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2 08:21:3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在澳大利亚期间,考察团拜访了联邦工业、旅游和资源部,新南威尔士州水资源和能源部,维多利亚州能源部,联邦科工组织发展中心、国家太阳能中心、新南威尔士大学光伏学院、瑞丰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塔斯马尼亚州水电公司Gordon水电站、Dyesol太阳能公司等部门和单位,通过座谈交流和参观访问等形式,全面地了解了澳大利亚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情况和有关政策。
一、澳大利亚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情况
澳大利亚能源资源十分丰富,是世界重要的能源生产国和出口国,煤炭在能源生产和消费中占主导地位。2003-2004年度,澳大利亚全国能源生产总量约3.8亿吨标准煤,其中,煤炭占68%,天然气占20%,石油占5%,水能及其他可再生能源占7%;全国能源消费总量约1.8亿吨标准煤,其中,煤炭占42%,石油占33.9%,天然气占19.6%,水能和其他可再生能源占4.5%。
澳大利亚可再生能源资源比较丰富,主要包括水能、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海洋能和地热能等。自上世纪70年代石油危机以来,澳大利亚加快了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步伐,并取得了较大进展。
水能。澳大利亚是世界上降水量最少的大陆,大部分地区气候干热、大陆性显著,全境年平均降水仅470毫米。境内河网稀疏,无流区面积广大,且多为流程短和季节性河流,水能资源并不丰富,总装机容量约750万千瓦,多为中小水电和微水电。
太阳能。澳大利亚地处南半球热带和温带区域,大部分地区年平均日照时间在3000小时左右,太阳能资源十分丰富。澳大利亚是世界上最早开展太阳能发电技术研发的国家之一,其光伏发电和太阳能热发电技术水平已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目前,澳大利亚太阳能光伏发电总装机容量约5万千瓦。此外,太阳能热利用也受到重视和支持,有40多万个家庭安装了太阳能热水系统,占全国家庭总数的5%以上。
风能。澳大利亚风能资源丰富,开发利用潜力很大,是澳大利亚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点领域。其南部沿海风电场,风电机组年利用小时数一般在3000小时左右,有的甚至高达4300小时以上,是世界上条件最好的风电场之一。为加快风能资源开发,2001年以来,澳大利亚联邦政府通过建立观测网络和计算机模拟,绘制了全国风能资源分布图,并将所得的测风和模拟数据提供给风电开发商。目前,澳大利亚全国已建成44个风电场,总装机容量82万千瓦,在建的风电场25个,总装机250万千瓦,已开展前期研究、预计可在今后10年内开发的风电场62个,总装机410万千瓦。
生物质能。澳大利亚生物质能资源丰富,包括农林废弃物、动物粪便、废弃油脂、城市生活垃圾和能源植物等。澳大利亚制糖业发达,蔗渣发电的发展潜力很大,可装机容量约200万千瓦左右,现有装机容量20万千瓦。澳大利亚生产生物乙醇的原料主要是小麦和高粱等,单厂年生产规模约6000万升,目前正在计划建设5个年生产规模1.8亿升的新厂。生产生物柴油的原料主要是废弃食用油和动物油脂。目前,澳大利亚已制定了与欧洲和澳大利亚标准相兼容的生物柴油标准,利用本土生物柴油技术,正在建设年生产规模2000-5000万升的新厂。
其他。除上述可再生能源外,澳大利亚还积极开发利用地热能和海洋能。目前,干热岩注水地热利用技术已比较成熟,除少量用于发电外,主要在居民区采暖和供应热水等方面得到广泛应用;位于波特兰的澳大利亚第一个波浪能发电装置,单机容量1500千瓦,目前还处于试验阶段,澳大利亚政府计划待该试验电站通过验收后,于2010年前后再新建19个类似电站,总装机容量约3万千瓦。
据初步统计,目前澳大利亚每年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量约为1300万吨标准煤。据预测,未来20年,澳大利亚可再生能源的发展速度将进一步加快,年增长率将达到2.4%,其中,水电年增长率为0.4%,风电和生物质(蔗渣、废木及混合物)发电增长最快,年增长率均为8%,分别占此期间可再生能源发电增量的42%和35%。
二、澳大利亚发展可再生能源的主要政策
由于化石能源占全国能源消费的比例很高,造成澳大利亚单位能源消费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很大,加之其人口稀少,澳大利亚人均温室气体排放量高于世界大部分国家,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压力很大。为此,澳大利亚将发展可再生能源作为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重要手段,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主要有:
1.明确的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
2001年4月实施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法》(MRET法案)规定可再生能源发电在全国电力供应中的比例要从1997年的10.7%提高到2010年的12.7%,并将此比例一直维持到2020年;到2010年及以后的10年间,全国的非水电可再生能源每年发电量要达到95亿千瓦时以上(每年的水电发电量为150亿千瓦时)。2007年12月,新一届联邦政府上任后不久,便签署了京都议定书,并确定了更为积极的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计划到2020年非水电可再生能源年发电量要达到450亿千瓦时以上,其中风电150亿千瓦时左右。再加上水电的150亿千瓦时,届时,澳大利亚全国可再生能源年发电量要达到600亿千瓦时,在电力供应中的比例要达到20%。生物燃料方面,2010年生物柴油产量达到3.5亿升,并计划将汽油中添加生物乙醇的比例从2%提高到10%。目前,联邦政府正在加紧研究制定全国温室气体减排的政策,可能考虑对消耗化石能源造成的温室气体排放征税,并利用所得的税金加大对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补贴力度,在提高化石能源使用成本的同时,进一步提高可再生能源的竞争力。
2.强制的可再生能源市场配额和证书制度
强制的可再生能源市场配额和可交易的可再生能源证书制度是澳大利亚实现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的主要政策措施。按照澳联邦法律规定,电力零售商和大用户每年必须购买一定比例的可再生能源电力,并获得相应数量的可再生能源证书,达不到这一比例或者不能获得足够可再生能源证书的电力零售商和大用户必须交纳高额的罚金(或税金),否则不能继续经营。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在生产电力的同时,也产生了相应数量的可再生能源证书。按规定,1兆瓦时相当于1份证书,每份证书的价格大约在40澳元左右。总体来看,虽然证书和电力价格随市场供求关系浮动,但有了出售电力和可再生能源证书这两部分收入,许多可再生能源项目基本上可以做到自负盈亏和滚动发展。
3.积极的财政补贴
在实行上述政策措施的同时,澳大利亚联邦政府还积极利用财政和税收政策,支持可再生能源的发展。联邦政府规定,对安装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的居民和商户给予每瓦8澳元、每户最高8000澳元的补助。同时,还通过退税和财政补贴的方式,对安装使用太阳能热水器、节能灯等可再生能源利用设施或节能产品的用户给予补助。各州政府也积极制定各种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财政补贴政策。以维多利亚州为例,2003年─2007年的4年间,州政府共拨出800万澳元财政专款,成立了可再生能源基金,对私人投资可再生能源项目给予补贴,补贴比例最高达项目总投资的20%。
4.绿色电力证书制度
2003年以来,为鼓励用户使用可再生能源电力,澳大利亚联邦实行了绿色电力证书制度,对于自愿购买可再生能源电力的用户授予绿色电力证书,这些用户可以在其产品中使用绿色电力的标识,表明其对可再生能源发展和环境保护的重视和支持。截止到2007年9月底,澳大利亚全国的绿色电力用户已达到60多万户,使用的可再生能源电力达到45亿千瓦时。
三、澳大利亚可再生能源利用与发展给我们的启示
通过本次考察,我们与澳大利亚有关可再生能源政府主管部门以及科研单位和企业建立了联系,掌握了许多丰富的一手资料和信息,对澳大利亚可再生能源技术的发展状况和有关政策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我们感到澳大利亚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可以给我国以下三点启示。
1.持续稳定的市场需求是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基础
没有稳定的可再生能源市场需求,就没有可再生能源的持续健康发展。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初始投资和生产成本通常较高,设备和技术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和完善,相对于价格低廉并已规模化应用的化石能源而言,可再生能源尚缺乏竞争力,市场需求明显不足。针对上述问题,澳大利亚联邦政府以法律确定的可再生能源目标为导向,综合运用市场配额和证书制度以及财政补贴等政策,为可再生能源发展创造有利的外部环境,极大地促进了澳大利亚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和技术进步,有效地引导了社会资金的投向,从而保证了可再生能源稳定的市场需求,其成功的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2.创新是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动力源泉
创新可以有效地降低可再生能源的生产成本,是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动力源泉。为了促进可再生能源的技术创新,澳大利亚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科研体系,并一直保持了该体系的连续性和完整性,不因政府机构的变动而改变,从而为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提供了可靠的制度保证。
大学是该体系的第一个重要环节。在澳大利亚许多大学中,都有一批世界知名的学术带头人,他们领导下的研究团队具有很强的科研能力,保持着多项可再生能源技术的世界纪录。正是因为这些一流的大学,才使澳大利亚在可再生能源基础研究方面在世界上始终保持着较高的水平。
企业是该体系的第二个重要环节。Dyesol公司是世界上最早开展第三代光伏电池研究和生产的企业,已有十多年的历史,其所研制的染料敏化薄膜电池居世界领先水平。在风险投资的支持下,目前该公司已成功登陆股票市场,成为一家资产近10亿元的股份公司。类似于Dyesol公司的企业在澳大利亚还有很多,正是它们构成了澳大利亚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并实现科研成果向生产力转化的主体。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作为联系前两个环节的桥梁,政府在该体系中也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上世纪30年代,澳大利亚政府组建了澳大利亚联邦科工组织(CSIRO),根据产业发展的需要,研究制定国家技术创新的路线图,针对制约产业发展的主要技术难点,组织重点攻关,并为大学和企业提供资金支持,从而使科研成果向生产力转化速度明显加快,产业技术水平的全面提高,为增强国家整体科研实力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3.全球化是加快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助推器
全球化是当今世界发展的一大趋势,正在对现有的商业模式、组织结构和业务流程产生巨大影响。澳大利亚的可再生能源产业正在努力顺应这种趋势,在全球范围内重新进行资源的优化配置,以保证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澳大利亚国家太阳能中心,是CSIRO的下属研究单位,长期从事碟式、槽式和塔式太阳能热发电的研究,在世界太阳能界有较大影响。目前已研发成功500千瓦塔式发电装置,并将在联邦政府资金支持下,于近期再新建5个1000千瓦的塔式发电站。澳大利亚制造业并不发达,在澳大利亚生产塔式发电所需聚光反射镜,其价格比较昂贵。经过在全球范围内比选,该中心认为我国中科院有关科研单位研制的反射镜,其性能和价格比具有一定的优势,拟在我国进行反射镜的生产。
四、对我国可再生能源利用与发展的建议
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发展速度最快、石油需求最旺盛、温室气体排放仅次于美国的大国,我国在能源问题上必将面临来自供给与需求、经济与环境、外交与政治等各个层面越来越大的压力。从长远来看,我国常规能源资源严重不足,单纯依靠从国外进口能源的方式,难以为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因此,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既是解决当前能源供需矛盾、保护生态环境、提高我国国际地位和影响力的重要措施,更是保障国家能源安全、解决未来能源问题、保证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为了促进我国可再生能源的更快发展,结合本次考察的收获和体会,我们建议:
1.加强可再生能源政策研究,尽快实施强制性市场配额制度
我国已制定可再生能源发展中长期规划,明确了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但还没有强制性的市场保障措施,应在现有财政、税收、电价政策的基础上,借鉴澳大利亚的经验和做法,研究实施可再生能源强制性市场配额制度,对非水电可再生能源发电规定强制性市场份额目标,权益发电装机总容量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均应拥有一定比例的非水电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引导主要能源企业积极投资可再生能源产业,同时,明确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和电网企业的责任和义务,加大有关管理和监督工作的力度,为建立持续稳定的可再生能源电力市场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2.创新可再生能源科研体制,建立和完善产业服务体系
实现由“中国制造”到“中国创造”、建立创新型国家是一个艰苦的过程。要深化科研体制改革,加大政府的扶持力度,鼓励科研部门和产业部门加强协作,并加快资本市场发展,引入风险投资机制,努力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一体化的技术创新体系,促进科研成果向生产力转化。同时,要整合现有可再生能源技术资源,加强标准、检测、认证、咨询等产业服务体系建设,在大学和专科学校设立可再生能源相关专业,加快培养可再生能源领域的专业技术人才,全面提高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能力和产业服务水平。
3.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促进我国可再生能源的更快发展
技术在可再生能源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我国可再生能源技术与国外差距较大,短期内单纯依靠自主研发力量,难以满足国内可再生能源市场需求快速增长的要求。当前,我国贸易出口势头依然强劲,人民币升值压力日益增加。同时,受美国房地产次贷危机影响,西方发达国家许多可再生能源企业陷入融资困境,抓住当前有利时机,以我国数额巨大的外汇储备为后盾,支持国内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采取兼并方式收购国外企业,是获取先进的可再生能源技术的一条捷径。
