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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税收政策

时间:2023-04-13 08:13:59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小微企业税收政策,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小微企业税收政策

第1篇

关键词:税收政策;小微企业;纳税成本

1引言

21世纪以来,我国的中小企业开始迅速的成长,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迅速,其已成为增加就业、繁荣经济、调整结构、推动创新、实现新产业催生以及和谐社会构建的重要力量。但是在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小微企业因为其规模小、应对市场竞争的相应机制不健全、抵抗市场风险的能力弱等劣势,使其发展过程中面临很多困难,发展和生存的状况堪忧,因而更需要政府在其发展过程中提供相应的支持。

2小微企业概述

2.1小微企业的概念

现在主要存在两种概念的小微企业,即“小型微利企业”以及“小型微型企业”这两个概念是具有联系也是有区别的。小型微型企业是对于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的统称,其认定是由企业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以及从业人员情况等指标进行确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则是由企业所得税制度进行规定的。两者之间是存在着联系和区别的,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基本情况以及政府的相关政策,确定企业减征所得税的优惠政策的享受,或者采取征收核定,或者选择个人所得税的缴纳,这也需要政府有相应的制度和政策实现相关的协调工作。

2.2小微企业在发展国民经济中的作用和地位

小微企业虽然规模较小,但是数量很大,在发展国民经济的过程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和地位。第一,其是国民经济中非常重要的增长点,是在推动国民经济实现快速持续增长的过程中具有重要作用。第二,其是促进稳定、增加就业的重要载体,能够使社会就业的压力有效缓解,并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的促进作用。第三,其是创新技术的重要力量,在其产业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的过程中,已经成为技术创新领域的主要力量。第四,能够推动产业结构实现优化升级以及结构调整,其与大企业间形成优势互补,相互依存、共同发展的局面。

3税收的现行政策在小微企业发展支持方面存在的问题

现在,我国的税收政策中针对小微企业的相应规定并未明确,现行政策存在着规范性以及系统性缺乏的问题,这些对于小微企业的发展不利,同时也会将其纳税成本增大,对于其快速健康发展不利。

3.1劳务和货物税

(1)增值税。小规模商业的纳税人仍存在较高的税负水平,同时征收增值税的起征点相对偏低。同时在认定一般纳税人的过程中还存在着不合理的情况,一些小微企业的未达到相应纳税标准,但仍要求其缴税,使其在市场竞争环境中非常不利。另外,中小企业中资金被占用的情况也较为严重,这对于其经营生产的正常开展过程是非常不利的。一些出口退税的相关规定还对小微企业具有歧视之嫌,导致这类企业中的出口环节中不能收到相应的退税额度。(2)营业税。针对营业税的起征点,仅有对于个人的规定,小微企业本身在竞争中就不占优势,也被排除在外,这对公平竞争的过程是不利的。同时金融业中的一些税收规定,导致小微企业在进行融资时更加困难,小微企业一般间接融资较多,使流失的税收水平增加。同时还存在着小额贷款公司具有较重的税收负担的情况,这类公司贷款发放的对象主要是小微企业,这就导致了整体的恶性循环。

3.2所得税

(1)小微企业具有较小的所得税优惠力度。针对小微企业的相关税收的优惠政策较小,企业的得到的扶持力度不大,与大企业具有明显的差距。(2)小微企业具有较高的税率。现在对于企业的税率要求是20%,而且是无差别的,这就使小微企业不能够享受到相应的优惠政策,增加了其税收的负担。(3)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使小微企业的税收负担加重。在进行企业所得税征收的过程中,相应的税务机关往往是进行纳税所得额或者应税所得率的核对,这并不能够将企业盈利的真实情况反映出来,也会增加企业的税负水平。

4实现我国小微企业发展的相关税收政策建议

针对存在于我国小微企业相关的税收的优惠政策方面的问题,需要与企业自身的发展要求和特点相结合,根据一些国际上的做法和经验,进行借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4.1将小微企业的税负政策需要遵循的原则进行制定和完善

第一,需要确定税收的法定原则,实现税收优惠政策能够有相关的法律规定作为依据,国家相关的税收政策实现对于发展和创立小微企业的支持,将政策中存在的不科学、不合理、不规范的情况改变。第二,实现税负公平的原则,这里包含纵向公平以及横向公平,需要对不同所有制的企业公平对待,同时分级企业盈利水平情况,将税率和优惠政策拉开。第三,要制定轻税的原则,针对小微企业整体实力不强的情况,需要根据情况实现相应的轻税政策,使其发展得到促进。第四,实现产业导向的原则,根据不同的行业的特点,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第五,实现征管便利的原则,要实现征收过程的简化,增加可操作性,将征钠的整体成本降低。

4.2小微企业发展中支持性税收政策的选择

第一,要将增值税的政策完善,实现小微企业税收负担的有效降低,同时将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的相关标准取消,对小微企业给予平等的对待标准,将对小型出口类企业、新办企业的退税加强管理的政策取消,实现出口退税政策的进一步规范化。第二,实现营业税政策的调整。第三,将企业所得税的相关政策进行优化,实现小微企业征收所得税管理相关办法的改进,将征收查账的范围扩大,同时将此类企业的税收优惠范围扩大,进行专门的税收优惠的制定,并给予此类企业缴税的选择权,实现其亏损向前结转的过程。在这些措施的帮助下,能够对企业产生积极的作用,但对税收收入的影响却较小。

参考文献

[1]亦冬.国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特点[J].财经政法资讯,2004(4).

第2篇

税制复杂、缺乏公平、征管不合理,遵从成本高。

1.税制复杂表现为适用税种多,内容繁杂。首先是小型微型企业征收税种过多。我国目前开征的十多个税种,无论企业规模大小,只要发生相应的纳税行为均要缴纳相应的税收。除此之外,还有教育基金和文化事业建设费等数个代征费用。对于规模小、业务单一、利润薄的小型微型企业来说,征收税种未免显得太多。其次是内容繁杂。以小微企业主要从事的服务业为例,征收税种既有增值税也有营业税。如为增值税,按规模大小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采用购进扣税法,适用税率有6%、11%、13%、17%,抵扣率6%、7%、11%、13%、17%;小规模纳税人则采用简易征收方法,征收率为3%。如为营业税,计税依据分全额计税和差额计税,以全额为主,适用税率按行业不同分3%、5%、5%~20%三种。除基本法律法规外,补充规定、单独解释不断更新。在如此复杂的税制下,即使是专业人士,要正确运用尚属不易。对于财务管理极为薄弱的小型微型企业,首先要判断所属行业该缴哪些税就是个问题,而要准确计算所需缴纳的税额更是困难。

2.缺乏公平。

(1)组织形式不同,适用税制有区别。同为微型企业,如果注册为个体工商户则只缴纳个人所得税,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注册为公司,则企业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主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同等规模,只因组织形式的区别,却承担不同的税负,不利小型微型企业选择合适的组织形式。

(2)产业不同,税种各异,税收负担有别。现行税法规定,制造业和服务业中的批发零售业主要征收增值税,分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按简易办法征税,征收率为3%,计税依据为销售全额;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17%,计税依据为增值额。微、小型企业多数为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征收率。服务业主要征收营业税,计税依据以全额为主,适用税率按行业不同分3%、5%、5%~20%三种。从税率可知,总体来说,同为微、小型企业,缴纳营业税的服务业税收负担要重于缴纳增值税的制造业。

(3)名义税负重,实际税负轻重不一。小型微型企业不但税制复杂,而且名义税负重。现以个体工商户主要从事的批发零售业为例测算其名义税负:根据税法规定,批发零售业个体工商户主要负担增值税、城乡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其中增值税占销售额的3%,城乡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合计占销售额的0.3%。至于个人所得税为了方便征管,税务机关主要采取带征方式征税,带征率由各地税务机关根据本地情况确定,有的地方带征率较低,如《徐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确定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附征率的通知》(徐地税发[2009]106号)规定,批发和零售贸易业月营业额5000元(含)~10000元(含)带征率0.4%,月营业额10000元以上带征率为0.5%;有的地方带征率较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个人所得税带征率为2.7%。①按低带征率0.4计算,批发零售业个体工商户负担的增值税、城乡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合计占销售额的3.7%;按高带征率2.7%计算,四税合计占销售额的6%。但另一方面,微、小型企业主要从事竞争激烈的传统行业,利润微薄,参考《中国统计年鉴》数据,商业批发业的平均销售利润率为6.24%。②这意味着,6%的税收负担几乎拿走了经营者的全部利润,即使是3.7%的税收负担也拿走了利润的一大半,对于月利润在几百元到几千元的多数个体户来说是难以承受的。复杂税制及高税负使针对小型微型企业的税收制度缺乏操作性,实际中对小型微型企业的税收征管主要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因为核定征收人为因素较大,企业实际的应纳税款与名义税负难以一致。实际的应纳税款与名义税负的偏离方向和偏离度在不同地区及不同规模的企业有差异。一般来说,经济发达地区财政宽松,核定税额会大大低于名义税负;欠发达地区财政紧张,核定税额会更接近于名义税负,甚至出现超过名义税负的情况。规模大的企业相对规模小的企业更有实力营造宽松的税收环境,核定税额会大大低于名义税负;而规模小的企业核定税额会更接近于名义税负或大于名义税负。

3.征管不合理。

(1)征收机构多。目前我国税务机关分为国税和地税两套机构,大部分企业和个体户属于国地税共管户,国地税两个机构的征管工作存在着大量的重复交叉,由于信息不对称和信息不能共享,又没有很好的协商沟通机制,给纳税人缴纳税收带来诸多弊端。尽管微小型企业和大中型企业都存在国地税两个机构重复征管的问题,但产生的负面影响却不相同:大中型企业具有规模大、信息化程度高、对国家政策法规较为熟悉等优势,可以有效降低重复征管增加的成本;相比之下,规模小、信息化程度低、不了解国家政策法规的小型微型企业不得不忍受这额外的纳税成本。

(2)纳税程序繁琐,申报材料设计不够简化。目前纳税申报不分企业规模大小,都按同一纳税期限、纳税程序进行管理,一是增加了规模小、账簿不规范的小型微型企业报税、缴税的成本和难度,典型的如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外还有十几张附表,纳税申报时间长,稍有疏忽便可能出现错误。二是不利税务机关进行专业化、精细化管理,面对庞大的小型微型企业纳税队伍,在不少地方,有限的税务资源只能处理日常税务管理工作,甚至连日常工作也难以保证,更谈不上专业化、精细化管理了。数量多、金额小的小型微型企业申报无形中耗费不少税务资源。

