算。验收前,支付工程款不能超过总工程款的80%。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可结算支付总工程款为95%,余下5%作为工程的保修金(依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待工程保修期满后(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方可支付。
所有招投标的工程,无竣工验收报告书及工程结算书的,不得结算工程款。
第十五条建设工程项目的其它有关要求及程序按照《**镇非招标建设工程管理办法》及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根据财政部颁发的《现金管理条例》规定,集体经济组织支出的各种款项中可用现金支付的有以下内容:工资、津贴;个人劳务报酬;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款项;出差人员必需随身携带的差旅费;结算起点(1000元人民币)以下的零星支出;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属于上述范围内的支出,集体经济组织可根据需要,从开户银行或信用社提取现金支付,不属于上述结算现金结算范围内的其他款项的支出,集体经济组织应通过银行或信用社转账结算。
第十七条库存现金的限额。严格遵守库存现金制度,库存现金不准超过规定限额,收入现金须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出纳人员允许留存现金(过夜库存现金)的最高限额不得超过2000元人民币。
第十八条集体经济组织严格执行帐款分开管理制度。配备出纳员,负责办理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支和保管工作,并建立岗位责任制,出纳员不得保管或暂时保管会计资料、财务专用章。新开立帐户及原有帐户的销户须经镇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审核。一切现金收付必须由出纳负责办理,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每月定期与会计核对现金及银行存款帐,并登记好核对清册。
银行帐户管理必须严格按照《银行帐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开设和使用,一般只能选择一家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个基本存款帐户。银行帐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出借帐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套现。银行帐户的帐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第十九条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章及空白支票由会计负责保管,并办理领用登记。私人印章由个人自行妥善保管,严禁由一个人保管签发有效支票的全部印章。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银行印鉴卡必须“三章”齐全,即财务公章、出纳私章、村主任(或财经支委)私章,组级集体经济组织银行印鉴卡可增加村民小组长私章。
第二十条集体经济组织向单位和成员(股东)收取现金、银行存款时,手续要完备,及时入帐,统一使用“农村经营管理单据系统”电子版进行核算;所有业务发生的收支单据必须使用“农村经营管理单据系统”进行开单,开单员打单后,由出纳负责收付;只有经打单系统开具的单据方能入帐,不打单不能入帐。所有业务发生的收支单据统一使用正式发票或由市级以上财政、农业部门监制的收付款票据,其他均为无效票据,不准以白条抵库,不准坐支,不准挪用,不准公款私存,不准以白单入帐。现金支出必须取得内容真实完整、审批手续完备的原始凭证才可以支付。出纳要严格做到“四不付款”,即:用途不明不付款,手续不全不付款、开支不符不付款、审批越权不付款。
第二十一条集体经济组织要加强对银行存款的管理,支票、存折和印鉴分别妥善保管,出纳员每隔10天应当与银行或信用社核对帐目,填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每月5日前将上个月发生的各种单据、报废单据和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上交会计,由会计员核算无误后接管。
第六章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第二十二条集体经济组织实行经济独立核算,保持“三权不变”的原则,即集体资产所有权不变、资金审批使用权不变、收益分配权不变。集体经济组织必须建立健全开支审批制度,完善开支审批手续。一切财务收支必须取得符合法定的原始收付凭证及相关资料的原件,所有经济开支实行分级限额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开支,杜绝不合理开支,切实执行“四有”制度,即:有支付用途、有经手人、有证明人、有审批人(村书记或村主任)。对手续不完备的开支,出纳员不得付款,会计不予核销入帐;对不合理的开支,经办人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收入(款)业务必须根据相关经济合同或其他依据,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核算,统一用上级规定的票据进行收取,并要有经手人、收款人、村书记或村主任签名。
第二十三条非经营性开支审批制度:
1、村级集体经济组织1000元以下开支由村书记或村主任审批;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开支由村主任审核后,报村书记审批(若村书记和村主任为同一人,则由副书记或副主任审核后,报村书记审批);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开支由村两委会集体讨论决定,50000元以上开支必须由成员(股东)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形成集体签名的书面决议,由村书记审批。
2、组级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开支必须按以下规定进行审批:
1000元以下开支由村民小组长审批;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开支由成员(股东)代表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由成员(股东)代表联合审批;10000元以上开支必须召开成员(股东)大会集体讨论决定。
3、业务费的使用。业务费是集体经济组织用于经济活动及公务的费用,列入管理费用。控制标准:总额不超过上年度村集体纯收入的5%,年初将业务费总额列入财务收支预算。业务费的使用实行年度结算,往年节余部分转入公积公益金。若费用超支,需作书面报告,经镇农村集体经济管理部门(农办)审批,才能开支。
4、集体经济组织召开会议应本着节俭的原则,一般情况下,不发放会议费。如确须发放会议费的,村组集体经济组织会议费发放标准最高不能超过50元/人·天。
5、除市镇规定外,不得用集体资金为村两委成员、管理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办理其他私人福利。
第二十四条村两委干部的工资、补贴标准严格按照《**镇关于规范村级干部工作报酬的实施办法(试行)》(**府[20**]61号)规定执行,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借口巧立名目擅自发放奖金和提取其他报酬收入。集体经济组织其他工作人员或管理人员的待遇和有关补贴由村两委会或理事会提出方案,交成员(股东)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报镇农村集体经济管理部门(农办)备案后实施。其他工作人员或管理人员的待遇及补贴不得高于村两委成员。凡村两委成员及管理或其他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必须经会计复核签名确认才予支付。
第二十五条经营性开支的审批制度:
(一)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经济、兴办公益福利事业、土地开发经营的投资,按以下规定进行审批:
1、发展经济投资在30万元以下的,由村两委会集体讨论决定;投资在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必须召开成员(股东)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报镇经贸办立项,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立项审批情况须报镇农村集体经济管理部门(农办)备案。
2、兴办公益福利事业投资在30万元以下的,由村两委会集体讨论决定;投资在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必须召开成员(股东)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报镇农村集体经济管理部门(农办)立项,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3、土地开发经营的投资在30万元以下的,由村两委会集体讨论决定;投资在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必须召开成员(股东)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土地开发经营的投资不论金额多少,均必须报镇规划建设部门立项,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立项审批情况须报镇农村集体经济管理部门(农办)备案。
(二)组级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经济、兴办公益福利事业、土地开发经营的所有投资,必须先请示村委会审核同意后,再按以下规定进行审批:
1、发展经济、兴办公益福利事业的投资在2000元以下(含2000元)的,由村民小组长审批;2000元-10000元(含10000元)的,由成员(股东)代表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由成员(股东)代表联合审批;投资在1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必须召开成员(股东)大会集体讨论决定;投资在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除须执行1万元-30万元投资的审批手续外,还须由村委会报镇政府相关部门按本条(一)款的第1、第2小款规定立项,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2、土地开发经营的投资不论金额多少,必须召开成员(股东)大会讨论决定,也须报镇规划建设部门立项,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立项审批情况须报镇农村集体经济管理部门(农办)备案。
(三)集体经济组织的各项投资必须要充分调研,拟出可行性报告,有预算,有实施方案,并按制度讨论审批后方可实施,不得盲目投资。
第二十六条集体经济组织需要借贷款的,必须拟出借贷款方案,内容应包括债权人(单位)、金额、用途、利率、还款计划等,并按以下程序审批:
1、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借贷款的,必须召开村两委会、成员(股东)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根据借贷款用途(发展经济、兴办公益福利事业、土地开发经营)报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立项,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2、组级集体经济组织借贷款的,必须召开成员(股东)大会讨论决定,并报村委会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七条坏帐核销审批制度:
对债务单位撤消,确实无法追还,或债务人死亡,既无遗产可以清偿,又无义务承担人,确实无法收回的款项,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超过三年,经核查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应按以下规定程序进行核销,并计入其它支出。