【摘要】面对“碳减排”与发展经济的双重压力,大力开发和利用可再生能源是我国实现低碳经济的重要选择。本文分析了我国可再生能源开发与利用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可再生能源;低碳经济;对策
一、大力开发可再生能源是我国实现低碳经济的重要途径
低碳经济是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基础的经济模式,是人类社会继农业文明、工业文明之后的又一次重大进步。低碳经济的实质是能源效率和清洁能源结构问题,核心是能源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目标是减缓气候变化和促进人类的可持续发展,即依靠技术创新和政策措施,实施一场能源革命,建立一种较少排放温室气体的经济发展模式。全球气候变暖促使人类进入“低碳经济”时代,而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面对“碳减排”与发展经济的双重压力,联合国气候峰会后,我国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等方面将承受更大压力。但由于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市化发展阶段,再加上人口和就业压力,保增长仍是国民经济发展的第一要务,因此我国“高投入、高增长”的经济增长模式短期内暂时难以改变,“节能减排”必须要有新的思路,那就是改变我国不合理的能源结构,降低高碳能源在能源整体结构中的比重,也就是必须采用低碳燃料或者无碳燃料取代高碳燃料,可再生能源恰恰在这一方面能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尤其是在能源日益枯竭的背景下,必须寻找一种替代能源,特别是清洁的、低碳的替代能源,这种能源就是可再生能源。应该说,大力开发可再生能源是我国实现低碳经济的重要途径。
二、我国可再生能源开发现状与问题
(1)我国有丰富的可再生能源可供开发和利用。可再生能源是指在自然界中可以不断再生、永续利用的能源,具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特点,主要包括太阳能、风能、水能、生物质能和地热能等。我国的可再生能源具有大规模发展的资源基础,风能资源总量约为7~12亿千瓦,年发电量可达1.4~2.4万亿千瓦时;太阳能资源丰富地区的面积占国土面积96%以上,每年地表吸收的太阳能大约相当于17000亿吨标煤的能量;当前可利用生物质资源约2.9亿吨,主要是农业有机废弃物;可开发的水能资源总量约为6亿千瓦左右,水能技术可开发量至少也在5亿千瓦以上,年可提供电量2.5万亿千瓦时。(2)我国可再生能源开发与利用的现状。我国是一个能源短缺的国家,政府一直重视可再生能源的开发与利用。上世纪50年代就开始大兴水利发电,三门峡、葛洲坝都是享誉世界的大型水利水电工程。而自上世纪80年代,风电、太阳能、现代生物质能等技术应用和产业也在政府的支持下稳步发展。目前,我国的小水电、太阳能热水器、小风电等一些可再生能源技术和发展已经处于世界前列。2009年,我国太阳能电池的产量达到了400万千瓦以上,占到全球的40%以上。据悉,国家能源局正在牵头制定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从目前的信息看来,预计到2020年,风电装机有望达1.5亿千瓦,核电装机7500万千瓦,光伏发电2000万千瓦。可再生能源的开发与利用前景广阔。(3)我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面临的障碍。一是缺乏统一的管理,管理力量不足。目前我国可再生能源管理处于较分散状态,有些地方又存在多头管理的问题,可再生能源管理机构面临职能缺失和管理真空问题,如电监会始终缺乏价格、准入等核心管理手段。可再生能源管理机构的人员配置较少,中央政府仅有几十人专司能源管理之责,专业的可再生能源管理人员更是严重短缺,与可再生能源的战略性地位、日趋严峻的能源供应形势以及可再生能源覆盖的领域极其不相称。二是可再生能源利用的推广与普及还面临诸多障碍。比如水电利用方面,我国的水电建设技术虽然非常成熟,但面临着生态环境保护和移民安置等重大的制约因素;太阳能发电方面,太阳能光伏发电的成本仍然很高,我国光伏发电产业起步于20世纪70 年代,但目前我国的太阳能资源还远远没有得到有效的开发利用,究其原因,除了光伏发电技术本身的限制之外,最主要的是太阳能光伏发电成本过高,几乎比煤电还要高出10倍;风力发电方面,风电技术虽然进步很快,但风电介入电网过程中,现有的电网技术和管理模式成为制约风电规模化发展的重要因素;在生物质能的利用也面临着资源分散和季节性的矛盾,等等。三是社会公众对可再生能源利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由于可再生能源资源评价、技术标准、产品检测和认证等体系不完善,没有形成支撑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的技术服务体系,宣传推广的力度不够,导致公众的认可度有待提高,影响了可再生能源的进一步推广和深层次应用。
三、促进我国可再生能源开发与利用的对策
(1)建立可再生能源统一管理机构。要进一步完善可再生能源管理体制,整合能源管理相关部门的职能,建立统一的、强有力的能源管理专门机构,在能源部下设专门的独立性较强的全国可再生能源管理机构,总揽可再生能源政策制定和管理权力,统筹规划,引导可再生能源的开发与利用工作。(2)制定和完善可再生能源的相关立法保障。与可再生能源的特点及其发展相适应,我国要进一步致力于以立法来促进和保障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利用。我国的《电力法》、《节约能源法》、《农业法》、《水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多部法律中都有关于可再生能源的规定。2005年我国颁布了《可再生能源法》,确立了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的一系列重要法律制度。为了进一步修缮该法律,国务院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能源法的研究起草工作。但是,还需要出台配套的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相应的发展规划。目前亟待出台《可再生能源法实施细则》和各地方政府关于贯彻《可再生能源法》的地方性法规。(3)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让低碳经济和可再生能源的理念深入人心。低碳经济的发展和低碳社会的建立与每个普通人的生活息息相关,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需要公众的大力支持。政府应充分利用媒体资源,运用多种手段宣传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的重要意义,大力倡导和推广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正确评估未来可再生能源的环境及社会价值;清晰认识可再生能源的特点,充分估计发展可再生能源的艰巨性和长期性,脚踏实地,循序渐进地推动可持续发展教育。(4)大力推进科技创新,推广普及可再生能源的开发与利用技术。政府要加强政策引导,加大对可再生能源核心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的支持力度,对具备创新优势的科研单位给予重点扶持,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实行产学研联合,加速可再生能源开发科研成果的转化及产业化,推广普及可再生能源的开发与利用技术。(5)完善各种配套政策措施。可再生能源的开发与利用是个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工作,因此,要建立适应可再生能源发展要求的配套政策措施和制度,包括建立和完善规划协调机制、补贴机制、市场监管机制和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机制,还要实施可再生能源与社会和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的政策,完善移民安置、土地利用和生态保护配套政策。把可再生能源发展同经济结构调整结合起来,把可再生能源产业作为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来重点加以扶持、引导和管理,逐步提高相关产业的整体水平和市场竞争力。(6)培育可再生能源的需求市场。可再生能源的需求市场会拉动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要通过宣传和消费补贴对消费者进行有效的消费引导,逐渐培育可再生能源的需求市场。对使用可再生能源的消费者给予一定的补贴,对使用化石能源的消费者征收碳税,以此来促进可再生能源的需求市场的形成。对于能源生产与供应企业,要进行政策引导,要尽快出台鼓励政策,鼓励大型能源、电力企业必须购买一定数量的可再生能源产品;要求电力公司所发电中必须有一定可再生能源发电比例等。对新能源设备购买者、新能源电力的用户、采用新能源与建筑一体化技术的建筑开发商、推广及应用新能源技术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
参考文献
[1]李萌.中国低碳经济中可再生能源持续发展问题研究[J].华中科技大学(社会科学版).2010(4)
[2]牛丽贤,张寿庭.低碳经济背景下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对策研究[J].改革与战略.2010(9)
[关键词]国际经验;低碳经济;低碳技术
低碳经济是一种以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为基础的绿色经济,是一场依靠技术创新与政策措施来实施的新能源革命,其基础是建立低碳能源系统、低碳技术体系和低碳产业结构,要求建立同低碳发展相适应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以及鼓励低碳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与市场机制,其实质是提高能源效率和清洁能源的比例,核心是能源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目标是减缓气候变化和促进人类的可持续发展。总之,低碳经济的本质是提高能效、开发新能源和节能减排,核心是低碳技术创新,目的是转变人类生存发展观念的一种经济发展模式,是未来世界各国经济社会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1中国发展低碳经济的制约因素
1.1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是我国经济向低碳转型的主要制约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以及“富煤、缺油、少气”的能源特点,我国的经济发展过度依赖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这就使我国成为全球温室气体排放最多的国家,从而严重加剧了经济发展、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之间的冲突,阻碍了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低碳社会的构建。
1.2当前发展阶段与发展低碳经济之间的矛盾
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发展阶段,主要目标是实现经济增长,资源和能源消耗是经济增长的基础和前提,而资源和能源的大量消耗必然带来严重的环境污染和高碳排放;若全力发展低碳经济,则要牺牲经济发展,减少对高碳能源的使用,这必然会减缓经济增长速度,从而造成了发展阶段和低碳经济的矛盾和冲突。因此,在这一特殊发展阶段,寻找解决经济增长、能源消耗和低碳环保之间矛盾的途径至关重要。
1.3低碳技术水平落后是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的严重障碍
技术进步是发展低碳经济的核心,但目前我国的低碳技术整体水平相对落后:对低碳技术创新、研发和应用激励不足,缺乏人力物力的大量投入;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领域,研发力度不足,缺乏成熟的核心技术,能源利用效率较低,与发达国家存在较大差距;在工业生产领域,核心设备的制造能力差,产业体系薄弱;此外,一些重点行业由于缺乏先进低碳技术,使得高碳排放的现象长期存在,即“碳锁定”,这就阻碍了发展低碳经济的进程。由此得出,技术落后严重制约着低碳经济的发展。
2国际发达国家低碳经济发展经验
2.1英国低碳经济发展的经验
1990年以来,英国政府一直致力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在签订《京都议定书》后,英国更是将减少碳排放、控制气候变化置于国家战略地位,尤其是2003年英国率先提出了低碳经济的概念,并且确定了发展低碳经济的长期节能减排目标,成为发展低碳经济的先行者,为各国发展低碳经济提供了一系列成功经验。
2.1.1构建低碳政策体系。2006年,英国对经济发展与环境二者之间的关系进行研究,发表了《气候变化的经济学:斯特恩报告》,该报告以经济学角度对全球气候变化带来的影响进行定量分析,并指出必须解决气候变化问题才能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因此经济发展必须向低碳转型。在该报告指导下,英国政府又出台了一系列的低碳政策:2009年,颁布了《低碳转型计划》及涉及能源、工业和交通的相关配套方案,规定了碳减排的具体目标,旨在于2020年构建绿色、繁荣的低碳社会;2010年,了《海洋能源行动计划》,旨在开发海洋能源、减少碳排放,促进低碳经济发展。总之,英国通过构建完善的政策体系确保节能减排、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和经济低碳化目标的实现。
2.1.2研发低碳节能技术。为促进新型低碳技术与新能源的研发,英国政府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英国借助其独特的地理位置优势,进行新能源技术研发,充分利用海洋资源,使英国在风能、海洋能、潮汐能等低碳能源开发领域处于世界领先水平。此外,英国政府对低碳产业予以政策和资金方面的支持,积极发展碳捕获与封存技术,大力支持绿色制造业,研发节能减排技术,确保英国在碳减排、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等技术领域居世界领导地位。
2.1.3完善低碳经济政策。为应对气候变化带来的影响,英国政府主要采用了以下三种经济手段来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目标并发展低碳经济:一是征收气候变化税。气候变化税是针对煤、石油、天然气、电力等特定能源的供应者,以不同的税率按照供应对象的不同征税的税收政策,目的是节能减排和保护环境,于2001年开始实施;二是碳排放交易制度。英国政府最早实施碳排放交易制度,即在排污权一级市场上,采取招标、拍卖等方式将排污权有偿出让给排污者,排污者购买到排污权后,可将排污权在二级市场上买入或卖出;三是设立碳基金。英国的碳基金主要在低碳技术、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等领域开展活动,极大促进了低碳经济的发展。
2.2美国低碳经济发展的经验
美国作为世界第一大经济体,长期以来对能源和环境保护问题予以重视,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这些政策使美国低碳经济迅速发展。
2.2.1低碳法律制度支持。为使低碳经济发展具有法律效力,美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和政策。例如,2007年美国参议院提出了《低碳经济法案》,2009年,美国众议院先后通过了《美国绿色能源与安全保障法案》、《美国清洁能源与安全法案》等等。这些法律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有助于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研发和应用、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减少对传统高碳能源的过度依赖及应对气候变化带来的影响,同时为发展低碳经济提供了法律制度保障。