进一步完善税收政策的建议

小型微型企业日益严峻的生存环境急需政府政策扶持和引导,但怎样引导和出台什么样的政策才能真正起作用是需要研究的重要问题,针对小型微型企业规模小、业务单一、利润薄、财务管理薄弱的特点,专门出台税收政策,以降低税收负担和纳税遵从成本为政策目标,从简化税制和税务管理入手,实行免税、低税率、简单税、简化会计账目和报税表格、延长纳税期限、整合税费系统等措施,切实改善小型微型企业生存发展环境,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

(一)除国家不鼓励或禁止发展的行业外,其余的小型微型企业应全部纳入优惠范围,政策保持长期稳定性。成本上升、融资困难对绝大部分小型微型企业来说,是需要长期面对的难题,暂时的、小范围的税收优惠对改善小型微型企业税收环境没有实际意义,建议除国家不鼓励或禁止发展的行业外,其余的小型微型企业应全部纳入优惠范围,政策保持长期稳定性。#p#分页标题#e#

(二)简化税制,降低税负,降低纳税遵从成本。

1.对小型微型企业实行低税率的“简单税”,对一定规模以下的微型企业免税。

(1)对小型微型企业实行低税率的“简单税”。2006年12月14日,巴西总统签署了“微型和小型企业法”,并于2007年7月1日起施行。新法律规定对微型和小型企业征收一种“超简单税”,取代现在的8种税,其中联邦税6种,州税1种和市税1种。此法的颁布不仅可以简化手续,而且对相关企业征税减少,目的是扶植这些微型和小型企业的经营及发展。此法律执行后,巴西联邦税收将减少27亿雷亚尔。此项改革得到了企业界的欢迎,并称这是与政府多次谈判的结果。①我们可以借鉴巴西经验,将目前对小型微型企业征收的增值税、营业税、城乡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进行合并,统一征收一种“简单税”,计税依据为营业额或利润额,采用比例税率,以营业额为计税依据的税率为2%~6%,以利润额为依据的10%~20%。为了维护税法的严肃性,“简单税”仅限于微、小型企业,各地应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扩大适用范围。同时,微、小型企业如果以营业额为计税依据的必须如实提供与营业额相关信息;如果以利润为计税依据的需要进行专业利润申报。不能提供相关材料的,从高征税。

(2)对一定规模以下的微型企业免税。在现行的优惠政策中,执行效果最好的当属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规定,但只有个体工商户和个人适用。建议将政策范围覆盖至微型企业,对一定规模以下的微型企业免予征税。至于对多大规模的企业免税可以从两方面考虑:一是政府的征管能力。二是人们平均的生活费用水平,因微型企业的业主主要依靠经营利润维持本人及家庭成员的生活,当业主的经营利润不足以维持本人及家庭成员的生活时应该免税。微型企业主的经营收益类似于工薪阶层的工资薪金收入,因此可以参考工资薪金所得的费用扣除额确定。如果年利润达不到该标准的可视为无纳税能力,予以免税。现行工资薪金所得的费用扣除额为每月3500元,每年42000元,考虑到微型企业主的风险要大于工薪阶层,建议对年利润不超过6万元的微型企业免税。如果以收入为计税依据,则将6万元换算为收入额确定免税标准。

2.对小型微型企业实行低税率、免税的“简单税”的意义。对小型微型企业实行低税率、免税的“简单税”既符合税收的公平原则也符合效率原则,好处有四:一是税收优惠简单明了,易于实施,让小型微型企业真正获益,避免税收政策对小型微型企业的“悬空”操作。二是便于税务机关严格执法,使名义税负与实际税负一致,为小型微型企业营造公平的税收环境。三是降低企业税收风险,鼓励地下经济走出“地下”,让更多小型微型企业在阳光下经营,通过合法手段开拓市场,提高信用,增强融资能力。四是有利缩小贫富差距,小型微型企业的创业者、从业者及相关产品的消费者绝大部分为低收入阶层,免税、低税率既鼓励低收入阶层创业致富也让低收入阶层消费者得到了实惠。五是降低纳税人的遵从成本,提高征税效率。

(三)简化征管。为了降低小型微型企业的纳税遵从成本,OECD不少国家通过简化会计账目、简化报税表格、延长纳税期限等手段简化征管,比如德国、挪威、美国等国家规定一定规模以下的小企业可采用收付实现制记账;比利时、希腊、西班牙、瑞典等对一定规模以下的小企业实行简化的会计程序;西班牙、日本小企业投资于低价值资产可直接扣除;澳大利亚的简化税收制度规定,营业额不超过160万美元的小企业可实行资产汇集折旧,低成本资产(成本价低于784美元的资产)可直接扣除,有效寿命低于25年的资产和全部汇集在一起,按30%折旧,而有效寿命高于25年的资产汇集折旧时按5%折旧;德国一定规模以下的小企业不必向税务部门上报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英国税收较少的公司可使用简化的公司税申报单,利润低于29389美元的非公司组织的企业可以使用简化的自我评估申报单;OECD不少国家的小企业可以一季、每半年或每一年申报一次所得税。①企业不分规模大小统一按相同的征管程序进行税务管理显然是不合理的,我们可以借鉴OECD国家经验,通过简化会计账目、简化报税表格、延长纳税期限等手段简化征管,切实降低小型微型企业纳税遵从成本。

1.简化会计账目。借鉴OECD国家的做法,对小型微型企业实行简化的记账规则,可以采用收付实现制的记账方式,实行资产汇集折旧,低成本资产(如成本价低于5000元人民币的资产)可直接扣除,有效寿命低于25年的资产全部汇集在一起,按30%折旧,而有效寿命高于25年的资产汇集折旧时按5%折旧。

2.简化报税表格,延长纳税期限。简化报税表格,不需要附上财务报表和税务计算表。但企业必须保持良好和完整的账目记录,并在税局要求时提交。对于符合标准的小型微型企业采取按半年或一年缴纳的方式。延长纳税期限会对当地财政收入有一定影响,但能有效降低企业纳税遵从成本和税务机关工作效率。

第3篇

[关键词] 小微企业;财政税收;科技创新;税收征管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7. 13. 055

[中图分类号] F276.3;F812.4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7)13- 0129- 03

0 引 言

根据国家对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规定,对于划分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不仅要确定各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工资收入、企业的内部资产,同时还要明确在市场经济中不同行业的企业所具有的不同的特点。而本文所研究的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的统称,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小微企业对我国国民经济有重要的影响,也在总体工业企业范围中占绝大部分,小微企业的迅速发展不仅能够带动经济的发展,还可以大力提高居民的生活消费水平。同时,小微企业在整个经济市场中是属于活动性较强的企业,所以在市场中几乎随处可见,这也就提供了更多的工作岗位,提高了当前的就业率。

1 我国关于推动小微企业发展现行财政税收政策

随着我国不断优化各类型企业在市场中资源配置的作用,小微企业越来越成为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促进经济发展、完善资源环境以及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都能够起到重要的作用,它既是能够促进产业结构创新升级的基础力量,又是能够促进市场经济大力发展的重要条件,这就使社会各界十分重视小微企业的发展。但随着国际经济形势的不断变化,国内的经济问题不断显露:通货膨胀压力加大、劳动力和原材料的成本也居高不下,这使我国的小微企业面临着巨大的压力。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我国的政府部门相继出台了能够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多项财政税收优惠政策,可是,在实施的过程中,小微企业内部存在的问题和缺陷、与市场上其他小微企业之间的竞争以及政府的财政税收扶持政策的不及时等原因,阻碍了小微企业稳定发展的脚步。

也正是因为小微企业在市场中处于弱势地位,所以和大中型企业相比,小微企业更需要政府的财政扶持。而政府通过财政税收政策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可以解决企业中出现的经营生产问题,从根本上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从而能够使外部投资增多。通过财政税收政策来扶持小微企业,可以通过提高小微企业增值税的起征点,或者是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以降低税负的手段减少小微企业的生产成本,从而提高企业的利润,最终使企业迅速发展。

2 推动小微企业发展的财政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

一直以来,我国不断地推出一些能够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然而这些政策虽然能够适当地减少企业的一些税收负担,但实际上几乎无法使企业真正地做到转型发展和结构升级。

2.1 相关的财政税收政策法规并不完善

虽然我国现阶段不断对小微企业实行适当的税收优惠政策,但并没有形成一个综合的优惠体系,而且目前对于不同企业所实行的各项优惠政策并没有相关的联系,彼此是独立的存在,无法做到加强小微企业之间的联系和助力。而且,在我国税收优惠政策的法律地位并不高,只有一小部分属于法律,其余大多是行政规章、地方法规一类,稳定性较差。这样会使我国对于小微企业实行的财政税收政策的综合性和持续性弱化。

2.2 没有大力发展小微企业的科技创新

我国在企业所得税方面的法律规定是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并给予适当的税率征收所得税。但对于小微企业来说,高新技术产业的条件较为苛刻,极少数的小微企业能够享受这类优惠政策,从而降低了我国对小微企业的重视。除此之外,我国当前实行的政策对于优秀人才的要求也是较为严苛的,同时,我国对于个人的研发和创造进行转让的收益依然征收个人所得税,这会使优秀人才对于科研方面活动的积极性大大降低,使得小微企业生产活动的效率也逐步降低。

2.3 税收优惠的手段并不完全适合所有小微企业

我国的税收优惠政策大多是实行直接优惠,例如,减税、免税、优惠税率、再投资退税等,缺少像税收抵免、准备金提取等间接的优惠手段,优惠方式比较单一,所以对于不同的小微企业,只能采用相同的手段,没有较强的针对性。比如一些政策规定的特殊群体的就业方面,如果适用大方向的优惠政策,肯定难以健康发展。

2.4 纳税成本相对较高

大部分小微企业都会存在经营规模较小,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规范,工作人员专业素质较低等问题。但同时国家税务部门对于纳税人采用的是分类管理法,在小微企业方面,实行的就是较短的纳税期限、较复杂的纳税程序,两个方面的影响不仅会使小微企业出现纳税不及时的情况,还会提高小微企业生产经营的成本,使小微企业的纳税压力加大,难以快速发展。

3 加快推动小微企业发展的财税策略

3.1 对小微企业进行专门的法律制定,使税收优惠系统化

我国目前实行的财政税收制度对于小微企业的针对性较弱,与相关法律法规的联系不强,缺乏专门针对小微企业,且同时能够与有关法律相配套的税收政策。所以目前,我国政府需要制定一套专门针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这不仅是当前我国对财政税收政策进行完善的重要步骤,还是能够整体促进小微企业内部优化和快速发展的重要条件。