1、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确实无法收回的款项,应书面详细说明情况,并附相关原始资料(复印件),由村两委会及成员(股东)代表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并报镇财政所、审计办、农办等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2、组级集体经济组织确实无法收回的款项,应书面详细说明情况,并附相关原始资料(复印件),由成员(股东)大会讨论决定,并报村委会、镇财政所、审计办、农办等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七章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条集体经济组织现存和新购置的(含捐赠物资)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使用期限一年以上属本单位所有的物品,都应列入固定资产管理和核算。
第二十九条下列固定资产应当计提折旧:房屋和建筑物;在用的机械、机器设备、运输车辆、工具器具;季节性停用、大修理停用的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和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固定资产。
第三十条下列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国家规定不提折旧的其他固定资产。
第三十一条固定资产的购置必须纳入年初的财务收支预算计划,防止盲目购买。集体经济组织凡预算外购置价值在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非经营性固定资产,由村两委会讨论决定;集体经济组织凡预算外购置价值在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经营性固定资产,由理事会讨论提出方案,村两委会审批。超出以上限额的预算外固定资产购置按照第二章第五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购置资产时,应当成立采购小组,参照镇采购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和询价等方式进行采购,签订采购合同,并保留有关采购资料。不准公款为个人购置通讯设备、摩托车(治安执勤用具除外)、小汽车或公务车。
第三十三条固定资产必须由专人管理,要设立专帐及台帐,专卡登记,并按照有关规定,分不同性质采用不同的方法计价入帐。定期对固定资产盘点清查,做到帐实相符,年度终了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盘点清查,并向成员(股东)张榜公布,遗失的要查明原因,作出处理意见,如人为因素造成固定资产损坏或遗失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属基建工程的,完工时要及时验收,并把验收手续齐全和依据齐全的会计原始资料交由财会人员作帐务处理,并在一个月内转入固定资产帐。凡已投入使用的在建工程,必须转入固定资产,未验收的要及时补办完工验收手续。
第三十四条集体的工商业用地(含外购的)和房产(物业)应于购置或建成的一年内及时办理土地证和房产证。对历史遗留无产权证件的土地物业,应逐步理顺,完善证件,明晰产权。
第三十五条集体土地和房产物业的出租必须设专人管理,及时追收租金。并按照物业名称、地理位置、租赁人、合同期、租赁面积、单价、年(月)租金、押金、租金交付情况等进行动态登记。集体物业要经常检查、维护,防止人为损坏。
第三十六条固定资产的清理、变卖和报废处理,必须经成员(股东)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后执行。
第三十七条固定资产(特别是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必须专人保管,责任到人。保管人员退休或工作变动前应及时办好移交手续;损失、损坏的应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第三十八条固定资产必须按规定提取折旧,并采用“年限平均法”提取。
第八章借款及应收款管理制度
第三十九条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严禁借给私营企业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私人使用,严禁把集体的土地使用证和房产所有权证借给私人或私营企业作抵押。
第四十条严禁干部、工作人员因私借款。凡因公暂借款必须填写借款单,经主要领导审批后才能借取。借款2000元以下,经主管财经领导(村主任)审批后才能借取;借款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须经两位主要领导(村书记和村主任或副书记或副主任,下同)审批;借款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由村两委集体审批;借款50000元以上,经成员(股东)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借用期限一般不得超过2个月。
第四十一条凡因公借款,业务终结后要及时清还款项,最迟不能超过10天,有特殊情况的,必须办理审批手续,但不得超过2个月。
第四十二条集体资金原则上不得借给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单位、个人。对于以往的外借款应及时补办有关抵押手续,到期的必须要全部归还,不得续期。
第四十三条集体经济组织每季度进行一次债权债务的全面清理和财务自查。积极追收债权,对逾期未收的应收款应组织专人追讨,追收无效的必须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追索。对逾期两年以上、已通过上列追收途径后,确实难以收回的应收款,应经村两委会、监事会、成员(股东)代表会议表决通过才予冲帐;若属违规或失职而造成集体应收帐款损失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九章土地基金管理制度
第四十四条凡国家征用征收土地、集体土地转让或镇批准同意开发使用土地,必须按照市、镇文件规定执行。征用土地的补偿款或集体土地转让收入必须要根据征用或转让土地的合同(或协议)进行挂帐,不得以土地款未收到为借口而不予挂帐。征用或转让土地合同(或协议)必须标明征用或转让土地的位置、面积、单价和总金额、付款限期以及付款方式等。征地补偿款应当作出分项使用管理方案,必须经成员(股东)大会或成员(股东)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报村委会审核,镇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分配方案和执行情况要在公布栏上公布。还要对征地补偿款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造册登记。
第四十五条集体经济组织对于征用土地的补偿费或土地转让收入,应当进行合理分配使用,按市镇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开投出租工业(或商业)用地的使用权,所收取的使用权费在扣除前期土地开发费用后,计入土地基金;一次性收取多年工业(或商业)的集体用地租金的按年限逐年分摊计入当年租金收益;一次性收取长租(5年以上)集体用地租金的,在扣减前期土地开发费用后,计入土地基金。
第四十七条集体经济组织可将土地基金投入到生产性固定资产投资或开发性支出等,确保保值增值。具体参照本制度的第三、第四章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八条不准弄虚作假、变换手法处理土地基金,严禁将土地基金用光花光。否则按违反财经纪律处理,追究经办人员及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第十章收益分配制度
第四十九条集体经济组织在年终进行收益分配前,要准确核算全年的收支,清理财产和债权、债务,搞好各项经济合同的结算,积极追收各种应收款项,在当年会计年度内未收到的应收款,不列入当年收益分配。
第五十条集体经济组织必须在每年的收益中提留10-20%的公积公益金,用于发展生产,包括转增资本和弥补亏损,也可用于集体福利等公益设施建设。
第五十一条集体经济组织公积公益金的审批手续和程序参照“经营性开支审批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五十二条村干部报酬必须严格按照镇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组级干部报酬方案必须在组级干部换届选举前确定,由各村委会根据镇有关文件精神及各村实际制定方案,经成员(股东)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第五十三条收益分配必须按成本会计核算、量入而出为原则,不准互相攀比,主观定断。由理事会制订分配方案,经村两委会讨论,以及上报镇农村集体经济管理部门(农办)审核后才可进行分配。集体经济组织的收益按照“大部分用于生产发展、小部分用于集体福利”的原则,按下列顺序进行分配:1、弥补亏损;2、提取公积公益金;3、提取福利费;4、农户分配。福利费要坚持先提后用的原则,福利费用于集体福利、文教、卫生及公益事业建设等方面的支出,用于成员(股东)社会保障支出,也可以适当补助村民生活、补贴老人、学生学费和特殊困难户等。各项收益分配方案,必须经成员(股东)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报村委会审核,镇农村集体经济管理部门(农办)批准后执行,分配方案和执行情况要在公布栏上公布。
第十一章土地承包及合同管理制度
第五十四条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市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管理暂行办法》(*府[20**]123号文)、《**镇畜禽养殖管理规定》(**府[20**]101号文)以及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五条集体经济组织土地(含鱼塘)发包、土地及物业出租等经营活动应实行公开招标发包(或出租)。
土地(含鱼塘)发包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纳入镇近期建设规划用地范围的不能超过1年),且不能超过家庭承包经营期限或家庭承包经营期限的调整期,发包的土地必须用于种植短期农作物,不得用于种植苗圃、林木、果树等生长周期长的植物。
经济项目发包和合同签订的程序是:由合同发包方(或出租方)提出项目发包(或出租)的方案,经村两委会同意,由成员(股东)代表会议讨论表决通过。严禁村组干部和工作人员未经村两委集体决定和成员(股东)代表会议通过私自发包集体经济项目和签订(含续签)经济合同。公开招投标的具体工作由“招标”领导小组主持,镇农村集体经济管理部门(农办)派人监督招投标工作。在投标前15天张榜公布发包信息(包括发包项目的地理位置、面积、期限、底价以及允许经营范围等等),采用押标金进行公开投标,任何人不得以权压价和垄断承包。中标后发包方(出租方)和承包方(承租方)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评标办法采用最高价中标。
所有经济合同签订后必须在三天内交一份复印件到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会计员要按合同内容记帐,并对经济合同进行编号造册,归档管理。
第五十六条农业承包合同可以到镇农村承包合同管理部门(镇农业服务中心)办理鉴证手续,也可以到司法部门办理见证手续。农业承包合同统一使用农村承包合同管理部门制作的条款齐全、格式规范的承包合同书或示范文本,承包合同应具有以下主要条款:①合同的名称、双方当事人的单位、姓名和住所;②承包项目的名称、面积、数量、质量等级和坐落(位置);③承包项目的期限和起止日期;④承包土地的用途;⑤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⑥承包款的数额及支付方式;⑦违约责任;⑧解决争议的方式;⑨履约保证金;⑩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承包合同鉴证的程序是:①由合同发包方(或当事人)提供合同文本和有关资料(包括村两委会会议决议、成员或股东代表会议书面表决决议、承包方的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以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②由承包合同管理部门对所提供的合同文本和有关资料进行审查,询问当事人,必要时对承包项目进行实地勘查;③对已审查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合同文本提供给镇建设规划部门进行审核;④审核通过后,承包合同管理部门对符合鉴证条件和要求的承包合同出具鉴证证明,并按规定收取鉴证费。