2.2.2开发可再生能源。长期以来,美国政府注重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领域的低碳技术发展。其主要从两方面支持可再生能源技术的发展:一方面,鼓励低碳技术创新,降低可再生能源成本。政府加大对可再生能源的资金投入力度,建立商品化的技术示范项目,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加快企业新能源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从而降低了可再生能源的使用成本。另一方面,税收激励措施。为调动企业对新能源研发和应用的积极性,政府对开发和使用新能源的企业采取减免税、生产补贴及电力价格优惠等激励措施。
2.2.3低碳税收优惠政策。目前,美国主要建筑、清洁能源和消费等领域采取多样化的低碳税收优惠方式,包括直接减免、税收抵免及加速折旧等。首先,在建筑行业,政府鼓励居民使用节能建筑,对于使用节能玻璃和节能设备的居民建筑,在更换节能设备时给予成本10%的税收减免;对于符合国家一定的节能标准的新建筑,给予一定金额的税收减免。其次,在清洁能源领域,例如,对开发可再生能源的企业予以减免前三年的税收;投资风力、太阳能及地热能发电设备的企业享受投资额10%税收减免优惠。最后,在消费领域,政府鼓励居民低碳消费,对居民购买的节能设备和电器,给予购买成本20%—30%的税收抵免;对于购买新能源汽车的居民,可以取得政府补贴。
2.3日本低碳经济发展的经验
作为一个能源消耗大国,日本本土的能源资源极其匮乏,因此,向低碳转型是其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为减轻气候变化对本国经济和环境的冲击,日本将发展低碳经济作为核心内容,并出台了大量行之有效的公共政策,从而促进了其向低碳经济转型,加快了建设低碳社会的步伐。
2.3.1技术创新。日本是全球低碳技术的领军者,鼓励低碳技术创新、改良和应用,大力发展新能源技术,抢占低碳技术制高点。日本政府加大对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资金投入力度、鼓励能源技术创新;积极开展水能、太阳能、地热能等领域的研究;此外,还致力于发展新能源汽车技术、节能技术、能源综合利用技术等高效技术。
2.3.2树立低碳社会意识。日本政府认为,国民是发展低碳经济、构建低碳社会的主体,国民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是低碳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因素。因此,一方面,日本政府致力于宣传低碳知识和低碳理念,使国民树立低碳意识;另一方面,普及低碳化教育,政府在公共场所开展低碳教育,使国民认识到发展低碳经济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开展绿色、低碳的社会活动。
2.3.3财政补贴政策。为鼓励国民使用新能源发电产品,日本政府对家用新能源发电产品进行政府补贴,对使用该类产品的居民执行每千瓦七万日元的高额补贴优惠政策。对于使用节能设备、实施设备技术改造及废物再利用设备的节能环保企业,政府给予一定补助。对购买混合动力汽车、电动汽车等新能源汽车的企业和家庭,政府提供高额补助金。同时,对节能环保相关行业的投资者和进行节能减排的企业分别给予一定的贷款优惠政策,并对购买和使用节能产品的居民进行补贴,促进节能产业发展。
3国际低碳经济发展经验对中国的启示
中国经济是世界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可能脱离世界环境实现经济发展。根据我国的国情,提出适合我国低碳经济发展的措施,促进我国经济低碳转型。
3.1完善低碳经济相关法律体系
应结合我国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工作目标要求,深入研究制订国家低碳经济发展战略,开展社会经济发展碳排放强度评价,指导和引领政府、企业、居民的行动方向和行为方式。为促进我国低碳经济的良好发展,应当按照低碳经济要求,制定能源基本法及其配套措施,修订能源、电力、环境保护等法律,完善低碳经济效率评价和执行机制,建立健全低碳经济法律政策体系。
3.2加大低碳技术资金投入力度,发展低碳技术
政府应当加大对低碳技术的资金投入力度,制定切实可行的低碳技术发展规划,构建节能减排、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方面共同发展的多元低碳技术体系。在重点工业行业,鼓励研究和开发核心技术、关键技术和节能减排技术,从而减少碳排放和降低行业生产成本;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领域,积极推进风能、潮汐能和生物质能等的研发、创新和应用。此外,汽车、建筑等领域要加强低碳能源技术创新,促进低碳交通和绿色建筑发展。
3.3加强低碳经济国际合作
我国应当紧跟国际发达国家低碳经济发展潮流,加强国际低碳经济交流与合作,促进国际间低碳技术转让,从而引进、消化并吸收发达国家先进的低碳技术,掌握低碳技术创新和新能源生产的核心思想,加快构建低碳社会。
3.4大力宣传低碳理念,引导公众节能减排
公众是低碳经济发展的主体,因此应当大力宣传低碳经济理念,使公众了解低碳经济的内涵和节能减排的重要性。通过杂志、媒体、学校教育等方式宣传低碳知识,使公众转变传统的生活、消费方式,引导公众进行低碳生活方式和绿色消费方式,倡导公众绿色、低碳出行或选择新能源交通工具,鼓励居民购买使用节能家电和设备等,从而从全方位、多角度动员社会成员进行节能减排、参与低碳经济发展。
3.5加大财税政策优惠力度,促进低碳经济发展
在政府采购方面,政府应当优先采购低碳节能产品和设备,并规定一些企业与低碳产品和设备的供应商签订一定年限的采购计划,同时向公众推广低碳节能产品和设备,加快其普及和应用。在政府预算方面,政府要加大对低碳生产和开展节能减排活动企业的资金支持力度,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在政府补贴方面,对于购买并使用低碳产品、节能设备的消费者以及研发低碳技术的企业,加大财政补贴和政策优惠力度,激励企业和消费者低碳消费和节能减排;此外,对开发、使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企业或单位,给予特殊优惠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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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世界经济的高速增长,全球能源消费总量不断攀升,对化石能源的过渡依赖使世界能源安全和全球气候变化的形势日益严峻。据世界能源署公布,石油、煤炭、天然气等化石燃料占到了全球能源供应总量的81%,占全球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的69%。如何控制因对化石燃料的过渡依赖而导致的气候变化及寻找可替代能源已成为各国政策制定者面临的共同难题。
就如何设计和实施有效的政策减少对化石能源的消耗、确保能源安全及控制温室气体的排放,美国、英国、法国及其他国家内部都展开了激烈争论。。尽管并未就所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但都认为有关鼓励发展低碳技术和使用新能源的政策应是应对上述挑战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2008年的金融危机,从本质上来说是对传统的国际货币体系的修复和紧缩,并推动新的产业革命以实现跃迁。全球性经济危机往往孕育着重大科技创新和新的主导产业,即存在“创造性破坏”的机遇。与能源安全和全球气候变化问题息息相关的新能源产业,将是引领第四次产业革命的主导产业。率先在新能源技术创新和产业化方面取得突破,将有利于一国在新一轮产业革命、能源安全、气候问题谈判和全球规则制定方面占据制高点和主导权。
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美国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新能源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的政策,以促进风能、太阳能、生物质、地热、海洋能、微流体动力能、新能源汽车等新能源重点领域的发展。新能源产业同样是我国重点发展的战略新兴产业,对美国新能源政策及其配套措施进行梳理,并分析可能对我国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及国内政策的制定和实施造成的影响具有重要意义。本文第一部分将简要说明美国新能源政策出台的背景,第二部分将重点介绍美国新能源政策及其配套措施,第三部分主要分析其可能对我国新能源产业发展造成的影响,最后是本文的结论和政策建议。
一、美国新能源政策出台的背景
能源消耗过高一直是美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重大挑战。经济的高速发展使美国能源消耗一直居高不下。根据国际能源署最新报告统计,早在1972年,美国能源消耗就已超过120亿吨油当量,约占当年全球能源消耗总量的28%。尽管此后服务业在美国经济中所占的比重不断提高,能源消耗的增速放缓,但由于基数太高,2006年的能源消耗仍然接近160亿吨油当量(见图1)。
“能源饥渴症”使美国面临着巨大的能源供应压力。同时,世界能源消耗急剧增加,2008年全球能源消耗水平接近1972年的两倍,达到了850亿吨油当量,据国际能源署预计,到2050年,全球能源消耗将再增加一倍。这使得美国的能源安全形势更为严峻,寻找新的能源供应渠道已成为美国21世纪的重大挑战。
与能源相关的另一重大挑战是碳排放和全球气候变化。根据美国世界资源研究所的研究和统计,从1850年至2005年的155年间,全球共排放二氧化碳11222亿吨,发达国家共排放了8065亿吨,占全球总量的72%。而美国作为世界最大的经济体和能源消耗大国,人均碳排量高居世界首位,达到了19.78吨,这使小布什政府在国际气候谈判中一直处于被动地位,只能消极回避国际气候谈判所提出的减排义务。在世界各国都在积极寻求合作以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背景下,美国的这一立场无疑使其失去了道义制高点。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不仅对美国经济造成了巨大冲击,也为美国解决能源气候问题、实施结构调整提供了契机。奥巴马政府认为,“利用太阳、风力和土壤为汽车和工厂提供能源”是一条解决能源和气候问题、实施结构调整的正确道路。
自“阿波罗计划”开始,美国就已开始了太阳能技术的研发,经过多年的技术开发,太阳能、风能、生物能等新能源技术已具备一定的应用价值,新能源产业雏形已成,这为美国大规模实施新能源政策提供了强大的技术和产业基础。同时,金融危机的爆发使新能源政策可以作为经济刺激方案的一部分得以迅速出台,不仅有利于加快美国新能源技术和新能源产业的发展,而且可以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促进美国经济的尽快复苏。为此,美国在金融危机后,采取了一系列促进新能源供给和需求的激励措施,欲将新能源产业作为美国经济复苏的引擎,拉动就业并实现美国经济快速复苏,调整能源供给结构、降低二氧化碳排放以应对国际气候变化谈判,增加新能源供给以确保能源安全,促进技术创新以推动新的产业革命和美国经济转型,从而重构美国国家战略优势,占领后石油时代的经济制高点。
二、金融危机后美国国内新能源产业刺激政策
(一)提高联邦财政拨款预算,促进新能源技术研发
尽管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一直在削减用于能源研发的预算拨款,。但太阳能、风能、生物能、地热和水电却一直是美国能源研发投入的重要领域。2006年,美国联邦财政对风能的研发预算提高了27%,太阳能提高了87%,生物能提高了118%。2007年,地热和水电研发预算的增长幅度都超过了150%。
2009年,美国再次大幅度提高了对能源研发的预算拨款,包括《2009年美国经济复苏和再投资法》提供的140亿美元在内,直接用于新能源研发的预算拨款达到了190多亿美元。根据2011财政年度的预算报告,美国还将继续增加对新能源技术研发的财政预算,其中美国能源部用于新能源研发的费用就达到24亿美元,包括用于太阳能研发的3.02亿美元,生物能源研发的2.2亿美元,电动汽车技术研发的3.25亿美元,用于建筑节能技术研发的2.31亿美元。
(二)提供各项激励措施,促进新能源投资和生产
为促进新能源技术的产业化,美国通过税收优惠、加速折旧、直接补贴及融资优惠政策等多种形式鼓励企业扩大对新能源产业的投资和生产,增加新能源供给。
1、税收抵免
税收抵免是联邦政府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最主要的经济措施。联邦政府会根据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实际情况,对税收抵免的覆盖范围、抵免额度不断予以调整。
(1)投资税收抵免
《2009年美国经济复苏和再投资法》允许企业对符合条件的用于风能、生物质、地热、海洋能和微流体动力能项目等可再生能源设备的制造、研发设备的安装、设备重置和产能扩大项目,按照设备费用的30%给予投资税抵免,企业用于太阳能发电和地热发电的投资可以永久享受10%的抵税优惠。
《2009年美国经济复苏和再投资法》还推出了“有限高级能源制造项目”,该项目计划投入23亿美元,在新能源企业建造、重新装配或扩建那些用于制造可再生能源产品生产的制造设施时,对企业的投资提供30%的额外税收抵免。有资格获得该项目额外投资税收抵免的资产和设备包括设计用于从太阳、风和地热矿床生产能源的资产和设备;用于电动或混合电动车辆的燃料电池、微型涡轮机或能源存储系统;支持断续可再生能源来源传输的电网,包括此类能源的存储;设计用于获取和隔离二氧化碳排放物的资产;设计用于精炼或混合可再生燃料或生产节能技术(包括节能照明技术和智能电网技术)的资产;符合条件的新型插电式电动车辆,包括电动摩托、发电机和功率控制部件;及设计用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其它高级能源资产。
(2)生产税收抵免
新能源企业生产抵免可以追溯到《1992年能源政策法》和《2005年能源政策法》,这些法律根据不同的可再生能源类型,对可再生电力生产给予税收抵免。该政策此后几度调整,奥巴马政府延长了此项税收抵免的优惠时效,并提高了相应的抵免额度,风能、生物质、地热、海洋能和微流体动力能项目自投产之日起10年内,企业每生产1千瓦时的电量可享受从当年的企业所得税中免缴1.5美分(1992年美元指数)的优惠待遇,目前税率为2.1美分/千瓦时。《2009年美国经济复苏法和再投资法》还规定,生产能力小于6000万加仑的小型燃料乙醇生产商和生产能力小于1500万加仑的小型生物柴油生产商,每生产一加仑生物柴油或燃料乙醇,即可享受0.1美元的税收抵免。
根据替代性汽车税收优惠政策,美国联邦政府还向特定类型节能汽车提供生产税收抵免。企业生产的前6万台新能源汽车,可以获得高额税收抵免,其中燃料电池汽车可以获得8000-40000美元不等的税收抵免,混合型汽车和轻便卡车,根据汽车性能的不同,最多可获得3400美元的税收抵免。
从2009年开始,插入式电动汽车可以获得2500美元的基本税收抵免,对效能超过4千瓦时的汽车电池,还额外提供417美元每千瓦时最高可达5000美元的补充税收抵免。
美国通过税收抵免政策,有效降低了美国新能源企业的实际税负,
美国学者吉尔伯特发现,在现有的税收抵免政策下,美国新能源发电产业的实际税率为负,其中核电建设项目的实际税率为-99.5%、风电为-163.8%、太阳能发电为-244.7%。
2、直接补贴,
美国财政部和能源部利用《2009年美国经济复苏和再投资法》的拨款,采取直接付款而非税收减免的形式,对5000个生物质能、太阳能、风能和其他可再生能源项目设施进行补贴。同时,美国联邦政府还通过国会年度拨款给公共事业单位、地方政府和农村经营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进行补贴,即每生产1千瓦时的电量补助1.5美分。《2009年美国经济复苏和再投资法》还授权财政部成立可再生能源基金(Renewable Energy Grants),对2009年、2010年投运的或者2009年、2010年开始安装且在联邦政府规定的税务减免截止日之前投运的用于风能、生物质、地热、海洋能和微流体动力等可再生能源利用项目的设备投资给予一定额度的补助,补贴金额通常为符合条件的设施投资的30%。基金项目由纳税主体申请,不纳入获益者的应税收入。
为鼓励企业投资新能源汽车燃料补给设施,《2009年美国经济复苏和再投资法》还提高了对新能源汽车燃料补给设施的补贴,即符合条件的设施可享受的补贴金额从成本的30%增加到50%。此外,同一设施的补贴上限从3万美元增加到5万美元,其中氢燃料补给设施的补贴金额上限甚至达到了20万美元。
除联邦政府补贴外,美国各州也根据本地区新能源发展情况,制定了州政府一级的补贴措施,如加州政府出台奖励政策,对获得新型储能系统资格(AES)的供应商提供每瓦2美元的补助。
问:国家已制定了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请问为什么又要单独针对可再生能源颁布一个中长期规划?