为了应对小微企业税收方面的缺陷,我国适当地会出台一些临时性的税收政策,但这并不利于小微企业的长期发展,所以目前我国需要将这些政策调整为长期化政策。这种调整可以改变当前缺乏综合协调性、政策适应性和预防性的状况,从而使小微企业能够稳定、长期发展。不过现阶段,我国财政税收政策的管理权限是在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手中的财政税收权力较小,这会使大部分地方政府樾∥⑵笠抵贫ㄒ恍┑胤叫苑ü婧驼府规章来促进发展,但这种做法会导致整个国家在税收优惠方面的法律法规出现比较混乱的局面,也会使税收优惠的效果大打折扣。所以我国政府现在应该尽快出台一部近乎完善的税收优惠的制度,来使税收优惠成为一套法律,从而能够更大限度地保障小微企业的权益。

3.2 降低小微企业在科研方面的税收负担

一方面要完善流转税对于科学技术的影响。目前我国流转税对国家的影响主要是通过增值税来体现的,所以在征收增值税时可以对一些科技型企业扩大增值税的税收优惠范围;对其他新成立的小微企业,可以通过在税基中直接扣除研发经费等费用,来减免小微企业的税负。

另一方面可以减免征收科研方面的所得税:扩大小微企业在缴纳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范围、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范围以及提取科研方面准备金的税前扣除范围。通过扩大各项税前扣除的范围,可以直接减少小微企业的税收负担,从而使其内部的资金变得充足,能够注重优秀人才的培养,从根本上提高工作人员在生产经营方面的工作效率。还可以对企业内优秀人才的创造发明转让所应纳的个人所得税进行免征,从而鼓励更多的优秀人才进行科学研究。

3.3 大力提高小微企业纳税积极性

首先,加大税收征纳的宣传。各级税收部门可以与工商部门进行协调沟通,对于每一个新注册的小微企业,都要积极宣传目前的财政税收政策,让各小微企业明确办理各项手续的必要性;同时也要各企业知道,这些手续不仅不会使他们的利益减少,相反还会使他们明确当前税收优惠、财政资金以及各项贷款对他们的积极影响,这样才能使小微企业做到在明确财政税收政策的基础上进行稳定迅速的发展。

其次,税收部门应该对小微企业进行会计核算账务培训。通过统一的培训,能够规范小微企业内部会计人员的账务处理步骤,方便企业向税收部门进行申报纳税。对于小微企业的纳税方式,采用一站式服务,简化纳税步骤,减少纳税人申报纳税的时间,提高税收部门内部的工作效率。

再次,对小微企业实施奖惩政策。通过奖惩政策可以刺激小微企业纳税申报的积极性:对于按时主动进行申报纳税的小微企业可以采取一些减免税负或者给予一些说服折扣的优惠手段,也可以采取抽奖方式,营造一种纳税有奖的氛围;对于不及时甚至是故意拖延申报纳税的小微企业,首先进行账务检查,再针对不同原因进行处罚,以达到惩戒的目的。

最后,对于不同地区的小微企业,通过地方网站或者是大规模的宣传使小微企业明确当地的税收优惠政策,从而能够健康稳定发展。

3.4 优化税收征管的方式,降低企业的成本

我国目前实行的税收征管方式对于小微企业来说并不十分合适,因为这些政策所针对的企业都是大规模企业,而大规模企业的成本和费用都比较高,二者无法进行协调适应。在小微企业内部,缺乏完善的财务体制和专业会计人员,这使企业内部无法做到专业合理的税收筹划。所以我们要通过加强税收征管方式,在企业内部宣传税法知识,对会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供内部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对于处在困难时期的小微企业可以适当地放宽纳税期限,专门设立针对小微企业的管理服务中心,提高税务部门对小微企业纳税人进行服务的服务意识,对于小微企业的咨询提供优质的服务,使其能够做到依法纳税。大力推广税务服务,帮助新兴的小微企业进行有质量的税收筹划和,减少因不了解相关政策而造成的失误。

4 结 语

小微企业是我国经济市场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如果一个小微企业想要快速稳定发展,不仅要靠自身生产经营的发展,还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扶持和鼓励,通过企业内部和外部共同的作用,扩大小微企业的发展空间,同时也可以提高小微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从而促使小微企业能够快速走上健康稳定的发展道路。

主要参考文献

[1]沈木珠,孙成成.国际金融危机下完善中小企业税收优惠制度的法律思考[J].南京财经大学学报,2010(1):82-89.

[2]安体富,杨金亮.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研究[J].经济与管理评论,2012(5):5-12.

第4篇

关键词:税收政策;产业结构;经济发展

中图分类号:F81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16)04(a)-144-03

1引言

近年来,苏州秉承着“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作为发展企业的重要指标,按照市场经济运行的规律来指导产业发展方向,调节各产业间的相互关系及其结构,使得苏州经济发展迅速。随着2015年前三季度中我国主要城市地区生产总值陆续,在最新出炉的GDP排行榜前一百名中,苏州以10434.65亿元的地区生产总值位列全国第七,居江苏省各城市榜首。在结构上,先进的制造业和新兴产业稳步发展,1~3季度制造业领域新兴产业产值10937.1亿元,增长2.2%,高于规模以上工业2.1个百分点;1~3季度现代服务业和生产业贡献突出,金融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商务服务业税收收入大增,对服务业税收增长的贡献达67%。但是,在苏州经济总量上升的同时,苏州的产业结构与经济发展呈现出不相符的特征,产业结构不够合理,第一产业劳动力过剩,第二产业比重居高不下,第三产业比例滞后,因此,产业结构有待进行优化调整。同时如何利用政策工具如“税收政策”来有效引导苏州产业化结构的优化调整,应当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税收是由产业结构决定的,产业结构反映了税收。从产业结构分析税收收入的主要来源,从税收收入结构现状来分析经济、贸易和工业,因此,税收政策扮演了一个重要的角色,而在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和当前税收制度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因此,苏州必须深化产业税收政策改革,通过实行轻重有别的产业税收政策和灵活的税收激励政策等,促进苏州产业的优化升级。

2税收政策对苏州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影响的现状分析

2.1苏州产业结构现状

截至2015年,苏州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全年实现服务业增加值7170亿元,比上年增长9%,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49.5%,比“十一五”末提高了7.9个百分点,形成了“三二一”的发展格局。全年实现高新技术产业产值14030亿元,比上年增长2.7%,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45.9%,比“十一五”末提高了9.3个百分点。从数据统计来看,苏州市第一、第二产业比重由1.7%和56.9%下降到1.6%和52.7%,第三产业由41.4%增加到45.7%,产业结构趋于合理,服务经济发展提速,经济结构提档升级。2010年~2013年,苏州产业总量位于江苏省前列,但生产总值尤其是第三产业增速较低,仅为江苏省平均水平。其次,60年代以后,发达国家的第三产业发展迅速,所占比重基本超过了60%,而苏州第二产业所占比重较高于第三产业,所以仍是第二产业占主导地位。

2.2税收政策对苏州产业结构调整的激励作用

税收政策是政府进行宏观调控的工具之一。税收的多少直接影响着企业的发展前景。因此,税收负担的轻重即税收政策的制定决定了产业结构调整的效用。苏州近年来一直坚持市场调节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在国家产业政策的道路上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实现资源优化配置。随着经济的发展,苏州的产业结构已经符合世界产业结构调整的一般进程,第一、第二产业比重下降,第三产业结构比重稳步上升,基本实现了产业结构调整的优化与升级,这与税收政策的调节作用密不可分。2.2.1税收政策促进了苏州企业的转型升级新税收政策中部分行业营业税改收增值税,部分现代服务业的税率降至6%,这对苏州相关企业的减税效果十分显著。同时,营改增让更多的企业把目光瞄准了高新产业、现代服务业,极大地促进中小企业和服务业的发展。苏州市国税局的统计数据显示,营改增试点以来的新开业户中,研发技术服务、鉴证咨询和文化创意3个行业户数占比高达64%。同时,苏州的制造业久负盛名,号称“世界工厂”,但制造业占比太高,资源消耗多,环保压力大,阻碍了苏州的发展,而“营改增”为苏州制造业的转型升级提供了一剂良方:主辅分离。相关生产商借力“营改增”政策,对发展战略进行调整,把销售、科研、物流等相关的服务业都分离出去,原有制造企业专注于主业生产,最大限度享受了“营改增”的政策红利“。营改增”为苏州的企业发展提供了条件,也为经济转型升级增添了新动力。2.2.2有利于企业进行科技创新苏州市为切实发挥科技税收政策对推进江苏省创新型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作用,鼓励江苏省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力度,加快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建设,近年来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实行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的政策,为高新技术产业、新兴产业及省重点扶持产业减少税收,仅2012年的专利授权相较于2010年就翻了一倍,而高新技术企业由2010年的975个增加到2012年的1864个,有效地促进了苏州市企业的升级与产业的转型。2.2.3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了小微企业的发展小微企业是技术创新的生力军,是成长最快的科技创新力量。但是,小微企业多年来面临着抵御经营风险的能力差、资金薄弱、筹资能力差等问题。政府为进一步扩大了对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受益面,出台了许多中小企业优惠政策,有效地扶持了苏州相关企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且配套还有很多税收优惠政策。

2.3现行税收政策在苏州产业结构调整中存在的问题

税收政策对产业结构的调整具有重大意义,税收对苏州产业的调整虽然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是由于多种因素,它在苏州的产业结构调整中并未得到到充分的发挥,使其对产业结构的调整具有局限性,还有许多问题较为突出。(1)现有税种的设置不利于苏州产业的优化升级每种税种都有它特定的作用与功能,它们的存在依赖于一定的客观经济条件。目前我国税收分为所得税、流转税、财产税、资源税、行为税五大类,共二十多种税目,直接影响企业的经营与效益。其中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的调控功能不可忽视。但目前我国增值税的征收范围较大,不利于企业的成长和新产品的开发;营业税单项税收优惠政策繁多,应税项目几乎涵盖了整个第三产业,不利于扶持第三产业的发展;所得税作为现行税制第二大税种并没有突出产业导向,从而限制了技术的创新,影响了产业优化升级。因此,苏州市应完善税收体系,减少相关税收的征税范围,并且要进一步扩大“营改增”征收的范围,从而有效促进企业的发展。(2)不利于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税收优惠落实力度较小,在一定程度上延缓了苏州的产业转型。在产业转型发展中,高新技术起着重大作用,产业若要转型需由拥有高新技术、创新能力优越的企业发挥引领作用。目前,高新技术企业的评审门槛高,程序比较复杂,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市场前景比较广阔的企业在申报的时候就被拦在了高新技术企业的门外。比如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产业,减按15%的税率这一政策,因为实施细则中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重有具体数据要求,但对于许多本需扶持的小企业来说,由于达不到要求,很大一部分在实际运用高新技术来运营或者尚在发展中的高新技术小企业并未享受应有的税收优惠,从而缩小了高新技术应用的税收优惠范围。(3)税收优惠政策的覆盖范围小现今对小微企业给出的界定指标如工业微型企业为: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年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其他行业大多是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苏州的工业较为发达,因此这一标准显然有点低,苏州绝大部分企业都要超过这个规模。也就是说,大多数小企业被挡在门槛之外,不能享受税收优惠,因此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门槛高,有待进一步优化。