所有经济合同以及鉴证书或见证书必须及时在村务公布栏上公布。
第五十七条健全集体经济组织的合同管理责任制度,设合同专管人员,职责是:及时将合同送达会计员,协同会计员处理相关业务,确保对所签订合同及时挂帐;对本单位的合同分类造册,建立完整档案,进行统一规范的管理,具体要求和有关规定按《**镇档案综合管理办法》中<土地管理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制度>执行;每月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定期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第五十八条健全建筑工程和经营发包制度,集体经济组织应就各种项目公平公开向社会招标,并将中标书复印件交会计员存档,作为记帐凭证附件。
第五十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该项目发包无效:①按规定必须签订经济合同而没有签订的;②经济合同签订过程中,因负责人失职、渎职或其他行为导致没有执行本管理制度的;③没有依法办理有关手续的;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的。
有以上情形之一造成经济损失的,追究直接责任人的经济责任以及相关其他责任。
第六十条经济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镇司法所申请调解或向人民法院。
第十二章会计机构和财会人员管理制度
第六十一条镇设立农村会计服务中心,配备专职会计员;村应配备村报帐员(开单员)和出纳员、组会计员和出纳员,村报帐员(开单员)和组会计员可兼任,村出纳员和组出纳员也可兼任。
第六十二条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实行会计委托制,委托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记帐、核算。
第六十三条农村会计服务中心职责是:组织、协调和指导村组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负责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核算;做好村级核算单位合同的监管工作;开展对村组核算单位的财务检查、分析和评估;做好对村组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岗位职责测评和考核;村组财务人员的其它管理工作。
第六十四条村组负责人担任财经主管,负责管理本集体经济组织及下属单位的财经工作,对本组织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规范性负责。
第六十五条会计员职责:认真做好会计核算和监督,保证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规范性;落实岗位责任制;负责集体经济组织的收益分配统计和会计信息的上传下达;负责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资料管理和合同管理;负责做好系统软件和数据的维护管理,做好本中心电算化硬件设备保养;做好系统的数据备份和保密工作,负责保管计算机的移动硬盘、磁盘、光盘等磁性介质档案,并按有关规定办理;严格执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负责办理会计档案的整理、保管、查阅等具体工作;及时做好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检查工作。
第六十六条报帐员(开单员)工作职责:负责本单位收支单据的开单工作;负责本单位各项收支报帐工作,每月或每半个月报帐一次;负责申领、保管本单位的收付专用凭证等票据和保管本单位财务专用章;负责将本单位每月所开立的各项收支报销单据明细,月底与农村会计服务中心核对;负责集体经济组织的收益分配统计和会计信息的上传下达;负责集体经济组织的资料管理和合同管理。
第六十七条出纳员职责: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不签发空头支票,不得出租出借银行帐号,管理好银行帐户,严格执行银行结算制度;审核收付款原始凭证,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保管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保管空白支票;每月与会计盘点清查现金和银行存款。
第六十八条会计(报帐员)、出纳分别由不同人员担任,不得兼任。村两委干部不能兼任会计、出纳,村干部直系亲属不能在同一组织担任财务人员。
第六十九条会计(报帐员)、出纳必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有农村集体经济管理部门(农办)考核合格的上岗证书。
第七十条会计人员因工作调动或离职时,必须提前一个月申请。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先向镇农村集体经济管理部门(农办)报告,由镇农村集体经济管理部门(农办)派人监交。
第七十一条村组会计人员的任免、调整、处分必须报镇农村集体经济管理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七十二条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每年组织对村组会计人员考核一次,也可根据需要作不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村组会计人员的连任、解聘、调岗、奖励和处分的条件之一。
第七十三条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聘请的会计人员的任免、调整、处分、工作考核和报酬按照镇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章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七十四条集体经济组织应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严格按照《**镇档案综合管理办法》中<会计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制度>以及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加强对会计档案的管理。保证会计档案的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档案包括农业承包合同及其它经济合同或协议,各项财务计划及收益分配方案,各种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会计人员交接清单、会计档案销毁清单等材料。会计档案不得借出。不接受个人或外单位的查阅或复制。但如有特殊需要,经有关负责人批准后,可以提供查阅或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
第七十五条集体经济组织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由农村会计服务中心负责整理暂时保管。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农村会计服务中心保管一年。期满之后,由农村会计服务中心编造清册移交村档案室,由村档案管理人员按照归档有关规定和要求立卷归档保管。采用移动硬盘、光盘保存的会计档案,由村系统管理员保管,其中光盘保存的会计档案须一式二份,分别存放在不同的地点。
第七十六条会计人员调离岗位,须办理会计档案移交手续。移交人先制好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档案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等内容,由接收人逐项清点无误后,移交人、接收人和监督移交人三方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第七十七条会计档案资料保管期限按<**镇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的规定执行,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七十八条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可以按下列程序进行销毁:
1、由会计或档案主管机构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2、保管期限已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3、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4、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会计机构会同审计机构共同监销。
5、销毁档案的其它有关要求及程序按照《**镇档案综合管理办法》中<档案鉴定销毁制度>执行。
第十四章监事会工作制度
第七十九条集体经济组织应成立监事会(民主理财监督小组,下同)。监事会由3-7人组成,负责民主理财及村务财务公开监督工作。监事会每三年改选一次,与村民委员会换届同步进行,可连选连任。监事会成员应在党员、成员(股东)代表中推荐,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懂基本的财会知识。
2、非村、组主要领导干部及其直系亲属。
3、有群众威信、秉公办事、作风正派。
监事会必须由成员(股东)大会或成员(股东)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并报镇农村集体经济管理部门(农办)备案。监事会成员的报酬,采用误工补助的办法,补助标准由各村、组确定,按实际参加工作天数计发,不得巧立名目擅自发补贴,报镇农村集体经济管理部门(农办)备案。
第八十条监事会成员的工作是代表成员(股东)参与集体经济组织的有关经济事务,村两委成员或理事会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如实解答监事会提出的问题,在理财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监事会有权督促理事会(村委会)成员及时纠正。
第八十一条每月的1-5日(遇节假日顺延)为民主理财活动日,监事会审查财务收支凭证及出纳帐,收支凭证经审查后才能交由会计入帐。每月10日-15日为财务公布日,公布的财务报表必须有监事会成员签名。集体经济组织指定会议召集人,开展民主理财活动,做好会议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理财监督的主要内容、结果。记录条理要清晰,表达要明确,会计、出纳必须参加,全体人员签名,并妥善保管好会议记录。此外,监事会还有如下权利和职责:
1、有权对财务收支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实物进行逐单、逐项审核、签字。
2、有权对财务公开、财务制度、经济合同、财务预算、决算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监督。
3、有权对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物资、固定资产存量等进行不定期的盘查、核实。
4、有权监督张榜公布的财务、资产内容是否及时、真实、完整。未经民主理财监督机构审核盖章或成员共同签字的财务公布表不得上墙公布。
5、有权要求集体经济组织纠正审核中发现或财务公开中发现的问题,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有关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提出处理建议。
6、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村党支部的领导,处理事情公平、公正。听取和反映成员(股东)对集体财务及会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按时开展民主理财活动,定期向成员(股东)汇报民主理财工作及集体经济情况。
7、依照第四章、第八章的有关规定参与工程投标、验收。
8、参与土地转让底价的确定、土地面积的丈量。
9、参与监督本组织的土地基金开支使用。