陈德铭:制定《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对我国的未来非常重要。
“十一五”能源发展规划与《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区别是:前者是五年时间的规划,包括所有的不可再生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后者着重讲可再生能源的利用问题,并且是十五年左右的长期规划。目前,我国能源结构以煤为主,资源、环境问题突出,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发展,专门制定一个中长期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对我们国家的未来非常重要。
在过去的100多年,在西方工业化进程中,已经消耗的资源量占全球的60%左右。中国现在将近70%的能源消费依靠煤,这样的能源结构给我国带来很大压力,包括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压力。人类面临着可持续发展能源的挑战,中国是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必须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调整能源结构。《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了从现在到2020年期间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目标,即力争到2010年使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占到能源消费总量的10%,2020年提高到15%。
可再生能源对我国来讲有一些特别的意义:第一,中国幅员辽阔,很多边远地区和农村还没有纳入电网的覆盖中,所以可再生能源的使用可以带动这些农村地区的发展;第二,中国的经济结构要转型,增长方式要转变,发展可再生能源是产业和技术发展的一个新的抓手和重点;第三,在可再生能源领域,世界面临着很多共同的新技术创新问题,中国在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过程中,有条件抓住机遇,在可再生能源技术领域实现较快发展。
问:我国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目标是什么?其资源的总体情况是怎样的?
陈德铭:按照近期通过的《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今后15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总目标是: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解决偏远地区无电人口用电问题和农村生活燃料短缺问题,推行有机废弃物的能源化利用,推进可再生能源技术的产业化发展。《规划》还提出了三个具体目标,其中最重要的一个是,力争到2010年,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占到能源消费总量的10%,2020年提高到15%。
我国有960万平方公里的陆地,还有300多万平方公里的海域,有非常丰富的可再生资源,能够满足开发利用的需求。其中,资源潜力大、发展前景好的可再生能源包括水能、生物质能、风能和太阳能。比如,中国水能资源大概有5.4亿千瓦,陆地风能有3亿千瓦,海洋风能大概有7亿千瓦左右;大概有2/3的国土面积,每年的光照时间在2200小时以上,太阳能资源非常好;每年农林业加工后的剩余物大概可折合的能量是5亿吨标准煤左右;另外,中国还有非常丰富的地热能和海洋能。
问:我国可再生能源将重点发展哪些领域呢?
陈德铭:根据《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点是水能、生物质能、风能和太阳能。
近年来,世界经济发展加快,全球能源需求迅速增长,能源、环境和气候变化问题日益突出。大力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资源,减少化石能源消耗,保护生态环境,减缓全球气候变暖,共同推进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已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的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经济持续较快增长,能源需求不断增加。2006年,能源消费总量为24.6亿吨标准煤,其中煤炭消费量占69%,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成为制约中国发展的重要因素。
为了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增加能源供应,优化能源结构,保护环境,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我国颁布实施了《可再生能源法》,制定了《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了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领域和保障措施。
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点是水能、生物质能、风能和太阳能。我们将加快可再生能源电力建设步伐,到2020年建成水电3亿千瓦、风电3000万千瓦、生物质发电3000万千瓦、太阳能发电180万千瓦。积极鼓励太阳能热利用技术的应用,到2020年建成太阳能热水器面积3亿平方米。继续推广户用沼气和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加快生物质成型燃料的推广应用,到2020年,实现沼气年利用440亿立方米、生物质成型燃料5000万吨。积极发展非粮生物液体燃料,到2020年形成年替代1000万吨石油的能力。
中国政府将采取强制性市场份额、优惠电价和费用分摊、资金支持和税收优惠、建立产业服务体系等政策和措施,积极支持可再生能源的技术进步、产业发展和开发利用,努力实现规划提出的,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消费量达到总能源消费量15%的目标。
问:有人担心大规模发展生物液体燃料会影响粮食供应和价格,产生与民争粮问题,影响粮食安全,请问陈主任,将如何处理好发展生物液体燃料和粮食安全的关系问题?
陈德铭:世界上用玉米生产生物燃料的做法比较普遍。我国的土地资源非常有限,将通过发展非粮作物和植物发展生物燃料,做到不占用粮田,不影响粮食安全。
我国发展乙醇等生物燃料,不是用玉米,而主要是用非粮食的物质,比如甜高粱、小桐子、文冠果等植物。这些植物大多生长在盐碱地、荒地荒山上,利用这些东西,把它们转变成生物柴油、生物乙醇等生物燃料。
我国现有四个企业利用粮食生产乙醇,每年的产量在102万吨左右,但使用的主要是储备粮中时间比较久的陈化粮。102万吨乙醇中80多万吨是用玉米生产的,还有20万吨是用其他粮食和薯类植物。
到2010年,我国非粮生物乙醇的产量计划达到200万吨,到2020年能增加到1000万吨,非粮生物柴油产量达到200万吨左右,使生物燃料总产量达到1200万吨。这些生物燃料都不是用粮食生产,而是用荒坡荒地、盐碱地上生长的甜高粱、小桐子等植物生产的。
问:发展可再生能源意义重大,但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规模还很小,请问一下,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面临哪些困难和问题?国家将如何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
陈德铭:我国现在的可再生能源规模很小,只有约8%。发展中的困难也很大,中国政府将采取五项措施来应对这些困难。
这些困难概括起来有两个,第一是资源分散,能量密度低,如秸秆生物质原料分散在农村的千家万户。第二是技术不够成熟,开发利用成本高,所以比化石能源的价格要贵一点。
为了克服困难,我国政府主要采取五个方面的措施:
第一,政策上加以积极引导,这包括价格政策。政府鼓励使用风能和太阳能,成本高出常规能源的部分在全国分摊,这就是费用分摊机制。
第二,采取财政和税收的优惠政策,包括建立专项基金给予补助,也包括减免税收。
第三,培育市场。市场是十分关键的,市场的培育也包括对市场份额的强制和对市场环境的改善。比如,建筑商、房地产开发商要逐步在房地产开发中,安装一些利用太阳能的构件等。
第四,加强可再生能源开发的能力建设,主要是指对这个方面的科研的投入、教育的投入以及人才的培养。
第五,加强对可再生能源的意义和利用方法、途径的宣传,提高全社会公民的意识,提高全民参与的程度。
问:水电是重要的可再生能源,中国将如何开发好水电?
陈德铭:大型水电建设有利于减少大气污染,对环境的影响是可控的。中国将在非常注意环保和解决好移民的前提下,有规划地开发水电。
中国的水力资源,能够用于发电的在5.4亿千瓦左右,主要分布在中国的西南部,在四川、云南、广西、贵州,还有一部分。到2006年底,实际开发的水电在1.29亿千瓦左右,按照《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中国计划到2020年开发3亿千瓦左右的水电。
关键词:低碳经济 能源 可再生能源 能源利用
1 可再生能源与低碳经济概述
在能源领域中,人们往往将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并称。目前,可再生能源的含义在技术层面已得到明确,即以新技术和新材料为基础,使传统的可再生能源得到现代化的开发与利用,用取之不尽、周而复始的可再生能源来取代资源有限、对环境有污染的化石能源,重点在于开发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海洋能、地热能、氢能等。
“低碳经济”作为一种新型经济模式,旨在通过全球合作,形成政策引导和市场调节双向机制,不断促进节能减排技术的创新和应用,提高传统化石能源使用效率,推动以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氢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广泛应用,逐步减少单位GDP的碳排放量,建立新的低碳生活环境和生活方式。“低碳经济”具有如下特点。①全球性。低碳经济的概念是在全球气候变暖的背景下应运而生的,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独立地完成低碳经济的发展。②主动性。低碳经济的发展需要以政府的政策引导为前提,以主动地干预为保障,而不可能仅仅依靠市场这一看不见的手。③技术性。低碳经济实质是通过各种节能减排高新技术的应用和推广,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重目标。
2 低碳背景下发展可再生能源的必要性
2.1 低碳是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机遇和挑战。低碳经济是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基础的经济模式,是人类社会继农业文明、工业文明之后的又一次重大进步。2009年11月25日由主持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到2020年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制定相应的国内统计、监测、考核办法。从提出发展低碳经济到确定GDP增长的碳排放指标,我国正在逐步跨入低碳经济时代。发展低碳经济必将带来我国能源结构的调整――传统能源的使用比例缩小,可再生能源的使用比例上升。苏州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将迎来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
2.2 苏州本身的发展属性决定了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方向。苏州地处东南沿海,能源资源贫乏,3/4以上靠外调。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苏南地区不仅面临着能源的巨大缺口,同时也面临着环境的压力。苏州地区经济增长的支撑力主要靠资源的大量消耗。因此,矿物能源的日益耗尽以及矿物能源无节制使用所引起的环境问题,使人们迫切要寻找清洁能源。
3 苏州可再生能源利用现状
3.1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利用范围广泛,且随着新能源的发现呈逐步扩大趋势。从能源的大类来看,苏州可在再生能源的利用领域从最初的水能和生物职能,到现在的风能、太阳能、海洋能、地热能等。从各类别的再生源利用的广度和深度来看也在不断的扩大和深化。以生物质能的利用为例,起初我们只是将秸秆、薪材等剩余农作物直接燃烧来取得传统的煤炭能源,而如今不仅应用新技术提高了剩余农作物的燃烧能力,而且还可以将其转化为优质化工原料。
3.2 可再生能源产业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20世纪70年代末,可再生经济与制度研究能以相对节约的方式消费,而不是选择对环境有影响的产品和服务。把低碳经济表述为最大限度地减少煤炭和石油等高碳能源消耗的经济,实质上是以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为基本特征的经济。它的核心是通过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发展观的转变,最大限度地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减缓全球气候变暖,实现经济社会的清洁发展与可持续发展。
3.3 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技术方面,自主研发能力不断加强。近年来,苏州依托政策、地域、经济、产业优势,已成为江苏省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的试点城市之一。在风能、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方面的技术发展较快,并在某些领域已处于先进水平。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应用技术已步入快速发展阶段,建筑业、制造业等产业非常发达,节能应用产品与技术迅猛发展,涌现出大批技术含量高、规模化发展的高新技术企业产品和新技术。
4 苏州可再生能源利用存在的问题
4.1 相对薄弱的可再生能源设备制造业使可再生能源设备制造的本地化和商业化进程严重受阻,这是苏州可再生能源成本过高和市场发育滞后的重要因素之一。
江苏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仍沿用一些传统技术、设备与工艺,明显落后于国际发达国家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较快的国家。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表现出企业生产规模小,产品生产成本高,价格与常规能源相比高得多,缺乏市场竞争力。
4.2 缺乏完整的激励政策体系。可再生能源政策的执行效果不好,主要应归因子所制定的政策缺少相应的机制。苏州由于缺少目标机制,使政府机构难以制订长期稳定的发展计划,从而制约了项目开发商的投资信心。由于缺乏竞争机制,目前可再生能源价格的降低缺少压力,开发商与电网之间难于就电力的供应达成协议。由于缺少融资机制,导致该行业投资渠道单一,政府成了投资主体,财政投入难以满足行业发展对投资的渴望。因此,必须建立新的运行机制。
4.3 可再生能源分属不同行业,缺乏统一归口与管理。政出多门,部门间协调性差,造成了管理混乱,即所谓的“有机构无管理”问题。长期以来,江苏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的工作分散在多个部门。科技厅、发改委、建设厅、农林厅、经贸委等多头管理,资金分散,重复建设。另外,在发展可再生能源事业中所采取的一系列方法非常复杂,许多不同的机构都被包含在内。这些程序为项目的开发设置了过多的障碍,限制了开发商和投资人进入市场。
5 对策和建议
5.1 加快可再生能源设备制造本地化和商业化进程。可再生能源设备本地化无疑将会成为推动当地经济发展的一支新生力量。可再生能源本地化的实现可以为当地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当地可以通过销售可再生能源设备获得利润:当地生产的可再生能源产品可以出口外地、海外市场;可降低当地可再生能源厂商购买可再生能源产品的成本,进而降低可再生能源发电成本,提高当地可再生能源发电能力等。苏州应加快可再生能源设备本地化、商业化的进程。
5.2 建立、完善可再生能源政策体系。在可再生能源技术商业化的初期,由于新技术、新产品的价格承受力与政府推广目标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异。因此政府往往会通过一系列政策来推动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国内外的经验表明,政府的支持和激励以及鼓励民间投资是加速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关键因素。苏州再生能源政策应该是一个政策体系,该体系围绕一个核心目标建立起来一系列相关的配套政策和机制。目前苏州应着力建构包括目标机制、定价机制、选择机制和补偿机制在内的可再生能源政策体系。
5.3 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宏观管理,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并清楚界定管理机构的职责。另外,在发展可再生能源事业中所采取的系列方法适当简化,便于开发商和投资人进入市场。
5.4 通过政府积极干预建立可再生能源的主导产业地位。对新能源与可再生资源产业出台有足够吸引力的税收、投资和产出补贴政策,将闲置的民间资本引向可再生能源产业,将有效解决主导产业建立所需的资本积累和投资问题。通过宣传和消费补贴对消费者进行有效的消费引导,逐渐培育可再生能源的需求市场。采取电视、广播、报纸、宣传材料、现场培训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同时通过消费补贴使其在选择可再生能源时不至于承受比传统的化石能源更高的成本和代价。
5.5 立足苏州市情,积极吸收借鉴国外的先进发展经验。今后,进一步深化在可再生能源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以互利共赢为立足点,更多地调动全球资源,我国在开发和产业化方面的差距。
参考文献:
[1]牛丽贤,张寿庭.低碳经济背景下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对策研究[J]. 改革与战略.2010,(9).
[2]叶瑛莹.江苏省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研究.2006.