3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税收政策建议

3.1赋予地方政府调控税收政策的权利

我国的税收制定政策权力高度集中在中央,几乎所有地方税种的税法乃至实施细则均由中央制定及颁布,地方政府和地方税务机关基本上只能在税法规定的权限内执行政策。地方政府之所以无法发挥地方税在产业结构中的作用,是因为地方政府无法因地制宜去设立符合当地发展优势及税收优势的税种。目前我国的税收优惠政策区域导向突出,但是苏州市和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差距较大,经济结构也不同,不利于建设具有苏州自身特色的产业结构。因此,国家若要地方政府能够保证和支持地方优势产业的发展,应赋予地方政府足够多的权力,使其根据地方的发展制定税收政策。

3.2扩大小微企业的覆盖范围

小微企业发展壮大后会缴纳更多税款,也可以提供就业岗位等,得以发展后对经济的贡献要远远大于其所享受的税收优惠,政府应加强税收方面对小微企业的扶持,特别是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因此,政府应该降低政策门槛、让更多的小微企业享受到税收优惠阳光,同时实施更加深入的税收优惠政策,帮助小微企业加快发展。一方面,可以降低小微企业政策门槛;另一方面,政府也可以延长税收优惠期限等,使小微企业长足发展。

3.3加大现代服务业税收优惠力度

服务业是推动苏州地区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税收作为一种有效的经济杠杆,可以积极引导市场因素加快现代服务业的建设。政府应该针对现在服务业,特别是针对当前更高的风险和投资更多高科技服务支持不足,加强税收优惠政策,来实现更多的间接利益,即不以税负为前提,通过改变应纳税所得额给予企业优惠,由结果减免为主转变为过程减免为主,从而降低现代服务业的经营风险,有效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充分发挥间接减免在产业转型中的作用。

4结语

税收是政府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的主要政策手段,税收政策的实施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整个社会的经济活动,从而加大了不同的经济活动之间收益和成本的悬殊度。因而科学地运用税收政策,可以在不改变产品质量的前提下降低产品的税后价格,从而改变产品的供给和需求,影响经济活动的成本和效益,促进受惠企业的经济发展,以期发挥税收政策对苏州市产业结构调整的作用,最终推动产业结构升级,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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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李蕴.我国产业结构调整与税收政策研究[M].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4.

第5篇

1.小微企业特点

小微企业数占我国企业总数的97%,创造了80%的就业,为国家贡献了半数以上的GDP和税收。具有如下特点:一是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不强导致产品服务科技含量低。二是企业多分布在劳动密集型传统产业,在高科技产业等现代科技产业占比相对较低。小微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与大中型企业相对比比较弱势,在上下游供应链上缺乏一定的市场定价权。同时,小微企业规模小,自己独立分销渠道缺失,依赖于大的经销商,同时产品的易模仿性比较高,产品利润率比较低。小微企业资产规模较小,而且人才培训体系不完善,对外部人才缺乏吸引力,因此会出现以家族为单位的经营主体。由于血缘关系或者朋友关系而组建的企业,会在短期克服劳动力短缺问题,但是人才的欠缺确是无法弥补的,这导致小微企业技术创新迟缓,企业管理家庭化,不利于向现代企业转变,长期增长缺乏动力源泉。

由于小微企业管理能力相对薄弱,面对经营风险的化解和处置能力较为薄弱,长期家族式或者个人经营而导致没有建立起有效的现代企业制度,企业透明度较低,交易方风险较高,总体比较而言信用风险高于大中型企业,面对透明度较低和无抵押物的小微企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为其授信的意愿比较低,出现融资难融资贵的现象。由于资金来源和资产规模的限制,小微企业自有资金和经营资金比较少,向社会筹集资金的渠道很有限,加上本身企业的高风险特质,小微企业经常遇到资金无法周转而倒闭的情景。同样,在资金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小微企业与大中型企业相比也存在很多劣势。

2.助力小微企业的紧迫性

(1)最近几年外部需求降低,海外订单不断下降,营业收入下降;从成本上讲,国内劳动力成本攀升,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而导致财务成本高;从税收角度来看,在我国小微企业与大中型企业按同等税收政策纳税,相对于自身实力,小微企业比大中型企业承担更大的税收压力;这三方面加总在一起,给小微企业的发展带来严重的困扰。

(2)过去中国经济改革的主要对象是国有经济,思考如何激活国有企业活力,增加国有企业产出,比如股份制和股权激励。但是,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相对比重已经明显的下降,而小微企业则迅速攀升。小微企业的GDP贡献已经超过50%,因此国家再也不能忽视小微企业的发展问题。小微企业的发展关系全局。

(3)从美国等先进经济体的经验可以看到,小微企业是新经济的代表,它们发展带来的技术创新具有很大的外部性,能够帮助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完成中国经济的转型与发展。

二、财税政策

1.财政政策

财政政策一般指政府采购、财政补贴、优惠贷款和信用担保等,它们对企业的刺激作用有着不同的路径。文章主要介绍两种作用比较大的政策,政府采购和财政补贴。政府采购是指政府按照政府预算,为政府自身发展或者社会发展进行的资本性或者消费品的购买活动,这是政府税收收入的一大主要的支出。政府支出在凯恩斯经济学中是一个强有力的政策工具,因为财政支出具有杠杆效应,也就是说政府花一元钱,可以为社会创造出比一元多很多的社会产出。因此,政府采购是政府调控宏观经济的一个常用的政策手段。财政补贴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发展或者其他经济目的,而向企业提供的一种减少其成本的补偿,也是一种为了宏观经济和社会福利而调节国民经济的政策手段。比如,我们经常可以看到的财政给予农民的补贴或者国家给予创新型企业的补贴,是一种激励经济体更好发展的政策手段。

2.税收政策

税收政策主要是如何为企业设定税收总量和相对税率。具体可以看到,设定税收总量会影响企业的可支配收入,从而产生收入效应,即是因为可支配收入的变化对企业行为产生的影响;设定相对税率改变一种经济行为相对于另一种经济行为的成本而影响企业行为,这也就是税收的替代效应。税收政策还有一个问题,就是税种的起征点问题,即多高的收入是相对合理的收税起征点,这包含了财政收入总量与社会公平的考量。

三、财税政策如何助力小微企业发展

1.财政政策

我们可以看到,财政政策主要政府采购、财政补贴、优惠贷款和信用担保等,文章我们更强调政府采购和财政补贴的作用。

(1)对于政府采购而言,长期以来与大中型企业相比,小微企业没有技术优势和品牌优势,没有很强的信誉保障,基本上没有进入过政府的采购目录。从政府对小微企业采购的空白,我们可以看到如果政府在采购中向小微企业倾斜,降低小微企业的准入门槛,使得小微企业与大中型企业一起在政府采购竞标,从而大大促进小微企业发展。比如,政府加大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产品的采购,这就会刺激小微企业更多的从事科技创新性活动。

(2)对于财政补贴而言,则存在两方面的问题。第一是财政资金逐年上升,但与小微企业实际需求相比仍然比较小,总量上比较小。这也有现实财政资金的限制,因此文章提议如果将财政资金与金融资金配套使用,那会怎么样呢,我们相信会得到更多的资金。比如,财政补贴不再以非营业收入进入小微企业,那样只会给企业增加与财政等额的资金流,那如果是以银行信用贷款保证金的形式进入企业的银行账户呢,以财政补贴资金为银行贷款保证金,这样可以利用金融杠杆为小微企业提供几倍于财政补贴金额的资金。第二是面对小微企业发展的专项补贴形式比较少。由于小微企业处于初创期,遇到的科技创新风险和人才流失风险远大于大中型企业,政府应该在这两个着力点发挥作用,以创新形式来促进企业创新和留住中高端人才。比如,政府部门可以设立专项面对高中端人才的创业就业补贴,吸引高校毕业生或者海龟来加入小微企业进行创新创业活动;对科技创新型企业进行科技研发的奖励与补贴,刺激企业从事具有风险的但有用的科技创新,这样会为社会提供更多更有益的创新成果。

2.税收政策

我们看到税收政策可以从总量和税率来改变企业的经营行为。

第6篇

关键词:小微企业;创业企业;税收筹划;税收优惠

一、小微创业企业税收筹划途径的概述

小微创业企业,简而言之即市场上的小型、微利的创新型企业,是为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而单独将小微企业从中小企业中定义出来,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创业企业的创始人多为具有某项专业技能、想法新颖活跃的人,他们擅于从市场上发现新的商机,以一个全新的角度去满足消费者的新需求。所以创业企业一般具有发展方向新颖,从业人员独立自主,所属行业灵活多变等特点。企业的税收筹划途径有很多,企业可以利用税收法规和现有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筹划。一般来说,可以进行纳税人身份筹划,筹资方式、经营方式筹划,以及针对不同税种进行筹划。对小微创业企业进行税收筹划,要充分掌握该企业的运营状况和发展方向,从全局出发,对企业的所发生的经营活动和经济活动等各项涉税事务进行合理安排,而不只是单靠财务部门的会计核算。本文则是从企业的初创期开始,在企业的筹资、投资、运营、分配四个阶段分别进行分析和事前安排,对企业所涉及的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依据相应的政策法规做出合理筹划。