10、参与本组织投资项目的研究和重大经济活动。
第八十二条因监事会成员没有履行职责等失职行为造成财务收支凭证、财务公布资料等没有监事会成员签字的,由村两委会以书面形式说明情况,允许入帐及张榜公布。监事会成员连续三次不参加民主理财活动的,其监事会成员资格自动撤消,并由村委会重新组织补选或根据当届监事会成员选举得票情况由高至低顺序确定新任监事会成员,变更监事会成员的原因、程序、结果等情况要张榜公布。
第八十三条集体经济组织要设立财务公布栏及意见箱,接受群众监督。财务公布要做到“公布地点公众化、公布形式专栏化、公布内容通俗化、热点问题专项化”。并通过公布栏、各类型会议等形式向成员(股东)公布。
第八十四条财务公开的格式、内容和要求按市镇有关规定执行,统一使用农村财务公开软件的公布表格和内容。财务公布的主要内容包括财务计划、损益性收支、非损益性收支、债权债务、集体资产、收益分配等。财务公布时间要求每月10-15日前公布上月的财务资料,每年年度终了后15-20日内公布上年度财务资料及当年的财务计划。其它需及时公布的项目如工程建设、征地补偿、救灾救济等要及时公布。
第十五章罚则
第八十五条村组干部、财务人员及有关人员违反本财务管理制度,视其情节轻重及造成危害的大小,给予以下处罚:
1、情节较轻,没有造成村组集体经济损失的,由村委会及镇农村集体经济管理部门(农办)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2、情节较重,并给村组集体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村委会及镇农村集体经济管理部门(农办)酌情给予警告、严重警告、留用察看、开除的处分,并追究当事人的直接经济责任。
3、情节严重,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六章附则
第八十六条社区居民委员会和居民小组的集体经济组织适用本制度。
关键词:四川;新型城镇化;农业转移人口
中图分类号:F29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5年4月1日
新型城镇化是顺应城镇化发展规律,创新理念和模式,找准路径和重点,以科学规划为前提,以资源集约节约利用为原则,与工业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协调互动的城镇化。四川作为西部经济大省和农业大省,近年来不断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通过深化改革,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加快推动城镇化由传统的土地城镇化向人的城镇化转变,由城乡分割向城乡一体转变,为探索具有中国特色、四川特点的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探索了经验。
一、四川推进新型城镇化基本做法
(一)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和水平。四川在推进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核心,把促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为基本目标。一是提高城镇规划管理水平。加快省域城镇体系及四大城镇群规划编制步伐,加快编制城镇综合交通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进一步扩大城市地下空间综合利用规划和县域全域规划编制试点范围;二是推进各级城镇和新农村协调发展。建立城镇群协调发展机制,促进城镇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合理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充分发挥区域中心城市带动效应,推进新区建设,完善旧城功能,加强中小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教育科研、医疗卫生等公共资源配置。实施 “百镇建设试点行动”,从2013年开始连续3年,每年启动100个省级试点镇建设,培育发展文化旅游、商贸物流、资源加工等专业特色镇。因地制宜建设新农村综合体,打造“准集镇型”农村新型社区,推进农民就地就近城镇化;三是加快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着力构建以政府为主满足基本需求、以市场为主满足差异化需求的住房供给体系。实施“百万安居工程建设行动”,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10万套。改造城市旧城区危旧房和棚户区40万套,改造农村危旧房50万户。增加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供给。推行节约型住宅开发模式,推进商品房住宅全装修;四是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旧城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重点加快雨污管网和排涝设施建设。实施“绿色城市建设行动计划”。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建设省和市(州)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完成50%的市(州)住房信息系统建设。
(二)以统筹城乡为重要抓手,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四川在总结成都国家级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稳步实施“五个统筹”,着力深化“五项改革”,打破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
1、稳步推进“五个统筹”,城乡发展一体化格局加快形成。一是统筹城乡规划。四川启动省域城镇体系和四大城镇群规划编制工作,截至2013年底,完成100个试点小城镇、8,500多个新村规划,建成5,000多个新村聚居点;二是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2013年安排城市新区专项资金10亿元,支持区域中心城市道路等市政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项目。安排新村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20亿元,支持新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三是统筹城乡产业发展。推行工业集中集群集约发展。全省拥有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4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8个,国家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11个,产业向园区的集中度达到65%。鼓励发展特色优势农业、现代设施农业、现代循环农业和高效节水农业,继续推进新增1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工程,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四是统筹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推进市县乡村四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实现全省就业服务业务软件统一,基础数据向省级集中。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化。成都市获批为全国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验区,35.5万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占全市义务教育段学生总数的33%。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全省所有政府办和77.8%的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药物上网采购率98.51%。县级公立医院100%取消药品加成;五是统筹城乡社会管理。加快推进基层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改革。在安县等15个县(市、区)开展建立乡镇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试点,将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公用经费、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等基本公共服务支出纳入财政基本保障范围。
2、着力深化“五项改革”,城乡发展的活力进一步增强。一是推进户籍制度改革。除成都市外,全面放开大中小城市、小城镇落户限制,推行租住稳定住所人员落户、非直系亲属挂靠户口、建立公共户口簿等政策,探索解决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过程中的具体问题;二是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农村产权确权登记颁证,全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林权的确权颁证基本完成。112个县(市、区)开展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试点。全省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快,建立市级农村产权交易中心5个、县级交易平台50余个、乡镇交易平台600余个;三是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扩大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出台跨地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和职保、居保间转移接续办法,实现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整合;四是开展用地制度改革。规范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土地综合整治。截至2013年底,全省累计批准“挂钩”项目1,021个、周转指标61.4万亩。积极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试点,成都市已流转1.05万宗(含灾后联建房用地),金额21.8亿元,自贡、德阳、广元3市也研究制定了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管理办法;五是推进农村金融创新。进一步推进农村支付体系建设,截至2013年底,全省农村银行网点的电子通汇率达到99%,累计消除支付服务空白乡镇817个、空白村3.84万个。
二、四川在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中面临的问题
一是城镇化发展水平总体滞后。四川城镇化率2013年比全国低近9个百分点。城市功能不完善、不协调,一些城市交通拥堵、环境污染、生态空间不足等“城市病”显现。与此同时,全省城镇人口3,400万人中还包括了规模达1千万多在城市工作半年以上、户籍在农村的农民工及随迁人口,如果扣除被纳入城镇人口统计口径的农民工,按户籍计算的城镇化率则只有28%。这部分人口并未真正融入城镇、享受城镇居民的公共服务,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城镇居民。能否让这部分数量庞大的失地农民和农民工顺利转变为市民,从根本上决定四川城镇化的水平和质量,任务十分艰巨。
二是城镇空间分布和规模结构不尽合理。四川城镇化发展水平差异大,作为新型城镇化发展主体形态的城市群发展不足,一些地方城市发展相互不协调,产业和功能相互雷同。全省缺少百万级的区域中心城市,城市的规模效应、集聚效应和节约集约利用资源的效应没有得到很好发挥。中小城市潜力尚未充分发挥出来,小城镇数量多、规模小、功能弱。