关键词:低碳技术 政策支持 可持续能源 新能源
中图分类号:P75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低碳技术”的定义
“低碳技术”革命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所趋,它被称作是继农业革命、工业革命、以及信息革命之后的发展模式的重大变革。所谓“低碳技术”,就是以低能耗、低污染为目标的技术。在全球气候变化的影响驱动下,“低碳技术”开始日益受到了世界各个国家的关注。低碳技术涉及电力、交通、建筑、冶金、化工、石化等多个部门以及在可再生能源及新能源、煤的清洁高效利用、油气资源与煤层气的勘探开发、二氧化碳捕获与埋存等领域开发的可以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新技术。
(二)发展“低碳技术”的必要性
低碳一词最早见于政府文件是在2003年的英国能源白皮书《我们能源的未来:创建低碳经济》。作为第一次工业革命的先驱者以及资源并不丰富的岛国,当时英国充分意识到了能源消耗和气候变化的威胁,它正从原本自给自足的能源供应走向逐渐依靠进口的时代。依照目前的消费模式,预计2020年英国80%的能源都必须进口。同时,气候变化的影响已经迫在眉睫。所以,英国最早开始发展“低碳技术”。
我国经济增长快速,多项成就举世瞩目,但同时也是以付出巨大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损耗为代价。特别是在建设领域,我国每年城乡建设新建房屋面积近20亿㎡,其中的绝大多数为高能耗建筑,这直接导致建筑能耗接近社会终端能耗的1/3;在城市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中,建筑的排放几乎占到1/2。提倡节能减排,发展低碳建筑,其主要是减少化石能源煤炭、石油、天然气的消耗,从而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这已成为现如今行业发展的主旋律。总理在哥本哈根会议上提出,到2020年中国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50%,这也为我国发展低碳经济提出了新的挑战。
(三)我国发展“低碳技术”所面临的困难
正如之前所述,“低碳技术”的研发是今后发展的关键,但是我国在这方面还面临诸多困难。 首先,我国缺少完整、有效的政策体系。尽管我国有关部门曾制定并出台了一系列与低碳技术研发有关的优惠政策,但随着体制改革的发展,管理机构的变化以及政策的不完善, 一些鼓励政策名存实亡,部分政策就因难以执行而不了了之。其次,我国低碳技术项目,尤其是大规模的示范项目的投资主要依靠的是政府临时拨款和政策贷款,还有一些国际机构的捐款和贷款,这些还没有形成稳定的政府投入机制,而金融系统对低碳技术的项目支持不够,多数银行不愿选择给低碳技术项目融资,所以部分银行即使实施了融资,其信贷放款数量也是非常有限的,这不能满足低碳技术发展的资金需求。再者,我国发展低碳技术的基础薄弱。在发展“低碳技术”领域,我国许多技术的研发与国际上存在相当大的差距,如可再生能源方面,大型风力发电、高性价比太阳能光伏电池技术、燃料电池技术、生物质能技术以及氢能技术等方面,与欧洲、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相比的话,有较大差距。特别像太阳能发电技术,虽然从技术上可以实现,但应用起来成本太高,必需政府大额补贴才可应用,所以在国内市场上没有竞争力,而且其产业化还存在一定问题。最后,我国低碳技术的研发基本上处于自发状态。到目前为止,我国的 “低碳技术”研发绝大多数还只是一些企业的自发行为,缺少统筹安排。各企业都是根据自身需要来进行相关的“低碳技术”的研发,彼此之间缺乏沟通合作,信息不畅,技术封锁,所以无法形成公关合力,因此造成了技术研发的分散和重复,使得“低碳技术”难以形成突破。
(四)总国外发展“低碳技术”给我们的启示
在我们在之前提过,英国是最早开始研发低碳技术的,其重点研究的可再生能源技术,有步骤地发展为有竞争力、能尽快实现出口的潜在能源技术。英国政府投资设立碳基金,充分综合了各方力量用以支持低碳技术研究,并且通过实行补贴鼓励企业融资节能减排的技术项目。而日本由于资源匮乏,所以非常重视用低碳技术来发展经济。日本注重利用政府调控手段,在国家预算中安排专项节能资金用以促进节能技术的开发研究。鼓励节能技术与低碳技术创新的个人投资,支持开发太阳能技术、光伏产业等新能源并同时积极推进低碳技术开发,降低发电成本,强调低碳技术创新、制度变革以及生活方式的转变。澳大利亚也同样支持新能源的普及以及相关技术的发展,不断的完善清洁能源技术支撑体系。澳洲政府设立专门的基金用以促进热能技术升级与太阳能研发利用,设立碳捕集与存储中心推动技术的投资与开发。此外,意大利通过低碳节能减排的政策积极促进可再生能源以及新能源的技术开发利用。丹麦在全球率先建立起了绿色能源模式,并形成具有北欧特色的绿色能源技术研发社会支撑体系。我国若想将低碳技术的研发与利用走在世界的前列,就必须借鉴国际低碳经济的技术创新的成功经验。综合分析欧美发达国家的低碳经济技术与政策,虽然在碳减排技术、碳捕集以及封存技术、新能源技术等方面有着不同的侧重点,但其共同点在于都强凋了积极推进低碳技术创新。
(五)发展“低碳技术”所应采取的措施
1.采用优先发展提高能效技术的策略,确保实现碳减排目标。
研究表明,在2005年至2010年的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下降中,单位GDP能耗下降发挥了近90%的作用,与此同时未来我国通过技术革新实现能效提高仍有很广阔的研究发展空间。据有关推测,通过能源结构的优化以及技术进步等综合因素,到2020年、2030年我国单位GDP的能耗可比2010年下降30%和50%。这也响应了总理在哥本哈根会议上提出的要求。因此,提高能效技术对我国顺利实现2020年碳减排目标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所以应优先发展。
2.将节能减排技术作为技术研发的关键选择,从而促进生产的低碳化发展。
节能减排的定义是指节约能源、降低能源损耗、减少污染排放,其中节能技术又包括减排技术,如循环技术、煤基多联产技术、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清洁生产技术等。依据国际能源署数据,2010年我国单位GDP能耗是世界平均水平的2.5倍,是巴西的2.8倍,美国的4.1倍,英国的6.4倍,日本的7.7倍。因此,我国节能减排空间很大,所以应以低碳生产为主要抓手,推进节能减排技术的快速可持续发展。
3.将新能源以及可再生能源的技术列入中长期发展规划当中,从而促进能源消费低碳化。
新能源技术是现如今低碳技术的支柱技术,其中包括风能技术、太阳能技术、地热能技术、海洋能技术、生物质能技术、氢能技术、核聚变能技术、天然水合物利用技术等。可再生能源技术定义是指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海洋能等连续、可再生的非化石能源的研发以及利用技术。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06—2010年5年之间,我国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水电、核电和风电三项之和所占的总体比例一直在6.7%—8.6%之间。而相对的2010年美国、日本、加拿大、巴西和法国的核电、水电以及其他的新能源占其一次能源消费的比例分别达到 12.6%、18.1%、33.6%、39.6%和45.4%。因此得出结论,我国发展替代能源技术具有非常大的空间和光明的前景。
(六)结语
低碳技术对于我国来说是机遇,同时也是挑战。大力发展我国的低碳技术,可以使我国在现如今的世界经济环境下得以可持续的生存与发展。因此我们应当从多方面引导和鼓励我国低碳技术的研发与利用,促进企业自主进行低碳技术革新,从而打造我国低碳技术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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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胡鞍钢.“绿猫”模式的新内涵———低碳经济。世界环境,2008
[3] 孙丽芝.低碳技术创新面临的问题与对策探讨[J]。机械管理开发,2011
关键词:可再生能源;一次能源;电价政策
中图分类号:F29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890(2010)10-0066-06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实行优惠的财税、投资政策和强制性市场份额政策,鼓励生产与消费可再生能源,提高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于2006年起施行。①江苏地区有着丰富的可再生资源,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发电已成为江苏省缓解能源供需矛盾、减轻环境污染、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促进地区平衡发展的重要途径。
一、江苏省供用电情况
(一)项目建设情况
江苏是能源消耗大省,又是资源小省,能源需求增长压力大。截至2008年6月底,全省发电装机容量5 711万千瓦,其中火力发电装机容量超过90%,煤炭等不可再生能源的供应与经济发展的矛盾十分突出。为增加能源供应、保障能源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江苏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可再生能源开发,特别是《可再生能源法》颁布实施后,全省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速度加快。截至2008年8月,江苏电网已投运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主要形式有垃圾焚烧发电、垃圾填埋气发电、风力发电和秸秆直燃发电。截至2006年12月全省共投产14家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装机容量38.719万千瓦;截至2007年12月增至23家,装机容量达到75.149万千瓦,比上年增长94.09%;截至2008年8月,全省已建成投产可再生能源企业28家,装机容量达到95.034万千瓦,比2007年底增长26.46%,其中风力发电为58.175万千瓦,占61.21%;秸秆发电为20.3万千瓦,占21.36%;垃圾焚烧发电为15.6万千瓦,占16.42%;垃圾填埋气发电为0.929万千瓦,占0.98%;太阳能发电为0.03万千瓦,占0.03%(见表1)。②
(二)电量优先调度及全额收购情况③
风力发电方面,江苏省调度管辖电厂的风力发电企业的年度、月度发电计划由省经贸委统一安排,日发电计划由省调安排,优先调度可再生能源发电,保证机组全额上网,不存在限制可再生能源发电行为。风力发电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日发电计划由各电厂在前一工作日根据天气预报,预测次日发电曲线,省调全额安排发电日计划,实施发电由各风力电厂根据风源情况安排。生物质发电企业一般由所在地市调、县调管辖。在现场调研中发现,相关调度机构能够优先调度可再生能源发电。不存在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危及电网安全稳定的情形而未能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情况。
(三)电量电价政策执行情况
为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国家出台了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政策。按有关规定,从2006年7月1日起,在销售电价中附加1厘/千瓦时作为对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的价格补贴。④从2008年7月1日起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提高到2厘/千瓦时。⑤据统计,2006年7月1日至2008年8月江苏省共收取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42 187.95万元(税后),其中由国家发改委、国家电监会用于2006年1月至2007年9月江苏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支出4 971.6万元(不含税,下同)、接网工程补贴32.92万元,用于期间的配额交易为7 385.48万元。因2007年10月至2008年8月国家补贴数额尚未下达,由省电力公司暂按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支付的电价补贴为29 475.41万元、接网工程补贴为1 505.13万元,收支相抵,超支1 182.59万元(见表2)。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2006年后立项核准的生物质能发电项目上网电价为0.646元/千瓦时,由基本电价0.386元/千瓦时、补贴电价0.25元/千瓦时、接网费用0.01元/千瓦时组成;2006年前立项核准的生物质能发电项目上网电价仍按原规定执行,不享受补贴电价政策。风力发电项目上网电价实行政府指导价,按招标形成价格确定。⑥
2006年1月至2008年8月,江苏电网共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30.859亿千瓦时,实际结算电费174 619.68万元,平均结算电价565.86元/千瓦时(其中,基本电价0.386元/千瓦时,平均补贴电价0.17元/千瓦时,接网工程补贴电价0.01元/千瓦时),补贴金额为61 490.3万元,补贴电价为199.26元/千瓦时(见表3)。
(四)发电企业经营情况
江苏省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由于类型不同、规模不同、是否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优惠政策等差异性因素,经营状况也有所不同。从总体情况看,由于成本上升、优惠政策不完善等原因,大部分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经营十分困难,处于亏损状态,不利于企业的发展。据统计,2007年全省23家可再生能源企业中,盈利、亏损各占一半,盈亏相抵后实现利润2 183.12万元;由于成本上升等因素,2008年1-8月份全省28家可再生能源企业中,盈利企业只有7家,亏损面达到75%,盈亏相抵后实际亏损达到12 677.5万元(见表1)。
二、江苏省可再生能源开发存在的问题
(一)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总体亏损
1. 成本支出增加导致经营性亏损
经营成本是企业的生命线,2007年以来,由于受市场因素影响,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煤炭、秸秆等燃料成本增加、加之人工、运费等费用增加使经营成本大幅上升,许多企业不堪重负,导致亏损。
(1)秸秆直燃发电企业
截至2008年8月,江苏省秸秆直燃发电企业共8家,普遍亏损严重。经统计,2007年全省秸秆电厂盈亏相抵后盈利2 014.87万元,处于微利。2008年1-8月份全省秸秆电厂盈亏相抵后亏损达10 807.5万元。⑦主要原因是秸秆等燃料成本大幅度上升。据统计,秸秆收购价格已由2006年的200元/吨左右、2007年275元/吨左右升至2008年的350元/吨左右。
(2)垃圾焚烧发电企业
截至2008年8月,江苏省垃圾焚烧发电企业共10家,且常规能源混合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均是掺烧煤炭,由于燃料成本大幅上升,企业普遍出现亏损且亏损额逐年增大。以江苏大吉可再生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为例,该公司预计2008年煤炭支出增加3 000万元。该公司2006年亏损244.98万元,2007年亏损303.72万元,2008年1-8月份亏损已高达2 146.82万元。⑧
(3)垃圾填埋气发电企业
截至2008年8月,江苏省垃圾填埋气发电企业共有4家。垃圾填埋气发电项目投资成本较小,同等装机容量约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资成本的1/10,设备运行维护成本也相对较少,因而4家填埋气发电企业均未出现亏损现象。但由于井管、油等原材料价格和打井成本不断上升,造成了填埋气发电企业收益大幅下滑。2007年全省4家填埋气发电企业实现利润1 156.55万元,2008年1-8月份合计亏损却达138.28万元。
(4)风力发电企业
截至2008年8月,江苏省风力发电企业共5家,经营状况喜忧参半。2007年全省3家风力发电企业1家盈利2家亏损,盈亏相抵后亏损553.53万元;2008年1-8月份,全省5家风力发电2家盈利3家亏损,企业盈亏相抵后亏损158.27万元。除了由于受台风等不确定性因素影响发电量以外,大部分企业采用进口设备,增加了投资成本,且长期来看设备维修费用较大,运行成本过高,直接影响企业经营效益。
2. 政策不完善导致政策性亏损
目前支持性政策包括税收优惠,提供科技和产业化专项资金等,但力度还不够,体系还不完善,政策的稳定性和协调性差,还没有形成支持可再生能源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1)上网电价政策亟待完善