二、以A企业为例探析小微创业企业的税收筹划途径

(一)案例背景

1.企业情况简介A企业是一家由大学毕业生进行自主创业而成立的小微企业,企业资产规模小,成本低,正处于创业的起步阶段。从业人数20人,资产总额500万,在大学期间企业创立团队参加大学生创业规划大赛获得一等奖,有20万元的奖金作为企业的起步资金。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12人,占全部职工人数的比例为60%,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8人,占全部职工人数的比例为40%,具有基本的会计核算体系,每年企业最大的支出是用于高新技术产品开发的经费,预计每年研发费用约为100万,政府资助资金占23%,企业资金缺口很大。2.A企业发展概况A企业正处于创业筹措阶段,整体来说企业的资金总需求不大,但是企业的创立人是大学毕业生,没有可靠和广泛的资金来源,所以创业初期的资金支持是企业目前比较棘手的问题,这时政府的资助力度也会比较大,资助效应也最为显著。当企业渡过种子期和初创期,企业规模逐步扩大,资金总需求也会呈几何增长的趋势,这时依靠政府资助这种单一的方式已经难以满足企业的资金需求,企业迈入成长期和成熟期,亟需建立一个更加多元化和流动化的融资体系。

(二)筹资阶段的税收筹划

1.筹资方式的选择A企业属于大学生自主创业的企业,最能直观运用的筹资方式是政府的直接资助,创立人只要充分利用好自己的大学生身份,就可以积极享受政府为鼓励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而推出的一系列税收支持政策。除了政府的政策支持,小微创业企业也可以寻求创业投资企业的帮助,创业投资企业不仅可以为新兴创业企业提供资金支持,还可以在专业技术知识、市场信息等方面为其提供指导,帮助小微创业企业更好地经营企业,并且逐步扩大其资产规模,以能够成功上市。2.资本结构的选择小微创业企业规模小,管理制度也不完善,A企业处于创业的起步阶段,股票融资方式很难实行,所以股权资本占比一般较小甚至为零,所以在初创期资本结构中债权资本占了绝大部分比重。并且债权筹资的筹资成本较低,是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支付债务利息,这对于初创期企业投资成本大、销售额较小的情况非常有利。

(三)投资阶段的税收筹划

1.投资行业的选择不同的行业有着不同的税收政策,选择国家政策重点扶持的行业进行投资,可以享受更多的税收优惠和资金支持。A企业创业者根据自身的专业能力以及国家的政策导向,选择成立从事软件开发的科技型企业。2.投资地点的选择在A企业所涉税种中,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会因为不同的城市、地区而有所不同,所以如果把企业的注册地址设立在农村、郊区、乡镇等地,其所涉及到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就会比设立在城市要低一些,另外房屋的修建或者租用成本也会更低。

(四)运营阶段的税收筹划

1.纳税人身份的选择A企业是自主创业的小微企业,在注册企业法人时,选择大学生作为法人代表,可以享受国家的很多税收政策支持。可以选择成立自然人合伙企业,只缴纳个人所得税。A企业虽是小微企业,却不一定要划为小规模纳税人,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小微创业企业也可以成为一般纳税人,比如通过企业的合并、重组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就可以享受增值税的进项扣除。2.销售方式和采购方式的选择企业的运营过程中,有不同的销售方式,选择合理的销售方式,在很多情况下可以达到递延纳税的效果,以获得资金的时间价值。一个企业的销售方式有很多种,例如折扣销售、销售、赊销、分期收款、预收货款等。针对A企业的产品类型,可以选择赊销或分期收款,这样不但可以获得应交增值税税款的时间价值,同时也可以避免税款的损失。也可以选择预收货款的方式,发出应税产品的当天才是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开始时间。3.期间费用的筹划在创业初期,就需要对企业的开办费用进行税收筹划。企业初期的开办费可以在成立之后开始经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长期待摊费用进行处理,对于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也可以进行选择,例如年数总和法,也称加速折旧法,可以快速回笼资金,A企业在前期利润较少,后期发展起来利润会逐步升高,适用于加速折旧法。在运营期间,尽可能地把一些收入合理转化为费用支出,也可以适当雇佣兼职人员,扩大工资支出。可以收集差旅费发票进行报销,作为管理费用核算。

(五)分配阶段的税收筹划

对企业的分配方案进行筹划,一方面可以降低企业所得税,另一方面对于职工和经营者本身的利益也有一定好处。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之前据实扣除。我国个人所得税中的工资薪金每月有3500元(或4800元)的免征额,超出部分再按照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进行征收,所以员工工资可以每月分配3500元,多余的部分可以累积在年底以年终奖的形式发放,也可以在每年的最后一季度统一发放,或者将工资转化为福利发放,这样可以在总体水平上降低员工的税收负担。

三、以A企业为例看我国小微创业企业税收筹划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不健全

小微创业企业具备优秀的专业技术人才和创新活力,年轻是它们的优势和普遍特征,但也正因如此,小微创业企业的企业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不够健全,没有认识到税收筹划不仅仅是财务人员的职责,更是整个企业运营系统的共同责任,每一个部门都有联系。很多小微创业企业没有设立专门的会计人员和会计部门,缺乏规范的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

(二)缺乏税收筹划的专业人才

随着企业对税收筹划认识的进一步加深,市场上对于从事税收筹划方面的专业人才的需求也越来越大。但是由于中国的税收筹划处于起步阶段,发展还不够成熟,从事财务管理方面的人员对税收筹划的了解不够深入,企业内部对职工的继续培养不够重视,社会上专门从事税收筹划的机构也很少,因此市场上十分缺乏税收筹划的专业人才。

(三)企业缺乏对税收法律法规的认识

本文案例中分析的是一个由大学生进行自主创业的小微企业,这类企业不仅负责人对税法不甚了解,财务人员对税收法律法规的认识也不够深刻,对于最新的税收政策更是没有及时地进行学习,导致企业在处理涉税事项时,不能够准确地把握和运用税收政策法规。

(四)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存在风险

企业的税收筹划风险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操作性风险、合规性风险,政策风险。操作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对涉税事项进行税收筹划时,由于操作人员的失误造成的风险。合规性风险是指由于企业里专门负责税收筹划的人员对税收法律法规了解不够透彻,导致错误理解了税法或者违反税法进行操作而带来的风险。政策风险是指在税收筹划期间,由于税收政策的变动,没有及时更改税收筹划方案,而导致的错误筹划或者不是最优的筹划。

四、小微创业企业税收筹划的完善方案

(一)健全企业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

小微创业企业普遍存在着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不健全的问题,但对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必要前提是有一个完整的会计核算和准确财务信息,这样才能针对企业自身的经营状况和发展情况进行税收筹划。所以企业自身应该建立健全企业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配备专业分管的部门和人员,为税收筹划打好一个制度基础。

(二)加强专业人才的培养

企业要进行一个完整的税收筹划,首先管理层应当具有正确的税收筹划意识,税收筹划不是偷税逃税,是采用合理的安排规划,使企业达到延迟纳税或者整体税负最小化的目标。其次,要培养税收筹划的专业人才。企业内部要鼓励财务人员继续学习财务和税务知识,实时了解最新的政策法规,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社会也应当培养专业人才对企业的税收筹划进行指导,建立中介机构,帮助企业进行合理避税,规避税收风险。税务局也应该及时将税收优惠政策进行普及,帮助企业了解和利用政策。

(三)加深对税收法律法规的认识

法律法规总是在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改进的,税收方面的政策法规更是不断地推陈出新,而且不同的地区、不同的行业也会有相应的不同的政策制度,只有在熟悉税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及时地掌握最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和经济支持政策,准确地掌握政策的内容和方向,才能制定出最符合实际和最有利的税收筹划方案。

(四)做好税收筹划风险的防范措施

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可能存在三种风险:操作性风险、合规性风险和政策风险。针对操作性风险,企业应提升操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加强对筹划方法和报税流程的掌握,在筹划过程中也要小心谨慎,做好每一步的分析和安排,避免出现失误。要避免合规性风险,要求企业吃透税收法律法规,加深对税收优惠政策以及会计法律制度的理解,保证筹划的合理合规性。而政策风险则需要在筹划初期了解清楚政策实施的开始以及结束时间,合理安排企业的经济活动,并且时刻关注最新的政策规定,及时作出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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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

(一)对就业总供给的影响

对于长期处于人口大国的中国来说,就业压力是一个长期存在的基本国情。在金融危机的冲击下,首当其冲的美国的失业人数急剧增加。而我国经济贸易与世界各国密切合作的重要时期,金融危机对欧洲经济贸易的重大创伤也使得我国的国外进出口贸易受到严重阻碍。金融危机引发的实体经济动荡会大大压缩我国劳动就业的增长空间。[1]随着公司的倒闭,很多贸易都面临长时间处于停滞状态,增加了贸易当中的待业人群。对于我国来说,金融危机导致我国经济增速减缓。大中型公司相继不断的大量裁员,小微企业由于资金链的得不到及时的供应大量倒闭,大量的萌芽企业在面临金融危机时陷入僵局。以上情况直接导致我国就业总供给的急剧减少。

(二)对就业未来形势的影响

从宏观方面来看,我国大力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其中包含了大量的保民生促就业的大力措施。例如:举办公共工程,支持职业培训,弥补企业资金链等。适度宽松的财政政策如: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延长小微企业还款时间、降低小微企业还款利率等措施。从微观方面来看,我国政府清晰地意识到就业环境也是未来就业的一大问题,对此提出我国推出新的教育改革方案,为我国高新技术的快速发展提供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同时我国政府提出了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给予大学生创业优惠的政策。并对困难群体,例如身体不健全人士、下岗职工等实行优惠暂免税等扶持政策,为未来的就业提供了导向。

二、税收政策对劳动力影响的分析

(一)对城市劳动力来源的影响

积极的税收政策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导致城市经济发展的步伐大幅度加快。从而导致了对劳动力的需求增多,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劳动力供过于求的问题。城市当中存在多数对工作有需求的劳动力,积极的税收政策不仅解决了我国城市劳动力来源庞大的问题,又提高了我国城市劳动力的整体素质。目前我国已经出台了一系列优化城市劳动力来源促进就业的财政税收政策,如:“四万亿投资方案”、“对小微企业实行税收优惠”等,直接减轻了我国城市劳动力的消费环境,为城市劳动力来源减轻了就业压力。其中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促进城市劳动人口自助创业,促进城市劳动力的多方面发展方向,推动了城市劳动力的长远发展。

(二)对农村劳动力的影响

农民工由于自身文化水平的限制和自身资金成本的有限,在社会经济发展下就业形势面临困难。在金融危机的冲击下,这种情况更多地表现在东部沿海制造业、出口企业和外商企业就业的大批农民工返乡。[2]由于我国特殊的经济环境以及我国一直存在的人口大国问题及优势,农民工一直是我国制造业、建筑业等行业工作的不可缺少的人员。由于当前国家为节约更多能源和提高农作物的经济效益等因素,鼓励集中式的种植模式,导致农村劳动力的过多以及难以解决的问题。我国推出对农民工免费实行教育培训、对建筑行业、制造业等优惠的财政税收政策。