三是城镇化发展方式粗放。城镇化过程中过度依赖低成本的资源进行数量扩张。从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看,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的状况尚未根本扭转。进入新世纪以来,四川城镇化发展进入了高速阶段,2000年四川城镇建设用地面积是991.1万平方公里,当年城市征用土地面积26.9平方公里,2012年城市建设用地面积达到1,855.6万平方公里,当年城市征用土地面积71.1平方公里。各地城镇建设用地仍较粗放,用地结构不合理。一些城市发展超出了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人口、土地、资源、环境的矛盾日益突出。
四是城镇化发展的产业支撑不强。工业化、城镇化与服务业的发展没有形成良性循环,产业集聚带动社会分工深化细化不够,人口城镇化滞后导致需求拉力不强,服务业发展严重滞后。中小城市、小城镇产业发展和集聚缺乏支持,造成产业发展吸纳就业的能力不高,对城镇化发展支撑能力不足。
三、政策建议
(一)以城乡一体、多规衔接、约束有力为重点,进一步健全规划编制、管理、监督机制,加快构建现代城乡新形态。科学规划是推进新型城镇化最重要的基础。传统城镇化最突出的问题是城乡脱节的片面城镇化和资源浪费、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的无序城镇化。在推进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必须自始至终坚持规划引领,通过有力有效的规划管理,加快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体系,不断优化城乡空间布局。一是进一步完善规划决策机制,健全专家咨询制度,加强公众参与,完善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公示和听证制度,不断提高规划社会化程度,增强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实用性;二是进一步健全分层规划的体制,强化部门协调和区域协作,确保总体规划与产业发展、土地利用、交通发展、新村建设等各类专项规划相互融合、相互衔接,切实做到多规融合;三是进一步完善规划监督管理的体制机制,严格执行规划修改的法定程序,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和规划执法,特别是应探索建立规划管理的问责机制,将规划管理的行政责任分解到各级各有关部门,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单位的行政责任,多管齐下,确保规划实施的严肃性。
(二)以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为重点,加快完善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不断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当前,四川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育相对不足,尤其是作为中西部劳动力输出大省,城镇产业支撑和就业吸纳能力不强的问题更为突出。应进一步挖掘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在城镇化进程中的巨大潜力,探索中小城市综合改革,建立健全产业发展动力激活机制、城镇化空间集约拓展机制、人口城镇化质量提升机制、适应快速城镇化的城市管理机制,切实增强县域产业集聚和人口吸纳能力,推动农业转移人口低成本就近转移。一是建立完善促进产城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切实按照将产业园区作为产城融合重要结合点的要求,加强规划指导,注重典型示范,同步规划产业园区和城市新区,加快完善已经建成的产业园区综合配套,大力发展生产性和生活业,促进实现产业和人口的同步聚集;二是创新现代农业规模经营机制。探索推广土地股份合作、家庭适度规模经营、“大园区+小业主”等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模式,总结推广以土地股份合作为核心,以公共品牌、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和农村金融为支撑的现代农业发展方式;三是进一步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推进新型城镇化综合示范,推动重点镇向小城市转型发展、一般乡镇向特色镇转型。按照建设“镇级市”的思路,试点赋予经济发达镇更充分的县级管理权限,提高自主发展、自我管理权能。巩固城乡基层治理机制,建立健全乡镇重大公共项目民主决策机制。
(三)以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常住人口为重点,健全城乡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镇。推进人口的城镇化,实质就是要降低城镇入户的门槛,让进城农民一起享受城镇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为此,必须加快完善城乡一体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制度,在此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推进户籍制度改革,逐步剥离附着在户籍上的差别化福利待遇,还原户籍的人口登记功能。一是大力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加快消除横亘在城乡之间的管理体制、政策体系二元结构,推动形成城乡一体的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住房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社会保障水平,逐步实现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二是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积极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常住人口,以农民工群体为重点,逐步实现对其劳动就业、子女就学、医疗卫生、住房及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统筹。探索制定对长期居住、生活在特大城市的进城务工农民实施有条件入户政策,如上海、广东等地开展的积分入户政策。加快推进进城农民平等享受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切实加强对进城农民的就业扶持,加大政策和资金引导力度,鼓励其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尽早实现在城镇“安居乐业”;三是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加强分类引导,鼓励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就地在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落户。积极推行居住证制度,加快建立健全户籍与居住证相互补充、有效衔接的实有人口管理制度,推动持有居住证的人口与户籍人口在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等方面享有同等待遇。大力推动流动人口管理信息化,逐步整合公安、民政、住建、计生等多部门信息资源,探索建设“人房地”合一的人口综合信息管理平台,为建立健全适应新时期发展要求的户籍管理体制奠定基础。
(四)以完善农民财产权利和促进耕地保护为重点,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促进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平等交换。城镇和农村共同发展繁荣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根本要求。农民财产权利不完善,农村资源、资产缺乏流动性,是制约农村经济和农民发展的主要瓶颈。因此,推进新型城镇化,一方面要让进城农民有安身立命的资本;另一方面也要盘活用好农村资源,实现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当前,应以提升农村产权确权质量和建立健全产权交易体系为重点,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深入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一是全面推进农村产权确权登记颁证,进一步明确以质量为先的要求,探索建立省、市、县三级共同投入的机制,积极推动开展实测确权,为后续改革创造良好条件,少留或不留隐患。二是探索建立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机制。拿出一部分土地增值收益,对因承担耕地保护义务而丧失部分土地发展权利的农户进行补偿,一方面能更好地激发农民自觉保护耕地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也是提高农民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比例的有效途径。可选择部分已开展实测确权、具备条件的地区进行试点,逐步在全省推广。三是推动建立省级层面的农村产权交易流转制度和交易体系,稳步推进农村产权依法有序流转。缺乏政策规范和交易载体,使大量的农村产权交易在“地下”运行,既不利于农村市场健康发展,也难以有效保护农民权益。应积极推动制定统一的农村产权如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林权等流转办法,加快构建省、市、县三级联网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和交易体系,将各类农村产权交易行为纳入规范管理,保障农民更好实现自身财产权益,同时为逐步推动城乡生产要素特别是土地要素平等交换创造条件。
(五)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为重点,深化城乡用地制度改革,有效拓展城乡发展空间。以征地制度为核心的现行用地制度,农民参与分享土地增值收益的比例很低,造成日益严重的社会矛盾。推进新型城镇化,既要进一步拓展城乡发展空间,实现对土地资源的集约高效利用,也要促进农民更多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在提高财产性收入的同时自觉参与推动城镇化进程。为此,应继续在严格执行规划和土地用途管制的前提下,积极稳妥深化用地制度改革。一是深入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规范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耕地占补平衡,引导和鼓励农民组建资产管理公司或土地股份合作社,用农村产权抵押融资或引入社会资本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创新挂钩试点体制机制,优化项目区设置和节余指标的使用,促进土地资源集约节约利用;二是稳妥地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试点,在符合城乡规划和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稳步推动农村存量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探索建立零星集体建设用地整理复垦推进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农户有偿腾退宅基地,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三是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开发经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对在城镇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经批准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非公益性项目的,支持和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通过引进社会资金、股份合作、自主开发等多种方式参与开发经营。
主要参考文献:
[1]李海梅.城镇化路径比较研究[J].宏观经济管理,2013.8.
一、近年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的探索和努力