江苏省2006年以后立项核准的生物质发电电价标准为2005年燃煤机组脱硫标杆电价0.386元/千瓦时加0.25元/千瓦时、0.01元/千瓦时接网工程补贴组成。为缓解煤炭价格上涨给发电企业带来的经营压力,国家已多次上调燃煤电厂的上网电价,江苏燃煤机组脱硫标杆电价已达到0.4358元/千瓦时,但对于秸秆价格上涨的发电企业却没有实行价格联动,江苏省秸秆发电企业普遍亏损严重。
(2)电价补贴范围有待扩大
目前已经出台的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价格政策仅适用于2006年以后批准或核准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对于2005年12月31日前获得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或核准建设的项目仍执行以前电价规定,不能享受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政策。一方面对电网企业造成了经营的压力,如江苏省2006年以前核准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不含风电,不含已享受补贴的常熟浦发、太仓协鑫、光大环保垃圾焚烧3家企业),2008年1-8月份上网电量约2.8507亿千瓦时,平均结算电价为0.5504元/千瓦时,比江苏省现行脱硫燃煤的标杆电价高0.1146元/千瓦时;另一方面对发电企业的经营造成了压力,2006年以后核准的生物质发电项目上网电价(含电价补贴、接网工程补贴)一般为0.646元/千瓦时,远高于2006年前核准项目的上网电价,使同样性质的可再生能源项目却享受不同的电价标准,不利于建立公平的经营环境。
(3)税收优惠政策覆盖不够全面
在发电企业缴纳的众多税种中,增值税占比重较大,是发电企业的一项重要的经营成本。目前,国家对于不同能源性质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增值税征收与优惠政策有所不同。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垃圾焚烧和填埋气发电企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风力发电企业享受增值税减半征收优惠政策,而对于秸秆发电企业、太阳能发电企业却全额征收增值税,没有明确的税收优惠政策。同是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因能源性质不同,税收政策却存在着如此大的差异,这样不利于建立公平竞争的环境,也不利于调动发电企业的积极性。
(4)垃圾处理费补贴标准尚需规范
垃圾发电的收入主要来源于上网电费收入和政府返还的垃圾处理费。总体上看,江苏省垃圾电厂的垃圾处理费补贴标准在全国处于中等水平且垃圾处理费标准低且不统一,如:上海垃圾焚烧电厂垃圾处理费补贴标准为240元/吨,苏锡常地区每吨垃圾处理费补贴标准一般在70元~98元,但混烧煤炭的无锡惠联垃圾热电有限公司、无锡益多环保热电有限公司垃圾处理费均为25元/吨,江苏盐城大吉可再生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垃圾处理费为29元/吨,上述三家公司近几年一直处于亏损状态。
(二)可再生能源利用效率不高
1. 垃圾分类和处理措施不到位
大部分城市未做到生活垃圾分类,垃圾混合收集不仅增大了垃圾资源化、无害化的难度,造成极大的资源浪费和能源浪费,还给垃圾发电企业生产运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由于垃圾电厂处理的生活垃圾中混杂建筑垃圾、工业垃圾,一方面对设备造成损伤,增加了设备运行维护成本;另一方面垃圾热值过低,影响焚烧效果和锅炉效率。
2. 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不高
目前全省垃圾焚烧和秸秆直燃发电企业中热电联产企业过少,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不高。可再生能源发电是在上网电价方面给予补贴,其上网电量是根据纯凝机组的发电量核定,企业售电收入也成为其主要甚至唯一收益,因此企业最关心的是机组发电量。有些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发电项目,由于投资方担心供热会减少机组发电量,影响企业经济效益,对是否采用热电联产并不感兴趣,也不太关注如何提高电厂热效率,这与利用开发可再生能源的初衷是相违背的。
(三)技术开发能力和人才培养体系薄弱
总体上看,江苏省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技术水平较低,与国外先进水平差距较大,缺乏自主技术研发能力,设备制造能力弱,技术和设备主要依赖进口,造成部分项目前期投资成本和后续维护成本过高,直接影响企业盈利水平。同时,相关方面的人才培养不能满足市场快速发展的需要,无法提供足够的智力支持。现有的大专院校培养的专业方面的人才大多从事火力发电行业,大部分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的业务骨干和技术人员来源于火力发电企业,工作中处于边学边干边总结的摸索阶段,缺少有针对性的理论指导和实践经验。
三、有关建议
江苏省作为能源消耗大省,应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和经济激励力度,抓紧制定和完善相关配套法规和政策,加大技术开发与交流,完善人才培养体系,采用多种手段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效率,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开发利用和发展。
(一)加快相关规划的制定和实施
目前国家的《可再生能源法》、《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均已出台,但江苏省可再生能源中长期规划尚未。由于缺少项目规划,江苏省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存在布局不合理现象,比如:部分秸秆电厂距离较近,秸秆收集半径交叉,造成秸秆收集恶性竞争,抬高了收集成本。又如:少数垃圾焚烧电厂由于布点不合理,垃圾量来源不足,影响发电效率。其次,可再生能源发电规划属于电力规划的一部分,为政府职能范畴。只有在可再生能源发电规划明确的条件下,电网公司方能开展相应的配套电网设施规划。由于缺乏相应规划,造成可再生能源发电配套电网设施建设滞后。因此,应结合江苏省情,尽快明确全省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中长期目标,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合理布局,有序开发,以避免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无序竞争,保证可再生资源的充分利用和投资者应有的经济利益,同时确保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机组电力送出的必要网络条件,避免配套电网设施建设滞后现象发生。
(二)加快相关政策的完善和出台
1. 强化财税扶持力度
根据可再生能源发电开发利用需要,安排必要的财政资金,支持可再生能源发电开发利用、发电技术研发、试点项目建设和设备国产化等工作,对可再生能源技术研发和设备制造等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适当考虑给予秸秆发电企业和太阳能发电企业增值税减免优惠政策。合理减免企业排污费、水资源利用费等相关费用,减轻企业负担。同时,合理提高垃圾处理费补贴标准。
2. 完善上网电价政策
截至2008年8月,江苏省所有生物质能电厂都存在不同程度的亏损,建议国家将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的电价标准明确为在各地当年燃煤机组脱硫标杆电价的基础上加0.25元/千瓦时,以缓解生物质能电厂亏损的状况。
3. 扩大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范围
鉴于目前已出台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政策仅对2006年以后批准或核准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才能享受,建议对符合国家可再生能源相关规定的2006年以前核准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与现行的可再生能源项目执行同质同价政策,减轻电网企业和发电企业的经营压力。
(三)采用多种手段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效率
1. 推广垃圾分类和垃圾处理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管理应从源头抓起,城市居民、单位必须按照所在地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排放生活垃圾,并积极配合有关单位进行分类收集。鼓励采用压缩式收集和运输方式,减少垃圾渗滤液,减轻垃圾发电企业处理负担。
2. 鼓励热电联产
鼓励可再生能源企业实行热电联产。目前,全省垃圾焚烧和秸秆发电企业中热电联产企业过少,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不高。建议对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发电项目,鼓励垃圾焚烧和秸秆直燃发电企业选择供热机组增加对外供热。一方面可以根据秸秆的实际处理量给予一定补贴,另一方面可以对供热量给予一定补贴。
3. 推广分布式发电
由于江苏省部分生物质能和风能分布较为分散,可在部分地区推广分布式发电,以便充分开发本地可方便获取的和分散存在的可再生能源,提高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效率。
(四)加快技术开发、鼓励技术交流、完善人才培养体系
大部分可再生能源产业基础仍很薄弱,直接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较弱。提高技术水平、鼓励技术交流和完善人才培养体系是当前可再生能源发电利用开发的重要任务。
1. 加快技术开发
加快以自我创新为主的可再生能源发电技术开发,将可再生能源发电开发利用技术作为江苏省科学和技术发展攻关的重要内容,支持风电、生物质发电和太阳能发电的技术攻关和技术产业化工作。提高设备制造能力,支持国内可再生能源技术集成和装备能力建设,在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基础上,加强消化吸收和再创造,为加快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提供技术支撑。
2. 鼓励技术交流
省内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技术参差不齐,部分企业由于技术先进,因而效益较好。需加大企业之间技术交流力度,鼓励企业在关键技术上开展合作研究,进一步消除由于知识产权保护给可再生能源发电市场开发形成的障碍,进一步降低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成本。
3. 完善人才培养体系
要大力支持产学研合作,鼓励科研院校与企业开展交流,加快可再生能源基础教育建设和人才培养,提高技术研发水平,全面提高利用可再生能源发电技术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可再生能源发电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
注释:
①《可再生能源法》第一章第二条:本法所称可再生能源,是指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
②2006年、2007年统计数据中含中科兴化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容量1.9MW,截止2008年调研时,该公司已停产,故不包含在2008年统计数据中。
③有关规定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第四章第十四条。
④江苏省物价局关于调整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工[2006]223号)
⑤江苏省物价局关于调整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工[2008]221号)
⑥有关规定参见《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第二章第六条、第七条。
⑦⑧根据附表1计算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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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节约;能源;资源
中图分类号:C9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8)07-0163-01
1 全面推进能源节约措施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中华民族的生存发展。节约资源已经成为国策,在全社会共同参与下,全面推进能源节约。
1.1 推进结构调整
长期以来能源效率偏低的主要原因是经济增长方式粗放、高耗能产业比重过高。坚持把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和工业内部结构作为能源节约的战略重点,努力形成“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的经济发展方式。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服务业,严格限制高耗能、高耗材、高耗水产业发展,淘汰落后产能,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加快构建节能型产业体系。
1.2 加强工业节能
坚持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发展高技术产业,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提升工业整体水平。重点加强钢铁、有色金属、煤炭、电力、石油石化、化工、建材等高耗能行业的节能降耗。调整产品结构,加快技术改造,提高管理水平,降低能源消耗。支持一批节能降耗的重大项目及示范项目,带动工业提高能效水平。进一步完善工业行业能效标准和规范,强制淘汰落后的高耗能产品,完善能效市场的准入制度。
1.3 实施节能工程
我国正在实施节约替代石油、热电联产、余热利用、建筑节能等十大重点节能工程,支持节能重点及示范项目建设,鼓励高效节能产品的推广应用。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建筑,积极推进既有的建筑节能改造,广泛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实施节约和替代石油工程,科学发展替代燃料。加快淘汰老旧汽车、船舶,积极发展公共交通,限制高油耗汽车,发展节能环保型汽车。加快燃煤工业锅炉改造、区域热电联产和余热余压利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施绿色照明工程,加快推广高效电器应用。
1.4 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
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利用,对增加能源供应、改善能源结构、促进环境保护具有重要作用,是解决能源供需矛盾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选择。应加快大型水电建设,因地制宜开发中小型水电,适当建设抽水蓄能电站。推广太阳能热利用、沼气等成熟技术,提高市场占有率。积极推进风力发电、生物质能和太阳能发电等利用技术,以规模化带动产业化。我国已经颁布《可再生能源法》,制定了可再生能源发电优先上网、全额收购、价格优惠及社会公摊的政策。建立了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资源调查、技术研发、试点示范工程建设和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了《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到2010年使可再生能源消费量达到能源消费总量的10%,到2020年达到15%的发展目标。
1.5 加强农村能源建设
通过实施“光明工程”、“农网改造”,充分利用小水电、风力和太阳能发电,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用能条件。积极发展农村户用沼气、生物质能利用、太阳能热利用等,为农村地区提供清洁的生活能源。推广应用省柴节能灶、小风电、水电等农村小型能源设施。增加农村优质化能源的供应,提高农村商品能源的消费比重。积极开展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加快推进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