(三)对应届高校毕业生劳动力的影响

随着教育的发展,使得加入高校的人数逐年递增,具体数据如下表所示。绿色通道,对其进行财政上的帮助,扶持了大量贫困学生加入正常求学者的行列当中。第二种是由于社会主义市场发展的需要,高薪职位越来越面向高素质人才,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提升学识的队伍中。

三、应对我国当前就业问题的税收政策建议

(一)降低所得税税率

适当降低我国企业所得税税率能过直接减轻企业的税负,从而使企业有更多的资金进行投入产出,从而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尽管我国目前的企业所得税已经在适应当前经济市场的情况下,有所降低,但对恶劣形势下我国企业的帮助还不够落实。我国的企业所得税应该在不同行业所面临的紧张程度不同的情况下,再度在短时间范围内降低。如目前我国严峻的煤炭行业、制造业、金融业,可以将其在三年内的所得税税率调整为15%。

(二)提高所得税起征点

我国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由2005年的1600元,调整到2008年的2000元,再度调整至2011年的3500元。由于物价的飞速上涨,对于社会基层劳动人民的工资水平来说,并未能适应物价的涨幅程度。提高我国所得税的起征点,能够直接减轻一般居民的个人所得税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居民的收入。提高我国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能够提升人们的日常消费水平,间接的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从业带动了第三产业的发展,进而提升了我国的劳动力需求。经济链的有效带动不仅大大促进了原来产业的发展,又同时为新兴市场提供了更多的劳动力需求。

(三)增加所得税分级

减轻税负是我国“十二五”一揽子税收规划的一部分,增加所得税分级能够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税负。长期以来,我国贫富差距两极分化,中低收入者占据了我国收入者的绝大部分。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是7级累进税率,而我国的收入不均衡,面临两项调整方案。一项是“减少级次,调整级距”,另一项是“增加级次,调整税率”。针对我国人口众多,经济环境复杂的情况,建议我国采取第二种方案。首先,因为增加级次能够更好的分化开收入税负的问题,更加详细的调整了劳动者在各种收入下所承担的税负。其次,第二项比第一项更容易监管。由于设置的更为详细,相比第一项包含了更为少量且具体的人群,使得征收的效果会比第一项更为显著。

(四)对特殊人群实行免征税

2014年01月10日,我国税务总局出台政策措施:保障残疾人人职工合法权益。《公告》中明确,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职工,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者协议,并依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才能享受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但并未提到对残疾人的收入所征的个人所得税进行详细规划,对于我国社会当中存在的特殊人群,不仅包括残疾人,还有一些下岗职工,我国的税收优惠政策还不够落实。例如对于残疾人群的所得,应针对其所得来源困难,对其实行免征税政策。在当前通货膨胀的阶段,对其所在企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更应对特殊人群实行鼓励其创业的免征税政策,等到我国的市场经济转为政策时,再对其进行适当征税。不仅解决了残疾人收入的问题,又提供了更多的就业岗位。

四、结论

第8篇

关键词:会计;税务筹划;原则;优化策略

税务筹划是企业在国家法律规定范围内,在不违反国家税收政策的前提下,为减少企业税务成本支出,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而对各项涉税事项进行事先安排的筹划活动。企业在税务筹划过程中,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要对可能的风险进行防范。

一、税务筹划应该遵循的原则

税务筹划要遵循的原则主要有三个:合法性原则、全局性原则和事先筹划原则。合法性原则是指企业所有的税务筹划活动都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这是税务筹划区别于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的本质特征,因其是对涉税事项进行调控的手段,是得到税务部门的支持的。全局性原则是指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时要统筹考虑企业的实际情况,不能为单方面的节约成本而影响到企业的其它项目,要知道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是一个整体性的综合工程,其成本支出构成分为税收成本、采购成本和人力成本支出等。事先筹划原则是指税务筹划活动要先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而进行。

二、税务筹划可能应对的风险

税务筹划过程中需要防范的风险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是对税收政策的理解不足而筹划失误导致税务筹划发展为偷税漏税。税务筹划实际是对税收政策理解和运用的一个过程,如果对税收政策不够了解或理解出现偏颇,就会导致企业的筹划面临风险,而规避此类风险的办法,就是由精通税务知识的专业人才来管理税务筹划活动,且相关人员必须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有充分的了解,以便于规范企业的涉税业务。另一方面是筹划条件发生变化的风险。企业的税务筹划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而国家税收政策,企业经营情况等会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而实时发生改变,这样的情况下,企业若不能及时调整税收筹划,税收筹划活动与实施环境的不对接,就会导致税务筹划的失败。应对此类风险,企业需建立相应的风险预警系统,负责税务筹划的工作人员要定期与税务部门进行沟通,要了解市场环境的变化,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及时的调整筹划方案。

三、税务筹划的具体优化方案

税务筹划是贯穿企业整个生产经营活动的一项战略措施,其优化方案要根据它在企业会计中的每个时期的应用具体分析,本文将其分为筹资时期、生产经营时期和投资时期来具体举例分析。首先,筹资时期。这是企业创立的基础时期,这一时期税收筹划的主要任务是最大化的筹集资金,降低税务负担。这一时期企业的筹资方式主要分为合理选择资本结构和利用融资租赁杠杆两种。资本结构的构成主要有自有资金、金融机构贷款和发行股票筹资等,企业成本投入因筹资方式的不同而变化,税务成本也会因此发生变化。例如,向金融机构贷款需要支付利息费用,其费用可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税前扣除,而发行股票筹资则不需支付利息费用,但股票分红只能在税后进行,无法达到抵税的效果,企业需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合理选择资本结构。融资租赁杠杆方式主要用于企业新增资产设备时,融资租赁无疑是企业添置所需设备的最佳选择,其不但可快速获得资产,还能在会计入账时,进行计提折旧处理,将其归入成本费用开支,从而节约税务成本。其次,生产经营时期。税务筹划在企业生产经营阶段能发挥出巨大的效益,这就要求企业要结合自身情况,充分运用好税收政策。一方面,企业要充分利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例如税收政策中规定企业录用残疾人、转业军人等达一定数目的可免除部分税务,企业就可结合企业自身能力雇佣部分这类人员,以节约税务成本。另一方面,企业要结合行业特点制定具体的企业发展战略。企业要充分了解相关行业的税收种类和税收计算方式,然后合理选择和规划企业的发展方式。此外,要合理选择企业规模,企业规模大小是影响税务多少的因素之一。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开始大力扶持小微型企业的发展,国家财务部门和税务部门都颁发了一系列的有利于小微型企业发展的政策,并将小微型企业的增值税的起征点提高到月营业额三万以上,此类种种,由此看来,在企业发展初期,要对企业规模有一个合理的预估和规划,以尽可能的减轻税务。最后,企业还需选择一个合适的会计核算方式,可将会计核算方式纳入税务筹划的范畴,通过对会计核算方式的调整与制定,对企业成本费用、纳税金额及纳税时间进行统筹调控。最后,投资时期。处于投资时期的企业,会结合企业自身实际和项目情况等多种因素来明确投资方案,这一时期的税务筹划主要以投资行业和投资地域的选择为主。在投资行业的选择上,要尽量选择国家当前大力扶持的行业和企业,这类企业往往会获得大力的国家政策支持与优惠;而在地域的选择上,可结合国家政策,关注国家大力扶持的地区与产区。

四、结语

在日新月异的市场环境和激烈的市场竞争下,税务统筹将越来越受到企业的重视,一个科学、合理合法的税务统筹方案,可能使得同等条件下的企业获得更大的优势与发展空间。但目前国内企业的税务统筹水平整体还处在一个不成熟的阶段,这就需要依托企业在实践过程中不断探索,完善了。

参考文献:

[1]董再平.对税收筹划的几点看法[J].税务研究,2005(07).

[2]迟晓冬.浅谈企业税收筹划及会计政策选择[J].商业经济,2008(13).

第9篇

关键词:财务管理;税收筹划;科技型中小企业

在新时代下,财务管理离不开税收筹划,合理的税收筹划将使财务管理在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这个目标中发挥更大的作用,税收筹划影响着财务管理的各个方面。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合理的进行税收筹划,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盘活资金,更好的投入到研发和生产中,这也是国家鼓励的。但目前大部分中小企业并不能很好的运用税收筹划来帮助企业发展,甚至不知道企业还可以通过税收筹划来减轻税负,或者是不敢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所以本文从税收筹划在财务管理中的重要性开始说明,然后引出税收筹划的应用,指出其风险及防控措施。税务师考试用教材《税务实务》中解释了税收筹划的概念:在遵循税收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企业为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或股东权益最大化,企业自行或委托他人,通过对财务管理的各项活动,如:经营、投资、融资、分配等事项进行安排和策划,以充分利用国家税法所提供的包括减免税在内的一切税收优惠政策,并从多种纳税方案中选择最优方案的一种财务管理活动。从以上概念可以看出税收筹划就是一种财务管理活动。税收筹划其根本目的是为企业减少税金支出或延长纳税期限,但必须充分解读税收优惠政策,不能违背相关法律法规,应该在相应的法规制度下开展相关工作。税收筹划是财务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税收筹划为财务管理的最高目标服务,在财务管理的四大重要板块中:筹资管理、投资管理、营运资金管理、收入与利润分配管理,每个板块中都存在着不小的税收筹划空间,税收筹划融合在财务管理的各板块中,通过合理的税收筹划,可以实现企业的价值最大化。企业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会对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提出更高的要求,要求企业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税收筹划会促使企业提升财务管理能力。同样,财务控制为税收筹划方案的实施提供了必要的条件,高水平的财务管理也为税收筹划提供了保障,降低了风险,企业在财务管理的过程中使用的有效措施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对税收方案的实施与改进产生作用,税收筹划与财务管理是融合互动的。

一、税收筹划在科技型中小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应用路径

科技型中小企业都是知识密集、技术密集的经济实体。目前,国家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有很多的鼓励和扶持政策,在税收方面也出台了许多的优惠政策,所以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发展自身的优势、进行研发创新的同时,要用好税收优惠政策,减少税负,将更多的资金用于企业发展及研究开发,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具体而言,税收筹划在科技型中小企业财务管理中应用路径如下:

(一)税收筹划在筹资方面的应用融资在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是一系列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条件,企业的融资渠道主要包括从金融机构借款、从非金融机构借款、发行债券、发行股票、融资租赁、企业自我积累和企业内部集资等,不同融资方式的税法待遇不同,这样为纳税筹划创造了空间。以上各种融资渠道大致可分为债权和资本两种融资方式,债权融资的借款利息可以在税前扣除,而资本融资不存在利息抵扣所得税问题,相对来说债权融资优于资本融资,所以可以适当提高债权融资的比例,但需要把握好企业的资本结构,避免过高的资产负债率,而影响企业的资金链。当然股权融资具有不需要归还的特点,且因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含量高,发展前景好,所以对于投资人具有更强的吸引力,可以融资的金额会更大,更利于企业规模的扩大,所以应权衡两者的结构比例。另外企业还可以通过联合经营来进行纳税筹划;融资租赁也是一种不错的税收筹划方式;同时可以在融资的时间上做纳税筹划。

(二)税收筹划在投资方面的应用投资决策需要考虑到税收对投资收益的影响,往往从投资一开始就需要进行相应的筹划。首先,在投资产业选择上应偏向国家重点扶持的产业,例如:高新技术企业、农业、集成电路、软件企业、公共基础建设产业等。其次,投资国家扶持的区域,目前地区性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经济特区和西部地区。另外,可以考虑投资国家扶持的项目,例如:节能环保、前沿科技等等。并且还需要合理选择投资方式,是用个人投资还是企业投资?这中间也有较大的筹划空间。

(三)税收筹划在运营资金管理方面的应用科技型中小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因研发成本高、资金投入大、研发周期长,需要更多的资金来保障生产及研发,迫切需要通过税收筹划来降低税负,增加可用资金,具体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充分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和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科技型中小企业申请为高新技术企业后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减按15%征收的税收优惠政策,但在现行税收政策中小微企业可以享受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以下,税负为5%,应纳税所得额在100-300万元之间的,税负为10%的优惠政策,所以企业在创立初期或规模不大的情况应首先考虑小微企业的政策,在高新和小微政策中选择对于企业更为有利的方案。2.利用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延缓纳税期限科技型中小企业所购入的固定资产一般有更新换代快的特点,企业应建立好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做好固定资产管理,明细固定资产台账,充分利用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政策,以延缓纳税期限。3.利用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降低企业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于2017年5月的财税〔2017〕34号文件中指出:科技型中小企业在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而计入当期损益的,据实扣除之后,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再加计75%在税前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摊销在税前扣除。2018年又由科技型中小企业扩大至所有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研发支出占比往往是非常高的,更应该充分享受国家的这一鼓励政策,在财务管理上做到准确核算研发支出明细,建立研发费用台账,做好研发立项到测试结案等各环节的管理流程,积极利用研发费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来降低应纳税所得税额。4.利用软件即征即退政策享受增值税减免在新时代下,人才是第一生产力,科技型中小企业在研发过程中,需要投入大量的研发人员,其研发人员的工资占比非常高,且研发周期长,研发投入大。可是如果研发成功,产品的售价也因含先进技术而比旧产品售价高出许多倍,相对而言材料成本的占比会比较低,但这样就势必造成增值税税负率非常高的情况。因此可以从产品特性方面来筹划,对于产品中含有软件技术的企业,例如:自动化、计算机软件、机器人等,此类企业可以利用“软件或嵌入式软件实际增值税税负率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对于税负率超过3%的增值税额申请退税,以此来降低企业实际的增值税税负率。5.利用双软企业政策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所销售的产品中含有软件的售价占比达到具体标准时,还可以申请为双软企业,在企业所得税方面享受二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

(四)税收筹划在收入与利润分配管理方面的应用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收入和利润分配方面同样可以进行税收筹划,例如:运用母子公司盈亏互抵的方式来降低税负,利用居民企业取得的红利、股息免征企业所得税等等政策。

二、税收筹划在科技型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应用的风险及其防控

(一)税收筹划在财务管理应用的风险1.政策变更造成的风险国家的税收政策法规一直在变,原来适用的税收方案,可能因为政策的变更而变得不再适用,但企业未能及时调整方案,造成税务风险。2.会计核算不当造成的风险财务人员对于税收政策理解不透彻,造成税务申报错误,财务核算错误,例如:收入确认时间不合适、会计科目使用不当、票据不规范等等,带来税务稽查风险。3.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的风险许多优惠政策的享受都要求财务上进行详细的独立核算,并严格要求票据流、现金流、货物流的统一,但限于中小企业财务人员专业水平及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可能导致在这些方面存在漏洞,或有不规范的操作,这样在后期税务核查时就会出现问题,让企业补缴大额税金。

(二)税收筹划在财务管理应用的风险防控(1)财务人员需要与时俱进,时刻关注学习税收政策,特别是2019年相继出台了包括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多方面的税收政策,财务人员要时刻保持一颗学习的心,对税收筹划方案进行调整,例如:增值税税负率由17%降到16%再降到13%,我们在做项目的税收筹划时就需要充分考虑到这些因素的影响,提前做好准备。(2)需要对财务人员进行专业的会计培训和税法培训,经常让相关人员去参加此类的讲座,或邀请会计事务所的专业人员来企业进行指导,建立长期的学习机制,保证知识及时更新。也要保持与当地税务局、科技局等等政府部门的良好关系,多与政府部门沟通,对于一些不是太明确的问题可以充分与税务局交流以确认其操作方法,也可邀请税务局、科技局人员来企业进行指导,以减少因理解不当造成的风险。(3)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单证合法、合规、完整,规范每一个操作流程,落实个人风险责任制。从上到下重视财务风险,树立正确的风险意识,建立风险预警机制,确保企业的税收方案与国家的税收政策同步,与税收政策有共同的方向。对于重大项目可以咨询专业的中介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等,聘请专业机构进行税收筹划及对财务管理的规范性进行审计。

第10篇

关键词:财政税收 政策创新 措施

引言

近年来,科技进步带来的经济社会巨变已经辐射到各个角落,产业之间、区域之间、各群体之间的收入和分配也发生了巨大变化。国家不仅要通过财政税收政策稳保经济发展的软着陆和转型升级,更要解决长期积累下来的社会问题,如区域发展差距扩大、收入差距扩大等。

1、新经济环境下创新企业财政税收政策的必要性

在新经济背景下,我企业的发展速度日渐加快,自身规模不断扩大。由于起步和发展比较晚,科技创新速度又不快,因此急需进一步优化和创新我国企业政策,特别是财政税收政策。具体来说,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企业不断发展,我国政府也根据各类企业的发展现状,以社会经济市场为导向,出台了一系列财政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比如减免税收、降低贷款利率,但在各种因素的作用下,使所制定的财政税收优惠政策存在普遍性的特点,对企业扶持力度不足,影响了企业的发展速度。同时,企业运营资金有限,极易受到多方因素的影响,出现各类风险,并无法有效应对,更别说缴税。也就是说,在新经济环境下,我国优化和创新企业的财政税收政策是非常必要的,有利于优化和调整各类企业的经济结构,适当减少其在税收方面的支出。在有效规避税收风险的基础上,尽可能地减轻税收方面的负担,促使一系列经济活动的有序开展,使其获得更多的经济利润,从而提高经济效益,走上长远发展的道路。

2、新形势下财政税收政策创新的措施

2.1 优化财政投资政策

就当前来看,增加投资力度,能够确保城市居民收入的稳定性及长期性。我国地方政府财力有限,要扩大财政投资,可考虑增加相应的燃油税、遗产税等,加强税收的监管与稽查,建立相应的收入申报制度,防止偷税漏税现象的发生。同时,还应完善分税制,尤其是地方县级以下的分税制,明确各个地方政府单位的分工及职责。除了加强投资力度外,还应加强对城市企业科技的投资,创新城市企业科技体制,支持龙头企业走产学研相结合的道路,构建科技承包创新的主体,让产业科研机构走出高校,发展技术,创新财政投资机制。拓宽财政投资融资渠道,增加其资金量,调整政策性金融投资结构。当前,我国的财政投资参股经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作为创新投资机制的突破口,政府可与企业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引进民营资本、外资及其他资金,最终促进经济方式的转变。

2.2 优化税收结构和水平

税收结构和水平的问题已经很明显,而且对社会经济发展产生了较大的制约影响。因此,对于明显的缺陷,需要及时地进行改进创新。首先,可以调整或合并性质类似或者存在交叉的税种。例如印花税与货物、劳务交易、证照合同相关,可以将其纳入行政事业收费;其次,开征必要的新税种,尤其是在收入分配领域。国家主导的财政政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影响,并没有完全公平合理的在各个群体中得到分配。大量的垄断、资本优势拥有者,获取了经济发展最丰厚的果实,而作为基础的建设者的群众,不但没有得到公平合理的分配,却因为资本和垄断需要在支出领域为既得利益群体买单。例如遗产税、财产税等税种应当不遗余力地推广,才能从长远协调社会问题。

2.3 加强财政税收转移支付的配置效率

区域间发展差异、群体间发展差距的协调,最直接快速的方法是通过扶持和补贴的方式。落后地区和落后群体需要发展的资本,而一些需要淘汰的产业和组织也必须坚决地淘汰。将财政扶持从落后的领域中解脱出来,用于落后而又有潜力地区的发展动力培育、用于新兴行业的支持,以及公共民生保障体系的建设上。同样的,财政税收转移支付的配置效率提升,不仅需要从上至下坚决贯彻法制规则,也需要各层级组织和从业者具备专业的能力和必要的工具。

2.4 加强服务意识,提高税收征管水平

目前我国税务机构对纳税人的服务意识不够强,税收征管水平比较低等都妨碍了企业的健康发展,所以必须提高税务机关的服务意识和征管水平,针对中小微企业而言,办税手续要简化,办税流程要清晰,尽可能降低其纳税成本。根据行政许可法等规定进行严格地审批管理高新技术企业的审批类减免税,尽可能使审批手续简化,使审批时间进一步缩短。同时,与科技、经贸等部门的联系和沟通也应该增强,进而了解技术开发项目备案确认情况。对那些已经向科技部门备案、然而没有申报技术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要促使他们用足用好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从实际出发,以服务纳税人为原则,对那些有技术开发项目,但是还没有向科技部门备案的,创造条件,也要使相关政策妥善落实。此外,对中小微企业创新的管理也要做好,可以采取以下具体措施:一是实行科技创新项目的立项登记制度,加强对科技项目的跟踪管理,以确保企业所享受的税收优惠用在科技创新事业上;二是针对科技创新税收优惠建立特有的申报机制,避免企业骗取研发支出的税收优惠;三是制定制度对科技创新成果进行验收与鉴定,使不符合条件的科技创新成果,不能享受企业税收优惠,使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更加具有针对性,则更能促进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