近年来,带领党委一班人在转型发展、创新机制、加强自身建设、推动科学发展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党委科学决策的程序日趋完善,各项制度和规则进一步健全,转型发展的路子越走越活,民生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社会事业得到空前发展,全乡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均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1、科学发展的思路和工作重点不断优化。紧紧围绕县十五届党代会和乡第十六届人代会确定的基本思路和奋斗目标,深入落实“十字”思路,奋力推动发展转型,大力实施“一体两翼”工作部署,确立了以建设小康砚峡、和谐砚峡为己任,以率先建成新农村示范乡为统揽,以破解资源型乡镇的转型发展为目标的科学发展新思路,坚定不移地走工业强乡、商贸活乡、产业富民的路子,创新机制,延伸工业,反哺农业,经营三产,保障民生,积极探索“退二进一,退二进三”的新路子,连续两年组织实施了“131”工作计划(即实现1个目标,走好3条路子,办成10件实事),统筹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着力加快小康砚峡建设进程,初步走出了一条比较符合砚峡经济社会实际的科学展之路。
2、转型发展的路子越走越活。始终把加快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坚持把“两个加快”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着力点,放在突出的战略高度,在转型发展上,提出了坚定信心,坚持走好三条路子的思路,做大做强华砚工贸公司,延伸煤炭产业链条,工业强乡的路子;兴建便民市场,组建华砚物业管理公司,靠城多元化发展商贸活乡的路子;壮大核桃接续产业,做强兴旺公司和千头种猪繁育中心替代产业,发展草畜、药材、劳务经济等特色产业;积极稳妥地实施华砚宾馆委托经营改制工作,实现扭亏增收和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目标,全力推动乡域经济社会在科学的发展轨道上持续前进。两年来,全乡有15个单位和个人获得县级以上荣誉20多项,主要经济指标连续多年保持了两位数的高位增长。2007年全乡限额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5675万元,同比增长8%;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522万元,同比增长1.2%;乡属企业上缴税金1460万元,同比增长2%;农民现金收入达到3898元,同比增长8%,实现了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
3、科学决策的机制逐步形成。机制就是生产力。好的机制,可以发挥人才的作用,焕发组织的生机和活力。相反,如果没有先进的机制,组织就犹如一潭死水,黯然失色。时代的飞速发展,谁抢先创新机制,谁就赢得发展主动权。结合砚峡实际,统筹考虑全乡综合发展问题,确立了“以强带弱,以企带村,东西互动”均衡发展战略,尝试以强带弱机制,这是我们的创新之举。在机关大胆推行包村干部带项目带资金的工作机制,解决村级党支部说话有人听、干事有人跟的问题;优化组合了“六队一室”和“双包一联”工作运行机制,分工协作,条块结合,确保各项工作高效运转。建立了班子成员定农户包产业、定村社包项目、定企业包效益、定典型包培育、定指标包完成的“五定五包”工作责任制,全面执行村干部万元年薪制,完善了工作实绩与干部考核相对应的激励机制,这些机制成为助推全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重要保证,也是砚峡乡人民群众对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
4、社会事业的得到不断加强。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近两年先后投入哺农资金4600万元,努力为民措办实事,实施道路交通、塌陷治理、旧村改造、移民搬迁等项目,先后启动实施了砚峡新村、麻池安置区、靳家湾安置、韩河村朱家庄社搬迁和东沟旧村改造5处小康住宅建设工程,启动实施了土桥、曹家沟村的“八个一”美在农家创建活动。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稳步推行,覆盖面逐年扩大,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村干部养老、医疗保险、城乡低保等制度不断完善,社会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群众居住难、上学难、行路难、看病难、养老难、增收难等“五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全乡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社会治安秩序良好,人民生活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切实把砚峡新农村示范带培育成了全县以工哺农的典型,统筹城乡发展的典型,使之成为华亭新农村建设的缩影。
5、党的建设创新推进。建立健全了党委工作制度,完善了《砚峡乡重大事项决策议事规则》、廉政建设规定、重大事项请示汇报和重大事项党委会议决策制度。推行机关干部竞聘上岗,村干部坐班制或村干部工作日制度,修订村干部管理办法、养老保险办法,村集体经济管理办法,大幅度提高村干部报酬,围绕“人怎么选、事怎么定、钱怎么花”三大主题,扎实推行“三制三化”,深入加强村级、企业民主管理,解决了村级组织在推进村级民主管理过程中运行程序、操作规程、基本规则和方法步骤缺失的问题。大力实施“人才工程”,与甘肃农业大学成人教育学院联合办起了“生命科学技术”专业本科班砚峡教学点,开创了高校与乡镇联合办班对干部进行学历教育的先例,干部教育工作迈上新台阶。扎实开展“双百”培训工程,培养了一大批“土专家、田秀才”。优化组合“六队一室”工作运行机制,对16名班子成员全部进行细化分工,并实行班子成员包村、包典型工作和联系企业的“双包一联”工作推行机制,推行以强带弱、以企带村、东西互动工作机制,把后山四个弱村交由砚峡、东沟社区管理,乡上制定帮建工作实施办法,并与两个党总支签订新农村建设专项责任书,专项兑现奖罚,形成众人拾柴火焰高的共建共享的长效机制。
近几年,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乡域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我深深体会到:解放思想是“总开关”、推动转型是“金钥匙”。具体来说有这么几点值得一提:
一是要实现科学发展,必须战胜自我。必须要有一种战胜自我的精神,首先表现为理念上的创新。我们要敢于与习惯思维挑战,与传统观念决裂,坚持与时俱进,用转型的理念指导发展,用“亲商”、“崇商”、“双赢”的理念营造环境、发展自已。战胜自我,关键要有敢闯敢冒的胆识。敢于突破自己,也敢于突破前人,敢走别人没走过的路,办事情是“水路不通走旱路,条条大路通北京”,独辟蹊径,把事情干成。可以说,只要有利于发展,只要能够发展,就没有不敢想的事,没有不敢干的事,没有干不成的事。就是“跳起来构想,跑起来实践”,“在没有空子的地方找空子,在没有机遇的地方找机遇。”战胜自我,还表现为永不满足的执着追求。深刻反思,我们还普遍存在着惟书惟上、思维传统、理念陈旧、创新不够、容易满足、行动迟缓等问题。我们必须冲破陈规陋习,以敢想敢干的勇气,只争朝夕、顽强拼搏的劲头,积极寻求加快发展的新办法,闯出加快发展的新路子。在制定砚峡发展目标上,要突出产业转型,突出新农村建设,实现多元化发展,必须自我加压,不留余地,追求最大最高和宏伟的发展目标。这是体现我们人生价值的难得机遇,也是对组织的交代,更是对这篇热土上人民群众的交代。
二是小干不行,必须大干。作为一个山区乡镇,要实现科学发展,必须实施转型发展战略。这就要求我们只有大干快上,才能迎头赶上,逐步缩小同外面先进发达地区的差距。去年随同全县党政考察团,学习考察了山西晋城市和河南焦作市的部分县区,这些地方大多都是煤炭资源型城市,与我乡有许多相似之处,学习他们的经验具有很强的针对性。通过学习考察,我深深感到,这些地方转型发展的步伐很快,成效也很明显,同时也强烈地感受到他们那种抓发展的拼劲、干大事的狠劲和不达目的不罢休的韧劲。无论过去基础好的还是实力差的,现在的成就都是干出来的。他们上下一股劲,不畏难、不怕苦、不嫌累,拼搏大干,埋头实干,最终干出了实力、干出了速度、干出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更是干出了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通过大干实现了大步跨越、科学发展。相比之下,我们的工作力度小、节奏慢、效率低,特别是表现在项目建设上,有时遇事总是慢半拍,坐失良机。学习他们的经验,我们必须以超常规的举措,谋求超常规的发展。如果不重新审视自我,切实认清形势,就会与他们的差距越拉越大,甚至会跌入发展的“低谷”。
三是认准的事,必须一抓到底。“锲而不舍,金石可镂”。凡认准的事情,不管风险多大,压力多大,都要千方百计去办;凡定下的事情,不管困难多大,阻力多大,都要百折不挠去干,干好了对全乡整体工作就是一个带动,对群众的思想观念就是一次更新,对群众的精神状态就是一次振奋。对经过实践检验符合实际的成功路子不改变、不动摇,义无反顾,持之以恒,凡是正确的路子我们就要坚持到底,凡是认准的事就要一抓到底,只有这样,发展目标才能圆满实现,各项事业才能不断推进。实践证明,凡认准的事,就要善于决策,敢于决策。在别人看不清、吃不准的时候,做到站得高,看得远,认得准,有胆有识,敢于决断。对决策了的事、认准的事,就要有食不甘寝、夜不能寐的责任感,要有非我莫属、舍我其谁的使命感,要有十万火急、刻不容缓的紧迫感,要有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危机感,不惜一切代价,“任尔东西南北风”,“咬定青山不放松”。只要坚定信念,持之以恒,锲而不舍,一抓到底,认准的事就能成功。实践证明我们乡上提出的三条路子转型战略和率先建成新农村示范乡的宏伟目标是正确的,符合砚峡实际,符合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符合全乡老百姓的愿望,是引领全乡经济社会步入科学发展轨道的行动指南,是指导全乡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的总纲。
二、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及根源分析
进入分析检查阶段后,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对个人存在问题进行了更深层次的剖析,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对照,理论学习方面还没有完全做到全面系统。虽说平时比较注重学习,集体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学习都能积极参加,并且认真记录、认真思考,但平时拘于日常工作,主动学习的自觉性不高。特别是学习的内容缺乏系统性、全面性,对很多新事物、新知识学习不够透辙,掌握和运用还不够好。在学习上侧重于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内容,强调学以致用,缺乏全面系统的知识升华。只满足完成本职工作,没有自觉地去学习,结合自己的思想实际的少,思想政治素质还不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
2、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对照,工作作风方面还没有完全做到深入细致。工作缺乏全面、深入细致地了解和掌握,在知人、知事、知情上还有一定差距。一是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工作不够细致。虽然自己能够经常深入到企业和各村调查研究,了解情况,但整天忙于事务,真正铺下身子,带着问题到基层调查研究、“解剖麻雀”取得第一手资料少。二是对同志关心不够。在工作中,安排工作多,压任务、压担子多,与同志们思想交流少,坐下来谈心少,思想工作做得不够,体贴关心不够。有时到基层,也多是检查、督促工作,没能经常、定期地到基层去关心一线工作的同志,听听他们的意见和呼声,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上、生活上的一些实际困难。