2 加强推进能源创新技术
遵循科技发展规律和特点,积极开发和推广节约、替代、循环利用和治理污染的先进适用技术,为能源技术进步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1)加强技术研究。前沿技术研究是能源发展的潜力,能够引领能源产业和能源技术实现跨越式发展。重点研究化石能源、生物质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如制氢、经济高效储氢及输配技术,研究燃料电池基础关键部件制备及电堆集成、燃料电池发电及车用动力系统集成技术等。
(2)推进技术创新。鼓励发展洁净煤技术,推进煤炭气化及加工转化等先进技术的研究开发,推广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大型循环流化床等先进发电技术,发展以煤气化为基础的多联产技术。积极发展复杂地质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和低品位油气资源高效开发技术。鼓励发展替代能源技术,优先发展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利用技术。
(3)大力推广节能技术。把节能技术作为能源技术发展的优先主题,重点攻克高耗能领域的节能关键技术,大力提高一次能源和终端能源利用效率。实施节能技术政策大纲,引导社会投资节能技术应用。加强能源计量、控制、监督与管理,积极培育节能技术服务体系。
3 建立鼓励节能降耗的财税体系
在我国实际存在“原料低价,资源无价,节约反而费事”的现象,基于这一定价方法,产品没有包括自然资源本身的价值,也没有包括使用自然资源所造成环境代价的隐形成本,价格构成不完全,造成价格体系的扭曲。企业天然地倾向于追逐利润,而将资源消耗的隐形成本转嫁给社会,其直接后果是影响了资源开发过程中资源再生产的正常经济补偿,有限资源产品被滥用和浪费。因此,需要国家干预市场运作,通过财税手段调节经济利益,完善相关财税政策,推动节能降耗工作。
(1)调整矿产资源税费政策,建立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调整矿产资源补偿费,根据不同采区回采率实行不同的费率,促进资源合理开采和环境保护。所有矿山企业要按照矿产品的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分年预提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并列入成本。
(2)调整价格政策。建立能够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治理成本的价格形成机制,产品价格中应体现资源消耗与污染治理的成本,使节能及环境治理成本内部化。
(3)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对节约资源能源、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治理环境污染等成绩显著的企业,应给予税收减免等政策优惠。同时,根据使用者付费的原则,建立完善资源环境税。
2008年,改革开放三十年,我们需要梳理这个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的“资产负债表”,既要关注“资产”,也要关心“所有者权益”。我国正在进行的工业化与城市化进程,对资源与环境的压力还在难以阻止地加大。人们必须彻底改变对自然界的传统态度,建立起新的道德和价值标准,把自然界不再看作是被人类随意盘剥和利用的对象,而看作是人类生命的源泉和价值的源泉;人们必须改变传统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在生产时要尽量地少投入、多产出,在消费时要尽可能地多利用、少排放。必须纠正过去那种靠高消耗、高投入、高污染和高消费来带动和刺激经济高增长的发展模式,使单位产量的能源、物耗大幅度地下降,不断地开拓新的能源和新的原材料,减少经济发展对资源和能源的依赖,减轻对环境的压力。全面促进能源的节约和高效利用,这是人类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参考文献
关键词:能源结构 能源经济效率 国际比较 对策
近年来,我国政府先后制定了一系列节能减排的政策,调整能源结构,提高能源利用经济效率,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积极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指标,使经济发展中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状况大为改观,实现了以较低的能源消耗支持经济快速增长的目标,但与国际水平比较,我国的能源结构和经济效率还存在较大差距,节能减排,潜力巨大,任重道远。
一、我国能源结构及国际比较
在迄今人类所利用的能源中,一般分为可再生能源和不可再生能源,能源结构指在一定能源生产和消费量状况下,能源结构中各类能源所占的比重。化石能源包括煤炭、石油和天然气,属于不可再生能源,且碳排放量高。在一定能源生产和消费量前提下,通过调整能源结构可以减少大量的碳排放。
1、我国能源结构及特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能源产业取得巨大成就,能源供给能力明显增强。据统计数据显示,1995年,我国一次能源生产量(电热当量计算法)为123519万吨标准煤,2010年增长到279694万吨标准煤,在能源生产结构中,原煤占生产总量的31.3%、原油占10.4%、天然气占4.5%、水电、核电及其他能发电占3.8%。新能源、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不断发展,能源结构逐步优化。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能源消费总量呈迅速增长态势。1995年,能源消费总量(电热当量计算法)为123471万吨标准煤,2010年增长为307987万吨标准煤,成为世界能源消费量较大的国家之一。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煤炭占消费总量的71.9%、石油占20%、天然气占4.6%、水电、核电及其他能发电占3.5%。
我国能源结构具有以下特点:一是能源消费量与供给量基本持平。一直以来我国能源消费量超过生产量,到目前这一趋势仍在延续。能源生产不足的部分主要通过从国外进口保持平衡,2010年我国可供本地区消费的能源量为332703.37万吨标准煤,消费量合计为324939.15万吨标准煤,供给与消费基本持平;二是能源生产结构中原煤比重较高,占到81.3%,同时,在一次能源结构中优质能源原油和天然气所占比重仍然较低,其开发利用仍有潜力。水电、核电、煤层气、风能和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处于起步阶段:三是能源消费结构中煤炭所占比重较高,占71.9%,能源消费结构有待进一步调整;四是能源消费结构中工业比重较高。2010年工业占能源消费比重达50.63%。五是人均生活用能量呈上升趋势。1995年人均生活用能量为328千克标准煤(其中城镇人均242千克标准煤,农村人均86千克标准煤),2010年上升到519千克标准煤(其中城镇人均315千克标准煤,农村人均为204千克标准煤)。
2、能源结构的国际比较。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速度多年保持两位数增长,经济总量迅速扩张,现代工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强大动力,与此同时,能源供给和需求总量不断增加,能源结构逐步调整优化,但与国际水平比较还存在一定差距。见表1,表2。
二、我国能源经济效率及国际比较
1、我国能源经济效率状况。近年来,我国政府采取一系列节能减排的政策措施,加快能源利用技术创新,使能源经济效率不断提高,2010年万元生产总值能耗1.03吨标准煤,比上年下降0.05个百分点。能源加工转换总效率从2000年的69.04%,提高到2010年的72.86%。其中,发电和电站供热2000年为37.36%,2010年为42.43%,能源生产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2、能源经济效率的国际比较
(1)能源经济效率宏观指标比较
能源经济效率也称能源强度,是指产出单位经济量(或实物量、服务量)所消耗的能源量。能源经济效率指标通常采用宏观经济领域的单位GDP能耗、电耗和微观经济领域的单位产品能耗来衡量。
从单位GDP能耗指标看,2010年中国为1.03吨标准煤,比上年降低4.63%,但仍与发达国家存在较大差距。据世界银行数据,目前,中国单位GDP能耗约是美国4倍、日本的7倍、韩国的2倍、印度的1.8倍。同时,单位GDP电耗,也与世界水平和一些国家存在差距,见表3。
(2)能源经济效率微舰指标比较
三、我国能源结构与能源经济效率比较分析
1、能源结构比较分析。从表1和表2,中外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数据比较可以看出:一是总体上看,我国能源生产结构和消费结构水平与国外先进国家还存在较大差距,处于以煤炭生产和消费为主的结构状况。能源生产结构中煤炭和煤发电所占比重远高于发达国家和世界平均水平,同时,石油、天然气等非煤能源所占比重低于发达国家和世界平均水平。能源消费结构中非煤能源的消费比重仅为法国的三分之一,不足美国、英国、德国和日本的二分之一,煤炭消费比重高达70%以上,以煤炭消费为主的结构将导致大量的碳排放,并对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形成负面影响;二是我国石油和天然气资源紧缺,需求大于供给。2010年我国石油可供量为44178.4万吨,其中,进口量为20301.4万吨,占66.6%,天然气可供量为1072.9亿立方米,其中进口量为164.7亿立方米,占15.4%。三是非煤能源中,水电、核电及其他动力能(如风能、地热能等)等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和消费比重很小,具有广阔的市场需求空间和开发利用的潜力。
2、能源经济效率比较分析。通过能源宏观经济指标和微观经济指标的国际比较可以看出:一是我国能源经济效率低于发达国家和世界水平,处于工业化的中后期。从宏观经济指标比较看出,我国单位GDP能耗从2000年的1.47下降到2010年的1.03,下降了0.44个百分点,但仍高于世界水平和发达国家;从表3,中外单位GDP电耗比较,我国单位GDP电耗是世界水平的2.5倍,是欧美发达国家的3.5倍,是巴西、印度、泰国等新兴国家平均水平的1_7倍。其主要原因在于我国产业结构水平相对较低,耗能高的工业产业仍占较高比重。2010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为471,564亿元,三次产业比重为10.1:46.8:43.1,而2009年,美国第三产业比重为78%,英国为80%,法国为72%,德国为70%,日本为73%。产业结构的高级化,降低了经济发展对能源资源的消耗,提高了能源经济效率;二是高耗能产品单位能耗高于世界先进水平。从表4可以看出,我国主要高耗能产品的单位能耗均高于世界先进水平,表明工业产业结构还需要继续优化,工业节能降耗技术水平相对落后,节能减排存在较大潜力;三是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技术水平落后于发达国家。目前,世界发达国家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技术处于领先水平,其生产和消费比重远高于我国。其原因之一在于我国能源技术研发和利用资金投入比重偏低,影响我国高耗能行业工艺设备改造更新和能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高。2010年,我国R&D经费占GDP比例为1.76%,与发达国家5%左右的比例还有较大差距。
3、简短结论。结论认为: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增加了对能源资源的需求,对资源环境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形成较大压力;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将导致煤炭资源的过度开发和枯竭,影响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我国能源结构和经济效率与发达国家和世界先进水平存在较大差距,处于工业化中后期发展水平,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能源结构,节能降耗存在很大潜力和发展空间。
四、我国优化能源结构提升能源经济效率的对策思路
1、制定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和技术创新规划。应结合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节能减排的工作目标要求,并根据我国不同时期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和能源利用技术创新战略规划,确定目标、重点和实施策略。同时,积极制定“十二五”时期煤炭、电力、核能、太阳能和可再生能源等专项规划,并制定与之配套的切实可行的对策措施,加强政府对能源生产、消费和利用的调控和引导。
2、积极调整提升产业结构。调整和提升产业结构可以降低对能源的消耗,提高能源经济效率。要积极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以现代服务业为标志的能耗低、污染少、高就业的第三产业;建立绿色农业体系,加快发展低碳农业;鉴于今后一段时期,工业制造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还要扮演重要角色,降低能耗水平,关键在于调整优化工业制造业内部结构,要采用新能源利用技术积极改造高耗能、高污染、但高效益的能源、化工、金属冶炼产业等,坚决淘汰高耗能、高污染、低效益的落后产业,努力发展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
3、加快调整优化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在一定能源生产和消费量情况下,能源结构的调整可以提高能源经济效率。目前,我国能源结构中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较高,而且在一次性能源消费中,煤炭比重高居不下。因此,要按照低碳经济发展的要求,调整能源结构,努力发展太阳能发电和太阳能热利用,大规模开发和建设风力发电、并对生物质能、水能、沼气等低碳或无碳等可再生能源积极开发,因地制宜推广利用,逐步构建起以非煤能源为主体的新能源供给和消费体系。
4、加快能源利用技术创新。提高能源经济效率的关键和动力是技术创新。与世界发达国家和世界先进水平比较,目前,我国的能源开发利用技术创新能力还不强,特别是一些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还没有掌控。因此,应通过采取政府财政支持、市场融资、开展碳信托基金等多种方式,加大低碳核心和关键技术研发资金投入,科技支出占GDP比重应提高到3%左右,并采取“产学研”相结合的方式,尽快实现能源利用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的创新。同时,在积极引进和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的基础上,构建包括清洁能源技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技术、核能技术等在内的能源技术体系。鉴于我国目前仍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在较长时间内很难彻底改变的状况,还应特别注重采取节能技术、减排技术,逐步减少传统工业对化石能源的过度依赖,提高现有能源体系整体效率。
5、加强对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法规政策支持。目前,国家已经制定了一些与环境保护和循环经济发展相关的法规政策,但还没有制定与新能源产业发展相适应的完善的法规政策。因此,要按照国家已经出台和制定法规政策,制定相应的法规,如《能源法》、《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电力法》、《煤炭法》等。同时应尽快出台适应能源结构优化和技术创新的相关政策,建立起包括财政、税收、环境、气候、投融资、产业政策等在内的完整科学的政策体系。并对以往颁布的不适应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政策进行清理和调整,促进新能源产业的加快发展。
6、节能减排工作制度创新。应加快能源体制改革,建立起适应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社会建设并能够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和供求关系的价格机制和体系、加强可再生能源市场机制建设、促进排污权有偿取得和交易制度改革、推进能源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改革,建立资源节约与高效利用长效机制等,形成有利于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制度安排。