2.5 建立绩效考评体系

一方面,完善考核方法。当前考核评价方法较单一,应在改进现有考核评价方法的基础之上,结合外的先M经验,不断完善、创新财政部门及政府部门关于资金分配与项目审定的评价。建立相应的约束机制,深入基层,了解真实情况。理性的评价所收集到的多项信息,结合纪检监察部门的相关意见,及时补充考核评价信息。将集中考核与日常考核有效结合起来,使考核评价工作日常化;通过定期抽查、督导调研、专项调查等多种方法了解财政支持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实施情况,提高考核评价信息的真实性。充分利用统计学、管理学及数学等各项知识,建立数理模型,全方位、全角度考核财政税收政策,提高考核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另一方面,建立绩效评价公示制度。正确运用考核评价结果,除了口头反馈形式之外,还可采用书面通知的形式,所反馈的内容主要包括民主测评、考核结果等及针对存在问题提出的针对性建议。同时,还应加强反馈后的跟踪调查,随时改进考核评价的内容,将整改内容作为下一年考核的重点内容,确保考核评价结果的连贯性,充分发挥其价值。综合分析考核评价的结果,总结存在的问题,寻找问题的根源;加大奖惩力度,严肃处罚违规行为,公示处罚结果。及时纠正轻微违规行为,对严重违规行为,应在追回财政资金的同时,对将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相应处罚。

3、结语

在新经济环境背景下,我国必须意识到优化和创新财政税收政策的重要性,要将其放在核心位置。政府部门必须引导企业自觉纳税,健全财政税收法律法规,构建企业自主创新方面的财政税收优惠政策。以此,充分发挥多样化财政税收政策作用,有效降低企业税收风险,使其具有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从而走上健康稳定的发展道路,不断推进我国经济向前发展。

参考文献:

第11篇

一、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相关概述 

关于小微企业,国内相关税法条例中又将其叫做小型微利企业,其界定标准集中表现在:第一,对于工业企业,资产总额在3000万元以内、从业人数小于100人且纳税所得额在30万元以内的企业,可称为小为企业。第二,对于非工业企业,若在资产总额上保持为1000万元以内,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且纳税所得额为30万元以内,这类企业也可叫做小微企业。需注意这种界定方法主要从税法角度着手,而从广义角度出发,不同行业企业在标准上也极为不同。经济新常态背景下,强调我国经济发展以中高速增长为主,不断缩小城乡区域差距,并注重以创新驱动为主。而这种新常态目标的实现很大程度需依托于小微企业。在此基础上提出的税收优惠政策,其通过简化税制、减免税收、公平税制以及税率的降低等,有利于推动小微企业的快速发展[1]。 

二、税收优惠政策在小微企业中落实的问题 

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中,不可否认其对小微企业的发展起到明显推动作用,如纳税成本的降低、技术创新的突破、融资难题的解决等,同时对于税收部门自身也可在征收成本上进行节约。然而实际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中,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极大程度上导致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的预期目标难以实现。 

(一)从税收征管角度 

小微企业在实际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中,需注意做好相应的认证与申请工作。但从较多小微企业实际情况看,其在基本信息情况上多处于缺失状态,如实际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营业收入等,这样在申请过程中便会受到极大的阻碍。加上小微企业多以核定征收方式为主,这与税收优惠政策中提及的查账征收要求相背离,导致税收优惠政策难以落实。另外,小微企业在实际申请税收优惠政策中,由于包含的内容较多,如营业税、增值税以及所得税等,这样需经过多个部门审批,申请成本较高,影响小微企业的积极性。 

(二)从税收制度角度 

税制方面的问题集中表现在:第一,政策导向性较差。从较多税收优惠政策的制定情况看,其多以经济性质或区域市场情况为依据,未能立足于中小企业发展现状,这样税收优惠政策实施中,很难真正起到推动企业转型升级、融资的作用。第二,税收优惠力度较小。通过以往学者研究发现,对于营业税与增值税,往往将2万元作为起征点,超出部分将全部缴纳,此时税收优惠政策仅能覆盖2%个体工商户,而在这一临界点附近业主则难以享受到优惠,这就会产生税负不公平问题出现。除此之外,收税优惠方式单一问题也较为凸出,较多间接税收政策如投资抵免、加速折旧并未实际落实。 

(三)从税收立法角度 

在税收立法方面,存在的问题集中表现为税收优惠政策体系不完善、政策连续性缺失等方面。如在体系方面,较多政策落实中多以散落形式呈现,不具备较强的稳定性,且在落实中也没有相关法律作为保障。再如政策连续性方面,较多优惠政策多具有应急性、临时性特征,这样容易使小微企业出现“短期行为”,一旦优惠政策结束,便会采取解雇员工等措施,既影响企业长远发展,也会使国家税收资源大量流失[2]。 

三、税收优惠政策完善的相关建议 

针对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实施中存在的问题,首先要求优化税收征管,可考虑将税收优惠政利用多渠道进行宣传,采取定期培训方式,使小微企业对税收优惠政策理解更为深刻。同时,需对办税程序、办税手段上进行简化,如在办税方式上可引入“一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结”等方式。其次,应在税制改革步伐上加快,如对于创业起步阶段的企业,可考虑采取“零税率”方式,使小微企业初期发展中资金短缺问题得以解决。同时,需在地流转税优惠额度上进行提高,且对间接优惠制度进行完善,包括相关的融资税收优惠、投资税收优惠以及企业转型升级税收优惠等。最后,对于税收相关法律也需不断完善,可在税收征管方面制定相应的法律条例,适时将切合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的法律进行完善,确保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中有相应的法律作为保障。除此之外,小微企业自身也需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如在财务管理人员素质方面等,确保能够真正将税收优惠政策引入到企业中[3]。 

四、结论 

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是推动经济新常态下小微企业发展的重要保障。实际落实过程中,应正确认识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的基本内涵,立足于现行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采取相应的完善策略,优化税收征管、加快税制改革并在相关法律上不断完善,这样才可真正推动小微企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第12篇

【关键词】发展 困难 财税扶持

中小微型企业是我国经济中具有极大活力的因子,其发挥了创新科技、扩大就业推动增长等一些重要作用。中小微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问题一直是政府关注的焦点。而在解决中小微企业面临的难题中,国家的财税政策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中小微型企业经营过程中面临的问题

(一)成本提升,利润降低

首先是人工、能源和原材料成本上升。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由于招工难,人工成本迅速提高,加上能源和原材料成本节节升高,导致中小微型企业生产成本大幅上升。但又由于生产商品附加值有限,中小微型企业缺乏议价话语权,导致利润空间压缩。2012年众多企业在承接订单时显得格外犹豫,利润低也只能硬撑市场份额,严重制约了中小微型企业的发展。

其次中小微型企业融资贵和融资难的问题同样十分突出,只有为数不多的中小微型企业能得到正常贷款,企业生产成本越来越高,特别是中低端制造企业,2011年经营成本比2010年增加近29%。

最后中小企业税费负担过重,实际税负普遍超过利润的30%,除法定税费外,还要承担协会费、会议费等其他费用。

(二)缺乏科技创新

中小微型企业受技术、人才、资金等的限制,开展自主创新活动困难较大,致使其创新能力十分缺乏。在对外贸易中,创新能力的缺乏导致中小型企业竞争力的缺乏,而中国中小型企业最大的竞争优势——“人力资源优势”正在失去,国际市场上的份额被东南亚一些国家瓜分,为了提高中小型企业的竞争力,中小企业必须积极创新。

二、运用财税政策扶持中小微型企业生存和发展

(一)给予财政补贴

在运用货币政策放宽中小微型企业融资条件,降低中小微型企业融资成本的同时,运用财政政策给予中小微型企业财政补贴是更为迅速有效的办法。

当前我国财政收入增速远远高于GDP增速,如2012年第1季度我国GDP同比增长为8.1%,而财政收入增速高达14.7%。针对成本提升的问题,运用财政政策给以中小微型企业吸纳就业的补贴,这样既可降低中小微型企业的生产成本,又可以提升其生产积极性。

针对中小微型企业创新不足的问题,国家可以通过开设创新基金,对满足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进行贷款贴息、无偿资助等方式,对创业初期,需要由政府支持的中小微型企业的技术创新项目等给予资金支持,如以新材料、电子信息、新能源与高效节能及高技术服务业等高新技术领域为重点,帮扶中小微型企业走创新之路,促进其技术创新、产业升级,使其顺利进入成长期,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培育具有管理规范、成长性好、创新能力强的科技型等的中小微型企业群体。

此外,可运用资金支持中小企业集约化、专业化、集聚化发展,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引导创业投资机构等资本投向中小企业,改善融资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改善小微企业创业服务环境。

我国已于2004年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专项资金规模也逐年扩大。据财政部统计数据显示,中央财政于2011年投入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128.7亿元,比2010年增长了接近9%。

(二)给予税收优惠

在给予中小微型企业资金补助的同时,财政部门通过建立优惠的税收政策,加大对中小微型企业发展的扶持力度,促进中小微型企业发展。根据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的要求,财政部门加大清理取消和减免部分涉企收费力度;继续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等税制改革,健全有利于服务业发展和产业结构升级的税收政策。

今年来,我国税制基本保持稳定,总体上以减税为主基调。在应对金融危机对中小企业的不利冲击时,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结构性减税政策,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税率由33%降到25%,有力减轻了中小企业负担,缓解2008年金融危机对企业生产产生的不利影响。2011年以来,针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企业发展中面临的问题,为进一步有效支持其壮大,在已有税费优惠政策基础上,又加大了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力度,制定完善了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的一系列税费减免政策。

首先是提高营业税和增值税的起征点,在营业税方面,将按次纳税的起征点幅度由每次(日)营业额100元提高到300元至500元;将按期纳税的起征点幅度由月销售额1000元至5000元提高到5000元至20000元。在增值税方面,将按次纳税的起征点幅度由现行每次(日)销售额150元至200元提高到300元至500元;将应税劳务、销售货物的起征点幅度分别由月销售额2000元至5000元、1500元至3000元提高到5000元至20000元。提高营业税和增值税的起征点后,全国924万余户个体工商户将无需缴纳营业税和增值税,在全部个体工商户中占比高达63%以上。

二是延长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的执行期限,并扩大范围。在2012年01月0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并进一步规范了农产品初加工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作了扩大。

三是加大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力度。

四是延长金融企业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

五是免征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贷款印花税,减轻企业融资成本。

参考文献