3、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对照,工作方法方面还没有完全做到统筹兼顾。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对干部缺乏广泛的了解。对乡党委班子成员了解多,对乡机关干部了解少,难以很好的知人善任。二是在基层组织建设上投放的精力不够。把基层组织建设的任务压给分管领导和各村,基层组织工作创新不够,一些村班子的战斗力、凝聚力、号召力不强。三是抓落实的力度还不够。在整体工作的安排布置上,都能尽量做到周密细致,有布置、有检查,但有时受一些阶段性工作的影响,不能很好的统筹兼顾,尤其是对村、社区和企业干部管理上,考虑基层同志工作具体、难度大,干事不容易的成分多,缺乏硬手段和铁手腕;在对待领导班子内部和个别同志的差错问题上,侧重于讲团结、讲和谐和泛泛地指导,轻轻地纠错,没铁面无私、果断纠错的胆量和勇气;在推行和推动工作、抓落实方面,注重稳中求进,忽视了时效要求,注重了充分准备,忽视了猛扑猛干,注重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正面影响,忽视了方面作用。
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有思想观念上的,也有工作方略上的,但主要还是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不够,缺乏科学发展的理念。主要表现在:
1、重事务,轻学习。认为自己身处基层主要是抓好工作落实,不要求有多高的理论水平,缺乏学习的压力感和紧迫感。从客观上总是强调工作忙、任务重,没有处理好工作与学习之间的关系,存有“工作第一,学习第二”的错误想法,造成自身理论水平跟不上形势发展,没能很好地把学习理论与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结合起来。
2、重指导,轻实践。自身存在的作风不够扎实、工作不够深入等问题,有时过于相信和依赖各位分管领导,认为每一项工作都有专门的领导去抓,自己出出主意、点点题,多督促检查几次就可以了,不必每项工作都亲历亲为,缺乏深入实践考察研究。
3、重安排,轻要求。在工作安排上,强调每项工作都要有新的提高、新的发展。但在具体落实上,没有用全县一流的标准去要求、去衡量。即使有个别单位的工作完成不太好,也多是考虑他们的困难因素,自己主观上替他们解脱,人为地降低了工作标准。
三、关于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努力方向
对于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决心抓住这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大好机会,加强学习,拓宽思路,采取措施,狠抓落实,用科学发展的正确理念引导和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1、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科学发展观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大战略思想和指导方针。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坚持在学中干,在干中学,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一要在提高学习能力上下功夫,认真学习党的理论创新的最新成果,学习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内涵,自觉克服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和做法,以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要在提高决策能力上下功夫,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不断提高决策质量和水平。三要在提高落实能力上下功夫,进一步明确抓落实的标准、重点和程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2、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本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困难和问题。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用以人为本的理念指导全乡工作,用全面协调可持续的要求,推动转型发展,用统筹兼顾的方法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困难和问题。一要以生产发展和产业转型为先导和主旋律,把接续产业培育和新型农民培养放在全乡工作的首位,把五个方面的先进示范乡建设工程作为品牌,把多元化发展作为进城居民的永久性出路,进一步优化思路,突出重点,采取得力措施,尽心尽力抓落实、求实效。二要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努力改善乡村群众生产生活基础条件。主要以改善道路、解决饮水、农村住宅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为重点,扶持完成韩河村、土桥村、曹家沟村三个旧村改造项目和朱家庄移民新村,土(桥)砚(峡)路拓建工程,麻池新村、土桥村、曹家沟村人畜饮水工程,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群众生活质量。三要以着力改善民生为重点,从解决贫困农户就医、上学、行路、吃水、增收等方面的困难入手,抓住国家实施“农村寄宿制小学建设项目”的机遇,整合全乡教育教学资金,撤并韩河、土桥、曹家沟小学,建成麻池寄宿制小学。结合旧村改造,在韩河、土桥、曹家沟、麻池4村中心村各建设1间医疗室,1间文化室,1处文化广场,彻底解决“五难”问题。四要以农业科技和劳务技能培训为重点,努力提高农民整体素质。积极创新培训载体,寻找有效方法和手段,深入开展“双百”培训,帮助农民群众提高综合素质和致富能力。
3、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健全制度,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种工作制度,用制度管人、以制度促事。一要继续完善各种工作制度和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各项工作的考核责任制,严格兑现奖惩,实行“能者上、庸者下”的任用机制,促进全乡工作的整体推进。二要加强乡机关和村居委会、村民小组财务管理,继续推行政务、村务公开制度,提高管理透明度,接受群众的监督,树立基层组织为民谋事、为民办事、管理民主的新形象。三要继续推行“以强带弱,以企带村”的帮带制度,创办集体企业集团,放大管理权限,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大力实施“以工哺农,以企带村、东西互动”发展战略,强村与弱村纳入统一管理,捆绑式结成互惠利益共同体,形成新型帮带模式,用弱村的发展衡量强村的工作业绩和班子政绩,提高行政效益,减少行政成本,推动东西两片同步发展。
一、近年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的探索和努力近年来,带领党委一班人在转型发展、创新机制、加强自身建设、推动科学发展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党委科学决策的程序日趋完善,各项制度和规则进一步健全,转型发展的路子越走越活,民生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社会事业得到空前发展,全乡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均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1、科学发展的思路和工作重点不断优化。紧紧围绕县十五届党代会和乡第十六届人代会确定的基本思路和奋斗目标,深入落实“十字”思路,奋力推动发展转型,大力实施“一体两翼”工作部署,确立了以建设小康砚峡、和谐砚峡为己任,以率先建成新农村示范乡为统揽,以破解资源型乡镇的转型发展为目标的科学发展新思路,坚定不移地走工业强乡、商贸活乡、产业富民的路子,创新机制,延伸工业,反哺农业,经营三产,保障民生,积极探索“退二进一,退二进三”的新路子,连续两年组织实施了“131”工作计划(即实现1个目标,走好3条路子,办成10件实事),统筹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着力加快小康砚峡建设进程,初步走出了一条比较符合砚峡经济社会实际的科学展之路。
2、转型发展的路子越走越活。始终把加快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坚持把“两个加快”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着力点,放在突出的战略高度,在转型发展上,提出了坚定信心,坚持走好三条路子的思路,做大做强华砚工贸公司,延伸煤炭产业链条,工业强乡的路子;兴建便民市场,组建华砚物业管理公司,靠城多元化发展商贸活乡的路子;壮大核桃接续产业,做强兴旺公司和千头种猪繁育中心替代产业,发展草畜、药材、劳务经济等特色产业;积极稳妥地实施华砚宾馆委托经营改制工作,实现扭亏增收和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目标,全力推动乡域经济社会在科学的发展轨道上持续前进。两年来,全乡有15个单位和个人获得县级以上荣誉20多项,主要经济指标连续多年保持了两位数的高位增长。2007年全乡限额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5675万元,同比增长8%;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522万元,同比增长1.2%;乡属企业上缴税金1460万元,同比增长2%;农民现金收入达到3898元,同比增长8%,实现了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
3、科学决策的机制逐步形成。机制就是生产力。好的机制,可以发挥人才的作用,焕发组织的生机和活力。相反,如果没有先进的机制,组织就犹如一潭死水,黯然失色。时代的飞速发展,谁抢先创新机制,谁就赢得发展主动权。结合砚峡实际,统筹考虑全乡综合发展问题,确立了“以强带弱,以企带村,东西互动”均衡发展战略,尝试以强带弱机制,这是我们的创新之举。在机关大胆推行包村干部带项目带资金的工作机制,解决村级党支部说话有人听、干事有人跟的问题;优化组合了“六队一室”和“双包一联”工作运行机制,分工协作,条块结合,确保各项工作高效运转。建立了班子成员定农户包产业、定村社包项目、定企业包效益、定典型包培育、定指标包完成的“五定五包”工作责任制,全面执行村干部万元年薪制,完善了工作实绩与干部考核相对应的激励机制,这些机制成为助推全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重要保证,也是砚峡乡人民群众对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
4、社会事业的得到不断加强。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近两年先后投入哺农资金4600万元,努力为民措办实事,实施道路交通、塌陷治理、旧村改造、移民搬迁等项目,先后启动实施了砚峡新村、麻池安置区、靳家湾安置、韩河村朱家庄社搬迁和东沟旧村改造5处小康住宅建设工程,启动实施了土桥、曹家沟村的“八个一”美在农家创建活动。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稳步推行,覆盖面逐年扩大,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村干部养老、医疗保险、城乡低保等制度不断完善,社会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群众居住难、上学难、行路难、看病难、养老难、增收难等“五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全乡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社会治安秩序良好,人民生活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切实把砚峡新农村示范带培育成了全县以工哺农的典型,统筹城乡发展的典型,使之成为华亭新农村建设的缩影。