国际原油期货价格在2008年第一个交易日历史性地首度突破每桶100美元大关。油价的飙升、市场对能 源的需求、政府对新能源的期待、新能源技术的发展,一切似乎都在催赶新能源上路
乐观地热
联社2007年11月28日发表 文章称,Google公司美国当 地 时 间 2 7 日 宣 布 进 军 替 代能源业,将投入巨额资金用于降低 可再生能源,如风力和太阳能发电 的成本。据称促使Google做出此决定的原因主要是因为该公司庞大的计算处理中心对电能需求太大,可能会在环境问题上带来负面效应。
Google投资的这一能源项目被命名为“比煤便宜的可再生能源”项目,它最初的设想是生产出清洁燃烧的电能用于自给,同时卖给其他用户或者出售相关技术的使用权。说:“如果实现了这些目标,我们等于是大兴趣进入了发电行业。我们可以从中得到大笔利润。”
煤、石油和其他所谓“脏”的发电能源造成的污染是引发灾难性气候变化的原因之一,随着人们对此问题的关注,Google和其他很多著名的公司都开始注意自身在此问题上的形象,迫切的希望成为更加环境友好型的公司。
佩奇预测,Google能源项目的目标 会在几年的时间内实现,用不了一个以上 的十年。他还透露,2008年Google将至 少投入2000万美元用于此项目,并雇佣20到30名专家从事相关研究。Google的 慈善机构则将在不同的公司投 资“数亿美元”用于再生能源。
热中冷思考
C o n e r g y公司再次赢利 预 警 , 宣 布 2 0 0 8 年 公 司 年销售额超过10亿欧元的目标将难以 实现,扣税后将出现大幅亏损。公司2008年还将裁员500人,约占员工总 数的1/5。消息一公布,公司股价下挫超过20%。同时,德国证券交易所新兴能源股指数大幅下挫,开盘后该指数瞬间跌去近30点。
根据美国能源基金会和中国国家发改委的预测,2005年至2020年,中国需要能源投资18万亿元,其中节能、新能源、环保需要7万亿元。这组极具诱惑力的数字让风险投资商看到了商机。但风险投资对中国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项目的态度有点像那句歌词――想说爱你并不容易。“新能源是一个需要有耐心慢慢培育的行业,切忌一哄而上。”在2007年12月11日举行的中国新能源国际高峰论坛上,作为能源专家,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长李俊峰在呼吁发展新能源产业的同时,也对热火朝天的新能源产业泼了点冷水。
对风险投资大规模进入新能源产业,李俊峰表示,这表明市场对新能源产业前景有着良好的预期,但从目前情况来看,风司的全面介入也并非适合。在他看来,日本的新能源产业发展已有20年至30年,有着良好的技术创新能力和生产规模,而国内的新能源产业还处于起步阶段,即使是堪称光伏产业老大的尚德公司,也不过才发展了六七年,制造成本相对较高,电力产品的价格是普通电力的15倍至20倍,大规模应用还有难度。因而,国内新能源产业在技术创新能力和研发投入方面还有待加强,制造成本还需大幅下降,最关键的还是要拥有核心技术。
(来源:《无锡日报》《国际先驱导报》和讯网)
一、我国能源技术面临的挑战和任务
就我国现状看,要实现2020年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并保持2020年以后的可持续发展,我国的能源技术面临着巨大挑战。
1、要以能源消费增长一倍实现经济增长两倍的发展目标,依靠先进的能源技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是重中之重
我国目前能源利用效率低下,1995年能源加工、转换、储运和终端利用的效率为34.3%,比发达国家20世纪90年代初41%的效率水平,低近6个百分点。
我国转换部门的能源效率相对较低,2002年供电效率为32.1%,比日本低7个百分点.国外的超临界发电技术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已基本成熟,而时至2004年3月,我国第一台国产超临界发电机组仍在制造中,尚未投入使用。
工业用能占我国终端能耗的60%左右,但单位产品的能耗显著高于国外先进水平。今后,建筑和交通将是能耗增长的热点,然而,目前我国城市新增建筑物中的节能建筑比例不到5%,各类汽车平均每百公里油耗比发达国家高20%以上,特别是轿车油耗比日本高出20%-25%。如果我国新建的建筑不是节能建筑、新建的汽车制造厂不能生产节能型汽车,长期内实现能耗显著下降则相当困难。
2、在能源消费量快速增长的情况下,要达到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目标,必须普遍采用先进的环保技术
未来20年间,我国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例仍会在50%以上,大量煤炭如何清洁利用是控制污染面临的首要问题。2000年,我国投产的装有脱硫装置的燃煤电厂只有500万千瓦,仅占燃煤电厂的2%左右,大部分采用国外的脱硫设备和技术工艺。我国在烟气脱硫设备的制造和脱硫工艺的设计方面刚刚起步,关键设备和技术还依赖国外,脱硫成本也较高。流化床锅炉能够在燃烧中脱硫,而且经济性较好,但我国30万千瓦的大型循环流化床锅炉技术也需依靠国外引进,国产技术尚需在大型化方面做更多工作。近年我国发电装机大规模增长的势头十分强劲,2003年共批准新开工的电站装机3111万千瓦。如果不能发展新技术,尽早降低污染物控制成本,新建的大量燃煤电厂则很难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
3、高效的能源技术是增强我国整体经济效益、提高国际竞争力的最重要手段
在发达国家,技术创新的重点正逐渐转移到高新技术和知识经济领域,其制造业正在向发展中国家转移,这使得目前发达国家工业能耗仅占总能源消耗量的35%左右,而且今后还可能下降。近年来,我国已逐步显现出有可能成为"世界制造业基地"的趋势,这必将增加我国能源供应的负担。通过能源技术进步,降低生产过程的能源消耗,将是缓解我国经济发展需要与能源资源不足矛盾的关键。
我国高耗能产品的能源成本占生产成本的比例较高,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我国高耗能产品的竞争力。以钢铁为例,我国钢铁联合企业的能源费用占总生产成本的25%一30%左右,比国外现代化钢铁企业不到20%要低10个百分点左右。我国最先进的钢铁企业--宝钢的能耗占生产成本的20%,而国际先进的钢铁企业,如日本新日铁公司仅为14%。随着今后人们收入水平的逐步提高,我国劳动力成本低的优势将会越来越弱,能耗成本高的弱点将进一步凸现,采用先进技术降低成本的要求会更加紧迫。
4、增加国内能源供应,提高能源资源开采企业效益,需要大幅度提高能源技术水平
我国人均能源可采储量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必须通过技术进步提高能源勘探能力,提高已发现资源的采收率。我国东部地区的大型煤矿开采深度逐年加深,生产成本越来越高,亟待有效的技术措施。发现更多的石油资源可保障国家石油安全,因此必须强化石油勘探技术。我国大庆、胜利和辽河等主力油田已经进入后期开采阶段,采用注水、注气等开采技术虽然可提高石油资源的利用率,但生产成本高,进一步增产难度大。在战略接替区形成规模生产之前,为了维持这些企业的效益,需要在开采难度越来越大的情况下,不断进行技术创新。低渗透油田和稠油油田属于难开发的石油资源,需要科技提供开发手段。
从技术角度看,我国亟待加强研发的先进油气技术包括:基础科学理论(石油地质新理论等),现代化勘探测量技术(多波段多分量地震勘探、成像测井等),二次采油、三次采油新技术(老井侧钻水平井、分散凝胶深部调驱技术、微生物采油技术等),低渗透油田开发技术(全三维大型水力压裂技术等),稠油油田开发技术(水平井注蒸汽辅助泄油技术、热水驱加化学添加剂开采技术等)等。
5、能源运输网络体系的建设、运行和管理要求提高技术水平
我国能源资源分布不均,西气东输、西电东送、北煤南运是我国能源运输的基本格局。虽然我国在电网建设和运行管理方面已有一定的基础,但要从2000年总装机容量3.2亿千瓦发展到2020年总装机容量9亿千瓦以上,特别是长距离、大容量的西电东送,对我国高电压、大容量输电技术和电网安全控制技术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天然气供应主要依靠管道网络,长达4000多公里的天然气长输管道要求技术上必须有高度的可靠性。而我国既缺乏技术也缺乏管理经验,需要以提高技术水平为核心来提高我国天然气管道的建设、运行和管理水平。
6、能源结构的优化和调整要以能源技术作支撑
我国能源结构调整要求降低煤炭的比例,增加天然气、核能、水电和可再生能源的供应量。目前,缺乏技术基础和设备制造能力已成为我国发展天然气发电的最大障碍。在核电方面,我国核能需要大发展已是共识,当前最重要的是尽早选定技术路线。在开发可再生能源方面,技术和装备制造方面已成为大规模发展的障碍。我国大规模发展风电的重要障碍之一是尚未掌握先进大型风电机组的制造技术,没有形成有规模生产能力的风电设备制造企业。因此,要调整能源结构,需要以强化技术研发为先决条件。
综上所述,我国的能源发展面临资源、环境、经济和社会等诸多问题,面对人均能源资源少、资源分布不均、环境污染严重、经济对能源依赖程度高的现实国情,要实现以较少的能源消费增长满足较高的经济增长的需要,从根本上需要依靠能源生产和使用技术水平的提高,提升能源效率,降低能源成本,提高环保水平。今后能源技术发展的主要任务是:采用先进的设计技术提高工业、建筑和交通领域的终端能源利用效率;发展洁净煤技术,掌握烟气脱硫、低氮燃烧和大型循环流化床锅炉技术,建立天然气发电、核电等清洁能源设备的制造能力,提高能源转换过程的效率和环保水平;提高石油勘探和生产的理论及技术水平,增加石油探明储量和可开发利用量;发展常规能源的新一代能源利用技术和新的可再生能源技术,使常规能源的使用时间显著延长,同时扩大耗能和可再生能源的利用量。
二、提高我国能源技术水平的战略设想
要顺利完成上述能源技术发展任务,不仅需要选择正确的技术发展方向,而且要采取切合实际的能源技术发展战略。能源技术发展战略是我国能源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能源体系实现从"数量"向"质量"转变的重要支撑,须给予高度重视。
从能源生产到消费的全过程看,能源技术创新主要集中在提高终端用能、能源转换和能源生产的效率,减少能源生产和消费对环境的污染;增加常规能源资源的探明储量;以及开发利用新的可再生能源资源三个方面。从能源技术类型看,能源技术创新又可分为渐进式发展的常规能源技术;核能和可再生能源等替代能源技术;新一代能源技术。从能源技术的成熟程度看,有些能源技术已经成熟但应用不够普及;有些能源技术接近成熟近期可望进入实用阶段;还有一些能源技术前景广阔,但尚处在研究开发阶段,进入实用阶段还需较长时间。
从战略上看,我国不但应该解决当前能源发展对科学技术提出的问题,也要瞄准新一代能源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充分发挥我国能源科技体系的创新作用,不能在技术上总是跟在发达国家后面。我国能源技术水平的提高战略要统筹兼顾,既要学习和借鉴发达国家已有的先进技术,也要走自我创新的跨越式的发展道路;既要在较短的时间内提高我国的能源利用效率,改善环境保护状况,扩大能源供应能力,又要考虑未来我国需要掌握先进的能源技术,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
总结发达国家能源发展的经验,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阶段,为实现我国能源发展的战略目标,现提出提高我国能源技术水平的战略思路。
1、对国内成熟的高效清洁的能源技术采取强有力的推广战略
我国能源效率低、污染严重在某种程度上并不是因为我们不掌握技术,而是由于体制不合理和市场机制不完善造成的,使得大量高效清洁的能源技术得不到普遍采用。
对于国内已成熟的高效清洁能源技术来说,急需在管理体制、信息传播和队伍培养等方面下功夫,克服技术推广中的体制和市场障碍,提高能源规划水平,加强能源科技信息传播,更新技术使用者的知识。通过实行强有力的推广战略,可以使我国能源和环境迅速提高到一个较高的水平。
亟待大规模推广的主要技术有:(1)热电联产技术,基于天然气的先进发电技术;(2)高效清洁燃煤和脱硫技术,包括循环流化床锅炉技术等;(3)工业节能技术,包括电机调速技术、电力电子节能技术、先进节能工艺/设备的推广等;(4)建筑节能技术,包括节能建筑材料、高效空调、绿色照明等技术。
2、对国际上成熟的主流常规能源技术采取"引进技术、消化吸收、立足国内制造"的战略
我国目前急需的主流能源技术,如超临界火力发电技术、燃气轮机技术、联合循环发电技术等在发达国家已经相当成熟,并有大量的应用经验,与当前我国已普遍使用的技术相比,这些技术有更高的能源利用效率,更好的环保效果,更好的经济性,但技术研究、开发到应用的周期较长,往往需要10-20年。对于这类技术,如果我们一味追求自己研究开发的技术发展路线,就会在目前我国能源快速发展时期建设一大批技术较为落后的设备,难以实现建设高效清洁的能源供应和使用体系的目标。而国外许多大公司为了占领我国发电设备的市场,获得商业利益,很可能会同意我国提出的技术转让要求。因此,我国宜采取"以市场换技术"、以"技贸结合"的方式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尽快提高国产大型能源动力设备的制造能力,做到"引进技术、消化吸收、立足国内制造"。尽早采用目前国际先进的主流技术和装备武装我国能源工业,使其在较短时期内摆脱整体技术水平落后的状况。
亟待国产化的主流常规能源技术包括:(1)核电技术:两代半或第三代压水堆技术、快堆技术的国产化等;(2)先进火力发电技术:包括超超临界发电技术、大型燃气轮机技术、大型气化炉技术、大型循环流化床锅炉技术、烟气脱硫和脱硝等技术;(3)电网安全性技术;(4)煤炭高效、清洁开采技术:包括煤炭的深层开采技术、高效综合开采技术、绿色矿区技术等;(5)油气的勘探开采技术:包括老油田的强化开采技术、非常规油气田和深海油气田的开采技术、煤层气技术等。
3、对近期可达到成熟阶段的非主流能源技术,采取跨越式发展战略
这类技术主要是一些可再生能源技术,例如风力发电、生物质发电、沼气发电、生物质液体燃料等技术,虽然目前在国际上发展很快,在5-10年时间内可望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但在今后20年左右的时间内作用还很微弱,总体应用规模还十分有限,近期内可被视为非主流能源技术。只要我们加强国内的研究开发力量,给予必要的市场需求拉动等政策扶持,就可以缩短与国际水平的差距,从而实现我国在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技术领域的跨越式发展。
亟待强化的非主流能源技术包括:(1)风力发电技术;(2)生物质能利用的先进技术:包括生物质制气、生物质发电技术;(3)太阳能利用技术;(4)先进节能技术:包括热电冷三联供技术、绿色建筑技术、混合动力汽车技术、高效柴油机技术、固体照明技术等。
4、对近期不能达到商业化应用阶段的后续能源技术,采取重点突破的发展战略
新的能源技术将对能源发展产生革命性的影响,例如煤炭的多联产技术、氢能和燃料电池技术、光伏发电技术、核聚变能的开发等。虽然2020年前世界能源仍会以化石能源为主,但在2020-2050年期间,技术发展对能源格局的影响将是惊人的,2050年时的能源格局可能会与现在有较大差别。所以,我们在技术研发时不能仅考虑修补解决眼前的问题,而应为跨越式发展做好打算。当前,发达国家在后续能源技术上具有明显优势,我国也很难实现全面超越。但是,由于后续能源技术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和前瞻性,我国必须有重点地给予长期支持。应该注意到,国际科学技术合作为我国能源技术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此外,也需要鼓励我国科学家进行科技创新,开发具有我国特色的能源技术和创新性的技术路线。
在后续能源技术的发展战略上,我国首先要选择符合我国国家战略需求的关键能源科学技术内容,制定国家中长期能源科技发展的规划;其次,对重点的战略性能源技术采取自主研究与国际合作相结合的方式予以大力发展,对国家需求比较小的后续能源技术,可以采用以技术跟踪为主的发展方式;在某种技术基本成熟时,需要及时建立科技成果的产品转化和产业发展机制,积极吸引企业参与科研工作,尽早将产品推向全社会。战略目标是:力争尽早缩短我国所选的重点后续能源技术与国外的技术差距,待所选技术可大规模应用时,我国能与发达国家基本处于同一技术水平。
亟待重点发展的、具有战略性地位的后续能源技术有:(1)煤炭的多联产技术:应作为我国新一代洁净煤技术中的核心技术,很可能在2020年后形成中国特色的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体系;(2)燃料电池技术:是一系列后续能源技术中的关键部件,可将车用的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PEMFC)和固定式发电用的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SOFC)作为发展重点;(3)先进核能技术:第四代核电技术,核燃料循环和核废料后处理技术等。力争经过多年的重点突破,在上述三项关键技术领域能达到世界领先地位。
此外,需要给予长期关注和支持的重要后续能源技术有:(1)光伏电池技术;(2)氢能经济体系的相关技术:氢能的高效储运技术应是攻关的重点;(3)天然气水合物的相关技术;(4)可控核聚变技术:应并行发展磁约束核聚变和惯性核聚变两种技术途径;(5)CO2埋存技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