5、党的建设创新推进。建立健全了党委工作制度,完善了《砚峡乡重大事项决策议事规则》、廉政建设规定、重大事项请示汇报和重大事项党委会议决策制度。推行机关干部竞聘上岗,村干部坐班制或村干部工作日制度,修订村干部管理办法、养老保险办法,村集体经济管理办法,大幅度提高村干部报酬,围绕“人怎么选、事怎么定、钱怎么花”三大主题,扎实推行“三制三化”,深入加强村级、企业**管理,解决了村级组织在推进村级**管理过程中运行程序、操作规程、基本规则和方法步骤缺失的问题。大力实施“人才工程”,与甘肃农业大学成人教育学院联合办起了“生命科学技术”专业本科班砚峡教学点,开创了高校与乡镇联合办班对干部进行学历教育的先例,干部教育工作迈上新台阶。扎实开展“双百”培训工程,培养了一大批“土专家、田秀才”。优化组合“六队一室”工作运行机制,对16名班子成员全部进行细化分工,并实行班子成员包村、包典型工作和联系企业的“双包一联”工作推行机制,推行以强带弱、以企带村、东西互动工作机制,把后山四个弱村交由砚峡、东沟社区管理,乡上制定帮建工作实施办法,并与两个党总支签订新农村建设专项责任书,专项兑现奖罚,形成众人拾柴火焰高的共建共享的长效机制。近几年,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乡域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我深深体会到:解放思想是“总开关”、推动转型是“金钥匙”。
具体来说有这么几点值得一提:一是要实现科学发展,必须战胜自我。必须要有一种战胜自我的精神,首先表现为理念上的创新。我们要敢于与习惯思维挑战,与传统观念决裂,坚持与时俱进,用转型的理念指导发展,用“亲商”、“崇商”、“双赢”的理念营造环境、发展自已。战胜自我,关键要有敢闯敢冒的胆识。敢于突破自己,也敢于突破前人,敢走别人没走过的路,办事情是“水路不通走旱路,条条大路通北京”,独辟蹊径,把事情干成。可以说,只要有利于发展,只要能够发展,就没有不敢想的事,没有不敢干的事,没有干不成的事。就是“跳起来构想,跑起来实践”,“在没有空子的地方找空子,在没有机遇的地方找机遇。”战胜自我,还表现为永不满足的执着追求。深刻反思,我们还普遍存在着惟书惟上、思维传统、理念陈旧、创新不够、容易满足、行动迟缓等问题。我们必须冲破陈规陋习,以敢想敢干的勇气,只争朝夕、顽强拼搏的劲头,积极寻求加快发展的新办法,闯出加快发展的新路子。
在制定砚峡发展目标上,要突出产业转型,突出新农村建设,实现多元化发展,必须自我加压,不留余地,追求最大最高和宏伟的发展目标。这是体现我们人生价值的难得机遇,也是对组织的交代,更是对这篇热土上人民群众的交代。二是小干不行,必须大干。作为一个山区乡镇,要实现科学发展,必须实施转型发展战略。这就要求我们只有大干快上,才能迎头赶上,逐步缩小同外面先进发达地区的差距。去年随同全县党政考察团,学习考察了山西晋城市和河南焦作市的部分县区,这些地方大多都是煤炭资源型城市,与我乡有许多相似之处,学习他们的经验具有很强的针对性。通过学习考察,我深深感到,这些地方转型发展的步伐很快,成效也很明显,同时也强烈地感受到他们那种抓发展的拼劲、干大事的狠劲和不达目的不罢休的韧劲。无论过去基础好的还是实力差的,现在的成就都是干出来的。他们上下一股劲,不畏难、不怕苦、不嫌累,拼搏大干,埋头实干,最终干出了实力、干出了速度、干出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更是干出了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通过大干实现了大步跨越、科学发展。相比之下,我们的工作力度小、节奏慢、效率低,特别是表现在项目建设上,有时遇事总是慢半拍,坐失良机。学习他们的经验,我们必须以超常规的举措,谋求超常规的发展。如果不重新审视自我,切实认清形势,就会与他们的差距越拉越大,甚至会跌入发展的“低谷”。三是认准的事,必须一抓到底。“锲而不舍,金石可镂”。凡认准的事情,不管风险多大,压力多大,都要千方百计去办;凡定下的事情,不管困难多大,阻力多大,都要百折不挠去干,干好了对全乡整体工作就是一个带动,对群众的思想观念就是一次更新,对群众的精神状态就是一次振奋。
对经过实践检验符合实际的成功路子不改变、不动摇,义无反顾,持之以恒,凡是正确的路子我们就要坚持到底,凡是认准的事就要一抓到底,只有这样,发展目标才能圆满实现,各项事业才能不断推进。实践证明,凡认准的事,就要善于决策,敢于决策。在别人看不清、吃不准的时候,做到站得高,看得远,认得准,有胆有识,敢于决断。对决策了的事、认准的事,就要有食不甘寝、夜不能寐的责任感,要有非我莫属、舍我其谁的使命感,要有十万火急、刻不容缓的紧迫感,要有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危机感,不惜一切代价,“任尔东西南北风”,“咬定青山不放松”。只要坚定信念,持之以恒,锲而不舍,一抓到底,认准的事就能成功。实践证明我们乡上提出的三条路子转型战略和率先建成新农村示范乡的宏伟目标是正确的,符合砚峡实际,符合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符合全乡老百姓的愿望,是引领全乡经济社会步入科学发展轨道的行动指南,是指导全乡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的总纲。
二、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及根源分析进入分析检查阶段后,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对个人存在问题进行了更深层次的剖析,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对照,理论学习方面还没有完全做到全面系统。虽说平时比较注重学习,集体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学习都能积极参加,并且认真记录、认真思考,但平时拘于日常工作,主动学习的自觉性不高。特别是学习的内容缺乏系统性、全面性,对很多新事物、新知识学习不够透辙,掌握和运用还不够好。在学习上侧重于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内容,强调学以致用,缺乏全面系统的知识升华。只满足完成本职工作,没有自觉地去学习,结合自己的思想实际的少,思想政治素质还不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
2、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对照,工作作风方面还没有完全做到深入细致。工作缺乏全面、深入细致地了解和掌握,在知人、知事、知情上还有一定差距。一是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工作不够细致。虽然自己能够经常深入到企业和各村调查研究,了解情况,但整天忙于事务,真正铺下身子,带着问题到基层调查研究、“解剖麻雀”取得第一手资料少。二是对同志关心不够。在工作中,安排工作多,压任务、压担子多,与同志们思想交流少,坐下来谈心少,思想工作做得不够,体贴关心不够。有时到基层,也多是检查、督促工作,没能经常、定期地到基层去关心一线工作的同志,听听他们的意见和呼声,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上、生活上的一些实际困难。
3、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对照,工作方法方面还没有完全做到统筹兼顾。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对干部缺乏广泛的了解。对乡党委班子成员了解多,对乡机关干部了解少,难以很好的知人善任。二是在基层组织建设上投放的精力不够。把基层组织建设的任务压给分管领导和各村,基层组织工作创新不够,一些村班子的战斗力、凝聚力、号召力不强。三是抓落实的力度还不够。在整体工作的安排布置上,都能尽量做到周密细致,有布置、有检查,但有时受一些阶段性工作的影响,不能很好的统筹兼顾,尤其是对村、社区和企业干部管理上,考虑基层同志工作具体、难度大,干事不容易的成分多,缺乏硬手段和铁手腕;在对待领导班子内部和个别同志的差错问题上,侧重于讲团结、讲和谐和泛泛地指导,轻轻地纠错,没铁面无私、果断纠错的胆量和勇气;在推行和推动工作、抓落实方面,注重稳中求进,忽视了时效要求,注重了充分准备,忽视了猛扑猛干,注重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正面影响,忽视了方面作用。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有思想观念上的,也有工作方略上的,但主要还是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不够,缺乏科学发展的理念。
主要表现在:
1、重事务,轻学习。认为自己身处基层主要是抓好工作落实,不要求有多高的理论水平,缺乏学习的压力感和紧迫感。从客观上总是强调工作忙、任务重,没有处理好工作与学习之间的关系,存有“工作第一,学习第二”的错误想法,造成自身理论水平跟不上形势发展,没能很好地把学习理论与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结合起来。2、重指导,轻实践。自身存在的作风不够扎实、工作不够深入等问题,有时过于相信和依赖各位分管领导,认为每一项工作都有专门的领导去抓,自己出出主意、点点题,多督促检查几次就可以了,不必每项工作都亲历亲为,缺乏深入实践考察研究。3、重安排,轻要求。在工作安排上,强调每项工作都要有新的提高、新的发展。但在具体落实上,没有用全县一流的标准去要求、去衡量。即使有个别单位的工作完成不太好,也多是考虑他们的困难因素,自己主观上替他们解脱,人为地降低了工作标准。
三、关于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努力方向对于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决心抓住这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大好机会,加强学习,拓宽思路,采取措施,狠抓落实,用科学发展的正确理念引导和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1、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科学发展观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大战略思想和指导方针。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坚持在学中干,在干中学,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一要在提高学习能力上下功夫,认真学习党的理论创新的最新成果,学习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内涵,自觉克服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和做法,以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要在提高决策能力上下功夫,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不断提高决策质量和水平。三要在提高落实能力上下功夫,进一步明确抓落实的标准、重点和程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2、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本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困难和问题。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用以人为本的理念指导全乡工作,用全面协调可持续的要求,推动转型发展,用统筹兼顾的方法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困难和问题。一要以生产发展和产业转型为先导和主旋律,把接续产业培育和新型农民培养放在全乡工作的首位,把五个方面的先进示范乡建设工程作为品牌,把多元化发展作为进城居民的永久性出路,进一步优化思路,突出重点,采取得力措施,尽心尽力抓落实、求实效。二要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努力改善乡村群众生产生活基础条件。主要以改善道路、解决饮水、农村住宅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为重点,扶持完成韩河村、土桥村、曹家沟村三个旧村改造项目和朱家庄移民新村,土(桥)砚(峡)路拓建工程,麻池新村、土桥村、曹家沟村人畜饮水工程,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群众生活质量。三要以着力改善民生为重点,从解决贫困农户就医、上学、行路、吃水、增收等方面的困难入手,抓住国家实施“农村寄宿制小学建设项目”的机遇,整合全乡教育教学资金,撤并韩河、土桥、曹家沟小学,建成麻池寄宿制小学。结合旧村改造,在韩河、土桥、曹家沟、麻池4村中心村各建设1间医疗室,1间文化室,1处文化广场,彻底解决“五难”问题。四要以农业科技和劳务技能培训为重点,努力提高农民整体素质。积极创新培训载体,寻找有效方法和手段,深入开展“双百”培训,帮助农民群众提高综合素质和致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